2013-04-20

金陵雪: 终有一爱 36-完


36.  枪与玫瑰

  翌日下午,天公放晴,雷再晖将雷暖容点名要的镇纸带来。那镇纸有小孩头颅大小,晶莹剔透,这并不算难得,难得的是,内里锁着红色丝缕,状若火纹,缠绕成貔貅的模样。这种技术失传已久,雷暖容倒是好眼力,挑中了藏品中最有价值的一件。
  艾玉棠看着那琉璃镇纸,不由得苦笑道:“这就是你们父亲的命根子。他一生的寄托,全在这上面。”
  她装作不知雨中发生的事情,只说昨天雨太大,两人怎么都不小心染上风寒,转身去厨房煮了姜汤出来:“趁热喝。”
  雷再晖将一本存折交给养母。艾玉棠知道帛金收了不少,但并不知竟有七位数。雷暖容更是大喜:“妈妈,我们又有钱了!”
  艾玉棠只觉得那存折有千斤重。她本来与丈夫的亲戚同事便没有什么来往,丈夫的一场病更是看透了人情冷暖,如今却承了这么大的情:“你不懂,这都是人情债,将来要加倍还。”
  雷暖容立刻沉下脸来:“什么?加倍还?凭什么!”
  钟有初觉得她这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倒还像个正常人,于是搭了一句:“因为通货膨胀一直在发生呀。”
  虽然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但雷暖容还是瞪了她一眼。
  钟有初不以为然地托着腮,微笑地望着她,微微的斜视让她的眼神平添了一份戏谑和娇憨。
  之前在葬礼上钟有初恪守礼仪,一丝笑容也没有露过。电光火石间雷暖容猛想起钟晴曾饰演过的一个讨喜角色,无论顺境,逆境,富贵,贫穷,便是这样笑,笑得如同天光初霁,如同大地回春。
  就连一贯以挑剔目光审视钟有初的艾玉棠也不得不承认,她才当得起“暖容”两个字。
  这“暖容”竟开始融解雷暖容对钟有初的敌意,甚至情不自禁地随她而笑——但她立刻将那笑容压制下去,板起脸来。
  “我来还。吊唁名单在我这里。 ”雷再晖道,“这笔钱你们留着自己用。”
  “你?”
  艾玉棠不是不相信雷再晖的经济能力。雷志恒生前与雷再晖闲聊时她也听懂了一鳞半爪。知道这位十八岁离家的养子甚是出息,三十出头便已成为声名遐迩的专业人士,收入颇丰。
  只是雷志恒已逝,她和女儿凭什么一再承受他的恩惠?即使是雷志恒托孤,她并不会忘记当年将他赶出去的事实。难道他是要感谢她们的恶举,反而成就了今天的事业?
  艾玉棠想拒绝,可又不舍得拒绝。她愧对养子,但心底又渴望他能代替她们母女俩承担这一切——要知道雷暖容更是深恨与人应酬,她和大多数人都谈不来。
  “这些人不是老雷的亲戚,就是同事。虽然和他们不常来往,但我和暖容既然在,还是免不了要交际。”
  钟有初并没有专心听他们说话。她来之前喝了感冒药,坐在雷再晖身边,感受着他身上传来的气息,有些渴睡。
  “那就离开格陵,出去散散心。”雷再晖对艾玉棠道。
  艾玉棠其实从来都非常介意雷再晖的鸳鸯眼,蓝色的那只,好像海水灌了进去一样。雷再晖小的时候,她便总觉得那眼睛虽然清澈却看不见底,倒是把你一看,便看穿了,太冷静太透彻,令她焦虑。
  他一走,家中再也没有那双奇异的鸳鸯眼,她不知道轻松了多少。
  这次他回来照顾病重的父亲,母子总免不了会正面遇到,但从艾玉棠心虚的眼角瞄过去,虽然还是同样一双鸳鸯眼,雷再晖的眼神既没有力量也没有情绪。她以为是丈夫的病令他忧心,又或者他已经变成了一名凡人。
  直到钟有初出现,她才在雷再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温柔,每次两人一起出现在病房里,他的眼神总是温柔地荡漾在钟有初周围。那是恋人常有的眼神,她也并不在意。
  而现在雷再晖的眼神中挟裹着雷霆万钧的力量,压倒一切的气势,朝她和雷暖容射来。
  从始至终,局面都在他掌控中。她坐在这里,根本不是在与他讨论,而是在听他安排。她不懂他的职业,不懂什么叫做企业咨询师。此时她明白了,能让一家企业起死回生的人,眼神怎么可能没有力量,没有情绪。
  钟有初也打了个激灵,睡意全散。她没有想到雷再晖能这样毅然决然地将雷家母女送出国去。
  昨天明明两个人都淋了雨,回到宾馆一直发烧的却只有她。她在客床上翻来覆去,脑袋昏昏沉沉,就是睡不着。
  恍惚间叶月宾簌簌爬上床来,对她说:“好女儿,你放在我骨灰中的那片衣角已经朽了。”
  又阴恻恻地问:“我们的秘密,朽了没有?”
  钟有初眉头打结,满脸冷汗,大声呻吟;前尘往事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在她脑中不断搅动。咔哒一声,门外的光亮直透进眼皮里来,一只手搁在她的额头上:“有初,你在发烧。”
  是雷再晖。她听见他拿起床头电话,叫总务送体温计,退烧药和冰袋上来。
  她撑开眼皮,看见雷再晖已经将外套拿来:“有初,穿上衣服。我们去医院。”
  他是惯了发号施令的人,那语气不容拒绝。但钟有初内心矛盾,柔肠百结:“不去行不行?去医院总会死人。我只要出出汗就好了。”
  病人眼神惊惧,脸色潮红,语气可怜。雷再晖明知道不该惯着她,却又不忍迫她,于是拿了枕头来替她垫高脑袋,探了探她的颈窝,将洇湿的发缕拨开:“闭上眼睛,养养神。”
  她稍微安了心,又疑心自己是在做梦,他靠近的脸还是熟悉的模样,但一双眼底是同色的黑沉,大概是灯光问题。雷再晖见她眼皮忽闪忽闪,因发烧而粼粼生波的一对瞳仁,直往他脸上扫来扫去,令人又爱又怜。
  他合上她的眼皮,可她的眼珠还在他手心底下骨溜溜地转。
  “有初。听话。”
  退烧物品很快送来。她烧到三十九度三,雷再晖喂她吃下退烧药,又去准备冰袋:“有初,我要把冰袋放到主动脉上,这样退烧有效。”
  自叶月宾死后,再没有人这样温柔地,低声地唤钟有初的名字,一声声,一声声,好像能感受到云泽的湖水,家里的灯光。同事们总是连名带姓喊她;利永贞和何蓉总是中气十足地叫她;钟汝意根本不和她说话。
  她嗯了一声。不一会儿一包冰凉的毛巾塞进她的颈窝。她用双手紧紧抓着冰袋,去蹭烧得发烫的脸颊,舒服得直叹气。
  雷再晖又把被子卷起来,想把另外一包冰袋放在她的股动脉处。
  钟有初的腿弓着,侧到一边;首先映入雷再晖眼帘的是那个年少轻狂的纹身,灯光昏暗,他原以为是胎记一类的斑痕,再一看,便隐隐能看出枪与玫瑰的轮廓。
  身上一轻,钟有初眉头就皱了起来,不安地弹着脚趾。等雷再晖的手碰到她的大腿内侧时,记忆深处的,和纹身一样永远洗不掉的,不堪回首的触感突然爆发,席卷全身。
  她激烈地蜷起,像一只没有刺的刺猬,直缩到床头去,一双眼睛睁得极大,却是空白的,没有任何焦距。
  “有初。”雷再晖不知她何以这么大的反应。他的动作亲密却又正常,唐突却又坦荡。可还没等解释,钟有初突然一把扫开他,翻身下床,奔了出去。
  门并没有锁,她只是一转那把手,门就开了。梦中永远打不开的门,终于被打开了。
  逃吧,有初。
  她赤脚踩在陷至脚踝的地毯上,没跑出多远僵直感便从双脚一直伸上来,侵入四肢百骸,站成一座雕像。
  不是。不是那扇门,不是这幅地毯,不是这条走廊。
  荒唐透顶,无力回天。
  一张毛毯轻轻覆到她身上去。走廊上的灯很亮,钟有初望见那双眼睛是令人安宁的棕与蓝,大地与海水的颜色。她平静下来,重又陷入高烧的眩迷中。
  雷再晖把病人裹好,抱回去。整个晚上,他一直陪在钟有初床边,隔一段时间便为她换一条毛巾。
  朦胧间,小斜眼儿突然呢喃:“妈妈,可不可以吃橘子?只吃半个。”
  她总记得叶月宾什么也不许她多吃。过了一会儿,她便闻到橘子剥开时那特有的带着涩味的果香,有冰冰甜甜的橘子瓣递到嘴边来,她吃了一瓣又一瓣。
  这样折腾,第二天体温竟退回到三十七度半。雷再晖出门前拿粥来给钟有初,她捧着昨天晚上剥下来的橘子皮在鼻下轻轻地嗅,突然无限惆怅与渴望地说了一句:“我想回家。”
  是啊,她是有家的。家里还有父亲和小姨等她回去。而他的家,不过是世界各地的宾馆。他不能把她强留在这个冰冷的,毫无生气,毫无温情的房间里。
  但是即使她在生病,在思乡,他想将她留下来,久一点,再久一点的念头一直没有变过。
  “休息一会儿,等我回来再说。”


37.  他的琉璃

  雷志恒在郊外租了一间仓库,改造成琉璃工作室,保存所有藏品。雷再晖小时候来过这里,但没有料到变化巨大。所有窗户均被封死,雷志恒甚至不允许一丝阳光窥探他的宝贝。
  按下开关,藏在各处的射灯一起亮起,映着满架的琉璃,一枚枚,一排排,一列列,斑驳的色彩在封闭的空间内流淌着。
  目录册中除了雷暖容指定要的镇纸之外,还有一副更珍贵的琉璃画,与原作同样大小的《鸢尾花》。
  那琉璃板仅有十分之一寸厚,平整如镜,所有的颜色细腻凝重,沉沉地朝雷再晖眼内簇来。他见过梵高的原画挂在纽约某一处的办公室内,便知道这一副琉璃板无论图案,颜色都极难得,其价值可算是其余藏品之和。
  鸳鸯眼并没有多犹豫,手一松,琉璃板跌落,摔成一地齑粉,再也看不出原来的风貌,只是玻璃渣。
  人生得有多么的苍白,才会这么多的色彩都填不满。雷志恒自第一次看到琉璃那令人迷乱的颜色,便生出了许多谵妄,赶都赶不走。
  可雷再晖却一点兴趣也无。他即刻开始安排将所有琉璃分批送走,然后结束租约。
  他心里放不下的是,钟有初一个人呆在宾馆里,有没有吃药,有没有喝水,有没有吃饭。
  等办完事,风尘仆仆地回去,钟有初虽然吃了药,喝了水,但脸色又有些烫红。
  更重要的是,她又苦兮兮说了一次:“我要回家。”留在此地,不是了局。
  雷再晖只是看着她,将从仓库中取出的琉璃镇纸放在桌面上,随意地朝她滚过去。钟有初接住,将脸颊贴在上面,那凉意直沁到血肉里面。
  “喜欢?”
  钟有初早已过了见到美好东西非要占有的年纪,于是摇头:“我家的阳台上,可以看见很美很美的晚霞,比它美得多。”
  还是要走。
  “你现在最好不要颠簸。”
  “上午永贞打电话来,她七点交班之后会来接我。”不知道是什么那样好笑,她吃吃地笑了起来,“和她的芳邻一起。”
  她想起利永贞和封雅颂这一对冤家,便禁不住地要笑。可是再一看雷再晖的脸色,就笑不出来了,有些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其实我已经不烧了,真的。”
  “这样不准。”他俯身靠向钟有初,托着她的头发,额头贴上来,“要这样。”
  他额头温热,双眼微阖,钟有初可以清清楚楚看见他的睫毛一根根在眼窝里投下的黑影,温柔得令人心醉。她想起在葬礼上替他剪下衣角的那一刻,他也是这样贴着她的额头,想要汲取一些力量;她又觉得无脸人其实很寂寞,孤零零活在梦境里,只有等她做梦的时候,才能吓她一跳,然后又回到那无穷无尽的等待与寂寞中。
  一瞬间,钟有初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想凑上去亲亲无脸人。
  但雷再晖突然睁开眼睛,她赶紧别过脸,假意摩挲着颈间的琉璃。
  “如果回云泽你能开心一些的话——就回去吧。”
  他做决定从来都是雷厉风行,一往直前,绝不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如已经下定决心将雷家母女尽快送走,便着手安排所有细节。但钟有初呢?他不想将她送回云泽,又心疼她思乡情切。他知道自己不方便将钟有初带在身边,担心她身体不适——他不知道这便是雷志恒对待他那些琉璃的态度。
  他和父亲不同,在分离之前,他想将自己的琉璃时时刻刻带在身边。
  艾玉棠显然是没有料到变相的驱逐令就这样简简单单地,从雷再晖口中发布出来。震惊之余只能机械重复他的话:“出去?去哪里?”
  雷再晖说出七八个地名。有美国乡村,英伦城市,也有欧洲小镇,古堡胜地,风景如画,美不胜收。这些地方全都有他因工作而认识的朋友,随时能迎接雷家母女去住个一年半载。更重要的是,雷家母女就此可以不再过问格陵的一切人与事。
  原来不是要将她们驱逐到天涯海角,穷乡僻壤,雨林瘴地,而是去过比现在逍遥快活的日子。艾玉棠宽慰之余心知肚明,他的提议并非灵机一现,只怕在雷志恒生前就已经开始计划。但无论雷再晖此举意图如何——她从来要的不是养子的敬爱,而是更实惠的衣食无忧:“去那些地方?我负担不起。”
  “一应衣食住行,我会安排。”
  他也根本无意伪装温情,只是将利弊摊开来讲,由她们选择。这件事对他而言,如同工作一样,要一丝不乱,顺利圆满。
  艾玉棠已经心动。因为丈夫的病,她耽了一年半的时间,失去所有朋友,乐趣,爱好。她确实希望重建自己的生活乐趣。不管雷再晖是出于什么目的,但目前的安排实在是仁至义尽。
  她甚至这样说服自己,这也算是她和女儿被雷再晖给“赶走”了一次,两下扯平,互不相欠,再不必做一只惊弓之鸟:“……能适应吗?”
  雷暖容眉头皱得非常难看:“哥哥,你去不去?”
  “那都是时间会停止的地方。”雷再晖不理她,对艾玉棠道,“我建议去气候宜人的英语地区,如蒙特利半岛。一方面暖容可以为你担任翻译,方便融入当地人群,一方面当地有所语言学院,很适合暖容进修。”
  话说到这里,已经渐入佳境。沉吟中的艾玉棠眼睛亮起来。她实在想将时间追回。她只有五十三岁,身体康健,至少还有二十年可活,为什么要留在伤心地?恸思伤身。还有暖容,她在语言方面有天分,就此埋没实在可惜。而且,她留在这里胡闹,迟早耗尽雷再晖的耐心。
  思来想去,雷再晖的提议竟是天衣无缝,完美无缺。
  “好。我和暖容一起去蒙特利。越快越好。”
  雷暖容见母亲满口答应,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竟如同野狼一般嚎叫起来:“妈妈,你不能代替我答应!雷再晖!你是故意的!你故意要将我流放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雷再晖这时才望向她,眼中有回山倒海的力量。
  “对。”
  他如此爽快承认,雷暖容整个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强硬震傻了——一直以来他不过是采取绥靖政策,令她放松警惕:“你在葬礼上对我那么好,又买下镇纸送给我,是假的,假的,都是哄我!”
  “那不是假的。”雷再晖咳嗽一声,“你是父亲唯一的女儿。你的正当要求,我都会尽量满足。那只镇纸,便是我送给你的嫁妆之一。”
  他望向她的眼神一点感情也没有——他只承认她是雷志恒的女儿,不承认她是雷再晖的妹妹。
  雷暖容指向坐在一边擦鼻子的钟有初:“只要我一触犯了这个小斜眼儿,你便要镇压我!”
  雷再晖立刻厉声回答:“对!”
  这比昨天掸她一下更令人难受——她不得不正面认识到雷再晖和钟有初之间,绝容不下她捣乱。
  雷暖容苍白着脸摇摇欲坠:“妈妈!”
  艾玉棠生怕她做出什么不得体的举动,惹怒了雷再晖,将一切安排收回,轻轻地拍着女儿的背:“暖容,妈妈昨天对你说的话忘记了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多好!换个环境……”
  “我不去!我要留在哥哥身边!”雷暖容直着嗓子大喊。
  雷再晖既然说得出,也预料到了雷暖容会反弹。他没打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只是用强大的气势压制住,其余的交给艾玉棠处理:“如果你坚持留下来,也绝不可能靠近我!”
  钟有初被雷再晖话语中的无情震撼住了。艾玉棠和雷暖容这对母女在刚刚失去依靠的关口,雷再晖并没有吝啬金钱,可是却没有给她们一丝温情。
  雷暖容开始哭闹,摔打,撒泼,艾玉棠见她没有骚扰雷钟两人的动作,只是在发泄不忿,愤懑的情绪,便也不十分劝阻,只注意着别伤到女儿。
  她已经立定心肠要离开格陵,不惜押着女儿上飞机:“这里你们不用管了,我来做她的工作。”
  “我不去!我不去!我不去!”
  “无论是在这里,还是千里之外,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你是你,我是我,将来不会改变,也不会增进。”雷再晖牵着钟有初起身离开,“我不认为你现在能想通,可是如果你想不通,就连雷志恒的女儿也不配做。”


38.  两处别离

  两人下楼来,还隐隐听得见雷暖容的哭声,和雷志恒去世那天晚上一模一样。
  不知哪层楼的新生儿也发出啼声,这相互呼应的痛哭令钟有初停顿了一拍。
  她曾像雷暖容这样,一前一后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那种空荡无依的恐惧并不会因为人性好坏,年龄大小而有轻重差别。
  雷再晖发觉不妥,扶着她的肩膀问道:“不舒服?还是累了?”
  听得他声音中亦有倦意,钟有初木然回答:“我没有不舒服,也没有累。只是觉得很乱——为什么母亲不像母亲,哥哥不像哥哥,妹妹不像妹妹。”
  其实雷再晖现在的心情也好不到那里去。如果有可能,他并不是不愿意和雷家母女一起生活。但他决不能允许一件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雷暖容心怀不切实际的妄想,因此他能够教导她的唯一方式,就是否定她,离开她。
  他说的句句在理。雷暖容不许他列席自己的青春期,现在又硬要将他拉入自己的人生轨迹。她的收放自如,她的随心所欲,总以其他人的牺牲退让为代价。
  只是钟有初已经开始怕这无情雷霆,有一天也会落在自己头上。
  “我们回去吧。永贞该来接我了。”
  雷再晖眼神一黯,手自她肩膀滑下。她手指冰凉,放在他的手心里白白瘦瘦的一把。
  格陵与云泽之间的距离是两百一十三公里,换算成车速是两个小时,换算成心速不过是一念之间。
  但他就是自私地,恶劣地,想要把她留在身边,久一点,再久一点。
  “我曾约你一月三号的下午五点钟见面。然后带你去吃饭。你还记不记得。”
  “记得。”
  他将腕表伸到她面前:“现在是五点整。我带你去。”
  格陵大北门有一条东西方向的百米街道。在这条街道上居住着几十名商贩,做的是快餐饭盒,奶茶瓜果,影碟网游,房间出租的生意。所有格陵大的学子都知道,这就是油腻腻,脏兮兮,灰扑扑,活泼泼的鱼米村。
  在鱼米村的村口,有一栋并不起眼的两层小楼,做过网吧,做过服装,热闹过,也冷清过,但从没有长久过。就在人人都说它风水不好的时候,去年的九月份,也就是新学期伊始,这栋小楼的一楼挂出了“一席之地”的牌子,开始做餐馆,主打是奔放而淳朴的土家菜。
  这是条优胜劣汰的街,从来不乏热锅快炒。学生是最随和,也是最挑剔的;是最小气,也是最潇洒的。他们可以花五块钱吃一份油厚盐重的炒饭就算数,也可以八大碗七小碟,一打一打的啤酒搬上来。“一席之地”的食物在丰俭由人之外还做到了新鲜卫生,风味独特。
  二楼的瑜伽馆未到学期末便匆匆结业,被“一席之地”的老板租下,隔成两大四小六个包间。“一席之地”真正地在鱼米村有了一席之地。它门面虽小,胜在干净整洁,钟有初摸了一下菜单和桌面,并没有一般小馆子的那种油腻感——单单是卫生这一项,在鱼米村众多的饭馆中就已经鹤立鸡群。
  钟有初和雷再晖去的比较早,作为主要消费群体的学生们还没有下课,所以坐进了二楼带窗的包间。等他们点的菜陆续上来时,门口便开始有学生等候,排成一条蜿蜿蜒蜒的队伍。
  还要等位,可见口碑做的不错。钟有初视线所及,正坐着一对穿情侣装的学生。女生手里拿着两杯服务员赠送的奶茶,不停地在男朋友身上拱来拱去。那男生正在玩手机游戏,被撞的烦了,不耐地抬起头来:“喂!猪都被你撞歪了!……不是,是鸟都被你撞飞了……不是,你干什么呀!”
  “刚才打球出了一身汗——人家好像感冒了。”那女生娇怯怯地说。
  “我今天没带白痴药。”
  “你摸么,你摸么。”她要男朋友摸她额头,他却干脆利落地一伸手抓住她的左胸:“满意不?”
  然后娇怯怯的女生就沉默着爆发了:“你妈的……”
  她还没骂完,男生便一把将她搂过来,亲一口她的额头:“没烧。别闹。”
  刚要吵起来,又好的如胶似漆。钟有初出神地看完了,又将视线转向对面正在接电话的雷再晖。挂上电话,他开始记下一些信息。
  突然有一束直勾勾的目光射来,他一抬头,是钟有初凝视着他手中的记事簿。
  她凝视的时候,眼睛斜得比较厉害,元神已经不知道出窍到哪里去了。
  “好奇?”他将记事簿递过来。
  那上面一行行写着他的工作安排和信息收集,大部分是英文速记。钟有初只学过中文速记,翻了几页,大脑已经被涤荡得十分混乱,好不容易有四个认识的字“缪钟联姻”,又疑心不是中文,于是指给雷再晖看:“这是什么字?”
  那是雷志恒生前行动不便,便安排儿子去准备礼金:“云泽稀土的缪盛夏你认识吗?”
  “认识。”她没有想过在雷再晖面前说谎。
  “他与格陵有色的钟家女结婚。”
  “缪盛夏要结婚了?什么时候?”钟有初大吃一惊,又想大概是自己好久没有回云泽所以没有收到消息,“那真有七个字可以形容——浪子回头金不换。”
  雷再晖无意中接了一句:“这就是用婚姻换金钱。”
  “什么?”
  他不想扫她的兴,又不欲她知道太多:“吃吧。菜凉了。”
  钟有初吃了一片腊肉,便呀了一声,无数回忆浪潮席卷而来——她和何蓉在百家信四年点点滴滴,茶水间里,办公桌头……
  “席主管的肉!我好久没有吃到了!”
  雷再晖拼命忍着笑。
  利永贞说,格陵大开了一家很好吃的饭馆;何蓉说,席主管将一手好厨艺发扬光大。还有在鼎力的员工餐厅,那同事却不相信席主管做得到。
  “这家饭馆是席主管开的?”钟有初顾目四盼,顿时觉得四壁都生出一股亲切感,仿佛看得到席主管在这间小小饭馆里投入的心血,“一席之地。原来是席主管的一席之地。”
  雷再晖笑着点一点头。
  “你特地带我来这里吃饭?”不对。她想起自己和雷再晖半年前就有了约定,也就是说他刚将席主管解雇便已经知晓,“你……怎么知道他会东山再起?”
  “百家信淘汰的员工当中,只有他能做得到。因为他确确实实有一技之长和营销经验。”
  钟有初愈发疑惑,但心中越来越接近事实:“是你……”否则他不会特地用土家菜的题目来考席主管——他根本一早为席主管想好退路。
  雷再晖认真问她:“你以为雷再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来百家信之前,只是存在于传说中的风云人物。但无论外表年龄身世如何秘密,心思慎密手段冷酷,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种印象总是跑不掉的。
  “我不希望你觉得我是工作机器,冷血狂人。”雷再晖道,“我不在意别人知不知道。我只介意你的看法。”
  她当然还记得他在推荐信中写下的人名。他并没有将企业咨询师当做六亲不认的行业。她竟然还误会他对雷暖容狠心。狠心是关心的开始。
  喝了几口汤,钟有初终于说出了她一直想说,但没有勇气说的话。
  “可是你不了解我。”
  这是一句常会在女主角的剧本里看到的台词,语气或无奈,或激昂,或梨花带雨,或薄幸轻佻,钟有初总觉得无聊重复——但原来是如此应景,如此心酸。
  雷再晖顿一顿,拿出记事簿,在空白页画下一条笔直的线段,分成三等分,指着第一等分,柔声道:“这是你遇到我之前的人生,未来的格陵影后。”
  他真的在后三分之二线段上,写下“格陵影后”四个字。看得钟有初又是惊,又是怕,又是雀跃:“你……”
  “那么你之前的人生按天来算,”他画出一个箭头,另标出一条短短的线段,又是分成三等分,“假如你的一天也分为三等分,工作八小时,休息八小时,其他八小时。”
  他指着“工作”那条线:“这部分,我了解吗?”
  那可是将她解雇的企业咨询师。钟有初点点头。
  他又指着“休息”那条线:“这部分,我了解吗?”
  那可是陪伴她从小到大的无脸人。钟有初不得不继续点头。
  “还余下三分之一。”雷再晖放下笔,看着钟有初,“我知道你很爱你的父亲,也尊敬我的父亲。我知道你爱吃通心粉,也爱吃橘子。我知道你从来不喝冷水。我知道你有一个玫瑰纹身。我知道的还有很多。有初,我们之间的距离,小于八小时。”


39.  两处别离2

  席主管一直在厨房里忙碌,抽空出来上了个厕所,便听见收银小妹叽咕:“看到刚走那一对客人没有。不像学生,也不像老师。”
  “咦,我们打开门做饮食生意,不替顾客算命。”
  “老板,不是哦,那个男人的眼睛一只蓝一只黑,很稀奇。”
  收银小妹刚说完这句话,便看到老板的脸色变了:“雷先生?……他吃饭给钱了?你们收他钱了?”
  “咦,老板你说我们打开门做饮食生意……”
  席主管一跺脚,一把扒掉厨师帽,露出一头乱蓬蓬的灰黑相间的头发——这半年他老了不少;又从柜台下翻出几盒武陵特产——他原是兼卖一些土货的。
  他一边叫着“雷先生”一边旋风般卷出门去。冬天夜长,鱼米村的小吃摊已经摆出来,学生停停走走,一条街道人头攒动,十分拥挤。
  “雷先生!雷再晖先生!”他在人群里中奋力前进,声音洪亮有力且充满欢乐,“他们说看见顾客是双色瞳,是不是你!是不是你!”
  是雷再晖替他作担保,教他申请小额融资。是雷再晖替他分析,替他选址。是雷再晖肯定他的一技之长,营销经验。
  “雷先生,我今年已经四十六岁。现在转行太晚了!”
  他记得雷再晖说的是:“当我到了四十六岁的时候,也可能灵光一闪,去做别的事情。这完全取决于你的兴趣和能力。与年龄无关。”
  得到资助款项,席主管便开始装潢,采购,运营,扩张——原来做自己的爱好这样有劲,再苦再累,也甘之如饴。
  早在他喊第一嗓子的时候,钟有初就已经听到了。她正想转身,雷再晖已经拉住她:“这边来。”
  他们逆着人潮躲进了一个盲角,钟有初从雷再晖的手臂上面望过去,一一向他汇报:“席主管老了很多,不过声音很有元气;他手里拎着好多吃的。”
  “雷先生,你回格陵怎么也不告诉我呢!”
  席主管左突右挤,东张西望,但看不到这边角落里的雷钟二人。
  “你不想见到席主管?”
  雷再晖的声音有些为难:“我受不了这样热情。”
  钟有初心想,以前的席主管总是很苦相,为了紧张的工作,铺张的儿子,哪里还会热情得起来?
  “躲在这里会被发现的,到时候更难堪。”
  雷再晖胸腔里笑了一声:“不可能。”
  钟有初突发奇想:“难道你做过很多次这种事情?你经常偷偷去视察那些被你改变的人生,然后洒脱离开?”
  雷再晖只笑不语,突然伸指刮了一下钟有初的鼻尖。
  那一点亲昵的触感,从鼻尖蔓延开来,荡漾着,荡漾着,荡漾得人心都化掉了。
  “爸!爸!别追了!”咦,是席主管的儿子。他已经痛下决心,脚踏实地,从美国退学,回格陵大旁听,准备考试,“人家稀罕你这点腊货啊!走吧!菜都下锅了!”
  一次裁员,改变的是一家人的命运。面对生命中的挫折,是你的准备,你的毅力,来选择你是坏下去,还是好下去。
  “他们好像回去了。”钟有初悄声道。但雷再晖仍箍着她的腰,她轻轻挣了一下,没有挣脱,便垂下头去,带着一点无可奈何的气馁与羞怯。
  他半玩笑半认真地追问:“你说我是不是冷血的人?嗯?”
  哎呀,那玲珑的人儿,猛然自他怀中抬起头来,鹅蛋脸上一对眼睛明亮如星,深深地映出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世界。
  她突然轻轻拉住他的外套领子,红唇飞来他脸颊上啄了一记,亲自盖印一枚英雄奖章:“不是。”
  这种荡漾的感觉是钟有初和闻柏桢在一起的时候完全没有过的。她曾绞尽脑汁,如何卖弄一点点笨拙的风情,调笑戏弄闻柏桢;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自然而然,一气呵成的挑逗,会令人眉梢唇角都在发烧。
  她发觉雷再晖的眼睛好像又变成了一对越来越深的黑色,令人又惧又爱。他箍在她腰上的手在慢慢收紧,她的视线自他的眼睛向下移,移到鼻子,移到嘴唇——她不傻,她知道他要来回吻她了。
  仿佛手中的一枝烟花,明明知道它美丽,蠢蠢欲动,却点燃后就想扔掉,怕它灼人。
  他凑近点,她便下意识地退后点,直至脖颈拉出个僵硬的弧度。
  那双色瞳的男人轻轻笑了一声,有点宠溺,又有点轻佻。
  “好呀。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哪。”他专注地看着她,突然咦一声,“你的项链……”
  嗯?项链怎么了?钟有初赶紧摆正脖子去摸那颗琉璃地球。
  一排长长的睫毛轻轻地扫在她的眼皮上,随即掠开。他已经狡猾地吻住了她的嘴。
  钟有初的接吻经验十分有限,也没有人曾真真正正地温温柔柔地吻过她。最可怜的是,她的初吻不是闻柏桢,而是在下颚被捏紧的时候,被人强硬地伸进来搅动,那股令人作呕的烟味她迄今都没有忘记。
  雷再晖感觉得到她仍想躲闪,于是轻轻松开;钟有初甫一动,他又追上去吻住,如此反复几次,或轻或重,蝶逐蜂戏一般;钟有初浅皱眉头,嘤了一声,便轻轻地放松了身体,贴上去。
  电梯里初次见面,她俏皮地反击,说要嫁就嫁一个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那么广阔的男人;再次相遇,真实的无脸人亲手将她从腐朽的生活中挖出来;第三次,一起解决“小李飞刀”事件,他主动提出半年之约;半年里,他不断从世界各地寄来不一样的空气,她在约定那晚等到凌晨;他千里奔回,侍奉病危的父亲直至送别,她陪着他淋雨,哭泣,继而发烧。这些事情一件件,一桩桩,此刻一并快速地涌上心头。
  深深刻在彼此心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反而被这浪潮卷走,只剩下真真切切的碰触和气息。
  有初。不要再挣扎。
  虽然她也很热,却觉得雷再晖按在自己脑后的那只手更是烫得吓人。她自己的两只手又不知道往哪里放,朝下一甩,正好擦到雷再晖结实的大腿。她想要缩回却来不及,他已经将她彻彻底底地缠住。饭后他喝了一杯普洱,现在那茶香便在钟有初的口中一点点温柔地漾开。她不由自主地去触碰那回甘的来源,却得到更缠绵的索取吮吸。
  也不知道亲吻了多久。他终于松开她,抵着她的额头,轻轻的气息,吐在她的鼻尖。
  “有初。”
  她轻轻地迷糊地嗯了一声。
  雷再晖在国外的时候,很少生病。但只要一生病便来势汹汹,和钟有初一样,十分渴望回家。
  但是他一度不知道家在哪里。
  他说:“你陪我演了一场戏。”
  还没有等她反应过来,他又将一句话送入她耳中。
  “那你现在要不要我给你的一辈子?”


40.  偕老同穴

  封雅颂停下车,利永贞把膝上的一只塑料袋打开,开始清点——耳入式体温计,中成药的退烧药,西药的退烧药,消炎药,咳嗽糖浆,喉糖,退烧贴……
  “咦,幼儿用?封雅颂,你怎么不提醒我啊!买错啦!”
  “我刚才已经想叫你镇定,但是你像一阵风似地卷进药店,又一阵风似地卷出来。然后就叫我前进前进前进。”封雅颂做了个前进的手势,“幸亏你是不会开,不然我早被踹下来,你亲自动手了。”
  利永贞想了想自己好像确实是这样风风火火:“幼儿的应该也可以用——正好,他们来了。”
  她抱着药跳下车迎上去:“有初!烧得厉害吗?我买了很多药,你先吃——”她突然想起自己仿佛忘记买水了,正愁呢,封雅颂也下车了,一边拧开一瓶矿泉水,一边递给利永贞:“拿着。”
  “对不起,麻烦你们了。”
  “不存在。永贞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居然说这种话,我和你急啊。”利永贞也如是说,看见站在钟有初身后的雷再晖,突然想起了什么,便去开后备箱。但这款车型的后备箱机括有些巧妙,她还没掌握,只会下死力去掰。
  封雅颂赶紧上前帮忙:“小心手。”
  “雷先生,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利永贞得意洋洋地拖出来一具黑色仪器展示,那箱子看起来不轻,但瘦弱的她竟可以将它一手提起。
  雷再晖道:“这是一种便携式直流高压发生器。输出电压在二十万至一百万伏之内。常用于变电站野外作业中的静电消除。”
  利永贞本来想他一定无知,那么接着她便可以居高临下地示威,连台词她都想好了不知道多么佩服自己——我说过你要是对有初不好,我就拿高压电电死你,你现在知道我可不是说着玩的了吧?
  但这洋洋洒洒的一番妙言硬是得吞回去了,噎得利永贞好难受。
  封雅颂接过高压发生器,和雷再晖略说了两句,便道:“你放心。我和永贞先上车了。”
  利永贞瘪着嘴缩回座位上去,就看见后上车的封雅颂嘴角漾起一丝笑意。
  “你笑什么?还笑!还笑!”她轻骂,又威胁,“我电不死他,总可以电死你的。”
  “好的,好的,我恳切请求利工电死我。快系好安全带。”封雅颂道,“一来一回要四个小时,你先在副驾驶位上睡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就去后面躺着休息。”
  “有初怎么还不上车?”利永贞探头出去望望,立刻缩回——可是那一对身影,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她眼中。
  从她这个角度其实并不可能看仔细,最清楚的画面不过是钟有初踮起了脚尖,而雷再晖的手臂紧紧地箍在她的腰上——男女站成那样亲密的姿势,不接吻还能是怎样?
  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雷再晖与钟有初相拥吻别的画面,那么美好,可是心底却悄悄生出了一丝失落。
  头发一痒,利永贞一转头,原来是封雅颂在轻轻地抚摸,仿佛她是一只忧伤的小猫:“永贞伤心了啊。永贞的偶像长大了,要飞走了。”
  不是。有初是她的朋友,不是她的偶像。这不是她的偶像钟晴在演戏,这是她的朋友钟有初在生活。利永贞在医院看见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会在一起,但是突然看见这样亲密的一幕,还是将她的眼睛撞得生痛。
  但利永贞并没有发飙。她又不是没有见过因为朋友谈了个朋友从此不像朋友的:“以后我那些无聊的短信,她一定不会及时回复了;有什么事情她也不会再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
  “今天她就打给你了。”
  “不是,是我打给她的!”利永贞突然觉得眼睛发酸,“她才去我家住过一次,以后再也不会去了吧……再也不用我定好闹钟,跑出来陪她吃早餐了……”
  封雅颂解开安全带,探身过来,将利永贞的脑袋揽进胸口:“我要是说我陪你吧,你又要说我想得美……”
  “你说吧,我保证不说你想得美……”
  利永贞把湿润的眼睛在封雅颂的皮衣上印了又印。
  人说泼妇有三宝,一哭二闹三上吊。雷暖容倒是从来不会去上吊,只是哭闹,非常珍惜自己的性命。她哭闹一阵子,便睡觉来养精蓄锐。睡醒了再哭闹一阵,间歇吃些粥水。艾玉棠只当她是重回断奶期,时而温柔地劝,时而强硬地说,要将逻辑慢慢地再次灌输到她脑中。
  逐渐雷暖容也不得不接受现实——没有奶了!再没有奶了!请和成人一样,吃五谷杂粮。
  雷家的亲戚们听说她们母女俩决定搬到蒙特利去,并没有劝阻,也没有相送,无声无息。这更坚定了艾玉棠离开的决心,竟主动要求雷再晖快一点,再快一点办理手续。
  钟有初走后,雷再晖也开始感冒。他知道是她传染,可是更像她留了一点什么在他这里,就像她印在他脸颊上的那个吻一样,都是甜蜜。
  “事情还顺利吗?”
  “很顺利。”
  他们常常在晚饭后通电话,一说就是两三个小时。每次都是雷再晖打过来。也并不是说天天都有重要的事情发生,不过琐碎,问问生活情况,听听声音——他的声音在电波里十分醇厚而沉静,她的声音有些温吞而轻脆。
  第一天接到电话的时候,钟有初有些吃惊,又有些甜蜜,接起来不知道说什么,还是雷再晖问她最简单最朴实的那个问题:“有初。吃过饭了吗?”
  钟有初老老实实回答:“吃过了。你呢,吃了吗?”
  “嗯。”
  彼此的动静在电波里穿梭来回,时间在默契里走成一块一块的留白。她听见他那边在沙沙写字,他听见她那边在走来走去,又听见有猫放肆地一声声地唤,她便走到门边探望:“咦,猫跑进院子里来了。我要挂了。”
  雷再晖走向套房的窗边,一抬头便能看见高高悬于都市上空的月亮。
  看得见的明月离他这样远,看不见的红尘离他这样近:“不要挂。”
  钟有初顿了一下,走进厨房,单手拿出剩饭钵,拌上肉汤,开门出去。
  “咦,带你女朋友来吃饭吗?”那鼻头上一点黑的猫儿,搂着另一只花斑猫,好整以暇地坐在院子中央,等着钟有初上菜,“等一下,我去剥根火腿肠。”
  过一会,钟有初投降:“我好佩服你。我已经举不动手机了,而且独臂客好不方便。”
  雷再晖真是觉得好气又心疼:“你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蓝牙,专为解放双手?”
  她咦一声:“我好像也有一副耳机。”
  于是翻出耳机来继续和他通话,好似雷再晖就在她耳畔一般:“有初。”
  “嗯?”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因为不是科班出身,以前拍戏时钟有初受过学院派主角不少教育。人家可不会因为你年纪小便对你娇惯,看你有天赋才对你多说两句,时时耳提面命,在片场一眼望过去,一声声叫的全是老师。老艺术家们教了她许多窍门,也教了她许多挑剔。
  今时今日,演艺圈的拍摄技术与器材不断翻新反而忽略了演员的功底和剧本的逻辑,只追求潮流与话题,一窝蜂地追捧这个,又一窝蜂地批判那个,毫无主见,本末倒置。故而钟有初甚少看电视剧和综艺节目。
  因为钟汝意常年挂在网上,所以她也鲜少用电脑。喂了猫,快八点了,她会翻翻无聊的小说。
  “读一段给你听——女主角以手抚额,悄声道:‘唉。这对小冤家从早上一直吵到现在,从天文一直吵到人文,从地理一直吵到伦理,吵得我头痛。’”她乐不可支,“这本书虽然幼稚,但每个角色都很可爱。”
  八点半,她打开电视机,将声音调小,看地理频道的一档节目。
  那节目从宏观世界讲到微观芥子,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正好播着一部关于海底生物的纪录片:“咦,不播大马哈鱼了么?这是什么?”
  画面上出现一种深居于海底湍流中的生物,造型如一枚兽角,周身长满骨针,有俪虾一对,自小钻入,相亲相爱,一生寄居其中,直至双双死去。
  “这种海绵,英文中称之为‘维纳斯的花篮’。我们则称之为,”她听见雷再晖在耳边轻轻教她,“偕老同穴。”


41.  惊蛰1

  钟汝意原本就封闭在自己空间里,除了下楼吃饭就是挂在线上和网友们交流。他虽然发现女儿多了一个习惯,在晚饭后总会戴着耳机到处走,但他只以为她在听歌——因她并不絮絮说话,偶尔两句,钟汝意也只以为她跟着哼走调了,甚至觉得好笑。
  听歌消遣他并不在意,可是仔细观察,才发现女儿原来是有说有笑,有问有答。
  她站在花盆边上,说:“这么冷,居然开了一朵月季……浅浅的红色。”
  又在关窗的时候说:“今天猫儿都没有来呢。”
  再到灯光下仔细观察,才发现女儿神态娇俏,眼波流转,双颊绯红。他想起女儿小时候,便喜欢玩打电话的游戏,手指绕着电话线上,又想起叶月宾和叶嫦娥一对姐妹,自小教她黄梅戏的身段,教她眼随指尖,指尖轻点,如何叩在那呆书生额头上。
  自妻子死后,他就再也没有见过女儿如此容光焕发。
  好得很,他咬牙切齿地想,你恋爱了。闻柏桢没有要你,你没有跟缪盛夏,可你终于找到那个人了。
  对于叶月宾的死,外人痛苦过,就是一场葬礼;叶嫦娥痛苦过,就是一场春秋;只有钟有初的永恒自伤,令他的痛苦不那么孤单。
  他不否认女儿从来是娇俏的,迷人的,和她的母亲一样,是一朵开不败的花;但这娇俏,这迷人,这开不败的花,底下的土壤,正正是亡妻的腐烂尸骨!
  “我不知道……”钟有初发现父亲钟汝意正出神恍惚地盯着她,“真的要挂了。明天再和你说。拜。”
  钟有初将耳机摘下来,攥在手里,手心有些湿漉漉地。父亲从未这样长时间地凝视她,显然是想着什么——一定是要和她说话了。她急急地走近两步,几乎不相信今夜有这样的幸运:“爸,要喝茶吗?我来泡……”
  钟汝意开口了。因为许久没有对女儿说话,最恶毒,最嫌恶和最沉痛的语气,不受控制地从胸腔中奔涌而出。
  他整个人都气得发抖。
  “你怎么笑得出来。”
  他十年没有和女儿说话,说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笑得出来。
  果然,女儿一听到这句话,所有的娇怯温柔便倏地从那张酷似亡妻的脸上褪去。她似是一时怔住,又似一时语塞,似是一时错愕,又似一时震惊。
  “是谁?”钟汝意不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谁,又在哪里。不过现在科技发达,信息迅猛,即使分隔南北极,也是天涯咫尺。
  连空气都在变成毒气,钟有初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呼吸,哪里都是错。
  “是谁!”
  手机和整副耳机骤然跌落在地板上。
  她似是一时忘记了如何说话,良久才道:“……一个朋友。父亲刚去世的那位……”
  甫一出口,钟有初便知道自己大错特错——这句话中的关键词瞬间将父女俩拉回叶月宾骤死的那个下午。那种孤苦无依,满心悲愤的感觉在今天依然一分未减。
  “人家的父亲刚刚去世,你就用这种轻佻浅薄的口气与人通电话。”钟汝意怒极反笑,笑得狰狞,“我看你已经没有廉耻了!”
  钟有初脸上失去了所有颜色,苍白得不似个人,扶着流理台摇摇欲坠。
  她永不诉于人前的秘密,和那些苟且偷生的亲吻与欢愉,决不能共存。
  她猛然抬起手,在自己脸颊上狠狠地扇了一记。
  第二天钟有初没有下楼吃饭,叶嫦娥问钟汝意,不得要领,只好上去请教。她想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用黄梅调逗着侄女:“哎呀呀,我的美娇娘,为何春情深锁闺阁,为何消瘦不思饭食?……不对,一定是你爸干了什么好事,是不是?”
  钟有初背对着小姨躺在床上,一边看书,一边回答:“他和我说话了。”
  “是吗?”叶嫦娥心想,这应该是个好现象,怎么闹得这样僵,“他说什么?”
  钟有初静静翻过一页书:“骂我。”
  叶嫦娥大吃一惊。
  钟有初一边翻书,一边说:“实在骂得好。小姨,我昨天睡得不踏实,所以没有什么胃口。你们吃,不用管我。我要是饿了,会自己煮面吃。”
  床沿一沉,她手中的书一轻,被叶嫦娥抽走放在一边。
  叶嫦娥轻轻地拍着侄女:“有初,做恶梦了?”
  是的,她做恶梦了。她已经很久没有梦见过无脸人,可是昨夜他又入梦来。
  那脸明明没有五官,却能感觉到专注与疑惑。她困在一副锈迹斑斑的铁笼里,腰腿俱折,血迹斑驳的手指,不停地编织着一件无限长的荨麻披甲。
  她不愿意再回忆下去:“小姨,讲个故事给我听。”
  叶嫦娥错误理解了她的意思,语气中有些惆怅:“故事?故事没有,事故倒有一件——听说缪盛夏要结婚。娶的是格陵有色一把手的大女儿,有头有面,不过到现在连名字也问不出来,真是奇怪。”
  钟有初一下子想起雷再晖的记事簿,心脏又是一阵绞痛。
  “是吗?他总要摆酒的。”
  “奇就奇在这里,缪家压根儿没有摆酒的意思。到处都在传说新娘子长得很丑,瘦黑矮。我看缪盛夏这次是招报应了……不一定,老话也说娶妻求贤淑,说不定人家很贤淑呢?就算不贤淑,也有好靠山……唉,看来我是治不了他的相思病了……”
  她喊了两声有初,没有反应,便轻轻替侄女拉好被子。
  钟有初昏昏沉沉地躺着,突然听见楼下有尖锐的吵架声,于是惊醒了。
  “老娘还天天来给你这个废物送饭……要不是看在有初的份上……你这副嘴脸,我姐能安息吗?对女儿发脾气,你算什么好汉!”
  接着便是一堆碗碟破碎,桌椅推拉的声音。钟有初下床,从梳妆台里拿出一个首饰盒。
  停了一停,她将首饰盒打开。
  一回到云泽她就已经把项链和戒指珍重地收藏,现在反而有些犹豫,是不是要重新戴上。
  她摸着那琉璃地球,叶嫦娥和钟汝意的争吵声断断续续地传来:“你根本不知道……”
  “自私!无知!懦弱!”
  她穿戴整齐,走出房间,下了楼梯,父亲和小姨争吵得那样激烈,语言苍白的可笑,不过是互相指责和推卸责任,他们压根儿没有注意到墙角走过的身影;钟有初推开大门,穿过院子,一直走出这个家。
  竟然已经是傍晚了,她慢慢地在街道上走着,有人和她打招呼,她便恍惚地笑一下:“吃了吗?”
  这是生她养她的家乡,不需要任何方向感,她闭着眼睛都能找到那些熟悉的大街小巷——她在这个角落踢过毽子;她在那家店里买过发卡;这里是她的母校,那里是她第一次试镜的礼堂……
  堤上的晚霞最美,走得累了的她想最后戴着这条项链去看看。
  可是初春的晚霞颜色比较黯淡,人影也寥寥,钟有初在堤上坐了几分钟,心想真是对不起了,没法让你看到最灿烂的云泽晚霞。
  她摸着脖子上的琉璃地球,沉思了一会儿,便翻过栏杆,沿着阶梯朝堤下走去。
  现在是枯水期,钟有初足足走了二十多级,才踏到水面。她再往下走,便觉得胁下一紧,已经被人拦腰抱起,转个方向,一气奔上堤面,手一松将她砸在地上,犹不解恨,又狠狠踹来一脚。
  钟有初背心上猛然吃了一记,知道在云泽只有那位少爷敢当街踹人,而且踹了还是白踹——那句话怎么说来着?雷霆雨露,皆是皇恩。
  “你怎么在这里?”
  缪盛夏勃然大怒,指着钟有初的鼻子:“我怎么不能在这里?云泽的天是我的,地是我的,山是我的,湖也是我的!你他妈的要在私人地方自杀,存心恶心我是不是!”他急火攻心,又把钟有初拎起来前后摇晃:“再走两百米就有桥,你他妈的怎么不去桥上跳!老子保证不救你!”


42.  惊蛰2

  “谁说我要跳河?”钟有初摔开他的手,喝道,“我的命是我妈给的。我什么都可以不尊重,绝不会不尊重这条命。”
  缪盛夏见她脸带愠色,语气激越,知道所言不假;自己白做了一回英雄,捋捋头发,仍然气焰高涨:“那你好端端地往下走什么。别以为是枯水期就淹不死你。”
  钟有初本来就一腔的悲愤与愁苦,被缪盛夏这样搅局,竟然又生出了几分苍凉。
  就要惊蛰了,越冬的世间万物,到了那一天便会被隐隐春雷震醒,寻寻觅觅,蠢蠢欲动,嬉戏打闹——这本不是离别的季节。
  她褪下梨形钻戒,又摘下珍珠项链。它们已经看过她的家乡,给过她最后的温暖:“我只是不要它们了。但是——但是我又不希望它们被送到另一个女人的手上!”
  说着,她手一扬,钻戒在晚霞里划出一条弧线,远远地投进湖心。
  她是怕扔得离岸边太近,故而涉水前行。缪盛夏没想到她竟然如此刚烈,不由得心头生出一份震撼与敬意。
  他左手上也戴着一只婚戒,那是应长辈要求,与格陵有色的钟家女一起买来充门面的“信物”。
  现在毅然摘下来,抡圆了胳膊扔出去。那小小指环击穿水面,还伴着缪盛夏一声暴喝:“去!”
  如石崇击碎珊瑚树一般,缪盛夏随即来抢钟有初手中的项链,一争一夺,一拉一扯之间,线断了,珍珠像一把豆子似地洒向湖面,忽忽落水,只剩下那颗小小寰球紧紧地攥在她手心。
  钟有初惊出一身冷汗——她怎么能自私至此,将他的世界也一并扔掉。

  蔡娓娓带着全家人从西班牙飞回格陵度假,闻柏桢亲自去接。
  这女人比上次见又丰满了些,明明天气还冻,短外套下是色彩斑斓的长裙,两颊晒满雀斑也没擦任何遮瑕霜,走动间一阵阵香风袭人。她丈夫胡安头发几乎掉光,胡子又浓密到遮住嘴,故而不大说话。
  三个小孩是混血眉眼,比闻柏桢上次见到长了几岁,如诗如画,好像天使下凡。
  闻柏桢情不自禁将最小的女孩卫彻丽抱起来,卫彻丽之前遇到他时还不记事,现在也不认生,一对大眼睛忽闪忽闪,红唇滟滟,突然猛地在他左右脸颊上各亲了一下,以示喜爱。
  “孩子使我的生命完整,”蔡娓娓对闻柏桢道,“你也该试试这种充沛的感觉。”
  闻柏桢没有回答,只是将那女孩子一直抱进车里,全程和她用西语交谈:“我的小淑女,请坐好。”
  蔡娓娓十几年未回故土,一路上看到两旁街道风光不由得赞叹:“胡安,这是和马德里完全不同的现代美。你知道现代美的最大特点是什么?是会成长。”
  她的丈夫不以为然,也不看车窗外的高楼大厦:“马德里的最大特点是永恒。永恒才是完美。”
  胡安的分歧引出蔡娓娓的讥讽:“我倒是忘了,你只爱静止不变的东西。”
  正在开车的闻柏桢道:“很少有人能第一眼就爱上这座城市。她美得太内敛,太拘谨,不夺人眼球。她的好,全在细微处。”
  蔡娓娓突然用中文道:“不必和他说。他根本就是个焚琴煮鹤的角色。”
  胡安不懂中文,也不去追究妻子说了什么。
  那抱在父亲怀中的小女孩突然开口道:“爸爸妈妈不吵架。但比吵架更可怕。”
  闻柏桢看了一眼后视镜,道:“彻丽,你的中文说得很好。”
  望向窗外广告牌的蔡娓娓奇道:“同样一个明星,在钟表广告上薄得像张纸;现在又穿着内衣——可见现在广商十分不尊重消费者。
  胡安轻松地纠正妻子:“不,这才是尊重消费者。可见产品有魔力。”
  蔡娓娓丝毫不觉幽默:“哼。”
  她错过了和格陵一起成长的一段时光,此时恨不得生出周身眼睛来将这座城的变化都看光,一时啧啧称奇,一时又惆怅满怀。
  满腹疑窦,她问闻柏桢:“钟晴呢?上次你就没有她的消息,现在呢?”
  闻柏桢手底一紧,方向盘有些滞。他没有回答蔡娓娓的问题。
  她丈夫胡安此时插嘴:“每年圣塞巴斯蒂安举办电影节,她都一定开车过去,希望看到故人。我已经认得了杭相宜,可还不认得钟晴。”
  闻柏桢不欲多谈,转了话题:“对了,格陵国际俱乐部这两天在做调整,我并没有将你们的房间订在那里。”
  “什么调整?”
  “他们这两天请了一位咨询师调整营运方案。”闻柏桢道,“多少会对入住氛围有所影响。”
  蔡娓娓无所谓,但胡安却坚持:“据我所知,只有格陵国际俱乐部有西语服务。娓娓,你总不能连这一点都不能迁就我。”
  闻柏桢觉出这夫妻二人之间似有隐情,也就不再废话,将车驶向格陵国际俱乐部。
  俱乐部里的一名刘姓副经理原来就认识闻柏桢,也知道他身份,见他带朋友来,自然安排的十分妥帖,先拨派了两名会说西班牙语的服务生贴身打点这家人的行李物品,又将闻柏桢引入一间吸烟室内,恭恭敬敬点上烟。
  “听说雷再晖到了你们这里。”袅袅升起的烟雾中,闻柏桢悠然问道,“怎么还有心思应酬我?”
  刘副经理一哂:“不瞒闻先生——我已经从无数渠道听说这姓雷的手段非常毒辣,肯定逃不脱。不如以静制动。”
  他为格陵国际俱乐部效力二十余年,与当年的阎经纪等人关系匪浅,三教九流都认识些,做的不是台面上的功夫。如今他的作用渐渐式微,股东们早已厌恶他的存在,又恨他拖累声誉,于是重金请出一把利刃来割下毒瘤。
  闻柏桢弹弹烟灰:“大不了一拍两散。老刘,拿点血性出来。”
  老刘的手上确实捏着不少把柄,却是万万不敢擅动的,于是笑道:“闻先生,您这就是开玩笑了。不过,”他若有所思,“那个姓雷的少年得志,着实可恨,我倒是想动上一动。”
  一支烟吸毕,两个人出门来。蔡娓娓全家人已经歇下,刘副经理便亲自送闻柏桢下楼。正要步出大门时,门口却停下三辆保姆车,车门一开,先下来两三名摄像师,镜头到位后,十几个青春靓丽,打扮入时的女孩子便纷纷从车上跳下,欢笑着涌入俱乐部大堂。
  刘副经理这才想起,今天格陵电视台借高尔夫练习场做选秀节目。他看了几眼,觉得还颇有几个姿色与身材兼备,并不仅仅是化妆和镜头的功劳,正想与闻柏桢谈笑两句,却敏锐捕捉到后者有片刻失神。
  他是何等人物,霎时心领神会,顺着望过去,目标已经锁定在那位穿着纯白兔毛短镂,裙不过膝,亮着大腿的女孩子身上——咦,原来是她。刚出道时被封了个“小钟晴”的外号,嘘头倒是足,资质只平平。
  不动声色,目送着闻柏桢驾车离开,刘副经理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原来父子俩的喜好如此相似。
  他心中得意,以为摸到了闻柏桢的脉门,不自觉哼起小调,步伐轻快地走回自己的办公室。
  却不防已经有人在办公室中等着他。
  那人站在一人多高的书柜前,似在品赏里面汗牛充栋的古籍——那并不是刘副经理拿来充场面的道具,他毕业于中文系,的确博古通今,只是没有用于正道上。
  “刘先生。”那人听得门声,转过脸来,明明白白是一对棕与蓝的眼睛,“我已经恭候多时了。”


43.  惊蛰3

  刘副经理即时不痛快,也不废话,大班椅上,悠悠坐定,等他先开口。
  雷再晖也在他对面坐下:“刘先生的藏书非常丰富。”
  “哪里哪里。”刘副经理轻轻叩着桌面,“鄙人最近正在重读《史记》中的“越王勾践世家”一节,觉得里面‘敌国破,谋臣亡’两句,实在是警世恒言。不知雷先生怎么看?”
  “从我手头的资料来讲,格陵国际俱乐部在业界有今天地位,刘先生居功至伟。”
  刘副经理连连冷笑:“不敢当。”
  雷再晖道:“在我看来,绝对当得起。”
  刘副经理听他口吻,倒不像是敷衍,不由得微微坐正了身板,忘记了以静制动的打算:“请入正题。”
  “听说刘先生善于见微知著,我有一件事情请教。”
  是人都爱听奉承话,刘副经理不免有些得意,但仍然保持警惕:“请说。”
  于是雷再晖跷起腿,做出一个闲懒的姿势。
  他这样开头:“我有一个心爱的女人。”
  听了这一句,刘副经理已经放松下来——原来是风流少年风月事!可真是问对了人。
  “能被雷先生看上的女人,恐怕不简单。”
  当然不简单。他的女人美丽而不失倔强,娇憨而不失冷静,温婉而不失烈性。
  但雷再晖只是随口引用了刘禹锡的两句诗词。
  “常恨言语浅,不如人意深。”
  遇到知音,刘副经理不自觉咧开嘴笑了——他起身,对雷再晖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办公室的南面茶几上摆放着一整套功夫茶具,他泡上茶:“请尝尝我这里的冻顶乌龙。”
  他竟忘了雷再晖手段毒辣!
  “多谢。”
  刘副经理抿一口茶,感慨道:“这个,是不是商场得意,情场失意呀。”
  雷再晖注视着那杯中的金色茶汤:“昨天晚上她主动打电话给我,要和我交割清楚,还我送她的一样定情信物。”
  “那雷先生怎么说?”
  “我没有说话的机会。”
  “原来如此。”刘副经理摇头晃脑,“那要看这个女人对雷先生来说,是汉上游女,巫山神女,蒹葭佳人,还是窈窕淑女了。”
  “怎么讲?”
  “若是汉上游女,飘渺不定,‘不可求思’。”刘副经理道,“当然,雷先生的这位女性朋友既然一开始接受过您的追求,那就不属于汉上游女了。”
  “请继续。”
  “若是巫山神女,那就很简单。”刘副经理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不费吹灰之力,我就可以帮雷先生办到。”
  雷再晖笑着望向刘副经理,轻轻地摇一摇头。
  刘副经理继续口若悬河:“若是蒹葭佳人呢,‘溯游从之’,雷先生享受的是一个追求的过程,现在也是为了她不受追而懊恼。这个我动动脑子,也可以帮雷先生办到。再聪明再高傲的女人,爱的身外物不外乎那么几样……”
  雷再晖再次摇了摇头。
  “若是窈窕淑女呢——那最难办。”对于高难度的挑战,刘副经理兴致勃勃,“若是君子好逑的窈窕淑女,自然就会‘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我完全没有办法,只有雷先生自己做得到——用兵之道,攻心为上。”
  “攻心?”
  “不错!”刘副经理一拍大腿,“其实雷先生的困扰已经算是最轻微的一种。既然这位窈窕淑女接受过你的追求,连信物也收了,却又突然反口,只有两种可能——‘岂敢爱之,畏我父母’或者‘人之多言,亦可畏也’!一言以蔽之——畏!解决了这个‘畏’字,包你们白头偕老。”
  雷再晖将茶杯放在茶几上:“原来如此。受教。”
  刘副经理很是得意,将茶水续至八分:“不客气。”
  他又一气说出许多解决“畏”的方法——既然是攻心为上,当然要避其锋芒,让她多回忆回忆美好时光,自己心先软下来……
  狠狠说了一顿以后,两人又静静坐着,对饮完一杯茶。
  志得意满中,刘副经理突然想起那句“见微知著”原是出自《辨奸论》一文。
  据说《辨奸论》是苏洵所写,通篇不点名批判锐意改革,不择手段的王安石,批他“囚首丧面而读诗书”,“以盖世之名,而济其未形之患”——岂不是应了他的景,批他一边做阴暗事,一边掉书袋;虽然居功至伟,却是一处隐患!
  原来雷再晖一开始就在暗示。可叹现在笑骂不得——还是小看了这鸳鸯眼——他年少得志,不是侥幸!
  “好!很好!非常好!千金易得,知己难求。”顿时气泄如洪,刘副经理连连苦笑,“我对于大老板来说,不过是‘好恶乱其中,利害夺其外’的存在!罢罢罢!不如倒冠落佩,泛舟五湖去!”
  雷再晖知道这位刘副经理走的是歪门邪道,但也敬重他拿得起,放得下的性格。意思既已带到,他肃然起身,准备离去。
  “稍等——”
  那在风月场中打滚二十余载,将多少痴男怨女送做堆的刘副经理,突然抬起头来追问:“那位窈窕淑女,到底存在不存在?还是和《辨奸论》一样,不过虚构出来?”

  翌日上午,雷再晖送艾玉棠和雷暖容上了去旧金山的飞机:“一下机就会有人来接你们,这是他的名片和相片。你们的资料我也已经发给他。”
  艾玉棠接过,珍而重之地放入护照夹中:“好。”
  经过多天的眼泪洗涤,雷暖容已经萎靡不振,眼球也有些浑浊。她紧紧地靠着母亲,一声不吭,好像傀儡一般。
  办完登机手续,入闸之前艾玉棠突然从随身小包内抽出一张泛旧的明信片,鼓足勇气递给雷再晖:“其实……其实老雷一直想你回家。可是不知道寄向哪里。你这次能够回来送他最后一程……”
  离别总令人生出无限惆怅与感伤,她说不下去了。
  很简朴的明信片,由云泽邮政发行,正面是一栋沐浴在晚霞下的三层小洋房,反面只写着“再晖”两字加一个冒号。
  仿佛雷志恒站在他面前,踌躇着:“再晖……”
  提笔写下这张明信片的时候,他大概并没有想好措词,又或者明信片上的风景就已经不言而喻。
  “保重。”
  雷暖容突然一头撞过来,紧紧地抱住雷再晖。艾玉棠一惊,正要过来拉扯,雷再晖微微摇一摇头,任她贴住自己胸膛。
  艾玉棠只能叹息。他们小时候曾经亲热过,青春期曾经决裂过,现在无论如何也回不到从前的关系。
  她抱着哥哥,足足抱了三分钟。
  然后松开手,不再回头。

  送完机,雷再晖即刻回到格陵国际俱乐部开始最后一天的工作。
  这次的项目对于他来说并不算复杂,刘副经理已经主动提出离职,算是举重若轻地完成了最复杂的部分。剩下营运调整和事务安排,这些对事先总做好万全准备的雷再晖来说,不过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同时俱乐部大股东见他居然能不费吹灰之力就将刘副经理劝辞,很是放心让他主导一切事务。因而也没有像上次在百家信那样,遇到突发事件——他的突发事件收费依然很贵。
  一天工作快结束时,雷再晖接到一个电话。
  一看到手机上显示的姓名,他先是清了清喉咙,然后愉悦地接起来:“有初。”
  “你是故意的吧?”那头传来一个压抑着怒气的声音,“我已经在宾馆等你一天了。”
  “我今天送她们上飞机,然后还有一堆工作要做。”雷再晖故意认真解释,“我对待工作的态度,你应该很清楚才对。”
  钟有初先是不做声,然后恨恨道:“那你应该告诉我你没空。”
  “是啊——你给我机会说话了吗?”


44.  惊蛰4

  钟有初哑口无言。
  确实是她打电话给雷再晖宣告她要来格陵,把琉璃地球还给他,大家一刀两断——并没有给他询问辩解的机会。
  来格陵前钟有初已经做好万全准备,想好大把说辞,所有可能状况都考虑过,就是没有想过雷再晖会不在。
  “对不起,按照规定,我们不可以替客人寄存贵重物品。”大堂领班拒绝保存她留下给雷再晖的琉璃,“不过雷先生交代过,如果有一位钟小姐找他,就请她到房间里去等。”
  她大可以把琉璃放下就走,但她没有。她想着是否要给他解释一下为什么只剩下琉璃了。
  这一等就不知时日过。她在那间熟悉无比的商务套房里呆得越久,心就越柔软。
  他们曾经在这里同住了不短的一段时间。看到主床,她想起重逢时雷再晖那么累,竟和衣睡着。看到洗手池,想起他叹气,他弹她水珠;看到沙发,想起他贴着额头,紧紧抱着自己,不许离开;看到客床,想起发烧时他照顾她,喂她吃橘子。
  钟有初甚至对着送来的午饭——姜汁通心粉发了半天呆。
  在这个充满了回忆的房间里,她脑海中一遍一遍地放映着相处时的一点一滴——他是伴着她成长,独一无二的无脸人,他说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超过八个小时,是因为他,她才发现自己并不是失去了爱的本领。她从未这样全心全意,一心一意地爱恋着一个人,只是她的爱早就失去了自由……
  等她发现墙上挂钟竟已不知不觉走过了八个小时,开始满腹疑虑,继而惊觉自己上当时,已经晚矣——这个雷再晖,不过是以逸待劳,让她坚决的态度先行软化!
  头一次钟有初发觉雷再晖竟然还有这样攻心的一面,如此可怕,却又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在这样强大的雷再晖面前,她只能成为最真实的自己。
  她想起在“一席之地”看到的那对小情侣,她只想对雷再晖撒娇,对他任性,她想气急败坏地耍无赖……
  “午饭还满意吗?”雷再晖又柔声问她,“再等半个小时,我真的就回来了。等我一起吃晚饭,好吗?”
  她可不能再待在这里了,再待下去,她就要不战而退:“你接了哪里的工作?”
  “格陵国际俱乐部。”
  电话那头霎时失去了一切声音。
  这是一份更强烈更久远的回忆,蛰伏在钟有初心底,如今临近惊蛰,它开始蠢蠢欲动。
  这份回忆之强大,可以摧毁一切。
  “你在那里等着吧。我过来。”
  说完,钟有初就挂了电话。

  不过离开了短短几天,雷再晖也十分想念钟有初。在这种想念中,她并不真实,但她的那双眼睛,那把声音又真真切切,满满蕴着令他心动的所有。
  他并不觉得钟有初真的会离开他,她命中注定要成为他的另一半,令他不再苍白,不再残缺。一个执着的男人,分不出心思来患得患失。他相信不论是父母还是人言,他都能带着她战胜那份畏惧。
  但是这一次他确实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在听到“格陵国际俱乐部”这个名字时那么大反应,是否在雷暖容对他絮絮抹黑钟有初的过去时,也应该听两句呢?他毕竟对钟有初的过去了解的太少,而那才是她心结所在……
  不知不觉,他已经走到了位于俱乐部南面的老停车场上。
  停车场黑黢黢地,只有寥寥几盏路灯亮着,零零散散停着几辆旅游大巴,处于半废置状态。
  就在雷再晖沉思之际,前方黑影中突然闪出来一名精瘦男子:“雷先生,好兴致。”
  雷再晖猛然抬头,他只是想在钟有初来之前散散心,没想到这样恍惚,竟不曾注意到身边环境,还被人盯了梢:“什么事?”
  那精瘦男子十分得体:“有人视雷先生为知己,所以想从您身上拿一样东西回去做纪念。”
  雷再晖不由得皱了皱眉。他知道刘副经理是破砖瓦,用《辨奸论》借古喻今,已经抬举他抬举的很够,不知为何还是躲不过他放冷箭,可见此人心胸实在狭小。
  “在这里?”他还没有离开格陵国际俱乐部的范围,胆子也真够大了。
  “这里已经不再是他的地盘。”况且他又正在陪最后一名贵客娱乐,大可以撇得一干二净。望着雷再晖,精瘦男子突然赞道,“听说雷先生建议将这里扩建出五层高的独立新翼专门用于接待政界人士,这才是艺高人胆大。”
  雷再晖没有接话,直接问道:“他想要什么?”
  精瘦男子带着一点惭愧,仿佛说出来的并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一截小指。”
  雷再晖心内一沉,面上仍笑着:“那就不好办了。”
  “好办。在这里出点意外很正常。”
  “不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我十分爱惜。”
  雷再晖一边说,一边缓缓将外套脱下来,猛地朝精瘦男子扔去,转身立奔。
  精瘦男子见雷再晖风度翩翩,听他口气坚决,兼之脱下外套,料要和他单打独斗一场。
  自己手上有刀,但不知道对方实力,所以已经做好恶斗准备。哪想到他真是太爱惜身体发肤,走为上计——就这么几个念头跳跃之间,雷再晖的身影已消失在转角处。
  他顿时郁闷之极,一言不发追了上去。

  格陵国际俱乐部由保守的包氏家族主持。
  包氏家族素以作风稳健闻名商场,即使曾两次受到股市狙击,也一直保持俱乐部的风格与布置不变,与格陵建市之初一模一样。
  就连为钟有初拉开玻璃大门的门僮,他们身上仍穿着十年前的全白制服。
  她以为自己绝不会再有胆量走进这里。可是她不由自主地,踏出了那一步,走进了大堂。
  罗马式的雕花柱错落地立在大堂中,巧妙的布局使得视线并没有受到一丝阻挡,一眼便望得见足有二十尺长的前台,及高挂其上的各地时钟,滴滴答答地走着,一走便是十年。
  不,她并没有窒息,恐惧等等一系列可怕的反应。十年的时间足以在在她心上锻出厚厚一层保护壳,若要伤害它,必须自内而外。
  在休息区里,她再打电话给雷再晖,他却连续按掉了两次。
  也许他正在忙,忙着分发大信封。
  然后她也要发一个大信封给他。
  钟有初呆坐了一会儿,走进洗手间去狠狠地洗了一个脸,在见面前把今天怀念的难舍的都洗掉。
  她抬起水淋淋的脸来,却意外地在镜子里看到两张有三分相似的鹅蛋脸。
  那鹅蛋脸上也是一对眼角上掠的丹凤眼,额头饱满,鼻管挺直,瞳仁乌黑,嘴唇鲜红。
  那个女孩子拿着一管唇彩正要对镜补妆,显然也是惊着了,转过脸来——她戴着一副黑色美瞳,更显得眼睛很大很亮。
  这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情,两人都以为自己在看着一面穿越了时空的镜子。这边是正当青春,穿着一件俏皮兔毛短镂,过膝长靴,少女时期的钟晴;那边是年岁渐长,穿着墨绿色大衣,麂皮运动鞋,返璞归真的钟有初。
  那个女孩子迅速眯起了眼睛:“哎呀,你长得也很像钟晴呢——我是不是在某个节目中见过你?你也模仿钟晴,第一轮就被淘汰了!是了是了,就是你!还记得我吗?我得了一等奖!我们还说过话呢,你最近好吗?”
  钟有初处在一种异样的熟悉感中,没想费力反驳——她何时去模仿过自己——顺着她的话接下去:“我还好……”
  她把手中的唇膏递过来:“我试了很多种口红,只有这种最接近钟晴的嘴唇颜色。你要不要试一下?”
  钟有初谢绝了;迟疑一下,她问:“你是演员?”
  “嗯。”她有点讶异,“你不太看电视吧?现在大家都封我做‘小钟晴’呢。”
  钟有初真是离开这个圈子太久了:“其实你长得也有自己的特点,不需要模仿她。”
  “现在没有噱头怎么能抓人眼球呢?”“小钟晴”撅了撅嘴,“现在模仿杭相宜的更多。走我这路线的很少。”
  不知为何钟有初渐渐有了一股不由自主的亲切感:“你今年多大了?”
  “小钟晴”叫她猜,钟有初哪里猜得到她那张抹了太多化妆品的脸到底是多大年纪,最后她才自己揭晓:“刚过完十八岁的生日。”
  “工作多吗?累吗?”
  “小钟晴”得意道:“多呀!累死了!天天都有通告,马上电视台还要筹拍电视剧——他们打算重拍钟晴的巅峰之作《荒野孤雏》。”她问钟有初,“你说,女主角舍我其谁。”


45.  惊蛰5

  钟有初笑着表示同意:“当然。我一定支持你。工作之余,你一定要保重身体。一定要睡好觉。文化课也不要拉下,一定要参加联考……”
  “小钟晴”听钟有初罗嗦出这样多细节来,觉得很窝心,于是非要拉着她去贵宾室坐坐——她原是在这里等人,年轻人坐不住,已经有些无聊,正好有个人陪着聊聊天:“我在等人,不知道为什么还没有来。”
  钟有初不知为何心猛一跳,仔细地在灯光下看着她的脸:“你在等谁呢?男朋友吗?”
  “不是。”“小钟晴”猛摇头,“我们早分手了。我现在以事业为重。”
  她附耳对钟有初神秘道:“我昨天在这里录节目,有位经理偷偷给了我一张名片。他透露给我一个信息——”
  钟有初已经觉得不对头:“什么信息?”
  “小钟晴”先是不说,可是又藏不住话,兼之钟有初又不像有威胁性,于是细细告诉她事情缘由。
  格陵最大副食供应商甜蜜补给即将举办三十周年庆,要召集从前所有代言过的童星一起来拍一辑神秘广告,但是曾为其代言六年的钟晴已经拒绝了。
  钟有初仿佛在听别人的事情一样:“有这种事情?”
  “小钟晴”狡黠一笑:“我当然就对他说我其实是钟晴的远房表妹。钟晴现在长胖了三十磅,所以不愿意出镜。”
  瞬间加重三十磅的钟有初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她为了获得一个角色,说过多少谎?终有一天这谎言也落到她头上。
  “那位经理替我约了甜蜜补给的融资方,先接触一下。”“小钟晴”眨眨眼睛,“你看我化一化妆,像不像二十八九岁的钟晴呢?”
  别人化妆都是为了减龄,她却硬要去模仿一个比她大十岁的女人!
  钟有初看了看表,已经快八点:“你的经纪约在电视台吧?经纪人不跟你来,至少该派个助理啊。”
  “小钟晴”不解地望着钟有初:“我没有告诉他们呀!”
  她还是第一次被人扯皮条,根本没往深处想。刘副经理抓住她想红心理,故意抛给她一个诱饵,她又要护着这诱饵不让竞争者晓得。剩下的心思就全想着刘副经理轻轻松松说出来的那句话——如果真的接到这支重磅广告,就不需要再做电视台的签约艺人,而可以出来找独立工作室了。
  “我……”钟有初手机响了,她并没有看,“我觉得,你还是给经纪人打个电话比较好。”
  “有这个必要吗?”“小钟晴”皱眉道,“我已经十八岁了,可以自己拿主意。”
  “但是……你等一下,不要走开。”手机响个不停,钟有初急道,“我接个电话,马上回来。”
  电话一接起来,立刻传来雷再晖的声音:“你在哪里。”
  “我在一楼大堂的贵宾室。”她听见雷再晖有点喘:“怎么了?”
  “没什么。”雷再晖其实就在距她不远处,遥遥望着她接电话的侧影,“突发事件。有点累。”
  那精瘦男子果然不好相与,如影子般紧追其后,雷再晖很是费了一点心思才将他甩掉。
  聪明人还不至于会在人多的地方下手,只是不知道他是否仍潜伏于某处,以刘副经理的性格恐怕不会那么容易罢休。
  雷再晖不想在事情解决之前把钟有初也卷进来,更怕吓着她——这毕竟比“小李飞刀”事件严重得多。
  钟有初哪里知道刚才在停车场多么惊心动魄:“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要去收一笔突发事件处理费。”雷再晖说,“有初,在原地等我。”
  他挂了电话;钟有初转身回到座位上——“小钟晴”却已经不见了!
  早在钟有初通电话的时候,“小钟晴”被悄然出现的刘副经理拍了一拍肩膀:“嘘——跟我来吧。”
  他语气暧昧,她满心雀跃,乖乖地跟了上去,竟然丝毫不觉自己落下了唇彩。
  两人乘电梯上了灰黑色调的五楼,一直往南翼走去。
  “小钟晴”突然停下脚步:“咦……”
  “怎么了?”
  “难道不是去办公室?”她扭着手,站在走廊中央,有些迟疑,“我们去哪里?”
  闻听此言,刘副经理不禁腹诽——看起来玲珑剔透的美人儿,怎么突然扭捏起来?
  “小姑娘,你看看现在几点?你今晚要见的这位贵人非常忙,如果你想和他谈公事,那就等预约吧。”
  “小钟晴”踌躇着,不进也不退:“我……我想打个电话。”
  刘副经理看着她,并不勉强,风度仍在:“请便。”
  他今夜也有心事,故而只想成人之美,不想乘人之危。但十有九个女孩子到了这一步,是不会不走下去的。
  她拿出手机,突然眼波一转:“你不会骗我吧?”
  刘副经理开始觉得好笑了,随手画了一个圈:“如果你知道入住此地的八名贵客都是何方神圣,就不会问这么幼稚的问题。”
  “小钟晴”终于仔细打量起这层楼的格局与装潢。从漫天铺地的奢靡毛毯,到落地花樽中的娇艳海棠,全部装入她那双眼角上掠的丹凤眼中,塞得满满当当。
  刘副经理不催促,自行将一扇房门打开,里面透出幽暗的氛围,做了个请的手势。
  她真的一步一步走了进去。
  房门在她身后被关上,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
  刘副经理摸了一下那张纸牌——格陵国际俱乐部一直以来只向一家德国的酒店用品供应商采购,就连这纸牌,也一直没有换过式样。
  在这里服务了那么多年,他也养成了念旧的性格。
  现在要走了,他愈发怀念当年为司徒诚等贵宾服务的情景——美酒,珠宝,月色,还有佳人。
  他深深厌恶那位阎姓经纪,败坏风月场上的规矩。
  不无惆怅地,长叹了一口气——他的时代,就这样落幕了。

  “小钟晴”从光亮的走廊走进幽暗的房间里,眼睛适应了几秒,才能看清东西。
  她慢慢地穿过玄关,走到会客厅来。首先映入她眼帘的,是一串熠熠生辉的钻石项链,式样简单,落落大方。
  项链执在一只清瘦的手里,那只手又笼在房间唯一的光源,一盏幽暗的落地灯中,故而她一眼便看到了。
  “小钟晴”虽没有见过什么奇珍异宝,但看看那只手,再看看项链,便觉得能被这只手拿起来的,断然不会是假货——有时候,女孩子凭直觉下的结论总是很准确。
  那人并没有发现房间里已经进来了第二个人,只是看着刘副经理替他精心准备的礼物,冷笑了一声。
  这笑声带着一丝嘲讽,又带着一丝轻蔑。
  “小钟晴”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追随着那串钻石项链;灯下摆放着一张小小茶几,上面放着一个半合的首饰盒,一支打开的红酒,两只酒杯。
  那只手随意地将项链扔回首饰盒,没有扔准,又或者是太滑,便忽忽流淌下去了。
  “小钟晴”呀了一声,这才抬起头来,完完整整地看清了那个人站着的背影。
  她想自己要见的人一定高居权位,高居权位的人一定上了年纪,上了年纪的男人多半猥琐——但没有想到这个穿着针织毛衫的背影竟然如此修长,有猿臂蜂腰之态。
  那人也转过身来,微微抬高了那把惯于发号施令的声音:“谁?”


46.  惊蛰6

  那盏落地灯仅及他的胸膛那么高,灯光所照之处,只能看到他的毛衫是竖条纹彩虹色,而他的脸仍隐没于黑暗中。
  “我……”
  他将手搭在落地灯的灯罩上,微微掀一掀,朝她射来。
  虽然灯光不强,“小钟晴”仍不自觉地举手遮了一遮眼睛。
  她本能地觉得这样做,会受到疼惜。
  那个男人的目光一直锁定在她脸上,又打量她周身——但这目光并不似那些与她同岁的少年一般充满掠夺性,而是抱着一种成熟的心态在鉴赏。
  灯光转了个方向;她放下手,发觉他已经坐下。
  现在她可以看清楚他的模样了——一张清秀窄脸,细长双眼,眼角的笑纹密且深,虽有风霜气息,仍不失魅力。
  她开始两颊发烧,一颗心砰砰直跳,觉得这真是个不可思议的夜晚。
  他悠然坐于灯下,并没有说话的意思,仍在细细端详她,然后笑了一笑。
  只是昨日多看了一眼,心中尚有涟漪未平,今夜就送到了这里来——那刘副经理已经识情知趣到了这种地步,竟令闻柏桢意外之余不忍动怒,警惕之余不忍苛责。
  “小钟晴”发觉他笑时会先略低一低头,唇角只微微一挑;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哪怕一两处跳脱,也翻不出他的五指山,说不出的令人心折。
  “我……”
  一出声,那儒雅男人便制止了她,声音温和又不失威严:“不要说话。也不要动。让我看看你。”
  她无法拒绝,只能乖乖站着,一动不动——心想大概真是在评估她的整体形象是否适合做甜蜜补给的代言人。
  她有自信能做到钟晴的七八分相似,又是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下,他看到的必定是足以乱真的钟晴。
  大概伫了五六分钟,脚踝开始发酸,她不由得轻轻挪动了一下。
  他从沉思中惊醒,指了指茶几边的另一张沙发:“过来。坐在这里。”
  “小钟晴”乖乖地走过去,款款坐下,双膝并拢,双手交叠。
  摆出钟晴式的经典姿势之后,她才抬眼望向他的侧脸,不由得心里一惊——他虽然年纪大,但也不至于到了鬓染白发的地步吧?
  闻柏桢也在观察她柔顺乖巧的一举一动,突然感慨了一句:“你很听教。”
  “小钟晴”毕竟阅历浅,只以为他在称赞,没有品出话底那份若有似无的苍凉。见他又陷入沉思,她乖巧弯下腰,将项链从地毯上捡起来,放回首饰盒里。
  “喜欢?”他问,语气怜而不慈,恰到好处。
  他一开始是不要她说话的;“小钟晴”隐隐觉得,一旦开口,便会惊破他们之间的某种联系。
  垂着眼帘,她轻轻点了点头。
  闻柏桢起身,倒上一杯红酒,踱到窗边去,留给她足够时间和空间去欣赏把玩。
  可她却克制住了自己,将手自首饰盒上拿开了。
  “不想要?那你想要什么?”闻柏桢站在窗边,溶溶月色下,轻声怜问她的背影,“只要你想得到。”
  他说的云淡风轻,却有目空一切的气势;大概连夜空中的星星也能为她摘来,更不用提她想要的俗世之物。
  “小钟晴”欢喜之余为难了。说话也不是,不说也不是——灵机一动,她转过身来,倚着沙发背,对他送去眼波,弯起一边嘴角,甜甜一笑。
  这个妩媚的举动,深深地打动了他。
  “到我这里来。”
  她本来不相信会有少女心甘情愿献身给老头子,现在完全理解。他们所拥有的金钱,权力,气质和风度,正是在年龄渐长的过程中形成,不自觉地散发着魅力,滋养着少女的欲望。
  “小钟晴”已经完全被这个鬓染白发的清秀男人给迷住,她甚至不在乎他的姓名,不在乎他的承诺,只要他说出来的话,句句都是圣旨,要乖乖遵循。
  他们在这场绯色游戏中,都扮演着恰如其分的角色——他是需要掌握绝对主动权的男人,而她是一个乖巧柔顺的“钟晴”。
  月光下,他的手放在她的后脖颈上轻轻摩挲,她垂下头去;没有人注意到过,这才是她最像钟晴的一部分,晶莹剔透,如玉雕成。
  从他俯身,抬起她的下巴开始,翩翩的风度一直不变。他的手很规矩,只是轻轻托着她微微发颤的身躯。
  他唇舌温热,齿颊间没有腐朽的气息,技巧更是那些毛头小子所不能比拟。
  闻柏桢没有强迫她一丝一毫,但关于这个吻的所有一切,都是他在主导,她在顺从。
  这个收放自如却又深沉热烈的吻让“小钟晴”彻底沦陷。她心知肚明,他一定有过很多女人,仍能待她如瑰宝一般,可见她是不同的。
  只是这一点不同在哪里——她已经为突如其来的迷恋蒙蔽了双眼。
  她的口红沾了一点在他的唇角,暧昧的印迹。他轻轻地用拇指擦去,这个动作带着一点淫邪,偏他又轻笑,赞了一句:“好颜色。”
  这个笑已经有些冷,有些疏离,有些看破了的味道。可是“小钟晴”只顾着害羞,并没有听出来。
  闻柏桢又坐下喝了几杯。他倒酒的手势很克制,但喝得很快,“小钟晴”终于发现他原来有心事,否则不会无缘无故这样灌自己。
  这样喝下去,男人身上邪恶的那一面就会全出来了。她想,希冀又隐隐有些害怕。
  他肯定知道她想要什么。但他又想要她的什么呢?
  他固然什么都可以给她,但她又能拿什么去换呢?
  她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闻柏桢指了个方向:“你用客厅的洗手间。”

  “如果再来一次恶意收购,损失的不仅仅是俱乐部,包氏也会严重受挫。”
  “的确。在前两次反狙击中,包氏交的学费已经足够。”
  “格陵低空解禁已经十二年。可是直到我回国,俱乐部才有直升机坪——可见多么顽固保守。”
  “你已经踏出了改革的第一步。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老同学,真的不愿意留下来帮我?”
  雷再晖笑着回答:“我又不会走远,欢迎你随时来访。”
  专用电梯在一楼停下,雷再晖与包谨伦两人一边交谈,一边往贵宾室走去。
  此时贵宾室里却爆出一声娇叱:“还不快去替我找找!”
  那女声清灵悦耳之余带了一层薄怒,增一分则太骄,减一分则太媚,多一分成了颐指气使,减一分便色厉内荏,说不出的无匹韵味,叫人听了一丝火也发不出,反怪自己没能多生出几条腿来替她效力。
  包谨伦光是听见这八个字已经心下一震,急切想知道她丢了什么。再走近一看,好家伙,不仅其他客人纷纷观望,还有四五名服务生垂手恭立,围侍着一位端坐的美人。
  美人穿着打扮并不突出,一张鹅蛋脸却是会发光一般,丹凤眼顾盼之间有夺人气势。包谨伦在脑中将见过的大家千金,影视红星全排查了一遍,仍是不得要领。
  雷再晖先是一愣,继而笑着走向那端坐的美人:“有初,谁惹你生气了?”


47.  惊蛰7

  钟有初一看是雷再晖来了,即刻抽离,敛去慑人光芒,把摊牌一事先放到一边,对他淡淡一笑:“他们推三阻四,我只好吓吓他们。你的事办完了?”
  她问得十分亲切熨帖,半分骄纵也无。包谨伦几乎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看她收尽风华后的模样,不过是个俏丽的美人罢了,又或者她方才只是演戏——但演戏哪能演的那样逼真,杭相宜也要逊色三分。
  “发生了什么事?”包谨伦随手点了个服务生来问,“客人丢了什么?”
  那服务生一见到是包先生,三魂回来两个半,无力苦笑:“包先生!自我在这里工作,从来只有客人找口红,没有口红找客人的。我即使有满身的眼睛,也看不到哇。”
  包谨伦知道他说的不是真话。在贵宾厅做事的,哪个不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但也不便于为难自家员工,便叫他们都散开:“再晖,这位是?”
  方才包谨伦见到雷再晖,才知道老刘这次竟做得这样过火,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不妥善处理恐怕后患无穷。
  与雷再晖四载同窗,包谨伦知道他向来自持身份,对于麻烦的态度是能避则避,绝不主动激化矛盾。当下决定送老同学离开,随即打给控制室做升空准备,一个小时之内可以在香港降落。
  雷再晖却说要接一个人一起走,而且也不去那么远,就去云泽卫星城。
  看来这位就是他要接的人了。
  包谨伦总觉得她面熟,但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心想,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如故?
  雷再晖简单介绍了一番,钟有初便将手心摊开给包谨伦看,语气坚决:“包先生,我要找这支口红的主人。她是……唉,她是我的远房表妹。我接了个电话,她就不见了。”
  包谨伦接过口红。颜色艳丽,中等价位,还有蜜粉残留。一看便是年轻女孩子的用品,恐怕不是能够在这里消费的人士。他心里隐隐猜到了两三分。
  “你没有她的电话号码?还是打不通?”
  包谨伦是一个与包氏家族的稳健形象南辕北辙的人。他长得并不算英俊,面孔是蒙古人种特有的淡黄色,卧蚕眼很亲切,除此之外,容貌上没有任何出彩的地方。但他穿戴时髦,恐怕比钟有初还要讲究一些——从发型到领带,从西装到皮鞋,精致但不花哨,摩登但不夸张,正如他这个人一样,精明但不狡猾,积极但不激进。
  “我联系不上她。”
  “钟小姐,恕我冒昧。你总得讲讲来龙去脉。”
  钟有初咬了咬嘴唇,隐晦着才说了个开头,包谨伦和雷再晖已经明白了。
  包谨伦心底暗骂一句——这个老刘!一手剁小指,一手扯皮条,真是好事多为。雷再晖看了看表,想起刘副经理说过的话,只怕这个女孩子现在已经是某人的巫山神女了。
  沉默比言语更有力,钟有初立刻道:“我本来觉得没有希望,既然遇到包先生……”
  “暂停,暂停,你可千万不要说话。”包谨伦赶紧做了个制止的手势,不看她,只提醒若有所思的老同学,“再晖,别忘了你现在也很麻烦。这种事情应该是他的最后一次。但不会是这个圈子的最后一次。你我就是想管,也管不了,管不完。”
  以包谨伦的性格来讲,虽不至于嫉恶如仇,但也鲜少坐视不理。甚至有时候他还很喜欢仗义出手。但他太了解刘副经理的性格,这最后一位恩客恐怕来头不小,他并不希望雷再晖去以卵击石,当然也不希望俱乐部受到任何冲击。
  雷再晖想了一会儿,柔声问她:“她真是你远房表妹?”
  钟有初知道他一对鸳鸯眼能看穿自己,故而真心答道:“不。我和她只是萍水相逢。但她还那么年轻,只有十八岁!”
  十八岁又如何?包谨伦正要劝说两句,雷再晖已拨了拨她额前的刘海,仿佛不过是答应她去吃饭一般,轻松道:“我知道了。好。我们一起去替天行道。”
  包谨伦绝不相信这样荒诞不经的话会出自一向沉静稳重的雷再晖之口。就为了博取红颜一个感激的眼神,一抹安心的微笑,还没有完全脱离麻烦的他,又要去自找麻烦!
  定一定神,包谨伦决定不再劝。
  “我去做起飞准备,停机坪见。”
  他起身离开前,对雷再晖伸出五根手指,晃了一晃。

  “小钟晴”将包里所有的东西都倾在洗手台上,可就是找不到那支“好颜色”的口红。
  难道是落在贵宾室了?她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下楼找找。
  她轻轻将门打开一条缝——客厅里漆黑一片,倒是卧室里透出隐隐的光。
  蹑手蹑脚溜出走廊,她来到了电梯前。
  连按几下没有反应,她才发现按键下方还有一块感应区,但不知道用处。
  格陵国际俱乐部的五楼专为非常注重隐私的贵客准备,一直以来采用的是‘一卡一停’出入模式。除电梯之外,就连安全通道也需要刷卡通行。
  十年前,阎经纪带钟晴坐电梯,开关门都刷了卡。十年后,刘副经理带“小钟晴”坐电梯,也刷了卡。但他手势太纯熟,“小钟晴”几乎没有看清,故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困在这一层。
  百思不得其解,就在她即将放弃的时候,电梯竟在这一层停下。
  雷再晖刷卡开门,钟有初一眼看见“小钟晴”一脸沮丧站在电梯前,不由得转悲为喜,将她拉进电梯:“快来。”
  咦,是她在洗手间碰到的那位姐姐。她拉她做什么?她抱她做什么?她眼湿湿脸白白做什么?咦,她手上的口红不就是那支“好颜色”吗!
  “小钟晴”不及多想,一把夺过来,敏捷地钻出正徐徐关闭的电梯。钟有初被她拉得一个趔趄;雷再晖立刻替她撑住电梯门。
  抢口红的动作落在雷再晖眼内已经说明一切——她根本是心甘情愿——但有初根本不放心,根本不忍心,根本不甘心。
  她当初自李欢刀下救出何蓉是在情在理,但为什么非要管这个自愿毁掉人生的女孩子?
  钟有初怔了两秒,不明白“小钟晴”为什么会往回跑,第一反应是追上去捉住她的手腕:“不要犯傻。”
  “你说什么犯傻?”“小钟晴”有些恼怒了,一把甩开她,四面望望,总觉得那八个房间中随时会走出一两个人来看笑话,于是压低了声音,咬牙切齿,“你知道我要做什么?你怎么知道是犯傻!你做过啊!你做过凭什么不许别人犯傻!”
  钟有初被她反问得浑身一僵。
  她十八岁时的伶牙俐齿只有过之而不及,现在才知道,一定伤了不少心。
  这时她才看出来,“小钟晴”的头发有些乱,口红蹭掉了一半,双颊潮红,眼神迷蒙——原来她不是逃了出来,是要去拿这支口红,也许正是为了取悦那个男人。
  她不知道那个男人用什么来笼络了这个女孩子。也许不像当年那样,急急许下金钱,珠宝,权利,地位,不上钩便硬来——现在他们的手段大概也高明了许多。
  但这个女孩子根本不会知道自己将失去什么!
  “小钟晴”看钟有初被驳得哑口无言,不耐烦地翻了她一眼,正要回房去——
  “他们这个圈子是相通的。做过一次这种事情,以后就会有更多人要求你这样做——甚至是你正当应得的东西,也必须用身体来换……他们都会很乐意逼迫你,威胁你……如果你不愿意,前途就都没有了。”
  “小钟晴”听她的声音这样悲凉,不由得心中一紧。
  但想到那鬓染白发的男人,她狠起心肠一赌到底:“只要我听话,他会善待我!”
  钟有初痛苦得几欲晕厥,朝后踉跄了几步,扶住墙。
  “是,他会善待你,但他不会尊重你。你若是没有了尊严……”
  “别对我讲大道理!”“小钟晴”推开房门,看见客厅的落地灯亮了,有人影在移动,心里直打鼓,怕是已经惊动了他,狠狠推了钟有初一把,“你快走!”


48.  惊蛰8

  “小钟晴”已经鬼迷心窍,闪身入房。仍不愿放弃说服她的钟有初情急之中突然大脑一片空白,只晓得伸手过去抓住门框;与此同时,“小钟晴”压上全身的重量去关——一声钝响之后,意料之中的钻心疼痛并没有从钟有初的指尖上传来。
  那门只差一点点便夹到她。危急时刻雷再晖根本什么也没想,立刻出手替她挡住了这一劫。
  他口口声声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十分爱惜。但这一冲动,代价却是整个右手的手背严重擦伤,皮肉翻裂,渗出血来。
  “小钟晴”一见夹伤了人,吓得尖叫:“啊!我不是故意的!”
  钟有初也心疼到彻底清醒:“再晖!”
  犯傻的根本不是“小钟晴”。她拾到口红,一路追上来,苦口婆心,犯贱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最终令心爱的人受伤——若是钟有初,一定明哲保身,放弃游说,管她将来死活!
  可是刚才的她,身体里的钟晴复苏了,不愿眼睁睁地看着另一个自己居然是心甘情愿地走上这条路!
  “我没事。”
  他反过来安慰她。他不觉得手疼,只觉得心疼——她到底受了多少苦,才会这样字字血泪?
  她不该以为自己是阿拉丁,拥有雷再晖这盏神灯就可以横冲直撞。
  钟有初眼眶红透,不停地摇头,不停地抱歉:“不管了。我再也不管了。痛不痛?”
  也许是上天还嫌对她的试炼不够残忍,非要为她的犯贱加注一笔。
  “太吵了。”穿着浴衣的闻柏桢出现在门口,“谁……”
  酒杯骤然落地。酒液蜿蜒一如鲜血。
  “小钟晴”知道自己闯了祸,立刻躲到他身后去:“我……不是……她疯了……”
  所有醉意都消失,所有绮思都退散。
  闻柏桢看到钟有初本尊竟如此神奇地出现在门口。
  当他决定要和“小钟晴”上床,当他知道自己的世界将毁灭的时候,就不应该回头。
  一回头就变成了耻辱的盐柱。
  盐柱看见钟有初一直将那男人的右手捧着;盐柱听见钟有初梦游般地对那男人说:“咦?我好像认识他。我想走近看一看。没关系。我真的好像认识他。”
  她的语调是平静的,无波的,她离他越来越近,而他能看,能听,就是不能动,不能说。
  钟有初疑惑地将目光细细地投向了她曾经无比熟悉的脸庞,眉眼。
  不是,这不可能是闻柏桢。他明明是一身正气的人,率直,傲气,有铮铮风骨。钟晴不断献媚求欢,他都嗤之以鼻。
  可这就是闻柏桢。他眼角的笑纹,鬓边的白发,钟有初数月前还见过他,相谈甚欢,没有隔阂,没有芥蒂。
  难怪“小钟晴”一见倾心,自荐枕席——她怎么能怪她呢?她不也曾经对他一见倾心?那时候只不过他不要她而已。
  也许时间和阅历令人圆滑,令人世故,但怎样也不该令他变成玩弄少女的恩客——和他父亲同出一辙,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如果连闻柏桢都变得不再正直,生命对她所有的残酷,就太可悲了!
  钟有初惊恐地发现自己失去了视力,眼前一片模糊;一揉眼睛,手指湿湿的,原来是眼泪顺着麻木的脸颊汹涌地流了下来。
  怎么会呢?她真的一点也不心酸,一点也不痛苦,只是不懂——她眼中闪过一丝决绝的顿悟。
  “这算什么呢?”她轻声细语地问。
  问他话的是钟晴,不是钟有初。是喜欢闻柏桢的钟晴,不是放弃闻柏桢的钟有初。他知道答案,他从来都知道答案;但紧接着他就听见钟晴自己回答自己——答案之可怖,令他心神俱裂。
  “哦,这就是所谓的‘虫生虫’啊。”
  他曾教过钟有初基本遗传学,别的她没有听进去,教到了“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来会打洞”的时候,便傻笑个不停。
  “我们那里的说法是‘龙生龙,虫生虫’。”她突然涨红了脸,将脸枕在一对臂弯中,只露出一对含笑带怯的眼睛,“闻柏桢,你是龙哦——我们会生出什么样的小孩子呢?”

  停机坪上,围界灯,泛光照明灯,齐齐开启,照得夜如白昼,但又并不过于耀眼。
  雷鸟贰已经准备就绪,两三名勤务正在做最后的升空排查。
  包谨伦站在休息室里,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突然升起一个古怪的念头。
  如果包氏家族当初不准他买直升机呢?
  他一回国就摊大手板说要买一架四百万的代步工具,拿钱来。包氏虽然有点抗拒最终还是签了支票。哪里知道他买回来的不是四个轮子的汽车,而是四片旋翼的直升机。
  俱乐部停车场当然放不下,得专门修葺顶台停机坪,招聘驾驶员,勤务员;格陵虽然已经低空解禁,总还得买升空许可证,买航线;一旦投入使用,每年的燃油和保养,又可以买一台百来万的新车了!
  为了养这只钢铁蝗虫,包氏的钱花得根本停不下来。虽然有些心痛,只当是年轻一辈买个教训。
  所以当修葺顶台停机坪时,包谨伦坚持要采用当时最先进的组合式钢结构防震防滑甲板,同时建造超豪华防噪防弹玻璃穹顶休息室,包氏基本上已经放任自流,随他去了。
  彼时格陵有七个民用停机坪,云泽稀土有两个私人停机坪,但没有一个比得上格陵国际俱乐部的排场。虽说再豪华的直升机也不如名车舒适,但许多政界名流,商界大鳄竟真心愿意感受逼仄嘈杂的飞行体验,来俱乐部消费。
  有许多商业合约,就在奢侈的休息室里达成了初步协议。
  经历了两次股坛狙击的俱乐部,又渐渐焕发出鼎盛时期的光彩。
  两年后包谨伦又买下格陵首架七座贝尔四零七。改善飞行体验之余,更可以游刃有余地欣赏空中美景。
  自此国外政要、明星来访,也只选择下榻此处。
  你说包谨伦不得意吗?他年少气盛,当然十分得意。
  得意之余,作为包氏一员的他丝毫不敢忘形——故而他非常希望老同学能留下来,助他坐稳江山。
  包谨伦正在沉思,客人已经到了。
  一个鲜血淋漓,一个清泪两行。
  这副惨态甚至吓住了为他们开门的服务生。
  那服务生生得精精瘦瘦,乍看到雷再晖手背上的可怕伤口,先是难以置信,继而半信半疑——他不是曾经溜得那样快。
  现在却丝毫没有发现危险就在身边,他的全副身心都在担心那位不停流着眼泪的女孩子。
  斯情斯景——令人不忍动粗。
  况且他也不能肯定自己如果出手,会不会伤害到其他人。
  服务生退出去,掩上门,将制服脱下,叠好,放于地上。
  “……该走了。降落后,云泽稀土会派车接你们去目的地。”
  包谨伦只有一条口袋巾,不知该给老同学包扎伤口,还是给美人擦眼泪。
  “谢谢。”她虽在哭,声音却很平稳,抽走包谨伦手中的口袋巾,替雷再晖简单包扎好。
  整个包扎动作中,眼泪仍不断簌簌地落在手帕上。
  她的哭不是嚎啕,不是哀啼,而是默泣,令雷再晖心底也生出巨大悲恸,在电梯里已经再三请求:“有初,不要哭。”
  她回答:“不是我。是钟晴在流泪。”
  钟晴真是冲动又脆弱啊。不就是她深爱过的那个男人变了吗?何必哭得这样伤心。嚼一片口香糖,吐掉,不就完了吗?
  “有初,不是我要责备你——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不在,如果是恶人,如果他要伤害你们两个,你怎么办。”
  也许。只是也许。
  她也会说母亲说过的那句话。
  她还是个小孩子,她懂什么呢?一点意思也没有,对不对?

  雷鸟贰的引擎发出震耳轰鸣,旋翼卷起下行气流,载着他们离去。
  “妈妈。直升机。”卫彻丽跪在床边,指着窗外的夜空,“它要飞去哪里?”
  蔡娓娓正在网上和昔日同学安排明天出游的行程:“不知道。不要靠在窗边。”
  卫彻丽枕着肉肉的胳膊,出神地凝视着。直升机越高越远终于只剩下一个黑点。
  “妈妈。它要飞去月亮上面了。”
  “好的。不要靠在窗边。”
  有人敲门。卫彻丽看见妈妈起身去开门。
  “柏桢——”
  啊,是闻叔叔来了。卫彻丽高兴地翻下床跑过去,又听见妈妈在问:“你怎么了?”
  小小的卫彻丽掌握的中文词太少了,她不知道如何去形容闻叔叔脸上的表情。
  小小的她只能乱猜——他一定是哪里很疼,又或者生病了。
  “娓娓。我爱她。我一直爱着她。我从来爱着她。”
  啊,你终于低头了。蔡娓娓垂下迎接他的双臂。
  柏桢。你隐藏的那么深。你斯文有礼,从不勉强别人半分,但内里也绝不肯为人掣肘一分半毫,样样都要自己掌控。
  无论工作,还是感情。
  那么多女孩子像蔡娓娓一样,过五关斩六将,捉对厮杀,来到你面前——但主动权依然在你手中,由你来挑选胜利者。
  第一次见面,一见倾心的不仅仅是钟晴。
  否则矜贵如你,不会赔上时间与她挣扎纠缠。
  她无赖,她任性,她撒谎成癖,你还是陪了她整整一个青春期。
  不不不,青春期的那段时间还不够。你还要继续留在百家信四年,看着她,守着她,怕她又受到伤害。
  你明明被她吸引,只因为她主动爱你,追你,你便拒不接受。
  你宁可施与,绝不被动;你害怕一旦得到,终将失去。
  因为得到的一时快乐,抵不过失去的永恒痛苦。


  番外五

  叶月宾破门而入时看见了地狱。
  保险柜已经打开,床上,地上散落着大把美钞,各式珠宝。
  女儿的手腕被反缚着,几近半裸地,在这一片珠光宝气中挣扎呼救。
  她已竭尽全力仍不能脱难,喷薄而出的眼泪哭湿了整个颈窝与肩头。
  而司徒诚正大力捏着她的下颚,迫使她张开嘴。
  叶月宾立刻冲上去撕打这龌蹉的禽兽,崩溃大叫:“放开她!”
  一向给人以柔弱感觉的她处于出离愤怒的状态,力气大的惊人。司徒诚哼了一声,撂开手,反过来给了叶月宾狠狠一耳光:“闭嘴!”
  这一耳光将叶月宾打懵了。
  她定定地望着眼前这龌龊的男人。他的脸上,脖上有抓痕,最狠的一道几乎抓破他的眼球。
  这小戏子的软硬不吃令他足足十五分钟不能达到目的。
  他也疲了,烦了,被指甲划破的伤口开始隐隐作痛,什么兴致都烟消云散。
  钟晴从床上滚下来,虚弱地哭泣:“妈妈,妈妈,我的手……”
  叶月宾打人的力气那样大,但抖抖索索地无法将女儿的手腕解开。
  她仍然絮絮地问着:“为什么……为什么……”
  司徒诚的回答冷酷真实:“我这是看得起你。”
  叶月宾实在没有办法解开绳结,一把将瑟瑟发抖的女儿紧紧搂在怀中。
  钟晴受到了极度惊吓,眼泪虽止住了,小小身躯倒噎着,抽搐着,眼神涣散,随时要晕过去。
  母女俩互相抱着,就觉得安全一些了。叶月宾也能说出些连贯的话语来了。
  “司徒先生,你是有头有面的人,这样强迫一个女孩子……”
  他整了整头发与衣服,居然好整以暇地坐下,非常斯文地跷起腿,支着太阳穴,欣赏叶月宾一边哆嗦,一边帮女儿整理衣服。
  “强迫她?我是什么人,用得着强迫?你看得到,这些,这些,全是报酬。年轻女孩子么,喜欢粗暴一点……”
  “不!”叶月宾声嘶力竭,拉起几乎无法站立的女儿,“我们走。”
  “走?”司徒诚冷冷的声音在她们身后响起,“就这样走了?真轻巧。”
  叶月宾整个背影都僵直,继而开始抖动,大脑一片狂乱,四肢不听指挥。
  她离门口只有两三米的距离,可不知为何,一步也挪动不了。
  “妈妈。”她手一松,钟有初整个人摔倒在地毯上,勉力撑起上身,每个字都在发颤,“我们走,我们回家。”
  司徒诚的声音又轻描淡写地响起。
  “走啊,只管走出去——我差点忘记,你本来给她请了家庭教师,就是不打算长久做这一行。”他竟然还笑出声来,仿佛是在欣赏犹做困兽之斗的母女,“闹出这么大动静,可见有人来么?你以为这么幸运能够上来,就一定能够下去?好,你们只管走出去,试试看。”
  处地狱之中,受炼火之苦,也不会比此刻更难熬。
  回忆滚滚碾过,叶月宾的血肉在一寸寸地爆裂。
  她一边将女儿拉起来,一边求饶:“她还是个小孩子,她懂什么呢?一点意思也没有,对不对?”
  这声音并不平静,但已经竭力做出迎合的姿态。
  听了这样荒谬的回答,司徒诚反而笑了起来:“有趣!有趣!”
  昏昏沉沉的钟晴没有听懂母亲话中的含义。
  可是当司徒诚再度狞笑着鼓掌,然后叶月宾又把她往卫生间里推的时候,她明白了。
  “妈妈!”这心情比自己被侮辱更加绝望,钟晴哀叫,拼命反抗,“妈妈!你这是要干什么!我们走!我们走啊!”
  叶月宾将她的胳膊扯得几乎脱臼:“你乖。一会儿就好了。”
  钟晴的力气已经竭尽,兼之五内俱焚:“妈妈……我求求你,不要……我以后都会听话,我们走,我们……”
  她头一仰,软绵绵地瘫了下去。
  安顿好女儿,叶月宾一步步地朝司徒诚走过来。
  司徒家的人,脸庞清秀之余,那长长的眼角都蕴着一股邪气——还和当年来看公演时一模一样。
  她饰孟丽君,嫦娥演成宗,一折《游上林》,眼角眉梢都是戏,风流天子对少年大学士的缱绻爱恋表述得淋漓尽致。
  谢幕时,领导们上台与演员握手。
  未卸妆的她,长长的水袖拂在他的方形袖扣上。
  掌声如雷动,花香熏得头疼,他竟靠近她的耳边,轻轻挑逗了一句——卿可愿,常在上林伴君王。
  不是不心动。
  叶月宾自小便在那个多愁书生,多情小姐,娇俏红娘的世界打滚,怎么会没有一点绮思?
  怎奈使君有妇,罗敷有夫。
  所以唱作俱佳的叶月宾,做不到这句戏词,可也忘不掉。
  “不用我教你怎么做吧。”
  叶月宾默不作声地开始解身上的衣服。
  她面容姣好,身体轻盈——十几年前,确是司徒诚会喜欢的类型。
  可时间一向对女人更残酷。
  现在的叶月宾对于司徒诚来说,已经老到足以令他眼中充满了不耐与厌恶。
  直到她不着寸缕,司徒诚才冷冷开口:“当年你先是欲拒还迎,后又三贞九烈——现在倒肯为女儿做出这样的牺牲了。”
  叶月宾交叉着双手,面无人色:“司徒先生,我知道你从来不强迫……”
  “不错。我从来不强迫。所以当年才被你耍了一道。”司徒诚语调轻蔑,像一条游地毒蛇,一寸寸地缠上来,“你凭什么以为我会选徐娘,舍少艾——总不会以为我还念着你吧。”
  她竟天真认为被迫脱光衣物已经是最大的羞辱。
  叶月宾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捂着脸跪下去:“司徒先生……请你放过我们……”
  “站起来,”司徒诚指着她,命令,“站起来——让我好好看看。”
  见叶月宾如死一般没有动静,他上前将这十几年前的孟丽君使劲拉了起来。
  □的胴体毫无遮拦地展现在他的眼前。
  绝不是欣赏,而是审视。那目光再没有一丝□了。
  她当年怎么嬉笑来着——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
  叶月宾全身每一个毛孔都在发寒。
  扪心自问,她是否挑逗过他?玩弄过他?亏欠过他?
  现在的代女受过是否也有一丝丝心甘情愿在里面?
  “司徒诚……都是我的错……你放过我们吧……”
  “放过?你们两母女可曾放过我司徒诚的儿子。”
  如晴天霹雳炸在了叶月宾的头顶:“这是从何说起……”
  “别告诉我,连你也不知道闻柏桢的身份。”司徒诚冷冷甩开手,她重又瘫软委地,“我司徒诚的儿子,岂容你们这对戏子母女随便玩弄。”
  叶月宾头痛欲裂,无从辩驳,只能艰难回答:“不管你信不信——小孩子一厢情愿……”
  “是她一厢情愿,还是你顺水推舟?好叫自己女儿飞上枝头变凤凰?”
  叶月宾心里是否真有这样的念头,她自己都没办法深思。这可怜又可悲的母亲已经被司徒诚的言语鞭笞得足够:“我……我会让她明白……”
  “明白什么?明白柏桢乖乖地给她做了四年的家教?明白柏桢正月里不来看我,却跑到晶颐和她谈判?明白柏桢昏了头,连那一盘小生意都不肯转手——你怎么知道钟晴在这里?”
  一只无形的大手扼住了她的咽喉,叶月宾作声不得。
  “我早该想到是他通知你。”司徒诚长长地冷笑,“记得曾经有个女孩子在他窗下候足一天一夜,他看都没有多看一眼。钟晴不过是好好地在俱乐部里白等,淋不着,饿不着,左不过生一场闷气,他就忙不迭地叫你来接她——好极,母女一路货色。叫我上了你的当还不够,现在又来仙人跳。”
  他虽然和闻柏桢的母亲离了婚,失去抚养权,但对这个儿子一向上心。
  上心却不细致,等儿子入了局才惊觉——他这四年来如何浪费时间在这小戏子身上。
  闻柏桢是他独子,是他骄傲——滔天怒气怎能令他不用最残酷的手段对付这一对贱人。
  “我现在就明明白白地告诉你。”司徒诚看也不看气若游丝的叶月宾,开始收拾珠宝钞票,“我对你那个张牙舞爪的女儿已经没兴趣了。对你,更提不起兴致。”
  “不过,今天之后,我会告诉所有人我已经得到了钟晴和她的母亲——我不认为有人敢质疑我的可信度。她的纹身,你的胎记,我全部看得清清楚楚。”
  叶月宾绝望地挥着胳膊:“不……没有……”
  “没有什么,钟晴还是处女?哈,那种东西,能做假的太多了,不是么。所有人都会很愿意相信——他们巴不得有这么一个人,首先得到了钟晴,那他们就可以开始排队了。至于你,买一赠一,很有情趣。”
  “而且你大可以放心,这种好事,他们只会口耳相传,不会张扬。”
  他平静到一如在做格陵重工的来年展望:“等你女儿醒过来,一定以为母亲做出了巨大牺牲,痛不欲生。你敢不敢告诉她真相?告诉她今天所遭受的果,都是昔日你种下的因?”
  “啊,我竟然忘记了——她一身做戏本领都是你传授,你讲真话给她听,说没有被侮辱,她会不会信?抑或更绝望?”
  “还是你自己也接受不了这个事实——我已经看不上你了。”司徒诚轻轻地哼了一声,“叶月宾,别以为自己有多聪明。最可怕的从来不是谎言,而是失信。”
  “以后的路,你们母女俩就好好地走下去——我且看着呢。”

  钟有初醒来的时候已经回到了格陵的公寓里。
  她从床上跳起来,身上是全新衣裤。
  不堪的回忆一时全涌上心头,她胃里翻江倒海一般,却呕不出东西。
  “醒了?”叶月宾推开门,并不看她,“那就出来吃点东西。”
  她听见卫生间里的洗衣机轰隆作响,而母亲的身上传来一股香皂的味道。
  她一向最喜欢嗅妈妈身上的香味,但今天这味道传递的是一种耻辱的信息。
  “妈妈。我们回家。报警。”
  因为说得太快太急,钟有初咬着了自己的舌头,疼得眼泪立刻飚出来。
  “报什么警?”叶月宾仿佛在说别人的事情,“有初,我没有被他侵犯。”
  钟有初立时被钉在原地,动弹不得。
  叶月宾冷冷地端详着女儿——她真的不相信。女儿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是她教出来。那带一点斜视的丹凤眼,天生就该娇媚多情,现在却死气沉沉。
  她痛哭流涕:“妈妈……对不起……我不该那么愚蠢任性……对不起……”
  司徒诚说过的话成真了。母女之间并无信任可言。
  她不相信那个禽兽会轻易放过自己美貌不老的母亲。那叶月宾还有什么好说?
  她对女儿的教育不过是失败而已;而司徒诚不要她,才是最大的耻辱。
  叶月宾狂笑着挣脱女儿的拥抱,重重地摔上门。
  母女俩回到云泽,有初再提及报警,叶月宾就发狂了:“有证人吗?你?那些家教全都是你去报性骚扰而被开除了!还会有人相信你说的话吗?不会了!有初!不会了!以后我们说什么都没有人会相信了!”
  这番话令钟有初更加绝望,更加寡言。
  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出现了。而司徒诚放出来的那些狠话正在逐渐地显示出它们的效力。
  叶月宾一直以为这个男人没有得到过自己,会将自己视为白月光,朱砂痣。
  不不不,他只不过当你白饭粒,蚊子血。他说要虐你,就是要你万劫不复。他绝不会心慈手软,又或者自伤八百。
  他的报复又准又狠。令叶月宾身心都受到重创。
  “……不。你知道我们家钟晴从来不去陪酒。……不。没有那回事……”叶月宾急急地解释,又摔了电话,“不!”
  再没有通告电话,钟晴手头的工作也全部停摆。
  女儿一天到晚失魂落魄,本来就无心工作,竟没有发现任何不妥。
  叶月宾去沟通过一次,回来后就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来,任由丈夫与女儿不停拍门呼喊。
  半夜,她摸到女儿床边,炯炯地盯着她,直到她惊醒:“……妈妈!”
  她轻声慢语:“有初,你知道什么叫‘人尽可夫’吗?”
  看到女儿再度痛哭失声,直至恸绝,叶月宾才离开。
  当家人发现时,她已经出现了明显的精神分裂症状。
  今天,她对钟晴说:“算了。不要再发明星梦了。留在家里备考吧。”
  明天,她又将复习资料都撕碎:“考试还有什么用!”
  今天,她抓紧女儿的肩胛摇晃:“这全是为了你。你要永远记住。这全是你的错。”
  明天,她又抱着女儿痛哭失声:“把它忘记了吧。这不是你的错。”
  今天,她打掉女儿手里的碗筷:“不要再爱闻柏桢了。不值得。”
  明天,她又半夜坐在女儿床边:“你一定要得到闻柏桢。一定要狠狠玩弄他,然后再抛弃。”
  今天,她把女儿堵在卫生间里,认真地表示:“我并没有被司徒诚侵犯。他一直在撒谎。”
  明天,她又逼女儿发誓:“我被司徒诚侵犯这件事情,不能告诉任何人。”
  钟有初被母亲折磨得昼不能醒,夜不能寐。一闭上眼睛,全是那天发生的事情。
  她明明晕倒在洗手间里,可是魂魄却出窍了,那张床上发生的所有恶心污秽,一遍又一遍,历历在目。
  出事的那天是钟晴的阴历生日。到了阳历生日那一天,闻柏桢打她的手机却打不通。
  他不知道钟晴的手机开始收到无数措辞□的短信,叶月宾便停机了。
  踌躇了很久,他才打到她家里去,钟汝意接起:“……请你等等。”
  他已经知道了所谓的“真相”——妻子被迫为女儿的任性愚蠢买单,受到侵犯;所以并没有和女儿沟通,而是告诉了正在吃药治疗的妻子:“闻老师的电话,找有初。你接吗?”
  叶月宾正在奋笔疾书,置若罔闻。
  隔了半个小时,她拿着信走出房间时,才看到话筒仍搁在桌上。
  不会有人傻到一直等。
  她欲挂上话筒,发出的动静却惊动了那头一直等待的男人。
  “钟有初。”他说,“……我确定一下,你以后是不是不再来补习了。”
  “是的。”叶月宾回答,“不会再来了。”
  他们几乎是同时挂机。
  她真的再没来纠缠过他。
  这个女孩子再不会问他什么叫做love at first sight,再不会赶走他的女朋友,再不会逼着他看大腿上的刺青,再不会对他射出爱的子弹,再不会不知羞地幻想自己和他生出什么样的小孩,再不会罚他老了替她推轮椅。
  既然是从未得到过,为何还是会有剧烈的失落感?
  闻柏桢逃离了格陵。
  叶月宾一直到死,都没有讲出实话。
  也许是因为事实太残酷;也许是因为没有人会信,但一切都并不会随着她坠楼的那一刻终结。
  在接下来的人生中,每个人都守着自以为是的那个真相活着,痛苦着,卑微着,憎恨着。
  永无止境。


49.  蝉过别枝

  “雷先生,我们即将在云泽稀土的一号停机坪降落。”
  “好的。”
  因云泽特殊的地理环境与矿业背景,空中运输一直是紧急救援的重要方式。经过多年发展,云泽稀土的直升机坪已经引入全自动化管理。驾驶员在三十公里外即可以VHF无线电频率遥控开启降落指示灯。指示灯通过不同颜色标示滑降角度,保证夜间降落的安全性。
  直升机降落之后,指示灯随即关闭,地嵌式照明设备自动开启,指示出一条通向坪外的阶梯。
  缪盛夏来的稍微早了些。
  晚上若非有应酬,他一般都随意,属于那种穿人字拖开跑车的人物;今天却难得穿起正装,套一件貂领外套,愈发衬得剑眉是剑眉,星目是星目。
  等待贵客的同时,他若有所思地摸着指环。
  对,他的左手又戴上了一枚婚戒。还被迫买小半个号,叫他时时警醒,不好摘下。
  司机打开车门:“大倌,客人到了。”
  他自沉思中惊醒,抖擞精神,下得车来,朝甫下机的高级企业营运顾问迎过去。
  “既然是声名遐迩的雷再晖先生到访,我当然要亲自来接。”缪盛夏微笑着伸出手与他一握,“在下云泽稀土缪盛夏。”
  “缪先生,你好。”
  除开眉头紧蹙,左手有伤之外,这位雷先生根本看不出来狼狈模样。
  况且包谨伦只在电话里对缪盛夏说雷再晖被恶人骚扰,并未提及有女眷同行:“这位是?”
  女眷裹着雷再晖的外套,可能是飞行太累导致耳水不平衡,发丝拂在低垂的脸庞上,兼之脚步虚浮,昏昏沉沉。
  雷再晖简短回答:“她不太舒服。请尽快先送她回家休息。”
  随着雷再晖的手指拨开女眷的长发,缪盛夏惊见一双半闭的凤眼,虽眼泡红肿,也太熟悉不过——钟有初?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浑然忘却已婚身份,下意识地想将她接到身边来;可是才扶住她的手肘,雷再晖便道:“有心。我一个人能照顾她。”
  缪盛夏的手势滞一瞬,讪讪地缩回去。雷再晖轻声唤她:“有初,我们到了。”
  “不要惊动她。我知道她住在哪里。”缪盛夏轻声制止,“上车吧。”
  钟有初的视野很暗。
  明明是在室内,举目所及之处,却是快落雨的颜色。挂钟是阴暗的,沙发是阴暗的,茶几是阴暗的。
  想揉一揉眼睛,却碰到镜片;她木然摘下墨镜,朝自己身上望去。
  深V字领的T恤和低腰牛仔裙包裹着青春的身躯;青春的身躯里包裹着伤痕累累的灵魂。
  钟有初摸摸了婴儿肥的脸颊与细细的胳膊,倏地站起——怎么会在这里?
  时间如白驹过隙,十年一晃而过。
  怎么能等到如今,傻到如今。
  她朝俱乐部的门口疾奔而去,却生生撞入了一个怀抱。
  来人一把将她揽入怀中,紧紧地贴着她的发丝,嗅她的气息。
  他多怕来晚了。
  闻柏桢——他竟来了!
  钟有初自他胸前抬起头来。
  他是当年的模样,清秀窄脸,双眼细长,鼻梁挺拔,没有那么多笑纹,鬓角乌黑,一根白发也无。
  她也是当年的模样,发质润泽,容貌姣好,皮肤光滑,曲线流畅。
  她觉得胸肋下面隐隐作痛,他怕什么来晚了。
  他不松手,立定心意要拥抱到天长地久——他多怕已经来不及。
  都说小女孩不识世界,所谓情爱,不过是一时冲动。
  为什么这样看轻她?
  戏曲中的书生小姐初次见面也不只是十五六岁,便结下鸳鸯盟誓;他们深信月老在凡人刚出生时便系上了红线,那就是一生一世——怎么现代人连古人也不如?
  钟有初清楚知道,闻柏桢是她倾心爱过的男人。
  因为爱过,才会伤过。
  因为伤过,才会难过。
  因为难过,才想重来。
  慢慢地,她也举起双臂,在他背上收紧。
  他们订婚了。
  闻柏桢为钟有初戴上一枚粉红色的梨形钻戒。
  他第一眼看到它,就觉得属于她。
  她从来不涂指甲油,指甲泛出健康的粉红色,与钻石色泽一模一样。
  他的吻轻轻地落在未婚妻的面颊,决心等她长大。
  她仍在娱乐圈中浮沉;他则结束了家教中心,进入百家信工作。
  情侣之间能想到最甜蜜,最幼稚的事情他们都做了个遍。
  可是年龄、身份和性格的不同,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观念上的差异。
  一旦进入对方生命,便全部摊开来。
  很自然地,吵了第一次。然后第二次,第三次。
  一个聪明而高傲,一个机灵而任性;吵到激烈时,都是愚蠢而凶恶。
  什么狠话也说得出口,怎样能令对方伤得最深怎样做。
  试过一个玩人间蒸发,另一个遍寻不着,差点车毁人亡;也试过一个说分手,另一个在直播现场中突然崩溃痛哭。
  可毕竟还是爱着。
  一切的不愉快,都是太在乎的副作用。
  于是结婚了。
  婚姻与恋爱不同。恋爱令人幼稚,婚姻令人成熟。
  婚约缔结,家庭建立。责任与义务,琐碎与辛苦,接踵而来。
  凡此种种,如她的斜视,又如他的偏头疼,终身伴随,必须接受。
  又不是接受洗礼,变成圣人。恩爱之余当然还会吵。但没有以前吵的那么凶绝,也绝不斗狠。
  两人约定,任何争吵必须在睡觉前解决。
  他们都不忍心看对方那么辛苦,生着气还要坐在床边不许睡,很快便互相体谅,和好如初。
  这样一来,婚姻气氛大大升华。
  试过一个将水壶烧穿,差点引致失火,另一个只好叹息,重新设计整间大屋的保全系统;也试过一个被记者偷拍,乱造故事,另一个一笑置之,私事不作回应,不供大众消费。
  爱人与恋人是不同概念。不炫耀,不抱怨,说起来简单——只有生命饱满,才做得到。
  当热烈渐渐变成深沉;激情渐渐变成缱绻。她减少出镜率,对熨衫与烹饪产生浓厚兴趣;他谢绝董事局邀请,不愿与她聚少离多。
  不,爱不需牺牲,也不需付出。
  他们不过是懂得取舍,做令彼此都快乐的事情。
  于是生了一对龙凤胎。
  大家都担心。她自己还没长大呢,哪里还能再照顾两个。
  上爱若水。有些人的爱,惊涛骇浪;有些人的爱,风平浪静;有些人的爱,冷暖自知;有些人的爱,水滴石穿。
  爱这种情绪,是如何强大到令人改变,他们已经领教过。
  一有时间,夫妻两人就不要保姆插手,亲自带这一对孪生儿。
  教他们蹒跚学步,引他们牙牙学语;有时逗得这一对新手父母笑痛肚皮,恨不得将他们放进口袋里,随身携带;有时也气得发狂,不知为何生了这样一对活宝出来。
  再生气,再着恼,只要看到一对孪生儿的笑脸,就烟消云散。
  一切都很美好。
  为何心里一片荒芜,再也盛开不了?
  因为有一部影片参展,钟有初与同事们远赴利多岛参加威尼斯电影节。
  配合拍摄了一辑照片,做了几个采访之后已近黄昏。
  钟有初支开助理,走出酒店,租一只小小的刚朵拉,在城中穿行。
  她已经年纪不小,兼是两名孩童的母亲,不好再穿那些俏皮可爱的衣物。
  一条西装领无袖连衣裙,颜色清素,式样大方,腰间系一条两指阔的黑色皮带,不规则的裙摆蓬松而柔软。
  没有那么多工作人员在旁喧嚷,一个人静静地重新欣赏这异国风情。
  她最喜欢那仅仅能够通过一条小舟的窄巷。时刻像要触到岸边,可又慢慢悠悠地继续前行。
  半倚在船中,教堂的尖顶,修道院的彩色窗格,全部压迫而来,令她的灵魂觉得热闹。
  再次经过钟楼的时候她惊奇地发现,逛遍这座城竟然不需要一个小时。
  这样小的一座城,却如此丰富。
  弃船上岸,她双手插在口袋里,款款而行。
  在船上和在岸上,看到的风景原来那么不同。街角有一家卖各式面具与玻璃制品的小店,店主见是外国人,十分热情,用蹩脚的英语招呼她随便看。
  那么多面具,不乏金银宝石镶嵌,色彩缤纷涂抹,钟有初单单拿起一个纯白色的。
  面具上只有一对圆形的眼睛洞口,额头平平,鼻尖耸起,下颚方正,古怪精灵。
  钟有初举起来一试,立刻爱不释手。
  丈夫教给她的英文早就忘光了,只够支撑问一句多少钱。可店主却摇着头来夺,一连串流利的意大利文从鹰钩鼻下流淌而出。
  钟有初一着急就说起中文来了,表示想要这个,又去拿钱包。
  “他说这副Bauta还没有完成,不能卖给你。”
  一把男声在她身后用中文解释。
  她转身,先看见的是一双诡异的眼睛。
  一眼深棕,一眼天蓝,如夏日的天与地。
  可他明明是中国人。
  他年约三十,穿着一件棉质的白色休闲衬衫,袖口挽至臂肘处;修身的咖啡色长裤,衬出两条结实的长腿。
  店主仍然说个不停,双色瞳走上前来翻译:“Bauta是威尼斯最古老,最正统的面具之一,大量繁复的装饰工艺是其特色。你现在看到的只是半成品。他不肯卖,是怕影响自己的声誉。”
  钟有初不放手:“我觉得这样朴素就很好,何必画蛇添足。”
  双色瞳将钟有初的话翻译给店主听:“既然她喜欢,就成人之美吧。”
  那店主见这名外国人能听会讲,激动地说了一大串话,然后指指钟有初。
  双色瞳笑着对钟有初解释:“很多游客觉得Bauta的含义是掩饰,其实不然。Bauta的含义是真我与平等。再善良的人,戴上它便会有犯罪的冲动。再懦弱的人,戴上它便会有决斗的勇气。无论富有还是贫穷,戴上它便能隐藏身份。无论美丽还是丑陋,戴上它便能找到艳遇。你想要的是什么?”
  钟有初微微一笑:“我就是喜欢白色。”
  “如果你喜欢白色,他推荐Larva,线条柔和,更适合女孩子。”
  “不。这副面具让我想起一个梦。”
  “梦?”
  钟有初摸着那面具平平的额头:“很久没有做过的一场梦。如果不是看见它,我都记不起来了。”
  她坚持要买,付出三倍的价钱,翩然离去。
  在这浪漫的水乡,没有人会去介意一个戴着面具散步的游客。
  虽然看的不是很清楚,走得摇摇晃晃,钟有初却自得其乐。
  突然有人超到前面去,拦住她的去路,声音很熟悉:“让我牵着你。”
  她猛然摘掉面具,看见面前是刚才那双色瞳的男人,对她伸出右手。
  神使鬼差,她默许了这唐突,重戴上面具;但伸出去的是戴着婚戒的左手。
  他迟疑了几秒,终于还是握住。
  缺少视觉协助平衡,而且他的步调比较快,她的脚步开始凌乱,好像一名跌跌撞撞的盲女。
  他也意识到了,扶着她的肘弯,示意她上船。
  刚朵拉上,双色瞳讲给她听沿途的风景典故。
  这是钟有初第三次游运河。
  第一次是用相机记录,第二次是用眼睛看,第三次是用心听。
  拜占庭帝国与十字军东征对她来说非常新鲜——什么,连马可波罗都是威尼斯人?她只知道割一磅肉的威尼斯商人。
  “你笑了。”
  连她在面具下笑,他也明了。
  天已经黑下,他们上岸,来到一家露天咖啡馆。
  他替她摘下面具。亮晶晶的汗滴,细细地挂在她的额上。
  咖啡上来后,他们聊的都是一些浅显的话题,亲近又疏离。
  钟有初问:“你是侨民?”
  “不。我只是接了这里的工作。”
  原来他在本地的一家Casino做营运顾问。
  “如果我去Casino,会见到你吗?”
  “不会。”双色瞳道,“电影节开幕之前,我就会离开。你是游客?”
  钟有初想了想,笑着将面具放在桌上:“也许吧。如果你留到电影节后,便知我是谁。”
  坐她对面的双色瞳垂下眼帘,陷入沉思。
  “你很迷人,令我心折。”他终于坦承,“如果没有那枚戒指,我会觉得完美。”
  钟有初沉默。
  这座城美艳又黯淡。到处都是青苔遍地,就连灯光也是潮湿的,像阴天里湿答答的一个梦。
  他拿起咖啡:“我的视而不见,只能再维持这一杯咖啡的时间。”
  一直到起身付账,双色瞳都十分绅士体贴。
  “再见。”
  “再见。”
  他们分手,并未交换姓名电话住址。
  钟有初一直目送着他的背影,越行越远,过了一座小桥,又跳上一条刚朵拉。
  他从始至终没有回头。
  船夫手中的木浆一点,小舟离岸而去。
  钟有初在心底默默与他告别。
  再晖。再会。
  她回到酒店,一打开房间的门,一对孪生儿就扑向了母亲怀中,一叠声地叫,妈妈抱抱。
  他们已经长到五岁多,男孩眉眼细长似足父亲,女孩则有一对漂亮的丹凤眼。
  眼神一般地纯净天真。
  这年轻的母亲又惊又喜,蹲下去一把揽入怀中,亲亲这个,又亲亲那个——为什么不上幼儿园?路上累不累?乖不乖?
  他们一直很乖,只是一落机还看不到母亲,就不肯吃饭。
  原来丈夫特地放下生意带一对孩子来看她,要让他们知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因为年龄太小,闻柏桢不许跃跃欲试的孪生儿用刀叉,只能用调羹。
  钟有初只顾着帮孩子将食物剥壳拆骨,自己的那份沙拉一动也未动。
  他将一块扇贝肉送到她嘴边。
  一直都是这样。她照顾孩子,他照顾她。
  她莞尔,就着他的手吃了,又伸手摘掉女儿襟上的饭粒。
  哥哥素来喜欢模仿父亲,便拿着调羹,有模有样地舀一勺豌豆泥伸到妈妈鼻下。
  妹妹也不甘落后,整盘端起送来,结果翻了,肉酱烩饭洒了一身,被哥哥嘲笑个不停。
  洗澡又是一番折腾。分开洗要闹,一起洗要问。洗一个要半个小时,洗一双要两个小时。
  两颗小脑袋里装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浑身湿透的钟有初哼哼哧哧,渐渐招架不住,好在有闻柏桢挽起袖子来替妻子解围,耐心地一一回答。
  好容易洗完,孪生儿换上睡衣,睡眼惺忪,还缠着母亲讲睡前故事。
  孪生儿有一本独一无二的童话书。每一页是钟有初在拍片间隙亲手绘制,又由闻柏桢上色装订。
  她今天讲的是《野天鹅》。才讲到美丽又勇敢的艾丽莎公主如何坐在天鹅背上飞过山川,孩子们便头挨着头,脚抵着脚,沉沉睡去。
  夫妻俩还没能休息。一个把行李打开来整理,另一个收拾泳衣沙铲等物,明天好带孩子们去海边游玩。
  怕吵醒孩子,他们压低声音说话,动作也十分轻柔;待一切忙毕,丈夫过来抱住了对着一副白色面具发呆的妻子。
  一如十年前在俱乐部,他抱住她,留她在身边。
  只是这一次,她没有回应。
  而他们还和十年前一样。
  一个头发一直乌黑;另一个没有再长高过。
  他抱着她,心一点点地凉下去。
  这是一场梦啊。已经沧海桑田的两个人,又回到当年的场景里。
  只因认定对方还是当年的模样,所以愿意留在梦境中相陪。
  其实早已物是人非。
  如果你来了。如果我的心不曾荒芜——最终逃不逃得过蝉过别枝的结局?
  钟有初醒了。
  两百一十三公里外的闻柏桢也醒了。
  “闻叔叔醒了。”守在床边的卫彻丽一扭屁股,颠颠地跑到妈妈身边,“妈妈,我拿牛奶给闻叔叔喝可以吗。”
  宿醉后仪容狼狈,气味难闻。他翻身坐起,揉了揉太阳穴,头疼欲裂。
  “闻叔叔不喝牛奶,你自己喝。”蔡娓娓拿两粒阿司匹林给闻柏桢,又递来一杯温水。
  腕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向早上九点——他竟心累至此,在蔡娓娓这里睡着了。
  闻柏桢吃了药便下床来。卫彻丽亦步亦趋地跟着,抬高脸庞,合上小小手掌,放在腮边:“闻叔叔,你睡觉的时候会笑的。闻叔叔,你是不是梦见好吃的了?”
  是么。
  他只记得做了一个梦,醒来后全然忘记。
  经小小的卫彻丽无心提醒,又有一鳞半爪开始在头疼间隙中闪现。好像乌云密布的天空,间或有一道雷电劈下,触目惊心。
  洗手间里有全新剃须膏和刀片。一刀刀刮过面颊,有刺疼感觉。
  “柏桢。我对胡安提出离婚了。他不反对。”蔡娓娓倚在卫生间门口宣布。
  闻柏桢回头看了一眼正低头拆吸管的卫彻丽——她竟不避讳孩子,就这样开诚布公。
  “你有什么打算。”
  “我想留下。有个朋友开了间舞蹈教室,找我去教弗拉门多。”
  闻柏桢专心刮着胡子,没有回话。
  整理完毕,他打电话叫助理送全新衣物过来。助理提醒道:“您十点钟约了天勤的季先生签承销协议……十二点半有午餐宣讲会……”
  助理在电话里将今日行程重复了一遍。
  “知道了。半个小时后来接我。”
  闻柏桢挂断电话,背对着蔡娓娓将袖扣取下收好:“朋友?是我在马德里见过的那个舞娘吧。”
  蔡娓娓毫不讳言:“是。和她在一起我很快乐。你们男人不会明白的。”
  闻柏桢皱眉。蔡娓娓耸肩:“你知道我这个人。只要快乐自由就够了。”
  因为这句话,他们同时想到了一个人。
  那个女孩子是如何打开了蔡娓娓的欲望之盒。她轻易改变了他们的人生轨迹。
  “……格陵的生活指数之高,超过了我的想象。怎么通货膨胀的这样厉害。”
  真残酷。自由原来也要有经济基础。
  她欲泡一杯速溶咖啡给昔日男友,他拒绝了:“胡安总不会连赡养费也不拿出来。”
  “他?”蔡娓娓冷笑,“那间破画室,能养活他自己就不错了!我不指望。”
  “娓娓。自由不是随心所欲,是要付出代价的。”闻柏桢抚着眉心,“你即使不愿意做妻子,也总还有个母亲身份。”
  “老大和老二和我根本不亲,而且已经接受了西班牙的生活方式,成天闹着要回去。但是彻丽,她还挺喜欢这里。”蔡娓娓道,“我不知道她怎么想——彻丽!”
  卫彻丽正在往牛奶里吹泡泡,听见母亲唤她,愣愣地抬起头来。
  “彻丽,你想跟妈妈住在这里,还是和爸爸回马德里?”
  小小的她从未觉得自己这样重要过。妈妈和闻叔叔都在等她的回答。
  上次她觉得自己很重要,是闻叔叔抱她上车,叫她坐好。
  卫彻丽慢吞吞地回答:“我想住在自己的心里。”
  蔡娓娓摊一摊手:“有时候真怀疑她是不是我生的。小小年纪就老气横秋,说的话没有一句听得懂。唉,我都听不懂,胡安更没法教育她了。还是跟我吧。”
  闻柏桢走过来摸了摸卫彻丽的头顶:“彻丽。”
  她张开手臂,紧紧地抱住了闻叔叔的腿。此刻她才像一个小孩子。
  在梦里,他似乎也有过一个女儿,和卫彻丽一般大小,机灵可爱,浑身都是牛奶香味。
  在梦里,她被抱在母亲怀中,那母亲有一对眼角上掠的丹凤眼。
  “娓娓。她才懂得什么叫自由与快乐。”


50.    提亲

  钟有初掀开被子下床,几张卷子飘落。
  梳妆镜里映出一张浮肿的脸。眼皮发涩,鼻翼发紧。
  纸张遍地。
  闻柏桢做家教时留下的资料和试卷她全部收藏在床下的一个盒子里。
  昨天回来后,她再次翻出来看。
  闻柏桢的中文和英文都写的很漂亮,流畅自然。每个字,每条线,在她心底永不褪色。
  他在讲解中会随手划出来一条条下划线。有时候她会指着那条线装模作样:“咦,这个我不懂。”
  待他趋近,她的手指堪堪滑过,画出一条虚拟的红线,往他的心口上戳去——他一定是会敏捷地用手格开的。
  打得好疼,可她还会抛个媚眼,管他接不接。
  时至今日,钟有初总算能心平气和地回忆恣意张狂的过去。
  她曾对利永贞说过,对闻柏桢的感情是一时意气。
  并不是那样。
  若不是爱,不会在他提出一起离开的要求时,放他自由。
  若不是爱,不会在百家信画地为牢,只因那曾是离他最近的地方——直到雷再晖阴差阳错赶她离开。
  可是他从来没有把她的爱当一回事。从来没有。
  即使如此,她总觉自己没有爱错过这一位正直高傲的君子。闻柏桢是司徒诚的儿子不假,但他何其无辜。
  好,十年后补上一刀,她的信念终于崩塌。
  她不知道睡与醒之间的界限。天地间的声光影电,组成一部长长的黑白默剧,醒来的那一刻,被射入眼帘的阳光毁掉所有底片。
  轻轻地走出卧室,她才下了三四级楼梯,便听见缪盛夏不耐烦的声音,从空荡的客厅里飘上来:“……她?心怀天下。哪里贫穷落后就去哪里。天女散花她散钱。”
  钟家的客厅并不大,正对着电视的沙发摆成凵型。钟汝意坐在一张单人沙发上。叶嫦娥陪着缪盛夏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
  雷再晖单独坐在一边,对他们的谈话并不热衷,而是出神地把玩着一只小小茶杯。
  “大倌,娶这样的老婆才好哇。”叶嫦娥一边摆弄着茶几上的点心碟子,一边说,“老公聚财,老婆散财。银钱流通,家庭和睦。况且还是做慈善。”
  缪盛夏似是非常抗拒这个话题,翘起腿,摸着左手的戒指:“不提也罢。”
  叶嫦娥于是又对那眼睛像波斯猫的贵客道谢:“雷先生,多谢你送有初回家。这两天可担心死我们了。”
  “不客气。”雷再晖亦笑着回答,“这是我应该做的。”
  难得钟汝意也拿起茶壶:“云泽不仅有稀土,富硒茶叶也很出名。雷先生,请试试。”
  雷再晖正双手去接,一抬眼看到了楼梯上呆立着的钟有初。
  钟有初记得自己在商务酒店替他整理时见过的外套大多是深蓝与黑色。而今天他穿的是一件她从未见过的棕褐色双排扣羊绒长大衣。
  天气仍然很冷,但屋内的温度始终比室外稍微高一些。大衣扣子已经解开了,露出里面的同色系三件式西装。
  衣服虽然庄重正式,但颜色并不严肃疏离,尤其是十分衬他其中的一只瞳孔。
  这鸳鸯眼的男人,就坐在钟家的沙发上,温柔地抬起头来,十分自然地同钟家女儿说话:“醒了?过来坐。”
  钟家女儿双膝一软,差点摔倒,幸亏抓住了栏杆。
  雷再晖和缪盛夏齐齐起身;可钟有初已经重新站稳,拍了拍裙角。
  一条咖啡色的过膝毛呢裙,风琴褶的裙摆;一件米色的针织长开衫,腰带松松地在左侧打一个结;一双叶嫦娥手打的毛线暖鞋,鞋口比脚踝大了整整一圈。
  再家常不过的打扮,光线亦由弱变强,映着这旧式电影中走出来的邻家女孩,款款走下水磨石的楼梯。
  “有初,快过来。”叶嫦娥亦喊她,声音难得温柔,不似平时那样管束得紧,一见她醒得迟了就要罗嗦。
  缪盛夏也难得这般客气:“过来吃点东西。有你喜欢的绿豆糕。”
  钟有初踌躇了一下,依次喊过了缪先生,爸爸,小姨和雷先生。
  叶嫦娥心里一跳,说不出地欢喜。
  她记得姐姐教导过有初——打招呼的时候,最亲近最不拘礼的人,是要放在最后的。
  这邻家女孩看了一圈,没有多余座位,于是在雷再晖身边坐下。
  注意到她视线所及,是他重新包扎过的手掌,雷再晖活动了一下手指:“好多了。睡得好吗?”
  钟有初嗯了一声,如坐针毡。
  叶嫦娥笑道:“这孩子。坐直升机和坐飞机不一样吧,颠得慌。”
  钟有初又嗯了一声,继续如坐针毡。
  为什么一觉醒来,这四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人会坐在一起呢?
  她依稀记得自己做了一个很累很累的梦,现在仍在梦中么?
  缪盛夏仔细端详着她:“你昨天回来,苍白的跟死人一样。睡了一觉还是差不多。”
  “就是眼睛有点肿。我煮点薏米水给你。”叶嫦娥立刻替有初开脱兼推销,“我们家有初可是靓绝云泽一枝花的。从小就漂亮,又听话。”
  “漂亮是漂亮,听话可算不上。”缪盛夏支颌轻笑,“有一年冬天,她穿件带帽子的红外套被老师罚站,大家都以为是个洋娃娃站在雪地里。”
  钟有初不知他为何突然提起此事:“所以你从隔壁班跑过来,飞起一脚,将我踹倒。”
  缪盛夏没料想她原来记得,倒是有些意外兼喜悦:“好记仇的性格!”
  钟有初忍不住揶揄:“吃了一鼻子一嘴的雪,真正难忘。”
  叶嫦娥便笑了,连钟汝意都抽了抽嘴角。
  暂时融洽的气氛中,雷再晖的右手轻轻覆上钟有初合放于膝上的双手。但是后者看了脸色捉摸不定的父亲一眼,迅速抽开,别转膝盖。
  他以为她是在长辈面前羞怯,更觉怜惜,探身拿起整碟绿豆糕,递给她:“吃吧。”
  “谢谢。”
  她捧着瓷碟,雷再晖也拈了一块来吃。
  他素来不喜豆沙类甜食的口感,但钟有初喜欢,令他也想试一下。
  只吃了小半块,他便皱起眉头;再看钟有初,她已经惬意地蜷起一条腿来。
  叶嫦娥心灵手巧,暖鞋上有豹头图案,雷再晖觉得很有意思,不免多看了两眼。
  叶嫦娥以为他是留意那手工,不知道他是喜欢那脚踝,急忙要投桃报李:“雷先生喜欢?我给你也打一双吧。”
  雷再晖表示心领了,叶嫦娥以为他是怕麻烦:“很快,看两集电视就打完了。不费时间,也不麻烦,我经常打鞋子送人。雷先生你不要客气——有初,雷先生穿多大码的鞋子?”
  钟有初正在津津有味吃绿豆糕,听小姨问自己,脱口回答:“四十二码半。”
  一说完她立刻呆掉。
  她看到过一次雷再晖的鞋码,便再没有忘记。
  何止如此,她连他的衣裤尺寸也都不由自主地记下——现在回想起来,真是胆大皮厚。
  饶是满心不甘,缪盛夏也不得不面对这种种端倪,全部指向一个事实——钟有初记得当年他欺负她又如何?她竟然知道雷再晖的鞋码。
  雷再晖深深地看了两颊越来越红的钟有初一眼,突然抓住了她的左手,很紧。
  钟有初大惊,抽了两下,没有抽动——因他这次并不打算松开。她也不敢看钟汝意的脸色,低声急道:“这么用力,伤口不疼么。”
  雷再晖用行动来回答——摩挲她的指尖,分开她的指缝,两只手终于在众目睽睽之下变成十指交缠。
  她心如小鹿般,左奔右突,可就是逃不脱。绿豆糕也失去滋味,甜甜糯糯都跑到两人相对的掌心里去了。
  温暖从纱布中透出来,这种亲密给了她莫大的勇气,令她敢于直面父亲愈来愈阴沉的脸色,甚至还朝雷再晖靠近了一点。
  这一幕落在叶嫦娥眼内,满心欣喜之余又不免酸楚——千辛万苦,姐姐的托付,她很快就可以完成了。
  但另外两个人不高兴了。
  这是缪家的云泽。一旦看不顺眼,缪盛夏随时可以大打出手,百无禁忌。
  可他从未觉得戒指箍得这样紧过。
  这是钟家的客厅。一旦看不顺眼,钟汝意可以将这个男人扫地出门,永不准再踏入半步。
  可他从未觉得这样爱恨交织过。
  他们一开始对雷再晖并无恶意甚至颇有好感,不仅仅因为他的身份,还因为他将钟有初完整无缺地送了回来。
  但原来他早已经把她身上最重要的情感拿走了。
  雷再晖握着钟有初的手,不舍得放开,于是柔声道:“有初。帮我一个忙。”
  她眼神朦胧,语调如梦:“嗯?”
  他大衣口袋里有一样东西,要钟有初帮忙拿出来。那是一张发黄泛旧的明信片,她先看到背面没写完的字句,才翻到正面的风景:“这……这是我家。”
  “这是家父留给我的明信片。”雷再晖对钟汝意道,“昨天刚拿到。没想到今天就能走进这个家,坐在这里,和有初的家人见面。”
  这也许就是它的寓意所在。
  钟汝意从女儿手中拿起明信片,淡淡扫了一眼,扔回茶几。
  风景摄于黄昏,画面中央是一栋小小的三层洋房,不是十分奢华的那种独栋别墅。典雅的中式院子,浪漫的欧式阳台,很多建筑元素夹杂在一起,却奇异地和谐着。
  彩霞满天,映得墙上的各种藤花都是欢喜。
  其实这张明信片并没有什么出奇。
  云泽曾经发行过一套十张的旅游明信片,具有当地特色的风景都被囊括在内:人文,地理,自然,建筑——黄梅戏台,湖上晚霞,稀土体育馆,钟晴的家。
  叶嫦娥霍然站起,跑上楼去;过一会儿下来的时候手中已经多了两幅画框。
  “这是有初中学美术课的作业。”她先将其中一幅,递给雷再晖,“最喜欢的动物。”
  钟有初的绘画技巧平平,但胜在构思巧妙。
  甚少有女孩子会将豹作为绘画主题,而且不是睡卧或者奔跑中的猎豹——画中是一头刚刚醒过来的花豹,色彩斑斓,自嶙峋怪石上跳下,眼皮半垂,眼神倦怠,却已经亮出了锋利前爪。
  “我们都夸她画得好,于是她又画了这个。”叶嫦娥把第二幅水彩画和明信片摆在一起,“雷先生,先有这幅画,才有这栋房子;有了这栋房子,才有明信片。”
  这幅画无论用色还是笔触都比花豹更加精致。
  更令人惊奇的是,画中的晚霞,院子,阳台,藤花和现实中的钟家几乎一模一样!
  这是雷再晖从未认识过的钟有初:“……有初,原来你是神笔马良。”
  钟有初记得这两幅画一直收在书房,不知小姨为什么突然拿了出来,但她心中并没有欢喜,而是惶然:“我不是……”
  钟汝意突然冷笑了一声,客厅的气温霎时降至冰点。
  “对。有初的母亲觉得她能对‘家’有这样一个细腻的概念,是一件好事。所以支持它变成现实。这个家,一砖一瓦,一梁一栋,都是我们亲自去挑选。”钟汝意阴沉地盯着钟有初,字字句句从牙缝中迸出,“这个家,是她十六岁的生日礼物——雷先生,现在你知道了。我和我的妻子,曾经是非常非常宠爱这个女儿的。”
  是的。只要一走进这个家,方方面面,角角落落,都有母亲留下的痕迹。
  钟有初的手立刻变得僵硬冰凉,任凭雷再晖怎样贴紧也温暖不了。
  钟家父女间的隔阂自有初下楼之际他就已经敏锐察觉到,但没有想到是这样的水火不容。
  他沉吟,并未着急出声。但叶嫦娥急了。
  引起摩擦并不是她把画拿出来的初衷。
  这套明信片一共发行了三万张,雷再晖有一张并不出奇。
  但不是谁都能知道这栋房子里的公主是谁,遑论这栋房子的来历——叶月宾为了保护家人私隐,从未将此作为噱头摊在公众面前。
  这曾是钟家人最快乐的秘密,不与外人分享。缪盛夏只是见过那幅花豹,另外一幅《家》也是头一回见。
  叶嫦娥只是想让雷再晖了解多一点有初,那个无忧无虑,得到全部宠爱的有初,哪里想过会引起连锁风暴?
  她慌忙将画收起来,为了缓解气氛,又急急道:“雷先生,嫌我罗嗦还是要再说一遍,真的要多谢你送有初回来。你不知道,前天有初受了好大的委屈,一声不吭跑出去,简直要把人急死。好容易回来了吧,一转眼又跑掉了,原来是去格陵找你。她受了委屈,就去找你,这是缘分——”
  缪盛夏突然哎哟一声,闲闲道:“前天是我送她回来,怎么没人谢我?哦,只顾着吵架去了。昨天我也有份护花,又光谢雷先生一个人。哦,他是单身,所以稀罕一些。”
  叶嫦娥一口气噎住,讪讪:“大倌。不要拿我们小老百姓开玩笑。”
  缪盛夏本是好心想令气氛轻松些,纡尊降贵来插科打诨。没想到叶嫦娥心中本来就忐忑,经不起他的刺激,再不敢说话。
  和那个傻婆娘“结婚”还没几天,他也变得愚不可及:“算了。当我没说。”
  雷再晖坐直身体,牵着钟有初冰凉的小手,开口了。
  “伯父,叶姨。不知有初有没有在你们面前提起过我。”
  钟汝意不置可否。叶嫦娥一愣——有初现在长大了,在这方面十分含蓄:“她提起过你。虽然没有多说什么,但她从来没有在我们面前提起过其他人。”
  她隐隐有些女性的直觉,知道雷再晖要说什么了。她固然不会有任何意见,但钟汝意呢?他会不会发疯?
  “那我接下来说的话就不会那么唐突了——”雷再晖道,“伯父,叶姨。你们是有初至亲的亲人。我有一件事情必须要征得你们的同意。”
  钟汝意紧紧攥着拳头不发表意见;但叶嫦娥用力地点了点头,声音有些发颤:“请讲。”
  雷再晖又客客气气转向缪盛夏:“正好云泽稀土的缪先生在这里。请你为我做个见证。”
  缪盛夏立刻明白他要说什么了。
  钟有初你这个傻丫头,这个男人想要得到一辈子牵着你的许可,你却在为父亲的疯言疯语受伤难过,浑然不觉。
  他原本以为自己会大怒,会发飙,可是这些狂躁的情绪在气定神闲的雷再晖面前,全部黯然失色——雷再晖马上要做的事情,他缪盛夏在两年内绝对不可能做到。
  他难道不希望那个吃了一鼻子一嘴雪的洋娃娃得到幸福?刚才父女间的龌龊大家有目共睹,她在这个死气沉沉的家里有何快乐可言?
  大不了,过两年再把她抢回来。
  纵然心内百般煎熬,缪盛夏仍点了点头,拿出云泽稀土主持者的气度来。
  “好。我为你做这个见证。”
  “伯父,叶姨。我希望能有这样的运气,可以照顾钟有初一生一世。”
  这句话太具冲击力了。钟有初脑中轰地一声,难以置信地望着雷再晖的侧脸。他也侧过脸来,对她微微一笑。
  那笑容说不出的柔情蜜意,可明明又带着“很抱歉没事先通知你。但我已经说出口,木已成舟,米已成炊”的无赖。
  这一刻他并不是那个令白领们闻风丧胆的骨灰级企业营运顾问;只不过是一个在心爱的姑娘家中求今生姻缘的普通男人。
  虽然在场的人除了钟有初都已经预料到他会说什么,但真说出口了,大家难免还是有些震撼。
  “听说令尊刚刚过世。”钟汝意抢在激动的叶嫦娥前面开口了,阴恻恻的语气,“这,不太合适吧。”
  “家父生前就已经有这样的打算。”雷再晖早预到他会反对,“我不清楚云泽的风俗,如果有冒犯之处,具体细节我们可以再商议。但是我想和她结婚的心意不会变。”
  他又看看整个呆愕住的恋人:“有初已经收下了我的戒指。”
  缪盛夏一挑眉,原来她扔的戒指是雷再晖送的。
  钟汝意立刻厉声叫女儿把戒指拿出来:“你凭什么收人家的戒指?还给他!”
  “钟汝意!你这是什么态度!”叶嫦娥终于忍不下去了,破口大骂,“你疯了不算,非要有初跟着你一起疯吗!”
  “还给他!”
  钟有初整个人抖得厉害极了,那种冷是从心底升起来的,直侵入四肢百骸:“我扔了。”
  雷再晖没有想到,钟有初可以轻飘飘地一句扔了就完事,但现在不是追问的时候:“扔了就算了。有项链是一样——”
  钟汝意粗暴打断:“什么戒指,什么项链,再好的东西你也不能留!还给他!”
  钟有初别过脸,声音飘忽冰冷:“也扔了。”
  这下鸳鸯眼呆住,心底有一阵抽疼。
  珠宝店里多得是戒指,当初买的时候时间紧迫,并没有仔细挑选,扔了重新买过是一样;但项链——那坠子独一无二,有特殊含义。
  即使如此,他甚至舍不得说她轻率。虽然她的举动确实伤到了他,他仍先找自身原因:“有初,是不是我光顾着工作,冷落了你,所以你生气了?”
  “前天,就是有初受到很大委屈的那天。她把戒指扔水库里去了。包括你说的那条项链。”久未出声的缪盛夏突然快速说出实情,“她说即使她不要了,也不想看到它们被送到另一个女人手上。”
  不知为何,他突然想起秋日同学婚宴上的荒诞一幕:“钟有初从来都是这样。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她真心喜欢的东西,即使不要了,宁可砸碎也不便宜第二个。”
  原来如此。
  “太可惜了。”雷再晖笑笑道,“不是戒指和项链可惜——早知道你喜欢画画,有一幅琉璃画应该留下来给你。可惜也被我摔碎了。”
  钟有初听得难受,突然挣脱了雷再晖,冲回房间,拿下来一个素色的锦袋打开:“你的琉璃在这里。我没有扔。”
  看他脸色遽变,钟有初强忍着心疼,锦袋一倾,琉璃地球骨碌碌滚进雷再晖的手心:“拿去。”
  雷再晖紧紧地握住那颗琉璃地球。
  他本来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现在却因为这跌宕起伏的再三变化而心如油煎。
  雷志恒当初把琉璃地球戴在钟有初的脖颈上的用意十分明白——现在的雷再晖再强大再无敌,在父亲眼中仍是躺在废墟中的婴儿,拿着第一名仍然很乖的男孩,被迫背井离乡的少年,他的世界需要他爱的人来守护。
  雷再晖原以为这种默契不需再提——两个人在一起,免不了有争吵矛盾,那都可以沟通。
  岂料她现在竟然要亲手加注最深的伤害,将琉璃还给他。
  顾不得客厅里还有其他人,他哑声对钟有初道:“好。我问你。戒指扔了,珍珠也扔了——你想看着我,把这颗琉璃送到另一个女人手上?”
  不。她并不愿意。甚至只要一想到这颗琉璃会闪烁在另一个女人的颈间,那女人也会抱他,亲他,她便觉得有激烈情绪在胸口翻滚。
  见他们几欲翻脸,钟汝意连连冷笑:“雷先生,你根本不了解有初。”
  “我——”
  钟汝意打断了雷再晖的话头,得意道:“别被她的外表蒙蔽。她一旦绝情起来,非常可怕……”
  “伯父。请让我把话说完。”雷再晖望向钟汝意。
  钟汝意惊觉他的双色瞳中有自己不能抗拒的力量,顿时住嘴。
  雷再晖握着冰冷的琉璃,平静而缓慢地说出一番话来。
  “我不认为她绝情,也不认为她可怕。有初只是一个很矛盾的女孩子。她有时候很机灵,有时候又很迟钝;有时候很温柔,有时候又很冷酷;有时候很干脆,有时候又很挣扎;有时候很自信,有时候又拼命退缩。一直以来,我爱她的笑容,心疼她的眼泪。我爱她的坚强,心疼她的委屈。我爱她的一切完美,心疼她的一切不完美。”
  “但是直到今天我才知道,为什么她受了伤会比别人更痛更激烈,是因为她曾在很多很多爱里成长。”
  “所以我现在不能做出绝对的保证,将来是否能给她与之相媲美的爱。但我会尽我最大的力量,令她受到伤害与委屈越来越少,直至消失。”
  听了这番话,叶嫦娥转过身去,擦擦眼角,涩声道:“姐夫。算我求你了。有初的事情,让她自己拿主意吧。”
  连缪盛夏也忍不住道:“钟叔。婚姻自由。”
  “好哇,大家都帮你说话。”孤立无援的钟汝意只得连连冷笑,恶狠狠地拍拍手,“好个婚姻自由!钟有初,你自己看着办吧!”
  “有初。我要说的都说完了。”雷再晖转身对钟有初道,“如果你愿意,就把琉璃收回去;如果你不愿意,就把它摔碎。反正我也不会要。”
  足足有半分钟,处于极度挣扎中的钟有初一动不动。
  院子里有猫儿叫了一声;她的指尖动了一动,握住了雷再晖的手。
  小斜眼儿慢慢地,一根根地掰开无脸人的手指,拈起那颗琉璃。
  琉璃地球被小心地收进锦袋,收紧系绳,紧紧地贴在胸口。钟有初带着哭腔,恶狠狠地宣告。
  “它和你,这辈子都是我的。”
  下一秒,她便被雷再晖大力拥入怀中。
  “有初。”他抚着她的头发,在耳边低声道,声音亦有些颤抖,“我爱你。不要再哭了。”
  她虽然没有回答,可紧紧贴在他背上的手臂说明了一切。
  叶嫦娥呜咽了一声。
  “雷先生。你知道她的过去吗。”钟汝意冷冷的声音响起,“你知道她是怎么害死她母亲的吗?她永远说不出口!”
  “钟叔!别说了!死者已矣!”
  “姐夫!别再伤害有初了!”叶嫦娥哭道,“你知不知道,你这也是在伤害姐姐啊!姐姐付出那么大的代价,就是希望有初得到幸福啊!”
  不!他就是要看看女儿的反应。不能只有他的伤口永生不能愈合,她也必须和他一起溃烂。
  女儿越过恋人的肩头,看了癫狂的父亲一眼。
  但这一眼中再没有畏缩与悲恸——这男人令她哭泣之余,竟然还给了她对抗的力量。
  “对于有初的过去,我的确所知甚少。”雷再晖稍稍松开钟有初,回山倒海般的眼神朝钟汝意射来,“既然是她的过去,而我才是将和她过一世的人——那只要我表明态度就足够。”
  “妻子的过去,只需要对丈夫一个人交待——您不反对吧。”
  钟汝意没想到雷再晖会反将他一军,满腔怨气被激得无法可施,只能瞠然见那男人执起女儿的手,轻轻地印下一个吻。
  “有初。你一世不说,我一世不问。”
  

51.    芳邻的逆袭(上)

  封雅颂的父亲封大疆衣锦还乡了!
  伊出去打拼的时候,就是个穷工程师。这才几年,居然开着唯雅诺回来了?
  什么?车是煤老板送的——就你封大疆能干!行了吧!
  不患寡,患不均,人之常情。
  再将被嫉妒烧红的目光,投向他的老婆陈礼梅。
  封大疆去山西打工,大家都认定他肯定会在当地找个醋坛子,风是越吹越玄乎;但看似敏感多情的陈礼梅一直对老公的人品深信不疑,任谁挑拨也不动摇——光这一点已经令一众看客觉得极度不爽了。
  现在封大疆一回来,每日下楼买早餐买菜的就变成了他。傍晚还扶着老婆在小花园里散步,陈礼梅手上那颗大钻戒不知道多夺目。
  有好事者问他山西的小姑娘美不美,老实的封大疆笑着猛点头:“美是挺美的,又贤惠。但是距离太远,不适合雅颂。还是找本地媳妇好。”
  ……不是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吗?封大疆你太不入流了!
  最爱看韩剧的陈礼梅一点也不多疑。她全副精神都用在把封大疆带回来的积蓄换算成韩元上面——一下子跻身亿万富翁还有多!
  每每再看韩剧里的豪门恩怨,便非常起劲地跟着男主角的老妈一起折磨女主角,因为自己也是豪门了嘛。
  有钱人牢骚更多,因为这烦恼到达了钱都解决不了的高层次境界:“以为终于安定下来,谁知道大疆居然还要做事,说什么要引进煤企资金搞活电厂。这厂子半生不死已经这么多年了,偏他要做英雄。唉,他本来都答应了和我一起乘邮轮游地中海。”
  被迫接收了陈礼梅一肚子牢骚的林芳菲回到家里就把肉泥剁得山响:“她陈礼梅一辈子简直好命到死,老公老公争气,儿子儿子争气。还不知足,在我面前诉苦!”
  利存义不说话,利永贞出来劝:“陈阿姨一直都是这样的性格嘛。妈妈,这个月发了工资,我给你买个钻戒怎么样……”
  女儿的一份孝心跟火油似的,林芳菲怒火不但没消,反而更炽:“利永贞!你别这么浪费行不行!留着攒你的嫁妆吧!你说你,这么大的人了,一点积蓄也没有,你到底怎么规划将来啊!林荫大道也不要,你要我操心到几时!”
  利永贞踉跄后退几步——引火烧身啊真是。
  封大疆还到他们家里来送礼,说是远亲不如近邻,感谢他们平日对陈礼梅封雅颂母子俩的照顾。
  利存义得了一条皮带,林芳菲得了一条羊绒披肩,利永贞得了一个钱包。
  林芳菲那火还没消呢,封大疆一走,就对正在开心地皮带的老公疾言遽色:“脱下来!难道我买不起!”
  因为封大疆无意中说了一句贞贞越来越漂亮啦,利永贞挺高兴的,一高兴就忘记赔小心了:“妈,这可都是H开头的那个牌子呢。你真的买不起。”
  林芳菲差点和她断绝母女关系。
  但是断绝母女关系太便宜这忤逆女了,于是林芳菲再次提到林荫大道男,痛心疾首:“你要争气,找个好归宿!再不然,封雅颂不是已经和小佟散了嘛。”
  “啊!妈!我真不是你亲生的啊!你说过我是拿十斤废纸跟拾荒佬换来的,所以我天生也要捡破烂吗!”
  “封雅颂是破烂吗?这年头,谁没一两次恋爱经验,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利永贞,你再这样挑三拣四,小心一辈子嫁不出!”
  竟然被亲母诅咒,第二天早上去体检,利永贞就没有给封雅颂好脸色看。
  称体重的时候,利永贞还不足八十斤。
  封雅颂闲闲走过,探头一看:“利工,听说你们有句话叫做‘好女不过百’,你这也矫枉过正了吧。”
  利永贞翻了个白眼,叫他赶快滚蛋。
  “等一下,等我使出千斤坠的功夫。”
  使劲往下沉也只有七十九点五——怎么比上次体检又轻了五斤?
  “该死!写个八十,拜托拜托。”
  做B超的时候,医生先是很慎重地在利永贞的腹部按来按去:“你皮下没啥脂肪啊。”
  利永贞嘿嘿直笑:“终于见到传说中那种光吃不长的体型了吧!”
  “你们这些年轻女孩子呀,腹部有那么多重要器官,没有脂肪保护能行吗?”医生一边看着屏幕上的影像,一边滑动探头:“利工,平时有什么不适的症状吗?”
  “哪个职业没有职业病。不到一年之前,刚做过体检,除了贫血没啥大问题。”利永贞躺在检查床上直叹气,“结果还是不让我去北极。你说气人不气人。”
  “嗯,平时有没有觉得哪里疼?”
  “有时候会胃疼。”
  医生放下探头,让利永贞喝下三大瓶矿泉水,换了一个姿势又一个姿势检查了好久,最后才很严肃地对她说:“利工,B超很难看出胃部细节。但我确定你的胃部有一块浸润型的阴影,可能是溃疡。”
  “胃溃疡啊。那是一定有的。”利永贞顿了一下,不以为然,“我有胃病很多年了。”
  医生抽起利永贞的病历:“这次就好好治治吧。年轻人,别不把健康当回事,别让人担心。这样,我帮你预约个胃镜检查。约好后通知你。”
  利永贞没想到要来真的,一时有些害怕,又不想被医生看出来,于是问道:“免费不?收费我不做。”
  是人都有讳疾忌医的毛病。医生看得多:“放心,包括在体检费用里了。利工,一定要做检查,我会打给你上级跟进这件事情。”
  利永贞做完全套体检出来后,看见医院停车场内正有志愿者做器官捐赠宣传。
  抱着过来人的心态,她慢慢地踱过去看那些挂起来的宣传海报,有志愿者给她发传单,她便接了。
  那些志愿者心知肚明,器官捐赠,看的人多,做的人少,便指了一指:“我们的登记表在那边桌上。您如果有兴趣的话不妨看看。”
  利永贞就又大摇大摆地走过去看看登记表和之前有没有变化,眼前突然一亮——登记表的旁边,放着一套可爱精致的人偶。
  三寸来高的塑胶小人,脑袋是各种器官的形状,心肝脾肺肾眼角膜都齐全了,穿着长长的手术袍,上面印着生命之星的图案,两只小手做出爱心的形状。
  这些人体器官一旦拟人化,就有生命了,有情绪,能和人类交流了。
  利永贞头一次觉得对自己的胃太差劲了——我对你不好,你就闹溃疡是不是。好吧。以后会对你好一点的:“咦,怎么没有胃的人偶呢?”
  被利永贞问到的是个浓眉大眼脸儿圆圆的女孩,体态微丰,自信大方:“因为现在没有异体胃移植手术。”
  利永贞一看到她那头浓密乌黑的头发,密密地编成一条可爱的蝎子辫就已经羡慕得要命,而她看到利永贞这样的纸片人却没有什么畏缩的情绪,做了个手势,拂过那些人偶:“可以移植的器官都在这里。”
  “怎么卖?”利永贞实在喜欢得紧,去拿皮夹,“还是要捐款?”
  “这是展品,不卖。”女孩子赶紧摆手,眨了眨两排浓密的睫毛,不好意思地笑,“我们只做宣传,不收捐款。”
  “真的很可爱啊,在哪里有卖的?”
  “这个……我只是来帮忙的。”女孩子又叫了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过来,“贝海泽,你和她说一下吧,我不太清楚。”
  贝海泽是这次宣传活动的组织者之一,听姜珠渊说了情况之后,亦对利永贞笑着解释:“这套人偶是海澄免费为器官捐赠委员会做的宣传模型,在外面没得卖。”
  “这么有意思,应该推出市场。”
  “看到的人多数觉得惊悚,你倒是很有勇气。”
  利永贞恋恋不舍地拿起一个人偶,摩挲了很久,叹了一口气,正要放下——
  一本驾驶证伸了过来:“等一下。”
  封雅颂打开驾驶证,左边是驾照,右边是银色的器官捐赠卡:“帅哥,美女,你们看我有这个,能不能破例送一个给我呢?”
  姜珠渊微微睁大了眼睛,一脸的钦佩:“不错啊……贝海泽,让他选一个吧。”
  “封雅颂,你真是不要脸!”利永贞不服气,也从钱包里抽出一张器官捐赠卡来,“只有你品格高尚是吧!”
  “怎么会呢,当年我们可是一起去填的表格。”封雅颂一揽利永贞的肩膀,又对姜珠渊笑——他已经看出来了,虽然帅哥是组织者,但美女才是话事人,“送两个怎么样。”
  姜珠渊问贝海泽:“可以吗?送给他们吧。难得有心人,又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
  贝海泽看看这一对情侣,又看了看笑得很开心的姜珠渊,眼中闪过一丝温柔:“这一套送给你们好了。我叫他们再拿一套过来摆。”
  利永贞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事情,一伸胳膊,抱了就跑,生怕有人要跟她平分:“谢谢啊!”
  “喂!利永贞!你的心掉了!”
  “快还给我!”
  “跑那么快干嘛!我的车在那边!”
  贝海泽和姜珠渊目送他们追闹着跑远了。
  “真的好可爱。”上了车,利永贞将人偶一个个地摆在挡风玻璃下面,摸出手机,“拍下来发给钟有初——不知道会不会吓着她。”
  发完短信,趁她心情好,封雅颂问道:“检查结果怎么样?”
  利永贞反问:“你怎么样。”
  封雅颂掌着方向盘,得意地吹了一声口哨:“当然是非常健康。”
  利永贞朝前一指:“那你还不快点在那里停。”
  “哪里?”封雅颂就着她手指的方向看了看,“那边有什么?”
  “人类精子库。别光捐器官,去捐精啊。”利永贞邪恶地笑,“封工这么好的人才,不要浪费。”
  封雅颂几乎气晕——她人在他的车上,跑都没地方跑,竟然还敢这样呛声?
  但他脸皮多厚,岂是利永贞所能比拟:“我捐,你要?”
  利永贞立刻咆哮了:“滚!下流!”
  晚了……她已经开始自动脑补各种限制级画面了……
  她拼命摇着脑袋把那些画面甩出去,封雅颂还在追问:“喂,说真的——我和医生说了你上次胃疼得昏过去那件事情,她说会好好帮你检查。”
  利永贞一想到还有后续检查就头大:“是啊,多亏你提醒,她检查出我就快死了,满意了没!”
  封雅颂的脸色一下子变了,一转方向盘,猛然停在路边。
  利永贞有点害怕,她平时玩笑开得再大,封雅颂最多不吭声,从不会这样恼怒:“干什么突然停车。”
  “我有什么满意的?”封雅颂沉着脸教训她,“利永贞。这种玩笑不要乱开。”
  可她已经刹不住车了,继续色厉内荏:“什么开玩笑,我死不死关你——”
  她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拿她的口无遮拦实在没有办法的封雅颂堵在喉咙里了。
  好半天,晕晕乎乎的利永贞才惊觉,堵住她的是封雅颂的嘴啊!封雅颂的嘴啊!他封雅颂的嘴巴除了说不好听的话之外,居然还有这个功能啊!还有强吻利永贞的功能啊!他还很来劲儿地各种辗转碾磨各种吮吸噬咬啊!
  更可怕的是,她利永贞居然还觉得很舒服很受用啊!
  节操何在?!
  封雅颂原来只是想她别再说那些无聊的话,谁知道光天化日下擦枪走火。
  就在他意乱情迷企图撬开她的牙齿时,利永贞终于睁开眼睛,抓起一个人偶猛地朝他的脑袋敲下去了。
  那时楚求是和何蓉恰巧也在医院附近,探望一名生病中的大客户。
  看完病人出来,何蓉终于忍不住问道:“楚总,我听公司里的人说你父亲是这里外科的大主任医师,医术很高明。”
  走在她前面的楚求是闲闲道:“是啊。你才知道我是智二代么。”
  何蓉想了半天才明白什么是智二代——智慧的老爸,生了个聪明的儿子,这就叫智二代。
  “太好了。楚总,以后看病可以找楚医生吗?”
  楚求是哭笑不得,站定了转身对她道:“他是胃肠胰肿瘤的权威。你最好一辈子不见他。”
  说完了这句话,他心下一突,不及深想,眼尖的何蓉突然小声叫了起来:“楚总!那台君越里面有人打kiss哇!快,快,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很清楚的。”
  她那电灯泡的体质总是这样地强悍,闪闪发光,让世间一切情侣都无所遁形。
  楚求是一把蒙住何蓉的眼睛,一边调整角度望过去,一边故作严肃:“非礼勿视。小姑娘不要学坏了。快走快走。”
  “我不是小姑娘……”何蓉两只手胡乱挥舞,踉踉跄跄地跟着来回走了几步,“楚总,我看不见路了,看不见了……”
  楚求是蒙在她眼睛上的那只手突然僵住了。
  等他的手松开时,那台别克已经开走了。
  楚求是咳嗽了一声,对何蓉抬了抬下巴,继续朝前走:“跟上。”
  “哦!”
  何蓉赶快跟了上去。
  

52.    芳邻的逆袭(下)

  为了厂子改制的事儿,封大疆受到不少非议。
  明明是他不懈努力,令得山西的好几家煤老板都对格陵电厂抛出了橄榄枝,愿意注资重组产业链。但电厂久无甘霖,人心涣散,封大疆再三解释,仍有人怀疑他从中牟利,套卖资产,一时间流言纷纷。
  一片嘘声中,只有利存义力挺到底:“我虽然不喜欢封大疆,但十年战友,三十年同事,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他不会出卖厂子,信得过。”
  利存义一直与人为善,在工人当中颇有声望,又耐心地多方沟通,终于帮封大疆打破僵局,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为此,封大疆请利存义在伯乐路的金碧辉分店吃饭,还特意打听清楚两家子女的排班时间,好阖府统请。
  连着好几天,利永贞和封雅颂都处于见了面也不说话,说话也不看对方眼睛的局面。
  上下班,她拒绝再上封雅颂的贼船,要自己打的。
  面对她的执拗,封雅颂终于一拍车门,发怒了:“利永贞,我告诉你,如果一个男人想做那种事情,在哪里都可以,但不是哪个女人都可以。”
  发完了火他又严肃道:“还有,建设低碳社会你我有责。”
  利永贞已经绷不住脸想笑了。
  封雅颂进一步放缓语气:“上车吧。我保证不经过你的允许,绝不动手动脚。”
  同样是死缠烂打,楚求是的每日电波显然敌不过封雅颂的软硬兼施。
  利永贞一直是个直线生活,简单思考的女孩子,偶尔有些倔,钻牛角尖,但并不矫情。
  如今因为这一枚强吻,她生出了许多惆怅情怀,比如——
  人生最无奈的事不在于被登徒子轻薄,而在于这登徒子与你是芳邻,伸手不打笑脸人。
  人生最最无奈的事不在于芳邻是登徒子,在于你妈还叫你和他一起来吃饭……
  世事无绝对,这顿饭一定不会是无奈的终点。
  两家人一坐定,陈礼梅就想去摸儿子的脑袋,封雅颂侧头躲过:“妈,别摸了。”
  “你说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会磕到这个地方。”陈礼梅捂着心口对林芳菲抱怨,“那天体检回来,我一看脑袋上肿了鸡蛋大那么一块,差点晕过去。”
  你当拍韩剧呢?还捂着心口。
  虽然腹诽,林芳菲还是关切了几句,丝毫没有想过此乃亲生女儿所为。不过就算给她知道了,大概也会说出“打是亲骂是爱”这种逆天言论。
  两家父亲谈起近期动向,封雅颂和利永贞尽管不在电厂工作,听说要改制搞活,当然举双手赞成。一顿饭吃的很融洽,两家人不由得谈起之前电厂效益好时,周末相约去风铃水库钓鱼吃农家菜的日子。
  封雅颂想起那时候利永贞老跟在他后面打转,嘴角不由得漾起一抹笑意。
  一顿饭将到尾声,利永贞去包里拿湿纸巾擦脸,不小心将封大疆送的钱包带了出来。
  陈礼梅道:“贞贞,这钱包是我特地挑出来送给你的。喜欢吗?”
  她收了人家礼物,又把人家儿子给打了,不免有点心虚,赶紧拍马屁:“荔枝纹很耐看。谢谢阿姨。”
  “不客气,你喜欢就好。”陈礼梅优雅地切着牛排,“大疆,你不是也给小佟买了礼物么。我下午没事,送过去给她了。”
  利永贞一刀划在碟面上,发出刺耳的响声。
  封大疆一怔:“买礼物的时候,我还不知道雅颂和她散了。不相干的人,何必呢。”
  “现在小年轻讲究,分手还是朋友。”陈礼梅闲闲道,“以前我只是对她说你在外面打工——哈,那小姑娘,满心满眼都是后悔。”
  突然滴滴两声提示有新短信。和长辈吃饭,席间收发短信无疑是不礼貌行为,封雅颂就没有动。利永贞一边嚼肉一边看他,突然一拂头发,嗲嗲地对封雅颂道:“偶吧!比亚内!复合吧!复合吧!”
  陈礼梅愈发敏感,立刻道:“雅颂,是不是小佟找你?不准回!大好男儿,不吃回头草!”
  封雅颂只好把手机摸出来,看了一眼,不对母亲解释,而是递到利永贞眼前:“广告而已。你要不放心,短信,电话记录随便看。”
  封雅颂就是有本事当着一干长辈的面说出这么暧昧的话来。利永贞顿时大窘,又不好当着长辈的面泼水掀桌子,恨不得拿餐刀划破他的手机:“拿开拿开。没兴趣。”
  “爸,妈,叔叔,阿姨,你们先走。”吃完饭后,封雅颂拉住了利永贞,“我有话和永贞说。等会我买单。”
  两家大人都有些莫名其妙,还是林芳菲先反应过来——一顿饭都说不完,恐怕是不愿意给他们听到的亲密话。
  那什么样的亲密话能比得上刚才他主动让贞贞查他的手机呢?嗯?回去的路上要好好地和未来亲家研究研究。
  四位长辈都笑得十分安详圆满,迅速退场。
  利存义走都已经走了,又折返回来在封雅颂的肩头拂了拂,拍了拍,按了按。
  那笑眯眯的样子看的利永贞咬牙切齿——活像有什么重担要托付给封雅颂之前,先帮他放松放松肩膀。
  “要不要吃甜品?”封雅颂把甜品单子递过来,“你的检查是明天吗?别太紧张。”
  “不吃。”利永贞不耐,“封雅颂,你要说什么?别婆婆妈妈。”
  封雅颂仍是那种痞痞的态度:“那就开门见山好了。利永贞,我发现你说话不算话。”
  利永贞几乎跳起来:“我会说话不算话?我利永贞金口玉牙,一言九鼎。”
  “是吗?你说过如果我去成了北极,就跟我姓。几时兑现?”
  这句话太邪恶了,利永贞脸色遽变。
  她已经不复那种为了一部卫星电话狂追九条街的勇气。仿佛有什么疼痛的甜蜜在后面追赶一般,利永贞拔腿就逃。
  封雅颂欲追上去,却被服务生给拦住了:“先生,买单这边请……经理!”
  却是店长顾行知亲自过来解救封雅颂,他并不怕他逃单:“这桌客人订六人台时留过姓名和电话号码——你先去追你的女朋友吧。”
  遇到这种事情,她只会跑。
  “利永贞!”封雅颂在后面喊了十几声,终于气急败坏,“利永贞!你站住!”
  他站在一家甜品店的门口,用尽力气对前面那个越走越远的瘦削人影高声喊道:“你知不知道我一直在这里等你!”
  利永贞刹住脚步。
  这是伯乐路的甜蜜补给。
  当年他们一个等在伯乐路,一个等在伯牙路,错过最美好的青春时光。
  之后,愈行愈远。
  “我一度以为我再也等不到了。”封雅颂道,“你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利永贞抱着手,并没有心花怒放的感觉。
  无论钟有初怎么劝解,她心中始终有条刺。她从来都是喜欢封雅颂的,但他毕竟差点和佟樱彩结婚了啊!
  她知道这样不好,但一腔委屈无处发泄:“好,你说一个佟樱彩的缺点给我听听。”
  说完立刻后悔。
  你难道是真的想听这个男人说前女友的坏话么?这样故意去伤害第三方,你又能得到什么好处?一时的品质优越感?
  不,如果是钟有初,一定会告诉她:这样轻率的言语,不仅贬低了封雅颂,也贬低了你自己。
  她正要收回——
  “永贞。我不会说佟樱彩的坏话。那样对她不公平。”封雅颂淡淡道,“而且她也没有什么不好。”
  “她唯一不好的地方在于,她不是你。”他随即苦笑,“但你知道,这只能说明我卑鄙,不算回答你的问题。”
  第一次带佟樱彩参加同事聚会时,她还不是他的女朋友。他那时候也是年轻气盛,意气用事,竟然想激一激利永贞。但利永贞却无动于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
  之后感情的走向便十分被动。
  他爱的那个在他眼前,自由独立;他不爱的那个在他身边,小鸟依人。
  他与利永贞工程师斗了多久,就与佟樱彩相处了多久。
  他总觉得亏欠了佟樱彩,所以拼命地对她好,对她好。毫无底线,毫无原则。
  佟樱彩曾经笑着说:“雅颂,你看我多旺你。你在工作中一直处于不败之地。可是,你能不能不去北极?太远了,太久了。你要知道,我还是有很多人追的,不一定要等你。”
  他确实犹豫,不是怕佟樱彩的威胁,而是因为北极是他唯一能留给利永贞的理想。他故意将计划书放在桌上让利永贞借鉴,可因为她的身体原因,最终还是他得到了去北极的机会。
  殊途同归,这两个女人都恨透了他。佟樱彩很干脆地找到了下一位骑士,令他不必再背道德包袱。
  而他在北极,拍下一张又一张的风景时,想的是如何代替利永贞的眼睛,去看他们理想中的冰天雪地。
  “我先回去买单。”封雅颂道,“你等等我,我们一起回去。”
  “封雅颂。”利永贞叫住他,“……以前是我小看了你。”
  “你说的话,我要想想,过几天再答复你。”
  

    53.

  钟汝意去喷绘公司取了人型展板回家。
  才进栽满各种花草的前院,他就看见钟有初穿着家常衣裙,毫无形象地半趴在地上,一边呼呼做驱赶之声,一边将手臂尽力地伸进两大盆海棠之间去掏着什么。
  一只黑猫从海棠花的繁密枝丛中跃出,两三下腾挪便到了门楣上面,轻蔑地俯视这对父女。
  扛着展板的钟汝意默默地看着女儿慢慢缩回手臂,爬起身来。
  她雪白手心里捧着一只缩成一团的小小褐雀。它乍从猫口脱生,颈口一圈羽毛已经挣落,圆眼半闭,瑟瑟发抖。
  钟有初拨弄着褐雀的翅膀与爪子,正检查有没有受伤,就听见父亲站在院口咳嗽了一声,将人型展板卸了下来。
  “爸,你回来了。”自从那天钟有初表态后,她已经不再做各种徒劳无功的举动来修补父女关系,而是顺其自然地与父亲相处,“这是什么?”
  他不语,揭开人型展板上的无纺布罩——栩栩如生的叶月宾出现在父女面前。
  展板的素材是叶月宾十年前的一张全身照。那时候流行的弯弯细眉,现在是有些过时了,但与古典的鹅蛋脸十分合衬。
  细眉下一双顾盼生波的眼睛,穿越十年的时光,含情脉脉地看着丈夫与女儿。
  “有初,你来。”钟汝意扛着展板上楼去,“我们谈一谈。”
  这是钟有初十年来第一次进入父母的房间。因为久不开窗,房间里充斥着一股腐朽的气息。房间里最醒目的,并不是那台陪伴了钟汝意很多年的旧电脑,而是钉于电脑桌左侧的一张中国地图。
  那地图足足有六尺见方,密密麻麻别满了彩钉,每个彩钉下又钉着一张小纸片。
  钟有初去打开了窗户。钟汝意将叶月宾的人型展板支起来:“坐吧。”
  一家人团团围在地图前,气氛诡异得来又哀伤。
  他十年没有好好和女儿说话,不知道如何打破僵局,看见她的手中捧着一只褐雀,便问道:“这只雀儿怎么了?”
  钟有初道:“有一只黑猫跑进院子,叼着它来玩。”
  “翅膀伤着没?”
  “没有。”
  他喔了一声:“受了惊,休息一会儿就能飞走了。”
  父女俩陷入了沉默。过了一会儿钟汝意嘶声道:“雷再晖呢?他这几天不是天天都会来找你么。今天怎么没来?”
  “他和缪盛夏去矿上了。”
  真不巧。
  钟汝意又道:“我听大倌说,雷再晖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
  “他做的是企业营运方面的顾问工作。”
  “顾问?他今年多大年纪?”
  “三十三。”
  “比你大五岁。但做顾问这种工作是不是也太年轻了?”钟汝意道,“看来他和你一样,也是少年得意。”
  钟有初没有说话。
  “他是哪里人?除了父亲过世之外,还有什么亲戚?”
  问题颠三倒四,钟有初沉吟着不知如何回答。见女儿略有迟疑,钟汝意低声道:“即使不告诉我,也告诉你妈一声。”
  钟有初心中一窒。
  “我们是在百家信认识的……”
  她将自己和雷再晖的相识相知大概地讲了一讲,从百家信裁员,到半年之约,再到雷志恒弥留,甚至包括闻柏桢的那部分。
  “妈妈的事情,我没有告诉过他。”钟有初低声道,“那是我们家的秘密。我发过誓不说,就一定不会说。”
  钟汝意仔细听完,方对女儿道:“他那天说的话我想了很久。一世不说,一世不问,不是谁都能做得到的——至少我做不到。”
  “如果他是名说到做到的真汉子,那你和他走吧。尤其是看了这几天你和他的相处——我没有任何意见。”
  钟有初颤抖着抬起脸庞,喊了一声:“爸!”
  钟汝意鼓足勇气看着女儿一对酷似亡妻的眼睛。
  “有初。爸爸想过,这些话由我来说,会不会太轻浮?可是你妈不在了,只能由我来告诉你。”
  这些话是当年叶月宾的母亲说给叶月宾听的。
  “你将来要为□子,建立家庭,至关键要全心全意,从一而终。要懂得谦和忍让,更要懂得自尊自爱。要懂得取舍付出,更要懂得当仁不让。要懂得相夫教子,更要懂得独立自强。”
  “从来一个家庭对于妻子的要求其实高于丈夫。所以你一定要想清楚,是否甘心为这个男人终生受累。”
  接下来的话是钟汝意说给女儿听的。
  “有初,我们把你教得不算好。你有很多优点,漂亮,机灵,心善;可你也有很多缺点,浮躁,任性,固执。牙齿和舌头还有打架的时候,你们之间也不可能永远一帆风顺。如果出现了问题,你要知道,你的娘家人都还在这里——但是想深一层,雷再晖他除了你,可是没有什么亲人了。知道吗?”
  钟有初眼眶红透:“……爸爸。我知道了。”
  “我暂时能想到的只有这些。”钟汝意道,“对了。你们要是喜欢这里,就住在这里也很好。”
  钟有初手中的褐雀开始试着扑扇翅膀,掀起一阵微风。
  “爸,你为什么要做妈妈的人型展板?还有这张地图——”
  钟汝意平静道:“有初。爸爸想和妈妈一起出去走走。”
  钟汝意丧妻之初也有许多人来做媒。
  哪怕亡妻再美艳贤惠,也没有人相信鳏夫能守得住。况且钟汝意样貌英挺,家境小康,竟也有黄花闺女愿意来做续弦的。
  他统统回绝,可那些人愈发热衷起来。
  为了排遣心中寂苦,可又无法与周围的人深谈,钟汝意开始接触网络。
  一开始他只想在虚拟世界中找到知音,后来发现根本没有人会同情他的遭遇。
  甚至有人逼问他——边疆尚未安定,世界尚未和平,你身为成年男性竟然有空感春悲秋?不如为社会做些贡献。
  钟汝意不免大受打击。
  他失业前在矿上做纳税会计,于是开始在网络上指导别人计算税费,换取别人对他的一声感谢,令他不致觉得自己没用。
  但在网上呆的时间越久,他越觉得自己的价值观和那些小年轻实在大不同,真正能够理解他的人不多。
  越是这样,他越是执着地去认识更多的新朋友。
  这些年钟汝意上过当,吃过亏,大浪淘沙,去芜存菁,还是认识了不少的铁杆网友,遍布全国各地。他们偶尔也会给钟汝意讲讲当地风土人情,并表示如果他经过,一定要来作客。
  久而久之,钟汝意便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出去旅游吧。
  当这个想法冒出头的时候,这个一辈子没有离开过云泽的老实人也吓了一跳。
  其实钟汝意根本不爱旅游,甚至不爱运动,最大的运动就是养养花,把花从东头挪到西头就已经是最大的运动量。
  叶月宾生前一直为了这个家忙忙碌碌,说是最远和女儿去过一次迈阿密,可根本听不懂英语,回来当做笑话告诉丈夫:“以后等有初安定下来,我们两个老家伙就可以退休了。游游祖国的名山大川,挺好。外国没有去头。”
  于是钟汝意便开始和每一个网友联系,告诉他们自己的想法——他想带着亡妻的人型立板,用双足来丈量神州大地。
  但他实在没有出过远门。不知道这些朋友可否在当地略加帮助?
  钟汝意的网友对于他的印象除了老实本分实在贫乏得很。他们这是第一次知道这位勤勤恳恳的网络会计师,原来失去了妻子十年。
  在这个浮夸的世界里,竟还有人保留着“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的荡气回肠。
  你看,这就是一开始个人形象竖立得好。他的网络朋友没有一个骂他窝囊,反而争先恐后地对他伸出了双手。甚至还古道热肠地帮助他联络了自己的朋友,保证能一个个地接力下去,帮助钟汝意完成自己的梦想。
  众人抬柴火焰高。钟汝意的路线安排的十分缜密。从天山到金门,从哈尔滨到大理,彩钉下的小纸片,密密麻麻写着每一位愿意接应他的朋友的网名,真名,地址,联系方式。
  他已经做好万全准备,就要启程。
  “有初,你妈妈嫁给我是委屈了啊。爸爸这里疼啊。”钟汝意按着心口,“这里疼啊。出去走走,也许不会那么难受了。”
  他当年也是一等一的美男子,和叶月宾是神仙眷侣一般生活。可是到了今天,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徒留满心的愧疚与痛苦。
  “你觉得有些事情说出来会毁了母亲的名节,所以你选择沉默。”钟汝意道,“可是我从来看不到你的付出。这些年,委屈你了,女儿。”
  她只要这句话,这句话便可以抵消过去十年的痛苦挣扎。
  看着钟汝意把地图摘下,小心翼翼地卷起,放进画筒,又从床下拖出一个登山包——钟有初才知道原来父亲今天就要走!
  面对这突兀的分别,钟有初突然慌了,使劲拉住父亲的胳膊:“爸爸,我陪你。我们全家一起去。”
  钟汝意一开始其实也是抱着这样的打算,所以一直禁锢鞭打着女儿的灵魂。
  但他已经不会这样自私。
  “别傻了。雷再晖怎么办?我刚对你说过,冲动的时候,多想想,雷再晖只有你一个亲人。”他开始像一个正常的父亲一样教训女儿,“有初。这是我和你母亲的约定。你该去遵守和他的约定了。”
  褐雀张开双翅,从窗口飞了出去。
  雷再晖从矿上回来,直接去了钟家。
  还没有走到门口,他已经看见恋人孤零零地站在阳台上,好似和前几天一样等着他。
  “有没有家的感觉呢?”前几天,恋人都会一看到他就招手,然后笑着跑下楼,打开院门,迎上来,轻吻他的嘴唇,“有人等着你来,又看着你走。”
  他本来很疲倦,因为缪盛夏一句“云泽的女婿怎么能不支持云泽的稀土产业”不得不到矿上去给他做免费的顾问。
  可是一看到她沐浴在晚霞中的人影,什么疲倦都烟消云散。
  很快,钟有初就听见身后有轻轻的脚步声,是他走近,从背后轻轻地揽着她的纤腰:“怎么门都不关?我直接就上来了。”
  “再晖。我爸走了。”
  听钟有初说完始末,雷再晖也深深地感动了。
  “伯父很有勇气,也很执著——其实这一点上你们父女两个很相似。”
  钟有初拿出一串钥匙来,放在雷再晖的手心:“我爸叫我把这个交给你。”
  雷再晖知道这一定是钟家的钥匙无疑了。
  看着他把钥匙放进外套口袋,钟有初突然有种异样感觉——这里真是她和雷再晖的家了!
  “我爸说,不知道你会不会养花。院子里的那些花花草草就拜托你了。”
  雷再晖笑着问她:“伯父只把花花草草托付给我了吗?就算只有花草——你要知道,我的突发事件处理费收得很高。”
  至少要先收一个吻。
  在钟有初情窦初开的时候,就幻想过和恋人在家乡的晚霞下深深地接吻。她那时候对吻的理解都是从小说中看来,只有几个反复出现的形容词,想来想去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样子。
  现在才知道每对恋人的亲吻都不同罢?即使同一对恋人,每次亲吻也不同。彼此大力箍着腰背,仿佛要融入到对方的骨血当中去一般,唇舌的亲密挑逗令她双膝发软,只能虚弱地挂在他的手臂上,几近窒息。
  深吻过后,钟有初无力地靠着他的胸膛,遥遥望着晚霞,用很虚弱的声音对恋人道:“这是我眼中最美的景色。看它一千遍也不厌倦。”
  人类穷尽一生之力,都在寻找至善至美。
  可是在都市里,高楼会撕裂一切,空气会污染一切,看不到造物主赐予人类的美景就在眼前。
  如果雷志恒见过这里的晚霞,就不会执着于那人造的色彩。
  雷再晖轻轻吻着她的发丝。
  “确实很美。”
  叶嫦娥第二天才知道钟汝意走了。
  这对父女能够打开心结对她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她开心极了,缠着钟有初一遍一遍地问细节:“他会带着你妈妈的展板,每到一个地方就拍一张照片?”
  钟有初也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地告诉小姨:“是的。而且我上网看过了。爸爸的网络签名档是‘唯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叶嫦娥终于知道为什么姐姐临死前会独独修一封遗书给自己,告知丑陋真相,细细嘱托一切,又让自己发誓终生缄默,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会将真相告诉姐夫与侄女。
  不仅仅因为她了解自己的妹妹会永远忠诚,更是因为她至少要做丈夫和女儿的白月光,朱砂痣。
  叶嫦娥问钟有初:“有初。你还想妈妈吗?还觉得愧疚吗?”
  钟有初抬眼望向在院子里的雷再晖。
  家居过日子穿西装显然是不适宜的,所以她带他去买了几套家居服。
  她曾经担心会不会不衬他的气质,显得滑稽。可真的穿上身,立刻摆脱老成持重的气场,整个人朝气蓬勃,年轻了好几岁。
  原来他的西装不是天生缝在身上。他也可以宜室宜家。
  这个宜室宜家的男人,现在就穿着一套象牙白的连帽运动服在给花花草草修枝浇水。
  钟有初终于可以这样回答。
  “小姨。我永远爱妈妈。这种感情应该比愧疚更重要。”
  

    54.

  这天晚上雷再晖终于看到了传说中叶嫦娥为钟有初准备的晚饭。
  若不是亲眼所见,他真不能相信叶嫦娥为他准备了两荤一素一汤,却只给钟有初一片蛋白,几颗水果粒和两片生菜叶子。
  “有初,你就吃这个?”
  “嗯。”钟有初轻轻叉着连猪食都不如的晚饭,突然笑起来,“你知不知道,我小时候曾经看过一个童话故事。故事里说想要成为一只漂亮的孔雀,每天只能吃两粒苹果核,喝一杯清水。我真的坚持了一个星期。”
  她抱着碗,为自己当时的愚蠢举动笑得喘不过气来。
  若说雷再晖的鸳鸯眼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就是不太看得出来别人的胖瘦程度。
  因为钟有初气色一向还好,所以他也没有关心过她的饮食:“你多重?”
  为何要这样苛着饮食?
  “雷再晖!你说过‘我一世不说,你一世不问’的!”钟有初的死穴和所有其他女人没有不同,“包括这个!必须包括这个!”
  雷再晖没再说什么。
  他知道院子有一口水缸,里面养着两条水库钓上来的鳙鱼。
  钟有初企图阻止他:“你捉鱼干什么?明天小姨要做糍粑鱼。”
  “把你那碗乱七八糟倒掉。”
  他走进厨房,利落地找到各种配料,做了一锅喷香的干烩鱼头端出来。
  闻香而来的钟有初已经候在厨房门口,不停地吞着口水了。
  “我刚到国外的时候,没有什么积蓄,其他同学就教我清早去码头捡鱼头鱼尾回来自己做。”雷再晖将筷子递给她,包谨伦当年尝过他的手艺,狂赞好吃,恨不得流泪,“试试。我很久没有做过,好像没退步。”
  一是没有时间。二是没有场地。三是做一个人的饭提不起劲。
  钟有初的心一下子就揪住了,隐隐地疼。疼得必须立刻抱紧他,才能缓解。
  她知道他在国外读的书,做饭是生存必备技能,但没有想到他能将这一技能都修炼至满级。干烩鱼头实在太美味,她不知不觉就吃了个精光,还配了整整一碗白饭。
  冲动之后,她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不由得长叹一声,将脸埋在沙发靠垫里:“明天小姨知道了会打死我的。真的会只给我苹果核吃了。”
  “我和她谈。”雷再晖看她做出鸵鸟姿势,不由得失笑,“如果有罪恶感,就不要坐着,运动一下。”
  钟有初撑着窗台往外看:“可是外面风好大。你不怕我被吹走了吗?”
  “在家里也可以做。”他指了指楼梯,又把她从沙发垫子里捞出来,圈进自己怀中,“刚吃完饭,先歇一歇,陪我看一会儿书。”
  楼梯?运动?上楼做运动?什么运动?还要先歇一歇?看书?看什么书?春宫图?
  钟有初无可避免地想歪了……
  (台长有话说:雷再晖叫你爬楼梯啊!他的专业书籍哭死了!)
  “怎么了?”雷再晖觉察出她有点不妥,“脸红得这样厉害。”
  钟有初一对水蒙蒙的丹凤眼望进他灵魂深处。
  她呐呐地问:“再晖,我很想知道——你以前有没有喜欢过什么人?说一个,说一个印象最深刻的就可以了。”
  多说几个,她怕自己会冲动地把他赶出去。
  她真的想知道?雷再晖合起书,突然想起有一年在威尼斯,遇到一个女孩子在街角挑选面具。
  “当时心里一动,想过去请她喝杯咖啡。”
  钟有初做出一副饶有兴致的样子:“后来呢?”
  “没有后来——正要走过去,才发现她戴有婚戒。”
  钟有初意兴阑珊地哦了一声,微微挣脱了一下他的手臂:“你看了她一眼,便要请她喝咖啡。我和你出生入死,你叫我等你半年。”
  但凡女孩子在这个时候都是有些矛盾的。
  他在遇到我之前的感情不能太平淡,又不能太刻骨;不能太甜蜜,又不能太悲伤;不能太朴实,又不能太浪漫,不能太苍白,又不能太丰富。
  他轻轻松松一句话,八戒全破。
  雷再晖听她有兴师问罪之意,不得不提醒:“有初,我们可是先一起吃了饭。”
  钟有初轻轻哼了一声,一言不发,试图挣脱他的怀抱。
  雷再晖立刻搂紧了她,觉得她大吃飞醋的模样真是十分可爱:“你到底是要听我的感□,还是纯粹想吃一吃醋?嗯?”
  钟有初避而不答,玩着他帽子上的拉绳,好像是替他遗憾一般:“没有后来的原因是她已婚,而你要做君子。”
  雷再晖发现她很喜欢绕线绳,一圈圈地缠在手指上,又一圈圈地松开。
  他其实早已忘记那个女孩子的模样。不过刚才钟有初问起,首先闪入他心头的就是这场不期而遇。
  那是距他心动最近的一次。
  “如果换做是你,我就会搭讪。”雷再晖捉住她的手指,柔声道,“我想,对于你,我的视而不见可以维持一杯咖啡的时间。”
  一霎那,钟有初有些恍神。
  雷再晖轻轻地咬了一下她娇嫩的唇瓣,难得有些邪气:“怎么?发现我其实不是君子了?”
  钟有初摇头,轻轻一笑:“不是。我只是在想,好在——君未娶,妾未嫁。”
  “君未娶,妾未嫁”这六个字她是用戏曲那娇憨的语调念出来的,抑扬顿挫,眼波流传,手指轻探,点上恋人的鼻尖。
  因为成长背景的原因,雷再晖其实独占欲比较强。
  尤其是越亲密的人,他的霸道就表现的越厉害。
  在钟有初双手送上来的旖旎风情中,他不自觉将她抱得太紧,又吻得太用力过火,小斜眼儿便发了娇嗔,轻轻推着他的胸膛:“喂,痛啊!”
  鸳鸯眼抵住她的额头,深深地望着她的一对眼睛,一切都在不言中。
  长长睫毛下,一对异色瞳孔看着钟有初的心都化了。
  一眼是男人的深情,一眼是孩子的纯真。
  她便勾住他的脖子,含羞带怯地问:“你还看书嘛?”
  他定了定心神,看看表,已经九点多,该走了:“不看了。”
  钟有初便推开他,头也不回地跑上楼去了。
  不知为何,雷再晖已经换好了衣服,钟有初却没有像往常那样下楼送他。
  他觉得奇怪,便上楼去敲她的房门。
  门虚掩着,一敲便开了。
  钟有初的闺房很大,亦很豪华。从水晶吊灯到羊毛地毯,从梳妆台到衣帽间,都是女孩子喜欢的奢侈。
  雷再晖从世界各地寄给她的瓶子列成一排,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展示柜里,与两只花豹公仔为伴。
  她已经换了一条睡裙侧躺在床上,背朝着他,从肩至腰,从腰至臀,从臀至腿,玲珑曲线令人移不开目光。
  她跑上楼来又不知道该做什么准备,对着整屉的内衣看来看去也没有啥特别的,思来想去,决定换条睡裙算数。
  心慌意乱难以平静,她于是翻起了枕头下面那本最喜欢的爱情小说。
  正看到男女主角开始滚床单,聚精会神的钟有初就感觉到床一沉,转了个身,差点滚进雷再晖怀里去。
  “看什么呢,这么入迷。”
  她两颊火烧火燎起来,四肢却又是冰凉的,再定睛一看,他已经换了正装:“咦,你……”
  这是什么趣味?钟有初怔怔地看着雷再晖。他喜欢……穿成这样做?
  雷再晖一直以来对于钟有初是发乎情止乎礼,就算那次在宾馆里替她敷冰袋,也是全心照顾她的病,并没有绮思。
  但猛然看到她穿着睡裙躺在床上,支起上身,两颊绯红,双腿蜷着,不由得有些□上升,情难自禁。
  他移开目光:“……我要走了,你早点睡。”
  钟有初顿时混乱了。她知道自己手臂不算纤细,胸脯不算大,小腹不算平坦,但也不至于看了一眼就没兴趣吧?
  难道,根本是她会错意:“哦。”
  可他却又不想走了。
  他已经在她的长辈面前表明心意,差的不过是一纸婚约。
  现在见她凤眼低垂,思绪飘渺,怯不胜衣,恨不得立刻将她压在身下抵死缠绵——他不得不掩饰地拿起那本小说:“什么书?”
  他看书向来很快,更何况是这种没营养的小言。很快翻过去一页,又翻过去一页,他突然胸腔里笑了一声,又倒回去看。
  “这么暗你也看得见?”
  钟有初不知道是哪里的情节引他发笑,便用枕边的遥控器将吊灯打开,整个房间顿时明亮起来。
  她越过他的肩头看向书上的内容——天哪,雷再晖一翻就到了她常看的那几章,男女主角如何定情,以及滚床单!
  而且这两页里滚床单是重头戏……
  她正着恼,又看他屈起手指,好像在数什么似的,更加警惕:“你在数什么?”
  他数到七就停了,然后啪地合上书。
  钟有初突然明白过来——他在数男主角做了几次!
  她顿时羞得无以复加,整个人哧溜一声拱进被子里去躲起来。
  雷再晖掀起被子的一角,把小说扔进去:“这种不正常的内容还是少看为妙。”
  钟有初已经昏头涨脑,也不知道在想什么,本能就去反驳:“你做不到,不代表别人做不到……”
  雷再晖立即只手将被子掀开。钟有初呀地一声跪在床边,徒劳地去抓滑到地毯上去的被子。
  但他已经一把揽住她的腰,按在床上。
  他整个人侵略性地压上来,但又怕把她压痛了,只是贴着她的身体,又略略使劲地按着她的小臂。
  “钟有初。有些话,不能乱说。”
  就算谁给过她一夜七次的体验,从此以后也不必再提。
  两具身体紧密地贴着,他的气息有些不均匀了。钟有初不安地挪动着双腿,嗫嚅道:“你……你不是要走么。”
  “我知道了。”他突然想通,轻笑,“脸红成这样,是因为我说的那句话?”
  钟有初连脖子都红了:“我知道我会错意……”
  “不,你没有。”将错就错,雷再晖俯身亲了一下她的颈侧,“我就是这个意思。”


55.

  结尾简介:钟有初接到了莫名电话,盛情邀请钟晴复出。
  虽然得到了爱人和朋友们的支持,她还是选择了拒绝,决定和雷再晖过平淡的生活。
  正在筹备结婚(此处有H,如果不能出版,我会po到群里),楚求是却给钟有初带来了一个噩耗……
  雷钟二人面对永贞病痛表现出了截然不同的态度。钟有初知道过去终是芥蒂,因此两人爆发争吵继而冷战。
  钟晴为了实现闺蜜的愿望,决定复出。雷再晖留在了格陵,两人咫尺天涯。
  看到了两位电力工程师的不离不弃,小斜眼儿又奔回鸳鸯眼的身边(此处有H,如果不能出版,我会po到群里),雷sir再次求婚。
  经历了这场小小波折,两人终于要结婚了。
  叶嫦娥坚持要在格陵国际俱乐部举行盛大婚礼。行礼前,她走向了身为来宾的闻柏桢……
  一共4w5的字数。
  对于封雅颂和利永贞,楚求是和何蓉,缪盛夏和钟有终这三对的感情归宿也会有介绍,没遗漏。前期的伏笔,只要你看出来的,只要你觉得有疑问的,都写了。还有一些婚后生活描写,无H。
  有片花,在新浪微群(金陵雪--格陵世界 群号:71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