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28

priest:杀破狼 1 - 6


    又名《间歇性虐狗记》

    一直生活在边陲小镇的长庚,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的身世竟然这样的离奇。寡母不是亲娘,耳聋眼瞎的小义父摇身一变成了威震四方的安定候,而自己竟然是流落民间的四皇子。一夕之间,长庚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的小义父“沈十六”亦或顾昀是否能一直守护在他的身边……
  

【引子】 狂风起于青萍之末

【第1章】 边陲
  
  边陲小镇雁回城里有座“将军坡”,起的名字威风凛凛,其实就是个小土包,脖子长的一眼能望过坡顶。
  将军坡也不是从来就有,传说那是十四年前,大梁第一铁骑玄铁三大营北伐,荡平蛮族十八部落,班师回朝时途径雁回城,将废甲弃置此地,就地落成了一座小山,后来沙尘砥砺,风吹雨打,就成了将军坡。
  将军坡是个荒坡,种什么不长什么,连荒草也欠奉,偷情都没个遮挡,光秃秃地坐落此间,也不知道能拿来干点什么。老人都说这是玄铁营杀孽太重,戾气逼人的缘故。时间长了,有那些闲得没事的混混就以此为原型,编排了一系列边陲闹鬼传说,久而久之,也就没什么人往那边去了。
  这天黄昏,却有两个十来岁的小崽子跑到了将军坡下。
  这两个一个细高条,一个矮胖子,合起来活像一对奔跑的碗筷。
  细高条的那个做小女孩打扮,得仔细看清才知道是个男娃,小名就叫曹娘子,因为算命的说他本是个女命,投错了胎,恐怕老天爷还要给叫回去重新投,家里便担心他活不长,于是一直当女儿养。
  矮胖的那个是葛屠户的小儿子,小名葛胖小,人如其名,整个人幽幽地汪着一层富贵的油光。
  他们俩一起对着将军坡探头探脑,只是碍于闹鬼传说,谁也不敢走近。
  葛胖小手里捧着个铜皮的“千里眼”,伸着脖子使劲往将军坡的方向张望,口中喃喃地说道:“你说日头都落了,还不下山,我大哥真是……那个叫什么来着——上吊辟谷!”
  曹娘子:“那叫悬梁刺股,别废话,快把千里眼给我。”
  这假丫头时常假戏真做,可惜真的方向有点问题,不像闺秀,像泼妇,尤其爱挥舞着一双鸡爪子掐人。
  他一伸手,葛胖小一身的肥肉就隐隐作痛,忙把千里眼拱手奉上,叮嘱道:“你可小心点,要是弄坏了,我爹一准要把我抽成饼馅。”
  所谓“千里眼”,是个铜制的小圆捅,周围雕着“五蝠”,里头是透如无物的琉璃片,扣在眼睛上,十里开外的兔子能看清公母。
  葛胖小的这只格外精致些,是他那当过斥候的祖父留下来的。
  曹娘子拿在手里新鲜了半天,举起来望星星:“真清楚。”
  葛胖小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指点道:“我知道,那个叫昏星,又叫‘长庚’,跟我大哥同名,沈先生教过的,我记着呢。”
  曹娘子撇嘴:“谁就‘你大哥’了?你看人家理你吗,腆着脸追着人硬要认大哥,看把你贱的……哎,等等,你看那个是不是他?”
  葛胖小顺着他手指的方向一看,还真是。
  只见一个少年正拎着把剑,低着头,缓缓地从将军坡上往下走,葛胖小当即仿佛也不怕闹鬼了,滚地雷似的冲了出去:“大哥,大哥!”
  他跑得太急,在将军坡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叽里咕噜地滚了出去,正滚到了那少年脚下。
  葛胖小灰头土脸地抬起头,没顾上爬起来,先谄媚地露出一个傻笑,呲牙咧嘴地说:“嘿嘿,大哥,我都在这等你一天了。”
  名叫长庚的少年默默地缩回险些踩了葛胖小的脚。
  每次看见葛胖小,他心里都觉得神奇,认为那位杀遍千猪的葛屠户可能天生火眼金睛,这么多年,居然没把儿子当成猪宰了。不过长庚性格稳重,嘴上很积德,不管心里怎么想的,嘴上不说伤人的话。
  长庚很有大哥样地伸手扶起了葛胖小,又拍去他身上的浮土:“跑什么,留神摔坏了,找我有事?”
  葛胖小:“长庚大哥,明天你爹他们就快回来了,咱们不上课了,你跟我们一起去抢雁食吧?肯定能把李小猴子他们打得屁滚尿流!”
  长庚他爹是徐百户——不是亲爹。
  两三岁时,长庚随寡母秀娘来到此地投奔亲戚,谁知亲戚早已经举家迁走,奔了个空。正好雁回官兵徐百户原配早亡,无儿无女,看上了秀娘,便娶她回来做了填房。
  徐百户带人出关,收蛮子们的岁贡去了,算起来回城的日子多半就是这两天。
  边城清苦,小孩也没什么零嘴,将士们每次纳贡归来,都会顺手带些蛮人的奶酪和肉干,沿途撒向路边,每每引得顽童们争相抢夺,这就叫做“抢雁食”。
  既然是“抢”,一帮小崽子们肯定免不了打架,只要打不坏,大人就不管,他们便自己打得拉帮扯伙、煞有介事。
  这种事,谁要是能拉到长庚入伙,谁就相当于立于不败之地。
  长庚从小习武就一丝不苟——边陲多军户,习武的孩童本不在少数,只不过练功夫得吃苦,大多小孩都是随便混混,练得稀松二五眼,唯有长庚从开始学剑那天起,便每天独自上将军坡练剑,多年来苦练不辍,毅力惊人。
  如今,长庚虚岁未满十四,一只手已经能提起六十多斤的重剑,虽然心里有数,从不参与顽童打架斗殴,但那些小崽子们就是莫名地都有点怕他。
  长庚听了没往心里去,笑道:“我多大个人了,捡什么雁食?”
  葛胖小不依不饶道:“我都跟沈先生说好了,沈先生也点头了,这几天放咱们的假。”
  长庚背负双手慢悠悠地走着,重剑有一下没一下得敲在小腿上,没理会葛胖小的孩子话。
  他读不读书,练不练剑都取决于自己,跟先生放不放假没关系。
  葛胖小:“再说了,沈先生说他要给十六叔换药,这几天可能也要出远门采买草药,也不在家,你又没地方去,就跟我们去吧,整天练剑有什么好玩?”
  这句话长庚终于往心里去了,他当下一顿,问道:“十六不是刚从长阳关回来,怎么又病了?”
  葛胖小:“啊……好像吧,他一直也没好过啊。”
  “那我瞧瞧他去,”长庚冲两个小跟屁虫挥挥手,“快回家,天都晚了,误了饭点你爹又要揍你。”
  葛胖小:“哎,大哥,那个……”
  长庚没兴趣听他“这个”“那个”个没完,男孩子这个岁数,大一岁是一岁,个头和想法都差很多,长庚已经不太能跟葛胖小他们玩到一起去了。
  他仗着自己个高腿长,转眼已经走远了。
  小胖子白跑一趟,没请到人,失望地叹了口气,回头瞪了曹娘子一眼:“你倒也说句话啊!”
  曹娘子脸蛋通红,目光飘忽,方才对葛胖小颐指气使的模样早就荡然无存,少女怀春似的捂着胸口:“我长庚大哥走路的模样都比别人好看。”
  葛胖小:“……”
  再也不能带这现世宝出来了。
  葛胖小所说的“沈先生”与“十六叔”是一对兄弟,与长庚还颇有渊源。
  两年前,长庚还小,独自溜出城门玩,不小心迷路遇上了狼群,险些被叼走,幸好那沈氏兄弟游历到此。
  沈先生用药粉驱走了饿狼,救下了他一条小命。兄弟两人后来在雁回小镇长住了下来,徐百户将自家一个空院子租给了他们,感念他们救命之恩,不收房租。
  兄长名叫沈易,是个屡试不中的落第书生,虽然年纪不大,但仕途之心已绝,安分守己地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当起了隐士,街坊们都客客气气地叫他“沈先生”。
  沈先生除了当隐士,还兼任大夫、书信对联代笔、西席先生与“长臂师”等数职,他十分多才多艺,会给人治跌打损伤,还会给母马接生,白天在家里办私塾,教一干少年念书识字,晚上将学生们打发走,便能挽起袖子修理蒸汽火机、钢甲与各色傀儡,补贴家用,隐世隐得不可开交。
  沈先生什么都会,又会赚钱又会顾家,烧火做饭也是一把好手,能干极了,他那兄弟因此无事可做,只好专门负责败家——沈先生的兄弟叫做“沈十六”,听说是从小身体不好,家里恐怕养不大,便也没给取大号,因为是正月十六生的,就以“十六”做了名。
  沈十六一天到晚既不读书,也不干活,油瓶子倒了不知道扶,连捅水都没见他挑过,不是闲逛就是喝酒,十分不学无术,几乎没有一点优点。
  除了长得好。
  长得真是好,镇上的老寿星亲口鉴定,说活了快九十岁,没见过这么齐整的男人。
  可惜再好也没用——沈十六小时候生过一场大病,人烧坏了,眼睛约莫也就能看清近前两尺的东西,离开十步远,连男女都分不出。他还耳背,跟他说句什么都得靠喊,每天从沈家门口过,隔着院墙都能听见那温文尔雅的沈先生疯狗似的冲他咆哮。
  总而言之,沈十六是个又聋又瞎的病秧子。
  依他的条件,本该是个得天独厚的小白脸,可惜这边陲小镇里除了穷鬼就是穷神,哪怕来个天仙也没人包养得起。
  按着当地风俗,大恩大德无以为报的时候,便会认干亲,有儿孙的儿孙认,没有儿孙的自己认。
  沈氏兄弟从狼嘴里救下长庚,是救命之恩,长庚理所当然地认两人中的一个为义父。
  沈先生读书读坏了脑子,硬是说不合理法,固不敢受,反倒是他兄弟十六爷痛快,当场改口叫了声“儿子”。
  这样一来,沈十六那混混便占了个天大的便宜——倘若这游手好闲的病秧子将来穷困潦倒,长庚就得给他养老送终。
  长庚轻车熟路地穿过自家院子,从角门往外一拐,就到了沈先生家。
  沈家一共两条光棍,连只母鸡都没有,自然不用避讳谁,他向来随来随走,门也不敲。
  一进院子,一股药味和着一阵气如游丝的埙声便扑面而来。
  沈先生正在院里皱着眉熬药,他是个书生模样的青年,穿一袭旧长衫,不老,但总是皱着眉,有一身饱含烟火气的清寒。
  埙声是从屋里传出来的,吹埙人修长的人影被黯淡的灯光打在纸窗上,显然水平不佳,也听不出是个什么调子,时常有那么一两个音吹不响,通篇哑声哑气,带出点奇异的凄凉和倦怠。
  若说这是乐声,那可能有点牵强,长庚侧耳品味了一下,感觉如果非要夸一下,那只能说他嚎丧嚎得挺婉转。
  沈易听见脚步声,冲长庚一笑,随后冲里屋吼道:“祖宗,嘴下留情吧,尿都让你吹出来了,长庚来了!”
  吹埙的那位充耳不闻,凭他的耳力,可能确实也没听见。
  沈先生一脸菜色。
  长庚听着觉得吹埙的人中气还足,不像有病,先放了一半的心,问道:“我听葛胖小说先生要给十六换药,他怎么了?”
  沈先生看了看药汤成色,没好气道:“没怎么,换季而已,四时用药各不同,这病秧子娇贵,难伺候得很——对,你来得正好,他今天不知从哪弄来个玩意,还想明天一早给你送过去呢,快去看看。”
  

【第2章】 义父
  
  长庚顺手端了熬好的药,进了他那小义父的屋子。
  沈十六屋里只点了一盏晦暗的小油灯,豆大的光晕,萤火似的。
  他正靠窗坐着,大半张脸沉在灯影下,只微许露出一点端倪来,大概是快歇下了,沈十六并未竖冠,披头散发,眼角与耳垂下各长着一颗朱砂小痣,像针扎的,屋里那仅有的一点灯光都被他收来盛在了那对小痣里,近乎灼眼。
  灯下看人,能比平常还要添三分颜色。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哪怕看惯了,长庚的呼吸依然忍不住一滞,他飞快地眨了一下眼,像是要把那晃眼的朱砂痣眨出眼皮之外,清了清嗓子,抬高声音道:“十六,吃药了。”
  少年正在变声,跟这半聋说话有点吃力,好在这一回沈十六听见了,那催人尿下的埙声戛然而止。
  沈十六眯细了眼才看清站在门口的长庚:“没大没小的叫谁呢?”
  他其实也就比长庚年长个七八岁的光景,还没成家,大概对自己烂泥糊不上墙的本性有些认识,做好了娶不起媳妇孤苦伶仃的准备,好不容易撞上这么个不用他养活的便宜儿子,恨不能牢牢地傍上,没事总要将自己“爹”的身份拿出来强调一番。
  长庚没理他,小心翼翼地将药碗端到他面前:“趁热喝,不早了,喝完赶紧躺下。”
  沈十六把埙放在一边,接过药碗:“白眼狼,给我当儿子不好吗?白对你那么好了。”
  他喝药丝毫不为难,显然已经习惯了,一饮而尽,又接过长庚递给他的漱口水喝了两口,摆手不要了:“今天长阳关那边有集,带了个好玩的给你,过来。”
  说完,沈十六弯下腰,在书桌上乱七八糟地摸索起来,他看不清,鼻尖都快蹭到桌子上了,长庚只好无奈道:“找什么?我来吧。”
  接着,他又忍不住抱怨了一句:“我都这么大了,你没事老弄一堆逗小孩的东西给我干什么?”
  有那工夫还不如少捣点乱,让我有时间多学点有用的——后面这话在长庚心里转了一圈,临到嘴边时感觉有点伤人,便没说出来。
  沈十六作为一个四六不着的浪荡子,自己虚度光阴就算了,还总要拖长庚一起,不是叫他去赶集,就是拽他去骑马,有一次还不知从哪捡了一条“小狗崽”给他养——那回沈先生让他吓得脸都绿了,敢情这瞎子狼狗不分,抱回来的是一条小狼崽。
  徐百户常年不在家,又为人木讷,虽然对长庚很好,但并不常与继子交流,算起来,长庚十二三岁的这至关重要的两年,好像都是在沈十六这个不靠谱的义父身边度过的。
  从一个毛孩子长成玉树临风的少年人,要有多大的定力才能保证自己不被沈十六带歪?
  长庚简直不堪回首。
  他天生不是跳脱爱玩的性子,凡事有自己的规划,执行起来也十分严苛,不喜欢别人打扰,时常被沈十六烦得十分恼火。
  但恼火通常并不持久,因为沈十六并不只在口头上占他便宜,是真拿他当儿子疼。
  有一年长庚生了一场大病,徐百户照例不在家,大夫都说凶险,也是小义父把他抱回家,昼夜不休地守了他三天。
  十六每次出门,无论多远多近,也无论干什么去,都必会给长庚带些小玩意小零嘴,长庚不爱小玩意,但不能不爱这份随时记挂着他的心。
  总之,长庚每天见着十六,肝火就会异常旺盛,但不见他,又时时牵挂。
  长庚有时候也会想,虽然沈十六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文不成武不就,但以后保不齐就有那上当的看上他模样好呢?
  小义父将来也总会娶妻生子,那么有了亲生的,还会挂念着他这个认来的吗?
  想起这码事,长庚心里就说不出的堵,他在十六桌上找到个一个方盒子,短暂地甩开一脑门胡思乱想,兴趣缺缺地拿给沈十六:“这个?”
  沈十六:“给你的,打开看看。”
  没准是个弹弓,也没准是包奶酪,反正没正经东西——长庚毫无期待地拆开,顺口数落道:“手头宽裕也要节省些花,再说我又……”
  下一刻,他看清了盒里的东西,顿时闭了嘴,眼睛倏地睁大了两圈。
  那盒子里居然有个铁腕扣!
  所谓“铁腕扣”,其实是军中轻甲的一部分,只在手腕上围一圈,非常方便,因此也经常被单独拆下来使用。铁腕扣大约四寸宽,里面能藏三到四把小刀,刀是用特殊工艺制成的,薄如蝉翼,又叫“袖中丝”。
  据说最好的袖中丝被铁腕扣中的机簧打出去的一瞬间,能将几丈以外的发丝一分为二。
  长庚惊喜道:“这……你从哪弄来的?”
  沈十六:“嘘——别让沈易听见,这可不是玩的,他看见了又要啰嗦——会用吗?”
  沈先生本人正在院里浇花,他又不耳背,屋里人说话听得一清二楚,实在拿这个以己度人的半聋没办法。
  长庚跟着沈易学过如何拆卸钢甲,熟练地戴上了铁腕扣,这才发现此物的特殊之处。
  袖中丝制作不易,民间很少,市面上的铁腕扣多半都是军中流出来的旧货,尺寸当然也是成年男子的尺寸,沈十六带回来的这个却明显要细上一圈,正好合适少年人。
  长庚一愣神,沈十六就知道他要问什么,慢悠悠地说道:“我听那卖家说这是残次品,没别的毛病,就是尺寸做小了一点,一直无人问津,这才便宜卖给了我,我也没用,你拿玩去吧,只是小心点,别伤着人。”
  长庚难得喜形于色:“多谢……”
  沈十六:“谢谁?”
  长庚痛快地叫道:“义父!”
  “有奶就是娘,混账东西。”沈十六笑了起来,搭着长庚的肩膀将他送了出来,“快回家吧,鬼月里不要深更半夜地在外面乱晃。”
  长庚听了才想起来,原来这天正是七月十五。
  他顺着角门走回自己的家,跨进家门的一瞬间,突然觉得沈十六吹的那段埙有点耳熟,虽然跑调跑得南辕北辙,但仔细回味,依稀有民间哭坟丧葬时《送西》的调子。
  “应景的吗?”长庚默默地想道。
  沈十六送走长庚,低头好找了半晌,这才勉强看见门槛的轮廓,小心地迈过去关好门。
  等在院里的沈先生面无表情地伸手托住他的胳膊肘,引着他往屋里走去。
  沈先生:“最好的玄铁打的铁腕扣,里面三把袖中丝是秋天林大师亲手打的,自大师死后便成了绝版……残次品哈?”
  十六不接话。
  沈先生:“行了,别跟我装聋作哑——你真想把他当儿子养吗?”
  “当然是真的,我喜欢这孩子,仁义,”十六终于出声,“那位大概也是这个意思——要是将来真能把这孩子过继给我,那些人也就都放心了,他自己的日子也能好过很多,不也两全吗?”
  沈先生沉默了一会,低声道:“首先你得让他不恨你——你一点也不担心吗?”
  沈十六笑了笑,一提长袍下摆推门进屋。
  他一脸混账地说道:“恨我的人多了。”
  这一宿,夜河流灯,魂归故里。
  不到五更天,长庚就一身燥热地醒了过来,后脊黏着一层薄汗,亵裤上也是湿漉漉的。
  每个少年临到长成时,都会经历这么惊慌失措的一遭——哪怕事先有人引导。
  可长庚却既没有惊慌,也毫不失措,他反应寡淡,只是在床上呆坐了片刻,就起身随意地收拾了一番,脸上带了一点不易察觉的厌恶,他出门打了一桶凉水,将骨肉初成的身体从头到脚擦洗一遍,取下枕边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换好,把隔夜的茶一饮而尽,照常开始一天的功课。
  长庚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样的。
  但他其实并没有做什么春梦,他梦见的是一场能将人冻进棺材的关外大雪。
  那天的风像起了白毛一样,无情地汹涌而过,伤口里的血还没有流出来,已经先凝成了冰渣,群狼的怒吼由远及近,失灵的嗅觉却闻不出血的腥味,一吸气就会呛进一口带着咸甜的彻骨寒气,长庚四肢僵硬,肺腑如焚,还以为自己会在大雪地里尸骨无存。
  可是没有。
  长庚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一个人用大氅裹在怀里抱着走。
  他记得那个人襟口雪白,怀里有股悠远清苦的药味,见他醒了,什么也没问,只是掏出个酒壶,给了他一口酒喝。
  不知道那是什么酒,后来长庚再没有尝过,只记得关外的烧刀子都没有那样烈,好像一团火,顺着他的喉咙滚下去,一口就点着了他全身的血。
  那个人就是十六。
  梦太清晰了,梦里十六抱着他的那双手仿佛还贴在身上,长庚至今百思不得其解,那人不是个病秧子吗?在那么可怕的冰天雪地里,怎么会有那么稳、那么有力的一双手呢?
  长庚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铁腕扣,不知这东西是什么材质制成,贴在身上一宿,居然一点也捂不热。借着冷铁的凉意,长庚静静地等着自己躁动的心和血平静下来,哂笑一下,将“春梦梦见义父”这荒谬的念头甩了出去,然后如往常一样,点灯读书。
  忽然,远处传来了一阵“隆隆”声,地面和小屋都跟着震动起来,长庚一愣,这才想起来,算日子,该是北巡的“巨鸢”快回来了。
  “巨鸢”是一艘长逾五千尺的大船,这船背生两翼,由成千上万个“火翅”组成,巨鸢起飞的时候,所有“火翅”一起喷出白汽,如山如潮,如泽如梦,每一个“火翅”内里都烧着碗大的紫流金,在烟波浩渺中闪烁着紫红色的微光,乍看好像一把万家灯火。
  自十四年前北蛮俯首纳贡,每年正月十五,都有十来条巨鸢从边陲各大重镇出发北巡,各自走一条既定的线路,威慑千里,蛮子们一点异动也能明察秋毫。
  除了威慑与巡查,巨鸢还要负责将北蛮各部落的岁贡押送回朝,主要是“紫流金”。
  一艘巨鸢满载着近百万斤的紫流金,连回来的脚步声都比去时要沉重几分,隔着二三十里都能听见火翅吹气的巨响。
  北巡的巨鸢正月出发,一走就是半年,流火时方才归来。
  

【第3章】 名将
  
  徐家祖上传下来一点地,徐百户又是军户,日子在当地算是很不错的,家中小有薄产,便养了个老妈子,做些烧饭打扫之类的活。
  等到天色泛白,徐家老厨娘才慢吞吞地做好早饭,来敲长庚书房的门:“少爷,夫人问你去不去她屋里吃。”
  长庚正聚精会神地临帖,闻言提笔的动作一顿,习以为常地回道:“不了,她爱清静,我就不去打扰了,劳烦您老给我娘说一声,就说儿子问她安。”
  老厨娘不意外他的回复,这母子之间每日的一问一答如例行公事,没什么新鲜的。
  说来古怪,按道理来讲,徐百户只不过是个后爹,长庚和秀娘才是亲生母子,可这对亲母子只有徐百户在家的那几天,才会同桌吃饭,晨昏定省,装出一副慈孝有佳、其乐融融的模样来,只要男主人一走,他们就比陌路还要陌路,谁也不搭理谁,一个院住着,长庚连正门也不走,每天穿角门往隔壁跑,母子俩十天半月也不一定能见一面。
  就连年前长庚那场掉了半条命的大病,秀娘也只是漠不关心地来看了一眼,对这独生子是死是活毫不在意。
  最后还是十六爷把人抱走了贴身照顾。
  老厨娘总怀疑长庚不是秀娘生的,可光看模样,母子两个长得又很像,必有血缘关系。
  何况如果不是亲生的,秀娘那样一个柔柔弱弱的女人,流落他乡,自身尚且不保,为什么一直带着那孩子呢?
  根本说不通。
  过了一会,老厨娘提来一个食盒,对长庚道:“今天老爷大概就要回城了,夫人嘱咐少爷早点回来。”
  长庚明白她是什么意思,徐百户回来,他们又要装母慈子孝了,便点头应了一声:“知道了。”
  他的目光落在食盒上,忽然,长庚看见食盒手柄上沾了一根长发,本来伸出去的手立刻便缩了回去。
  老厨娘的头发已经白了,这乌黑柔软的长发自然不会是她的,徐百户还没回来,家里连主再仆,统共三个活人,不是厨娘的,那自然就是秀娘的。
  长庚有种奇怪的洁癖——只嫌亲娘。
  在隔壁,让他就着他义父用过的碗吃剩饭都行,但一回家,只要秀娘碰过的东西,他一口也不会碰。
  老厨娘知道他这怪脾气,忙小心翼翼地取下那根头发,陪着笑脸道:“这是夫人不小心掉在上面的,这点心出了锅就没人动过,放心。”
  长庚十分有礼地冲她笑了一下:“没事,我今天正好有些问题要请教沈先生,一会去义父那边吃。”
  说完,他到底没接那食盒,径自将桌上的书本抓起来夹在胳膊下,提起挂在后门的重剑出了门。
  沈先生正挽着袖子,在院子里忙活着给几幅拆开的钢甲上油。
  钢甲是守城官兵送来的,雁回的官兵也有自己专门维护军用钢甲的“长臂师”,只是军中甲胄太多,总忙不过来,便也会找民间长臂师接点散活。
  “长臂师”就是那些维修钢甲、火机,整日里跟那些铁家伙们打交道的人,算是一门手艺人,不过在老百姓看来,长臂师和打狗修脚剃头的差不多,都属于“下九流”,纵然干这一行不愁吃喝,却也不甚光彩。
  沈先生一届读书人,不知怎么有这种奇特的爱好,不光没事自己喜欢摆弄,还时常有辱斯文地用这门手艺赚点小钱。
  而那不小心入了少年梦的沈十六正无所事事地伸着两条长腿,坐在门槛上,浑身没骨头似的靠着门框,旁边放着个空药碗——他喝完也不知道刷干净。
  十六赖叽叽地伸了个懒腰,半死不活地冲长庚招招手,吩咐道:“儿子,去把酒壶给我拿过来。”
  沈先生满手火机油,汗流浃背地对长庚道:“别搭理他,吃过了吗?”
  长庚:“还没。”
  沈先生便转头冲十六咆哮道:“一早起来就在那擎等着吃!不能干点活吗?去淘点米,煮几碗粥来!”
  沈十六一偏头,聋的恰到好处,慢吞吞地道:“啊?什么?”
  “我来吧,”长庚习以为常,“放什么米?”
  这回十六爷听见了,他长眉一扬,对沈先生道:“少支使孩子,你自己怎么不去?”
  沈先生这斯文人天天被他那混蛋败家弟弟气得一脸三昧真火:“不是说好了轮流吗?男子汉大丈夫,你听不见就算了,说话还老不算话是怎么回事!”
  沈十六故技重施,又“听不见”了,问道:“他自己在那吠什么呢?”
  装得跟真的一样。
  长庚:“……”
  其实当个聋子也怪方便的。
  “他说……”长庚一低头,正撞上了十六戏谑的目光,一瞬间头天晚上的梦境闪回到眼前,他突然发现自己原来没有那么无动于衷。
  长庚的喉咙突然有点干,忙用力定了定神,面无表情道:“您老人家还是坐着吧,别一大早就费心耍赖了。”
  沈十六这天还没来得及喝醉,仅有的良心总算没被泡成酒糟,他笑眯眯地拉住长庚的手,借力站了起来,亲昵地拍拍少年的后脑勺,磕磕绊绊地走进厨房。
  他竟然真准备干活——十六爷百年难得一遇能干点人事,稀世罕见,堪比铁树开花。
  长庚忙跟了进去,只见他义父大摇大摆地随手抓了几把米,一股脑地扔进了锅里,然后稀里哗啦地舀水淘米,弄得水花四溅、白浪翻飞,接着,他纡尊降贵地伸出两根手指,在水里随意一搅,拿出来抖了抖水珠,宣布道:“洗完一半了,沈易,过来轮流吧。”
  沈先生:“……”
  沈十六一抄手从灶台上拎走了酒壶,仰头灌了一口,行云流水,精准无误。
  ……有时候长庚怀疑,他连所谓的“瞎”也是装的。
  沈先生可能是服了,不再做无谓的挣扎,骂骂咧咧地用皂角洗干净手,跑进厨房,蒸上糕点,开始收拾十六扔下的烂摊子。
  长庚便将自己一早临的帖拿出来,一张一张地给沈先生看,沈易看完点评完,长庚就将那页纸塞进灶台里,帮着生火。
  “字写得挺长进,最近下了不少功夫,”沈先生道,“我看你临的是安定侯顾昀的长亭帖?”
  长庚:“嗯。”
  正在旁边游手好闲的十六闻言,蓦地扭过头来,脸上闪过异色。
  沈先生没抬头:“安定侯十五领兵,一战成名,十七挂帅,奉命西征,途经西凉城外,见古人遗迹,有感于前朝风物依旧、而江山已百年,提笔手书《长亭赋》,本来是写过就算,不料被身边的马屁精们偷偷留下,刻在了石碑上——要说起来,顾昀的字是当代鸿儒陌森先生一手调教出来的,确有可取之处,只是写长亭帖的时候,他年纪尚幼,又是少年得志,未免有些不知天高地厚,不到火候。你既然练字,放着那么多古帖不临,为什么要临今人的帖子?”
  长庚将临满了字的纸卷了卷,毫不吝惜地塞进了灶台里:“我听人讲过,玄鹰、玄甲、玄骑三大玄铁营,在老侯爷手中荡平了北蛮十八部落,后来传到小侯爷麾下,又使西域悍匪俯首——我也不是喜欢他的字,就是想知道,握着三大玄铁营的那只手留下的手书是个什么样的。”
  沈先生手里的勺子无意识地在锅里搅着,目光却似乎已经飘远了,好一会,才缓缓地说道:“安定侯姓顾名昀,字子熹,是先帝长公主与老侯爷的独子,自幼父母早逝,被今上所怜,养在宫里,又特赐袭爵,本是个天生的富贵闲人,却非要去西域吃沙子,英雄不英雄的,我是不知道,恐怕脑子不太好。”
  沈先生一身洗得发白的旧长衫,衣角上还沾着钢甲的油污,脖子上挂着一块倒霉的围裙——这两兄弟一起凑合着过,家里也没个女人,一个比一个不像话,那围裙不晓得是不是拿回来就没洗过,早看不见底色了,裹在身上不伦不类。
  唯有那张脸轮廓分明。
  沈易鼻梁高挺,不说笑的时候,侧脸近乎是森然冷淡的,他眼皮微微一颤,忽然出声道:“自老侯爷去后,玄铁营功高震主,为上所忌,加上朝中佞臣媚上者横行……”
  一直没吭声的十六忽然开口打断他:“沈易。”
  灶边的两人一起望向他,十六正盯着门框上一个小小的蛛网。
  十六喝酒不上脸,脸色越喝越白,一点情绪都收进了眼睛里,看不分明。
  他低声道:“别胡说八道。”
  沈氏兄弟平时非常没大没小,做兄弟的不敬兄长,兄长也把兄弟宠得没有人样,天天从早吵到晚,可感情是很好的。
  长庚从未听见十六用这种生硬的口气说过话。
  他生性敏感,不明就里,深深地皱起眉。
  沈易牙关绷紧了一下,意识到长庚在观察他,勉强收敛住情绪,笑道:“算我失言了——不过诽谤朝廷难道不是茶余饭后的下酒菜吗?我不过随便说说。”
  长庚察觉到气氛尴尬,便机灵地岔开了话题,问道:“那从北伐到西征中间的十年里,玄铁营归谁管?”
  “没人管,”沈易道,“北伐之后,玄铁营一度沉寂,走得走,死得死,还在军中的老人们寥寥,也大多心灰意冷,十几年过去,当年的精兵早就换了一代,多年装备未曾更换,也都老化得不成样子,直到几年前西域叛乱,朝廷没了办法,才让安定侯临危受命,重启玄铁营——与其说是顾帅接管了玄铁营,还不如说是他在西域重新磨出了一批劲旅,你若有机会,倒是可以学学他现在的字。”
  长庚一愣:“难道沈先生看见过安定侯后来写的字?”
  沈易笑道:“虽然罕见,但坊间也偶尔流出来一两幅,都自称是真迹,反正是真是假我也看不出。”
  他一边说,一边吹着白气,端饭菜上桌,长庚很有眼色地上前帮忙,当他端着粥与沈十六擦肩而过的时候,却被那病秧子伸手抓住了肩膀。
  长庚比普通少年长得早,同龄人中身材高大,纵然骨肉未丰,个头却已经快要赶上他那小义父了,这么微微一抬头,就看进了十六的眼里。
  十六其实长了一双很典型的桃花眼,只有他眼神涣散地四处乱飘时才看得出,因为当他目光凝聚起来,那双瞳孔里就仿佛有一对云雾轻笼的深渊,叫人看不清,黑沉沉的。
  长庚心里又是一悸,他放低了声音,刻意叫了自己平时不大常用的称呼:“义父,怎么了?”
  十六漫不经心地说道:“小孩子家家的,不要老想着当英雄,英雄有什么好下场吗?你只要一辈子吃饱穿暖,睡醒不愁,那就是最好的日子了,哪怕拮据闲散些,也没什么关系。”
  沈十六装聋作哑的时候多,难得说几句人话,却开口便泼长庚的冷水。
  他一个半聋半瞎的残废,自然是胸无大志,锐气全无。可是这种得过且过的丧气话,少年人如何听得进去呢?
  长庚心里有点不舒服,因为感觉好像被他看低了,没好气地想道:“都和你一样混日子,将来谁养家糊口?谁照顾你吃饭穿衣?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他避开十六的手,敷衍地说道:“别乱动,小心热粥烫着你。”
  

【第4章】 巨鸢

  沈家不讲究“食不言寝不语”,一边吃着饭,沈先生一边给长庚讲了一课《大学》,讲着讲着就没了重点,穿插到了“冬天如何保养钢甲”的事,他本身就是个杂家,想起什么说什么,有一次不知怎么的,还兴致勃勃地给长庚讲过如何防治马瘟,连十六爷这聋子都听不下去了,强行让他住了嘴。
  吃完讲完,沈先生意犹未尽地收拾起盘碗,对长庚说道:“今天我得把这几尊重甲收拾完,他们老不保养,有的关节都锈住了。下午我可能得出门一趟采点草药,葛胖小他们都请假玩去了,你打算怎么样呢?”
  长庚:“那我去将军坡练……”
  “剑”字还没出口,一回头,沈十六已经把他的铁剑挂在了墙上,宣布道:“儿子,走,巨鸢可能要进城了,咱们去凑热闹。”
  长庚无力:“义父,刚才我跟沈先生说……”
  沈十六:“什么?你大点声。”
  好,又来了。
  巨鸢来了又走,年年都一个样,长庚想不出有什么新鲜好看,可还没等他提出抗议,十六已经不由分说地拉起了他,半拖半拽地推着他往外走去。
  暮夏暑气未消,人身上的衣服都薄,十六整个人都贴在了长庚后背上,怀中若隐若现的药香倏地笼罩了住长庚,和他梦见的一样。
  长庚莫名不自在起来,不着痕迹地低头避开他那小义父,捂住鼻子,扭过头去,佯作打了个喷嚏。
  十六笑眯眯地调侃道:“有人想你,是老王家那个圆脸的小姑娘吗?”
  长庚终于忍不住冲他撂了脸色,生硬地说道:“义父跟做晚辈的开这种玩笑合适吗?”
  沈十六才不往心里去,嬉皮笑脸地说:“不合适啊?哦,我以前也没给人当过爹,不知道分寸,下次一定注意。”
  谁要是跟沈十六较真,准能让他把肝气炸了。
  长庚甩开那混混又要搭他肩膀的手,率先往外走去。
  沈先生在后面叮嘱道:“十六,你早点回来,把柴劈了!”
  沈十六脚下抹油,臭不要脸道:“听不见,回见!”
  长庚被他推着一路小跑,问道:“你到底都什么时候聋?”
  沈十六但笑不语,一脸高深莫测。
  这时两人刚好经过长庚家的正门,门扉忽然“吱呀”一声打开了。
  一个素色长裙的女人走了出来,长庚见了那女人,一脸混杂着无奈与恼火的烦躁瞬时便凝固了。
  他好像被一瓢凉水从头浇到了尾,方才还压着火气的眼神顿时空洞起来,连火气再活气一起悄无声息了。
  女人正是秀娘,长庚名义上的娘。
  她年纪已经不小了,美貌却半分不损,站在晨曦中,就像一副娴静幽然的美人稿。
  这样的女人,哪怕是个寡妇,也实在不该委屈给边陲小镇中一个小小的百户。
  秀娘颔首敛衽,盈盈下拜,对沈十六福了一福,寒暄道:“十六爷。”
  沈十六只对沈易耍流氓,一碰到女人,他顿时摇身一变,成了个翩翩君子。他微微侧身,不去直视秀娘的脸,彬彬有礼地打了招呼:“徐夫人,我带长庚出去散散心。”
  “有劳费心,”秀娘笑不露齿地弯了弯嘴角,继而转向长庚,轻声细语地叮嘱道:“今日你父亲回来,你若是出门,记得替娘带一盒胭脂回来。”
  她说话声音轻得像蚊子,呵一口气都能吹跑,可长庚还没来得及答话,沈聋子已经先一口应下:“哎,夫人放心。”
  长庚:“……”
  此时,他才大概摸到了一点义父聋的规律——沈易跟他说的话,他一概听不见,其他人跟他说的话,视爱听不爱听,选择性地听不见,至于那些大姑娘小媳妇,哪怕是只母蚊子嗡嗡一声,他都能听得一字不漏。
  好吃懒做就算了,还是个色胚!
  “金玉其表,败絮其中”一词,简直如同为他量身定做。
  巨鸢归来时,城门口聚集着等着捡雁食的小孩子和附近十里八村跑来看热闹的,人一多,就有脑子活份的出来兜售吃食,慢慢在当地形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集市,当地人叫做“雁子集”。
  沈十六从来不会看人脸色——看得见也装看不见。
  他仿佛一点也没有察觉到干儿子阴霾的心情,兴致勃勃地在人满为患的雁子上转来转去,看见什么都很有兴趣。
  长庚顶着一脑门官司,却还得寸步不离地跟着他,时刻留神他不要被人挤丢了。
  这些年世道不好,老百姓都穷,集市上买卖的大部分都是农家自产的小东西,吃没好吃,喝没好喝,无聊得要死。
  都说日子不好过是打仗的缘故,税负一年比一年重。可其实过去也打,打完一场,总还能休养生息一阵,这些年却也不知是怎么的回事,人们仿佛总是不得喘息。
  算来,不过区区二十年光景,大梁先是北伐,再又是西征,天朝大国,四方来朝,那是何等的威仪?
  偏偏老百姓越来越穷了,也真是奇了怪了。
  长庚转得百无聊赖,直想打哈欠,只盼着沈十六这个看见什么都好奇的乡巴佬早点尽兴,早点放他回去,他宁可去给沈先生打下手。
  沈十六买了一包烤得乌漆抹黑的粗盐豆子,边走边用手捏着吃,脑后生眼一样,伸出一只手,准确地将一颗盐豆子塞进长庚嘴里。
  长庚猝不及防,不小心舔到了他的手指,慌乱中一口咬在自己嘴里的软肉上,顿时咬出了血,疼得“嘶”了一声,愤怒地瞪着沈十六这大祸害。
  “花开有重日,人无再少年。”沈十六没有回头,拈起一颗豆子,将那它举起来,对准太阳的方向,他那双手长得真是好,修长白皙,像一双世家公子的手,本该持卷或是拈棋,与沾着黑灰的烤豆十分格格不入。
  沈十六老气横秋地说道:“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一个人的少年时光只有豆这么大的一点,眨眼就没,一辈子也回不去了,到时候你就明白自己虚度多少光阴了。”
  长庚:“……”
  他真是无论如何也想不通,沈十六怎么能有脸大言不惭地说别人“虚度光阴”?
  就在这时,城门附近的人们突然爆发出一片欢呼。
  即使是半瞎,也能看见远处天边压下来的“巨鸢”。
  无数火翅向天,所有的白汽一齐爆发出云山千重,蒸汽如九重凌霄落下的一团棉絮。
  而后,一艘巨大的船影影绰绰地从烟波浩渺中露出了个头,船头的八条大蛟栩栩如生地盘踞在侧,睥睨无双地拨云而来。
  沈十六先是一愣,忽然侧耳,耳垂上的朱砂痣上似乎有红光一闪,他皱了皱眉,低声道:“这船今年怎么这么轻?”
  可是周遭充斥着巨鸢震耳欲聋的隆隆声和人群喧闹的叫喊,他这一声恍如叹息的低语很快消失无踪了,连紧随他身边的长庚也没听见。
  孩子们开始捧着自己的小竹篮,你推我搡地抢位置,等着接雁食。
  城上一群官兵列队小跑出来,传令兵在三丈高的“铜吼”后站定待命。
  “铜吼”像个倒伏的大喇叭,横陈在城墙上,外围生了一圈碧绿的铜锈,锈得错落有致,好像雕花。
  那传令兵深吸一口气,对准铜吼一端,开了长腔,声音从巨大的“铜吼”里传出来,被放大了数十倍,洪钟似的回荡不休。
  “雁归,开——暗——河——”
  两排官兵应声握住城楼上巨大的木轮把手,同时大喝一声,他们一个个赤裸着上身,筋骨毕露,一齐发力,山高的木轮子“嘎吱嘎吱”地转了下来,城楼下一条青石板的大道应声一分为二,无数环环相扣的齿轮扭动起来,两侧的石砖兵分两路,相背而行。
  大地裂开了,露出地下一条幽深的暗河,贯穿了整个雁回小镇。
  传令兵吹响了低哑悠长的号,自铜吼传出,穿透一切地低徊而去。
  巨鸢上也回了一声长号,接着,无数个火翅同时发力,周围的云山雾绕的蒸汽疯狂地涌动起来——它准备要降落了。
  第一把“雁食”天女散花似的飞落而下,底下的小崽子们都疯了,纷纷伸出手去抢。
  可惜洒雁食的路段并不长,很快,巨鸢便沉到了暗河中,稳稳地停在了水面,落在了人们眼前。
  船身森严,冷铁的微光中泛着说不出的杀伐气,船上传来的号声莫名悲壮,经久不息地回荡,整个雁回镇都被那“呜呜”的声音共振着,像是沙场中千年的亡魂齐齐醒来,应和而歌。
  巨鸢缓缓地顺着暗河驶入城中,水声哗然,传令兵又是一声长腔。
  “灭——灯——”
  巨鸢两翼的火翅应声而熄,空中传来一股爆竹炸后微焦的味道,巨鸢顺水前行,周身的蛟龙仿佛凝滞在时光中的某种图腾,带着妖邪的神性。
  长庚在人群摩肩接踵中注视着巨鸢由远及近,纵然他嘴上说不想来,也确实看过很多次巨鸢回航,却依然在直面的时候,会为那巨物的身形所震撼。
  北巡的巨鸢尚且如此,那国之利器的玄铁三大营,又会是什么样的风采呢?
  少年被困在雁回小镇这偏远狭隘的一隅,简直连想都想不出。
  巨鸢逼近,熄灭的火翅余温扑面而来,长庚下意识地去抓身边地人,叮嘱道:“巨鸢来了,这边人太多,我们退开一点。”
  没人应声,他一把抓了个空,长庚一回头,发现他那闹心的义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
  

【第5章】 秀娘

  长庚艰难地踮起脚,从人群上方望过去,喊了一嗓子:“十六!”
  没人答应,追着巨鸢的人群开始大规模地涌过来,有欢呼的,有叫“来了”的,还有愤怒地嚷嚷“别挤了”的。
  长庚被人撞了好几下,撞得火更大了,七窍生烟地吼道:“义父!”
  人潮沿着暗河奔流不息,长庚一边找人,一边艰难地逆流站定,很快被摩肩接踵的人挤出了一脑门汗,方才被巨鸢震撼的那点心情已经荡然无存,摊上这么个义父,不知道要少活多少年。
  长庚心里愤愤地想道:“沈十六就是吃饱了撑的,这么热的天,干什么不好,非得跑出来看人!”
  就在这时,不远处有人尖锐地吼了一嗓子:“别挤了,有人掉下去了!”
  长庚在左顾右盼中不由自主地往尖叫传来的方向看了一眼。
  河边的人群小规模地混乱了起来。
  “我的娘啊,这怎么真掉下去了!”
  “去那边找值班的军爷!”
  “让一让!让一让!出不去啊这也……”
  长庚刚想给拼命往外挤的人腾出路来,就隐约听见有人说了一句:“十六爷,小心点!”
  长庚一激灵,怀疑自己是神经太紧绷了,忙上前一步,伸手抓住一个从河边挤出来的人:“谁掉下去了?不会是沈十六吧?”
  那人也不知道听没听清楚长庚问了什么,胡乱一点头:“好像是——先让我出去。”
  长庚脑子里“嗡”的一声,被巨鸢烤得滚烫的热浪中,他后背不合时宜地蹿起了一层冷汗,当下深吸一口气,脚不沾地地逆着人流挤进河边,踉跄了几步方才扒着栏杆站稳。
  他惶急地探头往下看,果然看见一个人在水里艰难地扑腾。
  那地下暗河水面离地有六七丈高,一眼看不到底,冒着一股幽深的寒意,大片的白浪削过,河里的人飘萍似的无处着力,连一点动静都听不见,根本看不清是谁。
  长庚一把扒下自己的外衣:“让一让,麻烦让一让!”
  旁边有人叫道:“可不能直接下去,快给那少年拿条绳子来!”
  也不知是谁七手八脚地往长庚手里塞了一条绳子,长庚一把接住,抬头看了一眼几乎已经近在咫尺的巨鸢,依然毫不犹豫地跳了下去。
  “拉紧了!快点快点,巨鸢来了人会被冲走的!”
  暗河被马上要滑过来的巨鸢拱出了一排一人多高的涛浪,长庚才刚一下水,就被当胸撞得憋回了一口气,他先呛了一口水,险些被卷走,连忙拽紧岸上垂下来的麻绳,用力抹了一把脸。
  水声与巨鸢减速的巨响在耳畔轰鸣,长庚整个视线都被白浪充斥,他隐约听见岸上有人喊:“别放绳子了!巨鸢来了,快把那少年拉上来,来不及了!”
  长庚:“再等等!”
  可是水中杂音大得他连自己的喊声都听不清。
  他一边拼命地冲岸上人挥手,示意他们不要拉绳子,一边奋力往浪涛最烈的地方游去。
  混乱中有人一把拽住了他那只四处摸索的手,长庚来不及多想,一回手死死地攥住那人手腕,把人拉进怀里,还没等他看清是谁,巨鸢已经“隆隆”地碾压了过来。
  岸上人不敢再耽搁,粗粝的绳子狠狠地绷住了长庚的腰,大力袭来,长庚周身一重,被岸上的几个汉子合力给硬拽出了水面。
  一出水面,他才感觉出手里分量不对,长庚快速将眼睫周围的一圈水珠眨掉,豁然发现他拽住的压根不是沈十六,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孩——那假丫头曹娘子。
  这时,巨鸢上一声漫长的号声长刀似的穿入他双耳,长庚耳朵里嗡嗡作响,来不及多想,大喝一声,先将半死不活的曹娘子托了上去。
  岸上的人大呼小叫着将两个少年依次拉上去,可还是慢了,长庚双脚尚在河岸之外,巨鸢已经马不停蹄地飞掠而过,一扇火翅眼看要扫到他裸露的小腿上,未至,灼热的厉风已经先卷了过来,刮得人皮肉生疼。
  “火翅不能碰!”
  “小心!”
  这时,一双苍白的手突然伸出来,穿过所有尖叫,一把拽住长庚的双臂,将他整个人凌空抡了起来,周围一圈人集体惊呼着弯腰,长庚感觉自己险些直接飞出去,随即他掉到了一个人怀里。
  他忍不住深吸一口气,一股药香瞬间钻进鼻子,长庚猛一抬头,鼻尖险些擦过沈十六刀削似的下巴。
  沈十六面沉似水:“我不过一眼没看见,你闯祸还闯出圈了!”
  长庚被他抢了词,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沈十六怒道:“岸上那么多官兵,用得着你个毛孩子出头救人吗?”
  长庚:“……”
  他悬在嗓子眼的心狠狠地摔回原处,停在胸口的血开闸泄洪似的向麻木的四肢奔涌而去,至此,第一口气才一股脑地吐出来,憋得他五脏六腑翻了个底朝天,两条软得险些站不住。
  曹娘子已经被人抬到了一边,呛咳着悠悠转醒,沈十六见那孩子没什么大碍,便拎着长庚从人群里钻了出去,他眉头紧缩,拽得腿软的长庚踉踉跄跄,边走边数落:“火翅的温度还没降下去,万一被它碰一下,能扫掉你半条腿,你下半辈子打算当个瘸子吗?不知轻重的小崽子……”
  长庚哆嗦着回过神来,还没怎样,先听了沈半聋一通恶人先告状,满腔怒火一下子沸腾起来。
  他梗着脖子吼道:“我还以为掉下去的是你!”
  沈十六一条入鬓的多情眉挑了起来:“少找借口,我这么大一个人,怎么会无缘无故地掉河里?”
  长庚:“……”
  他一颗关心则乱的心完全被当成了驴肝肺,热气从脖子一直涌到了耳根,红了一片,一时间说不清是羞是怒,反正是一肚子的妖火,凡水已经无可奈何了。
  “好了,别在这吵,”沈十六伸手摸了摸长庚湿透的长发,将自己的外袍解下来裹在长庚身上,“这太乱了,今天我先不跟你计较,赶紧回家换件衣服,留神着凉。”
  他倒是还蛮大度的!
  长庚怒气冲冲地甩开十六的手,动作一大,手掌不知碰到了袖子里什么硬物,撞得手骨生疼。
  沈十六道:“哦,那是我方才买的胭脂,记得带回去给你娘……哎,长庚,你干什么去?”
  长庚不待他说完,便一言不发地甩下他跑了。
  长庚其实知道自己是无理取闹,他纯粹先入为主,只听了一耳朵,根本没看清掉下去的是谁,就先慌慌张张地下水了,怪不得义父数落。
  可他一想到自己心急如焚的时候,那色胚居然在旁边挑胭脂,就气得心口发疼,无论如何都压不下这口火。
  沈十六莫名其妙地被长庚甩在原地,尴尬地摸了摸鼻子,不能理解,只好归咎于男孩都有这么个喜怒无常的年纪。头一次当爹的十六爷有一点苦恼,心道:“早知道就把那铁腕扣留一天再给他了,这下真急了,怎么哄?”
  他背着手不远不近地站在暗河边,巨鸢已经轰鸣着从他身边过去了,尾部的灯忽明忽暗,身后的暗河缓缓合拢,沈十六只苦恼了片刻,便开始盯着那尾灯的方向看,眼神却并不像平时往远处望时那样涣散,而后他的眉头缓缓地皱了起来。
  忽然,他身形一晃便游鱼似的消失在人群里,脚下悄无声息,身形迅疾无比,一点也看不出平时迈个门槛都要低头看半天的磨蹭。
  长庚闷头回了家,热风吹过他身上冰冷的河水,吹得他冷静了些许,眉目间郁郁丛生的火气渐渐消散。
  他一双眼长得像极了秀娘,刚刚展开的面部轮廓十分深邃,有一点不像中原人……不过也不太像外族,总之是一种很特殊的英俊。
  长庚前脚刚踏进家门,便见老厨娘垫着一双小脚正在往外张望,老厨娘见他一身狼狈,先是吃了一惊:“哎哟,怎么弄成这样?”
  “没什么,”长庚有气无力地说道,“有人掉河里了,顺手拉了一把,弄一身水。”
  老厨娘就迈着小碎步跟在他身后,絮絮叨叨地说道:“夫人说先不摆饭,我看她是要等百户老爷呢——对了,夫人让少爷回来了就去她房里一趟,说是有点母子间的私房话说。”
  长庚脚步一顿,肩膀不由自主地紧绷了起来,片刻后他面无表情地点点头,先回房换了身干爽衣服,一边生闷气,一边把沈十六的外袍仔细叠好收起来,这才拿起胭脂盒,往秀娘房中去了。
  老厨娘对长庚他们诡异的母子关系好奇得要命,不敢明着打探,只好跟着探头探脑。
  长庚在秀娘门前严丝合缝地整理了自己的衣冠,隆重得跟要见客似的,将自己收拾得规矩整齐,这才敲了秀娘的门,低眉敛目:“娘。”
  屋里传来女人冷冷清清的声音:“进来吧。”
  长庚伸手推开门,进屋以后回头看了一眼,偷看的老厨娘与他目光一对,吓了一跳,忙别开眼,再探头望过去,门已经关上了,再看不出一点端倪。
  秀娘房里很暗,一侧向阳的窗户被她挂上了帘子。
  她仿佛见不得光,独自坐在幽暗的角落里,对着一面梳妆镜。
  长庚看见她的背影,略微皱了皱眉——秀娘不知是吃错了什么药,身上穿了件鹅黄的襦裙,梳的也是未嫁少女的头。岁月待她深情厚谊,加上屋里光线晦暗,轻而易举地掩住了她眼角一点细碎的皱纹,她看起来还真就像个二八年华的少女。
  长庚张了张嘴,刚要叫她,秀娘却率先开口道:“没有别人,不要叫我娘——胭脂买回来了吗?”
  长庚听了,一言不发地把第二声“娘”吞了回去,让五脏六腑消化了一个稀巴烂,然后走过去,把被他手心捂热的胭脂盒轻轻地丢在秀娘梳妆台上。
  “哟,这盒颜色好看,鲜亮。”秀娘终于露出了一个吝啬的微笑。
  她用指尖拈了一点胭脂,抹在苍白的嘴唇上,兴致勃勃地打量着镜子里的自己,问道:“好看吗?”
  长庚神色冷淡地站在一边,没吭声,心里暗暗稀罕,不知道闲来无事,秀娘将他叫来做什么。
  他这么想着的时候,一边的眼皮突然毫无预兆地跳了两下,长庚心里一突,冥冥中好像心生某种不祥的预感。
  就在这时,秀娘开了口:“以后在外人面前也可以不要再叫我娘了,咱们母子俩的缘分哪,今天算是到头了。”
  她说着,扬起盛装打扮后容光焕发的脸,伸出一双削葱似的手,好像打算给长庚整一整衣领。
  长庚蓦地往后一闪避开:“什么意思?”
  

【第6章】 诅咒

  秀娘一笑,不以为意地缩回手。
  她的嘴唇上抹着沈十六买的胭脂,苍白端庄的脸上凭空多了一抹艳色,就像一朵吸饱了鲜血的花。
  “我知道你心里一直疑惑,今天咱们正好有机会,不如把话说清楚了吧——你确实不是我亲生的,”秀娘道,“这样说,你心里好受些吗?”
  长庚的眼角轻轻地抽动了一下,他毕竟年轻,还没有能喜怒不形于色的城府。
  这世上,再好的朋友,再亲的师长,也没有人能代替一个母亲,哪怕是父亲都不能——长庚并不是不渴望母亲的,只是有时候,倘若明知可望不可即,还不肯认命,那就太苦了,自己都会觉得自己可怜。
  长庚心里无数次地想过,他绝对不可能是秀娘亲生的,如今得到了这么个并不意外的答案,心里一时空落落的,说不出是什么感受。
  长庚心里不祥的预感渐渐浓重起来,戒备地问道:“突然和我说这些干什么?”
  秀娘对着镜子,端详起自己的容颜。可能是粉上多了,她脸色有些苍白,于是小心地挖出一点胭脂,细细地涂在自己脸颊上抹匀。
  “‘长庚’是我给你起的小名,”秀娘道,“他们中原人说‘东有启明,西有长庚’,黄昏的时候才出来,主杀伐,不祥。你身体里流着世界上最高贵和最污浊的血,天生就是个可怕的怪物,和这名字再般配也没有了。”
  长庚冷冷地回道:“我不是你流落山西时,被山匪捉去强暴而生的吗?十个手指头都数不完我有几个爹——妓女和强盗的儿子,高贵在什么地方?”
  秀娘整个人僵了一下,没有回头,胭脂也掩不住她脸上的苍白了,她那双仿佛会说话的眼睛里忽悠一下闪过一点痛处神色,然而很快平息,化入一片疯狂的平静里。
  长庚最初的记忆就是在一个山头匪窝里,秀娘总是把他锁在一个散发着霉味的柜橱里,透过烂木头的缝隙,幼小的长庚总能看见那些醉醺醺闯进来的山匪。
  那些粗蛮的汉子要么动手打她,要么当着小长庚的面与她行交媾之事。
  刚开始,山匪们对秀娘看管很严,慢慢的,见她柔弱可欺,不知反抗,也就放松了,后来甚至放她出来,让她和山寨里的仆妇一样服侍他们吃喝。秀娘在水井和几百坛酒里下满了毒,天都不知道她哪来那么多毒。
  她用小碗盛了一碗有毒的井水给长庚喝,然而等他真的喝下去,她又好像后悔了,死命地挖他的喉咙让他吐。
  秀娘把半死的长庚装进小竹篓里背着,手里拎着一把钢刀,看见有没断气的,就上前补一刀。
  长庚记得,那天她穿着一身鲜血染就的红裙,将火油和匪首私藏的紫流金泼得漫山遍野,把整个山头付之一炬,带着自己离开了。
  在他十余年的短暂生命中,秀娘无数次想杀他,给他灌过毒酒,用刀子捅过他,将他绑在马上拖行,甚至无数次午夜梦回,她情绪突然失控,还企图用被子闷死过他……
  可每次都又都悬崖勒马地留了他一条小命。
  也留了他一线不切实际的幻想。
  长庚尽可能波澜不惊地说道:“你想多了,我从来也没把你当成过亲娘,只是我一直觉得你之所以恨我,是因为我是匪窝留给你的脏污。”
  秀娘木然地对镜而坐,脸色越来越白,良久,她忽然叹道:“孩子,我对不起你。”
  这话出口的一瞬间,长庚心里万千的戒备和怨恨就险些分崩离析,他才知道,原来从小到大那么多的委屈,是这一句话就能轻易化解的。
  然而这十四岁的少年用尽全身力气忍住了眼泪,继而疲惫地问:“你现在和我说这些是打算怎样呢?良心发现,要解了我身上的毒,还是干脆杀了我?”
  秀娘用一种奇异的目光看着他,好像那少年是一件什么名贵的器物:“你知道……”
  长庚:“我当然知道,从我在雁回小镇落脚那天开始,我没有一夜不做噩梦,哪怕白天打个盹,也会从梦魇里惊醒。”
  只除了头天晚上——长庚的思绪一瞬间散乱出去,忽然后悔起和十六怄气这件事。
  长庚:“我自认长到这么大没什么建树,但也没做过几件亏心事,哪有那么多三更鬼来敲我的门?难道世上还有夜夜噩梦的怪病吗?”
  秀娘鲜红的嘴角泛起诡异的笑容,目光缓缓地落在长庚手腕上露出的铁腕扣上,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尖锐的光芒,像是藏了一对乌头的毒箭:“你还知道些什么?”
  长庚下意识地将铁腕扣缩回袖子里,只觉得那东西被她看一眼都是玷污。
  “我还知道两年前在关外,追杀我的那群狼不是自己跑来的,是被人召来的——你是在警告我,我跑不了,你有的是办法杀我,对不对?”长庚静静地说道,“只有蛮族人才知道怎么操纵那些畜生,你到了雁回镇之后,一直和那些蛮族人有联系——我猜你也是蛮族的女人,小时候我被你锁在柜子里,看见有个男人走进来撕开你的衣服,你胸口上有一只狼头。”
  秀娘低低地笑了起来:“蛮族,你竟叫我们为蛮族……”
  她越笑声音越大,到最后几乎上气不接下气。
  突然,秀娘尖锐的笑声戛然而止,她捂住胸口,剧烈地咳嗽起来,长庚本能地抬了抬手,似乎想要扶她一把,而后又自己反应过来,抽搐似的将手缩了回去,掐住了手指的关节。
  一丝细细的血迹从秀娘指缝间流出来,落在鹅黄的裙裾上,带着触目惊心的紫黑色。
  长庚吃了一惊,到底上前一步:“你……”
  秀娘扒住他的胳膊,拼命借力直起腰身,抖得像一片寒风里的枯叶,她急喘了几口气,从妆奁盒底下摸出半块并蒂鸳鸯玉佩,带着满手的血迹一起塞进了长庚手里。
  她的脸雪白,染了血的嘴唇比胭脂还要刺眼,一双充血的眼睛死死地盯着长庚:“我不叫什么秀娘,那是你们中原女人的名字,我叫做胡格尔,意思是大地之心的紫流金……”
  她被自己的话呛住,又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后喷出了一口血,染红了长庚的前襟。
  “不……祥的紫流金。”女人带着一股奇异的哭腔,她的呼吸一下比一下急促,胸口好像一扇破风箱,“我的姐姐是长生天的神女,狼神也要跪地膜拜,你……”
  “你是我一手养大的小怪物,”她气如游丝地笑起来,“没有人爱你,没有人真心待你……”
  她挣扎着掐住了长庚的手腕,尖锐的指甲刺入他的肉里,一把扣住了少年手上的铁腕扣:“这是玄铁轻甲云盘腕扣——这是玄铁营的黑鬼们特制的,谁给你的?嗯?”
  长庚仿佛被烫了一样,狠狠地推开她。
  女人倒在梳妆台上,蜷缩地抽搐着,她妩媚的凤眼睁大,露出狰狞的眼白。
  “你身上有我下的‘乌尔骨’,我给它起了汉话的名字,也叫‘长庚’,好不好……听?”她脸颊剧烈地抽搐着,嘴角白沫与血迹难舍难分地淌出,话音也模糊了起来,但不妨碍长庚听得清,“举……世无双的乌尔骨,没人能察觉,没人会解……有一天,你会长成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士,也会开始分不清噩梦和真实……你会变成一个强大的疯子——”
  长庚木然地站在原地,感觉那些让他似懂非懂的话从他耳边飘过,轻易就把他的骨头缝里冻满了冰渣。
  “神女的血也流在我的胸口里,以我长生天的无限神力保佑你,你……你一生到头,心里都只有憎恶、怀疑,必得暴虐嗜杀,所经之处无不腥风血雨,注定拉着他们所有人一起不得……不得……好……”
  “死”字从她的喉咙里踉跄着滑落出来,女人的身体剧烈地抽搐了一下,随即她突然若有所感,缓缓地扭过头去,望向床幔上垂下来的小香包,包里有一枚平安符,是徐百户有一次当值回家,在城外的寺庙里求来给她的。
  女人的眼睫轻轻地眨动了一下,突然像是蓄满了眼泪,眼泪把她阴毒的目光冲刷得无比温柔,可惜这温柔只停留了片刻。
  她缩紧的瞳孔终于吹灯拔蜡、死气沉沉地散开了,盛装的女人一口气戛然而止在这世间最恶毒的诅咒中,然后裹挟着最终的余温,重重地倒了下去。
  没有人爱你,没有人真心待你,你一生到头,心里都将只有憎恶、怀疑,必得暴虐嗜杀,所经之处无不腥风血雨,注定拉着他们所有人一起不得好死。
  暮夏死气沉沉的火宵夜里,长庚呆呆地注视着梳妆台上盛装的尸体,茫然地握住沾了血迹的铁腕扣。
  她为什么要自尽?
  她为什么这样恨他?又为什么把他养到这么大?
  ……玄铁营的铁腕扣又是怎么回事?
  沈十六究竟是什么人?
  秀娘的诅咒似乎已经发力,一个孩子,对人世最初的信任和亲近来自于毫无保留地抚育他的父母,而长庚从未得到过。
  哪怕他生性再怎么宽厚仁义,心里被迫时时绷着一腔疑虑和戒备,也会像一条夹着尾巴的丧家野狗,哪怕对那一点人间温情渴望得快要死了,也要心惊胆战地一次一次推拒。
  长庚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强烈的念头——他要去找沈十六,他必须当面问清楚这位义父是何方神圣,有什么居心。
  然而他却终于没有走出充斥着血腥味的绣房,刚一走出门口,他竟然就已经胆怯了。
  “对了,”长庚茫然地想道,“沈先生平日里偶然流露的见识才学,怎会是个久试不第的落魄书生呢?”
  沈十六虽然游手好闲,却是一副世家公子的气度,哪怕寄人篱下,也不见丝毫落魄困窘……怎么会是个普通混混呢?
  这些事他心里本应早就有数,可一闭上眼,想起的始终是沈十六撑着头,在病床前守着他的模样。
  如果那也是虚情假意——
  探头探脑的老厨娘一见门开,忙陪着笑脸凑过来:“少爷,今天……”
  长庚双目赤红地看了她一眼。
  老厨娘被他的眼神吓得一哆嗦,好一会才缓过来,抚着胸口抱怨了一句:“这是要干什……”
  话没说完,她看清了屋里的情景。
  老厨娘僵住了,随后她踉跄着往后退了三步,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引颈长嚎,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惨厉尖叫。
  而与此同时,城中突然响起了尖锐的警报。
  不知是谁释放了城楼中的警报哨,那两尺多高的长哨卷着紫流金染过的白气,“呜”一声冲上云霄,尖鸣水波般飘摇出三四十里,划破了雁回城十四年的惨淡宁静。
  正在埋头整理钢甲的沈易抬起头,下一刻,沈家大门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沈易一把从地上捞起钢甲上卸下来的重剑。
  “是我。”沈十六低声道。
  沈易沉声道:“蛮子们提前动手了?”
  这一句话问得短促而低沉,半聋的沈十六却一字不漏地听见了:“巨鸢上有蛮人的细作,回来的那艘船上藏的不是我们的人。”
  沈十六一边说着,一边马不停蹄地闯入内室,在床边举掌下劈,整个床板一声巨响,裂成了两瓣,那床板下竟是空的。
  一套暗色的铁甲竟然横陈于木板下。
  沈十六的手灵巧地撬开了钢甲胸口上的暗格,从中取出一面玄铁令牌,手指被森冷的玄铁令牌映得发青。他蓦地转过身来,那烂泥一样总是挺不直的腰竟像把铁枪,大开的门外吹过的风掀起他轻薄素色的青衫,仿佛是慑于他身上森冷的杀意,打着卷地与他擦肩而过。
  十六道:“季平。”
  “季平”是沈易的字,从未在外人面前叫过。两人平日里为了一点家务事没少斗嘴打闹,亲得像真兄弟,此时,沈易却后退一步,麻利地半跪在地:“属下在。”
  “既然他们提前来了,正好我们趁乱收网——我把四殿下托付给你了,先送他出城。”
  沈易:“是”。
  沈十六飞快地取下外衣和床头一把佩剑,转身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