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纠缠
FROM:沈安若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当一些事情正式成为过往,才有勇气去正视。或许我真的很爱江浩洋,曾经,或者直到现在,比我愿意承认的更多一些,所以才要锱铢必较,时时提醒自己不要低到了泥里去,尊严都不留,连他告别的方式都介怀。终于都过去了,还好,还好。
人与人之间,总要寻找到某个平衡点,才能够平和地相处。比如程少臣,我利用了他,所以也心甘情愿地被他利用,并不想去探究他意欲何为,何时又是他的游戏的尽头,也并不在意。
有时候,坚守与堕落,或许就在这不经意的一念之间。难得糊涂一场,不如就这么着吧。
沈安若本以为会与程少臣的关系会渐渐淡去,但事实证明其实一切都照旧,间歇地约会,一起吃饭,偶尔斗斗嘴,吵个小架,没有更热烈,也没有更疏远。到了那些相聚的晚上,他便顺理成章地留在她家,或者把她留在他家。男女的相处一旦扯上身体的牵绊,便多了一些理不清的暖昧纠缠,沈安若起初十分不适应,渐渐就习以为常。她睡眠质量并不好,多梦,极易被惊醒,醒来便再也睡不着。但在程少臣的怀里,她竟能觅得一夜无梦的好眠,偶尔被梦境惊扰,醒来后听着他平稳的呼吸或心跳,或者在他的轻声安抚下,便能安心地再度入眠。有时她忍不住想一下当这种关系终究要结束的时候自己究竟会不会留恋。她觉得自己会努力做到不留恋以及不沉溺,但偶尔怅然一下倒是难免。
某个周末,程少臣又连哄带骗地拖了她去他的公寓包饺子,他明明并不爱吃饺子,那天又不是任何的节日。沈安若其实从没亲手完整地做过一次水饺,本想去买了现成的皮与馅,程少臣非要说那样太没劲,算不得真正地包饺子,一定要她和了面,调了馅,最后弄得一身狼狈,他就在一边窃窃地笑,偶尔也过来帮忙,越帮越忙,尽添乱,沈安若疑心他根本是故意整她。
他有一位手艺十分地道的钟点工阿姨,每到周末就过来帮忙打扫,顺便做两顿饭,结果程少臣常常放那位阿姨的假,又每每给沈安若出难题,找了奇怪菜谱让她在厨房里做实验。沈安若一般不理他,不过也常常上当。本来沈安若也算难得的手巧贤惠型女子,结果被他层出不穷的花样害得总是出糗,常常把厨房折腾得乱七八糟,有时那些菜做出来都没法吃,他还在一边偷着乐,沈安若就挖了那些难看又难吃的菜硬塞到他的嘴里去。
她最怕撖饺子皮,儿时奶奶的家法就是用撖面杖打手心,给她留了心理阴影,总也玩不转那东西,弄出来的饺子皮奇形怪状丑陋不堪,完全是她的大污点。程少臣一边嘲笑她,一边去洗了手来帮忙,没想到他竟然会做这个,那饺子皮撖得十分的漂亮,令沈安若很是刮目相看。
“这有什么奇怪的。很小的时候我跟外婆一起住,每次都是我撖皮,然后等她全包好了,再一只只沾了面粉放到篦子上。我还会蒸馒头呢,外婆腰不好,我都先把面揉得差不多了再给她,咳,你别不信,我连那种过年时的枣馒头都会做。”
“你快看外面,好像有一只牛在天上飞。”
“你这人特不谦虚,看我比你更聪明,觉得惭愧了吧。你笨点没关系,我不介意。”
沈安若被他气得没话讲,就把他推出去,不许他再进厨房。她在居家服外面系了碎花拼布的围裙,又将头发用棉布头巾包起来,被程少臣笑称是来年最流行的“村姑装”,直称她有时尚的前瞻性,还用手机替她拍了照片。
简直就是在玩过家家游戏一般。沈安若觉得这男人想必儿时看着女孩子们玩过家家游戏十分眼馋又碍着性别与面子无法参与,所以长大后这样的变态,不禁也觉得十分的好笑。
饭菜快要做好时,屋内电话突然铃声大作,程少臣的声音从客厅传来,似乎并不高兴:“对,我在家。……不用上来,你们到时给我电话,我下去拿。……好,知道了。”
沈安若探出头来:“有客人?”
“没事。快递公司,有包裹。”
几分钟后门铃响起,沈安若感觉半天都没动静,忍不住出来一探究竟,却见程少臣与一老人僵持在门口,沉默着。见到她,那老人笑了笑,朝向程少臣:“不请我进去坐坐?你这是什么待客之道?”
程少臣侧了下身,让他进来。
“拖鞋呢?”
“不用换了。”
“地都是你在拖啊?”场面又僵住。
沈安若觉得十分尴尬,进退不得,结果那老人朝向她:“姑娘,给我找双拖鞋来。”她看程少臣一眼,见他没反应,于是照办。
老人环视了四周一眼,大方地挑了沙发主座坐下,指了指程少臣:“你也坐下。”
沈安若认识程少臣也算不少时间了,他的各种反应也算都见过不少,却从未见他像现在这样僵硬,那表情根本就是皮笑肉不笑。老人也不理他,扬脸看向程安若:“这位小姐是……”
程少臣抿紧了唇,根本不回话,而老人只看她。沈安若觉得头皮都发麻,老人与程少臣相貌气质皆有几分相似,而举止则与传说中很是一致,她已经知道他是谁。程少臣可以不理他,她却不能不理,只好硬着头皮回答:“钟点工。”
老人笑出声来:“小二还真有创意,找这么个年轻姑娘。去帮我泡杯茶来吧。”见她还立在原地,欲言又止,于是补充,“绿茶,随便什么品种都行,如果没有,白开水也可以。”
沈安若泡了茶,顺便给程少臣倒了杯白开水,他很少喝茶。老人似乎在训话,声音很低,见她进来,便打住话头,向她慈祥地笑,只是那笑里也透着一种威严:“你做的饭够三个人吃吗?”见沈安若点头,于是拨通了手机,“你们去吃饭,40分钟后来接我。”
她夹在中间极是为难,正打算说她有事要离开,结果程少臣也终于抬头看她:“你若有事就先回去吧。”沈安若如蒙大赦,不想老人又开口:“程小二你的家教哪去了,现在都几点了,你让人家姑娘家饿着肚子离开?”
这顿饭估计只有这位程兴华先生吃得最自在。她只做了两个菜,加了一个汤,外加水饺,结果得到很多赞扬:“这个西芹百合的火候还不错。”“这个笋里的肉,你先腌过了吧,这菜味道很足。”安若只好谦虚地浅笑着领受表扬。其实一直都是他一个人在说话,程少臣很少搭腔。
“少臣,你妈就一直就没学会做饭,你记不记得小时候她差点害你们食物中毒。”
“不记得了。”
“下周有空回去看看你妈,她最近又犯头痛病,整天念叨你,快被她烦死。”
“下周我出差。”
“这水饺还真有点当年你外婆那手艺的味道。嗳,今天是她寿辰吧,一晃眼她都过世这么多年了。”
程少臣终于悠悠地说了半小时以来最长的一句话:“安凯是不是快倒闭了,您老人家怎么会这么有闲?”
见他终于正经地说话,老人反而笑了:“我就不明白了,安凯没你的一份啊,它倒了你能得到什么好处?”
程少臣埋头继续吃饭,恰好他手机响了,于是转身去了阳台:“我接手机。”
餐桌少了一人,气压于是恢复正常,其实大家都已经吃饱。沈安若已换了衣服,觉得不再那样难堪。程兴华也并没有为难她,只问她一些家常话,老家在哪里,父母做什么,家里都有什么人,既没戳穿她之前的急智谎言,也没询问过多的隐私。沈安若不敢再造次,老老实实地一一作答。
“我家小二什么都好,就是性子别扭,从小拿他没办法。你只要不理他,就不会被他欺负了去。”
这都什么跟什么,这父子俩根本都是一样的难应付。沈安若正转着脑筋想该如何回应,程少臣已经回来:“程先生,您的车已经在楼下等候。”
沈安若收拾厨房时,程少臣只坐在餐厅的椅子上看,并不帮忙,沈安若也不要求他动手,省得他添乱。
“你明明可以告诉我你爸要来,让我先躲开。”沈安若想来便有气。
“你为何要躲?又不是见不得人。”
“那场面多尴尬,你又不肯替人解围。”
“你怎么可能笨到连这样的场面都应付不了,你那份工作都白做的?何况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解围。”
“你对你爸的态度怎么跟仇人似的?他那么一大把年纪,还要看你的眼色说话。”
“咦,他已经把你收买了么?你发现讨好他比讨好我更重要啦?”
沈安若装没听见。
“不过,他一向对我身边的任何人事物都看不顺眼,今天倒是难得地对你有好感。喂,你要小心,老男人更可怕,你这种笨蛋根本不是对手。”
“你神经病啊。”她刚洗了手,正好还没擦,于是故意甩他一身水,“估计是我又土又俗的气质迥异于你之前的妖艳女郎们,比较符合他的古老审美品味吧。”
程少臣终于笑起来,歪在椅子上伸着懒腰:“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沈安若收拾好了厨房,还是忍不住说:“你跟一个老人呕的什么气呢,那是生你养你的亲爸,又不是你的仇家。你就算不担心他被气病,难道你自己都不觉得郁闷?”
“已经有很久没有跟他好好说话,都忘了该如何跟他相处了。”程少臣轻轻叹气,“跟他结了点梁子,一直没解开。”
“父子俩会有什么梁子?无非他逼你学你不喜欢的东西,逼你去你不想上的学校。”
“还有吗?”
“或者他曾错待你母亲,令你想替母亲出气?再不就是……破坏了你的美好恋情?……并且不止一次?”沈安若坏心地补充。
程少臣大笑:“沈安若,你话多的时候原来这么可爱,你怎么会这样聪明,每一件都猜得这么准?”
“小说和电影里不都是这些烂俗情节。”沈安若回他一个白眼。
他俩去那家餐厅时正是用餐高峰,等了许久迟迟未上。程少臣的不耐烦已经很明显,连打电话的时候都没好气:
“没有……这已经是我的底限。不,没有商量的余地,就这样……好,那我等着瞧。再见。”
“我跟他无话可讲,跟他说我不在国内。……不要主动联系他们,等他们打过来,你难道不明白谁先急谁就会落到下风……这种问题你有必要问我吗?我请你来做什么的?”
“把A23列入我们的拒绝往来客户名单。他们又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对,以后注意,不要再在我面前提到他们。”
这样的程少臣,沈安若觉得十分陌生。他明明神色平静,语气温和,眼神却冰冷,看得她心底发寒。见她在望他,于是朝她扬一扬嘴角:“没事,最近公司的事比较烦。”
“有麻烦吗?”
“没有。是别人有麻烦。”
他笑的时候,眼神瞬间转暖,仿佛雨后阳光乍现。变色龙!沈安若在心里念了一句,突然觉得这人前所未有的可怕,却见程少臣已经直接将手机电池卸了下来。
那家餐厅出名的上菜极慢,服务也不佳。
“我不明白,每次都至少要等30分钟,服务生比实习的水准都差,你就偏要来这里。”程少臣抱怨。
“这里的笋丝最好吃,哪一家都不如他们。”
“那是因为你等了这么久,早就饿坏了,给你炒木头你也觉得好吃。”程少臣不以为然,掏出手机不知要做什么,大概想起自己已经取下电池,于是对沈安若说,“借你的手机用一下。”
沈安若其实也等得无聊,正在用手机看《猫和老鼠》,递过去时没退出。程少臣瞥了一眼,撇撇嘴:“幼稚。”
他们其实最近闹了一点别扭,冷战了几天,一直没见面。程少臣连着两天不打电话的时候,沈安若便禁不住想,GAME OVER,终于结束了,心头涌上怪异情绪,似失落又欢喜,但就是忍得住不把电话主动打过去,偏偏过了两天,他的电话又过来,口气温和,态度轻松,绝口不提两人的争执。撒娇以及翻旧帐沈安若自己觉得都不太擅长,也尽量忘记他们吵过架的事,只不过心里难免还有点气恼,也不给他灿烂的笑脸看,程少臣也不介意。
程少臣还给她手机,她继续看那幼稚的动画片,听对面的人说:“下个月我去巴黎。你不是一直很想到法国吗?请几天假,一起去吧。”
“下个月公司忙。”
程少臣嗤笑:“你怎么比你们倪董都忙?今年你们正洋十佳员工没你一份?”
沈安若斜他一眼:“我是第十一名,谢谢。我只想去看普罗旺斯的薰衣草田,这个季节又不开花。”
“去逛卢浮宫和香榭丽舍大街也行啊,时间够的话,我们还可以去威尼斯看看。”
“公司正裁员,你引诱我在最缺人手的时候开溜,存的什么心呢,我丢了饭碗对你有好处吗?”
“怎么没好处,如果你不得不把我当饭票,为了避免我一不高兴就让你饿肚子,大概就不会一直在我面前这样气焰嚣张了。”
于是沈安若也嗤笑:“你们公司已经涉足餐饮业了么?”
“是有这个打算,不过现在正调研的是畜牧业。”他见沈安若气得咬住唇又说不出话,于是笑得酒窝忽闪,“比如说,沈安若,你不爱珠宝不懂名牌不会奢侈消费,吃的也不多,伺养成本十分低,应该作为首选目标。”
沈安若想把手机扔过去,不过看看周围人太多,保持仪态是上策,于是装没听见,镇定地端了水喝。
结果程少臣竟然还没完:“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吗?你那份工作就算丢了也没什么可留恋的吧。我就是觉得奇怪,你连我都懒得应付,怎么会那么心甘情愿高高兴兴地每天去应付你们公司那一堆快要到更年期的老男人。”
沈安若几乎要咬牙切齿了:“考虑什么?被你伺养的问题?你打算把我养到足够肥壮可以宰杀上桌,还是养到有买家肯出高价的时候?”她话都出口了,才又羞又窘地反应过来,程少臣明明指的是她是否去巴黎,真是冲动导致判断失误啊。
“沈安若,原来你这么有幽默感,我以前都没发现。”沈安若很懊恼地发现她又娱乐到程少臣了,因为他笑得太开心,要使劲忍着笑才能说出下一句话,“那你希望自己被养到什么时候呢?”
沈安若顺手把手机朝他扔过去,程少臣轻松地接住,仍在笑不可抑,恰好这时他们的餐适时地送来了。沈安若埋头吃饭,不再理他,好在程少臣也不再故意惹她了。
她才吃了一半不到,程少臣就吃饱了,也不催她,去取了一份旅游杂志翻看,见她也吃饱,于是翻开一页递过来:“你有驾照没?这款车很适合女士开,你喜欢吗?”
沈安若睨了他一眼:“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二奶车?你觉得它与我相得宜彰?”
那些日子,沈安若觉得她与程少臣的关系已经渐渐陷入了怪圈,他们处得有点僵硬冷淡,偏偏又纠缠得更紧密。沈安若虽然自以为修炼到痛觉神经迟顿,却一直心思敏锐,分明感觉得到程少臣如今对她的感觉怪异别扭。他一向阴晴不定,如今更明显,上一刻还对她不耐烦,下一刻却捉住了她极尽缠绵,有时候她强烈地感到他在看她,但等到抬头时,却见他已经望向了别处。
他连态度都渐渐敷衍。沈安若一直就没觉得他对她认真过,不过到了这一步她才相信,原来以前他就算不曾认真,至少也是用心的。天下无不散的宴席,烦了倦了觉得没劲了,就该结束了。她是看得开的人,又从未对这种关系寄予期待,每天依然好好地过。他敷衍她时,她就连敷衍都懒得敷衍,但若他哪天对她温存体贴,她也乐意回报柔软顺从。
大概是嗅到了故事的尾声,反而更珍惜这进入倒计时的时光,到了后来,他们虽然见面越来越少,却每一次相处都尽量小心翼翼,不去招惹得彼此不痛快,在这一点上,他们俩难得的默契,因为最近程少臣的玩笑老是触怒她,所以他连玩笑都少开了。
程少臣并不是个特别有耐性的人,偏偏在床上时,他耐心十足,循循善诱,软语温存,极尽诱哄之能事,令她防不胜防,节节失守,只要他想,便总能得逞。
有时沈安若不免觉得,或许程少臣出于男士的礼貌与责任感,只等着她自己离开,而她却在每一次的缱绻之后失了开口的勇气,只好再由着这种状态继续僵持下去。
此刻,沈安若伏在程少臣赤裸的胸口,松松地环抱着他的腰,听着他沉稳的心跳,感觉到他轻抚着自己同样赤裸的后背与腰肢。四下里太安静,连灯都没开,只有心跳与轻微的呼吸声。她在睡意来袭之前脑海里浮着一个念头:就算很久的将来她已经彻底忘记这个人,不再记得他的名字以及面容,她至少也会记得这一刻的静谧与温存。
17. 缘续
沈安若打电话给程少臣时,他似乎感到意外,她极少在工作时间找他。
“我是否有一把钥匙忘在你那里,上面系了一条皮制的小鱼?你见过吗?回家时记得帮我找一下。”
“不清楚。我没空,你自己过来找。”程少臣兴致不佳。
真没绅士风度,连这种小事都不肯帮忙,沈安若在心里怨念了几句,终于挨到下班,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赶过去。那是公司的一把备用钥匙,平时从派不上用场,偏偏今天要用时却失踪了,她回疑心上周在他那里把包翻到底朝天找东西时遗失了。
屋里黑着灯,他一向在外面吃了饭再回家,估计没回来。沈安若开了灯,却发现那把钥匙已经放在玄关柜子上。她收好钥匙本想立即走,突然心生疑问,换了鞋向室内走去。这幢开放空间的住宅,虽然没被屏障遮挡时显得明亮宽敞,但在此刻视线昏暗之下就如迷宫,每每绕得她晕。她转到卧室去瞧了瞧,果然不出所料,床上有一团朦胧的影子,她过去掀开被子,见程少臣衣服也没脱,连领带都没解下,就缩在被子里蒙头熟睡。她下意识地摸一下他的额头,热得发烫。
沈安若把程少臣弄醒,结果他恶形恶状。
“别碰我。”推开她的手,蒙了头继续睡。
“你病了怎么不说一声?看医生了吗?至少把张阿姨请过来照顾你。”这人实在太没自理能力了。
“我没病,你才病了呢。”
“你没吃饭吧?想吃点什么?”沈安若放柔了声音。
“我不饿。别管我。”
“我们去医院好不好?”
“我不去,你走开。”
跟病人一般见识未免太小家子气,沈安若是温柔善良有气质有修养的淑女,所以只能努力无视他的恶劣态度。
这人生病的时候的确不可理喻,她替他脱衣服时遭遇了不大不小的抵抗,喂他吃药时连哄带骗几乎要用勺子撬开他的嘴,水也洒出来。她帮人照看婴儿时也没这么无奈过,打不得骂不得,偏偏他比婴儿难搞多了,弄出她一身汗。
还好,他折腾累了终于沉沉睡去。沈安若又替他盖上一床被子,坐在一旁咬着拇指看着他发呆,她在不知所措的时候总会无意识地做这个动作。
是谁说过,男人生病与睡着时最能显露本性。如果这句话正确,这个人心管平日里精明又深沉,本性却分明是个孩子,而且是个小孩子。
她自己也没吃饭,找了一盒泡面凑合着吃了,又去煮了一锅粥,等他醒来时喝。晚上八点沈安若本与同事有约,她坐在床沿,看着温度计已经显示体温正常,于是给他在床头柜上留了一张纸条,说明锅里有粥,叮嘱他按时吃药,或者去看医生,然后拿了包准备离开。她都已经带上了门,终究没忍心走掉,又折回来,致电向同事道歉,换了衣服,坐在客厅里看了一晚上的娱乐频道,将声音调得极小,又每过半小时便去测一下他的体温,心中不免觉得可笑,都准备要散伙了,这算什么跟什么呢,又不打算讨好他,这样纠缠作什么。
唉,没办法,总是天性善良,平生最同情弱势群体,即使不爱小动物,仍是看到路上的流浪野猫都不免心下恻然,何况这样的一个熟人。平日里越是强势的人,一旦沦落到平阳,就越发显得可怜,她怎么能够走开,太不具有人道主义精神了。于是她觉得释然了许多。
他屋里只一张床,沈安若只好和衣在他身边躺下。他翻来覆去,她也睡得不安稳,时时起来替他盖被,测温度。结果到了半夜里,程少臣又发起烧来,一直烧到39摄氏度,沈安若急出一身汗来。她没有照顾病人的经验,凭着直觉用温毛巾替他一遍遍擦着身体,后来干脆找了药棉蘸了高度的白酒替他轻轻地搓手心与腋窝,据说这样可以物理降温。那高烧的人竟然怕痒,病了也不老实,反抗时几乎抓伤她的手。
沈安若正琢磨着这时候打112急救电话会不会显得夸张,却听程少喃喃地说“对不起”,她顿了顿,反应过来他在说梦话,只听他又含含糊糊地说,“你不要走。”
沈安若的脑子蒙了一下,意识到即使无意中窥人隐私也算不得厚道,或许此刻应该避让一下。她走出很远,又听到他轻轻地呢喃:“外婆,外婆。”她回头望一眼,突然感到有些心疼,原来像他这样看似滴水不露无坚不摧的人,到底心里也藏着不能说出的秘密与情感,在身体最脆弱的时刻,才找到了宣泄的裂隙。沈安若慢慢挪回他的床边,轻轻握住被子里面他的手,结果被他反手使劲地抓住,挣都挣不开。
后来她在桌上找到了社区医院的值班电话,医生很快赶到,称没有大碍,只是急发性的感冒,替他打了吊针,叮嘱沈安若一番,便离开了。一共换了三袋药水,沈安若整个下半夜都一心一意地盯着药袋里的药液沿着透明的塑料管一滴滴流下,竟也没了睡意。他很显然不常打点滴,手一直乱动,沈安若轻轻压着他的手指,感到他身体热度渐退时,手指与掌心也冰冷。她找不到热水袋,还好他冰箱里有几包袋装的牛奶,她用微波炉加过温,用毛巾包起来替他垫到手下面。
她其实很担心程少臣再说什么梦话。他们相处这么久,他明明从来都没有这样的习惯。她无心窥视别的人隐密,尤其是他的。还好,他一直沉沉地睡着,抿着唇,再没发出任何声音,连呼吸声都轻弱。
沈安若是耳朵突然吃痛才醒来的,发现自己趴在床沿上睡着。程少臣揪着她的耳朵说:“到床上睡。你的睡姿真不雅,口水都流到我胳膊上了。”
他看起来神清气爽,好像闹腾了一整夜的人根本不是他,沈安若松口气。若不是因为眼皮发涩很难把眼睛睁大,其实她很想瞪死他。
既然他已经好了,她便不打算再理他,决定到公司去上班,看看时间已经不可能按时到达,于是打电话给部长说明要迟到一会儿,结果随口却说要请假一上午,改口都来不及。
她重新去煮了很稠的稀饭,又做了鸡蛋羹给他,在餐桌对面坐下吃自己的饭。程少臣用勺子拨弄了半天:“我好像有二十几年没吃过这玩意儿了。”
“这是婴儿食品,不吃你倒掉好了。”沈安若没睡好时精神和心情都会很差,又见他气色太好,于是就更懒得应付他。
她正埋头吃,结果程少臣突然伸出手来,越过桌子捏住她的脸:“善良的小姑娘,真是可爱又可怜,一夜没睡吧,脸上都长痘了。我该怎么报答你?”
他手劲儿可真不小,她的脸被捏得生疼,疑心要淤青一片没法见人了,于是没好气地拍掉他的手,结果反而打疼了自己的手:“一边儿去,谁用你报答,我只不过同情心偶尔发作而已。小时候我家的小狗阿宝病了,我还守了它两天两夜呢,何况你昨晚病得比我家阿宝更重。”
她指桑骂槐,程少臣也不反驳,扬着嘴角笑笑,见她不回应,于是低下头吃饭,把一碗蛋羹都吃掉了,又喝了两碗粥。他抽了纸巾仔细地擦拭嘴角与手指,沈安若感觉到他一直在看她,于是抬眼与他对视。
大概没料到她会突然抬头,程少臣的视线没来得及避开。他眼里似乎闪过一丝迟疑,但瞬间不见,而是变成清清软软的一汪水。
他柔声说:“沈安若,我有个提议……我们结婚吧。”
“程少臣,你是不是发烧把脑子烧坏了?”
“我很认真,不是开玩笑。”程少臣慢慢敛起笑容。
“一点苦肉计就能让你以身相许?你也太容易被收买了吧。”沈安若口气不善。
“沈安若,我很喜欢与你在一起的感觉,你也并不讨厌我对吧。难道你没想过我们会结婚这个问题吗?”
“没有,没想过。”
程少臣似乎被她噎了一下,沉默了很久,终于又开口,语气是他对付客户时惯常的淡淡悠悠,听不出任何情绪:
“沈安若,其实我很想知道,像你这样的女子,跟我不清不白的混在一起,到底是想求一个什么样的结果呢?”
他用这种危险语气说话时,沈安若总会异常的警惕:“我也没完全想好。也许是等你甩了我以后,付我一笔大方的分手费,好作为我的嫁妆?”她朝他嫣然一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柔媚。
沈安若本以为他会恼,结果程少臣却浅浅地笑起来,似乎心情又好了:“那你嫁给我不是更实惠?我的全部都是你的。就算有一天我们真的要分开,你不觉得离婚所得会更丰厚吗?”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
“那你是否可以认真考虑一下我的建议?”见沈安若面无表情,又补充,“或者你认为我的求婚不够正式或者不够诚意?你也喜欢鲜花钻石那一套吗?”
“不,我只是觉得你头脑不清,思维混乱,需要好好休息一下。”
其实她真的没有太在意他的求婚,只当成一个笑话,过了几天就忘了。也许没有真的忘记,但她尽量地不去在意。
很小的时候,小伙伴们一起背着大人偷偷去山上捉蚱蜢,隔壁家的黄亮亮为了救她而摔破额头。她自己也摔伤,仍在诊所里抱着他大哭,一直说“如果你将来因为变丑娶不到老婆,我愿意嫁给你”,全然忘记几天前她刚把黄亮亮列为比蟑螂更讨厌的人类之一,这事一直成为大人们的笑谈,也使她直到如今回娘家时见到黄亮亮都想绕道走。
大学毕业前,实习归来的贺秋雁得了一场重感冒,那时她的舍友们都没返校,于是沈安若住到她们宿舍照顾她。见她来时,贺秋雁说:“幸好是你。知道不?一上午我躺在床上,连倒水的力气都没有,于是心中下了一个决定,如果此刻有哪个男生给我一丁点的温暖,我要以身相许作为报答……如果他已经有了女友,我也要把他抢过来。”
瞧,人在心身脆弱的时候总会做出一些冲动事,但总要有人保持清醒,不要一起犯糊涂。
后来程少臣就没再提结婚的事,但他们依然常常不清不白地混在一起,同吃同睡。有时周末他也看文件看到很晚,她就捧一本小说缩在书房的另一张软椅上,一直看到打盹,迷迷糊糊不知何时睡去,最后被他抱回床上去。偶尔他也陪她看半截儿又雷又白的爱情文艺片,很谨慎地不发表意见,只是鬼鬼地笑。
沈安若觉得如今这种状态若能一直停留下去其实也不错,所以她在心里拒绝任何的改变,她深知连蝴蝶翅膀轻轻扇动这样的微小改变都能引发暴风雨,何况这种质变的事情。不过她又明白的知道,静止总是相对的,运动才是永续的,什么东西也终究会变质。
那天她又第N次看《傲慢与偏见》,BBC电视台1980年的版本,拍得一板一眼,十分忠于原著,她觉得这是目前改编得最好的一部,但在论坛上每每争不过95BBC版的推崇者,只好寂寞地独自享受。可惜连中文字幕都没有,她英文听力从不是强项,还好原著背得够熟,边听边看英文字幕,倒也不影响剧情。
柯林斯先生正在向伊丽莎白求婚,遭拒,还兴高采烈地说:“我知道,但凡淑女第一次被人求婚,就算心里再愿意,也是要拒绝的,有时还会拒绝个两三次。”
程少臣正躺在沙发上假寐,拿她的腿当枕头,突然就闷笑了一声。沈安若低头,见他正神色诡异地盯着自己瞧。她被瞧得全身不自在,将视线飘开,仍感到被注视,于是扯过靠垫使劲捂住他的头。程少臣也不反抗,等她手劲松了就把垫子扔到一边去,继续闭目养神。再后来,达西求婚也被拒,伊丽莎白坚定无比地说:“就算全世界只剩你一个男人,我也不打算嫁给你。”这一位达西先生冷峻削瘦极有贵族气质,沈安若正替帅哥心痛着,突听程少臣幽怨地问:“沈安若,若全世界只剩我一个男人,你应该会嫁给我吧。”
她被他的声音碜得直起鸡皮,赶紧说:“会,应该会。”
大概程少臣觉得这个回答很令人满意,拖过靠垫抱在怀里,安静地继续睡。
沈安若突然想起一件事来:“咦,程少臣,你英文原来这么好啊,起来起来,你不介意帮我翻译一份材料吧。”那是比她英文更破得多的贺秋雁扔给她的作业题。
程少臣出差两周多才回来,周末里他们俩又混作堆。
沈安若是被阳光照到眼皮上才醒的。她翻了个身,拖过被子蒙住头,趴在床上枕着胳膊继续睡,但全身酸痛,四肢无力,转来辗去调整着睡姿,再也睡不着。突然有东西硌着她的脸,找了半天才发现原来右手无名指上不知何时被戴上一枚戒指。窗帘被半打开,阳光正照过来,那反射的强光晃得她睁不开眼。
沈安若从被子里爬起来,揉了揉眼睛。饶是她对钻石很不感兴趣,也小小地吸口气,真是够大颗,镶在造型奇特的底座上,又辅了无数碎钻,很雅致,也够变态。坐起来后她才发现床头堆了粉色玫瑰,巨大的一捧,全是未开的花苞,层层叠叠不透缝隙。
沈安若本来就坐在床的最边缘,一受惊就几乎要掉下去,结果她被人抱住,薄被却滑落到地上了。程少臣贴着她的耳朵轻声说:“钻石、玫瑰都有了,还缺什么呢?”她手忙脚乱地推开他,抓起被子重新把自己裹起来,才强作镇定地瞪向程少臣。
他一向起得比她晚许多,结果今日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一副随时都可以出门的样子,并且笑得很是惬意。他捧了玫瑰重新放到她面前,又从被子里把她戴了戒指的那只手抽出来,仔细地打量几眼:“尺寸合适吧,看来我的目力还真是准。”
“我觉得戴着它不出一个月我的手指就能得关节炎。”
“重一点才能体现诚意啊。你不妨当坠子戴,一会儿我们再出去买一枚轻巧一点的好了。”
她简直无言以对。
“那么,沈安若小姐,我现在很正式的……”某人深抿着酒窝严肃地说。其实沈安若疑心他已经快暗笑出内伤了。
“程先生,你不觉得为了体现你的正式,你至少该先让我穿上衣服去洗脸刷牙?”她很不给面子地将他还没说完的话给打断了。
“我只是觉得,你现在这样子应该比较没有戒备心,我的成功机率会大些。”程少臣无辜至极申辩,从床边站起来,四下里望了望。
“程少臣,等一下。”
“呃?”
“拜托你别下跪,太有损你的气质了。
“那怎么可以?我是非常有诚意地……”
“我答应我会认真考虑你非常有诚意的提议,请给我时间。但是现在,可否请你让一让,先让我穿上衣服?”沈安若觉得大脑的体积在渐渐膨胀。
“你要考虑多久?”
“一年。”看了看他的脸色,“半年好了。”
“三个月。”程少臣伸出三只手指在她眼前晃呀晃。
沈安若打掉那只手:“三个月就三个月。但我可以申请展期么?”
程少臣的回应是一个缺乏温柔的霸气之极的吻,她挣扎了许久才得以喘口气:“走开,我还没刷牙呢。”
“三个月,时间长到足够你写项目可研报告。”他用手将沈安若的头发一一梳到耳后,“到时候你若还在这个问题上这么别扭,我就真的要心灰意冷地考虑娶别人了。”
他明明是一脸恶作剧的神色,但沈安若偏偏觉得他的最后那句话才十分的可信。三个月后,要么签了无限期的合约,要么就一拍两散,多么干脆果决,比她所预想的结局还多了一种选择。她一直认定他是谈判高手,如今终于见识到。
那天她又蜷在沙发上一个人看黑白老电影,想起儿时看过的好莱坞旧日八卦,年代太久远,久到她已经不能确认主角的名字,某一对天才导演与天才演员,二人本是冤家,片场里频频过招,硝烟弥漫,表现在电影中则是灵感的火花飞溅,结果大导演却发现自己爱上这位女明星,写了求婚信,但她在经历了一场场风波终于静下心来并且发现那封信时,求婚却已经过了最后的期限,那男人已经娶了别的女人。于是二人终生错过,成就了无数佳片以及一段惆怅而美丽传说。谁说感情无法测量,总有无形的尺子与秤,一毫毫,一分分,小心翼翼地度量,你付出几毫升的真心,我回报几毫克的爱意,天平两端总要基本平衡,状态才能达到稳定。沈安若儿时也曾为这个故事感到遗憾,而如今却觉得,错过便错过,倘若当年真的在一起,未尝不是又一对怨偶,只会令人更加遗憾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她仍是在所有日历月历以及年历的三个月后的那一天认真地作了标记。
能再次见到江浩洋实在意外,按说他目前所在的部门与她的工作无交集,结果她去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会议,却见他在主席台上做主持人。距离太远,她看不清楚他的样子,但他的声音透过市府礼堂极好的音响清清楚楚地传到耳里。
沈安若突然记起,其实她入大学的第一天就应该对江浩洋有印象。迎新会上,他作为学生代表致词欢迎新同学,就是用这样一副沉稳内敛的声音,旁边女同学惊叹:“多好听的男中音,这位学长可以去做兼职播音员。”
但为何她在与他相识的那么多年里,竟偏偏忘记了这第一眼的初见呢?她对他的记忆,一直错误地开始于某一个不小心偷听到的电话。
正洋离市中心远,中午赶不回去,沈安若到附近一家快餐店去吃午饭。她进了餐厅,见着似曾相识的布置,忆起这里是她与江浩洋以前常来的地方。那阵子他常加班,有时约好六点见面,结果他六点半也赶不到。再后来,她就乘班车到这边来,东转转西逛逛,这里有很多卖稀奇玩意儿的小店。有时也会买一份杂志坐在到某家特色小店里,点一份饮料,然后等他,通常不等杂志看完,他就出现了。
其实离最后一次来这里也没有过太久,但真是仿佛久违了,竟然看见店名都没记起来。沈安若犹记得这里的蟹黄包十分可口,瘦肉粥也煮得最入味。时间已经有点晚,就餐人不算太多,她安静地低头吃着饭,吃了许多,快要吃完时,觉察到有人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她抬头看时,意识到自己的嘴里塞得鼓鼓的,觉得不好意思,欠然地笑笑,于是对面的男人取了面纸递过来。
一时间倒也没什么话可讲。她准备低下头继续吃,想了想,觉得失礼,于是问:“你吃过饭吗?”
“吃过了。安若,好久不见了。”
“没有很久吧,刚才我还在台上看见你。”沈安若含糊不清地说,突然觉得这个笑话真是冷,自己先打个寒战。
还好江浩洋及时地笑了笑,令场面没有更加的冷,却没有起身要走的意思,但也没说话。
沈安若突然失了胃口,看看已经吃得差不多,于是拿了包去前台结帐。江浩洋对老板娘说:“算到我的帐上吧。”沈安若张了张嘴,终究没出声,结果老板娘却似乎认出她:“咦,姑娘,好久没见着你了。你们……”到底是机灵的生意人,大约想到了不妥之处,于是顿住话,转而向江浩洋笑着说,“你也好像很久没来了,上次预交的那些钱,还剩很多呢。”
“没关系,放在这儿吧。”
又是春天,草木返青,连风都柔软,只是空气还是十分凉。他们走出来,外面是这个城市最好的一大片绿地广场,附近有一家极好的影楼,所以每天总有新人在取景拍照。
每对新人后面都有几个跟班在忙前忙后,一组照片拍毕,立即有人冲上去披外套,有人递手机,有人吆吆喝喝,也有刚刚镜头下巧笑嫣然的新娘子,转眼摆脸色给新郎瞧。本是神圣美好的场面,看起来有点滑稽,倒像在拍电影,华楼玉宇的背面本是模型板材,而镜头面甜甜蜜蜜的情侣“CUT”之后就形同陌路。
后来她见着一对老人,头发花白,也一板一眼的穿着白色婚纱与礼服,路都走不稳,互相搀扶着,认真的摆造型。这个场面其实才真正的滑稽,已经有路人在嬉笑着指指点点,但老人旁若无人,依然笑得灿烂。沈安若仿佛被轻轻地触动了心里最柔软的底部,都没意识到自己正扬着嘴角看着他们温柔地笑。
她站在那里看了他们很久,直看得两位老人在换场地时也朝她笑着招手,才发现自己失了神。
“你的好事也快近了吧。”
江浩洋的声音蓦地在耳边响起时,沈安若几乎吓一跳,才发现她竟然忘了江浩洋还在她身后。
“你听谁说的?”她几乎是反射性地问,话已出口才觉得语失。
“近日有传闻程总在市中购了豪宅,正在装修……”江浩洋本来带着笑意,大约看出她眼中的疑惑之色,于是渐渐地收起笑容,语气仿佛也带一点点迟疑,“你不知道吗?”想了想又补充,“传闻而已,不要介意。”
她的确不知道,或者程少臣说起过,她没注意听。不过,此刻她需要关注的倒不该是这个问题。
“你打算参加我的婚礼么?”沈安若尽量用轻松的口气说。
“会,如果你邀请我。”
“好的,我会记得给你发请贴。”
沈安若下午也没回公司,临时改了工作计划,到广告公司以及会展中心察看展会的筹备进度,又去考察了两个制服加工厂与几家礼品公司,公司近日有一项大的活动。结果工作全做完,天空仍然明亮着,离天黑尚很早。
她突然很想见程少臣,拨了电话过去,听他压低了声音说:“正在开会,晚上有客户。我晚些时候打给你。……有事情么?”
“没事,你忙吧。”
她有点百无聊赖,发现大概下午走路太多的缘故,鞋底裂了一点缝,其实补一下就好,但还是去商场买了一双新鞋子,把旧鞋直接扔进垃圾筒后,想想那双旧鞋其实她极喜欢,买的时候又很贵,还后悔了一阵子。
后来索性在一家咖啡馆里发了一小时的呆,吃了一个披萨和三份冰淇淋,一直吃到全身发冷,才换一家烧烤店又去吃了很多串串香。女子一个人去吃烧烤其实真的不好看,她要了包厢,把竹帘放下来,害得小弟递餐时非常的麻烦。结果竟然没有胃痛,简直是奇迹。
看了看时间,这时候真的很晚了,她住的地方离这儿又远。程少臣的房子距这里倒是只有不足十分钟的车程,到那里去混一夜比较好。不过她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正准备招手打车,却看见一家店面做得很特别的音像店。
本来只想随便的逛逛,但店里放着怀旧的爵士乐,平时很少听到,于是她在店里流连了很久,竟淘到一大堆版本极好的影碟,最后拿不过来,要抱着去付款。
她有强迫症般的癖好,喜欢重复地收她所喜欢的电影的各种版本,明明就没有什么差别。
其间程少臣打来了电话,他那边听起来仍然很杂乱,背景音乐里有一些暖昧不明的意味。她正盯着一张碟发呆,疑心他此刻正在夜总会,突然觉得无趣至极,随便敷衍他几句,称自己在家里看影碟,就把电话挂掉了。
结帐时,那方才一直在滔滔不绝讲电话的健谈小伙子一边往电脑里输入编码,一边兴致极高地跟她聊:“哎,真是淘家,一次买这么多?你要看到几时啊?……你竟然是梦露的影迷,看不出来啊看不出来,跟你的风格完全不像嘛。”
她笑笑,不搭腔。
“咦,你还是赫本的影迷。她们俩差别也太大了吧,你的喜好跨度真够大。”
“我觉得她俩本质差得不多啊。”
“乱说,乱说,你怎么可以这样讲。嗳,这张《饮食男女》,简直要闷死人,对了,结尾怎么着了,我都想不起来这电影讲的什么事了。”
“吴倩莲受了点刺激,冒着雨去敲男友家的门,决定接受他的求婚,结果发现他不爱她。”
“咦,怎么是这个结局?我明明记得这片子是喜剧……”小伙子自言自语。
她出门时,竟然看见程少臣的车停在门口。
“说谎的小女孩,小心鼻子变长。”他身上有隐隐的酒气与烟味,但眼神依然明亮,连头发、领带都没乱。
“酒后驾车的无良大叔,警察哥哥怎么不来抓你。”沈安若朝他扔白眼,但还是乖乖地跟他回了家。
她本来已经地睡着,结果做了几个奇怪的梦,莫名其妙就醒了。床头灯光仍然柔和地亮着,程少臣倚在床头翻一本杂志。
“程少臣。”她的声音迷迷糊糊。
“嗯?”
“你怎么会知道我在那家音像店?”
“你猜。”
“猜不出来。”
“真笨,我就不告诉你。”
“哼,小气鬼。不说就不说,难道我很稀罕啊?”
她浑浑沌沌地几乎又要睡着,感觉到程少臣已经关灯躺下。屋内窗帘遮光非常好,她睁大眼睛,看不见任何东西。
“程少臣,你真的想娶我吗?”她的声音含含糊糊。
“你不会一直都觉得我在逗你玩吧?”程少臣的声音也有点飘忽,“我实在要被你打败了。”
沈安若默不作声。
“你终于想明白,决定要嫁给我了?”
静默片刻。“嗯,突然觉得,嫁给你好像也不错……”
程少臣在黑暗里闷笑:“这样的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倒像是至高无上的夸奖。……今天发生什么事了?”
她顶着困意勉强想了想:“今天看见一对白发老人在拍婚纱照,受了点感动,突然很想穿婚纱。”
“就这么简单?”
真不好打发。“你聪明能干英俊潇洒并且有钱……呃,有前途,我不好好珍惜机会,以后肯定会追悔莫及的,做人不能跟自己过不去,你说对不对。”
程少臣几乎要笑出声来。“虽然这话听起来这么别扭,不过我还是觉得很受用。还有吗?难得你夸我一回,索性多夸几句吧。”
“没有了。”沈安若翻了身准备睡觉,结果方向选择错误,恰好翻进他的怀里去,感觉到他绵绵细细地吻着自己的额头、眼睛还有鼻子。
大概因为他甚少这样举止温柔又古怪,于是她的神经也有点犯抽,贴着他的脖子,用耳语般的声音说:“其实今天我突然发觉,如果你娶了别人,我真的会有点伤心。”
“才伤心一点点?”程少臣把唇贴在她的耳朵上更小声地说,弄得她痒得要命,于是沈安若顺便他脖子上狠狠地咬了一口:“好吧,不止一点点。我会十分十分的伤心,伤心欲绝,痛彻心肺,痛不欲生。这样你满意了吧。”
“基本还算满意吧。”程少臣挪出一只手抚着脖子,丝丝地抽着气说,“沈安若,你的牙真尖,我是否需要去打疫苗。还有,你的口才真的很差,连哄人的套话竟然都讲的这么蹩脚。”
“你去死!”她想踢他一脚,结果双脚都被他的腿缠住了。她又打算掐他,结果手也被迅速地捉住。她扭来扭去挣脱不开,两人笑闹作一团。
来自沈安若的BLOG:
准备嫁人的感觉其实也没有多么好,仿佛大考前夕,焦虑,忙乱,紧张。
但无论如何,总是要比被人甩掉或者甩掉别人的感觉好多了。
第三卷
18. 春假
沈安若不怎么喜欢过年,噪音,污染,空气里充斥着二氧化硫,路上处处如设地雷,仿佛硝烟弥漫流弹四飞的战场。
年三十,夜色还未至,闷雷或者炸雷般的鞭炮声已经此起彼伏了。
“每年这时候我就想,伊拉克人民大约就生活在这种环境里,只不过换成真枪真炮而已,还真够刺激。”邻居家的轰天炮实在太响,饶是结实无比的中空玻璃也被震得嗡嗡作响。温静雅抓了一堆靠垫捂在肚子上,“真可惜,今年不能出去放烟花,看来只好等天再黑后跟你去玩仙女棒了。”
“我从小就讨厌这种日子。那几年禁放烟花爆竹,同学们都伤心得要命,只有我自己偷着乐,总算能过个清净的假期。多可惜,才几年而已,禁令又解除。”
“多巧合,少臣也讨厌过年,不过不是因为鞭炮的噪音,而是讨厌过年时家里人太多。”温静雅打个呵欠,懒洋洋地说,“你小时候就不喜欢过年啊?真奇怪。长大了不喜欢还算正常,可小时候总会因为有新衣服穿还有压岁钱拿而期待过年的嘛。”
“有一年邻居家的小男孩从阳台上扔点着的鞭炮,正落在我脚下,结果把我吓出心悸症。”
“哎呀,你这么一讲我都要惭愧了,那一年我跟少臣他们……”
程少臣正坐在起居室另一隅,听见自己的名字又被提起,于是扭过头来往她们的方向看。“你们在说我坏话吗?”
“我在跟安若讲那一年我们一起从阳台上扔鞭炮吓唬路人的事。”
“少来了温静雅,谁跟你一起啊,你怎么总忘记鞭炮是你扔的而黑锅是我背的这个事实,亏你还好意思提。”
“程少臣,有这么连名带姓称呼大嫂的小叔子嘛,你也太没大没小了。”
程少臣谨遵好男不跟女斗的信条,早早地认输,回头继续与程少卿的话题。温静雅少了对手,再乘胜追击也觉得无趣,继续拾起已经快缝完的拼布婴儿包被,边缝边跟安若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她的手指纤细修长,却实在干不来这种细活,每隔两分钟就被针扎到手上,惊呼连连。最初她每叫一声那边两个男人还会往这里看一眼,后来就连看都不看了,只有沈安若一个人在心惊肉跳。
“静雅,你要么把东西放下,让陈阿姨来缝,要么你就别叫了,大过年的要被你吓出病来。”程少卿有点不耐烦。
“你以为我很爱缝啊?你妈说要自家人缝的东西才能给小孩子压得住惊,结果她自己又不肯动手。你既然帮不上忙,就请无视我的存在,少找我的碴,OK?”温静雅也没好气。场面有点僵冷。
程少臣轻咳一声:“大哥,刚才你说到哪儿了?”
“哦,刚才是你在说,安凯现在正盲目扩张,老头子脑子发昏了。”
温静雅嗤笑一声,不再说话,继续拿起东西缝,结果又扎到手,闷吸了一口气。
“大嫂,如果你觉得可以,让我来,你再这么扎下去,小娃娃要受惊了。”安若把她的活计接过来,一针一线缝得很快,那些东西本来就是半成品,她很快就缝到只剩十公分的缝隙,又交回给温静雅收尾。
程家兄弟俩在品茶,程少臣泡,程少卿喝。沈安若偶而抬头看一眼,他泡茶的动作很纯熟,不紧不慢,自有一种悠然的洒脱。这是她没见过也没想到的,因为他从来不喝茶。
她们俩不说话的时候,便能隐约地听到兄弟二人的对话。
“少臣,你不愿意离开原来那家公司我还可以理解,可你现在自己开公司,那样辛苦到底为什么?若你肯回来帮忙。只消用上现在一半的力气,就可以换来几十倍不止的收益,难道这样不会更令你有成就感?”
“安凯又不缺我一个人。”
“你怎知道不缺你,你比别人更明白这不是我擅长的领域,我一个人撑得吃力。你跟老爸赌气,你们两个都自得其乐,结果害到我。”
“老头子不是笼络了很多的人才?”
“别人总会隔层膜,再用人不疑,也要戒备两分,怎比得上自家人可以信任?”
“大哥你还是这么死脑筋,最信任的人往往才是最不安全的。我曾建议过,将与程家有关联的人全隔离到管理层之外,你偏偏不采纳。还有,你又怎么知自家人就不会害你呢?”
“就算被自家人害到,我也心甘情愿。”
“就是因为你这么愚忠愚孝,所以才会任老头子摆布。他就吃准了你这一点。”
他们的声音其实很小,但程少臣说完这句话后,温静雅突然抬头向他们的方向看了一眼,神色有瞬间微微的异样,转而又向安若笑着继续谈论育儿经:“以前有同事跟我讲,怀孕期间千万可别有火气,不然孩子也一定脾气大得很,结果就偏偏忍不住,总想寻人晦气。
“你别笑啊,这个有依据的。当年我妈怀我时就是太好动,所以据说我在娘胎里就有多动症,他们给我取了名字叫‘静雅’,希望能够将我镇一镇,结果完全没有用,我从小就跟男孩子似的,女孩儿们该会的东西我一概不会。
“哎,你这针脚缝得真不错,我还没见几个城市长大的女孩会做针线活的。”
“前阵子去参加插花与拼布课,学了一阵子。”
“你这性子跟名字倒挺符。前阵子我还想,既然名字与性子大多是相反的,我最好给孩子取个小名叫‘闹闹’,也好省点心。看来这名字也不是绝对的。”
“不过‘闹闹’真的挺好听的。”安若笑,“预产期什么时候?”
“三月底,果树开花的时候我就解放了。”
整个下午厨房里有一堆人忙进忙出,到了晚上,餐桌上摆得琳琅满目,桌前却只有六个人,以及一个快要出世的胎儿。
饭局十分安静,大家只埋头吃饭,几乎不怎么说话,只听得屋外的鞭炮烟花轰鸣呼啸声连绵不绝。大约觉得气氛太静,大家长开始发话,但基本是一问一答,跟记者会似的,程少臣答得最简洁,通常只有一至两个字。
“安若是第一次没有跟父母一起过除夕吧?”
“嗯。”
“还能适应吗?嗳,你爸妈可能更不习惯吧。这次让少臣陪你回家多住几天。今年是你过门第一年,必须要在这儿过。等以后,偶尔除夕回去陪陪你爸妈也无妨。”
“媳妇当然要在婆家过除夕,这规矩怎么能破坏?不适应也得学着适应。”沈安若还没来得及回话,她的婆婆就不冷不热地插话。
“规矩还不是人定的?没必要那么教条。人家就一个女儿,老两口大过年的孤孤单单,我们好歹有两个儿子。”
“就你创意多,安若自己还没说什么呢。静雅过门好几年了,也没见她哪年回娘家过年。”
“静雅小时候还常常在我们家过年呢。她娘家离咱们家步行半小时就到,她想回去随时都能走。这有可比性啊?”
那老俩口就这么冷言冷语地对上阵。
话题由沈安若而起,她虽然自觉得无辜,但又深感有罪,有点坐如针砧,动筷也不是,坐在那里也不是,却见另三个没事人一样吃喝依旧。
程少臣坐她对面,见她定在那边,还扬扬下巴示意她:“吃饭。”
那边的争辩不知何时停止,桌上又恢复静默,沈安若把头尽量埋得低。
几分钟后,那一对老夫老妻有礼有节据理力争的争辩又开始,这次的话题是由温静雅肚里的孩子引起。总之那一对夫妻甚少有相同的观点,又从不肯迁就对方的观点,一定要辩到一方觉得累自动退出为止,从未达成过妥协。这是沈安若从与他们为数不多的几次聚首中得出的结论。
尽管满桌美肴,倒有些令人食不知味,气氛很压抑。
“咳,我想起小时候在你们家吃饭,爸总说君子饭食不语,谁先开了口谁都要手心挨板子。这禁令什么时候解除了。”温静雅说,“安若,可惜你没见到那场面,好搞笑。”
“小时候我吃饭说话也要被大人训,大概是怕被饭噎着,长大后就不管了。”沈安若认真的回答。
“大概爸突然意识到,餐桌是家庭进行交流的最好场地。”程少卿看一眼父亲所在的方向,压低了音量。
“有这种事吗?难道你也被我爸打过手心?”程少臣漫不经心地说。
“少臣,你什么记性啊?一般都是她逗你说话,然后你挨双份的板子。”程少卿浮上笑意。
“我小时候那么有绅士风度?”程少臣对温静雅说,“原来你从小就欠我人情,要记得感恩图报啊。”
“你这种人什么时候吃过亏?我那时候不是整天帮你记笔记,写作文,连考试小抄你都逼我帮你抄……为了不再被你继续奴役,高中分科时我一咬牙选择了我根本不擅长的文科……”
“你少栽赃,我什么时候考试要用小抄啊?还有你选文科是因为你数理化成绩太滥,比你已经很差劲的文科更不擅长。”
“哎,你不要在我面前提数理化,想当年我请你帮我讲解题目,你每次不等我听明白就没了耐性,总骂我笨,最后把我扔给你哥。”
“因为你真的笨得令人忍无可忍,只好请大哥这样的专业人士来拯救你。再说你那时候不是总抱怨大哥上大学后都不再理你么,我好心给你创造机会啊。”
“你胡说八道,我哪有抱怨。”
程少卿对沈安若微笑:“他们俩从幼儿园开始就是同班,一直到高一,小时候就直吵架,没想到长大了还闹。”
“我也有一个从小在一起的同学,连上大学时都同校。”
“你高中也念文科吗?”
“不是,我在理科班。”
“真的?为什么?你明明看起来一副文科班女生的模样。”因为程少臣不再跟她搭腔,失了对手的温静雅插嘴。
“我英语和政史成绩比数理化还要差许多。”沈安若答。
晚宴无惊无喜地散场。因为怕惊到温静雅肚里的胎儿,鞭炮放得极少,但院子里放了一个多小时的烟花,绚烂无比,花式几乎没有重复。沈安若倚着阳台围栏看了半小时,脖子跟眼睛有些酸,温静雅自娱自乐地持了无数根仙女棒划圈圈,打着呵欠说:“你说的对,安若,过年真是无聊又讨厌。哎呀,老爷子又叫了两兄弟去补习家训,过一会儿萧太后也该把我们俩叫去陪她看春节晚会兼训话了。”她们的婆婆姓萧,也的确庄严如太后,沈安若憋住笑,忍着不发言。不能与妯娌在背地里说婆婆是非,这是母亲给她的家训。
不过孕妇总有特权,温静雅坐了没几分钟,就得以早早回房休息,临走时朝沈安若扮了个鬼脸。
沈安若其实真的有点怕独自面对她那位大部分时间都过于端庄的婆婆萧贤淑,那位老人家总是不紧不慢柔声细气地说话,缓慢优雅地动作,但偏偏给人巨大的压力。
此刻已经九点多,程老太太仍然穿戴得仿佛随时可以出门会客,连妆容都很精致,看春节晚会的样子仿佛在欣赏歌剧,极认真,不时对她说:“这歌手的表情不在状态。”“那个节目的服装有点过了。”“这小品剧本火候差大多。”她端着茶杯小口啜着,沈安若负责随时帮她添水。沈安若已经多年不看春晚,倒是被婆婆专心的态度感染了一下,也认真地盯着演员的嘴,瞧他们的口型对得是否没有破绽。不过当节目越来越无聊时,萧贤淑女士终于也看不下去了,改为与沈安若聊天。其实倒也算不上聊天,因为说话的基本只有一个人。
“安若,你的衣服太素,哪里像结婚不满周年的少妇。年轻人不要只顾自己的喜好,有些规矩还是要讲的。明天让你陈姨替你量一下尺寸,改天我准备一些衣服找人给你送过去。”
“上回我去你家,你本来是在拖地吗?让外人看见,不是要笑话我们家请不起保姆,并且虐待儿媳吗?要锻炼身体到健身俱乐部去,这种事,以后让钟点工做。”
“你平时在家都不怎么打扮吧?男人整天在工作场合见的都是狐狸精一样花枝招展的女人,结果回家后见自己的妻子素面朝天,不修边幅,这不是逼着他看外面吗?”
“听说你常常加班,这样平时怎么顾得上照顾少臣?他自己工作忙,结果回家后却发现家里灯还黑着,这怎么可以?如果现在的工作累,不如换份工作吧。我觉着你的性子适合在机关单位里做,你若愿意,我来替你安排一下。”
“尽早要个孩子吧,男人总要当了爹才能收心,才能真的长大。身材啊事业啊都是次要的,等你到我这个年纪,就会明白对于女人来说家庭比什么都重要,孩子才是你最实实在在的生命的延续。”
“你太瘦了,开春后让你林阿姨到你们家住上一阵子,替你补一补。”
“……”
温静雅跟她说,应对萧太后最关键在于要多点头少说话,因为通常一句反驳便要引来她十句的谴责,这总结真是十分精准。
沈安若正襟危坐,保持最得体的笑容弧度,小心地藏着困意,谨慎地就所有问题都回答“是”,“知道了”,或者“谢谢妈”,一晚上下来,只觉得比连续上六小时的培训课还要累。终于萧女士也累了,决定去睡觉,安若暗暗地松口气。
回房时,程少臣已经换了睡衣,斜倚在床头看手机,见她进来,扬起莫测高深的笑:“这么早就被放回来了?我以为怎样也该到12点以后呢。”
“我天份比较高,接受知识比较快。”沈安若趴到床上去,实在不想再爬起来。
“这倒是,你这种个性,妈比较不容易挑出毛病来。想当年她可是把静雅一直训话到凌晨2点。”
“大嫂不是从小就跟你们很熟吗?哪里用得着这样?”
“静雅那脾气,别人说一句她顶三句,妈能轻易放过她吗?总得调教得乖顺一点,免得我大哥被欺负。”程少臣大约回想起往事,语调里都带了笑意。
“你们不欺负别人就好了,谁欺负得了你们啊。”
“你早点睡吧,才应付我那贤淑的妈两个小时你就这么累,明天你还得应付很多更可怕的人呢。”
沈安若几乎从床上弹起来:“很多人?我还以为就你家人呢。你怎么不早说?我明天都需要做什么?”
“陈姨都帮你准备好了,需要给红包时她会先递给你,需要打招呼时她会告诉你怎么称呼,别人送你什么你都收着就行了。唉,不就一上午吗,忍一忍就过去了,不会比你应付客户更难。你那是什么眼神和表情啊,好像很后悔嫁给我似的。”
除夕夜通常都不会过得太安闲,一过十二点,屋外的鞭炮就不再消停,屋内手机也在不住地叫。沈安若勉强撑着睡意拨了每一个拜年的电话,又一字字录好一条短信,群发给号码薄里的每一个人,最后索性把手机关机了。她换了新床总是睡不安稳,明明很困,却始终在迷迷蒙蒙半梦半醒的状态里,隐约地又听到手机有短信提示的蜂鸣振动音在响,她正猜想着自己何时换了提示音,朦朦胧胧地爬起来时,却想起自己的手机已经关机了。
程少臣并没有躺在她身边,而是坐在窗外的沙发上回复一条短信。他没有开灯,手机的弱光映着他的脸。沈安若是第一次见他按着键发手机短信的样子,其实她自己也只收到过他的一条短信。此时的程少臣少了往日的那种精明与胜券在握的自信,倒是有点笨笨的样子,明显很不熟练,但他的表情很温和,嘴角边噙着一点点笑意。
她夜里头脑总不清醒,呆呆地看了一会儿,竟忘了该躺下装睡,直到程少臣抬头时才反应过来。其实她坐在黑暗里,他应该根本看不见她,而他的手机屏幕一变灭,屋内便全陷入了黑暗。但她仍听他说:“好不容易才睡着,怎么又醒了?做恶梦了么?”
他到了夜间脾气总是很好,声音也比平日里要温柔许多。
“我认床,换了地方睡不熟。”她喃喃地对着空气说,又躺了下去。
过了一会,他重新回她身边躺下,替她掖了被角,伸手揽住她的腰,将她拖进自己的怀里。沈安若一向背对着他睡,被他拖入怀中,也仍然背贴着他的胸膛。程少臣也向来不在意,只拿她当抱枕用,很快便沉沉睡着。沈安若很嫉妒入眠这样快的人,几乎想把他弄醒,但终究没有使坏。他抱得紧,她翻不过身来,最初数着绵羊,总是数着数着就忘记了数目,后来干脆数他的心跳声,也不知道数了多少下,终究还是在天亮以前,在远处噼噼叭叭无休无尽的鞭炮背景音里睡着了。
初一这一上午也没多难熬,家里人来人往川流不息,沈安若只需要保持礼貌的微笑就好,几乎连话都不用说。萧贤淑女士虽然掌控欲强了点,倒是个好婆婆,替她挡了很多她实在疲于应付的热情,又似乎对她既不失体面又不抢风头的表现十分满意,对她越来越和颜悦色。她本来已经收了无数的红包,最后萧太后又塞了更大的红包给她,打开精致的红色纸袋,是纯金的莲蓬,嵌了浑圆的珍珠,看得她直发毛。后来她拿给程少臣看,程少臣直乐:“妈这也算与时俱进,不断推陈出新。大概你的沉默顺从令她满意,否则她今天会送你金母鸡。陈姨说她订做了一只,看来大概送给静雅了。”
中午程家男人们都出去了,餐桌上只有三个女人,萧太后也许是应付了一上午也累了,除了指出温静雅坐姿不够端庄会影响胎儿的身体发育以及性格养成而沈安若看起来有点挑食因为她只吃眼前的菜这个不合宜又不利于健康的坏习惯务必要改之外,倒也没再说别的。她指证别人缺点时也是优雅从容,带有一股令人自觉惭愧的无形力量。
下午温静雅拉了沈安若出去。温静雅说:“你想自己逛一逛吗?如果没计划,就陪陪我吧,那个家,闷死人。”
沈安若其实也很担心她挺着那么大的肚子到处走,因为天色很暗,像是快要下雪的样子,于是欣然同意。
初一大多店铺都关了门,她们沿着街慢慢走,时时有小孩子在街上玩鞭炮吓人一跳,温静雅却一直在笑,后来还买了一包摔鞭。她每摔一下沈安若都要跟着紧张一下,直担心她要动了胎气立即就要早产,最后终于连哄带劝地将她手里的摔鞭没收了。
“你看,安若,快乐多么简单,几块钱就能满足,只需要花点心思。偏偏男人们总是不懂,以为最贵的就是最好的。他们也总奇怪,为何女人如此不知足。”
“哎,是啊。”沈安若并不怎么擅长与不够熟悉的人闲聊复杂话题,她一直主张交浅言不必深,否则言多有失。不过她向来是极好的听众,不打岔,也不会不耐烦,认真听她絮絮叨叨地讲些无关紧要的琐事。温静雅是有趣的人,可以把最平常的事讲得很精彩,别人都还没笑,她自己就先笑得开心,只是沈安若直觉感到她并没有真的如表面那样快乐而已。不过那又何妨,人是多么矛盾的动物,表相与内在总有差别,看似乐观的人,常常是悲观主义者,又如最强硬的人,往往才是最脆弱的。
“你会觉得我话多吗?”
“怎么会?”
“平日里说话其实也没有人听的,多是我自言自语罢了,少卿通常别人说三句他才答一句。少臣在家话也少很吧。”
“对,很少。”
“他们哥儿俩就这一点最像了,不过你的话好像更少。”温静雅轻笑起来,“我带你去见一位长辈。”
旧式的居民楼,看起来年代久远,楼梯又高又窄,没有电梯,按说也容得下平时的她们俩,但如今的温静雅一人占了两个人的空间,沈安若只能谨慎地跟在她的后面,心里微微紧张地揣度,万一她真的失了足,自己能否扶得住。她们走得极慢极小心,走走停停,总算到了目的地。开门的是一位女性,看起来已经不年轻,着宽松的外袍,包着素色头巾,见到静雅又惊又喜:“你怎么会来?这样不方便的身子,打个电话就可以了。”她的容颜其实沉静带几分忧郁,但是一笑起来,便令人如沐春风,倒判断不出年龄了。
“晴姨,我带来一个人给你看。”屋外很破旧,屋内却是另有乾坤,并不奢华,雅致而纯朴,很像屋主给人的感觉。
沈安若也随着静雅喊她“晴姨”,见她眼睛微眯一下,似在思索,然后微笑着开口:“你是安若,对不对?”
“您怎么会知道?我正想让您猜呢。”静雅先插话。
“你拿少臣的结婚照给我看过,你忘了?”
“婚纱照上的人都很失真的。安若还是本人更好看一些,对吧?”静雅倒像在献宝一般。
“模样没有变,只是更清纯些。”晴姨举手投足间都透着一股知性与优雅,与她们婆婆那种贵气的优雅截然不同,如从仕女图卷上走下的人物。“我这里恰有极好的新茶,你们来得正好。”
她泡茶的动作优雅,安若忆及昨晚程少臣泡茶的样子,不知是否师承自此处。安若不懂茶,但茶叶是新鲜幼嫩的,泡在通透的玻璃杯里,叶片在水中舒展,碧绿透明,已是一种视觉享受。
“晴姨,家中为何只你一人?”
“我让保姆回家去过年,明天就回来了。”
“怎么能让你一个人在家?我请黄阿姨过来陪您吧。”
“我一个人没问题的,你不要多生事端,回去也不要多说话。”看静雅仍想坚持,于是转移话题,“你前阵子找人送来的那架古筝,音色果然非常的好。你要听听看吗?”
“当然当然,还是那一曲。”静雅回头对安若说,“你今日有口福又有耳福,晴姨是本市最好的茶艺师以及古筝演奏家。”
“别听她乱讲,这孩子最夸张,只是没想到她这样爱闹的性子,却从小只爱一首《高山流水》,偏偏又不肯自己学。”晴姨对安若说。
琴声如水如风,屋内便仿佛变幻了时空,沈安若听得入神,直到晴姨对她说:“安若,你一定也学过古筝。”
“您怎么知道?”沈安若觉得很神奇。
“从你看我弹奏的眼神便猜得出。”
“啊,安若也来一首好了。”
沈安若心虚地笑:“学了几天而已,勉强只练会了一首曲子,用来骗中考加分的。我怎么敢在晴姨面前弄斧呢?大嫂你存心想看我出糗。”
“我哪有那么坏心?”静雅笑,“晴姨你记得不?当年我也学过几天,结果少臣老是说我在弹棉花,气得我再也不学了。哎呀,现在想来真扼腕,我怎么会那么容易被激到。”
“你从来都不会在一处安静的坐上半小时的,你肚子的孩子性格若像你,那你可有得累了。”
于是静雅不再要求沈安若献艺。她们闲说了一些家常,便打算离开。晴姨说:“我送送你们,正好我也想到楼下去走一走。”她去取了外套穿上,安若见她穿得有点吃力,于是过去帮忙,轻声问:“您最近身体不好吗?”
“咳,你听我弹琴时就听出来了对吧?已经没事了,做了个手术,切掉身上的某个器官。”见安若神色稍带诧异地看着她,微微地笑,指指胸口:“两边都没有。我不说,你肯定看不出来对不对?”又指指头巾:“头发也都没有了。不过,很多时候是这样的,如果你真的失去了,就假装它们从来不曾存在过,那样就不会觉得难过了。”她笑得坦然,仿佛在说一件事不关己的事。
温静雅一直挽着沈安若的胳膊慢慢走,她此时已经因怀孕而全身浮肿,走得有点吃力,渐渐把更多的重量移在沈安若身上。司机其实一直开着车亦步亦趋地跟着她们俩,但她就是不肯上车。
“晴姨最近生了场大病,发现得太晚了,差点不能做手术。”
“她精神看起来很好的。”
“嗳,病过之后,反而很多东西都想开了。她现在的气色比以前好。”静雅慢慢地说,“你的话是真的少,连萧太后都说要我多学你。你都不问我晴姨是谁。”
“晴姨是谁?”
温静雅笑:“一位长辈,从小看着我们长大的。不要跟妈提我带你来看过她……咳,反正就算不提醒,你也不会讲的。”
沈安若“嗯”一声,果然温静雅片刻后,仿佛自言自语地说,“很多人都说,当年爸差一点就会娶了晴姨……多遗憾的往事。不过如果真那样,就没有少卿哥与少臣了,我们俩可能一辈子也不会有机会认识。人生多奇妙……”
“对啊,就像蝴蝶效应。”沈安若像对她也像对自己说。
“我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跟晴姨的感觉有些像。你自己觉出来了吗?”
“哪里会像?晴姨是出色女子。”
“气质方面真的很像,尤其笑的时候。爸也这样觉得,所以他特别喜欢你。”
“真的吗?”沈安若一时无法判断这算夸赞还算什么,“大嫂,我觉得有点累了,不如我们休息一下。”其实是温静雅的疲态已经很明显,偏偏还在硬撑。
“安若你会觉得我话太多吗?”
“不会。我自己话少,所以喜欢听别人说话。”
“少卿哥总说我肯定做了好几辈子的哑巴,所以这辈子要将话全部说完。”
“你在家也喊大哥‘少卿哥’吗?感觉很怪。”
“小时候一直这样喊,后来也改不过来。你和少臣都连名带姓的喊对方,也好奇怪。”
“也习惯了,不知道该怎么改口。”
“嗯,我觉得有点饿,我们去吃点东西吃。”
温静雅去的地方是装修精巧的饼店,初一也顾客满满。她各种口味的小饼要了一大堆,连汤水都要好几份。
“这里平时要排很长的队,经常还没排到就全部卖光,想买齐各种口味根本不可能。难得今天过年,所以人少,每种口味都齐全。更可贵的是他们生意再好,也不肯开分店,所以品质始终如一。你来尝尝看。”
“好。”
“近来只剩两种感观了,饿和困,所以这几个月来我都是吃饱了就睡,睡饱了再吃,完全过着猪一般的生活,早就不知道身为人类还应该有什么别的追求。”
“这样对胎儿最好不过了。”
“是啊,大家都这样说。年轻时我们有那样多的目标和追求,以为我们都有马良的神笔,想要什么便能得到什么,以为世界都是我们的。到了现在才能体会,原来我们的存在不过是为了一个小婴儿,从它存在的那一刻开始,你的人生使命都注定了,从此以后你就是为了它而活着的。”
她见沈安若但笑不语,也微笑:“你现在还体会不到呢,到时候你也会跟我一样想吧。”想想又说,“真的,安若,尽早要个孩子,趁着还年轻。以前总想玩几年再说,现在倒觉得,还是早一些比较好。你看我,体力、精神,真的都不如前几年了。”
安若低头笑,温静雅又说:“萧太后真该在旁边听到,这次她可一定会表扬我多么具有嫂子该有的风范。”
沈安若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觉得这位大嫂实在可爱。
世界这样的小。她们快吃完时,安若在眼角余光里看到一袭飘逸的长裙从身旁轻轻掠过,明明是冬天,厚重的料子,但就是令人感觉到飘逸这个词。她心念正在一闪间,却没想到那长裙的主人折了回来:“静雅,是你吗?”
沈安若抬头便见到一位高挑纤细的美女,婷婷玉立的站在她们桌旁。
温静雅似有一瞬间的惊讶,很快恢复了正常。她不便站起,只好歉然地笑笑:“好久不见,紫烟。看我现在这样子,整个人变了形,难得你竟然还一眼认得出。”
沈安若从座位上站起,听得静雅介绍:“这是我多年的同学,秦紫烟。沈安若,我妹妹。”
“你又从哪里捡到这样一个漂亮的妹妹?”秦紫烟声音低柔,十分好听。她只化了淡妆,但看起来仍是面容精致无比。
“当然是亲妹妹,难道跟我长得不像吗?”
“仔细看,倒是有一点点像。”美女就是美女,浅浅一笑时,周围景物都失色。
“你何时回来的?”
“一周前。你也快生了吧。”
“快了,还有一个多月。”
“多好,如今你的样子看起来都有几分神圣。”秦紫烟忍不住弯腰去摸一下静雅圆圆的肚子,“真抱歉,不能多聊一会儿,我约了朋友。改日再联系,等宝宝出生记得通知我。”又转身看向安若:“很高兴认识你,安若。”
沈安若微微欠身致意,目送她离开,坐下时,见温静雅也在看向秦紫烟的背影,表情若有所思,一不留神将餐巾碰落在地,便要弯腰去捡。
“大嫂,你别动,让我来。”沈安若的声音并不高,但出于一种直觉,她站起来后又向门口望去。已经走到门口的秦紫烟果然正在回头看向她,四目相对,气氛其实有点微妙,于是沈安若友善地朝她笑笑,秦紫烟也回应她一个友好的笑,只是那笑容看起来有些复杂以及意味不明,倒令她觉得这样的笑容十分的熟悉。
回家途中的温静雅沉默了许多,不再如来时的叽叽喳喳。
“大嫂,你是否不舒服?”
“没有。我吃多了就会困,而且有点累了。”温静雅在车后座挪着身子想找个更好的姿势,沈安若替她在后背塞上软垫,“谢谢你安若。对了,以后没有长辈的场合,你也像少臣一样喊我‘静雅’吧,被人叫‘大嫂’会觉得已经很老了。”
“好。”
“刚才我那同学……很漂亮吧。”
“嗯,大美女。”
“这‘大’字用得多妙,这世上美女虽多,大美女却真的很少。”温静雅低声应了句,迷迷糊糊半阖着眼睛,似已睡着。
快到傍晚时,外面飘起鹅毛大雪,程家兄弟二人却都还没回家。客厅里暖气极好,程家两位媳妇陪着婆婆以及陈阿姨在客厅里闲聊。陈阿姨是萧女士的好友,丈夫去世后就一直在程家帮忙,几乎算半个自家人,程家兄弟也拿她当长辈一样尊重。
大多数的话是两位老女士在回顾往昔,沈安若是好听众,不乱抢话,有问必答,也小心地不将话题引到自己身上,温静雅则兴致缺缺,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安若,你就该早点把她劝回来,别由着她的性子在外面逛,这么冷的天,拖着那么沉的身子,哪受得了?”陈姨担心地说。
“静雅从小就任性,别人劝不住的。安若可别学你大嫂。”萧贤淑说。
“安若不会啦,你放心吧,妈。”温静雅满不在乎,“不是聊你们年轻时的事吗?我正听着呢。怎么又扯到我啦?”
雪越下越大,萧女士开始担心儿子们:“你们丈夫哪儿去了?”
她们都答不出,于是萧女士不免不高兴:
“看看你们这妻子都是怎么做的,怎么能连丈夫的行踪也不知道呢?这天冷路滑的难道不担心,也不快打个电话问一下。”
“又不是小孩子,哪用得着时时盯着怕走丢了啊。妈,上回您不是还教育我,别把丈夫管得太紧,会让他们生出逆反情绪的。”
沈安若想笑又不敢笑。萧女士还没来得及发话,陈阿姨赶紧说:“这两个孩子也真是的,年初一的也不早点回来,连去哪儿都不打个招呼。我找找他们。”一会儿回来说:“少卿再有几分钟就到家了,少臣手机总是接不通。”
“他们俩没在一起吗?少臣搞什么呢?”萧女士一脸的担心。
“本来是在一起,后来分开了,少臣大概去见个老朋友。”陈姨回答。
沈安若见婆婆盯着她看,似在观察她的表情,只好赶紧拿了手机拨过去,样子至少是要做一做的。电话里一直回应:“您拨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内……”她笑一笑,突然觉得这表情很难把握得恰到好处,笑容太坦然了会被说没心没肺,太勉强了则显小家子气,一定要弧度合适才好。“也许是手机没电了,妈,他开车一向小心,您别担心。”心中却不由自主地想起某一天程少臣曾教给他如何让手机关机显得很自然的办法。
晚餐前程少臣终于也回家,一堆人上前去嘘寒问暖,只担心路况是否很危险,是否出了状况,见他有些感冒的样子,又是姜汤又是暖炉,几乎要把他当婴儿看待了,至于质问他为何失踪的话题,总是一提就立即被人含糊过去。
程少臣真的受了些凉,吃完饭就回屋了。拜他所赐,沈安若领命照顾他,也得以尽早地回房间,不用陪伴长辈们。
他在餐桌上明明一副强打精神病焉焉的样子,在房间里却神气得很,转来转去,除了说话鼻音有点重,哪里还有病人的样子,又死活也不肯吃药。
结婚后他们俩其实甚少有机会在呆这样一个小空间里面面相对,通常在不同的房间里各做各的事,如今却像被绑在一起的蜢蚱,真是有些百无聊赖。
后来程少臣倚着床头翻一本厚厚的书,沈安若蜷坐在床边的软椅上看碟,四十年代的黑白老片,悲悲喜喜,离离合合。听得程少臣边翻书页边打呵欠,过一会没了动静,扭头一看,原来是睡着了,瞥一眼他拿的厚书,竟然是《汉语大词典》。
她拖了被子替他盖上,想了想,又推醒他:“程少臣,你换了睡衣再睡吧。”
程少臣翻个身,鼻音重重地嘟呶着:“等正式睡的时候再换,现在我只睡一会儿。”
沈安若拿他没办法,探身摸了摸他的额头,没有发烧,然后低声问他:“你喝水吗?”
“牛奶。”
她去拿来两盒加热过的牛奶,替他插好了吸管塞到他嘴里,结果喝了两口就不喝了,连眼睛都不睁,将手指扬向床头矮柜的方向,让她放到那边去。
真大牌。沈安若也懒得再理他,喝了几口自己的那盒奶,继续看碟,有情人终于最后在一起。一张看完了,再换另一张,仍是老片,《龙凤配》,司机的女儿从小爱着一起长大的富家二少爷,结果他从来不曾注意过他。
向后伸手摸到放在床头柜上的奶准备再喝几口,却发现已经空了。回头看程少臣已经坐起来,嘴里咬着吸管,不知在那里坐了多久。
“你干嘛把我的奶也喝光了?”
程少臣把咬在嘴里的那一盒递给她。
“我不要,才不要被你传染。”沈安若推开他伸过来的手,结果手却被他抓住,捏在掌心里正反都细细的看了一会儿,沈安若觉得诡异之极。
“晴姨说,你看起来一副惠质兰心心灵手巧的样子。我怎么没看出来呢?”
“你也去看晴姨了么?”
“我去时你们刚走。”
“你怎么把自己弄感冒了?你车里的空调坏了?”
“和一个老同学到山上去了一趟,雪大开车不安全,走上去的。”
“哦。”沈安若应了一声,继续盯着屏幕,长大后,女孩子出落得标致出众,她爱的人终于发现了她的存在,而大哥担心弟弟,于是跟这女孩子走得甚近。沈安若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一句,“程少臣,你觉得我跟晴姨像么?”
“怎么可能?”程少臣回答的太快,语气又过于认真,倒让她愣了一下。半晌后,听得身后程少臣恢复了惯常的语气悠悠久地说,“晴姨那是真正惠质兰心的才女,至于你啊沈安若,你顶多就是伪小资,假淑女。”
“嗯。”
结果程少臣见她没反应,却不肯罢休,伸脚去踢她:“喂,这么平静?我还以为你打算咬我呢。”
“你说的多么正确,我为什么要咬你。”
“你什么时候变这么谦虚?”
“我什么时候不谦虚啦?”
沈安若继续看碟,大哥与女主角关系开始处于暖昧期。结果那个感冒的人还不打算正式去睡觉,又开始捣乱,真是一有状况就反常的多话。
“沈安若,你猜大哥他们的孩子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你已经知道了?”
“当然是不知道才问你啊。静雅跟你说了没?”
“没有。这问题跟你有关系吗?”
“当然跟我们有关系。如果是可爱的小姑娘,我们也可以偶尔借回家去玩几天,如果是男孩那就算了,多没意思。”程少臣想了想又补充,“不过如果从长远的角度考虑,大哥他们还是生男孩比较好,这样我们就完全不会有压力了,生什么都无所谓。”
“你家重男轻女么?”
“也不算有。小时候他们一直希望我是女孩子,结果我一生下来竟然是男的,失望之下就把我扔给外公和外婆了。不过妈的思想还是有点守旧,爸倒算是开明的。”
“你小时候他们有把你扮成女孩子拍照吗?”
“当然没有,打死我也不干。喂,你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都不喜欢,我恐婴。”
程少臣嗤嗤地笑:“你恐的不只是婴儿吧,所有小动物你都害怕对不对?连一个月大的小狗都不敢抱,真是胆小鬼。”
电影已经演到尾声,犹豫啊挣扎啊纠结啊,沈安若看得正投入,因为感冒而多话的程少臣又说:“怎么会有人喜欢黑白电影,碟质差,色调暗,多累眼睛。”
“你不觉得黑白影像有质感吗?”
“伪小资。”
“我又没否认。”
“早点睡吧,明天一早我们就走。”
“才在家里住两个晚上,爸妈舍得你走吗?”
“爸巴不得我快走,免得碍他的眼。不过他可能舍不得你走吧?”程少臣笑了一声,“路滑车开不快,我们早点出发。你难道不想早点见到你爸妈吗?你也很久没回家了吧。”
“是啊,很久没见他们了。”
他陪她一起看那部老片子,女主角爱上大哥,而大哥决定接受商业联姻,并送女主角到弟弟身边,成全她从小以来的梦想。
沈安若直推他:“你还是睡觉好了,这片子不适合男人以及病人看。”
“这电影很久以前我似乎看过的。后来怎样了?”程少臣打呵欠,他本来也不感兴趣。
“弟弟揍了他的大哥,然后赶他到法国去追女主角。”
“没劲的剧情,简单又老套。”
“对啊,真没劲。现实中的故事怎么会这样简单又纯情。”
“你前面看的那部电影是《Random Harvest》吗?”
“我没注意英文名,只知道中文名字是《鸳梦重温》。”
19. 审美疲劳
FROM:沈安若的BLOG 阅读权限:不公开
公司里开女员工沟通会,主题为“如何平衡事业与家庭的关系”,结果最终却变成婚姻苦水讨论会。一干姐妹们哀叹:为什么婚姻总是爱情的坟墓?
要我说,婚姻至少收容了爱情,不至于让它无家可归,成为孤魂野鬼。其实,婚姻埋葬的,何止是“爱情”这一样东西呢?
当然,有失必然有得。得失之间,不必算计那么清楚吧,多么累。
沈安若觉得最近有点关于生活的审美疲劳,每天准时醒来,吃早饭,乘车,坐电梯上楼,开电脑,接电话,然后又是乘车,吃饭……日子过得有些疲疲塌塌,连听着重金属音乐都想打呵欠,大概春天到了,容易犯春困。
她正在厨房里做鱼丸汤,很麻烦的工序。他们吃饭一向简单,想吃复杂一点时就出去吃。只因程少臣早晨随口说了句突然想念鱼丸汤的味道,她就从下班一直忙到现在。沈安若一边做饭,一边在心里鄙视了自己十遍不止,简直就是讨好献媚,脑子犯抽。
结果饭快要做好,程少臣的电话也打来:“晚上有事,不回家吃了。”
“怎么不早说,饭都做好了。”
“反正你自己也要吃饭啊。早跟你说,你又要胡乱应付。”
“多谢你这么关心我。”沈安若没好气地啪一声挂了电话。明明是忘记了打招呼,竟然还这样振振有词,总之她的口才永远比不上他。
程少臣说的对,他不在家吃饭的时候,她多半是随便应付,一碗泡面,或者弄一份面包沙拉,晚餐就这样胡乱打发掉。不过仍是很气恼,赌气吃掉了大半的鱼丸,又做了香蕉奶昔喝了两大杯,再一杯酸奶,终于将胃塞到满满,开始觉得大脑也快乐,连程少臣是谁都要想半天才记得。
第二天起床时,朝他的书房望一眼,仍在沉沉睡着,于是自己收拾妥当去上班。他们各自的书房平时一般不关门。她昨夜睡时是凌晨两点,那时他还没回家。花天酒地,真堕落。沈安若在心里不屑地默念,将住房门替他带上,结果人都已经进了电梯,又出来替他把门反锁了,上了两道锁。
审美疲劳的日子里,连做爱都变得很敷衍,如同例行公事。不只她,还有他。
老版电影《乞力马扎罗的雪》的结尾究竟如何呢?与海明威的原著一样不?明天记得去淘一张碟回来好了。沈安若躺在某人的身下分神地想,由着他自己去意兴阑珊地玩儿。啊,糟糕,明早有临时会议,竟然忘记通知赵副总,等眼下这件事情结束了千万记得在手机上设个提醒。
突然胸口吃痛,原来被重重地咬了一口。莫非走神走得太离谱被发现……啊,不过真是疼,这个混蛋。沈安若搂住他,顺便使劲地抓他的背。嗳,能抓出几道痕最好,要疼,但不要出血,这力道该怎么掌握呢,可惜她没留长指甲,只是接下来由不得她再去思考,被挑衅的人不再对她客气。
“关灯,把灯关掉。”她只能这样请求。
“你不是怕黑?”
纠缠中男女的声音都听起来总是暖昧而破碎。
“请关掉。”沈安若伸出胳膊挡住眼睛,那灯光何时变得这样亮,闭着眼睛都觉得刺眼。
要求始终未被获准。程少臣拉开她的手臂,伸出自己的一只手盖住她眼睛,很用力,她怎样扭头也挣脱不开。他的唇亦用力压下来,同时还有他的身体。他的动作突然坚决而激烈,她完全挣脱不了,最后只能任他肆意掠夺,溃不成军。
下回绝对不可以再明目张胆地挑战他的权威与尊严,真是惨痛的教训。沈安若在睡意来临前虚弱而愤恨地想。
难得他也起的这么早。沈安若在衣物间里找衣服时,从镜中看见一向在本时间段睡得最香的人竟然也裸着上身光着脚进来了。卖骚!
她不声不响地换好衣服,瞥见程少臣也已经穿戴整齐,一副衣冠楚楚的模样,正在找领带。见她转身要走,仿佛随口一说,语气却是肯定式:“晚上到姑姑家吃饭。”
“晚上公司有事,你自己去吧。”
“放心,你不会见到江浩洋。”这句话成功地留住了已经走出更衣间一半的沈安若。
“嘉敏回法国了。至于你的那位江学长……首先他跟嘉敏的关系其实没那么近,其次,他马上要再调回市里了,你在姑姑家见到他的可能性极小。”
“他不是才调到本区吗?怎么又要调?”
“本市年轻干部重点培养对象,当然要下派到各地熟悉情况。XX局副局长,不出意外的话,三两周内就会任命吧。”
某某局,正是她的对口上级部门,程少臣恰好很清楚,他今天早晨存心让她不痛快,此刻想必在心里偷笑。
她不说话,白了程少臣一眼准备再度退场。
“沈安若,你干嘛用这种眼神看我?”程少臣每次作出无辜表情的样子时,都是最欠扁的时候,“你的学长仕途一帆风顺,你应该与有荣焉。”
“江浩洋就算当了市长又与我何关?总比不上可以一起爬山观雪的老同学来得更切实际,你说对不对呢,程先生?”
她本打算看他脸色微变的样子,哪里料到程少臣竟然笑得天真又烂漫:“我的天,都过了一个月了你才想起这件事。请问你在吃醋吗程太太?”
“鬼才吃你的醋。”沈安若真的有些想翻脸了。
程少臣犹自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还朝她扬着手里的两条领带:“帮忙参考一下,哪一条比较适合去见我今天的重要客户?一个比我妈年轻许多又比你老许多的女人。”
“程先生就算系一根麻绳也是英俊潇洒玉树临风,你一定要有这样的自信。”沈安若冷静地回答,冷静地退场,听到身后程少臣笑不可抑:“沈安若,我猜你现在正在想,最好能用一根麻绳快点勒死我。”
沈安若几日后便见到了江浩洋,那时她正每日奔波于一个项目的审批,一向待她友善的科长直接带她去见新任主管上司:“你若有疑问可以直接问江副局长,他说可以就没问题了。”
于是此刻沈安若与江浩洋又是面对面,她坐在他办公桌的对面,不过一米的距离。
“师兄,先恭喜您。”也许是事先被程少臣激了一下的缘故,竟然没有再感到别扭,仿佛见一个有些敬畏但还算亲切的老友。只不过一个多月前,在程少臣的姑姑家,她还觉得坐如针毡。又或者,如今情势不同,少了看戏的观众,她又准备充分,于是便坦然。时间是个好东西,流着逝着很多东西便改变。
“安若,为何到了今天,我们竟这样有缘。”江浩洋的脸上几乎看不出微笑的弧度,但沈安若知道他在笑,仿佛在跟她讲一个笑话。
“是啊,怎么会这样巧。”沈安若也淡淡地笑。
他起身替她倒水,白开水,冷的与热的掺在一起,温度刚好。她没有对别人说过,她喝热水与冷水皆牙痛,喝茶则胃痛,没想到他知道。
周末上午,沈安若穿了一身轻便准备出门去。一向对她的行踪不怎么关注的程少臣突然问:“你要跟朋友去爬山吗?”
“我找了驾校的老师陪我练车。”
“你改变主意了?”
“公司车改,取消班车与公务用车。”
“跟教练说今天的行程取消,我陪你练。”
“程总您日理万机,我可用不起。”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今天觉得有点无聊。”
沈安若就知道,他是特意来看她的笑话的。
“真奇怪,你的驾照到底怎么拿到的?”
“我色诱考官。”
“就凭你这种姿色……哎,减速!”
他们把车一直开到附近的乡村。草木已经返青,冒出幼嫩淡绿的芽,令人心情愉悦,沈安若竟然还顾得上分神欣赏。
程少臣就没有这等好心情,他抚着额头:“停车,累死我了。你的教练也太不为其他公民负责了吧。”一会儿又说:“我找人接送你上下班吧,平时外出办事时你还是打车好了。”
沈安若装没听见。
其实她也累,胳膊和腰都疼。
中午他们吃了农家饭,下午往回路走。他专门指挥她走那些窄窄又时时有行人冒出的小路,吓出她一身又一身的冷汗,后来几乎把车擦到墙上去。
“你的车多少钱?练车成本太高了吧。”
“没关系,撞坏了再换一辆好了。”
“你怎么整天换车啊。”
“总开一辆会审美疲劳呀。”
“花心!”
“这跟花心什么关系。你不也是有些衣服才穿一次就再也不穿,有些衣服买了后就从没穿过。”
他说的倒是真的。只是,他什么时候竟然能够百忙中拨冗关注这样的小事,真诡异。
后来他带她去车行,两人意见总是不一致。
“程少臣,开车的人是我好不好,不要把你的高品味强加过来。你见过几个朝九晚五的打工族开着几十万的车到处招摇?”
付帐时也闹分歧。
“我自己可以付,公司有补贴。”
“公司给你支付百分之百吗?”
“反正不用你。”
“沈安若,我真是搞不明白,你总在这种无聊问题上跟我别扭,你觉得很有意思吗?”
“我又没打算跟别人跑掉,你有必要像哄情妇一样地整天逗我玩吗?你觉得很过瘾呀?”
结果程少臣冷笑:“拜托,情妇这行业也是需要内外兼修的业务素养好不好,你根本不具备资质。”
结果仍是她被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温静雅生了个女儿,十分可爱。
周末回去看她们,静雅抱怨:“天啊,竟然是愚人节的生日,闹闹长大后会多么埋怨我。”
萧贤淑建议不如顺应出生日,小名叫作“阿愚”,可保孩子平安。
两人僵持不下,于是各叫各的。静雅说:“闹闹该喂奶了。”贤淑婆婆说:“李嫂,请把阿愚的小被子拿出去晒晒。”场面十分搞笑,但没有人敢公然地笑。
程少卿并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欢喜,至少表面平静异常。反而是做爷爷的和做叔叔的十分开心。
沈安若没想到程少臣那样喜欢小婴儿,抱在手里就不愿放手,抿着酒窝笑得十分孩子气,他比月嫂更有办法让小孩子止住哭。沈安若坏心地想,这家伙莫非小时候很喜欢洋娃娃,结果因为身为男孩所以没有得逞?
而温静雅对此十分不满,因为她对闹闹或者阿愚哭毫无办法,心烦意乱,于是每每程少臣抱足了五分钟便忍不住叫:“把我家闹闹还给我。那么喜欢小孩子,你自己去生一个玩。”
沈安若对婴儿天生没好感,尽管是这样漂亮的小婴儿。保姆把孩子塞进她怀里,她只觉得抱了一枚定时炸弹,心惊胆颤,松了怕婴儿掉到地上,紧了怕勒得她哭,一会儿后背就冒汗。她笑得僵硬,别人却只当她些许的紧张与激动,还打趣她正在体验当母亲的感觉。还好一分钟后,程少臣很自然地把孩子从她怀里接了过去。她觉得从没有像此刻这样发自内心的感谢他。
晚上静雅拉着安若聊天。
“你看多么顺利,没有产前焦躁,也没有产后抑郁,比想像中的容易许多。你自己不想体验一下吗?少臣喜欢小孩子,他一直有小孩子缘。”
“要把一个孩子平安顺利地抚养长大,太艰难了。要他身体健康不摔了碰了,要智商正常学习不要比别人差,要不危害社会最好还是社会栋梁……这是多么繁重的使命啊。人这一生时时处处都会产生误差,稍有偏离最终都要谬之千里。我一想起来都觉得害怕。”
“你想那么多那么远做什么啊,做人先看眼前最重要。安若,我看你还是等等吧,你现在确实不适合当母亲。”
她从静雅房里出来时,经过公公的书房,门没关严,露出一条缝。程少臣又在里面被训话,真可怜----
程兴华说:“不制造产品,专门高额克扣别人的辛苦钱。黑客!”
“如今制造业的利润率多么低,难为你还做得那么得意。我们赚的也是辛苦钱啊,还有‘黑客’的定义不是这个意思,程先生你落伍了。”
“投机!”
“那叫投资好不好?”
这对父子就从没好好讲过话。
她在看楼梯转角处的几幅油画,非名家之笔,但她喜欢。很小的三幅画,同一处风景的春夏秋三季,远山近树,意境深幽,偏偏少一幅冬天。
偏厅里婆婆与陈姨在闲聊,声音隐隐传来。陈姨说:“听说前阵子紫烟回来了。”
“少卿知道吗?”
“不清楚。不过少臣肯定知道。”
“初一那天少臣是跟她在一起?”
“应该是。”
“简直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祸水!”
“你小声点啊,怎么又扯上老程了?没什么啦,我看少臣跟安若相处的挺好。”
“嗯。告诉其他人,别在安若面前提这个名字。我看那孩子虽然话不多,但心思太敏锐。还有,也别让静雅知道,免得她不痛快。”
“还用你说吗?”
沈安若发誓,她真的不是故意要偷听的。她听到第一句时就准备转身上楼,但当时偏偏她的丝巾滑落,质地太轻,直接飘到楼梯最后一层台阶处,她只好去捡,于是不免又多听了几句,但她已经尽量用最快的速度上楼了。
她已经上了大半的楼梯,突然听得似有人走出来的声音,不免在心底轻轻叹息一下,只好再转身向下走。她招谁惹谁了呢,枉作小人。
“陈姨。”
“安若,静雅睡了吗?”
“没呢。”
“陪她多聊会儿吧,她这些天念着你呢。”
“嗯,静雅有点饿,我帮她去厨房拿点东西吃。”
回程仍是沈安若开车,三个多小时车程,快到城市交界处时,高速路上的车开始多起来。
程少臣险险地把着她的方向盘替她调整方向:“真是没有开车天分,七歪八扭成这个样子,还敢用这样的速度。”
“我自己开车时比这好多了,都是因为你总在旁边捣乱,说话分散我的注意力。”
然后车里沉默。太过安静了,几乎令人昏昏欲睡,沈安若开了音乐,放的喜多郎的《古事记》。一遍结束,沈安若又重播,程少臣忍不住出声:“换一张。听这么别扭的音乐,怪不得你越来越别扭。”
“这音乐哪里别扭了?你就喜欢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
“旋律看起来平静,但编曲很狂躁,节奏太压抑,总之不适合你。春天容易上火,我建议你还是多听听巴赫吧。”
“谢啦,我更喜欢贝多芬。”
于是话题又卡住。
沈安若顺从地换上又一张碟,《花季王朝》,嘻唰唰呀嘻唰唰,吵死他好了。
终于进了城市的主干道。天色已晚,路灯一盏盏亮起来。
“没想到你真的恐婴,竟吓成那个样子。我之前还以为你只是说着玩儿。”
“我也没想到你竟然有恋婴癖。”
程少臣忽略她的用词:“嗳,那么小的小孩子,跟玩具似的,抱在手里那么软,”他用手比划了一下,“我从小就喜欢小动物,常常抱流浪猫回家,然后被我妈训。”
“什么小动物都喜欢?那你喜欢老鼠和壁虎吗?”
程少臣无视她的挑衅,片刻后又说:“咱们养一只狗吧。”
“你想干嘛?”
“迷你狗,长不大的那一种,你逛街的时候都可以塞进包里,我回家晚时还可以跟你作个伴儿,顺便培养一下你对小动物的爱心。如何?”
“程少臣,你觉得养狗会比养我更有成就感吗?”
“……沈安若,你最好抽空去趟医院,看看你是不是更年期提前了。”
沈安若这阵子几乎要将行政中心当作第二办公室,结果总能遇上熟人,开会时有一面之缘的A公司甲某,一起吃过一顿饭的B公司乙某,同事的家属C公司的丙某,这世界小的时候真如一个村落。只不过,她却没有想到竟然能够在这种地方遇上秦紫烟,这里人人行色匆匆情绪抓狂,烟火气息沉重,完全与她格格不入。
沈安若看见她时,秦紫烟正从复印中心捧了一堆文件出来,结果为躲一个冒失的人,文件从手中落掉了一半。那人连连道歉,称自己赶时间便走掉,连善后工作都不做。
沈安若还没想明白之前,就已经蹲下去帮她一起捡。说到动机,其一毕竟算是熟人;其二她的事情已经顺利地解决,就算是陌生人,也会忍不住上前帮一把;何况,大美女的魅力,女人也很难抵挡。秦紫烟今日穿得素淡又半休闲,头发都扎起来,但仍是横看竖看都不像职业女性的样子。
沈安若替她捡材料时顺便瞥了她的材料一眼,于是便发现问题:“这一张要这两份材料印到一张纸上才可以。”又发现一处,“这份少盖了一个章。”
“对啊,怎么会这样?谢谢你,不然今天又要白排一上午的长队。”
“不客气,举手之劳。”
秦紫烟因为审批程序无法继续办理,于是跟她一起走出行政大楼。
“安若是吧。你穿这样正式,和上回的样子很不一样。‘安之若素’,你的名字很容易记住。”
“是吗?紫烟,是‘炊烟袅袅’那个‘烟’吧。”
“嗳,对,不过大多数人都会直觉是‘姹紫妍红’的‘妍’。”
“还是现在这样比较有诗意。”
“你觉得像琼瑶小说的名字吗?”
“没,我觉得像武侠小说里的名字。”
“其实是因为我父母,他们在庐山认识的,所以这名字是来自‘日照香炉生紫烟’。”
“你父母很相爱。”
“对啊,永远相爱着。他们十几年前就过世了。”
沈安若静默片刻:“对不起。”
“没关系,已经过了那么久。我曾经想过改名字,因为这名字总会被人笑,不过想到它的来源,于是就犹豫。”
世界多么奇妙,她们竟然在聊天,在外人眼里只怕仿如多年老友。楼外正下着很大的雨,很多人被困在楼里。
她们在楼檐下站了一会儿,等雨势变小。秦紫烟小心地将纸文件袋抱在怀里,怕被雨淋到:“我没有想到,在国内办一份登记要这样的麻烦。”
“其实你可以请一家代理机构来做。”
“嗯,对啊。我一个朋友说凭我的丢三落四,肯定要折腾至少两星期才办得出来,我不信,就决定自己来试试,早知道真是这样,就不赌这一口气了。”
“你朋友是为了你好。”
“嗯,应该是吧。”
雨势终于小了。沈安若问:“你要去哪里?我送你一程吧。”
“谢谢,不用了。我等车来接我。”
沈安若小跑着到了停车场,等将车开出来时,却见秦紫烟正站在路边,于是她又停下来,摇下车窗。
“车一时来不了。如果你不赶时间,请送我到最近的车站吧。”
秦紫烟要去的地方与她公司顺路。没有程少臣在旁边,其实她的车开得还不坏。
秦紫烟偶尔地说一两句话,她的声音很好听,长得固然美,但并不冷,有一种柔和的气质,沈安若对她讨厌不起来。
“我几乎忘了自己也考过驾照,倒桩还有上路都是考了两回才通过的,还是教练看我练的太辛苦,决定放我一马,上路时给我安排了最简单的路段。”当沈安若急刹车躲过一辆违章车时,秦紫烟说,“所以为了别人的安全,我还是不要开车比较好。”
“怎么会?”
“我完全没有运动细胞。”
“国外考驾照比较难。”
“在国内考的。”
“你不是刚从国外回来?”
“嗯,德国,在那边住了几年,有时候也在法国。不过也常常回来。”
交通电台正在播一支曲子,Somewhere in Time,《时光倒流七十年》的主旋律,帕格尼尼主题狂想曲。秦紫烟听得入神,直到曲子结束,才轻轻叹一口气说:“我讨厌这部电影,但偏偏喜欢这支曲子,每次都听到想要落泪。”
“这部电影怎么了?”
“那名女子太无望,只能等待,等了一辈子。后来她唯一的一次主动,真的等到了,却是将那名前途大好的青年从他自己的世界里害死了。我不喜欢。”
那日沈安若同事聚会,都是当年同时进入正洋的应届毕业生,一起参加过漫长的入司培训,年龄相仿,经历相似,又多年没有这样齐聚过了,一时大家都感慨万千。其实几年来,他们这批人早已离开了大半,当时他们这批应届实习生的男女比例为3/1,如今却成了1/1。当年的新鲜菜鸟们,如今结婚的结婚,生子的生子,话题说着说着难免就转到了柴米油盐上。林某男抱怨自儿子出世后他在家中地位便一落千丈,蒋某女哀叹与婆婆相处得纠纠结结郁闷至极,孙某女大骂老公与初恋情人藕断丝连,新婚的高某男则每过半小时准时接到老婆的查岗电话……也讲别人的八卦,公司内的某某某,与老婆相恋十年才结婚,结果老婆一怀孕就外遇,孩子生下来就离婚了,感情这东西简直比电视广告更不可靠,还有公司内的某某某,马上要结婚了结果发现老婆与前男友私混,于是婚也没结成……沈安若安静地听,心里默念上帝啊,这男人们认真八起卦来完全比女人更胜一筹。终于有人发现沈安若在摸鱼,于是大声说:“你们这些女人都学学安若,从来也不见人家抱怨过老公,或者拿着婆婆说三道四。”目光齐刷刷射过来,各种情绪都有,沈安若在心里怨念了一句,脸上瞬时挂上最无辜无害的笑:“嗳,大家喝酒。请检查一下,我真的干了。”恰逢周末,吃饱喝足又去KTV,闹腾到很晚,回家已经凌晨一点。
门只上了一道锁,开了门屋里却是黑的,想来是程少臣早晨离家时没落锁,反正小区治安很好。
她习惯于走到哪里都随手开灯,结果进了客厅,灯却先她一步亮了,程少臣竟然比她更早回家,倚在沙发上懒懒散散地抽着烟,腿交叉着搭在矮几上,就在先前的黑暗里。
她看他一眼,绕过他,去把窗子都打开。她一向讨厌烟的味道。
“去哪儿了?”程少臣漫不经心地问。
“同事聚会。”
“玩的很开心吗,连我的电话都不接。”
“手机没电了。”发现手机没电时她也没着急,因为他极少给她打电话,而且他已经连续两周都是在她入睡后才回家,周五的晚上应该会更晚,因为他周六通常是中午才起床。不过,至少他每天无论多晚都回家,从未夜不归宿,所以沈安若也从未发表过什么意见。
“我觉得累,要去睡了。你怎么不去睡觉?”
她都走到了楼梯转角,结果听到背后程少臣不紧不慢,淡淡悠悠地说:“程太太,以后不要这么晚。”
这句话的内容还有他那副腔调真是惹恼了她。沈安若回过头,吸口气,免得失了风度,然后也学他的腔调说:“程先生,你快天亮才回家的时候,我从来说过什么吗?你自己也是连续两星期都凌晨以后才回家的,怎么就忘了呢?”
“沈安若,男人跟女人一样么?而且,我那是工作好不好。”
“知道了,下回我注意。”沈安若偃旗息鼓,继续往楼上走。
“沈安若,过来陪我坐一会,我们好像很久没有面对面说过话了。”
“程总您今天特意早回家,就是为了跟我开恳谈会啊?”沈安若没有服从他的指挥,而是倚在楼梯扶手上,与他隔了几米的距离,比他高出很多,这个位置令她觉得有些许的优势感。
“其实我们是很久没见面了对不对,我回家时你已经睡了,等我起床时你又走了。”程少臣无视她的无理。
“你是不是希望我,每天等你到凌晨两点,跪在门口给你第一时间送上拖鞋,然后早晨坐在你床头等你醒过来给你递毛巾擦脸。”
“虽然没有必要,不过你若真想那么做,我也没意见。”
沈安若口才比他差许多,于是再度投降,不理他,准备撤离。但程少臣显然今天晚上真的很有谈话的兴致。
“你最近脾气真大。你有怨气吗?”
“怎么会。程先生你辛苦工作养家糊口为了我的舒适生活,我把你当神像一样供奉还来不及呢。”
“你对神像就这种恶劣的态度啊。”
“拜托你,我困了,想睡觉。程先生您下回想半夜找人聊天的话,请提前通知我,好让我养足精神。”
“沈安若你真别扭,没法跟你沟通。”
“我又不是今天才别扭。你还是反思一下自己当初干嘛要娶我好了。”
“我脑子有病,我就喜欢你这别扭劲,我就喜欢看你不待见我的样子。”程少臣又点上一枝烟,淡淡地瞥着她,用一副事不关己的调调,悠悠地说。
沈安若用最快的速度洗了澡,然后钻进被子里。她是真的困了,很快睡着了,但又没有睡沉,总是做梦,梦里乱哄哄,后来还醒了,觉得口干。醒来才发现程少臣竟然是睡在她身边的,她根本没察觉他何时进来。她跟他吵完嘴,是进了自己的房间。
程少臣睡觉不算老实,有时他们俩人明明是各自背向远远地躺着,结果他睡熟了的时候,便常常把腿搭到她的身上,又用胳膊环住她的腰,有时候连额头都抵到她的脖子上,跟一只树熊一样,比如现在。沈安若轻轻地移开他的手,小心地不惊动他,下床去倒水喝。她喝了两大杯才觉得口干的感觉渐渐消除,发了一会儿呆,还是回到床前。
窗帘没拉严,月光恰好透进来,照在程少臣的脸上。她一直觉得他睡着的样子像小孩子,睫毛很长,嘴唇微抿,表情纯真。已经入春,但天气还是很凉,她离开时明明还好好的,一会儿功夫,他已经将手脚都露在被子的外面。她轻轻叹气,替他重新盖好,再躺回去时,发现他已经被吵醒,含含糊糊地问她:“你又失眠了?”
“晚上喝了很多茶水。”
“总是不长记性。”程少臣翻了身继续睡,“你数绵羊好了。”
他那副贪睡以及没有同情心的样子令她嫉妒又生气,于是又起了坏心,推他一把:“今天晚上我们一直讨论,大家为什么要结婚。”
“嗯,怎么啦?”
“你为什么要结婚?”
“不知道。好像就是突然间想结婚了。”
“那你为什么娶我?”
“沈安若,你有完没完啊。”程少臣用被子蒙住耳朵,不再甩她。
周末沈安若正在往旅行箱里装衣服,听得有人敲了敲门。门明明没有关,抬头时,见程少臣倚着门框饶有兴致地在看她忙碌:“怎么,你打算离家出走?”
“我出差,明天下午出发。”
“怎么不早说?”
“比起你总是登机前才给我打电话通知我,我这够早的了,至少比你提前了24小时。”
“去哪儿?出差多久?”
“云南。大概一星期。”她看了看程少臣的脸色很平静,于是又补充,“但我又请了一周的带薪假,打算在那边多待些日子。”
“我本打算……算了,等你回来再说吧。”程少臣兴致缺缺地准备转身离开,“祝你玩得愉快。”
他们距离隔得远一些反而能好好说话。程少臣很反常地每晚打电话给她,并且时间很早,按说这个时间他通常都在外面吃饭。话不太多,通常沈安若都在做日程汇报。
“今天上了一整天的课,那个讲师说话带乡音,听得好累。”
“今天的讲师非常帅,声音也好听。”
“今天去XX集团参观,走了一整天,早知道要走那么多路,我就不穿高跟鞋了。”
……
会议结束后,她到大理和西双版纳玩了一圈儿,最后去了丽江,白天的时候找一支旅行团跟着出去游玩,晚上住在古城里。所谓的丽江古城,早就成了一个打着民俗幌子的购物城,木质的建筑,纸质的灯笼,卖各种奇奇怪怪的物品。她一个人在一排排店铺间闲逛,买了大堆没用的物品,银茶壶啊扎染布啊,沉得要命,想想自己根本没法带回去,于是第二天到邮局去寄包裹。真是精神空虚的表现,沈安若不免自嘲。
第九天的时候程少臣在电话里说:“你这么久不回来,我开始有点不适应。”
“少来了。你自己总出差在外,不出差时也总是晚回家,现在装什么装。”
“那不一样,那时候我知道你在家里。”
晚上沈安若照例在丽江古城的各家小商铺间闲逛,累了就找一家小店点一客特色小吃,时间打发得很快。谁料突然来了一阵急雨,她只好躲进一家针织小铺。那小铺面的老板是一名纳西族的摩梭女,黑黑瘦瘦,极为纯朴的样子,用最原始的木质织布梭子织了棉线的披肩卖。她在店里驻留了很久,买了三条披肩,但雨仍是不停,最后跟摩梭老板开始聊天,听她讲走婚的民俗,原来与她想像中的极不一样,反而像都市里最时髦的周末婚。老板说:“你们汉人多好,可以与自己的阿黑哥每天在一起。”沈安若笑而不语,老板又说,“不过距离才能产生美,像我们这样,很长时间才见一回,很珍惜,所以一辈子都不会觉得厌烦。”
她的话与人一样纯朴,仿佛蕴着大道理。沈安若正待回应几句,手机却响起。
“你现在在做什么?”
“跟帅哥喝茶呢。”
“到那里去猎艳的人那样多,你要注意安全,不要随便跟陌生人讲话。”
“我这等姿色,还不至于被觊觎,你以前说过的。”
“但是天色太暗,难免有人眼神不好啊。”
沈安若忍不住笑,见外面的雨已经停了,于是向老板告了别,继续闲逛。
程少臣的电话没有挂,与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她一边敷衍着他,一边眼睛也没闲着。因为那些小店卖的东西都还蛮有趣,她又有的是时间,便排雷一般的,挨家挨户地看光景,倒有些贺秋雁逛街的风采了。
刚下过雨的空气有点凉,她穿的又单薄,于是从袋里子抽了一条刚买的披肩出来,像包棕子一般缠到身上,果然暖和了很多。她一只手拿手机跟程少臣说着话,袋子挂在手腕上,另一只手系披肩,而且丝毫不乱,她自己都觉得很佩服自己。走了几步路,她突然觉得这条浅桔色披肩与衣服搭配起来怪怪的样子,虽然天黑,但家家店铺的灯光还是很明亮,人也多,何况她有三条不同颜色的披肩,于是又换上一条素色的。还好路人们只顾着赶路与逛街,若有谁在看她,想必要被她逗到发笑。
手机那端的程少臣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
“你笑什么?”沈安若被他笑得直发毛。
“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
沈安若仿佛被电流击中一般颤粟了一下,急急地回头张望。正是人流极多的时段,到处都是游人,家家店铺灯火通明,她只觉得眼花缭乱,并且有点晕眩。
沈安若定定地站在原地,无数人从她身边或行色匆匆或不急不缓地擦肩而过,川流不息。最后她终于在不远处的那家茶楼下看见程少臣,他站在茶楼门口那一长串一长串羊皮灯笼组成的灯帘前,那些柔和的光线映在他的身上和脸上,使他全身泛着一层光晕,几乎不真实。
见她终于看见他,程少臣脸上浮出笑容,唇角微扬,酒窝深抿,很柔和,又显得淘气,他这样笑的时候十分好看,他很少笑的这样纯粹。即使隔着一段距离,她仍能看得真切。
那一瞬间沈安若的大脑晕眩而恍惚,仿佛空白一片,只有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词句在脑里忽隐忽现:“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20. 岁月静好
程少臣在丽江逗留了三天,然后带了沈安若一起回家。
第二天他们去爬雪山。明明有索道,程少臣偏偏拖了她一路走上去,直害得她死死的抱着他的胳膊,把全身重量架到他的身上,每登几十级台阶便要赖在原地休息一阵子。
“为什么不坐索道?”沈安若气喘吁吁之余仍是咬牙切齿。
“你体质太弱,需要加强锻炼。”
“你去死。为什么不坐索道上山?”
“你真的要听实话?太有损我形象了。好吧,我恐高。”
到了山顶,林间的小路变平,直通向大草甸。两只灰色的松鼠蹦蹦跳跳地从他们面前跃过,一转眼钻入树林深处。
“你也来这儿旅游吗?”
“当然是出差。”
“我要听实话。”
“我们在昆明谈判,结束后大家一起到周边去散下心。至于我,有急事要先回去,既然已经这么近,不如顺便把老婆领回去,免得在这里乐不思蜀,忘了回家的路。这样的解释你满意否?”
“谈判地点原来在哪里?”
“上海。”程少臣老实地回答。
“程少臣,你就哄我说,你是专门来找我的,让我虚荣一下又有何妨?”沈安若掐着他的胳膊恨恨地说,但是却藏不住嘴角的笑。
“那可不行,如果被员工和客户们知道了我被女色迷惑,以权谋私,玩物丧志,我以后哪里有脸见人?”
隔日便下了极大的雨,哗啦哗啦的大半日都没停,哪里也去不成,两人只好窝在宾馆里下跳棋,她唯一勉强会下的棋。程少臣下榻的宾馆环境极佳,很大的套间,远山近水,此刻都朦胧在一团团水气之中,如淡淡的水彩画,雨滴持续落在屋外的铁质栏杆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响声。
程少臣状态不佳,所以安若赢的次数不算少,她记得以前,他让她三步是她输,让五步仍是她输。
“咦,是我进步了,还是你退步?”
“我昨晚没睡好。”程少臣哈欠连连。
跑到几千里之外的地方大白天睡懒觉总是太奢侈,于是程少臣提议:“我们玩刺激一点的游戏吧,输一局谁脱一件衣服好了。”
沈安若知道自己又中了圈套,抵死不从。
“胆小鬼。我的衣服比你少很多,而且我每局让你七步好不好?”
当然仍是沈安若一败涂地,溃不成军。她先是耍赖要最后一起付赌资,然后输到无可再输时,就扔了棋局跳起来逃掉了。宾馆的套间一共那么点地方,她跳上沙发,又跑到桌子上,围着房间折腾了好几圈,最后仍是被逮住。程少臣地把她压倒在床上,边动手边气息不稳地笑:“你恶意毁约,我要求双倍赔偿。”
沈安若被他弄得全身都痒,连笑带叫,直喊“救命”。
“你喊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救你的。”某人狞笑。
多么恶趣味的一对夫妻。
窗外雨仍在嘀嘀嗒嗒地滴落着,处处泛着湿气,如同屋内这两具激烈纠缠在一起的身体,同样的湿漉漉汗淋淋。平静很久以后,程少臣仍然伏在沈安若的身上,将脸埋进她的胸口,像婴儿一般含着她。她微阖着眼睛,一手揽着他的肩,另一只手一直蹂躏着他的头发,揉乱,用手指梳理整齐,然后再揉乱,难得他不反抗,平日里他很讨厌有人碰他的头。他一直很安静,她以为他已经睡着,正打算把他从自己身上轻轻挪开,结果听到程少臣低低地说了一句:“沈安若,我们要个孩子吧。”
她顿住正在拨弄他头发的手,她听到自己轻声地说:“好。”
他们真的开始认真对待孩子的问题。沈安若认真地去查体,西医中医都看过,还特意忍了对磨钻的恐惧,去补了只有一点洞的牙齿。除了不得以的应酬外,同事聚会都是能推则推,能躲则躲。他们的公务聚会一向就是男多女少,这下惹得那些男人们直抱怨:“看见没看见没,再好的女孩子,一旦嫁了人,也是这样的面目可憎。等再做了妈,完全就成母夜叉了。”程少臣烟瘾不大,本来抽的就少,如今索性戒掉,酒也不怎么喝,连回家都早了。
沈安若其实还是恐婴,去查体时听到医院产房里传来啼哭,便觉得头热脚冷胃抽筋,但她至少已经可以面对。当人生有了新的目标时,一些习以为常的事情都变得不寻常。她采纳医生的建议,尽量不再挑食,强迫自己吞下一些平时不怎么碰的食物,欣赏一些据说可以陶冶情操改善心情的无聊音乐和电影,也在晚上打着呵欠拜读了几本厚厚的母婴教育读本。就连她素来认为的不过是男人女人不宜在公开场合进行且存在一定风险性的一种升级版体育游戏而已的所谓床上运动,如今都神圣起来,仿佛某种神秘仪式。
不过也没有那么顺利。之前他们的防护措施太严密,所以沈安若总以为一旦失了防护,怀孕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显然她太缺乏经验。
第一个月,她第一次咬着下唇,眼睛都不眨地盯着验孕棒,后来程少臣说她当时脸上呈现出一种大无畏的视死如归的神情。
第二个月仍是没有结果。她叹口气,程少臣又说:“你明明就是一副如释负重的样子。”其实他冤枉她,她只是觉得,这好比大考之前,夜夜苦读不能尽兴地玩,终于解放之日就在眼前了,结果却说考试延期,这紧张的日子还是要继续,光明之路遥遥无期,真沮丧。
老中医说她体质虚寒,比常人受孕机率小,想来是真的。所以到了第三个月,当程少臣又以一副乐在其中的姿态评价她的有趣表情时,她很是气恼。明明是他的提议,结果紧张的是自己,而他却在一旁看好戏,最后整晚都不愿理他,连他打算碰碰她时都一把将他推开。
“你实在太紧张了,所以才这样。不如顺其自然吧。”
沈安若不理他。
“你干嘛迁怒于我?我明明已经很努力了。”程少臣忍着笑。
她为什么要深更半夜跟这个无聊的人讨论这样儿童不宜的话题?沈安若扯了被子蒙住自己的耳朵。
“嗳,我就是说着玩玩,其实我也没做好准备。昨晚梦见你生了四胞胎,我两手各抱一个,肩上扛一个,还有一个在地上哇哇哭,当时就吓醒了,出了一身汗。真是恐怖啊。”
沈安若正在被子里闷得透不过气来,听到他这样讲,实在忍不住笑,终于掀了被子露出脑袋来,大口的喘气,被他趁机夺走呼吸。“唔,你不要气馁,我们再接再励好了。”
为了避免所谓的辐射,晚上她几乎不再上网。程少臣晚归的时候,她便找了轻松的碟,蜷在一堆软垫里看完一张再换一张,一直到他回家。如今她只看被批判作肤浅的商业喜剧片,那样轻松自在,看时笑得开心,不累脑子,看过之后几乎连电影名字都忘掉,多么好。有时候看着看着便睡着,醒来时发现已经躺在卧室的床上,身边的程少臣已熟睡。
那阵子真是他们结婚以来相处得最融洽的时候,几乎恢复到婚前君子之交般的淡然交往的程度。只不过那时候,沈安若从来没有预想过明天,前方仿佛苍茫一片。而如今,她几乎可以清晰看到对面的岸。
程少臣突然提议要陪她回娘家,她欣然同意。安若父母离他们的城市不算特别远,但往返一趟仍能够耗去一整个白天。程少臣忙,除了节日,通常沈安若自己回家,坐火车,周五晚上出发,周日再回来。
“你最近很闲么?怎么会突然想念我爸妈?”不是她疑心重,而是他一向懒,连自己家都不愿回,常常打发了她一个人作代表去见公婆。
“爸前天在电话里说,他种的一株芍药上开了三种颜色的花,多稀奇,去看看好了。还有我真怀念妈做的红烧鱼,吃了那么多家饭店,就没有做得比她更好吃的。”
“你这理由……被他们知道,不知道会哭还会笑。”沈安若觉得他真是搞笑,“咦,你什么时候跟我爸那么好啦?你不是很怵见到他么?他都没告诉我那株怪花的事。”
“我比你更讨人喜欢呗。”
难得他们一起回家,高兴坏了安若的妈妈林战云,整个下午都在厨房里忙得热火朝天,将安若的老爸沈靖和也指挥得团团乱转。
“沈老头,把那个、那个和那个给我拿来。”
“你到底要什么?”
“就是那个啊。你怎么跟我一点默契都没有?你老年痴呆了啊你?”
“我哪知道你到底要什么啊?”
旅途劳累,他们本来躲在屋里休息,但安若妈的嗓门大,关着门也听得清楚,整个下午都是诸如此类的对话,最初还忍着,后来终于一起笑起来,真是大不敬。
程少臣叹气:“你爸真可怜,每天这样被虐待。”
“他有什么好可怜的?家里家外的事情都是我妈在做,他倒了油瓶都不肯扶,快六十岁人了连洗衣机都从没用过。我妈出门才三天,他都可以饿得瘦五斤,害得我妈从此不敢再出远门。”
“这么厉害?可我每次来,他都很积极地在厨房里帮忙,还抢着洗碗。”
“那是作样子给你看,免得你像他欺负我妈一样欺负我。”
外面又有争吵,安若爸说:“你的更年期怎么又来了,你非得把孩子们吵醒,惹他们笑话吗?”
“你给我滚开,少在这里碍事。”
他们俩根本没睡,在沈安若房里翻她旧日的照片看,只是那老两口一直在斗嘴,他们倒不好意思出去了。
“从我记事起他们就天天吵,吵完了和好,第二天再吵,没想到这样吵吵闹闹竟也过了一辈子。”
“我们很小的时候,我爸妈从不会当着我们的面吵架,他们只当对方是空气,后来我爸抽一整包的烟,我妈在屋里哭,没人理我们。我饿了,大哥弄饭给我吃,有一次还烫伤了手,很多天不能上学。”这似乎是程少臣第一次提起他的家。
“我记得有一回他们吵得很凶时我说,你们不要这样互相折磨了,快点离婚好不好,不用顾及我的感受。结果他们立即停止争吵,一起教训我。”沈安若回忆。
程少臣噗地笑出来:“其实你跟你父母的性格都不像。你那别扭劲儿到底遗传自谁啊?”
“我也不知道,他们一直疑心当年把我抱错了。不过我长得还是很像他们俩吧。”
“嗯。”程少臣翻着她小学时的照片,“沈安若,其实你还是小时候更可爱更有气质。”
“我妈也这样讲,说我长残了。”
“也没太残,站在街上还不至于影响市容。你掐我做什么?哎,松手,我错了还不成么,你是美女,美丽温柔又有气质。”
一会儿,那对老夫妻又干上了。
程少臣很不厚道地侧耳倾听:“我觉得还是你爸受气多一些。你看他们俩的名字,多衬……”
“嗳,表面上的确每次都是我妈赢。我爸口才不如我妈,又从来不敢还手。”
“他一出手那后果不就严重了?上回你说他早年还做过业余武术教练,我都傻住。我怎么也想像不出,一名武林高手能在女儿出嫁那天哭得稀里哗啦,看我的眼神就好像我是拐卖人口的。”
“我爸从小就对我的男同学们特别警惕,谁打个电话来问我作业,都要被他盘问祖宗八代,吓得人家不敢再打来。他对你,简直可以用友好来形容了。”
“是挺友好的,邀我明天陪他去晨练呢。”
假日里沈安若也一般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七点多就醒来,结果发现程少臣已经不在,洗涮完,却见那一对男人真的满头大汗地从外面回来了,正谈得热络。
“你竟然真的陪爸去晨练了,他逗你玩呢。”后来沈安若一边替他捏着腿一边说。
“我也得装装样子给他看啊。”
“你们几点出发的?”
“四点,整整跑了三座山头,累死我,困死我了。”
“活该。”沈安若兴灾乐祸。
其实并非总是这样的现实安稳岁月静好,只不过,沈安若那阵子一直修身养性,听了太多的宗教音乐,看的都是美好文学,于是性子也平和,看不明的事情便无视,想不通的问题便不想。程少臣偶尔还是晚归,身上带了混杂的烟草酒水与香氛的味道。她从不问他从哪里回来,他也不说。程少臣有点洁癖,贴身的衣服宁可丢掉也不喜欢找外人来洗,于是都是她亲自动手。有一两回,他的衬衣领口上都明明确确地印着唇膏的印子,她不动声色地洗掉,只字都不提。
那两次的唇膏不是同一种颜色,而他身上的香水味道也从来不是同一种牌子,他更从没有在外面洗过澡才回家。所以,有什么值得追究的呢,何必自寻烦恼。
温静雅与沈安若的通话通常在五分钟后就只剩一个内容,关于她的闹闹,连睡觉流口水以及吃饭时被噎着此等小事皆是奇迹。安若不忍心打断新妈妈的兴致,通常静雅愿意说多久,她便耐心听多久,起初也只是听听,听得久了,静雅又总是那样得意洋洋,她也开始觉得很有趣。今天静雅跟她扯了一阵子关于旅游与美食,却并未提及闹闹。安若觉得奇怪,后来主动问:“闹闹怎样了?已经会爬了吧。”
“嗳,是啊,爬得很快,都要找东西拴住她,免得她掉到地上。”静雅说,提及女儿她的声音便柔了几分,“安若,我觉得妈说的对,还是‘阿愚’这个名字好,别致又意义深远。你觉得呢?”
“静雅,发生什么事了?”沈安若一向敏感。
“没事。只是觉得,人生已经是一场从头至尾的闹腾,不如蠢笨一点的好,做人难得糊涂嘛。”
隔日沈安若与程少臣一起在外面吃饭时,她说:“这个周末回你家看看吧。”
“不是才去了几天?你又想念谁了?”
“静雅跟我通电话时,似乎心情不太好。”
“她的产后抑郁症终于发作了?”程少臣状似随意地说,“没想到你的女人缘这么好,静雅跟你亲近些还不奇怪,陈姨对你印象也极好,妈那么爱挑刺的人都不挑你的毛病。还有……”他似乎想到什么别的事,于是顿住说了一半的话。他一向这样,闲聊时总是漫不经心。
“我的男人缘也很好,你不知道而已。”
他们很久没有一起出来吃饭了。
过了一会儿,程少臣又说:“周末我有事,你自己回去吧。”
“好。”
“不要自己开车,让小李送你。”
“其实没关系,你总看扁我。”沈安若抬头看一眼他的表情,又改口,“好吧,就按你说的做。”他表情认真时,是绝对无法说服的,不如省省口水。
“你回家时记得带走那几盒茶,上一回忘了。”
听到这话,沈安若不免笑了:“你跟爸怎么会弄成现在这样子呢?明明都很关心对方。他一跟我提起你小时候的事时就眉开眼笑,你爱吃什么记得特别清楚,见你回家即使板着脸也藏不住喜色。而你每周都给乔医生打电话,不会只是为了问候吧。”
程少臣顿了顿,似乎在思索,半晌后缓缓地说:“有时候关系一旦闹僵了,想恢复就很难。最初好像就是为现在想来不值一提的小事,结果谁都不让步,后来就越来越恶化了。”
“父子俩会有什么深仇大恨啊。”
“现在想想也觉得很正常,换作是我,也不见得会比他做得更好。不过当时就是觉得不可原谅。”
“你对自己的亲人怎么这么缺乏宽容?”
“可能是因为从小我就以他为榜样,把父亲的形象想象得太完美,后来发现原来他也与其他人一样,失望之余就迁怒。现在虽然想通了,却已经忘了该怎么好好相处。”
“爸一直对你挺好的,是你的态度比较冷淡。”
“你没见他跟我说话时,不是用训的就是用嘲的?我们闹最厉害的时候,他要跟我断绝父子关系呢。”
“他是父亲你是儿子,你难道要等他向你低头?其实他现在的姿态已经够低了。”
程少臣终于笑了:“沈安若,那天陈姨说,第一眼见你就觉得你长了一副贤妻的模样。原来竟然是真的?”
“多谢谬赞,我真是受宠若惊呀。”沈安若也笑。
去停车场的路上,程少臣接了一个手机。他打电话时,沈安若为了避嫌,一般尽量站得远一些,但仍看得到他表情凝重,隐约听他说:“我就是。好的,我马上赶到。”
他走近,不等开口,沈安若便先说:“你去吧,我自己回家。”
“有位朋友出了点意外,我过去看看。”没想到他竟然开口解释。
沈安若回家后,洗了一堆衣服,又熨了他的几件衬衣,看完一张碟,已经过了12点,程少臣仍没有回家。她拿了手机,想问他何时回来。她给他打电话一向不用快捷键,总是一个个数字按过去,输入最后一个数字,想了想,终于没按下通话键,又将手机轻轻放下了。又换上一张碟,明明是搞笑片子,但仍看得直犯困,终于撑不住去睡了。
结果躺到床上困意却不再那么浓,一直睡得半梦半醒,似乎听到开门的声音,她想爬起来,却仿佛陷入了梦魇状态,明明头脑是清醒的,偏偏怎样也动不了。隐约感到程少臣站在床前看她,她努力地喊他,想请他推自己一把将自己解救出这种状态,却叫不出声音来,又感觉到他已经离开,甚至能闻到有淡淡的烟味飘过来。
书上说,几乎每人一生都会经历两三回梦魇状态,但是频繁发作的却只有不足5%的人类,很不幸她恰是这少数人群中的一员,还好她通常在这样的状态下并不会梦见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半梦半醒分不清现实与梦境。
真正恢复行动力时,已是一身的汗。因为不太确定刚才听到的开门声到底是否真实,于是披了外套出来察看。她在楼下留的夜灯已经关掉,程少臣果然已经回家了,她静静地在走廊上穿过,脚步很轻,几乎无声,终于在廊道尽头见着一点红色的微光。她将那里布置成一小块休闲区,而程少臣正倚在一张藤椅里,手搭在椅背上,手指里挟了一枝烟,就这样在黑暗里静静地坐着。她在那边站了好一阵子,他才意识到她的存在,拧开了那里的落地灯:“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
他的神情有些疲倦,连胡碴都若隐若现。他看了一眼手指里的烟,将已经积了长长的烟灰掸落,又将烟含进嘴中,想了想,又取下来,轻轻地按熄了。
“你想吃点东西吗?我去帮你弄。”沈安若轻声问。
“不用,我只是在这里坐一会儿。你去睡吧,很晚了。”
沈安若替他倒了一杯水,然后重新回房去睡,这才发现天空已经微微泛白,现在是凌晨四点多。
21. 貌合神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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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对晴姨的那句话印象太过深刻。她说:如果你真的失去了,就假装它们从来不曾存在过。而我偏偏一度将它曲解为:如果你什么都不知道,就假装它们从未发生过。
可是有时候“假装”真的很难,比如,假装幸福。婆婆大人用虚张声势的权威来支撑自己的幸福,静雅用孩子来麻醉自己的幸福,到了最后,她们终于一致了一回,因为她们都相信,笨一点和糊涂一点才会幸福。而我竟然会一度天真的以为,纯粹的幸福偶尔也是会有的。
其实,若不是因为我见过这幸福故事里另外的角色,我本来也可以难得糊涂一场。而如今,我迷惑于自己在其中所扮演的角色。
第二天沈安若刚上班便得知自己部门的林丽晶因急性肠炎发作,已经住院。她快速处理完手边的事便赶到医院去探望。那是全市最好的医院。林丽晶已经无大碍,但仍住在急诊病房。她安抚几句后离开,想起自己一名中学同学就在急诊科当副主任医师,于是过去打招呼,顺便拜托她关照自己的同事。很长时间未见面了,见了面很亲切,在告别之前,沈安若突然心里生出一个念头:“昨晚有没有一位叫作秦紫烟的急诊病人送到医院来?”
“我帮你看一下吧。”老同学翻了翻档案,“哎,真的有,秦紫烟。怎么,你认识?”
“一位朋友,刚听说她出了点事。”
“她已经转病房了,在X号楼X层X号。”
“要紧么?”
“已经无大碍了,登记的病因是药物中毒。”
“谢谢你。”
沈安若下了楼,在车上坐了很久,终于还是又去花店买了一束鲜花。老板又见着她,很意外。
“才知道又一位朋友住院了。”沈安若淡淡地解释,“帮我包一束紫萝兰吧。对,不要其他的花,只要这一种。”
她拿了那大捧淡紫的花束一路踯躅犹疑着,觉得似乎在做一件极愚蠢的事情,那花全部半开着,仿佛笼着一层烟雾,与病人的名字甚是相合。来到病房的门口,那是医院并不多的单人病房,门是透明的,隐隐看得到床上躺了人,正打着吊针,床边有看护。她突然失了勇气,迟疑了几秒钟,将花束轻轻放在门口,正要转身离去,门却突然被推开。
“您是秦小姐的朋友吗?”看护是一位和气的大嫂。
“对,不过我不想打扰到她休息。您帮我把花拿进去吧。”沈安若轻声说。
“孙姐,是否有人来了?”室内传出很弱的声音。
沈安若有点无奈,走进去时,心里那种做了傻事的荒谬感更强烈了几分,脸上却挂着非常适宜的笑。
“啊,是你。我正在想会是谁呢?”秦紫烟面色苍白,精神却还好,见到她,有稍许的惊讶,但很快恢复,露出友善的笑意。
“我来看望同事,在医生办公室里恰巧看见你的名字,所以顺便来看一下。”安若先解释。
“多漂亮的花,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紫罗兰呢?”
“只是觉得与你的名字很衬。你好点了吧?”
“其实没有什么,我一直习惯吃双份的安眠药,可是昨晚喝了很多酒,忘记自己已经吃过,又吃了一遍。后来觉得难受,就自己打电话求援了。很糗吧?”
“其实我也有过多吃了药的时候,不过是退烧药。”沈安若笑一笑,“你好好休息吧,我有事,要回公司了。”安若起身准备告别。
“安若……我可以这样叫你吧?”在她准备开房门的时候,秦紫烟突然开口,于是她回头。
“我跟程少臣,是很多年的同学。”
“我知道。”
“在这个城市里,我只有他一个熟识的朋友。所以……”
“我明白的。你不要多想,好好休息吧。”
沈安若最近有点烦。工作瓶颈,公事乱得有点像浆糊,偏偏林丽晶手术未痊愈,连丛越越都出事了。她俩的工作本来并不十分重要,但少了她们,部门里很多的事情便生生少了一个环节,令大家捉襟见肘。结果领导仍是有无数的临时工作通知一件件扔过来,以至于每个人都苦不堪言,沈安若那阵子便带了部门人员天天晚上加班,然后请他们出去大吃一顿,含笑听大家发发牢骚,然后第二天继续带领大家被奴役。
一向吃苦耐劳的小刘都忍不住牢骚满腹:“安若姐,我们可不可以向上面申请增加临时人员?或者有些工作可以拖几天?”
一向不服她总爱找麻烦的蔡一祥那天多喝了几杯后,拍拍她的肩,大着舌头说:“安若,我送你一句话,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
那天她本在钱总屋内刚挨了一顿训,蔡一祥正在门口等着签字,想必是听到了。她突然觉得很感激,再面目可憎之人,也都有可爱之处。
公司最近其实将要有大事发生,领导们已经人人神经质,员工们却一无所知。她夹在中间难做人,只好端了盛满啤酒的大杯子笑着蒙混过关:“我真是对不住大家,你们最近就多担待些,然后尽情地宰我请客吧。”
那日公司里一位熟识客户拉了她闲聊,神神叨叨地说,发现了某种很神秘现象,近日你身边发生的事,总会奇怪地重复发生。她一笑置之,结果当天晚上就接到了丛越越的电话。
丛越越站在旧式五层楼的楼顶,朝着十米外的沈安若哭:“安若姐,我在这里没有亲人,只能请你来见我最后一面,总要有人知道我为何而死。”
沈安若觉得头晕目眩,好像在客串荒谬至极的肥皂剧。如果可以的话,她真想先把丛越越推下去,索性变成黑色恶搞剧。
丛越越前段时间春光满面,恋爱中的女孩总是最美丽,而如今已然有人变了心,于是有人便不想活了。
“丛越越,这楼不够高,你跳下去摔不死,只会摔成重残或者白痴。你自己考虑清楚。”
“丛越越,你很想上社会新闻吗?你不怕以后你走在大街上,每天都有人对你指指点点?”
“丛越越,你究竟是自己不想活了,还是只想让某个男人后悔一辈子?我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好不好?我曾经的一位好友,也跟你一样,为了一个男人,从二十层楼跳下去。她以为她会毁掉这男人的一生,其实这男人如今事业有成家庭美满幸福得不得了,苦的是她父母,她的母亲第二年就得癌症过世了,她的父亲如今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老十岁。”
……
沈安若讲的口干舌燥。她一向不是特别擅长与人聊天的人,而眼下的情景,既让她回忆起她的伤心往事,也触碰了她的某处心结。还好,丛越越终于在她的嗓子已经嘶哑,在警察还没来之前,扑进她的怀里痛哭失声,顺便毁掉沈安若才穿了一次的衣服。
她替丛越越请了假,将她安置在自己离公司很近的那间公寓里。丛越越在本市没有亲人,而宿舍里人多嘴杂。两日后,她陪着丛越越去做了人流手术,替她请了一位临时保姆。
“对不起,安若姐。”沈安若正在查看煲锅里的鸡汤,听到丛越越小声地说。“我知道你最近已经很烦,我还给你添乱。”
“你没对不起我,你只不过对不起你父母跟你自己而已。”沈安若几乎没有力气再教训她,“丛越越,你是为你自己活着,而不是为一个男人活着。你若自己不珍惜你自己,没有人会珍惜你。”
“安若姐,你跟我讲的故事是不是真的?你的朋友……”
“是真的,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她死的时候比你现在更年轻,大学都没毕业。”
周末,沈安若终于甩脱了工作,躺在阁楼的木地板上听音乐。他们住在顶楼,复式楼层之上仍有一层,斜屋顶,采光极好。程少臣极少上来,所以这里是沈安若一个人的地盘。
这里其实只有一样东西属于程少臣,一架三角钢琴,明明应该陈设在客厅,但他坚持扔到这里,并且沈安若从未见他碰过。
她从地上爬起来,掀了钢琴盖子,先是胡乱弹了一气,后来便磕磕绊绊地敲出旋律来,她把旋律弹得有点支离破碎,但她觉得钢琴一向是音色最美的乐器,乱敲都算不得噪音。
她终于折磨够了那架钢琴,觉得手指都有点疼,于是准备下楼去,却见程少臣正倚在楼梯口,见她看见他,于是轻轻地拍了拍手:“原来你还会这个,还不错,为什么不继续?”
“小时候学过几天电子琴。我怎敢在你面前班门弄斧?”没想到竟被他撞见了,刚才明明他不在家。
“你最近心情不好吗?弹得那么狂燥。”
她刚才胡弹的曲子是《第九交响曲》。
“嗯,工作不顺心,总被领导训。”
“竟然给你气受?不如炒他们的鱿鱼吧。”
沈安若笑出声来。“全公司的人都受得了,怎么就你老婆受不了?又不是温室小花。”
“他们不得不受着,是为了第二天的饭钱。至于你,沈安若,我就搞不明白了,你在那里忍气吞声是为了什么?”
又来了,沈安若觉得头大。前一阵子她加班,回家累得不想跟他说话,程少臣就建议她辞职,她没理他,于是他嘲笑她把工作情绪带回家,是最极蠢的行为。
“我一毕业就在正洋工作,看着公司一步步发展,哪里是说走就走的?”
“愚忠。”程少臣很不屑,“最近连晚报上的女权专栏作家都说,讨好一个男人比讨好全公司的男人容易多了,但就是总有人想不开。你会有大把的时间,想做什么都可以,这样不好吗?”
“我们念书时就常常在晚上讨论这个话题,最后结论是,专职家庭妇女一旦失去了家庭,便会变得一无所有。”沈安若对这个话题很感冒。
“沈安若,你是不是对你目前的生活特别没有安全感?”程少臣本来似乎准备下楼了,听她这样讲,冷不丁地回了这样一句。
还是转移话题好了。“这钢琴音色真是不错,怎么都不见你弹,那么多年的功夫都浪费了,多可惜。”
“当年学琴只是为了让我外婆开心,后来她去世,我也就没兴趣了。”
“你外婆很喜欢音乐?”
“对,她是音乐老师,会很多种乐器。你不是学过古筝?也都放弃了吧。”
“那年我爷爷送我一架古筝,说等他生日时,要我为他弹《春江花月夜》,他最爱的曲子。我很努力地学,只练那一支曲子,后来还没等到他的生日,他已经过世了。”
屋里一时间太安静,没有人说话。后来沈安若打破沉默:“程少臣,你来弹一支曲子吧,那架钢琴要锈掉了。”
“没兴趣。”
“真小气,耍大牌。”
“那好吧,你要听什么?”
“Somewhere in Time”。
程少臣停顿一秒钟:“换一支吧。”
“不弹算了,我下去做饭。”
他们吃饭时,客厅里的电视开着,正转到地方社会新闻那一台,芝麻大点不足为外人道的琐事一旦上了电视,便成了全城人的笑料谈资:某男离妻弃子,某女千里寻夫,网恋被骗,遭遇重婚犯……播音员没有感情色彩的声音与新闻主角哭哭啼啼的呜咽不时地传过来。
“换台吧,烦死了。”程少臣说。他一向只看CCTV,最讨厌这种节目。
当时正播着连载新闻真人秀,某男与初恋女友重燃旧情,现妻带着孩子闹到某男公司去,不依不饶要讨说法,已经播到第三集,某男放话坚决要离婚,现妻扬言要自杀。沈安若总是疑心这样的新闻是否也有剧本需要提前彩排,或不是故事主角们镜头感太差,她几乎以为这就是一部连续剧。
“当年没有试着努力在一起,如今却这样闹腾,弄得更多人不痛快。”沈安若叹气。
“你们部门那个傻妞怎么样了?”
“已经上班了。”
“还是年轻好,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用来犯傻。”
“你怎么这么没有同情心?人家小姑娘招你了吗?”
“她不好的时候,你天天给我脸色看。她怎么没招着我?”
沈安若嗤了一声:“我又没针对你一个人,只不过觉得全天下的男人们,一半以上都是没有心肝的混蛋而已。”
程少臣抬眼看着她:“沈安若,我真是越来越搞不清你的思维方式了。你有话不妨直说,为什么一定要话说到一半就闭嘴,又或者每句话里都要藏着好几重意思呢?我跟你讲过了,你把工作思维拿到家里来真是傻得不可救药,你难道都不觉得累?你跟我说话犯得着耍花样吗?”
沈安若定定地看了他几秒,论口才,她从来都不会是他的对手,不过如今,她却骑虎难下。她只好尽可能轻描淡写地问:“你那位出事的朋友还好吧?”
换作程少臣嗤笑:“我还以为你永远都不会介意呢。”
“这事是与我无关。我只是好奇,究竟又是什么样的绝望,可以让一名女子选择轻生,并且几乎成功。”
“不是你想的那样。”
“你怎么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呢?”
“她只是一个朋友,碰巧是女性而已。至于其他,沈安若,你还是知道的少一些比较好。”
“好吧,你的事我一点也不感兴趣。”沈安若低头吃饭,不再理他。
“沈安若,我跟你再说一遍,不是你想像的那样。还有,你不要这样阴阳怪气,我们可不可以不要为了无关的人吵架?”
他那一句轻描淡写的“无关的人”却触动了沈安若的神经。沈安若冷笑一声说:“无关的人?程少臣,我也搞不懂你的思维呢。你从小到大的同学,缘份从国内延续到国外,可能比静雅更深。你为了她可以与你最敬重的大哥动手,你与爸闹僵,她恐怕也是原因之一。大年初一你陪着她去看雪看到感冒,也可以在医院守着她到凌晨。这些我都能理解,同学也好,初恋也好,总有感情在。只是,现在你竟然说,她是无关的人?我刚才没说错吧,男人若是无情起来,真是可怕极了。”
程少臣被她噎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才悠悠地说:“沈安若,我终于弄明白一件事,敢情你不是在吃醋,而是在替别人抱不平呢。怎么,你想当圣女,想把我捆了丝带当礼物送人情吗?”
沈安若放下筷子,起身便要走。程少臣不咸不淡地继续说:“你别走,我话还没说完呢。你刚才提到初恋,我实话跟你讲,我确实是你讲的那种忘情的人,我的初恋,她叫什么名字,她长的什么样子,如今我真的都记不得了。倒是你,这样怀旧,对无情的行为这样不能释怀,是因为你自己从来就没有忘记过去吗?你现在觉得很遗憾吗?”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沈安若勉强收拾好了碗筷,换上外出的衣服,开了门就走。
“这么晚了,你去哪儿?”程少臣在背后冷冷地问。
“屋里空气太差,我出去透透气。”
离幽静的小区不远,便是极繁华的商业区。她没有开车,没有目标地瞎逛,到精品店试了几件衣服,在一家酸奶吧喝了一大杯自酿酸奶,最后进了一家咖啡馆。刚才呕着气,根本没吃饱,于是点了黑胡椒牛排餐,她已经很久不吃刺激性的食物了。
胃塞得满满后心情就变好,看看时间已经11点,于是又走回家。她最近走路少,鞋跟稍有点高,出来时忘了换一双,脚十分的痛,心里都有点后悔,为什么吵架的是两个人,最后受罪的是她自己,不服输都不行。
她回家时程少臣也没睡,客厅里电视开着,结果他坐在电视前的沙发里看杂志,见她回家,头都没抬。她也只当对方是空气,洗了澡就去睡了,朦胧中觉得程少臣好像也躺下。她翻了身,就躺在床的最外沿,把背对向他,然后又迷迷糊糊地睡去。
沈安若忘记自己吃得太饱时不该马上睡觉,胃胀得不舒服,睡得也不安稳,恍惚回到大学时代,很多人一起去爬泰山。明明知道是梦,但场景那么逼真,一张张都是陌生面孔,里面她只认识江浩洋,她以前从未梦见过他,觉得十分迷惑。明明有通向山顶的石阶,不知道他们为何却在攀登一条陡峻的山路,她精疲力竭,在一处陡壁前再也没有力气前进一步。江浩洋微笑着向她伸出手,她很奇怪他的友善,他们好像并不熟。她迟疑着伸出手去握住他,再抬眼便发现江浩洋已经变成了程少臣的模样,于是她朝他笑:“咦,我们又见面了。”心底又疑惑,为什么这样生分呢,明明十分的熟稔。她信任地抓住他的手,等他拖她上去,却不想他突然冷笑着松了手,自己直直地坠落下去。
沈安若几乎尖叫,就发现怎样也喊不出声音来,突然惊醒,已是一身冷汗,小腿腹钻心的痛,原来又抽筋了。她一直有这样的毛病,总梦见上楼梯失了足,突然惊醒就发现原来腿抽筋,只是这次的梦境更真切,更惊险。四周一片漆黑与静寂,只有自己的咚咚的心跳声与程少臣隐隐的呼吸声,还好,只是梦而已。她强忍着痛感坐起来,觉得脚趾都在痉挛着,额头与后背都湿透。
没想到程少臣也被惊醒了,沉默地起身,替她揉捏脚趾与小腿。他的手指很有力,并不温柔,给她施加了另一种痛,但她痉挛并疼痛的腿却渐渐地复原,连失序的心跳都正常了。她又慢慢躺了回去,程少臣也松开了手。
“你又做恶梦了?”
她没说话。
“梦里的怪兽是我的模样?”
沈安若咬紧了唇,对那梦境仍心有余悸。程少臣摸了一下她的额头,又快速地离开,大约因为抹到了一手的汗。他似乎轻笑了一声,准备起身下床,沈安若突然抓住了他的手。他反射性地挣了一下,沈安若抓得更紧。
“我去帮你拿一条干毛巾。”程少臣抽出自己的手,离开前说。
他们最近相处得小心翼翼,尽量不说话,偶尔一句半句也不过是“今天吃什么”,“明天到哪儿去”之类,绝对安全话题。因为只要一开口,最终对话难免就要失控,最终总会陷入僵局。
沈安若正在盯着墙上的一件布饰发呆,是她做的,但她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挂到这儿来了。结果一心一意在看电视的程少臣突然开口说:“你公休假没用完吧?下个月跟我去日本。”
“去干嘛?樱花季早过了。”他用了命令式的肯定句,令沈安若听着别扭。
“你不是很想看薰衣草?上回去法国时不是花开季,北海道富良野的也不错。”
“我不要去支持日本经济。你很热爱大和民族啊,每年去那么多回。”
“谁让我要赚他们的钱呢。”
“你是帮着日本人赚我们中国人的钱吧。”
“你存心找碴呢,我都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也成了愤青。”程少臣对她的故意挑衅不屑一顾,“容我提醒你一下,沈部长,你怀着满腔热爱并且打算为之奋斗终生的正洋集团,每年输送给日本十几亿的原材料采购费,你别说你不知道。”
自从他们吵过一场后,提到对方的任何事情一定都要酸溜溜,表现出一副蔑视的态度,比如程少臣正在谈论正洋集团:
“正洋最近几项投资都很难看。怎么,沈安若,你下定决心要与它同生共死矢志不渝么?”
“你说话别这么恶毒。倪董是看着你长大的长辈不是吗?你咒他啊。”
“倪叔是好人不假,但公司又不是他一个人的。”程少臣无所谓地说,“方向都已经错了,还试图弥补错误继续追加投资,结果损失更惨对不对?竟然会做出这么傻的决策,是因为你们内部出现分化了吧。再加上上面正在查的一堆乱事,总要有人出现承担后果,沈安若,我看你还是快点远离这个是非地吧,在异国你能够更加细致入微地体验你那颗爱国心。”
沈安若暗暗心惊,他与自己的公司根本没有任何业务往来,竟然把问题一眼看穿,最近公司的确有点乱。“您也太瞧得起我了吧,我只是小喽罗而已。”
“可你这个小喽罗简直比你们老总都上心呢,怎么不见你对我这么上心过。我猜这次出来背黑锅的人搞不好是张效礼,你的前任领导,你那令人敬重的正义感与忠诚心一发作,指不定又要犯傻了,你家某位领导的做事风格,你一定比我更清楚,沈安若你好自为之吧。”
“关你什么事?”
“我担心你到时候……崇高的信仰破灭,纯真的心灵受创。”
沈安若被他搅得又心烦又气恼,赶紧转移话题好了。“爸下周日过生日。”
“谁?”
“你爸。”
“干嘛?”
“爸喜欢什么生日礼物?”
“他什么也不缺。”
“可心意总要表达吧。”
“随便你。”
“我知道。可是最起码,请你务必保持沉默,不要像上回一样,在爸正高兴的时候存心拆台。他尴尬,你就很好受么?”
“爸又不是傻子,我不拆穿,你以为他就会信你那套和稀泥的言论了?”程少臣顿了顿,突然想起什么,“你自己回去吧,下周我正好出差。”
“你改一天出差不就行了吗?他一年才过一个生日而已。就当装装样子好了,有那么难吗?”
程少臣本来已经对这场难得的谈话兴致缺缺,将电视音量开到老大,听到她这样坚持,于是又关小了音量,转过身对斜睨着她:“多有意思,沈安若,这全世界的人,你都在努力地讨好,你领导,你同事,我家人,还有莫名其妙的路人甲乙丙丁,甚至连你自以为是的情敌,你都可以真心的或者假装的友善至极。你怎么偏偏就是不肯讨好一下你老公呢?这也就算了,但是连我想要讨好你一下,还要看着你脸色说话呢。”
“程先生,你需要我的讨好吗?”
“不需要。”程少臣回过身,冷冷地说。
“这不就得了,我也不需要你的讨好。”
教育频道在演蚂蚁毁掉堤坝的故事,最初就是那样小小的一条裂隙,最终令整座奇观毁灭。程少臣一向只看CCTV频道,科教、体育、军事与财经,此刻目不转睛,不再理会她。
有时候,关系一旦僵了,就很难再复原。沈安若本来是在收拾房间,又经过客厅时瞥了一眼电视屏幕,脑子里回想起程少臣不久前无意中提及的这句话,突然觉得感同身受。
这样无聊的戏码一演再演,再后来,他们为了不再这样莫名其妙就起无谓的争执,于是极有默契地减少在对方面前出现的次数。程少臣又开始晚归,有时候索性都不回家了。沈安若也晚归,存心在公司逗留到很晚才回家。他们在电话里尚能够心平气和,程少臣说:“我在外地,晚上赶不回来。”或者“已经这么晚了,一个人开车不安全,你不用回来了。”于是他们一起在家的时候都越来越少了。
那天与贺秋雁一起吃饭,贺秋雁说:“明明前阵子还一副春情荡漾的模样,才几天就这么憔悴了?怎么,造人计划搞得太辛苦?”
大厅广众之下,她的声音那样响,沈安若恨不能堵住她的嘴。
贺秋雁仍然在为相亲整日忙碌,以至于沈安若要见她需要提前三天预约。
沈安若最近胃口不太好,牙也痛,饭吃得十分仔细。
“你怎么一副没有胃口的样子,难道真有了?”
“没,打算暂时停一停。”
“真的闹别扭了?哎,其实也算好事,吵架才像正常夫妻,我还以为你们永远要相敬如冰下去呢。”
“不是,身体出了点状况,正吃药呢,不适合要孩子。”
骂男人仍是贺秋雁的主要话题,在声明了第三遍“好男人都死绝了”之后,贺秋雁终于平息了愤怒:“最近我们做了一个婚外情的专题,我得出一个结论:之所以出现第三者,主要还是夫妻二人出问题了,以至于有隙可入。”
“我一直觉得,”沈安若疑迟了一下,“所谓的第三者,并不是介入的那一个,而是阻止别人相爱的那个人。”
“你这论调好稀奇呢。怎么?你家出事了?你老公外遇,还是你打算出墙?”
沈安若默不作声,贺秋雁突然拍案而起:“难道是真的?男人就没有一个好东西!”
“请镇定,拜托你。没有了,只是有些事情我自己没想通而已。”
“没想通就要么不想了,要么去弄明白呗?吊着的状态最难受了。”
“没有必要,其实也不关我的事。还有,秋雁你说的对,如果夫妻出现问题,从来都不是别人的责任。再多的外因,也只是导火线,不是这个原因,也总会有别的原因出现,迟早的问题。”
“沈安若,你是胆小鬼,以及悲观主义者。”贺秋雁突然觉得无言以对。
过了几日,下班时间刚过,程少臣的电话打来:“晚上有宴会,下班后回家换衣服。”
最近两人的对话已经没有问句,只有肯定句。
“我晚上有事。”沈安若也没好气。
“李阿姨的60岁寿宴,她说很想见到你。”
“李阿姨是谁?我又不是大人物。跟你说了,我今晚有事。”
“宴会8点开始,我现在有点事,7点半以前回家接你。先挂了,再见。”
电话挂掉后,沈安若半天都没反应过来。程少臣极少要求她陪同参加各类应酬,偶尔有,她拒绝,他也不勉强。
想了想,还是准时回了家,等重新化过妆又换上黑色小礼服后,程少臣已经回了家,盯着她看了几秒钟:“你穿黑色太苍白,像刚生过病一样。”
她回屋去,擦掉原先的淡色口红,重新抹上厚厚的一层艳红色:“这样可以了吧,程先生。”
“你觉得适合就行。”程少臣连意见都懒得发表了。
其实连沈安若自己都觉得,她此刻更适合去参加吸血鬼化妆舞会。
结果程少臣却将车子开到一家规模很大的珠宝行前停下。
“干嘛?”
“你没戴项链。”
“没自信的女人才需要首饰。”
“你别误会。我只是觉得,你的衣服领口实在太低了。”
店员见到衣冠楚楚的男女光临,自是百般殷勤,笑容亲切。镶满了碎钻的项链在灯光下流动不定,高贵雅典。
“您看,这边这些新到的款式,都十分衬您的气质。您喜欢哪一款?”
沈安若嫣然一笑:“哪一条最贵?就那条好了。”
帅哥店员的笑容依然灿烂,只是有点僵,并且偷偷朝远远坐在休息区里翻杂志的程少臣看了一眼。
沈安若对那幢灯火通明的华丽建筑有些眼熟,突然忆起,某年某月某日的一天,程少臣曾经带她来过这里参加一个宴会,李夫人,本城著名的红娘志愿者,程少臣当年口中的“李妖婆”。当天有些情节历历在目,她突然有点怔忡。程少臣已经走出几步远,见她没有跟上,又折回来牵了她的手。
人生就是大舞台,几分钟前还视对方如空气的两人,此刻一样可以相偎相依一副鹣鲽情深状。
李夫人的宴会总是华美绝伦,人头攒动。程少臣片刻后便离开,她知道,他也讨厌这样的场合。她自己去找了点东西吃,偶尔与陌生人搭讪几句,躲过几个爱慕的或者似乎不怀好意的眼神,也见到了几位认识但算不上熟悉的面孔,然后她在人群里看见意外中的熟人,秦紫烟,她竟然也在这里,穿一身淡紫色的旗袍,十分优雅,此刻正与一位年轻男子翩翩起舞。沈安若远远地欣赏了一下,在心里承认,美女的任何一面都好看。
大厅里人太多,空气并不好。沈安若仍是穿不惯三寸的高跟鞋,小心翼翼地走着,躲过每一名邀舞的男士,最后到洗手间去将口红又重新涂了一层,刚才吃东西时,似乎抹掉了一些。这偌大的别墅灯火通明,每一处都亮着,长长的廊道挂着一排排的画,组合得有点混乱,但皆是真迹,值得细细地看。沈安若看得很专注,沿着画慢慢挪着脚步,后来她挪到一扇大门处,向里望一眼,很熟悉的摆设,一些回忆浮上心头,嘴角也扬起微小的弧度,想进去看一眼,想了想,还是收住已经迈出去的脚,抬头继续看墙上的画。
沈安若一直上了三楼,透过楼梯缝隙向下看,有一种居高临下、俯瞰众生的优越感,有人在舞池里肆意调情,有人在墙角里亲密相拥,也有人在楼梯边窃窃私语。站在她的位置,她能看见程少臣漫不经心地挟着一枝烟,从容地踱进一扇门里。几分钟前,似乎有一抹淡紫色的影子也飘了进去。她静静地驻立了片刻,决定还是到外面去走走。
后花园里种着玫瑰,在月色下姿态诱人,香气随风隐隐地飘散。她坐在花园的一处木椅上,月色溶溶,轻风怡人,很适合谈情说爱的地方。脚很疼,她弯腰解了鞋带,交叉着脚,轻踩着鞋。花园里其实也有别人,但她坐在很隐蔽的角落里,没有人会注意到。
她坐了很久,外面的空气很舒适,突然有人从别墅里匆匆出来。她之所以能够察觉,是因为今晚穿淡紫色衣服的人实在不多。秦紫烟走得很快,那么巧的,恰从她的身前经过。沈安若又向椅子里缩了缩,其实她已经躲在暗处,难有人会留心,但她却借着月光,看见秦美人的脸上,分明有两行清泪。
沈安若坐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回想起许多的往事,然后她察觉到有人在看她,抬头看,程少臣已经不知何时站在她面前。他一向喜欢突然出声吓唬她,这一回竟然没有,也不知道在那里看了她多久。他背着光,看不清他的神情。
“回家吧。”
“宴会已经结束了?”
“还没,但我的事情已经处理完。今天整晚都没见你,你手机没带在身上。”他的声音波澜不惊。
“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
“有人看见你出来了,我挑了隐蔽的角落找。”
沈安若低头找鞋子,她坐了太久,脚有点麻,发现鞋子已经被她踢出很远。程少臣替她将鞋子捡回来,她伸手去接,却不想他已经蹲下,替她穿上,连鞋带都仔细地扣上。沈安若几乎要呆住,她站起来,突然觉得无话可讲,程少臣也不出声。沉默了一会儿,她下意识地转头,发现刚才已经走开的秦紫烟不知何时就站在离不太远的地方,正看向他们的方向。月亮已经偏西,她原先那隐蔽的角落,已经在白色月光的笼罩下。
程少臣喝了一点酒,回家时将车开得十分慢,但仍是稳,甚至比平时更稳,眼睛直视着前方,不说话。沈安若有点偏头痛,倚着窗,几乎睡着。电梯也似乎比平时更慢,他们尽管当对方是空气,但那空气却是凝滞的,只让人喘不过气。程少臣突然打破沉默:“你有纸巾吗?”
沈安若低头从包里找出一张给他。
程少臣接过纸巾,突然伸手拉过她,将她唇上厚厚的唇膏一一抹掉,他很用力,令她觉得疼,被他抓住的地方和嘴唇都疼。
“叮”一声,终于到了,电梯门一开,沈安若立即推开他,翻出钥匙去开门。程少臣跟在她身后,看着她关门又上锁后,突然将她反手按在门上亲吻她的唇,辗转吮吸,非常用力,他极少这样吻她。
沈安若使劲挣扎了几下,不仅没有挣脱开,反而让他将自己的衣服扯乱。那裙子本来就很少的布料,前胸极低,露出大半的背,裙摆也短。沈安若有些气息不稳,死死地用手抵住他:“不许弄坏我的衣服。”
“我讨厌这条裙子。”他扯掉她上身的布料,又从裙子下摆探进去,动作很粗鲁。
他明明一向有洁癖,不喜欢香水的味道,最讨厌化妆品沾到脸上,极少会不洗澡就做。她其实也有洁癖,从人多的地方回来,就会觉得脏。沈安若用了全部的力气推开他:“我要去洗澡。”
最后他们躺在床上,离得很远,各怀心事。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做了,竟有点生疏的感觉,沈安若觉得很不舒服。突然程少臣靠近她,将她揽近怀里,修长的手指顺着她的锁骨一路缓缓地滑下,一直将手停留在她的小腹上,轻轻地抚摸着,唇也贴到她的耳畔,突然变得非常温柔。沈安若竟觉得有一丝惶恐,深深地呼吸一口后,听到程少臣贴着她的耳际在说话,他气息温热,弄得她痒,声音却是没有任何温度:“沈安若,我不明白,你若不想要孩子,只管跟我说,我不会逼你。你有必要吃药来折腾自己吗?”
22. 缘尽
几日后,沈安若想起程少臣当时说话时那样子,都心有余悸。他明明仿佛把她当宠物一样柔软地拥着,语气却冷得像冰一样。她本想解释,突然便失了兴致。
她最近一直有定期去妇科检查,前阵子查出一点小问题,医生建议她用来调理身体的药恰好有避孕效果。也的确有人直接用这种药来替代避孕药,因为很隐蔽。
她没有存心避着程少臣,也曾把药盒直接丢进垃圾筒,竟没想到他会知道。反正她本来也存了私心,当知道这药的又一种功效时,并没有抗拒,更没接受医生其他的推荐。
算了,由他去吧。其实那天程少臣好像真的被气到的时候,她在心底深处隐约有恶意的小小快乐。
那日之后,两人的关系更是降至冰点,形同陌路,连电话都不打了,已经很多天没见面。程少臣有几处房子她不清楚,但他原先住的地方,从婚后她就再没有涉足过,那边离他公司更近。而沈安若也住到自己以前的房子去,偶尔要回家取东西,都故意挑了程少臣不会在家的时段。
就好像小时候玩的积木游戏,要建一座房子,需要花掉许多的时间,那样小心翼翼,担心它随时会倒塌,而当想毁掉它时,却只需要一根手指,轻轻那么一推。
其实不过都在等着对方先开口,谁也不想做那个先失了风度的人。
有时候沈安若都不得不敬佩程少臣的料事如神。正洋的混乱有点加剧,果然最后将她的前任领导张效礼推到最前台,安上莫名其妙的失职罪过,将他连降数职,听候安排。沈安若偏偏是那种爱较真的人,查了数天的档案资料,整理了一份报告,提交给上层。她也知道自己又被程少臣说中,她就是犯傻,最后连张总都亲自打了电话给她:“沈安若,你又犯糊涂,我以前都怎么教你的?”
她知道为什么,钱总与张总素来不合,这一次,根本是内部势力较量的结果。后来他们一支十几人的团队,费尽了力气终于要看到曙光的一个项目,突然便被集团管理委员会要求中止。为了这个项目,他们曾经连续通宵作战,也曾有人到荒山野岭去出差长达月余。如今,所有的困难都克服,所有的关系都融通,却被临时喊停,没有理由。这支团队里的大多数人,当年都曾做过张总的手下。
倪董找她谈话:“安若,你要明白,很多时候,我们必须要学会妥协。”又告诉她:“在大团队的利益面前,个人利益是需要被牺牲的。”
这些道理她都明白,但她需要时间来适应,所以如今她十分郁闷。
“安若,有些你一直在坚持的东西,不见得就是对的。你有时候真的太固执,那天我碰见少臣了,还说起你……”
她本来低头默然不语,听到程少臣的名字,突然抬起头来。
“哎,其实也没说什么。对了,小二最近跟程老爷子好像关系改善很多,安凯最近几次动作,看起来倒像是他的手笔。听程老的意思,小二近期应该就会回安凯吧。所以你……”
她不知道,她完全不知道,原来程少臣已经作好远远离开她的准备,但她竟然没有任何感觉。
最紧张的工作搁浅,沈安若上班都有点无所事事。那天公司里来了一位女家属,哭闹不休,原来是某中层的正妻,指控自家老公外遇。工会主席是男士,陪在那里安抚了半天也不管用,最后不得不求援:“谁去陪陪那女的吧,我是没办法了。安若,你跟她年纪相近,帮个忙,帮个忙。”
沈安若就坐在接待室里,听那与她同龄的女子一把鼻涕一把泪,哭了整整一个小时,从他们的初识,一直讲到昨天晚上的对质。其实那男的几乎算是她的战友,女的也是同事,跟她还算熟,他们的关系她清楚,也一度觉得够荒唐,如今看来,突然开始体谅。
她不劝慰,只是不停地递纸巾,递水,直到那女的自己哭累了,自动停止,仍抽抽嗒嗒:“我最好的时光都给了他,我全部身心都给了他,怎会落得这样的收场?”
“你到底是因为爱他,还是因为不甘心?”沈安若突然问一句。
“我不清楚。不过我想通了,再差不过是离婚而已。”女子洗过脸,也是清丽女子一枚,这才比较符合她那同事战友的品味,刚才那场闹剧仿佛在排演话剧。她从容地离开后,沈安若的头却开始抽痛了,刚才实在是太吵了。
晚上贺秋雁找她,说有几个当年大学的同学旅游至本地,找了几个同城的校友聚一聚,于是欣然前往。
那么多年不见,非常亲切,喝了很多的酒。江浩洋竟然也在场。
其实没有几个人知道他们俩曾经在一起,除了贺秋雁,所以场面并不尴尬。大家聊一聊多年来的分分合合,原来的天成佳偶各自分飞了,原先毫无交情的人结婚了,世事真是难料。
他们喝到极晚才散场。知道要喝很多酒,谁都没开车出来,江浩洋招来出租车,送她和贺秋雁回家。
“我自己走。”沈安若强调,但没人理会她的要求。贺秋雁家很近,于是最后只剩她。
她真是喝得有点多,或者可能是很久不喝白酒,酒量变小了,竟然觉得晕,倚在靠背上神思恍惚。
“你不该喝那么多酒。”江浩洋语气平淡。
沈安若静默着,突然出声:“江师兄,当年我们是怎么分手的?”
很久都没有回应。沈安若斜看他一眼,忽明忽暗的街灯闪烁,他抿着唇,面无表情。
“最近我会偶尔想一想,当年我们究竟是为什么分了手。你猜怎样,我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原因。”
“我也不记得了。”
“你曾经觉得惋惜过吗?”
“安若,你喝醉了。”
她觉得困倦,片刻后,仿佛自言自语,“我本以为,我不会再重蹈同样的覆辙……”
迷蒙中发现车行驶的方向与她的公寓相反。“请停车,您走错了。”
“碧海小区不是?没错啊?”司机大哥对于有人质疑他的专业素养觉得十分不满。
“我现在不……”沈安若突然意识到不妥,收住说了一半的话,又慢慢倚回出租车的椅背上,觉得力气仿佛被抽空,闭了眼。
她在昏昏沉沉的状态里,听到江浩洋慢慢地说:“有些话,不要轻易说出口。只要没说出来,就可以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因为一旦说出来,往往就无法收回了。”
“假装?假的总归是假的。”
其实沈安若打算等江浩洋离开后,立即打另一辆车回她银樱小区的住处,却没想到冤家路窄,竟然可以一开车门就看见程少臣从车库里走出来。她知道自己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程少臣也不看她,径直朝江浩洋微笑着寒喧,风度极佳:“江局长,好久不见。”然后上前去扶站得不太稳的沈安若。他碰到她肩膀的那一刹那,她突然下意识地往后缩,因为退得太急,踉跄了一下,以至于撞到身后的江浩洋的怀里,被他机敏地扶住,不动声色地将她交到程少臣的手里。
“今天晚上有几位老同学从外地过来,一起聚了下,多年未见,喝了不少。”江浩洋开门见山,含着笑意。
“谢谢,麻烦你了。”
“不客气。”
程少臣扶着沈安若的肩膀,一副温柔体贴的模样,一直到进了电梯。她想甩开他的手,想想电梯里有监控,还是作罢。结果进了屋,他顺势就把她丢进沙发里,令她胃里一阵翻江倒海,几乎要吐出来。
沈安若定了定神,想起本打算回自己的公寓去,不想竟碰见他,难道这些天他都住在这边?这么晚,这么晕,尊严跟舒适倒底哪个更重要?她按着抽痛的额头。
程少臣已经点上烟,吞云吐雾,姿态潇洒,冷冷地睨她,袅袅的烟雾恰好飘进她的鼻端。
沈安若突然觉得烦:“拜托你,我闻了烟味想吐。”
“你是看见我才想吐吧。”
“我很累,不想跟你吵架。”
“等你不累并且想吵的时候,请通知我。”
“我跟你无话可说。”
“我想跟你谈的多着呢,比如说,讨论一下《鸳梦重温》那部电影。”
沈安若冷笑:“真搞笑,程少臣,我们俩弄成这样子,跟其他人又有什么关系。”
“没关系吗?从旧日的梦境里醒来,会觉得现实很不堪吧。”
“你不要这样刻薄,太有损你的气质。还有,你又有什么资格来教育我?”
“沈安若,你现在还是程太太呢。”
沈安若觉得比刚才更累,肩膀仿佛不堪重负:“程先生,我们这样没完没了地闹下去,有意思吗?我要去睡了。”她拿了自己的包,昂然地退离现场,虽然脚步有点虚。
“沈安若,”程少臣的声音从身后飘过来,也透着疲惫,“我记得你前阵子问过我好多次,我为什么娶你。”
沈安若停住脚步,沉默。
“那时我觉得,跟你在一起,很舒服,很轻松,就像回到无忧的少年时。但是现在,你令我感到很累。”
“你既然已经意识到决策失误,不如尽早修正。”
“你什么意思?”
“你曾经教过我,方向已经都错了,还要继续追加投资,只会令损失更大,那是多傻的行为。你从来都是聪明人不是吗?”
程少臣也沉默着,等待她的下一句话。
沈安若的话冒到舌尖,吞下去,但又涌上来,也许是借着酒劲,她终于还是说出口:“我们离婚吧。”
“我不想在深更半夜跟你讨论这种没有营养的话题。你喝醉了。”
“我还记得当年你要娶我时,给过我三个月的考虑期限。程少臣,我也等三个月。三个月后,我会提出申请。现在我没醉,你清楚的。”
沈安若晚上在东区有个应酬,开车回去时经过她与程少臣的家,想起有几份最近需要使用的职业认证证书放在家里,本打算回家去取,但是不想碰见程少臣,于是一直没回去。他们那晚上谈崩了后,程少臣彻底把她当空气,甩了门就走了。
她在楼下观察了一会儿,灯是关着的。她没去看车库,因为楼上有监控。后来想,自己为何要怕程少臣,他又不是妖怪,顶多再呕一下气罢了,难得顺路。
谢天谢地,程少臣真的不在家。她把所有证书找齐,拿了几件贴身的衣服,扔进大袋子里,又坐在书桌前的椅子上发了一会儿呆。桌上有一张他们两人的合影,是静雅当年将两人婚纱照的PS恶搞,穿着婚纱的沈安若坐在程少臣的手心里,灵感来源于某手机广告。
他们俩某些地方的品味很一致,比如,都觉得将照片放大挂在家中是很傻的行为,所以家里根本没有大照片,上回安若母亲来的时候,为此还念叨了很久。这一张一直放在这里,是因为安若觉得十分的有趣。
到底还是要这样收场,其实程少臣很多时候对她真的不错。有时候就是这样,莫名其妙的关系恶化,然后不知该如何回头。沈安若暗暗叹息一下,把那张照片反扣在桌子上。程少臣那样骄傲的人,最容不得有人挑衅他的权威。她本来以为,不出一周就会接到他的离婚协议书,没想到他对她采取彻底无视的态度,只当她那晚上说了一句醉话。而她在终于将话说出口后,虽然也免不了有时心里空落落,但竟也有种轻松的感觉。有时候,只要了断就是一种解脱,哪里管它痛不痛。
看看时间已经很晚,终于还是下了楼。
她下了楼便知道自己的运气其实并不好,因为程少臣竟然就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她下楼。只有一盏落地灯开着,他眼神迷离,深不可测,看起来好像喝了不少酒。刚才在楼上发呆了太久,又太入神,竟然没有听到他进门的声音。又或许他一直在那里?她进门时都没向客厅的方向看一眼,而他向来喜欢一个人坐在黑暗里。
“欢迎回家,沈女士。”
“我正要走。再见,程先生。”
“都这么晚了,难道还有约会?”他将她上下打量一眼。
她看他一眼,不想搭腔,继续往门外走,没想到程少臣动作那么敏捷,突然挡住了她的路:“坐下,我有话跟你说。”
“我们还有什么好说的。”沈安若小心地退到安全距离,不要离喝多了的男人太近,很早已经就有人教过她。
“过来陪我喝一杯吧,上好的德国葡萄酒。”程少臣优雅地退回沙发,替她倒了一杯,隔着很远的距离,伸手递给她。
明明是喝多了的表现,偏偏看起来那样清醒,连手都那么稳。“程少臣,你已经喝多了,不要再喝了。”她没有去接。很久不见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竟养成晚上在家喝酒的习惯。
程少臣冷笑:“我喝多喝少,跟你有什么关系?”
“对,完全没关系。”沈安若最讨厌醉鬼,尤其是明明喝醉了还看起来那么清醒与神气的醉鬼。当下需要考虑的问题其实是,究竟要不要开了门开车回去。她回头看他,与他的视线对个正着。
“沈安若,我们的婚姻,你从一开始就没当回事吧,小心翼翼地给自己留足了退路,随时准备全身而退。怎么?现在这个时机最好,还是你终于忍不下去了?”她最佩服他这一点,他无论说什么话,都可以用“今天的天气很不错”这样的语气,平淡地说出来。
沈安若静静地立着,看着他,不说话。
“其实不只是婚姻,从我们交往开始,你就从来没有投入过,对不对?”
沈安若咬着唇,免得有些话脱口而出。
“我以前想过的,你不爱我也没关系,你别扭点也没关系,至少我们处得很默契,婚姻需要的,从来都是亲情,而不是爱情。只是我没想到,你竟然一点都不留恋,说翻脸就翻脸,想走就走。你把我当什么呢。”
沈安若纵使咬着嘴唇都抑不住想要说话的冲动:“程少臣,你不要作出这样一副大情圣的样子。你说我不投入,不爱你,但你又曾经投入过,曾经爱过我吗?你又有当我是妻子吗?养宠物还差不多吧?你心情好时就过来摸摸我的脑袋,送我几枚笑容,将我打扮得漂漂亮亮,你自己看着舒服,带出去也不会丢你的脸。你心情不好时,就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几天都不过问。你是对我很好,慷慨大方,给我自由,甚至偶尔也很温柔。如果我今天是你包养的女人,那我给你满分。可是,程少臣,作为你的妻子,你从来在意过我的感受吗?你想过我真的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吗?”
“好吧,我听着呢,你想要什么?”
“现在我什么都不需要,只要离婚。”
“你休想。”
“程少臣,你自己都明白,你当初的选择有多错误,为何不肯爽快一点呢?你不甘心是吗?因为我没有伤心,没有绝望,没有将你爱得死去活来,竟然打算就这样毫发无损地走开,令你的虚荣心得不到满足对不对?”
“注意你的用语,沈女士。”
“或者你不甘心是我先离出的离婚?那么,你就假装我从没说过那句话,然后由你来提好了。你不是一向喜欢送我礼物?请同意我们离婚,就当你送我最后一件礼物。”
“沈安若,你再在我面前提那个词试一试。”程少臣的眼神开始变冷。
沈安若说了很多话,突然觉得口渴又心烦,她拿起程少臣刚才给她倒满的那杯红酒,一口灌了下去。她喝得太急,结果被呛到,开始咳嗽。
程少臣抬了一下手,突然又收回去,只是冷眼看着她几乎将眼泪咳出来。
“我都不知道,原来你对我有这么多的怨气,从一开始就积累,直到现在。我一直在想,究竟什么原因令你最近爆发?难道是秦紫烟?”
“我才不在乎秦紫烟跟你什么关系。”
“是,你是不在乎,秦紫烟只不过是你的一个借口而已,她跟我怎样你都无所谓。重要的是,你终于找到一个可以发泄的缺口,可以跟我闹。这个机会你等了很久了吧。”
“你说的对,程少臣,就是那样。你现在才觉得累,可我早就累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嫁给你,不明白当初我们怎么会在一起。”
“你不明白吗?我却是明白的。”程少臣冷然地看她。“因为当时你刚失恋,需要有人帮你排遣寂寞。也因为,那个恰好出现的人,恰好与你的前男友有些同质,令你感到亲切。”
空气闷得好像暴雨将至,沈安若死死地瞪着他,等他继续往下说。
“怎么?沈安若,你为什么这样的表情?当年,你是否曾经把我当作替身,来填补你的失落?而如今,你终于发现,纵然表相再像,内在总是不一样,于是你更失落了?你很后悔当年与他分手分得那样绝决吗?”
“你说的对。既然婚姻的真相不过如此,当年我为什么就不能再忍一忍,至少也要好过今天我们俩的相看两厌。”程少臣恰好刺中了她藏在心里很久的一桩心事,久到她自己都忘了,竟然以这样的方式被揭起,沈安若觉得受到侵犯,言不由衷的话脱口而出,根本不经大脑,几乎是喊出来的。
争吵中的人总会头脑发热,吵起来的时候,总是口不择言,什么话最难听,什么话最能刺痛对方,就说什么。
她以为程少臣会彻底地翻脸,不想他出奇地镇定,重新斟了酒,举起一杯送到她嘴边:“再喝一杯,程太太,你今天反常地激动。”他的声音平静无波,“沈安若,做人不要这么诚实,偶尔说说谎,是很有必要的。”
他太镇定,眼神太深,沈安若觉得不安,推开他就要走。她刚动,便被他牢牢地箍在沙发上:“别走,我还没同意你离开呢。”
“程少臣,我们俩不要都这么没风度好不好。我们也算有缘一场,大家好聚好散吧。”沈安若无力地说。她真的不习惯这样竭斯底里的跟人吵架,尤其是与他,他们虽然常常吵,但从不会这样,她觉得全力的力气都被耗尽了。
他冷冷地笑一声,将她整个人抵在沙发上,密密地贴合,“好散?程太太,现在离你定的那三个月的期限还早呢。”
“你走开!离我远一点!”他压到她的胸口,令她酸痛又喘不过气来,沈安若几乎尖叫,使劲地推他。她推不动,于是改作抓和踢,终于真的惹恼了他,将她手脚制住,胡乱地吻下来,脖子,锁骨,最后甚至是啃咬,令她全身酥麻又感到恐惧。夜很深了,他的下巴有细细的胡碴,扎得她的肌肤微微地痛,而被他咬过的地方更痛。
“程少臣,你无耻!”沈安若在他身下边无谓地挣扎,“走开!别碰我!”
“这样就算无耻?你忘了?你现在还是我的妻子呢。看来你需要被提醒,什么是妻子应尽的义务。”他突然打横里抱起了她,快步向楼上走去。沈安若一阵天旋地转,连方向感都失去。他抱得那样紧,她觉得骨头都要断了,死命地挣扎,听到程少臣冷着声音说:“你很想让我们俩都从楼梯上摔下去吧?”她顿住动作,就那样一闪神的功夫,他已经上了楼,踢开卧室的门,将她直接扔到床上,自己也随后压上去,将她牢牢地控制在掌握中。
她不是他的对手,永远都不是,明明是在努力地反抗,身体却已经不受她的意志支配。他除去她的衣服,拉高她的双手,用一只手牢牢地钳制着她,另一只手开始攻城掠地。她的腿也被压住,完全动弹不得。他对她百般挑逗,存心折磨她,用手指与嘴唇,用整个身体,看着她的身体沦陷,臣服,那些动作令她倍感屈辱。最后他终于攻陷她,动作粗暴而猛烈,几乎要穿透她的身体。沈安若觉得难以忍受,起初她还强忍着不不出声,几乎要咬破自己的唇,后来她终于在他的身下哭泣起来。
沈安若一直在哭,而程少臣的动作并没有停止。她明知道自己的眼泪只会令他更加兴奋,但就是忍不住泪水一直滑落。她的思绪飘到很远的地方,关于一些残缺的梦的片段,梦里明明什么都没有,但她只觉得恐惧,感到有未知的危险在等着她。其实她的手脚已经自由,但她早已失了反抗的力气,仿佛是四肢都断了线,已经不能再活动的木偶,被它的主人在丢弃前恶意地摆布与蹂躏,无休无止,没有尽头。后来她连感觉都没有,灵魂仿佛飘在半空,冷眼看着下方那一双纠缠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地做着无聊的游戏,好像一部限制级电影,有声音,没有对白。最后,沈安若终于在精疲力尽中睡去,连流泪的力气都用尽。她在陷入沉睡前,恍惚听到有人在她耳边轻声地说“对不起”,非常低弱的声音,几乎听不见。
桌子上的手机铃音持续响着,一遍,两遍,液晶屏上闪动着“程少臣”三个字,晃花了她的眼睛……沈安若抓了枕头使劲地蒙住头,抑住要关机的冲动。第三遍铃声响完后,终于消停,一切又恢复静寂。
昨夜她根本没有睡安稳,哭得头痛,时时被梦境惊扰,明明困极累极,但仍然睡得半梦半醒。天空终于泛出鱼肚白,程少臣以俯卧的姿势趴在床上沉沉睡着,还握着她的手腕。这个时间里他一向睡得最熟,不容易醒来。她悄然起床,小心地抽出自己的手,从地上随便捡起一件衣服披上,光着脚无声地走到另一个房间,洗了几把脸,连澡都没洗,换了衣服就离开了。走到他们卧室门口时,她抑住想回头看一眼的冲动,终于绝然地离开。
凌晨的街道太冷清,沈安若慢慢地开了车回去,在花洒下整整冲了一个小时的热水澡,一直到发现水温太高以至于呼吸困难,才小心地摸着墙出去大口呼吸新鲜空气。她曾经有过在洗澡时因低血糖而晕眩的先例,因此不敢乱动,包着毛巾坐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终于觉得冷了,原来回家后开了窗子,一直没有关。
其实她真的非常平静,脑子里空荡荡,好像昨夜只不过看了一场限制级剧情片,事情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只不过入戏太深,连自己也感同身受,现在再回想,依稀记得大致的剧情,细节却一片模糊。
沈安若撑着困倦去给自己弄了点东西吃,看看镜子里自己的模样,眼睛肿着,面色苍白,像一只女鬼,反而觉得有点滑稽,有想笑的冲动。她就这样倚在床头巴巴地熬到八点钟后,打电话到公司,声称病了,请了一上午假。
终于可以好好的睡觉。自从某回父亲夜里病了没打通她的电话后,她的手机就再也不关机,除非没电,何况她也担心公司找她。刚刚沉入梦乡,却又被电话吵醒,是手机,号码陌生。迟疑了一下,接起来,是程少臣的秘书:“程总一早没有打通您的电话,所以让我转告您,他有临时出差任务,现在应该赶往机场了。”沈安若松口气。走了最好,不见不烦。
她仍是不接程少臣的电话。不关机,也不拒听,反正不接。那个向来高高在上爱面子的人,被拒得多了,也就不再纠缠,更不会无趣地主动出现在她的面前。不过她接到谈秘书的电话却比以往都多,并不闲聊,只是淡淡地告知她程少臣的行踪。他最近的确忙,奔波于各地,据谈秘书称有时一天去三个城市。她不清楚他为何会这样忙,反正都与她无关。
夜间女性谈心节目,某天讲到了婚内强暴,有人声泪俱下,有人遮遮掩掩,有人咬牙切齿。真荒谬,掀了自己的伤疤给别人看热闹。其实无所谓,真的无所谓,她并不恨,就当一次另类的拓展体验,她已经有点麻木。只是不想再纠缠下去,以至于最后真的什么都不剩。
某天有极重要的客人,下一站行程W市,公司派了车,一路将其护送到目的地。沈安若陪同,想到离温静雅这样近,决定去看望,因为只怕以后再无机会。
静雅早该上班,结果在家休了无限期长假,只因一刻也离不开女儿。阿愚的正式名字叫作程浅语,爷爷取的,果然如其名一般乖巧,不笑的时候像父亲,笑的时候像母亲。
“反正程少卿养得起我。”温静雅满不在乎地说,她已经瘦下来,不再如怀孕及刚生产时的珠圆玉润,气色甚好,完全不复上回见她时抑郁的模样。
其实看到活得无忧无虑的人,自己心情都会好。静雅显然什么都不知道,絮絮叨叨讲一堆乐事,偶尔提到小时候。察觉到沈安若话比平时更少,终于停下来:“你不舒服吗?怎么瘦得这样厉害?本来肉就少。”
“体重并没减啊。最近去健身,大约脂肪变肌肉。”这是沈安若对所有向她问同样问题的人的标准答案。
“这样啊。前些天少臣回来,看起来也瘦了不少。”
沈安若更加沉默,静雅并未察觉,“少臣最近回家很频繁,大约真的有心要与爸和好。以前少卿就跟我说,你别看那爷俩整天闹,其实他们俩才是一路的,只要他们在一起,吵架也好讨论也好,别人都是多余的。这样多好,本来就不是很大的事,偏偏闹了那么多年。”
“是啊,爸应该很高兴。”
“当然,老爷子天天乐呵呵,连公司有麻烦都不生气。哎,如果少臣真的打算回家,安若你也该到安凯帮忙吧,爸前阵子还说起这事。对了,你怎么也不跟少臣一起回来,连妈都说好久没见着你了。”
周末沈安若按照惯例去做检查,她躺在床上有点昏昏欲睡,听医生说:“情况挺好。对了,那些药,你没再吃吧。”
“怎么了?”
“你不知道自己已经怀孕了吗?五个周了。”
“不可能!”沈安若几乎是从床上弹起来的。
“不会错。”年长的女医生有点不满地看着她,“你动作不要那么激烈,也不知道注意点。”
“我一直在吃那种药,不是说……”沈安若喃喃地说,觉得后背和额头噌地出了一层冷汗。她的例假晚来了一星期,但她的一向就不怎么准时,最近作息又不规律,并没有在意。
“那个倒底不是避孕药,只是有那种效果而已。再说从来就没有百分之百的避孕方法,除非你们不做。”医生是熟人介绍,跟她也算熟了,说话很随意,“还有,你最近内分泌紊乱很严重,精神状态也不好,生理机能失调,出现这种情况也难免。”
看她仍是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医生放柔了声音:“你担心那些药对胎儿不好?不要紧,那药没副作用。前阵子不是一直想要孩子的吗?这是好事啊,怎么这样紧张?”
“我觉得……没有准备好。”
“父母与孩子的缘份,有时也跟这世间男女的缘份差不多,越强求越得不来,反而无意中就常常开花结果了。”医生以过来人的姿态劝她,“别想太多了,没事的,现在年轻人就是太小心翼翼,其实喝过点酒什么的,都无大碍。虽然准备得充分最好,但既然来了,就是与你们有缘,不妨顺其自然吧。”
“我不想要这个孩子。”
“唉,我该说的都说了。如果你坚持,也随便你。你再好好考虑一下,回家跟你丈夫商量商量。现在还早,做药流就行。”大约见多了她这样不在状态的准妈妈,医也也无奈,直摇头,“不过如果你改主意打算留着这个孩子,就仔细点,你太瘦,体质和精神都不太好,这样容易自然流产。”
沈安若恍恍惚忽地去停车场,觉得大脑白茫茫一片,已是快到冬天,阳光有点冷,但她还是觉得太强烈,刺得她晕眩。沈安若在车里坐了一会儿,觉得全身无力,连手都有点抖。她趴在方向盘上等着晕眩感过去,感到有人在敲车窗。原来是保安,见到她后松口气:“我还以为……女士,您不要紧吧?”他神色带着几分怜悯地离开,沈安若才发现自己原来已经流泪。医院这种地方,生离死别天天上演,眼泪比新鲜的空气更廉价,谁也见怪不怪。
她的泪水少,从记事起,哭的次数用两只手都数得过,看书看电影,再虐的情节也不哭。但如今,她只觉得生活如此可笑,原来恶俗的肥皂剧情节,真的有冥冥神迹,每天用手指随意操纵着,轻率的一指,那个角落便会上演荒谬的好戏。而这一次,恰好落到了她的身上。
她决定去做手术。她已经那么恐婴,而这个胎儿,来得太意外,药,酒精,抑郁,狂躁,嫉妒,愤怒,恐惧……与它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一个美好的字眼,她不确定因这些因素而到来的孩子能够健康与幸福,她也没有勇气去面对。让这个意外事件的意外后果,无声无息地消失掉好了。这样的后果她独自便能够承担,没有别人会知道,不会伤害到其他人。
她去医院的时候,连贺秋雁都没告诉。看护已经请好,外地人,在本市没有亲友,此刻正陪着她。沈安若坐在候诊室外,觉得全身都微微地抖。她经历过许多的等待,等着考试,等着面试,等着筹备已久的大型活动的开锣,但没有一次等待令她像今天这样的紧张与不安。她连手心都在冒汗,紧紧地握着,指甲掐进手心里,生生地痛,觉得这样仿佛可以得到些许的力量。终于喊到她的号,沈安若猛起站起来,突然就天眩地转,眼前发黑,被看护及时地扶住才没摔倒。
医生测过心跳,量过血压,观察了她一阵子:“是紧张还是舍不得?今天别做了。这个样子,要是做了怕是要出事啊。回去休养几天,没改主意的话,下周再来。”顺手在已经交费的单子上重新填了日期。
沈安若消了假,又回去上班。离新约定的时候越来越近,她又开始紧张,睡眠质量更差。其实她一直害怕的是程少臣知道,他在欧洲生活过,受那边法制影响,对堕胎行为深恶痛绝,认定是罪行的一种。若他知道,那么她绝不可能有机会去流掉这个孩子,但是如今的她,体力也好,精力也好,她不认为自己有勇气与力量来留住它。留下又如何?让它一生下来就成为单亲儿,或者为了它,让两个人勉强地扭在一起,尴尬一生。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对谁都不公平。何况,它本来就是另一种罪恶的衍生物。很多次,她拿起电话,将他的手机号码拨到最后一位,终于又放下。
很多的事情都太出乎意外,她没有想到在发生了那件事后,会在这样的场合里见到程少臣。她正在开会,轮到她发言,静了音的手机一直在闪,拒听了两次,仍然固执地再拨入。原来竟然是公公病危,程少臣的司机已经在公司门口等着她,而程少臣并不在车上。
只用了平时2/3的时间就赶到了临市,但仍是迟了,她见到的,是公公已经覆了寿盖被的遗体。灵堂里哭声一片,分不清真情与假意。有人上前给她系上黑色的孝带,婆婆倒在静雅的怀里哭到几度昏厥,静雅的眼睛红肿。程少卿眼睛也微红,轻轻拍她的肩:“爸临终前提起你。”
她并不知道公公的心脏病那样严重,两周前她还见过他,当时他朝她慈爱地笑,让她尽早给他再添一孙。那时她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有孕,只思及老人并不知情的事情,觉得心底惭愧又不安,思及与这位对她从第一面就和善至今的老人的缘份即将到头,还暗自叹息过,竟没想到,那会是她们的最后一次见面。
她觉得胸口闷到不能透气,眼底却是干涩无比,再抬头,便与程少臣对视。那样久没有见面,竟然如此的陌生,没有表情,无话可讲,仿佛初次见面。他的眼睛也是干的,泛着血丝,脸色苍白。程少卿说,程少臣刚从北京赶回来,已在弥留状态的老爷子见到他的面,握住他的手后,终于安心闭眼。
他们按照习俗守灵,少卿与静雅一组,他们俩另一组,各守半个夜晚。已经是深冬,灵堂里那样的冷,尽管烛火通明,纸扎的童男童女牛鬼蛇神形容诡异,这样的场景,仿佛在梦境里出现过,却总看不清躺在那里的是谁,然后一身冷汗地醒来。程少臣半蹲着,低着头烧纸,一张又一张,仿佛那是他在世间唯一可做的事。他的手有点抖,那整摞的纸,他怎样也分不开,沈安若无声地过去,替他一捆捆地划开,逐一地递过去。他伸手去接,不说话,然后继续一张张地点燃。烟灰弥漫,沈安若抑住想吐的冲动。
这样的场景她从没想到过。隐然地记得他们的初识那样的巧合,仿佛天意冥冥,当时脑里闪现着一部经典电影的名字,《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竟然这样的应验,他们在前三场婚礼上相遇,然后是自己的婚礼,再然后,竟然是这样。有酸意直涌上她的喉咙与眼底,但她已经哭不出来。程少臣向来挺得非常直的背与肩膀,此刻微微缩着,他在案台上支着胳膊,将额头抵在手上,闭了眼,看起来疲累不堪,完全没有往日的神气,而像弄丢了回家钥匙的小孩子。她心中一恸,伸了手想去碰触他一下,而他恰在此刻回头,看着她,眼神木然,没有生气,透过她的身体,仿佛她是空气。她张了张口,竟然一句话也说不出,将已经伸出一半的手悄悄地缩回。他们都住在离医院最近的酒店里,只有三个小时的休息时间,沈安若去洗了澡,心事重重,回到卧室时,却见程少臣已经将自己裹进被子里,在沙发上睡着,神色憔悴,眼底有淡淡的阴影,很显然已经很多天没有睡好。他睡得不太安稳,仿佛也被梦境干扰,沈安若记得以前他的睡眠质量一向都好到令自己嫉妒。
葬礼仪式复杂而折腾,但终究还是有结束的时候。婆婆说:“少臣和安若回家吧,这里有少卿与静雅,不用担心我。安若,好好照顾少臣,他这阵子累坏了。”萧贤淑女士在哭得几乎断肠之后,终于恢复了以往的镇定。其实安若在葬礼上也见到了晴姨,她站在最人群最远的地方,一身黑,显得越发的清瘦,与程少臣跟她一样,没有眼泪,站了一会儿就离开,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她。
回程的车是程少臣的司机小陈开的。程少臣上了车就睡着,歪着,姿势并不舒服。车里很静默,沈安若将空调温度调得很高,一会儿便觉得非常的憋闷,但忍着没有将车窗打开。她也几乎整夜没睡,又站了一整天,觉得疲累困倦,也昏昏地半睡半醒。车回到本城时,经过程少臣的公司,他低声说一句:“我回公司有点事,让小陈送你。”他竟然是在对她说话,从昨天到今天,他只对她说了这一句话。安若点下头,在他推开车门要走时,突然出声,她积攒了很多的力量,用了很大的勇气才能将那句话说出口:“我有话对你说,我在家里等你。”
程少臣迟顿了一下,轻轻点下头:“我很快就会回去。”
车子一直开到她很久没有回去的家。程少臣下了车后,小陈絮絮地跟她讲了许多他的近况,原来他最近根本没在本市,一直在外面,或者留在父亲的身边。她昏昏沉沉地听着,觉得全身都十分的难受。终于到了家,她自己开车门下车,小陈说:“安若姐,你脸色不好看,我送你上楼。”
“不用,我自己。你回去接他吧。”
她其实有些奇怪,为何所有的声音都听起来缥缥缈缈,为何脚步这样轻飘,突然听到小陈的惊呼声:“安若姐!安若姐!”她隐约明白将要发生了什么,原来真的是这样,相同的事件,会连续的发生,因为自己已经对那个未出世的孩子动了杀机,所以,即使想要改变主意,也是来不及。它知道它的母亲不要它,所以它自己先离开。
她的意识渐渐恢复时,只听到无数杂乱的声音,以及接近麻木的痛。
“胎儿没保住,自然流产。”
“她没事,真的没有事。只是血糖和血压都太低,晕过去了。”
“没有摔着,只是闪了一下。这时候的胎儿很娇弱,稍有闪失都会出差错的。”
“不要难过,你们还年轻,来日方长。”
“病人的医疗卡有没有?有身份证吗?”
她一直昏昏沉沉口干舌燥,觉得眼泪似乎都流向心脏。
“少臣哥,对不起,我没照顾好安若嫂。”
原来他真的在,只是,她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始终没有。
沈安若终于醒来时,天色已经全黑。她试着动了动,突然就惊动了身边的人。
是单人病房,只有一盏灯微弱地亮着。程少臣坐在床边,比白天时看起来更苍白,在灯光映照下,他的脸几乎透明,嘴唇也毫无血色。
“对不起,我不知道……”
他的声音疲惫至极,已经沙哑。
“你晚上本想跟我说的就是这件事吗?”程少臣低声地说。沈安若望着他的脸,他的眼神里没有情绪,她突然闭了眼,两行泪顺着眼角滑下。
“为什么要哭呢?你觉得疼吗?你本来就不想要的孩子,用这样的方式失去,不是更好吗?”
沈安若咬住了唇,怕自己会哭出声来。他会知道的,因为她的医疗卡,身份证,还有那份改了日期的手术预约单,在她的包里,是放在一起的。
“你不要哭,这样多好,只是一场意外。那个孩子,它永远不会知道,它本来也没有机会来到这个世界。”他一字一顿,每一个字都说的十分费力。
沈安若的心渐渐地冷下来。她本想辩白,张了张口,却觉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明明说的每一句都正确,她从来在他面前无所遁形,多说一句,也只会令自己更难堪。
“你不想解释吗?”程少臣轻声地问。
“你想听吗?”沈安若咬紧了嘴唇,闭上眼,再也不说话。
过了很久,非常非常久的时间,她终于又听到他的声音,沙哑,精疲力尽:“沈安若,我总把你不喜欢的东西强加给你,这个失去的孩子,还有我们的婚姻。我真的感到很抱歉。”
他说完这句话后,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仿佛失了全身的力气。
沈安若在医院里整整躺了一星期才出院。流产本不是多么严重的事情,但她体质虚弱,精神不稳,各项指标都差。她虽然一直不是特别健康的人,但是从小也没有得过什么大病,这样整天躺着不动,还是头一遭,只觉得生命都已经静止,凝固,每天睡了醒,醒了睡,睁开眼睛时便看着窗外的浮云流动,也不怎么吃饭,偶尔下床一回,便头重脚轻,晕过几回,每次被插上氧气急救,闹得虚惊一场。她睡得不好,恶梦连连,一身冷汗地惊醒,医生只好每晚给她注射镇定剂。
朋友同事陆陆续续地来看她,说种种苍白无力的安慰话。静雅也专程来过,他们瞒不住家里人,因为安若出席不了公公的头七,总要让家人知道理由。静雅安慰她,却自己一直掉眼泪,婆婆也打电话来,让她安心休养,话未说完也开始吃咽。她只觉得累,为什么每一个人都看起来似乎比她更伤心,不过感谢程少臣,他替她瞒住很多的事情。贺秋雁常常来陪她,一言不发,只坐在她身边,有时候给她带来许多的杂志,有时候也带来成人益智玩具,但她都没动,只任时间如天上浮云一般缓缓地流动,消散,真的难得有这样挥霍生命的机会,不如好好体验。
看护人员非常的体贴尽责,大约程少臣付了极好的价钱。她几乎没再见到程少臣,或者他来了她也不知道,她一直迷迷糊糊,分不清是做梦还是现实,有时候觉得他好像坐在那边,但是一句话也不说。看护会偶尔跟她汇报,比如:“今天程先生让我陪您到天台去走一走,老在屋里空气不好……”
“他来过吗?”
“程先生每天都会来,你一般都在睡。”
那日她又从迷离状态下醒来,见到屋角放着一篮浅紫色的风信子,明明不是花季,但开得那样好。她不爱花,受不了浓郁的香气,看护总是把花拿到离她极远的地方,等她醒来时便按交待送到护士室去。“程太太,要我送出去吗?”
“不用,我很喜欢。刚才谁来过?怎么不叫醒我?”
“一位姓秦的小姐,见你睡着,不让我打扰到你。”
“刚离开?”
“对,走了没五分钟呢。再早些时候,程先生也来过,坐了半小时后才走。”
看护去楼下替她买东西,沈安若突然很想出去走走。她自己起床,披了外套,小心地扶着墙,一步步挪出去。其实身体早就没事了,连痛觉都没有,只是躺了太久,已经忘记怎么走路。
她决定到天台去看看,她的病房就在顶楼,上一层楼就到。住了好几天才知道,原来是高干病房。以前对程家的背景没有太在意过,因为程少臣很少表现出太特别的地方,那日公公的葬礼上,见到了不少大人物,方体会到,本来也不该是一路人。医院在最繁华的市中心,二十几层,在天台上可以俯瞰大半个城市的风景,但也总有绝望的病人或者亲属企图或者真正地从那里跳下去。
天台上几乎没有什么人。因为今天风特别的冷,阳光微弱,在这样的冬天,少有人这么傻。但也不是一个人都没有,天台上有很多的长条木椅,她一上来便看见,程少臣正坐在其中的一组上,拿着火机在点烟。风很大,他总是点不着。后来有人走到他身边,即使穿一身暗素的颜色,也仍然是一抹倩影。秦紫烟,算是她的一位旧友,拿过程少臣手里的火机,小心翼翼地用手挡着风,终于替他将烟点着。
沈安若决定悄然地离开,免得无意间做了不速之客,但她在临离去时,仍是没有躲过那一幕:程少臣将头贴进秦紫烟的怀里,她站着,抱着他的头,搂着他的脖子,像哄小孩子一样轻轻拍着他,而程少臣在她怀里,紧紧地抱着她的腰,肩膀在微微地颤抖。
昏黄的色彩,优雅的剪影,电影海报一般美丽的画面。那样的画面太和谐,她都不忍心看。
日子总要继续地过,她在家里又休养了几天,然后回到公司,每天接受无数同情的眼神,加班,努力补上因为她的离开而落下的工作。她不在的这十天里,公司发生大变化,人事调整,机构变动,还有几个大事件,有些很壮观,有些很可笑,但是都与她无关。她的生活恢复了以往的平静如水,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程少臣很少会在她面前出现,偶尔碰面,客气疏离,相敬如宾,比如公公的五七祭和七七祭,他们并排站在一起,也不说话。但其他家人都只拿她当玻璃娃娃对待,也就忽略了他们的异样。
意外偶尔也有。那天突然接到陌生的电话,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约她见面。她不记得自己有什么官司缠身,后来对方补充一句:“我是程少臣先生的律师。”她才如梦初醒。发生这么多以后,她都几乎忘记这件事,已经这样形同陌路,其实那道手续倒似乎显得不重要了。看一眼台历,翻了翻记事簿,竟然真的已经到了三个月。
周律师年轻帅气,很面熟,依稀在哪里见过。他们俩互相对视几秒钟,男士先说:“我是周安巧律师,受程少臣先生的委托,与您协商一些事情。”
“我以前见过你。”她竟然用了肯定句,其实她真的不太记得,究竟在哪里遇见他。
“是的,三年前。当时我放假,去做了点兼职。”他眼里闪过一丝促狭,又瞬间恢复原状,沈安若突然忆起他是谁。
“其实你们结婚时我也在场,客人太多,你大概不记得了。”
沈安若低头。真是荒唐,程少臣莫非是存心,特意找来两人的见证人,来见证各个重要场合。
“我们进入正题吧,周律师。我一小时后还有事情。”
“我想问的是……你对于与程少臣先生离婚这件事……你决定了吗?”
她静静地看着他:“程先生的离婚协议已经准备好了吧。”
周律师轻叹一口气,从最上面的卷宗里抽出文件,推给她。很多页,沈安若学过速读,大致翻了一下,便从包里拿了笔,打开最后一页就要签字。
“等一下,沈女士,你不打算仔细看一下协议内容的吗?”
“我知道程先生一向为人慷慨又公正。”沈安若收住正要落笔的手,“请问,这份协议是否有对我不利的内容?”
“没有,完全没有。”周希巧律师认真地说,“但你若还有别的要求……”
“没有,这样就可以了。”
协议书的最后一页,程少臣已经签好了名字,每一份都签好。她常常见他的签名,通常是签单的时候,一挥而就,草书,花体,非常洒脱。但是她从不曾见过他这样的签名,最标准的行楷字,端端正正,每一笔都好像用了很大的力气去写,力透纸背。她有一丝恍惚,突然很想去看一眼结婚证书上他的签字,似乎她从来没有留心过。
沈安若觉得手有点抖,但仍是很坚定地将自己的名字一页页地签好,同样的一笔一划,郑重其事。
她觉得周律师似乎在叹息,抬头看时,他也在看她,眼神里有她看不清楚的东西:“我觉得很遗憾,沈女士。少臣……程先生现在不在本市,等他回来,你们就可以去办理正式手续。”
“知道了,谢谢。”
这是个很反常的冬日,温度很高,阳光刺眼。沈安若看看时间,她请了一上午假,结果现在才这么早,于是去张效礼所在的子公司看望他。
“恭喜你,张总,终于风平浪静。”
“安若,我已经决定离开。”
沈安若看着他。
“我有个朋友,邀请我去华奥山庄。你记得那里吗?”
“当然记得,以前您请我们到那边去吃饭,那里环境非常好。”
“是啊,我记得你还说,这么好的环境,在这里做服务生也愿意。我还训你呢。”
张效礼的桌子上摆了几大本影集,都是当年她亲自帮他整理的,按着年份,一张张排起来。
“你看安若,这张里还有你。很多年了吧,当时这样小。”
那是她刚入公司那年去参加年底的文艺演出,跳群舞,整场节目有四支舞蹈,跳毕一场便匆匆下台换了另一场的衣服。真的已经过去好多年,不过是一晃眼的功夫。
两人一时无言,各自拿了一本影集默默地翻看。有一本是十几年前的,当时正洋刚刚创业,如今的领导们也都年轻,戴着安全帽在工地上与工人们一起卖力地当搬运工,当年做了图片展,惹到一群大男人飙泪,只是如今,到底都各奔东西。
张总从她手里抽走那本影集,怔怔地看了一会儿:“安若,有时候,你明明知道缘份尽了,但真要离开时,还是那么的不舍。”
“我明白,张总。”沈安若轻声说,“不过,您以前教过我,总回头就会变得怯懦。人是要向前看的。”
第四卷
23. 现世安稳
FROM:沈安若的BLOG
郝思嘉说:每天都是新的开始。
这句话多么的正确。
张效礼离开正洋不久后,正洋集团发生了一件算不上太重要,但也让人议论纷纷的事情。企划部的沈安若在升职任命文件下来的同一天,递交了辞职报告。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办理好工作交接,沈安若跟着旅行团到东南亚玩了一圈,然后去了张效礼目前任总经理的华奥山庄。她在每一个部门各实习了两周,然后直升为总经理助理。
那是新建的饭店,人事关系不复杂,没有太多的利益纠葛,对于她的任命,并没有很多的异议。
她与张总有多年如师生又如父女般的情谊,到了新的环境更是配合默契。工作方面,她基本上一帆风顺。之前她的精神不太好,身体也虚,常被贺秋雁边叹息边挖苦,说她打眼一看就像只苍白的女鬼,但两三个月下来,紧张,忙碌,反而恢复了往日的神采,整个人宛若重新活过来。
去华奥山庄,除了张总的原因,其实还因她特别贪恋那边的环境。华奥是综合性饭店群,依山而建,除了二十八层的主楼外,还包括别墅区,各类风格餐厅,大型会所,会展馆。不同于大多数饭店的欧式布局,华奥的环境很中式,除了主楼,其他都是矮层建筑,亭台楼阁,小桥流水,错落有致,楼与楼之间是园林景观,每天穿行其中都是一种享受。
她的生活渐渐规律,不再熬夜,每周去上一次瑜珈课,偶尔参加个插花班,还跟着慈祥的邻居老人们学了一阵子太极拳。她甚至拾起扔了很多年的画笔,无聊的晚上便涂涂抹抹。当年险些考美术专业,结果却彻底弃了,以至于搞美术专业的叔叔见她就碎碎念。有时候就是这样,有些东西一旦丢了,就再没有找回来的念头。没想到现在竟重新提起兴致。
她画工笔画与油画,工笔只画仕女图,一笔一笔细细地描,像绣花一般。油画只画风景,大片的树木,草地与花丛,蘸了各色的油彩,一层层地刷,一点点抹,都是很耗时间的兴趣,好多天完成一副,画完就扔进阁楼,不再看一眼。后来贺秋雁在她每副画作快要收尾时,就会跑来守着她,因为她画完以后,总会临时起意地在这里多添几笔,在那边多抹几下,生生毁掉本来还不错的作品,令贺秋雁扼腕不已,所以后来只要贺秋雁觉得这副画该完工了,也不管作者自己的意愿,强行就从她手底下抽走。沈安若只是笑,从不恼。
贺秋雁有时候笑她,离婚后比未婚和已婚时都过得更好,婚姻之于她完全就是一场时间有点长的培训课。
贺秋雁在她离婚后总是怕她闷,到了周末就来陪她,结果总是很奇怪地发现沈安若的心情永远比她自己的要好。她自己还是奔波于相亲-短暂交往-重新相亲的无尽循环中,痛骂男人仍是她最感兴趣的话题。
一天她们边吃着薯片边看一张影碟,《真情假爱》,Intolerable Cruelty,轻松的喜剧,乔治.克鲁尼与泽塔.琼斯珠联璧合,火花四溅。女主角人生目标便是寻觅有钱男,嫁之,离婚,赚得大笔赡养费,从新高的起点寻觅更有价值的Next One,而男主是离婚案律师,专门帮着女人坑男人,或者帮着男人避免被女人坑。沈安若从开头就一直忍不住哧哧地笑,贺秋雁说换一张一张,多么无聊。不要换,克鲁尼多有味道啊,沈安若说。还是看到了结尾,那一对男女每一分钟都在互相算计,互相提防,互相陷害,最终还是双双认了栽。
看完电影后她有几秒钟的怔忡,不免想起她的前夫。程少臣对她真的很大方。婚前他们曾有过一纸协议,是她的坚持,程少臣当时很不以为然。她现在回想实在有点感慨,原来那时便冥冥中预知了结局,为了显得自己清高,为了自己的体面。
离婚后她情绪不高,很少关注工作与休闲之外的事,直到前阵子陆续有一些机构与她联络确认,才渐渐得知程少臣为她作了极为周到的安排,确保她不工作且时时挥霍一下也可以过得非常好。对此,她心中存有感激。
沈安若离开正洋后,将她自己那套离公司极近的小公寓,以比市场价低得多的价格卖给一位同事,那一家突遭变故,生活陷入困境。除了带走她自己的一些物品,所有家具和电器都留给了他们。此外她做了一件令买主很困惑的事,她在卖房子前几天,替他们将沙发与床都换成全新的,然后找人将旧沙发与旧床烧掉。
现在她住在以前她和程少臣婚后住的那套市中心黄金地段的豪华公寓里。那里离华奥不远,只需40分钟车程。可是一个人住那样大的屋子,太浪费,也太空荡,她一度很想卖掉,终究没下定决心。她很害怕搬家,实在麻烦。
其实原因还有,程少臣离开时,几乎什么东西都没有带走,衣物,各种休闲工具,还有他书房里的所有东西,在她印象里,似乎一件都没拿。她看着那些东西,实在不知该如何处理,只好留在原处。反正房子够大,房间够多。
平时她锁了他的房间,周末有钟点工过来打扫时,她也会一并请她将程少臣的书房也清理过。有时候半夜睡得朦朦胧胧,小腿抽着筋醒来,觉得渴,去找水喝,忍不住向他的书房方向望一眼,意识浑沌时,心里有丝诧异,为何他要关着门,他们明明一向都不关门。她一个人很少在家开伙,一般在外面吃,有时在华奥的员工餐厅吃过饭再回来,周末偶尔自己动手,都是很简单的菜,比如西红柿炒蛋,然后会想起,其实自己从来不爱吃这东西,但因为程少臣喜欢,常常做,也就慢慢适应。那时她不免会偶尔产生一种错觉,仿佛离婚不过是一场梦,他出了一趟远差,只是没有归期。
沈安若把这些行为统统归结为离婚后遗症。其实连怀念都称不上,她不难过,没有心痛。但毕竟一起生活了那么久,很多东西,已经成为习惯,深入骨髓,一时半会改不掉。
她还是偶尔能够听到他的消息,尽管他们从签署过离婚证书那天后就再没联系过。安若以为与静雅的缘份也会渐渐散去,但其实静雅总是定期地与她联络,有时电话,有时邮件,刚离婚那阵子更是频繁,跟她说些网络笑话,讲阿愚的趣事,发了很多照片给她看。程浅语小朋友越长越漂亮可爱。
静雅尽可能地不提程少臣,但还是会有意无意地透漏一些他的消息。比如那天她在电话里兴奋地说“半小时前阿愚突然会说‘叔叔’这个词,口齿特清晰,我和妈一兴奋就把电话拨到伦敦去了,都忘了那边是下半夜两点呢……”然后意识到什么,生生地卡住。
她一直知道他到了欧洲,她记得似乎是德国,原来现在又到了英国。其实她有点好奇,很单纯的好奇,但终究忍着没问。
再比如那天静雅跟她说新上映的所谓的大片多么名不副实,劝她千万不要浪费时间浪费体力,突然电话里传来另一个遥远的人声:“静雅,我去机场接少臣,你也一起去吧,抱上小语。”只有程少卿不会跟着他们一起喊女儿“阿愚”,他只喊“小语”。
那样久没有再听到这个名字,她的心跳终究还是滞了一下。
静雅也意识到她听到了那句话,小心翼翼地补充一句:“他回国一周,一直在北京,今天顺便回家看看。”
其实解释与没解释并无区别,跟她又没有什么关系。他们始终没有联系过,似乎也没有什么联系的必要。
新工作很有趣,并没有比以前更忙,但是会认识很多的人,来来往往,眼前的面孔换了又换,每天都过得新鲜。
离婚后她也会偶尔跟江浩洋也有联络,一般是公事,江浩洋会顺便请她吃饭,她有时拒绝,有时接受邀请,看自己的日程安排,也看心情。他们处得很好,就像多年的老友一样,有时候他也会给她一些工作上的建议。那日江浩洋说:“我本来以为这份工作并不适合你,结果你竟然做得顺手又开心。你到底还是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是啊,人怎么会一直站在原地一点都不变,至少也会变老。”
沈安若总助其实变化并不大,温柔和善,极好相处,对每个人微笑,从不发脾气,话很少,人前人后都不说人事非,但过于坚持原则,或者说执拗,一旦决定的事情别人很难说服她。但无论如何,从部门经理,到服务员,每个人都对她友善之极。至于他们是否在背后非议她,反正她听不到。
也有不那么顺的时候。某日晚上她当值,巡视各处场所的运营情况,突然有人报告说,娱乐中心那边有客人对服务员不满,正发飙呢,软硬不吃,一堆人在看戏,大堂经理费尽口舌。她匆匆赶过去,陪行工作人员提醒她:“沈助理,您小心,那位事主儿是‘大哥’。”
“黑社会?”
“咳,基本上算是吧。真失望,太没气质了。”
“黑帮港片看多了吧?少看点,要看也看《教父》系列啊。”
情况不太糟。一干找碴人等见到她极度不屑,弱质女流,看起来像刚毕业,纵使绾着发化了妆制服笔挺,仍是没有说服力。找个女娃娃敷衍我们呢?年轻的大堂经理急忙解释,这是我们沈总助。
弱女子其实也有优势,那大哥端了斟满高度白酒的大杯一直凑到她鼻子底下:“沈小妹,喝下这一杯,我就啥也不跟你们计较了。”
这边一堆人还没来得及阻拦,沈安若已经接过杯子一口灌下去,反转了杯子给他们看,一时掌声和口哨声四起。再主动地喝一杯,郑重其事敬某位大哥。
她长相柔美,笑容甜,声音也软,有北方少见的江南气质。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客人很快就没脾气了。
那位郑姓老大后来成了常客,偶尔遇见打招呼,于是向人介绍沈安若:“这是我沈小妹儿,以后见着她,你们都要罩着点。”
她真是冒了一点险,但当时也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她赌那位满脸凶相的大哥眼底有一点温和善良的光。那些酒倒真是没让她舒服,她晚上都没回成家,在酒店房间里晕了一晚。第二天下午才上班,张总忍不住骂:“逞强,就是能逞强。”不过真是收获挺大的,除了那位大哥不再找麻烦,连几位平日对她保持着表面客气,其实心底并不以为然的经理们,见着她都亲热与尊重了许多,突然将她当作自己人。
生活暖阳高照风平浪静多么好,偶尔有点小意外,就权当调剂了。
偶尔还有半拉子的艳遇。西餐厅要再请一名业余钢琴手,消息发布半天,已有三人应征,其中一人据说条件甚好,她被要求去做确认。
那个男孩子,大四生,马上就毕业,长得真是不错,剑眉星眸,气质佳,只除眉宇间一点冷清的神情。不过无妨,很多人就吃这一口,又不用他接待客人。他看她,神色有一点倨傲,于是沈安若轻描淡写地说一句:“会弹《大黄蜂》吗?来一首听听。”
那男生弹的真的不错,于是顺理成章被留下。后来沈安若看了他的名字,突然就有去砸钱的冲动。陈晓城,靠!这么绕口的名字,而且还这种念法。反正,她极度无语。
沈安若在员工餐厅吃饭时常会遇见陈晓城,他总是自觉地坐到她对面,总忘记带餐卡,每每朝她微笑:“沈安若,可不可以请我吃饭?”
这么没有做小辈的自觉,就算笑得再迷人也没用,她对帅哥一向有免疫力。
但有一天还是发作:“陈晓城,你就算没上过礼仪课,也该有基本的常识。沈助理,沈女士,沈姐,随你叫,但是,不许连名带姓地喊我。”
“凭什么啊?现在还没到我的上班时间呢。”
沈安若用勺子敲敲餐桌,叮叮咚,结果引得有人朝这边看:“陈同学,就凭我像你现在这样无所事事等毕业证的时候,你还在咬着笔抓着头发熬夜埋头题海准备中考。”
“实话跟你说,我中考时晚上从来不念书,熬夜备考的人都是笨蛋。”
几个回合下来,沈安若便发现陈同学喜欢惹恼她,爱看她生气的样子。找到原因所在就自有对策,不理他,见他绕道走,晚上不出现在餐厅。后来陈小弟终于柔软了身段,见她便礼貌地称“安若姐”。
那男孩身材高瘦,细皮嫩肉,手指修长,穿衣也讲究,一看就是从未吃过苦,完全不缺钱的样子,学的又是热门专业,赚钱机会多多,不知为何跑到这儿来,问他,一会儿说“勤工俭学”,一会儿说“喜欢有知音倾听的感觉”,再问,又说为了攒机票去英国看辣妹,没一句正经。
西餐厅经理见她就笑:“吃饭时总有漂亮小孩缠着你,会不会觉得秀色可餐,食欲特别好?”
“郑姐,你明知我胃不好,一向吃的清淡。你若喜欢,尽管拿去,我可消受不起。”
“哎,陈小帅哥可是除了你谁也不理啊。怪了,你越不给他好脸色看,他就越高兴。不过那小子虽然阴阳怪气,但自从他来了,我们厅营业额每月递增10%。果然是到了男色时代了啊,只要人长的帅,脾气怪点都是亮点。”
某天晚上她走得特别晚,车开到大门口时,见着陈晓城站在路边等她,于是停车。
“太晚,没车了,送我一程吧。”
“刚过去一辆公交车。”
“我看错车牌,没赶上。”
“不顺路。打车回去吧,明天拿发票回来报销。”
陈晓城嗤地笑了一下:“沈总助女士,你怕我把你怎么样啊?”
沈安若冷冷看着他,不说话。
“我确实是因为挺喜欢你的所以才总是接近你。那又怎样啊?你难道还要我藏着掖着装作看不见你?我对你真的没别的想法,更没有想亵渎你的胆量。你真犯不着避我跟避老鼠似的。好吧好吧,既然你那么烦我,我明天就从你眼前滚开。地球这么大,以后你一辈子都不会再见到我。”
“上车。”沈安若没有任何情绪起伏地说,然后没等他系好安全带,就猛地发动车子,害他一头撞到车窗玻璃上。
小屁孩而已,有代沟啊,她跟他,实在没有共同语言。
夏末秋初,陈晓城也要离开,真的去英国,但不是去看小贝老婆,而是去留学。他坚持要请沈安若吃饭。
“看吧,人与人之间的缘份多短,现在后悔从没给过我好脸色看了吧。真奇怪,你怎么对谁都笑得那么好,就是不笑给我看。反正以后你想对我好点都没机会了。”陈同学恬不知耻地说。
“你最好现在就从我面前消失。”沈安若觉得大脑体积在膨胀,“不是说麻省理工才是你的最高愿望,怎么又去英国了呢?”
“我前女友在那里。”
“这么相爱?爱到可以为她舍弃理想,当年为什么又分手?”
“当时不明白啊,觉得分手有什么了不起,既然你要走,那我绝不挽留。其实现在也没搞清楚到底算不算是爱,不过有一天梦见很多年后,她抱着她的孩子跟我在街头相遇,那滋味,真难形容。不甘心,就是不甘心。后来打听到她还是一个人,突然间就下定决心了。”
“你是见不得她没有你也过得好吧。”
“哎,可能吧。不过想那么多做什么?我相信直觉,所以我要去找她。就算真的不能挽回,至少努力过,以后不会后悔。”
24. 狭路相逢
FROM:沈安若的BLOG
我一个人,遗忘或者怀念,惋惜或者心有不甘,都只是我自己的事情,与其他人无关。
近来有一条小道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以至于中午吃饭时,都能够听到邻桌几位男士们在讨论。
“安凯这次从W市撤资,你觉得他们会把产业转移到哪儿去?”
“我还以为是谣传呢。政策原因?”
“可能本来就有打算,正好机会来了。据说前阵子安凯出了点事,市政府不只不作为,还扯后腿,弄得程家不痛快了。”
“这么牛?程少卿行事风格一直挺低调温和的,原来狠起来也够劲。”
“程老大性格是很温厚,不过程家不是还有位二少爷嘛。据说二少杀伐决断,手腕强硬,上个月刚用钱砸了一堆元老们回去提前养老,这又跟当地政府叫上板了,还真有几分他老子当年的风采。”
“安凯前阵子出什么事了?好像没风声。”
“不太清楚,只听说程少卿差点被拖累,老爷子也因为这事上了点火。老爷子去了以后,程二公子出去养精蓄锐了几个月,现在开始反击了。”
“安凯应该不打算出省,那么应该在我们市的可能性最大,程市长的面子总要给啊。”
“我看那二少像个六亲不认的主儿,这回他连自己舅舅都没客气呢。何况现在各市都在向他们摇橄榄枝,条件一个比一个开得高。”
这些人嗓门真不小,沈安若这一桌也听得清楚。于是女士们也开始兴奋地八卦:
“程二少耶,就是那传说中翘家不归,如今终于浪子回头的程……程少臣?”
“程少臣以前不就在我们市吗?在ZT做了好几年,后来自立门户就很难再听到他的消息了。”
“我有个同学就在安凯,也说安凯近期上层大清盘,可热闹了,结果就没一个人敢去闹他,就只认准了程大少爷的好脾气整天哭诉。”
“程家长媳不是就那谁的女儿?对了,二少结婚了没?”
“没听说过,关于程少臣的私人信息,好像一直很少。按说不会吧,这么年轻就把自己套牢?”
沈安若开始收拾面前的餐具:“我吃饱了,你们慢慢聊。”
“不要走,再坐会儿嘛。”这群八卦女们比安若年长,职位也只比她低一点,工作时间外非常随意,“安若你说,程二少已经结婚的可能性有几分?”
“爱丽姐姐啊,你孩子马上就要上小学的人了,人家结没结婚与你有什么关系嘛?”沈安若大发娇嗔试图蒙混过关,其实自己先起了一身鸡皮。
“安若妹妹啊,不是姐姐我批评你,你真是太缺乏生活情趣呀。”爱丽姐姐模仿她的语气笑骂。
有些人真是阴魂不散。
沈安若突然觉得牙痛,估计那颗长了一半的智齿又开始作乱了。
周一的早晨,沈安若像往常上班。停车场与办公楼离得不算近,一路遇上无数人,互相致意问候。
“沈助理,早上好。咦,今天好像看起来不太一样了,周末休息得不错?”
“沈姐早。呀,您怎么把头发剪了?”
……一堆人问。
是啊是啊,还不错。
对对,剪了头发换换心情。
这样不好看吗?
你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好不好。
终于到了办公室所在的那一层,她已经觉得嗓子已经有点干,于是开始后悔昨晚的冲动,情绪实在不高。何况此时此刻,她昨晚刚买的价格不菲的新鞋把她的脚趾夹得生疼。谁说人不如旧衣不如新,这新鞋子总是不如旧的来得舒服。想到这儿她就不免更气闷,觉得自己的“周一厌倦症”似乎又有要发作的迹象。
换了衣服,想起在楼下看见有一处石阶有损坏,应该找了工程部的林经理去看看。正要打电话,一阵敲门声响起,竟然说曹操,曹操立马就到,林经理那张英俊的笑脸已经离她不足一米的距离。
“沈大妹子,从上到下焕然一新,周末有喜事?”林君笑得一脸灿烂。
喜他个大头鬼。
“令狐兄弟,从左到右春风满面,昨天有艳遇?”回他一个灿烂微笑,沈安若觉得一股酸气从胃里冒出,牙都要倒了。
林君的脸上呈现出暖昧的神色:“有艳遇的是沈妹妹你吧。”
此君本名林虎聪,最爱以大侠令狐冲自诩,每每让沈安若想以狂扁之来挽回心中第一武侠偶像的英名。其实林虎聪长得一表人才,远看也算是玉树临风,英俊潇洒,笑的时候甚至颇为迷惑人心,只要拜托他千万不要开尊口,他一开口便从酷毙的小马哥瞬间变身为年轻时代的周星星。
沈安若正揣度他刚才那话的意思,突然门又响,保安小弟抱了大捧的郁金香花束进来,放到她桌上。纯白色,全部半开着,花姿沉静妖娆。
“沈助理,有人送花给你。按规定,我没让她上来。”
“谁?”
“花店工作人员,不肯说是谁送的。”
小保安离开,赝品令狐大侠在一旁啧啧称奇:“有心人啊有心人,多么别致。咦,白色郁金香好像是代表失恋耶?”欠修理男台腔台调地说完,突然又换了高亢的声线,他真该去当配音演员,“我说妹妹,你最近又让谁失恋了?苍茫大地竟有我的天涯同命人啊,快介绍给我认识。”
沈安若愣了几秒钟,终于板着脸问:“林虎聪,是不是你在搞鬼?”
“我还真希望是我送的。不过妹妹你认识我多久了,我有这么浪漫以及不切实际么?不过你要是喜欢,下回我可以学习借鉴并且我发誓我保证我会更加有创意。”
面对这样全无正经的笑脸,沈安若根本无言以对,心想那群整天喊着“一见林经理便心跳加速”的众小妹若此刻看见偶像的嘻皮笑脸样,准定玻璃心碎落一地。
两人的手机同时报时,原来已经8点半,工作时间到。林虎聪立刻抿了笑容,换上一脸认真状,多么有职业道德的好同志。
他是来汇报工作的。
“张总说让我先拿给你看看,如果没意见请在这里签字。”
“那两座重新装修的别墅这个周末就会全部完工了,你要不要去看看?”
说到这个,她突然想起事。
“你上回说设计师常常在现场监工?”
“几乎天天都来,十分敬业。”
“美女?”看他那一脸春情荡漾。
“绝对的大美女,难得不娇气。她一来工人们干得那个卖力,所以这次这活儿做得特别快。真是精品美女啊。”看沈安若一眼,“当然跟我们聪明美丽的沈助理比,那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沈安若皮笑肉不笑:“一会儿开完会我去看现场。”
“我负责保护你。”
9点半,照例是每周一次的管理人员例会,部署计划,重复方针,强调企业文化,最后随机点名一名部门主管出来做报告。因为不知道会点到谁,结果大家都紧张,不得不用心准备,跟论文答辩似的。真是,又闷又紧张。
张总是非常好的领导,对员工慷慨亲和又尊重,就是特别喜欢开会,屡屡创新怪招,称之为提高大家的应变能力,结果就是弄得属下应对不及。不过优点多多的领导,偶有小小的乖张与怪癖,绝对可以容忍。
今天又轮到林虎聪,他侃侃而谈,滔滔不绝,口若悬河,并且也算言之有物,只听得众人瞠目结舌。
赝品令狐冲就是传说中那京城特产的侃爷,不想在本市也能落地发芽。
他认真与自信的样子还颇像那么回事,那些见到林经理就犯花痴的小妹妹们其实也不算太悲哀。
会后沈安若到张总办公室,商讨完工作,张总说:“你也知道安凯集团的事吧?下月中他们在我们饭店举行开业酒会。你在这方面很擅长,配合各部门一下,上上心,保证不要出什么差错。”
“这么快?我以为还会等一阵子。”沈安若有点诧异。
“是啊,行动力够快的。听说主管人员全都到位,开始正式办公,临时厂房已经备好了,月底就有两千名工人进驻,工业园区那边月底就破土动工。这效率真是太高了。你别说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这是职业素养欠缺的表现啊。”
沈安若心虚地笑笑,没有搭腔。
“其实他们还有意向与我们的配餐部签订一整年的送餐协议。现在2000人,已经不少。等园区建成的时候,那规模就大了。”
“我们有必要将配餐业务做大吗?还有,安凯那么爱挥霍,找我们干嘛?”沈安若实在不是灭自己志气,华奥等级虽不低,却不幸没有排名第一。那样财大气粗的安凯,向来有“不选对的只选贵的”的超牛口碑。
“沈安若你又欠抽了?”张总看不出真恼还是佯怒,“有安凯这样的大客户上门,抓住机会最关键,不赚钱都没关系,把口碑打响才重要。你长了脑子没,像话吗你。还有,难道你不明白,除了地理优势外,我们的其他优势不明显。安凯选我们,还不是冲着你的几分面子,你倒是完全不领情啊。”
沈安若暗暗地深呼吸,再吸一口,然后低低说:“是,我会向程少卿先生致谢。”
这回是张总微微叹气,语气更低柔:“安若,你装傻还是真不知道?现在安凯在国内的主事者,已经是程少臣。”
其实她早就知道,程少卿和静雅近期就会到欧洲去,安凯在那边已经设有机构,并且那里有程少卿最擅长的领域。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恰有电话打来,张总接电话时,安若低头,百无聊赖地把右手无名指上的戒指脱下来,又换到左手中指上,换来换去。最近几个月,无聊时她总重复这样的动作,于是发现原来自己的左中指与右无名指差不多的粗细。贺秋雁笑她:怎么越老气质越差,小动作这么多,快返老还童了吧。
实际上沈安若昨天就见过程少臣了。
昨晚她与贺秋雁小聚,吃太多,于是到银都商场散步,以消化过量的食物,从一楼一直闲逛到七楼。
七楼经营家居及婚庆用品专卖,多是舶来品,价格令工薪阶层咋舌。但秋雁最爱这里,总说既饱眼福又不花钱最是实惠。
安若从水晶器皿专区转出来时,便见那个身长玉立的男子背影太熟悉,时间已经那么晚,天气也不凉,仍穿得一身整齐,衬衣都笔挺,西装外套挂在臂弯,仿佛在专注地欣赏身前的巨幅壁挂,从她的角度看,似是一幅田园风光的绒绣画。
安若顿了一下,突然就觉得有点胸闷气短。她一直有心率不齐的毛病,出现意料外的状况时便容易心慌。
这时恰有一名女子走向男子,穿艳丽飘逸的裙装,身段窈窕,姿态优雅,只看轮廓已觉得是美女。沈安若觉得自己就永远无这等浑然天成的气质,装都装不出来。
女子轻扯男子的胳膊,微侧着脸,凑近他说了几句话,然后轻轻笑起来。安若的位置恰能看到她那巧笑嫣然的精致侧脸,乍一看以为是秦紫烟,但并不是她,很年轻,青春洋溢,灵气逼人。程少臣一直没回身,仍保持着原来的姿势看那副画。
大厅内正播放轻柔音乐,安若倾耳听,原来是《时光倒流70年》,多么应景。隔着一层淡蓝色冰裂玻璃的幕墙,并没有人发现被窥视。灯光投在那无数晶莹剔透的水晶玻璃上,折射出七彩光芒,只觉得星辉璀璨。那一对不远处的男女的背影便在这样的流光溢彩里显得异常的登对又协调。
安若放轻呼吸与脚步,扯扯正盯着顶级床品入神的秋雁,作个禁声的手势,拖着她悄然离开。
到了楼下贺秋雁还在笑她:“沈安若,咱们有点出息成不?上前打招呼啊,跟那女的说‘我是他前妻’,谁先尴尬谁就输呗。”
沈安若不理她,拖了她去街对面的富凯商厦。
“我跟你讲,人生何处不相逢有缘千里来相会嘛。亏你平日里装那么像,当年你不是挺潇洒的么?”贺女士还在没完没了,以挖苦她为乐。
“哎,算了算了,不提臭男人们了,我陪你去砸钱吧。”见她一直不说话,贺秋雁总算也止住话题了。
她烧掉近两个月的薪水,包括那双让她脚痛一整天的鞋,以及现在正戴在手上的这只镶满了细碎的海蓝宝石的指环。
秋雁说:“这指环真像一枚顶针啊,硬度也足够,戴着它做针线活多么有格调。啊呀额滴娘,这么贵,安若啊,就算你离婚时从前夫那里小赚了一笔,也不可以这样挥霍,留点家底为未来打算才是正解。”
安若觉得自己真是交友不慎,只想找来针和线缝上她的嘴。
贺秋雁犹自喋喋不休:“这么些年了,你这坏毛病不但没改,简直是变本加厉啊,心情一不好就摔钱、狂吃、剪头发,幸亏你胃不好吃不多吃不胖,不然你准可以去给肥姐服饰作代言。下面咱们要不要去剪头发?”
“是啊,咱们走吧。”
“干嘛?你来真的啊?我逗你玩呢。这头发留了好多年了,剪掉太可惜。离婚时你都不剪,现在剪个什么劲啊。”贺秋雁一副要晕倒的样子。
“最近一直想换发型呢。”
沈安若其实也没有很难过,只是最近一直有点郁闷,不如借题发泄一下。
她犹记得以前程少臣非常不喜欢去商场,说那里人太多令他呼吸困难,两人一起去商场的次数一只手便数得过来,大多数时候他宁可坐在车里听音乐玩手机游戏等她一个小时也决不进商场,就此培养出沈安若战斗般神速购物的特长。后来沈安若便一个人逛街,再后来连逛街的兴致都渐渐戒掉,除非极度无聊,否则她很少逛街。
那两套翻新的别墅是专门用来接待特级贵宾的,完全按居家要求设计,连厨房用具都齐全,全用最好的材料,砸了很多钱。
当时比了无数的设计稿,沈安若记得这两套方案都是她极欣赏的,并且恰好出自同一位设计师,于是力排众议,结果是她赢。
据说那设计师性格与业务素质都好,于是工程人员们也做得卖力。她很早就想去拜会,顺便证实她的推测,结果还是拖到今天。
装修现场总是混乱,饶是极好的材料气味也不好闻。他们每一处都看一遍,这一回的确做得很好,设计师定期在现场监督,发现问题就据理力争要求重做。人长得美就有这等好处,工人们总会特别顺从。这是林虎聪说的。
在第二套别墅二楼的和室里,她终于见到她想见的人,果然如她所料,设计师真的是秦紫烟。
两人在茶坊里坐下,沈安若请客,但动手泡茶的却是秦紫烟,或者说,秦紫嫣。她的动作优雅,即使穿得像名装修工人都掩不住好气质。
“我很早便在设计稿上见到这名字,觉得很巧合,只差一个字。”沈安若温和地说。遇上故人总是件好事。
“你没想到是我吧。”
“我猜或许是你,你的设计风格很特别,我想我曾经见过你的作品。这名字是艺名?”
“是吗,在哪里见过?我从未用这个名字发表过……”秦紫嫣微微惊讶,突然有所了悟,止住了上一个话题,“我改名字了。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你,我只知道你离开正洋了。”秦紫嫣看起来与以前没多大差别,柔柔弱弱的,怪不得那群粗老爷们从不好意思为难她。
“原来的名字不是很好?”
“太轻浮,没有着落,所以改了。”秦紫嫣淡淡地笑,“算命先生说的。”
沈安若默然片刻,笑了:“那为什么不叫紫岩,岩石的岩。”
“是啊,我怎么没想到。只觉得,这样改,喊起来音调都不变,不会特别的奇怪。”秦紫嫣似乎思索了一下,“反正也没有几个人会喊我的名字,难道我要再改一回?”
“我开玩笑的,这名字很好。”为什么两人仅有的对话总是会绕着名字转,沈安若自己都觉得奇怪,“……对了,你有妹妹吗?”
“没有,我是独女。也没有堂妹和表妹。”
后来她们告别,秦紫嫣欲言又止,沈安若本来已经转身,然后又回身,望着她。
“对不起。有些事情……我并不知道……但事实不是像你想的那样……”秦紫嫣慢慢地说,每想一句都像在努力地思索。
“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相处出了问题,从来都与你无关,你想多了。”
“其实,他……”她静静地望向沈安若渐渐变得清冷的眼神,最终话未说出口。
晚上七点沈安若才离开,刚打开车门,只见相邻车位里已坐进车子的林虎聪摇下了车窗。
“这么晚才走?还没吃饭吧?一起?”
沈安若把大捧的郁金香扔进副驾位,又自己坐进去:“没兴趣。”
结果林虎聪已经来到车外,轻敲车窗。沈安若只好将车窗摇下。
“大姐,你就可怜可怜我,请我吃顿饭吧。我最近穷得揭不开锅了。”
沈安若噗地笑出来,突然间心情就变好了许多。
两人开车半个小时去了四川酒店,迷踪鱼,麻辣小龙虾,还有酸辣汤,直吃得舌头僵硬头皮发麻。
“每次吃过后第二天都闹肠胃病,最严重的一次半夜去打吊针,但还是忍不住想吃。”沈安若使劲低着头,半挡着唇,悄悄吐舌头。实在太辣太麻,她太久没吃过川菜了,吃得眼泪都要流下来。
每每将胃塞满后,沈安若的心情就变得极好。
“我可以赠送胃药,并且不介意你明天向我三倍索赔。明天你若胃痛,我就欠你三次饭局好吧。”
“你想得美。”
最后还是林虎聪付的款。他伸着食指在沈安若眼前摇啊摇,很严肃地说:“沈女士,有一点你千万要记住,跟男人抢什么都可以,就是不可以抢费餐费。这是原则问题,绝对是原则问题。”
沈安若不屑,但终究屈从。
其实她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她的胃开始隐隐作痛,而且,她回想起,刚才那家店,是她跟程少臣第一次吃饭的地方。
刚才到底是谁先说要吃川菜的?又是谁选了那个地方?她?还是林虎聪?真奇怪,才两个小时而已,竟然记不起来了。难道她已经有了健忘痴呆的迹象?
晚上沈安若又看碟,半世纪前的老电影,《绅士爱金发女郎》,梦露穿着闪亮的高衩红色礼服,妖娆地唱“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
沈安若非常喜欢梦露,并不怕被人说肤浅。那样的性感妖娆肆意张扬,却又纯真如孩童,安静如处子,迷惘如小猫,明明看似胸大无脑,但眼神里偶尔闪过慧黠,真正的谜样女人,绝色尤物。还有,她的人生明明那样悲凉,留给世人的却只有笑容。
碟片结束,屏幕变黑,喧闹转为沉寂,只余屏保图案在那里飘飘荡荡。沈安若突然觉得有心头有几分空虚。
“钻石是女孩最好的朋友”?这话好像以前也总有人跟她说。
她忍不住翻出丢在柜子暗格里的那个小盒子,往床上一倒,十几枚亮闪闪的戒指就全部滚到床上去了。
沈安若其实一直与时尚绝缘,置装不太多,上班又只能穿制服,正好适合她,所以连首饰都不载,只除了戒指。
离婚后她就染上收藏戒指的癖好,铂的金的镶钻镶各色宝石的,配着鞋子的颜色款式轮换着戴。
她以前并不戴戒指,直到离婚后才养成这样的怪习惯,好像无名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可以给她一层无形的保护。
她总是换戒指,连林虎聪都发现了,称她这是被弃综合症。他知她离过婚,这个事实并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妹妹,你不可以对人生这样悲观,你的未来还有我这样的青年才俊有待你来考察探索……”林虎聪有一次喝了点酒,朝她这样嚷嚷。沈安若带着几分恼意地瞪他一眼,赝品令狐大侠方知自己口误,摸摸鼻子灰溜溜离去,隔日送上大盒的糖果作为赔罪。
不过那样一堆戒指,都比不过她当年收到的那枚求婚钻戒价格的零头。
程少臣送的那枚钻戒,主钻至少有2克拉,又辅了无数小钻与碎钻……虽然典雅精致,但怎么看都超级夸张。安若疑心他是故意恶搞,一看到那枚戒指都犯堵,后来忍不住问:“你存心让人家知道我是暴发户么?”程少臣无辜地笑:“我以为钻石的大小可以代表诚意的多少。”后来又一直教育她:“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可靠,永远不会骗你。”因为他每每送她华而不实的钻石首饰,都会被嗤之以鼻。
为什么会又想起这个人来,这个人今天出现的频率未免高了些。真见了鬼了。
正式办理离婚手续那日,两人本来十分的平静友好,办妥后,一起到常去的餐厅吃午餐。
那店幽静雅致,桌上水晶瓶里插一支香槟玫瑰,像极是情人约会,旁人哪晓得这本是分手宴。
沈安若最喜这里的水果披萨,此刻觉得心思澄明一片,兀自吃得痛快。程少臣在对面不急不缓地说话,仿佛向秘书交待:“我下月去德国,会在那边很久。若有什么事情未处理完结,可以联系谈芬,有麻烦的话去找大哥。”
安若吃下最后一口披萨,将汤喝到见底,直视程少臣:“劳你费心,之前我一个人的日子也过得极好。我有事,先走一步。对了,这个还给你,你的律师在协议里忘记这个。”安若将那枚分量不轻价值不菲的戒指放到他面前。
程少臣不作声,面无表情,目光瞬间冷下来。
沈安若只作未察觉,仔细地用餐巾纸擦着嘴角和手指,她觉得自己此刻动作必定十分优雅而从容:“请收回吧,不要再浪费。日后也许有用。”
程少臣终于忍不住开口,声音透着丝丝凉意:“沈安若,我们可不可以好聚好散,之前你说过的。”
“我自然记得,请你把它收回,谢谢。”沈安若想,幸好吃得极饱,所以此刻觉得温暖又有力量,连底气都很足,完全可以抵抗对面阵阵袭来的寒意。
不过那枚戒指最后还是留在了沈安若这里。因为那日程少臣转身便走,连头都没回。不过倒是没有忘记付帐,在前台扔下几张大钞,令收款小姐傻了眼,因为那天他们吃得本不多,而他付了几倍的餐费。
其实还是她失了气质。他在离婚协议中对她十分慷慨,而她也接受了,并没故作姿态。偏要在分手的最后一刻,非要找个漏洞存心招惹他,还是自己太矫情。
到底还是没有好聚好散,有时候沈安若忍不住有小小的遗憾。
分手后仍是朋友,这终究只是理想主义者们关于世界大同的梦想之一。
从那以后就没有再见到程少臣,直到昨天。
安若将那枚钻戒挑在指尖上轻轻打着圈,只见它在灯光下迷离闪烁光彩夺目,一个闪神便滚落到地上。她跪在地上寻了许久,终于看见它静静躺在床底下,散发着微弱星光。
这屋里的床底很低,因为有一层很窄的抽屉,她要抽出最下面一层,才能拾出那枚戒指。折腾一番,冒了一身汗出来。
那抽屉里放着很多的影集,连婚纱照都在里面。沈安若连自己都没有搞清动机时,便已经搬出它们,粗略地翻着看。大多数的画面里只有她自己或者只有风景,程少臣并不喜欢拍照,所以除了婚纱照及婚礼当天,两人的合照极少。而沈安若并不喜欢看照片,每次整理好了,就扔到这里。程少臣以前就说过她,明明家里那么多地方,偏偏要放这儿,竟也不怕相片发霉。
很多的照片。婚纱照,程少臣真的不爱照相,大多数都不笑,偶尔笑,很僵硬。婚宴照,他们俩被来宾恶整,苦不堪言,还要装风度,那时真是患难与共。还有在丽江时,玉龙雪山之巅,头顶烟云轻绕,那天很冷,沈安若把自己裹成一只棕子,程少臣搂着她,这一张里他难得地笑了。
然后安若便看见这这一张照片,依稀记得是蜜月旅行时程少臣的荷兰友人抢拍的。晴空万里,一碧如洗,远处有白色的风车,两人在田垄间打打闹闹滚作一团,郁金香花田一望无际,红的黄的紫的……像一幅艳丽无双的巨大彩色格子绒毯。他们的身旁,恰是一大片乳白色的郁金香花田,满目晶莹,灿烂怒放。
白郁金香的事情已经过去几天,送花人并没有出现。
沈安若没有特别的介意,反正她总会莫名其妙地收到奇怪的花,多一次也不算多。
她将已经有些枯掉的花砸进垃圾筒,觉得那一只很贵的水晶花瓶那样空着并不好看,决定到花店去再买一束。
小区门口是繁华街道,有规模甚大的鲜花店,却并没有白色的郁金香。店主说:“好奇怪的花,谁会买那个。”后来她就买了一大捧白色的玫瑰,重新插进瓶子里,每天丢进去一颗阿斯匹林泡腾片。《玻璃之城》里说,这样可以令鲜花更持久。她没法证实,只是觉得,惯性的行为与思维,真是莫名其妙。
她并不爱花,那东西太不长久,最美的时刻一过,便要衰落。不过她常常收到花,什么花都能收到,男的女的都送她。有一次,一名女客人去法国旅游时寄了一大束薰衣草给她,那富老太太没有子女,在饭店住了一个月,常常说着话就去捏她的脸,要收她做干女儿。又一回,郑姓的大哥派他的弟兄去山上折了大枝初开的梨花送给她庆生,说此花甚像他心目中的她,直吓得她一身冷汗,每次看见那一枝莹白都要默念几句“作孽啊,这样破坏自然,不是我折的”。
还好也时常有人找找她的麻烦,真是要感谢他们,不然沈安若都要以为自己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爆胎。
但程少臣的名字却渐渐地在她耳边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明明已经沉寂了那么久。
“沈助理,会议厅要重新布置,请您确认签字。”
“不是明年春天才打算翻新?”
“安凯的开业典礼要在那边举行,他们愿意承担费用,除了要作第一个使用者,并且没有特别的要求,可以按我们的需求布置。多么慷慨的公司。”
其实主要是软装。沈安若去看设计样图:“这配色方案可以再调整一下吗?”
“我们征求过安凯的意见,他们没有异议。”
“他们上层不会喜欢这方案的。”
“安凯员工说,他们程董在小事上给工作人员的自由度非常大,很少提意见。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
“直觉。”她明明没说程少臣不是吗?怎么又有人扯上他。其实那套配色方案她也不满意,面前这位姐姐很难搞,干涉她太多会惹她心里不痛快,拖安凯出来只是借口罢了,谁让这位姐姐很花痴安凯的某位年轻上层呢。
这城市明明这么大,沈安若偏偏躲不开她避之不及的那个名字。她每晚习惯性地浏览本地论坛,那边有来自民间最直接的声音,包括各个行业现状,各种信息动态,投诉,声讨,陷害,明暗广告,当然也不乏马甲无间道。结果那晚点击与回复率最高的贴子主角竟然是他,有一个吓人的标题,又白又雷,她做了好几分钟的心理建设终于开了页面,原来这位楼主今日在某家酒店里偶遇神秘尊贵又低调的程二公子,拜公子的饭友与她有一面之缘所赐,竟然有机会与他寒喧了几句,一时激动难耐,无心睡眠,于是上来表达自己对极品男的欣赏与尊崇,如何地自我创业白手起家,如何浪子回头力挽狂澜,如何手段强硬重建江山……完全可以作一部人物传记片的大纲,通篇文字都冒着少女怀春的美丽泡泡,再配一张图,倒像是偷拍,因为照片模糊,他侧着脸,微露笑意,十分自然。
下面跟贴者众。曝料的:“程二少跟我弟同一所大学毕业。”附和的:“啊,原来是他,那天我在XX见过的。程先生比那某某帅多了,气质更好。”泛酸的:“命好呗,有个好老子,又可巧死得这么早。”还有贴图的:“程少在TZ尾牙会上与大家一起做游戏的照片,当时好年轻,不过现在更有味道。”
沈安若看得心惊肉跳,快要失了翻页的勇气。究竟是他已经成了名人,还是这娱乐事业已经全民化?莫非明天她要戴口罩上街?不要啊。
不过还好,没人贴结婚照,也没有人提她。所有的曝料都有关他在离开TZ之前以及回到安凯以后,中间的那一段生活,竟然无人八卦,连他结婚都没人提,仿佛他人生的一段空白。
有心要躲一个人,也不是特别的难。华奥管理规范,信息通畅,对此她一向引以为荣,所以她通常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得知诸如某某重要客户某时某刻要在本饭店某处出现请相关部门注意配合之类的消息,于是她有充足的时间给自己安排充足的不能够出现在现场的理由。
人生多么神奇,当年他们那样远的距离,一而再再而三的萍水相逢,如今明明似乎又被拴到同在一个大圈子里了,认识很多同样的面孔,因为同一件事情讨论或者决策,却可以不再见面。
其实总不可能真的一生不见,但能晚一天算一天,她还没有练习好与他重逢时的微笑表情。
午餐后的休闲时间,有人打球,有人午睡,沈安若一般在休闲区里喝杯咖啡,翻翻杂志,再回办公室。那边有巨大的落地玻璃与高大的观赏植物,以及全藤的桌椅,东南亚风情。这里也是聊天的好去处,人少时适合私淡,人多时适合发布八卦消息,是沟通见解联络情感的非官方场所。
会议厅的孙经理坐到她身边来。其实也就比她年长三岁,但女儿都要上小学。她性格泼辣,做事雷厉风行,心肠好。
“安若,跟我去打羽毛球吧,生命在于运动。”
“爱丽姐,我从小没运动细胞的,现在加强培训也晚了,您快去吧。”
“今天吃饭吃得太晚了,一上班还有客户要过来,我还是别弄出一身汗味的好。”孙经理拿出小镜子,审视了一下自己的妆容,“对了安若,昨天安凯因为开业酒会很顺利,专门设宴答谢我们,几个参与部门的主管都去了。我以为你也会去呢,谈助理几次问及你的近况。”
“昨天突然有急事,我向她解释过。”
“噢。不过谈助理没见着你,真的有点失望呢。你们之前认识吗?”想了想又说,“听说这位谈助理,从程董做第一份工作起,就是他的助手,一路跟着他,到现在有七八年了吧。我看程董对她的态度非常亲和,你猜猜他们之间有没有那个啥?”
这位姐姐明明性子跟大男人一般又直又撞,偏偏还这么八卦。安若笑笑:“爱丽姐,我也是第一份工作就在张总手下做,到今年也是第八个年头了。”
“嗳,不一样啊,张总待你比较像女儿。不过他们年纪相仿……”孙经理看安若并没有继续八卦的兴致,干脆转换话题,“对了,昨天程董还称赞我们饭店,他那种人,应该很少会夸别人吧。”
“他昨天也去了?”竟然会这么闲?沈安若疑惑之余深感庆幸。
“他在另一个包间有宴请,后来去给我们敬酒。啊,比我想像得还年轻,本人比照片帅多了,玉树临风,彬彬有礼,酒品也佳。虽然表情有些疏离,但是并不冷淡,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令人回味无穷啊。不过他一旦笑起来可真是好看,跟小孩子一样,简直令人如沐春风。”
这样又矛又盾形式百搭夸张俗滥的赞美之辞,只有传说中的橙子们才好意思说出口,比如眼前这位姐姐。沈安若听得都犯晕,根本就无言以对。
“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喔,程董说,我们那新会议大厅的色彩搭配非常协调,又特别,很有创意。安若,你的直觉还真够灵,他果然喜欢你最后定的那套方案。”
沈安若突然很想离开,改天再开姐妹谈心会好了,当然她无法立即如愿。
“哦,我说,本来不是那样设计的,但是我们沈助理坚持用这套方案,力排众议。这么巧,程董也喜欢。”
沈安若正在喝咖啡,突然觉得失了胃口,放下杯子,低下头看自己的手,想了想,觉得一直沉默终是不礼貌,终于还是问一句:“昨晚还有什么有趣的事?”
“没有了。程董没再说话,后来简助理提议大家一起喝一杯,然后程董告辞离开。”
沈安若又去倒第二杯咖啡,都忘了自己喝两杯以上一定会胃痛。“爱丽姐,你要不要来一杯?”
“我不喝这个,谢谢。安若你也少喝,女性喝这个不好。我一直想跟你说件事呢,你最近若有时间,介不介意跟我表弟见见面?刚从美国回来,条件还不错。”
“谢谢你,不过现在我一个人很好啊。”
“你别不愿意听我的话,你年纪也不算小了,总一个人飘来荡去的,你自己不在意,我们看着都心疼。”她见沈安若又在玩自己的戒指,转一圈,又一圈,于是叹口气,再叹气,叹了很多下,突然愤然地说,“那个放你走的男人,实在是不长眼啊!”
但沈安若也不是运气总那么好,偶尔失神,也会功亏一匮。
那日她要出差,但临行前突然有紧急的事情必须确认。离她出发时间已经不多,她匆匆走到张总办公室门口,正要敲门,小妹突然说:“沈姐,张总办公室里有客人,刚到。”
张总一向不会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接见客人,可她手里的函件也很急,需要张总立即过目并签字。小妹不敢进去,于是她亲自去敲,顶多被张总瞪几眼。结果张总并没有如惯常一般喊“请进”,而是亲自开了门,见是她,有几分惊讶,很快又恢复常态。
沈安若没进屋,直接请张总快速浏览并签字。张总回头欠欠身,应该是在对客人表达歉意。她这样失礼,也感到很抱歉,向沙发位置望一眼,如果恰好碰上客人的眼睛,不妨送去一个歉意的微笑,却见到在沙发主座上的贵宾,正是她刻意地躲开很多次的人。早知如此,她应该在门口打电话请张总出来。沈安若有点追悔莫及。
而程少臣此时也正望向她的方向,她看不清他的眼神,但她知道他此刻脸上没有什么表情,因为他的面部肌肉完全没有动。空气一时有些凝滞,她想此刻自己的表情只会比他更僵硬。
结果最尴尬的反而是张总,他签好字,见安若拿了文件转身就要走,连招呼都没打算打,于是清清嗓子:“安若,你看见我的那筒黄山毛峰了吗?”凝滞的空气开始稍稍流动。
“您储物柜最左边第三格。我让小乔进来泡茶。”
“不用让她进来,我自己来。”
“那我来吧。”张总嗜茶,屋内茶具一应俱全,沈安若很熟练地在一分钟内搞定,将上好的骨瓷杯轻放到他们面前。她接收到客人轻微的致谢动作,于是也动作幅度极小地回了礼,没有抬头。张总说:“真正的黄山毛峰,你尝尝看。”程少臣犹疑一下,端起杯子。
沈安若决定立即撤离,不管是否失礼。
程少臣那杯子里其实只有三两片茶叶,跟清水无二。因为她知他从不喝茶,他喝不浓的茶都会胃痛。这跟别的无关,纯粹是以人为本的待客之道而已。
所以她一定要在张总的表情变得奇怪或者程少臣的表情变得僵硬前,离开这个是非地,反正只要尴尬的人不是她就行。
沈安若换了休闲的衣服,一边背着包,另一手拖着很小的行李箱穿过一楼大厅时,碰见林虎聪。
"你出差?一个人?自己开车去机场?"
"我要到机场接设计院的客人,时间差不多,我送你。"
"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
林虎聪今日衣冠整齐,想必客人是美女或者帅哥。他很快将车开到办公楼的门口,接过她的行礼箱。
“你就带这么点东西?”
“三天而已。”
他一边往后备箱里放她的箱子,一边回头张望,结果关后备箱盖子时,将自己的手指蹭了一下,竟然出血了。
“不要紧,没事”林虎聪一边说一边将手指含到嘴里,另一只手还顾得上帮她开车门。
沈安若敏捷地将他的手指从他嘴里扯下来,递过去一张餐巾纸:“不卫生,会感染。你怎么跟小孩子一样。”
他接过来包住受伤的手指:“哎呀,怎么还在流,我晕血啊怎么办。”
他表情太夸张,沈安若被他逗笑,从包里找了创可贴替他包上。“还能开车吗?找司机帮你开车去吧。”
“没问题,这点小伤。”
其实一共不到半分钟的功夫,沈安若坐到副驾座,见林虎聪并没上车,顺着他的眼神方向看去,冤家路窄啊,程少臣竟然站在大楼的门口,应该是在等车过来,张总陪着他,不知在那里站了多久,离他们俩只有几米的距离。
“程董,张总。”林虎聪打招呼,她也只好出来。本来她在朝林虎聪笑,那笑容就僵在脸上,慢慢地敛去,终于变得淡然,一言不发,跟他此刻面对她的表情完全一样,其实程少臣刚才对林虎聪,似乎是笑了一下,转向她时也换成同样淡然的表情,眼神复杂,读不懂其中内容。
“手怎么了?你送安若去机场?”张总问。
“受了点小伤,没事。我去接客户,顺路。”
“开车小心。安若你一个人在外注意安全。”
今天实在是……沈安若盯着反光镜,微微地叹气。
“你跟程董认识?”林虎聪出奇不意地问。
“呃?”她没听清。程少臣的车就慢慢地跟在他们后面,这条路限速严格,大家都开不快。又换了车,但品牌没变,车号又是99。他是她见过最喜新厌旧又执着得出奇的人。
”你今天看安凯的程董那表情,就好像他欠了你钱似的。”林虎聪半调侃半认真,“微笑工程啊沈助理,面对可能是我们未来两年里最大的客户,你的表情真不友好,我们那群小姑娘老婆娘们见到程董不惜长皱纹也要笑到嘴抽筋的努力,都要被你今天那表情给抹杀了。”
难道真的有那么明显?“每个人都在对他笑,包括你。不会差我一个人。”
“你看你看,不懂男人的劣根性了吧?全世界都对他笑也没用,他只会计较那个给他脸色瞧的。”
“少来了你,你以为全世界男人都跟你一样小肚鸡肠,得罪不起。”
“哪儿跟哪儿啊,我今儿招你了啊?”林虎聪也向反光镜里瞥了一眼,“不过,沈女士啊,有个词儿叫做欲擒故纵不是?如果你是存了心想引起某些人的注意,我看你已经成功一半了。”
25. 那杯茶
沈安若十分讨厌出差,她极易水土不服,换了床便睡不着,在无论多么高档的宾馆里也总会发作轻度的洁癖,早晨晚上都要洗澡,一天洗很多遍手,她用不惯别人用过的东西,即使都消过了毒。
她自己住一间房,一整晚都在将电视频道换来换去,后来设了定时关机,直到电视屏幕灭了,也仍然是清醒的,十分无奈,只好又坐起来重新开了电视。
突然房间电话响起,吓了她一跳,接起来,却是一个陌生的磁性男声:请问女士需要服务吗?
沈安若脑子里空白了0.1秒钟,突然反应过来。
“如果长得像年轻时的周润发身材像如今的郭富城可以考虑,对了要会弹钢琴,水平跟周杰伦差不多就成。否则就不必了,谢谢。”
对方似乎是小声骂了一句,挂了电话。
寂寞或者恶作剧的客人?还是真正的特种服务人员?虽然常常听说,但她还是第一次遇上这样的情况,按说这家饭店口碑还不错。想到某种可能,沈安若跳下床来,仔细查看了所有的门窗,连每一个柜子都检查过,真的没有问题,于是又躺了回去。
沈安若自己都觉得刚才自己是多么的无聊,她应该立即挂掉电话,然后去投诉。换作以前,她一定会这样。想来是女人年龄到了某个阶段,就真的会变得疲塌又无聊。刚参加工作时她总是不明白那一群大姐们为何总做些莫名其妙的事,如今她已渐渐能够体会。
睡不着的时候,脑子里就会浮现出很多的人和事来,比如程少臣。以前的时候,他一年里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时间都在出差,是否也会这样换了床便睡不着?他的洁癖比她更严重,是否也会不停地洗手,什么都不想碰?对了,他肯定是习惯独自一室的,那么遇上刚才的那种莫名邀请,又要如何处理?逢场作戏?直接挂掉电话?还是像她刚才一样无聊?再或者,他在外面时从来都不会寂寞?
可是多么可笑,无论如何,这些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她觉得此时的自己比刚才还要无聊一百倍,翻个身,努力地想换个思考的内容,但是不一会儿,那个名字又跳出来,沈安若叹口气。
人的意志并不总是能够凌驾于一切之上,她越来越有体会。程少臣远离她时,她也偶尔会想起他,但觉得很正常,连她上小学时曾经送她巧克力或者曾经帮她背书包的男同学她都会偶尔想起,何况一个在她生命里留下甚深痕迹的人。只是现在他的形影这样的近,她渐渐开始不安,为了自己也说不清的理由。
这个白天与程少臣半小时内便狭路相逢了两次,后来沈安若坐在林虎聪的车上时,便一直觉得空气不流通,有些气闷。
多么巧,偏偏他们是朝着一个方向行驶,就算后面的车刻意远离,她也始终能从车镜看见他的车。
“林同学,你不是号称车神,怎么开这么慢。”
“沈领导,这路限速70,我都开到69了你还嫌慢?”林虎聪甚为委屈,看她一眼,“对了,你常受伤吗?怎么包里会有创可贴?”
“以防万一。”
“你也太缺乏安全感了吧,这样活着累不累。”
很平常的一句话,偏偏就说中了她的心事,令她更郁闷。
“在路边停一下,你手不方便,换我开吧。”林虎聪那只受伤的手指始终半翘着,不敢落到方向盘上,此刻应该是最疼痛的时候。
“你污辱我的承受能力,怀疑我的驾驶技术,就算含有一点点关心的意思,我也不打算感谢你。”林虎聪一边叽叽歪歪一边将车停在了路边,打开车门从车头绕到她这边。
沈安若坐进驾驶位时,程少臣的车正好越过他们。只一瞥间也够足发生很多事,她看清开车的是小陈,朝她招了一下手,而后座的程少臣似乎也看了她一眼。她疑心那人精似的林虎聪可能看到的比她更多。
算了算了,该怎样怎样吧,管别人怎么想。刚才似乎又做了一件冒失的事,她但愿程少臣的记性不要跟她一样好。
刚才打开车门的一瞬间,她突然回忆起,自己刚开车上路的那阵子,阿愚刚出生,他们常常往返于W市与本城,一般都是她开车,程少臣坐在一边替她看着路。到了傍晚一进城就总会遇上大塞车,一塞大半个小时,车子一寸寸移行,偶尔再遇上一两个不守规则的菜鸟,那车阵就成了一局死棋,令她手足无措。每到这时候,程少臣特别爱看她出糗发窘,完全不懂得收敛,有时抿着嘴笑,有时干脆大笑出声,她越恼他就越高兴。但也有时候,他也会好心地开了车门绕过来:“到那边去,我来开。”她不得不服气,即使是在那样拥堵的时刻,他仍然能够保持着最洒脱的姿态,在最短的时间将车子突围成功。
这样没出息,越是要将一个人彻底地挤出记忆,却偏偏记得这样清楚。沈安若在睡意渐渐袭来之前想,或许应该听从孙爱丽姐姐的建议,再找一个男人交往一下看看。
就算没有睡好,第二天,沈安若仍是光鲜亮丽地去拜见华奥的施董事长。华奥的最大股东是省外的大集团,董事长常年在外地,这次她就是特别来向董事长来作专项汇报,并代表华奥参加投资方的会议。
施董事长不到40岁,相貌端正,斯文儒雅,出身世家,有一股令人舒适的气质。沈安若与他见面的次数不超过5次,但他待她极为亲切,称她“小沈”,而不是“沈小姐”或者“沈助理”,沈安若对他印象甚佳。
会议结束后,施董说,当晚有一场他们集团赞助的交响音乐会,有赠票,问她是否有兴趣去观摩。理由那样充分,而她一向爱交响乐,沈安若想了想,欣然接受。
很好的音乐会,但沈安若到了的时候便发现,她的座位恰在施董旁边。施董见到她,笑得如往常一般亲切友善,眼神都依然坦然清澈,但她心里仿佛被灼烧了一下,整个晚上并不愉悦。
果不其然,音乐会结束后,施董顺理成章地要送她回酒店。她以种种理由婉言谢绝,仍未如愿。
有时候沈安若希望自己的直觉不要那么灵敏,但每一次,事实总是证明她是正确的。还好都是太顾及面子的成年男女,话点到即止,永远不会说得露骨,不会失了风度。
沈安若直视施董的眼睛:“我一度以为您非常爱你的太太。”
三个月前他到华奥开董事会,离开前,特意请沈安若陪同他为妻子选生日礼物。他的妻子远在美国,他记得妻子的每一个看似寻常的小小喜好。沈安若当时深受触动,在心中为他加分。
“小沈,我对我妻子的爱,与我对你的欣赏,并不冲突。”
多么理直气壮,多么情真意切。这就是男人,极为优秀的男人。
沈安若刚冒出心头的那一点点关于未来计划的火花,瞬间便熄灭了。
该逃的总归逃不掉。几日后,沈安若接到她的前任婆婆萧贤淑的电话,约她周末一起吃顿饭,到几百公里以外的城市。
“下次见面不是何年何月。你过来,让我看看你。”
萧贤淑要与静雅他们一起到伦敦去定居,即将出发。沈安若没有拒绝的理由。
她与前任婆婆并不亲近,从来也没说过什么知心话。但如今回想起来,婆婆虽然态度一直冷冷淡淡,但从不曾为难过她,偶尔字里行间对她甚是疼惜,喜欢送她各种礼物,不管她喜欢或需要与否,但分明花了心思;即使在她与程少臣离婚后,也常常差人送给她各种药材和补品。沈安若自认为并没有太费心思地去做儿媳,无非尽本分而已,但是总有熟人对她说,你婆婆常夸你。虽然这位高贵的夫人从未当着她的面说过好听的话。
“安若,我从未想到,我们俩的婆媳缘分这样短。”这是当时她与程少臣离婚后,萧淑贤在电话里对她说的第一句话,如她通常的高贵冷清,不带感情色彩,然而几秒钟后,电话里却传来一声哽咽,令沈安若自感罪无可赦。
当年心一横,也就撑了过去。此后她再没去过那座已经算是很熟悉的城市,连出差的时候,都尽可能避开,只有逢年过节时打了电话问候。但如今,终于不得不见。
因为是周末,怕路上交通拥堵,沈安若很有自知之明地没有自己开车,一大早便去了火车站。一路上窗外景色不断变换,从梯田、果园渐渐延绵成平坦的麦田,她心中隐隐不安,隐有赶赴刑场的感觉。
沈安若其实到的非常早。她先去在效区的陵园看望了永远沉睡在那里的程兴华,然后去看晴姨。晴姨一如往常的娴静,待她的态度仿若她们昨天才见过面,并且只字未在她面前提及程家的任何事。程老先生的墓碑前堆满了鲜花,完全没有空余的位置。那些花瓣还甚为娇嫩,没有枯萎的迹象,应该是不久前刚有人来过。鲜花之上堆放了两只小小的布偶狗,想来是程先生钟爱的小孙女的杰作。
沈安若将自己带来的白色玫瑰花束轻轻地放到石碑之下,在看清那堆密集的花海里有一捧白色的郁金香时,怔忡了几秒钟。
到了程家她松了口气,直到吃午餐时,餐桌上都只有女士们,萧贤淑,陈姨,静雅,她,以及程浅语小朋友。家中一切都没变,只除了有人已经永远不在。
萧女士待她一如既往。
“为什么要做火车过来,人多,不安全。你说一声,让老王去接你就是。”
“安若你吃的太少。陈姨今天亲自去市场采购你爱吃的菜。”
“这新发型显得你太单薄,脸还没有巴掌大,你本来就够瘦。”
整顿饭她都是绝对主角,连阿愚小朋友都瞪着圆溜溜的眼睛一直望向她。
饭后萧贤淑与她在起居室里边喝茶:“前些天你寄的东西我收到了。到底是你心细,这么多年,除了你陈姨外,从没有人注意过我收藏这东西。”
“去旅游时,觉得精致,顺便带回来。”是一些古式的簪子,她注意到萧女士总是换不同的簪子,如同她不停地换戒指,于是买了一堆寄给她。
“不过心细如发,对自己就不见得是好事。这世上过得快乐的往往是粗心又糊涂的人。”萧贤淑一直盯着她看,直看得她心虚,“做人做事都要有重点,只要方向是对的,优势在你这边,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理会细枝末节的小事。”
沈安若低头不语,听得萧女士长叹一口气:
“我想了那么久也没想明白,你跟少臣两个人的聪明劲儿,怎么就从来没用在对的地方。”
“对不起。”除了这句,沈安若根本没有别的话可以讲。
“为什么要跟我说对不起,我只觉得你对不起你自己。什么事,忍一忍,过去就是海阔天空了,怎么非要闹到一拍两散。”
沈安若抬头望向她的眼睛,想看出一些端倪来。
“你不用看我,少臣什么也不肯说。不过我自己生的儿子我了解,虽然他在那种时候跟你离婚实在犯浑,但无论如何,先提离婚的绝不会是他。安若,我说的对吗?”
沈安若低下头。任何人在萧女士面前,永远只有受训的份儿,何况是她。
“婚姻又不是过家家,怎么能说分手就分手。这世上还有哪种缘份强得过婚姻,可以让毫无血缘的人就此成为一家人,要耗尽百年的修行才换得来,怎么就会这么不珍惜。”萧贤淑看看她的头发,叹口气,“想剪头发,只剪短几寸也就算了,竟然剪到这么短。什么事情那么想不开,要拿自己身体出气,头发也是身体的一部分哪。”
直到后来程少卿回来了,沈安若才终于得以正常地呼吸。他看她好几眼,才终于认出来,朝她微笑,打招呼,又支走了自己的母亲大人。沈安若听到他们的对话从门外传进来:
“少臣呢?”
“在路上呢,突然有点急事。他说如果来不及,就直接去机场。”
“开什么玩笑?给他打电话,让他马上回来。”
沈安若觉得头有点昏昏沉沉,想是今天早晨起得太早,连静雅抱着阿愚进来都没发觉。
“唉,萧太后竟然专程找你来给你上课,大概怕以后没机会再训你了。”静雅十分同情地看她,“其实她真的很疼你,总是念叨你在家时的事情,极小的事都记得清楚,说你体贴又细心。少臣才惨呢,每次回来都要被她训一两个小时,骂他笨得不可救药,后来少臣都害怕回来,在家里也躲着她走……”静雅想起那场面,自顾自地笑了。
“对了,他回去后,你们见过了吧。”
安若点头。算是见过吧,虽然没说话。
“跟我们一起去机场吧,送送我。下次见面,真是不知何年何月呢。”静雅看起来心情不错,眼里有一种光彩。
其实她正在绞着脑汁想,怎样才能不必去机场送行。现在看来是躲不掉。
静雅拖了她扯东扯西,阿愚小朋友自己坐在沙发里,已经被打扮得妥妥贴贴,像一只精致的洋娃娃,怀里抱着一只纯白色小小的狗,安静又乖巧。一会儿瞅瞅母亲,一会儿继续小心地观察她。
一会儿静雅出去接电话,很久都没回来,屋里只剩她与阿愚小朋友两两相望。后来阿愚抱了小狗挤到她旁边:“你看我的狗狗可爱吗?”
“很可爱。”柔柔软软的声音与眼神,其实小孩子也没那么可怕。
“叔叔送我的,它的名字叫聪聪。”阿愚又朝她挤了挤,一直贴到她的身上。
“我有个同事的名字里也有一个‘聪’字。这名字多好,你自己取的?”
“叔叔取的,说跟我正好一对。你那同事跟我的聪聪长得像不像?”
沈安若想笑。“不像,你的聪聪比较可爱。”
“我跟聪聪比,谁更可爱?”
“都可爱。”
阿愚笑得像小天使:“你是大好人。叔叔总说聪聪比我可爱一百倍,真是大坏蛋。”
“阿愚,你不应该在背后说长辈的坏话。”这小孩真是表里不一。
“我当着叔叔的面说他都不生气。”阿愚奶声奶气,“你想抱一下聪聪吗?别人我都不让抱的。”
沈安若赶紧摇头:“我怕吓着它。小狗都很怕陌生人的。”
“可你不是陌生人呀,你是婶婶对不对。家里有你的很多照片。”
“阿姨。你应该叫我阿姨。”
“婶婶。”阿愚坚持自己叫法。
阿愚抱着那只名叫聪聪的狗离她越来越近,她已经能感觉到那只小狗的呼吸喷在她的手上,并且伸了舌头想舔她,而阿愚已经蹭到了她的腿上,软绵绵地一团。
沈安若汗毛都紧张地竖了起来,她有一次向别人形容自己怎样怕小孩子与小动物,别人只当成笑话,这些人应该来看看此刻她的脸色,会明白她完全没有说谎。她觉得自己的脸应该已经有点发绿。
“喔,原来婶婶真怕小动物呀。”阿愚恍然大悟,“那你抱抱我好不好?”
“好,不过你先让聪聪走开。”沈安若从牙缝里挤出来这几个字。她的话音才落了一秒钟不到,阿愚已经钻进了她的怀里,小脚蹬着她的腿,手抓着她的胸口,把头埋进她的怀里使劲地蹭,唔唔地说:“婶婶你好香呀,跟妈妈香味不一样。”
刚才竟然觉得阿愚像小天使,现在才发现这分明是一只小魔鬼。
沈安若只感到怀里那一团软软的东西在扭来扭去,娇娇嫩嫩,柔若无骨,捏不得,推不得,弄得她一身汗,手都不知往哪里放。更严重的是,她感觉到自己脚下也有一团软软的东西在蹭她,热乎乎的舌头都舔到了她的脚背上。肯定是那只聪聪!她惊得几乎要一脚踢出去。
沈安若欲哭无泪,觉得鸡皮疙瘩起了一身,这里简直是她的人间地狱。拜托谁来救救她,她会永远铭记在心,感激三生。
诚心的祈祷偶尔也是会显灵的,没多久,粘在她脚上流口水的那只小畜生突然消失了,几秒钟后,连阿愚都被人提着衣服给扯开。
沈安若惊魂未定地整了整自己被阿愚揉皱的衣服和头发,深深呼吸几下,恢复镇定的情绪,然后抬头望向她的救命恩人。真奇怪,他不是打算直接去机场,为什么又要回来。
程少臣看了她一眼,表情很复杂,然后又别开眼,看着阿愚。那场面其实有点搞笑,他一只手抱着阿愚,另一只手提着聪聪的脖子,竟然还可以保持着绝佳的贵公子风度在她对面的沙发上优雅地坐下,顺手把聪聪塞进阿愚的怀里,然后又看她:“你什么时候来的?”
“十点。”
他点点头。室内一片沉默,两人再无话可讲。
突然聪聪汪汪叫了两声,而阿愚正努力地从他的怀里挤出来:“叔叔,你不如婶婶香。我要婶婶抱。”
沈安若看着阿愚朝她张开小小的胳膊,觉得自己的表情一定又僵在脸上了,还好程少臣及时地揪住那只小魔鬼的领口:“程浅语,你要吃巧克力吗?”
沈安若偷偷地抹冷汗,真是好险啊好险。巧克力棒有两根,阿愚剥了纸就塞进嘴里。
程少臣轻轻地咳了一下,压低声音:“程浅语。”
多聪明的小孩,立即明白他的意思。阿愚摇摇摆摆走到沈安若跟前,不由分说地把另一支塞进她的手里,又挤回程少臣的怀里,将已经含进嘴里的巧克力棒凑到他嘴边:“喏喏,给你吃一口。”
“我不吃,因为上面有你的口水。”
“哼,我口水才不脏。”阿愚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她搂了程少臣的脖子,把口水都舔到他的脸上去。
他还真是喜欢小孩子。沈安若看着不远处那一对没大没小的叔侄,觉得有点恍惚,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程少臣脸上的那一只笑起来极深的酒窝,从离婚前的很久前就再没有见过,几乎忘记它曾经存在过。
他们一起去了机场。家里被允许去的人不多,只有陈姨和两名司机。沈安若一向不喜欢送别的场面,仿佛悲剧电影的结尾,每个人都掉泪,就像五十年后才能重逢一般,明明地球已经小得像一个村落。连阿愚都受了感染,哇哇大哭,只除了程家的两个男人,还有她。
返回时,受萧女士的特别交待,她坐程少臣的车回自己所在的城市。
开车的仍是司机小陈,三个多小时的路,够漫长。
总不成要演一出打死不相往来的戏码给那个年轻人看,程少臣先发话:“谢谢你来送他们。”
“不客气,应该的。”
半小时后,沈安若问:“你们的项目还顺利吧?”
“还好。”
又半小时后,程少臣说:“华奥的工作环境很不错。”
“嗯。”
再半小时后,没有人再发言。估计小陈自己都觉得闷了,打开了音响。极好的音质,环绕立体声,李克勤那始终年轻又有点沧桑的声音在车内静静流淌,粤语歌。
一首歌都没播完,程少臣突然敲了敲小陈的椅背:“换一张。”
“最近二哥不是一直听这个?”
“换一张。”
车里改成林海的钢琴曲,叮叮咚咚,缠缠绵绵,《爱情风华》那一张。沈安若笑笑:“这一张也不适合开车,会睡着的。”
“放心吧嫂子,我不会睡着。”小陈信誓旦旦地说,完全没发觉自己说错了话。
沈安若慢慢地靠回椅背上,隐隐地记得很久以前,他们曾为了车子上放哪一张CD而争吵。其实也没有太久,清晰得仿佛昨天,但中间隔了万丈红尘事,近在咫尺,已成陌路。
终于开回市区。沈安若说:“在火车站停一下,我的车子停在那边。”
“已经很晚了,一起吃顿饭再回去吧。”程少臣淡淡地说。
“今天起太早,很累了,我想早点回家。”
“劳累驾驶很危险,直接送你回家吧,明天再来取车。或者把钥匙给小陈,让他明天给你开过去。”
两人各退一步,互相妥协,最终达成一致。
沈安若并不饿,中午在萧贤淑的监督下吃得太多,现在都没消化。她觉得已经开始有点想念那位刀子嘴豆腐心的老夫人,还有静雅,下次相见之日,的确是遥遥无期。那只长着天使面孔的小鬼,如果真的有缘再见,她应该不会再怕,因为那时她已经会长成大姑娘,而她一向只害怕幼龄以及体积小的动物。
沈安若开了音响,放进去一张碟,港版原装李克勤的新专辑,正是程少臣车里的那一张,她也恰好有,《My cup of tea》,已经听了几个月。
沈安若给自己泡上一杯上好的碧螺春,她一向用玻璃杯喝茶,只为了看透明杯子里的风景。茶的味道很淡,她胃不好,一向也不喝浓茶,就那样静静地啜着,从第一首听到第五首:《纸婚》、《父子》、《单身继续》、《分岔口》、《花落谁家》……多么的应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