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02
飘阿兮: 过客,匆匆 1-15
第一卷
1. 漫长的星期一
星期一是容易有意外事件发生的日子。
沈安若喜欢波澜不惊,讨厌意外,所以她很不喜欢星期一。
早晨接到员工愤怒投诉一桩,听取外部门关于沟通不畅的抱怨十五分钟,因项目进展不利方案不够严密被总经理训话半小时后,沈安若终于得以喘口气。
打开邮件,收一堆贺信,然后惊见红艳艳的文件上写:“即日起聘任沈安若为企划部副部长,主持工作。原企划部部长XXX另有安排。”忍不住倒吸一口气。
其实上星期董事长与总经理都找她谈话,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即将高升到子公司当副总的部长大人都还没正式离任。
有人真心祝贺,有人强作欢颜,有人若无其事,也有上周要挽着她的手一起走路的好姐妹,此刻视她为空气。
沈安若觉得十分无奈,幸好马上要开会了。
会议有关年度考核方案,讨论许久都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索性休兵。男士们集体到吸烟室放松,声明十分钟后返回,留下沈安若一位女士,只好去盥洗室兼女士化妆间整理头发和衣服。
十二层盥洗室正在检修,于是去了十一层。盥洗室外面便是化妆室,相连的,完全不隔音。安若正要出来,不想听见外面一个嗓门很大的声音提到了自己的名字,顿觉进退两难,想了想,还是悄然退回。
“看见新红头文件了吗?沈安若啊,竟然是她。”
“啊,看到了,蔡一祥这死胖子要吐血了。人家比他资历浅,又是女性,直接站到他头顶上,哈哈,这下我们可有热闹看了。”
“啧啧,正洋的第一位女中层。沈安若虽然人缘不差,也不见能力到底多突出嘛。”
“人家那不是有背景嘛。”
“她家境很普通吧,父母又不在本市。他老公不就开一小公司吗,好什么好?”
“哎,你装傻呢。人家公公不是安凯董事长程兴华嘛,人家二叔不是我们市里的那位程振华嘛。”
“啊,真的吗?第一次知道唉。安凯在W市啊,他老公在这儿开公司做什么?”
“哎,那不是有钱人家公子闲得无聊玩票嘛,美其名曰白手起家。”
“呃,说不定是夺权争宠失利的一方啊。有钱人家天天不都是这些事,何况这些暴发户。”
“咦,你这么一说也很有可能哈。安凯现在的总经理是程家老大程少卿,沈安若她老公排行老二。对了,你知道程少卿娶的谁?就是那谁谁家的闺女。你们说这程家老二娶个没钱没势的小家碧玉回家,不是存心给自己拆台吗?”
外面一阵窃笑,接着第三人的声音也加入了: “看你们这一伙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的人啊,只要有钱就行,管其他的呢。”
“嫁到有钱人家又怎样啊,钱跟感情都是成反比的。”
“你嫉妒啊,你又怎知人家不幸福。”
“怎么没证据?上礼拜我们天天加班审计,结果常常晚上见沈安若在公司加班,你说这夫妻感情若是好,哪能这样啊?还有沈安若最近好像一直住在公司附近银樱小区的房子里,莫非两口子已经闹分居了。唉,现在这年轻人,这结婚才几天啊。”
“哦!”“啊?”“这样啊。”外面一片惊叹。
沈安若很后悔当时没有第一时间出去,现在是走也走不得了,只盼外面的姐妹谈心会尽早散场。没想到自己已经具备八卦娱民的明星身价,她只觉得哭笑不得。
下午公司有贵客来访。
刚上任的本区管委主任,率队到区各大企业拜访问候,沈安若陪领导们一起在大门外顶着冷风等候。
正洋集团企划部,兼任了管理宣传党办工会团秀办公室等等各种职能,美其名曰扁平简洁高效形组织机构,其实还不是最大限度压缩人员。安若今天正式成为正洋首席秘书长。
贵客不过一行四人,排场没有想像得大。按流程表看,正洋已是十几家企业中的最后一家。
照例是握手,寒喧,客套。正洋这边有倪董事长、钱总、张副总,加一个沈安若。管委那边,跟正洋甚熟的林副主任一一介绍:“这是齐绍棠主任,这一位是袁纪平处长,这一位江浩洋处长。”话音刚落,那位长相严肃但态度甚至为亲和的本区党政一把手齐主任已爽朗大笑:“林主任,我跟倪董可是老战友了。”
袁处长也是正洋集团的老熟人,而那位据称是与齐主任一起调入本区的江处长甚为年轻,五官周正,身材高挺,可谓一表人材,并不出声,只微微笑,在一群脸圆肚挺打着官腔的中年男人里显得鹤立鸡群。
安若站在接待室门口示意领导们入座。因她是随从人员,又是女性,因此只是向各位微微颔首,并没有一一握手,在这北方城市里,官场商场里还是恪守着一些男女有别的老传统。
轮到那位江处长时,或许是安若伸手示意落座的动作过大,对方会错意,以为女士伸手示意握手,于是也伸出手轻握一下。安若事先未预料到,吃惊之余便反射性地急急抽手,场面一阵小小尴尬。好在那时其他几位均已进入室内,没有人注意到门口这边的状况。
半小时后安若借口退出会议室,反正会谈并没她什么事。刚回部门,去送了两轮茶水的办公室小妹丛越越已一脸暖昧神秘地挤上前:“沈姐,沈姐,今天的客人里最年轻的那一位是什么级别啊?很帅很有型啊,笑的时候有点像金城武哎。”
“丛小妹你一共才进去几秒钟?观察力可真够强。为了充分发挥你的优势,不如送你去公司接待前台实习三个月。”
“不要啊,沈姐最善良了。”丛小妹装出一副无辜又可怜的嘴脸,“再说,看过美男心情好,工作效率自然高。”
“既然你现在心情好效率高,那么请下班前把尾牙活动方案交给我。”
“沈姐你不能这样虐待下属!”丛小妹杀猪般叫了起来。
蔡一祥从电脑后面探头出来,不耐烦地说:“丛越越,你喊什么喊,思路都被你打断了。你能不能安静点?”
四下无声,空气一时有点紧张。蔡一祥已经低头继续敲键盘,沈安若制止住打算开口的丛越越,推她一把说:“快去工作,明天中午以前交给我。”丛越越吐吐舌头,朝蔡一祥的方向悄悄比了下中指。安若咬住嘴唇忍住笑,瞪她一眼,丛小妹回报灿烂一笑,乖乖地回自己座位去了。
马上要到下班时间,张副总打来电话:“安若,在中心酒店定个餐,十人左右,就今天这些人参加。对了,你也去。”
安若沉默了两秒钟,终于开口说:“张总,我可不可以……”
“你当然得去,别不懂事。其实是很随意的便餐,齐主任跟倪总还有我都是当年上山下乡的老革命战友,好久没见了,不然他今天哪会赏我们的脸。林主任和袁处长你也都认识,都是很随和的人。好了,就这样。”安若对着已挂断的电话愣了一会儿,有几分无奈。
晚餐气氛很好,酒还未敬完一圈,桌上众人已开始轮流讲笑话,编段子,忆往昔,谈天说地。安若得到特许不用喝酒,一直在小口啜着果汁。她最近犯胃病,满桌的海鲜只觉有些食不下咽。
只听林副主任说:“小沈今天吃的真少。浩洋处长啊,你占个好位置,应该多关照女士嘛。”
满桌一阵笑,被点名的江处长朝安若欠然地笑,用公筷夹了大块的扒猪脸肉放进安若的盘中。
安若连忙点头致谢,只听袁处长说:“唉,江处长怎么给女士夹肥肉啊?现在的女士都最在意减肥了,我家那口子,平日里简直一口肉都不吃。”
“你又不懂了吧,这扒猪脸是最美容的菜了,净是胶原蛋白。再说,小沈这么苗条,哪用减肥啊。”
这两人其实甚为亲和,安若作陪吃过几回饭,每每酒过三旬,便喜开桌上年轻人的玩笑,并无恶意。不过今日尚有新客人,不晓得话题怎么落到自己身上,安若觉得有点发窘,抬头看别人都在笑,只好站起来说:“我敬各位领导一杯。”
这下连倪董都发话了:“小沈可要换了酒再敬。虽然齐主任一个劲保护你,可作为我们正洋的代表,而且是女代表,总得表现出诚意呀。”
100毫升的杯子被注满了红酒。安若举杯说:“我敬管委的各位领导,请今后多指教,我先干为敬,各位随意。”一口气灌进去,食道跟嗓子已开始泛酸烧灼,而酒杯很快又被填满。这杯酒该敬正洋的各位领导,正待喝,张副总也发话:“安若,你看你又不诚心了,敬我们着什么急,齐主任初来乍到,总得单独先敬齐主任啊。”
只听齐主任大笑:“哎呀,一杯酒就足够了。老张,你们不是要当着我的面把安若灌醉吧。”
既然首席贵宾发话,沈安若终于得以换回果汁,不过敬自家领导的那杯酒一口气灌了下去,只觉得胃已经有些翻腾。
林副主任笑道:“小沈这酒量其实真是不错,这两大杯下去,脸色都没变。倪总,你们正洋人才济济啊。”
沈安若只好陪笑说:“承蒙林主任夸奖,很心虚啊,这其实在硬撑着呢,马上就醉了。”然后对着首座的齐主任微微点头致谢。
齐主任笑道:“这女同志总得多加保护,不然显得我们多不绅士啊,西方的优点我们也要学习嘛。对了安若,江处长可是跟你一个大学毕业的,你觉得眼熟不?”
沈安若侧身看身旁江处长一眼,抿着唇,展颜一笑,说:“江师兄当年是品学兼优、文武双全的校园风云人物,大名如雷贯耳,当然记得啊。”
FROM:沈安若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贺秋雁昨天在电话里感慨说:人生如同乘车,而我们是那司机。途经每一个站点,有人下车,有人上车,开始陪伴你的人多半中途便离开,而真正陪你到终点的总是少数,甚至是一个都没有。
这其实是网络流传很广的一篇配图文章,本来充满了励志色彩,硬被她哀叹成了人生的悲剧宿命。
而我常常想,人生其实更像一座旅店,你便是那店主,天天见路人神色疲惫,来去匆匆。有些人也许只住一个晚上,只吃一顿饭,从此离开,再无重逢机会,甚至只是停下来问一问路。有些人或许旅途累了,就会长住一些时间。总也会有不时出现的回头客,但旅店总归是旅店,他们总是要走。有一些人会陪你很长的时间,他们可能是服务员,会计,厨师,但合同期满,还是要离开,然后换上另一波人,不同的面容,相同的作用,如此这般,周而复始,往复循环,人便一天天渐渐地老了。你总是不知道,今天谁要来,明天谁要走,留下来的又会是谁。
我们一生所遇的大多数人,终究不过是我们生命中的过客而已,匆匆相遇,匆匆分离,只余一点记忆。更多的人,根本连痕迹都不留。
今晚喝了酒,便抑不住地絮叨与怀旧,突然记起了很多事。
初中时那个在我铅笔盒里放菜青虫、上课时用剪刀偷剪我头发的同桌坏小子,很多年后乘了十几小时的火车跑到我的大学校园对我说:沈安若,我一直喜欢你,从第一眼见到你便喜欢。
高中毕业时,有位男生送我写满整整一本日记本的情书,七年后的同学会上,他直到聚会结束都没记起我的名字。
大学一年级时我暗恋一位师兄,天天在篮球场外偷看他打球的英姿,明明我讨厌篮球,每天走过他偶尔会经过的那条小路,明明要绕路;努力加入他任社长的社团,其实我对台球毫无兴致……那时小心隐藏着小小情绪,在心中自悲自喜,其实只有单纯又傻气的念头,未来有一天若能重逢,我一定要对他说“曾经有一个女孩子暗恋你……那个人就是我”,然后坦然一笑,将我的朦胧初恋真正地完美结束。其实去年我真的在一次培训课程上遇见他,整整一天的时间,那么多的机会,却完全失去打招呼的勇气。不只如此,甚至故意躲避,仓皇逃离,生怕他认出了我。原来我心中最美的初恋与暗恋,已经被岁月磨蚀成我的污点,再也不愿被提及。
还有江浩洋……曾经那一天,他在山顶上喊:“沈安若,你将来愿不愿嫁给我?”今天,我们的距离不过20厘米,却努力装作陌路相逢。
2. 周末
本周最后一个工作日,恰逢13号,黑色星期五。
贺秋雁为了纪念自己第27次相亲失败,以及所持唯二支股票均跌停板,决定让沈安若请她吃饭。
她们中学同班,大学同校,毕业后又到同一个城市。这样难得的缘份,使得即使两人性格喜好相差不少,仍成为了很不错的朋友。
晚饭吃的广西菜,干火锅,安若觉得味道怪极,听贺秋雁一直念:“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有可能是唐僧;长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一般是鸟人……”
安若噗地笑出声,知道定与昨晚令贺秋雁大受刺激的相亲宴有关。不过不能多问,否则定将引火上身。
贺秋雁将男人们骂够半顿饭后,突然幽幽叹气:“其实我的要求实在不高,只想随便找个人嫁了,不要让我妈成天骂我不孝,令她在亲戚面前抬不起头来,足亦。可为什么,苍天啊大地啊,连这样微小的原望都不能满足我!”
“唔,你的‘随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我的条件真的很低啊,顺眼即可。有时想想,无车无房无钱的三无青年又如何,糟糠之夫可持家。”
“那多简单,呆会儿到路上随便拉一个顺眼的男人,试交往一下看看就好么。”
“你给我去死沈安若,我是那么随便的人么?”
“嗯,我错了,你不是随便的人,因为你随便起来不是人。”
沈安若正因为自己现学现用了刚看过的网络奇句而得意,忽听对面某女阴恻恻地说:“今天我去管委,你猜我遇见谁?”见对方无好奇反应,只好自己补充:“我遇见江浩洋了。”
安若“嗯”一声,贺秋雁只觉十分无趣:“拜托你给点反应好不好,诧异惊喜悲愤忧伤随便哪一样都好,你这样我很下不了台耶。”
“秋雁大姐,我那不是被你的消息惊得头脑一片空白么。”沈安若开始怀疑自己误交匪类,“我不知道告诉你实话会不会令你更下不来台,因为我周一就看见他了。”
“那你怎么不告诉我?枉我第一时间就跑来通知你,免得你突然见他尴尬。”贺秋雁如受骗一般地叫。
“喔,真是谢谢好心的你,你刚才不是很想看我诧异惊喜悲愤忧伤的表情嘛?”
“切,沈安若,没心没肺如你,怎么可能受刺激呢?我最了解你。”
没心没肺,这一句还真是蛮贴切,沈安若心想。这一周她过得忙碌而平静,本以为心里总该掀起波澜的,她已经两年多未见江浩洋,却不想原来自己真的不曾在意。
其实今天她又看见江浩洋。丛越越去办理一笔业务申请,总是被驳回,小姑娘没受过这样的挫,急得只想哭。于是安若今天跟她一起去管委业务授理大厅。
那些材料的确稍有点问题,但规定本身有漏洞,其实是可以通融,无奈办事员也是新手,十分讲原则,态度固执强硬,直要等上级出差回来请示后再定度。安若发挥出职业熟女的种种优势软磨硬泡据理力争,仍是无功而返,丛越越一脸沮丧。两人一起走出大厅,安若正在想应该请哪个部门的熟人帮忙说句话,不想新上任的江处长恰好从外面走进来,见到她先是一愣,然后微微一笑,又朝丛越越点头致意。
“江处长。”安若也挤出笑意,客套地打招呼。
江浩洋未立即离开,彬彬有礼地询问她们所为何来。安若简单敷衍几句,不想丛越越却在一旁抢着插话:“江处长,其实我们……”安若只觉得头大。
事情很快得以解决。办事员一边盖章,一边道歉:“对不起沈部长,我刚来不久,不太了解区里各企业的情况。”何止丛越越瞠目结舌,连沈安若都觉得受宠若惊。
离开前特意带丛越越到江浩洋的办公室去致谢。“多谢,江处长,今天幸亏有你。”“不客气,应该的,是我们的流程不畅,令企业不便。”
中间隔着一个丛越越,沈安若只觉这正在讲话的两人都虚伪到极点,但又似乎是再自然不过的表现。不然又要怎么样呢?六年的交往,真正的初恋,即便是这样的缘份又如何,原来也只不过是又一个过客而已。
茶足饭饱,时间尚早,安若拖贺秋雁去刚开业的娱乐城看电影。
“你这已婚妇女当得其实挺自在的,这么晚了都不用回去侍奉老公?”贺秋雁挖苦说,“咦,对了,前两天想找你出来,你都说住在新区,不会吧,你们分居啦?”
“贺秋雁你怎么就那么见不得我们好呢。程少臣出差去香港了,所以我住银樱的房子那里,离公司近。碧海那边的大房子一个人住着,其实挺害怕的。”
“你这位老公简直比市长都忙,一年里是不是差不多要有一半的时间在外面?哎,沈安若,你可别说我没提醒你啊,我一猪头男同事,每年在南方两省分驻三个月,寂寞难耐,还真在两地各找了一个小老婆供着,他糟糠妻可是在家里辛辛苦苦伺候着他的两老养育着他的孩子……这事除了他老婆,我们都知道,早晚有天纸包不住火,那后果我都不敢想。你说这些死男人啊,什么德性?啊这都还是穷男人,更别说你家那位还有几个小钱的……”
沈安若这次真的被逗笑了:“那敢情好,我要专程去谢谢人家替我照顾老公。”
贺秋雁朝安若翻个白眼:“你没救了。”
安若对这位闺蜜的毒舌早就习以为常,索性以微笑着沉默结束这场话题。她一向只是刀子嘴豆腐心,对安若真心的好。
“唉,你若真一个人害怕,到我那儿去住吧,离你公司也近。你原来住的那个地方乱糟糟的,也不安全啊。”
“不用,程少臣明天就回来了。”
影院里的强档电影只有《无极》,虽然网上骂得狠,购票者仍是络绎不绝。
“换一部好不好,不是说很烂么,浪费钱。要不,安若,去你家看DVD好了。”
“就是评价烂才要看啊,评价好咱还不看呢。走啦,几个亿砸出来的电影,再烂也值回票价啊,越烂越值,这叫奢侈的行为艺术。”
“你这什么心态啊?”
片子并没有传说中那样的差,安若觉得谢无欢十分的讨人喜欢,除了最后的死相不好看。
“网评真是无良。多好看啊,科幻片,史诗片,战争片,宫庭片,爱情片,悬疑片,悲情片,传记片……对了还有喜剧片,这样的N合1,真不容易啊。”
“是啊是啊,你毁了我做好人的机会。哈哈哈。还有,我被你感动了。哈哈哈哈哈,笑死了。”贺秋雁完全不顾淑女气质大笑,引路人侧目。
她俩穿过娱乐城的停车场去等出租车,突然秋雁停下脚步,指着几米外的一辆车:“哎,你看那辆车……”
“走啦。”
“哎,真的,后面那抱枕好眼熟。”
“你不要对人家的车指指划划,小心触动报警装置。”
“沈安若,你真该去认识下这车主,好像真的跟你蛮有缘的……”
沈安若对这位朋友的穷追不舍十分无奈。不过,那车的确是程少臣的。
本来黑夜里也不很容易辨认,程少臣的车一向低调,混在车堆里并不显眼。而安若是车盲,只识品牌不懂型号,甚至连他的车牌号也背不全。
不过,那两只抱枕她是认识的,那是上个月她去参加了一阵子布艺手工作坊课,做的两只拼花布的懒猫枕,后来扔在程少臣的新车上一直没拿走,没想到他竟然还摆在那里。那样随兴的拼贴,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安若曾很得意地把所有手工作品都用手机拍了传给秋雁看,所以她也认得。
其实还有那车牌号,虽然背不全,不过最后两位总是会记得。程少臣十分执着于“99”这个数字,他的手机,车牌,家里的固话,尾数都是99。
“嗯,你不是说他明天回来?”
“提前回来也有可能吧。或者,别人借他的车开。”
“他提前回来却没通知你?还有,你那有洁癖的老公,竟然让别人开他的新车?”
“贺秋雁,你怎么对我老公比我还上心呢,莫非你暗恋他很久了。”
“啊呸,沈安若你这笨蛋,我只是替你不值而已。程少臣养你这老婆,倒是跟养二奶差不多。”
沈安若本来被秋雁戳穿还有点尴尬,这下倒忍不住笑了。
其实还真的有点像,虽然沈安若不是很清楚二奶的职责与待遇。
比如说,她不清楚程少臣到底做什么,赚多少钱,认识他时似乎在一家外企工作,后来便自己开了公司。他不在她面前谈公事,也不会过问她的。
但他会清楚记得应该记住的每一个纪念日,登记、结婚、生日、情人节甚至三八妇女节,鲜花、礼物总是准时到达。还有每月定期打到安若帐户上的一笔钱作为生活费,或许不算多,但已是安若月薪的两倍。
还有,有时安若会给家里添置些大件东西,比如两个月前她在原来很空的阁楼里加了一套布沙发,前阵子她发现帐户里上个月竟然多了两万块,差不多是那套沙发价格的双倍,简直有点哭笑不得。安若觉得自己的薪水其实还算可以,倒是没想到,当程少臣的老婆赚得更多。
当程少臣的妻子不是件很难的事情。他出差时候多,平常也很少回家吃饭。家里开伙的次数寥寥,而且他吃得清淡,只爱家常菜,很好应付。
大多数程少臣没有应酬的周末,两人都是在外面吃饭。安若最喜欢程少臣带她去的那些犄角旮旯里的小店,味道令人难忘。那车子七转八拐令人彻底转了向,后来带了同事去重温美味,却怎样也找不到。程少臣那样好吃,倒是不明白,他为何总也不胖。
同事大姐们总说:“安若好福气,结婚都要一年了,老公待她还是像热恋时。”
当然也有刻薄的:“这夫妻若处得跟恋人一般,根本就不像是过日子的两口子。”
不过大多数的人总是羡慕的,除了贺秋雁,她一向不待见程少臣,认定安若嫁他实在便宜了他。
“秋雁,程少臣对我很好,你也看得到。不是所有男人都能这样对待妻子。我若说不知足,你难道不觉得我太矫情?”
“哼,程少臣除了比江浩洋有钱,还有哪里比他强?”
贺秋雁终于找到机会第二回提起江浩洋。
FROM:沈安若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贺秋雁今天说,作为一名洋梨,她打算永远都不待见程少臣。
原来去年的那场选秀的后作用力这样大,不只全体娱乐FANS一夜间全成了食物和生活用品,连江浩洋当年的崇拜者,都变身作“洋梨”。
世事总是这样的怪。江浩洋在学校时,粉丝真是不少,偏偏曾经不待见他的我,却成为他的女友。
紫霞仙子说她猜出了故事的开头,却猜不到故事的结局,我们又何尝不是。最初时,我没想过我们会在一起,后来时,我没想过我们会分开。
但是从来都与程少臣无关。
从当年到现在,秋雁很多次地问:你们之间为什么会分开?是不是有误会?
可“误会”是一件多么奢侈装饰品,即使会令人受伤,仍将“爱情”装点得无比美丽。
那样的美丽,只属于文学而已。而现实里的爱情,多半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磨蚀里褪尽光鲜,磨尽棱角,已不复当年的模样。只有现实,没有误会。
有人接受现状,选择平淡,甘愿变成那抹蚊子血,或者饭粘子。
也有人终于有机会成为明月光与朱砂痣,其实不过是为着赌口气而已。
曾经以为我是第一种人,没想到我终究成为第二种。
明月光与朱砂痣也只是“也许”而已,更多的人不过成为一阵云烟,或者一名匆匆的过客。我并不期望江浩洋挂念我,我希望他过得比我好。
也许是因为江浩洋太笃定我永远都不会离开,那样的高枕无忧,才令我下定决心要离开。
总是我在让步,总是我认输,曾经以为一辈子都要这样了。
没想到,终于还是赢了他一局。
这样的胜利,我为什么都没有高兴地笑过。
江浩洋不会很难过吧,他那样的人。
如果他难过,也许只因为竟然是我先把他甩掉,而决不是因为失去我。
秋雁说:江浩洋总比程少臣更爱你。
我想她说的对。
但是,我们都是这样的自私,分分厘厘地计较着自己的得失。
江浩洋或许爱我,可我更爱他,这样的落差,令我失去自我,彷徨不安,伤心总比快乐更多。
而程少臣或许从来不爱我,但我也不爱他。所以跟他在一起,我快乐、安心而宁静。
也许对于自私的我来说,安全感远比被爱的感觉更重要。
3. 别扭的夫妻
回到家已是11点。
因是周末,沈安若还是回了东区的家,在小区内的24小时超市买了大包的生活必需品。程少臣出差后,她自己也只回去了一次,现在想必到处积满灰尘。
偌大的房间只一个人,空荡荡,安静的让人心发慌。沈安若掏出手机,拨了几个数字,尚未接通,又挂掉。有什么好说呢。你已经回来了吧,我看见你的车了。很像妒妻查岗,定要遭他嘲笑。或者假装问,你什么时候回来?沈安若并没自信,万一他回答,明天。这样的试探未免自讨无趣。
于是像往常一样在常去的论坛灌水,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多奇怪,你跟现实里的同事朋友,反而不如屏幕背面一个很虚幻的ID符号来得坦诚,就好比《花样年华》里闷骚一辈子的梁朝伟,最终的心事只吐露给一个树洞。直到大家都睡去,安若一遍遍刷新仍只见得到每个贴的最后发表人栏里都飘着自己的ID,不得不面对一个人的孤单,发了一会儿呆,终于关机。看看时间,已经凌晨两点。
她从浴室出来时,发现手机忘在了客厅里,于是去取。刚进客厅便闻见一缕淡淡的烟味,只觉得心脏骤然收缩,后背涌起一股寒意。屋里一片漆黑,只有月光从没拉实的窗帘里透出一点微光,那沙发上可不正坐着一人?安若大脑一片空白,呼吸也停顿了几秒,还没作出下一步的反应,沙发那边突然传来一声轻咳,安若大大地松口气,几乎瘫软下来,立即摸到开关把全部的灯打开,屋内一片光华。
此刻慵懒地斜倚在沙发上的可不正是程少臣,此时一只手夹着烟,另一只手半遮住被突亮的灯光刺到的眼睛。
沈安若被惊吓之后只觉气结郁闷,努力抑着声音说:“半夜三更的,你装神弄鬼打算吓唬谁?”
程少臣从指缝里睁开一只眼,半眯着瞅了她一会儿,又闭上,有些含糊地说:“咦,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你才装神弄鬼,我也被你吓到。”
沈安若走近时闻到他一身酒气,醉意熏然,想来是喝多了。
她一向最服气他这点,即便喝得再多,仍是衣冠楚楚,连头发都不乱,完全不似她的男同事们一喝高便邋遢失态,原形毕露。不过此刻他穿着一身正装,如此没气质地瘫在沙发里,还作一副可爱表情,沈安若极少见他这完全不设防的一面,觉得十分有趣,于是心软,起身去帮他调一杯兑醋的蜂蜜水。
再到程少臣身边时,见他微微皱着眉,跟自己的领带较劲,于是坐到他身边,伸手帮忙替他解开,又松开衬衣的纽扣。她专注于此时,只觉得他的手指抚上她的耳垂,顺着脖子、锁骨一路摸下,十分轻柔。安若感到诧异,呼吸窒了窒,却见程少臣表情若有所思,目光迷离,似乎越过她的身体看向了不知名的别处。他的手很冷,安若轻轻扯开他的手,把蜂蜜水送到他唇边。程少臣喝了几口后便不肯再喝,如小孩子般又固执地将手重新探进她的衣领。
沈安若刚洗完澡,只披了一件裕袍便出来,被他一拉扯便滑下大半,于是边往回扯边推他:“很晚了,快睡吧。唉,你身上酒味真大,脏死了……”不想却被程少臣整个人半压到沙发上,动弹不得,只感到他的呼吸每一下都掠过她的耳朵和脖子,引得全身阵阵发痒。
安若心想算了算了由他去吧,却不见程少臣再行动,而他的呼吸却渐渐沉稳,原来竟然睡着了。
这家伙酒品倒是好极,喝成这样也不闹,基本算是很乖。安若觉得无奈又好笑,费劲地将自己挣脱出来,推了半天也未将他推醒,只好从卧室拿来被子和枕头,替他脱掉外衣与袜子,又用温水湿了毛巾替他擦过脸和手,把手机替他掏出来放到他身边。安顿好程少臣,安若坐在客厅里又发了半天的呆,终于熄了灯,回到卧室。她一向入眠慢,大概因为累,又实在太晚了,很快睡着。
早晨醒来时,只听厨房里乒乒乓乓。没想到程少臣已经起来,正在冰箱里翻来找去,看见安若穿着睡衣呆呆地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于是送她一个很是迷人的笑容,露出一边深深的酒窝:“总算起来了,真是懒。快弄点吃的,我饿了。”
他穿一身浅灰蓝色睡衣睡裤,赤着脚,头发湿漉漉,还滴着水,刘海贴在额头上,此刻面容带着分稚气,抿着嘴露出一边脸的酒窝,好像突然年轻了几岁,倒像个大学生。
安若回过神,心想莫非太久没看见程少臣,竟然觉得陌生。
还好昨夜去购了足够的食物。用微波炉热了烤饼,从中间剖开,煎一个鸡蛋,切一片火腿,再夹上切片的西红柿与苦菊菜,抹一点酱,先递过去一个,又做第二个。还有麦片粥,里面放了切成丁的新鲜水果。安若觉得这样的吃法十分不科学,但程少臣提过一次应该这样吃,索性依他。
程少臣将那改良式的汉堡捏在手里观察了半天,忍不住问:“你发明的新吃法?”
“中式汉堡啊,我们念书那阵子,早晨实在吃腻了学校食堂的喂猪食,便早操后出来排队买这个吃,一周至少吃两次,整整吃了四年。程少爷,你真没见过啊?”
“我们那时候只有烧饼油条稀饭咸菜,哪比得你们这一代年轻人。”
沈安若嗤他一声。他只比她大四岁,却常常充长辈,动辄“你们这些年轻人”。
程少臣又说:“看见这东西就想起当年在德国念书的那些日子,又苦又累不堪回首,我以前跟你说过么?汉堡大学,汉堡,真是。”然后使劲咬一口手里的烤饼,仿佛跟它有仇,结果把酱都挤出来,流到手上。安若递过去面纸,忍不住笑。他吃东西一向斯文,从不会这样狼狈。
关于德国求学,他以前还真没说过。沈安若隐约记得他曾出国,总以为留学经历只是有钱人家少爷出门镀金兼游玩,所以连他自己都不怎么提,不想原来真是正经出去念书,于是把笑容稍稍收敛,加上几分敬意,但仍觉得有趣。程少臣每次见她去肯德基吃汉堡便称她崇洋媚外兼恶俗,不想原有这样的典故。
他们很少一起吃早餐。程少臣上班比她晚半小时,公司又比她近,所以总是沈安若出门了,他还赖在床上继续睡或者装睡。
最初时安若出门前会帮他把早餐准备好,晚上会发现他根本不曾动过。安若疑心他根本不吃早饭,念过几回,程少臣只说到公司楼下吃,后来便不再管他。
然后又是沉默。他们俩的话题不是太多,卡住了便接不上,于是自顾吃自己的饭。程少臣几口便吞掉所谓的中式汉堡,喝几口麦片粥后说:“味道还可以,再来一个。”
于是安若起身去做,蛋要现煎,火腿也要重新切,她本以为程少臣会吃很少。待做好后回身递给他,却见他已经拿起安若已经吃了一小半的那一个,若无其事地吃下去。
安若刚洗好碗,只听程少臣声音远远传来:“你见我那套新的网球衣了么?”
“晚上再找好不好,我上班要迟到了。”
“今天不是星期六?”安若回头看,程少臣已站到她身后不远处。
“嗯,今天我值班。真要走了,今天路上车少,班车比平常早,我大概已经赶不上了。”安若擦了手,急急走上楼准备换衣服,身后传来程少臣的声音:“你不用那么急,我送你。”
“不用了,赶不上车的话,我可以打车。”
换好衣服下来,却见程少臣已经穿戴整齐拿了车钥匙在门口等她。安若说:“不用那么麻烦,今天不刷卡,去晚点大概没关系。”
“走吧,我也想出去走走。”
一路也是无言,程少臣开车时并不怎么讲话,所以安若也很少主动跟他讲。但后来想想,两人不多的对话,又几乎都是在车上进行。
安若打开车内的CD,里面原来放了一张罗大佑的CD,老罗用那副破锣嗓子千年不变。终于放到《时光在慢慢消失》,罗大师荒腔走板地唱“眼光在慢慢的飘逝瞳孔在慢慢飘逝,走向在茫茫的未知走向在茫茫未知……”那背景配乐是滴滴嗒嗒的钟摆声,一下一下地敲,直听得安若胸闷气短,索性关掉。
程少臣终于发话:“关掉干嘛,不喜欢么?这张碟我最喜欢这一首。”
其实安若也喜欢,只是这歌总让她有些呼吸不畅而已。“我都不知道,你竟然是他的歌迷。你不是一向远离愤青的么?”
“他早就不是愤青了,是愤中。”
安若扯一下嘴角回应他的冷幽默,笑一下后才想起他开车又看不到。只听他又说:“大概是98年,为了要攒钱去看他的纽约演唱会,咬着牙打了半个学期的工,大概是我这辈子做过最疯狂的事吧。”
“他第二年不就回台湾了?最近几年在内地的时间也多,你想看他演唱会,机会有的是。”
“当年哪里知道,以为错过机会,就再见不着了。前年他在香港开演唱会时我恰好也在那边,离我住的地方只有二十分钟车程,结果却在宾馆里睡了整晚的觉。想来真是感慨,还是年轻岁月比较好,虽然想要的总是很难得到,却每天都怀着希望。”
“你昨晚是不是没睡好所以才这么有诗兴?你都快成哲理诗人了。”
程少臣板着脸说:“难得有诗意一回,你就不能假装捧一回场?”
“那好,给我一点时间细细咀嚼体味以及酝酿情绪。”程少臣板着脸时,右脸上的酒窝反倒越发的深,安若也忍不住笑了,“你昨晚喝成那样,还自己开车回家?太没公德心了吧。”
“我没那么勇敢。谈芬帮我开回来的。”
“你带女秘书去夜总会?不是吧,你这老板是不是做得太无良了?”
“我们是去正经谈生意好不好,程夫人。你干嘛要把事情往龌龊的方向想?……咦,你怎知我们昨天是去的夜总会?”
“我从白发女巫的水晶球里看见的。”不想竟说漏了嘴,安若懒得多解释,想尽早结束话题。
“你昨天看见我了?”
“看见你的车。回来了怎么不告诉我一声,几乎把我吓出心脏病。”
“我打过电话,你没接。”
安若翻出手机,真有一个未接电话,时间显示在晚上11点15分,看电影时将手机静音,一直没调回来,想来是没听见。
“你前阵子不是去学车?拿到驾照没?”
“已经拿到了。”其实是三个月前就拿到。
“这么厉害?我认识一位女士,倒桩上路各考了两回才过。”
“教练也赞我头脑灵活,协调性好。”
“你实在没有谦虚美德。”程少臣停顿片刻,“甲壳虫适合女士开,MINI也行。你喜欢哪一个牌子?我让司机老王陪你去车行看一下。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明天?”
“我不要,公司有班车和公务车,平时打车也方便。”
“出租车多危险,何况最需要时总打不着。
“你忘了,我有惧车症。”
“自己开就不会怕了。你不是乘出租车也很害怕?”
“总之就是不要,我不想开车,你别费心了。”
“不要算了,没见过像你这样别扭的。”程少臣也觉得无趣。
转眼到了正洋集团的门口。安若费力地解着安全带,总也解不开。程少臣也不帮她,只顾在置物柜里翻来翻去。
安若想,真是小气,这样容易生气。终于解开,打开车门正准备走,不想程少臣伸手递过一个盒子,甚是精美。
又来这一套,安若瞅一眼盒上的LOGO,兴致缺缺,挤一个笑容给他看:“其实不用麻烦,你何不直接折合现金给我。还有,谢谢你特意送我上班。”
转身便要走时,听见程少臣在背后悠悠地说:“俗不可耐,不解风情,喜怒无常。”回头见他斜倚在驾驶座上,微抿着唇,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沈安若自觉理亏,转身看公司门前并没有人,于是探身上前在他颊上敷衍地碰了一下。
可惜没涂口红,不然倒是可以弄脏他的脸。安若在电梯上边坏心地想,边打开盒子,是Tiffany的穿针式滴水钻石耳坠,十分雅致秀气,钻粒倒是够大,款式也果然十分适合她.
只是,安若想,程少臣或许从未留心过,除了结婚当天,她再未戴过耳环,并且,她耳朵上根本没有耳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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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值班,整层12楼,除了卫生清洁工便只有我,百般无聊,看第101遍《傲慢与偏见》。
达西先生是完美男人标本,英俊多金,温柔多情,软硬条件皆过硬,据称至今他仍是英国女士最想约会对象的首选,真是魅力恒久远,英名永流传。而我们能遇见自己的达西先生的机会,与买彩票中大奖,究竟哪一个会更高一点?如果能遇上柯林斯,我们是否都该偷着笑。
伊丽莎白是用来满足读者幻想的,每个女人都可自觉当自己置换其中,偶尔做几小时美梦。
事实上,我一直尊重书里的夏洛蒂,即使她的存在不过是作为女主角的对照组。
伊丽莎白不过是运气好,而夏洛蒂的命运却是自己选择并掌握的。
在大家都同情并暗嘲她守着一个小丑般的柯林斯过活一生的时候,又怎知这样的平静与怡然自得不正是她想要的呢?代价总会有一点,但是书里的夏洛蒂,是知足而快乐着的。
昨日秋雁问我:安若,你是否真的幸福?
关于幸福,每个人的定义自是不同。有人需要用物质量化幸福,有人则需要与他们比较而实现幸福。马斯洛理论的五层需求,每上升到一层,都可定义为幸福。而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老人对我讲:知足便是幸福。
我父母健在,身心健康,工作顺利,婚姻平静,衣食无忧,生活富足。我很满足于我目前的现状,所以,我觉得我很幸福。
今早其实很无理。我不接受程少臣的好意便罢,哪里犯得着摆脸色给他看,平白显得我小家子气。
也许,在他提及车的那一瞬间,我记起了那一年的自行车郊游之旅。
某一年的五一,我和江浩洋,各骑着一辆自行车到效外去野炊。那天整整骑了四个小时,弄得灰头土脸,并且迷了路,险些回不来,最后发现脸被晒伤,过了一星期才好。
记得那时候整整抱怨了一星期,认定为此生最糗事件之一。如今回想起来,竟忍不住微笑。
其实我并不很想念江浩洋,也不曾后悔与他分手。也许就如秋雁所说,我就是没心没肺。人总要向前走,不可自寻烦恼。难道不是么?
只是,我并不能控制自己在回想那些往事时,止不住的怅然若失。
4. 夜宴
春节前的工作总是繁杂。刚升职的沈安若险险躲过几次刻意刁难,日子倒也算波澜不惊,只是忙乱。
蔡一祥到底寻了她的麻烦。她小心地替实习生小刘掩饰一点无意的过错,免得影响他转正,结果却被蔡一祥故意搅黄,她也被钱总喊去虚心聆听了关于上级主管“包庇下属,滥做好人,无视制度”的失格行为及恶劣影响的批评教育。
最后总算不了了之。
沈安若抬头便可见蔡一祥胖胖的后脑勺,很想把文件夹摔过去,但当他若无其事满脸谦逊地说“沈部长,有个问题需要请教”时,仍脸上含笑柔声道:“蔡哥,你还是喊我安若就好。”
是谁说职场就是一个恩怨江湖,沈安若想,分明就是一团面筋浆糊。本是一堆堆芝麻小事,偏偏有人添柴有人灌水,最终熬成芝麻糊。
程少臣近日应酬也多,除了周末,晚上几乎不回家吃饭,但回家的时间却很早,不像以前动辄便是下半夜。
安若回想,两人的电话,十之八九总是关于吃饭。
比如:“今晚不回家吃饭。”
或者“今晚吃什么?”
或者“今晚到XX饭店吃饭,X点到。”
再或者“晚上出来吃,下班后我去接你。”
真真正正的饮食男女。
腊月二十三,农历小年,恰逢周日。
平日里有钟点工帮忙清理卫生。但春节将至,总要每一处都收拾熨帖。沈安若习惯自己动手收拾那些精心布置的小角落,一忙便是大半日。
难得程少臣一天都在家,虽然一直呆在他自己的书房里,几乎不出来。整理到他的房间,竟没走开,帮她把桌子上的东西一一移开,甚至帮她擦最高处的架子。
程少臣一向是倒了油瓶都不肯扶的人,所谓的十指不沾阳春水,所以见他主动干活,十分诧异。
他们同时在家的时间不多,偶尔有之,也呆在各自的屋里,连对话都没有。
但他突然有兴致时,便会做些奇怪的事。
比如,沈安若总是湿着头发就躺下睡,大多数时间他都不管,但有那么两三回,他强调湿着发睡觉会头痛,将她从被子里挖出来,找来吹风机亲自帮她弄干。
有时也会在她扔了满地衣服也想不出该怎样搭配去参加商务晚宴时,热心地替她出出主意,甚至顺便帮她选一选口红颜色,逼着她把原来已经涂好的擦掉。
偶尔也会在吃完饭后,主动地帮忙洗碗擦桌子,虽然次数屈指可数。
还有昨晚,安若坐在客厅里边看着电视,边将从超市买来的整袋蒜一颗颗剥净外皮,放进玻璃瓶子,这样做菜时便可直接取用。其实也有卖已剥好的,但别人动手的总疑心不卫生。结果剥到一半的时候,正在屋子里转来转去仿佛在散步的程少臣竟坐到她身边,帮忙把剩下的蒜一颗颗全部剥好。
沈安若只能归结为他心血来潮,觉得好玩。
快到傍晚时,安若正专心在厨房擦一套很贵的水晶玻璃酒具,突听程少臣在背后说:“晚上到姑姑家吃饭。”那声音突然冒出来,吓了沈安若一跳,她险些把手里的杯子扔出去。他常常这样无声无息出现在背后,吓到她心脏要脱落,安若为此抗议多次。
程少臣的姑姑近日刚举家迁至Y市新区,与安若的公司在同一区,从家里出发,近一小时的车程。
当天傍晚便开始稀稀落落地下起小雪,落地即化。天空阴霾,云层极低,天色渐黑。
天黑前还是到了。程爱华女士长相端庄,气质极好,年轻时必为美女。程少臣的模样有几分似她。不过她一开口,便气势惊人,全无第一眼的优雅相。
安若他们到时,程女士已在门外等候,看见她便拥入怀中:“安若,怎么还是这样瘦?”在安若几乎以为姑姑打算在她脸上亲一口时,她又转身紧紧地搂住程少臣,边使劲拍他背边骂:“少臣,你这个死孩子,姑姑都来了好几星期了,你现在才来看我?白疼你了。”
两人好不容易摆脱她的蹂躏,进到客厅,便看到本区新任领导齐绍棠,向他们含笑点头。
晚餐在家吃,厨房里已有人在忙碌,程女士得意地称是从澄香阁请到的大厨。齐绍棠陪着他俩闲聊,程爱华女士则厨房客厅两边转,每回一次客厅,便发言几句:
“安若,你实在太瘦,这样可不行,一定要多吃,千万别学别人减肥,不然要孩子时可得吃苦。”
一会儿又回来:“少臣,你多久没给家里去电话了?你爸昨天还在电话里念叨你。以前你替别人打工也不肯帮他就罢了,好歹那也是世界级大公司。可你现在宁可自己弄一个小公司累死累活也不要安凯,你是不是想气死他啊?”
齐绍棠直赶她:“快去看看菜做的怎样,何时开饭,别让他们弄得太辣太甜太咸太酸。”爱华姑姑奉命走开,齐姑父直摇头叹气:“年纪一大把了,还这么风风火火不稳重。嘉敏就是像她,没半点文静气质。”但眼睛里分明全是溺爱的笑意。
一会又问:“少臣,你那公司最近运作如何?年轻人有魄力最好,不过大哥年纪大了,最近身体又不好,那么大个摊子,少卿自己撑着也挺难。”见程少臣只浅笑不语,又转向沈安若:“我前几天又见到你们倪董,对你很是赞誉有加。”
“姑父,倪董那是看您的面子呢。”沈安若对于这件事情,两周来有点耿耿于怀。只听齐绍棠笑着说:“安若你就是敏感。你难道不知我们李局长和谢局长的儿子都在你们公司生产线上吃苦锻炼呢,也没见你们公司特别照顾他们。”
正聊着,门铃又响,齐绍棠刚说一句“应该是嘉敏他们回来了”,只见程爱华已经一路小跑亲自出去开门。
程少臣问:“今天还有客人?”
“嘉敏的朋友。安若,你认识的。”
沈安若心里一惊,只希望自己的预感不要那么灵验才好,但念头才刚从脑中滑过,已经听见齐嘉敏脆生生的声音传来:“爸,我回来了。少臣哥,安若姐,好久不见。”
沈安若起身回应,只见齐嘉敏如芭比娃娃一般亭亭玉立地站在客厅门口,而站在她旁边那名斯文儒雅的男子,正如她所料,果然是江浩洋。
一桌的饭菜色香俱全,可惜大家吃得都不多。齐绍棠因三高的缘故,吃得极小心,沈安若最近犯胃痛,也频频放筷,而那一对可爱的母女则说的远比吃的多。算起来,满桌竟只有程少臣与江浩洋两人,吃得斯文优雅,专心致志。
沈安若坐在程少臣旁边,正在江浩洋斜对面,一抬头便见得。恰好江浩洋也抬头,视线对个正着。他面容平静,一个无奈又无辜的浅笑从他脸上一闪而过,弧度极小,转瞬不见。安若几乎疑心是自己的错觉,匆匆低头。
安若也不晓得自己表情如何,只觉得屋内空调似乎不好,乍冷还热。心里有几分懊悔学生时代没报名戏剧社进修表演课,不然此刻便知道,当下情境该用哪种表情面对。这位置,实在不如两周前巧遇的那一回,虽两人相邻而坐,却是眼不见为净,也没有这添乱的一堆人。
江浩洋倒是泰然自若,不时与身边的齐嘉敏说笑几句。沈安若觉得自己修为到底不够,小场面尚可应付,遇上这等大阵仗,阵脚有点乱。
亏得齐嘉敏与母亲一样健谈,满桌只听得她笑如银铃,妙语如珠,从小学时跟男同学打架一直讲到在法国留学时的街头艳遇,也转移了安若不少注意力。那一双父母听得连连叹气,连听得最津津有味的程爱华都忍不住开腔:“你这丫头真是疯,一点不矜持,将来谁敢娶你啊。学学你安若嫂子,人家才比你大几岁?怎么就这么沉静。”
“安若姐若不是独一无二的,少臣哥怎么会心甘情愿跌进婚姻坟墓呢?”齐嘉敏歪头浅笑,朝程少臣挤眉又弄眼,“至于我未来老公,放心吧,他不追我,我会去追他。”
大家一阵哄笑,齐嘉敏又说:“江浩洋,给我包个菜卷吧,你包的比我好。”
齐绍棠大笑:“浩洋,瞧我这闺女被惯得,最是刁蛮任性。你务必要认真考察,耐心教育,觉得不妥就收手,千万不要有思想压力,免得日后懊悔。”
程爱华立即瞪他:“我呸,这是当爹的该说的话吗?你得多往女儿脸上贴金,怎可当众揭短……哎,少臣,你看安若都不怎么吃,多照顾着她点啊。安若,是不是菜不合你胃口?”
“没有,姑妈。菜很好,只是最近胃不太好。”
“胃口不好啊……哎。啊?是不是……那个啊,有去医院看过吗?”程爱华面露喜色。
“不是那样……”沈安若见一桌子人齐刷刷望向自己,窘得头皮都发麻,只得向众人浅浅一笑,夹了一大筷子菜往嘴里塞。
又听得对面齐嘉敏说:“哎,江浩洋,我刚想到,安若姐是你学妹呀,你念书时就见过她吧?”
安若刚夹了一大口农家小炒塞进嘴里,却没留心里面有一块辣椒,只觉得像一团火塞进了喉咙里,忍不住掩住嘴,微微侧身,咳嗽起来。程少臣一边帮她轻轻拍背,一边端了汤凑到她嘴边。喝了几口,只听他柔声说:“你想吃什么?我帮你挟。”声音很轻,但恰好能让满桌人听见。
他人前人后都不曾这么装模作样的体贴过,沈安若觉得头更大了,只听齐嘉敏在对面放肆地大笑:“啊,二哥,少臣哥,你根本就是妻奴一只。哈,你也有今天!唉,不过,怎么安若姐爱吃什么你都不知道啊?你这做丈夫的还是不够称职啊?”
“称不称职又不是你说了算,吃你自己的饭,丫头片子。”
“我警告你很多回了,不许再喊我丫头片子。坏小子!”
“嘉敏,怎么跟你二哥没大没小的。”
“咳咳,齐嘉敏,吃饭不许大呼小叫。”
长辈们同时发言,话题终于转移了。沈安若暗暗松口气,却见盘中的菜已被程少臣挟得像小山一样高。
酒其实也喝了不少。程少臣与江浩洋都借口开车只喝一点,齐嘉敏觉得这两个年轻男人甚是无趣,扯着沈安若一起灌下大半杯的白酒,后来又去拿来自己藏在卧房里打算偷喝的一瓶干邑,又被她忽悠着喝了两杯。那样明媚的笑容,沈安若觉得很难拒绝,何况她自己需要用点酒来提升勇气。
这顿饭终于吃完,齐绍棠去书房接电话,程爱华到厨房去帮忙,安若也跟上去,被她推出来:“去去,吃水果去。”
客厅里只剩他们四人。安若坐到程少臣旁边,那两人坐在另一组沙发里。电视上演小品联播,都是老段子,只有齐嘉敏笑得前仰后合直打滚。程少臣说:“你的笑点真低,这小品都多少年前的了。”
“人家在国外没机会看嘛,你就爱泼人家冷水,最讨厌了。”
“那边不是也能收到朝廷台么?”
“有那么多好玩的事,我看朝廷台干嘛啊?”齐嘉敏突然想起一件事,“安若姐,我记得你喜欢披肩是不?我带回好几条,来挑一下啦。”不由分说拉着沈安若便走。沈安若在楼梯上忍不住回头看一眼,见程少臣正在给江浩洋递烟。
在齐嘉敏房里,安若几乎没记住她絮絮叨叨都说了些什么。披肩十分精致优雅,她随便挑了一条,听嘉敏说:“安若姐,你口味变了许多,我以为你喜欢素净的颜色。”沈安若笑笑:“是啊,我挑这么艳丽的颜色干嘛,还是那条浅灰色的好了。”“可是现在这条最适合你,少臣哥一定会喜欢。”
回到客厅时,程少臣与江浩洋竟然在聊天,看起来似乎很投机。只听程少臣问:“你喜欢钓鱼么?”
“偶尔,水平可不怎样。”
“这新区有几处海域,倒是十分适合海钓。”
“只在河边钓过。其实我有点晕船,一到海里就分不清方向了。你平时还喜欢什么运动?”
“网球。算不上喜欢,有客户时偶尔陪几局。你呢?”
见她们下楼来,两人止住话题,同时站起来。程少臣看了看安若:“你还是披鲜艳点的,显得脸色好看。嘉敏替你挑的?”他倒是极少不留心安若穿什么衣服,更少评价。安若正要答,嘉敏已抢先:“安若姐自己挑的。”
返家时路经正洋集团,沈安若喊停车,然后跑下去。刚在车内远远便看见集团大楼的直射灯坏掉一个,恰把“正”字隐去,十分别扭,于是下车要求保安们索性把全部射灯关掉,也不会比这样更影响形象。问一下何时坏的,为何不上报,值班保安竟然不知。刚走近保安室时,又发现本该两人当值,却只有一人,并且在保安室内违规抽烟,又正在用扩音器放着音乐。那些保安是公安局指定的保安公司,并非本公司员工,总是刚将一批训练得像回事了,立即又换成另一拨完全不上道的,完全把他们这里作培训基地。沈安若直到上车后,还觉得有几分气恼。
程少臣不以为然地笑:“你看你,刚才训人的时候很温柔,现在倒把自己给气坏了。淑女也不是那么好当吧,凡事闷在心里,多憋屈。”
沈安若白他一眼,他只当没看见,继续淡淡地笑:“姑父说你最近升职了,什么时候的事?怎么不跟我说呢,也好帮你庆贺一下。”
“跟程总您比起来,不值一提,有什么好庆贺的。”
那时雪已下得很大,扬扬洒洒,漫天飘絮,几乎看不清路。车内外的雨刷全打开,才能勉强前行。
静默了片刻,程少臣不经意地问:“你一个人在家时,都住这边你以前那房子吧。”沈安若“嗯”一声。
“那小区规划与治安都不好,前阵子还出过案子不是?”
“有一些同事住那边,可以相互照应。”
“那个不顶用。静海最近要开盘了,户型很合适,离你公司也近。你喜欢几楼?”
半晌也不见沈安若回应,仿佛睡着,程少臣闲闲地说:“算了,就当我没说。”
车内空调很热,沈安若觉得全身泛汗,酒意上涌,索性打开车窗,冷风立即卷着雪片钻进车内,倒是令人神志顿时清醒,头痛也减轻。
“沈女士,请关上窗,你要把我们俩都害感冒了。还有,别把胳膊放到车窗上。”
“今天喝得多了些,有点头痛。”沈安若没理会他的要求。最后程少臣将她从窗边拉开,并将窗关上。
沈安若瞪他一眼:“你无视女士的要求。”
“你确定你的头痛与不舒服与喝酒有关?”程少臣微微斜脸看她,很悠闲地笑了。
他的笑容总是暖明不清,莫测高深,沈安若觉得很碍眼。有时候他明明在笑,却眼神冷淡;有时他板着脸看似严肃,眼晴里却明明全是戏谑笑意。判断他是真笑还是假笑是个很费神的活,安苦一向懒得去钻研,索性不深究。
大概因为他微笑或者抿唇时,就会露出右边脸的酒窝,笑意加深,或者唇线紧抿时,酒窝就更深,很能隐藏情绪,迷惑人心。现在他那酒窝就在深深地忽闪着,安若用眼睛余光都看得到,恨得人想用手指狠狠戳上去。
“你不要这样阴阳怪气,我都要错意地以为你在吃醋了。”头痛已经很难受,懒得与他捉迷藏。
“阴阳怪气?有么?还有,谁吃谁的醋呢,应该是某些人吃我的醋才对。”程少臣笑意更深。
“你少来了,人家事业爱情两得意,有必要吃你的醋么?”
“咦,吃醋的既然非我又非他,难道是程夫人你么?”程少臣终于笑出声来,似乎十分愉悦。沈安若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又中了他的计,自己掉进大坑里,索性扭过头,再不肯理他,任他如何逗她都不再回应。
车内开着灯,玻璃窗蒙着一层水汽,沈安若百无聊赖地用手指在玻璃上画图。握紧了拳从侧面印下一个印子,再用手指按上五个小圆点,就成一只小脚丫的形状。整整画了五六个,画满整面车窗玻璃。眼角余光见到程少臣似乎正歪头研究她画的什么,于是不顾玻璃冰冷,用手掌快速抹去,将玻璃抹成大花脸,看他又别过脸过,便觉得十分快意,自己也承认,真是无聊到极点啊。突然想起,这在雾玻璃上画小脚丫似乎是江浩洋教她的,心里突然又觉得犯堵。
接下来又是一路无言。这段路程少臣通常只需五十分钟,也许是天黑路滑下着大雪,程少臣又喝了一点酒的缘故,竟开了近一个半小时才到家,安若在车上昏昏欲睡,还好,终于到家了。
电梯里,沈安若正盯着液晶数字逐个地向上跳,程少臣突然出声:“我事前并不知道。”
正专心看数字的安若被突然的声音吓一跳,愣了两秒钟才反应过来,竟不知该如何回应,但心下突然释然了几分,只好应一声:“哦。”
回到家已经11点。沈安若觉得口干,喝了两杯酸奶,又给书房里的程少臣送去一杯,本以为他在办公或者玩游戏,去了却见他正在看《猫和老鼠》,觉得十分无语。
洗了澡便早早躺上床,那高度白酒与红酒的后劲混杂着一起涌上,觉得有些晕眩,床仿佛在原地旋转。她睡得并不安稳,一会儿梦见少年时要参加高考的自己正奔赴考场的路上,公交车与出租车都不肯停下,直直向前开去,仿佛自己是隐形人,安若在后面边追边喊,却怎样也喊不出声。一会儿又仿佛已经到了考场,卷子发下来,却每一题都不会做,更有奇怪文字怎样都看不懂,急得想哭。恍惚又回到更小的时候,躺在游泳圈上浮在海面看着蓝天,摇摇晃晃仿若儿时摇篮,突然忘记身处何处,一翻身便落入了海中,无边黑暗袭来,水从鼻子、耳朵里灌入,巨大的水压逼得人喘不过气来,突然便惊醒了,发现已出了一身汗,口干舌燥。
她起身摸着黑找水喝。屋内十分黑,完全没有光线,又十分静,连钟都没有。终于摸到灯的开关,找出手机看了下,已经12点半,想来程少臣今晚不会到卧室。他俩的作息时间一向不一样,为了不影响另一人,便约定,若是过了1点还不睡,就到自己的书房或者客房去睡,免得吵醒已睡着的人。程少臣经常下半夜回家,沈安若也常常上网或看碟熬到半夜,说起来,两人大多数时间都是各睡各的。
再躺下便不那么容易入睡,明明大脑十分疲累,却好似有无数绵羊在奔跑,睁开眼只见漆黑一片。于是安若数着绵羊自我催眠,但那绵羊跑得飞快,怎样也数不清。朦胧间,有人拉开被子,在安若身侧躺下。安若侧身向外,没有动。
过了半晌,程少臣从背后拥住沈安若,将她扣在自己怀中,手指隔着薄薄的睡衣,轻轻地抚弄她的胸口,沿着柔软的曲线来回游移,下巴则枕到她的肩上,温热的气息喷在她的颈窝里。安若仍然斜卧着装睡。
后来身后不再有动静,程少臣的呼吸频率也渐轻渐稳。安若侧卧许久,觉得身体有些麻,于是轻轻翻过身来,生怕惊醒了他。不想刚转身,便有两片灼热的唇贴上来。程少臣轻轻一翻身便将她压到身下,他的吮吸渐渐用力,一路贴着她的耳垂、脖子、锁骨、胸口直至小腹,她的那层薄如蝉翼的睡衣也在纠缠时褪至腰间。当他轻轻啃噬她时,沈安若觉得似有一道细弱的电流击中自己,轻喘一声,张开双臂紧紧环抱住程少臣的肩膀,将手指深深插进他微湿的头发里。
第二卷
4. 前尘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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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上重播《我本善良》,爱恨交缠,生死恋歌。
年少时最迷这部剧集,爱上齐浩男,欲罢不能,总以为,一个女孩的一生,总会有个齐浩男在等着她,只是遇上的早晚而已。长大后才明白,即使遇上一个爱你的石家荣,都是一件难得的事。
那个时候非常不待见齐浩男的前女友,一个所谓的楚楚动人的淑女,优柔寡断,举棋不定,伤人又伤己。后来她终于自杀,竟觉得十分快意。
这么多年后,才终于能够渐渐理解,当年她如何的心灰如死,决然离去,明明她还爱着他,而他也爱着她,但在彼此心里,总是爱得不够,抑或爱得不真诚,心中天平失了衡,终究分手。
黛安娜真是傻。要爱,又要自尊,要关怀,又要自由。世间哪来的这等好事,全被你占尽,你总只能选择有限的几样。她明白,于是离开,却拿得起,放不下,终于自毁。
我永远都不要成为她那么傻的人。
沈安若刚毕业就进入正洋,最初是在正洋的产业公司的综合管理部,一年后便被调入总部。
那时正洋的集团化运作刚开始,总部公司也刚正式成立,所有人员皆司龄越过三年,经验丰富,只除了沈安若。并且她是唯一的女子。
那时她原先的部长张效礼已被调至总部,力排众议要将她一起带走。张效礼说:安若虽司龄短,经验少,做事却是条理漂亮,再多的头绪从不见杂乱慌忙。最难得对任何人员皆一视同仁,对职位高者不卑不亢,对职位低者亦有礼有节。
几年后沈安若升职,人力资源部照例抽调人员进行考察。临时项目组的同事说,沈安若有见解,无锋芒,肯尊重他人意见。清洁工说,沈小姐待人和气,不张扬,这么多年,从未见她发脾气。她的现任上司批语:安若工作努力认真,性格沉稳平和。
沈安若自己知道,自己火气明明很大,只是甚少人前发作。
幼儿园的时候,被大人冤枉,于是小小的沈安若掏出小猪扑满里的所有硬币,套上厚外套,壮烈地离家出走。其实也没走太远,安若跑到平时爷爷常带她去的小公园,坐在角落里看老奶奶们扭秧歌,看老爷爷们下棋,从中午一直看到夕阳西下,甚至还跟着奶奶们学了一阵子。家里那厢却是人仰马翻,险些要报警。
小学三年级时,沈安若突然不愿意去上学,嫌离家太远。大人们逼了几回,最后她竟一病不起,高烧不退,在医院整整住了两周。后来终于转了学,几周后,沈安若便又成为老师同学人人称赞的好学生,最后抱着大摞的奖状证书毕业。父母坚信,安若是在学校受了委屈才要求转学,但从来都没套出任何原因。
其实儿时的她还偷偷点过蜡烛烧自己的头发与手指,看着几丝头发嗤嗤几下,在烛火几厘米处便蜷成一团成了灰,而手指则感受到灼热的微痛时,心里的郁闷就渐渐地散了。
后来年纪渐长,便不再这样伤筋动骨。贺秋雁给沈安若总结三条发泄方法:剪头发,虐待胃,浪费钱。
沈安若留长发,但总是没有特别长,只因为她常常在心情不太好的时候自己拿了剪刀,卡嚓一声便剪下一寸。有时候剪得过狠,便不得不去理发店请人重修。她平常吃得不多,常常饥一顿饱一顿,但是抑郁的时候,便跑去最喜欢的店里,一直吃到撑。后来看《瘦身男女》,那些男人女人因失恋将自己吃成巨胖,忍不住冒汗,似乎见着自己未来写照。在外念书时她大多时候一个人逛街,总是坐到公车的终点站,离学校远远的,在旧书旧货市场转一天,买回大堆好看不实用的东西。有时候也买衣服,并不贵,一下子买一包,大多扔进柜里,连穿的机会都没有。于是她出门尽量少带现金,因为总会花光。有一回,只给自己留了公车路费,却不想已经没有公交车,只好打车回校,在楼下打电话请室友送车费下来。
贺秋雁说:沈安若,你貌似平静,其实骨子里有一种毁灭因子,真是可怕。
沈安若其实从小便不与人交恶,与人客气,让人三分,印象里几乎从没与同学或者小伙伴们吵过架。同样的,她也便没有特别交心的朋友。闺蜜也算有几个,但也甚少互抖隐私。聚到一起,大多是因为有共同爱好,比如同喜欢一位作家,同喜欢一部电影,或者同是运动盲,体育课总要补考。
贺秋雁是个例外。两人并无太多共同喜好,但兜兜转转,每次回首,不管哪个方向,这人总在灯火阑栅处,从中学、大学一直到踏入社会,于是便默认了这缘份。
贺秋雁总说,沈安若,像你这样明明有脾气却忍着不发作的人,最是自虐,早晚窝出病来。不如学我,虽然有失淑女风度,但是多么爽。那时候她刚结束一段恋爱。还在僵持中时,男方这边尚未分手,那边已经另有别人。她们俩恰在餐厅与那姿态亲昵的一对碰个正着,贺秋雁端了杯子过去,礼貌地打过招呼,然后将酒泼了男方一脸,又一个巴掌甩过去。
直到几年后安若想起当时的场面,仍是笑到发抖。贺秋雁说,笑什么,我还有更英武的事迹你没亲眼见到。安若带一点敬意说,我十分庆幸你没去泼那位女士。贺秋雁一脸认真:我当然分得清事非,欠抽的是男人们,我们女子同胞定要互相珍重关怀,为何要内讧。
安若在这一点上十分崇拜贺秋雁,因为换作她,打死也做不到。她想,她只会装作没看见,安静地转头走掉。或者躲不掉时,便落落大方地上前打招呼,然后回家自己将这个心结慢慢消化。
其实也真有过那么一次,很凑巧地,亲眼看见妙龄女子对江浩洋投怀送抱。后来她真的什么都不问,反而是江浩洋沉不住气:沈安若,你为什么都不问?问她是谁,问我们是什么关系。
你若觉得有必要解释,自然就会主动说。如果没有必要,我又为什么要问。沈安若答得心平气和。
我不明白,安若。在你心里,究竟把我当作什么?你可曾把我当作将来要共度一生的人?还是你觉得,我只不过是陪你走过一段旅程的路人?
那么,江浩洋,你也跟我说,你有把我当作将来要共度一生的人吗?还是,你只把我当作你的备胎之一?你终于调研出结果了么?
那个时候,两人已经完全闹僵,就如蜘珠网,明明细细密密纠缠不清,偏偏看起来那样脆弱,仿佛被风吹一下都会破,就这样死撑着一天算一天。有一阵子江浩洋被派到下面乡镇去锻炼,这样两人便整整几星期都不见面,沈安若竟觉得有一种解脱的感觉。
有天晚上同事聚会,在一起喝了不少酒,划拳说笑猜谜语,热闹非凡。后来又去唱歌,安若最拿手王菲的《催眠》,几乎把嗓子喊破。那天她觉得十分轻松快乐,又忍不住怅然地想,为何与普通朋友在一起相处这样容易,反而是所谓相爱的两人,却是整日里互相折磨伤害。
不如一切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谁都害怕复杂/一个人简单点不是吗/一个人简单点生活吧。
当时有同事唱《边走边唱》,突然便想落泪,急急走进洗手间,直到洗了脸才出来。那天她提前走掉,却不想在公司宿舍楼下见到了江浩洋,顿时愣在原地。他一脸倦容,却仍站得挺直。
那天本是她的阳历生日,因为这天本是个节日,所以连她自己也忘掉。江浩洋一向不去记各种纪念日,觉得十分的无聊,不想几周未见的今天,他竟然出现了。
本来前几晚上两人打电话,已经到了话无可说的地步。安若说:“江浩洋,我们现在这样子,还要怎么走下去?”江浩洋的声音在另一边也同样没有温度:“你说怎样就怎样。”“那好,我们不要再互相折磨,大家都解脱吧。”电话那边久久没有声音,沈安若的心也越来越冷。其实她也只不过要一句话,只要他轻描淡写一句“不”,或者哪怕他轻蔑地说“你别想”,她都觉得那是一种心灵的安慰。可是根本连句话都没有,天地间几乎只剩下安若自己的呼吸声。终于还是她先沉不住气,一言不发挂掉了电话,就这样一直到今天晚上。
回到宿舍,虽然已经吃很饱,安若还是努力地又塞下大块的水果蛋糕。两位室友也有份,于是集体倒戈:“安若,你真不像话,浩洋等你整整三个小时。”
那天晚上沈安若挤在何双艳的床上睡了一晚,将自己的房间留给江浩洋。何双艳直推她:到你自己屋里去,我们什么也看不见。沈安若后来想,正是因为心中有那样的不确定与不安,所以才始终不愿将两人的关系更进一步。
天还未亮,江浩洋便要赶最早的长途车回他目前的工作地,要两个半小时的车程。两人四点半便出门,在路边摊吃了豆浆油条,安若送他去车站。两人一路无言,一直到江浩洋的车要开动,江浩洋突然打开车窗,探身出来:“安若,不如我们重新开始。”
那是《春光乍泄》里的一句台词,那一年,哥哥刚刚离世,安若觉得有一瞬的伤感。当时太阳刚刚升起,向着安若站立的方向投射出万道虽然没有温度却灿烂夺目的光芒,直晃得她睁不开眼睛。江浩洋背向着太阳,安若看不清他此刻的表情,只见他被笼在一层光晕里,觉得心底又有东西在坍塌,融化。就这样,总是这样,反反复复,在她左思又想,辗转难眠后,终于又一次下定决心要离开时,他轻描淡写一句话,便留住了她。
回宿舍时,两位室友都还未起床。小小客厅的桌上瓶中插了大捧白色的香水百合,想想江浩洋那种个性,竟然亲自捧了花送上来,真是难为他,安若想起那情形,嘴角便不自觉地扬起弧度。安若从未告诉他,其实她最不喜欢百合,花姿张扬又娇柔,香气又太过馥郁。但此时心里某处一寸寸地软化,只觉任何花都无法与它的姿色相比。后来花枯叶败,仍不舍得扔掉。
这究竟是第几回闹,安若也记不清。第一回闹分手,安若把当时已经几乎齐腰的长发剪得比赫本当年更短,她以为可以干脆利落地了断,其实到底还是输。江浩洋后来总爱将她短得像男孩子的头发揉乱,又用手指帮她梳理整齐,带点宠溺地笑:“这样好,显得精神多了。”于是沈安若恍惚觉得,两人持续多日的僵持,冷战,似乎从来都不曾有过。
再一回,沈安若趴进被子哭了整夜,其实自己都奇怪,明明并没有真的那样伤心。第二天头痛欲裂,眼睛红肿,根本无法见人,只好佯病请假。那一次她起毒誓,这样的拖泥带水磨磨叽叽,完全失了她的本性。如果自己还走不开,不如下辈子投胎作一只猪。江浩洋一周以后才打过电话来,偏偏三言五语,又将她迷惑。
那时候,沈安若其实十分恨自己,明明居于下风,却总似自己在无理取闹。她在意江浩洋对她的不在意,气恼江浩洋对她不珍惜,却又每每因为他一点点的在意和珍惜而心软。她其实已经分不清爱或者不爱,两人的相处,到了那时,竟成为一场竞赛,谁先认输,谁沉得住气,谁心软,谁头脑清晰。
5. 暗恋
沈安若总是记不起与江浩洋到底为何事而陷入僵局,冷战,以至终于结束。她只隐隐地记得那些模糊的片段,并不连贯,仿佛电视剧结束时消了音的片尾曲。
这样也好,是谁说过,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却的,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
不过,她倒是十分清楚地记得那曾经的开始。有时候回想,便仿佛重看一部老电影,明明距离遥远,却又显得那样亲切而熟悉。那是她人生的章节之一,总不能因为结果的不如意,便连过程也漠视。
沈安若第一次听到江浩洋的名字,才刚进大一没几天,那时候,她们为期两周的军训都还没结束。安若第一次远离家乡,夜深人静时,便有点想念父母,睡不着,想起熄灯前写了一半的家信,悄然起床,打算到走廊上继续写完。
没想到走廊尽头有低低抑抑的细语声,原来是有人在打电话。那时候,手机在校园里还是基本绝迹,宿舍里的电话也刚刚才装上,所以原来安置在每层走廊尽头的公用投币电话,仍然没有被拆掉。安若将信纸放在洗刷间的台面上,借着灯光专心写信,无奈走廊里实在太静,尽管她刻意离得远,而那边声音也刻意压低,仍是模模糊糊听得到大概。最后那边的女声似乎开始压抑地低泣,隐约地听她说“江浩洋,你说话。你究竟有没有在听?你不要把电话拿开!”她的哭声渐渐大起来,压抑着,抽泣着,只听她一遍遍地说,“江浩洋,你不能这样对我。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沈安若觉得有这样的自己很罪恶,虽然她本质无辜,于是收了东西想悄悄回宿舍。刚出洗刷间,不想那女子已经低头闯了进来,只一瞥,安若已经看清,那是本系大三的学姐,舞蹈队的队长,天鹅一般美丽骄傲的女子,在院里举行的迎新生晚会上领舞,惊艳全场。如今头发凌乱,泪水纵横,狼狈不堪。
那时候,她还没有谈过一场真正的恋爱,所以弄不明白,为什么本该甜蜜的恋爱却让人哭哭啼啼,本该幸福的女子却心甘情愿地将自己低到了泥里去。
后来回想,莫非正是这样坏的开头,才使得自己在与江浩洋相处时,时时警告自己,永远都不要让自己沦入这样狼狈的境地,时时准备好抽身离去不带走一片云彩,所以才最终让两个人无法走下去。那时江浩洋说:“沈安若,你又何尝真心对过我,放心地把你的未来交给我。我希望我将来的妻子是你,我说这话的时候很认真。可是你,你曾经想像过我们的未来吗?你对我连这份信任都没有。”几年后,回想起这一段时,沈安若承认,总是一只巴掌拍不响,他们俩,谁又负了谁,根本没有一只好鸟。
那时很快便又听到江浩洋的名字。新生们已经正常上课,就像所有的新生们那样,每晚熄灯后,便是姐妹卧谈会。毫无例外的,女生们的话题永远是男人。
“你们今天见着徐志毅身边的女孩了么?大一新生耶,可真厉害啊,这开学才几天啊。”孙冰冰一惊一咋。
“徐志毅是谁?”
“我们院的学生会外联部长啊。沈安若啊,你真孤陋寡闻。”
“说不定人家以前就认识呢。”张俪猜。
“不可能,那女生家是本地的。”许芝得意宣称,“还有,今天我和飞飞一起跟踪了那女生,是会计系的耶。”
“切,好无聊啊你们。”白欣雅也发话了。
安若很想睡,但是她上铺的孙冰冰正挤着躺在她旁边。本来她正戴着耳机听音乐,对校园八卦没兴致,又觉得失礼,便摘一只耳机,腾出一只耳朵,孙冰冰很不客气地把那只耳机戴上,“啊,安若,你竟然听徐小凤。好老啊。”“嗯,催眠。”
“听说江浩洋跟季雅婷分手了。你们没看季大美人这几天憔悴的啊。”
“江学长真是有本事啊,那天隔壁学姐跟我说,他上一任女朋友,是外语学院的院花呢。”
“人家那是有实力嘛。还是自己院的人比较好,不容易引发外交冲突,听说上回,外语院的那些人骂死我们院。”
“你怎么知道是江浩洋负心了,分分合合很正常嘛。江学长现在有新女友吗?”
“目前还没有。有也要藏着啊,不然怎么抵挡舆论的谴责……”
安若有几分昏昏欲睡,插一句:“江浩洋这名字听起来这么熟……”
“沈安若,拜托,我们的学生会主席啊,迎新会那天是不是你睡着了……”孙冰冰有点抓狂了。
啊,安若想起来。刚才谁说什么来着?季雅婷,原来那位学姐叫这个名字,果真人如其名。只是……
“江浩洋,三个字都带水吗?他莫非五行缺水,才取这个名字。”安若突发奇想。
她是真的没有注意到江浩洋。迎新会那一天,她的目光全盯在另一名男生身上。那男生长得不算特别帅,带一股冷冷的气质,上台唱一首张学友的《祝福》。他上台时,并没觉特别的出彩,因为当日台上帅哥靓女太多,但是当他一开口,全场便安静了,他的声音温润悦耳,尾音又带磁,安若觉得他唱得比学友甚至还要好。在他退场时,突然回头看一眼,朝观众席笑了笑。就在那一霎那,安若似乎听到胸口里土壤松动种子萌芽的声音。以前看小说时,总形容女孩子一见钟情,“心中仿佛开出一朵花”,她总笑那是十分胡扯的事情,如今她终于信了。
那个男孩子叫李海剑,也是大四生。其实安若当时并没有任何想法,只知道自己会因为在校园里偶遇他而心情愉悦,会因为整日没见到他而觉得沮丧。
刚开学有迎新生篮球联赛,球盲安若天天准时地守在篮球场,一场都没落下,弄得她们班男生队员直要请她吃饭:“沈安若,就你最够义气,天天来给我们打气。”安若觉得内心歉疚,她哪里是来看他们,于是第二日买了巧克力请他们吃,于是这帮男生,就这样喊着她妹妹,整整罩了她四年,完全是无心插柳。
学校二号食堂的菜最是不好吃,安若每天早晨都在那里报道。室友问,便说“那边人少,好排队。”其实,李海剑每天早晨也会出现在那里。
她每天中午走那条七曲八折的圆石路,那样的路,最磨损鞋跟,但是安若在那条路上碰见李海剑的次数最多。大多数时候都只是擦肩而过,但某一日,当安若跟他迎面走过时,他突然朝安若灿然一笑,安若仿佛看见周围有千百朵鲜花同时盛放。那天晚上,宿舍每一个人都问:“沈安若,你捡到钱啦,嘴角含笑,这样诡异。”其实后来安若想,或许是她看他时面带微笑,所以他也回应她。
后来她甚至去参加他任社长的台球社,天知道沈安若多么讨厌一切体育运动,哪怕是台球。
就这样,沈安若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的一半时间,几乎都用来暗恋。
连她自己都不明白,怎么会这样子。看得越多,时间越久,沈安若便越来越明白,这个男生,明明就不是她从小向往的男孩子,甚至他有很多缺点,是她很一向很不待见的。比如他有时很小孩子气,很爱现,很看重得失,可是,当那些缺点呈现在他身上时,竟成为熠熠闪光的亮点,使得他个性鲜明,真实可爱。沈安若觉得很鄙视自己。
晚上她躺在床上睡不着,打着手电筒躲在被子里写日记:我终于明白,原来情感与理智,是这样的不可调和。
其实沈安若真的什么想法都没有,她享受这样的过程,仿佛小时候踩着椅子偷喝过一口爸爸藏在橱柜中的酒,又苦又辣,但内心窃喜。
她在日记里写:不如放纵自己一回吧,只此一回就好。其实我爱的不是他。我初次离家,心灵无所寄托。我将爱我自己的那份感情,恰好系到他身上。我总要有所寄托,如果不是他,也许就是一棵树,一朵花,甚至一块石头。只不过正好是他而已……
沈安若小心呵护着自己的秘密,直到李海剑毕业,也不曾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她曾经把整颗心都系在了某个人的身上。很多年后,与贺秋雁回忆大学往事时偶尔提起,秋雁很是吃惊:
“沈安若,我真服了你。第一,你竟会喜欢他,他完全不合你的标准嘛。第二,你竟然藏得这么严实,装得这么像。那时候我每周至少跟你见面三次,我竟然都不知道。还有,你为什么不让他知道呢?至少给他暗示,让他知道啊,兴许他也喜欢你呢。这样你都不会觉得可惜么,换作我,遗憾死了。”
安若想,若是李海剑真的追她,只怕她会吓得转头跑掉吧,那明明不是她想要的那种男生。她控制不住自己喜欢他,但总是控制得住不要失去自我。为什么要表白呢,明明就不求结果,暗恋是一个人的电影,自己当导演,编剧,演员,一切都是自己说了算。可恋爱却是两个人的游戏,要服从规则,要学会妥协,甚至,要愿赌服输。
6. 似曾相恋
沈安若没想到那么快便有机会直面传说中的江浩洋学长。经济院承办了一项规模不小的活动,需要很多人手,大一新生最是踊跃,连极懒的白欣雅都报名志愿者了。
沈安若不愿凑热闹,看看名额已满,乐得清闲。大好的周末大清早,舍友们要么去帮忙,要么出去玩,只有她安静地在宿舍里听着音乐看小说,正看到精彩处,宿舍电话响了,孙冰冰哭腔哭调地求她立即去图书馆自修室最后排找一个她忘在那里的绿色文件袋给院学生会办公室送去。“那份材料学办9点要用的,学姐千叮万嘱过我。可我们马上要出发了,安若你一向最好,拜托了,我爱你,挂了。”
“哎,你等一下……”安若还没问清,孙冰冰已经收了线。她发了几秒钟呆,看看表已经八点四十,顾不上去琢磨孙冰冰奇怪的要求,立即认命地快速换好衣服小跑到图书馆去,果然找到绿色文件袋,想必孙冰冰和男朋友又一大早又跑这儿来吃早饭了。又跑到学办,已是气喘吁吁,还没来得及开口,一位学姐已经一把将文件拿走:“我的天,你总算送来了。不是说好要提前十分钟送到的吗?几乎急死我。”
“对不起,我已经尽力地快了。”
学姐说:“咦,你是新来的吧?”
“嗯。”
“唉,算了,下次别再忘了。”
沈安若正努力地调整呼吸,顾不上解释。她刚才跑得太急,觉得口干舌燥,呼吸困难。突然听到耳边传来一句:“健忘,迟到,这跟新生非新生有什么关系。”那声音非常有磁性,语气却不冷不热。安若一抬头,便正对上了一张可称之为英俊的脸。虽然如今长得不歪都可叫作“帅哥”,但可以用这个俗之又俗的“英俊”一词来形容的男生,毕竟还是少数。安若正在心头算计着给这男人的长相气质以及表现打几分,只听学姐说:“浩洋,到时间了,咱们该走了。”安若心头一亮,啊,原来是他,不禁多看几点。他明明语气冷淡,表情却很柔和,非常具有欺骗性。“道貌岸然”这个词在安若脑中轻轻浮起,打了个圈,安若努力把这个念头压下,却忍不住弯起嘴角。
江浩洋斜靠在桌旁,微微侧头看她:“你怎么没带工作证?”
“可我不是……”
学姐说:“走啦。”
江浩洋从抽屉里抽出一张工作证递给她:“戴好。你们的车是不是已经走了?跟我们的车一起走吧。”又往她手里塞了一瓶矿泉水,“以后应该早起跑操,你上个楼就喘成这样?”
沈安若突然从心中钻出小小的冒险念头,对这次活动生出了前所未有的兴趣,于是乖乖地跟在他们的后面。
他们那次是到近郊的一个福利院去做社工。江浩洋在路上就发现了她误打正着的冒名顶替,不过并没说什么,到了集合地后,把她扔到一个组里就走了,后来沈安若发现那其实是工作最轻松的一个组。
直到晚上,沈安若想起江浩洋那仿佛很镇定的脸色在那一瞬间变幻了好几种颜色,仍然有着恶作剧得逞般的窃喜,仿佛替素不相识的那位师姐报了一点小仇。上铺孙冰冰想是白天累了,早早躺下,迷迷糊糊地问:“安若,你今天怎么也去了?”
“大概他们缺人手吧。”安若也觉得累,躺下看着双层床的床顶,“哎,孙冰冰,我跟你说件事,你可千万要冷静,别跳到我床上来。”
孙冰冰十分配合:“哀家准许你说。”
“你今天失去了一次跟你心爱的江浩洋学长的同车机会。如果你自己去送文件的话……”
“啊——”上铺果然传来尖叫。安若还没来得及堵住耳朵,孙冰冰已经神速爬下床来,扼住她的脖子:“你这个坏蛋,你存心刺激我!”
“咳咳,谁叫你大清早就奴役我,还毁我一天周末好时光。你明明可以自己去取……”
“上帝啊,我为什么不敢自己去送资料啊,不是怕给浩洋学长留下坏印象嘛?啊,为什么啊为什么?上帝请您告诉我为什么啊。”孙冰冰整晚都在沈安若耳边重复同一句话,安若被她念得脑袋疼,忍不住插嘴:“江浩洋到底有什么好啊。”
“你竟然这样问?你这个得便宜卖乖的坏东西,我掐死你!江学长哪里不好啊?高大英俊成绩好,篮球足球都很棒,人缘也佳,听说连他家里条件都很优。啊,上帝,怎么会有这么完美的人啊。”
沈安若很没气质地对着空气翻了个白眼,反正没有人看见。
经济院一年一度的传统大戏普通话大赛开始了,沈安若所在的211宿舍被班里指派代表班级参赛。她们班级四十几人,一共只有六名女生,恰在一个宿舍,虽然不是每人都貌美如花,却也个个生得整齐干净,又常常集体出行,排在一起算是校园里养眼的一景,工商2班众男生对此感到非常荣耀与自豪,平日里也是对她们保护有加,但遇上诸如此类事件时,就顾不得什么绅士风度了,以三十几票对六票的绝对优势,决定本次赛事由女生们出面搞定。
六名女生集体出动找素材挖创意,最终采纳了沈安若临时起意的念头,大家各自分工,竟然一天之内就把剧本写好了。那是一个模拟法庭节目,根据当年晚报上连载了几天的一个非常热点的民事纠纷案改的。一位女职员被同事诬陷后家庭破裂精神崩溃,最后把诬陷者告上法庭。
之前的参赛节目无非都是诗和散文朗诵,舞台剧独白,还有快板绕口令,无甚惊喜。211女孩们一上场,先扮作八卦女长舌妇,叽叽喳喳窃窃私语搬弄口舌是非极尽毒舌之能事,把女主角气得发抖,很有喜剧效果,台下已是低笑声不绝。到第二幕,现场立即改作法庭,除了女主角和诬陷者,其他四人迅速捡起藏在台角的戏服,十几秒内就由恶女分别扮作一本正经的法官、书记员以及双方律师,台下的笑声更响了。
她们事前已经排练无数遍,此刻虽然紧张无比,却觉得那些已经熟背于心的话完全不用经过大脑,便自然地脱口而出。许芝与沈安若分别扮作被告及原告律师,她俩本来就口齿清晰,如今各自戴上眼镜,很像回事。受害人白欣雅长一副清纯面孔,带一副软软的腔调,显得十分楚楚可怜,被告孙冰冰则是彻底的恶女相。张俪的声音珠圆玉润于是派她去做法官,至于普通话不太好,带一口乡音的赵慧,则让她扮只有几句台词的书记员。其实剧本写得很粗糙,有多处法律错误,庭辩场面场面更是胡乱综合了港剧美剧以及古装戏种种。但一群青春洋溢的女孩子在台上这样的装模作样一本正经,是件非常赏心悦目的事。安若记得,比赛结束的第二天,她们宿舍收到大捧的花,落款写道:工商系全体男士敬献211的小妹妹们,祝贺以及感谢你们终于打倒会计系,替我系争光。
当时安若正与许芝在台上针锋相对,互不相让,正辩到精彩处,偏偏台上灯光闪了几下,突然灭掉了,大家一时傻了眼,台下立即开始鼓噪。白欣雅最沉不住气,直扯沈安若:“怎么办?我们怎么办?”没想到那话筒还是通电的,白欣雅的声音立即通过音箱传到台下,台下有哄笑声,场面很尴尬。沈安若也不知自己哪来的急智,立即把话筒举到嘴边,用刚才辩论的腔调一字一句地说:“俗话说,好事多磨。你放心,胜利会属于我们。”许芝的反应也极快:“现在胜负还未分,你们说什么大话呢。”法官张俪也反应过来了,用木槌敲着桌子,口气严肃地说:“肃静!肃静!你们眼里还有没有法庭纪律?双方律师继续!”
台下安静了几秒钟,瞬间爆发出热烈的掌声。沈安若她们的节目便得以在黑暗中继续进行。没有了几百双眼睛的注视,又经历了刚才的紧张与尴尬,她们反而沉静下来,完全超水平发挥。很巧的,快到结尾,灯光系统恢复了正常,舞台一片明亮。按剧本设定,沈安若一方赢了官司,与被告方的律师握手。许芝与沈安若用力地握手,在台下看来状似还在继续较劲,安若当然明白她们分明是在庆贺刚才两人的配合默契。
工商2班的节目无争议地得了第一名。江浩洋与院领导一起坐在评委席里,轮到他举牌时,他嘴角噙着笑意,给了10分,全场哗然。
很快就到了学生会换届,大四生退出,大一生补进。孙冰冰与许芝最积极,连日在宿舍准备拉票演讲,总拖着甚少去自修室学习,整晚混在宿舍里的沈安若当观众兼评委。公布候选人名单的那日,沈安若下课后抱了课本慢腾腾地下楼,碰见几个熟识的同学,均朝她道“恭喜”、“加油”,沈安若一头雾水,直到遇上孙冰冰:“沈安若,你行啊,跟地下党似的。”她脸色很不好看。
沈安若费了很大劲才得知,原来孙冰冰并没进入院学生会的侯选人名单,而沈安若的名里却列在其中。安若大吃一惊,立即跑到学生会办公室,屋里几位面熟的学长正在忙。“我是沈安若。对不起,我想知道,我没有申请入会,为什么候选人里有我的名字?”
“原来是你。”上回那位学姐很和气地朝她笑,“江浩洋帮你报的名,作你的推荐人。”
“可是为什么我自己不知道?”
“啊?没人跟你说吗?唉,我也不清楚。你等一下浩洋吧。哎,他来了。”
沈安若回头,看见江浩洋正站在她身后。他比她高许多,此刻与她站得太近,她需要仰着脖子才能直视他的眼睛。
“江学长,谢谢你,但我对入学生会没兴趣。”
“哎,你可真是开门见山。我觉得你合适。我有义务在卸任前推荐我觉得适合的人加入。”
“你至少应该征求我本人的同意。你不觉得吗?”
“咦,你没收到消息吗?我给你留了信,可能是没交到你手里?”江浩洋又露出他那很迷惑人的温和笑容,“别人都争取不到的机会,你却不要。你是淡泊呢,懒惰呢,还是胆怯呢?”
“你不用对我用激将法,我才不上当。还有,我也不领你的情。”沈安若觉得怒气上涌,很努力地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镇定。她看见江浩洋又开始微笑,索性转身走掉。
最后沈安若还是进入了学生会。晚上她回宿舍跟大家说起这事时,211的姑娘们一致认为,沈安若即使不为自己,也该代表大家去参选,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入选机率大。优秀而美丽的工商2班211宿舍的姑娘们,怎么能在学生会里没有地位呢?连孙冰冰都放下失落心情鼓励她:“沈安若,你进了学生会,等明年我想进时,就有人替我说话了。”
任命那天有辞旧迎新聚餐会,酒喝过、场面话说过后,领导们便退席了,只留了新老交替中的学生会全体成员。他们新人坐一桌,与各位师兄师姐也都熟识,间或便来来往往的敬酒。后来上任学生会主席江浩洋学长端一杯啤酒过来,依旧是充满亲和魅力的微笑,还没走近,安若身边的邹佳佳就小声说:“浩洋学长真有型啊。”
沈安若垂下头,以免自己会忍不住翻白眼。听得江浩洋用又磁又润的声音说:“我敬各位学弟学妹一杯,加油,好好干。”突然就冒出一个坏心的念头。待那杯酒喝完,大家提议要集体回敬学长一杯时,安若抬头朝江浩洋嫣然一笑:“江学长是我们院的荣耀,是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大家当然要一个个单独敬他。我先来吧,师兄,我干了,您随意。”沈安若仰头便喝光那杯啤酒,因为心里有一点紧张,险些把自己呛到。江浩洋定定地看了她一会儿,脸上浮起笑意,一抬手也全喝光了。新生最爱起哄凑热闹,不过也总有叛徒,两个一起敬,当然是小女生们,心疼江浩洋喝太多。饶是如此,江浩洋仍被连灌了七八杯,那杯子有二两半,喝到最后一杯时他直摇头,分了几口才吞下。沈安若在心里暗笑,有做了坏事的刺激感,抬头时,却见已经走远的江浩洋正回头看她,于是朝他吐了吐舌头,做个鬼脸。
大学生活比高中舒坦N倍,学习并不累,学生会的工作也不算太多,沈安若过得游刃有余。学长李海剑的影子渐渐淡去,沈安若的暗恋生涯如愿以偿的平静终结。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将至,晚上总混在宿舍看小说的沈安若也不得不抱了课本去占座上晚自习。某日正看书看得专心,面前突然传来声音:“同学,可以挤一挤吗?”那声音很熟,一抬头,竟是江浩洋。
沈安若环视教室一眼,的确没有空座位了,大多数人自己占了一张桌子,偶尔两人一桌的,多半是情侣,或者暖昧期男女。她抿着唇瞪着江浩洋,对方说:“每个教室都没座位了,真的。难得找见一个熟人。”沈安若想回一句难道我们俩很熟么,想想又不妥,嘟着嘴,很不情愿地把自己的东西都推到一边,腾出半张桌子给他。
江浩洋看书很安静,连翻书页的声音都很轻。沈安若斜瞥一眼,竟是考研书。看不出来他要考研,他明明每天下午都在球场打球。过了一会儿,安若学得无聊,便抽出闲书看,才看了几分钟,手里的书便被抽走了。
“《没有月亮的晚上》?呓,这是哪一科教材?你们还考通俗文学?”
“还给我。”沈安若一把抢回来。
“年轻女孩子看这种消极文学多影响身心健康,不如读一读《女训》。”
沈安若又被气到,狠狠瞪他一眼,见他没反应,于是挖苦说:“学长你怎么知道这本书消极,啊我知道啦,是你某任女朋友……”还没说完,就见江浩洋用食指靠在嘴上发出“嘘”声,让她小声,又指指旁边正学习的同学。自习室里其实没那么安静,总有小情侣在叽叽喳喳打情骂俏,也有人小声地认真讨论问题,但被他示意,沈安若仍觉得十分尴尬,于是不再理他,换了微积分课本开始做题。过了一会儿,她又要换书时,见江浩洋递过早已准备好的纸条,上面写着:“学不下去了?出去吧,我请你吃东西。”
沈安若也不知道那天怎么就真的跟了他出去。他们去吃的油炸冰淇淋,江浩洋冷得直抖:“现在是冬天好不好,为什么会有人卖冰淇淋?这么冷热交加,你这么贪吃,将来胃准出毛病。”后来沈安若的胃真的很不好,不要说冬天,就连夏天,都几乎不怎么敢吃冰淇淋。
遇见江浩洋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他总是神出鬼没。直到放假前,也就见过他三四回。不过一起上过自习,又一起吃过冰淇淋后,他们似乎相熟了很多,见面就像朋友一样打招呼。后来还请人转交给她两本亦舒的二手港版书,说是大四生们要清理拍卖的,被他捡出来。
转眼第二学期也过了两个月,大四学生纷纷返校,开始写论文,找工作,每人把自己弄成白领状,一到周末便行色匆匆。最自在的当属已经考上研究生的那群人,比如江浩洋,沈安若经过篮球场时,总见他在里面挥汗自如。
某日沈安若难得地在图书馆自修室里学习,学到闷,又掏出小说,不想刚看一会儿,书又被人抽走。江浩洋说:“这么闲?帮我个忙吧。”原来他让她帮忙抄毕业论文。
沈安若不理他:“你自己明明有手,干嘛找别人抄?”
江浩洋伸出右手,食指上包了纱布:“打球时碰伤了。”
于是安若很认命地帮他一字字誊写。江浩洋陪坐在一边,拿了沈安若的小说看,安若有看不清的字便问他。他的字很好看,带一股挺拨俊秀的味道,很像他的人。安若写到手累了,便停下来一边甩手一边愤愤地看他。江浩洋笑着小声说:“你别把眼睛瞪那么大,会提前长皱纹的。你知不知道有多少女同学主动要求帮我抄,我都没用她们。”
“我真荣幸啊,谢谢你这么看得起我。”
“哪里哪里,她们的字都太秀气。只有你的字,一笔一画的正楷,跟小学生似的,导师只当我认真写字,比较不会多问。”
江浩洋的毕业论文通过后,专程找了沈安若,要请她吃饭作答谢。沈安若拒了几回没有拒成,于是选了怡和园,离学校非常远的地方,不至于被同学们碰见。他们坐了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又走了十分钟的路。那里都是特色小吃,点菜前要先用钱换了餐票,非常麻烦。沈安若只吃了铁板烧米饭就饱了,江浩洋十分的无奈:“我们来回要走两小时的路,你就吃这么点?”因为时间很早,索性又去看电影,看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里奥那多的那部后现代版,看完后两人都有点郁闷。
江浩洋说:“这两人死的……还真是不值。多可惜的大好年华,不能在一起又怎样,总要各自好好地活着。”
“对啊,莎士比亚的悲剧里,这一部的结尾最让人郁闷了,死得多可惜,不得其所。”
“他们才见了一眼,怎么就能决定一生。年轻人,真是轻率……”
“所以才要早点死,在相爱的时候死去,不然等结婚了,指不定成了怨偶……”
沈安若觉得这种对话真是很污辱电影。
回学校已经挺晚,快要熄灯了。江浩洋陪安若一路走到宿舍楼前。
“沈安若?”
“呃?”
“你为什么不找男朋友?”
“为什么一定要有男朋友?”
“可以帮你打水买饭占位子陪你逛街,你闷的时候还可以找他们出气。”
“这些事你都做过?鬼才信呢。”
“哦,我例外,都是别人为我做这些事。”
沈安若笑出声来:“自大狂!”
快走到女生宿舍楼门口了,安若说:“一个人多自由,打水买饭占位子逛街,我都可以自己做。”
她已经准备进大门,听得江浩洋又喊她:“沈安若?”
她回头看他。
江浩洋站在路灯下,灯光在他身上、脸上罩了一层柔和的光:“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吧。”
沈安若转身跑掉,甩给他一句:“我什么都没听见!”
但是沈安若在后来的三年里,终究是没有过任何一个男朋友。她有很多的机会,有好几位男生,与她很合得来,但她只一句大学里不想谈恋爱便全数推掉。连她自己都不知道,这样的执意,是否与江浩洋有关。江浩洋远在几千里之外读研,大约每周给她写一封邮件,偶尔也写纸信。那时候学生宿舍还不允许接入互联网,安若便每周去一次校外的网吧,并不是特别期待,但收到信后,仍是觉得心情愉快。他并不打电话,因为安若不想被舍友们问东问西,一般是安若打过去,说上一两分钟后,江浩洋便说:“我给你打回去吧。”
沈安若毕业的时候,江浩洋研究生也毕业。他很早便定下了Y市的工作,与沈安若通电话时说:“安若,你不如也到这边来工作,这里山明水秀气候怡人,安静又闲适,也并没远离潮流,适合你的性子。”
沈安若没有答应他,但是却有意无意地将大多数的简历投到了Y市的企事业单位。她与Y市的正洋集团签订协议时,她的家乡,还有读书所在的省城,都有非常好的单位对她表达强烈的接收意向,但她还是义无反顾地去了Y市。她对自己说,我不是为江浩洋而去,而是因为正洋的待遇与机会是最好的。其实她自己也不是特别清楚,到底为了什么。
就是这样的平淡,连承诺都没有。直到很久以后,沈安若终于承认,其实这已经算是恋爱,虽然与别人轰轰烈烈的恋情似乎不一样,淡而无味,小心翼翼,步步为营,但是之于她,却已经是所能付出的所有。
总以为这样平淡的开始,从容的过程,便会一直这样云淡风轻,波澜不惊下去,直到修成正果。但时间是解药也是毒药,疏远,漠视,挑刺找碴,相见两厌,终于还是在如水流逝的时光里,一切都改变。
7. 偶遇
FROM:沈安若的BLOG 访问权限:不公开
大学时每夜熄灯后便是卧谈会,话题天南海北包罗万象。那日有人说:如果两人注定不能相守,那么希望在最相爱的时刻分离,这样便可以彼此守住美好记忆,在余下的岁月中回想怀念。
当时我究竟有没有反对呢?其实当时我想的是,那样多么虐身虐心,既然已经无法在一起,便不如一切都放下吧,还是向前看吧。如果换作我,宁可让爱被现实磨平散尽,淡化褪色,最终相忘于江湖,最好连痕迹都不要留,这样就不会再伤心,顶多遗憾而已。
沈安若与江浩洋最后吵架的那一次,沈安若参与的一个临时项目组的方案终于转入实施,于是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到酒吧庆祝。
那一晚大家喝到差不多就进入敬酒的胡搅蛮缠阶段,安若见情势不妙,逃到洗手间。
她打电话给正下乡锻炼的江浩洋,结果话不投机半句多,没多久又开始闹。其实连吵架都不算,因为早就懒得吵,江浩洋的口气极不耐烦,只不断地重复一句话:“沈安若,你够了没有?你自己都不觉得烦吗?我们明天再说好不好,今天我真的很累了。”
最后沈安若终于说:“江浩洋,不用等明天了。我们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让两个人都过得不痛快。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
江浩洋沉默片刻,冷冷地说:“随你的便。”便挂掉电话。
沈安若回去时,那堆男人们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只有她清醒着。她盯着手机,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却始终沉寂。终于不甘心,还是拨了回去,就算要终结,也要有像样的一句告别,一遍,两遍……对方再也不肯接听。
沈安若告诉自己:我只拨十遍,最多十遍,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如果他不接,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吧。手机已经热得发烫,一遍遍提醒“对方无应答”。
安若意冷心灰,索性把手机关了机,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手心开始渗出,渐渐地蔓延全身,连心脏都开始觉得发冷。她死死咬着嘴唇,觉得脑子里一团混乱,又似清明无比,仿佛迷失在一个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
后来大家结了帐要离开,安若说:“我等一个朋友,一会儿在这里会合。”喝高了的男人们叮嘱一通,并未觉得不妥。
安若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小弟问:“女士来哪种酒?”
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更不来酒吧,一时也想不起名字,于是说:“随便来一杯吧,要颜色漂亮的。”
小弟来兴致了:“我刚研制出七彩霓虹系列,从红色直至紫色,共七款。您要哪一种?”
“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觉得头晕,偏偏思维那样清晰。她想起自己以前,永远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她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她特别喜欢的猫;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的车胎,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对了,她还曾经与贺秋雁合谋整自己的那个肥妞同桌,因为她甚至都当着安若的面说她坏话。那一回,贺秋雁写了肉麻的匿名情书寄给安若的同桌,信里约她到某处见面。小肥妞精神恍惚了一整天,后来忍不住遮遮掩掩地向安若请教,她们几乎要偷笑破肚皮。那个玩笑很恶质,后来安若很担心伤了她,不过还好,小肥妞同桌不但没受到打击,反而从此变得自信美丽,令安若很有什么不着反而怎样的郁闷。
如今,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就此成就一段美缘。安若想,美缘是不指望了,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不妨真的潇洒走一回,就此庆贺自己的正式的以及首度的失恋,这一次,她再也不要回头。
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果然彩虹一般艳丽绚烂。安若问:“绿色的叫什么?”
“碧波荡漾。”
“紫色的呢?”
“紫晶迷情。”
安若笑:“真是够有创意……不会是你自己取的名字吧?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
“不是,那杯叫热血沸腾。”
沈安若终于忍不住,伏在桌子上大笑,直笑得发抖。
正在这时,觉得有人拍她的肩,她警觉地回头望,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她:“我可以坐这里吗?”
“请便。这酒吧不是我开的。”沈安若看了那男的一眼,莫不是上帝听见她的呼唤,立即派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长得还不赖,可惜气质上弱了三分,显得有点委琐。
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不再理会他。但眼角余光却发现,那男人一直在看她。
“女士贵姓?”
“这位先生是查户口的?”
“哦,女士容貌秀美气质绝佳,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很想结识一下。”
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如今竟然还有这样的搭讪方式。真可惜,真可怕,这男的不得不PASS掉。
她扁扁嘴唇权当作微笑:“抱歉,我在等我男朋友。”
“我知道,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作借口的。我是真心的想要跟您认识……”
这男人太急性子,竟上前拉住沈安若的手。安若使劲挣了一下,竟然没挣开。
这家酒吧口碑极好,治安有序,不想第一回来便让她碰上这等事,多么走运。她环视一下,找到保安所在的方向。呆会儿若是情势不妙,是请求援助呢,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正在琢磨着,头顶方向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这位先生,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
沈安若正在向后扯,被对面那男子一松手,立即惯性向后倒去。她闭上眼睛,已做好就义准备,却跌进一个怀抱。
那男人很快将她扶稳在座位上,沈安若扭头打算道谢,待看清那人的面孔,便笑了:“嗨,怎么又是你?”
刚才背后的男子已在她身边坐下,也笑了,颊边梨涡若隐若现:“你是不是应该说,怎么老是你?”
那是有典故的。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两人分别是新郎新娘的大学同学,恰好被安排在一桌,除了互相介绍,并没有讲话。很巧的,仅仅两个月后,两人又见面,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伴娘之一。那天的行程颇长,从新娘家到新娘家需要三小时。加长凯迪拉克车上,新人百无聊赖,于是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安若最不会讲笑话,脑筋转了几十转,终于勉强想出一个:“How are you?怎么是你? How old are you? 怎么老是你?”这笑话真是不太搞笑,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的笑了,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不想他还记得。
刚才抓安若手的那男子已经不见,安若下意识地拿餐巾纸擦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微微扬起脸对救星说:“刚才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你一个人?”
“和朋友一起。你是陈——少——”刚才稍稍紧张了一下,沈安若的脑子开始有点浑沌。
“程少臣。”
“这名字真拗口,分明是欺负口齿不清的人。”
“我很无辜,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程少臣的笑涡加深了,“沈安若。是这个名字吧?这名字也不好念,半斤八两。”
“也不是我自己取的。”
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
她和程少臣第三次见面仍是在一场婚礼上。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沈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也去帮忙。新人皆在海外工作,带着洋作派,此次只是回国补办婚宴,在郊区某处山庄的户外摆了自助餐。安若站在入口处倪总的身后帮忙引路,程少臣一下车时,她便认出他。
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风度翩然的程少臣便显得更加的玉树临风、鹤立鸡群。他与倪总和倪夫人握手,声称代父母前来,替他们道贺及表达歉意。倪董对他十分亲热,连称得空要去W城拜访许久不见的老友。
沈安若冷眼旁观,觉得这人太多面。第一次见面时他是沉默寡言的青年,清朗的眉宇间似乎带几分忧郁,几乎不出声,喝酒也少,但甚有风度,别人说话时注视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第二次做伴郎那回,他是阳光青年一枚,眼神温和,笑容明亮,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不动声色替他挡了无数的刁难。而这一次,他气质内敛,言语谦和,是文质彬彬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
客套完毕,他给沈安若一个微笑。安若带他去会场的路上,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不禁弯起嘴角。
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很闲适,很阳光。他问:“你下次参加谁的婚礼?或许我也认识。”
“近期没有了。” 沈安若也微笑,“又见到你,令我想起一部电影……”
“嗯?哪一部?”
安若想说《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突然想起那部电影的结局,说出来未免轻佻,于是找了另一个话题,含混地掩饰了过去。
如今,他们又这样巧合地相遇。程少臣指一指沈安若面前的一排杯子:“你打算自己全喝掉?”
“可以请你喝,请自选。”她已经喝掉那杯“热血沸腾”,又按顺序拿了橙色的。程少臣端起离他最近的紫色酒液,观察了几秒钟,又轻轻放下,换成那杯蓝色的,轻抿了一口,终于开始皱眉:“这里面有威士忌?我以为你在喝饮料。”
“谁会到这里来喝饮料?多矫情。”
程少臣招来服务生:“给我一杯冰水。”顿一顿说:“给这位女士也来一杯。”
沈安若用手撑着下巴,歪着脑袋看着他轻笑。“你知道不知道,霓虹其实是两回事,红外紫内叫作虹,紫外红内叫作霓,在虹的外圈,我们甚少能见到。我爸以前说,我出生那天刚下过雨,天上有彩虹,差点给我取名叫沈霓虹。咦,你为什么不喝那杯紫色的?”
“我第一次听说有这回事。沈霓虹这名字也很好听,适合你现在的样子。你喝过酒,话多了许多。”程少臣待她去拿下一杯酒时,顺势把那杯冰水塞进她的手里,“你什么时候离开?你的朋友呢?已经很晚了。”
那天他替她喝掉好几杯彩色的鸡尾酒,一直等到她要离开。后来去结帐,程少臣说:“请允许我来。”沈安若斜睨他:“先生您贵姓?”“敝姓程,我以为你已经记住了。”在公众场合拉扯其实很不好看,他按住她的手,他的手指很有力,她挣不开,只好看着他付款。
沈安若即使喝醉都会非常镇定,走路时十分的稳,何况此时她根本没醉。但程少臣仍离她十分近地走在她旁边。走出门口时,后面突然有人贴身快速冲过去,安若被撞得退了一步,程少臣一把扶住她,她顺势倒进他的怀里。外面的风很冷,被风一吹,酒劲倒真是有几分上涌,其实她喝的真的不算多,但这男人的怀抱很令人安心,甚至有熟悉的感觉。她想起今天早些时候兴起的那个邪恶的念头,脑里有两股力量交战。
程少臣扶着她上车,替她系好安全带,又将车窗开一条缝。有风吹过,脑子真是晕,听得旁边的人问:“你住哪儿?”见她没作声,稍后又问:“你打算去哪里?”
沈安若听得自己的声音似乎从很遥远处传来:“随便去哪儿都行。”她有点昏昏欲睡。
那男声也很遥远,仿佛在笑:“这是该从淑女口中讲出来的话吗?”车子仿佛发动了,一会儿又说:“拜托你,别睡着。沈小姐?沈安若?你究竟明不明白,在男人面前不要这样不设防,你会很危险。你不怕我把你怎样?”他竟然去捏她的耳朵。
沈安若吃痛,倚着车门勉强睁开眼,斜看他:“你跟喝了酒的女人独处,也很危险啊。哎,你难道看不出来,我巴不得你把我怎样。”她尽量让自己媚眼如丝,可惜经验欠佳。
程少臣愣了片刻,开始大笑:“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赤果果’的调戏?”
“不,这是‘赤果果’的勾引。”沈安若晕晕然地回答。今天她喝酒的状态很不佳,其实她本可以喝得更多都没事。
沈安若陷入沉睡前,隐约地听见程少臣在一边轻叹着低语:“思路还真够清晰的。”
8. 结束
沈安若醒来时,只觉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她坐起来,渐渐地回想起昨夜发生的事情,每一件,甚至包括睡着前的最后一句话。她的衣服仍然很整齐,只有大衣和鞋子被脱掉,身上还盖了一床蚕丝被。
多么可悲,连买醉撒欢的权利都没有,她本以为可以一醉长眠,醒来时已经物是人非斗转星移沧海桑田时过境迁。她一向引以为傲的清醒思维,此刻正如拿着铡刀的小鬼一般寸寸凌迟她的脑袋。
周围一片黑,远处角落里却亮着落地灯,晕黄的灯光让人心安几分。她晕晕地向光明处走去,发现自己仍可以走得很稳,甚至都没有蹒跚一下,只是头痛得厉害。
这房子的结构很奇怪,似乎没有墙壁。沈安若按着额头在落地灯旁一张矮矮的软椅上坐了一会儿,感觉到屋里似乎比刚才明亮许多,抬起头,看见程少臣站在两米远的地方看她。他穿宽松休闲的居家服,头发还湿着,想来刚洗过澡。
见她坐在那里,他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但很快转成淡淡的笑意:“你醒得真快。”
沈安若定定地看着他。以前几次见他都在正式场合,西装笔挺,一丝不乱,如今他这种居家男人的形象之于她,十分的陌生。为了掩饰尴尬,或许她应该惊慌地站起来叫一句:我怎么会在这里?为了保持淑女风范,或许她该微笑地向他伸手:你好,谢谢你收留我。为了……究竟哪一种举动更适合当下情形呢?安若想此刻自己的模样一定很呆,因为头痛阻碍了她的思考。
还好程少臣没有在那里立多久,他绕过安若,随后不远处传来声音:“你要喝水吗?热的,还是凉的?”
“温的,谢谢。”沈安若听见自己镇定的回答。
沈安若灌了几口水,仍觉无所遁形。昨晚规划的戏码她没勇气继续演,只好索性装傻:“今夜麻烦你。我想我该走了。”
“留在这里吧,已经三点了。”程少臣的语气平静无波。
沈安若觉得心脏抽紧,只听他又说:“我很困,没法开车,不能送你。在这附近也很难找到出租车。”
“我可以打电话……”
“不安全。”他说完这句突然若有所思地笑了,补充一句,“不会比跟我在一起更安全。”
安若正消化他话里的消遣意味,听他又说:“你可以去洗个澡,我在浴室放了新的睡衣、毛巾与牙刷。”抬头见他已经夹了枕头与被子走开。
沈安若去胡乱洗了一把脸,又和衣躺回床上,程少臣给她留了灯,让她能找到路。这房间的构造与灯光都奇怪,她不知道程少臣在哪里,连他的呼吸声都听不见。她留了床头的灯,将光调到微弱。
屋里非常静,除了自己的脉搏,还有脑部血管突突在轻跳的声音。明明这样的安静,却又仿佛有千军万马在奔腾叫嚣,连耳朵都轰鸣。她拖出枕头蒙住自己的头,就这样辗转反侧,直到天空开始泛白,才恍惚睡去。
再度醒来时已经接近中午,还好是周六。沈安若终于得以看清这房间,原来是全开放式空间,所有的功能区都只以天花板和地板区别,卧室、书房或是客厅都只有百页式的实木屏风稍作遮挡,色彩线条都很简洁,家具也少,并不像居家的样子。偌大的空间,这样的规划,很是奢侈。
程少臣竟然还睡着,裹着被子歪在沙发里,手脚都露外面,嘴唇半抿半翘,有几分孩子气,浑然不像他平日里谈吐优雅气定神闲的模样。她蹑手蹑脚走开,洗漱完毕出来,见他已经醒来,揉着眼睛问她:“你会不会做早餐?”
程少臣的厨房十分干净,所有电器与用具一应俱全,甚至连米面调味料都有,只是大多连封口都没开,冷藏柜里还有一些新鲜蔬菜。沈安若觉得这人十分的诡异。最后做了鸡蛋饼和小米稀饭,用白菜与黄瓜拌了两种咸菜。后来收拾整齐,她准备离开,见程少臣已经换了出门的衣服:“我送你。”
“不用麻烦,我打车回去就好。”
“你住在新区吧?我今天在那边有事情,顺路。”
程少臣的车开得快,但是极稳。沈安若仍是头痛,她想起从昨天晚上手机就关了,怕公司有事,于是开机。她的手机设了关机来电提醒,几秒钟后,叮叮当当,响起一串又一串提示音。她查看信息,显示江浩洋未接来电,一共六个,从12点一直到凌晨2点。沈安若发了一会儿呆,轻轻叹口气,将信息连同号码一起删掉。删那个号码按“确认”键时,她犹豫了一下,心底有一处微微刺痛,但仍是断然地删掉了。
路程不近,程少臣开车很专心,两人一路静默,沈安若突然很感激程少臣的话少。
正在沉默间,手机铃声突然又响起,安若正捏着手机想事情,被铃声一惊,手机竟从手中滑落。程少臣欠身替她捡起,递过去,沈安若觉得有点窘。铃声仍然一遍遍响着,虽然已由一个名字变作一串长长的数字,但仍然是熟记于心。她觉得眼睛有点发酸,想是被跳动的数字晃花了眼。
她感觉程少臣似乎扭头看了她一眼,于是朝他强笑一下:“骚扰电话,打来好多回了。”铃音终于停下,很久没再打回来,沈安若轻轻松口气,又有一丝难解的失望,终于再度关了机。她不知道程少臣在旁边能观察到几分,只觉得又开始发窘。
车内静寂得让人无法透气,程少臣突然说:“通电状态直接把电池取下,拨不通会提示对方不在服务区内。如果你不想下班时间也被公司烦,不妨试试这一招。”
“真的吗?我第一次听说。”
“哦,你上回提过的电影,我知道是哪一部了。”
没想到他转话题这样快,沈安若心里更窘了几分,换一副轻松语调说:“男士也会看《落跑的新娘》吗?”
“咦,原来是这一部吗?我还以为是《化身博士》。”
沈安若愣了片刻,几秒钟后才意识到,他分明在戏谑她昨晚行为失常。她无言以对,索性闭紧嘴巴,扭头看一眼程少臣,见他也同时转头,给她一个无辜的笑容。
今天他穿毛衣与休闲外套,非常闲适的样子,显得年轻许多,笑容也多了,跟她以前印象中的大不相同,他才具有杰克医生与海德先生双重人格。
到底还是到了目的地。沈安若道谢正要下车,突听程少臣说:“你何时有空,我请你吃饭。”
“呃?”她刚站起来,觉得头一阵晕,一时回不过神来。
“谢谢你今天早晨替我做早餐。”
沈安若已经站在车外,程少臣没有下车,她看不真切他的脸。
她似乎听见自己说:“应该是我请你才对。等你有空时给我电话吧。”她又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把那句话说出口了。
直到程少臣的车走远,她仍站在原地发呆。此时虽然是冬天,太阳仍明晃晃地刺眼,她觉得头晕目炫,几乎睁不开眼。
9. 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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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秋雁看完一本小说后感慨:总有那么多不得已的原因,让相爱的人分开,变成一生的遗憾。
我说:那明明是因为爱得不够。如果没有东西比爱更重要,那他们不能活着在一起,总还可以一起死。
贺秋雁叫:沈安若你受刺激了!你污蔑爱情!
其实我不过在分析事实而已。哪有什么至高无上不可替代的爱。如果爱得难舍难分,却仍然无法在一起,那总是因为有比爱更重要的东西,金钱,名誉,亲情,友情,甚至是内心的安宁……不一而足。
儿时看武侠小说,最爱李寻欢,侠气盖天,情深意长,每每看他憔悴神伤地在木头上一刀刀刻出爱人的面孔,埋于漫天大雪中,便几乎落泪。长大后我才明白,当年他舍林诗音那般翩然洒脱,友情比爱更重那只是原因之一,他求一个心安理得的心愿,也远胜于他那青梅竹马的爱恋。后来他那般的不舍与自虐,不过是因为他心底愧疚罢了,因他的私心,令三人都不幸。这不妨碍我继续爱他,只是,他在我心中,不再那样完美。
最不待见小说里,意气风发的男主角,得到天下,失去所爱,于是时时唏嘘缅怀。既然爱早已不是最重要的,何必还要装情圣,明明就是太过富足,所以空虚,偏要以爱为名,真是可笑。如果他们一清二白正为了五斗米折着腰卖命中,只怕也顾不上回想曾经的爱人。
年少时我觉得,所谓爱情,不过是一种感觉,如同奶嘴之于婴儿,拐杖之于脚伤者,毒品之于瘾君子。当婴儿长大,当伤者痊愈,当瘾君子戒掉毒瘾……当你不再需要它,它便什么都不是。而如今我更明白,爱情不过是一件装饰品,比如耳环,戴上它或许让你更美几分,但也会时时扯得你痛,甚至让你耳垂发炎,苦不堪言。我从不打算打耳洞,我耳垂容易过敏,我也不需要耳环,并从未因此觉得缺少了什么。那么,我又何必需要爱情呢?
那天沈安若回到家,吞下两片治头痛的阿斯匹林和两片安定,便一头栽到床上沉沉睡去,连衣服都没换。后来她终于被刺耳的门铃声闹醒,勉强起身时发现天色已黑,站在门口的却是一脸焦虑的贺秋雁。
“你为什么关机?我按了整整五分钟你才开门?”贺秋雁见她没事,松口气之余便怒气冲冲。
“这门铃的声音真难听,我要换一个。你觉得鸟鸣的怎么样?”
“沈安若!”
“拜托不要吵,你的声音也很难听。你怎么来了?”沈安若觉得头痛似乎仍未减轻。
“江浩洋给我打电话,让我来看看你。他说联系不上你。”
再听见这名字,已经有点陌生,仿佛已隔了千山万水,但仍是心口抽了一下。沈安若没说话。
“你们又怎么啦?整天闹腾,累不累啊?”
“没有了,以后不会闹了。你跟他说我没事,我手机坏了,我不想跟他说话。秋雁,改天跟你聊,今天我累。”
贺秋雁以为这是两人的又一次争吵,也不以为意,絮叨了许久,又陪着沈安若吃了一碗泡面当晚餐后终于离开。沈安若却再也睡不着,索性找出DVD一张张地看,专挑喜剧片。《办公室的故事》是前苏联的老电影,那一双男卑女尊的冤家从初见面就互不顺眼天天吵闹不修以至于终于大打出手,结果修成了正果,她喜欢这部电影,以前总是边看边笑,觉得吵架也是一种甜蜜,如今嘴里却在微微地泛苦,这样吵吵闹闹的婚姻,终于有一天也会累了倦了厌了吧,然而我们所能看到的,永远都只是“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以后呢,谁知道?还有《出水芙蓉》,男女主人公误会一场,也是又打又闹,男主角受尽虐待,最终仍是和好。其实所有的电影里,幸福都是瞬间的,分离才是长期的,而我们总为了那几秒钟的甜便忘记那一两个小时的苦。又看《费城故事》,是60年前凯瑟琳.赫本的那一部,富家女将要结婚,结果几乎爱上另一个人,最后重新嫁给了前来祝贺的前夫,他们以前是因为酗酒和家庭暴力而分手的,他们竟然不怕重蹈覆辙……多奇怪,以前这些看了令人开心无比的片子,如今竟然都令她感到质疑与无奈。再后来,她索性按着快进键看片,半小时就看完一部,一部又一部,明明脑里糊成一堆浆,意识有点不清了,仍是不想睡。
没想到她真的有一张《化身博士》,在英格丽.褒曼的一套合集里。她通常不会买这种灰暗的电影,她只看大团圆结局,上回在电视上看这部片子也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即使是半世纪前的影像,音乐画面仍是恐怖,不是视觉上的惊恐,而是让人紧张到窒息,沈安若觉得很害怕,索性关掉了。
屋子里十分的静,这间小小的单身公寓两个月前刚付了首付款,因为公司宿舍的舍友总带了男友回去过夜,安若觉得很尴尬。那时她与江浩洋不吵时也能好好讲话,当时江浩洋说:“你又犯傻了,我们分的房子三月份就交钥匙了。你再忍耐他们几天,就有地方住了。”沈安若说:“哼,谁要住你那里。再说现在房价疯涨成这样,只要投资就一定会赚啊。”“看我多幸运,老婆还未嫁就已经会持家。”“你少臭美了,我要给自己留个地方,将来你若惹我生气我就自己搬回来住,才不要你。”她抚住仍抽痛的额头,努力将回忆挤出大脑。
分手是对的吧,最近很长一段时间了,她在人前冷静扮淑女,在私底下对江浩洋狂燥不耐烦,每每吵过后觉得十分后悔,便又温柔顺从善解人意,再这样下去,只怕自己真的已经善恶彻底分离到无从协调,成为另一个杰克-海德女士。
外面的天色又渐白,原来只需要两天时间,便可将生物钟倒换。沈安若强迫自己洗了澡,强迫自己睡下。又一个中午醒来后,她将每一间屋子彻彻底底地打扫过,连窗户都擦得明亮如镜,然后,她去理发店将头发修整,去商场买了件新外套。
这样多好,明天过后,她便又成为光鲜亮丽温婉动人的气质派白领女性沈安若,表里如一。
星期一她到底躲不了江浩洋,他直接拨了她的办公电话。沈安若低声说:“我给你打回去。”便拿了手机到更衣室。这句话以前江浩洋说的最多。她不愿意他打到大学宿舍里,免得舍友们问东问西,所以一直都是她给他打。他怕她花掉太多电话费,总是几句话后便说“我给你打回去”。那个时候她从未觉得两人已经在恋爱,如今想想,其实已经算是吧。
电话接通了,那边久久都没有声音。沈安若一直担心,如果他再说“不如我们重新开始”,她做了整整两天的心理建设会不会再度功亏一匮,幸好他什么都不说,他或许比她更觉得累。沉默很久,沈安若深深地呼吸,镇定地开口:“江浩洋,我是认真的,没有意气用事。你从不是拖泥带水的性格,我也是放得下的人,我们保全一点彼此的气质吧。”那边仍是不说话,她又说,“谢谢你这些年来对我好。你多保重。”
其实那一瞬间,她突然想说:“江浩洋,你胃不好以后不要再喝那么多酒。”话到嘴边突然便生生咬住唇。她想起一个故事,离婚的男人走出家门,在楼下抬头望一眼妻子晒在阳台上的白色床单,突然不舍,于是又跑回去,故事又循环上演。而她,这一次再不要回头。也许过了很久,也许只是一秒钟,她当时已经没有时间的概念。电话另一头的江浩洋轻声说:“你也保重,好好照顾自己。”隐约听见他长长地叹息了一声,仿佛倦累至极,又仿佛如释负重。但那些,都已经跟她无关了。
下午沈安若正整理会议记录,听见同部门的林丽晶与部长张效礼激烈地辩论,屡屡打断她的思路。林丽晶入厂已十年以上,是正洋最元老一级的员工,又一直是张效礼的部下,工作之余的时间里跟张效礼一向没大没小的。原来是张部长交待了新的工作给她,而林丽晶坚持说工作量太大,令她不得不连日加班,正怨天怨地,要请人力部临时借调人手过来。张部长已经有几分恼意,而林丽晶还在继续争执:“我回家还要伺候老公,照顾孩子。安若没牵挂,最悠闲,为何不让她做。”
“这工作不属于安若份内。”
“我的工作计划里也没有这一项。”“这是下达的任务,不是在跟你商量。”两人同时说,气氛十分紧张,办公室内的其他人大气都不敢出一口。
沈安若插个空隙,轻声道:“部长,我可以帮林姐一起做的。”
“那好,以丽晶为主,安若有空的时候帮帮忙。但安若你本周计划内的工作必须完成。”争辩终于告一段落。
下班后,沈安若整理好办公桌,在本子上做了当日工作小结,列好明日计划,正要离开,听得张部长说:“沈安若,过来。”
他脸色并不好看。沈安若一向尊重这位上司,当年他亲自面试她,给了她加入正洋的工作机会,手把手教会她一切,又带她从子公司到总部,平日里待她如兄如父。
张效礼说:“你刚认识林丽晶吗?你不了解她的个性?你明知道今天你帮了她,她也不会感激你,只说你爱出风头爱表现。”
见安若不说话,他又说:“你也该知道,我对她近来的工作很不满意,尤其不满她摆老员工架子,连那些年轻的部长她都不放在眼里。今天我就是想借题发挥,整一整她。你难道看不出来?我难道会对你的两肋插刀表示赞赏?”
他极少批评沈安若,所以沈安若只能低头不语。
“安若,好心要用在对的地方,你一向聪明又敏感,为何今天神经大条。工作不在于做得多,对领导而言,你一个月只做一件像样的工作,胜过你天天忙得团团转实际碌碌无为。你若想以后有发展,记住我的话。还有,你今天出面帮林丽晶,下次你若不帮她,她都会对你有意见。你就等着吧。”
“林姐一向只是刀子嘴豆腐心。”沈安若忍不住替林丽晶辩解。
“沈安若,你看,我才刚说完你好心要用在对的地方,你又犯傻。我现在对林丽晶正在气头上,你替她说话,我听得进去吗?我只会更气,连你也一起迁怒。林丽晶当我下属当了十年了,她的好处坏处我比你更了解。你平常话少的可以,偏偏不需要你说话的时候,你又多嘴。还有,你看你今天的这份纪要,明明一句话就可以交待清的事,又是非重点,你写了整整两段。沈安若,你就擅长把简单的事弄复杂,又把复杂的人和事看得过于单纯。我该说你什么?”
“对不起,部长。”沈安若觉得除了这句,也没别的话可讲。
“我这是为你好,你一向聪明,应该明白。这里没有别人,我的话,你听过就算了。你很不高兴对不对,明明应该受表扬,结果挨一顿训?”
“没有,部长,您说的对。”沈安若低眉顺眼。
张效礼叹口气:“就你这脾气,我还真拿你没办法,你若多学学林丽晶倒好。你今天一天气色都不好,觉得不舒服明天去医院看看吧,准你一天假。”
“没,只是早晨在上班路上看见一只小狗被车压死,心情不好。”
张效礼几乎要笑出来:“安若,你以前不是说你讨厌小动物。”
“部长,讨厌是一回事,同情是另一回事。我看见那场面觉得难过。”
连着几天晚上,沈安若都陪林丽晶在公司加班。是为了一个项目立项建几组数据库,要查找近十年的资料,偏偏最早那几年的资料都没有电子文档,只好在资料室里从一份份档案里调出来,再一一录入,十分麻烦。每晚7点多林丽晶便找个借口先走,留沈安若一个人,一直做到10点半。她很喜欢这份工作,需要全神贯注,偏偏又不用动脑筋,正好填满她的空余时间,等回家后洗个澡,困意便已然袭来,睁开眼又是新的一天。
她只用了三天晚上便做完了这项工作,到了周五时竟有些犯愁,不知晚上该做点什么。她正想打电话约贺秋雁去看电影,不想手机响起,是一个陌生号码。按下通话键,一个悦耳男声传出:“如果沈小姐晚上没有约会,可否陪我吃顿饭?我是程少臣。”
10. 猫鼠游戏
6点钟,沈安若准时走出公司大门,片刻后,程少臣已将车开至她面前。他十分绅士地下车替她打开车门。
“你喜欢吃什么?想去哪儿?”程少臣发动车子的时候问。
“这一顿应该我来请的。”沈安若还记得那天的话。
“好吧。你请客,我买单。”
沈安若正想坚持,程少臣淡淡地说:“不要跟男人抢着付帐,这是淑女的基本礼貌。”她只好沉默。
他开车的时候很认真,话极少,偶尔说一两句,也并不转头,眼睛定定地直视前方。沈安若也坐得笔直,目不斜视,但仍感觉得到他似乎偶尔会看她一眼。这个人的存在感很强。
他们去了沈安若推荐的川菜馆,程少臣吃得少,大多数时候在看沈安若吃。
“这里的迷踪鱼味道很好,平时都不允许打包的。你不尝一下吗?……你不吃辣么?”
“我午餐吃得晚,现在不饿。”程少臣终于又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鱼肉,一边看着它的油滴滴落下一边说,“我甚少见女士们这样大方地吃这种油辣的东西。我的女同事们,一口辣都不肯吃,怕长疙瘩,有油的东西更不沾。”
“那是精致女性。马斯洛说,人总要先满足了基本需求才能去追求更高层次的享受,我目前与祖国一样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胃的满足比外表美丽更重要。”
程少臣笑出声来:“你是学经济的?”
“管理。”
后来两人零星地聊一些话。社交礼仪书上说过,不相熟的人,聊天气之类的话题最是安全得体,于是两人真的一直聊天气,北方的三九天南方的梅雨季直到伦敦大雾与美国西部龙卷风。安若中学时地理成绩十分好,她猜程少臣的大概也不差。
那天沈安若吃了很多,迷踪鱼、水煮鱼,夫妻肺片与小龙虾,几乎都是她在吃,程少臣动得很少,弄得安若几乎不好意思。
“你看起来这样瘦,胃口倒还不错。”程少臣的表情,似乎看她吃比自己吃要有意思得多。
“你是夸我还是损我?”
“当然是夸你,你怎会听不出来?胃口好的女孩子令人心情愉快。”程少臣微微抿唇,露出酒窝。他看起来并没笑,但眼睛里似有笑意。这男人的表情总是暖昧不明。
其实他更有意思,吃米饭时根本没有挟一口菜,竟然就那样不动声色地吃了半碗。沈安若在心里佩服得五体投地。
或许他根本不吃川菜,却肯陪自己来,安若觉得有感激也有歉意。后来他们俩真的再没单独去过川菜馆,但沈安若始终不知道程少臣是否真的不吃川菜,因为与其他人一起聚会时,他明明也肯吃几口。
其实沈安若才不能吃川菜,她吃过的第二天总会肠胃炎发作。
第二天贺秋雁去她那里混饭吃,结果最后不得不帮她炒菜煮粥。她毫不同情地看一眼躺在床上全身无力的沈安若:“怎么?你又去吃四川菜自虐啦?活该,让你再不长记性。”
“不吃辣的你永远都不会明白,那一刻的快乐,足以抵得过此时的痛苦。”
“我呸,沈安若,你好像在写色情小说。”
“是‘情色’,OK?字形虽像,意境大不同。”沈安若气息奄奄地说。
“沈安若,你此刻虽然看起来像只苍白鬼,精神倒不错。”贺秋雁松口气。她几次欲言又止,但终究只字未提江浩洋,安若也暗暗地松口气。
没想到一周后程少臣又约她。当时已经下班,但安若公司正在搞体育活动,她在一片嘈杂里接了陌生号码来电:“您好。请问您哪位?对不起,我这里听不清,请您大声一点。”
“你好,我是程少臣。”
沈安若有些小小的尴尬。她对数字十分迟顿,很难记住电话号码,超过百万位就犯晕。
她走到安静处,听清程少臣质感清冷但语调温和的声音:“如果沈小姐明日有空,可否帮我一个忙。”
他语气诚恳,理由听起来如此充分,第二天又是周末,沈安若觉得很难拒绝。
程少臣的一对前辈夫妇明日要来Y市,程少臣请安若作陪。沈安若说:“你的女同事们呢?”
“她们不合适。而且,那位阿姨与你是老乡,你不想来认识一下?”
沈安若跟程少臣一起去车站接了那对老夫妻,便明白程少臣为何要找她。那位老先生,头发花白,精神矍铄,表情严肃,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笔挺中山装。而那位老阿姨,虽然慈眉善目,笑容可亲,但一身打扮分明像八十年代政工女干部。想来程少臣口中那些精致的女同事,入不了这二位的眼,还是端庄朴素的她更能胜任。这天她穿了耐磨的平底鞋与素色的短羽绒衣,扎起头发,没化妆,打扮得跟学生一般。
果然老先生跟程少臣打完招呼后,看见安若便眼睛一亮:“少臣,这丫头好,端庄秀丽,温婉大方,可比你前两回带来的那些强十倍。你看女人的眼光总算长进了。”他声音十分洪亮,几米外都听得见。立即有人回头打量沈安若,她找不到地缝钻,只好作出“端庄温婉”的表情微笑。
这二老是程少臣父辈的好友,又从小看着他长大。每年这时候都要来Y市一趟,通常只要程少臣有空,便会陪同他们。
他们去了灵安寺,有两小时的车程。本来沈安若坐副驾位,结果阿姨嫌老先生坐她边上不吭气,太闷,便逼着老先生跟安若换位子。
“当年我大病,我们家李老头子便去灵安寺跪地许愿,只要我好了,愿意年年回来还愿,所以我们每年这时候都要去进香。”这位孙阿姨提起往事就眉开眼笑,脸上皱纹都显得年轻。
那李老先生走路极快,步子迈得很大,走山路如履平地。
沈安若悄声问:“李老以前是军人?”
“嗯,我爸的战友,小时候管我比我爸都狠。”
正说着,李老已回头大声喊:“少臣,跟上来,你年纪轻轻体力怎么那么差!”又瞬间变一副温柔面孔朝向安若:“沈丫头,你陪你孙姨慢慢走,别累着。”
孙阿姨挽着安若的手在后面慢腾腾地走,絮絮叨叨讲述当年事。原来这位孙阿姨真的与她同乡,两人上的还是同一所小学,只是隔了三十年。安若觉得十分亲切,听得倒也津津有味。结果她话题一转,开始谈程少臣:“我们少臣是个好孩子,对长辈有礼貌,对小辈又有耐性。小时候他见我一人在家怕我闷,就常去陪我,讲笑话给我听,还帮我去买米买面。那些坏男孩子们整日欺负得女孩子们哇哇哭,少臣从不跟他们一伙……咳,将来嫁给少臣的女孩子肯定很幸福。对了,少臣有个好人家啊,程老他们是极好的人,不会让媳妇受委屈的。”
沈安若自觉冒犯地想,前眼这位阿姨整个一业余拉皮条的,便忍俊不禁:“孙阿姨,我跟程少臣只是普通朋友。”
“哎呀,哪一对夫妻不是从普通朋友做起啊。”
那一对老夫妻进香十分虔诚,互相搀扶着,恭恭敬敬地拜。沈安若在远处看得有些动容,转头对程少臣悄声说:“多幸福的一对老人。”
程少臣压低了声音凑近她的耳朵:“其实他们年轻时总吵架,最凶的时候都动刀子。”
“你瞎扯的吧,真不厚道。”
程少臣抿嘴笑,不再说话。过一会儿问:“你要不要去进一柱香许个愿?”
“我不信这个。寄希望于神灵,还不如靠自己。你为什么不去?”
“我以前许过愿,不灵。后来也不信了。”
事情总是这样,有了第一第二回,就总又有三有四。后来程少臣再约沈安若,她就不好意思摆了拒绝的姿态,三回里,倒是有两回都允诺。
程少臣平日里似乎工作很忙,并不打电话,通常只在周末约她。安若并没特别的消遣和爱好,周末无非逛街与清扫卫生,程少臣又特别懂得吃和玩,安若觉得跟他相处愉快。
沈安若也搞不明白程少臣到底想做什么。她一向最有自知知明,他那样的人,多半看不上自己这种清清浅浅的女性。
他并没有追求之姿,向来坦坦荡荡,目光清澈,表情从容,文质彬彬,除了不得己的情况下,连她的手都不碰。上一回他们一起出海去钓鱼,只在上船时,浮桥因前面有人在行走而左摇右晃,他轻轻扶着她的腰,后来见她仍是怕得不敢挪步,于是在说一声“失礼”,便抱了她上去,一走过浮桥立即又将她放下来。
程少臣是很精彩的人。有时见他接电话,似乎是工作上的事情,锁着眉头,紧抿唇,表情严肃,分明十分不满,但他只是耐心听,甚少发言,偶然一两句,听起来竟和颜悦色,与他此刻凝重的表情完全不符,而通常那只言片字便将事件盖棺论定,再不容反驳。沈安若在心里暗暗叹服,觉得他十分具有领导气质。更多时候他都是歉然一笑,转身到外面去接听。他爱好广泛,在吃喝方面十分讲究,虽然每次都吃得极少。又常带沈安若去各处游玩。沈安若来Y市已有两年多,很多地方都是跟他去,才第一次知道。有一回他们甚至去看了一场艺术学院学生的行为艺术表演比赛,那些节目选材诡异,表现形式光怪陆离,沈安若本以为自己还算有艺术欣赏细胞,但仍被雷得瞠目结舌,程少臣在剧场里也装模作样看得认真,到了车上便笑了一路。安若终于找到二人的共同点,原来他们俩都是那种表面有礼实则不厚道之人。
最初他们只是两人一起吃顿饭,他便送她回家。再后来,他渐渐地邀她出来玩,都是一堆友人一起,通常只是大半天时间。每次他到她公司或她所住的地方接她,知她不愿意很多人看见,都将车停得颇远,送她回家时,如果已经十分晚,便送她上楼直到门口,但从来不进屋,其实沈安若也从未邀请他进去坐一坐。
他第一次带沈安若见朋友时,有人的笑里带着诧异,但瞬间隐去。沈安若隐约明白他们吃惊什么,因为那些人所带的女伴,个个都时尚摩登,娇娆艳丽,举头投足间带着诱惑。相比之下,她过于清淡素雅,仿佛只有底稿还没上色的画。她的长相本来就比实际年龄显得小很多,周末不穿职业套装也不挽发,只穿简单宽松的休闲外套与牛仔裤,平底鞋,涂浅色口红,显得年纪更小。那天喝过酒,一个朋友便笑:“少臣改吃嫩草啦?这位妹妹高中毕业了没?”
他的朋友都很有趣,举止得体,至多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对身边的女伴很尊重,虽然这群女性里环肥燕瘦浓妆淡抹各具特色,但他们对待女性的态度却都差不多,不会在人前做出过度亲狎的姿态。每次聚会男士们基本固定,女伴们倒是常常换,难得见到熟面孔,或许也有妆容改了沈安若便认不出的可能。沈安若觉得,在她不肯出来或者程少臣没有约她的那些周末,程少臣应该也会带了另外的面孔来赴约,想必他也有一支候补女伴小分队。这个想法竟然令她觉得十分的安心。
那时冬天已过,春暖花开,一群人便时常到郊外去游玩,上山下海。沈安若虽然不好动,但是他们所去之处通常都很美,天空碧蓝如洗,几朵洁白云朵悬空,沿途皆是果园,正值花季,一树一树满枝头,开得郁郁葱葱好不热闹,桃花随着杏花去,梨花依旧笑春风,每次都有极好的景致可以观赏。一晃眼,她与程少臣这样的相处,竟也快半年了。
他们一群人爬到山顶,男士们打牌,女士们便撑了阳伞在一起聊时尚资讯与娱乐八卦,沈安若能准确拼写的高级服装品牌不太多,也并不愿意嚼舌,索性安分地作听众,不争不辩,偶尔在某人话题遇冷时搭个腔,但也听得很有趣。后来当地村民送了米面菜肉与用具上山,还带了几大桶水,他们就在山上支起了锅与烤肉架,甚至有几个人在折腾着做“叫花鸡”,弄得一手泥巴。这群人实在是玩乐高手。
人人都有任务。问了一圈,女士里只有沈安若勉强会做饭,于是她被留下炒菜。山上突然起风,那菜炒得极为尴尬,沈安若被呛得直咳嗽,此刻想必已灰头土脸,风把她的头发吹乱,最后连系头发的丝带也吹落,她的头发便不时飘到眼前。安若一只手拿铲,另一只手按住头发,很担心有发丝落进锅里。正手忙脚乱着,突然有人在她后面蹲下,替她把头发全顺到脑后重新绑了。
她回头见是程少臣,便讶然地笑了:“你还会这个?”
“这么简单,谁不会。我还学过剪头发,你要不要试试?”
“我怕不能见人,谢谢。”这人的爱好原来这么广泛。
沈安若回头专心炒菜。程少臣从她颈间抽走了丝巾,从后面似乎很熟练帮她把头发裹了起来。这样就不用担心头发掉进锅里了。之前自己居然没想到,这一位才是专家,沈安若很心服口服。
去钓鱼的那一天,海上有微风。那船虽然够大够稳,仍有人吐得一塌糊涂。沈安若帮忙照料了一会儿,又回到船头。太阳很温和,海风很湿润,她悠哉地倚着栏杆吹海风晒太阳,看他们钓鱼。她准备充分,从头到脚捂得极严实,涂了四五层防晒霜,并不太担心后果严重。
那堆人竟然是正正经经地在钓鱼,技法纯熟,表情认真,每每有鱼上钓,便又叫又闹,跟孩子一样。
沈安若也不明白他们明明自己就玩得高兴,却偏偏要带一群女子出来,其实都是累赘,尽添乱,什么忙也帮不上。
她问程少臣,答曰:“大家都带,就只好也带一个。其实我也一直没搞明白。”笑得她肚子都痛。不过后来程少臣又说,“你可算不上累赘,多半时候都有用,没事时安静坐一旁,也算养眼。”这可算一句褒奖,只是沈安若不免觉得他跟她混一起时间久了,连审美水准都下降。
他钓鱼的样子非常好看,全神贯注地在钩上穿了鱼饵,扔出去,一气呵成,十分洒脱,令安若想起一部很喜欢的电影《大河恋》。电影里的二弟将钓鱼当作一种艺术般的专注,看只背影都迷人。那已是十几年前片子,布拉德.彼特当年笑容阳光如八九点钟的太阳。
不过倒也没见程少臣钓上很多的鱼,有时收线时见鱼太小,便又扔回海里去,见她在一边窃笑,便说:“出来钓鱼享受的是这安静闲适的过程,不在于结果,就像茶道一般,也不见那样复杂泡出的茶多好喝,只是寻求那过程里宁静而已。”
甚少见他这样诗意,安若想起某天王每每不进球时还理直气壮,“打球关键在于姿势好看,进不进球不重要。”于是不顾气质与礼貌地大笑起来。
周六晚上沈安若与贺秋雁有约。白天她恰与程少臣一起,后来他将她直接送到了她们约定的地点。贺秋雁有几分诧异:“刚才送你过来的,是程少臣?”
沈安若也愣一下:“你也认识他?”
“最近找你经常不在,原来是跟他在一起?没脑子啊你,跟这群二世祖混在一起做什么,你们是一路人么?”
“什么二世祖?你用词真难听。”
“你不知道他是谁?”
“……TZ的市场总监。”本来她以为她知道,现在倒不太确定了。
“切,TZ虽是大公司,但那算什么。他是安凯的少东,程家的二公子,别跟我说你不知道。”
“哪个安凯?”
“沈安若,你白痴啊你。”
原来竟是这样,那他可真是身价不低。她惊讶的是程少臣行为举止并不张扬,虽然自然流露出身家良好的背景,但并没有纨绔之气。
安若这边自转着自己的心思,贺秋雁兀自在那边念念叨叨:“你若没打算下个狠注赌一把自己是否有当仙蒂瑞拉的命,就离他远点吧。他前几任女友,哪个看起来都比你精明十倍,可是被他甩得干脆利落。”
“啊,原来程少臣竟是本城名人,我都没想到。”
贺秋雁笑:“我是媒体人嘛。他那家世,在我们这省,倒也算是声名赫赫,足够唬人了,军政商还有文化界,哪里掺了一脚。哎,关于程少臣的江湖传闻真是很有趣,比如倒追他的女部下被他一句话就发派到上海无归期,有女员工写血书向他告白结果还被损,好像还有被他拒了以后闹自杀的……对了,还有一个传闻最扑朔迷离,就是他曾经与他哥哥,就是安凯的总经理为一个女人大打出手的事,这故事版本甚多,你说那女的要有多厉害啊。据称他跟他家程董事长关系僵得很,一度要脱离父子关系,所以安凯那么大的规模,偏偏他就是不肯回去帮忙,宁可自己在外面打混游荡。这人也算有种……”
“贺秋雁,你们杂志社什么时候增加八卦版了?”
“哎,别转移话题啊。这样的人物,沈安若你根本就不是对手嘛,小心陪了夫人又折兵。”
沈安若听了贺秋雁那些关于程少臣“江湖传言”的故事,竟也没有多大的反应,反正与她无关。她仍是没搞明白为何程少臣对她有兴趣,索性不去费脑筋。她觉得和他一起相处很愉快,但是想到他兴许还有别的女伴,也并不觉得心里别扭。有时候她也会想一想,这样的关系究竟何时会结束呢?也许是程少臣烦了,也许是她自己厌了,但她并不觉得那一天会让她难过。
程少臣究竟想从她这里得到些什么呢?沈安若想,或许他正与她玩一场猫捉老鼠的游戏,等她屈服顺从,便是游戏的结束。但他从来都很绅士,连过分的玩笑话都不曾有过。程少臣多半时候都是态度温和,举止有礼,很难看出他的真实情绪,但在他自以为无人之时,便会表情空洞,一脸的漠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外人又何必要知情呢,她从来不想探究。
沈安若记得儿时总爱到离家不远的小剧场去看话剧团彩排,在幕与幕之间,幕布后面正匆忙换台之时,便有无关紧要的人物出来串串场,以免冷了场子,无聊了观众。或许自己正是这样的一个小角色也说不定。但只要届时能够安然退场,那又何妨呢?
11. 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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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刚刚上了中学。
学校离家不远,走路只要十五分钟。可我常常走到了一半时,发现我竟走在通往我的小学方向的路上。
后来我为了不再因为走错而迟到,便总是提前十分钟出家门,并且每每在路上突然定住脚步,茫然失措。
再后来,我似乎渐渐染了那种传说中叫作强迫症的怪病,虽然症状很轻,只有我自己知道。
沈安若在春天将要结束的时候,竟染上了风寒感冒,缠缠绵绵拖了两个星期才渐渐痊愈。程少臣对此觉得很好笑,认为安若缺乏锻炼体质过差,便拖了她到休闲会所去打网球。
沈安若本是体育盲,憎恨一切的体育项目,死活都不肯去,但程少臣态度坚决,声称曾将看起来比她更没有潜质的新手培育成校队选手,非常有信心沈安若可以很有底气地参加她们公司的秋季网球赛。
折腾了大半天,沈安若觉得全身已经散了架,赖在草地上再也不肯起来,程少臣终于认输:“真是奇怪,明明看起来很机灵的样子。”
他见沈安若一脸的意兴阑珊,便放软口气安慰她:“你虽然没有打球天分,动作倒是十分优雅。”
沈安若隐隐地觉得这句话十分的熟悉,蓦地想起,刚毕业的那年冬天,她也是染上感冒,好了坏,坏了好,拖了差不多一整个冬天。江浩洋那阵子很忙,但仍是每个周末拿出一天时间来跑了半个城市把她从宿舍挖出来去打羽毛球。任江浩洋如何的努力,她倒底是没成为羽毛球高手,每次只是摆摆架子,害得江浩洋满场捡球,最后直抱怨:“沈安若,跟你打一场球,比跟当年我们大学的校际冠军连打三场还累。”沈安若觉得十分没面子,愤愤地说:“谁希罕你陪我打球,我今天本来安排了许多事情要做。”江浩洋就一边窃笑一边安慰她:“你球技虽差,但动作优美,像舞蹈家一样。只看你挥拍也算享受。”那是他曾经说过的最肉麻的甜言蜜语。
沈安若定定地望着远处正与别人对决的程少臣,他挥拍的动作很漂亮,扣球时又狠又准,与他平日里闲适的样子极为不同,令她忍不住想起一句极为老套的话:“静如处子,动若脱兔”。
初与他接触时,便觉得他身上有种熟悉而安定的气息,尽管听到关于他的种种传言,仍是感到安心。最初连她自己都奇怪,她并非轻信的人,对非同路人更是敬而远之,但偏偏就觉得程少臣对她无害,而如今,她隐约地找到答案,竟有种荒谬的感觉。
原来从来没有联想过的事情,如今串到一起,竟觉得惊人的巧合。他们都挺拔高瘦,与本省典型男人的魁梧粗壮身材相比,似乎显得文弱,其实他们都是运动高手,接近全能。她一直有几分欣赏程少臣的气质,看似温和有礼,其实冷淡疏离,与周围人群隔着一层安全的距离感,很少大笑,通常笑意达不到眼睛,而眼睛在笑的时候,偏偏嘴角并不弯翘。她努力回想自己初见江浩洋的时候,分明也类似的感觉,只是那时他尚年轻,有些东西浑浑沌沌并未成型,后来他们又太熟悉,他在她面前的样子,总是过于真实,少了观察距离。偶尔见江浩洋与别人相处的样子方觉得那才是真正的他,优雅的,礼貌的,冷漠的,如同戴着面具的,完美无可挑剔。
天空碧蓝,绿草如荫,阳光暖洋洋,而沈安若觉得有点冷。她有想不通的事情时便会偏头痛,而如今她的头便有些抽痛。她想起小时候,为了跟大人赌气,便常常闹出一些事出来,事后并没有大人跟她算秋后帐,反倒是她自己,反思自省很多日,觉得一定要下不为例。而如今,她竟有了与当年相同的那种羞愧感与荒唐感,觉得对不起很多的人和事,包括她自己。
后来连着两个星期,程少臣再打电话约沈安若出来,她便借口公司有事或者已有安排,不肯再出去。沈安若其实很珍惜与程少臣和睦的相处,而如今她心里发虚,便不知该如何坦然与他面对,只怕最终要将这场君子之交搅乱,不欢而散,那样的结果她实在不乐见。
程少臣一向是洒脱之人,她不肯出来,他既不多问,也不勉强,被她拒过几回后,便也不再打电话给她,而沈安若更不会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两人已经一个半月没再见面。
那样莫名其妙的开始,倒也有个顺理成章的结束。沈安若有一点点遗憾,但更多的是释然。
那段时间,沈安若的公司有很大的人事变动,张效礼部长被派到外省的分厂去做主事者,原先的部门主管孙向辉升了部长,又从子公司调了人员补充进来。虽然沈安若分管的工作并无变动,但部门格局被打破,原来很多微妙的牵制力量便开始显山露水,她已经够明哲保身,仍是常常成为被殃及的池鱼。沈安若觉得头痛,她们部门工作头绪杂乱,要将每件事情做好已经不易,偏偏有些人将那么多力气都用来对付与工作无关的事,大家那本来就不太多的聪明才智全成了内耗。孙向辉也很头痛,他与蔡一祥同一年加入正洋,单从才华上讲,蔡是公认的才子,比他出众许多,而蔡又是出名的刻薄,张部长在时,年长资深,罩得住他,换成孙部长,蔡便时时不服。林丽娟姐姐更是不好惹,现在部门里她最是资深,以前都敢与张效礼叫板,更不要提一度喊她“师姐”的孙向辉。正洋“人制”远胜“法制”,选拔干部总是最看重性情,所以孙向辉即使有气,也仅能旁敲侧击一下,只要他们没有太过分,他实在没法把他们怎样。安若一向乖巧少言,部门有事他也多半找安若先商量,久而久之,倒让从来没有敌人的安若的日子也不好过。
晚上沈安若蜷在沙发里看影碟,那阵子她看很多的艺术片,多半是又长又闷,三十秒钟后镜头仍是定格在原先的位置,要么对白枯燥无味,要么两个小时只三两句台词。早些年她实在不明白怎么这样的电影也有人拍有人看,如今她已懒得去弄明白,可是她看得津津有味。生活本来就是这样的枯燥乏味,如同她最近的办公室生活,充斥满了鸡毛蒜皮与叽叽歪歪,虽然无聊,但是无害。
张效礼出发前,他们部门一起吃了饭。虽然是高升,但张效礼仍有几丝不舍,喝了酒后说:“这人与人的缘份深深浅浅总没有定数,今天在一起,明天又分开。不过十年才修得同船渡,我们能在几十亿人里面能够相遇,这缘也算够深了的。”大家都喝得醉意迷蒙,也不知几个人听了进去,但张部长这番话,却令沈安若怅然了一整个的晚上。她想起很多的人,小学中学大学,那些记得住记不住的面孔,那些在返校或回家途中遇上的路人,江浩洋,还有程少臣,就算再无机会相见,也都终归是缘份一场。那日她打了车送几位喝高的同事回家,司机师傅放一盘极老的碟带,当年还很年轻的叶倩文肆意地唱:“天地悠悠,过客匆匆,潮起又潮落……”觉得有东西憋在胸口,令人心头郁结,呼吸不畅。
一天下午,沈安若接到通知,晚上要与倪董事长一起去参加一个慈善拍卖酒会,还特别被叮嘱要打扮隆重一点。
沈安若有点发蒙,她们公司有公关组,需要美丽花瓶的场合便直接请专业礼仪人员,这种事从来轮不到她做。于总助解释说,会场里有重要客户,一旦问起近期公司现状,沈安若对情况熟悉,又能掌握信息透露的分寸。
“于助理,我以前从未参加过这种活动,不合适的,别的部门也有人选。”
“沈安若,推三阻四不是你的风格,这也是工作好不好?你不如这样想,这总部里所有的女员工,比你聪明能干的没有你年轻漂亮,比你年轻漂亮的没有你聪明能干,所以你最合适。”
沈安若笑:“于助理,你怎么不说,没我年轻漂亮的都比我聪明能干,没我聪明能干的都比我年轻漂亮。”
“咳咳,安若,你总跟自己过不去。别磨叽了,快去准备。”于助理在电话那头笑不可抑。
沈安若只好下班后便匆匆地回家换衣服。衣服倒有现成的,不必用动公司的专用款,某日她脑子发热烧掉大半月的薪水买了一件湖绿色丝质小礼服,压在箱底根本没机会穿,如今总算废物利用。大学时代无聊时女孩子们便混在宿舍里照着时尚杂志互相化妆造型极尽创意与恶搞,个个练就一身本领,竟也恰好派上用场。
倪董一见安若,愣了一秒钟开始笑:“原来是安若,变化这么大,我快要认不出来。”
沈安若微微尴尬地笑,倪董又说话:“安若你到公司几年了?”
“三年。”
“原来这么久。刚来那会儿是小女孩的模样呢,如今像个成熟女子了。最近常有人向我打听‘你们家企划部那小姑娘有男朋友没’。”
“倪董,您消遣我呢。”
沈安若不喜欢这种场合,只见一群人穿着戏装戴着假面具演着蹩脚的戏。明明满桌美食,偏偏没有人动筷子,她也只好忍着饿。
倪董代表正洋拍下一个清代瓷瓶,沈安若与他一起上台去接收。步距是精心计算过的,微笑也是有尺寸的,以前上过的礼仪课终于也大派用场。她的背也挺得比以往直许多,觉得自己的身高可能至少被拔高了2厘米。只是那裙子领口是交叠式的,她瘦,便显得更低,裙摆也短,很令人不自在,还好她的妆也够浓,便仿佛戴了面具,可以掩耳盗铃。
作戏一场,沈安若小心翼翼又袅袅婷婷地走下台,一瞥之间竟忍不住叹息,她跟程少臣的缘份可绝对不止修了十年,否则怎么会连这种场合也能碰见?
他坐在离台很近的一张桌子旁,又是西装笔挺一丝不乱玉树临风的样子。沈安若匆匆一眼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觉得她看他的时候,他似乎也朝她看了一眼,后来在她走回座位的路上,便疑心有眼睛在注视她,又不能回头确认,有点全身不自在。
她已经很久没见着程少臣,乍又见面有些异样的感觉。其实自从他们相处较频繁以后,她便再也没见着他如今的这副社会精英的样子。周末他穿得休闲随意,下班直接来接她时通常也把领带扯掉,解了衬衣领口的纽扣。现在他那副样子,倒像是他们刚认识的时候,一本正经,装模作样。
宴会散场时,程少臣过来打招呼:“您好,倪董事长。”
“少臣,原来你也在。干嘛这样客气。”
“倪叔叔。”程少臣顺从地改口,表情淡然。
“这是我们公司的小沈,沈安若。安若,这是程少臣。”
沈安若垂下眼,微微欠身致意,没说话,觉得场面有点搞笑。
程少臣却浅浅一笑:“沈小姐,好久不见。”
安若抬头看他,见他笑容柔和,但眼里分明有促狭之意。而当他看向倪董时,那眼神瞬间又变作恭谦。
沈安若还没来得及回应一句,他已对倪董说:“倪叔叔,有同事在等,我先行一步。沈小姐,再见。”
她往他身后看一眼,果然候着一位佳丽,穿一身火红的紧身礼服,妆容精致,见他走近身边,刚才还冷冷的表情顿时灿烂如阳光,连女强人气质都立即柔弱了几分。
那红裙极为惹眼,沈安若记起她似乎刚才上场了一回,惊艳了一地的眼球,倒没留心是哪家公司的。不过程少臣似乎并没有出面,或者是她只顾看着眼前的看似好吃又不能多吃的东西,漏掉了有趣的情节?
她突然很不合时宜地想起,红色其实是最诱发食欲的颜色,所以K记M记里总是大片的红,这女子想必有备来。这样想的时候,她脑子里立时生出儿童不宜的恶搞画面,于是翘起嘴角微微笑起来。
她正边窃笑边暗自赞赏自己天才的想像力,突然瞥见已经走远的程少臣恰好也回头,朝向她的方向微微一笑,于是笑容有点尴尬地僵在嘴角,却见身旁的倪董向程少臣挥手。程少臣朝他们的方向行了一个童子军式的礼,终于转身走掉了,沈安若大大松口气,又觉得有一小点的失落。
“咦,安若,你认识安凯的程小二?”
“上回您家倪公子的婚宴,他也有参加啊。”程小二这称呼还真是……沈安若记起倪总的家也在W市,兴许两家很熟,还是老实一点,不要在领导面前留个说谎坏名,于是又补充,“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大家一起吃过几次饭。”
“哎,对,倪峻的婚礼,我都忘了。他们一起玩玩闹闹地长大,分明就像是昨天的事,一转眼竟然都这么大了,看来我真是老了。”
沈安若觉得此刻沉默很不礼貌,只好问一句:“倪董跟他们家以前是邻居?”
“住得不远。少臣跟我家阿峻是小学和中学同学,我们两家很熟。”倪董一打开回忆之匣便少有的健谈,“程董就是好福气,事业兴顺,孩子们也听话。少卿那绝对是从小到大的模范儿子,少臣小时候也乖,别家孩子在外面打架时,他就老老实实在屋里练琴。”
“钢琴?”沈安若这下可要对他另眼相看了。
“还有小提琴,都级别不低,聪明又乖巧是不?我当年可羡慕得不得了。”
“那程少臣怎么没到安凯工作啊?”安若有些心虚地想,这纯粹是在附和领导,绝不是挖掘人家隐私。
“跟他家老爷子闹别扭呗,怎么也不肯回家。这孩子性子犟得很,跟他爹有得一拼。不过再怎么着,也就是离家几小时的路,程董想他了,随时都能过来看他。倪峻倒从不跟我别扭,整天承诺要孝敬我,却两三年才见上一回。那天跟程董一起吃饭听他笑着叹气说‘这辈子谁都不怕,就头痛他的小儿子’,可我看他分明是乐在其中嘛。”
与老子斗,其乐无穷。沈安若脑子里轻轻滑过这样一句奇怪的话,突然觉得自己十足的无聊。
回到家时间还算早,沈安若在落地镜前将自己打量了一番,除了领口低点、裙子短点,妆浓了点,好像也没与平常差太多,但程少臣今天看她的眼神分明是在肚子里偷笑的样子,她跟他认识时间也算够长,这一点还看得出来。可是比起他那身材惹火明艳照人的女伴,沈安若明明已经清淡得像路边小花了。
她换下衣服,因为不常化浓妆,足足洗了三遍脸。后来她找了一张据说极闷极无聊的影碟,将电视机调为两小时后自动关机,便缩到了床上。电影果然很闷很无聊,她又觉得累,很快便睡着。恍惚间,似乎手机在响,间歇地鸣一下,是短信提示音。她住处没装固定电话,便从来不关手机,免得父母万一有事找不到她。
万般不情愿地下床拿了手机,却见到了熟悉的名字。这是程少臣第一次发短信给她,有一回他见她与友人通短信,还在一旁嘲笑这是最无效率最无聊最浪费时间的功能,沈安若想像他埋头不耐烦地一字字拼写汉字的样子就觉得想笑,突地想起他的手机似乎有手写功能,又觉得无趣了。
短信只有几个字:“今天的装扮不适合你,真老气。”
安若气结,把手机扔一旁,又躺下继续睡。其实她刚才睡了没多一会儿,那个闷片还在继续。
这一回却再睡不着,她坐起来看完了那片子的比开头更无聊的结尾,终于也第一次回了一条短信给程少臣:
“要你管!?”
12. 暖昧
周六沈安若闲来无事,与贺秋雁去逛街。
她俩购物风格很不相同,贺秋雁在精品街或商场总是要一家家店面统统排雷般地筛过才罢休,沈安若跟在后面,常常刚迈进门口,贺秋雁已经转出来:“走。”她苦不堪言,觉得陪贺小姐逛街一场,跟跑一回马拉松没什么区别。
沈安若比贺秋雁好发打得多,她通常只转那几家常去的店,衣服又常一买一堆,足够一季穿。贺秋雁同样看不惯:
“沈安若,我真受不了你,你不多逛几家店,怎知什么衣服适合你。”
“喂,沈安若,把那件衣服放下,跟你现在身上穿的那件除了颜色不一样,还有什么别的区别啊?”
“沈安若,不要再拿灰色和咖啡色的了,你满衣柜都是这两种颜色,竟然也不烦。拿粉红色吧,今天就流行这种白痴小女生的颜色,你现在不装嫩,以后就没机会了。”
沈安若有时候也感到十分诧异,她们俩怎么竟然成为这城市里唯一能够彼此取暖的安慰。
贺秋雁又盯着沈安若的鞋:“你上回不是说这双鞋爬山时弄坏了,还心疼了半天。这不是很好嘛,跟新的似的。”
“我把那双扔了,又重新买了一双一模一样的。”
“噗!”正在喝奶茶的贺秋雁险些将茶喷了出来,“神经病啊你。”
“我就是喜欢那种款式,没办法。”沈安若无所谓地答,突然想起了什么,怔怔地呆在原地,过了好一阵,自嘲地笑笑,又被贺秋雁拖着去行军拉练般地挨个服装店巡查。
午餐时她便接了程少臣的电话。沈安若稍稍心虚地看贺秋雁一眼,走到安静处才将电话接起。
“晚上有空没?跟我去应付一个宴会吧。”程少臣的声音云淡风轻,就好像他们上周才刚约会过一样,其实除了几天前在慈善拍卖晚宴上遇见,他们已经快两个月没联络。
“我从没见过大场面,最是怯场,你打算带我出去丢你的脸吗?”
程少臣分明是在电话那头无声地笑:“你前几天陪着你家倪总那次,不是装得挺像的吗?”
“你又不是我老板。”他不提倒还好,一提沈安若便有气。
“你就当帮我个忙吧?要不我付你报酬好不好,你权当加一回班。”
“你的美丽女同事呢?你把加班费付给她好了。”
“她没空。”
回座位后,沈安若暗自磨牙,不知道自己明明不想去,怎么最后还是中了招。她只好自我安慰,程少臣坐在一个公认的难搞大公司里最难搞的职位之一上,必然是谈判专家,纯真良善的她又怎么会是对手呢。况且,她发现,程少臣缺席的日子里,她虽然生活照旧,却也乏味了不少,她并不想与程少臣就此绝交,偶尔顺应一下他的要求,也算维持友谊的外交手段。还好贺秋雁并没有多问,只是神色诡异地观察了她好一阵子。
程少臣准时来接她。被告知不必提前准备,她也乐得轻松,穿了细肩带浅灰色小衫与同色七分裤,外面罩了浅米色的薄外套就跑出来。程少臣打量了她一眼说:“你怎么总弄得全身都是阴天的颜色。”
“我喜欢啊。你不觉得这色彩很有气质?”其实她的丝质发圈与凉鞋也是珍珠灰。
“暮气沉沉。”
沈安若觉得再说下去自己肯定也占不到什么便宜,于是不再理他。
车子七拐八转地进了很窄的小巷,很久都没转出去。那是老城区,朱红色剥落的大门,像旧时的四合院落。沈安若忍不住开口:“这是哪里?我从没来过。”
程少臣瞥她一眼,神秘兮兮地说:“你真不知道?这是本城红灯区的高级地段。”
沈安若细细打量几眼:“嗯,这位置,这房子,收费应该蛮高的吧。”她觉得诡异,“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莫非想把我卖了?”
“你看起来身上没几两肉吧,大概卖不了几块钱。”
“谁说的。拆了卖也能让你小赚一笔。现在器官黑市货源很紧缺。”
程少臣露出极深的笑涡:“还是你聪明,我怎么没想到这个呢?”
“你参观过里面吗?小姐们是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收费标准如何?”
“哎,我开车呢,别扯我衣服。”程少臣的酒窝抿得更深了,“我说什么你都信啊?你怎么这么天真啊。”
他终于将车停在宽敞的院落门前,走进去是旧式庭院,他带着她穿过层层石阶弄堂直转得她晕,突然见到一个男扮女装的家伙立在她的半米外,险些吓一跳。那人明明长得五官分明几乎算英俊,偏偏涂了一脸的烟熏装,还穿了波西米亚风的长裙,见着程少臣就扑上去:“亲爱的!你总算来看人家了。”
沈安若冷出一身的鸡皮疙瘩,结果程少臣躲得更快,迅速把她推到前面,“把这位沈小姐打扮一下,我们要去李老鸨那个妖婆那里。”
“哼,有了新欢就忘记我这个旧爱,好无情哟,今天全部东西算你1.2折。”那男子嗲声嗲气地说。沈安若突然觉得他相当可爱,努力憋着笑。细细打量一下周围,屋里是旧时厅堂的模样,层层幔幔,古朴典雅,但到处摆得琳琅满目,竟像卖各类稀奇杂货的休闲小店。开在这种院子里,大概只有限量顾客,简直是腐败。
程少臣到角落里的一排排衣架间去随意翻了翻,便抽出一件衣服来:“这件。”
“这位小姐跟我来。”不知从哪冒出来年轻女孩子,拿了衣服,在一边等沈安若。沈安若诧异地回头看一眼,却见程少臣已斜倚在一把木椅上,看也不看她,那个怪人正帮他点烟,自己嘴里也含了一枝。
化妆间里算是极正常的,还有两名女孩子,这下沈安若终于真正松口气,细看一眼被程少臣挑出的那件衣服,觉得有股气直冲头顶。原来那是一件旗袍,白底的暗光软缎,却洇着大片水墨画般的霓虹颜色。他的记忆力竟然这么好,并且随时不忘奚落别人一下,沈安若咬牙切齿。“我可以换一件衣服吗?我穿不惯旗袍。”
“沈小姐的气质古典优雅,最适合旗袍,而且,我已经把标签剪掉了。”服务小姐轻声说。
那男扮女装的怪人已经踱进来,捏着她的下巴瞅了半天:“底子还可以,有可塑性。”他恢复成正常的声线,竟然十分清朗好听。又扯散她的头发,随便梳几把,上下下下将她打量一番,“挺镇定,见到我没叫也没笑,内修也不错。嗯,基本及格。”
他们没费大多功夫就把沈安若弄成古典淑女的样子,发髻优雅,身段窈窕。出出时程少臣看她几眼:“这样才像你。”他的酒窝忽闪了一下,看起来倒没笑,又回头看那造型诡异的造型师:“阿巧,是不是少点东西。”
“那边。”
程少臣拉了她过去,一长排钢化玻璃柜被打开,黑色的丝绒上躺着一件件古雅的首饰,钻石、翡翠、红蓝宝石……在隐藏式射灯投映下闪着奇幻光彩。
沈安若觉得神思恍惚,他们仿佛在翻拍一部剧情老掉牙的电影,每一帧画面都似曾相识,而如今她从银幕外被丢进了场景中,旁边镁光灯闪亮,观众也多,于是她只好硬着头头一起演下去,导演未喊“CUT”前不能擅自退场。
“你喜欢哪一样?”程少臣的声音恍恍惚惚地传过来。
“都不喜欢。”沈安若觉得自己有点像挑衅,但是底气并不足。
“那就这只手镯吧。”程少臣将她从头到脚掠过一眼,转头对名曰“阿巧”的造型师说。
“咳,眼力不错,缅甸货,刚到的。”
那是一只通体碧绿的手镯,程少臣拉起她的手,不由分说帮她套上去,竟然恰恰好,衬得她手腕与手指几乎白到透明。“这个比较配你今天的样子。”顺手掏了卡递给站在一边的女服务生。
沈安若抿紧了唇不再讲话,免得弄得场面过于尴尬。程少臣如没事人一般,签了单收好卡,还替她接过换下的已被装好袋的衣服,便拉着她离去。
沈安若在车上一直默不作声,程少臣先打破沉默,他轻笑:“你看,这样包装一下,呆会儿卖你的时候就可以出个高价了。”
“你确定你是准备卖我这个人?好像上面已经有文件要求,商品包装成本不得高于商品本身价值的15%。”沈安若冷冷地说,可她的声音怎么听都轻轻柔柔,很没有气势。
“原来你对自己估价这么低啊。”见程少臣笑得惬意,她决定还是闭嘴为好,因为好像无论她说什么最终都会娱乐到他,那可不是她乐见的事。
宴会地灯火辉煌,香衣云鬓,流光璀璨的水晶灯下,娉婷婀娜的身影款款而过,处处笑语嫣然。男士们都差不多的西装革履,而女子们个个精心打扮,皆是年轻美丽。
倒真像个大妓院。沈安若记得程少臣之前的笑话,又跟阿巧说“李老鸨”,明了几分,多么奢侈豪华的大型相亲游戏,她这个沈姥姥倒是第一回进了有钱人们的大观园大开眼界。
“这是否就是传说中的上流社会?”总不说话也挺闷的,挂在程少臣臂弯里的沈安若悄声问。
程少臣嗤的笑一声:“我们这里哪有什么上流社会?有钱人里三分之一的暴发户,二分之一的官家子弟。”
“你真厚道,总算还保留了六分之一。你算哪一类?”
“我?我跟你一样,受资本家欺压奴役的无产阶级兄弟呗。”
沈安若也开始嗤笑:“你还无产阶级?你就是混在劳动人民内部的无间分子。”
他们边走边斗嘴,已经到了宴会主人的面前。那是位气质雍容的中年美妇,挽着高贵发髻,全身珠翠环绕。李妖婆,沈安若又记起程少臣的话,在心底暗笑。
“少臣,小坏蛋,你总算来了。”妖婆贵妇十分热情,张开双臂拥抱他。
“李阿姨,您越来越年轻貌美。”
“啊,你这个没大没小的坏孩子,呵呵呵……”李姐姐笑得满意极了,“咦,这小可爱是谁啊。”
“我朋友。”程少臣口气平淡,却拉近沈安若,将手轻轻搭在她的腰间。
“哎呀,小坏蛋,你之前跟我说有女伴,我还以为你又找个妖精来应付我,原来真的有啊?”她抓了安若的手又捏又摸,“赵家小姐今晚可要失望了,哎,无妨无妨,周家小三今天来了。不行,我得告诉你妈去,前些天还给我打电话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帮你看着点……”
“李阿姨,我饿了,先去吃点东西,您忙。”程少臣不由分说的拖着沈安若离开这个聒噪的事非地。
沈安若皮笑肉不笑地看他:“原来你是请我来帮你演戏的,怎么啦,赵家小姐不够聪明美丽温柔吗?”
“比你聪明美丽温柔十倍。唯一缺点就是太优秀了,我消受不起。”
“……”她记得今天自己好像已经犯了好几回类似的错误了。
宴会的确无聊,程少臣不知去了哪里,还好自助食品口味极佳,她满场谁也不认识,决定躲在角落里先塞饱肚子再说,其间偶尔有人过来搭讪,她都轻松打发掉。不多久,音乐响起,有人携手进了舞池,渐渐地越来越多。沈安若抬头寻了一下,二楼有一支小型交响乐队在现场伴奏,还真是贵族作派。
她渐渐想起这位李夫人是谁,本城知名的交际大腕,慈善大家,据说钱多到花不完,所以平生最大的爱好是烧钱与牵红线,每年赞助无数场规模甚大的“鹊桥会”,还办了交友网站,通常只要打着为青年男女做月老的旗号的活动,很容易便能拿到她的钱。沈安若一向坐井观天,从没想到,即使是交友会,也有巨大的等级差别,比如眼前这满场的富丽奢华。
那些男男女女们最初还一本正经地维持着礼节,当灯光渐暗便暖暖昧昧地纠缠到了一起,那音乐竟也变得极致地缠绵悱恻。沈安若拿一杯果酒,小心躲过几位邀舞者,将自己隐在无人的角落,漫不经心地看这满场相拥的身影,他们或者萍水相逢,或者青梅竹马,或者本来相识而不熟识,此刻在暗淡灯光下,都化作朦朦胧胧的剪影无法辨别,谁是谁的开胃酒调味料,谁又是谁故事里的主角,谁在乎?
“原来你在这里。”离她耳畔很近的地方突然有人声,沈安若一惊便险些被酒呛到。
“你故意吓唬我?”
“真冤枉,我已经站你旁边半天了。你又没做亏心事,有什么好害怕的?”
“你怎知我没做亏心事,我刚在会场里遇上了我情郎的正牌女友。”
程少臣低低地笑起来:“呵,原来你是因为这个才不肯去跳舞,我还以为……”
“你又为什么不去跳?”程少臣将话卡在了一半,她偏不顺着他接下一句。
“我也躲人家的正牌女友,也吓得不敢露面。”程少臣轻笑,“既然你也觉得闷,又不打算跳舞,我们到别处去透透气吧。”
他们穿过大厅和走廊,到了偏厅,布置的极为华丽,并没有人,但仍灯光通明。
“这是李夫人家的会客厅,地板从丹麦森林里切了原木运回国,家具是从挪威定制加工空运回来,沙发是意大利名师亲自裁切的,所有灯是从英国古堡里拆下来的,还有墙上那几幅画,吴冠中、林风眠与韩美林的真迹。如何,你闻到中西合璧上流社会的味道没?”
“程少臣,你真不厚道,在人家家里说你长辈的闲话。李夫人多么关心你的人生大事啊。”
“你如果也被她每周电话骚扰一回,每次都不少于10分钟,又每两周都有莫名其妙的异性突然在你面前出现,你会比我更厚道吗?”
“啊,竟然这样惨。”沈安若倚着沙发背,笑不可抑。那旗袍太容易生褶子,她一整晚都没法坐下,只好轮换着用单脚承重,其实花瓶也是技术与劳动皆密集的行业,又费体力,又需会演戏,必须得具备体力脑力兼备的综合业务素质,她做得很吃力,也不出色。
程少臣悠闲地倚在沙发里,也不顾形象,她看得嫉妒。
“你在学校时跳舞吗?”程少臣问。
“我们跳‘红色娘子军’与‘走进新时代’。”
“你还参加舞蹈队?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会去参加社团活动的人吧。我是说舞会。”
“你真小看人,我还参加过台球社呢。舞会?大二时参加得比较多,我只跳快华尔兹。”
“快华尔兹?你还真是……你运动细胞有那么好吗?”
其实跟运动细胞无关。沈安若不喜欢舞会,相识的男女在一起搂搂抱抱很是别扭,陌生人便更是尴尬。那一年总是去舞会,是因为班里的男生参加了校际礼仪比赛,请她陪练交谊舞的比赛项目。之所以挑快步的华尔兹,只因为虽然跳这种舞蹈的男男女女身体贴得最近,却最像纯粹的舞蹈,只能全神贯注,没有时间与精力去闲聊以及制造暖昧氛围,她最讨厌跳舞时对面陌生的或半生不熟的男子为了套近乎便问东问西,又不得不答。而跳快步圆舞曲时通常要少说话,因为稍不留心舞步便乱掉。更好的是,商务舞会里总是极少有快步圆舞曲响起,通常她只消一句话,便可以躲过无数的邀约。
偏偏好死不死的,没多久,大厅里恰恰响起了《春之圆舞曲》,虽然只有隐隐约约的音乐传来,却也足够了。程少臣站了起来:“来,看看你是否真的有运动细胞。”抓了她的手轻轻一扯,便将她拉到身前。沈安若都没来得及抗议,已经随他的舞步开始轻快地旋转。他舞技十分好,她只见得到周围一切都在旋转,旋转,周围景像变幻,连程少臣的脸都有些模糊,自己也几乎要被那股很大的离心力甩出去,但他轻握在她腰间的那只手令她很有安全感。真是荒谬极了,竟在这无人的偏厅里像傻瓜一样跳舞,她在旋转的间隙这样想。当她终于彻底晕眩的时候,舞曲恰也停了,程少臣顺势将她向后一送,她便恰好跌进一张单人的软沙发。
那沙发实在太软,她又晕,挣了半天竟也没坐起来,于是程少臣浅笑着递过去一只手,她立即抓住,被他拉了起来,沈安若站直了身子时,自己还抓着他的手。
他的手很瘦,但是指节有力,场面似乎有点小暖昧又有小小的尴尬,沈安若忆起他小时候练过琴的事,索性翻过他的手掌细细地看,他的手指非常修长,掌心纹路清晰。
“你难道会看手相?”
“嗯。”
“你看出了什么?”
“你聪明能干又有钱,还有很多艳遇。”
“还有呢?”
“你多才多艺文武双全,会打球会钓鱼还会乐器,至少懂两样乐器。”
“这么神?”
“当然。咦,那边就有钢琴,你可以为我弹一曲吗?”
“好。你想听什么?”
“《大黄蜂进行曲》。”
“……还有别的可选么?”
“《超级玛丽》?”
“我还是弹大黄蜂好了。”
他其实只弹了半小段,因不想惊动了外面,又弹得极轻,但是手指飞舞,非常优雅,沈安若直鼓掌:“你再来一段《第五交响曲》好了。”
程少臣好气又好笑:“这都什么跟什么啊?女孩子们是不是通常都点《飞越彩虹》?想装的古典点还可以一首《夜曲》或《月光》。”
“莫非你当年为了讨女孩子们欢心,所以把这几首练得最熟?那好吧,来一段好了。”
“多谢你赏脸,我看我们还是回大厅吧。”
天下所有的舞会到了后半场就变得有些狂欢无序,他俩回舞厅跳了几支舞,都觉得颇无趣,穿不惯高跟鞋的沈安若开始脚痛,于是舞会没结束他们便离开了。
程少臣送沈安若到她家楼下,车车替她开了车门:“要我送你上楼吗?”
“不用,现在不算晚。这个还你。”她打算将那只翠镯取下,却没成功。大概晚上活动量大,手腕发胀了。
“留着吧,很适合你。”程少臣淡淡地说。
沈安若胸口有些憋闷,直直地望向他:“为什么?”
“你不妨当今晚帮我的酬劳。”
“这位无产阶级兄弟,你真够大方。我的服务值不了那么多钱。”沈安若一口气地说完,突然觉得自己这话似乎有歧义,恨恨地紧咬了唇。
“那么当作生日礼物?我们是朋友吧。”
“谢谢,我生日早过了。”
他们俩这样僵持了一段时间,程少臣一直不说话,沈安若又试着脱掉那手镯,越使劲竟越脱不下,好像故意的一般,程少臣突然便轻笑了一下。沈安若觉得气,瞪他一眼:“我上楼了,改天快递给你。”转身便走。
“沈安若。”程少臣等她走出几步,突然出声。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回过头。
“你为何不认为我在追求你?”
沈安若一瞬间头脑有些空白,就那样看他一步步走来,站在离她不过半臂的距离。他高她许多,站得很近时,她必须仰着脖子才能与他对视。
月光很亮,恰好正对着程少臣。沈安若似乎是第一次在这样近的距离里看他。他的五官轮廓分明,鼻梁挺直,而他的脸此刻在月色里有一种玉般的光泽,显得十分的不真实。沈安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神一向清澈,却始终是望不见底,而此刻,她在他眼中看不清其中的任何情绪,喜悦,期待,紧张,得意,甚至是她最常在他眼中看到的戏谑,全都没有。
“既然你现在是一个人,不如做我的女朋友。”程少臣的语气始终淡淡的,不像在表白,倒像在协商合同条款。
沈安若隐约在那一汪深不可测的水中看到很久以前的自己。那一年,也有一个笑容淡淡,心思难测的大男生,也是这样喊她的名字,在几米远外的地方对她说:“如果你到毕业都一直一个人的话,不如考虑一下做我的女朋友。”
虽然是夏天,但夜风吹过,她竟觉得有些冷,脑子里空荡又混乱,仿佛听见自己说:“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以为我已经表示得够明显。”
“你指今天?还是从很久以前?”
“这个很重要吗?”
沈安若在这场对视中败下阵来,她在那样深不可测的眼神下,觉得无所遁形,连眼睛都发涩。她垂下眼睛,盯着地上一颗小石子,低低地说:“我累了,我们明天再说吧,再见。”
她才刚要转身,突然手腕被拉住。下一刻,她已经被程少臣拉进怀里,而他的唇也同时覆过来。她反射性地挣扎了一下,却被抱得更紧。他的唇微凉,掌心却很热,温度透过她腰间的衣料渗入皮肤,她觉得身体的那一部分已经汗湿。程少臣吻得极有技巧,并没有用力,但她觉得不能呼吸,怎样都无法避开他的唇,而她的脚穿高跟鞋太久便痛得厉害,几乎站不稳,整个人的重量都被他撑住。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放开她,似乎在注视着她。沈安若匆匆地转身跑进单元门里,连头都没敢回。她不想看到他此刻的眼神,怕自己又要被笑话。
沈安若回家后发了一会儿呆,他终于要将自己当成猎物了么。她猜不透程少臣的动机,觉得头痛,索性把所有念头都挤出脑子。睡觉前她吞下两片安眠药,一切等醒了之后再说。
第二天是周日,程少臣并没打电话给她。到了晚上,沈安若在稍稍紧张的情绪中缓和下来,决定把前一晚的事归于他的恶质玩笑,并开始头痛如何将那只甚是昂贵的手镯体面地送还给他,而不至于伤了两人的和气。
结果周一上午,她刚开完会回到座位上,便接了值班室的电话:“沈小姐,有您的东西,请查收签字。”
“我这里有些事情,请你们帮我代签就好。”
“沈小姐,您还是自己来一下比较好。”
她匆匆赶到公司的门口,见快递公司的车正停在门口,递送员看见她便笑得有些奇怪:“沈小姐,有位程先生送给您的花,请问我该帮您送到哪里去。”
沈安若诧异了一秒钟,待递送员打开车厢,她终于明白他那暖昧的眼神所为何来,车厢里竟堆满了香槟色的玫瑰,密密乍乍地排列在精致的正方形木盒里,分明是个小型的花圃。
“一共999朵,沈小姐,请您在这边签字。”
值班室里的小妹已经满眼红心:“沈小姐,好浪漫喔。”沈安若不但没感动,反倒气不打一处来,立即拨了电话过去:“程少臣,你有钱很了不起啊。”
她说完便有些后悔。她一向不是这样无礼又易怒的人,而程少臣似乎又特别喜欢看她恼火的样子,通常她越不高兴他就笑得越开心,这次又要如他的愿了。
果然程少臣的笑在电话里都听得分明:“我希望那些花可以代我表达我真心的程度。沈安若,我很认真地希望你做我女朋友。我们相处得还不错,不是吗?”
沈安若有些咬牙切齿,偏偏倪董事长的车正好从外面开进来,经过门口时停了下来。倪董按下车窗,探头看一眼:“咦,安若,这几天公司有什么活动吗?订这么多的花。”
“倪董,有个朋友为庆祝开业,送我们企业女员工玫瑰花作礼物。”
“这么有心?”
“嗳,是啊。”沈安若等倪董的车走远,吩咐一下值班室小妹:
“帮我把花拿出来,下班时给每位女员工分一枝。”
她突然觉得解气了很多。
13. 交往
再没人提及关于“追求”这个字眼,只是二人很快恢复了以往相处愉快的饭友关系。通常都是程少臣打电话给她,起初仍是周末,后来工作日里他也将电话打来:“我正好在新区办些事情,中午出来陪我吃顿饭吧。”或者“中心区新开了一家革命老区主题饭店,你若没别的安排晚上我去接你。”有次中午他找她出来吃饭,沈安若要去肯德基,结果程少臣拒绝去排队买餐,绅士风度也不顾,又挑三挑四,说是垃圾食品,最后只就着一份咖啡吞了一份米饭,沈安若看得很想吐血。
他们以前都只在周末才会通电话,目的只一个,确认约会内容。现在很晚的时候,沈安若都准备睡了,也会突然接到程少臣的电话,声音里醉意薰然:“你有没有想念我?”有时候也说:“嗳,我突然很想见到你。”沈安若通常回答“太忙,没时间想你。”或者“我想你做什么?”后一句话,索性回他“无聊”。程少臣也不生气,笑嘻嘻地道句“晚安”便挂了电话。被人抢白了还那样开心,沈安若觉得他有时候真是特别的无聊。
他们的相处也未见更亲密,告别时程少臣会加一个离别吻而已,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的相敬如宾,不过也是敷敷衍衍,有时落在眉心,有时在耳畔,有时在唇角,很有随机性,他再也没有像那晚那样专注地吻过她。沈安若反正无所谓,也不会主动去回应。
每隔个十天半月或逢大小节日,鲜花与礼物准时到达,不过没有再夸张得让人抓狂,还算正常,不会很便宜,也不会特别的贵,都是快递公司送达,他从来不会亲手拿了礼物给她。后来她觉得太招摇,曾抗议程少臣不要再玩这套把戏,结果抗议无效,反而弄得自己尴尬,便嘱托值班室人员不要送上楼来,下了班才去取走。估计程少臣有一个聪慧灵巧的女助手,给他女友送花送礼物也是工作内容之一。那些礼物都十分精致,沈安若虽然从来不记时尚牌子,倒也认得出某款胸针或某条丝巾恰在当季的时尚杂志上见过。打死她也不相信程少臣会亲自去买,至于他站在花店里选花的傻样子,那就更是无法想像。有时候她会想像一下他的助手同时准备N份礼物并认真作好记录免得送重复的场景,不但不气反而觉得很好笑。
程少臣那段时间似乎很忙,周末也常常在工作,极少带她出去玩,吃过饭就分开,也不再与那些玩友们聚。或许是夏天太热,没有什么好去处,又或许是那样的场合携的均是“女伴”,谁带“女友”去倒是令人笑话了,或许他另有“女伴”作陪,而她这个曾经“女伴”已经下岗。程少臣倒是有一次要带她去海里游泳兼冲浪,她疑心他有阴谋,自己本身又晕海,便死活也不肯去。
当了所谓的“女友”以后,最大的好处是,她拒绝的时候理直气壮。以前被他约要推辞时,总是费劲地转着脑子想出种种礼貌又委婉的托辞,生怕显得不识好歹,或者故作姿态。如今她再不用浪费这样的脑汁,只消说:“太热了,不想出去。”“今天累,改天吧。”便将他轻松打发掉。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微妙的计算式。连原子核与电子那样微观世界里的事物之间都是近了相斥,远了相吸,最终在一个最合适的距离上实现稳定与平衡。沈安若有时想想他那晚的“表白”举动仍是满腹怀疑,只当是他游戏的一个攻略,所以也没并有身为“程少臣女友”的自觉,不过对于两人的距离近了许多,她也并不排斥就是了。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仿佛一个旁观者,站在高处看红尘里这一男一女在玩明明很枯燥偏偏还乐在其中的过家家游戏,只待谁先觉得无趣了谁便先退出,然后游戏结束。
某个周六午后程少臣莫名其妙地来了,因为他最近忙,他们除了吃顿饭便散场,倒也许久未见。见他一身酒味,沈安若直皱眉:“你怎么来的?自己开车?”
“打车。”
当时沈安若正听着电视广告坐在沙发上认真绣一副绒绣图,小幅的梵高的《星夜》,还特地支了绣花架子,很像那么回事。程少臣坐在她旁边,看了一会儿:“这就是那个什么十字绣?周末的大好时光做这玩意儿,你还真闲啊。”
“这是绒绣,比十字绣费劲多了。哎,你别弄乱我的线,好不容易才分开的。坐那边去,满身都是酒气。”
看他的样子似乎不舒服,沈安若去厨房帮他冲蜂蜜水,回来时见他拿着遥控器按来按去,把所有电视台转了好几遍,还轻轻叹气:“这广告里插播的电视剧越来越不好看了。”最后干脆切换到电视机的娱乐模式,用遥控器玩俄罗斯方块。
“你来做什么?”沈安若被他弄得一头雾水。
“没事不能来么?你绣你的图,不用管我。”
过一会儿他又切换了节目,沈安若抬头看时,电视上第101次上演《泰坦尼克》。
“当年陪一女生看这片子,哭得稀里哗啦,都把鼻涕抹我袖子上了,我后来一听TITANIC这词都有心理障碍。”
“你本来想追人家,后来因此被吓跑了对不对。”沈安若白他一眼。
“你怎么这么聪明。你看这片子哭没哭?让我猜猜,像你这么寡情的女人……肯定没有。”
“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多浪费感情啊。再说,也没多感人嘛,我就看翻船那段还蛮震撼的,若不是后来翻了船,这一对也没有什么将来吧,就算私奔成功也铁定当怨偶。几小时的感情跟一辈子的长度比,完全可以忽略了,怎么可能竟然记得住一辈子呢。”
“那老太太才没记得一辈子,若不是被那副画唤醒了回忆,恐怕她早把那男的忘在记忆细胞最底层了吧。”
“哎,你,人家美好爱情被你说的真不堪。”
“你不也一样。”程少臣打着呵欠说,“有一年写作课老师给我们出题目写‘爱情是什么’,我现在还记得那女老师真是美丽又有气质。可惜那次她罚我重写。”
“你写了什么?”
“忘了。”程少臣笑嘻嘻地说。
“你大概以作文为名给女老师写了情书吧。”
“少污蔑我了,才没有呢。”程少臣继续打呵欠,“你相信爱情不?”
“不信,一瞬间的错觉而已。幸运的人把爱情化作亲情,就自以为拥有了一辈子,倒霉的人把爱情变成伤口,也要痛上一辈子。不过聪明人当然会让自己好过啊,总会弄清楚主菜跟调味品的区别,痛过一阵子就会慢慢忘记了。”大概因为他今天有些反常的多话,沈安若也乐得陪他聊。
“那你一定是聪明人了。真遗憾,沈小姐,我还指望你会爱上我呢。”
“你很无聊呀,我爱你做什么?你又不缺人爱。你想体会被人爱慕的感觉时,找你的美丽女同事去。”
程少臣嘀咕了一句,她没听清,又低头绣图,过一会儿,竟见程少臣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睡着时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嘴唇微微翘着,眉头轻轻皱着,头歪向一侧,很像个小孩子,跟他平时的样子大不同。沈安若看得有些出神,觉得心里有些柔软的情绪在蔓延,但很快便将这种情绪丢了出去。虽然是夏天,但屋里开了空调,还是有些凉,她将温度调得高一些,将他的头扶正靠在靠垫上,又起身替他拿来薄被盖上。心里倒是懊悔,跟他说那么多话做什么,这个奸商,指不定哪天又成他的把柄。
程少臣一直睡到晚上才醒,去洗了脸,吃了她做得面条便离开了。沈安若松口气,她本来很担心他晚上要留在这里。
不过从那以后程少臣周末时就经常会过来。果然是距离产生美,程少臣还在远处时,她觉得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全然是翩翩贵公子,如今见多了他百无聊赖坐着发呆的样子,竟也习以为常。
也许是工作累,他连吃和玩都没了兴致,更多地混在她的小公寓里吃她煮的菜。他一向吃得过于讲究,沈安若本以为他极难伺侯,其实他在家里吃得很简单,只吃清炒的蔬菜与米饭稀粥。偶尔她也到他那边去,但路很远,周末车上人也多,程少臣就说过来接她,结果他开了近一小时的车过来后,便懒得再开回去。他周末里电话也不断地响,起初还算耐心,后来就烦了:“不要再罗嗦,我们周一谈。”最后把手机都关机。再后来周末与他相处时就再没有电话骚扰了。
程少臣静处时大多时候都很无聊,有时候就只是坐在一边看她绣花,一看就是半小时,盯得她都不自在,还经常挖苦她:“上次我来不是已经绣到这里吗?进展这样慢。”“你怎么越绣越少,是不是绣错又拆掉了。”“嗯,装模作样,假装贤淑。这样浪费休息时间,不如雇个人来帮你绣。”沈安若嫌他捣乱,便作势要拿针扎他,于是他跳起来飞快地逃开。
沈安若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公寓里也没什么好玩的,但程少臣也不觉得闷,每次来的时候都自得其乐,很少打扰她,比如他总是去吓她养的那几条鱼,然后拿她的电脑玩一两小时的游戏,有时也翻了她的影碟看,总是看到一半的时候就睡着了。沈安若都疑心,他总是莫名其妙地来,通常在她这里睡上一下午,莫非她的沙发能够让他快速入眠?他近来总是一副睡眠不足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再后来他终于找到了沈安若家里一样有趣的东西,那是一副跳棋,沈安若上大学时总爱逛文化市场,看各种稀奇小玩意儿,有时也淘一些回来,后来突发奇想,拜托了一位江苏的水晶商帮忙订做了与玻璃弹珠一样大小的天然矿石珠子,纯天然的水晶玛瑙和玉髓,恰好六种颜色,每样十颗。一直也没找到合适的棋盘,毕业后便请木匠替她做了一个。其实一共也没花太多钱,那些珠子的品级并不高,不过那副跳棋看起来还是十分的烧包。程少臣对这副跳棋感兴趣极了,便总是拖着沈安若来一起玩,但是不管他怎么让着她,也很难输上一回,直骂沈安若笨,见她兴致缺缺,便索性自己玩,最初一人分饰两角,后来三个人,最后六组棋一起下,沈安若看一眼凌乱的棋盘都觉得头晕,简直不明白他到底是劳累过度还是精力过剩,竟把脑细胞用在这样无聊的事情上,而他自己却玩得起劲。再后来,他连六人跳棋都玩得太顺手,就坐在地板上用她的水晶和石头珠子打弹珠玩,沈安若的地板总擦得十分干净,他就常赖在地上,还从书架上搬了很厚的书摆成五行阵,当成玩弹珠的阵地。沈安若见他这样糟贱自己的宝贝,气得要命,直抗议。程少臣斜她一眼:“真小气,弄碎你一颗珠子赔你一颗钻石好了。”
“谁稀罕钻石啦?”
“你难道没听梦露唱,‘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比男人跟钱都更可靠。你就是太年轻,还体会不到。”
沈安若说不过他,便不再理他。不过他连玩弹珠的技术都相当的好,直到他玩烦了这个游戏,也没弄坏一颗她的宝贝珠子。
偶尔他们也吵架,其实就是斗嘴,他们辩论任何话题,沈安若都很少能赢,如果赢了也是程少臣让着她,并且让得非常明显,令她赢了都觉得脸上无光。不过她输了的时候就半天都不理他,程少臣也懒得哄她,由着她去使性子。沈安若一向也不是特别任性的人,等过上一两个小时气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饭,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饭,就好像刚才的分歧完全没发生过。
14. 较劲
沈安若接到去省城开会的任务时,她正跟程少臣赌着气,也没告诉他。那天他们话不投机,沈安若觉得心烦,一言不发地吃完饭收拾整齐厨房,也不管他们本来约好了下午节目,甩了门就走了。其实也不算吵架,因为虽然她一肚子气,程少臣却一直在笑,气得她更厉害。他住的那小区甚大,沈安若走得不快,走了半天也没走到门口,以前总是他开车送她出来,倒没觉得这样远。那时已是盛夏,大中午的,阳光炽热,跟蒸桑拿似的,呼一下就全身出一层汗。走的时候根本就没指望他要跑出来追她,欲擒故纵的小把戏她非常不擅长,但心里仍有几分后悔,就算要找别扭,也该去寻程少臣的麻烦,干嘛折腾自己呢,屋里那样清凉,外面却跟蒸笼似的,他们本计划好了下午要去玩人工滑雪,怀念一下冬天。
蓦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其实大多时候他也闷不吭声,如果真吵便是她输,输了她也扭头就走,江浩洋也从来不追。后来还笃定地跟她说:“你尽管跑,我才不追,动不动就使小性的女人最惹人烦了,你什么时候也变得跟她们一样?”
她那时气也消了,便笑盈盈:“我本是大俗妞一枚,你当我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么,你可真抬举我。”
“自恋狂。”
她一向都想得开,气上几分钟便不再跟自己较真儿,有时还回了电话过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钟内出现在XX路上的肯德基,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
话都没讲完,江浩洋便把电话给挂了,她又气上半天,坐在KFC里要上两个玉米棒和一份草莓圣代,快吃完的时候,觉得心情也好了许多,气也消了,再抬头便见江浩洋已经坐在她的对面,虽然板着脸,用“你无药可救”的表情看她,但毕竟还是来了。于是她立即强忍着胜利的得意换上一副乖巧笑容:“我请你吃东西好不好?你想吃什么?蛋挞?烤鸡翅?饮料要咖啡还是可乐?”
“垃圾食品,我才不要。”江浩洋终于也微笑,拿过她已经快吃光的圣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轻轻叹口气,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毕业前,见面的机会寥寥,相处的方式便是打电话,也并没觉得是在恋爱,彼此都十分客气,后来终于走得近,如果愿意,天天见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断,她烦他也烦。
分手那些日子,她打算把关于对这个人的回忆永远都遗忘在最遥远的角落里,免得时时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头,竟然觉得有几丝甜意。可见再如何介意的事,也总有时过境迁的一天,才几个月而已,她都觉得江浩洋仿佛是关于她上一世的记忆了。
总算走出小区出口,大街上竟也有小两口在吵架。女孩子呜呜地捂脸哭,男孩低声下气:“我错了好不好,你别哭,别哭啊。要不你打我吧。”女孩回手就是一巴掌。“啊,你还真打啊,好疼啊。”“就打你,打死你,大混蛋!”女孩的拳头连续地落在那男孩身上,男孩躲躲闪闪,最后一把抱住女孩子,死死地搂着。
多么年轻。沈安若看得嘴角都弯起来,一时间竟有冲动,跑回程少臣的家,也这样揍他一顿。后来想想自觉得无趣,再说,回去的路也太远了,这么毒的太阳,多么不值得。她试着把刚才那一对的模样换成她跟程少臣,单是想像一下程少臣这副低声下气的模样她都觉得全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这样想想气更消了大半,对他没追出来更觉得无所谓。恰好有空的出租车经过,她招手示意,义无反顾地上车回家。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电话就打过来:“咦,你怎么突然不见了?”竟然还装傻。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
“咦,真的吗?那不好意思,打搅了。”他竟然真的就挂了电话。
沈安若非常奇怪,为何每次想气他时最后都会更加气到自己,她刚消下去的火气又窜上心头,都怪天气太热了。
她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气了几秒钟后,去洗了个温水澡,将空调开到很低,爬上床盖上厚被子。她被太阳晒得发昏,很快就困了,一睡便是一下午,爬起来找了两部喜剧片看,看完后已经夜深。她想起白天的事,于是发了短信过去:“大混蛋,小气鬼,没修养。”短信一发送成功,立即关掉手机,第二天打开手机时,也没有短信回过来。
程少臣还是隔天打一个电话过来,也不提那天的事,她也懒得翻旧帐,只是不给他好气,他八点钟打来电话她说“我已经睡了,你吵醒我”,十点钟打来时她说“我在公司加班,没时间跟你聊”,程少臣从不纠缠,说“你继续睡”或“你忙吧,早回家”就挂电话,也不揭穿她。于是沈安若用她整天写分析报告的还不算太笨的大脑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当回事,注定是自虐行为”的精准结论。
这日程少臣电话又到:“公司还是家里?”
“我在XX市。”沈安若觉得很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真的假的?你到那儿去做什么?”
“公司派我过来进修。”其实是开会一周。
“多久?”
“不太长,最多半年而已。”
“很闷吧。”
“怎么会,当年暗恋过我的帅哥排队请我吃饭,已经排到下个月。”
“那你就慢慢享受有帅哥陪伴的盛宴吧,小心别吃太胖,免得回来后没人认识你。”
连续开了四天的会,确实很无聊,一坐便是一整天,到了晚上都有点腰酸背痛。与她同住的那位小女生,晚上饭局散后回了房间便捧着手机与男友煲电话粥,窃窃地嘻笑,低低地撒娇,一打就是一个多小时。那可是长途加漫游,沈安若都忍不住替移动以及联通公司感谢他们。她专注地看杂志,不作偷听小人,无奈屋里太静,还是免不了魔音入耳。
所以到了周末,沈安若早早打算好了去逛夜市,才要出门,手机便响了。看一眼,又是程少臣,真是阴魂不散。
“我很忙。你有事说事,没事快挂电话。”
“沈安若,我迷路了。怎么办?”
“迷路找警察叔叔,或者拨打110,找我有什么用?”
“……你火气怎么还那么大啊,刚才下那么大的雨也浇不灭,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三昧真火?”程少臣在电话那头轻笑起来。
“你才三昧真火呢。……咦,你怎么知道刚下过雨?”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浮上心头,“程少臣,你在哪儿?”
“不知道。我都说了我迷路了。”
沈安若坐着出租车兜了一大圈找到程少臣时,他正坐在茶楼里悠哉地品茶,见着她就笑了:“真丢脸,这不是你念书的城市吗?竟然也迷路。”
“你还好意思讲,是谁故意说错这条路的名称让我兜圈子?”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故意的?我又没这在这里住过四年。”程少臣的表情无辜极了,“我说去你住的宾馆找你,你又不肯。”
“你怎么来了?”沈安若知道辩论一向赢不过他,转移话题是正道。
“当然是因为十分的想念你。”
“你当我三岁啊,”沈安若朝他尽可能冷冷地笑,“肯定是出差对不对?”
“你都知道了还问我做什么?”
“……”
“陪我去吃点东西吧,我很饿。你以前喜欢到哪里去吃饭?”
“这附近有一家老字号的怡和园,很有特色。”沈安若随口回答,两秒钟后突然想起什么,“唉,算了,那条路后来改建,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那就去看看还在不在吧。走了,你发呆的样子真傻。”
虽然那条路已经面目全非,怡和园却仍然还在原地,连装修风格都没变,口味数年如一日的地道。
“还不错。”程少臣吃饭一向少,今天却吃了很多,“你今天怎么吃那么少?”
“我来之前已经吃过了,吃不下。”
“哪家宾馆那么早提供晚餐?我打电话给你时是不是五点半?”
“我吃零食不可以啊。”
程少臣放下筷子,脸上的笑意暖昧不明:“你的样子倒有点魂不守舍。这里有很珍贵的回忆么?”
沈安若咬着唇瞪他,不说话。
“难道我猜对了?唉,真伤心。”程少臣语气哀怨,脸上笑意却更深了,“那我们换一家好不好。”
“吃你的饭。那样多的话,真讨厌。”
“你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还是希望尽快地走?或者你希望自己待在这里安静地回忆一下往事?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你选哪一项?”
“你自己待在这里好了,我出去。”沈安若恨恨地瞪他一眼,扭开头。
她越生气程少臣越开心,她很早以前就该明白这个事实了,果然出来的时候,在几米外都能感受到他的愉悦心情,甚至破天荒地走到她身边拉住她的手。她使劲地甩开,几秒钟后又被他抓住。他故意松松地抓着她的手,让她轻易就能甩脱,然后又拉住,就这么反复地折腾,沈安若都甩累了,便不再挣扎,由着他牵着自己的手过马路。
穿过一条街便是城市中心广场,是她大二那一年建的,其实并不算特别的大,但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城市最繁华的地带开出这么一大片辽阔的空地来,成就了当年一个城市规划的奇迹。为了这片广场,几座标志性的建筑都被迫挪了位,拆掉很多楼,甚至包括一座才落成一年多的电影院。那一年,江浩洋第一次请她在怡和园吃饭,后来他们就在那家几个月后便被拆掉的电影院里看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再后来,江浩洋问她如果一直一个人,是否愿意考虑做他的女朋友。几年之间,她都以为那只不过是一句戏言,很多年后,她承认自己真正的初恋也许是从那一瞬间开始。而如今,她又开始迷惑,是否当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错觉?
程少臣替她买来冰淇淋:“吃一个,消消火吧。”
“你离我远一些,我的火就消了。”
他在她身边坐下:“这里人这样多,你不妨当我是路人。”
“路人有坐得离我这么近的吗?你骚扰啊。”
“就算你在这里想起你的初恋,也不能拿我出气啊。”
“你怎么知道是初恋?哼,六岁时我的初恋就结束了。”
“那么是最深刻的一次恋爱了?刚才我们坐的那张桌子,是你们以前坐过的吗?”
“程少臣,你去死好了!”沈安若终于找到机会握起拳使劲地揍他,结果他看起来瘦,肌肉却很结实,反而是她手疼。
程少臣也不躲,只一径地笑:“你看你看,这么不经挑逗,说你幼稚还不承认,恼羞成怒了不是?”
沈安若收起拳,死死咬着唇,仍觉得不甘心,又踢了他一脚:“大混蛋!”
夏日广场里总有小孩子提着装满玫瑰的篮子专门纠缠成双成对的男女,眼前这小姑娘长得可爱伶俐:“大哥哥,买枝花送给姐姐吧,姐姐多漂亮啊。”
程少臣抽了几张百元钞票递过去。
小女孩放下篮子,扒着手指算了半天,最后把篮子里的花全捧出来:“都是你的,我还要找你钱。”
“不用找钱了,你帮我个忙行不行?我不小心惹这位姐姐生气了,你帮我哄哄她,请她笑一笑。”
沈安若简直看不下去,扭头就走。
“姐姐,你的花。大哥哥……”
程少臣回头胡乱抓了几枝花塞进沈安若怀里:“好啦,你都已经气了半个月了,还有完没完啊,爱生气的女人老得比较快。”
沈安若转身掐他的胳膊。
“哎,你不老,你年轻得像未成年少女。沈安若,我都没想到你这么暴力。”程少臣疼得直吸气,“不过你平时那么压抑,偶尔发发脾气倒也有助于身体健康。”
程少臣只待了两天,隔日的白天他不见踪影,晚上又突然冒出来,提议去沈安若的大学校园看一下,还坚持乘公交车去。
“有钱人家的少爷,你不是已经很多年没坐过公交车了?”
“也没有多久,大学毕业那年还坐过呢。”
他们俩在偌大的校园里逛了一个多小时,程少臣大多数时候都安静寡言,再也没前一晚那样多话又欠扁。沈安若常常觉得,他就像这夏日的天空,阴晴不定,变幻莫测。
15. 混乱
沈安若出差归来,程少臣又去了别的城市。他累的时候不爱说话,电话也不是每日打过来,应付几句便挂掉。沈安若摸不清他的习性,便甚少自讨没趣,除非有事,不然决不主动给他打。算起来,不只没见面,连好好说话都很久不曾有过。沈安若有时候会觉得生活里似乎缺少了点什么,想了想,原来程少臣已经很久没惹她发脾气。
后来程少臣终于回来,出了机场打电话说接她晚上吃饭。几日没见,他看起来黑了一点,似乎也瘦了。
“最近工作很辛苦吗?”忍不住问一句,他一向游刃有余,钓鱼的时候都能在电话里将最难缠的客户轻松打发。
“我可不可以理解为你非常关心我?”
“我只是好奇你怎么减的肥。”
“游泳,日光浴,海南这个季节风光甚好。”
“……”沈安若觉得无言以对,便左右环顾,结果发现疑点,本来她甚少注意他的车,“程少臣,你没搞错吧,你又换车,竟然开这个牌子,你有没有职业道德啊?”
“我换了工作,最近和朋友一起做点事,快三个月了。咦,难道你不知道?”
“你从没提过。”
“我记得我跟你讲过的。”
“我记得没有。”沈安若其实也不能确定他究竟说没说过。虽然无关紧要,不过将理牢牢抓在己方是正确选择。还好程少臣不再继续。
他们去意式餐厅,环境优雅,沈安若只要儿童套餐,又把炒面推到程少臣跟前。
“他们这儿的套餐搭配得不好,你不如单独点餐。我还是第一回见成年人要儿童餐。还有,你什么时候开始不吃面条了?”
“我进西餐厅只点套餐。如果完全不懂搭配,点套餐就不会出差错令人笑话,这是刚进公司时一位师姐教我的,后来养成习惯,就改不掉。点儿童餐是因为份量刚好够我吃,不会剩很多,不会显得我很没教养。至于面条,我一直没有学会如何用叉子优雅吃面条的技巧,索性不吃。”
程少臣本来正在喝咖啡,笑得发抖,险些将咖啡洒在身上。他拿了纸巾,边优雅地拭嘴角边继续笑:“沈安若,我都不知该怎么评价你,你死要面子足够虚伪,偏偏又这样真诚坦率。”
“很高兴我又一次愉悦了你,你不用谢我。”
“我一定要谢你,我被那份见鬼的合同搅得好多天都没笑过了。为了答谢你,我教你如何优雅地用叉子吃面条好了,你可以卷到叉子上,虽然有点麻烦,不过你一向心灵手巧不是吗?其实你还可以向侍者要双筷子。”
“这餐厅提供筷子?”
“你为什么不试一试。”
沈安若坚决不上当。她已经吃饱,便把那盘面又拖回来,拿了叉子开始练习绕面条,程少臣在对面又笑得不行。
程少臣接了个电话,眉头轻锁,似乎情况紧急。
“我先送你回家,公司里有点事,我得马上回去。”
“不用了,你走吧,我打车回去,现在也不算晚。”
“那你自己小心,到家后给我电话。”
沈安若没想到会遇上熟人。餐厅很大很长,转过一个弯,突然见着大学的学姐,当年英姿勃发的女强人,如今已是珠圆玉润的少妇。她也同时看见沈安若,于是沈安若顿住脚步,轻轻喊一声:“学姐。”
“安若,原来你也在这座城市?”多年未见,李学姐很惊喜,“浩洋,你怎么都没跟我提起过?”
沈安若努力忽略的那个熟悉背影终于缓缓地起立,转身,浅笑:“安若,好久不见。”又朝向程少臣的方向点头致意:“程总。”
沈安若觉得脑子在那一刻有眩晕感与蜂鸣,她听不清他们都在说什么,依稀记得程少臣与江浩洋寒喧了一两句,似乎以前就认识,学姐拉她坐下,向程少臣笑着说一句什么,程少臣微笑告别。
她感觉自己一直机械地微笑,保持着最佳的礼仪弧度,空调开得太冷,她似乎在微微颤抖。她曾经想过,总会再见到江浩洋,那时该说什么,该作如何的表情,只是未想到这一天来得这样快,她还没有准备好。她仿佛一个灵魂出窍的人,元神飘在半空,冷眼观望下面那名女子,如木偶一般机械地按既定程序说话、动作。她记不得自己都说过些什么话,其实不用太担心,良好的职业素养不会令她过于失态。她只知道当自己的元神渐渐归位时,已经坐在江浩洋的副驾座上。他隔了一臂的距离替她系了安全带,而后发动车子,并没问她要去哪里。
当狭小空间里只剩他们两人时,沈安若反而镇定下来。
“你何时回来的?”
“快一个月了。”
“是吗?恭喜你升职。”
“还好。你最近过得好吗?”
“嗯,老样子。”沈安若的心头浮起可笑的感觉。多么荒谬,这一对曾有结婚计划的男女,如今的对话如讨论天气般虚伪客套。
“安若,你从来都会让自己过的好。这一点,永远不用为你担心。”江浩洋淡淡地说。
“你不是过得更好,去反璞归真的地方修行几个月,如今房子车子皆备,官位待遇齐升。”
“那些东西总会有,早晚都无所谓。可是我失去了无法挽回的东西,安若你不觉得吗?”江浩洋语气淡然,仿佛在说一件事不关己的事。
沈安若有点气虚,学着他的语气淡淡地说:“你也会介意的么?”
“我只是想不明白,我们怎么会走到这一步的?”
“我也想不明白,所以不再想。江浩洋,都过去的事了,你又何必做出遗憾的样子呢,你真的介意就不会今天才偶然出现了。”
“安若,那时候我已渐渐明白,我们俩走入了死胡同,再多反复几回,也总免不了同样的结果,只是彼此多折腾几次而已。只是我不甘心,无论怎样,我们总该当面告别,就算不能够在一起,也该有个正式仪式,而不是在电话里草草率率便打发了我们的几年的缘份。那阵子很忙,我实在脱不开身,但是有一天我们的考察车绕经K县时,我看着路标,知道距你只有100公里,于是下了车,请附近村落的果农送我一程。我等你整晚,结果并未如我愿。”
“什么时候?”沈安若有一丝恍惚。
“我们分手的那个周五,我就在你楼下,终于见你回来,与别人一起。安若,那时我只站在离你十米远的地方,而你并没有看见我。”
“你明明来了,却没让我知道?”
“你当时朝程少臣招手,目送他离开,直到回头时,嘴角仍含着笑意。我本想出现在你面前,却在那一瞬间失了勇气。我突然觉得,如果你就此离开,会不会更幸福。安若,我已经许久未见你那样的笑过。你决然地要离开,想必也下了极大的决心。既然你快乐,我为何要再度搅乱一池已经澄清的春水?所以那天我离开,没有再惊扰你。”
“你是怕……”沈安若生生地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下,再说不出一句话。她觉得嘴角微微泛苦,心头涌起怪异的情绪,伤感,可笑,郁闷,不甘,混杂在一起,五味杂陈。这个男人,他可以将这么诗意的语言用作报告式的语调一板一眼地念出来,他可以将这样煽情的剧情掌控得如此淡漠清冷,她永远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才失了安全感,拼命地想要逃,偏偏又觉得不舍。而自己,其实也早已成为他甩之而后快的鸡肋。无论如何要感激他,如今她终于可以释然了。
“都过去了。”沈安若轻弱地说。
“是啊,过去了,以后不会再提了。”江浩洋的声音比刚才更加的平静无波。
他的车子开得不快,但终究还是到了。
“谢谢你。”
“我送你上楼,你一个人不安全。”
“真的不用了。”
天色诡谲,明明是黑夜,却异常的亮,云层低垂,空气潮湿而压抑。
“大概要下雨了,天气预报说有暴雨,你早些回去吧,开车小心。”
“我送你进楼道。”
沈安若不再出声,低头默默地走,感觉得到江浩洋就在她的五步之外。他的呼吸与脚步一向极轻,几乎没有声响。
她拿了钥匙开门,在门打开的一霎那,听得江浩洋在身后轻声说:“安若,保护好你自己。”
沈安若进屋后,竟失了力气,腿脚绵软,索性坐到地上。她怔怔地在地上坐了很久,觉得大脑乱哄哄吵作一团,心跳失序,而胸口空空荡荡,后来便开始头痛。她一向不愿意去思考无谓的过程与结果,宁可逃避,挣扎着站起,从厨房里翻出一瓶白酒,开了盖子便灌下去几大口,被辣得直咳嗽,眼泪都掉下来,但酒劲渐渐涌上时,大脑却渐渐澄明,心跳也渐渐平缓,于是自己对自己笑。
那日做鱼,没有料酒,便打发程少臣去买一瓶,结果他在超市转了一大圈,竟买回精装的五粮液,当时沈安若将他一顿嘲笑,倒酒的时候直心疼。不过好酒毕竟是好酒,入口虽难受,下咽却并不费力,转眼又灌下几口,瓶里已经只剩1/3了,自己都觉得骇然,想起儿时读《飘》时,郝思嘉总是偷偷喝了白兰地又用香水漱口,或许自己也要成为那样的酒鬼,于是趁着清醒拖了凳子,将酒瓶塞到厨柜的最高处。
她第一次喝白酒便是江浩洋教的,那时候她大一,他也没毕业,一大群人相约周末去泰山看日出,他拖上了她,下午匆匆地乘了火车,傍晚从岱庙出发,一直徒步爬到了玉皇顶。凌晨时分,气温骤降,山顶的灯光远得遥不可及。她又冷又饿,体力透支,江浩洋搀了她一把,递过小小的瓶子:“喝一口,会暖和,也会有力气。”她灌下一小口,辣味刺到头顶,果然一股暖意顺着脉络流向四肢百胲,看一眼,竟是近40度的白酒。江浩洋后来便一直跟在她身边,后来爬十八盘时,几乎把她架起来走,将她一路拖上去。那时他们还不算特别熟,可在那种情形下,无论谁向她伸出手,她都会感激涕零地接受。日出前寒气逼人,她穿了租来的军大衣,仍是瑟瑟发抖。江浩洋又递酒给她,这次她整整灌下小半瓶,惊得他赶紧拿回:“你不觉得晕吗?”“没有。”“沈学妹,你有做酒鬼的潜质。”他将他的那一件大衣也脱给她。头顶是完全没被污染过的夜空,繁星璀璨,她一生中再也没有见过那样多那样亮的星星,而江浩洋就在星光下微笑。那日清晨,恰在日出前东方天空堆积了厚厚云层,他们到底没看得成日出,但沈安若的记忆里始终有一片耀眼的星空,那样闪亮的星空,即使几年后她又去泰山,都再也看不见。
多悲哀,果真有做酒鬼的潜质,连灌下半瓶五粮液,脑子都清醒到可以写回忆录。
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屋里的照明系统便突然灭掉,四下里一片漆黑,身手不见五指。沈安若在黑暗里屏住呼吸,恐惧得想尖叫,最终只能死死地捂住耳朵,但几秒钟后那连绵不绝的闷雷,即使她蒙上耳朵也仍是抵挡不住。她一向怕黑又怕雷雨天,小时候每当雷雨天气,爷爷便堵了她的耳朵,蒙了她的眼睛,背着她在屋里转来转去,免得她在第一道闪电亮起时便吓到大哭。她永远不能忘记多年前那个夜晚,同样的雷雨夜,她或许是被雷声惊醒,或许是因疼痛而醒,当她从床上爬起时,见到了白色床单上鲜血淋漓。她恐惧得连叫都叫不出来,惊慌地冲到父母的房间,却发现房里空无一人。窗外雷声炸开,几乎要把窗子都震破,几秒钟后,屋内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刚才的巨雷炸断了那一带的电缆。无边的黑暗时时被破空的光芒与炸雷劈裂,她就那样裹着被子,缩在地上发着抖,连哭都哭不出来,一直挨到天蒙蒙亮,父母才红肿着眼睛回到家里,原来正是这一夜,最疼她的爷爷,已经离她而去。她的成人式,就这样伴随着雷鸣,电闪,黑暗,鲜血,以及死亡,令她永生难忘。
而如今,又是这样的黑暗,她似乎又陷入与当年一样的无助境地。沈安若贴着墙角慢慢地摸索,每一秒都是煎熬,她记得包里便有一枚小手电,偏偏那仅仅几米的路,她似乎总也走不到。又一道闪电劈过,她觉得心脏要脱落,却终于借着那光看清了路,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口,摸到扔在地上的手袋。明明要找手电,却掏出了手机,手机那点微光终于稍稍拯救了她,她觉得需要听到别人的声音,以证明自己并没有被上天遗弃在这个孤岛。手机拨出去,才看清是程少臣的电话,她并不打算找他,但她顺手按了通话键,上一个电话恰是他打来的。她匆匆地要挂断,程少臣却已经接起。当他的声音从遥远的另一端传来时,沈安若觉得恐惧减轻了许多。
“……”
“沈安若,你在吗?怎么不说话?”
“……”
“雷雨天不要打电话,很危险,以后记住。”
“……”
“你怎么不说话?你喝酒了吗?”
“……你怎么知道?”沈安若终于找回自己的语言能力。
“我闻到很浓的酒味。”程少臣轻笑起来,沈安若突然觉得安心。
“你找我什么事?”
“没事,我打错电话了,挂了吧。”
“你有文件袋忘了我车上了,要我给你送过去吗?”
“不用,不是急用的文件。你公司的事情已经处理好了么?”
“嗯。”
话题告一段落,突然便陷入一片寂静。又一个闪电劈过,沈安若本能地把手机移得远一些,正要关掉通话,听得程少臣的声音隐隐地传来:“沈安若,你在哭吗?”
她呆了一呆,刚才她的确抽泣了一下,但连她自己都几乎听不见,她几乎疑心程少臣就站在她对面的黑暗里,而她却什么也看不见,突然又害怕起来。“这一片楼停电了,我怕黑。”仿佛这样说可以给自己挽回一点面子。
程少臣在电话那边笑了起来:“没停电,只有你的屋子是黑的,大概跳闸了。”
电源总控就在玄关处,她此刻的头顶上。她摸出包里的手电,原来真的跳闸了。屋内又大亮,晃得眼睛都睁不开,沈安若渐渐地找回呼吸、心跳,以及冷静自持,觉得自己又活了过来,连底气都足了,脑子也开始灵光起来:“程少臣,你怎么知道只有我的屋里是黑的?你在哪里?”程少臣那边静默了片刻,手机里传来嘟嘟的断线音。
刚才又有闪电劈过,而他似乎在户外。沈安若突然觉得担心,立即又拨了回去,还好仍是正常的拨号音,不紧不慢地拖着长音,她有点焦虑起来,足足响了六七下,电话终于又被接起,她急急地问:“你在哪里?你没事吧?”
电话那一头仍是静默,但听得到呼吸声。大约过了很久,或许也没有多久,程少臣的声音悠悠地传来,听不出任何的情绪:“沈安若,我突然记起我们在酒吧遇见的那一晚。”
沈安若也沉默,似乎在等待,又不知在等些什么,心底有隐隐的惶恐。
“我很想知道,那一天你的邀请,是否还在有效期内?”
沈安若听到心里有东西崩塌的声音。她喝了许多的酒,虽然仍是清醒,却足以令她反应比平时迟顿,妨碍她的思考。或者她根本不想思考,只是继续执着地问:“你在哪里?”这一回电话并没有挂掉,却又没有了回应。
沈安若捏着电话发了几秒钟的呆,觉得头脑渐渐浑沌,有自己也不明了的情绪,突然便似乎有所顿悟,站起来猛地拉开门。她打开得过于使劲,走廊里的声控灯瞬间也亮起,程少臣就闲散地倚在一米外的楼梯扶手上,身上和头发都有点湿,表情似乎很郑重,却酒窝深抿,眼底含着笑意,见她立在门口,他的嘴角微微地弯起浅浅的弧度:“你这是在以实际行动表达对我的欢迎吗?”他的声音有些暖昧不明,有点沙哑,不复以住的清朗。
沈安若很快地意识到自己再度被戏弄,转身就要甩门而去,但程少臣的动作比她快许多,在她的门要关掉之前抓住了门缘。她怕挤伤他的手,于是顿住动作,有些气闷地咬住唇,却不想程少臣下一个动作已将她推进门里,踢上门,落锁,顺手将她按在门边的墙上,动作一气呵成,唇亦同时覆上,技巧地吮吻,夺走她的全部呼吸。沈安若始料未及,慌乱地将手抵到他胸口,限制他进一步的贴近,但双手立即被他用一只手抓牢,固定到身后,他的另一只手,紧紧扣住她的腰。沈安若失了自由,力气也仿佛消失怠尽,突然便失了反抗的念头,任由他巧取豪夺,攻城掠地,直至将她打横抱起,平放到床上。她顿时天旋地转,神志都渐渐不清,只感到他的指尖与唇舌无处不在,在她全身四处游走,所经之处便燃起一簇簇小小的火苗。夏日衣衫本来就穿得不多,此刻更是形同虚设。她在身体迷乱之际,在心里轻轻叹一口气,意志力此刻悄然退席,身体本能占了上风。而程少臣却在此刻停了下来,在离她不过几寸的上方,直直地望进她的眼睛:“你认得我是谁吗?”他的眼睛深邃又清澈,而此刻里面藏了暖昧不清的情绪,似乎如她现在的身体一样迷乱。沈安若没有回答,伸出双臂勾下他的脖子,倾身凑上自己发凉的唇,下一瞬间,他便进入了她的身体,将她的痛呼一同融化进唇齿间。
雷电已经消停,雨势却越来越大,噼里啪啦地敲在窗户上,十分的响,几乎盖住两人低抑隐忍的喘息声。屋内十分闷热,空调或风扇都没有打开。她透不过气,又觉得全身不适,出了一层又一层的汗,只觉得这屋里屋外,还有她的身体内外,都已经被水浸透,于是眼泪也静静地流下来。她的泪流了很久,直到夜深人静,连雨都停下,仍在黑暗里静静地流泪,仿佛要将很多年积攒的眼泪一起流尽。沈安若不想吵醒了程少臣,安静地蜷在床沿上,离他很远,并没有声音。突然程少臣在她背后翻了身,胸口便贴近了她的背,伸手绕过她,顺着她的腰渐渐地上滑。她抑住呼吸,连泪都止住,结果他只是一直将手抚到她的脸上,把她的泪一点点地抹去。她继续不作声,却憋气太久很难受,当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后,听得背后程少臣低低地说:“你这样令我觉得罪孽深重,并且感到十分的挫败。”
她翻过身子,便枕在他伸出的手臂上,然后被他揽入怀。沈安若拖过薄被蒙住头,闷声闷气地说:“我只是想起了我的爷爷,很多年前,他就是在这样的雨夜里过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