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23

雪藏: 诛颜 1-20

第一卷 满庭芳 第一章 失忆

    在一阵惊天地泣鬼神的悲哭声中我的意识终于清醒过来。咦,难道今天开斗哭大会吗?我不过小小出了个车祸,没必要哭得这么——夸张吧?

    哎呀!不对!非常的不对!

    我的思绪迅速回溯,靠着160的高智商(自吹自擂的口头禅)迅速把所有的事情串了起来。

    我在去机场的途中出了车祸,转眼变成了植物人,虽然我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但还是不得不承认——灵魂出窍确有其事。然后我,准确说是我的灵魂遇到了一个叫玄机的老人,也不知道是鬼还是仙。神秘兮兮的告诉我,由于牵引官的失误,使我投错了胎,我原本应该投生在公元九百多年,结果却投到了一千多年后。

    这一投错不打紧,可他翻查什么“天历”后发现,若不将我的灵魂引正,可能会影响乾坤运行(看来我还有点历史作用),因此他一直辛辛苦苦左等右等,等时机,好将我的灵魂引回一千多年前。

    直到我无病无痛的在二十一世纪长到了二十三岁,他终于等到我出车祸这个绝佳良机,然后马上决定“引渡”我的灵魂回归本体。为了使我不至于太不适应,他又决定“好心”的告诉我,“回归”后我的身份,其实根本就是他做贼心虚,谋财害命之后想做点补偿。

    谋财?好像是没有了。不过害命!那可是千真万确的。

    姓名:李霓裳

    年龄:17岁

    身份:赤唐九公主

    死因:坠马

    死亡时间:半个时辰之前

    生前描述:自幼痴傻,十岁变哑……

    好了,好了,听听这是什么人生嘛?除了年龄占了点小小便宜外,哪一项不是我吃亏?古人不是很重“高雅”吗?可这名字还没有我那个粗人老爸取得好听(虽然他也是找人给取的)。

    霓裳,不就是衣服嘛,还和梁羽生大侠笔下的白发魔女同名,我可不想变成她那样的白发红颜,古代还没发明染发技术呢,变白了就黑不回来了。

    再说那身份,赤唐九公主?要大唐九公主才够威风啊!最好还是李世民的女儿,一赌旷世明君的风采。还有,既然是公主,铁定是没有自由的了。哪比得上我在老爸身边天地任遨游?

    等等,赤唐?

    那是什么东东?

    欺负我没常识吗?中国历史上,有唐、后唐、南唐,可没听说有赤唐啊!(我还白糖呢)而且公元九百多年不正好是朱温灭唐,五代十国、宋辽对抗时期?

    玄机眯着眼,捋了捋胡须,干咳了一声,“这个……简单说就是,历史异时空的并存,同一时间存在不同的空间,彼此间的发展既独立又存有联系,既相异又有相同之处,以后你慢慢体会就能明白。”

    我明白,怎么会不明白呢?穿越文里常常提起。可是,反正是回古代,还是把我送回唐朝做个公主吧。那儿的历史我比较熟,肯定能混得好些。搞不好还能见证一下文成公主入吐蕃的盛况呢。

    “那怎么能行,你以为穿梭时空那么容易?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若非你本就该是赤唐人,原也是去不了赤唐的。”玄机又捋了捋他的长胡子,一副高深莫测语重心长的模样。

    不去才更好呢,留在文明昌盛、信息发达的现代我更高兴。

    摇了摇头,玄机笑着说,“回去后,你才能找到你的宿命。”

    宿命?什么宿命?

    “天机不可泄漏。”

    为什么每一个神仙都喜欢用这句来搪塞呢?

    算了,不问了,管它什么宿命呢。

    赤唐就赤唐吧,谁叫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呢?

    可,可那公主的生世,又傻又哑,天啊!这也忒对不起我160的IQ了吧,怎么给我找了这么个壳啊?

    不过回头一想,既然又傻又哑,肯定没什么童年记忆了,也用不着琢磨她的生活习惯秉性天赋。而且她又是坠马而亡,肯定伤了头部,来一招“失忆”,应该也合情合理吧。这样一来,我也可免了伪装之苦,只做我自己就好了。

    可是,可是这么一个一级傻女突然变成了一个多才多艺的聪明女,难道会没人怀疑吗?

    “这个你无需担心,一切自有定数。”玄机露出一脸莫测的笑意。

    既然如此,那好吧,反正灵魂“回归”已成既定事实,我也就勉强接受吧。

    一想到我此刻的身份,也就不难理解那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声了,怎么说我也是堂堂一国公主,死了要连这排场都没有岂不可悲?就算真死透了也要气活过来。

    嘿嘿,我现在就活给他们看……

    好了,听了一分钟哭声,我现在已经完全能够判断那个一直握着我手,不停抽泣的女人肯定是李霓裳的亲娘了。就算是个傻女,毕竟也是自己怀胎十月的骨肉。所以哭声虽断断续续,却听得出是痛彻心扉啊。至于床边另一个很招摇的女人的哭声和说话声,多半就是来自皇后。她虽言语得体,时断时续的安慰李霓裳的娘,但哭声中却听不出半点真心。看来做皇后也够辛苦的,虽然不是自己的女儿死了,做面子也要哭得够凶。

    唉,真该为我聪明的头脑,精准的分析判断致敬一分钟。在二十一世纪时我便正是靠着这些才在我老爸“众多”子女当中万般得势,这就叫做万绿丛中一点红。我可是他这一辈子最大的骄傲,怎么说他林家五代之内可都没有人能像我这样给他争面子,双料学士外加在读博士。

    我动了动眼皮,睁开了眼。接下来那一幕几乎让我在心里面笑岔了气。我睁眼的瞬间竟然好死不死的对上了皇后,她见我睁眼时那表情就像活见了鬼似的,嘴都来不及闭上没两秒钟就吓晕过去了。

    “快,快传太医,皇后娘娘晕倒了……”太监急急忙忙躬身跑了出去。

    一群宫女太监慌慌张张的迎上来,等他们安置好皇后也就都发现我醒了。那神情一个比一个夸张,都跟看到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似的,唯有我那“母亲”是一脸的惊喜。

    “快,快传太医,公主醒了,公主醒了……”最后不知道谁叫了一声,又一个太监躬身跑了出去。

    太监刚出门槛,一个儒雅俊逸的男子似乎不敢置信的冲了进来,我能感觉到他似乎是很高兴我醒了过来。他轻轻走到我的近旁,温柔的看着我,笑了,笑得那么无邪,纯净,像春风一样,一下子就吹绿了我的心。

    我正在揣测他与我的关系,宫女太监已跪地行礼齐声道:“参见六殿下”。哈哈,这下我可知道他是谁了,李霓裳的哥哥呗,应该还是排行第六。

    谁知我一个激动,竟然脱口而出,“哥哥?”

    要知道这种飘逸若仙的人物可是我从小到大心目中理想的情人模样。

    众人皆是一惊,也不知道是吃惊我一个哑巴能说话了还是吃惊我那声“哥哥”。

    男子却还是温柔的笑着,点了点头,那感觉淡淡地,却很温暖,“醒了就好。”

    我娘也从惊愕中镇静过来,却还是神情激动,“裳儿,你能说话了?”

    我暗自叹息一声,古人还真是废话多,我不都已经开口说话了吗?

    没办法,入乡随俗我还得全情配合,清了清嗓子,我转向身旁的美妇,哇,仔细看来,她还不是普通的漂亮,简直一个美若天仙的中年美人,虽然上了点年纪,现在又是一脸泪痕,却丝毫不影响她的华贵气质。

    顿了顿,我转动无辜的眼睛,以柔弱无比的声音问:“你是谁啊?”

    哈哈,没想到李霓裳的音质这么好。

    美妇一惊,“裳儿,你不认识娘了?”

    “轰”又一颗原子弹爆炸,把所有人的眼睛都快炸爆出来了,就连宫女太监们都面面相觑。

    失忆而已,没有这么难以接受吧!

    “你是我娘?那我是谁?这里又是哪儿?”我继续扮无辜。

    看着我娘他们的表情,我心里大呼畅快,面上却还装作柔弱无助,好像什么都不知道,“我说错什么话了吗?”

    娘惊喜的哽咽着,“没,没有,娘只是太高兴了,裳儿能醒过来就好,其他的事情以后再说……”

    我真是替我的表演天赋叫屈啊,居然就这么失去拿下个金马、金像影后奖杯的机会了。

    看着满场为我动容的观众,其实主要是太监宫女,我心里高兴的直想敲锣打鼓。戏演到这份上也可以暂时谢幕了,我又看了眼床前温柔的哥哥,便假装虚弱昏睡过去了。

    我睡足醒来时,早来了十几个太医候着,轮番替我号脉,望闻问切一应俱全,整整折腾了我好几个小时。

    然后一致的结论是:天佑我赤唐,奇迹出现,九公主病体痊愈,然不知何故,九公主丧失记忆。


第一卷 满庭芳 第二章 疑惑

    没几天工夫,我就成了宫里最忙的人。送走了一拨人又来了一拨人,还个个皇亲国戚,这个叫三哥,那个叫二姐,一下子又是德妃、贤妃,诰命夫人……要是没有我娘在耳边提点,那些人我一个都叫不上来,谁晓得皇家有这么多三姑六婆的亲戚?

    而且还都这么么么么热情,个个看我的眼神都像在鉴赏一件奇珍异宝似的,眼中烧着一团好奇的火,令人完全体会不到亲友间熟悉热络的自然亲切。

    这几天,娘天天都来我的“景瑞宫”,既闲话家常,又向我讲解皇宫里的礼仪规矩、人情世故,赤唐国的国情民风乃至天下的诸多有趣事情,常常听得我不思吃饭睡觉。

    这个娘,真是个温柔贤惠的好母亲,她与我妈完全是不同的两种类型,我妈一直是个高傲而倔强的女人,从不会委曲求全或向人示弱,更几乎让我相信她从没有柔情似水的一面;而她恬静,淡雅,温和、博识……完全颠覆了我对古代宫闱女人的看法。

    只是她望着我时的关怀眼神中仿佛还隐隐藏着些东西,却说不上究竟来是什么。而且她似乎并不怎么愿意说起李霓裳坠马之前是个怎样的人。

    也许怕我知道自己以前是个傻女而感到自卑吧。她竟编出了一套令我乍舌的说辞,说李霓裳自幼聪明灵俐,勤奋好学,于诗词歌赋、曲艺乐理……皆有涉猎,且颇有小成……

    每每说到这里,她的脸上就会洋溢着慈爱幸福的光,眼睛里满是骄傲,为自己女儿的出色感到的骄傲。这种骄傲相当真实,一点儿也不像是伪装出来的,可是,玄机不是说李霓裳自幼痴傻吗,又怎么可能精通诗词歌赋、曲艺乐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到底谁在说谎?可又为什么要说谎呢?

    送走了娘,我坐在铜镜前冥思,有意无意的摸着头发,满脑子的问号。

    我的近身婢女婵儿端着药碗进来道:“公主,药煎好了。”

    我正想着问题,哪里有心思吃药,随意挥了挥手示意她放下。

    “可是淑妃娘娘(李霓裳的娘)临走的时候吩咐奴婢要看着公主趁热喝。”我差点忘了,婵儿是我四个近身婢女中最死脑筋的一个,对我吃饭喝药之事都有一股执著到底的劲儿。我好几次筹划的“拒绝吃药事件”都在她的执著中宣告泡汤。

    可是中药真的好苦啊!真怀念以前的日子,天大的病也只是吃一颗中药合成药丸,根本不知“苦”滋味。

    捏着鼻子,我好不容易把一碗苦药喝完,婵儿这才满意的收起碗。

    我问道:“婵儿,我以前是个怎样的人呢?”

    婵儿愣了愣,“奴婢听说公主以前很有才情的……”

    “听说?”我截断婵儿的话,“怎么是听说呢?”

    “回公主,奴婢以前不是在‘景瑞宫’伺候公主的,是这次公主病好后才调来的。所以奴婢只是听说,公主是个精通诗词歌赋、曲艺乐理的才女。”婵儿的语气中分明有些躲闪的意味。

    “那谁是以前伺候过我的?”

    “回公主,现在‘景瑞宫’里执事的人都是公主坠马昏迷后从别的宫新调来的。以前的人都……都因为保护公主不力被陛下治了罪,流放边疆了。”

    “所有的人都治了罪被流放了?”这种处罚也太过严重了吧。

    “据奴婢所知,确实是所有的人都治了罪的。”

    李霓裳究竟是个怎样的人?是痴傻还是聪明?若非痴傻,玄机为什么要这么说?若真痴傻,又为何宫内会盛传她颇具才情呢?

    而且为什么出事之后,皇上会将景瑞宫里所有的宫女太监治罪,难道真的只是因为保护不周?

    算了,这个问题太过复杂,以后再想吧。倘若李霓裳真是个颇具才情的才女,对我而言可就是天大的好事了。

    “那你知不知道在宫里我和谁关系比较好?”假如李霓裳在宫里有交心的朋友的话,那这个人应该会对她以前的情况比较清楚。

    “回公主,奴婢不知。”但是婵儿飘忽不定的眼神却告诉我她定然知道些什么。

    “真的不知?”我加重了语气,佯装发怒,“你是不是也想本公主治你的罪?”

    婵儿吓得立马跪下,俯首道:“公主恕罪,奴婢是真的不知,因为公主以前并不常住在宫里,而是住在别苑,一年只回‘景瑞宫’一两次,往常也只有皇上与淑妃娘娘常去看公主。”

    李霓裳这么奇怪?身为公主却不住在宫里,怪不得那些三姑六婆用看国宝的眼神看我呢,敢情有的人还是第一次见李霓裳。

    “是个什么别苑?”

    “公主恕罪呀,这个奴婢是真的不知道了。”婵儿卷缩着颤巍巍的身子不敢抬头。

    叹了口气,算了,估计这种事情,她一个小小的宫女也不可能知道太多。只是我对于以前的李霓裳却兴起了无比浓厚的兴趣。

    我让婵儿出去,唤言儿进来,近身婢女言儿主要负责我的梳妆穿戴,没有她帮我,我肯定无法拆下头上的发髻。说实话,古人的头发虽然弄得很有艺术观赏性,可在生活上实在是有太多的不便,怪不得再好看也不能成为现代社会复古潮流中的一支呢。

    轻抚垂下的青丝,我忽然想起了刚醒那天见到的那个“哥哥”,禁不住就嗤笑出声,那天我还真是糗大了。

    我当时还奇怪呢,为何当我叫那个飘逸的男子“哥哥”的时候,所有人都是一副吃惊不已的表情,还以为他们吃惊一个哑巴会说话了。原来问题的结症在于他根本不是我的哥哥,而是我的未婚夫——赤唐北方邻国“和国”的六皇子,水墨宇。

    言儿很快就进来了。她的手很巧,往往是随意拨弄一下,我头上那看似繁杂无比的发髻就自然散开了。

    想起水墨宇,我便提起了关于他的话题。

    言儿似乎很崇拜水墨宇,神采飞扬,口沫横飞的描述着他,“六殿下待人温善谦和,文质彬彬,又满腹经纶,诗词曲画更是冠绝天下,无人能敌……”

    “行了,行了,先替我把头发梳直了吧。”不适时制止,我怕“我的敬仰之情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的话就要出来了。不过自从得知水墨宇竟有如此出色后,身为他未婚妻的我心里也是大唱颂歌,只是可惜自从那天见过之后这么多天就再没见到他了。

    “对了,你知不知道他这几天都在忙什么?”我问言儿。

    “他?公主是说谁呀?”

    凭我这些天的观察,言儿什么都好,乖巧听话,可就是常常会犯迷糊。

    “水墨宇啊!”

    “哦,”短路的脑袋终于反应过来了,“公主是说六殿下呀,大概在忙‘群英会’的事吧,六殿下半月前来赤唐就是专程为忙这事的。前阵子因为公主生病,殿下每天陪着公主,都没有空闲管这事,现在公主好了,殿下可能就去忙了。不过昨个儿殿下还来过呢……”

    “他来过?我怎么不知道?”我一脸惊喜,看来他还是挺关心我的。

    “那会儿公主睡下了,殿下就没有进来。”

    我的目光扫向周围当值的宫女,“那你们怎么不告诉我呢?”害我还以为自己单相思呢。

    “奴婢知罪,奴婢下次不敢了,请公主恕罪。”齐刷刷一溜儿的宫女都跪了下来。我无奈的翻了个白眼,古人的尊卑观念如此根深蒂固,我都劝到懒得再劝了。

    摇了摇头,我轻叹,“都起来吧,也不是什么大事,什么罪不罪的,都起来吧。”看来我就不是做颐指气使的主子的材料,见她们怕成这样,再大的气都消了。

    “谢公主。”

    “言儿,你刚刚说的‘群英会’是怎么回事?”我对这个名字比较感兴趣,当然更重要的是“群英会”是水墨宇正在做的事情。想想我那时空不知道哪个地方电视台好像也有一个节目叫做“群英会”,不过具体玩什么就不记得了。

    言儿一面梳理着我的头发,一面详细的讲述,“回公主,‘群英会’是咱们赤唐国、和国、日月国三国每隔三年举行一次的比试大会,今年正好轮到咱们赤唐国举办……”

    听了半天,我总算有点明白了。美其名曰“群英会”,其实也就类似于二十一世纪的运动会,当然不会是比游泳,田径、体操、排球……这些运动项目了。但性质差不多,也有类似于金牌榜之流的排名。

    从言儿期待的表情和憧憬的眼神判断,“群英会”应该是属于奥运会那种高级别的。而且天下三大国,三国皆参加,想来规模一定不小。

    当今天下,最大的三个国家分别是南赤唐,北和国,以及疆域最大且雄踞西方的日月国。三国之中,赤唐物丰民富,日月国兵强马壮,和国两项都不突出,但好在比较平均,而且国民尚文,也就是说国民的文化素质比较高,多产才子才女。

    听言儿说,群英会那天宫里的主子都可以携带宫女太监出游,而且自曾祖皇帝那代开先河之后,女子也能参加“群英会”中的比试项目。这总算是给了我一个盼头,否则真会把我给憋坏了不可。

    若真应了那句“故国三千里,深宫十二年”的话,我可就不只“双泪落君前”了,我非要把玄机老头揪出来打一顿,好端端居然把我丢到皇宫里当金丝雀。

    锦衣玉食的帝王家生活虽然不错,但若为自由故,一切皆可抛。


第一卷 满庭芳 第三章 刺客

    天河落远日,已是月上西窗时。

    我挥挥手让言儿等一众宫女下去休息,偌大的寝宫内只留了一盏长明灯,看进闪耀的灯芯中,我开始想念我远在异时空的父母,不知道他们现在过得可好?

    我老爸是个典型的暴发户,富得流油却胸无点墨。他一生娶了三任妻子,一共育了五个子女,我排行第三。我妈是他的第二任妻子,一个很高雅的舞蹈家,我的芭蕾舞也正是师从于她。直到现在我也没弄明白,我妈那种清雅人物当初是怎么会看上满身铜钱味的老爸的。也许真是“被猪油蒙了心了”。我六岁那年,老爸金屋藏娇东窗事发了,妈便带着我离开了老爸,开始了对我魔鬼式的培养计划,现在回想起来仍觉后怕。那时候我整天幻想自己变成超人,估计我妈是打定心思要让我成为杰出的艺术家了,不是让我练古筝就是弹琵琶,(我妈生平最爱这两种乐器)后来还添加了小提琴,每个老师都请最好的,真是不惜血本。

    而我外公是个书画名家,也不知道真是我天资聪颖还是他实在闲得慌,非逼着我跟他学习书画,结果书法还算小有所成。画画,可实在是把他老人家的脸丢到太平洋去了,他让我画老虎,结果怎么看都像一只猫,还是体型硕大的变异品种。正所谓我若能成画家,母猪也能上树了。

    可是魔鬼式教育还在继续,就在连我自己都以为注定要做个艺术家的时候,我老爸终于出现了,而就在他和我妈争执我究竟是报考艺术系还是商学院的时候,我终于偷鸡成功,以状元的身份考进了让他们大跌眼镜的临床医学系(情节需要,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为这事我妈和我呕了整整半年的气,我老爸则粗人一个,一听“状元”撑足了他的面子,笑呵呵也就忘了他原本要我报考商学院的事。

    呵呵……现在想来仍是值得大笑。

    “什么人?”忽然听到窗前有声响,我张惶道。

    灯光很暗,我起身正准备到窗前查看,身子却蓦然向后一倒,嘴就被一只从身后伸来的手给严严实实捂住了,一股熟悉的血腥味马上冲击了我的感官。

    这个人流血了。

    “你不乱叫,我就放开你,如何?”一个低哑却颇有磁性的嗓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还能感觉到这个男人起伏不定的气息吹拂到我青丝如瀑的秀发上。而我的身体正被他紧抱在怀中。

    又是这种情节,在古典小说里漫天飞的刺客情结,不知道是不是正因为这样司空见惯所以我反而麻木了,一点危险感也没有。

    我居然——一点不害怕,从一开始也没打算叫人。

    看我点头,他试探的松开了手,见我确实没有叫喊的打算,他才完全收回那只沾满血污的手,另一只握剑的手也从我腰上拿开。

    刚一松开,他整个人就失去平衡,向后倒去。

    见他正努力尝试以剑支撑身体,我这才放心,拍了拍胸口,“幸好只是跌倒,还没晕过去。”否则要我把他搬到床上去,那就太难了。

    他那身高,至少比我高出二十五公分以上,当然这是保守估计。

    没错,我打算救他,可要先声明我既非花痴,也非医生的职业病犯了,但我确实找到了一个说服自己救他的理由——救他的报酬,那会比较有吸引力。

    显然,我刚才那句没头没脑的话引起了他的兴趣,他倚剑坐在地上斜盯着我,“你不害怕?”

    “怕,为什么不怕?”我笑着坐回自己的桌前。

    他似乎来了兴致,“那你为什么不叫?”

    “叫有用的话,我早就用了,难道听到我叫声跑进来的人能快过你手中的剑?”

    他摇了摇头,“不可能。”

    “那不就对了,没用的事情,我为什么要做?”我索性玩起桌上的长明灯,“我和你谈笔买卖,你考虑一下?”可能我老爸无师自通的经商才能还是遗传了一点给我。

    “哦?”他似乎颇感兴趣,“你要和我谈什么买卖?”房内的阴影很完美的隐藏了他的一切表情。

    “我可以救你,不过你伤好后要帮我做一点事。”

    他动了动,“那要看是什么事?”语气很严肃。

    我不以为然的看了看他,“我不认为你有得选择?除非你根本不想活了。现在就算我不叫人,只这么耗着,也能让你血尽人亡。你想活下去,就只能接受我的条件,放心我决不会要你做让你为难的事情。”不知道为什么,尽管料定他不会不答应,我还是加上了最后那句话。

    他在阴暗中笑了笑,声音很有磁性,也意味深长,“看来你很会做买卖。”

    “这么说,你是同意了?”我高兴的问。

    “正如你所说,我有选择吗?”他似乎无奈的笑了。

    “OK,搞定了!”

    “你说什么?”

    “没什么,你听不懂的。”我开心地找来文房四宝,开始落笔。

    “你做什么?”

    我偏头看了他一眼,“写契约书呀,免得你事后赖账。到时我可就欲哭无泪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他又笑了笑,“你这丫头说话真有意思。厄,你可以叫我,荀隐。”

    “隐藏的隐?”

    “呵呵,对,隐藏的隐。”他又笑了。

    写好了一式两份契约,我递给他一张,“好了,你在上面画押吧。”

    “哦,不,是签名。”我急忙纠正道。

    他把签好的契约交还给我,“你的字写得很好,你叫李绛?”

    “是啊,你觉得很好听吗?”我将契约收了起来。

    他明显顿了顿,“李姓,可是赤唐的皇姓啊。”

    我翻了个白眼,“不然你以为我凭什么说能救你?”

    他长叹了口气,“我早该想到。”

    我根本没心思理会他叹息什么,走过去扶起他,“还能动吧。”我能感觉到当我的手触到他的那一霎那,他身体蓦然一僵。

    好不容易把他安置到了我平时侧躺的贵妃椅上,又点了两盏灯放在案头,端了一盆清水,剪了件白衣裳做成纱布状,再取来几瓶外伤药,据说是我坠马后皇上派人送来的,说是上等的南蛮贡品,没用完,就一直搁着,想不到今日倒派上用场了。

    荀隐一直没有说话,只静静地看着我进出忙碌,当我一切准备好,在他身前蹲下时,他却突然直直地盯着我说:“你很美”。

    这种行为在古代是不是应该算是轻浮孟浪,而古代良家女子多半应该骂他无耻之后便羞愤离去吧。

    可惜他现在遇到的是我。

    我醒来的第一天就知道自己很美,所谓“南国一绝色,西北有二娇”中“南国一绝色”指的便是我,李霓裳,而“西北有二娇”指的则是西方日月国镇国将军之女玉逐云,和北方和国宰相之女花向晚,我与玉逐云,花向晚并称为天下三大绝色。那两人到底有多美我是不知道,可我,有娘的绝品基因在,想丑也不大容易。说实话,我与娘在容貌上有七分相似。

    没有理会荀隐,我也无暇深究他眸中的颜色,直接剪开了他贴身的血衣。再小心翼翼的以清水清洗伤口,上药,包扎,整套程序我处理起来有条不紊。而整个过程中,荀隐也没有叫出一声,就连我不小心牵动了他几处伤口,他也只是轻描淡写的别过了头。但不一会儿他又会表情平静的转过来,盯着我看,仿佛在欣赏一件珍稀物什一样,眼神也由最开始的惊艳,变为惊诧,再变为现在的朦胧复杂。

    “你研究完了没有?荀公子。”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陌生人面前,我竟毫无兴趣伪装成温柔无害的模样,反而用最真实的一面面对他。

    “哈哈——”他又开始笑。

    直视荀隐深邃的眼眸我调笑道:“你身为刺客,应该有刺客的操守,哪有刺客像你这么爱笑的?”哪部YY小说里的刺客不是一副酷酷的样子?却只有他一直在笑。

    “你以为我是刺客?那你救我不怕危险吗?”荀隐眼中隐约透着一丝不甚清晰的狡黠之光。

    “你是不是刺客我不知道,你进皇宫想做什么我也不知道,不过我倒是奇怪皇宫内怎么没有人发现你……”荀隐浑身一震,而后颇具深意的以目光邀请我说下去。

    我顿了顿,“否则,你一开始就不会放开我。因为无论我叫或不叫,倘若你身后有追兵的话,你都处在危险中。抓住我做人质至少多分逃走的希望。你既然放开了我,那就表示,你担心的危险只来源于我的呼救,只要我不叫喊,就没有人知道你的到来,你也就安全了。”

    我理了理思路,继续说:“你既然无心伤我,可见你并不是个嗜杀的歹人,又或者你的目标并不是杀人,否则的话对你来说,面对个死人总比面对个活人要安全些的。”我按照小说里刺客的逻辑来分析。

    听到我的分析,荀隐给了我一个激赏的笑容,却没有说话,而后忽然转向了窗外的那轮孤月。

    月华流泻,清凉如水的月光与闪烁的灯光勾勒出荀隐举头西望的侧影,看上去是那么的高傲,却也是那么的孤独。

    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一个谜一样的男人。

    他的年纪看上去并不大,或许二十七八岁光景,长相也并不俊美,但菱角分明的脸在微黑皮肤的映衬下格外有性格,也就是所谓的“型男”那种类型。

    可他浑身有种沉的很深的成熟感,总让人觉得他的心思飘忽不定,若隐若现,难以捉摸。

    他虽然时时挂着笑,可这种笑往往比不笑还令人害怕,因为根本猜不透他笑容的背后究竟藏了怎样一把刀。我还是怀念水墨宇的笑,笑得像春风,像阳光,可以直接照进人的心里,温暖人心。

    “如果我告诉你,我是逃进皇宫避难的,你信也不信?”荀隐突然看向我,以调笑的口吻问道。

    我愣了愣,“信,这种荒唐的理由你既然敢说,我为什么不敢信?”

    “哈哈,你真的很有意思。丫头,能不能问你一个问题?”荀隐慵懒的斜支起头。

    我一边收拾东西,一边答,“你问吧。”

    “你有没有一丁点儿的怕我,尤其是我满身是血的时候?”荀隐似乎很看重这个问题,他问的时候,语气非常的严肃,没有半点调笑的意味。

    我想也不想,抬起头看着他,“本来或许会怕你,你这人不太容易读懂,人们对自己读不懂的东西都会有距离感,往往会存点畏惧之意。但见到满身是血的你,我反而又不怕了,这证明你也是有血有肉的人,而且那时候在我眼中,你更是个病人。”

    在医生眼中是没有好人与坏人之分的,有的只是病人,没有一个医生会害怕自己的病人。

    记得刚进医学院的时候,闻到血腥味,我甚至难过得几天吃不下饭。但现在,每每闻到这种味道时,我感到最多的却是份沉甸甸的责任感,因为流血的是有血有肉的病人。

    回思适才自己的回话,似乎太过直白了,可在这个人面前,我却兴不起一丝矫揉造作之情,他总能轻易的牵引出我心中最真实,最坦诚的语言。明明不过刚刚相识,却让我有种相交几个世纪的错觉。

    在他面前我似乎可以活得很自我。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四章 虚惊

    天亮之前,我终于处理完荀隐身上的诸多伤口,又顺带将寝宫收拾了一遍,我天生爱洁净,总见不得脏。

    打理好这些我才注意到荀隐的衣服不是被砍烂就是被我剪烂了,早已不能蔽体,形同半裸。应该说他的身材很好,只不过这时看在我的眼里却只是副病体而已,顶多算是副比较好看的病体。

    我让“景瑞宫”门口当值的小太监给我偷偷找了一身太监服,回来让荀隐穿上,他当时的表情就像是吞了只苍蝇一样,说不出是嫌恶还是别的什么。

    我笑得花枝乱颤,把衣服丢给他,“在宫里你不穿太监的衣服,难道想让我给你找套宫女的衣服?”

    他挣扎了一番最后还是穿上了,只是对他而言衣服有些小了,捉襟见肘的,这也没办法,我已经特意交待找套大号的了。

    看他穿了衣服,我便进内室和衣睡下了,忙了一晚,真是累了。我懒得再管荀隐,反正像他那样的人一定会照顾好自己的。

    当我醒来时,已经快开午膳了,不见荀隐,想必自己找个什么地方躲起来了。用完午膳,我闲着无事,本想看看书,可那些竖体排版从右往左看的书我实在是适应不了,这大概也算路径依赖(经济学用语)吧。

    以前这个时候,我应该正抱着电脑漫游网络呢。现在,在这个和中国古代如出一辙的时空,虽然语言、文字、观念、物什……都一模一样,可心里的距离感又岂是时空可以换算的?

    实在无聊,命负责陪我做诗练琴的近身婢女清儿取了把琵琶来,轻拢慢捻便弹开了,弹了首《春江花月夜》,春水流转或急或缓,夜色袭来花和月或清晰或朦胧,或灵波流动,或暗香萦留,琵琶声或悠远或明快,只可惜缺了能与琵琶共鸣的古筝,总还是差了些“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的意境。

    放下琵琶,我又命清儿找来了古筝,明显看出这个小丫头眼里的惊奇。其实惊奇的又何止是她呢,上了大学之后,我便钟爱玩手术刀,对于自小练习的琵琶、古筝反而疏离了,今日之兴,也不知从何而来。

    相对于琵琶,驾驭古筝我更如鱼得水一些。心头兴起,抬手就拨开了一曲古琴曲《凤求凰》。兴之所至,忘情间司马相如的那首琴歌也朗声吟出。

    凤兮凤兮归故乡,遨游四海求其皇。

    时未遇兮无所将,何悟今兮升斯堂!

    有艳淑女在闺房,室迩人遐毒我肠。

    何缘交颈为鸳鸯,胡颉颃兮共翱翔!

    皇兮皇兮从我栖,得托孳尾永为妃。

    交情通意心和谐,中夜相从知者谁?

    双翼俱起翻高飞,无感我思使余悲。

    真是我自逍遥啊。一曲方罢,正要起身,却发现一众宫女太监都痴痴傻傻的,像是被电击了一样,半天没人出声。

    呵呵呵,我的琴弹得有那么好吗?

    我不禁得意,结果笑到一半换成我变痴傻了,门口站了一众人,我却只看了四个,看到他们,我的笑就僵硬到半空中了。

    娘,水墨宇,皇后,最后这个肯定是我至今才有缘得见的皇上了。已近五十的人了依旧一副不怒而威,神俊大气的模样,果然一代君王气势姿态就是不凡。

    “还不快过来向你父皇和皇后请安?”娘急忙化解尴尬的境况。

    我只得硬着头皮上前一一请安问候,心里不停的敲鼓。不知道李霓裳以前会不会弹琴吟唱,要是不会的话,我刚才做了多么有冲击力的事情啊!忽然想到他们会不会以为我是鬼上身啊,天啦,到时候要是找了几个道术高明的道长或是佛法高深的和尚,我这缕英魂岂不是无处安身了吗?

    怎一个惨字了得啊。

    皇上看了看我,目光似是在我脸上搜寻什么,见我镇定自若(其实心里在打鼓),落落大方,眼神忽而转为柔和,似乎并没有对我弹琴吟唱之事感到奇怪。莫非真是玄机骗我,李霓裳原本是个才华横溢之人。

    皇上走上前扶起我,慈祥的道:“皇儿病愈,朕早就想来探望了,奈何国事繁芜,今日方才得闲过景瑞宫一趟。”

    清雅的嗓音,“父皇乃一国之君自当以国事为重,儿臣本想等身子再好些了就到‘紫薇宫’给父皇请安的,没想到父皇竟亲自来看儿臣……”

    皇上朗笑一声,“众人皆说我皇儿大病之后虽忘了些人和事,却是才情依旧,今日朕看来确实不假。朕远在玉阶上已被皇儿的琴音吸引,方不让人打扰了皇儿的雅兴。”怪不得皇上来了都没有人通报我一声呢。

    皇上、皇后找了个座坐下,皇上招我过去,“皇儿方才弹的那首曲子和词是何人所作啊?”

    这时候,我又不能说实话,又不能瞎扯一个当朝的人。只好硬着头皮剽窃古人之名,“回父皇,是儿臣一时兴起,胡乱弹唱的,弹得不好,还望父皇别见怪。”

    皇上和蔼一笑,“皇儿那曲弹得甚好,可取了名字?”

    “儿臣只是一时兴起,不曾取名,不如请父皇赐一名吧。”

    “好,朕就赐上一名,”皇上略微想了想,“朕听你吟唱‘凤’啊,‘皇’的,不如就取作‘凤求皇’吧。”

    “好名字。”

    “好意境。”

    ……

    一众人,皇后,皇妃啊,迫不及待的附和称颂。

    我正暗自庆幸皇上取了这么个歪打正着的名字。这下应该不会将司马相如气活过来了吧。

    皇上却似乎很在意水墨宇的评价,转向他,水墨宇浅浅一笑,“皇上题的这名切题切意,意味深远,耐人寻思,确实是个好名字。”

    听到水墨宇说话,我看了他一眼,正好对上他看向我的眼睛,那是一双很清澈的眼睛,眼中的赞赏非常清晰。

    我莞尔一笑别开了眼。

    皇上似乎将我的这个小动作看在眼里,他笑着说:“墨宇这次随朕前来,一是探望皇儿,二嘛,还有事相求。”皇上的语气颇有些调侃意味。而且由于皇后是和国的长公主,也就是水墨宇的姑姑,因此,皇上一贯亲切地称呼水墨宇的名。

    我看向水墨宇,“不知道霓裳有何事可以帮六殿下?”自从知道水墨宇是我的未婚夫后,我打心眼里不愿再叫他哥哥。

    水墨宇尚未开口,就听皇后冷声抢着道:“三日之后便是‘群英会’开始之日,按照惯例开场该有歌舞助兴,上一届在和国举办之时,是宇儿弹琴,花宰相之女向晚起舞,博了个好彩头。这一届本来早定了由你来跳头舞,谁知你……出了点变故,便换了七儿(皇后的亲生女儿),但现在你既然已经醒了,这舞还是该你来跳,也省得我们再向其他两国解释你缺席原由。”

    “六殿下是想与我商定一下跳舞的细节?”我看着水墨宇。

    他微笑着点了点头,“三国之民久闻九公主的盛名,却无缘得见,这一届‘群英会’筹备之初,公主跳头舞的消息一经传出,各国报名参加的人数也都激增。这几日到鸿城(赤唐国的都城)的人真可谓络绎不绝了。太多的人是冲着你来的,所以这场头舞恐怕非你跳不可了。”

    我说嘛,跳头舞听起来是挺出彩的事,皇后怎么可能不让自己的亲生女儿捡这个便宜,原来还有这层内情。

    见我没开口,皇后接着道:“怎么?你是不愿跳还是有别的隐情?”

    我看她是巴不得我有隐情了,最好是能证明我不会跳舞,这样不仅能羞辱我一番,还能让她女儿登上舞台。

    我娘急忙接道:“裳儿大病初愈,身子仍旧虚弱,这跳舞之事多耗精力,时日又紧,恐怕不大适宜。”

    皇后“哦”了一声,正准备说话,我马上笑着道:“娘多虑了,女儿身子已经好了,若是女儿一舞能为父皇和我赤唐国赢得好声誉,女儿就算辛苦一点也是值得的。”

    娘还想再说什么,看了我一眼却忍下了,皇后见我爽快答应,她没戏唱了,也不说话。皇上却笑吟吟的道:“这才是朕的女儿,敢担当。”

    皇上又说了些话,然后带着一众人走了。水墨宇却留了下来,说是与我商议跳舞的具体事宜。

    看着水墨宇俊逸的脸,儒雅的言谈举止,我觉得自己真的变成花痴了,没想到世上真有这种儒雅若仙的人物,君临半空,白衫无风自飘(我自己幻想的场景)。而他具体说了些什么,我是一句也没听进,只顾着傻呵呵的笑。

    “九公主?九公主?”水墨宇发现我并没有听他说话,唤醒我,“你去哪儿神游了?”他的语气中有种宠溺的感觉。

    我“嘿嘿”干笑两声,“说到哪儿了?对了,我以后叫你‘墨宇’,你以后唤我‘霓裳’吧。老是殿下,公主的叫怪别扭的。”

    水墨宇怔了怔,又盯着我看了看。

    “怎么了?”我小心翼翼的问。

    见我的神情,他笑了笑,“好的,以后我唤你的名,你唤我的名。”

    这一场商议一直在我严重走神的情况下持续到了月儿临空才算告一段落。我便留水墨宇在我这里吃晚饭,他笑了笑便应允了,遣了人去他住的行馆传话。婵儿在一旁认真地伺候着我用膳,因为我常常盯着水墨宇,看着看着就走神了,忘了夹菜。

    起初,水墨宇见我这般呆呆望着他的神情,会感到不自在,眼睛会有意避开我的视线。但吃晚饭时,他好像已经习惯了我的举动,我看他时,他便会回我一笑,笑中包含着无限宠溺。

    “你总是这么大胆的盯着男子看吗?”这是第二日水墨宇见我时说的第一句话,他的脸上还是挂着浅浅的笑。

    我回以一笑,“你以为本公主见谁都看吗?”

    “如此,倒是我的荣幸了?”他的声音柔柔的,没有半点魅惑的意思,我却很着迷。

    “昨日你提的那几点,我回去修改了一下,现在再弹一遍,你听听是否满意?”水墨宇从自己随从的手上接过古筝,调了调音便开始弹。

    流水般的旋律便从水墨宇手中清泻而出。他弹的曲子原本叫《赤唐颂》,是他专门为赤唐“群英会”谱写的新曲,听起来气势磅礴,大气但又不失优雅。但由于我最后决定要跳的舞,被我命名为《飞天》,因此,水墨宇详细了解了舞的情况后,便也将曲名换为《飞天》。

    水墨宇盛名传天下,他弹琴的技艺自然极高。但他琴声中颇为落寞的情绪却是为何?

    昨天听他弹琴,我在惊喜称赞之余也似乎感觉到了他琴声中的落寞,本以为那只是自己的错觉,但今日听来,这种落寞相当真实,尽管他此刻仍旧挂着春风一样的笑。

    琴声嘎然而止,水墨宇抬头看着我,“霓裳,今天在看什么看得出神?还觉得我像神仙?”

    我笑道:“是啊,可惜神仙也有烦恼,你又为什么事感到落寞?”

    水墨宇蓦然一怔,望着我的眼睛里忽然起了涟漪,失了波澜不惊的平静。但他很快又笑了,“原来我思乡的情绪早被我的琴声泄露了。”

    是思乡吗?那明明是种落寞,仿佛无可奈何,仿佛心有不甘……但一切似乎很快又平静了。

    不去深究了,我伸手随意拨弄了一下水墨宇的琴弦,“仙人,本公主要跳舞了,你可愿伴奏一曲?”

    水墨宇开怀一笑,“你可真是个小妖精。”他手却没闲着,拨弄着一曲《飞天》便潺潺流出。


第一卷 满庭芳 第五章 鬼魅

    昨日晚膳过后,送走了水墨宇,我便遣退了内室寝宫的宫女,还让婵儿特意替我到御厨房传了几样精致的宫廷小点心留在桌上。长明灯忽闪忽闪,转眼间荀隐便坐在了我的对面。

    这应该就是武侠小说中经久不衰的必备功夫——轻功吧,虽然精妙,我却并不吃惊。荀隐这会儿正端详着我,似乎见不得我对他的功夫无动于衷一般。他很自觉地抓起一块点心扔进了嘴里。

    “丫头,你的见识颇让我吃惊,寻常女子倘若见到我适才施展的功夫,只怕早吓的尖叫了。”他一边嚼着点心,一边继续上下打量我。

    唉,荀隐哪里知道我那时代电视剧里早把轻功演绎的出神入化了,什么飞檐走壁、蜻蜓点水……全都小菜一碟,那盛极一时的《卧虎藏龙》里周润发、章子怡更是能够身形灵巧的在竹颠水面翻飞,哪一个人的动作不比他好看?

    我无奈的叹息一声,“这世上奇人多得是,你那轻功虽然精妙,我却见过更好的。”虽然电视、电影里的功夫99%都是假的,但好在够花哨,轻功也够优雅。

    “哦?你见过?”荀隐似乎不太相信,“不是我夸口,当今天下轻功能胜过我的恐怕只有一人而已,而那人你不该见过。”

    “那人是七老八十了还是已经作古了?为何你就这么确定我没有见过?”我倒也有兴趣知道这世上还有谁胜得过他。

    荀隐明白我的意思,“哈哈”一笑,“丫头,你的话总是很有趣。不过这个人倒真值得一说。”

    他停了停,“这个人没人知道他的本名,所有人都只知道他是江湖中一个神秘门派‘鬼教’的首脑,因他的轻功出神入化,在夜晚出现时更如鬼魅一般,因此江湖中人都称他为‘鬼魅’,尤其此人心狠手辣,手段歹毒非常,见过他的江湖中人能存命的尚不多,更何况你一个普通女子。”

    “所以你就断定我没见过他?”

    荀隐浅啜了一口茶,不置可否。

    “可我若说我见过比他轻功还好的人呢?”

    荀隐顿时瞪大了眼睛,直直的看着我,“这不可能,天下虽大,但轻功能胜过我的除了鬼魅之外绝无第二人。”

    他还不是一般的自大,难道不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人外还有仙的道理?就连古龙笔下“一剑西来,天外飞仙”的叶孤城都还有个西门吹雪与之势均力敌能够决战紫金之巅呢。

    我哑然一笑,“神仙的轻功肯定比鬼魅要好。”鬼魅轻功再好总不能像玄机那样一直漂浮在半空中吧。

    荀隐一听我的话,“噗嗤”一笑就将一口茶水喷了出来,幸好我闪避及时。

    “丫头,你的聪慧胆识,真乃我平生仅见。”

    “彼此彼此,你的自大狂妄也是我平生仅见。”

    “哈哈哈——”

    大笑过后,我为荀隐拆了“纱布”换药,他身上深一道浅一道的伤痕已有了愈合的迹象,看来贡药果然还是颇具神效。不过我觉得最神奇的倒还是荀隐,带着一身伤居然可以翻越对我来说高不可攀的宫墙,又能做到不被巡夜的禁军发现,想来就不是一般的人物。

    只是他不说,我也就不问了。

    我甚至连他白天去了哪里也不过问,这样的距离,对他对我都是安全的。

    说起来,今天一早,荀隐又不见踪影了。

    但令人开心的是水墨宇来了。

    我说了,他伴奏,我起舞。

    舞蹈,我是学芭蕾出身,跳了十几年,举手投足间全然是芭蕾的感觉。这种舞蹈与中国传统舞蹈的表现方式,尤其是宫廷舞的表现手法有天渊之别,更能令人耳目一新。饶是水墨宇这种见多识广的曲艺界高手也是惊艳不已,而我才不过随意跳了一段,最精彩的脚尖舞我可是要留到真正上场的时候做“杀手锏”的。

    芭蕾是一门规范且技术性很强的艺术。就规范性而言,它讲求开、绷、直、立、轻、准、稳、美八个字。从技术、技巧上来说则包括旋转技术、跳跃技术、脚尖技术、控制技术、双人舞托举技术等。

    传统的古典芭蕾技术建筑在外开、伸展、绷直的审美基础之上。

    包括:

    脚的五种基本位置:

    第一位:两脚跟紧靠在一直线上,脚尖向外180度;

    第二位:两脚跟相距一足的长度,脚部向外扭开,两足在一直线上;

    第三位:两脚跟前后重叠放置,足尖向外张开;

    第四位:两脚前后保持一足的距离,两足趾踵相对成两直线,腿向外转;

    第五位:两脚前后重叠,两足趾踵互触,腿向外转。

    手部基本位置:

    一、瓦卡诺娃派(俄国派)

    第一位:双手在正面的腹前成自然圆;

    第二位:双手在旁侧伸,在视线范围内,手心向内;

    第三位:双手上举在头上方的视线内。

    二、却革底派(意大利派)

    第一位:双手垂下成自然圆,手指轻触在大腿旁的位置;

    第二位:双手在旁侧伸;

    第三位:一手在身体前手心向内,另一手在旁侧伸;

    第四位:一手在身体前与横隔膜保持相同的高度,然后同时上举在头的上方。三种基本舞姿:‘阿拉贝斯‘、‘阿提秋‘和‘伊卡特‘;腿部技巧:各种‘巴特芒‘——包括腿的伸展、打开以及腿的划圆圈等;各种幅度和舞姿的跳跃;各种旋转;击腿技巧;各种舞步和连接动作;脚尖舞技巧;双人舞的扶持和托举等技巧;以及‘泼德布拉‘等。

    在古典芭蕾中女子的独舞,主要分为地面的和跳跃性的两种,前者基本上以足尖碎步和旋转动作为主,后者则既可以用单一的跳跃性动作,也可以包含足尖和旋转混合的动作。

    在水墨宇面前,我只简单跳了几种舞步和连接动作。令我称奇的是,李霓裳这具身体的柔韧度和灵活性并不亚于我远在异时空的“本尊身体”。

    水墨宇眼中的平静一点点退去,渐渐染上了狂喜之色,原来这个平静如水的人儿也会有如此动容的时刻。

    见我停下,水墨宇激动的道:“霓裳,我游历诸国,自负见闻广识,然今日方知自己仍是井底之蛙,你的这种舞步,我是见闻所未闻所未见,不知你是从何学来?”

    我嫣然一笑,反问道:“墨宇能否相信这是我自己钻研出来的舞步呢?”我总不能说这是孕育在意大利,诞生在法国宫廷,繁荣在俄罗斯的芭蕾舞吧。

    水墨宇一滞,呆呆的望着我,久久不说话,仿佛回到了他久已遗忘的什么地方,想起了什么人,什么事,眼中时而激动无比、惊喜不已,时而忧伤哀怨。两种截然不同的情绪纠结在他的眼中,如同火与冰的战斗,并慢慢在他的脸上弥漫开来。

    是否曾经也有那么一个人,对他说过类似话呢?

    而这个人代表了某种过往,我的那句话,勾起了他极力想用平静掩盖的那段过往。那是怎样的一段记忆?只怕已是深烙进心坎里了,即使岁月消逝,痕迹却能久远长存。

    良久,他终于叹息一声道:“得妻如你,夫复何求?”温柔如他,原来竟也是一个快意情仇的人儿。并不想我想象中的书呆子,木讷和羞于表达。

    奇怪的是,听到这句话,我竟一点欣喜之感也无,反倒油然而升一种失落感。这个才华横溢,遗世独立的男子,有春风一样的笑容,现在恐已将我视为知己,却不知他是否真心愿意得妻如我。

    我跳舞时的激情四溢,此刻也早已被失落感冲洗殆尽,顿觉浑身乏力,再提不起一点儿精神。

    一时间我竟觉得不愿再面对他的眼眸,仿佛那会勾起我心底最深层的恐慌一般。

    水墨宇察觉我的异样,担心的问:“可是身体不适?”

    我想说不是身体而是心,但最终却还是顺了他的意思,点了点头。他便招了我的近身婢女扶我去休息。说是他回去再根据我的舞步修改琴曲,将早前准备好的琵琶、古琴、竹笛、玉箫、鼓、锣……等一众一流乐师的乐谱再稍作调整,明日到“乐师坊”合奏时,再来请我去听听。

    水墨宇似乎对我很有信心,也或许对他自己更有信心吧,他没有提让我彩排的事情,或许我的盛名与今日的表现令他完全相信我的能力而且我跳的是独舞,无须与其他歌舞伎协调配合,又或许他担心我大病初愈的身体吃不消。

    在我的心里,我是希望后者才是我无须彩排的理由。但我却不敢问,怕问了得到不如意的答案,倒不如心里这么念着,没有答案,有时候也是好的,起码还有做梦的希望。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六章 诛颜

    下午的时候,言儿送来了一套精致的舞衣,说是御衣坊的师傅依据我的描述赶制出来的样衣,让我看看还有什么地方需要修改,我随意看了看,心思根本不在那上面,觉得差不多符合我要的款式,也就点头让他们赶紧制成成衣。

    芭蕾舞的舞衣向来讲究,颇为有名的是古典式芭蕾舞衣,也就是人们常见的裙子很短,不过膝盖的那种款式。但在这保守的古代宫廷,这款显然不适宜,因此这次我选择了一款灯笼袖的浪漫派芭蕾舞衣,它的裙子几乎到脚踝附近,成吊钟型,灯笼袖的颜色为淡紫色。

    这款裙子样式古朴,显得圣洁、淡雅而高贵。

    失落的情绪一直持续着。晚上,我让婵儿准备了一桌饭菜,本来只要了几样小菜,或许婵儿见我晚膳吃的太少,便特意多准备了几个宫廷名菜。

    如昨晚一样,坐在桌前我并没有等太久,荀隐便风一阵的坐到了我的对面,有时候我真的要以为荀隐一直都没有离开过我的身边,因为他总是在我等他的时候及时出现。

    “丫头,今天谁欺负你了?”荀隐见我无精打采,关切地问。

    我摇了摇头没有回答,这种小女人患得患失的心态又怎能说与他听?

    荀隐也是识趣,见我不答,他便不再问了,自顾吃起饭菜来,吃完最后一碟菜还毫不吝啬的大大赞美了宫里的御厨一番,顺带讲了两个笑话,可惜我却没笑,白白浪费了他的关心。

    我替荀隐换好药,就进内室睡觉,却辗转反复总是难以入眠。索性便不睡了,搬了张凳子坐到荀隐睡的贵妃椅旁边,我知道他也还没睡着,摇了摇他的手臂,“你和我说说江湖中的事吧。”

    荀隐翻了个身,笑了,“丫头挺会折磨人的。”

    我一把拉开裹在他身上的锦被,作势威胁道:“你不跟我说,就别想睡觉。”却没有发现,此刻我正向他撒娇呢。

    荀隐笑得更开怀了,“丫头想听些什么?我可不擅长讲故事。”

    我让荀隐继续讲“鬼教”的鬼魅给我听,荀隐便从鬼魅初入江湖讲起……那似乎是一个很长的故事。

    荀隐似乎也讲了很久,不过我却没有听那么久。

    翌日,我是躺在自己床上醒来的,肯定是荀隐将熟睡的我抱上床的,与前两天一样,此时荀隐已不见了踪影。

    或许是今晨的鸟语花香感染了我,又或许是昨夜荀隐的关心的举止感动了我,清晨起来,我昨日阴霾失落的情绪淡了许多,忽又觉得天地间的色彩都鲜活起来。

    用完早膳,清儿说水墨宇遣了人过来传话请我去“乐师坊”听乐曲合奏。

    稍稍梳理了一下,我先带着一众宫女如前几日一样到皇上的“紫薇宫”,皇后的“宁德宫”和我娘的“德淑宫”一一请安问候。

    然后才由太监引着出了内宫门坐上八人大轿往“乐师坊”而去。

    皇宫就是皇宫,楼宇别致辉煌不说,林园设计也独具匠心,一花一草都有人精心培植,一路上过了好几个百花园,品种繁多,正值春隐夏现之际,花色缤纷,自有一派繁华竞逐的景象。

    其中一个园里说是种植着素有“国色天香”之称的牡丹上千株,共三百多个品种,什么魏紫、姚黄、赵粉、卢丹、酒醉红颜、清风拂柳,雪拥寒梅等等。而其中最为珍贵的品种则是“诛颜”。

    据说这个品种原只产于西方日月国,被日月国人称为“国品”,从不轻易送人,现在宫里的这几株“诛颜”是十年前日月国的皇帝为表示睦邻友好之意特遣专使送来的,连同还送了两个专门培植此花的花匠。而当今赤唐国皇帝也十分重视“诛颜”的栽培。

    传说中,“诛颜”遇到真正的红颜时,只要沾上红颜的血,花色便会由纯白色变为血红,继而盛开三月而不败。

    只是,这也只是个传说罢了。不过,如果哪天我不小心上火流鼻血的话,我倒是愿意滴上几滴,验证一下传说的可靠性。倘若不变色的话,那说明传说肯定是假的。

    停轿的时候,“乐师坊”便在眼前,和我想象的差不多,典型的古代宫殿回形构造。

    水墨宇领着一群宫廷乐师和歌舞伎正站在门口迎我,一声声“公主千岁千千岁”让我很受用,大大满足了我的虚荣心。

    人呵,总还是希望自己被捧着。

    看着我身后的一众宫女太监向水墨宇行礼,水墨宇依旧笑得淡然,笑得如春风拂面。

    他走近我,关心的问:“身体可好些了?”感觉到水墨宇的关切之情,我忽然就精神一振,笑道:“仙人抚琴,本公主就算卧病在床爬也要爬来听的。”

    “你呵——”一切已包含在水墨宇无言的淡笑中了。

    我与水墨宇并肩步入“乐师坊”,方知道这儿远比我想象中要大。每一种乐器的乐师都有自己单独的乐房,总共有四十二间之多,每间房里的乐师人数在八到十人不等,其中顶级乐师一至两名。

    “乐师坊”内还有单独的试音间与合音间,若充分利用的话,这些房间可供同时排练二十个歌舞节目。

    水墨宇带我在“乐师坊”转了一小圈,便进了一间名曰“雅兰”的合音间。里面有六十余名乐师,共十余种乐器,俨然一个民族乐团。乐师们围成一个圈,中间放置着一面直径约一米宽,一点五米高的漆红大鼓。

    果然是按照我的要求特制的。短短两天之内就能完成一面规格如此之高的大鼓,这种效率若用来造宇宙飞船,只怕赤唐国现在已经登月成功了。

    一想到登月,我便想起嫦娥奔月的故事,口中喃喃道:“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

    水墨宇听我低吟,颇感兴趣道:“霓裳这诗意境凄美,却不知‘嫦娥应悔偷灵药’一句出自哪一典故?”

    我又一不留神说漏嘴了,忙陪笑道:“嫦娥是我做梦时见过的一个仙子,说她偷了灵药变成神仙后觉得孤独,我一时兴起便胡说了,并无什么典故。”搞笑了,赤唐国的书籍我一本也没看过,典故?它知道我,我却不认识它。

    水墨宇扯开一抹淡笑,走上他的主琴位,合奏便马上开始。

    他先起了调,悠扬的琴音仿佛由天边而来,伴着片片白云,穿过山涧绿林,旷野高山……水墨宇技艺高操,每一个变音和颤音都处理得很到位,他的琵琶指法(一种难度稍大的古筝指法)也相当精湛。

    当然若问我这首《飞天》曲中宫、商、角、徵、羽哪一变谱写的最好,我就不得而知了,因为我学的可是蝌蚪五线谱,哪里看得懂古人的乐谱?

    好在我有良好的乐感和十几年深厚的唱谱功底,只要水墨宇能够将曲子哼出来,我也就差不多能找到调,大致弹出来,不过比起水墨宇来还是差了很多。他弹的曲子大致都可这样评价:“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不过,有一样他是比不过我的,那就是“解剖”,奈何此处工具不全,英雄无用武之地。

    水墨宇的前奏弹完,十几种乐器的乐师便渐渐摆开阵势,加入到这场别开生面的合奏当中。萧走低吟;笛攀高亢;鼓奔雷鸣;琵琶声动,如玉珠跳盘……尚有一些我叫不出名的乐器,声声悦耳。

    这些声音或如飞凤般缠着水墨宇的主琴音缓缓而上,或突然跳开主音自成一柱。当中声乐,时而巨川临绝壁,时而青山隐隐水迢迢,时而小桥流水隔野烟,时而将军引弓,白羽没石棱。

    此种声势虽比不得交响乐浑厚,却也于清雅中见了磅礴之气,配以我改良过的芭蕾舞该是最好不过。

    我这时又突生一奇想,倘若我将灯笼袖换作水袖,效果应该会更加惊艳,此一灵感来自于《十面埋伏》中章子怡大跳的那段水袖击鼓舞。

    要我也用水袖击鼓似乎不大可能,因为没有特技设备,但跳出长袖挥舞的韵味,该是不成问题。


第一卷 满庭芳 第七章 荷花

    云天清朗。

    尽管从“乐师坊”回来时,已临近晌午,从生理学上说,这个时候人的身体会感到困乏,因而有“午睡”之需。不过我现在却觉得神清气爽,百倍精神。

    原因无他,只因为我终于可以心无忌惮的呼吸新鲜空气了。

    老实说,真弄不明白搞艺术的人怎么都有股超乎寻常的执著。像我外公执著的要我学书画,我妈执著的要我学器乐和舞蹈,而“乐师坊”里的特级乐师们就执著的要与我讨论《飞天》副曲(水墨宇弹主曲)的修改细节。

    在我看来,那副曲其实已趋于完美了,奈何他们始终坚持精益求精,一遍遍的讨论、修改、合奏……再讨论、再修改、再合奏……就算是天籁之音,听一遍惊如神谕,听了一千一万遍,耳朵一样会生茧。就像吃满汉全席,吃一两次,是无上佳肴,天天吃,恐怕也会反胃的(因为营养过剩)。

    看着他们激情澎湃,我却实在是百无聊赖。可在讨论的时候我还得打提起十二万分的精神,面前这群人可是乐器界的泰山北斗,就好比金庸先生笔下江湖中的南帝北丐、东邪西毒,个个都是顶尖的角色。在行家面前,只一点花拳绣腿哪里能入人家的眼?更何况我还是盛名远播的一国公主呢?

    因此,我时刻小心应付着,既不能多说,也不能少说。多说了,恐怕“祸从口出”,我自己多少斤两我还不知道吗?比半桶水多一点点。少说了,人家又会认为我浪得虚名,岂不损我颜面?

    短短几个小时,我如临大敌,表面虽然镇定自若,端庄大方,谈笑自如,心里却在不停咒骂总是向我提问的那几个年轻乐师。最可笑的是,水墨宇竟还露出一脸的赞赏。难道他没看见我眼中狂烧的怒火?我气得想把那几个乐师的嘴缝上。

    这次不知道死了多少脑细胞,回头一定再让婵儿多加几个菜食补一下。

    吃完了午膳,此刻坐在水亭之中,欣赏御花园的景致,倒也算是享受。皇家的普通林园已是豪华,这园中之园的御花园则是终极豪华。细腻之处,早溢于言表,笔墨不足以承载。

    由此,赤唐国物丰民富可窥一斑。在中国历史上,恐怕也只有盛极一时、四海升平的盛唐能有此等风貌吧。

    御花园这地方,我闲暇时便会来逛,但至今也不过看了五分之一的景致。

    刚才走累了正好瞧见一个水亭,八角飞勾,样式很好看,水亭立在一个人工湖的中心,四面八方有曲折回廊如蜘蛛网般交错着与岸边相连。

    坐在亭中刚休息一会儿,一阵嘈杂声便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前几次出来逛的时间都在午膳后,极少遇到人,因为宫里的主子这时候一般都在午睡。而且我不喜欢走门串亲戚拉近乎攀关系,再说李霓裳之前似乎也不喜欢交际,因此一旦真遇到个妃子、公主,我便绕开走了,免的还得假惺惺的寒暄。

    循声望去,嘈杂之处似乎是几个太监押着一个宫女,一个老太监呵斥着,那个宫女一直哭哭啼啼。想必又是哪个宫里的主子在惩罚下人。

    哎,再美丽的御花园也藏着些丑陋的东西,更何况整个皇宫呢。

    见没什么大事,我也懒得看了,起身就准备走。

    却听“咚”的一声,我的近身婢女洛儿(主要负责我的沐浴事宜)跪在了地上。这个女孩平时很守本分,不多嘴多事(婵儿、言儿、清儿管的多,话也多),安静得令我常常忘记她的存在。

    洛儿此刻突然跪下,着实把我吓了一跳。

    我伸手扶她,“起来吧,洛儿,有事慢慢说。”

    洛儿却执意跪着。

    我也不勉强,“你有什么事求我尽管说吧。”

    洛儿扬起头,“求公主救救洛儿的姐妹荷花。”

    “荷花?是在景瑞宫执事?她犯了什么事?”我不记得自己宫里有宫女的名字这么……呃,有乡土气息。

    “回公主,荷花不是景瑞宫的人,她在德贤宫执事。”洛儿的声音越变越小,估计是怕我一听不是自己宫里的人会撒手不管。

    原来是贤妃娘娘宫里的人。

    “荷花”那名字倒是很配贤妃的气质,贤妃美则美矣,却不通文墨,不识音律,没有涵养,简单说就是一个花瓶。据说当初是皇后娘娘亲力提拔的,后来因生了个皇子才册封为贤妃。

    这时对于荷花之事我倒有了些兴趣,“你继续说吧,她犯了何事?”

    洛儿大喜道:“回公主,奴婢也不知道荷花犯了何事,但依她的性格,绝对不会犯惹来杀身之祸的错。可从昨日晚膳后她便一直闷不作声,一个人呆呆的坐着,直到奴婢半夜醒来才发现她在偷偷的哭,问她什么事,也不说,只说过了今儿中午她这辈子就再也见不到爹娘和哥哥了。奴婢本来以为是她自个儿多心,可瞧她那样又不像……”

    “那她现在如何了?果真出了事?”我追问。

    “回公主,”洛儿向嘈杂处望去,神色紧张的看着那个宫女,“她就是荷花。”

    我又回望过去,几个年轻太监正拖着荷花疾步往湖的一角走去。

    “他们这是做什么?”要杀人也不能光天化日在湖边杀吧。

    洛儿急道:“回公主,他们这是要荷花跳湖自尽。”

    这是逼人去死!这些人倒真高明,明明是杀人,却要弄得像人家心甘情愿赴死似的,“这是御花园,他们就敢这样明目张胆的逼死人?”

    “回公主,”言儿忽然插嘴道:“这种事在宫里的下人中都是公开的秘密,主子杀个奴婢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惊动不了别人,就算惊动了,贤妃娘娘背后还有主管后宫的皇后娘娘撑着呢,皇上也不会知道(非常小声地说就算知道了也不会管)。”

    言儿伺候我的时间最多,平常被我宠坏了,胆子也大了,随口竟然评论起后宫来了。

    我一笑,看着言儿,“这会儿不迷糊了?倒说起后宫的是非来了,我这里说说也就罢了,别处可别乱嚼舌根,小心你的脑袋。”

    言儿一听,吐了吐舌头,模样十分可爱,十五岁毕竟还是个孩子的年纪。

    “公主……”洛儿一脸焦急的看着我。

    我拉起洛儿,“走吧,总这么跪着,就只能替荷花收尸了。”

    佛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佛又曰: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等我快速赶到湖边一角的时候,荷花刚刚被太监推下了湖,在湖水中扑腾着。我一边命令身边的太监赶快去救人,一边故意大声对洛儿道:“前面那几个不懂规矩的太监是哪个宫里的?见了本公主居然也不行礼?回头一定要到陈公公(皇上身边的太监总管)那里问个清楚。”哈哈,装颐指气使的公主谁不会?

    洛儿也机灵,大声道:“回公主,依奴婢看,几位公公都像是德贤宫里的人。”

    好一个一唱一和!

    原本见有人来了,正准备逃窜的太监就都恭恭敬敬的回到了我面前。老太监在宫里混得日子长,一看就知道已经修炼成狐狸了,会看颜色,辨轻重。几个年轻点的太监就没有他那么圆滑世故,行礼前脸上竟然还隐隐含有不屑,想必是狗仗人势久了,变得轻狂了。

    真是气煞我也,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可别以为我是软柿子。

    我故意不让他们平身,以忧伤的口吻感叹道:“想来我久不住在宫中,也鲜少在宫内行走,竟然连太监都对我视而不见。”我还故意咳了两声。

    洛儿急忙接道:“公主大病初愈,该多保重身体才是,否则公主若是不能出席‘群英会’,皇上怪罪下来,奴婢们可担当不起。”

    好个机灵的丫头,洛儿竟知我心意,她这样一说,于我便是事半功倍。

    这时候,那几个太监已经知道我的身分,老太监会权衡,这会儿态度显得更加恭敬,一个劲“奴才”,“公主”,“恕罪”。而那几个年轻的太监,似乎依旧不以为然。看来是卯准我不敢招惹贤妃和皇后了。

    贤妃娘娘还真是不会调教下人,怎担得起一个“贤”字?

    看到我的人已经将荷花救了起来,我决定再烧把猛火,“本公主倘若又一病不起,皇上怪罪下来,我自然会替你们解释,错不在你们,错在我自己倒霉,竟然看到贤妃宫里的太监在湖边杀人,我这一看方才被吓病的,与你们何干啊?”

    听我这么一说,一众太监方显露畏惧之色,他们也清楚我若将事情闹大,到时候舍卒保车,贤妃、皇后第一个就会拿他们开刀,这会儿再狗仗人势也吓得连连求饶。

    只那老太监道:“请九公主明鉴,奴才们适才确是在这湖边见到有宫女跳湖,却,却非奴才们杀人,公主不信可以问问那宫女……”

    狡辩!

    我打断他,“这个,本公主自然会问,须得你来多嘴吗?”荷花在水里扑腾半天,一获救就晕倒了,这会儿问谁去?再则,这老太监世故圆滑久混于后宫肯定算准了荷花也深谙后宫情况,就算真醒了,也不会指证他们,他们背后站的可是贤妃和皇后啊。

    可惜,这老太监却看错了我。

    按后宫的规矩下棋,我定然不是他的对手,但若依我的规矩下棋,可就没有他唱戏的份了。

    “既然这个宫女现在没醒,那就劳烦几位公公跟本公主回景瑞宫一趟,待她醒了,好明辨情由。至于你们贤妃娘娘那里,我自会着人去说。”

    回到宫里,我马上让宫内的宫女四处去传,就说九公主在御花园游湖时被贤妃宫的太监惊吓,受了刺激,又病倒了,也不知还能不能参加一日后的“群英会”。

    想拿贤妃,皇后来压我,我就用舆论来压死她们。

    我料准了,这种私杀宫女的事,再怎么是后宫的“潜规则”,始终也是不能拿到台面上见光的。再说荷花那里可能还有后宫更大的丑闻呢。他们既然掖着藏着,就不会让我把它捅破,而且这种关键时候,连皇后都不敢动我,一个小小的贤妃又能怎样?

    傍晚时分,检验八卦传播速度的时候到了。

    我躺在床上,接受众多妃嫔、公主行注目礼。皇上没有到,想来是有人故意压住了消息。这对我来说,也是好事,我原就不想惊动圣驾,我的目的只是震慑后宫而已。

    众人之中神情最为紧张的就数两个人,一个是我娘淑妃,一个是贤妃。

    我娘自然是担心我的身体,而贤妃担心的恐怕是我把荷花的事闹到皇上那儿去。

    我悠闲的躺在床上装虚弱,好几个太医终于一致认定我脉象紊乱,确是受到惊吓所致,但并无大碍。

    众人都松了口气。

    此时,荷花早醒了过来。

    我从言儿口中得知,果如我所料,荷花说是她自己一时想不开做出跳湖之事,与旁人无关。

    可这又怎样?我受惊吓之事可是有太医为证。

    贤妃为人虽狠辣,却并非精明角色。她为撇清关系,坚持要我处置她宫里那几个“惊吓”到我的太监。

    这我哪能答应?坚持让她全带了回去。

    越主代庖,可是吃力不讨好的事。

    再说,这点面子我若不留给贤妃,只怕以后这后宫我是一步也难行了。

    至于荷花,她可能知道些贤妃的私密,想跟贤妃要人恐怕难于登天。试想一把架在脖子上的刀,是让它握在自己手中呢,还是握在别人手中?

    不过经过今天我发动的舆论攻势后,贤妃应该也清楚,会有很多人盯着她,日后倘若荷花有个三长两短,她定然脱不了关系。因此,她若聪明的话,今后不仅不能再杀荷花,最好还祈祷她长命些。妃嫔间的争斗,落下一丁点儿让人借题发挥的把柄到别人手上,都有可能陪上身家性命。

    当然,如果贤妃不聪明的话,还有皇后。

    在我看来,这两人行同一人。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八章 春梦

    晚上,水墨宇来了,带着一脸温柔的笑。

    他在宫里的身分特殊,既算客也是主,因此,他虽住宫外行馆,却可通行宫禁。我散着发,披着锦帛护肩甲(相当于赤唐国皇宫的病号服)出来见他,他先一愣,随即问道:“霓裳怎又病了?可好些了?”显然八卦消息传得还不够远。

    感到水墨宇的关怀,我的心情出奇的好,有种飞入云端飘飘然的感觉。

    “仙人不忙你的‘群英会’,这会儿怎么有闲暇到景瑞宫来?”我调皮的眨眨眼不答反问,自从第一次叫他“仙人”后,我便只叫这个,这才是专署我的名字。

    水墨宇摇摇头笑道:“看你这样,便知你没病了。我来是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他故意顿了顿。

    “什么好消息?”我急切地问。

    水墨宇浅浅一笑,并未吊我胃口,“明日你可出宫一游。”

    “什么?出宫?你说的是真的?”我高兴得大叫起来,“这怎么可能?”

    水墨宇示意我安静下来,笑着慢慢说:“我就知道这个消息一定让你高兴。我刚刚从悟慎殿出来,近日鸿城官员多进奏折表达城内士子(参加‘群英会’的选手)想早日目睹‘南国一绝色’风采的意愿,公主外巡本来于礼于法不合,但明日正好是郑老王爷七十寿诞,老王爷素与士子交好,上表陈情,皇上体恤,特意恩准你明日代天贺寿,圣旨即刻就会送到。”

    参加郑王寿筵?管它呢,只要能出宫就好,我高兴之下忘乎所以,抱住水墨宇开心的道谢。

    水墨宇先是一呆,显然没有跟上我的节奏,又或者被我孟浪的举止吓住了。半响他才回过神,眼中有种难测的情绪,淡淡一笑,“傻霓裳,谢我做什?谢你父皇才是。”

    “是,是,都谢。”我实在是太开心了。

    水墨宇又坐了会儿,见天色稍晚便走了,他也得回去准备准备,明日陪我一同去赴郑王寿筵。

    圣旨果然很快就到了。

    晚上给荀隐换药时,我和他说起明日我要出宫的事,他先是一怔,随后云淡风轻的说了句:“注意安全。”

    我奇怪了,“你不想和我一起去吗?”

    他惨淡一笑,“丫头,我待在这里比出去安全。”我从没见过他笑得如此凄凉,如此无奈。究竟是什么原因,笑傲江湖的他,愿意龟缩在我小小的景瑞宫里?

    压住心中的好奇,我放他休息。

    这时,洛儿在门外道:“禀公主,浴房已经准备好了。”

    赤唐国的皇宫内,有两多:林园多,浴房多。宫里每一个主子都有一个专属的浴房,而宫女太监们也有公共的浴房。

    景瑞宫里的浴房规格与其他公主皇子一样,有两个形状不一的浴池,其中一个是长四米,宽三米,高一点五米的长方形水池,另一个则是直径约为一米,高一米的圆柱形水池。

    浴房配有专门烧水的水房,和负责调水、换水的宫女太监。宫内的人对沐浴的重视简直可与一日三餐媲美。当初得知洛儿只管我的沐浴事宜,我还大叹人才浪费,洗了几次后,方才发现,如果不是洛儿能干,一个人恐怕还忙不过来。

    来到浴池,圆池里早备好了热水,上面还撒了许多干花花瓣,我试了试水,温度刚好,便挥了挥手让一众宫女都出去。

    按照惯例,公主沐浴,至少要八个宫女在旁伺候。可惜我实在不习惯别人帮我洗澡,尤其还是八个人。因此,在我强硬坚持下,洛儿不得不妥,退到浴池旁的休息间里等我传唤。洗澡可是人生一大乐事,可要是有八双眼睛盯着你瞧的时候,那就不是享受,而是受罪。

    虽然李霓裳的身材很好,堪称魔鬼比例,皮肤也是嫩滑白皙,吹弹即破,而且玉腿修长,胸挺腹小……全身上下并无一处羞于见人。

    我退下全身衣物搭在身后的屏风上,钻进浴池中,温热的水裹在身上很是舒服,我闭上眼享受着被蕴含花香的氤氲水汽熏蒸的妙感。

    不知不觉便睡着了……

    朦胧中我似乎醒了过来,可是头有些痛,感觉自己正被什么东西压着,呼吸有些急促,我努力甩甩头,睁开眼睛,视野不太清楚,渐渐地我似乎看到两点绿色的光……

    呀!那是一个男人的眼睛,他的眼眸是绿色的,绿得发亮。他长得并不俊美却也算好看,是典型的单眼皮帅哥。他的脸不似水墨宇的柔和,线条凌厉,刚阳之气尽显,但绿色的眼眸中全是冷冽之气仿佛瞬间就能将人冰冻一般。

    离开他的脸,我发现……

    他、他、他、他……他居然全身赤裸的压在我的身上。这,这,这是什么跟什么?我看他,他也停在那儿冷冷的看我。意识到即将发生什么,我极不自然的动了动,听到他闷哼一声,我心中“咯噔”一下。

    惨了!晚了!完了!

    原来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他身体的某部分此刻正停在李霓裳的体内。我那一动便已经感觉到了。

    天啊!这是怎么回事?从没有过的感觉如洪水猛兽般袭来,困住我,白味陈杂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我只知道此刻我慌张,我害怕……我急切地想从他身下爬起来,慌乱的挣扎着。

    他是谁?为什么会这样?我不是在沐浴吗?我的宫女、我的太监呢?快出来啊,救救我!快来救我!

    水墨宇快来救我啊!

    我大声呼喊,更加拼命的挣扎着,仿佛使尽生命中最后一点精力也在所不惜。可他却依旧如磐石般压在我的身上,一脸的阴霾。

    “不想受罪,就别再乱动。”他突然将我的两手固在头顶,喘着粗气以暗哑低沉的声音,冷冷道。

    望着他的冷眸,我忽然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反驳道:“你这是强暴,我凭什么要配合?”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什么东西,嘴角勾出一个冷笑,“失忆之后,果真不一样了。”

    我正想说话,他蓦然在我身上轻轻一拂,我便没有知觉了。

    哇,好冷!我睁开眼睛,自己正趴在浴池边缘,半个身子都露在水外,仿佛刚刚是在这里睡了一觉,池水还是热的,我睡的时间应该不长。我矮身钻进水中,感受到温暖的池水,心却一沉,难道刚才真的只是做了一个怪梦?

    想起自己刚刚做的那个梦,我浑身一颤,禁不住寒从心起。那真是一个梦吗?他的容貌我看得分明,肌肤相触,我也感受得分明。

    可若不是梦,又该如何解释呢?

    赤唐国民都是黑眼眸,没有人有一双绿眼;照水温来看,我睡着的时间应该很短,这么短的时间里,恐怕连荀隐都不能够把我弄出去又弄回来吧。虽然我当时感觉很模糊,但我记得,那时应该是躺在床上,而不是在浴房中,浴房内没有床。若是在宫里某张床上,我那么大声地呼救,怎么可能没人来救我?

    最后一点,人家不都说第一次会很痛吗?有的甚至还说是撕心裂肺般的痛,可我现在除了泡澡泡得有些疲乏外并没有任何不适。

    综合以上几点看来,我真像是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绿眼眸,难道我潜意识里开始思念约翰?怎么可能呢?要是我现在会思念他,我当初就不会不选择他,一个有着绿眸的阳光开朗的英伦男子,我在伦敦大学的同班同学。

    我唤了声洛儿,洛儿很快进来服侍我着睡装,一身洁白内衣,一件宽大的纯白鹅绒锦袍。

    “洛儿,我睡着后,有人进来换过水吗?”我还是有些不放心。

    洛儿不解的看着我,“公主在浴池睡着了吗?可公主只在浴池待了半个时辰,浴池里的流动暗槽会将之前准备好的热水灌入,不需要有人来换水啊。”

    我倒忘了这个,流动暗槽也不知道谁发明的,真不错,该申请专利的,“也就是说,我只在里面待了一个小时?哦,不,是半个时辰?期间没有人进来过?”

    洛儿似乎更加不解了,“回公主,确实没有人进来过,奴婢一直在门口候着呢。”

    看来真的只是一场噩梦。一个小时的时间,坐飞机也来不及做这么多事情,更何况现在还没有飞机呢。

    好在洛儿机灵,不是她的分内事她并不多问。

    我心虚的看了洛儿一眼,心想难道我最近见水墨宇次数太多,竟然发起春梦了?

    不敢再回想先前那个梦,梦里那双绿眸中的冷冽,让我想想都觉得不寒而栗。那根本不像一双人的眼睛,像什么呢?像鹰眼一样阴贽,像狼眼一样凶狠,像虎眼一样残忍……

    回到寝宫,我仍觉得后怕。见到荀隐被我惊醒,我问道:“你知不知道天下有绿眼睛的人?”这个时空没准也有外国人,可是“他”除了眼睛是绿色的外,其他都长的和赤唐国人一样啊。

    荀隐一听,掀被坐起,神色大变,“你在哪里见到绿眼人了?”

    我一惊,心中一片凄凉,原来真的有绿眼人,“我也不知道,应该是在梦中。”

    荀隐紧张的神色这才稍稍松动,“天下确有一族,这族之中,男子全为绿眼,女子则眸色正常,这族的绿眼男子生下来即被唤为‘妖邪’。但这些‘妖邪’却多异能……”

    “异能?”我惊呼,“不会是通法术吧?”


第一卷 满庭芳 第九章 出宫

    荀隐微微一笑,“丫头挺会想的,通法术?你以为他们都是道长么?我言下的异能,是指他们做事的成就多半都在普通人之上。”

    “这是什么意思?”我不解。

    荀隐慢慢说:“譬如他们要成为商人,就一定是天下最富有的商人;若做文人,就一定是天下文采第一的才子……”

    听他这么说,我的心又开始紧张的猛跳,“也就是说,他们若学轻功,就一定轻功天下第一?”

    荀隐迷惑的看着我,点点头,“丫头这是怎么了,怎么似乎要哭了?”

    我噙着泪,看着荀隐,想到自己可能真的被人强暴了,心头凄凄惨惨,“哇”的一声,终于忍不住,哭了出来。虽然我非古人,失了贞操不回寻死觅活,但那种凄苦不已的感觉却十分强烈,整个身子仿佛一下子被掏空了,心、肺、脾、肾……全都没了。

    荀隐看着我,满是疼惜,却不知自己该如何安慰我,我一见他的神情,心中一酸,扑到他怀里哭得更动容了。

    在我心里,恐怕早将荀隐当作亲哥哥了,所以才会一直纵容自己溺在他的宠爱之中。

    荀隐轻轻的拍着我的背,安慰道:“丫头,究竟发生什么事了,能不能跟我说说,说出来或许就好了。”

    要是能说,我心里就不用苦了。

    我埋着头一味的哭,终于哭乏了,理智似乎又慢慢回来了,突然想起什么,我问荀隐,“‘鬼魅’是不是绿眼睛的。”

    荀隐似乎还没适应我的跳跃性思维,疑惑的看了我一眼,“不是,我和他近距离交过手,他不是绿眼。”

    我似乎又看到了希望,“你说过,天下‘鬼魅’的轻功第一,是不是?那他要是背着我,不让人发现,半个时辰内能走多远?”

    “这个,照估计来看,出不了二宫门。”赤唐国皇宫共有三道守卫森严的宫门,每道宫门都分东南西北四个门,由禁军把守。

    这么说来,确实不可能有人能在一个小时内,把我运出去又运进来了。如此一来,那真的就只是一个梦了。

    我拍拍胸脯,破涕为笑,看在荀隐眼中,实在是难以理解。

    本来是否真被强暴,我自己该是最为清楚地。可惜我虽是学医,学的却是脑外科,于妇科知识知道的并不比常人多。加之,我生平第一个痴迷的追求者约翰又被我赶跑了,男女之事不知道是假却也是毫无经验,所以难以判断是否真在迷糊之中被人强暴了,因为我身体根本没有不适的反应。

    在荀隐迷惑的眼神关注下,我终于回房睡觉了。

    翌日大早,言儿就进来伺候我梳洗,坐在铜镜前,我任由言儿和另外几个宫女摆弄,今天似乎只是随意盘了一个发髻,“怎么不绾花了吗?”平常一定会绾出一个很夸张的高髻的。

    言儿笑道:“回公主,您今日可要代天贺寿,该穿朝服,戴凤冠的。绾了花可不好戴凤冠了。”

    “那今天的妆容该很费时吧?”想到以前在穿越文中看到贵妇穿衣服的情节,我的头就开始变大。

    言儿见到我苦笑的表情,轻道:“公主放心,‘紫薇宫’、‘宁德宫’和‘德淑宫’都遣人传了话了,说是今明两日公主都可免去请安。”这个小妮子,糊涂得认为我是担心要去请安时间来不及呢。

    这时,门外太监尖声报:“淑妃娘娘驾到。”

    看来我娘对我还很不放心。

    娘进来后,我问了安,她便在一旁看着。言儿为我梳好了头,开始替我上妆,此前我自负天生丽质可是从不化妆的。

    别看言儿年纪不大,手上的活却很熟练,技术很不错,画眉,抹粉,涂胭脂、点朱唇……手法很纯熟,她今天为我上的这妆,在我那时代该算“烟熏妆”。令人看上去神秘而美艳。

    娘在一旁满意的冲我笑了笑,“我的裳儿天生是个大美人。”

    我脸上一羞,眼一弯,故意嗲道:“娘尽会取笑女儿。”

    接下来是戴冠和戴配饰。在赤唐国,男子主要是戴冠和束花纹腰带。官员腰带上的花纹表示官阶,即为佩绶。一般文官纹鸟,武官纹兽,普通百姓则纹百花。对女子而言,只有皇族女子与受封的外命妇戴冠,配饰则相当多,有指环、镯、钏、耳环、耳坠、发梳、发簪、发钗、丝带、云肩……这些配饰上都雕刻或绣有各种花纹,一般只有嫔妃和公主能用凤形和牡丹花形装饰。

    我先是戴了一顶凤冠,接着插上一只金凤簪和金镶玉步摇,两对金凤钗,双耳著清风明月铛,手戴银镀金镶宝石手镯。一整套戴下来,我的头已经不能随意扭动了,真是做女人难,做皇宫里戴首饰的女人更难。

    娘趁机又提了一遍我到郑王府该有的礼数和仪态。繁文缛节一大堆,反正我是左耳进,右耳出了。

    最后一项是着装。

    在赤唐国内着装十分讲究。衣服的式样、颜色和装饰的限制是区别人的贵贱的重要标识,即所谓“见其物而知贵贱”。

    赤唐服装从样式看分为礼服、朝服、升服和常服,礼服、朝服主要是皇族和大小官员出席正式场合时穿,升服是身有功名却无官阶的人在正式场合的着装,常服则是所有人都能穿着的衣服款式,又分为长袍、短衫等二十余种。

    从颜色来分,只有皇族能用金黄色系,朝中官员或外命妇中三品以上服紫色,五品以上服朱色,七品以上服绿色,九品以上服青色。

    从服装的材质看,主要有丝、绫、罗、绸、绢、缎、素纱、木锦、番锦等,在做衣服时配上刺绣和彩锦,其中金银线绣和纹有游龙、翔凤、牡丹等章彩华丽图案的宫锦只供皇族使用。

    我今天要着的服装是公主朝服中相对随意的一款襦裙,即短上衣加长裙,裙腰以绸带高系,几乎及腋下。

    宫女们服侍我穿上纹有五彩牡丹的宫锦及地长裙,用金线丝带在胸前系上,再着一件对襟绸质短裳,配金银粉绘牡丹花的薄纱罗质披帛,旋绕于手臂间,最后穿一双彩帛花鞋。

    所有工序结束时,我长吸了一口气,美不美已经不重要了(自然不可能不美),重要的是接下来我该如何穿着这身昂贵的东西张显皇家公主的端庄大气。我无奈的看向娘,娘和蔼一笑,“怎么穿成这样就不会走路了?”

    我努努嘴,“娘不知道女儿这身有多重吗?只怕已穿了一个金库了。”

    娘眉眼一展,笑道:“女儿家,少胡说,我赤唐国金库何止你身上这点东西。”

    “是,我们赤唐国是天下最富有的国家。”我拽着娘的手,撒娇道。

    娘笑着摇了摇头,“轿子在外面候者,赶紧出发吧,别误了吉时。”

    娘送我上轿,又叮嘱我要记得回宫的时辰,又对四个贴身宫女吩咐了一遍。

    我上了轿,一众人在一宫门处汇合了送礼的队伍继续走。到二宫门处我换了顶轿子,言儿从随身的楠木锦盒内拿出一段淡金色素纱,让我系在耳边以遮住容颜。

    “这是为何?”我不解道,妆化得很美,不让人看岂不是浪费了?

    清儿倒开口了,“回公主,出了二宫门,便多有外臣(五品以下的官)出入,公主玉颜不可轻易示人。”

    “那到了郑王府也得蒙着面吗?”

    洛儿接道:“郑王爷一家会单独接见公主,那时便不用戴面纱,但寿宴时恐还有外人在场,公主还需戴上。”

    我微微叹了口气,公主可真不好当。

    出三宫门后,我和四个近身婢女换上了马车。马车很大,内外布置都相当豪华,坐在里面也颇为舒适。

    大队人马浩浩荡荡行进在鸿城的大街上。金甲禁军在前开道,银甲禁军护卫马车和礼品,上百宫女太监跟在马车后,铜甲禁军殿后。

    坐在马车内,我目不斜视(没地方可看),只听得外面嘈杂声较大,想必是城内百姓聚在两旁看热闹纷纷议论吧。单听这声势,就知道鸿城人气旺盛,人口众多。

    僵坐着,我实在是腰疼,正想斜靠一下粘着鹅绒的车壁,婵儿突然一本正经的道:“公主,淑妃娘娘交代您一定要时刻注意仪态。”吓得我马上坐正。

    天啊,看看那四个丫头,个个正襟危坐,神情肃穆,如临大敌一般。

    有这么严重吗?还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

    不知道过了多久,马车终于停了,有太监在外尖声道:“恭请九公主殿下。”估计是到郑王府门口了。叫声一止,四个婢女便依次下了马车,一个掀车帘,两个在车旁扶我,车下已经摆好了软塌,我走下软塌,四个婢女迅速将我的衣裙整理好,便上来个太监掺扶我,平日出行我并不需要太监掺扶,但今日按照规矩只好如此。

    幸好扶着,随后一声震耳欲聋的“叩见九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差点吓得我摔倒。

    我站定之后,一眼扫过。在场的人还不是普通的多啊,简直是人山人海,幸好有禁军和郑王府的卫队维持秩序。

    镇定之后,我朗声道:“都平身吧。”

    这场面比“超女”、“好男儿”拉票还来得轰动,原来百姓如此爱戴公主?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黑压压只见一片人头,倒是没有多少声响。

    国民素质可窥一斑。

    我现在终于知道面纱的重要性了,否则这么多人,这么多双眼射过来,我怎能不花容失色?

    走上铺着的地毯,一群宫女太监拥着我进了郑王府,一进王府大门,就见一个精神矍铄的华服老人领着一堆人迎在那里。我眼尖,一眼便瞧见了戴冠束带的水墨宇,儒雅中又添了几分帅气。

    照常理郑王爷是我的长辈,该我去拜见他才是,如今他却在门口迎我,弄得我差点失了分寸。我急忙让太监拿出圣旨,开始宣旨。这圣旨我昨晚便认真读熟了(怕有字不认识),所以今日读来特别顺口,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读了些什么,大概也就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郑王爷如何如何为国建功等等,朕赐什么什么云云。

    郑王爷一群人跪地谢恩领旨,大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交了圣旨,我又命太监主管去交割礼品。办完这些皇上的事,便轮到我自己贺寿了。见郑王身后有士子,我不便摘下面纱,只好这么上前行祖孙之礼,颇为俏皮道:“皇侄孙给郑王爷爷请安,祝您寿比南山松,福如东海水。”我打听过,当今天下确有南山和东海两处地方。

    郑王爷喜笑颜开,乐道:“好,好,能来就好。”看来一句皇侄孙暖到他心坎里去了。

    我又和郑王爷寒暄了两句,哄老人家我最拿手了,果真没几句,直哄得郑王爷笑得合不拢嘴。

    他乐着为我介绍了他的子嗣,又急着向我引见几位颇受他看中的士子。我一直表现得端庄典雅,落落大方,直到突然一件怪事发生,我看见了一个可怕的人。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十章 是谁

    我从来没有如此恐惧看到自己的容颜。

    淡金色的面纱依旧轻拂在我的脸上,我的面前更没有铜镜。

    可我还是看到了自己绝世出尘的容颜。

    在另一个人的脸上。

    这是怎样一种震撼?我依然站在郑王府中,身边却无一人,宫女、太监、王爷、世子、士子、水墨宇,瞬间而已,瞬间全不见了。

    空荡荡的郑王府,除了我,只有她——和我有着同样容颜的女子。

    天灰蒙蒙的,却有云层在滚动。

    “你是谁?”我告诉自己这只是幻觉。

    她冷笑一声,伸出一只手,不,那根本不是手,而是“爪”。

    血肉已经溃烂,一团模糊的粘在骨架上,散发出令人恶心的腐肉的气味。此刻,她在冷笑,眉宇间满是易碎的骄傲。她穿着一身血红的衣裳,仿佛她所有的血都在燃烧。火势越来越大,烧透了半边天,天上也下起火来,她已经葬身在火海,却还在不停的笑,看着那只“爪”笑得几近癫狂。

    一股皮肉烧焦的味道袭来,那只“爪”突然从她手上断开,直直地向我爪来。火中她的脸扭曲得狰狞,却还在笑。

    我躲避那只“爪”不停的跑,她的笑声却在我身后却来越大,“你都快死了,还笑什么?”

    她没有回答,只是笑得更疯狂。

    我拼命的跑着。

    突然间,撞进一个怀抱,我抬起头,竟然是水墨宇,“仙人,救我。”我霎时瘫软在他怀中。

    水墨宇将我扶好,关切的问,“霓裳,做噩梦了吗?”

    噩梦?我睁开眼,这是一间富丽堂皇的雅间,而我正坐在雕花玉床上,四个丫头站在门边焦急的看着我,“这是哪里?”我浑身已经汗湿。

    水墨宇拿出汗巾轻轻的擦拭我脸上的汗,一阵清香萦留在我鼻翼。他淡淡的说:“这里是郑王府,你刚刚在大厅里晕倒了。”

    “我晕倒了?”我怎么会晕倒呢?

    水墨宇疼惜的说:“傻霓裳,身体不适怎么不早跟我说,适才太医来过,说并无大碍,只因你昨日受了惊吓……”

    “我真的在大厅晕倒的?”我明明还没有进大厅啊。

    水墨宇笑笑,“刚进门你就晕倒了,可把郑老王爷一家吓坏了……”

    是吗?原来之前那些只是一个梦而已,我松了紧张的神经。

    嫣然一笑,“那仙人吓坏没?”

    水墨宇的脸霎时一红,点着我的鼻子道:“你真是我的小妖精。”

    呵呵,你的小妖精吗?

    “我喜欢你这样说。”我满是撒娇的口吻。

    水墨宇宠溺一笑,“霓裳,你可真是个不知羞的小妖精啊!”

    我一手勾住水墨宇的脖子,眨着眼媚笑道:“仙人不喜欢么?”穿过水墨宇,我瞧见四个丫头还是一脸紧张,呵呵,幸好她们听不见我和水墨宇的谈话。

    水墨宇的身子微微一僵,他拉下我缠上去的手,专注的看着我,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口气却突然淡漠下来,“霓裳,愿不愿意听我讲一个故事?”

    我感到奇怪,故事?“什么故事?”

    水墨宇叹了叹气,“这是一个我本不愿让你知道的故事。”

    是吗?我的心猛然一紧,便提到了嗓子眼,只是一个故事而已,为何我会如此害怕呢?害怕到我宁愿放弃好奇,我宁愿不要知道这个故事,冥冥中我觉得这个故事似乎会与我有关。

    水墨宇沉思良久,终于要启口,我突然打断了他,“仙人,我不要听故事了,我刚刚想到一个谜语,说来你猜猜可好?”

    我紧张得盯着水墨宇,只见他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久久才叹出一口气,淡淡的语气,“你说吧。”

    我不敢看水墨宇的眼睛,故意挤出一个笑,“一上一下人间过,十人横山美人卧,微雨只见双飞燕,春风吹得三日落。猜一句四字。”

    素传水墨宇才思敏捷果真不假,他只微微皱了皱眉,片刻便舒缓了眉间的结,已然猜出来了。他幽幽地看着我,郑重道:“得妻如你,夫复何求。”

    第二次听到他说这样的话,我的心情却更为复杂。我总觉得他说这话,似乎并不是向我表明什么,倒似在说服他自己。

    对!这句话,他是说给他自己听的。

    他在告诉他自己他是我的未婚夫。

    难道他原本并不能接受我?这是为何?

    倘若他与李霓裳之间是场政治婚姻,却又为何选择我这样一个久不在宫中居住的奇怪公主?

    正在我心思百转千回的时候,言儿突然出声:“禀六殿下,郑老王爷遣人来问,公主是否醒了。”

    我和水墨宇这才从各自的思绪中走出,水墨宇淡淡回道:“就说公主已经醒了,梳洗过后就去参加寿筵。”

    说完,他让婢女们伺候我梳洗,自己踱着步出去了。

    梳洗完毕,我穿好之前的行头,戴上淡金色面纱,款款步入寿筵厅,郑老王爷从正中的主位上迎了下来,拉我坐到他的右手边,水墨宇正坐在他的左手边。

    主位两侧各有十几张长桌,每座前坐着三名士子。这是一场专为士子筹开的寿筵,之前已经宴请过王公大臣之流的人物。

    我进场后与士子间彼此行了礼,又与郑老王爷寒暄了几句,这才落座。郑老王爷大手一挥,说开席,郑王府的婢女们便端着美酒佳肴来往穿梭于长桌之间。士子们嘤嘤嗡嗡,几十人的寿筵好不热闹。

    这时,我左手侧第一桌前的一个士子突然提议每人做一首诗或词,为郑老王爷祝寿。其他士子纷纷响应,郑老王爷笑吟吟的看着我,道:“公主以为如何?”

    已经骑虎难下了,我能如何?我撒娇似的笑道:“只要郑王爷爷高兴,侄孙女自然没有意见。不如就请郑王爷爷出个题吧。”看来这诗词会是冲着我来的,早在我的意料之中,盛名之下在所难免。那我今天就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和你们斗上一斗。

    郑老王爷又看了看水墨宇,后者笑道:“但请老王爷出题。”

    郑老王爷看向满场士子,缓缓道:“如今仍为春日,而本王素来爱花,不如这样,各位士子便以‘春’或‘花’为内容赋诗或词一首,如何?”

    他这一问,根本多余,自然不会有人反对。

    郑王话一落,我心中早已有诗,只是这种场合不好抢这风头。

    下面已经有人得了诗,开口朗道:

    “《咏春》

    春来惊花梦,枝斜啼燕闺。横卧半生志,玉楼月自追。”

    这诗,意境差了些,甚至可说有些零乱,但思及此乃如此短的时间内得之,尚算工整,众人也都无取笑之意。那人见状自感悻悻,便坐下了。

    我一直淡笑不语,郑老王爷却是盯上了我,笑道:“看来我们‘南国一绝色’已然有诗了。”

    他这一说,众多士子本正在心中苦思诗词,这下全都停下来看我,有的人疑惑,有的人惊讶,有的人不以为然,有的人欣赏……看来,我是没有推托的余地了。

    我浅浅一笑,在郑王耳边轻轻说了句话,他老人家先是一惊,而后豁然笑开,命下人取来筝,笑道:“如此本王与众士子倒真有耳福了。”

    郑老王爷神态威仪,此刻虽笑得慈眉善目,仍自有一派不俗气势震慑全场。

    一时间,场下静极。

    人人等着看我究竟有何种法宝担得起盛名远播的才女之名。

    我心中早有办法,这时自然镇定自若。我莲步轻移走到筝前,云淡风轻的调了调音,朗声道:“我的诗名为《春江花月夜》。”声落手起,潺潺筝音已然流淌开来。我一边弹琴,一边吟诗: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

    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

    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这首《春江花月夜》是唐代张若虚的七言歌行,属于古体诗的范畴,被誉为“孤篇盖全唐”的杰作,曾被闻一多先生称为:“这是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

    全诗共三十六句,我只取了前十六句,一是后面的诗句写男女相思的离愁别恨,不符合当下的情况;二是我若吟完全诗,只怕盛名更重,名声累人。

    这首诗基调哀而不伤,音乐节奏感强烈而优美。四句一换韵,前四韵为平声庚韵,仄声霰韵、平声真韵、仄声纸韵。韵脚转换自如,平仄交错,一唱三叹,配以清丽高雅的筝音,可谓声情与文情脉脉相融,谐美宛转。

    全诗先是勾勒出一幅春江月夜的壮丽画面:月光一泻千万里之遥,春江尽受明月洗礼。江水曲曲弯弯润泽春之万物,恬静的月色下,月扫花树,撒下盈盈洁光,月华胜雪。

    我的筝音始如伴潮而来,徐徐缓缓,渐入佳境。当我吟出“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时,我感觉到郑老王爷如炬的目光中更是大放异彩。想是以他的年龄和阅历,对这句颇具哲理的诗更为动容吧。

    吟完全诗,我的筝音便到了该结束的时候,这时候,我双手齐拨弦,左右各弹一个旋律,两种旋律相辅相成,异中求同,将大江急流,奔腾远去之感轰然献于众人耳际,完成了一个华丽轰动的尾音。

    我之所以选择筝而非琵琶就是因为只有筝方能使用双手指法,这种技艺在赤唐国尚无人用过,只怕水墨宇也难以驾驭。而我要的效果便是借此一次证明实力,以免次次受人试探。

    筝音已完,全场更为寂静,风吹发动的声音都能听见。我眉目一扫,全场的士子个个瞠目结舌,眼中全是惊艳。就连水墨宇都怔坐当场,犹似在回味一般。

    这就是我要的效果!

    片刻过后,所有的人如梦初醒一般,由郑老王爷起头给了我热烈的掌声。下面的几十个士子更是激动不已,有的甚至高呼“公主千岁千岁千千岁”,有的则盛赞我的《春江花月夜》诗与曲乃“古今绝唱”,“赤唐仙音”。

    郑老王爷似乎对“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一句尤为中意,反反复复在口中低吟。

    我看向水墨宇,他的表情还是淡淡的温柔,他极少有大喜大悲的情绪流露,至今我也不过见过一次。这次,他眼中虽有激赏,却没有上次来的强烈,仿佛就要涌上心头的激动又慢慢回落下去。他对我淡淡一笑,一切言语都隐没在淡笑中了……

    忽然,我感到一道冷光射来,抬头一看,我右手的角落边站着一个颀长的男子,那道冷光便是从他的眼眸中射来,他穿着一身白色长衫,负手而立,那模样既不是士子,也不是下人,众人正在激动的或讨论或回味,他却直勾勾的看着我,眼中生出一丝玩味。

    他不属于这里,他清冷而高傲,仿佛一个冷眼看众生的化外之人,他是谁?

    我回望他,他嘴角勾出一抹笑,我浑身一颤,寒意便从心底升起,他是谁?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十一章 献舞

    从郑王府回到景瑞宫,天已很晚,沐浴之后,见荀隐未睡,邀他明日看我跳头舞,他未置可否的笑笑,“丫头,头发未擦干,睡觉会生病的。”

    我笑道:“没关系,我身体好着呢,不怕生病。”

    荀隐一把夺过我手中的干浴巾,让我坐下,态度强硬,不容反驳。他似十分珍惜的轻轻为我擦拭湿发。我心中一动,莫非荀隐喜欢我?心中这么一想,面上便觉火烧。

    对于荀隐,我只有兄妹之情,没有男女之爱。倘若他与我想的一样,替我拭发并无不可,假使他另有所想,现今这举动就太过暧昧了。

    我极不自然的看了荀隐一眼,见他并无异样,看来是我自己多心了。

    心中坦荡,我心情就好,兴致上来,我便改编了一道据说是某企业招聘面试题给荀隐做。

    题目如下:

    话说你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驾马车急行,路上遇到三个向你求助的人,但你的马车只能载一人,这时你会选择载谁,并说明原因。这三人分别是:一个病重且十分可怜的老人;一个对你有救命之恩的大夫,你一直想报答他的大恩;一个貌美如花的女人,你一直想娶她。

    荀隐看着我,似乎觉得这种问题莫名其妙,不过在我的眼神威逼下,他还是挤出了两个字,“大夫。”

    “为什么救大夫?”我马上感兴趣的追问。

    荀隐反问道:“救命之恩大于天,我不载他,要载谁?”

    这应该就是他所说的江湖义气吧,我颇为失望,“那……那个老人和女人就不管了吗?”

    荀隐看了看我,“我怎知那个老人不是诈我的敌人?女人,我目前没有想娶的女人。”

    晕啊,他的逻辑也太可爱了吧,我不都说是“话说”嘛。我觉得纯粹是在对牛弹琴,也懒得再说了,斜靠在荀隐的腿上,打了个哈欠,便睡过去了。

    翌日醒来,我还是躺在床上,荀隐早不见了。

    坐在铜镜前,任由言儿在我脸上涂抹,看着镜子里的脸我不禁暗暗怀疑是不是我的魅力有问题,这么个大美人都吸引不了水墨宇和荀隐。哪像我那时代,长得只要过得去都有几只蝴蝶围着转。更不用说这么个大美人了,只怕排队的人都能绕地球一圈了。

    难道是水墨宇和荀隐有什么问题?同性恋?不孕?还是……?

    哎呀,想多了,想多了。

    “公主啊,你的脸怎么红了?”言儿不合时宜的迸出这么一句话。

    羞得我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没事,没事,呵,可能太热了。”

    “热吗?”言儿还想深究。

    我马上打断她,“快点给我上妆吧。”

    我今天盘了一个典雅的“牡丹花髻”,再插了四对牡丹花玉钗,四支牡丹玉步摇,耳朵、手上都没有再戴别的配饰。换上御衣坊昨日送来的改良版芭蕾舞衣,玲珑曲线便隐藏进吊钟型裙装内了。

    裙子一直垂到脚踝,灯笼袖已经换成了水袖。这衣服到现代来便是不伦不类的芭蕾舞衣了。我穿好后,随意舞动了几下,四个丫头一副惊慕的表情。言儿花痴般的大叫:“公主,这衣服虽然奇怪,但您穿上它跳起来格外好看。”

    我骄傲的抬了抬头,笑曰:“那当然了。”

    言儿显然等不及去“群英会”现场了,“禀公主,那何时摆驾去玄武场(‘群英会’开幕式的广场)?”

    我一个旋转坐回椅子上,道:“急什么,时间还早呢,快去吧我要的东西拿来。”

    言儿还没反应过来,洛儿已经将梳妆台上放的一个锦盒递到了我手上,“公主要这些布条和铃铛做什么?”

    我神秘一笑,“一会儿你们就知道了。”

    御衣坊的人做不出我要的芭蕾舞鞋,我只好自己想办法了。

    我将材质柔和酥软的布料紧紧缠在脚上,主要是护住脚趾,按我的方法缠好脚后,再在脚踝上坠上铃铛,这本是与芭蕾舞表演不相符的,但赤唐国的人哪里知道芭蕾舞功夫全在脚上,不坠上些铃铛引人注意,一曲跳完估计还没人看出个所以然呢。

    处理完我自己,抬头一看,四个丫头已经看得目瞪口呆了。

    我冲她们笑了笑,“呆在这里不想去了吗?”

    “想去,想去。”四人异口同声的回道,看来热闹谁都爱看。

    怪不得连我娘也一大清早便梳洗完毕跑去玄武场了。

    我赶到玄武场的时候,离开场已经没有多久时间了。我留下四个丫头在候场的准备间里陪我,其他宫女和太监则去了专门为景润宫人留的座位区域。

    玄武场原本是个“沙场秋点兵”的校场,规模宏伟,据说一次能容纳两万人,十几年前的那场“群英会”也是在这里举办的。玄武场正前方有一个点将台,现在作了舞台,台下划分区域给各国的达官显贵预留了观看“头舞”的位置,东道主依靠天时、地利、人和自然分得了最中间的区域,在区域中再按照身份高低从前往后排座。排完了达官显贵,其他的位置便是先来者得。

    我放眼望去,一片人头,其中最为醒目的是场中的禁军,他们统一服装,统一表情,将贵族与普通百姓的观看区域隔离开来。由于皇上会出席观看“头舞”,因此,贵族区域中又特别预留了一处最佳位置给皇上和大内高手。

    我正看着,言儿跑来跟我说:“公主,您昨日在郑王府大大出了彩,您的名声更大了,这会儿为了看您表演,远场的位置都卖到五两银子了。”

    我不动声色,应了声,“是吗?”心里却很高兴。

    远场的位置便是普通百姓区的座位,那么已经隔的较远了,不靠近点,估计连我是男是女都辨不清了。所以那里的位置,官方一向不管,先来先得,倒是一些小有聪明的人做起了卖座的买卖,在我时代这些人,应该叫做“黄牛”。

    据说上一届花向晚起舞,远场的座卖到了二两银子一位。

    呵呵,看来我是远胜过她了。

    听说,这届“群英会”花向晚、玉逐云都会来捧场,想来个“三绝色齐聚鸿城”吧,不知道是否已经坐在场下了。

    本届“群英会”由我的三哥端王李铮来主持,传说他文韬武略,气势不凡。我见过一次,只有一个感觉,口才极佳。这会儿就能验证,他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从“群英会”历史讲起,再唱颂歌一般的夸了赤唐国、和国、日月国一番,当然重点是赞赤唐国当今皇上英明神武云云。

    我远远看见水墨宇走向我,我冲他笑,他回了一个温柔的笑,示意我放轻松,半路有人截住了他,他便跟那人走了。

    三年前,水墨宇作为和国“群英会”开幕式中头舞的策划人和主要表演嘉宾得到各国称赞后,本届的头舞策划人和表演人也早早选定为他了。对他而言,这届已经得心应手了。

    我的皇上老爹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他一脸笑意,刚刚落座,前面的李铮便宣布“头舞”开始。

    掌声雷动,围坐在舞台下的乐师们奏了首曲子,我估计是表示欢迎各方远客的礼乐。此刻的舞台十分的华丽,绝看不出它原来的用途。

    匐在漆红大鼓上,我的心突然有些紧张起来,大概是受了这种场面的影响。十几个壮汉抬着大鼓从后台走出,又是一种乐曲响起,应该是过渡性音乐。

    当鼓被放上舞台的时候,我的心居然镇定下来,涌上来的是饱满的表现欲。说实话,我好久没有强烈的表现欲了。

    我的脸上依旧戴着淡金色面纱,一身高洁的仙子般的轻盈装束,没有艳丽的浓妆,没有冗沉奢华的装饰,顶上一朵青丝绾成的牡丹在玉簪的映衬下大气而典雅,我这一身,简单而不失高贵,清凌凌如破水而出的凌波仙子。

    水墨宇抬头看了我一眼,他手落音起,《飞天》前奏便倾泻而出,我起身走了个舞步,双手用力一展,水袖翻飞,在空中打出优美的曲线,这个开场动作顿时赢得了场下雷鸣般的掌声和叫好声。

    随着《飞天》副曲加入进来,我的芭蕾舞专业动作逐一上场。大鼓是我的舞台,我在鼓上时而轻点,时而跳跃,身形灵动,优美而高雅。水袖飞卷,或舒或收,自成一段风情。我眉目扫处,无一人不惊艳,无一人不叫好。

    音乐渐渐到了高潮部分,所有乐器合奏,声势浩大,随着音乐,我身体上扬,脚尖着地,立了起来,场下有人注意到了我的动作,惊叫了一声。紧接着越来越多的人都发现我竟然只用脚尖点地跳舞,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有震撼性。

    铃铛声脆,我心中一笑,只怕下面的动作,会让他们从座位上摔下来了。

    这个动作,专业名称叫“三十二个挥鞭转”,难度非常之高,以前被我妈逼着练了很久,也没有几次能够完美完成,因此这次,我并不准备完全按要求完成这个动作,只想尽力而为。

    标准的动作是:单腿脚尖上连续转三十二圈,另一条腿要连续做三十二次挥鞭似的动作。在转的过程中脚尖着地面积只比五分的硬币稍大一点,而且一点也不能移动地方,还要做得很标准,很美。由此可见该动作的难度之大。

    我完成一个圈时,场下人声鼎沸纷纷叫好,当我转的圈越来越多时,场下的声音就越来越小,当我以一个优美的姿势结束这个动作时,上万人的玄武场上竟然寂静无声。

    所有人都被我的表演震慑住了。我甚至看见皇上也看得嘴巴圆成了鸡蛋状,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庄重的神态。

    跳完这个高难度动作,后面接的只是几个过渡性的简单动作。但这时,我的任何一个动作看在场下众人的眼中,竟都成了仙姿一般,掌声和叫好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

    以至于我结束头舞退到后台时,场下还是一片为我欢呼的声音,这也让我颇为激动。

    脚尖动作,我是第一次在人前跳,水墨宇也是第一次看到,可惜现在不见他的人影,否则我真该看看他眼中是什么样的激动。

    跳完舞下来后,我清楚的感觉自己在四个丫头眼中的地位又升了一级,上升为“天人”级别,她们看我的眼神除了敬慕更多的是崇拜。

    我知道自己成功了,相信从今以后,天下之中“南国一绝色”的才情便无人敢质疑了。

    我暗自笑着,坐在休息间里,四个丫头眉飞色舞的描述着刚才场下的盛况,我没心思听。

    感受到有目光射来,我抬眼寻去,竟看到昨日在郑王府寿筵上见到的那个男子负手站在不远处。

    依旧直勾勾的冷眼看着我,嘴角有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我鼓起勇气,走向他,感受到他身上的冷冽之气越来越重,“你是谁?”我终于问出口,“为什么如此看着我。”我上辈子和你没有仇吧。

    他把头转向一旁,不看我,冷冷道:“我看你是你的福气。”

    什么?他看我是我的福气?我可是堂堂一国公主!!

    “沙渚!”我唾了一声,转身离开。

    他竟然没有回话,我转身一看,哪里还有他的人影?

    耳边却传来他冷冷的声音,“你是我选定的妻,明晨我来接你。”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十二章 古痕

    他说,我是他选定的妻,明晨他来接我。

    我说,他不过是个疯子,自负而狂妄,森严的皇宫岂是他想来便来的么?他太不自量力,想到这里,他的话便如青烟般从我脑中袅袅消散开去。

    我遣人去找水墨宇,他们说他早已离场,急匆匆不知赶去何处。他平淡如水的性格,什么事会如此在乎?甚至一贯周全的他会忘记告知我一声,或许我在他的心里的份量始终不如我希望的那么重吧。

    没了他,留在此处便觉无趣,我招来宫人摆驾回宫。

    今日的皇宫比平日显得清冷了些,“群英会”的比试已经开始,宫里的主子多半都去观看这三年一度的盛事了。

    “群英会”的比试项目分为文试与武试。顾名思义,文试主要比文、诗、词、歌、曲、艺、棋;武试则比武艺、布阵、战术、算术等。自赤唐国曾祖皇帝那届开始,女子可以参加文试,但武试至今仍只限男子参加。

    在赤唐国内,武试士子一向进不了前十名,因而无论是皇族还是百姓始终关注的还是文试,文试在国内的发展也非常神速,文试的七个分项目中,赤唐国人至少也能拿下两三个“状元”,三四个“榜眼”、“探花”。因此,这一届的所有士子中文试士子占了绝大部分。

    对于颇有才华的士子而言,参加“群英会”也是一条步入仕途的捷径。赤唐国规定,进入前三名的士子可以直接入朝听用。而正常的做官途径则颇为繁杂,首先要通过每年两次的郡试,获得士子身份;然后再参加一年一次的州试,取得升人资格;接着又参加一年一次的国试,成为殿人,殿人已算有功名之人;最后殿人再参加每两年一次的皇考,前百名入朝听用,授予官阶。

    因此,士子如能在“群英会”上一举成名,最少也可少奋斗两年。

    我倚腮望着窗外的蓝天白云,心中空荡荡的,却说不上来为了什么,以前的我极少会有这种百无聊赖的心情。

    景润宫里也空荡荡的,我只留了几个宫女和太监听用。其他人,尤其是那四个近身婢女在回宫的路上虽未抱怨,却也看得出极不情愿,我便拿了宫牌让他们自行出宫去观看比试。

    像我这么体恤下人的主子恐怕不多吧,我自嘲的暗笑。

    水墨宇究竟是为了何事,才如此行色匆忙毫无交待的离场?

    这一天剩下的时间,我一直纠缠在这个问题上,久久不能释怀他对我的忽视。可是,直到晚膳过后,四个丫头回来,也没有水墨宇半点消息。

    宫女太监们兴奋的谈论着今日比试中表现出色的士子和令人激动的话题,我既不想制止也不想听。

    心里等着水墨宇。

    然而奇怪的事却还没完结,夜深人寂,荀隐竟没有出现。

    难道他出了意外?以他的功夫这不大可能。

    或是他决定不告而别?荀隐的外伤在南蛮贡药的神奇作用下昨日就已经全好了。

    他难道不知道,他就这么不声不响的走了,我会难过吗?

    而水墨宇呢,就这么不留半点消息的离开,那我又算什么?

    这时的我万万没有想到,正是这个颇为奇怪的夜晚,改变了我今后的人生……

    此刻,我知道自己在做梦,梦里的水墨宇淡淡的看了我一眼,含情脉脉的注视着另一个女子拉着她的手,越走越远,我拼命的追赶,却无论如何也追不上,终于摔倒了,我努力地爬起来四处寻找,他已经不见了。

    我大声地呼喊他的名字,水墨宇。

    痛!好痛!疼痛令我幽幽的醒来,睁开眼,闯进眼帘的却是“他”的脸,俊美非凡却冷冽无比,我猛然记起,他说过,他来接我。

    我被自己的记忆吓得浑身一震,才发现他的手正钳住我的下颚,“好痛”我叫道,奇怪,我的声音怎么软绵绵的。我努力想撑起身子来,却发现全身已绵软无力。

    他冷冷地看我一眼,强硬的抬起我的下颚,面无表情道,“做我的妻,即使做梦也只能叫我的名字。”

    松开手,他冷然道:“记住,你的丈夫叫古痕。”

    说完他将我无力的身子抱起,让我的头抵在他的胸前,他的下颚抵住我的头,温暖的手在我的脸上来回摩挲,言语却依旧冰冷,“我美丽的公主,以后你是我的妻。”

    “你给我吃了什么?”我挣扎着想起身,却无论如何也办不到。

    蓦然插进一个冰冷的女声,“你吃了‘软骨散’”语气阴冷冷的,没有人气。

    我循声看去,古痕的身后坐着两个容貌一模一样的冰美人,双胞胎!说话的是左边那个,右边的那个也看了我一眼,却没有说话。

    原来武侠小说里常写的“软骨散”真有让人骨软的功效。

    古痕收了收臂力,将我抱得更紧。

    这是一辆非常大的马车,竟比我去郑王府时乘的马车还要大,甚至还要奢华。与皇家御撵争锋,难道他不怕惹来杀身之祸吗?

    啊!我倒忘了,他连皇家公主都敢劫持,还在乎这个吗?……可他是怎么办到的?我明明睡在景润宫里,他是如何穿过三道守卫森严的宫门将我劫出?而我又怎会丝毫没有察觉?马车行驶的速度并不快,他的神情也很轻松,看来身后并没有追兵。难道没有人发现公主被劫了?还是他们追错了方向?

    我迷惑的望着他,“你究竟是谁?”

    他抬起我的脸,在他的脸上轻轻的磨蹭着,答非所问,“现在是辰时了。”

    他是否是想告诉我,他说凌晨接我,他已经办到了。

    难道皇宫守卫就如此不堪一击吗?那些金甲禁军干什么去了?竟连一国公主也是护卫不住,令人说接就劫?我在心里气得破口大骂。

    而这个古痕,简直是个疯了,要我做他的妻,我可没答应,“你掳走我,就是与赤唐国、和国作对,你是不是疯了?”

    “疯?”古痕冷冷的嗤笑一声,“我从不做不疯的事情。”

    我不敢看他的眼,他的眼犹如深渊,瞥一眼也令人生畏,“掳走一个有婚约的公主,于你并没有好处。”如此明显的利害关系,难道他看不到?他又能有多大的势力,可以与两国抗衡?

    “是吗?”他捧起我的脸,依旧没有表情,“我喜欢的东西,花多大的代价也是值得的,更何况,为你并不需要花多大的代价。”他说得云淡风轻,在我听来,却更证明他疯了。

    “我不知道你究竟有多大的势力,可你以为你能与一国抗衡吗?”我兀自作着最后的抗争,试图说服他,虽然我明知这是不可能的。

    古痕突然似嘲似讽的大笑几声,捏紧我的脸,一字一顿的道:“你以为,为了你,他们会拿整个国家与我争锋?”

    天啊,说这话,他已经疯到骨子里了,他完全疯了……

    我完全不想再说话,任他抱着,心里希望那群没用的禁军能尽快追上来。然而我的希望却一遍遍落空。

    马车行驶了三天,速度并不快,却一直没有停过,除了中间换了两次马以及各人解决内急问题之外。我一直软绵绵的躺在古痕怀里,他真的是个疯子,宁愿亲手给我喂饭,也不愿解了我的“软骨散”。以他和他身后那两个名唤“落尘”、“弄尘”的婢女的功夫,我即使完全正常也不可能逃出他们的手心。

    马车仍在行进,不知道出了多少座城,奇怪的是无论多晚,这辆马车都能畅通无阻的入城、出城,待遇形同皇家御撵。

    伴着日落、日出,日落又日出。我心中企盼追兵赶到的念想一点点沉寂下去,三天了,不可能没人发现公主失踪,皇上呢?我娘呢?水墨宇呢?拯救我的追兵呢?究竟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我难过得甩了甩头,全身疲软的连这个动作也完成不了。古痕轻拂着我的脸,淡淡的道:“日落时,我们就到了。”

    “到哪儿?”我想知道我会被带到何处。

    久未开口的弄尘突然接道:“天下最美的城——醉城。”她说话的声音轻轻柔柔,像嚼着棉花糖一样,不像她姐姐落尘,总是冷冷冰冰的感觉。

    我全身一颤,口中喃喃,“醉城”,我听过这个名字。

    从荀隐的口中,也从娘的口中。

    荀隐说,醉城里江湖人物的数量只怕比三国加起来还要多。“鬼教”总坛便在醉城,“鬼教”里的“鬼”大部分寄生在醉城。天下间,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最想去的地方都是醉城。穷人到了醉城可以变富,富人到了醉城可以变得更富,还可以享受到一切极乐。

    我娘则说,当今天下有一处赤唐国、和国、日月国都管不着的地方,那就是醉城。它屹立在三国的边境,虽只是一座城,可谁也没把它看成一座城。那地方有个奇怪的规矩,三国百姓可以自由出入,但朝中官员和军中将领擅自进入者必死于非命。近百年来这一规矩似乎已成为各国与醉城间的默契。因此,各国若有官员或将领死于醉城,也必不会追究。

    醉城,这就是古痕带我来这里的原因吧。若我娘所言确实,我一旦入了醉城,即使皇上和水墨宇也鞭长莫及了。他们会不会为了我打破近百年来的默契呢?

    我原以为,醉城就像我心中的梦幻之都——巴黎一样遥远,却没想到有一天,我会如此的亲近它,却是跟一个疯到骨子里的疯子。

    古痕啊古痕,在醉城中你又扮演着什么角色?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十三章 城主

    古痕说日落,果真日落时分,马车入了醉城。

    这辆马车竟在醉城中也享受着优待,进城时依旧不需停下检查。我不禁思忖起古痕的身份来。马车进了醉城没有停,一路听得街贩叫卖起起伏伏,这种时候街市竟还如此繁华,可知醉城的风貌当真与别的城池不同。

    行了好一会儿,马车终于停了,车门竟是从后方打开,落尘、弄尘利落的下了车,想接过古痕怀中的我,古痕却停也不停径直抱着我下了车,震得两个丫鬟呆立当场,竟似被吓住了一般。

    我抬眼看了看,眼前是一座古色古香的富家宅院,高悬的匾额上有两个烫金大字“古府”,古府门前立着两尊石雕麒麟。下了车,古痕依旧没有停,抱着我直接往洞开的门里走,一个管家模样的人迎了出来,指使身后两名丫鬟接过我,古痕冷眼一斜,说了句:“多事!”两个丫鬟便瑟缩到管家身后。

    古府门里立了两列共百来个下人,个个低垂着头,古痕漠然扫视了一眼,“以后她就是你们的新夫人,还不都过来参见新夫人?”

    众人一听,异口同声道:“参见少主,参见夫人。”

    我一直没有说话,既不想承认自己是他的夫人,也对“新夫人”这个称谓颇感新奇。既然有新便该有旧,心中自然涌出“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两句应景的话来,禁不住笑意也在脸上晕开。

    古痕似乎察觉了我的笑意,轻“哼”了一声,走入抄手游廊,左拐右转,走了好一会儿,方进了一个外表看来很高雅的房间,进了房却着实吓了我一跳。

    这,这,这原本是谁的房间呀?我真很佩服古人的聪明才智,发明了“金玉其外,败絮其内”这句话,不然我此刻还真不知该如何形容这房间。

    显然这风格不会是古痕这种冰冷调调的喜好。

    看到我强憋着笑,脸涨得绯红,古痕皱了皱眉,冷道:“想笑便笑,何必憋着”。

    我一听,放肆的大笑起来,笑得没心没肺,“想必你的前夫人一定极爱鹰和黄金。”房间里才会处处有鹰的图案,一只屏风上绣满了各种姿态的鹰,甚至房间的墙壁上也贴满了鹰的画像,同时屋里的器皿全是金质的,而墙上则干脆渡了一层金。真是俗不可耐的装潢!我越看越觉得这位前夫人可爱,越觉得可爱就越想笑。

    古痕却仍面不改色,将我从床上抱起,轻喝一声,“齐管家。”

    先前那个管家模样的老男人便马上应声进到房间,“少主有何吩咐?”

    古痕冷哼,“怎么还没把她赶走?”

    齐管家似乎颇为为难,“回禀少主,这是城主的意思。”

    古痕抱着我转身走出房间,突然回身暴喝道:“拆了它!”我打了一个寒颤,清晰的感觉到古痕身上的冷冽之气越来越重。我一动不敢动,生怕一丁点儿的动静都会惹得他抓狂。

    齐管家马上聪明的应了声,“是”。

    古痕抱着我拐进了另一个院子,进了间房,这房间设置古朴,虽不出彩却也没失分。古痕放下我,傲然道:“以后你便住在这里,三个月后我会正式迎娶你进门。有任何要求你可以和齐管家提,他一定会为你办到。”

    “是吗?”我不以为然,“我若让他放我回去呢?他能办到吗?”

    古痕挑起我的下颚,冷道:“不要试图挑衅我,这不是聪明女人的作为。没有我的令牌,凭你还出不了醉城。”

    我却不放弃,“倘若兵临城下,以你又能关住我几时?”

    “我说过,他们不会为了你与我争一时志气,”古痕冷嗤一声,“何况,你念念不忘的和国六皇子两天前已经起程回国,而赤唐国皇宫里的人都认为你去了‘皇宫别院’,别忘了你可是个名副其实的‘别院公主’。谁会知道你在醉城?”

    我的心一紧,浑身发冷,“你怎么知道这些?你究竟是谁?”赤唐国的百姓都不知道我以前常住别院,他又怎会知道?那么他还知道些什么?关于我,他似乎知道的比我自己还多。

    “你只需知道,以后是我的妻,”古痕特意强调了“我”字,“待会儿自有人来服侍你,醉城内你可随意走动。”

    古痕留下个清冷的背影,出了房。

    我寻思着他的话,越想越感觉害怕,他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桀骜不驯,阴冷难测。他又有着怎样的势力?他并非醉城城主,却似乎连城主也不放在眼里。而赤唐国皇宫呢?只怕也不在他眼中。他用了什么方法将我运出宫中,又用了什么方法令人相信我去了别院?

    我的心仿佛掉进了冰窟,此刻我方才觉得自身的渺小,我虽为一国公主,在古痕面前却不名一文。

    “夫人,”一个怯生生的声音将我拽了回来,好标致的女孩子,十四五岁的模样,和言儿差不多的年纪,“该吃药了,”她似乎有些怕我。

    “你叫什么名字?”

    “夫人可以叫奴婢小兰,夫人要奴婢扶您起来喝药吗?”小兰闪着一对乌黑发亮的眸子。

    “喝药?”我奇怪了,“喝什么药?”

    小兰小心的回道:“少主说是解您身上‘软骨散’的药。”

    终于肯给我解药了,我想起身,却办不到,“那你过来扶我起来。”小兰走近我,突然瞪大眸子怔住了。

    “怎么了?”我好奇地问。

    小兰一跪,颤道:“奴婢该死。”

    这就该死了吗?“起来吧,扶我起来。”我叹道。

    小兰扶起我,喂我喝了药,又扶我躺下,说是一个时辰后我就能动了。我冲她笑笑,“刚刚是怎么了?被我吓住了吗?”

    见我笑了,小兰才放松下来回道:“是夫人您太美了,进门的时候,少主抱着,奴婢没敢看,刚刚看了,就愣了,奴婢第一次见到夫人这样美的人,连红夫人都……”意识到说错了话,小兰急忙打住,咬了咬下唇。

    红夫人?故事刚开了个头,我可不会就此打住,来个什么“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红夫人,是你们少主以前的夫人吗?”难道就是那间鹰房的主人?

    “不是的,夫人,您别误会,红夫人虽然从前……不是,红夫人是城主的夫人。”小兰急于解释清楚,却越发的语无伦次。

    我笑笑,替她理清楚,“你是说,红夫人以前是你们少主的夫人,可现在是城主的夫人,是吗?”古痕这人还真够变态,老婆也能让给别人。

    “是的,”小兰回了一声,又急忙道:“不是的。”

    小兰这种表达水平,我也糊涂了,“到底是还是不是?”

    “夫人能不能不问了?要是少主知道了,齐管家会打死奴婢的。”小兰楚楚可怜的望着我。

    我正了正嗓音,“你知情不报难道就不怕我罚你?”

    小兰已显了哭腔,“咚”得跪下,“夫人饶命。”

    “起来吧,”我安抚道:“你老实跟我说了,我不告诉你们少主就是了,你是我身边的人,我没说罚,谁敢罚你?”说这话,我自己都有些心虚。

    小兰小心翼翼的看了我一眼,见我没有发怒,接道:“红夫人原本是少主带回来要做夫人的,可后来少主没有娶她,红夫人就嫁给城主了。”

    原来是这样啊,古痕还真够绝情的,带了回来又不娶人家,白白便宜了什么城主,“红夫人是不是很喜欢鹰和黄金啊?”我又想起了那间鹰房。

    小兰颇感奇怪的看了看我,“红夫人喜欢红花,白夫人才喜欢金子,所有的夫人都不喜欢鹰的。鹰是少主喜欢的,少主还养了很多只。”

    古痕喜欢鹰?倒符合他那种冷调调。看来那个白夫人才是那间鹰房的主人。贴满了鹰该是想讨好古痕吧。所有的夫人?这是个颇为奇怪的措辞,想来故事里可不仅仅只有红、白二夫人了。

    “小兰,老实说,你称过‘夫人’的一共有多少位?”

    小兰似乎在心里数了数,扬起头,“以前有五个夫人。”以前有五个,加我是不是就有六个了。

    “那古痕有几个夫人?”

    小兰似乎不解,“就夫人您一个呀。”

    就我一个?“那其他几位夫人呢?”难不成又便宜给城主了?

    小兰想了想,“红夫人、白夫人、兰夫人都嫁给城主了,花夫人前些天被送出城了,雅夫人一直在‘荷院’住着。”

    “这些夫人全是古痕带回来的?”

    “是啊,全是少主自己带回来的,原本说过了三个月就要迎娶的,谁知才过了半个月就说不娶了。要留要走随她们,可是居然没有一个夫人愿意走。少主也就让她们留下来了,后来红夫人、白夫人、兰夫人就先后嫁给城主了。”小兰顿了顿,“夫人住的这院子原本是花夫人住的。”

    “是吗?”我随意环视了一眼。我心思本不在古痕身上,住谁住过的房间又有什么关系?“对了,你说的城主是不是醉城城主?”不知道古痕与他有怎样的恩怨情仇,听到城主,竟然会暴喝,难道是因为这个城主娶了他不要的几个夫人?不太像。

    “城主当然是醉城的城主了。还是少主的爹。”小兰得意道。

    “什么?”我吃惊不已,“古痕是醉城的少城主??”他爹娶了他不要的几个夫人,这,这——也算不上乱伦,毕竟古痕并没有娶那三位夫人。

    小兰也吃惊不小,“夫人不知道少主是少城主吗?”

    知不知道有什么关系,我只要知道古痕是一个非常不正常的人就可以了。既然他有婚前弃妻的习惯,看来不用逃跑,我也有出醉城的希望。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十四章 吃饭

    “这是什么意思?”我看着齐管家把面前的东西一推。

    齐管家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忙陪笑道:“夫人,这些可都是少主送您的礼物,您看今儿是不是收下?”

    送这些?古痕未免太不了解我了。好歹我在一个富裕的国家做过几天公主,对公主而言,什么奇珍异宝没有见过,什么珠宝首饰没戴过?他送过来这些,模样看上去倒似珍贵,可我要这些做什么?过几天我出城时还嫌它们碍手碍脚呢。

    齐管家见我兴趣缺缺,知我定是见过大场面,不比一般小女人的见识,也怕我不知道这些东西的来历,便开始一件件为我介绍,一个传了几千年的手镯(不知道从那个女鬼手上摘下来的),一副日月国太后用过的碧玉玲珑钗,一支某伟大才女戴过的发簪……

    “行了,行了,”我打断齐总管,“难道古府就只拿得出一些别人用过的东西?”

    “啊?”齐总管显然没跟上我的逻辑,但以他的阅历,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夫人倘若不喜欢这些,有什么喜欢的尽管跟老奴说,老奴为夫人找来。”

    我邪邪一笑,“此话当真?”

    “夫人想要什么尽管吩咐老奴就是。”

    呵呵,我想要你送我出城,可惜你办不到,倘若我真出了城先不去赤唐国,去和国找水墨宇先。

    “给我找一把小而窄的方刀,再送一块新鲜的猪肉来。”好久没动刀了,我该练练手了。

    “啊?”这回齐管家的脑袋里恐怕又一团浆糊了。

    跟我比跳跃思维,你省省吧。

    “怎么?有困难?”我故意提高嗓门。

    齐管家立马笑道:“没有,夫人吩咐的事,老奴马上去办。”说罢带着一堆人和一堆珠宝首饰走了。

    古痕真是个不正常的人,自从把我丢到这屋里,过了三四天也没来过一次,却天天让齐总管送东西过来,不是珍贵漂亮的绫罗绸缎,就是争奇斗艳的金银珠宝,没一件实用物品,我统统“完璧归赵”,有时候,银子多了就是累赘。

    我日盼夜盼就盼着半月时间快点到,古痕既然有半月抛妻的惯例,我出城的日子就不遥远了。想到这里,我接连几天的心情都不错。

    第一天的时候,古痕还让人送了好些个丫鬟过来,也让我全部打包退回去了。我可不喜欢前呼后拥的虚华排场,做公主的时候是逼不得已,现在既然不做公主,还要那么多人做什么?站在这里都显碍眼。

    我只留了小兰,加上一个负责保护我安全的随从古巽,我这院子里一共就我们三个人,非常清静。

    现在已过了午睡时间,我斜倚在窗前看古巽在院子里练武,或跃起,或回旋,动作刚中带柔,挥洒自由,想起他第一次见我时的情景:仅看了我一眼便低低垂着头不再看,似乎有些害羞。这府里哪个初见我时不是一脸震惊,惊诧不已,独独他没有惊诧的表情,尽顾着自己害羞了吧。

    古巽今年二十三,与我实际年龄同岁,但看上去仍像一个大男孩,甚至有点幼稚的感觉。古痕也就比他大了五岁,总让我觉得他比老男人还深沉。这两人,一个像小溪,清澈见底,让人看的直白;一个像深渊,一望无尽,深藏不露。

    我呵,还是喜欢水墨宇那种温泉般的感觉。不知道和国发生了什么事,他这朵游历诸国的浮云也会急着飞回去。不知道一年后,约定的嫁娶日,他会不会也这般急着赶往赤唐国?

    “夫人,您今天不唱歌吗?”小兰递过来一杯茶,这几天,她是越来越不怕我了,前两天我随意哼唱了两首,没想到这丫头很喜欢,逮着了机会就想我唱,说实话,我并不擅长唱歌,主要是以前的音质不好,可没想到,李霓裳的音质却不错。

    喝了口茶,润了润嗓子,我忽然想起谢雨欣的一首《天仙子》旋律和歌词都不错,便哼唱起来:

    冰雪少女如凡尘

    夜雨湖畔初见晴

    是非难解虚如影

    一腔爱一身恨

    一缕清风一丝魂

    仗剑挟酒江湖行

    多少恩怨醉梦中

    蓦然回首万事空

    几重幕几棵松

    几层远峦几声钟

    冰雪少女如凡尘

    夜雨湖畔初见晴

    是非难解虚如影

    一腔爱一身恨

    一缕清风一丝魂

    仗剑挟酒江湖行

    多少恩怨醉梦中

    蓦然回首万事空

    几重幕几棵松

    几层远峦几声钟

    几层远峦几声钟

    这首《天仙子》中我少少改了改歌词,把“西子湖畔初见晴”改为“夜雨湖畔初见晴”,赤唐国只有夜雨湖,没有西湖,不过不管什么湖小兰已经听的如痴如醉。

    歌刚唱完,齐管家那边就派人把东西送来了。

    我让小兰把猪肉拿到厨房洗刷干净,自己玩起了那把刀,比起我那锋利小巧的手术刀还是差远了,不过比厨房里的菜刀秀气多了。

    用手术刀(全新的)切菜做饭是我在英国时最擅长做的事情,英国的中餐实在太贵,西餐又实在难吃,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我的厨艺虽不怎样,却也有几个拿手好菜。比如可乐鸡,红烧肉、水煮肉、水煮鱼……(嘿嘿,在英国吃肉比较划算)

    今天我准备做一个水煮肉,主要也过过玩刀切肉的瘾。

    我娴熟的切肉动作,看得小兰羡慕不已,我晃了晃手中的刀,故意沉下脸,装出电视剧中阴森的鬼声,道:“小兰,知道我最擅长切什么吗?我最擅长切人头。”我也没说谎,我学脑外科,切人头很正常,当然不是割下来。

    小兰噗嗤一笑,“夫人就会吓小兰。”

    又没吓着她,“还不去看火?”没小兰控制火候,我可做不出好菜,谁让我以前用惯了煤气和电呢?

    玩玩闹闹忙了一个下午,一桌饭菜终于做好了,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我费了十二分力气完成的水煮肉。

    摆好了菜,我正要叫小兰唤古巽过来吃饭,却看到古痕一脸阴冷的走了进来,小兰马上识趣的退了出去。

    “为什么不要那些东西?”古痕劈头盖脸一道冷斥,“你竟敢全退回来!”

    你送的我就该要吗?是不是还应该感恩戴德、三跪九叩啊?你骄傲的施与,就不允许别人拒绝吗?

    不过,我口里的语气就温和多了,“少城主如果想送出去的东西不被人退回来的话,应该先打听一下这个人的喜好。”你以为我是爱才如命的葛朗台?还是喜欢排场的慈禧太后?

    “不要叫我少城主!”古痕喝斥道:“我说过,你是我的妻,该叫我的名。”

    那可是你自己一厢情愿的,我可没承认过,不想与古痕纠缠在这个问题上,我急忙转移话题,“既然赶巧了,不如坐下来一起吃顿饭吧,尝尝我的手艺如何?”对于古痕,我虽不喜欢,却也没有多少恨,恨他什么呢?要怪也只能怪我皇上老爹那群人太无能。

    古痕斜瞅了眼,冷眼中也有诧色,“你做的?”我点点头。

    他坐下,却没有动筷,我夹了一片水煮肉放到他面前的碗里,他看了看,“放了辣椒?”小兰说,辣椒是日月国的特产,除了日月国,也只有南方一些小国的人爱吃,我问她要时,她还吓了一跳。

    难道古痕不吃辣?果然,“我从不吃辣椒。”古痕冷冷道。

    “那算了。”我自觉无趣,正准备夹回那块肉,谁知他却抢先动筷,我反应过来时,肉已经进了他的嘴里。他生硬的嚼了嚼,吞了下去,我关注着他的脸色。我试过那辣椒,很辣,而且辣味已经完全渗透到肉中,他会不辣?以前约翰吃过我做的水煮肉后可是灌了一个晚上的凉水。

    古痕还强撑着,面色却已经出卖他了,我急忙倒了几杯温水(专门为我自己准备的)给他,他都一饮而尽,可见真是不能吃辣的。

    我又给他夹了几样清淡的小菜,每样都是刚放到他碗里,他便夹起来吃了。“又没人跟你抢”我摇头笑笑。古痕吃完却无表示,表情依旧冷漠,既不说好也不说不好。

    “不好吃吗?”我小心的问,小兰在厨房试吃的时候还直夸好吃呢。

    他没有回我,我正准备看他时,他却别过了脸,我便懒得管他,自顾吃了起来。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哗的一声,纯粹事出突然,我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古痕竟将我辛辛苦苦做的一桌菜连同桌子一起掀翻了。

    我当场气炸,指着散落满地的饭菜和破碎的碗筷,“你发什么疯?”

    古痕猛然伸手掐住我的脖子,阴狠狠地道:“以后不许你再做饭!”他用的力道很大,令我几乎喘不过气来。

    我慌乱中一个劲儿胡乱点着头,他似乎也发现我很难受,迅速松开了手,我不住的干咳,肯定已是满脸涨红,他冷冷看了我一眼,眼中有意味不明的神色,接着转身走出房间。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竟然在他转身前看我的那眼中见到了泪光。

    他那样的人也会哭么?可为什么呢?

    感动?

    只是吃顿饭而已,莫非他那样的骄傲自负也是易碎的?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十五章 梵茶

    第二天我“深思熟虑”后终于肯定,昨日古痕眼中的泪光绝对是我的错觉。

    他那样骄傲的人,看你一眼都觉得是抬举你,又怎会轻易感动?要说真有泪,那也是辣出的眼泪,他的暴怒,只怕也是为了掩饰这份难堪吧。

    “什么?酒楼?”我狐疑的看着齐管家,古痕到底在想什么?今晨齐管家不送礼物却送来一句话,“少主请夫人去醉仙楼。”

    醉仙楼,醉城最有名的酒楼。

    “请夫人准备,门外已备轿,少主正在醉仙楼等侯夫人。”齐管家低眉低眼道。

    看来我没有拒绝的余地,“劳齐管家稍候。”

    我让小兰在我随意绾的髻上插了只式样古朴的玉步摇,并不值钱的东西。步出古府大门,一顶漂亮的四人轿正候在门口。轿夫见我出来,纷纷跪地行礼,上了轿,起轿,前行。

    沿途醉城风景尽收眼底,街贩叫卖,行人如梭,更有不少人向这顶轿投来或好奇或羡慕的眼光。古府少主人的轿子,想坐的女子一定很多。

    说到醉城的风貌,我或见或闻,已有了大概轮廓。所谓醉城果然对得住一个“醉”字。天上人间,总一个“醉”难解。何谓醉?为何醉?又有谁能参透?

    醉城便给出了它自己的诠释。酒能让人醉,这里便酒旗斜矗,陈年佳酿、酒国名品,应有尽有;色能醉人,这里便青楼繁织,琴棋书画,妩媚妖娆,诸色具全;钱能醉人,这里便赌坊纵横,豪赌千万,小赌怡情,各档皆备;衣布能醉人,这里便布衣对峙,成衣缤纷,名布斑斓,五色争艳;配饰能醉人,这里便名店专卖,翡翠金银,珠宝奇石,琳琅满目……总之,凡是能醉人的,醉城都有,醉城的空气醉人,物品醉人,人醉人,繁华醉人。

    轿停在醉仙楼门口,轿帘一掀,小兰伸手掺我出轿。扬头,抬眼,醉仙楼门前聚着一些人,看模样是被店主拦在门外的客人,有的人正好奇的向内探看,见到我的人百分百都有呆愣的现象出现,我低叹,我的容貌总太过张扬,这也是我前几日不大愿意上街的原因。

    店主与古府的家丁清理出一条道让我进门,看上去精明而老练的店主在前殷勤的领路,进了门,门内是一间很大的厅,放了些酒楼寻常的桌椅,设置古朴,此刻空无一人。

    “夫人这边请。”店主领我上楼,却不是在二楼,径直上了三楼,举目四望,我眼前一亮,脑中浮出“别有洞天”四个字,店主似乎并不讶异我惊喜的表情。

    静林雅舍,小桥流水,梵音在耳,藩篱在旁……古痕坐在雅舍农园之中,一袭白衣,素洁高雅,手中把玩着一只精致小巧却又古朴典雅的茶杯,望着茶杯,他怔怔出神,仿佛正在注视一件极为珍重的东西。他的神情清冷而孤傲,像一只昂首向天的孤鹤,孤独得凄离,他这种神情依旧冰冷却褪去了令人心惊胆寒的凌厉,褪去了咄咄逼人的摄人气势。

    这一刻,他也不过是个平凡男子,我发觉自己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么了解他,孤独,浓密得令人窒息的孤独缠绕着他。他傲然坐在天地间,孑然一身,形单影只。

    这一刻,我蓦然明白,无论多少人站在他身侧,他仍然是孑然一身,所以我总是一眼便看到他,在郑王府,在玄武场,他的孤独与生俱来,早已融进了他的灵魂中,只要他活着一天,他便要这么孤独着。

    古痕啊古痕,你清冷,你傲世,只因你无比的孤独,你因孤独而傲世,因傲世而冷,因冷而更孤独,你站在孤独的峰顶,别人如何企及?

    你也只是个孤独的可怜人……

    我不敢出声,怕惊扰了他这片刻的安宁,身边的人早早退了下去。

    古痕把玩着手中的茶杯,却不看我,“你说,茶能否醉人?”平平淡淡的一句话,从他口中说出,却也冰冰冷冷。

    这人已冷入骨髓。

    我盈盈走向他,在他面前坐下,嫣然一笑,“酒不醉人,人自醉,人既已醉,茶亦能醉人。”

    “酒不醉人,人自醉?”古痕微一挑眉,嘴角浅浅上昂,“好一句‘酒不醉人,人自醉’。”

    这句话,可不是我原创的,我在心中补充,“人既已醉,又为何不能是因茶而醉呢?”

    古痕并不评价我的话,冷笑一声,“你可知‘醉仙楼’中最醉人的是何物?”

    “莫非是茶?”问这种奇怪的问题,答案肯定不是酒。古痕微一颔首,“正是我手中的这杯‘梵茶’。”梵茶?那是什么东东?我只知道龙井、碧螺春、毛尖……因此不敢妄言,怕一失误说漏了嘴。古痕接道:“这茶只产于醉城的‘虚灵山’,是僧人早春时节采摘梵音中成长的茶叶烘制而成,每年的产量不足十斤,因此是醉城最昂贵的茶。”昂贵不要紧,反正你是醉城少主,再贵你都喝得起。

    “你可知道这茶为何能醉人?”我摇了摇头,我不都说了吗?因为人已醉,所以以为茶能醉人。古痕冷冷一笑,“因为此物天下稀有,有财有势之人莫不想得,想得到它的人因得不到而为它痴醉,一旦得到它,心满意足,即使不喝它也已经醉了。”这还真是一段颇有哲理又暗藏禅机的话,古痕说完,将杯中茶一饮而尽。

    看了我一眼,古痕又道:“而我常喝此茶,却已觉得它苦涩无味,但要弃它却又不能,一旦弃了它,它便又能醉我,折磨我。”隐约间,我感觉古痕跟我说的并不是茶,而是别的,比如人的欲望,比如权势……

    看到我眼中的探究,古痕倒了杯“梵茶”给我,“尝尝吧。”我对茶没有特别的钟爱和了解,一直只把它归为“水”之类,解渴而已。我看着这杯昂贵的茶,没有特别的感觉,它的颜色也就是普通茶的颜色,一口喝完,也没觉得有何特殊之处。我皱了皱眉,难道我竟这般粗鄙浅陋?岂不是猪八戒吃人参果了吗?

    古痕淡淡地冷看我一眼,敲了敲木桌,一段乐曲流淌而出,只那前奏……

    我惊诧,“这曲,他们怎么会?”这曲《春江花月夜》我只在宫中及郑王府中弹过,这里的乐师怎么可能会?

    莫非?郑王府那夜,古痕也在,难道他只听一次便记住了曲调,谱成了曲?

    我疑惑的看着他,他看出我的质疑,冷冷一笑,那即使是笑,仍冷漠孤绝的让人心怯心冷的笑法,除了古痕之外,我还没在第二个人身上见过。

    我心中一震,他竟有如此骇人的才情?只听一遍,连名满天下的水墨宇恐怕都不能还原的曲调,他不仅还原还谱了令人惊喜的续曲。

    我感叹道:“原你也精于此道。”难怪会去郑王府,会去玄武场,恃才傲物的人不都喜欢搜寻自己瞧得上的对手作为假想敌么?

    古痕不置一言,冷冷淡淡的看着我,看得我生畏。

    古痕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有着怎样的过往?初见时,他冷眼出世,令人生寒。再见,他傲视天地……如今,他又游弋于清风雅月间,怡然自乐。

    “你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呢?”我的眼中涌现从未有过的迷离。

    “你会愿意知道吗?”古痕仰望一眼,避过我探询的目光。这句话出自他口,却离奇的没有冰冷之感,似乎还渗透着丝丝温柔。温柔?他也有温柔?

    我自嘲的笑笑,他将我的神情看在眼底,不待我回答,冷哼一声,“其实你并没资格说不愿意。我古痕的女人必须学会顺从……”

    这算什么!我回瞪他一眼,怒火渐炙,“你若要个顺从的妻子,请不要来打扰我,我不是三从四德以夫为天的女子。”我顿了顿,“也请你注意自己的用词,我并不是你的女人,现在不是,今后也不会是。”我急于想与他撇清一切关系。

    古痕听完我的话,只是轻轻挑了挑眉,邪邪一笑,“自我再次看到你的那眼起,你就注定是我一辈子的女人。”再次看到我?是指玄武场那次吗?

    “女人,本就该以夫为天。”古痕冷声叹道。

    那是大男子主义的说辞,在我这里,讲求男女平等。我黛眉紧蹙,“我不是你的玩偶,也不是你的附庸,我有我的思想,如何要我以你为天?”

    古痕并不以我的话为逆,“女人,偶尔的主见令人惊喜,若一味固执己见,只会让你平白多受些罪,这天下是男人的,女人也就是男人的。”

    拜托,我接受的是二十一世纪的男女平等教育,实在接受不了你这种自以为是的男权观念。我便不想再与古痕辩驳下去。

    话锋一转,“难道你今日一大早请我来,只是想让我听你男人是天的高谈阔论?”那也不用特意挑在这个地方,还包下全场,耽误楼下客人喝酒。

    古痕斜睨我一眼,漠然起身,走到我身后,掏出一条链子,不容我拒绝,系到我颈上,长短正好,不松不紧的缠在颈上。链子非玉非金,贴在颈上有温润的感觉,链子上还有一个鹰型坠子,也看不出是什么材质。那是一只展翅高飞的雄鹰,傲视万物一般,鹰眼漆黑泛绿,仿佛冷眼看着一切,把一切都看透了。

    看得我心中泛寒,“为什么送我这个?”我不解的抬起头。

    古痕负手而立,并不看我,冷然道:“我说过,你是我的妻。”

    这算什么理由?我试图将链子解下,尝试了几次都没成功。古痕冷哼一声,“这条链子,天下间只有我能启开,你若想解下它,除非……斩断自己的头。”

    这么奇怪的链子?我心中发毛,摸了摸自己的脖子。

    “回去准备一下,明日远行我带你去见个人。”说完古痕径直下了楼,任我坠入云里雾里。平白无故带我来醉仙楼,莫名其妙送我条链子,既是送我礼物为何不在古府?又为何要送我如此奇怪的一条链子?他若不替我解开,我岂不是到死都得戴着?

    明日远行?他又准备带我见个什么人?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十六章 绿眼

    坐在回程的轿子里我的思绪一直在起伏。心中隐隐感觉古痕的话不是儿戏,“你是我的妻”,他说的异常坚定,难道他真打算娶我?他不是半月就会抛妻吗?我心中一紧,忙安抚自己,不要自己吓自己,半月时间尚早,不是吗?

    轿子一晃,忽然停下,“怎么了?”我掀开窗帘,问轿外的小兰。

    小兰回道:“夫人,前面聚了一群人,把道给挡住了。古巽、古泉去驱散他们了。”

    不一会儿,古巽折回来,还是不敢抬眼看我,“夫人可以通行了。”

    “起轿——”古府的童副管家高呼一声。

    我隐约听到两旁路人的议论。

    “瞧,那就是古府的新夫人。”

    “什么新夫人啊,还不知道娶不娶的成,没准又是个城主夫人。”

    “我看没准就成了,听说她是少主亲自抱下车的,可不比往常那几个。”

    “你怎么知道她是少主抱下车的?”

    “古府的下人早传开了,不仅抱下车,一路都是抱着。”

    “……”

    “这回这个不知道又是哪儿的来历,听古府下人说是个绝世红颜,先前那几个加起来也不及她一半。”

    “是吗?少主还真是有艳福。”

    “我倒觉着是这个女人有福气,能嫁给少主,想这醉城内哪家的闺女不想入主古府?没想到却被这个外来的女人给占了。”

    “喂,不知道,咱们古府这位新夫人跟‘南国绝色’、‘西北二娇’比又如何?”

    “‘南国绝色’?‘西北二娇’?你又见过了?这天下三大美人你这辈子只怕没命见到了,还是想着回家抱自家夫人实在。”

    “哈哈哈哈……”

    “……”

    突然,轿子又停住了,我尚不及开口,就听一个侍卫喝道:“你小子怎么又爬过来了?”

    我掀开轿帘一角,“古巽,怎么了?”

    “夫人,一个孩子挡住了道。”

    “小兰,”我伸出手搭上小兰的,步出轿子,看了眼站在孩子面前的侍卫,对童副管家道:“让他们别难为他。”一个孩子而已。

    感觉到路人们几乎窒息的惊诧眼神,我又暗叹了一声,我这容颜终究太过了。走到孩子身边,只看一眼,我禁不住涌上泪来,一股酸楚便哽在胸前,涨得满满的。

    只是一个孩子而已,谁把他折磨成这样?怪不得侍卫用了一个“爬”字。骨瘦如材的身体,几乎干枯的手臂,蓬松的乱发,满脸满身的血污,血已凝固干枯,他的腿已然断了,所以他才能以这种奇怪的姿势趴在地上,这让我想起了我那时代,被恶人故意殴打虐待致残的无辜孩子,每日还必须忍着身体的痛楚蹲街乞讨,“这些人真是灭绝人性。”

    “夫人。”小兰关心的看着我。

    “没事。”我轻道,看向这个孩子,他却不看我,我顺着他的视线看去,他死死的盯着街那头别人扔掉的半个包子,已经脏得变黑的半个包子。

    “你想吃包子?”我轻轻问道。

    孩子猛然抬头看了我一眼,那双眼,吓得我几乎忍不住后退,小兰急忙护住我惊呼道:“唉呀,他是妖邪。”古巽也迅速护到我身前。路人开始纷纷议论我面前这个“妖邪”。

    这孩子似乎被小兰的话刺伤了,小脸上浮现怒气。

    这只是个孩子,我告诉自己,即使他有一双绿眼,他也只是个孩子。我心中的怕不是来源于这双绿眼,而是梦中那个阴冷的男人。

    斥开小兰和古巽,我蹲下身,看向这个孩子,想去碰触他的腿,却被他用干枯的手狠狠打开,“夫人!”小兰、古巽在我身后担心道。

    我看进孩子绿色的眼中,他瞪大了眼回视我,一眨不眨,眼中由最初的愤怒和报复渐渐转为惊诧,迷惘……嗬嗬,我可是见过世面的,什么外国人没见过,何况只是一双绿眼。

    他长得并不像外国人,根据遗传学,他的绿眼甚至可说他们这一族人的绿眼都只是他们某一代祖先Y染色体上某基因变异所致,所以他们的绿眼才会传男不传女。

    看到我和善地笑,对视良久之后,孩子突然疑惑的开口道:“你不怕我的魔眼吗?”

    “噫!他们叫它魔眼?”我特意顿了顿,“我只觉得你的绿眼很漂亮,像宝石一样。”

    孩子疑视了我半响,黯然道:“以前我娘也这么说。”

    “那你娘呢?”他娘若是见到他被人折磨成这样,该如何难受?

    “死了,和我爹一起死了。”孩子的语气淡淡的,我却觉得这是世上最悲凉的话。世上最疼爱他的人逝去了,徒留下他一人在这世上受罪。

    这种淡漠的语气,怕是悲极哀极了吧。感叹他的境遇,叫我如何不动容?

    “能不能叫我声‘姐姐’?”我看着他,等他开口,他始终咬着牙,不出声。

    罢了,这是个太过敏感的孩子,“以后你跟着我,可好?”孩子惊疑的望着我,嗫嗫道:“你不怕我是妖邪?”

    我笑笑,“你既是我弟弟,又怎会是妖邪?我不是说过了吗?你有一对宝石般的眼睛,你该骄傲才是。”

    “好一对宝石般的眼睛,可真会花言巧语。”一个女声忽然嗤笑道。

    回身一看,一个红衣女人从小兰身后走了出来,莲步轻摇,好不妖娆,小兰一见,低呼了声:“白夫人。”这就是那爱极黄金的白夫人?真想不出古痕当初为何要带她回来,一身俗不可赖的装扮,她倒不如直接在身上挂满黄金好了。

    我直直看向她,“不知白夫人有何赐教?”转过脸我对古巽道:“把他抱起来,轻点,别弄疼他。”古巽按我的要求抱起了这个孩子,孩子也很顺从。

    “唉呀,你竟真要把这个妖邪带回古府?”白夫人见鬼似的叫道。

    没同情心,没见识,没涵养,白夫人在我心中的得分又减了大半。我白了她一眼,“这与夫人有关吗?”

    白夫人做作的吸了吸气,“你放个妖邪进古府,就和我有关。”

    “是吗?”我冷嗤道:“我若没记错,夫人是住在城主府的吧,古府何时轮到夫人来作主了?”她在古府的院落早已经被古痕命人拆除了,醉城的人都知道古府只住少主,城主住城主府。

    白夫人理短,气长,她顺了顺气,“你,你,等着瞧。”我故意回她一个得意的神色,白夫人一见更气得脸色发黑。

    “走吧,白姐,何必在此丢他脸面,让人看了笑话。”又一个女人走了出来,“红夫人”小兰急唤,红夫人微微点了点头。

    红夫人着了一身白衣,这二人……我汗……

    红夫人小眉小眼,一副柔柔弱弱的感觉,像什么来着?对了,那感觉很像林妹妹,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丢他脸面?“他”是指谁?城主?恐怕是指古痕吧。我不禁替那从未蒙面的城主叫屈。什么叫身在曹营,心在汉?也不过如此吧。

    红夫人向我轻轻颔首,一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风范,我回以一笑,这就叫投桃报李,对白夫人我则自然是用姑苏慕容复的得意绝技“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没想到白夫人娇纵跋扈,对红夫人的话却未予反驳,冲我瞪了瞪眼,甩手走向我轿子后面停着的两顶轿子中的一顶。

    红夫人对我浅浅一笑,笑得很礼节性,也走了过去。

    我回到自己的轿子里,命人起轿回府。

    一到府里,我请齐总管找了几个大夫回来,心里希望这个孩子的腿还有救。几个大夫似乎都有些惧怕这个孩子,只是碍于古府颜面,还是上前检视他的伤。这个孩子一直不哭不喊,眼直勾勾的看着我,也只在看我时,眼中没有恨意、没有警惕,倒有几分孩子的稚气。

    几个大夫纷纷叹息的摇了摇头,开了补身的药,告辞了。腿断的时间已久,接不回去了,我一听竟止不住落下泪来,多好的一个孩子啊,难道从此就残废终身么?

    “我的腿不会好了,你还要我么?”孩子怯怯地问我,眼中是强装的坚强。看到这,我的心更楚涩难当,他以为我收留他是留着以后利用么?

    早熟的孩子啊,我怎忍心不要你呢?

    我强笑道:“傻孩子,姐姐怎么会不要弟弟呢?你好好养着身子,姐姐给你找更高明的大夫,你的腿会好的,就算不好了,又能怎样?你还有姐姐呢。”

    “你真的不会不要我了?”我看得出他的紧张。

    我擦干眼泪,“你还没告诉姐姐,你叫什么,几岁了。”

    “甄善,我叫甄善,”孩子眨眼望着我,讨好似的,“我九岁了。”这哪像个九岁孩子的身体?可见他许久没被善待过了。九岁,比我在另一个时空里最小的弟弟还大了一岁,却哪有他那般强壮高大?

    “甄善,”我喃喃,“你爹娘也希望你长大能做个好人多行善事呢。”甄善看着我,眼中忽然闪现一抹凶狠之色,“我长大要杀死那群坏人,他们杀了我爹、杀了我娘,打断我的腿,我长大要杀了他们。”身负冤仇?

    “甄善,”我语重心长道:“你爹娘在天之灵最希望看到甄善幸福的生活下去,倘若甄善为了报仇而使自己不幸福的话,爹娘也会不高兴的。”

    甄善眨了眨眼,似乎不明白我的意思,“算了,甄善先去梳洗吧,以后你就会明白姐姐的意思。”

    当古巽将梳洗干净的甄善抱到我面前时,我几乎不敢认了,虽然干瘦,五官轮廓却极漂亮,想必长大以后又是一个迷倒大票小女生的帅哥,而且还是个独特的绿眼帅哥。我笑了笑,让古巽带他去休息。过了一会儿,甄善睡着了,我叫出古巽,递给他一只玉镯,这是我平日戴在手上的,本是一对,是赤唐国的宫中之物,不算极珍贵,却也值不少钱。

    “夫人,”古巽依旧没看我,“您这是?”

    我笑笑,“明日我要随你们少主远行,我不在,这院里的开销恐怕(古府不会报销)……但是甄善的身体还需要调补,我出门时走得急(根本是睡梦中),没带什么贵重东西,这只玉镯是我随身的,现在给你,当了还能换些钱,够维持一段时间,另外我也听小兰说你娘的生日就是这几天,你就再顺便买点东西,孝敬她一下。”

    “夫人,这怎么行?”古巽急忙回道。

    “这是我的命令,照我说的办吧。”我把玉镯塞到他手中,转身回了房,“记住,照我说的办。”

    进到房里却见古痕正坐在桌前,他抬头看了我一眼,难辨喜怒,清冷道:“听说你带了个妖邪回府?”

    我理所当然道:“怎么?我身为古府未来的女主人,带一个半个人回来也不行?”这会儿我若不堵住古痕的口,只怕甄善就留不住了。

    “你倒终于肯认你是我古府的女主人了?”古痕的声音不觉升高了几分。

    不拿这身份堵你,说我是堂堂赤唐国的九公主,你会给面子吗?

    古痕微一冷笑,“齐管家,”齐管家突然走进屋里,古痕对他道:“这孩子我留下了,赐他‘古’姓,让他更名古善,以后全府上下以‘少爷’之礼待他。”

    齐管家领命退出,我眨了眨眼,不敢相信,“你收留他了?不嫌他是妖邪?”

    古痕冷道:“你不是夸他有一对宝石一般的眼睛吗?古府女主人的眼光怎会有错?”

    呃?!听语气古痕似乎在说笑,可他怎么还是一副冻死人不偿命的冰冷表情?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十七章 生恨

    第二日一大早,晨光初探,我便上了马车,马车一路行驶,穿过街道,绕过房舍却并未出城。我暗叹一声,这辆马车比我入城时乘坐的马车规格上低了很多。

    之前乘坐的马车,用的是醉城最珍贵的“万里麒麟马”,当然马并非真能日行万里。但它们以平常速度奔跑,也比普通马全速奔跑要快,用它们驾车,只要道路平整,即使疾驰也不会令车内的人感到颠簸和不适。关键,能用“万里麒麟马”驾车,那是一种极其尊贵的身份象征。

    而今日古痕用的却是极其寻常的马匹,车厢窄小,车内更没有奢华的装饰铺垫。这样的马车只容下了我和他,那两个名唤落尘、弄尘的丫鬟自从我进了古府后就一直没有见过,原本以为这次会见到,却原来这趟远行,只限我与古痕。

    这次,古痕到底要让我见一个什么样的人?他这般骄傲的人,竟会毫不讲究马车的档次,不讲享受也不讲身份。

    当真令我非常好奇。

    自从马车驶入旷野之后,古痕便特意让马夫驭马缓行,一路上他一直无话,我提了几次话题,他都没有理会,完全沉浸在他自己的世界中。他时而低叹,眼中竟是不忍和难舍,时而又眼露狠色,仿佛什么事情下了很大的决心。转瞬却又显不舍,但片刻过后,又恢复凶狠,如此反复,他的心情似乎烦躁不堪,心中似有什么大事难以决断。

    昨日我便见他眼有愁绪,原以为又是错觉,可今日看来他心中果然有事,到底什么事能让他这样有决断的人物如此难以取舍?

    “我要见的,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我禁不住好奇的喃喃,这个人竟能让古痕有如此大的反差。

    我这句话激起了古痕的反应,他冷冷看我一眼,天啊,那眸中全是挣扎,几近疯狂的挣扎之色。古痕猛得把我拉进怀中,拼命的抱紧我,仿佛要把我揉进他身体里一样,吓得我惊慌失措,挣扎着疾呼:“放开我,你快放开我。”

    古痕没有放开我,但抱我的力道却明显减了下来。他的眼色已近血红,他迷惘的低语,“孰轻孰重?孰为我所求?……”他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只见他口中喃喃,已经听不清他说什么了。

    听着古痕莫名其妙的低语,看着他史无前例的狼狈,我的心竟隐隐泛起一层淡淡的酸楚,同情他么?这个站在高处的男子,也有不胜寒的时候啊。

    古痕骤然抬头,望着我的眼,冷然道:“那是个从来不爱别人的人。”他是在回答我的问题吗?不爱别人的人?这一定是个极度自私自爱的人。这人与古痕有什么关系?是他亲人?情人?还是朋友?……

    古痕没在乎我的反应,兀自抚摸着我颈上的链子,自言自语道:“我既期望它从你的颈上解下,可为何一想到那场景又会感到心痛难忍?”这链子一定藏着什么谜吧!

    仅仅一日而已,这个冷厉自持的男子怎会有如此大的反差?他究竟在挣扎什么?又是什么样的抉择令他如此反复,失态如斯?我知道他的心里藏了太多的东西,他仿佛极力想把所有的情绪都埋在心底,所以他带上冷冽的面具,使人不能亲近,无法洞悉他心中所想。可今日他又为何任由心防坍塌,心绪外泄,狼狈尽显?

    呵!他毕竟不是无所不能无情无欲的天神呀。

    古痕抱着我,任我如何挣脱,一直不松手,从日暮落下,到旭阳初升。我就这样在他的怀中睡了整整一夜。

    我幽幽醒来时,明显感觉到马车在急驰。而古痕并没有再抱着我,他冷然坐在那里,像一座雕像一般,仿佛千年万年都是那么冷然。他又恢复了往日的孤傲,仿佛昨日的他只是我梦中的幻象一般,他从来都是如此自持和冷冽,从来不可能如昨日那般失态。

    看来,无论什么事,他都已经做出了决定,因此不再因彷徨而乱,因挣扎而苦,他依旧是往日的那个他,站在别人不能企及的高处,冷眼看着世间。

    从这一刻起,古痕没有再看过我一眼,我也不敢看他,怕被他的冷冻伤。窄小的马车内,明明坐着两个人,可我怎么也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他真如一座千年石雕,早已经没有了人间的烟火气。

    又到了入夜的时候,一日的疾驰,我早被颠簸得如浑身散架,疲累得早早进了梦乡。

    这一觉我睡得极不安稳。仿佛梦中的我远比清醒时的我更明白自己接下来的处境一般。我终于在这种不安稳中醒了过来。

    却发现,我的世界又变了……

    我在寂无一人的荒野上醒来,没有马车,没有古痕,只有天上的孤寂星辰傍我左右,什么公主、什么古夫人在这一刻仿佛是遥远的记忆,没有荣华,没有富贵,没有关心,没有宠溺。这一霎那,我似乎什么都不明白,又似乎明白了很多。所以此刻我出奇的冷静,没有慌张的哭泣,没有失措的咆哮,没有呼喊,更没有呼救。

    水墨宇的温柔,荀隐的宠爱,古痕的冷然和霸道……一点点溶化进漆黑的夜色中,在我心中渐渐淡去,逐渐强烈的是无助、无奈、恐惧、害怕、彷徨……最多的恐怕是对未来的迷惘,一种不知路在何方的迷惘。

    我知道,古痕走了,抛开我走了,什么娶我,什么注定我是他的妻,一切都是华而不实的谎言。尽管我从没希望他真娶我,可一旦得知这是个谎言,我却依然感到失落,失落了骄傲、失落了被宠坏的自尊心。

    我是个被虚荣和荣华宠坏的女人。

    古痕呢?他是个懦夫,一个让我鄙视的懦夫,既决定抛下我,却连面对我的勇气都没有,竟用了如此的手段。

    这一刻,我忽然恨起他来,此前我虽怨过他,却并未真正恨过他。这时,我却恨了。恨他的狂傲,他的自私。他才是那个从不爱别人的人吧。天地间,他只爱他自己,惘顾他人感受。他一意孤行的将我掠出皇宫,结束我的公主生涯,一意孤行的要我做他的妻……又一意孤行的将我抛弃在这漆黑的荒野,哪一样,他在乎过我的感受?听过我的选择?他的天地里只有他自己,是天,是地,何时有过别人的容身之地?

    我静静地坐在这荒野中,听着野兽的吼声,一时间心中的怕竟敌不过心中的恨,我任凭晨露打湿我的衣裳。我以前只知爱可以来的很快,现今我却知道原来恨也可以来的这么快。

    “古痕”这两个字今后就是我心中的恨。他想摆布我的人生么?他凭什么?总有一日,我要向他证明,我的人生由我自己掌控。

    无论多么尊贵的公主,多有权势的古府夫人,在这一刻,都是繁华的虚影,璀璨却极易破碎。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我终究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有的只是一具拥有绝世容颜的躯体和来自异时空的孤独灵魂。

    我孤单的坐在荒野中,一直坐到了天亮。

    当第一缕阳光照在我脸上的时候,我的心又有了跳动,繁华尽褪,却依然可以有明媚的阳光,我又为何要在这里坐到老,坐到死?

    和国虽远,水墨宇虽远,却并非天涯海角,一月走不到,一年呢?一年不到,一世呢?只要心中有着希望,距离总会有极限。

    我拍拍身上的露水,站起身,今后的路靠我自己的腿来走。

    环顾四周,荒野,峦山,草坪,密林,哪里是我的路呢?我不辨方向,想起玄机的话,倘若这个时空里真有我的宿命的话,那么就让上天决定我该走哪条路吧,看我能走到何方。我闭上双眼,原地转了两个圈,停住,迈步,睁眼。

    好吧,既然上天决定让我走入崇山峻岭中,不论里面是如何的虎穴龙潭,我也走上一遭,走出我自己的路,看我自己的风景。不再做攀龙附凤的富贵梦,活出自己的精彩。

    仰天一叹,我高声吟道:

    “弃我去者,明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览明月。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天,越走越朗;路,却越走越难。

    果这崇山间的路并不好走,走了差不多半日,也不见半户农户、猎户,更没见半缕炊烟。难道我选了一条死路?要真如此,入夜之后,即使我不被山中的野兽吃掉,也会饿死。忽然怀念起我那时空的崇山来,山中多半是没有野兽的,有也不过兔、鼠之类,根本不足为惧。

    哗,有水声?

    我已经半日没有喝水,又走了这么久,早已经口渴难当。循着水声,来了精神,我一路小跑了过去。原来有一个小瀑布,真是令人兴奋的发现。

    我激动不已的冲到瀑布下的……水潭边……

    看到了不该看的一幕……我的眼睛啊……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十八章 假面

    我肯定会长针眼。

    我怎么会正好看到一幅裸男出浴图?在这个与世隔绝、荒无人烟的崇山峻岭中的水潭边,以概率论来说,这种机率应该比飞机上发现一颗炸弹的概率还低。可这种小概率事件居然就这么离奇的发生了。

    我愣愣的看着他,他怔怔的看着我。他带着半截面具,遮住了鼻子以上的部分,我只能瞧见他的嘴形,看不见他的神情。又是一个奇怪的人,全身都脱光了,却偏偏还要带个面具。难道奇丑无比难以见人?

    我刚刚冲下来的时候,他正从水中钻出来,准备上岸,结果竟撞见了我,他又急忙退回水中,这会儿只露出上半身在水面,关键部位不得而见。我和他对视了一会儿,虽然我看不见他的表情,可我隐隐觉得他颇不自在。

    接下来神奇的一幕发生了,他单手在空中挥舞了一下,岸上岩石上的衣物居然自动飞到了他手中。我吓了一跳,“隔空取物?”记不得是哪个电视剧里有这么一种武功,我当时就吃惊不已。假面趁着我兀自惊叹的空隙,已经上岸穿好了衣物。

    一身藏青色衣服,衬他的高大身形,从背后看去别有一种风流倜傥、狂傲不羁的意味。我冲到瀑布边猛灌了几口水(水潭里的可是洗澡水),火速折回想跟上这个假面人,却发现他已经甩开我很长一段距离了。

    我拔腿便追,这可是我在山里撞见的第一个人,正常的人一定都知道跟着他可以出山,更何况我是一个聪明人。可惜我却忘了他是个会武功的人,而我,只会舞功。他行如风,我插上一对翅膀倒有可能追上他,但现在早不见他的踪影了。

    我跟着他来到这个山谷中,不见了他,却还得走。走在这条似乎永远也走不完的峡谷路上,我的恐惧感渐渐复苏。不知是两旁的高山挡住了阳光还是天本来就暗了,光线越来越淡,我心里的毛就越长越长。

    昨日坐在荒野上,我整个人被巨大的无助、迷惘甚至恨意填满了,冲昏了头脑,根本无暇思及自身安危,对野兽的吼叫也可以充耳不闻。可今日,我已清醒了,在这无人的深山中,耳边是不知名的野兽怒吼,叫我如何处之泰然?

    我双臂抱胸,小心翼翼的走着,甚至不敢弄出响动,怕惊扰了不知名的动物。在我那时空,天下名山我游了不少,可哪次不是跟着人挤人的人龙在人工山路上美其名曰:蜿蜒跋涉?欣赏纯自然景观今日还是头遭。

    随着野兽的怒吼声越来越密织,我早间的雄心壮志早已灰飞烟灭。我心中把所有我知道名的菩萨都拜了一遍,南海观世音菩萨、西天如来佛祖、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保佑我不被野兽发现,保佑我平安出山。

    咦?前面好像有人在说话。

    我蹑手蹑脚往前走,不确定说话的究竟是人还是鬼,倘若是鬼,我贸然惊扰了他们可就罪过了。

    近了,可惜光线黯淡如无,我根本看不清人影,只听得似乎是两个人,其中一个还喘气如牛,颇为难受。另一个正常的男人正在说话,语气漠然,“其实你大姐说的一点儿也没错,我这个人确实不能深交,而且更不能相信……”

    “什么?”惊诧!

    “我也没打算要救你,是你自不量力败在阴寻手中,丢自己的脸,我却不能让你死在他手上,丢尽我鬼域的颜面。”

    “我鬼教早已经脱离了鬼域。”艰难的争辩。

    “那是你们一厢情愿的想法,就凭你们姐弟妹这几块料也想做自立门派,一统武林的春秋大梦?”不屑的声音不觉升高了几分。

    “你投入鬼教就是为了杀我姐弟几人?”男人惊恐道。

    嗤笑一声,“你也太抬举自己了,我要的岂只你们姐弟妹几颗人头?”

    天啊,我都听到了什么?我屏住呼吸,一动不敢动。

    “啊!——”一声鬼哭狼嚎般的尖叫划破了夜空,我听到金属穿破皮肉的撕裂声,我吓得浑身发颤,不能言语。

    “鬼魅,你可要记清楚了,这一剑可是阴寻刺的,下了阴曹地府别忘找他报仇。”

    “你……你——”喘息的男人终于没了声音,我的身体也在惊颤中木然。死人我见得多了,可听到杀人还是第一次。

    鬼魅?不是轻功天下第一的人吗?怎么也会被人杀了?我不禁打了个寒颤。

    “出来!”一声暴喝,一道劲风,我的身体居然不听使唤的飞了出去,重重的跌倒在鬼魅的尸体上。我慌乱不已的试图爬起来,却越乱越爬不起来。

    “说!你是谁?谁派你来的?”男人杀气腾腾的怒吼道。

    “你杀了人了。”我条件反射似的蹑蹑,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嗖”的一声,火光一闪,男人手中多了根燃烧的火折子,我借着火光一看,他竟然是我白天追赶的假面人。“说,你究竟是谁?”他突然蹲下狠狠捏住我的下颚。

    我吃痛,喃喃:“我叫李霓裳。”再不回答,恐怕命不保了,下意识,我就道出了自己的名。

    假面人看了看我,突然放开我站起身,冷冷道:“我不杀没武功的人,刚才的事马上忘掉。”他吹灭火折子,迈步走开。难道要我在黑暗中跟一具尸体呆在一起?还是具据说生前心狠手辣、手段歹毒的人的尸体。

    打死我也不留下来。跟着个活人怎么也比跟个死人在一起好。

    我猛然利落的爬起来,往假面人走的方向追去,“啊哟”我痛呼一声,跌落在地,没想到追急了,居然撞上了假面人,反弹跌倒。

    “你做什么?”假面人颇不耐烦。难道他以为我想从背后偷袭他?我急忙解释,“我只是想跟着你出山。怕你走的太快,又追不上了。”

    假面人一听也不看我,继续走,我赶紧跟上他。他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追,虽仍有些吃力,好在没有跟掉,隐约觉得他似乎故意放慢了步速。一路他都没说话,我却是没有多余的力气剩下来供我说话。

    他在黑暗中似乎也看得见路,走起来顺畅自如,不像我,小心翼翼仍旧磕磕碰碰。我真怕他就这样不眠不休的走上一夜,那我就惨了。

    我心中惨字还没呼完,他终于停下来,点燃火折子拐进了一处山洞,我紧跟进去,在他身旁席地而坐,不敢靠得太近,也不敢离得太远。手中还有个小动作,轻拽着他衣摆,虽然我自己也觉得这个动作非常幼稚,但万一他半夜一个人开溜了,我找谁带我出山?

    翌日,我在鸟鸣声中惊醒,眼中空空,手中空空,惨了,他果然自己走了。我懊恼不已,我怎么会睡那么沉,我不住地埋怨自己,难道今日又要在这大山中瞎撞一气?

    一道青影闪过,假面人蓦然出现在洞口,手中拿着几个果子。见我醒了,他丢了两个给我。原来,他去找吃的了。

    我道了声谢,学他模样,把果子在衣服上擦了擦,放到嘴里咬,这种非常时候,也不管卫不卫生了。他站在那里,看着我吃果子,突然冷道:“今日不要再跟着我了。”

    为什么?我诧异的看向他。

    他接道:“我走的路,你走不了。”

    “你能走,我为什么不能走?”他激起我的倔强,我直直的看他。

    “那好,你就走给我看看。”假面人声音陡然升高,忽然抓起我,脚下轻点,出了山洞,我紧闭双目,只觉得疾风扫面。假面人将我放下时,面前却是一条颇宽的大河,河上自然没有船。

    他看了我一眼,“你能走,这条河你怎么走?”我无辜的看向他,你不也走不过去么。他像是看懂了我眼中的话,脚下一点,踏上河面,脚尖交替触了几次水面,便已飘然到了河对岸。看得我眼都直了,轻功,轻功,可我哪里会轻功,怎么过?游吗?我三脚猫的游泳技术只怕没等到河中央,就做了河神的老婆了。

    我环视了一眼四周的环境,依旧是崇山峻岭,没有人家,若不跟着他,这里云深不知处,下场定然更糟。

    假面人见我没有反应,以为我已认输,正要调头离开。

    拚了,赌一把,赌这假面人还有人性。

    我心中暗暗下了决定,冲到河中。在水中扑腾了几下,才发现自己的泳技比想象中的还要糟糕,并且我极度不适应这流动着的水流,根本游不起来。

    我心中已是一片恐慌,大脑中红灯乱闪,慌乱之下竟然连救命也忘了呼喊。只凭着直觉胡乱的挥动着手,水呛进了肺里,我想呼救依然不能,我感觉呼吸越来越紧,身体在缓缓下沉,意识开始模糊,却似乎还惦记着他竟没来救我。

    “咳、咳、咳”吐出腹内的水,我的意识慢慢清明起来,看到眼前的假面人,我意识到自己赌赢了,他并不是一个见死不救之人。这个认知,让我莫名的高兴起来,冲他嫣然一笑,道了句“谢谢”。

    “醒了能走就跟上,不行就自己留在这里。”假面人冷冷抛下这句话,转身就走。我急忙爬起来,虽然仍有些难受,我却很高兴他让我跟上。我直觉他是个面冷心热的人,虽然耳听他杀“鬼魅”,但我认定他是个好人,不会妄杀无辜。

    他虽然也冷,但他的冷不比古痕,古痕冷到了骨髓,由内而外,无处不冷。他不一样,他面虽冷,心却肯定还是热的。

    跟着假面人,他走的路果真不好走,沟壑、悬崖,独木桥,他嘴上很硬“过不了就不要过”,但每到关键时刻他却都会施以援手。

    又走了一天,依然只见山峦不见人家。黑暗中我坐在假面人身边,心中对他的害怕早已淡去,“你是谁?”我好奇道,虽然问,却也没打算得到回答。

    他却转过脸来看了我一眼,冷道:“你很想知道我是谁吗?好,你听着,我是鬼域的天护法青冥。也就是你们口中邪魔歪道的魔中魔,恶中恶。不要以为我救了你,我就是好人。”他已经看出我心中所想?

    “我相信你不是个烂杀无辜的坏人。”我自信道。

    “相信?”他嗤笑一声,“姑娘,不要太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自己都不相信我是个好人,你凭什么相信?你的相信本身就是欺骗。”

    “是么?”我反驳道:“那是你的看法,总之在我看来,你就算是坏人,也是个坏人中的君子。”你连见死不救都做不到,又能坏到什么程度?

    “坏人中的君子?”假面轻嗤,不再与我计较。

    “对了,怎么我落水之后,怎么衣裳仍是干的?”我一直颇感奇怪,却没机会问他。“我运功烘干了。”青冥突然回一句我意想不到的话。嘿,他倒是个细心之人。他的武功竟有如此神奇吗?不知道能不能直接用来升火煮饭。

    “那你为何总带着面具?”这个我更好奇,居然连洗澡也不脱下来。假面冷喝道:“姑娘,不该问的不要问,要想活命就不要知道太多。”


第一卷 满庭芳 第十九章 鬼山

    “你还跟着我做什么?”青冥回头冷斥。

    又走了一日,日斜时分已经进了一个小镇。青冥以为到了镇上我便不会再跟着他。可是,此处我人生地不熟,加上身无分文,容颜惹眼,我若不跟着他,一个孤身女子,一定会被四周的色狼、财狼五马分尸,吞干吃尽。

    这时候,不能意气。我低下眼,颇为委屈道:“我没有地方可以去。”

    青冥便不再说什么,转过脸继续走。我跟着他,进了一个客栈,他正跟店主说着什么。一霎间,里面所有的人都抬起头来看我,惊艳吗?这里的民风真古怪,青冥戴着半张面具到处走,也没人惊诧的看一眼,却总是盯着我上下打量。我知道这里仍是醉城的地界,醉城的人果真与别人不同啊。

    “姑娘?”店小二突然唤我,“您的房间在上面,请跟我来。”青冥也给我要了间房?我跟着小二上了客栈二楼,转个弯,停在左手第二间房门口。撞见青冥正从第一间房出来,就要离开,我想跟上,他突然冷道:“我去澡堂,你也跟来?”说完大步离开。

    小二已经打开了我的房门,“姑娘,您的洗澡水小的准备好就送上来,若有什么吩咐尽管叫小的就是。”

    我打量着房间,“谢了”,这房间的布置跟电视里客栈的房间差不多,可见,电视也并非完全唬人。

    小二转身出去,替我关上了门。

    不一会儿,装着热水的澡桶和干净新衣便被送了上来,我舒舒服服洗了个澡,换上新衣,倒也合身,小二说是老板娘亲自去买的,果然还是女人最懂女人。当然,钱应该是青冥给付的,我想。

    吃完小二送上来的饭菜,虽然比不上皇宫御厨和古府的厨师做出来的东西那么美味,但总比尽吃野果有味多了,我竟也吃了两大碗饭。

    坐在客栈的窗前,下面是小镇的主街,虽比不上鸿城与醉城大街,但小镇也有小镇的风情,平平淡淡,没有浮华虚幻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却古朴的真实。我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这才是真正的生活。而我之前所经历的不过是舞台上的一场戏,繁华总有尽,戏也有谢幕的时候。倘若能永久的这么真实生活下去,即使粗茶淡饭,陋布粗衣,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想到这里,我眼前浮现出水墨宇的影子,这个淡淡的人儿,像水墨画中的一抹剪影,淡淡的,但只要他在画中,这画便温暖了。我喜欢他,也喜欢他身上的温暖。我暗暗决定,待我摆脱现在的窘况,我便去追寻他。

    这世上总有些东西值得去追……那是红夫人么?我蓦然一滞,一身白衣胜雪,一个我见犹怜的女人从马车上下来,盈盈款款,不正是红夫人么?她不在城主府做夫人,却来这个小镇,做什么?红夫人提着一包什么东西径直进了对面一家药店,不一会儿出来,手上却没了东西。她是来送东西的?还是来卖东西?卖给一个小镇的药店?

    太不可思议了,她是堂堂城主府的夫人,什么事?居然劳她大驾。“别在这里丢他的脸”,蓦然想到她曾说过的话,古痕?她是为古痕么?看来她并不如外表看上去那么柔弱。

    一想到这,我心一惊,心中泛冷,古痕,这个我心中的恨,究竟是怎样一个人物,能让嫁作他人妇的女人,仍一心一意惦记着他,为着他?他又在做着什么样的事情?掠一国的公主这么疯狂的事对他来说,竟都是轻描淡写的。

    忽然听到隔壁有响动,我担心青冥离开,急忙冲出门外,他正开门,像是刚回来又要出去,“你要去哪儿?”我柔声问。

    他瞥了我一眼,“我晚上出去办事,明晨回来。”

    望着青冥下楼的身影,我没有追上去,我相信他会回来。回到房间,我心中想着水墨宇很快便进入梦乡。奇怪的是,自从我那日救下宫女荷花,晚上做了那个恶梦后,我便夜夜有梦,梦境各不相同,大多数时候梦中都没有人。有时候,我会知道自己在做梦,想醒却醒不过来;有时候,梦中极不安稳,便会惊醒过来;有时候,却如梦如幻,究竟是梦还是现实连我自己都分辨不清。

    今晚我又惊醒过来,却是半夜。突然听到门外有沉重的脚步声,步步逼近我的房间,我害怕得紧缩在床角,心想会不会是色狼来劫色,打定主意,他要敢进来,我就大叫。结果却听到有人低呼“李霓裳”。

    是青冥!他居然直呼我的名字,这是他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他不是说清晨回来吗?难道事情办完提早回来了?我冲过去,开了门,迎面闻到一股血腥味,接着青冥整个人扑倒在我身上,粗重的喘气。

    我急忙将他扶进屋里,他气血攻心,喉头一滚,呕出一大口血来,他捂住嘴的手满是热血。“这是怎么了?”我焦急的询问,他的武功不是很高吗?谁能把他伤成这样?

    “快,带我回‘鬼山’。”青冥艰难道。

    “鬼山?在哪里?”我不知道,怎么带你去啊。

    “在你……我走出的那片群山中。”原来,我无意中走入的崇山峻岭里竟藏着一座叫“鬼山”的山。

    没等我搭话,青冥已经晕过去了。我一个柔弱女子怎么把他弄回鬼山啊?

    我摸了摸他身上,果真有钱袋,挺沉的,应该还有不少银子。拿着钱袋,我直接去敲店主夫妇的房门……

    果真有钱能使鬼推磨,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店主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些内服外擦的伤药,又替我雇了辆马车。说好雇用费是十两银子,我也不知道是多还是少,掏出一锭银子,车夫看了,眼都直了。老实说我并不知道自己手中的这锭是多少银子,不过看车夫的表情也知道一定不少。

    趁着夜黑,车夫驾马出了小镇。车内的灯忽闪忽闪,我真怕它熄灭,替青冥擦完了外伤药,我看着这瓶店主猛夸的内伤药发愁。其实青冥身上并没有什么外伤,那些青紫像是磕碰时留下的。

    我也算个医生,虽然还没有毕业,也知道这药不能乱吃。可又怕不治会延误时机,白白害了青冥一条命。算了,死马当成活马医,就相信店主一回。我打开瓶塞,往青冥口中灌药,药却怎么也流不进他嘴里。

    怎么办?难道学电视里,以口对口?我迟疑了片刻,看在他曾放过我一命,又救过我一命的份上,我就牺牲了,我虽没有古人那么封建,可这是我的初吻,我心中默哀了三秒钟。将药灌进自己口中,再慢慢对上他的唇,启开,将药水送到他嘴里,感觉他的唇是温热的。

    就在我即将大功告成的时候,他突然动了动,我一惊,将口中最后一点药吞了进去。他怎么早不醒晚不醒,偏偏这个时候醒过来?我急忙起身,脸如火烧,颇不自然道:“那个,我刚刚在给你喂药。”不是想吃你豆腐。

    他似乎也颇觉尴尬,挣扎着艰难坐起来,过了半响才冷道:“我自己喝。”

    我把药瓶给他,他浅尝了一口,“是好药,”又多喝了几口,“你从哪里弄来的?”我不好意思的笑笑,将他轻了很多的钱袋丢给他,他接过看了一眼,惊叫道:“你花了三百两买的?”

    三百两?听起来好像很多。怪不得我随手递给店主三个元宝时,他笑得那么开心。

    我心虚的低着眼,不敢看青冥,小声回道:“我从来没用过钱,我不知道是那么多?”我之前做的是公主和夫人,要什么跟人说一声就有,根本没有碰钱的必要。而我在宫里的那个娘估计也没想到我会沦落民间,根本就没有给我灌输过,这个时空钱如何换算,如何辨认。

    青冥看了我一眼,“你到底是谁?”我知道他问的是我的身份背景。看来,他并不打算追究那三百两的事。

    我扬起头,“如果我说我是个落难的富家女,你信不信?”我试探性的问。青冥却答非所问的说了句,“你做事超乎我的想象。”这到底是夸还是贬?

    “你为什么受伤?”我想关心一下。

    青冥突然冷硬起来,“我说过,你想活的长,就不要多事。”他不再理我,盘腿调息,应该是想要运功疗伤吧。这些练武之人还真是奇怪,一会儿吐血晕倒,像是要死了一样,一会儿又跟没事人似的。

    马车行了一夜,到了天微亮的时候,车夫让我们下车,说是前边不能再去了。青冥依旧闭着眼靠在车壁上,我下车看了看,“前面明明还有路。”车夫朝车内瞟了瞟,“夫人,老爷怕是病的很重吧。”夫人?老爷?

    他以为我和青冥?算了,我懒得争辩,我轻轻点了点头,车夫似乎了然的叹了叹气,“我就说嘛,寻常人也不会到这‘鬼山’来,怕是老爷真是病得不轻。前面的路,我是不敢走了,夫人若要进山,就在这里下吧。”

    我奇怪了,“为何你就不进山呢?我可以再多付些钱。”

    车夫叹道:“夫人,这里是‘鬼山’,我可不敢进去,你们就快快下车吧。”


第一卷 满庭芳 第二十章 鬼医

    我搀着青冥下车,给付了车钱,看着马车掉头离开。

    “坐下。”青冥冷冷道,他摸出一个黑色小丸,随手一抛,那东西在高空炸开,化作一团红色烟雾,缓缓升空。

    信号弹?这地方也有他的救兵么?

    原来却不是援兵,他说他是鬼域的天护法,他回鬼山便是回家。鬼山是鬼教总坛所在地,我不知道,鬼域与鬼教有着怎样的牵连,也不知道青冥在鬼教中又有着怎样的身份和地位。我只知道眼前的这几间竹林小屋让我有了种回家的感觉。一种仿佛沉睡在理想国度的温馨感觉在我看见小屋的瞬间觉醒了。

    我的心里升腾起莫名的惊喜。我把小屋逛了一遍,这里俨然世外桃源的仙家遗所,远离尘世牵绊,红尘烦扰,美得像是一首词,上阕是深山竹林,下阕是神仙逍遥。

    这雅所周围野竹攒石生,翠色落波深,任我这般的闲人自如穿梭,别有一番闲情雅趣在其中。

    踏着一脚的翠色,我从屋外回来,见到青冥的时候,他正盘腿调息,送他来的十几个鬼使已不见了踪影。他闭着双目也不看我。我觉得腹中空空,便折回厨房,厨房里有米,有腊肉,有锅碗瓢盆,有油盐酱醋,只是似乎许久没有人做过饭了,都落上了一层灰。

    但我的心情却出奇的好,颇有兴致的收拾厨房,洗米,切肉,准备做一锅腊肉粥。只是该如何生火?厨房中有许多干柴火,那么火折子呢?我在厨房中四下翻找。

    猛然一声怒吼,“你在做什么?”吓得我从垫脚的小木凳上摔了下来,幸好摔得不重。看到青冥紧握着双手站在门口,我小声应道:“我想煮粥,在找火折子。”

    青冥走进厨房看了一眼,冷道:“不用做了,我叫人送来。”

    “可我已经准备好了。”我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青冥没看我,转身要走,我急忙问道:“厨房的火折子搁哪儿了?”青冥回看我一眼,我的声音越发小了,“我找了很久也没找到。”

    我以为青冥会递给我一只火折子,谁知他弯腰拾起地上一根柴火,随意拍了一掌,柴火居然就燃了,看得我目瞪口呆,他把柴火递到我手上,转身出了厨房。

    结果我与木柴酣战了近两个小时,一锅腊肉粥终于做好了,我尝了尝,味道居然还不错。我盛了一碗,高兴的端着粥去找青冥,看见他时,他还在盘腿调息。

    “粥可以吃了。”我得意地将粥递给青冥,青冥伸手接过粥,放在嘴边闻了很久,难道怕我下毒害他?接着,他却一口将粥全喝了下去。

    “好吃吗?”

    “哟,我们天护法何时也开始金屋藏娇了?”我正欲伸手接过空碗,却见门口进来了一个束高发的黑衣清丽女子,一身英气,身上有股奇特的味道,像是久与药草打交道沾上的药味。她意有所指、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

    “我的事何时轮到你管?”青冥平静无波的看着黑衣女子,“鬼医大驾光临,不是专门来看我这里有没有女人吧。”

    鬼医?

    女子冷笑,“我听说护法受伤回山,本想看看有没有用得着小妹的地方,”她冷看我一眼,看得我发寒,“看来是小妹多事,反倒打扰了护法与佳人亲热。”听这女子的言谈就知道定然不是善类。

    青冥“哈哈”冷笑道:“怎么几日不见,堂堂鬼教的神医不喝药酒,改喝醋了?”喝醋?莫非这黑衣女子喜欢青冥?难怪会用那种厌恨的眼神看我。而青冥显然也知道这女子喜欢他,只是可惜了,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黑衣女子稍显窘迫,冷道:“小妹只想好心提醒护法,护法练的是绝情绝义的‘天鬼神功’,”她又意味不明的看我一眼,“神功未成之前若妄动真情的话,只怕小妹的‘回魂丹’也救不了护法。”

    青冥冷哼一声,“就凭你也配提‘神功’二字?你若没有别的事,可以请了,恕不远送。”

    “你!”女子冷喝一声,停顿片刻语气忽然转柔,“这是鬼教的地方,我想来便来,想走便走,此刻我并不想走。”

    “你最好搞清楚,”青冥冷笑道:“这是我的地方!我留在鬼教并不受任何人差遣,包括你当教主的大姐,我这地方不是鬼教人想来便来,想走便走的。我若不召唤,擅入者只有一个下场,那就是——死。”从青冥口中蹦出的“死”字,听起来狠绝之极。

    女子微微晃了晃,脸上既有愤怒也有畏惧,表情无比凶狠,这场面剑拔弩张,我动都不敢动,但对峙到最后,紧张的情景在女子叹息之后都化成了死一样的平静。青冥盘腿坐着,一动不动。

    良久,女子突然开口道:“我二哥被阴寻杀了,”她轻叹,“大姐已经召集了鬼众要去‘雪盟’找阴寻复仇,让我来通知……”

    “我说过,我不接受鬼教的调遣。凭你大姐也请不动我。”青冥冷漠的插话。

    “可我二哥死了……”

    “是吗?”青冥冷笑,打断女子的话,“还真是可惜,本来倒想看看你们姐弟妹的春秋大梦何时破灭,谁知鬼魅竟然英年早逝,看来你们要想一统江湖更没指望了,哈哈哈哈——”

    “青冥,你!我的忍耐是有极限的!”女子握拳喝道。

    “你也知道忍耐有极限?那还不快滚!”青冥的语气陡然变厉,“我今日虽有伤在身,但要杀你也是易如反掌!”那模样,青冥真是动了杀心了。

    女子不再说话,狠命的咬咬牙,面部表情极为丰富,随后恶狠狠的瞪了我一眼,摔袖离开。

    青冥赶她,她瞪我作何?这女子可真会转移发泄目标。

    她是鬼医,称鬼魅为二哥,那不就是……“你杀了他哥哥?”我心中想到,一不留神口中居然说了出来。青冥阴森的转向我,把手中的碗狠狠一砸,碎片四溅,“你说什么?”他吼道:“最后一次,最后一次听你说我杀鬼魅的事。我杀他是因为他该死,他挡着我收复鬼教,重振鬼域,一统江湖。凡是妨碍我大业的人都该死!”

    看着青冥抓狂般的怒吼,我瑟缩着,不敢回话,不敢动弹,直到青冥拂袖离开,我才长长舒了口气,我并不担心他会杀我,可他发怒的时候真的很可怕。

    他说他要收复鬼教,重振鬼域,一统江湖。

    这野心,这狂妄,这自负……真真骇人!

    接下来几天我因为害怕,一直有意躲着青冥,想待他心平气和的时候,再找个时机请他助我出醉城,再去和国找寻水墨宇。青冥似乎也不大想见我,每日早出晚归,但我特意留给他的饭菜他都会吃,只是不知道何时吃的。木屋这里果然没有人来,每日会有人送些瓜果蔬菜,但从来都是只见东西不见人影。

    想来鬼教的鬼使们是十分忌惮青冥的,至于鬼医,那日之后,也没有再来过。不知道是不敢来了,还是终于想明白,不再来自取其辱了。

    吃过午膳,我在屋里闲逛,又看了眼那间房——青冥的卧房,我从来没进去过,因为不敢。可是今日,我实在忍不住好奇,趁着青冥不在,终于推开了房门。

    扫了一眼,并没有什么特殊,房间的布置很简单,但也显得整洁,不像我想象中男子的邋遢房间。一张雕花渡漆的大木床,一张楠木书桌,桌上放着些武功秘籍,不,不是武功秘籍,我随意翻了翻,全是解毒类的医书。

    青冥看这些书作什么?难道他中毒了?早出晚归是去找解药?可我怎么看他也不像是中毒了,一点儿迹象也没有。

    呵,墙上还有一幅美女图,桃花树下,玉池边上,一个绝色女子展颜一笑,仙姿绰约,顾盼流转,眉目浓情,令人痴醉,莫非这个就是青冥的意中人?怪不得他看不上鬼医,我要是男人也定然会为这个画中女子倾倒,谁还看鬼医一眼?

    情不自禁,我伸出手想触摸这个美如天仙的神秘画中人,却只是轻轻触了触,我站的地板竟然开始剧烈晃动,地震了?我还没反应过来,脚下的地面已经露出一段往下延伸的阶梯,地下室?里面有光,难道还有人住?

    我思忖了半响终于止不住好奇的走了下去。灯光很亮,下面像是一个房间,家具齐备,而且布置考究,显示出主人是一位高贵典雅之人。

    我轻轻的走着,这里有梳妆台,上面还有胭脂水粉,应该是一个女人的房间。想到上面的那张画,难道这里住着那位美貌的画中人?可是青冥为什么要让她住在地下,不见天日?

    “你是谁?”猛然间一个苍老憔悴的声音传来,像是地狱里的呐喊,我心中一怔,莫非是撞了鬼?

    我战战兢兢地循声瞥去,不是鬼,不过也差不多了。一个油尽灯枯的白发老人从我右手边的雕花床上坐起,他全身干枯,像是所有的精血都被恶鬼吸食干净,只剩下一层起皱的人皮,或者说是一具披着人皮的骷髅。不过他的眸子像黑夜中的星辰,特别亮也特别绿,仿佛他所有的生命力就只在这对眸子里了。

    “我是青冥的朋友。”我低声回道,不确定他是否在听我说话,他一直死命的看着我,就像要把我看进他绿色的眸子中去。他象一座雕像,一动不动的看着我,似乎也要看到地老天荒。

    随后,他淡淡地笑了笑,那是我见过的世界上最难看最狰狞的笑,我却知道他是在笑,笑得诡异,似了然,似得意,似惋惜,似无奈。而后他又开始哭,嚎啕大哭,没有一滴眼泪,他仍旧在哭,整张脸更加扭曲狰狞,仿佛悲痛至极,又像得意之极。

    真是个矛盾的人。似乎连他自己也是在这种矛盾中挣扎,欲罢不能,欲停不止。树欲静,而风不止,连他自己也不能控制自己,或哭或笑,笑中有哭,哭中有笑,哭笑中既有忘形的得意,又有难控的悲戚。

    我不敢上前安慰,他是个连他自己都控制不了的疯子,我站在原地不敢动弹。

    他哭了很久,像是终于哭累了,风雨停歇,他整个人都平静了下来,只是一个苍老的老人,平静的坐在床上,幽幽的望着我,忽然招手要我过去,我害怕已极,哪敢妄动,他又看看我,用地狱传来的苍老嗓音柔声道:“我给你讲一个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