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4

青木香: 天之娇女 1-15

1)  玫瑰泪

  2002年,6月,麻省理工。
  绿树浓荫,熏风微抚,空气中荡漾着蔷薇的清香,爱新觉罗浩躺在壮硕的红橡树下,以书覆面打着盹,享受着午间休息的片刻宁静。
  “叮呤——叮呤——叮呤——”
  耳边飘过一阵清脆的铃铛声,浩不觉好奇地取下书,直起腰寻声望去,一抹纤细的背影霍然跃入眼帘。乌黑的秀发扎着马尾,一身蓝底映花的连衣裙勾勒出苗条的身形,那女子每走一步,左脚踝上戴着的银色脚铃便会发出悦耳的声音。
  浩缓缓站起来,眯着眼打量在这大学里难得一见的东方身影,心里不住揣测着对方的国籍。碧蓝的天空中,一只红色的气球在孤独的游荡,女子不禁放慢了脚步,仰头侧望了一眼,方才继续向前走去。
  浩诧异地呆愣在原地,良久方回过神,发足向前追去,口中大声喊道:“梅——梅——你等等我!梅——梅——”
  女子的身影在前方的大楼处一闪而逝,浩在大楼附近徘徊了许久,询问了许多人,都没有这东方女子的消息。他挫败地坐在阶梯上,望着面前川流而过,不同肤色的学生,喃喃自语道:“梅,真的是你吗?梅——真的是你?梅——”
  “我似乎不认识你?”从大楼的阴影处,一位少女捧着书本走出来,用标准的中文说道。
  浩猛地抬头,目光不断地在对方的脸上循梭,飞扬的剑眉,黝黑的杏目,红润的双唇,少女五官的轮廓的确有几分似梅,但终究不是她。
  “Sorry,我认错人了!”浩摇头失笑道,心中不禁涌起一阵惆怅。
  少女扬起嘴角道:“即便如此,我也很高兴能在这陌生的国度,遇到自己的国人。”
  也许是夏日的阳光太过猛烈,也许是自己起身太过着急,浩望着少女灿烂的笑容,竟感到有些炫目。
  “其实我出生在旧金山。”浩迟疑了下,尴尬道:“我是美籍华裔。”
  少女顿了下,又噗哧笑道:“你的中文真是不赖!四海皆同胞,虽然国籍不同,但你我都是龙的传人吗!”
  “是啊,咱们都是龙的传人!”浩也笑起来,随即伸出手道:“我叫罗浩,朋友们都唤我作浩,科学院二年级生。”
  “我是今年的新生,主修人文学。”少女腾出只手上前,颔首道:“我叫玫,你也可以唤我的英文名Rose。”
  浩有些恍神,直愣地盯着眼前人,手中的劲道不觉增加了许多。
  少女吃痛地想抽出手,却被对方死死地握住,不禁大声道:“罗浩!你怎么了?你弄痛我了!罗浩!”
  “玫?”浩略微松了松劲,却始终没有放开少女的手,他浅棕色的眼瞳闪烁着圈淡金的亮光,柔声道:“Rose,盛夏的玫瑰,多美的名字啊!”
  少女失神地望着浩深刻俊美的脸,双颊逐渐泛起红潮,羞涩地垂下眼帘,任由浩握着自己的手站在原地。夏风轻巧地溜身而过,顽皮地掀起了她映花的裙角,垂挂在脚踝上的银铃不禁轻轻颤动,发出细微而动人的音乐。
  “叮呤——叮呤——叮呤——”
  在这个灼热沉闷的初夏,在这个平静烦琐的学校里,浩遇到了自己生命中的另一个玫,一朵在烈日下正逐渐绽放美丽和热情的玫瑰。
  玫是个开朗而聪慧的女孩,极有语言天赋,英语和俄语说得十分流利,她对人总是笑脸相迎,很快就获得了导师的青睐和同学的喜爱。同时在玫的身上,又可以看到东方女性的温柔娴淑。她会在浩看书时,煮上一杯香浓的咖啡,默默地搁在书桌旁;会在浩咳嗽时,将喉糖悄悄地塞在他衣兜内;会在浩举办聚会时,烧上一桌子地道的中国菜,让所有人吃得拍桌叫好,流连忘返。
  彼此间的一个眼神,就会知道对方的意图,相视一笑,便会了然互相的心意,以至于浩的挚友在一次酒醉后,捶着浩的胸口骂道:“能遇到Rose,你真是他妈走了狗屎运!Rose简直就是上帝从你身上拆下来的另一半,跨过整个太平洋,竟然也能让你们相遇!”
  “中国人称这为缘分!”浩推开对方,淡淡笑道:“缘分来了,我决不会再放手!”
  时光眨眼间悄然而逝,在两人交往后的第一个情人节,浩捧着娇艳似火的玫瑰,兴致昂然地走进他们租赁的小屋,进门后便笑道:“Rose,中午我给你打电话,怎么没开机啊!我已经定好了餐厅,再不走便来不及了!”
  玫恍然未闻,身形僵硬地站在窗前,地上散落了些信件和纸片。
  浩发觉有异,放下花束,走到玫的身后,压低声道:“怎么了?出了什么事?”
  玫慢慢转过身,满脸泪痕,沙哑道:“浩,我该怎么办?浩,我姑姑去世了,她去世了!”
  浩一怔,随即搂过玫,安抚道:“我可怜的玫,愿你的姑姑在天堂可以得到安息!”
  “姑姑一生未嫁,为家族奉献了自己的所有,她是我最敬仰的长辈!”玫依偎在浩的怀中,抽泣道:“浩,你不知道,我现在心里有多难受,有都混乱!我要回国去料理姑姑的后事,可我舍不得你,真得舍不得你——”
  “我明白!玫,不要紧,我会等你回来!”浩亲吻着玫眼角的泪珠,浅笑道:“傻丫头,又不是没分开过!去年你回国过春节,咱们也不是熬过来了吗?”
  玫含泪的大眼怔怔地望着浩,欲言又止,过了许久方用力地擦着脸道:“是啊,我这是怎么了?说得似生离死别一样!我——去收拾行礼!”
  “需要我帮忙吗?”浩见她蹲身在拾地上的信件,便脱下大衣搭在椅背上道:“你白天一定没吃什么东西,我给你去做意大利面吧!这个时候,你更要照顾好自己,可别生病啊!”说着,他卷起衣袖,向厨房走去。
  步履扎停,浩看着环绕上腰间的双臂,诧异地转过脸道:“玫——”
  “不要留下我一个人!”玫神情颓丧,语气中带着丝绝然道:“至少今晚,不要让我离开你的视线!”
  浩的眼瞳瞬时转深,就在修长的双臂攀上自己的颈项时,他猛地反身抱起玫向床铺走去。衣衫一件件零落在地,狭小的空间内充斥着男性粗喘的鼻息和女子细细的娇吟——
  窗外飞雪弥漫,纵是再过寒冷的天气也无法抵挡情人间的热情似火,郁红的玫瑰静静地躺在桌面上,晶莹剔透的水珠,自娇嫩的花瓣上滴落而下,亦如玫滑落在枕边的热泪。
  午夜时分,万籁俱寂,房间内不禁传来声幽长的叹息:“对不起,浩,我爱你——”
  雪光透过纱帘,向阴暗的卧室洒进束束白亮,浩睁开眼,神情慵懒而满足。玫一直是个热情的女孩,可昨夜她近乎疯狂的火热,是因为离别在即,情不自禁吗?
  浩转过脸,身边人早已离去,雪白的枕巾上只留下一缕乌黑的发丝,蜿蜒盘伏着,提醒着自己当时的冲动和激情。可当浩坐起身,只觉异样,再待仔细一看,这才发觉原本搁在床头柜上自己与玫的合照不见了,书架上属于玫的书本和奖杯都被清理一空,衣橱门敞开着,只剩下自己的衣物悬挂在半边。他胡乱地套上衣裤,下床来到书桌前,大力扯开抽屉,顿时似当头被浇了盆凉水般浑身冰凉,抽屉里原本属于玫的文件、信件、甚至是交通卡都不见了。
  “是啊,我这是怎么了?说得似生离死别一样!——”昨日玫怪异的言语再次在耳旁回荡。
  玫,你难道再也不准备回来了吗?
  浩愤怒地踢翻身旁的椅子,拿起沙发上的大衣准备出门,目光却被餐桌上的东西牢牢地吸引住,停下了脚步。枯萎的玫瑰凄凉地卧在光洁的桌面上,凋谢的花瓣散落成绸,在那猩红地发暗的残零上,一只银色的脚铃散发着淡淡的柔光。
  “你这脚铃很别致啊!你从不卸下来吗?”浩手指轻抚过玫的脚踝问道。
  “我自出生起,便戴着它了。这叫‘守魂铃’,可以驱邪避祸。”玫抓住浩调皮的手指,笑道:“别胡闹了,这东西对我很重要,我可是要戴一辈子的。”
  “一辈子?一辈子都要戴着吗?”浩笑得前俯后仰,呵呵道:“等你再长大些,便会觉得这东西碍眼,远不及那些钻石、白金华贵漂亮!”
  “不会的,我永远不会取下它的。”玫收起笑意,正色道:“如若真有那么一天,便代表我的灵魂已不存在这世上了。”


2)  守陵人

  中国新疆,库尔勒市,和静县。
  浩疑惑地站在宏伟的朱漆门前,看着蹲立在大门两侧的石狮,不觉从背包中取出梅在学校登记的地址,反复核对,确认无误后竟一时不知该何去何从,伫立在原地发楞。
  “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从大门里出来个年轻的少女,见浩无助彷徨的模样,走过去热心的问道。
  “你是——”面对眼前清秀的少女,浩有些迟疑。
  “我叫六月,是这里的讲解员。”少女打量着浩的装束,笑道:“你是来这里旅游的吗?”
  “我是来找人的,可能是将地址记错了。我想,这里面是不会有人居住的。”浩摇摇头,望着朱门上高悬的‘满汉王府’四字金匾苦笑。
  “哦,我看看!”六月凑过去瞄了眼浩手中的地址,随即道:“按地址记录是这里没有错,请问你找谁?这镇子上所有的居民,我都认识。”
  “真的!”浩诧异地瞪大了眼,赶忙又道:“那请问你知道这里有一位就读美国麻省理工的女孩吗?她叫作玫!”
  六月闻言,稍稍退后了一步,皱眉问道:“你是谁?找玫做什么?”
  “你认识玫吗?”浩当即舒了口气,兴高采烈道:“我叫罗浩,是玫在美国的校友。你能带我去见玫吗?”
  六月神情严肃地望着浩,雪白的牙齿狠狠咬着下唇,良久方吐出一句话:“你回去吧!玫——玫她已经不在这世上了!”说完,便一阵风似得跑开了。
  六月跑了许久,终于在一座独立的三层小洋楼前气喘吁吁地停下来。
  “你绕了这么多的弯路,是想甩掉我吗?看来地址确实没有错,玫的家竟然就在‘满汉王府’的后门外。”
  饱含讥讽的声音,鬼使神差地从身后传来,六月打了个寒颤,侧目望去,却见浩悠闲地倚着墙角,眼神凌厉地瞪着自己。
  “我不认识你,你再跟踪我,我可要报警了!”六月扯着嗓子道。
  “只要你告诉我玫的下落,我绝不会纠缠你的!”浩冷笑道:“别说你不知道。我听到你脚上的铃声了,你也戴着所谓的‘守魂铃’吧!”
  六月沉默不语,待看到浩从口袋中取出的银色脚铃,霎时脸白若纸,颤声道:“玫竟然将它送给了你?你——你不止是她同学这般简单吧?”
  “先告诉我,你是谁?”浩追问道:“你是玫的什么人?”
  六月刚想开口,突然听到洋楼里有开门的动静,忙拉着浩跑到围墙下躲藏起来,待听到脚步声渐渐走远,方如释重负,像又似斟酌了许久后,才对浩道:“我是玫的妹妹。明早六点,你还在‘满汉王府’前等我,我——带你去见玫。”
  晨曦照耀在‘满汉王府’的巨大金匾上,浩闲暇无聊打量着面前这座沐浴在朝阳中,威严而肃穆的王府,昨夜看了旅游资料,才知道这座王府是蒙古土尔扈特部最后一个可汗楚克扎布,继承汗位后的居住地,现已改造为了民族博物馆,亦如北京的紫禁城,沈阳的陪都宫殿一般,成为了以鉴历史,流传后世的历历铁证。
  听到身后的汽车喇叭声,浩忙回头,只见六月坐在一辆小货车的副驾驶座上,正向自己招手呼唤。浩走过去,上了后座,见驾驶座上一位四十来岁的壮实中年男子,留着满脸的络腮胡,正用复杂的眼神不住地打量自己。
  “查干巴拉大叔,开车吧!”六月也不为彼此做介绍,直催促着开车。
  小货车启动,扬起一路灰尘,见正向镇外开去,浩不禁问道:“六月,难道玫没有和你住在一起吗?
  “等你见到玫后,她会告诉你一切的。”六月回首直视浩,淡淡道:“我带你去见她,已是仁至义尽了。”
  浩心中只觉诡异,却也不再多问,便将视线望向窗外。此刻货车正经过和静县的街心公园,一座十数米高的渥巴锡民族英雄纪念碑巍峨地耸立在此,碑顶上一位用汉白玉石雕刻的蒙古骑士,正跃马仰望蓝天,威武不凡,正气凛然。
  “很壮观吧!”六月讲解道:“这是蒙古最伟大的英雄之一,土尔扈特的渥巴锡汗,他在1771年率领当时定居在伏尔加河下游地带已有140年之久的土尔扈特汗国人民,历经八个月的残酷战斗、万里跋涉,回到了伊犁,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很了不起!”浩点头赞叹道:“历史总会诞生很多英雄,创造令人惊叹的功勋和奇迹!”
  “更了不起的是他的人民!”六月眼圈微红,沙哑道:“当时土尔扈特汗国共四万余户,十七万子民,可是当他们回到祖国时,只剩下六万余人,牲畜全没,衣不遮体。”
  浩闻言,顿时无语,车厢内的气氛也不觉沉重起来,此刻驾驶货车的大叔突然说了两句蒙古话,许是知道浩听不懂,六月浅笑道:“查干巴拉大叔说得是土尔扈特部族中流传已久的一句谚语——根在哪里,飘得再高,走得再远,最终还得叶落归根,即便是用泪水和血肉铸就的归程。”
  “用泪水和血肉铸就的归程。”浩浓眉不禁深锁,叹息了声又喃喃道:“终有一日,叶落归根。也许会需要等上数百年的光阴,也许那时我们已化作了灰骸——”
  前座的六月听着浩的自言自语,肩膀微微一颤,回头深深看了他一眼,赞许道:“这就难怪玫了,你果然不一般!”
  小货车出了和静县,沿着草原一路往西南前进,就在浩昏昏欲睡时,被车厢的剧烈颠簸震醒过来,只见远方青山雪峰,风光旖旎,宛若仙境。蜿蜒的山脉纵横交错,高耸入云的山峰,终年为冰雪覆盖,远眺庄严神秘,近视雄伟壮观。
  “太漂亮了!”浩连声大呼道:“天啊,这就是天山吗?中国古代传说中天神居住的地方?上帝啊,真是举世无双!”
  “你看到的只是天山一角,就连自小出生在这里的我,也时常会为这片草原和山脉的美丽而叹为观止!”六月不无得意道:“居住在天山上的神灵,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着脚下的土地和她的子民,愿长生天保佑!”
  浩拿着相机拍下了沿途许多风景照,到了午后时分,货车开到一片望不见底,奇形怪状的石林前停了下来。
  六月看了眼查干巴拉,回头对浩道:“我们快到目的地了,这里是奎克乌苏石林,如果你想见玫的话,下面的路程就必须蒙上这个!”说着,她扬了扬手中的黑色布条。
  “开什么玩笑!”浩当即铁青了脸,喊道:“我有权利知道自己究竟要去哪里!你这样做是侵犯人权!是违法的!”
  “是你要找玫的,是你自己找上我帮忙的!”六月也冷下脸道:“如果你不愿意,我们立即就回去。你可以马上买好机票,飞回你的美国去,我想那里会有人听你讲人权,讲法律!”
  浩愣了下,随即一把抽过黑布蒙上眼睛,气恼道:“这样可以了吧!”
  六月似乎还不放心,又仔细检查了下方轻声道:“对不起,但这是规矩!”
  小货车再次发动,浩一路隐约只听到瀑布声和偶尔的鸟鸣,约莫过了半小时左右,车子再次停下,接着是开车门和搬运东西的声音,又过了五六分钟,只听六月在自己身侧道:“下车吧!”
  浩在六月的搀扶下,下了车,往前走了二十米左右,突然感到肩膀被人用力一扯,自己的背包便被卸了下来。
  “干什么?”浩愤怒地吼道。
  “你的相机和手机,我暂时替你保管。”六月淡然道:“等你见了玫出来后,我会原封不动的还给你!”
  浩此刻只觉太过轻易相信对方,全然已将自己陷入了困境,不禁冷笑道:“我不干了!”说着便要解下脸上的黑布。可当浩刚抬手,一股剧大的力量便从背后将自己向前推去,还不及站稳,脚下一空,他便沿着一条隧道向下滑落。
  “Shit!”浩身子着落到实地后,一边咒骂着一边扯下脸上的黑布,却发现眼前一片黑暗,潮湿浑浊的气息窜入鼻内,只感胸口郁闷。
  “哦,这是什么鬼地方!”浩不住跺脚,又举目向上,也不见半丝光线,无奈下他只得大喊道:“Help me!Help me!”
  呼喊声在黑暗中回荡,震落下了许多的陈年积灰,呛得浩不住咳嗽,正当他绝望之际,突然一阵细微的声响触动了自己的神经。
  “哗啦——哗啦——”
  声音由远即近,浩的眼前也逐渐出现了点光亮,他眯起眼,循着亮光仔细望去,一个人影提着盏玻璃油灯,正缓缓向自己缓缓走来。
  那人的面貌看不真切,只见是一身黑衣,将他的整个身子包裹得严不透风,脚步如履风中,似不行地,长长的裙尾拖在地上,可闻及行过地面的摩擦声。
  浩一阵毛骨悚然,咬着牙颤抖地发出声道:“Who are you ?”
  对方顿时停下脚步,沉凝片刻方道:“守魂者,这座王陵的守护人!”


3)  地王陵

  黑衣人逐渐走到自己眼前,浩望着那张熟悉的脸,不禁大惊失色道:“玫——”
  昏暗的灯光下,玫披散着一头黑发,更映射出面白若纸,毫无血色,黝黑的眼瞳闪着点点近似墨绿的盈火,诡异幽暗。
  “你还是来了!嗨——其实你不该来的!”玫唏嘘道,幽怨的叹息声回荡在空气中,近乎缥缈。
  “这是什么地方?”浩强自镇定地问道:“为什么你会呆在这个鬼地方?”
  玫也不回答,提高油灯转身道:“跟我来吧!这个通道的秽气太重,呆久了会引起呼吸困难的。”
  见玫快步离去,浩忙随着那点微弱的光亮跟了上去,一路蜿蜒曲折,分岔小道极多,且不时可看到飞蝠走鼠,浩越走越心寒,终于两人在一座石窟门前停了下来。
  “这里秘道、暗室很多,若不是有我带路,你死定了。”玫回头看着他,冷涩道:“进入这道石门后,不要独自行动,五天后六月会再来送食物,到时你就可以离开了。”
  “那你呢?”浩的手搭上她瘦弱的肩膀,低声道:“你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里?”
  玫身子微颤,饱含着无奈地笑道:“离开?终会有那么一天的吧!”说着,用脚踢了下石门右下方一处突起的半球状圆石。
  石门渐渐拉起,门内豁然而亮的光芒令浩不适地抬手遮住脸,良久方才睁开眼。石门内有条百米长的通道,分为三道仪门,浩随着玫走入第一间方形石室,室内约有二十坪米左右,抬头可见一道微弱的光线从室顶的一个圆口中照射进来,通过石室四壁上悬挂着的八面铜镜,将光线反射扩张,所以令室内亮若白昼。石室两侧各摆着石雕的骏马和双峰骆驼一对,大小与实物无疑,雕功精细。东西的石墙上则绘画着山川、河流、原野,以及牧民游牧、扎寨的情形。
  “我们现在所处的位置,是奎克乌苏石林的地底二十米处。由于不能隔绝氧气,这间石室中的彩绘大都已被氧化,不如以前那般鲜明亮丽了。”玫吹熄了油灯,继续向前走去,又道:“不过幸而我的爷爷,当初用了二十年的时间从石林外开凿了一条水源,引进墓室,解决了饮水的困难。”
  “我们是在坟墓里吗?”浩的心境逐渐平复,对眼前的一切产生了莫大的兴趣,他紧随着玫追问道:“这里难道和西安的秦始皇陵一样吗?是座地下宫城?”
  “没你想得那么宏伟!”玫摇头道,顿了下又道:“而且西安的皇陵里只是发掘了兵马俑,并没有找到始皇帝的棺木,也许——永远也找不到!”
  走入第二间石室,约莫比前一间稍大些,室顶镶嵌着七颗拇指大小的夜明珠,排列成北斗七星的模样,夜明珠虽小,却足以照亮整个房间。石室正中竖立着一座半人高的白玉佛塔,塔身晶莹剔透,散发着晕红的柔光。玉塔左右分别是两位陶彩男子,真人大小,身上的彩片已剥落颇多,但较前的壁画略好些。
  浩先看向右侧的陶俑,见他一身盔甲,手持利茅,容貌平淡无奇,但眉宇间隐含扈气,望之生怯,而左侧的陶俑男子,则是一身蒙古袍服,肩挎弯弓箭囊,容貌俊美无比,嘴角勾笑。
  “这佛塔里保存着当年土尔扈特密宗喇嘛——强巴法王的舍利子,右边的陶俑乃是当年土尔扈特汗国的肃腾王特木尔殿下,左边的则是汗国的玉麒王诺敏殿下。”玫见浩盯着诺敏的陶俑出神,便走过去问道:“怎么了?”
  浩指着面前的陶俑,疑惑道:“你不觉得这人长得很像——那个明星吗?”
  玫明白他所指的是那位拥有亚裔血统的好莱坞巨星,不觉也笑道:“是啊,我初见时也吓了一跳,传说中有言:诺敏王子所到之处,日羞入云,花惭谢地。”
  见玫一扫冷漠,崭露出笑容,浩不觉抚上她的脸颊,柔声道:“你终于笑了,终于笑了!我好害怕你已被这座死气沉沉的坟墓夺去了生气——幸而你还是我的那个玫!”
  玫眨了下眼,扭头避开浩的触碰道:“走吧,前面就到了!”
  浩失望地收回手,脚步沉重地随她跨入了第三道石门。
  第三间石室约莫有四十坪米大,甚为空旷,石室两侧点着巨大的火盆,浩感到热气扑面,后脊生汗,边脱着外衫边抱怨道:“前面两间的采光都巧妙的很,怎么反而这里倒退化到古代了?”
  “土尔扈特信奉火神,越是尊贵的地方,盆火越需烧得红旺。这样才能消灾灭难,净化万物。”玫说完,放下手中的油灯,向石室的右侧走去。
  浩见那里摆着一桌一床,而古色古香的红木床上摊着被子和一些散落的书本,知道是她日常休息的地方,便走过去道:“你一个年轻女孩,呆在这坟墓里,整日见不到阳光,没有电视,没有音乐,没有朋友,不觉得生不如死吗?”
  “我是土尔扈特王族的后代,凡是家族中的女孩,生来便赋有一项使命,就是要守护这座王陵。”玫自桌上的茶壶中倒了杯水,递给浩道:“我是同辈中最年长的女孩,自姑姑去世后,守陵的任务自然落在我的身上,这是责无旁贷的。”
  “你这是无知!”虽然一路走来,浩对玫的身份已有了些揣测,但仍懊恼地猛灌了两口水,恨声道:“你是受过良好教育的现代女性,竟然会愚昧到要断送自己的青春和前途,来为死人守陵!这是什么规矩,简直是灭绝人性!”
  “别这么说!”玫不悦地沉下脸,厉声道:“这是自渥巴锡汗王开始,流传下来的祖训,王陵必须有守魂者看护!要知道历代帝王的陵墓,不是被盗墓者洗劫一空,便是被发掘者考察破坏!”
  “那又怎样?”浩冷笑道:“我看这座坟墓里其实并没有多少宝贝,就算让人发现了,也没什么啊!值得一代代的守护下去吗?”
  “这个王陵的秘密,只有每一代的守陵人才知道,当我回国后拿到姑姑写给我的遗书时,我方才明白,为何需要我们皇族,不——应该说是整个土尔扈特部族如此费劲心机,耗尽心血来守护。一切都是值得的!”玫正视着浩,坚定不移道:“所以我不后悔!”
  浩狠力将手中的瓷杯摔个粉碎,口中不断咒骂着,又瞪大布满血丝的眼吼道:“我倒要看看你这个笨蛋,守护的是什么混蛋祖宗!”说着,他大步向石室中央走去。
  这间石室一改前两间的布局,完全没有雕塑和陶俑,只是在正墙上端端正正地挂着一副画像,画像前的石案上供着一盆茂兰,叶绿如葱,身姿潇洒,萼脉间开着朵朵浅紫的蝶瓣,淡淡的幽香更是远溢持久。
  “你没看错,这的确是一副油画。”玫走到僵立在画前的浩身旁,捧着脸道:“我也一直不解,三百年前的土尔扈特人竟然能做油画,而且是如此栩栩如生,色彩鲜丽。不过当时土尔扈特汗国离俄国十分接近,也许是西方画家所做的吧。”
  “为什么——为什么不供香,而摆这盆兰花呢?”浩声音带着丝颤抖问道。
  “据说当时的汗妃十分喜爱兰花,汗王为此专门派人不远万里,自江南采办来数车兰花,建成一座兰园以博欢心。只可惜不知道后来出了什么变故,整个兰园毁于一旦。”玫淡笑道:“为了纪念这位汗妃,每一代守魂者都会在画像前摆上一盆兰花,精心培育,以表达对这位汗妃兰芳石坚般崇高气节的敬仰。”
  油画中是一对蒙古青年男女,男子身着漆金王袍,腰佩弯刀,盘坐在嫩绿如茵的草地上,一头棕发随意绑束胸前,五官俊俏,碧目含威,王者之气浑然天成。女子则一身火红的镂金长袍,云发盘髻,貌美胜兰,神情慵懒地靠在男子肩侧席地而卧,一双赤足踏在绿草上,更显白皙若玉,而纤细的左脚踝上挂着的正是玫先前所佩戴的‘守魂铃’。
  “这油画里的男子,是这座王陵的主人,或许说是这里真正的守护者——渥巴锡汗的父亲,达什汗王。”玫将目光转向那名女子,又道:“而这位则是汗王所钟爱的妃子,大家都尊称她为兰妃,她的身世是个秘密,只有汗王的几个亲信知道。其实她是——”
  “爱新觉罗兰吟!”浩盯着画中的女子,不断摇头道:“这张脸,我太熟悉了。早在我出生前,她便一直挂在我家画室长廊上。当然那不是她,而是她的母亲,可是我知道她们长得像极了,真是太像了!”
  “你——”玫讶意无比地看着浩,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玫,你知道吗?”浩转过身,摊开手苦笑道:“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和你说,事实上在情人节那天,我是准备告诉你的,其实我的全名是——爱新觉罗浩!”


4)  路漫漫

  “这上面讲得是什么?”浩走到画像左侧的石壁前,见硕大的一面墙上刻满了密密麻麻的蒙古文,不禁好奇地问道。
  玫还完全沉浸在浩所讲诉的传奇经历中,一时恍不过神,待浩询问了两三次后,方应声来到石壁前道:“这是根据当年汗妃手稿,凿刻而成的,讲述了一段不为人知的历史。”
  “哦?”浩不禁兴起的挫着手,双眼奕奕发亮道:“说说看,讲得是什么?”
  玫沉思了会儿,便拉着浩来到壁文的起始处,缓缓念道:“伏尔加的河水依旧汹涌澎湃,辽阔的草原还是如此绿意盎然,眺望着远方生机昂然的汗国领土,我的心却异常悲凉。那里曾是一片无主之地,是土尔扈特的百姓一手建立起了这片帝国,我曾经是个无主之人,是土尔扈特的人民接纳包容了我。当灾难一次次地降临到这块土地上,当痛苦无休止地折磨着我所爱的人们时,泪水已流失待尽,鲜血已干涸成渠。当我的生命在历史的长卷中刚崭露头角时,我却不知原来等待我的,竟是如此坎坷波折的一生——”
  伏尔加河流域的冬季是寒冷漫长的,林海雪原,空谷寂寞,西伯利亚的寒流横扫过平原,只留下残瑶遍地,黯淡的日光照射在皑皑白雪上,光芒耀目,似水晶匝地,颓废中又显瑰美无比。
  渺无生机的大地被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破了寂寞,只见一人一骑飞快地沿着伏尔加河下游而去,马蹄溅起的雪泥泼落成花,在雪地上留下了一路的痕迹。马上的骑士不断地抽打着马匹,恨不得此刻能肋下生出双翼,当即飞回到自己魂牵梦萦的地方。
  一声尖锐的声响在骑士的耳边划过,随之眼前天旋地转,待缓过神来,发现自己已滚落在地,整张脸浸没在积雪里,彻骨的寒冷刺痛了原已麻痹的神经。顾不得周身的酸痛,骑士挣扎地站起来,面无表情地望着一旁蜷伏在雪地上,哀哀嘶鸣的马匹,鲜血不断自马后臀处的伤口中涌出,染红了洁白的雪地。空气中弥漫着火药的气息,骑士回首,果见一队蓝衣骑兵正向自己策马扬鞭而来。
  骑士毫不犹豫地向前方的树林跑去,裹体的皮裘斗篷迎风而落,一头乌黑的秀发豁然洒溢飘扬,仿佛千万缕柔丝梳捋过风中,划出道优美而动人的弧线。玫瑰色的天鹅绒长裙勾勒出女子窈窕细致的曲线,似团灼热的火焰在雪原上燃烧。
  眼看着树林近在咫尺,最后的生机触手可及,然而面前飞驰晃过的骑兵断然破灭了一切的希望。很快骑兵便围成了圆弧,将女子包围在其中。
  “我可怜的安琪儿,你都快冻僵了!”一名青年军官下了马,缓缓向女子走来。麦穗色的短发比黄金更灿烂炫目,蔚蓝的双眼如同风暴来临前的大海,深沉地近乎黯淡。
  女子冷眼看着面前这位风靡了整个彼得堡的德国公爵,谁能相信在这副英挺华丽的蓝绒军装下,竟有那般脆弱无助的身躯呢?
  “奥古斯特大人,请放我走吧!”女子交握起冰冷的双手,用流利的俄语道:“您知道,我唯一的心愿便是回到土尔扈特去,留在您身边我并不快乐!”
  “难道我就必须留下来独自品尝痛苦吗?”莱昂·奥古斯特来到女子面前,比雪更苍白的面庞上挤出丝痛苦的笑容道:“兰吟,我的天使,难道你竟残忍到要让我的心也流血吗?”
  “骄横跋扈,冷酷无情。这样的骂名,我已担了一辈子,也不怕多你一个。”兰吟冷笑道:“若对你有情,那么对那些我所珍惜爱护着的人,才是真正的残忍!”
  “你这个没有心肝的女人!”莱昂一把抓住兰吟瘦弱的肩膀,恨不得将她当即捏碎,“我对你还不够真诚?还不够好吗?你只不过是个低贱的中国女奴,我却将你当稀世珍宝般地呵护在手中,你知道整个彼得堡有多少贵族在嘲笑我,轻视我吗?可我视而不见,只是想守着你,看着你,爱着你!我不乞求你也同样爱我,可至少你不该欺骗我,不该这样逃离背叛我!”
  “大人!”兰吟忍着痛,咬牙切齿道:“您也说了,我是个低贱的中国女奴,而您是高高在上的德国公爵,俄国女皇最衷爱的侄子,对于您来说,我的爱不该是廉价的吗?不该是被鄙夷的吗?更何况您所谓的背叛,更是可笑?我若再待在俄国的土地上,再如此苟延残喘地活下去,才是对我的家人,我的民族,我的国家的背叛!”
  听了此话,莱昂不觉气血翻腾,喉咙作痛,忍不住松开兰吟,双手捂着嘴一阵剧烈的咳嗽。一旁的士兵听得难受,上前想来搀扶他,却被一把推开,只能任由他痛苦地跪倒在雪地上。
  兰吟见此情形,徐徐蹲下叹息道:“你这又是何苦呢?你的伤寒还没有痊愈,又长途剧烈运动,恐怕又要养上十天半个月才能康复了!”
  “你还关心我的死活吗?”莱昂止住了咳嗽,抬起脸,眼中侥存着一丝希望。
  “也许吧!”兰吟古怪的一笑,凑到莱昂耳边低声道:“我可不想因为您而得罪俄国女皇,以致牵连整个土尔扈特。还有别再跟着我了,否则我就将您那不可告人的秘密宣扬出去,相信俄国的贵族们会很有兴趣研究探讨您这件事的!”
  “你什么意思?”莱昂眼中寒光闪过,厉声问道。
  “你以为我会贸然私逃出来吗?现在我手里可捏着你的把柄,只要让我顺利地回到土尔扈特,我就永远闭上嘴,发誓决不吐露半个字。”兰吟勾起嘴角,冰冷的唇瓣轻轻扫过莱昂的脸颊,沙哑道:“再见了,我亲爱的王子殿下!”
  莱昂浑身一震,看着兰吟恭敬地屈膝行礼后,转身离去,她的羊皮靴子每走一步,便发出嘎吱嘎吱的踏雪声,每一步都似踏在胸口,每一声都会痛彻心肺。
  正当兰吟庆幸自己能够重获自由时,身体却被人自后紧紧抱住,动弹不得。
  “我不怕!只要能将你留在身边,一切我都无所谓!”颤抖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温热的液体湿润了衣肩,“你是个魔鬼,我早已将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你!你不能丢下我不管,即便下地狱,我也要一起拉着你!”
  兰吟僵硬地站在原地,凛冽的寒风吹得她通体冰凉,拔开束缚在腰间的手,缓缓转过身,望着面前的英俊男子,泪光闪烁的双眼,如同璀璨的蓝宝石般美丽地心碎。“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她摇头叹道,抬手拭去对方脸上那道刺目的泪痕。
  “兰——”莱昂还不及说话,一阵轰鸣的马蹄声自河对岸远处的山丘后传来,他当即变了脸色。
  “你听,他来了!”兰吟的眼亮若星辰,素丽的脸上扬着笑意道:“他明知擅自闯过边界,会引起天大的祸事,明知将我带走,会重新将他的汗国推入水深火热之中,可是他还是来了!莱昂,不是你不够好,而是我早已认定了他!”
  说话间,山丘上已出现了数十位土尔扈特骑兵,兰吟眯起眼努力想看清为首之人,可泪水早已迷糊了视线,只模糊地瞟见那飞扬在风中的棕发,以及绑在额前的金色狼徽。
  三年了,足足有三年未见了!晨起为他梳理发辫,佩戴额饰的情景仍历历在目,不知他是否已抚平了自己当初对他的种种伤害?不知他是否还会宠爱纵容自己如昔?不知土尔扈特的百姓们是否还会重新接纳自己?可是在此刻,心似已回春,身似已沐煦,脚步不由自主地向前奔去,每看一眼便喜上一分,每跑一步便近他一寸!
  “兰儿——”惊恐地怒吼声响彻旷野,不断回荡在风哮中。
  顺着那恐惧之源回首望去,只见莱昂面色阴暗地站在身后,蔚蓝的眼如深渊般死寂,见他手中黑洞的火枪正笔直地瞄准自己,兰吟轻声一笑,屹然拎起累赘的裙摆,将脚踏上了已结起厚厚冰层的伏尔加河面。
  望着那逐渐离自己远去的身影,莱昂持枪的手微微颤抖。她是团灼热的火焰,燃起了自己对生命的追求和欲望,曾经因为与她的失之交臂,而换来了那彻骨的痛楚。难道这一次,还要继续让无尽的黑暗和寒冷,吞噬自己的灵魂吗?
  枪声响起,惊起了辽原上马匹的嘶鸣,走到河中央的兰吟脚下一滑,只听到冰层崩裂破碎的声音,随即便坠入了那刺痛肌骨的冰冷中——
  当我的生命在历史的长卷中刚崭露头角时,我却不知原来等待我的,竟是如此坎坷波折的一生。如果能回到当初,在命运不及将我推入黑暗的漩涡之前,我便抽身而退,也许一切都会改变。可是若真如此,那么生命中那些回味无穷的精彩,也许——也许就无法触及了!


5)  狭路逢

  康熙五十年,暮春。
  花色红,柳絮素,鸟雀调嗽,古道旁卉木萋萋,槐花满树。一辆华丽的朱盖萦络马车,缓慢地在官道上行驶,马车前后各有四名锦衣青年护卫伺马随护,威风赫赫,好不神气。
  “郭哥!”车帘掀起,一名青衣丫鬟探出身子道:“格格累了,找一家客栈安置休息会儿,再赶路吧!”
  一名浓眉大眼的护卫应声,策马来到车前,面有难色道:“采菱姑娘,咱们刚过了个镇子,这一时间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哪还有客栈可寻?要不——让格格稍适忍耐,日落前咱们便可回到京城了!”
  那名唤采菱的丫鬟闻言,挑高了眉眼冷笑道:“郭严,你在贝子府里也算是个老资历了,竟还说出这般不识时务的话。让格格稍待忍耐?即便格格听了不追究,若传到贝子爷耳朵里,恐也不会有你的好果子吃!”
  郭严果然变了脸色,惶恐地瞄着那缎面幕帘,忙道:“奴才决计不敢怠慢,这就去前方打探!”说罢,匆忙扬鞭而去。
  稍顷,郭严面露喜色地回来道:“格格,前方有户大宅院,是包衣护军参领白守正的外置产业,可巧他家的总管正在此办事,与奴才是旧相识。那白管家一听说是格格路过,忙不迭地腾出了房间,恭迎您的金安呢!”
  马车内传来声轻哼,便再无后话,郭严知是应允了,便领着一路人马向白宅而去。
  话说那白守正的管家,原是护送白府的一位贵客回江南故籍的,途经自家的外宅,可巧那贵客身感不适,便在宅子里安置休养。须知这白守正乃是镶黄旗郭络罗氏家的包衣,与康熙帝的九阿哥胤禟可说有主仆名份,白管家闻听九阿哥最是宠爱的四格格,路遇借踏脚之地,自是殷勤地挑选房间,命人打扫一清,静待侯命。
  诸事准备就绪之时,闻听大门外有人叫喊,白管家忙领着几个奴才出门相迎,却不料迎面撞见一张红发棕目的洋人颜面,唬得连连后退数步,神色不安地打量着对方。那白管家已是半百之岁,白守正又是从三品的京官,他自然从主子那里听说过这些容貌特异的西洋人,可如今扎然一见,不免感到突兀古怪。
  那红发棕目的洋人恐是见多了这情形,忙后退两步,向一旁之人使了个眼色。白管家这才发现他身后还站着一高一矮两人,那高个倒是个地地道道的国人,约莫二十多岁,文人模样,矮个的似是个还未发育的孩子,披着斗篷,遮头连襟,看不清颜面。
  那青年文士上前施礼道:“这位可是白府的总管大人?”
  白管家心中诧异,忙上前也道:“正是。请问阁下是——”
  “在下吴塘,乃是南阳先生的入室弟子。”青年文士道:“听闻京城人道,数日前家师曾在白府行医,事后由总管大人护送回江南,现下正在此处落脚,可知是否?”
  听闻是南阳先生的弟子,白管家拱手笑道:“先生昨日偶感风寒,正在此地修养。”
  吴塘闻言松了口气,回首对红发棕目的洋人点头示意,那洋人显然很兴奋,对身旁的孩子叽里咕噜地说了许多话,旁人自是听不懂,那吴塘也一笑置之,又对白总管道:“不知总管可否禀告家师,便说吴塘有要事求见。”
  那白总管自是不好推托,正欲将吴塘三人引入内院,忽闻得一声召唤,却见郭严率着一路人浩浩荡荡而来,忙整理了衣襟上前迎接。
  待马车停定后,白府一干人齐声下跪请安,只见马车内先是跳下个细挑身材的青衣大丫鬟,瞟了眼满地跪着的白府之人,后又柔声细语道:“格格,到地方了!”
  见白总管撇下他,如此慎重地去迎接那一行人,吴塘知必是非富则贵的大人物,自己心中虽不在意,却唯恐怠慢了身旁的两人,侧目一看,却见那一大一小正目不转睛地望着对方,想是来大清后,还从未见过如此情形,不免新奇。
  待一位随护的男子来到车辕前团身跪下,采菱方打起帘子,迎身道:“格格,可以了!”
  一只赛霜欺雪的小手伸出车厢,搭住了采菱的肩膀,众人眼前一花,眨眼只见一位身着银红撒花箭袖裙褂的女童走出车厢,项上挂着金澄澄的宝蟾项圈,乌黑的辫子垂落肩侧,虽未及妍,身形娇小,却是肤若凝脂,眉目似画,活脱脱的一个美人胚子。这女童便是九阿哥胤禟的掌上明珠,其嫡妻董鄂氏所生的独女,在府中格格内排行第四,闺名兰吟。
  兰吟神情疲倦,在采菱的搀扶下,一脚踏在车下趴伏的奴才背上,忽听得一声强烈的抽气声,不觉循声望去,见白府门前还站着两大一小三人,其中一人竟是个红发棕目的洋人。
  郭严唯恐小主人不悦,忙上前问白总管道:“怎会有洋人在此?若是惊吓了格格,你我怎担待得起!”
  “乃是南阳先生的客人,刚到此地,还不及安排回避。”白总管抹着额头,陪笑道:“我这就打发了他们。”
  “原来叶先生也在此地。”郭严想了想,又道:“既是叶先生的客人,便也不好为难他们。当年我家福晋怀四格格时,胎位不正,生产极是凶险,幸而有叶先生妙手回春,方保得母女平安。这份恩情,我家贝子爷至今铭记在心,咱们做奴才的,更是不敢不敬。我家格格也只是稍歇半日,你好生安置他们回避便是。”
  白管家连声应是,派了个小厮将吴塘三人引进内宅去见南阳先生,自己则点头哈腰地送着四格格一行进了早已预备好的厢房。
  采菱安置好了四格格,方掩门出来,见郭严正坐在廊下休息,走过去叹道:“好个娇滴滴的金贵身子,每年却要这么来回奔波折腾,别说是个六七岁的孩子,便是个大人都受不啊!”
  “福晋还是不肯回京城吗?”郭严摇头道:“听说去年盛京冬天冷得厉害,福晋抵挡不住,足足病了两个月。”
  采菱忙点着唇道:“临走前,绵凝姐姐千叮万嘱过,万不可将此事泄露出去。你也知道贝子爷的脾气,若知晓了此事,府里恐怕又是一阵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即便你不说,我不说,这帮兄弟们不说,我看此事终也隐瞒不住。”郭严向厢房看去,道:“咱们这位小祖宗,岂是个会封口的。”
  “说你是个直肠子,倒真不假。”采菱白了他一眼,努嘴道:“咱们这位小主子,人不大,心眼却多。前年府里一屋子的丫头被撵,去年又赶走了个侍妾,单这两件来说,你道真是因格格人小嘴快,捅出去的?若真如此,恐怕这偌大的贝子府,便留不下几个干净人了!”
  “你的意思是——”郭严似懂非懂,疑惑地问。
  “总而言之,在格格面前,说话需得小心。”采菱笑道:“她如今年渐长大了,眼见爹娘不得团圆,恐怕说得那些无忌童言,是有玄机的。”
  郭严还待再问,忽听得隔壁院内一声怒斥,随即便见一青年文士拉扯着那个门口所见的洋人来到自家院内。那洋人满脸怒意,嘴里不停得说着话,虽听不懂,但想来必是些咒骂之类的言语。在采菱的催促下,郭严忙欲上前命其禁声,忽又见一名金发蓝眼的小男孩走入院内,不觉停住脚步。
  郭严在贝子府当差,也算是见过些市面,对于自己所遇到的洋人,都觉是貌似蛮夷,不堪入目。可眼前这个异国男童,皮肤白皙,发灿若金,目深若海,唇红齿白,一身华丽的墨绿色小洋装,蹬着长靴,恍若是从画中走出来似的。
  金发男童对那红发棕目的洋人说了两句话,那红发洋人立即闭嘴不语,只是棕黑的眼中仍流露出气愤和不甘。
  厢房的门哗啦而开,院中之人回首齐望,采菱暗道不妙,忙上前笑道:“格格必是被吵醒了,奴婢这就让郭严立马打发了这些闲杂人。”
  兰吟被扰清梦,原是极为懊恼的,却一眼瞥见院中的金发男童,心下好奇,便走到男童面前,歪着脸仔细打量对方。
  那金发男童对门口所见到的中国女童,也原有几分希罕,便也瞪大眼望着对方。这么仔细一看,竟发觉女童的皮肤细致柔腻,不见一丝暇毗,长眉弯挑,双眼如黑水晶般剔透闪亮,更令自己羡慕地是她似染了胭脂般红润的双颊,鲜活亮丽,艳若朝阳。
  “为何在此喧哗?”兰吟问道,将目光转向一旁的吴塘。
  那吴塘已从白管家处得知了兰吟的身份,突然灵机一动,施礼道:“回格格,小人乃是陪同这位小少爷来求医的。无奈家师固执己见,不愿行医,方与这位小少爷的仆从起了争执。”
  “医者父母心,叶天士为何不愿为他看诊?”兰吟不解道:“莫不是瞧不惯洋人的面目,心下不喜?”
  吴塘听兰吟直呼家师其名不觉一怔,方又道:“家师当年有一位族兄,从军后被派爱珲驻防,后死于雅克萨之战。”
  雅克萨之战乃是康熙二十四年,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发生的中俄边境纷争之战,后已清军取胜,与沙俄签订了《尼布楚条约》,规定以外兴安岭至海格尔必齐河和额尔古纳河为中俄两国东段边界,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和乌苏里江以东地区均为清朝领土。
  “原来如此,想必他们是从沙俄而来的,难怪叶天士不肯施予援手。”兰吟又望了眼那金发男童,冷哼道:“若换作是我,也必然不愿出手。不过听说西洋人自视医术高明,为何要千里迢迢来到中土求医?”
  “这位小少爷得的是血症。”吴塘叹道:“得此病症者,但凡微小伤口,便出血不止,严重者迁延数日,甚至数月,直至威胁生命,西医也无从治愈。这小少爷身世显赫,家人皆视之为宝,不忍其一生受此病折磨,多方求医。后从归国的朝清使团中,听闻到中医有治愈此病例者,便来到我大清求医。因小人曾学过些洋文,且又从师叶氏,故为主仆二人作引见,不料家师——”
  “血症?微小伤口,出血不止?”兰吟茫然地问身旁的随从道:“你们可曾听说过此种病症?”
  采菱和郭严皆道不知。
  兰吟抿嘴望着那金发男童,拉起对方的右手,只觉肌肤冰冷,手指纤细,不觉幽长一叹,随即用自己染了蔻丹红的长指甲,狠狠在他手背上划下一道痕迹。
  众人还不及反应,只见男童手背上已是刮痕刺目,流血不止,苍白的手即刻便青紫淤肿,惨不忍睹。
  望着男童蔚蓝的双眼中流露出的痛苦和不解,兰吟厌弃地丢开他的手,转而眉目迎春,笑窝倩兮道:“果然出血不止,我算是长见识了!”


6)  前尘怨

  血继续在流,吴塘慌乱地掏出自己的汗巾,按住男童的手背止血。
  兰吟则睁大眼,见那条雪白的碧痕汗巾逐渐被染得通红,忽然想起去年随阿玛秋闱狩猎时,看到一条小麋鹿被射中咽喉后,血水不断地从伤口处涌出,直至麋鹿挣扎至死,那情形至今记忆犹新,顿时心生厌恶,不觉皱起两道烟眉。
  一旁的红发棕目洋人岂肯罢休,怒吼着冲上前来,却被郭严拦在身前,两人顷刻便扭打成一团。郭严的部下及白总管等一干人,很快闻讯而至,见此情形忙不迭地拉开双方。
  见郭严衣冠不整,蓬头垢面,已无半分素日严谨庄重的模样,而那红发洋人更是呲牙咧嘴,哇哇乱叫,兰吟忍不住噗哧一笑,回首对采菱道:“比那京城东便门前耍猴的把势,可好玩多了!”
  采菱也不敢多言,只得扯着脸牵强陪笑,心中却叫苦不迭。她这位小主子,自幼娇生惯养,加之贝子爷溺爱放纵,福晋又不在跟前管教善诱,府中他人更不敢多言一句,方养成了如今这般不知轻重,娱人为乐的脾气。
  “何事如此吵闹!”随着一声浑厚的呵斥,只见一位五旬上下的白衣老者走进院落内,面带不悦地对吴塘道:“不是要你带他们离开吗?为何还在此地滋事!”
  吴塘此刻已是满手血污,却仍不敢松开男童的手,只苍白着脸道:“师傅,这孩子止不住血了!您老人家——”
  “他是死是活,与我何干!”叶天士冷笑了声,欲甩袖而去。
  “叶伯伯!”兰吟忽然开口唤道,见叶天士狐疑地转身望向自己,不觉笑盈盈上前道:“我是兰儿啊!当年若非您为我额娘金针活血,恐怕就没有今日的兰儿了!”
  正当叶天士发怵时,身旁的白管家凑上前道:“这位是当今九皇子的四格格!”
  叶天士恍然大悟,想他一生行医,病患不记千万,但对那位貌似娇弱,却临危不惧,镇定自若的皇子福晋却印象格外深刻,如今见自己所接生的那个小女婴,竟已是婷婷玉立,长得粉雕玉琢,不禁感慨人事变迁,岁月如梭。
  “叶伯伯记得兰儿了!”兰吟上前扯着叶天士的衣袖,嘟着小嘴道:“叶伯伯的医术若华佗在世,兰儿自幼便仰慕不已,可惜一直无缘相见。今日巧逢,总算是得偿所愿。”
  叶天世闻言,虽知是逢迎之词,却仍然很是受用,禁不住呵呵大笑。
  兰吟转过脸,望见金发男童正目不斜视地盯着自己,突然面色一沉,指着对方,气鼓鼓道:“可是叶伯伯,这异国鞑子却好不识趣,适才兰儿听说他们竟然要去江南,找薛生白医治。兰儿想若是连叶伯伯都医治不好的绝症,这天下又还有谁能治好?故此方于他们起了争执!”
  这叶氏与薛氏皆为当代名医,又共处江南,难免有同行相嫉,门户之争。这叶、薛两人从数年前的暗斗,转换到了如今的明争,各自在医馆门前挂上了“踏雪斋”和“扫叶庄”的牌匾,以致世人皆知叶、薛水火不容。
  果然一听此言,叶天士立即收敛了笑意,拉下脸深沉地望着那金发男童。
  吴塘暗叹不妙,又转而看见兰吟站在叶天士身后,吐着舌头做鬼脸,真是又惊又气,不知如何辩解。
  叶天士将目光从男童惨白的脸下移到他血淋淋的手,良久方对吴塘哼道:“都是你给我惹得麻烦,跟我来吧!”
  吴塘闻言喜不自禁,忙对男童说了两句洋文,那红发棕目的洋人听了眉眼当即笑做一团,急忙拉着男童尾随叶天士而去。
  兰吟见那男童边走边回头瞧着自己,便狠狠地瞪起眼,对方果然一愣,险些踉跄跌倒,她见状禁不住又拍手一笑,若蔷薇绽放,娇艳欲滴。
  待兰吟回房小睡了一个时辰后,正预备启程赶路,刚走出厢房却见那金发男童坐在院中的一株槐花树下。守卫的郭严上前来道:“那孩子想见格格,已足等了半个时辰。”
  金发男童跑过来,用很生硬的中文道:“我是——莱昂,谢谢——你帮我!”
  兰吟用手绢捂着嘴,闷哼了声向前走。
  莱昂忙又追到她身前,羞涩地自身后取出一束五颜六色的花球递上来,低声道:“送给你——谢谢!”
  见那束被扎得歪歪扭扭,还沾着泥土的花束,兰吟瘪瘪嘴,继续前行。
  男童只道她没听懂,忙又追上去举着花束,连声道:“谢谢——谢谢——”
  “滚开!”兰吟挥手打落眼前的花束,好不耐烦道:“别在我眼前碍手碍脚的!”
  一旁的采菱急忙拉开名唤莱昂的孩子,而莱昂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亲手摘采捆绑的花球滚落在地上,然后又被对方无情地踩个稀烂。
  “格格!”郭严见那男童欲哭无泪的模样,不忍道:“时辰不早了,咱们还是快些上车赶路吧!”
  兰吟白了郭严一眼,瞥见他插在腰间的匕首,眼前一亮,上前便拔了出来。
  见小主人目露精光,一步步走向男童,采菱吓得大惊失色道:“格格,您要做甚?这刀剑无眼,莫伤了自己!”
  兰吟缓缓走到莱昂面前,见他眼露惧色,身形发颤,不禁浅笑道:“怕什么?难道我会吃了你不成?”说着,抬手抚弄着莱昂一头金发,口中不住赞叹道:“好软好亮,竟比阿玛送我的那金狸皮风领还好上十倍。”
  莱昂见她似无恶意,正松了口气,突感头皮一痛,却原来是兰吟揪着自己的一把头发,信手便用匕首割了下来,着实惊得目瞪口呆。
  “咱们两清了!”兰吟笑眯起眼,晃着手中的一簇金发道:“用它代替狼毫作笔,送给额娘岂不妙哉!谢——谢——”
  暮春三月,槐花串串,清香溢满,纷扬若雪。
  莱昂望着那个美丽奢华,举止诡异的中国女孩,在一片飞絮中逐渐走出了自己的视线。
  当多年以后,同样在这么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莱昂怀抱着她置身于花圃中,柔声呢喃道:“知道吗?当你割下我的那段头发时,就好似带走了我身体的一部分。让我这辈子都无法忘记你!”
  “是吗?”女子抬起眼,淡淡笑道:“我却一直在后悔,为何当初没将那把匕首插进你的胸口!”


7)  千里雪

  草原的春天,总是来得较晚些。弥足珍贵的阳光照在伏尔加草原上,银光闪闪,冷峻苍茫。冰雪初融的伏尔加河上,飘浮着大小不等的冰块,沿着水势向下游漂去。浮冰相互撞击的震动,终于将一个伏在冰层上的小身影唤醒过来。
  只见那男童约莫七、八岁的光景,棕发高束,碧目幽深,穿着身石青色的锦衣长袍,甚是单薄。男童昏昏沉沉地睁开眼,先是茫然地环视四周,随即一骨碌地站起来,踏着浮冰向河岸上跳去。眼见离岸只有两丈余,哪知刚踏下的那块浮冰不负载重,哗然碎裂,男童随即便跌入河内。幸而他自幼熟悉水性,稍顷便游上了河岸,只是浑身湿冷,不住咬牙打着寒颤。
  男童丝毫不敢多做停留,踏着积雪向上游而行,并用沙哑的嗓音不断高呼道:“妈妈——妈妈——达什汗在这里!妈妈——你在哪里啊——”
  焦急的呼唤声响彻蓝天,那名唤达什汗的男童眺望着渺无人烟的千里雪原,越发慌乱无措。眉尖和睫端挂着晶亮的水珠,身上的衣褶处结了薄冰,脚下的绒靴也不知在何时脱落了,他便这般赤着足,不知疲倦地走在雪海中。足底的冰凉伤肌透骨,凛冽的北风刀刮刺面,却丝毫比拟不上此刻那痛彻心肺的寒冷。
  “妈妈——你究竟在哪里——妈妈——妈妈——”
  年幼的达什汗也不知自己走了多久,只感到目旋眼花,身形摇晃,突然看见远处的河岸边似有一团黑影,当即提起精神快步跑了过去,可是他越跑越慢,脚步最后沉滞。四周死寂无声,达什汗只能听到自己混重粗浊的鼻息声,碧绿的眼瞳逐渐散大,满目的猩红似要将他整个吞没。
  “妈妈——”达什汗喃语着,猛然扑向河岸边那具肢离四散,血肉模糊解的身体。
  尸体上的齿痕血迹斑斑,伤口深可见骨,左臂和右腿已不知所踪,残缺的颜面则早不复原本的美丽温婉。暗黑的血顺着地势向下,流入了伏尔加河,染红了那一片白绿相间的河水。周围的雪地上,依稀可见错乱的兽迹,达什汗甚至可以想象到野兽撕咬尸体时的凶残和贪婪。可是母亲死得并不痛苦——因为在这之前,她是安详地倒在自己心爱的人怀中,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达什汗握着母亲冰冷的右手,一遍遍哭喊着妈妈。想着日落时分,母亲沐浴在夕阳下,呼喊着自己回家的身影;想着每日晨起,母亲为自己梳理发辫时,那缭绕在她周身的芳香;想着自己受父亲责罚鞭打后,母亲边为自己擦药边留下的泪水;想着即便在生命最危急的时刻,母亲仍然为了保护自己,毅然喝下了那致命的毒药——
  达什汗背着母亲的尸体,踉踉跄跄地走在雪原上,由于身小力弱,他一次次地跌倒在地,一次次地又支撑站起。掩盖在雪地下的棘刺,戳伤了□的双足,在深浅不一的足印里洒下了点点殷红。暗黑的粘稠自母亲空无一物的眼窝内淌出,滴落到达什汗的额头,又沿着高挺的鼻梁缓缓滑落,与他的热泪混杂交融,迎风飞洒。
  终于一片茂密的郁绿,跃然浮现在眼前,达什汗喘着大气,对背上的母亲柔声道:“妈妈,看到了吗?是树林,过了这片林子——就是您出生的地方了!”
  达什汗此刻已是筋疲力尽,身体摇摇欲坠,眼前仿佛看到一团雪球向自己扑面而来,随即便陷入了一片黑暗。
  脸上搔痒难耐,好似母亲柔软的发稍抚过鼻尖,达什汗喃喃道:“妈妈,我好累!让我再睡会儿!我真的好累啊!”可伴随着神智的逐渐清醒,他不觉打了个寒颤,霍然张开眼,对上了一双浑圆阴绿的眼。
  待看清趴在自己胸口上的,竟是只皮毛雪白的小狼崽,达什汗忙坐起身警视周围,确定未发现其他狼踪后暗暗松了口气。须知母狼护犊情深,决不会让未成年的狼崽单独行动,如若狼崽失踪,母狼即便是脱队离群,也会单独出来寻找。
  “小东西,你的妈妈呢?”达什汗抱起狼崽,梳理着它柔软的毛发,轻声道:“是你贪玩跑出来,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那小狼崽望着达什汗,轻嚎了声,碧绿的眼中渗出滴泪水。达什汗一怔,狼崽已跳出他的怀抱向前跑去,来到一株大树下徘徊。达什汗走过去,见树下躺着一头白毛母狼的尸体,而小狼崽正用猩红的舌不断舔着母狼的脸,并发出阵阵哀叫。
  达什汗心中一酸,抱起小狼崽,微微苦笑,自言自语道:“原来你也和我一样,都是没了娘的孩子。汉人的书中有道‘同是天涯沦落人’,想不到我达什汗自幼孤独,竟在此刻与只小狼崽有了心心相惜之情。”一时间悲苦激愤,难以自制,不禁仰身倒地,厉声长笑起来。
  “杂种!你是个杂种!”
  “你的娘是杂种,所以你也是个小杂种!”
  “土尔扈特的王室才不需要你这个血统不纯的杂种!”
  “滚啊!你的娘是奸细!你也是个小奸细!”
  “砸死他!砸死他!砸死他!”
  达什汗团坐在地上,一群年龄相仿的贵族孩子,不停地用石头砸向自己。他又痛又狼狈,只能抱着头,大声呼救。眼角的余光瞄见兄长旭日干正路过,忙不迭地喊道:“大哥!大哥!”
  见旭日干循声望来,那些孩子们果然都停下手,有些惧怕地望着这位阿玉奇汗王的长孙。旭日干瞄了眼面色苍白、满身污垢的达什汗,淡淡地撇着嘴角,视若无睹地走了过去。
  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孩走过来,一把拎起瘦弱的达什汗,挥舞着自己的拳头,蔑视地笑道:“看吧,连你的亲兄弟都不会帮你!因为你是杂种!是奸细!是个祸害!”
  “我不是!”达什汗绿眸渐深,向对方脸上吐了口血水,咬牙切齿道:“我是阿玉奇汗王的孙子!我是土尔扈特的王子!我是成吉思汗的子孙!”
  那男孩显然是被达什汗阴沉凶悍的表情震慑住了,一时不知所措,其他的孩子岂肯善罢甘休,一把将他拖倒在地,群起围殴。此刻的达什汗虽已无还手之力,可仍倔犟地喊道:“我不是——我不是——我是汗王的孙子——我是铁木真的子孙——”
  夜深人静时,母亲看着自己遍布全身的淤青,忍不住黯然泪下。她温暖的手不住抚摸着达什汗稚嫩的脸,想将那充斥在儿子眉宇间的怨毒清除。可是她却不知,肉体的疼痛终有一日会消失,可心灵的伤害是无法抚慰的,就如同绿洲逐渐被沙尘侵蚀,直至变成那寸草不生的荒漠。
  “我是个杂种!”达什汗转脸望着趴在自己身旁的小狼崽,冷笑道:“可是即便我身上流着的是最下贱最肮脏的血,我也能成为土尔扈特的主人,伏尔加草原的王者。我要让那些曾经蔑视过我的人,都匍匐在我的脚下,让那些伤害了我和我母亲的人,都沉沦到地狱去乞求饶恕!”
  小狼崽似通晓人性般,呜呜呜地叫了三声,并用舌头舔着达什汗的脸颊。
  达什汗闷笑了声,起身道:“总不能让咱们的母亲曝尸荒野吧!”说着,便从树下拣起根结实的树枝,在地上刨起土来。许久便挖了个三尺长的土洞,将母狼的尸体掩埋,随后在一旁又开始挖掘。
  小狼崽似明白了达什汗的意思,也用小爪子不断帮忙刨着土,一人一狼奋战了多时,终于挖了个半丈余,三尺深的坑洞。达什汗将母亲的尸体背来,平整地放入坑内,又止不住从头到脚再看了遍母亲,突瞥见她单耳上的紫金圆环,这是母亲全身上下唯一遗留下的首饰。 小心翼翼地将金环取下,达什汗往自己左耳上硬生生地一掐,当即环过穿耳,血流不止。他浑然不知疼痛,手捧着一抷泥土洒向母亲的尸体,边呜咽道:“妈妈,您愿意睡在这片树林中吗?这样——这样你就可以永远守望着自己的家乡——远离那片令你痛苦、绝望的土地——远离那些伤害、污蔑你的人——希望长生天能够保佑您的灵魂,得到永远的祥和!”
  夜幕降临,达什汗在林中找了处树洞暂避。虽说已是入春,但草原的夜晚仍是寒冷异常,漫天的雪花乘风飞扬,西伯利亚的寒风穿梭林中,发出骇然的呼啸。达什汗敞开衣襟,将小狼崽包裹在内,柔软的皮毛贴着自己的胸膛,终于感到了丝暖意。清冷的弯月挂在树梢,亦如以往那般黯淡独孤,可是对于达什汗来说,他的人生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切再也回不去了。
  日出雪消,阳光普照,达什汗从睡梦中醒来,发现怀中空荡,正失落时却见雪白的小狼崽自远处扑腾跑来,不觉扬起淡淡的笑意。小狼崽呜咽了声,从嘴中甩出两尾冰冻的小鱼,这狼崽尚还年幼,不能追捕活物,只能叼来些被河水冲上岸的死鱼为食。
  小狼崽吃得津津有味,却见达什汗瞪着面前的死鱼发愣,不禁用圆溜溜的眼狐疑地瞧着他。达什汗环顾四周,他身上并未带火石,而林中又寸果未结,树木皆都湿冷,不能用于钻木取火,树皮更是艰涩难咽,放眼望去也惟有这尾小鱼可裹腹充饥。
  强忍住那充斥鼻腔的腥臭和胸口不住翻滚上涌的酸恶,达什汗抓起冰冷僵硬的生鱼大口撕咬吞咽了下去,碧绿的眼中泛起骇涛般的汹涌。
  “为了能够活着,为了能够见到明日的朝阳,为了能达成所愿报仇雪恨,即便是要像禽兽般地生存下去,我也决不会有丝毫犹豫!”


8)  夜迷离

  今日是大年三十,采菱一早便打了热水,准备服侍兰吟起身梳洗。刚掀帘进屋,却见自家小主子已穿着身桃红色点金裙褂,端端正正地坐在镜台前。
  “今日是怎么了?不需奴婢来叫起,格格竟自个儿能起身了?”采菱奇道,放下银盆,上前拿起乌木梳为兰吟绑辫子。
  兰吟抿嘴不语,眼里含着淡淡的笑意,又打开镜台上的首饰盒,不住翻弄着里面的金红翡绿,良久方拣出支缧银丝的五色宝石蝴蝶簪,递予采菱道:“就戴这支,这是阿玛让‘宝绫斋’的大师傅特意为我定制的,比起那宫制的珠钗更新颖别致。”
  “这支簪倒颇为素雅,却从不曾见您戴过。”采菱为兰吟插上簪子后,笑道:“格格纵是不用这些金啊,玉啊的装扮,也比别人强上十倍。”
  “额娘昨日与我说了,宫中人多嘴杂,其中不乏善妒严苛之人,切不可任性托大。”兰吟嘟着嘴道:“服饰装扮应守本制,不可有奢华攀比之意。”
  “自福晋从盛京归来后,格格越发乖巧懂事了。”采菱顿时了然,不觉叹道:“福晋的一句话,可抵得上旁人的百句,千句。”
  “就你罗嗦!”兰吟起身,啐道:“过了春你也快十五了,待我寻个空嘱咐管家,给你配个小厮好打发了出去,到那时我的耳根子可就轻闲了。”
  采菱闻言一愣,随即纳纳道:“奴婢要伺候主子一辈子,奴婢不嫁人。”
  “口是心非!”兰吟甩着发辫,笑道:“你们一个两个的,借着伺候我的名堂,暗地里却眉来眼去,是想欺负我年纪小不知人情事故吗?”
  采菱顿时面红耳赤,捂着脸跑了出去,一头撞上兰吟的乳母唐嬷嬷,唐嬷嬷随手给了她一个嘴巴子,边嚷嚷道:“死丫头,大过年的还埋头乱窜,也不怕冲撞了菩萨!”
  屋里的兰吟听到了,笑道:“妈妈,您老别说了,光这样已够她臊了!”
  唐嬷嬷走进来,打量着兰吟不禁拍手道:“难怪都说龙生龙,凤生凤,我的小祖宗啊,不愧是嫡出的正统格格,可真是俊俏!看府里其他那些格格,哪一个比得上您的这份体面!”
  “这话妈妈今后可莫再提了!”兰吟心里虽得意,却不得不提醒乳母道:“您老也知道,额娘最是讨厌听到这些所谓嫡庶贵贱的言语,止不住哪日飘一两句到她耳里,又要编派您了!”
  “知道了!知道了!贝子爷与福晋已经出房门了,格格也快去吧!”唐嬷嬷迈着小脚,一颠一颠地过来为兰吟穿上猩红大毛氅,又叮嘱道:“这路上结了冰,走路可要小心,莫跌倒了!”
  兰吟应声出了门,由个大太监搀扶着缓缓走到府门外,见阿玛和额娘正站立在马车前,并头窃窃私语。也不知阿玛说了什么,额娘抬手要捶他,阿玛一把抓住额娘的手,笑嘻嘻地放在胸口揉搓,羞得一旁的奴才都撇开眼不敢正视。
  转眼又看到侧福晋完颜氏面色惨白地站在不远处,兰吟冷哼了声,笑盈盈地跑过去喊道:“阿玛!额娘!”
  阿玛和额娘回首望着她,脸上不约而同地扬起笑意,阿玛更是一把抱起她大声笑道:“这兰儿可越发长得似你了,不出几年便要成个大姑娘了!”
  额娘则为自己整理着衣襟,没好气道:“可这脾气也越发渐长了,都是你惯得!”
  “这皇家的格格,哪一个没些脾性啊!”阿玛笑道:“你先别恼我!我看兰儿这脾气倒有五分似你,老爱耍小性子折腾人!”
  “哪是啊!”额娘白了眼阿玛,赌气转身上了马车。阿玛闷笑了声,感觉女儿将脸紧贴在肩上,不觉问道:“小懒猫,难得起了个早,才一会儿功夫便又想睡了?”
  兰吟用力摇摇头,搂着阿玛低声道:“可以天天这样看到额娘,可真好啊!阿玛,从今后兰儿会更乖更听话,只要额娘不离开咱们,只要她不再离开!”
  阿玛没有说话,只是抱着自己站在车前,良久方发出声淡不可及的叹息,随后上了马车。马车内铺着熏了香的软褥,很是温暖,兰吟从阿玛怀中挣扎出来,依偎到额娘怀里,不住磨蹭。
  额娘见自己眼眶微红,奇怪道:“这孩子适才还好好的,怎么一眨眼的功夫,便拉下脸来了?”
  还不待阿玛作声,兰吟便哑着嗓子问道:“额娘,您再也不会离开兰儿,离开阿玛了,是不是?是不是?
  额娘一怔,抬眼望了阿玛许久,微微颔首。
  兰吟兴奋地转过脸,看到阿玛如释重负地松了气,紧皱的眉头也舒展开来,浅浅一笑似春池波荡般温柔。
  跟随阿玛、额娘完成了繁琐的祭祖典礼,兰吟又到翊坤宫给皇祖母宜妃娘娘拜礼,后来实在累得不行,昏沉沉地便倒在额娘怀里睡着了,待醒来时却已躺在间暖阁中,有个小宫女正趴在床角打盹。
  兰吟也不叫醒小宫女,轻手轻脚地溜了出去,一路看着宫女太监们张灯结彩,搬桌挪椅的忙碌模样,极是热闹。紫禁城,自己出生成长的地方,她爱这里的金碧辉煌、富丽堂皇,爱听永乐大钟响起时的轰鸣悠长,爱看那蟠龙金柱上一条条巨龙腾云驾雾、神彩飞动的模样。每当登高远眺,望着这重重叠叠的金殿銮宇,自己就犹如置身在琼宫仙阙中般地激动昂然。可是——尽管奴仆环伺,锦衣玉食,心中还是有那无法弥补的遗憾。
  突然从座宫院里传来阵阵嬉闹,引起了兰吟的注意,走进去一看,却原来是几个小阿哥在玩老鹞捉小鸡。见做鹞鹰的是四叔的三阿哥,她兴高采烈地跑过去道:“弘时哥哥,让我也参加吧!”
  大伙儿停下来,一个虎头虎脑的小阿哥出声道:“隔壁院里的小格格们在踢毽子玩,你还是去那里吧!”
  “我就要玩这个!”兰吟跺着脚,对弘时道:“好不好吗?”
  弘时为难地看着她,那个小阿哥又出声道:“瞧你这一身打扮,没等跑上两步就会蹩了脚!”
  兰吟将脚上的“马蹄鞋”脱了,扔到一旁,随即瞪着那小阿哥道:“这下可以了吧!”
  那小阿哥看到她穿着雪白锦绣棉袜的脚,不禁红了脸忙撇开眼去。
  弘时见状自觉不妥,还未开口却听兰吟道:“我连鞋都脱了,你们若再不让我参加,我便告到皇太后那儿,说你们一个个合着伙来欺负我!”
  弘时当即被堵了嘴,这帮小阿哥中以他最为年长,旁人见他无话可说,便都应允了。毕竟都是些小孩子,稍一会儿便与兰吟玩闹成一团。当轮到兰吟做鹞鹰时,她牟足了劲要抓适才那个为难自己的小阿哥,那小阿哥见只盯着他,又急又怕,不停地东躲西藏。眼看自己就要抓到他衣角时,突听得一声严厉的呵斥,兰吟脚下一崴,便跌坐在地。
  明黄的衣角立现眼前,兰吟抬眼一看竟是太子殿下,身后则跟随着四叔和十四叔,忙正身叩首,而身旁的弘时见了他阿玛早已簌簌发抖,伏跪在地。
  “我说呢,怎会这般喧吵?原来是兰儿混进这堆小哥儿里了!”胤祯爽朗地笑着,又对一旁的四哥道:“大过年的,就让孩子们玩个尽兴吧!”
  胤禛不语,眼神凌厉地盯着面前的弘时,此刻却见太子上前扶起兰吟,替她掸着衣褂上的尘土,柔声问道:“可是摔疼了?”
  兰吟一愣,随即扬起嘴角道:“回太子殿下,兰儿不疼,只是没抓着小鸡心里不甘。”
  对着面前稚嫩娇艳的笑颜,胤礽琥珀色的眼中流光闪烁,不觉也笑道:“这天寒地冻的,不穿着鞋可容易受凉,纵是调皮也要顾及身体啊!”
  “兰儿听教了,叩谢殿下的恩典。”兰吟规规矩矩地欲要再下跪,却被阻止,只觉得太子的目光在自己脸上逗留了许久,突然转身离去,四叔、十四叔及随侍的太监、宫女忙不迭地跟随而上。
  兰吟侧过脸,问一旁起身的弘时道:“你这般怕你阿玛,可见平日在家中四叔必也是个不苟言笑之人吧?”
  弘时垂下眼帘,低声道:“你问这作甚?”
  “我只是奇怪罢了!”兰吟回首望着那身明黄显贵却又孤傲的背影,喃语道:“这天下都是咱们爱新觉罗家的,可为何你阿玛,我阿玛,还有其他叔叔们,甚至就连——似乎都并不真正开心呢?”
  慈宁宫的夜宴还在继续,瞅见阿玛拉着额娘离席,兰吟忍不住悄悄跟随而上。当自己倚着廊柱,望着阿玛背起额娘一步步向宫门走去,竟觉得那漫天绚烂的烟花是为他们而绽放,那震耳欲聋的爆竹声是为他们在喝彩,就连这宏伟肃穆的宫城在他们相偎的身影前也不禁黯然失色。
  “兰丫头,站在这风口里做甚?”胤祯面色微红,一身酒气地走过来问道:“你阿玛呢?我要敬酒,寻他半日也不见人影!”
  兰吟不答,想了下却道:“十四叔,我脚痛,想是适才游戏时崴了脚。”
  胤祯被冷风一吹也清醒了许多,忙道:“那我唤奴才去召太医来!”
  “不用麻烦了!”兰吟忙摆手道:“我怕责罚,没敢告诉阿玛和额娘。府里的马车正侯在太和门外,我便先回去了!”
  “既然崴了脚,可不能大意。”胤祯蹲下身道:“来,十四叔背你去!”
  伏在宽阔坚实的背脊上,鼻尖缭绕着淡淡的酒香,兰吟噗哧笑道:“十四叔的肩膀比阿玛的更宽厚,但阿玛身上的味道却比十四叔的好闻!”
  “你阿玛随身总带着香囊,我可不好那玩意。”胤祯呵呵道:“这可委屈咱们兰丫头了,谁让你十四叔身上只有汗臭和酒臭呢!”
  “额娘常说,十四叔是真正的血性男儿,八旗子弟都应以您为榜样。”兰吟闷声道:“可惜兰儿却只是个女儿身!”
  胤祯停下脚步,转过脸拧眉问道:“女儿身又怎样?是谁在你面前嚼舌头了吗?”
  “没有,只是有时会胡思乱想罢了。”兰吟仰望着涌上夜幕的朵朵烟花,叹道:“我若为男,便能随着阿玛下江南游塞北,长大后更能挥汗洒血,驰骋疆场。让阿玛和额娘因我为荣,以我为傲!”
  “傻丫头!”胤祯拧着她的脸颊道:“即便你只是个女儿身,你阿玛和额娘也不会有半分遗憾。且不说你额娘只有你一个宝贝疙瘩,就说你阿玛吧,何曾让你受过半分委屈,真真恨不得将你当菩萨般供奉起来!”
  “这些我都明白。”兰吟望着十四叔线条坚毅的侧面,淡淡道:“阿玛和额娘眼神中充满着对我的宠爱,他们衷心只希望我能一生无忧,福康安泰。可当见到四叔凌厉地瞪视弘时哥哥,皇爷爷又严肃地苛责太子殿下时,我竟有些莫名的嫉妒。”
  “嫉妒?”胤祯笑道:“真是孩子话了,难道被苛责训斥还是件好事不成?”
  “因为在四叔和皇爷爷的眼中,我看到了阿玛永远不会对我流露出的感情。”兰吟双眼闪亮道:“是恨铁不成钢,奈何不成气的无奈,以及男儿当千秋世,扬威名的期望!”


9)  无奈何

  噔噔铁蹄打破了雪原的宁静,达什汗见小狼崽窜出了树洞,向林外跑去,忙追上前喊道:“雪影,快回来!外面危险!”
  追到树林边缘,将雪影抱入怀中,当达什汗看清单骑自远处而来的人后,脚下便如生了根般不能移动,泪水忍不住簌簌而下。
  来人是一位年近半百的银发老者,细目鹰鼻,精神矍铄,他到了达什汗面前,下马道:“没事便好。走吧,回汗王府去!”
  “不!我不回去!”达什汗摇着头,哽咽道:“他们杀了我妈妈,还想要杀我!我不回去!”
  “那几个人已经被我惩处了,自此他们不敢再对你有任何轻举妄动。”银发老者瞄了眼他怀中的小狼崽,又道:“没料想失踪几日,你倒收养了个厉害的宠物,我允许你带它一起回去。”
  “惩处?怎样的惩处?是以命抵命吗?”达什汗冷笑道:“您舍得吗?常言道:虎毒尚不食子,可是他们——”
  “一切都过去了。”银发老者打断了他,长叹了声道:“你还小,并不知这世间有太多无可奈何之事。”
  “难道只因为我妈妈是卡尔梅克人,她便该死吗?她决不是奸细,她没有出卖土尔扈特!”达什汗倒退了两步,瞪大眼吼道:“我不回去,我恨他们!”
  见达什汗转身向树林跑去,银发老者心急地欲抓住他,不料刚跑了两步,胸口一阵绞痛,忍不住跪倒在地。
  听到声响,达什汗回首见到这情形,吓得脸上血色尽退,丢下雪影便跑回去扶住银发老者,焦急地呼喊道:“爷爷!爷爷!您怎么了?”原来这银发老者正是达什汗的祖父,土尔扈特的现任汗王阿玉奇。
  阿玉奇满面冷汗,唇色发绀,捂着胸口呻吟了许久,方渐渐恢复常色。达什汗忙搀扶着阿玉奇在一株大树下坐下,用衣袖不断替他擦拭额头,见祖父似已无碍,方松了口气。
  “当我回到汗王府时,方知道你母亲和你已出了事。我和手下四处寻找你们,却一直了无音讯。”阿玉奇握住达什汗的手,如释重负道:“后来我想到,你也许会去你母亲的部落,所以便连夜追赶而来,终于让我找到了你,我的孙子!”
  “爷爷!爷爷!”阿玉奇趴在自幼敬仰的祖父身上,终于放声大哭道:“为什么要杀我妈妈!为什么!我真的好恨!好恨啊!”
  “孩子,你若要恨就恨我吧!”阿玉奇抚摸着达什汗的一头棕发,心酸道:“是爷爷对不起你,是爷爷害死了你母亲!”
  达什汗仰起脸诧异地望着祖父布满血丝的眼,只听阿玉奇道:“卡尔梅克族有部分贵族发生了反对俄国的叛乱,彼得沙皇要求清除叛党及其亲属余孽。因为你的几个舅舅参加了这次暴动,所以你母亲也被牵扯在内,你该知道土尔扈特的政策向来是亲俄的,所以他们不得不处理你母亲,以免累及汗国。”
  土尔扈特原属于蒙古克烈惕部,成吉思汗时期曾游牧于蒙古高原偏北地区,后随着历朝更新,一度驻牧于塔尔巴哈台山南侧,由于该地狭小贫瘠,加之不堪蒙古准葛尔部的压迫,便决计西迁至伏尔加河草原,占领了伏尔加河中下游,形成了单独的土尔扈特汗国。后虽形式上臣服于沙俄,形成了一种双重主权的特殊状态,但土尔扈特的领土离沙俄的政治中心太近,受到俄国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卡尔梅克人则起源于西部蒙古,较土尔扈特更早迁徙到伏尔加河草原,但由于人少贫瘠,一直夹在俄国和土尔扈特汗国之间挣扎生存。
  “什么舅舅?我没有舅舅!”达什汗猛然起身,嘶哑道:“我妈妈一出生,便被人唤作杂种,那时候这些舅舅为何不站出来承认她这个妹妹?当妈妈被作为礼物送到土尔扈特来时,她那个尊贵富有的家族为何不出来阻止?可到了大难临头之际,却反倒要追究起她这个从无人问津的私生子?这是何道理?”
  “这不是道理,而是血缘。”阿玉奇望着自己的孙子,冷静道:“血缘是世间最奇妙的关系,不能否认无法磨灭,甚至可怕到残忍的地步。即便你的母亲没有得到该有的亲情、尊重和荣华富贵,但仍然不得不承受因血缘关系而受到的处罚。虽然你的母亲并非死在我的手中,可换言之,为了保护土尔扈特,保护我的血肉至亲,我——仍然会选择放弃你母亲的生命。”
  心目中原本亲切的祖父,似乎在一霎那间剥下了慈爱的面具,竟显得是如此冷酷无情。达什汗有些不知所措,摇头喃喃道:“不是的,不是这样的。若今日换作是旭日干的母亲,您和他就决不会下此毒手!只因为我母亲是个侍妾,是个毫无背景的私生子!”
  “傻孩子,你并不了解你的父亲,也不了解我。”阿玉奇扶着树干,渐渐站起身严肃道:“冬季的黑夜漫长而寒冷,主要以游牧为生的蒙古人只能利用短暂的白昼劳作生产,而一些贫苦的牧民甚至要跑到百里之外,去凿挖冰雪覆盖下的植被来喂养家畜,以便让它们在开春时节能有更多的体力繁衍下一代。日间的每一寸光阴,对于他们来说是何其弥足珍贵,那代表着来年不用忍饥挨饿,可以多添置一件御寒的衣物,多配置一幅马鞍。而对于我,对于你父亲来说,能够避免纷争,让土尔扈特更好地在这片土地上扎根生存下去,就如同牧民要争取抓住每一缕光明般重要,让黑夜迟些降临,让土尔扈特人在这个纷乱的时代有丝喘息的机会,这就是我们王室的责任。”
  达什汗听了祖父这番话后久久不语,抱起在脚边玩耍的雪影道:“我母亲不是奸细,她不该死!”
  “只要死得其所便可。你这孩子,就如我年轻时那般顽固和执着,但终有一日当你明白自己肩上所要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时,原本一切的固执便都只能在叹息声中化为虚无。”阿玉奇眺望远方,感叹道:“爷爷凭生所学不多,惟有当年出访准葛尔时,偶闻得一句诗词,至今仍记忆犹新——‘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缘起缘灭,皆有定数,非人力可挽回。你母子情缘到此完结,是劫也是命。我已让巴仑台黄庙的强巴大喇嘛为你母亲作法超度,希望能安抚她的亡魂。”
  达什汗只觉祖父这番话忧郁反常,抬头一看竟发觉阿玉奇眼眶微红,目光迷离,分外诧异地唤道:“爷爷,您怎么了?”
  阿玉奇回过神,浅笑道:“回去吧!爷爷知道你是个好孩子,更是个坚强的人。能够在如此恶劣的雪原上生存了整整三日三夜,不愧是我阿玉奇的孙子,相信你也同样能熬过这次丧母之痛。原谅爷爷的无能,不能保全你母亲,虽然明知黑夜终将来临,土尔扈特和俄国的争斗无可避免,而我只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想将这场人祸推迟些。也许爷爷是懦弱的,但我坚信终有一日,所有的土尔扈特人都可以摆脱俄国人的欺压,昂首屹立在这片天地间。”
  “我——不走!”达什汗半晌方吐出一句道:“有他没我,我与他誓不两立!”
  “你说什么?”阿玉奇铁青了脸,气得下巴颤抖,拣起马鞭便抽向他怒喝道:“不识时务的小畜生!我该说的,不该说的都一股脑向你挑明了!你竟然如此冥顽不灵!”
  达什汗不敢闪躲,只抱着头任由祖父鞭斥,而怀中的雪影见他被攻击立即一跃而上,尖细的狼牙死死咬住阿玉奇持鞭的右手,奈何身小力弱一把便被摔在地上,痛得嗷嗷直叫。
  “不要!”达什汗眼见着祖父一鞭往雪影幼小的身躯上甩去,不及作想便扑了上去,将它牢牢保护在身下。
  预期的疼痛并没有落在背脊上,达什汗仰起脸见祖父目光锐利地盯着自己,良久便默默地收起鞭子道:“你对只禽兽尚且有情,却为何不能对自己的族人施予一份同情和谅解呢?”
  一想起母亲的死以及自己过去所受地种种屈辱,达什汗咬牙切齿道:“他们不配!”
  “没有人生来就彼此仇恨,当那些贵族孩子欺负你时,你可曾想过他们内心真正的想法。难道只是因为年幼无知吗?也许在他们心中真正害怕的是——如若你的母亲真的做出了对汗国不利的事,那么也许等待他们的便是战争饥寒,家破人亡。”阿玉奇蹲下身,直视着达什汗碧绿的双目道:“由于对未知的害怕,已超过了这些孩子心中所能负荷的压力,所以才会做出伤害你的事。而至于你,我有三个儿子,八个孙子,可知道为何爷爷不辞辛苦地四处奔波,要亲自找寻你吗?”
  达什汗抱着雪影,坐起身摇摇头。
  “虽然你父亲是我的次子,但我已决定将汗王之位传予他。而你——”阿玉奇温和地笑道:“将是你父亲的继承人,未来的土尔扈特之王!”
  达什汗一怔,忙道:“不行,还有旭日干,他才是真正的嫡出长子。”
  “孩子,相信爷爷吧。”阿玉奇扶起达什汗,牵着他的手向马匹走去,“你和你父亲都是我的血脉,你们和我在骨子里是何其相似。爷爷是不会看错的。”
  在被抱上马鞍后,望着身下的祖父,达什汗摇着头,坚决道:“不会的,我和他不一样。”
  “是吗?”达什汗朗声笑道:“那么孩子,就让长生天作证吧!终有一日,你会懂得我,了解你父亲,也会明白你自己的!”
  血脉相承竟然是如此可怕!当若干年后,我站在权利的顶峰,俯视脚下这片汗国时,早已忘却了当初的诺言,成为了似父亲那般,也许是比父亲更残忍的人。冷酷的现实,一点点吞噬了那血液中尚存的一丝热情,当至爱的人最终不得不离开我的怀抱时,心中最后的温柔也被扼杀磨灭。
  只有每当夜深入梦时,才能依稀看到那双含泪的美目,才能感受到那缭绕项间的青丝。曾经的欢声笑语化作了满室凄凉,曾经绚丽芬芳的兰园只剩下断壁残垣。
  痛苦中,忆起了祖父那意味深长的叹息——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


10)  星雨愿

  康熙五十四年,四月。
  由于得了天花,涉险病愈后兰吟不敢外出,只得乖乖地待在房中休养。这日午后,正值春暖花开,她躺在湘妃榻上昏昏欲睡,突听得一声高唤,惊得起身汲着鞋躲入床内,还叠声嘱咐采菱快将纹帐放下。
  “兰丫头,十四叔来看你了!”胤祯走进房内道:“十四叔知道这几日可闷坏了你这个小淘气,特意带了许多好吃好玩的来!”
  “谢十四叔!”兰吟躲在纹帐后,闷声道:“教父说了兰儿不能吹风,便不出来给您行礼了。”
  “岂是穆景远那厮说的啊!”随后而入的阿玛笑道:“是这丫头涂了一脸的药膏子,害羞不敢见人罢了。这几日来了多少探病的人,都给她打了回票。也着实是被我惯坏了,你说这天下哪有长辈来看晚辈,反被撵回去的道理?”
  “小姑娘长大了,自然是爱美的。”胤祯来到纹帐外,笑道:“兰儿,我瞧上一眼,十四叔保证决不笑话你。”
  “不行!”兰吟一口拒绝道:“旁人倒罢了,惟独十四叔更不行!”
  “这是为何?”胤祯诧异道:“虽不比你阿玛和额娘,可十四叔自小便对你宠爱有加,视如己出。现下怎得反倒生疏起来了?”
  兰吟在内无语,半晌方道:“谁不知道十四叔最是嘴碎,我不信你。”
  胤祯听了此话,登时气得两眼发直,面色铁青地对九哥冷笑道:“倒是我孤陋寡闻了,竟何时背上了个嘴碎讨人嫌的名声?”
  “兰儿!快向十四叔道歉!”阿玛厉声呵斥道:“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哪有这般和长辈说话的!”
  此刻兰吟既委屈又懊悔,鼻子一酸,高声道:“我不!我就不!你们都走开!我不想见到你们!都给我走!”说罢,抓了个枕头便丢了出去。
  “岂有此理!”
  听到阿玛的怒喝,兰吟身形一颤,不禁蜷缩成团窝在床角。接着是阵凌乱的脚步声和十四叔的劝阻声,随即房内便平复了宁静。
  “格格!格格!”采菱在纹帐外,轻声道:“没事了。主子和十四爷都走了。”
  “滚!你也给我滚!”兰吟尖声叫嚷道:“都走吧!我才不在乎!”
  胤祯拉扯着九哥刚走出房间不远,便听得房内传来瓷器的碎裂以及奴才的哀求声,两人不禁都停步驻足。
  “兰丫头似乎有点不对劲啊!”胤祯手摸挲着下巴,凝思道:“平日里她纵是再娇惯,也不会有如此失常之举。”
  “这丫头和她额娘似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越大越发捉摸不透了!”
  听到九哥没好气地抱怨,胤祯反道:“非也,非也!兰丫头长得是像她额娘,但这脾气却活脱脱个小九爷。心里一不痛快,便摔东西砸家当的,可就独此你一家啊!”
  兄弟俩不禁都笑了起来,将此事作罢,又听得胤礻我也已过府来,便回书房共商政事去了。
  待过了几日,这夜银钩高悬,碎星点点,兰吟辗转反复,不得安眠,索性提了盏精致轻巧的玄珠玻璃灯,独自来到花园中散步。园中的假山上结了许多蔓藤,垂悬绕石,萦砌盘阶,味芬气馥,沁入心脾。兰吟深深吸了口这淡雅清新的香气,顿时觉得心旷神怡,数日来积压在胸口的郁闷一扫而尽。
  波光粼粼的池塘边,坐着个人,兰吟举灯细望,不觉笑着走了过去道:“原来这还有个不安生睡觉,跑出来闲逛的。”
  那人回首,棕黄的金发,蔚蓝的双眼,正是兰吟的教父穆景远。兰吟得了天花,原本已是病入膏肓,幸得额娘的旧友穆景远相救,这穆景远虽是异国人,却说着一口流利的京腔,性格开朗豪爽,与活泼的兰吟极是投契。于是在额娘的安排下,兰吟索性就认了穆景远作教父,成了义父女的关系。
  兰吟闻得穆景远身上传来的酒气,不禁皱眉道:“教父,您又喝酒了?额娘不是说过,这杯中之物,少可怡情,多则伤身,让您少喝些吗!”
  “小丫头,才几岁啊,倒似个小大人般来管教我了!”穆景远高举起手中的酒壶,前俯后仰地笑道:“世间烦恼万千,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兰吟哼了声,信手抢过教父手中的酒壶往池塘中一丢,酒壶瞬即便没了踪影。
  “我的酒!我的酒!”穆景远跳起来,在池塘边来回张望,似还奢望能捞起酒壶,正无措时背后忽被人施力,自己重心不稳便悴然跌入池中。这贝子府的池塘挖凿得极深,虽说是在池边落水,熟悉水性的他也费了许多力气方才攀爬上岸。
  望着浑身湿漉漉,若落汤鸡般的穆景远,兰吟笑得弯不起腰来,碎碎念道:“这下子可是酒醒了吧!不知道的旁人,还只道您有那弥勒佛的大肚,要将这一池的水全当作杜康给喝了呢!”
  “上帝啊,您是在惩罚我吗?竟让我看走了眼,错将恶魔当天使,认了个没心没肺的丫头作教女!”穆景远抹着脸捶胸顿足,随即又咬牙切齿地瞪着兰吟道:“小恶魔,要让我捉着你,可不管你是谁的女儿,一样丢水里洗澡去!”
  见教父张牙舞爪地扑过来,兰吟笑嘻嘻地举着灯闪躲,一大一小玩闹了许久,待穆景远觉得身上的衣物已被风干,兰吟也跑得气喘吁吁,便停下来仰卧在池边休息。
  兰吟将手中的玻璃灯插在处石缝中,又拿出绢帕端端正正地摊在草皮上,方才坐了下去。
  “到底是皇家格格,千金小姐,见不得肮脏。”穆景远看着她的举动,感触道:“似你这般娇生惯养,将来可是吃不得苦啊!”
  “吃苦作甚?”兰吟转着水灵灵的眼,笑道:“教父总爱说些不着边际的话,这天下都是我皇爷爷的,莫说是平民百姓,便是封疆大吏,一品重臣,也皆是咱们皇家的奴才。人人挨个排,也轮不到我啊!”
  “好大的口气!”穆景远抬手给了她一个爆栗,问道:“你额娘教你读了那么多书,难道你就不知‘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的道理。世间万物变幻莫测,充满着异数,成王败寇,皆在一瞬间。尤其是帝王之家,更是不可一语定乾坤啊!”
  兰吟渐渐敛起笑意,垂首想了许久方道:“去年额娘倒是给讲了些《史记》,我也从旁人那里听到了些八旗未入关时,后金皇室内部纠葛的往事。可现今不同往日,天下既定,法典完善,太子之位固已空悬,但皇爷爷英明睿智,自然能选拔出后继之人。一家骨肉,再是不济,焉有反目成仇的道理?”
  借着昏暗的灯光,看到兰吟蝶翼般的睫毛微微颤抖,原本红润的面庞此刻已苍白如纸,穆景远暗咒了声,忙宽慰道:“是了,是了。看不出兰儿平日里淘气调皮,竟能说出这番大道理,教父自叹不如!下次我若再说出这混帐话,兰儿就再一脚踢我下池塘喂王八!”
  兰吟果然噗哧笑起来道:“教父说话行事都没个分寸,难怪府里的人都说您似个大顽童呢!”
  穆景远笑嘻嘻的抓搔着自己半湿的头发,又问道:“不管怎样,教父的医术总不赖吧!瞧你脸上,一颗麻子都没拉下,等将来配得个如意夫婿时,可有我的一半功劳啊!”
  红潮漫上了玉般洁剔的面颊,兰吟闷哼了声,随即又道:“就算有几颗麻子也无妨,皇爷爷幼时得了天花,脸上不也留下了许多麻子,可后来那便成了天大的福份啊!”
  “天大的福份?”穆景远仰望夜空,喃喃道:“这世间的福份又岂会让一人独占了去?有情无缘的,有缘无份的,苦尽甘来的,遥望无期的——”
  “教父,您快看——”兰吟突然惊讶地指着天际道:“好多星星飞过去了!”
  漆黑的夜幕中,数十颗如火流星在两人眼前飞驰而过,炫目灿烂,辉煌耀眼。
  “是流星雨,快许愿!”穆景远忙闭上眼,口中念念有词。待将自己的心愿尽数完毕后,他睁开眼却见兰吟正奇怪地望着自己,便得意道:“小丫头,这回你可错失良机了。知道吗,对着流星许下心愿,老天爷听到了可是能帮你完成噢!很灵验的!”
  兰吟眨了下眼,又抬头望着那已恢复平静的夜幕,冷月黯星,根本无法让人联想到适才那美妙绝伦的一幕。星语心愿,真可有解?
  仍记得那日自己与其其格姐姐悄悄躲在避暑山庄的大梁柱后,希望能偷看一眼皇爷爷带领秋狝大军回宫时的浩大场面。日近黄昏,官道上扬起漫天烟尘,天空中盘旋着数只海冬青,发出声声啸鸣,万人的秋狝队伍经过数日的狩猎满载而归。在前锋护军的队伍中,远远看到一人骑着骠驹,银甲红缨,气势威严,若有三军统帅之势,纵横天下四海之威。
  “好壮观啊!”其其格兴奋地扭过脸,却发现兰吟神色阴晴不定,不觉诧异道:“兰儿!兰儿!”
  兰吟回过神,双目渐红,一滴清泪自眼角滑落。待察觉到自己的失态后,她忙抹着泪痕笑道:“沙子迷了眼,没事的!”
  “没事便好!”其其格又看向前方的大军,道:“听说这一次,十四阿哥猎物最多,拔得头筹。皇上高兴之际,称赞十四爷有勇有谋,乃是皇家诸子中第一巴图鲁呢!”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兰吟想起前不久阿玛所感之词,望着逐渐而近的来人,五味参杂道:“第一巴图鲁吗?将来,我也定要嫁给天下第一巴图鲁!”


11)  风雷变

  康熙五十七年,七月。
  这是兰吟生命中记忆犹新的一个夏日,她在闷热和郁苦中跨入了自己十四岁的花季。
  窗外墨云翻腾,雷声阵阵,望着院中一株被狂风吹得花叶凋零的垂丝海棠,兰吟不禁自语道:“暴风骤雨,娇媚无辜,哪堪重躏红碾尘。如若不是惜花人,初时何必劳伤神?”
  正在一旁伺候的小丫鬟茜红问道:“格格,这是哪位大家的诗词,奴婢听了怎心酸得很啊?”
  “触景伤情,杜撰罢了。”兰吟指着那株海棠道:“这株‘垂丝万点红’原是十叔花了五百两从江南选购而来的,去年被我偶尔瞧见,硬是从他那里讹了过来。可如今你看,竟已成了残花败柳,早知如此,当初又何必死活讨了过来呢?”
  “五百两?”茜红瞠目结舌,忙道:“这房中的奴才们也不知跑去哪里了?奴婢这就将花盆收进来。才吹了阵风,就白白刮跑了五百两银子,也太不值了。”
  “不用了!”兰吟高声唤住她,冷笑道:“纵是百两黄金买的,花败了便是败了,世间焉有叶回高枝,覆水再收的道理。”
  茜红站在原地,不解地望着兰吟。她是上两个月刚入府被分配到四格格房中的,对这位貌美娇艳,性情乖张的小主子总是琢磨不透。听旁人道这位格格乃是嫡福晋所出,自幼便受到贝子爷的千般疼爱,府中一干侧室偏房、小阿哥小格格们无人敢惹,可不知为何自今年三月后,嫡福晋骤然失宠,连带这位格格也受牵连。茜红虽未赶上嫡福晋母女风光无限的时候,但偶而几次见到嫡福晋,只觉那般明眸皓齿、风情婉约的女子宛若嫡仙一般,竟不得恩宠,真是百思不解。
  “格格!格格!”
  听到焦急的呼唤声,茜红忙走到门前打帘子,见进来的是协理府中内务的大媳妇之一郭氏,忙问好道:“是郭姑姑来了啊,快请进屋吧!”
  这郭氏便是曾在兰吟身旁服侍的采菱,因年岁渐长到了论嫁之时,原是要打发出府配小厮的,但念在多年的主仆之谊,兰吟便与管事的侧福晋完颜氏知会了声,将她许给了早已私下暗生情愫的府中侍卫郭严。后完颜氏见采菱为人机警,便又在府中给她安排了个管事的差事,至此郭氏夫妇对兰吟感激不尽,这几月来府中之人见嫡福晋母女渐已失宠,明里虽不敢有所显露,但已不似先时那般拥前簇后、阿谀奉承,只有采菱仍不改初衷,时常来探望兰吟。
  “格格!”采菱神色慌张地跑进来,气喘吁吁道:“快——快去梅林,福晋出事了!”
  窗外一道闪电划裂而过,吓得采菱和茜红心惊肉跳,身颤不已。只有兰吟缓缓站起身,似猫般圆润的大眼眯得细长,白皙的脸隐隐透出青光,她不动声响地向屋外走去,余下两人忙不迭地尾随而上。
  眼前原本开阔的梅林此刻已狼藉不堪,只剩下一株残存的梅树孤独地屹立在那里。兰吟站在雨廊下看着瓢泼大雨中的额娘,无限凄凉地抱树而泣,而她的阿玛此刻却站在新纳的妾室朱凤芩身旁,冷眼看待着面前的一切。
  “贝子爷怎能这般绝情!”身后的采菱呜咽道:“这梅林可是当年他亲自命人从江南选送栽植的啊!怎能说话间便都砍伐了呢!”
  “哭什么?”兰吟回首看着她,冷冷道:“我都还不曾哭,你哭什么?‘红颜未老恩先逝’这话,难道你不曾听说吗?
  采菱闻言不敢再出声,只得默默地掉泪。
  围观之人又是一阵骚动,却原来是嫡福晋伤心欲绝下吐血晕了过去,幸而被一旁在劝解的十阿哥胤礻我忙抱起,急忙回房行医救治。
  “格格,咱们也快跟过去看看吧!”茜红忙道:“福晋素来体弱,这回既伤身又伤心,恐又是一场大病啊!”
  “不急,我便是去了,一时半刻也派不上忙。”兰吟纹丝不动,只直直盯着还站在前方不远处冥想的阿玛。
  岁月并没有在他的脸上留下多少痕迹,在旁人眼中自己的阿玛依旧是那般英挺俊美,玉树临风。只是那双含情的眼再也不会看向自己的额娘,那双温柔的手再也不会将自己拥抱,他的微笑,他的怀抱此刻只会属于另一个女人,以往那般三口之家共聚天伦的融和景象再也不会重现!
  思及此,兰吟悲愤交加,原本交握身前的双手止不住越掐越紧,最后竟脆生生扳断了三根艳红的指甲。
  “格格!”茜红见状,唬得抖擞道:“咱们——咱们回房去吧!”
  “好,该看的都看了,该明白的都明白了。”兰吟出乎意料地和顺道:“是该回去了。”
  三人一行离开,刚走了两步,兰吟似想起了什么,问采菱道:“府里采办胭脂水粉的事,是由你经办的吧?”
  采菱忙应声称是,兰吟颔首想了下道:“我的胭脂色太旧了,待会儿我开个单子你帮我跑一趟,替我买些上好的回来。银子单从我房里支取。”
  “哪用格格破费,这点胭脂水粉钱自有帐房可以报帐。”采菱说道。
  兰吟停下脚步,认真地看着她,良久方笑道:“嫁了人后,果然有些夫人的款了。罗嗦什么,待我开了方子后你便明白了。”
  次日午后,朱凤芩狼狈地从嫡福晋的房中跑了出来,她下蛊情惑贝子爷,被嫡福晋等人识破后本以为此命休已,却不料最后嫡福晋反倒放了她一条生路。难道真是因为自己腹中的骨肉,才得以脱身的吗?她一时还惊魂未定,只想快些回到自己房中,慌乱中脚下突然一歪,不觉跪倒在地。
  “姨娘莫是糊涂了,怎向我这个晚辈行此大礼呢?”兰吟从一旁的树丛后走了出来,轻抚着自己的脸道:“您瞧,我的脸现下火辣辣的,可禁不起阿玛的一巴掌啊!”
  朱凤芩知她说的是自己寿辰那日,贝子爷掌搧四格格,被嫡福晋挡下的那一回,便牵强地笑道:“四格格说笑了,妾身身体不适要回房去,告辞了。”说罢,挣扎着起身。
  “姨娘的身子可是不好?茜红,还不快帮姨娘一把!”兰吟笑道,身旁的小丫鬟忙上前挽着朱氏的胳膊。
  朱凤芩本想道谢,却不料肩膀一沉,那小丫鬟看似瘦小却力大惊人,将自己重重地扳压在地动弹不得。
  “至小到大,阿玛从不曾打过我,更别说会做出伤害我额娘的事了!”兰吟来到朱氏面前,一把揪起她的发髻涩声道:“可自从你这个贱人入府后,一切都变了!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这一幕,竟然活生生在我眼前上演,说来我倒也要感谢你!”
  “格格!”朱凤芩被扯得头皮作痛,厉声道:“福晋已不追究妾身过往的不是了!至此妾身再也不敢有丝毫逾越,愿对福晋言听计从!”
  “我要感谢你,让我明白了‘君恩似水,福祸难测’的道理。我额娘生性温柔,悲天悯人,既说不追究自然不会再为难你!”兰吟眼中厉光闪现,松了手冷笑道:“可惜我不是我额娘,学不到她的宽容大度,菩萨心肠!”
  朱凤芩还不及抬头,右手背便传来剧痛,原来兰吟的脚已狠狠地踩在了上面,坚实的花盆鞋底还不断地左右碾转。十指连心,自然痛彻心肺,她凄厉地哭喊起来,冷汗顷刻便沁湿了衣襟。
  “听说你有身孕了?”兰吟突然挪开脚,淡淡地问道。
  朱凤芩心中一惊,感到肩膀上的力道已撤,忙坐起身望着面前的少女,恐惧地用双手护着腹部,瞪大泪眼慌张道:“格格饶命,奴婢再也不敢了!格格饶命啊!”
  见朱氏畏缩地向后退却,兰吟一步步走上前笑道:“姨娘怕什么?虽说你腹中的孩子是个孽障,可毕竟也与我有血脉之亲,我自是不能伤害他的。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啊!”
  兰吟笑得越是灿烂,朱凤芩越发心寒,这四格格的眼神竟与贝子爷的是如此相似,冰冷的眼中没有丝毫温暖,令人望之生怯,胆颤心惊。这真是素日那个看似娇蛮天真的少女吗?
  听茜红轻咳了声,兰吟突然厉声道:“你如此害我母女,我又岂会饶恕你!”说着,抬起脚向朱氏的腹部踩去。
  “不——”朱凤芩尖叫着,不知哪里生来股蛮力,一把推开兰吟的脚,跌跌撞撞地向前跑去。见前方走来一群人,忙高呼救命地冲了过去。待看清来人后,她爬到九阿哥怀中哭道:“爷救我啊!四格格要杀我腹中的骨肉啊!”
  “胡说!”一旁的十四阿哥胤祯出来厉声道:“兰丫头本性纯良,岂会做这等伤天害理之事!你这刁妇,一而再,再而三地寻衅滋事!九哥,你也置之不理吗!”
  “爷,您看妾身这般模样似在说谎吗?”朱凤芩此刻发髻凌乱,衣衫不整,待伸出红肿淤青的右手,颤巍巍道:“妾身若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不用天罚你!”兰吟走过来,冷声道:“今日你便是侥幸逃脱,来日也要你死在我手中!”
  “兰丫头!”胤祯诧异看着她,讶然道:“你怎成了这般模样?”
  兰吟扫了眼神情肃穆的阿玛,随即笑道:“是了,是谁将我逼入这般绝境的?”话音刚落,只见三道黑血自她的鼻腔和唇角处流下,映衬着那白瓷般的肌肤诡异而凄艳——
  “中毒了!是谁这么胆大妄为!若让我查明了,决不放过他!”
  “一定是那个贱妇!她伤了九嫂还不罢手,如今又来害兰儿!”
  “难怪兰儿要取她性命!若换作是我,恨不能生吞活剥了她!”
  睡梦中尽是男子的怒吼声,兰吟呻吟着缓缓睁开眼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十四叔焦急的脸。
  “兰丫头,你可算是醒了!”胤祯松了口气,笑道:“兰儿是个大富大贵的命,想来也没这般薄命!”
  “十四叔,您好吵啊!”兰吟面无血色,舔着干裂的唇道:“您吵得兰儿都不敢再睡下去了!”
  胤祯眼眶一红,随即擦着眼角道:“傻丫头,十四叔素来便是个大嗓门,否则怎能带兵领军呢?要喝水吗?”
  兰吟颔首起身,待一旁的茜红服侍她喝了些水后,又听胤祯道:“入秋后,十四叔便要率军远征青海。你和你额娘若有事,可派人送信到我府中,你沂歆婶子自会全力照应。你——莫要再做些糊涂事了!”
  “我阿玛呢?”兰吟问道:“怎么只有十四叔陪在这里?”
  胤祯沉凝了下,方道:“你阿玛去查办这下毒之事了,务必会给你一个交代。”
  “交代?他能吗?”兰吟冷笑,又望着胤祯道:“十四叔,兰儿自幼顽皮,没少惹您生气。可如今兰儿仍有个不情之请,求您答应?”
  “说吧,想要什么?”胤祯转而笑道:“只要十四叔能办到的,自然不会推托。”
  “常言道,养儿防老。可惜我额娘子嗣单薄,膝下只有我这个无用的女儿。”兰吟泪盈盈道:“若将来我有个好歹,只求十四叔能答应帮兰儿照应我额娘。以免将来她老来无依——”
  “够了!”胤祯呵斥道,铁青着脸站起身不住在房中走动,周身散发着浓重的寒意,令一旁的奴才畏惧地退避三尺。
  “我曾发誓,要竭尽所能保护身边的每一个亲人。”胤祯虎目怒睁,拍着桌面道:“若连你们母女两人都不能保全,我胤祯此生妄作为人!”
  望着十四叔走远的身影,兰吟渐渐收住了眼泪,只看着那被震落一角的桌面发怵。
  “格格!”茜红轻轻走过去,小心翼翼地问道:“您没事吧?可还要喝水?”
  兰吟回过神,望着茜红单纯娇憨的脸,突然问道:“你可想离开我这里?”
  茜红霎时白了脸,跪下呜咽道:“格格,是奴婢做错事了吗?若是有错,格格尽管打骂便是。奴婢上无父母,家中虽有位兄长,却一昧只知吃酒赌博,他将奴婢卖入府中,是买断了终身的。若格格不要奴婢,奴婢便再无活路了!”
  “我今日这般对待朱氏,你不怕吗?”兰吟问道:“我可是个歹毒心肠的主子,你不怕被我迫害吗?”
  茜红一愣,忙用力摇头道:“那朱氏是咎由自取,奴婢知道格格是个好人!”
  “果然是个傻丫头!”兰吟流着泪笑道:“我怎会是好人?我是这世间最最可恶之人,终有一日会得到报应的!”


12)  初相遇

  画栋雕檐,珠帘纬幕,达什汗倚着墙角,打量着房间内精致秀雅的布置,最后将视线落在了内间如乱麻般慌乱的众人身上。果然是帝王人家,莫说是主子女眷,便是在旁伺候的下人奴婢,也皆是容貌娟丽,衣着得体之人。可纵然是锦衣玉食,富贵非凡,也终是不敌心中的绝望,否则身为大清皇子的嫡妻,又怎会抛下这万般荣华,跳下关隘自尽呢?
  “殿下,九阿哥请您去前厅一叙!”侍卫巴根过来道:“特木尔大人已护送上献的供品入宫,宫里传来消息说,当今皇上明日便可召见土尔扈特使团。”
  达什汗颔首,随即努嘴问道:“怎么九阿哥不来看看这位大难不死的福晋?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啊!”
  巴根不语,嘴角勾起冷笑。
  “所以我早说过,天下男子皆是薄幸。”达什汗拍拍巴根的肩膀,笑道:“你我也不会例外!
  “那是因为女子皆都贪慕虚荣,水性杨花!”巴根眼含不屑地望着眼前花红缭绕的妾婢道:“如若她们的丈夫不是皇子龙孙,这群如花女眷又岂肯心甘情愿地共侍一夫呢?”
  “你终究还是放不下!”达什汗望着巴根肃冷的脸,叹息道:“走吧,去见九阿哥!这位九福晋,咱们可不能白救,物必有所值,去听听他会给何报酬。”
  主仆二人刚走出院落,达什汗眼前一花,只觉有一团红艳簇火撞入怀内,鼻尖顿时清香扑溢,刚想扶住怀中之人,却冷不防被对方狠狠搧了一巴掌。
  “不长眼的东西!”对方退后两步,厉声呵斥道:“再敢用你的脏手碰我,小心剁了你的爪子!”
  达什汗嘴角抽搐了下,拦住欲冲上前的巴根,阴沉着脸打量着面前的少女。一身玫瑰红的洋缎长袍,发髻上簪着五色珠花,项上戴着宝蟾金圈,明眸皓齿,唇红齿白,鹅脂般的脸腮因气愤而染上了红晕,娇艳欲滴,炫目灿烂。
  少女见他一直沉默不语,便侧目对一旁的丫鬟道:“算了,也不知是哪来的傻子!咱们还是快去看额娘吧!”
  话音刚落,少女便感右手腕处剧痛不已,不觉瞪着眼前的棕发碧目少年,咬牙切齿道:“放手!你知道我是谁吗?”
  达什汗加重了手劲,冷笑道:“那你又知道我是谁吗?”
  少女身后的丫鬟眼见主子被制,正要扯开嗓子呼救,却被少年身后的彪形大汉一把捂住了嘴,慌得身子虚软,眼泪涟涟。
  此刻少女已痛得面无血色,冷汗淋漓,未被挟制的左手刚抬起便也被对方擒住,不禁又气又恨道:“放肆!你不要命了吗!”
  达什汗将少女拉到面前,挑高了浓眉哼道:“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你可知打了我的人,最后会有何下场吗?”
  “有何下场?”少女皱着柳眉,凑上前死盯着那双如绿藻般的眼道:“难道还怕你吃了我不成?你若落在我手中,我定要剜了你的眼珠子去喂鱼!”
  达什汗只觉对方吐气如兰,喷在脸上隐隐作痒,不禁略放松了手向后躲避,便在这松懈之际,少女抬高右脚扫来,他措手不及地挨了这一脚,身子向后倾倒而去。顿时他也恼羞成怒,一撂手便将少女转到身下,两人同时摔向脚下的草坪。
  空气似乎在这一刻凝固,一对少年男女鼻尖对着鼻尖近视,彼此能听到对方急促的呼吸声。少女先是闭着眼,浓密微翘的睫毛在眼帘下投下道阴影,就在达什汗挣扎着欲起身时,她猛然睁开眼,漆黑如墨的眸子如星辰般烁亮。
  达什汗望进少女眼瞳中的自己,禁不住双颊发烫,喃喃道:“我——?”
  少女先是摇摇头,随即便眼皮发红,双目涌上雾气,似泪非泪,似涕非涕。
  “你——”达什汗见这般情形,唬得一骨碌跳起来,倾身扶着她问道:“难道是受伤了不成?这草皮看似柔软,不该会痛啊!”
  少女抚着额头闷哼,任由对方扶起自己,口中不住嘀咕道:“有你这般欺负人的吗?拿个小女子做肉垫,也不嫌寒碜!”
  达什汗本想回嘴,但一抬眼看见少女楚楚可怜的模样,便也不予理会。未想少女刚站稳身形,便又向自己撂了一脚,这次他崔不及防,狼狈地坐倒在地。
  “你以为就自己会撂拐子吗?”少女拍着手,挑高柳眉得意道:“我此刻没闲时与你磨蹭。你若想报仇,改日咱们再会!”说罢,转身便向院落中走去。
  巴根见少女离去,便放了那丫鬟,向达什汗走来问道:“殿下,您没事吧?”
  达什汗盘坐在地,掰了根青草叼在嘴中,良久方扬起笑脸道:“巴根,看来咱们在京城的这段日子不会寂寞了!”
  湖堤边绿树荫浓,掩映着潋滟水光,延绵的长廊横贯山麓,巧夺天工。达什汗走在御池边,遥望湖对岸的宫阙重檐,赞叹不已。真真是天朝帝国,富贵至极,想这般奢华壮丽的景致,也惟有人杰地灵的中土之国可以创建。信步来到处水榭前,蝉鸣寥寥,静无人声,待他踏入榭阁内,却见一个背影娉婷的宫装少女倚着水廊,望湖观景。
  “原来是兰吟格格在此歇息啊!”达什汗认出了对方,便走上前笑道:“择日不如撞日,不知格格是否还想与在下切磋呢?”
  “王子说笑了!”兰吟回首淡淡道:“您是远道而来的贵客,兰吟怎敢冒犯。若王子真是技痒,可去宫中的布库房,那里有得是师傅陪您玩摔跤!”
  “格格今日兴致不高啊?”达什汗也来到水廊边坐下,打量着她道:“一脸的郁闷之色,是哪个吃了豹子胆的,敢得罪九皇子的掌上明珠?”
  “王子似乎对兰吟已有所了解。如若您是想借机嘲讽我的,恕我不予奉陪。”兰吟斜瞅着达什汗,不耐道:“如若不是,便请您高抬尊脚离开水榭,让我一个人在此清净会儿。”
  “既然格格不开心,那在下为您变个戏法可好?”达什汗凑近身摊开双手,眨眼间也不知从哪里变出了个柳叶编制的蚱蜢,绿滢色浓,煞是好看。
  兰吟拎起他手中的蚱蜢,渐渐舒展开眉头,梨窝轻旋道:“是你做得?”
  “好玩吗?”达什汗望着她笑意盈盈的脸,柔声道:“是我娘教我编的。再是寻常的俗物,只要到了她的手中,都能变成灵巧生动的玩具。”
  兰吟微微颔首,边晃荡着蚱蜢边叹道:“一树春风千万枝,嫩如金色软于丝。现已到了暮秋时节,花叶凋零,残荷露雨,能幻化作只蚱蜢,倒也是这柳叶的福气。”
  达什汗还不及开口,却见兰吟抬手便将那只蚱蜢丢进了御池,不禁诧异道:“你这是为何?难道不喜欢吗?”
  “不,我很喜欢殿下亲手所编的这只蚱蜢。可它毕竟只是个死物,看多了未免呆板。”兰吟掏出绢帕擦着手道:“有些东西即便初时爱若珍宝,日子久了也终会厌弃。既然如此,长痛不如短痛,在未用心前便丢弃了的好。”
  “你是说这只蚱蜢,还是你娘呢?”达什汗沉下脸,绿眸幽深,含着丝怒气道:“但无论怎样,我送的东西决不允许被如此糟践。”
  “你送只蚱蜢,无非是要讨我欢心,既然能让我欢喜,你管我如何处置呢?”兰吟眯起眼,勾着嘴角道:“王子殿下的所作所为,这几日我也有所耳闻,就连皇爷爷都夸您是少年英才,前途无量,想必丢了您一只蚱蜢也无伤大雅。至于我额娘的事——”
  “福晋之事,格格无需再提及。”达什汗摆手,冷然道:“想来你父亲也不愿有太多人,知晓其中的隐情。”
  “您救了我额娘,我原是要感激的。不过——”兰吟不屑道:“自知晓了些您过往的事迹后,我才明白我额娘之所以能侥幸得救,实是因为那件黄马褂。再说王子从我阿玛那里得到的报酬,已足矣。想来也无需我再锦上添花了!”
  这番话也着实说中了达什汗的软肋,他眼神复杂地盯着兰吟,闷哼道:“看来我与格格是话不投机,两相生厌。”
  “正是如此,所以从今后你我井水不犯河水。无论是蚱蜢、蝴蝶,您还是留着去哄其她格格吧!”兰吟干笑道:“这片湖色也留给王子您独自欣赏吧,免得我扫了您的兴致!”说着便起身离去。
  达什汗俯身将她遗落在地上的一枝粉红滁菊拣起,见蕊心已被挖去,只剩下几片花瓣搭拉在绿枝上。眼见着兰吟逐渐远去的背影,他将残花放在鼻下,摇头叹道:“花无蕊而不香,人无心则情冷。”
  微凉的和风穿过水榭,手中的残瓣纷纷凋谢,化作了满地落红。春荣秋谢,彼消此长,终是无奈何。
  又过了两月余,这日兰吟一夜辗转无眠,天刚亮便起了床。刚下地却见窗外光辉夺目,忙掀帘一看,果然已是满院雪色,若琉璃世界晶莹剔透。兰吟顿时兴致勃勃,待梳洗完毕用了早膳后,罩上件紫茄色的狐皮雪氅,领着茜红及两三个小丫头来到园中玩雪。众人嬉耍了阵,便在块大顽石前堆砌雪人。约莫过了半个时辰,小丫头们便各自散去做事,茜红也嚷着要回房中去拿手炉,偌大的庭院中便只剩下兰吟还在努力地堆雪。
  眼见着要完工之际,一个白影冒失地冲过来,撞倒了半边雪人,待兰吟看清祸首竟是只全身毛发纯白的大犬,蹲在眼前嗷嗷直嚎,不禁眼前一亮。
  “你若敢伸手摸雪影,我保证你漂亮的手上会缺掉两个手指。”达什汗从顽石后走出来,阻止道:“除了我,雪影不会让任何人触碰它。”
  “雪影?”兰吟睁大眼,拉着达什汗的衣袖问道:“是你养得?你从哪里得来这般稀罕的白藏獒?”
  “雪影不是藏獒,而是只狼。”达什汗也笑得格外灿烂道:“我在幼时便收养了它,从不离身。但这里毕竟是京机重地,人口繁密,我怕会引起不便,便一直将它关在我置办的宅院中。因昨夜下了场大雪,雪影极是兴奋,我可巧又有事要请教你阿玛,便借着雪色掩人耳目地带它出来溜达一圈。”
  “原来是只狼!”兰吟新奇地对视着雪影碧绿的双目,转而又对达什汗笑道:“它的眼睛像你!”
  “我与雪影的确有着许多的共通之处。”达什汗蹲下身,抚摸着雪影的头道:“在这世上,我们彼此相依,是真正的患难知己。”
  “真得只有你可以摸它吧?”兰吟羡慕地咬着唇道:“我也好想有只这般可爱的狼啊!”
  “可爱?”达什汗神色古怪地问道:“你真得不怕雪影?真得喜欢它吗?”
  兰吟用力点点头,希翼地问道:“你能让我摸摸雪影吗?”
  达什汗想了下,颔首道:“你先到我身边,脚步要放慢,不要让雪影觉得你是有敌意的。”
  兰吟轻垫着脚来到达什汗身旁蹲下,小心翼翼地屏息问道:“下面我该怎么做?”
  达什汗强忍着笑意,握住她冰凉的小手带到雪影的身上,道:“随着我的手,有节奏地梳理毛发。对,就这样,轻柔地抚摸它!”
  见雪影似乎很享受两人的抚摸,兰吟回首娇笑道:“达什汗,雪影似乎喜欢我噢!它真得喜欢我噢!”
  听到兰吟唤自己的名讳,达什汗不禁笑容一顿,直直地望去,零星的雪花粘在她乌黑的发辫上,越发衬托得肌肤光洁,眉目似画,此刻的兰吟就似个从雪国中走出来的调皮仙子,如此俏丽娇艳,如此鲜活生动。
  “达什汗,雪影还有兄弟姐妹吗?”兰吟顶顶他的胳膊问道:“它们也会似雪影这般漂亮健壮吗?”
  “雪影和我都是孤儿!”达什汗半晌方闷声道:“但它有我,便不会寂寞。”
  “你诓我呢!”兰吟哼道:“你有父母,有兄弟姐妹,哪里是孤儿!”
  达什汗尴尬地一笑,随即沉声道:“现在的汗妃只是我的嫡母,我的生母很早便——病逝了。父汗以及几个兄弟姐妹都与我不亲近,惟有我爷爷生前倒极是疼爱我,可惜他去年也离世了。”
  “可我听说你父汗对你很是器重,否则这朝贡入京的重任怎会落在你身上。”兰吟不解道:“你如今留在京城学习治国之道,不正是为了将来接手土尔扈特吗?”
  “我的兄长前两年骑马跌断了腿,至今仍行动不便。下面的两个弟弟都尚未成年,更重要的是我父汗自继位后便顽疾缠身,健康每况愈下。”达什汗冷笑道:“选择我,是他不得已而为之。”
  “原来雪影、你还有我都是同病相连,如今我惟还有个额娘比你们略强些。”兰吟感叹,眼中不禁又流露出丝忧色道:“不过这些日子以来,我额娘也一病不起了。”
  气氛随即沉重起来,良久方又听兰吟问道:“我还能再见到雪影吗?”
  达什汗搂着雪影,转过脸来道:“只要格格愿意,我会经常带它来见你的。”
  “达什汗!”兰吟抬起眼,望着那双璀璨的眸子道:“谢谢你!”
  阴郁的天空又飘起了雪花,洋洋洒洒地投向苍茫大地。达什汗盯着兰吟,深邃的绿瞳中泛着淡淡的妖异,他挥手将在两人面前飞扬迷眼的雪片抚去,随后轻柔地笑道:“不客气。兰——吟。”


13)  意难断

  这日午后,巴根接到封来自土尔扈特的密函,便寻着达什汗一路找到卧房。达什汗在京城置办的房产靠近紫禁城,虽不大却也阔朗,穿过个月洞门,顺着石子甬路转了两个弯,便到了起居之所。
  刚踏入外屋,便听得内室里传来阵说话声,巴根便问一旁的小丫鬟道:“是谁在里面?”
  “是兰吟格格来了。”小丫鬟笑道:“殿下和格格先是在花园里玩耍了会儿,想是外面起风了,便进屋来的。”
  巴根略掀起帘子向内一探,不觉皱眉道:“怎么就殿下和格格两个人在房中?身旁服侍的奴才都躲到哪里偷懒去了!”
  “是殿下打发奴才们出来的。”小丫鬟见巴根面色不善,忙道:“格格身旁原还有茜红姑娘伺候着,可才有事出去了,说是即刻便回来的。”
  里面的达什汗听到声音,便吩咐着进来,巴根敛起不悦,恭敬地掀帘而入。
  房中的摆设皆都参照达什汗的喜好而置,一色的古玩器皿皆无,只在西墙上悬挂着日常所用的弓弩和刀剑,一溜色的红木箱柜和书架,临窗的大炕上铺着石青色的暖褥并设了两个秋香色的金钱靠背。
  房内隐约弥漫着股沁鼻的幽香,为常日所不同,巴根不觉将视线移向正歪在炕上解十三环的兰吟。见她云鬓低压,垂目深思,手中的连环扣不断地来回翻转,倚在一旁的达什汗许是看得不耐烦了,想凑过去帮忙,却被兰吟一手拍开。
  达什汗也不以为意,又看了会儿方回首问道:“有何事吗?”
  “汗国来信了。”巴根忙将蜡封的密函递上,又道:“晚间雍王府的宴会,已按您的意思准配妥当了礼物,殿下可要去查看下?”
  “不用了。”达什汗随手接过密函放在一旁道:“你办事,我很放心。”
  巴根想了下,又道:“这信函,您——”
  未待他说完,只听那边兰吟拍手欣喜道:“可让我解开这个环扣了,真是个伤脑费神的东西,白白耗了我这许多心血!”
  “早与你说了,你偏还不信。幸而让你解开了,若不然又要闹性子!”达什汗笑道:“没看你适才噘嘴赌气的模样,连雪影都闻到火药味躲出去了!”
  “既然你都能解开这连环,凭什么我便解不得?”兰吟丢下十三环,轻啐道:“难道这天下就你是个聪明人,其他人都是蠢材不成?我偏瞧不惯你这猖狂样,不挫挫你的锐气,夜里怎能安枕入眠!”
  达什汗听了这话,心中一动,挨过去问道:“既这么说,你每日夜里都想起我不成?”
  兰吟顿时面颊飞红,背过身去不予理睬。达什汗岂肯罢休,硬扳过她肩膀来继续调笑。
  巴根见两人的身子已粘在一处,不禁皱着眉咳嗽了声道:“殿下,这信——”
  达什汗正追着兰吟搔痒,便匆匆道了句‘待会再瞧’,便打发他出去。巴根瞥了眼便弃之一旁的信封,又瞧着两个小儿女亲密无间的模样,心中丛生忧虑,闷闷地退出了房间。
  兰吟已痒得不行,用力推开达什汗,翻身起来捂着腰道:“你再闹,我可要恼了!”
  达什汗也坐起来,指着她笑嘻嘻道:“每回都是你挑得头,可到最后都成了我的不是!真是个小霸王,只许自己放火,不准旁人点灯!”
  “是只许洲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兰吟捂着嘴笑道:“才读了几本诗书,便敢在我面前卖弄?饶是你将四书五经都记下了,也不过是囫囵吞枣,不能融会惯通。明儿若是在皇上、王公大臣面前闹了笑话,岂不丢了面子,所以我劝你还是收敛些吧!”
  达什汗闻言沉下脸,半晌方冷哼道:“我却不知还有谁人能入了咱们兰格格的慧眼,这天下之人到了你这嘴里,皆都成了不堪入目之辈。”
  “那也未必。且不提我皇爷爷,那自然是天地独一的,就说我十四叔吧,文治武功皆为上乘,才刚儿立之年,便已任抚远大将军,率领十万兵马征讨青海。”兰吟满怀憧憬道:“我十四叔可谓是纵横山河之将帅,连我额娘都赞他是八旗英雄,天下男儿之标榜。”
  达什汗盯着兰吟神采飞扬的脸,突然拍腿笑道:“纵是你十四叔有千般好,万般妙,他还是你十四叔。你也犯不着人前人后地这般夸赞他,若被将来的额附知晓了,保不住要打翻醋坛子呢!”
  “难怪我额娘要我远着你些呢!”兰吟撇着嘴,冷冷道:“你果然是心胸狭小,毫无容人雅量。我才赞十四叔两句,你便拿话刺儿堵我。我十四叔就是好,就是比你强上千倍,万倍!你若听不得,我也不留在这里惹你心烦了!”说罢,便扯着衣角下炕去。
  达什汗此刻已气白了脸,一把将兰吟拉过压在身下,咬牙切齿道:“是,你十四叔是英雄豪杰,我是无名肖小。这样你可满意了?我心胸狭小?我毫无容人雅量?你额娘误会我也就罢了,你凭什么这般羞辱我?我自幼受得委屈折磨是不少,若说我容不得他人倒也是真,可唯独对你——难道你气我的时候还少吗?哪回不是我先放下脸来讨好?你去问问巴根,问问外面的那些奴才,我何曾在人前如此忍气吞声过?”
  兰吟先是一怔,随即羊脂般白腻的肌肤渐渐染上红晕,躲开达什汗的注视,撇开脸轻声道:“你——你先放开我!”
  达什汗这才发现两人的姿势极为暧昧,不觉也红了脸,心虽若打鼓般跳得厉害,却也不愿松开身下的软玉温香,按住兰吟肩膀的右手沿着线条柔美的项线渐渐抚上了她尖巧的下颚。
  “达什汗——”兰吟挣扎地唤道,盈盈水目对上那双碧翠深邃的绿眸,欲语还休。
  修长的食指轻轻描绘着红润的樱唇,达什汗只觉指下柔软酥麻,身子若火燎般难受,当听到兰吟若呻吟般地呼唤,整个脑子哄得一声全空白了,只管循着自己的意愿俯身吻了下去。
  齿间的芳香若甘露般馨甜,令得自己不由想得到更多更深,他饥渴地吸昀着,单手不觉探入兰吟的衣襟内,隔着单薄的中衣攀上了那处微微隆起的柔软。
  兰吟先还有些意乱情迷,但当胸前传来阵尖锐的刺痛时立即清醒过来,她怕惊动了外间的奴才,只得用双臂抵挡着达什汗,焦急道:“你快起来啊!你疯了不成!”
  达什汗欲罢不能,挥开她的手便要伸向项间的盘扣,兰吟又羞又气,挥手便给了他一耳光。果然达什汗便停滞下来,只喘着粗气地望着兰吟,良久方翻身从她身上滚下,将脸埋在被褥间无语。
  兰吟退缩到墙角,待平抚下纷乱的心绪,方问道:“你——还好吧?”
  达什汗闷哼了声,许久方坐起身,布满血丝的双眼瞪着她道:“还死不了!”
  两人相对无言,猛听得外间传来茜红和巴根的说话声,忙各自整理了凌乱的衣襟后端身坐挺。只见茜红传报后走入,便跑到兰吟面前告状道:“这巴根大人是怎么了?奴婢才走开一会儿,他便四处打发人来找。奴婢又不是他家的奴才,凭何眼巴巴地要听他的使唤。”
  后脚走进来的巴根也不满道:“你一个丫鬟不在主子身旁伺候,满园子的乱跑。这又不是贝子府,凭何让你东西乱窜的!”
  “格格!”茜红素来口拙,说不过他便向主子求救,平日里兰吟也总会借机编排巴根几句,可今日却格外安静。只见兰吟穿鞋下了炕,讪讪道:“时辰不早了,咱们回去吧!”
  茜红心中生疑,却不敢多言,忙取了斗篷来为她穿戴。兰吟走到房门口,又回首道:“这些天来,我额娘的病也不见起色。今日我去了,想来好些日子不方便出门。”
  达什汗也颔首垂目道:“我近来事多,便也不登门讨扰了。”
  巴根看着两人闪躲的眼神及达什汗脸上的指痕,恍然大悟,待躬身送走兰吟后,回到房中犹豫了会儿方道:“待开了春,殿下也有十六了吧。这若还在土尔扈特,便该是娶妻立妃的年纪,如今您既身在京城,远水也救不得近火。自汗国带来的那些个丫鬟皆是粗糙笨拙之人,自然不懂得伺候殿下,待明日巴根出去买两个身家清白,容貌秀丽的汉家女子回来,您看如何?”
  达什汗缓缓仰起脸,静静地望着他。在那双碧目的注视下,巴根先时还装作若无其事,渐渐地全身毛孔寒栗竖起,一股冷意自脚底不断上涌。
  这毛骨悚然的感觉令他想起了前年在土尔扈特之时,自己与达什汗站在草原高处,眺望着前方正在狩猎的王家卫队。当时的旭日干大王子一马当先,扬鞭追逐着麋鹿,那是何等地英姿飒飒,威武不凡。可就在众多王公贵族在汗王面前,为旭日干歌功颂德之时,意外却发生了——
  灌木丛中不知怎地窜出了大片狼群,冲乱了狩猎的队伍,那些野狼白牙獠獠,见人便撕咬,草原上顿时一片哀嚎。饶是巴根这般的铁血冷汉,望见这血肉模糊的一幕,也不禁牙关打颤,手足冰冷。而此刻,达什汗却回首对自己森冷地笑道:“走吧,该咱们出场了。”
  巴根混混噩噩地转身欲上马,怎知自己的马匹嘶鸣不绝,极为不安。正当他侧立马旁奈何不得时,猛见正前方冲来只通体雪净的白狼。白狼跑到达什汗面前引颈长啸,啸声响彻天际,前方的狼群听到后被赫然震摄,吓得四处逃窜。
  “雪影自幼便被我收养,我恐它丧失了捕食的天性,所以并未将它寄养在汗王府中。如今它不负我望,果然成了狼中之王。”达什汗跨上马,抽出利剑直指前方,剑锋在他眼中划过道雪亮的寒光,“现在我要去救我的父汗和哥哥,而后我也将成为这片土地真正的王者!”
  真正的王者!
  巴根浑身一震,不觉仰视着马鞍上衣襟飘飘的少年王子,披洒在阳光下的他耀眼若金,单薄的身影在雪狼的伴随下,是如此孤独冷傲。也许陈旧腐败的土尔扈特是到了该注入新鲜血液的时候,也许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汗国子民终于等来了一个新的希望——
  “好吧,就这么办吧!”达什汗颔首同意,随即又笑道:“听人道江南女子温柔可人,你且别弄两个刁悍的回来。我没那闲功夫拔猫爪子!”
  “是,一定包殿下满意。”巴根回过神,松了口气笑道。
  自己的王子总是知道该如何作出正确的选择,所有的牵绊和障碍,永远都不能阻挡他通往那辉煌的王者之路!


14)  雨滂沱

  “塞下秋来风景异,衡阳雁去无留意。四面边声连角起。千嶂里,长烟落日孤城闭。浊酒一杯家万里,燕然未勒归无计。羌管悠悠霜满地。人不寐,将军白发征夫泪。”
  风舞树曳,白光剑影,教练场中,达什汗手持龙泉,将诗剑合二为一,身姿矫捷,宛若游龙,引得观看的春梅和秋菊连声拍掌叫好。一旁的巴根不禁向两个新入府的侍婢直使眼色,可惜那两个丫头的眼睛只顾流连在少年俊逸的主人身上,对自己的提醒毫无察觉。
  果然达什汗的剑锋一转,向两人扫去,唬得春梅、秋月惊呼尖叫,瘫软在地。凌厉的剑风在耳旁扫过,待两人定神一看,缕缕青丝散落在地,伸手一摸,却原来是各自被削去了一侧的鬓角。
  “这府中之人皆知我好清静,最要不得人在耳旁喧哗。念你二人是初犯,便以小惩大戒。”达什汗擦拭着手中的宝剑,冷涩道:“若有再犯,割舌。再而三犯,便黥面赶出府。”
  春梅和秋月听了此话,顿时心凉了半截,忙磕头谢罪,畏畏缩缩地退了下去。
  “春梅秋月服侍殿下的时日不多,对您的一些习性并不了解,只要多加□,自然会妥贴稳当。”巴根为达什汗披上件外衫,笑道:“两个丫鬟年纪尚轻,这一来恐会被吓病了!”
  “谁说我在吓唬她们?”达什汗眼光一转,将剑插回鞘内,取过白巾抹着手道:“真有下回,依言而行。”
  巴根一凛,不敢再言,默默地随着达什汗走回书房。主仆二人刚走到回廊拐角处,只见一个侍卫匆忙跑过来禀告道:“殿下,兰格格身旁的茜红姑娘来了,正在前门处等候您召见呢!”
  达什汗停下脚步,拧眉不语。巴根想到近日来府中气氛压抑,便道:“其实也有一月余未闻兰格格的音讯了,见上茜红那丫头一面也无妨。”
  达什汗沉凝了会儿,对那侍卫道:“你就说我去了学士蒋廷锡那儿学汉文,还没回来。”
  侍卫应声而去,巴根虽素日反对达什汗与兰吟来往过密,今次见殿下拒绝本该是随了心愿,却不知为何心中会产生莫名的不安。
  而此刻的达什汗倚着廊柱,目光散漫地眺望天际,原本还是艳阳高照的碧空渐渐被大片的乌云所遮蔽,雷声滚滚轰隆而来,鸟雀惊散,狗畜嘶鸣。在园中玩耍的雪影似也被这掷地春雷所震撼,灰溜溜地跑到达什汗脚下呜咽,卷卷狂风扫落了枝头新发的幼芽,一道闪电照彻寰宇,劈开了天地混沌。
  “巴根!”达什汗霍然回首,眼中充斥着阴霾之色道:“快!你快去将茜红追回来见我!”
  听到命令后巴根毫不犹豫地冲了出去,百姓们为了躲避突至的雷雨,纷纷逃窜,街道上只有零星几个还在收摊的商贩。巴根一眼便瞅见了茜红的身影,跑了过去拦住她。
  只见茜红呆呆地望着他,魂不守舍道:“福晋死了,格格不见了!我只在房中找到了——它!”说罢,缓缓地从怀中掏出了朵被压扁的白纸花。
  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上,处处生痛,单薄的衣衫抵挡不住春寒的侵蚀,陡生出彻骨的冰冷。兰吟努力睁大已被雨水迷蒙的泪目,可眼前仍是一片白雾茫茫,亦如自己的人生——乱花迷眼,似于九重,却原来是南柯梦醒,转眼即逝,只留下对未知的彷徨和无助。
  如若今时点点皆为事实,那脑海中闪现过的片片温馨和耳边仍在回荡的欢声笑语,为何是如此真切欢愉?如若过往种种皆为事实,那额娘凄艳撒手的身影和临终话别的绝然,为何是如此触目惊心?究竟何为真何为假,何为爱何为恨?是男子喜新厌旧,寡情薄幸?还是女子痴心情长,妄自温柔?
  雨势渐大,瓢泼而下,兰吟越发蜷缩起身子,将脸埋在膝间奄奄啜泣。痛苦和疲惫已令得她身心憔悴,娇弱的身躯恍若摇动在风雨中的残花,随时就要凋谢飘逝。就在自己意识蒙胧,快要混噩昏睡过去时,脚下传来一丝温热,兰吟吃力地抬起眼,恍然似看见雪影正在舔着自己的足背。
  “我是该将你送回贝子府,还是继续留你在这里自生自灭呢?”达什汗来到身前,抹着脸上的雨水,恨恨地挥着拳头道:“我足足找了你半个时辰,若非雪影,鬼才知道你会躲在这片荒宅里!”
  “你全身都湿透了!”兰吟虚弱地笑着,轻颤道:“好狼狈,真得好狼狈!”
  “你也一样!”达什汗面无表情,目光扫过她湿黏散乱的长发,毫无血色的脸,瘦若黄花的身子,最后停驻在她露在裙沿外一双□的玉足道:“雨水将你的气息冲走了,幸而你在门口落下了一只绣鞋。”说着,倾身抱起兰吟走向远处一间废弃的厢房。
  厢房内灰积尘厚,蛛网檐结,幸而有几件腐烂的桌椅和些发霉的帐幔,达什汗折了凳脚,扯了幔布,升起堆篝火。兰吟偎在墙角,看着那逐渐燃旺的红焰,渐渐失去了意识。待自己再醒来时,身上盖着件男子的貂领雪青长衫,伸手一摸,贴身的中衣仍是湿的。
  “雪影去找巴根了,不消片刻便会有人过来。”达什汗光着膀子坐在火堆旁,手里正烤着兰吟原本穿着的素褂。见她睁开眼,便将裙褂丢过来道:“将里面的衣服换下来,我一并都烤了。”
  兰吟见达什汗起身出了门,忙将中衣换下,待唤他进来后将衣物都交予了道:“你不冷吗?还是快将自己的衣裳穿上吧!”
  达什汗笑而不答,仍将那貂领雪青长衫替兰吟披上,回到篝火旁继续烤衣服。
  兰吟心中不禁一暖,走过去与他并肩而坐,伸出脚凑到火边取暖。达什汗看着她白皙小巧的天足,不觉撇开脸道:“你的鞋已被雨水冲走了,连雪影也没找到,我便作罢了。只是——你怎得连袜子都不穿?”
  “我不知道,我记不得了。”兰吟摇着头,眼神无助道:“只知道一路走到了这里,后来你便来了。”
  达什汗打量着门外的景致,虽已是年久失修,却仍能从园子的巧妙格局,罕有的石木,依稀看出当年的无限风光。
  “这宅院原是纳兰明珠的府邸,后来由于他坏了事,便弃了旧宅迁往别处。原本门庭若市的豪宅一夕间便败落如此。真是繁华过眼春风歇,来往双丸无住轮。”兰吟望着雨幕中的华园旧貌,沙哑道:“这里也是——也是我阿玛和额娘初遇的地方。”
  雨水从屋顶的漏缝中滴落,篝堆里不断有火星迸裂,尘世间的所有风雨似乎都被阻隔在了这间狭小的室外,达什汗略眯起眼,静静地听着兰吟讲述她父母相遇的故事。时光仿佛又回到了十数年前那个明媚的夏日,骄傲年青的皇子初次在花隐深处看到了清丽聪慧的少女,而后便开始了纠缠半世的姻缘——
  “比起我娘,你娘已算是幸运了。”达什汗见兰吟讲到最后已是满面泪痕,抽涕无语,止不住伸手抚摸着她的乌发,叹息道:“你娘终还得到过你父亲的倾心相待,可我娘一生凄苦,最后还不得善终。可见书中所谓的那些夫妻恩爱,琴瑟和鸣,皆是哄骗世人之语。”
  “你这话虽偏激,却也不无道理。”兰吟抹着脸,眼角的余光猛瞄见达什汗背脊上交错纵横的伤痕,不禁惊骇地伸出手道:“是谁打的?竟下得这般毒手!”
  “我父汗。”达什汗闪躲过她的触碰,将已烤开的衣物还予兰吟,又径自取过自己的罩衫穿上后方冷笑道:“在我幼年时,只要父汗对我有稍许不满,便拿鞭子抽打责罚我,严重时还会将鞭子浸着盐水打。直到后来他力不从心,无法再使鞭时,我身上的伤才开始真正愈合结痂。”
  兰吟抬眼望着达什汗,火光照映着他英挺的侧面,寥寥数语便将自己残酷的童年一笔轻带,淡漠冷然的眉眼,薄唇边的笑纹,似乎都在昭示着他对命运的轻蔑和嘲弄。兰吟心中酸楚难奈,忍不住倾身将脸倚靠在他的胸前,哑声道:“达什汗,知道吗——”
  达什汗身形一顿,碧目不解地望向怀中的少女,只见兰吟原本黯淡的眼瞬时晶亮,仰颜凑到自己耳边道:“额娘走了,如今我与你与雪影一样,都是无人垂怜的孤儿了。还有——”
  项间突如其来地传来刺痛,夹杂着丝丝腥味,达什汗闭上眼默默承受着肉体的痛楚。
  终于兰吟松开了嘴,滚烫的泪水夺眶而下,她伸手轻抚着那脖子上渗着鲜血的齿痕道:“达什汗,不要再让自己受伤,不可以喜欢依赖上任何人,不能让别人左右我们的喜怒哀乐!”
  苍白的嘴唇如涂抹上了最殷红的胭脂,渲染出妖异的凄美,达什汗睁开眼,碧眸渐转成浓郁的墨绿,他俯身舔去残存在兰吟嘴角的血珠,正色道:“好。咱们都将心藏起来,永远别让人找到!”


15)  事难全

  康熙六十年,夏。
  “叹南朝六代倾危,结绮临春,今已成灰。惟有台城,挂残阳水绕山围,。胭脂井金陵草萋,□空玉树花飞。燕舞莺啼,王谢堂前,待得春归。”
  一阵轻柔婉转的歌声,飘在碧水上,湖中的一艘小船内,两个彩衣歌伶正唱着元代卢挚所作的这首《蟾宫曲》,此曲写的是南朝陈后主宠妃张丽华靡丽凄凉的一生。
  湖岸凉亭内,正坐着四位锦衣公子,对歌畅饮,杯酒交盏。今日正值立夏,乃是兵部尚书王掞五十大寿,一日中彩棚高搭,设席张筵,和音奏乐,客送官迎,好不热闹。王掞次子王勋素与达什汗交好,待前堂贺寿完毕,便邀了他及两个好友至园中听曲。
  待曲毕,王勋叹道:“传言陈后主临朝之际,百官起奏国事,常常将张丽华放于膝上,同决天下大事。宠女如此,无怪亡国。”
  席间另一绯衣公子随即笑道:“这张丽华发长七尺,光可鉴人,且眉目如画,后主一见倾心,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比比皆是也。”
  这绯衣公子正是雍亲王的三阿哥弘时,听了他一席话,达什汗嘴上不言,心中却禁不住冷笑。如今康熙帝年迈,诸位仍空虚不定,可作为雍亲王长子的弘时却年少风流,流连花街,不讨康熙所喜,至今仍未被封为亲王世子,令得雍亲王颜面无光,恨铁不成钢。常此以往,必生祸端。
  王勋则呵呵一笑,转而对身旁的青衣公子道:“博赫认为此曲如何?”
  “曲风婉转,却不是我所好。”舒穆禄博赫抱拳欠声道:“恕小弟直言,王兄莫恼。”
  “五年未见,博赫依旧豪爽啊!”王勋大笑,又望着达什汗意有所指道:“殿下许是不知,博赫的阿玛乃是黑龙江总兵,长年驻扎在齐齐哈尔,您入关之时必然有所耳闻萨布素将军之威名吧!”
  达什汗会意笑道:“入关时,与萨布素将军确有一面之缘。今日初见博赫兄,颇有其父之风,真乃少年英雄也!”说罢,便举杯敬酒。
  博赫闻言,黝黑的脸含羞意,忙也举杯连声道:“殿下戏言了,博赫在家排行最幼,父兄皆已战功累累,而我至今仍毫无建树。”
  达什汗不以为然道:“博赫兄过谦了,常听王兄道你天生神力,无人可及,八岁时神童之名,已家喻户晓,成名立业自不在话下。只是不知,萨布素将军为何在兄寸功未建时,便请旨将你调回京师?”
  “此事我也不知。”博赫搔着头道:“阿玛只与我道,如今中俄边境相安无事,便打发我回京中来侍奉额娘,顺便拜望朝中旧友。”
  “难怪昨日你备了厚礼来雍王府啊!”一旁的弘时恍然大悟道:“我还疑惑你何时与我阿玛有了交情,却原来是萨布素将军的意思。其他东西倒也罢了,惟独那张稀罕的白虎皮,我阿玛可喜欢得紧。”
  “此虎皮乃是十年前,我阿玛从一位波斯商人手中重金而购的。”博赫道:“我兄弟三人都极是喜爱,无奈阿玛一直小心保存,不允旁人触摸。想不到雍王爷与我阿玛的交情如此深厚,竟能令他忍痛割爱,献上此物。”
  达什汗与王勋闻言,便笑嚷着端起酒壶离座,来到亭外的一处凉石几上对饮。博赫见两人不时窃窃耳语,便对弘时道:“适才我进府时,便见达什汗殿下与王大人谈笑风生,此刻又与王兄亲密无间,可见与尚书一家很是亲近。”
  “何止是尚书一门啊!”弘时瞟了眼达什汗,冷笑道:“这王子年纪虽小,却是个八面玲珑之人,上至亲王贝勒,下只六部九卿,哪个不与他有份交情。特别是我阿玛那里,简直可以认做螟蛉义子了!”
  博赫未待回应,忽闻得背后传来声娇唤,如黄莺出啼,清脆灵婉,不觉回首望去,只见一位身着松花绫缎的少女扶着个丫鬟款款走进凉亭。那双妙目只微微瞥了自己一眼,便似春风抚面,心神荡漾,不由站起身颔首。
  弘时自然也看见了少女,忙欠身让座道:“兰吟妹妹不是和小姐们在后园听戏吗?怎么寻到此处来了?”
  兰吟坐下后,打着檀扇笑道:“适才吃了枚杏果,酸得我牙疼,便索性出来逛逛。弘时哥哥,我劝你也莫要碰这府中的杏李,免得酸到心里不自在了。”
  弘时知她在打趣自己,便讪讪一笑,又忙为博赫介绍。博赫这才知这位少女便是当今九皇子胤禟膝下的四格格,忙躬身行礼。兰吟随声应了后,便对走过来相迎的王勋道:“你们这些爷们倒会寻处纳凉的好地方消遣,却不知那后园子里的楼台极是闷热,我才坐了会儿,便沁出身汗来。”
  “刚才立夏呢,哪有这般炎热,我看其他格格小姐们不都是好好地坐着听戏。”随后过来的达什汗笑道:“明明是你奈不住,借口出来透气闲逛。”
  兰吟撇撇嘴,哼道:“你说得倒轻巧,翻来覆去就那几本戏,都听了几百回了,能不厌吗?今日若不是三姐硬拉着来,我才不想出门呢!”
  “你不想出门?遇上狩猎赛马,哪回你不抢着要出来?”达什汗取过随身的折扇边为她打风边道:“说这话,也不觉矫情!”
  兰吟气得合了扇子,用扇柄敲着达什汗的手道:“就你嘴碎,离我远着点,别又被你搅了兴致!”
  达什汗抚着微红的手背,眼含笑意道:“明明是我先到这里的,凭何要我离开?你这不是鸠占鹊巢吗?”
  “这又不是你的府邸,谁走谁留,自然要由主人家决定。”兰吟回首对王勋道:“你说是吧?”
  王勋素知两人爱斗嘴耍贫,便摊手苦笑道:“让我决定?倒还不如让我一头栽进这池子里来得干脆!王子殿下,格格千岁,两位逗趣归逗趣,可别扯上我啊!”
  “谁与他逗趣了!”兰吟白了眼王勋,支起右手撑脸赌气不语。这一抬手间,轻薄的缎袖顺着光滑的肌肤层层叠落至臂肘,露出截白藕般的玉腕,被那碧绿的翡翠镯子一衬,更显晶莹。
  对座的博赫看得发愣,兰吟似已发觉不妥,忙掩袖放下臂腕,又对着他尴尬一笑,博赫更觉双颊发烫,低首无语。
  兰吟见这博赫浓眉大眼,看似豪爽直率,偏偏却又如此羞怯少言,毫无半分将门之风,不禁更觉有趣。就在自己掩嘴偷笑之时,背后传来响动,她回首却见达什汗青着脸掩了扇面,便奇道:“你怎么了?”
  “手酸了!”达什汗狠狠瞪了她一眼,转即背过身去与王勋说话。
  兰吟正莫名其妙之时,忽听弘时问道:“你三姐的亲事定了吧?听说是纳兰明珠的孙子,与你岂不是亲上加亲了。”
  “是我三舅爷的次子纳兰永福,去年刚被派差到内务府做事。”兰吟抿嘴道:“这两人一个是闷嘴葫芦,一个是学舌鹦鹉,倒也般配!”
  “三格格的事办了后,便要轮到你了。”弘时瞄着达什汗笑道:“上月我进宫,还听宜妃娘娘在与几个福晋唠叨,要为你挑户门第相当的好人家。说你是嫡出正统,人才顶尖,身旁又无额娘照料,断不可委曲了你。我看,定然是要在京中的王侯诸卿中寻找的。”
  “弘时哥哥!”兰吟猛地站起来,面色不善道:“你都是快做阿玛的人了,说话怎得还这般没分寸!女儿家的事,岂容得旁人说三道四。茜红,这里是留不得了,咱们走!”说罢,便领着丫鬟,怒冲冲地离开了。
  一时间气氛低沉,达什汗冷着脸喝了几杯便告辞,博赫更是坐立不安,也随后便离去。待只剩下弘时一人自得其乐时,送客回来的王勋不禁气恼道:“何苦来呢?你明知那位心里梗着这事,何必在人前打趣四格格?好好一场聚会,弄得如此不欢而散!”
  “朝廷之事,我的确不如你明白,但这儿女私情,我却比你看得透彻。就因我心里明白孰亲孰远,才会说出那番话来。兰丫头如此一个娇生惯养的玉人儿,莫说是宫里的娘娘,便是我这个作兄长的,也舍不得将她远嫁到土尔扈特去!”弘时啜了口酒又道:“你也别说我是棒打鸳鸯,这八字还没一撇呢!即便他有这心,可我冷眼看来,兰丫头却未必有这意!”
  王勋灌了两杯酒,又沉凝道:“此话说来,倒也有理。”
  “张丽华又岂是人人可得的?”弘时眯着眼,打着酒嗝笑道:“你放心,那两个都是心有七窍的聪明人,我既能看透,他们焉有不晓之理?达什汗不是快回土尔扈特去了吗?至此便都可以撇清了!”
  “你也知他要回汗国之事?”王勋呵呵醉笑道:“这几日他阴晴不定的,嘴里不说心里却不爽得很!那么个不露声色的人,也会有踌躇不定的时候,真是有趣!有趣啊!”
  “我明日就去告诉兰丫头此事。”弘时兴奋地摇头晃脑道:“到那时,看他还能嚣张不成!对,就这么办!哈哈——咱们就等着看场好戏吧!”
  数日来,博赫都彻夜辗转难眠,茶饭不思,日渐憔悴。家人只道他不习京中生活,便不时来劝解一番,又扰得他不胜烦恼。这日礼部右侍郎纳兰永寿添丁,送来宾帖,博赫一听‘纳兰’两字,便匆匆忙忙地着了新衣,备了厚礼登门道喜。一巡酒下来,他不住眺望远处楼台上的女宾席,只觉满目衣绕香鬓,看不真切。
  “眼珠子都要迸出来了!”弘时不知从何处冒出来,拍着他的肩膀道:“纳兰家的喜事,兰吟格格能不来出席吗?”
  博赫被说中了心事,不觉垂下脸纳纳道:“今日席间未见达什汗殿下,我只道兰格格也不会来了?”
  “达什汗正忙着收拾行礼回国呢,哪还有这闲暇。”弘时见他一副羞怯憨实的模样,便笑道:“兰吟那丫头似个泥鳅,刁滑得很,若要逮住,可得下番苦功夫啊。”
  待弘时走后,博赫半晌方醒悟过来,正惊喜参半时,便被人拉去园子里参加射圃。射圃乃是京城贵族闲时的取乐游戏,意在锻炼眼力箭功。博赫见到坐在一旁品茶的王勋,便上前问道:“这般距离,如何射得?”
  “可是太远了?”王勋打量着数十丈外的箭靶,颔首道:“确是远了点。永寿是个吝啬之人,今日由他做庄,自然是想着法来坑大伙儿银子了。你且放宽心,来回了数人,还未有射中靶心的呢!你即便射失了,也无人取笑。”
  博赫欲言又止,听闻场中唤自己的名字,不得不走了过去,使弄了手中的弓箭良久,待举目瞄准时,不觉又浓眉深锁。这般上下两次,引得旁人窃窃私语,最后只见他索性跺脚走到园中最深处,拎起弓箭便射。但见白光穿梭,一箭正中红心,还不及众人反应过来,箭靶便劈半而裂,倒落在地。
  偌大的一个花园霎时寂静无声,王勋抹了把自嘴角漏出的茶水,慌忙起身喝彩,顿时场外欢声赞语不绝。博赫走回到王勋面前,揉着眼笑道:“这几日没睡安生,还是有些偏靶心了。若是阿玛在场,定要责罚我一番的。”
  “真是虎父无犬子。”王勋翘起大拇指,啧啧道:“神童之名,果不虚言。这般神力,将来必堪大用啊!”
  “果然是百步穿杨的少年英雄。”听到声音,博赫眼前一亮,只见兰吟从人群中走出来,笑盈盈道:“少将军可谓一鸣惊人,令兰吟刮目相看了。”
  博赫烧红了脸,只望着眼前人说不出话来,虽是五月初夏,却热得额头淌汗,不禁用衣袖抹了把脸。兰吟见他手足无措的模样,更是笑蔷如花,自袖中抽出绢帕递过去道:“给,用这个吧!”
  博赫一愣,随后便在众目睽睽之下,接了帕子胡乱地抹着脸,待欲归还又觉不妥,当即呆滞地举着手,不知该如何事好。兰吟捂着嘴,翩然离去。一旁的王勋摇头望着还沉浸在蜜意中的博赫,正欲开口提醒几句,眼中余光一扫,不禁煞白了脸。
  走在碎石小径上,兰吟正思量着日后之事,一个黑影从树荫后走出来,拽着她来到个隐蔽处。
  “装神弄鬼的,吓了我一跳!“兰吟挥开对方的手,整理着衣襟道:“不是说不来了吗?”
  “若是不来,也看不到适才那幕郎情妾意的戏码了!”达什汗冷着脸,咬牙切齿道:“一个皇家格格,再是春心荡漾,也别忘了礼义廉耻。你这般当众调情,与那些个青楼女子有何区别!”
  兰吟怒极反笑,瞪着他道:“我即便不知廉耻,自有长辈家人教训,哪轮得到外人多言。再说舒穆禄博赫家世显耀,祖孙三代为将,我与他亲近,也无人会反对。”说罢便欲离开。
  达什汗忙拉住她,压低声道:“你可是恼我要走?明日我便进宫,向皇上要了你——”
  不待自己说完,兰吟便捂着他的嘴道:“达什汗,这里是我的家啊!你忍心让我飘泊异乡,远离故国吗?千里搭棚,终有一散。人世匆匆,你我只是过客,终不能交集的。”
  达什汗绿眸一黯,转而叹息着将兰吟搂入怀中,沿着额角发鬓吻下,最后咬住她的耳垂喃语道:“即便只是人生过客,我也要让你永远记住我,永远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