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6

桃桃一轮: 牵着猫的童话 16-完

十六

  不知不觉,凌芊和古以笙已经交往了半个月。说是半个月,可是凌芊觉得只有两天!为什么呢?古以笙实在是忙,半个月里只有两次假,一次一天,上一次放假在十天之前,今天是第二次假。这两天全用来陪凌芊,可不,凌芊在古以笙的客厅里大嚼薯片之时,古以笙在厨房忙着做饭。这是什么情景啊……他们的性别是不是颠倒了?凌芊今天早上睡到十一点才起床,然后才得知,古以笙八点就在家等她了,她故意毫不在乎地拿了包薯片下去,坐在沙发上边吃边看电视。古以笙倒也没说她什么,问她饿不饿,在得到一个“很饿”的回答之后就进去厨房了。凌芊算算,他在半个月里居然没做出一件让她不高兴的事。由于两个人住在楼上楼下,方便得很,古以笙只要晚上没有值班,都会做夜宵端上去给正在写小说的凌芊吃,花样多多,原本发誓晚上绝不吃夜宵的凌芊经不住美食的诱惑,只要古以笙一端上来,她就全部消灭干净。如果实在要说有什么不高兴,那就是半个月下来她重了两斤……但这是构不成古以笙的罪状,所以凌芊只能暗暗下决心,再不让古以笙端夜宵上来。撇开他忙得没多少时间能跟她约会这一点不说,他好得没话说:耐心地听着凌芊对他发牢骚,回答凌芊为揣摩男主角心思而提出的怪问题,还要竖起耳朵听凌芊大谈男人是怎么怎么下半身的动物,也许是相处的时间不长,也许是出于对她的尊重,并没有对凌芊做出什么下半身指使的事来……凌芊呢?从来不问古以笙在医院累不累,只会不断试探他对她是不是讲实话,吃完古以笙做的夜宵之后,也从来没有说过谢谢,更不用说千方百计去探究古以笙以前的恋爱史,得到一片空白的答案之后却总是一副怀疑的嘴脸。她居然是这样一个人……她绝不是这样一个人,她是故意的,她要看看古以笙什么时候才会受不了她。一包薯片很快就吃完了,凌芊不想把空包装带拿到厨房的垃圾桶去,就往前一扔,丢在玻璃茶几上,然后往后一倒,把古以笙的外套揉成一团当靠枕。可是她觉得好像有什么东西戳着她的背,在古以笙外套的口袋里。是什么?凌芊把手伸进他的口袋里摸着,摸出两种药,一包是用白袋子装着的小药片,另一盒是胃得安。这……他吃的?这时候,古以笙的手机响起来,凌芊抓过来一瞧,是胡主任打来的。又叫他去医院?凌芊一撇嘴,接起来,很小声地不让古以笙听见,“喂,胡主任。”“哦,小凌是吧?”胡主任没有听过她在电话里的声音,但是马上就认出她的声音来,可见古以笙确实只有她一个女朋友——凌芊推理道。“是我,胡主任,有什么事吗?”“是这样的,以笙今天请了病假,早上他问我那个胃穿孔病人的手术时间,我在手术就没接电话,你帮我告诉他,手术推迟两天,让他好好休息一下……”胡主任在电话里滔滔不绝。“他请病假?”凌芊有点惊讶,她不知道这件事!“对呀,昨天他连做了两台手术,饭都来不及吃,晚上他就说胃痛,自己开了点药带回去了。小凌呀,你好好照顾他一下哟。”“是,是。”凌芊忙着答应,然后挂了电话。
  “谁打来的?”古以笙探出头来,凌芊连忙说:“胡主任说胃穿孔病人的手术推迟两天。”“哦。”古以笙应着,又进了厨房。凌芊把药收进他外套口袋里,端坐着。原来他今天请了病假……由于今天是星期日,她还以为是医院放了假呢。她离开沙发,悄悄来到厨房门口,将厨房的拉门推开一点,就看见古以笙一手扶着料理台,一手按着胃部,因为背对着她,所以看不见任何表情,想必不会是很轻松惬意的表情。一会儿后,他似乎好一些了,就动手洗着小白菜——凌芊说要吃的。旁边,放着已经做好的糖醋排骨和山药炖牛排,还有一盘切好的西红柿等着凉拌。泪水忽然模糊了凌芊的双眼,她怕发出声音,就悄悄离开了,躲进洗手间里,把门一关,随后更多的眼泪涌出来——她又为一个男人哭了,不是因为伤心,而是因为感动……天啊,凌芊你快别哭了,等会儿古以笙发现了,你就不知道要怎么解释了。她洗了脸,逼自己大笑几声,又揉揉自己的脸蛋,使肌肉不要太僵硬。随后,她开门走出去,古以笙貌似没有发现,还在厨房里。
  凌芊良心发现,倒了一杯温水,还特地尝了尝会不会太烫或太凉,然后收拾起薯片的包装带,走进厨房。古以笙正拿着一勺糖往西红柿上撒,见她端了水进来,还愣了一下。“喝点水吧……”更多的话,凌芊讲不出口,只能把水杯塞到他手里,拿过古以笙手里的小勺,往西红柿上撒白糖。
  古以笙喝了几口,就把水杯放在一旁,用筷子夹了一块排骨,送到她嘴边,“尝看看会不会太甜……”凌芊含进排骨,已经快要哭了,可是她拼命忍住,用力咀嚼着。“我问了三楼的周阿姨,她说你不爱吃太甜的,我没放很多糖。”古以笙自己也吃了一块,点头道:“有点酸……”
  “很好吃。”凌芊咽下食物,伸出大拇指。“呵呵,那吃饭吧。”古以笙戴上棉手套,刚要去端山药炖牛排,忽然身子一僵,停住不动,看来是胃又开始疼了。“你怎么了?”凌芊上前一步,眼里流露出自己都没察觉的浓浓关心和担忧。
  “没什么。”古以笙转头对她笑笑,“你看一下煤气关了没有。”凌芊不想拆穿他,可是她实在不忍心……她想起自己以前来月事的时候还在帮袁行剑打扫房间,却没有告诉他自己不太舒服,只是希望他的房间干净些,住着也舒服一点。至于自己,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要让袁行剑担心自己。当时自己的想法和古以笙一样吧,而袁行剑的态度和自己现在的一样。她原来以为,古以笙对自己的好都是假的,装出来的,目的就是把自己吃得死死的,以后好反过来伺候他,可是现在,她的“以为”似乎统统不成立,甚至还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自己是什么时候变成小人的?记得那个对自己说,要装着不会做家务来试探男人是不是真爱你的雅君还说过,她要嫁一个肯为她做饭的男人,现在,一个肯忍着胃痛为自己做饭的男人出现了,她却不断试探、不断装着漠不关心,她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以笙……”凌芊拉拉他的衣角,“我来端好了……”“不行,这个烫。”古以笙说着,就去端装着山药炖牛排的那个小沙锅。
  “说了我来端了嘛——”凌芊挤开他,强行脱下他的棉手套。“不要烫到……”古以笙虽然不知道她为什么忽然这么坚持,但是仍然很不放心,皱着眉头,不知道是因为胃疼还是担心。凌芊抬眼看着他那表情,心忽然被狠狠一揪,“你今天请病假,为什么不告诉我?”她还是问了……古以笙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我听别人说,跟了医生,就像守活寡一样,现在我确实有这种感觉。我不知道怎么取悦女人,连一个星期跟你约会一次都做不到,你喜欢吃我做的东西,这是我唯一能使你高兴的方法,除了这个,我想不出其他的。”他笑笑,指着自己道:“我是医生,清楚自己还没严重到连饭都做不了。”“那、那你胃疼,不能吃这么油腻的东西啊。”一定是怕她发现,所以准备和她一起吃。
  “我使了个坏心眼,故意放多了水,饭变得比前几次软。”古以笙有点得意地指指电饭煲,开玩笑道:“我吃软饭。”“不准你吃软饭……出去,我煮粥给你。”凌芊一不小心说漏了嘴。“你不是不会吗?”古以笙又要穿上围裙,“我自己来。”“古以笙!”凌芊来气,她偏要煮一次给他吃!“我又不会毒死你,你怕什么呀?我说要煮就一定煮,你等着吃好了!”“好吧……”古以笙见她这么坚定,就让着她,然后转身出去,摸摸自己的肚子,不知道吃完一个连方便面都用水泡的人煮的粥,自己的胃会不会更痛……凌芊大功告成,盐放得很少,就端出去了。古以笙看了一眼她用现有材料煮的“山药肉丝粥”,倒还有模有样,没有焦掉,不浓不稀,难道这就是“女人的天赋”?他尝了一小口,发现太淡了,好像盐没放够。呵呵,他笑着对凌芊说:“不错,很有潜力。”“不错?”凌芊怀疑他的味觉是不是出了问题,她自己尝过一口,一点味道也没有,换做她,她可吃不下去。她敷衍地陪笑,故作谦虚地搔着后脑勺。她带着一点惊奇,看着古以笙一口一口吃着粥,简直有点摸不着头脑。她问:“真的不错吗?我尝一口……”古以笙舀了一口给她,她仔细尝尝,“你不觉得太淡了吗?”她舔舔下唇,“我去拿盐哦。”古以笙拉住她,叫她坐下好好吃饭。
  “原汁原味的,很好。”凌芊摸摸他的头,他小狗似的对她吐吐舌头,凌芊会心地笑起来。心里的阴云忽然被散开,这种很熟悉很感觉,就是恋爱的感觉。然而,她不知道可以走多久,原来她想,能走多久就走多久,一直走到走不下去的那一天,可是,想不到那一天来得太快,快得她反映不过来。她又陷入了悲观中,她因为害怕结束,所以不敢开始,开始之后又在想像结束的画面,一遍有一遍,她自己都累得要死了。她之所以一直一个人,就是讨厌这样的自己,太在乎,太懦弱,太胆小。恋爱的时候总是会陷入胡思乱想中,凌芊有时候仍然摆脱不了,她甚至在想古以笙以前是不是也对别的女人这么好,他又为几个女人做饭过。“你知道吗,在学校的时候,你妹妹来找过我。”古以笙抬眼,又心知肚明地一扬嘴角,“问你一些我敢不敢接近你、有没有避开你的靠近之类的问题?”“哎,你怎么知道?”凌芊眨眨眼。“因为……”古以笙欲言又止,指了指桌上的饭菜,“吃完再说。”“为什么呀?”“说了怕你吃不下,我……也吃不下。”古以笙说着,加快了喝粥的速度。
  凌芊疑惑着,也没有多问。凌芊洗完碗,懊悔了很久,她不忍心古以笙洗碗,就洗了……她还没有残忍到一定程度吧?她看到古以笙把药吃了,就走过去说:“下午你在家休息吧。”“那你……”“我还没蛮不讲理到那种程度啦。”她确实很想大吵大闹一次,可是现在却打消了这个念头,因为实在太恶劣了,没必要把自己的形象毁成这样。“你刚才想说什么?为什么怕我吃不下饭?”
  “以箫问你什么问题?”古以笙拉她坐在自己身边。“我想想……”凌芊的手指头点着下巴,“我觉得她问的问题很奇怪的……什么我一靠近,你会避开多远之类的……”古以笙叹一声,“这丫头……”“你真的会避开吗?”凌芊故意靠在他肩上,“没有避开啊……”“如果不是你,我想我会的。”古以笙肩膀显得有些僵硬,可能是不习惯吧,“我自己也没有办法。”“怎么回事啊?”“大一下学期的时候,有解剖学这一门课。”“哦?”凌芊直起身,饶有兴趣地盯着他,“那一定很刺激了?我看见你书架上有一本《解剖学图鉴》,可以拿过来看看吗?”“去吧。”凌芊跳起来,跑到书架旁把那本分量不轻的书抽出来,拿回沙发上摊开,笑眯眯地看着。不料看了两页,就皱起了眉头,但是她还是硬着头皮翻了几页。这本书分骨骼、肌肉、内脏等几章,都是实物图,发黄的器官清楚地呈现在凌芊眼里,具体到每一块骨骼和肌肉,血管还用不同的颜色标出来,凌芊觉得像在看恐怖片一样,心跳得越来越快。虽然有点怕怕的,还觉得有点恶心,但是好奇心巨大的她还是一页页看下去。古以笙和她一起看,还回答一些她提出来的类似于“这块骨头是不是我们经常用来煲汤的龙骨”这样的问题,只觉得好笑。翻到内脏解剖的时候,凌芊终于受不了,倒抽一口凉气,把书扔到一边,摇着头说:“我至少三个月不敢吃肉了……”“学得差不多时,会有实践课——就是解剖尸体。”凌芊抽动着嘴角,很不能接受地往后坐了一点,指着古以笙的手,“你……你解剖过尸体?那不是法医才做的事情吗?我还以为你是用鸡啊鸭啊代替着来练习的呢。”真不敢想像啊,解剖尸体——是不是跟吃西餐一样一手拿刀一手拿叉?以后好像也不敢吃西餐了。“就是那节实践课,我留下了心理的阴影,导致以后遇见和那具尸体差不多的女人,脑中就浮现尸体的样子……”“可是你现在当外科医生免不了面对像尸体一样的病人呀,没听你说有阴影。”凌芊虽然这么问着,但是心想,要是自己,连进都不敢进放着尸体的教室。“情况不一样。”古以笙抿抿嘴,“在解剖室里发生了一些事……”“诈尸?!”天啊,今晚不敢一个人睡觉了!“尸体都死了三年了,又不是拍恐怖片。”古以笙看着她吓成那个样子,不禁莞尔,“我们都看惯了,并不是很害怕,一大堆人挤在尸体旁边。尸体是个挺年轻的女人,死于宫颈癌。我站在比较前面。可能是后面的一个女生看见了尸体,一时吓到了,挣扎着推了她前面的一个人,一排都倒了,好几个人扑在尸体上,包括我……”凌芊的下巴都要掉了。“福尔马林的味道很浓,我的嘴直接压在她脸上,你不知道那时我多么……那张脸让我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古以笙捂着嘴笑着,伸出四个指头,“四个多月没有碰过肉……”
  “哇……”凌芊光是想像就已经一片冷汗了。“一开始没有发现有心理后遗症,之后几次学院的联谊,有女生跟我单独相处的时候,我脑中满是那张脸,对方一靠近,我不自觉会避开很远。”古以笙耸耸肩,“屡试不爽……到现在还是一样,尤其是相亲的对象,我无法忍受和一个让我总是想到尸体的女人生活。”“你见到我的时候没想到尸体么?”古以笙把头摇了一摇。“开始只是把你当邻居,对你什么感觉都没有。知道你是牵着猫之后,我非但没有那种感觉,反而有点想亲近。那具尸体与你,很难联系起来……也许是因为我看你的书,对你早已像家人般熟悉,因此把你当做是和以箫一样的身份。”“好奇怪哦……”凌芊倒是有点惊喜,她知道古以笙不可能像小说中的男主角一样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一开始没感觉是正常的。“难道跟我在《嗨!医生!》里面写的一样——男人生来少一根肋骨,等他找到失去的肋骨之时,就是他遇见真爱的时候……”“看来我找到了。”古以笙其实也记得那句话——他不知道自己这毛病什么时候才会消失,也许永远都不会消失,直到所谓的“肋骨”出现,只是没有想到,写这句话的人竟然就是他的“解药”,独她一人。如果是这样,就是他被她吃定了,是不是可以放心古以笙不会移情别恋了?但是,男人这种动物能让她放心吗?不知道将来还会发生什么变故,她还是沉着一点好了,万不可自以为是。等等!古以笙凑过来做什么?他望着自己的唇……是要吻她吗?如果古以笙说的都是真的,那,这就是他的初吻了?!原来她也有这种“最初”情结……她拣便宜了吗?古以笙守了二十八年的吻要给她?凌芊忽然觉得自己跟变态大叔一样,好吧,闭眼!他的手机又不知好歹地响起来,“喂?”在两人的唇即将碰到一起的时候,古以笙接起了电话——浪漫全无。凌芊红了脸,像刚才在做什么坏事一样别开头,装作若无其事地倒水喝。
  “恩,但是药还是得按时吃……是的,很遗憾……不用谢,再见。”古以笙挂了电话,马上回头说:“袁行剑今天出院了。”“病好了?!”虽然说现在医学发达,但是胃癌晚期有那么好治吗?“回家休养。”古以笙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这种话没必要都说明白。
  凌芊也不是头脑迟钝的人,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她在电视、小说上看过,对于病得已经没办法治疗的人,都会让他“回家休养”,说难听点就是“在家享受最后的生命”。终于到这种程度了……几年前的她怎么会想到自己对袁行剑的临终无动于衷,一切,就随着他的逝世忘记,也许以后不会再想起这个人了吧?“我回去了,你好好休息。”凌芊拍拍古以笙的肩,站起来道。“恩。”袁行剑毕竟是自己的病人,现在无药可救地回家休养,古以笙的心情还是有点低落的。他送凌芊到门口,把手塔在门把上,“晚上我陪你去超市。”“好。”凌芊忽然转身,把他轻轻一推,抓着他的领子,踮起脚印上他的唇,跟她想得一样,温热的。她重重啜了一下,趁他没有反应过来,开门跑掉了。不知道古以笙的表情怎样,凌芊回到家里,关了门,心跳得很快。果然,她是个坏心眼的人,总之,初吻,她得到了。世界上还真有这么干净的男人……是上天送给她的礼物吗?


十七

  “你真的跟那个医生勾搭上啦?哈哈哈……”小琼在网上聊天的时候得知凌芊和古以笙交往上了,暴发出这样的狂笑,“怎么样?医生老公怎么样?”“几乎没什么时间约会,跟没有男朋友的时候没什么不一样,然而又没有什么办法。”凌芊一个字一个字地敲着,暗自叹气。试了一个多月,感觉还行,古以笙暂时没有暴露出男人所谓的劣根性,可能是对他仍然不够了解。是啊,刚交往的两个人,一开始感觉都很好,觉得对方什么都好。可悲的是,只有等到分手以后,才会发现对方有那么那么多的缺点,甚至不可理喻。
  “我觉得和喜欢的男人谈恋爱是一种很冒险的行为。”小琼打了个沉思的表情,“分手之后,连朋友都做不了,还要变成仇人,想想就可怕。如果只做朋友,还可以一辈子称兄道弟的,少了暧昧,却多了一份长久的感情。”“你是哲学家啊。”凌芊送了朵玫瑰,“你这么说也对,本来适合做朋友的人成了恋人,本身就是一种美丽的错误。你的观点很好,我要写进小说里!但是……为什么我们一谈恋爱就想着分手,而不是结婚?”“早就说过,对我来说最愚蠢的事情就是,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在没有能力与你结婚的时候却许下结婚的约定,你很感动地相信了,并白痴一般地憧憬着未来。”“到底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未知的未来……”凌芊和小琼对待感情都有一点颓废和消极,她们不是眼光高如天的人,她们不过是在追寻一种安定,乐于安定的男人,能够安定的生活,所以,她们需要的不是童话中的王子,而是诗歌中如磐石一般存在的男人。“他可靠吗?”小琼问。“暂时是可靠的,我只能说‘暂时’,因为我在没有了解他很多的情况下就莫名其妙跟他在一起了,然后千方百计想找个理由分开,然而却没有机会,有时候是贪恋他,有时候是良心不安——我不想变成袁行剑一样的人。”“他表现如何?”“他工作时间不固定,只要有病人,就算是半夜也要去医院,挺累的,不像我们以为那样悠闲。只要有休息的时间,他都会上来找我,因为我们住得近嘛。对了,他做菜很棒哦,什么时候你过来一起吃,如果我们没分手的话。”凌芊希望,分手不要太快到来。“听上去还行。劝你一句,趁你还没对他产生依赖,先试试他。”“怎么试?”“用网上聊天。你有他的QQ吧?用你另外一个QQ加他为好友,以一个寂寞女人的身份跟他聊——你写小说的,应该知道怎么把握。”“他很少开QQ,我们都没聊过几次。”“尽快找到机会。你知道吧,我一同学用这个办法试她男朋友,那贱男人居然马上露出原型来,连宾馆都找好了。”“分手了?”“当然!这种男人谁敢要。”“恩,我可以考虑一下,我有个不常用的QQ。”凌芊说着,马上开了另一个QQ,设定成“不显示IP”,改了资料,再加了古以笙的Q,事后,有点后悔。她怕,古以笙若真的“露出原型”,她该怎么办,她能不能受这样的打击……“喂,怎么这么久不回复?真的去试了?”“恩。”小琼很久没有回复,凌芊心情复杂,暂时没有打字。一会儿,小琼说:“还是别试了,好像很残酷,我怕那个医生也是那种人,你又……我出了馊主意。”“你是对的,试试他也好,现在分手还来得及,总比以后才醒悟要好。”凌芊下了决心,还是试试的好。过了几天的中午,古以笙说他只上半天班,问凌芊要不要过来接她下班,凌芊说可以。下午只有一节课,不到四点就可以下班,她决定用学校的电脑试试。当她坐在电脑面前的时候,忐忑不安,开了不常用的QQ,发现古以笙居然在线上。她这个Q名叫“夜曲”,特地为自己的试探而改的——“为你弹奏肖邦的夜曲,纪念我死去的爱情”,出自她喜欢的歌手周杰伦的《夜曲》,如果真的试出古以笙只是个道貌岸然的男人,那么她的爱情就真的死了……古以笙的头像是自定义的,一只鱼,戴着墨镜。凌芊望着他的头像很久,一直没有打招呼。最后,她鼓起勇气。“嗨。”她打了一个字,然后又打了一行,“能聊聊吗?我心情不好……”
  “可以,你说。”很快,他就回了。凌芊倒是卡住了,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以工作不顺利为理由,说了一堆话。她是矛盾的,一方面希望古以笙能露出马脚,一方面又希望他是经得住诱惑的。“大学刚毕业?”古以笙听完她的胡扯,问了一句话。“是啊。”“认清自己的能力,正确定位。”他倒是认真地安慰着。好像话题不是她想要的。“我男朋友居然背着我跟别的女人搞上了,我很生气,我要报复他。”
  “有必要吗?”“当然有,男人真没一个好东西!”“呵,跟我女朋友说的一模一样……”“你女朋友?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你不用顾及哦,反正我们都不认识的。”凌芊强调着,手心有点出汗了,虽然已是四月初,但是外面的温度挺低的。“她是个很天真的孩子。”很天真的……孩子?!凌芊几乎要对着电脑大叫,他怎么会这么认为?什么是“天真的孩子”?是“很好骗”的近义词么?“她希望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善良的,即使现实告诉她这不可能,她心里仍旧这么期望着,嘴上却总是说‘没一个好东西’之类的话。这是孩子一般天真的心态,我认为很难得,我自己就做不到。”
  “在我看来很幼稚。”凌芊嘴硬。“你不认识她,你不懂的。”“看来你好像很喜欢她……”“很喜欢,但是只能跟像你这种不认识的人说。”“为什么不跟她说呢?”凌芊想起,他再没对她说过“喜欢你”之类的话!
  “她不会相信的。”他的语气,有点可怜。凌芊又好气又好笑,他居然这么了解她!看来她不应该让他知道自己对男人的偏见,那么他也许会多说几遍。“也许她会相信的……你今晚可以对她说。”她在古以笙面前,是一个只会索取不懂回报的差劲女朋友,就是因为相信他现在是喜欢她的。“风险大于收益。”说多了,她一定又以为是不可靠的甜言蜜语。他对她的感情如禅,不能说,只能悟。凌芊失笑,只觉得古以笙跟自己在一起一定很累,说什么话之前还要想想她会不会相信——之前以为他是因为不善表达,现在才发现,他有这样的“苦衷”。她上网找了找,看见某学校校花的照片,清纯又漂亮,就发了一张给古以笙,说:“这就是我。”古以笙收到之后,说:“很漂亮。”“我觉得你挺不错的,我们搞网恋怎么样?玩玩而已,就当消遣了。”终于切入正题。
  古以笙很久没有回复。凌芊开始怕了,他是在犹豫?在考虑?凌芊明白,只要是在犹豫,就说明了感情的不坚定——还需要试吗?不需要了吧!古以笙居然跟那些男人是一样的……凌芊还没来得及伤心,忽然古以笙贴了张照片出来,凌芊心想,哼!有必要这么迫不及待交换照片吗?等照片显示出来之后,凌芊差点没喷血——他贴的是谁的照片啊!只见照片上的男人长了歪歪的牙齿,下牙几乎盖住上嘴唇,脸上坑坑洼洼的,简直就是月球表面的陨石坑!更不用说那小小的眼睛、大大的鼻孔,看了就骸人。
  “这就是我。”凌芊冷汗直流,古以笙太狠了吧?居然用丑男的照片来吓退她?她强忍着笑,“有男人味,我很喜欢。反正我们不见面,网恋也不必计较这么多,我只不过想找一个说话的人,相貌不重要,距离不重要,只要知道有人在远方关心我就够了。”“背叛近处的人,求得远方的安慰,我做不到。”“那么我们见面吧!只要给我一天的安慰,好吗?”凌芊都快被自己弄吐了。
  “还是做不到。”“怕你女朋友发现吗?瞒着她出来,一天而已,不会怎样的,真的。”凌芊不依不饶地死缠烂打着,还好是自己对古以笙说这样话,要是别的女人敢这么对他说,她非狠狠修理那人一顿不可!她没等几秒,整个对话框忽然消失,愣了几秒才发现,他很有可能把自己弄进了黑名单……
  也许他当她是个无聊的人或是存心作弄他的人吧?这算不算是经受住考验呢?凌芊忽然觉得自己真的很无聊,甚至下劣,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来呢?真情是经不起试探的,而且是在一开始就不信任的基础上。如果古以笙用另个一QQ这样试探她,她一定会非常生气,是啊,她怎么就没想过古以笙的感受呢?凌芊关了QQ,拿起手机,给古以笙打了电话。“我下课了,你在干吗?”
  “我在上网……我现在去学校吗?”“恩,你来吧。”凌芊发誓,以后再不做这种事了。自己那个不常用的QQ,也不再开了吧……这么想着,她将电脑里的聊天纪录删得一个字不剩,然后把QQ号的文件夹删掉,再去回收站彻底删掉刚才放进去的文件——滴水不漏,销毁证据就是要达到这种效果。外科诊室里,古以笙正在写一个病人的病例,护士推门而入,“古医生,一个月前出院的袁先生今天送急诊来了。”这个时候送急诊,恐怕是再无回天之力了,算了一下,袁行剑离确诊为胃癌晚期已过了好几个月,已经算是活得很长了。“什么症状?”古以笙一边问,一边站起来。“肝昏迷。”已经出现肝昏迷的症状了……古以笙随护士走去病房,一进门,就看见袁行剑的父母和姐姐们趴在病床前哭,而袁行剑意识混乱,手指抽搐着,一旁的脑电波检查仪显示出异常的状况。“静脉注射左旋多巴葡萄糖溶液。”古以笙吩咐护士,然后走上前去,让家属退开,掀开被子,按按袁行剑的腹部,发现鼓得厉害,里面都是腹水,他又翻起袁行剑的眼皮,黄疸已经使袁行剑的眼睛呈现黄色浑浊。“古医生——救救我们家行剑——我们就他一个儿子了呀——”袁行剑的母亲对着古以笙跪下了,拼命磕头,她的女儿怎么拉也拉她不起来。“让她起来。”古以笙见惯了患者家属苦苦哀求医生的场面,叫了几个护士把她扶起来。
  “钱……公司……”床上的袁行剑忽然有了意识,嘴里喃喃念着。他的家属全拥在他身边,听他到底在说什么,然而他没有反应,还是喃喃念这几个破碎的词语。“总裁……女婿……雨芳……哥哥……通知书……”古以笙静静地望着他。“剑啊,你睁开眼睛看看我们啊……”袁父摇着袁行剑,老泪纵横。“爸爸……”袁行剑真的醒了,居然能自己坐起来。不过他的脸是死白的,嘴唇也毫无血色。“大家都在啊……”“啊!他醒了!”袁母高兴地叫着,拉着袁行剑的手,豆大的泪珠还是一颗颗掉下来。
  护士看看古以笙,古以笙微叹口气,后退几步到门边,几个护士也跟着退到门边。他们心里都清楚,袁行剑已经回光返照了……“我好饿啊,妈妈。”袁行剑缥缈地笑着,双眼没什么焦距,“胃不舒服,我好像很久很久没有好好吃顿饭了……现在,我好了,一点也不疼了……”“行,妈回家给你做去!”袁母不知道袁行剑已经是弥留之际了,还以为奇迹发生了。
  “大家都对我很好……”袁行剑轻拍自己的胸口,“妈妈总是那么疼爱我……雨芳总是对我撒娇,每次听她叫我‘小傻瓜’,我就觉得她好可爱……凌芊帮我写的论文也很棒,她做的菜也很好……最喜欢宫保鸡丁……哥哥为了我出去打工,现在一定还在忙吧?他总是摘柿子给我吃,很甜呢……”
  古以笙本对袁行剑的话不是很在意,可是听见“凌芊”两个字的时候,他用心了,却听说凌芊居然会做菜?!然而他想起袁行剑的哥哥早已去世,可袁行剑还说“哥哥去打工”,也许是神智不清胡说的吧。凌芊连方便面都要用水泡,上次煮个粥还没放盐,而且一见到油渐起来就吓得躲到一边,怎么可能做出“宫保鸡丁”这样对她来说绝对是高难度的食物?“我忽然觉得很累,能睡一下吗?”袁行剑又慢慢躺下,眼睛一会儿睁开,一会儿闭上。
  他的家属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他刚才的清醒就是回光返照,大喊大叫地摇着他的身体,可是,袁行剑再也没有醒来,永远地闭上眼睛。他的母亲尖叫了一声晕了过去,几个姐姐正要去扶,袁父的身子抖了几下,直直倒了下去,口角歪斜。古以笙忙过去,和几个护士一起把袁父放在另外一张病床上,检查了一番,又得出一个让袁行剑的家人接受不了的事实——“高血压引起的中风。”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开头就写了一句真理名言:幸福的家庭是一模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万物皆有始有终,因果皆是轮回,荀子在《劝学》中写道:“荣辱之来,必象其德;怠慢忘身,灾祸乃作;邪秽在身,怨之所构。”因此得到一个结论——君子慎其所立乎!
  死去元知万事空,钱财权力只是身外之物,虽然不能少,但多了也没有什么用。人,应该追求的是心态的健康,平和,不为一些身外之物卑微地侍奉权贵,作践自己的尊严。对爱你的人有所回报,对你爱的人关心备至,对曾经伤害你或是现在将你恨之入骨的人,怀一颗无所谓的心,不求原谅,但求再无过节。最近几天,凌芊觉得周围的人看她的眼光都不太一样了,尤其是方段长,对她非常客气,再没说她有什么“作风问题”,见了她,也是一副笑眯眯的表情,有点……恶心。这天,方段长开年级会议通知有关五一放假的事情,凌芊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她一惊,连忙按掉,居然忘记把铃声关掉了——这是方段长最反感的事,她道歉着,忙把手机的铃声关掉,偷看了一眼,原来是爸爸打来的。
  “没关系,下次注意就好。”方段长没有像以前一样说这是“作风问题”,轻描淡写地就把凌芊的错误给忽略了,继续说自己的事。会开完以后,大家陆续离开了,坐在凌芊身边的一个姓侯的语文老师看了她一眼,摇摇头,念了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就出门去了——这已经是这星期侯老师说的第三遍了。凌芊奇怪极了,拉住跟她比较要好的朱老师问:“侯老师最近是不是在研究李白?”
  “什么呀,跟李白没有关系。”朱老师收拾着东西,“他是对你说的,你没听出来吗?”
  “对我说?”凌芊的嘴成了“O”字型,“我得罪他了吗?”就算是得罪他,也用不着对她念诗吧?难道是文学院男生特有的愤世嫉俗?“你就别装了。”朱老师“嘿嘿”一笑,用胳膊肘动动她,“现在谁不知道你跟校董少爷的关系呀……”校董少爷?凌芊忽然反应过来,原来是因为古以笙啊!唉,看来大家都以为他是吃着父亲的财产过日子的大少爷了。她对古以笙的家庭有一定了解,觉得古以笙的父母真是教育孩子的模范——古以笙大学毕业以后,就再没拿过家里一分钱,校董事的产业,跟古以笙一点关系都没有,现在的古以笙,完全是个自己混饭吃的“富商二代”。交往几个月,她倒是还没去见古以笙的父母,她自己家也不知道有古以笙这么个人。她对自己的恋情总是有一种不自信,因此懒得让父母白激动一场。“你跟大少爷怎么认识的?”朱老师挺三八地凑过来打听着。“反正我不是因为想攀高枝才认识他的。”要不是别人提起,她都没意识到古以笙是校董事的儿子,她背上包,走到门口,大笑了三声道:“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朱老师撇撇嘴,“有能耐对着侯老师念去呀。”凌芊吐吐舌头下了楼。出了校门,提早下班的古以笙早就在门口等她。“唉,我现在成了‘事权贵者’了!”凌芊挽着古以笙的手,“你知道吗?学校里的人都知道我和‘校董少爷’在一起,有的对我特别客气,有的就把我当成吃软饭的,冰火两重天!”
  古以笙还没说什么,身后就传来古以箫的声音,“哥——”两人同时转身,就看见古以箫骑着车冲了过来,“凌老师……你们真的是一对儿呀!”
  “因为你很久没有离家出走躲在我家了,所以自然不知道这新鲜事。”古以笙戏谑地推推古以箫的脑袋。“这何止是新鲜事,简直就是特大新闻,我那一直把自己当唐僧的哥哥开始近女色了,真是太令人激动了!”古以箫拉着凌芊的手,感激涕零的样子,“谢谢你拯救了他!”
  “听说你读高三了,那岂不是快高考了?”凌芊关心地问。“是啊,五一只放一天假,接着考试,然后上半个月的课,最后……那万恶的高考哇……”她跨上自行车,“我先回家了,哥,有空带凌老师回家玩啊,妈妈不知会有多高兴,前天她还担心你是不是同性恋呢。”“她的想像力跟你一样丰富。”古以笙无奈地摇摇头。“我去也!”古以箫扬扬手,骑车走了。


十八

  明天就是五一黄金周,凌芊窝在古以笙的怀里看电视,将薯片一片片往自己嘴里塞,有时候会慷慨地给古以笙尝几片。一直想分手的她渐渐开始习惯有男朋友的生活,然而又时常告诫自己不要陷得太深,免得又受伤害。“接下去几个月我要准备写博士论文,工作量会比现在少一点。”广告的时候,古以笙告诉凌芊。“那很好啊。”凌芊起来倒水。“写完论文,你就是博士了?”“我申请的是瑞士一个大学的博士学位,所以要去瑞士一年,然后才授予博士学位。”古以笙算了算,给了个确定的答案,“具体说是九个月。”“你要去瑞士?!”凌芊瞪大眼睛,这对她来说绝对是一个晴天霹雳,不要说说九个月,就是一个月,她都不能接受,“为什么你以前没有告诉我?”“以前不确定这个学位申请能不能被批准,前几天收到信,所以开始准备论文。”古以笙解释着,注意到凌芊微皱的眉头,“怎么了?”“没什么。”凌芊虚情假意地笑笑,其实心里像系了几个大疙瘩一样,万分不爽。古以笙在身边的时候,她不用过分担心他做出什么劈腿的事,可是他居然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叫她怎么能放心?分隔两国的情人,最后能保持感情的有几对?不是人人都像若晴和她男朋友——现在是老公了,能好几年见不到一面,最后却能结婚。往往是一方出国没多久,就勾搭上另外一个人,原来的情人就被忘得一干二净。她本想就这么谈下去,可是老天就不不肯让她平平安安走到最后!古以笙说自己和别的女人相处就有那次解剖实践课的阴影,谁知道到了瑞士这阴影还存不存在,那里有各国的留学生还有瑞士本土的美女,也许会碰上一个让他感觉不到阴影的……凌芊被自己这个念头搞得很难过,薯片也不想吃了,电视也看不下去了。她看了一眼古以笙,现在的他并没有要去瑞士猎艳的意识,是啊,男人没有碰到真正的诱惑之前总是以为自己是能经受住诱惑的。“古以笙,我回家了。”她扔下吃了一半的薯片,站起来道。“我知道你不高兴。”古以笙拉着她,让她坐回沙发,“但是学位对我的工作很重要。”有了比较高的学位,他在医院才能有更多发挥的空间,空余时间也相对多一些,如果将来要成立一个家庭,他也有能力让凌芊拥有很好的物质生活。又是工作……凌芊觉得男人说什么工作工作的都是借口,到头来分享他成功果实的往往不是那个一直在支持他的女人。她不理解为什么男人总是要把工作摆在这么高的位置,袁行剑为了所谓的“工作”去吃软饭,古以笙稍好一点,只是出国留学而已。他们把她放在什么位置?袁行剑不用说了,根本没有位置,古以笙呢?“我从瑞士回来,我们就结婚?”古以笙捏捏她的脸。“谁答应跟你结婚了?结不结婚是你说得算吗?”凌芊打开他的手,心里有一种无名之火,她才发现自己的无力,原来自己根本无力改变这一切,以前总觉得为了爱妃放弃江山的皇帝是多么愚蠢,现在才知道那样的男人才叫可贵——为了女人,连天下都不要了,这才是真正的爱!“你自作多情什么?你以为我巴不得嫁给你是吗?没有你我会死?”凌芊开始口不择言起来,就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狗,“下一句想说什么——凌芊,你等我,我一定会回来,然后我们就如何如何……你对自己那么自信?可是我不相信你,我不再想相信任何一个男人的话,你爱去哪里去哪里,永远不要回来!”她推开古以笙,气冲冲地往外走。古以笙从后面把她拽进怀里,紧紧抱着她,“你不要说这样的话……”凌芊委屈地哭起来,“你们一个个都是这个样子……为什么我要等你,为什么你就那么需要那个学位……”“我不去。”古以笙在她耳边说,“我不去了,你别哭……”“你骗我,你怎么可能不去……”凌芊说着,哭得更大声了。“我申请本省大学的博士就好,X大学医学院在全国的排名很靠前,我直接写论文就可以,再等它授予我学位。”“真的么……”凌芊忽然觉得自己就像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在大吵大闹,自私得不行,非常丑陋,古以笙心里可能非常不好受。“我也舍不得你。”古以笙抽几张纸巾为她擦眼泪,“今天居然是我惹你哭了,唉……”
  “我喜欢你。”这是凌芊第一次说喜欢他,也许是因为吵闹之后的自省,也许是对古以笙决定不去瑞士的奖励。古以笙的双眼微微一瞪,停下手中的动作。怎么?他一直不知道她喜欢他吗?有没有搞错?为什么这么惊讶的样子?
  见他这样,凌芊开始得寸进尺起来,“我要吃楼下的阿肥馄饨。”“我下去买,你等着。”古以笙把纸巾塞到她手中,带她到沙发上坐下,还把电视遥控器和剩下的半包薯片放在她身边,然后在鞋柜边穿鞋。他拿了钱包,正要开门出去,就听凌芊叫了一句他的名字,“还要吃什么?”他转头问。“你很惊讶吗?”“我……”古以笙有点窘迫,“我不知道你也……”“你不知道?!”轮到凌芊惊讶了,就算她没有说,他也能感觉出来吧?当初可是她主动亲他的,谁会去亲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她是没原则的人吗?不过话说回来,他不知道她喜欢他,居然还对她那么好,真是想不到……“你要说啊,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他故作严厉地训斥她,开门走了出去。
  “喂,你……”凌芊正要追上去,可他已经关上门走了。然后就听见有人在跟古以笙打招呼——“古医生,今天心情这么好哇,春风满面的。”“唉!”她好笑地趴在门上,刚才的坏心情一扫而空。手机的音乐响了起来,她拿起来一看,是一个十分陌生的号码,前面居然还有她没见过的区号,她小心翼翼地接起来,“喂,您好。”“好你个头啦,是我啊。”熟悉的腔调。“若晴哦,你居然打电话给我,国际长途耶。”凌芊受宠若惊,可是又一想,从国外打到这里一点也不贵,如果是无限VIP,根本不用钱啊。英国就是好,买张手机卡,居然送几百小时的VIP,打到哪里都免费。“你有什么事呀?”“想你了嘛,慰问一下。你在吃什么?”若晴的耳朵就是尖。“薯片啦。”凌芊故意发出很大的声音。“唉,我也好想吃啊,可是我老公不让。”她唉声叹气着。“怎么可能,为什么呀?虽然小古总是说炸的土豆有毒素什么的,我要吃,他也不会不让,就是让我少吃点,你老公干吗这么死板?”“等你怀孕了,他也不让你吃的。”“八字都还没一撇……”凌芊大笑,忽然脸色一变,“你!你怀孕了?!”
  “没有,他一直想要我生个孩子,所以说薯片少吃点。”“现在的年轻人呀……”凌芊大叹,“这么急着生小孩,小孩多麻烦哪。”
  “不会啊,我希望生个女儿,最好是双胞胎!”若晴憧憬了一会儿,问:“你怎么样?你家小古也不小了,觉得不错就结婚吧。”“你当我是嫁不出去的老处女啊。”“那你已经不是处女了?”“当然不是……喂,你居然敢耍我!我是处女,但是不是老处女啦!”凌芊面红耳赤,“说点正经的啦,我还是很恐惧,总是不相信他,刚才又因为他要去瑞士大闹一次,连我自己都觉得很丢脸。”“去瑞士?你舍不得他?”“不是舍不得,他如果跟你老公一样,去英国七、八年,对你一直不变心,就算去南极考察我就不会阻止,可是我就是不放心,总认为只要他离开我身边,就会乱搞。”凌芊自己也很无奈,她多想做一个单纯的女孩子,总是用无害的目光看待所有人。“你也太那个了……他去瑞士做什么?要去几年?”“拿博士学位,九个月。”“才九个月……那现在怎么办?他还去么?”“不去了,被我一闹,他就准备申请国内大学的学位。”“喂,你是不是人啊?怎么跟他女儿一样,不让爸爸离开啊?!”若晴为古以笙打抱不平着,“你很自私哦,如果当初一个男人叫你为了他不要高考,你会不会答应?”“当然不会。”“那就是啦,你怎么可以为了你自己,让别人放弃前途呢?你要知道,瑞士的医学有多么发达,很多有钱的得了什么疑难杂症都去瑞士呢,要申请那里的医学学位一定很难。”若晴话锋一转,“不过他真的放弃去瑞士,可见很在乎你呀。这样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我……”“你什么你?你应该理解一下那可怜的小古,你总是不相信他,他会很郁闷的——要是他总是不相信你,你心里会怎么想?”“瑞士……实在太远了,那是一个寄一封信都要半个月的地方。”凌芊有点动摇了,若晴说的对,自己的确很自私,还不可理喻。“凌芊啊,不是每个男的都像你想像的那样,不然这世界上所有女人都不要结婚了,你就真的以为自己这么倒霉,碰上的每个男人都跟袁什么剑的一样吗?”“我只不过不想再对男人失望,所以希望他不是那种人。”“你错了,你当年之所以那么痛苦,是因为你碰上一个本来就不爱你的男人,他没有理由保护你和回应你的感情。真正爱你的男人,会像我老公一样,就算分隔十万八千里,也不会随便移情别恋。而你现在这个样子,不要怪我诅咒你,他迟早受不了,就算没有别的女人出现,他也会选择离开。”
  “那你说我要怎么办……”凌芊向来是个有主见的人,但是这一次,她变得拿不定主意了,说实话,她想给自己一个相信古以笙的理由,就像若晴说的,他为了自己居然愿意放弃去瑞士拿学位,而且没有一丝的犹豫,可见心里是真的有她的。“让他去啊,你想,他要是拿了学位,就能赚更多的钱,以后你们的生活就轻松了,现在买一套房子多贵啊。”“谁知道是住那个房子的是不是我。”凌芊泼着冷水。“我都快被你气死了……”若晴发出绝望的呻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算是相信了!你对小古很不公平耶,我要是他,一定狠狠修理你一顿。”“我知道我很坏。”凌芊的语气有着淡淡的落寞,“我不敢表现出很相信他的样子,怕他仗着我的信任,将我骗得团团转;我不敢对他太好,怕他认为我非常爱他,就自以为是,再不把我放在眼里;我也必须控制自己的感情,不能太依赖他,否则到最后最惨的人一定是我。你能理解我吧?”
  “这我可以理解,不过我劝你,最好是让他去瑞士。”“为什么?”“一,就是我刚才说的,以后生活的问题。”若晴像是在做报告一样,“二,你让他去呢,就显得你的大度,知性,吵吵闹闹的反而让他觉得你离不开他,没有他就会死。三,如果……我说如果,他在那边搞上别人,就一脚踹了他,这样的男人早分开早好!”“让他去,是试验他的好机会?”凌芊忽然有点想通了,如果古以笙是见异思迁的人,就算留在身边,他照样见异思迁,如果不是,就算去南极考察,还是专一的古以笙。“所以啦,你要睿智一点,不要像小媳妇一样——以前你是这么劝我的。”
  “哎!豁然开朗……”凌芊点头道。“开朗就好,不跟你说了,我要午睡!”“午睡?哦……你那边是下午一点,好吧,午安哦。”凌芊挂了电话。或许,她应该赌一次,给古以笙一次机会,也给自己一次机会。“你真有眼光,选的店生意超好,估计味道很不错。”古以笙下去半小时才上来,把两份馄饨交给凌芊,把鞋收进鞋柜里,“我买了两份。”凌芊坐在地上,把一次性碗筷放在茶几上,“你去吧。”“去哪里?”古以笙不解地看着她。“Swiss.”古以笙微讶,“你怎么忽然……”“是我不对。”凌芊想,大丈夫能屈能伸,虽然她不是“大丈夫”,但是有错就要承认,“刚才我任性了,后来我想一想,要是我有机会去北大读研究生,你不让,我一定非常生气,所以……”
  “我没有生气。”古以笙忙说,“我只想到学位,没顾及你的感受,我才发现自己居然这么可恶,下次不会了,我保证。”凌芊顺水推舟道:“不生气最好,有这个机会去拿学位,为什么不去呢?”她鼓起腮帮,装着尖酸刻薄的样子,“拿了学位就是博士了,money就更多,我还指望着你出钱让我去德国逍遥一把呢!”“呵呵,你变得倒是快。”古以笙伸手弄乱她的头发,“小的遵命——”
  “你什么时候去呀?”凌芊的担心还是存在着。“今年九月到明年五月,不过我春节的时候一定回来一趟。”“九月就走了呀……”凌芊跳上去,把古以笙扑倒在沙发上,蹭着他的胸口假装可怜道:“我会想你的,小笙笙……”“下去,你再这样,馄饨会冷掉,你就不喜欢吃了……”古以笙试图以食物引诱她,让她自己乖乖下去。“不下去!”凌芊看着他迅速涨红的脸,忍住想奸笑的欲望,故意含情脉脉,又压低了声音,像勾引良家妇女的小混混一样,“看着你,我就不屑吃馄饨了,因为你秀色可餐……”
  古以笙见状,别开头,一动不动地躺着,双手举高放在头顶,微咬着牙道:“你快点给我下去!”“干吗,我在撒娇啦。”凌芊刚想说他不解风情,就感觉小腹被一个硬硬的东西顶着,立刻明白他为什么急着叫她下去了,男人的燃点好低呀,碰都不能碰的……“好啦,我下去就是。”她冲他吐吐舌头,爬下去,又回头做个难看的鬼脸,起身来的古以笙立马抓起她的手,打了一下她的手心,见她吃痛地收手,就瞪着她道:“看你以后还敢……”“就敢!”凌芊说着,喜滋滋地吃着馄饨。手机来了条短信,凌芊放下汤匙,看了看手机,是小琼发来的信息,写着四个字——“我中奖了!”凌芊觉得好笑,回复道:“中了几双拖鞋?”小琼没有回信息,凌芊暗笑道,估计是被自己猜中了。“我明天回家一趟,我妈说有事情问我,还不肯在电话里说。”凌芊想起这件事。
  “又叫你相亲?”古以笙紧张兮兮地抬眼。凌芊摸着下巴,故意沉思了一番,然后抿着嘴点点头,吓唬他说:“很有可能,也许已经把对方叫到家里来了……”“不行!”古以笙立刻中计,提高了音调,“如果是相亲,就不准回去。”
  “我怎么知道是不是。”凌芊瞅他一眼,勾起唇角,“是也没关系,我回绝掉就是了。”
  “你回来之后……”古以笙郑重地望着她,“跟我回一趟家。”“干吗?”凌芊明知故问着,心里忽然有种窃喜,他这是要准备把自己介绍给父母了?这是不是代表他爱着她呢?古以笙若作为一个丈夫人选,从条件上说是完全合格的。凌母曾经跟她说过选女婿是标准:长相要端正;至少要比凌芊高十厘米,即176CM以上;要有稳定的职业;学历不能低于凌芊,即本科以上;家里的经济情况要与凌芊相对没有遗传病史人品好,主要是会照顾凌芊。这么看来,古以笙虽不是大帅哥,但长相斯文,很有书生气,身高也已经超过标准,达到181CM,而且他还是个医生,和老师一样,是公认的稳定职业,学历就不用说了,家庭条件相当好——这一切都能符合凌母的要求。“跟我回去。”古以笙强硬了一回,不容她反驳。“好——”凌芊拖个长长的音,眯着眼笑着。


十九

  “不准去相亲。”古以笙送凌芊去车站的时候,还用威胁性很足的口吻对她说。
  凌芊坐在车上,还觉得好笑,然而是幸福的笑。可是,一想到古以笙要去瑞士,她的心就一沉,嘴就有点想撅起来。一小时的车程很快就过去,她回到家中,凌母立刻端出来一整只当归炖小母鸡,叫凌芊全部吃掉。“两边都热衷于喂我,我迟早胖起来。”凌芊小声嘀咕着,喝口鸡汤,味道还不错。“又叫我回来相亲呢?”凌芊埋头吃鸡。“不相亲了,有另外的事。”凌母坐在她身边,“你记得你表姑吗,去美国的那个?”
  “不记得。”回答得倒是干脆。“怎么不记得,你那一册子的美元哪来的?还不是她回来探亲的时候给你的!你高中的时候她还回来一次,给了你一百美元,现在还放你集邮册里头。”“哦,想起来了。”说到美元,凌芊就想起来了,“她怎么了,又回来了?我现在不要美元了,问她有没有欧元。”凌母笑起来,“丫头,得寸进尺的——她在纽约长岛开了一家语言培训学校,问你愿不愿意过去……”“不愿意。”凌芊立刻回绝,“美国耶,妈,那多远啊,我不想去美国,如果是德国就可以考虑。”这年头,怎么人人都想出国,外国就那么好吗?尤其是美国:如果你爱一个人,就把他送到美国,如果你恨一个人,也把他送到美国——可见,美国这个地方是个大熔炉,可以使你变成天使,也能把你变成魔鬼。再说,美国人太开放,太随便,凌芊认为自己一定无法接受。“你舍得我啊?我要是去了美国,一年才回来一次,你们想见我就没那么容易了。我这么爱国的人,肯定不愿意在异国他乡住一辈子。最可怕的是美国人,毛毛的,像没进化完全的猴子,想想就恐怖,我最讨厌身上都是毛的男人。”“你听我说,不是让你去定居。”凌母知道她肯定回拒绝,“现在学校刚刚办起来,老师不多,叫你去锻炼一下,以后还要回来的。”“锻炼?”凌芊还是摇头,“我不去,如果是旅游,我可以考虑,去那边锻炼,我看就免了,美国的地形的知道得很清楚,不需要锻炼。”“不去就算了,你高兴就好。”凌母不勉强。“我爸去哪了?”“钓鱼去了。”“哟,真是情操高尚,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鱼的痛苦上。”凌芊嘿嘿一笑,“妈,最近你都没叫我去相亲,怎么,不急着催我找对象了?”“你不是找了吗?”凌母反问。凌芊一怔,半晌才问:“你怎么知道?”“婕云说的,说你跟一个医生……”凌母拍拍凌芊的背,“以前你就喜欢医生,现在真的找到了,我女儿很有能耐啊。”毛婕云的嘴真快!也对,她忘了叫婕云先不要说出来。“她还跟你说什么了?”
  “就说这些,其它的她说不清楚。我们就欢迎医生,医生好哇,以后我们老了,有病什么的就有人帮忙看一下,多好!”“原来你心里打这种主意哦。”看来是不反对了。“但是医生归医生,其它条件怎么样?一定要符合要求才行。”凌母是某公司的部门经理,为人严格,通常做什么事一定要达到要求,否则就要重做,容不得别人有半点马虎。
  “会符合的。”凌芊扬扬手,“定下来以后再带回来给你们看看。”“男人不一定要帅,太帅了不安全,也不能太有钱,有钱迟早会花心。”凌母叮嘱道。
  “恩,跟我想得一样。”凌芊忙点头。“最重要的是,那男的有没有对你动手动脚?如果是这样,一定不能要!女孩子要自己把握住,不要让男人占了便宜。”“他没有动手动脚,乖得很。”想想古以笙没什么好动手动脚的,他对女性身体的了解一定比凌芊自己都清楚,自然不会像其他男人一样对女性的身体有着那么大的好奇心。“你想啊,他是外科医生,整具尸体他都解剖过,女病人也见了不少,什么没见过呀?用得着对我那么好奇吗?我在他眼里,也是两只手两条腿的,没什么不同。”“说得也是。”医生这个职业果然好——凌芊忽然总结出这个道理。吃完东西,凌芊看自己的手机,才发现古以笙发短信问她回家做什么,她回复道:“不是相亲,是我一表姑的事,跟我没有直接关系。”古以笙这才放心下来。凌芊在家住了四天,又回X城去。古以笙已经做好了栗子、红枣炖鸡在家等她了,她无奈地叫道:“又是鸡啊——”“一会儿我爸妈会过来。”古以笙轻描淡写道。“啊?!不是吧?”她一回来,就这么吓她?“我、我要不要去换件衣服?再、再去化个妆?头发要不要去整理一下?”她用手梳着自己的头发,因为紧张,说话声音有点抖。
  “你这样很好。”古以笙听着外面的脚步声,忽然站起来道:“让他们六点过来,怎么五点不到就来了?”“什么?!”凌芊捂住脸,在客厅里团团转,想找个地方躲起来,“怎么办怎么办!我都还没准备好面试……不,是见你爸妈,也没有礼物,很失礼啊——古以笙,你干吗不告诉我?存心的是吧!呜呜……你看我今天穿得这么随便,早知道我换一条漂亮的裙子……”敲门声传来。凌芊冲进洗手间,对着镜子梳头发,还弄了点水在头发上,扎了个马尾辫。古以笙去开了门,“以箫没来吗?”他问。校董事的声音传来:“快高考了,不让她过来。”然后是一个女人的声音,“她在哪里?还没回来吗?”“回来了,在……洗手间。不是让你们六点来吗?”古以笙答道。那个女人笑了一下,“我们等不及了嘛。”凌芊推开洗手间的门,尽量使自己看上去比较不紧张,映入眼帘首先是校董事,其次就是一个很端庄的漂亮妇人,这就是古以笙的母亲了,凌芊知道她已经五十二岁了,可是因为保养得很好,看上去只有四十几岁。“伯父、伯母,你们好。”她微鞠一躬,露出不多不少的招牌笑容。
  “这不是……”校董事对她还有点印象。“校董事。”凌芊回答道,“我是凌芊。”“哦,凌老师。”校董事想起她来,“以前还在饭店碰见过的,你说跟以笙住一起,我还吓了一跳呢,原来你是住在以笙楼上。可是那个时候,你不是已经……”“那只是普通朋友。”凌芊回答,发现古母一直打量着自己,搞得它有点不好意思了,觉得自己还是太随便,穿了件没有任何图案的黑色V领T恤和牛仔长裤,而且还两手空空。
  “坐吧,站着多拘束。”古父摆摆手,先走到沙发旁。古以笙家的沙发由一个双座和一个三座的组成,呈90度摆着,中间是一个长方形的茶几。凌芊和古以笙坐在双座沙发上,斜对着古父古母。“凌芊,这么说你是进德的老师了?”古母开了口,温和地问。“恩,我教地理,不过我在大学先读的是文学院,后来才转到地理系。”
  “这样啊,老师这个职业很不错,教什么的都很棒,将来孩子的教育问题就解决了。”古母满意地点点头,“而且还有寒暑假,不像以笙……”她假装生气地瞪了古以笙一眼,“成天就知道在医院里忙,都不知道回家看看我们。”“男人本就应以事业为重,他要是天天闲在家里,你又说他不务正业了。”古父替同是男人的古以笙解围着。“这几个月我比较闲,一定多回去看你们。”古以笙笑答。“谁要你一个人回来,把凌芊也带回去,以箫快高考了,也好辅导辅导。”古母笑眯眯地看着凌芊,没有什么反感的神态。“凌芊啊,我们家以笙你大可放心,从小他爸爸就严格要求他,不让他有什么坏习惯,而且我也跟他说了,没找到真正喜欢的、合适的,就不要乱确定关系。一旦确定了,我们一定不会反对。今后你多来家里走走,熟悉熟悉,陪我说说话,我闲在家里怪无聊的。”
  “好。”凌芊忽然意识到,他们家把已经把自己当成儿媳妇了。到目前为止,古以笙确实什么都好,除了工作忙一点外,没有什么别的缺点。如果他从瑞士回来,他们还在一起的话,凌芊想,嫁给他也没有什么不好。男人一旦结了婚,就比较稳定,毕竟身上担负的责任太多,而且在中国,是不会轻易提出离婚的。而且依照这几个月凌芊对古以笙的了解,发现他跟自己一样,是一个不会随便用婚姻作为承诺的人。“好香啊,以笙,你做了什么好吃的藏起来?”古母忽然直起身子,嗅了一嗅。
  “鸡。”一言以蔽之。“好久没吃你煮的东西了,好怀念。”古母双手合十,看着古以笙。“在厨房,你等着。”古以笙正要起身,凌芊拉住他,“我来吧。”古以笙顺势拉起她的手,一起去了厨房,古母在后面直笑,悄悄对古父说:“你看,咱儿子终于……还好不是同性恋,可把我吓坏了。”古父点点她的脑门,“你呀,真会胡思乱想。”“要不要给你留一点?”古以笙戴上棉手套,用下巴指指那锅鸡汤。“不用啦,全端出去。”古以笙把鸡汤放在餐桌上,又进厨房拿碗筷,出来的时候看见古母已经坐在餐桌前,见他只拿了一副碗筷,就摆摆手,“我和凌芊一起吃,再拿一副出来。”说罢,又对凌芊说:“以笙跟他爸一样,做的东西相当好哦,可惜,他爸跟他都很忙,我是少有口福喽。”凌芊在古母对面坐下的时候,古父和古以笙去了阳台,估计是要谈什么事情。凌芊舀了一碗鸡汤给古母,才发现就算是近看,古母的皮肤也相当好,不笑的时候一丝皱纹不见,想必保养品用了不少。女人年纪一大,钱就多花在保养品上,所以妈妈说,女人过了三十岁,就在为了自己的脸赚钱了。
  “我好高兴……”古母忽然握住凌芊的手,“你是以笙这二十几年交的第一个女朋友哦,他也不小了,我们一直在担心他因为工作忙,没时间认识女孩子。”“呵呵,该来的总会来的。我以前听说一句话,优秀的女人通常没有好下场,除非碰见一个好男人,现在觉得这句话讲得正确极了,看着你和伯父感情那么好,我还真羡慕你们。”凌芊说的是实话,校董事也算是事业成功的男人,可没听说他有像别的成功企业家一样养什么“二奶”之类的,可见其人很有责任感。有这样的父母,希望古以笙能以他们为榜样。“是啊,他爸真的是很棒的男人。”古母讲起丈夫,眼中流露出淡淡的幸福,“我觉得,女人关键是看嫁什么人,再优秀的女人,找了个不三不四的丈夫,再出色也没有用。”
  “恩,我爸妈也是幸福的一对儿,我在想,怎么优秀的男人都是我们的父辈呀,有时候真恨自己生得太晚了。”古母笑起来,“只能说我们虽然年纪大了,可也拣了便宜。”“什么事这么高兴?”古父走到古母身后,将手轻轻搭在她肩上。“这孩子,感叹好男人都生在我们那个年代呢。”古母捂着嘴笑道,“我们那个年代也不全是好男人呢,现在贪污的那些个大官,也差不多是我们的同龄人。”凌芊扬扬眉,对着古以笙戏谑地眨眨眼。时间过得很快,凌芊改完最后一份期末卷,放下红笔,意识到自己顺利教完一年了。她与进德中学的合同是先签了一年的,她想,老师的工作挺适合她,但是下学期不想在进德教书了,因为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她与古以笙这个校董少爷的关系,她在这里觉得很尴尬,就好像她的工作是因为古以笙才得到的一样。所以,她决定明年另谋生路,到别的学校试试,反正,进德中学是呆不下去了。她准备向三中投个简历,下学期去三中面试。她没清闲一会儿,接到小琼的电话,她接起来说:“死丫头,一个月多没有联系我,给你短信也不回,失踪啦?!还是勾到你似阳哥哥,就把我给甩了?”“我中奖了。”小琼跟诡异的口气,重复她最后一次发短信来的内容。“又中奖了?这次中了什么?”凌芊没在意,小琼本来就喜欢小题大做。
  “上次就跟你说中奖了,你不信,这次还是不信么?我再跟你说一次,我中奖了,体育彩票二等奖,交了税,还有五十万……”“开什么玩笑啊,就你?以前只中过棒棒糖,现在为了追似阳哥哥去买彩票就中了头奖?”凌芊表示这不屑,可是小琼半天没有说话,她一惊,激动地站起来,“你该不会真的……真的中了?!”
  “我骗你干吗,又不是愚人节……”小琼叹一声,“这真是意外之财,似阳还没到手,钱却到手了,我下辈子可不用愁了。我刚陪爸妈去了北京,这几天才回来。准备给爸妈二十万买一套房子,剩下的钱还是多得用不完。”“用不完给我嘛。”凌芊惊异之余,是深深的欣喜,小琼居然中了二等奖,这可好了!一定要狠狠让她请客一次。“想去日本吗?”小琼问。“日本啊……还行,干吗,你要出钱带我去吗?”凌芊半开玩笑着。“打电话给你就是要你跟我一起去日本的,我出钱就是,反正我的钱是白来的,花着一点也不心疼,其实也没多少钱。”小琼大方地说。“哇……”凌芊把眼睛瞪得圆圆的,“你说真的?!”“当然,就当我们没结婚之前的未婚少女之旅吧!”“我考虑一下嘛。”“考虑什么?我已经联系了旅社,后天出发,你跟你家以笙说一下,借我一下啦。如果不行,我就换人,反正免费的旅游,你不去自然有人去。”小琼霸道地威胁说。凌芊拿着手机,居然有点不知所措了。晚上跟古以笙商量一下吧,古以笙肯定会同意的,但是她却想在古以笙去瑞士之前多跟他在一起……天!自己什么时候这么依赖他了!凌芊被自己的舍不得吓到了,心慌慌的,她应该坚定一点,就算古以笙不同意,她也要去日本!让古以笙试试没有她的日子,尝尝思念一个人的滋味。“好,我去!”已经将近六月底,天气变得很热,但是阳光却不是那么毒。凌芊看看日历,哟,六月二十二日,刚好是太阳直射北回归线的日期。现在还没到中午十二点,可是凌芊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是在外面吃好呢,还是回家自己做顿好吃的?想想自己已经很久没动手了,不是在外面解决就是跑去古以笙那里蹭饭,越来越不像话了,万一真的变成个不会做饭的,那可就亏大了。古以笙中午一般是不回家的,因此不能去蹭饭,那么,自己做饭好了,晚上请古以笙吃顿饭,就当是她要去日本旅游的告别吧!凌芊骑车去了超市,买了一把空心菜和两个鸡腿,其他的配料都买了一些,中午就吃凉拌空心菜和宫保鸡丁,再煮一道紫菜汤,就这么定了。吹着口哨回家后,凌芊的心情特别好,真没想到小琼交了这样的好运气,为了见她所谓的“似阳哥哥”,而每星期都去同一个彩票站买彩票,坚持了快半年,似阳好像没有什么动静,只是成了好朋友,可是居然中了大奖,唉,她怎么就没有这样的好运,否则明天就能去德国旅游了!不过能去日本玩也很好哇,反正只要是能出国玩玩,就不错了,这次多亏了小琼,一定得好好谢谢她。煮汤的水没烧开之前,她打电话告诉父母,顺便借了家里那台数码相机,让妈妈把相机给小琼,再叫小琼带过来——因为国际机场在X城。水煮开之后,凌芊把紫菜丢进汤里,顺便放了个鸡蛋下去,汤快煮好的时候,外面有人敲门,她关了火,跑去把门打开,却隔着铁门看见古以笙站在外面!她背后一凉,忽然有种做坏事被抓住的感觉,手搭在门把上,迟迟不敢打开——她做好的菜放在茶几上,还准备边吃饭边看电视呢……古以笙不是没来过这里,但是每次她都把锅啊铲啊的收进厨房的壁橱里,古以笙也不至于会去看她的壁橱,即使看见了也没什么,可是说是父母来的时候用。而现在呢,被抓了个现行……凌芊苦着张脸开了门,问:“怎么这个时候回来了?”“我下午没病人,回家之前先来报个到。”古以笙探身进来,却看见茶几上赫然摆着两道热腾腾的菜和一碗米饭,还没动过的样子。他一愣,“谁来了?”“没人来。”凌芊知道要露陷了。古以笙走进客厅,凌芊回厨房把汤端出来,却见到古以笙盯着茶几上的饭菜,一开始她以为他饿了,后来才发现他的眼神没有一点食欲,反而有点……凌芊说不出那是什么,总是之古以笙看上去不太高兴。“你做的?”他没有看她,低声问。“恩。”凌芊觉得这种时候还瞒着他也没有意思。“宫保鸡丁……”古以笙忽然酸溜溜地说,“这应该是你的拿手菜吧?”
  凌芊微微一瞪眼,“你怎么知道?”“怪不得有人念念不忘……”古以笙站起来,眼中写满了挫败,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醋味,“连方便面都用水泡的人,居然在几年前就能做出这么一道拿手菜。”“我……”凌芊轻咬下唇,一时语塞了,果然还是被拆穿了,她故意说自己不会做菜的谎言。她感觉很尴尬,甚至有点想要时光倒流,在古以笙回来之前就把饭吃完、东西收好。她不清楚古以笙是怎么知道的,连她的拿手菜都知道,也许是袁行剑故意说的?可是据她所知,袁行剑已经病逝了,而且是在两个月前,古以笙如果那个时候就知道,为什么现在才说?“为什么瞒着我?”这是凌芊从没见过的古以笙,他的眼中尽是怒气,一种被欺骗之后的愤怒——这不是没有道理的,他不明白,为什么凌芊当年肯为袁行剑做这些,而现在居然从一开始就跟他强调自己什么都不会。这已经不是凌芊到底会不会做饭的问题了,而在于她为什么要骗他,为什么只为袁行剑一个人展现她的厨艺!或许,她心里爱的人一直是袁行剑?一想到这里,平时很冷静的古以笙也难以克制自己的情绪,他承认,他现在嫉妒得将要失去他所有的冷静和自持。
  “我不是瞒你,我只不过是不愿意……”“不愿意?!”古以笙没等她说完,“好一个‘不愿意’,是的,我的确不值得你‘愿意’!”他朝她低吼一句,便头也不回地走掉,连门都不为她带上,接着,凌芊就听见楼下传来很大的关门声。凌芊呆呆望着外面,重复自己刚才没有说完的话:“我只不过是不愿意拆穿自己多年的谎言,让自己又变成一个为了男人做饭扫地的保姆……”


二十

  凌芊在家里守到下午,古以笙都没有任何动静。她知道瞒着古以笙是不对的,但他应该要听她解释一下吧?虽然她的理由是那样的牵强和不可理喻,但是那的确是她的死穴,她几乎不敢回想自己当年的卑微,至少她自己觉得卑微,为袁行剑做那么多事,就是想讨他欢心,这是多么下贱!她陷入了痛苦的回忆中,倒在床上,眼前不断回忆起当初自己学做菜时候的努力,手背被油溅了好几次,手指也受伤过——跟电视里演得一样,可是自己那时候是那么的执著,又是那么的愚蠢……
  然而,古以笙离开前的那句“是的,我的确不值得你‘愿意’!”又深深刺着她的心,她能体会古以笙说出这话时的心情,她的确骗了他。他当然值得自己的“愿意”,如果自己心里没有那道阴影,她会对他非常好,因为他对她是那样的好。以前看着他工作那么忙,她真的很想多关心他一点,可是她不敢这么做。她觉得自己应该找古以笙道歉,因为错在自己。傍晚时候,凌芊才无精打采地从床上起来,背上都是汗,她洗了个澡,换了件干净的衣服,来到古以笙的门前,伸手敲敲门。古以笙开了门,看见是她,愣了一下,久久没有说话。凌芊沉默了一会儿,才开口道:“我很抱歉。”“我不要你的道歉。”她应该知道,他在意的不是她到底有没有骗他,而是她为什么要这样做,说自己是个“连方便面都要用水泡”的人究竟是为什么,这样说对她究竟有什么好处。只要给他一个理由,他都愿意接受。不要道歉……凌芊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面,“我只为自己做饭,只为自己扫地,一切的一切,我都要为了自己。”“这也是你的心理障碍?”“是。”凌芊抬头承认,却撞上古以笙急速降温的眸子,这使她全身上下感到一股凉意。
  “你的心理障碍没有在我身上得到克服……”古以笙虽然声音很轻,但是却有着极大的沉重感,“你的心里一直放不下袁行剑。”“我没有!”凌芊失神地喊,“我真的没有!”她不是放不下袁行剑,而是放不下自己的回忆——那让她感到耻辱至极的回忆,她怕变回当年的自己,所以这不敢、那也不敢,说到底,她就是懦弱!她害怕伤害,她总是逃避,她也很累!她知道古以笙现在对她很好,可是她不敢确定他一直不改变,她不相信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她不是百看不厌的美人,也没有可爱或温柔的气质,她不知道古以笙为什么喜欢她,是的,她不知道他为什么喜欢她……“我吃醋,你知道吗?”古以笙把她拉进门来,按她在门上,“吃袁行剑的醋,我生平第一次这么嫉妒一个人,而且是个死人!”“跟他没有关系。”凌芊闭上眼,别过头去。古以笙看着她,松开握着她肩膀的手,转身靠在她旁边的墙上,抬头望着天花板。
  “我的道歉已说出口,今天的目的是达到了,我先上去了。”凌芊站直身子,绕到他面前,“我真的……喜欢你。”“可是我爱你。”古以笙终于说出口,然而知道她不会相信,他无可奈何地又别开头,伸手焦躁地捋过头发,又无力地垂下手。她真的喜欢他,而他爱她,所以变得越来越在乎,越来越想占据她,不在于身体,在于她的心和思想。凌芊双唇微张,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古以笙就向室内走去,几步之后又停下来,背对着她说:“你回去吧。”“再见……”凌芊关门离开。要去日本旅游的事,她一直还没说呢。不说了吧,她想就这么不声不响地离开,她必须到一个远离古以笙的地方,让他找不到自己,自己也找不到他,才能试探出自己对古以笙究竟有着多深的感情——这一次,试探的对象是自己。这么做会有什么后果?她不知道,现在的她,只想远离,这又是她懦弱的表现——她在逃避一个说爱她的男人。凌芊就这么失踪了——古以笙发现的时候,凌芊已经到达东京一天了。古以笙打凌芊的手机,可总是被提示“您拨叫的用户不在服务区”,上去敲门,没有人开。他站在凌芊的门口,久久的,望着紧闭的门,掏出手机又拨了一遍凌芊的号码,仍旧得到相同的提示。
  她居然不见了?!古以笙忽然急急奔下楼,找出房东的电话,拨了过去,“凌芊退房没有?”他问着,拳头紧握。“凌芊?哦……最近没有人退房……”没有说再见,古以笙极没有礼貌地把电话挂了,环视四周,仿佛在梦境,凌芊就这么不见了,无声无息,去了哪里都不知道。古以笙猛然发现,自己没有凌芊亲戚朋友的电话号码,连在同一个城市上学的表妹的联系方式都没有!他即使想问,也不知道找谁问。他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不见的,他们那次不愉快的谈话之后,第二天上班时他没想到要发短信给她,晚上回家之后也不想去找她——他在等她来找自己,只不过想证明一下自己对她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可是,她没来。第三天他终于打电话给她,没通,晚上上楼敲门,没有人开。这个时候,他感觉不对了……现在是第四天,她仍旧没有消息,好像人间蒸发一样。古以笙惶惶过了一夜,第五天,她还是没有回来。她是因为赌气回家了吗?可是如果是这样,手机不会不通;也许是被他一句“我爱你”吓得躲起来了?她似乎不是那种人。究竟是为什么,她去了哪里?早知道这样,他一定不会说,就算瞒她一辈子,他也不会说出口——这种事,他自己知道就好,为什么一定要让她知道呢?他也有这么愚蠢的一天!第六天,古以笙有个手术。他进入消毒完毕的手术室后,看着手术台上躺着的病人,心脏忽然不正常地跳了几下。他问了护士病人麻醉的情况之后,接过护士递来的手术刀就准备手术了。病人的身体被消毒过的布盖着,裸露出雪白但又点臃肿的腹部,这是一个胃穿孔比较严重的中年妇女。手术不是很难,只要打开腹腔,将有孔的地方用肠线缝起来就好。古以笙深吸一口气,用手比了比病人腹部的范围,助手在腹部正中偏左一点的位置画了一条线,他握着手术刀,划开病人的皮肤,皮肤下露出一层黄白色的脂肪层。凌芊是不是出什么事了?一个念头突兀地闯进古以笙的脑海,他的手因此抖了一下,划开的直线歪了一点,刀尖刺入得深了些,流出的血相对上面的刀口要多,不过还算是正常范围,没有太大的影响。护士用纱布按在刀口两旁止血。古以笙不知道刚才那个念头是否成真,这是最坏的状况了。凌芊会出事吗?出什么事?生病了?还是……他都不愿意再想下去了。病人的血映在古以笙的眼瞳里,使他皱紧了眉头,额间渗出薄汗。
  他把手术刀放在另一个托盘里,护士换了新的手术刀给他。他划开病人的腹壁和腹膜,助手用手术剪撑开刀口,他换了把手术刀,继续划,直到腹膜的切口可供进行深入手术。接着,他用止血钳夹住腹膜的出血口,护士用腹钩将肌肉沿刀口撑开,隔开肝脏,古以笙伸手进去探查腹膜、肠系膜等处,摸清胃的位置,顺便探查有没有其他病变。找到胃穿孔处,他就准备进行缝合了。他偏头过去,护士夹着纱布为他擦干额上的汗,他的视线回到病人身上,却总是集中不起精神,心里老想着凌芊。缝合胃穿孔所用的羊肠线很细,必须用力适中,否则很容易断,古以笙由于难以集中精神,用力不均,线断了一次。古以笙看了一眼血压表和心跳测试仪,再看了一眼挂钟。护士用纱布沾沾他的额头,递上新的针。好不容易缝合完,用生理盐水冲洗完手术野。古以笙把止血钳拆下以后,缝合腹膜,但是刀口缝得不太整齐,甚至有些狰狞,他此刻已经有点筋疲力尽了,因为手心出汗,手套粘在手上,非常不舒服,病人身体散发出的血腥味,也让古以笙感觉反胃,护士又为他擦了一次额上的汗。逐步关闭各层腹壁,缝合皮肤之后,他重重喘了口气,望着自己缝合好的刀口,久久没有动弹。
  病人被推出去之后,刚才帮古以笙递器具的护士随口问:“古医生,身体不舒服么今天?”
  古以笙才发觉今天的自己是多么不正常,手术的时候不专心,延长了手术时间不说,还把刀口缝得跟刚练习缝合技术的时候一样。回到外科诊室,他一手撑着头,另一手转着自己的手机。他联系不到凌芊,凌芊也没有联系他。光是想到这个,他就是一阵心惊肉跳。凌芊没有退房,说明她没有要搬走的意思,然而她一直没有回来,他无法从任何人那里得知她的消息。没有消息不见得是最好的消息。第八天的时候,古以笙开始后悔。第九天,古以笙开始自责。第十天,古以笙本来要和胡主任一起做一个全胃切除手术,可是他放弃了,自己的状态,绝不能做这样的大手术,一来,他支持不下去,二来,他不能害了病人。他懊悔自己当日为什么要吃醋——跟一个死人吃醋,为什么当时没有想到,就算凌芊对袁行剑念念不忘,但是袁行剑已经死了,凌芊不可能念念不忘一辈子。父亲跟他说过,女人是用来疼的,因为她们受的苦永远比男人多,因为,她们天生就是弱者。他为什么不能等呢?他可以等的,等到凌芊不再想起袁行剑对她的伤害。他要用自己对凌芊的好,来使她忘记对男人的偏见,而不是一次又一次提起袁行剑,一遍又一遍提醒凌芊世界上有个袁行剑,提醒她自己都不愿回忆的过去。他根本不知道当年袁行剑究竟给凌芊带来多大的伤害,以至于凌芊对爱情如此小心翼翼,原来,凌芊的敏感,不是因为爱着袁行剑,而是因为当年心灵的伤害!他怎么会这么不冷静,这么小心眼,凌芊下来道歉的时候,他居然还不肯松口!他当时就是不甘心,不甘心输给袁行剑!其实自己赢过袁行剑的方法不是吃醋,而是宽容和理解。他才知道自己不能没有凌芊,凌芊居然是那么的重要,这几个月下来,她已经成为他生活的一部分。他习惯了她,原来爱就是一种习惯。她虽然总是装着冷静,可是不自觉流露出的情感总是能被他记在心里,她是真的喜欢他的,那他还吃什么醋?凌芊啊,你在哪里?你逃跑了吗?快回来吧!错过樱花盛开的季节,日本仍旧是个吸引游客的好地方。旅游的第一站,当然是首都东京,到东京,就不得不去日本最高的独立铁塔,也是东京的最高点——东京铁塔。凌芊想起《名侦探柯南》中柯南带服部平次游东京的时候也是来这个地方,结果服部说这是个“毫无格调的塔”。凌芊在塔上俯瞰来往的人群,小琼在一旁用望远镜观看着景色,不时地发出赞叹的声音。如果古以笙也在就好了……凌芊忽然有点惆怅,她不知道现在古以笙怎么样了,有没有发现她“不见了”,她不禁掏出手机,望着空无一格的信号,无语了。吃晚饭的时候,小琼为每一样日本特色菜肴都拍了照,还要凌芊为她照一张吃蘸芥末的生金枪鱼片的照片,凌芊则叼了个炸虾要她照下来。说实话,凌芊觉得日本菜……很难吃,淡而无味,要她一辈子吃这个,她会选择剖腹。中国菜好!她在心里大喊,进而又该死地想念起古以笙那出色的厨艺。如果这些虾让古以笙炸,他会炸得更好吃。不愧是豪华旅行团,住的是温泉宾馆。大夏天的泡温泉在中国人看来有点变态,可是团里的人都乐在其中,头上包着毛巾,可以选择男女混浴,也有分开的泡的,小琼本来色咪咪地提议去男女混浴,凌芊摆摆手,说:“要去你自己去。”小琼其实也是开个玩笑,拉着她一起去了一个小一点的温泉池子。“真舒服啊。”小琼头上顶着毛巾,闭着眼睛享受着。“看你的样子,一定很后悔没去男女混浴。”凌芊泡在池子里,却不感觉燥热,反而觉得筋骨舒展开了,真的很放松。“我帮你擦背吧!呆会儿轮你帮我。”小琼游过来,扯下毛巾,“你家医生就这么放你来了?不怕你在旅行中遇见什么德国帅哥给勾了去?”凌芊转身背对她,“我没告诉他,就自己一个人来了。”“啊?!”小琼停下手。“现在应该发现我失踪了吧,不知道什么反应。”“你搞什么飞机啊?”小琼不满地问,“你这样会吓死人的。”凌芊把事情因果告诉她,“我先躲一阵,回去再说,他总不可能把我杀了吧?”
  “你呀……”小琼对天翻翻白眼,“简直就像八岁小孩嘛,你们谈了好几个月了吧?他要是心术不正早把你拖上床了,还忍你到今天!我告诉你,男人分两种,一种是想上床的男人,一种是想结婚的男人,前一种是花花公子,后一种是值得你托付终生的男人。”“什么歪理,想结婚的男人跟谁都可以结婚,只要是女人。”“那不一样啊,能给你婚姻的男人一定是一个有责任感的男人,那些只会强调‘我肯定会跟你结婚’的男人的最终目的就是上床,结不结婚,得做到才算。所以,在结婚之前不向你要求上床的男人才是个好男人。我看那医生就是这种人。”“有什么好要求的,他是医生,所以对女人的身体没那么大的好奇。我只不过想等到结婚以后再用心去爱他,没结婚之前,我不能陷进去太多,否则我一定死得很惨。”凌芊望着漆黑的天空,风吹在脸上凉凉的,“我来日本,就是想看看自己没有他会不会痛不欲生,如果不会,还好,我没有陷入泥潭;如果会,那么,我就认命,回去期待这个男人最终能成为我的丈夫,大不了再伤一次,上次没死,这次一定不会死。”“试出来没有?”“才两天,我怎么知道!”凌芊用毛巾蒙住脸。接下来几天,凌芊和小琼陆续去了几个著名的景点,包括日本的标志——富士山。富士山是日本第一高峰,是日本民族的象征,被日本人民誉为“圣岳”。富士山位于本州中南部,海拔3776米,山体呈圆锥状,似一把悬空倒挂的扇子,日本诗人曾用“玉扇倒悬东海天” 、“富士白雪映朝阳”等诗句赞美它。由于火山口的喷发,山麓处形成无数山洞,千姿百态,十分迷人。有的山洞现仍有喷气现象,有的则冷若冰霜。最美的富岳风穴内的洞壁上结满钟乳石似的冰柱,终年不化,被视为罕见的奇观,山顶上有大小两个火山口。天气晴朗时,从山顶可看到日出、云海、影富士等大自然风光。坐落在顶峰上的圣庙-久须志神社、浅间神社也是游客常到之地。“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啊!”小琼眼睛都直了,用相机拍了好几张下来,凌芊也沉浸在美景中,只觉得人类在大自然面前显得多么渺小。“来日本这十天一定会成为我一辈子难忘的经历!”小琼双眼放光。“我期待去德国的十天。”凌芊说,她将来去德国回来,一定写本游记,就叫《十日谈》。
  “一个人去德国多没意思啊,跟你那医生商量一下,蜜月旅行就去德国,如果他不同意,就不要跟他结婚。”凌芊沉默下来,这么多天了,古以笙现在怎么样了?她想,回去之前给他打个电话好了,机场有公用电话。山风习习,吹起凌芊的长发,她没有试出自己对古以笙究竟有多少感情,却清楚地明白了,她还是很在乎他的,因为,她一直在想他。最后几天,她们游览了黑部峡谷、那智之泷瀑布还有位于北海道的大雪山国立公园,最后回到东京,明天即将回国。买纪念品的时候,凌芊给古以笙买了一个浅草神社的护身符,用银色的线系着的蓝色圆形护身符,精致漂亮。在她望着护身符发呆的时候,小琼挤过来道:“怎么,买定情信物吗?”
  凌芊脸一红,推开她,“你、你别乱说!”“这种护身符要亲自给对方戴上,而且不可以让第三个人摸要才灵验哦。”导游听完店主的介绍,对凌芊说。“啊,是吗……”凌芊小心地收好,又被小琼嘲笑了一番,她不甘心地反击:“笑什么笑,你自己不也买了一个?”小琼抬头看天,假装没有听见。第二天在东京机场候机的时候,凌芊买了一张电话卡,走到公用电话厅前,插卡之后,拨通了古以笙的手机。


二十一

  早上的会诊刚刚开始,古以笙拿下眼镜,揉揉睛明穴。这几天晚上都睡不好觉,眼睛总是酸酸的,当然,心也是空的。他面无表情地听病人说自己的症状,龙飞凤舞地写着病例,病人离开的时候,他只是简单地扯扯嘴角,算是微笑告别了。叫他怎么笑得出来?凌芊一连失踪十天,他找不到她,她也没和他联系过,他甚至做好了最坏结果的心理准备。他向进德中学的校长要来学校老师的通讯录,将高一年段的老师问了个遍,都没有问到凌芊的消息。他母亲叫他带凌芊回家,他只能说凌芊回她父母那里了,暂时不在X城。
  一个女医生韩芸菲拿着一份病人的病例和X光片来找古以笙。她是古以笙大学隔壁班的同学,由于家在X城,所以就来了医大附属医院工作,现在在第二外科诊室,也准备考医学博士。谁都看得出来她对古以笙很有意思,然而古以笙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没感觉出来,一直把二人的关系限制在同事范围内,平时除了工作上的合作,私下并没有因为是校友而多交流。这次她申请的博士学位和古以笙一样在瑞士,并且,是同一间学校。也就是说,他们将一起去瑞士。古以笙有女朋友的事,她也听说过的,然而,她表面上没有任何反映。古以笙看着她拿来的病例和X光片,还是有点心不在焉。“我怀疑胃癌有转移到肺部的迹象。”韩芸菲指着X光片上肺部的一个拇指大小的阴影,“观察了病人胸腔穿刺抽液,发现有血丝……古医生,古医生?”“我在听……不一定是转移,也许是肋膜炎。”古以笙把X光片放在桌上,又拿下眼睛,揉着太阳穴,“这个病人以前有肺结核病史,应该再详细检查一下。”“可是病人在翻身的时候,觉得有剧痛……”忽然,古以笙的手机振动起来。他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显示屏,是一个奇奇怪怪的号码,0081开头的,他对韩芸菲说了句抱歉,接起电话。“以笙……是我。”古以笙整个人僵住,然后蓦地站起来,像椅子上插了一跟针一样,“你在哪里?!”他怕她听不见似的大声问,把诊室的医生和病人都吓了一跳。韩芸菲望着他,眉头不经意地一皱。古以笙迅速走到外面,紧紧握着手机,“你……你在哪里?!”他又问了一遍。“日本。”凌芊听他那音量,就知道他是彻底被她吓到了,只怕就要赶上当年那具尸体对他的震撼。“我在日本……”“你去日本做什么?”古以笙还是不放心,也可以说是不相信,“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
  “我来旅游的,散心……我本来是要告诉你,可是因为来之前发生了那件事,我没有机会跟你说,你好像也不会有心情听我说,所以……”凌芊慢声细语,毕竟她觉得自己不告诉他就私自来日本又是任性了。“什么时候回来?”古以笙的音调终于有所降低,语速也放慢了。“我马上要上飞机了,下午一点半就会到。”他居然什么都没说,真可怕啊。
  “哪一趟?”“NH935。”凌芊咬着下唇,“那个,我……”“我去接你,回来再说。”“那好吧,我们下午见。”听古以笙这么说,凌芊忽然觉得自己很不懂事,就像一个用离家出走来引起大人注意的调皮孩子,也是个可恶的孩子。她刚想挂电话的时候,忽然听见古以笙在电话里用低柔的声调以近乎恳求的语气说:“猫,快回来……”她忽然有点哽咽,泪水浸润了眼眶,“恩,我就回去。”她挂了电话,擦了眼泪。小琼远远看见她擦眼泪的动作,笑着叹口气。凌芊远远就看见古以笙,他也看见了自己,于是飞快地向她走来。凌芊迎了上去,拉着古以笙的手,刚想说什么的时候,古以笙的脸色一变,忽然抬手重重给了她一巴掌……
  ——凌芊惊醒,发现自己还在飞机上,空调的温度开得太低了,她浑身发冷。偏头看了看小琼,她也在睡觉,想必这次的旅游真的很累,飞机上的其他旅客也都在闭目养神。凌芊是真的睡着了,还做了个梦。她舒展一下手臂,靠回椅背上。“他来接你么?”小琼闭着眼问。“……是啊。”凌芊回答,闭上眼睛,双手环抱住自己。这是她在日本买的无袖衫,淡蓝色和白色的竖条纹相间,略紧身,穿在凌芊身上十分合适,虽然很贵,凌芊还是买了,这可能是她最贵的一件夏装了。可是,早知道今天就不穿这件衣服了,应该挑件厚点的短袖穿,现在她觉得很冷。
  “要是我,根本懒得理你。”小琼看了她一眼,“无缘无故玩什么失踪,居然还让别人来接你,你家医生脾气倒好,换作我,哼哼,直接用手术刀捅了你。”她做了个抹脖子的手势,对凌芊威胁性地扬扬拳头,“我今天倒要看看,那个医生是何方神圣,忍了你这么久还没进精神病院。”
  凌芊哑然失笑,“也许他心理素质比较强吧……”飞机缓缓降落,凌芊提着行李,走下飞机。“双脚踩在地上的感觉真好哇。”凌芊对小琼笑笑,拉着她的手一起走出出口。远远地,她看见了古以笙,像梦见的一样,他看见她之后,就快步走过来,什么都没说,提过她的行李,然后目光落到小琼身上。“这是小琼,我们一起去日本的。”凌芊介绍道。“这就是那个医生啊……”小琼放肆地猛打量古以笙,“不穿白大褂,还真看不出来是外科,一点都不像开膛破肚的人儿呀!”“走吧,车在外面。”古以笙说着,向外走去。“喂,你们俩走吧,我要回家去。”小琼冲凌芊摆摆手。凌芊拉住她,“你太不给我面子了吧?住几天再走啦,反正我放假。”“下次吧,我赶着回家,跟我妈说好了,不想让她等太久,我自己去车站就好。”小琼忽然凑到凌芊耳边,小声说:“你以为我愿意当电灯泡啊?小两口阔别那么久,一定有好多好多话要说,我孤家寡人的,怎么忍心听呢?”“我送你去车站,挺远的。”古以笙转身说。凌芊奇怪地眨眨眼。古以笙指指外面,“我今天开了车来。”“你有车?”这么久没听说过他有车啊。凌芊想,他该不会把他家司机叫来了吧?
  “算是算不是。”古以笙一笑带过,把凌芊和小琼的行李放到后备箱里,开了车门让她们上去。凌芊瞥了一眼车牌,发现不是上次看见的那一辆。古以笙开车,凌芊和小琼在后座看相机里的照片,哈哈大笑,小琼后悔自己来之前应该去买一台摄像机,这样就能录更多的东西了。凌芊无意中抬头,看见古以笙专心开车的模样,想起小琼那“忍了你这么久还没进精神病院”的言论,忽然也佩服起他来。送走小琼以后,凌芊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悄悄瞅了眼古以笙,马上正襟危坐,一句话都不敢多说,古以笙只是开车,也没跟她多谈。驶入小区之后,古以笙把车停好,便下了车。凌芊沉默地跟在他身后上楼,有种手足无措的感觉,这是不正常的,他连问都没有问一句,难道对这件事一点儿也不在意吗?忽然,她又有点怕怕的,小琼说的那句“忍了你这么久还没进精神病院”一直在她耳边回荡,万一古以笙在这几天里发觉自己不能忍受她了,等一下忽然说“我累了,分手吧”之类的话,那她……“你下午不上班吗?她胡乱找了个话题。“请假,先去我家把车开出来接你,然后再去医院。”没有什么不耐烦的口气,还跟平时一样。
  “哦,这样啊。”看来他家不止一辆车呀,真有钱啊,要是校董事是凌芊的爸爸,凌芊肯定当她的大小姐,才不自己出来工作赚钱。古以笙倒是高风亮节,不拿家里一分钱,自己出来当上班族,每月拿固定的工资和奖金。凌芊开了门,古以笙就把行李提进去。“放在地上就好了,我等会儿自己整理一下。谢谢你了。”凌芊正在关门的时候,古以笙忽然用力拽了一下她的手臂,让她面向自己。凌芊吓了一跳,还来不及观察古以笙眼中有没有愤怒的情绪,就被他拉进怀里,抱得死紧。“以笙……”她勉强挤出一点声音,他却用力将她抱得更紧,几乎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身体一样。凌芊甚至发觉他的身体有点抖,于是,愧疚感涌了上来,她的手圈住他的脖子。原来刚才他一直在忍,忍着他的情绪,一直到这个私人的场所才表现出来。古以笙微松开她,捧起她的脸,狠狠吻了下去,力道猛得几乎让凌芊承受不住,然而她还是回应着他,手指插进他的头发里,慢慢抚摸着。
  长吻持续了五分钟多才停下来,凌芊的呼吸很急促,脸完全都红了,她用手背按着微肿的唇瓣,把头靠进古以笙的怀里。“好玩吗?”古以笙一箭双雕,不知道是在问去日本好不好玩,还是问失踪好不好玩。
  “我给你看照片吧!”凌芊拉着古以笙坐在沙发上,再找出数码相机,打开显示屏给他看。他随便看了两张,就把相机放在一边,转头看她,“怎么忽然跑去日本,生我的气?”
  “没有啦。”凌芊把小琼中了大奖的事告诉他,“旅游社是她帮我报名的,因为很仓促,所以我就跟她一起走了。手机卡在日本没有信号,公用电话我也不想打……”“还是赌气。”古以笙版着脸下了结论。被拆穿的凌芊无话可说,最后只能承认:“是啊,赌气嘛……谁叫你乱吃醋。”她学着电视上的大男人一样搂过古以笙,哄小孩似的摸着他的脸颊,“我不是故意、有意、存心骗你,我觉得,把自己讲得什么都不会,比较能保护自尊,不会像个女仆一样为男人做这个做那个。我承认,我原来就像个女仆一样对那个混蛋,甚至在月经的时候还帮他打扫房间、洗衣做饭,现在想起来,我一方面感动自己当年怎么那么好,一方面厌恶自己当年怎么这么没人格。所以啊,我才发誓不要再为男人做家务了,不能让男人利用我的感情。我……很极端吧?既然被你发现了,我也没办法了,唉,你不要再生气了啦……”“生气的是你,不是我。”居然自己一个人去日本,害他恍惚了这么多天!
  “好啦好啦,我生气……”凌芊坐上他的大腿,足实让他僵了一下,马上坐正,郑重地咳了两声。凌芊搂着他的脖子,“你下午还要去医院哪?”“恩。”古以笙隐忍着,一直往后靠,“我跟他们说,我忙完自己的事就回医院。”
  “是向胡主任请假吗?”“恩。”“哦。”凌芊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从口袋里掏出那个护身符,拆开包装,拿出来就往古以笙脖子上套,“这个送你……然后,手机给我。”古以笙被她搞得一头雾水,掏出手机给她,然后低头把护身符拿下来,捧在手心里看着,只听凌芊拨了号码,接通之后说:“喂,胡主任吗?是我……哦,对,我刚旅游回来,他跟我在一起……”古以笙微讶,拉了一下她的衣角,用口形问她:“你做什么?”凌芊看了他一眼,见戴上去的护身符又被他拿了下来,马上不满地叫道:“哎呀,你拿下来干吗,快戴上去,人家刚帮你戴好你就拿下来……”“好,我戴上。”古以笙无奈,又把护身符戴回脖子上。“这样才对嘛,等我一会儿哦。”凌芊眉开眼笑,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刚才那几句话会让人产生多么大的误会,她又把手机贴在耳边,“胡主任,他今天下午不能回医院了,可以吗?”“没关系,你们请便。”胡主任挂了电话,想到在电话里听见的什么““哎呀,你拿下来干吗,快戴上去,人家刚帮你戴好你就拿下来……”、“好,我戴上。”之类的话,笑着摇摇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搞定了,你不用去医院了,陪我吧?”凌芊从古以笙腿上下来,他总算松了口气。她拉住他的手,把他从沙发上拽起来,古以笙随口问:“去哪里?”“上床。”凌芊转头笑了一下,古以笙忽然停住,迫使凌芊一个踉跄,也停了下来,“喂,你不要误会哦,我只是想抱着你睡觉,因为……”她不好意思地搔搔头,“我真的……很想你。”她歪头想了想,露出一个奸笑,“以后我的笔名可以改成‘抱着医生睡觉’哦?”古以笙也搔搔头,看上去十分为难的样子,半晌,他像是要上战场一样,视死如归地回答:“好吧……”“哦耶!”凌芊高高兴兴地拉着古以笙爬到床上,睡在古以笙的旁边,古以笙翻了个身背对着她,她不甘心地从后面将他抱住,把他当一个大大的抱枕,“午安哦。”她说着,闭上眼睛——从今以后,跟古以笙好好过吧,小琼说得对,再不把握这样一个好男人,等到他忍受不了自己的时候,哭都来不及了。从现在开始,她要做真实的凌芊,让他看见她真实的一面——贤妻良母!
  凌芊正在斗志满满的时候,古以笙脑后都是冷汗,他长叹一下,瞥了眼她霸道的双臂和双手,忽然,腿居然也驾到了他的腰上,像只章鱼一样从后面将他缠住——还不如继续失踪——他想。
  也许是这几天两个人都很累的缘故,一会儿后,他们都睡着了。七月底,恰逢许慧、苏敏大喜之日,他们俩果然遵守诺言,在暑假之时举办了婚礼,还选在星期六,凌芊应邀去吃喜酒,还应众多同学朋友的要求带上古以笙,另外,她的父母也说要趁此机会,见见曾发誓不要结婚的女儿找的这个很有可能成为女婿的医生。早上古以笙有一个必须要参加的胰腺肿瘤切除手术,所以凌芊来到医院,准备等古以笙手术完,就马上乘车去Z城。靠在手术室外,凌芊望着病人家属关切而担忧的表情,祈祷古以笙能顺利做完手术,让病人早期康复。下个月,古以笙就要开始办去瑞士的手续了,并且明确跟凌芊说,从瑞士回来,就要准备结婚的事,据说校董事已经开始为他们物色房子了。凌芊想,都走到这一步了,自己没有理由再对古以笙的诚意表示怀疑,如果他从瑞士回来的时候,身边没带什么新女朋友,她愿意和他结婚。
  她会等他的,只要他不背叛自己。然而,只要他一旦背叛,她将不再给他任何机会。男人这种动物,你只能给他一次机会,而且永远不要对他的出轨妥协。凌芊站累了,就找了个位置坐下,摊开一本杂志。“谁做手术呢?”一个护士从另一间手术室出来,问另外一个护士。“古医生和韩医生。”问话的护士显然是个爱说闲话的大嘴婆,马上大惊小怪起来:“他们俩?!哎!我觉得古医生和韩医生挺配的呀,他们同一个学校的,现在又在一起工作这么久了,多有共同话题!”
  “谁不知道韩医生对古医生有意思啊,只要有机会,就要和古医生一起做手术,可勤着呐!不知道古医生对人家有没有意思。”凌芊竖着耳朵认真听着,用用杂志遮着脸,假装看得很认真的样子,其实注意力全在两个多嘴多舌的护士身上。原来古以笙在医院有这么一个追求者,她从来就不知道,古以笙不知道是刻意隐瞒还是别的什么,也从没向她提起过。不知怎么的,她的心里闷闷的,仿佛背后被人捅了一刀似的,浑身感觉不舒服。一个护士眨眨眼:“不可能啦,听说古医生已经有女朋友了呀。”另一个护士倒是一副通达的样子,好像很了解人情世故了,“你还不知道么?我们医院去瑞士的人只有三个,其中两个就是他们二位,还同一个学校呢。天高皇帝远的,两个年轻人在异国他乡,很容易擦出火花哦。韩医生和古医生一样,都二十八了,这女人和男人不一样,女人二十八的再不嫁出去,可就成了老姑娘啦!”凌芊的心一下子提紧,抓紧了杂志的边缘。第一个护士附和道:“有道理,韩医生一定会利用在瑞士的机会,好好和古医生交流交流,发展发展感情。说不定哪,他们俩回来的时候,就是一对儿了!”凌芊双眼一瞪,一阵刺骨的寒意从脚底升起,让她脆弱的感情神经颤抖不已。这年头,只要落花有意,流水不一定无情……她居然要放古以笙和一个对他那么有企图的女人一起去瑞士?!凌芊开始骄躁不安,脑中不断回放刚才护士的对话,尤其是那句“他们俩回来的时候,就是一对儿了!”让她坐立不安,无比烦躁。原来自己的独占欲这么强烈,现在的她,已经不能容忍有别的女人威胁到她的地位,不,她从来就不允许有别人来威胁她的地位!她,不能再伤第二次了,尤其是不能被古以笙伤害!她绝望地想,连古以笙这样的男人都背叛她的话,这世界上一定再没有可以让她付出感情的男人了,她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爱无能。是的,绝望,她感觉有老鼠在啃咬她的五脏六腑,那种绝望,让她近乎要哭喊出声了。“什么杂志这么刺激?”古以笙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凌芊猛一抬头,见到古以笙那含着笑意的清澈眸子,她连忙松手,发现杂志的边缘已经被她抓得惨不忍睹了。古以笙假装心疼地把杂志从她手里抽出来,抚平了封面,发现只是一本《时尚出游》,根本没有让人紧张到要抓破封面的地步。他捏捏凌芊的脸,“我去换件衣服,跟我一起过来吧?”凌芊没有回答,望了望古以笙身后那个女医生,单从相貌身材而言,凌芊是有优势的,然而,一想起对方要与古以笙同去瑞士,她的危机感一点也没有减少——饥不择食是男人的本性之一,背叛更是男人与生俱来的血统。她站起来,牵着古以笙的手,笑笑说:“我们走吧。”说着,就和古以笙一块儿离开了。刚才两个议论八卦的护士看见古以笙和这个刚才就一直坐在旁边的女人如此亲昵的举动,互相对望着,交换了个“这下子完蛋了”的眼神。


二十二

  坐在车上时,凌芊的心情仍旧糟得可以,她对古以笙说有点犯困,就把眼睛闭上了,靠在古以笙肩上假装睡觉。我能在他的肩上靠多久,他去瑞士以后,靠在他肩上的人又会是谁……凌芊悲观地想,她最害怕这种事情,有什么人忽然来插一脚,中途抢走她的古以笙——啊,她居然……“她的古以笙”,古以笙是她的吗?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能够标记一个人属于另外一个人,就算是结婚证也一样。连结婚证都如此,那么她最后能不能拥有古以笙……为什么又是这样,凌芊讨厌命运,总是在她燃起希望的时候泼冷水,让她狼狈地乞求上天的怜悯。对于未来,她竟然是如此无可奈何。她这么想着,抱紧了自己。古以笙见状,以为是车上的空调温度太低,忙从小旅行包里拿出一件T恤,盖在凌芊的身上,又用手臂搂紧了她。凌芊在心里无力地祈祷:上帝啊,既然你让我碰见这样一个男人,就不要再把他送给另一个女人……他们下车的时候,刚好是中午十二点,太阳毒辣地当空挂着,将街道两旁的树都晒得低下头显示屈服的姿态。凌芊望着那些低眉顺眼的树叶,心想,人再强悍,都敌不过本来就残忍的命运,现在的她,只有被动地接受命运的安排。凌父凌母看女婿心切,都赶来汽车站接他们,凌芊默默跟在古以笙身边,有意无意地听着父母和古以笙聊天。他有问必答的,倒也和凌父凌母相谈甚欢。当天下午,就是许慧、苏敏的婚礼进行时,凌芊和古以笙早早来到恺撒大酒店,远远就望见站在门口迎宾的许慧和苏敏。今天的许慧,穿着洁白的新娘礼服,梳着时尚的髻子,加以鲜花点缀。凌芊第一次见许慧化那么浓的妆,几乎要看不出原来的相貌了,显得特别漂亮,怪不得人家说女孩子在结婚的时候是最美丽的。苏敏今天穿着白色的西装,风度翩翩,头发向后梳得整整齐齐,忙着招呼客人。“哼,还说结婚的时候不穿裙子,现在不是穿了吗?”凌芊走过去,拉着许慧转了个圈,啧啧称赞着,“你看,多漂亮哪,我都快嫉妒死啦。”“你就别谦虚了,下一次就轮到你了。”许慧打量着站在凌芊身边的古以笙,打声招呼后,就把凌芊拉到一旁,“我等会儿抛花束的时候,你可要接好了,我会往你那边扔的。接到了,下一个结婚的可就是你哦。”“呵呵。”凌芊笑着点头,回头拉着古以笙就坐。婚宴上,很少碰酒的古以笙只在新娘新郎敬酒的时候喝了杯葡萄酒,其他时间跟凌芊一样喝橙汁,对别人的敬烟也是礼貌拒绝。凌芊一堆朋友同学几乎聚在一桌,所以气氛很是热烈,大家互相暴光当年的丑事,笑声不断。在听凌芊的大学同学雅君说凌芊有一天穿反了衣服去上体育课还浑然不觉的时候,一桌子人都笑翻了,嚷着要罚凌芊喝酒,只是最后的酒都由古以笙代劳了。凌芊不甘示弱地暴出雅君曾经问自己栗子是长在树上还地下这种白痴问题,结果大家都开始拿雅君开涮。古以笙听着凌芊种种丑事,只是低着头笑,没有参与暴光。“喂,明年我就调去澳大利亚工作了,到时候你跟小古结婚,我肯定参加不了你们的婚礼,这可怎么办呀?”雅君碰碰凌芊问。“你也出国?”凌芊看着她,一脸鄙视,“你们干吗都这么喜欢出国?是哪个国家的水土把你们这些人养到这么大的?你这不孝女,爱来不来,我懒得理你。再说,结不结婚还说不定呢,想这么远干吗。”“舍不得我了?”雅君一脸深情,拉起她的手,“还记得我们当年合唱的那首《你是风儿我是沙》吗?那时的我们,多么恩爱啊~”“去你的!”凌芊撇撇嘴,“是谁跟我说要找一个肯为你做饭的男人的?现在呢?你跟你男朋友两个人都那么忙,现在又一起调去澳大利亚,还做饭?我看是肯为你赚钱吧!”
  “赚什么钱啊,稳定就好。”雅君摆摆手。“你看着吧,呆会儿我一定要把花束抢到。”
  凌芊看她那副摩拳擦掌的样子,笑她是封建迷信。真到了抢新娘花束的时候,凌芊倒紧张了,看着一堆人挤来挤去,万一等一下一起摔了才叫一个难看呢。她这么想着,走到人群最外围,站着不动。许慧偷偷回头看了一眼凌芊的位置,在围观人群数完“一二三”之后,用力把花束向凌芊抛去。
  凌芊看见花束向自己飞来,心想,许慧果然讲义气!看来,这个花束一定会落在她手中的!谁知,她刚要伸手去接,花束在半空中被忽然跳起的雅君拦截,死死抱在怀里,像抢了篮板球一样。也对,雅君一七二的身高,她不抢到谁抢到?虽然抢花束只是个游戏,但是凌芊心里就是感觉怪怪的,本是向她抛来的花束,忽然就被雅君抢走,这意味着什么?这是不是在暗示她,她本以为势在必得的古以笙,会被一个半路杀出来的女人给抢走?一想到这个,刚刚在笑声中好起来的心情,又变的一塌糊涂。雅君向她炫耀自己抢来的花束,凌芊笑着说:“谁稀罕那东西,我一向是反对封建迷信、崇尚科学真理的人。”然而,她的笑,是苦笑。半夜时分,凌芊已经对着笔记本电脑发呆近一个小时了,打开的Word文档空空如也,小说一个字没写。当她回过神来,看了一下右下角显示的时间,发现已经十二点多了。那种无以名状的恐慌久久萦绕在她心头,挥之不去。离古以笙出国的日期仅剩一个月了,这个时候她又忽然变卦,就会显得反复无常,不用说别人,连她自己都会鄙视这样的凌芊。当初不知道有“韩医生”这么个人,所以才愿意等古以笙,可是现在,她的等待会不会是竹篮打水?她焦虑地把脸埋进枕头里,双手握拳,狠狠捶了几下床垫。她发现自己忽然恨起那个韩医生起来,那女人究竟是想什么嘛!都二十八了还不找个男朋友,居然盯着别人的,这样做是会遭报应的!凌芊甚至恶毒地诅咒,明天那个韩医生就被汽车给撞死,或者忽然心脏病猝死,这样的话,就不会跟着古以笙去瑞士了。“气死我了……我快受不了啦……”凌芊痛苦地呻吟着,从床上跳起来。她走到窗前,见父母房间的灯已经暗了,知道他们一定已经睡着了。于是,她轻轻拉开门,踏手踏脚地绕到客房的门前,没有敲门,就直接转开门锁进去。屋子里黑乎乎的一片,凌芊关了门,向床走去,一屁股坐在床边。“你这是梦游吗?”黑暗中传来古以笙含着笑意的声音。“不是。”凌芊压低声音回答。“那就是我在做梦?”古以笙坐了起来,从后面抱住她,“今天喝了酒,所以就做了这样的一个美梦……”他将凌芊抱得更紧,手伸入了凌芊睡衣的下摆,唇还贴上了她的颈旁,这是前所未有的亲密行为,平常的古以笙是万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凌芊一惊,按住古以笙的手,“你、你没有做梦。”“我知道。”古以笙微叹口气,退到床角去,“只是你不该现在来……”
  “我睡不着。”凌芊盘腿坐着,“所以来找你聊天。”“好。”沉默……一片静谧。“你们医院就你一个人去瑞士么?”凌芊知道现在不能直接问他那个韩医生的事。“三个。”古以笙诚实地回答她,“我一个,还有第二外科的韩医生和骨科的张医生。”
  “外科去了两个呀,看来你们医生很重视外科呢。”凌芊盘算着,要怎么问出古以笙对那个女人的感觉,“你们三个年纪都差不多吧,他们俩成家没有?”“张医生的孩子都一岁了,韩医生嘛,据说还没有男朋友。怎么,你要给介绍一个?”
  “我又不是媒婆。”凌芊觉得自己的问话有了点效果,“要介绍也是你给人家介绍,怎么说你都跟她比较熟。”“你听谁说的?”古以笙不是迟钝的人,忽然间就听出了凌芊话题的中心,他靠近她,扳过她的身子,“你就是因为这个睡不着?”凌芊将手轻轻搭在他的手臂上,“不瞒你说,我确实……”“傻瓜。”古以笙轻斥一声。凌芊抬手摸着古以笙的脸,将他的五官轻轻用指尖描绘,她仍旧是那么无可奈何,最后,她抱住了他的脖子,在他耳边绝望而霸道地宣布:“古以笙,你是我的。”今天本是凌芊去三中面试的日子,可是古以笙要先坐飞机去上海,再从上海飞去瑞士。凌芊斟酌许久,决定放弃面试的机会,去机场送古以笙。凌芊的心情低落地可以,一路上没说什么话,古以箫本就是个多话的人,一路上有她,就少不了欢声笑语。一家人坐在车上,其乐融融。古以箫已经高考完毕,成绩也出来了,考得相当不错,被X大录取,成了凌芊的表妹毛婕云的学妹。“哥哥,你春节回来的时候要给我带礼物哦,我不管你拿不拿得动,只要看到好玩的好看的好吃的,就给我带回来。”古以箫缠着古以笙,厚着脸皮说。古母笑着拍拍女儿的脑袋,“你这么想要,明年暑假让你爸爸送你去瑞士旅游就是了,别累着你哥。再说,你哥的口袋呀,还要为凌芊留点位置呢。”“对呀,凌老师,你想要什么,叫他帮你带回来!”古以箫挤到凌芊身边。
  “我对德国的东西比较感兴趣,如果可以,带一个德国帅哥给我。”凌芊挑挑眉,故作轻松道。俗话说,人生无处不相逢。可是凌芊活了二十几年,唯一的感觉就是:人生何处不离别。有道是,自古多情伤离别,更何况,此去经年,应是良辰好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在候机厅里,凌芊第二次与那个韩医生见面,而且是正面接触。今天才知道,韩医生的全名叫韩芸菲,好一个女人味十足的名字!韩芸菲今日穿着一件白底粉色碎花的吊带洋装,还化了妆,可见是刻意精心打扮过的。凌芊早知道会有见面的机会,今天也刻意打扮了一番,衣服和牛仔裙都是新买的,前几天还特意去买了一支新的美宝莲唇膏,涂上去有果冻的效果。这是两个雌性动物之间的较量,这比雄性动物那直接的打斗更加血淋淋。至少今天,凌芊是赢了的。她在心里庆幸,韩芸菲作为她的情敌,并不像小说中出现的情敌那样是个绝色美女,至少在普通男人眼里,韩芸菲的长相只能算一般。这让她焦虑的内心至少有了一点安慰。没想到她凌芊终于有一天要在外貌上跟人家较劲了,原来在男人面前,外貌是个多么重要的东西。韩芸菲见到他们,很自然地站起来打招呼,还向自己的父母介绍了古以笙,这让凌芊吃醋得近乎要甩头而去。在场的古父古母和古以箫都不知道韩芸菲对古以笙的感情,只是礼貌地回应着,并没有深入交谈的意思。打完招呼以后,古家的人就坐到另一排的椅子上。凌芊坐在古以笙身边,想到古以笙一上飞机,韩芸菲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和他单独相处了,不禁偏头暗暗瞪了一眼韩芸菲。她看见韩芸菲一脸得志的表情,再度灰心丧气起来。相貌上赢了韩芸菲有怎么样呢?古以笙一定见过比自己漂亮几倍的女人,可是古以笙不还是喜欢上了自己?所以,这不能证明外貌一定是吸引男人的资本,再所以,并不是她比韩芸菲漂亮,古以笙就不会喜欢上韩芸菲。更何况,外貌是个多么肤浅的东西,也许韩芸菲有着惊人的内涵?这奇怪的逻辑让凌芊陷入灰暗的情绪中,只能在现在死死握着古以笙的手。
  古父陪他们坐了一会儿就说:“我们先回去吧,让两个年轻人单独呆一会儿。”古母点点头,叮嘱了古以笙几句,就拉上古以箫准备离开。“哥,你可要保重啊,不要太想我哦!实在想得厉害,就打电话给我!”古以箫颇为舍不得地抱了一下古以笙,挥挥手,就跟着古母走了。“凌芊,飞机起飞之后,我叫司机接你,中午来家里吃饭。”古父转身说。
  “好。”凌芊回答。“这个给你……”古以笙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东西,拆开包装,从里面拿出一条水晶坠项链,交给凌芊。凌芊接过一看,这是“石头记”的绿色水晶,坠子呈柱状体,上面雕刻着古代一种图腾,她握在手中,眨眨眼,“你应该送我能带来桃花运的粉红水晶。”“我不会自找麻烦。”古以笙手一摊,“我帮你戴上。”“绿水晶能带来什么运?”凌芊撩起头发,露出颈部。“健康。”古以笙帮她戴好之后,整理一下,然后拉出脖子上戴的那条凌芊从日本买来的护身符,“都是保佑健康的,算是凑一对儿吧!只是这条护身符麻烦一点,每次洗澡前都要拿下来,洗完再戴上。”凌芊捂着嘴偷笑着,“下次咱不买日本的护身符了,以后我去德国,买德国产的银色十字架给你,就不用又脱又戴的了。”“呵呵……”古以笙把护身符放进领口,“刚才以箫问我要了一大堆东西,你呢?想要我带什么回来给你?瑞士的表和巧克力很有名,要不要?”“你……”凌芊能明显地感觉到韩芸菲时不时投过来的目光,她深吸口气,郑重地对古以笙说:“把你自己带回来就好。”广播开始提示古以笙乘坐的航班已经可以登机了,凌芊看见韩芸菲迫不及待地站起来,面朝他们,像是要等着古以笙和她一起走。凌芊有一种失落感,像是预感自己要失去古以笙一样,紧张得猛地抓住古以笙衣服的下摆,像是不愿母亲离开的小孩一样。古以笙反握住她的手,忽然把另一只手搭在她的后颈上。凌芊瞪大了眼睛,望着古以笙的唇向自己压来——他当着候机厅这么多人的面在吻她,这种动作,平时就算用刀逼着他,他肯定也不会做!也许是感觉到韩芸菲投来的震惊目光,凌芊顾不得什么,主动回应着他。平时一向内敛的古以笙在大庭广众之下和女友拥吻,韩芸菲一时之间很不能接受。然而她强迫自己要冷静,毕竟要怎么告别是人家的事,只要古以笙上了飞机,她就有机会慢慢将他的心偷来,说实话,她等这一刻不知道等了多久。凌芊有种这一别就不会再见的预感,而且这不好的预感空前的强烈。她承认自己依赖他而且非常舍不得他,他们在一起已经半年了,虽然古以笙工作忙,约会的次数很少,但是由于两人住得近,几乎天天能见一面,一下子没有了古以笙,凌芊心里的空虚可想而知。“古以笙……”她嘴一撅,眼泪汪汪起来。“傻丫头,别哭。”古以笙找着纸巾,手忙脚乱地替她擦眼泪,“瑞士的时差是八小时对吧,我一有时间就给你电话,好不好?”“好。”“也别忘了把你新写的小说传给我,我一定认真拜读。”古以笙皱着眉头,广播里催促登机的声音和凌芊不断掉下的眼泪让他有一种喝令播报员闭嘴的冲动。“好。”凌芊点头如捣蒜。她没有在意播报员的播音,她的耳边一直回响着周杰伦的《千里之外》,那情到深处便是忧伤的音调,配合现在的别离,渲染着凌芊心中的不舍和伤感:梦醒来是谁在窗台把结局打开/那薄如蝉翼的未来经不起谁来拆/我送你离开千里之外/你无声黑白/沉默年代/或许不该/太遥远的相爱/我送你离开天涯之外/你是否还在/琴声何来/生死难猜/用一生去等待……“好了,你快上飞机去。”凌芊站起来,揉揉眼睛,“保重了,亲爱的。”
  古以笙用力拥抱她一下,握着滚轮行李箱的手柄,向登机口走去。凌芊忽然涌起一阵悲壮感,目送着古以笙走向登记口,在他快要进去的一刹那,他回身望着她,她忙低下头不愿再看他一眼,只怕自己会克制不了地冲过去。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恰似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那一声珍重里有着甜蜜的忧愁沙扬娜拉!


二十三

  由于凌芊为了送古以笙没有去三中面试,因此失去了去三中工作的机会,然而,进德中学原本应教高一的一个女老师怀孕就快生了,凌芊当起了代课老师,要代三个月的课——这一次,是真的凭着校董事的关系。没想到自己会真的成为“关系户”,凌芊更加不敢懈怠,每一节课都讲得认认真真,对学生也是关怀备至,希望别人不要说她是“空降部队”。古以笙去瑞士以后,楼下暂时没有人住,猜想古以笙回来的时候,也不会再住在这里了吧,如果顺利的话,她也不会再住这儿了。校董事说,古以笙明年春节回来的时候,就可以去买一套房子开始装修了,再摆桌订婚宴,让双方父母见个面,敲定结婚日期,古以笙回来以后就可以让他们结婚。这听上去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如果真能按校董事的计划进行,那就完美不过了。凌芊有时候偷偷幻想一下那时的情景,竟然有一种很幸福的感觉。她几乎每天晚上都可以接到古以笙的电话,古以笙放弃午休的时间,在每晚八点左右也就是瑞士时间中午十二点以后打电话给她,只是聊聊天而已,凌芊也觉得心情舒畅。有时候碰到古以笙去当地医院观摩大手术,一整天都很忙,凌芊就不会接到电话了。不过她不是蛮不讲理的人,只要古以笙有正当可信的理由,她都不会介意。“安全”地过完了一个月,凌芊似乎有点放心了,她想,自己也许应该试着去相信古以笙。她可以保证自己在古以笙去瑞士的这九个月里不搞上其他男人,也许古以笙也可以像她一样。虽然女人总是要等到被男人抛弃之后才能了解到自己的男友也会移情别恋,但是古以笙却能让凌芊相信,他是个值得相信的男人。然而,韩芸菲对古以笙的觊觎,总是让凌芊的信任摇摆不定。古以笙虽然每天都打电话给她,可是她毕竟不能想以前一样,想见他就见他,所以,古以笙在瑞士的生活,其实她是全然不知的。
  有时候她会胡思乱想,想得自己筋疲力尽,累得半死。她一方面怪自己为什么不在古以笙从瑞士回来之后再认识他,另一方面又怕如果那时候才认识古以笙,古以笙身边早就有个韩芸菲,自己倒成了第三者。自己这样子真的好累,可是她却坚持着。她祈祷时间能过得快一点,这样古以笙就能早一点得到博士学位回国,自己就不用这样担心和想念。她笔下的爱情更加纯洁和专一,好几次被编辑说成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情节”而被迫修改得现实一点。她把未修改的小说章节发给古以笙,其实是在暗示他做人应该专一,只是不知道他能不能理解她的苦心。这两天,古以笙没有打电话给她,原因是去了位于瑞士东北部的博登湖旅游,不过,古以笙用随身带去的笔记本电脑和凌芊联系着,把拍的照片传给她看。在听凌芊说博登湖位于瑞士、奥地利、德国交界处之后,古以笙说在回国的时候会再来一次博登湖,带一瓶湖水给她,算是一份来自德国的礼物。凌芊一听高兴极了,随口说干脆去德国渡蜜月算了,没想到古以笙竟然答应了。
  如果事情能一帆风顺,这世界上就不存在小说这种东西了。又过了十几天,古以笙打电话给凌芊的时候,中国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他说,呆会儿要去医院观摩一个罕见病例的手术,晚上要写手术总结报告,现在要看点材料,没时间跟凌芊聊天。凌芊善解人意地答应,叫他注意身体,就挂了电话。凌芊打开电脑,一张张看着古以笙上次传给自己的照片,美丽的博登湖水在不同角度呈现着不同颜色,有时是天蓝的,有时是碧绿的,如果能亲历这样的美景,该是件多么美好的事!凌芊最喜欢一张湖水和天空看上去都是蓝色的照片,在照片中,连远处的山都罩了一层蓝色的薄雾,渺茫得像是海市蜃楼,相当梦幻。无意中,在别人替古以笙拍的一张照片里,她看见了远远在他身后站着的韩芸菲,虽然拍得不是很清楚,但从肤色和发色上看,怎么都是个中国女人,不是韩芸菲还会是谁?凌芊用了心,在每张照片里细细寻找着,果然在好几张照片的背景里发现了韩芸菲的身影。
  这么说,那时韩芸菲也有去博登湖旅游了?凌芊看着那些照片,有古以笙单人的,也有古以笙和几个外国人一起照的,特别的是,无论古以笙和几个人合照,就是唯独不见里面有韩芸菲出现的合照。凌芊一开始认为,也许古以笙是怕她误会,就没有把有韩芸菲的合照给她看,可是她看了另外的照片,古以笙把自己单独和几个漂亮外国女同学的合照都给传给她看了,为什么就是不传有韩芸菲的合照呢?这里面该不会有什么猫腻吧?凌芊双手交握着,手心出汗了。她关了电脑,呆呆躺在床上,胡思乱想,怎么也睡不着,翻来覆去的一直到了三点多,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睡着的,可能是太累了。当她一觉醒来,发觉已是早上九点。还好今天她的课安排在下午,不然一定迟到了——老师迟到的性质可比学生迟到的性质要恶劣很多,更何况现在的她还是一个“关系户”。凌芊慢悠悠地起了床,发现自己昨晚没关机就睡觉了,这样可不好,古以笙叮嘱她睡觉的时候一定要关机,这样可以减少手机对人体的辐射。忽然,她有种打电话给古以笙的冲动,可是,她算了一下瑞士的时间,大概是凌晨一点多,古以笙肯定睡了……如果现在打过去,一定会把他吵醒。可是,古以笙接到她的电话,一定不会介意的,因为,由于从中国打电话去外国价钱太贵,她还没打过电话给他呢。今天,她迫切想听听他的声音,否则,她一天都会不安的。她找到古以笙在瑞士的手机号,拨了过去。响了不到两声,对方就接了起来:“喂,你好。”凌芊整个人向被雷击中一样,嘴惊讶得几乎要合不起来了——电话里传来的是女人的声音,而且说的是中文!这……这肯定就是韩芸菲了!天啊,上帝!现在是瑞士时间凌晨一点!只要是正常人,在这种工作日,没有什么特殊的事,这个时间段一般都已经睡着了!为什么!为什么电话里传出来的是韩芸菲的声音!为什么不是古以笙接的电话!凌芊脑海中立刻浮现了一副淫靡的画面——古以笙光裸着上身睡熟了,而韩芸菲在他身边裸着身体接起他正在振动的手机!凌芊急促地呼吸着,咬着牙说:“我找古……古以笙……”“他去了洗手间。”对方回答得很快,没有一丝犹豫和尴尬,简直就是像是在宣布“他刚才还和我在一起,只是现在不在”。凌芊被韩芸菲那得意的口吻惹火了,对方好像早就盼望着她能发现一样,居然一点解释的意思都没有。“叫他听电话!”她冲韩芸菲大吼,恨不能马上扇这女人几巴掌!意外地,电话忽然被挂断了,凌芊气急,再拨过去,发现手机关了机!一定是他们其中一个做贼心虚……她腿一软,整个人瘫在地上,手机掉在地上,话筒里传来提示声“您好,您拨叫的用户已关机,请您稍候再拨……”此时的瑞士——古以笙从洗手间回来,走进资料室,看见韩芸菲正拿着他的手机。他还没开口问,韩芸菲就说:“你的手机没电了。”“是吗?”古以笙看了一眼挂钟,无所谓地说:“不要紧,这么晚不会有人找我,明天再充电。刚才我要的资料,你找到了吗?就是关于那个从子宫血管一直延伸到心脏动脉的血管瘤……”
  “哦,找到了,在这里。”韩芸菲递给他一个资料夹,“这个报告很复杂,看来今晚我们要熬夜把它写出来了。”“这样也好,今天下午才观摩的手术,记的比较清楚。”古以笙坐到韩芸菲对面,翻看着资料夹,“这种病例比较罕见,手术的危险性相当大,整个手术过程中,医生的手几乎是泡在血水中操作的,只有伯尔尼教授这种国际顶尖外科医生有这种水平。今天是受益匪浅、大开眼界了。”
  “是啊,要是换作我,一定不知所措。”韩芸菲应着,瞥了一眼古以笙放在一旁的手机,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觉得这简直就是老天在帮助她——现在古以笙的女朋友一定对他误会大了,而且,古以笙的手机居然这么配合地在这种时候没电了,他女朋友就算想打电话来追问,也不会通的。半夜打电话来,手机却被一个女的接起,然后就关机——只要是人,都不会想到事实其实只是男朋友和同事在熬夜写报告、手机没电这么简单。或许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分手。晚上八点,凌芊把手机放在自己面前,等着古以笙给自己打电话,然而,她的眼神是空洞的,简直就像是死了一般。隔了几年,她又一整天没有吃饭,打电话去学校请了病假,一整天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八点十五分的时候,古以笙打来电话,她接起,懒懒地“喂”了一声。“抱歉。”什么,马上就道歉了?凌芊带着恨意眯着眼,男人都是这样不要脸,做了丑事之后以为道歉就可以解决一切了。她讽刺着:“道歉做什么?你做错什么了?”“昨天很忙,打电话给你的时候也没聊几句。”简直就是胡说八道,这就是道歉的原因?“然后呢?昨晚你干什么去了?”她好心地提醒他,眼泪已经流了下来。“我在写报告。”“写报告?”凌芊明白了,古以笙昨晚是真的不知道她给他打过电话,可见那女人根本没告诉他,哼,睡得那么熟吗?累成那个样子,想必做了好多次吧?可恶的韩芸菲!可恶的古以笙!可恶的瑞士!凌芊咬着牙,冷笑着问:“写什么报告?该不会是写了一整夜的生殖器报告吧?”这话问得很是恶毒——“写了一整夜的生殖器报告”,这是凌芊能问出口的最优雅的话了。
  “你怎么知道?的确是有关女性生殖系统的,病例罕见得很,几十万人中只会出现一例,虽然不是我主攻的方向,但是对外科手术操作技术有很大的意义。”凌芊几乎要对他的虚伪破口大骂,明明就在跟韩芸菲厮混,却骗她说在写报告!什么“有关女性生殖系统的报告”,她看他是亲自研究女性生殖系统吧!男人一旦变心,真是什么谎言都说得出来!古以笙,真没想到你也是这种男人!她擦了一把眼泪,心碎成几万块了。“古以笙,我劝你注意身体,别以为自己年轻就敢整夜不休息,离开了祖国,也不能这么拼命,存着点力气回国用。”
  古以笙在电话里头轻笑着,全然不知道凌芊的话是什么意思,“谢谢关心,我一定铭记在心,时刻温习。”“你这个混蛋。”凌芊拿这男人的厚颜没办法,一时没控制自己的情绪,带着哭腔骂他。
  “怎么了猫?声音怪怪的……”古以笙听出了异状,关心地问。“感冒!”怎么可以让他知道自己在哭?好像自己很在乎他似的!“抱歉,我不知道你感冒了。”古以笙忙叮嘱她,“多休息,向学校请个假,不要再讲课了,保护好嗓子。我走之前有放一些常用药在你客厅电视柜的第二个抽屉里,在左边的铁盒里面,你找看看……”“说完了吗?”凌芊不耐烦地打断他。“好吧,既然你不舒服,我先挂了,记得吃药。”凌芊挂了电话,把手机扔到一旁,古以笙真是可笑,居然不知道她已经发现他的丑事了,还敢打电话给她,装出一副对她嘘寒问暖的样子,不知羞耻!她捡起手机,抓过一张KFC的广告单,照着上面的外卖电话打过去,报上地址,然后大声说:“全家桶一份,快点送来!”“小琼,这日子没法过了,我又被男人骗了。”凌芊吃着炸鸡,一边哭一边打电话,“我再也不要相信男人了,再也不要……”“怎么了?!”小琼担心地问。凌芊把事情跟她说了一遍,说到最后几乎泣不成声。“你别这样,古医生跟袁行剑不一样的,他不是那种人,你一定是误会了,真的,你别伤心了。”小琼很怕凌芊又开始自虐,马上小心地安慰着她。“误会什么?!半夜里一男一女呆在一起,没在上床,难道还在讨论台湾问题啊!”凌芊把一根骨头扔进垃圾桶,又抓过一个鸡腿。“电视上这种情节多的是,不一定都是在上床啊。也许那个女的偷了古医生的手机,等着你打电话给他。”“等什么等!我以前根本没打过电话给他!我才第一次打,就被我抓住了他的偷情……”
  “也许古医生真的是去洗手间了,那女的就接了电话。”“上完床当然要去洗手间了,不然一身恶心的液体怎么睡得着!”凌芊说着,大哭起来。“混蛋古以笙……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你有证据吗?”“还要什么证据!我去哪里找证据!”“没有证据,你就不能这么快下结论。你不妨心平气和地跟他沟通一下,不要什么话都憋在心里,直接问他‘你是不是和那个女人在一起’不就得了?既然你都发现了,他再骗你也没有意思,如果他真的有这档子事,他一定会承认的,因为他都和那女的那样了,再留着你也没用;可是,如果其中真的有误会,他的解释如果真的可信,你就相信他,不要胡思乱想折磨自己。”
  凌芊没有回答,只是不停地哭。小琼等了很久,“喂,凌芊,你还活着吗?”“活着。”“你该不会又绝食吧?”“没有,我在吃东西。”“那就好。”“我买了KFC的外带全家桶,准备一次把他们都吃光。”小琼尖叫了一声:“你想撑死自己啊!别吃了!你、你、你真没出息!为了一个男人,值得吗?!你要死,也得那姓古的承认自己偷情后你再死啊!你要是先死了,那个女的不高兴死!你倒成全那死女人了!”“是,我就成全那死女人,明天古以笙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就跟他分手。”凌芊抽泣一下,咬了口鸡肉,“我不管古以笙有没有跟那女的怎么样,总之我受不了了,成天这么担惊受怕,总有一天我会疯掉。”“再考虑一下吧……”“不用考虑了,我的心都凉透了……”天气虽然不冷,但是凌芊全身都是冰凉的,“我不想再谈了,我是个不适合恋爱的人,多好的男人都不适合我。现在,就算古以笙没有偷情,我也不想再谈了,我累死了,我快疯了,快被自己搞疯了。我怀念单身的日子,不会想念一个男人,不是担心一个男人,也不会为一个男人伤心,那种日子对我来说就是天堂。”“古医生怎么办?他如果没有背叛你,你却要和他分手,他会伤心的。”
  “他能伤心多久?男人这东西,就算伤了心,也很快恢复的。就算我自私,就算我混蛋,就算我没人性,行了吧?”凌芊自贬着,然后嘲讽道,“现在谁是混蛋还不知道呢,也许跟他分手才是聪明的体现。”“我仍旧坚持我的观点——你和古医生好好谈谈,问清楚之后再决定,不要这么草率。现在你在气头上,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不过,你将来一定要后悔的。”“我现在后悔自己为什么又要和男人恋爱!”凌芊高声说,“我他妈的养只狗都比男人强一百倍!该死!”“凌芊,你一定要想清楚!”“我又不是要自杀!想那么清楚干吗!”凌芊气冲冲地按掉电话,打电话给小琼,本来想得到小琼的支持,然后一起骂男人这种下劣的动物,没想到她一个劲儿劝自己要冷静、要想清楚,古以笙给了她什么好处?!再说下去也没意思,干脆不要说了!她关了机,继续吃炸鸡,对!要吃饱,明天才有体力撑到古以笙给她打电话。为什么她这么倒霉!为什么男人都这么可恨!为什么她不是男人!


二十四

  凌芊伤心到极至,物极必反,讲课激情万分。两节课上完,她已经筋疲力尽,趴在办公桌上。外面一阵骚动,她抬起头,才发现是校董事来巡查了。看见凌芊憔悴地趴在桌上,校董事连忙走过去,拉着张椅子坐在她身边,摸摸她的额头,“凌芊,还好吧?”“伯父。”凌芊心生悲伤,望着校董事的脸,最终选择沉默。“以笙昨天打电话回家,就说你生病了,还托他妈妈去看看你呢,不巧,她也感冒,于是我就来了。怎么样,会不会很难受?你怎么不请假呢?”古以笙……看不出来他还很会做人嘛,表现出这么关心她的样子做什么?一定是心虚。凌芊撑起身子,“我没什么,伯母怎么样?有没有去看医生?”她其实没感冒,听说古母感冒了,她就顺便问候一下。古以笙不是个东西,可是他的父母都是好人,不仅没有富人家的架子,还处处关心她,这样的父母居然生出那样的儿子,凌芊真替古母伤心。“开了药,现在好多了。这天气一变,感冒就猖獗,你也快点好起来,不要让以笙担心。他大老远的,你有个小病小灾,没办法顾到你,心里一定不好受。”“他当然顾不到我,他都顾着……”凌芊一时口快,差点就要将“韩医生”三个字说出口,还好她反应不慢,立马改口道:“他都顾着学业嘛,读医学的,不都很忙吗?我不用他顾着我,我很好的。”过了今天,古以笙确实不用再顾着她了……“真懂事……”校董事夸着她,慈祥地笑着,“怪不得以笙每次打电话回来都在说你,我都要吃醋了。我儿子我最了解,喜欢什么东西就一路坚持到底,跟他爷爷学烹饪啦,考医学院啦,还有就是交你这个女朋友。别看他在瑞士那么忙,其实心里老想着你,说你父母不在身边,让我们多照顾照顾你。我们都高兴得很,尤其是他妈,自己的儿子懂得关心女朋友,是跟我当年一样的。”他得意地笑笑,“男人啊,最重要的是能负得起责任。既然看准了你,就要好好相处。他出国前我也警告过他,他要是让你不好过,我就让他不好过!”“真的很谢谢。”凌芊不知回答什么才好,古父口中的古以笙和她现在心中的古以笙差距实在太大了。坐着校董事的车,她回到家中,煮了包方便面吃了之后,就躺在床上。天色很暗了,她没有开灯,房间里像蒙了一层黑纱,灰蒙蒙的,就像她此刻的心情。凌芊不知道自己现在这样叫不叫抑郁,她忽然有种离开这里的冲动。于是,她想起妈妈跟她提过的,在美国的表姑。好吧,大家都这么喜欢出国,她也出国吧!然而,她没有要抛弃祖国母亲的意思,她只不过想逃去美国一阵子,以后还要回来的。美国在她眼里是个糟糕的国家,一提到美国,她就想起两个词——色情和暴力。上帝给了人类七情六欲,美国人却将它们变成色情和暴力。现在她心灰意冷,去哪里不重要,她就是要走,还非得走得越远越好,不要说是美国,就是去津巴布韦、毛里求斯,她都愿意。她拿起那个被她摔了好多次都没有坏的手机,给妈妈打了电话,说自己愿意去美国帮表姑教中文,让妈妈尽快拜托表姑帮自己办手续,越快越好。如果手续没那么快办好,先帮她办个探亲手续,先以探亲的身份去美国。妈妈问她为什么忽然有了这个决定,是不是跟古以笙出了什么问题,凌芊不想说真实原因,就敷衍说古以笙去了瑞士,而自己在进德中学的代课期快到了,暂时没有工作,所以去美国试一试。妈妈半信半疑,但还是答应了。纽约,那个有着自由女神的地方,是不是真的能给她的心灵带来自由。八点,古以笙准时给她来了电话,分手的时候终于要到来,凌芊接起电话,死气沉沉地“喂”了一声。“好点没有?”古以笙第一句话就是在问她的身体状况。“我没有生病。”凌芊沉沉的语气,“我昨天是哭多了,所以嗓子才变成那个样子。”
  “出了什么事?”古以笙的语气中透着浓浓的关心和担忧,只是凌芊没有听出来而已。
  “出了什么事——你好意思问我?你自己做了什么,还要我提醒吗?昨天我已经提醒到那个程度了,你还给我装疯卖傻,你当我弱智吗?”古以笙愣了一会儿,“我做了什么?”“非要我说?”凌芊“哼”了一声,“不见棺材不掉泪……我问你,昨日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你在做什么?跟谁在一起?”已然是警方的询问了……“我在写报告,跟韩医生在一起。”犯人知无不言。警方继续询问:“周围有证明人吗?”“凌芊,不要再问了……我什么都没做,只是写报告,没有证明人,也没有物证,但是,我在写报告,你听好,我在写报告。”凌芊翻翻白眼,这男人一直强调自己在写报告,鬼知道他写什么报告!“我昨天早上起床之后给你打过电话,就是你那里的凌晨一点多,可是,是那姓韩的女人接的,我叫她把手机给你,可是不知道是谁挂断了,我再打过去,手机关机了。”她简略地把事情叙述一遍,然后说,“一直在写报告的你,怎么刚好我打电话的时候就不见了呢?还有,什么报告非得一男一女在凌晨一点钟写?”
  “那份报告由我们合写,而且第二天下午就要交,我们只能熬夜将它写完。你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刚好去洗手间。等我再回资料室的时候,看见韩医生手里拿着我的手机,告诉我手机没电了。我以为那么晚不会有人找我,没有马上充电。”凌芊听着他左一个“我们”右一个“我们”,像刺一样扎近她心里。这是多么完美的解释,然而又是多么惊人的巧合:刚好在她打电话去的时候,古以笙去了洗手间;刚好让那女的接了电话,手机就没电——有那么刚好吗?“我不管你写没写报告,古以笙……”凌芊闭上眼,“我们分手。”“不要。”“我受不了这种状态,一定要分手,如果你不想我进精神病院。”“不要。”凌芊睁开眼,泪水就狂涌出来,“为什么不要?我说了,我跟你在一起很难受,每天惶惶不可终日,我不想再这样担惊受怕,我想一个人!”“不要。”“我不管你要不要,反正我要分手!”凌芊的声音颤抖着,“古以笙,就当可怜我,我们分开吧……就算这次是误会,可是我却痛苦得几乎要死去,然而又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我没办法忍受再一次这样的痛苦,人,都是有极限的。”“我说,不要。”凌芊捂着半边脸,泣不成声,“我挂了……以后我们就是平行线,永不再相交。”说完,她狠心挂掉电话,拔下号码卡,今后,这个号码在世界上永远消失,而她,在古以笙的生命里永远消失。
  她,或许注定要孤独一辈子。长痛不如短痛,谈恋爱是凌迟一样的痛,而分手是腰斩一样的痛,一种是通过长时间折磨你而让你千疮百孔而死,一种是一刀劈下而让你痛不到一秒就死去。她,选择了后者,并且,她不想第三次选择前者。凌芊握着古以笙临走前送自己的水晶挂饰,放声大哭。古以笙,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谁背叛了谁,我愿意在分手之后相信你是清白的,这样让我好过一点,因为我没有被你背叛,是我自己放弃的。我是懦夫,我是逃兵,我终于输在未知的未来前面。祝你幸福,古以笙。几乎是以最快的速度,凌芊退了房,收拾好一切东西,像个逃兵一样回到Z城。面对父母的质问,她不得不说出自己和古以笙分手的事实,然而却一直不肯说原因。她不想呆在家里,手续没办好的日子,她成天出去逛着,漫无目的,却怎么也不会迷路。这个城市她太过熟悉,连街头小贩的叫卖声都已熟记在她的心里。她跑到公园里去,看见一对对情侣忙着照相,有时还kiss一下,女孩一脸娇羞,表情里尽是幸福。幸福的保质期有多久?凌芊想。每天睡觉前,她都会哭,想起古以笙那一声声坚定的“不要”,她都在怨恨命运的不公。她为什么变成一个这样的人?直到现在,凌芊还是不能确定古以笙那天晚上是不是在跟韩芸菲偷情,她希望不是,然而她和古以笙都拿不出证据。可疑的迹象实在太多,现在已经无法查证了,这是一个千古之迷,除非当时有人拍下现场录象。她并不想伤害古以笙,而且她不想伤害任何人。可是,不想伤害别人的人却选择伤害,因为在两个人的爱情中,双方的付出不可能平等,更何况,世界上没有两个人的爱情,只有一个人战胜另一个人而得到某个人的青睐,那么,至少有一个人会受伤。
  艰苦地等待了一个月,手续总算办了下来,凌芊踏上了独自去美国的路。在候机厅的时候,她多么希望古以笙能忽然出现,将她留下,可是,生活不是拍偶像剧,古以笙不是男主角,所以,直到飞机起飞,古以笙还是没有出现。也许,他在尝试将她忘记。这世界上的事,越是想忘记,就越不会忘记。在一个意识形态与中国完全不同的国家开始新生活并不是件容易的事,黑人和外国人并不像美国自己宣扬得那么平等,歧视总是难以避免。凌芊在街头偶尔会发现一些歧视的目光投注在自己身上,倒是街头卖艺的黑人歌手总是以热情而友好的手势吸引外国人的目光。在新鲜感过去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种游子的空虚和惆怅。凌芊租了一间很小的房间,房东是个死了丈夫的亚裔老太,为人尖酸刻薄,斤斤计较,一分钱都不放过的那种。小说仍旧在写着,继《嗨,医生!》之后,凌芊于前几个月出版了新小说《石头记》,这可不是有意模仿曹雪芹,而是写一男一女因争买一块三生石而相识,不想那块三生石却给他们带来无限麻烦的故事,书中男主角有点古以笙的影子,因为凌芊在创作《石头记》的时候还和古以笙在一起。在异国他乡的生活给凌芊新的灵感,她着手写一个关于女房客和男房东的故事,和以前有所不同的是,她第一次尝试了姐弟恋的情节,没想到写得还算顺利,编辑对前两章的评价还不错。
  她教的中文班聚集了各种各样的人,有大学中文专业的学生,有对中文感兴趣的家庭主妇,还有几个叛逆的中学生。一开始,他们之间配合地很是困难,凌芊对美式英语相当听不惯,有时候还得靠那几个大学生翻译,但几个月以后,凌芊耳濡目染的,自己原本英式口语都变成了美式口语,她自己郁闷不已。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从行李中拿出她与古以笙为数不多几张照片,带着淡淡的哀愁,抚摸照片上自己的笑颜,还有古以笙微笑的脸庞。只有在这个时候,她才会摘下“坚强中国人”的面具,露出脆弱的表情。非常吃不惯美国的东西,生冷的沙拉和血淋淋的牛肉,要不就是两块面包中间夹一块油炸的鸡肉。汉堡是凌芊以前最喜欢吃的东西,现在却成了最恶心的东西,见了麦当劳就想吐,再也没有在中国时吃麦当劳的小小兴奋。凌芊不知道自己吃了二十几年的中餐为什么一点也不腻,才吃了几个月的西餐就腻得不行。她回想自己和古以笙坐在街边吃麦当劳的情景,那时是多么的轻松惬意——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一刻如果能永恒,那该有多好。算算时间,古以笙应该就快从瑞士回国了,以前自己是多么希望这一天的到来,可是现在,古以笙回不回国,跟她再没有关系了。
  分开之后,就只有这么点好处,那就是,你再也不用为他担心。被中午的汉堡恶心得几乎想吐的凌芊不仅怀念妈妈的西红柿炒鸡蛋和爸爸的红烧牛排,还怀念起古以笙为她做的一道道美味菜肴。她的手下意识地握着绿色的水晶坠子,暖暖的,让她仿佛能感受到以前古以笙望着自己时那平和而清澈的目光,只是以后他不知道会用这目光去看着谁。
  在美国呆了一年之后,凌芊忽然就交上了桃花运。表姑父公司的一个同事在参加生日宴会的时候认识了凌芊,接着就对凌芊站开了猛烈的攻势,这个有法国血统的三十岁男人同样具有法国人的浪漫,一天一束红色玫瑰和粉红情书,把凌芊搞得哭笑不得。她对那个男人没什么感觉,主要是闻不惯他身上的古龙水味,身上香喷喷的男人,让凌芊感觉很不安全,她似乎比较喜欢衣服上只有淡淡洗衣粉味的人。圣诞节晚上,呆在家里也没有什么意思的凌芊答应和他去约会,当然只是想去吃一顿免费的晚餐。谁知约会的末尾,凌芊被他掏出的安全套吓得半死,用中文骂他是流氓无耻下流。作为回应,那个本来风度翩翩的男人居然翻脸骂她是“虚伪的贱人,没人要的老处女”,甚至还说像她这样的女人,“能倒尽所有男人的胃口”。她垂头丧气回到家里,关了门,靠在门后。早应该知道在美国这种国家,性的开放是随处可见的,然而她还算是一个思想挺保守的人,即使在这里呆了一年多,还是无法接受这种观念。“能倒尽所有男人的胃口”——没想到那个杂种居然能把自己形容得这么贴切,凌芊低声笑起来,眼泪流下两行,她从来就是个倒胃口的人,所以没人要,所以得不到爱情!哪个男人想要她这么个别扭的女人?袁行剑离开她是正确的,她离开古以笙等于是拯救了他后半辈子的幸福。“小凌子,这半个月的水电费该付了!”房东太太大力敲着门,嗓门大得出奇,仿佛要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凌芊还没交水电费一样。“等一下!”凌芊翻着钱包,掏出五十美元,开了门,“给——”房东太太瞥了一眼,“一共是五十美元二十美分!”凌芊在几张钞票里翻找了一会儿,发现此时钱包里最小面额的钞票是十美元。“我没有零钱。”她用抱歉的目光看着房东太太,“下个半月的时候我再补……”“五十美元二十美分。”房东太太面带微笑,要钱的手还伸在那里,好像不得到那二十美分就永远收不回去一样。凌芊和她对视了一下,又在钱包里翻了很久,可是一无所获,她只好回身去房间里转了一圈,在昨天穿的牛仔裤的口袋里翻了又翻,终于找出一个一美元的硬币。她捏着那个硬币,把它放在房东太太的手心里。房东太太这才把手收了回去,楼梯间昏黄的灯光照着她的满脸横肉,“下个月少算八十美分。”她说着,就带着那五十一美元准备下了楼。“找我钱。”凌芊满脸不高兴地找茬,凭什么房东就可以拿了钱就走!“不是说了下个月少算八十美分吗?”房东太太回身,一脸鄙夷,“年纪轻轻的就这么小心眼,看你以后怎么嫁得出去。”凌芊一下子被戳到痛处了,咬着牙竟然讲不出话来。房东太太心满意足地离开,脸上凝着阴险的笑意。“Fuck!”凌芊甩上门,狠狠踢了一下床角,脚却疼得几乎失去知觉。她抱着脚坐到床边,听着远处传来的圣诞歌曲,更觉凄凉,再想起李商隐的诗:“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沉。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心中的愁绪释放得更多,她在试想,如果还有如果,遇见古以笙之时,她就应该好好珍惜和经营这份感情,然而现在什么都晚了,决定是她做出的,那次的“电话事件”的真相也难以知晓,一切都晚了,都是自己贱,当时为什么要打电话!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她自嘲地拿起手机,拨了古以笙还在中国时的手机号,电话里传来“您拨的电话号码是空号”的提示,这早在她的意料中,他不可能再去用这个号码。她想他……尤其是今天。她没有任何可以联系他的东西,以前因为两人住得近,所以她一直没问他的电子邮箱,至于QQ,她来美国之前,就重新申请了一个,之前那个的密码,也想不起来了。一点都没有了吗?好像不是的……
  凭着记忆,她把古以笙原来所在的外科诊室的电话写在纸上,小心翼翼地打过去,现在是中国时间的上午十一点,他应该在上班才是……“喂,您好,外科。”真的是古以笙!凌芊的心狂跳起来,血液一瞬间涌上脑门,她的唇抖动着,却发不出一点声音,一手用里握着手机,一手抓着水晶坠子,她的身体抖个不停。“您好?”古以笙又问了一句。凌芊咬着自己的指关节,很小心地“喂”了一声。“请说。”凭那一声怯生生的“喂”,古以笙并没有听出是凌芊。“古……古以笙……”凌芊鼓起这辈子最大的勇气叫出他的名字之前,手机忽然因为没点自动关机了,凌芊惊讶万分地瞪着自己的手机,才猛然发现,这世界上的手机,是可以在关键时刻没电关机的。她放下手机,倒上床上,望着天花板,自嘲地扬扬嘴角。她怎么变得跟袁行剑一样,开始骚扰过去的情人了?拜托,凌芊,你不要变得这么下贱!也许她跟古以笙,真的再没有交集了。现在,想起古以笙以前对她的好,她忽然有种可怕的假设,假如古以笙那天真的在写报告,那么自己的行为将给他带来什么?无疑,那是对他的一次重重的伤害,就像袁行剑当年一样。原来自己也会作出跟袁行剑一样的事,自己有什么资格去鄙视袁行剑呢?眼泪横流下来,凌芊再也止不住自己压抑许久的懊悔和歉意,流了一晚上的眼泪,也没有洗涤干净自己以前犯下的大错——试探、怀疑和神经质。
  如果还有如果,下辈子她也把一生的眼泪还给古以笙吧!


二十五

  凌芊去美国两年多,终于“光荣”地回国了。说她“光荣”,因为在出国之前,朋友们打赌她到了美国那种地方,就一定不能“完整”地回来,而现在,她不仅回来了,而且还是完完整整的,只是变成一块“过了圣诞节还没买出去的蛋糕”,即过了二十五岁还没嫁出去的“大龄女青年”。一些初中同学还拿出当时的同学录,给她看初中毕业时她写在上面的三个愿望:“第一,我希望世界和平;第二,要考上北大;第三,我要在二十五岁的时候生一个儿子”。由于国际形式的变化多端,她的第一个愿望没有实现;由于个人能力有限,北大也没有向她发来录取通知书;由于多方面原因,她的第三个宏伟目标仍旧落空。虽然愿望全部落空,但是回国后的凌芊仍然开开心心,能回到家乡是最好的,看着这么多中国人在她的周围,她忽然就有种“地头蛇”的感觉。没想到小琼已经顺利和她的似阳哥哥勾搭上了,还是她先表白的,不愧是行动派的强人!许慧和苏敏生了个女儿,现在快一岁了,长得和许慧特别像。其他的同学该嫁人的嫁人,在谈恋爱的也几乎已经要了谈婚论嫁的时刻,只有凌芊还是个“单身贵族”。凌芊约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在Devil酒吧叙旧,送了礼物给他们。小琼问了凌芊今后的打算,不满地说:“你还准备去X城啊,真是屡教不改!”“X城有什么不好的,靠海,经济又发达,很适合我。”凌芊懒懒地回答,“而且,我还准备住在我原来住的地方……”“喂,你该不是——”小琼瞪大眼睛指着她。“放心,我打电话给原来的房东了,他早搬了。”凌芊叹口气,“而且,我的六楼也住了人,真是不幸。”她振作起来,握拳道:“哼,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住回那里去!我一定要想办法让那个现在住六楼的混蛋搬走!”在场的小琼、许慧和苏敏一头黑线。“人都走了,住进那个房子有什么意思,守着回忆,只会害了你一辈子。”小琼一针见血。“我觉得你要面对现实,不要总是沉寂在过去中,就算你觉得对不起古医生又怎么样,两年了,他说不定已经结婚了。连你自己都说,男人恢复得比女人快。劝你呀,早点找个归宿,不要让你父母担心。”
  凌芊无所谓地摆摆手,“我现在心里素质超强,已经没有什么伤心的感觉了。我昨天答应我妈去相亲,只要对方长的不让我想自卫,钱比我赚得多,我就嫁了算了,反正古代的女人不也是这样过一辈子吗?人家可以,我也可以。”“喂,没有爱情的婚姻是长期的卖淫和嫖娼——这是以前你自己说的。”许慧一脸诧异。
  “关了灯,爱不爱的都一样。”凌芊消极地撑着头。“当务之急不是结婚,是找房子。我又申请了三中的面试机会,虽然还有两个月多才面试,但是我得先搬去X城。最好是在五一节前搞定,这样你们就能帮我搬家了,尤其是你。”她重重拍了一下苏敏的肩。“随你便。”小琼和许慧齐声说。“可是,现在住六楼的混蛋太讨厌了,我让房东问他能不能把房子让给我,他居然敢拒绝!”凌芊殷勤地凑到苏敏面前,“苏大律师,现在我可就只能指望你了!”“干吗?!”苏敏一头冷汗。“我的专业是刑事纠纷,又不是民事纠纷。”
  “是律师的话,什么案子都可以啦。我向房东要了那家伙的电话,你帮我跟他谈谈,让他搬走。”凌芊把手机塞到苏敏手里,可怜兮兮地说,“我知道你一定舍不得我露宿街头,所以,你一定要帮我哦……”“行啦,你不要用那么恶心的目光看我!”苏敏向来好说话,与凌芊又是那么多年的朋友,自然不会不帮忙。“你先想想条件,给他点好处。”“行!你快打给他吧!”凌芊迫不及待地催促着。“喂,您好。”苏敏接通电话,“请问您是……喂,他叫什么名字?”他拉了一下凌芊的衣角,捂着话筒问她。“不知道。”凌芊一脸无辜。苏敏瞪她一眼,只能用上长长的定语:“请问您是住在六楼的房客吗?我是谁?哦,我是……我是想租六楼房子的人……您别那么快拒绝嘛,我们谈谈吧。”“你看,就是那副德行,房子又不是他买的,还那么拽!”凌芊悄悄对小琼和许慧说。
  “哦,是这样的,这套房子我很需要,所以您可不可以让给我?”苏敏心平气和地问,又一次被拒绝之后,捂着话筒问凌芊,“他还是不肯,你说个条件吧,给他点好处。”
  “跟他说那个房子闹过鬼!”凌芊没好气地说。“喂,你正经一点,这种条件在法律上是不合逻辑的。”苏敏黑着脸说。
  “唉,我帮他找个房子就是了,叫他搬出去。”凌芊总算说了个比较合理的条件。
  “您好,我可以为您找一间条件差不多的房子,您能不能……哦,还是不行?”
  “我可以请搬家公司帮他搬!”凌芊马上又开出条件。苏敏点点头,“如果您觉得不方便的话,我可以请人帮您搬家,可以吗?什么?您还是不搬?这个嘛……”他用求助的目光看看凌芊。“真是麻烦!你跟他说,我给他一个月的房租,让他给我搬走!”以钱诱之,应该会同意了吧?钱毕竟是个好东西啊。“先生,我可以付您一个月的房租,这样可以吗?……啊?哦,这样啊,那么,打扰了,再见!”苏敏挂了电话,把手机还给凌芊。凌芊高兴地拍着苏敏的背,“我就知道你一定能成功,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进去?”
  “搬?”苏敏看了她一眼,长叹一声,“他说,想搬进去,除非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啊?!”凌芊后退一步。“老公,那个人有点过分了吧,怎么这么不讲道理呢?”许慧替凌芊报不平,“为了个房子,有必要说出那样的话吗?”“天!我原来的房子里竟然住进这么个变态男!”凌芊捶着吧台,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我看你还是放弃吧。”小琼搂着她的肩膀。“绝不!”凌芊的倔脾气上来了,“我非要住进去不可!”“你该不是要用什么犯罪手段吧?”苏敏捂着嘴笑,“真的要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哼,我亲自去会会那个变态男,装可怜也好,装黑社会也罢,我一定要住回我原来的房子!”凌芊下了生死状,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小琼、苏敏、许慧互相望了望,最后异口同声地说:“祝你好运——”阳光明媚的四月底,气候宜人,没有夏天的燥热,也没有春天的多雨。挑了个星期六,凌芊早起打扮着,一件有蕾丝边的白衬衫,外套一件灰色小马夹,一条牛仔超短裙,在穿上灰色长丝袜的时候,凌芊不禁对着镜子自恋起来:“好漂亮好性感的阿芊啊……”她拿出新买的达芙尼中靴,穿上之后,在镜子前转了好几个圈。自恋完毕,戴上了大镜片的墨镜,她出发了。今天是要去办大事的,所以要穿漂亮点,她不能保证自己的口才能打动那个霸着房子不走的变态男,可是如果加以“色诱”,说不定能说动他搬走——为他找一个房子,为他搬家,还帮他出一个月的房租,她已经开出这么好的条件了,再加上亲自登门拜托,那变态男还不买帐,她就——她就只能放弃。她坐车到达X城的时候,心里很是激动,两年不曾来这里了,这里还是那么干净清爽,高楼大厦建起不少,虽然比不上美国那一幢幢遮天蔽日的摩天大楼,但却有种中小城市的闲适。凌芊想,蜘蛛侠也只能在美国当英雄,到了中国,没两天就会摔死,因为中国没有那么多的高楼让他吊蜘蛛丝。踏入熟悉的小区,过去的一幕幕清晰地浮现,在这条小路上第一次注意到古以笙,因为看见他拿着自己的书;在这个楼道里第一次和古以笙主动说话,因为她低血压头晕需要人扶……走到五楼,她停了下来,贪婪地望着古以笙以前的家门,一刹那,忘记的、快忘记的、不想忘记的往事一件件重演,就像电视里的回放镜头一样:在这里,古以笙叫住她,她以为是哪个变态图谋不轨,原来他只是要把她掉下来的内衣还她而已;在这里,古以笙的拥抱被她挣开,然后他向她表白;在这里,她坏心眼地亲了他,夺走他的“初吻”;在这里……她看着空空的墙壁,发现她写给古以笙的那副对联已经被揭去,现在怕是早被扔在那个垃圾处理场,被粉碎机弄得之剩零星的纸片。她心血来潮地敲了门,开门的果然不是古以笙,而是一个个子不太高的年轻小伙子,手里抱着一个没几个月大的婴儿,先是一愣,然后将她上下打量一遍,目光停留在她的腿上,半晌才问她有什么事。“对不起,走错了。”她转身上楼,回头看的时候,那男人还是眼儿直直地盯着她的腿,显出些色情的意味来。看来古以笙原来的房子里也住进一个不怎么样的房客。登上六楼,凌芊深吸口气,轻轻敲了敲门,等了一会儿,她发现……没有人。怎么会呢,周末大家应该都在啊。是不是在睡觉?凌芊看了看手机显示的时间,早上十点多,换作以前的她,周末的这种时候通常还在和周公约会,直到十二点,才会因为肚子饿起床。她不甘心地重重将门敲了几下,“请问有人吗?”还是没人开门。凌芊不高兴地“哼”了一声,刚下了几级台阶,就听里面有脚步声,她忙跑回去站好,待对方一把门打开,她就不由分说地鞠了一大躬,脑门几乎碰到自己的膝盖:“您好——请您把房子让给我吧!”天地良心,凌芊的身体一直保持着九十度,好像日本人在会见天皇一样。她还没对自己的父母行此大礼呢,这变态男应该感动了吧?她望着地板,期待对方表示同意。“免谈。”冷冷的一个声音,残酷的拒绝。“先生,我真的很需要这……啊——”凌芊直起身,目光刚落到那变态男脸上,就马上被吓退了一步,双手捂着自己张大的嘴,因为戴着墨镜,所以对方没有看见她几乎要掉出来的眼珠子,“你、你……”“小姐,请你回去吧。”对方见势就要关门。凌芊虽然惊讶地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但还是眼疾手快地一把拉住他。“等等!我……”
  “请自重。”男人眉头紧锁,硬是把她的手拉开,然后很是不悦地看了她一眼,忽然,也有点疑惑,半天没有动作。“古以笙……”凌芊摘掉墨镜,由于近视,刚才没看清楚,现在她可看得明明白白,他几乎没怎么变,就是流海短了些,她瞪着他,缓缓伸出食指,“你是古以笙!”同样的,古以笙也瞪大了眼睛,先是看着凌芊的脸,然后,他的目光落在她胸口的水晶坠子上。绿色的光彩,在两年后的今天,显得清澈无比。没想到住在这里的竟然是古以笙!他为什么……凌芊心生胆怯,真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飞快地戴上墨镜,她连忙准备下楼去,谁知刚一转身,她的手腕就被古以笙牢牢抓住,力量大得让凌芊想起九阴白骨爪。她回头去,就看见古以笙猛地上前,右手搂过她的腰,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双脚就莫名其妙地离了地,然后才发现,古以笙居然把她扛在肩上,就这样把她掳进屋子,还用脚将门轻轻一踹,门“砰”地一声关住。她以前怎么都没发现,他有这么大的力气?以前跟他抢遥控器的时候,她可是轻易就把他打败了呀,还大笑他“手无缚鸡之力”。凌芊感觉不对的时候,已经被古以笙丢到了床上,她爬起来,却马上被他压着一动也不能动。一个蓝蓝的东西从他的领口掉出,在凌芊眼前晃来晃去,她定睛一看,这是她送他的护身符——她以为早就被扔掉的旅游纪念品。古以笙的双手撑在凌芊身体两侧,凌芊终于有机会和他对视,那一刻,她望见他眼中的痛楚和狂喜,甚至于眼底的湿润。如果说凌芊不相信奇迹,那么现在奇迹就在眼前;如果说凌芊不相信爱情,那么眼前的男人又是什么?没有任何言语的交流,凌芊环住古以笙的脖子,像赎罪一般小心地碰碰他紧抿的唇,然后,古以笙整个人压了下来……两年的等待,两年的守候,两年的坚持,两年的执著,都在这一刻释放了,一切也许该做的也许不该做的,他们都做了,也许发生的也许不发生的,都发生了。
  让我们先不要关注那散落一地的衣物,先来到客厅,看看电视柜上放着的一个盖住的相框,把它翻起来,你会发现,里面有一张先被撕成两半,然后又被人用透明胶小心粘好的合照,一边是凌芊兴奋大笑的脸,一边是古以笙淡淡的微笑,清澈的眼瞳中,你可以看见那浓浓的宠溺。抽出相片,翻到背面,你会发现那里有古以笙用终于练成的、让人看不懂的“医生字体”写着的两个字,仔细辨认一番还是可以看清楚的,那是一味药材,它的名字叫——当归。古以笙做好晚饭,本想进去叫凌芊起床,才刚进门,就看见凌芊在他的衣柜里翻翻找找,把他的衬衫一件件拿出来,在身上比划着。他莫名其妙地问:“你做什么?”“呵呵。”凌芊厚脸皮地笑着,拉紧身上包的被单,“电视上不都是这样演的吗?这种时候,女主角通常只穿着男主角的白衬衫……”她被那旖旎的景色弄地很兴奋,红红的脸上冒着幸福的泡泡,忽然,她眉头一皱,指控他道:“可是你怎么一件白衬衫都没有!”“你说不喜欢男人穿白衬衫,之后我再没穿过。”古以笙无奈地摇摇头,走过去把她从衣柜前拉开,再将那一件件衬衫叠好,“衣柜里没有白色的衬衫。”“啊?”凌芊失望地叫着,心里却冒出更多幸福的泡泡,她发誓,以后要对古以笙二十倍的好,来弥补自己以前的种种不是。她灰溜溜地拣起上午穿来的有蕾丝边的白衬衫,上面的扣子几乎都不见了——男人冲动的时候果然有惊人的破坏力,古以笙也一样。她趴在地上,寻找掉下的扣子,忽然,一件衣服落在她头上,她拎起来一瞧,是一件真丝长袖睡裙。凌芊怔怔地捧着它,抬头望着古以笙:“这……这是?”“我结婚了。”古以笙抱着双手靠在墙上,别过头去不看她。凌芊心中的幸福感忽然像镜子一样被古以笙的话击碎了,她呆呆望着他,坐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是捧着睡裙的双手在发抖。“出来吃饭,吃完赶快走。”古以笙转身出门,然后顺手把门带上。她不明白,为什么……他结婚了,还住在这里?他的妻子是谁?那个韩医生吗?凌芊捂着眼睛,然后狠狠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看看是不是在做梦——好痛!那,这都是真的了?她蜷缩在墙角,抱着自己的头。自找的,都是她自找的,该!她自以为是什么?以为古以笙真的就这么轻易原谅她吗?古以笙凭什么要等她?他不是她的宠物,他有权力寻找自己的幸福。门锁转动了一下,凌芊吓了一跳,是不是古以笙的妻子回来了?躲已经来不及了!
  还好,探头进来的是古以笙,他见她坐在地上一动不动,眉头一皱,“你要坐到什么时候?还要我亲自请你起来吗?”这真是自己应得的报应……此时的凌芊无力追究古以笙当年在瑞士的事,只能慢慢站起来,把睡裙放在床上,重新拣起自己的衣服,“我穿自己的就好……我、我马上走……”她慌乱地收拾着地上的衣物,咬着下唇命令自己不要哭,虽然这绝对是她这一辈子最狼狈的时刻,但是她只能选择顺从。她对命运还是无可奈何的,因为她不是贝多芬,不能扼住命运的喉咙,相反,她总是被命运扼着喉咙。古以笙走到她身边,毫不留情地赏了她一巴掌——在她的屁股上。凌芊一惊,像挨揍的小孩一样护着自己,古以笙性格大变?太、太可怕了!
  “我真是服了你……”古以笙看着她那惊恐万分又灰头土脸的样子,忽然笑出声来,“我说什么你都不信,唯独说我结婚了,你马上就相信。”凌芊傻傻地瞅着他,还是没能明白他的话。古以笙背过身去,不再看她露在被单外的身体,先是很严肃地命令她:“快把以萧的睡衣穿起来!”然后叹口气,“我的定力没你想像得那么好……”“这么说……”凌芊猛然惊醒,愤然指着他,“你——居然敢耍我!”“那又如何?”古以笙说着,捂着嘴偷笑着走了出去。“哼!看我穿好衣服再收拾你!”凌芊咬牙切齿着穿着衣服,心里却如释重负,上天还是眷顾她的,唯一适合她的男人到现在还没结婚,而且,貌似真的一直爱着她……是爱,是真正的爱。
  她从房间里冲出来的时候,古以笙坐在饭桌前,已经为她装好一碗饭。“以笙——”凌芊冲过去抱他入怀,“你这个混蛋——呜呜,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我真成了破坏人家家庭的第三者了呢!虽然我现在能百分百确定当年是我误会了你,可是你也不能这么吓唬我啦!好啦,算我错了,我错了,你以后不能再这样吓我了……”“你……你只要放开我,我就不再吓你……”古以笙的脸被凌芊按在胸口,他只能艰难地吐出一句话。凌芊笑着撒手,嗅了嗅一桌子饭菜,“哇,香哦——我开动了!”古以笙微笑望着凌芊的吃相,仿佛这几年的等待都值得了,他不是一直就在等这一天吗?他不知道幻想过多少凌芊忽然出现的情景,可是一天天的等待都没有结果,凌芊一直没有出现,只从她朋友那里打听到她去了美国。凭他对凌芊的了解,他相信她一定不会在国外定居,尤其是美国,如果是德国,倒很有可能。所以,他庆幸她去的不是德国,否则,也许他等一辈子,她都不会回来了。是的,他正是因为坚信她会回来,所以才一直等着,然后,今天开门的时候,那个总是缠着他要房子的讨厌鬼居然就是凌芊!可是,打电话给他的,明明是个男的……古以笙敲敲桌子,吸引了凌芊的注意力,“打电话给我的男人是谁?”“苏敏,你见过的,上次结婚的那个。”凌芊捧着饭碗。“凌芊,我们也结婚吧。”“不要。”凌芊放下碗,抽张纸巾擦了擦嘴,“你爸妈一定恨死我了,他们肯定不会同意你跟我结婚。”“他们高兴还来不及。”“为什么?”“我跟他们说你去美国工作,总有一天会回来。”“他们就相信你?!”古以笙笑笑,“我很少撒谎,诚信度很高。”凌芊假装晕倒,“万一我不回来了,你怎么办?”“没想过。”“你真是……”凌芊白了他一眼,继续吃饭。“结婚吧。”“现在不行。”古以笙站起来,夺下她的碗筷,把她拉起来,“给我个理由。”“我想当六月新娘,现在连五月都不到……”凌芊给他一个大大的笑容,又狠狠亲了他一下,搞得他一脸是油,“还有,你答应过我,要去德国渡蜜月,不会忘了吧?”“这你倒是记的清楚!”古以笙用纸巾擦着脸。“那……”凌芊环视一圈房间,“你把这房子让给我好吧?”“我住哪去?”古以笙看上去一点也不想搬,“楼下的房子被人买走了。”
  “我们可以合租嘛,床一人一半就是了……”凌芊冲他眨眨眼,奸笑了一下,然后若无其事地低头吃饭。古以笙愣了一下,伸手推推眼镜,忽然恍然大悟,似笑非笑地眯着眼,“去美国就学到了这个?”凌芊假装没有听见。古以笙深深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被凌芊的一句“你再看就把你吃掉”弄得马上移开目光,当他舀了一勺汤正要送入口中的时候,却听见凌芊像在说“今天天气很好”一样的口吻说了一句“喂,我爱你”,他差点就没呛到。他抬眼望着凌芊,她无辜地和他对视着,还故意很天真地把眼睛眨了眨。

  全篇完


番外篇1

  凌芊和古以笙重新在一起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望古以笙的父母,两个老人家一直被蒙在鼓里,不知道凌芊这两年里其实是和古以笙处于分手状态的,他们埋怨凌芊怎么也不回国看一看,害他们等了两年,都快不耐烦了。凌芊一边道歉一边替古以笙担心,还好他们能再相见,如果她一直没有遇见古以笙,一定会随便找个男人嫁了的,到那时候,古以笙对他父母撒的谎就要永远持续下去了,等到瞒不下去的那一天,他一定会很无奈吧!去了古以笙父母的家之后,凌芊得知,校董事连房子都帮他们装修好了,就等着她从美国回来。凌芊更加汗颜,捏了捏古以笙的手,暗示他“你的谎撒得太惊险了”。婚礼定在六月九日,还有一个月时间。晚上,古以笙洗澡的时候,刚从浴室出来的凌芊打开电脑上QQ,许多朋友啊网友啊什么的都在,她发现小琼给她留了许多话,好像急着找她。“什么事?”凌芊问了一句话,然后等着。不一会儿,小琼就回复道:“亲爱的,帮我写封情书吧!似阳出差了,昨天写了一封给我,我想回一封惊天地泣鬼神的给他。”凌芊几乎晕倒,“为什么叫我写?”“帮我忙啦,你好歹读过一年文学院啊。”“好啦,其实也不是很难。”凌芊答应下来,“我写完发你邮箱,记得去收。”
  “我明天就要,你马上写好么?”“真是个得寸进尺的丫头。”凌芊没好气地骂她,可是却还是同意了,不就是一封情书吗,多恶心的她都可以写,一定甜得似阳三年不想再喝蜂蜜。她这么想着,开了个空白的文档,说写就写了。恩……称呼就免了,写个“dear”就好,发给小琼后再叫她自己把似阳的名字写上去。
  “大作家,搞创作?”古以笙放了一杯温牛奶在凌芊身边,身上带着沐浴后的清新香味。
  凌芊赶忙护着屏幕,不让他看见自己写的那些恶心肉麻的语句,古以笙温和一笑,“我不看,你继续。”说着,他走到书桌另一边,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开始忙自己的事,移动鼠标,把文件copy到U盘里。凌芊好奇地凑过去,古以笙顺势搂住她的腰。“哇,这是什么?都是英文耶,看不太懂——分子……循环系统……患者……”凌芊念着那长长的论文题目,发出赞叹的声音,“好像很高深的样子……”在她的逻辑里,凡是她看不懂的东西,一定是高深的。“分子吸附再循环系统对肝功能衰竭患者血清表皮生长因子水平的影响。”古以笙把题目翻译给她听,“我明天早上要去参加一个研讨会,这是我发言的内容。”凌芊眯着眼,很狡猾地笑着,“唉!博士了嘛,居然能参加研讨会了……”
  “讽刺我……”古以笙见她还不去喝牛奶,就干脆把杯子拿过来,送到她嘴边,“喝了它,早点睡。”虽然凌芊现处于“无业”状态,可是古以笙还是力致于改变她的作息时间,否则她九月份去教书的时候一定起不来。“今天有点东西一定要写完……”凌芊接过杯子,“写完就去睡啦。”“只给你一小时。”古以笙拔下U盘,关了电脑,再将电脑装进电脑包里,放进书桌的隔层里。
  凌芊见古以笙先回了房间,就加紧开始写情书,到最后连自己也想不出有什么内容可写的时候,看看钟,一个小时的“规定时间”就快到了,她急忙保存起来,为了方便寻找,她将情书放在电脑的“桌面”上,命名为“To you”。收拾好电脑,她想将它放进隔层里,却发现古以笙的电脑也在里面,他明天是要带电脑去医院吧?拿出来放桌上吧。于是,凌芊把古以笙的电脑拿出来,放在桌面,自己的则放进隔层,这样古以笙明天直接拿了电脑就可以走。她把空杯子拿去厨房洗干净,习惯性地打开冰箱看了看,冰箱里有鸡蛋、火腿和面包,她心想,明天早起做早餐好了,别总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来,实在是不像话。古以笙睁开眼瞄了眼床头的闹钟,是时候起床了。他习惯性地往床的另一边摸去,在起床之前将还在熟睡的凌芊抱上一会儿,感受她确确实实地回到他身边的真实感。可是,今天他什么都没摸到。他一怔,连忙坐起来,掀开薄被,她果然不在。去洗手间了?古以笙走出卧室,听见厨房里有声音,进去一看,啊,那是一副什么样的画面啊!晨光中,凌芊梳着个高高的马尾辫,一件大大长长的白色T恤盖到她大腿,外面套了件围裙,她就这么光着脚丫站在厨房里,手里拿着锅铲,正在煎荷包蛋。“起来了?早餐一会儿就好。”她笑着望望他,娴熟地将荷包蛋翻了一面。古以笙揉揉眼睛,怀疑自己是不是还在做梦,或者太阳从北边出来了?忽然,一阵香味飘来,他回头一看,桌上已经摆好了火腿片和面包。“愣在那儿干吗?”凌芊关了火,推着他进了洗手间,“乖乖地洗脸刷牙,然后出来吃早餐。”像哄小孩一样,她拍拍古以笙的头,转身出去。“你有没有听过一个成语?”古以笙幽幽开口,将她叫住。“什么?”“……受宠若惊。”凌芊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线,然后很正经地说:“我只知道‘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她仿佛下定决心一般,舞了舞拳头。当古以笙坐到餐桌前的时候,凌芊把两片夹着火腿的面包端到他面前,再进厨房端了一杯牛奶和一个荷包蛋出来,走到他身边,“研讨会是几点的?”“九点。”现在是七点……古以笙本来是想起床做早餐,吃完之后先看点材料,谁知……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她?算了,还是不要把她想得太好。他端起杯子,还没喝一口牛奶,她就大声喊停。“怎么了?”凌芊附下身,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解释说:“这是早安吻。”古以笙笑笑,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脑门,开始品尝她做的早餐——这是她为他做的早餐。他的唇边凝着淡笑,“很棒哦,再过十年就可以超过我了。”“是吗?”凌芊的双手抱在胸前,“下一次我一定在你的早餐里放很多大蒜,让你一天不敢开口说话!”话虽这么说,凌芊心里却乐开了花。现在的她才忽然知道,女人做饭给男人吃的时候,不是因为奴性,而是因为爱情。她现在没有一点被利用的感觉,却有种浓浓的幸福感,原来以前让自己不幸福的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境由心生,只要心中有爱,人生何处不幸福。她陪着古以笙吃早餐,等他吃完之后便收拾着碗碟,端到厨房洗。古以笙看不下去,拉开她,“我来吧。”“我以前可没你这么客气。”凌芊执意要洗,古以笙仍旧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摇着头走出厨房,看看日历,记下凌芊脱胎换骨的一天。待凌芊洗好碗碟走出来,发现古以笙已经穿好了正式的衣服,“还有一个小时呢,你准备走吗?”“恩,我早点过去好了。”古以笙整理着领带。“喵。”凌芊冲过去,撅起嘴来,“送别吻,跟电视上一样……”古以笙为难地顿了一下,这丫头,为什么总是把他当圣人,非要三番两次地在早晨试探他的耐性吗?他低下头,轻轻在她柔软的唇上碰了一下,可是她却一把拉着他的领带,整个人贴上来,不让他就这么草草结束。完了……古以笙在揽住她的身子后,心中就拉响了警笛,一股女性特有的馨香袭来,他的理智神经终于在她面前崩断了。古人说得好,“饱暖而思淫欲”,凌芊彻底信了古人那伟大的智慧,她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又会回到床上去,而且古以笙居然一点也不在乎时间的流逝,在差十分钟就到九点的时候才起身穿衣服。都是她,学人家什么“早安吻”、“送别吻”,这一吻,不但没有把他送出门去,还直接把两个人送到床上。“以后不准学电视!”他丢下一句话,冲进书房,提起隔层里的电脑,再把U盘放进口袋里,飞快地出门去。凌芊清醒过来,匆匆跑去书房,发现古以笙拿错了电脑!天,早知道就先提醒他一下了!“以笙——”她冲到阳台,试图叫住他,可是只能看见古以笙的银色福特匆匆驶离的背影。
  虽然研讨会定在九点开始,但是中国人的个性就是磨磨蹭蹭,真正的会议到九点十五才正式开始,古以笙也幸好没有迟到——他现在是医大附属最年轻的外科副主任,迟到的话,会引起很多人的不满。刚坐下,凌芊就一个电话过来,告诉他拿错了电脑,古以笙打开电脑包一看,发现自己把凌芊的电脑带了过来。“没事,我事先把论文copy了一份在U盘里面……中午我不回去吃饭,你自己解决。恩,好……拜拜。”“以笙啊,新买了笔记本?”胡主任坐到他身边,肚子比以前大了,人也更胖了。
  “我错把凌芊的电脑带来了。”古以笙忙着开机,把U盘插进接口,“走的时候没有确认一下,因为比较匆忙……”本来可以不匆忙的,唉,那个越来越迷人的小东西!今天居然早起为他做早餐,害他比以前更喜欢她了,冒出“等她再久都没关系”的该死想法。“凌芊回来了?”胡主任笑弯了眼睛,拍着古以笙的肩,“看来马上有喜酒吃了。”
  古以笙陪笑着,心里只希望在凌芊在结婚前可别出什么乱子,又失踪去。他担心凌芊会有婚前恐惧症,但是观察她很久,发现没什么明显症状,他总算能放心。当他的目光落在电脑桌面上的时候,发现一个文档名曰“To you”,他一时奇怪,这是她的新小说吗?主持人宣布研讨会开始,先请某某专家发言。还没轮到自己,古以笙顺手打开那个文档消磨时间,刚一看内容,他的目光就定住了。一个大大的称呼——“Dear”,什么?这是情书?怪不得她昨晚遮遮掩掩不让他看,原来是背着他写情书?是啊,他的电脑明明就被放在隔层里,可是今天拿过来的却是她的电脑,他正奇怪呢,自己虽然丧失理智了一会儿,可也不至于会拿错电脑。这难道是凌芊精心安排的?她早就知道他会把论文放在U盘里,所以大胆地换了电脑——不愧是想像力丰富的她!原来,她想给他看情书啊,这可爱的家伙。
  古以笙怀着一点兴奋的心情,看着那封肉麻的情书:Dear:早晨醒来,又是一阵空虚。因为就在刚刚的梦里,我还躺在你怀里,紧紧的抱着你,嘴角满是幸福的微笑。发觉自己已不能适应没有你的日子,刚说再见就想见你,似乎已开始丧失自我,但却又令我乐于其中,不能自拔。好想你!轻轻托起你的下巴,看着你性感的双唇,再用中指轻轻抚摸,忍不住将我的双唇与你紧贴,闭上双眼,感受你那热烈的回应。你说喜欢吻我双唇的感觉,我又何尝不是呢?喜欢在你怀里蹭来蹭去,那是因为想尽可能的与你最亲密的接触,感受你胸膛的安全与温暖,此时此刻,你总会用你有力的双臂紧紧将我环抱,我情不自禁的闭上双眼,做一个幸福的小女人!咱俩有一起经历天崩地裂的情形吗?没有!咱俩有一起看过烟波浩淼的景致吗?没有!咱俩有一起感受海天一色的蔚蓝吗?没有!许许多多的没有,并不能抹去咱俩共同的付出与分享;有了你以后的时光是那般的细水长流和晶莹剔透,渐渐的我理智了、平静了、祥和了。每每在我最幸福的时候,总要合上十指,感谢上帝把你带到我身边。以前,我总是怀疑,总是畏惧,现在,亲爱的,我要告诉你,我不再害怕了,因为我幸福着拥有你的爱!
  有你的人生,平平淡淡;有你的人生,四季温暖;有你的人生,不畏艰险;有你的人生,期待永远。炊烟起了,我在门口等你;夕阳下了,我在山边等你;细雨来了,我在伞下等你;流水冻了,我在河畔等你。生命累了,我在天堂等你;我们老了,我在来生等你!爱你的古以笙咽了口唾液,扶了扶快掉下来的眼镜,他是第一次接到如此深情款款的情书,而且写得这么肉麻。原来凌芊一肉麻起来,比琼瑶笔下的男主角还胜十倍。凌芊还在担心古以笙看见了那情书会不会以为她劈腿,她的情书确实是写给别的男人的,可是都是替小琼写的啊!但愿他不要想歪!古以笙一定不会想歪的吧?他又不是她……
  下午的时候,她接到古以笙的电话。小心翼翼地接起来以后,就听见古以笙对她说的“谢谢”,看来他以为那是写给他的了。凌芊心虚地笑着,松了口气,好吧,既然古以笙误会了,她就顺水推舟,就算是写给他的吧!没错,写情书的时候,她的心里的确是想着他的……呵呵,世界上总有一条路,是通往幸福的!我轻轻的尝一口你说的爱我还在回味你给过的温柔我轻轻的尝一口这香浓的诱惑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你爱过头竟然答应我要给我蜂蜜口味的生活加一颗奶球我搅拌害羞将甜度调高后再牵手你的爱太多想随身带走想你的时候就吃上一口我温热着被呵护的感受却又担心降温了要求我尝着你话里面的奶油溜啊溜听过的每句话都很可口呦啊呦那些多余的画面全被跳过你的眼中只有我我轻轻的尝一口你说的爱我还在回味你给过的温柔我轻轻的尝一口这香浓的诱惑我喜欢的样子你都有我轻轻的尝一口你说的爱我舍不得吃会微笑的糖果我轻轻的尝一口份量虽然不多却将你的爱完全吸收我微笑着让香味停留缘份走到这也赖着不走像夹心饼干中间有甜头继续下去不需要理由


番外篇2

  电话忽然被凌芊挂断,古以笙再拨过去的时候已然没有任何回音。他知道她的决绝,向来不会再给他机会,她就好像是蜗牛的触角,只要被轻轻一碰,就将自己缩起来,但她又不是蜗牛的触角,因为她不会再勇敢地面对伤害。古以笙一直坐着,手机握在手里,他的目光定在一点上,却空洞得没有任何焦点。
  一切就这么完了……再回到X城的时候,这里已然没有一个等待他归来的凌芊,剩下的只是空空的六楼和已经被一对夫妻买走的五楼。古以笙旧地重游,用手抚摸着六楼的门,轻轻敲了三下,他仿佛看见一个迷迷糊糊跑来开门的凌芊,一边拉他进门一边埋怨他打扰了她与周公的约会。然而,没有人来应门,听房东说,她忽然就搬走了。“我要租。”他告诉房东,留下押金之后,就走了。回到医大附属外科上班,每天生活在忙碌的会诊和手术之中,不认识凌芊之前,他也是这么生活的,现在只不过又回到了原来的状态,可是能明显感到少了一样东西。凌芊忽然的分手,让他措不及防,就好像简单的手术中病人忽然大出血,还来不及抢救就猝然离去一样。他怎能没有怨过?她为什么不肯相信他?他翻出与凌芊的合照,狠狠撕成两半,全部扔进垃圾桶,再把垃圾拎到外面,让垃圾车收走。再也不想提起那个女人!然而,他回国之后,才发现“牵着猫逃跑”的那一套书里还有一张合照,凌芊那大大的笑脸对他简直就是一种讽刺。他抽出它,又撕成两半,刚想从窗户扔出去的时候,《嗨,医生!》几个字闯入他的眼帘,他的手停在半空中,紧紧捏着残破的照片。他不记得自己把照片夹进书里了,从来没有这么干过!是谁?他拿起那本《嗨,医生!》,随便翻了一下,里面再没有夹什么照片。可能是自己忘记了……他将书随便一抛,看着手中的照片,一狠心,将它扔出窗外。他的目光再回到那本书上的时候,发现它可怜地躺在床角,书页乱乱地折着。古以笙把它拎起来,却发现书的最后一页上有一行字,用蓝色的水笔写的,那是……凌芊的字!他心头一紧,慌忙摆正来看——“嗨,医生!无论我牵着猫逃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要回来抱着医生睡觉的!”他看看下面写着的日期,刚好是她去日本回来的日子,那天下午她硬是要他陪睡觉,他睡了一会儿就撇下她离开了,晚上她老不高兴地跟到楼下来,哄了她好一会儿才让她高兴起来。记得她在他的书架边转了好一会儿,鬼鬼祟祟的,但是古以笙当时没有在意,没想到她留下了这么一行字……古以笙忽然摸向自己的脸,怎么,他居然笑了?否则,自己的嘴角怎么扬得那么高呢?他居然在笑?“无论我牵着猫逃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要回来抱着医生睡觉的!”她,还会回来吗?古以笙抱着书坐下,呆呆地望着地板。跟她交往之后,才发现她对医生不是一般的喜欢,简直就到了迷恋的状态。她给他看了几张照片,是大学时候拍的,照片中的她居然穿着白大褂傻笑,还硬是要摆出一副医生的模样,但怎么看怎么像是黑诊所里的庸医。一问才知道,那件白大褂是小琼的,那个小琼念的专业是食品营养,进实验室的时候需要穿白大褂,凌芊就借来穿上,并且还拍了照片。古以笙捧着那本《嗨,医生!》,再回忆着凌芊穿白大褂时因为过于兴奋而显得很猥琐的样子,笑容又爬上他的脸。凌芊也曾要求穿他的白大褂,因此专门跑到他的诊室找他,无奈,他的白大褂对她来说太大了,不像小琼的穿着那么合身,她虽然失望,但还是把白大褂还他,说看着他穿,她心里就满足了。古以笙忽然觉得,凌芊也许有恋物情结,喜欢的其实是白大褂,而不是医生。古以笙把《嗨,医生》放回书架,飞快地冲到楼下,四处寻找他扔下来的照片——那是他和凌芊仅剩的一张合照了!幸运地,他找到了,虽然被人踩了几脚,但是还好没有损坏。他拿着照片回到六楼,用透明胶将它粘好,放进相框里面。无论怎么掩饰,他还是爱她的,就算她走了,他还是这么眷恋与她相处的时光,大多数时候,她是很可爱的。他也许应该理解她,理解女人——半夜打电话来,接电话是一个女人,而且这个女人据说还对她男朋友有意思,她怎能不误会?“你会回来的吧?”古以笙望着照片上的凌芊,轻声询问着。从凌芊的朋友那儿打听到,凌芊居然去了美国!古以笙在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倍受打击了好一会儿,可是,他终究是个见惯了生离死别的医生,很快便冷静下来。只是美国而已,她不会呆上一辈子的,除非她忽然从美国移民去了德国。死丫头,跑那么远?想看黄石公园和科罗拉多大峡谷,他以后一定带她去,她自己那么积极做什么!她究竟要在美国呆多久,他不知道。他回到医院工作以后,就有意避开和韩芸菲的接触了,有时候见了面,连招呼都不打。毕竟,所有认识他的人之中,知道他和凌芊已经分手的人只有韩芸菲,她对他还是有情,因此渴望他忘记凌芊而选择她,可是,他办不到,在感情上办不到,在身体上还是办不到——他的心理障碍仍旧存在,只要韩芸菲一挨近他,他便有一种和尸体接触的悚然感。医院新进来的医生中,居然有他的一个学妹,这个女生原来念的是护理专业,现在进医大附属当了护士,刚好和他同一个科室。医生和护士,与老板和秘书一样,都容易擦出火花,问题是,护士学妹对他有火花,他对她没有。然而那个护士跟韩芸菲不一样,对他仅是单纯的喜欢,并没有那种为了得到他而耍什么心眼的意思。那是一个很善良的护士,虽然知道他不喜欢她,但是仍旧很关心他,天气冷了,就到处提醒别人要穿毛衣,最后还特别问他穿了毛衣没有。他和凌芊分手就快一年了,分手纪念日就在这几天,搞得古以笙这几天的心情格外低落。这个护士出了点小差错,他很严厉地训斥了她几句,她一边道歉一边哭,古以笙动了恻隐之心,给了她一包纸巾,叫她不要哭了。他还是不要把情绪带到医院来比较好,否则患者同事都遭殃。就在圣诞节那天,医院里发生了奇迹。一个由于车祸而变成植物人的女孩子居然在昏迷了两年半之后有了点恢复意识的迹象,虽然古以笙不是她的主治医生,但从其他医生口中也多多少少听了一些这个女孩的故事。她出事的时候,才刚成为新娘一个月,她新婚的丈夫这两年半里天天照顾着她,没有一点怨言和不耐烦。连女孩的父母都说,他要是与她离婚,他们也可以理解,毕竟他还年轻,可以重新组建一个家庭,可是那个男人一直不放弃,依旧每天到医院来,拉着女孩的手,跟她说话。那个女孩由于车祸,身上疤痕很多,干枯的脸也不那么好看,可是那个男人却像对待一个珍宝一样,小心翼翼地为她擦着身子,脸上尽是爱怜,没有一丝做作和嫌恶。媒体进医院来报道了此事,大家都去病房围观着,古以笙等大家都散去以后,进了那间病房,见到了躺在床上的女孩和她的丈夫。女孩只是睁着眼,食指微颤,嘴唇煽动着,并没有发出什么声音,她的丈夫拉着她的手,另一手梳着她的头发,说着今天有媒体来采访他的事,叫她一定要醒来,看看他出现在报纸上的样子。女孩的父母坐在旁边削着苹果。见有医生进来,那个男人忙转身来,见进来的不是认识的医生,就简单地点点头。古以笙把一个病人家属送他的高级果篮放在病床边的矮柜上,女孩的父母连忙起身感谢,说医院的医生都对他们很好,送礼物给病人的医生倒只有古以笙一个。古以笙笑笑,觉得自己倒是很会做人,把病人的礼物转送另一个病人,有点狡猾。在这里,他终于有幸和那个男人正面接触,知道那个男人名叫宋勇,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宋勇不是不知道植物人要恢复正常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他只希望自己能在妻子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陪在她身边。他对古以笙说,他的父母也催他尽快离婚,而且女方的父母也一直告诉他还是离婚比较好,他们不会怪他。其实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多久,现在他的想法是能坚持一天算一天,等到自己受不了的时候自然会选择离开。古以笙觉得宋勇是一个很实在的人,能大胆地说自己有可能会放弃,不像一些在没遇见风波前大声说“永远”,在遇见困难后一下子就不见了的人。嫁给宋勇的女孩是很幸福的,希望她能多少恢复一些,也不枉费宋勇这几年的苦心和坚持。
  男人有时候也是会坚持的。古以笙回到办公室,电话忽然响了起来,他接起,“喂,您好,外科。”电话另一头久久没有声音,而古以笙却敏感地听到微弱的吸气声。他又问了一句:“您好?”这一回,电话里传来很小声的“喂”,看来是有人了,可能刚才信号不太好,“请说。”古以笙坐下来,却发现电话已经断了。
  打错了吗?可是自己隐隐约约听见什么“古……”,大概是自己听错了。古以笙挂了电话,诊室里只剩他一个人。好吧,我继续等,猫,你会回来的,一定。古以笙这几天挺郁闷的,先是房东问他原不愿意搬走,他以为房东嫌他房租交得少,就跟房东说,他可以多交三百。他现在成了第一外科的副主任,单从月工资来说,和以前相比就是一个飞跃。他完全有能力买一套新房子,一次性将首付交清,可是他就是舍不得这里,尤其是六楼,这可是凌芊曾经生活的地方,处处有她的影子。再说,他没必要重新买房子,他和凌芊的新房装修好一年了,还没有进去住,因为房子缺一个女主人。他以为事情就这么过去了,谁知又有一个男人莫名其妙地打电话来叫他搬走,条件一个接一个,又是帮他搬家有是要给他一个月的房租费。古以笙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霸道而不可理喻的人,他并不是非要住这里不可,但是对方一次次的骚扰让他很是火大,于是说出了“有种从我尸体上踏过去,你就尽管搬进来”这样的话。当他以为事情真的就这么过去的时候,又来了一个女人,他还没看清她的模样,她就对他来了个大鞠躬,下一句话就是叫他把房子让给她。“免谈。”他飞快地拒绝,并想办法把对方打发走。让他想不到的是,这打扮得性感十足的女人居然冲过来拉着他的手,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把她甩开,再甩上门,可是,当那女人摘下墨镜的时候,他当场愣住了……三年后。古以笙傍晚走进家门,他不到两岁的儿子古点点(小名)就冲过来挨在他脚边,瞪着圆溜溜的眼睛,张开小小的嘴,大声叫了一句“把拔——”他笑着将儿子抱起,就看见凌芊拿着什么东西气冲冲地跑过来,指着他们的宝贝儿子,向他控诉:“以笙啊,瞧你儿子干的好事!玩我的口红,还用它在衣服上乱画!”“小孩子嘛,由他去,我再买一支口红给你。”古以笙逗着儿子,护着他说。
  “可是……”凌芊把手中的衣服摊开,“他画的是你明天一定要穿的白色衬衫,也是你唯一的一件……”虽然她不喜欢男人穿白衬衫,古以笙也顺着她不再穿白色衬衫,可是为了应付一些会议或是其他正式场合,她还是买了一件给他。“什么?!”古以笙停下逗点点的动作,望向那件白衬衫,只见胸口处画了两个圆圈,再下来一点,还画了一个不规则的圆,单从位置和形状上看,有点像人的胃。“还有,他把你那本《解剖学图鉴》撕了一页下来,就是照着那个画的,你看看,这个是心,这个是胃……”不等凌芊说完,古以笙就把点点放到了地上,对凌芊做了个“请”的姿势,然后说:“任你处置。”可怜的古点点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眼看着凌芊走过来,伸手在他白白胖胖的小屁股上拍了一下,他马上大哭起来,双腿乱蹬着,不让凌芊再靠近。古以笙望着自己惨不忍睹的衬衫,再回头看着凌芊和古点点的母子大战,不由得摇摇头。
  “快把我今天教你的《关雎》第一节背给你爸爸听一下,不然等一下叫爸爸给你开刀!”凌芊拿出她吓唬小孩子一贯的言辞,把古点点抱起来。其实古点点并不知道“开刀”是什么东西,只是听凌芊经常这么警告自己,便也觉得可怕起来。他想了好一会儿,可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古以笙呵呵笑着,“这么小的孩子,你就教他背《诗经》?”“你不也教他认识那些乱七八糟的内脏吗?”凌芊不以为然地说,“点点快背,背完了给你吃糖糖。”纵观一下古以笙和凌芊教育孩子的方法,只觉得古点点貌似有点可怜,爸爸是外科医生,所以他必然会被教着认识血淋淋的人体组织,妈妈是老师,他必然也要去背那些死了好多年的人写的东西,他以后要不就继承父亲去做一个医生,要不就学着母亲写点小说,题目就是《我的悲惨童年》。
  “那就背给爸爸听一下,点点。”古以笙拉住点点的小手。“乖乖舅舅……在和舅舅……摇摇叔你……橘子好球。”古点点虽然背了出来,但是仍然不明白,妈妈为什么一直叫他背什么“舅舅、舅舅”的,整个诗,他就只记得两个还算能理解的词,一个是“舅舅”,一个是“橘子”。“真棒!”凌芊赠送香吻一个给点点,古以笙颇为不满又嫉妒,心想,我也会背,而且比他背得好多了……“橘子,吃橘子……”点点指着茶几上的几个橘子。“好,我们吃橘子。”古以笙从凌芊手里抱过点点,向茶几走去。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