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入地府
我是一个鬼差。
严格来说,我还不是正式的鬼差。
我是一个刚通过培训,正在试用期的鬼差。培训了三个月,由于上课时常走神,我对于是否能当个称职的鬼差,还抱有很大的疑问。幸好鬼头大哥告诉我,地府每天要接收上万死魂,如果我不行,还有很多人替补,所以不用有太大压力。
这个,大概是地府特有的安慰方式吧。
生前的我很是平凡,高中没有考上,中专毕业就踏上工作岗位,是偌大厂房里一个小小的螺丝钉。这个螺丝钉,十年如一日,做着贴产品标签的活,请假的日子屈指可数,单调的两点一线,相亲过几次,终究还是没有人看上我。于是,在一次意外中,我结束了刚满二十九岁的生命,丢下了高堂老母,独自来到地府。
刚来时真以为是穿越时空了,因为那次意外太过惨烈,把我的魂魄打散,好久没回过神,醒来时看到自己躺在琉璃瓦做屋顶的木屋中,层层叠叠的白纱围绕,竹椅上放着一套轻纱霓裳,明显不是和我一个时代的。
在心中几番思量后,我开始觉得,自己一定是“穿”了,不愧是穿越,越平凡的越容易穿,像我这种平凡到家的,随便怎么样也不应该英年早逝,应该在另一个时空,做一番伟大的事业,让帅哥靓仔都爱上我,才能辉煌地终老。
所以,当鬼头大哥走进木屋时,我装作很茫然地看着他,第一句话就是:“你是谁?我好像失去记忆了。”穿越中最俗烂,也是最必须的就是:失忆。
这是一切的开始,可惜不是我的开始,我没有穿越,我也真的死了。
鬼头大哥看看我,真的真的很茫然地道:“不会啊,你不是还没喝孟婆汤嘛?”
“孟婆汤?在人间也能喝到孟婆汤吗?”我问。
“在人间当然喝不到,可是你在地府啊。”他答得理所当然。
“地府?我不是穿越了吗?”我一脸诧异。
他终于知道我们之间的“代沟”在哪了,露出一抹了然的笑意,他答道,“这里不是古代,你也没有穿越,你只是死了,按照正常程序,进入地府而已。”
我目瞪口呆。我真的死了?
他不以为意,悠哉地从长衫袖袋中取出一包香烟,用打火机点起烟后对我抱怨,“自从阎王大人迷上唐朝建筑风格后,全地府的建筑都变成这样了,我穿长衫也是为了讨上司的欢心。”
他还安慰我道,“你放心,你绝对不是第一个以为是‘穿越’的人,这二十一世纪带来的死魂,三十岁以下的女人,十个有八个以为是‘穿越’了。要不是你刚才提了,我还真忘了你也是二十一世纪来的。”
我真的是死了,虽然当时糗得我连再死一次的心都有了。
××××
换下死时穿的衬衫牛仔裤,我换上一身唐装,没有穿那轻纱霓裳,因为看着穿法似乎很繁复,所以让鬼头大哥弄了件长衫来穿。
期间,我问鬼头大哥,“我什么时候可以去投胎?”
鬼头大哥神秘一笑,说,“这个不急,我还有要事和你商量,先逛逛地府再谈。”
走出木屋,才发现天空果然是一片灰蒙蒙的,和平常的那种黄昏不同,鬼头大哥告诉我,想在地府里看见晴天,就和在人间看到太阳从西边升起的几率是一样的,他还听说,在天府,日日都是晴天。
我对天府或晴天没有多大希冀,准确来说,我一直是一个浑浑噩噩的人,对任何事物,都没有太高要求。更何况,我还没有完全从死亡的震撼中摆脱出来,至少有生之年从未预料会如此干净利落地结束了性命,好像不过是出了次远门,地点是地府罢了。
地府的街道果然与唐朝一般,走出木屋林立的居民区,便是繁忙的街道,各式人来人往,完全和人间无异,我又有了一种穿越到唐朝的感觉,不过那些人手上的手机又提醒我,这里不是人间。
“不是人人都喜欢手机的。”鬼头大哥相当厌恶地看着一个男人手上的iphone,“只有从古代来的乡巴佬死魂才喜欢手机,我们现代的死魂都用法术联系,谁用手机!哼!”
我们现代的死魂?看来鬼头大哥和我的年代不远,老乡见老乡,应该惺惺相惜,我又有些走神了。
“法术是什么?”我问他,哈利波特拥有的那种吗?
“就是……”他伸出手,食指朝天,一窜小小的火苗在指尖窜动。“随心所欲地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我惊为天人,不用咒语,不用手势,如此“纯天然”,不禁让我对法术万分敬仰。鬼头大哥在我眼中,顿时从一个面貌平凡,身材中等的年轻人升格成身怀法术的绝世高人。
后来我才知道,那些用手机联系的,也是通过法术,只是他们从古代来,没用过手机,觉得新鲜,就用法术造了一个,而这种法术,比鬼头大哥演示的,要高深得多。换言之,鬼头大哥对他们的歧视,就如城市人对乡下人的歧视,是没有根据,且带有偏见的。
我随他在街道上走了一段,发觉这街道还真的不是普通的长,看不见尽头,偶尔有些酒楼、广场,基本上没有商店,可能是因为地府也没什么东西需要买卖,最多的就是居民区。
鬼头大哥带我进入一家酒楼,酒楼的名字很特别,叫“升棺酒楼”。不过这已经是我看到过的酒楼名字中,比较好听的了,前面路过的酒楼叫“饿死酒楼”,似乎生意很好。
“‘饿死酒楼’一向客满,毕竟饿死的人最多了,大家都是一个死法,能聚在一处也是一种缘分。”鬼头大哥稍稍跟我解释了一下,“‘升棺酒楼’也不错,就是有时会遇上上司,你看坐在角落的那个,就是我的顶头上司。”
我回头瞄了那人一眼,穿着一席白衣,看上去和鬼头大哥一样,很平凡的样子,没什么特别的。
店里的伙计皆身着麻布衣裳,利落地端上一壶清酒,我暗自松了口气,还真的怕他端上来的是些什么蛇虫鼠蚁之类,电视上面鬼吃的东西。
鬼头大哥帮我倒了一杯,他自己也倒了一杯,我好奇地抿了一口,甜甜的,好像果汁。
“这不是酒吗?”我问他。
“不是,你想喝什么,它就会变成什么味道。”他自己一饮而尽,“我的是威士忌。”
我想了想,再喝了一口,果然是葡萄酒的味道。“我需要喝水吗?我的意思是,我不是死了吗?”
“死是死了,水对我们来说没什么用处,喝进肠胃也会马上消失,所以只是一种喝的乐趣而已。”他再为自己倒了一杯,“好像我生前喜欢吸烟喝酒,后来因为病入膏肓,不得不都戒了,现在死了,我什么顾虑也没有了。”
这么说来,死了似乎还挺好的。我刚这么想着,却听他喃喃自语,“早知道死后可以吸个够,喝个够,活着的时候就应该早早戒了,没准还能多活几年。”
鬼头大哥在生前应该有放不下的人吧,我不自觉想起我妈,无法想象一直相依为命的女儿一旦去世,对她而言是个多大的打击,默默地再喝了一口,苦涩的啤酒味。
“不说这个了,”鬼头大哥一甩手,做了个抛却烦恼的样子,兴致勃勃地跟我介绍,“这‘升棺酒楼’啊,是我们地府里面排名第三的酒楼了,一个酒楼好不好,就看他背后老板的法术高不高,越是高深的法术,做出来的酒菜越是符合客人的胃口。你别看‘饿死酒楼’的人最多,其实酒菜可一点都不如这儿。”
我有些麻木地点点头,表示知道了,心里却有点糊涂,难道死了的人,都在地府里过日子,没有去投胎的?那地府得有多少人?
他看出了我的疑问,“当然,大部分的死魂都去投胎了,而且死魂不止指人的灵魂,还指各种生灵死后的灵魂,应该说每天千万个死魂中,只有极少数会被留下来,而你,就是被留下来的。”
“留下来?留下来做什么?”我发现鬼头大哥那平凡黝黑的脸上竟然也浮现出了一丝光彩,好像将死之人的回光返照一样。
他神秘地凑近我,吐出几个字,“做-鬼-差。”
鬼差?
第2章 入职培训
鬼差,照鬼头大哥的说法,就是地府中的百姓,也是最平凡的一种官职。
在地府,是不会有死魂的,死魂都在枉死城里等着判罪或投胎。在地府的,都是为官的。而鬼差,相当于九品芝麻官手下干杂务的差役,也就是说,官已经小到不能再小了。
而在鬼头大哥看来,显然,从死魂到鬼差,绝对是麻雀变凤凰,一个质的飞越。
“鬼差要做什么呢?”虽然他说了很多关于鬼差的地位,在死魂中是多么多么的无以伦比,但我还是不太清楚,鬼差是干什么的。
“鬼差的工作很轻松,就是定魂罢了。”对于工作内容,他却只有轻描淡写的一句,“在鬼吏到来之前,要把死魂定在尸体上,省的飘出去乱晃,扰乱人间。”
“我以为收魂是牛头马面的工作。”我回想了一下,鬼差好像是运送魂魄的吧,但真实情况是怎样,估计也只有到了地府才清楚。
“非也,非也。”他摆摆手,“首先,不管是牛头马面还是黑白无常都是人间传说,其实不过就是鬼吏。其次,世上死魂那么多,鬼吏怎么抓得过来,尤其是人类的死魂,一不小心,飘远了,很难追回来,还会为祸旁人。这时就需要鬼差,把人类的死魂定住,他们才能优哉游哉地收魂啊。”
敢情只是为了减轻鬼吏的工作量,那不就是鬼吏的助手嘛。“为什么选中我?”难道有什么抽签形式,我正好抽到了?
“因为你,安分守己。”鬼头大哥看我的眼神非常让我毛骨悚然,简直是对我很满意。
“安分守己?”这是什么意思?
“安分守己地过日子,十年都在一家厂,一个工作岗位,做着同一件事情,没有调动,没有搬家,没有休假,十年中的每一天,基本上都重复得一模一样。”
听上去——很悲哀的人生。“这是优点吗?”
“当然!”鬼头大哥欣慰地拍拍我的肩膀,“你可是我千挑万选的,我等你很久了。”
我汗毛竖起,等我死吗?“为什么?”
没理会我的诡异眼神,他继续道,“因为,鬼差任期一百年,但是已经很久很久,应该说是从没有人,能做满一百年,我期待你可以破这个记录。”
“从没有人做满?”
“不错,跳槽率百分之百。”他很悲痛地承认。
死魂是不会出汗的,我觉得如果能出汗的话,我应该在冒冷汗了。“我……可不可以不做?”
“可以。”他这两个字吐得咬牙切齿。“地府最不缺的,就是死魂了,你不做,自有其他死魂可以做,你可以选择去投胎,但是,你真的不想做吗?”
“做了,有什么好处?我是说除了比死魂地位更崇高以外的其他好处。”
鬼头大哥想了想,眼中闪过类似狡诈的光芒,“鬼差可以重返人间,而且和鬼吏不同,一般人能看到他们。”
能重返人间?
我愣愣地低语,母亲那形容憔悴的脸浮现在我脑中,她还好吗?“能在人间行走?”
“不错。”他拍胸脯保证。
“平常人能看得到我?”
“当然。”
“好的,我答应你,我当鬼差。”
我想回去,就是远远看一眼也好,看她过的如何。因为她是我在世上唯一放不下的亲人。
“太好了!”鬼头大哥跳了起来,高兴得忘乎所以。
我面前突然出现一张合约,他一把抓起我右手大拇指,往合约右下角一摁,一个红色指印浮现纸上。“就这么说定了。”
我茫然地抬头看鬼头大哥,发现他变得异常年轻异常高大,这种超乎寻常的兴奋让我有种被骗的不详预感。
×××
鬼差的培训课程历时三个月,其中不包括一个月的实习期,培训地点在黄泉大道321号的府邸中。第一个月教地府条规,第二个月教法术修炼,第三个月教定魂注意事项,课程是循环开班的,也就是说,随时都有刚招募的死魂加入进来,大致保持在十五人之间,算是小班教学。
和我一起加入的,有三个死魂,是鬼头大哥前几日招揽进来的。
说起这,必须要交代一下,鬼头大哥原名姓吴,别人都叫他“吴鬼头”,因为我没见过其他鬼头,所以还是叫他鬼头大哥。鬼头和鬼差一样是种职务,职务内容和现代的猎头比较相像,就是从千万死魂中,选择有潜质的人担当地府相应的职务。
鬼头大哥是负责鬼差的招募工作,可算是这个职务中招募档次最低的,任期三十年,据说三十年后,他就可以招募职务较高的,比如鬼吏、鬼使、长计、判官之类,也算是一种升迁吧。
于是,我傻傻地问鬼头大哥,“鬼差任期满以后,升作什么?”
他愣了好半晌,似乎是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不清楚,从没人做满过,久而久之,大家也不关心这个了,估计前任鬼头也不知道。”
我万分郁闷,从此不再踏入“升棺酒楼”。
另三个死魂中,第一个叫白晓筱,是湖北人,三十七岁病逝,性格比较爽朗,生前被病给拖累得闷坏了,现在对什么都比较好奇,想当鬼差试试,再考虑投胎的事;第二个叫汤琪,是上上世纪的八旗子弟兵,年纪轻轻就死在鸦片战争的战场上,幸好没杀过人就死了,否则一早被抓去枉死城审判了,他没当过官,只是小兵一名,被鬼头大哥的“鬼差也是官”给骗进来;第三个叫朱骏,清朝人,高龄八十老死,自称活累了,也活够了,当鬼差歇息几年,再去投胎。
我们四个同期培训,不免平时搭搭话,聊聊天,最有趣的是和白晓筱一起向另两人介绍现代先进生活,唬得他们一惊一诧,直觉得我和晓筱根本是来自外太空的。
法术的修炼并没有我原本想象的那么艰涩,基本可以总结为五个字:心静自然成。不像练武功,不需要内力,却似佛法,练就心平气和,靠无欲无求地打坐,精进法术。教导的是位高级鬼头,姓张,他说这也需要天分,并着重强调了吴鬼头是他教过的最没有天分的一号人物,因为他浮躁,贪欲过甚,狡诈成性。对此我心有戚戚焉。
直到第三个月,我才恍然明白,鬼头大哥那时绝对是忽悠我来着的,我根本不可能再见到我的母亲。因为“定魂注意事项”中写到,虽然鬼差在几个平行时空中,有一定范围的选择权,但是明令禁止鬼差去他(她)死时前后一百年间的时空,以免鬼差假公济私,感情用事,破坏天法命数。
我再也不可能回到那个时空的二十一世纪了。
得知这点,我怒过,怨过,还踹了鬼头大哥一脚,最终和白晓筱一起抱头痛哭,虽然再也流不出晶莹的眼泪,她再也见不到她女儿,而我再也见不到我母亲。
直到此刻,我才真正意识到,自己已不在人世了。原以为不过是换了个方式,继续在人间晃悠,但是燕掠水面,不可能无痕,我已经真正成为过去式了。
第3章 鬼差工作
我的实习地点被安排在明朝永历年间,篡位已经结束,是一段较为太平的日子。据鬼头大哥说,这么清闲的实习地点,还是他帮我争取来的。如实习通过,我将会在这个朝代工作五年,五年后何去何从,凭我自己选择。
实习期三个月,鬼使为我开通了通往明朝路,这条路在这几年间,将对我开启。
鬼使姓丁,是我遇到的第一个鬼使,但印象最深。我觉得这世上,应该不会有比他更不热爱自己工作的人了。他那敷衍的样子,摆明是让我哪凉快就闪哪去,后来听鬼头大哥说他不久就去投胎了,贿赂了判官让他投入畜牲道做了只树獭,我深觉很适合他,
明朝的定魂媒介是把扇子,据“定魂注意事项”中说,定魂媒介会随不同朝代更替,汉代是竹简,唐代是丝帕,宋代是书籍,明朝则是扇子……到了现代,则简单得多,人人一部手机,搞定!
扇子一面空白,一面山水,空白一面每日在子时会显示第二天所要定的死魂姓名,死亡时间,死亡地点,死亡原因等四项。如要收的死魂人数过多,则字就小一些,行间略挤一下,后来有次为了看清写了些什么,我特地回地府搞了个放大镜,那天,我定了五十七个魂。
谁说明朝清闲来着的?
“定魂注意事项”中有很多条条框框,但被白晓筱总结提炼了一下,重要的只有几条:
1、鬼差在人或生灵的眼中,无名字,无面容的,即是无法让任何人记住他(她)的名字或面容,并无法给予凡人任何事物。
2、鬼差没有薪资,随身一个百宝囊,囊中有当期货币供使用。(明朝的当期货币是一两银子,囊中永远只有一两银子,足够衣食住行,且取之不尽。)
3、如定魂失败,则需通知地府鬼吏,将此死魂列入追魂通缉令上。
我第一个定魂的,是个老死的员外,油肠满肚,在他死魂即将出窍之时,我用扇尖轻点,魂魄立刻安定在他体内,静候鬼吏勾魂。
这是我头回见到灵魂出窍,那白色的晶莹的透明的魂体让我觉得死亡似乎也变成一种浪漫。我父亲是在我八岁过世的,在灵堂上,我的手指悄悄触摸那僵硬的躯体,好像块冰冷的石头,无法带来任何温暖或美感。因此,很长一段时间,死亡在我的眼里,都是带着恐怖,甚至是带着厌恶感的,觉得死亡是一种极端霸道蛮横的丑化。
那抹透明飘忽的魂魄却让我觉得,无论在生前是如何酒肉肚肠,如何不堪入目,死后却可以化成轻烟缕缕,未尝不是一种解脱的华丽。现在的我,也不过是一缕幽魂,却是一抹能碰触到人间花草,欣赏青山美景的幽魂,这也不可谓不是一种重生。
鬼头大哥若知道我对于定魂有如此罗曼蒂克的遐想,不知道会不会老怀安慰。
当时的我以为,这就是鬼差工作的全部。
×××
严格来说,鬼差只能算是一个死亡的见证者,见证一个生命的离去,安抚他(她)的灵魂,和此人何时死,怎么死,全无干系。但有时生命的离去,却让我无法接受。
在指定时辰,我用法术瞬间转移到淮安街道上,这是我仅学会的一个法术,鬼差的入门必修法术。街上的百姓当然有看到我从天而降的,一度以为奇观,不过他们记不住我的容貌,尖叫一声走开两步,立马便淡忘了此事。
人生在世,给人的印象竟不过是名字和面容,想想也觉得无趣。
在仔细比对街上的行人后,我不可置信地发现,这次的定魂对象,竟然是个小女孩。
苏红,永乐十年六月初八午时三刻,淮安府盐城东大街南,饿死。
那是盘缩在街角的五岁女孩,凌乱头发,黝黑小脸,褴褛衣裳,斜倚着一旁的男孩,那瘦小男孩也不过七岁左右。街上其他乞丐也不是没有,但只有这女孩情况最糟,两颊凹陷,眼睛突出,眼神涣散迷蒙,四肢瘦骨如柴,若不是男孩抱着她,她早就瘫倒在地,她明显已入弥留之际。
我上前,蹲在他们面前。扇面上显示,我今天将在淮阳定三个饿死的死魂,她是我定的第二个魂。先前一个是风烛残年的老人,也算是油尽灯枯。但她还是个孩子,应上幼儿园的年龄,今日却成了她的死忌。
一只小手抓上我的裙摆,是那男孩。他抬头死死盯着我,眼眸绝望空茫,却仍闪烁一丝希望,“您行行好,给我妹妹吃点东西吧,她……她快饿死了。”
他以凡人之身,自然看不清我的面容,但相貌如何在他看来并不重要,他只是执著地想找个人,找个人来救他妹妹,那人只需有丝毫慈悲之心,便必会救人一命,他相信定有这么个人,没有放弃,这可能就是他比他妹妹撑的更久的原因。
我脑中一片空白,凭着一时冲动,我转身找了家馒头店,从锦囊中拿那一两银子,换了十个馒头和一碗清水,没来得及拿找银,就走回去递给那小男孩,帮他扶起女孩,喂食她馒头。
女孩昏迷不醒,他撬开她干燥的嘴唇,倒了些清水进去,将馒头撕成小块,不顾自己的饥饿狼狈,死命地将小块塞进她嘴里。女孩大概也是回光返照,居然清醒了些,懂得吞食口中的馒头,用最后的气力挽救自己的生命。一个塞一个吞,转眼间,四个馒头就这么被她吃下去了。
男孩脸上这才显出一丝放松,紧绷神经也松弛下来,搂住怀中小妹,嘴角露出一抹笑容。
我也松了一口气,我一直是个心很软的人,以前在路上看到乞丐,都忍不住会给他点钱,而与现代乞丐不同的是,古代乞丐大都不是无病呻吟,而是真的会饿死,对他们而言,人的一念之间便可决定他们的生死。
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作为一个鬼差,竟然救了已写在阎王册上的人,我想,我这个鬼差估计也做不长了,当了三天就离任,我恐怕不会创下任期最长的,而是创下任期最短的吧,届时鬼头大哥的脸色必定很精彩。
我不由苦笑,耳边却响起微弱的声音,“哥,我还是好饿。”
第4章 孽缘起因
“哥,我还饿。”微弱的呻吟发自女孩口中,她干瘪的脸颊依旧不带有一丝血色,瞳孔似乎更加涣散了,她嘴唇上尚沾有些许馒头屑。
我和男孩对视一眼,顾不得对方眼中的忧虑,忙继续喂她馒头,看着她努力吞咽,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量。一些念头隐约在我脑海中闪过,好像久饿之人不能吃太多,但又觉得,真正原因并不在于此。
当和他一起喂了九个馒头时,我终于懂了,也停下了手,心里很苦涩,呆呆看着男孩喂完十个馒头后,在我们的注视中,她的呼吸越来越微弱,直至停止。
手腕上的冥表显示午时二刻,她比原定死亡时间少了一刻,那吞咽馒头的气力,耗尽了她身上最后的能量。
男孩呆愣住了,他还是环抱这那女孩,他可能还没理解死亡的含意,又或者他觉得荒谬,为什么还会死?他不是已经尽力给她吃的了吗?为什么还会死呢?
等反应过来后,他才抱着女孩尸身失声痛哭。
鬼差与人或生灵的交集只有定魂罢了,我早该想到,无论给她吃多少馒头和水,都是无用的,都会化为乌有。那馒头,根本就从来没有进入过女孩胃里,她还是饿着的,吃了十个馒头以后,她饿死了。
突然觉得自己很无聊,很无力,我自以为可以悲天悯人,救人一命,其实不过是为了自己良心好过,做着无用的事,反而拖累她更早过世。本来她或许还能用这一刻时间,看看这世界,看看她哥哥,那一刻时间,对活人来说,有多漫长,这个我懂。
我跪在地上,面无表情,欲哭无泪。
鬼差在这人世上,从来都是局外人,旁观者,未曾也不可能参与分毫。
女孩的死魂飘出躯壳,怜悯地看着她哥哥,她不是恶鬼,她才五岁,能做什么坏事,她会安静地踏上奈何桥,喝了孟婆汤,投胎去下一世,而不是在这里看着亲人悲伤。
我用扇尖轻点女孩尸身后,女孩恍惚一笑,安静地飘回身体。
我帮男孩找了处地方埋葬他妹妹,那是溪边柳树下。这是我唯一一次埋葬自己定魂的对象。期间,我第一次看见鬼吏的样子,惨败的脸,平凡的五官和黄色麻衣,他勾出女孩魂魄,混入他身后一串混沌不明的死魂后悄然离开,没看我一眼。
男孩已经不哭了,他也没有多余的水分可以流出体外,他饿坏了,可惜,我不再妄图去救他,我不愿承受一个又一个失败。
在去定下一个魂之前,我给男孩留了句话。
“若你不想死的话,去溪边喝点水,清洗一下,找个好人家,将自己卖身吧。”
不知道这是不是也是徒劳的,我不再看他倔强的脸,默默离开了。
××××
“鬼头大哥,如果……我是说如果那时,我给路人钱,让他买馒头给那小女孩吃,她还会饿死吗?”在那次定魂后,我有了两天“假期”,即是那两天我定魂任务很少,我忍不住跑回地府问鬼头大哥。
“她还是会死,只要是和你有关的赠予,都是无效的。”更何况这种“赠予”,直接会导致命数变化,绝对是不被允许的。
我泄气不已。
“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了,你的实习期才过了几天,你悠着点吧。”鬼头大哥漫不经心地翻着明日的死魂册,挑选有潜质成为鬼差的死魂。这是只有他才能看的名录,在我眼中,那本册子根本都是一堆白纸,这就是地府严格的工作分割,不是你工作范围内的,你没有权限知道。
“她被选中当鬼差了吗?”我还是念念不忘那女孩。
“没有,不是每个人都能被选中进入地府的。”鬼头大哥向我解释。“她才五岁,完全没有人生阅历,等于一张白纸,只能去迎接新的生命。”
一般能进地府为官的,都应有些特殊地方,比如我的“安分守己”,白晓筱的“好奇心”,汤琪的“为官欲”,朱骏的“厌世情结”,都是在同性格中出类拔萃的。而其他的一些官位,比如判官,则首选在人间有为官经验且明察秋毫者,比如包拯,比如狄仁杰;鬼吏则会选些生前冷酷无情铁石心肠的。鬼头大哥生前便是做猎头公司的,也算是干回老本行。
“以前我选鬼差啊,专门选那些能力超强,出类拔萃的精英分子,为跟其他鬼头争这些精英分子,争得头破血流。结果呢,连续几年业绩都不理想,这些死魂不是不肯做鬼差,就是没做几年就被挖角做长计什么的,或投胎去了。”他一脸惋惜,“这次我也看走眼了,没想到老朱那么不禁吓,才三天就投胎去了。”
“老朱”是指朱骏,他是八十岁过世,按道理大家都应该叫他“老朱”,但外表看上去,他还是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鬼头大哥说死魂的外表年龄没有规定,一般是死魂生前最希望停留的年龄。我则是十七八岁的样子,那年刚中专毕业,对一切还充满憧憬与梦想。
“什么不禁吓?”
“他去了二十世纪,正巧碰到了文化大革命,没三天就说看不懂,受不了,投胎去了。”
我无语。他是儒家文化熏陶出来的,可能让他接受,是难了点。
这么算来,我那前后一百年似乎把文化大革命给包括了,还包括了两次世界大战,挺值的,最忙的那会儿,都没我的事。
“别说我不提醒你,虽然你这次没有救人成功,但有些时候,鬼差介入其中的确是可以起死回生,特别是他杀死因时。”他不屑地瞥我一眼,“如果你真救了该死之人,对你对他都没好处。”
“难道会有刑罚?”已经死了,当然不能再死,只能等刑罚了。
“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定魂注意事项’啊?”他翻翻白眼,“到那时,你就去枉死城呆着等宣判吧,而被你救的那个人,不过几个时辰,便会死,而且死的更惨。”
我摸摸鼻子,决定以后不问凡事,安分做个良好鬼差。
那时我并不知道,鬼头大哥不是万能的,他不可能知道一切地府定律,其实人的命运是可以被鬼差改变的,在我实习的第三天,我已经改变了。
那天的扇面本来显示的,应是四个姓名:
张清,永乐十年六月初八丑时一刻,凤阳府临淮西街角,饿死。
苏红,永乐十年六月初八午时三刻,淮安府盐城东大街南,饿死。
顾喆竹,永乐十年六月初八戌时五刻,应天府六合城门外,饿死。
苏毓,永乐十年六月初八亥时,淮安府盐城东大街南,饿死。
可到我手上,只剩下了三个,因为那天的鬼差是我,我会在午时遇到苏毓,我的一句话,将会救他一命。这不是故意为之,自然不会落罪,若实在要找个由头,只能说是冥冥注定。
如天府真有神明,祂必是津津有味地静待我这小小鬼差,自此与苏毓……
纠、缠、不、清。
第5章 小倩娴淑
鬼差的职业生涯很无趣,基本上就是按时按刻出现在指定地点,迎接指定人的死亡,偶尔,指定人也会变为两个。
我无奈地看着眼前两具尸体,如果不是先前看到两人对对方咬牙切齿地嘶吼,我会以为,这两人是一起殉情,因为他们都是被毒死,虽然,中的是对方下的毒。
“为什么与其要下毒致对方于死地,还不给一纸休书,给双方一个痛快?”我问一旁的小倩。她是来定那个相公的魂的。
“因为女的红杏出墙,男的不想默默戴绿帽子以后再放她自由。”小倩百无聊赖地用扇子点了点男尸。
“是吗?”
“我猜的。”她顽皮一笑。
小倩原名不叫小倩,但自从做了鬼差以后,她就取名为聂小倩,希望能来个与书生的人鬼未了情。这个想法当然从来都没有得到鬼头大哥的认同,甚至时不时被嘲笑一番。
在得知我原名和她同姓后,她和我越发亲近,基本每次回地府同出同进,甚至现在连定魂,都象约定好一样,在同一地点。在那么短的时间与另一个人,应该说同事那么亲近,在我生前是不可想象的,我甚至还没有过实习期呐。
小倩的确是一个快热的人,她找对象的速度也着实让人吃惊,她在这个明朝,有一个暗恋的人,暗恋了三年,而那个被暗恋的人,刚满十七岁。她对此满不在乎,“反正我注定停在二十五岁了,为什么不找个年轻人,慢慢等他长大。”
小倩生前在二十五岁嫁给了她深爱的男人,但幸福也停留在了二十五岁,去蜜月地点的飞机在空中爆炸,只留下灿烂绚丽的烟火。让她永远保持二十五岁,对她本身就是一种伤痛。
似乎每个死魂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或者是美丽的遗憾,我是反常的平平淡淡,无波无浪,甚至从未对任何人动心,所以我很难理解她的兴致勃勃。
这天,她带我去看她暗恋的对象,我和她,还有另一个鬼差娴淑,三个坐在东升酒楼二楼,等她的意中人经过。
娴淑是从宋代来的一抹死魂,相对于我和小倩,她则保守得多,举手投足之间,都是大家闺秀的风范,她甚至还特地为自己绑了小脚。我对于她这种放不开的封建思想不置可否,反正鬼差感觉不到痛,她觉得好看,就让她去绑吧。但小倩觉得她这种是对自我心灵的一种变相折磨,总有一天,她要将她解放出来,虽然她努力了一年,还没有成功过。
我们点了一桌的菜,三个鬼差合起来有三两,自然要用足。幸好鬼差五感中,味觉还是有的,否则鬼差在世,还有什么乐趣,跳槽率更是要升到百分之二百。
我抿了一口高粱,好刺激,“小倩,你怎么知道他会来这里?”
“他是书生,月初月中的时候会和其他书生约在此处赏鉴诗词歌赋,多风雅啊。”
我笑笑,倒不觉得有什么风雅,反而想起以前看的穿越小说,这个就是穿越中,女主角应该表现背诵诗词的时候了。
“百无一用是书生。”娴淑淡淡道,声音细小轻微,她每月两次被小倩拖来看“帅哥”,自然对他不具好感。
小倩翻翻白眼,继续关注窗外。
不久,就见街的那头有个白衣书生走近,脸倒是白白净净,只是除了这点,我倒是没看出他有其他的特别之处,没有穿越中描述的那种古代一片帅哥的惊艳之感,而且在现代人的眼中,他还偏矮,大约不足一米七,衣着白色麻布,破旧处打了几个补丁,看起来他家境不怎么富裕。
小倩双眼紧紧胶着在那书生身上,我暗笑,幸好这书生看不清她,否则每次都被这么炙热的眼神注视,恐怕时间一长,还可能留下心理阴影。
那书生走进酒楼后,就和其他书生会合,他们只点了简单的茶水,却高谈阔论了大半天才走,店小二和掌柜很是看不起这些穷书生,但也无可奈何。
我饶有兴致地听他们吟诵诗词歌赋,因为不懂这些拽文的,反而倒觉得他们那些有些寒碜的诗词,还蛮适合我的品位的。这就是古人的娱乐活动吧,和我们在KTV里面唱k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样是一群不专业的人,在做着专业的事。
“七七,你为何叫七七?”娴淑突然问我,在她看来,女子的姓名若不是什么氏什么氏,便必定应既娴且淑,用数字命名女子,绝对是特立独行的。
“是不是因为你和武林外传的沈浪有什么关联?”小倩也问。天色已晚,她的书生已经走了多时。
“当然不是。”我回答,“因为我七月七日出生。”
娴淑倒抽一口凉气,小倩到底比较了解她,“娴淑,我们那个时代的七月七日和牛郎织女的七月初七是完全不一样的日子。”
七七,这个听起来很灵巧的名字,一直以来是和我给人的感觉相背,久而久之,大家都习惯叫我“小聂”,而不是“七七”。
“我的时辰到了,要去定魂了。”娴淑站起身习惯性地抚了抚裙摆,小倩装作没看到,暗自跟我装了个鬼脸。
我今天没有什么魂可定,还想再赖一会,这街上人来人往,实在有意思。我觉得我有点超然的感觉,因为我不再是为了生存汲汲于世。
小倩摆了摆手,竟是率先走了。她今天的那位是仇杀,她想早点去看戏。
娴淑迟疑了一下,转头看我,“七七,你今日能陪我去定魂吗?”
我一愣,连忙答应,反正我横竖无事。
她轻轻拉上我的手,转眼间,我便斗转星移,换了个地方。
我左右一看,笑了出来。
难怪要拉我来,定魂地点是妓院,还真的是难为娴淑了。
我握紧娴淑的手,她用法术给我们换了一套男装,可怜我那微薄的法力,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达到这水平。
妓院老鸨上前招呼,她想从我俩脸上看出我们财力如何,但横看竖看也看不清,只能从衣着约摸着觉得大概是一般商贾,随便找了个角落让我们落座。
娴淑打开扇子扇脸,似乎想扇去她脸上看不见的羞红。我忍住笑,打量这妓院,破是破了点,俗是俗了点,没有电视上看到的那种妓院的排场,不过也还行,很有风尘味。
谢绝了老鸨找来的两个姑娘,我俩只是乖乖喝着花酒,我问道:“你定的那个,是在哪个包房?怎么死了?”在妓院,难道是情杀?
娴淑用扇间指了指身后的包房,“就是那间,上面写着‘燕红’的,死因我看不明白。”
我习惯性地看了看她的扇面,在我眼中,是一片空白。
她转过扇面,一字一句读给我听。
“范忠,永乐十年七月十五戌时一刻,扬州府江都翠云楼燕红房,马上风。”
马上风?我一口花酒喷出。
第6章 再遭孽缘
唉……
我该怎么和娴淑解释,何谓“马上风”呢?
娴淑的事我听小倩提过,她出身大户人家,是偏房所生,从小受到不少白眼,一举一动如有闪失,便惹闲言碎语。十六岁时许配了不怎么好的人家,还没等十七岁嫁出去就病故了。她死后选择的年龄是十七岁,是就我所知,唯一一个年龄大于死时年龄的。然而她一直以来,都没有摆脱待嫁的心情,那种忐忑不安,惴惴惶恐,只为给夫家一个完美娘子的思想根深蒂固。
我郁闷地抓抓脑袋,看到她不赞同的眼神,她觉得良家妇女不应该做这种动作。看来我是不能把什么叫做“马上风”的真相告诉她了,她可能会被直接吓晕,转头就去投胎。
身后的包房里发出女子的尖叫声,料想那男人已经死了,我嘱咐她,“娴淑,等会我帮你定魂,你只管闭上眼睛,我会扶着你的手,你抓紧你的扇子就行了。记着,千万千万别睁眼!”
可怜啊,我好歹也算是个黄花大闺女,第一次亲眼看到成年异性全裸,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带着娴淑挤进围观的人群,匆匆拉过她的手,用扇尖碰了碰那白呼呼的肥肉,算是完成了任务。虽然手法有点作弊,但我想应该没有破坏规矩。毕竟没人指定,鬼差一定要看到尸体或死魂才行。
××××
娴淑和我直接回了地府,她回家休息去了,我精神亢奋,出门行走,以多走多看来遗忘那一团肥肉。
途径“饿死酒楼”时,我低头匆匆走过。
托了鬼头大哥大嘴巴的“福”,我买十个馒头给饿死女孩的事迹基本传遍了地府上下。上月我偶尔回一次地府,路过“饿死酒楼”时被一群陌生死魂拖了进去,哥俩好地喝了一大圈,喝得我莫名其妙。酒楼掌柜还告诉我,老板已经放话了,只要是我去酒楼消费法力,一概免费招待,以表示对我支持饿死之人的回报。
虽然我也是那个时候才知道,去酒楼是要消费法力的。
鬼头大哥对此万分欣慰,觉得他举荐我当鬼差有功,于是时不时去“饿死酒楼”蹭饭。可怜我本身不是很爱出风头的人,何况是这种丢脸的风头,我实在不觉得,用十个馒头救人,那人还饿死,有什么值得可歌可泣的。
结果就是,我不能去“饿死酒店”,也不屑于去“升棺酒店”,再高级些的,我的法力又不够,只能无奈地选择低消费档次,就是非常非常一般的“死魂酒店”,在我的理解中,这和人间的“人民饭店”应该是一个意思。
店小二送上饮料,这店法力偏低,饮料的酒精类只有啤酒可选。因为不会喝醉,我反而开始喜欢酒这种刺激性饮料,让我有活着的错觉。
“就知道你在这里。”鬼头大哥一巴掌拍向我背后,让我身体被打出去,却没有被打的痛觉,感觉很脱线。他身后跟着白晓筱和汤琪。
“我们AA制,一人一杯。”鬼头大哥吩咐店小二,转头埋怨我,“你就是脸皮薄,不肯去‘饿死酒家’,否则我们都不用浪费法力了。”
那厢白晓筱正跟汤琪解释什么叫“AA制”,我埋怨地白了一眼鬼头大哥,他还敢说。
“像你们这种新鬼差,只消费得起‘死魂酒家’,其他的对法力要求太高。”鬼头大哥环顾四周,厌恶地喝了口饮料,“切,只有啤酒,想当年,我也喝了三个月的啤酒。”
汤琪喝了一口,很兴奋地问我,“七七,你经历过文革吗?”
我奇怪地瞥他一眼,真是怪了,文革吓跑了老朱,怎么倒是让他那么兴奋啊。我摇摇头,“没有,那时我还没出生。”
“真是可惜。”他一脸遗憾,“如果我生在那个时代,没准也是个红卫兵带头先进分子。”
我一阵恶寒,转头看到鬼头大哥和白晓筱也是同一表情,鬼头大哥是经历过文革的,尤其毛骨悚然,直叹他怎么挖到这个活宝。
相比汤琪,我还比较好奇白晓筱在未来的见闻,“晓筱,未来怎么样?”
她吐了吐舌头,“只有一个字,懒,人越来越懒,促使工业科技越来越发达,结果自然灾害越来越多,这阵忙死我了。”看来不怎么乐观。
我暗叹一口气,还是不问了,省的心烦。
“明朝怎么样?古代帅哥是不是很多?”她反问我。
“没有帅哥。”看着几双期待的眼眸,我只能努力找出一些趣事来说,比如,“我刚刚定的那个魂,死于‘马上风’。”
汤琪一脸震惊,“我以为‘马上风’只是传说而已。”
白晓筱抑制不住的兴奋,“真的?你运气真好。”
鬼头大哥则是疑惑不已,“你也遇到‘马上风’?难道你们明朝永乐这段时间出现了两个死于这个的?”
有蹊跷!我转向他,“什么两个?”
他嘿嘿笑道,“最近你们那个时区,换了个鬼使,原来那个投胎去了。新的鬼使,也就是小蒋,他这人别的没什么,就是特喜欢恶作剧。你知道,鬼使的工作也包括分配你们的定魂对象,前几天听他说他把一个死于‘马上风’的,安排给个最保守的女鬼差了。”
我脸上青一阵白一阵,好一个小蒋,莫名其妙害到我了。
鬼头大哥看我脸色不好,约摸猜到是我多管闲事,闷笑去了。
这地府,看来良莠不齐,什么人都有,居然还有恶作剧的。之后几天我才知道,何止恶作剧,还有公报私仇的。
“为什么别人都那么清闲,就我一个人要一天定五十七个魂?”我拿着放大镜,仔细看扇面上那密密麻麻的小字。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得罪了鬼使?”娴淑同情地看着我,却爱莫能助,无论如何,只有我本人拿扇子点到死魂,才能完成定魂。
我咬牙,我不就是破坏了他的恶作剧嘛,个小人!
小倩对此略知一二,在一旁偷笑,“七七,幸好最近没有打仗或者瘟疫,否则,你要满天飞了。”
现在的情况也快了,我一挥手,示意我要闪了,就消失了。
××××
五十七个死魂,有十五个是病死的,我扫一眼身旁的江湖老郎中,他今天也真倒霉,这已经是他一天之内看死的第三个病人了。不,也不能说是他看死的,只能说,三户人家请到他的时候,病人正好要升天。
而我因为密集的定魂,所以不小心见证了这一事实。我用扇尖点了点尸体后,打开扇面拿放大镜研究了下,离下个定魂对象还有一个小时,总算能歇一会儿。
郎中的助手,一个小男孩,把搓好的帕子递给郎中。老郎中擦了擦手,用生平最遗憾的声音告诉死者的娘子,她相公药石无医,已经往生,接着便是惯常的一片哭嚎。
一天定五十七个魂,我发现我再软的心肠,此时也变得铁铮铮的,真该谢谢那个小蒋同学。
不动声色地退出亲友团,鬼差的存在感很低,我真奇怪为什么不直接让鬼差变成隐形人呢?毕竟,和隐形的也没什么区别。记得下次遇到鬼头大哥的时候,要和他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感觉到有视线落在我身上,我惊讶地回看,是那个小男孩,他不动声色盯着我。
“第三次。”他走到我身边,开口说道,“我今天第三次看到你,你是谁?”
这小孩定是EQ200的天才,过目不忘的神童,我这种存在感那么低的人,他竟然也能记住。
我笑笑,那又如何,他注定记不住我的脸和名字,我坏心地回答,“我叫白素贞。”是白蛇精哦,你这个小小的郎中学徒,许仙二代可要离我远点。
“你叫什么?”他疑惑了,显然没有记住我的名字。
我正得意着,让你记性好,再好也没用。
可惜料错一点,他记住了别的,虽然有些迟疑,“你是不是淮安城中给我妹妹馒头的姐姐?我记得你的声音。”
我一惊,他是那个小男孩,难怪有点面熟,洗干净了还蛮清秀的嘛。尽管认出他,我还是淡淡回答,“我不是,我不认识你。”
第7章 神童苏毓
永乐十年十月,淮安府清河县爆发了小规模的伤寒疫病,县上体质虚弱的,一旦调理不好,便越发病重,传染给亲戚友人,严重者则不幸病故。县内从一开始的一日三个死者,变成一日十几家,一时人人自危,街上杳无人烟。大夫则在各富裕人家奔走,连途径的江湖郎中也被硬留了下来,给些穷人家看病。
我暗叹一声,小倩真是个乌鸦嘴!我这个可怜的,被鬼使恶整的鬼差,现在基本常驻于县城,哪家哭丧便去哪家。
这不,才一转身,街尾的木屋中便是一阵的鬼哭狼嚎,我摇摇走,不紧不慢地走过去,倒也不慌不忙,反正街上就我一个。
进屋前瞄了一眼门边那矮矮的身影,他看我的眼神,似乎在说,又来了啊。
我无声地在心中回答,就是啊,这不就来了嘛。
扇尖轻点死者,完成任务转身走人。
如此频繁地出现在这小男孩面前,想让他淡忘我都难。
听他那郎中师傅叫他“小苏”,怎么听都像女孩子的名字,尽管他长得的确太过俊秀,雌雄难辨。
我感觉不出冷热,从其他百姓的衣着来看,天气已正式从热转凉,这伤寒疫病应该不久就会停止传播了吧,我暗暗祈祷。
“为何每次你一出现,这家就死人了?”一个稚嫩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我转身看他,那还不到我肩高的小孩,纠正道,“错,是这家死人了,我才出现的。”
小男孩歪头思考其中的区别,眉毛老气横秋地挤在一块。“我妹妹死时,你也在。为什么?你是牛头马面?”
虽然我不美,但也不至于牛头马面吧,再说了,鬼吏大人长得也是极为寻常的,没什么特异之处,感叹谣言误人。
“不是,我只是凑巧路过罢了。”
他狡猾地一笑,“你果然是当时那个姐姐。”
糟糕,一时不察,竟然着了这小子的道,我确无防人之心。不过他知道也没甚关系。“那又如何,那天是丁师傅救了你?”丁师傅是指那江湖郎中。
男孩点头,“丁师傅是个好人,他收我为徒。”
“嗯,有一技之长,他日就不会饿死。”
“若早一刻遇到丁师傅就好了。”他眼圈微红。
我不知怎么跟他解释何谓命里注定,再说我也是一知半解,只能作罢。
“你叫什么?”他记不住我的名字,不妨碍我记住他的。
“我叫苏毓。你呢?”
苏玉?有意思,连名字都很娘。
不知怎地想起了苏蓉蓉,我随口答道,“敝人楚留香。”
××××
想过不止一百次要去找那个鬼使小蒋呛声,让他别那么过分,但最终只是想想罢了,若我生前有这等勇气,也不至于在同一个工作上窝了那么久,毕竟本性难移,变成鬼差的我,胆子也没大多少。
一个月后,我恢复了以往的定魂数量,但一空下来,反而空虚得很。
我渐渐了解小倩为何要找个凡人来暗恋,实在是明朝娱乐活动太少,日子太过无聊,于是要找个会动会跳的活物来观察一番。这好比是宠物,然而又能免得喂食打理。
她选择了那个书生,而我就近选择了苏毓。
他是我在这个年代唯一熟悉的活人,况且他眉清目秀,正在成长期,这时候的孩子本应最是有趣,天真过头,烂漫有余,他却年少老成,聪明绝顶却执拗倔强。
江湖郎中丁师傅不再是江湖郎中,他在清河县发现了商机,于是租了个小门面,开起了小医馆。来看病的,都是前一阵家里犯伤寒的穷人家,有了老主顾,自然生意不愁,居然也红火了一阵。
在此期间,他收养的小小孩童,被送到街尾的破私塾,从《三字经》开始他的学业,或者说来,应该是开始被欺负的日子才对。
瞧,这不是又被人打了!四个七八岁的孩童围着他是一阵的拳打脚踢,谁叫他一脸严肃,还不屑于跟人家玩闹,这不就是找抽。
我坐在对面茶社,看过去自是一清二楚,路人则当是孩童玩闹打架,也没人去劝阻,这苏毓结结实实挨了一顿打,脸上鼻青眼肿,基本看不到原样,幸好他家是开医馆的,否则医治不好就毁容了。
丁大夫到底行走江湖多年,自然知道这孩子定是被欺负的份,不是去惹事招来的,帮他处理了下伤口,也没多责罚他。
苏毓却一个人坐在墙角,似在面壁,我走近些,才发觉他在背《三字经》,“……教不严,师之惰。子不学,非所宜。幼不学,老何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为人子,方少时。亲师友,习礼仪。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融四岁,能让梨。弟于长,宜先知。首孝弟,次见闻。知某数,识某文。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曰春夏,曰秋冬。此四时,运不穷……”
听他背了一阵,还蛮有章法的,我奇怪地打断,“你不是没上几堂课吗,学那么多了?”
他不满于我打扰他,只是咧着伤痛的嘴说,“大毛他们学的,他们入学比我早,学的比我多。”
“那你怎么会背那么多?”
“我听先生给他们读过几次。”
我看他的眼神中闪耀着两个大字“天才”,听几遍就会背,可见资质异常,难怪能一次又一次记住我。但他自己毫无察觉,毕竟他刚读书没多久,以为别的孩子也都是这样。
“你知道这些句子是什么意思吗?”
他摇头,“先生还没讲过。”
“那你瞎背啥?”明显的死记硬背。
“我不想落在他们后面。”他们当然指的是对他报以小拳的那一小搓人,还挺要强的。
我用手指戳了戳他的猪头脸,“痛吗?”
他痛得龇牙咧嘴,“你在对面得胜茶馆见着我挨打的,是不?”
原来他看见我了。“是啊,你被打得好惨。”
他欲言又止。
“你想问,我为何不去救你?”
他摇头,“我知道,你救不了我,否则你那时早就救了我妹了。”
难得他小小年纪,就懂得深明大义。
“那个……”他抬头看我,眼神却无法准确焦距到我的双眸上,“我看不清你,记不住你的名字。”
我得意地笑,他终于承认他记不住我名字啦。在过去的几周,他还在不断问我名字,从张曼玉到居里夫人,千奇百怪的答案,我都给上瘾了。
他接着来一句,“那你到底是什么妖怪变的?兔子?猪?还是老鼠?”
笑容僵硬在我脸上,他不再看我,继续背他的三字经,嘴角的一丝笑容告诉我,他绝对是故意的,谁让我当时不救他来着,这小子记恨着呐。
第8章 鬼差林城
算起来,我已当鬼差半年有余,无风无浪地过了实习期,看着苏毓小弟弟满十岁。原先他身材发育不良,还以为他七八岁来着。他最近在课堂上屡屡有突出表现,这小天才终于发现自己的鹤立鸡群了。
在我生前,我一路平安长大,过于平凡的样貌,让我既得不到旁人的注意,也同时免去了不少麻烦,比如,我从来不知道性骚扰是何种东西?也不知道何为SM?所以我看着今日扇面上的死因,有些后怕。
“性虐而死。”
这是什么死法?为了壮胆,我拉了小倩一起去,其实收一个两个倒是也无所谓,我还不至于那么胆小,但连着一排都是同一个死因,让我觉得背后都凉飕飕的。
我又不像某些鬼差那样,有窥私欲,正对下怀,比如鬼差林城。
听小倩说起他时,是满脸厌恶。
他已当鬼差三十余年,算是鬼差界的前辈,且是最有希望做足一百年的人选。因为他有个怪癖,即窥视,足可打发百年漫长的寂寞。无论是烟花之地还是大户人家的寝室澡堂,反正是哪里最龌龊,哪里就有他,早在地府以此出名了。
我和他有一面之缘,前一阵山西境内有个小规模的暴动,似乎是与私盐贩卖有关,总之结果就是死了百来号人。
于是各路鬼差集结了五六个在那,娴淑不在,小倩指着那个青色大褂的男人,“他就是林城。”我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很冷淡的人,脸上没有一丝表情,和小倩灌输给我的恶心变态的形象有很大区别,可能这就叫人不可貌相。
这次定魂地点是一个王府,果然是集奢华与糜烂的地方,我没有早去,怕看着恶心,虽然小倩跃跃欲试,但当她看到那一具具尸体时,也不免想吐又吐不出。全是小男孩,被丢弃在王府草屋中,可能还等人收敛。全裸的身上青青紫紫,下体一片狼藉,有的脖子上有勒痕,有的身上有刀伤,这是致死原因。
妈的,我草草定完魂就走出草屋,再看下去非留下心理阴影不可。走出草屋才发现,小倩旁边站了个人,是林城,虽然他样貌没办法让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但是青色大褂还是满富特色的。
小倩不掩厌恶地看他一眼,向我打了个定魂的手势,即扇尖轻点,就走了。她急着去定魂。
我和林城大眼瞪小眼,不知该说些什么,等我回过神,已经被他拉到一家茶馆去了。
他抿了口茶,闲话几句天气后,便直奔主题。“以前这种虐杀的定魂,都是交给我的。”
我呆怔,该说什么呢?说不好意思,抢了属于你的工作?“你知道的吧,鬼使小蒋,他看我不顺眼,所以我最近都接死因离奇的定魂。”
比如满门抄斩,看着一群头颅滚来滚去,比如凌迟处死,不就是个血人嘛,再比如这次的虐杀,反正有多恶心,就找我定魂。
难得他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小蒋他跟别人打赌了,赌你总有一天会去交界处向他抗议。”
我乍舌,“我能问那个别人是谁吗?”
“是个鬼头,姓吴吧。”他招来小二,又点了几份菜。
我就知道,是鬼头大哥干的好事,不禁感叹老实人到哪都受人欺负。
不知道该不该问,但既然要了酒菜,就不是一时半刻可走人的,我索性豁出去了,“你为什么喜欢……看别人那个?”
他收住笑意,吐出个数字,“八十七个。”
我不明所以。
“这个王爷,喜欢虐待娈童,今个他还找了有这种变态习惯的地方土绅一起虐杀,加上今日被他虐杀的,一共八十七个孩子。”他眼神变得阴冷。“我看着他们被蹂躏折磨。”
天啊,那王爷!世上竟还有这么灭绝人性的人。
“可是,”他苦笑,话锋一转,“没有一个是他亲自动手杀的,他甚至不下命令,他手下自会去结束孩子的性命。”
“那是说,”我有点明白了,“他到了枉死城,不用接受审判?”
做了这么些日子鬼差,对于这种恶人,已不像生前那样暗暗诅咒“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而是真的有报应,真的有审判。
“虐待还是要审判,可是杀人的罪,落不到他头上。”他补充一句,“这个王爷,虽然不知道阿鼻地狱,不清楚枉死城,或者他只是不屑于亲自杀人,但他的确不知不觉逃过重罪。”
不会吧,那也太不公平了。
“我不会让他逃脱的,”他眼眸落在远处,“八十七个,我给记着呢,等到他有朝一日入枉死城,我认识的判官会通知我,届时我即可以证明他的罪孽。”
原来他老是在这些地方出没是有原因的。“林大哥,”他看上去有二十七,“你生前是做什么的?”
“香港督察,在扫黄组和反黑组待过。”
我心道,原来如此,他其实真应该去做判官。
我把我我的想法告诉他,他脸上变轻松了些,“我一直在申请中。”
虽然我不清楚林城为什么会跟我谈那么多,可能他以前也和别人说过,但在谣言四起的地府,要一个个解释,也恁地麻烦,所以对他心存误解的鬼官还是不少。
之后,林城就时不时地找我喝酒,也不是故意的,是那个王爷又惹事了,还好是一个两个,再来那么一批虐死的话,改明儿我也要到判官那里去打个招呼,让他们在审判之前先让我踢那死王爷几脚。
××××
虽然偶尔去定些鲜血直流,满目疮痍的魂,但我不再想着去找那小蒋理论。
哼,让你拿我做赌注,我偏偏就不去找你,让你输个够本。
甚至最近地府我也懒得回去,跑来跑去嫌麻烦,万一去地府的酒楼,还要浪费法力,还不如拿着一两银子,天天在客栈打尖,顺便修习修习法术。
苏毓则勤学苦练,大约是先生的鼓励给了他莫大动力,我就是站在他旁边,他也不理我一下,天天在那“之乎者也”,读书读得不亦乐乎。虽然偶尔还是被暴打一通,但他自觉在课业上高人一等,反而用鄙视的眼光看那些打他的比他还小的孩子,自然还是招来另一顿暴打。
个傻孩子,我感叹,继续趴在茶馆楼台上俯视。
小倩说我这段时间的萎靡不振是职业倦怠期,因为换新工作,新鲜期现在也过了,日复一日,倦怠感就来了。
我想,这下可真糟,我还有九十九年要做,难不成一直就倦怠来着?
为了让我振作精神,小倩说今天来找我,说是要去个好地方。
“什么地方?”我问她。
“我说七七啊,你也是太没好奇心了,别的鬼差一来,可是都要去那参观的。”她一脸神秘。
“那是哪儿?”打什么哑谜?
她带我瞬间转移,我迷迷糊糊便和她来到一座高墙边。那红色的高墙,那黄色的瓦片,还有那巍峨的气势。
我突然明白她说的那是哪儿了?
这不是我几次来京城,定斩首,定凌迟,都只是远远看着,没想过进去的……皇宫。
第9章 太监康熙
几次来京城,即南京,从未想过去逛逛皇城,不是不对它感兴趣,只是每次看到大门那重重把守,严密封锁,总会让我觉得那是个神圣的地方,不是我这种小人物能进去的。
事实也是如此,皇城中的巡逻兵很多,我和小倩东躲西藏不断瞬间转移,“怎么今天到处都是些死太监。”
“要不咱们入夜以后来,也隐蔽一些。”倒不是怕别的,只怕法力用尽,结果在这被逮,那就搞笑了。
“皇城当然是白天看着才巍峨雄壮,晚上乌漆抹黑的,看什么去?”说着,又是瞬间转移,躲过了个来御花园游园的宫妃。
御花园的景色的确是不错,终归还是小了点,走两圈就差不多了。
“要不去御膳房,我倒是想吃吃御膳。”我较重口腹之欲,这几乎是鬼差共同的乐趣了。
“也好,那里比较混乱,我以前去过。”拉过我,转眼便到了御膳房。
××××
偷了些点心,我和小倩坐在御膳房的房顶上,吃了起来。
“这枣泥核桃酥做得真是不错。”小倩赞道。
“你怎么知道名字?”刚刚都放在盘子里,看不出什么吊牌之类的东西。
“我猜的,有红枣味,也有核桃味。”她又拿了块点心,“这个好像是蜂蜜花生酥。”
“我手上这个不知道是什么,特别好吃。”皇帝的确舒服,御膳房里那么多人,大多只为他一人的口腹之欲,整天忙忙碌碌。“这可比现代的饭菜,环保多了,且每道工序,都严密卫生。”
“那当然,这可是要掉脑袋的事。”小倩意犹未尽,“改天我们再来。”
“如果你们一直来的话,那御膳房的御厨可要哭死了。”一个小孩的声音从我右边传来,吓了我一跳,因为我左边是小倩,右边可没人。
转头一看,是个太监打扮的小孩,不知何时也坐在了屋顶上。
“凭什么你能吃,我们就不能吃?”小倩似乎认识这孩子,让我松了口气,应该同是鬼差吧。
“我只是一样吃一块而已,照你们这种偷法,御厨的心血都被你们吃完了。”男孩手上抓了个鸡腿,旁若无人地啃起来。
我有点不好意思,觉得最近当鬼差,当得越来越往小偷方向发展了,都是被小倩给带的。
“小鬼,这是聂七七,新来半年多的鬼差,七七,这是常驻皇宫的小太监鬼差,你一定猜不到他前世是谁?”小倩诡笑。
我摇头,表示我猜不到,想也是,一天死那么多人,我能猜到就成神了。“谁?”
“大名鼎鼎的康熙皇帝,玄烨!”小倩隆重介绍,“不过我们都不叫他玄烨,一般都叫小鬼或小玄子。”
我脱口而出,问了个异常愚蠢的问题,证明我智商忒低,“你认识小桂子吗?”
男孩笑开了,一本正经地回答,“认识,德妃那里就有个小太监叫小桂子,但是人特蠢,一点都没金庸书里面的小桂子滑头。”
天哪,康熙还看金庸!
“七七,你别看他年纪小,他在明朝已经混了十年了,准备待到朱棣迁都紫禁城为止,且只在宫廷定魂。”小倩再补充,“这可是看在他以前当过皇帝的份上,结果他凭着是个小孩,就打扮成太监,混得风生水起。”
我叹为观止,觉得这样的大人物也当鬼差,真不容易,果然大隐隐于市。
那孩子被我看得羞涩起来,“你不要以为我很厉害,其实我不是一个好皇帝。”
我更喜欢他了,太谦虚了。
一旁的小倩嗤笑起来,“七七,他真的不是一个好皇帝啦。”
“为什么?康雍乾盛世可是由他开始的。”虽然我历史不是很好,但是经过众多历史剧的熏陶,也晓得康熙在清朝上举足轻重的地位,更何况我还看过《鹿鼎记》,对里面那个人性化的玄烨很是喜爱。
“此康熙不是彼康熙来着。”小倩示意玄烨解释。
“康熙八年,我因鳌拜犯上作乱被逼宫,困于天牢十日后赐缢。”玄烨神色很平静。“所以,我与你们历史上的那个康熙皇帝,不是同一个人。”
“怎么会这样?”
“简单说来呢?就是有好几个空间在平行进行。”
玄烨接口,“我来自另一个空间,历史和你们的空间有相交,也有不同,比如我,就是个例外。”
“不会吧?”
“就是几个空间平行,一个小小的蝴蝶效应,就会将空间分割,形成两个独立的异度空间。”小倩拍落粘在手上的点心屑。“这个很深奥,幸好不是我们管的,摆平几个空间的交错,是阎王的工作。”
我乍舌于其中的错综复杂。
“一切都掌握在阎王的档案中啦。”
真是长了大学问了,难怪每日有那么多的死魂要处理。
玄烨遥指北方,意思是说紫禁城,“那是我以前住的地方,我一直以为会被困死在那禁城之中,没想到有朝一日我不仅能自如出入皇宫,还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永远停在八岁童年。”
“七七,你不知道,他有多舒服,皇宫中的死人毕竟少啊,多数是被关到天牢,或是拉出午门的,他可算是最清闲的鬼差了。”小倩忿忿不平,“这年头,康熙迷真不少,他到哪都有优待。”
“我一点也不清闲。”玄烨反驳,“我可是御书房三等太监,每天都要扫扫弄弄,大堆的工作都等着我呐。”
小倩白了白眼。“那也是你自找的。”
我傻笑,真是个亲民的皇帝。
“我还要饱读经书。”说着,玄烨从袖口里拿出本书,旁若无人地翻阅。
我一看书名:《楚留香传奇》。
“从现代鬼差那里淘来的吧,”小倩严正鄙视他。“七七,这小子已经通读金庸,再战古龙了。总而言之,就是整天不务正业。”
夜里的皇城很安静,特别安静,好像一座死城。玄烨去做他的太监去了,他今晚的工作,就是掌一夜的灯。小倩觉得闷,也溜走了。
我独自坐在宫殿房梁上,想着这宫殿将于千年后不复存在,不禁感叹这六朝古都的坎坷命运。遇到了康熙玄烨后,让我对鬼差这个职业越来越有感叹。对于玄烨来说,永远的八岁,永远的童年,何尝不是一种变相的补偿呢?他无法忘却皇宫,因此而留在皇宫,却更为自由。若能如此弥补生前的遗憾,那做鬼差反而成了一个优差。
只是,小倩的遗憾是爱情,娴淑的遗憾是婚姻,林城的遗憾是正义,玄烨的遗憾是童年,那我的遗憾是什么呢?
我,一个平凡至极的人,在那短暂的二十九年生命中,除了担心家中老母外,我对自己还真的没什么要求,但那时,那灰飞烟灭的一刻,我死前的最后一秒,那隐约飘过心头的失落,到底是什么样的遗愿呢?
我想不起来了……
第10章 莫非妖孽
自从做了鬼差后,我对自己样貌如何变得越来越不在意,一来活人反正都看不清,二来众鬼差的相貌皆平凡得可以,自也不用考虑如何去鹤立鸡群。若要矮子里面拔长子,只能越来越丑,恐怕很难越来越美。
直到小倩对着苏毓惊呼“这才是穿越必遇的美男!”时,我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苏毓和我一贯交往的朋友,无论是生前死后,都是不同的类型。
我身边的人,大都是和我一样的人,不是那么出色,不是那么聪明,本着自知愚笨的本分,在那残酷的社会上谋求生存的机会,永远都不是镁光灯下的大人物。
可是苏毓不同,他长得温润剔透,宜男宜女,精致异常,何况他现今出口成章,能文能医,不过短短两年工夫,就成为这小县城的风云人物,庙会中观音娘娘旁的童子,学堂上公认的神童。
小倩知道苏毓这号人,已有一段时日,偶尔她问起我最近消失到哪时,我便直接回答,“去看我那小朋友,苏毓。”
连鬼头大哥都知道苏毓,知道他是那饿死女孩的哥哥,认为我愧疚心理,因此便不再理会我。
没想到小倩第一次见到苏毓,居然会惊为天人。
我不由得嗤笑她,转眼就忘了她那书生,再看到旁边娴淑害羞的样子,不禁无语,都什么鬼差啊,定力不足。
林城则脸色不好,自从我向小倩和娴淑解释了对他的误解,并介绍他们认识后,他对娴淑一见钟情,最近走得较近,他喜欢娴淑的女人味十足,这实在是女鬼差中少有的。
我曾问鬼头大哥,“鬼差和鬼差能在一起吗?”
鬼头大哥无所谓地回答,“无所谓啊,反正闹不出人命。”因为鬼差虽容貌身体有男女之别,但并无可能有后代。
我唾弃他一声,真粗俗。
鬼头大哥补充,“对他们的法术修行可能会有些阻碍罢了。”法术最讲究心静,静不下来的躁动自然困难重重。
此话稍后再提,且看这小倩遇到苏毓,真的是像吃了兴奋剂似地,趴在我专属的茶馆楼台上死死盯着正在上课的苏毓。
苏毓已从原来的“初级班”,转到“中级班”了,离开了原来的课堂,也告别了对他拳打脚踢的同窗,虽然偶尔在路上被堵到,照样是一顿好打。
不过谁都架不住他这样的念书法,听了三遍的课文就能背诵,老师课堂上的讲课他晚上能默默在床上小声复述一遍,增强理解,下午则是一遍一遍地看书练字。
他这是鼓足了劲要出人头地的。
我笑意盎然,人生有目标,总归是好的。
“七七,你这个小朋友,未免也太粉雕玉琢了吧。”小倩不甘地回头看我,“我的书生咋的就没这种潜力呐?”
“不过是个娃儿,我对他可没你对书生的那种邪念。”我调侃她,两年时间我们变得亲近不少。
“那叫邪念吗?那是在他身上投注了我美好的憧憬。”
还憧憬呐!这回娴淑也笑了,“七七,苏毓长得真好看,我在世那么久,还没见过比他更漂亮的男孩。”
我一愣,被她们一说,感觉他难道是妖孽转世?
林城心中吃味,不怀好意地恐吓,“小心变成那王爷的娈童,男孩还是不要那么漂亮的好。”
说起娈童,不由得想起那一具具尸体,我恶心欲吐。
小倩显然也心有余悸,白了林城一眼,转头继续看小美男,口中啧啧有声,“这种啊,才是穿越必遇的美男,那么温文尔雅,那么善良可敬,那么天赋异禀,那么……”
我听了几个“那么”就有点想笑,苏毓是我见过最执拗,最骄傲,最自我,心机最深沉的小孩了,他变相地在课堂上打击那些男孩早就不是一回两回了,整天像个花公鸡一样,一天没让人夸他,他就浑身不舒服,琢磨着到处整人。
不是陷害那些揍他的同窗,就是装作无意地向先生打小报告,再来就是拿医馆里的泻药去下药,一刻不得消停。最恐怖的是,表面上还假装他不过是文质彬彬的十二岁男孩。
观察了他两年,我算是看出来了,这孩子已经被他的聪颖天赋给宠坏了、惯坏了。假以时日,杀人放火都不在话下,这报复心,不是一般二般的重。
“小倩,什么叫‘穿越’啊?”这个新兴名词对于娴淑来说,实在陌生。
“‘穿越’就是从我们死的那个二十一世纪,通过各种方式穿越时空,来到古代。”我解释,“从你的角度来看,就是你从你那个时代,突然回到唐代的意思。”
“那有什么好?你们不是说,二十一世纪什么都有吗?”娴淑时常听我们描述二十一世纪,早就想下次就到那里去定魂了。
小倩沉痛地说,“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帅哥。有书为证,一旦穿越到古代,帅哥就会如雨后春笋,一个一个冒出来。”
娴淑不解,“只有古代有帅哥吗?”
“现代的帅哥,刚出生就被有心人士订去了,所以只能往古代发展,而且古代帅哥特别好骗,随便露两手现代诗词,就引上勾了。”小倩那个口水啊,快沿着楼台滴下去了。
我不参与她那漫无边际的幼稚言论,来了古代就知道,找帅哥可不是那么容易的,飞越五湖四海,也不过遇到了一个苏毓。况且,我来明朝可不是穿越来的,我这是工作出差。
突然小倩兴奋地拉我的手,“七七,你看,那男孩是不是在看我?”
我转头看向对面的苏毓,午膳时间,今早的课已经上完了,别的孩子鱼贯而出,他却站在窗台,疑惑地抬头看小倩,或者说是在小倩和我之间游移。
午后的阳光照到他白皙的脸庞上,散发柔和的光芒。这两年,他身材抽高了不少,人也自信多了,和盐城初遇的那个男孩不可同日而语。距离那么远,他听不清我们的声音,也搞不清楚,哪个才是一直缠着他的那个“妖怪”。
我这才想起,我还从未对任何一个鬼差提过苏毓真正的“天赋异禀”。这当说不当说,我还在犹豫。幸而他也就是看一会,接着就走了,小倩她们并没有当作一回事,只当他抬头观察一下天气罢了。
我松一口气,虽然不知道鬼差被活人记住会怎么样,但想来不会是“尽忠职守”的一种表现。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
丁师傅的小医馆门面不大,前后就两间,由于床铺不大,只能丁师傅一人睡里间,苏毓则睡在外间的木板上,这木板白天则是给病人躺的。我总觉得这不怎么卫生,但古人哪里懂得讲究卫生,有的睡就不错了。
晚上为了省灯油钱,一般不点香烛,苏毓不习惯早睡,就着单衣盘腿坐在木板上,天气有些炎热,他一手摇着蒲扇,闭目回想白天所学。丁师傅一心指望他考取功名,从不教他医术,但白天就诊时苏毓就在一旁,久而久之,也学会了些“望闻问切”中除“切”以外的知识。丁师傅拿他没办法,虽不主动教,但他若有疑问,必尽心竭力解答,当他比亲生儿子还亲。
我悄然坐在他身旁,准备吓他一下。
不料他却突然低声开口,“今天坐在富贵茶馆二楼的,哪个是你?”
第11章 饭团故事
听了他的问话,我知道他果然不能在众鬼差之中,分辨出哪个是我。这虽是意料之中,但我还是颇有些失望,毕竟都缠了他两年了。
说是缠,也不算。
只是像个旁观者一样,在旁边注视着他,虽然我的注视有些高调,早已被他察觉。
看他如何成长,如何活得精彩,活得有滋味,即便没那么精彩,只要是活着,能呼吸,能疼,能痛,也是好的,更何况,他活得那么阴险狡诈,那么狂妄自大。
第一次在晚上出现,是一年半以前,那时没从皇城里回来几天,我一直在思考,我的遗憾到底是什么。后来我想通了,我的遗憾,就是寂寞。
在我那二十九年的生命里,除了和老母相依以外,我一直是寂寞孤独的,极其的寂寞。那是迫不得已的寂寞,因为我不能引起别人接近的兴趣,也没有接近别人的勇气,即便如此,我生前也没有尽全力去改变自己,只是随波逐流,浪费生命。
在死前的最后一刻,我可能是后悔,后悔自己那么懦弱,那么自卑。
因此我也要像其他鬼差一样,通过这个职业,来弥补自己的遗憾,这才应该是我选择鬼差的最终理由。
苏毓是个活人,他没办法瞬间移动,下一秒便消失在我眼前,他也不会百无聊赖,随便打发时间,他很顽强地活着。于是我无耻地接近他,在无人时出现在他身边,他被迫接受我的存在,虽然他不一定要理会我。
刚开始,他的确不理我,只管默诵自己的课文,在脑中复习功课,我自在地来,默默地走。
后来,他会在挨揍时和我聊聊天,想借此转移注意力,不再觉得那么痛,我也乐得和他东拉西扯,从那些孩子出拳的角度,到先生上课时的小动作,聊些有的没的,在他进入梦乡后,我便离开。
有一次,我嘲笑他那么容易被打,简直就是个“沙包”,在详细跟他解释了何谓“沙包”后,他恼了,自尊心严重受创,第二天迂回地向先生告了状,自此走上了“成为恶魔”的不归路。
再后来,他会将第二天要如何恶整别人的点子先告诉我,我和他一起分析可行性,推演最完美的计划,然后他再嘱咐我,要记得看他的好戏。
渐渐地,我和苏毓之间有了一种微妙的联系,他是我三十一年在世时间中,唯一一个天天见面的朋友,我也是唯一一个知道他有多恶劣的“人”。
然而,他还是不知道我的模样和姓名,在芸芸众生中,若我不开口,他不会也不可能认出我。
这让我觉得有些悲哀。
××××
“到底哪个是你?”苏毓重问一次,这次他睁开眼睛。
我也把脚盘在木板上,“你猜呢?”
“反正一定不是那个死盯着我的。”他撇撇嘴。
他居然能感受到小倩的目光,果然是太炙热了。
我露出一丝笑容,虽然他看不到,“嗯,我是坐在她对面的那个。”
“你们‘妖怪’还成帮结队出来招摇。”
由于我一直没透露关于鬼差的分毫信息,所以苏小朋友还是用最简单,他最能理解的“妖怪”来定义我。
我从来不置可否。“偶尔会一起喝茶。”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他忍不住追问。
我沉默,装作他没问。
他也不再多问了,只是脸上却有些不快。
“我同伴夸你漂亮。”应该说是极其漂亮,她简直迷死了。
他脸更黑了。
男孩长得漂亮,也可算是红颜祸水,导致他经常被同窗取笑。而这点让他又爱又恨,因为偶尔美貌也能让他逃过责罚,即使他还小,但天生优势却懂得充分发挥。
不过他还没有感觉到这容貌能给他带来的真正威胁。
“小心一点,没事弄点泥巴在脸上,别老顶着一张脸在那里招摇。”我好心提醒。
他反问我,“你呢,你长得到底怎么样?”
“不告诉你,反正你也看不到。”
“是因为你长得像丑八怪,所以才不敢让人看清吧。”
“哼。”要是我再中他的激将法,那这两年算是白混了。
他见没起作用,耸耸肩,继续闭眼背书。
我则缩在木板上,看着这小小斗室。古代的夜很安静,多数人都早早入睡,街上也是一片漆黑,只剩打更的人巡逻走动。小倩在这时就受不了,每每躲回地府,宁愿是昏黄天空,也好过如此寂静。
我却很是喜欢,觉得很久很久都没有那么平静了。
“苏毓。”
“干什么?”
“我以前有一次,我背书背不出,被老师……就是先生罚站在走廊。”
“果然是蠢人,背书竟然会背不出。”
我气结,他也不过是个十二岁,最多小学五年级的小鬼而已。
“是洋文,很难的!”我强调。
“什么洋文?”他感兴趣了,只要是他不懂的,他都想弄懂。
“那不是重点。”又开始模糊焦点了。“重点是,我独自站在走廊,没有一个人和我说话,其他同学下课了,也只是在我身边走来走去。”
他偏着头,表示他在听。
自从他发现他永远无法看清我的脸,索性就再也不面对我了。
“这就好像,谁也看不见我,谁也没发现我。”我深吸一口气,“我被隔绝了。”
我仿佛又看见,那个矮小黝黑的小学五年级女生,在走廊上六神无主,想得到同伴的一个眼神,却发现没有人注意她,她被遗忘在那个走廊上,罚站到放学,老师才终于想起她,让她收拾书包回家。
“我以前看过本书,书里几个孩子玩一个叫‘水果篮子’的游戏。在那个游戏中,每个孩子都有一种水果当代号,有苹果,有橘子,可是有一个孩子,大家都叫她‘饭团’。‘饭团’起初很开心,以为自己有名字了,可以参加游戏。但开始玩游戏后,她才发现,她是‘饭团’,她不是水果,这个游戏里,谁也不会叫她的名字。”她坐在板凳上,傻傻等了很久,一如站在走廊的我。
“你就是那个‘饭团’?”他揣摩我的意有所指。
我点头,“嗯,我就是那个‘饭团’。”当时看那本漫画时,我哭了很久。而现在,我还是那个“饭团”,在活人眼中,我格格不入,跟隐形般的同样被隔离了。
我认真地告诉苏毓,虽然他还小,可能并不懂十二岁的我的悲哀。
“谢谢你,发现我这个‘饭团’。”
“不客气,我很荣幸。”
夜色中,苏毓十二岁的眼眸,此刻流光溢彩。
第12章 化妆晚会
在地府的鬼官每日都形色匆匆,工作不是很繁重,却一板一眼,缺乏技术含量又没多大乐趣,所以地府定期会举行一些活动,比如棋牌比赛、联谊舞会之类,来调剂“员工”生活。棋牌我是不行了,这种完全靠先天智力的比赛,看我生前的学历就知道我会一败涂地。至于舞会,我也没什么兴趣参加,据鬼头大哥描述,这是一项极其耗费法力的活动。
地府舞会每月一次,每次都有一个主题,这次我被“舞会迷”白晓筱缠住,随便怎么样也要舍命陪她一次,我这才了解到为什么舞会耗费法力。
本月主题是假面舞会,各种道具服饰都靠各人法术变换,舞会设在地府的中央广场,届时买票入场,门票上也会摄取一定法力。但最耗费法力的,还是容貌的改变。长期变幻形貌是相当耗费法力的法术,但是在限定时间内变幻,倒也无所谓,尤其是付了代价才能入场的舞会,谁不想漂漂亮亮的。
鬼官中有回复成生前相貌的,不过更多的,是借鉴见过的美男美女的容貌,白晓筱曾经在同一个舞会上见过八个张曼玉,六个巩俐和十个林青霞,可见二十世纪美女的影响力。古代四大美女的影响力也不凡,可惜我就是看到,也认不出。
舞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众鬼官花枝招展,带着面具自由邀舞,下个阶段则是根据门票的数字,找到配对的另一方,摘下面具,对方不一定是异性,舞会的宗旨只是让鬼官互相认识,交个朋友而已。
白晓筱的法术修行一般,直接限制了她参加舞会的次数,我为此庆幸不已。说到法术修炼,我的法力倒是突飞猛进,这都是借助于每晚在苏毓旁边打坐的功劳,比起同辈的白晓筱、汤琪,应是高了不少。
从晓筱的时装杂志上,我们各选了一套礼服,她的是红色的露背低领,金色羽毛面具,身材变得前突后翘,我则是黑色的高腰束胸,包裹住一成不变的平板身材,白色天鹅绒面具。
我们俩戴上面具后进场,我才发觉原来地府有那么多鬼官,且多数身材完美,要高度有高度,要风度有风度。我并不怎么会跳舞,但可能是因为戴着面具的缘故,总觉得多了层保护。
白晓筱显然对这种舞会已经游刃有余,没多久就拐得一位一米九零的男士去跳舞。我自得其乐地喝着饮料,欣赏舞池中的男男女女。
“你好。”低沉的声音入耳,我转头看来人。
银色面具,白色阿玛尼西装。
“你好。”白晓筱曾评论,阿玛尼基本是历届舞会男士的首选品牌,廉价而庸俗。
“第一次来舞会?”他问。
“嗯,看得出来?”
“你看来有些紧张,”见我有些尴尬,他继续说,“我也是第一次。”
我猜想他和我差不多,该是没来地府多久,因为舞会实在流行,没参加过的都是新人。我回答,“我刚做了三年鬼差。”
“三年也不算短了,你生前一定不是个爱热闹的人。”
“不是不爱热闹,只是热闹不青睐我罢了。”
他玩味了一会,发出邀请,“要不和我跳舞,咱们也热闹一下?”
我失笑,“好啊。”将手交到他手中,进入舞池。
我俩和周围华丽的舞姿不同,只是简单的慢三步。
“到这里才发现,原来阿玛尼和民工工作服没多大区别。”他自嘲道。
我并不这么认为,“民工并不代表廉价或庸俗,他们毕生勤恳。”比起在工作岗位上摸鱼的白领,他们的汗水确实在创造价值。
“对不起,我失言了。”他声音严肃起来。
我这才发现自己的老毛病又来了,“不好意思,是我太敏感了。”
“你的鬼差工作还顺利吗?”
“现在已经习惯了,比起以前工作谋生的种种无奈,鬼差的工作简直就和度假一样。”我打趣。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在厂房里贴标签。”我描述,“就是在药罐上缠上一圈标签,要端正整齐。”
“这工作听上去满技术的。”
我当他开玩笑,“是啊,寻常人绝对做不来。”
他低低笑出声,声线的确好听,像大提琴般。
“你呢,以前是做什么的?”我对他也有些好奇。
“政客。”他答道。
我崇敬,就是翻来覆去都有理的政客?“好厉害。”
“一般一般,混口饭罢了。”
我也笑了。
可能是面具让我畅所欲言起来,难怪设计出假面舞会,的确有点意思。
跳了一会,坐了一会,他突然问我,“你门票号码是多少?”
我掏出看了下,“八十二。”
“巧了,”他也掏出他的,“我的也是八十二。”
这也太巧了,我长那么大,还没和别人那么有缘过,没想到在地府倒是一偿夙愿。
舞会的音乐关了,大家开始通过法术,寻找另一个同样的号码。
白晓筱气愤地拖了个小孩过来,没好气地对我抱怨,“这年头,连孩子都来参加舞会。”显然她的有缘人是个孩子。
周围人开始摘下面具,我看向面前的银色面具,一鼓作气摘下自己的面具。
他看到我的样貌明显迟疑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我面具下的容貌是这样的。
我暗自对自己做鬼脸,告诉他,“这是我生前的样子,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自己的脸,用着才踏实。”不管这容貌是不是很平凡,至少它在这世上独一无二,我不用怕一揭面具,发现周围人和我同一张脸。
我相信,这滋味绝对不会太好。
“没想到我们想一块去了。”他也摘下了面具,脸上映衬着笑容,剑眉星目,极有男人魅力的一张脸。
我郁闷,忍不住抱怨,凭什么人家生前就是那么丰神骏朗,这倒显得我不改变容貌是自命清高,对不起观众了。
好吧,我暗自承认,我的确自命清高。
白晓筱找了一张她定魂那个年代的明星的脸,清纯得很,此刻正小鸟依人地向我这边蹭来,显然目标是银色面具。
“帅哥,你的名字是什么啊?”她插嘴。
我一愣,倒是忘了问他名字。
他答道,“席德,你们呢?”看向我们。
“她叫七七,聂七七,我姓白,叫白晓筱,我们都是鬼差来着。”小妮子精神来了,活跃得很,“你呢,席大哥,你做什么鬼官的?”
“我啊,”他嘴角上扬,突然显得邪肆得很,“我在中央地府工作,职位是地府事务总代理。”
好长的名号,听起来至少比我的鬼差强。“那是做什么职务?”
白晓筱却听成了个石头人,“你难道是……”
他解释,“通俗来说,就是阎王。”
第13章 权力欲望
若说遇到阎王让我大吃一惊的话,那玄烨的脸更是让我说不出话来。原来和白晓筱配对的小孩就是玄烨,而他的脸,那眉目,那容颜,分明和苏毓一模一样。
这又是唱哪出?
等我回过神,四围已经挤满鬼官。
大部分是对席德好奇的,欲一睹其真面目。
曾听鬼头大哥说过,在地府的鬼官十之八九没有见过阎王,实在是他任期太久,久到大部分参加他就职典礼的老鬼官都去投胎去了。
其中也不乏对玄烨那妖魅容貌感兴趣的,确切来说,那应该是十三岁的苏毓。
“玄烨,你见过苏毓?”虽是这么问,但我想定是见过的。
“见过,就是那小县城里的读书郎嘛。”玄烨神情有些得意,显然是早料到了会引起骚动。
“你怎么知道的?”那个东方的小县城,有那么出名吗?
“那是当然,”他拍掉一旁伸来摸他脸蛋的咸猪手,“我可是在消息四通八达的京城。”
“京城?”我不太明白苏毓和南京能扯上什么关系,就算是皇上,也不至于无所不知。
“刚开始我只是在朝堂上听到,”他皱眉从包围中挤出,太受关注让他也开始不能适应。“淮安府府尹上报钦差,钦差再上报皇帝,说他们清河县出了个神童。”
神童?
“据说有过目不忘之才,钦差私下寻访民间,发现确属事实。”
记性好倒是真的。“因此你就去看看?”
“不止如此,我还听一个管事太监悄悄给向来好男色的谷王报告,此童长得天仙下凡似的,和一般娈童有天壤之别。”
谷王?娈童?那王爷!
没发现我煞白的脸色,他摆摆手,“我飞过去一见之下,就借他脸皮来用用了。”
脑中转过千般念头,没有一个是好的预感,我匆匆道别,那厢却瞄到那席德看着我,没顾得上多想,就离开了舞会
对于苏毓的容貌,我一直隐隐觉得担心。我不是没有见过长得漂亮的,在现代,环肥燕瘦的明星,比比皆是,但确实是没有见过那么绝色的,绝色得好似不应存在于这尘世间。他周围的人,别说那些怀有恶意的男人了,就是丁师傅,偶尔都会看着他失神。这种情况,对于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来说,是极其不祥的预兆。但这麻烦来得那么快,实在在我的意料之外。
在地府中禁止使用瞬间移动,我花了不少时间,从中央广场跑到地府与人间的交界处。
正待通过,却听背后有那大提琴般的声音冷冷响起。
“聂七七,我以阎王的立场提醒你,不要妄图做任何逾矩之事。”
我回头,不解地看向席德,他认为我想做什么?
他口气缓和些道,“我也以朋友的身份劝告你,静待事态发展是你唯一能做的。”
我不清楚他指什么,但他的警告只会让我更慌乱。
当我以最快速度回到明朝时,等待我的不是满目疮痍,而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我在熟睡的苏毓旁看到娴淑,她手执扇子,正万分抱歉地看着我。
我心下一沉,她是来定魂的。
××××
清晨的街道,昏暗的晨光点点洒落,我拉着苏毓不停歇地奔跑。他脸上混合着惊吓与悲伤,六神无主,只能随我仓皇逃离。
丁师傅死了,在和官兵搏斗中被砍死。
当时,官兵一冲进医馆就要抓苏毓,连解释说明的机会都没给,霸道蛮横到让丁师傅察觉不对劲,于是反抗中被砍死,拖了些许时间让苏毓逃命。
我不知道心里是否有些庆幸死的不是苏毓,论亲厚,丁师傅自然不及苏毓,但同样是条人命,况且我对他并不陌生,他是个老实人,从不多占穷人家的诊疗费,一心一意抚养苏毓。不可否认,他是这炎凉世态中仅存的好人之一。他大概早就察觉到了些风声,以他的资历和经验,自然知道苏毓若是落到权势人的手中,会是个怎样的下场,这才拼死抵抗的吧。
“我们……这是去哪?”他喘着气问我,脸颊犹有泪痕。
坦白说,我不知道。从来都没有落荒而逃、亡命天涯的经验,我怎么知道该往哪里去?
“有通往城外的暗道吗?”我问他。
“我听大毛说城墙西面有破损,他们经常从那里溜出去玩。”
感谢这个贫穷而多战的年代,城墙永远都是年久而失修。从一个小狗洞中,苏毓逃出生天,至少暂时躲入丛林,如未被野兽抓住当饭吃的话,他能多存活一段时间。
还能往哪里逃呢?我在林中辨别不了方向,不敢再往深处走,于是靠着块大岩石休憩。
“他们为什么要抓我?”,这场灾难来得太突如其来,他不明所以。
“许是因为某个性好娈童的王爷。”
苏毓又问,“是为了我的容貌?”
即使倾国倾城,也只能背负红颜祸水。
“是我害死丁师傅的。”他的眼眶更红了。
我摇头,“不是,是权力与欲望。”
“谁的权力?谁的欲望?”说时,他咬牙切齿。
“你想报复?”
他默然,早熟的眼中第一次闪烁出冰冷。
我笑他天真,“别傻了,民哪能与官斗,何况你现在如何温饱都有问题。”
恐怕又得回到颠沛流离的乞丐生活。
“难道就让他们草菅人命?”
果然是个理想主义者,还生嫩着。
“凡事量力而为。”他报复成功的机率比地府出现晴天的几率还小。
“苏毓,你还记得你娘亲吗?”为转移话题,我问他。
“记得,娘亲很美,很宠我和妹妹。”
“那你爹呢?”
“爹很严肃,不太和我们闲话。”
“他们过世了吗?”
他黯然点头,“爹科举后在朝为官,因得罪权贵,被陷害下狱。家中牵连倒不大,但毕竟家道中落,维持了没多久,就分家了。我娘是三房,没分得多少家产,在奔波中得了风寒,撒手人寰。”
在古代,这类事屡见不鲜,我听着也不觉得同情他。毕竟在这种人吃人的社会,要生存本身就是件难事。
苏毓要的也不是我的同情,对他而言,一年多的乞丐生活,早已让他了解到人间冷暖,而今天的一切,更让他渴望权利,妄图报复。
“我要考取功名。”
进入官场,死得更快吗?“你要行医救人。”
“行医?”他转头看我,“为什么?”
为了你的小命着想,你还是远离官场为妙。“丁师傅或许希望你继承他衣钵。”
他默然不语。严格来说,古人比看惯美国大片的现代人更容易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因为他们生存的环境从来都不允许幻想英雄主义的存在。
“蝼蚁尚且偷生,”我循循善诱,怕他小小年纪,就误入歧途。“更何况,丁师傅把他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
“那又如何?我羽翼未丰,连师傅的皮毛都未学到。
我看着此时的苏毓,这恐怕是他人生中第二个低谷,再一次的一无所有。
十三岁的他已经和我一般高矮,按现代人来看,也有一米六零。
不是怎么高大威猛的肩膀上却压着重重的生活重担,他才十三岁,脸庞犹显稚气。封建社会似乎永远逼着穷孩子早熟,更何况是这种曲折不公的际遇,也难怪他憋着一股气妄图报复。
“只要活着,就会有机会的。”我挖空心思想了半天,终于冒出这么一句安慰。
“不错,会有机会的。”他的脸上,第一次染上嗜血的神情。
后来,我无数次后悔,为何没在那时,彻底打消他刚萌芽的念头。
第14章 本草纲目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大太阳底下,这诗才能反应我的心情,应该是苏毓的心情。
他原本白皙俊俏的脸,现今涂上黑泥不说,还被晒得黑一块,白一块,跟个小花猫似的。一双脚也因为走了太多路而起了很多水泡,挑掉后渐渐变得血肉模糊。
我不禁感叹,古人真是太可怜了,没有交通设施的年代,简直不是人过的,怎么会有人还要穿越到古代呢?从清河县,渡过黄河往西,途径桃源、虹县、灵壁,走了半年多,才刚走到凤阳府,一路上风餐露宿自不在话下,奔波的劳累让小个子苏毓抽高并消瘦,似根竹竿,且愈发摇摇欲坠。
看着比我高一个头却更为倔强的苏毓,暗自摇头。
他也算号人物,刚满十四岁,如此颠沛流离,至少应该学会屈服于现实吧,看他大爷放个碗在面前的架势,哪有半点乞丐样?若说十岁那会,他流落街头还像模像样,那这四年的咬文嚼字后,他文人酸气倒是学了个十足十,板着冰块脸,一副你爱给不给的样子。
“苏毓,你这样不行,今晚你又要饿肚子了。”
“那又怎样?”真拽。
“你应该低着头,装凄惨,这样人家才会给你银子。”
他别过头,嫌我啰唆。
“难不成,你还想吃树皮?”那可怜的树,他可怜的肚皮,不知哪边更惨?
他的肚子配合地咕噜叫了下,昨天好歹有个包子,今日可是颗粒无收。
“只是糊口罢了,继续。”
继续什么?我愣了下,才恍然看着手上的《本草纲目?虫部》,接着往下念,“九香虫;气味:咸、温、无毒。主治:膈脘滞气,脾肾亏损,元阳不足。用九香虫一两(半生焙),车前子(微炒)、陈桔皮各四钱,白术(焙)五钱,杜仲(酥炙)八钱,人研为末,加炼蜜做成丸子,如梧子大。每服一钱五分,以盐开水或盐酒磅下,早晚各服一次。”
念完,停了半晌,看苏毓垂下眼,暗记了一遍,再道,“有图吗?”老规矩,我手上的书本在他看来,是一片空白。
“有,两个触角,六只脚,有点像金龟子。”
“知道了,继续。”
我认命地念下一个,不知道从何时起,我变成了苏毓的念书僮。
刚从清河县逃出那会,苏毓不分昼夜走了三天三夜,脚上水泡浮肿一片。我在一旁看着,却是半点忙也帮不上,一来我不是做医生的料,二来他对于草药原型也不甚清楚。丁师傅上山采药都在他上课时候,他对于草药原来长啥样子,半点知识都没有。
万般无奈下,我用法术变来一本该是一百年后才出现的《本草纲目》,对着书本细细研究。但我毕竟资质有限,对于医学方面又只通了七窍,渐渐变成我照着书读,他来分辨草药。
后来一路上,他假借各种名义,什么走路烦闷无聊,又或分辨哪些草药无毒来糊口等借口,诳我读完《本草纲目?草部》。等我回过神,发现他的阴谋时,已经读到《本草纲目?果部》了。
算他狠,充分利用我的同情心。
“苏毓,你真的想学医?”不读书了?
“你不是一直劝我完成丁师傅的遗愿?”他斜睨我,只有这时,他的丹凤眼才显出几分原有的清丽。
“你变黑变丑了。”真是糟蹋。
他笑了,敢情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那本书,还有多少页剩下?”
我翻了翻,“没多少了。”
“等我都记住了,我就去寻份差事。”
“你能做什么?”书生一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的,况且才十四岁稚龄。
“我能做的事情多着。”他指指左边的草堂,“他们读的书,我都念过。”
“你那么小,哪能做先生。”当老师,他省省吧。
他摇头,“是做大富人家的书僮。”
那倒是可以,“那不是把自己给卖了,指不定一卖二三十年的,出来都成老头子了。”
苏毓一愣,在封建观念中,奴婢能卖给主人家二三十年是件好事,最好卖断终生,就一辈子有了依靠。他虽性子傲气,但终究在世上浸染多时,或多或少也有些奴性思想。
在我的观念中,如此卖断一生,对于资质平常的我,或是个好去处,但对于聪明绝顶的苏毓,我窃以为是种糟蹋,越和他相处,越觉得他非池中之物,或许就因如此,才对他特别宽容。我开始思索,是不是对苏毓太过望子成龙了?
“若是做医生郎中,此生便不再作另想。”历来在古代,医生地位就并不怎么高,且有历法规定,一旦从医,便无法再从事其他职业。
果然是思想观念不同,在我这个现代人眼中,医生一职可是肥缺。
“济世救人,也没甚坏处。”多积累点功德,没准能在地府还能谋个差事,到时我们就能共事了。我吐吐舌头,居然已经想到苏毓死后了,看来近来和他厮混太久,不务正业。
“这世道有什么可救的。”他冷讽。“还不是权势压人,能活下来的都是达官贵人。”
又来了,总觉得这半年来的苏毓,越变越冷漠,越变越孤僻,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叛逆期?
“世上当然还是好人多。”我昨日定魂的,就是个为救落水老人而死的年轻人。“你的医术能造福很多人,救回他们的亲人。”
“说的你好像已经看到我救人了。”对于医术,他并没有对于学业的那种自信,毕竟他还未曾亲手救过病人。
那倒是没有看到他救人,我只是希望以后定魂的,不是被他医死的人就好。
“你那么聪明,一旦学成,定是个扬名四方的名医,届时什么达官贵人,还不是要请你来帮他们看诊,操控他们的生老病死。”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苏毓认真开始考虑这个可能性。
“苏毓,我有事要走了。”也是时候回地府走走了。
他抬头看向我站的方向,“你还会回来吗?”
就是这种倔强又寂寞的眼神,让我这半年都丢不下他,别说去地府了,就是去定魂也是速战速决,就怕丢下他一个人孤单。
我狠狠心,用法术将自己隐身,让他再说不出挽留的话。
苏毓见我消失在空中,也并不惊讶。
这是我第一次在他面前用隐身术,陪着他而不用读这读那,倒也不错。突然有点好奇,不晓得他独处时是什么样子。
我坐回刚刚的位置,细细观察他的侧面。
苏毓眉目有神,尤其睫毛很长,颧骨不高,鼻梁相当挺直,薄唇紧抿,略显无情,此刻的他有些寂寞,归咎到底,在这朝代,他再无其他亲人或相熟的人。被隔离在人群之外的他,警惕地观察着往来人群,这就是他没让我看到的一面吗?
对于十四岁的少年来说,他老成得过分。慢慢我才发现,这是古人通病,辛劳过度造成早熟的孩子到处都是,他倒也不算是例外,尤其他要在外求生,为挣扎求存,我不怀疑手无缚鸡之力的他会拿起武器,这也是古代犯罪率奇高的原因,我今日定魂的,有五个是谋杀。
古人大概平均寿命五十岁左右,很少长寿,实在是生活艰辛,意外丛生,要长命也难,我会看着苏毓死去吗?这个念头震慑了我,很难想象他垂垂老矣,牙齿脱落的样子,但想必还蛮有趣的。
不过那还要多少年呐?
半晌,我见苏毓慢慢抬起长着细小粗茧的手,五指伸张,喃喃道,“操控生老病死。”嘴角扬起,竟是笑了
第15章 师承鬼差
我发现,虽没办法解决苏毓的饭食问题,倒是能解决他的住宿问题。于是日日用一两银子租下“福来客栈”的天字一号房,床由他睡,我则端坐一旁。
刚一开始,他还不乐意,说是要打地铺,在我费了几番口舌,解释清我根本就不需要睡眠以后,他这小大爷就踏踏实实地睡在了床上,每日睡得死沉死沉的,很是心安理得。
自此打蛇棍上,我显然没有吸取《本草纲目》的教训,这一纵容,他就顺杆而上,越发差使起我来。
他让我做的另一件事,就是打探凤阳县中哪家医馆,最适合他做学徒。
凤阳城中除了个别小医馆以外,有五家大医馆,我用了几天,晃东晃西查看,倒是发现各有千秋,即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城东张家医馆,张大夫年过五十,不再有余力收徒弟,三个徒弟虽已出师,但技艺只继承了五成,日渐门客稀少;城南王家医馆,王大夫医术虽好,但收费昂贵,且从不收徒弟,怕青出于蓝甚于蓝;城中李家世袭医术,只传李家子孙,很久不收外徒了;城西吴家医馆,吴大夫收了两个十余岁的孩童为徒,平日却不见他传授医术,两个孩子多是打杂;城北韦家医馆义诊最多,韦大夫济世为怀,整日忙于为穷苦人家看病,没空收徒弟。”
总而言之,就是都不适合,在古代想找份工作,果然很难。
苏毓皱眉,也烦恼起来,看来凤阳城未必有名医可拜师。他会的,不是读书,就是医术。以他的经济实力,是很难重返私塾,他日考取功名。唯有继续从医,至少这在我看来,比为奴为婢要好的多。
客栈隔壁传来呻吟声,随即人声喧哗,我和苏毓出门查看,是隔壁的住客突然发了急诊,性命垂危。他趴倒在地上,脸部神经抽勒,一手捂着心脏部位,虚汗直下,应是心脏病之类的疾病。
苏毓想上前把脉,我拉住他,小声说,“他是心病,没得救的。”再说了,别人也不会让个小毛孩来救人。
我已看到一位鬼差站在旁边,不过他并没看到我。
没多久,住客就咽气了,鬼差定魂后闪身离去,住客的妻子趴在尸体上哭嚎,其情可悲。他们夫妻是路过凤阳,可能是一路赶路太过劳累,才会病发的。
再等下去,估计鬼吏也要来了,我示意苏毓回房。
刚关上房门,他便问我,“你怎么知道他是心疾?”
“他手捂着的地方是心脏。”我随口回答,坐到桌旁倒了杯茶水。这茶水,苏毓喝了等于没喝,因为是用我的银两买的,不能进胃。
“他捂的地方是心脏?”他奇道。
我觉得他大惊小怪,“心脏在胸口偏左,你不知道吗?”
他还是瞪着我坐着的方向,瞪得古怪莫名。
我的茶水在喉口呛到了。
我醒悟到,虽然在现代,这些人体结构不过是常识,可古代没有解剖学,苏毓小小年纪,怎懂得心脏位置。
我是鸡同鸭讲了,难怪他听不懂。
“嗯,这是我们那边的基本常识。”至于是哪边?我不道明,这么解释要没完没了了。
苏毓一声不响,默默思考着什么,他坐在窗台下,月光洒在他背后,银白的光晕,打亮了刻意造成的黝黑肤色。
我则趴在桌旁,想象这茶水是酒。好想念地府的啤酒,要不用法术变一杯?
当我还在挣扎着要不要浪费法术时,背光下,苏毓的眼神却越来越亮,神情越来越兴奋。
我担忧地看着他,这孩子不会吃兴奋剂、吸可卡因了吧。
他嘴唇微动,很含糊地说了一句。
“我想,我不需要再拜师学医了。”
××××
什么叫不用拜师学医?还不是靠我二十一世纪的医学科技。
当苏毓发现我除了《本草纲目》以外,还知道其他医学知识后,他就索性让我教他医术,日日照本宣科,从人体结构到各类脉象,反正他学习欲旺盛,要样样精通。
在我教给他一些查来的把脉手法后,他竟开始初试身手,着手救人,第一批的对象就是久住在破庙的身患顽疾的乞丐,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他挨个把脉诊断,望闻问切后暗自沉吟。
我忍不住问他,“你诊出什么端倪没?”
他点头,“可惜还不能肯定。我缺银两,没法买药草熬制给他们吃,这才能验证我的推断。”
这也是,但若他真能诊治他们,这些乞丐可就有救了。
“人的脉象在寸关尺三部,脉应不浮不沉,和缓有力。”
苏毓将食指中指搭在另一只手腕上,感觉自己的脉象。
“常见脉象有二十八脉。”我细细解说了二十八种脉象后,便问他,“你是什么脉?”
“气血不顺,应是虚脉。”吃得那么少,能不虚吗?真怀疑他在减肥。
“难怪脸色那么差。”
他往我坐的方向瞥一眼,无言地将手指搭上我的手腕,想看我的脉象。
没多时,他的脸色变得差。
我自然明白原因,我是不可能有任何脉象的。
“你为什么没有脉象?”
“没有就没有罗。”他的手指搭在我手腕,别说触感,我连基本的手指冷热都毫无知觉,怎么可能有脉搏。我早就是个死人了。
“即使妖魔,也是狐蛇等所变,应有脉象,难道你的脉象不在手腕?”
我故作轻松道,“没有就没有,你早知道我不是常人。”常人,即正常人。
“难不成你是鬼?”
我摇头,鬼就是死魂,我是鬼差,照鬼头大哥说来,和低级死魂可是有很大差距的,虽然他说对了一半。
我反问他,“你不怕我害你?”在街尾巷闻中,鬼怪皆为吸人精血、魂魄之辈,我明显是怪物中的怪物,精怪中的精怪。
“不怕。”他眼神流转,闪烁光芒。
“哦?真的?”那是他对我的信任?
“忘了我们怎么认识的?世上没那么蠢笨的,给孩子吃馒头的鬼
我气结,“那叫善良,好不好?”根本和蠢笨无关。
他不在意地摆摆手,“况且就算是鬼怪,也是我一人的鬼怪?”充满占有欲的宣言,突然出自他口中,倨傲而自豪。
“你一人的?”我心中怪怪的,啥时我有标签了?
“老天派给我的,独一无二的,只帮我的鬼怪。”他咧开嘴笑了,笑靥绝美无比,衬着青涩的脸庞一片光明。此刻,他才像放下阴郁的十四岁少年。
我有些惶恐,那么多形容词,是指我吗?我这个,只是因为寂寞,才赖在他身边的鬼差?何时被他误认为是上天特地派来帮他的使者?“我不是吧。”
“你是。”苏毓回忆,“刚流落街头时,因为娘亲的美貌,经常会惹很多事端,没多久,娘就心力交瘁,病死了,后来妹妹饿死后,只剩我一人。可是,我遇见了你。”
父母、兄妹、养父个个离他而去,对他而言,人世一片昏暗,从无公平可言。他所见的,多的是和他同样年幼的乞丐孤儿,他们或是饿死,或是冻死,或是被打死,他曾以为他也会是这种命运。但他遇见了我,就好比灰姑娘遇见了仙女,他突然觉得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不同了,命运赋予他幸运,而他的幸运就是遇见了我。”
因为我的自私妄为,我的玩忽职守,利用他良好的记忆力和鬼差唯一的声音漏洞,闯入他的人生,寄予了他原本不切实际的希望。
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我的出现和他的命运紧紧相连,且深信不移。对我的期许,对身世的不平,不断撕扯着他的欲望,叫嚣复仇。
第16 章 义诊之约
在穿越小说中,每每那些女主角能在众人中鹤立鸡群,我自以为,都是心理年龄在作祟,再加上十几年的现代教育,自然与众不同。在这荒芜年代,没有什么比博学多识更引人注目了。
不知从何时起,住在破庙中的乞丐渐渐开始相信那个古怪的,老是在他们脉搏上摸来摸去的小男孩。他们在商量后,凑足了钱,照着苏毓的交代,去药房买了几包药给病得尤其重的一个孩子。
几日后,那孩子明显好转了,烧也退了,人也不说胡话了,苏毓医治好了他生平第一个患者。孩子八岁,叫阿毛,没有全名,三岁被恶徒欺侮,打折了右腿,简单包扎后留下了长短腿的残疾。
这几日,苏毓一直坐在阿毛身边,观察他的情况。当他脸色变好,渐渐醒来时,苏毓呆愣一会后站起来,俯视着阿毛那对他感激涕零的模样。
此时的他,不知心里在想什么,却让我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古怪。
阿毛醒了,我也大大松了口气,真怕苏毓误人子弟,把人家孩子给耽误了。幸亏天才加上勤奋的效果,古往今来都不会太差。
没多久,这个嘴上没毛,身高刚到一米七的男孩居然也成了小有名气的郎中。远近的乞丐都知晓他的名声,让他来诊治。病轻的,他便说些个需注意的地方,让病人自行调理;病重的,他就口述药方,让病人筹钱去。
几天下来,我发现他看诊时,竟没带半点一贯的倨傲,平淡无波得让人心下琢磨不出,到底是死疾还是小病,开起药方,用起药来也是半点不犹豫。
我奇怪,“你难道不怕开错药吗?”
他擦擦手,这表示他要休息了,今日不再看诊。“开错又如何?哪个大夫能保证不开错?与其畏首畏尾,还不如照着自个心思来开。”
“开错不是就误了人家?”他就不急的吗?
苏毓眼神却很清冷,“人贫命贱,除了我,他们难道还能指望别人来救吗?”
世态炎凉得很,除非是自个身子骨硬,否则就是病死的份。
“若是救不活呢?”我犹不死心,追问。
“那是他们的命数。”他并没有医者怜悯之心,可能那些病人对他而言,不过是实验中的小白鼠。
我很失望,我开始觉得在苏毓身上,少了一些我想在他身上看到的东西,还是那东西根本就不曾存在过。
我果然对他寄托过大,或许我也是一个隐藏的完美主义者。
××××
“七七,你最近怎么不去陪你的小朋友了?”小倩本月第四次在饿死酒楼中遇到了我,万分惊讶,想当年我可以抛弃他们半年不见人影。
我喝着饿死酒楼提供的香槟,不得不承认,对于鬼官来说,节省法力的天性的确是不可抗拒的。
“他最近比较忙。”算一算,我已经月余没有出现在苏毓面前了。
自从那日发现他对于患者的心态后,我有些心凉,不自觉地疏远他,对原本觉得自己教了个聪明徒弟的心态有些怀疑,或许我这个不属于活人范畴之内的鬼差不应该频繁打扰他的生活,过早教给他那些他应是循序渐进学习的医学知识。
若说半年以前是如胶似漆、形影不离的话,现在就是若即若离,偶尔报到一下。况且,他也很忙。
“我的书生下月要参加科举了。”小倩叹了口气,
“这不是好事嘛,求取功名可是他们头等大事。”
她对此并不抱希望,“他肯定会名落孙山。”
“那么悲观?”
小倩重重点了点头,“他的文采不是一般的烂,此次能参加应试,全是托亲戚举荐。”
那结果的确是很悬。
“既然朝中有亲戚,他应该可以买官。”对于这个朝代的当官制度,我略有耳闻。
“只是远房亲戚,若真要买官,他家还没那个实力。”
我问出一直以来的疑惑,“那你为什么喜欢他?”又没有才,又没有貌。
她摇头不语,既然她不愿说,那我也不再多问。
“你的小朋友在忙啥?”
苏毓吗?“他去了家药铺当药童。”不是普通的药铺,是凤阳县最大的一家。而他之所以能当上药童,是因为他随便扫了一眼,就将一面墙上所有抽屉的药名和位置都记下了,比起原来那个手忙脚乱的药童,他实在机灵太多。
“药童?看来他是决定要从医了。”
我摇头,他只是想更清楚药材药性,医术他都在我这里学了。
“小倩,我发觉在这乱世生存,难道真要有点心机?”
“你指谁?”
“苏毓。”我告诉小倩,即使他过目不忘,也没有如斯厉害,去见药铺店主之前,他让我先打探,把那墙的药名与位置细细转述于他,让他有十足把握。
他的心机的确越发深沉,把我特殊身份也用了个十足。想到这,我心情更沉重了,他似乎真的把我当成救星了。
“想蛮深远的。”小倩不在意地笑了,“只有这样,他才不会再被人欺负。”
“我不觉得这是好事。”总想着,他不过才初中罢了,应该是摸爬打科的年纪。
“人无完人,我的书生也有两房妻妾了。”小倩喜欢喝可乐,半点不怕那甜腻。“一个时代的人,做一个时代的事。”
小倩是我朋友中唯一一个知道我和苏毓能语言交流的。她第一次知晓后,还特地跑去找她的书生聊天,结果被书生当成花痴,不屑一顾。几次下来,书生竟再纳一房小妾,以摆脱这个连面容都不清不楚的女人纠缠。
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我想,苏毓之所以能那么快接受,应该是因为他妹妹的死,留给他太多疑惑不解。
“小倩,大夫不是应该有仁者之心吗?”
小倩长大嘴笑我,“七七,你怎么还那么天真?”
我一听之下,极度郁闷。
“医生不过是正常人,当然也有好有坏,有贪欲,有杂念。”她用酒杯敲我的头,“你总不能指望所有医生都无私奉献,那这世界就大同了。”
想想也是,是我太固步自封了,这么大人了,还那么理想化。
“苏毓只要医术好,管他心里是怎么想的。”她一想就想到我在烦恼什么,“你别总把苏毓当成孩子,他一个行差踏错,你就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觉得哪里出了问题。一样米养百样人,你控制不了,只要他不害人就成。”
我点头,终于释然。
××××
初更时分,我回到客栈,
苏毓倒是半点没受我来去不定的影响,在床上径自酣睡。
我坐到他床沿旁,看他脸朝内蜷缩着,不过月余,他的身子似乎抽长了些。我的别扭也闹完了,现在才发现,原来自己是一别扭,就躲得不见人影的性格。
以前人缘不好,倒是没什么别扭的机会。
我想了半天,自言自语,“苏毓,你不用做我想让你做的大夫,做你自己就好。”
半晌,床里那边传来闷声。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之后,他也的确在有生之年履行了这个承诺。
第17章 第一药童
“张大爷,这是你药方上写的生石亭脂一两、生川乌头一两、无名异二两。回去放在一起,碾磨成末,再用葱白捣汁和药做成丸子。每次服一钱,记得要空心服,配以淡茶加生葱送下。”
自从苏毓来到药铺做药童,药铺的生意渐渐好了许多。且不说他抓药手脚麻利,从不出错,他还能就着药方,嘱咐患者更多大夫不屑于交代的细节。当然他这么做也是有意图的,他对于每个来抓药的患者,都借机把脉,以此研究城中所有医馆大夫的医术。
毕竟书本上的知识还是死的,世上疑难杂症很多,因此经验更为重要,什么样的病症配上什么样的体质,该配多大剂量的药量,都需酌情处理。现在苏毓乖乖窝在这药铺,就是打着这个小算盘。
我不由感叹,这小子已经比我这个现代人,还要更奸诈许多。
近日我基本驻扎在药铺之中,药铺开门做生意,自然不好撵客出门,再来我也不过就是占领一个椅子方寸之地,掌事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
苏毓也不大来理睬我,对于源源不断上门的患者,我瞧他是深感“老鼠掉在了米缸里”,偷着乐。尤其是当他把脉后,发现药房和他心中所计量的出入不大时,就更为得意了。
这都什么人呢?总觉得他在玩一个甚为感兴趣的智力问答,越答到后面,他越是有信心。我怎么就教了这么个妖孽,假以时日,他该有多深沉的心机,不是把人都当猴耍了吗?
药铺老板就是一鲜明例证,拿苏毓当手心里的宝,但凡他的薪资伙食补贴,都比同职位的其他伙计好的多,那些伙计自然恨得牙痒,尤其是被苏毓顶替了职位的那个,却又是无可奈何。而苏毓对他们的态度,居然也是蔑视、轻视、无视,一点都不晓得尊重前辈,那些可都是大他七八岁的“大人”。
我敢断定,他必有一日因此而死于非命。
苏毓感觉到我的视线,对我的方向扫了一眼,嘴角挂着嘲讽的笑容。他匆匆取过张纸条,写了个药方,递给我。
“甘草二两,蜜水灸过,加水二升,煮成一升半。每服五合,一天服两次。”
我查了一下甘草药性,甘草汤?是去我的火吗?
××××
同样是饿死酒楼,同样和小倩对饮,这次却还有第三者兴冲冲地加入。
“在聊什么?”一旁有人落座。
我一听声音,就知道是谁。
“你好,我叫席德。”一张平凡的脸,若不是声音特别,还真的会以为不过是寻常鬼差。什么时候我也和苏毓一般,对声音如此敏感了?
小倩并不清楚来龙去脉,以为席德是我新认识的鬼差,笑着打招呼,“你好,我叫聂小倩。”
席德对这个名字没什么反应,明显不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人。
“我们在聊明朝生存法则。”
“哦?”他笑了,平凡的脸庞竟然也能散发柔和亲近的气质,“什么法则?”
“庸庸碌碌,随波逐流。”小倩回答。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补充。
“听起来不是很乐观。”
“把握利用每个机会,践踏着别人往上爬,凭借天赋藐视凡人,那是神,还是魔?”我自问自答,“那是魔。”
我说的严重了,苏毓现在还没到这个地步。但那个朝代位高权重的人呢?何尝不是这么爬上去的。
“当然,封建主义社会是吃人的社会。”
席德若有所思,“你们生存的世界不是吃人的社会吗?”
“当然不是,”小倩滔滔不绝地大大夸赞了社会主义社会一番,“活着的时候不觉得,咱们党的光辉真的是照耀到咱每一个老百姓,人人如沐春风。”
我倒是没那么深刻的感想,“我觉得比起明朝的百姓,我们太幸运了,即使还只是发展中国家。”
没有平等的社会很扭曲,人命如草芥。
在我定魂的过程中,碰到的无头冤案、错案多得很,人命存亡只握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手中。平乐县有个地绅,三个儿子都是纨绔子弟,日日轮番调戏良家妇女,官府照样不管不顾,几次入公堂都是些替罪羔羊被问斩。林城大哥对他们是恨得牙痒痒的,盼星星盼月亮盼到大儿子得结核病死了,在地府狠揍了他的死魂一顿才解气。
当时我问他,“难道当香港警察时,也是这么对犯人滥用私刑?”
他很遗憾地摇头否认,“在香港,警察动手的话会遭到市民投诉。”于是紧接一句,“还是在地府打得痛快。”
当然痛快,那死魂痛得半死,却没有半点伤痕浮现,让他下手不知轻重,足足修理了两个小时,哀号响彻枉死城。
娴淑跟着凑热闹,补了两个耳刮子,她最恨坏女子闺誉的下流男人了。
自此两人含情脉脉,益发和乐美满。
“我生前是奴隶制社会,那时的人,光是生存就已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他回忆起往事,“早起,打猎,处理猎物,烤熟,之后就是休息,日复一日。”
没想到还有奴隶社会来的鬼官,小倩惊诧这地府真是奇人百出。“那你到了我们现代,一定第一时间发疯。”
我也是第一次遇到这么远古而来的死魂,不愧是任期千年的阎王,资历就是比我们深。
席德被小倩的夸张逗乐了,“是啊,我至今只能接受到唐朝。”
所以这地府才从上到下,唐装素裹吗?
“听说林城要跳槽当判官了。”鬼头大哥前几日就在哀叹,又损失一个鬼差。
“这事还悬着,过几日面试了才看有没有谱。”面试的是高级鬼头。
“那娴淑不是孤单单在人间定魂了?”
小倩答道,“这事还是她提议的,她觉得男人大丈夫,应该有自己的事业,若不是在地府必要为官,她没准也不当鬼差,在家相夫教子了。”
在地府有事业有家庭,我觉得这事当真怪异之极。
席德觉得有趣,便打听,“你说那要当判官的鬼差叫什么?”
“林城。”我回答,难不成他要举荐一下,开个后门?
他明白我的疑问,摇头道,“这不是我职责范围,我只是好奇罢了。”
我虽大惊小怪,但其实这样的情况在地府很常见,住在我房子旁边的,便是个三口之家,男主人朱醒之是现代人,女主人顾诺言是清朝人,孩子莫墨十三岁,生前是个法官,三人过家家一般在一起,互相陪伴。
相信不久以后,林城和娴淑就会成亲,届时必能看到一场古色古香的婚礼。
第18章 法定假日
“今日放假一日。”
凌晨打开扇子,我便看到这么一句话,顿时有些茫然,完全没有放假的喜悦,反而觉得,这年头的日子,是越来越难打发了,连鬼差这种闲差,居然还有放假,简直不知所谓。而且,到底还有多少福利和诡异制度,是我不知道的?改天要好好和鬼头大哥交流交流。
看向一旁的苏毓,他已经被地府至高无上的法术给定格了,应是要这么躺着一天。于是,我开始猜想这放假应该不是鬼差独有的,而是整个地府天府都给休假了,那得多少人被定格,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法定假日?
等了四年才有那么一次法定假日,跟奥运会一样,不知应是喜还是忧。
昏暗中一旁浮现三个人影,是小倩、娴淑和林城,“七七,就知道你在这里发呆,今天要做的事情可多了,容不得你浪费时间。”
做事?不是放假来着?
我疑惑中想问清楚,小倩却一声欢呼扑到动弹不得的苏毓身上,又是捏来,又是揉的,对他的俊脸进行了惨无人道的糟蹋,我不忍目睹。
“小倩,快下来,这成何体统!”娴淑小声责问,上前拉扯她。
“花痴。”林城唾弃。
我也看不下去了,帮娴淑拉她下来,人是下来了,巴掌还贴着那脸。
“那个……小倩,你不是说赶时间的吗?”没辙了,我赶紧问那个吃豆腐吃得浑然忘我的人。
她回头,呆愣半分钟后才回神,“对哦,今天是公休日。”
我瀑布汗。
“这是要去哪里?”从明朝通向地府的路上,我问他们。
“去地府调遣中心。”林城走在娴淑旁,“我们要选定下次的工作地点和时间。”
“下次?”我是不是在培训班的时候又漏听了些什么?
还是娴淑好心,向我细细解释,“鬼差每五年就要重新选择一次工作地点和时间,你上任的鬼差干了一年,就投胎去了,所以你是补他的空缺,现在你也做了四年,加上前任的一年,五年的时限到了,要换工作地点和时间了。”
换?为什么要换?我有点心慌,记挂着那定格着的某人。
“每五年就有一次休假,很多工作地点调动,时间调动,都是在这个时候选定的。”小倩补充。
我踌躇着问他们,“那我能选继续下去呆在明朝五年吗?”
“当然可以啦,”小倩揽住我,亲热异常,“太好了,你能陪我了。”
我转向娴淑,“娴淑,你不继续留在明朝吗?”
娴淑摇头,“城哥说明朝太封建保守,他希望我能到其他空间的现代去定魂,我也想去香港看看城哥工作过的地方。”
果然是还未成亲已经以夫为天了,我和小倩心有灵犀地偷笑,她总算打算去现代定魂了,就不知道看到现代女性的生活方式后,她会被吓成怎么样。
不经意瞄到路旁有个穿着龙袍的男子对我含笑点头,似乎是认识我,我小声问一旁的小倩。“他是谁?”
“我们这批鬼差的鬼使小蒋,你不会没见过吧?”娴淑瞪着我。
我这才恍然,原来就是那个和鬼头大哥打赌后,每次我通过都躲在一旁阁楼上,等着我去找他的鬼使。本人果然长得獐头鼠目,即使面貌平凡还莫名惹人厌恶,他是我在地府知道的第一个赌鬼,鬼头大哥权充第二个。
鬼使小蒋上前两步,躬身拂袖,作谦卑状,“百闻不如一见,你就是鬼差七七?”
“你是鬼使小蒋?”我回他,两人都是相见恨晚。
“敝人正是蒋介石。”他隆起袖子的样子让我想到太监。
我还孙中山,地府的人都爱拿名字开玩笑,因为在这里,名字已经变成一个代号中的代号,全没有一丝意义。
果然他忽地一笑,“开玩笑的,其实我叫蒋蒋。”
我咬牙,心下不禁怀疑他指的哪个才是玩笑,此人真是极度的不正经,眼神斜睨着我,配着那一身龙袍,那眼鼻朝天的架势,还真有皇家骄傲跋扈的风范。
“七七,别理他,他就叫小蒋。”小倩和他混得比较熟,一脚把他踢回原型,还是踢重点部位。他当然不会觉得任何疼痛,却硬是捂住那里直跳脚,逗得我和小倩都笑了出来,娴淑脸上晕红一片。
“小倩幽魂,为啥你能叫聂小倩,敝人就不能是蒋介石呐?”
小倩没理会他,拉着我继续往地府方向走,“别理他,咱们还要见他五年呐,现在关键的是去调遣中心,我怕晚了,就申请不到了。”
“会申请不到?”以前有这种事情吗?
“明朝虽然不像唐朝盛世或者现代那么抢手,但明朝初期还是个优差,这一向是先到先得的,如果这五年的鬼差人数满了,就没我们的份了。”小倩的神色有些严肃。
我也暗自加快了脚步,琢磨着到底是小倩对她那书生依赖深,还是我对于苏毓的不舍多?还是一旦和人世有所牵扯,总有一些是放不下的。
鬼头大哥和我提过,曾有个鬼差,母性很强,爱上一个婴儿,默默守护在他身边,直至他老死,亲自陪他去投胎,并且用尽所有法术向天府祈求下辈子能在世间见他一面。至于最后天府有没有达成她的祈求,鬼头大哥也不清楚,安排命运之类的事情,向来都不是地府管的。
××××
调遣中心果然是鬼差成群,当然还有其他职业,比如林城之类的判官,就提出只接黑社会的,或者只接贪污受贿、奸淫掳掠的,煞是有趣。鬼头大哥也是第三次申请提升职位了,老是招聘跳槽率那么高的鬼差职业,的确也没啥意思。
我仔细填好申请表格,再三确认年号和空间号,在“申请理由”那一栏,我犹豫了很久,才填上两个字“苏毓”,这是我唯一的理由,最诚实的理由。
小倩那张理由写的也是那书生的名字,据她说,审批的鬼官从来都不看理由的,只看提交时间,先到先得。
听到这,我赶紧把表格交了上去,生怕其他窗口的哪个鬼差比我早了几秒。拜托,我还想看到苏毓长大成人呐。
结果在下午四点出来,没有提交申请表格或申请没被批准的鬼差,就按照哪里有空缺哪里补的原则,进行随机分配。
我们三个鬼差、一个判官准备在饿死酒楼等结果,到了酒楼才发现,那真是人山人海,挤都挤不进。酒楼的小二认识我,溜出来抱歉地对我说,“七七,不好意思,今天客人实在太多,老板规定,只有真的饿死的死魂,才能进来消费。”
我显然和饿死一点关系都没有,我们一行人也没有,只能摸摸鼻子退出来,找个广场打坐筑“长城”去了。
不知从何时起,地府开始流行搓麻将,而且越演越烈,基本上我是在第三批扫盲中被扫到才学会的,后来想想,四年地府生活,好歹也学习了点技能,心下也有些安慰,但即使学会了,牌技一般的我也不太上场,基本就是在旁下法术的。
为了防止牌友用法术作弊,在麻将牌上要请第三方下一个禁止使用法术的法术,我就是专门负责这项工作的。我刚默默设下法术,鬼头大哥就犯规被抓出来。他在地府待的时间虽然长,但一直疏于练习法术,且不断挥霍法力。
娴淑也是因为输多赢少,不太喜爱这项运动,就陪在林城旁,于是牌桌上再加了个汤琪。自从汤琪经历了几年的文化大革命后,完全变了个人,时而自高自大,时而谨小慎微,整个心理状态偏差,连带出牌也是飘忽不定,让做他上家的鬼头大哥摸不着头脑。
“晓筱,你这次申请什么年代?”我问坐在鬼头大哥旁边的白晓筱。
“我还是继续下去,暂时没有什么年代特别想去的。”
汤琪则不用问,自然还是混七〇年初的中国。
麻将搓到一半,我的扇面上已显示申请成功,嘴角上扬,看来还可陪苏毓同学五年呐。
第19章 自立门户
明朝永乐年间。
“苏大哥!”大街上,一女子惊喜地叫唤身旁经过的男孩。
十七岁的苏毓,一身月白色长衫,黑布长靴,虽是简单朴素,但在人群中却很是引人注目,却不再是几年以前那种阴柔面相的撩人。一方面是年龄的见长,身材拔高许多,另一方面是被晒黑的肤色,也不再显得像以前那么俊美而少男人味。
虽是被叫住,他却只是闲闲地转过半个身子,问道,“什么事?”
女子脸上羞红一片,“那个……苏大哥,你明天晚上有没有空?”
她是隔壁菜场顾大娘的女儿顾芬,年方十五,穷人家的孩子不比大户人家,年纪小小就跟着娘亲出来卖菜,对于她来说,在药铺谋事的药童苏毓一表人才,又有精湛医术,是社会底层人群中的最理想夫婿。
对哦,明天是七夕,七夕晚上邀约,很明显的“暗示”啦。
苏毓佯做为难,“今晚师傅安排我在药铺守夜,恐怕没空去了。”药铺里有些珍贵药材,伙计们会轮番守夜,睡在铺中。
顾芬小脸上堆满黯淡之色,不止是失望于今晚他的无法赴约,更觉得自己以后恐怕没有第二次邀约的勇气,于是默默离去。
“真无情,又拒绝了一颗少女心。”我几步追上苏毓,侧着抬头调侃他。
他照样无视我的脸庞,“我现今无心男女之事。”
“高傲。”没想到他也蛮现代的,大概要到三十好几,才会考虑这种“男女之事”。
随着他步入一家酒楼二楼的包房,包房中坐着的正是药铺的老板邹大冲。
邹老板对于我的出现并没有什么异议,在他眼中,我估计就是一个莫名其妙,老是出现在药铺,不是苏毓的姐姐就是苏毓的妹妹的路人甲,可以自动忽略的那种。
“邹老板。”苏毓扶桌坐下,我自动自发坐在一旁,今日定魂都在凌晨,任务已经完成,听说苏毓有个“大计划”,就跟来看看。
“说吧,你找我谈何事?”
“邹老板,下个月我的用工期到期,我打算在街尾开医馆。”
邹老板尽管是药铺的老板,其实只是对于药材在行,对于医术是半点不懂,他也不是很瞧得起大夫。
“这样啊,就算你是我们这里最得力的伙计,但你既然决定了要走,我也不会挽留。”邹老板抿口茶水,以为苏毓拿乔,以辞职威胁他。
“邹老板,我不是要您挽留,我是想和您合作。”
“合作?”邹老板嘴巴张得很大,很难想象手下伙计会跟他的生意有联系。
“不错,我想开一家医馆,而这医馆内病人所有的药方,都会指定到您药铺买药。”
“这很好啊。”生意越多自然越好。
“但同样的,我希望药铺也只能为我的药方抓药。”
我看着他,他一定是疯了……
果然,邹老板觉得不可思议,“只为你的医馆抓药?你是想我关门大吉吗?”
“当然不会,短期来看,可能医馆是借助药铺的百年名声,但若医馆生意兴隆的话,反而是让药铺更加独霸一方。”
“你痴人做梦!”他的手不小心碰到茶杯,茶水溅出了一些。
苏毓摇头,“邹老板务须今日答复我,两个月后的今天,我们再约于此,到时,邹老板再给我答案不迟。只是在这两个月之中,我医馆的药方,将决不会在贵药铺抓药,苏毓在此先行致歉,敬请见谅。”
果然是宴无好宴,邹老板恼羞而去,留下一室冷清。
苏毓也不慌,随手拂去台面上的茶水,竟是显得漫不经心,可见邹老板的反应早在他意料之中。
我也不出声,习惯性趴在窗台,看着夜色将近,收拾细软回家的商贩,看上去很忙很狼狈,但我喜欢这样的真实,每一天的生活都被记录在地府的档案上。
“你不问?”他重新沏了壶茶水,先前那壶凉了。
问什么?原来是我指导苏毓做这个,教他做那个,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变得我在一旁看着他做这个、做那个,好像是看一部电视剧,幸亏他长得人模人样,倒也还赏心悦目。
“你不问,是因为你在旁边,总能看到结局?”苏毓果然是苏毓,我不老不死地七年在他身边,他自然也明白了几分。
其实说到底,我最多的,不过是时间罢了。
“城东郭府尹的独子已久病一年,城内城外所有的大夫都请遍了,还是没有起色。”他将倒好茶的杯子递给我。
“就是你让我前天晚上去看的那个男孩?”看看他是不是面色蜡黄,手指甲呈现灰色。
“不错。”
“难道他们会来找你看病?”他是药童,又不是大夫。
“我只是猜测,狗急了总会跳墙的。”
人家狗也是有尊严的,别老拿来做比喻。我放下茶杯,这茶总觉得不够味,还是酒好。
苏毓瞥了一眼茶杯,招来小二,“拿一壶二窝头。”
还是他了解我。
“你有把握治好?”问完就自我唾弃了一次,又问白痴问题,明知道他是不可能放过任何机遇,一定做好完全准备了。
“只要他的确是面黄甲灰,我就有七成把握。”
在太阳完全落下西山后,我和苏毓一起走出酒楼。
刚走出没多久,几个家仆打扮的人就从街尾远远追来,手里提着灯笼,模样急切。
“请问这位是苏毓苏公子吗?”为首的家丁恭敬地问道。
苏毓转身打量了一下来人,露出一抹笑容,“在下苏毓,请问何事?”
“我家公子病急,我家郭大人派小人来,烦请苏公子过府为我家公子看诊。”说着,鞠躬作揖。
“苏毓不才,只是小小药童,恐怕难当大任。”他说的自然,我在一旁听得欲呕,虚伪,虚伪,太虚伪了……
“苏公子虽是药童,但一直以来都为凤阳城中的穷苦老幼义诊,诊治好很多疑难杂症,医术自是不在话下。请苏公子念在我家大人薄面上,医治我家公子。”
“承蒙郭大人抬爱,那就麻烦几位大哥带路了。”
“这位是?”那家丁刚发觉我的存在,一时琢磨不定我的身份。
苏毓拉过我,“这是舍妹,略通医术,如不麻烦的话,让她一起过去帮我可妥?”
家丁怕的就是没有大夫可请,现在管我到底是真会医术还是假会医术,多带一个是一个,不再多问,就带路走在前面了。
“你现在得意啦?”我小声问他,目前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
他不答,嘴角却悄悄上扬。
第20章 半仙作法
郭大人的府邸不是城东最大的,但已经是气派非凡。
我随着苏毓进入府门后一路畅通,来到一个院落前,根据家仆的指示,这就是少爷的院落。
刚迈进院落,就不知有什么东西洒过来,苏毓大步一跨挡在我面前,也挡住了来人。
“天灵灵,地灵灵,妖魔鬼怪皆消灵。”一个奇装异服的女子,在院落中拿着碗,边跳着奇怪的舞蹈,边洒着不知名的黑血。
这不会是为人驱邪抓鬼的“大仙”吧……
我觉得一滴隐形的汗从头上滴下来,真是什么都遇到了。这孩子被“跳大绳”的这么治法,简直就是草菅人命。
苏毓突然转过身来,推搡着我出去,脸色有些苍白惊惶。
我奇怪。“你干嘛推我?”
一旁的家仆也有些莫名,“苏公子,您还没为我家公子把脉呐。”
“我刚刚突感不适,今日多有不便。这样吧,明日我必定亲自登门拜访,为你家公子把脉。”苏毓嘴上说着不适,力气倒是很大,我已被他推出门外了。
“可苏公子,我家公子昨晚发病,已经疼了一天一夜,所有大夫都束手无策,就等您来医治,若是明日早上医治,恐怕……”怕是已经早登极乐了。
“不错,苏公子请留步。”身后传来个浑厚的声音,听着就是个大人物,果然是郭大人本人。“苏公子既然已经来到府上,就请赶快为犬子把脉吧。”
苏毓没法,只能转身看向来人。来人年近中年,身宽体胖,只是可能今日烦扰甚多,眉宇间很紧绷,看来他独子情况不是很好。
“郭大人的吩咐,小人不敢不从。”他低头对一旁的我道,“小妹,这没你什么事了,快回去吧。”
我?我不是就是来看戏的吗?没明白他的意思,总觉得他这异样有点古里古怪、莫名其妙,他那月白色的长衫上,还有先前被洒到的血迹。
等等……血迹?黑狗血?抓鬼?
他不会是以为,那个什么“大仙”的,会把我给抓走吧。
虽然我名为鬼差,可也算是地府的一个小小官差,至少也算是一个半仙吧。我应该不会怕什么狗血之类的东西。
我倏地伸出手指,划上他衣衫上的黑狗血,没理会他抽了一口气。嗯,手指不痛,没什么反应,我都已经忘记我上次有痛觉是什么时候了。
“大哥,你让我留下帮你吧。”我伸伸手指,暗喻。“我不怕……累。”
他既不可闻地松了口气,从容重新回到他的脸庞,“既然如此,小人这就替令公子把脉。”
几步穿过院落,进入房门。房门里面很是混乱,丫环、家仆挤做一堆,进进出出为痛苦的公子擦身抹汗。
苏毓坐在床沿把脉了许久时间,有了几分计量,再观察了一下那小公子的病容,更有九成把握,便起身开始写药方
我早准备好纸,磨好了墨等着他。
苏毓将药方交给郭大人,再拉他到一旁细细嘱咐。我则走出房间,满怀兴趣地看着院落中那位“大仙”和她的阵仗,还真的有几分架势。人家出来混的,也要讲究个有腔有调,不是吗?
少顷,郭大人和苏毓也走了出来,苏毓发现我正在研究那“大仙”,狠狠向我的方向瞪眼。
瞪我作甚?我可不怕这种江湖骗人的神棍,却听得一个尖锐的女声响起,“郭大人,我方才在这院落中察觉出一缕妖气。”
妖气?
“妖气?”郭大人脸色一板,“什么妖气,大仙可否明示?”
那“大仙”眼神一转,带些狐媚的眼眸扫过苏毓,扫过郭大人,落在我的身上,“就是这位姑娘身上,似乎有妖气缠身。”
我?不是吧?我要算,也只能算鬼,怎么能算妖呢?
苏毓皱眉,“大仙是否弄错了,我小妹自小和我相依为命,怎么会有妖气缠身。”说着,他就想拉我走出去。
“这位公子请留步。”那“大仙”收起手上怪异的舞姿手势,小碎步上前,“令妹虽是凡体,但印堂发黑,显然是被鬼怪妖孽缠身,今日若我不见到,那也罢了,但现在既然见到了,本着我等仙人的慈悲为怀,不得不劝公子,若能早日驱邪避妖,令妹还能性命无忧。”
印堂发黑?听着她这话,我才脸色发黑呐,苏毓的表情也很怪,都没想到居然还有人能那么清楚地看到我印堂发黑。
况且看她那一身碎布衣裳,比我像妖孽得多吧。
郭大人听着似乎和他儿子无关,于是嘱咐苏毓,切不能把“大仙”的话当儿戏,就拿着药方抓药去了。
“那大仙的意思是……”苏毓忍着不耐,问道。
“若不然如此,公子告诉奴家住处所在,奴家必择日上门为公子与令妹驱邪。”几声奴家倒是娇弱得很,难道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大感冤枉,无缘无故被人称作“妖气缠身”,简直荒唐。
“怎么敢那么劳烦大仙。”苏毓还在作谦谦有礼状,涵养果然比我好,不过他下一刻的举动,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他从作法的木桌上再取过一碗满满的黑狗血,二话不说往我衣服上浇下,一身的衣裳就此报销在狗血里了,幸亏我闻不到那骚臭气味。
“这样,相信再厉害的妖孽也不敢近身了。”他对着呆愣的“大仙”作揖告辞,拉着我走了。
可怜那“大仙”不知是心疼那黑狗血,还是心伤他的无情,据说在冷冽寒风中吹了许久,第二天也倒下了。
××××
“你不去洗掉吗?”苏毓看我居然就打算穿着这血衣爬上床榻,忍无可忍终于开口。
反正我也闻不到腥臭,感觉不到身上黏稠,我就是不洗了,你奈我何?我气他无故泼我狗血,别人泼那倒也算了,我好歹对他有恩。
他冲动下一把拉过我,扯下我身上的衣服,我和他都定格了。本来就是夏日,单薄的衣料下,只有主腰和长裤,主腰的丝带层层束缚在身后,勾勒出腰部曲线,上身却平坦似男孩。
这样的我站在苏毓面前,完全没有女子成熟样貌,不看我面容,只以为是个十三四岁的女娃。我心里有些别扭,明明心理年龄都三十好几了,居然身形上还如此稚弱。
苏毓呆呆看着我的扁平身材,突地笑了,“你哪有妖精的狐媚相,分明是个孩子,我竟然还担心你被那大仙……。”被“大仙”给抓了。
“我可没说过我是妖精,只是你自己作如是想罢了。”异想天开,若是妖怪,他早就被我啃得骨头都不剩了。
他双腿打开,拉我坐在他左腿,“你知不知道,你这样给我看见身子,可是要嫁我的。”
嫁?我有些不安地挪动身子,却发觉他的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抚着我裸露的背部,手指勾着肩上的绳线。若不是回头看见,凭我那迟钝的五感,恐怕还没发现。
“苏毓……那个……我们不可能的……”我虽不是妖精,但也相差不远,总归是阴阳相隔。
他一愣,大笑开来,“你还真以为我会看上你这干瘪身材?”
“你开我玩笑来的?”分明觉得他有几分古怪。
“我只是刚发现,你虽无所不能,但也不过是个女孩。”他另一只手撑着脑袋,搁在桌上,“和那些拦着我要和我同过七夕的小丫头,没啥两样。”
不会吧,我恼羞成怒想离开了,他却拉住我,“明日他们熬好药,我便要过府盯着那郭小公子病况进展,恐怕没时间过节。今日你我提早过节行不?”
“七夕节不是女孩子过的吗?”你好不容易有点男子气概,干嘛又来婆妈。
他没回答我,追问,“行吗?”
“哦。”这节我只在现代看别人过过,我也不知怎么过的。
“我有个要求。”他又问。
“说。”
“我想看你。”
看?我傻住,“怎么看?你怎么可能看得到我?”
苏毓逼近我的脸,双手从脖颈处抚上,即使没有感觉,也隐约疑心身上定是起鸡皮疙瘩了,总觉得他的手冰冷冰冷的。
他手停在我脸颊上,我看着他放大的手滑过我的鼻子、双唇、眼眸。
“这样看你。”
第21章 无往不利
苏毓的医馆开张,取名“回春堂”。这种没有创意的名字,当然是我取的,取自“妙手回春”。
随着郭大人家中公子的逐渐康复,医馆的生意也越来越好,演变到了门庭若市的地步。三个月后,医馆和邹老板的药铺正式合作,几乎垄断了丹阳城中其他医馆、药铺的所有生意。
“如果这个时代有《垄断法》,苏毓一定第一个上被告席。”我在路边买了包瓜子,闲闲待在回春堂二楼的隔间中。这个隔间,原就是为安置我的,毕竟医馆中有很多男病人,我老在旁闲晃也并不怎么方便。
“这是你教他的吗?”小倩躺在另一边的软榻上,这是我原本该窝的地方。
“不是。”我没那么多九转十八弯的心思来教他,好吧……我承认,“他前一阵子,曾缠着我问一些商界的事,我就拿了几本现代说经商的书,读给他听。”
那是几个月以前的事了。
那时苏毓的卖身契快到期了,他在城中查看大小商铺门面。我怕他第一次创业就血本无归,便一时口快,向他细数些要注意人流量以及目标客户群之类的简单常识。他却双眼发亮,缠了我一夜,要我多教他些。
我又能有什么可多教他的,只能来老一套,对着课本来照本宣科,给他补了不少商务知识。
小倩叹气摇头,“七七啊,这苏毓虽不是穿越人,却胜似穿越,再看他那智商两百的头脑,怎么可能不无往不利呢?”
无往不利?包括对我吗?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颊,想起那晚他莫名其妙地“看”我。可能有前世不太出彩的经验,我总觉得,暧昧这种事永远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即使偶尔我会看着苏毓的俊脸发呆,也决不代表我会自以为苏毓对我有男女之意。
然而那晚,苏毓那眼光流转媚态柔意,真的很暧昧。他喜欢上我了吗?
为这个念头,我心下泛起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有些羞涩却有些欣喜,是爱情还是虚荣?
隔间的门被推开,我恍然看着迈入的苏毓,他伸伸懒腰,难得孩子气地抱怨,“真真给累死了。”半真半假带着撒娇,酥入人的心底。
小倩早已离开,他发现软榻空着,我倚墙而立,啐我一声,“给你福也不会享。”
说着,拉我同坐在软榻上,接过我手上的瓜子壳,为我剥瓜子仁。
近来,他偶尔会主动来陪我,帮我做些很琐碎的事,却好似乐此不疲。
“苏毓,你真的喜欢上我了?”我小心地问,有着三个月前不曾有过的肯定。
他笑开了,“傻子,终于开窍了?”
我真的脑中一片空白,活了二十九年,再当了鬼差七年,第一次被表白,我不知所措。
“永远陪着我,好吗?”他无法盯住我的眼,只能抓过我的手,细细放在嘴边啃咬。
“永远留在我身边。”
××××
苏毓的回春堂,开两天,关一天,那关着的一天,就是他出外义诊的日子。
义诊没有固定地点,多是走访一些农家、茅草房,看看是否有需要看病的病人。医药费也一早和邹老板商量好,凡义诊的药费,均按药价五成算,药铺所损失的,由苏毓补偿。
因为垄断成功,城中好几家药馆倒闭,倒是方便了苏毓提高就诊费。而他的义诊之名,也将这高价无声无息地掩盖过去了,并未引起那些有钱人家的注意。
我虽知道内里究竟,但本着“劫富济贫”的想法,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这天苏毓义诊归来,被找上门的中年男子拦住。
“苏毓!”那男子几步上前,揪住苏毓衣领。他身后跟着个十几岁的女子,努力拉住男子,怕他冲动。
“在下正是。”苏毓打量了下来人,露出微笑,“这不是城西得善医馆的欧阳大夫?欧阳大夫为人慷慨正义,常免受病患诊费,在下深感佩服。”
那欧阳大夫显然本是准备一上来就开骂,却被苏毓堵了回去,没想到苏毓一早就认出他,还知之甚详。
“这位是欧阳小姐吧,两位请里边说话。”苏毓不着痕迹地将两人领入堂间,避开周围围聚过来的人群。
我缩回伸出窗台的脑袋,走出隔间,坐在楼梯上好奇地看着堂内,看这出戏苏毓怎么唱。
为两人倒了杯茶后,苏毓慢条斯理地询问,“请问欧阳大夫为何而来?”
“苏毓……”他踟蹰了一下,终究缓和了语气,“苏大夫,在下对贵医馆和邹家药铺的合作多有异议。”
“哦?”他抿了口茶,“愿闻其详。”
“贵医馆的药方,皆到邹家药铺取药,本是苏大夫个人选择,无可厚非,但苏大夫却唆使邹老板只将药配给苏大夫开的药方,却并不是为民着想。”
苏毓好脾气地一笑,示意他继续。
“邹家药铺是城中最大的药铺,药的种类最是齐全,存量也最多,很多药方中的药,只有那里才有,现在这么限制,会有更多的人,买不到他们所需的药。”
我在一旁听得摇头,傻子,他还没看出更严重的情况。长此以往,一旦城中多数药铺倒闭,那邹家药铺哄抬药价,是迟早的事。其中利害,苏毓自是和邹老板提过。
苏毓放下茶杯。“欧阳大夫觉得小弟这回春堂如何?”他气定神闲地抛出全然无关的一句话。
欧阳大夫一愣,虚应,“听街坊说,苏大夫妙手回春,在此医治病人无数。”
“那若欧阳大人来加入我回春堂,自然不用担心,病患拿着回春堂的药方,会开不到邹家药铺的药了。”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这……这怎么行?”欧阳大夫惊诧地看着苏毓,“那我家的得善医馆怎么办?”
“欧阳大夫,恕小弟直言,得善医馆已经有几月入不敷出了吧。”
欧阳大夫脸上一阵的困窘。
“与其困守一方天地,还不如加入回春堂,相信以欧阳大夫的医术与德行,必能在治病救人和义诊上对小弟有所帮助。”他有两年多时间阅尽城中所有大夫的药方,自然清楚每个大夫的能力。
之后几番话下来,欧阳大夫已是浑浑噩噩,被忽悠得不知天南地北,连退几步,“我要回家想想,我要想想,告辞了。”说着,没顾着女儿就冲出门。
欧阳小姐盈盈站立,一双眼揪着苏毓,有些惊惶不安。
苏毓上前几步,保持有礼的距离,“在下对欧阳大夫的为人与医术仰慕已久。况且早就听闻欧阳家世代皆是书香门第,欧阳小姐知书达理。苏毓不才,只略通一二,若能有欧阳大夫来回春堂相助,将是苏毓莫大的荣幸。”
一番话说得欧阳小姐小脸飞红,女儿家的娇羞之态尽现。
“想必贵府情况小姐也略知一二,希望小姐回去后也能劝慰令尊。”
“我……我会的。”那欧阳小姐小声说完,便转身匆匆离开,看那神色,只怕再片刻停留,脸上便要起火了。
苏毓走到楼梯旁,毫不意外地发现我坐在那,调侃我,“看戏可是看够了?”
我没回答,慢慢隐没在角落的黑暗中。
原来我一直以为对人冷漠孤僻又高傲的苏毓,也能对别的女孩家露出如此充满温情的神色,那眼神,那声音,都柔得滴出水来了。
是做戏吗?因为他需要欧阳大夫的医术,来扩大他的回春堂?
永远留在我身边。
耳边响起那天他的话语,也是同样的眼神,同样的声音,好像把人捧在手心,辗转宠爱。
也是做戏吗?他需要我做什么呢?
心理年龄三十六岁的爱情初学者,还未开始享受甜蜜,已经尝到丝丝苦涩。
第22章 两相承诺
在考虑了一周之后,欧阳父女俩一起加入了回春堂。其实,若不是得善医馆仅剩的病患也被回春堂抢走的话,他们父女也不至于要寄人篱下。
苏毓看中的,不仅是欧阳大夫的医术,他更看重欧阳小姐这个女医,“我年纪尚轻,一般官绅富豪的妻妾,若是要请我就诊,都有诸多避讳。”
古代女医并不多见,多数都是出自医师世家,只给一些官宦地绅的妻妾看病。相比于男大夫、男郎中,无论是那些官宦地绅还是其妻妾,都希望有女医来为其看病,既是避嫌,更显其贞洁。
而欧阳小姐,就是凤阳仅有的几个女医之一。之所以求诊人不多,自然是其医术修为不高的关系。我想,除了苏毓,很少有人能在短短几年之间,在医术上有如此大的进展。而这位医学奇才,也开始带学徒了,第一个便是女学徒:欧阳兰。
苏毓正值年轻力壮,相貌又相当俊俏,导致回春堂中女性患者很少,甚少有请他上门为妻妾闺女诊治的。一是避讳,二是怕真闹出个红杏出墙的丑闻。
“欧阳兰的医术若能在我点拨下有所进步,或是望闻问切功夫能精进一些,将病情转述于我,就等于我亲临为她们治病。这样,更能打响回春堂的名声。”
苏毓的目标很大,大到以我这本分的个性根本看不到头。我很想问他,在他而言,回春堂只是个开始,那终点在哪里?还是他的野心没有终点?
不知心里是何想法,我隐约觉得,比起男女之间的吃醋嫉妒,我更在意的,是苏毓是否真有心讨好我,留住我。他是对所有人都口腹蜜剑?还是对我所说的,是真心话?
于是,我几日来细细打量他和欧阳兰之间的相处。
欧阳兰是个单纯的古代女子,照例来说女子不能在外抛头露面,但家道中落,她既然有一身医术,自然要出外谋生。苏毓医术高过欧阳大夫,她现今跟着他习其医术,也并不觉得如何别扭,只是略微羞涩。
她的外貌堪称端正秀丽,虽不是如何聪慧,但也勤奋好学。苏毓针对其进度循序渐进地教,让她越来越敬佩苏毓,之后慢慢演变为几年后对神般的崇拜。
那苏毓呢?他的眼中有温柔,有耐心,谆谆善诱,但那天我坐在楼梯上看到的魅惑却不再出现。
是目的已达成,没有必要了吗?
××××
教学告一段落后,他让欧阳兰去用午膳,自己搬了把椅子进隔间,让阿毛将午膳端进来。
阿毛就是他第一次救活的那个小男孩,十一、二岁,宁愿睡在回春堂的地上,也要跟着苏毓,伺候苏毓,可谓是第一跟班。我窃以为这就是滥用童工的开始。
“怎么一上午盯着我?”他为我倒上酒,因为我嗜酒,隔间中总是常备酒水。
“没有啊。”
“隔间的门开着。”他拿着杯子在我面前,诱惑,“没有吗?”
我仔细端过酒杯,“我只是想看你怎么教学生的。”
“那你觉得我教得如何?”
“很好,我从没见过你对人那么用心。”
“我对你更用心。”他笑,“怎么?吃味了?”
我不小心把我的酒洒了,呆呆看着被酒气晕染的裙摆。“苏毓……”
“看你,洒了一身。”他用衣袖随手擦了擦。
“如果这叫用心,那你对我这几年算什么?”
“什么算什么?”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我都能感觉得出,你有多恨咬文嚼字的古书。”他端起碗用膳。“但就算十个字里有三个不识得,你还是能将一本本医书给我念下来。”
那也没办法,繁体字真的很难认很难读,况且我语文文言文向来很差。
“只要是我的事情,你都很紧张,以前以为你是母爱过甚,但看你的身材,还是小毛孩一个。”我没想到他会这么直接地调笑。
世风日下,这可是光天化日。
阿毛把膳食端进来,放在桌子上。
他夹了几样我平日喜欢的小食在碗里,递给坐在软榻上的我。
虽说鬼差不能赠予人事物,但倒是不妨碍人伺候鬼差。
自苏毓开始在药铺打工,有了微薄收入后,他就喜欢买些我喜爱的东西,比如好喝的酒,比如大块的肉,不计成本。
我觉得他纯属奢华浪费,我的银子买那些酒菜绰绰有余。
他却很固执,“那不一样。”
“为什么不一样?”
他不肯回答。
我以前没谈过恋爱,所以那时并不知道,这是一无所有的苏毓当时唯一能为我所作的付出,弥足而珍贵。无论这是出于恩情,还是爱情。
“你对我是不一样的。”多少次在夜里,他曾喃喃这么说。
我不一样,我知道,当然是不一样的,人曾几何时能遇到一个鬼差。
他所说的“不一样”,我想我知道,但并不相信。
尤其是他流露出来魅惑、呵疼的眼神,总让我想起那个午后,我也不能总是个闷葫芦,终于忍不住坦白,“苏毓……那天我看见你瞧着欧阳兰的眼神,你很希望她能答应吗?”
希望到……不惜让她错觉你喜欢她?你真的了解女子对于心爱男子的那种不顾一切?你是不是在利用她?抑或,你是不是也在利用我?
我摇头,利用?我想得太严重了。
他错愕,“难怪我总觉得你最近怪怪的,好像……”他拉住我的双手,“好像我一转身,你就会离开。”
我承认,是有点想逃,天生懦弱的个性,总是让我潜意识回避伤害。不接近别人,就不会被伤害,不和人交好,就不会被背叛,这是现代人的本能。而一直这样想的自己,才会永远孤家寡人。
而如今,我想改变,想说出所求。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喜欢她,不要对她流露那种妖艳的魅惑,好不好?”
苏毓,如果你不是真心留恋我,也不要对我那么依赖。
因为,我怕我会当真。
他默然,自然明白我的言下之意。
“我答应你,除了对你,我不会再对别人流露那种风情,好不好?”他改了承诺,并强调,“只有对你。”
如此似曾相识,两年多以前,苏毓也因为我许下过承诺。
……
“我,苏毓,答应你,只要是有生之年,就会帮穷人开义诊。”
……
野心是相对的,是不是在苏毓对于事业心膨胀的同时,我对于爱情的野心也膨胀了呢?
终归是女人,女人对于初恋,总是有太多希冀。
我们都是新手,我一要求,他便迎合,爱情看似如此简单。
然而,我在心中默念,苏毓,我也答应你,事不过三,我不会第三次让你改变自己来迎合我,为我许下你的承诺。
我答应你了。
第23章 蝼蚁偷生
爱情?
握着毛笔一撮一顿,在纸上化开了两个狗爬的大字,我仔细看着,确实很丑,很别扭。
我是喜欢上了苏毓,还是恋上他的陪伴?于是才假借名目,编造借口,能多留在他身边一刻也好,贪恋着活人的气息。
这是患得患失吗?我自问,却不自觉将问题脱口而出。
“当然是自寻烦恼。”小倩在一旁,边消耗着苏毓的好酒,边调侃我,“而且他是你自己找上的,还是百分百作茧自缚。”
“对啊,都是自找的。”
“虽然苏毓年龄比你小,但某方面,比你成熟得多。”小倩拍拍我的脑袋,自诩为我长辈的样子,“所以你才会在他越长越高之后,渐渐将他当作个男人,而不是男孩。”
她抢过我的笔,画出圆圈拥抱住了那两字。
“更何况,爱情的最开始,本来就是陪伴。”
××××
那晚过后,一切似乎越来越风平浪静。
苏毓对欧阳兰越发的彬彬有礼,不止是在有我在的地方。而欧阳兰对他,从暗暗恋慕到由衷信服、言听计从,也不过就是半年时间。
随着凤阳城几间大医馆的倒闭,回春堂更是名声鹊起。
在人前,苏毓介绍我是他小妹。众人中甚至是在回春堂帮忙的阿毛,也只在印象中隐约有这样一个人影在,再多的,就是模糊一片,尽管我是如此经常地出现在他身边。是什么样的缘分,让苏毓能如此深刻地记住他妹妹的死,连带记住了我。
我喜欢跟着苏毓去三天一次的义诊,多数是去城外极脏极穷的地方。我自然是闻不到那流浪汉集聚之地的恶臭,但看着他那皱眉且不堪忍受的样子,觉得煞是有趣。
许是儿提时期公子哥的记忆回笼,又或者是回春堂的知名度高涨,近来的苏毓越来越洁癖,衣衫发髻打理平整、一丝不苟。幸好他还懂得避免容貌再遭窥伺,而画粗了眉毛。
在穷苦病患眼中,苏毓比神佛还灵验,比父母官还清廉,见着他远远出了城门,就自各方涌来,崇拜、仰慕、不敢亵渎。
这样被围绕着的苏毓,总让我觉得,如此多的善意和信任,终有一天会磨去他的权欲雄心。
“来,大家排好队,一个一个看诊。”阿毛小手一张,努力阻挡那些衣衫褴褛、隐隐发臭的乞丐碰到他心中的偶像。
在双指搭上第一个病患的手腕后,苏毓立刻敛去眼底的厌恶情绪,做回最基本的大夫,交待药方也是简洁明了,富贵贫贱在此时都一视同仁的尽职。
我盘膝坐在一旁的大石上,颇有闲情逸致地等到夕阳西下,也等到他缓步走来。
“走吧。”他伸手拉我下来。
“嗯。”我滑下大石,他拍走我衣衫上的脏灰。
我注意到他另一只手上抓着的布包,沉甸甸的,装满了病患馈赠的“诊金”,有挖来的番薯、野菜,或鸡鸭家禽的蛋,甚至还有穷孩子河边捡来的卵石。
阿毛已经带了药箱和部分“诊金”回去,这些是他拎不下的。这算是现代的收受红包吗?不过看苏毓几度拒绝不了的苦恼,这礼肯定比红包难缠得多。
“他们很仰慕你。”我偷笑。
“每次我来义诊,总觉得你很幸灾乐祸。”他牵着我的手进城,将那些“诊金”分送给城内的乞丐。
“做善事可是积德。”这可不是空口白话。“只有你会当成灾祸。”
他摇头,“我不信真有天理循环。”
我拉着他的手紧缩,引起了他的注意,“真的有的。”我见识过,当然晓得,就怕他不当真,努力强调语气中的认真。
他注意到我的紧张,眼中一闪而过的情绪,我没看清,只听他答道,“知道了,我会小心的。”
“小心什么?”我有些心慌,不知怎地脑中想起那从未真正杀人的王爷。
他大笑,“吓你的。”
随后又安抚我,“放心吧,我还不至于大奸大恶,杀人放火。”
我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我又泄露天机,还是改明再担心他吧,没准我会先一步因玩忽职守,被拉入枉死城审判。
食物可以送出去,而带花纹的卵石自是落入我的腰包。
“尽拿些不值钱的玩意。”他摇头,“我还以为你不过是嗜酒,原来这些不入流的石头,也能入你的眼。”
“你不懂,这是唯一。”
“哦?”
“世上没有一块石头和另一块是相同的。”当然除了现代人造的那种。
苏毓想了想,“倒是的确没见过一样的。”
“人也一样,高高在上的和终日不饱腹的,都是世上唯一一个的。”那叫人人平等,现代最浅显的道理。我琢磨着是不是该哪天找本“众生平等”的书给苏毓洗洗脑?
“但人生在世若碌碌无为的话,也不过是蝼蚁。”
我想反驳,他却说出件让我吃惊的事,“先前就诊的流民中,我见着了我大娘和二哥。”
“他们在流浪?”
他点头。“在我记忆中,大娘永远衣着光鲜,她娘家有钱有势,后来分家又独得大份,赶我娘和我兄妹三人出门时,尚还耀武扬威,今日却奔波流浪,朝不保夕。”
“你没开口认他们?”
“没有,该是说他们没认出我来。不过我已经让阿毛悄悄塞些银两在他们包袱中,过这个冬天,应是没什么问题。”他诡笑,“看,我也会以德报怨。”
我听着心中欢喜。
他将最后一捆野菜给了个跛脚的乞丐,“当日我刚进这凤阳城,也是同他们一样的。”
满脚的血泡,披头散发,加上几个月未洗头发身子的酸臭。
“若不是再一次遇见他们,我几乎快忘了,我也曾是蝼蚁。”他自嘲,但知晓我不喜欢,也就不再闭口不谈。“唯一不同的是,我身边有你。”
夕阳洒在我和他身上,映出两个倒影,手手相连,慢慢踱步回家。
即使今日的苏毓身边有那么多仰慕者、爱慕者、崇拜者,但他还是只在我面前,毫不顾及地流露他的性情,即使那性情有些冷酷,有些无情,有些伪善,却让我不忍苛责。
因为这样的苏毓如此真实。
这就是陪伴,需要接受真实的勇气,人无完人。
回去后,苏毓向我讨去了所有我收集的卵石,说是帮我收着。最后,他把它们用在了一个我怎么想都不会想到的地方。
第24章 曾经拥有
在地府中,有时会冒出一条两条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规定,比如培训期间学的地府条规中就曾规定,普通鬼官不许开设酒楼,但什么官阶以上才能开呢?没注明;又比如,地府鬼官不得沉迷赌博,但如何才算沉迷,没说明;再比如,每年四月第一个周日定为复活节,但不能放假,那何必过节呢,没提起。
不吸取西方的圣诞节、感恩节、情人节,却独独搬来了复活节,我直觉一定又是哪位高阶鬼官的恶作剧。
严格来说,这复活节也不过就是那书本上所印的油墨字,我生前既不过西洋节日,死后也不会破例,但若有人独独把婚期订在这天,就有些莫名其妙了。
“为什么选复活节?”我拉拉小倩的衣摆,问她。
“好像是因为林城信基督,”她盛装打扮,难得穿起现代低胸礼服,“但小道消息说,是咱们那个鬼使小蒋只愿意在今天把我们的班调到早上,空出下午和晚上。他还美其名曰说复活节应该算是地府中的黄道吉日,林城拿他也没办法。”
小蒋在地府中已经混了很久很久,久到三教九流的鬼官朋友认识了一堆,而地府中大小官职,除了鬼差和阎王,他都涉猎过了,很有背景。
今天是林城与娴淑成亲之日,认识他们的鬼官都奇怪居然拖了那么久,但娴淑主张林城接手判官工作上了轨道以后再成家,也无怪乎多等了几年。
婚礼采用宋朝的成亲仪式与现代婚礼相结合,地府之官好凑热闹,一时是官满为患,挤入挤出。
娴淑的古装扮相回复生前的容貌,颇为娇俏动人,一身喜气的嫁服衬得小脸红彤彤的。花轿,轿夫,媒婆,一个都不少;林城则是一身的西装笔挺,很帅很有担当,再加上礼炮、礼服、喜宴等等,这一场婚礼下来,恐怕要耗费两人多年的法力修为。
值得吗?当然值得。
娴淑笑容灿烂,泪水滚在眼眶中,几度欲下。今日她施了法术放开了五感,真实的幸福完全展现。
她终究还是嫁得良人,尽管不是在“有生之年”,但又有何区别?林城绝对比古代三妻四妾的大男人要可靠得多,相爱相知最为重要。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这恐怕是“死后”相许的最佳例证。
鬼头大哥因其嗓门忒大,荣升司仪。
“一拜天府……二拜地府……夫妻交拜……”,拜完后再来现代的“我愿意”宣誓,古代鬼官和现代鬼官,各自欣赏对方的婚典仪式,不伦不类中倒也其乐融融。
席德因其特殊身份担任主婚人,但在场鬼官有大半并不清楚他特殊在哪。仪式过后,他便和我、小倩一起坐在主桌。
喜宴上,我见到不少以前不认识的鬼官,小倩指着个面黄肌瘦的人道,“这个就是饿死酒楼的老板。”
我举起酒杯向他示意,表示多年免费的感谢,他扯了扯薄薄的蜡黄脸皮,算是对我笑过。
席德发现我的敬酒,笑得乐不可支,定是清楚我和饿死酒楼的孽缘。他递过一张卡片,卡片表面熠熠生辉,看得出被施过法术,“听说你很好杯中之物,这是地府最大酒楼鹤归来酒楼的贵宾卡,可打五折,我想你会感兴趣的。”
鹤归来酒楼在地府尽头、枉死城旁,基本是高级鬼官的聚会场所,可比现代的希尔顿大酒店,我自是每次都绕道而过。
我接过卡,“谢谢。”其实我更想知道是哪个透露我嗜酒的。
“你对这场婚礼怎么看?”
“很隆重,很感动。”尤其是一直以来都清楚娴淑对于嫁人这事的执著,尤其为她高兴。
“我也曾在地府成亲。”席德的眼定洋洋专注一点,“当日我着蟒袍,她头戴凤冠,身披霞帔,那是地府千年来最大的一场婚礼。”
“后来呢?”我隐隐觉得不会是好结局。
“九百年前,她就不在地府了。”
难怪从没听人说过阎王曾娶妻,原来是那么久远的事,看看席德的失神,显然还困扰着他。
“地府中从来没有天长地久,只有曾经拥有。”席德回神后,顺手夹了口菜,“在地府,时间最是不值钱。”
对于人类的百年有限而言,地府时间绵延不绝,当想到承诺以后百年、千年只对着一个对象,反而最容易退却。
我眼中映着这对新人的喜气洋洋,心中却不知是否该庆幸苏毓只得百年寿命?
××××
参加完婚礼,我和小倩一起回明朝,临近凌晨时,我们还有几个定魂任务须解决。
“小倩,为什么选那书生呢?”
不知问过她几次了,她都含糊以对,然而我真的想对苏毓和我的未来更增些信心。
“七七,你知道我是怎么死的吗?”
我知道,小倩刚认识我那会,就开玩笑地提过。
“蜜月地点是法国普罗旺斯,那是我十几岁少女时就想着要去度蜜月的地方。”小倩眼中承载着那时的幸福,“对于工薪阶层来说,确实有点贵,但他还是攒钱给我惊喜,这说明他真的爱我,很爱我。”
偏偏那么巧,就是那班飞去法国的飞机失事了。
“飞机在乱流中失控了很久才坠落,他最后对我说的话是,”小倩强笑出来,“我是疯了才想和你结婚,你害死我了,你知不知道?!”那笑,笑得异常苦涩。
“七七,那书生和他长得很像,我们是初中同学,他小时候就跟他初中时候一模一样。”小倩率先跨过那分界着生与死的边界,进入明朝。
“七七,我不需要他英俊,不需要他专一爱我,也不需要他能干,我只是想看他好好活着。”
这一句话堵得我喉咙发慌,只能默默对她施法,让她无法流淌的泪水能长流。
“七七,我很开心我能坦诚说出来,看见娴淑幸福,我觉得我也很幸福。”
我伸手揽住了这默默自责的女孩。
地府有的是坦诚,鬼官之间没有利益冲突,自由表达真实感受,恋爱、成婚、分手,合则聚,不合则散,从不讲究天长地久。
傻小倩,聂小倩没有害到宁采臣,宁采臣本也是心甘情愿的,只是人世间的真实,不比地府,总是藏得极深极深,要自己去挖掘。
而我既然选择了苏毓这条路,就不会再抱怨路难走。
复活节原来也有些道理,肉体死了,心灵也需要复活。
第25章 目击定魂
自复活节后,小倩本来就很三八的个性,变得更开朗。对于她那书生也不再执著,将其评为“明朝第一贱男”,聊以自娱。
我闲闲靠在软塌上翻书,最近爱看历史书,比起以前读书时那惨淡的历史成绩,现在无压力下翻阅各种古代趣闻,倒觉得有趣了很多,尤其是明代的,看着现在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历史事件,只觉得事事难料一说,确属事实。
明朝百姓还是照常过他们的日子,而百姓之一的苏毓也照常开着他的回春堂。随着回春堂的声名远播,常有一些“武林人士”来就诊看病,这倒是苏毓自己也没有想到的。
凤阳城地理位置在中原中部,应算是交通便利,可惜长久以来,除了是朱元璋的故乡之外,就不再有其他特别的优势,商贸往来并不频繁,就是偶尔落脚的镖局镖师,也是暂住一宿,隔日启程。
于是就有镖师趁着这一宿时间上面求诊。
楼下不甚温柔的敲门声传来,扰乱一室平静。
苏毓带着阿毛去大户人家出诊了,而这下雨天的,欧阳父女也没来,整个回春堂只有二楼萦绕的隐约烛光显示有“人”在家。毕竟古代火烛不比现代电灯,很费银两,没人会出门了却留着烛火。
“开门!”敲门人一听就知道必是孔武有力,这门“咯吱咯吱”地呻吟。
真吵!我坐起身子,这都近傍晚了,还让不让人歇息了?
没隔多久,居然开始用脚踹门!
为了苏毓那可怜的木板门着想,我还是起身下楼去开门。
“请问两位有何贵干?”我打量门外两人,都是练得肌肉发达的类型,浑身湿透,其中一个受伤了,“现时苏大夫不在,若是看诊,请明个尽早。”
说完便想关门,那没受伤的汉子却不许,一手把住门,“明日我们便要启程赶路,有其他大夫在吗?”他显然是天色灰暗看不清我,“或者,这位小哥会不会医术,能否帮我大哥看看?”
小哥?我直觉这人真是狗眼瞎了,就算是雨天天色灰濛,也不至于把我当成男人吧。即使我胸部扁平,还披着苏毓几年前的青布衣衫。
“我不会看病。”
那汉子想了想,问道,“苏大夫何时回来?”
我如何知道?“他出门看诊,指不定何时回来的。”
“那我和大哥就叨扰了,我们在这里等苏大夫回来。”说着,就自说自话地进门了,显然是个粗人。
我气结,事到如今也不好意思以“男女授受不亲”来回绝他们,毕竟他们压根就把我当男的处理。
于是扶着那伤员躺倒检查的床塌上后,就大眼瞪小眼,互相傻看。
“小哥,你怎么称呼?”
说了你也记不住,我烦恼着如何回答他,更没啥好脸色,可惜他看不到。
门再度被敲响,今天还真的是它的劫数。
“有人吗?开门!”
我无奈踱去开门,好家伙,雨水沾湿衣裳完全贴在身上,又是个练健美的,肌肉发达。
“苏大夫出门了,有事明天请早。”
“这位小哥,我前些年搬重物伤了腰,每到下雨天便酸痛不已,正好镖队今日在这里落脚一宿,想过来让苏大夫给看看。”也是自动自发进屋,“我就在这等苏大夫回来。”
又是小哥!我无语。
××××
原来同行之间是有竞争的,我不会天真到以为所有同行之间都和苏毓与欧阳大夫一样,不是你招安我,就是我招安你,但这样赤裸裸地对骂,也是头回见着。
“我们威广镖局行走大江南北,谁家不给我们几分面子?”b
“威广镖局算什么,我长风镖局才是走遍中原最大的镖局。”
“笑话!就一群虾兵蟹将,看你那大哥还躺在那呢!”
“我大哥是为我挡了那枭匪一刀,这才受伤的,是铁铮铮的汉子,是兄弟!”
“原来那是要砍你的,你倒是会躲,躲在你大哥后面!”
“你说什么?你自己还不是抱怨酸痛,大丈夫哪有无病无痛的,一点小伤就忍不住,像个娘们一样!”
“胡大牛,你说我娘们?你有种和我打过再说。”
“朱强,你以为我怕你来着?”
胡大牛?朱强?
等等,我打开我的扇面放在烛火下照着看了看,这不就是我等会要去定魂的两个人?凤阳大街?再看看时辰,还有不到一刻时间。
“那个……”在他们出手之前,我忙出声打断他们的对吼,“这里毕竟是医馆,你们……要不要到大街上去打过比较爽快?”而且也不容易连累到旁人。
两个怒火中烧的镖师立马冲入雨中,亮出家伙对决。
等了会,我便拿着扇子走入雨中,扇间轻点两具死尸,看着他们怒张的魂魄重新回到躯体中,若要打的话,就等鬼吏来接你们的时候再打吧。
“你在干什么?”一旁苏毓熟悉的声音响起。
我回头看他立在雨中,雨水透过纸伞上的破洞滴到他眼梢,让他反射性地闭眼,连带掩饰住了情绪,这是他长大后第一次见我定魂。
我还保持蹲着的姿态,雨水流过我身上,却仅仅浸湿我衣裳,没在我头发皮肤上停留,便沿着扇间一路划出去。
这雨下得很大,很磅礴。
“为什么用扇子点死尸?”
我的眼神越过他,看向他背后的小身影。阿毛正奇怪地看着我们,他对我的印象很浅,完全记不清我刚刚做了什么动作,又有什么值得他师傅注意的?
就比如我以前上学时,记不得同伴每天都穿了什么衣服,即便只是衣服颜色,一是不会留意,二是记不得那么许多。
人的记忆只占大脑一角,只有在意,才会留意。
苏毓只是盯着我的扇子,“阿毛,进去照顾里面那病人。”他说的是那个在床榻上很想爬过来看胡大牛尸体的受伤镖师。
我慢慢站起身,“苏毓,我在做……”
想了很久,我才启口,“我只是在做我的差事。”
此时,从纸伞中滴落的雨水已经将苏毓的衣襟全都染成大片大片的水迹,他浑然不怎么在意,只是说道,“我又了解你一些了,是不是?”
说完他便自顾自笑了,走回医馆。
这个意外让我发觉,原来我还是一直在保护自己,从没让苏毓走进过我的世界,尽管我已涉足了他生活的大部分时间与空间。
大雨一直下一直下,下得我觉着有些心酸。
第26章 王八一说
“苏毓看到我定魂了。”
若能展现脸色灰败,我现在就应是这样。
“真的?”小倩一把抓过一边的饮料大喝一口,神情兴奋,“然后呢?”
我将之后苏毓的表现跟她说了。
“我一直在想若有人能看到我们定魂该多好,吓死他们。”小倩显然不觉得我有什么好情绪低落的,“可惜无论我如何大摇大摆地出现在那些死者家属旁边定魂,他们都对我视而不见,我简直怀疑鬼差其实是隐形的。”
“多数时候是这样,”我摇摇头,高粱酒一口闷,“不过显然定律在苏毓身上从来不适用。”
“你该知足了,这说明在他心中你至少不单单是个保姆或老师。”小倩常笑我是苏毓的一等保姆,二等老师,三等女友,简言之就是感情方面最失败。
“他应该还不清楚我在做什么。”毕竟只是看到我拿把扇子在尸体上指指点点,好吧,我承认,这种行为本身就有些变态。
“七七,你有没有听说过七世情缘?”小倩问我。
“什么七世情缘?”我摇头。
“是小蒋有一次喝醉酒说的。”她所谓的喝醉酒,就是用法术把自己弄醉,弄得人事不知,不用想烦心事。
我倒是没想到,一向神神道道的小蒋也会用那么老土的方法借酒消愁。
“他说天府书册上的一些灵魂之间注定牵扯情缘,长的达到七世,但是不像现代人的那种猜测,比如七世夫妻什么的。可能这种情缘,是灵魂双双投到动物身上也不一定,毕竟要七世都投胎为人,这命中率也太低了。”
“你不会说我和苏毓之间有什么七世情缘吧?”这种胡扯,自从我发现死后还要做鬼差以后,就不再相信了。
在地府都逃不掉工作,我还能指望什么虚无缥缈的东西?
“这倒不是,只是以你们之间的缘分,没有七世,至少有三世。改天苏毓归天了,你也去投胎,来世没准能做一对快乐的乌龟夫妇,逍遥千年。”小倩信口开河的功夫也越来越到家了。
我挥挥手,不再听她鬼扯。乌龟?想想也很恐怖。
“小蒋说,席德和他千年前的那个新娘,就是少见的七世情缘……”小倩的声音渐渐飘远,她去再买一壶酒,“只是结局却不好。”
席德的新娘?我想起婚宴上他的阴郁,那新娘若是投胎了的话,早就不知道经历轮回几回了。
那席德呢?
这九百年间,他是否会在奈何桥上送她一次又一次呢?
××××
保姆?老师?女友?
不,都不是。
是佣人,还是万能佣人。
我一手拿着回春堂的账本看,一手接过苏毓递给我的库存记录。
本以为教他算账后,他会一如往常,驾轻就熟地运用在他的小医馆上,没想到他却把账本和库存记录交给我,我核算好以后,把有问题的报给他听,他再一一记下。
这当然不难,也没什么工作量,只是……苏毓让我觉得,什么特别的事都不曾发生过,好似他只是知道了我的工作罢了。
将最后一笔账目核对完成,已是初更时分。
“苏毓,下辈子,我们做一对乌龟好不好?”至少是同种同族。
苏毓书写账本的毛笔抖了抖,在账本上留下了污迹,他叹了口气,将这页撕下。
“胡说八道,来世再为人不好吗?何必做王八?”
苏同学,你知道在地府千万死魂中,要投胎来世再为人的几率有多低吗?说到底,人类也不过是亿万物种之一而已。
“乌龟可是能长命百岁,万寿无疆的。”虽然模样是蠢了点。
苏毓吹灭了桌上的烛台,就着月光回头问我,“你呢?你也是长命百岁,万寿无疆吗?”
我沉默,严格来说,我也有成为百年老妖的潜力。
“若我有一日死了,你会用那扇子在我身上轻点吗?”
没想到他会问出这个,背着月光的他,看不清脸上是害怕还是其他表情。
“如果会呢?”我问的很轻很轻,轻得希望他听不见。
他拉我入怀,我暗自对自己用法术,感知到了他微热的体温,“那倒也幸福,至少代表我死前那一刻,你还在我身边。”
我感动得无以复加,第一次正视心底对这段感情的不舍。就是生前没拥有过爱情,现在才会如此难过,又淡淡的幸福。
“总觉得你越想越多,死也没什么。只要在一起自个舒心,何必老想着以后如何如何,下一世如何如何,你若不是妖,那也是神仙精怪,怎么这点看不透?”
想起了天府那本记录人间情缘的书册,苏毓的情缘是空着的,还是和其他人相连?而我的情缘呢?是不是哪里弄错了,才把原本属于我和苏毓的情缘变成一人一鬼。
再想起小倩的乐观,我也笑了。
“不错,现在这样总比做了乌龟再在一起的好。”都是硬邦邦的壳,冷血动物,更是不浪漫了。
他敲上我的脑袋,我听到“咚”的一声,法术没有撤销,真实地感觉到了疼痛,久违了的疼痛。
“还提那王八,真受不了你。”他的手宠溺地揉着敲到的地方,一下一下的,揉了很久。
××××
日子闲散起来,我俨然成了回春堂的第二个主人,每日就是消耗着火烛和美酒,基本不事生产。
小倩说我是上辈子没有享过退休的日子,现在算补过;娴淑也来看过我,她只以为我是偷偷借住在苏毓的回春堂,叮嘱我别被人发现了。
我不敢告诉她我作为鬼差的越矩,尤其是她家里还有那位执法严明的判官,我直觉得一旦被人发现,我默默陪苏毓到老的愿望就很难实现。
然而防得了地府的朋友,却防不了人间的皇权官吏。
一群锦衣卫的突然闯入打破了凤阳城一贯的平静。
时值明成祖朱棣几度北上亲征蒙古,征兵无数不说,苏毓作为地方上举荐的名医,连同其他地方的八个名医一起被召入太医院,作为院判,侍奉君侧。
钦此……
第27章 仁心仁术
凤阳府原离南京不远,舟车过去大约只需花上一月有余。然而永乐十八年,当时顺天府治所的紫禁城落成,于是在永乐十八年至十九年间,明成祖迁都北京,南京则作为留都。
这凤阳到北京路途遥远,一路又是另一番颠簸了。
当日接到府尹通告时,苏毓花了几日交代了阿毛和欧阳大夫父女关于回春堂的琐事,言明将回春堂交给他小妹,就是我,苏小妹照看着。
这是他为我取的名字,也是最名正言顺接下他医馆的身份。
此去不知会吃朝廷俸禄几年,做院判不比做官,可能去几年,医术不行便被排挤回乡,又或者升作院使,也算是正五品的官阶。但无论是哪种情况再次回乡,也比那些没去过京师,没见过世面的大夫要好的多。
郭府尹这次的举荐,正是承了当日苏毓救他独子的情。
两车人马带着九个名医,均从院判做起,除了苏毓以外,都是四十岁开外的中年人。苏毓嘴上没毛,自然被看作办事不牢,是这群名医中最不被看重的,锦衣卫或随车的官差也最是轻慢他。
尤其为了他绕到凤阳这安徽穷乡之地停留了几日,更是诸多不满。刚上路几日,都只给苏毓几个馒头,让他糊口而已,和其他大夫的清粥小菜相比,略微分出了些差距。
其他八位名医虽是被病患宠惯了的人,但眼看着出城那日,城内城外乞丐穷人夹道送别苏毓的壮观情形,自是忍不住暗自嫉妒,现今看到他只分得馒头,各自幸灾乐祸。
苏毓倒看不出有什么不满,午饭时找了个树荫坐下啃馒头,我施法隐形,靠在他背上,旁人看不着我,只要他能感觉到我在就好。
“馒头好吃吧。”吃了一周的馒头,真佩服他的毅力,要是我的话,早吐了。
他压低声音回我,“比起五年前逃亡那会,现在不止有的吃,又有车坐。”
也对,苏毓是苦出身的,这点小挫折,还不妨碍他的宏图大志。
“回春堂如何了?”
“没什么特别的,患者还是这些,不过倒是欧阳大夫也开始三日一次义诊了。”我问他,“是你吩咐他的吗?”
苏毓点头,“嗯,横竖也义诊多年了,那些乞丐若无人义诊,恐怕过几年我回去以后,悉数都病死了。”
“苏毓,你还会回去吗?”我问的有些无奈,“是你暗示郭府尹举荐你的对不对?”
郭府尹即使意图讨好朝廷,也很难想到送名医缓北方战困的法子。
“嗯。”
“我怕你上了战场,没救到皇帝,反而送了命。”
“你以为他们会让初乍到的太医去诊治士兵?他们只会派经验老道的太医去战场,我则被留在京师,诊治皇宫里的些个妃子皇子而已。”他早考虑过了。
“宫里也不比战场安生多少。”宫里的勾心斗角,多数牵扯着太医,可能是我宫廷剧看多了,总觉得此去经年,能顺利回乡还是个未知数。
而若对象是苏毓,我却更怕他在宫中太过如鱼得水。他的很多算计,连我也不全清楚,比如对郭府尹,我从没想过他还存有这样的心眼。
××××
苏毓上路后,我便回凤阳回春堂,他要和四个名医一起挤在狭小车厢中整整三个时辰,我没这功夫陪他挤。
这就是往上爬的代价……我心里多少是有些埋怨,有些不解的,对于名利,我生前就不曾贪图过,而死后的现在呢?更不在乎了。
或许也是我天生资质平庸,自然不会妄想,而苏毓天才横溢,就不甘于被永远埋没。
出行的那天晚上,他语音婉转,言辞渴切。
“我就是去看看,去看看那在高堂之人,是何等德行,而他们病后,又是如何萎靡乞怜。我去几年就回来,之后就永远陪你在回春堂义诊,等我?”
我知道,他不去闯一次,他终是不甘心。
即使拦住他这一次,也难保他不后悔,毕竟这是他的人生,在这世上,总要为自己完成些事的,无论结局是好是坏。
这就是活人的执着。
第二天,他又回到那个高傲深沉的苏毓。
隔间的门被推开,欧阳兰见卧塌上有人,大大送了一口气。
这一周来,她为了找到我大费苦心,很多时候即使我站在她身旁,她也会左右顾盼……让我不得不乖乖呆在隔间,等她来寻我还容易一些。
虽然有些时候,我也会莫名其妙地“消失”去定魂。
“小妹,这是本月的账本,您给核查一下。”在苏毓的要求下,他们也不叫我“苏小姐”,直接叫“小妹”,叫得我汗毛竖起,心虚不已。
“搁在桌上吧。”
“好。”欧阳兰将账本放在桌上。
“近日来,患者多吗?有没有什么疑难杂症?”若有的话,我倒可以去问问苏毓怎么开方,反正一盏茶功夫也不用。
欧阳兰凝神听我的话,就怕她像前几次那样出丑,听了半天,还听不清我在讲啥,“没有,这几日我和爹爹都是看苏大夫留下的以前的方子,受益很多。”
想当年你苏大夫也是看你爹爹的药方来学习的,五年风水轮流转。
“苏大夫真是医术奇才,”说起她的偶像,自然她是滔滔不绝,“前几年郭公子的病总是反复起伏,苏大夫一开方,就将病情控制住了。”
我也点头,那时我在,这是一战成名,在坊间流传了几年。
“这次苏大夫出发去京师前大胆改了药方,我和爹爹还怕换了药,万一有个岔子,我们也不知如何医治。没想到几剂药下来,居然就把郭公子的病给根除了。”欧阳兰笑得更欢,“我和爹爹研究过这方子,真是难得的好药方,以后对这种类似的病,就不用再束手无措了。”
“郭公子的病以前一直没根治?”
我以为郭府尹老请苏毓过府,都是去闲聊家常的。
“是啊,今个早上郭府尹派人来回春堂,说是府尹大人想为回春堂题字酬谢,却不知题什么字好。”她想了几个问我,“仁心仁术,你看成不成?”
仁心?真是莫大讽刺。
“还是妙手回春吧。”
“听你的。”她退出去,关上了门。
苏毓当然不会突然开窍写出方子根治郭公子,只怕是他几年前就早留了心眼,拖着这孩子的病直到目的达成。
而他这一番谋算,又是从何时就开始了?是从我教他从商之道开始,还是从《本草纲目》开始,抑或是在那个慌乱逃亡的晚上,在皎皎月光之下,就已经深种在心底,等着终有一天能发芽结果。
午后烈阳高悬,我却是一如往昔的体温冰冷。
第28章 红衣厉鬼
上京师的路很漫长,晚上又是通铺,因此我甚少能和苏毓谈上几句话,也没问过他关于郭公子的事,想必问了,他也是直言不讳,不带一点心虚,我倒也省去这工夫了。
路上变成单一的赶路、住宿后,苏毓又不安生了,一到落脚的地方他就在城镇中徘徊,给倒在路边的乞丐看诊,黑灯瞎火中打开火折子写药方。
苏毓写上最后一笔后,递给那病患旁边的乞丐,嘱咐他们,“若真想救他的命,就筹钱买这药,只要药是真的,我苏毓保证两帖便药到病除。”
“你这是义诊?”许大夫,也是随行的名医之一,好奇地跟了他一段路后问他。
苏毓回头看了看这四十开外的老中医,“是啊,以前在凤阳习惯了,几天不义诊就觉得浑身不对劲。”
我听了,就觉奇了怪了,他不是对病患只有对蝼蚁的怜悯,那又何必在赶路中还要义诊?
“哦,以前你就义诊?何时开始的?”许大夫那双眼打量着苏毓,估计觉得这毛头小子,年岁没多大,以前的义诊,能在多久以前?
“约莫四、五年前。”苏毓蹲到旁边哀哀叫疼的乞丐旁,检查他腿上有些溃烂的伤势。
这伤是外伤,须外敷,他身边也带有一些伤药,于是在伤口上涂了少许,再开了张药方,详细描述了外敷的草药样貌,嘱咐旁人明日天亮后,可上山采药。
苏毓也只有这时有点耐心,但若要他再复述一次,恐怕他大爷就不肯了。许大夫不知其中缘由,脸上对他的轻蔑之意就更少了,取而代之的是前辈对后辈的赏识。
“若普天之下所有大夫都如苏大夫如此有善心医德,那路边又岂会有病死骨?”
“许大夫谬赞了,在下只是履行一个承诺罢了。”有意无意中,他朝我这块瞥了一眼。
这几日我对他有些冷战的意味,他还是有些感觉的,或者对苏毓而言,义诊只是举手之劳,若能安抚我的不满,偶尔为之也不算太难。
毕竟医术摆在那里,已经成为一种技术,遇上疑难杂症的机会反而求之不得。
我看着那些穷人拿着药方,感激涕零的样子,确实有些欣慰。那药方下还有苏毓本人的盖章,他一直随身带着。
想起以前跟他提及品牌推销的浅显知识时,曾问他想如何推销“回春堂”,他考虑片刻后,闲闲回答,为何要让别人记住回春堂?只需记住我苏毓二字即可。于是,那印章上从来只有两字“苏毓”。
不知不觉中,这药方已不止出现在凤阳,而是上京沿路停泊之处都有。
身旁突然显现了个人影,是小倩。
她伸入我臂弯勾着我,“七七,有大事情了,我们一起看热闹去。”
不待我问清楚,便匆忙瞬间移动,苏毓与那许大夫的身影慢慢模糊了。
××××
能看热闹的大事情,应该不会很大,尤其是小倩若说是大事情,那更要打七八个折扣,最多只能算是一件新鲜事。
不过也亏得小倩动作快,我和她才得以看到了全程。
事情还得从娴淑说起。
娴淑在五年前曾转去二十一世纪定魂,想换一个生活环境,再开阔一下眼界,见识一下我们口中的新鲜事物。
也不知是香港实在太乱,还是娴淑太大惊小怪,偏偏碰上一起碎尸案,娴淑百般忍耐地在一旁隐形着看那杀人狂魔剁了半天,才等到被害者终于断气,魂归九天,可以定魂。但是,她也受够了,加上几个月来的黑帮仇杀、同性恋犯案、吸毒至死,逼得她恨不能立刻回安静祥和的明朝来。
我和小倩本就是二十一世纪来的,自不能再回去定魂。当时还没成为人家相公的林城只能买通鬼使小蒋,再拜托在皇宫享福的小玄子,暂时与娴淑交换五年,到现代去溜溜。小玄子很有义气地答应了。
于是乎,就是在娴淑手上,明朝出了件漏掉定魂的纰漏。合该怪娴淑胆子小,对方死前红衣褴褛,七孔流血,全身鞭痕,惨是惨了点,她定魂时一个手软,这厉鬼便趁机窜逃,成了飘荡在世间的死魂。
这事原也不是大事,我们安慰了娴淑后,便让她打个报告上去,让上面派专职抓死魂的鬼卒去抓就行了。毕竟死魂每日那么多,人家漏掉也不是存心的,娴淑死都死了,还能怎么罚?我发现地府对于鬼差犯事的惩罚很轻,约莫也是怕逼得鬼差跳槽率更高。
这红衣厉鬼算是耐性好的,鬼卒在害死她的人旁边埋伏了月余,还不见她有动静,反而声东击西,干了不少骚扰惊吓百姓的事。
时间一长,那鬼卒也没兴致了,于是通知鬼使小蒋,何时在生死簿上看见“被厉鬼害死”的死因时,他再来逮。
我问小倩,“这样也可以的?”这不是消极怠工吗?
小倩回答我,“Nothing is impossible。”等我汗过以后她才说,“鬼卒的人数比较少,不能老是守株待兔,只要在那人被害死前抓住厉鬼,生死簿上,那人的名字自然会消失。”
这是我第一次知道,生死簿上的名字是会消失的。
这天,生死簿上便出现了“被厉鬼害死”的死因,而小蒋则在娴淑的扇面上显示了时间地点姓名,小倩是特地来拉我去看鬼卒抓厉鬼的。
“这女鬼就是被这人害死的。”小倩指着在官道上赶路的年轻人。
脸长得倒是白净,看不出会害人。
娴淑也来了,她一直对这件事于心不安,“那女子生前是妓女,好不容易攒得银两,想赎身后与心上人双宿双栖,不想那负心汉是贪图她银两。”
“接着便是下毒虐杀的老戏码。”这在古代很常见。
年轻人身后浮现隐约红衣,之后整个身体都出现了,是个风姿绰约的女子,显然换了张美貌绝伦的脸皮,让那年轻人一回头看得双眼发愣。“公子,一人赶路吗?”
“是啊,姑娘你也是同路?”
我们隐形着的三鬼差都摇头,这官道前无人后无车,突然来个美女,这年轻人怎地都不警觉?真是色欲薰心。
“嗯,奴家的爹爹病了,相公让我带些银两回娘家。”三句直奔主题,这饵也下得太明显了。
“原来如此。”又有美女,又有银两,加上官道没其他人,年轻人蠢蠢欲动。
嗜过血,得过便宜的狼比没嗜过血的更经不起诱惑,狼爪挠得心里直痒痒,饥渴地看着女子的侧面。
可惜接下来就没有他发挥的余地了,女子阴森森一回头,天仙美貌化为布满鞭痕的死状,“你还记得我吗?”
男子吓的除了尖起嗓子惨叫,剩下的还是惨叫。
一旁飞出的鬼卒则充当护花使者的角色,与红衣厉鬼斗法,一时场面白热化。
“她也会法术?”我以为厉鬼就只会用脸孔吓吓人罢了。
“当然了,她也是死魂,只是没有地府的官阶,但法术照样可以修炼。”小倩算了算,“一般鬼卒起码要具备二十年以上的法术,也就是说,若是这女鬼耐性好,再修炼个三十年四十年,就不用怕鬼卒了。”
话音未落,厉鬼已经被收服,鬼卒押着她去复命,我们三个女鬼差准备找个酒楼喝两杯。
留下那个年轻人,傻愣愣一屁股坐在官道上,神志恍惚。
第29章 七七告白
两个月的颠簸后,两队车马终于来到紫禁城。太医馆还未有专门地点安置,于是初到的院判加入留守京师的院判所住的四合院,三人一房,等待进一步安排。
北方这时已基本入秋,初到北方的几位南方名医虽然已是添被加衣,却还是抵不住寒风料峭,其中两人不慎得了伤风,于是便扯出六堂会审,即六个名医研究治法的奇景。
“两人发热、恶风、自汗、腰脊痛、脉浮,应是太阳伤风,宜喝桂枝汤。”张大夫摇头晃脑,把了半天的脉,得出结论。
“非也非也,胡大夫或许是太阳伤风,但周大夫定是阳明伤风,你看他腹满、烦渴、嗜卧、身重、小便难、脉浮弦长而数,应准备杏子汤才是。”王大夫抓着周大夫的手,想递给张大夫,让他重新把脉。
“我以为,虽然周大夫烦渴,但也有可能是咽干导致,况且脉弦大而缓,明显是太阴伤风,药童,准备桂枝芍药汤。”另一位王大夫接过周大夫的手,把了半天脉,又出了个结论。
另一头的杨大夫则在把胡大夫的脉,“依我看,胡大夫脉象浮弦,他也曾说他口苦而渴,应是少阳伤风,还是准备柴胡加桂汤吧。”
“我来看看,”刚接过胡大夫的手,李大夫就连连摇头,“脉象明显沉弦,是少阴伤风,桂枝汤对他最好。”
“都别争了,”许大夫阻止他们继续争论,“再如此下去,治疗厥阳伤风的八物汤也要准备了。”
我站在呆了的小药童身后,觉得真是有趣。原来会诊就是这么个情况,不知那两位大夫病死时,他们得出结论了没有。
苏毓启门而入,一手一碗药,搁在桌子上后,便旁若无人地一一扶起两位大夫,就着他们的口,把药给灌了下去。几位大夫追问是什么药时,他只撂下句,“明早起床便会好转。”就走出了门,当然,拉上了躲在药童身后的我。
“原来这就是名医。”连个小小的伤寒,都能说出那么多治法和学问,标准的把简单复杂化。
回到了房间,苏毓不知从哪里拿出个小酒壶,给我倒了一小杯。
“有酒!”我忙凑过去,不知他怎么做到的,总能买到酒味醇厚的美酒,这在地府都喝不到。
“就那么喜欢酒?”苏毓自己也倒了一杯,他并不好此物,可能本身是大夫的缘故,自然明白喝酒伤身,对于不良嗜好有自制。
“嗯,虽然我闻不出酒香。”但带给舌尖的刺激,却每每让我上瘾。
苏毓喝了一小口,并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只觉辛辣。“黄汤罢了。”
“这酒你什么时候买的?”并未看见他有去酒坊。
“义诊的时候,一个乞丐硬要给我的,说是无以为报,只有家传美酒相赠。”他闻了闻后,再说道,“本来以为只是一般成色的酒,没想到让邻床的许大夫闻出了酒香,才知道是好酒。”
“有如此美酒,却流落街头,简直暴殄天物。”这样算来,苏毓也是“天物”,确实不该被浪费。
这几日闲散时间,他拉着我去逛京师,看杂耍,再顺便义诊。
此时的京师和现代北京有很大区别,不繁华,不昌盛,刚成为京都,似乎还没有适应那举足轻重的地位,街上的路人也显得别扭而不大气,和五百年后北京“天子脚下都是官”的霸气大相径庭,却让我觉得很亲切。
好比现在的苏毓,很亲近,很熟悉。世间女子总是易满足的,鬼官也不例外,当他所有注意力都放在我身上时,他即使有万般野心,在我眼中也总是可爱的,情有可原的。
即使心里明白,他不会只在京师义诊,终要卷进皇宫这个漩涡的,人是会变的,他会如何变?尚未可知。
我今日看见宫里的公公来过,“苏毓,那个公公来干什么的?”
“或许过两日,等胡大夫、周大夫恢复一些,会去见太子。”他话题一转,还是回到美酒上,“以后我义诊,要收只收美酒,带回来喂你这小酒虫。”
“我只是一点点贪杯。”
“今后若回凤阳,我为你开个‘苏氏酒坊’,一边收集,一边酿造美酒。”他扬起笑容,好似已预见未来,“我亲自学酿酒,虽没酿过,但只要用心,必定不会太差。”
过几日他真正见识过皇家的奢糜享乐,可还会想起那小小酒坊?但至少现在的我心中还泛着真实的幸福感。
“酒坊的酒窖中挂满铃铛,常年锁着,我听到铃铛声就知道你去取酒了,也不怕有贼盗来偷酒。”他真的有认真考虑过,拉过我的手,随意地放在掌心磨蹭。看不见我面容、眼神的他,最喜欢的就是我的手,反反复复,我几乎要怀疑,若有来世,他只凭一双手就能认出我。
世上有几个男子会喜欢没有脸孔的女子?我不知道,我只认识苏毓一个。
只为这一点,我开口,“苏毓,我眼睛不大,单眼皮,鼻梁有点塌,嘴唇不厚,但也不薄,”我不知道几年前的那个晚上,他摸到的脸在他心中是甚模样,但我所描述的,是我生前的容貌。
“我不漂亮,在人群中也不显眼,喜欢穿青色衣衫,白色的鞋,头发总是长过肩膀就剪了,剩下的扎成马尾。”
“我不活泼,也不是很伶牙俐齿,不主动,不讨喜,也不聪明,是个烂好人,做事犹豫不决,真心话总是说不出口。”
我停下了,鼓起勇气。“可是我喜欢你,苏毓,我喜欢你。”
这是我的表白,表白我四十年岁月唯一一次动心。
当时的我突然觉得,有些话说出来,总比以后没机会说来得好。
初恋,对苏毓和我来说,是十年相处中莫名萌动起来的心情,伴随着浅浅的依赖,第一次依偎的感动。
它很纯真,不带有杂质,不掺杂世俗名利,然而,往往总是在最美好的时候经受考验,被迫面临现实的残酷,最终变成一个美丽的遗憾。
第30章 隔线把脉
史书上说,朱高炽性格沉稳,儒雅且仁爱,只是不善武,不得朱棣欢心,相比之下,还是他儿子皇太孙招朱棣喜欢,这才保住了太子之位。否则,很可能便是战功显赫的二皇子朱高煦立为太子了。
拜见太子的过程就如历史剧一般正经、无趣,朱高炽体态的确是相当肥胖,走路须两个太监随行搀扶,但面目慈祥,贵气有余,唯缺当朝太子的霸气。
当苏毓与其他八位名医跪在他面前时,我隐身站在朱高炽旁边,注视着苏毓向来高傲自持的脊梁第一次为权贵弯曲,心下很是感叹。
太子只是例行的召见,真正安排差事的是太医院最高院使,他姓高。看得出高院使虽年过五十,保养的却是很好,红光满面,一双小眼微微眯缝着,不是一个易于的角色。
他一上来便细数了个把时辰的太医院条规,语气轻缓拖沓,听着很让人不舒服。何况他自是坐他的,让刚上任的院判站着听候。这下马威杀得有几个太医眼露不忿,又几个隐忍着装谦恭,苏毓一脸淡然,看不出喜怒情绪。
我悄悄走到他身边,覆上他的手,他手指微动,眼中柔和了一些。总算不枉费我这几月突击法术,在隐身上的造诣的确好过以前,可持续一段时间。
“哪个叫苏毓?”高院使突然高声问起苏毓,让在一旁小动作的我吓了一跳,还以为隐形术破功了。
苏毓上前一步,“回院使大人,下官苏毓。”
“本官在坊间曾听说这几日有名为‘苏毓’的大夫义诊,”他从袖袋中抽出一张药方,“这可是你的药方?”
“正是下官的。”
上面有苏毓的印章,独自一家,别无分号。
高院使小眯眼从药方上溜到了苏毓脸上,露出些许惊讶,可能是没想到苏毓如此年轻。
“这药方开得中规中矩,些许地方尚有商榷的余地,”他停顿一下,看着药方摇头,“念你年纪尚轻,如此程度已算上佳,以后便跟着我,好好学学吧。”
“谢院使大人。”他垂下眼睑。
即使我没细看,也能想出他此时眼中的嘲讽早已收敛不住。
××××
太医院的事务严格来说不是很繁忙,最近也是风平浪静得很,偶尔苏毓会被他的院使上司拉去教育一番,无非是些几百年前的医理。
别看苏毓每次都无关痛痒的模样,其实他多半记恨在心里。
另一方面,太医院的藏书很丰富。苏毓学的,都是历史上有名的,总被引经据典的医学著作,因此他对太医院中零散的古籍散卷、孤本更有兴趣,往往能发现一些偏方,补充他原本的不足。
我瞧这些书破损成这样,恐怕再过几十年,也就是被书虫蛀坏,付之一炬,难怪没有一本留下来,扬名后世。
这日苏毓刚看了一半的书,便被高院使派人叫去,说是进宫看诊。
和他一同来到京师的几位院判都先后进宫看诊过,多数是独自一人,或带上一个小医童,甚少有像苏毓这样,被高院使压制着,至今没有进过宫
有时在四合院里碰面,他们也会借此嘲讽苏毓一番,各自庆幸没有遇到妒才的高院使。苏毓往往无视他们,不作争论。
宫中需要看诊的是庄嫔吴氏。
自从地位最高,朱棣最宠爱的皇后人选,王贵妃于永乐十八年病死后,宫中对于妃嫔的疾病更为重视,大大提高了太医院的用途,这才从民间抽调名医扩充太医院。
庄嫔的寝宫在深宫大院之内,步行过去有很长的距离,直走得五十开外的高院使气喘吁吁,我看着也觉得他很可怜,大把年纪了,还不早早告老还乡,别以为每日进补就能补得回来。
不过年纪大也有年纪大的好处,像这种把脉的事,就不用牵根红线以避嫌,于是他先进去细细把脉了,苏毓在外间候着。
一个娇媚的声音响起,“高太医,今个在外间候着的似乎不是药童?”
“回娘娘的话,是太医院新来的苏院判,年方十九。”
既不可闻地听她应了一声,“真是年轻有为。”
我好奇心起,便越过纱帘去看那女子容貌,的确是柳眉凤目,闭月羞花,只是略微苍白了一些,瞳孔有些涣散,眼色茫然。
“娘娘,苏院判年纪轻,不便于入内室,听闻民间有隔线把脉一说,苏院判应该略会一二,臣想……不如娘娘给他个机会。”
隔线?不会是牵着系在手腕上的红线把脉吧,瞧不见病容,把不清脉搏,怎么看出是什么病?这高院使明显是嫉妒人家年轻,变着法子作弄人。
庄嫔淡淡一笑,“你今日的话倒是忒多。”不再多说,吩咐宫女去准备。
秋风从窗户的缝隙中灌入内室,吹散了屋内暖气,“小柱子,去把窗关紧了。”说着,庄嫔用丝绢抹了抹眼角。
我心念一动,回到苏毓身旁,趁着宫女太监准备的当口,事无巨细,将见着的都告诉他。
“我知道了,别担心。”苏毓轻声道。
办家家似的隔着线,他拿着这头,感觉绳线的晃动,尽管我看着觉得晃动很细微,但他脸上的笃定神色让我放心了不少。
“臣斗胆请问娘娘,近日是否有眼生障翳,迎风流泪的症状?”
里面沉默了半晌,才缓缓出声,“的确如此,不知苏院判如何知道?”言语中恭敬了很多。
“臣是依娘娘脉象来看的,娘娘肝肾均虚,急需补虚明目。”
“高院使,看来苏院判不止年轻,医术也相当高明,你说是不是?”
“娘娘说得是。”那咬牙切齿,我都懒得过去看,也能猜想他必是扭曲了脸庞。
××××
“补虚明目可用‘驻景丸’,即用酒蒸过三两车前子、三两熟地黄后火焙,再酒浸菟丝子五两,共研为末,加炼蜜和丸。每服三十丸,温酒送下,一天服二次。”苏毓将药方递给高院使。
“搁着吧。”高院使头也没抬,“别以为一次蒙混对了,便有多了不起,你这药方开得平平,要学的地方多着呐。”
“是。”苏毓退出房后,那药方被一只苍老的手拿去,抄在了另一张药方上。
“苏毓,我见着那高院使抄录你的药方当作他自己的。”我回到太医院藏书楼时,他正看着先前看到一半的书。
“我料到了。”他翻过一页,“就算他不抄我的药方,也不会容得我的药方上交上去。”
“他是不是见到你义诊时的方子时,就在动这脑筋了?”
“也许。”
“你不生气?”这种忍气吞声,应该是我的脾气,我不怎么习惯苏毓也这样。
“忍一时之气,日子还长着呐,”他一派慵懒闲散,“记得我小时候刚上私塾那会,总是被同龄孩子围着欺负,就是因为我自诩聪明,但却不懂得用在得当之处。”
听他这么说着,我反而开始怀念起那在清河县的十二岁男孩,那一去不复返的倔强与率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