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古以笙独自走在楼道里,现在已是凌晨三点,微弱的楼道小灯将他高瘦的影子模糊地印在墙壁上,身上还留有淡淡的消毒水气味,他下午协助主任医师做了一个胃癌手术。病人已经是个花甲老人,癌细胞已经转移到了肝部,其实即使做了手术,估计也……医学硕士毕业,进入医院工作一年多,主要是腹部外科,见多了生生死死,但心里还是有一些忧伤。人们都以为医生冷血,但是哪一个医生愿意看见自己的病人最终医治无效死去,他们可以救人,但不是人人都能救。古以笙今天一天都很忙,早上会诊,下午手术,晚上值班,现在可以说已经体力透支了。他还不是主任医师,就得按照正常排班时间工作,不过比起小医院里的普通医生24小时待班要好得多。他所在的医大附属医院是一般本科生进不去的,像他这样的医学硕士在医院里一大堆,若是没有什么家庭背景,要博士以上才能进这医院。所以,他不能满足现状,考博士才是出路。他住在五楼,以往一下子就爬上去了,现在走得很慢。快到五楼的时候,他忽然闻到一股香味,那是……方便面?都这么晚了,谁在煮夜宵呢?像是从六楼飘来的。他住进这幢楼也一年多了,因为这里离医院近,租金价位中等,条件也不错,附近还有一个小学,所以住在在这里的一般都是老师。医生嘛,就他一个,所以其他人有个小毛病的,都上来找他,最惊险的是上次二楼一小孩气喘并发多重发作,几乎窒息,他半夜被叫起来,当机立断,将孩子送进医院,虽然作为腹部外科医生,他一刻没有耽误,亲自抢救,直接用手术刀切开那孩子的气管,用细管做了紧急呼吸管道放进孩子的气管里,终无大碍。因为这件事,他可成了大名人了,这里的住户都对他特别热情,他也跟他们渐渐熟悉。前几天,楼下的退休教师老张还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地跟他说:“小古啊,你天生就应该是医生,因为你就是叫‘以笙’啊!”他回家以后,洗了个澡就准备睡觉了,明天一早还要上班。床头灯亮着。他摘下无框眼镜,放在一边。夏末的天气最是舒服,没有盛夏的燥热,也没有秋季的干燥,总之就是感觉舒服。卧室里有一个小书架,上面排满最近古以笙要看的书,几本专业书籍是从医院借来的,还有他自己买的一些书。引人注目的是五本小说,整齐地排着,都是同一个作家所写——“牵着猫逃跑”。小说的内容、名字、风格都不同,但都是一个系列“牵着猫的童话”。他不知道“牵着猫逃跑”是男是女,但感觉应该是个女的,写的小说是很一般的爱情小说,加了一些玄幻或者别的什么元素进去,不会让人感觉很庸俗。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看爱情小说的人,但总会买牵着猫逃跑的书来看看,因为牵着猫的书里总是在贯彻一种不太现实的爱情观——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而且里面的爱情很干净,仿佛和世界上任何人都无关一样。这比起时下流行的下半身写作,要高尚和文明许多。怪不得是“牵着猫的童话”,也许就是童话……最新的一本书是在半年前出的,他太忙,到今天还没有看完。封面是翠绿色的,有一只大大的很模糊的黑色蝴蝶,书名为《狐魂》,有很具体的政权争夺、战争描写,但一直没有给人很残酷的感觉。据说这个月牵着猫逃跑又有新作,他是时候加油把这本看完了。
肚子很饿,想起刚才闻到的方便面味,古以笙有点奇怪的感觉,六楼应该住了两户人家,一户他认识的,另一户……他才发觉,其实他一直没有跟那一户人家打过交道,只是在一个月前偶尔听说六楼新搬进一个人,但至今不见尊容。“楼上的无名氏,你要是把面分我一半,我可以免费帮你治病哦。”古以笙自言自语地打趣到。
外面忽然下起雨来,一阵秋雨一阵凉。早晨起来,又是阳光明媚。古以笙站到阳台上呼吸新鲜空气的时候,一个奇怪的物体让他瞪大了眼睛。他早已告别纯情小男生的年代,看清了那个挂在他家阳台铁栏杆上的物体就是女性的内衣——黑色的胸罩。也许是从楼上掉下来的吧?不!一定是从楼上掉下来的!否则,楼下的东西是不可能会飞到楼上来的,至少,在地球上是不可能的。古以笙伸手将那个胸罩拿下来,思考着究竟是要扔下去,还是要给人家送回去——他很希望他拣到的是类似于外衣、裤子之类的“身外之物”,即使命运安排他一定要拣一个“贴身之物”,他也希望那“贴身之物”是男人的。但是,男人会穿胸罩吗?古以笙呆了一会儿,他记得楼上住着两户人家,斜上面的是一对五十岁左右的夫妇,正上面是那位至今不认识的新邻居。他拎起那个黑色的胸罩,无论是从款式还是质地上看,都不像是五十岁的女人所穿的,应该属于一个较年轻的、年龄范围在18到40范围内的女人的。他忽然觉得自己拿着胸罩猛观察的行为很像一个猥琐的恋物狂,忙带着它回了房间。丢掉它吧?可是那毕竟是别人的东西……看上去还很新的样子,牌子是……奥丝蓝黛,尺寸是……古以笙一头冷汗,自己看这个做什么?!算了,还给人家吧,这个牌子貌似不便宜的样子。
古以笙找了个黑色的塑料袋,把胸罩装进去。第一次和新邻居打交道,就直面人家的隐私,古以笙站在六楼住户的门口,一边叹气一边敲门。敲了三次,等了三分钟,没有人来应门。“古医生?”对门的女人探出头来。“您好。”古以笙转身,下意识地把塑料袋藏在身后。“你找对门的那个小妹有事啊?”对方颇为热情,“什么事?大姐帮你跟她说!”
“呃……”他总不能把胸罩交出来然后说“帮我把这个还给她”吧?很令人产生遐想啊。“她……不在吗?”古以笙指指紧闭的门。“这我就不知道了……”“等我今晚回来再说吧,再见!”古以笙看看表,应该去医院了,今天下午还有一台早期胃癌手术需要做,虽然还是由主任医师主刀,但他还是不能怠慢。把塑料袋往沙发上一放,古以笙就出门了。下午,古以笙协助做了的胃切除手术,像胃大部切除这种大手术,非要主任医师以上才可以做。主任医师则主要负责胃切除之后的食道与十二指肠缝合手术,手术很顺利,用了两个多小时。晚饭和科室里没有值班的几个医生一起吃,准备回家的时候已经8点多了。路过一家书店,看见玻璃窗贴着牵着猫逃跑的新书海报,海报前站了一个提着超市塑料袋的女孩子,正仰着头端详着海报。这次的书名是《嗨,医生!》,居然是写医生的……古以笙进去买了新书,出来的时候看见那个女孩子还站在那里,正在打手机,隐约中听见她说什么“海报弄得跟少女漫画一样,真是难看”之类的,古以笙又瞄了一眼海报,笑笑走了。估计她也是牵着猫逃跑的书迷吧,但是执著到连海报的美丑都这么在意,确实不容易。走在小区的石子路上,古以笙听见身后有口哨声,还有摇晃塑料袋发出的杂音,声音越来越近,经过他的身边,他看清了对方是刚才在评论海报的那个女孩。也许是因为在后面看见了他手中的新书,那个女孩转头看了他一眼,借着路灯,他看见她跟自己一样戴着无框眼镜,眼睛不是很大,鼻梁很挺,个子大概165多,偏瘦,虽然他没看得很清楚,但知道对方总体上对得起祖国人民。匆匆一瞥,女孩面无表情地回过头继续走。看着她手中的塑料袋,古以笙忽然记起那个……黑色胸罩。
出乎意料地,古以笙发现那个女孩和自己进了同一个楼。他跟在她后面上楼,终于使那个女孩有了一点害怕的情绪,加快了脚步。到5楼的时候,古以笙发现她还要往上走,忽然意识到她就是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陌生邻居,于是开口叫住她:“你等等。”他忽然的开口彻底把对方吓到了,他看出她几乎要拨腿而逃,难道他就这么像歹徒吗?他解释道:“我住这里的。请问你住六楼是吗?”对方放松下来,“是啊。”“你等我一下。”古以笙拿钥匙开了门,把早上没有还回去的胸罩拿出来,“这是你的吗?早晨掉进我阳台了。”“谢了。”她自然地接过,一点不好意思的表情都没有。“再见。”然后就转身上楼。
很酷嘛。古以笙也转身进家门。哇……居然被楼下的男人捡到了……凌芊把胸罩往衣橱里一放,翻翻白眼。反正她不想跟任何男人打交道,拣到就拣到吧。刚才她发现那个男的拿着牵着猫逃跑的新书,真没想到男的也会看这种小说啊。搬到这里的时间不长,对邻居也谈不上什么认不认识,对于楼下那个男的,多少也听说过,据说是个外科医生,这楼里住的人有什么小病大病的都会先去找他,搞得他跟神仙一样。知不知道,医生也是屠夫的一种啊。今天有幸见了这“传奇人物”,发现他是个单眼皮、很斯文的男人——虚伪的外表,男人没有几个好东西。凌芊承认自己对男人这种动物有很大的偏见,但她的偏见不是完全没有道理的。这里的环境很是幽静,她喜欢,朋友介绍的地方真不错,这样她可以更加安心地写小说。其实,她就是牵着猫逃跑……今天她的新书发售,她也拿到了第一版的稿费,特地跑去超市买了一大堆好吃的,她最喜欢的乐事薯片、果冻还有其它七七八八的零食。她不算什么作家,她知道自己就是一写小说的,只不过暂时靠文字吃饭,并不是长久之计。F师范大学地理系刚毕业三个多月,她除了写小说之外,还得出去找工作,下个月要去一个私立学校面试。她得赚钱啊……她那遥远的德国梦——从初中开始,她就想去德国旅游,到现在都7、8年了,她的愿望还是未能实现。总有一天可以去的!她激励着自己。打开笔记本电脑,挂起Q来,又开了一包薯片,外加一听百事可乐,喜滋滋地上网起来。Q上大多是以前的同学朋友,还有几个死党,现在大家各奔东西,见上一面都很难。她毕业后来到离家乡很近的X城,虽然不是省会,但在省内算是经济最发达的,她这个人没有什么伟大的志向,小日子能过下去,她就满足了。从高中以来就很喜欢庄子,她追求的大概也是那种境界吧。几个同学去了上海、北京、深圳那样的大城市,现在也不知道过得如何。城市越大,反而给人很不安全的感觉——不知道是不是只有她这么想。薯片真是好味啊……凌芊认为最幸福的事,就是吃着薯片、喝着可乐,看一部好看的电影。人们对幸福的解释太过复杂,哲学家叔本华的解释又简单又正确——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不感到痛苦。人们总是以为钱、权或是爱情可以给人幸福的感觉,但是人们苦苦追寻以后,真的就能感觉到幸福吗?人都是贪婪而又矛盾的吧,因为贪婪,所以不择手段地去追求一个对自己也许根本没有用的东西,因为矛盾,所以在追求的时候总是徘徊于得到和未得到的东西之间,到最后放弃的都是已经拥有的、其实很珍贵的东西。人都是矛盾的,凌芊也是。明明不再相信爱情,却一直写爱情小说,欺骗别人,给大多数女孩子编织梦想,就像高中时候别的爱情小说作者给她编织梦想一样。她已经告别了梦想的时代了,经过许多事情,她明白了,在伟大的现实面前,任何感情都显得苍白无力。就像一首歌里面唱的那样:“一开始我只相信伟大的是感情,最后我无力的看清强悍的是命运。”或许,她也还是在给自己编织梦想吧,因为她终究还是个浪漫主义理想派。死党小琼在很久以前说“我的浪漫情怀已经彻底的死掉了”的时候,她悲怆了很久,她不知道自己的浪漫情怀是不是也在几年前的初恋后死掉了,一个女孩子连幻想都没有了的话,她的人生将是痛苦的,我们可以不学会坚强,但是一定要学会幻想。
趁着十一大家都放长假,凌芊回了趟家。爸爸说,你写小说在哪里不能写啊,干脆还是回来写吧。凌芊没有回答。家这种东西,只有远离了,才知道珍贵——到不了是叫远方,回不去是的家乡。
把留在这城市的几个老朋友都叫出来聚会了,最令人羡慕的还是许慧和苏敏这一对儿,他们从高二开始在一起,后来许慧去北京读大学,苏敏在这个城市读书,毕业后他们还在一起,开了家酒吧,凌芊也有一点点的股份。开酒吧是他们高三暑假的时候商量的,现在变成现实了,酒吧的名字叫“Devil”。终于有一样东西变成现实了……聚会安排在Devil酒吧里。凌芊看着他们俩,有说不出的快乐。凌芊和他们俩称兄道弟的这么多年了,什么话都敢说,有时候也玩得很凶,表面上像酒肉朋友,其实大家心里都把对方真的当成是兄弟姐妹了。凌芊还见到了小琼,她还是没怎么变,一双大眼睛一见到凌芊马上笑弯了。“来X城吧,我们一起啊。”凌芊建议到。小琼说她会考虑。“怎么样,最近有没有什么艳遇?”小琼总是喜欢问这句话,然后露出奸笑。
“算了吧,我都不知道多久没有见过活生生的男人了。”凌芊不屑地撇撇嘴,“公人倒是很多,算男人的没有几个。”“你对男人有偏见啊。”“你不也一样。”凌芊顶了回去,“你敢站起来大喊一声‘这世界上还是有好男人’吗?你敢的话,我马上上去跳脱衣舞。”“为了不让你吓跑客人,我就不喊了。”小琼随性的笑中带着一丝颓废。“你血压还是那么低吗?有没有升高一点?以后讲课的时候不要讲到一半就晕倒啊。”“你以为我林黛玉啊?我血压只是比较低,还没有到‘很低’的境界吧。”凌芊忽然听见许慧叫她的名字,转头一看,原来是叫她唱歌,她走过去,对许慧说:“我们合唱一首《今天我要嫁给你》吧。”“我就知道你要唱这首!你这变态,每次都要跟女的合唱这首歌,什么时候你能找个男人跟你一起唱啊?”许慧受不了地拍着脑门。 “行啊,我跟苏敏一起唱,你同意吗?”凌芊握着话筒,搂过许慧,“所以,你就乖乖跟我一起唱啦。”“喂,你还想着那个死男人啊?”她坐回来以后,小琼直白地问她,“你这几年都不跟男的打交道是不是太不值得了?”“我原来就不太爱跟男人罗嗦,只不过那个人坚定了我对男人的偏见罢了……我脑子又没有进水,没必要在他那棵树上一辈子吊死吧?可能我有心里障碍吧……”凌芊夸张地叹叹气,“我干脆去搞同性恋算了!”“你去看心理医生嘛。”小琼摸着下巴,“你以前看完《白色巨塔》那本书以后一直说要嫁一个医生,说不定看心理医生的时候啊……”“算了吧你,我好像楼下就住一医生,据说还是外科的,我新买的胸罩从楼上掉下去,他拣到了还我,丢死人了。反正他一医生肯定不像一般男人那样对女性的身体那么好奇,我就不必那么在意了。我发现他看我的书耶……一定头脑不正常,否则一个男的怎么可能看我的小说。”
小琼一边听一边滴汗,就像小丸子那样头上挂了许多条黑线,“他大概是你这些年见到的第一个活生生的男人吧?相处得如何?”“还不认识,反正也是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一副很善良的面孔,然后用刀把人家的肚子破开,在内脏里翻来翻去,想想就可怕。我喜欢内科医生,就像……”小琼替她接下去:“就像《白色巨塔》那本书里面的里见修二。”“对、对。”凌芊傻笑着。“你去问一下那个医生,有没有内科的医生介绍一个给你。”“神经病。”凌芊塞了一个酸梅进嘴里,“我倒是很好奇,他要是知道自己拣到了牵着猫逃跑的胸罩,是什么表情。”“珍藏起来,时不时拿出来欣赏……”小琼模仿着那种猥琐的神情,她们一起大笑起来。
二
凌芊回到X城,看见街上有卖糖炒栗子,就买了一斤。虽到了十月,天气仍旧比较热,只是早晚较凉。可能再下几阵雨,天气就会彻底凉下来了吧。这样的天气里,街上的人还是穿着短袖,怕太阳晒黑的女孩们还撑着伞。一般到了这种天气,凌芊就懒得撑伞了,更何况现在是晚上。有点冷倒是真的。她迫不及待地吃了一个栗子,慢慢地嚼着,感受一丝丝的甜味。她该想想下一部小说的内容了……昨天编辑打了个电话给她,说她的新书《嗨,医生!》卖得不错,有读者来信说希望她写第二部。哪还有第二部啊,呵呵。让人意犹未尽才好呢。下一部……没有什么灵感。拎着小旅行包上楼,越走越累,凌芊有一种双腿无力的感觉。坐车回来一个小时不到,应该不会累成这个样子吧?晚饭没怎么吃,因为想回来吃宵夜,估计就是因为晚饭吃得不多,血压又低了……休息一下好了。凌芊把旅行包放在地上,靠在墙上,又剥了一个栗子吃,忽然感觉有点想吐,而又有点头晕。“亲爱的凌芊,坚持一下,就快到家了啦。”她安慰自己道,忽然有一种悲怆的感觉,心里很希望有一个人能扶她一下。有脚步声传来,原来有人从楼下上来了。凌芊想,不管是谁,开口要求帮忙吧,否则,她真的要倒在这里了。她看见一个戴着无框眼睛的人慢慢走上来,就开口说:“不好意思,能扶我一下吗?”“不舒服吗?”对方很快就迎了上来,扶着她的动作貌似很专业,她甚至还闻到一股不是很明显的消毒水的味道。凌芊抬头一看,似乎在哪里见过,认真回忆一下,想起来了,他是五楼的那个医生。碰对人了……生病碰见医生与着火碰见消防车的性质是一样的。“我血压低。”凌芊直白地告诉他,对一个医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你不要站着,蹲下或着坐下先。”不愧是医生啊,提出的建议都是这么正确而实际。
“哦。”凌芊一屁股坐在台阶上,说实话她早就站不住了。她看见古以笙也跟着蹲下,拉起她的手,将手指搭在她的手腕上,她本能地想把手抽回去,但是对方是个医生,好像这么做并没有恶意。只见他切了会儿脉,然后用一种医生专有的、平淡的、公式化的语调问她:“家族可有低血压的历史?”凌芊一时有点反应不过来,这就要问诊了吗?“不、不知道。”“躺着或坐着的时候忽然站起来,会不会头晕、视力模糊?”“有的时候会。”“不经常?”他看着她,像是审问。“一般不会。”“你……”他规矩地放开她的手,上下看了她一遍,“有没有减肥的历史?”
“基本没有。”她摇摇头。“现在头还晕吗?可不可以自己站起来了?”他站起来,手向上挥了挥,示意她也站起来试试。
凌芊扶着墙站起来,感觉好很多,至少不会像刚才那样有着一定会晕倒的感觉。“好一点了,谢谢你。”“体质性低血压……”“恩?”凌芊眨眨眼,和他对视。古以笙发现,她的眼皮一单一双,而且是内双,还有,她的肤色均匀,中等偏白,也许是因为头发放下来的缘故,比第一次见时成熟一点,二十多岁的样子。“体质性低血压?”凌芊重复一遍,一副虚心求教的态度。“现在低血压的女性越来越多,原因都是为了保持身材而节食什么的,一般都是体质性低血压,夏天比较严重……也叫生理性低血压。既然你没有减肥,那就是体质问题,调养一下就好了,没什么事。”“哦,要不要吃药?”凌芊可不想以后真的课讲到一半就要晕倒。“建议你食疗,营养均衡,不要挑食。”这是一般医生都会说的话。“哦,谢谢你。”说着,凌芊拎起小旅行包,振作精神准备继续爬楼梯——还有三层就到家了!
古以笙跟在她身后上楼。凌芊觉得气氛有点尴尬,不知道自己要不要跟他随便客套一下什么的,人家帮了她,她自己拍拍屁股就走好像不太礼貌。转念一想,还是保持沉默吧,还是不要和男人有太多交集的好,她承认自己心中有一个很大的结。他到了五楼,拿出钥匙准备开门了,凌芊才转过身,对他说:“那个……谢谢你,拜拜。”
“再见。”他点头,抿嘴淡淡一笑,很有医生送病人出院的架势。凌芊脑海中忽然冒出一句话“人生若只如初见”,接着有了一点点灵感,下部小说想要写悲剧了……人生若只如初见……悲伤的情绪又不听话地浮了上来,凌芊继续上楼,掏钥匙开门的时候重重叹了口气。凌芊的新小说进展得很慢,一个月过去,写了一章不到。她总是要等到午夜十二点才有灵感,白天几乎是在睡觉中度过。“我不是猪,我只不过是当作自己在德国而已。”凌芊这么安慰自己。
今天她起了个大早,认真梳洗还化了淡妆,因为……要去学校面试了——进德中学,市里少有的能跟公立学校拼升学率的私立学校之一。凌芊考进F师范大学的时候读的是重点专业——中文系,全国还能排上前几名,可后来她还是千辛万苦地转到了自己喜欢的地理系,为这个,家人没少说她,但是她觉得,这是一向随遇而安的自己做的最疯狂、最勇敢的一件事。现在,如果要找工作的话,她也只能选择老师这一职业了。进德中学离她所住的小区不算近,按凌芊的速度骑自行车需要十五分钟,当凌芊骑着她全新的捷安特自行车到学校时,正好是下课时分,校园里很热闹,熙熙攘攘,一下子让凌芊回忆起自己读了六年的那所中学,那仿佛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进入校门,前方是一条宽阔而笔直的林荫道只通向操场,道路尽头左边屹立着六层高的教学楼,看上去很新,看来是近几年才盖好的。估计从下到上分别是初一到高三吧。右边是五层高的办公楼,贴着白色和蓝色的瓷砖,屋顶是暗红色的,她面试的地方就是办公楼三楼。凌芊来到三楼,看见不宽的大厅里坐了十几个人,女的居多,有的在把玩手机,有的在看资料,有的像是在沉思。有一个留着中长发的男人站在窗边仰望着天空,凌芊想,那一定是教美术的吧,很有艺术家的特质。之后又来了好几个人,凌芊算了算,大概是二十几个,不知道中午前能不能面试完,她中午约了在这个城市上大学的表妹毛婕云吃饭。等到快十一点,终于轮到她。她等在她前面的面试者出来以后,先敲了敲办公室的门,听见里面有人说“请进”,她才进去。映如她眼帘的是一张很大的办公桌,后面坐着三个人。中间一个是女的,有点胖,戴着厚镜片的眼镜,貌似四十岁的样子,左边坐着一个瘦小的中年男人,也戴着眼镜,皮肤很黑,右边的男人看上去很是高大,身材壮硕,皮肤也很黑,相对年轻一些,大概三十几岁。说实话,凌芊有点紧张。“又是F师大毕业的,呵呵……”坐在中间的女老师爽朗地笑起来,看着凌芊的简历。
省内百分之七八十的老师都是F师大毕业的,可以说F师大几乎垄断了教师来源。凌芊想,这三个老师估计也都是她的学长学姐。“哎?你原来是中文系的,怎么转去读地理了?”左边的男老师发话了,扶了一下自己的眼镜。
受他影响,凌芊也把自己的眼睛往上推了推。“我个人比较喜欢地理,虽然一开始选择了较有名的中文系,但后来还是转系了,因为我觉得,在一个学科上有兴趣的话,能学得比较用功。”
“我就是F师大的中文系毕业的。”女老师指着自己。“那您还算我半个学姐呢。”凌芊露出公式化的笑容,“当初我在对文学和地理都感兴趣的情况下,还是选择了地理,大概也是因为F师大的中文系太好了,我自知难以同名教授在同一水平上,所以退却了吧。”凌芊被面试了二十分钟,气氛没有她想像的那么紧张,整个过程她自己感觉还可以,三天之后她会接到面试是否通过的通知,如果通过,她会被要求试讲一节课。十二点多的时候,她来到一家川菜馆,毛婕云已经在里面等她了。“点菜了没?”她和表妹婕云从小一起长大,跟亲姐妹似的,因此相当随便。见过她们的人都说,她们长得非常像。“你又还没来,我哪敢点……一起点吧现在。”婕云拿过菜单,招手让服务生过来,“麻辣豆腐、辣子鸡丁、凉拌空心菜,老姐,还要什么?”“如果人多一点,就可以吃水煮活鱼了,唉!”凌芊耸耸肩,“水煮牛肉吧,要小份的。然后一听百事一听可口,就这样了。”“今晚去你那里睡一晚上,明天再回学校好了,我们明天下午才有课。”婕云伸个懒腰。
“随便你,咱俩谁跟谁啊,我搬到这里快两个月了,连我家的钥匙都给你了,你今天才说要去住。”“姐,我去一下洗手间,帮我看着手机。”说着,婕云把手机往凌芊面前一推。
凌芊很没道德地翻看着婕云的手机,对别人她一般不会这么做,反正她和婕云之间也没有什么秘密可言,这种事算平常的了,没有人会计较。她发现,有一个叫“曾允皓”的给她家老妹来过很多次电话,相当有内容啊……婕云都读大二了,其实这种事也没啥,但是作为姐姐,一定要好好提醒一下妹妹才可以。“曾允皓是谁啊?”婕云一坐下来,凌芊就直接问。“哇,你眼睛真尖啊,这都被你发现了。”婕云嬉皮笑脸的。“小女孩长大了嘛,快给我从实招来。”凌芊喝了口可乐,拍了下桌子,像电视里演的包青天一样。“在追我啦,他。”婕云很不好意思地搔搔头。“身高、相貌、人品、学历、家庭状况?”简直就是审问嘛。“姐,你太可怕了……”婕云捂着嘴笑,“我哪会知道得这么清楚,身高有180,也蛮帅的,我们学校的,比我大,其他不知道。”“要了解清楚啦,尤其是人品……”菜还没上全,桌上只有凉拌空心菜和辣子鸡丁,凌芊边吃边说,“不过男人追一个女孩子的时候都表现出最好的人品,流氓都会变得跟慈善家一样,不可信。”
“真经典啊,可以写进你的小说里。”婕云伸出大拇指。“不要看人家是帅哥,你就对人家印象好,帅哥的别名叫play boy,尽管他会跟你强调他和别的男人是不一样的,但到了最后,事实证明,他跟那些男人是一模一样的。”凌芊不理会她,“反正你自己要把握住,不要被男人占了便宜,我只有你一个妹妹。”“被你一说,我很害怕了。”婕云一脸忧愁。她们俩从小家教就很严,一直到成年了也没有谈过恋爱,早就过了那种能谈一次纯纯恋爱的年龄了,凌芊在大学只有一次短短三个月的恋爱史,而婕云一次都没有。“姐,你还相信男人吗?”婕云的眼中写着认真。“跟我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我一概不信,我宁愿相信世界上有鬼,也不相信男人那张破嘴。你最好也一样,大不了表面上装着相信,心里也一定不要相信。”曾经的那个男人,跟她在一起的时候也说了很多听起来很朴实很可信的话,但是到最后凌芊才发现,他其实自己都忘了自己曾经说过什么。
“姐姐,那我以后是不是没有姐夫了?”“如果有男的能改变我的偏见,他就是你未来的姐夫。”只是,这样的人不知道何时才会出现——凌芊在心里说。“总会有的啦!”婕云乐观地说。“是啊是啊。”凌芊回应着。下午,凌芊看着电影,幸福地吃着薯片,婕云则在有一旁看着她的新书。
电影看到一半,爸爸打电话来,又在跟凌芊提买车的事,“等我找到工作再买吧,现在买了还不知道养不养得起。”她与父母拉着家常,足足讲了有半小时,妈妈对她去学校当老师高兴得合不拢嘴,居然跟她说:“别人给你介绍一对象,我跟对方说你就是当老师的。”“啊?!对象?!”凌芊丢下薯片,激动地站起来,“我拒绝!我才不要跟什么莫名其妙的男人相亲呢!”“人家不是莫名其妙的男人。”妈妈继续说,“人家也在X城工作,是电子工程师哦。”
“工程师多得要死,我为什么要去跟他相亲?”凌芊一百个不愿意,“我不去啦。”
“去见见吧,不合适再说,我们安排好时间会再给你电话。”妈妈飞快地敲定,然后挂了电话。
“怎么可以这样包办婚姻!”凌芊大呼世道不公。这时候,婕云冷不丁来了一句:“姐,我肚子痛……”“啊?”凌芊的大脑还没转过弯来,“你说什么?”“肚子痛……”婕云捂着小腹,可怜兮兮地说,“可能是中午吃太辣了……”
“辣?就你?”凌芊很怀疑地看着她,她们俩都很会吃辣,而且婕云比她还会吃,就中午那川菜的辣度,她都没事,何况是婕云?“我很久没吃那么辣了……”婕云倒在床上,“刚才就有点痛,现在……啊……非常痛……哎哟啊……”“喂,你别这样吧?”凌芊一时还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婕云的脑门上冒出冷汗来。“我、我带你去医院吧!!”凌芊飞快地换好衣服,扶起婕云,“你还能不能走啊?走到楼下,我们打车去医院。”“我还撑得住,同志,走吧!”这种时候,婕云还不忘幽上一默。到五楼的时候,凌芊停了停,那个医生……到现在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道,唉,失败。他现在应该不在吧?上班时间呢。“到医大附属医院。”把婕云弄上车,凌芊也坐上去。挂了个号,姐妹俩直奔内科,医生检查了一番,又转到外科。进了外科诊室,里面有两个医生,正对着她们坐着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女医生,一个男医生背对着她们坐着,正在看X光片。凌芊扶着婕云到白色的桌子边坐下,婕云按着胃部,哭丧着脸。
“是你啊。”那个男医生开口道,凌芊这才把目光移到他脸上,微微吃惊,“你在这里工作?”说话间,她下意识地瞅了一眼他胸前的名牌——“古以笙”,很特别的名字,“古医生……”她发现,他名字的谐音也刚好是“医生”,真是有趣。“怎么回事?”他拿出听诊器,顺便抽了支笔出来,另一只手把X光片递给对面的女医生,“于姐,先帮忙看一下。”“认识的?”那个姓于的医生随口问了一句,接过X片。“邻居。”古以笙淡淡回了一句,转向婕云,又问了一遍,“怎么回事?”
“肚子痛。”婕云倒抽一口气,用手支着身体。“是这样的,中午我们去吃川菜,可能是太辣了,下午的时候她说肚子痛。”凌芊替她说道,“应该没有大碍吧,医生?”“这样啊。”古以笙伸手去按婕云的胃部,“这里痛?”见她摇摇头,又往下移了一点,“这里?”见她点头,就问,“想不想吐?”婕云摇摇头,古以笙接着问:“有没有腹泻的症状?”婕云点点头,然后说,“我去一下洗手间……”“出去左转。”古以笙指指椅子,示意凌芊,“请坐。”
“怎么样了她?”凌芊关心地问。“急性胃肠炎。”古以笙简单地回了她一句,低头写着病例。凌芊看着他写在病例上的字,在她的印象中,医生写字都是龙飞凤舞,正常人根本看不懂,而他的字……她能看懂耶。他大概还没有练成那种常人看不懂的字体吧,五年之后应该就能练成了。 “要量血压吗?”古以笙用下巴指了一下血压计。“可以吗?那麻烦帮我量一下。”凌芊怎会放过这个机会。古以笙又重新挂上听诊器,边摆弄血压计边问:“上次量的血压是多少?”
“只记得高压是95。”古以笙似有似无地点点头,专心量着血压。凌芊抬眼看着他,只见他的白袍很干净,扣子也扣得很整齐,肤色偏白,虽然不是那种令女生尖叫的大帅哥,但他的脸看上去感觉很舒服,与其说是斯文,还不如说有着一股学者的气息,另外,透过镜片,他的眼神很清澈,又或者说是……干净。算了吧,这世界上有哪个男人是干净的,凌芊撇撇嘴,有意甩掉自己的念头。“高压88,低压60,偏低了。”古以笙推推眼睛,收起听诊器。“有空去内科医生那里看看吧。”这时,女医生把X光片传过来,与古以笙一起研究着患者的病情,对于那张X光片,凌芊连正反都搞不清楚,她回想自己那部关于医生的小说,只是把男主角的职业设定为医生,至于医学知识嘛……她就忽略不写了。她听见他们在说什么“胃溃疡”、“胃体”的,好像很高深的样子,接着又一个病人进来,那个女医生出诊,古以笙则自己一个人看着那几张X光片。“姐,我好像舒服一点了。”婕云进来之后说。“但还是要住院观察一下……你去拿药吧。”古以笙将单子交给凌芊,勾了勾唇角。
婕云走出外科诊室,好奇地问凌芊:“你认识那个医生呀?”“不认识。”凌芊淡漠地回答。
三
白色为主调的病房里,散发着消毒水的味道。凌芊挺不喜欢这种味道的,小时候经常生病,一闻到这种味道就条件反射地觉得要打针,心里毛毛的。婕云躺在病床上挂瓶,百无聊赖,跟凌芊聊着天。不一会儿,几个医生来巡房,凌芊抬眼一看,古以笙的身后跟着几个实习医生和护士,一个实习医生来看婕云正在挂的药水,然后在纸上记录着什么。古以笙看见她们,走了过来,几个实习医生正要跟过来,他就对他们轻声说了什么,他们就各自散开观察其他病人了。古以笙看了一眼药水的剩余量,然后问:“感觉怎么样?”“好很多了,谢谢医生。”婕云点点头。“晚上可不可以陪夜的?”凌芊不放心妹妹一个人留在医院,打算今晚也留下来。
“像她这种情况,家属是不能陪夜的。”古以笙双手背在身后,转向凌芊,“一般有动过手术的才可以。”“这样啊……”凌芊轻叹口气。“姐,你这么想陪夜,就送我去挨一刀,这样你就可以留下来了!”婕云拉拉凌芊的手,一脸正气,貌似作出很大牺牲的样子。“那么医生,把她的肚子破开放一个西瓜进去吧。”凌芊用手指捅了一下婕云的肚子。
古以笙一笑,“就是在医院睡一觉,不会有什么事,恢复得比较好的话,明天就可以出院了。为了陪夜放一个西瓜进去,有点得不偿失。”“哈哈哈……”婕云忍不住大笑起来,结果因为胃痛又缩成一团。“活该。”凌芊白了她一眼。古以笙上前探视了一番,“不要有过激的情绪起伏,另外,家属可以在这里呆到六点半。”说完,就转身走了。确定婕云没有什么事之后,凌芊六点半离开医院,步行回家。路过一个看上去干净且舒服的简餐店,她想,干脆吃完饭再回去好了,于是进去叫了一份咖喱鸡饭。虽然过了下班时间,店里的人仍很多,凌芊在角落找到一张唯一空着的桌子坐下了,环视店内装修,以橙色为主色调,还贴了许多张美食的图片。等了几分钟,餐点送了上来,咖喱鸡为主菜,另有一份青菜、一小碟红烧豆腐、一碗酸菜肉丝汤和一碗米饭。凌芊尝了尝味道,觉得还不错,比她自己做的咖喱鸡好吃一点……
“不介意我坐这儿吧?”一个貌似熟悉的声音,正在喝汤的凌芊差一点没呛到。她抬头,看见了古以笙。“没关系,请坐吧。”她下意识地看看旁边,其他桌子确实没有几个空位。“你、你……刚下班?”她觉得医院不可能这么晚下班啊。“我今天值班,下来吃个饭还回医院。”凌芊才看清楚,古以笙脱掉白大褂之后就没那种医生的光环了(她总是觉得医生头上有个发光的圈),穿着一件淡绿色的休闲衬衫,米色的裤子,看上去很是清爽的样子。他坐下以后,抽了张纸巾,很细心地擦着桌子——医生多多少少有一点洁癖。
他该不是随身还带着一瓶消毒水吧?凌芊冒出一个想法。唉,管他那么多!
“我上次……”古以笙开口了。该不是要提捡胸罩的事吧?男人都是同样低俗的。凌芊竖着耳朵等着他说下去。
“看见你站在书店门口说牵着猫逃跑新书的海报……”古以笙善意地盯着她,“你看过她的书?”“牵着猫……”凌芊迟疑了一下,点点头,“看,经常看……很熟悉。”何止是看,那就是我写的……“你觉得怎么样?”“不错。”简单两个字就给概括了。凌芊想起以前自己给别人看小说之后都会缠着对方问个不停,最经典的行为是逼着一同学写了三千字的读后感给她,最可喜的成就是一好友自动写了一篇读后感给她——那个好友就是小琼。现在呢,她把邮箱标在每本书的后面,读者会给她发读后感,她读得不亦乐乎,开心得不得了。
“具体呢?”恶习改不了,凌芊开始问古以笙感想了。“感觉不错。”四个字。跟理科生交流起来真是困难啊……凌芊放弃了自己想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念头,安静地吃饭。去超市买一瓶咖喱粉和鸡翅,这周末也做一次咖喱鸡吃……凌芊的心里跃跃欲试,以前试着做了一次,汤汁浓了一点,这次一定要比上次做得更好!一顿饭将近吃完的时候,古以笙扫了一眼凌芊的餐盘,“你挑食哦……”
凌芊毫不在意地回答:“我不爱吃胡萝卜。”“哦。”他没有长篇大论说什么胡萝卜里有什么什么元素,而是认真地说:“刚才碰见一个内科医生,问他低血压的人怎么食物调养,他告诉我个方子。”凌芊有点惊讶地眨眨眼。“用红枣、栗子跟鸡一起炖,效果不错……”凌芊像个学生一样点点头,寻思着把咖喱鸡的计划改成红枣、栗子炖鸡好了。“谢谢你,我一定试试。”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了,她如果不照做,就有点太顽劣了,毕竟身体是自己的。
“不谢,我先回医院了,再见。”他扬扬手,自觉收起餐盘。凌芊撇了一眼他的餐盘,发现……他也不吃胡萝卜。怪不得他没有长篇大论,原来医生也不是什么都会吃的呀。凌芊在接到进德中学面试通过的消息,并被要求讲一堂课——十有八九是能去进德中学工作了。她讲课的时候很是认真,认真得跟高考一样,夸张一点,她把自己四年学到的东西几乎都贡献出来了。终于,她获得了在进德中学教书的机会,她——成了一个老师。接下来的一个月,她最大的收获就是——她的生活变得跟学生时代一样有规律,但是,小说却难产了,编辑像怨妇一样催稿,她挤出时间构思、写作、构思、写作,就像个机器人。不过,这样的生活还挺充实的。
然而,最让她恐惧的一天来到了——她被父母安排着去相亲了。相亲前,她跟要好的几个朋友说了,得到大家一致的嘲笑,还帮她出了各种馊主意,什么装不良啦,装傻子啦,只不过……一个都不能用!穿着黑色长袖T恤,淡色牛仔裤,运动鞋,背着个条纹斜挎包,凌芊像个还在读书的学生一样,走在街道上。一阵秋风吹来,树上的叶子被吹得“哗哗”响,地上的树影也随着曼舞。过几天就又是所谓的“光棍节”,不知道是哪个无聊的人发起的这个节日——十一月十一日。凌芊忽然想起一个诗句:在这个世上秋已深了,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这几年,她究竟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她也说不清楚,她的心变懒了,在逃避,因为怕被伤害,写小说究竟是在麻痹别人还是在麻痹自己,这一刻她发现应该是后者。她一个人活得更自在些……不知不觉已走到了约见的咖啡馆,透过玻璃墙,她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衬衫的男人坐在一个靠窗的双人座上,头发整齐地向后梳,让她感觉他很成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可事实就是,那就是她要相亲的对象。她慢吞吞地走进去,觉得自己跟他的打扮一点也不相配。她勉强自己微笑着,坐在了那个男人的对面。“你好,我是陆禹城。”对方微欠欠身。“你好。”她不想跟这个男人交往,错,是不想跟任何男人交往。凌芊冷漠地打量着他,同样的,对方也在打量着她,一小段时间里,他们没有任何交谈。直觉上,她对他没有任何好感,并不是说他这个人有什么不好的地方,是因为……感觉这东西,就是这么奇怪。“在哪里高就?”陆禹城好像很随性的样子,一会儿后就适应了这气氛,马上开口打破沉默。
“进德中学。”“那是个不错的私立学校啊……女孩子当老师好,工作轻松,还有寒暑假,不像我们,你们在放假的时候我们还在上班呢。”陆禹城似乎是个很健谈的人。凌芊点了一杯伯爵红茶,耐心听他讲话。他找各种话题试图跟她聊天,但是她的反映仍然很淡漠,可以说,他们根本说不到一起去。其实凌芊也是很健谈的人,只要她想聊天,都可以与对方聊得很愉快。但是,她现在没有兴趣聊天。“你很文静呢,我觉得。”陆禹城把她的冷漠理解成了“文静”,不知道是他的可悲还是凌芊的可悲。“呵呵。”凌芊浅浅一笑。她看着陆禹城找各种话题和她攀谈的时候,她好像在他身上看见了几年前的自己——为了和自己喜欢的人交流,拼命去了解对方感兴趣的东西,以便有话题可以聊下去,即使那根本不是自己感兴趣的事物。她忽然有点同情当时的自己了,以现在的自己看来,当时的她简直是另一个人。现在呢,风水轮流转,轮到别人找话题跟她交流了……真讽刺啊。
“你会做饭吗?”“不会,以后也不想学。”其实,她会。她很无奈地,为什么陆禹城总是勾起她以前不好的回忆——她又回想起自己周末跑去男朋友家为他做饭的事……她一个从未做过家务事的大小姐像保姆一样照顾一个男人,洗衣服、打扫房间,还在一个月内自学了各种菜肴的烹饪法。她再也不愿意想起自己为什么会做饭,所以,干脆否认自己会。她越来越觉得以前的自己爱得很卑微,只要那个人高兴,她什么都愿意做,甚至还把生活费拿给他用。可是,结果呢?分手很久后她才发现,他接近她的唯一目的就是想让她一个那时在读中文系的人帮他写论文,她后来的转系,多多少少是受了这件事的影响。她明白了,当一个男人有目的地接近一个女人时,她的任何努力、任何优点还不如她的利用价值来得珍贵。她忽然感到很疲倦,仿佛又被伤害过一次一样。她又一次发觉到自己以前不堪的爱情,她唯一感谢的就是,那个男的还算有良心,没有利用她的爱情和她发生关系,否则,她那时一定会更加痛不欲生。“该得到的尚未得到,该丧失的早已丧失”——忽然,她又一次想起那句诗——她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爱情,却失去了再获得爱情的希冀。凌芊回过神来,发现陆禹城的手在自己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入迷成这样。”陆禹城叹口气,向后耙耙头发。凌芊甩甩头,逼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继续假装有兴趣地听着陆禹城讲他的工作、他的志向和未来规划——这些恰是她最不喜欢谈论的。她讨厌那些把志向挂在嘴边而根本不见行动的人,更讨厌那些为了一个不合实际的梦想而不择手段的人,她不明白,人为什么总是热衷于把别人踩在脚下,还要美名曰“出人头地”。说到底就是虚荣,还有虚伪。谈到最后,都快吃晚饭了,凌芊依旧是一副兴趣缺缺的样子,她本以为这场相亲也就这么结束了,谁知,陆禹城要了她的手机号,一副对她颇为满意的样子。她迷惑了,她的表现有够烂了,怎么他还不识趣地放弃?凌芊没有意识到,男人的另外一种虚荣的情绪就叫征服。一个大好周末,就被这无聊的相亲给破坏了。凌芊提着从超市买来的几棵青菜和排骨,准备回家煮粥,7点多了都。上楼的时候,三楼的周阿姨跟她打招呼。她已经渐渐和楼里的几个邻居熟了起来,周阿姨上初中的儿子和其他几家的孩子一个星期到她家补一次作文或是地理——上班、补课、写作,这就是她的生活那么充实的原因,人忙一点好,忙一点就不会有时间想其他的东西。“吃过饭没?”中国人经典的打招呼方式。“还没呢。”凌芊笑笑。“这么晚还没吃啊?”周阿姨和她并肩走着。“我一逛超市就忘记时间了。阿姨,您家不是在三楼吗?”这里都是四楼了,她怎么还不停下呢?“我去找古医生,今天他没上班。”“哦,是因为您父亲的病吗?”凌芊有听周阿姨说过,她父亲好像得了严重的胃病刚好就在医大附属医院住院。“是啊。”周阿姨是个热心的人,自从和凌芊认识之后就很照顾她,家里做了好吃的糖醋排骨还会送一碗给她吃,因此凌芊跟她很是熟悉。“原来以为是胃溃疡,后来被查出来是贲门癌,这不,下星期开刀,胃切除手术,要切掉整个胃。”凌芊很惊讶地张张嘴,心想,居然要切掉整个胃,那以后吃了东西装在哪里呀?“是古医生做手术?”“古医生是其中一个,主要是他们主任医师做。”周阿姨露出一种很复杂的表情,压低了声音说:“他刚好住在楼上,今天我先来打点打点,后天我还得去找那个主任医师……”
凌芊一时有点糊涂,不知道她说的“打点打点”是什么意思,忽然,她顿悟了,心里马上像被大石头堵着一样。“打点打点”的意思恐怕就是“送红包”吧!早就听说过一句话“现如今割个阑尾都要给医生送点钱,否则就故意留块纱布在你肚子里”。唉,她早该明白,现在的医院已经不那么纯洁了……“他会收?”凌芊的眼中出现了一道鄙夷。“唉,他就是不收,我们也得给,这是规矩。你呀,还年轻,以后就会知道的。”周阿姨的声音几乎成了耳语,“他收下,我们才能安心啊……”也许,这就是现实……凌芊暗自叹口气。看着周阿姨敲了敲古以笙的门,一会儿后古以笙就把门打开了,虽然很客气,脸上却是一副早就知道周阿姨要来送红包的表情,让凌芊觉得很反感,甚至恶心。古以笙看见站在周阿姨身后的她,礼貌地点点头,凌芊理都没理,假装没有看见地继续上楼梯。
她以为古以笙是个好医生,现在发现他不是,至少在人品上不是。又是一个没人品的男人,真让人讨厌。中午还剩了大半碗饭,刚好用来煮粥,正当凌芊在厨房里为自己的晚饭奋斗之时,手机的音乐响了起来,是一条从陌生号码发来的信息。凌芊一看,居然是陆禹城,短信是这么说的:“我对你感觉很好,希望可以有进一步相处的机会。下星期同一时间地点,不见不散。”凌芊皱着眉头,有点咬牙切齿地想,你算什么东西,也不问我愿不愿意跟你再见面就私自命令我去见你!她握着手机,手心都出汗了,她很想编辑一条类似于“见你的大头鬼”这样的信息回给陆禹城,但最终忍住了。她把手机扔在沙发上,继续煮她的粥。一碗香喷喷的排骨粥放在眼前,凌芊大笑三声,是啊,应该感谢以前的那个混蛋,让她获得可以独立生活的能力,至少,可以做出饭菜使自己不会饿死。打开笔记本,在土豆网上搜了《顺风妇产科》来看——这部很老的韩国家庭喜剧真是白看不厌,从初中到现在看了不下十遍。正当她粥吃到一半,《顺风妇产科》看到一半的时候,居然……停电了!不会吧?凌芊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呆呆看着笔记本的屏幕,因为有内置电池,笔记本还有电,《顺风妇产科》也仍然在继续,只是电灯灭了,只剩屏幕在发着根本不起照明作用的光。
手机铃声又忽然响起,凌芊吓了一跳,忙去摸手机,一看来电显示,这个号码……接起来之后,她后悔了,因为,打来电话的正是陆禹城。他怎么这么烦啊……“不知道我刚才的信息是不是很冒昧……”陆禹城倒是十分谦虚。“哪里,我刚才有点事,所以……”凌芊陪笑着,心中大骂自己没有勇气回答“是”,或者直接把电话挂掉——的确,她没有勇气。“那么你的回答是?”真是不依不饶的,男人的脸皮在这种时候总是如此之厚。
“我不知道那时候有没有空,很抱歉。”到时候有空也说没空!“那么以后再约了?”陆禹城一点也没有要退缩的意思,仿佛抓着她就不想放开了,凌芊最怕遇见这样的情况,可是偏偏就被她遇上了。“好的。”凌芊很不情愿地说。“对了,你的QQ是多少?我们可以在网上联系。”凌芊简直就想把手机电池拆了!居然还想要QQ?!她假装合作地把自己不常用的那个QQ号报了上去,然后就挂了电话。她发了一会儿呆,对这样的自己很是无奈,她不知道自己何时才会取消对男人的偏见。在黑暗中,她回想起高中时候和同桌共同喜欢一个男生,那个时候真是搞笑极了,她们俩还一起去跟踪他,看看他家住在哪里。这么多年后才发现,那根本不是喜欢,是一种对偶像的崇拜心理,而现在,她连这样的心理都没有了。
四
光棍节,又碰上个星期五。凌芊和办公室里的几个老师一起去唱K,从不碰酒的她居然喝了几杯,有点晕乎乎的。陆禹城发了好几个短信来约她,她的回答总是很暧昧,也没说同意也没说不去,把陆禹城搞得很郁闷。管他呢,那个不识相的家伙!曲终人散,已是凌晨一点,凌芊摇摇晃晃走向自己住的小区,听见远处几声狗叫,还有摩托车的引擎声,很是渺茫。还有点冷了呢……凌芊拉着拉单肩包的袋子,继续往前走。摩托车的引擎声越来越近,很刺耳。忽然,凌芊被狠狠一撞,肩上好像有什么东西被强行拽走,然后她摔倒在地,脑袋和粗糙的水泥地相撞,“咚”的一声。手腕一阵剧痛,膝盖、腰什么的都好痛……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等到一辆半旧的摩托车飞驰而去,凌芊才猛然发现——包被抢了!她的手机、钱包和家里钥匙都在包里面啊!还好她的钱包只装钱,没有把什么信用卡、银行卡、身份证一类的放在里面,否则损失更加严重!怎、怎么办现在……没有钥匙、没有钱、没有手机……凌芊呆呆地坐在地上,发热的头脑被风吹得冰凉,她抬起右手,发现手腕肿起来了,动动手指,还可以运动,大概是扭到了吧。她想站起来,却发现脚踝好像也扭到了。天啊!她摸摸脑门,发现那里肿起一个大包,估计还有淤血。眼镜呢?还在鼻梁上,没有坏,还好……怎么办……这么晚了,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啊!
她遭报应了?她做了什么坏事了?凌芊一屁股坐在地上,查看着自己的伤势,真的好狼狈好惨啊,下次一定不敢这么晚回家了,居然被她遇见飞车抢夺,真的好可怕……人平安就是万幸了,她没有遇见什么抢劫杀人或是强奸已经很幸运了——她这么安慰自己。好吧,现在要怎么办?凌芊两行眼泪流下来,她只要哭没有用,可是……现在到底要怎么办啊!
一个人从她身边走过,忽然停下来。凌芊害怕得缩起身子,怕刚才抢包的人回头来接着抢,如果可以,她要尖叫。
“怎么了你?”对方蹲了下来,一只温热的手搭在她肩上。凌芊抬起头,对上一双清澈的眼睛,她不知道自己现在多狼狈多难看,只知道现在她必须依靠这个不算熟悉的人——古以笙。“古医生……”凌芊只顾着哭,抓着古以笙的手,不住地发抖,“我、我的包……”“抢劫吗?”古以笙试图要把她拉起来,可是发现她很痛苦的样子,一看,才发现她有多处扭伤,“你怎么会这么晚还在外面?”而且身上还有酒味……“你不也是。”凌芊边擦眼泪边回他一句。“我值班。”古以笙扶她起来,让她靠着自己。这么拼命工作做什么呀,拿病人的红包不就把加班费赚回来了?凌芊很想这么说,可是万一他因此扔下她不管了,她就彻底惨了。这种时候,不可以贪一时口快呀。“能走吗?”古以笙低头看她,还特别瞧了瞧她额头上的大包。凌芊试着走了一步,发现……很困难。她又忍不住大哭起来,狼狈就狼狈到家吧!丑也丑个极致才有个性。“别哭了。”古以笙为难地皱皱眉,“我背你如何?”“你背我?!”凌芊大喊一句,很激动的样子,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干吗这么大声,“你、你、你……”“那我走了。”古以笙作势就要放开她。“喂喂!”凌芊急了,忙叫住他,“那、那麻烦你啦!”“上来。”古以笙弯下腰。借着昏暗的路灯,凌芊发现,他的脸上居然掠过一丝潮红。
假清纯的男人……凌芊心里一万个不爽,但还是乖乖趴到了他背上。唉,真倒霉,自己究竟怎么了呀,这么惨……“你叫什么名字?”“啊?你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凌芊诧异,啊,是啊,她一直没告诉他自己的名字。“我是牵着猫逃跑。”她忽然回答。“行,我放你下来,你跑吧。”古以笙明显不相信,停了下来。“不信就算了。”凌芊撇撇嘴,没好气地告诉他,“我叫凌芊……凌晨的凌,草字头下面一个千。”他顿了顿,说:“以后不要这么晚回家。”凌芊自惭形秽,便没有多说什么,全身都很不舒服,可是却感到有点温暖了——是他的体温吧……自己又几时被人背过?最后的记忆就是小时候趴在爸爸的背上,迷迷糊糊被背回家,之后,随着年龄的增长,体重的增加,就习惯了自己走路。今天,一次意外,她又让人背着回家了,而且,还是一个男人,一个因为收病人红包让她反感的男人。她忽然想起西游记里孙悟空背着一个妖怪,越背越重的故事……上到四楼的时候,她能明显感到他的呼吸比刚才急促了,是啊,他们俩的体重合起来有两百多斤呢,他现在应该感到很吃力了。到了六楼,古以笙让她下来,她才可悲地想起自己的钥匙在包里也一并被抢走了。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站在自己家的门口才发现没有钥匙!“你该不是……”古以笙好像猜到了事实,脑后流下一大滴汗。凌芊觉得他肯定很想扁自己一顿,“我的钥匙……在包里。”她也不想这样啊,下次一定要把钥匙随身带着才好,现在进不了家门了,要明天才能找房东再配一把钥匙,今天难道要在自己门口睡一晚上?“你在这里等着,我下去拿药。”古以笙没有责备她,带着一种无话可说的眼神,摇摇头往下走。凌芊忘了问他,要不要给个红包。她落迫地坐在自己家门口,身上疼,同时又很想睡觉,要是让别人看见她这副模样,一定把她当乞丐,说不定还会扔几毛钱给她。“医生家总是有那么多药。”凌芊看见古以笙走上来,捧着一个白色的盒子,上面有一个红十字。“是医院免费送的吗?”“用医保卡买的,一些常用药。”古以笙把盒子放在地上,忽然有点戏谑地说,“专门对付你这样的突发状况。”“我怎么了?!”凌芊瞪他一眼,“我这是意外!”“意外……”古以笙不屑地重复了一遍,撕开纱布的包装。他检查了一下,确认她手脚没有脱臼或骨折,就开始上药,然后细心地缠着纱布。在他用剪刀剪断纱布的时候,凌芊发现他的剪刀柄比一般剪刀长,有点像手术剪(也许那就是手术剪),而且他拿剪刀的方法和平常人不一样,平常人都是用拇指和食指套在剪刀柄的两个环里,而他是用拇指和无名指。“你那样拿剪刀不累吗?谁教你这么拿的?”凌芊一副专家的样子,指出他的错误。“这样拿剪刀不对吗?”古以笙淡淡一笑。“一般人好像不是这么拿的。”凌芊觉得自己很无聊,为什么跟人家讨论起剪刀的拿法了,他怎么拿剪刀,关她什么事啊。“手术剪就得这样拿,我改不回去了。”他摇摇手中的剪刀。原来是这样啊……凌芊点点头,又增长知识了,原来手术剪要这么拿呀。听说外科医生都要苦练手术基础,什么拿手术刀、手术剪、缝线什么的,看来他也是经过一番苦练的,怪不得能进医大附属医院呢。“好了。”他说着,收拾着药箱。“谢谢。”凌芊早就想说这句话了。古以笙很同情地望着她,“你打算在这里坐到天亮?”“对。”凌芊笃定地说,虽然自己心里很无奈,但是还是装作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样子,最后还小声的嘀咕了一句:“不然我还能去哪里……”“你……”古以笙看上去有点犹豫,停了很久,才压低声音说:“我下去了。”
“恩。”凌芊重重地点头。古以笙走下几级,又快步走回来,拉起她没有扭到的手,“你到我家去吧。”
“喂,你、你怎么可以……”凌芊瞪圆了眼睛,好像一只不想被拖去宰杀的猪,拼命往后退,无奈扭伤的脚就是使不出什么力气。“快点上来,你想把整栋楼的人都吵起来吗?”古以笙又弯下腰,做出要背她的姿势,语气忽然强硬得不容她拒绝,“现在快两点了你知不知道!”凌芊犹豫了很久,就是不肯往前走一步。古以笙转过头,那表情好像在说“你怎么这么固执”。凌芊深吸一口气,这男人爱多管闲事就让他管好了,是他主动要帮忙的,又不是她求着他的!现在自己正落迫着呢,就欠他一次人情好了。她再一次趴在他背上,让他背下楼去。怪不得这楼里的人都这么喜欢他,送钱给他还一副天经地义的样子,这种人最危险了,道貌岸然啊,骨子里还不知道是多可怕的一个人呢——男人就是这样!凌芊咬牙切齿的,原来自己对男人还是存在这么大的敌意啊,将来也许要嫁不出去了。凌芊被背进了古以笙的家,心里别扭极了,很没有安全感,一点也不自在。她一拐一拐地来到洗手池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脑门肿起一个大包,头发不知道有多乱,还一脸倒霉像,鬼都会被她吓跑。她戳了一下那个包,疼得龇牙咧嘴的。以前看《猫和老鼠》的时候,老鼠总是用什么东西去砸猫,然后猫的头上就肿起一个大包,当时觉得夸张,哈哈大笑,现在,才知道一点也不夸张。想当年,徐志摩兄从飞机上掉下来,头上一个大洞;看今朝,她的脑袋撞到地板,头上一个大包,相比之下,已经幸运很多。她拿起梳子,把头发梳整齐了,看上去好一点。但是她没有留流海,因此挡不住那个包。
当她有心情看屋里摆设的时候,古以笙端了一杯水给她。她环视四周,发现他家很是整洁,也对,他是医生嘛,家里乱七八糟的不太像话,她实在是比不上他:东西乱扔,经常一时找不到东西;地板三天才擦一次,被子什么的从来不叠;一周才搞一次卫生……她真是差劲啊,更加自惭形秽了。
“你睡我房间吧,我睡沙发。”古以笙带她走进卧室,一床叠好的薄被让凌芊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虽然没有叠得像军人一样整齐,但是人家至少有叠!她是什么时候不叠被子了呢?她以前帮那个男人叠过多少次被子、打扫过多少次房间?她现在怎么就没那么勤快了呢?是啊,她发过誓,再也不帮男人做家务了,永远!古以笙把她的沉默理解为:“你是不是想洗澡?我建议你马上睡觉。”“恩。”凌芊心不在焉地应着,目光落到了书架上那几本牵着猫逃跑的书上面,忽然就回过头去看他,和他对视着。古以笙的眼中风平浪静,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情绪。“我很想知道,如果牵着猫就站在你面前,你会有什么反应?”“没反应。”很快地,他就回了一句。哼,没反应?凌芊随便抽了一本书出来,翻了几页,那里面都是她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语句,“都是骗人的东西,有什么好看的?越看越幼稚,当你发觉现实根本不像书里写得那样的时候,你只会感到痛苦。骗一骗小女生也就算了,你也不小了,居然还相信。”古以笙静静听她说,没有回话。“还是去看一些社会派小说家写的东西,这样有助于提高人品。要是每个男人都像小说中写的那样,世界上就没有那么多可怜的女人了;同样,要是每个女人都像小说中写的那样,世界人口素质不知道会提高多少倍。反正牵着猫就是骗人骗钱……”“你又何苦贬低她的小说?”古以笙终于回话了,靠在门框上,双眼盯在她身上,“她的小说就是为了挽救你这样的人而写——年纪不大,脑子里、口气中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分明就是悲观。”
“我干吗自己挽救自己!我要是能挽救我自己,我还写什么小说!早去当心理医生了我!”凌芊被抢了以后心情已经够烂了,还要听一个根本不了解牵着猫的男人来对她评头论足!
“你说什么?”莫名其妙的女人!“我就是牵着猫逃跑!”凌芊把书放回原处,“你爱信不信!”“证据拿出来……”古以笙貌似跟她杠上了,“我是鲁迅你信不信?”“不信!鲁迅早死了,可是我还没有!”凌芊眯眯眼,真是迫不及待地想看看他知道自己就是牵着猫的时候的表情,“你应该知道牵着猫是在哪里发表小说的吧?”“新作家网。”“最新的小说写到第几章?”“第五。”对答如流。“很好,我一直被编辑催稿,搞得我几天都不敢登录,现在反正也这么晚了,我就登陆一次!”凌芊指指他的台式电脑,示意他打开,“你应该知道,不会有第二个人用我的笔名,我现在就登录给你看!”古以笙半信半疑地打开了电脑,连上网络。凌芊冲过去,输入了笔名,接着输入密码,成功进入了作者页面,然后发现信息栏里有三封催稿信。她怕他还是不信,就打开自己的邮箱,再去拿了一本书,翻开后面的邮箱地址给他看——相同的地址。“信了没有?”凌芊挂着一丝窃笑,得意地说,“失望了吧?写小说的就是我这么一个‘年纪不大,脑子里、口气中一副看破红尘’的人!”古以笙的脸上浮现了一种质疑而又尴尬的表情,像看外星人一样上下打量凌芊,最后目光落在那几本书上。今天之后,他看凌芊的目光注定要不一样了。凌芊邪恶地歪着头,假装天真地问:“你怎么啦?”“你睡觉吧,我出去了,这门……可以从里面反锁。”古以笙沉下目光,转身出去,把门关好。
凌芊哼了一声,走过去把门反锁起来,然后倒在床上,和衣而睡。她伸手去关床头灯的时候,看着自己手腕上缠着的纱布,发愣了一会儿,最终又摇摇头关灯睡觉。也许明天应该跟他道歉……快睡着的时候,她心中很恍惚地闪过一个念头。
那个女的……竟然就是牵着猫逃跑……古以笙坐在沙发上,目光直直地凝着一个地方,似乎陷入了沉思。也许是有点认床,凌芊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直到凌晨四五点才进入睡眠状态。这么一睡,就有点一发不可收拾……当她一觉醒来,头有点疼,几乎忘记了昨晚发生的一系列倒霉事件。一开始,她还傻傻地思考这是哪里,当她想起昨晚的事后,忙坐起来四处张望。凌芊轻手轻脚开了门,看见客厅里空无一人,莫名其妙地松了一口气。古以笙跑哪里去了呀?她忽然发现门上贴了一张纸条,上面有字。“我临时有手术,等不到你起床,钥匙我帮你找房东要了,放在电视机上。麻烦帮我关好门。”
他帮我把钥匙要来了?凌芊走到电视机旁,看见上面真的有一把钥匙。真是个多管闲事的人!难道她自己不会去要吗?什么叫“等不到你起床”,好像她很晚才起来一样!凌芊愤恨地看了一眼钟,那里赫然显示着:十一点半。这个……凌芊不好意思地抓抓头,飞快地拿了钥匙冲出古以笙的家。然后不幸在门口撞见上次送红包给古以笙的周阿姨。她又来送钱?!凌芊不禁暗暗摇头,这年头,当医生的跟屠夫一样。可是,现在看来,自己的状况很不妙,因为周阿姨用很异样的眼光打量着她。是啊,她怎么就从古以笙的家里出来了呢?凌芊装出一副很可怜的样子,拉着周阿姨把自己昨天晚上的遭遇讲述了一遍,果然换来周阿姨极大的同情。
“古医生真是个好人哪!”周阿姨感叹到。“那您这是……”凌芊问,“又来找他?”“我特地上来感谢他啊!”周阿姨露出很感激的表情,如果古以笙在场,她非冲上去握手不可,“我父亲的手术不但很成功,而且现在恢复得也很好,多亏了他跟护士打了招呼,他们把我父亲照顾得很好。”“拿人钱,当然要为人办事了。”凌芊终于忍不住嘀咕起来,不小心让周阿姨听见了。
“一开始古医生确实拿了我的红包。”周阿姨用一种更加敬佩的口气说话,“可在手术后,他就还给我了!”凌芊讶异,既然要还,为什么一开始要收?难道他良心过不去?男人就是这么反复无常!
“原来,他收下红包是为了让我安心,并不是真的想要钱……多好的孩子啊!”周阿姨看上去非常喜欢古以笙。凌芊眨着眼,古以笙在她心中污秽的形象似乎有所改变了。“对了小芊,你有没有男朋友?”用意很明显了。“我……”这个年龄段的妇女都有一项爱好,那就是做媒。“怎么样,古医生如何?他也没有女朋友哦~”周阿姨眉开眼笑,拉着凌芊的手,“我看你们俩的条件都挺适合的,你是老师,他是医生,多好的一对啊!”凌芊被她忽然的提议吓住了,不知所措地抿着嘴,说不出话来。这、这真是乱点鸳鸯谱!
“要不阿姨给你们介绍介绍?”周阿姨试探道。“不、不用了!”凌芊认为这个提议简直等于要杀了她,立刻回绝,然后像逃荒一样一拐一瘸匆匆逃回自己家。用钥匙开门以后,她彻底松了一口气,觉得仿佛又活过来一样。
五
接下来的两个月,凌芊跟以前一样,碰见古以笙的机会少之又少,往往都是她看见古以笙后就莫名其妙地避开,大概是被周阿姨的那句“帮你们介绍一下”给吓到了。她现在带的这个班学的是自然地理,这是她的强项,她很喜欢自然地理,因此总是分析得很透彻,还不断鼓励着同学们好好学,几个月下来,她班上的地理成绩有所提高,她有种说不出的高兴,比她发表小说还高兴。说到小说,她终于努力到第十章,估计在十五章的时候就将它完结。她就是这点好,写东西绝不拖拖拉拉,该十五章写完的小说绝不会写第十六章,也从来不写续集什么的。今天是期末考前的最后一次单元考,主要考世界气候和成因,凌芊坐在讲台后面监考,转着笔玩。
她换了新的手机,陆禹城还是对她穷追不舍,坚持了这么久,真有他的!凌芊根本不喜欢陆禹城这种类型的人,就好像一个喜欢印象派画风的人不会忽然喜欢上野兽派一样。今天放学以后,陆禹城照例在学校外面等她,开着他那辆白色的本田。一想起这个,凌芊就郁闷,她恨自己为什么不敢对他大吼“你给我滚开!”,上次她有明确跟陆禹城说过,她现在没有兴趣谈男女感情,可他一点也没有动摇的意思,仿佛根本没听见她的话一样。有的时候她怕,怕自己一时冲动失去原则就答应陆禹城,或者自己哪一天真的就喜欢上了他。男人是很危险的动物……凌芊的肩膀有点酸,就站起来活动了一下,却看见后排一个男生张杰连忙收了一样什么东西进抽屉。有点监考经验的她知道,他一定是在作弊。凌芊知道张杰的地理的确不太好,每次都不及格,但是他明显有努力过,人也不傻,这样的学生多的是,凌芊当年就是一个典型。谁在学生时代没有作过弊呢?甚至有一句歪理叫“人不作弊枉少年”。张杰显然发现自己的行为暴露了,僵硬地坐在那里。凌芊和他对视一会儿,不动声色地坐下,看了看钟,还剩十分钟放学。铃声在十分钟以后准时响起,同学们一个个上来交卷,张杰上来的时候,凌芊对他说:“你留下来。”同学们都走得差不多了,凌芊抱着考卷,向张杰生招招手,示意他跟自己来办公室。张杰一副大难临头的样子,跟在她身后。“请坐。”凌芊放下考卷,坐了个“请”的姿势。“老师,对不起。”张杰连坐都不敢坐。现在的学生其实也挺乖的嘛,凌芊想起自己以前的同学要是作弊被抓了,只会嘿嘿一笑,根本不会道歉。“没关系,我们今天不说考试的事。”作弊是因为他不会,会的人不可能没事去偷看书。
“那……”张杰显得很迷茫。“你数学挺不错啊。”凌芊有点佩服地说,“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她上了高中以后,数学别说第一名,连及格的次数都屈指可数。“一直做练习吗?”“是的,有兴趣,所以喜欢做。”张杰没有那么紧张了,放松下来,慢慢坐下。
我对数学可没有多大兴趣……凌芊在心里说。“那么地理呢?不喜欢?”
“也不能说是不喜欢……我地理不好,所以……每次都考不好,渐渐就对地理没有什么信心了。凌老师,我不是说你教的不好,是我自己学不会。”张杰很真诚地回答。“你数学都那么好了,地理应该也可以学好的。”地理比数学可简单多了,凌芊一向这么认为,“是哪里不好呢?概念,还是思维方法?”“书上写的我都知道,但是练习啊考卷什么的出的题目,书上的知识很难用上。”张杰搔搔头,很不解的样子,“就好像今天考试那道题,先让我判断节气,又问我非洲草原的斑马迁徙,我觉得莫名其妙,所以……就偷看了书,可是上面没有写啊。”凌芊抽出一张考卷看了一下他说的那道题目,然后解释说:“可以判断出此时是冬至,那么你想看看,斑马为什么迁徙呢?肯定是因为水和食物的关系,是什么导致了非洲草原水和食物的变化呢?那就是气候。非洲大部分为热带草原气候,有分旱雨季的。所以这道题目其实是在问你们,北半球冬至的时候,非洲热带草原的旱雨季问题。”“原来是这样!”张杰点点头,受益匪浅的样子。“地理也挺有意思的,既有数字又有图,跟数学很像的。”凌芊也不想多浪费时间,“你多做点练习,就能摸出门道来的。”“那今天的事……”“我相信你。”凌芊笑笑。“晚了,你回去吧。”“凌老师!”窗外飘来一个声音,凌芊转头一看,竟然是校董事和校长。凌芊很不好意思地站起来,张杰也赶忙行礼,然后背上书包走了。校董事和校长走进来,拍拍她的肩膀,“早就听说新来的凌老师课上得很好,今天巡视的时候被我特地来看看……你对学生也很有一套嘛。”
校董事就是这所私立学校的筹办人,凌芊只见过一次,今天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还是第一次。她一直以为校董事之类的人物是暴发户一般的样子,可是上次见到这位年近六十的校董事时,并没有暴发户的感觉。他穿着随意,一件墨蓝色的衬衫,休闲的夹克,看起来很随和。凌芊礼貌地寒暄几句,等他们俩走了以后,收拾东西离开办公室。果然,陆禹城在校门外的街对面等她。凌芊觉得一阵心烦,迟迟不愿意走过去。她一点也不想跟陆禹城确定关系……陆禹城好像看见了她,打开车门向她招了招手。凌芊无奈,只能慢慢走过去。
“波西米亚国际酒店的自助餐很不错,我们去那里。”陆禹城一边发动车子一边说。
波西米亚?凌芊怔了怔,那里可是出了名的贵,听说自助餐240元每人,食物质量、口味都是一流的。虽然她凭着工资、版税、补课费过得很是小康,可是也没有去波西米亚吃饭的念头。“为什么去那里?”她瞪圆眼问他。“过几天是你生日,可是明天我要去北京出差,一个星期之后才回来,所以今天提前请你吃一顿,就当生日礼物了,呵呵。”陆禹城偏头看看她,眼中流露出他对凌芊的喜爱。
过几天?一月十八号……她二十三岁的生日。她坐在副驾驶座上,偏头看着街景,觉得这样下去真不是个办法。她是不是已经没有喜欢一个人的能力了呢?到底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她想起死党小琼和男朋友纠缠了几年的感情,合了又分,分了又合,但是又一直分不了,小琼是怎么想的呢?是什么支持着他们这样分分合合的爱情呢?不累吗……她自己呢?又要纠缠多久?她虽然对陆禹城没有喜欢之情,但是又不忍心说重话,也许是心软吧。不愧是五星级的酒店,装潢一流又不庸俗,虽然看上去金碧辉煌,但是显得高雅而有韵味,很有欣赏的空间。镂空玻璃底座上,放着一架三角钢琴,优美轻盈的音乐从女钢琴师的指间流出。
餐厅的座位之间间隔很大,给顾客有足够的私人空间,桌面上淡绿色的桌布和白色的餐巾,给人一种干净而清爽的感觉。餐桌配套的单人沙发,也铺着同色系的沙发套,白色的流苏,有着整体的协调感。他们刚在座位上坐下,服务生就开始排餐具。空气中有一股橘子的清香,配合着以白色和绿色为主色调的装修,更显优雅。
“想喝什么?我去倒。”陆禹城站起身来。“柠檬茶。”凌芊说着,站起身去取食物。不知道谁发明了自助餐,用一个固定的价格向人们的胃容量发出挑战,而事实往往是,人的胃永远吃不进与价格等同的食物。凌芊装了一盘食物之后,回到了座位。陆禹城已经把柠檬茶放在她的餐具旁了,现在他在取食物,还没回来。凌芊喝了口茶,不经意地瞥了眼餐厅的大门。外面走进一个很眼熟的人,凌芊眨眨眼,认出那是校董事。刚好,他向这边望来,也看见了她。凌芊忙站起来,走到他面前,“校董……”她扯开一个礼貌的笑容,“这么巧。”
“是啊,又碰见凌老师你。”校董事点点头。凌芊的余光落在随后出现在校董事身旁的一个人身上,这人穿着黑色的修身西装,银灰色衬衫的第一个扣子没有扣,也没有打领带。凌芊微惊讶地张唇,没想到这个人就是古以笙——第一次见他穿西装,还……蛮帅的。不过,他怎么会跟在校董事后面?哦,知道了,他也许是校董事的什么私人医生之类的,电视上看过。“我儿子,古以笙。”校董事不知道他们俩认识,介绍道,“以笙,这是我们学校的凌芊老师。”凌芊差点要不顾形象地指着古以笙大叫,但是在没做出这么丢人的事之前,她深吸一口气稳住了自己。她才想起来,以前听校长说,校董事姓“古”,但她怎么也不会把他们俩联系到一起去。现在知道了他们是父子,认真看看,他们的相貌的确有相似之处。古以笙没有打招呼,而是很奇怪地看着凌芊。“凌芊——”陆禹城回到餐桌的时候不见了她,就四周看了看,发现她好像遇见了认识的人,就走了过来。“和男朋友一起吃饭啊?”校董事和蔼地问。否认的话刚想冲出凌芊的嘴,校董事就说:“我们不打扰了,先去填饱肚子!”然后,他一拍古以笙的背,对凌芊作出个“再见”的手势。古以笙走了几步之后,回头来看了他们一眼,眼中忽然流露出一种让人难以察觉的落寞。很快地,他转回去,继续往前走。凌芊看着古以笙的背影,忽然觉得气氛变得很是尴尬。食物很美味,凌芊一边吃,一边心不在焉地应着陆禹城。她觉得日本烤肉很不错,于是起身再去取,随便拿几个寿司回来。在选寿司的时候,她碰见了古以笙,于是没有办法逃避地打了个招呼。
古以笙似笑非笑地说:“牵着猫大人终于挽救她自己了?”凌芊明白他的意思,只是没有想到他还记得她那时的胡言乱语,她瞥了一眼背对着他们的陆禹城,“那个不是男朋友。”她很小声但是很坚定地对他说。古以笙抿着嘴,看了她很久,似乎在确定她是不是在说谎,一会儿,他挑高一道眉,“那么是哪位热情的读者?”“我倒是很希望每个读者都热情到请我来这种地方吃饭……”凌芊看着那些昂贵的寿司,摇摇头。“校董事居然是你爸爸……吓了我一跳,我应该没有得罪过你哦?”“你觉得呢?”“应该是没有啦……”凌芊心里毛毛的,她也搞不清楚自己以前对他的偏见是不是一种得罪,管他呢,他若这么小心眼,她只能自认倒霉。“你现在应该想想别的问题。”“什么问题?”“那个‘不是男朋友’的人正向我们走来。”“什、什么?!”凌芊措手不及的时候,古以笙往另外那个方向看了看,提醒道:“你的校董事也正向我们走来……”“你们认识?”校董事和陆禹城竟然同时开口。“住一起的。”凌芊想也不想,就对陆禹城说。这四个字,把陆禹城和校董事的眼睛都撑大了,古以笙也是一副惊讶的表情。
“……邻居。”凌芊补充道。三个人的表情终于缓和下来,尤其是陆禹城对古以笙那剑拔弩张的气势。
陆禹城刚想对凌芊说什么的时候,凌芊的手机响了起来。凌芊一看来点显示,哟,是表妹毛婕云。她放下手中的盘子,转身走出几步,避开那三个人,然后接起了电话。“干吗?”
“姐姐啊。你跟上次的那个医生——就是住你楼下的那个人——到底熟不熟啊?”婕云似乎有点焦急。她问这个做什么?凌芊转身,瞅了一眼古以笙,“还可以啦,怎么了?”
“曾允皓他送急诊了,胃出血。”“曾允皓?谁呀?”凌芊苦苦回忆了很久,才想起来几个月前婕云确实跟她提过这个人,“哦,是他呀。他胃出血跟你有什么关系?你……”凌芊目光一凛,“你该不会和那小子……算了,我不管你。他现在怎么样了?”“我不知道啦,那个医生说的什么胃溃疡或者十二什么肠溃疡我都听不懂,还扯到肝硬化上面去,哎呀,我真是被弄糊涂了!你帮我问问他呀。”“这样啊,你等一下哦。”凌芊又回头看古以笙,他正在跟校董事说着什么,“古以笙——”如果没记错,这是她第一次叫他的全名,而且还叫对了,真不容易。她刚想就这么问他有关胃出血的事,可一考虑到这里是餐厅,万一他大谈什么肠啊胃啊的,很倒人胃口,于是对他招招手,“你过来一下。”“什么事?”古以笙走了过来。“你自己问他。”凌芊对婕云说完,就把手机给古以笙。他莫名其妙地接过手机,贴在左耳上,询问了几句之后,挂断了。“我们过去一趟吧。”他用下巴指指门外。“好。”凌芊巴不得赶快离开这里,就跑过去跟陆禹城解释了几句,拿起自己的包。陆禹城说要送她去,她指着古以笙说要和他一起去。陆禹城似乎很不高兴,一言不发,而平时善解人意的古以笙貌似忽略了陆禹城此时万分不爽的脸色,跟他父亲说了一声就和凌芊一起走了。
凌芊本想坐taxi去医院,古以笙说他有车。他有车?平时都没见他开过!凌芊看着那辆银灰色的别克里坐了一个司机模样的人,古以笙打开后座的车门,让她先进去。有免费的车,哪有不坐之理?凌芊坐了进去,古以笙随后坐在她身边。“医院。”古以笙似乎和司机相当熟悉,简单两个字,司机就知道他要去的是医大附属医院。
凌芊在心里叹口气,心想婕云跟那小子八成是谈上了,不知道那个叫“曾允皓”的到底是不是个好东西,接近婕云是不是也有什么目的。她为什么觉得每个男人都是坏蛋呢?也许这样比较能够保护自己……她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是陆禹城打来的,她接起,就听陆禹城在电话里质问她和古以笙到底是什么关系。“你胡思乱想什么?”他们还没在一起,他就这么怀疑她?!他以为他是谁啊!她像是那种三心二意的人吗?再说,她现在根本还不是他女朋友!凌芊气不打一处来,终于爆发了,“你以为我跟你们这些男人一样,吃着锅里的看着碗里的吗?!”古以笙翻翻白眼,提醒她:“应该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我不管你们什么关系,你今天的表现让我很失望,我还特地买了生日礼物要送给你。”
“今天本来就不是我生日,而且我没叫你送礼物给我。”“算了,等我出差回来再说,你给我几天思考的时间。”——“你给我几天思考的时间”?!这恰是凌芊最不能接受的一句话,凭什么她要不要和他交往要让他决定?这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你思考什么?”她气势汹汹,“你为什么不让我思考一下?!”“我对你这么好,你却一点回应多没有,今天把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你什么意思?”
“我没有意思,你要是受不了我就放弃,何必勉强自己?”另一头,陆禹城挂了电话。“神经病。”凌芊狠狠按掉手机,再将它扔进包里。她转头看古以笙,他也在看她,两个人对视了一会儿,凌芊才发现自己居然和他坐得这么近。唉,跟他在一起比跟陆禹城在一起舒服得多。
古以笙也把目光转到外面,然而他没有忘记自己刚才看见她跟一个男人一起吃饭时自己微微不悦的心情,自从知道她就是牵着猫逃跑之后,他对她的感觉的确有点变了。趁着今天这个机会,刚好可以看看那个叫曾允皓的人到底是何等货色。到医院以后,凌芊这么想着,和古以笙进入医院住院部的大楼。看来挺多人认识古以笙的,打招呼的人很多。“他们在三楼。”凌芊看着前方的电梯门刚好打开,一边跑一边说。从电梯里下来几个人,他们俩进去后,在电梯门将准备关上的时候,一个穿着病号服的人小跑过来,古以笙按了个按钮,使电梯门又打开。
“谢谢。”对方有礼貌地颔首。凌芊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目光朝下看,靠在一边——她很不喜欢坐电梯,对这种密闭的空间,她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进来的那个人按下八楼的按钮,随意地目光扫过凌芊,忽然就愣住了。与其说是愣住,不如说是震惊,古以笙发觉他怪异的目光,不禁也看看凌芊。凌芊这时抬起头来,看清对面那个人的脸的时候,瞳孔一缩,倒抽一口气,面部表情一下子僵住,紧抿着嘴,仔细看还可以看出她紧咬着牙。古以笙忽然觉得这个男人有点面熟,仔细回想一下,认出他是胡主任的病人,刚住进来不久,上次去内科诊室的时候这个人刚好在做胃镜检查。“叮。”三楼到了,电梯门打开,一种很沉闷的声音。古以笙抬腿向外走,忽然他的左手感到一阵柔软的触感,他一怔,低头一看,凌芊正牵着他的手,趁他失神的时候,她五指一伸,换成十指交握的牵法,几乎是用拉的,将愣在那里的古以笙拉出电梯,直直向前冲。身后是电梯门合上的沉闷响声。
六
凌芊僵着一张脸,仿佛什么感觉都没有似的只顾往前走。到了一个转角,古以笙硬是停住,凌芊也被迫停住,茫然地看着他。“右转。”古以笙的目光向右一瞥。凌芊一言不发,转个方向朝右边走去。到了309病房,凌芊驻足在门口,似乎很努力地在调整自己的情绪。十多秒后,她伸手正要推门,古以笙忽然开口:“你打算这样进去?”
什么?难不成她还要去买一篮水果吗?凌芊疑惑地看向古以笙,见他缓缓抬起左手,进而发现自己的手像涂了万能胶一样粘在他手上,还紧紧抓着人家。“啊。”她赶紧将手收回来,背在身后,脸上迅速聚集了一团浓浓的红霞。“抱……抱……”真是没面子!“抱抱?!”古以笙双眼微微一瞪——她受什么刺激了?!“抱歉!”凌芊大喊,对他鞠躬90度。“姐姐,你们在干什么,还不进来啊?”毛婕云开了门,一脸奇怪地看着他们。
“哦。”凌芊郑重其事地干咳了两声,恢复成若无其事的表情,快步走进病房。古以笙拉了一下西装的下摆,随后进去。凌芊的目光越过毛婕云,望向半躺在病床上的那个大男孩,心里一怔,哇,真帅啊——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帅气的男生呢,第一感觉就是漫画中的流川枫出现在现实生活里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他比那个冰山要阳光许多,脸上挂着一丝微笑。凌芊心中涌起一阵很担忧的感觉,帅哥是世界上最不保险的动物啊……“姐姐,经常听婕云提到你,你是她的偶像哦。”曾允皓友好地打招呼,因为坐在床上,所以不便起身。“你好。”凌芊面无表情地回答。现在她实在很难笑出来……她望着曾允皓,他一副很尴尬的样子,凌芊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要好好休息哦。”曾允皓见她笑了,放心下来,用力点点头。凌芊因为曾允皓长得帅,对他印象实在不怎样。她已经过了那种见到帅哥就双眼冒金星的时代了,对她来说,帅哥跟流氓具有同样的危险性。“现在的医生怎么都这样,就说了一句什么‘胃出血,要住院观察,等检查结果’,人就不见了!太不负责了!”婕云义愤填膺,忍不住对凌芊抱怨,“到底什么原因、要不要紧、现在该做什么,都不说明一下!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好像我欠了他钱一样!有没有医德啊?!”
“喂。”凌芊瞟瞟站在一边的古以笙,示意婕云注意言辞。“胃出血的原因有很多,有时候是急性出血性胃炎,但也不排除消化道溃疡、肝硬化、肝癌等。我看他这种年纪,大概是急性胃炎。”古以笙察看曾允皓病床边放的暂时止血药物,“像他这种急性胃出血病人,只要正规治疗,平时注意饮食,不要过渡劳累,就可以治愈。最近是不是饮食不规律、又很劳累?”“最近我在准备一个街舞节目,每天排练得很晚,所以就……”曾允皓摸摸腹部,心有余悸。
“每个医生都很忙,我们很愿意跟你们解释病理,但是时间不允许。”古以笙看着婕云,并没有看出他有什么不悦的情绪,“像我刚才那样一个个解释过去,后面的病人会比你们还不耐烦。尤其是像他那样的急诊,你是愿意我们马上做出诊断,还是要听我们耐心地跟你解释病理、防治方法?所以说,我们只要跟你们简单说一下病情,然后安排你们要去的地方,开出药方,其他的你们都不要担心。”凌芊听着他的话,微微点了点头——他确实很忙,就算放假在家,一有手术,就要马上赶去医院,就算是深夜也一样。凌芊深夜写小说到两三点的时候,如果感觉累了,就到阳台站一站,好几次看见古以笙匆匆跑下楼,有时边走还边套外衣,可见出来得多么匆忙。“你要是还不懂,再接着问他吧。”凌芊拍拍婕云的肩膀,拿出手机看看时间,开门走了出去。
婕云以为她出去打电话,就没有多问什么。倒是曾允皓,拉拉她的衣角,指着古以笙,“你姐夫?”“别乱说,被我姐听见了你就死定了。”婕云冲他挤挤眼。古以笙望着已经关上的门,若有所思。凌芊走到门外,筋疲力尽地坐在一排塑料椅上,隔了几年,为什么要会碰见那个人……从看见他的那一刻,所有往事就像一把把尖利的匕首插进她的皮肉,过了几年,她仍然记得当年自己的单纯甚至天真,现在看来跟耻辱一样。她的价值低贱得就如一篇论文,当她把那篇用了两个月时间写出来的论文《论修辞学在明清小说中的应用》交给他仅仅一个星期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般,视她如地上随处可见的石子。那时候大四的他说他忙着实习,没有心思写论文,让她帮自己写一篇。因为他的成绩非常好,只要交了论文,完成答辩,就可以顺利毕业,再说当时二人同在文学院,她对文学方面的东西比别人熟悉很多。她那时想都没想,就答应下来,让他放心实习。她用了两个月的时间,查了许多资料,几乎天天对着电脑,本来双眼视力还算可以的她,最后离不开眼镜了,有几天甚至因为用眼过度,引发了结膜炎。这两个月里,他一次都没有回学校看她,在外面租了房子,在一家挺大的广告公司做总经理特助秘书,总是说自己很忙很忙。凌芊见他这么忙,就很少打扰他,碰上周末才去他租的房子里打扫、做一顿饭给他吃。他给她的回应仅仅就是一句:“你真好啊。”但这么一句话,已经可以让她高兴好几天了。凌芊想到这里,握拳狠狠打在旁边的墙壁上,手上的疼痛她丝毫没有感觉,因为她实在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来发泄心里那熊熊的耻辱感。她永远不会忘记他在愚人节那天打电话跟她说他已经跟一家公司签了合同,要留在那个公司工作,她还来不及恭喜他,就得到他不知道用什么逻辑推理出的一个结论——“所以,我们分手好了,我想把心思用在工作上。”她一听,手机就掉到地上,当她拣起来的时候,他已经挂了电话。她急得马上翘掉整个下午的课,去他公司找他。他明知她在楼下,却故意磨磨蹭蹭让她站了两个小时才下去,说自己刚才在开会。凌芊问他是不是在开玩笑,他一脸正经问她:“我为什么要开玩笑?”凌芊追问他究竟怎么回事,他露出一种凌芊从来没有见过的鄙夷神情,对她说:“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然后,转身离开,从此,凌芊就再没见过他。“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凌芊一直不知道他这句话什么意思,她打过几次电话给他,但是他一开始是拒接,再后来干脆换了手机号。她当时以为,是因为那时自己只有19岁,所以22岁的那觉得自己幼稚。直到大二的开学初校庆的时候,她碰见他的同学,才从那个人口中得知,他在跟她交往前就有一个很有钱的女朋友,就是他后来签合同的公司总裁的女儿,他那个时候就一直为写论文的事情发愁,还开玩笑说如果能骗到一个学妹帮他写就好了。这,就是真相。“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的真相。
“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是啊,她真幼稚,幼稚得被人利用了还不知道,她是一个很珍惜这份感情,而他是一个专门利用女人的感情来达到目的的人,无论是帮他写论文的她也好,有钱的总裁女儿也好,他为了自己的前途,可以这样不择手段。就是一吃软饭的——许慧、苏敏和小琼知道这件事之后一致评价说。“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他用他的绝情,教会凌芊无情……压抑了很久的往事一件一件浮上来,巨大的悲伤感压得凌芊几乎喘不过气,她弓着身子,双手抱着头,抓着两边的头发。她当年是那样得幼稚,幼稚得好可怜……“你没事吧?”凌芊猛地睁开眼睛,急忙把刚才摘掉的眼镜戴上,看见古以笙蹲在她面前,用一种温暖的关切眼神望着她。“你没事吧?”——这句话对她来说是那么陌生,她为他写论文写到半夜三更的时候、拖着正在月事中的身体帮他打扫卫生的时候,在他公司楼下站了两个小时的时候,他可曾这样问过她?对于她的付出,他的反应仅仅是“不要写得太晚,明天再写也可以”、“打扫得真干净,你真棒”、“你怎么这么幼稚”而已,对待一个女仆也不过是这样的吧?“凌芊?”古以笙伸手在她眼前晃了一晃。凌芊站了起来,“那个人得了什么病?”“恩?”古以笙也站起来,推推眼镜,“应该是急性胃炎。”“我不是问里面那个!刚才那个!”刚才那个?古以笙沉下目光,最终没有回答她。他的表情不像是不知道,倒像是知道了不愿意告诉她!凌芊耐着性子,“他得了什么病?”
“我不能告诉你。”古以笙抬眼看着她,坚定地说。凌芊一时生气得几乎要冲他发脾气,但是他的目光沉静得像深不见底的大海,硬是压住了凌芊心中的怒火。“你的医德倒是好。”她讽刺道,别过头去。她多希望从古以笙口中听到那个人病得就要死了的好消息。“我进去了。”她撇下古以笙,又进去病房。“你打算在这里呆多久?”凌芊一进去,就把坐在床边的婕云拉起来,“再不走,就没有公车回学校了吧?明天还要上课呢。”“是啊,婕云,你回去吧。”曾允皓看了一下手表。“好吧,你们都赶我走,我走就是了。”婕云冲凌芊吐吐舌头,走到一边去拿自己的包,“允皓,我明天再来看你哦。”她向曾允皓摆摆手,算是再见了。姐妹俩一起出了病房。“对男人这么好做什么?”凌芊一关门,马上斜眼看着婕云。“姐,我就知道你要这么说。”婕云受不了地摇摇头,“就算是同学,这么照顾一下也不过分啊。”“他能给你什么好处?”凌芊翻翻白眼,很不以为然,“对一只狗好,它还会成天冲你摇尾巴,对男人那么好,最后反咬你一口的时候,打狂犬病疫苗都没用。要我选,我宁愿被狗咬一口。”
站在外面一直没有离开的古以笙很汗颜地从凌芊的言语中得出她对男人这种生物的看法——连狗都不如。“那我能不管他吗?”婕云双手一摊。“看在他生病的份上,你照顾他一下吧……”凌芊投降,“不过我要提醒你,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人,将来怎么照顾你?”“因为我们学校搞什么街舞比赛,他刚好是院街舞队的队长,所以排练得很辛苦啦。”
凌芊握着婕云的手,郑重其事地问:“平时呢?宿舍干不干净?是不是经常逃课?学习成绩怎么样?抽烟、喝酒是不是都很在行?跟别的女生是不是很随便?跟其他男生相处得怎样?有没有特别亲近的男生?会不会有同性恋倾向?像那种那么帅的男生,十有八九对女的都没兴趣,有的时候用女生做掩护,来掩盖自己同性恋的事实……”古以笙终于受不了,转过身去窃笑。婕云老老实实回答以后,凌芊总算放她一马,丢下一句“那小子有待考察”才准备要走。她送婕云到车站,看着她上了公车,一转身,发现古以笙站在不远处,似乎一直在等她的样子。大概是因为住得近,想一起回家吧……凌芊想起自己晚餐都没吃什么东西,可惜了那两百多块钱。她走过去,“我去麦当劳买东西,反正顺路,一起去么?”古以笙把头点了一点,“走吧。”“医生都不吃这种垃圾食品吧?”到了麦当劳门口,凌芊停下来说,“我进去买一下就出来。”
古以笙双手插进裤子口袋里,淡淡地说了一句:“去吧。”凌芊便走了进去。因为过了饭点,又不是周末,里面的人不是很多,凌芊找个地方排队,她的前面只有一个人。在等对方点餐的时候,凌芊不禁回过头去看玻璃窗外的古以笙,他高瘦的身材穿着那套黑色的修身西装十分合适,在霓虹灯的闪烁下,风吹了吹他额前的流海,他微转身,迎风站着,用手拨了拨头发。如果以他为主角拍一副照片,该是很不错的一张海报。凌芊发现,当他微垂下眼睫,就会显出一副很忧郁的姿态,忧郁得很深情,如同湛蓝的大海一般深情。她很喜欢看他微笑的样子,宁静得很舒服。凌芊你在想什么?!她忽然提醒自己,发现服务生正朝她微笑,问她要点什么。
“板烧鸡腿汉堡一个……不,两个……中可两杯。”她一边说,一边拿钱包,然后补充道:“还要一个甜筒。”提了两个袋子在手里,另一只手握着一个甜筒,凌芊边用舌头舔着手上的甜筒边走出了麦当劳。
“冬天吃冰淇凌真有意思啊。”她冲古以笙笑了一下,一屁股坐在街道边的长椅子上,深吸了一口气,慢慢吐出,尽量使自己忘记今天看见的一切,也驱赶着脑中那些不好的回忆。她拿出一个汉堡和一杯可乐放在身边,剩下的交给走过来的古以笙,“给你的,一起吃吧!”
“贿赂我?”古以笙接过,在她身边坐下。“你见过用麦当劳贿赂人的么?”凌芊承认自己今天很失常,很想找一个人说一大堆废话,克制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陪我坐一会儿吧……”她低声说,显得很落寞。
古以笙望了她一眼,拿出可乐,打开上面的盖子,察看里面有没有加冰,“你等我会儿。”说着,他就起身离开。凌芊好奇地目光追着他的身影,见他走进麦当劳又买了两杯饮料,随后出来,然后给她一杯。“热巧克力?”凌芊眨眨眼。“冬天别吃冰的东西,对胃不好。”他看着她手中的甜筒,“尤其是那个。”
“是,是,古医生——”凌芊对着甜筒一阵狼吞虎咽,以飞快的速度吃掉它,免得自己受不了古以笙的话语而把这么好吃的东西扔掉,就好像那两杯加满冰的可乐,下场就是被扔掉。“我下次一定注意。”古以笙微叹口气,找出塑料袋里的纸巾,在她嘴角边抹了一下,又把纸巾塞进她手里。
凌芊微红了脸,偷看他一下,他拆着汉堡的包装,看来并不排斥那所谓的垃圾食品。凌芊清清嗓子,故作严肃。古以笙刚要把汉堡送到嘴边,忽然停下来,“我有个问题一直想问你。”
“什、什么问题?”该不是要问她今天那个男的和自己是什么关系吧?“你为什么叫‘牵着猫逃跑’?”“哦,这个啊。”这并不是什么秘密,凌芊很愿意跟他说,“我初二下学期的时候,养了一只很漂亮的猫,三个月大,黑色的,只有四个爪子和颈上一圈是白色的,我叫它‘喵咪’。”
古以笙点了下头,表示在听。“它跟我非常要好,每天放学都等在门后,我一开门就跳过来蹭我的腿。它胆子很小,怕生,也怕体积大的东西。估计放一只老鼠在它面前,它也会吓跑,呵呵。”一说起原来那只猫,凌芊的脸上就浮现出温柔的笑意,“初二暑假,我去外婆家住了一个月,我妈打电话来说,我家喵咪发现我不见了之后,开始不吃饭不喝水了,天天趴在我床边等我,除了去上厕所之外,都窝在那里一动不动。坚持了三天,我妈看不下去了,硬是喂它吃了一点鸡肝,它才慢慢肯吃东西,大概是接受了我已经离开的事实吧。”“后来呢?”凌芊忽然自嘲得笑了笑,想起这么多年,竟然从来没有人有耐心听她讲喵咪的故事和笔名的由来,现在坐在一边听她讲的居然是古以笙……“我回去以后,它一开始还没有认出我,后来我倒牛奶给它喝,慢慢它就认出我来了。只是我没有想到,我很快就会失去它……没几天,我爸买了一套房子,然后就开始嫌喵咪的爪子尖利,会刮坏新沙发。我没在意……”凌芊长长叹了一声,“终于有一天,9月23日,我中午上学的时候抱它摸她,心想会不会哪一天再也见不到它,下午回家的时候,妈妈就告诉我它不见了。”古以笙的眉毛一挑,然后又微皱起来。“我像死了一样过了三天,不说话,一直哭。”凌芊顿了顿,声音变得有点沙哑,“每每想起喵咪,就会想,如果当时带着它逃跑了,也许现在还和它在一起呢。”“它没再回来?”“后来我妈才对我承认,是她把喵咪送到它原来的主人那里,因为怕我爸搬家以后就抛弃它。我心想,也许这是个好归宿,就没再想着要把它弄回来。可是没几个月我就听说,我的喵咪自己从那个主人家跑掉了,再没回来。”凌芊沉下眼睫,“它终究是不再回来了。”最后一句话,是鲁迅式的语法。凌芊咬了一大口汉堡,发出赞叹,“真好吃啊,要不是吃了会发胖,我每天都买一个!”她偏头看着古以笙,“你呢?怎么就看起我那低俗的书来?”“一天晚上值班,特别无聊,在抽屉里发现一本书,也许是护士留下的,就拿来翻翻。”古以笙勾勾唇角,看着凌芊,“挺好看的。”“真的呀?”凌芊得意地昂着头笑。
七
真疯狂,和一个医生坐在路边的椅子上吃垃圾食品,也算是一种刺激的体验吧!凌芊看着古以笙一口口咬着汉堡,心里有一种很有趣的感觉。“你呢?为什么会当医生呢?我也听过校董事的一些事情,是从医药方面起家的,然后才投资办了学校,你是为了继承家业吗?”古以笙往靠背上一靠,手搭在靠背上,“我……从没有想过从商,对于父亲的企业,丝毫没有过觊觎。人在商场,难免沾染一些俗气和虚伪,甚至阴险,为利益不择手段,渐渐也将人心一并失去。”他望着远方闪烁的车灯,像流水一样不断划过他的眼瞳,深沉的目光中透露出他的某种执著,也许是对人性的一种执著,“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踩着失败者的尸体向上爬,最后站在金字塔的最顶端向周围的人炫耀自己的虚荣,践踏那些曾对他付出的人——我不愿意以那样的方式成为一个看上去很成功的男人。因此,父亲常说我‘胸无大志’。”他无所谓地一笑,“上大学的时候选择了医学院,因为医学这东西是除文学以外唯一值得深究的东西——我这么认为。比起商人、政客,医生似乎更干净一些。”凌芊认真听着他说话,心中有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她不禁想起那个人来,她当初也不过就是他的一个棋子,而且也许是类似于象棋中的卒这样随时可以抛弃的棋子,她死在了他前进的道路上,他浑然不觉惋惜。他如同将帅,有着自己的规划,知道如何利用每一个棋子来达到成功的目的,而他成功的手段就是让每一个棋子去死,自己稳坐军中,最后扬起胜利的旗帜。“不过,当初是我幼稚了。”古以笙忽然将话题一转。听见“幼稚”一词的凌芊很是敏感,她瞪大眼睛盯着古以笙,想听他到底想说什么。
“医院也不如我当初想像得那么干净,内部肮脏的勾当很多,是外人难以理解的。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坚持。”“因此就先收下红包,再还给家属?”如果可以,凌芊很想摸摸他的头。
古以笙愣了一下,显然不明白为什么她会知道这件事。半晌,他说:“那只是一小部分,更多的东西我很难表达出来……我觉得应该淡然一点,对利益,对人等等。有一句话,‘有淡泊之人,如陶子者,一尘不染,一片冰心。’但是,可能由于自己从小物质生活优越,对金钱、地位上的渴望不及其他人那么强烈,于是养成了这么‘胸无大志’的性格。”“而这样‘胸无大志’的人却不多。”凌芊总算可以接上一句话,“野心勃勃的人让我觉得可怕,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在背后捅你一刀。有的时候我想,如果我们都活在童话里就好了,行恶之人必有恶报,善人也终有好结果。”她长长呼一口气,眨眨眼,“你知道吗?我一直很喜欢医生。”
“说下去。”“看了一本书,《白色巨塔》……”古以笙坐直身子,“你也看过?”“恩!”这么说他好像也看过呀!“我喜欢里见修二,他的坚持和你的似乎是一样的。那时候觉得,他好像就是我一直在等待的男人哪!”“呵呵……”不知从哪家店里飘过来的音乐声,贝多芬的《庄严的弥撒》,那正是《白色巨塔》最后一页里提到的古典乐曲。凌芊闭上眼睛欣赏了一会儿,回想着古以笙刚才的话,觉得自己获得了一次前所未有的心灵倾诉。但是,古以笙的话是发自内心吗?回家的路上,凌芊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她觉得自己不能再随便相信一个男人了,她仍旧觉得男人的每一句话都是谎言,目的就是赢取女性的好感,然后达到自己利用她们的目的——这该死的心理障碍!记得小琼评价自己是“缺乏安全感”,或许她说对了吧。但是古以笙说那些话实在不像是有什么目的,因为从她身上,他并不能得到什么好处。
到五楼的时候,凌芊对他说再见,他点点头。凌芊继续上楼,还没有踏几级台阶,古以笙忽然叫住她,“凌芊——”“恩?”她回过头。“我……”凌芊忽然打了个喷嚏,吸吸鼻子,很不好意思地问他:“你刚才说什么?”
古以笙沉默了几秒,“别受凉,再见。”“哦,谢谢。”凌芊笑着挥挥手,转身上楼。一个护士敲敲门,走了进来,环视办公室以后,问正在看病历的古以笙:“胡主任呢?”
“巡查病房,快回来了。什么事?”古以笙将病历放在一旁,推推眼镜。
“病人的化验结果出来了,我先放在这里,等他回来看。”护士将几张化验单交给古以笙,转身走出了办公室。古以笙拿过化验单,上面写着两个病人的化验结果,一个是他的病人林科,另一个是胡主任负责的病人袁行剑。“袁行剑……”古以笙先把林科的化验单放在一边,专注地察看袁行剑的化验单。如果他没记错,上次在电梯里碰见的那个让凌芊神色大变的男人就是袁行剑。“古医生。”胡主任推门进来,“小刘说她把化验单拿来了……”“是的,在我这里。”古以笙刚想把单子交给胡主任,他就摆一摆手,“你先看,我发个邮件……”说着,他就在电脑前坐下。古以笙应了一句,便继续看着化验单。“那个叫袁行剑的怎么样?CEA(癌胚抗原)和CA19-9(糖链抗原)的结果如何?”胡主任看着电脑屏幕。漫不经心地问古以笙。“血清CEA大于5ug/L,阳性;血清CA19-9浓度……很高。”古以笙一边翻看化验单一边说。胡主任有了点认真的表情,“切片的检查结果呢,细胞分化程度情况如何?”
“低分化。”“低分化?”胡主任的目光从电脑上移开,“扩散了?”“虽然还有待检查,但是估计已经扩散了。”古以笙放下化验单——如此明显的结果已经不需要再判断了,“之前做胃镜检查的时候就发现疑似肿瘤附近有多处破损,边界也很不清楚,我告诉他是胃溃疡。”胡主任摇摇头,很惋惜的样子,“真少见,这么年轻,二十六七岁的人就是胃癌晚期……”
古以笙微点一下头,他进入医院以来,接触了不少癌症患者,这么年轻就是胃癌晚期的倒是第一次见到。这袁行剑和凌芊到底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凌芊对他的病情这么关心?如果凌芊知道他是胃癌晚期,会有什么反应呢?“你的病人怎么样?”胡主任随口一问,打断古以笙的思绪。古以笙看了看林科的化验单,“胰腺有个肿瘤,良性的,只有花生那么大。”
“但是不可以怠慢,良性忽然变成恶性的病例很多……你告诉袁行剑说他得的是胃溃疡?”胡主任发完邮件,开始看袁行剑的化验单,进一步确认他的病情,“对他隐瞒病情吧,继续跟他说是胃溃疡,让他配合治疗。不过先通知家属吧!原定的手术计划照常,打开腹腔看看肿瘤的转移结果再商量制定治疗计划。听说你在准备的博士论文就是有关胃癌的是吗?那现在开始你跟我一起负责他,你也可以学习学习。”“恩。”古以笙站起来,理了理白大褂的领子,“我去病房通知林科检查结果,顺便看看袁行剑的情况。”在住院部的楼下,古以笙碰见了来探望曾允皓的毛婕云,打了个招呼,就直奔林科的病房,告知了病情后,他来到隔壁袁行剑所在的病房。袁行剑见了他,马上就认出了他就是那个和凌芊手牵手走出电梯的人——凌芊拽什么?一个当年被他几句话就骗得神魂颠倒的小女孩,居然敢向他示威?他就让她见识一下他的厉害!他先是用很怪异的目光上下打量他,看着他胸前挂着的名牌。原来这男人是医生啊……先不管凌芊了,自己的病要紧。“医生……今天我的检查结果应该出来了吧?”“确诊为胃溃疡。”“原来是胃溃疡,怪不得疼得厉害,全身都不舒服……”袁行剑自言自语着,用手按着腹部,一会儿又问:“可是我一直觉得这里硬硬的,吃不下东西,脸色也越来越差,有点发黄……上厕所的时候,还会有血……这是怎么回事?”“因为引发了肝炎,所以你没有食欲,而且,出现了黄疸现象,脸色发黄。血……我想,应该是由于消化道溃疡引起的。”作为一个医生,对一个癌症晚期病人隐瞒病情是件善事,但应对病人提出的各种问题时需要极快的反应能力,把谎言编造得天衣无缝同时还要合乎病理。然而,古以笙听他这么描述,推断出癌细胞很有可能已经转移到了肝脏。不用说是袁行剑,就算是医生,也会觉得古以笙的解释合情合理。他总算放心下来,舒了口气,又开始打量古以笙,欲言又止。古以笙发现,如果他的脸色好一些,应该也是个俊朗的男人。“你……跟凌芊……”袁行剑终于问出口。古以笙抬眼,没有回答。多多少少他也猜出几分,或许袁行剑就是那个让凌芊对男人产生偏见甚至可以说是心理障碍的人,究竟是多大的伤害,足以让一个人产生这样的心理障碍,古以笙难以推断,现在该怎么回答,他也难以应付。袁行剑对当年自己的行为一点悔悟都没有,开始咄咄逼人起来:“她是不是可怜兮兮地看着你,帮你做这个做那个?这样的女人最烦人了,劝你早点和她分开。”“是吗?”古以笙眉尖一挑。“当然,我以前就快被她烦死了,同样是男人,我就这么劝你一句,她那样自以为是的人实在让人倒胃口。那个丫头脑子里不知道装了什么,成天把人幻想得跟童话一样,幼稚得不得了,千万要不得。任何男人都受不了她这样的……”“袁先生。”古以笙打断他的喋喋不休,你该休息了。”说着,他头也不回地走出病房。关了门后,耳边仿佛又听见贝多芬《庄严的弥撒》,他想,有些人的灵魂的确需要洗涤。
“哼。”袁行剑不屑地冷哼一声,别过头去。当年就是那个小丫头,害得他差一点跟现在的女朋友分手,他好不容易才甩开她,她又出现了!正在这个医生很可能还是她现任男朋友,万一那丫头跟医生说了什么,两个人联合起来害自己怎么办?他靠在枕头上,回想凌芊把论文交给自己的时候那兴奋的表情,好像以为自己做了什么了不起的事一样向他邀功。要不是他没有时间,否则随便写一篇论文都比她写得好!他比明白为什么她要对自己这么好,就只是因为喜欢他?真是幼稚!他不需要一个喜欢他的女人,他需要一个能给自己机会出人头地的女人!他现在的女朋友郑雨芳就是这么一个女人,身为总裁千金的她长了一张娃娃脸,虽然只比他小一岁,但看起来只有十七八,性格开朗,还特别知道分寸,他废了多少心思,总算和她订了婚,只要不出意外,结婚以后,她父亲一定会重用自己,那么,十年之内,他成为副总裁应该不成问题!而凌芊呢?她虽然也是在比较富裕的家庭里长大,但是却没有能力让自己平步青云,撇开这个不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凌芊喜欢写小说的原因,她脑袋里总是喜欢想一大堆东西,他不愿意天天跟她交流,他的时间得用在为将来的谋划上。他知道自己的家庭情况,父母虽然是双职工,有很稳定的收入,但是他父母却生了五个孩子,他是最小的,上面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他三个姐姐的学历都不高,现在都已经嫁人了,他和哥哥学习成绩都很好,但家里只能供一个人上大学,哥哥比他大一届,高考时哥哥考上了重点大学,这一点让他很烦恼,开学之前,他偷偷撕了哥哥的录取通知书,让哥哥上不成大学,而第二年,他自己考上了F师大。哥哥无奈,只有出去打工供他上学,可是,去年,他哥哥却因为患了流感未及时治疗引发脑膜炎去世了。说实话,他对哥哥有点愧疚,但是他不得不这样做,只要自己能飞黄腾达,牺牲多少人的利益都在所不惜。与他哥哥相比,那个凌芊算什么?不就帮他写了一篇论文,还以为自己会娶她么?天真得近乎愚蠢!无聊啊,虽然今天是星期天,但是自己的生日得一个人过啦,因为大家都有自己的事啊。凌芊这样规划,下午去安德鲁森买了慕司蛋糕,要她最喜欢的绿茶口味的,再买一大堆烧烤回来,大吃一顿!睡到中午才起来的凌芊对自己的规划很满意,慢吞吞地刷着牙。她的生日还真是红火——今天月事来了,肚子不太舒服。等她把牙刷完了,刚要洗把脸的时候,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她奔过去一看,是小琼。“喂,亲爱的,想我啦?”她接起,故作娇嗔道。“你少恶心!赶快出来,我在你家楼下。”“啊?你……怎么可能?!你离家出走了?”凌芊不太相信,以为小琼是在耍自己,就开玩笑道:“是不是又没冲厕所,被你妈给赶出来了?居然跑我这儿来了,你还真会跑!”
“我刚好跟我妈来X城看亲戚,想起今天是你这祸害出生的日子,就过来看看。你再不下来我就走了!”“别呀……”凌芊来劲了,三步并作两步跑到阳台上向下望,果然看见小琼穿着一件墨绿色的大花纹毛衣、淡色牛仔裤在楼下,手臂上还搭着一件大衣。太好了!“小琼,你等等!我请客今天!”
“废话!难不成我请啊?你快点哦。”小琼说着,挂了电话。凌芊手忙脚乱地洗了脸,涂了护肤霜,穿好衣服,冲出门去。跑到三楼的时候,刚好碰见值早班回来的古以笙。今天心情特好,凌芊给他一个大大的笑脸,“嗨!古以笙!”
古以笙还有点不习惯她忽然的热情,但还是回礼道,“什么事这么开心?”
“哦,今天是本小姐生日,出去请客!”凌芊指着自己。他一听,笑道:“那祝你生日快乐……”“哈哈,谢啦!我走了,拜拜!”凌芊绕过古以笙,一溜烟地跑下楼。古以笙敛起笑容,前几天袁行剑的喋喋不休让他很不愉快,并不是因为袁行剑冒犯了自己什么,而是对袁行剑评价凌芊的言论很是不满——也许,这就是他对凌芊伤害,所以让凌芊一边写着爱情小说,一边不再相信爱情。被这样一个男人弄成这个样子,她真不值,至少,他替她不值……
“琼耶——”凌芊一把抱住小琼,送上香吻一个。“你敢乱来,小心我的似阳哥扁你哦。”小琼推拒着,一脸奸笑。“什么似阳哥?你……”凌芊重重打了她一下,“你这花心的!又搞上什么男人了?!”
“一边走一边说啦。”凌芊把小琼带到了著名的小吃一条街,有点像台湾的夜市,准备用一个下午的时间吃遍。她们流连于各种美食之间,谈论着最近发生的事。对于小琼的感情经历,凌芊多少有点了解,知道之前她和一个男人纠缠了好多年,期间分了好多次,合了好多次,小琼自己用一个历史朝代规律来自嘲说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没想到现在终究是断了,原因是那个男人的感情太不稳定,让小琼累了……累了……她居然累了,凌芊想,小琼和自己一样,都是对感情以及男人彻底失望的人,以前觉得她是在玩弄感情,其实不然,她一直处于一种彷徨之中,在相信和不相信之间犹豫着:相信,是因为憧憬;不相信,是害怕伤害。至于小琼所说的“似阳哥”,听她说是在买体育彩票的时候认识的,人如其名,像太阳一样,给她很温暖的感觉,据说还跟韩国明星李俊基有几分神似。小琼现在每周都去买体育彩票,就是为了碰见她的似阳哥,基本上小琼还算是个主动的女孩子。“你这么诚心诚意的,就算追不到似阳哥,也会中大奖的。”凌芊打趣说。“我寒假时候回去看看你的似阳!”“做老师就是好哇,还有假期哦。”小琼嘴里塞着烤鱿鱼,含糊不清地说。
凌芊和小琼在街上混到八九点,小琼说她得回那个亲戚家,于是凌芊就抱着吃得鼓鼓的肚子也回家去。“真爽呀!”凌芊洗了个澡,倒在床上。她没有跟小琼提自己在医院遇见袁行剑的事,因为她觉得自己不会再和那个人有什么交集了,见面就是一次偶然,也可以说是意外,提了也没意思。不过她真的很好奇他得了什么病,可惜古以笙就是不告诉她——作为一个医生,是不可以随便把病人的病情透露给外人的。趁着自己心情好,凌芊打开电脑回着读者来信,肚子隐隐作痛着,她认为是来月事的原因,喝了点热水,就不再管它了。但是,痛经的话,肚子怎么咕咕在叫呢?于是,凌芊跑了一趟厕所,然后是第二趟,第三趟……她从厕所出来,看看钟,十二点了。今天好累,可能受凉了?凌芊爬上床,迷迷糊糊的睡了,可是怎么也睡不安稳,肚子很胀。等她猛然惊醒,被一阵巨大的反胃感弄到没有办法继续睡觉,她摇摇晃晃走到洗手台,马上吐得翻江倒海,几乎要把自己整个胃给吐出来。胃底一阵阵的抽痛,让她干呕不止。她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发觉温度比平时高很多,而且,现在的她,觉得很冷……她心想,自己可能是感冒了。回到床上,她用被子盖住自己,双手交叉抱着自己的双臂,觉得手碰到的皮肤像针扎一样疼,被子也丝毫不起作用,她觉得越来越冷,冷到发抖——这是她从来没有过的病痛经历!
八
古以笙……她的心中只浮现了这么一个名字,他是医生……她艰难地看了床边的闹钟,已经两点多了,他在睡觉吧?不管了,她难受死了!她穿好衣服,扶着墙壁,用了今生最大的耐力走到楼下,几乎要站不住了,这么短的距离,好像走了一辈子一样。她敲敲门,可是里面没什么动静,她咬着牙,用尽全力,握拳敲了好几下,如果他再不出来,她就死在他门口好了!总算,里面响起了脚步声,古以笙开了门,头发微乱,睡眼惺忪。
“我要死了……”凌芊带着浓浓的哭腔。古以笙去摸凌芊的额头,“这么烫……你怎么回事?出去的时候不是还活蹦乱跳的吗?”
“别,好痛……”无论被碰到什么地方,凌芊只有一个感觉,就是刺痛。
“哪里痛?”“全身都很痛,碰一下就像针刺一样…”凌芊一边喘,一边抽泣。古以笙的唇角一抿,拉着她,“去医院!”“不要,我不去医院……”她怕打针!“由不得你!”古以笙的语气变的空前强烈,“我去换衣服,你等着!”
“我不要去——”凌芊倚着门框,无力地叫着。“不去?”古以笙穿好衣服出来,伏下身,“上来,我背你。”凌芊撅着嘴,趴在他背上,听见他将她的手环在他脖子上,用很温柔的声音说了一句:“抱好……”那一刻,她的心弦好像被轻轻拨动了一下。古以笙把凌芊送到医院,直接挂急诊,值班的医生得出更他相同的结论——生物性食物中毒。“再晚一点送来就没命了。”那个医生吩咐护士给凌芊挂瓶的时候说。“古医生,你女朋友啊?”值班的几个护士掩嘴笑着。古以笙没回答她们,叫其中一个护士去拿体温计。护士在为凌芊扎针的时候,凌芊老不高兴地皱着眉头,眼泪汪汪的。她一阵阵发冷,全身一点力气都没有。护士拿了医生开的药片让她吃下去,她闻到那药片一股子怪味,不住干呕,犹豫了很久,就是没办法放进嘴里。古以笙坐在她的病床边,“吃下去,然后量体温。”柔柔的中低音在此时尤其好听。
凌芊无力地瞥了他一眼,最终选择听他的话。虽然对药片的反应很大,她还是一闭眼,把它们都吃了下去,换来的结果就是干呕到胃部又是一阵阵抽痛。忍了很久,总算没有把刚才吃下去的药再吐出来。“三十八度二。”四分钟后,古以笙看着体温计。“我……我真的是食物中毒啊……”那个词对自己太陌生了,凌芊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也有这么一天。“你吃了些什么?”古以笙的语气略带责备。凌芊很认真地回忆着,细细数来:“很多啊……章鱼小丸子、烤牛肉啊,鱿鱼啊,还有奶茶、麻辣烫,鱼丸,热狗,寿司卷,炸苹果,多得数不清……”古以笙简直是无语,她这么个吃法,根本难以判断是什么食物导致的中毒。她真是个不能让人放心的大小孩……明明自己不见得多会照顾自己,却成天摆出老成的样子,生了病,也不见得会有人在身边照顾她。“古医生,要打退烧针吗?”护士问。“再等等,看情况。”古以笙的目光始终落在凌芊苍白的脸上,目光中有着浓浓的怜惜。见她病殃殃的,一副不知所措的样子,他就轻声劝着,“没什么事,明天就会好了……”
“要多久才挂完呀……”凌芊看着那一滴滴的药水输进自己体内,刚才看见护士拿了好几瓶药水在旁边,不知道全部挂完要多久。“三四个小时,你先睡吧……”凌芊把眼睛闭上,说实话,日光灯照得她的眼睛很不舒服。没多久,她像是想起重要事情一样,又睁开眼,“那你呢?”“我在这里。”古以笙安慰性地摸摸她的头。一个护士窃笑着对另一个护士说:“瞧人家古医生,原来早就有女朋友了……”
“是啊。”另一个护士说,“对她很好呢……看来我们是没希望了!”凌芊虽然闭着眼睛,但是一直没有睡着,还是因为认床的缘故,有时候偷偷睁开眼去看瓶子里的药水挂完了没有,就看见古以笙坐在一旁,手里捧着杂志。一瓶药水挂完之后,护士进来换第二瓶,古以笙就叫护士再给凌芊量一次体温。这一次量出来的结果让凌芊大吃一惊——三十九点九!这不就是四十度了吗?她见过一些发烧到四十度的孩子,有的聋了,有的干脆就傻了……一想到这里,凌芊就怕得要死,她不能接受一个智商忽然就降到一百以下的自己。怎么办……为什么挂了瓶还不退烧呢?是不是自己中毒得真的很严重?凌芊真是后悔莫及,早知道自己现在是这样的下场,她怎么也不会乱吃东西的。“呜……”生病时候,人都特别脆弱,凌芊又哭了,发高烧而昏沉沉的脑袋里像装了浆糊一样,只想到一个字“死”。眼泪横流进鬓角的长发里,很快就沾湿了几缕长发。凌芊抬起没有被扎针头的左手去摸自己的额头,感觉真的很热,从小到大虽然也发过几次烧,可是从来没有一次高到近四十度,所以这温度,也是第一次在自己额头上感受到的。忽然,有什么温热的东西覆上自己的手,将它从额头上移开,凌芊偏看一看,古以笙握着她的左手,另一只手轻轻塔在她额头上。
“别哭,我在这儿……”潺潺的嗓音就像在枕边的低吟。凌芊把头点了一点,抽泣一下。“退烧针。”古以笙回头吩咐一个护士。凌芊万般无奈地看着护士拿来注射器,划开小小的药水瓶,将药水吸进了针筒里。那尖尖的针头闪着银光,简直就像一样杀人凶器。浓浓的酒精味飘了过来,凌芊不禁一抖,很像大叫着逃开。
由于是臀部注射,古以笙很自觉地借口去洗手间而回避开。虽然屁股上挨了一针,但退烧针的效果很明显,不到二十分钟,凌芊的体温就降了下来,她也得以昏沉地睡去,期间有护士来换药水,她也不知道。“行剑,好点了吗?”一大早,郑雨芳和袁行剑的大姐袁行淑一起来医院看望病床上的袁行剑,只见郑雨芳穿着夏奈尔最新款的冬装,提着个LV的皮包,把一个大果篮摆在一旁的矮柜上。
“雨芳,你来了!怎么还买这么贵的果篮哪,你瞧你……”袁行剑恭敬地坐起来,然后才问候自己的大姐袁行淑。他招呼郑雨芳坐下,对袁行淑说:“姐,快削个苹果给雨芳。”
“行,你们等着!”袁行淑和家里其他人一样,对家中现在唯一的儿子袁行剑都是万般宠爱,有求必应,她把弟弟对郑雨芳的谄媚理解为恩爱,二话不说就拿起水果刀开始削苹果。“胃还难受吗?”“还好,但是仍旧吃不下饭。”郑雨芳有一听,皱起了眉头,“这怎么行!下个月我们就要结婚了,还要去南欧渡蜜月,你这样的身体能不能应付呀?”袁行剑忙拍拍胸脯,改口说:“我就快好了,你就放心吧,你老公我呀身体好着呢,简直就可以吞下一头牛!”“瞧你那傻样。”郑雨芳用手指点了下袁行剑的头,呵呵笑起来。二人和袁行剑拉着家常,因为怕影响他的病情,二人过不了多久就准备离开了。这时,胡主任推门进来,看见郑雨芳和袁行淑在里面,就退出病房在门口等着。家属来得正是时候,他本想在今天通知袁行剑的家属来一趟呢。等她们二人出来之后,胡主任才小声对她们说:“二位跟我来一下。”
袁行淑脸色一变,有种很不祥的预感,郑雨芳还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很快跟了上去。
胡主任把她们俩带到楼下,开门见山地说:“关于袁先生的病情,我想二位……要作好心理准备。”袁行淑大骸,脸色唰地白了,而郑雨芳还是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不就是胃溃疡嘛,开刀一下不就好了吗?”胡主任摇摇头,心想年轻的女孩就是不懂事,“事情是这样的,通过进一步的化验和检查,我们发现袁先生得的是胃癌。”“胃癌?!”两个人异口同声地叫起来,袁行淑双手捂着嘴,郑雨芳的脸色终于变了。“怎么会是胃癌呢?明明只是胃溃疡啊!”“从道义上讲,要对病人隐瞒病情,所以,也请你们对袁先生守口如瓶,另一方面也配合一下我们的治疗。”胡主任双手背在身后,微腆着凸出的啤酒肚。“总之,你们尽量配合我们,不要给袁先生太大的刺激。”“那,是什么阶段的胃癌呢?”袁行淑焦急地问,“他这么年轻,应该只是早期吧!”
“这个……很遗憾,是晚期。”“天啊!”袁行淑几乎要晕过去。郑雨芳张大嘴,也盯着胡主任,双唇颤动着,“这、这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见惯了这种场面的胡主任并没有显出很关心家属情绪的样子,打着一副官腔,“我们一定会尽量救治袁先生……其实就算到了晚期,也不是没有治愈的可能,有几个晚期癌症的病例到最后就被治愈了,所以你们也不要太难过,要有希望。”这些话是纯安慰性的,胡主任之前不知道对多少个病人家属说过同样的话。胃癌晚期了……郑雨芳咬着下唇,眉心打了一个结。迷迷糊糊中,凌芊被几个护士的声音吵醒。“古医生回去了吗?”“进手术室了。”“怎么回事?今天只有安排他下午的会诊而已啊。”“他的一个病人忽然出现术后肠阻塞,要再进行手术。”“啊?他行不行呀?昨晚到现在一直陪着,马上又进手术室?会不会晕倒在里面?”“怎么可能,他曾经在一次大手术里当第一助手,站了快十个小时都没怎么样,现在这点程度不算什么啦。”凌芊醒了过来,由于昨天太匆忙,没有戴眼镜就出门了,所以现在看得不是很清楚,但仍然能看见墙上的钟所显示的时间。都十点了……记得六点的时候一个护士叫她起来吃了药,她就又睡着了,现在已经这么晚了……“小妹,好点了没?”一个年纪稍长的护士见她醒来,就走过来问。由于大家都以为凌芊是古以笙的女朋友,所以对她比较热情。“好了……”凌芊连忙回答,虽然全身还是软绵绵的,但是已经没有昨晚那样像要死了一样的难受了。“当然得好了,不然太对不起古医生了。”一个护士边收拾药品边说,“陪了你一晚上,一直怕你再发烧。哎哟,对女朋友这么好,可羡慕死我们了!”看来这些人都误会了……凌芊把枕头弄高了些,微撑起身子,靠在枕头上。“别哭,我在这儿……”她的耳边仿佛又响起古以笙柔和的音调,心情一下子变得很复杂。她对古以笙是不是……她以为自己不会再喜欢上男人了,可是,现在看来,她并没有丧失喜欢男人的能力。她不是同性恋,会喜欢男人是正常的,然而,她怎么可以喜欢上一个男人呢?“古医生。”外面有护士在打招呼,凌芊马上看向门口,就看见古以笙出现在那里,还穿着手术的绿色衣服,口罩还挂在脖子上。“醒了?”他走到床边,“你好点没?”凌芊的心脏莫名其妙地跳地很快,不知道说什么,她就重重点了下头。以前看《红楼梦》的时候,贾宝玉被贾政打了,林黛玉来看他的时候,他显得很高兴。他一直就盼望着林妹妹能来吧?比起薛宝钗那隐晦的告白,林黛玉的一句“你可改好了”值千金。“我去换衣服。”古以笙见她醒来,恢复了气色,就放心下来。唉……凌芊承认,自己确实喜欢上他了。但是,她必须要压制自己,尽快从这喜欢从脱身出来,否则,她一定又会被伤得很惨,就像以前一样……她告诉自己,男人一开始都是这样的无害,甚至有些时候还让人感动,但是你永远不知道,在你之前,他们究竟对多少个女人有类似的举动。怪不得有人会发出“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感叹。她真希望自己还是当年那个天真的小女孩,对爱情有如童话一般的憧憬,可是这世界上有如果吗?如果还有如果,她希望古以笙永不要再出现,这样,她可以毫无顾及地喜欢着他,把他当作自己心中的一个梦。这样的想法有点奇怪,甚至别扭,凌芊对这样的自己感到十分悲伤。原来,她没有失去喜欢男人的能力,她失去的,是喜欢男人的勇气。
或许因为,他是一个好医生,所以会整夜陪着自己,换作别的病人,他一定也会做同样的事——凌芊对自己说。一次食物中毒,居然花了三百块钱!凌芊坐在taxi里唉声叹气,“怪不得有人开玩笑说,如果你有钱没地方花,就生病一次上医院!”她虚弱地转头对古以笙说。“算便宜了。”如果没有他,她还得再多花几百。“那个……谢谢你。送我去医院,还送我回家。”代价就是自己喜欢上了他,他真是赚到了,她亏大了!“中午吃点东西,再休息去。”古以笙交代,过一会儿又不放心地多问了一句,“家里有东西吃吗?”“有方便面。”她冰箱里除了方便面,真的没有别的东西能吃了,好几天没去超市了都。
“没有别的了?”“有别的我也不会做,连方便面都是用开水泡的……”她仍旧隐瞒着自己会做菜的事实,她觉得自己会的东西越少,就越不会被男人利用,不再会被男人当作什么清洁工和厨师。其实按今天的身体状况,即使家里有菜有肉,她也没有力气动它们。古以笙看了她一眼,沉默了。哼,吓到了吧?凌芊心想,是啊,男人听说她连方便面都只会用水泡,一定对她很失望了,古以笙也是一样的货色。早知道就告诉他,连泡方便面她都不会。凌芊看着古以笙一言不发地扶她上楼,还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便觉得很不是滋味,怎么了他?有必要吓成这样吗?一定巴不得早点避开她这个什么都不会的女人吧?男人都是这个样子,认为女人一定都要会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哼!他们还找什么老婆,直接找一个保姆不就好了!凭什么女人就一定要会做这些?其实每个人都会做,不管是男人和女人,但是为什么女人就这么心甘情愿地去做这些家务,而男人就会翘着脚看报纸和电视?!女人的可悲不在于要为男人做家务,而在于她们自己都认为身为女人,就应该去做——这就是现社会状况下男女变相不平等的一方面!所以,她就是不能告诉男人自己会做菜、洗衣服、打扫卫生!以前自己太傻了,以为越让男人知道自己的贤惠,男人就越喜欢她,而事实正相反,她的贤惠根本一文不值!她的大学同学雅君告诉过她,一个女人什么都不会,可是还有男人愿意要她,那么,那个男人一定是真的爱她。以前觉得匪夷所思,现在才知道雅君说的多么正确。“谢谢。”到了家门口,凌芊没有忘记跟古以笙再一次道谢,不管他心里是怎么想的,他帮助了自己,所以基本的礼貌不可以忘记。“你不要泡面……”在凌芊拿钥匙开门的时候,古以笙开口了。凌芊奇怪地回过头,眼睛不解地眨了眨。“别马上睡觉……等会儿我端吃的上来。”说着,他走下楼去,留下一脸震惊的凌芊。
凌芊愣愣地坐在沙发上,半天回不过神来。她忽然想起,自己下午有课要上,可是她实在是去不了学校。于是,她找到手机给学校挂了电话请假,假请完了之后,她把手机放在一边。对了,那个陆禹城自从和她吵架以来,居然再没联系她,是放弃了吗?最好是放弃了,因为她现在是绝对不会接受他了……她打开电视看着,一边想事情,一边等古以笙。怎么?他居然还要送东西上来给她吃么?他怎么这么好……他怎么可以这么好……半小时以后,古以笙果然上来了,把饭菜端给她,但是没有要进来的意思,“我下去睡一会儿,你慢用。”“等等。”凌芊叫住他,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问:“你做的?”“如果你还想中毒一次,我可以去买你昨天吃的东西上来。”古以笙挑眉道。
凌芊望着那一碗清粥和几道清淡的配菜,彻底说不出话来了。古以笙,如果你不喜欢我,就不要这样待我,我很害怕,你没有对我好的责任,你也没有非喜欢我不可的责任,我不想再被人伤害一次。我知道也许你是出于关心,但是却已经让我对你的感情产生了变化,我不想对你有所期待,因为只要没有期待,你无论做什么,我都不会感到失望,因为我对你从来没有过希望……凌芊沉默着,多么希望古以笙能够体会她那不敢再面对感情的、怯懦的灵魂。
九
接下来两个星期,都是学校复习和期末考的日子,凌芊忙着参与出考卷、复习和监考,忙得没有时间写小说,编辑一天寄一封催稿信给她,她的邮箱堆满了信。唉!正在监考的她在讲台上趴了一会儿,又振作精神。一场考试下来,她看完了一份报纸,其余时间都在无聊中度过。其实考试比较幸福些,因为有东西写,不会感到无聊。收卷以后,她抱着考卷回办公室,交给科任老师之后,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这时,段长方小峰叫住她。“凌老师,有人反映,你在监考的时候打瞌睡……”凌芊心里大叫冤枉,不知道是谁这么无聊,居然跟方段长说这种事!她何时打瞌睡了?最多不过是在讲台上趴了一会儿,难道要人整个考试中都挺直腰板坐着吗?虽然她很年轻,可是也不见得有这种体力!“下次可得注意了……”方段长眯着小小的眼睛说。凌芊答应着,继续收着东西。“凌老师啊,你应该知道我有让年段学生养成写周记的习惯吧?”方段长是教语文的。
“是的,我知道。”“我听说你们班有个男生在周记中经常提到你,这不太正常……”天!她是得罪谁了,怎么什么事都有人跟段长说!凌芊耐着性子解释说:“也许他是比较喜欢地理,也比较喜欢上我的课吧……”“这可关系着作风问题……”方段长端正地坐在椅子上,“学生崇拜老师很正常,可是影响到学习和生活就不太好了。我希望你平时注意一点,你比那些学生大不了几岁,很容易让那些处在青春期的孩子们产生什么想法,你……明白我的意思吧?”怎么牵扯到作风问题了?这种年代里居然还有人提到这个词,而且还用在她身上?看方段长也不过三十几岁,怎么这么古板。凌芊哭笑不得,只能暂时点头答应,表示接受他的教育,心里一阵阵发毛。“方段长,我走了。”她说着,飞快地逃出办公室。作风问题……凌芊走到楼梯口,忍不住笑起来,无奈地摇摇头,继续下楼。
她来到学校附近的一家牛肉馆,这里的牛肉面很是好吃,她准备买一份回家当晚餐。自从上次食物中毒以来,她就很少吃外面的东西了,可是这里的牛肉面味道特棒,她实在舍不得放弃。买的人很多,她排着队,却看见不远处坐下来一男一女,男的很是眼熟——那不是陆禹城吗?他点了一份牛肉火锅,便和对面的女人谈笑风生起来。也许是发觉到凌芊的目光,他转过头,认出了凌芊。
“嗨!凌芊——”他面不改色,居然向她打起招呼来。凌芊只能挤出个笑容,招招手,“嗨……”“好久不见!”陆禹城站起来,热情地把她带到桌子边,“介绍一下,这是我女朋友景蓉,景蓉,这是凌芊,老朋友了……”凌芊心中不屑,男人说起谎话来真是顺口,前几个星期还对自己深情款款的,今天就把女朋友带到她面前介绍了,也对,自己本来就没答应和他交往,交女朋友是他的自由。只是,他的脸皮厚得可以,另寻新欢的速度也够快的,要是自己能跟他一样就好了。怪不得再没跟自己联系过,男人终究是男人啊……这样也好。“最近怎么样?”陆禹城本想请凌芊坐下,凌芊客气地拒绝了,“最近忙着期末考……我不坐了,我要的面就快好了……”景蓉看起来真的不知道陆禹城以前追过凌芊,还很客气地叫凌芊留下来一块吃饭。
“不了,我先走了,以后再聊吧!”凌芊作个再见的手势,就过去拿自己的外卖了。离开之前,还不忘再告别一下——就算是做样子,也要做得像一点。男人啊……凌芊心里并没有什么不高兴,只是觉得男人这种动物真是没救了,朝三暮四的。希望陆禹城跟景蓉能好好相处,祝他们幸福吧。天又冷了很多,凌芊拉高了毛衣的领口,提着外卖匆匆回家。袁行剑的父母,姐姐们在手术室前焦急地等待着,郑雨芳坐在椅子上,望着地板。
手术室门前的灯暗了下来,在门口等待的人更加紧张了,一会儿后,袁行剑被推了出来,麻药的作用还没退去,他尚处在昏迷之中。胡主任和古以笙相继走出手术室,摘掉口罩,家属一下子拥上来问情况,胡主任显得有点不耐烦,其实手术并不是很难,就是打开腹部看看肿瘤生长和转移的情况,前后只用了半个多小时。“不要在这里喧闹,到主任办公室去再说!”护士长为主任解围着。于是,一大帮人战战兢兢跟着胡主任和古以笙去了办公室。他们俩换了白大褂后,才开始告知家属病情。胡主任喝了口热水,才缓缓地说:“胃小弯处附近有面积较大的溃疡,有火山状突起的恶性肿瘤,一些癌细胞已经转移到了肝脏,肝门口已有一点浸润的现象,另外还有一些淋巴组织里也有癌细胞……”家属没什么医学知识,都不太清楚胡主任到底在说什么,只能不住的点头,是否听懂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袁行剑到底还有没有活下去的可能。“希望还是有的……”胡主任还是那一套话,“你们一定要配合我们治疗。”
袁行剑的父母忙答应着,一脸苦相——医药费花如流水,他们本就没有什么积蓄,现在就快用光了,有一部分钱还是郑雨芳给垫的。古以笙坐在对面,心里清楚得很,袁行剑的寿命最多剩下三个月而已。胡主任象征性地安慰了他们几句,就下班了。家属站在原地,一个个都沉默着,最后,袁行剑的二姐小心翼翼地问古以笙:“医生……您能跟咱们说说行剑肚子里的瘤子到底怎么个样子吗?刚才我实在没有听懂……”也正准备下班的古以笙看着他们一堆人焦急又茫然的神态,最终说:“你们过来吧。”
几个人忙绕过桌子,围在古以笙身边。他抽出一支笔,在纸上画了个胃部的示意图,指着它解释道:“你们看,这是胃体,这儿是十二指肠,右边是大弯处,小弯处在这里……肿瘤在这个位置……”“这里长了瘤子,为什么连肝那里也有个瘤呢?”袁行剑的母亲问。“由于是恶性的肿瘤,所以会转移。”袁母更加焦急了,“胃和肝又不长在一块儿,怎么会跑到肝里去!”“这就是恶性肿瘤的特点,因为不像良性肿瘤一样有包膜,癌细胞会顺着血液和淋巴道流到其他器官里,再飞快地增殖。胃癌患者的癌细胞经常转移到肝脏,有的也会转移到胰腺。”古以笙不厌其烦地回答这家属提出的一个又一个毫无医学常识的问题,既要正确说明病理,还要用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表达,要是换作其他医生,要不就像胡主任一样用专业的术语去解释,要不就干脆随便说两句来搪塞。按理说,医生的义务就是告知病情和严重程度,过多的解释是没有必要的,但是理解一下家属心里的焦急与担忧,古以笙也只好多解释一点了。郑雨芳一直站在人群后面,听着古以笙解释,终于也出现不耐烦的情绪了,她拨开袁行剑的家属,来到古以笙面前,上下打量他一番,然后问:“再治疗下去,要花多少钱?”
她的一个问题,让大家都肃然了。“这个不是我能回答的。”古以笙抬头,迎着她的目光。由于古以笙坐着,郑雨芳站着,她就显得居高临下,她不明白为什么袁行剑的家人对医生这么客气,医生也没什么了不起的,“你跟我们说实话吧,到底要花多少钱才能治好他?十万?二十万?还是更多?你开个价吧!”一开口就钱钱钱的,现在的女孩子还真是现实得很——“你开个价吧”——这么俗的话真不像出自这种年纪的女孩子之口,把他当什么了?按她这种说法,大家生了病,拿钱和着开水吞下去就能痊愈,那去银行就好了,来医院做什么?“钱能治病吗?”他反问。“你们到底能不能治好?不能治就不要在这里摆架子给我们看!”郑雨芳被古以笙一个问题问得面红耳刺,“我们有钱还怕找不到好医生,这里不能治,我们就去更好的医院!”
“请便。”古以笙轻吐出两个字。“雨芳啊……你不该这样,这个医生没有摆架子啊……”袁母一边劝着郑雨芳,一边向古以笙道着歉。郑雨芳别过头去,心里冷哼一声。在她听说过的癌症晚期患者里,有几个活了下来?即使是能延长寿命,也是以大把大把的金钱投入为代价的。而且现在的医院,活生生就是一个吃钱的场所,想想袁行剑入院以来,每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就已经花了一万多了。如果父亲知道袁行剑得了晚期胃癌,是怎么也不会同意她和他的婚事了。她如果硬要跟他结婚,就等于是在烧钱,最后也还是落个寡妇的下场,值得吗?她这么年轻,为什么要守着一个这样的未婚夫?所以,当务之急,是赶快抽身出来,尽管会经历一番痛苦,可是想想将来,她一定要对袁行剑绝情一点!凌芊吃完面,心满意足地拍拍肚子。拿起手机,给父母打了个电话,告诉他们学校什么时候放假,然后跟他们说自己要回去过寒假。爸爸又提了一次买车的事,她说准备春节后买,以后就可以自己开车回Z城了。一个星期后就放寒假了……凌芊赞叹当老师就是有这点好处,楼下的古以笙,估计春节还要值班呢,真累!她最近很少碰见他,碰见了也就是打个招呼,没多谈什么,自己一直想回报一下他的帮忙,又找不出什么能送给他的。忽然,她想起去年写春联时还剩下几张有花边的红纸,不如写副春联给他好了,反正春节要到了。就这么定了!每个读过F师大文学院的学生在大一就要通过书法考试,凌芊好歹念了一年,别说会写,她书法甚至获得了免试的资格。说来也巧,她住的四人宿舍有三个人获得了免试的资格,她写的是欧体,另外两个人一个擅长柳书,一个擅长隶书。她们三个的下场就是年年为家里写春联。
凌芊找出写春联用的红纸,然后熟练地调墨、准备毛笔,本想到网上找个春联抄下来,可是后来想想,这太没诚意了呀。于是,她拿出支水笔,自己构思了一副春联。很认真地,花了半个小说,将它端正地写在红纸上。上联:笙萧同奏以迎新春乐事下联:龙凤成祥始书万古佳音横批:送福纳德凌芊对自己的大作满意得不行,心想自己若生在古代简直就是一才女——瞧,一副对联里藏着四个字——“送古以笙”,对得不仅工整,也很讲究平仄,不愧读过文学院,也算对得起自己的老师了!人啊,无论读什么专业,文学修养始终很重要。墨迹干了以后,凌芊捧着它们,下楼敲开古以笙的门。“又生病了?”古以笙一见是她,好像条件反射一样就联想起上次的食物中毒事件,潜意识里就以为她一定是因为生病才来找他——楼里许多人来找他的原因也都是因为生病。
“我身体棒着呢……”凌芊把对联一摊,“送你的。”古以笙碰着其中一张,端详一会儿,又放在鼻子下嗅嗅,“像是刚写不久……难道……”该不是她写的吧?现在会写书法的年轻人少之又少,更何况还写得这么像模像样的。
“里面有你的名字哦,你看!”凌芊指着春联道,“这里、这里……古、以、笙……”
恐怕这对联不但是她写的,连内容都是……古以笙扶了下眼镜,望着笑眯眯的凌芊。
没听他有什么评价,难道是不喜欢这对联,凌芊有点小失望地抬头,刚好和他的目光撞上,心头竟然狠狠一抽,忘记移开目光,她有点手足无措,拼命告诫着自己要冷静、要冷淡、要冷漠。她咬咬牙,敛起笑容,“你到底要不要?”“谢谢。”古以笙接过剩下的两张纸,“我收下了。”“谁呀?”一个女孩从古以笙身后探出头来,头上包着浴巾,像是刚洗完澡,长得眉清目秀,皮肤白皙,两只手居然抱着古以笙的腰,而古以笙也没有闪避,任她抱着。凌芊由于惊讶,愣了好几秒,她一直不知道他家还住着别人,难道是最近住进来的?好吧,她承认自己非常震惊,还有一点点小羞愧,不过这点程度的打击对她来说早就不算什么了,因为她根本没想跟古以笙发展关系,他的私生活也与她无关。古以笙回头见那个女孩只穿了一件薄毛衣和一条宽松的衬裤,还光着脚踩在地上,眉头一皱,“穿衣服去。”“知道了啦……”女孩吐吐舌头,转身离去。“我上去了,拜。”甚至没等古以笙回答,凌芊就飞快地替他关了门,跑上六楼。进了家门,凌芊望着还没有收拾好的毛笔和墨水,忽然觉得很讽刺,希望古以笙不要乱想才好,她真的只是作为感谢才写了春联送他的,并没有别的意思。希望已经与女朋友的他不要像其他男人一样花心,至少让她知道世界上还有专一的男人。凌芊起身收拾着毛笔和墨水,心头忽然多了一种孤寂感。“哥,你不准给爸爸打电话,不准让他知道我在你这里哦。”女孩穿好衣服,套了双毛拖鞋,从卧室走出来,一边擦头发一边说。“古以萧小姐,你都高三了,还玩离家出走的游戏?明天还有考试吧?”古以笙拉她坐到自己身边,抽过她手里的毛巾,为她擦头发,“让别人为你担心很好玩是吗?”“我都快累疯了,早知道就不在进德念高中了。你知不知道,因为爸爸是校董,我每次月考只要退步一分,只是一分!老师就把我叫到办公室,亲切地跟我聊天……”古以萧惨叫一声,“人类怎么可能每次考试都进步?!我快烦死了!可恶的爸爸,他怎么就是校董!哥,他们怎么不早生我几年,这样我也能跟你一样出来工作了,唉!万恶的人生啊!”“你成绩不是挺好的吗?”古以笙笑笑。“好有什么用?总是被妈妈拿来跟你比!说你哥当年的成绩多么多么好,进了只在我们省招三个人的重点医科大学什么什么的。喂,我读的是文科呀,干吗拿来跟你这理科生比,太不公平了!你也是的,你当年怎么不去读法医学?那个专业只在我们省招一个人!这样妈妈就更有理由像我炫耀你这个好儿子了。呜呜,我一定不是他们亲生的……”古以笙听着妹妹没完没了的牢骚,始终不插嘴。“耶?那是什么?”古以萧顶着一头乱乱的湿发,跑到对联前,“刚才那个女的好像就是来给你这个的……对联啊,红红的,我还以为人家给你红包呢。”她把对联摊在地上,“这字好像不是印上去的,倒像是写上去的,真不错呢,我写的毛笔字像狗爬一样……笙萧同奏以迎新春乐事,龙凤成祥始书万古佳音——哟,好像你和我的名字都在里面呀!”“你不认识她?她是你们学校的老师……”古以笙走过去蹲下,跟她一起翻看着对联。
“没见过,可能是别的年级的……”忽然,她尖叫一声,重重拍了古以笙一下,“你该不是谈恋爱了吧?哇——兔子不吃窝边草,可你居然把手伸到我们学校来了……”她像机关枪一样说个不停,古以笙根本没有说“不”的机会。“说呀,她教哪个年级的?我抽空去看看她——对了,她教什么的?让她帮我补习吧!顺便给你们多一点的机会相处……哥,你真是坏死了,怪不得总不回家,一直说自己工作忙啊,病人多啊,要值班啊,原来是有了女朋友。哈哈哈!我要跟妈妈讲!”
“电话给你,你跟妈说吧。”古以笙掏出手机。“哈哈哈,这么自觉……”古以萧刚准备按号码,马上脸色一变,“差一点上当了!我打电话回家,他们不就知道我在你这里了?!”“原来你不是智商低,只是想像力太丰富。”“说啦,你们怎么认识的?”古以萧眨着眼睛,兴致勃勃地盯着古以笙。
被她这么一问,古以笙才猛然回忆起自己跟凌芊的第一次“交锋”居然是源于一件胸罩……“谢谢关心——”他捏着古以萧的耳朵,“比起自己,我更关心你六月的高考。”
“什么嘛,小气鬼。”古以萧打掉他的手,“妈妈说你也该找个对象了,她等着抱孙子呢。她真后悔让你去读医学院了,我呀,光是看你放在书架上的那本可以当砖头拍人的腹部外科的书就快晕倒了。没想到学医那么辛苦,读的医书比中文系要看的名著还多……况且你还本硕连读,一下子读了七年,终于沦落到差两岁就而立之年了,还没有女朋友!俗话说呀,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抓紧吧,要是变成不孝子,别怪你妹我没提醒你。”“您可真是忧国忧民啊。”古以笙轻拍着古以萧的头,讽刺性地称赞道。
“哼,我可跟你说一件恐怖的事哦。”古以萧伸出食指,很严肃地凑过去,“我一个同学的表哥,也是医生,内科的,年轻时错过机会,现在都四十岁了,还是根光棍,他弟弟的女儿都上初中了……亲爱的哥哥,你可不要跟他一样哦。”“遵命。”古以笙终于受不了她的念叨,准备拿衣服去洗澡,却听见古以萧捧着对联在他身后自言自语地研究起来——“这么好看的字写在红纸多不清晰啊,干吗不写在白纸上呢?”古以笙彻底对这机灵古怪的妹妹投降,不知道凌芊听见这话,会怎么个表情。要进浴室前,他回头对她说:“写在白纸上的,叫作挽联……”
十
一周之后,改卷结束,终于开始放寒假了,二十八天,嘿嘿,爽死了。凌芊提着行李,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回到Z城。首先,就得面对父母关于上次那场相亲的质问,凌芊只能说自己和陆禹城性格不合,没办法进一步交往,父母居然没多大反应,但背地里又开始忙着为女儿介绍新的对象了。春节就快到了,凌芊整天都在写春联,一本摊开的“对联大全”,一方砚台,一支毛笔,构成了她一天的生活。春联的去处一般都是被父母拿去送这个人送那个人,她那难登大雅之堂的破字,要是被真正的行家看见,不知道会被贬成什么样子。躺在医院里的袁行剑最近有点怪怪的感觉,家属来探望的次数多了,可是郑雨芳来的次数却少了,越是临近春节,她来的次数就越少,已经一个星期没来了。身体的无力感增强,食欲也不见恢复,上次手术据说是实行了全胃切除术,因为他被告知溃疡得很严重。他服用的药越来越贵,都是外国进口的,护士会拿着一种无色透明的药水加进他的葡萄糖液中,他问那是什么,护士总跟他说是抗炎剂。另外,他还会接受一些以前没有过的治疗,每次作完那些治疗,他都感觉很不舒服。(其实是放疗和化疗)医生来得很勤快,尤其是古以笙,他的主治大夫胡主任都没古以笙来得勤。古以笙对凌芊的事绝口不提,而他的家属纷纷用一种渴求的目光看着古以笙和胡主任,总是要出去和他们俩讨论什么。自己究竟是怎么了?在百无聊赖中,他拿起手机,给郑雨芳拨了电话。响了很久,她才接起来。
“雨芳,忙什么呢?都没来看看我……”袁行剑摆出深情款款的态度,“我好想你!”
古以笙和几个护士出现在病房门口,刚要推门进去,发现袁行剑在打电话,就停在门边,等他打完电话再进去。“行剑,关于我们的婚约……”郑雨芳的声音不冷不热,“我看还是算了吧。”
“你说什么?!”没想到她会说这个的袁行剑大吃一惊,激动地从床上跳起来。他这么多年对这女人百依百顺为了什么?拒绝了其他没有一点小姐脾气而且绝对是个好老婆的女孩子为了什么?卖命地为她父亲的公司搞业务又是为了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没发生什么事……就是我觉得我们不适合。”“我们哪里不适合了?我们不是相处得很好吗?!我爱你!”古以笙靠在门边的墙上,不知是出于什么心态,嘴角向下一撇。他对电话里的人是谁猜出了八九分,也知道她为什么会说出“不适合”之类的话。不要说像她那么年轻的人,就是一些中年人听说配偶得了晚期癌症,也不见得会一直陪伴下去。这也许就是人性。“行剑啊,我们还是算了吧。”电话另一头的郑雨芳愈渐冷淡,早就已经调整好心态,和这个男人说再见。“你到底是怎么了?!前几天不是好好的吗?!”说实话,放弃郑雨芳对袁行剑来说没什么,但是放弃他这么多年的努力就太不值得了!没有了郑雨芳,这就意味着他将重新寻一条飞黄腾达的路,这对他来说太困难了。古以笙犹豫着要不要进去打断这个电话,他怕郑雨芳一时情急会对袁行剑说出真相。
袁行剑焦躁得在病床边踱来踱去,“是不是因为我的病?你告诉我,跟我说实话,我究竟得的是什么病?”“袁先生——”古以笙推门而入,“检查的时间到了,请你暂时停止手边的事。”
袁行剑咬牙切齿地回瞪他一眼,再想对郑雨芳说什么的时候,发觉她已经把电话给挂了。“检查什么?!天天检查这个检查那个,也不见得你们检查出什么来!”他气愤地把气撒在古以笙和几个护士身上,“我都住院那么久了,病还没有好,你们这一群庸医!钱拿了不少,病都不会看!”
几个护士偷看着古以笙的脸色,进而面面相觑起来。中国的春节热热闹闹,大年初四,一大堆朋友邀在“Devil”酒吧见面,凌芊刚进门去,就发现每人手上一张红色的卡片。大学毕业后就去了英国的若晴一见她,就给了她一张,卡片上赫然两个烫金大字——“请柬”。凌芊急急翻开一看,发现那是若晴和她男朋友的结婚请柬。
“你……要结婚了?”凌芊惊讶地问。若晴和她青梅竹马的男朋友进行了长达好几年的长距离恋爱,他们一个在中国,一个早就移民英国,天天打着国际长途,竟然也坚持到了现在。一开始他们的恋情并不被看好,可是世界上偏有创造奇迹的人,他们俩终于走在一起了。“恭喜……”凌芊半天才回过神,若晴是他们中最早结婚的人,也使“结婚”这个概念一下子植入凌芊的脑海。幻想自己和心爱的男人结婚是太久以前的事了,这几年凌芊都没有想过结婚这个词。她要跟谁结婚?
凌芊的要求不高,她不要王子似的男人,和许多女性一样,她只不过想找一个对自己好的男人。而事实却是,真心想上床的男人许多,真心想对她好的男人真少。“你们的好事也快近了吧?”凌芊拍着许慧、苏敏的肩膀,据她所知,他们早在一年前就同居了,结婚也是迟早的事。“快了,等你暑假回来,我们就把婚事办了算了。”许慧大笑着在苏敏脸上亲了一口,反而弄得苏敏很不好意思,他爱怜地摸摸许慧的头。“真好……”凌芊低下头去,自嘲地一笑。大家都很幸福的样子……她曾经也很幸福,一开始,袁行剑追求自己的时候,两人也是这般亲昵和幸福,至少她觉得很幸福。和袁行剑手牵着手漫步在校园里,享受别人羡慕的目光。她不在意他花花公子的名号,以为自己会是他最后一个女朋友,同学对她的劝告,她采取了回避政策,还一度和几个舍友闹得很不愉快。回头想想,自己又是在坚持什么?为什么会单纯地以为花花公子为因她而变成模范青年?小琼如约而至,要了杯长岛冰茶,就在凌芊身边坐下。“听说你生日那天晚上忽然病了,怎么回事?”“食物中毒了。”凌芊想起古以笙来,他温柔的声音又开始回荡在她耳边。他是个不错的人,至少表面看上去不错,她在他楼上住了半年,从没有听见有关于他的风言风语。“我见到了袁行剑……在医院里。”“得了什么病?”“我不知道,我楼下的医生不肯说,真有医德啊……”“楼下的医生?男的?年轻不?”“恩,接触过几次,人还不错。”小琼一拍手,“追他去!”凌芊自认没有小琼那般主动,“我不想当第三者,也实在不忍心见到他出轨。之前有一点喜欢他的感觉,知道他有女朋友以后,那感觉好像就没有了。”“哎?是不是你以前跟我提到过的,看你的小说的那个医生?”“就是他。”“那你有优势啊,说不定他会因为你而和女朋友分手呢!”“我最讨厌这种人。”“唉,也是,见异思迁的男人最讨厌,最恶心的就是明明是自己滥情,还要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男人都这样!”“你的似阳哥哥怎么样了?你还继续买着彩票吗?”凌芊移开话题。“是呀,不过我们的关系已经上升到朋友阶段了。”“不错,真有前途。”“你父母还给你安排相亲吗?”“恩,没完没了的。有时候我想,要是真碰上一个还不错的,我就嫁了算了。”说到这个话题,凌芊显得有点颓废,“慢慢培养感情吧,其实两个人在一起久了,没有感情也会有感情的。我不想爱上一个男人了,干脆让他们来爱我算了,结了婚,就定下来了,不想对我好都不行。”
“这样的人生很悲惨啊,跟古代一样。”“我无所谓。”小琼看着凌芊,目光里闪着不忍。“你跟那个古医生究竟在搞什么鬼,合起来陷害我?!”——寒假仅剩最后几天,凌芊拎着行李,走到楼下,忽然来了一条短信。她一开始觉得莫名奇妙,后来猛然反应过来,这竟然是多年不曾联系过的袁行剑给自己发来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他又是怎么知道她的手机号?凌芊刚想把它删除,但是又停了手,默默上楼。天色很暗了,飘着细雨。她不知道袁行剑出了什么事,连他现在是不是还在医院里都不知道。她不想跟他再有交集,一点也不想——她不是那种被狗咬了一口还会把狗的照片放在眼前提醒自己的人。
到五楼的时候,她下意识地望了一眼古以笙的家,发现自己写的春联被贴在门的两旁,整整齐齐的,贴得十分平整。凌芊在古以笙的门口站了好一会儿,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站在这里。门缝里没有透出光来,说明他不在。她深吸口气,刚想离开的时候,却听见古以笙的声音,他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她回头,看见他穿着暗黑格子的大衣,一手拿着雨伞,一手拎着附近超市的塑料袋,像是刚买东西回来的样子。
“你去哪了?”他很长一段时间没有遇见她。“回家过寒假。”凌芊转身面对他,“袁行剑到底得了什么病?”她再次问他,而且直接说了那个人的名字。古以笙仍旧选择沉默。凌芊一屁股坐在台阶上,打开手机又看了一遍短信,“我知道你不能告诉我……由于上次我一时冲动,当着他的面拉着你的手,他就误会了我们的关系。他是你的病人?”“恩。”“他现在还在住院吗?”“是。”“哼,软饭吃多了,总有一天身体要出问题。”凌芊删了短信,咬咬牙,“现在他明显不信任你,以为我们俩合谋害他。他究竟是怎么回事?”“不知道。”古以笙拿钥匙开着门。“真是的,只有我什么都不知道!”凌芊一拍脑门,烦躁地叫道。“你跟他是什么关系?”古以笙把钥匙拔了出来,“我们什么关系对他来说重要吗?”
“鬼才跟他有关系!”“我已经知道了。”“那个混蛋告诉你的?”凌芊真想狠狠扇袁行剑几巴掌。“他已经病入膏肓到要说遗言的程度了?见鬼!他是该忏悔了……”“我不是不能说他的情况……”古以笙别开头,“我不想。”他不知道她会有什么反应,更重要的是,他不想看见她的反应。“那就不要说!鬼才想知道他的情况!”凌芊满脑子都是袁行剑那令人讨厌的言行,没有注意到古以笙表情的不悦。她越是这样,古以笙越是知道袁行剑在她心中的分量,或许,她对男人的偏见和对爱情的不信任,就是来自于袁行剑对她的伤害。“起来了,别坐在地上……”凌芊看了他一眼,爬起来,调头就走。“凌芊——”意外地,古以笙追上几步来,忽然拉住她的手腕,凌芊万分震惊地转过头,觉得他这种行为简直就是大逆不道,在她看来,一个有女朋友的男人去拉别的女人的手,就是好比杀父弑君一样。“你……你、你做什么?”紧要关头,她居然结巴了。“不希望你再受伤害,所以,我试图让你一无所知。”在暗暗的灯光下,他的眼睛分外清澈明亮。“很好。”凌芊轻扬唇角,勾出一抹冷笑,“我们的想法竟然出奇地相似。”
第一外科诊室里,古以笙把近期对林科和袁行剑的检查与治疗日志交给胡主任,胡主任先询问了林科手术切除肿瘤之后的恢复情况,然后重点对袁行剑的病情进行了讨论。“经过一段时期的抗癌治疗,他的病情有所好转,癌细胞的转移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但是……”古以笙停顿一下,“他的情绪不是太稳定,听护士说,他甚至提出要出院一次的要求,不过被劝住了。”“是不是病情被泄露了?”胡主任并没有很惊讶的表情,因为病人知道病情是早晚的事。
“我想是由于……感情问题。”“正常,他那种年纪就得那样的病,换作我,我也会考虑分手的。”一个女医生插嘴道。“谁受得了自己的男朋友忽然就到了晚期?”古以笙等那个女医生说完,接着说下去:“是不是应该趁着病情好转,试着运用手术将病灶……”“我认为不行。”胡主任摇摇头,“外科侵袭有可能加重病情,在手术过程中造成癌细胞的种植性转移。使用新研发出来的抗癌剂试试,当务之急呢,就是减轻病人痛苦,延长他的生命。”
袁行剑的病房里,站着一个人——郑雨芳,终于下定决心来当面跟袁行剑正式分手的她,面对他时还有一点踟躇。几天没有刮胡子的袁行剑显得有点龊,头发也不见往日的整齐。“能告诉我为什么吗?”他的目光定在一点,没精打采的。“你最好还是不要知道,这是我对你最后一点的仁慈。”郑雨芳看着窗外,面无表情。
“趁我生病,你爱上了别的男人?”袁行剑眯着眼。“没有。”“那是为什么!”他忽然大吼,吓了郑雨芳一跳。郑雨芳咬着下唇,眼珠左右转动着,好像在犹豫什么事情。最终,她吸一口气,“不要再问为什么了,分手吧,以后也不要再来找我,我已经跟爸说了,婚约解除,公司的工作也让新的人去负责……”“什么?!”袁行剑像只被扔进开水里的虾一样猛得跳起来,冲过去扳住郑雨芳的肩膀,“你给我说清楚!你这么急着分手是为了什么!就这么急着甩开我吗你!你不给我个理由,你别想走!大不了我不住院了,天天在你家楼下守着!”几年的相处,让郑雨芳对他的性格有所了解,他是个说到做到的人,他能说出这样的话,看来是真的敢跑出医院,天天守在她家门口了。哼,反正都要分手,反正他已经病入膏肓,她就绝情一点,不再为自己找麻烦!她挣扎着,狠狠推开他,“你还不知道自己得了什么病吗?!你想害我一辈子是不是?!”“我……”袁行剑张大了嘴,声音开始颤抖起来,“我得了……什么病?”
“胃癌。”郑雨芳没好气地说。“胃……癌。”袁行剑无力地重复一遍,眼神变得更加空洞,“怎么……会是这样……”
“现在你能放过我了吧?我也很舍不得你,毕竟我们在一起那么久了,可是,你要为我想一想,希望你可以理解我。”郑雨芳的语气柔和一些,开始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袁行剑真的伤心了,不是因为她,而是因为自己,“仅仅就是因为我得了这该死的胃癌……你不能接受一个生病的我么……等我好了,我们还可以在一起的,这样也不行吗?我保证一辈子不离开你!”“抱歉,你……”郑雨芳咬咬牙,“你是晚期了……”这对袁行剑来讲,又是一个晴天霹雳。他的眼睛瞪得比任何时候都大,整个身体剧烈摇晃,十指像鹰爪一样勾着,看上去十分恐怖。他感觉天塌了下来,四周是一片黑暗,梦想、希望、幻想什么的,都像被虫蛀穿的大坝一样,轰然倒塌在这一片死亡般压抑的黑暗之中。“啊——————”他最终抱着头,发出一声绝望的尖叫,将郑雨芳彻底吓跑,而他,没有再去追,任她将门重重甩上。正巡视病房的胡主任和其他几个医生纷纷跑过来一探究竟,看见的就是袁行剑发狂地在病房里大闹,把什么开水瓶、药瓶的都摔在地上,玻璃碎片一大堆,在阳光的照射下危险地闪闪发光。
古以笙站在胡主任身后,沉默地看着袁行剑充满血丝的眼睛。“你们、你们一个个骗我!”他指着门口的医生们,剧烈喘着气,“全是一群庸医!尤其是你!”他怒瞪着古以笙,咬牙切齿,一副狠不能剥其皮啃其骨的样子,“胃溃疡?胃切除?呸!你这个没医德的庸医!合着伙来骗我,算计我,哼!开的什么虎狼药给我吃,骗钱害人!就是因为有你们这种庸医,世界上的冤死鬼才那么多!”胡主任见过病人因为承受不了自己病情而发火骂医生,可是他还没见过骂得这么凶的,简直就好像是医生让他得了胃癌一样。他回头拍拍古以笙的背,算是一种安慰,同时有让古以笙不要在意的意思。其他几个被无辜冤为“庸医”的医生纷纷摇头,但每个都没回话,算是对袁行剑的一种理解。其他病房的人听见声响,都围上来看热闹,同时也议论纷纷。袁行剑又大吼一声,居然一脚踏上窗台,奋力爬上去,作势要跳楼的样子。
在场医生们一见,都冲上去拉,胡主任跑在最前面,吓得冷汗直冒。他和几个眼疾手快的医生拉着袁行剑的腿和手,使出全身力气试图把袁行剑拉下窗台,袁行剑重心不稳,被他们这么一拉,滑了一下,摔在他们身上,把他们全压倒了。几个护士强制地把袁行剑拉回病床,再七手八脚地扶那些医生们。胡主任扶着腰,疼地龇牙咧嘴,原来是闪了腰。古以笙扶着另外一个医生站起来的时候,发现手心很疼,一看才知道,由于刚才手撑着地板,自己的手心被玻璃碎片扎了好几个口子,那个医生的手背也被玻璃划了个口子。
十一
家里做了糖醋排骨,周阿姨照例送了一写些给凌芊。“这次比较少一点,真是不好意思。”周阿姨将盘子递给凌芊,凌芊连忙诚惶诚恐地说:“哪里,每次您都送上来给我,我才是很不好意思啊!”周阿姨笑着摆摆手,“我这次啊,把给你的分送了一份给古医生,他受伤了,怕他自己不能动手做菜,我就送了点给他。”“他受伤了?严重吗?”凌芊的心跳慢了一拍。“不严重,但是手上缠了纱布,看得我怪心疼的。”周阿姨叹了口气,“我也是听原来照顾我父亲的护士讲的……他们医院有个得了癌症的病人要跳楼,一群医生都去拉,结果搞的那个几个医生有的闪了腰,有的受伤……这人也真是的,虽然年纪轻轻得了癌症,也不要这么轻生嘛!”
“跳楼呀?真是可怕……”凌芊也跟着摇头。“小芊,你有空也去慰问人家一下嘛。”周阿姨用手肘撞撞她,朝她眯眯眼,“两个年轻人,多交流交流……”“周阿姨,您这是……”凌芊忽然红了脸,知道周阿姨还是想让她和古以笙凑一对儿。
“阿姨还是觉得你们俩合适!古医生这人真的不错啦,你再不抓紧,被别人抢走了,阿姨都替你可惜!”凌芊陪笑着,仍旧态度暧昧。周阿姨下去之后,凌芊站在门口,糖醋排骨的香味不断勾引着她,她自认为能抵御帅哥和金钱的诱惑,但是对于美食,她对自己真的束手无策,一道美食,就可以让她彻底低头!可是今天,她却没有迫不及待地跑回家去拿筷子品尝。古以笙真的伤得不严重吗?他又是怎么受伤的?去拉一个跳楼的病人会伤到吗?是不是人家没有跳楼成,而他被推下去了?应该不会吧,如果是那样的话,他就应该全身都缠满纱布了……
思量许久,她承认自己很想像周阿姨说的那样去“慰问”一下古以笙,可是又觉得不妥,她有什么资格去“慰问”人家?这种行为简直就等于在勾引他嘛!不行!这种没道德的事她不能做!
但是这世界上的东西,说来奇妙,傍晚凌芊又忍不住嘴馋跑去麦当劳叔叔那里买板烧鸡腿汉堡的时候,在里面遇见了正提着两个带子走出来的古以笙。凌芊第一时间没顾着打招呼,而是探头瞄了一眼他的手。他的左手真的缠了纱布,右手没缠。他来买快餐,估计就是因为手伤了不能做饭的缘故吧!“嗨……”她冲他微微一笑。古以笙点点头,停了下来,走到门边,像是要等她买完一起回家。凌芊排了一会儿队,买好了东西,回头望望古以笙,他总是用那么沉静的目光看她,让她不知道他心里究竟怎么想,不过她时刻提醒自己要和他保持距离,至多到普通朋友的关系——多了,就过了。“那个……手怎么了?”她明知故问道,装出很惊讶的模样,“跟白求恩一样,在做手术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么?”“不是。”古以笙一本正经,把伤了的左手插进衣服口袋里,“被玻璃划着了。”
凌芊怎么也无法将跳楼、玻璃、受伤三个次联系起来,她天花乱坠想了半天,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病人打破玻璃要跳楼,古以笙和其他医生要去拉,结果被玻璃划到了。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推理?凌芊学着柯南那样夸张地用中指推推眼镜,自信地哼了声。过马路的时候,刚好亮起红灯,凌芊和古以笙停下,等着绿灯亮起。忽然,对面一个人横冲直撞而来,简直就像是好莱坞电影的经典动作场面,所有的机动车都被迫停下来,还好他们的驾驶速度都不快,否则一定也像电影中那样造成百辆汽车追尾相撞的场面。古以笙望着那不怕死的人,忽然目光一凛,将手里的东西往凌芊怀里一塞,笔直向那个人跑去。凌芊大骸,出了一身冷汗——他有必要这样见义勇为吗?定睛一瞧,她才发现那个人穿着医院的病号服,虽然五官因狂奔而扭曲着,但是那分明就是袁行剑!古以笙双手一张,拦住了袁行剑。只见那袁行剑见了古以笙,也十分惊讶,恐怕心里在骂他“阴魂不散”。几个护士在他身后追着,气喘吁吁,离他还有十步多远。古以笙将他拦住之后,一把就将他的手臂抓住,往后一扭,硬生生将他按在了地上。中国人向来喜欢当看客,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他们周围,挡住了凌芊的视线,她看不见里面又发生了什么。她匆匆向里挤进去,只见几个护士上来帮着抓住袁行剑,终于将他制服了。古以笙松开手,忽而严厉地质问护士:“为什么让他跑出来?”“我们一时没有注意,他就跑出来了……”气喘吁吁的护士很委屈,可是又很无奈。
“我要出院!你们凭什么不让!”袁行剑大喊大叫着,“你们要我等死吗?!哼!庸医杀人不用刀!”最后一句,明显就是在说古以笙。护士只能劝着他:“你暂时不能出院啊,要听从医生的……”“听什么听!”袁行剑粗暴地打断护士的话,“我要出院!”“让他出院!”古以笙看了一眼袁行剑,然后又对一个护士说:“我批准了,通知家属办手续……”“庸医!庸医!你有什么资格批准!”袁行剑继续他的闹剧。袁行剑大骂“庸医”的声音充斥在凌芊耳边,她仍旧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使他这样痛恨医生。可是无论发生了什么,袁行剑惹出这样的闹剧,简直就像是还没断奶的孩子。忽然,她瞥见一抹红色,当她认真寻找那红色的来源时,发现古以笙的手由于刚才用力过猛,好像伤口撕裂流血了,而且浸透了纱布,才显出红色来。“一群人都是魔鬼!”袁行剑叫骂到这里,声音哑了,再也不能说出什么激烈的言辞。他剧烈咳嗽了几声,瞪着古以笙。忽然,他的目光落在不远处的凌芊身上。凌芊发现古以笙伤口流血之后就再没去看袁行剑,她走到古以笙身边,捧起他的左手看了看,微咬咬牙,愤然走向袁行剑,当场就是一巴掌!袁行剑大怒,刚要发作,护士就三下五除二地将他又是拉又是拖地弄走了。
凌芊的掌心还火辣辣地疼。几年前,她是绝没有勇气这样做的。现在……真解气,原来,她早就想这么做了,这一巴掌甩下去,她的内心居然晴朗许多,好像一块大石头落下了。她抬起手,望着微泛红的掌心,然后又握起拳来。袁行剑由于情绪过于激动,被打了一针镇定剂,他无力地躺在病床上,迷迷糊糊的,像在神游太虚,脑中清晰地出现一张脸,愤恨的,还来不及反映,脸上就被挨了一下。凌芊……他的意识不太清醒,恍惚中又回到了大学时代。他第一次见那个女孩,是在文学院十二月份的一次联谊上,她是他一哥们的学妹。那天晚上,她穿着一套黄色的毛衣,淡蓝色牛仔裤,坐在角落,表情落寞地看着一个个不好不坏的节目,人家在笑的时候她没有笑。他哥们过去打招呼,他也一同去了,他原以为她性格孤僻不好相处,没想到她见了熟人就活泼起来,说了一大堆笑话逗得他们俩哈哈大笑,她评论学校食堂的言论他一直都记得——“今天认识到,我们学校的食堂好比葛朗台集中营,一个个工作人员都有点胡汉三的遗风。”
后来,他在网上跟她聊了几次,觉得这女孩是个利用的好对象,思想单纯不说,对爱情有一种近乎童话的憧憬。于是,已经有女朋友的他决定追她。她真的很好骗,或许是早就对他有情,他刚表白,她就答应跟他交往,进而他提出写论文的要求。而她,真的答应了,两个月内就帮他写好了一篇很有专业水准的论文。那时候的她的确是有点可爱……他也的确喜欢过她一段时间,就在他们刚刚在一起的时候。记得有一次他生病了,虽然只是因为感冒引起的低烧,就把她急哭了,她陪他去诊所看病,送他回家,还煮了很好的粥和小菜——现在回想起来,几年以来,他再没有这样的待遇,即使是自己生了病,还要硬撑着做业务、应酬,就是为了让郑雨芳和他未来的岳父看看自己如铁人一般的素质和能力。
这么想来,她对自己真的很好啊——原来根本不会做菜的她,为了自己硬是学会了;一边帮自己写论文,一边上课,几乎每天都泡在图书馆和电脑前;从来没对他发过牢骚,总是想着法子逗他开心,鼓励他、安慰他,还把自己的生活费给他用。然而,他不能要她。在头两个月的时候,他也想过干脆为了她牺牲一点点好了,可是她的论文快写完的时候,郑雨芳发现了他和她的事,大吵大闹要分手,他只好对郑雨芳发誓,自己只是在利用这个无知的小学妹。于是,他渐渐收回对凌芊的一点点喜欢,渐渐对她冷漠起来。他是她的初恋,而她不知道是他第几个女朋友了,甚至,他根本没当她是女朋友。他第一次碰见这种毫无“过去”的女孩,她笑着对自己说,她要把所有的初次都给她喜欢的男人,并且一直坚持着。所以,他拥有了她的第一次牵手、第一次拥抱,第一次接吻,他倒还不至于道德败坏到和自己利用的对象上床,因此没有再碰她更多,这算是对她的一点仁慈。他知道自己注定要伤害她,他得到的越少,她给的越少,伤害就越小——他是这么认为的。他自认还有一点良知,自己不是那种以玩女人为乐的混蛋,他只不过是自私了点,他明白的。他和她分开以后,不多久就去了X城,郑雨芳父亲的公司就在那里,后来,他听那个哥们说,凌芊在他离开以后,生活相当糟糕,至于怎么个糟糕法,他没有问。他不想知道,因为他会内疚。他曾经对她说,“我是个专一的人,对你是认真的”、“我一定要对你好”、“我会一直都在你身边”“I will care you untill I die”……她却很少承诺什么,然而她一直都在关心着他、叮嘱着他、鼓励着他,其实本来感情这东西根本就不需要承诺。现在呢?她真的恨自己吗?凭他对她的了解,她不会恨人,因为像她那样的人,不会允许自己有这么丑恶的情感。她,或许是自己现在唯一的希望,他需要一个人陪他,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她金钱上的支持,因为他深知,少了郑雨芳,他的家境和他这几年为数不多的积蓄,是负担不起医药费的……冬天的傍晚,天已然全黑,气温下降,天空中漂浮淡淡的雾气,月亮周围环绕着一层蓝色的光晕。树叶被风吹得沙沙响,在地上洒下斑驳的影子。凌芊一言不发地走在前面,最终回头看了看古以笙。“你的手不要紧吗?”撕裂后的伤口比一开始受伤时要疼好多,这个她亲身经历过。虽然他是男人,但是受了伤也会疼,然而男人是没有权利喊疼的,她知道。“没关系。”“回去再上点药吧。”凌芊转回头,多叮嘱了一句。她今天为什么要打袁行剑?上楼的时候,凌芊一直在想这个问题。报复?仇恨?都不是……她恼火,在看见古以笙因为阻止袁行剑逃离医院而伤口撕裂,却还被他骂作是“庸医”之后。在这种时候,古以笙还能恪守医德,不回骂,也不再刺激袁行剑,可是,她看不下去了,应该教训一下这小子——当时她心里只有这么一个念头。说实话,真爽!当年他丢下一句“你怎么这么幼稚”就离开之后,她的生活被搞得一团糟,几个晚上不能安睡,胃里好像卡了硬物,怎么也吃不下。她甚至跑到学校天台上抽烟,一边抽一边哭,香烟在嘴里的苦味和她心头的苦交织在一起,像麻绳一样扭在一起,只为了一个问题——“没有袁行剑以后,我该怎么办?”在四月初春,气温未回升的情况下,她半夜睡不着,起来冲冷水,从头淋到脚,一边发抖一边流泪,还是为了一个问题——“没有袁行剑以后,我该怎么办?”小琼知道以后,对她说:“你何必自虐呢?伤害你自己,他根本不会关心也不会知道,真正关心你的人,不忍心见你这样折磨自己。”在冲冷水的第二天,她一向很准的月事提早半个月来到了,很少痛经的她在头几天疼得喘不过气来,热水袋、红糖水根本没办法阻止那刀绞一样的剧痛。舍友看着她已是惨白的脸色,个个吓得不轻,手忙脚乱把她送进校医院。这次失血持续了半个月,她的血压降到历史最低点,高压80,低压55,好几次的体育课都不能上。之后血压有所回升,但高压也还是在90的范围内徘徊——仍旧是低血压。她调养了很久,才勉强恢复成原来的状态,但是血压低的毛病一直不见好。
那时真傻,为什么这样折磨自己呢?“我到了。”不知不觉已上了五楼,古以笙作了个再见的手势。“等等。”凌芊回过神来,“反正纱布也要拆,我……我看看你的手。”她想知道,他究竟伤成什么样了——对一个外科医生来说,手是多么重要的东西。古以笙迟疑了一会儿,最后把左手伸到她面前,摊开,暗红的血迹在白色纱布的映衬下很是鲜明。凌芊小心地撕开纱布,再一层层揭开,露出他的掌心。上面有好几个伤口,深浅不一,有两道特别深,像是被很大的玻璃碎片深深扎进去了,现在淌着血。一定很痛……袁行剑那个混蛋!她不忍地皱紧了眉,把纱布轻轻盖回去,不知道要对他说些什么。她放开他的手,重重一叹气。忽然,古以笙的右手一伸,竟将她抱进怀里,随后,左手臂也揽住了她,但避开了自己的手掌。凌芊呆住了,像是一盆冷水从头上浇下,将她冻成冰块。“凌芊,我……”古以笙刚开口,凌芊就开始推拒着他,“你知道我最讨厌什么样的男人吗?!就是像你们这种脚踩两只船的混蛋!”她死命将他推开,咬紧牙关,要不是看在他受伤的份上,她早一脚踹过去了,“一个还嫌不够,还要勾引另一个!女人就这么好玩吗?不就是两只手两条腿?!两个女人,也不过是多了两只手两条腿!你怎么也这样?!为什么你也是这样的人!”天啊,她真想不到!古以笙居然也是这种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人!“你道歉!马上道歉!”怕把邻居引来,凌芊压低了声音。“我不会道歉。”什么?!这个男人……男人果然是一个样!明明自己做错了事,还一副自以为是的样子!这可怕的劣根性!“我喜欢你。”男人最大的谎言出现了!凌芊不屑地冷笑几声,“我劝你一句,脚踩两只船的下场就是两只船都翻掉,现在收回你的腿还来得及……”“我的两条腿,只站在一条船上。”“不可理喻。”凌芊狠狠瞪他一眼,甩头就走。古以笙望着她飞快离去的背影,眼中除了挫败的失落,还有一股无以名状的坚定。
凌芊回了家,狠狠甩上门,把麦当劳的快餐往茶几上一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气得吹胡子瞪眼。她打了袁行剑,心情好了许多,才发善心关心一下古以笙,可是不知道他是不是误会了自己,以为她是在勾引他,居然做出如此不可理喻的坏事来!男人之所以看起来道德,是因为所受的诱惑还不够,古以笙是个多鲜活的例子啊!真叫一个道貌岸然!之前的表现,全部都是伪装,骨子里和其他男人一样,都是个花心种。他……他居然敢抱她!凌芊厌恶地拍着上身,像是要拍去脏东西一般。恶心的男人!难道他对他女朋友没有丝毫的忠诚吗?就算她真的勾引他,他也不该就范!哼,也对啊,男人哪有什么道德观和忠诚观呢?他们都只图一时的快感,根本不负责任——对自己不负责,对别人也不负责!什么“喜欢”,就是假话!谎言!这年头,男人的字典里有“喜欢”这个词吗?就好像魔鬼的字典里没有“善良”一样,男人的字典里也绝不会有“喜欢”和“爱”!什么爱情,她早就体会过了,那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通通是假的!别逼急了她,大不了她搬走!她不做第三者,也不想再见到古以笙!
十二
接下来的几天,凌芊都过的小心翼翼,因为……怕碰见古以笙。还好古以笙没有来找她,她也安得几天宁静。如果哪一天下班忽然看见古以笙出现在家门口,她第二天马上搬家!说实话,她现在已经有这种念头,晚上写小说累了的时候,都会看看网上的住房信息。其实呢,古以笙不是不想去找他,而是他这几天实在是分身乏术——袁行剑这么一闹,病情又加重了,原来暂时得到控制的病情又恶化起来,恢复到以前的恶心、呕吐、贫血和浮肿,甚至有更加严重的趋势。古以笙本来因为袁行剑的病已经近一个月没有休息日,现在更加忙碌。根据目前袁行剑的状况,胡主任暂时采取了中医疗法。人参9克、白术9克、茯苓9克、炙甘草4.5克、生姜3片、大枣3枚,水煎取汁。但是袁行剑十分不合作,总是不肯服药,搞的医生护士们十分头大。
中午,袁行剑思量许久,终于拿起了电话。他通过多层关系从凌芊以前的同学那里问到了她现在的联系方式,所以上一回才会发短信给她,之后,她的手机号他一直没有删,现在倒派上了用场。
凌芊正在家里做饭,手机忽然响了起来,一个陌生的号码,她本不想接,可是见它一个劲儿响个不停,怕是学生有事找她,就关了火,接起来。“您好,哪位?”“芊芊……”一个陌生了许久的声音传了出来,让凌芊好久没反应过来。芊芊?这虽然不是她的小名,但是原来舍友总是这么叫她,对了,除了舍友,其实还有一个人也这么叫过,那就是……
“袁行剑?!”她惊骇,提高声调,“神经病……”她鄙视地挂掉。谁知他又打了过来,不屈不挠的样子。是啊,他一点也没变,只要他想,他一定会办到。她按掉,他还打!“你有病啊!”她气愤地接起来。“不要再打过来了!”“芊芊,我有一些话一定要对你说……”袁行剑的语气是那样的诚恳而无助,仿佛受着巨大的煎熬一般,“我瞒了你好久,现在我真的很想告诉你……”“不用了,我不想听。”无论是什么原因,他给她带来的伤害都是不可弥补的。她现在就算知道了他当年有多少苦衷,即便是有人用刀逼迫他要这么做,也不再重要了……在凌芊即将挂下电话的时候,袁行剑说:“我得了胃癌。”很好,袁行剑赢了,凌芊没有挂电话。“你……胃癌?”难道医大附属医院那个跳楼的就是他?那么古以笙的手也是……“现在你肯答应见我一面了吧?”袁行剑带着极大的落寞。“对不起,我不想见你。”他是她这辈子都不想再见的人,对她来说,他是个耻辱的存在,总是在提醒着她当年是多么多么的不堪。她不是没有同情心的人,然而现在袁行剑就是个陌生人,一个陌生人要求见面,她有拒绝的权利。“可是,我想见你,芊芊。”“改掉你那恶心的称呼,我说不见就不见。”“我爱你。”“袁行剑,这种话从你嘴里说出来,就好比美国总统要求本拉登当国防部长一样可笑。”
“我真的爱你啊,你知道吗?这几年我是多么痛苦,我多想告诉你……”
凌芊果断地挂了电话,再关机。呵,忘记告诉他,对于“我爱你”三个字,她早视为男人最大的谎言,想让她相信他,除非拿把刀把这三个字亲手刻在胸口上,尤其是袁行剑!她不会再相信他任何一句话,除非他到新闻联播上把自己的话说给全国人民听!见面?以为她是狗吗,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得胃癌?好吧,她很愿意相信他得了胃癌,因为那是活该!古来就有俗语,善恶皆有报。《战国策》的第一篇《郑伯克段于鄢》就明确地告诉众人:多行不义必自毙!圣人孔子也说,智者乐,仁者寿。可见,只有平时多积点德,才不会落得个可悲的下场。被他弄得一点心情都没有!凌芊觉得,搬家倒可以先放一边,换手机号才是当务之急。她随便做好饭,又开始考虑起换手机号的事。真是的!哪个混蛋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他?古以笙?不对,他自己都不知道她的手机号。最大的可能就是自己以前的一帮同学了,真是帮倒忙!
下午上课的时候,凌芊因为走神,一道题目怎么也讲不清楚,自己算了好几遍,还是错。她不想被落下话柄,于是静下心来想许久,终于弄出个所以然来。第二节下课,她回到办公室,茫然地发着呆。忽然,一个人影在窗前晃了又晃,探头探脑,凌芊一激灵,假装没发现一样坐着。到底是谁?难道是传说中的X-MAN?她忽然站起身,冲到窗前,把那个人给纠了出来,一看,竟是个女学生,但好像不是高一年段的。“老师……”那个女学生一边嬉皮笑脸,一边认真打量着凌芊,然后作点头状,嘀咕着什么“就是这个女的”之类的话。“有事吗?”这个女学生很是陌生,凌芊实在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但有种感觉,以前一定见过。“你就是上次送春联来的女……”古以萧猛地打住,把即将出口的“人”字咽下,换了两个字——“老师。”“呃?”凌芊没听清楚,又问了一遍。“老师上次来送过春联吧?”古以萧也急着确认,她想来想去,都觉得这个女的不寻常,家里面谁都不知道为什么她哥哥古以笙很少跟女性交往,就算是有所认识,也仅仅停留在家人、同事的范围之内,至于私交,根本就是一片空白。父亲也试着给他介绍几个女孩子认识,也可以说是相亲,古以笙一开始倒是很配合,礼貌斯文,可是相处久了,对方就会被他的礼貌斯文搞得很不耐烦,最后不了了之。后来才知道,古以笙只要一和对方挨近一点,就会马上避开,人家女孩子和他相处了一个月,连他的衣服都没碰到。结果别人都以为他是过分洁癖,其实不然。古以萧知道,医生尤其是外科医生多多少少都有那么一点洁癖,可是她哥哥的洁癖只停留在正常的范围内,毫无“过分”之说,她对他又搂又抱,他倒是一点排斥都没有。她有暗暗观察过古以笙,发现除家人以外,他看女人,尤其是可能和他发展为情人关系的女人时的眼神和看解剖图的眼神是一样的——完全的职业化,遇见对他特别殷勤的女人时甚至还会露出一种嫌恶,好像人家把一块腐烂的肉堆在他眼前一样。她记得哥哥以前不是这样的,他读中学的时候还会向她提起喜欢的女生,虽然他哥哥是标准的“一心只读圣贤书”,但古以萧至少能确定她哥是正常的男人。可是,古以笙上大学之后,再没听他提起什么感情问题,一开始她以为古以笙随着年龄的增长就和她疏远了,后来才知道她哥根本不存在感情问题——整个大学时代,七年,连一个有过暧昧的女生都没有!究竟在古以笙身上发生了什么,让他这么多年“不近女色”?这是包括她在内的家人都想知道的,但是就是没人敢问,也没人敢对古以笙提起,为了这个,她没少胡思乱想过。要不是她发现古以笙提起这个女老师的时候总算露出是男人该有的眼神,她还以为她哥哥将来一定会出家呢。所以,这个女老师对她哥哥来说,说不定一次惊世骇俗的“破戒”。妈妈为了哥哥的“不近女色”十分苦恼,身为家中一份子,她一定要得到点小道消息让妈妈高兴高兴!
凌芊经她这么一提醒,才想起原来自己是在古以笙家见过个女孩,只是想不到,她居然是学生!这、这太不可思议了,古以笙他……有恋童癖?!她点点头,心里不禁为这个看上去至多十八岁的女孩大叫可惜。古以萧双手合十,激动万分,“这么说,你认识我哥哥了?很熟吗?熟到什么程度?最重要的是,你一靠近他,他会避开多远?”凌芊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过了半天才问:“你哥哥是谁?”“古以笙啊!不像吗?也是啦,我长得像妈妈,他像爸爸。”这么说,她一直认为的“古以笙的女朋友”其实是他妹妹?这……凌芊忽然看见几个小天使在她头上吹着喇叭,进而又想起那天晚上古以笙对自己说“我喜欢你”——他并没有搞“外遇”!看来自己误会他了。她原本一团糟的心情莫名其妙变好了一些,对古以萧说:“我是住他楼上的。”
“那你为什么送春联给他?”古以萧是个很有潜力的小狗仔队。“因为……我上次生病,他送我去的医院,为了感谢就……”“原来是这样啊!可是我怎么觉得我哥对你很不一般呢?对了!你还没回答我,你靠近他的时候,他避开没有?”凌芊为难地搔搔头,她从没想过自己会被一个学生问这么莫名其妙的问题,其他学生是不敢这么问老师的。她想了一会儿,明白了,既然她是古以笙的妹妹,那么其实就是——校董事的女儿。怪不得……“你问这个做什么?”为了保险一点,她还是问了一句。“这可重要了,老师,你就告诉我吧!”古以萧拉住凌芊的手,眼中满是渴求。
凌芊回想着,古以笙从来没有什么要避开她的动作,从来没有,他甚至还……算了,不想那件事了。“没有。”她答是答了,但是仍旧不知道这个答案怎么就对人家这么重要,难道关系着遗产分割?“哇,不容易啊……”古以萧摸着下巴,嘿嘿一笑,“老师,你姓什么?”
“凌,凌晨的凌。”古以萧瞥了一眼她办公桌上的地球仪,“教地理的呀,可惜我地理不错,不用补习,唉!”
“凌老师!”方段长的声音自她们身后传来,凌芊还没转身,方段长就抢先一步看见了古以萧,“以萧?”这可是校董千金,不敢怠慢,方段长很热情地向古以萧打着招呼,又问她来找凌芊有什么事,古以萧摇摇头,说快上第三节课了,就一路小跑着回去她的教室。方段长这才叫住凌芊,“你的课上完了?”凌芊如履薄冰,以为自己上课时走神的事情又被他知道了,就回答说:“上完了。”
“校长找你,你去一趟。”方段长说着,就进了办公室。校长找?这有会是什么事啊……但愿不是坏事。凌芊进去收拾一下自己的包,准备见完校长就直接回家去。这是凌芊第一次进校长室,平时开会的时候也都是在会议室,校长见了好多次,却没在校长室里见面过。凌芊站在门口,掏出小镜子来照照,看看头发是不是很乱、衣服有没有穿整齐。“检查仪容仪表”完毕以后,她才屈起手指敲敲门,标准的三下,时间间隔一样,力度一样,应该没有什么失礼之处才对。“请进。”校长的声音。凌芊进去之后,一抬头,看见校长坐在办公桌后。她不知道要说什么,就清清嗓,然后问:“校长,请问找我有事吗?”校长指指右边,凌芊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才发现右边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人,居然是古以笙,他手上的纱布已经拆了,看来是伤口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你……你来做什么?”她有点失态了。
“跟我去医院。”古以笙站起来,走到凌芊身边,然后对校长欠欠身,“麻烦您了。”
“哪里哪里。”校长作了个“请”的手势。“走吧。”古以笙开门走了出去,显然心情不是很好,甚至可以说是非常糟糕。
“等一下。”凌芊追上几步,“去医院做什么?”古以笙停下来,轻叹口气,“袁行剑说,不见到你就不吃药。主任为了让他配合治疗,希望你去一趟。”袁行剑果然是个麻烦的病人,他算是见识到了,纵使他有再好的脾气、再好的耐性,这一次,他很显然有点动火了。凌芊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心烦意乱的古以笙,想到袁行剑是因为自己才这么胡闹的,她对医院的医生们很是愧疚,特别是古以笙。加上她上一次误会他“红杏出墙”,骂了他一顿,现在又见到他,心里感到很不好意思。不过看上去他并没有计较上次的事,这样就好。“中午他有打电话给我,不过我拒绝了。”她跟在古以笙身后,几乎赶不上他的步伐。“我不想去!”古以笙放慢了脚步,回头看了她一眼。“医院是为病人着想,怎么就不为我想想呢?会去安慰他的人自然会去,不想去的人就算逼迫着,心里也是一万个不愿意,比如我!”凌芊干脆停了下来,以前她因为袁行剑而自虐的时候,他可打电话来安慰过?他可曾叫人来问候一声?那个时候,谁又知道她心里那难以痊愈的伤痛?如果是因为两人相爱而终走不到一起,她的痛还会少些,然而她根本不曾得到过那所谓的“两情相悦”!现在呢?要她对这样一个不值得付出的男人伸出援手?她不是琼瑶小说中善良的女主角,能够原谅坏事做尽的大反派,她不恨袁行剑,但是不代表她能原谅他!所以,她不愿意去!“你不愿意去……”古以笙重复她的话,眉心微蹙。“看来,你倒是很希望我去……”凌芊强忍着不爽,但是表情上还是露出了讽刺之态。
“我不希望你去。然而又必须这么做,我心里不会比你好受。”古以笙毫不掩饰,“但是考虑到他的病情,我应该把私人情感放一边。”“不就是胃癌吗,我不去,他就会死吗?”凌芊的语气总算缓和了些,“我要是你,就放着他不管,或者把他交给别的医生。”看来她已经知道了袁行剑的病情,古以笙早就知道瞒不住,他以为她会惊讶、伤心——就跟电视里演的一样,但是她没有,反而表现出一种极端的冷漠。“你请不动我,你们主任会把你怎样,开除?”“不至于。”胡主任虽然是他的上级医师,但这不是封建社会,上级医师不可以这么随便开除医生。凌芊望着他,他眼中同样写满矛盾,于是,她再问了一遍:“站在医生的立场,你希望我去吗?”古以笙愣了一下,但是一会儿后笃定地回答:“是的。”“好吧,我去。”凌芊最终对古以笙妥协,作为一个医生,他真是没话说!
学校离医院还有一段路,由于两人其实都不想见袁行剑,所以他们没有选择坐车,而是像散步一样在街上走着。古以笙打破了沉默,“为什么我是‘脚踩两条船’?”凌芊哑巴了,不知道该不该说自己误会他的事,忙胡乱解释道:“我、我都是这么说别人的,什么‘脚踩两条船’、‘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还有‘东边蝴蝶西家飞’,早习惯了,呵呵……你不要介意哦。”“没关系。”古以笙顿了一下,“这几天医院的事情很多,没去跟你解释清楚,我……”
“不用解释了,我知道的。”凌芊不希望听见他再说什么“喜欢”之类的话,就马上接下去说:“现在的我,如你所见,对男人这种动物……我用词偏激了些,实在没什么信心,也许是种心里障碍……”“说出来就好……”古以笙安慰地拍拍她的肩,“只是让你知道而已,别想太多。”他愿意给她时间,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有心理问题,他也有。轮到凌芊惊讶了,难道男人在说完“喜欢”之后,下句不都是“交往”吗?她写小说的时候也是这么写的呀!她看看古以笙,他的眼睛仍是很清澈,没有一点耍心机的狡猾,而且,今天穿着白色粗线大条纹毛衣的他,显出一种很干净的气质来。《红楼梦》中贾宝玉评论说“女子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因此他见了男子就觉得污浊。而古以笙偏给凌芊一种水一样的洁净感,不在于个人卫生反面,而在于气质和品行——凌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有这种感觉,是错觉吗?那为什么别的男人没给她这样的错觉,就连当年的袁行剑也没有过?奇迹……凌芊忽然感到轻松了些,又进而觉得去见袁行剑一面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当是发发善心做好事了,帮那些医生们一把,让他们不要再被那个讨厌鬼弄得不得安宁。“古以笙,我们好好相处吧?”她笑道。古以笙眉尖微微一挑,细品着她的话,忽然唇角一扬,露出今天第一个微笑,很温和,给人初春一般的温馨感,好像微风轻抚过柳枝,随后就是扑面而来的新鲜空气。
十三
古以笙把凌芊带到病房外的走廊,胡主任刚要进手术室,看了他们,就走了过来,“凌小姐……”他打了个招呼,“希望你配合一下,但是不要刺激到病人。其它的……以笙,你跟她说。”
“那么手术……”今天的手术,本来古以笙也要参与的,现在恐怕要临时换人。
“我让陈医生代了,你注意一下,尽量控制好袁行剑的情绪,至少要让他同意服药,等到这个疗程结束,我们再依照情况制定新的方案。”说罢,胡主任就去忙手术事宜了。
“你现在可以告诉我,那个家伙的病到什么程度了吧?”凌芊眼睛狡猾地一眯,“否则我就不进去了哦。”“第三期。”古以笙接过护士递来的白大褂穿上,一边扣扣子一边回答。
凌芊虽然不知道“第三期”是什么意思,但是清楚一定不是早期。她凭着对袁行剑生活习惯的一点了解,似乎能猜到他为什么会得胃癌——嗜酒。袁行剑的酒量很好,而且有酒瘾,一天至少喝两瓶啤酒,也许是觉得自己年轻,多喝点没有关系。为了这个,凌芊当年没少劝过他,他表面上答应,实际上习惯不改,并且三天两头和朋友小聚,总要喝个一醉方休。另一方面,他也会抽烟,虽抽得不凶,但一星期也能抽个两包。她还知道,几年前的袁行剑有轻微的胃炎。她不知道抽烟喝酒中的哪一项引起了他的胃癌,只能总结出“少碰烟酒为妙”这个道理。她不知道古以笙喝不喝酒,然而烟他是不抽的——通常情况下抽烟的男人身上都会有烟草味,古以笙身上没有。“你会喝酒么?”问题问出口后,凌芊觉得自己很傻。“一般情况下不喝。”古以笙正在挂胸前的名牌,看样子并不觉得她的问题傻,“大学时候,我解剖了一个肝硬化去世之人的肝脏,之后对酒敬而远之。”他微俯下身,悄声说,“我不想自己的肝也变成那个样子……”“什么样子?”凌芊好奇。古以笙笑而不答,只是摇摇头。“算了,我要是知道是什么样子,一定不敢再碰什么猪肝汤卤鸭肝了。”为了将来,她还是选择无知好了。“我记得袁行剑以前有得过胃炎,医生也说让他少喝酒来着,可是他屡教不改,不听医生的话。”凌芊又问道,“他是因为喝酒而得胃癌的吗?”“他当时得的应该是慢性胃炎,跟喝酒有很大关系,我猜想,由于后来不注重调养,渐渐严重了。很可惜,如果早一点发现,来医院治疗,不会发展成现在这种程度。癌症就是这样,一开始都没有明显的症状,等到有症状来医院查的时候,一般都是中晚期了。所以……”他认真地说,“建议一年定期做一次体检,尤其是女性,定期的妇科检查很有必要。”“是吗?”凌芊像小学生一样认真听着,心想该打个电话回家跟父母说说定期体检的事。忽然,她脸色一变,“我的低血压会不会是因为癌症引起的?!”“应该不是的。”她的表情真是丰富,而且变得这么快。“那就好……”凌芊放心了。“对了,你会跟我一起去袁行剑的病房吗?”
“恩。”古以笙带路,“在前面。”凌芊磨蹭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站在病房门前。袁行剑早就料到凌芊会来,躺在病床上等她,就好像是个等待妃子的皇帝一样。一见凌芊进来,袁行剑的眼睛就兴奋地瞪大来,可是目光一落到随后进来的古以笙身上,就不满地翻翻白眼。古以笙确实是个很大的障碍,有他在,凌芊不一定会上钩,况且过了几年,他不知道凌芊变了多少。
凌芊进门后就远远地站在门边,离袁行剑好几米远。她可以看见他萎黄的脸色,早不见了当年的俊朗和勃勃英气,或许这又和凌芊的心情有关——感情亲疏影响对事物的判断,她对这张当年给她的生活带来巨大波澜的脸,如今已然没有任何感觉。时间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她帮他写论文的时候,不知不觉就过了两个月,她沉浸在自己一个人的爱情中,忘记了时间,而现在,时间让她忘记了爱情。
袁行剑早就做足了功课,问了凌芊的学长——他以前的哥们许多凌芊的事,包括了当年他不想听的有关于凌芊“生活得很糟糕”的细节,他听了以后很是震惊,没想到凌芊真的把自己搞得那么惨,很好,越惨就说明她越放不下自己。他从病床上坐起来,硬是摆出诚恳而深情的表情——他以前演过话剧,还被评为“最佳男配角”。前不久还听见袁行剑在里面大喊“我爱你”的古以笙见了他这副表情,又看了一眼站在门边的凌芊,最终选择埋头写病情记录。“芊芊……这几年让你难过了,是我不对。”袁行剑丝毫不顾古以笙在场,就迫不及待地上演一出深情大戏,因为他知道,古以笙作为一个医生,是不能把他怎样的,再说,古以笙应该已经知道了自己和凌芊的关系,既然能把凌芊带来,就说明有心理准备。“我知道我现在不能要求你原谅我,但是我还是想跟你说一声抱歉,真的很抱歉……我让你来,不为别的,就是想弥补我当年的错误,虽然我也是迫不得已,可是我相信一定给你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否则你就不会那样虐待自己了……”
虐待自己?古以笙望向凌芊,眼中含着一丝惊异。“闭嘴!”凌芊不但没被他感动,反而像被踩了尾巴一样,他为何要翻旧帐?那对她来说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特别还当着古以笙的面!分明就是故意的!“我不是来听你回忆往事的,我现在郑重恳求你,不要像没断奶的小孩子一样尽做无聊而幼稚的事,你不配合治疗其实就是拿自己的身体报复医生,何必呢?他们跟你非亲非故,会这么纵容你胡闹完全是出于职业的需要,请你不要再为难医生们了。”凌芊用下巴指指古以笙,“尤其是他。”“我们俩的事,与别人没有关系!”袁行剑一副很受伤的模样,也从另一个侧面在暗示古以笙“你只不过是个外人”。“哼,我们之间有什么事?我不怕让别人知道你当年是多么龌龊,但更重要的是,我现在不想跟你回忆往事,那对我来说,不是什么值得炫耀的荣誉,你明白没有?”“我不是在回忆往事。”袁行剑放慢语速,“我只不过是在忏悔,相信我,我真的是迫不得已才离开你的……”“是啊,迫不得已地去吃软饭。”凌芊微笑,却一针见血。她忽然觉得,袁行剑的胃癌不是因为喝酒,而是因为吃软饭。“不是那样的!”袁行剑的眼珠转了又转,“那时候我就已经发现自己得了胃癌,我怕你伤心,所以,所以那时就骗了你……”“袁先生。”古以笙放下病情记录,“如果我没记错,你近几年的病例上没有注明你在以前就发现自己有胃癌症状的记录,请问你是在哪个医院确诊自己前几年就得了胃癌呢?仅仅从慢性胃炎上就能确诊你患了胃癌,这样的医生我很想与他交流交流,能为我引见一下吗?”
自以为能言善辩的袁行剑其实不应该在古以笙面前说谎,因为他的谎言在医生面前实在太苍白无力了。“那个是因为……”“袁行剑,你究竟想做什么?”凌芊听完古以笙的话,再次对袁行剑的人品失望透顶,他仍旧想骗她!“如果我请求原谅,行,我原谅你;如果是想弥补,谢谢,不用了,我过的很好;如果是想解释,好,我了解,你是迫不得已,一定有说不出的苦衷……那么,你还想做什么?”
凌芊的一席话,说得袁行剑再没办法编什么借口,情急之下,他竟然说:“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所以想和你重新开始,好吗?”凌芊愣了一下,随后勾起一抹笑容,把当年他对自己说的话送还给他:“你怎么这么幼稚,我们根本不是同一种人。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袁行剑张大了嘴,好像是回忆起这句话出自谁之口了。凌芊正视他的眼睛,把自己以前在小说中写过的一段话读给他听:“你知道吗,虽然我数学不好,但是我发现,世界上男和女的关系正如线与线的关系一样,都有三种:一种是重合,两个人注定要在一起一辈子,他们的名字是‘情人’;第二种是平行,就好像我和庄子,我知道他,然而我们永远不会遇见,这就叫‘陌生人’;最后一种是相交,会遇见,然而只有一个交点,之后越离越远,这就是‘故人’,正如你和我。”说罢,她仿佛获得一种解脱的轻松感,自己一直以为所谓的“忘记”是不再见面,现在猛然发觉,心的陌生和相离才是真正的“忘记”。看来,这一趟来对了,她就这样获得了新生。古以笙停下手中的动作,凌芊的话他在书中读到过,现在被她再次提起,有让人有新的思考。三种关系,重合、平行,相交。自己的心结,其实在看到牵着猫逃跑的这句话时有了要解开的趋势,在知道凌芊就是牵着猫逃跑的时候,原来就已经解开了,神奇的是,居然只为她一人解开,遇见别的女性时,他仍旧有着当年巨大的阴影——并没有被任何女性伤害过,心头却有着不为人知阴影,甚至比凌芊的更加严重。不过,好在,已经为一个人解开了。凌芊沉默着,随古以笙回到外科诊室跟胡主任汇报结果。胡主任已经将手术主要部分做完,其他缝合工作都交给助手,现在正在外科诊室里准备下班。凌芊跟他打了招呼,说了些“麻烦您”之类的客套话。胡主任对凌芊和袁行剑的关系不是很关心,因此没有多问什么,直到有个护士随口说了句“哟,古医生怎么让女朋友来接你下班呀”引起了胡主任的注意,他惊奇地眨眨眼,指着凌芊问那个护士:“这是以笙的女朋友?!”护士笑答:“古医生上次还到医院陪他女朋友看病,您居然不知道呀?落后啦……”胡主任立刻拍拍脑门,“你们年轻人的事真是复杂,我根本不知道以笙的女朋友居然……以笙啊,要不要给你换个病人?”“不必。”古以笙低头收拾着桌上的病例,交给护士。凌芊正奇怪为什么他头也不抬一下,既不反驳护士的误会,还回答得这么干脆,仔细一看,居然发现他较白皙的脸颊上染了一层淡淡的红色,他、他是在脸红吗?!一时间,她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世界上还有会脸红的男人?男人的脸皮不是比长城的城墙还厚吗?她原以为,全世界的核武器爆炸以后,地球上仅存的东西就是男人的脸皮了——厚得连核武器都摧毁不了。脸红是装不出来的,这么说,古以笙是真的脸红了?天!他怎么这么可爱?简直要颠覆了凌芊对男人的印象。
胡主任笑起来,拍着古以笙的背,“一定给你们带来不少困扰吧?那今晚替我请凌小姐吃顿饭,就当我道个歉了!”他又转向凌芊,“你瞧他,居然也不说一声,害我差点成了坏人,哈哈哈……”
凌芊也没有拆穿,冲古以笙做个鬼脸,笑出声来。出了医院的正门,古以笙正要往家的方向走去,凌芊叫住他,“喂,你要去哪里呀?”
“回家。”“你不请我吃饭啦?!”凌芊本以为今晚有饕餮盛宴可以吃,还激动得要命呢。她果然是个容易被美食征服的人,美食是她最大的弱点。古以笙真是的,居然不听从上级医师的指示,这怎么可以呢?“我说过不请吗?”古以笙转身,挑高一道眉。“那你回家干吗?你家有麦当劳还是肯德基呀。”凌芊最近进这两个快餐店的次数比较频繁,一听说要请客,就立刻条件反射一样想到那里去。“你想吃什么?”他换了个问题。“麦当劳。”凌芊啊,你是品位低还是胆子小,为什么不敢向他要求去波西米亚饭店吃自助餐呢?古以笙无奈地看向旁边,又转回目光,“这就是文化侵略的恶果……能支持一下本国的文化吗,猫?”猫?他在叫自己吗?她应该觉得恶心才对,可是……好像她还蛮高兴的?“我想吃西红柿炒蛋……”凌芊啊,你的品位还是这么低。但确实,她很喜欢吃西红柿炒蛋,尤其是妈妈做的,她自己怎么也学不来,现在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工作生活,时常想念着。古以笙看上去总算对她的回答满意了一些,“还有呢?客官想吃的,古家铺子都有。”
“古家铺子,呵呵……”凌芊被逗笑了,居然篡改茅盾的《林家铺子》,他还是挺有趣的一人嘛。“我们是去吃中餐吗?那我要吃粉蒸排骨、炸鸡中翅,还有牛肉丸汤、糖醋鱼片……”她见古以笙面不改色,就咬牙说了几个贵的,“红烧鲍鱼、蒸螃蟹、龙虾卷……”“高热量、高脂肪、高胆固醇……”古以笙记住之后,点点头,“你确定吃得完?”
凌芊斩钉截铁地说:“确定!”“走吧。”古以笙迈开步伐,仍旧往家的方向走,在凌芊的记忆里,那个方向都是住宅区,有几间大排挡,可是正经的中餐馆则一间没有。“你去哪里?”凌芊追问。“回家。”跟原来一样的答案!被耍了!凌芊气呼呼地刚要说什么,古以笙接着说:“在那之前我去一趟超市。”凌芊仍旧不知道他的意思,还是以为他在耍自己,正欲往“男人的劣根性”方面想,古以笙补了一句“做这么菜需要很多材料”,她倒是愣住了,“现在去吃饭还要自己带食材吗?哪个餐厅这么变态?”古以笙一笑,指指自己。“啊?!”凌芊夸张地吓退一步,“你的意思是……你亲自做菜请我?!”
古以笙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答案。凌芊受宠若惊,用万分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着他,对,上次他的确有送清粥小菜给自己,可是那小菜只不过是一个煎蛋、白煮豆腐、一点榨菜而已,是人都会弄,丝毫看不出古以笙的厨艺如何,现在他居然要挑战她所说的那些连她自己都不太熟练的菜肴?“你……你行吗?”她还是不能相信。
“没问题,很简单。”他说话的语气那样轻松,就好像叫他做一年级的数学题一样。
该凌芊大跌眼镜了,他居然说“简单”?如果是一开始的“西红柿炒蛋”被评论说是“简单”,她还能接受,她后面说的几样可就不简单了,虽然是家常菜肴,要做得好吃可不容易,说实话她也会做,但是由于火候、调料掌握得不好,口味一般,仅停留在“不难吃”的级别上,至于什么红烧鲍鱼,她连碰都没碰过。古以笙不介意她的怀疑,真的去了超市买食材。他推着购物车,选购着所需的主菜和配菜,凌芊发现他好像真的会挑选食材,在一堆西红柿里翻了一下,就捡出两个不错的,还有之后的螃蟹,他挑出来的都是鲜活又饱满的。让凌芊诧异的是,菜名她只说了一遍,他就都记住了,而且打算把能买到的全买了,只是龙虾那玩意儿,超市没有货。最后还是凌芊说不要再买了,她吃不完,他才停住脚步,数了一下购物车里的东西,说:“那么呆会就只有西红柿炒蛋、蒸螃蟹、糖醋鱼片、粉蒸排骨和牛肉丸汤了,够吃吗?”凌芊心想,会撑死的!拎着两大袋的东西从超市出来,古以笙看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已经六点了,“7点半之前,我会做好这些东西,你要帮忙吗?”“我不会做菜。”凌芊强调,“也不敢碰那些鱼啊肉啊的,只会添麻烦。”
“我知道。”古以笙不明白她为什么一直强调自己不会做菜,就是因为知道她不会,他才希望她不要总是到外面吃饭,还有,他不认为女人非得会做菜不可,他母亲就不会,而他父亲却做了一手好菜,他父亲的厨艺则是跟爷爷学的,他爷爷曾经是大饭店的高级厨师,现在已经去世了,两个孙子孙女古以笙和古以萧从小学他烹饪,古以萧遗传了母亲不爱烹饪的基因,学得不清不楚,古以笙却学了个七八分,不要说几道家常菜,就是山珍海味让他料理,他也能弄出名堂来。
好吧,看在他做菜的份上……“我可以帮你洗洗菜什么的,怎么样?”随便看看他到底会不会——凌芊心想。她一直以为,男人都是“君子远庖厨”的捍卫者,他们只会一边看报纸电视一边等着妻子把饭菜端到面前,然后开始评价这道菜咸了那道菜油多了,吃完之后筷子一扔,拍拍屁股走人。他们为什么不自己体验一下——下了班回家,没有任何时间去休息,马上进厨房忙碌一小时做饭做菜,然后被一个什么都不做、也根本做不好的人评论菜做得如何如何、这里不好那里不对,最后还要去洗那一大堆碗筷。古以笙是这些男人中独立出来的个别吗?凌芊很想知道。
十四
水龙头的水哗哗流下,凌芊拿个西红柿洗着,瞥了一下正在把袋子中的东西往外拿的古以笙,忽然觉得好像夫妻一样……她很汗颜地甩甩头,把脑中这个无聊的念头扫掉。“只要洗西红柿吗?”她是不是太休闲了?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呢。“这个也洗一下。”古以笙把两只大螃蟹拎到她面前,凌芊吓了一跳,万一被夹手指怎么办?古以笙倒是释然,笑笑说:“还是我来吧。”凌芊把洗好的西红柿放在料理台旁,洗了手,看着古以笙套上围裙,在水龙头下把手洗干净——先用洗手液洗了一遍,再用舒肤佳又洗了一遍,凌芊怀疑他是否达到做手术的标准了。“听说做手术之前,要把手洗好几遍是吧?”她靠在门旁边问。“恩,至少洗十五分钟,最后还要在消毒水里浸几分钟。”古以笙一边回答一边在一小盆水里加了点盐,熟练地抓着螃蟹放进水里,再把排骨倒进一个大碗里,没一点犹豫地加着调料使排骨先入味,不像一般人先掂量掂量该加多少盐多少味精,而且动作迅速得跟大厨一样。最让凌芊目瞪口呆的是古以笙在处理那只草鱼的时,用一根筷子插进鱼的嘴,直插入腹,然后用一块大纱布把鱼一包,拍在案板上,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无声而又没有一点挣扎地死在他手里了。将鱼开膛破肚的时候更显示了一个外科医生的素质,下刀快又没有一丝多余,才几十秒工夫,鱼肚子就处理干净了。再把鱼放在水里洗洗,去头,一剖两半,一半用保鲜膜包好放冰箱,然后处理着剩下的一半,去鱼刺,再改斜刀切成薄厚一样的鱼片——凌芊猜想,他以前为了练外科技术时是不是跑去学了厨师,或者,本来就是把病人当鱼一样在手术?真恐怖啊……只见他把油倒进锅里,加热油的时候,往鱼片上裹着淀粉——凌芊绝不敢这么做,她怕一时没注意,油过热了。将鱼片过油的时候,古以笙抽空问凌芊:“你不怕油烟吗?”凌芊看他那娴熟的动作就快傻了,还顾什么油烟?她已经完全相信了他会烹饪,而且可能还不只“会”,估计是“擅长”。“我学习学习。”她甘拜下风了。“不敢当。”古以笙炸好鱼片,装在个盘子里。凌芊看着古以笙有条不紊地同时料理好几个菜,而且有先有后,糖醋鱼片出锅后开始粉蒸排骨,排骨快好的时候开始蒸螃蟹,然后开始烧水煮汤,最后才快炒一道西红柿炒蛋。凌芊帮着将出锅的食物端上桌,香味四逸,她偷尝了一小块排骨,发现……好吃得不得了。当最后一道汤上桌的时候,凌芊简直要拜他为师了。趁古以笙在洗手的时候,凌芊把每个都尝了一遍,结果差点没把舌头咽进去。她从来不知道,居然还有男人能做这么一手好菜!西红柿炒蛋……她刚才只是跟古以笙说了一下妈妈是怎么做这道菜的,他居然就能把味道做得九分相似,凌芊又夹了一块蛋入口,感动得几乎要流泪。
“好吃吗?”古以笙从厨房走出来,把刚才掳高的袖子拉好,坐在凌芊对面。
凌芊点头若捣蒜,毫不掩饰对那一桌子美食的虎视眈眈。“真了不起啊你……怎么就这么厉害呢……”要是每天都做给她吃就好了……凌芊贪心地想。“我们各自解决一半,不准剩。”古以笙拿起筷子。凌芊求之不得,马上开动起来——这样的美味,只有在大饭店里才吃得到。这个男人……埋头饕餮的凌芊忽然抬头,发现优雅而不紧不慢地喝汤的古以笙一直用玩味的目光盯着她,难道是发现了用美食就能降服她的道理?凌芊暂时不想这么多,伸手去拿了半只蒸螃蟹。自己就好像是非洲的饥民一样,她觉得。“等一下。”古以笙忽然站起来,向厨房走去,“我忘了调醋……”“这么好吃的东西,我以后吃不到了怎么办……”凌芊叹口气,看着手中肥肥嫩嫩的螃蟹,总算能体会《食神》中评委的心态了。直到古以笙把一小碗加了姜片的醋放在她面前,她才回过神来,“我不要吃生姜的味道……”她撇嘴。在古以笙看来,她的表情像极了挑食的小孩,于是,他也用哄小孩的口气,“沾到螃蟹上就没味道了,不信你试试。”“还真没有生姜味……”凌芊喜滋滋地吃着螃蟹。“你真的什么菜都会做呀?”她眨眨眼,好奇地问。古以笙想了一会儿,“能应付普通人的需要。”他的意思是,除了满汉全席,只要她想得出来,他都能做。“西餐也会?”“不会。”有够诚实。“而且我几年没进西餐厅了。”“是啊,你自己中餐做得那么棒,肯定不爱进西餐厅了。”凌芊这么说,并没有讽刺的意味,她是真的很佩服他——在厨艺上。“不是那个原因……我用刀叉切食物的时候,有个后天养成的坏习惯……”
“用叉子切肉,用刀把肉叉起来?”凌芊说着,被自己逗笑了。古以笙笑着摇头,“有一次,正巧那段时间我在练习外科技术,有点走火入魔,每切完一刀,就会放下它,再把手往旁边一伸……要新的刀。”古以笙说着,把手往旁边一伸,“像这样……”
“呵呵……”凌芊捂着嘴大笑。“我写小说走火入魔的时候,经常一个人模仿男女主角对话,像在自言自语,人家还以为我疯了……”接下来,两个人说着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趣事,竟能愉快地将美食一扫而空,而且两人之间的气氛和谐了许多,各自拉近了一点距离。凌芊虽然挺想帮他一起洗碗的,后来又忍不住故意表现出自己好吃懒做的样子,哼着歌儿看电视,悠闲地看着古以笙收拾饭桌,洗碗,却一点对她不满的表情也没有。等古以笙收拾好一切,再走出来的时候,凌芊对他说了些感谢的话,就准备拍拍屁股走人。她就是要表现得这么恶劣,如果古以笙还喜欢她,那她就可以姑且相信他说的那句“我喜欢你”。
“今天很愉快,谢谢。”送她出门的时候,古以笙露出个无懈可击的微笑,没一点虚假的成分,完全发自内心。不会吧,做菜给她吃、收拾桌子、洗碗,然后还对她说谢谢?凌芊不解,继而调侃他:“谢我?该不会想让我抱你一下吧?”话一出口,凌芊才发现,这不叫调侃,叫调情。
古以笙虽然刚听见这话的时候有点发怔,但马上捡了这个便宜,“理论上是。”
他那双手,还不知道抱过几个女人呢……心理障碍又来了,凌芊脑中浮现出古以笙和别的女人抱在一起的画面,心底涌起一阵阵不舒服的感觉。在她的潜意识里,想要一个心灵和身体都绝对干净的男人,一个童话中的男人。“跟你开玩笑的,呵呵。”凌芊打着马虎眼,“我上楼了哦。”古以笙并不强求,作了个再见的手势。说是好几年没有进西餐厅的古以笙今天却出现在西餐厅里。早在春节的时候,父亲就为他安排了一个相亲的对象,据说是某公立中学的语文老师,对方的父亲刚好和古以笙的父亲认识,于是两个人就有意撮合他们俩。由于古以笙一直很忙,加班、值班另外还有许多台手术,根本拨不出时间来,其实也根本不想拨出时间。最近抽空回了一趟家,父亲又提起这事来,说就算是做个样子也好歹去一下,毕竟跟人家的父亲有交情,答应过人家了就不好反悔,古以笙尽管很不愿意,可考虑一下父亲的立场,还是去了,在确定晚上不会有手术的情况下。西餐厅的情调不错,采用的是意大利的装修风格,而兼营意法两国菜系。古以笙没有回家换正式的西装,而是穿着早晨上班时的黑色的毛衣外套加深蓝色牛仔裤,显得很随兴。他先到十分钟,在订好的位置坐下,向服务生要了一杯水。学校放学的时间刚过,对方想必快来了。凌芊也应该下班了吧?是不是又到什么地方把晚餐解决了?古以笙想起不久前在自己家招待凌芊吃饭时她那津津有味的样子,没想到她也会露出那么可爱的表情,就好像饿了几天的小猫见到鱼一样。在他印象中,她一直是冷静甚至冷漠的,要不是见着她馋猫一样的嘴脸,他会一直以为她像一堵密不透风的墙,将他冷冷拒之千里。古以笙的脸上浮现一抹淡淡的笑容。一阵香水味飘来,随后是一个清脆的女声,“请问是古先生吗?”古以笙站起来,只见一个子娇小的女人站在他身边,穿着一套淡蓝色的职业装,中长卷发,看上去二十五岁上下。“我是黄明瑶。”她大方地伸右手。“……古以笙。”可以明显地看出古以笙眉头皱了一下,目光迅速扫过黄明瑶的脸,最后回到她伸出的右手上面,迟疑了一下,他慢慢伸手,飞快地和她轻轻一握手,然后马上收手回来,“请坐。”黄明瑶并没有觉察到什么异常,在古以笙对面的位子上坐下,翻看着服务生送来的菜单。
古以笙下意识地用桌上的餐巾拭了拭右手心。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大一解剖学实践课上留下的阴影一直都在,只要和有可能发展为情人关系的女人接触,就会有碰到尸体一样的感觉,对女病人、同事什么的则不会,毕竟,那堂课上发生的事让他印象太深刻了。黄明瑶点完菜,抬头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古以笙。古以笙心不在焉地看着菜单。到目前为止,交往下来没让他感觉不舒服的女性只有凌芊。一开始只当她是邻居,没想那么多,当她深夜回家被抢走了包,他背她回家,也只是把她当作是病人看待。当知道她是牵着猫逃跑的时候,再想想她在小说中写的故事和情节,给他一种很温馨的感觉,只是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她一个写爱情小说的居然对爱情有着那么不信任的态度。后来的接触中,也不觉得有什么不舒服的心理感觉,就是因为她是牵着猫逃跑,他喜欢她的小说,进而喜欢她。
凌芊是唯一的一个。最后一节课的下课铃打响,凌芊刚好讲完今天的内容,就准时下课了。这几天嗓子不舒服,喉咙痛。同学们都在收拾书包放学,几个学生那着练习本上来问问题,凌芊便坐在讲台后的椅子上讲解,当他们的问题问完以后,教室里的人几乎都走光了。“凌老师再见!”几个问问题的同学告别道。“拜拜!”凌芊扬扬手。她注意到有几个学生留了下来,先是聚在一起商量些什么,然后开始朗诵诗歌。她才想起来,最近学校有一个诗歌朗诵比赛,听班主任说,这个班有两组参赛节目,想必在排练吧!反正她也没什么事,留下来看看吧。这两个参赛节目分别选的是李白《将进酒》和徐志摩《半夜深巷琵琶》,朗诵《将进酒》的是一个高高壮壮的男生,气势很强,也很有感情,凌芊觉得他很有希望会获奖。朗诵《半夜深巷琵琶》的是两个女生,凌芊望着她们俩,听着她们朗诵的内容,忽然有一种很深沉的悲伤感。
又被它从睡梦中惊醒,深夜里的琵琶!是谁的悲思,是谁的手指,象一阵凄风,象一阵惨雨,象一阵落花,在这夜深深时,在这睡昏昏时,挑动着紧促的弦索,乱弹着宫商角微,和着这深夜,荒街,柳梢头有残月挂,啊,半轮的残月,象是破碎的希望他,他头戴一顶开花帽,身上带着铁链条,在光阴的道上疯了似的跳,疯了似的笑,完了,他说,吹糊你的灯,她在坟墓的那一边等,等你去亲吻,等你去亲吻,等你去亲吻!不愧是大文豪徐志摩,能将诗写的这么唯美又吸引人。凌芊忽然想起泰戈尔的诗句——“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思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沟渠”。凌芊回味着这句诗,总觉得是在说自己。
她一直压抑着自己对古以笙的好感,无论他做什么,就直觉地认为他在说谎、一定另有目的,她只不过不想再被伤害而已,却没有顾及古以笙的感受,她是不是太自私了?以前看《红楼梦》,她很不喜欢林黛玉,觉得林黛玉的嘴太尖利,而且非常喜欢试探周围的人,尤其是贾宝玉,经常把贾宝玉搞得团团转,然后林黛玉才有所满意,确定贾宝玉是在乎自己的,但过不多久,又开始试探起来。现在,她能体会林黛玉的心理了。然而古以笙不是贾宝玉,不会像贾宝玉一样一直接受试探,总有一天,古以笙会不耐烦,对她不耐烦,那个时候,他一定会和所有男人一样,寻找下一个目标……
凌芊想到这里,心忽然一沉。现在该怎么办?古以笙对她的喜欢会持续多久?她是应该接受,还是应该明确告诉古以笙,让他重觅新人?不……她不想让他重觅新人……她希望得到他的喜欢!天啊,原来她居然还在期待爱情!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铿锵的语调又在凌芊耳边响起,她愣了愣,心里重复这个句子。她难道要一直逃避下去吗?人,确实应该淡然一点,以前她把爱情看得太重,才会痛不欲生,如果现在只把爱情当作人生的调味剂,会不会轻松一点?“听说你在医大附属的外科工作,一定很辛苦吧?”黄明瑶找着话题。“每天都很忙。”因为对方和凌芊一样是老师,古以笙就问她;“老师的工作在常人眼里比较轻松,是不是有很多业余时间呢?”“其实也不是,压力很大的,尤其像我当班主任,既要上课,还要处理学生心理上的问题,以及班级其他大大小小的事,现在都有点想跳槽了呢。”“一些副修科目,比如地理,也许会轻松一点?”“那完全看老师本身的责任感了,如果毫无责任感,只管上课,那当然很轻松。”黄明瑶道,然后另提话题,“我比较喜欢阅读,不知道你平时都看些什么书?”“我几乎没时间好好看书。”“是吗?”黄明瑶看上去并不介意,“我从小就爱看书,最喜欢看的还是一些古典小说和散文,毕业论文写的还是有关古典小说的呢……比如《红楼梦》,我真是百看不厌,宁荣二府的兴衰,王熙凤的风光和早亡是我最关注的……”她滔滔不绝说了近两千字的红楼分析,才问:“古先生应该也看过吧?”“看过一遍。”他看书很少看第二遍,但对于牵着猫逃跑的书,他倒是又重看了一遍,在知道牵着猫就是凌芊之后。虽然凌芊那几本小说无论从思想性还是写作手法上看,都与《红楼梦》一类名著相距十万八千里,但可能越是浅略的思想性,越能吸引普通读者吧。并不是每个人都是红学家,一般人看《红楼梦》都只觉得是一部流水帐而已。另外,他也不赞同她所说的什么“王熙凤在贾府兴盛之时是最得意的”,他一直认为,王熙凤在风光之时万事如意才是她最大的可悲——想得到的都得到了,她的人生再没有憧憬,一旦失去一点,就好像生命价值残缺了一块,所以,风光之时无遗憾就是王熙凤最大的遗憾。“我觉得在现在的孩子中应该养成一种读名著的习惯,不能总是看一些无聊的爱情、武侠小说。”黄明瑶叹一声,“今天我还没收了一个学生手里的爱情小说,好像叫《嗨,医生!》,你看看,奇奇怪怪的笔名叫什么‘逃跑’,一听就知道没有内涵。”《嗨,医生!》——那不是……古以笙来了点精神,“牵着猫逃跑?”“对,就是这个名字。我呀,一看到这些写爱情小说的,就连瞥也不想瞥一眼。”忽然,黄明瑶一愣,“你怎么知道这本书?”“牵着猫啊……”古以笙又想起凌芊吃排骨时鼓鼓的腮帮,不禁露出温和的笑容,“我只要有时间,都会看她的书。”黄明瑶惊讶地眨着眼,说不出话来。一顿饭完毕,古以笙刷完信用卡,望着黄明瑶匆匆离去的背影,知道以后没有再见面的麻烦了,他“低俗”的文学品位估计让这个能将《红楼梦》倒背如流的语文老师彻底打发走。这样最好,他可不想以后还要听她分析四大家族的兴衰和十几个女人和一个男人的人生悲剧。一部红楼尚且如此,她以后要是分析起水浒的一百单八将,还不知道要说上几天几夜。
十五
袁行剑近一段时期内万念俱灰,但是对医生的治疗没那么抵触了,只是整天懒洋洋的,连散步都不想去,身体更加虚弱了。治疗的费用像一座山一样压在他的家人身上,抗癌药的价格太贵,花钱如流水,加上以前没有买医疗保险,袁父袁母已经开始借钱了。人就是这样,得意的时候许多人都围着你转,一旦落魄了,人家就避你如蛇蝎,尤其是提到借钱。是亲戚的,就推说这个那个人要结婚买房子,暂时没有闲钱,不是亲戚的,干脆连见都不让见,更不用说那些平日跟你称兄道弟的哥们,谁会把钱扔进一个无底洞?落魄时候方显真情,此言得之。
然而这一切,袁行剑不会知道,也不想知道。他一直在想,难道自己就要这样死去?他这么年轻,还有许多梦想没有实现,还有很多事业没有建立,难道就这样一场空?古以笙来做常规观察的时候,袁行剑望着他,进而又想起凌芊来。“凌芊最近好吗?”他问,语气平和,不像是讽刺。古以笙看了他一眼,回答:“很好。”虽然最近没遇见她,但是晚上听她在楼上跳上跳下的,应该过得不错吧。“哼,过得很好……”袁行剑的眼角抽动着,好像对古以笙的回答特别不满。“为什么她会过得很好……没有我,她居然过得很好……这些女人,以前还说什么会一直喜欢我,呸!现在一个个跑都来不及……无情无意!”古以笙听着他不清不楚地说着胡话,就瞥了一眼旁边矮柜上他刚吃完的氨酚待因片和口服控释片美施康定,微叹一声。癌症晚期的病人通常有身体上的剧烈疼痛,尤其像袁行剑这样不能做手术,连放化疗都已经不能再进行的病人,天天都要忍受巨大的疼痛。医生一般不随便给病人开像氨酚待因片这样的镇痛药的,除非病人仅剩最后两个月生命,为了减少痛苦。袁行剑现处在中度疼痛期,但想必不久以后,将开强镇痛药吗啡片给他了。作为一个医生,古以笙能理解袁行剑现处的精神状态,而且他听说,袁行剑家里已经没能力供他住院了,可能再过不久,就要回家休养。
“为我抽烟、不吃不喝不睡觉……半夜洗冷水澡……为什么以前她可以,现在就不能……她应该像以前一样照顾我,我需要以前的她……”袁行剑的话让古以笙心头微微一抽,他是说凌芊吗?居然……这就是凌芊不忍回首的“过去”?最不能让他接受的不是凌芊的行为,而是袁行剑那副毫不在乎甚至希望凌芊再自虐一次的样子!怎么?他认为凌芊就应该为他这样吗?他一点都没有愧疚感?不要说是凌芊,就算是一个跟自己毫不相干的女人做这样的事,古以笙都会去劝阻,更不用说是一个跟自己交往过的女朋友!
“无情无意的女人!”袁行剑狠狠呸了一声,然后又哼起歌剧《弄臣》里的一段《女人善变》起来。“袁先生,你知道什么叫‘交换’吗?”古以笙双手插进白大褂的口袋里,背光站着。
“交换?什么交换?”袁行剑一脸迷茫。“欲得之,必先予之。”袁行剑当年是文学院出身,不可能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知道意思,并不代表他能体会其中含义。在他的字典里,没有“给予”和“付出”两个词,他的脑中写满了“利用”和“权力”。到头来他又得到什么呢?古以笙没有多解释什么,离开了病房。他多少能了解一些袁行剑的事,从其父母口中、凌芊口中和袁行剑平日里的表现中。比起袁行剑那强烈的成功欲望,自己可能的确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然而事实却是,人有了欲望,就会变得贪婪。“纵是千年铁门槛,终需一个土馒头。”古以笙想,袁行剑追求的东西真的有用吗?为了他所谓的“出人头地”,他失去的一定比得到的多,男人的尊严、女人真心的关怀甚至于除了成功荣誉之外的所有东西。古以笙的心里,一直藏着那句话:有淡泊之人,如陶子者,一尘不染,一片冰心。人不可能像陶渊明一样隐居,必须在这复杂的社会“入世”,但是,凡追求心境平和之人,都有一颗“出世”的心。手术室外,凌芊一脸无奈又烦躁地走来走去。她不知道今天怎么这么倒霉……
事情是这样的,今天放学以后,在她骑车回家的路上,一个孕妇走在她前面,她刚从孕妇的身边骑过,就听身后“嘭”的一声,回头一看,那个孕妇居然倒在地上!她停下来,不知道该不该过去扶,后来,她受不了良心的折磨,停车跑过去一看,那个孕妇面色青紫,双手紧握,双臂屈曲,身体强烈抽动着,凌芊吓了一跳,有点不敢靠近,很想就这么走掉,可是路边的行人又发挥了中国人“看客”的本质,纷纷围了上来。凌芊进退两难,站在原地犹豫着。忽然听见有人说什么“撞了人还不送医院”之类的话,大吃一惊,她很想为自己辩解,可是现在这种情况解释就是掩饰。凌芊蹲下,推推那个孕妇,可是她好像没有感觉似的,不停地抽搐着,凌芊发现她居然咬着自己的舌头,都流血了。凌芊赶紧掏出手机拨了120急救电话,等她挂掉电话的时候,发现孕妇已经昏迷了。凌芊看她那么大的肚子,一定都七八个月了,这么一摔,该不会……凌芊不知道现在该离开还是留下。她把自己的车推到路旁,发现人群对她指指点点,无奈,她锁好了车,又回到孕妇身边,等着救护车的到来。救护车来了之后,凌芊本想离开,可是人群又在那里议论纷纷,有一个人居然大声说“撞了人,你怎么能走!”之后居然十分有正义感地逼着她一起去了附近的医大附属医院。这就是凌芊为什么会在医院的原因。那个孕妇的丈夫和母亲和弟弟赶到之后,一致认为就是凌芊撞了人,现在都在手术室外,焦急地等着。这几个人似乎是外地来打工的,操着一口怪腔怪调的普通话。孕妇的丈夫忽然站起来,拉住走来走去的凌芊,凶神恶煞地说:“要是我老婆孩子出了什么事,我饶不了你!”
“不是我撞的,我只是从她身边骑过去,碰都没有碰到她……”凌芊急于辩解,却被孕妇的母亲狠狠推了一下,背一下子撞到墙上,差点没把脊梁给撞歪。“怎么现在的人都这么没素质啊,撞了人还不承认!我的女儿啊——”老妇人张大嘴叫嚷着,丝毫不把手术室外的那个大大的“静”字放在眼里。“我真的没……”凌芊大喊冤枉,早知道她就骑车走了,理都不理倒下的孕妇,也不会招来这样的祸患。她回想那个孕妇的样子,一点也不像是被撞倒,倒像是——她在电视里看过,那样子的抽搐,分明就像是癫痫。一个医生从手术室里走出来,孕妇的家属都围上去问情况,那个女医生说:“早产了,但是孕妇情况很危险,我们要实行剖腹产手术,家属来签个字吧!”孕妇的母亲在签字,那个丈夫更加凶恶了,指着凌芊的鼻子,“哼!你别想走!老子快40岁了才有孩子,你却给我撞出个早产来!等我老婆生完孩子,老子再跟你算账!”
“我没撞她!”凌芊气得要死,冲他大喊。这年头真是不能学雷锋,做了好事还要被冤枉,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家都愿意当看客了,即使看见临死的老人倒在路边也没有人去扶一下,帮忙打个120还要偷偷摸摸,有时候连个打急救电话的人都没有!原来,当看客才是明智的选择——不会为自己惹上这样的麻烦。“你还敢不承认!”那个男人十分火爆,居然已经扑上去抓住凌芊的头发,还好护士拉住,叫他安静,不然凌芊的头就要和墙壁接吻了。虽然之后,孕妇的丈夫没有再对凌芊动手,可是家属们开始用话语攻击凌芊,仿佛把几辈子没有骂出来的脏话都用上了,要多难听有多难听,凌芊有一种掉进万丈深渊的感觉,很无助、很害怕。
下次再不管闲事了……凌芊这么想着,强忍着想哭的冲动。“你给我把医药费给付了!”孕妇的弟弟忽然揪住凌芊,“住院的费用也给我留下!否则我叫警察抓你去坐牢!”凌芊简直就要崩溃,她竭力挣脱孕妇的弟弟,咬着牙不说话。几个家属看了她一会儿,坐回椅子上等。还不时用眼睛监视着她,他们就这么僵持着。
凌芊猛然想起,古以笙是在这里上班的。她找到一个护士,“请问一下,古以笙在吗?”
“古什么?”护士看上去并不太认真。“外科的古以笙,他下班了吗?”她现在多么急切地需要他……“外科的……”护士叫了另一个护士,问了几句,然后告诉凌芊,“在做手术,就在隔壁那间手术室。”貌似有救了……凌芊稳住自己的情绪,希望古以笙快点做完手术。刚才那个女医生又出来,告诉家属说:“胎儿发育情况很不好,恐怕活不了,节哀……产妇血压过高,我们正在抢救。”“什么?!”几个人一起叫起来,孕妇的丈夫非常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孕妇的母亲在问过胎儿的性别为男性之后也大叹,几个人的目光忽然射向凌芊,让凌芊浑身一抖,向后退了几步。她很怕他们会扑上来,把她痛殴一顿,那她一定死惨了——现在看来,他们好像很有可能这么做。
隔壁手术室的门大开,一个病人被推出来,凌芊像找到救命稻草一样寻找古以笙的身影,还没等她找到,就被孕妇的丈夫一把抓住,一掌向她挥来,她脖子一缩,没被打在脸上,头却挨了一掌。她终于大哭出来,推着孕妇的丈夫,还狠狠踹了他一脚。从手术室走出来的古以笙被这一闹剧吸引,定睛一看,凌芊居然是闹剧的主演人,而且还……哭了?他顾不得脱手术衣,一步上前,把凌芊护在身后,“怎么回事?”“这位医生,你别管她!臭娘们撞了人还不承认!”孕妇的丈夫大声斥责,虽然普通话说得不太标准,但还算能听懂,“现在害老子没了孩子,老子非教训她一顿不可!”“我没有……”凌芊哭得更大声了,“明明就是我把那个女的送到医院的,他们就说我撞了人……”“在手术室外吵闹,会影响里面的医生。”古以笙轻揽着凌芊,对孕妇的家属说。
“不行!一定要在这里把话说明白!”孕妇的弟弟开口说,“你把我姐姐撞得孩子都死了,一定要负责任!赔钱!先拿两万出来!”“我没有撞她,古以笙……”凌芊拉着古以笙的袖子,眼泪汪汪的,“我走到那个女的身边的时候,她像癫痫一样在抽搐,我叫她,她都不应,我才打120的,我根本没有撞到她……是她自己摔倒的!”“你居然说我女儿自己摔倒!”孕妇的母亲瞪着凌芊,冲过去把她从古以笙身后拉到前面来,正要给她一巴掌,古以笙又挡在凌芊前面,“给我安静一点!”一向给人平和感觉的他居然用了命令式的口吻,眼神也变得很犀利,“再吵就出去!”几个家属不说话了,都用杀人的目光盯着凌芊。凌芊也没有再说话,只是不停地哭。她这是欠了谁的啊,好好的把孕妇送来医院,还要被家属敲诈几万块,这就是所谓的“无妄之灾”,以后真的不再管闲事了,就算看见人家快死了,她也不救了!“别哭……”古以笙转向她,轻拍拍她的头,然后脱下手术衣交给旁边的护士,然后问她要了张纸巾,为凌芊擦着眼泪,“你刚才说癫痫?到底怎么回事?”凌芊抢过纸巾,自己擦着眼泪,却不肯开口说话。几个家属有点诧异地看着这个忽然出现的医生和凌芊这么暧昧的样子——现在的医生有这么好心的吗,为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擦眼泪?“说给我听听,我才能跟他们解释你没有撞人……”又是那种柔和好听的中低音,现在配合上古以笙温柔的眼神,更加让凌芊心志大乱,有种想靠进他怀里的冲动。凌芊小声将事情经过告诉古以笙,然后就低头抽泣着。手术室的门开了,脸色苍白的孕妇被推了出来,医生很遗憾地告诉家属,孩子死亡了,孕妇脱离了危险,还告诉她的丈夫,暂时不要再让她怀孕。古以笙走过去,问了问那个做手术的女医生,然后点点头,对凌芊作了个OK的手势,但是凌芊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孕妇被推走之后,几个家属又缠上凌芊,“快点,把钱留下来,把手机号给我,以后有什么费用,我们再找你!”孕妇的弟弟蛮横地伸手要钱。“你们知不知道孕妇有妊娠高血压?”古以笙仍旧挡在凌芊身前,冷眼说。
“什、什么高血压!”孕妇的丈夫有点结巴了,气势忽然减弱了许多,“就是她撞了人,跟高血压有什么关系!”“我相信照今天这个情况看,你妻子得的是重度妊娠高血压,在怀孕后期一定出现了很多次这种情况,你们为什么不早来医院治疗?即使今天不晕倒在路上,到了生产那天,也一定发生母婴都危险的情况。”凌芊忽然有种得救的感觉。“还有,产妇有妊娠高血压,还让她一个人出来,完全就是你们的责任。怀孕已经八个月多了,因为被车撞而早产,婴儿不至于因发育不全而成活不了,你们以为妇产科医生都是草包吗?”古以笙顿了一下,“她把你妻子送来医院,才保住你妻子的性命,不感谢就罢了,恩将仇报,还动起手来——马上道歉!”“她没有撞人,有证据吗?!”孕妇的弟弟理亏,可是仍旧咬着不放。“在医院里,我就是证据。”古以笙对这种流氓式的病人家属最厌恶,终于拿出大医院医生的架子来,“不满意的,马上带着病人离开!”“离开又怎么样,还是没有证据!你这医生,凭什么护着这女的!”孕妇的弟弟指着凌芊,“她跟你什么关系!”“我女朋友。”虽然以前在医院也被人误会,但是从古以笙口里说出来还是第一次。凌芊的双眼微微一瞪,不禁望向古以笙,他和她对视几秒,最终移开目光。孕妇的母亲大叫着:“怪不得——”“古医生说得没错,那个女的确实就是妊娠高血压。”刚才做手术的女医生换好衣服,走过来说,“听说她醒了,你们还不去看看吗?”家属们互相看了看,什么都不说,也没有向凌芊道歉,匆匆跟着女医生去了病房。
现在应该没事了吧……凌芊有种虚脱的感觉,对现在的人性失望到了极点,还好产妇有妊娠高血压,不然还不知道要被冤枉到什么时候……走廊里静静的,到了下班的时刻,该下班的都走了,只剩古以笙和凌芊两个人在散发着浓浓消毒水味的手术室外面。凌芊心里舒了一口气,终于和古以笙的目光撞上。她感觉双颊一热,知道自己现在一定脸红了,没准还很红很红。她实在不知道要说什么,非常尴尬,非常尴尬……古以笙走近一步,离她很近,凌芊甚至可以听见他的呼吸声。古以笙停了几秒,凌芊觉得跟过了几年一样久,她不敢抬头与他对视,只能微垂着目光,望着他开领毛衣的第二颗扣子。忽然,他有了动作,左手搭在她肩上,右手将她的手轻轻牵起。凌芊很紧张,换做以前有男人敢这么做,她会抽回手,再补上一巴掌,可是现在……她居然在期待,期待古以笙对她说的下一句话。“我……”古以笙握紧她的手,表情甚是认真,“再也舍不得看着你一个人……”
凌芊的心跳得很快,抬头望着他的眼睛。“请给我一个爱护你的资格……”古以笙同样望着她的眼睛,她原本一单一双的眼皮由于眼睛瞪得很大变成了和他一样的两个单眼皮。听见了她想听的话,然而凌芊又胆怯了。她低下头去,但又想确认他的目光是否真诚,便又抬头看他。而古以笙自己也许有点紧张,把她这一犹豫的动作看成是点头,放开她的手进而抱她入怀,这一次,她应该不会推开自己了吧,不带任何情欲,他真的只是想抱抱她……凌芊的下巴抵在古以笙的锁骨上,清晰地感受到他身上的温度,她也惊异自己居然没有再推开他,双手下意识地环住他的腰……她就这样又有男朋友了?她或许应该找个理由跟他分开——她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样的人,也许变得多疑、善变有时候歇斯底里,随着时间的流逝,她要求的东西会越来越多,她不知道古以笙受不受得了她。还有,古以笙也是人,是人就有缺点,只是她暂时没有发现,等她发现的时候,她能不能忍受?真是讽刺,当你发现男人的本质的时候都是在他背叛你之后,之前你居然一点感觉都没有,真不知道原来男人比女人更会演戏。所以,最重要的是,古以笙是个什么样的男人……凌芊决定,只要他做出一件让她不高兴的事,就马上跟他分开——无论如何,她都要保护自己,也一定得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