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拨开附在额前的黑色短发,青年抬起头,眼前这座漂亮的宝蓝色高楼就是今后要工作的地方了。
他叫丁翔,今年23,S市某大学应届毕业生。今天是他第一天上班实习的日子,和其它毕业生一样,几天前他就将从学校到单位的路来来回回熟悉了个透,但还是觉得不踏实,特意挤了一个半小时的电车匆匆赶了一个大早。
八点十分,离上班的九点还有些富裕,这才记起走得匆忙,没有来得及吃早餐,胃已经隐隐痛了起来。连忙四下张望着有没有早餐出售。
不愧是S市的中心地带,虽然走过了几家永和豆浆、九百碗老汤面和肯德基,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有看到一家排挡或者小店,看看时间在一点一点地流逝,丁翔的心中不由得着急了起来,不吃早饭是不行的,可是要让他在九百碗这样的地方吃一顿早餐——实在是一件心痛的事情。毕竟像他这样一个大男孩,在那里可不是几块钱就能够喂得饱的。相比之下,街边两块钱一大个的熏肉卷饼明显实惠多了。十块钱……是他一天的饭费啊。
下意识地将右手插到口袋里,握住一把售票员找回的零票,舍不得,舍不得。咬咬牙正想着省去这一顿的时候,耳边获救般地传来了流动早餐车的叫卖声。
要了两个五毛钱的油炸粽子,看看手表指针已经接近三十,于是又要了一杯豆浆润喉,丁翔揣着两块钱的早饭急急忙忙地回头向着单位跑去。
提前十分钟到,是第一次见面的礼仪吧。
***
李梓封今天破天荒来得这么早。
黑色雪弗莱silverrado歪歪斜斜地开上靠近总局一边的人行道,蛮横地停了下来。接着车门一甩,酒气就和李梓封一起从车上“滑”了下来。
根本就是宿醉未归。
揉揉轻微胀痛的太阳穴,想从口袋中取烟抽,却同时带出十来张名片来。似乎是奇怪自己什么时候多出了这么些没用的东西,俯身拾起来才发现打头的那张便是昨天晚上酒会的东家。
君麟阁,这个在外地颇有些名气的娱乐巨擎,今年在S城建造了第一座酒店,发展关系的头一步就算计到了他李梓封的头上。
哼哼,算他们有眼识,他李梓封是什么人?跨国集团李氏总裁幺子,Z省乃至全国当红的节目主持人。就算是S市的领导也要让他三分。
出三十万请他主持一场酒会。
要不是他主持的娱乐节目也需要邀请嘉宾出场,知道这个价,他才不会认为给个三十万人民币出场费就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呢。目前国内三流艺人上节目的价不上千,二线艺人不上万,一流艺人不上十万是业内约定俗成的事。而李梓封所在的省台势力可比cctv,想要出名的艺人更是不计报酬。而相比之下,出三十万邀请李梓封主持一个其实并不需要主持人的酒会,明显就是一种变相的贿赂和讨好了。
看了眼英汉双语烫金熏香精致卡片上的那个名字,梓封冷冷地笑了一声,随手将他们统统扔进了身边的垃圾箱。
第一张就这么无趣,其它的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的。
头还有些微微的疼痛,实在记不起来自己昨晚有没有不负责任地向别人许诺过什么,算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好了,今天下午还有一期常态节目要录,还是赶紧去台里补个眠吧。
架上墨镜,高瘦的身材微微折拢,带着明显的倦意,李梓封向着总台宝蓝色的大楼走去,脚下还有些止不住的发虚。
***
在传达室办好入台手续,走进大楼的时候,两只粽子已经被解决了,丁翔手里还剩下那杯豆浆,舍不得没喝完就丢。还好人力资源部在六楼,趁坐电梯的时候可以大口喝掉。
这样想着,丁翔揭开了封口的塑料薄膜,走进了空无一人的电梯中。
他本应该就这样喝完他的豆浆,然后擦擦嘴巴,去等候人力资源部的李老师,她会带他去下面的栏目办公室,然后平稳顺利地开始他的工作长征。
但命运的丝线却在这个时候打了一个结,纠缠住了。
和那个在电梯关闭的最后一秒钟跌跌撞撞冲进来的男人。
***
李梓封第一次觉得自己是醉了,而且醉得自己不能自制。顾及面子没有接受保全人员的搀扶,他一个人歪歪斜斜地向着电梯走去,朦胧醉眼中看见梯门就要合拢,心中一急,便把它当作了一种孩子气的比赛,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过去,全然没有看到门后那个瘦小的身影。
结果自然是撞上了,来不及喝完的豆浆泼了俩人一身。
狭小的电梯间里,豆浆的清香弥漫开来,带着尴尬的气氛,一方糊里糊涂的愤怒和另一方难以掩饰的慌乱。
第二章
褐色粗灯芯绒的外套上溅满了斑斑点点的豆浆,丁翔的脸刷地一下白了,这可是他为了来实习特地买的衣服呀。心痛,心痛,心痛之余还有一丝茫然,这一下应该怎么办?待会去见李老师的时候应该怎么办?
第一天来报道,本来已经绷得够紧了的神经现在更是紧张到了几乎要断掉了的地步,好不缓解的胃痛又重了起来。
“丁翔,镇定……镇定下来……好好想想……”
可是一双有力的大手却不容他喘息般抓住了他的衣领,恶狠狠地。
这个家伙竟然用豆浆泼他!
李梓封的脑中只剩下这句话,一遍又一遍,他愤怒地看着自己高档深紫色条纹西服上留下的大片白色液体,头痛和疲累的感觉同时涌上触动了他的逆鳞,不假思索地,他一把抓起面前那个依旧紧紧握着已经空空如也的塑料杯的人,狠狠地将他摁在电梯壁上。
那只是几秒钟之内发生的事,快得丁翔无从反应,他被推挤到了墙壁上,眼前这个衣冠楚楚的男人竟然有这种怪力,真是让他始料未及。(其实是发酒疯的样子啊)还没有等他开始挣扎,那人的膝盖就硬生生地撞到了他的小腹上,依旧是让人吃惊的怪力,痛得丁翔哀叫一身蜷缩起来。眼中也不由控制地溢出了朦胧的水雾。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人的动作却暂时停止了。
***
李梓封发现自己醉得离谱。
白皙的颈项,黑色短发透着营养不良的淡褐,消瘦的身形,醉眼朦胧之下清秀的面容——该不会是个女人吧?我打了女人么?
虽然从不自诩为正义之师,但对女人出手这种事情显然是他不愿意做的。努力地想要将醉眼睁大,看得清楚些,但是眼前的人却总是那么的清秀……和朦胧。
于是他做了一个醉鬼当时认为最佳的选择。
***
丁翔崩紧到了极限的那根神经终于“啪”地一声断掉了。
那个浑身酒气的男人居然伸手去摸他的胸部!他当他是什么?女人么? 忍耐也是有一个极限的吧。
伸出手来抓住那只醉醺醺的禄山之爪。反手一扭,那高大的人随即发出一声哀叫。看来也没有料到他还会有这一招吧。
从前在学校附近的健身馆里打工,“旁听”的柔道课程居然在这里派上了用场。
但是上风显然不能持续多久,那醉鬼显然知道了面前的不是女人,就势将身子一转,反制过来,他转身的那股惯性也带动了丁翔的转身,贴面狠狠撞在了墙壁上。
***
“小子,老虎不发威……”
李梓封字正腔圆地说着这句有点可笑的黑话,声音因为醉意而染上了薄薄的沙哑。看着已经成功地被自己压制在死角里的青年,心里只想如何狠狠地出一口恶气。
电梯在不知不觉中停了下来,指示屏上显示的是六楼。
李梓封感觉到了电梯门在身后开启的声音,接着听见那个青年惊讶地叫了一声:
“李老师,救救我!”
六楼的老李?
李梓封下意识地转头去看,扭着丁翔的手一松,面部就感觉到一阵突如其来的痛。
偷袭!
什么李老师,电梯外根本空无一人,是这个小子使的诈!让他李梓封回头分神然后照着他引以为傲的脸就是一肘!
架在脸上的墨镜飞了出去,于是那张在Z省几乎家喻户晓的英俊面庞就暴露在了丁翔面前。
开什么玩笑,居然是李梓封?
丁翔突然觉得日月无光。
趁着被自己击中面颊的人还没有回过神来,他夺路而逃,但就在冲出电梯门的那一瞬间,外套下摆却被死命拽住了,丁翔不敢回头去看拽住他的究竟是人的手还是电梯的门,当时他能够做的就是如同壁虎断尾一般悲壮地舍下外套然后没命地跑出电梯,拐个弯消失在迷踪故布的楼道深处。
***
这个小子跑得倒是真快。
低头看看那件被自己拽过来的外套,不是什么名牌,不过看上去到还挺新的。口袋鼓鼓囊囊,好像塞着什么东西。
“哦……”
已经猜到了将会发现什么,几乎是坏笑着,李梓封从口袋里拈出一把零钞以及一个瘪瘪的钱包来。
“丁翔是吧……我看你怎么办!”
睨着从皮夹中找到的身份证上那略显呆滞的大头照,林梓封冷冷地笑了一声,脸上似乎也不那么痛了。
第3章
见了人事部李老师后,丁翔就被带到四楼去报到。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他被分派到了那个全国知名的娱乐栏目作实习编辑,节目的主持人就是李梓封。
他报的本来是后期制作方向,但是领导说做好后期必须熟悉好前台的流程,所以这一段时间他就跟着导演准备节目的前期,等到积累了经验之后再回到机房去。
前期策划组的人都很随和,也许是电视人的内心都很年轻的缘故,大家两三下就都熟络了起来,丁翔事前料想的疏离和排斥并不存在,这也使得早上的不愉快情绪多多少少消散了一些。
可是事实证明他已经摆脱不了李梓封这个灰色的阴影了。
栏目的前期准备是一件十分头疼的事情,尤其在时间不充裕的情况下。丁翔所在的栏目是一个综合娱乐类的常态栏目,每个礼拜日晚上八点首播,按照常规来说,每期节目都有两个礼拜的策划期,但是现在春节长假刚过,库存的节目已经播放完毕,可以说是坐吃山空了。
“接下来的这个月至少要完成4期。”
导演这样对大家说的时候,组里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流露出了绝望的表情,接下来就是一个上午的策划会,各种牌子的香烟焚烧着缭绕在暖气充足的屋子里,让丁翔觉得窒息,好在有一位和他同样感受的老师将窗子打开了,冷风呼呼侵入的同时也让丁翔同时想起了那个人。
李梓封……他拿走了我的外套……外套里面还有皮夹……
其他人纷纷披上了厚实的外套继续跑题,丁翔就只好拼命将自己埋进柔软的沙发里,穿着的衬衫和单薄羊毛衫根本不能阻挡冬日的湿寒,他开始发抖,这是人类最为无奈的取暖方式,丁翔觉得暖和了一些,但另外一种依靠发抖解决不了的问题出现了。
好饿。
***
李梓封照例躺在十一楼的会议室里呼呼大睡。那里宽大柔软的沙发好像是专门为了让他小憩而专门订购的。紧闭的百叶窗外太阳估计已经升到中天了吧,下午两点录节目,是时候起来准备一下了。
李梓封朦朦胧胧地想着,刚要起身,外面突然传来了轻微的敲门声。
***
稍微有点经验的员工都知道会议室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因为那里基本上是李梓封的私人领地,栏目组借用会议室开会尚且需要向单位缴纳租金,但他李梓封却可以大摇大摆地“盘踞”在里头,可见他在台里的地位了。
可是初来乍到的丁翔却并不知道这一点,他只是有点奇怪为什么前辈们听说他要去找李梓封的时候脸色会一下子变得那么难看,而且还在告诉了地点之后千叮咛万嘱咐地让他不要说是谁告诉的。
他并不知道惊扰了李梓封的清梦会有如何恐怖的下场。
不过幸好他敲门的时候李梓封是清醒的,清醒地决定要戏弄一下这个胆大包天的敲门人。
那人在门外等了一会不见有动静,便试探性地转起了门的把手,因为台里基本没有人愚蠢到主动到这里自找晦气,所以李梓封基本上都不会上锁。松木的门被轻轻推来了,一个极轻微的脚步声没在了长绒地毯中。
依旧保持着沉睡的模样,李梓封眯着眼睛偷偷往过去,呵呵,居然是他。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
推门进来,首先被会议室的暗红色系装潢小小地吸引了片刻的眼球,接着丁翔很快就发现了“酣眠”于沙发上暗红色靠垫间的李梓封。
真的,比从银屏上看到的还要好看。
他应该还在睡觉吧,剑眉之下的双眼紧闭,笔直的鼻梁以及微微抿紧得嘴唇竟然营造出了一种严肃的气质,要不是还记得几个天早上他醉酒的荒唐样,丁翔真的会以为他是一个多么优雅而正统的人呢。
可是现在,他最重要的任务……还是找回自己的外套……
可是该死的那外套正盖在李梓封的身上呢……
***
装模作样的翻了个身,李梓封故意紧紧抓住了盖在自己身上的丁翔的外套。他倒要看看这个倔得可以的家伙是如何取走它的。
果然不出所料,丁翔开始困扰地围着沙发转圈,不用睁眼李梓封也猜得出此刻他脸上为难的神情。丁翔的脚步很轻,似乎并没有吵醒自己的意图,不过这一点点好心更加重了李梓封欺负他的欲望。
***
也许外套可以等李梓封醒过来之后再拿走,但是皮夹不行,看他这个样子,估计醒过来的时候都要下午了,下意识地捂住了胃,丁翔决定小小地铤而走险一番。
他看了看那件外套,确认自己将皮夹放在了右边的口袋里,于是就想伸手去掏,动作尽量的轻柔那样应该不会吵醒熟睡的人吧?
这样想着,丁翔的手已经摸到了口袋,恩,钱包还在里面呢,取出来就可以去吃中饭了。也许是一切发展得太过顺利,丁翔没有注意到李梓封那细细睁开的眼睛正凝视着他。
第四章
抛开今天早上的不悦不说,眼前这个人其实也蛮可爱的,看着他小心翼翼避免惊动自己的样子,早先想要出一口恶气的打算基本上消散了。
昨天晚上的酒已经醒了,李梓封将眼前的这个人看了个清清楚楚。清秀而漂亮,但是绝不是女生的美丽,不太黑的头发很清爽地留成了比较中性的样式,也许就是这一点让李梓封会产生是女生的错觉吧(上帝知道那是丁翔没有钱理发的缘故……)。
李梓封突然想起了小时候看妹妹玩过的洋娃娃,记忆中残留的影像也应该是这个样子的吧。谁说男孩子不能玩娃娃,只不过不同于女孩,男孩对于洋娃娃的态度几乎完全是基于解剖学角度的。他们很乐意于见到那些光滑的塑料躯干东凌西散地躺在地上,这便有了最最初级而幼稚的征服感。
这种征服感现在突然在李梓封体内复苏,看着面前这个自己送上门来的娃娃,他知道应该怎么做了。
***
已经触到皮夹了,现在只需要拿出来就可以了。丁翔心中一阵窃喜,记得高中时自己和同桌经常在上课的时候做一些无聊的比赛,其中之一就是伸手到对方的课桌里,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偷”得尽可能多的课本,他可是个中好手呢,有一次甚至连同桌的书包都给拿了出来。
想着想着,丁翔脸上浮现出了跑题的笑容,他实在不应该忘记了自己现在的处境。因为就在他的右手想要撤出口袋时,被李梓封一个翻身夹到了身体与沙发中间。
丁翔的脑海中随即出现了鹬蚌相争的场面。不过看起来现在的局面仅仅对鹬不太有利。
怎么办?是等待着李梓封的再度翻身还是现在迅速地将手抽出来?小心地将脸凑近李梓封,丁翔想要确认一下他熟睡的程度,如果真是雷打不动,那么就来个快刀斩乱麻,大不了吵醒他再来一次溜之大吉,反正自己是校运会短跑名将,不相信李梓封会追得上他。
可这一靠近大大的遂了李梓封的心愿。
几根纤细的发丝撩拨在他的脸上,有些痒,但是李梓封现在还不能睁开眼睛,因为他知道丁翔正在近距离的观察自己。
“看什么看?没有看到过帅哥啊?”在心里大吼着,李梓封最受不了别人的注目礼。而且那几缕头发弄得他好痒,面部几乎就要抽搐起来了。
“呵……”
几乎就是轻不可闻地,他突然听见了一声轻笑,笑声伴随着一缕悠悠的清香,将他怔住了。
***
丁翔觉得眼前这个人睡着了之后的样子还是蛮可爱的,虽然他很“不凑巧”地夹住了他的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却没有任何气恼的感觉。也许是在今早遇见他本人之前,李梓封一直都是丁翔最喜欢的主持人之一的缘故吧,难道说这就是所谓的明星效应?或者应该说是自己的小市民心态又在作怪了吧。
丁翔淡淡地笑了一声,便想要拿出皮夹走人,外套看来还是算了吧,和这种大人物扯上关系的话未必是一件好事情。
可是事与愿违地,那双曾经狠狠拽住自己衣襟的大手又一次毫不留情地扣住了自己的手腕。
吓了一跳,丁翔急速地回头,正对上了那双无比优雅却同时也不怀好意的眼眸。
***
这个男孩受到惊吓的样子让李梓封觉得有意思极了,就像是惊扰了一只全神贯注扑着胡蝶的幼猫。几乎是下意识地,他伸出另一只手去想要触摸猫咪那柔软的黑色额发,却被藏起了爪子的猫掌挡了开去。
“怎么?自己送上门来的,还只许看,不许摸啊?”
“我……我是来,来拿外套的。”
努力辩解着,丁翔想要甩开紧紧抓住自己的那只手,但反抗显然是徒劳的。
“把外套还给我……”
他大声申明着,伸手就想要去拿那件外套,可是李梓封一个挺身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反将丁翔拽了过去,狼狈地跌在了他的身上。
那股清新的花香又一次飘了过来,李梓封注意到那是从丁翔的身上传来的。
“想要你的外套?可以呀,不过我们得把早上的事好好算算。”
早上的事情,回想起来根本就没有自己什么责任啊!丁翔愤愤地想,是谁跌跌撞撞地撞上来的,恶人先告状!
方才营造出的些许和缓气氛已经被完全破坏了,李梓封依旧没有“舍得”放开丁翔的手,只是用目光示意了一下自己那件紫色的外套,
“你看看,这还能穿么?”
低头看了看那件被毫不客气地丢在了地上的高档紫色条纹西服,豆浆的痕迹的确是非常明显,但是洗一洗应该还……
“你得赔我!”
李梓封如是说。
“这不是我的错。”
丁翔委屈且不甘地回答。
“你得赔我!”
“是你撞上的我!”
“你得赔我!”
“我又不是故意拿豆浆泼你的。”
“你得赔我!”
“……我可以帮你洗干净。”
“你得赔我!”
“我……出钱干洗。”
“不行……你得……赔我!”
眼见着丁翔一步步妥协,李梓封的心情无缘由的大好,而口气也越来越嚣张了。
第五章
丁翔没有见过这么无赖的人。
明明就是自己撞上来弄脏了外套却要让他来赔,还一脸蛮不讲理的样子,要是在学校里,丁翔早就一拳揍上那张颇具迷惑性的俊脸了。但是现在不行,因为这里是单位。
丁翔想起了昨天夜里妈妈特意打来的长途电话,满是欣慰和期待的语气,但依旧不忘提醒他一些为人处事的道理。
单位不比学校,不是专门让你用来尝试和修正的地方,每走一步都必须小心翼翼——虽然听起来带有些中年人的无奈与沧桑,但是丁翔不得不承认,自己实在是赔不起。
当年能够进入那所首屈一指的广电名校就已是很不容易的事了,这次的实习机会更是来之不易,连续五次笔试和面试几乎耗尽了他所有激情,唯一留下的希望却在最后关头被个来头不小的竞争对手夺去,幸好自己全优的成绩和平时温良的品性赢得了一位客座教授的好感,帮助他获得这个宝贵的实习机会。所以从踏足在总台的原木地板上的那一刻开始,丁翔便有种前所未有的压迫感,或者说是被他自己的称为动力的东西。
正是因为这样,第一天便惹上了李梓封这样的“货色”实在算不上是一件好事。
“忍耐,一定要忍耐。”
在心中这样对自己说,丁翔知道自己不能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和任何人起任何的冲突,一个月……等到这一个月的实习期满了……等到转正的合同签下来……那个时候……
那个时候自己又能做些什么呢?丁翔努力不去地思考这个问题,而是尽量平静心中的波澜,抬起头来试探地问道:
“那么……李老师,您这件外套多少钱?”
“两万五。”
随口报出了这个价,其实李梓封自己也不知道这套衣服究竟多少钱,但是看到黑毛小猫那种惊讶以及沮丧的表情,他知道这个价格成功地打击到了他。
“我……我没有这么多的钱。”
丁翔如实地说道,两万五,那比他大学四年生活费的总和还要多得多,他不可能有这么多的钱。
“那你家里有啊。”
那口气就像是对付一个用足球砸碎了自家玻璃的小孩,李梓封心情大好地进一步逼迫着。
妈妈……
丁翔又一次想起了母亲的脸,那么含辛茹苦地将自己带大的人。本以为自己终于能够赚钱孝敬她了,难道说这之前还得让她将家里为数不多的积蓄再消耗掉一半?为了这场无望之灾,为了眼前这个根本不缺钱的男人?
不是丁翔软弱,但是此时此刻,面对着李梓封这样“久经沙场”的男人,也只剩下了稚嫩和无奈,不知所措了起来。
***
眼前的大男孩脸上窘迫越来越明显,李梓封也发现有些什么不太对劲起来。
能够在台里工作的人,家里或者自身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关系”,大凡有关系的人,其自身身家地位一般都不会太低,就算不是他李大少爷这样的大富大贵,中产阶级的水平也是能够保证的,两万五这个数字,还不至于让那种家庭的孩子惊吓到如此的地步。
可是丁翔好像并不是来自于那样的家庭。
在看到他的外套的时候,李梓封就已经有些预感了,当然名牌外套并不是每一个富人都必须的装备,但是他钱包里的内容物却的确显得有些寒酸。
两张崭新的百元大钞,三张流通过渡的十元纸币,大学食堂的饭卡,邮政储蓄和农业银行的银联卡各一张,没有其他。
可能还真是一个穷孩子吧。
这样想着,李梓封的心里怔了一下,关于金钱的玩笑往往是人们最为重视的,作为一个主持人和李氏企业的营运者之一,他见过不少因为金钱和家境而导致的纠纷和不幸。而眼下,他并不想因为这个原因而真正成为这个大男孩的敌人。
丁翔脸上浮现出的无助和困顿让他的心莫名地压抑了起来,那种感觉,就好像晴转多云,方才由征服带来快意一下子被随之而来的后悔一扫而空。
“其实……”
李梓封想要补充些什么,但是却被一个轻微但是坚定的声音打算了。
“对不起,李老师,我家里也没与这么多的钱,但是这两万五,我一定会还给你,我以后每个月还一部份,所以现在请把外套还给我。”
丁翔抬起头来,脸上因为茫然而产生的红晕尚未消退,但是伴随着这个决定而出现的坚定让李梓封一时之间移不开眼睛。
于是他就呆呆地看着这个文弱清秀骨子里却倔强坚韧的男孩拿起那件褐色粗灯芯绒外套,匆匆消失在了会议室外的长长走廊之中。
从那一秒开始,他就期待着能够再次见到他。
第六章
没有时间去吃午餐了。
在会议室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丁翔找到了单位内的小卖部买了包苏打饼干,回头看看距离上班还有一刻钟的时间,便抱着衣服躲进了洗手间。
心疼地看着褐色衣服上的浅色斑点,丁翔知道再不赶快处理一下的话,回去可能洗不干净,于是就着龙头和肥皂简单清洁了一下,等到下午上班时就将干一片湿一片的衣服留在了沙发上。
因为下午的策划会很快就结束了,不到四点钟丁翔就可以回学校,隶属于创作部的好处就在于此,可以自由支配除了任务所必需的工时外的一切时间,当然相应的,加班费的概念也从此和他无关。
离开四楼的策划室,丁翔本应就这样离开总台,结束自己第一天的工作,但到一楼时,他想起了今天下午正好有一期节目要录,本着实习生主动求知的想法,他决定去看一看。
丁翔当然知道节目的主持人之一是李梓封,但自己只是躲在角落里偷偷地看看而已,李梓封应该不会发现他。
抱着这样的想法,丁翔走向了一楼靠后那一片圆形回廊中的百平演播室。
可是,出乎他预料,刚到门口就看到了那人。
***
趁着嘉宾表演的间隙,李梓封偷偷地跑了出来。
点了一支MILD SEVEN,宿醉还是未醒,就暂时用烟压制一下。
又抽烟又酗酒,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颓废了呢。
李梓封微微皱眉,夹着烟的右手无名指抚上那个川字般的眉心结,想要将它抚平,就像是解开自己心头这种郁闷的情绪一般。
云雾腾在半空,低头看看手表,应该回去了,掐了烟,转身之际,却瞥见那个瘦小的褐色身影。
他把那件外套洗过了么?看起来还没有干透的样子,看看他,手上还拿着一包饼干,傻小子不会没有吃午饭吧,是为了洗衣服?看他一脸聪明样,没想到竟然是这么钻牛角尖的家伙。
“嗨!”
向丁翔低喊了声,李梓封伸手比了个两万五的手势,心情一下子大好起来,转身就往演播室走,他确信丁翔是来看着这场节目的,心中没有缘由地突然涌出了一股干劲。
在很久很久之后,他那黑色小猫一般的恋人为这种干劲下了定义:
“就像是孔雀开屏那样的愚蠢本能。”
“还好最后没有自作多情。”
紧了紧怀里的恋人,李梓封玩弄着他的黑发。
***
可是那天,一直等到节目结束,李梓封都没有看到丁翔的影子。
丁翔最后还是没有去演播室,他选择了回校,一个多小时的颠簸后,他躺倒在蓝布方格的床上,出神地望着宿舍阳台外的天空。
今天风很大,云被吹得无影无踪,那湛蓝的颜色多么纯净。如果丁翔早一天看到这美丽的天色,那他一定会把它当作对自己将要开始的工作的美好预兆,然而现在,青年的眼中只剩下淡蓝的忧郁,以及天空那样一望无际的茫然。
“不要再想开去了。”
努力遏制住自己的不良情绪,丁翔起身,他还需要再去处理一下那件外套,彻底地。他要赶在为他庆祝第一天工作的那几个人来“打搅”之前完成这个工作,而且,那新买来的外套也在着急地呼唤着主人的救援了。
不知道,李梓封的那件紫色外套怎么处理了。
下午快七点的时候,宿舍的电话响了,接电话的小四带着一脸羡慕叫来了丁翔,原来是璐璐和可儿两姐妹叫他下楼去了。
璐璐和可儿是丁翔在打工的时候认识的学妹,两人都是超级外向开朗的个性,熟稔之后丁翔得知她们的家境都很殷实,实在是不需要外出打工的,她们自己坦白打工的目的只有一个:
为了看帅哥。
正是出于这样“险恶”的目的,两位可爱的小姐频频出现于人员混杂的健身馆中。没多久就差点出事。
丁翔就是从那时起被她们缠上的,他从没有想到过一次见义勇为的“壮举”,会为自己带来这么两个“甜蜜的负担”。
“小翔翔……”
看见他从楼上下来,两位如花似玉的美人几乎同时冲着他挥手招呼。与此同时,身边其他的男生投来的视线也迅速地降到了冰点之下。
虽然自己比她们长了一届,但是两位美人还是执意不叫丁翔“学长”,坚持“可爱的人就应该有可爱的称呼”的璐璐,更是给他起了“小翔翔”这个爱称。
“小翔翔,今天晚上带你去一个好地方哟,对了,先给你介绍这位……”
璐璐亲热地挽着丁翔的肩,将一直站在她们身边的一位高大男子介绍给他。
“你好,我是君凌。”
男人主动自报姓名,其他的无需多言,仅仅从外表上就能够看得出是一个地位不低,且养尊处优的人士。
“您好,我是丁翔。”
看着眼前这位英俊挺拔的男人,丁翔知道自己今天晚上又要遭遇一场鸿门宴了。
第七章
也许前面并没有提到过的,丁翔是一个性取向异于常人的人。或许你们会觉得这句话很绕口,那么用现在的行话来说,他是个同性恋者。
再早些时候,他也曾经为自己的独特而苦恼,就在其他男生为了场外给自己喝彩的女生而努力拼搏的时候,丁翔选择了躲在主席台的阴暗处,默默欣赏着那些由力量和速度勾勒出的年轻身影。有时候,他甚至会以为自己与他们,甚至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都是不同的存在,自己是怪物,蜷缩在阴暗里,被自己的黑暗影子吓得瑟瑟发抖。他不能让别人知道自己的性取向,于是将自己锁进了看得见摸不着的玻璃盒子里。所以一直到高中毕业,他都是离群索居的怪孩子。
所幸,大学充裕的时间和新鲜的思想让他能够理性地思考,他看了不少心理学书籍,甚至在网上与互不相识的网友交流思想,丁翔也算是一个比较乐天的人,有时他这样会安慰自己:
小时候,大凡做错了事,妈妈一句轻描淡写的“警察叔叔来了”就能够把自己吓得三天不知肉味;上高中时,只觉得高考是命中头等大事,然而到了大学,才发现不过是个小小的波澜;那么若干年之后,如今造成困扰的东西又将会剩下些什么呢?
也许,现阶段的烦恼,只不过是人生路上片断的杞人忧天罢了。
于是他慢慢变得释然,虽然依旧不敢向周围人坦诚自己的取向,但至少已经不再排斥与别人的正常往来了。
与璐璐和可儿的相识是丁翔人生中的第二个重要转折。
认识丁翔后不久,两位自诩为淑女的,就展现了让他咂舌的一面,不知为什么,她们特别喜欢把丁翔介绍给各种各样的男人,开始时他以为这只是因为她们二人交游广阔,但慢慢地,他发现所有的“朋友”都是男人,疑惑慢慢变成了不安,接着又变成了现实,那一次,一位“高级白领成功男子”在酒醉之后居然想要强吻丁翔,结果被打得唇破血流,而丁翔自己也光荣挂彩痛苦地卷成一团。璐璐和可儿当时的确是被吓坏了,事后哭着坦白说并没有恶意,只是很希望看到丁翔和漂亮的男人站在一起。
重重地叹了一口气,丁翔猜想自己八成是遇到了“那种女人”。
璐璐与可儿的确不是故意地,丁翔知道她们不是坏人,在他养伤的那几天里,两位基本上天天去丁翔的宿舍报到,带着足够宿舍四头恶狼吃的零食和水果。胆子稍小一些的可儿,眼睛一直都是红红的,丁翔终究是个心肠极软的人,见到她们这样,便也就不再计较什么了。
事后丁翔也曾经问过璐璐,为什么会从茫茫草海中选中了自己进行“蹂躏”,璐璐笑了笑,随手捡了块削好的苹果递给他,说:
“不是我选中的,我只是观察着他们看你的目光。你在他们的眼中,不一样。”
知道这句“不一样”并没有带着任何疏离的成分,丁翔接过水果,笑笑。
那以后,在璐璐和可儿的面前,丁翔便不再忌讳自己的取向,这倒让他觉得更加舒畅了些。
璐璐她们虽然也会偶尔叫他出去玩,但是介绍“朋友”这样的事情,倒是再也没有发生过。
时隔那么久,两姐妹居然又带了男人出现,这倒真的让丁翔费解了。
“他是我爸爸上司的儿子,绝对可靠啦!”
冲丁翔眨眨眼,璐璐做了一个拜托的动作,后来听她说,今天要去的那个地方,没有特殊的消费卡为凭是绝对进不去的,而作为卡片的主人,君凌同志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这次聚会的嘉宾。
***
“流颜”
这个谐音听起来颇具讽刺意味的酒吧,从外面看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酒吧,但是一进门就可以看到前台立边坐着喝茶的警察,大凡有些头脑的人都会知道这里的业主不是什么普通人。
丁翔并不希望自己再成为一个离群索居的人,也许是高中之前疏离人群的阴影让他害怕再失去任何可能的朋友,对于学校、班级、小团体或者朋友的聚会他总是不会落下。大学生的聚会,虽然不会有如金领那么高的消费,但是往往一次花去个百来块钱也是很平常的事。
这就是丁翔对于聚会的唯一阴影。
所以丁翔一直都有存钱的习惯,他把省下来的生活费、打工费和学校发的补助一点点存起来,所以每一次同学的聚会他都能参加,相较于那些家境殷实的同学,聚会中的丁翔是安静而稳重的,在那种动一动可能都要花钱的地方,他所能做的也就只有这样了。
“不需要将自己的窘迫告诉别人知道。”
这是丁翔的母亲说的,她是一个高等教育的优雅的女性,可是命运却让她不得不走上清寒和窘境,但是她从来不希冀他人的帮助,这也许是自尊过了头的做法,但是丁翔明白。自尊是他们仅剩的东西了。
即便如此,丁翔还是尽量不花去太多的钱,每个月的结余他都依旧留在存折上,期待着某一天,能够用这笔钱为母亲做些什么。
第八章
一见到流颜前台的警察,丁翔就明白了这里与他从前去过的地方都不太一样。他随即联想到了消费的问题,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找个理由离开,可正想开口,就被阻止了。
是君凌。
“待在这里,钱我来付。”
丁翔抬起头来,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君凌的脸上竟然闪过了一丝难以名状的表情。
似乎是“厌恶”。
主动要求掏钱,却又摆出那种表情,这人究竟在想些什么?还没等丁翔理出个头绪,整个人就被一推二拽三个人一起“绑”进了内堂。
然后,见到的一切将他怔住了。
这就是流颜的真面目啊。
没有多少文学造诣的丁翔实在不善于形容那极尽奢豪之能事的场景,仿洛可可的几个大厅互相联通,营造出宽敞的空间,但各种各样的装饰品却堆积拥堵,金属的藤蔓和波浪形的立柱上着优雅的黯金色光泽,阿拉伯风味的红色垂幔分割出一个一个小间,隐隐约约可以看到有人影在里面走动。
灯光昏黄,仿佛是吸血鬼的地下宫殿,而真正令丁翔惊讶的是,“宫殿”里面基本上都是清一色的男性。
这里……就是传说中的“gay bar”?
***
录完这一期节目已经是下午五点多了,李梓封整了整临时“借来”的黑色外套,接下来应该去哪里?
按照从前的习惯,有节目时,他绝对不会回李氏公司,昨日的酒会让他不悦,而下午录完节目后心情更是降到了低谷,所以他决定去“流颜”消遣一下。
简单地说,他想要发泄。
每个礼拜,追看李梓封节目的人不少,但是鲜少有人知道李梓封的取向。他对男人和对女人的态度基本上是一致的。
“为了追求这个世界上的一半风光而将另外一半却之门外并不是明智的举动。”
正因为这样,李梓封喜欢去“流颜”,那里是他这样所谓成功人士展现本性的地方,看似酒吧,其实是俱乐部的性质,使得“流颜”建立起一系列让人放心的保密措施,在这里,无论是看见政界要人还是商业巨贾都不什么稀罕的事情。
可是李梓封偏偏在这里见到了一个他才认识不久,可以说默默无闻的人。
***
局促地坐在柔软的绒面沙发里,丁翔下意识地绞着双手。他觉得非常不自在,一来是因为对陌生环境的谨慎,二来是出于一种非常微妙的情感。
那种感觉很奇特,就像是进入了公共澡堂——当然自己身上也是清洁溜溜的。
从可儿口里得到了证实,这里的确是gay bar没有错,从那一刻起,丁翔的神经就紧崩起来,这里的人都是同性恋者,而他们也知道出现在这里的自己是个gay。一想到这里,丁翔脸上就好像烧了起来,直到几分钟前他还默默隐藏着秘密,而现在S城中就有这么多人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取向,过于迅速的变化让他失神,直到君凌手中拿着的饮料冰上了他的面颊,方才回过神来。
抬起头望着君凌,可儿和璐璐两个疯丫头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看帅哥了,勉强地笑了一下接过饮料,丁翔要的是普通可乐,虽是对方付账,但他还是不希望亏欠得太多。正如他母亲经常说的,有欠终有还。
不知道为什么,丁翔对君凌有一种很微妙的感觉,不是好感,但也不是彻底的厌恶。也许是被他刚才的那一眼给瞪到了,丁翔觉得自己很有种做坏事被家长逮个正着的感觉。
其实璐璐刚才偷偷和他说了,君凌之所以会和自己同时出现在这里,其实是想要气气他的情人而已。很难想象面前这个不苟言笑的英俊男人居然会作出这种孩子气的事情,有些好笑但是丁翔笑不出来,因为就在刚才抬头的时候,他看见了一张熟悉的脸。
***
李梓封猜想丁翔应该看见自己了,他看见那张清秀的面庞刷地变得惨白。
“哼,不是穷小子么?怎么还能出现在这里。”
心里突然涌上许多种奇怪的感觉,首先被李梓封读出的,是轻蔑。他看到了和丁翔在一起的那个男人。有些面熟,似乎也是商场上的人物。李梓封睨了睨眼,看着那人将饮料递给丁翔,心中那种莫名其妙的不悦更加浓重了些,不由自主地伸手到口袋里去掏烟。
“原来是靠这样的关系找的后台啊。”
他就说,真正没有任何关系的人怎么能够进到台里混么,亏他还认为这个小家伙蛮讨人喜欢的。没想到居然是个出来卖的!
又拿出一支MILD SEVEN,李梓封恶狠狠的敲着打火机,一下,两下,三下……等等,我刚才在想什么?
蛮讨人喜欢的。
挑了挑飞扬的眉,李梓封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想法是多么的荒唐,喜欢这么一个精干巴瘦的毛小子?流颜那么多一流的MB随自己挑,干吗还要为了这个臭小子下午没有出现在演播室而感到不爽!?
该死的!李梓封低叹一声,他不得不承认,是那个小子左右了他一个下午的心情……
还是赶紧找个人发泄一下好了。
好不容易点着了烟,李梓封用于余光搜寻着来来往往的各色帅哥,不过最后非但没有看上一个中意的,眼珠子由不自觉地粘上了丁翔——那个有些不知所措的人儿站了起来,似乎是要去洗手间。
想要故意逃开?这小子不也就是个靠男人发迹的么,看起来还很怕被认识的人撞上的样子……不如今晚就找他好了。看他那金主一连心不在焉的样子,估计也不怎么宝贝他。
心中冒出这样的想法,从没有在流颜尝到败北滋味的李梓封舔了舔嘴唇,跟了上去。
第九章
丁翔实在坐不住了。不仅仅因为看到了李梓封,来自于大厅四面八方的灼热视线也让他觉得浑身不自在。虽然他也见到不少让他心动的男人,但从他们视线中流淌出来的,赤裸裸毫无掩饰的情欲让他觉得不适。他也曾憧憬过找到自己的真爱,但是迄今为止,他所谓的爱情都仅仅停留在精神的领域,男人与男人间的肢体交流他不是不知道,但是他并不想要去面对,或许是出于社会道德观的限制,或许是人事未经的羞涩,又或许是从未有想象过有一天,会遇到个甘愿与之灵肉合契的另一半。
找了个借口说上厕所,丁翔只想找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避上一段时间,然后再找到璐璐她们一起回学校。大厅里播放着含混不清的音乐,隐隐约约弥漫着各种烟草的味道。呼吸为之一窒,他决定找个露台吹吹风。
向侍者打听了一下才知道露台在大厅的另一边,需要通过那挂满了仿制名画的暗红色走廊。看着走廊中那份外幽暗暧昧的光线,丁翔心中一颤,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走进走廊,丁翔这才看清楚在名画与名画之间,有着一扇扇与墙壁颜色相近的门,不仔细看根本辩认不出来。大部分的门都紧锁着,偶尔有一两扇虚掩,门里面流泻出一种让他“毛骨悚然”的声音,慵懒而魅惑,有的甚至已经混杂扭曲成了饱含着极致快感的哀鸣。
丁翔突然想起了小时候自己和母亲在乡下走散了的情景,他必须一个人沿着乡间小道走回偏僻的舅舅家。那天晚上的夜色也如这走廊一般的朦胧,路左边那一排高大的接骨木在黑暗中变成了一个个奇形怪状的剪影,活像是童话中追捕小孩的巫婆,和它相比,现在这些暗红色的大门则好像是史诗《奥德赛》中的女妖赛壬,以另外一种形式魅惑着他,同样想要将他擒获。
过去与现在重叠,无声地行走在长绒地毯上,丁翔的脚步越来越快,他相信如果他不及时脱离这片危险,那么自己迟早都会被他们吞噬。记得在乡间的那一次,自己最后是发了疯似地狂奔了起来,口中叫着那个护身符一样的词语----
妈妈,妈妈。
乡间的噩梦,终于因为母亲的出现而终结,然而现在,当年的孩子依旧作着噩梦,而母亲已不在身边。
突然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无力,丁翔知道自己现在是一个人了,或者说自他离开家乡外出求学的那天起,自己就是一个人了。母亲这个护身符永远成为了记忆,在这里,这个暗红的走廊里,这个名为流颜的酒吧里,甚至于在s城,以及这个陌生而繁芜的世界里,能够保护自己的人,便只有自己。
然而噩梦终究不愿意轻易地放过他。
还没有等他掂量出担负在自身上的分量,丁翔就突然被人拽住了,那人从幽暗的门后伸出一只手,将他拖进了浓浓的黑暗中。
***
李梓封看着门外那张迷惑茫然的脸,喉咙中发出了轻微而不自然的吞咽声。
很好的保护色,有了那种不堪的身份却能够装得这样的出尘,举手投足之间散发着一股吸引人的青涩与无知,这样的“货色”,的确容易引出男人原始的征服欲。
李梓封突然觉得自己像是童话故事里绑架小白兔的大灰狼,不过这一次,小白兔在门外,大灰狼在门里。
大灰狼伸出爪子将小白兔抓了进来。
***
门里一片黑暗,但丁翔还是感觉到了另外一个人的气息。那气息开始时重重地扑在他头顶上,然后是面颊,接着游走到了颈项,项间一阵湿热,混杂着被啃噬的微痛,丁翔不由自主地惊叫了起来:
“你在干什么!”
可那个声音并没有理会他的抗议,一直抓着自己的那只手也改成了环抱的姿势,丁翔拼了命想要挣脱,但是那人的怪力实在让人惊叹,这让他想到了山海经里面那个把人“拥抱”死的怪物山魈,现在自己的胸前中被榨得一点气都不留了。
知道这样想很不负责任,但现在的丁翔显然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虽然被人当作精武鸭脖啃了,但是这种情况之前也发生过,他对自己那几手偷学来的功夫颇有自信,他只需要等这个人松懈时伺机出击就可以了。
然而这一等,令他失去了一些非常宝贵的东西。
***
现在我可以负责任地这么说,李梓封很满意,后果……很严重。
在黑暗中拥抱着丁翔,他发现怀中人虽然瘦但触感出乎意料地好,触及颈项时,李梓封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琼脂”这个词,黑暗剥夺了视觉上的刺激,却使得触觉格外敏感,光滑而温暖,带着向内的弧度与胶质的弹性,最让李梓封着迷的是那股清香,若有若无的缭绕着。
一切都显得那样的诱人,引诱着李梓封想要张口将他吞噬,细细密密的吮吻之后,却又不得吞他下肚,便由着舌尖在丁翔的颈项上游走,勾勒出优雅的弧度。
他感觉到怀中人的人不自觉地震颤,双手便隔着毛衣一点点地滑向最终的目的地。
第10章
丁翔不知道自己疏于抵抗会带来这样的耻辱。从没有想象过这种猥亵的行为,方才的计划被打乱了,他不顾一切地挣扎,像是尾脱了水的鱼,他也试图向外界求救,可发出的一切抗议都被隔音性能优异的墙壁,厚绒地毯和金丝窗帘吸收了,直到这时,一种近乎于临终的恐惧才真正出现在他的意识里。
在黑暗中抗拒着,他伸手想要扣住那个人的手腕,可被那人灵活地闪避开,与此同时,他被轻盈地抱了起来,踢打的双腿被从膝盖处箍紧,整个人被扔到了一个柔软而平坦的地方。
是床。
还没有等他挣扎起身,那个高大的黑影就俯上来,筛过窗帘透进来的微光勾勒出那个人颀长挺拔的身躯。
此刻,这个身躯正因为欲望而灼热。
丁翔第一次觉得自己没用,虽然他知道即便同为男人也存在着体力上的强与弱,但他依旧不能就这样轻松地原谅自己,就算没有女子那样严苛的贞操观念,心中却依旧是异常沉痛的。
这是所有受到不正当侵害的人所能够感受到的,共同的感觉。
屈服于他人之下的感觉竟然是如此难过,难过到他愿意不惜一切代价让自己的心灵免于受到这样的侮辱。
他的手在黑中摸索着,沿着床头,一点一点地移动,慢慢地,手底床罩柔软的触觉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陶瓷坚硬而冰冷的质感。
然而压在他身上的那个人确实丝毫没有察觉丁翔的情感波澜,他所需要的,目前为止就是发泄。
就一个依靠色相为生的人来说,身下的人儿明显生涩得紧,但这并没有削减他给李梓封带来的快乐,他忘乎所以地褪下了丁翔的毛衣,来不及解开衬衣上所有的纽扣就贴了上去,他所要的一切就是占有这个人,这个其实从电梯上的第一面就已经将他吸引住了的人。
在不知不觉之间,一种类似于本能的东西开始控制一切,混沌而躁动的黑暗,带着的却是夺目太阳的温度。
就在他的欲望燃烧得炽烈时,突然觉得身后一阵冷风袭来。从小被逼迫着练习用以防身的拳脚毕竟不是白学的,李梓封迅速地闪向一边,回手打在丁翔的手腕上。
陶瓷花瓶跌落在地毯上,竟然没有发出一星半点的声响。与此同时,室内的一切都定了格。
“他想杀了我么?”
错讹的感觉腾生起来,李梓封明白如果被那东西大力砸中脑袋,不死也会落下个脑震荡,打小没有受过这样威胁的他,开始的时候颇为震惊,接下来就是愤怒,高昂的兴致自是消弥了,但这样他就更不能轻易地放走这个可恶的小东西。
作婊子还要立牌坊么……- -|||
在心中这样痛骂着,他在一次抓住了丁翔的手,然而就在他想出最苛刻的惩罚之前,那带着些微颤抖的声音打断了他。
“让我走……你让我走……”
***
最后的希望破灭了,丁翔品出了绝望,他还能离开么?就算离开了,那个人还是自己么?他不知道,摆在他眼前的未来是一个黑暗的大洞,他不愿意跳下去,所以唯有游离在意识与尊严之外的荒芜中喃喃地向上帝请求。
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流泪,屋子里那么黑,他甚至不确定上帝的目光是否能够穿透这一片黑暗看见祈祷的自己。
然而那个束缚住自己的人,终究是放手了。
重新获得了行动的自由,丁翔大口地喘息着,他现在才发现自己的心脏跳动得有多么剧烈,浑身的肌肉僵硬地绷紧,就连看不见任何东西的双眼也圆睁到了酸痛的地步。
“感谢上帝……”
他在心中喃喃着,然而直到很久很久之后,他才知道,那并不是上帝的庇佑——因为上帝,不允许同性爱的存在。
***
衣衫褴褛地冲出那扇红色的门,丁翔不顾一些地冲回大厅,路上人们或惊艳或戏谑的眼神他统统忽略不计,他要赶紧找到君凌他们,然后离开,躲回到学校里去。
时钟已经指向了十二点,他不知道他的那些朋友们已经离开。
还以为丁翔不习惯这里的气氛而先行离开的璐璐根本不知道,在她们走后究竟发生了些什么……
流颜地处s市偏僻的风景区,这个时候末班的公共早就没有了,仿佛置身于野兽出没的孤岛,丁翔陷入了新一波的困窘中。
至少先离开这里,离开流颜,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
***
当李梓封来到大厅的时候,正好看到丁翔的背影。
不见了方才那个金主,瘦小的背影看起来有些孤独,李梓封看着他在衬衫外直接套上外衣,夜里的景区比城市寒冷很多。
“给我查查那个小子消费的卡是谁名下的。”
向前台服务生低声嘱咐了一句,李梓封也穿上了外套,影子一般地跟了出去。
***
从s城的风景区走回市里,至少也需要一个小时。
丁翔从前听说过别的系有一对情侣,打得火热的时候曾经一个晚上在学校和景区之间徒步走上2个来回,那时候听起来还觉得挺浪漫的,现在亲身尝试才知道竟然是这么无奈的事情。走了不到一百米,寒意就侵袭了上来,顺带着想到从傍晚开始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吃过东西,胃也很执着地痛了起来。
胃病是在大二的时候落下的,那时候“年轻气盛”,除了上课外还做着两份兼职,别人吃饭的时候他就经常在工作地点和学校之间奔波,久而久之的就经常胃痛,其实胃病在大学生中并不是什么少见的病种,所以同学之间彼此借渡一些药品服用着也就没有什么大碍了。但是工作后就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连他都不知道最后签的合同种会不会有医保,丁翔听说过不止一个在广电系统工作的前辈抱怨说年纪一大把了还没有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之类的。
把手伸进口袋,看来自己有备无患地带上一小包饼干还真是明智之举。
“没事了,一切都会好的。”
努力平息着心情,脸上浮现出安抚的淡淡笑容,丁翔拿着饼干啃了两口,接着就听见本应该是万籁俱寂的山道上,隐隐传来汽车引擎的声响。
第11章
要不是打着平行灯,李梓封几乎不会发现蹲在地上,像一只大松鼠那样啃着饼干的丁翔。而一见到丁翔,李梓封所想要做的头一件事就是把这只松鼠猎回家去关着。那应该是全天下最稀奇的宠物了。
在白玉兰街灯浑浊的光晕中,丁翔见到一辆漆黑的汽车在他面前停了下来。他认得雪弗莱的十字形标记,这牌子在s城并不多见,丁翔也记不得自己认识什么会在深夜开着siliverrado兜风的人。
车门打开了,走出来的人是李梓封。
“上车。”
李梓封简短地说道,尽量隐去一切连他自己都不能完全解读的情绪。他想自己只是出于好意,毕竟作为同事,这样路过显得有些残忍,李梓封说服自己将车停下,竟然忘记了自己其实就是尾随着丁翔而来的。
但是丁翔并没有领他的情,只是停止了咀嚼的动作,抬起头来看着他。
应不应该相信他?
这个在白天还曾经欺负过他的人,如今扮演起了暗夜中的天使,开着很可能是能够载他回学校的唯一交通工具出现在他面前。他应该立刻露出感激的笑容然后跟他离开么?
不,不行。
如果换成普通男孩,也许会认为搭乘同事的车子并不是一件危险的事,但丁翔不这么认为——他不是个好了伤疤忘了痛的人,尤其在经历了被人偷袭的事件后,虽然根本不知道在门后偷袭自己的人究竟是谁,但他总觉得那个人并没有放过自己,那足以将自己灼伤的视线依旧存在,让他不由得胆战心惊。
“不想在这里遇上强盗的话,就上车。”
从丁翔的神情中读到了戒备,李梓封知道他在犹豫什么,可笑他还真以为自己会对他出手么。流颜中的那段只不过是小小插曲,李梓封只是服从于自己的欲望和猎奇的新鲜感而已。而现在被冷风一吹,也就不剩下什么了。
至于“喜欢”,李梓封在心中笑了笑,那种对别人来说可能是内心折射的情感,对于他来说只不过是体表的一种反应而已,他所谓的喜欢,仅仅指不会在亲密接触中对对方产生排异反应而已。
这种程度的“喜欢”,对李梓封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这个男人,并不相信爱,然而,他却的确想要得到面前的这个男孩——出于一种原始的,征服的渴欲。
李梓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人有两种,一种怕硬,而另一种服软。通过今晚的试炼,他知道身边的这个青年显然不是武力能够征服的。所以他打算采取迂回政策,哀兵,这也是他擅场的表演之一。
看着李梓封向自己伸来的手,丁翔有些迷惑了,他应不应该在拒绝呢?
也许让他将自己送回学校才是正确的选择,因为那个偷袭自己的人没准正躲在某个黑暗的角落伺机而动,对于现在自己而言,李梓封至少是比较熟悉的,虽然和这个大牌的前辈没有什么好的交情,但是至少他不会坏心到将自己拖到深山老林中活埋吧。
***
丁翔眨了眨眼睛,事实上,方才在流颜中第一次见到李梓封,自己的心中突然有了种充实甚至是雀跃的感觉,像是见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又或者是发现自己曾经那么喜欢的主持人也有不为人知的取向,间或带着掌握了一个秘密的喜悦,有一瞬间他曾经幻想过李梓封会不会对自己感兴趣。
而现在无论如何,乖乖跟着面前这个公众形象不坏,而在自己心中也没有黑暗到不可挽回地步的人一起离开这里,也许是最明智的选择。
这样想着,丁翔有些茫然地望进李梓封的眸中,虽然看见的是深不可测的黑暗,但是却已被他那充满了磁性地嗓音迷惑。
“我送你回学校,安全地。”
***
夜晚的s城是宁静而柔美的,丝毫没有受到那愚蠢而不自量力的“亮灯工程”的影响,除了加班和保存商业机密的楼层依旧留有银色的灯光外,整座城市几乎都陷入了或深或浅的酣眠之中,十字街口的路灯跃动着昏黄的独眼,默默注视着黑色silverrado里的两个人。
丁翔和李梓封一路上都很沉默,就像是高中一年级认识不久的男女同桌。收音机里流泻出的朦胧的歌声和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成为了稀释尴尬气氛的重要道具
因为夜已深沉,街上没有什么人,所以车也开得比平时快些,没多久,学校就已经出现在了丁翔的面前。
“谢谢李老师,就停在这里吧。”
下了车,对载自己回来的人道了谢,本来就像要这样回去宿舍,却又想到了什么,丁翔转过头来轻轻地说了一句:
“那人……在流颜和我一起的那个人,是同学的朋友。”
扬扬眉,作了个知道了的表情,听见这句话后明明心情大好,却偏偏故作出一副不以为然的表情:
“是么。你不说我也看得出来。”
然后他开始莫名地庆幸自己没有在流颜强要了丁翔。直到眼前的人和他道了别且已经走出了十几步才醒转过来。
“丁翔!”
“什么?”
“晚安。”
“……嗯,晚安。”
在朦胧安逸的夜色环抱中,瘦小的身影渐渐消失。
初春的空气异常地清心怡人,李梓封依稀嗅到了丁香花的清香。
第12章
第二天丁翔依旧准时上班,等候他的是没完没了的策划会议。会议间歇他总是会找借口去走廊上喘口气,顺便寻找那个高大修长的身影。
然而他很快就知道了李梓封平时不到台里来,他自己有一家传媒公司,大部分时候他都留在那里,为他们那已经“富饶”到恐怖的李氏帝国添砖加瓦。
直到录制节目的前一天为止,丁翔只见过李梓封匆匆三面,每次都不过是走廊上的擦肩而过或是办公室的你来我往。
然而特别的是李梓封的笑容。
错讹的不仅仅是丁翔一个,连带着整个办公室的人都觉得有些“毛骨悚然”,目空一切的李家少爷什么时候转性成了邻家大哥,阳光而笑容满面
普通人也许不会发觉。但是丁翔体察得出来,那种笑容中包含的潜语,是邀请。
虽没有恋爱的经验。但不知为什么却会这样想,丁翔并不是爱好胡思乱想的人,但是这一次光是看见李梓封的笑容就让他神飞天外,开始几天他着实苦恼了一阵子,但后来竟渐渐地明白了。
其实不一定是李梓封对自己有意思,而是自己喜欢上了李梓封。
自从想通了这一点,丁翔发现自己就陷入了更大的烦恼中。
下意识里他告诉自己,李梓封绝不是一个他能够妄想的对象,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说:他是台里的前辈,而自己是脚都没有站稳的实习生;他是家财万贯的新资产阶级,而自己是一文不名的小康奋斗者;他是容貌出众,万人瞩目的偶像名人,而自己则是默默无闻的路边小草——不是他自卑,事实上如此。
看起来有些像是灰姑娘的故事,可丁翔并不奢望自己会得到那种梦幻的好运气。也许没有人会介意,灰姑娘的幸福其实完全出于仙女教母和王子的努力,而她所做的就只是一次次地逃避,然后在故事的结尾处收获幸福。
但那只是属于女性的幸福,然而无论是现今,乃至过去与将来,这个世界永远不会允许一个男人凭着自己天生的淳良去不劳而获从天而降的幸福。
虽然这样想有些丧气,但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容得下一万个灰姑娘,却容不下一个灰公子。
在丁翔离乡求学前,母亲曾经对他灌输过不少为人处事的道理,还有作人的原则。除了那因为贫寒而显得愈发弥足珍贵的尊严之外,被提得最多的两个字就是感情。
了翔不知道自已的父亲是谁,母亲也从来没有提起过。从小到大,丁翔不止一次地偷偷翻阅铁盒中收藏的旧照片,希望能够找出些许的蛛丝马迹来,但随着岁月的推移,这种希望开始变得透明而渺茫,到了最后,就只能退居到了丁翔的梦里。
在梦里,那个面目不清的男人常常抱着自己,行走在盛开着淡紫色野丁香的田间。而每当他想要张望着寻找母亲的时候,梦就会毫不留倩地结束,将他赶回微寒的黎明。
每当这种时刻,丁翔就会猜想着,母亲更本就不想要见到父亲。
同样能够证明丁翔的猜测的,是母亲对于爱情的态度,和大部分家长一样,她也不赞成孩子的早恋,然而与其说是出于学业的考量,不如说是单纯对于感情的不信任,她经常告诚丁翔要冷静地看待周围的一切,宁愿做一个沉默的旁观者,也不要头脑发热地深陷其中,最后无法自拔。
由此可见,丁翔大学之前的孤僻,并不仅仅是性别取向造成的。
然而这种“狼来了”似的告诚,如今己经再也起不了作用。自从上了大学,亲历的一切让丁翔不再是窝在母亲怀中的小宝贝,而蜕去了那层由善意的夸张结成的保护壳之后,呈现在情场老手李梓封面前的丁翔,俨然是一朵澄清若水的丁香花了。
所幸年后的工作繁忙,使得两人都暂时没有机会再去多想些什么。
很快就到了录节目的日子。
那天,丁翔醒得特别早,天依旧擦擦黑,可就是睡不着了,明明知道自己是幕后人员,不可能出现在屏幕,但是丁翔却还是鬼使神差地换上了最好的衣服,特意把头发梳了又梳,还破天荒地在镜子前面转了两圈,弄得小四一个劲儿地笑他“是不是要去相亲。”
丁翔笑了笑,对于自己来说第一次的现场应该比相亲还让人紧张吧。
***
李梓封到达总台的时录制的工作人员,基本上已经把准备工作完成了。他所需要做的,就是和另一位女主持人一起听导演分配的主持流程,然后与嘉宾熟稔一下。这都不是什么麻烦的事情,尤其当嘉宾与李梓封是旧识的时候,就连沟通能可以节省下来了。
摘下墨镜,李梓封扫视着早已经熟视无睹的场面:技术人员检查着摇臂,,游机和midi 手聊着天,现场导演指挥者手下人排放着现场的道具,导演还在忙着修订最后一遍的流程,而身边跟着的那个小家伙则迅速地把他说的话记录下来。
李梓封游移不定地眼神终于固定了下来,在丁翔过分纤细的腰背上。
“今天穿的很漂亮啊。”
在心里暗暗笑着,今天的猎物披上了漂亮的皮毛,正是狩猎的大好时节呢。
李梓封当然知道第一次录节目对于一个新人来说意味着什么。现在去假惺惺地加以援手的话,说不定会得到意向不到的效果呢。
丁翔将导演说的话记录下来,在文档中修改了之后,打印了20份准备分发给各个工作组的人。演播厅里开着暖气,又没有通风,显得异常地闷热,不知不觉中,额上已经渗出了薄薄的汗珠,嗓子也干渴了起来。
今天上午光是跟着导演区和各部门的人协调就已经花了不少的力气,口干舌燥也是很正常的吧。
一边想着待会儿就去拿瓶饮料,丁翔下意识地舔了舔嘴唇,却接着感觉到一个略微冰凉的东西贴上了自己的额头。
猛地抬起头来,竟是瓶冰水。
“拿去。”
递给他矿泉水的李梓封穿着那件早已看不出任何痕迹的紫色西装,不怀好意地笑着。
“……谢谢”
因为李梓封是前辈,所以丁翔反射性地站起身来,却又被摁了回去。
“坐着吧”
没料到李梓封会伸出手来,丁翔跌回椅子上,眼神又开始有些迷茫。
“演播厅这么热,把外套脱了吧。”
似乎是很乐于见到丁翔流露出这种茫然,强忍着欺负他的愿望,李梓封不由分说地欺上丁翔,三下两下就把他的外套扒了下来,末了还偷偷在他的腰上摸了一把。
“啊,李……老师”
回过神来的时候,丁翔的脸已经比番茄还要红了。有前辈会堂而皇之地这样脱掉后辈的衣服的么?
真不知道李梓封是和他有仇,还是和他的外套有仇。
第13章
“你看起来很紧张。”
丁翔方才羞涩的反应让李梓封心情大好,于是他乘着私下里没人注意,更加放肆地俯下身来,胸膛几乎贴上了对方挺拔的脊背。
李梓封的唇距离丁翔的耳垂只剩那么几厘米距离,脑部缺氧而引起的恍惚之中,丁翔似乎感觉得到那湿热的气息吹拂在自己面颊上。
“试着深呼吸一下,会好很多。”
像是被意外温柔的声音催眠了,丁翔乖乖地深呼吸,但舒服轻松或是释然的感觉可是一点也没有,反而因为李梓封的过度靠近而愈加紧张。
“每个新人都是这样,慢慢来,一切都会好的。”
轻轻摩挲着柔软的短发,李梓封满意地发现丁翔对于这种温情的攻势没有任何反抗力。
毕竟,大部分人类关于“恶”的认知,都基于凶恶及富攻击性这一系列特征,虽然这个世界上亦不乏笑面虎口蜜腹剑的存在,但对于初生牛犊的丁翔来说,一切都还太遥远,遥远到非得跌过几个跟头才能够明白过来。
“嗨,小丁你过来,嘉宾已经到了,跟我去协调一下。”
忙完了一边的导演在这个时候跑了过来,嘉宾们姗姗来迟,看来这一顿午饭又没有了着落。
“呃,小李你也在。”
年近不惑的导演看见了李梓封,困惑地眨了眨眼,印象中这位名主持人从没有这么早出现过,而且还和个实习生粘在一起。
……年轻真是好啊。
不过,感叹归感叹,正经事情还是要提醒的。
“小李,正好提醒你,待会去和嘉宾吃饭,跟他们打打预防针兼摸摸底细。现在先看看这份流程,十二点之后再找你串节目。小丁我们快走吧。”
在李梓封的脸色因为好不容易营造出来的暧昧气氛被打破而变得难看之前,丁翔用最快的速度收拾起打印好的流程,除了留下一份给李梓封外,其余的统统抱走,很快地就追着导演匆匆消失在了休息室的门后面。
“……”
扬了扬眉,李梓封无意识地将刚刚打印好的文档在面颊上轻轻摩挲,那炙热的温度不知是来自于那台早已不堪负荷的打印机,还是丁翔的指尖。
***
拿起流程图大致地看了几遍,就不觉到了十二点。制片通知他去和嘉宾一起用餐,想到早上走得匆忙也没有吃什么东西,抱着饱餐一顿的想法他站了起来,向指定的地点走去。
总台的地下一层是职工食堂的秘密所在,当然也有为了接待嘉宾而准备的包间,主持人与嘉宾的的初次见面大部分都发生在这个地方。李梓封进门的时候,可以容纳15个人的包间已经坐下了好几位嘉宾和他们的经纪人。方才那位中年导演依旧在和其中的一位协商着什么,而丁翔也一如既往地跟随在他的身边。
因为客人的人数较多,所以导演和丁翔只能站着将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告诉他们,服务员上了一些冷盘,渐渐地,大部分人的注意力已经不在导演身上了。
见李梓封进了门,人群发出了一阵公式化的寒暄。被推坐在最上首的椅子上,正好可以不着痕迹地观察面对着自己的丁翔。
看他一脸苍白的样子,是胃又在痛了吧。
那天从“流颜”出来之后,李梓封就让人调查了丁翔的资料。单亲家庭,小学初中高中共转学5次,性格温和内向,成绩优异,无任何不良记录。身体状况大致良好,但有胃病。
其实做电视这一行,就算进来的时候身体多么健康,到头来还是铁定会惹个大病小痛什么的。不规则的作息是健康的一大敌手。
看着丁翔静静地站在那里,额上沁出细细的汗珠,左手悄悄抵在腹部。李梓封知道那种火烧火燎的感觉,倒不是曾经被饿着过,只是有时候会饮酒过度导致胃出血什么的。这几年被家里人唠叨了几次后收敛了些,但那种疼痛难过的感觉却依旧历历在目。
“周导,你们先去吃饭吧,剩下的流程我来和他们说,其他需要嘱咐的,吃完饭再说也不迟。”
听见李梓封突然这样说,导演停了下来,用更加疑惑的眼神看着他,接着环顾了一圈,这才无奈地发现桌上的菜基本都已上全,四溢的芳香基本上将所有客人的注意力都吸引走了,这才悻悻然地妥协。
“好吧,这里就拜托你了。……小丁我们走,小张他们找的‘托’也应该来了,去嘱咐几句……”
听见这句话,李梓封火了,他让他们离开,是让他们去吃饭,不是让他们去工作!怎么这些导演都是不要命的么?
然而就在开口的那瞬间,李梓封眼前一亮,竟然看见丁翔的笑容。
是的,他笑了。向着李梓封。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李梓封还是无法忘记那盛放在地下一层幽闭空间中的,犹如阳光一般金色的笑容。
第14章
时光的确是件很奇怪的东西,有时候流逝得很慢,让人充分品尝所谓“度日如年”的真髓,而又有时候,它会飞快地从指尖流走,人间百年尚且会变成仙人的弹指一挥,又何况是这匆匆数个小时的辰光呢。
丁翔一直在忙碌着,现在是下午一点,他还没有吃上午饭,无奈中只好喝下大量凉水,暂时压制住饥饿的感觉。等到两点后节目开始,他就能够好好地喘口气了。
想起方才李梓封认真地想要他们去吃饭的样子,心中涌过一阵暖流。
***
一点一刻,是去和主持人协调的时候,来到化妆间,便见到了正在化妆的男女主持人,丁翔和导演进门时,李梓封正和女主持人说着什么,引得后者笑得前伏后仰。
“哎,周导来了,刚才我已经把流程跟艺人们说了”
从镜子里见到了来人,李梓封停止了谈笑,但是右手还是恶作剧地在女主持人的左手上轻轻地拧了一把,换来一声嗲嗲地“讨厌”。
其实李梓封也不太明白自己为什么要这么作,自己虽然渔猎美色,但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对于那些个艺人和主持人自己是从来不下手的。他可不需要通过那些零零总总的绯闻和桃色报道获得人气。就连主动倒贴上来的人也是敬而远之。
但看见丁翔的眼神一黯之后,李梓封为自己刚才的行为找到了答案。
***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看见暧昧瞬间的时候,丁翔的心中涌出酸涩。
他还不知道那就是嫉妒,此时此刻只是感觉到了一些失落。
很难得自己会被别人关照,所以希望自己是那个人心中特别的人。
从开车送他回学校,到告诉他不要紧张,再到体贴地暗示他及时吃饭,这种久违了的感觉不知不觉中充盈在丁翔的心头。有多久没有感受到这种温暖了?自从离开了家,离开了严厉而温柔的母亲,已经……很多年了吧。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贪恋这种温度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心里突然有了独占的念想。
无意识地咬住下唇,丁翔开始失神,导演和李梓封的对话他一句都没有听见,整个人仿佛变成了一个苍白的偶人呆呆地站在那里。直到一声女性的惊叫将他拖回现实。
“哎呀,这个新来的孩子好可爱哟!”
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所谓新来的孩子其实就是自己,丁翔仓皇地抬起头,看到那个名叫Iris的女主持人正用一种好奇的目光打量着自己。
这个时候,丁翔才知道简短的碰头会已经结束。
“您好,我叫丁翔。”
向Iris这样介绍自己,注意力却始终停留在李梓封身上。上镜妆的确是有些古怪,
红红白白的只有从电视里看才不会觉得太过诡异。
可是李梓封的脸就算画上脸谱也是一样的好看……丁翔在心中迷迷糊糊地这样说道。
“iris,差不多该出去了吧。周导,我们走。”
不着痕迹地替丁翔挡下女主持人情不自禁伸向他面颊的“魔爪”,李梓封做了一个准备开工的动作,周导和iris起身朝门外走去,丁翔照例也要追随着导演离开,可是却被李梓封拉住了。
“拿着。”
被李梓封紧紧抓住的手中传来温热的触感,丁翔低头一看,竟是个雪白的,沉甸甸的餐盒。
那瞬间,涌动出的感觉竟是无以名状。只觉得眼眶中有泪,几乎不受控制地流泻出来。
“快走吧,”
顺势在丁翔的脑后拍了一记,匆匆转身,不让丁翔见到自己脸上得意的笑容。
***
下午两点整,节目正点开始录制。作为前期人员的丁翔终于可以坐下来喘口气了。瘫软在拍摄不到的死角里,手中却依旧拿着那个饭盒。
这是他第一次在现场观看这个节目,有很多与想象中不同的地方。比如节目不是一气呵成的,主持人也不用一板一眼的扣着那些纸上的字眼,现场并没有如临大敌的肃穆与紧张,因为是娱乐节目,所以大家基本上都处于放松的状态。偶尔遇上嘉宾吐出几句风趣的言语,台上台下更是笑成一片。
几乎所有的话题都是由李梓封挑起的,他将既定的话题抛出,经由iris扩大了再丢给嘉宾回答。虽然这些回答经常是千奇百怪甚至令人咂舌,但是无论如何,主动权都会回到李梓封的手上。
不再是那个在电梯里睡眼惺忪的人,不在是那个与自己争夺外套的那个蛮不讲理的人,不再是那个偷偷塞给自己饭盒的人,台上的李梓封是耀眼的,水银灯消灭了一切世俗的东西,将一切升华成为了不可捉摸的电视艺术。
看着他在台上笑谈自若,从容应对,丁翔知道这就是他从前崇拜的那个人,幽默而犀利,冷静而热情。
可是不由自主地,丁翔的双手,始终紧紧地握着那个饭盒,握着那残留的淡淡温度。
他想自己可能贪恋上了他那温柔的另一面。
第十五章
45分钟节目一直录了两个小时才完成,直到看见了拿在导演手中的两卷带子的那一刻,丁翔才意识到节目已经结束。难忘的时间总是流失得最快,等到想要回味的时候,却什么都不曾剩下。
观众和嘉宾路陆续地离开了,剩下的工作人员们各自清理完现场之后也纷纷下班了,演播厅的灯光完全熄灭的时候就代表着这一天的工作真正画上了句号。
丁翔站起来张望着那个人的踪影,可是整个演播厅已经变得空空荡荡。有一丝失落,此时此刻,他突然有很多话想要和说,想要问他在台上的时候在想些什么,想要问他对那些嘉宾有什么看法,想要问他,台上与台下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但最终的最终,最想知道的还是……
从自己放肆的遗像中回过神来,丁翔被自己的吓了一跳,脸上也烧了起来。
“哎,小丁,你发烧了啊……”
还没有回去的周导关心地问了一句。
“没……没什么。屋子里面太热了,我……去洗把脸。”
结结巴巴地这样回答道,丁翔几乎是小跑着冲向洗手间。
***
卸了装从化妆间出来,李梓封看见那个瘦小的背影风一般跑向洗手间去了。
挑了挑眉,随即回想起这一整天发生的事情,尤其是在台上的时候,不经意地瞟到小家伙躲在角落里吃着他留给他的午餐,当时心中那种不知道是得意还是喜悦的感觉,现在还能够感觉得到。
这条鱼儿,也快要上钩了吧。
唇角钩起一抹笑意,放轻了脚步声跟在丁翔的身后,狩猎的黄昏不知不觉中到来了。
***
掬了一捧水狠狠地砸在脸上,丁翔命令自己冷静下来。他现在需要做的,是好好总结这次心得体会,然后打电话给母亲,汇报自己这几天来的成绩。
窗外的天已经暗了下来,毕竟还是乍暖还寒的当口,过了下班的时间,这层楼就冷清了起来。
淋湿了的额发贴在同样湿润的面颊上,被风一吹竟觉得有些意外的寒冷。这才想起了被李梓封丢在椅子上的外套,想要放回去拿,身子却被人从后面紧紧抱住了。
一阵温暖的气息透过紧窒的拥抱传递过来,丁翔不由得联想到了什么,但当他抬起头来看清楚镜子里反映出的人影后,便不再害怕了。
镜子中的李梓封,浅浅笑着,像是在对他说:
“我来了。”
是的,丁翔这才意识到,自己一直在台里徘徊不去,就是在等待着这个人。
浅琥珀色的眸子中映出了另外一双美得让人心悸的眼瞳,自己本来是想要说些什么的呢?丁翔有些懊恼地思索着,可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心跳得飞快,两带搅动了意识的漩涡,那种潜意识中的离心力甚至让他失去了平衡感,无力地倚在洗手台上。
然后,李梓封将他拥入了怀中。
那宽阔的怀抱,犹如夏日阳光下温暖的大海,丁翔感觉自己是漂流在海面上的小筏,太阳的热度炙烤在它身上,造成一阵又一阵波涛般的晕厥,他感觉到自己将要沉没,就在张口想要呼救的瞬间,却被汹涌而来的浪花永远地吻住了双唇。
那是丁翔此生第一个吻。带着海波般的苦涩,和缕缕若有若无的甘甜。
然而李梓封发觉,自己要的不仅仅是一个吻而已。
方才的浅啜,唤醒了那天在“流颜”中的种种渴欲,同样的艰涩,却带着不可思议的清新,特别是那种萦绕在丁翔发间的香氛,让他入迷。没有了那夜的惶恐不安,却多了一份由情动而产生的热度。李梓封真切地感觉到怀里的不再是一个偶人。
然而,争服的念想却从来没有停止过。
从那几近灭顶的热度中挣扎着清醒过来,丁翔感觉到了一行湿热的吻沿着颈项一路蜿蜓,回过神来的时候衣衫巳经散乱,自已被李梓封抱上了洗手台形成了一个“大”字,空气中满溢着暧昧的气息,而面前人的那张英俊面庞此刻也罩上了酒红的绯霞。
“想要你啊……”
那极性感的沙哑嗓音在丁翔的耳畔萦绕着,仿佛钩魂夺魄的利瓜,生生地要将他的理智逼出体外。丁翔再度觉得窒悬,在他面前的是一座巨大的迷宫,他不知道自巳接下来的选择将会为自己带来什么,出口或者死路。
然而直觉告诉他,这样做还太早。
也许是禀承了母亲性格中不安的那部分,丁翔总是不能轻易地接受新生的东西,说古板也好,说多疑也罢,总之没有个十之八九的把握,他绝不会去靠近、或者接受那种东西。这有些像刚出生的小猫,满腹狐疑地把线团当作自己的仇敌,战斗的结果就是把自已和“敌人”缠在了一起。
第16章
不是不曾爱上,只是害怕失去。
直到这时候丁翔才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真谛。七天意味着什么,上帝创造世界的全过程,或是工人劳作的一个周期。无论是恢宏伟大还是渺小平凡,七天始终是短暂。即使对于这段突如其来的爱情也不例外。
它来得太快,让丁翔摸不着头脑,它来得汹涌,让丁翔看不清背后的真实,它来得强制,让丁翔掌握不住未来的方向。
突如其来的甜美,亦带着让人不安的成分。因为害怕品尝过后回到失去的平淡,丁翔知道必须先停下来。
然而肆虐在他唇齿间的炽烈依旧没有消失,那欲望的火焰甚至灼烧到了他全身。
于是他开始在心里许愿,如果李梓封此时此刻能够感受到自己的心情,如果他能够压抑住欲望的火焰,如果他能够为了他而停下来,那么他将会爱他,真正的爱他。
***
这是令李梓封一直都觉得后怕的一天。
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压抑只是不满丁翔的突然木讷,但李梓封的确停了下来。
“怎么了,你?”
带着点儿淡淡的责备,但是语气依旧是温柔。李梓封有些懊恼地看着眼前这个己经二度坏了他好事的人,在心中告诫自己: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
“我…我想我还没有准备好…”
红着脸这样说出了逃避的言语,然而心里却是温暖的。
“…真拿你没有办法…”
料想到了这种回答,李梓封轻叹了口气,不知为什么,方才的欲望在听見丁翔腼腆的拒绝之后一股脑儿熄灭了。
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怜香惜玉的情圣,望着镜中自已那张温柔得诡异的脸,李梓封苦笑了一下。
“…又不是女人,这么婆婆妈妈,算了,我送你回去。”
退到一边,李梓封从口袋中掏出烟来,点燃了等待丁翔狼狈地整理着散乱的衣物。他再次打量着这一只瘦小但绝对漂亮的猎物,盘算着下一步应当做些什么。
不知不觉间,连他自己都没有觉察到,这场狩猎的性质己发生变化,不再是单纯的肉欲,而是一场爱情的游戏。
相倍爱情的人和不相信爱情的人,谁才是最后的嬴家?
但是无论结果如何,自那个傍晚之后丁翔便成为了李梓封“那特殊的人”。电视台这个制造风暴的地方若稍有不慎也有可能会成为风暴的中心。熟知这点的李梓封自然不会傻到为了个游戏而变成街谈巷议的焦点。在总台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和丁翔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并且从不让他随便进到会议室来。这种近乎于疏离的态度着实让丁翔茫然了几天,直到李梓封及时发觉并加倍温柔地补偿后才又渐渐安稳了下来。
简单说来,丁翔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小家伙。所幸他还有足够的自信与尊严,不然早就患得患失地夹着尾巴逃跑了。
“你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人,可你也因为完美而变得自私,李梓封,让我来告诉你,你只爱你自己。”
这是李梓封众多床伴中的某一位在分手前对他作出的评价,也就是这位畅销作家的寥寥几语点明了李梓封真正的心态。是的,他谁都不爱,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最需要照顾和珍視的永远都是自己。
从那时候起,李梓封就再也没有对谁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同样也没有了固定的恋人--甚至是床伴。
对于丁翔,李梓封抱持的是一种微妙的态度,至少到目前为止都是这样,有时候他会自嘲的想,那些潮流上的年轻人所谓的“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应该就是这样的情况吧。
***
因为从事的是机动性比较大的工作,所以两人的机动时间都比较充裕,虽然李梓封还需要看顾家业,但是每隔上一两天,两人还是会有一次比价正式的约会。通常李梓封都会带他去流颜,偶尔也会应他的要求去一些游客较少的风景区,但是李梓封显然觉得去公共场所是一件毫无乐趣的事,每次他都必须穿上高领的大风衣戴上黑色的墨镜,即便是这样也会被眼尖的姑娘们认出来,所以每一次去景区的游玩总是以落荒而逃惨淡收场。
有一段时间,李梓封发现丁翔特别喜欢吃肯德基,尤其喜欢吃的是新奥尔良烤翅,开始时,他几乎每天都会带着丁翔去比较偏僻的店里买外卖,可后来听说了苏丹红后,就连这点乐趣也没有了。
久而久之颜存便成为了两人的唯一选择,丁翔虽然尚存恐惧之心,但身边有了李梓封便觉得踏实多了。
目前为止,两人的关系还处于亲吻爱抚的阶段,一方面是因为丁翔的青涩,而另一方面是因为李梓封感受到了另一种方式带来的快乐。
他觉得自己正在一手建造着只属于自己的东西,将丁翔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青涩男孩调教成为成熟地、散发着乙醇般醉人气息的男人。
他热情地亲吻着他,然后教导他如何回应自己的唇舌纠缠,如何在快要窒息的间歇获得空气;他亲吻着他的颈项,并且将一路的红花植满丁翔的胸膛,他坏心眼地教导着他如何在那敏感的两点红缨被蹂躏的时候发出濒死般的歌吟。在流颜的暗红色包房里、在暗夜紧闭的车座上,激情总是无事不刻地产生,他们互相爱抚着,摸索着,摩擦着,直到体内的激流一同迸射出来。
李梓封发觉眼前的这个人,仿佛是一枚青橄榄,正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变得可人,他发觉自己爱上了那具染上了淡淡红晕的躯体,那是朵慢慢绽放的罂粟华。
但是无论如何,两人始终没有做到最后,曾几何时,那最终的结合便成了蛋糕上的草莓,让人舍不得下口。
就这样,一个月过去了。
第17章
丁翔开始时还有些不适应,但被爱的滋味实在奇妙,让他禁不住陶醉其中。
在过去的二十一年里,他只曾拥有过来自一个残缺家庭的母爱,然而这份温馨也随着升学和背井离乡而变得稀薄,过去几年来丁翔一直把孤独放在心中,现在遇到了李梓封,那干涸己久的河床终于迎来了雨季。
闭上双眼,他感觉到一个全新世界的门扉正向他开启。李梓封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与他在一起丁翔見识到了所谓“上层建筑的生活”,虽然一直不能对奢侈无度有所认同,但是他拒绝不了来自李梓封的邀请。过去的经历让他无法拒绝别人。就像向日葵永远抗拒不了阳光的诱惑那样。
一个月的实习期终于结束了,没有意外,丁翔凭看积极的工作态度转了正。签合同的那天也正巧赶上发工资,拿着实习所得的一千二百块钱。虽然只是薄薄的一个信封,但拿在丁翔的手上却是火辣辣沉甸甸的。
寄七百块钱回家,自己再存二百,剩下的钱…在心中美滋滋地盘算着,等到今天的工作一结束,丁翔就赶紧往邮局跑。寄完了钱后还要去見李梓封,千万不能迟到了。
从邮局出来,丁翔看了看表,快到五点了,幸好离与李梓封约定的地点比较近,现在慢慢地踱过去应该刚刚好。
走在S城最繁华尊容的高消费区,青年不时抬头仰望着那些陈列着种种奢侈品的玻璃窗。那里是属于白领以上阶层的世界,对于过去的他来说,就像是闪烁在天边的星星。
然而电視台便是一个培养奢侈品消费者的温床。有灵通的潮流渠道,又有足够的金钱支持和时阃采购。今天上午他还听一个女同事说要买LV的樱桃包呢。
姑且不说丁翔根本不觉得那樱桃包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就算它有巧夺天工的设计与款型,但对丁翔米说,出一万多元人民币来换取一季的流行无疑是种奢侈而可笑的行为。
然而其他人也是这么认为的么?丁翔随即想到了梓封的那件外套,心中不由得怔了一下。
就在这时,有人从后面接近他,叫出了他的名字。
这是丁翔第二次見到君凌。
他应该是在这附近工作吧,穿着一套剪材得体的灰色西装。在現在这个社会中,似乎只有三类人会在工作时穿得如此的正式:应酬频率者、服务行业者、拾荒人。以君凌的实际情况看来,只有可能是第一种。
“那天晚上你后来去了哪儿?听说你没有提前回去,把她们吓得半死。”
“她们”自然指的是璐璐和可儿。这句本应该是关切慰问的话从外表冷峻、谈吐冷漠的君凌口中吐出,更像是一种变向的讽刺。
“我…遇見了一个熟人,后来也是那个人送我回去的。很抱歉让大家担心了。”
直視着君凌的双眼,丁翔努力使自己的语调不卑不亢。心想着这也许是一个普通的見面,礼节性地交谈几句就可以结束,但是很快他发現自己犯了一个错误。
“那天后我找了你几次,但是你不在学校。”
“我在实习,最近比较忙。”
的确,除了实习,其余的时间基本上都让李梓封霸占了去,丁翔出现在学校的机会很少,虽然也听说有人找过自已,却根本想不到竟然是君凌。
“现在有时间么,有些问题想要问你。”
“……嗄,那个,我恐怕……”
“十分钟就好。”
君凌拉住了丁翔的胳膊,不由分说地将他推进路边的一家咖啡店中。
***
“欢迎光临。”
面容清秀的侍者在看见两个男人拉拉扯扯地进来之后微微变了变脸色,但是依旧礼节性地迎了上去,君凌自作主张地点了两杯蓝山,便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了下来。
“君先生,很抱歉,有人在等我……”
虽然被拽了进来,但是丁翔还是说出了催促的话语,希望能够尽快结束这次谈话。
“我了解了……那么,我也就不废话了。你的父亲姓丁?”
乍听之下又是一句废话。大部分人家,孩子都是随了父姓的。但是这句话听到丁翔的耳中却无疑又是一种讽刺。
“不,我父亲很早就不在了,这是我母亲的姓氏。”
“哦。”
只是轻轻地回应了一声,君凌似乎发现了什么饶有兴趣的事情,双眼中出现了不易察觉的兴奋。
“那你见过你的父亲么?”
摇了摇头,除了在梦里见过那个面目模糊的身影之外,丁翔没有任何关于父亲的记忆,这个词语对于他来说已经成为了一种可望不可即的代名词。
“那你母亲也没有提到过他?”
丁翔又摇了摇头。
“你母亲是E城人吧。”
面对这一连串的提问,丁翔突然警觉了起来,为什么君凌问的都是关于自己父母的问题?为什么他知道他的母亲是E城人氏?
小小的狐疑照亮了一段过去的回忆,那是小时候,放学后在教室里等着母亲接他回家,窗外下着雨,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在班主任的陪同下走了进来。
“他就是丁翔了。”
老师指着自己对男人这么说,那男人的面容现在已经记不得了,但丁翔还是回忆起那男人靠近自己,摩挲着自己的短发,还有那种很温暖的目光……
接着母亲就冲了进来。
没有任何的言语,甚至不曾正面看那男人一眼,母亲跑过来,拼命抱起丁翔转身就跑,像是要逃离一个梦魇,很快地就消失在了雨里。
黑衣的男人是个人贩子。
那事情之后,母亲这样对丁翔说,接着他们就搬了家,而丁翔也转了学校。
一切都像是阴沉雨季中的一场梦境。
现在回想起来……那或许就是……
回过神来望着眼前的君凌,他是不是要告诉自己什么,关于自己的父亲和母亲?
第18章
“你认识我母亲?那么……”
看到丁翔眼中的恍惚与疑问,君凌知道十有八九,不,也许是百分之百,眼前的青年就是自己这几个月来到处寻找的那个人。
他故意将声音压低,制造出一种神秘和紧张的气氛,原先有些冷酷的脸也因为捕猎的成功而罩上了层淡淡的笑容:
“是的,我见过你母亲,而且……”
丁翔屏息凝神,生怕遗漏了只言片语。
“我还知道你的……”
“对不起,打扰一下,二位的咖啡。”
就在这时候,小侍者很不合时宜地端着咖啡出现了,虽然一改方才看见两人时的惊讶,但在将咖啡端给君凌的时候还是充分地显示了不友好的态度,大幅度晃动的咖啡杯中,一些褐色芳香的液体跳着舞溅出来落到君凌看起来价格不菲的西装上。
“对不起对不起……”
发现自己闯了祸,小侍者一边道歉一边拿起桌上的餐巾想要为君凌擦拭,却被君凌冷不防一把抓住了手腕。
“你……”
几乎是咬着牙吐出这几个字,君凌早就该知道来这个小冤家打工的店里喝咖啡绝对不会有好事情发生!
丁翔透过手中蓝山温热的芬芳注视着面前这两人突然之纠缠起来的人,那个小侍者的脸似乎有些熟悉,好像那天在流颜中也见到过他,是到处打工的学生吧……看他和君凌好像并不是初次见面的样子,该不会……
苦笑了一下,君凌到底是不是要告诉自己什么呀,还是又找了个借口把自己骗进来演戏给他的小情人看……如果真是这样,他可不能奉陪下去了。李梓封……
他这时候才想起了自己和李梓封的约会。
低头看看表,竟然已经迟到了半个小时……
丁翔急急忙忙看向窗外,天已经全黑了,华灯初上的商业街区,开始显露出全人工的魅力。
忽略掉来来往往的行人,忽略掉绚丽的霓虹灯显示屏,忽略到昏黄或者晃眼的车灯,几乎就是凭着直觉,丁翔看见对面黑黢黢的公车站内,有一个高大的男子,一动不动地立在那儿。
是李梓封,他看见自己了。
丁翔脑中“嗡”地一下,最先冒出来的念头竟然是“被看见了” 。黑暗中看不清李梓封的表情,但是无端地丁翔回想起了两人刚刚认识时李梓封那种冷酷的表情,在心中颤抖了一下,他一定要解释明白。
“君先生,我的朋友在在等我,我看我还是先走了。”
打断了尚处于胶着状态的两个人,丁翔起身就要离开。君凌沉默了一会儿,似乎也意识到光凭这一天解决不了什么问题,便也不再挽留。
“想知道什么的话,拨这个电话,随时都能找到我。”
递出一张名片,末了君凌还不忘嘱咐一句:
“今天的事情最好不要对任何人说,不然对你和你母亲都不好。”
丁翔一怔,那叫他如何与李梓封解释呢……可是照君凌这么说,事情关系到自己的母亲,丁翔也就不敢再多想什么了。
接过名片,礼节性地低头看了一眼,名片上印的却不是君凌的名字。
“那上面的才是我的真名,君凌只是拿产业的名字作的化名而已。”
听他这么说,丁翔又看了一遍,名字下方君麟阁这三个字赫然映入眼帘。就算是再如何与奢侈世界不沾边的人也知道,那是一个与其现任总裁同名的娱乐巨擎,最近刚在s城拓展领土。君氏的集团公司,是少数几个稳定性堪比重点国企的集团之一,当然,一同获得这个殊荣的还有另外几个私营机构,比如李梓封家族所有的李氏。
原来君凌竟然是君麟阁集团的继承人……
不敢再多有什么感叹,丁翔现在心中唯一的念头就是赶紧回到李梓封的身边去,编造一个不得已的谎言,希望能够混过这一关。他真的不想失去那个人。
他想,自己是真的爱着那个人。
非常爱。
***
李梓封一直站在咖啡店对面的车站里,坏了的街灯让他完全淹没在光明间歇的黑暗中,这让他有一种成为了暗夜守望者的错觉。
在约定的地方等不到丁翔,心中有丝隐隐的不安,便沿着从台里过来的路回溯着,希望能在路上遇见他。
“不要出什么事情啊。”
在心中这样喃喃自语,李梓封没有察觉到自己居然在为别人而担心,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目的,现在的他,并不想这么快就失去丁翔。
接着他就来到这里。
他看见了丁翔。
落地的玻璃窗对于视线并没有任何阻碍,他看见丁翔坐在窗边,依旧是那种迷惘的表情,然而坐在他对面的那个人不是自己。
而是那天在流颜见到的那个人。
听丁翔说那个人叫君凌,从流颜的卡片记录上得到的也是这样的结果,但是他让人去查找,却无论如何也找不到那个人的资料。意识到这是一个假名,李梓封告诉自己,这人决不普通。
而丁翔和他在一起,又意味着什么。
这的确是个让人不快的问题,目前为止李梓封不愿意去想那么多,就算这是场有预谋的骗局,他李梓封也不会是最终吃亏的那一个,拿到所有他需要的东西,便是游戏单方面停止的时候了。
站在阴暗中他这样思考着,连带着思想都变得阴暗了起来,不过这种阴暗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他看见丁翔出了店门急急忙忙地向这边跑了过来。
第19章
心中非常矛盾,这一刻,即想要接近,又不知道如何解释。有口难开的苦楚丁翔算是了解了。自己的双脚虽然是在一步步地接近着李梓封,但是感觉中却是在离他而去。
然而逃避不是办法,有的事情,如果不及时面对,将来的发展谁也预料不到。
逃得过一时,躲不过一世……
这是母亲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怀着这样的心情,丁翔终于走到了李梓封的身边。
“刚才我在街上走……”
“你不用对我解释什么的。”
出乎丁翔意料之外,李梓封的反应非常平静,就像是不曾发生过任何事。 那种温和的口吻,简直与他兀立于黑暗之中的行为形成了诡异的对比,反倒让丁翔更加不安了起来。
“事情不是那样……”
“真的不用解释,你不用事事都向我汇报,我不是你的家人,也没有必要为你的安全担心。”
话一出口,连李梓封自己都觉察出了浓浓的酸味,该死的,自己本来的确是想装得满不在乎的样子,用这种宽容大度赚取丁翔的内疚感,可是想好的话一出口竟然就变了样,倒像是个怨妇了。
不过还好,无论是宽容大度还是酸楚怨妇,这一番话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往小里说,它改变了一个夜晚;而往大里说,它改变的,是两个人的一生。
丁翔怔住了。
没错,如果说自己是因为迟到而内疚的话,那么道歉就可以了。然而自己却急于说明一切,为的是不想被李梓封误解。是的,不想让他对自己产生一丝一毫的误解,希望他能够爱自己,就像是自己已经无可就药地爱上了他那样。
“梓封……我喜欢你。”
轻轻地从唇间吐出这句话,丁翔从后面紧紧地搂住了李梓封,虽然自己瘦小的怀抱根本不能环住李梓封宽阔的胸膛,但是自己那股颤抖悸动的心情却切切实实地传递了过去。
“……我知道。”
被丁翔这突如其来的告白弄得有些不知所措,半天才挤出如同废话般的几个字来,李梓封不曾料到这个羞涩的人竟会主动开口。定了定神,感觉到紧贴著自已脊背的那个单薄胸膛微微颤抖着,像是要将心跳传送过来。
“是真的,我喜欢你,所以…所以…”
被李梓封方才的一番话给唬住的人,依旧重复着那几句幼稚的爱情宣言,直到颤抖的双肩被人转身拥入了怀中。
“我知道,我都知道。”
拥着高度仅及他额前的人儿,李梓封抬起手来轻抚着他的短发,而不经意之间却看见了对面咖啡店里,那个令人不悦的视线。
知道那个叫君凌的人在注视着这边,心中突然升出一股挑衅的火苗来,李梓封托起了丁翔的下颌,使劲忘情地吻上了那双薄唇,狠命地吮吸着,像是要将空气从唇齿之间掠夺。从未承接过如此剧烈的吻,丁翔喘不过气来,无力地软倒在了梓封的怀中,他并没有看見李梓封此时的眼神,那是一种挑战,以及对于所有权的宣喻,带着胜利者独有的霸气与喜悦。
“去我家吧……”
在丁翔的耳边喃喃如同魔咒,李梓封知道最终的胜利者只有可能是自己。
丁翔觉得自己的意识好模糊,整个人似乎被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所左右,但他知道自己爱着身边的这个人,这就足够了。
再不去多想别的,今天与君凌的见面就如同平静海面上的一阵波澜,而现在,自己需要平静一下,在李梓封的怀抱中。
***
“放心地……把你自己交给我……”
S城尚是春寒料峭,然而位于高级住宅区的李梓封的公寓里却显得异常温暖。平素因为冷清而显得缺少人情味的宽大卧室里,此刻亮起了金色融融的灯光,照亮了那张暗红色的大床,以及床上交叠的两个人形。
来到这里之后,又被李梓封灌了点酒,不胜酒力的丁翔正处于昏昏欲睡的状态,双颊绯红、细密的睫毛低垂着,就连被李梓封抱进浴室一同洗了澡然后再抱到床上都一无所知。
金色朦胧的光线将洁白的身躯染上了一层成熟的金黄,隐隐地又带着点醉人的酒色,李梓封忘情地伏下身去,呼吸着侵染在丁翔身上那淡淡的芬芳。
那是丁香皂的味道,为了等这一天的到来,李梓封几乎找遍了所有的沐浴露才发现的。很普通的东西,可用在丁翔的身上却有着令人着魔的魅力。
李梓封忘乎所以地嗅闻着,渐渐地呼吸变得粗重起来,他开始轻轻地吮吻,由轻至重地,从光洁的额头吻起,经过形状姣好的眉梢,再到紧闭着的双眼,笔直秀丽的鼻梁,殷红的唇,优雅的颈,再蔓延到平淡光滑的胸前,催开那两朵红梅花蕾,然后一路撒下大大小小的花瓣,来到了沉睡中的欲望中心。
从朦胧中醒转过来,丁翔发现自己躺在了陌生的大床上,暗红的颜色,将现实与过去联系了起来,随着意识的逐渐明晰,他感觉到一种异样的火热蔓延在自己的身上,尤其是……
下意识的低头去看,却惊骇的发现了火热的源头,同时那种异样的火热也快速地演变成了前所未有的快感。
第20章
“不……不要……嗯……啊。”
制止的声音溢出口竟变调成为了喘息和呻吟,丁翔惊恐地连忙咬紧嘴唇,而那个一直埋首动作的人也听见了他的声音,抬起了头来。
察觉了丁翔的惊恐,李梓封知道他联想起了那天晚上的事,瘦小的身躯不自觉地颤抖着。也许对于他来说,那是一次恐怖的经历,虽然被时间一点点地埋葬了起来,但是潜意识里的抗拒还是挥之不去。
“翔,是我。”
凑到丁翔的耳际,梓封尝试着将他从记忆中拉回,重复呼唤着他的名字,终于见到那黑漆的双目流露出了一丝清明。
“梓封……”
丁翔终于明白这一切不再是那场噩梦。现在与他在一起的人是梓封,是梓封轻柔地吻遍了他的全身,是梓封点燃了他心中渴望的火焰,之前自己的抗拒完全是因为害怕被那噩梦所吞噬,但是如果……如果是梓封的话,那应该就没有问题了吧。
因为,那是他喜欢的人啊。
“放松……把自己,交给我。”
那低沉且带有独特磁性的声音在耳边流淌着,轻微的颤动通过被噬咬住的耳垂入电流一般窜入了他的心灵,搅起了漫天暗红色的斑澜。
“梓封……我爱你……爱你……”
终于不再抵抗,丁翔顺从地跟随着梓封热情的指引,进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奇异状态,他感觉自己像是那些西方中世纪进行sabbat狂欢的人类,被一种不可预知的、令人惶恐却同时也充满了欢愉的魔力控制着,他想要喊叫,也许就象是那些女巫在交鬼的仪式上濒死所发出的预言那样。他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窒息在这一片迷幻的罂粟花地里,尚存留的一丝清明让他不停地呼唤着那句咒语。
“爱……唔……我,爱你……”
仿佛那样说了就可以证明今天晚上的这一切都是美好而神圣的,丁翔一遍遍地重复着,声音由清晰变得模糊,然后吞噬在了李梓封激吻的唇间。紧接着那道剧烈的痛楚出现了,就仿佛是一把刀刃撕裂了丁翔的肉体,又或者是在繁茂的大地上,突然出现了通向地狱的深渊。
炽热的吻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节奏的律动,火热与痛楚都在升级,但一切都被一再放大的欢愉所掩盖,在金色暗淡的光晕中,彻底结合的两具躯体形成了一种神秘的符号,空气中流溢着情欲与午夜飞行的芳香,虽然不可否认丁香也尝到前所未有的奇妙感觉,但是不可控制的泪滴依旧伴随着一个不甚清晰却无比悲凉的预感出现在了他的心中。
他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故事中的一个画面。
在王子帕里斯出生的时候,他的姐姐,预言者女祭司卡珊德拉在城垛上高声疾呼,特洛伊要亡了。
***
六点半,晨光熹微。
睁开双眼的时候,李梓封已经不在自己的身边了。
有些微寒,丁翔抬眼,看见床头的落地大窗已经被打开,新鲜的空气已经驱赶了昨夜的情色气息,而鸟儿的辗转喉鸣也透过梧桐树新长的嫩叶筛了进来。
低头看了看自己,依旧是一丝不挂的状态,留着痕迹的床单和被子依旧缠绕在自己的身上。
“梓封……”试探地喊了一声,却没有得到任何回答,心中无端地恐惧起来,急急忙忙地想要下床去寻找,谁知道足尖一点地,头晕和下身穿来的尖锐痛楚竟让他险些跌倒下去,勉强转身倚靠在床边,丁翔这时候才看清楚了,暗色的床单上大片大片的晕染着自己的血迹,那就是痛楚和头晕的原因了。
慢慢地套上放在他自己衣服边上的那件睡衣,丁翔知道那是给自己准备的。屋子里很安静,隐隐可以听见有电视的声音从外面传来。
等到痛楚减轻了些,丁翔又慢慢站立起来,他打开门,扶着墙壁走下几级跃层台阶来到了客厅兼餐厅,果然在餐桌边看见了李梓封。
***
看着面前这个面色略显苍白的人,李梓封知道昨天晚上的激烈让他无法适应,其实关于那场情事,李梓封本人也不甚满意,除却不错的触感和占有了初夜而获得的心理满足之外,他基本上没有在情事本身上获得多少的乐趣,丁翔实在太生涩了,无论是他那因为紧张而绷紧的体表和经过多次润滑却依旧紧窒得过了头的内在。所以当李梓封在耐心耗尽的同时鲁莽挺进的那一刻,他看见了丁翔颊边的泪珠,那也预示了这一场情事永远不可能在两个人的记忆中留下美好的残像。
但是无论如何,游戏的结果是出来了。
“醒了?”
看着面前人一脸懵懂的模样,又穿着似乎过大了些的睡衣,那样子像极了大号的换装娃娃,没错,这个人,这朵清丽的丁香花,已经是他的所有物了。
“这几天你休息是吧?可以留在这里,我现在就要去公司了。”
关上正在播报新闻的电视,将杯中的咖啡一饮而尽,李梓封离开餐桌,去拿汽车的钥匙和要带的文件。
“……”
在经过丁翔身边的时候,他听见了一个不甚清晰的声音。
“你要走了么……”
第二十一章
“你……要走了么。”
重复着这句话,丁翔抬起头来,但却没有来由地害怕去看李梓封的眼睛,他将视线停留在李梓封下颚的高度,尽量掩去心中那种不安与即将失去的慌乱。
李梓封停下脚步,他知道丁翔在害怕什么,自己并不是那种翻脸不认帐的人,虽然没有固定的情人,但对待以往的那些床伴都还箅得上耐心,也并没有出现过第二天一早就急着离开的情景--事实上李梓村更经常采用冷处埋的方法,虽然朝夕相对却视若无睹的生活能很快地让人认清自己的地位和处境,这是屡试不爽的一招。
冷处理的做法其实在一大早就开始了,敞开的窗户,独自一个人的早餐,以及这个匆匆的照面,如果换成是一个有情场经验的人,应该看得出来自己的处境了。
虽然没有那么丰富的经验,但是凭着直觉和过度敏感的心思,丁翔也已经嗅出了端倪。
过去的经验此刻完全是一片空白的状态,没有人教导过自己应该如何应对这样的局面,是苦苦哀求,还是所谓的一拍两散。
仅仅是短暂的一个月的时间,如果自己真的不被需要了,那么只能说明李梓封根本不爱他,所有的一切都是自己的自作多情,这不是爱,无论多么虔诚地颂念着“我爱你”这句咒语,可终究不会是。
然而自己真的不想失去。
“我原本以为……你不会这么快就……”
脑中依旧激战着,为了自尊与渴望,丁翔终于试探着做出最后的努力。
看着丁翔那双低垂的眼眸,李梓封突然有一种自责的感觉。
面前这个男孩不同于他从前那些床伴们,他们,大部分都是心甘情愿送上门来的,与李梓封的关系也仅仅止于one night stand的互取所需。
而丁翔却是李梓封自己一手“培养”的,也是他第一个主动出击颇费周折才得到的猎物,不,也许不应该用猎物来形容了。
李梓封有些哑然地联想起了西方的那些吸血鬼传说,寂寞的老吸血鬼创造了小吸血鬼,并且将自己的精神本领和爱灌输给他。自己现在也是这样的状态吧。
可是传说中的小吸血鬼最终还是爱上了别人,一想到这点,李梓封心中就像是有一团火在烧。
接着他记起了昨天隔着街道和咖啡店玻璃窗看到的那张脸,一想到他和丁翔可能的联系……昨天夜里的疯狂,多少也是因为他的影响吧。
如果说没有看到那一幕,现在的自己也绝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来。……也许这并不是真正的“冷处理”,而是……自己在吃醋。
“我的意思是,这几天你给我留在这儿,哪里都不许去!”
在心中狠狠地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但是李梓封依旧改变了方才淡然的口吻,带着并不常见的强制与专横,将丁翔推坐到沙发上。
“……”
后退了几步冷不防跌坐下来,牵动了那隐秘而敏感的伤口,丁翔额上的冷汗一下子就沁了出来,整个人缩成一团失去重心歪倒下去。
“……伤得很严重么……”
这才又记起了昨夜的激狂,李梓封皱了皱眉,放下手里的文件和钥匙,折回到沙发边。
没有回答,只是摇了摇头,丁翔头很晕,他害怕一开口会忍不住痛呼出来。
略微迟疑了下,李梓封还是再次拿起了东西走向了玄关,临出门的时候又嘱咐了一句:
“洗个澡,好好休息…冰箱里有吃的…等我回来。”
蜷缩在沙发中的人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应,李梓封只看见他的双肩微微颤抖着。
***
这一天,公司中的事被李梓封史无前例地处理得一团糟。
在取消了2个会议,签错了3次名(签成了某个别人的名字),错怪了4位员工之后,截止到下午四点二十分,他已经不下五十次地记挂起被自己反锁在家里的那个人。清晨的冷处理计划不知道什么时候变成了软禁政策。连他自己也觉得哑然。
有很多次他都想要拿起电话打回家去确认些什么,但是却又不知道接通之后应该说些什么,矛盾的心情大抵上就是那个时候形成的,渴望着听见他的声音,却又被不悦的记忆缠足了手脚。但是这种情况在六点之后完全改变成了无可遏制的回家的冲动。
作为上层经营者,应酬对于李梓封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在喧闹的晚宴后回到家中往往是凌晨时分。这种没有规律的生活他经常是满不在乎的,然而今天却显得坐立不安了起来。
他吃饭没……伤还痛么……休息得如何了……还在等我么……这么晚了会吵到他么……随着时间的一点点推移,心中所负担着的念想也慢慢地增多,满满地将昨天不悦的记忆覆盖住并且漫溢了出来,大约在十一点的时候,他提着从24小时药店中凭着记忆买回的药品回到了自己家的楼下。
已经是深夜,高级住宅区中的灯火寥寥无几,抬头望上去,却发现自己的家中还亮着金光的光晕,心中突然温暖了起来。
钥匙在锁眼中无声地转动着,梨花木门轻轻转动开启,那金黄的光晕立刻包围了李梓封,就像久违了的家人在欢迎他的归来。
将鞋子脱在玄关尽头,李梓封听见有轻微的音乐从客厅中传了过来,虽然没有刻意倾听,但还是可以轻松地听出来,是那首老歌《野百合也有春天》。
换上拖鞋,提着药袋走向客厅,无意中瞥见餐厅中的桌上排放着几个盛满了菜的盘子,边上是两个白瓷碗,那曾经对于李梓封来说仅仅是个摆设的餐具,现在却盛满了晶莹的米饭。
不论是碗中的饭还是盘中的菜都是满满的,冷却了,却没有动过的痕迹。
皱了皱眉,李梓封加快了步伐。
耳边的歌声,依旧在冷冷地流泻着:
仿佛步入同一场梦
我们如此短暂的相逢
你像一阵春风轻轻柔柔吹入我的心中
而今何处是你往日的笑容
记忆中那样熟悉的笑容
你可知道我爱你向你恋你念你深情永不变
难道你不曾回头想想昨日的誓言
就算你留恋开放在水中娇艳的水仙
别忘了山谷里寂寞的角落里野百合也有春天
第二十二章
“翔?”
呼唤着这个名字,李梓封来到客厅。
除了那可以用清冷来形容的歌声,客厅中没有任何声响,隐藏在四角的壁灯发出金黄的光晕,静静地笼罩在乳白色沙发上。
就像是尊放错了位置的雕像,那瘦小的身影就蜷曲在沙发上,守着头顶上方的那部电话,陷入了沉眠。
似乎……他是一直在等自己回来。
“翔……丁翔……醒醒。”
看着他紧闭的双眼,李梓封心中突然生出一股莫名的害怕来。伸出手抚上丁翔的面颊,果然灼烫。
发烧了……
并不意外,李梓封见过不少因为第一次的伤害感染高烧的例子,喂他吃下买来的药,然后休息几天就会没事了。
在心中松了口气,李梓封弯下腰来,想要将沙发上的人拖拽去卧室。可无论他如何费尽地想要抓住丁翔的四肢,那意识模糊的人儿都会再次顽强地将自己蜷成一团,双眉蹙得更紧了,而双唇也显出了苍白的颜色来。
看着他痛苦的样子,李梓封这才意识到,不仅仅是发烧这么简单,……还有胃痛,他一直在等着自己回来吃饭。
这一瞬间,有种莫名的感动在心中流淌着,在李梓封的记忆中,还没有谁刻意为自己等候过这么久,繁忙的父亲,早逝的母亲,疏离的继母,顽劣的妹妹,利益的同事,情欲的伴侣……一切交织在一起时看起来是多么的繁盛华丽,而细细品味的时候就只剩下孤独和漠然。
然而,这一次有个人,为了自己等候。
慢慢地伏下身,再一次靠近观察着沉睡中的人,苍白如同大理石的雕像的人,如果不认真感受简直察觉不出微弱的呼吸。
李梓封想起了那尊名为《普赛克》的雕塑,被丈夫遗弃了的仙女,在寻找爱人的途中因为打开了装着睡魔的盒子而沉睡了过去,那洁白的大理石雕像上凝滞着的悲哀,现在再现在了自己面前。
“醒过来,快醒过来……”
低头吻上爱人的面颊,李梓封轻声喃喃,像要将这句咒语哺进那苍白的身体中去,逐渐炽热的吻,在丁翔的面颊上逡巡着,划过光滑的额角,落在眉上,微微颤动的眼睫,挺翘的鼻梁,薄唇,撬开牙关抵死缠绵。
终于,在窒息之前,丁翔睁开了双眼。
“……回来了…”
终于离开了那令他意犹未尽的双唇,李梓封一语双关地笑着,“乖乖等着吃药。”
看着李梓封拿着几个药盒和一大杯温水在在自己面前,丁翔这才渐渐从朦胧中醒转过来。
“先吃胃药,然后是消炎的……还有……”
看着他不由分说地将自己的手拉了过去,塞上一大把的药片,先是怔了怔,随即感觉到了浑身灼热的不适和胃部的疼痛。
“谢谢……”接过了药片,送到嘴边之前却又想起了什么。
这个白天,被反锁在这个房子里的这段时间,已经想好了的,一定要说的话。
“吃了药,我就走。”
不是一味退让,委屈的口吻,而是认真平静,没有任何赌气的成分。是真想走了,因为实在不知道除了离开,还有别的什么解决办法。
虽然很想就这样让李梓封“负责”,可是所谓的“贞操”观念,应该是只对女性有用的吧。像自己这样一个男人,若是也以这个为借口硬生生将自己纠缠在李梓封的身边,也只能更让人轻视而已。
作为一个男性的自己,应该如何做才是正确的?既想要留住自己珍惜的东西,又必须拥有最基本的尊严……也许,这一切从开始就不应该发生。
又或者,装作若无其事地走开,才是最好的选择。
只是下一次,自己绝对不会再这么轻易地,爱上任何人。
又或许,不会再有下一次……
扯出抹淡淡的苦笑,紧紧地抓着那一把药片塞入嘴中,和着温水一饮而尽。
可是为什么呢?身体已经再也接受不了任何来自李梓封的赠予了么?那温热的水,竟然即了从眼角流了出来,跌碎在自己的掌心。
***
丁翔说他要走,在让自己第一次觉得温暖和内疚后竟然说要走。
李梓封什么话都没有说,唯一能够证明他心中所想的,是一系列漠然的动作:起身、走向玄关,锁门。
“在我放你走之前,不许离开。”
最终,他回到了沙发边说出这句最后的宣判。这里是25层的高楼,唯一出路已经封闭,被软禁的鸟儿再也飞不出去。
可是似乎觉得光是这样还不够保险,他又将沙发上的人牢牢地抓进怀里,两三下撕裂那件淡蓝色的棉布睡衣,然后拿来毯子裹在光裸的细瘦身躯上。
……把羽衣也毁掉,这样你永远都是属于我的东西。
曾几何时的游戏竟然演变出了如此扭曲的主题,李梓封又想起了咖啡店里的目光,是的,游戏的玩法不仅仅是比个输赢这一种,他要完全地夺取面前这个人,让他变成自己的所有物,不论这朵淡紫色的小花曾经或者将会和谁产生什么样的联系,他都将永远臣属于自己,也只能被自己所左右。
“现在你哪里都不能去了……翔,不论你怎么想的,我都要你留在这里。”
从后面搂住那一团被厚毯包裹却依旧忍不住瑟瑟颤抖的人,李梓封感觉到了拥有的充实,这种充实让他非常满意,至少在目前就是这样。
“……其实我并不想离开……”
从心底里发出这样的声音,但是想要说的话却哽在喉间,被名为自尊和彷徨的东西阻挡住了,只余了断断续续的哀鸣如抗拒又如同响应,轻轻回响在深夜的居室里。
***
那天之后,两个人的生活便在一种岌岌可危的平和中开启了新的篇章,缺少了前一个月中的温柔,李梓封展现出令人惊讶的强占欲,这是种极具蛊惑力的情感,掺上了名为爱情的液体之后就会变成一杯让人迷醉的鸡尾酒,虽然不习惯那种专横的主宰方式,但饮下这杯酒的丁翔却的确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情愫。
有,总比没有好……
丁翔常常这样安慰自己,至少李梓封的行为能够证明他是在意自己的,这并不是单向的爱……知道这一点,也许就应该满足了。
“这就是我的恋人么……恋人……呵”
有的时候,他会一个人呆呆地坐在窗前,轻声叨念着这个名字,每当这个时候,就会有一种苦涩而酸甜的滋味涌上心头。
第二十三章
在休息了四天之后,丁翔重新回到单位,等候他的是最最繁忙的五一档期。因为需要录制连续七天的特殊节目,组里几乎是全员出动,丁翔本是被分配到北方L市的第三现场,可就在临出发前的那个晚上却接到了随着主持人行动的命令。
组里原是有专门配合主持人工作的专职人员的,丁翔没有想到自己会被派去做这个工作,但是稍后仔细思考一下,便明白是谁在背后做了手脚。
“今后你就跟着我,我去哪里你就跟去哪里”
这种情况听起来更像是演员明星们的经济人,但丁翔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并不是经济人或者协调配合者的工作,李梓封这么作仅仅是固执地将自己锁在他的身边,建立起一个游动的牢笼。
“可是我,不想要这样的生活……”
记得丁翔曾不止一次地和李梓封说过,自己的理想是去做纪实节目,拍最好的纪录片,为了这个目标他一直努力地积累着经验,从刚刚进入大学开始,一年两年,或者是五年十年,他只需要一部,仅仅一部成功的作品就满足了。
“你们学校毕业的小孩,都是想去拍记录片……”
几乎每一次听见丁翔的这个梦想,李梓封总是会露出一抹满不在乎的微笑,点燃一支烟,慢慢呼出淡色的烟雾。
“对于你们这样的孩子,人生又有什么可以记录的呢?”
故意加重了“孩子”这个字眼,李梓封似乎是有意给对方带来一种年龄和阅历上的压力,是的,丁翔还太小,并不仅仅就年龄而言,人生的阅历在进入社会之后是呈几何级数增加的,相对于李梓封这种“沙场老手”,丁翔的确可以说得上是“嫩得出水”。
就连写作文的时候老师都要求具有“真情实感“,又何况是拍纪录片呢……
于是,李梓封便以“传授经验”为借口缚住了他, 无视那些不满,开始了他个人计划中的第一次蜜月旅行。
为了尽可能的减小预算,摄制组决定从离s城最远的t城开始录制,然后一站一站倒退回来,前期策划已经不辞辛苦地分赴到各地去了,而李梓封则因为借口公司有事而拖延了几天,顺便拽住了丁翔。
***
“李老师,您要的车票已经订好了,后天的z4。”
办公室小张的来电最后一次确认了这次出行的具体时间,时间并不充裕,丁翔知道办公室原本给主持人订的是飞机票,可李梓封却执意要和自己这个可有可无的新人一起磨时间……直快虽然是目前为止最快的车种,但是与两点一线的飞机相比明显变成了蠕动的蜗牛。
“怎么?不欢迎我和你一起走么?”
坏心眼儿地从后面一把将丁翔抢进怀中,低下头来的薄唇正好掠过爱人的耳垂,换来了一个轻微的激灵。
“不……只不过……”
能够与李梓封一同出差,丁翔的心中自然是一千个愿意,但直觉告诉他,这趟行程绝对没有表面上那么容易。
“放心吧,把一切都交给我……”
轻轻啄着爱人柔软的面颊,李梓封再次重复这句话,他知道丁翔极喜欢听这句话,不知道是不是从前的生活过于沉重而爱上了这种托付与人,一身轻松的感觉,闭上眼睛,努力忘记看不见的一切,贪婪地享受着现在。
这种被爱的滋味。
在记忆中,自己的生活里总是充斥着暗色的阴影,那来自于他的母亲,孤独而坚强的背影于无声中教会了丁翔去背负一切,忍受孤独和寂寞,就像是他们第三次搬入的那个家门前开满了丁香的小道,永远只容得下一个人行走。
可是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想再走回那条老路去了。
***
似乎是在确立了彼此的关系后,在众人面前对待丁翔的态度也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从前两人在公共场合总是保持着一定的疏离度,但是这些天来两人却粘在了一起。
事实上是李梓封单方面地表现出了“对于有为后辈的关怀”,丁翔是一如既往地谨慎和勤快,可就是这样,依旧能听到偶尔的窃窃私语在不经意之间飘进他的耳朵。
他从来没有想过把这些告诉给李梓封,在丁翔的心中始终有一层薄薄的隔膜,那竟然是一种如履薄冰的心态,不敢去变动什么,生怕好不容易得来的东西就此打破。
因为不愿去揭开什么,于是也就不敢去直面,去交流,于是他也不会知道李梓封真正的想法:
为了得到而精心呵护的阶段已经过去了,目前应该做的就是充分享受拥有的滋味。
从某些角度上说,李梓封还算得上是个靠得住的情人。但是有的时候他的表现会显得有些过分——比如说这一次。
“什么?就一张是卧铺?”
形状较好的眉不知自爱地攒在一起,上了车之后才发现两人的位置不仅相隔十方八千里,而且还只有一张是软卧,丁翔的那张是软座,他自己倒不觉得有什么,20个小时的火车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不算什么,每年寒假他回家过年都得坐上差不多一天的火车,然后再倒上三个小时颠簸的汽车最后徒步半个小时,眼前国内最高级的“蓬巴蒂”车厢优雅舒适的环境已经大大地超出了他的想象。
处处体现着流线型人文主义关怀,以乳白色和灰蓝色为基调的车厢内亮着柔和的金黄色光晕,传统的金属支撑行李架被通透温柔的有机玻璃隔板所代替。感觉到车内开了空调,可以听见发动机轻微的震动声,被轻柔的钢琴曲掩去了大半,剩下的听起来就像是轻柔的海涛,软座的座位是朝着一个方向的,典型的欧洲设计,从前被四个人瓜分的空间现在留给两个人来分享。
但是这明显不是李梓封想要的。
“安排得可真好啊。”
其实这并不是办公室的有意刁难,按照台里的等级制度,李梓封和丁翔是不可能享受同样待遇的,原定的计划是一个坐飞机,一个坐火车,现在其中的一个要自降等级,那另外一个自然也只有跟着跌位儿的份了。
这是办公室根据经验和李梓封往常的脾性而制定的方案,可没有想到现在却触逆了龙鳞。
“二十个小时……”
拿出手机就想拨通办公室,却被丁翔连忙制止住了。
第二十四章
“梓……李老师。”
虽然不知道应该说什么才好,但是眼神能够充分表明此刻的想法。
不要把事扩大了。
“……好吧,那我就再去包一间卧铺。你过来。”
这一次不再去理会丁翔的意见,李梓封快速地找到了列车长,用“传媒的特权”外加金钱成功地获得了一个双人的软卧间。
直觉告诉丁翔这不是一场轻松的旅行,但是现在的他,似乎已经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了。
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动物,一旦被蛇盯上就会浑身坚硬的动物,现在,如果我们说李梓封是蛇这种狡猾阴险的动物的话,那么此时的丁翔就俨然是那落难的——青蛙王子了。
现在我们完全可以用上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这个词来形容李梓封同志的动作,他用哄抢拐骗等综合性技巧,颇费了番周折终于将丁翔拽进了包厢。
感应的厢门很容易打开,但是从内侧锁上之后就俨然成了一个移动的密室——甚至那些火车独有的噪音也成为了掩盖屋内一切动静的绝佳存在。
宽敞的空间里,并排放着两张浅蓝色的软卧,然而此刻两个人却偏偏只挤在其中的一张上。再确切的补充一下,是一人被另一个压倒在床上。
“不行……”
在理智尚未被灼热淹没之前,丁翔伸手推拒着,这并不是李梓封初夜后的第一次求欢,但是对丁翔来说,所有的一切依旧像是残酷的战争——满身淤痕和疲惫。
“宝贝……做吧。”
紧紧压住身下的人,李梓封的口气不容反抗。
天气渐渐暖和了,身上穿的衣服本就不多,再加上李梓封高明老到的“技巧”,丁翔还没来得及有所反应,就被除得一干二净了。
机车的轰鸣声虽然响亮,但是丁翔却依然可以清楚听见李梓封从口袋里摸出了什么东西,悉悉索索地拉开。
“你的。”
是一个安全套。
脑中有那么一瞬突然闪过个名叫“今天我来攻”的天籁之音,可是抬头却看见李梓封手里也拿着一个。
“不想让乘务员帮你收拾就快点。”
虽是高级软卧,但卫生设备依旧是公用的,为了尽量减少善后的麻烦,两人都用上一个不啻为最好的解决办法。
列车在广阔的平原上以160的时速疾驰着,每个几秒钟便会有节奏地传来钢轨衔接处的震动感。那种遥远的节奏,呼应着此刻正在自己体内律动的节奏,连成了一种渐飘渐远的思绪之线。
丁翔还在回味着方才那瞬间的感觉,自己真的还应该提什么个人的尊严么??他已经几乎忘记了,自己也是一个男人,也许会被人笑称为一个男孩……但是为什么,他竟然会舍弃了身为男人的自尊而如此心甘情愿的区域另一个男人的身下呢?
是因为爱啊,他对自己说。这是爱的牺牲,他安慰自己。
付出了真心和尊严,得到的东西,一定是爱了吧?
不然的话……他将什么,都不剩下。
***
是谁说春天是动物的发情期的?
这话并不完全,除了动物,发情的人类也不少。譬如……李梓封。
也许是这种特异的环境让他有一种禁忌的乐趣,在由黄昏变成深夜的这8个小时里,李梓封就压了丁翔3次,他发觉自己爱上了门外有贩售车经过时,丁翔脸上出现的惊慌表情,他知道怀中的这个人,虽然是不折不扣的gay,但是却害怕被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但他是害怕,自己能够得到的快感就越巨大。尤其是当差票的乘警过来敲门的时候,丁翔浑身的细胞似乎都痉挛了起来,连带着让梓封感受到一阵前所未有的紧窒快意。
“呵……宝贝,真不错……”
在高潮中连连亲吻着爱人的身体,等到那种耸入云端的感觉稍稍消退了之后,李梓封又变换出那种专业的嗓音大声对着外面等待的人说:
“啊,对不起,我们是电视台的,正在开会,等一回我们把票给你送过去。”
又是传媒的特权了。
终于感觉不出门外有人的动静,李梓封低下头来去看丁翔。
光洁的裸背被一堆凌乱的被褥簇拥着,只显出一侧的优美曲线来。连续几个小时的激情让苍白的皮肤上挂满了晶莹的汗珠,但是无论是脊背还是汗珠都是静态的,俯卧着的男孩此刻没有任何的动静……就像那天一样。
“怎么了……又。”
李梓封伸出手去触丁翔的背,还没有碰到就被触电似的躲了开去。
迅速地坐起身来,忙着低头穿好自己的衣服,收拾散乱的废弃物,虽然脸上满部着难以掩饰的疲态,但是丁翔什么话都没有说,只是在李梓封想要靠近他的时候,微微地颤抖了一下。
抗拒。
已经很累了。
看见这种情形,李梓封愣了一愣,伸出的手在半空中停了停,最终没有继续坚持下去。
第二十五章
自那以后,丁翔便没有再躺下来,坐在另一张床的角落里捧着新买的书啃着。上次帮忙写串联词时,导演曾经抱怨他文笔不行,这点丁翔自己也明白,小时候他就最头痛作文,长大以后依旧没变,虽然有着较为细密的心思,但由于性格内向,所以也并不善于表达交流,然而现在为了工作的需要,不得不硬着头皮认真学习,着实让丁翔有些头大。
不过真正沉下心来又发现,其实写作也是件颇有乐趣的事。
丁翔一页一页看着,遇到重要的地方还会提笔记录一下,夜深了,人也在疲倦中不知不觉地保持着坐姿睡了过去。
十点半,软卧的灯准时熄灭。纯粹却不沉寂的黑暗中,那个原本侧身躺卧在另一张床上的人影起身,靠近,然后轻轻的将另一个人抱起,平放在床上。
相拥睡去。
***
20小时的旅行后,两人来到了这次旅行的终点(也是起点)。
和大部队的会合就标志着第一轮工作洗礼的开始。倒也亏了这么紧张的工作节奏,李梓封的"蜜月计划"并没有如愿顺利地实施。
与赞助商见面,察看场地,约见演员,协调配合,录制,走人……
5个外景地的录制使得诺大的中国成了一桌巨大无比的流水席,吃得一行人疲累不已,却还是要硬着头皮继续。
作为新人,丁翔开始时并不能很快习惯,黑眼圈一天比一天严重,不过年轻人的适应性总是惊人的,等到了k城的时候就已经完全习惯了过来。
不知是不是命运不给他喘息的机会,才习惯过来就遇上了不寻常的事。
来到k城的第二天,李梓封就被通知说要去参加一个赞助商主办的酒会——据说这个礼拜刚好有个经济论坛在k城召开,赞助商显然是想要在竞争对手中出出风头,据说除请了李梓封外,还将会有不少三地的明星到场——富商加公众人物,是历来的最佳搭配。
所以陷入一大片金光和星光中而显得平平无奇的丁翔便觉得尤其不自在。
自己本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可李梓封的坚持和另外一个原因却促使他做出了相反的决定。
在这次被邀请的名单中,君麟阁现任总裁陈邱凌的名字赫然醒目。
君麟阁,就是那个自称为君凌的男人即将继承的企业。
君麟阁现任总裁陈邱凌,便是君凌的父亲。
不知道这一次,他有没有一起过来,那天的疑问……越来越想要获得解答。
然而陈邱凌并没有出现在酒会上,君凌也没有。
听说陈总病重。
代替陈邱凌出席酒会的是君麟阁集团总裁首席秘书张栋,这是个白净,利落,30出头,带着金丝边眼镜的男人,从他的举手投足之间就可以感受商业资深人士的训练有素,尤其让丁翔印象深刻的是哪一对细长且异常明亮的眼瞳,像刀子一样可以划开别人的内心世界。
站在一边,丁翔看见那个人朝李梓封走去。
“李先生,幸会幸会……”习惯性地握手,寒暄,然后迅速地切入重点。
“我们君麟阁的分公司最近在s城登陆,在那天的酒会上也见过李先生,那时鄙人是s城分公司的经理。”
“是么……”
酌了一口枚红色的酒液,李梓封只是回了半句,他实在记不得那天的任何事情了,从某种角度上说,那真是他的幸运日——酩酊大醉酒后驾车没有缺胳膊断腿不感谢上帝还能做什么。
张栋对于李梓封所表现出的冷淡没有表现出丝毫不满,在商界摸爬滚打了几年,面部神经早就已经百炼成钢。
“李先生不记得在下也没有关系,本来张某就是在新任总经理回国前的代理。”
新任总经理?
这句话成功地引起了李梓封的注意。
虽然对张栋这个人没有任何视觉上的直接印象,但是籍由各种资料他已经大致上了解了这个人的内部构造。
管家和经济学家的混合体,一切以陈邱凌的利益为第一考量。
这种人虽然敏锐,但是终生为桎梏所缚,威力有限。
倒是应该注意一下那个新任总经理。
不过,这些事,暂时还不需要自己来管吧?
“张先生,李某只分管了传媒和平面类的一小部分公司,如果想要找商讨合作事宜的话,还请去找我的妹妹……哦,她就在那里。”
丁翔看见李梓封抬手指了指远处一个穿着红色晚礼服的性感美女。
“你的妹妹是一个美人,同时也是一个不好对付的人……”
作出一个略微夸张的苦笑的动作,张栋举起手里的酒杯向远处投来的目光致意,而李梓封这一次倒是心有戚戚地一起苦笑了起来。
“那边那位,是李先生的朋友?”
似乎是发现了一直在边上呈观望状的丁翔,李栋这样问道
“嗯,是同事。”
装作漫不经心地回答,李梓封的眼睛里已经亮起了警惕的光芒。
“和你有点像呢,尤其是前额和嘴巴。”
意想不到的下文,意识到张栋的调侃,李梓封也微微一笑:
“是呀,说不定我们前世是兄弟吧。”
微妙的气氛,有意无意的言语碰撞,那就是丁翔对于那场酒会几乎所有的回忆。
第二十六章
李梓封的妹妹李梓童的确是一个美女。
梓封的母亲过身之后的第二年,李梓封的父亲就迎娶了梓童的母亲,次年便有了梓童。这个只小了梓封两岁的妹妹同样继承了李氏家族分外精明的头脑。不过更值得庆幸的是,梓童不像梓封那样任性妄为,在麻省毕业之后就乖乖回国承担起了应尽的家族义务——而不是如李梓封那般率性的在自己感兴趣的范围内涉猎。但即便这两个人的态度反差如此巨大,李家的长辈们还是希望由长子来继承最高的职位。
现在的梓童,不过是李家高级代表而已。
李家人宠着李梓封,甚至已经到了默许他特殊性向爱好的地步。
从梓童口中得知,原来张栋后来真的去找她谈了有关s城合作开发的事宜。根据以往的调查情报所得,君麟阁每进驻一个城市,就必定会选择一个在当地就已经颇具知名度的企业或者集团公司作为“合作伙伴”,由于君麟阁会提出优厚异常的条件作为诱饵,所以很多公司会欣然答应,可是一旦在城市中站稳了根基,便又会是另外一番景象了。
在听见妹妹非常直接了当的表达了我方不愿意“替他人做嫁衣裳”的态度后,李梓封忍不住笑了出来,但他同样也知道君麟阁不会就此善罢甘休。S城,南部的这块肥美的大蛋糕,属于他李梓封的地盘上,看来将会有一场好斗。
放下电话从客房玄关走回卧室,看见被自己强硬绑来的人,他已经陷入了沉眠。那恬静而又甜美的样子,就像一粒蜂蜜的糖果,在李梓封的心头滑出一道甘甜的痕迹。
然而现在的李梓封却如何都想不到,他的糖果,正做着不为人知的噩梦。
连轴转的外景一拍完,丁翔回到s城的第一件事就是联系君凌。为了应对李梓封的独占欲,他特意撒谎说参加毕业的同学聚会,在约定的某个上午,他又坐在了那间名叫“洛可可”的咖啡店里。
接待他的,依旧是上次那个少年,不同于上次的惊讶,这次,少年满脸阳光地冲着他微笑。
“你是君凌的朋友吧,请先坐,他一会就来。”
这个少年也没有称呼君凌的真名,听君凌说他很讨厌自己的真名,从不让别人那样称呼自己。
接过温热的拿铁,这一次位置选在了店的内侧,也许是害怕自己又被人看到,还时不时地抬起头张望着,不知道是害怕还是期待。
“不用那么紧张,君大哥看起来一张臭脸,其实……人还是挺好的。”
那少年似乎是做出了错误的理解,好心安慰着他。记得上次他好像还和君凌闹矛盾来着,看来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
比约定的时间迟到了十分钟,君凌黑着脸走了进来,看得出是有什么事耽搁了他的行程,且让他很不高兴。
“不好意思,新的公司,运作起来还有些麻烦”
坐定,这样简单地解释了一句,充满了商人特有的干练。丁翔不太习惯这样的交流方式,因为职业关系,他更喜欢人性化的交流,放松地,至少不要像君凌的表情那么冰寒。
那种表情,毫无缘由地让他想到了张栋。
“虽然有些事,开门见山的说并不是一种好的方式,可是请原谅我,只会这一种开头。”
用一个眼神示意侍应男孩回避,君凌这样直接了当的开始,话语中隐隐地灌注了凝重的意味。
“简而言之,我想,你是我弟弟。”
***
晚上八点多回到公寓,李梓封发现门口的绿色观叶植物边上蹲着一个熟悉的身影。
“翔?”
真是出乎于李梓封的意料之外,一般情况下,除非李梓封强逼,丁翔绝对不会主动靠近这里,也许对于他来说,这个地方充满了不愉快的回忆。但是这个夜晚,为了寻找一个可以纾解的人,或者为了寻找一个可以发泄的渠道,他主动来到了这里。
突然之间,多了一个哥哥。
君凌。
有了一个父亲,
陈邱凌。
父亲是一个大企业家。
父亲第一次婚姻有了君凌。
可是母亲爱着父亲。
于是有了自己。
母亲离开了父亲。
二十年。
父亲现在病重。
这真是一个疯狂的世界。
抬起头来朝着李梓封笑着,这不是一个疯狂的世界么?不仅仅是自己的父亲母亲,就连自己也疯了。
他爱着他,男人爱着男人。在这个根本不存在任何童话或者神迹的世界里,出格的一切都被归结为疯狂。
君凌说找了自己5年,各方面的证据都能够显示自己就是他同父异母的弟弟,不相信的话通过dna亲子鉴定便可以得到结果——或者是询问丁翔的母亲,最最直接的方法。
然而丁翔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