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一章 圆桌会议
从黑水沼泽里出来的时候,太阳正挂在中天,明晃晃地照得人直花眼。每个人都不约而同地长长呼出一口气。啊,过来了呀。
并且无一伤亡。
当时花晓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创造了一个运动纪录。
横穿黑水沼泽只用了八天。而按照直线距离来算,平地之上行军也不过如此。
其实这也没啥好奇怪的。花晓既然已经慑服了沼泽内的植物,有森林之心在,自然比所有人,包括那些向导更清楚哪条路能走,哪条路最短。甚至经常是,没有路,也要踏出一条路来。
至于那些横生遍布的毒物,毒草是可以避开的,瘴气是能用简易泥土滤毒面具预防的,虫蝎一类的活物么,它们天性都会避开剧毒植物,有花晓带着鬼雾莲的气味坐镇,愣是哪只也没敢来侵犯半步。
出了黑水沼泽,再经过一天半的急行军,花家骑队终于在第十天下午,赶到了龙骨荒原中央的龙骨镇。
但是,永远不要低估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
原来,车队一路跋山涉水,披荆斩棘而来,虔诚向往的心理目的地,是这个模样的。
每个人都呆呆地看着面前只有一户人家的小镇,包括花晓在内。
落日如熟透的蛋黄般悬在地平线上将坠未坠,衬出高地上孤零零一间歪斜的小屋,一具沉重的铁炉,铁制的长烟囱,以及屋前一块飘摇的铁皮牌子。上面用红色涂料写着三个字:龙骨镇。
先到地人群从高地的另一侧蜂涌而至,老刀掌柜首当其冲。两军会师之激动,之兴奋。之哽咽难言,那也不必多说。反正花晓有个怪癖。她是见不得这种场面的,一个人先偷偷地溜了。
她赶去拜访这镇上唯一地人家。铁匠铺。
结果花晓的巧舌如簧,遭遇到了来异世界地第一场完全失败。对方的态度就算称不上敌意,至少也是粗暴的。
这位名叫黑铁,长相也恰如其名的络腮胡子大叔。在听过花晓的自我介绍,看过花晓地城主令后,将一块巴掌大的圆石扔到她脚边,吼了声:给你,随你怎样用,离我远点!就又接着去砸他的铁砧了。连花晓询问他这石头是什么都没理。
花晓怏怏然但风度仍然很好地收起圆石,顺便也收起打探民情,拉拢本地居民的念头,客客气气地道别。转身出门去了。
出门遇上来找她的人群,才知道,遭到这位铁匠师傅冷脸的。她绝非第一个,也肯定不是最后一个---因为镇上的建筑物仅此一座。传送门就设在铁匠铺的地下室----所以注定每个人对这位从里到外都肖似黑铁的大叔都会印象深刻。底下要做地事就是等待。
骑队的小伙子们在背风的地方扎起帐蓬。搭起各种简易地支架,开辟出临时性质的居住区。现在这种活儿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驾轻就熟。
可怜地传送门继续规律地吐出留在吉尔镇地人群。每个人出来时依然要遭受黑铁的冷漠。
一切虽乱却都有条不紊。花晓将所有事都交给老刀掌柜。自己带着阿莫,每天骑着狮鹫出去探路,画地图,查探地形,写下各种各样,谁也看不懂地计划书。
当人群差不多到齐,林九作为管理层最后一名人员经传送到达后,花晓召开了第二次圆桌会议。
时间:晚饭后
地点:花晓的独家帐蓬
与会人员:花晓,老刀,林九,小冷,冯大树,乐儿,阿莫,红耶。
红耶这次作为转正成员,可以光明正大地坐下了。花晓给原住民暨镇长黑铁大叔也发了份邀请,但显然,对方没有兴趣光临。
条件依然很简陋。依然一人一块垫子席地而坐。比上次进步的是每人手旁多了份写满字的文书。
花晓履行诺言,先讲了几个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的故事,听得众人惊奇疑惑,又忍不住心向往之。
“我无意类比这位伟大的君王,但圆桌精神,我希望能与你们共享。一人之力有限,而集体之力长存。”
小冷默默地在肚子里替她加了句注释:一个人干活太累,所以要大家一起干。
“好了,言归正传。这上面列了一些要做的事,”花晓示意他们看手边的文件。光靠手写,没有复印机的确有点累,“你们看完了再告诉我,要做什么,怎么做。”
一段静默。伴着纸页的簌簌声。
林九最先抬起了头,神情犹豫:
“城主,我想问一下,那个……粮食……怎么安排的?”
“为什么上面没有农业计划,吃饭要怎么解决,是吗?”花晓冲他笑了笑。想不到最先发现问题的竟然是他。
“剩下来的口粮不足十天了。”林九见花晓猜到,也就不再讳言,“一路光收购这些粮食,也差不多用完了城主您给我的金币。我们现在的位置,离最近的双雁城还有七天路程,我怕来不及……”
“粮食的事不用担心。过几天就会有商人运过来。”花晓也不隐瞒,爽快地道,“过白鹿雪原的时候,我认了个大哥,我托他派人去双雁城替我办了这件事,顺带也将粮食种子,农耕用具,带了一些过来。但是,数量不大。短期内,我仍准备以购买为主,并不打算将种地作为重点。”
“为什么?”林九吃惊地看着她。自古以来,民以食为天,还不曾听说过哪个地方,能将农耕不当一回事。
“粮食当然是个好东西。有了它,就能让一个城,或是一个国家,自给自足,也不用怕被别人威胁。但是,”花晓手指点了点桌面,“那会很慢。而我要的是暴利,是迅速的发展。一个国家要考虑的东西太多,不能急功近利,贪图眼前,但一个城邦完全可以。”
“暴利……要做什么呢?”
花晓微笑:
“现在这时候,唯有两条。一,抢劫;二,商业。”
这回换成所有人的眼神都吃惊地盯着她。花晓挑了挑眉,与他们对视。
废话,这点道德感都克服不了的话,就不要在我面前出现。
小冷,老刀,冯大树本就是盗匪出身,之所以惊讶,也只是奇怪良家女子花晓竟然也有心改行,一笑罢了。红耶一脸无所谓的态度,显然这位少女魔法师也信奉上了力量就是一切。乐儿对花晓的个人崇拜已达到盲从,不这个字是休想从他口里听到的。阿莫满是伤痕的脸勉强只看得出漠然,似乎除了狮鹫和花晓外,再没别的什么可放心上。
林九看看花晓,再看看众人,终于软化,结结巴巴地道:
“可是,这里也没什么对象可打劫……”
“我本来就没准备要打劫。”花晓一句话将他倒噎住。眼里闪动着调侃的光芒,美女城主仿佛拿着逗猫棒一般,“我的重点,是说后面那两个字,商业。”
有这样说话的么。林九哀怨地望着她:
“丫头,大叔年纪大了……”
帐蓬里爆发出一片轻笑。花晓也笑了,一向严肃庄重的林九,这还是第一次流露出类似幽默的情绪。是将众人真正地都当成家人了么?患难中结成的情感啊。
“抱歉,大叔。我的意思,只是说,我们必须具备这样的理念,必要时,抢劫也无所谓。当然,其实在我来说,正大光明地抢钱更愉快一点。”
“可是,我们能卖什么呢?”
乐儿鼓起勇气插了一句嘴。他只是个下人,又是个男子,从没想过会跟主人一同坐在帐蓬里,商量城邦大事。但如果是主人的吩咐,他愿意学着去做。
“要不我还继续开黑店吧。”老刀掌柜笑咪咪地道,“这个我熟。”
“开黑店,绝对没有开青楼来得赚钱啊。”花晓半开玩笑地感叹了一句,“不过,那是以后才要考虑的事。现在嘛,我们只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了。”
第三卷 第二章 不眠之夜
有一句话叫,赶鸭子上架。
花晓学过点医,学过点经济管理,还学过点法律,当然,那仅限于考试需要。没事干的时候,杂七杂八的闲书也看过不少。但她肯定没学过怎样当一个合格的城主。
好吧,有一点可以作为拿出来提的是,花晓曾经沉迷过游戏。单机,网游……模拟类游戏也是她的喜好之一。从文明系列,帝国系列,工人系列,模拟城市,主题公园,凯撒,法老王,到钢铁雄心,家园,过山车……林林总总,哪一样都攻略倍儿熟,完美通关。
所以,一上手要做什么……嗯,设计城市?不对,那已经划定格子了。如果按照文明的攻略来,该是先探地形。派人一片片地打开阴影,然后分门别类,占领,开采。
魔法世界的好处就此体现出来了。
花晓根本不要费大力气,去勘探,去挖洞,去打井。她只要找个有树有草的山头,往上面一站,凝神打开森林之心,感受一下它们的气息。再到可能有矿的地方,将根须伸进去,卷点样本出来就好。
什么木头啊,矿啊,草药啊,都有了。连什么地方住了几窝小狐狸都知道。
凭借这种能将现代地质工程队气死的方式,花晓在众人还没到达之前,就坐着狮鹫,踩遍了附近大大小小的山头,丘陵,草地的点。
运气不好,没能找到石油。但在距龙骨镇东面十数里处的山包下,发现了大量的煤。少量地宝石。
这就好。她就猜到。越是人迹罕至,偏僻荒凉之处,越是藏着资源。
高兴的同时。也不觉有点惘然。黑客帝国里的史密斯说,你们人类。就是地球地病毒。每到一处,就拼命开发,耗尽所有资源后就迁往它处。
现在,龙骨荒原,她也要带着病毒来了。
不过反过来说。可以庆幸的点是,病毒地繁殖力,实在是太强了。所以,花晓真的不太担心这个城的生存问题。
“你的意思是,卖煤或宝石?”林九疑惑地问,“可是开采和运煤都需要工具,人力,我们什么都没有。宝石的话,我们也没人会加工。”
“煤地销量不高。多数地方都习惯用木材烧火或木炭。”老刀掌柜跟着补充了一句。
可惜。那袋晶矿被路杰斯横刀夺走了,否则,不愁卖不出个高价。花晓心中蓦地掠过一丝惋惜。随后又将这个念头压下。
事实上。她目前并不担心钱。金币,她还有很多。但是。以她一人之财力来维持这个城的运作是绝对错误的。这个城需要自己的生命。就象一棵树,得学会自己扎根。自己呼吸,自己生长。
她要做的,就是将它种下去。
“煤暂时不卖,我们自己先用着,到时候再说。”花晓微笑,一样东西,当然要先将价格炒高再卖,“宝石单卖是不行的,也未必要加工成首饰。我心里已经有了个打算。倒是你们,有没有什么可卖的?好好想想,光靠我一个人赚钱可不成。我给你们的任务是,一个月后,每人赚回一千个金币。”
“不可能!”
“疯掉了!”
“用抢的还比较快吧!”
顿时一片激烈地否定声。
“别这么快认输嘛。”花晓笑得象只小狐狸,“闲时再考虑一下吧,这里的资源可以共享哦。好了,现在让我来瞧瞧,你们都选了啥活儿干?”
老刀掌柜接了后勤供应,冯大树接了军队管理,林九犹豫了一下,将建筑这个大项揽了过来。红耶出乎意料地选择了采矿。小冷的决定更加奇怪,众人一致以为他会接医务官地工作,他却表示想试试修造城市水渠,理由是这个选项从没见过。花晓爽快同意,实际上,在她的认知里,水本就属于卫生地一部分。阿莫大叔在比较过所有地选项后,勉强接下了打猎的任务,乐儿本来是啥也不敢做地,硬被花晓塞了个文书的差事。
怀着对未知的恐惧和对一千金币的阴影,众人散会。
一番折腾,花晓也累了。扔掉外衣倒在床头,正想着是不是跟厉秋商量下,今晚就甭出来观光了,一个沉稳的男人声音突然传来:
“花城主,做得不错嘛。”
花晓吓得从床上跳出来,四下顾望不见任何人迹:
“你是谁?在哪里?”
静了一下,声音随之又响起,带着一丝嘲讽。
“城主,就不看一眼你的城主石吗?”
那是啥米玩意儿?转念一想,花晓将衣袋里那枚还没来得及研究的圆石掏出。果然,巴掌大的石面上隐隐约约浮出一个人的半身像。
花晓一抖手差点将它扔出去,总算及时反应过来:
“路杰斯?”
“对。我以为你收到一样东西时,都会先弄明白用途。谁知不是。”路杰斯双手抱胸,懒洋洋地倚在石头里看着她,“你不是很想当城主吗?怎么会连城主石是什么都不知道。”
“我又不是先知。那位大叔不肯告诉我,我当然不会知道。”花晓压下怒意,改之以淡漠的,陈述性的口气。
看到路杰斯让她非常不舒服。甚至,潜意识里,花晓一直避免想起这个人。一部分的原因也许是他曾经羞辱过她。虽然后来明白那是一种试探,却始终无法释然;另一方面,花晓厌恶自己在那个时刻落下的眼泪。奇怪,明明不在乎的,身体却自作主张,丢尽了她的脸。对方一定会以为她在伤心示弱吧。
这种无法解释的误会尤其令人郁闷。
所以,就算知道这是自己的问题,而不是对方的,花晓也依然不想见到路杰斯。最好永不相逢。
但现在看来,这是不太可能了。城主石是一只蛋。准确地说,或者可以称之为图兽之卵。一种乌龟似的生物下的蛋。每当狼图帝国扩张时,新城的城主就会收到这么一枚石蛋,凭借它,只要在狼图境内,他们可以和国君通话,报告城况,当然,也便于国君随时督查。当一只蛋的灵量用完后,可以申报国库,再换一只。
魔法世界也有视频哎。可见虽然方法不同,最后达到的目的都一样。只可惜魔法视频不能量产。花晓正在心里惋惜地想,却听到路杰斯淡然而不容忽略的询问:
“我对你的治城方案很感兴趣。不知花城主能否为我仔细解释一下?”
怎么解释,向一条鱼解释鸟在天空飞的原理吗。花晓漫不经心地将石头放在床边----事实上她的床就是一条毯子,床边自然就是指地上:
“可以啊。不过能等到明天吗?今天我实在是疲倦得很,怕是回答不了陛下的任何问题了。”
“是吗?我担心,花城主明天一不小心,错手遗失城主石,又忘记申请,那我就更加听不到回答了。”
奇怪,这些人都很了解她嘛。
右手在背后打了个叉叉,花晓温文尔雅地笑了笑:
“陛下多虑了,我怎么敢毁坏御赐之物……”
一句话还没说完,帐外突然火光闪动,紧接着惨叫声如开水沸腾般四起。
花晓吃惊地弹直身体,抓起外衣就要向外冲,路杰斯的声音喊住了她:
“等等,先布防御结界。还有,带上城主石。”
第三卷 第三章 噬尸者
将夜幕撕成一片片破布。
惊呼声,奔逃声,刀剑的交击声,此起彼伏,一时间竟让才冲出帐外的花晓有强烈的晕眩之感,不知该往哪里跑,该做什么。
“骑上你的狮鹫,去找敌军的首领。”
城主石被她用藤蔓缠住,缚在手腕上。路杰斯同她一样亲眼目睹了这幕,但明显比她冷静得多。
花晓深吸一口气,镇定下来。你现在是城主,不是他们。那些可以慌张奔跑,逃之夭夭的人。
在心中默念召唤语。月光应声而来,宽大的翅翼在黑夜中展出一片银色的炫光。
阿莫坐在狮鹫背上,提着一把刀,衣襟上沾满了血,眼睛里全是杀气。花晓怔了一怔,转眼间,面前还是那个老实寡言的阿莫,焦急地望着她,一只手伸过来,催促她坐上去。
他会是内奸吗?他的忠诚会是假的吗?曾那么真切流露过的眼神。
花晓咬了咬牙,将手递过去。一个人还活着就一定要学会信任别人。不能因为被蛇咬过一口从此就不敢下水。她是心理健康的正常人,没那么多阴影啊迷失啊的悲剧。
月光安慰似地轻轻回头,舔了她一下,有力的翅羽一展,随即腾空。
偷袭他们的是一群野人----没有得到官方说明之前,这是最接近的词语。
他们个个高大粗壮,衣服是缠在胸部和腰间的兽皮,金属环和人骨组成奇形怪状的饰物挂在脖子上,在火光里不断晃动。直刺人眼。他们的武器是刀,长矛,还有一头粗一头细地大木棒。多数人身上都背着弓箭。此外。花晓亲眼见到,有人从口里吹出细针似的玩意。瞬间就将一个与他近身格斗的小伙子放倒。
血流了满地。很多人在奔跑,倒下,就象沸油锅里扔了一粒冷水。但更多地人在拼死抵抗。
谁的胳膊断在地上,谁被从头劈成两半,谁咬着对方地咽喉一起倒下去。血淋淋的挣扎。血淋淋的死亡。这是那些昨天还含羞带怯找借口接近她的少年们吗。
冯大树还没死。一身是血地砍倒了一个,又扑向下一个。他的身后是紫衣地魔法师红耶。奇怪,红耶居然没有守在她兄长的身边,而是选择了跟随一个战士。她的手里托着另一种火。血红的,氤氲的,在掌心里不断壮大,然后狠狠掷出去,魔法火焰立刻将两个野人吞没,凄厉的惨嚎响彻夜空。
一股愤怒象冰冷的火焰。蓦地窜过全身。
“往东边飞。”花晓听见自己的声音冷冷地吩咐。
东边是一片黑暗。一点火光也没有。死一般地寂静有什么正潜伏在那里。花晓如是感觉。但森林之心这次帮不了她。所有的树和草都一起沉默,无法吐露片字只语。
手指一弹。一抹蓝幽幽地星光出现在半空,紧接着化作一片半圆形的光幕。缓缓地向地面落降。
地面上陡现一排黑压压,静默不动的身影。个个都骑着古怪地蜥蜴样爬兽。眼睛里满是嗜血的凶光。
原来首领在这里。
十几支箭同时飞了上来。月光轻轻松松避开。
花晓完全不理会身畔地一切。抬起手臂,全神贯注于念诵:
“以大地之坚定为信仰。以风雨之洗礼为依靠,以苍天之执念为我地意旨……”
无月无星的天际骤起雷电隐隐,一阵狂风以席卷起天地间万物地气势奔涌而至。第二批追射而至的利箭在这抹飓风里有若轻羽,转瞬便被绞成粉末,不见了踪影。
“……森林的王者,听从我的呼唤,展开无边的浩瀚,现!”
地面上的野人军团开始不安,向四周分散。但是已经晚了。
咒语已经念完。大地剧烈震动,泥土轰然开裂。漫天狂风拂面如刀。一层又一层的树木自地下钻出,藤蔓翻卷,纠缠和吞噬着来不及奔逃的野人们。而为首的那个,更得到加倍关照,缠在他身上的树藤,至少有数十道。
花晓停在半空,冷淡地瞧着下方的一切。她的脸色略显苍白,火光和鲜血倒映在她深浓不见底的眼眸里,宛如两团跳跃的魔焰。
古怪的号角声响起。袭击营地的野人们纷纷后撤。他们不停地向上看,一边跑,一边发出狂怒的喊叫。
更多的箭矢如飞蝗般向她射至。但都在离她三丈处兀然而坠,没有一根能碰到她的衣角。
“这就叫制空权。”花晓象是对阿莫说,又象是喃喃自语,沉凝的面庞有若大理石刻出的雕像,美丽而冰冷,“抱歉,是我不对。我应该先建塔楼,布置哨兵,而不是开什么会议。”
阿莫惊慌地注视着她,突然抓起她的手,用力地摇晃起来。花晓回过神,笑了笑,反过来拍拍他的手,示意自己没事。
心里难受的时候,有人肯安慰是一种福。本来花晓也不是钻牛角尖和自虐的人,但刚才,骤然压下的血腥和死亡,确实是太近了。
“其实,你已经做的很好。”忽然出声的竟是一直透过城主石旁观的路杰斯,他的声音沉稳平静,透着莫名的力量,“没人想到噬尸者会在这里上岸。他们去年杀光了豚鱼河上游的三座城镇,每一座都有正规的骑兵团驻守。”
“他们沿河而来?”
“是。每当河上起雾,他们就会趁雾而来。然后在天亮之前,趁雾而走。他们从不留下自己的尸体,也不留下敌人的活口。”
劫掠到这种程度的话,如果不是有非常仇恨的理由,就是还没开化。
花晓陷入沉思。
地面上的战斗局势却突然发生了改变。
一阵低沉的鼓声带着慑人心魄的节奏,缓缓响起。剧烈震荡中的大地在乐声中平静下来,所有的树木藤蔓,全都在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一些受伤的噬尸者在地上挣扎呻吟,但是更多的人安然无恙,他们在鼓声中重新聚集成队,发出一阵又一阵跟随节拍的呐喊。
被一大群狰狞的,闪着仇恨嗜血光芒的眼神盯着,真是件不好过的事情。花晓如是想着,唇角却慢慢挑出一缕笑意。无数火把的映衬下,几乎每个人都能将她看得很清楚。那抹笑容是艳丽的,也是傲慢的。是挑衅,也是嘲笑。
有些野人似乎沉不住气,想冲上来,却被陡然加速加快的鼓声阻止住。
见鬼的声音!花晓仔细地查看,却无论如何也看不出,这群野人中,倒底有谁持着鼓,又是谁在不停地敲击。
鼓声中,噬尸者们无声无息地后撤,一队队地消失在夜幕之中。直到花晓肌肤上传来湿润的感觉,花晓才发现,那些浓黑的阴影并非真正夜幕,而是迷雾。
红耶紫衣飘飘,以浮空法术追了上来。望着撤离的噬尸者,她冷笑,伸出右手,一朵火焰渐渐成形。
“不要。”花晓一把按住她的手腕。两者的肌肤都是冷如寒冰,“我们今日已无力再战。”
“我有。你放开。”一向躁动易怒的红耶难得地没有跳起来,而是阴沉地吐出两句话。
“你没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没有了解那是什么之前,杀几个人无济于事。何况,”花晓望着一片狼籍的营地,眼眸如冰水般冷澈,“把你的魔法能量保留下来吧。有更多的事需要去做。”
第三卷 第四章 原来是HARD级别的帝国时代
死亡四十五人,重伤一百八十二人,轻伤不计其数。
鉴于以上数字,花之医馆在花晓本人也没预料到的情况下提前开张了。幸好绷带一直准备有很多,药物也都完好地贮放在密封的盒子里,没有霉变之虞。
接骨,缝合肌肤血管,去除脑中,内脏里的碎肉淤块。
花晓不停地做着诸如此类的单调工作,头也来不及抬。小冷在另一个手术台上处理病人,偶尔会来给她搭把手。红耶虽然是火系法师,最简单的治疗术还能对付,因此轻伤的病人都分给了她。
就这样一直忙到天边发亮。
最后一个病人抬下去的时候,花晓已经累到连眼睛都睁不开。脱掉血淋淋的手套和手术衣,完全是凭借一种生物本能,摇摇摆摆地站起身去睡觉。
才走两步,满面倦容的城主美人突然又回过身来,一边打着呵欠,一边用小手遮住嘴,模模糊糊地说:
“想到了。我们的新城,就叫荆城吧。”
说完,又摇摇晃晃地走了。留下一众赶来接班的人,迷惑而忠实地记录下这句话,同时也记下了日后荆城史上十大不解之谜中的第一个。
----荆城的来由是什么。是城主大人喻意复仇化身为荆,还是因为缝合皮肉时银针不够,以荆代针,断到已走火入魔?
***
“你当时是在的吧?”
正午的日光暖洋洋,明晃晃地照在身上。一觉睡到自然醒的感觉真是好。花晓懒懒地侧过头,眼睛还是闭着,以肯定句的口气。向某个频道发出疑问。
脑中温热一闪。厉秋来地真是越来越快了。
“有一阵在。那时你很害怕。”
有吗?花晓有点迷惑,随即释然。害怕就害怕吧。反正这家伙从来了解她就比她自己更多。
“你也听到鼓声了吗?那是什么?”
“如果我没猜错,那个应当是萨满教的图腾。”明白她肯定不懂。厉秋进一步解释,“你知道技击吧。它跟魔法是互不相干,又并存于这世上的一种技能。图腾是第三种。它同样古老,但更血腥而神秘。”
“真麻烦。一样东西到了学术地高度,大概就不是随随便便能灭掉的了。森林之心对它没用,是吗?”
“对。就象有时候剑士能杀掉魔法师。有时又被魔法师所杀一样。只不过,图腾地传授仅限于本族之内,不见诸任何文字,所以,没人能了解详情。”
“那没关系。只要还是人,总有办法对付。”花晓素来怕鬼不怕人,睡了一觉后,精神充足,倒也并不紧张。叹了口气,“只是建城的速度又要放慢了。”本来以为是EASY级别的模拟城市,突然就变成了HARD级的帝国时代。这中间的跳跃度是有点大,但还不至于大到束手无策。
“对不起。”厉秋地声音里难得有一丝沉郁。
“为什么?”花晓倒有点讶异。“你现在这个样子。还能做出点对不起我的事儿来?”
半晌沉默。久久后厉秋才道:
“我知道你不喜欢这些。你在怪我吧?是我硬将你拖到这一团麻烦里来。本来我以为,我可以一直在你身边陪着你。保护你。但是……你放心,我会出来,也一定会还给你想要的生活。”
厉秋是何等傲慢的男子。即使在大齐国那种女子为尊的环境中,也不屑于掩藏自己的嚣张。这样的人如今却对她道歉。花晓无奈地叹了口气。心想酷男就是酷男,果然连说情话都充满自大。
不过这也算他的一种让步了。至少他没再固执地要求自己去做女皇。
“你知道么,千万不要抢走神的专利,这是我到这里学会地第一件事。”花晓悠悠地道。
***
起床后,花晓找来林九和老刀掌柜,将自己赶工画的图纸交给他们。
“这是什么?”老刀拿着图纸,左看右看都不懂,“黑乎乎的一团。还有这些东西,零零碎碎,干什么用地?”
她画功有这么差吗?花晓惭愧了。她画的是四棱扎马钉地图形,连弩地组装零件,和一些专门用来对付袭营者的小玩意儿。线条横平竖直,尺寸标注详细,明明很工整呀。
这些东西老刀掌柜连听都没听说过,所以花晓很是费了一番口舌,来跟他解释其间地原理。本来这些应该是跟铁匠说的,可是花晓懒得去应付那位打铁大叔的坏脾气,干脆端起城主的架子,将一切联络全推给老刀。
林九捏着自己的那份图纸,一边在旁边倾听,一边露出惊诧混合着发愣的神色。总算找到个空当,忙问:
“那我这些又是什么?”
这么一个大坑,旁边还注明陷阱两个字,还要怎样直白法?花晓受不了地一翻白眼:
“城防工事而已。陷阱,箭楼,绊马栏,这些都是最基本的东西。护城河工程太大,先搁着,以后再说。”
“魔法阵我倒是见过,这些……”林九深为自己的无知汗颜。
“哦,我来介绍一下,这是可以跟魔法,技击,图腾并列的第四种技能:科学。”花晓咳了一声,心里暗向被她玷污的这两个字道了个歉,“没办法,我从来都是游戏改派嘛。所以虽然不应该,但现在情况紧急,还是作弊一下吧。”
***
一半的人手在林九的调度下,挖陷阱,建工事,钉木桩。四分之一的人拔给红耶,以最暴力的办法,上山采矿。另外四分之一属于后勤,在老刀的安排下,照顾伤员,做饭缝衣,联络运输。而冯大树则早早带着他挑出来的一百荆卫军---花晓听到这个名字时愕然了半天---找了个地方埋头训练去了。
荆城建立的第一天,虽然悲伤仇恨的阴影仍然笼罩在营地上空,总体气氛仍算得上井井有条,忙而不乱。
花晓身为运筹帷幄的城主,可以不做事,也可以做任何事。最后她自己选择了跟阿莫大叔,还有月光,一起去打猎。
建立一座新城时,打猎的含义,并非仅指给单调的饭桌上添点肉食。它还包括扫清城周的凶猛野兽,整理出一片安全区。
往浅里说,就是,各位兄弟,人类大爷我来啦,从此这片地方归我所有,你们都请挪个窝儿吧。
猎杀二人组配合得相当默契。
花晓任借森林之心寻找出猛兽的踪迹,阿莫负责斩杀。无论是铁齿兽还是烈火豹,在阿莫凶猛的长刀之下,几乎不出五个回合就会毙命当场。那还是花晓强烈要求不伤野兽皮毛,说完整的更能卖钱,才稍稍费了点时间。
杀完就将猎物扔到月光背上的袋里,继续下一个目标。整个行动干脆利落,效率奇高,一点都没浪费时间。
人类病毒,果然名下无虚。花晓在心里感叹。
第三卷 第五章 来客
左边一堆兽皮,右边一堆兽肉。
夕阳。水边。起伏不平的小丘峦,稀疏的草丛在风里轻摆。一天的工作终于结束。
阿莫握着雪亮的小刀,在水边小心地剥取兽皮,花晓好奇地坐在一旁观看。” 一,二,三……哇,大叔,我们今天足足打了十一头猛兽,真了不起呢。”阿莫抬眼看看花晓,似乎也很愉快,顺手从兽尸里摘下一枚骨珠,洗了洗递给她。
花晓爽快地接了过来。
阿莫大叔决计不会是奸细。否则他昨晚不会全力护着她,今天也不会那样坦然地在她面前暴露高强武功。阿莫大叔肯定是个有故事的人。不过谁没有一点故事呢。大叔如果不想说,她也绝对不会过问。
将骨珠抓在指间研究了一下,除了看到两个圆孔,花晓再没发现什么别的。向大叔询问地看过去,阿莫咧着嘴笑,作了个放在口边吹的动作。
这个意思吗?花晓试着吹了一下。
一种幽幽的,仿如古埙般的声响在河面上回荡。吹不成曲调,长长短短,却自有一种质朴如史诗的气韵。
原来是叶笛和苇管一类的东西啊。童年的时候,仿佛也有过这样的时光,跟着爷爷在池塘里采菱……多么遥远的回忆。远得象是老电影的片断。
芦笛飞花,夕阳逐水。即便水边有兽血,有尖刀,却仍令人觉得那样平和,那样宁静。
苍茫原始的天地间。生和死也可以那么平淡。花晓感激地看了大叔一眼。大叔的眼神很柔和,象一泓能洗净尘埃的清水,一点也看不出之前地猎猎杀气。
好吧。花晓并不认为自己因保命而杀人会有负罪感,但这片大地。这缕乐声,和这抹了解的眼神,确实解开了她心中自战场后,一直绷紧的某处结。
大叔真是好人啊。想了想,花晓抓起块兽骨。摸出防身小刀刷刷刷刻了三个字,狡猾地笑着,递了过去。
大叔,我地回礼够华丽丽吧。传说中的好人卡呢。
***
第二天阿莫继续打猎,花晓却再也没了这个悠闲享福地命。工地,矿洞,伤员,各处不停地派人向她询问请示,花晓苦闷地想。自己明明已经责权下放了啊,怎么还有这么多事。但再闷也只能屈服于现实,整日忙于在各处奔波。
被花晓命名为荆城防御工事的系统。在林九的调度和众人拼命干活的劲头下,飞速地成长。
临时营地四周拉起三层棘刺网。由于物资匮乏。棘刺网并非铁制。但因为施加过魔法,花晓相信它抵抗一只熊应该没问题。四周的开阔地带分别布着四棱马钉和陷阱。出入道路两旁散放着木制支架。这是可以随时拉出去,抵挡敌骑地有力工具。
最帅的是营地大门两侧的箭楼。那是两棵高大鲜活的杨树。山丘地带的树木多数矮小,花晓特地进山,才挑选到这么两棵,移植在营侧。杨树的高处用木板搭出一个简易平台,上面安装着一支奇形怪状的武器----当然不是机关枪,花晓还不至于有那种本事,但打造弩弓她还算有点经验。十连发的巨弩,对于冷兵器时代的地面部队,也足够威胁了吧。
***
这天花晓好不容易逮了个机会,正躲在营地一侧偷懒。一声长唳,带着巨大劲风地黑影自空中迅捷而落,差点将花晓吹了个趔趄。
铁青大鹰背上的男子一跃而下,营地四周打量一圈,鹰目里充满新奇和赞赏:
“三妹,你这里的东西很有趣。”
飞鹰闪青不期而至,让花晓惊讶,也多了一份意外地欢喜。
“那是防骑兵用的。对付你们可不行。大哥二哥,我还没安顿妥当,你们怎么会突然光临?”
飞鹰顺着闪青隐约闪着金属光泽地羽毛,无奈道:
“这家伙闲着无聊,吵着要找你地狮鹫比一场,我只好过来了。”
明亮的阳光下,忙碌干活地吆喝声中,一人一鹰轻松自在的神气要多刺眼有多刺眼。
花晓眯起眼睛,露出明显的算计之色:
“瞧这里的样子,就知道你们的妹妹我现在有多忙。哪有那个空闲比赛。除非……”闪青突然拍拍翅膀,不屑地一声鸣叫。飞鹰摸了摸巨鹰的背,唇角隐含笑意:
“三妹,你二哥让你有话直说,不要学那些没出息的人类。”
花晓突然觉得牙齿很痒,很想咬某种动物肉泄愤。
不过还是先言归正传。
将数天前的夜袭事件讲了一遍,花晓苦笑道:
“自从那天过后,他们就好象突然消失,怎么也追查不到。可我能肯定他们还在附近。我的遥感术对他们无效。不知大哥可有法子。”
“就这点小事?”飞鹰挑了挑眉,转眼间已在闪青背上,“我们很快回来。你叫月光出来等着吧。”
飞鹰漫不经心的语声里有种凛冽的,金石相击般的杀气。花晓怔了怔,蓦地向前一步,扯住飞鹰衣袖,认真地道:
“大哥,只要知道踪迹就成了。这些人是我的,你得留给我。”
“知道了。啧,真麻烦。”飞鹰斜睨了她一眼,扯出衣袖,铁青色大鹰长嘶一声,直冲晴空。
这对兄弟不知是来解决麻烦,还是来制造麻烦的。花晓拍拍脑袋,准备去矿山那里瞧一圈。
事实上她虽然心存感动,但并不想将飞鹰兄弟扯到这场独属于荆城的战争中来。她花晓已经布下天罗地网,对付那些粗蛮原始的噬尸者,已经足够了。
一道淡淡的声音突然从后方传来。
“花城主真是好手段。连白鹿雪原的双鹰都要听你命令。”
这声音……花晓僵硬地转过头。她明明已经将城主石“忘”在帐蓬里了,为何还能听到路杰斯在说话。
逆着日光,高大的男子身影映入眼帘。双臂抱胸,笑容轻淡,如讥似讽。
“陛下?”
花晓倒退一步,震惊于面前为何会多出这一个活人。就算是魔法世界,不合常规的意外也该有个头吧。
路杰斯脸上的神色更令她心烦。每个现代人都知道跟上司搞好关系是如何地重要。可遇上这位,打开头就是要胁威迫,针锋相对到现在,关系非但没有一点改善,还有僵化的趋向。更重要的一点是,她丝毫都提不起维护修补的
算了,任性就任性吧。花晓琢磨着自己的家当,怎么说也还有点任性的资本。
第三卷 第六章 宴会
“很惊讶吗?我为噬尸者而来。还有这位,他是我狼图最好的治疗官,西凡。”
路杰斯不动声色,微微侧身,将几步开外,身着一袭白袍的温雅男子介绍给花晓。
“你好,城主大人。”
“你好,治疗官大人。”
存在感如此薄弱的家伙,倒真适合做间谍。花晓挑了挑眉,客客气气地同对方相互问候。她是从来都不惮以最坏的心思度量别人的,治疗官又怎样,很神圣咩?她自己还是治疗女神转世,救苦救难的大城主咧。
路杰斯将花晓一再变幻的表情收在眼底,基本上已能猜出她的想法。
提防,排外。没直接开口赶他们走,只因为他们对她来说还有点利用价值。微微皱了皱眉,路杰斯再一次肯定,这女人的本性就是多疑贪财,虚伪狡诈。不过,她在危急关头没有扔下城民逃走,相反还冲上前线,只身退敌,这种在城主中难能可贵的英勇表现令朝中所有人都为之侧目,也令他更觉不可理解。
好吧,抛开别的,光冲这一点,就值得调用皇家飞马,外加数十位高阶魔法师联手传送,将他和西凡以最快的速度送到新城。
这是对边城的一种援助,是一个国王应尽的责任。当然,也不排除路杰斯对新城那些古怪计划的关注。
路杰斯甚至已经准备不计前嫌,同她好好合作。
可惜这份善意,在见到花晓的第一眼,就全化作了怒气。
两人才落地,还没走几步。就瞧见她和一个剽悍的,带着明显天鹰族特征的男子谈笑风生,意态亲密。路杰斯认出那是白鹿雪原地双鹰。心里一股火气立刻腾地升了上来。
身为狼图国的一城之主,私下却同著名的盗匪首领勾勾搭搭。这个女人,倒底该说她过于无知,还是太过狂妄。
更令人恼火地是,路杰斯非常清楚,这女人绝不会乖乖听话。而作为表现杰出的新城城主。自己还真一时拿她没有办法。
花晓可没空猜测国王大人地复杂心思。
事实上,路杰斯的到来,作为其它任何一个城主,都会喜出望外,感激莫名,但在花晓的眼里,纯属添乱。
“哦,那么,陛下和治疗官远来辛苦。请屋里坐吧。”恢复了从容的态度,花晓的唇边甚至挑出一抹迷人地微笑。只不过那笑容里有多少是属于礼貌,有多少是出自真诚。却是宾主双方,甚至一旁观看的西凡。都心知肚明的事情。
“不用。我对城主设计的这套防御工事很有兴趣。城主不妨边走边替我解说。”
路杰斯一把掐灭花晓要溜走的念头。除了设计者。没人能更好地说明这些古怪建筑的用意。另外一方面,看到她郁闷内伤的样子。他竟然非常解气。
国王陛下的要求无可拒绝。人在屋檐下,就算不给他里子,至少也要给几分面子。于是,无敌万能的城主大人,心不甘情不愿地沦为巡城导游。
***
夜幕降临。
帐外,篝火熊熊,人声鼎沸。帐内,十数人围桌而坐,礼数周到。
----国王召见当日圆桌会议所有成员,并赏赐同桌进食地殊荣。
这或许是有史以来最粗糙的皇宴了。一张紧急赶工出的大木桌,桌边还带着新鲜地斧痕,幸亏一张月白色的纱布多少遮去了几分凹凸不平。几张原木切成地长凳分列两侧,几乎没有哪只是称得上标准地。桌中间是一长排木盘,盘中堆满了油光锃亮的兽肉----这可能是看起来唯一配得上宴会这个词地物品了。而在各人面前,是十数只大小不一的木碗,碗内浅浅盛着淡褐色的果汁,光闻味道,就令人提不起任何品尝的兴趣。
宴会的气氛同这格调一样,无论如何算不上热烈。如果没有老刀掌柜和林九的支撑场面,八成就会变得冷冷清清,主客相对无言。
今晚,花晓以主人和仅次于国王的身份,坐在路杰斯的左侧上首。
她身着一袭淡蓝色半旧不新的衣袍,深红长发随意地扎成一束,斜斜垂在肩上,不施脂粉,不戴首饰,任谁都看得出,那是没费任何心思的装扮。在行动上,她神色淡漠,言语敷衍,那份心不在焉甚至连数尺外的人都能感觉出来。
路杰斯却似乎一点也不在意。如同要证实王者仁慈这个词的含义一样,他脸上含着笑,以饶有兴趣的眼光打量着桌中诸人,偶尔开口询问一句,也是再温和不过的家常。
这真是宽容之至了。可惜花晓心中充满担忧,对这份天大的恩宠实在是一点兴趣也没有来,可是直到现在还无影无踪。花晓虽然相信以飞鹰的身手及速度,即便噬尸者也不能拿他怎样,心中却难免有点忐忑,几番想出去查看,国王大人参观的兴致却一直不减,甚至还有越来越高涨的趋向,终究还是没能成行。
直到晚上还不容她脱身。
宴会宴会,花晓心中已经烦透。脸色自然也越来越黑,无法好得起来。
一阵狂风吹过。
帐蓬门帘突然被粗暴地掀起,一道身影迅捷闪入,几下起落,停在花晓面前,手中托了一样庞大的事物,急道:
“三妹,快找你们的治疗师来,闪青受了重伤。”
顾不上身旁路杰斯似笑非笑的表情,花晓霍然站起,三两下将面前的碗盘推开,清出一片空地:
“放在这里,不管是治疗师还是医师,都在。”
移过火把,即便有了心理准备,看到闪青身上的伤口时,花晓还是倒抽了一口凉气。
闪青本是一只近乎半人高的巨鹰,加上法术的缘故,一身羽翼就早硬逾坚铁。此刻,它身上却象被风车碾过一样,布满深浅不一的刀痕,伤口外翻,血肉淋漓。
这些还都不算什么。一支乌黑发亮,当胸而入,从心脏上贯穿过的长箭,才是真正的致命伤。每个人看到这枝箭,只会觉得背后冷飕飕一片,那是死神翅翼掠过的寒气,再不是人力能够抵挡。
没人敢拔这支箭。包括飞鹰。
就算放到现代,这也是必死之症。
花晓看了一眼西凡:
“你的治愈术怎么样?”
“还没到起死回生的地步。”明白她的意思,看惯生死的治疗官表情平淡,“要救活它,除非是神。”
第三卷 第七章 神.医.
神?
移山造海,飞天遁地,千里传音,在这个世界算不算神?如果算,现代人在这里全能看作神。
呼风唤雨,聚掌成火,变化易形,在那个世界算不算神?同样道理,这些魔法师们出现在新世纪,都得当超人供起来。
所以,如果一定要是神才能救活/打败/做成功某事……的话,花晓习惯性地挑起嘴角。就让她这个交错时空的双料之神,来挑战传统看看吧。
无须多说,小冷已将医药箱打开,熟练地置放在花晓右手边。被整整齐齐固定在内盖上的各式刀锋和钳镊,在火光下闪出雪亮而森寒的光芒。
花晓不置可否,抬头瞧了一眼,小冷的目光平静如常。再往后扫视一圈,很好,众下属个个神色沉稳,很给面子地没有发出尖叫,或者阻拦。
至于两位客人眼中闪动的情绪,花晓根本无视。
“飞鹰,我们是不是兄弟?”拿起箱内的干净布巾,仔细地擦手。
“是。”
“你信不信我?”
“当然。”回答依旧毫不犹豫。
真是容易诱导的人。花晓回想起前世的术前协议书,不禁微微一笑。
开始吧。造神或失败的历程。
“水。”
“纱布。”
“血管夹。”
花晓没有戴手套。有时候为了一个目的总要忍受另一些恶果。
雪白而灵巧的十指在铁青的羽毛上移动跳跃,光影快速地闪动,象迷茫而遥远的梦境,几乎不能被目光追到,
执起刀。沿着箭棱剖开伤口,拉开肌肉,暴露出被箭矢贯穿地心脏。
柔软的淡红色肉块微弱地跳动。这是奄奄一息的生命在作最后地挣扎努力。伴随着一起一伏。鲜红的血丝不断地从深处泌出,即使有布巾塞擦也不能完全吸干。不一会儿就在胸腔内积出一汪血洼。
但跟一般心脏受创时地喷射性出血比起来,这点血量实在算不了什么。
花晓瞧了眼飞鹰苍白的脸,和仍按在闪青头部的微微痉挛的手。听说天鹰族的男子和他地鹰之间能分享生命,难怪闪青还能坚持到现在。
手指化成藤蔓,缓缓地自长箭与心脏的破裂口钻进去。一层层娇嫩的瓣膜在手指下微微颤动。开盛如花。
没戴手套的好处就在这里。
剪断箭头,藤蔓吸去积血,如水草般柔柔地缠绕在伤口四周。
“拔箭。”淡淡的,简单的吩咐。
飞鹰抓住箭杆,却不拔,细长戾气的眼睛直视花晓。
“三妹,西南方,双鱼河入口,靠近黑水沼泽的水泊。你要小心那个萨满。他能聚风成箭。”
花晓挑了挑眉,微微露出一丝凶狠:
“大哥不信我?”
飞鹰凝视她倾刻,突然大笑:
“信。三妹说的话,做哥哥地怎能不信。”
笑声中。箭矢应手而出。带起一抹喷薄于空中,如雾如岚的鲜红血液时进行。背壁肌肉,心脏导管,心肌开口……
***
这真是个精细的活儿。花晓一边转动手指,一边暗暗感慨。如果不是她成了半植物体,前些日子又被迫练出了同时缝合之术,今天闪青只怕就要交代在这里了。它一死,飞鹰大概也活不了。呃,一人一鹰同生共死,听起来好怪……花晓不由自主地汗了一下。
“花城主好技艺。”西凡一改适才地冷淡,眼睛闪闪发亮,走近她身边,拿起手术刀细看,“这些是什么?”
安排完两位病人休息,花晓全身都为之松散。一边在乐儿打来的清水盆里洗手,嘴里一边嚼着乐儿塞进来地烤肉,含糊不清地道:
“请叫我神。神用地自然都是神器。”
西凡脸上飘过一阵尴尬:
“城主,之前的话,是西凡见识不广,还望见谅。”
这倒是个明白人。可惜站错了队伍跟错了人,花晓没兴趣跟他多说,敷衍地点头:
“西凡大神官客气了,这是无聊之人做地一点无聊之物,阁下不知道也是正常。”
不出意料地在两人脸上看到一掠而过的惊讶。花晓暗暗一晒。什么治疗官,那在几里外就能闻到的神圣系味道,还有事事挑剔的大老爷作派,能瞒得过谁。
“花城主,关于噬尸者,你有没有合适的计划?”
西凡一介尊贵神官,怎会是这牙尖齿利的女人对手。路杰斯实在不忍心见到同伴无措的模样,轻咳一声,将话题扯开。
花晓没说话。侧过头,眯起眼,象是在倾听什么。不多一会,放松身体,迎向路杰斯审视的目光,笑容意味深长:
“听说陛下有英雄苍狼王之称,身手在狼图是数一数二的高明?”
***
路杰斯站在一座奇特的木塔上,遥遥地望向远处。没有月光没有火把的暗夜里,即便是苍狼王的眼睛,也无法穿透一片漆黑,看清远处的动静。
可是身边的女人却肯定地说,两柱香之后,那些噬尸者就会送上门来。
路杰斯实在搞不懂她凭什么这样断言。至今为止,还没有人能预测得出噬尸者的行动。无论哨兵也好,预警术也罢,它们在神秘的白雾前面都会失去所有效用,每一次,都是直到噬尸者的长箭飞入士兵的血肉时,人们才会惊觉,有敌来袭。
四周一片沉静。
离开了篝火和人声的喧哗,龙骨荒原的夜色竟是如此深浓和孤寂。
“你不喜欢英雄这个称号。”路杰斯原本想说的不是这个,话到嘴边,却莫名其妙地变了个样。或许是因为,每次对方对他提到这两个字时,笑容里的讽意,总是特别明显。
“英雄分成两种。一种拯救美人,一种拯救世界。”花晓紧了紧身上的斗蓬,因为必须作陪,落到又一次单独相处,而意趣索然,“陛下自认是这里面的哪一种?”
“比起从前,你现在倒的确算得上美人。”路杰斯淡笑,“可是,你需要英雄来救么?比如这次,难道你没有在心里想,他们来完全是多余的,就算我一个人,也能运筹帷幄,将一切做得很好?”
风很冷。王之意图永远难测。
花晓沉默了片刻,微笑起来:
“陛下的庇护,对城主而言,永远是必要的。这跟城主需不需要帮助无关。陛下可想听个故事?”
将将之才与将兵之才的典故。
花晓的本意是告诉他,好好地做你国王这份很有前途的本职工作吧。少斤斤计较那些有啊没的。
谁知路杰斯不予理会,反而注视着她,很有兴味地问:
“这么说,你也需要我?”
这什么口气。花晓一阵恶寒。突然救星般地听到远处兽声咆哮,不由精神一振:
“来了!”
第三卷 第八章 守株待兔
黑的夜色里遥遥地亮了起来。转瞬又是一点。数百点荧光汇成一条细细的,移动的线,将天地分割成上下两片。
野兽的嗥声越发嘹亮,隐约透出狂躁和怒气。
“很多人。”路杰斯以探究的眼神,注视着远处的变化,“我第一次看到噬尸者在袭击前暴露出数量和行踪。你做了什么?”
“扎马钉。陛下白天不是已经看过了吗。”花晓计算着时间,心不在焉地道,“他们要清除这些小东西,非得有光亮不可。”
“你怎么知道他们来袭?”
“消息树,陛下。”花晓坦然道,“我对他们的迷雾一无所知。我只能假设,那是一种法术。而没有人会愿意过多地浪费法力。所以我从很远的地方就开始种树。这些树上留有印记。它们会将警报一棵一棵往回传,直到进入我能感知的范围。”
“你很聪明。”路杰斯笑了笑,平淡的语气听不出是赞扬,还是嘲弄。
这可不象一个国王应有的口吻。或许是因为大战在即,感觉分外敏锐的缘故,花晓能清楚地感觉到,在她怀着困惑,厌烦,又无可奈何的心情同对方相处时,国王陛下对她的印象也同样迷惑和恶劣。
唉,免费的午餐就不要挑剔了。
花晓安慰着自己,同时耐心地解释:
“物尽其用罢了,陛下。其实这并不是个好方法。至少我听说有种叫警戒石的法术比这更简单。可惜我不会,我们这里也没有结界系的专门法师。”
暴露于亮光中的偷袭者----这是个极好的反攻机会。如果花晓手上有支法师小队,或擅长弓箭地轻骑兵。她一定会在这时把他们派出去。然而她什么也没有。
所以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远处的亮光突然又一下熄灭,天地重归一片漆黑。
可惜敌人并非后撤,而是继续前进。路杰斯战场经验丰富。自然也看得出来。
明知失去先机仍要强硬进袭,这种举动已近乎疯狂。路杰斯猜测。如果不是对方的指挥官太过自信,就是上次荆城地反击已狠狠地将他们激怒。
不过他相信,面前这个女人定有准备。
“你的计划是?”
“中间地带有陷阱。到了近处,就只能指望国王陛下您了。”花晓地回答很快。
路杰斯本就为此而来。所以就算对她理所当然的口气有所不满,也只是哼了一下。没有提出异议。
***
噬尸者的到来比他们想象中更快。
迷雾无声无息的逼近。如果不是绊马栏的轻颤和测量纸地变色,甚至无人能觉出那丝丝缕缕,洋溢在空中的湿气。
花晓微微得意。这就是物理的力量。当法术无效的时候,牛顿三大定律依然适用于异时空。
现在她要让他们----敌人,以及盟军----见识另一种。
掏出骨哨,用力一吹,低沉肃杀的呜咽声立刻在夜色中传递开来。
冯大树坐在树台上,屏息着转动弩弓。他的手心早已因为等候过久被汗水浸湿。巨大的弩臂在他的指下发出轻微的吱呀声,将一支又一支淬满毒药地利箭射向远处。
黑暗中立刻传来惨叫。惊呼,刀剑仓皇劈砍的风声。迷雾在一刹那散开,魔法火焰四起。冯大树清楚地看到多少人心中的噩梦:粗壮地身形,狰狞的面孔。血红地眼珠。天,敌方地数量甚至已超过了他们的预计。至少有数百名这样地噬尸者,带着弥漫和疯狂的杀气,向他所在的方向扑来。
第二声哨音响起,镇定地冲破幻影般的夜色,传到每个人的耳中。
另一侧树台上的弩箭闪电般射入敌群。这种如毒蛇般刁钻,从背后进攻的角度可能不那么光明,却无疑是伏击手们的最爱。大批噬尸者连对手的面都没见到,就在箭雨中身亡倒下。
气势汹汹的攻击者们全然乱了阵脚。宛如炸开的蜂群失去了方向。一些人冲向前,一些人转头向后,另一些原地站定,试图以弓箭回击。然而强弩的射程哪里是一般弓箭能够企及,单方面的,居高临下的屠杀仍在继续。死亡和鲜血如火如荼地开放在夜色里,复仇的滋味比花朵更芬芳。
最后冲破箭程,到达树下的噬尸者已不足半数。
花晓拿起骨哨,吹响第三声。
漂浮在半空中的火焰幽芒突然盛放。长发娇小的少女法师,带着一种恶狠狠的,与身份全不相符的神情,出现在对侧的塔台之上。
“可恶!不让我玩弩弓的你们!”一团明亮的火球飞了出去,象有重量的殒石一样,轰隆隆地砸向噬尸者。
没人知道噬尸者在这团火球中死了几个。但可以肯定的是,同一时间流出冷汗的,绝非只有噬尸者一方。
“我觉得你现在可以吹第四声了。”路杰斯善意地提醒花晓。没错,现在该轮到近战部队了。
“对于国王,谁敢以哨音命令。”花晓也笑,做了个请的姿势。
路杰斯终于明白,提到英雄两个字时,花晓脸上微笑的含义。
看,这就是英雄要做的事。花晓的荆卫军们可以用保存实力的理由,光明正大地躲在后方,英雄却必须以一当百,冲进敌群,去解决那些威胁到弓箭手和后防线的咆哮野人。
拔剑冲出去的时候,路杰斯心里第一次升起了郁闷,而非往常的热血沸腾。
“有什么法术适合现在使用?不会太危险的那种……你知道我的意思。”花晓皱眉瞧了一会儿,缓缓地问。
火光,摇晃的人影,刀锋和剑气。法师和英雄的配合相当默契。但噬尸者的身影还是越来越多,甚至趋向整齐和规律。“如果你一定要帮忙,我建议你用近身法术。”厉秋的声音很迅速地在脑中响起,完全是专家级别的建议,“木系的远程法术跟火冰系不同,它要耗费更多法力,控制也不够及时。”
“懒得跟上去凑热闹。”花晓挑了挑嘴角。
厉秋叹息了。
“因为那是路杰斯?你这样不对,小花儿。我知道你不喜欢他,但他终究是国王。你建城需要他的帮助。”
“我相信作为国王,他还算得上公私分明。”
“这是两回事。小花儿。比如说,你想过将你的产品拿到皇家会场出售吗?”
她的商品,当然是富人越多的地方卖得越好。但是如果因此要去走国王陛下的后门……花晓不大情愿地哼了一声:
“少赚点钱也不会死。我可是很有骨气滴正派人。”
脑中重重地震荡了一下。看起来是某人气得连话都不想说了。花晓捂着额头抱怨:
“好好说话,别打人啊。其实这也不能怪我,国王大人对我那个态度,就好象我欠了他百八万钱似的,我也跟不上趟嘛……等等,我找你来明明是讨论法术的,干嘛扯到了公共关系上……”
“那边没你帮忙也能赢。”厉秋冷笑,“你以为英雄苍狼王的称号是假的。你现在的困境不在战场。我再告诉你一句话,你去好好地求路杰斯帮忙,他答应的事一定会比你想象中更多。”
“我才不要去求他。”花晓象竖起毛的猫,满心警戒,“我告诉你,我不干……哎哟!”
“笨蛋,不打你不行!嗯,就让我来教教你该做什么……”
第三卷 第九章 小甜点
人生中的麻烦就象海上的波浪,一波接着一波,总没个止歇。
所以聪明人都懂得及时行乐。
香辣鹿肉块的滋味实在不错。炖得浓而不腻,酥而不烂的碎花蹄也很好吃。虽然少了奶香浓溢的甜品,但是纯天然,清爽怡人的浆果汁也算一份不错的补偿。
微风送爽的午后,花晓倚在僻静山坡的树梢,懒洋洋地享受阳光,美食。瞧,这才是美好人生的真谛。
“把嘴擦擦。瞧你这德性。”
随着鄙夷的语声,一方雪白的布巾掷到脸上,力道不大,倒象是替她隔开那些亮晶晶的光点。
花晓闭着眼睛,动也不动,好半天才悠悠地叹了口气:
“小冷,我能不能问你一件事。”
对方已悄无声息地掠上枝头,坐在她身旁。
“你说。”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我明明都已经躲到这么远。”说完,察觉这句话可能会得罪人,又补了一句,“纯属学术探讨,我好奇。”
可对方显然无意跟她讨论学问。只是冷笑:
“如果你想躲的人是我,说一句就可以。如果不是躲我,何必管那些小事。”
小冷永远都是那么直接啊。花晓叹了口气,抓起手巾,胡乱地抹了抹脸,同样直接地道:
“能不能借你的身体给我,让我睡一下?”
小冷的脸色青一阵白一阵后,结果也就是雷声大,雨点小,花晓枕在他腿上。舒舒服服地继续在阳光下打旽。
浅橙光晕里,娇嫩洁白的面颊,粉茸茸的头发。高挑地身体卷成一团居然也很可爱。
望着沉睡中的女子,小冷绷紧的面容不自觉地变得柔和。轻轻地伸展双臂,将她抱进怀中,看着她小猫一样地咕哝几句,蹭蹭再睡。
换了别个女子,那样的话大概还说不到结束。就会尝到他洒出地毒粉吧。可因为是她说的,明知她没有那个意思,他仍是忍不住一阵心悸。
应该是她来抱着他的吧?可听说狼图的风俗跟大齐并不相同。女子是被纳入男人羽翼下保护的。就象他们现在这样。
抱她其实也很好……
一片寂静中,远处人群地喧嚣隐约传来,如波浪般汹涌不绝。几乎营地中的每个人都沉浸在昨晚绝对性的胜利中,狂歌欢舞,兴奋直到现在仍久久不绝。
不知何时歌声里又多了琴声,鼓声,此起彼伏。一浪紧接一浪。
实在是太吵了。
小冷皱了皱眉,正要想个法子隔开噪音,手臂里微微一动。花晓也惺松地睁开了眼睛。
“……庆功会还没结束?”
摸摸她的头发,小冷有点心疼。他知道花晓并不象表面上看起来那样轻松自在。她心里压着很多事。还有那许多本来不属于她的责任。
“别理他们。反正累了自然会散。到明天。一切都会正常。”
并不告诉她,他们都在找她。等她。
“嗯,他们再想找借口偷懒,我也不答应。”花晓漫漫地应了一声。
知道的越少就越容易快乐吧。每个人都认为昨晚的胜利是个奇迹。最最奇迹的地方在于,还从来没有哪场战斗,能够己方一人不死,而尽歼来敌。可是,如果他们知道阿莫大叔为了引开那股神秘的力量,而身受重伤,正和月光,闪青一起躺在秘密营帐里休息,不知这股兴奋,会否打个折扣。
“真有趣。”花晓忽然低笑一声,“以前,我一直很讨厌那些所谓为了别人笑脸,可以放弃自己幸福地人,可是现在,我好象也落到这个境地了呢。小冷,我可真不想这么堕落啊。”
“不想做就不做。”小冷敏锐地觉察到什么,却猜不出那个能勉强她的人倒底是谁,“我早跟你说过,你要是想走,我随时奉陪。别人跟你又有什么相干,管他们去死。”
还是这个小孩最可爱最贴心啊。
花晓勾起嘴角,笑得甜蜜而妩媚:
“乖孩子,来,姐姐给你糖吃。”
这句话还是很早前跟火王混花楼时学来的。据说用来勾引倔强而清纯地小男孩,百试百灵。
小冷晶亮的眼眸果然一下变得深沉而火热。紧接着……
还没轮到花晓伸手挑起他地下巴,上演第二轮调戏戏码,小冷地嘴唇就已狠狠地压下来。
小冷的唇舌炙烫而强硬,根本跳过了试探这个过程,直接分开唇瓣,吻了进去。舌头不容分说地在她地嘴里舔弄徘徊,逡巡过每一片领地。将她逗弄到气息喘急时,又改成灵巧地卷动她的舌尖,吸入自己的口中缠绵厮磨,蛮横地不肯放开。
错了错了,上次还是青涩的小正太,怎么一转眼就跃升为纯熟级别的大狼……为什么会这样……花晓被吻得头昏眼花之余,不免恨恨地如是之想。
耳鬓厮磨,气息交缠。小冷不知有多少次冲动想吞下怀里的人,无奈地方不对,只能努力压制自己的呼吸,缓缓地离开夕阳下甜如花蜜的红唇。
……本质上还是好孩子。
可是为什么会拖他下水呢。明明自己心里对谁也没有那种热烈如焚,不离不弃,所谓爱情的感觉。
因为他总在身边,且和自己一样冷漠,狠辣,自私吗?
那就什么也不管吧。不去想对不对,以后会怎样……统统不理。
花晓倚在充满草药气息的怀抱里,微微地出了会神,半晌,忽地启开红唇,略带沙哑而款款地唱出一句:
“……跟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
多么古怪而迷人的旋律,却忧郁深情到似乎能令人落下泪来。
“好。”
小冷在她耳畔轻声应道。
唇与唇又合在了一起。相依相偎的身影,映衬在渐渐转成黄昏的金色光线里,有一种靡丽的嗳昧。
***
树梢风景再好,睡觉还是床上比较舒坦。
避开欢闹到深夜还未散去的人群,花晓偷偷地溜回医疗室。开玩笑,这时她自己的营帐就是最大危险区,脑袋秀逗了才会去自投罗网。
林九正等在室内,递上写满了字的厚厚一叠纸张。花晓接过,随手翻了翻:
“他还是不肯通融?”
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花晓也是接任城主后,才了解到,很多在现代看来司空见惯,多到泛滥的物资,在这个魔法世界,却是被严格控制的。比如上次那袋晶石,比如铁矿铁器,比如飞行兽。即使是以城防的名义购买,数目也都有一定限制。
这跟花晓的发展计划完全相背。
“陛下倒没有不答应。只是说,要经过三族长老会议讨论。”
“托词而已。”花晓冷冷道。
那种独裁的主君,那种可以使出引蛇出洞之计,将手下怀有反叛心思者一网打尽的国王大人,怎么可能连物资流通这种小事,都要经过长老准许才能进行?
花晓已让林九同他秘密谈判,商量以一部份城防技术,换取国王大人的一点开恩。
路杰斯竟然还不同意。他要什么?
其实花晓也不是不知道。连厉秋都说,你得去求他。
他就非要逼得她在他面前俯首称臣,柔顺归依吗?为什么就不能容许她保留一份空间,保持遥遥相望,彼此尊重的合作关系呢?真是可笑的自尊啊。
还有可悲的平等观。
她的确是错了。这不是她出生和成长的现代世界。而是国王高高在上,神权约束世人的另一世界。
真的,是错了。
第三卷 第十章 教学相长
手臂一紧,身体随即凌空,被扔在厚厚的毛皮褥子上。
嗤地数声轻响,衣衫已被撕开。露出大片雪玉似的,仿佛柔和到能发出光来,起伏有致的晶莹胴体。
真是过份经典的开端呢。
花晓侧过身,半撑起头,妖娆地勾起嘴角,似笑非笑地望着国王陛下宽衣解带。这不是他们第一次裸裎相对。但上次没做完的事,这次显然是两人都有默契,要继续到底了。
火光下挑逗的眼神有如毒药般妩媚,被她这么一望,路杰斯呼吸微微一窒,眸色又狂烈了几分。
或许是从第一次相遇就开始了,但直到最近,他才承认,他对她虽然厌恶,却真切地有着难以消除的欲望。这种出乎男性本能的东西不受任何理智的劝告,越压抑越无法消散。
那就试上一试好了。至少这刻,她已主动躺到他的身下,用行动承认他是她名正言顺的王。
唉,求和求和,倒底还是要求到床上来。
当她斜挽长发,身着红色高腰长裙袅袅娜娜出现在路杰斯面前,瞥见那双眼里一刹而过的惊艳和掠夺时,花晓就知道,今晚该上演什么戏码了。
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就是这么回事。
花晓第一次感觉到做美人的便利。真正的美人,就是那种即使穷到一件化妆品也没有,随随便便拎出一件衣服,也仍旧芙蓉如面柳如眉,放个眼风就能将男人迷得颠颠倒倒的生物。
而路杰斯。也没能逃脱得了英雄难过美人关这个黄金定律。
宽阔而强健的肌肉,就算带上了狰狞丑陋地一道道疤痕,也无法掩去那种充满阳刚威武感的男性魅力。
花晓用一种看到美味红烧肉般的眼光赞赏地盯视着对方。不管住在里面地灵魂长什么样。从外表看,这就是一个纯粹的。经受过无数战斗洗礼,仅是最强壮战士才可能具备地坚实身躯。
不要说大齐国,就是在资迅发达,美男多如过江之鲫的上一世,花晓都没见识过这样的极品。
路杰斯向她俯下身。显然很满意花晓眼中的痴迷。而与之相对应,他自己的凶器也已经昂然挺立,蓄势待发。
拉开雪白地长腿,握住腰肢,便待一冲而入。
“等等!”花晓惊跳起来,硬从那双大掌中挣脱出来,缩到床角,“你……你就准备这样?”
到嘴的猎物逃开,任谁也不会高兴。路杰斯眉头上凝聚起阴沉。强抑住怒气:
“你想要干什么?”
冷汗……似乎有一篇报告说过,仅在XX年之前,女子仍旧被作为男人的XX工具。在床上所要做的,就是平躺下等待临幸。这个狼图国。该不会好死不死。也正处于这种状态吧。
花晓小心翼翼地打量着对方,试探地问:
“陛下。你有多少个妃子?”
路杰斯皱起眉,怀疑地上下打量花晓:
“你问这个干什么?难道你想……”
“不不,”花晓矢口否认,“我只是想了解一下……嗯,你的床上经验……”
“原来你担心这个。”路杰斯反而笑了,眉梢眼角流露出雄性生物特有的傲然和自得,“她们全部都称颂我的勇猛。”暧昧地探手,捉住细白的脚踝,“你要是想知道,不如身体力行。”
勇猛吗?那些可怜的女人,只怕是含着泪说出来地吧。
花晓打了个寒颤。
全是骗人的。谁说国王就一定技巧纯熟,随便一出手就能令床伴欲仙欲死,骨酥魂消。
花晓总算明白,为何上次路杰斯对她未竞的侵犯会如此粗暴了。很明显眼前这位,完全没有任何取悦女方地概念。
……花晓非常确定这将是一个自救和教学的夜晚。
柔柔地伸手,按在坚实地大掌上。
“让我们来换种方式,好吗?陛下,夜还很长……”
***
火把已经熄灭。只剩火盆里地木炭余烬,仍闪烁着猩红的亮光。
轻轻拢起雪雾朦胧地披肩,花晓悄然无声地下床,拎起鞋,赤着玉足向帐外走去。
肌肤上片片红痕宛如花瓣,是遮掩不住的昨晚激情的明证。
还没走出两步,腰上突然一紧,身躯莫名其妙地翻转,重新撞回温热的被褥,和强悍有力的怀抱中。
“你想去哪里,小花妖……”贴近耳廓的,呢喃和炙热的低语。
……这就是辛苦教学一晚得到的报酬……还真不是一般的恶俗……
花晓苦笑,推住对方不怀好意的手:
“陛下,天快亮了,我得趁还黑着的时候回去。”
“还早,再来一次……”
仗着先天性的优势,路杰斯一个翻身,重又将这个柔若无骨妙不可言的女人压到身下。
算是食髓知味吧,经过一夜的缠绵,路杰斯非但没有厌倦,反而全身上下都更急切地升起了对她的欲望。
原来世上还有这样销魂蚀骨的感觉。
滑腻得象是能吸住手的肌肤,用力掐揉就会硬挺,嘴里也会随之发出破碎呻吟的艳红花苞,被弄得又湿又滑,紧紧绞住他的那里,怎么蹂躏都象没个够……当然,他也同样喜欢她用小手摸遍自己的全身,一边摸一边流口水;用艳红灵活的小舌舔吮敏感的部分,包括狞恶昂然的尖端;她的身体当真象花一样又香又软,而当他令她到达巅峰时那种种美态正如乱花委地激浪拍岸,倚在自己双臂中急喘轻泣妩媚无比,轻易便让人血脉贲张,一尝再尝。
……总而言之,那些都是前所未有,不曾尝过的奇妙滋味。
就象突然打开一扇窗,看到了全新的,美丽无匹的风景,这种震撼和兴奋几乎令人眩迷。
“你不是想去皇家会场么,跟我一起走……”
啃咬住散发出甜蜜清香,雪白粉嫩的肩头,路杰斯一挺身,再次将自己送了进去。
***
乐儿端来清水,花晓也不掩饰颈项里的痕印---主要实在是太多了----懒懒地洗完脸,拿起一天的日程安排快速浏览。不错,字迹清楚,条理分明。看来有意将乐儿往全能秘书方向发展的这个念头,是做对了。
假装看不见乐儿咬紧的双唇,和红红的双眼,花晓淡淡地道:
“收拾一下行李,我们明天就动身,去狼图首都。”
第三卷 第十一章 名人没有隐私权
被那样含泪却又强忍的目光盯住,还真是一种罪过。
花晓最终还是叹了口气,放下餐碗:
“乐儿,我有扣你工资吗?”
已经具备青涩少年外形的小男孩低下头,肩膀微耸,一颗颗晶莹的水滴无声地落下来,迅速濡湿了地面。
……所以说,她还是更乐意同成熟的人打交道。“就因为昨晚的事?”花晓揉了揉眉心,“有那么重要吗?你不是常说,叫我拿出点大齐国女儿的作派来,我这好歹也是迈出了第一步嘛。”
“你……你不会跟他进宫吧……”抽抽噎噎的声音。
“我还没发病到那一步。”花晓冷静地指出。
“城主,你是我们的城主,本就应该高高在上,三夫四郎,绝不可以象这里的女人那样不要脸。”乐儿抬起头,泪眼里闪着誓死捍卫的锋芒,“只有没出息的女人才会被男人娶回去。哪怕他是国王,也不能折辱你的尊严。”
冷汗。原来乐儿是这样想的……
火星人跟金星人之间果然有着光年的差距。
但愿他永远都不知道他面前这个神气凛凛的城主,曾经嫁过一次,正是他口中那种最没出息的女子……
“你放心,”花晓诚恳向对方保证,“我不会,没兴趣,也不可能,成为谁的后宫收藏品。”走到门边,挑起帐帘。斜睨着一排迅速转变成若无其事表情的下属,冯大树,林九。老刀,包括红耶。却没有小冷,“所以,安心地干活去吧,诸位。我还从不知道,私生活是如此重要的一个东西。”
可是当然。私生活是重要的。重要程度跟这个人地等级地位成正比。
所以,当花晓去探望闪青,从飞鹰眼里也看到类似了然的表情时,不由深感郁闷。
真是奇怪啊。好象一夜之后,每个人都知道她做过什么事,对象是谁。那她先前的费心掩饰又是何必。
闪青拿坚硬地喙在她手指上啄了啄,同时表明喜悦和不满。它的头已能转动,胸腹还不能挪动。整个身体被包成了一只木乃伊,连翅膀都很难张开。
“很快就会好。不消两天这些绷带就会被你撕裂了。我还没见过恢复象你这么快地生物。”花晓安慰着它。顺便将一罐药汁递给飞鹰,“帮助愈合,生肌长肉的良药。如果你能给它灌下去的话。我明天动身去图海,你有什么打算?”
“噬尸者。”冰冷的琥珀色瞳仁里透出来的。是无庸置疑地复仇的渴望。“我要再去见见那个萨满。等后天闪青能起来就走。”
“小心些。”花晓并不赞成这种近乎孤军深入的举动,但她无法阻拦。正如谁也无法阻拦她要做的事一样,“不要忘记我们的赛飞之约。”
“我当然会记得。倒是你,”花瓣一样的绯色印记鲜明地烙在雪白的颈肌上,让人想不注意都很难。飞鹰研究而深思地望着密集的淤痕,“别断了翅膀。我恐怕不能说,国王是个合适的飞行伙伴。”
“大哥,你不要为这种事担心。”花晓轻松地站起身,长长地裙裾滑下来,落在地上有如湖里的涟,“能让人飞翔的,从来就不是翅膀。”
太过平静和挺拔地姿态,就好象一朵开在高山上的昂然地花。一瞬间,就算是淡漠地鹰眼里,也流露出欣赏的神色。
“对了,有样东西送给你。”
花晓低下头,看向飞鹰递过来地,用红线扎成一卷,色泽黯淡的旧羊皮。
***
阿莫养伤的地方就在闪青旁边。一壁之隔。但是他直到现在还没醒。花晓检查了一下,别的还好,就是额头有点烫,神志也处于昏沉之中。偶尔呓语,全是听不清的单字。
花晓猜想这是内伤引起的发热,没有生命危险,但一时也没什么好办法。怔怔地在病床边坐了会儿,喂阿莫喝了点水,又替他换掉额上已经变干的毛巾。
月光懒洋洋地趴在一旁,不时地拿头蹭蹭花晓的腿。它身上没有外伤,但从回来后,精神就很萎靡,吃东西也特别少。花晓实在不能理解这是被什么所伤,幸好它的状态也在慢慢好转,这才稍稍放下心。
阳光从粗糙的木窗缝隙里透进来,细小到看不清楚的粉尘在空气里飞舞,透着格外的宁静。
不知为什么,呆在大叔身边,总让花晓有一种踏实和安心的感觉。尽管大叔不会说话,却象是什么都能了解。他的沉默并不代表生硬,而是一切尽在眼中的包容。
小冷推开门,手中端着一碗药走进来,冷冷地瞪了花晓一眼。“让开,别在这里碍事。”
花晓摸摸鼻子,退到一边。所谓做贼心虚大概就是这感觉。
虽然之前就坦白地跟小冷交代过,大概会有这么件事,但无形之中,气焰还是消了一截。
就这样看着他,都能感觉得到,那从单薄的背影中透出的深入骨髓的忧郁和悲伤。
花晓几次想开说点什么,最后还是决定闭嘴。世上还是有很多不能用语言来解决的问题啊。她能给他的东西和他想要的不一样。所谓人心向背,自古以来都是幸福的最大障碍。
静静地看他喂完药,收拾起空碗,转过身。
走过身旁的时候,小冷突地伸手,将花晓拉到怀里,用一种几乎能令人窒息的力度,抱紧她的腰,再狠狠地一口咬在略嫌肿胀的唇上。
花晓一点儿也不敢反抗。乖乖地探出舌尖,忍痛予以回应。
得到响应,如暴风雨般的吻渐渐平和下来,转成绵绵密密的厮缠。花晓被吻得几度透不过气,原本身体就已疲惫异常,此刻更是全然无力,瘫软在小冷怀里,发不出任何反抗。
小冷的手指挑开衣襟,往内里缓缓地摸去。雪白细腻的肌肤贴在指腹上的感觉比喝酒更醉人,微微的颤动直叫人心荡魂移。
花晓一震,暗暗在心中叫苦。昨晚的情事实在是太过激烈了,这刻她能站在这里已属死要面子活受罪,要是再来一次,她非死掉不可。
一股清凉的舒适感从火热的,伤痕累累的肌肤上升起。“这次就放过你。”小冷指尖蘸了药膏,似笑非笑地在青紫印痕上涂抹,“早点回来。别忘了答应过我什么。”
这一瞬间,花晓觉得小冷简直就象救苦救难,大慈大悲的神啊----
第三卷 第十二章 低调的旅行
路杰斯行事利落,有着军人式的干脆作风,花晓秉承现代白领风格,效率也不含糊,第二天一早,就率着打包好装满的马车出发了。
马车是旧式的,暂时花晓还没顾得上车轮改革和座位减震,外加道路崎岖,行走起来越发的腾云驾雾,难以消受。
在惊涛般的冲击中,西凡的手一抖,才施法做成的水球倾刻迸裂,再告失败。虽然挥散及时,水珠仍然溅了几点在脸上,湿淋淋的不大好受。
从荆城到昆布距离不算长,却都以丘陵居多。所以西凡从起程到现在,还没能喝上一口水,这实在不是魔法的过错。
对面的女人眼都不抬,继续倚在柔软的兽皮中研究地图,一根芦管叼在雪白的齿间,悠悠地自手中的皮口袋中啜饮清水。
她这可不是挑衅。事实上她有邀请过神官大人分享,而对方也不出意料地拒绝。一套熟悉的过场走完,彼此心安。
两人之间这种互不相干,各行其事的方式从荆城起便延续至今,倒也有一种别样的协调。至少令小小的车厢内一片安静,宜于休养。
“我回来了。”车帘掀开,路杰斯闪了进来,健硕的身体立刻将本来就不大的空间填得满满当当。
----因为荆城城主花晓明面上的低调实质上的吝啬,回程的马车只肯给出三辆。在其中一辆半还满载了货物的状况下,国王与下属共挤一个车厢这种失礼地事,也就不显得那么奇怪了。
幸好这段狼狈的路途只要维持到昆布就好。昆布是位于图海和荆城之间一个颇为富饶的大城,原本花晓就想将货物拿到那个城市出售。现在虽然计划有变。但是凭借国王大人地面子,要区区几辆马车,那还不是轻而易举。
一道结实的手臂伸过来。蛮横地将花晓搂在怀里。另一只手抢过她地水袋,仰头灌了两口。再笑咪咪地将空袋还给她,似乎就等着她生气。
花晓不负重望,斜横一眼,似恼非恼地嗔道:
“会做水的人在那边,干嘛老来抢我的。”
最后一个字尾音上扬。嫩生生好象清晨荷叶上的露珠往下滚。果然意料之中地被男人用嘴紧紧堵住,唇舌交缠相濡以沫又是好长一段香艳时光。
分开时花晓的唇瓣已被吻得红艳微肿,偏生还不自知,微蹙妖眉拿舌尖去轻舔,霎时男人眼里地幽幽蓝芒又重三分,差点就要化身为狼,直接扑压上来。
这次花晓却没容他靠近一臂之内。浅笑着拿出研究了半天的地图给他看,指出几道着重划出的线。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
目前荆城到昆布这条路,根本不合理,换而言之。只是一条比兽道宽不了多少的,弯弯曲曲。似有似无的小径。如果换成她来修。在荒野上直线推过去,一定会快速得多。
她想修的路还不止这些。不过。暂时不急,倒可以先拿这个做试验。
路杰斯怀抱美人,头脑却并不因此糊涂,看了几眼,大致便明白花晓的用意。笑着对西凡道:
“你看,这是狼图第一个城墙还没建好,就急着要修城外道路的城主。你说她这是特别聪明,还是特别笨?”
西凡凉凉地看了花晓一眼,目光里全是旁观者清地了然。
要除妖吗?花晓坦然自若地回视,笑容不枝不蔓,清透盈然。
西凡哼了一声:
“如果费用无需国库供给,陛下就让她修建又有何妨。”
这位神官大人的算计也挺精明嘛。花晓微微一笑。不过,基本上,他这是投了支持票。
路杰斯倒有些犹豫:
“其实,建立传送阵比修路简单得多。”
“传送阵每天通过的数量都有限制,”花晓还没忘记她地车队是怎么移民到荆城来的,浅浅一笑,“我还是希望能有条真正地路。”
至于所有权,使用权,租用权这类问题,花晓是绝不准备提起地。提了也没用,即使路是她修的,所有权还是不会给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话简直可以看作对所有王权地概括。她要做的事,还是先斩后奏的好。
临近昆布,路杰斯又一次出去的时候,花晓放下手中的计划书,第一次认认真真地将西凡打量一遍。
白色衣袍,法师式的高瘦身材,一张可以吹捧成神圣的严肃的脸,果然是职业神棍的标准模样。看得出来路杰斯跟他的私交挺好。这也算政权与神权的和谐统一?想到这里花晓不免暗暗邪恶了一下,若是这两位能双体合一……倒也是一段佳话。西凡被她诡异的眼神看得悚然,索性主动介绍了一些人文。听在花晓耳里,就是神殿只管婚姻不管爱情,只要路杰斯还没将她往宫里领,他们要怎样胡天胡帝,翻云覆雨,都跟他这个侍奉神的人没有关系。
花晓心中大定,心想这年代真不错,还没来得及产生妖媚惑主红颜乱国这个罪名,那倒是可以少费很多心思。不过皇家礼节还是要从头学一遍的。据西凡表示,新城主第一次晋见陛下,按照惯例都会设一次国宴,会有很多王公重臣到场。
花晓笑了,这可真是天赐良机。
***
不停地传送,不停地换马。或许是商业之神保佑的缘故,这一路顺顺当当,连半点麻烦都没遇上。
数天后,当马车驶出碧绿的峡谷,沿着一道绵延的坡线爬上山峦时,图海城沐浴着夕阳的光辉,赫然出现在众人面前。
这是一幅用桔黄和赭褐为主色调出来的,壮阔并狂野的油画。
远处天边斜辉脉脉,晚霞如血,开阔的大片草原从山峦往下,一直伸展到仿佛无穷无尽的天外,图海城层层叠叠的各式尖顶房屋就象神手中的雕刻品,被精心地安放在原野正中。
花晓跳下车,浓厚而清醇的草木气息立刻扑面而来,将她紧紧地包围。
走了几步,站在开满紫白小花的山头最高处,深深呼吸着还带着一丝温暖余烬的晚风,感觉发丝在耳边轻轻飘拂,森林之心随着原野尽情展开,一时间,花晓当真有微醺欲醉,几乎可随风而去的晕眩之觉。
腰间忽地被人牢牢箍紧。因为美景的缘故,凑在耳边低语的男声似乎也变得特别醇厚而多情,性感到几欲令人酥麻:
“欢迎来到图海,我的城主,花。”
第三卷 第十三章
即便再怎么依依不舍,进了城,旅途就算结束了,每个人都得重新回到自己的职业角色。
总体而言,图海是个恢宏且充满魔法气息的城市。它分为上中下三层,没有城墙,而代之以数百面尖晶碑为基准,必要时立刻可以升起的防御阵。
城市的中央是一座巨大的白石广场,广场正中的八条宽阔石路以广场为中心,穿过密集的,形状各异的房屋,呈轴心样向外放射,成为图海的主干道。
广场正中晶莹粼动的巨型水柱,则是一道大型传送门,层与层之间的转移,全赖于此。当然,最上面一层是皇宫所在,军机重地,没有得到召唤而擅闯,据说会被卫兵请去免费吃饭。
路杰斯是属于宫廷的。才踏上通往城中心广场的白石大道,一只小如拳头的鸟就扑腾扑腾飞到他怀里,打个滚,变成一封粉红色印满玫瑰的信。花晓若有所思地看着这幕,心想,就算是长久不见的宠妃,这种品味也未免太奇怪了。
路杰斯注意到花晓的神色,顿了顿,有些不自在地道:
“自从财支部雇用了一堆女人当文书后,信纸也变得古怪了。”
花晓点头表示理解。路杰斯继续道:
“你们先去找家好的旅馆住下,就去星之鲸吧。接下去的事我会安排。”
还好他没有说,有空我会去看你。不过,作为一国之君,竟然在都城没有一座自己的行宫,别馆,或类似的用来金屋藏娇的玩意,花晓倒也深感诧异。原先她还做好准备能省下一笔开支哪。
看来在狼图,国王实在不能算个好职业。
西凡在回到神殿前,降尊屈纡给花晓指出一条明路:
“看见广场四周那些跑来跑去的小孩吗?只要三个铜币,就能雇他们带你到这个城的任何地方去。”末了还意味深长地补了一句,“图海可不是花园。如果我是你,一定将刀放在枕头下睡觉。”
那不是变相割脖子嘛。花晓对这种睡法实在不敢恭维。何况,再怎么说,能一下放倒她的人,还实在不多。
目送两人的身影消失在水波粼粼的立体柱中后,花晓回看同行的乐儿和红耶,叹了口气:
“一个奇妙的城市。但好象不太友善。”
第三卷 第十四章 内幕
“我来解释好了。”
淡淡一道身影,出现在窗外,祭服长袍,正是神官西凡。
花晓瞧了瞧大开的窗户,再望望正提起袍角,缓步而入的西凡,心中不免诧异,顶楼的门是否真是个摆设。客气地笑了笑:
“原来长夜漫漫无心睡眠的不止是我。神官大人既有相同的兴趣,不妨坐下慢谈。”
西凡的脸色灰了一灰,但还是聪明地没有接花晓的茬。
其实太阳底下,并无新事,讲来讲去,到最后仍然都是老套。
花晓一边聆听神官大人干枯无味毫无精彩可言的叙述,一边在心中拾缀起所有听过的帝国传闻。
苍狼,雪狼,赤狼。狼图自古三族合治,只不过现在路杰斯强势,独掌大权,才让苍狼一族独大。原有的领地已争无可争,另外两族便将主意打到新城上来。还没正式册封的花晓很不幸地被看中,成为暗杀目标。
花晓沉默了片刻,走到窗边,向下俯瞰。星光下沉睡的房屋群有一种既安静又温柔的表象。
“听说国王陛下勇猛过人,最近又添了两个领地,新城主这次也会跟我一起受封?”
路杰斯谦虚地道:
“其实连你一共五个人。”
这厮莫非是成吉思汗转世,瞧这扩张的速度真惊人。然而过速过快的扩张又会带来什么呢。分裂,制衡失均和尾大不掉?不过那跟她有什么相干。
“为什么他们会觉得,我是那五个里面最弱的?”花晓带着淡淡的微笑,转头瞧向西凡。“难道我对待敌人地方式,就一点也没传到图海来么?”
要利用人可以,千万别打着救苦救难的招牌。被卖了还要替人数钱。那可真是太违反她的一贯形象了。
西凡咳了一声:
“是我地主意。他们总要找个人下手,机会太多。防不胜防,不如让他们只盯着一个。要保护起来,也方便得多。”
不去看路杰斯,花晓颇有几分好奇:
“哦,可否请问一下。你用什么理由让他们选择了我?”
“你是国王最新的情人。”西凡微微一笑,“只需要让他们注意到这一点,别地什么也不用做。”
情妇=花瓶=新城只是慷慨的礼物,而她本身的存在可有可无。看来无论在哪个时空,想象与反想象总是永存不朽。
“可是看起来对方也未必尽信呢。”
就凭那小鱼小虾三两只,与其说是暗杀,不如说是试探的成分更多。
“还有十天呢,他们会信的。”西凡胸有成竹地道。
不是事实,也要变成事实。何况。就他看来,面前这两人地缠绵情态,只要稍外露这么十分之一。就足够令所有人瞠目。
封赐仪式安排在十天之后。不管怎么样,这意味着事件再糟都有个截止日期。花晓很难说自己是愤怒还是大松一口气。
夜已经深了。
西凡毫不犹豫地告辞。路杰斯没有走。他伸出双臂。拥抱花晓在怀,很难得认真而温情地道:
“你放心。有我在你身边,不会有事。”
他不说还好,一说,花晓就觉得自己的涵养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深呼吸三次,回复成嫣然微笑的模样:
“那当然。陛下的实力无人能予置疑,于我而言,能参与到陛下的计划,也是一种荣幸。”
路杰斯听出她言语里轻描淡写的讽刺。不过,他决定对她宽宏大度一点。
跟这个女人计较没意思。反正她也明白自己该做什么。
路杰斯抓住雪白柔软的颈项,深深地吻了下去。对方的嘴唇和身体如同传说中的魔女一样,充满异样地甜美。
***
第二天中午。
白晃晃的太阳挂在天上,一丝微风拂过树梢,以及广场上各式各样的摊点。从主干道往内,道路变成青石块铺成地小巷,继续向前延伸。
花晓发现,图海并没有明显的商业区划分。除了摆摊之外,就是一家家或大或小地店面。它们毫无规律地散落在蛛网一般地巷陌里,仅以高高挑出的一面招牌来昭示本店地特色经营。
这种淳朴的方式很容易勾起人逛街淘宝的兴趣,但对于要购买特定商品的游客而言,简直是种折磨。花晓总算明白,广场上为什么会活跃着那么多小孩。
以半个银币的价格,她也雇用了一个。小男孩黑头发,棕色眼睛,很会说话,名字也很讨喜:小米。
同行的还有乐儿,红耶。路杰斯换上平民装束,自愿作陪。
“我不明白那些杂货店有什么好看。除了灰尘的多少,我简直看不出它们还有不同。”
红耶不耐烦地道。虽然说逛街是女人的天性,但很显然,世界上有三种人,男人,女人,天才魔法师。
“夫人说了,这是市场考察。你要是不乐意,可以先走。”
乐儿忠实地捧着花晓买回来的小玩意,目不斜视。
“要不是她将你的安全塞给我,你以为我会喜欢在这破地方打转?”红耶冷笑,“看到街上这些扭扭捏捏的女人,我就想吐。”
乐儿难得地赞同她一次:
“这里的男人,一个比一个粗鲁。”
“你看那边,还有个敞着怀的……”
“那女人头上插满了珠花也不怕坠坏脖子……”
花晓听着身后两人的对话,深感空气之清新,生活之奇妙。
小米眨巴着眼睛,也不知是否真能理解那两个人的意思:
“其实有个地方你们该去看一下。那里什么都有,包括图海城最美的女人。”
第三卷 第十五章 疑是故人来
“最美的女人?”
花晓瞥了路杰斯一眼。难道这种东西不该出现在皇宫吗。路杰斯一脸无辜,回了一个我什么也不知道的眼神。
小米导游的口才非常流利便捷。
“是啊。你们都是外地人,没听过藏镜楼吧,楼里有很多美人,最漂亮的要数冬雪千红,听说她长得比精灵还要好看,跳起舞来就象天边的彩云,不知多少人为她着迷,连斐杰骑士和汉弥尔队长都曾为她决斗过三天三夜呢。”
花晓啧啧。政府官员的形象啊形象。路杰斯不动声色。
“要怎样才能见到这位美女呢?”
“去藏镜楼就可以了啊。藏镜楼是专门表演歌舞的地方,每天晚上都会有很多美女出场。不过冬雪千红一个月只跳两次,算你们凑巧,今天正好是她跳舞的日子呢。”
好吧,藏镜楼会给这些小孩分发回扣,花晓已能肯定。
“门票很贵吗?”
“不贵。一个金币就可以。但是要想坐到前面还得加价。楼上的包厢一间五十,如果想和冬雪千红见面,可以买花赠送。买了铜花可以陪喝一杯酒,银花加唱一支歌,金花的话,冬雪千红就会陪你坐上半个时辰,要聊天,喝酒,点舞都可以。不过,想动手动脚是不行的,”小米眼光在路杰斯身上打了转,最后似乎确定他武艺一般,“会被打出来呢。”
路杰斯气度很好,微笑不语。
花晓瞄了他一眼,知道他也有点好奇。但还没到强烈的地步。事实上,在这位战士国王的脑袋里,花晓想。大概除了政权,阴谋和疆域。已经没多大地方给别的东西。
只不过那价格……
一个金币还说不贵?花晓惭愧……这位美女姐姐多么能赚钱啊,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也不为过。或者应该说她幕后的老板很强大……可这种经营方法怎么越听越耳熟,依稀仿佛……极具现代之理念。想当年花晓被火王也带去过几回大齐地青楼,可没见哪家有这作派。
原本花晓对青楼也好,舞馆也罢。这类烟花之地都是不感兴趣的,如今却为这点模糊的气息有些心动了。人生四大喜,他乡遇故知。以前还不怎么相信这句话,落到这里,才明白那真是一种从血液里衍生出来地,故土难离的渴望。
花晓摸摸自己地脸。出来时戴了顶遮太阳的纱帽,不拿下来的话,应该没人能认得出来。再看路杰斯,金发垂肩。绣着简单花纹的短上衣,薄皮靴,长剑中规中矩地挂在腰间。敛去了王者之气后,他看起来也就跟满大街走着的那种剑士学徒没有两样。
那就去吧。至于是不是陷阱。有没有暗杀……除了心里面被当成饵地厌烦。花晓还真没把这档事放心上。笑话,她是谁。用通俗一点的话来讲,也叫半妖之体了。外加左手一个举世闻名的英雄,右手一个天才少女魔法师,这架势,出去行走完全具有做螃蟹的潜质,横着。
路杰斯常年征战,回宫时又忙于处理公务,对这些风流场所并不比花晓更熟悉。瞧见花晓的眼睛突然变得亮晶晶,不由大为诧异,想不到世上除了钱之外,居然还能有引起这女人兴趣的东西,也来了兴致,笑道:
“一个楼而已。喜欢的话,晚上去好了。虽然……”
低声在花晓耳边道了句,“不觉得会比你更好看。”
花晓若无其事地当成恭维收下,心想,国王的迷汤是天下最不可信的东西。不过他肯煮迷汤,这至少是一个进步。
红耶耳力好,也听见了。她鄙视地看着这男人,顺便把乐儿往身后拖拖。尽管乐儿跟她也时常不对盘,总比对方要贤淑温良一百倍,可千万不能被带坏了。
“不用等到晚上,现在就可以去啊。藏镜楼虽然晚上才有歌舞,但是白天也能听歌,喝酒,想看书,练剑,也都可以,消费满一百个金币,楼里还会加送一份特制点心,听说非常美味,”小米舔舔舌头,好象已经吃在嘴里一样,“是楼主祖传配方,整个图海也独此一份啦。”
花晓晕倒。这些简直就是穿越开店之必备密技呀。
突然想逗逗这小家伙:
“楼里全是美女呀,有没有美男?”
“当然有。以剑舞出名地飞樽就是公子出身,还有琴师清音无响,很多女客就是冲着他们,才天天去捧场啦。对了,楼里雇佣的佣兵队长,也是很威武的呢。”小米似乎认定了身穿夫人长裙地花晓,地位远在背剑随行的路杰斯之上,说得眉飞色舞,毫无顾忌,“他舞起刀来,哗,就象一团光在转,都看不清人影……”
“好了好了。”眼见路杰斯地脸色有转黑地趋势,花晓忙掏出一枚银币,打断滔滔不绝的广告,“那就麻烦你带路了。”
果然是要专人领着才能找到地地方。
穿过一段又一段狭窄阴暗的小巷,面前一片豁然开朗的湖水。花晓抬头望着湖中央藏镜楼三个字,实是佩服这位楼主的选址能力。
楼内的布局简洁而大气。中央舞榭歌台,四周散落放了些木桌锦垫,窗明几净花瓶斜插,毫无金粉之地的胭脂气。连端茶送水的侍者也清一色全是伶俐少年,言语行动极为轻快。此时还是下午,座中位置却大半已经有人。花晓暗暗点头,心想自己要是开店,也无非就是这个样子,不由对楼主更添好奇。
路杰斯虽然是国王,却不是绅士。他大约从来都没有付帐这个习惯,理所当然地要了个包厢,然后看着花晓掏钱。花晓皮笑肉不笑地看了他一眼,心想,要是我不能把这钱加倍赚回来,我就跟你姓。
趁侍者倒茶的当儿,花晓付了小费,微笑着提出想见楼主一面的要求。可惜蒙着面纱的人说话天生就缺乏那么一点诚信度,侍者非常礼貌地回答,楼主此时不在,有事可以转告。
这种充满了程式味道的答复当然不能叫花晓满意。笑了笑,她要来一张纸,中文写上有朋自远方来,英文写上HELLO,折成一个方胜,请侍者带给楼主。
路杰斯若有所思地看着她。本以为花晓是对那个冬雪千红,或者不一样的风月场所有兴趣,想不到能吸引住她的,却是楼主其人。她画的那几个符号又是什么?完全没有魔法气息。难道是联络暗号?
红耶和乐儿从没见过这样的处所,免不了各方打量。一时四人各有所观,窗外还有只黑猫滴溜溜地转眼盯着,正应了那句话,你在桥上看风景,别人在窗前看你。
第三卷 第十六章 楼主
水很美。案几上除了各种点心还有一些奇巧的玩意。要凭它们打发一个悠闲下午,并不是件难事。
花晓却有点心神不宁。随着日影一点点西斜,送出去的纸条如石沉大海,毫无反应,这种不宁,也就渐渐转成了失望。
这是可以预料的结果。世上哪有那么多凑巧……可是不能当面印证,终究不会甘心。嗯,这种心态,还真象被抛弃的怀春少女的单思眷恋哪。花晓自失地一笑。
“你究竟想要什么?”红耶突然不耐烦地问了一句,再笨的人都能看出花晓一个多时辰来的迟疑不安,“你可以直接说出来。不要以为你做不到的事情,别人就都办不到。”
天才少女高傲地昂起头。花晓被她提醒,一下子想到这世上还有种叫魔法的东西。
好吧,那玩意儿,她也是会一点的。
默默地集中精神,唤醒森林之心。
熟悉而令人舒适的意识渐渐如温水般弥漫过脑海,逐步向外扩展。一株又一株植物的意识被接触,卷入进来。
它们的感觉变成花晓的感觉,每一次抽芽,在风中的颤抖,露珠的滑落。可花晓要的不止是这些……让我看看,你房间旁边有没有树,最好还是那种年代古老,意识更觉醒一些的……花晓在庞大的意识海中尽情搜寻。
突然间,她碰到了。但这绝对不是个愉快的记忆。
一种冰冷如雪山,锋利如尖刀样的异体意识突兀地出现在她的领域。带着强烈地敌意和杀气,迎面一击。
花晓猝不及防,森林之心原本就只是一种意识而非攻击法术。一时间,所有伸展出去的无形触角如被火烧,她本能地往回骤收。却仍被狠狠灼伤。
平静的面容骤然苍白扭曲。就象被人当胸刺了一刀似地,静坐幂想中的花晓突然倒了下去。连四肢也不由自主地蜷缩起来。
乐儿红耶无不大惊失色,动作最快地还是路杰斯,一伸手就将花晓抓进了怀里,淡蓝色的光芒一闪,没入了花晓的胸口。
红耶挑了挑眉。哈。居然是蓝血之颂……这不是法术,而是传说中只有苍狼族嫡脉王血才能释放出的治愈能量。真不错嘛,这男人对花晓还挺有心,小冷医官的正君位置可能要悬了……
红耶熟练地施放出防御结界,将四人一起笼罩其中,眼睛不知是因为看到罕有地招式,还是因为最新的八卦而闪闪发亮。
门突然一下被撞开了。
“刚才的就是你?”来者一眼就看清受伤的是谁,阴沉地盯住花晓,“你不是人类。你从哪里来?怎么会有神树之力?”
美女。这大概是所有人看过后的第一感想。来者身着宫庭式的重绉长裙。曲线玲珑,白裾如雪,金色长发仿佛最灿烂的阳光。衬出轮廓优雅秀丽,堪称神造的一张完美脸庞。
如果不是她脸上过于阴森的表情。和一双蓝眸里重重地杀机。或许每个人都会被这样出众,好象能发光一样的美貌所吸引。目眩神迷。
“你又是谁?”红耶第一个大怒。同为女性,对方美貌的杀伤力对她微不足道,而这种视她如无物地嚣张更是犯了天才少女的大忌,“别以为你换了张脸我就认不出你是兽人,啧,让我看看,还有什么,哈,这么恶心地味道,是九蛇鬼木……”
话没来得及说完,来者面色铁青,喃喃一句低语,一道漆黑之箭自指尖直冲而出,打了个滚,在空中迅速如羽翼般张开,向红耶扑去。
红耶地结界瞬间被冲破。
空气中都似乎能听见那道防线破裂时的痛苦地吱吱声。
天才魔法师脸色稍变,嘴唇快速地翕动了两下,一片淡红色绯薄如晚霞的光雾应声而起,拦在身前。
魔法与魔法悍然在半空碰撞。翻滚。厮杀。
狭小的空间内气流都仿佛为之扭曲抽干。包厢内靠近她们的果盘茶杯一个接一个地然炸开,碎片却不下坠,每一片都象被强风卷起一样,在空中打转飞旋。
桌椅簌簌震动。越来越剧烈。连石质的地板都象随时可能裂开。
路杰斯一皱眉,单手抱住花晓,另一手拔出长剑,向两人中间劈了下去。
最纠结扭曲的部分被齐刷刷地劈成两半。原本普通的铁剑,在遇到魔法旋涡后,边缘却泛起了淡淡的青色的光芒。
来者被震得后退了一步,脸色不知道是因为震惊还是受伤,变得纸一样苍白。
眼中狠厉一闪,突然换成了一种少女般娇蛮任性的口气:
“你是谁?为什么要帮她?”
所以说,美貌永远是一种力量。同样的口气,换成样貌普通的人来说,只会被人讥笑或提防。从这雪一样洁白的少女口里吐出,就好象带着一种天经地义的芬芳,叫人无法怀疑或抵抗。
花晓已经不再疼痛,但仍全身无力。现在她只希望路杰斯不会突然松手,将自己扔下地。
“你就是冬雪千红。”路杰斯收回长剑,肯定地微笑:“全图海最美的女人。那小孩果然没有说谎。”
或许是因为路杰斯的举动,冬雪千红也收敛了敌意,不知所措般地咬了咬嘴唇:
“可我从没见过你……”
红耶被乐儿在一旁扶着,唇角微微沾着一缕鲜血,显然吃的亏更大些。
乐儿忍不住冷笑:“夫人,我们回去吧,这里的气味真难闻。”
花晓汗。她可不认为冬雪千红会有什么顾忌或善心,不对孩子下手。
偏偏她这时不知中了什么邪,连话也说不了。只能无奈地看向路杰斯,示意离开。
“急什么。”路杰斯目光一闪,反而坐了下来,神色悠然,“还没看到传说中的雪之舞,现在就走,岂不是种遗憾。”
冬雪千红怔了一怔。这男人的反应不象她遇到过的任何一种。但最后,自信心还是占了上风。
试探地指着花晓:
“我才不要为讨厌的人跳。如果你肯将她留下,或许……我们可以到我的雪楼……我为你单独一舞……”
“也行。”路杰斯爽朗一笑,居然从善如流地将花晓放下,“受到美女邀请是我的荣幸。”
乐儿和红耶狠狠地盯着路杰斯,反而是花晓用眼神示意他们镇静。
“小雪,我早就跟你说过,就算你再具绝世美貌,这世上总有几种人是你迷惑不了的。”一道男声平静地响起,“真正聪明的人,心有所属的人。我想,我们英明的狼图王应该属于前者,对么,陛下?”
被震开的房门外多了一道身影。这身影是属于一个瘦弱男人的,他坐在垫着厚锦,装有机关滚轮的铁椅上,一袭灰色的外袍并不能让他苍黄的脸色更加好看,唯一的用途大概只能是让那双呈现诡异灰白的瞳仁不那么明显。
如果能出声的话,花晓想她一定会情不自禁地叫起来。天啊,她总算明白这里的一切为什么这样眼熟了。这本来就是她当玩笑一样讲给他听过的事啊。
可是,为什么活力十足,曾是大齐国最好商人的柏令伊,会变成现今这个模样?
第三卷 第十七章 开端
这男人才是正主。
尽管从外形上看,他如此孱弱,不带任何魔法气息,仿佛风一吹就会刮倒。
路杰斯敛起了笑容。一瞬间,花晓第一回觉出,面前这男人当真是位国王,眼神和气势不怒自威:
“你就是这座楼的主人?”
“是的。身有不便,林伊失礼了。”
“你很能干,这楼开得不错。只是,上一季财支部的税收报告中,我并没有看到藏镜楼的名字。也许你能给我个解释?”
狼图的治国方式和大齐是不同的,或者说,相差甚远。分封领土是主要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据花晓所知,政权分工要粗疏得多。
在狼图,国王以下设机要院,军枢部。机要院又分成财支部和星室法庭两部分。军队不论魔武统属军枢部,由国王亲自主管。此外,还有相当于议会和监督部门的三族长老会议,以及负责主持祭祀,预示吉凶,实际最常用的技术还是治疗的玛吉神殿。玛吉就是狼的意思。花晓最初听到这个殿名时象牙疼一样裂了裂嘴,习惯了将龙当作图腾的幼小心灵还不太适应这个新替代。
能呈现到国王面前的税收报告当然是取其要略,不可能太过繁琐。但象藏镜楼这种叫得起惊人价位的舞楼,无论如何都应该榜上有名。
“大概是因为本楼才开业一个月,还没被列入税收名单吧。”柏令伊不紧不慢地道。
路杰斯眼中露出诧异的微芒。虽只一闪而逝,仍叫花晓看得清清楚楚。
忍不住腹诽。一个月有什么好奇怪的。也不看看那是谁,那可曾经是大齐最强的商人啊。
花晓非常努力地呜呜呜,却怎么也发不出音来。
柏令伊注意到花晓的异常。瞧了一眼。关心地问:
“这位姑娘可是身体不适?在下粗通医道,能否让在下瞧上一瞧?”
不管这句话是真心还是假意,花晓明白。除开冬雪千红,要是真有人能了解这是怎么回事。并替她解开这种莫名其妙状况地,大概也就非他莫属了。
轻微地点了点头。这是她现在仅能做的细小动作之一。心中默道,柏令伊,你这不声不响失踪的家伙,可千万不要叫我再失望一次。
路杰斯并不相信柏令伊。但也没有阻止。他清楚,花晓突如其来地病症和这楼,和冬雪千红脱不了干系。如果这男人当真聪明,就一定会让花晓及早恢复,早送走早安生。
可是理智和情绪这两种东西,往往是一辆车上的两只轮子,各行其道,永远无法交融贯通。
很难形容看到那女人突然倒下时地感觉。路杰斯怀疑自己是中了精灵的迷药,或者某个上古魔法师的恶毒咒语。因为那一刹间。路杰斯忽然觉得心口很痛,痛到他只有紧紧地抱住她,感受到她肌肤的温暖。才能稍微和缓一下狂卷的怒焰。
古怪而强烈地情绪!
一方面,面对冬雪千红的挑衅。他习惯性地象个国王一样应答。盘算,有条不紊;另一方面。当楼主到来后,望着无力躺在卧榻上,被林伊治疗中的娇弱身影,路杰斯开始反思,自己这是怎么了。
但是以国王的思维方式,是很难得出答案的。因为众所周知,只有女人才会更注目那玩意儿,并奉若神明。
要让一个几十年都不信奉温妮丝----爱神----力量的凡人,忽然间改变主意,的确也未免困难了些。
最后路杰斯耸耸肩,将想不通的念头扔开,重又将注意力集中到现状上来。
***
花晓全身都很痛。
柏令伊不知对她施用了什么法术,令她蓦地又象被火灼一样,痛苦而无处可逃,几欲窒息。
突地一根长针刺下,花晓终于昏了过去。
再次醒来时,花晓发现自己正躺在星之鲸的顶层房间内。除开脱力般地虚弱外,再没感觉任何不适。
屋里纱幔轻飞,空无一人。传说中一定会痴情守在病床边的男主完全不见影踪。
从大开的窗户里却可以看见漫天地星辰,颗颗璀璨无匹,照耀下来的光芒还是那样充满童话地温柔。
如果不是手腕上一道淡淡粉红,快要消失地印痕,提醒着花晓确有其事,花晓一定会认为那是昏迷中的梦境----柏令伊划开她地手腕,精确而冷酷地放出一杯血,收入结界。
他的动作很轻巧,高背滚轮木椅又遮去了所有人的视线。而就算看见了,也会认为这是治疗方式的一种吧。
只有花晓知道不是。
还能有别的吗?她在冬雪千红身上闻到同类的气息----虽然那气息如此浑浊混乱,低劣不堪。
或许是她比冬雪千红幸运。塔灵先生所在的魔法阵元素充沛,后来又被厉氏兄弟带入异境,收到森林神树的大度馈赠。花晓就此摆脱了吸血为生的困境,得以象一个正常人般存活在世间。
可冬雪千红不行。花晓知道她冲到自己面前所为何事。要是有可能,这美丽到极点的人造美女一定更想将花晓的血吸光,而非只是一杯。
一道黑影不知何时出现在屋内。
“夫人好些了吗?”
花晓静静地抬头看他,原本急切着想要说出来的话,现在已没了冲动。
乐儿正在煎煮一种据说对她有好处的宁神木汁。红耶在隔壁养伤。藏镜楼已被暂停营业,根据国王大人的口谕,什么时候花晓完全恢复,什么时候考虑解禁。
柏令伊说这些话时语气没有任何波动。花晓也不能确定他是否心怀不忿。
这就是皇权时代的行事风格。无须证据,可以株连,国王大人的旨意就是一切。
“回头我就跟陛下请求,将藏镜楼解封。”开玩笑,猪养肥了才能杀,关起门不让人做生意,税又从哪里收。花晓漫不经心地问道,“能告诉我那位冬雪姑娘是怎么回事吗?”
柏令伊沉默了片刻。
“她是一个被人捉去做黑魔法试验,好不容易跑出来的可怜孩子。我收留了她,并竭尽所能给了她美貌。可我却不能给她健康。夫人有着显赫的地位,君王的宠爱,可谓事事如意了,为何不能发发慈悲心肠,放过她呢?”
如果没有那一刀的话,这话听起来就合理得多了吧。
信任象一朵飘浮的雪花,在阳光升起的时候,连最后一点,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真是个可怜的人哪。那么,这次的事我就宽宏大度地不再追究了。但,下不为例。”以一种高贵女性才会具有的优雅风姿,花晓嫣然一笑,如此承诺。
可是,尝过血的野兽还能止住渴望吗?所以,这句话,其实是一个明知无用的警告啊。
***
路杰斯半夜进屋的时候,看到花晓正仰望着窗外的星光发呆。
当他想去检查她的伤势时,她却用两条手臂紧紧搂抱住他,以从所未有的热情向他索欢。
路杰斯制止住她的躁动,温柔地吻遍她的全身,生疏地用手,用唇予以她抚慰。这不是花晓想要的节奏,但被完全控制的她毫无扭转局面的能力。
“你这个混帐。”
“终于骂出来了吗?我还以为你永远都只会在心里嘟囔……”挨骂的男人反而轻松地笑了起来,身下的动作更加缓慢和煽情。
“色狼!猪头!沙文主义的猪!你明明知道!可是为什么?为什么你非要逼我……”
“对不起……我也不知道……一直讨厌的……可就是很想要……”
所有的温慰也好怨恨也好,最后通通化成高高低低的呻吟和急迫的喘息。化身为兽的男人终于露出了真面目,一次又一次地将花晓送上巅峰后,犹自啃咬美味般不肯罢休……
第三卷 第十八章 奴隶市场
花晓在洒满阳光的枕间醒来。身边的人已经不见了。这样很好,有些事情,就应该象梦一样。
“虽然他是国王,我还是要说,早上醒来不侍奉妻主就走的男人连做侧夫的资格都没有。”乐儿捧着一个热气腾腾的食盘,没好气走进来,食物的香味和他沐浴在金灿灿光芒中的样子让花晓顿时想起画中天使。
“还是乐儿最好了。”花晓低声笑道。这样贤淑能干大度又忠诚的小男生,其实也很可爱啊。如果他是她的那道菜就好了,“不过,别在图海的其它地方说这句话,会因为大不敬罪被抓的。你还没看到吗?狼图的风俗跟大齐完全不同。他们可不理男子须温良贤惠那一套。”
“我知道。”乐儿拍开花晓想去偷食物的爪子,先端来一边的水给她擦脸擦手,有点郁闷,“其实在大齐也有男子当家主,但那些女人都太没用,你可不一样,你是我们的城主。”
意识形态被突然颠覆的感觉就是这样。花晓同情地拍拍他的肩,想起自己初入大齐国时的震惊和荒谬感。
“准备点零钱,一会儿我们去逛玛兰市场。”花晓一边啃无花果一边道。她早已打听过了,图海没有象样的商业街,却有市场。一个是专为贵族准备的,另一些则面向平民。最大的那个叫玛兰。
“今天我们哪儿也不去。”乐儿双手叉腰,放出管事风范,冷冷地瞪着她,“直到你伤愈为止。”
花晓不觉得自己还有伤。她现在能跑能跳,能说会道。简直可以去参加体操全能比赛。但昨天的事确实很奇怪。如果说因为冬雪千红也具有植物体质,自己的森林之心能感觉到的话,她怎么就能攻击。而自己不可以呢?
连路杰斯也不清楚其中的原因。柏令伊可能知道,但他不会说。还有一个人也应该知道。黑魔法师嘛……花晓叹了口气。
不要去想他了。自从那天决定遵循“目地是主要的,手段只是一种方式,要合理地利用资源”这种生存准则后,花晓就坚决切断了同那个人的联络。听起来这有点矛盾,但花晓地确还做不到被一个太过了解自己的人旁观……尤其是自己精神力量薄弱失控时……
***
一场争执。最后还是以乐儿有条件地认输告终。
市场上乱糟糟的,人很多,耳边充满了吆喝声,叫卖声。
大概是狼图好战的缘故,花晓仔细观察的结果,发现玛兰市场上最常见的三样货品是:马匹,武器,奴隶。丝绸玉器这类精美器物倒也有,但价格偏高。问津地人也少。
微微皱起眉。一个相对空白的市场……是好事也是坏事。就心理角度而言,花晓自认在商业国度里打过滚的她有一种天然优越感。但环境不同,人心不同。很难说一样的营销策略都会有效。嗯嗯,引导。引导才是最重要的。就象前世。她疫苗部的同事时不时跑健康类报刊发一些X月可能流行XX病的风行标……
走过草药摊的时候,花晓停下来挑选了片刻。以关怀为名给还躺在床上的红耶配了几付补药。又把熬药喂药这个光荣任务交给了乐儿。嘿嘿,就不知天才少女在吃药这种事上有没有天份了。继而零零碎碎给自己,也给小冷选了几十种常用药,都打成一个大包,勉勉强强塞进了空间耳环,唉,什么时候要买个更大地空间口袋才好。可惜这种东西好的简直是可遇而不可求。
一路走一路看,没打算买太多东西,结果还没走到一半,两人手里就都已经拿不下了。
所以说逛街真是女人的天性,哦,在大齐国时,要改成男人。
在奴隶围栏前,他们遇上了柏令伊。柏令伊还是一袭灰衣,坐在两人抬地简易软椅上。他身后跟着两个随从,还有一个肩披白纱蒙着面的袅娜女人。
花晓体内地森林之心突然起了微微地波动。它还记得那个不善的袭击者。花晓将它压制下去,和装作不认识那个女人是冬雪千红。礼貌地同柏令伊打招呼:
“真巧,公子也来买东西吗?”
柏令伊点点头,对花晓地态度还算客气,当然,这种客气是指对一个地位挺高,轻易开罪不起,性格还算宽宏----或者愚蠢?----的陌生贵夫人而言。
花晓跟着软椅并肩走了几步,两人就市场物品繁华狼图政治稳定发表了各自的赞赏。昔日可还没聊过这种话题哪。花晓微笑。
这时的阳光正好,落在柏令伊一根根斑驳的灰发上,两人靠得又近,花晓甚至能看清那眉梢眼角的细纹,也不知他经历了什么样的沧桑。可自己又何尝不是呢,岁月令人老。一转眼,两人就都已不是原来的两人了。
只不过浮光掠影一个注视,柏令伊居然能捕捉到。疑惑地看了花晓一眼:
“花夫人以前见过在下?”
因为决定已作,花晓此刻的心情倒也坦荡,温吞吞地一笑,充分利用贵夫人善良和愚蠢的特权:
“不是。只不过看到公子的发色灰白,颜色纯正,想问问染料是在哪家理发店买的。”
***
狼图的奴隶多数来自战俘,所以全由官方出售,守卫也都是正式士兵。
高高的围墙内,一大片的空地上钉着一个个粗木制造的围笼,所有奴隶都被分别关押在笼里,一笼数人至几十人不等,按类分开,任人挑选。
奴隶们的目光基本都是呆滞的,花晓看了只觉得灵魂都要震颤起来---这就是文明留下来的矫情和后遗症了,明知自己做不到奴隶解放,却还是受不了那种失去自由没有希望的眼神。
不过幸好花晓这次来,也是要替荆城挑点劳动力的,正处于穷则独善其身和达则兼善天下之间,算不得一无是处。
花晓暗中留意柏令伊的目光,发现他们的注意力全落在年轻的异族奴隶身上,而且真正在挑的人不是柏令伊,是冬雪千红。
这倒是挺有意思。花晓肯定冬雪千红买奴隶绝对不会是为了叙旧或大发善心,那她想要拿那些可怜的异族人干什么?花晓想了想,意味深长地笑了笑,便向柏令伊告辞。
带着乐儿一路直奔负责奴隶出售的文书处,要来奴隶清单,花晓充分摆出贵夫人或庄园主的作派,看也不看,纤手一挥,便要文书估算出所有异族人的身价。
人数不多。新老病残,七拼八凑加起来,也才三十来个。其中居然还有三个兽人,一个精灵。
一共七十三金币。
花晓也没还价,爽快地付了钱。刚将一叠身契抓在手里,柏令伊一行人来了。
果然,冬雪千红想要的,全都被花晓买走了,一个不剩。
面对文书爱莫能助和花晓似笑非笑的表情,冬雪千红大怒,一扬手就向花晓脸上挥来。
花晓暗暗冷笑,计算好方位,微微侧脸,脚下却象吓呆一样,动也不动。
这是等级制度极其森严的时代。一个平民出身的舞女,竟敢当众殴打一城之主,下场可想而知。
“住手!”
异口同声的两句。
柏令伊抓住了冬雪千红的手腕,另一道打马而来的人影则将花晓一拧一带,护在怀里。
往好里想,这也算英雄救美吧。尽管来得极不合时宜。花晓倚在路杰斯的怀里,暗叹。
第三卷 第十九章 断刀.眼
路杰斯大概才从议事厅赶来,穿着一身苍青色镶有链甲的骑服,没带头盔,齐肩的发丝被风吹得有点乱。但这一点也无损于他作为年轻国王应有的威严和冷峻。
他骑在黑马上,冷冷地盯着柏令伊,直到他们行礼完毕,才开口道:
“我以为昨天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难道这就是你对我的保证?”柏令伊的脸色很不好看,但仍旧镇定。他冷静地向国王道歉,并表示,有他在场,不会有任何失礼的事发生。
计算未遂,花晓也没了张牙舞爪的兴致。从路杰斯的马上跳下,她转身就要离开。
“请等一等。”反而是柏令伊喊住了她,彬彬有礼地道,“我想以三倍的价格,向夫人买下刚才那批奴隶。”
“为什么?”花晓一脸疑惑。
“雪儿新编了支舞,想加入异族风味,需要一些外乡人帮助。”柏令伊瞥了眼冬雪千红,宠爱的神情掩不住地流露出来。
“啊。很好的一个理由。”花晓客客气气地点头,客客气气地拒绝,“可是我买下了他们,他们就是我城中的属民。我没有卖掉属民的习惯呢。”
“奴隶和平民并不相同。”柏令伊微笑,“这样吧,我仍按三倍总数的价格支付,夫人只需将其中的四个给我就行。您看怎么样呢?”
花晓盯视了柏令伊片刻。
毫无疑问柏令伊变了。他从前是个真正的商人,谈判时绝不会过早地暴露自己的意图,也不会拿钱砸人。倒底是他现在有了足以嚣张的资本,还是花晓伪装得太好,柏令伊将她纯粹地看作一个头脑简单的国王情妇?
花晓宁愿是后者。她简洁地回绝了他。
“不。我不愿意。每个人偶尔都会有点任性。您可以当我正坏脾气发作。”
“难道您地新城不需要贸易通道吗?”柏令伊紧盯着花晓,尽管隔着轻纱,他什么也看不清。但那两道目光仍然有形般锐利,他的声音也非常低。仅能传到花晓的耳中,“如果我为您打开图海地交易大门,您的脾气是否会好一点呢?请注意,卖不出去地物品是没有价值的。”
“要打个赌吗?”花晓听见自己同样低沉而冷淡的声音,“显然您将自己当成了无冕之王。但我想告诉您。我带来的东西一定会卖掉,而且以后也会卖得很好。”
“需要国库为您买单吗?”一缕讥笑浮现在柏令伊的唇上。
“只要有一张国库或国王本人地支付单,您都可以判我出局。”花晓冷冷地注视着对方。对面相逢不相识是一回事,昔日知交变得如此尖刻无理又是另一回事。很难分清充溢在心底的情绪是伤感还是恼怒,“直说了吧。我来就是为了打开市场。这点您阻止不了。交易的本质在于流通。”
柏令伊突然发现他或许看错了这个女人。这种剽悍的气势和谈吐,绝非一个寻常女人所能具有。
但那又怎样。一个贫瘠之地,一个连城形都没有,顶多称得上生活居住点的地方,能拿得出什么特产。就算有。车马辚辚地运来,还要加上一笔不菲的开支。
“您想赌什么?”
一个简单的赌注就这样成形。
***
走过冬雪千红身边的时候,花晓没有看她。却又一次感受到了那股冰锐锋利,直接压过来的杀意。明显比上次更强大。更汹涌。只是因为被主人抑制得当,才不曾造成伤害。
这是一种赤裸裸地恫吓。威胁。挑战。无论是施者还是受者。都相当清楚。
修练到花晓这种成精的级别,当然不会被这点小小的挑衅而激怒。
连面纱都没有颤动半分,花晓带着乐儿,淡笑而过,惬意地感觉到对方陡然提升地怒气。
柏令伊的深沉老练,怎么这女人就没学到半分呢。
花晓一面惋惜,一面暗想,也许真该好好打听一下了。突飞猛进地攻击力,强烈到不两立地敌意,这些究竟是怎么回事。
***
继第一天之后,国王又一次丢下工作,陪情人游玩去了。
这条消息无疑会很快象长了翅膀的小鸟,飞遍整个图海地大街小巷。但此刻,花晓还不知道,国王本人也不在意。
出了城门,原野象浓绿地毯一样斜斜地铺陈开去,在远方隆起成淡青色带着雾气的山岚,极目直至天际。一道道浅灰色的小道纵横其中,就象仙女细心织出的精美花纹。
这是长夏,草原一年之中最华美也最迅速易逝的季节。
两人一骑,路杰斯带着花晓迎风驰骋。谁也不作声,却都能感觉到,彼此心中的快乐。
一直奔上山岗,路杰斯才缓缓收缰,停了下来。
花晓的脸颊被野风吹得嫣红一片,眼睛却如星辰般格外明亮,路杰斯忍不住抬手抚摸,微笑道:
“你喜欢山野,胜过城市。和我一样。”
那是因为您的城市里实在没啥可宅啊。花晓揉揉麻木的耳朵,讪讪地道:
“那个,风大了一点。”
路杰斯浅笑不语,捋了捋被风吹乱的秀发,手指一寸寸游移于柔嫩肌肤,半晌才道:
“笨蛋,以后不要站着挨打。那个女人我会处理。你是城主,谁也不值得你那么做。”
“正因为我是城主,所以这才是个一劳永逸的办法。”花晓不服气地挑了挑眉,“名正言顺地将她关起来,直到我离开,不是很好?再说我有分寸,被她碰一下也不会疼。”
“没那么简单。”路杰斯跳下马,顺便将花晓也抱了下来,摊开披风,坐在地上。草丛碧绿如茵,清风拂过山岗,遥遥吹向澄澈的天际,“你听过刺客这个职业吗?”
“在大齐叫作暗杀者。”花晓淡淡地道,“几乎每个大家族都会养一些。”
“在狼图不同。他们不属于任何家族,而是自成一系,就象雇佣兵一样。这几年来,最有名的刺客组织,叫做断刀。”路杰斯铁一般结实的臂膀将花晓圈在怀里,两人耳鬓厮磨,意态亲热,谈的却是最肃杀的话题,“我已经派人跟着冬雪千红,和藏镜楼楼主了。”
花晓一惊:
“你怀疑他们是刺客?不,他不可能。”
“你说林伊?”路杰斯敏锐地握住她的下巴,逼她正视他的双眼,“为什么不可能?那天暗杀你的刺客,他们的线索到藏镜楼附近就断了。我找人调查过林伊,没人知道他的来历,却查到他在很多行当都有生意。他哪来的钱财,哪来的人手?刺客组织中,历来有眼这个职业,专门负责接洽和收钱。我怀疑,他就是断刀中的眼。”
“他本就是一个很能干的商人,而且家财无数。”花晓垂眸,咬住唇,“你不能因为他会赚钱,就怀疑他。证据最重要。”
拧住下巴的手指一紧:
“怎么,你跟他很熟?”
“以前是朋友。现在么,不好说是对手还是别的什么。”花晓想起那张冷漠的面容,怅然道,“他不认识我,我也快认不出他。我们刚刚才打了个赌。他的冬雪千红却想杀我想得发疯。”
“你们那时说话,就是在打赌?赌了什么?”路杰斯明显生出了兴趣。
花晓抬眼看他,慢吞吞地道:
“一个要求。”
第三卷 第二十章 这就是行为广告
在有限的上一世生涯中,花晓曾参加过不少次宴会。基本上,除开那些纯属吃喝玩乐的亲友会之外,每一次赴宴就象一次战斗。
正所谓,职场就是战场。宴会就是机会。
到了异世界之后,参加宫宴,这还是第一次。
夜幕降临。苍狼宫殿内灯火辉煌。
马车停在光滑冰冷的宫门台阶前。
“法利尼•崔•特兰队长携夫人驾到!”
“京度•安•蒂斯亲王驾到!”
“花晓•弗朗西丝城主驾到!”
最后一句话硬是让司礼官喊成更高一度的调子。
衣香鬓影的大厅内,或明或暗的目光象听到命令一样突地聚拢来,探照灯光般熠熠投射在门口。
慢格。
先迈进的是一只绑着精致牛皮,露出娇嫩脚指和后跟的纤纤玉足。再往上是雪花般纯白的裙裾,柔软而服贴地裹在修长的双腿上,仅在右侧开了道截止大腿中部的细缝。行走起来,莹白玉腿若隐若现,优雅之中,有着格外的撩人。腰肢的部份极细。细到连衣物都仿佛变得格外柔薄,盈盈不足一握。胸却因此而更加挺秀,弧线完美地收在V形领的长裙下。一枚红泪样的宝石坠在乳白色的丘谷间,灯光一照,竟分不出宝石和肌肤,哪一样更璀璨。
深红色的长发直直地垂落,末端及腰。两侧夹挽,瀑布一样披泻在肩背。发丝间的娇靥,下巴是小巧地。唇是珊瑚色的鲜嫩。眼眸狭长深邃,微挑的轮廓异样妖洽。当晶莹地眼波微微一转时。厅内每个人都觉得她似乎看到了自己。
原来,国王宠如掌珠的新情人,就是这个样子。
路杰斯办事效率很高。不到两天,一场以赏花为名地宴会就这样华丽丽地召开。
国王是什么时候改变兴趣爱好,喜欢上花卉了呢?这个答案。消息灵通的宫廷人士心中尽皆有数:此花非彼花。就象雄性生物都偏好在雌性面前显露羽毛一样,这分明是国王陛下为了讨新情人的欢心,而特意举办的,炫耀式的晚宴。
真让人嫉妒呀。以前还从来没有过这样地例子----醉心于征战杀伐的国王好象在一夜间懂得了情趣的美妙。
对于造成这种变化的女人,众人都拭目以待。
而花晓,也一点没让他们失望。
款款向前。人群不自觉地向两旁分开。
路杰斯含笑,亲自离座迎接。他握住花晓的右手,将她带到自己的身侧。
唉,最老套的法子。往往都最为有效。花晓懒懒地坐下,接收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复杂目光,知道自己的惊艳出场。算是成功了。
无论是作为英雄王,还是国王政治考量上地意义。路杰斯如此大张旗鼓看重的人。本身就具有吸引人目光的资质。加上花晓出众地外表,对节奏的把握。毫无悬疑地便成为今晚地绝对焦点。
赏花是件雅事。前来共襄盛会地名媛闺秀也很不少。不时有人袅娜地走到厅中,以一段舞,或一支歌,或别的什么玩意,献给国王,以作礼赞。
竟然还有这么一种风俗。小姑娘们脸上或娇羞,或大胆地神情,真是美态各呈。
“这究竟是赏花会,还是才艺表演大会,我倒是看不懂了。”花晓似笑非笑地睨了路杰斯一眼,心想这些人算是白费劲了。路杰斯清明的眼里哪有半分歌舞的身影。
“谁叫我还没有立后。这是未婚主人的权利。”路杰斯亲昵地握住花晓的手,“我的祖父就是这样选中我祖母的。也许,人们会希望历史重演。怎么样,你有没有这个兴趣?”
花晓嫣然一笑,含情脉脉地与他对视:”一个人做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
路杰斯哑然,拎起她的手指,放在唇边轻轻一啃。
看着两人眉间眼底的柔情蜜意,有人坐不住了。一个穿着如锦鸡般繁艳的瘦高男子,出席行了个礼,一番长篇大论的赞美后,花晓只听出一个意思,宾客们都想见识一下新城主过人且迷人的才情。
“啊,这些歌舞我都没学过。”花晓如他们所愿,很干脆地回答,“所以我就不献丑了,只管欣赏就好。”
过了一会,又有人恭敬地站起,要同花晓谈诗论对。被花晓奇怪地看了一眼:
“我很象来考试的吗?你以为我来竞选宫廷诗人?”
这下所有人都明白了。
果然如同传说中一样,国王的新情人空具惊世美貌,实则脑袋空空,啥也不会。
于是才女们的表演更多了,节目简直一个接一个,花晓看得眼花缭乱,借口更衣,带着红耶离了席。
此更衣非彼更衣。
花晓是真真正正地要换衣服。资历最深的女官露丝连忙跟入更衣室亲手服侍。
一番折腾后,花晓以一袭子夜般魅惑的黑裙,肌肤如雪唇艳似花地出现在镜前。露丝吃惊地看着她的紫袍侍女掏出一只古怪的大木梳,在深红的长发间梳了几梳,秀发立刻变成了乌黑发亮,光可鉴人。
“我一直觉得,黑发才更能同黑裙相配。你认为呢?”花晓转头瞄见露丝张大的嘴,笑咪咪地解释。
“可这黑发……是怎么发生的呢?”
“哦,这要归功于我有个会魔药的侍女。这些都是她的独家配方。她很能干,不是吗?”
最后,出门前,露丝还看见这位个头娇小的侍女取出一个小瓶,在花晓耳后,裙边,洒落几滴。一股魅人的芬芳立刻挥散开来,随即却又无影无形,奇异地消失不见。
露丝总算明白这位夫人身上似有似无,令人忍不住想接近的迷人氛围是从哪儿来的了。
魔药。
就是这个东西,掳获了国王陛下的心。
难怪他会那么异常!可怜的他!可怜的小姐们!
走出更衣室,花晓和红耶看着露丝眼睛发亮,连礼都来不及行,就匆匆而去,忍不住相视一笑。
“一会儿肯定有人会来找你买药水。记得先让她们出价。不要轻易同意。看今天路杰斯的行情那么好,也许我们会比想象中赚得更多。”花晓沾沾自喜。
“好吧。我尽量。”红耶闷闷地答道。
虽然这件事很好玩,很有趣,还能赚钱……可一个魔法师沦落到这种地步,也实在是太可耻了……
第三卷 第二十一章 生意继续
从更衣室到殿厅要经过两道回廊。
才转第一个弯,一道白光如电,寒气森森地向花晓扑面袭至。法师的弱点在这时暴露无遗,不管是花晓,还是红耶,都来不及动唇,施放出一个完整的结界。
叮地一声。
花晓颈间的红宝石链坠自动弹跳起来,迎上锋利的剑尖。剑势顿然受挫,向旁边一滑,紧贴着花晓咽喉擦过,带出一串纷纷扬扬的血珠。
发带同时被割断,红宝石和链身寸寸裂开,在空中激飞。
花晓被剑气震得踉踉跄跄倒退几步,长发披散下来,斜遮脸侧,模样极是狼狈。
黑衣的行刺者咦地一声,状甚惊讶。
花晓大怒。
喵喵滴,在国王面前装猫那是不得已,在你丫一刺客面前还要装猫,那真是上对不起天,下对不起地,中对不起
右手微抬,一道碧绿藤蔓飞快窜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嗖嗖缠上刺客的颈项,腰部,手腕,双腿。
另一侧,红耶也已布完结界,一朵浮动的紫色火苗幽幽地出现在掌中。
“很好。我要先剥了你的皮,再抽了你的,折断你的骨头,十二大酷刑给你一个个用过来……”花晓收紧藤蔓,眼露凶光,咬牙切齿,尽情发泄心头的不爽。
黑衣刺客忍不住一抖。连旁边的红耶也默默地扭过头,不愿承认这个真的很象鬼女的家伙就是自己要效忠地对象。
“难道你就不想查问是谁找我杀你的?”
黑衣刺客的眼睛很亮,声音居然也很年轻,很好听。可惜啊,一个上好地正太声优。就这么沦落了。
“是谁都无所谓。”花晓格格地狞笑,向前逼近一步。做坏人的滋味真地很爽,而且会令人上瘾。“我巴不得他多给我送点不要钱的实验品来玩玩。嗯,让我想想要不要玩SM先……”
黑衣刺客眼珠滴溜溜乱转。指尖却在身侧微捻。红耶第一个发现不对,掌中的火焰刷地烧了过去,叫道:
“小心,他要跑!”
话才出口,黑衣刺客已如游鱼一样。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身法,从藤蔓的捆绑中滑了出去。花晓正要追击,却被他反手握住藤蔓,用力一甩。花晓地藤蔓和别人不同,本就是自己的肢体所化,断了倒可以再长,被这么一震,却是一条手臂顿时麻木,连带整个人都狠狠地摔飞出去。
火光骤亮。
红耶的魔法火焰已在瞬间笼罩住刺客。却似乎只能烧着对方的衣衫。
黑衣刺客长笑一声:
“小娘们长得不错,就是凶了点。那个什么SM,等老子下次有空再来找你玩啊。”松开藤蔓。带着火焰翻身跃向廊外。哗啦啦一阵水声,待红耶伸头去望时。湖面一片涟。人早已消失不见。
红耶气冲冲地回头,正想跟花晓说话。却惊觉回廊上空空如也,花晓的身影竟也在倾刻中消失不见。
呃,这是怎么回事?瞬移?传送门?红耶呆住了。自从跟了花晓以后,怪事总是特别多……
***
其实花晓啥也没做。
她就是被稀里哗拉地扔到回廊的墙壁上,再稀里胡涂地撞进了一扇暗门。等她抬起冒着金星的头时,耳边还依稀传来刺客嚣张的告别语,人却已经到了一间密室。
眼睛在房间里打了个转,脑中自动跳出两个字:金屋。
不大的屋子。很大很漂亮地床。
高高低低的烛台上燃着一朵朵桔色的小火苗,平淡无奇地空间中生生被营造出一份旖旎梦幻的气氛。
透过半垂地绡帐,和滑落了一半在地地锦被,花晓很清楚地看见,大床上一男一女两个人正在做某种运动,而且大汗淋漓呻吟宛转好象还正要到HIGH时节。
作孽啊,破坏别人好事会被驴踢啊。花晓尴尬地冲着被惊起的鸳鸯们一笑,举起空空地双手以示善意:
“那个,告诉我门怎么开,我立刻消失……”
女子飞快地钻进锦被。花晓只来得及看到她有一头金红色的,极为明亮耀眼的秀发。男子却只不过在花晓闯进的刹那惊异了一下,随即恢复了常态。
斜倚在床头,连衣服也不屑于穿上,男子阴沉地看着花晓:
“新城城主?”
一抹极细微,比发丝还细的寒意在男子眸间掠过。
花晓一呆。被追杀了这么久,如果她还不知道这是什么,她就真是猪了。
杀气。
不管对方是谁,什么原因,这瞬间,他是真想杀了她。
可是,抓奸在床顶也不至于是死罪吧。除非……这两人另有猫腻。
花晓放下手,正眼打量对方。
鹰鼻深目,轮廓有如刀削。
凭心而论这是一张可以称得上英俊的脸。可惜眉梢眼角全被一股看不见的戾气笼罩。一头火焰般的赤发象光环一样散在脑后,却完全不能予人热情的感觉,反而在傲慢中透出一股乖张。灵光一闪,花晓终于想起他是谁了。
那头火焰般的卷发就是标记啊。蒙特•赤•兰因。赤狼族的族长。狼图国二亲王之一。掌管着北方大片土地,军队数量据说直逼国王路杰斯。
顺带她也想起了有着金红色长发,末端带卷的女人是谁。
欧琳。赤狼族公主。路杰斯现有的双妃之一。
政治联姻真是害死人。
花晓敏捷地向后跳开一步:
“别动。我死了对你们完全没有好处。如果你们还在乎这个政治联姻,就应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蒙特并不奇怪被这女人认出。却惊异于她的镇定和分析。这跟情报上说的完全两样嘛。淡淡道:
“只有死人,才会严守秘密。”
这真是古往今来第一经典的话呀。可惜正因为经典,才特别易破。
花晓嘿嘿一笑:
“没错,是这样。不过,你仔细看看,我身上有几道禁制?先不说你很难一击必杀……我向你保证,杀了我之后,每个人都会知道凶手是谁。”
男子沉默片刻:
“你想要什么?用什么保证你肯定不会泄密?”
如果我说,我只想离开,留住自己的一条小命,你们的事跟我无关,估计对方也不会相信吧?花晓深深地叹了口气。她真的不是有意要生熟通杀。
“利益。只有彼此的利益才能保证你我的合作关系。放心吧。我这个人很好收买的。我都快等不及你来贿赂我了。”
第三卷 第二十二章 旋涡
底下发生的事完全可以用桥段或套路来形容。
花晓被送出暗门的时候,天上无星,夜色正浓。
四周还是没有一个侍卫或宫女----当然,花晓已经明白这是什么原因了。
转到下一道回廊的时候,一串火把照耀之下,路杰斯大步而来,身侧不合礼仪紧跟着的那个,可不正是弄丢了人的魔法师红耶。
看到花晓,路杰斯先是一喜,接着紧紧皱起了眉。
花晓这才想起自己是什么样子。
血渍不知擦干尽了没有,衣衫大概是带着泥土的,头发还散落了一半。
幸好她不喜欢那些脂粉和珠宝,否则,脸上大概要花得一塌胡涂,金钗乱横,就算做戏也很难让人接下去了。
不过,现在这状况也能算作美女落难,楚楚可怜吧?这种情态不是别有一番风味,更能打动某些大男人的衷肠吗?怎么路杰斯还不过来,搂住她,温言呵护?
这跟他一向的蛮横作风可不相符啊。
花晓奇怪地抬起头,发现路杰斯的眼光正紧紧地盯着她的身侧。
花晓后知后觉地低头。看到一只骨节分明,带着薄茧的男人手掌正从后方横过她腰背,还非常占有性地握住侧腰。
花晓大惊,瞪向侧旁,小声地道:
“你干什么?”
蒙特宽袍大袖,火焰似的头发被一只金冠束于头顶,单看外形,那的确是既潇洒又狂放。
他挑了挑嘴角,同样小声地道:
“不是你要我追求你。弄两个场面,而且要轰轰烈烈一点么?”
“我是说吃饭!或者看歌舞!送一车东西给我以示爱心也成!”花晓怒视蒙特,低语。“可不是让你把我当枪使,激怒那头狮子的!我才不管你跟他有什么仇。别牵上我!”
“哟,你还怪机灵的嘛。”红袍男子不置可否地扬起个微笑,“不过,既然想要利用我,就得先想到后果。你以为。我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可以要胁地吗?”
最后一句话声调变冷变阴沉,花晓顿觉周围空气骤降十度。
真是人不可貌相王八蛋不可斗量。
明明已经跟这男人----那女人一直缩在被子里,花晓有心想跟她拢拢交情都没办成----达成双边友好协议:甲方保证守口如瓶,乙方同意倾情演出一见钟情戏码二至三场。合约截止日期就是花晓返城之时。
其实花晓心知肚明,蒙特答应这条件一点也不亏。
一桩风流韵事常可掩饰另一桩。有了她这个挡箭牌的存在,至少短时间内,他们两个人实打实的JQ,是会低调安全得多了。
花晓也不要他感谢。可总不该恩将仇报吧。
看蒙特地脸色,好象还很理所当然,很自得的模样。花晓确定她跟这种人无法沟通。
狠狠地甩开蒙特地手臂。花晓冲进路杰斯怀中,作小鸟依人状。
路杰斯沉着脸不说话。狠狠地一勒。花晓的骨头都差点被他勒断。
场面话是要扔的。不过路杰斯一国之君,气度还是有的。只口头隐约警告了两句,被花晓死命地牵住衣角,也就作罢了。倒叫一旁随侍的大臣,宫女,侍卫们耳朵白伸,少听了个笑话。
宴会还没结束。然而至此,大约是没多少人再关心宴会本身地进展了。又勉强坐了片刻后,路杰斯终于忍耐不住,一把抱起花晓,离席而去。
国王走前不曾交代任何话语。可这种情形之下,谁又能看不出任何话语皆属多余呢。
***
“说吧,怎么回事。”路杰斯回到寝宫,将花晓扔在床上。
“遇上了刺客。”花晓撩起长发,给路杰斯看颈上的伤口,说辞也是早商量好了的,“后来,蒙特亲王路过,出手救了我。”
艳红的一道痕印凝结在雪白颈中,触目惊心,格外有种暴风雨中,茶靡开到末了的凄厉哀艳。
路杰斯随意瞄了一眼,哼了一声:
“小伤而已,死不了人。蒙特跟你说了什么?”
看来国王跟亲王互不对盘,真是由来已久了。
“没什么。问候一下而已。”
这位国王大人啊,对于征战或治国是很有一套的,对于女人,可就太粗鲁了。这个时节,无论换作乐儿,小冷,或是她任何一位得力属下,至少都会先关心一下她的伤口吧。
难怪他的妃子要红杏出墙。花晓冷冷地想。
“这个人很危险,以后离他远点。”
“好。”
见花晓一口应承,路杰斯反而有点烦躁,原地转了一圈:
“那个刺客,已经让人带着金狮犬去追了。这次非要把他们连巢穴全清光不可。”
所谓的魔药,当然就是花晓从草木中提取地香水。
花晓身上染有特殊的香味,水洗不去。刺客一旦沾上,至少一周内无法消退。
不过,看那刺客身法滑溜,进退游刃有余,花晓怀疑是否真这么简单。面上却不动声色:
“是。”
路杰斯心中说不出的烦闷。花晓颈中地伤口不停地刺激着他。路杰斯很想去抚摸一下,却又因她被蒙特所救而莫名恼怒。
根本就不会有危险。
红宝石链坠上的防御咒语是路杰斯亲手所下,会自动为花晓挡下一次攻击。是啊,现在她地颈项上是多了一道伤痕,可那只是皮外伤,不痛不痒,完全算不了什么。
最终路杰斯还是甩开这些乱七八糟地情绪,用力抱住床上的人,将所有不安都化作火热地肢体接触,重重地亲了上去……
花晓躺在路杰斯的怀里,第一次觉得这怀抱如此陌生而无趣。
连肉体的兴致也会失去,这可真不好啊……还好只剩几天了,做完该做的一切,立刻就能回去……
***
第二天红耶来回报时,眼神受惊般地躲躲闪闪。
花晓忍住被路杰斯疯狂一般蹂躏过的身体酸痛,半撑起身,诧异地道:
“怎么了,难道没人要?”
“不是……”红耶吞吞吐吐,“要是有人要。一共三瓶,前两瓶被人各以五百个金币的高价买走,最后一瓶……”
“呃,打碎了?”花晓立刻想到最坏的方面。
“没碎……是两位小姐都想要,不停地抬价,抬到一千二百个金币成交……没买到的那位小姐坚持要以一千的价格再向我订购……”
喔哦。花晓想吹口哨。
她虽然知道有钱的女人都很强悍,却还是没料到会强悍到这种地步。啧啧,一千二百个金币,那得买多少奴隶啊……疯掉了她们……难怪连红耶也会惊到失态……
始作俑者不住地惊叹。为这意想不到的成果。
第三卷 第二十三章 数钱是种快乐的感觉
花晓分了两百个金币给红耶,作为她辛苦工作的报酬。然后将剩下的金币哗啦一声倾倒在床上,美滋滋地开始数数。
一五,一十,二五,二十……
数到两千整的时候,花晓笑得连眼睛都快眯起来,甚至开心地在金币堆上打了个滚。
手里捧着两百个金币呆怔半天的红耶终于回过神,看见花晓的举止,忍不住头大道:
“什么样子啊你,还象个女人吗?区区两千个金币……而已。”
坚持要守在关紧的窗户边把风的乐儿不高兴了,怒视红耶:
“什么,你能一下赚到两千个金币吗?哼,城主还不是拿这些钱给新城买粮食,武器,工具,你呢,白拿了两百个金币还不知足。”
红耶脸一下涨得通红,恼怒地要将金币塞还给花晓,花晓忙笑着摇头:
“别,你也干活了,这是你该得的酬劳。我知道你想买魔法材料已经想了很久,还很想给你兄长买些衣物用具,去吧,咱们现在有钱了,别藏着。”
“可是,也用不了这么多……”红耶结结巴巴地道,“而且,乐儿还没分到……”
“哪个魔法师不是特能用钱的主?”花晓置之一笑,随即正色看向两人,“本来,我是该给你们发薪水的。可是现在建城之初,顾不到这个。只能因陋就简,先将就了。”目光转向乐儿,“昨天红耶干了活。那这钱里就有她的提成。乐儿,我没分给你,是因为你的那份。要等你的东西卖掉才可以。或许还没红耶这么多。你介意么?”
“不,才不会。”乐儿头摇得象拔浪鼓。眼眶红红,“乐儿本就是城主地家仆,做什么都是应该的。不能象红耶姐姐一样赚钱,是乐儿没用。城主不用给我钱,一铜也不用。”
“傻孩子。”花晓叹息一声。不再说话。
拿着属于自己的钱财,购买一些自己喜欢地小玩意儿,那是多么平淡又奢侈的一种快乐。
花晓衷心希望,乐儿,以后还有更多地孩子,也能享受到这种小小的乐趣。
红耶看着乐儿,又看看花晓,猛地转头,不让他们发现自己眼里的潮湿。
***
第二天晚宴照旧。地点换成湖面上的夏宫。
虽然盛夏还没到来,可是宫外莲花碧色亭亭,暮色初上。灯光一点点映在水里,如星似珠。璀璨一片。也别有一番气象。
花晓就在这样的旖旎黄昏中,乘一只小舟。蒙一袭缀绣着星月地如雾面纱,衣袂飘飘,逆风而来。
出乎意料的是,赤狼族蒙特亲王第一个迎了上去。
他纵身一跃,稳稳地在水面上点了几点,落到轻舟上。
红色衣衫在暮蔼里翻飞若晚霞。舟上的女子云袖胜雪。两人在流光里携手而立,那情致,竟是说不出的丰姿艳艳,珠联壁合。
细心的宫臣们发现,国王陛下神色如常,掌中的酒杯却变了一点形状。
是晚,花晓一头秀发灿如金丝般高束成髻,赏歌观舞,飞花传盏,极尽风流。
金发?
联想到之前的红发,黑发,女官们很有经验地偷偷向花晓身后的紫袍侍女打听,果然得知,这是一种神奇的,能轻易改变发色地魔法药液……
当魔药夫人有了新裙下之臣的传言如疯长的草一样飞窜时,花晓地钱包也再一次迅速丰盈……好吧,还有小冷的。因为,这次地染发剂,是他地无奈之作……
第三天晚上,仍旧宫宴。
这次,除了必定会出现的国王陛下,蒙特亲王外,还多了一位不请自来地贵客:双妃之一的朱妃,赤狼族公主欧琳。
宠妃VS情人,这场女人之间你死我活不见硝烟的决斗,孰输孰赢?
然而,想看热闹的人们失望了。
两位本该明争暗战你嘲我讽的美人居然一见如故,亲亲热热地拉起手,在一旁叙起闺房闲话来。欧琳大赞花城主品味高雅,连小小一方绣帕,都精美如斯。花城主一高兴,不无炫耀地泄露出手帕的秘密----大齐国的男子极擅手工,这方绣帕,便是她身后的美少年所绣。
异国美少年亲手刺成的绣帕……
跟风也好,沾光也罢,抑或正太控从来不缺,总之流行这种东西,就是能象感冒那样蛮不讲理地蔓延。
新一轮暗里竞价抢购开始……
接下来的日子,不是会猎,就是游园。
国王陛下好象铁了心要将几年欠缺的社交都在这些天补足一样,竟是夜夜笙歌,盛宴不断。
如果说传言也有级别的话,现在的状况应该叫做风暴。而风暴中心,就是那个据说会调制魔药的绝色女子。
***
正午。大殿。
“够了吧?路杰斯。”西凡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国王陛下面前。作为儿时的好友,他是少数能对国王直言不讳的人之一。
“你指什么?”路杰斯从桌上小山一样堆积的公文中抬起头,冷冷地道。或许是接连几天熬夜的缘故,国王面色略显憔悴,眼中红丝遍布。
“你准备将那些无趣而浪费钱财的宴会,开到什么时候?”西凡淡淡地微笑,“我认识的国王,可不象是无聊之人。”
路杰斯耸耸肩。
“王室开支嘛。反正这钱就算我不用,也会被以各种名义,弄到那两位亲王手里。”他兴致索然地放下笔,“还不如这样。就当促进消费。”
“又是她的词?”西凡笑了笑,在一侧坐下,他不想跟这位明显在讨好情人的国王争辨对错,当然,也可能国王本身并不自知,“她真奇怪。不过,这跟我没关系,我可不是为了替你的财政大臣叫苦而来。”
“那么?”
“我是来告诉你,如此频繁的宴会,已经有人在神面前抱怨了。当然,你猜得到是哪些人。”
“很快就会结束了。”路杰斯继续埋头于公文,心不在焉地道,“后天就是城主册封仪式。”
“你肯定仪式一过她就会走?”西凡有点惊讶。虽然开始的安排如此,但经过这么多天,他以为至少会有点变化。
“她没说,但每天早上都会做记号。”
路杰斯不想讨论这个话题,更不想记起花晓那时眼里的欢欣。他真希望那样的神色,是为自己而展露。可惜不是。
他们在床上依旧销魂。但她却似乎越来越远。
路杰斯知道有些事令她不高兴,可他们不都同意,那些是必要而且无害的吗。
好吧,如果宴会是她的要求,他会照办的。
到后来这成了路杰斯自己的坚持。因为除此之外,他不知道还有什么别的方法,能让她的眼睛里闪现出光亮。
西凡已经了然。这种又困惑又矛盾的眼神,他在主持神殿时可看得太多了。
不过西凡并不想提醒路杰斯。
强留一个无心后位的女子,对谁都没有好处。偏偏路杰斯却是只信奉武力的男人。
第三卷 第二十四章 浮云游子意
黄昏时分,走进门的时候,路杰斯看见花晓正赤足立在床前,对着满床的衣物发呆。
明天就是册封仪式了,沸腾了近一周的狼图宫庭终于得以安静。这应该会让很多人大松一口气吧。特别是那些被妻女掏空了腰包的王公贵族们。
“啊,我只是在估价。”花晓回过头,挑了挑眉,“出于女人爱好衣服的天性,我真舍不得把它们都卖掉啊。”
“什么?你连这些衣服的主意都要打?”即便是知晓她所有赚钱鬼点子的路杰斯,也不由为之震惊,“给你可怜的新城留点面子吧,不要让所有人都以为你穷疯了。”
“我的确是很穷啊。再说,是红耶去卖又不是我,我大可装作不知道。”花晓轻松地道。
“胡扯。偷主人财物去卖的仆从只有一个下场,鞭苔至死。”路杰斯浓黑的眉紧紧皱起,跨前一步,将花晓拉到怀里,“你以为别人都是傻瓜吗?把你捞钱的小爪子收一收,这衣服,我不准你卖。”
衣服是他老大送的。他说不给卖就不卖吧。
花晓耸耸肩:
“遵命。”
她在无奈的时候总会微微撅起嘴,有种细小的,孩子气式的可爱。路杰斯脸色稍霁,忍不住亲了亲那张小嘴。接着就变成深吻。
花晓连躲闪的功夫都没有,路杰斯火热的舌就已经探了进来,不容分说地攫取占有。他的粗暴让花晓的舌尖有点发疼,花晓稍稍蹙眉。不知怎地,路杰斯最近是越来越蛮横了。花晓主动伸手攀上路杰斯粗壮地颈项。以期对方能和缓一些。
但这个举动显然弄巧成拙。
路杰斯松开花晓,低喘一声,红着双眼。转手就将她扔到床上。下一刻,整个人也跟着压了上来。
“等等。”花晓吃惊地往后退。现在天还没黑。他们都没用晚餐,最重要的一点,今晚她不是应该向神祈福的吗?她压根就没想过要跟他上床,“这不合规矩……”
“别管那些,我说地话就是规矩。”路杰斯轻而易举地撕开花晓的单薄睡衣。脸色不知是因为欲火还是花晓地推拒,阴沉得骇人,“听着,我是你的王,是你终身都要侍奉的主君,我可以纵容你,但你永远都不能拒绝我。”
忍耐。一定要忍耐。
花晓紧紧地咬住牙,拼命地嘱咐自己。明天仪式一完,立刻就可以走人。届时再也不用看见这张脸,听到这些混帐透顶的废话。
路杰斯突然抱住她转了个身,让花晓转成上方。
握住她的手。放到衣领上,路杰斯凝视着花晓:
“你来服侍我。就象第一次你教我那样。”
流窜在全身地欲望已如野兽般咆哮奔腾。路杰斯很清楚,如果由自己主动。只怕会再也克制不住,那力道,一定会弄伤她。原本他是不注意这些事的,但明天……明天她得在众目睽睽之下出席仪式,他不想看到她为此怨恨的眼。
花晓却显然没发觉路杰斯的这份用心。她气得全身都几乎要发抖,直到动用了森林之心,将神识扩展开去,接受到草木们安静宁和的气息,才总算维持住镇定。
“好吧。如果这是您的意愿。”
花晓听见自己平平的,不带任何温度的声音。
路杰斯皱起了眉。有什么地方不对。但下一刻,他就再也无暇去想其它了。花晓的手,已经灵活地解开他地衣扣,抚触到他的肌肤上。
她真的会配制魔药吧,否则,为何仅是这样温热地,轻轻的碰触,他就已经觉得愉悦之极,神魂都要随之飞起来一样呢。
路杰斯入迷地握住她地腰,因用剑而粗糙地掌心在起伏有致的线条上有力游移。
呻吟与低沉地喘息交替宛转。
残阳如血的光芒透过窗户照进来,映在缠绵不休的肢体上,亮丽而冰冷如绸。
***
翌日。
图海王宫。
十六根天青色的石柱撑起拱形的穹顶,在朝阳的勾勒中更显威严肃穆。
末端高大的王座上,路杰斯含着微微的笑意,手指轻轻叩击椅扶,静静等待。
平生第一次觉得,穿着里三层外四层的王服,腰佩华贵而完全不中用的礼剑,坐在这块石头上,也不是件太愚蠢的事。
想到那女人会因他的赐福,而真心地挑起笑容----当然,也仅可能是眼里露出一丝满意---路杰斯就觉得心里漾满了温柔,很是愉快。
嗯,昨晚真是美妙……唯一的遗憾就是为了赶今天的仪式,还没天亮就匆匆离开了,实在是意犹未尽。
今晚一定要好好地补上。
国王些微的出神中,礼官已用宏亮的嗓门,宣布荆城城主晋见。
人还没进大殿,骚动就象轻风拂过树林,在两侧观礼的人群里传递开来。
路杰斯好笑地看着下边廷臣们的失态,不知那鬼主意多端的女人又在玩什么花样。该不会是把她那身布料极少,叫什么超短裙的衣服给穿来了吧?想到那两条雪白修长到耀眼的美腿,路杰斯敲击的手指停了一停。
要是她真敢那样,哼,就等着今晚死去活来吧。再哭也不会饶过她。
但是他猜错了。
花晓自阶下而来,一步步地映入他眼帘。
先是被束在银冠里,暗红如醇酒的头发,接着是光洁好看的额头,子夜般漆黑的双瞳。再一步,整张绝艳而妩媚的脸就这样出现在他的视界。
等到她连最后一步都跨上来时,路杰斯终于明白众臣们为什么惊叹了。
花晓今日的装束,与前数日,截然不同。
宫宴上,花晓总是一袭飘逸长裙,或华丽,或简洁,即便是再嫉恨她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她极具闺秀之妍态。今日大殿上,花晓却赫然换了一套战士铠甲。
银亮的胸铠为了保护乳房,而优美地向外隆起。肩到上臂却只以黑色皮束相连,下臂部分套着一付同样泛着银色光芒的臂甲,臂甲外侧稍稍扩出,看在外行眼里,那是羽翼般美丽的装饰,行家眼里,却知道这是用来格档的小小盾牌。
下身几乎也是一样。大腿的部位稍稍改动了一下,加了付银链甲,莹白肌肤隐约可见。小腿的防具除了没有盾牌之外,和臂甲的形状花纹基本相仿。脚上穿了一双镶银黑皮短靴,行走间利落轻快,飒爽带风狼图国男子为尊,虽有女子习武,真正的女战士却极少。花晓一介城主之尊,却悍然以女战士的装束出现,顿时英姿凛凛,惊艳全场。
也许西凡是唯一一个皱起眉头的。
她穿上了战服,究竟想暗示什么?
路杰斯何等眼光,一下就看出那是实打实的战士防具,而非打扮用的装饰。
是了,她还曾同他一起退敌过呢。
路杰斯心中止不住地欢喜,不知不觉地站起身来,还好这时花晓已单膝点地,跪在他面前,国王这才免于失态之虞。
顺手拔出礼剑,点在花晓双肩,行赐福礼。
这个仪式,代表花晓正式成为荆城城主,拥有最重要的比如说传承权和指派权这类东西。
一时间,花晓双目幽深难懂,谁也看不清那是什么表情。
第三卷 第二十五章 落日故人情
路杰斯手持酒杯,心不在焉地喝了几口。
太阳高高地挂在天边,象一只还没熟透的蛋黄。
离正午还早。
按照惯例安排,现在是载歌载舞的庆典时间。接着是午宴。下午,新晋的城主们会坐在马车上,穿过半个城,去往神殿献祭。至此,整个城主册封仪式才宣告完成。
同样是宴会,但很明显,这种没油水可捞的宴会引不起花晓的丝毫兴趣。就在众人惊叹于精灵们的美妙歌喉时,她已经偷偷地溜走了。
----这女人八成是已经赚足了钱,高兴地大购物去了。
以路杰斯对花晓的了解,他这种猜想不可谓不接近事实。而对于她的无礼行径,他也只能默许。
可是,缺少了这女人精灵古怪的身影,这场宴会一下子变得漫长和索然无味起来,就象看一场苍白的默剧。
路杰斯淡淡地一笑,又饮了口酒,辛如烈火的液体从喉咙一直烧到胸腹,将逃席跟随她而去的念头狠狠地压下。
不管怎么样,他还是这个国家的王。坐在这里,就是他现在要做的事。
花晓当然不知道路杰斯正在想些什么。此刻她正急急忙忙地走在大街上,借来的法系灰袍将整个身形包括面目都遮得严严实实,活脱脱一个初级法师学徒。仅从外表,任谁也认不出这位就是近来的话题人物,带动了一波又一波流行的魔药夫人花晓。
花晓先去驼马行雇了十辆马车,接着去那些早就谈好价的店铺搬运粮食谷种,铁器用具。棉麻布料……林林总总一共装满了八辆。剩下两辆加上她们来时的车,正好载人,以及多出来地行李。
吩咐乐儿和红耶带着车队先行上路。乐儿很是不愿。最后还是拗不过城主大人,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目送车队远去。花晓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其实她并不清楚会发生什么事,但她也从来没有相信过这个城市包括国王在内的任何人。小心总是好的,这世上地变数永远太多,未雨绸缪防范在先才是王道。
注视着对侧街角,花晓扬起下巴。莞尔一笑:
“出来吧,柏楼主。已经半天了,您不觉得累吗?”
一辆轮椅无声无息地自街道的阴影中滑出。男子面上地沉静似乎有一种魔力,能让人忘却他的苍白,虚弱,和不良于行。
他的话语也很简洁:
“我是来认输的。花城主,你赢了。”
花晓扬了扬眉。
此际柏令伊的神色,与前数日在市集时相比,简直有判若两人。理智和慎思仿佛突然之间又回到了他身上。不再轻狂,不再张扬。
如果他早先就这样,那她也不必跟他打这个赌了。
花晓客客气气地点了点头:
“柏楼主地消息真是灵通。不过。我的东西还没全卖掉,所以。你也未必算输。”
“能将十几滴芳草萃取液卖出一千二百个金币的高价。不管你有没有卖出全部东西,都已经赢了。”柏令伊叹息了一声。“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么漂亮的布局,这么辉煌的成绩了。我想,从一开始我就看错了你。说吧,你想要什么?”
听起来好象她干了多么伟大的事一样。花晓觉得,要是当真的话,她一定会脸红。但这正是原来的柏令伊会有的口吻。他总是太将销售额当一回事。
想要什么?他们当时赌地是一个能力和道德范围内,任意的要求。
对陌生人而言,这赌注未免太重,对知交而言,又显然过轻了。原本花晓只是想杀杀柏令伊的气焰,给他个小教训,叫他不要那么得意,从此刻柏令伊地沉稳上看,倒是用不着了。
望着宫殿上空络绎升起的七彩礼花,花晓安静地笑了笑:
“典礼快结束了,我得赶紧溜回去。那么,就此了结吧。或者,你可以忘了那个赌注,不用理它。”
“等一下。”柏令伊却似乎没有高兴地意思。他一把拉住花晓地衣袖,盯着她,“不想听听如果我赢了后,会提出的要求吗?你倒底是谁?我想知道地就是这个。”
花晓轻轻地抽出自己的衣袖:
“那就等你先赢了再说吧。”
事实上,花晓并不认为他们还有打赌的机会。
柏令伊沉默地注视着花晓离去的背影。淡薄的日光照在空旷的街道上,灰白的沙尘宛若细雪。经过了这么多反覆的世事和人心之后,他已经不再相信什么,所以一开始,什么都没问,而到了现在,即便想问,也已没有答案了。
***
脱下外袍,溜进大殿的时候,庆典仪式正值尾声。
路杰斯责备地看着她。花晓笑笑,举杯致歉。转过头,却正遇上蒙特亲王玩昧的目光。他也对她眨了眨眼,遥遥端起酒杯。
默。已经不需要再做广告了,这狡猾小气的男人就不能安份点吗?花晓叹了口气,决定到午宴时要大吃一顿,安抚一下被众多目光盯到心寒的幼小心灵。
***
一直到午宴结束,赶往神殿时,路杰斯才终于找到机会,与花晓单独相处。
他利用特权,将花晓拉上自己的马车。
“这样不太好吧?无论是你还是我的形象……唔唔……”
花晓的抗议被一个猛烈的吻堵回嘴里。路杰斯紧按住她的后脑,迫不及待地在那张温润小嘴里搜寻索取。
连气都差点透不过来,花晓一阵头昏眼花之后,才惊觉对方的手已经伸到自己的裙下,正带着一股明显无比的色情意图,在最隐秘处抚摸。
他疯了吗,这可是在大街上,外面就是那么多观看游行的人群。说不准车门就会被什么震开,到时可就不是丢脸或者绯闻这些词能够形容的了。
“放开我……注意下你的身份!”
花晓前所未有地认真挣扎。
然而要比力量的话,她又怎么能是英雄王的对手。
“身份这种东西,你也会在意吗。”
路杰斯讽刺地一笑,从背后抱起花晓,放在自己的膝上,轻而易举地分开她的双腿,由下而上地贯穿了她。
这样,就算有人无意中撞进来,看到的也只是花城主坐在国王怀里的一幕,他们上半身的衣物整整齐齐,而下半身,唯一相连的部位又被花晓的长裙盖得严丝无缝。
非常疼痛……即使已经欢好了许多次,可还没有准备好的女性部位被生硬切开时,依然会有撕裂般的痛苦感受……
花晓无力地倒在路杰斯的怀里,第一次明白了,什么叫做暴君……
柔软而稍显干涩的通道紧紧地包裹住火热的巨剑时,路杰斯烦躁了大半天的情绪才终于得以安定。
他并不愿承认,只有在她身体里时,才仿佛能真切地接触到她,而不是那么遥远。
但这是实情。
第三卷 第二十六章 挥手自兹去(上)
人群的欢呼浪潮一阵高过一阵。
马车内,仅仅一壁之隔,情形却完全两样。那是几乎可以用凄惨来形容的景象。
火热的巨楔彻底地钉进身体,被紧压在男人的膝上侵犯,连大口喘气的空当都没有。花晓的双臂因为被反制,而失去了维持平衡的能力,只能低低呜咽着倒在路杰斯的怀里,雪白柔软的颈项无助地后仰,仿佛濒死的天鹅。
这种痉挛显然加剧了男人的快感。路杰斯的手直接探入她的裙内,肆意地揉捏她胸前的一对贲起。女子的乳房不大,雪鸽一样娇小玲珑,恰好被他一手握住,每每令他入迷地把玩良久,舍不得放开。花晓下意识地缩起双肩,却反遭恶意的前顶。小鸽子鲜红的喙坚硬地磨着他的掌心,麻酥酥的一直痒到心底。路杰斯再也忍耐不住,狠狠地攫紧了那双小东西,将自己强硬地推到温热的最深处。
花晓极力舒缓着肢体。却紧闭着嘴,任双唇拗成一条僵硬的直线,也不愿发出半点哼声。
好吧,尽管她不理解为什么路杰斯会变得如此凶狠,不由分说和蛮不讲理,但这一切都是她自愿的。等价交换的原则有时可以诠释成咎由自取。所以花晓没有一点儿抱怨。当她发现无法拗转一头发狂----或者说发情也成----的野兽时,她只能沉默地忍耐,再忍耐。
路杰斯却不肯就此放过她。
纵横的当儿他将头俯到花晓的耳畔,用舌尖勾勒那抹玉雕似的曲线:
“怎么不说话?不舒服的话你可以叫出来,或许我会让你好受点儿。”
花晓懒得搭理他地胡扯。难道这一切不是拜他国王大人所赐吗。他已经将她的尊严剥夺到只剩一根头发丝那样细的地步了。还想要她怎么样,呻吟宛转,哀哀求饶?她倒也不是没这样试过。但下场根本不是风平浪静,而是凶性大发。肆虐再度大作。
“你不穿那件战甲还真是个遗憾。看见它地第一眼我就有种想要你的冲动。”路杰斯继续在她耳边低语,“回头就把它换上,好吗?”
或许是想到了她穿战甲地模样,路杰斯贯穿她的力道更加凶猛,简直近乎狂热。
原来国王大人还有制服控的倾向。花晓冷冷地想。
她终于艰难地开口。气息不稳,答非所问:
“我做错了什么?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路杰斯怔了一怔。
他怎么对她了?难道他对她还不够好,不够纵容?
她想要赚钱,他就配合她的那些花样,以致到了后来,宫里充斥满奇奇怪怪的香味,他也只能忍住,必要时还得表现出欣赏;她要绯闻,他除了自己宠她之外。还得容许那些狂蜂艳蝶围在她身边打转,哼,最讨厌地就是那个蒙特。要不是花晓解释说那是个交易。路杰斯真不知自己会不会当场发作。
为她安排了那么多守卫。为她推掉了那么多事务。知道她受不了拘束,从来不曾要求她搬到宫里来住----尽管他那样地渴望。
或许他在床上的确对她太狠。可这已经是他的底线。他可以容忍那么多人围着她转。眼里放出追慕的光。却决不允许她真个跟他们来往。每次抱住她时,他总不自觉地想榨干她的每一分精力。最好是能将她塞进他的身体里,才能完完全全地安心。
为什么她的眼里会有如许的哀伤和忧郁?
路杰斯觉得心里沉甸甸的,被一种莫名地东西所积压。
但这时,生理情况已不容他细问。以一种战士的本能,路杰斯将怀里人控制得很好,她的每一缕呼吸,每一次颤抖都在他地感觉之中。而她胸腔的细微震动,甬道地不自觉收缩恰如掠过野火上地风,路杰斯被撩拔到最高点,低吼一声,仿佛要将她揉进体内一般,猛地抽动,然后释放出来。
***
一只青翼的魔法小鸟扑簌簌飞了进来。看见路杰斯,就地一滚,化作一张写满字地纸。
路杰斯皱眉展开纸页,纸上的话只有廖廖两行,很简单也很明确。
花晓发誓她绝不是要有意偷看。只是恰巧在这个时候睁开了眼,而那张纸正摊在她面前。
那上面的内容令她心惊。
----一个时辰后断刀即将聚齐藏镜楼,林伊在内,是否动手。
路杰斯随手一揉,纸页又变成小鸟,拍拍翅膀飞走了。
“一会儿祈福我就不陪你了。我去把那些刺客抓起来,给你出气,好不好?”路杰斯宠爱地吻了吻花晓的脸颊,多么温软甜蜜的身体啊,仅是抱在怀里就有满心舒畅的感觉,实在是舍不得放开。
“你不觉得刺客背后的雇佣者才是关键吗?”花晓尝试解释。
“放心,我不会忘了这个。”路杰斯欣喜地在那张红唇上点了点,“不过,总要先抓到刺客,才能问出其它。”
“会给他们一个改正的机会吗?我是说,那些刺客身手不错,你可以收来自用。”
路杰斯点了点头,在这种时候,他的国王气势就又回来了。
“我会考虑。当然,林伊和冬雪千红,”眼里寒光一闪,“一定要死。”
花晓闭口不言。
***
所谓向神祈福,真的很简单。
在神殿由一名长老主持,向狼神献过祭后,才晋位的几名新城主就由神官带领,点燃一种特殊的香料,每人一间静室,幂想沉思。
花晓悄悄地变形,从天窗上爬出来,再恢复成原样。
可是要怎样去藏镜楼呢?抢一辆马车?那可太显眼了。花晓在屋顶上踌躇不决。
一抹红影突地跃入眼帘。
蒙特亲王一脸不耐,走出神殿。花晓微挑唇角。
***
正如她料想的一样,蒙特亲王很爽快地答应帮忙。赤狼族的这个族长似乎以跟路杰斯作对为人生最大行事准则,花晓甚至连准备好的说辞都没有用上。
他将自己的飞马借给了她。还很好心地答应,会派个侍女装成她的模样,潜入静室,代她完成最后那部分仪式。
路杰斯到底给自己惹下多少对手啊。花晓坐在飞马上,一边感受着扑面袭来的高空的冷风,一边叹息地想。
第三卷 第二十七章 挥手自兹去(中)
藏镜楼上空转了两圈,最终还是决定动用一个隐身卷轴,以及一个漂浮卷轴,来解决众目睽睽下的降落问题。
然而降落时的撞车问题就纯属天灾人祸了。
明明看准了是空地的,脚快沾地时突然就有一样东西飞掠而过。花晓象被撞飞的陀螺一样连打了几个圈,还没来得及消散眼里的金星,一把短小锋利的匕首就横在了她面前。
汗,是凑巧吧?
价值三个金币的隐身卷轴不可能这么快就失效。
花晓僵直了身体,慢慢抬起头,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可惜对方的讥嘲的表情告诉了她正确答案。
抬头的瞬间,对方似乎也认出了她是谁,有点惊诧:
“你这小娘们,不在王宫里呆着,偷偷摸摸跑这里来干啥?”
除开眼睛很亮,基本上这是一个长相很平常的年轻男人,甚至在手持匕首时也看不出任何戾气。但莫名其妙地,当他凑近看过来时,就是有一种被砭针刺中般的尖锐感。
花晓眨了眨眼睛,努力克制住还在不断往上涌的恶心晕眩:
“那个,能先问一下,你怎么看见我的吗?”
“得了,所有的刺客都是玩弄隐身术的行家,你不至于连这点常识都没有吧。”男人皱眉打量花晓,最后发现她是真不知道,“教你法术的导师可真负责呀,把这样的雏鸟放出来乱闯。”
那位导师还算不算人都很难说。更别提遵循什么人间规则。花晓叹了口气:
“你怎么不想杀我了?”
虽然对方老气横秋教训人的口气听起来很不爽。不过这至少说明了一件事。他现在没杀意。
“重谈价格。”就象在说白菜老了不好吃一样,男子轻轻松松地挑起匕首。端详她的脸,“谁让雇主说你只是白痴。对了,我猜你一定不知道。地下黑市里,你地悬赏又提升了三千个金币。”
嗯。上帝,我错了,最能树敌的人不是路杰斯,是我自己。
破罐子破摔,花晓侧过脸。没好气地道:
“我要找藏镜楼的楼主林伊。你知道他住哪间吗?”
花晓已经准备好了一堆回答。关于你为什么要找他,有什么过节,是不是来寻仇地诸如此类的质问。她还打算编造一个旧友重逢以及被误会拆散地爱情这样半真半假的谎言。
但奇怪的是,男子居然半个字也没问,就爽快地答应了,只是有个条件:
“亲我一下,就带你去。”
花晓成为大美女为时未久,还不是很能适应美女当道众男辟易的大场面,指指自己的鼻尖。不确定地重复了一下:
“我?亲你?”
“是啊,在你变成尸体之前。”男子很理所当然地回答,“你这娘们很对我胃口。可惜时间短,弄不上床。听说你是治疗女神转世。还很会勾男人地魂?”
……真能扯。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
如果不是图海的群众太伟大。就是男子的消息很灵通。
花晓推开颈前匕首,拿出专业架式。款款地在男子脸上亲了一下。男子笑咪咪地回吻,这次时间略长,但本质上还属于浮光掠影。
“我叫断喉。要是价格谈妥,我会尽量争取去杀你。”
遥遥看见一扇木门时,男子也不知是感慨,还是失望,如是悠悠地补了一句。
刺客的信用一般都比贵族要好。而且这扇门前,有许多道轮椅出入的痕迹。
所以花晓放心大胆地走了进去。
屋里没人。但从一架隔屏后传来轻微的水声。
花晓想好的句子一时都派不上用场。微咳一声:
“楼主?林伊?”
水声一顿。紧接着淡淡的声音响起,果然是柏令伊的。
“花城主?别来无恙。”
其实按照官方登记,她地尊姓应该是弗朗西丝。可惜上至路杰斯,下到仆从,每个人都以花姓相称。
“我还成。”花晓笑了笑,“楼主可能就不大好了。因为某种聚会的缘故,听说这里很快会被包围,而且是王家卫队。”
柏令伊沉默了一下:
“能否劳驾花城主扶我起来?”随即又道,“但进不妨。于花城主清誉无碍。”
花晓怔了怔。她倒不是在意清誉这类的玩意儿----如果她还有地话----可这家伙,究竟是信她还是不信?
望望天色,已经不能再耽搁多久了。
忍耐地跨进隔屏,赫然看见一只高耳木桶,桶里热气腾腾装满了紫蓝色的药液,柏令伊裤腿高挽,两条肤色漆黑细若干柴地小腿正完全浸在药水里。
“你……这是?”花晓脱口而出。
“中了毒。后来虽请大祭司诊治,也只能将毒逼到双腿。”柏令伊毫不在意地道,将手伸向花晓,花晓呆呆地接住。柏令伊借她地支撑,由木凳上重又颤颤巍巍地坐回轮椅,“小小,我是不是很没用?”
“啊,不会,你可是开了那么多家店的幕后BOSS……呃……”
发现自己说了什么时已经来不及了。花晓懊恼地抿起嘴。
握住花晓地手略略用了点劲。柏令伊定定地看着花晓,眼里浮上一层欣喜:
“小小,果然是你。我一直以为是我中了毒的缘故,才会胡思乱想,连不相干的人也能看出你的影子。”
第三卷 第二十八章 挥手自兹去(下)
现在不是叙旧的时机。
其实也无旧可叙。
花晓转过身,推开临河的木窗。
吱呀一声,疏薄的阳光和冰冷的西风顿时一齐灌进来,驱散了满屋的沉黯。
“我得走了。”不去看柏令伊的面色,花晓硬起心肠,冷漠地道,“别太在意身份那种事。它就跟外衣差不多。我不介意多换几套衣服,希望你也不要放在心上。”
兴奋之情在柏令伊脸上缓缓凝住,最后变成同日色相仿的苍茫。
“小小,为什么,你连一句话都不肯跟我多说?”
声音低沉而微微颤抖。如果说那不是彻骨的悲伤,花晓也找不出其它更合适的词语来形容。
可她已经不是过去那个花晓了。
那个花晓无所事事,被人当米虫养在家里,每天悠闲快乐地过活,偶尔还怀着死了是否就能穿回去的隐秘愿望,真正是泯不畏死。
现在的花晓却不能了。非但不能死,还要努力保住自己的地位----不管起因是如何地莫名其妙,可一个城的担子,是确确实实地就这么压在她肩上了。
要拼命地赚钱,因为有人等着吃饭。
再也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讨厌谁就立刻离开。魔法世界虽然奇妙,人类社会的生存准则却始终如一辙。
没人能重回昨日的河流。所以,花晓实在觉得,擦身而过的时候,什么都不说。才是最好。
沉默地抽出浮空卷轴,施放咒语。柔和的白光立刻无声无息地包围住花晓地全身,如浸在水里一般。带着她向上浮起。
这种把势花晓已经练得相当娴熟,简直闭着眼睛也能操作。然而正当她想越窗而出时。却猛地被一股无形的力墙弹了回来。
那股力道还真不轻,花晓猝不及防之下,被掀到一旁,撞翻了椅子,又碰倒了木桶。
多米诺骨牌效应。
一连串乱七八糟的声音。屋内立刻面目全非。
花晓缩缩脖子。大汗。
这离一个唯美飞天地告别仪式也相差得太远了吧。
柏令伊熟练地操纵轮椅,滑至花晓身边,一把拎住她的衣领,将她提离四处漫流地紫蓝色药液。
他的神情颇为无奈:
“你……唉,还以为你能变得精明些……难道你看不出这里布满结界?那就奇怪了,你刚才是怎么进来的?”
花晓假装没听到这个问题。她狼狈地站起身,狐疑地重新打量空空荡荡的窗户。
看不出任何魔法波动的迹象。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结界太高明。远远超出她判断地水准。
麻烦似乎有点大啊。
花晓叹了口气,看向柏令伊:
“让我走。我冒着风险溜出来送信,不是为了给你囚禁的。”
“你放心。你是什么人。我最清楚。我永不会那么做。”柏令伊握住花晓的手,专注地瞧着她。唇边露出满足的微笑。“我只要你好好地听我说完。”
“我说,你就不能换个时间。换个地点么?”花晓咬牙切齿。听说过强买强卖,还没听过强制陪聊的。
柏令伊笑了笑,拿起颈中一枚玉哨吹了数次,却没有声音发出,随即又放下:
“别担心。楼外的防御阵已经打开,我们至少还有一个时辰可用。你想喝点什么?”
被人瓮中捉那个啥的滋味的很好过吗?花晓怎么也想不通。
不过事已至此,她也只能找张干净椅子坐下来,作洗耳恭听状。
幸好柏令伊不是个嗦的人。
他从他当年地失踪讲起---原来大齐国的皇储之争,柏令伊终究也出手了。不过他选择的人很奇怪,居然是一个默默无闻,连排行都没有,流落在外地女皇的私生女。花晓沉默地听着,很难评价柏令伊这种做法地对错----与其说这是选择,不如说更象一场豪赌。押上了全部身家姓命,去博一只黑马,很有点疯狂地意味。
再听下去,花晓渐渐有点坐不住了。究其根源,这竟然还跟她有关----
“还记得你竞拍狮鹫,在柏府受伤的那个晚上么,你地侍卫雷一告诉我,你要同他一起远走,再也不会回来。”重提当年旧事,柏令伊神色悠悠,看不出是悲是喜,“你当时还不知道他是血魔,是一级暗杀者吧?我本来已经准备看着你走,可是,我却不能看着你同这样一个人走。那晚,我跟他起了争执。他打伤了我。第二天,我带着属下,离开了锦城,决定倾全柏家之力,扶持齐敏登位。”
“自然,我也不是完全乱来。那位齐敏皇女有八分之一的兽人血统,从小在兽人族长大,武艺出众,力大无穷。女皇虽然不能承认她,却对她很是关怀。锦衣玉食,应有尽有,最后还暗中助她当了兽人族的领袖。兽人族最是凶悍好战,她若有心,又得我资助,想要那个位置,实在也不是不可能。”
“等等,我觉得,不要把政治投资这种严肃的事,归纳成私人原因比较好。”花晓认真地倾听,似笑非笑地提出自己的见解,“听起来就象杀手的存在是为了申张正义一样可笑。”
“后来你突然失踪。”柏令伊不理会花晓,凝视着她,继续道,“我带了很多人去寻你。不知是否有意,三皇女恰在此时挑起了兽人族的内讧。齐敏皇女中毒身亡,我侥幸没死,却变成了现今这个模样。我们逃到了狼图,开了一些店----不,这些都不重要,小小,在我中毒后通向死亡的那刻,我非常害怕,怕就这么无声无息地死掉,却至死都没能告诉你,我真正的心意。”
花晓默然。
这一来,倒是可以解释,当年为何会隐约觉得有柏令伊的人在事件中出没。原本以为他也是背叛者,想不到不是。
心中似乎有什么地方,释然了一些。可是,也就仅此而已。
原来,在不知不觉的时候,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已经过去了啊。
第三卷 第二十九章 萧萧斑马鸣
望着窗外的水面,花晓若有所思地一笑:
“冬雪千红不是你拾来的吧?”
“哦,她是齐敏一个兽人侧君所生,也是齐敏皇女现今留在世上的唯一血脉。”柏令伊眼中升起歉意,“她能活下来,全靠黑魔法中的禁术移魂。那天,对不起----”
花晓发现自己不可能大度地说出没关系。
伤害就是伤害。也许女人本质上都是小气的,越是在意的,越是如此。
“森林之王的树汁可能对她有好处。”最后花晓还是决定退让一步,耸耸肩,“它在齐国梅岭附近。已经变成汪洋的一个地方。要去的话,记得多带点高阶空间法师。”
柏令伊了然地看着她:
“这就是你的经历?”
花晓不答,漠然瞧了瞧日影:
“我想,这属于另一个话题,如果我们日后还能重逢。”
这就算是和解了吧。和柏令伊想象中的不同,但也不至于那么差。柏令伊苦笑,扬手打开结界:
“你走吧。若此时死去,我已了无遗憾。”
“一起走?”望望窗外,似乎已隐隐能听见远处的厮杀声。花晓迟疑了一下,终于叹息道,“路杰斯太强了,在战场上,他简直就是战神化身。相信我,你不会喜欢直接对上他的。”
柏令伊的眼里腾地跃起两朵光亮。他轻轻地将花晓拉入怀里,拥抱了一下。
“谢谢,有你这句话,我已经满足。”
“你这女人又在勾引谁!去死吧!”
一道娇叱声伴随一道疾飞袭至的黑芒,突如其来划破安静到凝结的空气。
花晓本就不擅长腾挪闪避。何况此刻,柏令伊就在她身前。
心念一动,护身结界随即张开。木系地防御术相当好用。而花晓近日来苦练这一招,也已练得炉火纯清。
然而下一刻。背上重重一痛。
一股汹涌冰冷的外力直接击入体内,一刹间,全身气血猛然翻腾,五脏六腑都被震荡得似乎要离位。
“有了你的血,你以为你地结界对我还能有用?”冬雪千红站在花晓身后。眉梢眼角尽是得意,和杀气,“今天你就把命留在这儿吧,我瞧还有谁能来救你。”
“住手!”柏令伊难得地怒火尽显脸上,“谁准你动她的?!”顾不上多说,急急望向花晓,眼里首次多了份惊惶,“小小,你怎么样?痛不痛?”
冬雪千红呆了呆。叫道:
“林伊,你为什么帮她,你也中了她地妖术吗?”侧过头。怨毒的眼神几乎要将花晓烧毁,“快替他解开。否则……”
“你闭嘴!”柏令伊气得不轻。
其实。这两个才是一家啊。
花晓冷眼看着他们,强忍住脊柱快要断裂般的剧痛。不动声色地略弹指尖,释出一个瞬移卷轴,骤然离开这间屋,这幕闹剧。
再一个浮空卷轴。顺利地回到仍旧等候在半空的飞马上。
然而才坐稳,花晓就怔住了。
正对面,同样的高度,一匹更加神骏地飞马,静静地停在那里,不知已等了多久。马背上,一个男人盔甲在身,面色阴沉冷漠,俨然一副捉奸在床的模样,不是路杰斯还能有谁。
风自身畔吹过,两人对视片刻。
终于,路杰斯冷冷地道:
“你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不是听不出这句话里隐约的希冀。但花晓还是恍惚地摇摇头,一言不发。
接下去是什么?剑?刀?还是魔法攻击?
都随便吧。反正也没什么差别。
路杰斯的脸色因为巨大的愤怒而变得铁青狰狞。他还从来没被这样背叛和侮辱过。
国王高傲的尊严迫使他无法多说什么。哪怕再多看她一眼,他都怕自己会控制不住,会拔剑杀了她。这个狠心而无情的女人。
他只能僵硬地拔转马头,转身离开。
临走前,扔下冰冷的,从齿缝里挤出来的几个字:
“滚!永远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训练有素地飞马绝尘而去。
花晓终于支持不住,软软地倒伏在马背上。喉中的腥味再也无法抑制,嘴一张,全数喷了出来。
鲜红色一点一点,沾在飞马雪白的鬃毛上,触目淋漓,分明凄惨,却又透着诡异地艳丽。
“弄脏你了啊,真不好意思。”
花晓手指微微勾动缰绳,呢喃地低语。不知为什么,她真是想笑。
关键的时候,只有陌生地飞马还跟在她身边,不曾弃她而去。
要论忠诚可靠,马这种动物,比人可强多了。
难怪有个聪明女子曾经说,电热毯是比男朋友更好地东西。
***
饶是蒙特见多识广,看到花晓气息奄奄,狼狈不堪的样子,也是吓了一跳。
花晓拒绝了蒙特安心养伤地建议,坚决地登上早已准备好的单人马车,按计划中的安排,踏上回荆城的漫漫之途。
蒙特多少有点惊讶。没想到妩媚多姿,狡计百出的魔药夫人还有这么倔强严酷的一面。出于赤狼族崇尚勇士的天性,或是别的什么原因,他多丢给她一瓶秘药:
“拿着。每天一粒。当心,不要死在半路,会引发城邦纠纷。”
那不正是你的愿望吗?花晓模模糊糊地,讥嘲地想。
并不想接受。但这种时候,她已经连多说一句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她的脸色已苍白如雪花,四肢冷得象冰块,蜷在马车厚厚的被褥里,勉强地挑了挑嘴角,算是感谢,随后拉铃,示意车夫立刻出发。
她一秒也不愿在这里多留。从没有哪一刻比现在更急切地想要回家。
真奇怪,来的时候还不觉得,这一刹,却蓦地觉得,那个连象样房子都没有的地方,就是自己在异世界第一个家啊。
狐死首丘。无论哪种生物都是一样。就算死,也要死在自己土地上。
目送单人马车孤零零地驶出城门,沿着道路攀上山岗,最后变成一个小点,消失在延绵的日光下,蒙特忽然生起一种那女人即将消失,很不确定的感觉。
让她就这样离开,是对还是不对呢。
然而,不管怎样,蒙特已经开始假想路杰斯听到她重伤后的表情了。好吧,不是现在,而是再也追不上的几天后……
一丝幸灾乐祸爬上了蒙特的嘴角。的确,很久没有这么有趣的事了。
花晓的情况很不好。出城后,她几乎一直在昏睡中。噩梦有如巨浪,一个接一个地包围着她,肆意冲击。
第三卷 第三十章 巴山楚水凄凉地
之前花晓已经安排好了一一
包括行车路线,行车方式,车身防御,以及为了保证一路安全,而对车夫施用的一个小小法术。
那法术来源于黑魔法里的傀儡术,是厉秋当年闲聊时所授,花晓学得不算好,但用来对平常人下一点小小的催眠,那是绰绰有余了。它足可保证漫长的旅途中,对方能恪近职守,不给花晓添一点麻烦。
这就是先见之明。
花晓迷迷糊糊地想,现在,即使她死在半路,也有人能视若无睹,将她的尸体直送回城了。
而且对她的重伤和昏迷不会大惊小怪,不会见财起义,不会因懦弱而胆小逃跑。
----一个精明能干的女人,总是可以将生活打理得很好。代价是,当她决定要一个人赶路时,那就真正是一个人赶路。
每个梦都不太令人愉快。
有时是鲜血满地,尸首纵横,怪物张牙舞爪地向花晓扑来,而她在生死刹那,忽然间忘了任何法术,提不起一点力气;有时是无尽的黑暗之下,一座熔浆四溢的火山终于暴发,活火熔城,吞没了大地,人群;另外一些时候,熟悉的那些人和事的片断会掠过脑海,父母,同事,朋友,他们漠然地从她面前擦过,视而不见。于是花晓知道,她曾经的存在已经被抹杀了。无论什么原因。总之,她再也回不去了。
最后一种梦境让她满心都是绝望悲伤,其刻骨铭心的程度远远超出其它几种。至于她在这个世界认识的那些朋友。情人,则统统地一个都没出现。空白得令她自己也惊心。
看吧,这就是你真实的心境。
偶尔清醒地时候,花晓冷冷地告诉自己。
你一直都固执地停在原地,没有向前迈出一步。你不怕死亡,却害怕自我的消亡。而这种消亡的评定,完全以那个世界为准则。
从头到尾,你就不曾将这个世界真正放在心上。潜意识里,你就象在玩一场COSPLAY或连线网游,所有地喜和悲,欢乐和忧伤,都严密地控制在一定的距离。它会令你感到激动,愤怒,高兴。悲痛,却终究属于旁观地角度,无法身在其中。完全投入。
你将荆城当成家,那也只是因为你需要一个替代。并且别无它处可去。
这就是最大的悲哀所在:你失去了过往。却没有现在和未来。
此刻花晓明白宗教的意义所在了。人在颠沛流离,茫然无措中。自然而然地,就想找个信仰依靠。那种信仰无关乎人,而是一种超脱于现实之上,与被称为命运的那种东西紧密相连,消除孤寂感的精神导向。
自我麻醉也没有什么不好。只是花晓并不喜欢也不会坚定。清楚了这一点后,就连宗教也无法拯救她地迷失了。
如果有外人在的话,他会发现,高热,呓语,和莫名亢进的精神状态,占据了花晓大多数病中时光。
象是灵魂被拉扯着,拿不准要往哪边去一样,花晓显得格外痛苦。
现实,天堂,和地狱的力量都同样强大而可怕。
一切之中,最公正者,唯有死亡。
花晓喃喃了几个字后,复又坠入昏沉的重重迷雾之中。在沉入黑暗的那一刹那,她似乎听到脑中传来遥远的,焦灼而绝望的呼唤。
嗯,是厉秋啊。花晓更坚决地将联络切断。既然歌舞升平时不愿让他出现,那么当她满身狼狈昏昏欲死时,就更加不用他来帮忙或添乱了。
就当是她可笑的一点小小自尊吧。
真是讽刺呢,平时那样地随波逐流,信奉被生活XO不能反抗,就要享受这种信条地人,到死亡的前一刻,竟然异乎寻常地强调尊严,理念,自我主张这类任性而无用的东西。
似梦似幻中,一只手将花晓地头轻轻托起,清凉的湿巾擦去满脸地汗渍或泪渍,一缕清水缓缓地注入焦渴地唇内。
接着是化成糊状,具有镇定和治疗作用的苦味药水。
不管花晓本人地意识是多么混乱,迷惑,缺乏求生之力,她身体里属于植物的那部分却沿袭了它们本能的方式,得到救治后,缓慢地开始修复、生长。
塔灵不是个称职的导师,却一定是个伟大的巫术法师。
不知过了多久,花晓悠悠地醒来,费了一番力气,才看清面前的人,和确定这并非梦境。
木屋,木床,燃着黯淡火光的壁炉。无论这是哪里,都不是马车。
“阿莫?”
声音低沉喑哑到难以想象。
阿莫大叔猛地扑到床前,不顾礼仪地抓住她的手。他的眼睛布满红丝,即便脸上全是伤痕交错,花晓也能感受得出那份焦急,担心,和恐惧。
当然,此刻还有狂喜。
被紧握住的手掌传来温热粗糙的感觉。那是人体真实的温度。
花晓突然很想哭。为这无意识的一握。
生病时的人果然都是特别脆弱的呀。花晓早就明了这一点,但还好,身边的这个人是大叔,而不是那些对她有意图的男人。
大叔疑惑了,注意到花晓的视线,有些瑟缩地想松开手。花晓撇了撇嘴,往前一扑,抱住大叔的手臂,把脸埋在粗布袖子里,哇地一声,大哭起来。
“呜呜呜……我好难受……”
阿莫不知所措地任她拖住。听着她象幼兽一样凄惨呜咽的哭声。
“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我好想家,好想妈妈……妈妈……呜呜……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还没给她……”
“好讨厌这里……火星,我讨厌火星,都没人会说地球话……呜呜……只有我一个……呜呜……为什么会是我……”
“这里的人也很讨厌……自大沙文主义的猪……恶毒会偷袭的女人……所有的人都在欺负我……呜呜……”
阿莫震动了一下,眼里闪过一抹红光,随即隐去,犹豫地伸出手,轻拍花晓的肩背。他的动作很生涩,显然对于这种抚慰哭闹孩子的方式也极没经验。
感觉到拍抚,花晓哭得更大声,更放纵,阿莫默默地承受着她撕心裂肺的哭声,既心疼她未愈的身体,却也知道,她这是在尽情发泄,打开心结。
这一哭一直就哭到筋疲力尽,不知不觉地睡着。
花晓再度醒来时,脸上和头发已经被清理过,擦得干干净净。火光在壁炉中闪动,从马车上搬下来的柔软被褥拥在身周,舒服得象睡在云层里,一动也不想动。
当然,她的全身无力,也是一个原因。
壁炉旁简陋的食物支架上,阿莫背对着她,正在往锅里添加着什么。从那气味来看,花晓想那应该又是药。
第三卷 第三十一章 今日听君歌一曲
狮鹫月光因为感觉到主人的重伤,突然间烦躁不安,挣扎不休。阿莫大叔意识到花晓可能会出事,急忙带上月光,一路上寻找过来。
虽然花晓将马车安排成绕开大路,只从小路穿行,有月光在,还是很容易就被找到了。
这里是位于荆城和昆布之间,山林里面一座被废弃的猎人小屋。
阿莫比划给花晓看,再怎么破的屋子,都比颠簸的马车更适合养伤。
“可我雇来的马车呢?如果你放他一个人带着空车去荆城,他会被红耶他们杀掉的。”花晓被扶着半靠坐在床头,因为药水的苦味而有些烦恼。
自从她醒来,阿莫大叔的眼里就明显带着激动,安心,和止也止不住的喜悦。他以一种能勉强称为温柔的动作,笨手笨脚地将装了药的木碗端给花晓,还顺手将盖着她的被褥往上拉了拉。
见鬼,只是这个细小的动作,就又让花晓想起了妈妈。
不过,在大哭了一场,渲泻掉那些沉淀了许久的负面情绪---连花晓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之后,她已经好多了,至少理智是重又恢复过来,再也做不出诸如哇哇大哭这样幼稚的举动。
更令花晓惊奇的是,她居然没有因为在大叔面前脆弱失态而感到惭愧或者尴尬。仿佛那是件很自然的事情,天经地义,本来就该这样。
难道因为大叔是哑巴?一个注定沉默的人总是会给人特别的安全感?
阿莫以动作告诉花晓,车夫被他解除了傀儡术,打发回图海去了。
花晓叹了口气。真心实意地道:
“谢谢你,大叔。虽然我并不希望被人找到和欠人救命之恩,可如果这个人是大叔你。还是可以接受的。”
阿莫又比划了几下。这次地手势有点复杂,花晓仔细地辨认。
“你是说。如果我愿意,可以将你一直当成……”那是个抱起小孩子的动作,“……妈妈?”
花晓惊讶地抬眼,阿莫的脸似乎有些红,很不自在地样子。但还是点了点头。
“不。你不是妈妈。”花晓断然地拒绝。阿莫的眼神明显黯淡下去,花晓拉拉他地衣角,催促他重新看向她,“把一个人当成另一个人,是对这两个人同时的不尊重。而且要叫一个男人作妈妈,这也未免太怪了些啦。你就是大叔,是我在这里唯一的亲人,这不是很好吗?”
欣喜的光点重又在阿莫眼里闪起,熠熠发亮。本来花晓还有点不好意思。看到这亮光,也被感染了,撒娇般地搂住阿莫:
“阿莫。我要抱抱。”
阿莫象背后长了眼睛,敏捷地握住花晓想偷偷洒掉点药的手腕。一边抱住她。一边责怪地瞪了她一眼。
连这也能被发现?大叔地身手很不错咩。花晓不甘心地摸了摸鼻子。
***
养伤的日子是无聊的。但对于一个几个月没有拿到休假,并且可能接下去几个月也不会有的人来说。这里无异天堂。
何况阿莫的巧手令原本平淡枯燥的时光也变得生动起来。他会用木头或兽骨刻出各种各样的东西,件件栩栩如生,神态鲜活,可媲美最好的艺术品。大概是因为被花晓明确地认可,当作亲人的缘故吧,阿莫大叔满身都洋溢着欢喜和温柔,只是偶尔坐在角落时,眼神里还会闪出一丝怔愣和不确定,象是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地。
其实花晓说出那些话时,的确是有点冲动的,但说出来之后,反而倒很坦然,并且一点也不觉得后悔。看到大叔这模样,未免有点心酸。
望着床上堆满地小玩具,花晓灵机一动:
“阿莫,我们来玩个好玩的游戏,你以前一定没有见过哦。”
那个游戏就是木偶戏。
阿莫在花晓地指挥下,削出一套巴掌大地小木人。四肢身体头颅都是分开做的,关节处以银针不紧不蔓地钉住,既可以自如地活动,也不至于松散太过。花晓拔下几根长发,一端绑在小木偶地关节,另一端系上小棍,可以分别挑在手中。
“你看,是这样玩的。”花晓挑动小棍,试了试手,牵拉木偶做出各种动作,清清嗓子,唱了起来,“高高的山顶上有个牧羊人,来哦来来哦来来哦来……”
说实话,她的动作是很有点笨拙的。所谓眼高手低就是这么一回事,虽然看过音乐之声那么多遍,里面的精彩场景几乎都可以背下来,可是真要自己上手去做,还是颇有点难度的。
幸亏木偶戏本身的精彩掩饰了这点疵瑜。阿莫惊奇地看着,被深深地迷住了。
要说天赋这东西,那是真的存在。只不过看完一遍,阿莫就可以接过她手里的木棍,操纵木偶把全套动作都做了一次,而且,花晓不得不承认,比她做的要灵活漂亮得多,简直就跟练过几十年的高手似的。
第二天,阿莫将一套全新的木偶拿到花晓面前时,花晓也惊呆了。这套比昨天那套更精致得多,又增加了手指,眼睛……这些本来花晓嫌麻烦,没有做进去的零散关节。花晓郁闷了,阿莫是怎么会想到这些的呢,明明她都没有说过呀。难道这就是平常人跟天才之间的差距?
“大叔你可真好!”
望着阿莫隐现血丝,明显一晚没睡的双眼,花晓哇呜一声,抱住阿莫,把头放在他怀里揉来揉去,不肯放开。
越来越喜欢对着大叔撒娇了,大叔身上那干净厚实的气息就是莫名地能令她舒服和心安。
阿莫身体一僵,随后也缓缓地抱住了她,轻轻拍抚。
这一天就在木偶戏的排练中愉快地度过。
花晓彻底放手,专门管唱和道白。阿莫配合台词,操纵小木偶做出各种精彩动作,有些甚至连花晓也没见过,想来是临时自创的。呃,天才到这个程度,还真让人惭愧啊……还是说,自己实在是太笨了呢……花晓缩到角落划圈圈啊划圈圈。
练了几遍之后,花晓想起脖子上还有个骨哨,可以当作配乐,遂献宝一样地拿出来给阿莫看。大抵是看到以前随手送的东西,到现在还被花晓带在身上,刹那间阿莫眼中绽出如许光华,胜过了最亮的晨星。
中午的时候,在吃完药之后,花晓被允许吃两片烤肉。
在魔法世界里,也有营养学这种东西吗,花晓舔舔嘴角,充满希冀地盯着其余的肉块。也不知阿莫是怎么办到的,明明就是最简单的作料,却偏能调制得跟大厨一样,鲜美喷香得叫人连舌头都想吞下去。
阿莫温柔地端来一碗煮得稀烂的不知什么汤,看着花晓慢慢地喝下去,却坚决不再给她烤肉,任花晓怎么装可怜都没用。
花晓悠悠地叹了口气。
想也知道,那不是平常的肉,应该又是这个魔法世界中,某样古怪的药吧。
阿莫大叔对她,是真的很好。
第三卷 第三十二章 人生难得半日闲
花晓本来是把这次养伤当成度假来看待的,两三天过后,她发现这种想法是有点过于乐观了。
在阿莫的调理下,原本花晓的状况还是不错的,可以同他说说话,唱唱歌,甚至还尝试着下地行走。
但慢慢地,随着体内植物那部分的逐渐修复,她的精神反而变得萎靡起来,时常头昏,胸闷,动不动就会睡着,四肢肌肤上还常莫名地出现一片片的青紫斑痕。那种诡异的情形,连她自己看了都觉得可怖。
阿莫大叔明显比花晓更加焦急担忧,每每夜不成寐,白天却还要专注地守着病人,弄得整个人都迅速憔悴下去。花晓看了于心不忍,倒时常反过来安慰他。
这天午后,疏朗的阳光下,乖顺地喝完加倍加量的药汁,花晓托着腮,安静地看着阿莫操纵两个小人对剑。
两个小人偶一男一女,比例精当,眉眼雅致秀丽。女娃娃的辫子是花晓剪了自己的一绺长发做的,男娃娃的头发却是月光银白色鬃毛中的一撮,无论视觉还是手感,都是丰盈润泽,无可挑易。它们身上的衣服也是用真的布料缝制,花晓特地拆掉一件宫裙,华丽泛着暗光的面料,果然做出来的效果也是一流。
只是这样看,就让人说不出地喜欢。当他们拿着小剑,用一种类似于舞蹈的动作轻盈对击时,简直就是巧夺天工这个词的最佳诠释。
“这个大陆还没有木偶戏这种东西吧,你说,如果我们组织个木偶戏专场,再卖些周边。会不会赚到很多?”花晓突发奇想。
阿莫轻微地点点头,眼里却黯淡了一下。
花晓还不是那么笨的人。
“大叔别生气,我只是设想啦。”也可能世上真有投契这种东西存在吧。几日来朝夕相处。花晓已经很能感受到阿莫的情绪,“你也知道。我一向都没啥格调地,赚钱这种事都快成了我的本能……不过大叔做得这么漂亮,我才舍不得拿出去卖呢。我们留着自己玩,让别人眼红去吧,怎么样。大叔?”
仿佛什么没有听见,阿莫站起身,将药碗递给花晓,比划了两下,就向外走。
花晓疑惑地瞧着,最后确定这不是生气,而是不好意思。忙喊道:
“等等,我也想出去……”
***
沿着芦苇坡往下,是一大片开阔茂盛的野草地。草根纠结着盖住了大部分粽褐色地土地。一两棵枝叶繁密的大树点缀其中。初夏地阳光明亮地在绿叶上跳动,预示着一个炎热的季节即将到来。
狮鹫欢快地抬起头,以一种跳跃的方式向前向进了几步。翅翼情不自禁地展开,气流开始微妙地回旋。
花晓安抚地顺了顺它的鬃毛:
“稍安勿躁。月光。偶尔你也该学学象马那样走路。”
月光哀怨地垂下翅膀。沮丧地以平素最不屑的方法前行。
纠缠了阿莫好久,才得到这次出屋放风地机会。花晓还不想那么快就搞砸。
事实上,仅是半倚坐在月光背上,就已经费了她全部的体力,根本吃不消再飞上高空。
这可不是正常外伤该有的模样。想当日,闪青被一箭穿心,伤到那样重,缝合过后,还不是很快就活蹦乱跳,恢复如初了?
一种微妙的不安笼罩在花晓心头,有点模模糊糊地觉得,问题应该出在冬雪千红和她类似的体质上。
走在月光和她身侧,俨然如护卫一般的阿莫抬起头,认真地比划了两下。
正如花晓对阿莫越来越熟悉一样,阿莫对花晓也愈发了解,几乎能达到观颜察色便知所想的地步。
“你是说,你怀疑这是一种毒?”花晓茫然地看向阿莫,“不会吧,你也看见的,我连鬼雾莲都不怕。还有什么能毒到我?”
阿莫索性站定,以刀作笔,在地上写了几行字。
泥地上的字总有些潦草,加上没听过地专业词语,花晓读得有点吃力:
“以血为术,以术成咒,以咒为毒,其毒……入血则无解……”花晓吃惊地抬眼,“不会吧,你是说,无解?”
阿莫无奈地点了点地上的某几个字。花晓低头细瞧:
“唔,是无药可解……那就是还有别的治法了。怎么治?”
两种治法。
第一种,用特定地手法,杀掉下咒之人。咒消则毒自解。第二种,咒不是正常的术法,任何咒都有其倚仗。这种倚仗被称为根,断其根则咒法破。
难怪阿莫虽然忧心忡忡,却并不真正焦躁绝望。想必是要杀掉一些敌人来换取她性命地话,对他,或者任何她荆城地属下,都不会犹豫或者歉疚。
花晓自己本人更不是什么善良到愚蠢的乖宝宝。她信奉地是有恩报恩有仇报仇。割肉饲虎这种事,就算能立地成佛,她也是不肯干滴。
不过,想到柏令伊三个字,无论多么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的心情,终究要打个结。
阿莫见微知著,安慰她,还有第二种法子。
这倒也是。花晓觉得,放着身边这么多形形色色的高手,古怪的变态或者说天才们在,虽然那要更难一点,但也并非没有可能。
前提是一切顺利。
他们缓缓而行,在一处树荫下驻足。
叹了口气,花晓放松身体,舒服地眯起眼,享受着被过滤成柔软的太阳光:
“荆城倒底出了什么事?我瞧我这个毒也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当然,也没那么快就死。你总不能因为怕我担心,永远不对我说吧。”
阿莫怔了怔,不知所措地看向花晓。花晓理解他的心情。
“啊,是森林之心,大叔。虽然植物并不象动物那样机灵和具有自我意识,可它们能看见另一部分。它们认为那边的气场凌乱而破碎。此外,你避口不谈荆城,也太明显了点。”
阿莫默然。有一点花晓其实猜错了。但误打误撞之下,她同时又蒙对了。这个迷糊的城主,倒底该说她什么好呢。
花晓也不是很乐意说穿的。可是工作这种事,是你的总是你的。既然决定了要扛下去,要留住这个唯一的家,那么再想偷懒,就得分分时机了。
“弄点什么药,让我可以一路睡回去吧。”
最怕半清醒半不清醒时晕机。
纤细的身体静静地蜷缩在阳光下,脸上的肌肤接近透明,唇色粉白,透着淡淡的疲倦。
阿莫轻轻地伸手抱起又一次熟睡的小女人。
另一个原因是他知道却没有说的。
森林之王的竞争者已经出现了。所谓胜者为王,大自然注定残酷的争斗并不会因为植物这种类别而稍显仁慈。
不过那没有关系。她的烦心事已经够多的了,不需要再多加这一份。
第三卷 第三十三章 医生是一种有趣的行业
花晓睁开眼的时候,发现的第一件事是已经换了地方。
这是一间陌生又眼熟的大屋。说它陌生,是因为花晓肯定,从没来过;说它眼熟,却是因为它的布局宽敞明亮,完全沿袭了大齐国四平八稳,富丽堂皇的建筑风格。乍一看,除了彩绘漆画改成手工打磨,屋内的摆设略少了几件外,几乎就是大齐国体面人家的翻版。
第二件事,是床前或站或坐,挤了一堆人。她的几个得力属下,一个不缺。小冷正沉肘提腕,缓缓地从她头顶上起出一根银针来。
花晓倒吸了口凉气,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手上,头部,都在隐隐酸痛,想必也同是施针的结果了。不由哀怨地瞪着小冷,心想这法子还是我教你的,你倒好,平时也没见用,这刻全都还回来了。
小冷脸色如常,淡淡地瞥了床上的病人一眼:
“要我恭喜你吗?这毒很少见,也很麻烦。”
就算瞎子也看得出小冷在生气,而且程度不轻。可是受伤这种事,能是她自愿的么。花晓讷讷地一笑:
“那倒是。我也没想到我会有为医学作贡献的一天。小冷,我还能活几天?”
扮柔弱似乎也没用。小冷高深莫测地收完最后一根针,伸手,自有人将一碗热气腾腾,一看就知道在火上炖了N久的药汁主动递上。
“再躺个十天半月,大概就能下床了。”
花晓无语。再次确定,小冷实在是不能得罪的生物。不过从另一方面看,这至少证明,小冷还没把这毒放心上。
一边喝药。一边同各位许久不见的属下招呼。
众人的眼睛亮晶晶地,看得出都很激动,有很多话想说。无奈小冷似笑非笑。负手在胸,往床边一坐。愣是镇得没人敢提天气以外的话茬。
花晓在心里直叹气,一时间却也无可奈何,只好问:
“阿莫大叔呢,他不是送我回来的么,怎么没见他?”
“哦。他说有点事,带着月光出去了。还说很快回来,让城主不用担心。”
答话地是老刀掌柜。只有他在散发着强大杀伤气息的小冷面前,还能保持住言谈自若地常态。
越是说很快回来的人,越是不容易回来。花晓已经很了解这个规律了。就象飞鹰,不是直到现在还没出现么。
她隐约猜到阿莫要去哪儿,做什么。然而对于一个被勒令在床上养猪的人来说,就算再担心,也什么都做不了。
不一会儿。众人散去。只有小冷以毒的名义留了下来。
花晓心中升起不好的预感。
果然,众人前脚才走,小冷就镇定地将门合上。回过身,一把掐住花晓地脖子。咬牙切齿地道:
“你居然还知道回来!带着这一身伤!”
花晓被他掐得透不过气。正头昏眼花,欲辨无从辨之际。一张冰凉的唇就这么焦躁而急切地堵了上来,不顾一切地探入她口中,用力地吮吸索取,连最微小的角落都不肯放过。
这是一个带着恐慌和愤怒意味的吻。外加相思欲狂。
一瞬间,连花晓也被这样汹涌和激烈的感情冲击到,低低呻吟一声,便沉迷在那股独特而清爽的男子气息里。
多日的思念一旦决堤,哪是区区一个吻能够止住。
小冷的手探入花晓薄薄的衣下,放肆地在柔嫩雪白地肌肤上游走。只差一点,只差一点就看不到这个女人,不能将这样温热的躯体搂在怀中了。想到她回来的时候,离死亡地距离只有那么短短一点,小冷就忍不住惊惧万分。
她居然能!她居然敢!
嗤地一声,轻柔的亵衣被撕成两半。小冷面色如铁,眼光却象炭火一样发红炙热。他迫切地需要与她贴近,再贴近一点,来证明这不是梦,她确实回来了,就在他身边。
花晓被他地动作惊得喘不过气。胸口一凉,小冷已经离她而去,直起身,盯住她,慢慢地解开自己地衣带。
花晓衣衫大半已被撕裂,根本遮不住什么,温暖的肌肤突然接触到沁凉带着水意地空气,不由地起了一粒粒细小晶莹的白粟。
小冷如火又寒冷的目光也让她心慌。一时间,花晓竟慌乱得象一个未经人事的小姑娘,抓起被褥掩在胸前,不由自主地往后蜷缩:
“等等……先别这样……那个,我还是病人……”
“我还是你的药师呢。”
一句话就堵住了所有的退路,小冷斜睨着花晓,他的衣衫已经尽解,结实而颀长的躯体顿时毫无遮掩地裸露在空气中。
非常美好的身材……肌骨匀停挺秀,腰腿的比例近乎完美,和路杰斯那种战士式的坚实强壮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类型,当然,都很好看……
花晓呆呆地看着,直到小冷从容不迫地坐在床边,掀开被褥,握住她一只精致的脚踝,缓缓地往他身边拉时,才蓦地回过神,两片晕红霎时飞上脸颊。
小冷的下一句话打消了她逃跑或挣扎的念头。
“你答应过我的。我现在来索取报酬了。所以,不要迫我用药。”
呃……虽然这么说过……可是……
双手分别捉住足踝,一点点地拖到身边,指尖不经意地按过几处筋脉聚集点。花晓腰身一颤,差点弹跳起来,只觉一股奇异的感觉瞬间传遍全身,喉间不由自主地逸出一声呻吟,娇媚而绵软。
怎么会这样,明明他才是新手的那个吧……花晓慌张地想。
说实话,自从她落到大齐国后,见到处都是女子为尊,偶尔无事,也不是没幻想过要扮回女王,对着美丽的少年先这样这样,再那样那样,大肆欺负个够这种念头。当然,对于胆小又怕麻烦如她来说,那也只是想想。不过,在和小冷的关系上,按花晓的想法,差不多就应该是这种模型----小冷虽然毒舌,实际却很害羞,又常被她吃的死死,这样的少年,搬用火王的一句话,天生就是用来给人疼的么!
可是现在,幻想破灭了……
小冷的表现,居然比她还从容,还镇定,还胸有成竹,还更象S……
难道说学医的都是变态这条原理,在异时空也能适用……
花晓胡思乱想之际,小冷的手上可一点没停。他很不满意花晓的分心,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微微笑着,指尖下多增了几个按压点。
花晓象油锅里的鱼一样辗转翻动起来,想要逃离那双着魔般的手掌,又怎么也逃之不脱。她的乳尖已未经触碰而坚挺起来,新出花蕾似地凉硬。两腿被小冷打开,某种异样的情露微微地湿了床褥。意识到对方灼灼盯视的眼神后,花晓简直羞愧到无地自容,抓过枕头,便将脸埋了进去。这丫也太腹黑了!鸵鸟就鸵鸟吧……
看到她的反应,小冷忐忑不安的心放了下去。
他嘴上说得硬,可心里并没有底。花晓在他面前,永远是强势且无法违拗的那个。小冷完全想象不出,如果花晓沉下脸,强硬地赶他走,他要怎么办。
不过,就目前的情况看来,这女人对他还是有几分真心的……自己苦心钻研的那些原理,也并没白费劲……
第三卷 第三十四章 新家
一个人不争气的原因有多种多样,但最主要的还是自己。
譬如花晓。
明明她曾有很多机会可以对小冷发号司令,甚至将他压倒,吃光光连骨头都不剩下,可是她都没有去做。等小冷的忍耐到达极点,终于发飙,反过来对她出手时,花晓这才后悔莫及。
谁都知道,男女之间,气势的强弱一经奠定,想要翻身就是难上加难。
呃,那句名言是怎么说的,曾经有个机会放在我面前,我却没有珍惜……
可是,就算再来一次,又能怎样呢?花晓自问自己,会以强势的女王面貌出场,选择给后宫收添一个新宠么?
答案明显是,不会。
所以说,性格决定命运这句老古话真是有道理的。
一个本质上属乌龟的女人,即便将她扔到了女尊社会,她依旧变不成凤凰。
烂泥糊不上墙啊……
SO,老天,这又是何苦来着。
花晓默默含泪在心,身体却在小冷高超技巧的捏揉,象拎个布娃娃一样翻过来覆过去的舔吻中,彻底化成了一团春泥……
相对而言,小冷的想法要少得多。或者说,除了面前的花晓,他狂乱的眼中再看不见任何事物。
这是他第一次懂得销魂蚀骨的意味----小冷同学出身于一个古老的毒药世家,医书药书那是从小就当饭吃。用毒固然是他的强项,春药作为某种有力地经济来源,也是放在潜心研究的行列中的。但就算隔墙在观察男女交合时。他关注地仍是春药的发作时间,发作效果,有无可能加强或减弱。而对呻吟浪缠中地肉体不屑一顾。
一个顶级的配药师,自然不能缺少实践精神。所以。小冷尝试过那种滋味。
对象是一个用药迷了心志,平素行房也比较温柔的女人。
全套做完。
身体在对方的刺激下亢奋,再借由抽插得到发泄。
仅此而已。
完全比不上研究毒经,配出新药来得更刺激。
看到那么多人为了这种事而如痴如醉,乐不思归。小冷的评价只有一个,无聊。
这种认知一直持续到花晓闯进他眼帘。
起先是因为这女人身上特殊地药血气息,接着是用药不成反被强迫成为她的手下。再接下去的事情,那就是谁也说不清楚了。
总之,遇上花晓就象遇上他人生最大的一场暴风雨。
本来清淡如水的生活被她搅扰得乱七八糟,各种陌生的情绪接踵而来,喜悦,渴望,嫉妒。悲伤……一种接一种地在小冷心上碾过,到最后就只剩下一团理也理不清,放又放不下的东西堵在胸口。既无药可用,又无计可施。
好吧。不管怎样。他现在终于压倒了她。
原来这才是欢爱的真谛。
抱住心爱的人,和她交缠成为一体地感觉。竟是这样地缠绵刻骨,魂消神荡。
伸臂从背后围住无力再动的女子,小冷换了个角度,再次进入她的体内。
这次地动作要缓和得多,带着一缕情丝入骨的温柔。与其说是欲火作崇,莫若说是眷恋着那女子通身地气息,不肯放开。
花晓悠悠醒来,察觉到身体还在被撞击地律动,有点目瞪口呆,四肢却软绵绵地失去了移开的气力,只能任其摆布。
小冷笑了一笑,轻轻地捉住两团柔滑娇美地白肉,一边放在手里把玩,一边凑近她的耳廓,轻声道:
“挺小的,想不想让它们更大些?”
我靠,你丫那什么眼神。
花晓瞪了小冷一眼,要不是腿上没劲,一定将他踢飞到窗外。皮笑肉不笑地道:
“好啊,不过你是不是先给自己做个试验?要是你做了有用,我一定跟风。”
小冷也不生气,只是把下身的动作略略加快了一些,指尖抚上因为情欲洗刷而格外艳红欲滴的两点,夹在手指间轻捻慢弄。
才被情欲冲击过的身体分外敏感,花晓忍耐不住,低低地呻吟了一声。
小冷的眸色更深了一点。俯过头,吻住那张诱人的樱唇,就着这半斜半侧的姿势,以一种舒缓的,犹如细碎浪潮般的节奏,深深地,一下下地进入。感受到对方温润的肢体无意识地在怀中痉挛扭动,象花朵一样再度缓缓绽放。
“晓,我真高兴。”
你醒过来,没有恨我,也没有不理我。
花晓情潮迭起,昏昏沉沉之间,自然不能明白别扭男子的微妙心事。她呜咽了两声,象猫一样蜷了蜷身体,两只小爪子恶意地扯住对方的头发,算作回答。
这明显就是在找死……
***
激烈过后,花晓很没面子地再次昏睡过去。
小冷用力地抱住她,久久不放。
是谁说的呢,最美的时光总是走得最快。如果有什么办法能停在这一刻就好了。
尝过了这种魔幻的滋味,他还能象以前一样从容地站在她身后吗。
他真的不在乎她是城主,半妖之体,或是什么别的玩意,可她总是有自己的主张,自己的思量,那些绝美得令人屏息的光华,就由此透射出来,熠熠生辉。小冷为此着迷,却也真不喜欢这一点----他不能遮盖住它,也不能将她带走----他总是拿她没有办法。
小冷带点忧伤地释出药粉,送女人进入梦乡。
***
花晓醒来的时候,发觉天气很好,阳光明媚,而自己正被打理得清清爽爽,整整齐齐。
不管入睡的时候是什么时辰,至少现在已经是早晨了。
特有的充满活力的光芒透过半开的雕花木窗照射进来,空气中散发着草木清新带露的气息。屋里的每个角落都很干净,也很亮堂。
如果说这就是她未来的新家的话,花晓必须承认,她很满意。再没有比这样的屋子更符合她现在的向往了。
装作看不见桌上那碗黑乎乎的液体,花晓试着坐起来,披起衣衫,缓缓地踏下地。
身体除了一些酸楚外,没有别的不适。病也似乎轻多了,没有眩晕,不曾胸闷。
小冷真是个好同学。他就算在最激昂最急切的时候,也不曾遗落下他的那份体贴。花晓觉得自己运气不错。因为这不仅是熟悉人体的药师的本能,也是一个男子温柔天性的证明。
走到窗边,向外望去。
一大片碧蓝的,象苍天一样明净,象琉璃一样澄澈的湖水跃入眼帘。草木最喜欢的湿漉漉的芬芳扑面而来。
花晓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
她的新家,带给她的已远远超过她的想望。
第三卷 第三十五章 奢侈
什么叫奢侈?奢侈就是酒池肉林,万千阿房,工薪阶层使用几百元一滴的JOY香水。
就是在新城还没成形的时候,城主府先行以一种工整堂皇的模样,大摇大摆地立在还没开化的荒野莽原。
任何一个有头脑的带领者,都不会干出这种事。花晓敢肯定。
她之前完全不知情。
----这就是把决定权下放给圆桌议会,自己跑去搞商业外交的副作用。
好吧,事实既已造成,那她也不必矫情。
花晓换了双舒适的软皮靴---它们就放在门边,静静地似乎已经等候了她很久----拉开门,走出去。
一道狭窄的木制长廊出现在她面前,两端连接着同样高而狭的楼梯。廊上有着十二根质朴而粗壮的木柱,与之对应的是十二道倾斜的,不加雕饰的拱形穹顶。
风从远方的河流上吹来,阳光在它们之中投下古老而庄重的影子。而在这之后,是碧清如洗,蓝玻璃一样的天空。
花晓可不记得大齐国哪家有这样的建筑,想必是就地取材,因地制宜的结果。
可他们对了。
花晓要命地喜欢这种沉静,寂默,仿佛连光阴都能尘封住的风格。她在一道柱子边停了下来,觉得自己就好象中古世纪的少女,倚着修道院的落地窗往外凝视。生命在这一刻恍惚飘浮,而岁月正娴雅静好。
不象大齐国建筑的地方还有很多。
走下楼梯,来到房屋正面时,花晓才得以一睹自己府邸的全貌。
或许是因为迁就湖岸地缘故。这座城主府并不是大齐国四四方方带院落的类型,而是一抹呈现出弧形的简易建筑群。
城主府地主体是一幢三层楼阁,连接并向两边伸展出去的是几间绿树掩映地平房。
没有围墙。没有前庭后院,看起来它就象一个微微张开双臂的情人。正准备拥抱面前的湖水。
一条白色卵石铺成的小路从楼前一直通向湖畔。花晓颇有兴趣地踏上去,不知道前面还会发现什么。但无论是什么,她都已经心满意足,而提不出任何异议了。
“我就知道你会喜欢这里。”有人从后面走近,声音轻柔。“还有这个湖。乐儿说它很象情人的眼睛,你觉得呢?”
湖面上丝丝水雾弥漫,带着清晨还来不及散去地氤氲。小冷的呼吸轻轻喷在颈后,说不清是哪个更使肌肤颤粟。
“我觉得我要被扯成两半了。”花晓答非所问,长长地叹息,“一方面,住这么好的地方让我有身为腐败阶层的罪恶感,另一方面,这里实在很美丽。我没法说服自己不喜欢。对了,你们当初倒底有多少人投了同意票,只为建一座府邸。一个人工湖?”
小冷的手臂自然而然,温柔地环在她的腰侧。
“有两件事要解释一下。首先。造这个湖。并非目的,而是过程。”
“哦?”
“原本这里是一个烧砖用的取土点。土质很好。但渗水严重。有人就出了个主意,将四周的几个池塘挖通,合成一个湖,既便于聚水,又不误采土。”
“挺有意思。”
“第二件事,为你建城主府,可不是我们地提议。”小冷的嘴角微微弯起一个讽刺的弧度,他地本性在遇到某些事情时总是会忍耐不住,“而是城民们的一致要求。他们甚至坚持,在城主大人地住宅没有建成之前,他们也不会住进任何有顶地土木建筑。”
“那个滴血效忠的誓言还有这作用?”花晓迷惑地想了想。
“不,跟那个无关。”小冷耸了耸肩,“治疗女神转世,还有比这更崇高地形象么?”显然他也将这个词当笑话看。但无论是小冷,或圆桌的其它人,肯定不会去费劲澄清,“那不能算坏事。”的确,不算坏事。顶多也就是让人不舒服而已。
花晓默然。
四周突如其来的寂静让她想起一个问题。
“对了,怎么没看到别人,他们住哪里?”
在设计图上,荆城分成两排三列一共六块的整齐格子。花晓曾给它们打上A1,A2,B1,B2,C1,C2的标记。在恭敬地请教过城主大人,它们究竟怎么读之后,所有的人都跟着林九学会了发音。
目前的建筑还不多。
A1区算是荆城的政治中心。各部门的办公厅尽集于此----当然,每个部门基本上都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
按照花晓在设计图上的标示,A2区本来是留给研究部门,以及其它一些需要保密的单位。无论是道路还是建筑规划,隐密性都做得相当好。但花晓不在,这些部门到现在都还没个影,圆桌议会的各位就作了个主,将城主大人的府邸安在这里了。
这么大一块地方,眼下竟然只归花晓独个所有。花晓听小冷说完,脑袋有点发晕。没办法,城主这两个字太好用了。
B1和B2是作为住宅及商业区来规划的。统一的后宅前街格式。当然,暂时宅院还很少,街道也只有短短的一小段。1和C2倒反而是现下最热闹的地方。据小冷叙述,各种开采出来的原料都堆集在这里,有加工石料的,有加工木料的,也有制胚烧砖的,炼铁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工地旁有简易休息所,林九也成天泡在那里,设立轮班制,进度相当快……花晓点点头,明白了,整个儿一工业基地。
“我们的住宅都还没建,帐蓬先搭在A1办公区的后面。”末了小冷如是道,“等日后有了空再说。”
“干吗不先住到这里来呢?”花晓左瞧右瞧自己的城主府,主楼至少就有十间以上的空屋,更不用说两边伸出去的房翼,“空着也是空着,总比帐蓬舒服。”
小冷脸上浮出似笑非笑的表情:
“两侧是仆人和侍女住的。主楼那些空屋,是为你的夫君们准备。别人怎么敢僭越。”
……花晓满脸黑线。
“夫君们”那种事,压根儿就没在她的考虑中好吧。
不过……
偷偷地瞄了眼小冷,正好对上小冷瞧过来的目光,吓了一跳,赶快移开,不自在地咳了一声:
“那个,你要是愿意搬进来……”
这应该算是求婚了吧?再要怎么出格,花晓还真说不出来。
----虽然花晓本来没有成亲的打算,但如果小冷要,她也不会拒绝。嗯嗯,小冷是大齐国男子。贞操啊贞操……这两个字甫出现,就狠狠地雷了花晓一下。唔,好久没被这么雷过了……
小冷眼中漾出明亮的光彩,一瞬间,好象阳光都集中到他的瞳仁里。他伸手拉过花晓,用力地亲了一亲,展现出难得的,纯粹的欣喜:
“你肯这么说,我很高兴。不过,我不会当你的夫君。”
花晓不好意思地笑,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
“……什么……”
第三卷 第三十六章 兽族美人
“很奇怪么?”小冷仍是微笑看着她,“不是我想要的,拿过来有什么用?位份,名声,你以为我会在意这些东西?还是说,你觉得,用这些就能轻松地打发掉我?”
话是不错的。可是,直接说出来,是不是太残酷了一点呢。
花晓倚在小冷怀里,苦笑:
“你这样说,让我觉得,自己很象反派。”
“你以为你是什么好人。”小冷嗤笑一声,指尖却留恋地划过花晓薄薄的红唇,“没心没肺的东西。”
这话倒是挺一针见血的。
花晓摸摸鼻子,无奈地不作声。
她怎么会不知小冷想要什么呢。天底下所有的情人,要的无非都是那样东西啊。
----全心全意,不含一丝杂质的专眷爱恋。
可是风雨沧桑中,连她自身都已经不全是人,又如何能保有开初那份炽烈和纯真?
“得了,别再摆出这副小模样。”小冷掐了掐花晓细白粉嫩的脸颊,笑道,“我知道我要的你给不了。没关系,我乐意。但你千万别试图好心娶我,那只会让我们两个同时陷入噩梦。”托起花晓的下巴,凝视她波光潋滟的双眼,“就这样,保持现状吧。在你没有全心爱上我之前。我可以一直看到你,同时仍能保有一份自己,而不至于被满腔嫉妒和愤恨弄得象个愚蠢的小妾,脑子里除了勾心斗角和向妻主邀宠再剩不下别的。”
或许是这种假想实在太可怕,小冷和花晓忍不住同时抖了一下。
花晓敢发誓她绝对没有娶一堆男人回来开后宫的意思,但小冷说的话。就实质而言,竟非常之正确。
换个位置想想,如果她是小冷。她肯嫁给一个心里面漂浮不定,私生活复杂暧昧地男人?即使那男人是年少英俊多金多权……之白马一匹?
会答应才怪。
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这句话不是白流行的。
再加上另一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近处的草丛传来细微地悉索声。
花晓猛地握住小冷双手,眼睛亮晶晶地眨啊眨:
“小冷,我真是太敬佩你了。直到现在我才看明白这是一场颠覆剧。智慧和美貌并重。侠义无双代表月亮的那个女猪居然不是我,而是你。”
城主大人地各种古怪癖好,小冷业已司空见惯。比如此刻。他听得并不甚明白,也不想听。
斜睨着花晓,小冷直接将她拖过来,用嘴堵住了那些连篇的胡说八道。
碧波荡漾日色温柔。俊男美女在水边亲昵相偎,犹如一双挺秀剑莲。
多么旖旎,见者欲醉的一副画面。
看不见的衣袖之下,两人同时出手----若不是花晓按住小冷的手。他或许还要更早些。
淡得几乎看不见地烟雾如青萍之末,扬起于空中。
另一侧,细白手指结出优雅的姿势。木系的咒缚术自指尖弹跳而出。
诚然花晓算不上大陆一流的魔法师----抛开森林之心不谈的话,小冷也还没挣到第一毒药师诸如此类的名头。但毒药和法术联用。威力还是显而易见的。
柔韧挺拔的湖边芦苇丛忽地起了一阵大的波动。好象巨风卷过,又象有什么在之间滚来滚去。
不多一会。几个灰头土脸,被草蔓捆得犹如米粽地家伙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
要在那一团草汁灰泥中辨认出他们的长相,还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只不过瞧那身形,倒是魁梧得很有特色,花晓费力地思索着,总觉得依稀相识。
早在察觉周围有人时,小冷就在猜想对方是什么来路。首先他确定他们并非荆城居民---A2区是禁地,只要是个荆城人都会知道并恭敬地遵守----但那种再明显不过地呼吸,实在又让人觉得,将他们看作刺客,不亚是对这个技巧性职业的一种侮辱。
“城……城主,不要……杀我们……”为首一个吭哧吭哧地边喘气,边道,“我们……喝水……走错了……”
声音粗嘎,小眼睛棕黄如亮珠,配上厚重身躯----哦耶,知道了。花晓重新打量着他们,颇有点好奇:
“你们是上次买回来地兽人奴隶?那边那个是……精灵?”
“正确地说,是逃奴。”
小冷在一旁淡淡地道。轻飘飘地几个字,让兽人们的身体全都明显一僵。
“衣服紧绷在身上,没穿鞋,包袱里藏着馒头----我不记得林九什么时候苛待过工人了。况且,干活地地方在C区。能走错到A2来,倒也是个本事。”
“你……你想怎样?”对逃奴的惩治历来是可怕并合法的。为首兽人已经连声音都颤了,却还是坚持输人不输阵,“我乃塔熊•西索斯•林特……”非常拗口的一长串音节,末了还挺挺胸膛,“是最古老的四大贵族后裔,不是什么奴隶。”
除了那一大串听不清是啥的长名,花晓还真没发现这兽人身上有任何搭得到贵族边的东西。
不过后边这话可让她不乐意了。阴沉沉地露出一笑:
“我说老兄,我不管你是什么族,你可是我花金币买回来的。除非你家人拿钱来赎,否则,这个奴隶,你还真当定了。”
“你……你这女人……”塔熊又气又急,瞪着花晓,突然吼出一句,“反正,你休想拿我们侍寝!兽人族古老的血液,绝不容玷污!”
----侍寝……这位熊先生咩……
花晓象被惊电击中一样颤了颤。慢慢地转回头望小冷,对方脸上也出现跟她一样的,微妙而僵硬的表情。神,拉着小冷走到一边,纳闷加郁闷地道,“怎么回事?他们不会是因为这个而逃跑的吧?倒底谁负责看守?这么伟大的认知……谁告诉他们的?”
显然是这个大雷已将她炸得有点找不着北了。相形之下,小冷的表现就镇定得多。
“也许用不着谁来多说。荆城城民全都来自大齐,仅这一点,就足以令人遐思。何况,花城主又是如此地艳名四播,裙下之臣无数,叫人怎能不为清白担忧。”小冷古怪地挑了挑眉,“我是否该恭喜城主,得到这么一位身份尊贵,品味不同凡响的兽族美人?”
说到最后四个字时,连小冷自己的嘴角都在抽搐。
“打住打住。”花晓吃不消地摆手,不让自己再联想下去。正准备同小冷商量如何将这堆美人儿远远送走,同时最大限度地物尽其用,那边的状况却突然生变。
原本已经安静下来的兽人们突然一个接一个地在地上打滚,挣扎,惨嚎起来。
花晓疑惑地弯下腰,正准备替其中一位检查,小冷突地拉起她的手,将她推到身后,淡淡道:
“我来。”
不多时,小冷目中的光芒愈加深沉。他先以药止住众兽人的喊叫----其实就是弄昏而已---看向花晓:
“不是什么厉害的药。但能全面激发出你体内的残毒。你确定你没得罪过哪路用毒高手?”
第三卷 第三十七章 背道而驰
想杀花晓的人有很多。
花晓还没忘记路杰斯是怎样将她当饵,来钓出那些野心分子的。后来,她在宫庭中刻意造势,大张旗鼓,风头倒是一时无两了,竖敌的速度和广度,也是人所莫及----多数都是那些名门闺媛,贵族千金。大抵一个美丽女人出现在宫掖,并深获王的欢心,得到的招待总是如此。
前者在她正式登上城主之位后,差不多也都偃旗息鼓了。后者么,巴不得她尽早消声匿迹,自然不会傻到在这节骨眼上,做出任何能让国王想起她的动作。
肯不惜一切,千里追杀而来,真正怨毒入骨,又极为了解她身上毒咒的敌人,只有一个。
冬雪千红。
而且技术大有长进。竟然改在不相干的人身上下毒。如果不是小冷这个毒药高手正好在旁边,花晓冒冒然上前检查,这刻已然中招了。
城主府初初住人,四周空空荡荡,连个守卫也没有。确定这些兽人都死不了后,小冷也懒得搬动它们,放了道传送咒出去,抱起花晓,直接回转城主府。
花晓稍稍抗议了一下,没有效果,也就听之任之,窝在小冷怀里,默默地思量着这件事的后续处理。
在图海时冬雪千红就已经跟她对上。但花晓厌烦归厌烦,一直没有想过杀她,甚至没有真正出手对付她----这绝丽女子是柏令伊的属下,又或者还有进一步的亲密关系,都说打狗还需看主人,花晓是不愿。也是不屑,对这女人做出什么事。
想不到冬雪千红竟会将手一直伸到荆城。
花晓叹了口气。不管柏令伊知不知情,他终究没有出现。
那么……她也不必再顾忌什么了。忍耐不是她的长处,反击才是王道。
不可否认。本来花晓心底还是藏着那么一丝隐约的,微妙地期待的。那丝期待系在那个名叫小林的知交好友身上。可现在看来,这点不切实际地愿望,也是到该抛弃的时候了。
“别摆出这个表情,真难看。”
小冷斜瞥一眼。不客气地道。指尖却轻轻抚过女子因惆怅,或者别地什么,而锁紧的眉峰,微湿的眼角。
“九蛇鬼木倒底是什么东西?”
回到城主府的客厅,花晓喝了口水,自觉已经心定气静了,才如是问了一句。
这个名词还是那时从红耶嘴里听来的。后来在图海一直忙着赚钱,时间紧得象要烧起来,又错度了形势。觉得以后不大可能再同这位小姐有牵扯,花晓也就没将这事放在心上。现在被人家欺负到门上来了,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当日未竟地话题。自然有必要拿出来再细究一番。好好地了解一下这位小姐的背景。
“具体的来说,我不知道。”小冷沉吟片刻。给出一个毫无责任感的回答。花晓瞪了他一眼,他才勉为其难地继续道,“它的归类一直是个争议。有人说它是树木的一种,有人说它是蛇类,还有人说它夏天化蛇,冬天为木。事实上,我也没见过这东西,不好评说。”
真诡异。
本来花晓一直想不明白,冬雪千红为什么能感应到她的森林之心,还能借此攻击,现在想来,大概就是这种奇特生物的作用了。
“它能改变一个人的体质?”
小冷摇摇头:
“不是。如果你指地改变,是妖化或者兽化的那种,只有极少数的术或咒才能做到。九蛇鬼木或许是某种稳定剂或加强剂----它长在极阴之地,以尸气为养分,本就是咒术师们最喜爱地上好药材之一,被拿来使用也不出奇。”
那就跟自己的境况不同了。
往前推溯,很久之前,似乎也有个被当成工具培养,而种下血咒地范例呢。
花晓微一闪神,随即问道:
“那它怕什么?”所有地事物都会有弱点,有天敌,有致命处所在。
可惜小冷的回答并不尽如人意。
九蛇鬼木虽然霸道厉害,但非常畏光,不用太高深地圣系法术就能令它枯萎。但是被合用入人体,成为血肉之躯的一部分之后,就算精研毒物的小冷,也不清楚会发生什么。
“你也不用太担心。”小冷安抚地拍拍花晓。虽然知道面前这女人已经没事了,但还是不喜欢她脸色的苍白。如果可以代替就好了,“这种以咒术加药物来改变人体的方法,之所以全是禁术,跟这类法术本身的恶毒脱不了关系。实质上,它们都是以生命透支力量,宿主的下场通常悲惨,并且力量使用得越多,毁灭得越快。”
花晓迟疑地摸摸自己的脸:
“我也是?”
“你不一样。”小冷托起她的脸亲了一下,柔声道,“虽然我不知道原因,可你的身体很好,好得就象天生是这样,完全不存在冲突,或者反噬。有时我还真想剖开你看看----”
“连个显微镜都没有,就算我给你看,你以为你又能看出什么。”花晓白了他一眼,不屑地道。
小冷奇道:
“显微镜?那是什么?”
“那我可不敢告诉你。回头好让你剖开我吗?”
“喂,你这女人,倒底说是不说?”
如此白痴且毫无营养可言的一番对话后,两人纠缠戏闹,顺理成章地又闹到了床上,换了个方式进行逼供与反逼供大业起来。
新婚燕尔的夫妻多数都有这种特殊喜好,就算小冷和花晓再怎么不象人类和不是人类,终究也不能免俗。
于是小冷非常详细,非常愉快地知道了显微镜的来历,制造,用途,直到确定再问不出什么的时候,才大发慈悲地给了花晓一个痛快。
花晓欲哭无泪。她不能说自己没享受到,但伴着享受而来的甜蜜折磨,也实在是太狠了。
悲鸣中,良家淑男的梦想就好象天边的浮云,离她是越来越远,不剩一点指望了。
还好小冷虽然狠辣,终究还是留有分寸的。
***
收到小冷的传信后,不仅是负责治安的冯大树带着荆卫军们来了,连林九,老刀,红耶……这些圆桌会议的成员也来得一个不缺。
他们很有耐心地坐在城主府的大厅内等待。
花晓因身体酸软,被小冷抱在怀里下楼的时候,瞧见这种阵仗,未免吓了一跳,随后便是脸红。幸好小冷眼里从无规矩,花晓也不是平常人,回过神,嫣然一笑,轻描淡写地便将尴尬一笔带过:
“你们都是来蹭饭的吧?没关系,我请客。不过,鉴于我这里什么也没有,饭菜你们得自带。”
花晓回来后,第一顿象样的接风宴,就在小冷不高兴的脸色中,如此这般地开席了。
第三卷 第三十八章
小冷不耐烦地盯着花晓。
午后的阳光照在那独特的暗红色长发,晶莹眼眸和清丽的脸颊上,很好,这的确是她,而且她倾听和做结论的样子都很认真,很象一个城主。可是为什么,她始终不提她体内的咒毒,她迫在眉睫的危机,和冬雪千红一个字,反而大费口舌来提那些不知所谓的东西?
法律法规?财产归属?税金比例?还有什么,城民参政权?这些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呀。难道这女人看不见众人面面相觑的神色么。
是的,这是一次圆桌会议。
因为吃完饭后所有人都不想离开,所以花晓只好将它提前召开。小冷的阻拦在这时也失去了立场----几乎每位管事眼里闪烁的威胁都一样:都有劲上床这个那个了,还能算有病吗,还想不干正事吗。
但没人料到花晓会置一大堆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不谈,而提出这么些虚无遥远的东西。
“……我看,是城主大人已经忘记了吧。”红耶第一个打破静默,够虚假地咧了咧嘴,“他们每个人都已经对你签下血誓,哦,还有在座诸位。对于连命都交到你手上的人,有必要谈什么私人财产,参政权利么?法律倒是必要的,即便是奴隶,也得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呀。”就算这是实话,这种语气也实在称不上友善。
小冷挑了挑眉。
想到花晓伤势未愈还得说和听这些废话,他就心烦。虽然说小孩子都有嚣张的权利,但不代表大人可以一昧纵容。如果林九放弃了管教的职责,他不介意偶尔代劳。
不过从那女人的神情看。显然她根本没打算解释或者斥责。只露出一个习惯性的,意味深长地笑容:
“真是可爱的年纪。不过,关于血誓。如果你想抗议的话,我恐怕只能对你说抱歉了。因为我并不后悔。也无意改变。当然,你可以把它看作我地个人爱好。”
小冷相信在座众人都听出了其间的潜台词。
----所谓规则这东西,从来就是由强者制定地啊。不服气的话,就把城主这个拉置从我手上抢走吧!你可是唯一一个没有宣誓而留在荆城的人呢。
听出了话里的认真,望着明亮日光下那仍然细白得过份的脸颊或手指。小冷突然有些心痛。
火暴性格地少女一反常态地没有跳起来,反而眼神一飘,避开了众人的注视。
“如果我以前没告诉过你,那么你现在听好了。”林九突然平静下来,看着幼妹,缓缓地道,“就算夫人想解开血誓,我也不会愿意。我喜欢这个城,或许你现在还不懂。但总有一天,你会明白你错过了什么。”
红耶咬住嘴唇不说话。
老刀掌柜适时咳了一声:
“先前被绑的那些兽人,是怎么回事呢?”
***
这是一次糟糕的会议。
结束之后。花晓把全身放到椅子里,如此哀叹。
不但出了红耶那个尴尬的小插曲----其实花晓对这段倒没什么反感。青春方艾热血沸腾的正义少女嘛。你还能指望她是什么样子----还被迫交代了冬雪千红以及咒毒这里面的复杂关系。本来她是把那个视为个人事务,不准备闹到众人皆知。鸡犬不宁的。看吧,“城主的事就是最大地事”,就连这种说法都已经出来了,而且众同一词异常地整齐。
“我不懂你在抗拒些什么。”小冷走近她,皱起眉,“你的安全当然是首要之务。难道你想看到荆城因为失去你而陷入混乱?别忘了冬雪千红背后还有个刺客团。”
三个兽人一个精灵的口供确认了这一点。身为奴隶地他们竟然比人类更要了解冬雪千红。但那并不因为他们是同伙,正相反,他们是仇敌。就是冬雪千红带人袭击了他们的小镇,并将所有人变成奴隶地。
“那其它人呢?你们又是怎么出现在官卖场中地?”当时,负责审讯的冯大树如是问。
“都死了。她需要我们地身体炼药。听说是血和肝脏。因为所有被丢弃的尸体,都缺了这两样。”回答的不是兽人塔熊,他已经明显悲痛和激动到说不出话来了,相对而言,一直沉默的瘦小精灵反而最平静,“我跟他们不是一起被抓的,但遭遇相似。我们被关在一个笼子里,当大多数人都已经死掉,冬雪千红又去捉新的猎物时,我们找了个机会,逃了出来----不是那么彻底,第三天就被图海守卫抓住了。”
显然这群可怜异族的逃运总是那么坏。而花晓误打误撞,却两次把他们弄了回来。
“你们身上的毒引怎么解释?”小冷黑眸如冰,阴翳地看着他们。
“什么毒引?”不管兽人或是精灵,眼神里都一片茫然。
他们的悲苦身世打动了多数听众。但规矩仍是规矩。作为意图谋害城主,荆城的首批囚犯他们被关押了起来,等待复审和最后决议。
“私人空间和个人隐私一样重要。”花晓撇了撇嘴,在情人面前,不自觉地流露出某种任性,“还好,冯大树挺善解人意,让他的荆卫军只在府外巡逻,没准备放到我房门口来。”
小冷耸耸肩,欲言又止。
“你想说什么?别那么不负责任。”花晓敏感地盯着自己的私人医官。这个魔法世界总有那么多她不知道的东西。该不会是又犯了哪条禁忌吧。
“哦,多谢你的提醒。先喝了这个,我们再谈别的。”话题陡转,小冷从壁炉架上拿下药碗,很负责地递到花晓唇边,促狭的笑意在他的眼中闪烁,“还是说,你准备让我喂?”
很不卫生的举止。但一碗药还是在唇舌交缠中,一点一点地空了。身为医师的两个人居然都乐在其中,没有反对。
良久,小冷才满足地长出一口气,悠悠道:
“那家伙,很没眼光地将你看成了高阶魔法师……大陆上一个不成文的规矩,所有的魔法师都不喜欢身边有人,他们的仆从全是自己指定,多数是哑仆,血奴,当然,更高阶的,是用自己做的傀儡或者影分身术……”
这种事……就跟式神一个意思吧。
花晓晕。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她呢,害她还在自由空间和一个人打扫这么一大幢楼之间拼命摇摆。
转身用力地掐住小冷的脖子,恶狠狠地威胁:
“快点说,要怎么做!”
第三卷 第三十九章 飞去复来石
接连两天的正式上班,彻底打消了花晓对于城主这个词的最后一丝浪漫幻想----如果她还保有这东西的话。
琐碎,繁复,亢长就是她现在所做事情的代名词。
好吧,花晓知道问题出在哪里却无法解决:很多事都只有她一个人清楚,别人想帮也帮不上忙。
谁叫她不肯当甩手掌柜,而非要建造出心目中的城市呢。一个孤独者为了想家,总是要付出点代价的。
每次累到不行时,想起事件根源,花晓也只能苦笑着撑下去。
最可怕的事是被自己奴役。最幸福的事是为了梦想而奋斗。到了这个时候,花晓已经分不出自己是属于哪一种了。
生活总是由一个个缺憾组成的。
城主办公厅就设在花晓卧室的隔壁,大大缩短了办公和休息之间的距离。花晓本人对这项安排不甚满意,认为这是剥夺了她每天散步,逛街,接受民众欢呼的权利。但鉴于她改正不掉睡懒觉的恶习,此抗议自动作罢。
花晓所向往的傀儡仆人也一直没有造出来。不知是小冷教导有误----作为毒药师而非法术行家,他自己也没能弄出他的影仆----还是花晓法力不足的缘故,总之,每天的试验结果都是失败。两个荆卫军被临时抽调来充当信使的角色,忙碌如蜜蜂地捧着文书在城主府进进出出。不是说他们不够机灵,但确实,看到他们的身影,就象看到失败两个字。花晓深感郁闷。
权力使人沉醉的魅力倒底在哪里呢?是因为女性才不能体会到的缘故,还是她个人的悲观怠倦限制了眼界?
花晓偶尔也会反省一下。
但是坏运气还远没有结束。
“哦?皇家驿站飞马加急送来地东西?里面装了什么?”
花晓抬起头,怀疑地看着面前的小箱子。心底升起不好的预感。
昆布城地驿站官员身穿棕黑色官服,恭敬地向闻名已久的漂亮女城主行了个礼。小心地捧上贴有封条地精致铁箱:
“奉军枢部的命令,敬请城主当面打开接收。其余事项,下官不知。”
军枢部不是掌管军队的么,权力是很大,可跟她有什么关系。
花晓疑惑地撕开封条。镶着宝石的银色箱盖在她手指触碰到的同时然而开。
一枚质地洁白,光润如玉地卵形事物静静地躺在柔软的锦缎上,衬着红色丝带,流光溢彩,很是眼熟。
花晓突然想起了这是什么。然而这时她再想关起箱盖,假装自己没有收到,已经迟了。“你已经弄丢两枚城主石了,我请神官大人特制了第三枚,相信这次不会再有意外。”
平滑如镜的石面上。浮现出路杰斯刚毅而略显憔悴的面容。他披着黑羽缎的披风,看背景象是正在某处山岗策马,神色很平静。声音亦如是,淡淡而道。好象他们之间什么事情也没发生。
手机是样好东西。至少在休息天上级想找你加班时可以关机。可这个城主石要怎么关?
花晓谨慎地想了想城主石的有关规定:
“每周回报一次,是吗?好的。我会遵守。”
出外勤时我就没办法了。嗯嗯。
“不。”路杰斯凝视着她,夕阳之下,眼光深刻得象要将她穿透,“每天一次。我对荆城的建设很有兴趣。也许我的财务官们可以从中学到一些新东西。”
“恐怕我无法办到,陛下。”花晓揉了揉眉心,苦笑,“我忙得快要死掉了。每天一次地进展报告----除非我可以彻夜不眠。”
“彻夜不眠吗,也许……”路杰斯笑了一笑,神情有些古怪,“也不用那么麻烦。很忙的话,每次几句话就可以。”
“遵命,陛下。那么,我先准备一下,我们明天见。”
花晓礼貌而利落地将城主石扔回箱中,啪地合上箱盖,对着目瞪口呆的驿站官员挥了挥手:
“行了,你地任务已经完成了。麻烦你在走时帮我把这个带到客厅。谢谢。”
对于这位作风强硬,连国王命令都似听非听的城主大人,驿站官员明显不敢多说什么,敬畏地行了个礼,带着箱子退了出去。
每天一次。这是什么意思?
就算她同意,城主石----也就是图兽卵地灵力也不够支撑那么久吧。还是说,另有后策?
最主要地是,路杰斯想干什么。
花晓觉得头脑里有点乱。
基本上,从路杰斯抛开受伤的她,含怒而去那刻,花晓就已经认定,作为情人,他们之间已经结束了。
当时心里不是没有憾怨,但更多地却是放下重负的释然。
----这段关系从开始时就由不得她,中间又掺杂了太多的利,最后以对方先行拂袖离去而告终。
如果情感也有对错之分的话,花晓认为自己已经做到了不亏不欠,问心无愧。
这种事件,是再也不愿重来一次了。
当然,以路杰斯的自尊而言,也不可能提出回头,破镜重圆什么的。他多半会装着什么事也没发生,两人还是情人关系,在某种巧合相遇的状况下,顺理成章地将她带到床上,继续享受他的性爱大餐。
这可就太无趣了。
大不了再跑路好了。
花晓凝神细思,一边伸手去拿水杯,想借清冽的水珠来缓解一下运转过度的神经。
指尖还没碰到杯身,面前白光一闪,啪地一声轻响,一道细细的石环已套上她的手腕。
石环的中间部分是向外扩出的,光洁如镜的卵圆形平面,整个造型非常类似现代的手表。它不松不紧地笼在花晓的腕骨上,触感细腻温润,环身透着晶莹洁白的光泽,有种质朴的美感和舒适。
如果只作为首饰来看,花晓想,她会相当喜欢这样东西。它处处都符合她的心意,尤其是那手表外形的巧合。
但是路杰斯的头像适时出现在表盘平面上,尺寸小了点,却仍比所有的电视更加清晰。
他漠然地同她打了声招呼:
“忘了跟你说,当它离开你十尺时,它会自动变成环状,附到你的手腕。”
“哦,挺神奇的嘛。还有什么功能?”花晓镇定地笑了笑,仿佛从来没有生起过恶意丢弃的念头。
“某些时候,它会升起一道防御结界。另外,”路杰斯犹豫了一下,“附带一个小小的储物空间。也许你会用得上。”
花晓记起她在图海购物时,曾经抱怨过耳环钱包的空间太小。但那时路杰斯并不在旁边吧。
要沉住气。花晓告诫自己。无论跟什么作战,冷静都是第一要素。
“很好。假如它不是一个全天候监视器的话,我会考虑随身携带的。”
红发的妩媚美人,从艳丽的双唇里吐出带着讽刺意味的言辞,微妙而坚决地表达了自己的拒绝。
路杰斯这次倒没有霸道地下令----或许是他明智地认识到,下令也没有用。国王陛下温和地回答道:
“花城主,你真的该好好补习一下基础常识了。图兽卵的灵力,是不能穿透金蚕丝的。而后者,我记得你有一整条这样的长裙吧。”
第三卷 第四十章 美人如花隔云端
大概是被人用“你的法术课怎么上的”,“你怎么连这个都不知道”这类的语气说多的缘故,再多添一句,好象也是无所谓的事。
花晓一点都没有生气或类似的情绪。
“多谢陛下的教导,我会记住的。”
以平静的语气道谢,花晓打算摘下手环,结束通话。
但是那枚洁白温顺的小东西却象生了根一般,怎么都拔不下来,反而倒在女子秀美纤细的腕骨上,蹭出一圈落花般的嫣红。
“别拿下来。”路杰斯轻声地道。他的眸光有一丝黯淡。
金蚕丝可以隔绝图兽卵的探测,并非象他所说那样是种常识----就算是,也是流行在领主当了几十年,贵族世家内部深处的东西。哪里是花晓这种平民出身的城主所能够了解。
将这点告诉花晓,只是为了她能心平气和地戴上城主石---连同先前精心所做的那些,都只为了这点。
只要这样就好。
路杰斯已经不知道该怎样再次接近这个女子了。
的确,是他怒不可遏,先丢下她走开的。可当时的他绝不知道她的伤那么重。更不知道她会悄然离去,连一句告辞都没有说。
事实上,转身后不多久,路杰斯就已经开始后悔了。
这种并不常见的情绪堆积在胸口,象条虫子般动来动去,不肯让他好好地吃饭,思考,睡觉。
他应该再给她一点时间的。明知道这个女人有时候倔强起来简直比石头还硬。为什么一定要跟她较真呢。
如果当时不管她说什么。抱了她就走,现在她是不是就会倚在他的怀里,象只小猫一样呜呜地痛哭呢。真的。这女人有时就象只斑纹猫,凶悍起来张牙舞爪。其实骨子里还是很胆小,很怕生地。
一丝甜蜜的感觉从路杰斯心底升上来,慢慢地冲淡了被背叛的怒气。
反过来一想,女人嘛,总是心软地。当然不愿看到她的朋友被抓了。她肯冒着危险跑去报信,这正是她地勇气所在,说起来,不愧是他看中的女人啊。有主见又有担当,跟那些娇娇弱弱的千金小姐果然不同。
还没过两个夜晚,路杰斯就已经找出了原谅那女人的理由,并且急不可待地想去见她了。
不过,还是再等一等的好……国王总有国王地威严……就等到黑夜结束,明天清晨太阳升起吧……也许那个女人会先来向他道歉……
压制着莫名的。汹涌的思念,一整晚路杰斯都在辗转反侧,竖耳倾听。几乎没合上眼。翌日一大早,路杰斯挑了匹飞马。破开寒冽的空气。冲去旅馆顶端的房间找花晓。然而房间里是空的。旅馆主人告知,她已经退房了。
路杰斯心里一凉。立刻派出人马城里城外地搜寻,同样一无所获。
太阳落下又升起的时候,芳踪依旧沓沓。
平生第一次尝到茫然无措滋味的男子,终于在宫门前无意的途遇中,被蒙特亲王告知:
“啊,你要找地是花城主花夫人吗?她早就回去了。真搞不懂她在想些什么,伤势那么重还硬要挣扎着赶路,照我看,这简直就是变相自杀。多么可惜啊,那样出色耀眼的一个美人……”
“什么,你是说重伤?她吗?不可能!”路杰斯一把拽住蒙特的手腕,惊得心中一片空白。
“为什么不可能。我亲手送她上车,还留了瓶狼之魂给她,你这么说,是想侮辱我地判断力吗。”蒙特不乐意地甩开路杰斯的手,“我猜她是受了内伤。因为她吐了不少血,半边衣襟都被染红了。”
吐血……染红衣服……
路杰斯一阵晕眩,摇晃了一下,觉得今天地阳光真是亮到刺眼。
他坐在马上发呆,甚至没有注意到蒙特亲王是何时离开地。
再没有一刻比此时更清醒地认识到,那个女人是真的走了。她甚至宁死也不愿向他求助。
怎么会变成这样……难道那负气而去地一面就是永决?
热烈明亮的太阳光下,路杰斯突然从心底里泛起一股深寒。
***
意识到挣扎的无济于事,花晓停下手。心中充满文盲一样的无力感。
早知有今天这种窘状的话,当初就应该把睡觉的时候抽一部分出来,专门而系统地学习一些基础概况吧。虽然不必成为百科全书一样的人物,至少能在遇到这样的困境时,有个努力的方向,而不至于空怀魔力,却困惑地不知使用。
快步走到卧室,花晓打开木箱盖,在还没来得及整理,全堆在一起的衣物里用力翻找。
路杰斯默默地看着她的举动。他知道自己没有立场多说什么,但心里还是一阵难受。
华丽而闪着金色光芒的深褶镶钻长裙终于还是被找出来了。花晓毫不犹豫,嗤地一声将裙摆撕成两片。
“记住。不想在荆城见到我的话,就坚持每天报告吧。”
好让我每日都知道你的平安。
说出最后一句话的时候,路杰斯的神情是相当认真的。认真到连花晓也僵了一僵,意识到又一个麻烦已经纠缠上身了。啊,这就是身为绝世美女所要付出的代价吗。
花晓四十五度仰头,纯洁而忧郁地望天,正想摆出一个华丽丽的标准POSE以飧自己,可惜扑簌簌忽地一阵劲风掠过,尘沙四扬,刮得她连眼睛也睁不开来。
一声响亮的长啸。
风从虎,云从龙。原来是她的小狮鹫月光回来了。
并且是直接震开窗户,强硬飞进来的那种。
月光背上伏着一个人。
花晓扶起他,吓了一大跳:
“阿莫大叔,你醒醒,你这是怎么了?”
第三卷 第四十一章 总有些原因让人忧愁
狼图历一七零年的长夏,是个风调雨顺,温和平静的季节。
在丘陵平原上扎下根来的荆城,也托这安稳季节的福,象株小树苗一样迅速地成长起来了。
所有城民都有了房屋。而且不是匆忙中搭起来,仅能容身的简陋小木屋,而是与之相反,有着坚固砖墙,新木厚门和窗框的正式建筑。
户与户之间以矮树,草坪,石道,或者水渠相隔,抛开了院墙这种设计后,整片住宅区看起来都清爽,明朗,和充满活力。
每户人家都装有出水装置。它的外形象一口小巧的井,又象一只石琢的脸盆。拔开盆底的小活塞,清水会沿着细细的管道往上冒,装满后,另一只小活塞会自动弹出,堵住出水口,以防外溢。按下先前的活塞,第二只活塞则会退去。如是反复,水流涓涓,绝不干涸。
虽然还从没听说水井可以安在屋内,但很显然,这种新奇而方便的设施一经出现,便受到了全体城民的欢迎。特别是当他们知道,这东西是由城主设计,城主的情郎负责完善和监造时,欢迎变成了欢呼。水井的本名自来水被弃之不用,不知是谁改叫它好合水----既有思源之意,又图个好口采----立时风靡全城,取代了设计者的本来意愿。房子并非白送,而是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按照房屋大小,地段的不同,要求居住者慢慢还钱的。这么做,一方面是防止分配时争多争少的不公。另一方面,城主大人坚持认为,只有付出努力得到地东西才会予人幸福感。姑且不论说这话的人当年也曾是彩票大军中的一员。追求过不劳而获地财富,这句话一传出去。居然没有一个城民认为是谬论,反而发自内心地给予拥护,并按城主规划的方式,积极地投身于各种工作当中。
不过。这个时候,本该得意洋洋的偶像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三件事,象三块沉重的石头一样堆压在她心里。
第一件,阿莫刺杀冬雪千红未遂,身受重伤,断断续续昏迷了快一周,一直没有好转的迹象。
第二件,冬雪千红不但没在刺杀中受伤,相反。据阿莫简短地手势透露出的消息,比以前更为可怕。
第三件,荆城外围的物理防线受到越来越多的侵扰----这并不是现在才开始的事。但直到现在才能确定侵扰者并非野兽,而是具有思维。又行踪成谜的人类。
其实要担心的事还有很多。除了城主实在不是一个清闲的职务外。花晓本身的桃花债也正以某种方式回索,令她烦恼不已。但这些暂时都可以放一边去。花晓决定先清理最让她不安地那些东西。
清晨。当乐儿走进城主府204房间的时候,看见他们美丽的女城主正半撑着头,蜷在靠墙地柔软沙发里很没有形象地打瞌睡。从她凌乱纠结的长发来看,这一夜,大概就是这么睡过来地。而另一侧地床榻上,则安静地躺卧着造成这种境况的主因----重伤昏迷中地阿莫。
“我知道城主大人很关心下属,但睡在客人的房间是很失礼的事。而且我更相信,就算阿莫醒过来,也会希望你好好休息。”乐儿严肃地劝告。
得了吧,她八成是被赶出来,又无处可去,才睡在这里的。
比较了解花晓个性,而且差不多猜中事实真相的红耶撇了撇嘴,在心里如是道。
她是跟在乐儿身后走进来的,两人都是奉了城主大人的召唤而入。当然,如果不是上次会议那点尴尬,这点感想可能就不只是在心里说,而是形诸于口了。
其实主因还是在于路杰斯的每日一见,让小冷很不高兴。或许还有阿莫的病始终不好,加重了他这种烦躁的心情,总而言之,小冷最近的情绪阴沉得吓人。带到床帏之间,花晓多少有点吃不消,想到出行在即,有点赌气地避了开来。
花晓睁开惺忪的眼,接过乐儿自然而然递上来的湿毛巾,擦了一把脸,含糊地将睡在这里的真正原因一笔带过:
“偶尔一次嘛。”
然后正色道:
“我要出一次门,顺利的话,一周回来。这期间,荆城就拜托给你们了。”
虽然花晓说的是你们,眼光却看在红耶身上。其意味不言而喻。
即使狂妄如红耶,这时也不由沉默了一下。
因为上次花晓去往首都,就不曾指定任何负责人,而是将工作拆分,分别交到圆桌会议的各人手上。这次特意将她找来,又有乐儿这个总秘书级别的人物在场,无论作为见证人还是书面委任书的起草者,都有某种隐喻。
“怎么看都象是知道有危险才留下的遗嘱。”红耶恢复了向来的任性,皱起眉发问,“你要去哪里?杀手窝吗?”
享受着性格顽劣的天才少女难得流露出的关心,花晓微笑道:
“不,一点儿也不危险。因为是到我的导师那里去。虽然他对我的态度未必算得上好,但安全还是不用担心的。”
“请城主答应我一个要求。”红耶突然以法师的礼节,单手扶肩,深深地弯了弯腰,“接受我效忠的血誓吧。”
薄薄的嘴唇紧抿着,藏着未说出口的话:你不正是这个原因才让我做代理人的吗。
花晓就知道有这么一出。所以回答也很流利。
“继任人只能是自由身。固然我的考虑中有这条理由,但并非全部。总之,我现在不会接受你的血誓,你也不用想着逃,乖乖地把荆城看好,等我回来吧。”
最后还是花晓的命令占了上风。在其后的时间内,花晓简单地向她灌输了一些正在成形的构想,和某种警惕。乐儿则作为书记官目睹了全过程。
“她是个英明的主君。我直到现在才明白这一点。”
花晓离开后,红耶对乐儿半感慨地叹了这么一句。因为一个好的主君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不是聪明睿智,全能全才,而是懂得如何知人善用。
当花晓回到自己房间时,小冷不出意外地也在。从僵硬的坐姿和眼中的红丝,看得出他也是一夜没睡。花晓突然为自己一时冲动下的落跑,而有点后悔。
“抱歉,我……”
“该抱歉的是我。”小冷握住她的手,两者同样受晨风的侵袭而冰凉,“我不该为了自己的情绪,而迁怒于你。”
但是,我依然不能告诉你那件事。小冷默默地在心里道。就当是我的一点私心好了。即使知道你终将为外人所拥有,我也期望那一日尽可能地延迟。
第三卷 第四十二章 意外之曲
彼此都有无法出口,或者一时不易出口的话,一时间,两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沉默。
朝霞玫瑰色的光芒从窗口洒落进来,给花晓和小冷镀上一层艳丽的,虚幻般的色泽。带着凉意的晨风吹拂起两人的长发,这一刻,四周寂静无匹。
不管怎样,在这一刻,浮动在两人身周,暧昧而温柔的气氛,的确是叫做两情相悦。
可能是因为这种时刻太过美丽,因此在稍后,花晓提出要暂离城市,去往大齐和狼图的交界炽雪峰之际,小冷也只是默默地听着,没有迅速地,意态鲜明地表示反对。
“还有件事,要托付给你。当然,这对现阶段的你,可能为难了一点……”花晓得寸进尺,继续道。
要让冷诮和漠然如小冷者,负责一个纯属娱乐行业,剧团及剧院的筹备及运作,怎么看都有些按牛喝水,强人所难。可是适合文艺部长一职的人选迄今未能出现,而现实又逼得花晓无法再等。
与其说是一个剧团,不如说是一支流动的,兼具暗探和间谍任务的特殊小队。
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情报系统大概是很多主君都会有的想法,在冬雪千红的刺激下,花晓不得不把这个还远未成熟的计划提前。
既然这个世界没有报纸,只有吟游诗人;没有戏院,只有青楼,那么,设立一支剧团及剧院,大约是个成功率很高。同时还能带来不菲收入的做法---在金钱这个问题上,花晓始终脱不开小女子的习气,做什么事都要盘算下成本。除开公益事业是无偿投资外,其它项目都期望有所回报并且是大回报。
没办法。谁让她出生的那个时代,是连政治都要附属于经济羽翼之下的呢。
从功能地角度着眼,小冷很快明白了花晓的意图以及苦衷。
这是否意味着,自己是她在无法可想的时候,所仅能求助地对象呢。
这个念头有如一阵阳光。立刻驱散了小冷心底大部分阴暗。
将花晓拉入怀里,小冷无奈而轻易地妥协:
“不准备给点报酬吗?你这个喜欢乱扔烂摊子的女人。”
花晓真心地笑了。
拥有一个无论在什么时候都肯支持自己,哪怕是违背他自己心意地情人,这应该是一个女人最值得荣耀的功绩,比什么城主的威名这种东西可爱多了。
欢欢喜喜地扑上去,在充满草药味的男性气息中,亲着那两片稍嫌凉薄,但仍然优美好看的嘴唇,花晓不免为这样好地男人不肯嫁给自己而感到遗憾。
在大齐国。男性被教导要贤淑温良,要等待妻主的临幸而非主动出击。可惜从最初的上床起,小冷就没打算过要遵守这些。
他带点邪意地一笑。接住花晓投怀送抱的身躯,一只手已滑入花晓宽大的衣袍内。熟练地攥住一只细腻坚挺。滑不留手的小兔,一边温柔地揉捏。一边低头在花晓耳边轻道:
“连同昨晚的份都给我,怎么样?”
花晓现在算是明白什么叫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了。本来可能会有一场大的口角或者风波的,却因为肌肤之亲地存在,而被轻易地消弥或者说冲淡了。
“不要。除非你让我主动。”
低低地在对方的耳畔说着独属于情人的私密话语,花晓地脸颊已染上浅浅一层晕红,眼睛更是发亮得有如星钻一般。
小冷二话没说,直接将已经动情的城主大人扔到床上,压了上去。
美味佳肴在前,不吃个尽兴实在对不起自己。至于那些事……小冷将心中地阴影按捺下去,不愿再提。
这天清晨,城主大人总算如愿以偿了一次,享用到半顿蹂躏美男地大餐----后半顿自然是被狠狠地报复回来,并且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
***
告别的最好时机,就是意兴将尽未尽地时候。
因为已经抑制住内心的阴郁感和绝望感,小冷并没有重蹈故辙。他及时地约束住自己,妥贴地替花晓打点行程,甚至还替花晓牵来了月光----而这本是昏迷不醒中阿莫的事务。
花晓裹起披风缩在背座上,仍停留在睡眠才被打破的迷糊状况,全无主帅出征时的英姿,喃喃地呓语:
“真怀念做米虫的日子啊。什么时候才能退休呢?如果我努力一点的话,应该用不着三十年吧。”
“擦擦你的口水好了,做梦的时候小心不要摔下来。”小冷讽刺地紧了紧背座上的系带。其实一个防御结界已足可保证骑者即便睡着也不会滚落,但有些细节却是出于内心的关怀。
“哪怕是医馆的时代也比现在要舒服啊。”花晓继续任性地抱怨。那些青藤下的花墙,古老幽深的庭院,漫天雨丝中的八角亭,还有最最关键的内心的宁静。自从离开后,却仿佛越来越烦躁茫然,“难道连成长这东西也要经历第二回吗。”
小冷索性选择闭口不谈。他心里非常明白,这位城主大人只是发发牢骚而已。其实在某种层面上,她比谁看得都透彻。而且,真要让她扔开荆城独身远走,她八成又会怀有良心的不安,自我的怀疑这类东西吧。
不过比起她客客气气无可挑剔的礼貌对待----比如与路杰斯的交谈----小冷还是很高兴能看到情人在自己面前娇纵地使着小性子。
***
然而无论是英明的城主大人,还是被留下的诸位管事,都没有想到一件事。一件犹如井井有序的合唱之中,半途插来的意外之曲。
路杰斯国王大人,带着一队精锐飞骑,突如其来地,驾临荆城。
看着那军备整齐,剽悍狂野的气势,圆桌会议的多数人都在心里嘀咕,来意不善啊,搞不好是想出其不意地将某位美人掳走吧。说到抢新娘这种事,好象就是狼图族的一大传统呢。
小冷更是恍然大悟。原来前几天,路杰斯要求花晓每日藉由城主石与他见面,只是缓兵之计而已。真正的苍狼王,这个浑身都充满战斗气质的男人,哪里肯坐下来静候对方回心转意。他更偏向于采取的手段,就是最擅长也最成功的那种:武力。
花晓的离开打乱了这个突袭计划。
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呢。小冷偶尔会阴郁地想,如果花晓晚走一天的话,他们两个就会正式对上,以花晓那种不自由毋宁死的思想,彻底决裂是一定的吧。对荆城可能不是件幸事,对情人来说却正好相反。
路杰斯不动声色地在荆城住了下来,以巡边的名义,等待着猎物的归来。
而这时的花晓,仍在晶莹寒冷炽雪峰的上空,东张西望地寻找着塔阵的标记,完全没想到荆城会发生那样的事件。
第三卷 第四十三章 温故知新
大片的雪花仿佛没有尽头一样,不停地从黯灰色的天空中飘下来。山顶上除了一座快要倒塌的古塔外,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
花晓却松了口气。好不容易,总算找对了地方。
逆着风,她跳下狮鹫,艰难地走到塔基前,脱下手套按了上去。
手指碰触到冰冷岩石的瞬间,面前的景物起了一层透明的扭曲。
下一刻,熟悉的黑袍,安静的塔楼,如亘古不变的时光般再次出现在身周。
这次塔灵先生用来招待花晓的场景,是她大学时常去的一间茶屋。
洁净而简单的卡座。透过明亮的玻璃墙可以看见一丛丛竹叶碧绿而饱满的身姿。茶香在空气中四溢。门外却是车水马龙的街道,和嘈杂起伏的电子游戏合成音。
非常逼真,一不留神就能让人陷入恍惚。
果然是体贴的待客方式。
花晓手捧热气腾腾的红茶,啜饮了一口,感慨道:
“要见塔灵先生一面真不容易啊。我觉得我穿过了三百光年的大风雪才能到达此地。”
“放着传送门不用的人没有资格说这句话。”穿着黑袍的白骨坐在花晓对面,表情虽然没有,声音倒是透着明显的不屑,“连自己做的标记也会迷路,难怪。”
花晓摸摸鼻子,讪讪地笑:
“没想到雪会积那么厚,记号都埋在雪里了……难怪什么?”
塔灵探究地打量了花晓片刻:
“手。”
花晓乖乖地伸出手。白骨指爪触及腕间肌肤,并指如刀,划开一道裂口。一缕细细的黯红流了出来,随后便被枯白的骨架吸干吸透。
花晓忍住痛,低声道:
“怎么样?”
塔灵深思地瞧了她一眼。半晌才喃喃道:
“趋向性这种东西真是奇怪。你越来越象人类,你的对手却越来越象木妖。完全没有根据……或许我当初应该再多加一份根系混合剂?”随即又摇头否定。“也不对。那样你醒不过来的机率会增加到百分之七十……”
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停嘴,怔怔地出神。
花晓以前跟塔灵相处时,已经见惯了他这种随时都能沉思地习性,也不以为奇。悠悠喝完一盏热茶,才问道:
“被那人所伤,有什么办法可救?”
塔灵回过神,狐疑地看了花晓一眼:
“你说你这个?王者之争已经开始,这是必然的历程,直至决出最终胜者。谁也后退不了,逃避不开。”
花晓心中一沉,抬手按住心脏。花晓体内的咒毒,据小冷说。是基本上清光了。但日复一日地疲惫感取代了原来的症状。森林之心能感知地范围逐渐缩小。最近这几天,连心跳都越来越慢,花晓简直觉得自己正在慢慢枯萎。象一株缺了水的植物。
试探了一下小冷和红耶的口风,确定他们不知情后。花晓什么也没有说。
交代完能交代的事。直接找上塔灵。
为了重伤中的阿莫,也为了自己。
生或者死。有时也只不过一张纸那么薄。
“如果是我之外地人类受伤?”
“那就要看是受伤,还是十几类咒术中的哪一种。最常用的是夺魂咒和禁魂咒。”塔灵果然是本大百科全书,不假思索地道,“分辨清楚的话,用你的血作引,都不难解。不过,咒术的强大在于咒师本身的实力。要是你最后输了,这人也活不成。”
“我是不是没什么胜算?”花晓伤感地抚着胸口,有生之年好歹也捧心一把,“什么森林之王,硬逼着我赶鸭子上架……这本就不是我的世界,甚至连规则我都不清楚。”
“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结果。”塔灵漫不经心地道,“你要明白,植物之间的比斗总是相当漫长,变化又多。至于规则----不要给你地懒惰寻找借口吧。”
花晓摸摸鼻子,尴尬地笑:
“还有一个问题。”
“什么?”
“你看,我也是有家有室的人了,这么危险的事实在不适合我……我是说,抛开那个王者不谈,要怎么样才能杀掉那个人,用人类地方式?”
花晓见过阿莫出刀。如果连他也伤不了冬雪千红,只能说明一件事,冬雪千红已经异化了……可能比她还要彻底。
塔灵抬起头,盯着花晓看了片刻,袍袖一扬,空中噼哩啪啦落下十几本厚书。
花晓及时跳开,才避免了被砸中之祸。望着脚下一堆如此眼熟的旧书,心中生起不妙地预感:
“等等……”
“好好学习规则吧。如果你还想活下去地话。”
还没等她下半句的拒绝吐出口,塔灵地黑袍已经飘然一晃,消失得无影无踪。
花晓踩在书上欲哭无泪----这就是她最初被教导法术时的学习模式呀。连符号都不认得几个。纯属自学成才中的最高典范。
***
某位同学钻在书堆里发愤用功时,荆城也酿起了小小的风波。
荆城四周的防线被破坏的痕迹越来越明显。到最后,维修已经赶不上破坏的速度,几乎每两天就要更换一批刺棘网,四棱钉。
“怎么,还是不肯让你们家城主回来?”
没人向路杰斯通报情况,他却象什么都能知道。冷眼旁观了几日,终于在又一次管事聚会,愁眉苦脸地商量再次更换时,淡淡地道。
“有陛下亲自坐镇,城主回不回来,都无关紧要吧。”老刀掌柜好脾气回答了一句,不去计较对方的不请而入。
第三卷 第四十四章 飞来横祸
“是吗?那这个,你们打算怎么处理?”
路杰斯淡淡一笑,随着他的手势,他的贴身亲卫走上前,将两个捆绑得严严实实的俘虏扔在众人面前。
俘虏并不出奇,出奇的是这两个俘虏都有着迥乎人类的暗蓝色肌肤,尖削双耳,和短小精悍的身躯。
“暗精灵?”红耶倒吸一口凉气。
关于这个族类,大陆上的传说很多,真正见过的人却极少。他们隶属于精灵分支,却代表了精灵中堕落和黑暗的那部分---据说他们背叛了光明,只信仰力量,偶尔或许也信奉一下战神。总之,是个行踪成谜,习性强悍,不好招惹的种族。
“或者说是敌人。”路杰斯轻描淡写地道,“昨晚我在散步时,撞见他们正想破坏塔楼,就顺便带来了。”
国王陛下这么说,并非出于谦逊,而是每块领地上,领主都享有半独立的主权。根据“国王的附庸的附庸不是国王的附庸”的原则,就算是路杰斯,他也无权对荆城的大小官员直接发号司令。
不过这也正合路杰斯心意。他对荆城的关切仅出自国王之对领土,对荆城城主的关切却要更上一层楼,她越早回来,他就越是满意。
红耶的脸色有点发白。作为一个法师她不畏惧任何敌手,作为一个代理城主她的治下经验却可谓贫乏。她想不通暗精族跟荆城有什么关系,但无论她怎么盘问,两个俘虏就是一声不吭。
路杰斯好整以暇地袖手旁观,等候着他想要的最终结果。
“这种小事,不需要烦到任何人。还是让我来吧。”
一向很少发言的小冷破天荒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向俘虏。他抿着唇,面色冷淡。看不出什么喜怒。
俯下身,娴熟地洒下几种药粉。俘虏中的一个昏过去了。另一个没有昏迷,瞳孔却骤然放大,表情也变得迟钝。
小冷凝视他地眼睛,缓缓吟诵出一种极慢而古怪的声调,令空气也仿佛跟着粘稠凝结。
这时。就算最不谙世事的乐儿,也看出小冷正在施行某种控制类地术法。小冷几时改行当咒术师了?这个微小的疑问在所有管事心中一掠而过。
还好这个过程并不长。暗精俘虏地眼神很快就变得一片空白。
“你的名字?”
“古内•柯奇。”
“多大年纪了?”
“一百三十二岁。”
问过几个简单的问题之后,小冷的声音更加低沉:
“为什么来荆城?”
“我们为找回奥术之珠而来。”
奥术之珠,那是什么?众位管事疑惑地交换了一个眼神。但就连红耶也不知道那是什么。对于这个离群索居,深深排外的族类,人类地所知实在少得可怜。
“什么是奥术之珠?”
暗精俘虏的目光突然变得狂乱而激愤:
“奥术之珠是我们世代相传,不容亵渎的圣物!居然有人将它从圣地偷走了!卑鄙的人类,他们罪不可恕!”
所有人都想到了一种不太妙的可能。他们屏着息,静听小冷询问出关键的一句。
“它跟荆城有什么关系?”
“是这个地方的人干的。他们建城需要灵力。就偷去了我们的圣物!这群不要脸地贼!”
“你有什么证据这么说?”
“那个贼一直进了荆城!荆城的空气里充满奥术之珠被人类玷污的气息!”
“你们知道它在哪里吗?”
每个人地想法这时都差不多。什么破玩意儿,好象我们稀罕似的,赶快找到赶快拿走。真是麻烦又讨厌地东西。
可惜世事总不尽如人意。
暗精俘虏地回答叫每个人都失望又愤怒。
“奥术之珠已经被释放,它不再有迹可寻。不过。即使屠光这里的人类。挖地三尺,我们也要将它找回!……”
小冷不耐烦地挥出一缕药粉。让这个陷入狂热地异族昏迷闭嘴,弄醒另一个,如法施为一番。
得到的答案大同小异。
总体来说,就是有人偷了暗精族的一颗宝珠,将它带到了荆城,埋进了泥土。宝珠属性为土,进了泥土,就称作被释放,也更加难以追寻。打头的暗精们寻找了十数日,不见任何成效,为此,暗精族的王子已带领大军披星斩月而来,即将兵临城下。
这可真是个令人震撼的消息。
什么叫闭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这就是范例。
派人将俘虏带下去后,一时没人能够说话。
连路杰斯也不易觉察地皱了皱眉。他固然是希望花晓早日归来,却也不愿意她被卷进一场天大的麻烦之中……再说,这里面阴谋的味道也太重了。
不过,换个角度想,这也未必全是坏事……
路杰斯第一次在国王的责任和男人的独占欲之间犹豫。
小冷走回座位,与路杰斯擦身而过。
两个人的视线在空中碰撞了一下。
一种微妙而了然的敌意,象无形的帐幕一样在彼此之间升起。
在这之前,路杰斯虽然也听说了城主和她的医药官的绯闻,却一直没将绯闻中的男主角放在眼里。照他看来,那不过是她兴之所至,随意宠爱的一个佞臣罢了,就象一只钟爱的小狗小猫,算不得什么。
但方才小冷的表现,以及他瞧过来的,漠然傲然的目光,却让路杰斯微微有了对手的感觉。
似乎,也不那么好打发呢……
***
属下在焦头烂额的时候,城主大人也终于忍无可忍。
事实上,她倒不是偷懒没有学,而是学下来的东西,跟塔灵对她的要求,完全不在一个等级。
花晓再一次悲哀地发现了,自己真的没有背书的天赋。
好羡慕那些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天才哪。为什么她就无法做到呢。
得了,也许她是可以慢慢坐下来研读魔法书,成为独孤求败之一代高手,但那肯定不是现在。
现在的她可没这个空。
聪明人都懂得变通。
花晓将书一扔,跑去找塔灵喝茶。
塔灵冷冷地看着她,不赞同之意表露无遗。
“真不明白,为什么会是你。命运还真是荒谬又可笑。”
花晓不高兴了。
“喂,不要说得我好象上天注定的救世主一样好吧。你不觉得,说出命运这个词,一切就变得理所当然了吗?”
第三卷 第四十五章 首席魔法师
下午茶时分是闲嗑牙的时候。即使严谨如塔灵,也默认了这个古老的规则。
它站在塔顶,用幽味的眼神----白骨眼眶里的两点红光---看向对面。
在那里,夕阳西下,它一生中最骄傲的作品,正坐在塔楼边缘,晃荡着两条长腿,悠闲地捧着热茶啜饮。
命运是此刻聊天的主题。
“茶是元素转化的,伴随着红茶的蛋糕也是。这一切都有赖于魔法的力量。而所有的力量加起来,就是命运。”塔灵象是在叙述,又象是自语,“每种力量都有其固定的运行轨迹,所以,命运亦然。”
“这么想的话,知识的尽头就是神,那也没错----如果你能明了每一道力的方向和落点,你就可以洞悉命运。”花晓往嘴里送了一块小饼干,迷恋于它酥透的口感,“但那只是理论,不具备可操作性。而且,就我来说,我可不愿把我的人生变成一堆力的交互。它是我的,仅此而已。”
“这是你最新的偷懒借口吗?”
“当然不是。顶多也就算得上年轻宣言而已。能说说你的命运吗?”
塔灵沉默半晌。或许是气氛不错,又或许只是花晓眼中清澈的好奇。它很难得地拈起一丝回忆:
“在我年轻的时候,对于魔法有种出自天性的狂热爱好。年老时,这种爱好又转变成对完美的追求。当我接下两国君王的请托,彻底隔开两国边界,使人们不能往来时----”
“等等,难道不是为了两国和平。不起纷争吗?”
“哦,那只是件漂亮的外套。实际上,齐明月和尤谢是一对情侣。或者说怨偶。因为不能确定谁嫁给谁,最后决定分手。各建各地王国。设立一个不可逾越的界线,是实际需要也是一种象征,断裂的象征。”
“果然,历史地真相总是让人吃惊。”花晓喃喃地放下茶杯,眼睛闪闪发亮。面颊泛红,不知是因为遗憾还是兴奋,“这个分手礼物可真够劲爆的。后来呢?”
“我认为所有地防御结界都有缺陷,迟迟不能定案。每个人都指责我不切实际,空想主义,温和一点的人劝我尽人事而应天命。”塔灵耸耸肩,“最后就是你看到的这样。我将生命献给这座塔,保留了意识,成为防御阵的中枢。现在它是完美的了。”
为了一座魔法阵地完美而将生命投入……花晓有点寒战。不过。这种事并非少见,不是吗。花晓想起中国古代那些为了锻成一柄神剑而以身相殉的名匠。或许他们之间有着共鸣。
作为女人的天性,花晓又不可避免地猜想。是不是塔灵先生也热爱齐国女王却没有结果,心灰意冷之下做了这个决定呢……当然。这种八卦是只能想想。不能直说的。
咳了一声,花晓认真地道:
“师父。你思故你在。不要理命运怎么说,跟我去荆城吧。我的荆城需要魔法防御圈,我更是万分需要您的魔法指导。”
“抱歉,我是随同这阵法而存在的,什么地方也去不了。”塔灵淡淡地回复。
“镜像阵法!镜像阵法行不行?”花晓大叫,这并不是她乱翻了半天书,翻出来的成果,而是考过现代法律的人对于钻契约漏洞地敏感性,“反正它也没规定不可以有副阵或类似地玩意……”
“如果用投射平行假设……”塔灵陷入了沉思,“这倒也是个有趣的命题……好吧,可以试试看。”
花晓还没来得及高兴,就瞥见层层叠纱般的天边,远远地飞来一只红鸟。
这当然不是真鸟。而是花晓在红耶地逼迫下,无奈留下的一滴鲜血。
动用到这滴血来传递消息,荆城出了什么事?花晓不安地撕开信。
***
狼图形似蹄印地帝国版图上,荆城位于小指尖地最边缘地带。昆布则是离它最近的城市。作为东南向地必经门户,昆布是一个老牌的城市,也称得上繁华,每日都有络绎不绝的人群在此穿梭。
嘈杂的一间大客栈内。
“你看,暗精军队最多还有三天,就能到达荆城了。”舞团包下的房间内,首席舞者睁开双眼,笑得格外甜蜜动人,“主人,你不为我觉得高兴吗?”
轮椅上的男人瘦削而苍白,即使身处阴影,仍无法掩盖那抹深重的疲倦。他的声音低沉,而略带沙哑:
“我记得我建立的是刺客团,而不是别的什么。”
“目的是关键,手段如何并不重要。这不是主人您教导我的么。”舞者轻盈地站起,心情很好地在房间内转了一个滑步,“我讨厌她,连带她的东西也一并讨厌,所以,让它们一起毁灭,不是很好吗。”
男子面无表情地望着她,什么也没有说。
“主人,我知道您想回大齐。等这件事一完,我们就动身吧。森林之王终将是我的,大齐的皇位也是。到时候,您就是大齐的皇后,您一定会高兴的吧?”
面对舞者笑盈盈的侧头询问,男子给出了淡淡的回答。
“是的。我会高兴。”
***
同一时刻,花晓放下信,心乱如麻。
“我猜,不是什么好消息。”塔灵漂浮到她身后。
“的确不是。”花晓轻轻地笑,“可惜了,我本来有很多计划的……那个,我刚才的邀约暂时不能成立了。我的一些部下建议我弃城。”
“弃城?地震,火山,还是洪水?”
“都不是。是战争。而且是一个很可笑的理由。”花晓将信递给塔灵,缓缓地坐了下来,“在我们那里,战争仅出于利益。但这个世界……可真令我惊喜。”
塔灵接过信,随随便便瞥了一眼,顺手一扬,信纸消失得无影无形。
“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班布•希思科帕德。”
花晓迷惑地抬头看它:
“什么?”
又丢过来一本薄薄的,边角卷起的旧手册。花晓下意识地接在手中,呆呆地看着塔灵的白骨渐渐生长出肌肉,皮肤。
“不管你弃不弃城,你的首席魔法师,总得需要一个名字。我想你说的对。我思,故我在。我的生命还没结束,姓名也自当延续。”
这就是塔灵?幽灵?她的老师?
花晓吃惊地看着他,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是,遵命。”
塔灵微笑了。很得意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