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2

seeter: 魔医花晓 第一部

第一部 第一章 顾客上门

这是一个夏季最热的时候,连蝉也似乎叫到无力。

  然而顾府后院的竹林内,却仿佛换了个季节。绿荫浓密,青苔凉井,清澈的泉水从假山上冲下来,完全觉察不出一丝暑气。

  一只简单的竹榻支在浓荫最深处,榻上一个粉衫女子正侧倚而卧。她的衣衫单薄柔软,贴在肌体上,更显得身材纤细娇弱。按大齐国的标准而言,那张脸庞虽秀气,却略嫌柔和了些,算不得绝美。肤色也过于苍白,与标准的浅麦色远有一段距离。然而此刻,在碧盈盈的竹影中,那长长的眼睫,安静闭拢的眉眼,纤巧的下颌,合起来就构成了一幅恬淡优雅的画面,令人一见便浑然有忘尘之概。

  雷一轻轻停下脚步,瞧了一会,才走上前将她叫醒。

  “别闹……哎,不要拉我……好了好了,我起来了……”

  顾晓好不容易找到个僻静的地方,躲起来睡得正好,卒然被人叫起,自是大不情愿。不过于此雷一已有丰富的经验,不动声色地重复唤醒的动作,顾晓烦不胜烦,果然很快招架不住,爬了起来。

  醒来的第一反应,便是将因天热而凌乱敞开的衣衫向上拉紧。拉到一半才悻悻然地想起,在这个国度,女子是没什么好被偷看的。若她无意中看到男子裸露的身躯,那才是真正大逆不道,伤风败俗的事情。

  何等冤哉。

  尽管在这个国家安身已有两年,顾晓还是不太能适应这种观念。她从一开始就惊恐地发现,很多自己习以为常,不在意的举止,会被别人视为调戏,乃至侮辱。

  代沟是件可怕的事情。比代沟更可怕的是时空沟。顾晓悲哀地想,在来之前,社会的代沟标准都已经从三年降到一年了,那么她跟这个见鬼的时代又隔了多少年?那种代沟简直胜过几百个马里亚纳海峡,可以用天堑名之。

  幸好她大部分时间都可以躲,而她所在的顾府也不是个可以一概而论的寻常之地。

  雷一本是顾晓丈夫的手下。因为顾晓的婚姻属于招赘性质,她本人一穷二白,一无所有,顾晓的丈夫顾明雪就将得力属下雷一,雷二拔给了她,算作她的随丛,保镖,当然,肯定还有监视的意味。

  顾晓倒不在乎这个。

  自从她被莫明其妙地弄到这个地方来,确认不是做梦后,还能让她放在心上的东西就已经很少。她觉得自己很可怜,也觉得这里的男人很可怜。当然,被她可怜的男人们并不这么认为,顾晓也就很聪明地闭上嘴,不让他们有把她当成疯子的机会。

  我看你们象疯子,你们看我象疯子,究竟谁才是真正的疯子……顾晓有时候难免苦中作乐地想,境界至此,尼采当年也不过如是啊。

  闲话不提。雷一来找顾晓,是因为顾晓的生意到了。

  话说人不可无一技之长而立。就算换到这个魔法当道,兼母系遗风浓厚的时空,大部分人也是要靠劳动来换取收入的。顾晓在现代干的是药品贩售,无论怎么看,都跟这里的行业找不出一丝联系,也就是绝无用武之地。

  对于这一点,顾晓自然是将老天骂过一百又一百遍了。为什么不在穿越前给她一个提示呢,那她至少还能多学几手厨艺,裁缝,吹拉弹唱什么的,上可倾国倾城,安营定都,下可富甲一方,挥金如土,至不济也能安身立命,稳稳当当地过个小日子啥的。何至于象现在这般,一无所长,一无是处,只能被个心有所属的男人捡回去当盾牌使,还得感天动地,感激涕零。

  然而天无绝人之路……也可能是老天真被顾晓骂怕了。有一天它终于拔开密布的乌云,给顾晓送来一丝曙光。

  那丝曙光就是:秘医。

  换个现代人能够理解的通俗说法,秘医就是没有执照的地下医生,抓到了得被罚款乃至判刑的那种。

  在大齐,对秘医的惩罚倒也不至于太重,然而那绝不包括对顾晓这种——因为我们的顾晓同学,干的是秘医中的秘医,是最最隐私和经典的那项:堕胎。

  大齐对于堕胎的法令是:凡有意造成胎儿殒故或疾患,轻者流放,重者杖毙。

  这条法令不可谓不严厉,不刑峻。

  每一样法律都是依附社会形态而产生的。要理解大齐独独在堕胎这项事务上的严厉,就先要了解大齐的国情。

  或许是信奉大地母神的缘故,大齐国在很多方面都保留着母系氏族的特点,例如婚嫁,例如女家长制。但要严格说起来,它并不算一个完全意义上的女尊国。因为举国上下,最最看重、最最崇拜的,乃是强者,是力量。

  基于这种观念,男女都可受到教育,入庭为官。固然在一般情况下,女子为一家之长,但如果魔法或剑术高强,达到宗师级别以上者,无论男女,都可自立门户,作主迎娶。迎娶的数量不限,甚至多多益善。这便是一种明显的生殖和传承鼓励了。皇室嫡系男子也常在此例中。他们因着身份的尊贵,血统的纯正,而拥有娶妻的特权。

  没错,血脉,也即后代的繁衍,是大齐举国上下,从古到今都非常重视的一个东西。

  这跟他们对于魔法的理解有关。据说,一个人的魔法原力是藏在他血液中的。而他的后代,在传承了他血液的同时,也相应地能继承到一部分魔力。

  所以他们非但严密保护母婴,连同尚未坠地的胚胎,也一并视如活人,加以维护。

  顾晓不懂魔法。但却可以理解母系社会中对于生殖的特殊崇拜——要不然也不能成为母系——可对堕胎这件事倒看得并不重要。

  如果少女被人强暴,之后还附送胎儿一枚,这样的胎儿为什么还要留下呢。若是留下他,他出生后能得到父母的关爱,能幸福吗。他的母亲又会幸福吗。即便魔力高强,又有什么用呢。

  基于这种理念,顾晓在穿越还没多久,对大齐法令尚一无所知时,便糊里糊涂地为一个雨夜偶逢的神秘女子,做了第一例紧急人工早期流产术。

  有一就有二。连顾晓自己也不明白,后来那些病人是怎么陆续找上门的。但既能助人又能攒点私房,何乐而不为呢。

  要问这种高难度的妇科手术顾晓一介外行是怎么施行的?这就是魔法的好处了。

  前面说过顾晓乃外来人士,对魔法毫无概念,也使不出半点魔力,但是有句话说的好,叫入乡随俗,虽然顾晓本人不会,可是满大街都有魔法卷轴,魔法宝石出售。象那些小型的,学徒们就能写成的法术,价格更是便宜得吓人。如果去魔法学校批量购买,甚至会出现买一捆送一捆的跳楼开仓价。且买完后,那些学生还要感激她的光顾,且赞她慧眼识人。

  顾晓曾经在好奇之下,连啃了几天黑面包,省下三个银币,买了一堆魔法小物件回来研究,结果发现了不少组合使用的小窍门。

  象堕胎这种东西,直接做成的魔法是肯定不会有的,但是如果用“锁定生命”——“转移术”——“止血术”这样子的组合,再加点什么平稳呼吸啊,止痛医疗之类的,一个堕胎手术就这么简单而安全地完成了。

  ——这类事的关键并不在于有多难做,而是在于谁肯去研究,谁又肯下手。

  顾晓肯。

  所以她就有了断断续续,为数极少,但也从来不曾绝迹过,一类特殊,且固定的生意。

  这一天,生意又上门了。

  秉承着顾客如上帝的服务精神,顾晓被喊醒后,来不及悉心梳妆,只将头发简单地扎拢,洗了把脸,便出发了。她动用了一个传送卷轴,在瞬间将自已和雷送到了城外的诊所。

  说这间小房子是诊所可能有点夸张。总共才一明一暗两个房间,都很小,摆设也极简单。屋外是个小小院落,围了一圈矮矮的栅栏。除了长草而没种菜,养花而没养鸡外,跟远处的农居也没什么两样。

  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顾晓的狡黠。她骨子里是谨慎而不肯轻信的,在这个举目无亲的时代,更加不愿招惹麻烦。虽然她的客户全来自口耳相传,也常能一眼就看得出良好的家境以及无路可退的绝望,但顾晓仍不愿留下过多的自我痕迹。她将一个长久无人居住的破房整了整,改成落脚点,在里屋专门设了个小型传送点,以方便她和客户双方秘密会面。

  传送后的刹那,顾晓又一次眩晕到翻江倒海,雷一跟在她身侧,及时地将她扶住。

  雷一的手臂有着长期练剑而形成的健壮,将顾晓纤细娇柔的身躯收在那中间很是合衬。但他的表情仍是一如既往的冷淡镇定,听着怀里女子小声地嘀咕:

  “该死的传送卷轴,为什么都那样贵。简直是一流的价格,三流的服务。哼,哪天等我有钱了,非买上一堆最好的,左手一张,右手一张,一天用一打……”

  声音细细的,就好象门口那只被她叫做风铃的奇怪物事发出的响声,不明显,却格外清悠而随意。

  雷一的手上莫名地加了把劲。

  一开始他对于这个女人的观感全然是厌恶的。这完全可以理解,打个比喻,就相当于顾晓在现代看到一个娘娘腔的别扭小白脸,没吐出来算不错了。雷一也如是。纯粹是看在主人需要她的份上才刻意忍耐。

  时间一长,这种厌恶感慢慢变成了迷惑。

  他看得出来,她很聪明。虽然遇事更喜欢冷眼旁观而非强出头。她有自己的小心计,小算盘,却不过份,予人予己都留有一分余地,一分宽容。在与旁人的交往上,她的表现总是得体而知进退,落落大方,完全具有大家女子的风范,可却似乎没有太多的尊卑观。她并不怕见高官,在下人面前,也是随意有余,威严不足。

  继续刚才那个比喻。顾晓遇到了一个娘娘腔小白脸的男人。现在她发现了,这个男人其实柔而不弱,有主见,有风骨,笑容温柔而温暖。

  那么她会怎样想呢?

  没错。这就是雷一此时的感觉。

  不知不觉中,雷一将她的身影刻在了心上。若是有事外出,两三天不能见到那抹纤影,心里就象有什么堵住,莫明其妙闷得慌。

  然而,由于他自己也没弄清楚这份心意,且镇定功夫向来特别好,所以顾晓也就相应地一无所知。两人保持着默契的主仆关系,仅此而已。

  顾晓在雷一的半抱半扶中坐下,喝了口雷一递上来的青草茶,这才总算将传送门带来的眩晕对付过去。

  抬眼打量来客,微微一怔。

  来者有二人,一男一女,均已落座。

  女子身着黑袍,面蒙黑纱,只露出一双眼睛——顾晓有时暗暗自嘲,黑色系几乎是上她这里来的标配了,难道颜色里真的藏有潜意识——但仍看得出举止优美风姿不俗,甚至可以说,高贵。

  男子面上也蒙了层白纱,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大齐国的男子没有不准抛头露面的陋习,身份尊贵过于自矜者例外。还有一种,就是有意隐藏身份。这人属于前者还是后者呢?顾晓免不了有点好奇,多打量了几眼。他的仪姿和女子一样,有着如出一辙的高贵端方,此外,近处对视时,顾晓惊讶地发现,那双莹亮有神的冰绿色双眼,竟然透出某种威严霸气!

  要声明一点,顾晓绝非大男子主义爱好者,也没有酷男情结,然而,这是在女子英飒男子阴柔的异国啊,两年了,她放眼所见,所谓的美形,均是同一色的——好吧,就算不全是小白脸,也是小白脸倾向——的男子。颠倒的审美观将她搞得痛苦不堪,又无法对人言说。乍然瞧见蒙面男子,只觉这份霸气实在是万中无一,简直可以说比熊猫还要珍贵。

  蓦然间有种重温故乡山水的错觉,想到那些人事,顾晓一时竟无法自控地湿了眼。幸好此女本是多年职场中人,见惯风浪,又兼雷一古怪地在旁边咳了声,才总算定住心神,摆出商业化的微笑:

  “两位,有什么事需要在下帮忙吗?”


第一部 第二章 腹黑VS假面

有时候场面话就是废话的意思。

  就象此刻,会通过传送方式,来找顾晓的原因只有一个,堕胎。但就算心知肚明,顾晓还是不能不问出那一句,你们两位有何贵干。

  意料之中的情景,两人都没有即刻作答。在女子,是迟疑着不知怎样开口,在男子,却无关羞涩或教养,而是以一种探究的,审视的目光打量着她,仿佛在评估这个女子的可信度,又象是一种严厉的警告——你若敢骗人,后果自负。

  如果眼光也可实质化,顾晓觉得自己被这么看着,身上早就该插满玉锋针了。然而越是如此,她心底越是兴奋。非关美色或两性吸性,纯粹是一种意识形态上的熟识和接近。

  啊啊啊多么强悍和正常化的男人。

  不过做生意的秘诀,内心越是激动,脸上越是要冷静,看不出端倪。

  顾晓压住真实情绪,并不催促。她悠然地端起茶,抿了两口,以一种大方而亲切的微笑,来昭示出自己的耐心。

  男子眉头一皱,他本是精神系魔法的高手,加意探测之下,自然能感受到顾晓精神上的不正常波动。可是顾晓的反应如此奇特,早已远远超出他的预料。

  他完全不明白这女子为何对陌生的他并无厌恶或者憎恨——那本是他在别的女性眼中常见到的——反而有种莫名的雀跃,就象是看见久别的老友一般。之后又转成老练的沉静,然而眼中的欣赏喜悦只是隐藏,并未退去。

  很奇怪的女子。却是可信的。

  以几乎不能觉察的幅度,男子向同来的黑衣女子点了点头。

  黑衣女子不再犹豫,望着顾晓,坚定地道:

  “请帮我……我要拿掉它。”

  看不清她的表情,却能体会得出那股恳切,和绝决。

  顾晓了然地点头:

  “来,请你先跟我入内作个体检。”

  体检在这时代属于新名词,却并非顾晓独创。顾晓倒也不是胡来,现代时,她作为药品贩售商,医学基础是必须要学习的。临床经验部分则来自于那几个医生朋友。一起混吃等死时他们有时会争论一些病例,顾晓耳濡目染,听得多了,自然也都了然。

  所以她虽然没有行医执照,检查手法却是专业和准确的。

  黑衣女子仰躺在里屋的小床上,半支起膝,任顾晓的手掌轻柔地在她腹间按压移动,咬住唇不发一声,身躯绷得极紧。

  顾晓只当没看见她的视死如归,一边耐心地以手法帮助肌肉松驰,一边轻声微笑:

  “你的小名是什么?告诉我,让我可以称呼你。”

  “英……”

  “英英吗?真是好听的名字。来,跟着我的手势用力吸气、呼气……不用紧张,没事的,想想看,很快你的烦恼就要没有了……”

  她的语声低低柔柔,在狭小的屋内回荡,别具一种温和的感染力,让人不知不觉地信任,想要跟着她的话去做。

  英的身体缓缓放松下来。她闭起眼,从眼角垂落一滴晶莹的泪。

  男子安稳地坐在外屋的椅上。顾晓完全不谙魔法,他是看得出的,也并不认为顾晓会下手害英,可谨慎的习性使然,仍是凝神静听屋内的动静。

  顾染轻轻的询问声象流水一样传进他耳中。

  她问到她的受孕日期,近日的身体状况,胃口如何,有无其它疾病……听起来都很平常的一些问题,却自有一种严谨沉稳的气氛。男子不禁又多信了她几分。

  同时他也注意到她的提问都很细心地避开了事件本身。诸如他们的身份,为何要堕胎,从何而知晓这个所在……半个字都不曾提到。

  这是个很聪明和知机的女子哪。难怪她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做着这犯法的勾当,却又同时能生活得安安全全,无忧无虑。

  竟然有种莫名的微妙的嫉妒……男子的眼微微地眯起来。也许……如果让她加入暗部……会很不错……

  虽然时空不同,观念相异,人体的结构还是基本相似的。

  顾晓当然不知道外面的男子已生出了某种掠夺的念头。她仍在认真地干活。先问了些病情,又查探了英的身体状态。英的脉博呼吸平稳,心律整齐有力。每一项生命体征和细节都很良好。

  健康的女子。早期流产对她的危害应该很小。

  将魔法卷轴在桌上一字排开。她严肃地看向英,最后一次询问:

  “你当真决定了吗?你要知道,有些事一旦发生,就算是神也无法挽回。”

  英仍然闭着眼,轻微而坚决地点了下头。

  顾晓拿起卷轴,笑了笑:

  “放心,不痛,一切都会没事的。”

  低低地念诵着魔法咒文——启动卷轴的咒语都很简单,却也花了顾晓许多力气才学会——同时扔出卷轴,一道淡淡的红光笼罩在英上空。随着卷轴接二连三的抛出,更多的光团加入到这个空间来,柔和的白光,明净的绿光……却并不混淆,繁而不乱地铺列在两人面前,将小小的房间挤得满满当当。

  男子感应着屋内的魔法波动,不由哑然失笑。

  都是些最低阶的小玩意儿。难为她怎么想得出来。不过那种魔法振幅却很纯正,也极平稳,半点也不象出自外行人之手。

  真是件有趣的事……男子对这女子的好奇心愈加明显。

  一道冷冽的气息从侧旁发出,含着明明白白的敌意和警告。

  是那个女子的护卫吧。可为何这股气场中隐隐带了血腥味呢。男子仍然安坐,心中却在玩昧地度量眼前状况。

  雷一一点也不喜欢眼前的这个男人。他身上黑魔法的气息太过浓重,对主人的别有意图也过于昭彰。

  主人是个外来者,很多事都不在乎或不懂,自然也不明白黑魔法意味着什么。雷一却是知道的。

  历来黑魔法就是精神控制,亡灵操纵,死亡黑暗……的代名词。虽然并不为大齐国禁止,却也很少有人愿意去学。学黑魔法并不是件易事。不是每个人都能承载起那份黑暗和混乱的压力,并将之纳为己用。

  越精通黑魔法的人,他的心性就越加强韧接近混沌。他是行走于坟墓边缘的人,也许还不至于堕落到作恶,却跟正直这两个字再也没有关系。

  他们行事通常任性。无视所谓正义的准则,全凭一己之喜恶,愿意怎样做就怎样做。这点令很多人——包括帝王在内——都深感头痛,却又因他们的强大而无可奈何。

  无论如何,雷一不希望自己的主人跟他扯上任何关系。

  然而他不去就山,山却来就他。男人的目光盯着他,越发充满趣味,突然低声一笑:

  “杀人不眨眼的血魔居然改行当起保姆来了。怎么,你那主人最近闲得很无聊?”

  雷一冷冷地看着他,什么话也没说。

  男人并不放过他,继续笑道:

  “还是说,你是负责就近监视这个女子,一有不对,随时都要杀掉的?”

  回答他的仍是满室沉寂,以及冷漠如寒冰,锐利如刀锋般的目光。只不过,在无人觉察的阴影里,雷一的瞳孔却微微收缩了一下。杀气象海潮一样陡然扩开。

  ——美男之腹黑VS假面第一回合,胜负不明。

  就在外屋暗潮汹涌,敌意横生之际,里屋的事已经完结。

  顾晓推开门走出来。她的精神因为过度使用魔法而显得困顿,脸颊也如纸样苍白,看不到一丝血色。

  雷一适时迎上前去,扶住她的身体。

  半靠在这双稳定的手臂上,顾晓再次肯定,顾明雪对她最大的恩赐就是将雷一拔给了她。

  对坐在椅上的蒙面男子点了点头,顾晓又交待了一遍注意事项:

  “她已经没事了。因为失血过多,接下去的一段时期内可能会虚弱。要注意卧床休息,不能做剧烈运动。嗯,我不会魔法,不知道痊愈术是什么原理,不过我总觉得这世上没有一劳永逸的事。以食物药物进补才是养生正道……”

  蒙面男子好笑地听着叨念,抬手将一只小匣子推了过去:

  “你的酬金。”

  “多谢。”顾晓接过匣子,并没打开。光看那不俗的外形,也知道内里酬劳决不会少。她顺手将匣子递给身旁的雷一,“以后若还有事找我,可以直接到这里来。我会给你特惠。”

  顾晓说的事,自然指的是堕胎这一类违禁生意。所谓特惠,也是商家拉拢回头客常用的广告。男子听在耳内,眼中却露出意味深长的光芒。

  他阻止住顾晓拉开传送卷轴的动作:

  “等等。我倒真有点事想跟你商量。你可否愿意进我结界单独一谈?”

  顾晓本来就对这个男子另眼相看。只是不愿被人看作登徒子之流,又兼守秘原则,才压下攀谈的念头,保持正常的商业距离。如今这男子竟主动提出邀请,那当然是求之不得。当下欣喜地道:

  “好啊。”


第一部 第三章 情敌相见

"什么?"顾晓震惊,“你要我加入你的军队,做你的暗那个啥……”

  “暗灵使。”

  男子耐心地替她补完不足。

  “可我根本不会魔法。也不知道这暗灵使是干嘛的。”

  “你不会魔法,仍然可以将落胎做得很好。我想,暗灵使一职你完全能胜任。”

  欣赏这男子的气度是一回事,但是为他工作,特别是军队这种奇怪的地方——又是另一回事。顾晓还不准备为了谁而放弃自己的自由。

  怀着遗憾的心情,她婉言相拒:

  “我看,我什么都不懂,还是不给你添麻烦了。如果你很急着需要人,我认识几个魔法学校的高材生,或者可以介绍给你。”

  男子并不理会她的回绝,反而若有所思地凝视她:

  “在你的心里,似乎没有太多的正义和邪恶之分,是么?”

  这是赞美还是贬低?顾晓很难揣摩对方的心意,只好摸了摸鼻子,打着哈哈。

  “那个,我只是做生意的商人吧。属于混沌中立派。有什么不对,莫要见怪。”

  “听说商人的信条是,只要有利益,什么事都可以做。你也这样认为吗?”

  这男子真是个不好对付的人啊。不过这样才更有亲切感。顾晓嘿嘿一笑,半认真半开玩笑地道:

  “对,我也这么认为。但并不是随便什么利益都可以。商人还有句名言,不知你听过没有。叫做,这世上什么东西都是可以买到的。如果你买不到,只是因为你出的代价还不够高。”

  “那么,你心中最想要的是什么呢?”男子果然敏锐,一听就明白顾晓的意思。他在白纱后露出一个隐隐约约的微笑,“我想试试,我能不能出得起你要的价钱。”

  雷一瞪着屋角。那里正弥漫着一团灰茫茫的雾气,他的主人和陌生男子就被包围在雾气里,听不见声音,看不清身形。

  只不过一个隔音结界而已,有必要做得如此隐蔽吗。因为血契的存在,雷一清楚此刻主人是安全的,并没出啥事,可心中仍是不舒服,很不舒服。

  顾晓看那男子的眼神和看别人的不同。有种从没露出过的欣赏之色。虽然一闪即没,但总瞒不过锐眼如他。

  那个男子似乎已经很清楚他是谁。而他却仍无法摸透对方的来路。这令习惯了隐在暗处,伺机而动的雷一极不是滋味,甚至可以说是烦燥不安的。

  他猜想男子不会对顾晓多说什么——关于他,以及顾晓所认为的主仆血契。当然,就算说了也无所谓。顾晓知道真相又能怎样,象她这样无能又无背景的外乡女子,根本做不了任何事。如果她闹得太凶,他甚至可以当场格杀,而不必请示主人。

  不过,这却似乎不是他所希望看到的。毕竟……顾晓对主人还有用处吧。这年头,象她那么一无所知,天真好骗的人可不多见了。

  雷一心里挣扎反复着,最后自己也搞不清在想什么,只知道火气越来越大。

  还好他们没谈太久。结界之雾突然间散去了,如同出现时一样迅速和不留波纹。

  雷一注意到主人的神色是深思和带点疑虑的。似乎有着某种希冀,又带点忐忑。这种不确定的神情极少在顾晓脸上见到。雷一心中一紧,快步迎了上去,不着痕迹地将顾晓上下一番打量,确认没事,这才放下心来。

  “你有个很忠心的仆人。”

  男子的身形也跟着现出。他冷眼旁观到雷一的举动,却向着顾晓发话。

  他这份傲慢的态度,当然是故意的。

  “那当然。”顾晓有点无精打采,但是,自己人的面子还是要坚决维护的,“我到这里最大的福气就是遇见了他。他呢,正好相反,大概是太倒霉,才摊上了我这么个主人。”

  雷一的眼眸因为这段话而闪现出异芒。男子却只是轻轻一笑。

  驭下的手段么?他自己可也是当惯首领的呢,对此中种种,再了解不过了。

  “晓,好好考虑。我等你的消息。”

  “嗯,我知道了。无论如何,谢谢你的信任,厉秋。”

  雷一怔了怔。

  厉秋吗?

  如同男子很了解他的底细一样,现在,他想他也知道那男子是谁了。

  可为什么他竟敢将真名告诉顾晓呢。是吃定了顾晓不会拿他怎样呢,还是另有用意?想起这男子素来的狠厉彻底,滴水不漏,雷一的心微微上悬。



  倦怠不是疾病,却更象一块大石,能将人慢慢地拖沉入水,几欲没顶。

  顾晓蜷缩在露天竹楼的凉榻上,怔怔地看着满天的星星。

  无论在哪里,夏夜的天空总显得特别近,特别低。千万颗繁星象最璀璨的钻石,一点一点地挂在黑丝绒的天幕上,清晰得好象一伸手就可以够到。

  然而那却是抓不住的。这世上有很多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比如说:星星。比如说:命运。又比如:回家之门。

  是啊。她怎么会不想回家呢。虽然那个家里已再无亲人。但生于斯长于斯,那个世界才是她该在的地方。大齐或许有奇妙的魔法,美丽顺从的男子,但在顾晓心中,固然会为之赞叹惊奇,却并不会真正把它们当成生命的一部份。

  白天,厉秋的许诺一下子勾起了她很多心事。顾晓不得不承认他是个蛊惑人心的高手,提出的条件极为丰厚。

  ——他答应她的,不是金钱,不是权势,而是一个愿望。

  放在现代,这句承诺听起来会象一个笑话。然而他们正处于魔法时代,它足以成为一件极严肃的契约,或者一个具有无上束缚力的言咒。

  极度的诱惑。

  可末了顾晓还是克制住心头的萌动,只是微笑以对,并没有将自己最深的秘密,最大的渴望向他坦言。

  好吧,她的确欣赏那个善于察觉人心,气度不凡的男子,却并不信任他。这种不信任包括两方面,一是他的身份,二是他的能力。

  星光下,顾晓深深地叹了口气。要将底牌掀给别人,需要的不仅仅只是勇气啊。

  身畔黑影一闪。顾晓懒懒地转过头,看见雷一素向没有表情的脸上露出一丝犹豫,欲言又止。

  得,只有一个人才能让雷一露出这种神色。

  顾晓叹息着坐了起来:

  “她又来了是吧?这大夏天的,她也不嫌热,唉。你将我那套新做的衣服拿出来,我去见她。”

  换上目前最流行,又经她自己设计改进过的新装后,顾晓简单地上了个淡妆,摆出风姿绰约,大家主母的架势,高傲地走下竹楼。沿着石路出口处的台阶,两排共计八名明眸善睐,衣装华美的少年早已站在那里恭敬等候。

  看看,这就是大家夫人的气派。什么叫随丛如云,顾晓现在才明白这四个字里包含的深意。

  要是他们肯换上黑色长风衣,这出场可不就更加经典更加华丽么。多彪悍的气势啊,强就一个字。

  但是为什么就没一个人同意呢。顾晓带着一帮细腰花样美少年向前厅慢慢踱去,心中不无遗憾。

  不过就本质而言,她和他们并没有区别。说到底,都是同一种工作。

  顾府那毓华清贵,三代相传的大厅内,高照的烛光之下,一个穿得有如孔雀一般招摇,锦袍严妆的女子正不耐烦地坐在红木椅上喝茶。看见顾晓款款自后堂走出,眼中一亮,随即咳了一声:

  “小顾,你今天这套衣服不错嘛。”

  “哪里。”顾晓皮笑肉不笑,“粗陋常服,怎及得上火王之华服昭昭。”

  来者姓齐,芳名黛丝,为大齐国当今皇帝之近房表妹,又任魔法部第一部长,去年因功被封火王之衔,是当今官场正炙手可热的一个人物。

  此外,她另一个不能摆上台面的身份,却是顾晓丈夫顾明雪的死忠追求者。自小纠缠到大,即便对方结了婚也三天两头照来不误。顾明雪娶妻一事好象完全不能对她造成影响,见过顾晓后,她更是想尽办法要令顾晓出丑,好赶她出门,取而代之。不过顾晓这人表面上笑咪咪,骨子里却也不是个善茬。有顾明雪在身后撑腰,软中带硬,漂亮地反击了几次,竟连齐黛丝如此猖狂的人都吃了她的闷亏。

  这段风流韵事在帝都已是轰轰烈烈无人不知,听说还有堂口开了她们两人的赌盘,赌谁才是情场最后得胜者,将顾明雪牢牢拢在手里。

  顾晓是极不愿扯进这种情爱纠葛中去的,对齐黛丝的缠功也深感头疼,然而所谓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从命。既做了人家的夫人,也只好将这个麻烦一并揽下。

  不过今天天气很热哪。如果不用武斗,只要动口就好了……顾晓才转念至此,抬头便看见火王大人眼中狡黠,了然的光芒,不由一叹,知道今天这关是逃不过去了。

  果然,火王从怀里缓缓抽出一条红色丝帕来,正要扔出,却又突然一笑:

  “小顾啊,如果你将这套衣服的式样画给我,我今天就放过你,只同你比两场。”

  “我让人做套新的送你。我们不比可不可以?”

  “当然不行。”火王严辞拒绝,“我决不会因为区区小利,放弃对爱情的追求。”

  顾晓咬牙,忍住扁人的冲动:

  “一场。”

  “嗯,要是你答应明天晚上陪我去青花宛,我就同意。”

  “……好。”

  顾晓在火王不怀好意算计的眼神中坚持不到三秒,就光荣败退了。

  其实她是真不能理解大齐国女子的行事作派。比如说这位以风流执着而出名的火王阁下。一方面叫着嚷着要追求她的夫君,表现出海枯石烂此心不渝的深情,一方面却又公然约她上花楼,虽然说是以文会友,交结同侪,到最后还不是那个男欢女爱的调调,而旁人竟也都不以为异。

  这种爱情,可究竟要怎么说。

  话又说回来,有人会拉着情敌上花楼的么?有她们这样子的情敌么?顾晓自己也不明白,她怎么就跟火王大人混成了眼下这种关系。说是朋友吧,挑衅不断,架也照打;说是对头吧,一起喝个小酒,偶尔勾肩搭背大醉回来也不是没有。

  真是混乱啊。

  不过,她的人生,本来就已经一团混乱,再多上一份也无所谓吧。

  接过火王扔来的斗帕,顾晓面无表情地开始整束衣服。

   

第一部 第四章 偷袭?偷香?

  要论真实本事,顾晓哪里是从小习武的火王的对手。然而身为现代人,顾晓好歹也陪同事练过几天跆拳道,精通谈不上,上格下挡侧旋踢这些基本套路还是熟悉的。

  火王第一次向顾晓挑战时,顾晓就是凭着这些简单的动作,隔开了对方志在必得的攻击并予反踢,令所有人大跌眼镜,惊讶万分。

  不过很快众人也都看出顾晓空有架式,并无内力,而且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招。只是偏偏还挺管用。火王齐黛丝倒也是个爽快女子,好奇兼好胜之下,索性也抛开内力和魔法不用,立意要在招式上赢过顾晓。

  一来二去,火王大人迷上了这项可爱小巧且有着无穷变数的体育游戏,将比斗初衷抛之一旁,只管三天两头来找顾晓“活动”。顾晓满头黑线,却又踢之不走,这块牛皮糖位高权重,太大个了……只好认命地接下陪练工作。

  一个过肩摔将齐黛丝大人甩了出去,顾晓气喘吁吁地倒在软垫上——这块大大的比赛专用软垫还是她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福利——总算今天可以收工了。

  齐黛丝被摔得眉开眼笑,也不起来,反而翻了个身,凑到顾晓耳侧,小声嘀咕:

  “看不出你人瘦,力气倒还挺大。怎么样,明雪在床上一定被你压得很爽吧。嘿嘿……”

  诡秘无比的笑声。

  顾晓听得浑身悚然,火王大人的形象啊形象……一推齐黛丝,却因力气用光没能推开,反而靠得更近了一点。无奈道:

  “大人不觉得天气很热吗?”

  “热一点怕什么,豪爽如火不正是我大齐女儿本色嘛。”

  “出汗太多,又臭又脏……”

  顾晓努力试图唤起火王身为女性的洁癖,不意却起了反效果。齐黛丝恰巧靠在她的肩侧,闻言一阵乱嗅,狐疑地道:

  “小顾,你这又是从哪里找来的香料?有这么好用的东西居然不告诉我?快给我老实交代。”

  顾晓忍无可忍地从地上跳了起来——顺便踢了火王大人一脚,板着脸:

  “什么都没有。我要去洗澡了。大人也快点请回吧。”

  “哈哈,我跟你一起去,可逮着这个机会了,非得看看你用什么花草露洗浴的不可……”

  ……

  “滚!”

  顾晓终于崩溃了。

* * *

  水是地泉,清澈而凉爽。浴池也很大,几乎占满了整个房间。

  炎热的夏夜,激烈运动过后,能在这样散着薄荷和紫地衣芬芳的泉水里泡个澡,是件多么愉悦而享受的事。

  没有点烛,只有月光从半开的天窗里照进来。银光荡漾在水面上,映出如梦如幻的一室清辉。

  顾晓半倚半卧,浸在水里,感受着丝丝晚风拂面的清爽,心思却飞到了很远。

  以最新的衣衫式样作为威胁,顾晓还是成功地赶走了火王这座大佛。不过,在临走时,火王看似无意地说了一句话。

  “让明雪在家多陪陪你吧。有些浑水呢,还是别去趟。他那性子,不行的。”

  那一瞬间,火王的眼眸在暗影里格外明亮,严肃得完全不象平时的她。

  顾晓目送她的背影远去,长长地叹了口气。

  这女人是真心关爱着顾明雪,希望他平安的吧。

  再仔细想想,火王平日诸多行事,看似大大咧咧,不羁小节,豪迈之下却也藏着精明沉稳的一面。那么多年手握重权,总不是没有原因的。到了连她也不得不开口提点的时候,事态想必已经非常出格了。

  只可惜顾明雪,怕是不能了解这份好意啊。又或者,虽然了解,却无法消受。

  ——因为顾明雪痴狂迷恋的地下情人,就是手握全国三分之一兵力,文武双全,号称当世英豪的谢家家主,凌世大将军谢白云。

  这是个秘密,瞒过了天下人。就连身为顾明雪名义正夫人的顾晓,也是从她自己的消息渠道,外加于细节处的观察,半蒙半推猜出来的。

  顾明雪看似清雅绝伦,不食人间烟火,其实顾府的人事、财权全在他手。他常会乔装打扮秘密出门,有时半天,有时数日,最近更是越发频繁。顾晓自然从不过问他的事,只按他留下的吩咐,以赏花,游山,作诗……诸种理由,客客气气地打发掉来访亲朋故交。不过,时间长了后,连她也认得出那枚不时出现,扮演信号角色的云状印记。

  若说那跟谢白云无关,顾晓是不信的。

  然而那又怎样呢。自古多有痴情者。还有一句,多情总被无情恼。大凡贵族少年的爱情故事,总逃不脱那几种走向。她算什么人,自顾尚且无暇,哪有闲功夫替那两位公子小姐操心。

  管他们恩爱几分,结局如何呢,现在急需考虑的,是夹杂在这团乱麻中,她该怎么安然脱身。嗯,别以为小白鼠就看不出他们过河拆桥的眉眼。顾晓懒归懒,这点眼力见识还是有的。

  托着腮,不知不觉发呆良久。直到木门被轻敲了两声,雷一担心的问话传来,顾晓才顿然回神。只觉得肌肤沁凉,大大地打了个喷嚏,一抬眼,看见月亮残缺如钩,已攀上了西空,那光芒冷得同寒霜一样。

  “你家主人回来了吗?”

  “还没有。我已经吩咐小四他们看着了,一有消息就会传报过来。”

  顾晓披在白袍,斜倚在最爱的那张凉榻上,猫一样地打旽。身后侍子正握着罗帕,轻轻地替她擦拭去发上的水渍。

  雷一走进屋,接过侍子手上的丝帕和木梳,摒退从人,一边接手梳理那头长长的秀发,一边低声回报。

  柔和的暖意从雷一掌中透了出来,头发很快就干了。魔法真是好用啊。顾晓舒服地眯起眼睛,就差没在喉咙里发出满意的咕噜声。

  “雷一,如果我想当皇帝,要怎么做才有可能?”

  雷一思索了片刻。

  “没有这个可能。你不会魔法,别人不会服你,神殿神祭也无法通过。”

  顾晓有点气馁。仍不死心,继续追问:

  “假如我能通过神祭呢?”

  “能通过神祭,那也只代表一种资格,不代表接位。你既非皇室,无法正常继位,又没兵权,不能逼宫,想要做皇帝,只怕很难。”

  “要是顾明雪想做皇帝呢,你会帮他吗?”

  梳发的动作顿了一顿。然后是雷一仍旧平稳的声音。

  “主人怎么说,我就怎么做。”

  “嗯。”

  顾晓简单地应了一声,就不再说话。雷一生性静默,也不多问,继续细致地梳理她的头发。梳完后,不见任何动静,低头一看,顾晓已经睡着。

  雷一没有立刻离开,而是怔怔地自近处看着她。

  这女人的脸庞有着柔和的轮廓,下巴小小巧巧,左颊还有个极小的酒窝。以前只觉这是柔弱,现在看起来却很可爱。她的眉眼很清晰也很秀气,笑起来不艳,但很自然,清爽得跟风一样。他还记得她在厉秋面前维护他时,那种神情就是这样的,似乎一切都是天经地义。她的菱唇多数时候都没什么血气,是浅粉色的,此刻因为浴后熟睡才透出诱人的樱红。就是这张唇,说出遇到他是她最大的福气。

  没有人能仅凭一句话就令他失措。但她做到了。在此之前,他为了她而特意学起煮茶,梳发,衣物搭配……时,他很平静,因为那是任务,是他必须做的。然而现在……不一样了。

  雷一的手慢慢放到她的脖颈上。纤细而脆弱的部位,与他铁铸般的手掌形成鲜明的对比。只要一用力,它就会轻易地断成两截,连挣扎都没有地当场毙命。

  无论对死卫或杀手而言,失控都是件极危险的事。既然他可以决定她的生死,那么……

  手指缓缓收拢……却终究停在那莹白的肌肤之表,扼不下去。

  顾晓睡得很香。运动后的疲累令她素有的小动物般的警觉也一并失去,连充满杀气的触碰都没能让她醒来。她翻了个身,调了个舒适的位置,继续酣睡。

  白色的丝质宽袍于不经意间自胸口滑下。雷一无意中看进去,蓦然呆了一呆,再也动弹不得。

  顾晓的肌肤本来就白晳细腻,此刻在烛光的照耀下更是盈泽如玉,淡淡的象要散发出一层光来。薄滑衣襟微微敞开,现出平素总被包裹得严实致密的半抹香肩,和一只小巧挺拔,丰润雪白的乳房。尖端的那一点嫣红微微颤颤,随着呼吸起伏,在白衣中格外醒目清晰。

  完全不知道做了什么,等到指尖传来奇异而如电般的触感时,雷一才赫然发现,自己已将手伸了进去,按在那朵嫣红上,轻触缓揉。

  原本柔软如绵的尖端在他的揉捏下逐渐变硬,坚持而倔强地抵住他的指腹。这真是一种奇特而格外美妙的感觉,和战斗时的暴烈狂炙完全是两回事,却一样深而彻骨。

  雷一一下子便迷上了这种触碰,不由自主地将整只手掌都贴了上去,用力一握。

  顾晓不安地动了动睫毛,从喉中发出嘤咛一声,似乎即将醒来。雷一心中一跳,手指比大脑更快地作出反应,在她脑后按了一下。顾晓不再作声,鼻息均匀,陷入了更深的睡梦中。

  恍如身在幻境,雷一胸中的血沸腾得象要烧起来。面对强敌,或者要杀很多人之前他也会有这种反应,但这刻,他肯定不是想杀她。

  他的双手倒反似自有主张,镇定地拉开白色丝袍,一点点地露出那具纤细却极具诱惑的胴体来。

  顾晓已经陷入了一个迷乱的梦里。她觉得浑身都很热,象是被人架在火上烤。先用小火,然后是大火。炎热之中,又有一种空虚感慢慢升起,盘旋在身体内,无法解脱。正在最烦躁焦渴的时候,有什么进入了嘴里。凉凉的,润润的,如同清泉,很是舒适。欣悦地迎上去索要,口内的事物象是一僵,紧接着变成了暴风雨,夺取了她的呼吸和空气。

  昏昏沉沉中,似乎有什么正抚慰过全身,带给她无比的欢悦。顾晓满足地叹息,这串叹息近乎呻吟,又引发出更多的波浪。

  雷一狂乱地吻着熟睡女子的唇,他从不知自己会如此饥渴。他的手指在她柔腻的胴体上徜佯,充满弹性的肌肤象有吸力一样吸附住他的指尖,怎么也抚之不够,直到全身都已染上了或深或浅的晕红,仍是舍不得离开。

  他的小腹也如同着了火,男性坚硬到已快疼痛,很想杀人,更想进入她的身体,来抚平快发狂的欲望。然而当他用力地抱住她,只差最后一步时,他还是停止了。

  雷一自己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道德于他而言什么也不是。而这女子只是名义上的顾夫人,充其实质不过是个用完就可扔的过渡品。他有足够的权力对她予取予夺。

  是怕她反抗吗?可她如此软弱,在他面前完全没有抵抗力。也许……雷一的指尖轻轻抚过她闭拢的眼睛,是怕这双眼再度睁开时,会失去那份阳光般的亲切和温暖,变成恐惧和憎恶吧……他不想那样。

  如同要将身体撕扯成两半的煎熬中,雷一最终捉起女子洁白柔软的手,按到自己身上,一边吻着她的唇,一边动作。

* * *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顾晓感觉全身都象散了架,特别疲倦酸痛。只当是跟火王激烈动武后的正常现象,顾晓也没在意,一边穿起衣物,一边将睡在外间的雷一喊进来。

  “他一晚都没回来?如果我有事找他,要去哪里找?”

  今天雷一的神情似乎有些古怪。但一时又说不清那是什么。他半垂双眸,视线并不与她相对:

  “家主房里的魔法玉壁,可以传送消息过去。”

  “不,我不是要传消息,我是要当面跟他说话。”

  “如果确实很紧急,可以动用家主留下的音鸟。”

  最后顾晓还是通过自己的消息渠道找到了顾明雪。那只见鬼的音鸟居然要用魔法加血才能驱使,而且半年只能动用一次。顾晓听得头大,又兼鄙夷,对音鸟比出一个拇指向下的手势,便施施然走开了,留下一只鸟在笼里气得直跳脚。


第一部 第五章 失恋与反失恋

  顾晓本来以为象顾明雪这样风华绝代的男子,就算要喝酒,也应该选个比较有品味的酒楼,独自对着绿荫窗自斟自饮什么的。谁料当她根据线报,找到顾家明雪大公子时,他正在一个很脏乱,很破烂,光线也极暗的小酒馆里喝得酩酊大醉。他身边的侍卫都不知被他赶到哪里去了,连个人影也不见,四周已有不少目光在他身上流连,那里面的猥亵贪婪就连顾晓这个局外人也看得一清二楚。

  “你疯了!”

  顾晓抢下他手上的酒坛,怒目而视。

  明雪公子茫然抬起头,眼里红丝道道,早已不复往日的清澈。他徒劳地伸手:

  “还给我……你是谁……她已经不要我了,你又来干什么……”

  得,这厮八成是失恋了。看来无论古代现代,感情这种事都一样麻烦。

  顾晓烦恼地抓抓头,将酒坛推开,小声道:

  “先回去吧,有话我们到家再说,行不?”

  “我不去,就让我在这里醉死好了……”顾明雪突然固执起来,抢不到酒坛,就索性抓起筷子,一边在碗上敲击,一边狂笑着清唱,“……对尊前,忆前欢,曾把梨花,寂寞泪阑干……”

  长歌当哭,内里多少凄伤。顾晓心一软,拍拍他的肩:

  “好了好了,我知道你难过……其实失恋也没什么大不了,你看你多漂亮啊,出去抛个眼风,后面不知道要跟来多少追求者……正所谓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到最后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顾明雪大概真是醉了,再不见平日的清高矜持,竟然抱住她的腰,将脸埋在她颈肩,象只受了伤的小兽一样,呜呜地哭了起来。

  顾晓开始还有点手足无措,想将他拉开,却扯之不动。后来肩上反正也湿透了,索性任由他去。然而这位同学此时竟又改成了长哭当歌,总没个止处。顾晓叹了口气,伸手在他背上轻拍:

  “你渴不渴,要不要喝水?我倒是很想说,那不就是一个女人吗,有什么了不起……”

  顾明雪用力地在她怀里扭了几下,发出呜呜的抗议声。

  “好好,我知道,那是你心上一道难愈的伤……但也就仅此而已啦……人生嘛,没有什么挺不过去,而且,你要知道,她不死,你不死,就总还有希望……”

  顾明雪的哭声渐渐低了下去,或许也是心力交瘁,当真累到极点了,竟然就此沉沉睡去。

  瞧着被他哭湿揉乱的前襟,顾晓无奈地揉了揉额角。夏季衣衫轻薄,两人此刻都一付遭了蹂躏的小模样,可要怎么回家。顾家公子可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名人,要是就这么走出去,明日里帝都还不知得传出怎样轰轰烈烈的流言。

  想了想,还是放出传召魔法,将正留在府内休息的雷一叫来帮忙。虽然自己也觉得雷一实在太可怜了,跟着她连个囫囵觉都睡不到,但是此刻,除了他,她也想不出别的人选了。

  雷一赶来的速度快得出奇。顾晓什么话也没说,将两人狼狈的样子展示在他面前,然后眼巴巴地看着他。

  雷一眼里似乎闪过一丝笑意。顾晓大奇,可是再仔细看去,却仍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模样。

  雷一简短地道了一句:“等着。”便闪身出了门。过了片刻,再回来时,手上已多了两件崭新的外袍。

  递了一件给花晓,另一件罩在顾明雪身上,雷一抱起他,低低念了道咒语,下一刻,一个稳定而闪着绿光的传送门就出现在顾晓面前。

  顾晓不知道这是通往哪里,但雷一的安排,想来是不会有错的,当即毫不犹豫地跨了进去。

***

  一家安静的客栈。客人没几个,伙计也很少,老板和一只胖猫正伏在柜台上睡觉。

  雷一包下了整个后院。

  要了一桶热水,雷一替顾明雪洗了个澡,换了套衣服,这才从房内走出来。

  “他没事吧?”

  正坐在槛外台阶上发呆的顾晓回过头。

  这时已经接近正午了。阳光很是明亮,穿过树荫的空隙照下来,有些细碎,但仍然在顾晓脸上映出耀眼的光芒。雷一按捺住走上前拥抱那团阳光的冲动,象平常一样若无其事地道:

  “家主已经睡着了。没有受伤。”

  “那就好。”顾晓喃喃地道了句。两人一阵沉默。顾晓托着腮,突然又烦闷地道,“你知不知道,他跟他那个女人倒底怎么回事?”

  雷一不动声色地看着她,心里有点莫名的不快:

  “谢白云?”

  顾晓吃惊地抬头:

  “什么,你也知道?”

  雷一走到顾晓身旁坐了下来,看向远方。

  “风组和雷组,都是从小跟着家主,贴身保护的侍卫。他遇到了什么人,我们怎么会不知道。”

  顾晓反而眯起眼,重新审视起雷一来。雷一迎着她的目光,泰然自若。半晌,顾晓终于撑不住,噗嗤一笑:

  “哎,我是弄不清你们这里主人跟属下的关系。看来你也不是普通的护卫呢。不过你为什么要将这件事告诉我?这不是个秘密么?”

  “你不是已经知道了么。”

  “嗯,那也是。”顾晓没有多想,摸摸鼻子,讪讪道,“我没有干涉他们两个的意思,可是……你也知道,现在顾明雪还是我的包养人,我也不能看着他出事对不?”

  “他们两个分分合合已经有了十几年。”

  “呃,没人管?”

  “有,但是没用。老家主当年在世时,也拿他们毫无办法。不过,现在不同了。”雷一顿了顿,淡淡道,“谢白云昨天又被赐婚,刚才街上已经贴出了皇家告示。”

  “赐婚?为什么?”顾晓大愕。

  “谢白云是谢家家主,出身将门,手握重兵。”

  原来如此。想也是,到了这个位置上的人,婚姻怎么能由得了自己。

  “那你说的又,是什么意思?”

  “五年前,皇上已赐右相家的小儿子为谢白云正夫。”

  “那他现在?”

  “没有现在。我们家主找了个时机,早在婚前就将那位杀了。”

  好个顾明雪,想不到他一副清雅如仙,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做起事来这么狠绝。顾晓吐了吐舌头,好奇地道:

  “那谢白云怎么说?”

  她怎么……如此平淡,不惊不乍的。难道他们在讨论的不是杀人吗。

  雷一眼光古怪。就算他有着故意试探的意思,但这反应……也太过出人意料了吧。

  在顾晓的催促下,他索性一并交代:

  “谢将军当日很生气,拔剑想杀我家公子,最终还是不了了之,两人,嗯,和好了。但为了防止皇家猜忌,谢顾两家绝不可能结亲。顾夫人临死前,逼公子在接位时当场发誓,另娶他人。之后谢白云也收了不少侧夫。可是正夫之位一直空着,直到昨天。”

  还真象魔法版的罗密欧和朱丽叶啊。顾晓听得津津有味,女人的八卦天性得到充分满足。突然瞥见雷一狐疑审度的目光,才回过神来:

  “哈哈,那个……真是英雄美人,传说无限啊。那顾明雪这次又哭什么,反正杀一个是杀,杀两个也是杀……嗯嗯,我不是叫他去杀人啊,杀人是不好地行为,我是说,没必要喝成那个样,光折腾自己吧……”

  “因为那个人,他杀不了。”

  一道低沉清晰的声音,淡淡地从墙外传来。顾晓一愣,就看见白衣如蝶翻飞,一个神姿淡雅如仙,腰悬长剑的女子稳稳地自空中落下,静静地转头,看了过来。

  那眼神,就跟利剑一般,又锋锐,又明亮,却含着某种说不出的悲哀。

  谢白云。

  顾晓呆呆地张大了嘴,她从没见过这个女子,却几乎毫不犹豫就能肯定,她,一定就是屋里那只醉猫的情人,号称文武双绝,举世无双的谢家家主,谢白云。

  大美女啊,自惭形秽啊。

  顾晓来到这个异时空后,也见过了不少所谓的美人,但由于审美观的颠覆,多数都令她暗呼受不了,不要说接近了,避之还唯恐不及。倒是长相平常一点的,诸如雷一之类,还能以正常心看待和交往。

  然而这也并非绝对的。据说所有的事物,到了巅峰之时,都会相遇,顾晓相信美也是这样。真正美到了极处,是没有男女之分、时空之见的。例如顾明雪。那样一个高雅清俊,潇洒不群的男子。又例如眼前这个谢白云。她让顾晓想起了现代那个扮相亦男亦女,风姿无双的大明星。仔细看,她们的眉梢眼角,还真有相仿之处呢。

  同样是面对极品美女,雷一反而比她要镇定的多。抱拳行了个礼:

  “见过谢将军。”

  “你已不在我麾下做事,不用行礼。况且,以后我跟你们家公子就是仇敌了。”谢白云随意一挥手,眼光仍凝视着顾晓,“这位就是明雪的夫人?果然气象不凡,虽无功名在身,倒也不算辱没了他。”

  “别别,你可千万不要误会,”顾晓大惊失色,这个玩笑可开不得,对面那是什么人,杀她就跟杀只蚂蚁似的,“顾公子肯定也告诉过你吧,我是个外乡人,流落到此地时,被他捡回去帮忙而已。我们的婚姻完全是做给别人看的,什么也没有,雷一可以作证,我可连他的手也没碰过。”

  谢白云深深地注视着她,顾晓被她盯得心中忐忑,冷汗直冒。暗道,这女人,相不相信,倒是快给个话啊,这样只管瞧着,小命都要被她吓掉一半了。

  良久,谢白云终于长长叹息一声:

  “你莫怕。我并不是来杀你的。我只是……希望今后你能好好照顾他。这次我要娶的人,是八皇子,右相家的事我尚可以摆平,皇家血脉却由不得它人乱来。他……唉,我昨晚已经同他说过,从此一刀两断,各不相干了。”

  顾晓嘴角一弯,挑起一个狡黠的笑容:

  “你要我照顾他,那你给我什么好处?没有好处的事,我可不干。”

  饶是谢白云见多识广,也不由一愕:

  “这个……”

  “哪,我跟他签的约,只是答应做他名义上的夫人,可没说要连他的感情也一并照应。”

  谢白云瞪视她半晌,语气极冷:

  “你要什么?”

  连雷一都能感受到空气中那股肃杀如霜的威压了,顾晓却恍若不觉,仍笑得没心没肺,头还可爱地一偏:

  “钱。当然是钱。一笔足够普通人家过三年的钱。哦,只要现金。不收支票。”

  虽然不明白她说的支票是什么,约摸也猜到她要的现金是什么。谢白云摘下一只耳坠扔过去,冷冷道:

  “给你。他若出事,我立刻将你诛于剑下。”

  “放心。你尽管去忙你的。你不在的时候,我一定会让他好吃好睡,养得水光皮滑等你大轿来接。”

  顾晓笑嘻嘻地研究着手里的耳坠。虽然没吃过猪肉,至少也看过猪走路。这种高级的魔法储物袋可不是寻常人能够拿得出来。瞧这古朴的花纹,品质肯定在A+级向上。

  谢白云面色一寒。

  “谁说我会来接他。从今后,我跟他各自嫁娶,再无关系。”

  “知道知道。”顾晓不甚在意地挥手,“祝你能活着回来。你也知道,自己的人嘛,还是自己来看住比较好。还有,无论如何,活着,才能拥有一切。”

  谢白云的眸光转为深沉。打量顾晓片刻,却什么话也没说,扔出一个传送门,转眼消失不见。

  “这个传送门很高级嘛,有钱可真好……”

  顾晓瞧着谢白云离去的方向,喃喃地道,脸上任性无心的笑容已然消失。

  雷一走到她身侧,低声道:

  “顾家不缺钱。”

  “你不懂。”顾晓淡淡一笑,明明阳光极是明媚,雷一却觉得那笑容里有一缕忧伤,她的叹息声也很轻,甚至再少个两年修行就要听不见,“如果我不那么说,等她活着回来时,死的就会是我了。唉,她那种女子,看中的东西,怎么肯放手给别人。不过是权宜之计罢了。”


第一部 第六章 浑水一片

  有什么方法可以治好失恋?顾晓得出的结论有两个。一,绳子,二,时间。

  时间是治愈一切伤痛的良药,绳子则是解决问题最快最彻底的办法。

  可惜这两个法子对现在的顾明雪均不适用。

  从客栈回来后已经两天了。顾明雪没再喝酒,状况却不见得比喝酒更妙。他将自己关在房里,什么人也不见,也不肯吃东西,每天送到门口的饭菜,几乎都是原封不动地退出来。唯一接受的白云糕,也只是浅尝即止,似乎睹物思人的成分倒更多些。

  顾晓当然不能放任他这样子。无论在公在私,于情于理,是报恩也好,是保住自己的小命也罢,她都得把他从这种自杀式的生活中拉出来。

  第三天早上,太阳还没升起来的时候,顾晓提了个大竹篮,施施然走近顾明雪居住的留云轩。冲着她顾家正夫人的头衔和那份嚣张气焰,门外的守卫一句话也没敢多说,乖乖地让她进了院,顺利推开房门。

  “出去。”

  顾明雪正坐在桌前,对着一只玉钗发呆,听到有人进来,头也不回,冷冷甩出两个字。

  “不错,居然还有力气发火,看来两天不吃也没什么嘛。”顾晓转到桌前,大大方方地搁下篮子,“本来还想告诉你一件事呢,现在看来,不说也罢。”

  顾明雪敏感地抬起头,盯着她,目光里布满痛楚。那种想问又不敢问的模样令顾晓心肠一软,原本小小的不爽也消失无踪。

  美人落泪,令人断肠啊。要来几句安慰的话吗?算了,还是速战速决吧。

  叹了口气,顾晓拍拍他放在桌上的手:

  “你信神吗?”

  “当然。大地母神是我们的祖先。”

  唔,不管怎样,有信仰就好。

  “听说过爱神吗?”

  “没有。那是什么?”

  “一个拿着弓箭的小孩。别这么看我,我没发疯,这是我们家乡的神。据说他掌管着情人们的和好跟决裂。”

  “哦?”顾明雪眼里总算闪过一丝光亮。

  这大概就是病急乱投医的写照。明明是从来没有听说过,虚幻缥渺的东西,只因为尚有一线转机,也象碰到救命稻草一样抓着不放。

  “不过他需要祭品,还需要你每天斋戒沐浴,全心祈祷,坚持……”顾晓盘算着当前的局面和时间,“嗯,一个月吧,太短了可能召不到神力。”

  “真的?”

  美人脸上露出半信半疑的表情。顾明雪可从来不是个呆子,也并非埋头读书的寻常公子。若不是被情所伤,降低了思维力,又怎会由得顾晓在面前宣传异神,大放厥词。

  “心诚则灵啊。”顾晓很诚挚很纯真地看着他,“反正也就一个月。要是不成功,你再来找我算帐好了。我保证任你揉圆捏扁,都没二话说。”

  “我要揉捏你做什么,再怎么样你,她也不能回来……”

  顾明雪凄楚一笑。

  顾晓心说不好,这失恋的人就是麻烦,一不留神又悲伤上了。赶忙从带来的竹篮里往外掏:

  “别这样,事在人为嘛。喏,先吃早饭。这是张清单,吃完了你陪我上街采购,回来我们就开始行动……”

  事实证明顾晓这个人是无时无地不想着给自己弄点好处的。

  顾明雪心情低落,对那份所谓的清单连看都不看,就默许了。顾晓折起那份抄得密密麻麻的单子,笑得那叫一个愉悦。

  里面至少有一半是她的私人物品,包括那些魔法药水,宝石之类,其中不乏昂贵品种。不过她也是有良心的,顾明雪原本想让管家跟她去买,购买权全然交托,却被顾晓否决。顾晓以亲力亲为才能展现诚意为理由将他拉了出来。她的用意很简单,一,你跟我一起上街,以后就不能怪我乱用钱。二,出来逛逛,总比闷着家里对着旧物流泪可要有益身心得多。

  一干侍卫下人均以崇敬的眼神看着顾晓。倒底是公子亲自挑选的夫人啊,进屋不到半天,就将脾气很坏,要死不活的公子拖了出来。

  众多恭维的神色顾晓一并欣然笑纳,还潇洒地打了个响指:

  “来人,替你家主子洗漱换衣,我们要出门办事。”

  立刻便有一帮人忙不迭上前响应。脸上那个惊叹崇拜啊,看得顾晓心里爽极,很是过了一把大权在握,狐假虎威的瘾。

  大齐国的帝都又名锦都。取其万花争艳,尽在此都之意。事实上,花也是大齐国上下都很重视的一类植物。很多花都和魔法有关,光在书店里,就能瞧见林林总总的一堆相关书籍。顾晓曾买过最薄的一本花之魔法入门,都已看得眼花缭乱,最后沮然放弃。既称锦都,也可看得出城内的花木之繁多,景色之美丽。

  连最热闹的主街上,也处处点缀着盆草幼树,绿意盎然。不同的草本芳香在空气中隐隐浮动,穿行在其间,顾晓的心情极为愉快。当然,瞧着身旁脸色阴沉的金主,她很识趣地没将这份欣悦表达出来。

  在一家古旧的武具店里,顾晓选购了一套造型小巧的弓箭。她根本不管老板对弓力大小,射程长短的介绍,纯是从外形出发而选择——以后这就是爱神小丘的道具了,不弄华丽点怎么唬得住明雪大少。

  买完后又多流连了一会,此店是锦都的老字号,好玩又别致的武器着实不少。顾晓以前没什么实力来此消费,难得有机会进入,自是不肯轻易放过。

  看到其间的弩和弓时,心里一动,要过笔和纸,歪歪扭扭画了个草图,问老板能不能造得出来。原本文质彬彬的老板见到这张奇怪的图,象是小孩看到了新鲜玩具,眼睛都发出了光,两人又是一番讨论,最后赶在顾明雪忍无可忍即将发飙之前,交付定金,约定五日后送去府上。

  等到再逛完魔法商店和草药铺,天色已近正午,顾明雪脸上的乌云有如铅块一样重,几乎能引发暴风雨了。

  这就受不住了?平日里他的耐心还是挺好的呀。难道失恋真能将一个人的性情都扭转过来?顾晓啧啧暗叹了一声,可怜的孩子。

  伸手握住他的手臂——当然,是隔着衣袖:

  “我们找个地方吃午饭吧。有个地方,可能会看得到她。你想不想去?”

  顾明雪大大震动了一下。幸亏有顾晓先见之明的扶持,才及时镇定。迟疑了片刻,从齿缝里吐出两个字:

  “我去。”

  听着就象刀子在割你肉一样。顾晓痛心疾首地托起他的下巴——由于她个子比顾明雪矮半个头,这个动作做得有点费力:

  “要去也不能这样去。我说,你拿出点精神来行不行,你是失恋,没必要把自尊也丢了。别让她以为你没了她就活不成。”

  顾晓这话当然是有点私心的。虽然她对顾明雪并没有那种方面的感情,但顾明雪可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啊,又是她名义上的夫君,看到他为别人癫狂若斯,心里总是不大顺畅。且顾晓还从来最烦苦情戏中的女角。每次见到那种白痴女人就想砸书,砸电视。丫的,这世上,谁离了谁活不了啊,犯得着个个哭得跟孟姜似的么。然而在现代她的朋友都是极独立潇洒的主,没一个需要她的悉心教导,到了异时空,碰到顾明雪这档子事,顾晓才不由猛地暴发出反苦情戏情结。

  怎么说也要给顾明雪灌输点自尊自立的思想。不能叫谢白云那女人将他吃得死死的。

  抱着此等宏愿,顾晓拉着顾明雪,一边走一边开始劝说。她拿出当年推销药品的口才,上下举例,横向类比,从两性情商谈到哲学人生,再谈到情场如战场、用兵之道、进退之法,其思维跨度之大,所涉领域之广,令素有才名的顾明雪也听得一愣一愣,完全无话可说。

  他们一个热衷于说服,另一个神思不宁,都没注意到,才走过去的一家路边酒楼上,一个白衣男子正兴趣盎然地注视着他们。直到看不见他们的身影,也听不到他们的话后,才举起酒杯,抿了一口,微笑:

  “有趣的女子。你们继续跟着。再加派些人手去查她的来历。我都有点等不及了。”

  顾晓带顾明雪来的地方叫醉月楼。是京中档次最高,菜价也最贵的饭馆之一。不过人家贵的有道理,除了酒水菜肴一流之外,相隔一条街,就是通向皇宫正门的大道。坐在三楼窗口向下看,皇宫门口进进出出的官员尽收眼底,连袍子上的花纹都看得一清二楚。

  这就是顾晓说能看到谢白云的原因。她打听到今天谢白云会携带未婚夫上殿谢恩,并纳吉礼。这个吉礼是啥顾晓搞不清楚,估摸着就是当着皇帝和众官员的面,订婚的意思。

  宫门前的魔法沙漏流过第三道横杠时,谢白云果然准时出现在皇道上。到了宫阶前,她先跳下马,接着小心地从身后的马车里扶出一个浅黄轻衫,身形娇软的秀丽少年。不用猜,这必定是那位即将上任的谢家正夫,八皇子齐曲了。顾晓不由睁大眼仔细打量。

  按大齐国的标准,他理应是一位美人吧。不过在顾晓看来,却未免太过柔媚了一些。脸那么小,下巴那么尖,还有那小身板,瘦得跟没发育一样。那步伐,也不知是装的还是确实带病,极为踉跄无力,活脱脱一个男版林黛玉嘛。顾晓忍不住往少儿不宜的方面想了想,这个样子能上床吗,谢白云也不怕有虐童之嫌,做了他良心能过得去?

  跟面容清丽绝伦,风姿优雅无双的顾明雪比起来,实在是差得远了啊。

  “你真的这么想?”

  顾大美人在身边幽幽地发问。

  顾晓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将想的话说了出来。长叹一声:

  “不用怀疑。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你比他优秀。不过你也要知道,爱情这种事,不是优秀就能必赢的。鲜花往往都插在牛粪上。婚姻嘛,就更加复杂了。”

  “你的意思,我已经没有希望了?”

  “谁说的。事在人为啊。”顾晓鼓励地拍拍他的肩,肯定地道,“别忘了我们还有爱神的弓箭。”

  顾晓一副言之凿凿的样子。她所倚仗的自然不是凭空捏造的小丘牌金箭,而是谢白云对顾明雪明显不能割舍的情感。想到这里顾晓突然气馁,人家是神仙眷侣天生一对,此刻只不过暂时误会,自己又犯得着对顾明雪多说啥呢。别人自有别人的相处方式,自个嘛,还是尽好本份,在这段时间里将顾大公子侍候妥当,等谢白云兵变成功后还给她就好。

  于是不再多说,老老实实地将饭菜吃了,又恪尽职责地逼顾明雪也吃了一些,这才抹抹嘴,结帐走人。

  顾明雪明显还陷在谢白云跟夫君成双成对出现的刺激中。身体虽随着顾晓走,状态却完全在神不守舍上。就这么亦步亦趋地跟到楼梯口,顾明雪突然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幸好顾晓手眼敏捷,及时充当人肉拐杖,将他扶住。

  站稳后,这才发现两人双手互抱,面颊相贴,形态亲昵。赶忙分开来,一抬头,却见大堂里人人盯着他们,个个都瞧得目不转睛。

  这是干吗呢。顾晓很少遇到这种场面,不由纳闷。

  她却不知道,顾明雪素来清高自负,公众场合从不曾对任何女子假以辞色,又哪里出现过这种倒在别人怀里羞涩宛转的情形了。那不经意的风情,当真是一笑倾城,令观者无不为之迷醉。

  突然觉出两道凛冽的目光,如利刀一样射来。顾晓一悚,感应般地向门口看去。站在那里的一男一女,可不正是谢白云和八皇子齐曲。

  老天难道是在玩她,否则干嘛安排这场狭路相逢的戏码……顾晓尴尬地摸摸鼻子,正思忖是否该上前打个招呼,腰间突然一紧,转头一看,却是顾明雪伸臂将她揽住,美得仿若天仙的面上柔情无限:

  “晓儿,我有点累了。我们回去好不好?”

  天啊,顾明雪还真是现学现用,这么迫不及待地展现出她教导的成果……可顾晓从没想过由自己来当这道具啊。话说他们两个日后和好了,倒霉的还不是她么。有句老话说得最是精辟,夫妻上了床,媒人丢过墙……

  “那个……”

  面对那双更加冷冽,几乎可以将她冻死的眼刃,顾晓唯有苦笑,顾明雪却似乎不满她的反应,从鼻子里轻轻哼了一声,竟将她下巴一抬,对着嘴唇就亲了下去。

  而且为求逼真,还是那种深入式热吻。

  巴黎街头做这种事,叫做浪漫。谢白云面前做这种事,叫找死。

  也许一秒钟也许数分钟,两人分开后,顾晓无言站在当地,寒风阵阵,彻底不敢去想那女子面上的表情了……她现在要考虑的是,自己还能不能活着看到明天的太阳……

  这究竟是作了什么孽啊。顾晓脑袋里突然冒出这句叹词,欲哭无泪。

  一片诡异的死寂中,旁边一张桌上突然有人捧着肚子,叫起痛来,状态还似颇为激烈。


第一部 第七章 风起青萍

  正午时分,正是酒楼内人最多的时候。这声痛叫几乎将所有人的眼光都吸引了过来。

  出事的桌上一共三个人。两男一女。疼痛的是女子,面色惨白,按住腹部不住呻吟。她的两个同伴似乎会点治愈术,荧白色的光团自掌中升起,照在那女子身上,越来越亮,却完全不见效果。女子的疼痛非但没减轻,反而连四肢都痛得痉挛起来,脸色由白转青,冷汗如黄豆般往外直冒。

  看样子不象中暑,倒象急腹症,且快要疼痛性休克了。

  顾晓揣摩着病情,心里有了几分底,却迟疑着,不知该不该多管这闲事。

  急腹症就算放在现代也是个重症,多数要立刻手术的。单凭她那点三脚猫,能治得了吗。搞不好再被反咬一口就冤了。

  然而那终究是一条人命,拖不起,先不说医馆离此地甚远,就算即时赶到,只怕也救不了吧。

  接触到谢白云冷冷的眼神,心中突然一定。罢了,债多不愁虱多不痒,这女人就是自己最大的麻烦,跟她一比,什么都是小菜。

  分开人群,走上前去:

  “我学过医,让我看看。”

  女子的随从也已看出不对,正焦急无措之际,顾晓这声宛如天籁,忙不迭腾出个位置给她。

  顾晓在病患身侧蹲下,先翻看了一下女子的眼瞳,又简单地在她腹部按了数下,心中已然确定。抬起头,看向两个随从:

  “可以治。但要先撤掉她身上的防护壁。”

  “什么,你是谁,凭什么……”

  “闭嘴。”较年长的那名男子还算冷静,喝止住同伴的疑问,沉稳一礼,“明雪公子身畔,岂有俗人。夫人若肯施以援手,我等求之不得。大恩不言谢,夫人请。”

  随着男子繁复如抽丝的手势,一道蓝光自病痛女子身上泛起,一闪而没。旁边已有人发出低低的惊呼。顾晓并不明白这是什么,却能感觉到适才阻止她探查的障壁已经消失。

  从怀中掏出几个小卷轴,顾晓默念咒语,将它们展开。小小的光芒象七彩糖果,一个接一个地飞上半空,再依次消融进女子体内。

  四周起了窃窃的语声,随着光点的纷飞,由低到高,由惊讶到不屑,渐渐发出一片嘘声。

  顾明雪眉毛一竖,眼光冷冷向周围一扫,似乎就要发作。顾晓讪讪地扯了扯他的衣袖,示意再多等一刻。

  一团混浊不清,黄绿相间的事物蓦地出现在空中,成功吸引了所有人的视线后,落到准备好的碗里。顾晓取碗手中,低头看了看,目中露出一丝惊讶,但还是什么话都没说,放了个火球卷轴,瞬间将碗中之物焚烧怠尽。

  女子仍在低声呻吟,却不再蔌然颤抖。缓弱的声调里,更多的是疲惫,而非痛楚。

  到了此刻,所有人都能看出,她的确是被顾晓治好了。

  再转过头来时,顾晓对上的就是满楼惊奇、敬佩、不解的目光。

  心里还是有点小小得意的。特别是看到谢白云也为之神情微变时。然而顾晓聪明地没有将情绪表露在外。她仅是笑了笑,拉住顾明雪,就想离开,却被先前那名年长的男子拦下。

  对方眼中满是感激,向她恭身一礼:

  “在下柏海,代我家主人谢过夫人相救。不知夫人可愿随我等回府一叙。”

  “下次吧。”顾晓淡笑避让,并不放在心上,“你家主人并无大碍,回去休息调养就行。我们却还有事,要先走一步了。”

  没有人喜欢被一整楼刺探好奇的目光包围。这是人之常情,柏海也不勉强,让出通道:

  “夫人过谦了,改日必当登门重谢。”

  救人不是坏事,但所有逛街的兴趣在这之后却都荡然无存了。

  顾晓长叹一声,怏怏地打道回府。一路上,顾明雪不住以疑惑的眼神打量她,顾晓好整以暇,只装作不知。心里却在想,所谓名医,高就高在他的神秘,一旦花样说破,还有什么好拿出来炫的。

  不过她还是高估了顾明雪的耐心。

  才进屋,顾明雪就屏退下人,喊住顾晓,不让她回房:

  “倒底那是什么病?你为什么能治好她?那些明明都是三流魔法吧?”

  “这个……我又不会魔法啦……”

  顾晓眼珠四下乱看,只望找到一个逃走的契机。却被顾明雪一把抓住肩膀,拎到面前,狠狠地道:

  ”别想跑。快说,否则要你好看。“

  ”公子,注意你的风度,风度……“顾晓大叫,挣扎半天不见成效,只好放弃抵抗,老实道,“本来我还以为是胆结石……其实那个女人是胆道钻蛔啦,没什么大不了的,拿出来就好。说真的,有魔法可用就是方便,在我们那里只好开刀手术了……”

  “什么叫胆道钻蛔?”

  顾明雪还是不肯罢休,非逼顾晓详细解释一遍不可。可怜顾晓给他左拎右搡,头都昏了,还要负责事无靡细的解说。

  偏偏明雪公子对前所未闻的事物又抱存极大的好奇,顾晓口舌费尽,最终被他折腾得有气无力,奄奄一息,再三求饶:

  “好啦好啦,我知道错了,下次一定在谢白云面前全力捧你的场,好不好?你就放过我吧。”

  顾明雪脸上微微一红,随即恢复了落落大方。如清泉般的美眸斜斜一瞥,嗔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人家是真的喜欢你,不成么?难道你讨厌我?”

  “不敢不敢……不,我是说你这么漂亮,我哪里可能会讨厌你……”

  面对如此凶悍美人,顾晓岂敢有半点违抗念头,连迭声地否认。蓦然一抬头,这才发现两人纠纠缠缠中,距离已靠得极近,顾明雪几乎就贴在她身上。

  美人近在咫尺,含嗔带恼,风情何止万种,顾晓一时大脑发热,脱口而出:

  “你要是敢让我亲一下,我才信你说的是真的……”

  话一出口便惊觉不对,很难猜出下一步这蛇蝎美人是会拿自己下锅还是煎汤,立刻拔腿就跑,却被人揪住衣领一把拉回,耳边传来调侃带笑的低语:

  “跑什么,你这只小胆兔子……”

  下巴被人一抬,两片柔滑细腻的唇就落到了顾晓的嘴上。顾晓惊得全身僵住,一动也不敢动,又觉察出对方的舌尖已毫不客气地越过界来,在自己口内翻转挑动,那份香甜绵软,挑逗诱惑……简直连圣人都要为之拜倒。顾晓脑中嗡地一声,紧绷的弦断了。不由自主地迎了上去。

  直到胸前一凉,顾晓才算是清醒过来。定睛一看,不由脸红过耳。原来两人不知何时已翻滚到了床上,四肢纠缠,衣衫凌乱,各自肌肤上都多出不少红红紫紫的斑痕,令人一望便可想见那份热情。

  而她更是衣襟大开,仰躺在床上,任由顾明雪眯着眼,伸指划弄那片肌肤。见她抬头,也不移开,反而低头一咬,同时抛了个妖艳入骨的媚眼过来。

  天啊,地啊……躯体上和精神上双重的刺激均如过电一般,顾晓已经分不清哪种更要命了,只知道她已经完全不能动弹。她终于体会到了古人所说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滋味。这样倾国倾城级别的祸水,就算明知他要杀人,被他杀的人也必是不愿挣扎,只求片刻销魂的。不过……

  顾晓骇然想起,眼前这人跟谢白云不是一对无双璧玉,天造之合么。自己糊里糊涂在中间插一脚,可算是怎么回事。顾晓啊顾晓,你什么时候,落到做个第三者,卑鄙小人,跳梁小丑……的地步了。

  猛地大叫一声,顾晓象被火烧着一样窜了起来,又象后面有鬼追着似的,头也不回地逃出了房间,其势之快,就连敏捷如顾明雪者,一下子也没来得及反应。

  “嘿,小女人……”

  顾明雪躺在床上,笑了起来。他的确是一时兴起,逗顾晓玩玩的,却想不到这女人比他想象的还要好玩,滋味嘛,也还不错。

***

  顾晓呯地一下把自己投进巨大的浴池里。池中的泉水带着冷澈的寒意,瞬间包围住她的全身,顿时,所有的沸热,烦躁,不安……全都消得一干二净。

  长长地呼出一口气,顾晓动也不动,象条死鱼一样泡在水里。

  夫子日三省其身。她好象也有必要反省一下了。在这场乱七八糟的戏码里,她倒底做了些什么,陷得有多深。难道她的本意不是暂时找个地方吃饭就好吗?这个世界的人和事,跟她又有什么相关呢?

  她问自己,顾晓,你是不是喜欢上顾明雪了?

  摸着心回答,没有。或许那张脸确实令人目眩,但说到底,这个世界终究象是跟她隔了一层纱。人也如此。

  人类固然是一种适应性很强的生物,但有些观念却是根深蒂固的。那方方面面的习惯,加起来,就成了一个人的根。而她的根,两年已过,仍旧与这里的土壤貌合神离。

  如果不能回到她的世界,那就去找一块面朝大海的土地,春暖花开,远离人群,自在独居。

  这是她开初的想法。而直到如今,这想法也未曾变更。

  看来,赚钱攒私房的步骤要加快了。至少得在顾明雪回到谢白云身边之前,做好离开的一切准备。

  话说谢白云那女人一看就不是个好相与的主,今日更是眉眼带煞。所谓的误会澄清,那是同类之间才有的事,于她,那些贵族大概还不耐烦听吧。而顾明雪那厮更是指靠不上的。就凭他的手段狠辣,心思莫测,翻脸赛过翻书,届时柔情蜜意中,帮枕边人来对付她都大有可能。

  正在心中盘算沉思,肌肤上忽然传来柔柔暖意。顾晓回过神,惊觉雷一正拿着丝巾,默默地替她擦拭背后的水珠。

  要是放在以前的世界,顾晓绝对有理由尖叫出声,叫色狼也好,叫有流氓也成,说不定还会给对方来几招断子绝孙的阴狠腿法,这都是正当防卫。但在这里,她什么也不能做,还要装得若无其事,告诉自己这是正常的正常的……

  一边拼命给自己洗脑,一边不自在地用双臂掩住前胸,顾晓努力地维持镇定:

  “我不是说过,我洗澡时不用旁人侍候吗?你……快出去,让我自己来吧。”

  雷一不答,仍然一下下在她肌肤上擦洗。顾晓觉得自己的皮肤都快要被他擦破了,不由惊恼:

  “雷一?你干什么?好痛!”

  动作骤停。平淡的嗓音从背后传来:

  “家主独钟谢白云一人。”

  “我知道啊,那又怎样。”

  “以前他们斗气时,家主也曾找过别的女人。”

  顾晓颤了一下,听出了点不妙的兆头。

  “后来她们都被谢白云干掉了?”

  “不,是公子动的手。其实她们与公子之间,至多饮酒论诗而已,并无肌肤之亲。”

  一阵寒悚。顾明雪你竟比我想象中还强。蛇蝎美人四个字正如为你量身打造。无意识地拔了拔水,顾晓深深地叹了口气,没精打采道:

  “谢了,要有那一天,劳驾你替我收尸吧。”

  景物骤然颠倒,身体打横被人抱起,就这么湿淋淋地丢在榻上。紧跟着压上来的是火热,结实的身躯。

  连呼吸也是滚烫的。

  “做我的人。不会死。别想一个人逃开。”

  说完,狂热,激昂,有如暴风骤雨般的吻就落了下来。顾晓的挣扎在这样的高手面前完全不值一晒。她被反拗成一个予取予求的姿势,只能无助地在对方身下颤抖与喘息。

  雷一的唇移开向下,差点被窒息的顾晓终于有了深吸一口气和说话的机会。

  试图放出最柔和的语调:

  “等一等,雷一,你这样我很痛……你说的一个人逃开,是什么意思?”

  “我是你的血契者。”

  顾晓一愣:

  “什么意思?”

  最后一个字的音调陡然拔尖,形成一个颤音。雷一正在轻噬她胸前的唇舌加了点劲,满意地又听到几声媚意入骨的呻吟,这才松开那朵嫣红,顺便放松对她的拑制,慢慢道:

  “你在计划逃跑。一个人。我能感觉到。”


第一部 第八章 故友新客

  血契的作用吗?这看不见的玩意儿还真神了。顾晓惊叹外加敬畏不已,小心翼翼地看着雷一:

  “那只是个构想,还没有成为现实……你不也说过,顾明雪可能会杀了我么。退一步,就算他不杀我,只赶我出门,我也就无家可归,流落街头,你也不想看到那样吧……所以我总得先准备着,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嘛。”

  雷一眼中有幽昧的红光闪过。他很清楚身下这喋喋不休的小女人正在想什么。可惜她并不知道。

  “有我在,你不会流落街头。”

  “你不懂。”顾晓叹气。她跟谢白云、顾明雪之间的关系比乱麻还要糟糕,实在不想多说,“我们能不能先起来说话?”

  他的手就在她的胸上,腰正在她的腿间。要在这种情况下让一个男人抽身,着实有点难度。然而顾晓不知为何,就是有种感觉,雷一肯定会听她的话。

  果然,雷一瞪了她半晌,当真静静地站起,不过手上却多了条大方巾。之后他继续侍从的工作,俯下身,仔细为她擦去肌肤上的水珠。

  这情景仍是尴尬,但相较于方才,已好上太多。顾晓哪里还敢苛求,一边不动声色地扮死尸,一边小心地道:

  “那个主仆血契,我从一开始就没明白过。到底是什么东西,要怎样解,你跟我说说。”

  “你不用怕。平时我感觉不出你想法,激烈时除外。”雷一看出她在恐惧什么,也看出她不敢直说。对于这种探头探脑转着圈子问话的方式,他有点好笑,又有点烦躁,索性加了一句,“交合时尤甚。”

  顾晓摸了摸鼻子,先BS一把自己,再继续装傻:

  “那个血契……”

  “血契只是个统称,它代表各种涉及生命的誓约。所谓的主仆血契,是一方占有绝对优势的契约。”

  “绝对优势是什么意思?”

  ……

  花了将近两个时辰,雷一向好学的顾晓同学普及了关于血契的常规知识,从诞生史,发展史,一直讲到应用史。除了怎样解咒没有说之外,其它可谓五花八门,足够详细。

  顾晓终于确认自己是无法从雷一口中查探出关键消息了。颓然倒在塌上,哀鸣道:

  “雷一,你为何要是雷一。”

  听得出她其实是想说,你这么精明,我可怎么逃。

  真是生动的表情。跟死尸完全两样。

  雷一静静地注视着她。她的脸庞小而娇美,下颌尖尖,黑发湿漉漉地贴在雪白的肌肤上,看起来就象一朵深夜里的昙花,如此清浓的秀美。

  这样一个什么事都不懂又纤弱无依的女子,在外面如果没人照顾,会很快就被人抓住或吃掉吧。

  终于开口,声音低哑得连自己也吃了一惊:

  “你放心,我们订的确实是主仆血契。你想要走,我会跟着你。”

  “不会吧,你可是顾府的头号侍卫,顾明雪哪肯放你。”

  “会的。”雷一只简短地说了两个字。

  “可是,为什么……”

  雷一突然站起来,放下手中的布巾,一言不发,头也不回地走了。

  空扔下顾晓一个人,对着滴水的床单发呆。

  气氛酝酿到这种程度,难道接下来不是该他表白了吗?无论表白的是忠心还是感情。怎么忽然间就走了呢。

  斟酌了半天,顾晓再次得出结论,代沟是永恒存在的。你永远不要指望一只狗和猫相互理解。

***

  上帝对你关上一扇门的时候,就会打开另一扇。又有句话说,运气要来的时候,是挡都挡不住的。

  顾晓又怎么能猜到,她在酒楼无意间救下的女子,本身没有什么作为,却有个极富能力的弟弟。

  而她的弟弟,就是传说中常年行踪不定,大齐国魔法商会最好的旅行商人之一,柏令伊。

  据说他不但行多识广,还财力雄厚。顾晓大致认识到,齐国与中古时相仿,商人的地位并不太高。但总会有例外的。柏令伊就是那个例外。

  ——当一个人钱财多到一定程度,又有莫测的实力作后盾时,想不成为社会的例外,都不太可能。

  顾晓一向奉信眼见为实。所以刚踏进柏府大门时,她对这个传言仍是半信半疑。然而当她看到府内依山而建,流泉漱玉的主楼时,她相信了。

  因为那不仅是大手笔,还隐露出一种胸怀丘壑的气势。

  今夜月色如水。

  顾晓一袭盛装,在柏府主楼最高一层,烛火通明、珠玉生辉的飞红阁内正襟端坐。

  说是宴会,阁内的布局更象一个观景台。前面歌榭,后为暖厅,中间略高的空地大约是留给伎艺表演的。一缕缕珠辉般的彩罗自天花板垂落而下,巧妙地隔阻了某些席位之间的视线。透过烛光,人影似清非清,朦朦胧胧,格外有一种光阴淹留的美感。

  很有异国情怀嘛。不过更实际的用途可能是为了分隔男女。顾晓在腹中揣测。尽管上礼仪课时都在打瞌睡,但正式宴会上男女不同席这一条规矩,她还是记得的。

  混合着揣度与好奇的眼光象网一样撒开来。

  天然青岩砌成的墙。没有刻意打磨,也没悬挂字画,而是依照岩石本身的起伏,刀走龙蛇,刻出一幅幅浮雕图案。山水,人物,故事,尽而有之。顾晓饶有兴趣地端详,虽不是全都能看懂,但至少可以意会得出那份刀功流畅,气势淋漓。

  束缚在最里面一层的紧身衣阻止了她进一步的观察。这是很美的衣服。名家手笔,上好的软玉撑。将她整个身形都裹得挺秀笔直,气势端庄,除开连稍稍放软腰都不能外,几乎没有别的缺点了。

  ……高贵,你的代名词是枷锁。

  顾晓默念着这句话,来安慰支起这套又重又厚,多达六层的绯色熟罗镶金丝正服的自己。这还是她第一次穿。感觉跟受罪没什么分别。但是正服之所以为正服,就是因为不能由着她随意改动。

  没办法,谁让她是这场盛宴的主客来着。而偏偏来赴宴的男女贵宾,又是如此之多。不穿标志着身份的正服,保不定就会被哪位视为大不敬,拖进大牢,或当场喀嚓了。

  顾晓优雅地伸出手,灯光下近乎透明的纤纤玉指拈起金杯,送到唇边抿了一口,樱红上留下半片晶莹的印迹——幸好这酒还不错,否则她真不知还能坐在这里干什么。

  神秘的主人一直不曾出现。而这个宴会似乎也没有互相走动敬酒的习惯,大家都安安份份地坐在自己的席位上,很少攀谈——要交谈还得先撩起轻纱,顾晓理解这种麻烦。

  压根就是一场全VIP式的歌舞表演会嘛。

  然而,堂前的美人固是不少,腰段唱功也自妖娆,但是柔媚男子的殷殷眼波么,顾晓可真消受不起,只能微微垂眸,以防不小心泄露出真实心情,过于失礼。

  ——她当然不知道,她这番独斟浅酌,目不斜视的作派,多么的鹤立鸡群,不流凡俗,同她那纤柔的外形一起,渐渐地成为场中注目的焦点。

  酒杯一次又一次的空与满之间,夜渐渐深了,弦乐之声越发显出靡丽缠绵。

  一听这乐调,顾晓就猜到要搞花样。果然,四壁烛光陡然一暗,取而代之的,是冉冉浮上半空的,一枚枚柔和幽微,彩色宛转,犹如萤火虫般的光团。

  整个飞凤阁都陷入了似明非明,暖昧不清的氛围之中。不多一会儿,顾晓便听到身侧席位上传来隐隐约约的欢爱之声。

  食色性也。这句话还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

  挥退靠上身来服侍的美仆,顾晓提起酒壶,给自己斟满。原谅一个在现代生活多年,思维已成定式的女子行径吧。她倒是听过男同事们那有名的艳遇三不原则:不主动,不抗拒,不负责。也曾咬着牙发狠过,可真正事到临头,才发现自己不是那块料。

  空中的光团愈加幽微,黑暗之中,只余萤火般的一点一点,仍在闪烁迷离。

  有点象在海上看星,又象吧厅中的彩灯,或者节后的烟火。

  直将他乡作故乡。

  顾晓淡淡地想着,又抬手喝了杯酒。这次喝得有点快,因为一瞬间,乡愁竟然在心底泛起,刺痛难抑。

  正幽思间,腿上突地一沉。

  原来是个相貌清秀的小童,端酒上来,却不小心跘在她的裙上,摔了一跤。可巧正跌在她怀里,连同酒液一起。

  绯色裙不经染,立刻污了一大片,眼看是要废了。小童吓得脸色惨白,跪在她脚边瑟瑟直抖

  “夫人饶命,我不是故意的……”

  “哪里有换衣服的地方?”顾晓扶着头,酒意有点上冲,心里却不糊涂,懒懒道,“起来吧,没事了。”

  “后面就有……”

  “你带路。”

  原来浮雕还有这种含义。

  顾晓看着小童在墙壁的花纹上按了两下,一道窄门便无声而现,这才总算恍悟,席间那些宾客不时短暂失踪,都是到哪里去了。

  以山为居,岩石作道,这手笔倒是不小,不过顾晓倒是奇怪,难道没人闻得出其中的阴谋诡意,没人能想到,投资永远是为了更大的收益么。

  看来这就是美人的力量了。

  不多一会,小童领她到了一个有浴池的房间。在顾晓的坚决要求下,小童替她拿来一套女子衣物,就带上房门出去了。

  长吁一口气,顾晓三两下扯开折磨了她半天,重逾数斤的正服,顺手又松开紧身胸衣,呼,世界变得美好了。

  舒服地作了几个深呼吸,这才拿起干布巾,将肌肤和头发上沾到的酒渍拭去。

  顾晓已是多留了个心眼,并不敢全都脱光,浸下水去。果不其然,片刻后,也不知是用了传送术还是屋里有暗道,一个身披轻纱,花容月貌的美男蓦然现身在浴池边,临水照影,娇艳无匹。

  顾晓客客气气地朝他笑了笑:

  “麻烦你,请替我关上门,从外面。”

  不知是听不明白还是不予理睬,美人娇娆一笑,袅袅娜娜向她走过来。

  多么熟悉的场景。

  酒,密室,以及美人。

  顾晓心中大呼,终于见识到电视剧的经典场面了,色诱!

  然而这美人计也太过名不符实。眼前这美男丝毫不对她胃口,况且,就算是真正的美人,她也没有当众陪演三级的嗜好。

  格开美人如蛇一样纠缠上来的手臂,顾晓敏捷地后仰,避开一吻,沉声道:

  “主人呢?若还不出来,我就要大叫刺客,召唤侍卫了。”

  低低一阵笑在屋内响起。

  随着笑声,一道灰白色的身影,伴随一团传送门的白光,在浴池边赫然出现——传送点果然是设在浴池边的。顾晓鄙夷地在心中暗哼了一声,真XO,就见来人做了个手势,令失败的美人退下,不无调侃地道:

  “小小,这已是我府上最漂亮的孩子了,你要是还不满意,我可再也拿不出好东西什么招待你了。”

  谁要你招待……等等。这声音如此熟悉。

  顾晓狐疑地盯着他,白光渐散,她已能看清那瘦高的身形,炯然有神的双目。蓦地,她发出一声大叫:

  “小林,你怎么会在这里?你难道是……天啊,你不要告诉我,你就是这里的主人!”

  男子露出个懒洋洋的的微笑,这笑容令得他原本不甚出色的面貌,也突然明亮好看起来。

  他找了张宽松的软椅,舒舒服服地坐下:

  “可不正如你所想。我就是柏令伊。当然,也是小林,你的好兄弟林伊。”

  “什么好兄弟。”顾晓挤到他身边,抬手给了他个头粟,怒道,“突然两个月不见人影,一回来就这样设计我,我……我要跟你绝交!”

  “送你一份艳福你还不领情?真没良心。再说,你舍得跟我绝交?”柏令伊抬眼看她,语气里满是嘲笑,不过却是温暖的,“你不想同我做生意,借用我的消息门路了?况且,要是我没猜错,你今天肯上柏府来,只怕也是有求于柏家家主吧。”

  “你这人,说话就非要这样刻薄么。”顾晓抱怨,顺便将柏令伊往那边推了推,也在他身侧坐下,“我要是早知道你就是柏令伊,柏家实际的当家家主,我又何必穿得象个僵尸一样,跑到这里来受罪。”

  好象真是挺受罪的。柏令伊瞟了眼那柔嫩雪肤上一道道勒红的印痕,无奈地道:

  “你想要什么?话先说在前面,当我是柏令伊时,做事可不能象小林一样循私。”

  “唔,狮鹫……这种东西你有的吧?”顾晓装作没听见柏令伊的埋怨,讪讪道,“借我用下就好。”


第一部 第九章 商人两只

  “要是离开这儿,你想去哪里?”

  基于知情不报就是同犯的观点,那以后,顾晓这样问过雷一。

  雷一的回答一如往日般冷静简洁。

  “随你。”

  “海边怎么样?”趴在买回的简陋地图上,顾晓兴致勃勃地察看海岸线,“四季温和,风景如画,嗯,还要民风淳朴。这样的地方有没有?”

  只擅长战斗,并不关心其他的雷一也无法给出准确答案,想了想,只能简单地道:

  “因为有海妖存在,大多数海边之地并不适合居住。而大陆上唯一靠近海边的城市,是宁国的白水。”

  换个国家居住这种事,顾晓完全不以为意。她从地图上找出宁国,唔,那是齐国东面,靠近蓝色海洋线的一个空白圆圈。

  空白圆圈……

  顾晓瞪着这个一笔勾勒的东西:

  “这张地图也太不负责任,偷工减料了……或是你们主张闭关锁国?也是,如果比例没错的话,路程好象是远了点。”

  “的确远。加上途中险道众多,车马行走,至少一年。”

  “不会吧?那你们要是有战报或急事,怎么来回?”

  “可以坐驿站的皇家狮鹫,很快,但是需要皇帝手令。或者向私人雇佣也成。”

  皇帝手令是不用想了,顾晓自忖没那个面子。就算有,她的生存法则之一,也是远离皇族,明哲保身。但是能跟皇室并肩叫劲的私人雇佣嘛,不用问顾晓也知道,先不说别的,单其花费之高昂,就只怕不是一般人能够支付得起。

  正当她计算着自己的钱包,心痛不舍之际,柏府派人前来下了贴子,道明缘由,并恭恭敬敬地请她前去赴宴。

  自雷一口中问清柏令伊的身份后,旅行商人四个字就象闪电一样击中了顾晓的脑袋。

  交通对于商人的重要性,别人不知道,顾晓却是绝对清楚的。如果他真是那个首席商人,他一定拥有狮鹫。顾晓喜出望外,破天荒地,首次规规矩矩地穿上符合身份的正服,在华灯初上的时刻,爬上马车,赴宴去也。

  她完全不曾想到,代替被救女子出场的胞弟,宴会主人,柏府实际当家家主,竟是她年前无意中结识,私交不错的游商,林伊。

  “怎么,你想要远行?”

  柏令伊垂下眼,十指相对,漫不经心地问了句。

  “嗯,不走怕是不行。”

  顾晓老老实实地回答,同时将与谢白云、顾明雪之间的纠葛一并告之。反正瞒也瞒不住,柏令伊有个相当严密的情报网,连她也借用过多次。

  况且,在这个偶然结识,却心性相投,一见如故的商业同道面前,她吐露的心事,也从来比在任何人面前说的都要多。

  “谢白云是三皇女的支持者,女皇却偏爱大皇女。按照祖制,太女之位将于下月满月时确立并昭告天下,交接政权,也难怪她会心急。”宫中的局势,柏令伊果然是知道的。他毫不惊讶,沉吟了片刻,“这么说,你要赶在下个月之前,离开京城?”

  “对。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嘛。”顾晓耸耸肩,“你也知道,我一介外乡人,在此全无根基,哪里斗得过她们。”

  “你已经知道我的身份,或者我可以……”

  “不,小林,这不关你的事。”顾晓认真地看着对方,不让他说到底,“连我也不想沾的浑水,又怎么能让你跳。再说,我只是提前实现我的愿望,换个地方安稳过日子而已,哪里就是上天入地,再不能见了呢。”

  她勾起调侃的微笑,柏令伊却瞧着她,没有跟着笑,也没有露出一贯的,讥讽般的表情,只是平静道:

  “在我看来,那几乎是一样的。小小,我并不想你走。”

  细长双目在烛光下流露出坚定的神色。顾晓直到此刻才发现,小林那素来漫不经心,微微上挑的唇角,原来拗起来时,也是有着这样深刻和执着弧度的。

  室内的气氛突然间变得沉默。过了好半天,也仿佛是一年半载,顾晓才极轻极轻地道了句:

  “可是,你已经敲定了下任商会会长的位置,不是吗?”

  柏令伊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

  两人当了这么久的朋友,不是白当的。有些话没有说,彼此心里却都很清楚。

  她的如风天性,他的周致手段。

  她有她的愿望,那愿望或许是回家,或许是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而他也有他的责任,那责任或许是柏府,或许是做个史无前例的大商人。

  所以,当底线碰上原则,就只剩下一条路。理智的人都会选择的那条路。

  空气稠厚得仿佛要凝结住。又过了很久,柏令伊缓缓开口。

  “你的真名?顾晓,抑或是你告诉过我的,花晓?”

  “花晓。”

  “我不会租给你狮鹫,更不会免费借给你。不过,看在你救了柏家长女的份上,我可以提供给你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柏令伊重新又露出他懒散的,万事在心,全无挂碍的微笑。他斜瞥着她,室内空气似乎一下子又恢复到温暖如春:

  “告诉我,你到现在为止,攒到了多少私房钱?”

***

  吸血鬼啊吸血鬼。世界上最讨厌的商人,商人中最可恶的吸血鬼,就是那个家伙,柏令伊。

  花晓坐回席位上,小心肝气得扑腾扑腾乱跳,两手握拳,全力在心底诅咒外加无声的破口大骂。

  那家伙居然将她的经济状况,包括啥时做成了一笔生意,进帐是多少……掌握得分毫不差,然后按这个数字,去掉零头,开了个整价,还施恩般地告诉她,这就是今晚拍卖会上最后一件商品的入围价,要她好好把握。

  说起来,花晓还是直到现在才知道,今晚的宴会并不纯是请客吃饭,之后还包括一场“小小的拍卖会”。

  难怪那么单调的流程都没见有人离席。帝都豪族如云,有谁没听过柏令伊的大名呢,有谁不好奇他千里迢迢带回来的珍品,会是什么呢。

  请来这么多贵宾,这场拍卖会又岂会只是“小小”。

  可他要自己出价有何用意呢?花晓深思,再次想起当时的对话。

  “你不是想要狮鹫吗?正好我还有只狮鹫蛋。我将它放在最后一个拍卖,你可要抓紧机会哦。”

  柏令伊如是道。

  “等等!你说的入围价是什么意思?要是有几个人同时出了这个价呢?”

  “肯出这个入围价的人当然是越多越好喽。不过,能让狮鹫蛋开裂认主的可只有一个。他才是最后的赢家。”

  “小林,你永远都是那么奸诈,哦,不对,我是说,你真会赚钱。那么……怎么才能让它裂开捏……”

  想也知道这种古怪的东西,是不可能用大锤砸开的。花晓诌媚地瞅着柏令伊,双手合握在胸前,就差没有尾巴在身后急速地摇摆了。

  柏令伊大模大样地往后一仰,没有看她。

  “哎呀,我的腰突然好酸……嗯,肩背也很疼……这两天急着赶路,真累啊……”

  花晓瞪着他。万恶的金钱啊金钱万恶……

  于是,我们不挂牌的堕胎秘医花晓同学,突然间又成了不挂牌的推拿专家,秘法专治腰酸颈痛……虽然她本人是咬牙切齿,很想这么一刀砍下去,杀人越货,一了百了啦。

***

  阁内的光线突然再暗。声乐全停。

  除了大开的窗户中透进来的幽幽月光,整个飞凤阁都笼置在暗色中,唯有前台上火把闪耀,越发衬得明如白昼。

  歌舞丝竹已全数撤下。代之立在台中央的,是一张厚重雕花的长桌,以及桌后四个面目姣好,身穿素丝长袍的少女。

  她们每人手上都捧着一只金色的托盘。此时托盘都还空着,但看那架势,今晚的各样珍品,就都要由这些托盘一一地呈上桌了。

  叮地一声清响,全场肃然,余音袅袅。

  我的钱……

  花晓却好想落泪了。

  代表出价和定音的铃声不停地响着,混合时高时低的台下议论声,形成一片昏沉沉的催眠迷雾。

  花晓托着腮,端着酒杯,百无聊赖地看着这一切。现在仍旧没她什么事,唯一好过刚才的,紧身衣已经解开,正服也只剩最外面的空架子,呼吸轻松,转侧自如。

  雪亮的火光下,一件件风格各异的珍品被美丽的少女们捧上台,再不停地被人买走。

  异国自有异国的风情,即便见惯了现代光怪陆离的花晓,偶尔也忍不住会发出惊叹声。炼金术,的确是个有意思的东西。而艺术,在某些方面来说,也有共通之处。

  不过,也仅此而已。身在异乡为异客,哪里还会有一掷千金,竞逐繁华的心情。

  柏令伊就坐在她身侧。因为席位和光线的缘故,两人身形均被掩藏在黑暗中,没人能察觉这里的变化。

  礼仪上说,在这种场合,男女是不能共席的,但柏令伊不在乎,花晓忘掉了,就算记得也不会在意。两人你一杯我一杯,酒到杯干,倒也对饮得畅快淋漓。

  “怎么,我辛苦带回来的东西,你就没一件看得上?”

  将花晓漫不经心,仅是欣赏,全无沉迷的神情收在眼里,柏令伊虽然明知她素向如此,仍是不大舒服。

  “怎么,打击到阁下身为帝都第一商人的自尊了?”微醺的女子抬起视线,上扬的红唇流露出一抹狡黠俏皮,“好啊,你要我买,倒是将钱还给我呀。”

  “没钱,也可以以物易物嘛。”

  “我连物都没了!”花晓双手一拍桌子,翻脸成怒,气呼呼地哼,“我现在就一地道的穷人!”

  你就逃吧,小女人。柏令伊暗哼一声。

  “我是为了你好。你这人太懒,有了点小钱就不肯干活。”

  话是说得很义正辞严的。实际却是,不把钱给你搜光,你还不知道要飞哪个角落去。

  这次花晓连白眼也懒得回奉。

  柏令伊的用意她怎会不知,然而这档子事也是笔桃花乱帐,唉,出千装傻的一套,都是高手,不说也罢。幸好谢白云给她的那笔大额现金,柏令伊还没办法查得出来,足够她花费几年先了。

  嘿嘿,看你还怎么算计我。花晓在心里奸诈地,得意地偷笑。

  柏令伊皱了皱眉,有阵莫明的凉飕飕感。

  他们聊天的当儿,拍卖会已渐入高潮。珍品一件件出场,台下的响动也越来越大。花晓不懂鉴定,但知道大牌效应。越往后的越是明星。

  然而那对她并无意义。辟如看一场远古的文物展会,开初也许会因为好奇而提起精神,越到后来,便越会觉得乏味了。何况到了这刻,竞价的过程愈发冗长,花晓啜饮着酒,不知不觉间,已是昏昏欲睡。

  早在遥远的读书年代,花晓就练出了于老师眼皮底下端坐睡觉的好功夫。但那又怎么能瞒得过柏令伊的耳目。听着那绵软细微的呼吸,柏令伊几乎就要苦笑了,难道他引为得意的珍品,就如此不入这女子的眼,她连瞧的兴趣都没了么。

  神情复杂地替自己又斟了杯酒,却不饮,只是握在手中把玩。这酒名为百花,色如积雪,醇似蜂蜜,酒味足而酒性却很浅淡,是她和他都欣赏的极品佳酿——虽然他们喜欢的原因并不相同。

  在她,只是单纯欣赏这酒,称它有酒意而无酒害;在他,却是因这酒配方为他家独有,可借此日进斗金。

  在许多事上都是这样。

  他和她的见解、立场并不一定相同,但却都可相互了解,意外地默契。

  就算不说,他们也知道对方要做什么,以及为什么做。即便并不赞同,也都能互相尊重,且互不干涉。

  这是一种很舒服的感觉。以至于结识不到一载,两人已象是多年的老友。

  对于这个,花晓曾告诉过柏令伊一个词,叫作倾盖如故。

  她说得真好。柏令伊微笑地默认了这四个字。

  以为会一直这样下去的。平淡的来往,偶尔的见面,经常的通信……从没想过她会离开,以一种猝然而无可挽留的形式。

  突如其来的消息让柏令伊平生第一回体验到何为失落。那真是一种奇怪的感觉……非痛非怒,是有点空茫,有点不自在。

  他该帮她走的。她对局势和所处环境的分析很精确,正如她所说,不走不行。然而一想到她要飞到某个看不见的角落,不知何时才能回来……柏令伊突然觉得很烦。

  拿出狮鹫蛋卖给她,是全朋友之谊,是理性决定。没有告诉她另一条消息,却是私心作崇。

  她究竟能不能到手,就端看天意吧。

  瞟了眼沉睡中的女人,柏令伊细长的眸中掠过一丝波光。


第一部 第十章 狮鹫疑云

  花晓睡梦犹酣,被人轻轻一拍,立刻清醒过来。抬起头,柏令伊正不悦地看着她,眼里似乎还有一丝无奈:

  “还要不要了,你那东西。”

  这就到压轴戏了吗。花晓精神一振,赶忙坐正,揉揉眼睛,向台上望去。

  一个身穿月白长袍的少女,正将一只金盘托过头顶,款款地沿着台缘走动,将之展示给众人观看。

  金盘上是一只其貌不扬的灰色巨蛋。椭圆形,大小约如两个篮球,外壳有明显的粗糙感,看不出半点生命气息,反倒很象化石恐龙蛋。

  不知狮鹫有没有可能跟恐龙是同族?花晓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捏着钱包叹气。对于这只她即将为之倾家荡产的东西,她实在没有太多好感。

  少女清亮的解说声传进每个人耳里。她宣布,这是今晚的特别商品。由于它是活的生命,离成熟只差一步,有兴趣的贵客可以交钱测试,但最终所属权只有一人。由它自己抉择。

  花晓突然想起一件事,转头闷闷道:

  “这玩意儿要怎么养大?我不会孵蛋也不会养鸟。照我看,我既等着用,你还是换只成年鸟给我吧,哪怕算是借的……”

  “谁让你孵了。顾府好歹也是书香门第,那么多书你从没看过?真丢脸。”柏令伊一脸恨铁不成钢的鄙夷,“它也不用你养。这只蛋只差一片月光叶就能成熟了。破熟后它会自行破壳,半个时辰后长成身形,你如果只是想它载人,而不是繁殖,足够了。”

  “哦……月光叶……”

  “刚才给你的不就是?”

  “那条让我擦汗的丝帕?呃,你光递给我,又没说明白……”

  花晓小声嘀咕着,从袖内抽出那条用辛苦体力劳动换来,轻薄而银亮的绢帕,放在指间翻来覆去地细瞧。

  一道声音无情地打破她的观赏。

  “敲铃交钱吧。再拖就没你的份了。”

  恶魔恶魔恶魔……花晓愤恨地暗骂,万般不情愿地掏出了自己在帝都银行的存款石。

  象她这样的冤大头果然不多。

  狮鹫固然是个好东西,但还不至于罕见。况且孵化狮鹫蛋需要很多条件,缺一点点都不可以。能一眼看出它缺什么,又恰好有这样事物的人实在太少,因此在听完要求后,台下议论心动者虽多,肯交付一大笔钱,上来“测试”的,最后也只有三个人。

  第一位当然是花晓。

  第二位黑袍黑帽,一身遮得严严实实,连面容也分毫不露。这是法师的典型装扮,实际上他也的确是个法师,而且是蛮遭人厌恶的那种——关于这点,只要听到他在现身台上之时,台下那一大片压低的嘘声,就能知道了。

  对于这种几乎头顶邪恶二字,一看就知道法力高强的黑巫师之流,花晓心中不免忐忑。她不由自主地按了按悬挂在胸前,紧贴肌肤的血契石,石上立刻传出一股若有若无的暖意,象是某种无声的安慰。

  雷一在说他可以对付。花晓安定多了。顺便在心里将雷一赞美一番。这个男人实力强悍却不事张扬,又忠诚,又实在,简直是居家型的极品啊。

  而且他还同意跟她私奔。嗯,前景值得期待。

  花晓美滋滋地弯了弯嘴角。

  第三个人跳上台的时候,花晓乍见几乎一惊。他的身形,长相,都极似那日掀开面纱后的厉秋。连那种高傲,目中无人的气势都有几分相仿。不过再一端详,差别还是有的。来人比厉秋要年轻一些,眉梢眼角仍残留着稚气的痕迹,那份傲然也是少年特有的狂妄居多,与厉秋成熟男子的霸气大不相同。

  不知他与厉秋是什么关系。花晓心中猜疑不定。

  早在那日,她就看得出厉秋的身份不凡,必属显贵。但因为并不想与之牵涉过多,所以事后也没去探查。偶尔和雷一谈起这件事,想听听别人的看法时,雷一也总是语焉不详,很快将话题绕开,不愿多说。

  是故直到现在,她仍不知道他是何等人物。

  自然也就不知道厉冬的。

  早知道就不该这么偷懒了。

  少女将他们带到台上各自的位置,恭恭敬敬地请他们坐下,然后报出他们的名字:

  “顾晓、卡勒、厉冬——”

  只差一阵热烈掌声就很象超级某某大赛了啊。眯眼适应太过明亮的光线,花晓苦中作乐地想。

  听到厉冬的名字时,她差点失笑。秋下面是冬,这排行可真明显。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是兄弟似的。却不晓得上面那两位春、夏,是否也是一样德性。

  她的古怪笑容惹来了厉冬的不屑一瞥,那眼神象看一只不足一提的小蚂蚁似的。花晓原本以为厉秋那家伙的作派就够叫人敬而远之了,想不到还有比他更恶劣的。

  这个家庭的教育还真是欠缺得很。用一句话评价,就是,没有最差,只有更差。

  尽管花晓一直在分神,但她也决法不注意到,当少女报出卡勒之名时,台下有一瞬间异常的寂静。如果她没看错,众人原先的厌恶之外,又多了几分类似于惊惧,不安,如见蛇蝎的情绪。

  这只蛋究竟惹来些什么人啊,花晓几乎要无语问苍天了。

  测试的规则相当简单。三人轮流将手按在狮鹫蛋上,半刻钟之间,谁能令蛋开裂,狮鹫破壳而出,谁就是狮鹫的真正主人。

  按照抽签的顺序,卡勒最先,厉冬其次,花晓最后。

  第一明星出场。

  卡勒从黑袍中伸出枯干如骨的手掌,按在蛋壳顶上。片刻之后,蛋壳和手掌之间缓缓腾起一团灰色的烟雾,诡异地在蛋身周围扭曲钻动,仿佛活物一般。

  花晓认不出这是什么法术,但瞧众人的神情,想必也不是什么正道。然而这并不是皇家考试,要论个正邪之道,流派出身。卖场自有卖场的规矩,沙漏没倒完之前,谁也无权阻止他施法。

  巨蛋突然剧烈地开始抖动,象有什么在里面闪躲逃避一般。渐渐地,抖动的幅度越来越大,蛋壳也开始吱吱作响,给人一种极其痛苦,即将震裂崩开的感觉。

  里面的小家伙一定很痛。花晓仿佛能听到那份无声的挣扎哀鸣,心中不禁难受,对卡勒的厌恶又多加一分。她极盼时间能快点过去,蛋里的狮鹫便再不用受这黑巫师的折磨。然而愈是心急,沙漏走的愈象是遥遥无期。

  花晓忽然咳了一声,拉住站在一旁,美目凝注场中的司仪少女之手:

  “妹子,我瞧你脸色不好,是不是感觉太紧张啊,来,姐姐给你唱首歌,放松下心情。”

  说完,也不等少女回答,在对方的呆怔中,亮开嗓门,大声唱了起来。

  先是一首最简单的儿歌小星星,然后是曾经打动过无数心灵的昨日重现,两支歌唱完,偷眼看看卡勒那边完全不受干扰,花晓心中一怒,索性一甩头发,拿出看家本领,哼唱起一首另类的曲调来。

  凭心而论,花晓的音质和歌唱水准并不算好,然而身为现代人,可以没有金嗓子,却从来不会缺乏KTV中吼成的胸腔最高音。再加上实在听得太熟,这曲乐调吐出来,当真是字正腔圆,声域柔美悠扬,效果正到不能再正。

  黑袍巫师的身体明显震了一下。花晓见干扰有用,心里一乐,唱得越发起劲。歌声中,卡勒身上的黑袍开始抖动,象是同什么对抗一般,开初是小小的涟渏,后来渐变成大波纹,到末了,竟象装了马达似地剧烈震动。

  沙漏空,时间到。

  猛地收手,卡勒一个转身,怒视花晓:

  “你暗算我!你这是犯规!”

  花晓视而不见,仍亲切地同不知所措的少女寒喧:

  “妹妹啊,你现在有没有好一点?依我说呢,有些人就是音盲,连唱歌和念咒都分不清楚,真不明白当年他是怎么通过毕业考试的。难道是送礼走了后门?”

  卡勒大怒,火气旺到无可再旺,可是没凭没据,在众目注视之下又不能发作。

  他自己就是高阶法师,当然知道花晓身上连半点魔力都没有,纯粹一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人。唱的也确实是首歌,而非任何一门咒语。然而这支歌如此古怪,竟令他不由自主地头痛,精神烦躁,连法术都无心施展,要说这里面没有花样没有手脚,他绝对不信。

  可是,输了就是输了,即便是凶名昭着的他,也不能否认这一条。

  轮到厉冬了。走过花晓身边时,他冷冷地压低声音:

  “别给我玩花样。否则,当心你的小命。我可不会象他那样客气。”

  这小子可真够横的。花晓心里仅有的一分,来自于对美男的朦胧好感也消失殆尽。不客气地回瞪了一眼,以目光明白地表示出不屑。

  厉冬定了定神,以同样的姿势,将右手按在蛋壳上。很快,一道银光自他掌下散出,光芒柔和而不耀眼,象水银一样泻下,缓缓流遍整个蛋身。

  台下发出一片低嗡声。花晓的心却一下凉了。

  她靠得近,因而能很清楚地看到银光的来源——是片跟自己手里一样的东西,月光叶。

  他也知道开蛋的关键,并且有备而来。

  花晓心中突然象被针刺一样痛。她完全没有想到这点。原本以为这拍卖只是走个过场,顺带帮柏令伊敛下财。但现在看来,并不全是这样。

  作为蛋的主人,精明如斯的柏令伊,真会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吗?

  花晓默默低头,不愿去看对面座上的人,也遮掩住眼中一时无法整理的波澜。

  愿赌服输吧。毕竟这本来就是一场赌博。

  银光过处,狮鹫蛋果然缓缓地裂了开来。一只白色的、颇似小狼狗那样的动物破壳而出,它抖了抖湿淋淋的绒毛,背后两只小小的翅膀在众目昭昭下向外展开。

  厉冬嘴角露出了得意的微笑。

  花晓低眉敛目。

  柏令伊在暗处紧按长桌,脸色阴沉,眼光却晦明难辨。

  白色光影忽然一闪。

  令所有人大揉眼睛的异象发生了。

  高台中央,才出壳的毛茸茸小型犬跳进花晓怀中,用一种和它个头不甚相衬的撒娇之色,热情地对花晓拱来拱去,又拿舌头亲昵地舔她的手和脸,一副急于讨好的心情见诸形外。反观花晓,正笨拙地闪避着它的口水袭击,神情狼狈与茫然兼而有之,看起来象被吓了一跳,还没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

  狮鹫从来都是极为忠心的生物。它对主人极之热忱,这点没有谁会怀疑。然而众目睽睽下,将蛋壳催开的人明明是厉冬啊。为什么狮鹫反会认隔得远远,什么也没做的花晓为主呢。

  史上还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奇事。因此也完全没有典籍可以解释。

  每个人都迷惑了。他们的目光不约而同对准花晓,好象要割破她的皮肤,看到内里,看清楚那里面究竟藏着什么怪物一样。然而他们的视线再尖再利,都不能从花晓身上察探出哪怕半点蛛丝马迹。

  花晓满脸疑云,对无数暗涌而至的精神探查术毫无反应,看上去比所有在场人都更吃惊和不知所措。

  “将你的手指放进它嘴里。”

  “食指让它咬。快。”

  两道一高一低,截然不同却都细微急促的语声传进花晓的耳中。前者是雷一的,后者有点耳熟,嗯?是厉秋的?

  来不及多想,花晓战战兢兢地将手指递到大狗嘴边,对方毫不客气,掀开牙齿就是一口,鲜血立刻从指尖上流了出来。

  十指连心,花晓疼得浑身一颤,差点就想将这家伙远远地扔出去,可是看到那双湿漉漉无辜状的黑眼珠,以及对方小心舔她伤口的样子,心肠一软,还是牢牢将之抱紧。

  异象再度降临。舔吮着她血液的小狮鹫象充了气的皮球,全身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生长,毛色也慢慢亮起来,由白转灰,由灰转银,到了最后,根根毛发都象在油里泡过一样,光泽闪亮,飘逸迷人。

  “天啊,是月光银狮鹫!”

  “圣兽!是圣兽!”

  ……

  台下已经喧闹成一片,乱七八糟的声浪里,说什么的都有。花晓听不清他们在惊叹什么,但完全可以感受到,那一道道如同有形般的,炙热,艳羡,甚至嫉妒……的目光。

  顿时有身为煎鱼的错觉。花晓左顾右盼,正想随便找个角落溜走,背上突地剧烈一痛。

  吃惊回头,竟是厉冬。他铁青着脸,缓缓从她肩背上抽出一柄犹自滴血的长剑。

  要不是小狮鹫及时推了她一把,这一剑就不是划过她肩上,而是正入心脏。

  花晓又惊又怒:

  “你干什么?!”

  厉冬笑得很阴森,表情中有一种稚气与杀气相混合的独特残酷:

  “我告诉过你,不要妄动手脚。你非要找死,怪得了谁。”

  说完,又是一剑疾刺了过来。

  花晓竭力闪避,在狮鹫的助力下,才堪堪闪了开来。她已不指望在这时能解释清什么,索性一咬牙,同样微微冷笑:

  “我可没做什么。谁让有些人太差劲,就连狮鹫都不想认他呢。果然是满手血腥的恶徒。我说,你当众行凶,就不怕大齐的国法么?”

  花晓之牙尖嘴利,岂是厉冬能应付得了。他心中更恨,怒道:

  “杀你一个妖女还要讲什么国法。”

  不但语气阴狠,剑光也越闪越快。花晓再也看不清剑来的方向,纯粹是被小狮鹫护着东窜西逃。

  正狼狈危险之际,耳畔传来厉秋略显急促的声音:

  “将月光叶给卡勒,让他带狮鹫先走。相信我,日后必定归还。”

  眼角余光瞥见黑袍一闪,卡勒已无声无息跃至身边。

  究竟给还是不给,信还是不信,花晓已经别无选择。她手指微微一松,沾了血的月光叶巧妙地被卡勒接过。

  也不知这黑袍巫师用了什么手法,单手拎起狮鹫,放了个法咒便闪至窗外,黑袍与黑夜溶为一体,转瞬不见。厉冬毫不犹豫撤回剑,踢开门,紧追卡勒而去,转眼间,也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危机消除。

  花晓腿一软,几乎站立不住。这才发现自己已经冷汗一身,肩上也痛得火烧火燎,象同时有几把小锯子在锯,鲜血更是将半边衣服都染红。


第一部 第十一章 终于吃掉了

  一团白光缓缓地侵入伤口。

  花晓趴在柔软的大床上,衣服半褪到腰际,露出从左肩直划到背心的一道伤痕,默不作声地接受治疗。

  周围的污血已经被擦净,伤口也清洗妥当。但厉秋的剑刃大概是特制的,明明伤痕不深,两侧肌肉却呈锯齿状外翻,即使加施过治疗咒,仍难以完全合拢,细细的血珠不时地渗出,灯光下,整道疤痕呈现出一种狰狞交错的模样,看起来很是悚骨惊心。

  “好点了吗?”

  治疗师的工作一结束,柏令伊就将他请出房门,代之自己的手,端着碗,轻柔地替她背部上药。

  清凉的感觉驱走了一部分疼痛。花晓疲惫地点了点头:

  “还行。比刚才好多了。”

  “可能还要几天才能长好。”

  “已经很快了。对了,你看到我的护卫没有?”

  从遇袭到现在,雷一一直没有出现,血契石也毫无反应,花晓的不安越扩越大。

  柏令伊深深地望了她一眼。

  “他在清理刺客的同伙。你是担心他,还是急着想走?”

  花晓木然半晌,无可回答。

  不是问题本身,而是她无论答什么,都是错的,都只会在两人这份暗藏的张力上,再加一把劲。

  他的毒舌依旧,但问话里却多了份平时不会有的尖锐。而她又能好到哪里去呢,难道她不是也借伤重而沉默,而制造疏离么。

  他们都失常了。可这岂又无因。

  “你想知道什么?”

  过了片刻,柏令伊轻轻开口。烛光透过纱帐氤氲地照在他的眼睛里,那里隐约浮动的,又象是期待,又象是害怕。

  花晓想了想,选择了一个难度系数较高,但平和不含其它意味的。

  “那个厉冬,他是什么来头?”

  柏令伊叹了口气。

  “如果我没猜错,他应该姓齐。齐国曾经的皇子,现在是统领四方卫的冬卫主。”

  花晓平时对皇室毫不关心,柏令伊很是花费了一番解释,才令她弄清了什么叫四方卫。

  原来那是一个类似于血滴子的绝密组织。

  四方卫指春、夏、秋、冬四支卫队。春负责毒药,夏负责消息,秋负责幽幂,冬负责暗杀。四方卫的首领由皇室宗族中优秀者担任,该子弟一旦就任,便摒弃原有身份,改以卫名相称,至死不变。

  以柏令伊所能,也只能打听到这么多。难怪历届帝王都将其视为最秘密的存在,最终极的武器。

  “什么叫负责幽幂?”

  花晓首先想问的是这个。她想起厉秋曾经的邀请。差一点她就被收进这支卫队了。

  柏令伊将她散乱的黑发拔到一边,使她口鼻不致于被遮盖。

  “知道的人都死了。我猜,那是一支亡灵军队。传说它曾经多次拯救过齐氏皇族,立过汗马功劳。当然,在史册上是绝对不会有这一笔的。”

  所有的致命武器都不会显露于阳光之下。花晓非常理解这一点。但她却没想到厉秋的来头有这么大。还有厉冬。看起来他比厉秋更为凶残嗜杀,也更惹不起。

  “以他们的身份,一只狮鹫,应该还不至于放在眼里吧。为什么会到这里来,跟我争蛋呢?”

  “因为那只蛋本来就是三百年前,从皇宫里带出来的。”柏令伊简单地回答,“它可能会孵出银狮鹫,也可能不会。我以为已经没人记得它了,但看起来不是。”

  花晓还想再问点什么,然而这时,涂在背上的药汁以及安神香共同发挥了作用。它们迅速地将她带离明晃晃的烛火,以及柏令伊平静的脸,进入一个沉沉的,无梦的睡眠。

  柏令伊凝视了她片刻。眼前人鼻息均匀,双颊红润,的确是睡着而非别的,一直急跳着的心这才稍稍安定。

  他的手掌轻轻抚上她的伤口。晶莹的光芒随之亮起,比方才圣堂治疗师所作的更温暖更强大。

  这是他的秘密。

  犹自渗血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极快地合拢,变成一道淡红的疤痕。

  如果他能做到更多,他会的。但是,厉冬的剑上有幽魂之息,那是治疗系法术的克星。剩下的,只能靠她自己慢慢调养了。

  正事已完,但他仍不舍得离开这片光滑柔腴,弹性极佳,似乎能将他全部心神吸住的肌肤。豆腐一般的嫩滑感觉,带着活人特有的温热,以及轻浅的,独属于她的体香。

  是的,她还活着。活着就好。

  呯地一声,屋门被人重重踢开,一道黑影来势有如狂风,瞬间出现在床前。

  对于内室被人擅自闯入这件事,柏令伊并没有太大反应。只是收回手,淡淡道:

  “都解决了?很快嘛。”

  “如果没有你的人阻挠,可能会更快。”雷一抢上一步,用被褥裹起花晓,小心地横抱在怀里。他身上的劲装破了好几处,血迹隐约,但腰背依旧挺得笔直,神情也漠然无波,“她是顾府的人,不是你能碰得起的。我要带她回去养伤。这就告辞。”

  柏令伊没有拦阻雷一,只在对方脚步已走到门边时,才懒散地一晒:

  “顾府的人么?雷一,你确定?你知不知道,她的真名叫花晓,而不是顾晓?”

  雷一的身形蓦然一顿。柏令伊似乎可以看到,撕裂的黑色罩衣下,那片结实的背肌有一刹间的僵直。然而雷一并没有回头,甚至也没有动怒,仅是深吸了口气,再吐出来,缓缓道:

  “不要再叫我雷一。叫我雷因。这是她给我取的,也将是我们日后会用到的新名字。你不觉得新名字更好听吗?”

  轮到柏令伊的手在袖内握紧。紧得几乎要握出血痕。这时他突然看见了什么,忍不住一怔。

  “等等。你……你是谁?”

  雷因霍然转身,冷冷瞪视柏令伊。一丝暗红色的光芒,自他眼底慢慢泛起。

***

  花晓是被一阵轻微的扰动唤醒的。

  她想伸手去揉眼睛,这才发现,两只手都被丝带绑在床头。结系得很巧妙,不紧,有些许的活动余地,但也难以挣脱得开。再看身上,伤口已经用最柔软的布料包好,衣服却全被脱光。

  一只手臂穿过她的颈背下,将她受伤的部位微妙地悬空架起,另一只手正按在她的胸前,执着一根白色羽毛轻柔划动。刚才弄醒她的就是这份微妙感触。

  看到雷因熟悉的,近在咫尺,线条冷硬如刀锋的脸,花晓安心许多。侧过头,她小小地打了个呵欠,还有一部分意识仍留在药性导致的迷糊之中:

  “雷一,是你啊,吓我一跳。干什么绑我,怕我压到伤口吗,可是很不舒服哎。快点解开。”

  “叫我雷因。你不是已经将这个名字给了我吗?”

  “哦,没错。可那是为了防止追捕,以后才会用到的啊。”

  “我要你现在就这么叫我。”

  白色羽毛的尖端执拗地在一侧胸尖上打转。嫣红的乳珠被刺激得渐渐挺了起来,如同软中带硬,新发芽的花苞。

  就算残存的药性仍在,花晓也被吓得完全清醒了。某种异常的官感闪电般自胸口传向全身,令她不自禁呻吟出半句:

  “雷因,你干什么……”

  雷因不为所动,凝视着她的双眼,手中的羽毛继续在其中一点上划弄:

  “你真名叫花晓?为什么都没说过?”

  “拜托,那是你家公子给改的好不好。他压根就没理会我说的姓!”花晓总算明白过来是什么问题,忍不住叫道,“他一定要让我姓顾,那我就姓顾好了,我什么时候有过选择权了。可你这会又跟着发什么疯?”

  雷因不理会她的怒火,只是深深地盯着她:“我这里很疼。”指了指前胸,认真地道,“柏令伊告诉我你叫花晓不叫顾晓时。我很难受,他知道的我不知道。为什么?”

  花晓怔了一怔,本来没什么,被这么一看,倒真象有点心虚似的:

  “呃,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我会难受?”

  “可能是你情绪一时……那个过激嘛,”花晓支吾道,心想不能再让这男人乱吃飞醋下去,迅速板起脸,“好了,只是个误会,什么事都没有,你快把我的手解开。”

  “不行。我怕你乱动会影响伤口生长。而且,我还有件事没做完。”

  雷因神色平静地贴近花晓,在那双翦水双瞳惊疑不定的注视中,缓慢俯首,向那两瓣浅粉诱惑的樱唇吻去。

  花晓的身体无可遏止地轻颤,被雷因熟练的唇舌挑逗得一佛升天,二佛出世。继尝尽红唇后,他的吻又往下游移……很难想象上次还是啥也不懂没接触过女子的家伙,这次就能变得如同花丛老手般娴熟,调弄起她来游刃有余。

  “你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嗯,老练了?难道你去花巷历练过……”

  声音中止在一个陡然拔高的音调上。

  “没有。”雷因放开被咬得如欲滴血的水滟苞蕾,抬起头,深邃的眼眸注视着她,“本来就有这类功法,我去找了点书,学了一下。”

  “可是……放开我,我这样很不舒服……”

  这只是学了“一下”吗?花晓很是怀疑。她一边在心底诅咒那本什么该死的破书,一边压住喉中就要溢出的呻吟,很识时务地求饶。

  “是吗?可它不是这么说。”雷因将不知什么时候游走到她腿间的白羽毛拔出,拿至她眼前,给她看那些晶莹闪亮的部分,眼里有着特别的笑意,“难道不是吗?”

  花晓并不讨厌雷因。而且,既然答应一起走了,按照齐国的规矩,就是要负责他的终身了吧。所以,会在某个时候同他上床,也是隐隐约约有点数的事情。但那应该在他们离开这儿之后吧。况且……不是该她宠幸他吗,怎么突然变成了这种还没睡醒,就被人洗净晾干,放在砧板上只等生吞的场景。

  花晓一点也不喜欢这样。她抗拒着想逃。可是这时已经由不得她了,因为一个向来内敛自制的人一旦失控,情绪就远比平常人来得更暴戾可怕。

  雷因的动作在继续。而花晓的全身都象被吮吻揉搓得要着了火。

  她双手被绑得更紧,无法动弹,双腿则被分到最开,被迫向他展示出所有隐秘的部位。在那种牢固的拑制下,她根本连羞涩的挣扎都无法做到,只能任凭身上的人不停肆虐。

  雷因双眸深处燃起了炽热的亮光。但他还是很有耐心地克制住。他一眨也不眨地盯视着身下的人,将她的害羞的红晕,气恼的挣扎,迷乱的喘息……一一全收在眼内。果然这种事还是要听书上的。他越冷静,她就越容易失控。而他,格外希望能看到这种表情。那种有如月光倾泻,最美的玫瑰在夜色中盛放般的表情。

  他想起她无意中说过的一句话:等待是一种美德。的确,现在他看到了。

  她在他手指下失态地呻吟,乌黑的头发凌乱着,沾着汗水,随着头部的转动在枕上扭来扭去。她的腰如此之细,细得让他担心是否一用力就会弄断。但这个担心明显是多余的,直到最后,她被他逼得忍无可忍,在尖叫声中哭着释放出激情时,它仍然好端端地在他掌中呆着,只由于多了层晶亮汗珠,而更显得娇嫩细腻。

  花晓不知道自己落了泪。她仍迷失在狂乱的余韵里。不过很快她就感觉到了舌尖在颊上舔过的温滑触感。紧接着腰被紧箍住,一样坚硬的事物微微侵入才吐过蜜汁的地方,花晓身体蓦然一僵,抬起眼,正看进雷因几近疯狂,却仍在苦苦抑制的双眼里。

  被雷击中似的,花晓当场就呆住了。

  如果这时候她还看不懂,她就是猪了。那是什么样的目光啊,悲伤而炽热,深邃且明净,盈满的爱意之浓之厚,就象要溢出来一般。

  花晓知道世上有各种各样的爱情。其中包括如此真挚,纯粹和深浓的。但她从没想过会被她遇见。那爱火之炽烈,就象是要将整个生命都投入进来焚烧一般。跟这目光一比,她以前所看过的诸多甜言蜜语,韩剧台剧全成了苍白。

  她忽然为之心疼。那是一种奇怪的,她自己也不明白的情绪。就这么突如其来,全无预兆地占据了她的心头,柔化了她原本还在抗拒的肢体。

  唉,这个时候再摆出理智,道德,原则……来,似乎有点可笑吧。

  花晓胸中豪气陡生,喵喵地,有花堪折终须折,今天本大小姐也就豪放一把,收下这个小情了。

  这时,雷因低声道了一句花晓听不清的话。

  这是一种请求吗?或者血契者之间的某种魔法?花晓完全不明白,只能象被盅惑住一样,凝视着那双痛苦而期待的眼,试探道:

  “是不是要我来做你啊……”

  回答她的是一阵疼痛。花晓哀鸣了一声,转瞬就被封住了嘴。接下去是完完全全的惊涛骇浪。花晓已经再无精力去骂人甚至思考了。她全然迷失了自己,犹如身在大海的小舟一样,随浪起伏,不由自主。


第一部 第十二章 林海巧遇

  日光未起,淡青色的晨曦透过窗格照进室内。雪白的枕头上,乌黑的长发凌乱散落,隐约浮出慵懒气息。

  花晓从迷糊中醒来,只觉得全身象被碾压过一样,从里到外,无一处不酸痛。昨夜的记忆恍恍惚惚泛上心头,那真是怎一个惨字了得。雷因一反平日的沉敛服从,不顾她的疲惫,要了一次又一次,直到她再也支撑不住,昏睡过去为止。

  花晓都不敢看身上到底被蹂躏成了什么惨况。幸好她的双手已经自由,衣衫和床褥也已被整理妥当。屋里却不见半个人影。只能有气无力地唤了声:

  “雷因。”

  四周静悄悄的,仆人是早就被遣开了,雷因却也不在附近。花晓心中气忿,难道这家伙是吃完就跑,都不带擦嘴的?好歹也该交代下去向吧。

  太阳高高升起来的时候,才看到雷因急匆匆,衣衫微湿地推门而入。

  花晓朦胧瞧了他一眼,转过头,继续睡。这一瞥媚意十足,雷因小腹一热,差点又要引火上身。勉强压制住,大步走到花晓床边,将手中之物放到她眼前。

  “喜欢吗?”

  清淡而幽雅的花香自鼻端袭来。象夏夜里的露水,很美丽的格调。花晓捺不住好奇心,再次睁开眼,就看见白色的枕头边,一朵手指大小,银白似莲的花朵正静静绽放。

  “这是什么?”

  垂叠的花瓣有种神秘的美态。花晓忍不住伸手去拿,所触之处却其冷如冰,反射般地又缩回了手。

  雷因笑了。他很少笑,因而脸部的线条显得有些僵硬,但这个笑容,看在花晓眼里却是喜欢的。亲昵地抬起手,拿指尖去描绘那份轮廓。

  雷因按住她的手,神情有点不自在:

  “月光花。才摘下来的……我想你会喜欢。而且它可以治你的……嗯,这身伤。”

  “你一早跑出去,就是为了摘这个?”

  “你不喜欢?”

  “不是,花我很喜欢,可是,我也听过月光树的传闻,食人且有毒……那么危险的事,你怎能在那个……精疲力尽后去做?”

  “你喜欢就好。而且,我也没有精疲力尽。”雷因温柔地将花晓抱起,意味深长地对她眨了眨眼,“要不,再试试?”

  花晓脸一红,急忙向后缩,却逃不出去,只能乖乖地窝在雷因怀里。正想说话,无意中摸到雷因腰间肌肤,触指粗糙濡湿,呆了一呆:

  “这是……血,你受伤了?”

  “旧伤,没事。”雷因轻描淡写地拉开她的衣服,“如果你有精神,不如做点别的……”

  一上午就在压迫与反压迫的斗争中度过。最后各赢一次。雷因如愿以偿了一回,而后他也在花晓的坚持下沉沉睡去。

  花晓轻轻带上房门,双眉微敛。

  送花是个风俗。以前依稀听火王说过,男女两情相悦后,赠花以示不渝。不过,那都是女方送予男方的。火王本人就不知送出去多少朵,还常因此而得意。

  按照常理,她实在应该惭愧。不过,最大的问题不是这个,而是雷因身上的伤。看得见的外伤已经处理,内伤么,花晓就一无所知了。

  雷因总一副淡然无事的模样,花晓却知道,如果不是精疲力竭,他是绝不会逾矩,于她的榻上沉沉睡去的。

  花晓心中沉甸甸的,不知是什么滋味。瞧了瞧天色,交代过下人后,便吩咐备车出门。

  “上好的空心枫木有吗?”

  “没有。”

  在帝都几家最大的魔法杂物店转了一圈,花晓得到的回答都是一个。最后还是一个认识的老板见她对着三级劣品为难,好心地指点她:

  “空心枫木嘛,为什么不去帝都郊外的火泉山上找找看呢?那里有一片古老的森林,什么树都有,而且越往里走,树木的品质越好。”

  然后说出重点:

  “可是那里也很危险哦。小姐,你要不要雇一队佣兵保护呢。本店可以代为联系,保证是帝都乃至大齐最好的队伍。”

  花晓大为佩服这个老板的精明。不过她还是摇了摇头。

  “谢谢。我想我自己可以。为了答谢你的指点,我决定在你这里买点东西。要给我折扣呀。”

  这回轮到老板佩服她了。

  买了一大堆有用没用的物品,又得到老板附赠的一张简易地图,花晓将马车及车夫打发回家,独自一个人往林海进发了。

  她倒不至于天真到认为森林跟童话里讲的一样安全。正相反,那里极危险。雇队人同去的提议其实是对的,但还是被她想也不想,在第一时间拒绝。

  原因很简单。她正在寻找的东西,是要送给雷因的。情人之间的礼物,总是带着私密的甜美,也许只有亲手去取,才能表达出她的心意。

  要说男女之情,这并不是花晓生命里的第一份,但肯定是最纯粹,最热烈,最真挚的一份。现代是找不出雷因这种赤子之心的。就算花晓自己,她也做不到雷因那样的炽热和绝决。这是人与人的经历不同,环境使然,花晓自己也无可奈何。所以,尽力而为。

  对于懒人花晓而言,爬山是件费时费力的事。有了浮空术就不一样。虽然它飞不高,顶多只能离地两尺,也飞不快,总是那么慢慢悠悠的速度,而且每隔半个时辰就得换张卷轴——打过折的商品,你不能苛求太多——但总比用两条腿一步步走上来好得多。

  快要被摇晃睡着的时候,飞毯自动停下了。

  花晓睁开眼睛,眼前是一片无边无际的,绿色占据了整个视野的树木海洋。

  每株树都那么繁茂,枝叶浓密得几乎将阳光全都屏蔽住。细弯的藤蔓扭曲地从一棵树牵到另一棵,绿意深深浅浅,在阴影里看起来就象活着的生物,神秘中,又隐约透出一丝莫测可怖。

  森林的入口有条小路,路边的树上订着个歪斜的小木牌,写了几个歪斜的古字:林海慎入。

  真是简洁啊。

  花晓紧了紧背包,披风,以及鞋带,大踏步走了进去。

  进入越深,花晓越能肯定,森林绝不是个讨人喜欢的地方。古代森林尤其如是,千年的泥潭,食人的花朵,到处都象是精心布置的陷阱。可谁都知道,越是这种阴暗,危险,错综复杂的地方,越是藏着好东西。

  花晓碰到过会走路的蘑菇,长了四只角的野猪,以及其它连名字都叫不出来的生物。

  可怜的花晓,完全被造物主别出心裁的设计打败了,一路惊魂,完全凭着野外手册上的知识,以及大量抛出的魔法卷轴,能逃则逃,能烧则烧,能飞则飞,才闯过了重重荆棘屏障,到达“可卡”——古代林海最核心的部分,大地最古老,最完整的心脏。

  时光两个字有时候是可以用肉眼看出来的,在这个叫可卡的地方。行走在树与树之间,有一种漫步踏过光阴的恍惚。花晓心中满是震撼。

  幸好她还没忘记她是来干什么的。

  按图索骥,她选了棵最粗最老的枫树。它可真不是一般的大,高如十数层楼房,枝叶展开密密匝匝,花晓围着树身转了一圈,发现简直十人都抱不过来。

  枫树王?很好。

  花晓伸手摸了摸粗糙树皮,小声道:

  “我知道太老的东西都会成精。不管你成精了没有,我只要根小树枝。见谅见谅。”

  她说得倒是诚恳。可惜对于她的祷告,枫树似乎毫无兴趣,完全没有响应。花晓伸手去折,明明树枝就在咫手可及的范围内,却无论如何也触碰不到。换了几边都一样。花晓一生气,不惜血本,抛了个飞行卷轴出来,结果却发现,枫树周围魔法无法使用。真是白浪费金币。

  又闹了半晌,古树仍是不理她,树叶一动不动,近在眼前,偏就无法摸着。

  花晓这下可呆住了。

  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动身之前,花晓考虑过许多细节,并一一作了准备,唯独就是没想到,枫树如果不肯让她摘,那该怎办。好象所有买过的魔法卷轴里,也没有哪一个是对树作用的啊。

  要是对方是个人甚或一只动物,她或许还能观颜察色,看准机会跟对方商量商量,说它个天花乱坠,可一棵树……要怎样才能讨到一棵树的欢心?

  正当她一筹莫展,原地打转时,空气里突然传来一声轻笑:

  “你的笨,已经笨出一种风格,连我都不能不佩服你了。”

  花晓直起腰,环顾四周,哼了一声:

  “谁在那里?再装神弄鬼不出来,我要放雷火轰你了。”

  “真的?可是你好象没买雷火咒啊。”

  一道身影,施施然从树后踱步而出。林内葳莚如暗,更衬得他一袭白衣如雪,神情悠然。然而那悠然之下却是蕴着凌厉的,目光顾盼间,更有份睥睨天下之态。身为男子而毫无妖娆,这作派,除了厉秋厉卫主还能有谁。

  花晓给他的定义是:难分敌友,深沉莫测的家伙。但是无论如何,遇到他,总比遇到厉冬这个杀手之王要美好得多。

  含笑打了个招呼:

  “真巧,在这里也能碰到你。”

  “巧么?”厉秋踱到她面前,居高临下俯视着她,“难道你坐着马车招摇过市,不是为了引我出来?”

  “只能算一半。我原是想在城里同你见面的。”花晓叹了口气,“你却偏要我来森林。那个老板是你的人吧。”

  厉秋微微一笑,很欣赏的语气: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舒服。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

  花晓双手抱臂,擦去这句话造成的寒粟:

  “我找你是为了要狮鹫。你找我有何贵干?”

  “不用这么生疏吧。难道你不该先感谢我一下?若不是我跟在你身后,你以为光凭你那几下不入流的魔法卷轴,就能进到这被称为恶魔之棺的可卡中来?”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花晓不动声色,“你倒底想要什么?”

  面前男子美固然美矣,然而太过危险,眉眼间又太锐利,第一面还罢了,现在愈发地咄咄逼人,简直是明明白白插了个警告牌,上书生人勿近。花晓自不会呆到去触碰这条线。

  厉秋似笑非笑地瞧着她:

  “也没什么。就是想来问问你,之前我要你考虑的事,你是否已有决定。”

  一个大公司,对方老板亲自跑过来,三番五次地要挖你角,那么,是跳还是不跳呢?

  花晓打了个哈哈:

  “要不,你先告诉我,这个枫树枝倒底怎么摘。搞定了我才有心情想别的事。”

  白痴才会看不出她滴溜溜乌黑的眼珠里埋藏的跳脱和狡黠。厉秋在这一刻确信她是外乡人了。大齐国的女族长女夫人,哪有象她这样轻狂而跳脱,不够严肃,不够庄重的。不过,这样的她,为何却也并不令人生厌。

  转向沐浴在夕阳里,每片树叶都似乎镀上金边的古树,厉秋轻笑:

  “这是神树,你以为它也象平常树木那样,随随便便就能摘到吗?不如你告诉我,你想用它来干嘛,我可以帮你。”

  “不要。”花晓很固执,“你说方法,我自己试。”

  厉秋心中生出一丝不快。面上还是若无其事,笑吟吟地,将破解结界的咒语念给花晓听。

  这是段很拗口的上古咒语,是向树神献祭时所用。在当今世间几乎已经失传。厉秋也是半存着捉弄的心态,才说出来玩的,并不以为花晓当真就能学会。

  谁知世上还真有奇迹这种事的存在。面前这个既狡猾又奸诈的小女人,才听了一遍,漫不经心地说了句“这个简单”,竟然就能流利地,绝无错误地复述出来。

  望着花晓得意洋洋地摘下一段树枝,再没遇到任何阻挡,厉秋面上云淡风清,暗里却提起精神力,将对方全身上下,仔仔细细查探了一遍又一遍。

  同狮鹫蛋那次一样。没有法师的魔力波动,没有异类的元素气息。这明明就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类,一辈子都和魔法无缘。

  可她同时又是学习魔咒的天才。

  这两者能集中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吗?

  厉秋实在无法理解。

  一阵若有若无的气息蓦地传来。厉秋一怔,出手如风,一把扯开花晓胸前的衣物。只见肌肤晶莹如雪,双峰间却有一片红色的网状纹理,若隐若现,构成一朵花的造型。


第一部 第十三章 情人

  光天化日之下被人拉开衣服……花晓承认自己已经麻木了。但还是迅速拍开厉秋的手:

  “公子,男女授受不亲,请自重。”

  厉秋回以一声嗤笑:

  “我都不介意了,你还在乎什么。这个印记……血之断章嘛,啧啧,可真不错哪。”

  花晓挣扎着将衣服拉好,伸长耳朵想听厉秋的解释。但对方端详来端详去,表现出一副极有兴趣的模样,就是不肯直接说出来。

  小样!花晓很想摆出有骨气的样子,置之不理,但这诡异的图案长在自己皮肤上,还是有点恐惧的。只能忍气吞声,遂了他的意:

  “请教公子,这是什么东西?”

  厉秋慢条斯理地抬起她的下颌:

  “在我说之前,你是不是该先给我个答案?”

  “还是那个,要我加入你的卫队?”花晓真真正正地好奇了,“厉公子,厉卫主,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是我。你明明知道我什么都不会。”

  “那是我的事。你只要回答肯或不肯。”

  这就开始不耐烦,神情也往森冷方向过度了?真是坏脾气的男人。不过话说回来,厉秋此狼还是冷沉着脸的时候更加酷帅。

  打住。现在可不是发花痴的时候。花晓咳了一声,尽可能地婉转:

  “嗯,那个,我现在也算成家立业了,换工作这种事,我总得跟我丈夫商量一下,对吧。”

  “你丈夫?”厉秋淡淡一挑眉,“你有几个丈夫?是顾明雪,还是给了你这个断章标记的人?”

  “呃……断章标记?”

  “对。你听说过血魔吗?”

  花晓当然没听说过。幸好这回厉秋没有再摆架子,一五一十道了出来。

  血魔是一类暗杀者的统称。这个大陆不会超过十人。平素的时候,他们总以人类的外表出现,但究其实质,他们的血液早已被药物魔化。当需要力量或被主人召唤时,他们会现出布满血纹与兽爪的原身,冷酷无情,大开杀戒。

  他们的寿命都很短。因此必须时常从别人的血液里汲取生命力。

  签订契约,从主人那里吸收血之力,是其中的一种方法。

  “你先前结下的血契,大抵便是如此。名为主人,实则不过是一件食物来源。”厉秋悠悠然,对花晓如是说,“还好他给了你断章。这是一个逆行保护的印记。暂时你不用担心安全,在他对你失去兴趣之前。怎么,你还不愿承认他是谁么。”

  诚如雷因说过的那样,厉秋是个黑魔法师,精神系的高手。

  花晓从没有这样深刻过地意识到这一点。在他身上有种特殊的慑服力。比如此刻。他似乎能看穿她的心思,犹豫或无措。却不肯大度地任其散乱,而是非要将之逼入退无可退,只遵循他划下的方向思想。

  可这绝不符合花晓的人生美学。

  “那又怎样。”花晓敛起笑容,冷淡地瞧着厉秋,“我的命本就在他手上。这并非第一天,也不是最后一天。我都不介意,你着急什么。”

  被她的冷漠一刹那刺得有点微痛。厉秋眯起眼,审视着她:

  “你早就知道?”

  “我猜的。”花晓平静道,“我又不是顾明雪真正的夫人,他凭什么将最好的属下送给我作血仆,反过来还差不多。既然如此,他是不是血魔,又有什么关系。”

  “你还真相信他。”

  “第一,我别无选择。第二,我相信自己的眼睛。如果我看错了,那么也是我咎由自取,怨不得旁人。”

  厉秋沉吟片刻。心中的挫折感史无前例地深刻,然而同样,想要征服的渴望也前所未有地强。

  “那么,打个赌如何?”

***

  千年枫木被削成一只圆环的模样。手工有点粗糙,但一缕缕散落其上,犹如星光般的银丝将其整个观感扭转过来。

  原本的笨拙转成粗旷。单调立成低调奢华的美感。

  银狮鹫的鬃毛,果然不愧月光之名。

  其实花晓原本是想做只戒指的。她实在也未能免俗,送情人的礼物,理所当然便想到地球上的流行品。然而她的手艺实在欠缺,能弄出形状来,已是很了不得了。

  打死她也不肯承认,厉秋的魔法,实际帮了她不少的忙。

  回到顾府的时候,雷因已经醒了。他遥遥立在桥上,黑色衣袂飘飘,冷峻的面部线条与晚霞相衬,竟也有种神秘而凄厉的艳丽感。

  花晓停下脚步,望着他,心中暗暗感慨,谁能想到这样沉稳而朴实的男子,竟是传说中杀人不眨眼,如妖魔般的生物呢。

  如果早知道这一点,花晓不确定自己还敢不敢跟他上床。

  不过现在说这个也晚了。既然已有过那销魂一夜,心中反倒平静下来。

  情人就是情人。不是别的。

  雷因远远瞧见她,双臂一展,已如大鸟般掠来,将她拥在怀中。

  两人深吻片刻,直到花晓呼吸都有点透不过来,雷因才将她放开,低声道:

  “下回不可离开那么久。我很担心。”

  花晓浅浅地笑,勾住他的手臂,两人沿着夕阳下的小径慢慢往回走,身影拉得老长。

  “我不是留话给你了么,去买点东西。”

  “就是看到了,才在这里等。否则,我早就找你去了。”雷因搂住她的腰肢,直到进入屋内,仍舍不得放开,“买什么要这么久?”

  花晓笑了笑,从袋里掏出粗粗的,比戒指略大一圈的枫木镶银丝圆环。

  “看这个。我自己削的。有点难看,想送给你,却不知你会不会嫌弃。”

  “何必这么麻烦。”雷因握住她的手,吻了吻上面的红痕。再看圆环时,却愣住了,“这是神枫木和银鬃毛。帝都没有哪个店会卖这些。”

  “还好啦,我运气好么。”花晓轻描淡写地带过,不想让他知道多余的那部分,“来,再看看这个。”

  前面说过,花晓不是一个歌唱高手,却是个KTV强人。特别是对于那些每去必唱,看都看滥了的画面,已经能做到一闭上眼,每个细节就能在脑中显现。

  而厉秋却是个精神系的高阶魔法师。

  所以花晓请他抓了一段她反复闭目回想的东西,并将之投映到一颗水晶上。

  现在,这颗水晶正嵌在圆环中。

  她示意雷因触动那枚泪珠般的晶体。点点白光乍然浮起,光点中,类似三维立体图像的画面立时在两人面前显现。

  背景是一片无涯的丰美草原。草长连天,风吹起伏。一个额宽颐广,不算很美,却极有洒脱味道的宽袍女子,和一个身材精悍,黑色皮衣的劲装男子,正牵着一匹马,在离离碧原上漫步而歌。那歌声有点奇怪,特别是那男子的,并不能完全让人听懂,可是那种自由,恣意,无拘无束,和天高地广的意境,却很容易就能感染听者。

  两人看这幕景象的心情并不相同,但都极其出神入迷。

  画面从头到尾播过一遍,渐渐消失后,雷因揽紧怀中的女子,不掩饰眼中的惊奇和留恋:

  “是你们家乡的人吗?很美的一对夫妻。歌也很好。”

  呃,按照大齐国的审美观,也许,真是这样吧。女子浑厚大度而男子轻盈灵巧。不过,花晓确实只是纯粹欣赏那歌,那氛围,还没想到别的。

  她摸摸鼻子,讷讷地道:

  “那只是一段MTV啦,是表演,那两个也只是歌手,他们是拍挡,不是夫妻。”

  “拍挡?”

  “就是搭挡作同一件事的伙伴。象这两个人,就是经常在一起表演和唱歌的伙伴。”

  “那跟夫妻有什么区别?”

  明明是两回事吧。花晓正想解释伙伴与性伴侣的不同,可是一想到演艺圈的那摊子浑水,嘴巴张了张,发觉自己也说不清楚。只好含糊地道:

  “拍挡是在一起工作的。夫妻才是要在一起生活的。”

  眼见雷因仍有疑惑,似乎还想发问,连忙将深红色小木环递给他:

  “自由飞翔。这个小东西的名字。也是我的礼物,希望你喜欢。”

  “你送的,我总是喜欢。但你绝不可再折磨自己,”雷因掏出瓶子替她手指上药,“我会很疼。”

  很自然而然地,唇又俯下去寻到了她的。双臂也不自觉地收紧。花晓回以拥抱,两人身形渐渐交缠在一起。

  雷因心里的震撼其实要比他表露出来的更多。

  千年枫木加银狮鹫毛是强大的防护圣器。对他这样时常动用血系魔法的人尤为适合。雷因知道花晓经常有些稀奇古怪的想法,也最会捣腾一些匪夷所思的小玩意儿,她能做出这个枫木环来,应该也不算出奇吧。

  他不敢深想。若这不是个巧合……那代表她已经有所觉察。要是有一天,她发现他的真正面目……

  雷因想,在那之前,我会杀了她。

  心里却痛起来。痛得止也止不住。只能狠狠地将她抱住,镶在身体里,仿佛这样才能减轻那份梦魇。

  花晓觉得自己真是坚强无比。在雷因超暴风雨的打击下还能存活下来,并且尚算完好,实在是个奇迹。

  也许是那朵月光花的作用。雷因可真有远见卓识……

***

  华灯初上。

  雷因此刻已经出去例行巡查了。看上去他仍一如往常,但花晓清楚,他的伤势要比他肯说的更加严重。偏偏她虽然懂点医学,却对魔法造成的伤害一无所知。

  不管怎么样,去炖点补品总是没错的。提着灯笼,走在通往小厨房的回廊上,花晓正这么无奈地想着,一道轻衫俏影刷地挡在了她的面前。

  她名义上的丈夫,清雅俊美的顾明雪顾公子,正衣广袖,履珠罗,白衣飘飘,双手背负在身后,一脸玩昧地斜睨着她。

  花晓心情本来不好,看见对方一脸捉奸在床的样子就更加不爽,没好气地道:

  “公子在扮幽魂么?一身雪白,倒真很象呢。”

  顾明雪的脸部似乎抽搐了一下。

  “死女人,闭嘴。你刚才在干什么呢?”

  “哦,那个啊。”花晓漫不经心,拨开顾明雪,继续向前走,“我已经吩咐下人全都远离了。没有人会看见,你不用担心。”

  “只是这样?”顾明雪眯起眼睛,冷芒在灯光下一闪,“除此之外,你就没什么想跟我解释的吗?”

  “解释?”花晓停住脚,反倒惊讶了,“有什么好解释的?他是我的护卫,血契从属者,连命都是我的,不是吗?”

  “可我是你的丈夫。你跟他上床,不想先告诉我一声吗?”

  “错,是老板。”花晓纠正他,“你雇了我,而我要找个地方安身吃饭,如此而已。我们有说好互不干涉的。”

  “那又怎么样。”顾明雪一伸手抬起她的下巴,很无谓地对着那双红唇吹了口气,“既然我是你的老板,那就由我说了算。我现在要求做你真正的丈夫,而你只能有我一个。”

  “你疯了。我可不敢。谢白云知道会分尸了我。”

  花晓奋力挣扎,试图甩开他的手,却怎样也挣不脱。

  听到谢白云三个字,那只手收得更紧,声音阴沉。

  “不准再提这个名字,否则我会在她杀掉你之前先掐死你。”

  这个男人快因为失恋而疯掉了。而她,也快要被磨得失去任何耐心了。

  花晓深呼吸一次,作最后的努力:

  “我不管你是怎么知道的,但是请你冷静一点,好吗?事情并不象你想象的那样……”

  她的话陡然被人堵在嘴里,再也说不出一个字。顾明雪的嘴唇很冷,而舌尖更冷,似条冬天的冰蛇般,带着一种阴郁无常的气息,游走在她的唇齿之间。

  固然美人幽香阵阵,她的小心脏却已经承受不起。花晓猛地将顾明雪推开,终于崩溃也爆发了:

  “谢白云只是怕你有危险才离开你的!她下个月就要发动政变了!你这个小心眼的男人,就不能看清楚事情的真相再发疯吗!”

  “什么?!你说清楚。”下巴上的手改移往下,牢牢地扼住粉嫩的雪颈,掐得花晓几乎透不过气来。顾明雪凑近她的脸,眼神危险如毒蛇,“你瞒了我什么?”

  花晓由衷地佩服起谢白云来。要收服这样神经质的男子,需要多大的心力和忍耐度呀。不过,也许人家在谢白云面前,根本乖得象小绵羊也未可知。

  用力一扯魔爪:

  “放手。我会说的。”


第一部 第十四章 明日

  太阳渐渐地落了下去,余晖在天边跟云彩纠缠不清,大片大片象铺开的锦缎。

  竹林。凉亭。花晓最爱的那张长榻。

  只不过这时候,斜卧在上面的人却换成了顾明雪。花晓只能坐在他对面,双手规规矩矩地叠放在膝盖上,象淑女一样端正,象小厮一样恭敬。

  “真是这样?”

  听完花晓的解释,顾明雪反而冷静下来。他手执凉扇,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挥,双目微合,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美男的作派果然不同。花晓叹了口气:

  “对。不信你可以自己去查。不过,如果我是你,不查也罢。”

  “为什么?”

  “因为做一件事情,必定留下痕迹。你要是去查,所有人包括谢白云,都会在第一时间觉察。”

  “那又怎样。”

  “你倒底希望谢白云是分心还是不分心?”花晓反问。随即看见顾明雪冷冷投过来的目光,忙又补了一句,“当然,情之所钟,无怨无悔。”

  一句话奇异地抚平对方的阴沉。

  顾明雪再也不复方才几近暴走失控的模样。他一手托腮,凝眸沉思。凉风轻拂起他的衣袂,竹影葳莚中只见肌肤如雪唇红似霞,神情淡雅中透着知性,俨然飘飘如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多么强悍的一只变色龙呀。而且危险。果然太美的事物,都是有毒,碰不得的。花晓看着他,暗暗在心里叹息。

  她从来不认为顾明雪笨。事实上他也的确很聪明,只是被周围人保护得太好了,反而养成了这般任性直接,予取予求的脾气。谢白云刻意瞒住他那些政事,断然说分手,却也不想想,要心高气傲如明雪公子,怎么能够接受得了。

  失恋事可大可小。小者痛哭一场,难过几天而已。大者,便如这位一样,心性失常,几欲崩溃,并连带周围池鱼一起殃及。

  花晓可不就是那条最大的,不幸的池鱼。

  “你说,齐黛丝她也觉察了?”

  “对。她曾警告过我。我想,这种事,她们那些天生的军政要人,没有几个会闻不出味道吧。”

  “那白云她岂不是处处危机。不行,我要帮她。”

  顾明雪站起身来,烦躁地在亭子里踱了几步。花晓目不斜视,一副端端正正的表情。

  淡墨青绫的衣襟下摆停在她面前。顾明雪指住她的鼻子,打破了她装木偶的决心:

  “你,快点替我想办法。白云若失败,无论死生,我都是要去陪她的,你和你的新情人,可一个都别想活。”

  花晓彻底死机。

  丫的,这小样,不该聪明时反倒聪明起来了。早知就该一棍打昏他,一个月以后再弄醒!

  老古话总是有道理的。比如独善其身。又比如,三思而后行。

  花晓一边走一边叹气。就因为她一时冲动嘴快,非但悄悄逃走的计划破灭了,还陷进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泥淖里。

  政治啊政治,政治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游戏。

  也不是没有好处的。好处就是顾明雪公子,她的老板,默许了她与雷因之间的“奸情”。并且许诺,只要谢白云大事成功,就放他们远走高飞。

  花晓耸了耸肩。哎,无论哪个世界,空头支票总是不要钱的。

  轻轻推开房门,走了进去。雷因果然已经醒了,但没有起来,只是睁着眼,盯着上方的天花板。素来坚定冷漠的眼神一片空白,静静地躺在那里,象个倦极思归,却又迷失路途的孩子。

  花晓的心肠突然变得特别软,还有一丝丝地痛。她将手中的补汤放在桌上,坐到床边,轻抚他憔悴的脸庞:

  “无论什么,一切都过去了,好好养伤,别想太多。”

  雷因合上眼,感受着她手心的温暖,低声道:

  “家主今天来过。”

  “难怪。”花晓恍然,“他说了什么?”

  雷因嘴唇翕动了一下,明显不想复述。见状花晓都不用多想,就能猜到那位公子必定没什么好形状。无奈地拍了拍雷因的肩:

  “你说过你是我的。从血契签订那天起。”

  “是。但……”雷因欲言又止。

  “那不就得了。”花晓露出一个鼓励的微笑,“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

  雷因震了一震,眼神复杂地看着她。

  身为血魔是件很丢人的事吗?她都能接受了,他为什么却放不开呢。花晓苦笑。然则这个心结,若雷因不说,她也只有沉默。

  她是这个世界的外来客,因此道德感薄弱。雷因不同。他自小生长在这个层次分明的世界,并被悉心培养成暗杀者。他们的概念是,为主人的一句话可以去死。

  见惯了世态的花晓可以很容易地理解雷因,但要让雷因一夜之间学会花晓的那份潇洒应变,那种水来土淹,兵来将挡的人生哲学,这完全不可能。

  所以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伤痛。尽管这伤痛在别人看来也许微不足道。但自己的结,只能自己去解。

  花晓突然很庆幸与顾明雪做了那个协议。

  “来,看着我。我让你别多想了,是因为我已经同顾公子作了笔交易。”

  雷因虽然忠诚,却并不代表迟钝和愚笨。他警觉地抬起头:

  “你答应了家主什么?”

  “还能有什么。”花晓长长地叹了口气,仰天而卧,象猫一样放松肢体,“把谢白云弄给他呗。我真不明白,他脑袋里除了谢白云,还能装得下什么。”

  雷因怔了一怔,眼神仍然带着怀疑,却已渐渐有了放松之意。一伸臂揽住她的腰肢:

  “家主素来痴情。”

  “是啊。他跟谢白云真是天生一对佳偶。以后没准还会变成一段佳话。就象那对蝴蝶。”

  花晓毫无责任感地乱诌一气,心里却在恶毒地诅咒,快点变成蝴蝶吧就别出来害人了你们两位。

  那对蝴蝶是什么?显然雷因的眼睛里也写着好奇。可是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已经有人比他更加忍耐不住。

  踢开门,顾明雪象一阵风似的冲了进来,站在他们床前,凶狠地盯着花晓:

  “你敢骂我是蝴蝶?”

  花晓呆了一呆,没想到清雅如空谷幽兰的顾明雪顾大公子,也会做出偷听壁脚这种不入流的事件来。话说走火入魔的爱情真是可怕。转而想到那句蝴蝶,忍不住又大笑了起来。一边按住紧绷的雷因,不让他动弹,一边转过头,对面前快要喷火的暴龙解释:

  “那对蝴蝶说的是我们家乡的一个故事。从前有一对男女,他们一个姓梁,一个姓祝……”

  好口才在这时又发挥了作用。

  花晓将一个本来就凄美无比的爱情神话讲得绘声绘色,跌宕起伏,顾明雪固然听得出神入化,眼睛眨也不眨,连少有表情的雷因也悄悄在被底下捉住她的手,越握越紧。

  “喏,最后结局就是这样,再也没有人能分开他们,他们化作了蝴蝶,永永远远地相守在一起。”

  顾明雪眼中象有晶莹闪动,如梦般地喟叹一声:

  “果然情之所钟,生死相随……”

  花晓的手腕却象要被雷因勒断了。低头看进雷因的眼,那双眼里流露出的不是感动,而是不安和惶恐。

  也许他才是真正听出故事悲剧意味的那个人吧。

  冲动地俯下身,安抚地回抱他,两人的手臂在身体两侧紧紧纠结,象是难以分开的一双茑萝,血和肉都将要融在一起。

  “你们两个,光天化日,在干什么,都给我起来!”

  棉被突然被人拉开,顾明雪气呼呼地瞪着他们,满脸愠恼,脸上还有一丝不易觉察的红晕。

  花晓懒洋洋地往雷因怀里钻了钻,偏不让他得意:

  “喂,不是说好了吗?难道你想反悔?”

  顾明雪恨恨地跺了跺脚,咬牙切齿:

  “那是以后!现在我还没见到白云,你们也不准在一起!雷一,从今天开始,你还是跟着我,让雷二负责夫人的安全!”

  这就摆明了是“我不爽,所以也要你们不爽”嘛。

  花晓真是越来越想不通,高高在上的明雪公子怎么会堕落成这样了。幸好她从来也不是吃素的。

  慢条斯理地披衣下床,拿起刚才端过来的炖汤,坐在床边,一勺一勺地喂给雷因,淡淡道:

  “抱歉,这可办不到。他不能跟着你,因为我还有事要让他去做。如果你想你的谢白云回来,最好听我的。”

  “我另外找人给你。”

  “我只相信他。谁叫只有他是我的血契者呢。”

  “要是谢白云没回来,你就慢慢地等着去死吧!”

  暴龙大怒,跳起来咆哮一声,冲出门去。花晓撇了撇嘴,波澜不惊,继续手中的工作。

  雷因安静地喝着汤,眼睛中浮出一丝笑意,凝视住她。

  室内浮动着淡淡的药的香味,和悄然流动的某种情绪。

***

  不知不觉间,夏日最炎热的时节已经过去了。明显的气候特征之一就是,早晚变得很凉,而日间依旧蒸蒸似火。

  花晓难得地起了个大早,打着呵欠,在顾府的练武场上测试她的新武器。武具店老板前几天就将它送来了,而她还一直没空碰过。

  类似袖箭的一个玩意。不过花晓将它改成宽排带链的一个环。现在它看起来更象一个别致的宽大手镯,而非一件利器。短而锋利的箭矢藏在竖排的镯叶里,纤细的金属链平时套在食指上,需要时可以不动声色地拉动机关。

  花晓对着镖靶射了几箭,准头尚算满意,机簧的力度却仍不够强劲。

  “这就是那天你定做的?对于不会魔法的人来说,的确不错。”

  顾明雪坐在一边看了会儿,饶有兴趣。

  “也许。”

  花晓简单地哼了声,不想搭理他。她之所以一大早跑到外面来吹冷风,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正是拜这位公子所赐。

  昨天半夜,也不知顾明雪发了什么疯,突然闯进她的卧室——想当然尔,那时她正跟雷因同床共枕。虽然雷因伤重,两人并没有作什么,只是单纯地依偎着睡觉,但中间无缘无故插进一个电灯泡的滋味还是不舒服。并且这只电灯泡硬是叫嚣着不走,理由是雷因是他的人,床也是他的床,他要留下,谁也管不着。

  左拥右抱这四个字听起来很不错。不过不是随便哪个人都能有这个胆量的。至少花晓就没有。尤其对象是顾明雪这种不稳定炸弹&蝎毒美人型。

  劝说加威胁无效后,花晓只好将主屋让给他们,自己顶着黑眼圈,一个人抱着枕头去外屋睡小床。

  睡眠质量和睡眠时间都有了明显的下降,这才导致了凌晨的无法安眠,闻鸡起舞。

  顾明雪身着丝绸,手挥凉扇,无事人一样在旁看戏。

  其实他睡得也不好。他本有择床的毛病,更不习惯与人同屋,特别那个人还是他原先的护卫,迥乎常人的异类。不过,要让他一个人孤枕难眠而看他们成双成对,哼。

  一大早就看到花晓无精打采,呵欠连天,顾明雪的心情立刻分外舒畅,一晚的难受都象突然有了回报,神清气爽。

  站起身,在花晓面前晃来晃去,外加自言自语:

  “雷一还在睡呢,哪有这样不尽职的护卫。要不我去找人管教管教?”

  丫这是威胁,赤裸裸的威胁。

  花晓叹了口气。

  “你不是想帮谢白云的忙吗?有件事情你倒真可以去做。”

***

  “什么,你要我去……劝降火王齐黛丝?”

  顾明雪不可思议地瞪着花晓。

  “错,我说的是色诱。”

  “你……真不要脸。”

  “嗯哼。”

  花晓耸了耸肩,不予评价这句话从明雪公子嘴里说出来的好笑程度。

  顾明雪又在原地转了两圈。

  “就算我肯,这也绝对不可能。你要知道火王是皇帝的忠诚追随者,她公私分得很清楚,这点不会因为感情而有所改变……”

  听起来真酷。不过花晓怀疑顾明雪根本不了解齐黛丝。

  “那就退而求其次。把她支出去几天。”

  “唔,这倒不是不可能……”

  顾明雪垂眸凝思。

  花晓继续射着她的镯箭。

  太阳渐渐地升起来,照在顾明雪淡兰色的长袍上,衬着碧绿的竹林,洋溢着一种氤氲与梦幻的气氛。

  可是那又怎样呢。都是假象。

  真相是,每个人都生活在世俗中,不停地挣扎求生。花晓淡淡地想。不管在哪个世界,战争都永无止息。


第一部 第十五章 逆之美人计

  从那一天起,顾明雪就变得很忙。忙着生病。要问下个月的计划为什么现在就开始,他的理由是,重病不是一天生成的。这句话倒颇有古罗马遗风,花晓也反对不得。不过在她心里,却明显怀疑顾明雪是在打击报复。

  因为从这天起,她也变得很忙。非常忙。上至延医买药,下至端汤送水,明明很多婢仆可以做的事,却样样都要她亲力而为。顾明雪振振有词,身为顾府的当家夫人,岂可不贤良深情,温柔体贴……总之就是要具备一切美德,万不能给他丢脸。花晓看在用工合同上,忍。

  其间顾明雪又闹了几场。原因是他看中了花晓那只箭镯。

  改良完毕后的箭镯略小了一点,黝黑如木,样式古朴。箭身更加锐利而细,形长如针。开口藏在手腕底下,双排八支,总共可放三次。虽然机括的力度尚不足以穿甲,但作为一件玩具,已足够新奇别致了。

  顾明雪向花晓索要数次,都被拒绝,不免大发脾气。花晓只当听不见,暗道,还好没告诉你这些针上已淬过麻草汁,要是你知道,我还能有安生日子过么。不知为何,顾明雪在她眼里越来越象个没长大的孩子。然而有时候小孩子的性情才是最可怕的。幸亏要接手他的是谢白云而非自己。

  被目为烫手山芋的男人心中不忿,可是花晓提防之下,简直油盐不进,他一时无法,最后倒底寻了个事由,将雷因远远地打发出去,不让两人见面,这才稍稍气平。

  花晓什么话也没说。这位公子的怨念已经深到走火入魔的地步,可谓人神莫挡。另外一点,他让雷因去干的活并不危险,仅是跟踪谢白云,随时报告行动罢了。跟刺杀比起来,虽然琐碎,安全倒是无用担心。

  不过这不代表花晓就能高兴。

  说到底,她想做的事遥遥无期,不想做的事却越陷越深。皇帝谁来做跟她有什么关系。谢白云要是赢了,她只怕会更倒霉。

  本来还可以同柏令伊商量一下。可最近这些日子,也不知柏令伊在忙些什么,连个人影都瞧不见,用来联络的消息网也全数关闭,倒叫花晓好一阵迷惑。

  不是没想过去柏府拜访。犹豫过几次后,她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柏令伊也掺合进去了吧,财富本就是种势力。看来政权更迭的风暴中,还是没人能独善其身。

  想到唯一的朋友可能会变成敌人,花晓不由怅然若失。

  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阴沉气氛中,只有一件事是能让花晓提起点精神的。

  那就是月光。她赢来的那只小狮鹫。

  魔兽的成长果然不能用常理来度之。短短十数天功夫,小家伙已经完全长大了。长成了一头又拉风又神气,象是从神话卷轴里走出来的巨兽。

  它的毛发是淡棕色的,唯有头与尾鬃是灿烂的银色,就象林地的月光不小心泻落下来,披到它身上。它的瞳孔则是黑中带金的流丽。最让花晓满意的是它的翅膀。丰厚而宽阔,向外伸展开来可以媲美最松软的棉花地。花晓觉得自己简直可以在上面打滚——她确实也是那么做的。

  厉秋无意中看到,先是笑,然后一本正经地告诉花晓,可以由她自己来设计狮鹫背椅,想怎样坐都可以。花晓这才知道,狮鹫要是长途飞行,还得先装个背骑,如同马要上鞍一样。当下兴致大发,每日里无事就会在脑中构思图纸。

  这种时候,狮鹫是不能带回顾府的,花晓本想将它野放,厉秋却说,它还年幼,没到能自行捕食的阶段。花晓便托他继续代养着,作为酬金,厉秋要走了狮鹫额头上的三滴血。花晓不知道那有什么用,也没去多问,黑魔法的禁忌太多,反正厉秋保证狮鹫一定安全,那就行了。

***

  顾明雪实施美人计的这天终于到来了。

  花晓按照计划,中途回来,走进卧室的时候,果然看到顾明雪一身白衣如雪,半倚着床头,半偎在火王的怀里,正气息微弱,梨花带雨般地低诉着什么。花晓轻咳一声,两人立即分开。

  火王齐黛丝脸上居然出现一丝难得的无措。虽然随即便恢复了原样,还是被屋内的另两个人瞧在眼里。

  花晓暗叹了一声。

  齐黛丝对顾明雪有着深情是毫无疑问的。尽管还不知是缘是孽。

  顾明雪生病的这段时日,火王再也没去过那些玩乐场所。她较平时来得更加频繁,带来各种各样的大夫,无数名贵的草药,还提出了不少其实挺高明的治疗建议。可惜再好的法子也抵不过明雪公子装病的决心。理所当然地,小病转成了沉疴。

  他们原先安排的戏码是,火王来访,花晓“恰好有事不在”,留下空间给奄奄一息的明雪公子表演执手相看泪眼。当气氛酝酿到高峰时,花晓适时现身,“无意中”说出赤莲果是专治此病的良药,可惜无从寻觅,然后就等着火王自告奋勇,出发上路了。

  前面一切如常进行,到最后一幕,花晓说完台词,却出了岔子。

  火王沉思片刻,看向花晓:

  “赤莲果啊,那只有炽雪峰才有,倒也不算难弄。小顾,你去收拾一下,半个时辰后我来接你,我们立刻出发。”

  “我?我也要去?我去能干嘛?”花晓呆呆地指住自己的鼻子,没想明白怎么把自个搭进去了。

  “只有我去的话,会影响明雪的清白声誉。你是他的夫人,有你在就无人闲话了。”

  顾明雪这家伙会在乎别人说什么吗?然而连这点都能及时考虑到,花晓也不能不佩服齐黛丝的用心至微。

  按说,这么体贴又豪爽的女子,不正是大齐国最佳的夫人典范吗,怎地顾明雪就一眼也看不上呢。还是谢白云实在太过优秀,所有人都被她的光芒掩盖住了?

  一边胡思乱想,花晓一边迟疑地道:

  “真要我去?”

  火王理所当然地拍拍她的肩,安慰道:

  “我知道你身手差,没关系,有我呢,保证你安然无事。”

  花晓看看火王,再看看榻上的顾明雪,怀疑全写在乌溜溜转动的眼睛里。

  顾明雪以袖掩唇,轻微地露出笑容。

  这女人八成是在想,有这样替对方着想的情敌么。对方是不是想借这个机会,将自己推下山崖……如果一定要逼这女人说出想法,斩草除根,毁尸灭迹应该是她会用到的两个词。

  毕竟做过这么一段时日的夫妻,花晓会有什么反应,顾明雪也已能猜出个七八分。

  实质上,这纯粹就一个胆小如鼠,防心极重,偏又贪图小利的家伙。况且,大齐国别的女子再怎么无能,至少表面还会装点一下,她倒好,什么都不讳言,全放在面上。

  女人做成这样,也真是没出息到家了。顾明雪不由感叹,要是自己没捡她回来,就冲这副德性,她可怎么过活。

  并不认为齐黛丝会害她,但顾明雪仍然抬起头,发丝飘落,微弱地道:

  “齐姐姐……你……你别去,太远了……”

  “不远……你要是累就别说话,好好躺着。”火王很有点受宠若惊的味道,忙接住顾明雪的手,又替他拉了拉被褥,“我很快就会回来,你不用担心。”

  “那……顾晓就别带去了。她什么都不会,空给姐姐添麻烦……”

  “你放心,我一定会照顾好她。她再怎么样也是你的夫人。”齐黛丝郑重地抓过花晓,在榻前对顾明雪许诺似地道,“你信不信我?”

  “当然信……”

  顾明雪无可奈何,软软地吐出一声,趁齐黛丝不注意,又狠狠地瞪了花晓一眼。

  花晓打了个寒颤,连忙道:

  “不不,我还是不去了,明雪还得我来照顾……”

  “你这个一睡着就象猪,喊都喊不醒的家伙,能照顾谁。”火王毫不留情地揭露她真面目,“我会派稳妥的人过来,你就放心跟我走吧。”见花晓仍在迟疑,索性拉过她,走到门口,指着院内的泥土道,“我决不会暗算你。大地母神作证,你是我齐黛丝最好的朋友,若我起了害你之意,就叫我灵魂被恶魔吞了去。”

  这个誓可算得上很重了。看着火王严肃认真的脸,花晓呆了呆,忘了抽回被她握痛的手。

  最好的朋友……什么时候发生的事呀,她怎么不知道。难道打架还有这效果……不过,心里还挺暖。说到底,火王生性豪迈,爽朗不羁,本来就是花晓欣赏的类型之一。被她郑重其事地当成朋友的滋味……应该不是讨厌吧。

  顾明雪在一旁看着,只觉得这两个女人之间的互动,着实令他气闷。

  这口气一闷就闷了半天,连花晓走之前过来辞行,顾明雪都面朝床内,理也不理。

***

  炽雪峰位于大齐国北部边境,是横穿大陆追日山脉的主峰之一。同时也因着它地势险峻,飞鸟难越,而成为大齐国与狼图王国的天然边界线,数百年来安安稳稳,太平无事。

  这就是那座被称为最高也最冷,站在上面就能摸到天空的炽雪峰么?

  花晓跳下马,仰首望着白雪皑皑,尖端入云的山巅,一瞬间,竟有种山峰向她压迫下来的错觉,脑中一晕,身子也站立不稳,晃了几晃。

  幸好骑兵队长华英一直跟在她身后,随时注意着她的安全,见状急忙伸手,将花晓扶住。

  同时不忘打趣:

  “二小姐,这是您今天第几次祈祷了?”

  记不得是在摔第几跤时,花晓狡辩说,贴近地面才更利于向母神祈祷。从那之后,众骑就一路盛赞二小姐虔诚过人,竞日不减,若能坚持下去,定能感动山神,早日赐予灵果,救得夫君。

  全是扯谈。

  花晓也算看出来了,火王手底下这帮人,虽然有个名号叫火鸦骑队,说是什么精英中的精英,其实一个两个全是当兵当了太久的兵痞,非但生熟不忌,还滑到不能再滑。

  比如说她们没一个肯叫花晓为顾夫人。

  起先只叫她小姐,后来有一次火王听见了,大笑:“她都有了正夫,还能叫小姐?她要是小姐,也只能是二小姐,本王至今未娶,可不比她正宗得多。”

  于是众人皆从善如流,改口唤一声,二小姐。听在花晓耳里,平白就感觉着低了一头,那口气,就跟喊二房似的。

  不过要是真有做二房的那一天,花晓还真宁愿大房是齐黛丝,而不是那个谢白云。

  “这就受不住了?穿上这个,上面会更冷。”

  齐黛丝误以为她畏寒,从一边走过来,递上一件厚厚的,以朱墨画着暗褐色花纹的皮背心。

  花晓左右顾盼,学着众人的模样将背心穿在身上,动了动四肢,还好,不算太沉。

  看着花纹,有点好奇:

  “这是什么?”

  “犀牛皮背心。上面加了防寒咒。”

  “哦,还真的不冷了。前两天怎么没拿出来用?”

  “有效应期的,笨蛋。”齐黛丝象拍宠物那样拍拍她的头,“明雪也太放任你了,回去后,到我书房里来念书。”

  您有书房吗大姐。玩艳情戏更多一点吧。花晓不乐意地拍开齐黛丝的魔爪,晃了晃脑袋:

  “火王大人公务繁忙,就别为这点小事操心了。您让我自生自灭吧。”

  “书还是要读几本的,要不你以后怎么服众。”

  火王反倒认真起来,又准备就顾明雪夫人与念书做官的关系宣教一番,花晓连忙阻止住她:

  “快上山吧。我瞧这山道象是有人走过,可别被别人先采了。”


第一部 第十六章 谁是黄雀

  尽管不是冬天,雪山上的空气仍然很冷。是连内脏都能冻住的那种冷。

  留下两人看管马匹,剩下的人被火王分成三队,分头上山寻找。火王带着花晓,走的是中路,也是最复杂,最艰难的一条。

  花晓本来主动请缨担任留守,怎么也不肯上山,却被火王拎起衣领,阴阴地提着剑问:

  “上,还是打晕你再上,你选一条。”

  很想回答你打晕我吧。看到那种笑容,花晓还是明智地选择了前者。

  真是越来越不可爱了啊,出了帝都的火王阁下。

  也不能说花晓什么都不懂。至少她来之前查过魔法植物图鉴,知道赤莲果是一种药性峻热,只肯生长在最冷雪峰上的四叶草本。但直到身临其境,花晓才真正感悟到图案边那个险字的意味。

  还有什么能比大自然的天威更能让人感觉悚然无力的呢。千年积雪的冰山象沉眠已久的怪兽那样伏在众人面前,那一大片一大片直冲天空的晶莹洁白,看上去固然很美,可真要爬起来,底下还不知藏了多少危险杀机。

  比猿猴更敏捷,比飞鸟更轻盈。这样的勇士,才有可能踏足险峰之巅。

  花晓肯定是称不上勇士的。她现在的样子倒更象一只棕子,几乎是被华英她们提着前行。开初花晓的自尊心还小小地出来作崇了一下,等尝到了冰雪如刀的滋味,立刻就缩回了原地。

  唉,丢脸就丢脸吧。反正她也早已被众骑认定是史上最无能的女人,不再多差这么一次。

  山道越往上就越窄,最后索性没入嶙峋的岩壁间,没了踪影。花晓这时才体会到火鸦骑士们的真正身手。她们即便带了她这个大包裹,仍旧脚步轻捷,动作迅速,稳稳地在岩石的空隙间纵跃如飞。

  真够强悍。尤其是在这个魔法当道的年代,精湛的武技是多么难得。难怪顾明雪不惜牺牲色相,用美人计也要将火王弄出帝都。有这么样的一支火鸦军在,谢白云要想有所动作的确不太容易。

  也不知谁能打赢。论个人排名,谢白云要高过齐黛丝。两军对峙,也许有所不同。

  真可惜,她花晓却是为了阻止谢齐两方的对决而出现在这里。其实红颜一怒为美男的场面多么难得啊,要是能亲眼见识一下就更完美了。

  下意识地花晓避开去想别的。比如死亡,比如战争的残酷。仿佛只有这样,她才能找到一种远观的感觉。才能确定,自己仍是异乡异客,而不是这里别的什么人。

  赤莲果要比想象中更难采到。

  “今天第四株了。怎么又是空的?”

  华英放开手中的草叶,失望之情溢于言表。

  赤莲草的生长地点有着特殊规律,对于经验老到的人来说,找起来并不算难。可是这两天来,她们发现的赤莲草,无一例外,全都是只见草叶,不见果实。

  是有人抢在前面了吧。花晓站在众人之后,想起刚上山时,看到的那些细微痕迹。不过除此之外,没再发现过别的异常。所以这点疑惑,她也只能藏在心里。

  会是顾明雪派人做的吗。花晓第一个念头是这个。随后就知道不可能。顾明雪早就将路程计算得一清二楚,就算她们现在回去,也赶不及那场注定倒霉的太女册封大典,又何必再生枝节,多此一举。

  等到傍晚,另外两队也传来消息,同样一无所获时,火王的脸色就好看得很了。

  花晓垂下头,安静地啃着干粮,听到火王急躁地在面前踱来踱去,又突然停下。

  “华英,传令下去,让左右两队不用再找,守住炽雪峰的出口,不准任何人离开。”

  “是。”

  原来不是只有花晓在怀疑。

  花晓瞥了火王一眼,不算意外地在那双凤目中见到一抹冷酷。怎么说也是身经百战,杀人无数的战将呢,齐黛丝能忍到现在才发飙,已是很了不得的耐心吧。

  “你怎么看?”

  齐黛丝在火堆边坐下,喝了口水,忽然问道。

  “我在想,我们明天什么时候下山。”花晓打着呵欠在自己的睡袋里躺下来,“最好不要太早,因为会很冷。”

  齐黛丝盯了花晓半晌。

  “明天我们不下山。继续往上。有个地方,我倒要看看那人敢不敢去。”

  “我能不能不去?”

  花晓不抱希望地问。回答她的是一个很粗鲁的举止。齐黛丝一把揪起花晓的衣服,将她从睡袋里拉出来,冷视着她的眼睛。

  “明雪的夫人是你。你可以无能,却不可以对他不关心。”

  好重的杀气。

  为了顾明雪这种人,值得么。花晓怜悯她也怜悯自己。不过,真相如何,是绝对不能现在说的。懒懒地回以一笑:

  “你想过没有,也许,那就是他为什么会嫁给我,而没有嫁给你的原因。”

  齐黛丝呆了呆,手一松,将毫无挣扎的花晓丢回原地,闷声不响地坐了下来。花晓反而将头从睡袋里探出来,饶有兴趣地问:

  “你硬要将我带出来,究竟是为了什么?明明这个大好机会是你的。”

  齐黛丝冷冷地瞧着她。就在花晓以为她已经不会回答的时候,蓦然领口一紧,又被揪了起来。花晓还没来得及叫出声,唇上一暖,某样柔软干燥的事物就贴了上来。

  一贴之下,随即放开。

  花晓的身体再次被扔回地上。这次花晓没觉出疼,因为全部的思维都被那一吻震傻了,凝固了。

  “我亲的是明雪,不是你。”齐黛丝居高临下地睥睨她,“这就是原因。”

***

  山中深夜的气候,比白天更冷上好几成。花晓裹着条大毯子,象团球一样,偷偷摸摸地走出山洞。

  没办法,她实在睡不着。尤其身边就是那个女人的情况下。

  她的那句话,倒底什么意思。一直以来,花晓觉得自己还可以夸口的地方就是逻辑能力,但这一次,就连这个也帮不了她。大脑里象煮开了的水,混沌一片,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所以她要出来吹吹风,清醒一下可怜的,快被闷坏的脑袋。

  和洞口值夜的火鸦骑打了个招呼,以每个人都会需要,普通而私密的那件事作理由,花晓鼓鼓囊囊,拖拖拉拉,沿着岩壁,向远处的灌木丛走过去。

  那里有个湖。不知为什么,湖面上没有结冰,水波粼粼地泛着幽蓝而细碎的微光,在积雪的深夜里,有种神秘而宁静的美。

  象情人的眼睛。

  花晓静静地靠在石壁上,看着湖水,想起了很多人,很多事。永远都将成为过客了。自她到这里的那一天起。正如选择,从来只有一次。

  呼吸着冷冽而带着潮湿的空气,心情渐渐放松。也不知过了多久,花晓感觉身上的毛毯再也抵御不住寒流,准备在冻成冰块之前站起来时,啪地一声,她被自天而降的一件东西重重地砸倒了。

  眼前闪烁出无数的金色小星星。耳朵里也嗡嗡直响。这真是飞来横祸呀。花晓欲哭无泪,不知道这个传送无极限的魔法世界还会给自己带来多少惊奇。

  第二个惊奇果然马上就到了。

  砸下来的这个事物,不是馅饼,不是金子,而是一个人。一个系着披风,身材高挑,昏迷不醒,长得好似还不错的男人。

  出于半调子医生的本能,花晓反射性地去摸他的脉搏,心跳,呼吸。然后发现在对方的胸膛上,有一道窄而深的伤口,血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出来,将花晓的手湿了一大片。

  如果来人的伤势不是这么重而险恶的话,花晓未必就肯出手相救。她身边的人其实或多或少都已经看了出来,这个女人不仅胆小,而且天性漠然。她做任何事前都要先想一想,而想了之后的结果,通常是悄悄走开,当作自己没来过。

  但是这一次,职业习惯占了上风。因为知道这个人可能下一秒就会断气,心跳停止,花晓想也不想地抓过毛毯堵住伤口,又到怀里摸出一个疗伤卷轴,用已经念得很熟的咒语,将它打开,送进来人体内。这一系列动作做得娴熟流利,势若行云,等花晓主管理智的那部分头脑醒过来,决定想上一想时,已经是木已成舟,救也救完了。

  “我讨厌不告而治。”花晓很不爽地站起身,踢了昏迷者一脚,被对方肌体那份异样的健壮和紧绷感吸引,又用力踩了踩,“更讨厌做白工。你最好快点醒,不要逼我做开胸按压。我想在人身上试验已经很久了。”

  “又是你这个妖女。”

  一道听过没几次,却给人印象尤为深刻的语声,轻飘飘地传进花晓耳中。花晓心中一凛,立刻想逃,却怎么也快不过随声而至,如影随形的白亮剑光。

  颈项中传来冰寒彻骨的刺痛感。花晓一动也不敢动,心中大骂这是个什么倒霉日子,脸上还得勉强挤出笑容:

  “你好。又见面了,出来散步吗,真是好有缘份哪。”

  “我是出来杀人的。”对方全身都被裹在黑色的衣服里,只露出一双闪闪发亮,如同野生动物般,又残酷,又噬血的眼睛,此刻这双眼眸里多了几分兴味,“本来只想杀一个。不过现在,看来要多加一个了。”

  “呃,我跟这人没关系。”花晓连忙举手澄清,“你还是只杀一个吧。尽管请……咱们一回生,二回熟,以后还可以做朋友。”

  “我的朋友全是死人。”

  “咦,真是好独特的品味呀,公子果然与众不同……哇,别刺,那个,我跟你兄长厉秋也算朋友,你好歹看在他的面子上,网开一面?”

  厉冬上下打量了她几眼:

  “一入四卫,绝无生友……莫非,你就是他想娶的,我那没过门的大嫂?”

  “大概……好象……啊,是的。我是说,我就是。”

  被剑光一逼,花晓刷地挺起胸,摆出为人长嫂的架势,两根手指,却在背后偷偷地打了个叉。

  “很好。”厉冬突然一笑,雪白的牙齿在深夜的星光中闪烁出冷芒,手中长剑一抖,挑开了花晓的颈扣,“我正愁没办法回报他呢,你来得正好。原本我只是想杀了你就算的,现在么,”慢条斯理挑开第二粒钮扣,露出一小片柔腻的肌肤,“我要先做,后杀,你死了后,在你的尸体上刺上我兄长的大名,挂到城墙上示众,你看,怎么样?”

  也不知是被寒风吹的,还是剑气逼的,花晓裸露在外的肌肤现出了一粒粒细白的小粟,身体也在不知不觉地轻颤,不自禁地向后退:

  “你……你不能……”

  “怕了?”厉冬一步步向前紧逼,轻转长剑,以剑身恶意地厮磨嫩滑颈肌,拉出一道道红色细芒,“你就认命吧,谁叫你坏了我的事,又是他的人……”

  花晓背上忽然一紧。原来是已贴到石壁,退无可退。剑尖寒光仍在她喉间缠绕,厉秋俯下身,气息渐渐迫近,带着狰狞与残狠。

  认命地,战栗地闭上眼睛。下一刻,嘴唇被重重地咬住。

  那真的是撕咬而非亲吻。野兽一般的凶猛及冷酷。嘴唇之后是舌头,接下去,颈项,胸膛……当娇嫩如花蕾的两点被冰冷无情地摧残后,花晓终于发出了痛苦的呜咽声。

  这声音却只会使行凶者更兴奋。蓦地抬头,将猎物往石壁上一压,扯开衣物,便待有进一步动作,腰间突然一麻,再也不能动弹半分。

  手指仍握住剑柄,然而那握力却是微乎其微。轻轻巧巧便被冷笑的女人夺过去,挥了个花样,随手一下,扔进湖里。

  “你……你竟敢……”

  厉冬发现声音都几乎发不出来。

  “呸。我有什么不敢。”化身为长角恶魔的纤细女子森森地微笑,一只手掐住他的脖子,将他拖近,近到能看清她眼里全部的怒火,“还真以为你是个鬼,原来还是人,一样要被我药倒。”蓦地松开手,任其沉重倒地,优雅地捊了捊散乱的长发,沉吟道,“我该怎么回报你呢?先奸后杀再鞭尸这种事情毫无美感,我才不要做。”

  “这位姑娘,容我插一句嘴。”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细弱但很稳定,“不管你要做什么,最好先将他颈项中的滤毒珠拿下。要不然,很快他就会恢复。”

  “是吗。”花晓回头瞧了一眼,刚才还奄奄一息命若游丝的重伤者竟然已经醒了。这一醒,就看得出和死尸的区别了。那种神情,那种气度,甚至那种眼光,绝对也不是个等闲人物。

  今夜可真是高潮迭起,惊喜良多啊。

  不过,医生对于重伤者,总是不太在意。有种天然的优势感在暗示着他们。

  花晓耸耸肩,决定相信敌人的敌人:

  “很好。有道理的话,我总是肯听的。”

  一伸手,果然从厉冬的衣领里拉出条漂亮的珠链来。


第一部 第十七章 最大的生意

  淡淡的星光下,拿在手上的珠串发出碧莹莹的柔美光泽,令雪夜的清寒也突然变得妙曼和华丽起来。

  女人爱好珠宝几乎是天性,花晓由衷地赞了一声:

  “好美的珠子。”

  “不仅美,而且名贵。”重伤者微笑着补充,“大齐国的镇国四宝之一,怎么会差。”

  听起来他的心情好象不错。不过死里逃生的那个人若是她,可能会表现得更加兴奋。

  瞄着适才没来得及注意到的,男子领口上精致的纹饰,花晓意识到,也许该给这男人估估价。

  “你是谁?”

  “路杰斯•桑菲尔德。”

  很有名?花晓狐疑地瞧着对方理所当然的神情,以及厉冬下意识绷紧的嘴角,不清楚这条倒底是什么样的大鱼。

  “那是什么?”

  “苍狼王。”厉冬突然睁开眼,露出一个恶意的笑容,“不祥之兆,灾厄之子。三狼族的背盟叛徒。女人,恭喜你惹上杀身大祸。”

  再没有比这个人更适合乌鸦的了。花晓不耐烦地转向路杰斯:

  “帮个忙,帅哥,他的话什么意思。”

  经过路杰斯的简单说明,花晓总算理解了如下几点。

  首先,路杰斯的确是个大有来头的人物。他竟是狼图国现任的王,换句话说,也就是雪狼,赤狼,苍狼三族的盟约之主。

  其次,尽管具体原因路杰斯并没详述,但至少他现在被人追杀是事实。而且追杀他的人中,有狼族死士,有贪图赏金的黑市佣兵,还有厉冬这样来历不明,意图不清的他国高手。

  再次,路杰斯的伤很重,不是一天就能痊愈。

  以上种种转换成花晓的语言,基本上可以概括成一句话:虽然是头肥羊,但想要捞到好处只怕很难。

  至于不祥之兆灾厄之子这两个词,路杰斯压根没提,花晓也毫不在意。厉冬还口口声声骂她是妖女,施用妖法呢,可见他的眼力有多差劲。

  乌黑发亮的眼睛又开始滴溜溜转起来。

  就算她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人,可她绝没有忘记一个很伟大的商人前辈说过的话,贩国者,利几何。

  贩卖米粮得到的是微利,贩卖珠宝所得也不过是暴利,唯有贩国,才是真正收益最大,最丰厚的买卖。

  当然,还有另一句随之而来的名言。风险永远和利益成正比。

  以她花晓现在这种状况,还怕那种名字叫风险的东西吗。

  “我已经救过你的命。如果将你单独留在这里,你能不能活下去?”

  思考完毕,花晓决定不再浪费时间,直截了当地发问。

  自醒来后,路杰斯就一直仔细地观察着她。在他的阅历和认知面前,花晓的算计就象一本打开的书,明明白白地显露在外头。

  然而这不代表她容易操控。

  这个女人不同于他之前所见过的其它女子:或娇柔妩媚,或英姿飒爽,或才情过人。她脸上就差写着两个字:好处。并且大大方方,丝毫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对。

  一个唯利是图,公然趁火打劫的女人。

  他无法用正义,荣誉,地位这其中任何一项来打动她。也许可以试试柔情,可那需要时间。然而,出于同样的原因,如果他愿意,他们之间的相处也可以变得非常简单。

  那就是,各取所需,等价交换。

  可是身为至尊的苍狼王,竟然要同这样一个低俗劣质的女人作交易……

  一瞬间的功夫,狼图的王脑中已转过千百个念头,最后还是伤口的疼痛促使他作出决定。

  他冲花晓爽快一笑:

  “三天。我只需要三天时间来养伤。之后我会去找出真正的叛徒,坐回王位。你相不相信我?”

  “我信不信没有用。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能不能做到。”花晓不动声色,没有忽略对方微笑时,眼中一闪而过的轻视,不过这对她并没有意义,仅是道,“只是三天藏匿的话,我可以办到。”

  路杰斯不明白她何以敢如此夸口。照他的观察,这女人文不能武不成,所学有限得很。可是另一方面,语气平淡眼神沉静的对方,也绝不象是随意乱说。

  “我劝你最好还是想清楚,”将两人对话全收在耳里的厉冬终于按捺不住,再次插嘴,“图狼王出现在边境目的何在。我相信他已经找到了翻山的捷径。你今天放了他,明日他就可能领军偷袭我大齐。叛国之罪,你可敢负。”

  花晓仅是瞥了他一眼。星光与雪夜之间,这眼神透出如斯的寂寞与凉薄,仿佛已有千年之久。两个男人同时一惊,并瞬间恍悟,在这女子心中,国土之念,只怕轻淡有如烟云,不值一顾。

  没有人不爱自己的国家,没有人不为自己的城邦骄傲。花晓毫无良德的表现,就连身为受益方的路杰斯也暗皱眉头。原本就不大瞧得起的心态上,又多添了一层厌恶鄙弃。

  然而精练如他,深谙审时度势之要,绝不会将这份情绪表露在脸上,同现实作对。他笑问花晓:

  “你要什么?”

  “一个庇护所。一块独属于我的,小小的领地。”花晓坦然相告,“陛下的身份虽然尊贵,可除此之外,对我毫无意义。”

  路杰斯差点为之气结。但他倒底是经过大风浪的人,随即将这一缕怒火压下,缓缓道:

  “你不是我狼族之人,族规所在,无法分封领土。但我答应你,我新拓的十几座无主城池里,你可以任选一座,作为属地。”

  “成交。”

  果然如路杰斯所料,花晓并不在乎分到领土的大小,新旧,建设程度。不过她做事之精明细致,之咄咄逼人还是令路杰斯吓了一跳。女人当场就掏出一张纸,迫路杰斯签下空白的城主任命状,还用他领口上雕刻的家族纹章印了个标记,这才放心。

  回去一定要叫雷因查清楚,狼图国那十几座新城中,哪座最美最适合居住。花晓收好城主令,做完自己该做的事,不无欣喜地想。

  尽管嘴上没有承认,但在花晓心里,其实是确信这位狼图王能迅速将叛乱平息,夺回王位的。路杰斯身上有某种剽悍的气势,即便身处险境也不失冷静和头脑,这样的人,是天生的王者,注定要手握重权,叱咤风云。话说回来,深沉如此位,难道会蠢得不给自己留伏手,培植忠心势力?他如今缺的,不过是一点助力,和三分好运。

  她花晓,因缘际会之下,是唯一能看清他需要什么,并将之带给他的人。

  “你稍等一会,我的狮鹫离得太远,大约得天亮前才能到。”好处到手,花晓的笑容也分外温和亲切,“现在,我还有点帐要跟这位算一下。下面是私人时间,请陛下稍稍回避,非礼勿视,非礼勿听。”

  这是生平以来的第一次,一个平民敢叫他,尊贵的王走开。骨子里的高傲令路杰斯不屑多言,转身没入苍茫的水边树丛。

  花晓微笑着向厉冬踱去,眼中那格外明亮的神色令从不曾畏惧过什么的杀手也为之悚然。他眼睁睁地看着她走近,俯下身,一只手按到了他的衣扣上,另一只手指间银光闪烁,就悬在他面前。

  “看清楚了,这叫银针,可是我费了不少功夫才叫人打造出的。你是第一个试用之人,应该感到庆幸。”

  她凑到他耳畔,刻意低语,一边慢慢地解开了他的衣襟。

***

  才走动了几步,胸口内伤就一阵气血翻腾,路杰斯忙就地坐下,才勉强压住涌到喉咙的腥味。

  这让他再度意识到,花晓其人,出现在此际的绝对重要性。

  罢了,尽管这女子心性,毕竟对他有救命之恩,援手之德,若她能做到她所承诺的,苍狼王也不会吝于他的封赐。

  耳边传来模糊的,抑制后的声响。原本它和风声是很容易混淆的,但路杰斯的耳力何等敏锐,又离得不远,轻易就分辨出这是那个刺客发出的呜咽。

  路杰斯猜出花晓想要做什么。和狼图不同,大齐原就是个母系为上的国度。男子敢对女子无礼,自会招致女子的报复。

  这种报复,大约也脱不了强暴虐杀一类。

  国俗之间的差异,真是不可思议。

  路杰斯倒并是不认为花晓的报复有什么不对。大草原上的狼族最讲究恩仇分明。若差点被辱的那个是他,只怕他的手段会更加狠辣。然而女子对男子施暴……听起来仍有种怪异之感。

  刺客的嘴没有被堵上,但他似乎高傲到全无呼救之意。

  先是一阵含糊的声响。仿如挣扎与强迫,抗拒与压制。接着断断续续的呻吟传送而至。那呻吟宛若痛苦,又如欢悦,妖媚入骨,见多识广的路杰斯一下就听明白了其中的意味。

  奇怪的是,这时他脑中无意间闪过的,竟是那女子纤秀的体态,薄润的红唇,白生生如花瓣一样的手指,一刹间,狼图王的小腹突然也莫名地跟着发热起来。

  将之归纳为重伤之后自制力的下降,路杰斯怀着三分恼怒三分兴奋三分烦躁被迫收听活春宫。还有一分么,也许是隐秘的,隐秘到他自己也不肯承认的……欲望……

  蓦然,一记被强行掩住,但的的确确是怀有巨大痛楚的惨叫响起。象一盆凉水,打消了路杰斯全部的杂念。

  又过了一会儿,路杰斯见到花晓施施然而来,眉梢眼角都带着春风,心情象是极佳。

  忍了又忍,终于还是试探地问了句:

  “你将他怎么样了?”

  花晓明媚如波的眼神在他健壮的体魄上绕了一转,绕得他心惊胆战,之后才轻启芳唇,吐出数个字:

  “也没什么。让他从此以后,不举而已。”

  伟大的狼图的王,竟然也在这种漫不经心的语气里,瑟缩了一下。


第一部 第十八章 扑朔迷离

  正午时分,日光却变得晦暗起来。雪花无声无息,大片大片地飘落,越往里走,越是浓稠如雾。

  一切异象都是从踏入峡谷开始的。

  这个被称为冰丝的峡谷地势狭长,形似蟹钳,湿冷和阴寒象空气一样充斥在身周。走在谷里,对面不见人影,俨然有种已不在世间的恍惚感。

  花晓裹了双层的披风,还是不能阻隔那份渗进来的冰冷,被风一吹,冻得瑟瑟直抖。

  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扶着她的腰间,接替了携带她前行的工作。

  “忍一下。快到那个地方了。靠近那里,所有的魔法都会失效。”

  总算有人打破这一路的沉闷了。尽管那人并非花晓所乐见。

  早上花晓回到作为临时宿营地的山洞时,火鸦骑们已经醒了。她们没有询问她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火王齐黛丝也没有问,只是平淡地看了她一眼,象是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大概是当她想不开,躲到树丛里去哭了吧。虽然大齐国的女子从不兴哭哭啼啼那一套,不过花晓其人,在众骑眼里,从来不能以常理度量。

  其实说到底,那也只不过是个比礼节性亲吻更短暂的接触。不过花晓也许是该感激它的。至少它是昨晚所有事件的开端,现在又成了掩饰真相的最好借口。

  只是一切还远没有结束。

  风雪没有结束。寻找赤莲果的无聊旅程没有结束。神秘采药者悬垂在每个人头顶上的阴影也没有结束。

  花晓曾不大怀有希望地问过路杰斯,赤莲果事件是否与他有关。答案是没有。

  热量从腰间的手臂上传来,花晓总算暖和了一点。她努力让自己的上下牙齿不要撞击出声音:

  “你应该提前告诉我防寒咒会失效的事。”

  “然后看你想方设法的逃跑?”齐黛丝嗤之以鼻,“结果既然都一样,过程还是简单点好。”

  花晓实在不明白,为什么齐黛丝一定要带上自己,即使成为累赘也在所不惜。

  她用眼光询问。

  齐黛丝回以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我突然觉得,这样也挺好。”

  什么挺好?花晓不敢再问,立刻转移开话题。

  “那里倒底是个什么地方,会令魔法失效?”

  “哦,这可是个秘密。不过告诉你也没关系。”齐黛丝的目光里有一丝敬仰,投向远处,“那里,有座高塔。它是两百多年前,集大齐和狼图两大王国高阶魔法师之力,做出来的一个大型禁锢阵。”

  “禁锢了什么?”

  “魔法元素。这意味着没人能轻松翻越雪峰。魔法师更不行。”

  “杜绝了大规模入侵的可能?”

  “对。”

  难怪狼图的王会亲自来到这里。难怪他会被厉冬刺伤。

  不能使用魔法很好地解释了一切。想起厉冬的警告,花晓犹豫了一下:

  “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会有条路,不用翻越山峰,也能到达对面。”

  “你说的是索朗通道?放心,它永远也不可能被打开。”

  那是什么东西?但看上去齐黛丝也不是一无所知。花晓摸了摸冻红的鼻子,不再出声。

  终于走近到可以看见塔的地方。花晓怀着极大的好奇将脖子伸到冰寒的空气里。一看之下,大失所望。

  没有想象中高耸入云的建筑。没有白雾缭绕乌云密压的背景。那就是一座平常的塔楼。从塔身的建筑细节上来看,甚至很有粗糙和仓促的感觉。

  “他们是魔法师,不是建筑师。”齐黛丝看出她的想法,松开手,“那人倒底没敢来。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拿那个。拿到我们就回去。”

  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有一簇艳红的小果实,珊瑚珠似的开放在塔基的砖缝间。

  灰与白的一片中,这颜色如此夺目鲜艳。

  花晓心里却生出一种莫名的惊悚。身体里象是有股什么,本能地在恐惧着它,不敢接近。

  她一把抓住齐黛丝的手臂。

  显然是误会了这个动作的含义,火王轻松地抽出手臂,拍拍她的脑袋:

  “别跟我争。这个,我可是要亲手送给明雪的。”

  说完,大步向前走去。花晓瞪着她的背影逐渐消失在灰白迷茫之中,不祥之感越发鲜明。

  一道闪电击回了花晓所有没来得及说出口的话。自塔中央而起的黑雾迅速弥漫到整个塔身,并以奇怪的伸缩节奏向外扩散。

  那更象某种呼吸,或一种虫类的蠕动。却停止在塔基与泥土的交界处,一黑一白,壁垒分明到诡异。

  火鸦骑随行十数人迅速分成三队,由三面冲进了黑雾。她们的动作快而不乱,十分之训练有素。转眼间,空地上只剩花晓一个人站着,心慌意乱,不知所措。

  叮叮当当的刀枪交击声从黑雾里传出,闷得象是远在山谷。过了一会,又出现模模糊糊的人声,风雪实在太大,花晓听不清那代表什么,是不是惨呼,却仍止不住心中的恐惧。

  直觉告诉她立刻离开。理智提醒说,她什么也不会,什么也做不了……

  可花晓深吸一口气,还是向前迈了出去。

  生命于她而言,什么也不是吧。所以,任性又怎样。

  有过游泳经验的人或许会记得湖底下那种黑色淤泥的味道。潮湿,阴冷,缠绕不去的泥腥气。

  踏入黑雾,包围着花晓的就是这种味道。还多了一样:腐尸味。

  花晓看不见任何人的身影,所有的声音也全都消失,天地间仿佛只剩下这种无休无止的丑陋气息,要将她从外到里包绕渗透。

  空气还在。但花晓已感到窒息。

  耳边突然轻咦一声。喉咙一紧,似乎有只无形的手,将她粗暴地扯过去。

  粗砺的岩石,圆形的建筑平台,以及头顶上澄清明净,毫无遮掩的天空。

  再次睁开眼时,花晓发现自己已经到了另一个地方。

  空气清新,也不算太冷。

  小心翼翼地坐起来,转头四顾后,她想这是塔顶。

  一个黑袍法师就立在她的正前方。不过是背影。看起来他很瘦,瘦得象根竹杆,以至衣袍下摆都在风里飘了起来。

  “你是谁?在这里干什么?她们呢?”

  身为务实的现代人,花晓最怕的是不可知,无法探究的东西,而不是具体的人或事。只要给她说话的机会,她立刻可以舌灿若莲。

  “你可以叫我塔灵。”飘忽的声音。

  “人?妖怪?鬼魂?谢谢。”

  黑袍法师转了过来,花晓惊讶地看到斗蓬下那张白骨骷髅的脸。

  骷髅对她张了张嘴。如果脸上有肉的话,这应该是个讽刺的笑容还是威胁?

  还好它仍能说话。

  “魔法阵因我而生,我因魔法阵而存在。几百年过去了,世界还剩下什么呢?一切如你所见。”

  竟还是个诗人。

  “您是我见过最了不起的……嗯,存在。”花晓想起解剖教室里的种种骨架,可不是,它们没一个赶得上眼前这位,最伟大三个字当之无愧。瞟了一眼塔下,有浓雾遮住,她看不清任何东西,“我想禁魔阵的传说是错的,对吗?在这里,不是用不出魔法,而是所有的魔法元素全在您的掌控之下。请您……我能请求您放了我的朋友吗?我保证,我们马上就走,不拿这里的任何东西,而且决不回头。”

  塔灵无动于衷地看了她一眼——如果那两个黑洞的对准能算的话:

  “你跟这个世界的混沌律无关,我才将你带到这里来。下面发生的事,不是你所能干涉。”

  这是第一个看出她异常的人!花晓突然觉得那只颅骨好可爱,那两只黑洞也很帅。她全身的细胞都在雀跃:

  “你知道我不是这里的人!那你能送我回家吗?”

  “不能。”

  花被开水烫了一下。挣扎着抬起头。

  “不对,你肯定知道办法……”

  话还没说完,忽然从塔下的迷雾中,传来一声清楚的,完整的惊呼。花晓立刻弹跳起来。她从没听火王这样失态过。

  一把拉住塔灵飘飘然的大黑袍,急切道:

  “她是我骗来的!怎么能说跟我无关!你要么放了她,要么送我回家!没有第三条路!”

  黑袍自她的手中生生隐去。一转眼,黑袍法师的幽象出现在另一端。白骨骷髅冷冷地看着她,意思很明确。你能拿我怎么样。

  我呸。你就一骨头你有什么了不起的。

  花晓脑中热血上冲,想也不想地爬到塔台的边上。风很大,但她还是坚持站直身体,回过头,对塔灵骄傲地比出一个拇指向下的手势:

  “什么混沌律,去死吧,我倒要看看,我能不能搅乱这团浑水!”

  纵身一跃,就往迷雾里跳。跳的时候,脑袋里还电光火石想到一则急转弯。为什么小明从五楼上跳下来没有死?答案,他向窗内跳。

  可惜她没法选择往内跳。不过这又是一个赌。赌赢的机会五五对半。

  一阵旋风蓦然而至,卷起花晓的身体,又将她送回塔顶。

  我赢了。花晓胜利地对着塔灵微笑。

  “本来你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塔灵也没有生气的样子,只是声音更加飘忽冷淡,“魔法阵被触动,就一定要有人死。你选哪一边?”

  黑袍宽袖轻轻一拂,围绕在塔身的迷雾立刻退去,展现在花晓面前的,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两方人马正在殊死厮杀。

  “当然是选……”

  花晓随意地扫了一眼,火王两个字就再也说不出口。

  跟火王动手的人形象陌生,却又如此熟悉。

  一袭血色的紧身服。披风却是仿如积雪的灰白,映衬着那抹鲜红格外分明。他脸部的轮廓是花晓再不能认错的,是独属于雷因的刀锋般的线条。但是那一缕一缕,如刻入肌肤的艳红纹理,却是花晓从没见过。

  在他们的脚下,扔着一只被劈成两半的银色面具。

  因为劈开了面具,齐黛丝认出来人,才会失态地发出那一声惊呼吧。毕竟雷因是顾明雪的死卫,跟顾府混得透熟的火王,又怎么会不清楚这一点。

  死卫只奉主人之命行动。

  那么这一切,究竟是什么局?


第一部 第十九章 谁的死亡

  一瞬间,花晓想到了很多。毕竟,她从来就是个——说好听点叫心思细密,直白一些就是胆小多疑——的人。两国的边界线,怪异的魔塔,不该出现的刺客且该刺客为雷因,种种意料之外的事件让她不可避免地竖起了戒备。

  当务之急是怎么摆平面前的幽灵。

  可这任务似乎很难。

  它喜欢什么?想要什么?害怕什么?她都一无所知。

  花晓苦恼地皱起了眉。塔下打得越来越激烈,而她脑袋里竟然空空一片,想不出任何办法。

  “说吧,你的选择,异乡人。”

  黑袍里的白骨抬起手,催促她。花晓这时才发现它手上还握着根黑木短杖,雕成喙状的尖端正指向前方,看起来有点吓人。

  本能地后退一步,花晓脑中灵光一闪,象是想起了什么,却怎么也抓之不住。愣愣地问:

  “一定要二选一?”

  “也可以什么都不选。”

  然后看着其中一方或两方都送死?花晓突然领悟,塔灵之所以轻易地答应,并不是为了她的威胁,而是更阴沉的陷阱。

  一个怎么做都会后悔的决定。不做则更加后悔。

  “让我想想。”

  花晓微微侧过身,低头下望,手指却悄悄地在衣物下握住了血契石。

  她不知道这个有没有用。就算有血契相关,心灵术本也属于魔法的一种,而现在,在这个塔里,能使用法术的却只有那副白骨骷髅。

  事实证明上帝还是开了一只眼的。默默念诵召唤咒语后,雷因明显地身体一震,急速拍出两掌,抬起头,视线向上扫过来。

  可他什么也看不到。那双利如闪电的目光始终是带着疑惑扫视的。齐黛丝趁他分心,刷地一剑疾刺而出,差点在他胸上对穿了个洞。

  花晓吓了一跳,连忙在心里凝神默念:

  “别找了。你现在看不见我。这里古怪的很,你快走。”

  片刻沉寂后,雷因的声音顺着花晓的契约线回溯过来,却是答非所问:

  “你都看到了……你不怕我?”

  什么时候了还在纠缠这个。花晓真后悔没有早点同他将这件事讲清楚。

  “不就是血魔,一级暗杀者嘛。我早知道了……先不说这个。你能不能停手,离开这个魔法阵?”

  “别费心了。他想走也走不出去。何况任务完不成,暗杀者是不会后退的。”不知何时,黑袍白骨居然无声无息来到了她的身后,而且象是将他们的意念交谈听得一清二楚,若有所思地看着她,“心灵术,你倒又让我吃惊一次。”

  “什么人在你身边?”雷因看不见塔灵,却敏感地觉察出多了某个存在。

  “塔灵。”花晓瞅了眼身旁的白骨,对方似乎无意打断她的对话,“它自己这么说。”

  “我听过禁魔阵,但没听说有塔灵。”雷因从不怀疑花晓会骗他,皱起眉头,“或许是什么鬼魂变成的邪灵,你要小心。”

  黑袍白骨听见了,可是无动于衷。花晓越发觉得它莫测高深,搓了搓手臂:

  “我暂时没事……谁让你来的?要是我让你放弃这个任务,你能不能做到?”

  雷因默不作声。花晓明白了。苦笑:

  “我从来不是你的主人,顾明雪才是,对吧。我只是个供养者。”

  早就猜到的事,却一直不肯询问。总期望有一天,阴影能够在双方的努力下,缓缓消退。他们本是心灵相通的血契者啊,那样密切关系的情人。

  到底真相是会出现的。就象水落石出。

  谈不上被欺骗,也不见得很痛心。只是身体有点冷,也许是在塔上风里站久了的缘故,连血液也象是在微微冻结。

  雷因脸上露出淡淡的惊惶。那端的存在,突然变得模糊和恍惚,令他有一种,她要离去的错觉。

  “不,不是。这是最后一件事,做完,我就和他们再没有关系。”

  “他没有骗你。”塔灵冷眼旁观,突然淡淡插了句嘴,“你不知道吗,血魔存在的方式。他越是强大,需要的生命力也就越多。象他这样的血仆,本来就快到极限,世上根本没有几个人能负担得起。无论他原来的主人是谁,都不会再留着他。要么杀了他,要么转接出去。”

  “很不错。”花晓抬起头,盯着它,“我从来没想过你会是个热心解惑的好人。看起来,你对那个选择真的很在意。”

  骷髅的脸色是不会变的。所以花晓也发现不了什么。

  塔灵仅是动了动下巴:

  “这跟魔法阵需要供养的原因一样。从私心的角度出发,我认为,活人的血肉更对它的口胃。当然,也是我的。”

  “可惜要让您老失望。”花晓冷笑,一扬手,一团火球从她手中发出,直击向塔灵,“我的确是笨,直到现在才想通,你为什么说我与混沌律无关。”

  禁魔阵的束缚对她失效。因为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别人不可以使用魔法,她行。

  金色的,黑色的,各种各样的魔法卷轴被花晓掏出来,随即化作火球,闪电,轰雷,向塔灵连珠不断地攻击过去。那声势居然比平日里更大数倍。所有的攻击术都象出自一流魔法师之手,纯粹而耀眼。

  塔灵不慌不忙,以瞬移的方式躲避着花晓的攻击。偶尔也会抬起魔杖,轻轻一点,化解掉一道闪电,或者别的。

  它始终不曾还手。到了最后,即便是花晓,也不得不曾认对方实是游刃有余,魔法等级比自己不知要高上多少倍。

  原来光会用魔法也是不行的。

  塔下的争斗快到了尾声。

  雷因神思不属,心不在焉,在这种状况下,被火王抓住良机,连刺两剑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鲜血从肩上和腰胁的伤口里流出来,渗进紧身服的纹路,越发染得那衣衫的颜色艳丽无匹。

  花晓远远地瞧了他一眼,心想,这次是没法帮他包伤口了。

  她已经扔光了怀里所有的攻击卷轴。对方仍然毫发无伤。

  于是认命地停手。

  她的样子不仅疲劳,而且沮丧。

  缓缓地抬起手,指了个人:

  “送她们出阵。”

  塔灵眼中忽然闪过一阵红光。

  “你确定?”

  “对。”

  花晓不耐烦地扔出一个字。人却慢慢地滑坐下来,沿着石垒。

  双臂抱膝,仰头向天,不管天空有没有浮云。就象很早以前,那些晴朗无忧的日子里所做的一样。忘了有多久没有这样放松过。纯粹的放松。

  生命啊,从来就是连续不断的战斗,不断的选择和被选择呢。

  不阴不晴的光线照在花晓的侧面上,映出了那份柔美的曲线,却激不起黑潭双目中的半点光亮。

  穿着黑袍的白骨转过身,扬起手杖。

  手杖的顶端渐渐绽出几点亮光。不大,有若萤火。但惊涛骇浪的开头一般都只是小小涟渏。

  亮光越来越盛。当它长成数尺大小,达到如盛阳般刺目的光景时,攸地飞了出去,将齐黛丝一行人分别罩住。再下一刻,火鸦骑们矫健的身影消失得无影无踪。

  塔灵换了一个方向伸出手杖。

  这回,风从上空卷起。黑云快速合而又分。天地间忽然充满了诡异的气息。

  雷因的伤口突然不再痛,因为他的胸口剧烈地疼痛起来。

  不知道原因。但从对手的无端消失起,他就隐约意识到,有些什么即将改变。

  身旁的黑雾愈发地浓密。如蛇一样灵活地在他呼吸里进进出出,再如蛇一样冰冷粘腻地纠缠住他不放。空气渐渐稀薄,雷因踉跄了几步,却再也摸不清方向,也提不起力气。

  诡异的阵法。雷因想起花晓的警告,那的确是真的。

  但是现在明白,已经晚了。

  火辣辣的灼痛绞卷着他的肺,接着往下,似乎要将所有的内脏都一并挤压出来,绞得粉碎。

  雷因反而心安了。

  原来那种不好的感觉是因为这个。他快死了。

  她没事就好。对他而言,死亡的羽翼从来不曾遥远过。

  口中的血即将喷出来时,全身压力陡然一轻。

  黑雾仍然浓厚,却不再夺去他的呼吸。四肢也重又恢复了活力。但无论雷因往哪个方向走,都找不到出口,找不到心中熟悉的温暖。

  这种感觉让他心神不宁,不知所措。

  “雷因……”雾里传来缥渺的声音。

  “我在。”雷因蓦地转身,欣喜且激动地,大声回应。

  花晓仍然靠坐着石墙,姿势没变,眸中的光采却已黯淡。唇角边,一丝鲜红轻轻地渗了出来。

  她看见雷因四处张望的身影。也看见他带来的其它人,都痛苦地倒在地上,口鼻溢血,慢慢死亡。

  这也是她即将的命运。

  “你竟然利用血契,将他受到的伤害转移到自己身上?”

  连塔灵都好象愣住了,站在她面前,研究似地看着什么。

  花晓只轻轻对它说了一个字:

  “滚。”

  一个快要死的人,是不用再忌惮任何人,看任何人脸色的。这是死亡的特权。

  “你一直没告诉我怎样解开血契。但我还是学会了。”

  “不,我不要解。你别乱来。”雷因胸前有血,额上有汗,脸色却突然苍白得象张纸。

  “别把这看成是抛弃。它只是一份礼物。”花晓微笑,尽管这笑容在日光下如此惨淡,“自由。我要将它送给你……这是世上最可贵的礼物,总有一天你会明白。”

  雷因捂着前胸,想说不要,却发不出声音,只能痛苦地呻吟。

  有什么正一点一点地从胸口抽出去。象神经在一根根断裂,活生生地,比割肉还要痛上百倍。

  当明白其中意味时,雷因惊慌了,狂躁了。他如困兽一样抬起头,想冲出去,冲到她身边,却终于颓然倒地。

  没有了。那份曾经紧密相契的连线。那份血与血之间的联系。

  他不用再听任何人的命令,却也永远失去了主人。

  在离他不到三尺之遥的塔顶。花晓静静闭上了眼睛。气息断绝。

  天上是一大片澄澈到透明的晴空。如此干净,不留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