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3

seeter: 魔医花晓 第二部

第二部 第一节 变异

  这是哪里……我又是谁……

  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女子悠悠转醒。

  不但脑袋里晕乎乎一片,整个身体都象被碾过一样疼痛。

  出了什么事?一时想不起来。

  难道继第一个恶俗经典穿越之后,我又遇到了第二个,失忆?

  等等,穿越是什么,失忆又是什么……

  模模糊糊的思绪象柳絮一样飞舞,慢慢拼凑出往事的轮廓。

  原来如此。

  也不知是否死掉的缘故,她的脑中居然很平静。很多人的面孔在眼前交替浮现,还有那些不曾留意过的细节。原来,事情的另一种面目早就放在那里了,是她自己没有去看。但就算知道了这个,也不能激起她心中哪怕一星半点的波澜。

  爱恨全消。是真的,恍若隔世。

  肚子有些饿。好吧,至少现在她可以肯定,她还没有变成鬼。

  试探地挪动了下身体。身体是自由的。手臂缓慢地伸出去,黑暗中一片虚空,没有碰到任何东西。比她预料中要灵活。

  可是有些不对。

  半刻钟后,她终于发现是什么不对了。

  她的双臂细瘦而长,却不再受骨骼限制,能随意弯曲到任何角度。未端也是五个手指,却每个都打成卷儿,就象藤类植物用来攀缠的蔓梢。

  她看不到自己的脸,摸上去的感觉,似乎没什么变化。身上的肌肤也还是原来的触感。动了动双腿,它们则类同于上肢,变成了稍粗一点的两条……章鱼触须?

  难道她又一次穿了,还穿成了只海底怪兽?想到所有怪兽片中主角们的下场,她不禁深深地打了个寒战。

  幸好这时灯亮了。骤起的白光刺得她闭起了眼。等她能睁开时,一个裹着黑斗蓬的骷髅头骨正在距她咫尺之遥的地方,两只黑洞深深地俯视着她。

  醒过来就能看到熟人,这种感觉无疑很好。但如果对方是位幽灵,程度则要大打折扣。

  回过神后,花晓做了这种状况下每个人都会做的事:追问。然后敏感地发现,塔灵对她的态度有了某种微妙的转变。它的敌意不再,冷冰冰的口气也换成了迫切的——迫切地想知道她的一切感觉。

  这种神情,花晓只曾在研究所里,几个痴迷于专业的学者身上见过。

  果然,不到一刻钟后,花晓弄明白了原因。

  她的身体的确是死了。但魂魄却久久不散,这种异象引起了塔灵大人的注意。从一个资深术士的角度出发,它意识到一个绝好的机会降临了。于是它保存了她的尸体,开始了孜孜不倦的,上古炼金术的试验。

  据它所说,它至少尝试了三百多种原料,四千余种魔咒,以及三类禁术。失败了上百次之后,才终于得到了一份成功的作品。

  “你看,这肌肤,这骨节,多么漂亮,简直堪称完美……”

  白渗渗的头骨热切地盯着花晓的肌肤,如果是实体的话,花晓觉得那口水都要滴下来了。

  “你到底是用什么材料来修补我的?我的手,怎么会变成——”花晓僵硬地抬起自己的手臂,盘卷了两圈,展示给它看,“象蛇一样。”

  “没什么可奇怪的。你的肢骨早就全碎了。这个,是植物的天性罢了。”

  “植物?!”

  “对。虽然按照元素定律,动物材料与你的身体更加接近,但我试了多次,结果都不能让人满意。其中最好的一例,要算到用老鼠肉浆做的,你的身体迅速开始修补,可是那种修补的方向……是按鼠类发展。我不得不将它们全部剔光,重新开始……”

  有种想呕吐的冲动,又极想尖叫,花晓双手僵在半空,一时不敢碰触自己。最后还是全都忍住,粗鲁地打断对方的自得叙述:

  “说重点吧,那究竟是什么?”

  “哦,食人花。”

  呆掉几秒钟后,花晓终于大叫出声。那声音力度之强之高昂,竟令白骨也禁不住倒退三步。

  风平浪静,能再度心平气和地对话,已经是一盏茶之后的事情。

  这盏茶的功夫里,花晓经历了从不敢相信,到抗拒接受,到最终认命的一系列心理过程。接受自己化身异类和接受穿越倒底是不同的。但无论如何,一朵花——去除两个字的前缀后——总比一堆老鼠肉听起来更舒坦。花晓不断催眠自己要庆幸。

  塔灵,塔之幽灵。魔法阵里的神明,一切元素的主宰。在阵里,它可以操控各种力量,变化各种场景。这时,它招来一张圆桌,两张高背椅,彬彬有礼地邀请花晓坐下。

  “我饿了。”花晓面无表情地宣布,犹豫了一下又道,“能不能给我一面镜子?”

  一份面包和牛奶出现在桌上。同时出现的还有一座镶有宝石,古老而清澈的落地镜。

  花晓打量着镜中的自己。

  镜里面映出来的是一个有着艳丽外表的,高挑而纤细的美人。如果仔细寻找,还能依稀找出过往花晓的痕迹,但总体而言,植物修补为她带来的变化仍是显著的。

  最明显的一个变化是拉长。身材拉长了,头发长长地拖到腰部,变成了血一般的暗红色。颧骨抬高了数分,眼睛从原来圆圆的杏状,拉成狭长的凤目,略微眨一眨,就天然地透出一股媚意。嘴唇比以前更长些薄些,也更红艳,不笑的时候,锐利的棱角却显出几丝冷酷。

  腰部因为拉长而显得更细,真正不盈一握。胸部和臀部虽然并不比之前更丰满多少,但因了这细腰的衬托,轮廓也格外分明起来,平添一丝楚楚动人的成熟韵味。四肢是改变最多的部分。它们纤弱而长,静止的时候,从外形上看,除了细些,跟人类倒也没什么两样。但一动就整个露馅了——没了骨骼,骨关节,如何能指望它们动作正常。

  塔灵也盯着镜中的她。它张着下颚,神色中有某种狂热的成份。甚至不由自主地搓了搓手,卡卡地笑了几声:

  “太漂亮了,真正是完美无暇……门德尔一派临死都没能解决的难题,被我做到了。事实证明,’炼金与黑魔法秘述’这本书是错误的,反倒是总被人说成骗子的里奈,他至少讲过一句真话……啊,真是太完美了……”

  花晓抓住面包,狠狠地啃了一口,当成是某位先生的骨头。

  “我还是饿。”

  吃下三人份的面包加上两杯牛奶后,花晓仍旧不能满足。而且这种感觉很怪。胃里已经塞得有点撑了,却仍是饿,好想吃点什么。

  塔灵也觉察出不对。它简单地摸了摸花晓的额头,走了出去。再回来时,手里已多了杯红酒。

  “试试这个。”

  香浓如巧克力的气味立刻将花晓的心神牢牢抓住。她迫不及待地拿过那杯红酒,一饮而尽,顿觉浑身都温暖了起来,又象是泡进了清爽的泉水里,每一片枝叶都畅意地舒展自如。

  然而同时,她也明白了那是什么。

  不是红酒。是血。新鲜的血。

  心理上的极度厌恶和生理上的极度快乐交织在一起,那种滋味说不出的奇异。花晓全身都因之而颤抖了起来。她转头看向塔灵,不抱太大希望地道:

  “以后都得这样?”

  “对,一直。”

  “难道这就是你说的植物天性?”

  “当然不。是食人花的天性。”

  “我不喝会怎样?会死?”

  “也许不会。毕竟那不是主要的部件。不过你肯定会难受。难受到想死。”

  花晓愤怒了。

  “那为什么你要给我用这个?!”

  塔灵做了个类似耸肩的动作。

  “食人花是植物里唯一能亲近血肉的。我也没想到会有这种……嗯,小小的意外。”

  问题就此而生。

  面包和牛奶都属于地之魔法中的一种。塔灵可以轻易地,大量地变出它们。

  血就不同了。特别是人血。

  “以后你得自己去捕食。”塔灵如是道。大约是想到其中的种种麻烦,它也不太高兴,“嗯,我会教你一点捕猎用的小魔法,让你不至于束手无策。”

  “不,我才不要。”一想到即将成为诱惑式的活动陷阱,花晓浑身毛发竖起,全心抵抗。惊情三百年听起来的确很酷,可真要让她照做,捕猎,吸食人类鲜血,不,她绝对做不到。断然下了结论,“我宁愿去死。”

  “有食人花在,你想死都很难。而且我也不会让你死。你是我最得意的作品,是这个时代最伟大的魔法成就之一。”白骨先生烦恼地来回踱了几步,骨节卡卡直响,终于站定,“你是不想杀人,还是不想吸血?”

  ……血,如此香醇而芬芳的液体。

  花晓痛恨自己的味觉改变。但她无法控制这种鲜明的,不由自主的官感。

  “我知道怎么做了。”塔灵若有所思,“你可以去战场。你死这三年里,大齐国一直陷于内战,狼图也不太平,快死的人到处都是,你大可放心进食,一定饿不着你。”

  三年……

  已经三年了么……

  花晓勉强地笑了笑:

  “不,我已经知道我要做什么了。”

  如果这是天意,就让天意来得更猛烈些吧。


第二部 第二章 黑店与医馆

  大齐历1205年春。

  梅林曾经是一个美丽而繁华的重镇。它位于帝都、朱岩、迷仙三大城市的交界,外环平原,地理开阔,气候温暖湿润,是运输和商贸的必经之地,也是人文荟萃,游玩赏景的绝佳场所。

  但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自从三年前,太女祭封大典上,女皇无故病逝,大皇女与三皇女拔刃相向,领兵各据一方后,梅林就再也没有一天能够安宁。

  ——三皇女在多位将领的拥戴下,登上了摄政王的高座,以帝都为中心,展开了被称为“凤凰王朝”的统治;而当夜输给三皇女,仓皇逃出都的大皇女也非易与之辈,她同镇守北方诸城的大将柳音会合,打出“诛逆回天”的旗号,以皇太女之名义,正式向三皇女宣战。

  神殿对此的反应异常沉默,俨然摆出了闭门谢客的姿态。得不到神殿的承认,就不能正式登上女皇之位,这也是两位皇女都只敢摄政,而不能称帝的原因。

  大齐国自此分裂为南北二方,交战不休,锋火连绵。梅林很不幸地夹在两方中间,成为战乱的第一个牺牲品。

  这天,梅林东边那条被马蹄肆虐成高低不平的石板道上,悠悠然来了一辆马车。

  马很老,车是最普通的那种,赶车的大叔也一脸风尘。但从车里跳下来的女子,却韶容绝艳,一抬头一回眸,刹那间令周围的空气也跟着鲜活和明亮起来。

  女子向四周看了一圈,似乎也被满目苍夷的街道,萧条冷落的残垣吓到,面上露出了一瞬间的迷茫。但随后就一抿唇,左颊现出个甜美的小涡,笑道:

  “就到这里吧。麻烦您啦,大叔。”

  接过钱袋,赶车大叔没有急着走,犹豫了一下:

  “姑娘,你要是现在想回去,还来得及。”

  “不,我已经决定留在这儿了。”女子笑容可掬,“您不用担心我。要是我没点本事,怎么敢来呢。”

  “唉。”赶车大叔叹了口气,什么也不再说,默默地拉转马头,沿着来时的路走远了。

  都不用歇息一下,甚至连杯水都没喝,就这么急匆匆离开了。看来这梅林镇战乱之名,还真是世人皆畏。

  花晓感慨了一句,转过身,脚步轻盈地踏入镇上最大,也是现在唯一一间还在营业的客栈。

  “有人吗?”

  站在光线黯淡的前堂,女子游目四顾,看不到人,扬声喊了两句。

  “小姐是住店,还是吃饭?住店只有单间,吃饭只有馒头。”

  一个店伙计幽灵般地出现在她身侧,衣衫破破烂烂,口气很不耐烦。

  “既住店,也要吃饭。”

  女子笑咪咪地回答。

  “要先交钱。”

  “可以。”

  店伙计好象没有料到她真会住下,反而吃了一惊,又上下打量了她几眼,才走到柜台边,敲了敲板木桌面:

  “掌柜的,醒醒,有人要住店。”

  女子这才发现,模糊不清的阴影里,那幽黑深黯一团的,并不是酒坛,而是一个大活人。同他一起趴在台上睡觉的,还有一只胖乎乎的大花猫,一睁眼,两个瞳孔就射出幽绿的光芒,乍一看,还真能将人吓一跳。

  现金附讫后,店家的脸色就好看多了。掌柜亲自将女子领到“目前最好”的一个二楼房间,还殷勤地询问她,要不要热水洗澡,要不要将晚饭一并送到房里。行路已有十数天,浑身风尘仆仆的客人自然一口答应,连声道谢。

  水温不热不凉正合适。馒头虽然硬了点,倒也不是不能下口。女子痛痛快快地泡了个澡,吃了片馒头,再躺到床上时,只觉得全身肌肉放松,舒服得象要飞上云霄,不由长长吐出一口气,迷迷糊糊进入了梦乡。

  将她从梦乡喊醒的是一把刀。一把紧贴在她脖颈上的,冰寒雪亮的长刀。

  一反开初的热情慈和,掌柜眼露凶光,笑容狰狞:

  “小娘们,你把钱藏到了哪里,快说!”

  女子似乎还没能反应过来,缓缓地瞧着他,一言不发。

  刀光示威似地闪了一闪。

  “装什么傻,要不是看你还有几分姿色,能卖个好价钱,老子一刀早砍下去了。快把钱交出来!”

  “掌柜的,你可是答应了将她留给我,这说话要是不算……”

  店伙计幽忽的身影突地出现在房里,面色阴沉,唯有紧盯着床上女人的眼神既贪婪又狂热。

  掌柜尴尬地一笑:

  “哪能呢,这不是吓吓她嘛。不过,这娘们漂亮得有点邪门,小冷啊,你还是听老哥一句话,少碰她为妙……”

  “钱,会给你的;人,我要定了。”小冷身形一闪就到了床前,俯身去摸女人的脸,头也不回,“你先出去。”

  悻悻然收起刀,掌柜敢怒不敢言。眼看到嘴的鸭子又飞了,要不是忌惮小冷那身飘忽不定的轻功和毒术,早连他一起砍了。

  “等等。”女子突然喊住他,笑了,“翻乱了我的东西就想跑?哪有这么容易的事。”

  手微微一挥,一道绿色丝带从袖中飞出,转眼便缠上了掌柜的喉咙,越收越紧。掌柜喉中咯咯直响,双手用力去拉丝带,却如蚂蚁撼树,怎么也拉之不动。

  小冷目光闪动,却没急着出手:

  “你没吃晚饭?”

  “你是说那只加了料的馒头?我吃了,味道还不错。”女子回味般地抿了抿唇,“洗澡水也很香,我挺喜欢。都是你的杰作?”

  “你……你是明鹿朱家还是百草族的人?我怎么从没见过?”

  为什么做个强盗也要攀亲带故呢。女子叹了口气:

  “两个都不是。其实你也不用费心去想,我没中毒,不是因为我会解,而是我天生就避毒。”

  小冷也愣住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将自己的牌底如此大方透露出来的敌人。

  女子顿了一下,悠悠然又道:

  “我也只会下一种毒。你看看,你能解么?”

  小冷的额汗一滴滴渗了出来。他竟然直到此刻才发觉身上的异常,并且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毒。

  “我需要帮手。你们要不要考虑一下?”

  女子柔美低沉的声音又一次传来。听在两人的耳里,却有着莫名的恐怖。

  于是,这天晚上过去之后,梅林的黑店,易主。

  “我叫花晓。你们可以叫我花夫人。”女子如是对他们发表第一回的就职演讲,“我到梅林来,是因为这里受伤和快死的人特别多。我要开一家医馆。小冷,老刀,你们能不能帮我找个合适的场地?”

  要是放在三年前,梅林还是寸土寸金的时候,这场地可真不好找。不过现在么,在十室九空的状况下,找一间无主的房子,那实在是容易的很。

  医馆的地点就选在客栈的隔壁。

  一所占地颇广,房间甚多,在战火后依稀还能看得出当年精致模样的大院落。

  花晓一见就喜欢上了。这间大院简直就是为她的计划而准备,并且后院的小楼,楼里的浴池,都太对她口味了。

  反而是小冷有点不大情愿。

  “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这里原先是家妓院,住在这里,对你的名声可不好。”

  这小子中了她的毒,被迫为她效劳,却总是倔头倔脑,不肯喊她主人,但心里,倒好象是真的为她着想。

  “没事。死的人一多,他们就会忘掉这里原来是什么用途了。”

  花晓笑盈盈地边走边看,若无其事的语调,听得在毒药丛里长大的小冷,都背上发毛。

  这女人真的是来开医馆,而不是棺材店的么。

  其实,他并不是完全拿这女人没办法。但难得遇到这样有趣的事,岂可错过。他的兴味,甚至比原来更大。

  最难得的是老刀居然很能体察她的心意,出去转了一圈,再回来时手中已多了一样东西。

  “这是房契,请主人收下。”

  花晓奇道:

  “这家妓院也是你开的?”

  “不是。”老刀连忙否认,“是属下趁他们逃走时,低价收购的。”

  “很有经济头脑。”花晓点了点头,也不去问他是拿钱收购,还是拿刀收购的,“有了屋契就好。也不用怎么收拾,三天以后,咱们的花之医馆,正式开张。”


第二部 第三章 开张大吉

  要用三天时间,将一个破落的妓院改成医馆,虽然花晓说过无须讲究,这里头的难度,还是有点大。

  关键的时候老刀又站了出来,拍胸口保证,可以招募到一队壮劳力,顺利将事情办完。甚至还可以不收钱。

  花晓不动声色地等着。

  果然接下去,老刀就吞吞吐吐地问,以后那些人如果受伤,可不可以也帮他们看病。

  “他们看病不给钱?”花晓反问。

  “给,肯定给。”

  “那还有什么可说。大门开着,尽管来就是。”

  “可是,他们是……那个,嗯……”

  “什么都没关系。”花晓当时正在提刀刻招牌,爽爽快快地划下最后一笔后,退了一步,收刀欣赏,“怎么样,这字还不错吧……只要他们不在我的医馆闹事,就算是盗匪,我也照看不误。”

  皎洁的阳光下,她侧过头,眯着眼的模样多情妩媚,风流无限,连粗人老刀都昏昏地低下了头,不敢再看。

  然而那红唇的弧度却是冷清乃至冷酷的。老刀心里忐忑,这女人知道了什么?她是当真的吗,肯为人人所不齿的盗匪治伤?

  老刀的话其实还是打了些折扣的。第二天,当花晓见到这群免费的劳力时,发现他们老的老,小的小,大多数人都跟“壮”这个词扯不上关系。而且,几乎清一色都是男人。

  花晓还没忘记大齐是个什么样的国度。虽然没有法规明文禁止男人抛头露面,但象这么成群结队,整齐统一地出现,仍是相当罕见。也难怪老刀说话时会转弯抹角,旁敲侧击。本来嘛,沦为盗匪已经够丢脸的了,何况还是男人。

  跟孤儿寡母大约一个性质。就是不知道哪边造的孽更多些。

  想归想,花晓一句话也没多问。好奇心在她身上已被消磨得所剩无几。她只简单地将修理计划告诉他们,就走开了。

  同样地,盗匪们对花晓及花晓的医馆也投予了极大关注。不少人表示,整理后的医馆会很漂亮。更多人认为,这所医馆开不了多久。而她单身一个人住在这里,也绝对不是个好主意。

  花晓只用一个笑容就堵住了他们所有想说的话:威吓,劝告,或者游说。

  她知道他们想要什么。而她的微笑就是她的态度:不置可否,不为所动,我行我素。

  花晓这个人一向很有小财运。医馆还没正式开张,第一个病号就来了。

  快到黄昏的时候,先是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几个军官跳下马,冲了进来,在他们身后,还跟着另外一队士兵。

  看他们的徽记应该是银蝎军团,北方军的一部分。正在卖力干活的盗匪们偷偷地往后缩了缩,但没人注意到他们。

  为首的几个军官东张西望,大声喊叫:

  “听说这儿新来了个治疗师,治疗师呢,治疗师在哪里?”

  花晓停下手里的事,打开门,平静地走了出去:

  “这里没有治疗师,只有医师。你们想看就看,不想看就走。”

  夕阳橘黄色的光芒照在女子身上,象淡淡地镀了层金。白色的家居衣袍下角,在晚风里温柔拂动。衬着那眉眼体态,从容中有着说不出的美丽妖治。

  几个军官愣了一下,不自觉地收敛了嚣张气焰,换成较客气的招呼:

  “不管什么师,能治病就行。”

  “梅林这地方的圣堂治疗师,总是比神还难找。”

  “难道你不记得上一个是你赶走的吗。”

  “听着,你要是治不好我们队长,就别怪我们不客气。”

  ……

  七嘴八舌,完全没有条理,听得花晓头都大了。不客气地打断他们:

  “你们队长呢?抬过来我看看。”

  “在这儿。”

  两个士兵将神志不清的队长扶了过来。眼眶凹陷,嘴唇发白。花晓一眼就看出症结所在。

  “失血过多。他哪里受伤了?”

  军官迟疑了一下,拉开裹在队长腰间的披风。披风下的盔甲凝满了血块,从侧面的空隙中可以看见,一条衣襟正紧紧地扎在左侧大腿上,血丝犹在缓缓渗出,昭示出伤口的大致部位。

  “本来只是中了一箭,但拔出箭后,血怎么也止不住,用了三个治疗卷轴都不行。医师你看……”

  “中箭多长时间了?”

  “大约两个多时辰。”

  两个时辰。花晓在心底吹了声口哨。

  股动脉破裂,出血四个多小时还能活到现在,命可真够大的。看来,那三个治疗卷轴,也不是全然没有作用。

  一边作常规检查,一边随意地问军官:

  “你们听说过割脉自杀吗?”

  “呃……听过。”

  “很多人都以为割手腕自杀是最快的,其实他们错了。手腕上的血管太细,又容易凝固,远远不如割腿上的股动脉,对,就是你们队长这里这根,来得爽利。一刀下去,动脉血飞溅几尺,人很快就会断气。”

  军官们面面相觑。

  其中最高大的一个突然愤怒发飙,用力猛拍桌子:

  “什么自杀,你竟敢咒我们队长死!告诉你,今天你要是救不活我们队长,就一刀宰了你,给我们队长抵命!”

  花晓冷眼看着可怜的木桌轰然倒地,变成一堆烧火都嫌太烂的木棍。

  肇事者冲她抬起下巴,脸上露出挑衅的神色。花晓不再理会他,转身进屋:

  “两个人抬他进来。其余人在外面等,准备好诊金。没钱的话,哼。”

  最后一个字尾音袅袅,冷意无限,张狂的官兵和重又散开干活的盗匪们同时都被冻了一下,大感不适。

  热水,白布,剪刀,弯针,线。一切就绪。

  花晓弯下腰,正要动手,突然停住,若有所思地盯着两个士兵,直看得他们毛骨悚然,半晌后,才徐徐一笑:

  “好了,开始吧。我相信你们都是聪明人。嗯,不聪明的话,就去死好了。”

  听得懂她说的每一个词,但却完全不知她话中所指。两个士兵心里发毛,腿上打鼓,哆哆嗦嗦地后退了一步。

  花晓也不理他们,径直去撕队长的盔甲。

  一道身影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她身旁。接过她手上的活。

  “我来吧。你可介意我在旁观看?”

  “要是你能帮到我更好。”花晓转身准备物品,“一个伟大的外科医生后面,总跟着一个伟大的支撑团队……你有没有兴趣来应聘我的第一助手?”

  小冷大致能明白她在说什么。但并不以为然。

  “那就要看你所谓的手术是不是有趣了。”

  手术条件很简陋。没有铺巾,没有洞巾。没有止血钳,没有吸引器,没有任何不锈钢做的亮闪闪的玩意儿。

  可是花晓一点也没抱怨。她有更好的。

  她没戴手套,直接将左手两根手指伸进伤口内部,缓缓延长。新生的手指比她想象中的更为好用。如游丝般的末端灵巧地旋转过一圈后,已经摸到了撕裂的动脉。

  现在就缝合还是再等会儿?瞥了眼伤者失血过多极度苍白的肤色,花晓在心中叹了口气,惋惜地夹持起血管断端,另一只手抓起弯针,敏捷地飞针走线起来。

  屋里只点着一支蜡烛,手术视野度极差。这样的光线下,旁人只能看出她在用针缝伤口,具体怎么做,却是瞧不清的。连紧盯着她动作的小冷,仗着鹰一样的眼神,也仅能看懂一半。

  从开始直到最后将皮肤完全缝上,伤口都没再出过血。

  包扎完毕。花晓瞧了一眼做过记号的蜡烛,颇感满意:蜡烛还没烧过二寸。

  拍拍手,将正在惊叹发呆的两个士兵叫过来:

  “好了,可以抬出去了。”

  随即又意味深长地补了句:

  “你们除了看到我穿针缝线,别的什么也没看到,对吗?”

  “难道你还做了别的什么?”两名士兵带着伤者走出门后,小冷疑惑地问,“我怎么不知道。”

  “哦,不是说手术。”花晓一边将双手泡在装满清水的盆里,仔细搓洗,一边解释,“从男女之防的角度讲,我撕开了他的衣服,看过还摸了他的大腿。我要他们闭嘴的就是这个。”

  实际上她更担心的是他们看见她随意弯曲伸长的手指。不过这一点,是不能说出来的。

  “想得真周到。你对男人都这么体贴?”小冷讽刺了一句。

  “不是体贴,是怕麻烦。”在清水的洗濯下,花晓的十指很快恢复了晶莹如玉的模样,甚至更加润泽美丽。她直起身,一条干布巾已递了过来,“谢谢。小冷,你发现没有,这群人,无论官匪,几乎都是男人。我可不想每救一个人,就对那人的贞节负责一次。”

  这点顾虑很有道理。小冷沉思。连年战乱使得梅林镇上的女人不是被强征入伍,就是死于争斗。花晓作为一个女人,一个即使放到帝都中心,也魅力四射,美艳无匹的女人,的确是要谨防被人找借口缠上。

  不过这女人想错了一点。其实打到现在,梅林镇的男人也快死得七七八八了。还活着的,都是心中装满仇恨,顽强求生的战士,他们才不会为了什么男女之防而斤斤计较,要死要活。

  “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小冷看着往外走的背影,喃喃自语。

  却被听到了。背影停了一下。

  “我以前是个谨慎的人,现在很想任性。其实,骨子里,还是惊弓之鸟一只。”

***

  本来以为向官兵收钱会是件难事。谁料听花晓报完数目后,为首的军官居然二话不说,掏出钱袋就付给了她,然后打马呼啸而去。整套动作快得好似一阵旋风,看得花晓目瞪口呆,心生疑虑。

  回头抓住一个躲躲藏藏,正在窥视的盗匪:

  “出了什么事,他们为什么跑这么快?是不是我要的钱少了?”

  这名盗匪才不过十来岁,脖子上系着条红色的纱巾,很是显目。被花晓揪住后,脸微微发红,眼睛不停地东瞄西看:

  “那个……您要的酬金,的确不多……”

  花晓倒吸一口凉气。喵喵的,从上一个世界到这个世界,两辈子,不,三辈子的医药生涯了,这还是第一次听到,有病人说诊金不贵的。她再次飞速地在心中盘算:布,热水……各种杂物加起来,满打满算不到一百个铜钱。一个普通治疗卷轴的价格约在三到十个银币之间,因此花晓将手术费用定为十个治疗卷轴。两样加起来,再翻上三倍,凑满整数,花晓总共收了对方一个金币,自觉已是狮子大开口,却还被人说,不多?

  “那别的医生收多少?”突然想到这里只有治疗师和草药医师,外科医生几乎没有,忙又改口道,“别的治疗师收多少?”

  “圣堂治疗师不收钱。”

  “啊?”

  “但是每请他们一次,都要相应地向治疗师所在的圣殿捐款。否则,会被当作是对神的不敬。”

  哈。原来如此。更高明的法子。

  “他们一次收多少?”

  “平民的话,一次五到十个金币吧。如果动用了高阶治疗术,会捐得更多。”

  花晓总算明白那些军官为什么跑得赛过兔子,敢情是将她当成无知少女了。

  不过她自有主意。瞧着吧,不谱世事的那个可绝对不会是她。


第二部 第四章 草木本心

  花之医馆开张的时刻,是个安静的清晨。

  花晓原本只想静悄悄地打开大门,挂上牌匾,如此而已,压根不想惊动任何人。谁知当她带着小冷和老刀,踏出门外时,差点被眼前密匝匝黑压压安静等待的人群吓了一跳。

  一下很难分清这些人都是什么来历。花晓只能认出做过白工的那群盗匪,和镇上几个曾打过照面的老住户,至于其它的,她皱眉看向老刀。

  “嘿嘿,他们都是我的一些朋友,听我说起您,就都来了。”老刀努力堆起忠厚老实的笑容。

  “你的朋友可真多,而且有军队有盗匪,有平民有乞丐,这是什么,弓箭游侠?我不得不说,老刀,你真有才。”

  “那个,哈哈,在外面混久了,朋友难免多一些……而且还有朋友的朋友……”

  “他们来干什么?想踏平我这个医馆吗?”

  “不,当然不是。”老刀连忙分辩,“他们都是听说您医术高明,治疗师没办法的人您都能救活,而且不分职业来历,什么人都肯给治,才特地在这里等着您开馆的。”

  几天的闲聊下来,花晓大致也能了解到目前医师的紧缺。魔法治疗师们多数都被征召进军队效力,剩下的不是老残病弱,就是要价奇贵。圣堂牧师替人看病是要论个出身信仰的,草药师们则能力微薄,不结合魔法根本治不了多少病,尤其是外科急症。

  谁知道老刀都吹了些什么呢。花晓叹了口气:

  “你该不会也顺便说了一句,我看病是不要钱的吧?”

  “哪能呢。”虽然才三天,老刀风浪里滚过来的老江湖一个,对这个女子的脾性哪有不明白的,矢口保证,“看病先要交诊费这条,我可是都对人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真的,绝不骗您。”

  其中大概也包括了那一个金币的低价吧。眼看着雾青色的晨曦渐淡,太阳就要升起,花晓也不再多说,指挥小冷将正中的牌匾挂上,然后是两边。

  医馆开张。

  这场景并不是经常能见到。尤其是这样一位神秘女子主持。她的特殊美貌为这次事件的引人注目加了分。

  每个人都在屏声息气,盯着她和她的医馆,她的黑店手下,她的牌匾。

  最大的牌匾首先悬上了正中门楣。它是木头做的,普普通通的长方形,并不算大,也没上色,只简单用刀刻上了四个字:花之医馆。字迹飘逸洒脱,如花飞舞,很是赏心悦目。懂刀法的人却又看出另一层含义:刀意连绵,腕力均匀,显然刻这字的人身手也非一般。

  接下去是一左一右的两块。同样的木底刀刻。它们垂挂着,较中间那块更窄更长。上面各镌了五个字。

  左侧:草木有本心。右侧:悬刀不问世。

  没有人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幸好不多久,刻这字的主人就转过身,带着淡极更艳的笑容,亲自向众人解释她的规矩。

  她的声音飘荡在晨风里,清朗明亮一如刚升起的朝霞。

  “谢谢诸位对我这个医馆的关心和捧场。但是,我仍不能向大家保证什么。比如手到病除,或者起死回生。因为我只是个医生,而不是神。期待神迹或圣迹的朋友,现在就可以离开了。此外,我这医馆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它们都写在一进门的影壁上,做不到的人,也请不要进入。”

  人群的眼光不由自主地往门内瞄去,当然,从这个角度,他们什么也看不到。花晓笑了笑:

  “其实也没什么,最主要就两条。首先,无论什么原因,不准在我医馆中闹事杀人。其次,本馆明码标价,请自觉缴付费用。付不起钱者,可以做工抵偿。能做到这两条的顾客,基本上,我都欢迎,无论他是谁。”

  没有准备草稿,临时起意的演讲到此结束。花晓顿了一顿,希望能听到人群的反应——鼓掌或是起哄——这至少代表她能礼貌地扔下他们,走回医馆。

  可回复她的是一片沉寂。所有的人都在注视着她,观察着她,并且想听到更多。

  难道她看起来就这么象异类吗?花晓不确定地摸了摸脸。

  其实她的确与众不同。众人仍在静待的原因,一大半是因为他们以为解释还没有完,另一部分,或许是出自不知不觉中的,对她特质的好奇和迷惑。

  这女人没有祭神,没有赞颂女皇,全部的仪式就是在馆门前挂上三块木牌。她显然无意标榜自己的善良,一句话都没提到仁德、慈爱这类的字眼,有的只是她的规则。准或不准。非黑非白,风格利落,她同他们见过的任何治疗师都不一样。

  忙碌中,日光已经亮起来了。初生的阳光粉粉的,带着某种蓬勃的雾芒,花晓的侧面就映在这样的逆光里,显出格外地清新妩媚。她伸手抿了抿微乱的鬓发,轻轻一转首一低头,都剪影如画,俯仰成诗。

  美在每个人眼中都有所不同。但某些时候,那份打动人心的愉悦感,却是共通的。

  沉默奇异地延续下去。连老刀和小冷也似乎忘了初衷,怔怔地看着这个场面发呆。

  最后终于有人出来解围。梅林镇的镇长兼治安官何普。一个五十多岁,须发花白的长者。她走到花晓面前,热情地表示欢迎,从而拉下了开张典礼的帷幕。

  医馆生涯很快上了正轨。

  一开始,都只是些鸡毛蒜皮的小病。花晓表面微笑,心里却不耐烦到叹气。可她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每个新医生都是这么过来的,经历种种怀疑,表现医术,然后站稳脚跟或关门滚蛋。

  花晓当然不希望自己沦为后者。

  民兵队长何青洪这例病案帮助她奠定了声名远播的基础。

  这位不到二十,还带着腼腆态度的小伙子是镇长最小的儿子,可能也是仅存的一个。花晓暗暗猜测他能当上民兵队长是否跟此有关。因为征兵的条件已经越来越宽了。无论男女,凡是没有官职或军职的年轻人,几乎都被包涵在内。

  何青洪踏进医馆大门的时候,一只手捂着额头,血顺着指缝不断地流下来,怎么按也按不住,模样十分骇人。简单的清创过后,花晓发现那是个很深的黑洞,连颅骨也破了一块,拔开碎骨,甚至可以见到内里跳动的灰白色脑膜。在场的人都被吓呆了,只有花晓仍若无其事,指挥自如。

  随即伤者就被送进了标有“重症手术室”字样的房间,关紧了门。没人知道花晓在里面做了什么,但一个时辰后,花晓再走出来时,何青洪的头已经被包扎得整整齐齐,而他本人呼吸稳定,酣睡正香。

  镇长何普匆匆赶来,花晓轻描淡写地告诉她,大体上没事了。但不能搬动,要留在这里观察两天。这时何普已将对方当成救了全家的恩人来看,感激得不知道怎样才好,自然不会有任何异议。两天后,何青洪是自己走回家的,虽然面色是大病初愈后的那种苍白,但精神却很好,言语行动也都正常。

  这下,梅林镇轰动了。在大齐国历来的认知中,头颅都被当成是灵魂的居所。事实上,头颅重创的病人,即便治疗师能念诵咒语,让出血停止,肌肉复原如初,过不了多久,病者仍会出现痉挛,狂躁之类的症状,最后痛苦地死亡。而这位花姓女子,竟然将一个头骨裂洞,灵魂已经逃走的伤者给救活过来,虽然她口口声声说这只是医术,不是神迹,然而这却比任何神迹都来得更真实和不可思议。

  “能留住灵魂的医师”。传言象滚雪球一样,从梅林镇方圆百里向外扩开,其势头之猛,版本之广,连当事人花晓都深感吃惊。

  她自己心里当然有数,能救回何青洪,与灵魂什么的根本无关。头颅受伤的病人之所以会死,多数是因为内出血或中枢受压,治疗师们光治疗外表,当然没用。她可是将手指变成藤蔓,伸进对方颅内好好清理了一番。破裂的头骨则是用治疗卷轴直接黏上的,肯定比不上神圣治疗师们的复原术。不过谁在意这个呢,外人看到的都是她救活了何青洪的事实,而不会去细想原因。

  这天晚上,花晓去找小冷。幽灵般的小冷总是神出鬼没,只有睡觉前的这段时间,才会正常出现在房中。

  “给,这是解药。”

  小冷瞪着她,并不伸手去拿那只小瓶:

  “炒花粉。你什么意思?”

  真是过份的警觉心。花晓摸了摸鼻子,无趣地在椅子上坐下:

  “好吧。被你发现了。我承认,那天我给你下的,根本不是什么毒。”

  只是一种会令人短暂头昏的花香。

  正因为不是毒,所以才会无迹可寻,无法可解。身为研毒高手的小冷当时被震住了,没能觉察,却在第二天就已经想通。然而他也不是好惹的。他并不拆穿她,仍是不动声色地留下,任她差东差西。

  无论要做什么,首先都得知己知彼。他要知道这女子的一切,然后决定对她的惩戒。

  然而越是相处,困惑就越是加深。首先是她在治疗上的表现,那简直可用奇迹来形容,远远超出他的估料。如果小冷信神的话,也许他会同那些民众一样,私下窃语她是治疗女神转生,可他从不信那个。其次是她的态度。仿佛真如她所说,她只是来开个医馆一样。她立场简单,不打听任何机密,不关心各方军情,对人的分类只有两种:病人和非病人。而不是权势,或者职业。

  无疑地,她引发了他前所未有的,除了毒药以外的好奇心。

  正当他准备用更多的时间观察她,弄清她的手法时,她却主动送来了“解药”。

  一股莫名的怒意席卷过心头。

  “你现在有了更多的人帮忙,不再需要我们了,就想赶我们走?”

  “我是想正式请你帮忙。”花晓叹了口气,不打算跟对方争论对错,“我知道你不想屈尊做我的助手。没关系,你看,我的医馆里还缺个草药房。我想问问你有没有兴趣。”

  “那为什么要给我解药?你明明可以直接叫我去做。就象这几天你不停地喊我干活一样。”

  这算抱怨吗?左右都不是,真是太难侍候的一个人。

  “我是有原因,但我不想跟你解释。”花晓已经厌烦了拼命表明心意却最终还得不到信任的过程,她淡淡地站起身,“要是你没有兴趣,就算了。你可以走,也可以对付我。我不在乎。”

  “等等。”多少种情绪在胸中翻腾,小冷最终忍住一掌拍死她的意愿,咬牙道,“不就是草药吗,你要什么?”

  花晓略感意外地望了他一眼。本以为一切已被她搞砸,GAME OVER来着。

  “这是我列的一份药单。因为我对草药所知甚少,所以我只注明了作用。至于具体名字,要等你来填。”

  小冷瞧着药单,适才的愤怒已被惊奇取代。他甚至有点着迷了。这不仅仅是一张药单,而是一个简易的,他从没想过的,草药实用性分类的架构。

  “有几个地方,你得说一下。”他刻意地避开解释这个词。

  “可以。”

  涉及到行业方面,花晓从来不会敷衍了事。

  这一夜,小冷房里的灯火几乎亮到天明。

  至于老刀,就不象小冷这么难缠。他高高兴兴地接受了花晓给的“解药”,继续回到隔壁当客栈老板,不过同时也承诺,医馆有什么事,他一定过来帮忙。花晓笑了笑,觉得自己能遇到一个正常人可真不容易。


第二部 第五章 初试魔法

  雨水冲刷着青石地面,院落里溅起一朵又一朵亮白的水花。檐角下,屋顶上,片片水雾如烟。

  雨季到了。

  花晓越来越满意自己挑中的这间大屋。比如说整洁方面。石地和泥地在晴天是没有太大区别的,可在这时节,却完全不同。不是所有女子都喜欢奢华,但没有哪个不喜欢干净。

  缠绵了半个多月的雨,令得医馆的生意也为之骤减。花晓爱财,却已不象过去那么在意,索性懒洋洋地躲进后院听雨。这个昔日的繁华金粉地早已衰败不堪,找不出完好去处,唯有那一池碧水,和池上的曲桥,因残旧而愈具古意,深得花晓欢心。

  曲桥上的角亭本来并非为了观雨准备,但花晓往顶上盖了一层竹帘,往亭里拖了一张硬榻,四面再挂上纱幔,俨然便是睡觉胜地。

  没错。懒人到哪里都是懒人。这点就算死而复生也不会改变。

  小冷来过两次,问了点草药的琐事就走开了。据说是实在看不惯她那幅年纪轻轻就半死不活,恹恹乏力的样子。花晓丝毫不准备反驳。反驳是需要力气的,而她血肉里,属于人的一部分倦意深深,属于草木的那些在雨天倒是精神十足,可惜它们更擅长杀人,而不是争论。

  还没到正午,乐儿突然冲了进来,边跑边嚷:

  “花夫人,不好了,有坏人,小冷哥跟她们打起来了!”

  这孩子是镇长家的家仆,前些日子才送到这里来帮着干些杂活,别的都好,就是胆子太小。花晓皱了皱眉,披上外袍,走了出去:

  “擦擦汗,不用急。以后这种事只会更多,你得适应。”

  长发丝丝缕缕地在风中飘飞,连同掀开的纱幔一起。青色的衣物飞扬招展,象雨丝和水面之间突然开了朵碧莲花。乐儿突然脸红起来,不敢去看衣衫下一闪而过的白晳,以至好半晌,人已走远,才反应过来那句话。

  “什么,更多?”

***

  战乱年代,在锋火地带开医馆,花晓本就没准备过太平日子。

  然而第一批前来砸场的人也太令她失望了。

  三个彪壮女子,手提大刀,一脸凶悍之气。身上的装束摆明了就写着四个字:绿林好汉。而且是专业的那种。花晓瞧着她们充满煞气的架式,心想,果然正牌就是正牌,哪是之前来修过屋的那些盗匪能比。

  更可气的是小冷。明明轻易就能踢走她们,或者来包三步倒,却偏要放慢了十倍速度,转来转去比耐心。

  “怎么了?”

  懒得再看下去,花晓款款地走到阶下,不露声色地瞪了小冷一眼。

  小冷只当没看见,收手退到她身边:

  “她们找你上山替她们头领治病。我说你有规矩,诊不出门,她们就动了刀。”

  “就这么简单?”

  花晓眯起眼,眼神里全是不信。小冷会帮她打发麻烦?才怪。他不给麻烦们指路就不错了。

  小冷面无表情:

  “她们还顺便想抢我回去,做她们大王的第三十二房侍妾,冲一冲喜。”

  “有道理。”花晓佩服地点头,“能不能请教一下,这三位深具慧眼的大姐,都是从哪里来的呢?”

  “我们是双目山的人,白熊王就是我们大姐!”三人昂首挺胸,摆出一付你怕了吧的神情,中间一人嗓门尤大,狞笑道,“你这女人,马上带着你的药童跟我们走。看在他的份上,说不定我们头领还能手下留情,饶你一条活命!”

  花晓叹了口气。侧头看向小冷,认真地问:

  “我只会木系魔法。但没怎么用过。你知道哪种看起来最吓人,最厉害吗?”

  木系魔法多数都是守护和治疗类的,攻击咒语极少。小冷狐疑地盯着这女人,不知她又要玩什么花样。想了想:

  “落叶斩,或者千丝万结,都是群体魔法,你可以试试。”

  这是两个中级魔法师就可以念诵的咒语。小冷只在靠近时,才能觉察出花晓身上淡淡的木元素气息,并不很浓,因此也不敢说得太高。

  “花俏虽花俏矣,却不实用。”一个红袍女军官自院门外大踏步而入,笑道,“对阵克敌,一定要用到落叶飞舞,疾风骤雨这些才行。要不然,夫人也可以试试森林之王。木系魔法里,这可算得最强大了。”

  “没这个必要。”小冷抢先接住她的话,声音淡淡,“前两种都是高阶法咒,后一种更是上古神术。要为了这三个人而动用,不值得。”

  “哦,是不值得,还是做不到?”红袍军官脸上带笑,眼里却闪过一丝狡黠。

  拙劣的激将法。不过,倒也正合她心意。

  花晓笑了笑,按住小冷悄悄放到背后的手:

  “莫心急。等我玩过了,才轮到你。”

  笑盈盈的双眸瞥向红袍军官:

  “森林之王?倒是听过。不过,教我的那个人说,这道魔法太假,只好骗骗小孩子,当不了什么大用。也不知对不对,你就同她们一齐试试吧。”

  说完,双手横放于胸,闭上眼,喃喃念诵:

  “以大地之坚定为信仰,以风雨之洗礼为依靠……”

  庭院里的空气突然变得稀薄起来,隐隐有风雷之声从天际传出。除开不知所措的三个女盗匪,懂行的小冷和红袍军官都吓了一跳。

  没错,这女人做的手势,嘴里开始念的,的确就是“森林之王”的前段。只是,这是一个何等庞大的法术啊,她怎么能不用魔杖,不加幂想,就这么随随便便地说念就念了出来?难道她就不怕念到一半,魔力耗尽,术法反噬?

  小冷嘴里发苦,早知就不该为了逗她出来,将那三个蠢货留到现在。然而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百般滋味在心中翻腾,最后只能紧紧盯住她,随时准备出手,一瞬都不瞬。

  红袍军官却是另一种感觉……她还没忘记,花晓所说的是,让她和她们一同试试。她放不出森林之王也倒罢了,如果她真能放出,那就是完全不同的一回事。红袍军官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似乎可籍此来脱离魔法的初锁定。

  但是,晚了。咒文已念到了最后几句。

  “……以苍天之执念为我的意旨,森林的王者,听从我的呼唤,展开无边的浩瀚,现!”

  狂风突然大作。大地轰轰震动。绿影森森,如王之怒意,漫天破空而至。三个盗匪早已被吓得目瞪口呆,见此情景,反倒不知从哪里生出的力气,分成三个方向,拔腿就逃。然而她们所踏之处,无不崩然开裂,转瞬之间,三人就陷入泥沙重围,藤蔓缠绕,立时看不清身影。

  红袍军官那侧却是另一种景象。或许是知晓这魔法的来龙去脉,当她确定自己已身在包围中时,她立刻拔出了剑,竖立当胸。一圈彩色的光芒从剑身上向外扩散出去,直至最后如透明的蛋壳般,将她全身笼罩在内。

  无论是地裂藤蔓,还是狂风绿影,都被这道光圈隔绝,无法逾越分毫。

  “剑之壁垒吗?属于金系的魔法……她倒是很了解怎样克制木系嘛。”花晓并不因这景象而沮丧,反而极有兴趣地露出了微笑,双眼晶晶亮,“可是,她有没有听说过,强者反克这句话呢。”

  稍稍后退一步,闭上眼,双臂随意地伸展向天。红唇却不再念诵。

  这种姿势,落在身旁的小冷眼里,莫名地有一种妖艳,以及诡异。象极了一朵花,正在尽情展现它活色生香,颠倒众生的力量——而不是美丽。

  当实力相差巨大的时候,胜负之分,只是一刹那的事。

  清脆一声响,已支撑到极端的魔法剑出现一道裂纹,随即崩成大大小小的碎片,迸飞出去。

  红袍军官如被重重地当胸一击,痛苦地弯下了腰,喷出一大口鲜血。

  花晓冷眼看着无数藤蔓如起伏的海洋,将她撕来扯去,抛上抛下,直到折腾得奄奄一息,只剩最后一口气,才挥了挥手:

  “止。”

  所有的异象一齐消失。地面整齐得仿佛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事。三个盗匪被抛弃在墙角,紧紧缩成一团,看不清是死是活。红袍军官单就外形而言比她们更惨。血迹斑斑,青痕遍身。

  这并不是森林之王的全部力量。它本就不是只为了对付三四个人而准备的。小冷默默地垂下眼,知道这女人并没用全力。

  可有谁能想到呢,那淡淡的元素气息背后,蕴藏着魔力是如此巨大,强烈……甚至可怕。

  而她故意展露实力的动机,又是什么呢。

  “你们三个,回去转告你们的头领,她要还想看病,带三倍的诊费,自己过来。”

  打发完盗匪,接下来是红袍军官。指令同样非常简洁。

  “你以为你封住路口半个月,又特意放个盗匪过来,就能试探到我的来历,再骗取到信任?真幼稚。好了,你们可以继续封,我一点都没意见。但我因此而损失的钱……你来付吧。”


第二部 第六章 新身份,旧时人

  那么,她是猜对了。

  自从红袍军官狼狈而归后,雨季还在持续,病人却重新又多起来。一个,两个,三个……及至将充当候诊室用的残破偏厅塞得满满当当。

  而他们的身份也越发复杂,从官兵到盗匪,从赏金猎人到通辑犯,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这说明,花之医馆的名声,的确是飓风一样地扩散出去了。

  当然,若说他们全是被花夫人的神秘医术吸引,前来看病的,那也不见得。

  照花晓看,这些别有意图的人当中,二分之一是来探听消息的,三分之一是想浑水摸鱼的,剩下那些么,心思就更复杂了。

  不过那又怎样。

  看老鼠和猫在一个屋里和平相处,是种生活的乐趣。即便这种乐趣的由来,要以风暴眼为代价。

  “夫人,热水还在烧,干净纱布又不够用了,您看……”

  乐儿已经正式在花之医馆帮忙了,手下还指挥着三名女仆,五名男仆,俨然已稳重许多。

  花晓直起身,打发走前面这个擦破点皮也敢装成全身骨折的老兄,吁了口气:

  “没办法。只能等明天商队回来再说了。”

  “可……今天要是再来重病人?”

  那就只好麻烦他们自己撕衣服当绷带吧。花晓微笑地想,不无恶质,却没有将这句话直说出口。

  突然怀念起另一个世界的便利来。消毒纱布,胶贴,连换药镊都一次配两把。可那不是这个世界应有的。

  物质,就是那个世界的魔法。正如魔法之于这个世界。

  但永不能交集。除了她这个错误。

  是的,花晓越来越感觉到她出现在这里是个错误。

  院外传来一阵喧哗。还没等乐儿跑出去察看,正厅的门被呯地撞开,两队盔甲森严,刀枪鲜明的卫兵冲了进来,将厅内围得水泄不通。

  又是一个红衣女官。不过这次来者的腰带是黑的,前胸还多了两条尾羽状的花纹。看上去身份要比上次来那位更高些。在她身后,三名白袍法师面无表情地跟随着,步伐整齐有如一人。

  红衣女官在花晓面前三丈处停下,盯着她的眼光里满含敌意。

  “谁是花之医馆的主事?”

  装腔作势的家伙。花晓心情正有点不好,也懒得奉送礼貌。简洁一个字:

  “我。”

  “传羽空大将军令:花之医馆主事花晓即日起征召入伍,军前效力。违令者以叛国罪处置。”

  是南方的凤凰军呢。羽空大将军是哪位,却记不得了。想来也不是她这个小人物能够认识。

  花晓眼光扫过一干卫兵,又在三名法师面上打了个转,唇边扬起一丝嘲讽的微笑:

  “你不觉得,你带的人少了些?”

  “羽空大将军还有命令,”红衣女官声音冰冷,“该女若反抗或逃脱,梅林镇全镇居民按藏匪罪论处,一个不留。”

  乐儿吓了一跳,腿肚子都哆嗦起来。她们说的话是真的吗?

  花晓懒洋洋地对红衣女官一笑:

  “计策不错。不愧是过了十天才想出来的。要是我跟你们走,我这个医馆就开不成。要是我不跟你们走,你们把全镇的人杀光,我的医馆,还是开不成。总而言之,你们是存心要拔掉我这根眼中钉,肉中刺。不过,什么叫叛国罪,你可别搞错了。你,知不知道,我叫什么名字?”

  来之前,帐前众谋士曾料想过花晓的许多反应,可唯独没有这一种。不怒反笑的。

  红衣女官隐约觉出一丝不妙。硬着头皮道:

  “花夫人花晓,不就是你么。”

  “是花晓•弗朗西丝。”花晓手抚鬓发,笑容娇美,“谁说我是大齐国的人来着,我可是狼图的王族,硫城的城主。你们想要处置我,先问问自己的身份配是不配,还有,是不是想引起国战。”

  这番匪夷所思的话听得在场诸人全都呆住,半信半疑的眼神在她身上来回游移。花晓转生后本就具有绝世的美貌,此刻当风而立,微微含笑,气质中有说不出的高傲和华贵——那正是皇族中人素有的仪态风范,众人心中不由都信了个七八分。

  “你口说无凭,有何为证?”

  红衣女官却不愿轻信,厉声喝道。

  “凭证么,总是有的,就怕你见了也还是认不得。”

  花晓淡淡一笑,摘下耳坠,自里面抽出一张信纸。手指一弹,信纸便平平展开,象被什么托住一样,缓缓在空中飞了一圈,直到每个人都看清上面落款和印章后,才飘坠到最中间的法师手里。

  “身为白袍祭师,鉴物术应该学得不错吧?是真是假,别人不知道,你们却再清楚不过。”

  柔和的金色微芒自白袍祭师指尖发出,在纸张上一闪,随又消失。

  “此份城主委任令确为苍狼王路杰斯陛下亲手所签,真实无伪。”

  白袍法师向花晓微一躬身,意为已承认她的身份。一松手,委任令重又飞回花晓手中。

  飞物魔法是一种小巧咒语,算不上什么厉害招术,但花晓用得如此娴熟,已能让人看出她的魔法之精深。加上白袍祭师的认可,前一刻还只待落为阶下囚的女子,立即在众士兵眼中化身异国高贵公主,看向她的目光中也不由多了几分战战兢兢。

  这得感谢路杰斯这家伙肯争气,倒底将他的王位夺回来了。弗朗西丝这个姓,却也是他当时说,非王族或立功之人不能居城主之位,定要将他母族之姓赐她,才有了今日之掩饰。

  花晓微微一笑,随即想到因为前身死亡,断了呼应,再也没有飞回来过的小狮鹫,不由有些伤感。要说还有什么是她前生所留恋的,大概就只有这头聚少离多,认下却没好好尽过责任的小家伙了。无主的宠物是痛苦的。小月光,但愿你第二次找到的主人,能比我好上千百倍。

  另一侧,红衣女官完全没料到对方还有这出,不由踌躇起来。

  她在朝中任职多年,自是明白今时形势,如果己方冒然动手,会招致多大的外交纷争。

  狼图王路杰斯本身即是一则英雄传奇,他的冒险经历是吟游诗人们最喜欢歌唱的题材之一,而作为国君,他雄才伟略,励精图治,三年前更借国内动乱之机,一举洗清叛党,将三狼族之权全数握于手中。有这样的王作邻居,任何国家只怕都不能放心。

  花晓竟是他亲自任命的城主……若动了花晓,会不会正好给苍狼王找了个发兵大齐,趁火打劫的理由?

  红衣女官越想越是冷汗一身,沉吟着问道:

  “花夫人既贵为城主,为何却会在我大齐行医?”

  这明显是在找台阶下了。花晓也不为难她,笑了笑:

  “所谓读千卷书,行万里路。我还未及成年,自觉尚担不起城主之责,所以,想先趁年幼,四处游历一番,长些见识。怎么,凤凰军可是不允许么?”

  “哪里哪里。城主说笑了。”

  红衣女官心中一凛,光听她点明凤凰军这三个字,就知道对方心机深沉,也绝非易与之辈。不由暗暗苦笑,这还是未成年,担不起城主之位么,可比大多数为官一辈子,属老狐狸的人都难缠多了。

  心中主意已定,深深一揖:

  “不知城主驾临我国,得罪之处,还请海涵。城主但请尽兴游玩,下官还有公务在身,这就告退。”

  转眼之间,两队重甲卫兵又如来时那样,潮水般退得一干二净。

  乐儿不知是真是梦,掐着自己的手指,怔怔地看向花晓:

  “花夫人,不,花城主……”

  “别傻了。”花晓不由好笑,拍拍他的脑袋,“去关上大门。要是有人来看病,就说我今天累了,明天请早。”

  “好。”

  乐儿理解地点头,转身想走,又被花晓叫住。

  花晓几句话迫退凤凰军,脸上却也没见喜色,这时倒添了一丝茫然。出神了片刻,才静静道:

  “晚饭就送到我房里好了。告诉他们,谁都别来吵我,我要休息。”

  回到房中,却并不便睡。洗净手,焚起檀香,悠悠看了一刻书,直到金乌西坠,天色渐黯,快掌灯时分,才叹了一声:

  “莫非你真要等到半夜才现身么?我却累了,不便奉陪。”

  “我只是想看看,你倒底有几个身份,几个名字。”一个身影随即出现在房中,悠然于椅上落坐,“其中有没有一个,叫做顾晓?”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虽然这人也算不上什么朋友,却是她前生为数不多的熟人之一。花晓心情复杂地看着他,终究还是幽幽一笑,倒了杯茶,奉至桌前:

  “这个问题,却连我也回答不出。你若能告诉我,那是再好不过。”

  一只手疾如闪电,握住她的手腕。花晓也不挣扎,任由他放出魔法,一遍遍探测。对方面上的讶异之色越来越深,最后竟一把拑住她的脸:

  “这不是伪装术,竟然是你的真身?你到底出了什么事?”

  在以前的世界里,花晓或者可以一口咬定他认错人。只要她态度坚决,眼神坚定,咬死不露口风,对方没有证据,自然拿她没有办法。

  可这是在魔法世界。好处就是永远存在着那么多奇妙的魔咒。坏处也有。在精通辨心术的魔法师面前,你要不是更高阶的精神类法师,你就撒不了谎。

  “我也在想,为什么最先找来的会是你呢,厉秋。”花晓拍开他的手,苦笑,“害我连编好的身世都说不出口。”

  厉秋顺势握住她的手臂,仔细端详。这次是用眼睛。

  她的手指纤细而滑,身段修长迷人,面容更是变得艳美无双。若不是那双依然明澈的眼眸,以及一点点熟识的气息,或许他真能被她瞒住,擦肩而过,不加注意,任这个女人重又滑回人群。

  三年前,密探回报说,她死在了那个魔法阵里。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胸膛破裂,心脏炸开,全身骨骼碎成一片一片,最后化成飞灰,消散无踪。

  他听了,心里便有一点点遗憾,和一点点后悔。如果当初,能提前警告她一下,这个有趣的女人,是不是就不会消失。

  本来以为很快就会忘掉的。可奇怪的是,三年来,这点小小的遗憾,竟然一直在心间盘旋不去。

  偶尔之间,会一个失神。

  想起那从未露出过鄙视或讨好,只是纯粹欣赏的,清澈的眼神。想起那轻松的,带点防备,却没有算计的,废话一样的闲聊。

  以及那令人有点恼火的,她对情人顽固而愚蠢的信任。她说,我都不介意,你着急什么。

  也许正是为了这最后一句话,他才断然地收回手,或许还加了点助力,任她去发现情人的真面目,去在现实前撞得头破血流。

  厉秋只是没想到,向来谨小慎微,自私自利的她,竟会烈性到为了成全别人,而决然断送了自己。

  用那样惨烈的方式。

  她是那么怕痛的,死前会不会很难受。

  每次想到这里,他只是有一点,有一点点的后悔。

  “告诉我当年的事好吗?”厉秋听见自己的声音,用从来没有过的温柔,轻轻地道,“我一定帮你。”

  可是回答他的却是一个很淡然的注视。以及更淡然的,看清一切却不甚在意的声音:

  “象以前那样帮法?谢了。我虽然不够聪明,却还不至于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


第二部 第七章 接踵而至的麻烦

  信任有时候是世界上最微妙的东西。一旦没有了,就很难再产生。

  窗前黯淡光线里的人沉默了。青花茶的气息袅袅地飘出来,就象回忆的味道,渗进房间的每个角落。

  屋内仅有一桌一椅。站着令花晓很不舒服,更不舒服的是此刻的气氛。好好的一间屋,被黑魔法师的严肃搞得象是追悼现场。花晓真不知是不是该恭喜他精神震慑力又上一层。

  耐心从来不是花晓的强项。最终她还是妥协了。

  “好吧。如果你一定要知道的话……”

  黑魔法师不出声地听着,整个身形仿佛已和黑暗融为一体。但那种越发阴沉诡异的气场,却让人难以忽略他的存在。

  “……就是这样,正如你所见。”花晓用最简单的话叙述了整个过程,并剔除了那些敏感部分,“总之,我活过来了,但变成了一个无法归类的玩意……很难说现在还算不算人。”

  “身体里突然多了一样东西,那种感觉怎么样?”

  厉秋静静望了她半晌,再开口时既不是安慰,也不是开导,而是询问。

  这是个很私人的问题。花晓本来可以不回答甚至给他碰根钉子的,可是在无边无际的黑夜里,人仿佛更容易流露真实情感。

  “不大好。比如说,有时候我想烤点火,但我的身体不准我靠近。”

  黑魔法师理解地点头。

  “可怜的植物系。”

  “……心态也不同了。我能感觉得出来。我看向周围的人群,眼光要么是急切的,望见食物的那种;要么是冷漠的,就象一只鸟,之于一群鱼。”花晓顿了一下,“格格不入。”

  “是否常觉得你的存在,是一种错误?”

  花晓吃惊地看着他,有点搞不清对方究竟是黑魔法师,还是心理医师。

  “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说的这些,我从六岁起就感觉到了。”厉秋垂下双目。他还是第一次向别人说起这个。但凡事总有第一次,“六岁的时候我被选中成为秋卫传人。开始学习黑魔法。那是一种神奇而强大的法术,唯一的代价是要常年与亡灵为伍。亡灵并不可怕,只是偶尔会让人感觉困惑。那种困惑,同你现在的心情,如出一辙。”

  “我虽然行经死亡的幽谷,也不怕遇害。因为你与我同在。”

  花晓突然想起句圣诗,喃喃地背了出来。

  眼前这人不但是坟墓上的穿行者,还是幽灵的地面代言人。相比而言,身体里长根植物,真的不算什么。

  厉秋愣了一下:

  “那是什么?”

  “一句圣诗。说的是心有信仰,诸邪不侵。”花晓叹了口气,发觉在掌控情绪方面,对方的确是高手中的高手。不知不觉之间,原本界线分明的两个人,又拥有了同一个秘密,并且聊起天来。

  纠缠不清,这并非花晓所乐见。及时转回正题。

  “好了,说说你今天来干什么。抓我下狱?”

  “我不相信你没能察觉出那些异常。”厉秋仅是淡淡一笑,“十天之后,梅林镇外的平原上,将有一场会战。为了这场战斗,双方在周边肃清些不安全因素,也是可以理解的。”

  花晓不是很能理解这种行兵布阵的方式。但那是他们国家的事。她除了生意外,无须考虑更多。

  “你属于哪一边,凤凰军?”

  “不。女皇未立之前,四卫谁也不帮。”厉秋玩昧地一笑,“你还跟以前一样,总能抓住最关键之处。”

  这可算不得什么夸奖之词。尤其是从这样一个深沉人物的口里说出。花晓笑了笑:

  “谢谢。”

  基本上这也只是一种礼貌。

  门外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由远而近。是仆人送晚饭来了。

  厉秋原本正想说些什么,听到声音,却又止住,只是轻轻一笑,那笑容,很有点来日方长的意味。

  “那么,我就先告辞了。你放心,同样一个错误,我不会犯两次。”

  厉秋在花晓打开房门之前,彬彬有礼地弯了弯腰,转瞬没入黑暗不见。

  花晓缓缓松开了深藏在袖内,已化身藤刺的双手。

  对敌人,她从未放松过警惕。

***

  第二天,天气晴朗,阳光普照,雨竟然奇迹般地停了。然而道路上还是泥泞一片。越往镇外这种泥泞越是明显,以至花晓接到商队今日无法到达的消息后,也并不觉得奇怪。

  物资啊物资。从古到今这始终都是个重要的问题。古人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做医生的,自然也没法凭空变出一切。

  偏偏今天的病人三五成群,刀伤箭伤,互相扶持着,来得还真不少。

  要将这样一大笔生意往外推,的确有点可惜。花晓正在心里盘算,面前突兀地多了个人。

  这个人的出现,尤其是如此快速地出现,却是花晓没有想到的。

  点了点头,以一种很平常的方式:

  “你好,有什么事吗?”

  对方瞪着她,如鬼魅般的身形突地一闪,贴近她身边。紧接着唇上一痛,居然是被人狠狠地吻住。

  很奇特的,撕扯猎物般的唇舌交接。又象是在悲哀地发泄怒气。花晓下意识地挣扎,才稍稍一动,颈项上便传来警告般的重力。

  不知过了多久,冰冷的双唇离去。他倨傲地俯视着她。而她也得以静静地回视。

  三年时光在一个少年身上造成的改变是巨大的。他比以前更高,面庞线条更为锋锐,多了一份独属于男人的成熟和英俊。但眉眼中的阴鸷之深之浓,却也是前所未及。他的神态里透着焦躁,在见到她后,那焦躁几近狂暴。

  花晓有点明白对方失态的原因了。那原因,也许跟她三年前的随意作为……有一点小小的关系。

  厉冬。这个嚣张跋扈的少年,被她下狠手整治过,后来又被她捆起来扔到一旁,不闻不问——虽然这并非她本意。

  正因为这丝愧疚,她没有即刻发作。

  可是,他至少活下来了。难道这不是一个脱罪的理由吗?

  花晓听见自己忍耐的,深深叹气的声音:

  “你倒底想要怎样?”

  厉冬的反应再一次大出她意料。他挥挥手,门外不知何时停着的三辆货车一齐掀开帘幕。

  布匹,炭,针剪,药……全是花晓此刻最为急需,最想要的那些品种。

  然而她还没忘记等价原则。询问地看了厉冬一眼。黑衣的男子挑了挑眉。

  “我是来求医的。这些,算是预付的诊金。”

  “可以。”

  答应的时候,花晓想得很简单。医者治病不治命。她早就说过她是医生不是神仙。诊金暂且收下,日后她若治不好或者不想治,完全可以一口回绝。

  等到她明白过来对方的意图后,才发现论心计自己果然是玩不过这些皇子贵族们。竟然又一头扎进对方的陷阱里。

  厉冬将她逼靠到墙上,低沉的气息充满她耳廓:

  “三年前你做了什么事,你自己清楚。现在,你要负责让我恢复。”

  晕倒……花晓很想说,其实那只是个恶作剧,吓吓你而已,怎么可能当真会……然而望着厉冬的脸色,她什么都说不出来。

  男科……难道继妇科与外科之后,花之医馆,又要开设第三个行当了咩?花晓满心都是抗拒。


第二部 第八章 会战前夕

  厉秋没能做到的事情,他的弟弟做到了。

  作为一个待治病者,厉冬大摇大摆在花之医馆里住了下来,而且房间就紧靠花晓隔壁。美其名曰方便诊治。

  医馆里另一头傑傲不驯的员工怒了。第二天早上,当厉冬对着早餐挑三捡四,大发批评时,他直接洒出了药粉。被袭击的人则迅速回以利剑。一场全武行就此热热闹闹地在餐室上演。

  花晓一边躲在角落继续吃饭,一边在心里感叹,这么多年过去了,厉冬人见人厌的个性还是丝毫没有改变。

  等她终于吃完,餐室里的破旧桌椅也差不多都变成了碎片。窗框破了一角,阳光透过大洞洒在废墟堆上,好一片壮观的尘粉烟云,雾蔚泥蒸。

  花晓微笑地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灰,举手一个响指:

  “小冷收拾屋子。厉公子负责新桌椅。晚饭前我要见到一个完好的餐室。”

  “我有意见。”只不过偶尔听花晓说起一个词,民主,小冷立刻记得牢牢,身体力行,“收拾屋子的为何不是他?明明这位才是始作俑者。”

  “全是我打坏的又怎样。”厉冬笑得张狂,且不屑,“收拾屋子,那是下人做的事。你不懂吗?”

  的确,有些人天生具有神憎鬼也厌的特质。

  花晓摇摇头,拍了拍小冷的肩:

  “你总该记得我常说的话。”

  这动作颇有点亲热的意味,莫名地将小冷心里的气恼扑灭了大半。他斜斜地瞥了旁边一眼,不无挑衅:

  “当然。花钱的是冤大头。”

  轮到厉冬的脸色发青。但这时花晓已将小冷打发了出去。厉冬冷哼了一声,眼里杀气不减反增。

  花晓摘下墙上手绘的梅林镇地图,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停住你那些念头。再有一次,就不是桌椅那么简单了。”

  “要是我说不呢?”

  “也许你想再试试我的银针?”

  厉冬的耳朵根一下变红。恼羞成怒:

  “妖女,你究竟想要什么?”

  如今这妖女二字叫得可真名副其实。花晓转过身,盯住他:

  “我更想要清静。你呢,你究竟要做什么?别以为我会信那些雄风不振的鬼话。”

  厉冬目光一闪。

  “如果我想要回我那颗滤毒珠?”

  债主还是来了。

  花晓千忍万忍,还不就是为了欠了他一颗珠子,怎样也还不出——当年她还在昏迷中人事不醒的时候,骷髅法师将它用作融合的催化剂了。这就是为什么她现在能够百毒不侵,以及对厉冬深感心虚的原因。

  说起来,厉冬还间接救了她一条命。

  人果然是不能欠债的。

  “滤毒珠已经没了。”花晓索性坦白相告,“你觉得有什么可以抵债的,就直说。”

  这女人站在一堆破烂里,神色自若,完全不觉一丝难堪。阳光从她身后照过来,映得那腰身盈盈一握,格外迷人。下腹处涌现一股罕见的热意,以及隐痛。厉冬挑了挑眉,很想将那抹腰身拉到怀中。

  “就拿你自己来还吧。女人。”

  “我倒觉得,你再陪我玩几次,可能就真的没救了。”花晓轻点头,似笑非笑地瞧着他,“我不知道你跟你兄长之间有什么过节。但总将我扯进去,可不是个好主意。”

  厉冬怔了一怔,凝望她片刻,终究没说什么,一甩袖走开。

***

  接下去的几天,空气安静了很多。小冷赶着制作成药,厉冬仍出没在花晓身侧,但嚣张的态度更多转为眼神,而非言语。这一点花晓基本已可忽略不计。她最近也变得很忙,除开每日例行的诊治病人外,还要对着地图,暗中研究数天后的那场会战。

  从镇长和相关人等的叙述中,花晓断断续续知道了一些会战的常识。

  原来并不象她想象中的那样简单。

  梅林镇历来最珍贵的特产,不是粮食,不是果品,而是镇外梅岭中独有的出品,晶矿。

  这种非石非玉,亮闪闪白莹莹的东西本身不具魔法属性,却是相当好用的稳定剂和增幅器,为大多数魔法师和铸剑匠心中所爱。战乱年代,它的意义更是可想而知。

  然而晶矿的产量并不高,它沿着自己的矿脉生长,一年也不见得能生长到一寸。按照习例,每隔三年,梅林镇会派出最好的矿工,进山开采一次。这时齐国的军队也会前来协助,防止重要物产落入它国之手。

  如今三年开采之期已近,双方这一战,也变得不可避免,势在必行。



牛皮虽然经过处理,但和针比起来,还是太硬太厚。

  乐儿又换了根针。这已经今晚断掉的第六根了,不过要绣的花也只剩下了最后一瓣。

  烛光照在红艳艳的半成品上,象暗影里突然亮起的一团火。

  其实图案并不复杂。五抹优雅的弧形隐约相连,勾勒出一朵花的轮廓,既简洁,又灵动,之前乐儿不知道花朵还能这样绣法。花晓夫人的家族纹章,果然别具一格,与众不同。

  “帐蓬做完了吗?”

  某位夫人施施然从隔壁走过来,半打着呵欠发问。

  按她的本意,只要将牛皮对合缝起,能蒙在打造好的支架上,一切就完事了。可负责落实这项活计的乐儿硬是不同意。他坚决认为,一个大贵族所居住的帐蓬,怎么能和普通人一样,粗制滥造,光秃秃地啥标记也没有。经花晓再三开导甚至命令,乐儿才稍降标准,只要求在账前绣上主人的家徽族章。

  花晓这个地地道道的伪贵族哪里拿得出什么纹章,随手提笔画了朵简笔花交给乐儿,仗着没人认识,倒也顺利骗过单纯小孩。

  乐儿紧着缝完最后一针,咬断线脚,以遗憾的目光再次扫视:

  “如果能在反面再绣一朵,就完整了……真可惜您明天就要用。”

  “在牛皮上绣太难。以后要是找到牢固防水的布料,倒可以让你试试。”

  花晓顺手展开做好的帐蓬。圆顶,八扇幕,拼角镶以水纹缨络,简洁而优美的造型,手感也相当柔韧牢靠。花晓一边看一边啧啧称赞,想不到,乐儿的手艺还当真不是盖的。

  乐儿激动得脸色通红,一个声音却冷冷地从旁插进来:

  “头重脚轻,大而无当,这顶不按格式裁制的帐蓬压根就支不起来,我劝你还是换用现成的军帐吧。”

  泼冷水是这人的独特爱好,花晓早已不以为意,笑吟吟回答道:

  “漂亮的帐蓬,当然要配我花之医馆专用的支架。你当是你们那种又粗又笨的大柱子么。”

  再好看也只是一顶帐蓬而已。厉秋的确不明白花晓为何要在这上面花费偌干力气。又是设计,又是描图,足足闹了几天。若说是为了昭示身份华贵不凡,那至少也该采用上等质料,宝石丝绸为嵌吧,似此这般才是豪门贵族之风仪。

  忍不住将这个疑问提了出来。

  花晓今晚心情甚好,居然很有耐心地回答了他:

  “这叫做风格。只有与众不同,才能醒目;只有别具一格,才能成为标志。”

  “哼,风格,不要成为箭靶才好。”

  帐蓬,药物,裁好的布巾。厉冬多少有点猜出花晓想干什么。但并不觉得花晓能够做成。这女人聪明能干是一回事,阵前厮杀刀枪无眼又是另一回事。

  花晓笑笑,不同他争辩,心里想,那是你还没见过什么叫红十字组织。

  “是啊,”乐儿却在一旁倒戈支持,“魔法箭真的很可怕。听说无音大人的一支箭,能毁掉一座村庄。”

  难怪梅林镇上的人又搬走了一些。敢情这年头的高手都是核武器携带库。

  “放心,我还没给厉大人看完病,怎么敢死掉。”花晓满不在乎地挥挥手,“好了,都去睡吧,明儿又得起个大早。”

  这样的说法能打发走厉冬,却打发不掉早已在她房间等候的厉秋。

  花晓差点被隐在黑暗里,不露半点声色的人影吓了一跳。等看清来者是何方神圣时更觉头大。

  “厉秋,你来干什么?”

  “植物系果然在警觉上要欠缺些。”厉秋却好整以暇地微笑,“以你现在的能力,本可以在三十步之外就发现我。”

  这位兄长气死人不赔命的功夫绝不在乃弟之下。花晓没好气地一指隔壁:

  “你弟弟在那屋,你找人不要找错地方。”

  厉秋顺势握住她的手,声音里罕见地露出一丝歉意:

  “他的冬卫不是我能节制。为了不让他将你当作清理目标,我只能透露实情。”

  清理目标。哈,梅林镇可真是个好地方。花晓耸了耸肩:

  “算了。其实他长得挺帅,有这么个帅哥成天跟着我,倒也赏心悦目。”

  手上一痛,花晓被突然拉至一个怀抱。鼻子不小心撞在坚硬的胸膛上生疼。头顶响起熟悉的霸道话语:

  “气我之前,先想想后果。”

  大齐的男子不都很温柔吗,为何她碰到的却一个比一个更凶。花晓生气地挣扎。

  好在厉秋很明白适可而止的道理。轻轻地吻了吻她:

  “我很快就走。这两天,梅林镇上忽然多出一股不明势力,无论你要做什么,都得小心。”

  一丝清凉药气自厉秋唇间传至花晓口内,花晓顿时精神一振,神清气爽。愣愣地盯着对方:

  “这是什么?”

  “不是毒药。”厉秋低笑,她的味道的确很好,忍不住又啄了一口,“你会喜欢。”


第二部 第九章 目击者

  最终花晓还是没弄明白,自己被喂了什么东西。因为下一刻,房门被猛然踢开的时候,厉秋也适时地遁入黑暗,消失不见了。

  厉冬阴沉着脸,旗枪似地杵在门口,既不进来,也不离开。花晓被他盯得背上发毛,半晌才若有所悟:对方莫不是在等她自动认错。

  说谎不是不可以,助长欺善怕恶之风就不好了。

  可是,这么安宁婉转的夜,动刀动枪又多么有煞风景。

  花晓嫣然放出一个笑容。纤纤手指抚上自己的脸,沿着润秀的线条慢慢滑下,摸到襟带,轻轻扯开。

  就让我们来试试另一种力量吧。据说它可以使两个国家打上十年战争。

  外衣无声无息坠落。落在地面上如荡起朵蓝色涟渏,风情明媚。紧接着是松花纹掐牙边儿的中衣,宽宽松松洒碎金的纱裤。还要再继续下去时,对面僵立着的人终于有动静了。

  厉冬象中了箭的兔子那样跳起来,怒吼:

  “你在干什么?”

  喔,就算这样还是吓不走他吗?花晓摸摸鼻子,只好承认失败。扮美人也需要天分,象她这样的,真是愧对了这副好皮囊。

  当下收起烟视媚行的妖娆劲儿,淡淡地道:

  “那得问你在想些什么。”

  下一刻,烛火蓦然熄灭,撞开的门重新合起。

  听着屋外急促远去的脚步声,花晓在黑暗里笑了笑。总算能睡个安生觉了。

  所以说呢,姜还是老的辣。比如对厉秋,她就万万不敢使出这招。

***

  厉冬奔出很长一段路才停下脚步。平原上冷风吹拂,他的心犹在呯呯乱跳。他知道自己失态了。本来嘛,一个女人罢了,在他面前又算得了什么。可刚才那一瞬,那女人乍然的陌生竟令他惊慌了起来。

  她突然间媚意横生,妖艳流转。

  那种妩媚无疑是刻骨的,能在不知不觉间吸引人靠近,却也是极度危险的。从没出错过的直觉这样警告。厉冬的手掌本能地压上剑柄,随即又如火灼一般弹开。

  这是生平第一次,他的理智没有听命于感觉而行动。接下去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还好她及时回复了。

  但现在,他的心却只有更乱。

  仰头向天,星光微茫。风里带来青草的潮湿气息,如同她裙裾的芬芳。是的,所有应该和不应该的,一切都乱了。

  另一方面,始作俑者花晓也没睡稳。她好象做了个梦。

  梦里她见到整个梅林镇都笼罩在一层薄薄的白雾当中,没有人声,没有虫鸣,连婴儿的啼哭都没有。不停地有门打开,一个接一个身影走出来,沿着雾中一束格外浓厚,闪闪发光的丝状物向前行走。

  她们都是些女子,而且都是年轻女子。她们不认识花晓,或者说,不认识任何人。因为她们中的每一个,都眼神呆滞,动作僵硬无比。

  花晓夹在她们中间,和她们一起走动。但同时,她又觉得自己象是超脱或隐形的,正在经历一个“上帝视角”。

  黑夜里,丝雾一直在往前延伸,仿佛毫无止境。但它终究还是停下了。停在镇外一个倾斜向下,深不可测的洞口前。

  女人们进了洞。花晓也紧随其后。从开始到现在,一切都充满了一种诡异之气,可她别无选择。而且,隐约地,她能感觉出某种吸引……那股力量太强大了,并与她身体里的某部分交相应和,从而难以抗拒。

  洞里一片漆黑。但花晓觉得自己能看见王座上的东西。那里悬空着一把剑,和一个面具。女人们也似乎都能看见它。她们一个接一个地走过去,跪下,喃喃祈祷——或者是念咒,直到那柄黑剑刺入她们头顶。

  如是反复。最后每个人都颅骨崩裂,气息断绝。死尸堆了一地。鲜血却全通过地上的缕刻花纹,流到王座脚下。

  银色面具向花晓微微抬起,仿佛有无形的生物,在那之后注视她一样。

  花晓吓了一跳,猛然惊醒过来。

  周围的一切仍如往常,平静,安宁。她甚至能听到屋顶上那些厉家卫士们的沉稳呼吸。

  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就是一个恶梦。如果厉秋给她吃的不是致幻剂,那就是因为长久没看恐怖片,而对它心生向往了。花晓如是想。可那冰冷闪光的金属质地仿佛仍在咫尺,挥之难去。

  第二天清晨,花晓同往常一样梳洗,吃饭,神色平静,没有任何异样。今天是个开工的好日子,她还不打算为了一个愚蠢的梦而问东问西,毁掉一天的好心情。

***

  卡罗列那峡谷。

  梅山里这个颇有异国风情的地名,就是采收晶石的唯一入口所在,也是南北两军即将对阵的战场。

  事实上,这个地方简直就是为了决战而生。平平伸展出去的,赭红色的土壤可以掩盖任何流在上面的鲜血,或加重其中的恐怖意味;连棵树都不长,一无遮挡的地势为双方提供了良好的视野,以及更漫长的战斗过程;当然也许某方会考虑利用到两侧的峭壁,然而峡谷太大,它们离战场中心实在太远,无论是伏击还是诱敌都失去了时效性,这令许多阴谋诡计都无法开展。

  花晓很赞赏这样的战场。还在研究地图时她就说过一句话:它会给我们带来更多金子。

  山壁之下,不大不小的一个牛皮帐蓬。帐前是用白垩土划出来的数片方形场地。在两侧军队的钝三角顶点处,花之医馆的战地分部,就这样安安静静,却不容忽视地开张了。

  唯其安静,才更显出嚣张。

  这可能是大陆史上唯一一所敢在两个军队眼皮底下开业,并开业得若无其事,招摇过市的医馆。

  仿佛默契一般,两方军队都选择了对它视而不见,听若不闻。正如花晓预料,见识过她实力,且无法将她从这个地区“清理”掉的它们,在今天这种场合,谁也不愿先来招惹到她。

  峡谷中央的矿井象一只深不可测的黑洞,又象一只怪兽的眼睛。揭开井盖后,一缕缕白气冒了出来。花晓没看明白那是什么,但远远可以看到镇上的圣堂牧师正对着它指手划脚,念诵咒语。

  “一个简短的祭神仪式。”无可事事的小冷也走了出来,站在她身边。

  “你相信?”花晓瞧着远处反问。虽然她压根不懂神殿那套仪式,但至少她看得出来牧师眼中的神色不是崇敬而是畏惧。还有即待下井的那队矿工,脸色苍白到有如死人。

  “每个古老的地方都会有些禁忌,谁知道呢,我们都只是外乡人。”

  小冷的口气轻描淡写,是那种即便了解,也不愿深究的模样。花晓沉默了一下,同意了他的看法。

  在某种层面上,他们是一样的:执着于自己的专业,对不相干的事冷漠无情。探索真相拯救世界——如果有这种东西的话——与他们何关呢?就让英雄和准英雄们去完成吧。作为一个知名医师和毒药师,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坐在这里,等待顾客上门。

  露水时分下井,沉星之刻起矿。花晓早已打听明白,采收晶石约摸需要一天。

  既然两方的指挥官都是稳重型人物,那么在那个亮晶晶,价值连城的玩意儿出现之前,世界至少还是和平的。而她,花晓医师,也有一天的时间可以用来联络沟通,拜访客户。

  小冷拿狐疑的眼神看着她。花晓无辜地对他微笑。好吧,她承认,这个工作不是必需的。

  “仅仅只是出自淡薄的报复心——没理由被人清理来清理去,却不加以回应不是?生意是一回事,心气又是另一种。”

  只是淡薄吗……小冷喃喃低语。某人理所当然地没有听见。他叹了口气。

  “那你想怎么做?恕我直言,上门挑衅并不是个好主意。”

  “没那么严重。我只是去跟他们的将军打个招呼,或许还会跟治疗师们打个赌。”某人笑盈盈地鼓动他,“来吧,让我们用最华丽的方式登场。不过在这之前,你得告诉我,哪种魔法看起来能有这效果……”

  木系魔法里有这种玩意儿么?然而小冷无法拒绝她微笑时的请求。他费力地回想那些冷僻的条目:

  “有一个……也许……”

  结果那个魔法出了点错。他们俩的确是被土里生长出来的弹树抛到了空中,也的确是轻飘飘驭风飞舞,吸引了几乎全部士兵的眼球,但落脚之地却弄错了一丈,从本该在帅营门口,变成了帅营之顶……好象还是主将军的那个帐蓬。

  所谓差之毫厘,谬之千里,就是这么回事吧。花晓被人从乱七八糟的帐蓬下面翻出来的时候,心有不甘地想。然后坐在地上的她,向周围一圈脸色气青的将领们挥了挥手,柔声打了个招呼。

  是北方十三城联盟军团呀……杀气真的好大呢。


第二部 第十章 旁观者

  直到被客客气气地邀请坐下时,小冷还是不明白,他的现任雇主是怎么做到的。这个正妖妖娆娆地斜靠在坐毡上,吐气如兰的女人,倒底用了什么办法,不但能逃掉毁坏军帐的重罪,还一举成了北国大将军林碧威的座上客。

  大将军的营帐保持了北军一贯的朴实风格。但该有的还是一样不少。

  隔着长桌,两个女人正在一边喝茶,一边讨论背衬弓与反弯弓的优劣。而在上一刻,她们的话题还是建筑的材料和延革。小冷听到林碧威虚心向花晓请教构架点的比例,那口气简直象她从没住过军帐而花晓是皇家大帐拥有者一样。

  小冷默默地想,或许这世界上还有另一种魔法,那种魔法叫做舌灿莲花。

  花晓可没想那么多。她对于事件的应变之道非常简单。要么用语言说服,要么换一种方式。好在军人永远都是军人。要搞定精明强悍的大将军虽然不容易,倒也不至于无从下手。

  军人嘛,无论哪个时代,关心的总是那几样东西。比如说,武器。或者装备。

  当然,她弹指复原倒塌账蓬的速度也足够可观。她是故意的。恢复法术会的人虽多,却也不是个个都能娴熟到这种地步。那一瞬间,连大将军的眼里都露出惊诧。

  所以在花晓提出有偿治疗服务后,大将军既没同意,也没拒绝,而是呈现出一种暧昧不清的态度。这就够了,花晓心想。

  当他们走出北军营帐的时候,雨丝不知何时又飘了起来。小冷沉默地张开一个结界,将两人笼罩其中。花晓笑了笑,忽然想起以前一淋到雨就会感冒的日子。那时倒还真期待有个帅哥能送伞来着。现在帅哥倒是有了,体贴也尽够,她却已经不惧风雨并且欢迎了。

  不过一个人的善意总是好的。它比伞更能让人舒服。

  两人在雨里和准战场前慢慢地往回走。雨很绵密,打在无形的结界上,象一簇簇不断奔涌的小溪流。土地远远地延伸出去,暗红色在雨的润泽下,越发明显悚目。

  水雾迷茫中,一道黑影突然自花晓眼角掠过,转瞬不见。

  要是放在以前,花晓或许会将它当成一只飞鸟,或者一片落叶。但是现在她的视觉已足够锐利。

  花晓微微一怔。她认出那道身影是厉冬的。这家伙从昨晚起就没再回来过,想不到会在这里出现。

  “你想去就去吧。”小冷忽然开口。

  “嗯?去哪里?”

  “我不信你没看见。”小冷唇边露出习惯的,凉薄不屑的笑意,“他的身形不稳,前襟带血,分明伤势不轻。你不去瞧瞧他么?”

  这口气有点古怪。花晓玩昧地想。不过因为这孩子的善意,她也收敛起任性。

  抬起头看雨,轻笑:

  “这雨很美。”

  这女人时常说奇怪的话,做奇怪的事,小冷也算适应了。瞧了一眼雨,淡淡道:

  “这里的大多数人都不会这么认为。因为雨会使很多攻击法术减效。”

  “所以,许多事都是同理。就象有些人暗中叫我治疗女神,而你只喊我喂一样。”快走到自己的地盘了。花晓一边观察着自家的医馆,一边平静地表达重点,“其实我只是个医生。就是这样。你已经知道了我不大可能慈悲为怀,现在你得接受我大概还很冷血的事实。”

  “这点我早就知道了。我只是以为,”小冷顿了一下,似乎有一丝迟疑,但还是说了出来,“以为他对你是不同的。”

  不,你还不懂什么叫真正的冷血。

  那是隔着一层纱看世界,漠然,无动于衷。那是食人植物雕成的心脏,对任何情爱都激不起一丝回应。

  “的确不同。但不是你想的那样。”花晓转开话题。能说的她都说了,以小冷之头脑,他不可能不明白。瞥了一眼前方,笑容重又浮现在唇边,“先回到我们自己的事儿上来吧。有客人到了。”

  这笑容中的算计成分太多了……小冷蓦地打了个寒粟。可不管怎样,他认为某四个字听起来很舒适。

***

  等在医馆帐内的居然是个熟人。花晓和小冷都认识。

  拿着羽空大将军令前来传召,结果无功而返,败兴而归的红袍女官。这次却换成一身戎装,分外英气。

  既派出熟人,便是想来和谈,而非砸场找麻烦的了。

  花晓眯着眼,正准备摆出深沉造型,对方已是一拱手,含笑道:

  “下官柏艳,羽空大将军帐前二等都尉,见过花城主。”

  看来她们对她这个所谓城主也不甚确信,仍然以花姓相称。花晓也不介意,袅袅娜娜地回了个礼:

  “客气了。不知柏都尉此来,又是奉了何种手令?”

  花晓眼神清澈,面上没有一丝取笑之意,可想起当日,柏艳还是好一阵不自在,讷讷道:

  “将军让我前来嘱咐,战场上刀剑无眼,还望城主善自珍重,勿涉险地。”

  “想要我回去吗?这可不大容易。”花晓已心知肚明对方前来做什么,但要说起太极推手,那是早练得炉火纯青,出神入化了,当下笑道,“医者以治病救人为第一要务,我在这里开馆,用意何在,想来大将军也会体谅。”

  “那么请问城主,来此求医可有条件?”

  “有啊。”花晓微微一笑,“诊费总是要的。”

  “明白了。城主保重。”

  想问的已经问到,柏艳也不再多留,匆匆告辞而去。小冷望着她远去的背影,突然道:

  “她身上有犀木粉和定神草的味道。”

  花晓对草药远不如小冷精通,疑惑道:

  “做什么用的?”

  “这是两种药性相反的草,加在一起却能安神定魄,垂危挽命。她们那里必定有昏迷不醒的病人,而且地位还很高。”

  “有意思。还没开打就先病了。难道要照顾我大生意么。”

  瞧着雨里南军遥遥的帐影,花晓喃喃低语。她的神色若有所思,小冷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也不去打扰。跟在这女人身边,果然麻烦良多,但也从不无聊。


第二部 第十一章 涉入者

  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几个字来形容花晓的帐蓬,可谓恰如其分。

  大部分的空间属于诊疗区,分别放置病者,药物,以及各种各需品。两侧被帐翼格开若干格,分属众人,其中一格就是花晓的私人空间。它并不大,花晓在里面摆了一张厚褥,一个多用支架,便已经显得满满当当。

  时间有时过得非常慢,尤其当有所期待时。花晓懒懒地躺在床上,四肢恢复成藤蔓,缠上支架,用一种舒缓的,沉沉欲睡的节奏摇晃着自己。雨水从帐蓬与地面的缝隙中流淌进来,经由蔓梢向上,滋润着她的每一寸肌肤。

  离沉星之刻足足还有四个时辰。而那之后,据花晓估计,两方治疗师们不到精疲力竭,魔力耗尽是不会让她插手的。好吧,向他们的职业荣誉感致敬。花晓决定在这个空白期给自己找点乐子。

  然后她才发现她的娱乐生活有多么贫乏。电脑或电视那种遥远的事情就不必提了。这个世界所能有的,书画她不会,乐器也不通。高歌一曲十有八九会吓着别人,吟诗作对这种事么,就算有人来凑热闹,她大抵也懒得奉陪。难怪政客们热衷于合纵连横而吟游诗人总是供不应求,连一半是植物的她,都快要闷到发霉了啊。

  轻轻的叩击声自帘外传来,伴随着小冷的声音。

  “要起床么?有人求医。”

  要不是着实无聊之极,花晓是不会接下这客出诊的。基本上,从她得知上门的人隶属南方凤凰军后,差不多她就已经猜出了出诊的内容。算一算时间,离柏艳告辞不过一个多时辰,南军治疗师们这么早地气馁认输,倒有些出乎她意料。

  小冷站在门口,以隐忧的眼光目送她。花晓拒绝了他的跟随,也装作没看到他的欲言又止。可怜的少年,跟一株植物纠缠不清能有什么前途呢。还是保持距离吧。愿大地母神给你祝福。

***

  火红的凤凰旗飘荡在南军军营的上空,给灰蒙蒙的天色带来一丝引人注目的鲜活。花晓本以为自己会被领入凤凰旗所在的帐下,谁知不是。带路的军官左绕右拐,最后将她带到营地深处,一处小小的营帐前。

  穿过严密的防守,以及床前一群治疗师的包围,花晓终于见到了躺在帐内的病人。

  面色萎白,昏迷不醒,仍不能掩去那种清雅如仙的风采。头发不再高盘,纷纷地散落在枕上褥边,稀释了一贯的犀利。谁都必须承认这是个美人,是个极美也极有能力的女人,却也是花晓此生不愿再见的人物之一。

  谢白云。

  突然之间,纷纷扬扬多少记忆涌上心头。可是,就象大浪淘沙,那些都过去了。花晓最终还是挑眉一笑,愈发地艳光四射,妩媚流转:

  “她,怎么了?”

  谢白云最明显也是唯一的症状,就是昏迷。这出奇不意的昏迷已经持续了两个时辰之久,用尽了方法,甚至魔法刺激也无法唤醒。眼见病人一点点地衰弱下去,如烛光的火慢慢熄灭,圣堂牧师与治疗师们为此产生了严重的分歧。一方断定她中了黑魔法中的梦夺,一种极其罕见,只在传说中听过的上古禁咒;另一方则认为这是种奇毒,源自海之极地的珠泪。然而不管是哪种,都没法让谢白云从昏迷中醒转。

  “所以,你们希望我也来投上一票,关键性的那张?”花晓浅浅微笑,瞧向室内众人,“只不过我很疑惑,就算是这两种病症之一,你们能治得了么?”

  一片寂静。花晓明白了。这跟另一个世界中,当医生们解释不了病因后,总喜欢冠以XX综合征的名词一样,纯属掩耳盗铃之举。

  “找出原因,才能制定应对之法。我并不认为这种做法有什么不妥。”安洁是圣堂牧师中地位最高的一个,也是女士中仪态最端庄平和的一位,她平静地注视花晓,“至少谢将军没有再虚弱下去。花夫人的高见是?”

  一个翩然若仙的大将军,一个圣洁如神的高阶牧师。这两人的组合,啧啧,还真是绝配。

  花晓笑了一笑,看上去淡定自若已极,心中却在滴溜溜地打起了退走的算盘。真的,她从来不是以德报怨的典型。以前种种,也许可以当成昨日死,不再理会,不去复仇,但并不表示她会大度到回以援手。

  “高见是没有的。在尚未检查完病人之前,恕我无法发表任何建议。”

  一阵轻微的骚动。似乎众人这才想起,眼前这位自称医师的女人,既不属于治疗师,也不是草药师,她的治疗方式堪称独特,而诊病也并不依赖魔法。

  “那么,请。”

  安洁做了一个手势,随着她的动作,拥挤在病塌前的治疗师们顿如红海般向两旁分开。

  花晓站立着,没有动。纤细高挑的身形在暗影的映衬下更加醒目,一头深红色的头发象能发光般地熠熠生辉。她同样作了一个表示“不”的手势,语气轻而坚定。

  “人太多的地方,我无法检查。请您让这些大人都出去。当然,如果您愿意,您可以留下监督。”

  意料中的喧哗反对声。花晓理都不理,一双美目直盯住安洁。

  安洁略一犹豫,点了点头:

  “可以。”

  何必呢。花晓保持着微笑目送诸位治疗师们离开,心中却在惋惜。要是对方一时气恼,拒绝她的要求而将她赶走,或者收监,这该是多么皆大欢喜的结局啊。

  退出的治疗师们尽管不忿,仍按照惯例,在帐外一丈等候。唯有林许,安洁的高级助手,趁没人注意,沿着帐蓬边缘,偷偷地走到后门处,拉开一条缝,贴近倾听。

  他打一开始就不赞成邀请这位身份莫测,来路不明的女士前来协同治疗。在他眼里,这世上再没有比安洁更神圣伟大的牧师。她的每句话对他而言都是仙乐纶旨。正因如此,他才特别警惕,警惕那些有可能会伤害到她,无论来自何处的人或事。

  帐蓬里细小的悉索声传入他的耳内。听起来象是那位女士说的检查病人。过了一会儿,声音停止了。换成一个充满沉吟意味,但仍然相当动人的口音:

  “抱歉。我想,我无法治疗她。”

  果然,安洁治不了的病人,任何人也无能为力。林许对这位女士的洒脱和果断倒有些佩服起来。至少她敢直接说出不会,而非帐外那群人似的多方掩饰。

  “为什么?”随即而来的是安洁略高的,似乎有些不信的声音,“那么,你认为,谢将军现在倒底是什么状况?”

  “生理机能一切正常。内脏器官有曾经衰竭的征象,以肾脏为著。但这种迅速发生的衰竭并非自然原因引起,如果一定要我作个假设,我会说这是一种毒。由一支刺入肾脏的毒针引起。你看,你可以在左腰部找到针痕。”低沉而略带柔媚的女声清晰如在耳侧,以一种条理分明的叙述方式,“至于她的昏迷,与毒针无关。脑部既无出血也无损伤,我认为更类似精神系方面的病症。考虑到这是个魔法横行的时代,所以发生这种状况,也不出奇。”

  “……你说的很有道理。那为何又说不能治疗呢?”

  “这不是我所擅长的方面。我对魔法并无研究,所以,请您另寻高明。”

  她说的不是真话。连林许都听了出来。那冷淡的,例行公事的拒绝背后,藏着的是更深的,不明所以的原因。

  一方面林许为安洁感到高兴,因为无人可以撼动她最高牧师的神圣头衔,另一方面,却有点微妙的,罪责感般的犹豫。真的就这样让她离开吗?放弃这仅有的,可能是最后一丝的转机?

  “以您的看法,您认为照这样下去,谢将军的生命还能维持多久?”

  “这要取决于施咒人的意愿。当然,仅按照机体的自然规律而言,我认为,她完全能活很久。”

  “以昏迷的方式?”

  “对。需要的营养可以直接导入胃中。”

  “但她不是别人,她是谢白云,是凤凰王朝最强悍的将军,十万旗军的掌权人。寻常人的死亡在于呼吸停止,她的死亡却从昏迷不能醒来的一刻开始。即使这样,您仍然没有什么可说的吗?”

  安洁仍保持着一贯的,安静的语速,但林许已能听得出,她心中隐约的激动。无疑,神圣牧师阁下也瞧出了对方的言不由衷。

  “生之后即是死。这是神也无法违背的规律。您还能要求一个凡人做什么呢?难道您的神没能让您明白因果律的道理吗?”

  女子的声音清清冷冷,却又多了一分讥诮。林许不知道那分讥诮由何而起,可听得出那里面的坚定。他当下明白,即便是人人尊敬的安洁牧师阁下,也无法说动眼前这个女子了。

  帐内的气氛非常僵硬。林许明明只是旁听者,手心却也紧张到出了一层汗。正在这时,他的身体被人一推,一道白色身影自旁疾掠而入。林许吓了一跳,腿一软倒在地上。他偷听到现在,竟然没发现身畔何时有人。

  一个声音冲花姓女子急道:

  “救她。要什么,你说。”


第二部 第十二章

  看着闯进来的男子,花晓想,她最近怀旧的次数是不是多了些。

  白衣男子风华如昔。眼角眉梢的些微憔悴丝毫无损他的美貌,反而增添了一种隽永的韵味。原来,有一种美人是真可以象酒的,弥久而沉醉。

  他正急切地注视着花晓,等待回答,神情意态楚楚动人。

  花晓很想说不。可她不会错认对方眼底的那抹阴沉。她知道那抹神色,随时都能转成可怕的怒火,烧毁任何拒绝的人和事。

  放在以前,会忌惮吧。现在,却仅是迟疑。

  正是这个男子,在她当年最彷徨无助的时候,捡回了她,并给予夫人的名份。不管那是为什么,也不管后来发生了多少事,夕阳下的那只晶莹如玉的手,在穷途末路时伸出来的模样,花晓始终难以忘记。

  心底有个角落一直柔软。于是,容忍到最后一刻,退让到无处可退。

  这样的事例,还需要继续吗?花晓问自己。

  随意地掠起鬓发,花晓以一种绝不输于面前男子的妩媚之姿,似笑非笑,向前踱了两步:

  “你是说,要什么都可以?”

  即便是顾明雪的眼中也闪过一丝惊艳。随即黯然垂眸,低声道:

  “是。什么,都可以。”

  “即便是……你?”

  头垂得更低。双手在身侧握紧。声音也变得极涩而细。

  “……是。”

  短短几句话,似乎令小小的帐内也突然变得旖旎暧昧起来。男女之间的交易,到了这一步,实在不需要更多暗示。

  花晓一伸手,将白衣男子揽入怀中。

  以前她总比他矮一头,只能齐他胸口。现在拉高了之后,视线已能同他星子般的眼眸平齐。想要吻他,也能够微微挑起那张如玉的下颌,低头在唇上轻轻一印。

  花晓的确抬起了他的下巴。以一个恶少所能具有的全部轻佻。却没有吻下去。顾明雪闭起眼,嘴唇在她的盯视下微微颤抖,象两片菱红遇雨的花瓣。

  这样子清丽高贵,柔弱与倔强兼具,无奈又不能反抗的落难美男子,是大齐国任何女子都不能抗拒的典范吧。就连一旁的神圣牧师,都流露出不忍的眼神。事实上,如果不是太知根知底,花晓也很难确定自己会否动心。

  接下去是什么,如欲取之,必先予之吗。

  花晓微微地叹了口气。三年不见了,这位公子的魅力演技,和对美人计的应用,倒是越发的所向无敌,炉火纯青。

  “算了。虽然你长得不错,可是一想到要抱个老男人,我就倒足胃口。”花晓突然笑了笑,放开手,后退了一步,“这颗药给你。不是很对症。用不用随你。”

  顾明雪下意识地接过药。也许他该是庆幸的,可是那样恶毒的话,却使他的脸色变得非常扭曲和复杂。铁青里带了惨白,愤怒里透着狰狞。他似乎想将药扔掉,又想去按剑柄,一时反倒手足无措起来。

  花晓再没有看他第二眼。转过身,向外走去。

  “等等,你——”

  一道白光和一道黑影,同时向她突袭而至。

  白练是剑光。出自情急下的顾明雪之手。来如游龙气势惊人。黑影却是一个斗蓬低垂,将脸面都全然掩住的男子。他轻功绝高,挽起花晓的腰肢,脚尖一踮,便闪过了剑光,直接掠出了帐外。

  身后传来利刃破空的嗖嗖声,隐隐喧嚣的追赶声。可是终究都被黑衣蒙面人远远地抛在脑后。

  风声过耳,纵跃如飞。行进中,绵密的雨丝仿佛游絮般轻轻飘散,滴水不能沾衣。

  “天底下,能推开明雪公子,说出如此残酷话语的女人,也就你一个。”

  “要我多谢你的夸奖么?”

  “不。”托抱住她的双臂蓦然收紧,眸子在雨雾后面亮若烈阳,“你最后还是心软了。这可让我非常不高兴。”

  花晓知道挣扎不开,也不去费那个神,懒懒地窝在宽厚的怀里,道:

  “你累不累?”

  “怎么会累。你象只猫儿一样轻,想抱多久都行。”气息越发地凑近耳畔。

  “装什么,我是问你们在南北军之间折腾来折腾去,杀人救人,倒底累不累。”

  “聪明的小花儿,有你作陪,再苦也甘之如饴。”

  蒙面人口中调侃,脚下却如飞鸟般迅疾不停。转眼出了峡谷,身形顿止,停在一处粗砺的山壁前。

  花晓转头瞧了一眼,皱眉道:

  “这是什么地方?好冷。我不要进去。”

  一边伸手按开机括,一边技巧地压制住怀中的挣扎,蒙面人笑道:

  “乖一点。带你去一个地方。会有你喜欢的东西。”

  花晓还来不及说话,沉重的岩壁便在他们身后轰然而落。壁上烛光随之而明,映出一个幽深的,不知通向何处的石洞。石洞宽阔处倒是桌椅齐全,陈设简洁而不失华美,看得出颇费了主人一番心思。

  蒙面人将花晓放到榻上,顺手甩去斗蓬,却不离开,俯臂撑在花晓身侧,笑道:

  “真想把你关在这洞里,永远也不放你出去。”

  似真似假的玩笑。若接若离的距离。

  花晓不疾不徐抬起一根手指,抵住男子刚硬而冷毅的下颌曲线,眯起眼:

  “里面的那股血腥味,是你弟弟的?这该不会就是你所说,我会喜欢的东西吧?”

  再风花雪月,含情脉脉的气氛,都被这句务实的话打成粉碎。厉秋叹了口气,坐起身来:

  “对了一半……好吧,如你所愿,我们先来处理正事。”

  花晓暗中松了口气,不动声色地缩后了两分:

  “正事?”

  “有些事,我们决定让你知道。”

  “抱歉,可我一点都不想——”

  厉秋猛地俯身压住这个很会扫兴的女人,堵回所有不想听到的话。她的嘴唇真甜,跟她的无情恰成正比。随着他唇舌的深入,女人象小鸟一样在他双臂间扑腾,差点惹起一发不可收拾的大火。不过最终还是自制力占了上风。厉秋将头埋在对方的香肩上,僵硬地道:

  “你明白了?”

  “明白了。”

  花晓的声音同样僵硬。厉秋的护身结界比她想象中更为强悍。她如利刀一般的藤爪竟然无法在他肌肤上留下半点印痕。

  这可有点不妙。花晓从来不愿将自己的安全寄托于敌人的大发慈悲之下。

  不过,她猜,她也不是全然没有同他谈判的筹码。


第二部 第十三章

  技不如人是世界上最现实的事。

  所以花晓既不抗议也不挣扎,知趣地跟厉秋走进山洞深处,走到病榻前。

  说病榻其实是恭维这块青石了,因为它纯出天然,而且粗糙不平没有铺垫。花晓举目四望,整个岩洞四壁萧条,完全维持着原始的本色,除了榻上昏迷的伤者外,什么东西都没有。

  这可真是个够华丽的病房。花晓觉得她是越发弄不懂这两兄弟之间的关系了。

  “救他。”厉秋回过身,如是向她解释,“打开深渊之界需要两个人。他现在还不能死。”

  “他怎么了?”

  花晓明智地不去询问别的。俯下身,她仔细察看厉冬的伤势,一边在心里好笑。似乎所有人都越来越把她这个无牌医生当回事儿了。也不问问她行不行,就这么将人丢给她,全然不怕被误诊害命。

  不过眼下肯定不是谦让的时机。

  “他去行刺谢白云。回来时就变成了这样。”厉秋坦然相告,一点掩饰的意思都没有,“他昏迷前最后一句话,是找你过来医治他。”

  杀手卫主有他独特而可怕的防御魔法,这魔法如果不是他愿意,就连厉秋也破坏不了。所以这句话暗藏的含义,是指除了花晓之外,谁都无法接近他,即便昏迷。

  不过关于这一点,厉秋是不会说出来的。他看得出,花晓对此一无所知。无论是限定通过的魔法,还是别的什么含而不露的心意。就让那小子僵死在他的外壳中吧。反正他们结怨已多,也不差这一回。

  外衣遮掩了伤口。花晓微一迟疑,想到职责所在,不再停顿地伸出手,将之解开。

  厉秋以不赞同但忍耐的眼光,注视着那只优美白晢的小手在光裸而沾血的男性肌肤上滑动。他一度有抓回她的冲动,但还是控制住了。

  做一个蠢头蠢脑,行动被情绪支配的男人,从来不是他的意愿所向。黑魔法师的信条永远是力量,和精准的头脑。好吧,她从他手里溜走过一次,但那只是个失误。绝不会再有第二次。

  要说植物体的感受力的确是差一些。花晓专注于手里的活,完全没觉察出身侧的气压变化。她常规检查完病人,在对方身上发现了三处剑伤,十余处掌风或是别的击出的紫斑。

  可这些并不能解释厉冬为何至今不醒。

  他的瞳孔缩如针尖,中枢反射却没变化,跟一般的颅脑损伤完全不同。难道是中毒?花晓略一沉吟,抬起手,当着厉秋的面,指尖绽出一枝柔细藤蔓,伸入病者前胸的伤口中。

  厉秋坦然审视。

  晶莹的血珠沁了出来,色泽纯正鲜红,不见任何异常。

  瞧到厉冬眉心那抹青黑,花晓突然想起一件事。

  那还是她作为夫人住在顾府的时候,有次曾跟顾明雪闲聊,说到密室杀人和无痕作案的可能,她一时兴起,连讲了好几个经典案例。本来只是聊供美人一乐,想不到明雪公子心思却恁地灵巧,当真将它化作武器。

  叹了口气,花晓转头看向厉秋:

  “凝冰成针,这种事,你听过没有。”

  “冰系法术中的冰凌。你是说他中了这个?”厉秋听懂了她的意思,却摇头,“那种低等法术,他的身体会自动化解。这跟我的肌肤能抵挡物理攻击一样。小花儿,我们是与众不同的。”

  他的眼光幽昧,意有所指,花晓脸一红,立刻知道他那时是故意的。故意给怀抱里的她机会,尝试无用的反击。

  可这究竟是什么跟什么啊。一个能自动化解魔法攻击的暗杀者,一个皮肤硬过狂战士盔甲的黑巫师。他们从根本上打破了武技和魔法的界限,也颠覆了花晓对这个世界法则的认知。

  也许他们的确是迥乎寻常的。

  “这就更说得通了。”花晓以一种优雅的姿态收回手指,细长带卷的茎蔓瞬间消失无踪,“谢白云心思细密,连杀人都用双重的。他能阻挡住冰凌在体内扩散,却解不了针上的毒。”

  “毒?你确定?”

  厉秋怀疑地看着她。花晓明白他在猜疑什么,回瞪了一眼:

  “你可以不信。然后另请高明。”

  厉冬身怀滤毒珠的事并不能算个秘密。他如果中毒……而花晓又是如此神情。

  厉秋心中一沉。脸上却带出微笑:

  “依你之见,要怎样才能救他?”

  洞内腾起一片华丽而轻薄的光网,有如透明镶钻的蝶翼笼罩在厉冬上空。丝丝缕缕的白光自网中垂落,一些纠缠于花晓指尖,另一些包绕住厉冬全身。整个场景看上去有如一幕光茧之舞。

  如化华丽的光系净化法术当然不会出自黑魔法师之手。花晓也不懂这个。但她的口袋里有工具,身体里有滤毒珠。

  “想不到你还保留着使用卷轴的习惯。这可不象高阶法师应有的作风。”厉秋含笑在一旁作壁上观。

  “一个不懂魔法为何物的高阶法师?见笑了。”

  花晓注意地察看光网,头也不回。她自然清楚厉秋在试探什么。可是他既不肯让她清净,那么她也不会叫他如意。想要什么就能得到?笑话,天下哪有如此便宜的事。

  “听说过森林之王么?”厉秋聪明地换了个话题。

  “一个咒语很烦的魔法?”

  “不是那个。每片森林都有它的起源,而那些起源上的起源,就是世界之树,森林之王。”

  听起来还真玄乎。花晓嘀咕了一句。

  “三叶虫可从来没这个待遇。”

  “什么?”

  “没什么。”光网色泽慢慢变得黯淡。确定毒素已被释出,花晓结束魔法,收工,“行了。他要是再不醒,你也别来找我。我力止于此。”

  “那我就直接挖个坑把他埋了,然后通知他们再选个卫主。”厉秋摸摸下巴,若有所思,“虽然慢了一点,不过……好象还不错。”

  这算冷幽默?花晓瞥了他一眼:

  “森林之王怎么了?你见过?”

  植物果然都不能抵抗这种诱惑。厉秋轻咳一声,微笑:

  “它就在深渊之界里。有没有兴趣去瞧瞧?”

  “很麻烦么?什么条件?”

  “一点也不麻烦。就跟到自家后院散步一样——”

  “是加了锁的后院。”冷冷一道声音自侧面传出,截断他的话,“而且其中一把钥匙在我这里。”


第二部 第十四章 阶下

  通向深渊的门是一枚巨大的,晶莹闪烁的光球,被四只乌黑的铁爪托住,高悬在石洞上空。

  光球中心如漩涡一般,不住向外扩散出瑰璨光芒。但这一切,原本只是漆黑一团,只有当厉氏兄弟同时施展法术后,才突然自空无一物的洞顶显现。

  花晓被突如其来的发光体吓了一跳,脸上却不动声色。她知道他们——至少厉冬是故意的。厉冬已经披上了干净的衣服,看上去象个普通人家的公子,可眼里那份挑衅和挑剔不曾稍改。

  花晓暗暗松了一口气。厉冬这模样才是她熟悉的。要是他忽然感激起她的救命之恩,敲锣打鼓地要求报答,那才真正会将她吓到。

  笑了笑,转开头,花晓注视着上方,思量着这玩意儿要怎么进去。

  到目前为止,她这被掳来的囚徒,受到的待遇仍是优厚的。他们对她温文有礼,客客气气,但同时,那种礼貌之下潜藏的危险和威胁,花晓也无法视而不见。

  手上蓦地一暖。厉秋不知何时已站到身侧,拿一种关切的眼神看着她。

  “准备好了吗?”

  很难说这笑容是给谁看的。花晓不动声色地想抽回手:

  “随时恭候。”

  她没能如愿。因为下一刻,厉秋已握紧她的手,将她拉入光球下方的明亮中。

  一阵眩晕。

  仿佛一瞬间。又仿佛千千万年。灿亮光点组成各种几何或非几何图案,迎面纷纭而至,又自身边擦过。潮水涌来又同时退去。最后一切都归于静止,消弥于无形。

  四周一片漆黑。

  那种漆黑是厚重的,浓稠的,连光线都似乎能够吞噬殆尽。没有上,没有下,没有过去未来。

  花晓不自觉地抓紧了手中的物体,那是她唯一能碰触到的东西。人体独有的温暖立刻透了过来,如涓涓细水,瞬间抚慰了惊空的情绪。

  花晓稍稍安定,正想说话,腰上一紧,一道手臂围了上来,将她禁锢进一个坚实而不算陌生的胸膛。

  好吧。抛开野兽们争夺猎物的姿态,往好里想,有两位当世一流的护花使者,对任何一个女子来说,都是一种恭维。

  这一闹,什么不安都没有了。花晓叹了口气:

  “后院散步?谁来跟我解释一下,这是哪里?”

  左边的仁兄低笑一声,咬了某只手指一口:

  “稍安勿躁,小花儿。”

  花晓无法在黑暗中看见任何事物,但她怀疑另两位的眼神都是不一样的。因为当她手指刺痛的同时,后颈也仿佛示威一般,蓦地疼了起来。

  会被这两付利齿撕裂吗?花晓苦笑。

  在疑问付诸实施之前,花晓终于看见头顶上出现一线青天。

  起先只是短短的一丝光芒,接着越来越大,以飞快的速度扩展裂开,最后呈现出一大片无垠的,仿佛可以将整个世界都包容下去的,晴朗的湛蓝。

  无止尽的惊喜奔涌上花晓心头,带着绵绵的,微微不绝的晕眩。

  直到双脚踏上土地,重又获得那份坚实的满足感后,花晓才发现,原来这不是天,而是地。是一个长着深蓝草叶,无边无际的原野。

  原野中央,一株老树茕茕独立,树身一半焦黑,一半青翠,立在地平线上象看尽轮回生死的风景。

  “小心点。”背后的人拥住她,在她耳边低语,那口气是分明的威胁而非关切,“这里的每一片草叶,都是一个幽之界。”

***

  太阳从西方落下。星星自原野上升起。卡罗列那峡谷的又一天过去了。

  小冷很不高兴,非常地不高兴。他沉着脸,盘腿坐在帐蓬里,狠狠地啃着馒头,好象它就是对面那位大美人。

  自称明雪公子的大美人一袭白衣,沉静而坚决地坐在某面分帐的门口,风姿幽然。绣着花字独号的绯色门帘将他衬得好象一幅平面画,举手投足,风情无限。

  不过平时美女俊男瞧得多了,耳濡目染,小冷对这等绝世罕有,千锤百炼的风姿也没太大感觉。连乐儿端上茶来时,都一脸平静。

  明雪公子是来找花晓求医的。他带了两样东西来。

  一盘珠宝。一枚令牌。

  珠宝是晶莹珍奇,令牌是南军军令。

  本着馆主对待钱财宁错杀不错放的原则,小冷礼貌地将之迎进帐来。正想溜走,却被美人拦住。

  他认定小冷就是花晓的某位夫君。扬言不等到花医师回来,绝不走开,也不让小冷走开。

  这就太横了。

  然而小冷摸不清花晓倒底在南军大帐做了什么,跟此位大美人又是什么关系。为何惹了个祸端过来,自己却迟迟不回。正因为这点疑惑,小冷一忍再忍,几次压抑住对这位美人洒出点什么粉的冲动。

  总有机会的。他告诉自已。

  峡谷在夜晚特别安静。然而当两边各驻有成千上万大军的时候,这种安静就染上了一层阴沉的色泽,如暴风雨前的空隙,显得格外沉闷。

  “您最好还是挪个地方。等会打起来,这里是要医治伤员的。小心可别弄脏了您的衣服。”

  晚饭已吃完很久。小冷借口配药,从美人身边经过,扔下一句。

  “不会。”美人淡淡地道,“你们不需要医治别人。千军之中,只要救一个人就足够。”

  “真强悍。想不到你还能支配北军的伤员。”

  美人眼里闪出些微讶异的光,在小冷背后打了一转。

  “不。我只要能支配你们就成。”

  “要是她出了事,一直回不来?”

  至少也要藏到你那个病号死之前。小冷恶毒地在心里补了一句。

  美人略一沉吟了:

  “我本来不想说。既然你问了……她要是今天回不来,明天这个世上就再没有花之医馆,包括医馆里的所有人。”

  小冷耸耸肩。倒也不准备反驳这句话。

  他家那位当家馆主,可一点也不比他更好说话。

  大地突然起了某种微妙而轰然的响动,象是隐约的万马奔腾而来。

  动手了?可先不说南军的实际首领还躺在病榻上,就说这时辰,离晶矿出井,两军争夺,也还差得很远。


第二部 第十五章

  风是清凉的,从树叶和树叶的空隙中传来。青翠的,枯黄的,大片大片的叶子在光影摇移里闪动,洒下碎玉般的梦幻光彩。

  森林之王。

  这是一棵树,又不止是一棵树。原野之上,树梢之外,仿佛有无尽的时间在此停亘。神秘,忧郁,却又充满不可言说的魅力。

  花晓几乎无法抵抗这种吸引。

  身体里属于植物的那部分叫嚣着要靠近,要贴上去。作为人的另一半则沉醉于那种古朴深韵。她将自己紧紧地缠绕到树上,手足化生的藤蔓枝梢甚至插进了枝干。那姿势,那神态,活脱脱就是一株成了精的茑萝,妖娆,诡丽,而迥乎俗世。

  幸好现场的两位观众都见多识广且对她知根知底。他们非但没露出任何异样表情,反而一左一右,分别跃上枝头,在她身旁两侧静静坐下。

  因为他们没防碍到她,所以树美人花晓也仅是浅浅一瞥,没表示反对。心里倒是在想,这场景可不正是美女与野兽的颠覆版本:野草与美男。

  然而,骨子里属野兽的还是那两位。

  没过多久,一个就搂住了她的腰,另一个好些,拿着采集到的莹果——花晓现在明白那果子的来历了——耐心地一粒一粒喂到她嘴里。明亮的光线散落在他们身上,映衬出一副俊男美女,气氛暧昧安宁,不食人间烟火般的画面。

  如果这是真相就好了。花晓闭上眼睛,尽量忽视两边的寒气暗涌,刀意凛凛。

  他们还没打起来,和将她撕成两片,大概是因为那件重要的,想让她知道的事情还没讲完吧。

  厉秋的声音轻柔而清晰地在耳边响起。

  或许每一个国家的开国之初都会有些秘辛。而在魔法世界里,这种秘辛通常都会和神魔传说扯上点关系。

  大齐国是信奉大地母神的国度。就算花晓这样的外来人,也曾听说过开国女皇是大地母神的化身。不过,厉秋现在说的事情,就属于众莫能知,冰山在海面以下的那部分了。

  这个世界上有无数种力量。可最古老也是最本源的力量,只有两种。

  混沌之力,秩序之力。

  万物由混沌中诞生,而在秩序中运行。与这两种力量对应的,就是混沌律,因果律。

  ——连神也无法违抗的至强准则。

  那一年,军星冲惑,大地震摇,人世乱象纷起,混沌之力得以集聚。大地母神自疚失职,遂转生为人,率领一群豪杰东征西战,定邦国,平乱世。她手创大齐国,以举国之威,加上借来的神木之力,将残余的混沌真气一并封印。

  花晓点了点头,表示理解:

  “我懂了。如果打个比方,大齐国土就是封印的壳,森林之王,这棵神树,则是封印的眼。当然,这个封印的确大了点,整个国家都用上了,不愧是大地母神,果然好大排场,好大手笔。”

  换而言之,所谓国家,只是一个守护封印的工具;所谓人民,也不过是在需要时,可以奉献的祭品。

  厉氏兄弟听着有点不对味。对视一眼,都明了这女人心里八成正在诽刺着什么。

  掐在腰上的手指一用力,厉冬面无表情地道:

  “不管怎样,总比混沌之力过强,毁天灭地,令世界回复至蒙昧本原要好。难道你更希望看到那个?”

  这可是老命题了。一条生命与无数生命的价值等量比。不过花晓耸耸肩,不准备和他们在这上面纠缠下去。

  “然后?”

厉秋轻轻抚摸花晓的长发,此时它正如缎子般倾泻在他腿上,色泽华丽,手感柔滑。

  或许是因为冷漠而高高在上的母亲的缘故,他从小就讨厌漂亮和妩媚的女人。

  但眼前这人是个例外。

  “所以女皇的传位才会如此慎重。它关系的不仅仅是一个国家,还有整个大陆。”

  “难怪会有这样奇怪的规定。一边宣扬什么强者为王,一边却要得到神殿的准许。”花晓眯了眯眼睛,不断流入体内的神木气息令她舒服之极,要是身边没有那两只就更完美了,“可以容我问一句,两位在神殿各司何职么?”

  厉氏兄弟不约而同地想,这女子实在太机警了。她真的是与植物合体吗,为什么更象是混进了狐狸的血液呢。

  抚摸长发的手指改成屈曲,在她头上轻敲一记。低沉的声音里带着笑意:

  “算你聪明。四卫主分任神殿的四大长老。这可是个秘密。”

  为何天下总有这么多的秘密。花晓叹了口气:

  “四卫名义上是守护女皇,实则是守护封印才对吧?否则,被你们全力守护着的女皇,哪有那么容易就死。”

  厉冬冷哼了一声:

  “她的几个女儿,没一个能通过神殿测试。本来她应该举行绵祭之礼,耐心等待下一位皇女出世的,她却偏要一意孤行,无视我们的警告,执意册封大皇女为太女。我们不动手,已算是极客气。”

  不动手的意思,是指不直接杀人,而非不干涉吧。难怪三皇女兵变如此顺利,花晓就不信其间没有神殿暗助之功。

  斜斜地瞥了厉冬一眼:

  “那么,你刺杀谢白云,又是为了什么?难道她也有意皇位?”

  不是不明白秘密不能多听。知道得越多,死得越快几乎是一个放之古今而不变的真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花晓闷闷地想,泥潭已经踩了一半,再不可能全身而退。那接下来只有一句话:置之死地而后生。

  眼波横流,宛若秋水。日光之下,不可方物。

  “她要是有本事改朝换代,那也罢了。但她不该动封印的主意。”

  厉冬冷冷回答。

  既然决定了要将秘密告诉她,那现在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这是公事。可是他心底却泛起一种奇异的感觉。首次向一个外人,一个喜欢的女人,透露出真实的身份,承担的重职。那种最私秘一面被分享,被接受的滋味柔缓绵长,是平生从未有过的舒适。

  厉冬原本并非多话之人,此刻却隐隐约约觉得,多说一句,似乎就能再接近她一分。

  花晓可不知道对方正在想些什么,仅是凝神倾听。

  说起来,谢白云倒的确是个人物。封印及相关资料数百年来均是绝密,这女人却不知从何而得知了一些传闻。外加女皇之外空悬三年,封印松动,混沌之力外泄,居然被她察觉出端倪。此次特意将战场引至卡罗列那峡谷,也就是当年的封印之地,明里是为了争夺晶石,暗中却布下禁阵,只望能伺机冲开封印,破除嫡脉龙血才能为皇的谕咒。

  说到这里,厉冬冷冷一笑,显然对这号称当世英豪的女子深为厌烦:

  “好一个自作聪明的女人。她只猜出了点皮毛,就敢任意妄为。我们既不能将实情相告,也只有暗杀以待了。”

  好吧,伏笔来了。花晓在心里暗道。

  瞧瞧这区别对待吧。谢白云何许人也,那是大齐国出了名的文武全才,手握重兵的大将军。连她无意中危害到封印,都得不到解释,只以冰冷的一剑作答,那么她,花晓,一个无权无势的小人物,又何德何能,得到他们的另眼相看呢。

  或者直接一点说,她的利用价值在哪里?

***

  结界内款款而谈,宾主甚欢时,地面上又是另一种景象。

  赭褐色的峡谷内,两股人马如长蛇一般,死死地纠缠厮杀在一起。

  微晓的天空下,马蹄声,喊杀声,夹着刀剑相击,浪潮般地交织在一起,此起彼伏。飞溅的鲜血在将明未明的岚色中深浓凄厉,掩映着尖叫惊呼,那色泽就象茶蘼开到末了,竟是如火如荼。

  小冷远远地掀开帐帘,看了片刻,复又将布帘放下。顾明雪原本以为这种惨烈多少会令他面色苍白一些,眼神里也会多点惶恐,可是没有。什么都没有。这个年少的,冷冷清清的神医大人的药童仍然一付漠然,什么都不在心上的表情,倒叫顾明雪微微一惊。

  这种神情似曾相识……倒仿佛,透着那个人的影子……


第二部 第十六章

  小冷走到一边,将黯淡如豆的油灯吹熄,整个帐蓬立刻陷入一片朦胧不清,似明非明的晨光中。

  顾明雪静静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或许是心里有了某种假设的缘故,越看越觉得透出某种熟识。比如小冷倒茶只倒七分满,末了习惯地放一朵白茉莉,忙完活会立即洗手,擦过手的布巾则整齐地挂在门后的墙上。

  这些多么象某人的习惯啊。还有,如果他没听错的话,刚才那孩子说了几个词,也是某人常用的口头禅。

  花夫人。那个绝色妖娆,行事莫测的女医者,真的会是早已死去的她吗?

  顾明雪的心脏猛地漏跳了几拍。

  试探地同小冷攀谈:

  “帐外就是兵戈之地,你不害怕?”

  “嗯,有点怕。”小冷正抱着一只罐子在研药,头也不抬,“今天的生意要是搞砸,她一定会剥了我的皮。”

  “这么凶?可我见你家主人知书达礼,举止温雅,倒是个慈悲心肠的好人呢。”

  小冷嗤地一声笑:

  “会咬人的狗不叫,你没听过么?”

  话虽刻薄,语气却趋于柔和,溢出一种微妙如丝,甘之如饴的气息。这缕气息极淡极薄,别人可能看不出来,但生性敏感,于情爱堆中反覆多年的明雪公子又怎会觉察不到。

  一方面惊诧于眼前这个药童的无礼,另一方面,心中突然象是被东西堵住,说不清什么感觉。

  他和她的关系一定很好。好到能随意地,甚至带点轻蔑地在外人面前评价主人。这种精神层面的接近,绝不是只有肉体关系的侍子能够做到。

  两情相悦,亲密无间吗……那是什么样的感受呢?顾明雪从未体会过。他和谢白云之间的爱情总是惊涛骇浪,患得患失的。即便在最甜蜜的时候,他们也不曾完全地,毫无保留地信任过对方。因为身份。他们都不仅仅只是自己,而是每做一件事,都可能会引发家族轩波或派系风云的掌权者。

  那个拾来的女子,可能是唯一能让明雪公子放下戒备的人。他不防备她,仅是因为她太弱,无论从哪方面看都伤害不了他分毫。而相反,他却随时可以将她打入深渊,轻松得甚至不需要动一根手指。后来时间长了,这种不戒备里又加进了几条理由,诸如她太懒散,太无知,等等,当然,也可能只是相处成了习惯。

  这些道理都是直到那女子死后,顾明雪才从莫名变长的日子里,慢慢体会出来的。当时的他并不知道,就算知道了也不会相信,只会付诸一笑。

  小冷仍在专注地,淡淡地研着药。顾明雪忽然觉得那种神色有点刺眼。还没等他开口,小冷反倒先扔了一句:

  “天亮了。你还要再等下去?”

***

  太阳快下山了。

  衣袂飘飘的女子换了个姿势,靠坐在树梢间,茫然眺望远方的落日。

  然而在深渊之界,即便日夜,也是交错杂乱的。天空的另一边,银色的月亮又大又圆,沉静地镶在云层里。女子澄澈晶莹的眼瞳里,同时倒映出红与银的两枚光点。

  一轮日,一盘月。

  一升一降,一起一落。

  复杂得就象她此刻面临的抉择。激进或勇退。上浮还是下沉。

时间退后一格。

  片刻前。

  厉秋的手柔柔地抚过花晓的肩,温和中透着某种炙热:

  “你瞧,我们的秘密你都知道了。就算有些来不及告诉你,你也可以随时来问,我们,绝不隐瞒。”

  这手势,这口吻,竟令花晓机伶伶打了个寒战。一只狼张罗着给一只羊拜年是何等感觉,花晓现在已可想知。

  温情脉脉固然是一种美丽,却实在不是每个人都能消受得起。

  更诡异的是厉冬居然也适时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花晓看看这个,再瞧瞧那个,有心摆出个高深莫测的微笑,倒底在四道炯炯的目光下败功。

  讷讷道:

  “那岂非代表你们随时可以杀人灭口,都不需要理由。”

  两人都是一怔。随即厉秋微微一笑,如沐春风:

  “为了公平,你也可以将秘密告诉我们。例如……”声音突然压得极低,近至耳侧,“……你喜欢什么样的地方,什么样的姿势……”

  花晓一下子呛咳了起来。

  在没有准备的时候,听到出其不意的调戏,任谁都会噎上一噎。

  大逆不道啊大逆不道。

  大齐国的女子都是怎么做的?花晓努力回忆着那一票英飒娘子们的作风,却无奈地发现,怎么也不能学到她们那样,若无其事地回搂过去,勾起男子的脸,顺水推舟地轻薄回去。

  喏,这就是差距。

  过于教化有时真是一件悲哀的事。花晓叹了口气,深恨自己为何不是从原始人的时代穿来。

  “算了。”汁液已经吸足,推开纠缠的手臂,花晓略略坐起一些,懒懒一笑,“在当世最强大的黑魔法师面前,我还有什么秘密可言。就象我的来历,纵然我从没说过,难道你就当真一点没看过么?”

  厉秋对于花晓的态度,从来都有点狂放肆意的味道,与大齐国任何男子对待女子的神色都不相同。花晓也不是笨蛋,时间长了,便也隐约明白,这人大约是知晓了点什么,才会不加收敛,在她面前展开最霸道的本色——那是他的本色,也是她所习惯的,男子强势的方式。

  “那时你还是陌生人。”厉秋也不遮掩,轻轻一笑,大大方方地承认,“我自然要留心一二。可惜你的体质特殊,我也看不到多少。如果你愿意直接告诉我,我会很喜欢。”

  花晓没有说话——的确是无语到极点了——直接给了他一脚,踹下树去。当然,厉卫主何许人也,随即又轻飘飘地飞回原处,笑吟吟地看向花晓。这次笑意居然还上了眼内。

  “说正事。”

  一旁的厉冬淡淡地道出三个字,打断了两人的眉眼官司。手腕却一紧,将花晓直接拉到怀里,箍住不放。

  “也好。”厉秋笑了笑,看向花晓,“你知不知道,你身上有种特殊的能力?”

  似乎当日教她魔法时,那具白骨塔灵也说过类似的话,但并未深谈。花晓本身是个能懒便懒的主,学魔法也未见得有多勤快,自然更不会主动询问学习。一师一徒随随便便,居然也将木系魔法大致传授完毕,这不可不算是教学史上的一个奇迹。

  什么能力?花晓用眼神如此询问。

  “原来的你没有任何魔法气息,却能将三流卷轴念得比二级法术还纯正。”厉秋有点感慨,“上古禁咒对你来说好象就是首儿歌。我一直不明白这是为什么,直到那天,你施放出森林之王——”

  “神树的气息也为之流动。”厉冬冷冷地接道,眼里闪动着复杂的情绪,“平衡之力。你竟然有神性。”

  “见它的鬼。”花晓突然地,莫名其妙地烦躁,不愿再听下去,仿佛这样就可避开一场接踵而至的风雨,“你们倒底想要我做什么?用最简单的句子告诉我。别说那些我听不懂,也不想懂的东西。”

  “好吧。最简单。”厉秋抬起花晓的下巴,迫她看进他的眼睛里。那眼神深邃清冷,又透出隐隐的热力,“考虑一下齐国的女皇之位。”

  “你疯了。”花晓冷静地告诉他。

  可厉秋的目光只有更炙烈:

  “是的,这条路危险艰难,还一点也不称你的心意,但是,你适合。小花儿,难道你从来没想尝试过,一个高不可及的挑战?”


第二部 第十七章

  人的一生中总有许多选择。有时候即便感到厌倦,想躲得远远,命运仍然会借旁人之手,将它扔到你面前。

  女皇。

  多么遥远的名词。

  花晓发誓自己这一辈子,不,几辈子都没想过要应聘这个职务。

  “你们的意思是,要我去坐那个位子,每天上朝,听一堆废话,操劳各种各样的烦心事,就算到晚上还得批改奏折不能睡?”花晓皱起眉,一五一十地列出她所知的帝皇要干的活,“没有假期,没有年休,睡个懒觉都要被说三道四,还有,”端丽妩媚的凤眼眯起,扫向两人,“私生活方面,我还得娶一大堆不知所谓的男人,充当后宫。你们真想要我这么做?”

  就不信他们对这句话没反应。

  厉秋眼里掠过一丝戾气,随即隐没:

  “娶他们有时只是局势需要。你若不喜欢,可以不碰他们。”

  那些可怜的孩子。花晓不赞成地摇摇头,却也知道,她是无法同他们奢谈什么叫民主,什么叫每个人都有幸福的权利。在帝王制的国度,这些话连她自己听起来都象在扯淡。

  “我没有皇室血脉,不足以取信天下人。”

  “我们会为你安排。”

  ……

  一番你来我往的对话后,花晓按住额角,深觉头大无比。厉秋则越发好整以暇,口才灵便,风度卓绝。

  “……我们都知道这场战争跟你没有关系,甚至这个国家怎样,你也不关心。但你却是唯一能提早结束战争的人选。如果那些死去的人尚不足以令你改变主意,那么,想想活着的人。”

  花晓有点烦躁。

  “如果可能,我当然希望战争停止,人人安居乐业。可是,这为什么就成了我的责任?我根本只是一介平民,负担不起如此沉重的东西。”

  “因为你的神性。”厉秋答得言简意赅。

  天,又是这破玩意儿。而她甚至连这东西是什么都没弄清楚。更不知道它哪天会突然离去。

  基本上,花晓对于神迹云云,并不信任。对于随之而来的各种好处,也同样抱持冷眼旁观之态。

  “好吧。让我考虑一下。”

  最后,花晓只能如是道。

  四周忽地静了下来。只剩树叶细碎的沙沙声,在风里徘徊。

  厉氏兄弟遥遥地瞧着她在草原上漫步的身影,眼神同样幽微复杂。

  也不知过了多久,杀手卫主突然开口:

  “如果她不同意,不要阻拦我。”

  “不行。这需要她自愿。女皇之位无法依靠胁迫完成。”

  “也许她只是缺少一个推力。而且,她吃威胁这套。”

  这倒是真的。厉秋也不得不承认,在大多数时候,这女人的确是见风使舵的典型。她从来不跟情势作对,也不和自己过不去。然而这并非全部。当他曾经确信她已在掌控中时,她却激烈到甘愿粉身碎骨,令人难以置信。

  厉秋默然片刻,淡淡道:

  “希望真是这样。”

  从来只会拔刃相向的两兄弟终于在某件事上达成了统一。关于这个谜一样的女人。毫无疑问,这种统一是暂时而脆弱的,很可能在下一刻就被砸得粉碎,但至少这一刻,他们都同时望向那道身影,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同我们一起。

  黑暗如此深如此浓,而寂廖冷清的岁月,他们都已经过得太久。

****

面前是一望无际的,碧蓝如海的草地。后面则是两双炯炯的眼神。

  针刺样的灼烈。如果目光也可以化为实质的话,花晓想,她的背一定早就被刺穿几个大洞了。

  当然,她不是没注意到,注视之中,某位一流的暗杀者正紧紧按着他的剑柄。说起来,这把剑倒也不算是花晓的初识了。花晓叹了口气,实在不想再体验一次白刃穿体的感觉。暗暗揣度了片刻,还是没有能在单打独斗中赢过厉冬的把握。

  好吧,那就继续做一个文明人。尽管她这时很想手挥长鞭,大开杀戒。

  谈判的要诀是什么,按身经百战花晓大人的理解,精髓只有一个字,拖。

  转过身,露出一个和蔼笑容,正要说话,身子突然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定睛细看,原来是脚下的大地摇了一摇。

  紧接着又是一下。

  之后就是震荡不停,宛如大海忽起波澜,左右不定。

  见鬼,被封印的结界里也有天灾?

  花晓大为讶异,身体却在第一刻被厉秋挽住,也不知用了什么法术,腾身而起,稳稳地飞至半空。

  厉秋的手臂将她箍得很紧,盯着下方,目光里有一丝凝重。

  花晓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震惊地发现,就在他们身后不远,地面宛如被刀劈开,裂开了长长的一道裂隙。

  裂隙中黑气蒸腾缭绕,中央隐隐约约围着一件物事。间隔太远,花晓看不清它的具体轮廓,却能看到厉冬身如疾风,剑似骤雨,正在与这件物事迅速过招。

  “那是什么?”花晓忍不住问道。

  厉秋脸色阴沉,并不作答,片刻后,右手探出,飞快在空中划了道金光闪闪的咒文,向黑气中的物事拍下。

  黑雾愈加浓重。兵器交击的叮当声不绝于耳,想是厉冬与之的对招更加激烈。

  花晓睁大眼睛,伸头去看,努力想瞧清那是什么,腰上一紧,立刻又被人拉了回去。

  耳边传来一声叹息:

  “离它远点。”

  “除非你告诉我那是什么东西。”

  “科氏战甲。两百多年前,一个技艺精湛的制匠师为了她的爱人打造出的玩意儿。”厉秋缓缓而道,“很不幸的是,她为了获得力量,不惜以身犯禁,将盔甲放至混沌魔气中炼化。之后她如愿以偿——她创造了一个强大而邪恶的东西,强到连她也无法控制。它令穿上它的人所向披靡,战无不胜,却也令他们再也回不到人间,成为盔甲的战奴,不停厮杀,至死方休。”

  是它!

  随着厉秋的叙述,以及黑烟不断变幻带来的各种间隙,花晓渐渐看出那物事的外表。

  雪亮的面具,雪亮的长剑,与她梦里所见如出一辙。

  似乎觉察到她的目光,面具也同时向她望来。这一瞬间,花晓惊憟地发现,那种被盯住的,刻意遗忘的恐怖感觉又回来了,并且如此明晰,仿佛下一刻,她就要被吸附到那古怪的物事之中,再也无法自拔。

  “你怎么了?”

  耳畔传来厉秋略带灼急的询问。花晓定了定神,这才发现自己已然满头大汗,四肢冰冷。


第二部 第十八章

  那是一种被野兽盯上的感觉。不,不仅如此。它更加深沉,缥渺,还带着某种久远的宿命感。

  一定是错觉。花晓甩了甩头。

  她不知道如何跟厉秋解释这种感受,更不知道是否该同他解释。这个时刻她在他怀里,能清晰地感受到他坚实的胸膛和有力的保护,一瞬间,她几乎就想信任他,将一切焦虑和恐惧全盘倾泄了。但在心底某个微妙的深处,一个声音在冷冷地说,人类皆不可信,政客尤为无情。

  “没什么。我只是吓了一跳。”花晓回过神,说出一半事实,“它看我的样子好象跟我有仇。可我不记得曾得罪过它。”

  厉秋的面色微微一变。

  花晓没有留意到这个细节,她的注意力全被下方的对战吸引了过去。厉冬身手仍一如既往地敏捷犀利,迅若闪电,但与他对战的魔甲却仿佛拥有源源不断的魔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这是个很糟糕的对局,毫无公正性可言。时间一长,厉冬非输不可。而在这样的争斗中,输,就意味着死亡。

  花晓突然发现自己正在为那个脾气极坏,又时时对她滥用武力的孩子担心。也许只有一点点。但她的确是不想看到他就这么死掉。

  不由自主地看向厉秋。他应该有办法的吧。也应该会出手的吧。虽然他们是关系极坏的兄弟。

  厉秋迎上那对盈盈的双眸,微微一笑。

  这一刹那他心中有着莫名的酸涩。不希望厉冬死是吗。如果这双美眸里不自觉流露出的期待,是为自己……不,她不会在意他的。

  厉秋心中一直都很清楚,比起深沉而莫测的自己来,莽撞和暴躁的厉冬,反而更能得到她的信任。

  “来,吻我一下,在我送走你之前。”以一种低沉的,甜蜜的音调在她耳畔轻语,小心地不让她察觉出那之下的悲哀,“出去后立刻离开这里,走得越远越好,等我们解决完这里的事,会来找你。”

  花晓耸了耸肩:

  “好啊。不过,先赊帐吧。等你找到我,这个吻再兑现。”

  这究竟是句推脱之语,还是激励之辞?她对他倒底是无情,还是也有那么一点点的关心?厉秋这个洞察人心的黑魔法高手,面对花晓似有似无,狡黠妩媚的微笑,一时间竟也分辨不清了。

  但不管如何,她至少对他作了下回见面的邀请。

  “那么,一言为定。”

  厉秋咬了咬她的耳朵,轻笑。

  随即双掌在她背后一击,将她远远地击了出去。瞧着那身影与幻蓝色的光芒交相融合,转瞬不见,厉秋的唇边勾起一缕空山寂寞的微笑。

  缘份这东西,什么时候来,什么时候离开……如果……能够再重逢……

***

  这究竟是哪里?才被莫名其妙传送出来的花晓忍住眩晕,向四周看过去。

  岩壁险峻如刀,赭红色的大地上,呐喊厮杀,交缠在一起的人马,看到另一侧时,花晓的眼睛不由亮起来。

  花字招牌迎风招展,八角牛皮帐蓬朴实又可爱,那不正是自己的流动医馆,战地小窝么。

  厉秋还真够意思,知道她的心思,直接将她送回了战场。

  等等。

  花晓忽然止步。

  厉秋说过什么来着。一出去就立刻离开此地,越远越好。

  花晓眯起眼,出了会神。

***

牛皮帐蓬里的气氛有点僵硬。

  天已经亮了。不该打的仗打了起来,可该回来的人还没出现。

  顾明雪牵念着昏迷在床的谢白云,固然焦急不已,小冷想到一个大活人大刺刺地坐在当门口,赶也赶不走,很是妨碍做生意,也更加不耐。

  正当两人相对无言,相看两相烦之际,帐帘突地掀起,一道身影如风般旋进。

  “小冷,去叫他们起来,收拾东西。我们马上就走。”

  来人冲进自己的小间,一边自顾自打包行李,一边头也不回,如是吩咐。

  小冷哑然。

  这女人发什么疯。明明为这个日子忙东忙西,准备了这么久,摩拳擦掌想要大干一番,怎么出去了一晚,回来就转成这付德性。

  还好喊人的事不用他去做。乐儿他们早就起了,花晓这一句,隔着帐幕自然也都听在耳里。他们都习惯了唯夫人之命是从,虽然心里头隐约奇怪,手底下倒全不慢,迅速拾掇起来。

  小冷叹了口气,拢起才磨好的药粉,收进怀里:

  “出什么事了,山要崩了吗?”

  “差不多吧。”花晓的用具相当简单,三两下便打包完毕,她直起腰,挑起门帘,走了出来,“也可能是别的。奇怪,你怎么会知道?”

  “我猜的。”小冷不屑地撇了下唇角,“除开这个,我想不出天底下还有什么能令你放弃赚钱的机会。”

  “知我者,小冷也。”花晓也不生气,笑咪咪地回了句,抬眼看见顾明雪,笑意更深,“咦,明雪公子怎会在此地?难道是谢白云死了,你想改嫁于我不成?可惜敝馆简陋,万万承不起公子仙驾,公子还是请快快离开吧。”

  花晓行事虽多怪异,却从不涉及风月。素来只有馆内外众家男儿眼波明着暗着递与她,而她漠然不受的。主动出言调戏旁人,这还是破天荒地第一次。

  帐内外多少双耳朵一齐竖了起来,专心要听那人如何回答。

  顾明雪却仿似未曾听见一般,既不惊怒,也不羞恨,平静地道:

  “求夫人去救白云一救。若能救活她,明雪甘愿与夫人为奴为婢,永不反悔。”

  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花晓自己。

  清醒过来后,花晓摸了摸鼻子,心想,这可好嘛,再说下去,自己真成杨白劳了。

  冷冷地向外走去:

  “我要是你,就赶快带着她挪个地方。若是连尸首都没了,想为奴为婢,这倒也有点儿难。”

  花晓走出帐外,运足目力,向峡谷中央望去。

  朝阳初起。雾蔼沉沉。原先矿井的出口处成了主战场所在。

  两方各派出大约千人的先锋队,正以如虹气势,捉对儿搅在一起撕杀,战况相当激烈。

  立在后方的魔法师们多数还没参战,但火球,闪电,水箭……种种攻击系的魔法光芒,已开始在战场上空穿梭闪亮。

  这架势,任谁都看得出,一场更大规模的战斗迫在眉睫,

  天空阴晦不雨,整个峡谷都充满了残酷的死亡味道,这味道令花晓皱了皱眉,仿佛已看见死神展开它的黑色翅翼,喃喃道:

  “多么新鲜的液体哪……要是全都突然消失,有点可惜不是……”

  身后的帐蓬已开始拆卸,所有的人都走了出来。小冷站到花晓身边,瞧了会儿,评价道:

  “两方的指挥官都没睡醒。要么就是他们的军队全是新兵。你看,他们还没开打多久,各自的阵型都已经乱成一片了。”

  冷兵器时代,这阵型二字大概是个非常重要的东西。对军事一窍不通的花晓努力在脑中搜索各种相关记忆。要不为何中国古代有长蛇阵,雁阵,天门阵,而西方有希腊方阵,罗马方阵等等呢。

  虽然不知道这个时空会有什么样的阵型存在,但可以肯定的是,前方正在激战的那两堆人马,完全失去了规律的形态,仅是以最原始的方式绞杀在一起。

  这是最可怕的。失控的战斗,就象海面上的一个旋涡。而这个旋涡能将周围所有东西一并卷入,吞噬下去。

  花晓一手托着下巴,手指轻敲数下,若有所思地问道:

  “你说,我要是跳到空中,喊一句大家快撤,有几个人能听?”

  “一个都没有。”顾明雪走到花晓面前,定定地看了她片刻,轻声道,“我会去将白云带出来,也会告诉她身边的人一并离开。但别的人……两军对战,军纪森严,却是谁也无能为力。你还是先走吧,我随后就到。”

  不等她回答,白衣翩然,跃上一旁亦是银白如雪的骏马,催缰扬鞭,转瞬便去得远了。

  花晓抖了一下。

  被一个毒蝎公子外加一个植物人缠上的感觉……实在太过可怕。也许这件事完结后,她应该认真地考虑一下怎样逃之夭夭。

  不过,那是以后的事了。

  凝望前方,头也不回地道:

  “小冷,你带他们先走吧。别回镇上,一直往东,到白草林入口等我。”

  小冷沉默片刻,淡淡道:

  “难道你不知道,他们这些人,都已将有生之涯奉献给战神,立誓死也要死在沙场之上吗?你若想去救他们,除了搭上你一条命外,我瞧不出还能有任何好处。”

  小冷终究是能猜到她要做什么的。花晓心里五味杂陈。这个同事兼下属,毒舌而灵醒的年轻人啊。

  拍了拍他的肩,长叹一口气:

  “不浪费是一种美德。我只是不想暴殄天物而已。你放心,我这么胆小,自然是有把握死不了,才敢留下的。”

  小冷挑了挑眉:

  “你能确定?”

  “对。”

  花晓答得很是诚恳。小冷凝注她半晌,突然往她手中塞了个小瓶,转身大步走开。

  东西全都打完包,装上了马车。乐儿眼睛红红的,象是随时都能哭出来。

  小冷看了花晓最后一眼,什么都没说,扬起一鞭,率着马车上路。

  记住你说的话。

  小冷没有说出来而写在眼里的,是这么一句。也许还有别的一些,隐约不清的,深深的东西。花晓看懂了,却无法回答。

  转过头,深吸一口气,望向混乱的峡谷中央。好吧,我来了。


第二部 第十九章

  太阳已经升了起来,照在峡谷内密密匝匝如撒豆般铺开的数万大军身上。远远看去,刀枪林立,旗帜逶迤,盔甲闪闪发亮如一片光之海。

  而中间浴血混战厮杀成一团的前军,就象海面上动荡不定的涟渏。

  于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恰如探囊取物。

  花晓注视着矿井出口,突然想到了这么一句。

  可惜她只是个木系魔法师而非暗杀者。要是她能有这等能力,现在似乎就不用盘算来盘算去,等待又等待了。

  花晓的目标是那辆装满晶矿的小小矿车。

  此时的它就象一粒小小的核仁,被一层层的,军队组成的坚硬外壳裹住,不起眼的紧。然而同时,这粒核仁又是无比珍贵的,无论谁想要接近它哪怕一步,都得付出鲜血甚至死亡为代价。

  当然,这仅是在地上。

  看不见的地面之下,花晓正放出魔力,化作无数道根须,于泥土中迅速地,悄无声息地潜行。

  木系魔法虽然威力乏善可陈,在掩饰踪迹方面,却有着天生的隐藏性。

  大地深处传来隐约的,颤抖似的轰鸣。这轰鸣极其轻微,但瞒不过如游丝般纤细敏锐的魔法须根。

  这就是厉秋要她离开的原因么。来得这样快。

  花晓皱了皱眉,心里有些莫名的不安。

  通道张开,放出所有的魔法能量,不再有所保留。

  风驰电掣一般,魔法根须很快进入了被术法障壁保护着的,以晶矿为中心的圆形区域。这时它放慢了进度,以一种谨慎的,不触动外壁的蠕动向前伸展。

  花晓小心地驾驭着那一缕缕细丝般的力量。它们本是异类,现在却成为她身体的一部分。这种感觉相当奇特,又有点象一个婴儿正学着挪步,充满微妙的茫然和喜悦。

  根须找到了它的目标。

  它停了下来,静静等待。如果有剖面,就可以看见,在它上方不到一尺的距离,停着矿车的四只铁轮。

  该来的总是会来。花晓顿了一顿,一直握紧的手掌终于松开。

  “……打开最深厚的回忆,如同最古老的牵绊。去吧。生长之根。”

  绿色的藤蔓破土而出,顶着矿车,以飞快的速度向上伸展,转眼就从一根小豆芽,变成一株参天大树。

  花晓鼻尖上有细细的汗渗了出来。

  正在厮杀的人群发出了几声惊呼。更多人的目光投了过来。还好,一群人都在怔愣之中,尚且没人想到要做什么。

  这真是一种侥幸。

  花晓不动声色,终于找到最恰当的时机,念诵咒语,开启传送门。

  藤蔓聚成的巨树顶上白光大盛,猛地一闪。

  事先装置好的传送卷轴发挥了作用。将树顶的晶矿连同矿车一起召唤过来,装进空间袋。

  愤怒的呼喊声四起。已有不少战士反应过来,出了什么事。

  花晓以最快的速度收回根须,却仍是来不及。几道刀锋剑刃同时劈中树身。若换作寻常时刻,花晓倒也不在乎这点伤害,可此时她全部的能量都凝聚在树干之中,重击之下,竟是痛彻骨髓,浑身都颤抖了起来。

  拉过缰绳,以一种既不优美也不洒脱的姿势跃上马,花晓回瞥一眼,扬鞭而去。

  毫无意外地,身后有马蹄声响了起来。起先仍是零零落落,渐渐就变得杂乱纷繁,最后竟成了大地都为之颤动,惊雷一般的鸣响。

  两军的人马都追过来了吧。花晓暗自猜忖。

  松了口气,冷冷一笑,顺带恭喜自己,终于完成了这件愚蠢而危险,却又是自愿去做的事情:

  为救一群马蜂而去捅掉马蜂窝。

  风声在耳边飞掠。初升的阳光如金丝般照耀在身上。花晓策马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奔驰。

  如果没有后面跟着的千军万马,没有该死的灾祸,这会是件多么怡人的赏心乐事。

  可是大地的震动已到了连动物都能感受到的地步。无数的野兽从藏身的洞穴窜出,漫山遍野地狂奔,鸟群也一齐惊飞,扑簌簌的翅翼展开竟连日光也阴暗上几分。

  灾难的阴影慢慢地笼罩上来。就算是追杀在后的军队,也感觉出了那一丝不祥的气息。

  于是呐喊声更响,马蹄声更疾。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轰然巨响,伴随着无数道惊呼惨叫向前隐隐传来。

  花晓咬住唇,没有回头。她知道出了什么事。

  地面开始塌陷了。

  沙石飞扬,尘土漫天,比最厚的乌云还要黑上几分。适才还明亮的阳光已被遮盖得剩不下几丝,天地间只余一片阴翳,冰冷而无情。

  花晓在一片幂幂中奔驰,身前身后,所有的声响和事物都退成模糊一片,似远似近,若即若离。

  什么是生,什么是死,什么是相聚,什么是别离。全都揉合在一起,混沌空茫,再也无法分辨。

  座下马匹突然痛嘶一声,倒了下去。

  花晓一惊,身体却自然而然跃至空中,如一根柳絮般,随风轻落。

  “身手不错。”

  伴随着带笑的语声,一道巨大的黑影自眼前闪过。随即手臂一紧,花晓被拎至一件温软的物事上。

  依稀熟识的感觉……花晓猛一抬头,果然对上一双并非陌生的眼。

  苍绿的眼眸中有着惊艳,有着好奇,更多的是不露于形色的威严审视。

  “你是谁?跟月光有什么关系?”

  这个人,倒还是老样子。

  花晓不自禁地微笑,笑容中有发自内心的欢喜。摸了摸身下温暖的羽毛,轻声道:

  “小月光,谢谢你来救我。”


第二部 第二十章 逃生

  大地翻涌,山体崩塌,乱石象迸飞的流火弹那样在空中横冲直撞。气流掀起了杂乱的,失控的旋涡,每一簇都是一波能致人于死的小风暴。

  原来天威就是这样。恐怖且无能为力。

  花晓伏坐在月光背上,面色微微苍白。银色狮鹫的敏捷加上最坚固的魔法障壁,令这一小方空间成为不受侵害的安全区域。但那过于迅速,以及忽上忽下的飞翔方式仍令她脑中晕眩,几乎昏倒。

  “手不要抓这么紧,它会觉得难受。”

  狮鹫背上唯一的同伴及时提醒她。花晓回过神,这才发现自己将缰绳揪得太紧,月光正在很不习惯地扭动着脖颈。

  连忙松开十指:

  “抱歉,我的飞行经验少得可怜。”

  “你到底是谁?”

  男子又一次重复了这个问题。

  昏暗和掠动的光影中看不清他的表情,却可以感觉到那种迫面而来的威压,以及目光中的不容抗拒。

  本来花晓也没打算瞒他。但这种口气,她很不喜欢。

  “我以为现在并不是寒喧的好时候。”花晓头也不回地往下望。

  卡罗列那峡谷已经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深不见底,仍在崩塌中的大洞。很多人就这样被吞没进去,灭顶之前甚至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呼。更多人却活了下来,因为追赶花晓。如今,他们已不再有追捕任何人的想法,正纷纷向前狂驰中。

  也有些人和他们一样,选择了往空中逃离。大多数魔法师都在此列。浮空术和飞行术都是最基础的魔法,没理由想不到。

  然而逃至空中并不能就代表安然无事。气流混乱就象海底的旋涡,不时有人被扯进地洞,撕成碎片,或被交错迸飞的岩石击中。鲜血仍不停在蔓延,艳红的颜色仿佛花瓣四舞,是天地间最凄厉而悲伤的点缀。

  花晓缓缓地抬起手。

  “你想做什么?救人?”男人敏锐地察觉出她的意图,指出一点,“除非你在结界之外,否则,你的法术要么无效,要么会将保护障壁撕裂。”

  而且他不觉得会有什么魔法能帮得了他们。

  花晓淡淡瞥了他一眼,突然向上跃起,脱离了障壁层。狂风立刻啸叫着将她包绕在内,卷起抛下。花晓借微薄的飞空术卷轴,勉强稳住身体,整个人却仍如浮在狂风中的树叶,衣袂飘飘,长发纷扬飞舞。

  男人很少为什么事吃惊,此刻却被花晓近乎自杀式的举动吓了一跳。然而接下来的事更令他目瞪口呆。

  花晓抬手,往空中射出一道罗网。那网与捕鸟的猎网样式相仿,只是更大了数倍。它的作用也与之类似,只不过捕的不是鸟,而是大大小小的石块。

  男人惊讶地看着它将前方范围所及内,乱七八糟的杂物全都网住,最后变成一面巨大的,结结实实的平台,漂浮在空中。

  转眼再看花晓,却发现她已被机簧反推力猛地震开,向后飞坠,眼看撞入一堆乱石群中。

  银光闪烁,月光银狮鹫毫不犹豫地展翼掠去,以身为障,撞开诸多岩石,将花晓护于背后。狮鹫背上的男子也适时伸手,迅速将花晓扯进保护层。

  “咳……咳……谢谢……”

  花晓的模样有些狼狈。衣衫被划开七八道裂口,肌肤上沙石混合着鲜血,脏乱不堪,配着纠结的长发,简直象是在垃圾堆里打了个滚回来。面色也惨白如纸。男子瞧着她嘴角的血迹和摇摇欲坠的身形,几度以为她会晕倒,正犹豫着要不要将她抱进怀里,花晓却拉住缰绳坐稳,将两人的距离略略拉开。

  男子愣了一下,心里升起一股奇异的感觉。

  “你倒底是谁?”

  能劳驾英雄苍狼王陛下再三询问,这还真是个无上的荣幸哪。

  回眸而视,花晓苍白如玉的脸上浅浅露出一个微笑:

  “花晓•弗朗西丝,见过路杰斯陛下。”

***

  再大的灾祸都有一个范围。

  月光展翅如闪电,终于飞离了风暴圈,停落在一座小山包的顶上。这里也受到了灾乱的影响,但相对而言,仍是静谧和安全的。

  路杰斯负手而立,向下俯瞰。耳边传来衣衫的悉索声和微微的呼痛声,那声音多少令他有点烦乱。或许是因为难得提出要替人包扎伤口,却被拒绝的缘故吧。

  堂堂一国之王,几时吃过这样的闭门羹,而且还是三番五次。

  这个唯利是图,奸诈狡滑的女人竟然变了个模样。但行事还是那么古怪和出人意料。

  路杰斯亲眼看见那张罗网变成平台,之后又停留在空中,不少魔法师靠了过去,为它施加保护壁,结界和推行力,俨然将它变成了一个短暂的空中庇护所,挽救下更多的生命。

  这法子很简单,却也很有效。魔法师们最头疼的不是面对山崩地裂,而是在这之前,没有时间给他们唱咏出各种长长的魔法。花晓的空中罗网,提供给他们的就是这么一个脆弱却必需的平台。

  路杰斯怀疑整个大陆,除了她还有几个人能想到这种奇怪的点子。

  “你很了不起。”他直言道,“我第一次看到魔法可以这样精妙地使用。”

  “您过奖了。”花晓心不在焉地抬起头,没有在路杰斯脸上看到讽刺的痕迹,低下头又继续上药,“那本来是给我自己准备的。您也知道,我不会武技,魔法又不熟,要在这个乱世里活下去,平时自然要考虑得多一点。所谓未雨绸缪,有备无患。”

  “未雨绸缪,有备无患……”路杰斯咀嚼着这八个字,忽然问道,“你发射罗网,用的是什么东西?”

  罗网上带有魔法,但发射罗网只是一瞬。那只能是机括之力而非法术之功。

  就知道他会这么问。花晓摘下改造过的腕镯扔了过去,心绪却仍停留在那片毁天灭地的灾难之中。

  她猜到带有混沌魔气的科氏战甲不好对付。事实上她也很乐意借它来脱离那两兄弟的掌控。但花晓从未想过他们的战斗会引发如此强烈的毁灭,更没想到,他们也有可能在这一战中,两败俱伤,灰飞烟灭。

  花晓发现胸口有点闷。她承认自己并不想看到他们死。


第二部 第二十一章

  路杰斯很有兴趣地翻看着手中的小玩意儿。

  它并不大,看起来象是精铁制成,以叶形相连,整齐地叠成一只宽边镯的模样。路杰斯逐一拉动机括,针箭,毒粉,细而结实的绳索,以及几样古怪的,辨不清用途的小东西,分别从不同的叶片中发射出来。

  太有意思了。并且,这具机簧虽小,张力却相当强劲。如果仿照它的构造,增大体积,装上利箭……同样是武器爱好者的苍狼王陛下凝神沉思着改良的可能。

  花晓从漫无边际的思索中回过神,一抬头瞧见路杰斯骤亮的眼眸,立刻猜出对方正在想些什么。

  机弩么……那的确是个征战的好东西。

  花晓苦笑了一下。

  很久以前,她曾经喜欢打一款叫作帝国时代的PC游戏。而且热衷于用一只作弊造出来的激光兵,去扫平别国大群大群的骑兵和僧侣。

  但那不是现实。

  当她落到这个时代,接触到这些活生生的人。看到他们有他们的魔法,有他们的历史,习俗,执着和生命轨迹。她就知道,她从来无权改变什么。

  静静地,当一个安静生活,心平气和的旁观者,是她最好的选择。

  可路杰斯跟顾明雪终究是不同的。

  对于她一时兴起,为了防身而打造出来的利器,顾明雪只会觉得那很别致好玩;然而有英雄之名又为君王的路杰斯却能透过花巧的表象,一眼看穿它的真正用途——更有效的杀戮。

  好吧。花晓漠然地想,至少她可以自我安慰一下,那只是改良弩,而非精制火枪。

  “你饿了吗?”

  出乎花晓意料,路杰斯放下宽镯后,并没追问她有关种种,反而很体贴地道出这么一句。

  花晓抬头看看天。天色黯淡,太阳已经移到偏西,几抹晚霞横在天际,不知不觉中,竟然将近黄昏了。

  这一天过得这么快。花晓有点吃惊。

  “这是混沌魔法的缘故。”象是看出她的疑惑,路杰斯温和地向她解释,“混沌的本意,就包含了时间的错移。虽然我不知刚才那场灾难因何发生,可我能感到混沌之力的气息。”

  花晓的心微微一动。

  混沌魔法么……但随即她就止住了细想下去的念头。很显然,这种复杂而近神的,连厉秋他们都无法掌控的力量,光凭她现在,是决计理不清楚的。

  或许是之前饱食莹果的原因,花晓此刻倒没觉出饿。要说真有什么,那也是四肢绵软,魔力被耗尽后的虚弱占了上风。

  如果月光还在身边,没有被路杰斯派出去送信,她一定会要求先行告退……可是现在,花晓不用转头四顾,也知道,自己这刻,除了依靠面前这位男子,是再没有别的法子离开了。

  “谢谢陛下关心,我并不饿。”

  路杰斯似乎将这句话看成了淑女们普遍会用的谦让之辞,并不在意,微笑道:

  “总还是要吃一点的。你会生火吗?我去打只野兽来烤。”

  “哦,好。”

  花晓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

  她讨厌火。不过这个现在并不重要。忍一忍也是可以的。

  更让她心悬的是那场大战的结果,小冷他们的安危,以及到底还有多少人活了下来。无论如何,君王的耳目总比常人灵敏些。花晓想,也许这位突如其来出现在此地,高深莫测的苍狼王陛下能告诉她点什么。

  火堆架了起来。被树枝串起烧烤的鹿腿发出滋滋的声响,香味扑鼻诱人。

  “你今天很累了吧,不嫌手艺差的话,多吃点。”

  路杰斯又撕了一块新烤好的肉递过来,关怀之意,溢于言表。

  “谢谢。”花晓远远地坐在一边,火光照不清她的脸,只能模糊看出一个轮廓,“陛下的手艺很好。何况,能吃到陛下烤的肉,这是我的荣幸。”

  路杰斯皱起眉,声音依然温和:

  “为什么突然生份起来?我记得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

  “那是因为,”暗影处似乎发出一声模糊的叹息,“陛下先选择做个绅士啊。”

  山林,篝火,传奇般的男子。要是换个时空,或者,即便上溯到三年前也好,这样的氛围一定会令人觉得狂野而多情。就算不信,也不会妨碍她对之含笑注视,心旌摇荡。

  可是现在,花晓在食而无味地啃着鹿肉的同时,发觉自己竟已变得心肠冷淡,寂如沉水,一点也入不了戏。


第二部 第二十二章

火苗在木柴上跳跃,在风里追逐嬉戏。对于人类来说,它们象征着温暖与生存;对于植物来说……则是危险和毁灭。

  花晓坐在火星溅不到的远处,目光却无法从火堆的热焰上移开。

  既害怕又想靠近。身体里仿佛有两种相反的渴望在同时拉扯。

  这里要是有酒就好了。花晓一边敷衍对答,一边缅怀自己的半妖生涯。

  风吹过。树影幢幢。

  叶片和草梢相撞,发出幽微的声响,听久了,就象有人在耳边窃窃私语。

  ……过来……

  ……来这里……

  ……

  肩上突地剧痛。

  花晓猛然回神,发现自己正站在树林边缘,已离开火堆很远,似乎正要走进去的模样。

  路杰斯挡在身前,紧紧抓住她的双肩,表情严肃。

  “你怎么了?”

  “不知道。”花晓定了定神,“也许是太累,打了个旽。”

  “哦?”

  路杰斯眼里明显写着怀疑。这不怪他。这句谎话说出来,连花晓自己都不相信。

  可还能怎样,难道能告诉对方,她听到了一个很熟悉,很象厉秋的声音,然后不知不觉就受到盅惑,走了过去?

  “当然,也可能是山精作崇。”花晓笑了笑,“陛下晚上出去,一定要当心。”

  路杰斯默默注视这抹飘忽不定的笑容,松开手,不再多说,走回原地坐下。然而火堆虽暖,却除不去心上一缕疑惑和阴影。

  半夜时分,正睡得迷迷糊糊,那个声音又来了。

  ……晓……晓……

  花晓不耐烦地拿衣袖捂住耳朵,但那这动作丝毫没有改变什么,声音就象直接在脑海里响起一样。

  抬起头,露珠从发上垂落,冰冰凉凉。花晓的眼神出奇地清醒。

  刚才被迷惑的事她可还没忘记。如果还没有防备,那她就是猪。

  倒想看看,是什么东西在作怪呢。

  这次的语声却很含糊。听不清在说什么,象山谷嗡嗡的回声,又象海浪轰然的一片,透出莫名的忧凉和凄伤。

  纷乱中,一个微弱的声音如穿透墙壁一样,硬生生挤了进来:

  “晓……离开这里……它的目标……是你……”

  花晓一怔,在脑中抓住那道声音:

  “厉秋?是你吗?你们在哪里?”

  早在花晓抬起头的时候,路杰斯也已经睁开眼。

  他暗暗注视着火光中的娇小身影,心中忖度着这个人,这件事。

  他是为了那封城主委任令来到此地的。一城之主并非儿戏。当探子回报有这么一个狼图王族兼女城主在大齐境内出现时,路杰斯就知道,他得去做点什么了。

  不事张扬,用一笔钱买回这张委任令,这是路杰斯原本的打算,并且很有把握那个女人会答应。

  然而接下去的事就脱离他的预料了。不同的面貌,奇特的作风,身边复杂的人。这女人就象个风暴之眼,将政局,军队,魔法……许多事都牵扯进去,一并旋转。暗中观察的结果,竟是他也踌躇了。

  这刻,她既没迷糊,也没乱走,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倒象在跟什么人对话似的,星光淡淡地照在她的脸上,映出她的神情一会儿迷惘,一会儿忧伤,倒是挺变化多端。

  路杰斯好整以暇地等待。

  果然,不一会儿,女人犹豫了一下,向他走过来。

  “陛下,我想寻求你的帮助。”

  向曾经敲诈过自己的人,再狠狠地敲诈回去,这可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

  听着花晓的恳求,路杰斯面上含笑,心里莫名地有种快意。当然,对于一国之君而言,这种念头可实在不算光采。藏起眼中的情绪,他挑了挑眉:

  “什么事?”

  花晓的叙述简洁而清楚。其实她并没有把握,路杰斯听完以后,是会伸出援手还是落井下石。没错,他是英雄之王,但同时他也是敌国之君。权谋啊这个东西可以颠覆一切,完全不可信任。

***

山林间的风突然变得很大,让树梢都为之起伏,啸鸣声象海浪一样接连不断。

  花晓站在树下,任衣衫和长发一齐纠缠翻飞。她的面色略带苍白,暗影里眼眸透着忧急却格外地亮。

  很久以来,关于生命,在花晓的概念中,只有生和死两个状态。直到刚才,她才知道,被混沌魔力包围吞噬的人,还会有第三种状态:静止。

  时间静止,空间静止。生命活动静止。而流窜于身体之中,代表着每个人特征的思维意识,则会被庞大而弥漫的混沌气息一点点同化,一点点消失。

  厉秋和厉冬就因为对抗科氏战甲过久,而陷入了这样的困境之中。

  ——他们并不是不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吧。夜风呼啸中,花晓茫然地想。这种困境是相互的。科氏战甲困住了他们,自身却也被他们所困,无法出土现世。

  他们是有意为之。花晓从不认为厉家兄弟是好人。基本上他们跟慈悲这个词全然无关。但在另一方面,他们意志坚定冷酷,从不逃避责任,为了达到目标,可以狠下心对付任何人乃至自己。

  意识即将进入空白的瞬间,厉秋施放出最后一个魔法:影魂。实则上,它并非幽魂,而是一种投影,一个灵魂镜像。厉秋将它投射到花晓脑中,从而与她建立了联系。

  “影魂,这可是因为太过危险而被禁止使用的法术啊。”路杰斯有些感慨,也有些吃惊,厉秋魔法精深超出了他的设想,另外,这位大术师对于眼前这女人的用意良苦,也颇值得人玩昧,“你想去救他们吗?”

  “不。”回答出乎路杰斯的意料。眼眸清冷而衣衫飘飞的女子淡淡地看着他,“厉秋警告我不要靠近。可能是因为体质的缘故,科氏战甲想要的一直是我。”

  “哦?”这个回答是理智的,但同时也冰冷无情。路杰斯微微一笑,“我本来以为,作为情人,你此刻的表现本该激烈一点才对。”

  “他不是我的情人。”花晓迅速道。随即象不愿意再谈论这个话题般,厌倦地拂了下头发,“他告诉过我要怎么救他,但不是现在。现在,他要我做另一件事。”

  这就是她要求到他的事了。路杰斯在心里盘算,猜她会说什么,而他又将如何应对。不管怎样,一个英雄可以不吝惜勇气,一国之君却不能随意许诺。

  “那是什么?”

  “撤离。他要我带着我的医馆,撤离这里。如果有可能,再带上梅林镇的居民。因为三天之后,卡罗列那峡谷将变成一片汪洋,不复存在。陛下,”声音里多了一丝确实的恳求,明如晨星的眼眸凝视着他,“我需要那张委任令。”

  这女人的头脑可真是绝对清醒。

  无论对她的人品是如何不齿,路杰斯也不禁在心里对此赞叹。

  花晓抢了梅林的晶矿,其实是抢了一个烫手的大山芋。她既不能将之交还给南北二军的任何一方,也不能将之公平对分,一边一半——无论哪样都免不了要被人追杀。齐国虽大,却再也没有她的安身之地。原本她也可以一个人逃之夭夭,谁知临到末了,又被栽了个撤退镇民的繁琐任务。

  真是被上天别样眷爱的人种啊!

  的确,到了这个状况,除了他承认这个城主,并给予庇护外,天下再也无人能帮得了她。

  也许该再考虑一下那张城主委任令……

  沉吟半晌,路杰斯突然笑了起来,这次的笑容不再温和亲切,而彻底显现出一种属于狼图男子的狂肆放任。

  “我曾许诺你一个城,当时我可没想到会有今天。好吧,说过的话,我不准备否认。即便那是个刃下之盟,即便你还要带来一堆人,引发我国跟齐国的外交纠纷……这些我都不在乎。但是,”竖起一指,立在嘴边,打断花晓想说的话,“你得明白,这不是恩赐。在狼图,没有恩赐,每样东西都必须用另一件来换。你呢,打算用什么来交换我的保护?”

  游牧民族的本色?花晓倒也不觉得意外。她早有准备:

  “一车晶矿。陛下觉得这个怎样?”

  然而路杰斯比她想象中更狡滑。

  “晶矿?这是个祸源。我们都知道。你不觉得将之作为捐赠给我——连同麻烦一起——更加合理?”

  花晓瞪着他。

  高手,这绝对是个高手。上一辈子她见过那么多谈判专家,还没有一个比他更会就地还钱,而且还得理所当然,面不改色。

  或许这就是国王跟商人的本质区别。商人的规则是还价,从十分还到三分;国王却可巧取豪夺,直接狮子大开口,一并吞掉。

  形势比人强。而她已经没有时间可拖。

  花晓干脆利落地认输:

  “直说吧。你要什么?”

  这种口气可真让路杰斯不舒服。虽然认输,却完全没有败军之将的哀求乞怜。一如既往淡定从容的口气……她以为这是什么状况?

  想起当年他被迫割地赔款的惨痛,路杰斯一股怒意上冲。

  猎人对待猎物需要客气吗?

  胜者对待败者需要怜悯吗?

  路杰斯淡淡地笑,话语却转成针一样的尖锐:

  “你能有什么拿来交易呢?如果你是个男子,我倒可以向你要求忠诚;但你只是个女子……那就把你的身体给我吧。你应该觉得侥幸。至少我还能看中你的某样东西……而不至于使谈判破裂。”


第二部 第二十三章

  耳朵听见了路杰斯的命令,但头脑还有点反应不过来。

  花晓怔了一下,看着面前这个由邻家大哥哥一跃而转变成邪恶狼王的男人,一时找不到任何语言。

  当然,一个能在背叛追杀中生存下来,洗清叛逆,重掌政权的王决不可能心慈手软。这点花晓早就知道了。可是拜托,变身之前好歹先给个提示?狼人还会叫几声呢。

  又一阵风吹过。天气怎么忽然会转冷呢。花晓回过神,叹了口气,一边伸手去解自己的外衫,一边悠悠地道:

  “在我们家乡,有句话,说做女人很难,做漂亮女人更难。照我看,正好是相反呢。”

  窄袖长摆的棉制外衣轻松地被解开,脱下,掷在地上。雪嫩的肩和纤细的腰再无遮掩,赤裸裸地展现出它们的每一分美态。

  路杰斯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瞧着。虽然这一幕跟他想象的有点不同,并且还很有点反过来的趋势。

  细白的手指去拉胸衣上的襟带。但因为那些襟带交叉繁复,解起来相当费劲,所以手指的动作也更流丽有若花开。

  轻快的语声仍在继续:

  “漂亮的身体,这是多么大的一笔价值啊。你看,要是我没有它,明天就得餐风饮露,四处流浪……可现在我就不用担心了。因为陛下准许我拿它替换点东西。一笔土地,一大群人的身家性命……我得说我非常感谢陛下的慷慨,并且非常庆幸……这个身体是我的。”

  晶莹洁白的肌肤一点点显露出来,在阴翳的光线里,仿佛会发出光似地耀眼,娇艳而妩媚。

  路杰斯沉着脸,突然伸出手臂,将这具妖娆到不行的胴体拉到怀里。

  胸衣被粗暴地扯开。一侧莹白娇嫩的雪团和娇艳欲滴的嫣红立刻暴露在带着寒意的风中。相较于拑制的粗鲁,落在上面的手指几乎是轻柔的。轻柔的抚摸,轻柔的揉弄,间或弹动。如同回报一般,玉雪似的肌肤迅速覆上一层红晕,轻轻颤抖着蔓延开来。

  似乎对造成的效果很感满意,路杰斯低下头,贴近小巧的耳轮,轻声道:

  “我该放开你,还是进入你呢?哪一种能让你如愿以偿?”

  花晓眼波一闪,唇角勾起一抹酥软入骨的笑:

  “……陛下想听真话,还是假话?”

  “你随意。”

  “那就实话吧……陛下相貌虽然不如我国的男子,举止也不够娇柔,但毕竟也是一国之君呢。这种艳遇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碰上……”双臂如白蛇一样柔媚地缠上男人的颈项,香舌轻佻地一舔耳廓,“整个大齐国的女子都会羡慕我,一个能品尝到狼图王的机会……你还在等什么?”

  路杰斯的脸色更加阴沉,快就要赶上暴风雨的天空了。

  一股更大更深沉的怒火瞬间流过全身。

  一只手缓缓移下腰线,托住娇小挺翘的臀部,紧接着猛然用力,手指毫无顾忌地插入干涩的花道。

  花晓的身体僵了一下。

  近在耳侧的低音再度响起:

  “是这样吗?你喜欢的?”

  象新手演员突然忘记台词,花晓咬住嘴唇,终于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想好的种种计划,在遭受强硬侵袭的同时一齐停摆。

  原来所谓身体的意志,真的有这种东西。她可以继续摆出笑脸,说出大齐风流女子等待男子服侍的话,但她的身体却微妙地收紧,呈现出一种抗拒的状态。

  玩心理战还是失败了啊。花晓苦笑。今天可真不是个好日子。

  “算了,你想要就拿走吧。我本来就不该期待那种不劳而获的好事。”

  身体完全放开了。尽管是小鸽子般微微颤粟着的,但却不再有抵抗。只是眼角却湿湿的,仿佛有什么滚落下来。

  花晓自己被自己寒了一下。搞什么,这个身体。怎么象失去控制一样。拜托,千万不要是眼泪……她最唾弃的那种形象。

  路杰斯的眼睛里露出奇怪的神色。下一刻,他手一松,任妖艳迷人的躯体重重地落在冰冷的地上。

  “记住你欠我什么。”

  扔下一句话,男人毫不犹豫地转身走开。

  花晓被摔得七晕八素,还没来得及意识到出了什么事,一团巨大的黑影就俯冲而下,扑到她身上。

  胸口被压得透不过气,脸颊上湿湿热热,某样事物热情地舔来舔去,外加欢快的喷鼻声……

  想也没想,花晓抬手一记拍过去:

  “注意形象!月光大人!你是神兽狮鹫又不是马,喷什么鼻啊。”

  心里却是双倍的欢喜。

  一阵混乱过后,花晓总算得以从宠物的血盆大口下脱身。正一边穿着外衣,一边盘算赶回去的行程,眼光无意一抬,吓了一跳,不自禁后退一步:

  “你……你是谁?”

  半夜三更,月黑风高,一个白发苍苍面容狰狞的大叔站在树木阴影里,悄无声息地盯视着你……是人都会害怕。

  还好这位大叔外表看起来诡异,动作却很规矩。他恭恭敬敬地向花晓行了个礼,指指月光,再指指身上仆役的号衣,连比了几个手势。

  专门照顾狮鹫的仆人……是这个意思吧。就象马夫一样。花晓松了口气,还是不敢太接近他,拍拍月光的头,喃喃道:

  “去,把狼图王叫过来……我得想想……该死的,谁有这里的地图呢……”


第二部 第二十四章

  狭小的车厢,摇摇晃晃的车身,吱吱哑哑单调不变的车轮转动声。

  几天颠簸下来,花晓觉得自己还没晕死实属体质强健,鬼神佑护。但作为车队内唯二拥有独立马车的特殊人物,这样的话是万万不能宣之于口的。

  因为拗不过那么多双乞求的目光,心一软,放弃坐狮鹫而就马车同行,这是自己作孽,怨不得别人啊。

  还是乐儿贴心,又一次送来新制的青梅果和青梅汁。

  不顾形象地扑过去,狼吞虎咽中。

  “唔……还是这个好。下次多做点儿……”

  乐儿笑咪咪地看着她:

  “喜欢就多吃点吧。再过两天,青梅果还能放,新鲜的青梅汁就没有啦。”

  “哦,真可惜。”花晓又扔了两颗果子进嘴,其实相比之下,她更喜欢喝的是汁,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叹了口气,“乐儿,我知道你在害怕,一个从没去过的地方。其实我也没底。要不你还是留下吧。我看上次来的凌将军人就不错……”

  话还没说完,就被乐儿哀怨的眼神打断。

  “夫人这是要逼我再发次血誓吗?”

  “……算了,当我什么也没说……”

  如果扬起车帘,向外望去,自东往西这条不算宽的道路上,前前后后也有上百辆车慢悠悠地行走着。加上来回逡巡的骑队,总人数已在一千以上。

  这绝非花晓的本意。

  的确,她是跟路杰斯要了个狼图的封地。但那只是为自己,至多还有花之医馆的人准备。完全没想到会跟来这么多尾巴。而且还是甩都甩不脱的那种。

  因为她在山崩地裂过后,及时地跳出来,蛮横强硬地指挥众人撤离,而被视为新一代救世主,英雄楷模?还是因为她事先准备得宜,救人治伤如行云流水,连治疗师们都甘拜下风?

  花晓没功夫去捉摸别人的心思。但仅从那些崇拜敬畏胆怯的眼神中,可以肯定的是,她身上的光环又升级了。

  摊开一张陈旧的,边缘发黄卷曲的羊皮地图仔细研究。

  下侧是大齐国,象一片横放的柳叶。上侧是狼图国,中间宽阔,五指钝圆,恰如一只倒置的狼蹄印。两国相连的地方,只有中指指缘那浅淡的一线。这个地方,却是花晓再刻骨铭心不过的,炽雪峰。

  梅岭——炽雪峰——吉尔镇——龙骨荒原。

  这就是车队要走的一路行程。吉尔镇在狼蹄中指,也就是炽雪峰下去最近的一个镇。龙骨荒原则是他们的目的地。位于狼蹄小指,是一个既边远,又荒凉,气候恶劣的偏远之乡。

  之前花晓提出要这块地方的时候,连路杰斯都惊诧地看了她两眼,要她考虑清楚。花晓只是微笑,心里却越发笃定——条件差不算什么。比起跟各级官吏扯皮的麻烦来,还是自己做主更爽快些。而且狼图的规矩,新城一律免税三年,这又能省下一笔开支。最最要紧的是,离某人能远些,越远越好。

  梅岭到炽雪峰不是问题。路都算好走,还有南北二军明为辑拿,暗中放水的护送,估摸不消三天就能到。炽雪峰离吉尔镇相当近,吉尔镇和龙骨荒原则隔了一座沙漠,有传送门相通,倒也不是问题。

  那么,要怎样翻过炽雪峰呢。花晓还记得当年的酷寒之势。现今这一大堆男人,还有拖家携口的,可真是头疼。

  沉思之间,车身轻轻一顿,停了下来。

  花晓所在的马车位置靠前。从前方隐隐约约传来的人声嘈杂中,花晓已大致听出原因,眉头微皱:

  “是强盗打劫。奇怪,凌苏不是保证过,这一路肯定太平无事的么。”

  “哦,我去看看。”

  乐儿不等花晓答应,灵巧地跳下车,向前跑去。花晓无奈地摇摇头。放在以前,听到强盗两个字,这孩子只怕会哭出来,哪里还会主动上去凑热闹。可见阅历对一个人的成长的确是重要的。

  不多一会,乐儿喘着气跑回来:

  “好……好多人……冯大哥和老刀掌柜的……都说……要夫人去一下。”

  冯大哥名叫冯大树,是护车队的队长,前身是梅岭一带的盗贼头目,替花之医馆干过活,跟花晓也算有一面之缘。也不知是见识过花晓的本事,还是震慑于她的医术,花晓组织人员动身时,他带着一帮兄弟也非要跟来。花晓倒不在乎他们的身份过往,一合计,将车队里青壮年男子——青壮年女子实在是稀缺品——连同他的兄弟都编成队,分成四组日夜交替巡逻,让冯大树任了护车队队长,老刀掌柜任了车队总管,两人一外一内,花晓身上的担子顿时轻了大半,乐得轻松。

  事实上这一路行来,两人的确将车队管理得整整齐齐,分毫不乱。又都知道花晓的懒,能处理的都及时处理了,这还是第一次叫到花晓出面。花晓也不禁有点好奇,想不通倒底有什么事需要她来解决。


第二部 第二十五章

  远远地看到那群人,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花晓就不由先叹了口气。所谓太阳底下无新事。还真是这样啊。

  走到近前,果不其然,哪是什么强盗,分明就是一群缺衣少穿,想搭她个顺风车闯条活路的贫民。

  都说故土难离,没到山穷水尽别无它法之际,任谁也不想离开自己的家乡吧。可是,大齐国的境况已经差到这种地步了吗?想起南北二军对峙,想起厉家兄弟至今生死莫测,花晓心中莫名地一阵添堵。

  脑中仿佛有什么声音在闪动。只是这声音太过细小,无法听清。

  “……不知夫人意下如何?”

  老刀掌柜扯了下她的衣袖,花晓回过神,恰好听见对方说的最后一句。说话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衣着破旧,眉目间却透着坚毅,看起来便是这群流民的首领了。在他身旁站着一名清秀少女,脸型有点相似,十来岁年纪,瘦瘦小小,望向花晓的眼神里透着隐约的不屑和不服。令花晓惊讶的是,她居然穿了件紫衣法袍,从衣襟上绣的纹路来看,至少已晋级火系高阶。天才少女法师?这可有点难得。

  不管怎么样,该说的话还是要说。

  “你们,想跟着我走?”

  “是。”

  “有忠于我的觉悟吗?”

  “有。”

  花晓点了点头,眼光扫向对面的人群。那视线清清冷冷,却仿佛有魔力一般,令接触到的人全不自觉地安静下来。场中只听见花晓的声音平淡而清晰地回响:

  “你们要跟我走,可以。但是有两点。一,那地方很远很危险。我不保证到最后还能剩下多少人。想去的人,请先下定随时死亡的决心。二,千万不要把我当成好人。我从不做善事,只信奉权利和义务相等。跟着我,就要为我效命,要有做牛做马的准备。我说一,不准说二,我说大地是圆的,就不准有人说是方的。你们有半柱香时间考虑。半柱香后,仍旧想去的,发血誓效忠,编入车队,上路。”

  人群一霎间更加静谧。随即发出一片嗡嗡的议论声。花晓不想去看那些复杂的眼神,淡淡一笑,吩咐老刀让车队休息片刻,便转身走开。

  才走到岩石背后,一道身影就闪了出来,拦在面前,恨声道:

  “你这女人,趁人之危,好不卑鄙!”

  花晓就猜到这小女孩要跟过来。这可不正是叛逆的年纪,小小少年,路见不平,又怎地会不热血如沸。

  挑了挑眉:

  “趁人之危?有吗?”

  “你还想狡辩!他们都是自由民,你却要逼他们发誓效忠,成为你的家奴,这不是趁人之危,又是什么!我警告你,你少打这些人的主意,有我在,你最好乖乖地听话,否则,我就将你烧成烤鸡!”

  “稍安勿躁。”偶尔和小孩子玩玩,也算是枯燥行车生活中的一种点缀。花晓悠闲地竖起手指,摇了摇,“你错了。首先,我没有任何收奴收婢的嗜好,也根本不期待所谓忠心这类的东西。要是没有人来烦我,我求之不得。其次,我讨厌麻烦。发誓效忠,只不是最大限度减少烦心事的一种手段。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暴力不是万能的。或许你魔法很精通,那又怎样,你能解决他们的困境吗?如果不能,就闭上嘴罢。小孩子家要乖乖的,才会有人喜受。”

  好吧,花晓承认,她是故意的。效果也确实如她所料,小女孩指住她的鼻子,气得发抖,说不出话来:

  “你……你……”

  这样的小孩才可爱嘛。花晓一直沉重的心情突然好转了些,笑意盈盈地从她身边经过,抛下一句:

  “考虑一下向我效忠吧,我会破例疼爱你哦。”

  “……才不会!你这恶女人!烧死你!炎之灾变,现!”

  背后陡然一阵灼烫。

  花晓虽然早有防备,却也没料到对方的袭击会来得如此迅速凶猛。她于魔法一途本就生疏,紧急间除了本能地张开护身藤叶,一时竟不知该施用什么法术。

  正闭起双眼,准备咬牙承受之际,脑中一个细细的声音忽然响起:木之浮空,起!花晓的身体倒要比头脑先一步接受指令,熟练地施出术法,一瞬间,轻飘飘地跃起,躲过了这团足有脸盆大小的火球一击。

  落地后,花晓满脸煞白,小女孩的脸色也好不到哪里去。两人愣愣地对视片刻,花晓冷冷一笑:

  “很好很强大。你可以走了。我这里地方太小,实在留不下你这种人才。”


第二部 第二十六章

  “花夫人,家妹年纪尚幼,行事莽撞,有失礼处,还请夫人大度海涵!”中年男子急匆匆赶来,一脸歉意,深深向花晓行了个礼,末了又呵斥小女孩,“红耶,你得罪了夫人,还不快点赔罪!”

  小女孩嘴唇咬得死白,眼泪在眼眶中打转,就是不肯发出一个字。

  “不用了。”花晓一拂袖,漠然道,“挑起开端的是我,倒也不能完全怪她。”中年男子脸色刚刚转霁,便又听见花晓淡定冷澈的语声,“我不能留她,是另外一个原因。”

  转头瞧向红耶,眼眸里露出一丝犀利:

  “你有没有想过,刚才你如果击中我,我身受重伤,剩下这些人会怎样?他们会不会滞留半路,进退不能,乱则生变?没有想过对吧,完全不考虑后果就出手,这种人,越是本事了得就越是灾害。花某素来胆小,可实在消受不起。”

  中年男子呐呐道:

  “夫人言之有理……只是,可否看在她还是孩子的份上,饶她这一次……回去后,我必定严加管教,保证再无同样的事发生……”

  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干吗。花晓摇了摇头,没有对他说出这句家喻户晓的台词。看这两人年纪,原本还以为是父女,谁知竟是兄妹——长兄溺爱幼妹,这倒也是世间常态。可惜,这位做兄长的仍旧不明白,越是聪明的孩子,往往闯祸越多。

  惦记着方才脑中那声音,花晓不愿再同两人多说,礼貌地弯了弯腰,走开。

  树林深处,葳莚满地,浓密幽深。花晓停下脚步,仔细听了一下,确定周围没人,淡淡道:

  “你还在吗?”

  脑中那个声音果然如愿响起,这次却比之前清晰许多,还带出了一股熟悉的笑意:

  “在。小花儿,你的身体还真不错,原力充足,借用一下,你不会介意吧……”

  乱七八糟的一堆。花晓冷静地听着,总算听出了原委。

  话说那个厉秋用来传递消息的影魂,原本完成任务后是会消失的,但由于花晓体质特殊,它居然能在花晓精神层中保留下来,而且还越活越茁壮了……怎么越听越跟鬼魂附体似的,花晓深深无语。

  一番盘问,总算得出如下结论:

  ——它就是厉秋安在她身上的一个无线接收器和通话器,还好开关在她这里。

  嗯,隐私权保住了,这点让花晓松了一大口气。

  ——她的情绪过于激烈,它也能感受得到。比如刚才她遇险,他适时出现提醒。

  从安全的角度考虑这是个好事,但是……那天晚上它仍在休整阶段,应该听不到任何东西对吧。花晓这样安慰自己。

  ——她体内的魔法原力相当丰沛,非但可以安置影魂,还能透过影魂,令厉秋的本体也得到补充。

  一向算盘精湛的花晓这次倒不甚介意,相反,心里还好似松缓了些。虽然说他们做的一切都跟她没有关系……人嘛,终究还是讲个香火情份的不是?

  花晓没敢问起厉冬现在的状况。怕听到他死。更怕听到他半死不活植物人那样躺着等待生命消耗的消息。无论如何,这孩子不适合那样。

  据厉秋说,神殿及四卫已在着手建阵,营救他们了。但最佳的营救时机,却要等到下一个逆月轮转之始。附加解释:大半年以后。

  不管怎样,魔法世界真奇妙……

  怀着这样的想法,花晓匆匆向车队走去。半柱香时间也该到了吧。唔,这里没有便携的计时工具,实在不方便。既然已经决心做城主了,那么不妨彻底RPG一下……

  麻木或许应该是这群人的代名词。连日赶路的疲惫,无家可归的绝望,前途莫测的恐慌,种种加在一起,慢慢煎熬,也就将人煎熬成了没有波动的一潭死水。

  大齐国内战三年,南北二方的辖地或许还能平安度日,夹杂在中间地带的百姓确实是过不下去了。战火连绵,庄稼没有收成,想移往内陆,却又常被当作奸细而驱逐……不做强盗,就只能慢慢等死。可是做了强盗又怎样呢,没经过训练的平民遇到军队,死的只有更快。

  无路可投中,花晓这个名字出现了。听说她是治疗女神转世,医术玄妙莫测;听说她心地慈悲,对待所有病人都一视同仁;听说她是狼图国的郡主,拥有一个独立城池;最后,在惊闻梅岭镇遭遇地崩,变成一片深渊时,听说这位花夫人,花神医,有意要携带一批人回她的领地——

  就象满天乌云中的一线阳光。

  就象重重绝境中的最后一丝希望。

  所以,扶着老的,抱着小的,带上家里最后一点存粮,都来了。

  果然看到了那支车队。看到了传说中的女神转生。

  轻如薄纱的阳光里,那样明丽,有力,犀利的一个女人。她的眼睛很亮,很沉静。即便只是远远看着,都象是能将勇气和希望传递过来,温暖了全身。

  唯一的条件是宣誓效忠。

  那又怎样呢。当一个人没有选择的时候,就只能接受。况且,效忠于这样一个女人,也并不会激起心中的反对。

  所以,半柱香后,花晓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毫无例外地,每个人都答应了这样的条件。排着队,眼里含着希望,默默地,将血滴入忠诚石。


第二部 第二十七章

  天色从早晨起就一直密密地阴沉着,到了近晌午时,终于淅沥淅沥地下起雨来。

  雨势虽然不大,对车队的阻滞却是明显的。

  望着泥泞中艰难转动的车轮,湿漉漉烦躁不安踢着蹄的马匹,花晓不由苦笑。索性和老刀掌柜商量了一下,找了个块地势高的平原,让车队扎下营,提前休息。

  可不是,当家方知柴米贵。若放在以前,在这种天气,捧一卷书,高卧于水上听雨,要多逍遥有多逍遥。何需象现在这般,又要计算行程,又要盘算食宿,还要预防一堆风寒疫疾。

  然而这就是人生吧。须臾万变,祸福相依,谁也预想不到,推断不出。

  命运既然已经将她推到了这一步,那么,花晓也从来不会不战而逃。

  一声响彻云霄的啸鸣,穿透层层积云,令花晓眼睛一亮,兴奋地向上望去。

  阴翳翻滚的天际,双翼展开如箭,飞旋着扑下来的,可不正是她的心爱宠物,月光狮鹫。

  月光被花晓派出去联络消息,查看地形,足足已有三天没见到主人了。四足才沾地,便急不可待地挤到花晓怀里,将毛茸茸的狮头搁在花晓肩上,也不怕湿,挨来挨去地撒娇。

  花晓尴尬地看了一眼狮鹫背上,还没来得及跳下来的哑仆,无奈地推开狮鹫脑袋:

  “你先去换衣服吧。小心冻着。”

  哑仆名叫阿莫,是路杰斯为月光专门找来的驯养师。

  话说皇家就是身份尊贵,与众不同。按花晓的脾性,养狮鹫这档子事,能注意到它爱吃什么已经不错。可放到路杰斯身上,非但对它吃好喝好地照顾,还特意给它找了个精通狮鹫习性的专职人员,将它侍候得舒舒服服。

  这阿莫虽然哑,面残,却不聋,不废。照料狮鹫很有一套,身手和反应也都还不错。大概是这三年跟月光处出了感情,月光自动回到花晓身边后,阿莫也跟了过来,比比划划,大打手势,要求花晓收留他,还宁愿不拿工钱,只求糊口。花晓那个惭愧啊,心想自己可能要算史上最不负责的宠主之一了。当下答应了阿莫,并许诺,日后一定给他三倍薪水,食宿全免,要休假也不是问题,尽管开口。

  当然,没忘记提出血誓效忠这个前提条件。阿莫倒也没有二话,全然照做。于是她便成了阿莫的新雇主。

  血誓效忠。留在她身边的人,下属,城民,一律如此。

  其实这不是个好主意。花晓自己知道。

  先不说真正的忠心从来都不是一道誓言能够保证的,也不说这种明摆着把人当贼防的举动会造成多少隔阂,只说一点,所谓永不失效的魔法誓言,只要黑魔力足够高,或者毁去忠诚石,更或杀掉誓主,也都一样能够解开。

  天下间哪有万无一失的事。

  可是花晓已经厌倦了。

  厌倦了纯粹的忠诚总是经不住考验,一遍遍地败北在各有苦衷之下;厌倦了总要猜疑别人,而时常还猜想成真;厌倦了一次次解释自己,只为澄清那些眼光中的迟疑和不信。

  那么,就这样罢。

  凡归我者,皆献忠诚。

  无论愿与不愿,甘与不甘,一切,都可以那样简单。

  “前面的路还能走吗?”

  花晓一边拿刷子给月光刷毛,一边问阿莫。

  还有一天行程就到炽雪峰了。时值初秋,别处寒意尚浅。炽雪峰却是个奇怪的所在,冰天雪地四季不改。

  阿莫点点头,又摇了摇,接着拾起一根树枝,在地上划了起来。

  一道横杠,中间分了两道岔,其中一道顺畅,另一道却被一条竖杠和一些类似水纹的图形掩盖……倒也形象。阿莫的意思是说,原来那条路已经被水淹没,只能走另一条了吧。

  花晓沉思了片刻。她不喜欢改道这个主意。至少远了三分之一路程,而且也很难保证那条路就一定安全。

  想了想,停下手,坐上狮鹫背,对阿莫交代道:

  “你先吃饭吧。跟他们说一声,我转一圈就来。”

***

  山峰如聚,波涛如怒。

  坐在狮鹫背上,高高地俯瞰下方的感觉的确不一样。花晓以前是坐过飞机,但是飞机能有这么视野开阔吗,能想飞高就飞高,想俯冲就俯冲吗。

  完全没有可比性的东西。

  所以被大风一吹,花晓的心情反而很好。

  试着叫出厉秋。

  “喂,你还在吗?”

  当然在。按花晓的看法,这家伙现在就一无所事事的闲人。身体只能睡觉,思想只能跟她沟通。有时候花晓甚至觉得喊出他就象一种放风。

  “不知城主大人相召,有何吩咐?”声音里是带着笑意的。

  “别玩了。”花晓对想象中的人翻了个白眼,不耐烦地指点下面的地形,“你说,要是在那里挖道沟渠,将路面的积水引到河中,是不是比绕路更快些?”


第二部 第二十八章

  泥土因为带湿而格外松软,即便只是简单的木制工具也能一挖一大片。挖出来的泥土被装在筐中,接连不断地堆在河道边。因为分工细致,劳作勤快,只用了不到半天,百来个青壮年便将两道沟渠,一道堤坝筑造成形。

  路面上的积水慢慢排光,上游蜿蜒而至的水流温顺改道。

  花晓正帮着后勤组架起火堆煮热水,林九带着两个助手从前方匆匆赶来:

  “花夫人,前方道路已能通行。但路面实在太过潮湿,如果来得及,能否再晚一个时辰出发。”

  这个中年人赶路赶得满头是汗,衣衫下摆和鞋上沾满了泥水,模样很是狼狈。花晓心中一暖,倒了三碗热茶递过去:

  “可以。你一路辛苦了,喝口水暖暖身子,免得着了风寒。”

  “没什么,夫人既让我带前队,这便是我本份之事。”林九感激地接过热水,又犹豫了一下,道,“我家小妹擅长炎火之术,她若施术,前方道路须臾可干。不知夫人可否准许。”

  林九的小妹,便是那日一语不合,背后偷袭花晓的天才少女法师红耶。当日林九带着投奔的难民编入了车队,红耶却负气消失得无影无踪。花晓猜知她不会远离兄长,定是在后面远远缀着,也不去理会。果不其然,此刻林九便想方设法,替妹妹找了个将功赎罪的机会。

  有人肯干活当然好。更多的应该是看在林九的面子。这一路来,林九的踏实肯干,沉稳勤奋,众人有目共睹。

  花晓浅浅一笑:

  “那么,就有劳了。”

  林九大喜,顾不上擦汗,又急急地转了回去。

  法术的确是好用的。不多一会,林九就带着妹妹来见花晓。

  “夫人,路面已干,可以下令车队上路了。”

  “嗯,你回前队,准备出发吧。”

  花晓平平淡淡地回答,一眼也没有看过旁边的红耶,仿佛她并不存在。

  少女法师脸上原本还带着隐约得意的笑容,这刻沉不住气了。大声道:

  “吹干路面,这算什么,要是早点让我出手,我可以在一柱香内将这条路修复。根本无须这么多人辛苦干活。”

  “如果是我的话,半柱香都不用。”花晓总算抬眼看了看她,淡淡道,“木之缠根,比火球术可易用得多。”

  红耶怔了一怔,她虽然鲁莽,于法术一途却是精深,闻言知道花晓所说不假。上下打量了花晓两眼,冷笑道:

  “那你为何不用,难道因为吝于这点法力,就让那么多人一起受罪么。”

  林九怎么也止不住她说话,额上汗珠直冒,眼看就要顺利揭过的梁子,被这么一嚷嚷,反而越来越深。

  花晓皱了皱眉。

  其实这个问题,在和厉秋商量挖渠方案时,就已经被厉秋问过了。只是,可以向厉秋解释得详细,不代表乐意对这位大小姐叙述。

  瞧了一眼满头大汗,一脸求恳之色的林九,心中一软,冷冷道:

  “所劳即所得。如果你是神,可以把他们供起来养一辈子,我倒是不反对你接手。”

  “你……”红耶一时语塞,“你冷酷无情!他们愿意跟着你都是瞎了眼!”

  “……家妹粗鲁,夫人勿怪。我这就去安排车队启程。”

  林九不等妹妹再作什么惊人之语,一把捂住她的嘴,硬生生将她拖走。临了还对花晓投以抱歉的一眼,花晓点点头,示意收到。其实她对红耶也并非很讨厌。只是不愿意和这种恃才傲物,宠溺过度,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孩子打交道而已。

***

  天黑了。

  车队如期在炽雪峰下扎营,比预计的时间要提前半个多时辰。

  如刀削般陡峭的山峰仍是那样晶莹冰冷,如一把出鞘的剑,高高在上地俯瞰大地。

  花晓仰头上望。清冷和坚硬同时凝结在她的眼眸里。

  她不喜欢这里。无论如何,都没法喜欢。

  然而仿佛命运的恶意宣告一样,她不得不再次来到这里,并设法通过。

  帐蓬的暗影里,几双眼睛也正同时瞧着她。审视,好奇,猜疑,或是别的。但除了平静之外,谁也没在那静默的身影中发现更多。

  一柱香或者更久之后,他们看见花晓转过身,淡淡地下了一道奇怪的命令:

  “有空的人都去搜集金狐石,明天早上的时候,我要看到人手一粒。”


第二卷 第二十九章

虽然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命令,但出于花晓之口,还是被很完善地执行了。

  金狐石其实并不是石头,而是一种雪兽唾涎混和沙土凝成的块状物,是雪兽拿来筑巢用的。这情形多少有点雷同燕窝,区别只在于金狐石并不好看,也不能吃。

  别的地方金狐石可谓罕见,然而这里是炽雪峰,正是这种雪兽的大本营。在老刀掌柜的周密安排下,众人手举火把,分头寻觅,也没费多少力气就找全了石头,收工回营。

  小冷在一个只能隐隐约约看到火堆光芒的僻静处找到了花晓。花晓抱膝坐在山坡高处,面对雪谷,象是在打 ,又象在沉思。小冷从袖里摸出一只绣袋,扔到花晓怀中。

  花晓略看一眼,就知道里面是金狐石。之所以用绣袋包裹,应该是为了隔绝金狐石淡淡的腥味。

  披着冷漠尖刻外衣的小冷,做起事情来,却总是带着不露痕迹的细心。

  望着他淡淡的黑眼圈,花晓忍不住道:

  “谢谢。有空还是多休息吧。你这两天也辛苦了。”

  又是辛苦这两个字。花晓猛然发现,自己最近说这句话的概率似乎高了些。不过这也是实情。身边的几个管理层人物,包括负责医药在内的小冷,一个个都忙得昏天黑地,走路打飘,饶是花晓这种没心没肺的人,看了也会不安。

  “如果你指这块石头的话,那倒不必谢我。”小冷在花晓不远处坐下来,面无表情。“是老刀要我送来的。我倒觉得是多此一举。花夫人妙计莫测,当世无双,怎么会需要这等俗物呢?”

  花晓叹了口气。

  明明想让她收下。嘴里偏偏要说着相反的话。

  世上地人,多的是口是心非。小冷这种。大概要算其中最可爱的了。

  并不回答,淡淡地道:

  “你为什么不问这石头是做什么用地?为什么不问要怎样通过雪峰,有没有危险?我们要去的,是一个从没到过,全无所知地地方。你就不会感到担心?”

  “为何要担心。我一个毒药师,想那么多做什么。”小冷作答得相当轻松也相当地不负责任,“那明显是领主大人你的事务范围,我嘛,只要跟着你就好。”

  即使我可能什么也不会?难道从来都没人怀疑过吗?

  花晓安静地苦笑,凝视着空山幽谷的眼神里现出一丝茫然:

  “事实上,我有想过要怎样建设一个全新的,合理的领地,可是走到这里。我突然不能确定了。我不是专业人士,全部地建设经验只来自于文明,凯撒。模拟城市。然而生活不是游戏。我将城主大权独揽到手中,结果却可能是将一切搞砸。”

  “那就搞砸好了。所有的人不全都发誓效忠了吗。你想怎样做。都没问题。”小冷静静地看着这女人,只想将那抹难得一见的迷惑犹豫从她身上抹去。“顶多我带你走,我来养你好了。”

  如果花晓敏感的话,她应该可以听出,这句话的含义,同前世里要包养男人当小白脸相差无几。

  小冷的离经叛道,果然非常人能比。

  幸好花晓并不在意。非但不在意,心头还泛起某种温暖。也许,那就是感激吧。如果当年,那个人也肯这么说,一切还会象今天这样么?

  一时有点迷惘。

  “以前我曾经想同人私奔过。城主令也是当时努力敲来的。但是没想过要当城主,只想在城里买个小屋,平平安安,和和乐乐地过日子。”

  小冷从没听花晓说起过自己,有时也会好奇。这会总算听到了,心里却象被什么揪住一样,非常紧,非常难受。瞧着暗影中她雕刻般美好宁静的侧脸,低垂的眼睫,浅薄润泽地红唇,突然有种冲动想吻上去,堵住那些不开心的话。

  不喜欢的事,从此再也不要想起。

  “后来,还是没能成功。”花晓看着远远地,模糊不清的峰顶,原来,那刺还在,只不过因为比较深,而以为忘记。“就在那里。所有人似乎都选择了同一个时候,告诉我梦该醒了。名义上地丈夫,相爱地情人,唯一的好友……小冷,如果我说我已经死过一次了,你信不信呢?”

  手被人握起。紧紧地。

  夜风在山谷间呼啸,却比不上心头的漫天波澜。

  难怪她这刻如此反常。反常地恍惚,反常地多话,反常地象个新生的孩童,流露出不安与惶恐。

  早就在心底盘旋了多少遍的决定脱口而出。

  “以后,我一定会陪着你。无论什么时候,无论去哪里。”

  花晓转头看向小冷。黯淡的光线里,他的眼睛象星辰一样闪闪发亮,纯粹而真实,炽热而温柔,仿佛重复着千秋万世的诺言,永生不改的心意。

  真诚。曾经他也有过。

  多么宝贵的东西。

  又多么容易摧折。

  就象眼前晶莹剔透的雪花。最美的时刻,只不过飘落的一瞬。沾到地上,就化为水,成了泥。

  这就是命运。

  “但愿吧。”

  花晓叹喟一声,微微地,疲惫地闭上双眼。小冷凝视着她,受到盅惑般地移过去,轻轻将唇印在那两片淡色花瓣上。

  起先只是蝶翼般的碰触。没有受到反抗后,侵略的双唇渐渐变得大胆。舌尖缓缓地探入内里,一点点地,珍惜如至宝地梭巡挑弄,探寻着其中的甘甜。遭侵袭的香舌先是让了让,避不开后,也便轻轻回应。这细微的动作,却惹得入侵者更加热情狂野,几难自制。

  夜色虽然深浓,舌尖与舌尖的交缠却如一场旖旎之舞,炽烈之意越盛。津液声中,隐约又多了一丝喘息。小冷红着双眼,刚要有进一步索求,大石后突然传来然一声响动,两人一惊,同时抬起头。

  小冷警戒地将花晓护至身后,岩石后慢慢走出一道身影。

  头发花白,衣衫破烂,却是哑仆阿莫。可怜的老实人象做错什么事一样,低着头,不知所措地站着。

  花晓狂汗。一个吻被看见而已,为什么搞得象偷情被抓一样。原本落落大方,见他这样,反倒生出几分尴尬:

  “呃,那个,有什么事吗?”

  阿莫立刻比划了几下手势。这些天相处下来,花晓对他的手语也有几分了解,大略猜知他是在说,月光饭后散步,一个调皮,跑得不见踪影,阿莫正到处找寻来着。

  如果是滴血认主了的宠物,无论走到哪里,跟宠主之间都会有一种微妙的联系,可以凭术法召唤。花晓以前对此一窍不通,和月光重逢后,倒也正经地向厉秋请教过几回,驭兽术的基本常识总算已经学全。

  当下默念召唤咒,片刻之后,花晓抬起头,一脸古怪。

  “怎么了?”小冷问道。

  “是月光……我再不去,月光就要被炖成汤了。”


第二卷 第三十章

锦缎一样缓缓地铺陈开来。夕阳下的白玉台阶质似雪花,一阶阶通至湖中央的高台。湖畔百花争艳,柳树成荫,三五雀鸟在树下低掠呢喃。

  可是,冰封千载的炽雪峰上,会有这样暮春三月的风光吗?

  站在一个奇特的魔法阵中,被直接传上峰顶的小冷一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向身侧望了望,随后跟上来的阿莫,红耶,也都是一脸迷茫加震惊。

  阵内亮光一闪。最后一道人影出现。

  花晓瞥了他们一眼:

  “没见过幻术吗?都发什么愣啊。走吧,我们进去。”

  红耶本来没在花晓的安排之中,她是无意中听见他们对话,死缠烂打硬要跟过来的。这时,立刻捉住了花晓话里的矛盾,反驳道:

  “不对,如果真是幻术,我们只会在原地打转,根本不可能走出去。”

  花晓倒没生气,若有所思地看她一眼:

  “这种技术上的问题,你可以去请教这里的主人。说起来,你们的爱好倒也蛮类似的。”

  一个是天才到不死不活的变态。一个是已经有了变态趋向的天才。聊起来,应该有共同语言吧。必要时,将这位大小姐留下,把月光带回去,骷髅师父肯定会同意。

  红耶突然有种脊背发寒的感觉,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两步。

  高台上只有一扇门。

  推开门,门内朱栏玉彻,庄严华美,一座恢宏宽阔的大殿赫然入目。建筑样式新奇别致,竟是前所未见。

  然而没有人注意到这些细节。每个人的心神都被大殿正中,一张铺着明黄锦垫木椅上的身影吸引住。那人极高而瘦。身穿丝质明黄绣花长袍,脸藏在阴影内。看不清楚,唯有那种强大阴沉,张狂危险地气势,宛如有形一样,重重地压迫在所有人身上。

  “师父。我回来看你了。”花晓适时地走上前,甜甜地微笑。

  小冷打了个寒战,他看过花晓懒散,出神,冷酷,甚至是脆弱的许多面,却从来还不知道,这女人也会露出小女孩那样愚蠢的表情,纯真。讨好,或许还带点谄媚。

  回过神,听见花晓仍在清脆地叙述:

  “……师父弄出这太和殿地模样。是特意为我接风吗?真是感动啊。不过呢,师父啊。你好歹也注重一下细节嘛。你身上穿的是龙袍,不是蜥蜴衫哎……”

  男子沉默不语。身上地丝袍却开始慢慢地颤抖。众人不约而同地后退一步,暗中戒备。花晓却仍毫无眼色,继续高高兴兴地讲下去:

  “……其实照我的看法,师父完全可以把宫女,宫妃,太监全变出来。太监是什么师父知道吧,就是……”

  忍无可忍,无需再忍。

  啪地一声,一股白烟。

  白烟过后,什么富丽堂皇的大殿,繁复精致的饰纹,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众人惊骇地看到自己置身于一座古旧的高塔之上,一个黑袍法师地爪子正掐在花晓的咽喉上,对,那的确是爪子,不见皮肉,只有一根根的白骨,慢慢地在如雪的肌肤里,越陷越深。

  花晓气都喘不过来,两只手拖住白骨爪往外拉,努力抢救自己的喉咙:

  “师父……礼物……礼……”

  咽喉一松。

  “礼物就是他们吗?”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黑袍法师退后数尺,转头看向被气流逼在塔角的诸人,“资质庸俗,不堪一用。”白森森的头骨,在黑斗蓬的包裹中,漠然地打量他们。明明没有任何表情,那黑洞中闪着幽昧红光地两眼,却令所有人心头都不自觉地收紧震颤----那是恐惧的感觉吗,第一次,连对方是什么人都不知道,就开始害怕,为什么呢。

  “他们还要跟我下去,不能给你的塔当祭品。”花晓叹了口气,抬起一只纤纤玉手,递了过去,“礼物在这里。你不是说,如果碰到千年以上地精怪,就吸点血,存在身体里,替你收集标本吗?血没有,树汁倒是吸了不少。你看看,有没有兴趣。”

  洁白容长的手腕,贴在同样洁白无暇地骷髅嘴边。没有牙齿,肌肤仍然照样裂开。艳红地血液如白雪上的红梅,一滴滴地流入白骨口内,滑入黑袍之下。小冷瞪着他们,用力挣扎,却挣不开束缚住双臂双腿地无形绳索。在他身边,阿莫和红耶也在做着同样的尝试,目的或许有别,然而结果并没有不同。

  塔灵似乎完全无视他们。半晌,才放开嘴里的食物,意犹未尽地卡吧卡吧下颌骨:

  “哦,很古老的气息,也非常纯正……几乎不可能在人界存在的东西。你的运气不错嘛。”

  那还用你说。也不看看我是什么来头。穿越女最可跟人一拼的就是运气。

  花晓暗中撇了撇嘴,又有点心疼被吸去的血:

  “还好了。听说是森林之王,也不知是真是假,更不知有什么用。”

  “你竟然不知道!你现在很少再饿了吧,也不会常想喝血,身体变得轻盈,还有……”似乎想到了什么,塔灵突然停下来,冷冷地看向花晓,“你真的不清楚?”

  “我知道那是一棵奇怪的树……”

  “我说的不是这个。”白骨侧头注视着她,眼中红光微闪,“如果它死了,你就是下任的森林之王。你,做好准备了吗?”

  花晓呆住了。那是什么玩意儿?难道要她去接替那棵倒霉的树,当千年不死,万年不动的封印体?

  “当然,没有。”

  塔灵颇有兴趣地看看花晓,再看看墙角挣扎成一团的棕子们,好象发现了什么,眼里的红光越闪越亮,声音也变得高兴起来:

  “啊,原来是这样。我得承认,命运这东西,有时比人力设计的更加精准……好吧,这么有意义的实验,不能让你白白浪费。我会负责教授你森林之王需要学会的一切。让我想想,用什么来做王子启蒙的第一课呢?”

  每当塔灵露出这种狂热神情的时候,花晓就知道自己要倒霉了。以前不知有多少次,她就是听着这样的声音,奄奄一息地倒在它的黑斗蓬下。

  战战兢兢地举起右爪:

  “师父,容我插句嘴。我明天还得赶路,就算是神的启蒙,我也只能下次再来领教了。”

  可惜那么好打发就不是师父了。塔灵横起法杖,轻轻念诵。

  “时间,在我的回忆之后,在你的眼见之前,凝结如永恒的落日,静止!”

  小冷最后看见的一幕就是那股风,旋转的,象飞涡一样的灰白有形的风,将塔中两人的身体笼罩在内,渐渐遮挡到无影无形。

  身边的人也在焦躁吗,他似乎瞥见有人冲了上去……之后,一片黑暗,他昏迷了过去。


第二卷 第三十一章

暗。但黑暗中,又隐约有晶莹的光点闪动,宛如蓝色钻石,迷离变幻。

  这是大海深处吗,还是宇宙星际之中?花晓迷惑了。

  身体很轻,轻到一点重量也感觉不到,象飞絮一样随波轻浮。头脑中懒洋洋的,什么也不愿去想,只觉得这样很好,很舒服。不生,不死,不醒,不睡。

  “还记得你是谁吗?”

  一个声音仿佛轻风,吹至她心底。

  “我是谁?”

  花晓怔了一怔。模模糊糊的片断从脑海中掠过。前生,后世,那些人,那些事。她想她知道她是谁。然而这份认知如此遥远,仿佛俯身星空,漠然瞰视别人的悲欢。

  “对。就是这样。记住,你是你。也是森林之心。去吧,将它寻找回来。”

  ----如大地般坚稳,如清风般自由,当日光升起,月光沉下,凡大陆之木皆为守候,森林之心。

  莫名地,脑中突然浮起这段话。每一个符号,都象一股清凉的细丝,萦绕于花晓的心灵,渐渐冲激成泉。

  泉水所过之处,带来一股浩瀚柔和的气机,缓缓流转全身,渗透入每一处肌肉,每一个毛孔。

  花晓沉浸在前所未有,异样轻盈的舒适感中,浑然忘物。也不知过了多久,花晓蓦地发现,四周变得如此澄静,所有的感觉一下子都明晰起来,鲜动灵活地向外延伸。

  树叶悄然地坠落下一片,草叶细细地抽出芽尖。大自然中。草木的呼吸原来如此静谧而精致。花晓讶然而欣然地驻足,另一个世界的大门悄然显露。

  思绪继续象潮水一般蔓延。每一株接触到的植物都自然而然地向她打开,为她歌唱。透过它们地眼。花晓看到春天的生长,秋天的落叶。无论岁岁枯荣或是百年风霜。生命都同样盈满激越。

  原来,这就是森林之心。

  花晓睁开眼,微微一笑:

  “师父,我地运气的确比你要好上那么一点。”

  森林之心,是通往森林王座地必要之关。它不是力量。更无法传授,只能如一个千古谜题般,凭人自解。

  然而,这本来应该很平缓,可迁延至数年,数十年的过程,却在塔灵的干预下加速了。这位沉醉于魔法实验的白骨先生,利用塔阵的元素之力,建立了一个纯木系地结界。然后将花晓扔进去,催动她体内的神树气息。

  这应该是件好事吧,将时间缩短至数百倍。但是如果无法领悟出心之术。花晓就得被过强的压力摧毁到粉碎。

  塔灵理所当然地没有将这个告诉花晓。而后知后觉,直到领悟了森林之心才明白过来的花晓。除了后怕到一身冷汗外。所能做的,也只有苦笑和下定决心能跑多远就跑多远了。

  然而跑路归跑路。该做的事一样不能少。

  第一件,先将被塔灵扣留的狮鹫月光要回来----可怜的月光已快被这位先生的研究搞到神智不清了。

  第二件,以弟子进阶地名义,向塔灵狠狠地要了一堆元素之核。这玩意儿在外面很珍稀,在这个以元素为根基的塔内却跟泥土一样普通。

  第三件,要求塔灵在炽雪峰的另一边山下也装了道传送阵。没办法,以后就要从那边上来了啊。没这玩意儿,拜见师父多么困难呀。花晓嘴上如此说,心里却打着快捷通道地小算盘。

  其实严格来说,在封禁之地里弄出这个玩意儿,性质应该属于监守自盗。不过论法术塔灵高出花晓不知多少层,论口才却总是输得不能再输。既然已经装过一个,第二个也就说服得更加轻松。

  然而花晓想营造魔法上山下山电梯的念头还是失败了。塔灵冷冷地告诫她说,禁咒仍然存在,阵法地发动,是它也无能为力地事。虽然这次算她机灵,带人直接进入阵心,没有触碰到阵咒,但如果想要作为通道使用,除她之外,所有人依然全都得死。

  真是太古板的教条啊。花晓二话没说,拎起墙角三只筋疲力尽同束缚咒对抗到昏迷地猪,往月光背上一扔,就站到闪着紫晶光芒的传送圈里去了。

  挥手,再见,走人。干脆利落。心里却淡淡有丝惆怅。塔灵,会答应她那么多,其实,也是寂寞的吧。

***

  第二天,天还没亮的时候,车队就开始准备出发了。

  这是车队成立以来,最早赶路的一天,也是破天荒地,花晓早早起床,在人群里巡察的日子。

  “要世界末日了吗?这女人居然不再睡懒觉。”此起彼伏的一片感动声中,小冷如是对老刀掌柜嘀咕。

  “今天的路,不好走啊。”老刀掌柜抬眼望了望刀削一样的山峰,一向堆满脸的笑意也淡了许多,“我从没听过炽雪峰有路可通。就算有,这冰天雪地的,车轮一滑,一片就完了。”

  小冷沉默了片刻:

  “你为什么不回去?你明明知道,她那个人,根本不会追究什么。”

  “可是我在意。难得我这辈子还想效忠一次。”老刀掌柜叹了口气,“而且她现在需要我。小伙子,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会知道,被一个正经女人需要,是多么难得的事。”

  小冷瞪着他:

  “你要是敢有那种念头,我叫你死都翻不了身。”

  “要是我再年轻二十岁,倒是要和你争一争。”老刀掌柜笑咪咪地指指侧面,“现在嘛,老喽,就不动这个心思了。你呢,该警告的人,在那边。”

  ……也许,用毒粉直接撒出去一片,会更快些。

  望着花晓周围一圈借故搭话的少年,小冷的脸比冰霜还要寒。

  花晓陷于重围之中,心里也正不耐烦得紧。然而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她只能忍。

  露出圣女式的标准温柔笑容,吐着每个优秀首领都会说的激励台词,一圈转下来,花晓成功地收获到大把大把的信任。

  原本象乌云一样笼罩在车队上空的悲观怀疑情绪被冲淡。每个人心里或多或少都添了份踏实和希望---看,治疗女神转世的城主叫我们安心,说她不会抛弃我们,还说有她在,一定会创造奇迹。

  朦胧不清的晨光里,一双双充满希冀的眼睛亮过天上的星星。

***

  花晓骑着马,走在车队的最前方。

  并非向上攀登,而是沿着一条结了冰的暗河,往下而行。

  谁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路。但是看到正前方那抹艳丽,笔直,充满气势的身影,居然没有一个人提出疑问。那在寒风里骄傲飞扬着的火红披风,仿佛有一种特殊的力量,吸引人全心全意地去相信,去跟随。


第二卷 第三十二章

要将数十辆车,上百匹马,弄成整齐有序的一排,安静地等待过洞,也不是很容易的事。幸好山洞前面有一大块平整的空地,能让老刀掌柜逐一安排分队。虽然累,还不至于漫无头绪。

  “炽雪峰不是一个禁阵么?为什么这个洞可以穿过?”

  身为医药队长的小冷这时无可事事,便跟随在花晓身侧,陪她静静地在一旁观看。

  “所谓禁阵,封禁的是一切通行的道路。不是道路的东西,自然不在禁咒之列。”

  小冷听得糊涂了:

  “什么,这条不是路?那它是什么?”

  花晓笑而不答,转开话题:

  “金狐石收好,可别弄丢了。”

  小冷的眼神黯淡了一下,却什么也没有再说。

  为什么还是这样远呢,两人的距离。明明已经亲过她,而她也没有拒绝……那至少算是一种喜欢吧。

  什么时候开始,自己也在意承诺这种东西了呢。

  山洞并不大,也就仅容两辆马车并排驾驶的空当。洞内阴暗潮湿,洞壁上生满湿腻的青苔,洞底是一条铺满鹅卵石的溪流,溪水极细,在石间缓无声息地流动,偶尔消失不见,须臾又在前方不远处露出。

  天色虽然已经微亮了,但是光线完全透不进山洞。火把之类的东西不是没有,然而花晓严格吩咐过,不许点火,因此洞内所有的亮光,全来自每队队长手中擎着的冷光石。

  那一点幽微的。冰冷地光芒,在黑暗中能起的作用,顶多也就是标示方向。和安定情绪吧。要真正用来照路,那实在是笑话了。幸好洞内石块虽多。路却很平,车队一行人都是长途跋涉过来的,经验惯足,倒也不觉得有多难走。

  眼看一路平平静静,前队就要到达出口。花晓正想稍稍松口气,忽听车队中央啊地一声惨叫,变故陡生。

  阿华是个十岁地男孩,也是第四队队长阿重的弟弟。乱世之中,就算小孩,也早就懂事了。本来以他地年纪,应该是坐在车上的,但是一个叫庆明的青年因为腿有寒湿,不能入水。阿华就将位置让给了他,自己下车,牵着哥哥的手。一起步行。

  四队的冷光石在阿重手上,几乎就悬在阿华头顶。所以阿华看脚下地路。也比别人清楚些。洞底晶莹的,闪烁着各种光泽的石子吸引了他的注意。好漂亮啊。偷偷地拾一个,应该不要紧吧。花夫人有命令,过山洞不准说话,不准乱跑,但没有说不准捡石头啊。小小的心灵里反复考虑了良久,最后还是抵抗不住闪闪发亮石子的诱惑,悄悄地觑了个空,迅速弯下身去。

  嗒地一声,石子是捡到手了,因为动作过猛,放在衣襟里的金狐石却滑落下来,沿着地面滚了两圈,掉到阴影里再也看不见。阿华一急,放开阿重的手就跑了过去。阿重吓了一跳,还没顾得及追上去,就看到阿华的脚下,无声无息出现一道裂口,阿华只来得及惊叫一声,小小地身影就被整个吞没。随后,地面又恢复了原样,仿佛什么也没发生。阿重脸都青了,抽出自己的腰刀,狠狠地往地面上便砍。旁边几个人也纷纷赶过去帮忙。手忙脚乱之际,地面突然微微震动了数下,几道黝黑狭长的裂口,象怪兽地嘴巴一样,再次张开。

  这下连马匹也惊动了。几匹马同时人立而起,扬蹄惊嘶。

  “不准停留,恢复队形,快走!”

  伴随着这声轻喝,十数道碧索凌空而至。卷起受惊的马匹扔进裂口,又将裂口旁地几个人硬生生拖了回来,风驰电掣般拉向出口。

  原本受了惊,混乱中地人群是极难安抚的。但这道声音太熟悉了,也太过具有威力了,但凡听到地人,基本都能安静下来,按照话里的意思,加快脚步向外走去。那失去了马的两辆车,却是由两道碧索,紧紧地拉着前行。

  “夫人,求您救救阿华,他才掉下去,一定来得及……”

  所有人都出洞后,便看见阿重跪在花夫人面前,死死拉住她的衣摆,大哭出声。

  而一向懒懒散散,很好说话的花夫人只是淡淡地站着,脸上毫无表情。

  “不行。”

  “为什么?他还是个孩子啊……求求您,夫人……”久久得不到回音,似乎终于绝望,阿重突然放开手,喃喃道,“那我去,我自己去……”转身向洞内奔去。

  一道绿色的绳索将他紧紧捆住。

  “将他看牢。三天之后,他爱去哪去哪,随意。”

  冰冷的身影,转身,远走。

  “那倒底是什么?”

  重新上路前的一片杂乱中,小冷悄然走到花晓身旁。

  花晓正对着地图计算行程,闻言也不抬头:

  “你也看出来了吧?没错,那压根不是什么山洞。是一条叫作除涵的上古虫兽。它喜欢的食物,是人。”

  小冷恍然,想到自己曾从一条虫子的肚子里经过,又有点恶心。

  “难怪你不肯告诉他们。知道了大概没人还挪得开步。”

  “也不全是为了那个。”花晓揉了揉手腕。使力过度,肢体现在还酸疼得紧,疏于练习果然要不得,“这条虫呢,是有人养了上百年的。我只不过无意中发现,悄悄借过一下而已。下次再来,它就不定还在这里了。不知道这事,对所有人都好。”

  “当个城主真不容易。”小冷自然而然地接过她的手臂,帮着按摩,明明是想关心一下,话到嘴边,又带出了惯常的讥讽,“累还要硬撑着,难不成是想搞块光明贤者的招牌。”

  “承蒙吉言,若有那天,这牌子,呜,定当转赠。”

  专业人士的服务就是不一样。花晓又酸痛又舒服,不住地咧嘴抽气,形象极是不堪。阳光澹淡,一来一去,吵闹声中,昨晚发生的事,似乎已同时被人遗忘。

  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我给。

***

  吉尔镇位于炽雪峰山下百里之处。人口极少,居民多是矿工。

  花晓本以为,到了吉尔镇,就能租用镇上的传送门去龙骨荒原,谁知到了传送站才发现,这里的传送器不但昂贵到天价,还特别简陋,每次只能传送一人,一天至多也只能传送六次。

  魔法世界也兴偷工减料这种风气吗?遭到双重打击的花晓根本不想听什么能量法术流差之类的解释,但是在张牙舞爪了一番后,冷静下来的她,还是不能不接受这个事实:要么等上大半年,再花上一笔天价,将车队弄到龙骨镇;要么自力更生,继续往前走过去。

  花晓烦躁不安地在帐蓬里转来转去。她知道这不是生死攸关的大事,但就是冷静不下来。一个字,累。

  “笨女人。”

  脑中突然传来一阵温热的感觉。很舒服,象柔柔的春水。

  “你怎么来了,我没记得喊你啊。”花晓有点吃惊。刚才没有危险吧,怎么厉秋牌无线电也能自动接通。“我不是来,是一直在。”厉秋纠正她的用词,“你多少天没睡了?精神力这么弱。唉,赶一个路也能赶成这样,该说你什么好。”

  花晓突然恍悟。

  什么叫物尽其用,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连幽魂也不可放过。而眼前,不,脑中这人,分明正是运筹帷幄,指点江山的高手。


第二卷 第三十三章

尔镇到龙骨荒原,被人用粗笔圈了两个椭圆。它们代表了两块地形不同,但又必需经过的旅程。

  靠近吉尔镇的一块是白鹿雪原,地如其名,终年霜雪难化。另一块叫做黑水沼泽,面积大约是白鹿雪原的两倍,紧靠龙骨荒原。据说只有最老练的向导,才能认清里面蛛网一样的道路。没人会喜欢在雪地上行路,但如果同黑水沼泽相比,白鹿雪原大概就要算作光明坦途了。

  厉秋给花晓的建议是兵分两路。老弱病残留在吉尔镇等候传送,年青壮勇跟随花晓,尽量骑马,直穿雪原和沼泽而过。如果顺利,不出二十天就能到达目的地。

  如果不顺利呢?当时花晓还故意多问了一句。谁知厉秋的回复简直比吃白菜还轻松。那更好。反正你现在能力觉醒,想要死也很困难。多积累点经验,对你当个称职的城主,很有好处。

  花晓怀疑他其实是想把城主二字,换作女皇。

  于是她明确地回答,玩玩模拟城市还行,模拟国家就算了。一不小心成了倾国红颜,岂不又空担虚名一回。结果引来厉秋一阵大笑。

  当下,花晓召集起车队管理层开会。

  老刀,小冷,冯大树,加上新来的林九,一共四人,是正经的部门负责人,乐儿算是秘书,阿莫作为探路者和地图的更新者也列席旁听。至于某个紧跟兄长,躲在外面树上偷听的小孩,花晓决定暂时放过一马。不予理会。会议室的条件有点简陋。一顶帐蓬,没有桌子,没有椅子。然而这些一点也不曾给花晓带来困扰。

  以一种非常坦然地姿态。花晓招呼大家席地而坐:

  “来吧。每人都拿个垫子。如果可能,我希望这是我们第一次的圆桌会议。”

  “圆桌会议是什么意思?”乐儿问出了众人共同的疑问。

  这个话题真要说起来可够长地。现在可没那个空。花晓轻描淡写地一笔带过:

  “一种会议形式。代表平等,自由,和充满关怀的言论。要是新城能够建立,下次开会时我会讲讲这个典故,要是新城建立不了。一切都是空谈。好吧,现在,各位主管大人,让我们来谈谈正事。”明明是纤柔娇艳地女子,身上却带着自信,坚定,耀眼的气势。被她纤指点中的大人们,同时都如被强光射到般,晕了一下。因而错过了最佳拒绝时机,在糊里糊涂中接受了花晓的首批委任。

  对于兵分两路的主意,在座众人倒没反对。事实上。除此之外,也没有更好地办法。但在去留的人选问题上。每个人的看法都不一致。

  “夫人身为城主。应该第一个到龙骨镇,从传送门最快。”老刀掌柜的意见。

  “带队这种事不适合路痴做。你还是省省,让我来吧。”小冷的轻笑。

  “不管怎样,我要跟着夫人,夫人去哪我去哪。”如此黏人自然是乐儿的。

  “我去,谁也别拦着!”熊一样的咆哮。护车队队长冯大树。民主只会添麻烦啊。吵吵闹闹花晓听得头疼,索性一锤定音:

  “老刀,小冷,林九,你们照顾留下的人,冯大树带着骑队,阿莫带着月光,跟我走。”

  冯大树大喜,阿莫弯了弯腰表示遵命,剩下来地人自然是一齐反对。“先听下我的理由。”花晓抬手,作了个静止的手势,叹道,“其实,我恨不能把你们都一齐带走。你们觉得,我是那种放着懒觉不睡,要去做出头英雄地人吗?”

  这句话相当写实,众人全都没有反对。

  “可是不行。这么多人滞留下来,如果缺乏安排,就是一场灾难。而我们要去的龙骨镇那边,也需要有人提前安排,做好接应。这两件事都不好做,稍有不慎,就会动荡成变。老刀,林九,你们经验丰富,我希望你们承担下来。”

  老刀掌柜与林九对视一眼,最终还是无奈地点了点头。

  “骑不了马地人,只会妨碍行程。”这句话是对乐儿说地。

  虽然直接了点,但很有效。乐儿脸色发白,咬住嘴唇好象要哭的样子,却没有办法反驳。

  小冷唇边挂着惯常地,讽刺的微笑,漫不经心地玩转着药球,倒要看看,这女人准备怎么打发掉自己。

  然而同样一句话后,花晓就叫他投降了。

  “你也不想我辛苦这么久,带出来的人,会因为生病死在这里吧。”

  这些人就算死光了也不关他的事。小冷根本不在乎谁谁谁会生病,但是他当不起花晓眸光流转,充满请求和信任意味的这么深深一瞥。

  罢了,是劫难逃。

  会议后的一个小插曲是,林九私下找到花晓,执意要求花晓让红耶跟在身边。花晓十分真心地推辞,末了还是推托不掉,勉为其难地约法三章,接收下来。

***

  兵贵神速。既然要急行军,坐骑自然是第一位。现有的马匹无论如何是不够的。花晓难得大方地掏出钱袋,扔给老刀,要他将附近所有的马匹都高价收购回来。但即便这样,还是有很多人需要双人共骑。

  真是悲惨的状况啊。

  清晨第一缕阳光洒在即将远行的骑兵队上,镀上了一层好看的,金灿灿的色泽。

  但是近瞧的观感完全两样……望着甚少有风采可言,挤在一匹马上的那些身影,花晓只能在心里长长地,郁闷地叹息。

  人家纵横天下的铁骑一人能配两匹马,自己的军队却是一马要驮两个人。

  幸好只是赶路,不是逃命,也不是追击……

  然而,半天还没过去,花晓就发现,她错了。世界上最顽强的生物是什么?前一世,花晓会回答,蟑螂。这一世,她的回答却是,盗匪。

  触目所见,大地白茫茫一片,空中飘飞着雪粒,时不时还夹杂着豆大的冰雹,劈头劈脑地砸下来,叫人避无可避。就在这样恶劣的,极不适合人类生存的环境中,居然还活跃着一群群,对,正是一群群的盗匪。其实花晓的军队前身也多数来自盗匪,她本人对这种行当也没有太大歧视。而作为实力优势方----红耶只用一只手就能打发掉一队强盗----花晓对他们甚至是有点怜悯的。

  但是!当一个人想迅速赶路,却从第一天起就遇到阻拦,并且不管怎么打怎么杀,追在后面的盗匪群就象狼群遇到了鲜肉,越聚越多时,就算是圣人也会发火。

  何况花晓的脾气向来不好。

  审问完第八十一名俘虏后,花晓将人一扔,拍了拍月光,哼了一声:

  “走,我们去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第二卷 第三十四章

狼群的战术是怎样的。

  如果猎物是一群鹿,它们会围而不攻,将鹿群赶到一个最佳位置,诱击扰之,等到鹿王筋疲力尽时,才发动总攻,猛地一举歼灭。

  而这些盗匪,正象一群狼。

  并且,如果说盗匪有业余和职业之分,那么,花晓肯定,白鹿雪原上的这群家伙,已经到了专家级别。他们的攻击看似零碎,实则却相当有序。看似漫无组织,却从不自相残杀。而是精密地,以类似车轮战的形式,一点点地消耗己方的体力,耐心,食物,和资源。

  他们一直在不动声色地将骑队往偏西方引。似乎那里有个位置,才是陷阱,才是最后的一战之地。

  骑在万丈高空的狮鹫背上,迎着风,于漫空白雪之中驰骋的感觉,原来这样爽。

  花晓正在往陷阱的那个方向赶路。没有确切的地点,只凭心中的感应,去找,去清除。这种计划也没有,临时偷溜出来的狗血决定,会被很多人骂吧。但是,花晓就决定这么做。

  灰茫茫的天地之间,什么人也没有,仿佛只剩下了她,和她的月光,在高空中急速飞奔。

  身前是空旷,身后是过往。一切如此遥远,又触手可及。

  象箭一样疾驰。

  衣袂猎猎。

  长发乱舞如飞瀑。

  血液仿若身边的狂风一样怒啸,奔腾,澎湃不息。

  一瞬间,花晓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狂喜。她能真切地感觉到,在她面前敞开来的一切细节。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狂风。暴雪,莽莽苍穹,浩瀚大地。感受到月光仰天长啸。飘扬地狮鬃上闪出最纯粹的银光。

  混沌之力在体内缓缓流转,圆融通泰。更上一层楼。

  白鹿雪原用它最独特的方式,欢迎着森林之心。

  身边突然出现一道白色虚影。月光地速度已是极快,这道白影却也并不逊色,紧紧并行于花晓身侧。

  花晓并不惊慌,笑吟吟地侧头而望。

  起先很淡。混在雪花中,几乎无法察觉。渐渐地白色加深,虚影变成了浓浓的灰色。最后凝成一个骑着飞鹰地男子。

  面容轮廓似乎算不上俊美。但此时此地相逢,相貌又算得了什么呢。何况,那人一双琥珀鹰眼细锐而尖利,鼻挺淮薄而带钩,这种面相,若在朝堂则为权臣,若在江湖多易入魔。倒也很有特色。

  如果不是速度太快,风声太大,花晓还真想跟他打声招呼。笑道一声,嗨。飞鹰哥们。哪儿来呢。

  飞鹰男子瞧了她一眼,突然一拍鹰首。那只铁青色大鹰仰头一声长嘶,如此迅疾之下,竟然还能加速,展翅向前直冲而去,刹那间便将花晓扔下了一大截。

  喔,要赛车啊。

  花晓看明白那男子的意思。好胜心陡起,抓了抓月光的脑袋:

  “月光,看你的了,我们冲!”

  月光银狮鹫本就是狮鹫中的王者,生性高傲不羁,见青鹰竟敢超过它,早已躁扰不宁。花晓话还没说完,狮鹫两侧羽翅上各弹起一团银光,同样速度加快,猛地冲出。

  这……这难道是助燃器吗……

  花晓又一次惭愧了。身为狮鹫主人,竟连自己地宠物有点啥能耐都不清楚,纯粹将圣兽当成马来用,那个暴殓天物啊……

  心虚之下,忍不住小小地作了个弊,凭借森林之心,将自己的份量托付到空气中。嗯,这下是真正地凌空虚坐,驭风而行了……

  月光背上一轻,飞翔自然更快。不多时便追上了飞鹰男子,保持住领先一头的模样,得意地仰天一声长啸。

  小样,也现摆呢。明明可以超前很远,偏就要紧压住对方不放。这德性,花晓骄傲地拍了拍它的脑袋,真是跟主人一个模样。

  飞鹰男子见花晓居然能轻松赶上,微诧了一声。凝注片刻,似乎发现了原因。

  作弊这种事总是不好的。

  花晓咳了一声,悄悄地撤回风之力,重新坐好,爽朗一笑:

  “你不告而战,我借助外力,算是扯平了,怎么样?”

  飞鹰男子瞧了她半晌,突然一举手,从空中拈了件事物,递了过来。一枚极轻薄,极细巧的雪花,被夹在食中二指之间,稳稳地放在花晓面前。它居然并不融化,也不缺损,晶莹剔透,仍保持着凝结之初,最完整最纯净的美丽。

  而此时,两人仍在并肩飞驰,中间狂风如怒,霜雪胜刀。

  很难说这是一种欣赏,挑战,抑或试探。

  不过,送花,这永是件美事。花晓微微一笑,仿照对方的模样,右手也同样在空中一挥,轻轻接过那枚薄若无物的冰花。

  只是出现在她莹嫩玉指间地,除了雪花,还有雪花之下,一朵小巧玲珑,清香馥郁,不知从何而来的红梅。

  梅红雪白,两相映衬,在苍茫的天地之间,格外显得晶莹娇艳。

  拈花在手,花晓地笑容温柔可亲,“这朵花送给你,外加一千个金币,放我们通行,怎么样?”

  飞鹰男子还没答话,他座下的铁青色大鹰蓦地长鸣,声音高亢响亮,仿佛连周边地雪花都一起激飞出去。

  轻拍大鹰头顶,仿似抚慰,飞鹰男子上下打量了花晓数眼,突然开口。

  “你,愿不愿意留在这里,作我地妻子?”

  他的声音偏于低沉,但很慢,又生硬,带着一股明显地别扭,仿佛很久没有说过话一般。

  花晓心想自己真是进化了。听到一个来历不明的陌生男子向自己求婚居然不惊不乍,要说有那么一星半点儿的情绪,顶多也就是感觉有趣罢了。

  “不行。”她的回答也很直接,“那种麻烦事,我这辈子已经不准备做了。”

  飞鹰男子果然生性奇特,被拒绝也不生气,相反还觉得很有道理一样,点头道:

  “其实我也这么想。可你是第一个能超过闪青的人,”安抚地摸了摸座下巨鹰的头,“不娶你回来,它会生气。”

  非常之大汗。听说过奉旨成亲,奉子成亲,这还是第一次听见有奉鹰成亲的。

  花晓眨了眨眼睛:

  “要是超过你的是个男人,你怎么办?”

  如果你也说会娶的话我就真佩服你了。鹰同学。

  “要么杀了他,要么做兄弟。”幸好飞鹰同学的回答还是很传统的。顶多有点血腥气。

  “那我们结拜吧。”花晓很高兴看到选项C,毫不犹豫地重重按了下去,“你要知道,其实每个人的性别都是一种二分之一的偶然。你就当我是二分之一的另外那种,不就既合常理,又很简单,皆大欢喜了。”


第二卷 第三十五章 买一送一的结拜

望着皑皑雪谷,花晓不由感叹自己的运道之好。本是想来劫持盗匪首领,逼他放行的,结果半路飙了一下车,人就自动送上门了,还跟她拜把子结成了兄弟。这真是老天帮忙,摔跤也会捡到金块啊。

  要问花晓是什么时候猜到对方身份的,其实一开始,花晓就留上神了。能肆无忌惮出现在白鹿雪原上空的男子,要说他跟盗匪一点没有关系,就算鬼都不相信吧。只不过来头如此之大,倒也出乎她意料。

  飞鹰男子全名叫雅克斯•多邦•阿洛。神秘莫测的天鹰族人。三年前流浪到白鹿雪原,现任群盗之首,与他的兄弟闪青一起并称雪原双鹰。

  没错。他座下的那头大鹰,就是他的兄弟。

  真是世界有多大,就有多奇妙啊。花晓以前听说过半兽人,半精灵,但还从没听说过这样的种族:他们的孩子一出生,就会和由祭师施咒,和一只巨岩幼天鹰绑在一起,哦,换成标准术语,叫心灵联结。之后他们会一起生活,一起成长,一起战斗,分享生命,直至死亡。

  所以花晓和他结为兄弟后,不止只多了个大哥飞鹰,还多了个二哥闪青。

  这不就是神雕大侠的魔法版嘛。有前人打底,花晓接受起来没有一点心理障碍。结义仪式时,非但没显出一点为难,反而很积极地跑上去对巨鹰行了个当胸礼,高高兴兴地喊了声二哥。

  这一声喊完,鹰和人同时都露出满意的神色。鹰这种动物的感觉相当敏锐。飞鹰也是。适才他一直注意地看着花晓,见她满脸惊叹欢喜,那神色的确是发自本心。装也装不出的,这才放下心来。微微地现出笑容。

  花晓当然不知道,天鹰族人视自己地鹰为生命,最恨的就是外族人歧视它们,将它们当宠物。如果花晓刚刚稍微露出一点不甘,或者犹豫。轻则结义失败,重嘛,就要被人当场袭击,死无葬身之地了。

  飞鹰当然也不知道,花晓心里想的是,结拜兄弟还能买一送一,这趟真是赚到了啊赚到了。

  飞鹰虽然是盗匪,真正结成兄弟了,倒是很讲义气。非但一口答应放行车队。还主动提出要送她几十匹浮兽。

  经过一系列事件,花晓地心理素质已经提高到了相当强悍的程度,对任何异类地出现都能见惯不惊了。正所谓一百年不死都有怪事见。浮兽?那是什么?能吃咩?

  “那是飞行兽。给你过沼泽用的。”飞鹰显然很惊奇花晓的一无所知。一个女人,既没听说过白鹿雪原的盗匪。也不知道黑水沼泽的特性。就这么冒冒失失地带了几百个人冲进来,是想比赛谁死得快吗?

  “哦。那个,你留着吧,我用不着。”花晓正在吃东西,挥了挥手,漫不经心地表示拒绝。

  这时两人已经坐在屋里了,降落地点果然同花晓预料地一样,是西北方向的一座隐蔽山谷。飞鹰告诉花晓这里叫鹰巢,是他自己布置和居住的地方。言谈间颇为自得。

  花晓在飞鹰的带领下参观了一圈鹰巢,倒是对谷里的温泉和泉水边的白果更感兴趣。要是能洗个澡多好啊。不过这个念头太危险了。想当年看了那么多小说电影连续剧,有多少爱情桥段是从露天洗澡开始的呀。啧啧,偷窥跟偷情,本来也就一字之差。

  为了防止横生枝节,花晓狠狠心掐灭了这个愿望,取而代之的是抱回来一堆果子,对它们进行加倍啃咬虐杀。

  飞鹰生气了。一把夺过她咯吱咯吱正啃得象闹耗子一样的白果,拍在桌上:

  “你有狮鹫可以飞上天,可你那些手下怎么办?总也有几个对你忠心地吧。你连他们的性命都不顾,怎么能当首领?”

  花晓总算听明白飞鹰的意思了。敢情他老人家对她地车队完全抱持悲观态度,根本不相信他们能到达龙骨镇。送几十匹浮兽,只是希望能帮她保存下一点实力。

  好兄弟!花晓感激地一拍飞鹰的肩膀:

  “谢啦。可是真地用不着。浮兽只有几十匹,我没法公平分配,只会添乱。而且,我有把握能将他们全都带过去。”瞅见飞鹰不信地眼神,只好再补充一句,“唔,我身体里有一半植物的体质啊。要过火山是没办法,要过沼泽这类地东西,小意思的很哪。”

  因为是兄弟,以后还要长久相处吧。与其等他发现,不如自己现在先老实地交代。适当地透露出一点秘密,有助于提升亲密度和信任感。嗯,养成游戏里都是这么做的。

  怕他不信,花晓还特意伸出手,现场表演一次手指变藤蔓给他看。想来这里是魔法世界,无奇不有,应该不至于被拉出去放在火架上烤吧。

  飞鹰瞧了,果然没有什么惊讶的样子,细长的琥珀色鹰眼里反倒流露出一丝责怪:

  “我知道了。以后你可千万不要在别人面前随意变身。本体被人掌握,能整死你的方法就太多了。”

  花晓被他说得吓了一跳。按说这升级版的身体总该牢靠些,不能跟原先相提并论吧。不过这世界古怪的咒术如此之多……还是小心点好。

  当下对飞鹰倒有了一分真心实意的感谢:

  “谢谢大哥提醒。我一定会小心。对了大哥,除了当强盗,你还有没有别的人生想法?”

  “哦,妹妹的意思是……”

  炉火很旺,果子很好吃。两人一鹰坐在散发着原木芳香的塔屋里,畅谈人生共话理想,顺带聊聊如何合作赚点小钱独霸一方啥的,不知不觉大半天就过去了。看着外头的落日,花晓依依不舍地向飞鹰闪青作别。并答应他们,一安顿好,就送消息过来。

  逆着黄昏的落日,花晓回到临时营地的时候,最先迎接她的不是红耶,不是守卫,居然是阿莫。阿莫明显是等了很久的样子,神色憔悴,面容干枯,看到她的第一眼,简直好象要哭出来一样。

  把人家一老实大叔逼到这份上,花晓实在愧疚啊。连忙跳下狮鹫,将缰绳亲自递到他手里:

  “阿莫大叔啊,对不起,早上我抢了月光就跑,把你给扔下了。可我这是去打架啊,不能象平常那样带着你……唉,你不要激动,我知道了,你看,月光什么事也没有,下次我一定会注意……什么,你说你不怕,你要跟着保护我?这个就算了吧……好的好的……”

  余下的人就好对付的多。

  将与飞鹰拜了把子,立刻就能畅通无阻的话一说,冯大树满脸喜不自禁,直搓双手,红耶虽然板着脸,极力克制,还是不能避免地出现一丝惊异羡慕……这别扭的神色,倒很有点象某个生死未知的人……

  明明告诉自己没用的事不要做,心中还是莫名地一阵难受。


第二卷 第三十六章 食人花的花语

第十一天的头上,一行人终于踏上了黑水沼泽的边缘。

  所谓强龙不压地头蛇,这句古老的,口口相传的话的确是有道理的。

  有了飞鹰的下令放行,剩下的路程果然畅通无阻,顺利到连只真狼都看不到。对于这点,花晓还是相当感谢的。虽然飞鹰坚决推辞,花晓还是让月光将一千个金币叼到他桌上了。

  并不是用金币来收买什么,而是一种回礼吧。作为一个盗匪首领,突然放走筹划已久的猎物,总也要有个交代。当然,花晓深信剽悍如飞鹰者,肯定摆得平这件小事,可是,既然已经结拜,那就是自家人了,花晓自然也得为他盘算盘算。钱财这种东西嘛,虽然平时花晓也很爱好收集,到了该用的时候,倒也不会有半点犹豫。

  后面仍是一连串艰苦的日子。匪患虽然解决了,不代表接下去就会好过。马匹负担过重,人员缺少经验,装备过于简陋……处处都是问题。跟冰天雪地加在一起,就成了几欲致命的硬伤。有个人死了。不少人的手和脚都严重冻伤。马匹的状态也到了筋疲力尽的地步。花晓的医术在这样的天灾面前完全没有用武之地。法术也是。她本不是什么大魔法师,但就算大魔法师,也无法长久地,大范围地使用结界和保护障壁。红耶的火系魔法用途要广泛些,但也仅限于一时救急。

  然而一直都没有人放弃。即便在最寒冷的时候。

  花晓有时候甚至觉得惶恐。为什么他们看向她的眼神里一直都充满希望?纯粹地,简单地,就那么信任地注视她。这并不好。花晓从不觉得一个人把命运交托到另一个人手上是正确的,怀疑和慎独始终在她内心一角潜伏。但就是这样地眼神。让她说不出别的话来。她只能若无其事地微笑,坚定冷酷地带着他们走下去。

***

  离落日还有很长一段时间。花晓传令就地扎营,提早休息。

  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为了明日进沼泽作准备。但正如长久恐惧的一样事物真地放到眼前。反倒会麻木一样,也没人觉得害怕或是别的。都很平静地支帐蓬,拾柴火,烧水,各忙各地,井井有序。

  花晓带着月光走出了营地。这次阿莫也跟了上来。黑水沼泽是个毒兽遍布。瘴气弥漫的地方。但是就算这种传说中的地狱之界,在斜阳余辉的照射下,泽面上水气蒸腾,一点一点碎金般的光芒闪动,竟也如梦如幻。

  花晓坐在月光背上兜飞了数圈,最后选定了一个浅潭,在水边坐了下来。

  这里已是黑水沼泽地深处,四周的气场令花晓很不舒服。而当她运转起森林之心时,阴暗和险恶的感觉更加明显。

  果然是连植物也得受环境支配。家养的小白花。和眼前沼泽里盘根错节的毒草们,那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上的生物。

  打消和平协商的念头,花晓叹了口气。慢吞吞地挽起衣袖,脱掉鞋袜。再拎起裙摆。也不在乎两截白生生的小腿就这样裸露在外面,径直涉水。向潭中央走去。

  一道黑影蓦地闪过,拦在花晓面前。花晓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却是一直跟在她身后的阿莫。大叔满脸焦急,双手一个劲地比划,手势激烈反复,大意是水中危险,不可深入。

  危险那是当然地。黑水沼泽中最毒的植物的居所,周围寸木不生,连所有地动物都会退避三舍的地方,能没有危险么?

  用吼地对待大叔不是淑女所为。花晓打点起精神,纤手一指潭水中央:

  “大叔,你知道什么是一山之内不容二虎么?你听说过卧榻之旁不容酣睡么?你明白什么是文无第一武无第二么?……好吧,你明白。哪,现在,那里,对,就是打着旋涡地那片水里,有朵长得很象水莲,其实学名叫做鬼雾莲的花,丫仗着能喷点迷香,放点小毒,居然敢瞧不起我,还想灭了我当养料。小样,打量食人花不能拿你怎么滴是吧,我这就下来,叫你看看谁能灭了谁。”

  滔滔不绝一番长篇大论,尽情渲泻适才与鬼雾莲沟通所受之闷气。

  阿莫疑惑地瞧瞧花晓,再顺着她纤指地方向看了看,倒是很快明白过来。脸色一变,做了个斩草除根的手势,转头就要往那边走。

  “哎,你别去。”花晓眼明手快,一把拉住阿莫,叹气道,“拔掉它倒容易,但是没什么用。你不知道吧?植物也是会占山为王的。鬼雾莲本就是黑水沼泽里最毒的植物,这朵黑雾莲又是毒中之毒,王中之王。我体内有一半是食人花,得按植物优胜劣汰的规矩来,打败它,才能抢到它的位置。”

  它很毒吗?要怎么解?阿莫继续比划。

  “基本上,这个世上已经没多少东西能毒到我了。”嗯嗯,说这句话的时候,一定要摆出虚怀若谷,轻轻淡淡的样子,这才符合登峰造极之真•第一气势……可惜,眼下人太少,还是免秀了。花晓摇摇手,“别不信。这水里,这空气,全都是毒。刚才不是给你嚼了片叶子吗,要没那片叶子,你还没靠近潭水三丈,就要倒地身亡了。”

  阿莫愣了愣,还是固执地不肯后退。

  忠诚是好事,忠诚太过,就成头牛了。

  花晓感叹念白一声:“大叔。”

  手腕转瞬变成藤蔓,华丽丽地一甩,将阿莫抛至岸上,自个则袅袅娜娜地踏水,行至潭水中央。

  此潭潭水边缘浅绿,到中间则颜色愈深而成墨色,将花晓一张绝艳丽人姿容,倒映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端的是如花照水,如风雪,妩媚风情万种。

  然而在看不见的水下,却全然不是这么一回事。

  裙摆之下的肢体已经被一簇簇碧绿的树藤所取代。那碧色纯泽通透,又隐隐带着朱红血色,灿灿宛若明霞。不多时,血色越聚越深,浓厚至最润泽处,蓦然怒放出一朵碗口般大小,鲜嫩灿烂,如火斑斓,明媚不可方物的重瓣花来。

  食人花,以花色诱人取食,生死全在一朵颜色,其花盛放不余遗力,花姿之艳之流丽,自然迥异寻常。

  ----把每天,都当成是世界末日来相爱。

  花晓第一次看到食人花时,脑中莫名地就想起这么一句歌词。

  因为不可知的下一刻,所以疯狂,所以绝望,所以盛放。


第二卷 第三十七章 争渡,争渡

纯白如丝,六瓣柔软交叠的莲式花朵。其实要是仔细看,鬼雾莲还算蛮漂亮的,往好里说,总也占得了清雅飘渺这四个字。可是此刻,被旁边开得如火如霞,狂烈明亮的食人花一衬,立即显得苍白单薄,黯淡无光起来。

  不管怎样,这气势上先胜出一筹了嘛。花晓心里想着,又往前移了两分。

  很少有开在水里的花,但鬼雾莲就是。从潭面上看下去,隐隐约约的白色一团,随波轻荡,花晓瞧在眼里,只觉深具聊斋之古风。

  好吧,在打斗中分心是不对的。

  花晓回过神,分出数枝藤蔓继续生长游走,沿着鬼雾莲的根茎攀上,直到将它整株枝干连同花朵都缠绕得严严实实。鬼雾莲仍然安安静静,花瓣却无声无息地由白转青,下一刻,蓦地散发出大量纯青色,浓稠如丝的烟雾来。

  这便是它的最后杀招了么。植物终究只是植物,除了不顾一切,将毒全数散出来之外,也没有别的办法。花晓不动声色地任凭烟雾袭身,心里微微有点怜悯。

  她知道自己不怕毒。所以,从一开始走下水的时候,胜利就已经是注定好了的。

  鬼雾莲白色的花瓣全数破裂,丝丝缕缕地垂落下来。墨色的叶和根,如塑料制品一样静立着,不再有丝毫生气。

  花晓收敛起枝叶,慢慢恢复人形。再用森林之心探出去的时候,果然茫茫沼泽之中,所有的草木都不再反抗,花晓气息所到之处。一律乖顺表示服从。森林之王与准森林之王倒底还是差一个级别的。花晓叹了口气。森林之王是天生的王者,准森林之王却只能吓吓小花小草,遇到桀骜不驯地。还得靠武力说话。

  抬头向岸上看去,阿莫大叔正焦急不安地望向这里。身旁趴着正懒懒打呵欠的月光。花晓不禁一笑,正想扬手喊声TAXI,呼唤他们飞过来,直接回营,小腿上蓦地一疼。一股火辣的剧痛感随即向上扩散,迅速传至全身。

  一条小小地花白蛇飞快地从她身旁溜走,转瞬不见。

  想跑?花晓怒了。藤蔓伸入地底,转眼间枝节盘生,分布出一张庞大而密布的罗网,向四周漫卷而去。小白蛇地踪迹立刻显现出来,罗网随即收起,只余一根纤蔓,在小白蛇身后紧追不放。

  然而在即将追上小白蛇时。花晓却微咦一声,停了下来。

  小白蛇窜进了地底深处的一道墙壁之中。那墙壁似乎是大块巨石所筑,牢不可破。花晓一时也很难找到空隙。

  有鬼雾莲在的地方,万物不生。这条小白蛇的出现。本就是件怪事。而潭底深处的石壁……谁知道里面藏了什么妖魔鬼怪。

  虽然说传说里地绝世奇珍。千年秘籍都是藏在这样的地方,等待身负血海深仇/复国大业/救世重责的少年去发现。去学习,然后成为当世第一高手啦,可是花晓却一点也没这样做的愿望。

  小心翼翼,生怕惊起一星水波似地收回自己的藤蔓,悄无声息地向岸边游去。该留给谁的绝技继续留着吧,不管是转世金丹还是沉睡公主也请继续等待。她,花晓,这新的一生已经够风波迭起困扰不断了,绝对不要再招来多余的麻烦。

  “你真没出息。”

  脑中一热,厉秋的频道自动接通。

  “你怎么又出来了?”花晓并不反对借个窗口给厉秋被困地灵魂透透气,但对这种神出鬼没,无视隐私的方式还是有点害怕。

  “这不能怪我。”厉秋叫冤,“我是被刚才那阵痛惊醒的。我帮你分走了一半地痛感,你也不说谢我。”

  “就当付住宿费嘛。”原来稳私权还在。花晓放下心来,一边划水,一边跟他聊天,“你那边,现在还好吧?”

  “等日子嘛,还不就那样。”厉秋似乎不想多说,转而问道,“你真的不想进去看看?”

  “不想。那里面有什么?”

  “你要是真不想去,那还问什么。”带着笑意地声音,明显是在逗她。

  “是人总有个好奇心吧。”花晓撇撇嘴,“你不想说就算了。反正我是不会去地。”

  厉秋怎么舍得当真让她生气。笑道:

  “这里不在大齐国的境内,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我听说,魔战以前,黑水沼泽不是沼泽,而是建着人类地城堡的平地。你碰到的墙壁,大概就是在魔战中沉下去的那部分遗迹吧。”

  “原来是古文物呀。”花晓爱财的范围仅止于现金,对古董之流既不了解,也无兴趣,“那就先记着。改天要是真缺钱花,就来这里挖两铲。”

  “小花儿,跟你商量件事……”厉秋声音放得很软。

  “啥?”花晓立时提高了警惕。

  “经常让我出来看看好不好?我被关在一片黑暗里,好闷。”

  花晓一阵心虚。她知道厉秋的处境不好过,但厉秋素来强势霸道,又擅长精神魔法,她莫名地有点害怕,自然而然地“忘掉”有这么回事。

  “那好吧。你想什么时候出来?”

  “唔,白天你太忙,晚上你又在睡觉。这样吧,每天早晚两次,你醒后,睡前,都喊我出来一下,行么?”

  花晓仔细想了一下,没发现什么不对,厉秋的安排也算是合理,也就答应下来。

  她可没看见,如果灵魂也有实体的话,厉秋唇边那一抹狡黠的笑意。

***

  因为休息充分的缘故,第二天,众人醒来的时候,无论体力,还是精神,都非常丰沛。

  黑水沼泽最凶险的事物有二:一是沼泽下悄悄移动,变幻莫测的潜流;二是遍布于沼泽内的毒虫野兽,疬气瘴雾。

  不过这两者皆不在花晓眼内。

  “我不管你们有什么想法,但是,只要相信我,严格按照我的话去做,我保证你们安安全全,丝毫无损地走过沼泽。”

  花晓站在整整齐齐排列的队伍前方,负着手训话,话里的口气,俨然一副“信我者,得永生”的架式。可惜她的外形却属于艳丽妩媚的那种,即便板起了脸,仍是跟庄严两字搭不上调,顶多算得上凌厉。高傲美貌的女子,身着利落紧致的马裤,沐浴在清晨第一丝明媚的阳光中。她的眼睛比星辰更亮,气势却宛若刀锋一样咄咄逼人。长着翅膀的巨兽狮鹫温顺地伏在她的脚下,好象小狗。

  无庸置疑,这幅画面以黑水沼泽为背景出现,就象一轴上古画卷,是多么的神秘华丽啊。尽管这份美丽中隐隐带着强悍和蛮横的味道,但早就习惯了女皇制的大齐国男子们是不在乎这个的。他们的心神在刹那间被眼前的景象所震慑,对于画中人发出的命令,除了说是之外,再也没有别的回答。

  所有的恐惧全都没影了。士气在刹那间飙升到A级。

  花晓转过身,微微一笑。果然是,剽悍的人生,不需要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