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16

曼倩天涯: 色已成空 36-完


36.  那堪冷酒入愁肠

  数学竞赛的失利,虽然已经在林之若意料之中,然而当真正成为现实,依然还是觉得胸中抑郁,便如夏日大雨之前,明明空落落的,却又仿佛有浓重的压迫,连气也透不出的感觉。恨不得大风如刀,把天幕扯裂一个口子,把这个身子刮成碎片,一直吹到天涯海角无可寻觅之处。又或者干脆埋进大雪里,封在冰川的最深处,千千万万年,再不必呼吸,再不见天日。
  她空腹倒了一听酒下肚,只觉得胃里烧烧的,很不舒服,然而竟有一种异样的快意,又开了一罐,向傅青纶举了举:“劝君更进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又仰头干了。
  傅青纶陪了她一口,解劝道:“这次数学竞赛,不过是一时失误,不必放在心上。你实力是在那里的,以后还有很多机会。”
  林之若摇头道:“如果是失误,我自然不放在心上。只不过,这次并不是失误。”
  傅青纶不解地望着她。林之若笑了笑,拾起一片碎石,在草地上画了一个平面座标,在其上添了数道曲线,道:“你看,如果用横轴代表时间,纵轴代表世间名利恭敬,这些曲线,便是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路线。就算我们这样十几岁的少年,发展尚未可知,但是根据各人的性情,志向,才华,背景,也大致可以有个概念。”
  傅青纶俯首看去,越想越觉得有意思,不禁笑道:“前人有‘天下熙熙,皆为名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的话,我已经觉得算是狠的了,但还不及你这一个座标囊括苍生,既有概论,又有区别,来得简洁犀利。”
  林之若指着其中一道陡峭向上的,“这是指数曲线,一分汗水,十分回报,大概可以称得上是前程似锦的标板罢。你和我,本来都沿着这个痕迹在走。这是我们现在的位置。”她拿石片在曲线靠近零点的地方,画了一个小小圆圈。见傅青纶点头赞赏,又画了一条趋势平缓的曲线,和指数曲线恰在圆圈处相交:“这是对数曲线,成就总是比付出要少。”
  傅青纶已经大概知道她的意思,皱眉道:“你是说,这次竞赛,代表了发生在那个圆圈处的转折。从此,你从指数曲线转到了对数曲线?不至于吧?”
  林之若自嘲地笑了笑:“我也一直希望,这只是我自己的幻觉,虽然每时每刻,我都在头痛中质疑自己。可是竞赛的成绩,你也看到了。”她凝视傅青纶:“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你身上,你怎么办?”
  傅青纶心潮起伏,设想着自己如果青云折翼,会是怎样一番情形,良久,黯然道:“我会到一个谁也不认识我,谁也找不到我的地方,独自一个人,默默走完我的曲线。”
  林之若抚掌而赞:“这话只有你能说出,也只有你敢说出!”
  傅青纶心痛地道:“我虽然能理解那种痛苦,可是,我却不希望,你会这么做!”
  林之若感激地望了他一眼,道:“其实要想超越,也很简单。”她拿石片轻轻一划,在横纵轴之外,又添了一个座标:“空间不是二维,而人生可以追求的,更远不止于名利恭敬。从这道Z轴看去,所有的曲线,前途似锦也好,平庸琐碎也好,都陷在欲望痴迷的泥潭里,为外物所驱,为妄想所蔽,不能自拔。”
  傅青纶沉默半晌,道:“你数学比我好,我本来是不服气的。现在才知道,不仅仅是学习的问题。你能在因循琐碎中,横生别路,山穷水尽处,另辟新天,这份本事,这份胸襟,我是无论如何,也学不到的。”
  林之若摇头:“哪里有那么好?我是纸上谈兵,知而不能行。否则,两条曲线,便应无二,头痛与否,一般清明,我又何须借酒浇愁?”她冁然一笑,开了一罐新酒,道:“有人陪的寂寞,就不算是寂寞;有人懂的痛苦,也不能算是痛苦。谢谢你的这番话,这片心意。来,人间岂是偏我祟,有酒何妨同醉!”她一仰头,又流水一般倒了下去。
  傅青纶一把抢过,却见她已经喝了一小半,皱眉道:“小点口,这样喝很伤身子。”拿了一块月饼,递给林之若:“来,先吃点东西。空腹喝酒容易醉。”
  林之若不接月饼,伸指在傅青纶腕上一扣。傅青纶只觉得手腕一麻,她已经夺回酒罐,笑道:“你这个弟子太也没有礼数,竟然敢打断师傅的酒兴。这要在封建时代,你这是忤逆之罪,知道不?”
  傅青纶跟着笑道:“弟子知罪。不过,你也不能空口白牙就当了师傅吧?怎么着也得给弟子演示演示本门绝学。”
  林之若道:“本门绝学浩如烟海,你想看什么?”
  傅青纶想了想,道:“武侠小说里,最神秘最高雅的,好像是剑术。就请师傅练一套剑法给弟子开开眼界罢。”
  林之若知他心意,是不想自己连着喝酒,一笑站起,道:“其实真正用于应战的剑法,只是一些基本原则,主要还是看使用者的反应和运用。我现在头痛,不能剧烈运动,使出来也不好看。不过,我小的时候,练过一套达摩剑法,据说是当年禅宗祖师达摩所创,和印度的瑜伽功类似,是给佛家弟子磨练身体,凝定心意之用,倒是可以表演给你看。”
  傅青纶很高兴,道:“我给你配乐,你跟着节奏,放慢速度,不会震动头部,我也看得清楚。今天是中秋,咱们不问明月几时有,却何妨起舞对青天。”
  林之若到旁边的柳树上,折了一根手指粗细的枝条,去了前面尖细的部分,留下约两尺长的一段,尚带着扶疏翠叶,挥动了两下,道:“秋霜钩没带出来,只好将就用这把柳叶剑了。”
  傅青纶笑道:“能得林大侠一舞,这柳条真是三生有幸。”
  林之若果然执柳枝如执宝剑,凝神肃立。此时满月当空,寒光匝地,她白衣胜雪,容色如水,在月色下,仿似瑶宫仙子,直欲乘风归去。傅青纶怔了一怔,才轻轻吹起口哨。
  林之若凝神细听,却是罗大佑的“童年”,想是傅青纶听她说这套剑法是小时候习得,是以选了这支曲子。她随着节奏,缓缓出招,前击,侧削,低伏,旋转,手逐眼动,身随意转,仿佛月光里的一只仙鹤,悠然适意地舒展着羽翼。
  一套剑法舞罢,傅青纶击掌赞叹:“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这剑舞柔中有刚,动中带静,比普通的舞蹈,果然别有一番风味。”
  林之若掷了柳枝,回到他身边坐下,道:“那是你看得少的缘故。我这套剑法,用来比拟公孙大娘,比几个光屁股的小孩看了电视剧,就跑去华山论剑更为可笑。”
  傅青纶递过她的酒罐,又拿起自己的,先喝了一口,道:“武功我不懂。不过,我看你练的时候,那种心意凝定,神志空明的样子,倒是和达摩的本意很一致。”
  林之若跟着喝了一口,笑道:“其实还是你的口哨吹得好,我听着,就好像看到了以前常常玩耍的草坡,闻到了野蒿丛被太阳晒过的清香,小时候学过的一招一式,自然而然就想了起来。”她看着傅青纶:“你总说我是你的对手。其实,单就音乐才华而言,我就是把吃饭睡觉的时间都用上,从现在苦练到死,也赶不上你一分。同学们都说,什么歌让你一唱,比原来还更有味道呢。唐馨更是崇拜得不得了,说光是听你唱歌,就已经可以一生一世。”
  傅青纶却没有听过这话,低下头,反复思量。他和唐馨在一起的时候,心思大半倒是放在学习和与林之若争胜上,对唐馨的言语举动,并没有特别留意。而今分开来,自己也饱尝了相思之苦,反而渐渐领悟了唐馨的一番密意深情,既感动又惭愧,一时怅然无语。
  林之若知他心意,故意笑道:“你口哨都吹得这么动听,那古筝肯定更是弹得出神入化了,怎么从来不肯在班里表演?该不是怕麻烦吧?只要你说一声,我立刻亲自去你家把古筝扛来。要不然,”她眼光流转,似笑非笑:“是嫌我们粗鄙,听不懂你的阳春白雪?就算我这样五音不全的人不配听,咱们班里集中了全校的才子才女,还没有两个能懂得欣赏的?”
  傅青纶很是尴尬,闷头喝了一会儿酒,忽然道:“其实,我最开始学的是钢琴,古筝是很久以后才开始学的。”
  林之若略略诧异:“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起过?不过,你手指倒真是特别修长,不会弹钢琴反而可惜了。”
  傅青纶笑道:“我七岁开始学琴,那时候手还很小呢,纯粹是家里的意愿。当时好像学点乐器什么的是潮流,尤其是钢琴,好像会弹几下,就算不是艺术家,也入了上流社会似的。”
  林之若笑道:“可不是!我妈妈还曾经逼我学琴。音乐老师跟她说我不是那块材料,她还不信,说我背乐谱很快,手也灵巧。老师没办法,教了我一星期,让我弹一个练习曲给她听。才弹了一段,妈妈脸色都变了,不声不响拉着我就走。”她抬起自己的手看了看,自嘲地笑了笑:“不是玉,怎么琢磨,也不能成器。”
  傅青纶道:“怪不得你家里有钢琴。想是你妈妈在你这里失了望,自己跑去学了?”
  林之若点了点头,又问:“那你为什么改学古筝了呢?”
  傅青纶默然,只是一口口喝酒。林之若以为他不会再回答了,正想转开话题,却听他问:“你最喜欢什么颜色?”
  林之若愣了一下:“为什么问这个?”
  傅青纶道:“你别管,先回答我。”
  林之若满腹疑惑,道:“青琉璃色。”
  “嗯,超越尘世的颜色。”傅青纶接着问:“你最喜欢的气味?”
  “青草和阳光的味道。”
  “嗯,童年的味道。你最喜欢的花?”
  “雪莲。”
  “嗯,孤寒自乐的花朵。”傅青纶望着林之若,悠悠吟道:“谁道高处不胜寒,有人高处成鲜妍。根深不向红尘住,冰为肌骨雪为颜。”
  林之若惊诧不已。这首诗分明是自己多年之前写的,连自己也已不能记得完全,怎么他竟然能随口念出?
  傅青纶迎着林之若诧异的目光,泰然自若地继续追问:“你最喜欢的诗人?”
  林之若心中思索,随口答道:“王维。”
  “兴来每独往,盛事只自知。的确是你的风格。你最喜欢的文学作品?”
  “西游记。”
  “大闹天宫,十万八千里苦行,终于堪破嗔痴,悟空成佛。你这个爱好,很是独特。”傅青纶微笑:“你最喜欢的艺术作品?”
  “梵高的向日葵。”
  “辉煌的呐喊与挣扎,永恒的渴望和追求。明明是来自阳光的色彩,却积聚成惊心动魄的沉痛与不甘。你虽然五音不全,对艺术却很敏感,能捕捉其中最细微的情感。你最喜欢的乐器?”
  林之若惊疑不定,上下打量着他,却不回答。
  傅青纶低声道:“是古筝,对不对?你喜欢它,因为它有笛之清亮而无其单调,有箫之沉郁而无其缠绵,有琵琶之慷慨而无其粗豪,有古琴之风节而无其闲逸,有胡笳之凛冽而无其苍凉。”
  林之若直跳起来,道:“你,你怎么知道?连唐馨都不可能知道这么多。”
  傅青纶微微一笑:“我还知道,你所以喜欢古筝,其实纯粹是听磁带得来的印象。事实上,你从来没有听过真人的演奏,也不认识任何会弹古筝的人。”他顿了顿:“当然,除了我。”
  林之若镇定下来,凝望了傅青纶半晌,道:“你知不知道一个叫杨雪的女孩?”
  傅青纶不回答,却抬头看了看月亮,见已将到天心,道:“天晚了,我们回去吧。公园虽然是敞开式的,但是呆得太晚,终究不太好。”
  林之若见他紧要时刻,偏偏卖起了关子,要不是实在惊疑,几乎要笑出声来。她心中虽然恨不得伸手进傅青纶脑袋里,把答案生生挖出来,面上却淡然不动声色,慢条斯理地整理地上的物品,把空瓶和果皮扔进垃圾筒,和傅青纶提了剩下的东西,踏着满地的月光,缓缓走回了校园。
  林之若酒量甚浅,又是空腹,初时还不觉得怎样,这时候冷风一吹,便开始头重脚轻,不由笑道:“原来喝醉的感觉是这样的,好像走在云彩里一样,无论脚下怎么用力,也踩不到实地。”
  傅青纶怕她跌倒,轻轻扶住她:“这还不能算醉,顶多是微醺而已。醉了的人,没有这么清楚精确的描述能力。”
  林之若推开他,道:“我好不容易有点飘飘欲仙的感觉,你别来捣乱。你见过被人扶着的神仙么?”
  傅青纶缩回手笑道:“你再多喝点,还更飘飘欲仙呢。弄不好,还吟诗百篇,创个醉拳醉八仙什么的,文成武就,流芳百世。”
  到了林之若所住的楼下,傅青纶立定脚步,向林之若道:“今晚你喝得尽兴么?”
  林之若微笑:“尽兴如何?不尽兴又如何?”
  傅青纶不好回答,想了想,道:“你回去之后,会干什么?”
  林之若道:“干什么都好,总之不能睡觉。你听。”
  傅青纶侧耳倾听,二楼酒店的音乐,离着这么远,依然清晰可闻,不由微微皱眉。
  林之若道:“今天过节,不闹到后半夜肯定是不会停的了。我等会儿再买点酒,回去吟诗练武,就算不流芳百世,也要酸倒一片才够本。”
  傅青纶踌躇了一下,终于道:“我上去陪你吧。”
  林之若等的就是这句话,闻言眼珠一转,道:“好。不过,你请客请到底,送佛送到西,再去买一些酒和点心来,今晚咱们不醉无归。”向傅青纶一笑,不待他回答,噔噔噔跑上了楼。


37.  未妨惆怅是清狂

  傅青纶买了东西上来,见林之若把本来放在床头的一张小小书桌拉了出来,上面放了带回来的水果月饼,桌边放了一把椅子,她自己却盘膝坐在床上,冲着自己微微笑,不由得半开玩笑地道:“我怎么觉着有点鸿门宴的架势?”
  林之若道:“怎么?胆怯了?”
  傅青纶微笑入座:“虽千万人吾往矣。”
  林之若给两个人各拿了一罐酒,道:“难怪那么多女生喜欢你,果然豪情慷慨。”她开了自己那罐,向傅青纶晃了晃:“干喝酒没意思。要不,我们比比?”
  “比什么?”
  “以武会友,显得我是欺负你。我们以诗会友?”
  傅青纶望了她一眼,心想以诗会友,何尝不是欺负我,不过他一来性子高傲,二来知道林之若另有所图,不愿示弱,笑道:“怎么个会法?”
  林之若胸有成竹:“今天是中秋,我们就对带有月字的诗词,格式韵律不拘,但是字数必须相同,而且月字必须在同一位置上。比如说,‘窗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可以对‘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对不出来,答的人喝一口。对得出来,出题的人喝一口。”
  傅青纶爽快地道:“好。你先说。”
  林之若随口道:“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林之若喝了一口,道:“该你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落月满屋梁,犹疑照颜色。”
  “日色欲尽花含烟,月明如素愁不眠。”
  “风波不信菱枝恶,月露谁叫桂叶香。”
  ……
  两人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对着喝了起来。林之若虽然腹中所记诗词较多,傅青纶却酒量较好,两个人谁也没有能占了上风,渐渐地都有了醺醺醉意,话也多了起来。
  林之若晃着手里的酒罐,道:“有你这样旗鼓相当的对手,真是一大快事。我上次和人对诗,还是上初中的时候,和一个朋友,确切地说,应该是笔友。”
  傅青纶知道这一关终究逃不过去,也不接口,只是静静看着她。
  林之若自顾道:“那是一个女孩,她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左脚落下点残疾。因为这个原因,她可能有点自卑,总是一个人呆着。但是她特别聪明,看过很多书,博闻强志,见解和学识,都超乎同龄人之上。我们通信大概有一年,话题涉猎之广,简直是无所不至。我一开始和她通信,还带着帮助她鼓励她的意思。后来对她却是深深敬服,把她当成我唯一的知己。每天最大的乐趣,便是收到她的来信。甚至等待的时间,也觉得是幸福的,充满期望的。”
  她看着傅青纶:“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两个同样寂寞的女孩,突然之间发现了彼此,并且心意相通的那种感觉。热情依慕有似乎恋人,但是那种了解和和谐,又不是异性之间所能达到的。”
  傅青纶道:“相信我,我能了解。”他声音低沉,也许是因为酒意,还带着一丝滞涩。
  林之若看了他一眼,继续道:“可是,初二下半年,毫无预兆地,她就突然消失了。我们那么好,对方的信晚来一天,都焦急得不行。如果不是发生了什么不可控制的事情,她一定不会不理我的。我给她写了很多信,都没有回音。每天看报纸的社会新闻版,看到涉及少女的事故,我就心惊肉跳。后来,我实在忍不住,不顾她曾严厉禁止,偷偷按通讯的地址找去,谁知道,根本就没有这个人!那个地址,从来就没有这个人!”
  傅青纶不敢让她看见自己的神色,只是低头喝酒。
  林之若道:“我设想过无数可能。最荒谬的一种,是杨雪像卫斯理的一个故事里面讲的那样,根本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台电脑。可是,一年多的频繁通信,杨雪在我心目中,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智慧有情感,仿佛天山上的雪莲花一样的女孩,别说江城,甚至整个世界上都没有这么聪明的电脑,就是有,它能有人的思想和感情,矛盾和痛苦么?可是,若非如此,她怎么就像空气人一样,突然就无影无踪,连痕迹都没了呢?”
  傅青纶依然低头喝酒,心中矛盾万分。
  林之若盯着他,道:“你说得出我送给她的诗,我和她讲过的话,一定和杨雪有关系。如果你有难言之隐,我也不会强求。但是,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告诉我,杨雪,她现在……还好么?”
  傅青纶听到她声音微微颤抖,心中翻江倒海,挣扎良久,终于道:“杨雪,是我的表妹。她现在很好。”
  林之若并不诧异,望着他,等待下文。
  傅青纶抬起头,迎视着她,道:“但是和你通信的,却是我。”
  林之若惊得从床上站起来,盯着傅青纶,却说不出话。
  傅青纶叹了口气,道:“杨雪最后和你通讯的地址,是江城五中二年十一班,对不对?她最开始写信给你,是因为看了你在江城少年报上发的一篇文章,希望和你探讨关于文学的话题,对不对?她不愿意和你见面,却寄给你一张照片,是穿着白色羽绒服坐在雪地里,你便题了那首雪莲诗送她,对不对?她说她很寂寞,身边的人不是笑她,就是不理她,没有一个可以谈心的人,对不对?你写给她的最后一封信,是一首长诗,写你寻她不得的思念和迷茫,并且接连引用了历史上十八位女子来比喻她在你心中的形象,对不对?”
  林之若缓缓坐下:“果然是你?一直都是你?”
  “一直都是我。杨雪是我姑姑家的表妹,家在双榆县。她的确得过小儿麻痹,照片的确是她本人。我曾经把你的那首诗转告给她。她很喜欢,用毛笔写了出来,挂在墙上。不过,她不知道你的名字,更不知道我们的关系。”
  傅青纶既已说出,不再踌躇,喝了口酒,道:“此事说来话长。当初我被迫转到四中,家人朋友还总是拿这事取笑,我一直很不高兴。偶然看到你的文章,想戏弄你一下,就用杨雪的口气写了一封信给你,没想到你真的回了。你在信中,比现实生活中坦诚热切多了,有问必答。开始我还暗中和你较劲。你说在看红楼,我便硬着头皮,去啃那些当时我只觉得唧唧歪歪毫无意义的文字。你说喜欢古诗,我就拼命背诵名句。你开始练硬笔书法,我便赶紧去临帖练字。你说最崇拜音乐家,因为音乐能表达出文字无法描述,语言不能诉说的深层情感,我就很得意,向你炫耀我的音乐知识。你说你最喜欢的乐器是古筝,只是可惜整个江城都未必有人会弹,我便不顾家人反对弃琴学筝。找不到老师,只能恳求爸爸给我从南方带回来一架,自己搜集一些参考资料,摸索着弹。那时候,我纯粹是孩子心性,总想着有一天狭路相逢,你苦苦哀求我弹,我拒绝你的时候,该有多么得意。”
  林之若不再怀疑,却更加郁闷:“难怪我觉得和杨雪那么投缘,竟好像心意相通一样。”
  傅青纶道:“我有备你无心,自然是我占了便宜。后来我发现自己在你心中的分量越来越重,你越来越喜欢我,依恋我,把我引为平生唯一的知己,就改了想法,觉得让你失去这个唯一的知己,岂不是比想听古筝而得不到的打击更大。”
  林之若苦笑:“于是,杨雪就消失了。怪不得我怎么找都找不到。”
  傅青纶低声道:“其实,你来五中找杨雪的时候,我就站在旁边。看着你扯住每一个路过的女生打听,又焦灼又失望的样子,我觉得很痛快,很得意。你要找的目标,明明就在几步之外,可是你不知道,你看不见。”
  “你要找的目标,明明就在几步之外,可是你不知道,你看不见。”林之若心中反复想着这句话,不由得痴了。人生的事,岂不是大多如此!人们追寻着理想,追寻着幸福,却不知道,追寻的,其实只是自己拟想出来的一个幻象。而真实的目标,其实一直在那里,从未动过。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众生与佛,等无差别。自己自以为受了命运的打击,狂歌当哭,呼酒买醉,却不知命运本是虚无,烦恼即是菩提,岂不是可笑而复可悲!
  傅青纶见林之若怔仲不语,低声问:“你恨我么?”
  林之若摇摇头:“正相反,我应该感谢你,让我知道杨雪,或者我心中的杨雪,并没有发生可怕的意外。我早就想过千百次,只要她还好好活着,其他都不重要。”她顿了顿,略去了后面的话。其实,她还千百次地想过,如果还能见到杨雪,一定要冲过去,把她紧紧抱在怀里,用自己所有的热爱和柔情,去抚慰她身心的伤痛。她下意识里,总觉得杨雪是一个林黛玉似的少女,聪明骄傲,柔弱易碎,必然是在迫不得已的压力下,才会离开自己,因而不由自主地想要保护她,照顾她。然而面前高大英挺的少年,虽然同样聪明骄傲,却和柔弱易碎四个字扯不边。她一时有点茫然若失,无法把两个形象重叠起来。
  傅青纶松了一口气,道:“刚才我不肯讲,并不是我故作神秘。我是怕,我一说出来,你就真地瞧不起我了。可是,你问我为什么不肯在班里弹筝的时候,我又忍不住,想要告诉你,我的筝,本是为你而学。”
  林之若笑道:“严格地说,是为了拒绝我而学。怪不得那次唐馨邀请你表演,你会说出‘只怕有人不配听’这样的怪话来。”
  傅青纶很是尴尬:“现在你心中,只怕是觉得我不配弹。”
  林之若斩钉截铁地道:“你的确不配弹。”见傅青纶脸上渐渐浮起悲哀惭愧之色,低头不语,才大笑着道:“傅青纶虽然不配弹,杨雪却是配的。而且,就算她不肯弹,我也一定会泣血哀求,非要她弹不可。”
  傅青纶这才知道被她戏弄了,哭笑不得,半晌道:“原来杨雪在你心中,还是很有分量的。”
  林之若正色道:“所以,你虽然欺骗了我,我还是要感谢你,因为你给了我杨雪,给了我生命中最深刻最美好的一段友谊。和杨雪通信的那段时间,我正处在青春叛逆期,只觉得世上没有一个人明白我,理会我。我明明很努力地按这个世界教给我的道理去做,可是反而被这个世界遗弃。我明明很真诚地想要尽一点职责,帮助一些有需要的人,可是只遭到同伴的疏远和嘲笑。那种茫茫人世孑然独立的孤单感,对一个刚刚长大的孩子来说,是很可怕的。杨雪的出现,让我知道这世界上,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不被父母理解,不被同龄人接受。无论她是谁,怀着怎样的目的,她给我的温暖和慰藉,尤其是两个人之间,那种心意相通,志趣相近的交流,是真真切切,无法伪造,不容置疑的。”
  傅青论凝望着她,心中悲喜交集。过了许久,忽然道:“你不恨我,我却恨你。”
  见林之若诧异地望着自己,他苦笑着解释:“就像你说的,那种心灵上的交流,是实实在在,无法掩饰的。我虽然骗了你,但是内心深处,何尝不是把你当成唯一的知己。停止通信之后,我还是一直关注着你,并且确信自己,或者准确地说,是杨雪,在你心中有着无可比拟的地位。初三开学不久的那次物理竞赛,我知道能见到你,高兴得好几宿都没有睡好,还想着和你一笑泯恩仇,从此成为真正的朋友。可是,你根本就不记得我是谁。更可气的是,你身边跟着一个女孩,亲亲密密地说笑进出,根本就不像你信中和我说的那样,你没有任何亲密的朋友,只有杨雪一个知己。我觉得自己好傻,自以为报复了你,谁知道结果还是被你骗了。”
  林之若笑道:“那个女孩,自然就是唐馨。原来这才是刚上高中时,你冷淡我和唐馨的原因。当时我还想,不就好多年前一个厕所事件嘛,又和唐馨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至于那么对她么?看你后来的表现,不像是胸怀那么狭窄的人啊。看来,你的古筝,我还是有机会听到的了?”
  傅青纶低声道:“你一定会听到的。”
  林之若很是高兴,拿酒罐和傅青纶碰了碰:“来,我们杯酒释前嫌。”
  傅青纶按住自己的酒罐,苦涩地道:“其实,我最恨你的,不是你的才华,不是你的‘欺骗’,而正是你这份潇洒从容,我行我素。你不在乎的事情,哪怕别人苦苦挣扎,觉得惊涛骇浪天翻地覆,你也漫不经心,云淡风清一句话,就统统抹过了。而你在乎的事情,哪怕傻得可笑,哪怕明明大家都知道应该那样做,却就是没有人那样做,你也挺身而出,一往无前。你并不完美,可是就是让人无法比较,无法掌握。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很难心理平衡。如果不想自惭形秽,那就只好冷淡疏远。如果不想爱,那便只能恨。”
  林之若放下手中的酒,默然半晌,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今天才真正明白,为什么从小到大,有很多人夸奖我,但却很少有人真正喜欢我;为什么爸爸做得越好,妈妈就越恨他。”她忽然抬头,冲傅青纶笑了笑:“其实,你是老鸹站在猪身上,看不见自家黑。你也不比我招人待见,只不过我是固执,你是骄傲罢了。”
  傅青纶低头想了想,自失地一笑:“的确。咱俩彼此彼此,同病相怜。”他举起自己的酒,和林之若碰了碰:“同为天涯沦落人,相逢原是曾相识!干杯。”
  林之若痛快地一饮而尽,叹道:“我们两个这么讨厌,本来活该孤独一世。不过,我们很幸运,碰上了唐馨孟繁星他们这些天性纯真的人。”
  傅青纶也感慨道:“唐馨的确很难得,有一颗真正的赤子之心,从来就不会去思量那些阴暗的念头。这样的人,在今天的世界上,比大熊猫都少见了。”
  林之若望着他,似笑非笑:“那你又不珍惜?”
  傅青纶叹了口气:“情之所衷,我也无可奈何。”
  林之若缓缓道:“你和我,从唐馨那里,一个得到了最美丽的爱情,一个得到了最宝贵的友情。你已经负了她,我无论如何,不能再对不起她了。”
  傅青纶明白她的意思,自知这是一个死结,索性不去想它,只是默然饮酒。
  室内一旦静默,对面卡拉OK的声音便分外清晰。一个女音正在唱电视剧“渴望”的主题歌,虽然没有怎么跑调,但是声音尖细颤抖,实在难听。
  林之若已经颇有醉意,加上本来乐感就差,倒也不甚在意,只是一口口喝酒。傅青纶皱着眉忍了一会儿,突然拿起筷子,敲着桌面,按拍高歌:
  “悠悠岁月,欲说当年好困惑;
  亦真亦幻,难取舍。
  悲欢离合,都曾经有过;
  这样执着,究竟为什么?”
  他音色醇厚,舒展自如,立刻压住了原来的女音,较之毛阿敏的原唱,更多了几分慷慨悲昂。林之若停杯不饮,听他击节而歌:
  “漫漫人生路,上下求索。
  心中渴望,真诚的生活。
  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
  问询南来北往的客……”
  酒店里的女子唱完了,音乐已经换成了一个轻快的民歌,傅青纶还怔怔地拿着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之若笑道:“平时让你唱首歌,你矜持得厉害。原来你醉了,还有这等好处,不用人请,自己就唱。”
  傅青纶忽地又喝了一口酒,豪气干云地道:“人生几何,对酒当歌!”
  林之若伏在桌上,笑不可抑:“说得好。我也要唱。”她乘着酒兴,把自己能记得一点调子的,东一句西一句地哼了出来,也不管成不成曲。
  傅青纶听了一会儿,皱眉道:“真难听。你还是老实喝酒,听我给你唱罢。”
  林之若不服气:“歌要让我来点。”
  傅青纶傲然:“随便你。”
  林之若知道他喜欢比较优雅蕴藉的调子,却偏偏尽点通俗民歌类型的,还强辩曰“对诗带个月字,唱歌也得跟月亮有关的”。
  傅青纶也不推辞,她点什么就唱什么,坦然唱着“月亮走,我也走,我送阿哥到村口”,“ 世间溜溜的女子,任我溜溜的爱哟;世间溜溜的男子,任我溜溜的求哟”,“半个月亮爬上来,照着我的姑娘梳妆台”,“你看你看,月亮的脸,悄悄地在改变”。有记不清楚歌词的地方,就只哼调子。
  看着平时那么清高矜持的少年,一本正经地唱着这些俚曲情歌,林之若笑倒在床上,酒意上冲,竟爬不起来。
  傅青纶边唱边喝啤酒润嗓子,渐渐地也觉得脑袋沉重,伏在桌子上,声音已经沙哑,犹自坚持:“你再点。你……你点得出,我就……就唱得出。”
  林之若已经有点迷糊:“月亮代表,嗯,代表我的心。”
  这首歌的歌词除了高潮部分,傅青纶都不记得。林之若听着他含混不清地哼哼,取笑道:“这也算唱歌?我姥家的猪都会。”
  傅青纶立时吐字清楚地唱:
  “……在你耳边轻轻唱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也真我的爱也那么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林之若略略清醒,有点尴尬,道:“真难听。换一个。”
  傅青纶颓然倒在身后的空床上,过了好久,突然道:“林之若,我爱你。”
  林之若本来已经朦胧睡去,被他惊醒,愣了一下,笑道:“傅青纶,你笨蛋。”
  “林之若,我爱你!”
  “傅青纶,你笨蛋!”
  “我一直爱着你,爱了很久很久,自己却不知道。你知道么?”
  “我爱的是天上的星星,你知道么?”
  “我爱的也是天上的星星,看得见,却够不着。你知道么?”
  “每个人,都是一颗星星,在世界之外寂寞燃烧。你知道么?”
  “我恨你,也是因为我爱你,你知道么?”
  “你是笨蛋,你知道么?”
  “我是笨蛋。你聪明,你说,天上的星星会落下来么?”
  “它已经落下来了,可是你看不到。”
  “我为什么看不到?”
  “因为你还仰着脖子,笨蛋。”
  ……


38.  此情无奈天分付

  曾几何时,李碧荷也是命运的宠儿,也有过蔑视一切目中无人的年代。从小学起,她就因为优秀的学习成绩,超人的美术才华,出色的演讲水平,一直是班里的风头人物。那时候,她很瞧不起男生,觉得他们学习差,觉悟低,就会调皮捣蛋,闯祸惹事,是劣等种族。
  可是,才上初中,形势似乎就调转了过来。尤其是傅青纶转来之后,一直稳居榜首,文艺体育,样样出色行当。李碧荷很快就接受了老师和家长一再宣扬的一个现实,那就是男孩子在理化的学习上,有着女生无法比拟的优势。事实上,逐渐长大的过程中,她已经或多或少地意识到,无论成绩如何,这是一个男人主宰的世界。女生和男生之间,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因而这份妥协,除了扭转了男生在她心目中二等公民的地位,基本上无损于她的骄傲。在女生中,她仍然是综合成绩最好,最令人羡慕的那一个。
  林之若的出现,比傅青纶带给她的打击,要沉重千倍万倍。她不明白,那个头发又短又乱,整天捧着课外书,上课总是打瞌睡的女孩,怎么就能学习那么好。她不服气,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学习,对其他的事情不闻不问,连出板报这种她作为美术特长生以前最得意的工作,都推辞了出去。夜里宿舍熄灯以后,还要打着手电看书做题到深夜。以至于高一上学期一次班级劳动,她踩着桌子擦高处的玻璃时,一阵晕眩,竟然摔了下来。
  接住她的,是正和李凯抬水经过的孟繁星。她刚刚从惊恐中回过神来,猛然看到孟繁星俊秀的脸庞,听到他关切的询问,羞窘得满面通红,慌忙挣扎着站起来,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然而,孟繁星双臂的力度,身上那种男孩子特有的气息,却弥留在她的感觉里,久久不散。
  从此,那个温和俊秀的男孩,便在她少女的心里,成了骑着白马的王子,勇敢冷静地解救她于危难之间的英雄。
  在那之后的岁月里,李碧荷曾经无数次在心中回放那一刻,快镜头,慢镜头,长镜头,近镜头,推前,拉后,旋转,从各个角度,配着不同的音乐和光色,淋漓尽致的抒写着那一生只有一次的觉醒。
  是的,觉醒。对李碧荷来说,那是一种宿命式的觉醒。仿佛一缕春风拂过,沉睡的大地忽然睁开了眼睛;仿佛一颗露珠滚落,含苞的花蕾蓦然绽放。仿佛一架沉寂多年的钢琴,在某种神秘力量的驱使下,被一双巧妙的手轻轻按响;仿佛一轴封存许久的画卷,在某个无法预知的时刻,被一个命定的人徐徐展开。
  突然之间,她的世界不再只是黑白的单调轮换,不再只是学习与休息,竞争与荣誉。林之若的阴影渐渐淡去。她惊喜地发现,原来叶是绿的,花是红的,天是蓝的,而梦,是七彩的。
  一成不变的学习生活,开始鲜活生动起来。
  每一次走入教室,总是下意识地,先看向后排他的座位。如果他坐在那里,便有一种无端的满足和欣喜。而如果他不在,便会莫名地空虚,感觉的触角一直提着,直到他回到教室,才松了一口气般,平静下来。
  在食堂,她不再固执地呆在自己最爱的临窗座位,而是换到了更为吵闹和阴暗的一边,因为那里,一抬头,便可以看到一个明朗的笑容。
  埋头做题的时候,整个世界的喧闹都远去,唯有孟繁星的声音,会自动通过屏蔽,每一个字,每一个音,都真切地传入耳膜。
  上课的时候,偶然有一次,她发现眼镜片的反光中,映出坐在后排的他凝神听讲的面容。从此无论座位怎样轮换,她总是能找到一个适当的角度,使得老师板书的旁边,眼角的余光里,常常伴随着一张俊朗的脸庞,照亮她的整个视野。
  最沉醉的,是他在球场上矫健的身姿。十几岁的男孩,在课堂上,在异性面前,总是温和沉静甚至有一丝羞涩。只有在运动中,他青春的活力,才得到淋漓尽致地释放,仿佛夏日的阳光,热烈,舒展,烤得人整颗心都滚烫起来。孟繁星的球风并不张扬,然而流畅,冷静,果断,既善于配合程辉侵略性的攻击,也能在处于下风的时候,凝聚和调动己方的力量,扭转局面。本来对体育一向漠不关心的李碧荷,忽然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开始贪婪地凝视操场上那个修长优美的身形。他跃起投篮的侧影,常常让她的呼吸,有一刹那的停滞。
  她有两个好朋友,都是原来五中的,不过不在快班。其中一个,已经有了男朋友,因而大家一起私语调笑的时候,便常常涉及爱情这个话题。李碧荷曾经向她们隐约透漏过自己的心事,也曾悄悄把孟繁星指给她们看。两个人都鼓励她主动一点,帮她出了很多主意。
  出于一向的拘谨和矜持,李碧荷选择了一种非常婉转的表达方式。因为和傅青纶来自同一所初中,较为熟悉一些,她屡屡去找傅青纶商讨问题。这时候,和傅青纶同桌的孟繁星大多都会注意倾听。虽然不敢直视他,她的眼角余光,却在在处处,有他的存在。有的时候,即使自己已经明白了,但因为孟繁星神色中还有困惑,她也会借故和傅青纶多讨论一会儿,直到孟繁星恍然大悟。能对心爱的人有所助益,即使是用这样一种煞费苦心的方式,她的心里,也还是甜甜的。
  渐渐的,她不再满足于这种间接的接触,尤其是,随着班里同学们彼此熟识起来,她发现孟繁星在女生面前,也并非总是羞涩,和附近的唐馨林之若等人,甚至还有说有笑。她渴望能走进他的视野,他的生活,能坦然而亲密地,和他交谈。
  但是人和人之间的亲密,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做到,真正实行起来,却无处下手。尤其是傅青纶和唐馨好了以后,这唯一的接近他们那个小圈子的途径,似乎也被切断了。虽然一起登过山,劳过动,还分在一个学雷锋小组,可是,她始终无法让那个男孩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她明白,自己不像唐馨,自然而然会得到异性的关注和仰慕。甚至还不如林之若,因为有着男孩子漫不在乎的作派,在男生群里,反而比在女生中更容易得到认同,更舒服自在。
  而她,只能遥遥注目,默默渴望。
  有时候,李碧荷实在遏制不住心底的悸动,便偷偷地在纸上,画孟繁星的像。他投篮的动作,他走路的姿态,他思索的表情,他微笑的样子,一张又一张。她不敢带回家,更不敢留在学校,只好每画完一张,端详欣赏过无数遍之后,撕成碎片。
  那些碎片,她装在一个精致的空饼干盒里,小心放在自己的床下。
  多么悲哀而又甜蜜的秘密!青春的心事,只能以这样一种破碎的方式,来保存和纪念。
  也有狂喜的瞬间。比如高一篮球赛时,她因为个子比较高,被林之若强行拖上场,出了糗,回到座位上之后,把头埋在手臂里当鸵鸟,不去听后面男生们的嘲笑。忽然,孟繁星温和的声音响起,制止了程辉等人,转移了话题。那一刻,她的一颗心,突然轻盈起来,仿佛一根小小的羽毛,被春风托起,飞啊飞啊,好久都不能落地。
  高二上学期,学校要求快班派出两名代表,到其他班座谈,交流学习经验。虽然没有什么实际利益,这却是一件很出风头的差事。下午上课前,班主任召开临时班会,让大家提名投票。李碧荷觉得这纯粹是走形式。毫无疑问,能作代表的,自然是学习最好的两个人。因而,她自顾看书做题,根本就没抬头。可是,继林之若和傅青纶等人之后,她震惊地听到了自己的名字,而且,还是那个让她魂牵梦绕心动神摇的声音。她脸热烘烘的,益发把头低下去,耳朵里反反复复地回响着那个清朗的声音。后面的讨论,根本就没有听进去。
  班会的结果大大出乎她的意料。在林之若,傅青纶和高夏三位主要班干部的一致赞同和强烈推荐下,她和李凯被选出来,极其风光地到各班做了一次巡回演讲。
  从普通班同学专注的目光和敬佩的神情中,她不仅找回了以前的自信,还生发了新的希望。
  那个男孩,这样子对她,难道全无原因么?
  也许,当春风唤醒大地,大地也温暖了春风;
  也许,当露珠催开蓓蕾,蓓蕾也感动了露珠。
  也许,当琴键被按响,那旋律同样激荡着演奏者的心房;
  也许,当画卷被展开,那色彩同样牵动着观赏者的目光。
  也许,也许,自己的一片痴情,终究还是激起了回响。
  她鼓起勇气,向孟繁星借了一本诗集。书本里,他留下的每一处折痕,每一个字迹,她都看了又看,仿佛里面带着他的气息,无比的亲切和珍贵。她留下了那本书,另买了一本,踌躇良久,最后,在扉页上画了一幅漫画,题了一首小诗,趁着一个没人在旁边的时刻,忐忑不安地还给了他。孟繁星随手收下,并没有细看。她有一点点失望,但是仔细一想,又很庆幸。如果他当时就发现了,自己还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此后的整个寒假,她都坐立不安,等待着孟繁星的反应。有好几次,她忍不住,想要去找他,却不敢去他家,只是在附近的商场里徘徊,希望有一次偶遇。
  现实生活中,偶遇永远是一件很稀罕的事情。
  可是,即便是只有一点点的希望,也比闷坐家中等待,容易捱过。
  再也不愿受那样悬而未决的折磨。于是,开学之后,她拿出所有的勇气,转去体育组,来到他的身边。
  他依然是温和而礼貌的态度,略略推辞,但是并没有认真拒绝。
  他教她打篮球,教她持球的方式,带球的技巧,断球的诀窍,认真而耐心,近在咫尺,呼吸可闻。
  那样的时刻,于她,就是天堂。
  每一个细节,每一次对望,她都写在日记里,画在簿子上,细细珍藏。
  那段日子,所有人都认为他是她的男朋友。谣言传得久了,便难以分清真假。她自己,几乎都当成了事实。
  直到在他的生日宴会上,看到林之若和程辉对唱时,他凝视她的目光。
  有了对比,她才知道,原来他看着自己的时候,只是尊敬和礼貌,亲切和友好。而他看着林之若的时候,却是热切的,渴慕的。他可以毫无顾忌地直视自己,却不敢迎视林之若的目光,正如自己常常不能自己地避开他的注视一样。
  她自欺地想,这也许是自己的幻觉,不然,这么明显的爱慕,他周围的人怎么会毫无察觉。
  而这最后一根稻草,也终于被他明明白白地粉碎。
  那一晚,她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看着日记里的记载和图片,哭了一夜。
  爱,是这么辛苦,又这么绝望。
  她已经淡下去的对林之若的不甘不愤,又重新涌了上来,并且空前地强烈。
  那个学期,林之若不知道有什么喜事,本来挺安静的一个人,突然变得神采飞扬。在班里成天和程辉斗嘴,在宿舍里虽然除了和唐馨,不怎么说话,但是嘴角含笑,走路生风,宿舍里的值日卫生工作,也都抢着去做,就算有人有意往她身上推也不在乎,仿佛她已经拥有整个世界,因而不屑于计较这些小事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李碧荷很讨厌她这个样子。她在上铺,时间又安排得满满的,有时候林之若主动帮助她递一些东西,或是打热水什么的,她都板着脸拒绝。林之若只是耸耸肩,再不干涉她的事情,却也从来不和任何人抱怨,仿佛根本就没往心里去一样。这样一来,倒显得自己心胸狭窄,李碧荷更不舒服了。
  如果林之若对孟繁星好,她也许就死心了。毕竟,感情是不能强求的。如果所爱的人却不爱我,那么,当她躲在角落里心碎的时候,至少还可以祈祷他能得到幸福。
  可是,在感情上和在学业上一样,林之若明明什么都没有付出,就得到了别人苦苦追求而不得的东西,却根本就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幸运,更没有珍惜。
  每当听到林之若和程辉高声谈笑,她就悲哀地想,林之若究竟知不知道,旁边那个默默倾听的男孩,一直对她怀有一份超乎友谊的情感?如果她知道了,她会感动,会珍惜么?那样一个男孩般粗枝大叶,看似什么都不放在心上的女孩,就算不是同性恋,能体会孟繁星的好处么?她会像自己一样,把他当成王子来爱慕,当成英雄来崇拜么?
  她越思量,就越觉得,林之若根本配不上孟繁星的感情。
  她为孟繁星不值,也为他不平。
  一个周末晚上,寝室里只有她和林之若两个人,其他人都回家了。她是留下来学习,林之若则是无家可回,靠在床上兴致勃勃地研究易经八卦,还用硬纸板做了一叠卡片,摆弄来摆弄去。
  忽然眼前一黑,随即楼里响起一片惊呼声,原来是停电了。李碧荷早有准备,翻出一根蜡烛点上。林之若既没有蜡烛也没有手电,便站起身来,拿了外套,随口道:“我出去走走,你去不去?”
  李碧荷见她并没有真的期待回答,已经开门要走,忽然冲动起来,道:“好的。”
  林之若略为诧异,没说什么,等她收拾好了书本,吹了蜡烛,和她一起下了楼,沿着操场边的甬道,漫步而行。
  因为停电,到处一片漆黑。连星光都被阴云遮住了。只有路旁丁香丛浓郁的芬芳,为她们指引着方向。
  两个人默默走了一会儿,李碧荷忽然问:“林之若,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公平么?”
  林之若讶然:“为什么这么问?”
  李碧荷道:“我们从小就被教导,一分汗水,一分收获。可是,你觉得,收获和付出,真的成正比吗?”
  林之若想了想,道:“也许一时一地,只看某一个衡量标准,收获和付出,是不一致,不公平的。但是我相信,所有的努力,最终都会得到应有的回报,只不过方式,未必是你最初希望的那种。”
  她的道理,似乎总是这样地无懈可击,这样地冠冕堂皇!李碧荷暗暗撇了撇嘴,道:“你是一个幸运儿,自然容易相信这种话。”
  林之若笑道:“你也是相信的。不然,你也不会那么拼命地学习。”
  李碧荷无法反驳,低声道:“那又怎么样?我始终还是赶不上你。”
  林之若诚恳地道:“同样的成绩,靠努力得来的,和靠幸运得来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当然是不一样的。轻易得来的东西,便不珍贵,不懂得珍惜。”李碧荷心有感触,叹了口气。
  林之若附和道:“是啊。只有发自内心向往,又经历很多艰辛得来的,才是真正的收获。”
  李碧荷不相信她真的能有这种体会,问道:“那你呢?你有没有向往什么东西,为它而努力过?”
  林之若道:“当然有。”
  “是什么?”
  林之若笑道:“我也说不清楚。是一些很虚幻的东西。如果找到它,我会知道。可是,在那之前,我却不知道它是什么。”
  这个答案很出乎李碧荷的意料。她想了想,换了一个更具体的问题:“你有喜欢的人吗?”
  林之若似乎有点诧异,不过迟疑了一下,还是坦率地回答:“如果你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喜欢,我喜欢所有对我好的人。如果你是指某个特定的含义,目前还没有。”
  李碧荷穷追不舍:“那将来呢?你有没有想过,你会喜欢什么样的人?”
  林之若摇头:“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就是没有往那方面想过。”
  “那不可能。”李碧荷固执地道:“只要是女孩子,就一定会想过这个问题。”
  林之若失笑:“的确是没有想过。我想过将来干什么行业,到哪里旅游,但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你不是这样就把我归为男孩子吧?”见李碧荷默然不语,她反问道:“你既然会这么问,想必是你自己已经有答案?”
  李碧荷低头道:“其实你应该知道的。”
  李碧荷和孟繁星无疾而终的那一段,在班里是公开的秘密。林之若“哦”了一声,似乎不知道该如何继续这个话题。
  默默走了一会儿,还是李碧荷主动道:“只是,他并不喜欢我。你觉得,我该怎么办?”
  林之若诧异地道:“你问我?”
  “大家都说,你不但学习好,在很多事情上,也都很成熟,很有见地。算我向你请教,可不可以?”
  林之若笑了:“当然可以。就怕你发现我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她想了想,一本正经地道:“你这样问,是单纯的困惑呢,还是真的有选择?”
  “这两样有什么区别?”
  林之若解释:“感情上的问题很复杂。很多时候,无论理智上作了什么决定,都还是会因为强烈的情感,身不由己地按某个既定的方向走下去。这样的情况下,犹豫和疑问都只是一种心理上的发泄,并非真的有作出选择的能力。”她笑了笑:“我顶多能帮你澄清一些理智上的困惑。如果完全是感情层面的问题,谁说也没有用。”
  李碧荷咀嚼着她的话,觉得似乎很矛盾,但是又好像很有道理。自己对孟繁星,真的有放弃的选择么?为什么一想起那个身影,那张面容,将要远离自己而去,就那么心痛,痛到几乎无法思想,无法呼吸?
  许久,她才道:“如果理智和感情总是矛盾的,怎么办?”
  林之若道:“说的就是这个问题。我觉得,如果理智能战胜感情,自然是听从理智;如果不能,那就没有选择了。”
  “可是,明知道没有结果,还要去做,是不是很傻?”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结束的。”林之若温和地道:“得到一直渴望的,固然是一个结果;那份渴望消失了,也是一个结果。”
  呵,原来如此。燃烧自己,如果不能引燃对方,便把自己变成灰烬。多么准确,多么残忍!
  李碧荷忽然不可抑制地笑了起来,几乎笑出了眼泪。
  林之若被她吓了一跳,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待她笑声停歇,赶紧道:“我只是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别介意。”
  的确,她只是一个旁观者,不但是感情,她是整个生活的旁观者,永远理智而疏离。可是,偏偏是这个旁观者,得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两样东西。李碧荷再也控制不住,尖刻地道:“正好相反,你说得很对,太对了。只是你不觉得,像我这样的丑小鸭,渴望消失的机会,比实现的机会大得多么?”
  “不,你不是丑小鸭。”林之若伸手折了一穗丁香,嗅了嗅,递给李碧荷:“你是这丁香。也许颜色不是很艳丽,也没有在最引人注目的地方开放。但是芳香浓郁,平实悠远,一旦开放,便可以持续整个春天。”
  李碧荷不肯接:“如果,如果,我喜欢的人,也同时是你喜欢的人,你还会这样说么?”
  “会的。”林之若温和但是肯定地道:“因为我相信,在感情上,和在学习上一样,并不存在真正的竞争。能失去的,必定是我未曾真正拥有过的。无论表面的动机是什么,到头来每个人,都不过是被自己的愿望推着在走。我的幸福,终究不会落在别人身上。”
  李碧荷虽然心中不服,也不得不承认,她说得有些道理,默然良久,终于接过了那束花,低声道:“无论以后如何,谢谢你今晚的这番话。”
  不知道是受到了林之若的鼓励呢,还是如林之若所说的,她根本没有选择,高三的冬天,当课业日益紧张,因为宿舍有准点熄灯的限制,很多男生,包括孟繁星在内,都开始通勤,李碧荷做了一件让全班乃至全年级都瞩目惊讶的事情:她找到于明雷老师,以方便学习为由,要求退出宿舍。最重要的条件是,她晚上有人护送,可以保证安全。
  那个护花使者,是孟繁星。


39.  雷霆奋起英雄怒

  高三上学期的那三个月,对孟繁星来说,是无尽的煎熬。世界突然变得如此空虚,每一天似乎都是灰蒙蒙的,没有阳光,也感受不到温暖。
  他坐在唐馨的后面。前后两排四个座位,倒空了一半。而剩下的两个人,还都魂不守舍。唐馨坐不住板凳,还能跟一些追求者出去吃个饭看看电影什么的,消遣一下。孟繁星却别无选择,只能把自己埋进题海里,仿佛每做一套模拟题,便可以离那个魂牵梦绕的影子近一步似的。
  除了做题,每天最大的乐趣,是给林之若写信。唐馨拆看林之若第一封信的时候,他已经从她的肩膀后面偷看到了地址。可笑唐馨看完了信,还拿着信封向他勒索巧克力,被拒绝之后,还疑惑了好半天。
  孟繁星并不善言词,作文一向都得不到高分。更何况,那份无边无际无时不在的思念,因为太过强烈,反而凝结在胸口,怎么也无法从笔尖流泻出来。明明有千万句话要说,结果寄出的,往往只是短短数行,还大都是班里的事情,倒更像是向上级汇报工作。
  他不知道林之若是否能从这流水账一样的信件里,读出自己无可倾诉的深情,也接不到林之若片言只字的回答。然而,他还是每天一封地写。每个晚上,一整天的学习之后,推开满桌的资料卷子,写那封短信的时刻,是他倾泻情感的唯一出口,是现实和梦想之间的唯一联系,是鼓舞支持他前行的最大动力。唯有这个时候,林之若才不是一个遥远的不可触摸的影子,而是真切的可以感知的存在。
  他单调的生活,在第一次月考过后不久,就被突然打乱了。
  因为功课越来越紧张,很多男生都开始通勤,以便晚上可以自由学习。孟繁星和李凯一起,骑自行车往来于家和学校。程辉嫌麻烦,声称“高手放在哪里都是高手”,依然留在宿舍。
  一天下午,李碧荷突然找到孟繁星,当着程辉李凯等人的面,落落大方地说自己也想通勤,问他可不可以晚上放学之后顺便送她到家,也就是多转个弯,十来分钟的事。如果他同意,她就去找于老师申请。
  孟繁星在极度震惊中点了头。李碧荷嫣然一笑道谢走开之后许久,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究竟答应了什么。
  对李碧荷,孟繁星的心情是复杂的,有伤害了她的歉意,有被爱的感激,更有对她这份不顾一切的勇气的震动和敬佩。而且,就算没有之前的渊源,刚刚开始有男子汉认知的少年,保护女生,几乎是作为男人的一种本能的骄傲,无论如何,也无法开口拒绝这样的请求。
  自从一中实行女生必须住校的规定之后,还从来没有女生通勤的。李碧荷此举,无疑让同学们大跌眼镜。而更让大家难以接受的是,于老师只是简单询问了两句,便很痛快地答应了李碧荷的请求。
  对于老师的态度,孟繁星倒不是特别惊讶。他早就发现,于老师虽然管理同学很严厉,但是对两种人,是只观察,不干涉的。一种,是林之若傅青纶那样的天才,学习全凭兴趣,对高中教材的内容早已厌烦,自动向更高更深更广发展,管不了,也不用管。另一种,就是像李碧荷李凯这样责任感和自律意识都特别强的,学习对他们几乎就是强迫症,荒废一会儿,就不舒服,就坐立不安。
  让他惊奇的倒是,在李碧荷成功之后,女生们居然没有群起效仿。
  其实,不是没有人想过。不过,谁也没有李碧荷的勇气,去找一个男生护送。唐馨倒是有人自告奋勇送她,可是她却不愿意通勤,觉得自己能把白天的时间利用好,已经很不错了。
  护送李碧荷的事情,就这样成了事实。孟繁星硬着头皮,在大家异样的目光中,开始在晚自习之后,陪同李碧荷一道骑自行车回家。同学们虽然议论纷纭,却反而没有人再当面取笑他,不知道是被李碧荷的勇气所震撼呢,还是这件事太不同寻常,已经超出了暧昧的边缘,不再是可以随便开玩笑的题材。
  然而背后的议论,比当面的玩笑更难以忍受。当面的玩笑,至少可以反驳,可以抗议,可是背后的议论,却仿佛色彩和形状都暧昧不清的云雾,明明裹得你透不过气来,却连个可以出拳的目标都没有。
  这对习惯了群众和旁观者角色的孟繁星来说,实在是一次空前的心理考验。他只能一次次鼓励自己:“我没有任何私心,只是在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同学而已。”
  这个时候,他特别想念林之若,想念她那双看透一切的眼睛,那个漫不在乎的微笑。任何时候,任何事情,哪怕她只是嘲讽打趣他也好,只要她在身边,他就会觉得心地特别清明,特别平静安稳。他给林之若写信,详细描述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而林之若依然没有回答。想想也是,如果这个时候,林之若突然给他写信,岂不相当于在已经滚烫的油锅里,撒上一勺冷水?难道自己还嫌场面不够热闹?
  事实上,关注他的,还不仅仅只是那些好事的同学们。
  李碧荷申请通勤的第二天,孟繁星便被于明雷从自习课上叫进了办公室。全班同学齐刷刷聚过来的目光,仿佛森森剑戟,一层层排满了从他座位到门口的那短短几米路。而他就像那些古代的说客,明明正在刀剑之下走向油锅,还得装出若无其事坦然大方的样子。
  好不容易出了教室,跟着于明雷走进他的办公室,孟繁星心中忐忑,紧张地设想着他会问怎样的问题,而自己如何辩解,才能既澄清事实,又不至于伤害了李碧荷。
  于明雷自顾坐下,隔着书案,打量着垂首而立的男孩,直到孟繁星感觉全身汗毛都站起来了,后背冷飕飕地直冒凉气,才慢条斯理地开了口,却只是简单询问了一下孟繁星的学习情况,并称赞他“成绩一直稳定上升”,“学习上专注刻苦,心无旁骛”,很是难得,鼓励他保持目前的状态,争取考上名牌大学,就挥挥手,把他放走了。
  孟繁星反复咀嚼着于明雷的话,越想越觉得意味深长,打心眼里赞同程辉的看法,于老师实在是修行了千年的一只老狐狸。幸亏自己和李碧荷并非真的有暧昧,否则,这番赞扬,简直比劈面打一个耳光更难受。
  很多当初看起来决不可行的事情,一旦真地有人做了,而且成功了,慢慢地,就会变成正常。随着秋风一天天冷下去,卷子一天天多起来,同学们对孟繁星护送李碧荷这件事已经失去了兴趣,他们相伴走出校园,都没有人多看一眼。
  其实他们并非绝对的孤男寡女,大部分路程,都有李凯同行。三个人都是比较专注于学习的,谈谈说说,颇为融洽。最后两人单独相对的几分钟,一般都是延续原来的话题,倒也不至于尴尬。
  除了林之若和唐馨,李碧荷是孟繁星唯一有过密切接触的女生。他发现,李碧荷和林之若唐馨都不一样,是一个很理智很务实的人。比如说,她随口说的,大都是哪本复习资料比较好,哪些学校的模拟题比较新颖,哪些专业比较热门,学校里哪位老师,讲课特别好,可惜跳槽了,身边哪些朋友,因为什么关系,转到省城大学附中去了,等等。唐馨和她相比,显得太浪漫太感性,对现实利益并不关心,只要感情有所寄托,每个人,每件事,在她眼里,都是美好的,合理的,吃糠咽菜,也是幸福的,心甘情愿的。一旦感情失意,也就没有了继续努力的动力,纵然得到物质上的成功,也无法享受。林之若关心的,却是一些抽象的原则,观念,理论。饮食琐碎,红尘冷暖,于她都不过是数学题中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条件,而她犀利的目光,总是穿透一切纷扰,盯在那些隐藏在深处的,普通人无法触摸无法理解的公理上,对题面显得有点淡漠和超然。
  在林之若面前,孟繁星总是有一种鲜明的自我意识,仿佛手足都无处安放似的,窘迫害羞,紧张失措,更是经常的事,而在李碧荷面前,一旦最初的陌生和尴尬淡去,便坦然自若,谈笑风生。
  对孟繁星和李凯来说,三个女生中,和他们最相似最有共同话题的,当属李碧荷。可是也许人的天性,便是向往自己所没有的。两个男生,一个默默爱着唐馨,一个苦苦想着林之若。自秋到冬,夜夜同行,和李碧荷在熟悉和了解中积累起来的友谊,却远不及唐馨一声低低地叹息,林之若一个遥远的微笑,更能牵动他们的心。
  唐馨对李凯的爱意,虽然有所察觉,但是并不放在心上,反而因为林之若的缘故,对孟繁星特别注意,颇有点代好友监督他的意思。见孟繁星居然真地去护送李碧荷,很是不满。
  这天下午最后一节自习课,语文老师来发了月考的卷子,说让大家先自己看一下,明天要讲。老师一走,同学们就开始嘁嘁喳喳起来。唐馨忽然转过头来,对孟繁星道:“我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你帮我看看,好不好?”
  唐馨的语文要比孟繁星好。孟繁星很诧异,接过她递过来的卷子,见背面向上,写着两行字:“一位作家说,人们常常爱的是一个人,与之厮守的,却是另外一个人。为什么?”后面的问号画得特别大,特别重。
  孟繁星心中好笑,想了想,提笔写道:“爱情是理想,生活是现实。理想不可触摸,现实无可逃避。”递回给唐馨。
  唐馨背过身去看,不一会儿又转身把纸条塞了回来,下面多了一行话:“向现实屈服,会失去理想!”并且连着三个惊叹号。
  孟繁星立刻写道:“理想在我心中,永不放弃。现实虽然每天相对,却不会留下印象:你还记得前天中午吃的什么吗?”
  这次过了许久,唐馨的纸条才传回来:“答案满分。我替你交卷。”后面画了一个咧嘴而笑的小丑头像,正是唐馨自创的签名图案。
  孟繁星留心观察,唐馨果然当天就给林之若写了一封信,第二周就收到回信。偏偏那天信取得晚,唐馨看完,已经打了上课铃,同学们已经安静下来。他只得写纸条去问:“她说什么?”
  唐馨把纸条传回来:“她说,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孟繁星莫名其妙。但是老师已经走上讲台,只好强行按捺住焦急,集中心神听讲。好不容易熬到下课,赶紧拉住唐馨问:“你刚才说什么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怎么回事?”
  唐馨先向他勒索一盒哈根达斯,见他满口答应,才道:“之若说,理智是经济基础,感性是上层建筑。学习是物质文明,爱情是精神文明。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还称赞李碧荷,说她能把学习和感情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很了不起。我要是能学到她一半功力,她就不用为我担心了。”
  孟繁星很是失望,问:“她没有提起我么?”
  唐馨笑道:“怎么没有?不过,这个可值钱了,起码也得一条德芙。”
  孟繁星皱眉道:“你不是要减肥么?还吃巧克力?”
  唐馨道:“吃不吃是我的问题,送不送是你的问题。”
  孟繁星故意站起来,做势欲走:“这么贵的理想,我人穷,消费不起。”
  唐馨赶紧拉住他:“别,我贱卖还不行?一袋旺旺饼干,不算贵了吧?”
  孟繁星心中暗笑,嘴上却道:“什么汪汪,还喵喵呢?就一袋动物饼干,爱要不要。”
  唐馨忙不迭地点头:“那也成。”
  孟繁星这才回座,听唐馨神秘兮兮地凑过头来,低声道:“她说,如果你能拒绝李碧荷,就不是她所认识的孟繁星了。”
  孟繁星只觉得心突然轻了,好像没有重量,在空中欢喜地游来荡去。围裹着他的流言和误解,忽然就透明了,消散了,视野就如秋日的晴空一般自由和宽广。他喜不自禁,向唐馨笑道:“这句话,你就是要十条德芙,我也会买。”
  唐馨才知道自己大意,顿足不已。
  那个秋天,一班似乎注定了不能平静。孟繁星刚刚从流言中解脱,程辉却又成为新的焦点。
  傅青纶走后,唐馨又开始心不在焉,总是对着课本发呆。虽然程辉李凯孟繁星对她都很关心帮助,她还是无法定下心来学习。面对着即将来临的高考,和班里越来越紧张的学习气氛,经常自责自愧,自我折磨。越是这样,越难以学得下去,渐渐形成了恶性循环。她有点自暴自弃,索性常常应了一些追求她的男生的邀请,出去逛街游戏。尤其是钉子,见林之若傅青纶都不在,胆子益发大起来,总是来找唐馨。
  程辉很讨厌钉子,几次跟唐馨说,让她不要理他。唐馨虽然答应了,但是禁不住钉子来缠,自己在班里又实在呆得痛苦,终究还是故态复萌。程辉不忍心责备唐馨,一腔怒火便都指向了钉子,偏又打不过人家,便躲在寝室里苦练铁头功,声称要和钉子单挑。李凯戴着高度近视镜,居然也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孟繁星看不过去,劝他们道:“你们和钉子这种人较什么气?唐馨不过和他出去几次而已,也不见得就出什么事。以前她和傅青纶在一起的时候,不也出去过?”
  程辉愤愤地道:“那怎么一样?傅青纶虽然有点傲气,但怎么说也是个正人君子。唐馨喜欢他,那是有眼光。钉子算什么东西?整个一痞子。他追过的女生,少说也有一打。就是现在,这边追唐馨,那头还有一个女朋友呢。”
  “那也不用动手啊。要不然,咱们向于老师反映一下?”
  “跟老师反映有什么用?老师还能整天在班里看着啊?再说,钉子这种人,只相信拳头,跟他根本没道理可讲。对付他,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
  “可是那铁头功,行不行啊?林之若就那么一说,也许她开玩笑呢。”
  程辉信心十足地道:“行不行不重要,重要的是气势。我在七班的一个哥们告诉我,有传言说钉子曾经在一个女生手里栽过,不过他自己不承认。我觉得肯定是林之若干的。你没看在操场打架那次,钉子一见到林之若就蔫了?林之若一个女生,都把钉子吓成那样,同样的功夫,换了我,不用使出来,光站个样子,就能震住他。”
  孟繁星劝他不动,只得作罢。他总觉得这种争风斗气的事情近于荒谬,并不真地相信程辉会去找钉子打架,还把这事当成笑话,写信告诉了林之若。
  不久,林之若给唐馨写了一封信,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唐馨忽然振作起来,开始集中精神学习,几次严词拒绝钉子。钉子死皮赖脸的,经常守在路上等她,强行拉她出去。唐馨不胜其扰,又悔又气,得了重感冒,好几天不能上学。
  程辉更加义愤填膺。他冲动起来,是个天都敢捅破的主。也不告诉孟繁星,径自向钉子下了战书。一个晚自习,他在一帮男生的簇拥下,在学校东侧,江边的一片空地上,和钉子一对一决斗。因为怕孟繁星劝阻,特意瞒过了他。
  一班的男生,大都是规规矩矩专心功课的好学生,论学习自然是全校第一,论武力,却是倒属第一。钉子虽然知道程辉练铁头功的事情,也只是当笑话听,根本就没有把他放在眼里,当着双方几十个男生的面,慷慨应承,自己单身迎战,只要程辉打倒他,就不再纠缠唐馨。两人在江边对立,怒目相向,江风吹衣,周围人头攒动,观者如潮,颇有决战紫金之巅的架势。
  钉子固然勇猛好斗,却只是街头流氓的胡踢乱打,并无章法,群斗也就罢了,单挑并无优势。程辉却是一板一眼地练过,虽然练得牛头不对马嘴,但是气势如虹,信心十足,连连撞击,居然似模似样。人的头骨本来就非常坚硬,程辉又憋足了气,钉子的拳脚连续几次被他脑袋顶住,见他竟似毫无感觉,反而震得自己手腕生疼,慌了手脚,被程辉寻隙攻入,狠狠一下撞在胸口,仰天摔倒,鬓角恰好碰到一块石头,顿时鲜血横流。他倒也有一股狠劲,伸手抹了一下额头,挣扎着爬了起来,对程辉道:“老子说话算数。今天是你赢了,我要是再去找唐馨,就是王八它孙子!”
  程辉哈哈大笑,在一群男生的喝彩簇拥下,得胜回朝。一路上群情慷慨,热血沸腾地讨论着刚才的战斗。程辉被围在中心,尤其得意,正在指手画脚地演示要领,忽然发觉周围变得鸦雀无声,一抬头,才发现于明雷阴沉着脸,堵在校门口。
  这件事的后果,第二天就在早操的时候全校宣布了。程辉和钉子因为公然聚众逃课斗殴,各记大过一次。其他参与的学生,也都予以警告。
  虽然有官方的明确打击,在同学中间,程辉还是成了英雄,义护美女,勇斗校园黑帮老大的事迹,很快就被添油加醋地传遍了整个校园,成了大家学习之余,调节身心锻炼脑力放松精神促进团结的最佳消闲话题。因为这件事,一班一洗在普通班同学心目中的书呆子形象,颇有文成武就,一统山河的气势。十几个受到警告的同学,都以见证了那次历史性的决斗为荣,恨不能把警告通知当军功章挂在衣服上。没能躬逢盛事的男生,则明显矮了一截,和女生一样,只有聆听的份。
  中午休息的时候,孟繁星见李凯和方为信都留在班里学习,没回宿舍,对程辉道:“你还挺有号召力啊,能找到那么多人。”
  程辉嘿嘿地笑:“不是我有号召力,是唐馨有号召力。咱们班男生,得有一半对唐馨有意思。钉子这么嚣张,大家早就看不顺眼了,就等有人出来牵头呢。”
  这话虽然有点夸张,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对于唐馨这个一班唯一的美女,男生们或多或少有些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意思,关键时刻,颇能团结起来,一致对外。
  孟繁星担心地问:“你不是还对唐馨有幻想吧?唐馨可是心中只有一个傅青纶。”
  程辉鄙夷地道:“你不能理解我的伟大情操就算了,请别玷污我的精神境界。早就跟你说过了,我们是纯洁的兄妹关系。我对她的感情,是共产主义的感情,是国际主义的感情,是高尚的,纯粹的,有道德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有益于人民的!”
  孟繁星笑不可抑。程辉却道:“你别光说我,你自己呢?”
  孟繁星诧异:“我怎么了?”
  程辉轻蔑地道:“就你那点心思,谁看不出来,还装?林之若一走,瞧你那样,蔫头蔫脑的,三魂去了七魄。亏李碧荷那傻孩子,还一门心思想着你。”
  孟繁星暗藏的心事,突然被点破,虽然是从小长大的好朋友,还是有点窘迫,半晌说不出话来。
  程辉道:“别说我没警告你,咱班男生,一半对唐馨有意思,另一半,可就是对林之若有意思。”
  孟繁星吓了一跳,迟疑地道:“不至于吧?”
  “什么不至于?是你不至于,还是别人不至于?”
  孟繁星红了脸,期期艾艾地道:“别人不至于吧?我觉得,大家对她,都挺……敬佩的。”
  程辉哼了一声:“我看你是当局者迷。我问你,你对林之若是怎么开始的?难道不是敬佩?”
  孟繁星低了头,说不出话来。
  程辉接道:“不过,谁有意思都白搭。林之若和唐馨不一样。这个人心狠,情薄,主意正,城府深,不容把握。要只是有意思还好,要是真爱上她,不死也脱层皮。”
  孟繁星本能地为林之若辩解:“不,不是这样的,她……人很好。”
  程辉冷笑道:“这就“她”起来了?你急什么,我又没说她不好。我只是提醒你,林之若要光是聪明也就罢了,她那性子,外热内冷,什么事情,说放就放,从不手软。要和她好,先得有本事她走到哪你跟到哪。别看现在大家在一起,嘻嘻哈哈的,她对谁都挺不错。等到你被落下那天,她瞅都不会回头瞅一眼。我当你是哥们,才劝你一句,能回头时,及早回头。”
  这话恰好触动了孟繁星数年来的心结,让他一时心乱如麻。他何尝不知道,林之若于常人看重之处极淡,感情上,更是如春风过耳,不萦于怀;然而于常人不可理解之处,又极烈,为了一个虚幻的理念,便不惜一切,生死以赴。如果不是她被头痛折磨,只怕自己永远没有机会,走进她心里。
  可是爱的,不就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个性么?
  正如一本武侠小说里看到的,自从心里有了她,便觉得天下女儿,都如尘土。
  清风江边大柳树下轻轻一吻,她的影子,已经渗入血脉,融入骨髓。就算回头,今生今世,只怕也无法摆脱,无法忘记。
  事实上,只是这么一想,就已经痛彻骨髓,心肝俱裂。
  程辉盯着孟繁星,见他神情由迷惘而痛苦而坚定,叹息道:“完了,完了,你彻底陷落了。”
  孟繁星既已有了决定,心地清明,忽然想起一件事,反问程辉:“你刚才说,咱们班男生一半对唐馨有意思,一半对林之若有意思。你是哪一半?”
  程辉大义凛然地道:“你看你看,又拿你那小人之心,来量我这君子之腹了不是?跟你说,世界是广阔的,机会是无穷的,别以为我和你们一样,就把眼睛盯在窝边这一小丛干巴草上。”
  孟繁星盯着他,似信非信:“那你又分析得这么详细,好像有切身感受似的?”
  程辉摇头晃脑地叹道:“我老程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一双冷眼看世人,满腔热血酬知己,却换来如此待遇。唉,斯人去后,琴弦空置,高山流水,难觅知音!”


40.  遥迢金风逢玉露

  孟繁星虽然知道李碧荷喜欢自己,却远远没有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是怎样地牵动着身边这个女孩的心。
  对李碧荷来说,那个秋天,比春天更明媚;那个冬天,比夏天更热烈。消去了羞涩和拘束的孟繁星,一言一笑,举手投足,莫不带着初夏阳光般的明朗洒脱,让她不由自主地倾心。因着切近的观察,她的画册里,又多了许多无法忘怀的瞬间,让她在入睡之前,一遍遍翻看。
  他听人说话的时候常常微笑,嘴角和眼睛都弯弯,而鬓发总是被风吹乱;他在车棚外等她拿车,跨坐在自行车上,单脚支着地面,脸庞微微侧转;他骑车时长腿总也无法伸直,然而并不逼迫,反而有一种不经意的悠闲;三人并行,他总是在人行路的最外侧,单手握把,书包斜挎在身上,任凭身边车流穿梭;他穿白衬衫英俊,他穿休闲服挺拔,他穿运动服活力飞扬,他穿羽绒服亲切温柔。真的,那臃肿厚重色调暗淡的衣服,在他身上,便如此亲切,而又如此温柔。
  那年冬天,第一场雪来得很早。刚过重阳不久,早上出门,地上便薄薄铺了一层淡淡的银色。正午的太阳偏又温暖。雪化了,又结成冰,路上行人个个小心翼翼。
  尽管孟繁星一再叮嘱,李碧荷还是毫无意外地摔倒了,车子在地上滑出去好远。她坐在地上,并没有受伤,却浑身无力,借着路灯的微光,看着画册上的少年,慢慢向自己走来。戴着手套的手,扶着她的双臂,微微用力,她便仿佛没有重量一样,沿着他的身子站起。
  那一秒,恍如千年。最近的时候,她与他的面孔,只隔了三公分,看得清楚少年唇上,细细的绒绒的汗毛,和鼻端淡淡的白色呵气。而她毛线的外套比她更加幸运,紧紧贴着他羽绒服柔滑的质料,亲密依偎,没有距离。
  最后那段路,她是推着车,在他的陪伴下,步行走过的。不敢转头,只能高声说笑,满满覆盖时间与空间,不留一丝空隙。他没有察觉她语声中的急促,依旧如常微笑,穿着黑色羽绒服的高大侧影,穿过瞳孔,铭刻在心的底片上。背景是初冬的夜空,北风万里吹来,群星肃穆凝望,月儿将满未满,庄严温柔。
  做底片是多么不幸,一旦曝光,便是一生。
  然而如何可以把心永远收在暗房里,永不被命运照射?
  日子一夜夜流逝,画册一页页增多,少年的笑容越来越明朗。李碧荷知道,那是因为,冬天最冷的日子,便是另一个女孩,预定的归期。
  可是,她还能怎么样呢?她已经得到了他的八十一个夜晚,她已经八十一次在门前与他轻轻道别,八十一次凝望他转身离去。她的日记簿里,已经收集了八十一个期盼,和紧紧相随的八十一个失望,一个不多,一个不少。如果已经不计一切,耗尽每一分热情与勇气,却仍然与你擦身而过,那又有什么法子呢?
  她伸出手,抓住一握空气,摊开,看着空空如也的手掌,苍茫微笑。
  林之若和傅青纶归来的那天,正是元旦的前夕。班里在准备联欢晚会,一片忙乱。唐馨和程辉是主持人,凑在一起复查节目,核对台词。团支书高夏带了几个男生出去采购水果。李碧荷是生活委员,指挥女生和剩下的男生布置教室。
  唐馨最先看到他们,欢呼着迎了上去。
  孟繁星正踩着桌子往天花板上粘拉花,按李碧荷的指示,左右挪动着寻找最佳的角度,突然,满屋子的嘈杂里,清晰浮起一个魂牵梦绕的声音。他手一震,拉花滑脱,扯着天花板中心的大朵纸花,纷纷坠落。他从满空彩花中望去,一眼就找到了门口那个白色的身影,依然短发乌黑,微微卷曲,在众人的惊呼中抬头上望,目光清澈明亮,一如旧日。他呆立在桌子上,双手空空,失魂落魄,不能言语。
  李碧荷心中酸苦,低了头,不肯看桌上的少年,或是门口的少女。然而满地的大红花,自空坠地,犹自微微颤抖,触目惊心。
  教室霎时静了一静。只有程辉大声道:“哇,天女散花,我们这个欢迎仪式够隆重吧?来,班长学委载誉归来,大家给点掌声。”
  大家醒悟过来,噼里啪啦地鼓起掌来。
  傅青纶微笑谦逊,林之若却在掌声中分开众人,穿过满地红花,径直走向孟繁星所在的桌子。
  孟繁星盯着她一步步走来,身子不由自主地微微颤动。
  李碧荷也抬起头,看着那少女从容走近。自己苦苦攀登却始终无法逾越的城堡,在她目光碰到的霎那,轰然倒塌,而王子孤单地站在旷野里,惊喜交集,渴望成为俘虏。
  这是一场甚至不必交锋的战争。没有悬念,无法抗衡。
  林之若走近孟繁星所站的桌子,俯身拾起地上拉花的末端,递给孟繁星,微笑道:“小心点。咱们班十几个姑娘的心血,可都在你手上呢。”
  孟繁星伸出颤抖的手,接过了拉花,又仰起头,寻找原来的位置。
  班里恢复了喧闹。然而孟繁星的耳朵,却过滤了所有的信号,固定在一个特殊的波段。
  只听程辉问她:“你们这次回来,是做主人呢,还是做客人?”
  林之若道:“主人怎么说,客人怎么说?”
  程辉道:“你们要是主人,我和唐馨立刻把主持人的位子拱手相让。”
  林之若道:“那怎么行?节目都是你们组织的。况且,君子不夺人之美。”
  程辉嘿嘿笑:“那就是做客人了?那你们可得客从主便,一切听我安排。”
  林之若疑惑地道:“你又有什么诡计?”
  傅青纶却大方地道:“没问题,我和之若听你分派就是。”
  孟繁星心头仿佛突然插上一根细细的针,一丝酸痛,直透内腑。什么时候,他们已经这样亲密。什么时候,他已经可以直接叫她的名字,可以代表她答话?
  好不容易粘好了拉花,孟繁星已经仰得脖子都酸了。他跳下桌子,正待加入那谈得最热闹的一群,高夏带着几个男生抬着几筐水果,排门而入,一边掸着肩上的雪花,一边扬声叫:“林之若,傅青纶,于老师让你们收拾好了,立刻到他办公室去一趟。”两个人应了一声,把硕大的书包扔在座位上,便走了出去。
  孟繁星走近窗子,只见漫天雪花,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纷扬而下。两个身影被雪遮得模糊了,只有雪地里两行平行的脚印,清晰而真切,迤逦着伸向教研室的方向。
  联欢晚会很精彩。和以往文艺节目占大头不同,程辉组织设计了许多游戏,事前不用排练,人人可以参加,他和唐馨现场随机点人上场,气氛热闹得不得了。程辉偶尔还会搞怪。比如两人三足这个游戏,场上一组男生,一组女生正在紧张前进,他站在旁边加油,突然大吼一声:“老师来了!”那两个男生吓了一跳,两个人力用拧了,一起摔倒在地,半天起不来。女生那组只是微微一怔,又继续前行,轻松赢了这场比赛。
  同学们笑得前仰后合。程辉却拿着麦克走上讲台,一本正经地道:“要赢这个比赛,有两个关键。一个是‘两人同心,其利断金’。另外一个就是‘平时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刚才大家都看到了,第一点上,两组做得都不错。第二点,男同胞们却大大不如女同胞,要多向人家学习。”
  班主任于明雷坐在第一排,心知他影射自己管理男生比女生严厉得多,却不点破,只是微笑。同学们大半会意,见老师并不介怀,有哄笑的,有小声嘀咕的,高夏笑嘻嘻地道:“大家不用委屈,这叫物以稀为贵。谁叫咱们班只有十二金钗呢。”
  程辉道:“岂止十二金钗,现在又回来了一个十三妹,还文武双全呢。这就有请我们的天之骄子罢。”
  快班本来十五个女生,到高三只剩了十三个,开学没多久,又走了一个林之若,男生便偷偷把班上的女生按红楼梦十二金钗编号入座。
  林之若坐在孟繁星前排,正抓着一把瓜子在磕,听程辉居然把老师比成鬼,转身向孟繁星笑道:“三个月不见,程辉本事见长啊,连老师的毛都敢倒着摩挲。真是山中无老虎,让他猴子称了大王。”
  孟繁星整个晚会都瞅着前面的一头黑发出神,没太注意程辉说了什么,见她突然转过面庞,竟然一下子怔住了,呐呐地不知道如何回答。林之若见他傻傻的样子,噗哧一笑,正待说话,程辉却在上面点她和傅青纶的名字,只好把瓜子放下,走上前去。
  孟繁星摸着洒在桌上的瓜子,一颗颗胀鼓鼓的,仿佛还带着她掌心的温度,暗恨自己的失态,赶紧收起散乱的心绪,看程辉给她出什么题目。
  傅青纶问程辉:“我们也是两人三足么?”
  程辉道:“你们两位都是有学问的人,怎么能玩这种下里巴人的玩意?我特地给你们准备了一个文化含量比较高的游戏。老实说,要不是你们两位,别人还真玩不了。”
  傅青纶道:“你这么说,我们可担当不起。”
  林之若道:“听他胡扯,是在损我们呢。”向程辉笑道:“我偏不怕你。你还有什么花招,尽管放马过来。大不了再唱一次一剪梅,反正受罪的不是我。”
  程辉道:“你想唱,我还不给你折磨大家的机会呢。这次请两位玩一个游戏,叫哑剧猜人。”
  他解释了一下规则,就是他出一个人名,林傅二人一方表演,一方猜。表演方不得说话,但是可以动用室内的一切道具。
  林之若笑道:“这也不算出奇嘛。不过,总得有一个范围吧?总不能街头张三,巷脚李四都算。”
  程辉道:“你放心。我出的保证是两位都知道的。你们轮流做表演的一方。谁先来?”
  傅青纶道:“我来。”
  程辉让林之若背过身去,在一张白纸上写了几个大字,先给傅青纶看了,又给下面的同学看,却是“林黛玉”三个字。大家轰地一声笑出声来。唐馨被男生们公推为十二金钗之首,林黛玉正是她的外号,傅青纶却并不知情。他平素矜持高傲,难以亲近,男生们都幸灾乐祸,等着看他一个大男生如何演绎这位皎花照水弱柳扶风的古典美女。
  果然,林之若转过身来,傅青纶却只是低头沉思,良久不动。程辉满心得意,在旁边提示时间:“三十秒,一分钟……只有一分钟了。”
  傅青纶忽然大步走上前去,从林之若的衣襟里拉出一块玉佩,小心把穿玉佩的丝绳拉过她头顶,拿在手中端详了一会儿,作势往地上摔,又拿脚虚踩作愤恨状。
  林之若凝目瞧着他动作,忽然道:“林黛玉。”
  傅青纶把玉佩塞回她手中,微笑着走回。程辉目瞪口呆,向林之若道:“不可能,完全没有道理。就算看明白了他的动作,也应该是贾宝玉才对。你凭什么说是林黛玉?”
  林之若道:“我当然是有根据的。第一,傅青纶自己也有一块玉,却偏偏用我的。”她顿了一下,微微一笑。
  程辉跺脚道:“被他钻了空子了。林之若戴的玉,可不就是林黛玉嘛。”
  林之若接道:“至少说明他演的,不是玉的主人。第二,如果是贾宝玉,他不需要犹豫那么久。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你那么刁钻古怪,大家又笑成那样,如果题目合情合理,反而奇怪了。”
  唐馨问傅青纶:“之若猜得出来不出奇。只是你怎么知道你这么演,不会误导她呢?”
  傅青纶微笑道:“我也是随便试一试,没想到居然被她猜中了。”
  程辉见他得了便宜还卖乖,很是不爽,道:“这次是我失算,给了你们取巧的机会。再来。”
  这次是傅青纶转过去。程辉和唐馨低声商量了一下,写了几个字,给林之若看了,却不给同学们看:“大家跟着猜一猜,看他们究竟是表演得好,还是另有蹊跷。”同学们知道他怕泄漏消息,益发好奇,都盯着林之若的动作。
  林之若待傅青纶转过身来,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高夏的帽子,扣在头上,又去观众席上,拉了几个女生上来,加上唐馨,一共七个,站成一排。她笑嘻嘻地,挨个抱了一下,到唐馨时,索性在她面颊上亲了一下,波的一声,颇为响亮。
  男生中已经有人叫起来:“大功告成。”傅青纶同时道:“韦小宝。”
  林之若选择的方式如此巧妙,程辉也不得不承认,这个看似艰难的题目,实在被她演绎得很明白很简单,想要猜不出来都很难,只好把林傅二人放回座位,继续进行下面的节目。
  孟繁星看着两人表演,只觉得起先那丝细细的酸痛,渐渐扩展麻痹了整个心脏。无论林傅二人怎么解释,他清清楚楚看到,两人之间,多了一份以前没有的默契和亲密。他太熟悉太了解林之若了,能读出她眼神中每一个微妙的含义,她姿势中每一点细小的不同。三个月前,林傅二人之间虽然表面友好,却是礼貌多于亲密。而现在,傅青纶靠近她,摘下她的玉佩,这样近于亲昵的动作,两个人却都自然而放松。林之若没有紧张,傅青纶也没有尴尬。
  三个月,九十个日夜,两千多个小时,可以发生多少事,可以改变多少心意?
  余下的表演中,他一直沉默,大家笑的时候,只是机械地跟着抽动嘴角。林之若几次转过头来,见他神情异样,似乎要说什么,而终于没有说。
  最后的节目,是包饺子比赛,几乎能包的都上场了。程辉事前请学校食堂的师傅们给准备了材料,又借了食堂的锅灶,一路包,一路煮了出来,联欢晚会便在热腾腾的饺子香味中结束,大家纷纷抢了碗筷,各自找了要好的同学,饕餮大餐。
  唐馨捧了一盘刚出锅的饺子给林之若:“喏,你最喜欢的酸菜馅,我早就帮你盯着了。”
  林之若大喜,抢着塞了一个进嘴,烫得嘶嘶哈哈的,既不能吐出,也咽不下去,一个鼓包从左腮滚到右腮,很是狼狈。
  唐馨笑道:“省城又不是沙漠,至于磕打成这样么?”
  傅青纶也夹了一个,道:“你还别说,省城大学的食堂,样样都比一中好,可就是不卖饺子。我们要不是厨艺太差,在省城就自己动手包了。”
  孟繁星垂着头,筷子蘸了酱油,在碗中漫无目的地画着圈,不知滋味。
  程辉看不过去,酸溜溜地道:“你们在省城日子过得挺滋润啊,有什么大场面,讲来听听,让我们这些乡巴佬也借光长点见识。”
  傅青纶道:“滋润什么啊,每天就是宿舍食堂教室三点一线,还不如在学校热闹呢。”
  林之若终于咽下了饺子,附和道:“就是,你们多热闹啊,这新闻可是都传到省城去了。听说有人华山论剑,一战成名,威震武林,笑傲江湖,不知道是什么功夫啊?”
  程辉见她斜睨着自己,似笑非笑,因铁头功是她间接传授的,有点羞惭,转头见唐馨拿着林之若的玉佩把玩,搭讪道:“看什么呢?”
  唐馨把玉佩举起来。程辉见其形状近于椭圆,呈半透明的淡黄色,里面有深色的纹路,被灯光一照,有如风烟卷涌,又似云雾流动,问道:“这是什么玩意,哪里来的?”
  唐馨也道:“之若,以前没看你戴过,是新买的吗?”
  林之若笑道:“这是我和傅青纶在早市淘的,其实就是好看点的石头,十五块钱一个,还负责给刻字呢。”
  程辉拿过来仔细一看,一角果然刻着两个小小的篆字,向傅青纶道:“你不是也有一个么?拿出来看看。”
  傅青纶果然放下筷子,从脖子上解下一个玉佩,递给程辉。大家看时,大小和林之若的仿佛,却是深碧的颜色,里面有纵向的白色细线,仿佛大雨坠落云层,又似流星划过天际。一角也刻着两个篆字。
  程辉拿着两块玉佩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喃喃读道:“归云,过客,归云过客?过客归云?”
  林之若笑道:“不能连在一起读的。他是归云,我是过客。”
  唐馨道:“过客我明白,那个绿色带白线的,为什么叫归云呢?”
  傅青纶温和地回答:“你看那白线像不像雨点?雨点,就是回归大地的云朵。”
  程辉皱眉道:“你们这样酸溜溜的人,起的名字也酸溜溜的。”
  林之若道:“你倒是给起个甜蜜蜜的?”
  程辉道:“这个容易,黄的叫金风,绿的叫玉露。”
  呵,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唐馨怔了怔,一双大眼睛望向傅青纶。傅青纶也楞了一下,眼光却不由自主地投向林之若。
  林之若刚刚抽空吞了一个饺子,拿餐巾纸抹了抹嘴,笑嘻嘻地道:“真不吉利!一年才见一次,相见争如不见。还不如叫行云,流水,天上地下,两不相逢,多么干净自在。”
  孟繁星痴痴地看着她。程辉说她心狠。她的心真是狠呢,那样美丽的句子,那样哀伤的句子,别人怎么也记不住,就算记住了也说不出来,她偏偏都记得住,也说得出,却又偏偏说得那么轻描淡写,那么漠不关心。
  看到傅青纶微微皱起的眉头,他对这个男孩许久以来的嫉妒,忽然就烟消云散了,甚至隐隐涌上一丝同情。
  真的,在不在身边,有什么关系呢?
  他爱的女孩,是清风,是流水。风会吹着浮云飞舞,水会载着落花飘零。可是那云儿,能缠绕住那清风么?那花儿,能感动那流水么?
  自古以来,多情长为无情苦。
  曾经多么恨她的这一份无情,可是,也幸亏了她的这一份无情。
  多么幸运,漫天红花坠落,她偏偏视而不见,只是含笑走向自己。
  想起江边的大柳树下,她微微仰着头,说“你对我的好意,我都清楚”,说“我可以明明白白告诉你,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渴望亲近一个人”,那时候暮色四合,她白衣胜雪,与眼前人,原是一样的眉目,一样的风姿。
  林之若目光一转,落到孟繁星身上,见他端着空碗出神,夹了一个饺子放进他碗里,冲他一笑,拿筷子在空中比划了一个夹的动作。
  孟繁星下意识地夹起碗中的饺子,送进嘴里。饺子已经放了好一会儿,但依然温热,咬一口,浓香中混着几分酸意,恰好解了肉的油腻,正是她最爱的酸菜馅。
  外面雪花纷纷扬扬,把整个世界,染成一片纯白。
  老人说,大雪兆丰年。看来今年年景很好呢,他情不自禁地,就跟着微笑起来。


41.  胜却人间痴无数

  次日中午,林之若才回到家。刚转过楼梯,便看到倚在门边的少年。黑色羽绒服,藏蓝长裤,双手插兜,额发低垂,安详宁静,宛如希腊图画中走下来的阿波罗。听到脚步声,他微微抬头,深深凝视,不言不动。
  视线在空中相遇,大响无声。
  冬日淡淡的阳光,自侧面墙壁上的小窗子透入,照出空中无量无数灰尘,回旋飞舞。
  然而此刻,就算是竭尽世间所有的变化与姿态,也已不能牵引那女孩的目光,不能阻止她的脚步。
  就像没有人,可以阻止冬天走向春天,阻止白雪拥抱黑土。
  一阶一阶,一步一步,从不可企及,到伸手可触。
  到呼出的气息,轻轻抚上彼此的皮肤。
  真想就这样,就这样,在她的目光中老去。无边温暖,无边幸福。
  永不他顾。
  不知过了多久,林之若终于转开目光,取钥匙开了门。孟繁星拿了她的书包,跟在她身后。
  屋子里比外面还要冷,家具都用床单罩着。林之若笑道:“麻烦你了,帮我收拾一下吧。不要脱羽绒服,容易冻着。”
  两个人在客厅走了一圈,所到之处,沙发,茶几,桌椅,琴架,渐次露了出来。林之若指派孟繁星去厨房烧水,自己进卧室拿了一床电热毯出来,铺在沙发上,插上电。又找出林谦诚的半罐雨前,泡了茶,和孟繁星对坐在沙发上,各自捧了一个茶杯暖手,道:“没有暖气,只能这样将就了。刚才我去房管处交涉了半天,人家说只有三天,还是元旦,不给开。让你跟我呆在这样的冷屋子里,还要干活,真是不好意思。”
  孟繁星微微笑,不说话,心中却有一种隐秘的欢喜。和她一道开启这闲置了三个月的空洞寒冷的房子,忙碌着让房间明亮温暖起来,让他有一种甜蜜的错觉,仿佛他们是刚刚搬入新居的情侣,在为共有的第一个家而并肩努力。
  林之若问:“你等了多久?”
  孟繁星道:“我吃过早饭就来了。你怎么回来得这么晚?”
  林之若道:“我昨晚和唐馨同床,说了大半宿的话,今天就起晚了。她本来还邀请我去她家里过元旦,我坚持回来,被她笑话了好半天呢。”
  孟繁星知她是为了自己,才回到这既没人又没供暖的房子来,很是感动,望着她不说话。
  林之若打量了他一会儿,道:“今天看来好多了。昨晚怎么气鼓鼓的样子?又不肯说话。”
  孟繁星不知道该怎么说,只得低低地道:“你回来了,我,我很高兴。”
  “真的?”林之若看着他笑:“没有生气?”
  孟繁星踌躇半晌,道:“你和傅青纶……好像处得很好。”
  “哈,果然是酸的。”林之若笑:“昨晚的饺子,味道如何?”
  孟繁星这才意识到,昨晚她给自己夹饺子,原来是取笑自己,脸烘烘地热起来,连忙拿起杯子,啜一口茶,遮住面孔。
  林之若忍俊不禁,打趣道:“你也不寂寞啊,夜夜有美同行,不知道羡煞多少豪杰呢。”
  孟繁星委屈地道:“我写信告诉你了啊。你只要让唐馨传一个不字,我立刻就回绝她。”
  林之若道:“我怎么能做这么煞风景的事?平心而论,李碧荷很好,优秀,执著,对你又一往情深,是个不错的选择。也许你会发现,她才是你的真命天子呢。再说,我已经对她表明过态度,不能食言。”
  “你对她表明过态度?”孟繁星诧异不已:“怎么回事?”
  “话说啊,那次你过生日之后的某一天,停电,到处一片漆黑。”林之若泯了一口茶,拿出讲评书的派头来,听得孟繁星又是关心,又是好笑:“李碧荷突然要跟我去操场散步。当时星月无光,伸手不见五指,花香温柔如三少爷的剑。李碧荷突然问我,被你拒绝,该如何反应。”
  孟繁星紧张地问:“你怎么说?”
  “本人熟读三国,精研战策,这草船借箭的小小伎俩,怎能瞒过我的眼睛?”
  “草船借箭?”
  “是啊。那时候,嘿嘿,其实我对你已经垂涎很久,只不过大灰狼肚子不饿,还不忍心吃小红帽而已。大概是我哪里露了马脚,被李碧荷给发现了。她这招狠啊。你想,我要是鼓励她追你,就等于宣布自己永久中立。她追上了还好,要是追不上,我又没忍住,岂不是自打嘴巴,借箭给人来射自己?要是趁机打击她的积极性,未免心胸太也狭窄,岂不有损我泱泱大国谦谦君子的风度?所以无论我怎么反应,她都站稳了不败之地。”
  原来她那么早已经喜欢自己。孟繁星忍不住笑意,道:“其实,不是你露了马脚,是我自己告诉李碧荷的,就是过生日我送她回家那次。”
  “我说呢,”林之若得意地道:“我觉得自个儿表现得很好啊。唐馨都没发现,李碧荷眼光哪里就锐利到这程度呢。”
  你的确表现得很好,简直太好了,好到我只能在自卑中挣扎,眼看你潇洒行来,春风拂过,百花盛开,却不敢伸手去碰哪怕最细微的蓓蕾。
  好在,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看着面前得意如顽童的少女,孟繁星满怀温柔爱宠,微笑着追问:“既然借不借箭都是错,你怎么回答的呢?”
  林之若笑道:“本大侠只好使出姑苏慕容的看家本领,斗转星移,移形换位,讲出一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大道理来。”
  “什么道理?”
  “道理啊,就是,能怎么办,就怎么办。”
  “那不是废话吗?”
  “当然是废话。这种场合,重要的不是内容,而是态度。”
  “你的态度,就是任其自然?”
  虽然已经知道答案,见她颔首,孟繁星还是心中微微酸楚。也许自己在她心中,终究是无足轻重,不必争取。得到了,不值得欢喜,失去了,也无所谓悲哀。
  当初面对程辉质疑时的那种慷慨激越,心意如铁,真的来到她面前,还是变成了惴惴不安。再谦卑的爱慕,也还是有着希冀的吧?纵然你是东风万里吹来,而我只是新绿的一段柳枝,也忍不住想要将你,缠绕在我的指尖。
  林之若看到他低头,想了想,走到他面前,弯下腰,柔声道:“不是那样的。”
  孟繁星诧异地抬起头来。
  林之若轻声道:“不是你想的那样子的。也许正好相反。我任其自然,不是不在乎你,而是太在乎你,所以给你选择,给你机会。你这么明朗,这么美好,就像……落到人间的星星。你应该得到同样明朗美好的一切。而我……”她神情有一瞬间的黯然,似乎不知道怎么说,想了想,简短地道:“我是黑夜,不值得你这样。如果你可以回头,及早回头,未尝不好。”
  这话几乎和程辉的一模一样了。孟繁星既感动又震惊,握住她的手,固执地道:“值不值得,幸不幸福,应该由我来决定。”
  林之若凝视着面前的少年。他面孔晶莹,眼睛闪亮,初次觉醒的激情,犹如荒原大火,一旦点燃,席卷一切,势不可挡。
  这是世界上最美的光芒,最壮烈的能量。
  生命犹如荒草,与其腐烂,何如燃烧!
  她叹了口气,试图抽出手。孟繁星握紧了不放,目光灼灼,盯着她的眼睛:“我说得不对吗?”
  这个平时羞涩温和的少年,固执起来,却有一份惊人的倔强。林之若忍不住笑了,温言道:“你说得对,应该让你自己决定。我只是想给你看一样东西。”
  孟繁星这才放手,脸红红地,跟着她走到客厅另一边,看她打开书包,取出一个堆东西,从最下面掏出一个文件盒,打开,里面整整齐齐摆放着两叠信,崭新洁白。林之若冲他一笑:“你看,这是你写的,一共六十五封,全在这里了。”
  看到那些苦苦等待的日子里,每晚台灯下一笔笔写下的相思,孟繁星既甜蜜,又委屈:“你真狠心,一个字都不给我回。”
  “你怎么知道我没回?”林之若从信封下抽出一个薄薄的本子, “到省城的第一天起,我就开始写信给你。比你的还多呢,只不过没有寄出罢了。”
  孟繁星拿过本子,暗蓝的封面,摇曳着一朵淡白的蒲公英。翻开来,扉页上是熟悉的流利的笔迹:
  浮生如无边暗夜
  何幸而有
  漫天繁星
  第一页的日期,正是林之若前往省城的那一天,只有短短的几行字:
  碧天高远,流云疾走,摇开车窗,烈风扑面而来。
  穿过田野,穿过楼群,穿过树木和人群,阳光和色彩,带着未愈的病痛,回到这个风尘浮动的城市。
  篱笆上开满细碎的白花,校园里挤满得志的少年,肆意欢笑,豪情慷慨。
  而你,不在我身边。
  于是,在每一片叶子里,看见秋天。
  纸张洁白明亮,底花灰蓝淡雅,仿佛有芬芳暗暗袭来。
  孟繁星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不自觉嘴角弯了起来。
  林之若找出一个饭盒,站起身来,道:“你先慢慢看。前面不着急,你从十月十九号看起。有些事,写在纸上比口里说得清楚。我带回来一些昨天剩的饺子,去热一下当午饭。”
  孟繁星回到沙发上坐下,翻到林之若说的那一天。和前面的简短萧疏不同,这一页,密密麻麻地,写得满满:
  五天前,落了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
  从实验室出来,正是下班的时刻,天色阴暗,人潮涌动。
  头很痛,仿佛要裂开,又酸酸地麻木。这应该是两种矛盾的感觉,却偏偏和谐共存,真是奇怪。
  痛不欲生,其实并不是一个形容词。它是一个省略了主语的句子。
  走了一段路,麻木的感觉越来越甚,仿佛脑袋里有一个漩涡,越来越急,越来越近,可以看见中心的黑洞,无垠无际的黑暗,无始无终的虚无。
  混混沌沌中感觉有人大力扯着我的胳膊,耳边似乎很喧嚷,有喇叭声,有人声,然而一切声音都遥远而漂浮,听不清内容。
  神志清晰了一点,意识到自己在迷糊中走出了马路,幸亏身边一位大妈手疾眼快,一把把我扯了回来。大妈大概不着急,感叹兼教训了我许久。我低着头,说了许多谢谢。
  麻木依然一波波袭来,犹如海浪汹涌,随时可能灭顶。
  我跌坐在围墙下,枯萎的藤蔓,带着星星点点的雪,在我腮边颤动,粗糙黯淡,沁肤冰凉。
  再次清醒,一睁眼,就看到满天星辰,晃阿晃的。
  我是被傅青伦摇醒的。
  那天晚上,傅没有走。寝室很冷,薄被无法抵御汹涌而来的冬寒。我在他怀里,昏昏沉沉,在明昧之间挣扎。昏昧的漩涡巨大如星云,无可抵御。
  来省城之后不久,傅曾陪我去复诊。医生说淤血消除了不少,但是头痛依然不可忽视,又叮嘱要休息,不可紧张,不可激动。
  可是,因为被培训小组里的几个男生排挤,我不甘心就这样缴械认输,于是一步步,把自己逼到了绝地。
  不是不知道头痛越来越厉害。可是,无法放弃,不能服气。
  也许,我真正不服气的,是自己,是命运。我不甘心就这样被疾病支配。我们从小被教育,人的努力,可以战胜天意。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电热毯已经有些烫,益发显得室内的空气寒意逼人。孟繁星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算算日子,那一场雪,原是同时落在省城与江城。那个晚上,李碧荷还摔了一跤,车把摔歪了,正不过来,只好步行。当自己陪着她言笑晏晏漫步而行的时候,几百里之外,心爱的女孩,正在生死之间挣扎。陪着她熬过漫漫长夜的,是另一个男孩。
  他并没有嫉妒。此刻占据他心中的,只有那女孩的病痛与折磨。虽然知道她已经安全完好地回来,正在自己身边,他还是觉得心头一阵阵惊悸。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她真正想说的,是生不能做人杰,便当死而为鬼雄吧。
  他望了望厨房门里闪出的林之若的一角衣衫,略略安慰,默默翻过一页。
  第二天,傅又陪我去了医院。医生强烈建议我休学。他说,头痛虽然不能死人,但是头痛到一定程度,会影响意识及行动能力,容易发生意外。在国外,深度头痛患者,是被禁止开车的。唯一的有效控制方式,是充足的休息,轻松平和的心态。
  我问:休学之后呢?我还这么小,总不能就一直休息下去吧?
  医生意味深长地说:你要学会适应新的生活方式。
  我明白他的意思。
  我回到宿舍,足足躺了三天。
  自来省城,每天都要写几个字给你。可是,这三天中,我只提过一次笔,却只写了两句,就难以为继。
  孟繁星往前翻,果然,好几页是空白的,中间一页上写了几行字:
  恨此身不死。
  逐日来,美食华衣,都成虚糜。
  若道浮生都是梦,梦也须有尽时。
  似乎是一首词的开头,却没有写下去。然而短短几句,沉痛绝望之情,直欲破纸而出。那个“死”字,纵横凌乱,更是触目惊心。他几乎不敢再看,翻回原处接着读。
  也许你有所察觉,我一直行走在悬崖的边缘。仿佛一架没有线的风筝,风吹向何处,就飘向何处。左边是生,烈火鲜花,烹灼游戏;右边是死,清静空虚,阴阳轮转。
  只要目光清静,你便会发现,这个世界,一切之一切,苦、空、无常,琐碎悲哀,反反复复地上演。
  所谓生,不过是欲望,是留恋,是放不下看不开,是戏中流泪,梦里狂欢。
  曾经以为,这生命,至少可以给我一个机会。如果勇往直前,总会有一天,能抵达极致,永恒,真理。
  如果这一个机会都破灭,整日于痛苦虚弱中辗转,虚耗米粮,成为所爱之人的拖累与负担,有何意义?
  爸爸,妈妈,还有你,都会说,你们心甘情愿。
  我相信,我都相信。可是,我也相信,久病床前无孝子,人必有软弱之时,我又何必去考验?又何须去考验?
  她已经把一切都看透了,说完了。在这样聪明冷静的心肠面前,所有的海誓山盟,不过是个并不可笑的笑话罢了。孟繁星痴痴看着那些字,竟不知道当时当地,自己如果在场,能怎样开解那个女孩。
  林之若从厨房出来,把热腾腾的饺子放在沙发桌上,摸了摸电热毯,关了电源。
  孟繁星伸手把她拉到自己身边坐下,凝望着她,久久不语。
  林之若看了看他在读的部分,明白了他的心意,道:“人脆弱的时候,难免乱想。我现在好了。你先吃个饺子,再往后看。”夹了一个,送到他嘴里,笑道“还是酸菜馅的呢,嘿嘿。”
  孟繁星咬着饺子,低头继续看。
  傅每天下了课便来陪我,照顾我。
  当然,也开解我。
  他说:你相信塞翁失马的故事吗?你相信祸福相依,高下相成吗?你还记得你说过,空间不是二维,世上的路,不是只能通向名利恭敬吗?也许,一开始我们就错了,所有人都错了。也许,上天慈悲,或是夙世有缘,断绝你这条路,逼你回头,逼你另辟新路?
  他说:你不是最喜欢西游记吗?那个孙悟空,闯龙宫,踏地府,大闹天宫,后来被压到五行山下,展挣不得,好不容易出来,又套上紧箍,受制于一个肉眼凡胎唧唧歪歪的唐三藏,看起来是英雄末路,但其实,若没有这些挫折,他便永不能修成正果。
  外婆信佛,我幼年常常为她读经。长大之后,却很少有机会深思。然而此刻,末路回首,当年读过的字句,宛如清澈溪水,缓缓在心头流过。
  世间无常,国土危脆。譬如火城,诸子其中嬉戏。
  也许头痛便是我的紧箍,拉住我,非要我看破这红尘,打破这迷梦,睁着眼穿过这一生这一世。
  头痛之前,轻蔑生死,是淡漠;
  头痛之后,轻言生死,便是逃避。
  你曾经踏着夕阳而来,告诉我,生命是欢喜,生命值得珍惜。
  也许于你,那不过是未经世事的无邪与纯真。然而最初与最终,常常是惊人地相似。
  我是无边暗夜,而你,是梦里繁星。
  孟繁星伸手把林之若拉到身边,看着她的面容,满心的怜惜与感动,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林之若轻轻偎在他身边,道:“后面还有你更关心的呢。你继续看。”
  孟繁星左手搂着她,右手翻了一页,默默读下去。后面每天写的又开始少起来,大多时候只有短短几行,十来页之后,才有比较长的一段:
  十一月五日 晴
  我稍好一点,傅便拉我出去玩,逛商场,看冰灯,评点这个城市的建筑风情,灯红酒绿,在小吃街上一个店面一个店面地横扫过去,在夜晚的街道上数车灯,赌对面开来的第十五辆车是什么颜色,输了便在夜风里唱歌。
  我是把成败得失一切一切都置于脑后了。傅便也陪着我疯狂。我劝他注意功课,他只是微笑。
  今天,在一家小店里,我看到一柄折叠刀,刀柄不知道什么材料做的,是一种明亮浓烈的鲜红。我下意识地拿起把玩。傅走过来问我看刀子做什么,我一怔,看了他一眼。不知道他从那一眼中看出了什么,身子一震,脸色突然苍白,伸手把刀子抢了过去,扔回给店主。
  我忽然明白,他怕我自戕。
  虽然头痛依然缠绕不去如永不醒来的噩梦,我已经不再做如此想。
  就像漫长的冬夜里,如果熬过了最黑暗最寒冷的一刻,便可以望见曙光。
  你有过真正的绝望么?在那之后,再没有什么,再没有什么,值得忧伤。
  我微笑着告诉他这一点。
  傅狂喜,突然就在大街上,把我抱起来,转了好几个圈。
  我没有责怪他。
  你也不会责怪他,是么?
  林之若伸手把日记合上,道:“差不多了。这本子我送给你,剩下的你以后可以慢慢看。”把孟繁星的身子转过来冲着自己,凝视着他,缓缓地道:“你不会责怪他,是么?”
  孟繁星沉默良久,道:“我当然不会怪他。我很感激他,在你最困难的日子,能在你身边,陪伴你,照顾你。其实,他……很爱你,比我,更适合你。”
  “你真的这么想?”
  “是。”从犹豫而终于肯定。然而心中无限苦涩。爱一个人,是要对方幸福吧?如果她有更好的选择,是不是就应该拱手相让?她对自己,不也是这样么?
  “你希望我离开你,和他在一起?”
  “……不。”孟繁星猛地把林之若拉进怀里:“不。”他低头吻着她的头发:“不,若若,我很自私,我不能离开你。”
  林之若把脸庞埋进他胸前的衣服,无声地笑了。
  孟繁星没有看到,低声仿佛保证似的道:“若若,我知道我没有傅青伦好。可是,我会很努力很努力,跟在你身边,在你头痛时抱着你,陪你逛街,给你唱歌。你想要怎样,我都会努力去做。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林之若仰起脸,道:“可是傅青伦对我这么好,我总觉得很对不起他。怎么办呢?”
  孟繁星更紧地抱住她,只是道:“我知道,我知道。我们以后也尽量对他好,好不好?”
  林之若提示他:“把他当成我们最好的朋友吗?”
  “对,当成最好的朋友。”
  “再不吃醋了吗?”
  “再不吃醋了。”
  林之若偷梁换柱,反客为主,见对方仍然毫无察觉,再也忍不住,终于笑出声来。孟繁星犹未醒悟,搂着她道:“若若,你吃了那么多苦。我……我真不知道该怎么疼你。”
  见他如此诚挚深情,林之若心中感动,收了笑容,道:“那你得好好想想了,我们就能在一起呆这三天。会考之后,我们就要到省城集合,去北京参加竞赛。竞赛之后,我要直接飞去上海,开学才能回来------妈妈非要我在上海检查一下,医院都找好了。”
  孟繁星低头想了想,道:“这三天都归我?”
  “嗯。”
  “那,”他看了看表,动手去收沙发桌上的饺子:“咱们不吃剩的了。我带你去涮火锅。我知道一家店,羊肉特别新鲜,锅底味也特别正。”
  两人走到街上。人行道上的雪还没有铲,好像铺了一层又厚又软的地毯。两个人专挑树下还没有被人踩过的地方走,留下一大一小两对并排的脚印。林之若忽然指着一片树皮上的裂口问:“你看,这像什么?”
  孟繁星伸头去看,有点像猫,可是太过臃肿,像鸟吧,却又没有尖嘴。正在端详,林之若猛地摇了一下树干,飞快地跑了出去。树枝上堆着的雪簌簌落下,霎时落了孟繁星一头一脸。
  孟繁星失笑。这本是小孩子时常玩的把戏,一时不防,竟上了她一个大当。他作出恼怒的样子,向穿着白色羽绒服的女孩追去,恶狠狠地威胁要把她埋到雪堆里。
  然而当长腿的少年三步两步追上了笑得花枝乱颤的女孩,他最恶毒的惩罚,不过是把她没戴手套的手轻轻握住,仔细地放进自己的衣兜里。


42.  泪飞曾化倾盆雨

  高三的最后一个春天,似乎来得特别早,也特别悲哀。
  刚过了春节不久,天气乍然回暖,偏又连天大雪。雪还没有落到地面,已经开始融化,湿淋淋的,仿佛上天冰冷而缠绵的眼泪。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唐馨走入雪中,仰着头看天空,不知道怎么就想起了这句话。天空是模糊的灰,风打着旋四处流浪,找不到自己的方向,雪落到脸上,湿而且重。
  身后有脚步声,之后一柄伞举到了头顶。她讶然回首,见是李凯追了上来,奇道:“你不在里面陪程辉,跑出来作什么?”
  李凯低头避开她的注视,喃喃道:“这雪下得很大……你没有带伞。”
  他一只手举得高高,似乎生怕碰到她的身子。伞不够大,罩住了唐馨,却把他自己大半漏在了外面。雪水迅速模糊了他的眼镜,让他看起来有点滑稽。
  唐馨有点好笑,可是一转念,又全是悲哀,不再说话,转过身,默默前行。
  李凯紧紧跟上,一边费力地撑着伞和旋转不定的风向抗衡,一边道:“程辉让我跟你说,这事跟你没关系。你要是再自责,他就自个儿把右面的肋骨也打断。”
  唐馨低声道:“他只是安慰我罢了。要不是我,他怎会和钉子结怨,又怎会被打成这样?”
  李凯劝解道:“打他的几个人面生得很,也不能一定就说是钉子干的。再说,都过了这么长时间了,他要找程辉报复,应该不会等到现在吧?”
  唐馨跺脚道:“你也太老实了。他是怕在学校里生事受处罚,才找人替他动手,又打得这么狠,还等到寒假快完的时候,分明是想让程辉耽误课程。程辉他……”想到躺在病床上面色苍白强颜欢笑的程辉,坐在床头忧心戚戚的程父程母,她难过得说不出话来。半晌,突然恨声道:“我真恨自己。但愿我从来没出生过。”一把推开李凯,如飞跑开。
  李凯一把没抓住,偏偏眼镜上全是雨雾,追了两步,被马路中的井盖绊得踉跄了一下,抬起头,只见一个模糊的身影,迅速消失在茫茫雪雨中。
  唐馨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要做什么,只是拼命在大雪中奔跑,仿佛身体上的折磨可以减轻内心的苦痛。
  往事一幕一幕,涌上心头。
  钉子虽然有混黑道的嫌疑,然而风度翩翩,相貌姣好,对女生冷漠矜持而不失恭敬。唐馨看了太多的言情小说,小女儿情怀,难免对黑道、暴力、大哥等等有些铁血柔情的浪漫联想。而钉子平时出入,总是前呼后拥,威风十足,却偏偏对她百依百顺,为博她一笑,不惜一掷千金,烽火戏诸侯。少女的心,总是有点爱慕排场和虚荣的。傅青伦不在的日子,也曾心动于钉子的风度,跟着他出入那些以前她好奇却没有机会踏足的场所,上演了许多只有在小说电视上才看到过的情节。摩托飞驰,夜风呼啸,长发飘扬,落叶旋转。游戏厅,台球室,卡拉OK,伦巴迪斯科,磊落谈笑,快意恩仇,激昂生动,慷慨壮烈。
  这样肆意挥洒的生活,对一向乖巧安份的少女,有着致命的吸引力。要不是她心中念兹在兹有个傅青伦,而傅天生的那一种雅量高致,风流蕴藉,时时衬托出钉子的粗陋少文,唐馨也许就真的答应了他的追求,借他之手,埋葬那一份青春无奈的恋情,也未可知。
  然而让她惊讶的是,傅青伦虽然身在省城,却始终惦记着她,托林之若捎信鼓励她专心学业,并且殷殷解劝,高考是一道门槛,只有越过了它,才能海阔天空,实现一切的可能。
  那封短信她反复读了无数遍,每个字都铭记在心。虽然全文并无一字暧昧之语,却把她的心烤得热烘烘的,前一阵子的颓唐自弃,突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她把信放在衣兜里,宛如揣着一块火炭,鞭策着她伏案学习。
  直到这时候,她才知道,很多言情小说中作为浪漫爱情基础的男人的霸气、强硬、执著,真要在生活中出现,并不是那么好受的。渐渐地,带她走马踏遍长安花的豪勇少年,真的变成了一枚钉子,楔入皮肉,无法摆脱,无法拔除。
  面对钉子的纠缠,她只能忍气吞声。说到底,这一切恶果,都是自己的冲动和任性所致。身边和她同出同入的女孩,也有为她愤愤不平的,可钉子一来,不是沉默畏缩,就是悄悄溜走。都是良家少女,乖巧学生,谁有那份胆量,那份义勇,肯招惹钉子这样臭名昭著的校园流氓呢?而慷慨任侠的林之若,却偏偏又在数百里之外。
  最难受的时候,程辉挺身而出,为她与钉子决斗,被学校记大过一次。对这位挂名的哥哥,唐馨是说不出的感激,取了自己所有的零花钱,买了各式各样的礼物。程辉都不肯收,只留下了一个她自己手打的红色中国结。
  自决斗之后,唐馨一直担心钉子的报复。通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她深知钉子此人狡黠多智,手腕灵活,实在很难对付。好在他非常爱面子,既然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立下誓言,就算心里多么不甘心,大概也不至于食言。眼看着好几个月都没来找她,而程辉也安然无恙,她才松了这口气。
  可是,钉子终于还是出手了,而且用了这么狡猾残忍的方式。
  如果程辉因为这次受伤,影响了成绩,在高考中失利,她将情何以堪!
  原来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学业的挫折,不是爱情的失意,不是相爱却分离,而是一个人对你千百样好,你却深深对他不起。
  她想却找钉子当面质问,可是却不知道他家的地址。她想扑入一个怀抱,诉说她的悔恨和伤心,可是却没有人可以投奔。
  大雪垂落如浸湿的棉絮,天地苍茫,浮生寂寞。
  终于耗尽了体力,她扶着路边的栏杆喘息。路边种满白杨,枯瘦干硬如赤裸的灵魂,只有树干上无数的疤痕有如一只只眼睛,大睁着看这人世。
  她仰起头来,大雪立刻打上面颊,冰冷粘重,一如她的心事。视野立刻模糊。她本能地抹了一把脸,然而雪水已经渗入眼睑,一阵刺痛,让她紧紧闭上眼睛。
  眼泪终于涌了出来,和雪水融在一起,冷与热冲击,咸与苦交汇,再也分辨不出滋味。
  林之若与父母在上海过年,将近开学才姗姗归来,听到程辉莫名被人殴打,折断两根肋骨的消息,很是惊诧,约了唐馨孟繁星李凯等一齐去探病。见是去程家而不是医院,不由诧异:“你们不是说他前天才出事吗?怎么这么快就出院了?”
  孟繁星李凯和程辉一起长大,对他家情况很了解,当下解释给林之若听。原来程辉的爷爷糖尿病最近转成尿毒症,每个月都要做透析。程辉家里本来就不宽裕,母亲又提前退休在家照顾老人,这样一来更是捉襟见肘,负债不少。程辉就是因为寒假里在一家新开的歌舞餐厅当侍应生,想挣点外快补贴家用,深夜方归,才被人打伤的。这次程辉住院,花销都是借的。程辉不想再给家里增添负担,所以坚持提前出院。唐馨他们几个凑了些钱给程辉,可是几个人都是穷学生,零花钱本来就不多,一共也没多少,无异于杯水车薪。
  林之若闻言笑道:“这下你们可找对人了。我上次去省城培训,学校给了三千块;这次去北京,只有十来天,因为路程远,又给了三千。通共算起来,倒剩了将近一半。本来在上海我要上缴给妈妈,妈妈说这是我自己挣的,就自己留着吧,生活费照付。现在钱都在我兜里,还没来得及去银行存呢。”
  唐馨高兴得跳起来:“原来大款在这里。我本来打算跟我妈借呢,可是她说我小孩子家,不许掺合钱上面的事。”
  林之若道:“还有一个大款呢,咱们不能落下他。听说傅青纶爸爸妈妈在南方开了一个家具厂,很赚钱,应该不会在乎这点钱。”她找到一个公用电话,把这件事告诉了傅青纶。傅青纶听说程辉受伤,吓了一跳,满口答应,立即去银行取了自己名下的积蓄,来和他们会合。
  两份钱合在一起,数目已经很大了。林之若掂了掂,笑道:“这些钱,程辉就是再断两根肋骨,应该也够了。”
  唐馨拿了自己的手帕,细心把钱包好,用皮筋勒住,向林傅二人道:“这些钱算我借你们的,我会想办法还的。”
  傅青纶摇头道:“不用还了。程辉也不是你一个人的朋友。反正这些钱我留着也没什么用处,能帮上程辉,我很高兴。”
  林之若却道:“怎么不用还?不是说美人一笑价值千金吗,这些钱起码也得买她几个笑容吧?来,先还一千块,要发自心底的笑才算数。”
  唐馨这些天,因为程辉的事情,悔恨交集,寝食不安,形容憔悴,加上总哭,肿眼泡都出来了,见林之若如此说,感动于她的用心良苦,咧嘴想笑,却眼睛一酸,又要掉泪,赶紧抱住林之若,把脸藏进她怀里。
  林之若搂着她,叹道:“这年头,追个债真难。一千块一个笑,还要偷工减料。算了,我们别站大街了,赶紧把钱给程辉送去吧。”
  孟繁星担心地道:“程辉虽然整天嘻嘻哈哈的,但是自尊心很强,很要面子。要是他不肯收,怎么办?”
  林之若笑道:“这个你不用担心,我早已经安排了一个秘密武器,保管手到擒来。”到程家楼下,把唐馨拉到一边,在她耳边悄悄嘱咐了几句。唐馨微微红了脸,点点头,拿了钱上楼去了。李凯刚要跟上,林之若叫住他,道:“这种事情,人多反而糟糕。我们在这里等一会儿再上去吧。”
  傅青纶见她神神秘秘,笑道:“这又是三十六计里的哪一计?美人计?”
  林之若道:“错。这是第三十七计,梨花带雨。”
  傅青纶疑惑地道:“怎么说?”
  林之若道:“呆会儿你就知道了。”不一会儿,唐馨在阳台上隔着玻璃招手,几个人才上楼。
  程家是三代同堂,却只住了一套两居,没有客厅,几个人被直接让到卧室。程辉和爷爷同住。房间很小,放了一张大床,基本上就没有什么多余的地方了。几个人一拥而进,程辉的爷爷和母亲只好退到另一个房间去。冬天通风不好,屋里弥漫着一股怪怪的药味。林之若还是头一次来,心想怪不得程辉坚持住校呢,只怕回家也没有什么地方学习。
  程辉半躺半靠在床头,不敢移动身子,只能招呼大家在床边坐下,见林之若四下打量,讽刺道:“我家里的条件,公主殿下看不上眼吧?”
  林之若走近他,细细审视,见他难得地一动不动,被子盖到胸口,看不出伤势如何, 脸上还带着几处淤青,笑道:“我还以为这下子孙猴子总算翻不了筋斗云了,怎么嘴头上的工夫反而益发厉害起来了?”
  程辉哼了一声,道:“派唐馨来送钱,是你的主意吧?也太小瞧我了。我是那种酸不拉唧的人吗?想借钱给我,直说就行了,干嘛还出这种招数?”
  孟繁星见他神情奇特,好奇地问:“唐馨怎么说的?”
  程辉道:“说什么说?我刚要假意推辞一番,她就给我来了个水淹七军。我老程立刻败走麦城啦。”
  大家闻言望去,见唐馨眼圈犹红,泪痕尚在,果然是一朵梨花初着雨,不由得笑了起来。唐馨不好意思,低了头。傅青纶对林之若道:“你这第三十七计实在是高,妙在名字也起得形象。”
  林之若笑道:“这也得唐馨对她大哥真心实意才行。换了我,梨花非旱死不可。”
  程辉道:“林之若,亏你还是女孩子,怎么长了这样一副铁石心肠。你老实说,你上次哭是多少年前?”
  唐馨赶紧道:“你怎么可以这样说之若?之若只是性格比较坚强,其实心肠很软的。上次在寝室,我还看到她捧着红楼梦在哭。”
  林之若看小说也会哭?众人都很意外,一起望向林之若。林之若推唐馨道:“这是什么光荣的事啊?你不说帮我掩饰掩饰,还到处宣扬?”
  傅青纶心中一动,问道:“她是看哪部分哭的?”
  唐馨道:“就是这点奇怪。你们猜猜看,红楼梦里哪部分最能打动之若?”
  孟繁星道:“黛玉之死?”
  唐馨摇头。
  李凯道:“宝玉出家?”
  唐馨又摇头。
  程辉道:“探春远嫁?”
  唐馨还是摇头。
  傅青纶看着林之若,沉吟不语。
  众人又猜了几次,也都不对。唐新揭示谜底:“她刚看到第一章,刻在石头上的那两句诗:‘无材可去补青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怎么样,奇怪吧?你们都说我爱哭,我可从来没有为这个哭过。”
  傅青纶微皱眉头,孟繁星若有所思,程辉闻言大笑:“好! ‘亦狂亦侠真名士,能哭能笑迈流俗’,林妹妹倒是有大侠风度。”
  林之若道:“咱们不是来探病的吗,怎么就扯到我身上了?说真的,程辉,你这次究竟是怎么回事?怎么莫名其妙就遭了毒手?估计劫财你也没有,难不成和我上次一样,有人看上了你,要劫色?”
  程辉摇头道:“我也不清楚怎么回事。我从酒店出来,没多远,就眼前一黑,被人套住头拖进巷子里。只知道对方有三个人,可是一个都没看见。不过,他们下手又狠又利索,倒是像专门干这个的。”
  唐馨恨恨地道:“还能是谁?肯定是钉子。他总跟我说他在社会上有哥们,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那时我还以为他吹,谁想到竟然是真的。都是我不好,不该惹他们,连累了你。”
  程辉见她说着说着声音又有点哽咽,赶紧道:“妹子,你要真认我这个哥哥,就把连累这两个字收回去。咱以后不提这碴,好不好?你不是真的要哥哥把这面的肋骨也打折了吧?”
  林之若抽了面巾纸给唐馨,问程辉:“看来真的是钉子了?你怎么说也是我的挂名弟子,怎么样,要不要我帮你报仇?”
  程辉翻了翻眼睛:“谁认你做师父了?你给我当徒弟我还不要呢。听听你这话,就没水平。狗咬了我一口,难道我还要咬回来?”
  林之若大出意料。当初程辉为唐馨出头挑战钉子,她总觉得是少年意气,冲动的成分居多,以为他这次吃了这么大的亏,肯定咽不下这口气,想不到牵涉自己的时候,他竟有如此胸襟气量,不禁由衷敬佩:“程辉,今天我才发现,你果然是真男子,大丈夫!”
  程辉乐了:“感情你以前都拿我当假男子啊?”他装模作样地拿袖子遮住脸,捏着嗓子细声细气地道:“叫声梁兄你听端详,英台我本是女红妆。同窗共学整三载,梁兄啊,你辜负我一片深情不应当!”
  林之若笑道:“听听这公鸭嗓,哪里是祝英台在叫梁山伯,分明是黑木崖上东方不败在叫杨莲亭。”
  大家想起前事,轰然大笑,连唐馨此时也已经明白其中原故,抿嘴微笑。程辉笑得太厉害,牵动了伤处,痛得手抚胸口,脸色苍白。唐馨赶紧扶住他,嗔怪林之若:“你真是的,一来就要逗他。他现在笑不得的。”
  孟繁星看着嘴角含笑的林之若,又是仰慕,又是怜爱。自从程辉受伤,他每天都来看视陪伴,虽然百般开解,程辉却只是嘴头上强硬,情绪始终提不起来。程家的大人也都心事重重,唐馨更不用说,屋子一直笼罩着一层愁云惨雾。林之若一来,阴暗狭小的卧室好像立刻亮堂了很多,程辉也眼见着活泼起来,笑声不断,害得外屋的程母屡屡好奇地探头窥视。想起程辉“班里男生,一半属唐,一半属林”的话,不禁暗暗疑惑。
  傅青纶问程辉:“你什么时候能上学啊?再有几个月可就高考了。”
  程辉余痛未消,苦着脸道:“你跟林之若约好了啊?一个逗我笑,一个逗我哭,这不存心把我往死里整吗?”
  李凯代答:“医生说,至少要两到三个月,才能正常行动。”
  林之若惊道:“要这么长时间?怪不得说伤筋动骨一百天。那这段时间,你就不能上学了?”
  傅青纶道:“那岂不会影响高考?最后这几个月可是最关键的。”
  这个问题,在过去的几天里,孟繁星李凯唐馨已经讨论过好几次,闻言相互望了一眼,神色黯然。
  程辉故意做出满不在乎的神色,道:“考就考呗,大不了复读。老实说,以前我压力很大,总觉得考不上大学,对不起老爸老妈。现在正好,借口都是现成的。”
  林之若笑道:“那也不必这么悲观。我来给你补习如何?反正我晚自习也就是看小说,不如不上,来给你讲讲当天覆盖的要点难点。你虽然不能走动,但是做做题看看卷子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咱们在家学习,也未必就比在学校差多少。”
  众人一听,都踊跃起来,纷纷赞好。林之若极有当老师的潜质,讲题旁征博引,妙趣横生,在班里有口皆碑。她又特别善于从小处统领全局,很多题,同学们听老师完,虽然知道解法,却不能灵活应用,经她一讲,立刻豁然贯通。最难得她不偏科,不论是数理化,还是语文英语,都胸有丘壑,舌灿莲花。
  程辉却推辞道:“你的好意我心领。可是这样太麻烦你了。”
  林之若道:“应该我麻烦你才对。老实说,我本来对学习就不上心,头疼之后,更是懒散得要命。算我求你,给我一个学习的借口好不好?说不定因为你,我的成绩也能有一个飞跃呢。”
  程辉依然摇头。
  林之若激他:“你是不是嫌我不够水平,不配当你的老师?”
  程辉道:“当然不是。你教我,简直是屈才。可是,我家的条件你也看到了。爷爷身体不好,学习只能到厨房。再说,你一个女孩子,也不能让你晚上跑来跑去的。要是再出什么事,我可负担不起。”
  这倒也是实情。林之若在地上来回踱了两步,忽然停住,道:“不如这样,你干脆搬到我家去住。反正我家的房子,空着也是空着。只要你妈妈每天去给你做饭就行了——从你家骑车只要十分钟。我也不住校了,下午放学就回家,跟你蹭饭吃。听说你做菜的手艺是家传,我有口福了,哈哈。”
  这个主意乍听有点匪夷所思,但是仔细一思量,却的确可行。大家都兴奋起来。
  唐馨道:“如果这样,我可以去和之若一起住,照顾你们两个,顺便听之若讲题。”
  傅青纶道:“你身体不好,一个人辅导太累了。我可以帮他复习物理和化学。”
  孟繁星李凯也都报名要去。林之若摆手道:“咱们这么多人集体逃晚自习,于老师还不得疯掉?除了傅青纶,你们要来,也得上完晚自习再来,或者是周日来。”
  程辉心里感动,却仍然摇头:“这太麻烦了。再说,房子是你爸爸妈妈的,你也不能就随便让人去住。”
  林之若笑道:“我爸妈那面你放心。我爸根本不管这事。我妈现在是基督徒,恨不得拯救世人一切苦难,要是知道了这事,肯定让我把你押过去。”
  程辉道:“你是不是打算下辈子做农民?”
  林之若惊讶地道:“怎么说?”
  程辉道:“你施这么大的恩情给我,这辈子是还不完了,分明是想让我下辈子做牛做马。”
  林之若佯怒道:“刚夸你是个男子汉,你就上演婆婆妈妈。你就算铁了心想复读,也得考虑考虑别人的感受。先别说你爸爸妈妈,”她拉过唐馨:“看看你这个妹妹,为了你,都自责成什么样了?你要是考不好,她非得把自个儿折磨死不可。”
  程辉终于让步:“那我得先和家里人商量商量。”
  林之若道:“咱现在就商量。”
  唐馨跑出去请了程辉的母亲和爷爷进来,把经过说了。两人眼看就要开学了,程辉的学业一直沉重地压在心头,听到这个提议,最初是震惊,但是反复思量,觉得的确可行,对众人尤其是林之若千恩万谢。
  大家正在热血少年的年纪,说干就干,林之若回家收拾了一下,下午就打了车,把程辉弄了过来。
  唐馨是最高兴的一个,脸上绽开好多天不见的笑容,跑前跑后,把林之若原来的房间布置了一下,给程辉住。又把闲置已久的主卧室收拾出来,把自己的东西也搬来,和林之若合住。又买了很多程辉喜欢的零食饮料,把冰箱塞得满满。


43. 一阙骊歌长亭暮

  开学之后,唐馨不顾林之若劝阻,到底还是去找了钉子质问。钉子时常不在班级,她去了几次,才找到他。钉子很痛快地承认程辉受伤,的确是他找人干的。唐馨虽然心中早已经确信,然而等真的从他口中听到,想起和他相处的一段时间里,他的甜言蜜语,殷勤周到,还是忍不住,既失望又伤心,道:“想不到你会这样!”
  钉子看着她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道:“我怎么样?”
  唐馨又恨又气:“以前大家说你,我还替你辩护,总觉得不喜欢学习,并不是罪过。一个人只要光明磊落,走什么样的路,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可是你……你居然违背诺言,背后下这样的毒手!”
  钉子冷冷地道:“我只是答应了程辉不再去找你,可没有答应不再去找他。”
  “你……”唐馨被他噎得说不出话来,气得身子发抖。
  钉子慢慢地道:“唐馨,你不明白,对男人来说,面子,有时候比性命还重要。程辉当着那么多人的面,砸了我的场子,我要是不找回来,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
  唐馨怒道:“那也不能下这样的狠手啊。程辉是为了我才找你的。你要来,也冲我来啊。”
  钉子盯着唐馨,许久,才道:“唐馨,我是真心喜欢你的,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不会伤害你。我可以忍受你拒绝我,可是,我不能允许别人把你从我手上夺走!”
  “你!”唐馨气得落下泪来:“陈放,我真后悔认识了你。”
  钉子神色一动,向唐馨伸出手来,似乎想要为她擦去泪水。唐馨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幸而这时钉子班里走出来一个高挑的女孩,满是敌意地看了唐馨一眼,挽住钉子的手臂,道:“就这点破事,怎么还没说完啊?”
  钉子缩回手,低斥道:“你懂什么?别掺合!”
  那女孩很不满,向唐馨道:“你怎么这么贱?人家都说不要你了,你还缠着不放?”
  唐馨不料受此奇辱,想争辩,又觉得不值,蓦然转身跑开,一片委屈愤懑之情,都化成泪水,不受控制地流了出来。
  钉子脚下动了动,似乎想要去追,被那女孩拉住,也就不再坚持,只是默默望着唐馨的背影。
  唐馨回到班里,林之若见她脸上有哭过的痕迹,叹道:“你到底还是去找钉子了。事已至此,你找他有什么用呢?打人,你打不了;骂人,你又不会骂。反倒白白受了一场闲气。”
  唐馨低声道:“其实我也不是想要他怎样。我就是想当面问一问他,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意态萧索:“之若,你说,红颜是不是当真就是祸水?”
  “不,不是的。你千万不可自责。”林之若双手扶住她的肩,直视着她的眼睛,认真地道:“钉子和程辉这么做,都有他们认为绝对正确绝对值得的理由。一个人,能做他认为正确的事情,是勇敢。而承担随之而来的后果,则是责任。你大可不必把他们的责任,都压到自己肩上。”
  唐馨叹了口气:“程辉也是这么说。可是我……总觉得对不起他。唉,我要是能替他受伤就好了。”
  林之若笑道:“替是替不了了。不过,我看程辉的精神好着呢,倒是因祸得福了。红袖添香夜读书的福气,多少人盼都盼不到呢。”
  程辉的精神的确很好。虽然行动不便,但是这一伤,倒让他发觉了自己在周围人群中的地位,并不像他以前所想的那样微不足道。且不说唐馨殷勤照顾,林之若夜夜相伴,孟繁星李凯有空就来探视,高夏李碧荷等人还代表班里同学送来鲜花和礼物,连以前他有芥蒂的人,也都显示出了让他感动的关心和体贴。
  于明雷一听说程辉受伤,马上买了水果糕点前来探望,安慰他不要着急,不要为功课担心,并且主动委托林傅二人为他补课。考虑到林程二人同居的确有点不妥,连唐馨在家上晚自习的要求都批准了。
  程辉因为顽皮,常常被老师严厉管教训斥,因而颇积累了些怨气,总觉得老师是瞧不起自己的。此刻见老师在病床前谆谆劝导,很是惭愧,讪讪的,低着头不说话。于明雷体谅他的心情,温和抚慰了他几句,又叫过林傅二人,叮嘱他们有什么困难就来找他,务必争取让程辉正常参加高考。
  然而更让程辉惭愧的,却是傅青纶。他本来很看不上傅青纶高傲矜持的样子。这份厌恶,如果他愿意对自己坦白的话,或多或少渗入几分嫉妒:毕竟,自己苦苦追求的女孩,那么容易就倾心于他。再豁达的男人,也无法忍受自己生生被人比了下去。傅青纶与唐馨分手之后,他更是冷嘲热讽,颇给了傅青纶许多难堪。
  让他想不到的是,傅青纶居然以德报怨,不但大方地借出自己的积蓄,还每天牺牲自习的时间来给他补习。一开始,程辉还以为他只是在大家面前做做样子,不料几个月下来,日日相处,他竟然的确在认真而细致地辅导自己,不但对他承诺的两科尽力承当,连本来属于林之若的那一部分也分担去了很多。林之若乐得清闲,有空便拿了她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佛经,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看。休息的时候,傅青纶偶尔会弹弹钢琴,唐馨则倾听或跟着轻声哼唱。几个半大孩子的同居生活,倒也舒适悠然。
  天气一天天转暖。因为程辉不方便出门,唐馨去早市弄了很多花草回来,把室内布置得春意盎然。又央求林之若爬上附近一棵早开的杏树,折了一枝含苞的杏花,配了一个画着仕女扑蝶图案的雨过天青瓷瓶,放在程辉学习的书桌上。程辉看着她们忙碌,很是过意不去,抱怨道:“我又不是真的祝英台,你们怎么把这里弄得跟小姐的绣楼似的?”
  林之若笑道:“你还不明白唐馨的心思么?她是盼你早点康复,‘满园春色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啊。”
  程辉再次走进校园的时候,已经是五月,正赶上一次模拟考试,居然名次比以前还有所提高。他雄心大振,偶然在校园里碰到钉子,昂首走过,大声唱着郑智化的“游戏红尘”:
  “也许有一天
  你我再相逢
  睁开眼睛看清楚
  我才是英雄!”
  钉子见他几个月起不了床,居然还如此强悍,也不禁愕然。
  程辉返校不久,便传来傅青纶和林之若双双在全国竞赛中取得名次,被保送北大相关院校的消息。林之若放弃了保送,留校参加高考。傅青纶则入选国家队,要离校去北京参加培训,出席暑假举行的国际中学生奥林匹克,高考之后才能回来。
  这个消息如旋风一样席卷了校园,老师们都喜气洋洋的,仿佛过节一样高兴。被高强度的复习生活麻木了的高三学子,则仿佛被打了一针强心剂一样,议论纷纷。
  傅青纶离校的时候,他父母特地从南方赶回,按当地的习惯,宴请亲友以及学校的领导和老师。傅青纶则订了另一个酒店,专门宴请同学。一班几乎所有人都去了,按习俗都送了礼金,只有唐馨特别,送的是一个用彩纸包装得很漂亮的盒子,还用紫色的纱带打了个蝴蝶结,也不知道里面装的什么。
  在紧张的学习气氛中,难得有这样的放松机会。席开六桌,酒上三巡,大家觥筹交错,大部分人都喝醉了,只有林之若因近来多读佛经,借口头痛,滴酒未沾。
  程辉借着酒意,摇摇晃晃走到傅青纶面前,和他碰了一下杯,仰脖干了:“这杯酒,算是我向你道歉。”
  傅青纶不明白他的意思:“道什么歉?”
  程辉道:“我以前总觉得你瞧不起人,想不到你这么大度,我那么对你,你还这样对我。是我小人之心,对不起。”
  傅青纶很是诧异,凝目瞧了他一会儿,道:“你也不必结论下得太早。我对你好,也许是别有用心呢。”
  程辉捶了他一拳,道:“就算别有用心,我也认了。谁让我受了你的恩惠呢?”
  傅青纶微微一笑。他向来没有朋友,听程辉这样说,虽然一向矜持,也不禁心中感动。
  这个笑容落到程辉眼中,明明和以往一样,带着居高临下的迫人气度,却不知为何,多了几分温暖。
  林之若拉着唐馨走过来,问:“你们说什么呢?”
  程辉有点不好意思,曳斜着眼睛,道:“这是男人之间的对话,man to man! 你们来掺合什么?”
  林之若道:“那好,你们什么时候说完了,我再来。”
  傅青纶叫住她:“什么事?”
  林之若笑道:“你眼看就要脱离苦海了,我们可还得在水深火热之中继续奋战。刚才我们那边几个人商量,你得给大家留个纪念。”
  “什么纪念?”
  林之若看看唐馨,道:“我们想再听你唱一首歌。”
  傅青纶爽快地道:“好啊,什么歌?”
  林之若推推唐馨。唐馨见傅青纶的目光转到自己身上,迟疑了一下,勇敢地道:“张学友的‘吻别’。”
  傅青纶深深看了唐馨一眼,没有说话,径直走到麦克风旁边,找到了这首歌的号码,输入,熟悉的前奏立刻响了起来。酒店的音响很好,低音共振尤其分明,很普通的旋律,却入耳惊心,让人神魄摇荡,情难自已。
  一曲既罢,好几个女生,包括一向好强的李碧荷在内,都哭了出来,唐馨更是泪流满面。男生们酣醉之后,听着这凄凉而豪放的歌曲,想着茫茫的前途,也都各自黯然。在傅青纶之后,纷纷上去演唱,似乎要借着狂舞劲歌来发泄心中久藏的惶恐与压抑的豪情。
  歌声与泪水的混乱中,傅青纶来到林之若身边,道:“以前竞赛,我们总是在一起。这次,我一个人走,你能来送我么?”
  林之若问:“你什么时候的火车?”
  傅青纶道:“下午三点半。不过,你能早点来么?我有话对你说。”
  林之若沉默了一下,问:“什么话?现在不能说么?”
  傅青纶道:“今天我喝多了,我怕说出来,你不当真。我要清醒地说,也要你清醒地听。”
  第二天,林之若果然逃了课,一早来到傅青纶家里。
  傅青纶已经收拾好行李,正在那里抚弄古筝,见她来,把她让进自己的房间。
  林之若笑道:“你这都要走了,你的古筝我还没听到呢?”
  傅青纶道:“我让你早点来,本来是想给你弹的。不过,现在我改变主意了。”
  林之若诧异地问:“为什么?”
  傅青纶不答,沉吟良久,反问道:“你在省城时用玻璃棒做的那个‘日月昭昭’,是不见繁星的意思吧?”
  林之若点头:“是。你终于知道了?”
  傅青纶苦涩地道:“其实你早就提醒过我,只不过我当时没有去想罢了。你很喜欢他,是吧?虽然是不见繁星,但是四个字里面,有三个太阳和一个月亮,分明就是满天繁星。”
  林之若问:“你怎么想到的?”
  傅青纶道:“前些天,你去为班里买篮球,拿到操场的时候,好多男生朝你要。孟繁星没吱声,可是你偏偏冲他一笑,把球抛给了他。”
  林之若惊叹:“这也能被你看出来?怪不得古人说,一念之私,举世皆知。”
  傅青纶手指漫无目的地在筝弦上抚过,良久,道:“在省城,你病重那次,我抱着你,一夜没合眼。看着你晕睡在我怀里,我曾有过一个很荒唐的想法。”
  林之若默然望着他,没有追问。
  傅青纶自嘲地笑了笑:“也许你会认为我卑鄙。但是,你最痛苦的时候,却是我幸福的极致。抱着你,我为你心痛,可是,却忍不住想,如果你一直这样头痛下去,你就会一直这样呆在我怀里,不挣扎,不离开。”
  他的语气很是平淡。可是吐出的字字句句,却反而因此更加惊心动魄。
  林之若望着他,不能言语。
  傅青纶问她:“和我在一起,你快乐么?”
  林之若道:“快乐。不只是快乐,还有很多很多。每次我最痛苦的时刻,都是你陪我度过。要不是你,我不知道今天,我是不是能站在这里。”她顿了顿:“你为我做得太多,我甚至不敢说谢谢。”
  “不要说,也不用说。我总觉得,你好象是我的一部分。你痛,我也痛;你欢喜,我也欢喜。为你做的一切,和为我自己而做,并无分别。”
  林之若沉默半晌,道:“早在当初你用杨雪的名义和我通信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好像一个人走在街上,迎面走来另一个自己。”
  傅青纶低低地道:“我也是。我还一直想着要和你一争短长,多么可笑。我花了很长很长的时间才意识到,我其实并不是要胜过你,我只是要你,在那里。”顿了一下,又加道:“在我的视线里,在我的世界里。”
  林之若感动至极,好半天,道:“对不起。”
  “不,不要说对不起。”傅青纶凝视着她:“我并没放弃。我没有办法放弃。”他站起身来,走近林之若:“如果不是唐馨,你会……跳下陷阱来陪我么?”
  林之若迎视着他,轻轻摇了摇头。
  “为什么?因为孟繁星吗?”
  “不是。”林之若想了想,道:“正因为你是另外一个我,是一个更好更完整的我,我不能这么做。”
  傅青纶苦涩地道:“我不明白。”
  “不,你明白的。”林之若微微侧转头,目光落到墙壁上挂着的两个玻璃字上:“还记得我们讨论过么?世上的不幸有两种。一种是渴望得不到实现,另一种是渴望得到实现。欲望本身就是陷阱,满不满足都一样。”
  傅青纶点头:“所以,这个世界充满不幸和不满。唯一的出路,乃是超越。”
  “不错。一个人,要想走得远,便要忘掉自身,超越欲望的陷阱。佛经里有一个比喻,说修行的人,好像‘自断其首’,自己割掉自己的脑袋,泯灭一切欲望,连泯灭的想法都没有了。”林之若凝望傅青纶:“我相信,你可以超越这世上的陷阱,振翅高飞,翱翔千里,做一番事业,帮助许多需要帮助的人。”
  傅青纶握住林之若的手:“你要我超越爱情的陷阱?那你呢,为什么不跟我一起?却去陪孟繁星?难道仅仅是因为他自己不能超越么?这不公平!”
  林之若怅然道:“什么是公平呢?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磨难。对我来说,最大的障碍,不是爱情,而是头痛。”她振作了一下,笑道:“我和你打个赌,怎么样?”
  “什么赌?”
  “赌谁先越过自己的障碍。看是你先忘记了我呢,还是我先忘记了头痛?”
  傅青纶沉吟不语。
  林之若道:“我赌你先。感情,总不会比病痛更难克服吧?”
  傅青纶断然道:“好,我赌。我赌你先。”
  他把林之若拉进怀里,紧紧抱住,低头吻了下去。
  石破天惊,销魂蚀骨。
  林之若身子一震,却没有挣扎。
  良久,傅青纶才略略松开。林之若轻笑道:“这算是吻别么?”
  傅青纶道:“不。这个吻,不是告别,而是约定。既然要赌,就必须有两个人。”他低头在林之若耳边道:“我在北大等你。四个月后,我在未名湖边,给你弹筝。”
  五个月后,北京学府路上,几辆大型客车首尾相连,驶入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院内。
  孟繁星拎着行李,杂在一群穿着迷彩服的学生中间,快步向宿舍楼走去,心中思量着,洗浴换衣之后,立刻赶往北大,也许还来得及在晚饭之前找到林之若。
  忽然,路边闪出一个白色的身影,笑盈盈地拦住了他。
  孟繁星大喜。一个月的军训,他日思夜想,坐立不安,此刻突然见到意中人,再也忍不住,拉着她退到路边,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孟繁星本来身材修长,面容俊美,只是线条过于柔和,常被人笑话像女孩子。此刻,因为军训,头发剃得短短,皮肤晒得黑黑,又瘦了一些,棱角分明,平添几分冷硬阳刚之气。林之若上下打量,又爱又怜,伸手抚上他的脸庞,问:“军训辛苦么?”
  孟繁星摇头:“不辛苦。我只是惦记着你。原来我说要陪你过生日的,没想到赶上了军训。”
  林之若笑道:“这给你一个教训,不要随便承诺。要知道,即使你应承的时候诚心诚意,也未必就能做到呢。”
  孟繁星赶紧道:“我承诺是算数的。以后,我每一年都陪着你过。”
  “看看,刚说完你,又忘了不是?”林之若道:“明年轮到我军训呢。你怎么来陪我过?世事无常,不是你想就可以的。”
  孟繁星有点紧张:“若若,你说今年你过生日的时候,会给我一个答复。你……不会反悔吧?”
  林之若调皮地道:“那可不一定啊。反正你答应我的,也没做到。”
  “啊?”孟繁星一时手足无措,喃喃地不知该怎么说好,天气本来就热,一急,额头上汗水直冒出来。
  “不过啊,”林之若嫣然一笑,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盒子:“你虽然没给我过生日,我倒是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孟繁星见是一个精致的天鹅绒首饰盒,打开看时,里面白色的衬底上,放着一枚核桃大小的玉佩,晶莹透剔,触手温凉,要仔细看,才透出极淡极淡的一点绿意。下面还附有一张中国地质大学签发的玉质鉴定书。
  林之若笑道:“这可让我破费了好大一笔呢。不过,我一看到这玉,就觉得它应该属于你。你仔细看,我请人刻了字呢。”
  孟繁星把玉佩翻过来,果然在一角发现了两个小小的篆字。他没有学过书法,不认识篆字,看了半天,不得要领。
  林之若道:“是‘逆旅’。逆流的逆,旅店的旅。”
  孟繁星问:“什么意思?”
  林之若指指自己胸前的玉佩:“和我的连起来一起想。”
  孟繁星豁然醒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天地者万物之逆旅。”本来他是记不住这句话的。不过,因为林之若玉佩上的字,对这句留了心,便把全文找出来看了,当时还很为她所取的这个名字中所含的出世之意担心。
  林之若示意孟繁星低下头,把玉佩挂上他的颈间,后退一步,拉起孟繁星的手,凝视着他的眼睛,缓缓但是温柔地道:“我是红尘中偶然的过客,你是过客休憩的逆旅。我因为你,而留恋这个世界。”
  孟繁星狂喜,也不管路上人流穿梭,把她紧紧拥入怀中。林之若把头靠在他胸前,反手揽着他的腰。
  那么温暖,那么安宁。这一刻,山川庄严温柔,世界静谧美好。
  良久,林之若在他怀里抬起头来,道:“听说军训伙食很差,我和傅青纶在天外天订了座位,今天晚上请你大吃一顿,给你接风。”
  傅青纶也来了?孟繁星吓了一跳,抬头从林之若头顶望去,不远处的一株七叶树下,果然站着傅青纶挺拔的身形,依旧青衫如玉,英气逼人,正望着自己,似笑非笑。
  他下意识地把怀里的人搂得更紧一些,一时间,又是甜蜜,又是茫然。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