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不会放手,他说我只有完全屈服了之后才会得到自由,他说他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所以,我躲不开,也逃不掉。
除了妥协,我别无选择。对付一个狂傲自大、目空一切的男人,只有一种方法,就是让他自动放手。我不是他的第一个女人,相信也不是最后一个。虽然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但我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夏季的雨总是来得又快又急,正如他狂猛霸道的行事作风,疾风骤雨之后,徒留一片狼藉。起码,雨在去之前会变弱变小,轻柔地抚慰被它肆虐过的土地;而他,过境之后,不留一句温言细语。
引擎在风雨中止息,车灯划过青黑的大理石雕花淄体,随即熄灭。我打开车门,顶着皮包冲向玄关,不过是二三十步的距离,却足以让雨水打透衣衫,成一只地道的落汤鸡。
大门迅速打开,女佣急忙将我拉进屋里,惊惶地叫着:“小姐,您怎么不在车里等一下?”
冰冷的雨水顺着鬓发滑过我冻得苍白泛青的面颊,滴入脚下的高级红毛地毯,晕成一大片刺目的水渍。我拾眼瞄过楼梯平台上的时钟,暗暗松了口气,目光在偌大的客厅中搜寻那道强悍的身影。
一条干燥柔软的浴巾兜头盖脸地朝我罩下来,两只沉重坚实的大手按上我的头顶,粗鲁地揉着我半长不短的头发。我在窒息之前挣扎出浴巾的包围,大口大口地喘气,眼前正对着刚毅坚挺的下巴和粗大的喉结,住上抬,对上他暗黑色凶狠冷峻的眼眸。
他的声音同样冷凛沉缓:“为什么不带把伞出门?”
“我忘了。”
“为什么不等佣人拿伞出去接你?”
我再看一眼挂钟,抖着声音:“你只给我四十分钟,现在还差两秒。”我发抖不是因为我害怕,是因为我冷。
摄氏二十四度下的雨水仍然冰冷,尤其是午夜过后的暴风雨。我没吃晚饭,在冷气十足的工作室里侍到深夜十一点半,四肢因为长久的坐姿而僵硬酸痛,血脉几乎停止循环。这时他打电话过来,以愤怒的语气命令我:“不管你人在哪里,四十分钟内出现在我面前。”
我直觉的反应就是抓起皮包冲出门,工作室离别墅有二十分钟的车程,我还要扣除搭电梯和取车的时间。深更半夜不怕塞车,但是我没想到外面在下雨。还好,还好,终于赶得及。但显然,这样守时速到的服从仍然无法令他满意。他仍然怒气腾腾,而且颇有没完没了的趋势。
“小芳,去给小姐放水。”
“哦。”
他一把将我打横抱起,直接走到二楼卧室。皮包掉在地上,我伸手欲捞,还是差一点点。
“我的皮……”接受到他恶狠狠的眼神,我乖乖将“包”字吞回肚子里。
我知道这次是我不对。他昨天、确切地说是前天还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会在今晚,哦,确切地说是昨晚回来。那就意味着,我必须乖乖待在别墅等他,像后宫的妃嫔迎接君王的宠幸,最好是盛装打扮,欣喜若狂。我不知道他以前的女人是不是这样,至少我没有。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虽然的确不是故意要忘的。
他是个不容人忽视的男人,只有他忽视别人,决不允许别人忽视他,尤其是他的女人,尤其是我。我知道逃不过他的怒气,也知道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出现结果会更糟。就如他所说,我躲不开,也逃不掉。所以,我只能选择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他面前。
他毫不客气地扯掉我身上的湿衣服,顺利地又毁掉我一套价值不菲的香奈尔套装。当然,只要我愿意,他会赔给我十套。但是我讨厌逛商场买衣服,也讨厌适应新衣服摩擦皮肤的感觉。可是他不知道,也不屑于知道。
“看着我。”他三根手指捏着我的下巴,将我的视线从那件寿终正寝的套装移到他脸上。
我顺从他的命令,很认真地看他。一个月外出洽公使他显得有些疲惫,青惨惨的胡髭布满下巴。凹陷的眼中泛着淡淡的血丝,因为刚刚洗过澡,头发粘湿凌乱地贴着额头,遮住他宽阔饱满的天庭。他的脸型略显消瘦,五官棱角分明,鼻梁挺直,眼窝略深,有点像混血儿,眉毛粗而浓,斜飞入鬓,颇有几分侠客之气,但是我知道那只是表象,骨子里他是个地道的强盗。如果他不是那么爱发脾气,如果他的薄唇能时常勾出点和善的笑意,他应该是个好看的男人。
我对男人的长相通常都用好看、可以、难看来形容,因为我总是区分不出英俊、帅和酷的差别。
获得了我百分之百的注意力,他的目光总算舒缓。
小芳走出浴室道:“先生,水放好了。”然后识趣地退下。
他用毯子圈着我,直接抱进浴室,像扔垃圾袋一样丢进浴缸,粗声粗气地说:“把你自己弄暖和些,你该死的冰得像块木头。”
浴缸内的热水溅了一地,按摩垫的缓冲使我免于受伤,但是右手腕不小心撞到浴缸边沿,痛得我用力皱了下眉头。他大力地关上浴室的门,弄出砰然巨响。我一直很奇怪这房子的门都是什么材料做的,可以经得住他长期的虐待。
该死的冰得像块木头!啊!他永远有自己的一套比喻方式,既不贴切又不文雅。我真怀疑他究竟是不是曲叔叔的亲生儿子,想他曲大制作在乐坛如鱼得水十几年。惟一的儿子却乖庆狂傲,丝毫没有文艺人的气质。不过他在商界呼风唤雨的气势倒颇有乃父制作的音乐之风。想到曲叔叔就想到母亲,如果两位老人家知道我做了曲凌风的女人,不知道会……
噢!知道了又如何?曲凌风买过谁的账?恐怕他死去的母亲从坟墓里跳出来也无法阻止他的独断专行,更别说跟他从来都不亲的父亲和他从来没有承认过的继母。是的,我的母亲就是他的继母。不过我们之间不像其他继兄妹的相处模式,既没有相亲相爱,也没有怒目相向,更没有尴尬暖昧的青涩之情。事实上,在他蛮横无理地介入我的生活之前,我们根本算不上认识。我妹妹倒是对他钦慕已久,但是他这个卑鄙小人只会利用她来要挟我。惟有小弟——他和我共同的弟弟——是这个复杂关系中惟一的幸运者,得到所有人的关爱。
“砰”的一声,浴室门被大力推开,他探进头来叫道:“怎么还没洗好?再给你一分钟,下来陪我吃饭。”
我想他这辈子永远学不会轻言细语地说话,至少对我是不会了。
我缓慢地擦干身子,费力地穿上浴袍。我不是要故意拖延时间,也不是想逃避和他吃饭,更不想惹他生气。实在是——我的手腕好疼,刚刚撞到的地方已经红肿,估计很快就会淤青,而且,我不确定是不是伤到了筋骨。
砰!门又被撞开,我发誓听到了门板激烈的抗议声。
“还在蘑菇什么?你不知道我饿了吗?”他直直地站在我面前叫喊,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同时,我还要忍着手腕的剧痛与浴袍的带子奋战。天知道我也饿得快虚脱了,如果可以,我宁愿什么也不穿就去吃饭。
“你的手怎么了?”他大手一伸,正好抓住我受伤的地方。
“咝——”我痛得直抽气,差点逼出眼泪。
“怎么弄的?”他轻轻翻转我的手腕,用指腹在红肿的肌肤上轻触,另一只手抬高我的下巴,沉着脸再问一次:“怎么弄的?“
“你弄的,刚刚将我抛进浴缸的时候。”我知道他并不会因此而自责,只会生气,因为我没有保护好自己。他的论调是,我现在每一寸肌肤都属于他,所以我得“给他”好好照顾。当然,他是没有这个义务的,他一向只享受权利。
“该死的!”他用力耙了耙头发,不知在诅咒谁,脸上又添一层阴郁暴躁。
他牵着我的左手走出浴室,开始翻箱倒柜地乱找一气,最后懊恼地喊:“小芳,你见鬼的把急救箱藏到哪儿去了?”
“啊?”小芳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先生,在这儿。”她快手快脚地从矮柜最底层拿出急救箱。我猜她刚刚不是在厨房就是在餐厅,隔着一层楼和数道门,她居然能听清他喊些什么,不知道是房间的隔音效果不好还是小芳的耳力又进步了。
他拿着药油,笨手笨脚地帮我涂抹。我咬紧下唇,尽量不痛呼出声。
“先生,还是我来吧。”小芳大概是看不下去他这样折磨我,仗义执言。
“你出去。”他的声音嘶哑沉闷,带着压抑的火气。小芳同情地看我一眼,乖乖出去。
大滴的汗水从他的额际滴到我手臂上,他的手在不停颤抖。涂药这种小事做不好也会急得出汗?这可不像曲凌风的作风。
他突然停止了所有动作,然后毫无预警地将我推倒,欺上来热切地吻我,大手肆意地触抚我的肌肤。天!我猛然意识到,刚才浴袍的带子根本就没系上,他在涂药的时候一直看着我的……
凶猛激烈的欲望席卷而来,我只来得及在他的粗喘声中模糊辨出一句:“是你诱惑我。”
真冤枉!但是这个时候,我无力争辩是谁诱惑谁的问题,并且争辩也毫无意义,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想、要。
这三个字就足够了。
我像一只折翼的鸟,落上一支破败的桅杆,漂流在暴风雨的海面。不知何处是彼岸,不知何时会翻船。我在狂风巨浪中沉浮,听海啸的声音,听浪花的轻喘。暴雨融进阴沉的海面,迎合波涛的旋转,狂风在呐喊,卷起我栖息的风帆。我被摔得支离破碎,惟有灵魂,仍在暴风雨中挣扎盘旋。
风停了,雨住了,我的灵魂还在飘荡。雨水打湿了我的头发,我的肌肤。不,那不是雨,是汗,有他的也有我的。
天花板不再旋转,我的神志逐渐清明,看清了他激情过后的面容,疲惫而满足。他侧躺着,一只手轻抚我光滑的脊背,一只手压着我右边小臂。我觉得怪异,一时又说不出来哪里怪,总之通常我们不是这种姿势。我动了动被他压麻的右臂,手腕的刺痛仿佛不那么严重了,我知道了,是因为他一直压着我的右臂,所以觉得怪。某种柔软的情绪触动心底,我隐约知道他维持这个动作为了什么,又固执地不去明了背后隐藏的东西。我宁愿相信自己只是一只用来玩乐的乌,这样放生的时候才不会眷恋。
他缓缓张开眼睛。眸子呈现略微的深蓝,显得清澈明亮。他只有在十分欢娱和满足的时候,眸子才会呈现这种颜色。他看着我,嘴角线条舒缓,眉梢略微垂下,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
我几乎看呆了,那种幸福样和的感觉,就像暴风雨过后的海上日出,温暖、灿烂、光芒万丈。
某种不雅的声音打破了我们之间的静默。“咕噜噜,咕噜噜……”
他微挑眉心,一本正经地道:“我的肚子在叫。”
我也一本正经地说:“还有我的。”
他咧出一个货真价实的笑容,拉我起身,帮我系好浴袍的带子,一起下楼去吃已经冷掉的晚餐,或者叫消夜,又或者叫早餐。
其实他是个不会笑的人,笑起来总有那么点别扭,不是显得阴沉诡异,就是显得嚣张狂妄,而刚才那个笑,就显得傻里傻气。不会笑的人,还是不要笑的好。我,同样是个不会笑的人。
我的手腕肿了整整一个星期,这令我无法工作,我的手比一般人的手更重要,因为我是一个词曲作者,流行的说法叫做音乐人,无论写歌还是谱曲,都必须要有一双灵活的手。事实上,他不工作的时候,通常也不喜欢我工作,他会带我出外旅游、运动,疯狂地花钱,或者仅仅坐在家里看电视,听音乐,偶尔去参加宴会。心倩好的时候,他会让我唱歌给他听。他在别墅的四楼开辟了一向设备精良的音乐室,方便我的工作,其实,是方便他掌控我。但是,迄今为止我没有在这间屋子里创作出任何东西,我必须要回到工作室,才能静下心来工作。我怎能在一个精美得令我窒息的地方拥有灵感?
我独自躺在四楼阳台的吊床上,听落地窗内传出的音乐,有些昏昏欲睡。吊床悬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方,阴凉惬意,抬眼便可见层层绿叶中垂挂的青绿色葡萄,颗粒小而稚嫩,一定又酸又涩。一星期前的暴风雨并未对这片蔓藤植物造成多大的伤害,我很怀疑,看起来这么小这么脆弱的东西,为什么比人更有抵抗力?是什么鼓励它与狂风骤雨斗争?
我揉了揉微痛的太阳穴,坐起来,目光掠过剑兰、楠竹、葡萄藤环绕的空中花园,穿过灰白的大理石雕花栏杆,看向庭院中碧波荡漾的游泳池。
他像一条饱食过后的鲨鱼,在水中优雅惬意地游动。“哗”一声,水花分散,他顺着扶梯上岸,光裸的上身肌肉结实,比例匀称,随着走动微微牵扯,湿润的头发在阳光下黑得发亮。
远处传来高跟鞋踩在砾石路面上的声音,一条纤细修长、稳重干练的身影转过喷泉朝他走来。赂呈褐色的秀发整齐地挽起,牢牢固定在脑后,过大的黑框眼镜遮住那双深邃美丽的眸子,一袭探蓝色的职业套装使她看起来严肃刻板。是曲凌风的秘书秦昭,一位标准的职业女秘书。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想到“职业女秘书”这几个字,就会联想到“职业杀手”。其实两者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处,杀手拿钱剥夺的是人命,秘书拿钱剥夺的是老板的时间。更甚者,这种人拿谁的钱就操刀宰谁的时间和体力,直到榨干老板的血为止。
秦昭走到曲凌风身边,无视他性感暴露的身材和偷懒迷人的姿态,直接打开她的公文夹,念着她此行来的目的。他仰躺在藤椅上,喝着加冰马丁尼,对她这种目中无他的行为没有任何异议。如果这个世界上曲凌风还曾尊重过谁,那么非秦昭莫属。只有她敢在他怒气腾腾的时候一如既住地说话,只有她敢对他犯的错误毫不留情地指正。我不明白是何种自信和勇气令她敢于无视曲凌风的心情,敢于在他面前我行我素,还是,她之于他有着特殊的意义?通常,这种诡异的关系会发展成为刻骨铭心的爱情。老板与女秘书,工作上的默契,生活上的契合,秘书压抑而执着的苦恋,老板懵懂而强烈的在乎,于是,某一天,某一种机遇,使两人终于拨开乌云见月明,彼此确定了心意,于是相知相守,永不分离。
爱情小说上都是这么写的,不是吗?
一直以来,我就在期待,期待秦昭可以抓住他的注意力,那样,我就可以安全无虞地远离暴风雨。
我仍然在期待、盼望、奢望。
秦昭说的那些,我几乎完全不懂,也不想去懂。我跳下吊床,走回音乐室。
曲凌风抬头望一眼四楼阳台的方向,继续听秘书的报告。
我将音响开到最大,放的是电影《Love story》的主题曲,是少数我爱听的英文歌曲之一。那句经典名言love means not ever having to say you are sorry,还曾在大学课堂上引起激烈的讨论。当时就有很多人说:“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奥利佛和珍弗尼之间的那种真爱,《爱情故事》不过是个故事而已。”如今,恐怕更难有人相信男女之间会满足于“茅草屋内的爱情”,会相信“爱意味着永远不必说抱歉”。
至少,我不会相信。
我将自己蜷缩进厚厚的软垫,跟着歌曲哼唱:
where do I begin to tell story of how great love can be
The sweet love story that is older than the sea 。。。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来的,当我的思绪从歌曲中游荡回来,他的脸就悬在我的上方,漆黑的眸子紧锁着我迷离的眼。
他吞噬了我哼唱的尾音,在深深吻我的同时关掉音响,唇滑到我耳际吹着热气,“以后不准你唱这么伤感的歌,虽然你唱得很美。”
“伤感?“我疑惑地轻喃,“这首曲子并不伤感。”
“可是你的样子要哭了。”他的食指轻轻抚过我眼角,指尖竟有一滴小小的水珠。
怎么会?我眨着酸涩的眼睛,盯着他的指尖。“一定是你手上的水没有擦干。”
“我在阳光下躺了十分钟,有多少水都蒸发了。”
“你的酒里加了冰,杯子上有水珠。”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自己听首歌会哭。何况这部片子自始至终就没有感动过我。
“嘴硬的女人。”他咕哝一句。将我拉起。看了看我手腕上已不明显的伤痕,满意地点头。“好得差不多了,可以陪我去开滑翔翼。”
“什么?”
“我明天在新城有个会议,那里新建了一座滑翔翼游乐场,会议结束后我们去玩。”
“可是我手头有case,你已经耽误了我一个星期。”
“推掉它。”
“可是……”
“没有可是。”他的食指靠在我的唇上,“去收拾东西,我们一个小时后出发。”他放开我,吐出两个字:“现在。”
我闭上眼睛,听着他的脚步声下楼,压抑心中激烈酌反弹情绪。我就像他的手机,一天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想带到哪里就带到哪里,想何时使用就何时使用,可悲的是,手机还有充电的时候,而我,甚至没有充电的权利。
一个小时后,我提着简单的行李随他坐进房车,在他公司总部的大厦顶楼搭直升飞机飞新城。
夏季的夜通常阴沉闷热,到处都是饱和的水气,我讨厌空调过滤后空气的味道,打开窗子,却仍然无法顺畅地呼吸。远处传来隆隆的雷声,似乎又有一场不小的雨。为什么我待的地方总是下雨?虽然我喜欢听雨水敲击在物体上的滴滴嗒嗒的声音,但是我不喜欢下雨,尤其是狂急猛烈的暴风雨。一阵冷风吹过,雨势迅速弥漫过来,空气中渐渐涌上一股泥土的芬芳,还夹杂着青草的气息,我的呼吸终于顺畅了。
“雨,下吧,下吧。最好下个两天两夜,我就不必陪他去开滑翔翼。”我在心中虔诚地祈祷。
他宽厚坚实的胸膛贴上我的脊背,轻轻吻我的后颈和肩头,“为什么还不睡?坐了两个小时的飞机,不累吗?”
“里面太闷,我出来透透气。”有他在的时候,我很少透得过气。
“你的手冰凉。”他拉上窗户,将我拥进怀里,半强迫地拖回床上。
他总是强行制止我正在做的事情,关掉音响,拉上窗帘,关掉电脑,抽走曲谱,合上钢琴……只要他想我注意他,无论我在做什么,都必须立即放弃。眼里只能有他。这样的日子,我还要忍受多久,他曾经、说过,只要我顺从他,就会得到自由。而自由之日,仿佛遥遥无期,因为他的贪婪无休无止,禁锢了我的入,还想禁锢我的心,我的灵魂。如果他是一只精致的笼子,我还有飞出的一天,但是,他是大海,是暴风雨,无论我飞到哪里,都挣脱不了狂风暴雨的侵袭。我多么羡慕高尔基笔下的海燕,有迎接暴风雨的勇气。
待他睡得沉了、我又坐起来看雨,他从不知道,跟他在一起之后,我就开始失眠。我常常梦到自己是一只美丽的鸟,被一个残暴的君王囚禁,奇怪的是,他用来囚禁我的不是笼子,而是一条无形的线,每当我远离他一定范围,就会全身奇痛无比。我持续地夜复一夜地做着这个噩梦,始终看不清君王的脸、也看不到我的结局。
上帝没有听到我的祈祷,雨在天一亮就停了,日出在雨后的清晨显得分外耀眼,大地万物经过雨水的洗礼焕发出清新的光泽。惟有我,似乎比昨夜更加郁闷。
他让我留在酒店,中午回来接我出去吃饭、然后直接到游乐场。一个上午,我时睡时醒,头晕目眩,身上忽冷忽热。我向服务台要了两颗退烧药吃了,勉强睡了一个小时,出了一身虚汗。
电话在十一点半响起,我虚弱地应了一声:“喂?”
“我半个小时之后到酒店,在大厅等我。”下完命令,切断电话,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我洗把脸,觉得略有些精神,换好衣服下楼来,刚好赶上他的时间。
他有些不悦地看着我的衣服,“穿成这样怎么玩滑翔翼?”
“我看着你玩就好。”
他眼睛眉毛一齐竖起,大声道:“司机,到百货公司。”
我像一尊没有意志的娃娃,被他牵着进服装部,买了一套运动服换上,又牵着回到车里。直到进入滑翔冀场地,我才有机会挣扎解释:“我不舒服、不想玩。”
“你在闹什么别扭?”他眼中喷火,“从昨天开始就满脸的不情愿、陪我让你这么难过吗?你那件该死的case就那么重要吗?”
我在闹什么别扭?难道他看不出我不舒服?难道他听不到我说话有气无力?难道他看不到我虚弱得要晕倒了吗?我想对他大喊大叫,但是喊叫从来就不是我的性情,何况此时,我根本就没有力气。
“天籁。”他撑住我虚软的身体,“你怎么了?”
视线朦胧中,我仿佛在他眼中看到焦虑。一定是幻觉,他怎会知道什么叫焦虑?
“天籁,不可以昏倒,我命令你不可以昏倒。”一把抱起我,冲向停车场。
他命令我,他总是在命令我,到了这个时候,他依然在命令我,如果他真的够霸道,就命令病痛不要来找我。我的意识逐渐抽离,他那恼人的粗嗓音搅得我不得安宁。从一开始,从他听到我的歌声开始,他就没打算让我清静。
第二章
佟天籁永远记得那天,记得那个雨后的早晨。昨夜的暴风雨凶狠猛烈,刮碎了她卧室朝南的玻璃,雨水打湿了整张床铺,害她一夜又湿又冷。钟点佣人走的时候特地关好屋子里的所有门窗,可是她没有预料到风会刮断院内的树枝,砸碎她房间的玻璃。父母的房间和妹妹的房间都空着,但她没有过去。她认床。认妈妈的味道,母亲已经带妹妹离开好久,房子里早就没有妈妈的味道,所以她依赖这张床。稍早前父亲有电话过来问她好不好,她回答很好,她不能让父亲担心,父亲的工作很忙很忙、几乎没有时间照顾她。但他很爱她,她知道父亲想当个称职的父亲,只是力不从心。她十二岁了,可以照顾好自己,不会给父亲添麻烦。当初父母离婚的时候,是她自己选择跟着父亲的,她不能让母亲知道父亲忽略她,否则母亲就会把她从父亲身边带走。她爱父亲,也爱母亲,她从来没有恨过母亲,但是她同情父亲,所以她选择留在父亲身边。
她将房间内的碎玻璃打扫干净。找出急救箱为手肘上划破的伤口上药,这点小伤不要紧,不会痛。她冲了杯牛奶,在冰箱里找到一小块蛋糕、这些足够填满她的胃。电话铃在寂静的房子里显得特别刺耳。
“喂,您好,佟宅。”
“姐,”佟天娇软软的嗓音传来,“姐姐,你怎么还不来?妈妈都快出门了。”
“天籁,”母亲接过电话,“你还好吧?要不要我派人去接你?”
“不用了,妈,我换好衣服就出门,直接到教堂,赶得及的。”
“姐姐,”天娇的声音又插进来,”你要穿得漂漂亮亮的哟、妈妈今天好漂亮。”
“我知道,一会儿见。”
她挂断电话,继续喝牛奶。今天是母亲和曲叔叔结婚的日子,父亲看起来是忙忘了,其实是不敢去。她知道他还爱着母亲,所以他选择逃避,躲进他的实验室,甚至昨夜都不回家。她记得父亲在离婚的时候说过:“爱她就放她自由。”
她看了看手臂上紫色的药水,放弃昨天选好的短袖雪纺连身洋装,翻出一套藕荷色长袖衣裤,柔软的长发披在肩头,顶端拢起一束,系了条藕荷色的发带,再配上白色凉鞋,虽然不很喜气,也不甚可爱,但勉强还称得上灵秀吧。
天籁赶到教堂时,婚礼已经开始。她静静地走向后排,坐在一个空位上。母亲忧虑的视线见到她时舒缓了,这才集中精神面向神父,正视她隆重庄严的婚礼,正视她的继任丈夫,正视她后半生的幸福。
天籁根本没办法责怪母亲,母亲不是因为曲叔叔才离开父亲。她热爱音乐,在学校的时候已经小有名气,为了父亲的感受,她放弃向乐坛发展。然而,当爱情渐渐退热,对事业的热情渐渐升温,父亲的忙碌和疏忽,令她对婚姻生活的浪漫幻想彻底破产,致使她最终走上乐坛。她爱她们,但她更爱音乐,就像父亲爱她们,但是更爱他的实验。他们离婚了,妹妹跟了母亲,她跟了父亲。这段婚姻的破裂,本来就不存在谁背叛了谁的问题。曲叔叔是母亲踏人乐坛遇到的事业伙伴,对理想和人生的共同认知使他们走到一起,所以,这场婚礼应该拥有女儿的祝福,而不该是怨恨。
母亲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曲叔叔那声“我愿意”承诺了她未来几十年的幸福。天籁微笑着,在大家的祝福声中替母亲鼓掌。
“哼!”一声极端轻蓖愤恨的冷哼从身侧传来。
天籁转过头,看到一个比她高足足一个头的少年。穿着剪裁合宜的铁灰色礼服,衬得身材挺拔颀长,薄唇紧抿,眉心不悦地拧成一条直线。仿佛察觉她的注视,少年狠狠地瞪了天籁一眼,随后像发现新大陆般地盯着她看。
天籁尴尬地别开眼。
他细长的大手一伸,毫不客气地捏住她的下巴,转过她的脸庞,细细梭巡她的五官,再看一眼新娘子,神色中有一抹了然。
佟家姐妹俩同样承袭了母亲韩梅的美貌和天赋,只不过天籁个性内敛,像父亲多些;天娇个性外向,表演欲强,像母亲多些。
天籁还未及出声斥责少年,天娇小小的身子已经朝她冲过来,一头扎进她怀里,抱着她喊:“姐姐,姐姐,我好想你哦。我一直等不到你,怕你不来了呢。”
“怎么会呢?姐姐也想你。”天籁亲了亲她粉嫩的脸颊,整了整她头上粉红色的蝴蝶结,夸道:“天娇今天好漂亮。”
“姐姐也漂亮,妈妈也漂亮。”
天籁看着已经走到近前的一对新人,扬起一个真诚的微笑,“妈,曲叔叔,恭喜你们。”
“天籁,”韩梅将两个女儿搂在怀里,眼中隐有泪光,哽咽道:“谢谢,妈妈谢谢你们。”
曲离朝那少年道:“凌风,叫妈妈。”
少年踞傲地道:“我妈妈早就死了。”
“凌风。”曲离低喝。
“离。”韩梅握着他的手,摇头:“孩子还小。”
“还小什么?已经十五岁了,还不如天籁懂事。”
“哼!”曲凌风忿忿地指着天籁,“她为什么不叫你爸爸?”
“天籁的父亲还在世,而且是她的法定监护人。”曲离解释。
“总之你就是看我不顺眼,在你眼里只有这个女人和她的女儿。”少年狠狠一跺脚,一把推开天籁,跑掉了。
“凌风!”
“天籁!”
“姐!”
天籁被推个倒仰,受伤的手肘重重撞上椅背,血迹迅速浸透了衣袖。
“天,你流血了。”韩梅惊呼,急忙拉开衣袖察看,一脸担忧。
“没事,我没事,妈,你不要担心,我真的没事。”天籁连声安慰母亲。
这是她与曲凌风的第一次相遇,那场婚礼结束在医院的走廊上,她的右臂为此挂了一个月的石膏。此后十二年,她没有再见过这位名义上的继兄。据说,他不满十八岁就搬出去住,之后很少回家。幸好凌云的出生缓和了他与母亲的关系,虽然不曾承认过,起码不像青少年时期那样敌视。
她以为,这一生与曲凌风不会再有交集。
但是她不可能与曲家没有交集,她有母亲和弟妹。所以在凌云六岁生日的时候,她踏进曲家大门,参加了那场宴会。而她二十四年来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参加了那场宴会,唱了那首歌。
那场宴会名义上是为凌云庆生,实际上是庆祝曲离和韩梅合作的一个MTV获得了今年排行榜的榜首,这本来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情,但是乐坛和传媒却大肆宣扬,借此机会讨好曲离。谁叫他是十年来音乐界最有名气兼最有钱的制作人。
天籁大学毕业以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她发现自己和母亲一样热爱音乐,但是潜意识里,她排斥向歌坛发展,父母婚姻的失败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所以,她尝试写歌,她认为这是一种折中的方式,既可以从事音乐,又可以远离舞台。事实上,那首得奖的歌就是她写的,不过母亲答应了不会将她曝光。父亲在她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去世了,一场意外爆炸夺走了他的实验室和他的生命,成就了他一生最大的理想——将生命贡献给科学研究。她不知道这件事给母亲和妹妹带来多大影响,对她来说,她失去了生话的重心。一夜之间,她竟然觉得人生变成了黑白,没有了热闹熟悉的校园,没有了学习压力,没有了需要她照顾的父亲。她变得更加忧郁沉默,常常在室内坐着发呆,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猛然醒悟的时候,头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刚刚都想了些什么。她有时候以为,她会就这样茫然地坐下去,直到死亡。于是,她写出了一首歌——《生命终点》。
曲离夫妇驾轻就熟地接受记者的访问,天娇挽着天籁的手臂,急着躲避苍蝇一般的爱慕者。天娇刚满十九岁,完全承袭了母亲耀眼的风采,在学校已经是不大不小的风云人物,还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的连身礼服,俨然是个光艳四射的小美人。天籁穿了一套水蓝色连身洋装,齐耳的短发柔软服帖,脸上略施薄粉,看上去清新雅致,飘然若仙。天籁知道自己是美丽的,也知道自己的美在母亲和妹妹的光华下黯然失色。但是她不知道,她那淡漠而迷茫的眼神,纤细而忧愁的气质。优雅而含蓄的举止,使她散发出一种缥缈空灵的美,让男人不由自主她想要探索她的灵魂。
曲凌风第一眼就攫住了那个蓝色身影,她站在那里,始终浅浅淡淡地微笑,但是笑意未曾到达眼底。她的躯壳处于人群之中,思绪却游离于人群之外,像个迷路的精灵,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曲凌风从来就不相信爱情,更不相信什么狗屁的“一见钟情”。他只知道,他看上了某个女人。就走过去告诉她,然后带她上床,厌倦了,就像丢弃一条流浪狗一样丢掉。实际上,他很少主动找女人。通常都是女人主动找他,而被他看上的女人,能够拒绝他的,更是少之又少。他自知单凭外貌、还没有出色到能够吸引全部女人,但是若加上他的身家财产和家世背景。则足以令所有女人趋之若骛。他是个天生的掠夺者,骨子里那股野蛮的掠夺欲促使他像龙卷风一样四处席卷、掠夺。在事业上强盗式的霸气使他迅速获得成功,也令他得罪了很多人。但是,他有钱,他老子有名望,没有人敢对他说一个“不”字。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是强者,就可以拥有一切。
像过去的许多宴会一样,他找到了狩猎目标,开始准备出击。但这次,他中途停了下来,因为他看见弟弟凌云跑到那个蓝精灵身边,摇着她的手臂撒娇。凌云不太喜欢亲近生人,她是什么人,能征服凌云这个难缠的小鬼?显然他的问题也是在场许多人的疑问,已经有记者将曲离夫妇的视线有意引向天籁。
韩梅走到天籁身边。挽住她的手臂,“各位,容我介绍,这是我的大女儿佟天籁,去年刚刚大学毕业。”她又搭上天娇的手臂,“这是我的小女儿佟天娇,现在还在上大学。”她最后将凌云抱起,“这是我的小儿子凌云,是今天的小寿星。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够拥有他们。”
她说得很动情,眼睛里甚至有泪花闪动,却令曲凌风嗤之以鼻。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知道韩梅是个做作的女人,今天看来,果然本性难移,十几年风光炫耀的生活,仍然不能满足她的虚荣,还要将光彩延续到她的子女身上。佟天籁似乎有些措手不及,脸上有片刻的惊惶无助,随即便恢复镇定,挂上礼貌而机械的微笑。某个久远的画面回到曲凌风脑海,一抹纤细秀气的影子与眼前的身影重叠,原来她不是什么精灵,而是他名义上的另一个继妹。韩梅的女儿,他没兴趣。他退到人群外围,准备找个舒服便利的位子,寻找下一个目标进行狩猎,或者等待被狩猎、无论如何,他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曲离的老搭档叫道:“天娇在学校是有名的摇滚乐手,趁今天的机会、给大家唱一首吧。”
天娇将姐姐推到大家面前,大声道:“我唱歌各位叔叔伯伯听过好多次了,还是听我姐姐唱吧,她才真正得到我妈妈的真传呢。”
“天娇。”天籁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大家一窝蜂地起哄,令她骑虎难下。
看着母亲恳求的目光,天籁无奈地朝大家点头。走到钢琴旁边,坐下来。清脆柔和的齿符从她指尖滑出,她弹着那首上榜的曲子,那首她用寂寞和哀愁写成的歌——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前方却依然长路漫漫,大千世界线纷绚烂,为何我感到黑白一片。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停泊却依然不能靠岸,红尘俗事爱恨痴缠,为何我觉得毫不眷恋。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回头却看到狼藉不堪,害怕寂寞害怕孤单,为何我还要苟延残喘。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呼吸却不能停止震颤,想要开心走上一程,为何我找不到人相伴。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
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爱也罢、恨也罢、恩也罢、怨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拾起它;来也罢,去也罢,生也罢,死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珍惜它。”
她的声音幽怨缠绵,如泣如诉,唱到这里,那略微苍白的樱唇中吐出的仿佛只剩哽咽。突然、琴音调高了一个声调,她的声音也随之高昂起来——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此刻她脸上真的挂着一抹宁静而满足的微笑,手指在琴键上流利地游动,颇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潇洒,仿佛音乐停止,她的忧愁和烦恼,寂寞和孤单,呼吸和生命,也都随之停止了。
歌声停止,整个大厅鸦雀无声,惟有钢琴的余音轻轻回荡,大家都沉浸在歌曲孕育的极度哀愁的意境中不可自拔。现在他们才见识到这首歌的真正韵味,那个灌唱片的歌手,根本没有将其韵味诠释出十分之一。
曲凌风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等他察觉时,他已经走到离钢琴仅有十步远的地方。站在轰然雷动的人群中,用力鼓掌。在他的记忆中,他不曾为任何一个人这样虔诚而真切地鼓掌。如果在前一刻他因为她是韩梅的女儿而决定放弃她,那么这一刻他就因为她这首歌而决定掠夺她。
“天!她是个天才!”
“她是个天生的歌手!”
“韩女士,您有这样的女儿,为什么不早将她推出银幕?”
“佟小姐,请问您有没有兴趣到我的公司来?这是我的名片。”
“佟小姐,请问您是哪个大学毕业的?学的是什么专业?”
“佟小姐,如果您可以接受我们的独家访问,我们将……”
无数的惊叹和询问几乎将天籁淹没,巨大的声浪和人群令她窒息。凌云被大家挤到外围,委屈得要哭了。
曲凌风将他抱起来,凌云见到哥哥,就像见到天神,高兴地搂着他的脖子叫:“哥,哥,你快救救大姐。她快被淹死了啦。”
“我知道,”他抱着凌云,像个所向披靡的勇士,分开人潮,抓住天籁的肩头,对围着她的那群人威严地道:“你们有什么问题,最好直接去找韩女士和曲制作,如果佟小姐肯出山,那么一定是在曲制作的旗下。而且韩女士一定会是她的经纪人。现在,让开,我妹妹需要休息了。”
人群自动让出一条走道,传媒没有人不认识曲凌风。乐坛没有人不知道曲凌风和父亲不合。更加没有人不知道。曲凌风千万不能惹。
走上二楼,凌云小手用力牵着天籁,骄傲地道:
“大姐,这是我哥哥,是我叫他救你出来的,他是不是很棒?我跟你说哦,他开好多的公司,有好多房子和好多汽车,还有私人飞机。”
“你好,刚才要谢谢你。”天籁顺了顺零乱的头发,礼貌地点头微笑。她还记得那个骄纵不驯的少年,如今已经长成高大威武的男人了。他有一双凶狠犀利的眼睛,真不像商人,更不像文艺人,却像武侠片里的强盗,不过他比强盗好看,而且,他救了她,应该说更像一个浪迹天涯的侠客。她隐约听说过他很厉害,却没想到厉害列传媒都畏惧他。这样的他,同样莫名地让她畏惧。他讨厌她那礼貌的微笑,多年以前因为她的礼貌使他挨父亲的责骂,而且此后数年未得清静,而今天,这笑容令他觉得客套而疏远,仿佛在应付一个极其讨厌又不能得罪的客户。她是韩梅的女儿,不可能不知道他的身价,况且他刚刚才帮助她脱困,她居然只给他一个礼貌的微笑和一句客套的谢谢。显然,她对他不感兴趣,也没有多大的感激,更不像那些故作姿态的女人,表面上装作不在乎,眼底却闪着贪婪的光。她的眼里,只有平淡。有意思!韩梅居然可以生出这么性情淡薄的女儿!
“姐。”天娇好不容易挤出人群,冲上二楼,见到曲凌风,先是一楞,随即双颊泛出两朵红晕,讷讷地唤道:“哥,你还在。”
天籁看向妹妹,那羞怯的姿态和热切的目光,明显地流露出对曲凌风的迷恋。天娇正是少女怀春的年魁,身边有一位成熟、优秀、性情狂傲的异性,被吸引也无可厚非。
但是曲凌风——那轻蔑不屑的眼神和淡淡嘲弄的嘴角。唉!天娇必定要经历一场情伤了。处在爱情幻想中的小女孩,让她如何看得清她在单恋呢?
更有意思了!曲凌风挑起半边眉毛,那个跟韩梅一样做作的黄毛丫头居然喜欢他。他嘴角勾起恶意的微笑,他没兴趣的对他有兴趣,他有兴趣的对他没兴趣,这种三角关系他还没试过,不妨在她们姐妹身上试一试,也许会是场非常有趣的游戏。总之,他要得到佟天籁,至于佟天娇,他不排斥将她作为调剂。
天籁无来由地打了个冷战。直觉告诉她,离这个男人远点,她的直觉通常都很准。
她挽起妹妹的手,“天娇,我有些冷,带我回你房间好吗?”
天娇心不在焉地点头道:“好。”
天籁优雅地笑道:“对不起,失陪了。”
一件宽大的西装外套落在天籁肩上,将她密密包裹,曲凌风的呼吸吐在她耳边,“这样就不冷了。”
天娇小嘴张得溜圆,目光愣愣地从那件西装外套转到曲凌风的右臂,它正亲呢地搭在天籁肩上。
“你……”天籁没料到他会对她有肢体举动,挣脱了他的手臂,扯下衣服,“谢了,我还是跟妹妹上楼去。”
“也好,我还没参观过天娇的房间。”他理所当然地搭上天娇的肩头,又一把搂过天籁,修长结实的手臂像两把铁钳牢牢夹着两姐妹走向三楼,顺便嘱咐:“凌云,回你自己房间。”
凌云皱起困惑的小脸。“哥哥什么时候跟两个姐姐这么熟了?”
远离了凌云的视线,天籁开始大力挣扎,她不想在凌云面前跟他起冲突,但也不等于默许他这种强盗似的行径。她收回刚才的结论。他不是浪迹天涯的侠客,而是个地地道道的强盗。
“嘘——”曲凌风加重力道,几乎快捏碎她的肩膀,“你再动,肩带就要掉下来了。”
“放开我,”她沉声道,“还有天娇。”
“喷喷,”曲凌风格头,“恐怕天娇不但不想我放开她,还想我拥得更紧,是不是,娇儿?”
他放开天籁,将天娇整个圈进怀抱,戏谑地在她额际亲了下。
天娇霎时羞得满面通红,声如蚊蚋地叫:“哥……”
“天娇。”天籁叫。
“姐?”天娇仿佛才意识到两人姿势暖昧、小手娇柔无力地推着他,“哥,你,你别这样。”
“我怎样,”他抓住她的小手,声音魅惑,“你不喜欢我这样抱你?”
“我……我……”十九岁的青涩少女,面对倾慕已久的梦中情人,靠着他温暖的怀抱,听着他温柔的声音,你能期望她残存多少理智?
天籁拾眼望天,吸一口气,转回视线,看进曲凌风挑衅的眼底,“你想做什么?”
“我想做什么?”曲凌风噎笑,“我突然发觉我的妹妹很可爱,想跟她亲近亲近。”
“不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他拾高天娇的下颌,拇指轻轻摩娑她柔软的嘴唇。
“曲叔叔和我妈就在下面,还有成群的记者,我随时可以叫他们上来。”
“你威胁我?我好怕啊!”他脸上带着极端的不屑。
好狂妄的家伙!天籁倒抽一口凉气,她差点忘了,刚才他就是从记者手中把她救出来的,又怎么会怕记者?只是给天娇添麻烦罢了。
“天娇,”她大喝一声,震回妹妹的理智,“过来。”
“哦,”天娇羞怯地瞄着曲凌风,“哥,你放开我。”
“你真的想我放开你?”他靠近她一点。
“呢……嗯!”
“真的?”他再靠近她一点。
天娇急喘,柔嫩的唇被他封住,立时瘫软。
“曲凌风。”天籁瞪大双眼,他竟然当着她的面轻薄天娇。哦,他连曲叔叔都不在乎,又怎么会在乎她在不在场?
“嘘,”他转过头来,“别急,一会儿就轮到你。”
他这个……这个……天籁极力搜索大脑中的词库,居然想不到一个可以骂人的字眼。她用力跺脚,转身便走。就算他不买曲叔叔的账,起码在他面前,不会对天娇有进一步的动作。
手臂被人大力拉住,曲凌风扬眉道:“这就走了?放任你妹妹与我独处?”
天娇瘫坐在地,还未从刚才的吻中恢复过来。天籁欲挣脱他去扶天娇,被他牢牢扣住。
“你究竟想怎么样?”
曲凌风梭巡着她因愤怒而显得明亮的五官,缓缓道:“我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只要你招手。会有一群女人粘上来。”
“包括你?”曲凌风又挑眉,“我只对你有兴趣。”
“做梦!”她狠狠地踩他一脚,尖细的鞋跟在油亮的黑皮鞋上留下一个深深的凹痕。这是她长这么大做过的最粗鲁的动作。
曲凌风眉心蹙紧,目光泛冷,嘴角却噙着笑,“你不答应没关系,我想天娇会很愿意陪我度过一个浪漫激情的夜晚。”
“我不会让你碰她一根头发。”
“哈!好大的口气、我刚刚已经碰了她的唇,你能怎么样?你想整个晚上陪着她?我不介意三人行。”
“你下流。”她终于找到一个形容词。
“对,我还卑鄙无耻,所以我很想知道,你们俩谁的味道更香更甜。”
“你,你,你简直不是人。”
“呵,”曲凌风饶富意味地盯着她,“还没有女人用这个词骂过我。”他突然正了神色道:“她还是你,你来选。”
“两个你都休想。”天籁咬牙切齿。
“好。”他眼神中闪过一抹阴狠,突然放开她,架起天娇,在她唇上重重一吻,“乖妹妹,哥哥晚上来找你。”他拾起西装外套搭在肩上,扬长而去。
“天娇。”天籁撑住妹妹摇摇欲坠的身体。
天娇迷茫的眼神没有焦距,痴痴地道:“他吻我?姐?他吻我!”
“这个卑鄙下流的……的、的混蛋。天娇,你不要被他迷惑,他是存心戏弄你。”
“戏弄我?”天娇无意识地触抚自己火辣辣的唇瓣,“姐,”她突然扑到天籁身上,“我怎么办?我好喜欢他。”
“傻丫头,”天籁牵着她的手回房间,“你没听到他刚刚说什么吗?”
“我听到了,我听到了,”天娇无助地哭泣,“可是我还是喜欢他,我抗拒不了他,我一定抗拒不了他。姐,我该怎么办?你教我,我该怎么办,”
该怎么办?十二岁开始,她就没再问过任何人该怎么办,母亲离开的那一刻起。她就失去了问怎么办的权利。天娇的眼泪浸湿了她肩头的衣料,湿湿的凉凉的,像被大雨淋过。眼泪,曾经是什么味道?咸的?苦的?涩的?或者是无味的?太久没有尝过,忘记了!
第三章
曲凌风用指节有一下没一下地叩着门板,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不会放手。佟天籁在他已经决定放弃她的时候引起了他的掠夺欲,她就要为此付出代价。她那淡漠坚强的眼神,恬静恬然的微笑,随时随地流露出来的孤独脆弱,一切的一切,他都想攫取,握紧,揉碎。他要抓住她那颗漂泊的灵魂,占有它,然后摧毁它。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恶劣、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佟天籁会产生如此强烈的占有欲,或许仅仅因为十几年前她母亲夺走了他的父亲,仅仅因为她在教堂那声被称为懂事的祝福,仅仅因为她的那首《生命终点》。
开门的是天娇,她换了一套乳白色的休闲装,看起来稚嫩脆弱,年轻的脸在看到他时刹那涌上一股红潮,偷偷打量他一眼,急忙跑回室内。她们没有逃走,证明她们还不太笨,那剩下的还有什么招数呢?请曲离和韩梅来坐镇吗?如果他郑重宣布要追求天娇,不知道两个老家伙会有什么反应,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无法阻止他。屋里并没有曲离和韩梅的影子,难道佟天籁打算牺牲妹妹?还是,天娇巴不得抓住这个机会亲近他?他为这种想法不悦,他可以肯定佟天籁没有离开,那她怎能放任他毁了天娇的清白?
他甚至没有心情多看天娇一眼,在室内急切地搜寻天籁的身影。
浴室里传来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的笑声。孩子?曲凌风嘴角抽动。一把拉开浴室的毛玻璃。
”哥哥,”凌云扬起湿漉漉的小脸,“你真的来了。哈哈,哈哈,大姐,你弄得我好痒。”凌云光溜溜的小身子在浴池里乱蹦。
天籁脸上,手上,发上,身上都沾着泡沫,湿润的衣料紧贴肌肤,勾勒出窈窕美好的曲线。她拿着海绵抓凌云,“别动,别乱动,就快洗好了。”
高明!居然搬出凌云来牵制他,他抛给天籁一个赞赏的眼神。他可以不在乎曲离,却不能不在乎凌云,只不过,他随时可以将他赶回自己的房间,就像稍早一样,当着凌云的面将她们姐妹俩劫走,她指望能抱着凌云当她们的护身符几分钟?
曲凌风给弟弟一个温和的表情,“小云,为什么在姐姐房间里洗澡?”
“大姐说哥哥明天就要走了,今天晚上和两个姐姐一起陪我玩。哥哥,你不是来陪我玩的吗?”凌云的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希冀和恳求。
他被打败了。他发现他无法拒绝这孩子的任何要求。凌云出生时,他已事业有成。第一次见到凌云,他刚满周岁,伸着胖胖的小胳膊叫着:“抱、抱。”韩梅软声诱哄:“叫哥哥。”凌云眨眨大眼睛,吐字清晰地叫:“哥、哥。”这声哥哥唤醒了他血液中的亲情,也令他惊诧地发现,原来他的血不完全是冷的。也有一种情绪叫做“感动”。
他无理由、无条件地爱上了这个弟弟,就像爱自己的儿子。佟天籁这次该死的押对宝了。不过,他不会让她轻易获胜,他不能当着凌云的面对她们怎么样,但是他可以做些别的事。
“是,”曲凌风蹲到天籁身边,拿过她手中的海绵:“哥哥不但要陪你玩,还要陪你洗澡。”他动手解衣服钮扣。
天娇在门外惊呼。
“哇!不行了啦,”凌云哇哇大叫,“男生不可以在女生面前脱衣服。”
“那你是不是男生?”
“我当然是男生,”凌云挥舞着手臂,“我是小男生,你是大男生,小男生可以,大男生就不可以。”
天籁站起来,嘴角噙着刺眼的微笑,他怎么看怎么都像带着嘲讽和得意。她拍拍凌云光溜溜的背,“小云,让哥哥帮你洗,待会儿他还会陪你打电动。”
“好耶,哥哥万岁!”凌云欢呼着扑进曲凌风怀里。
小孩子的精力出奇旺盛,一整夜缠着他玩这玩那,还要讲故事,讲他这几年在外面的辉煌历史。将他哄去睡时,快凌晨七点了,房间里早已不见天籁和天娇的影子。管家说六点多的时候,佟小姐开车送小姐回学校。天真的女人!她以为过了今晚她就安全了吗?只要他想,随时都可以将她掳到面前,她可以利用凌云做挡箭牌,他也可以利用凌云做羽箭。不过,这次就算了吧,因为那种叫“感动”的情绪还在他身体里流蹿,他残留的亲情在这个清晨突然强烈起来,让他变得善良。他拿出手机,给目前正在交往的床伴拨电话。
曲凌风很忙,作为一名企业集团的领导者,工作和交际应酬占用了他几乎全部的时间,所幸他天生拥有强健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每天只睡二四个小时就够了,经常飞来飞去也不会产生时差问题。繁忙的工作几乎让他忘记了两个月前那场宴会,也几乎忘记了佟天籁这个名字,只是“几乎”而己。
江涛手里无聊地翻着曲凌风的“红颜簿”。看着上面一条条的红杠杠,咂嘴道:“老大,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月又甩了多少女人?”
“不知道。”江涛就是有这本事,无论给他安排多少工作,他都有时间到他的办公室里闲磕牙,并且不忘带上为他专门设计的“红颜簿”。
“五个。”江涛伸出一只大巴掌。“破纪录了。老大,你不是受刺激了吧,那些女人又没有得罪你,干吗这么绝情?”
曲凌风皱眉道:“房地产开发那件案子做好了吗?”
“做好了。”
“今晚宴会与会人员的详细资料备好了吗?”
“备好了。”
“看来我给你的工作还是太少。”
“不要吧。老大,我是在工作啊。我在帮你挑选今天晚上的女伴,也算是为工作出力吧?只不过,你两个月内好像只甩过女人,没有找新的哦,怎么,转性了?”江涛一张斯文的大俊脸快贴上曲凌风的。
他一巴掌打过去,江涛机警地避开,开玩笑,要是打坏了,多对不起把他生得这么帅的老妈。“怎么样,今天到底带谁去?”
“你看着办,没有合适的人选就带秦昭。”
秦昭推门进来,将一叠档案夹放在他面前,看了一眼手表道:“我下班了,离晚宴的时间还有四个小时,足够你找一火车的女伴,我不奉陪。”随后自顾自地走出总裁办公室,关上门。
“喝!这女人,”江涛忿忿地挥拳,“能不能不这么牛啊?好歹你是总裁,她的上司。”
“你要是知道我是总裁,就在宴会之前帮我搞定一个合适的女人。”
“好好好,”江涛看着他不耐烦的脸色一直点头,心里哀叹待遇不公,为什么总裁秘书可以下班了,而他这个行销部总经理要留下来解决总裁的难题?
“嗨!搞定了。”江涛愉悦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是个新兴的小歌星,叫楚楚,你老爸旗下的,说名字你一定不知道,最近大街小巷都在放的那首《生命终点》你知不知道?今年排行榜第一位的那首,就是她唱的。说了你也不知道,反正我带她在宴会门口等你就是了,保证让你满意。”
曲凌风记不得江涛唠唠叨叨的又说了些什么,他的思维只停留在《生命终点》四个字上,佟天籁那茫然淡漠的眼神霍然跃上心板,还有那幽怨缠绵的歌声。他以为他已经忘记了,他以为那种掠夺的欲望只是一时冲动,现在他知道不是,他没有忘记过,甚至经过两个月的沉淀显得越发清晰。他心中有一股强烈的冲动,他要见她,要得到她。而这时他才发现。他没有她的任何线索,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地点,生活规律,什么什么都没有,除了她是韩梅的女儿,她的资料一片空白。宴会开始之前,他没有时间去查了。
这个女人叫“楚楚”?她也能唱出佟天籁那天晚上唱的那首歌?那么瘦瘦弱弱的,风一吹就能倒的蠢样子,肤浅得要命却又故作清高,两只眼睛大得像牛眼睛一样,还总是挂着乌蒙蒙的泪珠,就像随时会哭。谁欠了她二十亿,还是谁掘了她们家祖坟?或者她刚刚被男人骗了贞操又被抛弃了?江涛需要去配副眼镜了,这样的女人他居然敢说“保证让你满意”。江涛没等宴会结束就溜了,曲老大眼睛里的杀意是冲着他的,他决不会看错,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当然,他还良心未泯地顺便带走那个同样无辜又深受其害的女人,她看样子真的要哭了。曲老大今天怎么了?鬼附身了?楚楚这样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女人他还不满意?先走为妙吧,他有的是时间搞清楚老大今晚的怪异,现在保命要紧,何况他手里还牵着一个需要安慰的小佳人。
电话铃持续不断地响,吵得天籁无法专心创作。因为只有一个人住,所以音乐室没有特意隔音。深夜两点打电话,这人不是真有急事,就是变态。在它第十次响起来的时候,天籁相信这不是骚扰电话,如果变态也这么有耐心,就不是变态了。
“喂,您好,佟宅。”在这个一般人都会破口大骂的时候,佟天籁的声音依然温和有礼。
低沉粗糙的男性嗓音传来:“听声音,你还没睡。”
一股震颤的寒冷随着声音穿透了四肢百骸,她立刻就认出这个声音,曲凌风的声音。她知道他不会轻易放过她,在送天娇回学校之后的连续几天,她都提心吊胆,每天给天娇打几十次电话,确定她和她都是安全的。在平安无事的两个月后,她已经说服自己相信,曲凌风不过是一时兴起罢了,并没有认真,是她自己在吓自己。说不定那天早晨过后,他就不认识佟天籁是谁了,也说不定,凌云勾起的那一丝丝亲情,可以让他放弃荼毒她们姐妹俩。可他毕竟还是来了,在她对他解除防备的时候,这是他的战术吗?他有必要对一个小小的佟天籁运用战术吗?
“你不说话,是因为太过震撼,还是太过惊喜?或者,你认不出我的声音?”
天籁保持声音平静,礼貌地问:“对不起,我的确听不出你的声音,请问你是谁?”
“佟、天、籁,”她的名字从他嘴里吐出来,字字都像钢钉,扎得她心惊胆战。“无论你是真的听不出来还是装作听不出来,你都要为这句话付出代价。从今以后,你会永远记住这个声音。”
不久之后,她就知道她当时的做法适得其反了,曲凌风这种男人,最不能容许别人忽视他,无论他在不在乎你,你一定要在乎他。
“你是曲凌风。”到了这个时候,天籁没办法继续装傻。
“还好,你的‘失忆症’不是很严重。”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你的‘失忆症’这么快又犯了?”
“我不太明白。”
“你不太明白?”疑问的口气中带有明显的轻蔑,“那么我就让你更明白一点:我对你有兴趣。”
天籁冷冷地吸了口气:“我记得你当时说的是‘我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对,”电话那端传来类似闷笑的声音,然后郑重地重复:“我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天籁真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她居然自己画圈往下跳,她又吸了口气,“我以为,那句话已经是过去时。”
“本来是的。”他顿了顿,她怀疑自己听到的声音是叹息,“但是今天我见到了一个人,她令我想起你,所以,我发现那句话不是过去时,而是现在时,可能还会是将来时。”
“曲凌风,你不可以这样。”
“你又对我说了一次不可以。佟天籁,你记着。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我曲凌风不可以做的事情,包括得到你。”
“你不顾凌云的感受了吗?”
这次她明确地听出他在低笑,笑声中充满嘲讽,“我该说你聪明还是说你笨呢?你知道你的电话我是怎么得到的?是凌云告诉我的。你可以利用他躲避我,我同样可以利用他找到你。只要我想,我有一千种方法让他高举双手来帮我。”
“曲凌风,请你不要这样。”
“虽然你这次加了一个‘请’,但还不足以改变我的决定。”
“你为什么一定要我?”天籁已经感到头痛了。
“不知道,也许因为你那首歌,也许因为你飘忽的眼神,也许只因为你是韩梅的女儿。”
“天!”天籁抚额,“曲凌风,上一辈的事情不是任何人的错,跟我们也没有关系,你不能因为这个怨恨我母亲或者是报复我和我妹妹。”
“如果你要把它定义为我的报复,那么就随你吧,总之我要你。我就在你楼下,你下来,或者我上去,任你选。”
“不,我两者都不选。”
“你以为这次还由得你吗?我现在上去,你看是你主动给我开门,还是我自己砸开。”
“曲凌风,我会报警,我说真的。”
“我不在乎,或者你宁愿我现在给天娇订电话。虽然她们寝室一定关门了,不过我想她不会介意为我爬窗户。”
“你卑鄙。”
“这个词你已经用过了。五分钟,你不下来我就上去。”
“曲……”电话的嘲响声截断了天籁的话音,她用力挂上电话,十指困扰地插进头发。
怎么办?怎么办?曲凌风是个说得出做得到的人,她既不能让他深更半夜上来砸她的门,又不能让他去打扰天娇,那么剩下的选择,就只有屈服。但是她不甘心,无论为了何种理由,她都没有义务成为他的玩物。她只有五分钟,时间已经在大脑停摆的过程中溜掉了两分钟。她抓起钥匙冲出大门。
曲凌风已经走出车外,往警卫室的方向前进,然后他看到一抹纤细的身影匆匆而来。她走到雕花大门前面,隔着门朝他道:“我下来了,你想怎么样?”
“出来。”他朝她勾了勾手指。
“我没有钥匙。警卫应该已经睡了。”
曲凌风摇头,“我不喜欢说谎的女人。你自己出来,或者你去叫警卫开门,或者我跳进去,我相信自己的身手,这扇大门还难不倒我。”
“有事不能等明天再说吗?这么晚了,大家都睡了。”
“你还没有睡,我也没有,而且今晚,我想跟你一起。”他的语气没有一丝暖昧或淫亵,却充满浓浓的挑逗。
“你——”天籁觉得受到侮辱。
“佟小姐,有事吗?”巡夜的警卫朝他们走来,看到门外站着一个高大英挺的男人,了然地笑道:“哦,男朋友不舍得走吗?那就请他上去坐啊!”
“不是。”两人同时回答,天籁疑惑地看向曲凌风,却听他继续道:“我自己相思难耐,忍不住半夜跑来找她,她却忘了带钥匙,害我想拥抱她一下也不行。”
“曲凌风。”天籁大叫。
“看。”他朝警卫无奈地一笑,“她总是这么害羞,追她可真辛苦,白天的时候不让亲不让抱。好不容易没有人了,她又不开门。”
“别听他胡说,”天籁急了,“老李,他不是我男朋友,是个无赖,白天纠缠不清,晚上还来捣乱,我是不想惊扰到其他住户才勉强下来见他的。”她转向曲凌风,“你听清楚了,无论你怎样威胁我,我都不会让你得逞,你死心吧。”
她扭转头,抱着视死如归的决心,将曲凌风抛给冷下笑脸的警卫。
“对不起,先生,我想,你应该回家去了,不然,我就要行使我的权利。”
很好!曲凌风转回车里的时候在心中替佟天籁鼓掌,这是他第二次心甘情愿地为她鼓掌。不是没有女人拒绝过他。不过都没有她做得绝,做得狠,如果他不走,相信那个警卫就要伸出电棍了。很好!这么有趣的女人他怎么会轻易放手呢?单纯的掠夺已经变成了挑战,单纯的霸占已经变成了追逐,一只不会反抗的猎物是引不起猎人的狩猎兴趣的,而这一只,绝对是所有猎人梦寐以求的狩猎对象。如果他得不到她。他就不配叫曲凌风。
如果天籁知道她总有一天会屈服,那天晚上她就不会反抗;如果她知道她的反抗唤起了他的不服输,她宁愿她第一次就屈服。
又一个月过去了,曲凌风居然没来找她,好像经过那个被警卫驱逐的夜晚,他就放弃了。可是她知道,事情没这么简单,如果他是这么容易放弃的人,就无法跻身于二十一世纪最有潜力的企业家的前十名。
这个星期,她总是找不到天娇,同学总说她出去了,又不知道去了哪里。她有个不祥的预感,曲凌风会不会已经对天娇下手了?
天空中飘着蒙蒙细雨,天额撑着天蓝色的碎花雨伞等在天娇的宿舍楼外,她打过电话,她们说她还没有回来。十点多了,再过半小时,宿舍楼就要关门,天娇去了哪儿?跟谁出去的?黑沉沉的天空,湿漉漉的空气,绵乎乎的细雨,整个世界看上去都是灰暗阴沉的,天籁抱紧身子,收起雨伞,往玄关的石柱后面缩,这样可以暖和一点。
一辆显眼的红色法拉利跑车停在宿舍门前,紧急刹车溅起的泥水溅了路人一身,几个学生不满地叫道:“干什么?开跑车神气啊?”看到车里走出的那个高大魁梧线条冷硬的男人,都识相地闭上嘴。
他撑起一把黑色雨伞。伸手扶出里面那个年轻女孩。光看背影。天籁就认出那男人是曲凌风,不用说,年轻女孩一定是天娇,她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曲凌风的卑劣程度和天娇的盲目程度,都让她觉得心脏无力。
天娇朝刚才的那几个学生微笑道歉,然后依依不舍地抓着曲凌风的手,“那,那我先进去了。”
“嗯。”他冷漠地点头,突然瞥见石柱后头一抹天蓝色的影子,一把搂过天娇,呼吸喷到她脸上,暖昧地道:“我舍不得你回去,今晚到我那儿去?”
“不,不行。”天娇被他突如其来的亲密吓到了,“我明天还要上课、而且、而且、太快了、我、我,我还没有准备好……”
“小傻瓜,”他亲昵地点她的鼻头,“我逗你呢。好了,回去睡个好觉,要想我,知道吗?”
“嗯。”天娇觉得飘飘然的,这个月以来,他从来没像今晚这样对她这么温柔。
“好了,进去吧。”曲凌风将她推向门口,坐上车走了。
天娇朝着他的车影用力挥手,直到看不见了,才双手捂着滚烫的脸颊,痴痴地傻笑。
“天娇。”天籁从石柱后面走出来。
“姐?”天娇心虚地看向曲凌风消失的方向。
“我都看见了。我想跟你说几句话。”
“哦。”天娇钻进天籁的雨伞,姐妹俩紧紧靠着走进雨中。
“你跟他交往多久了?”天籁淡淡地问。
“没,没多久。”
“一个月?”
“呢。差不多吧,其实这个星期才开始约会。”
“你跟他发生关系了?”
“姐——”天娇急着叫,“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是那么随便就,就跟男人……”
“你不随便?”天籁停下,紧紧盯着她的眼睛,“你不随便怎么会跟他交往?你忘了那天他说过什么了吗?你心里不清楚他打的是什么主意?天娇,你怎么这么傻?”
她垂低头,“我知道,我知道他只是玩弄我。”她又激动地抬起头,“但是,姐,我抗拒不了他。就当我傻吧,这是我惟一能把握的机会,我知道让他爱上我的几率等于零,可是我总要试一试,我不想不战而逃。”
“你知道试一试的代价是什么?这不是你看的爱情小说,也不是你躺在床上做的爱情美梦。曲凌风是冷血的,他不需要任何理由,不需要任何手段,就可以将你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不剩。”
“姐。”天娇温温婉婉地笑了,那笑容中有着不顾一切的美艳,她的眼睛里闪着炽热的火焰,“你见过飞蛾扑火吗?就算他将我烧得体无完肤,我还是会扑向他,这就是爱情。”
天籁额跺脚道:“这叫傻,不叫爱情。”
“不是,”天娇摇头,“姐,虽然你比我大,但是你不懂爱情,你太会保护自己了,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爱情也是如此。”
天籁沉默了,看着天娇身后的绵绵细雨,仿佛见到了她心伤后的血雨。她叹了口气:“这么说,无论我说什么也不能改变你扑向他的决心了?”
“对。”
“既然这样,我也不能说什么了,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除非你们结婚,否则不要跟他发生关系。”
“姐?”天娇红了脸。
“你不答应,我就去告诉妈和曲叔叔,再不行,我就去找曲凌风,总之我会用尽一切方法阻止你们。”
“好。我答应你。”天娇慌乱地回答,“你不要去找他,你一去,我就真的什么机会都没了。”
“你不是在敷衍我?”
“不是,我真的答应,郑重答应。”天娇紧紧握住她的手,“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不要去找凌风,不要给他机会。”
“好。”她摸着妹妹的头,心疼地道:“你好自为之吧。”那颗年轻的心,注定要碎的,碎一次,就知道痛,就能学会成长。有很多事,不是亲人可以帮得上忙的。
天籁缓缓走出学校,想着天娇的话,“飞蛾扑火”,“这就是爱情”,如果世界上的爱情都像飞蛾扑火,那么人口问题将不再是第一大难题。天真的女孩子,她怎样才能学会保护自己?难道她真的要眼看着妹妹被曲凌风伤害吗?
一辆跑车凑近她,用力按着喇叭,曲凌风格下玻璃,闲闲地道:“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天籁淡淡地看他一眼,跨上人行道,离他远一点。
他大声道:“跟妹妹交涉完了,就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天籁停下,走向他:“你看到我了?”
曲凌风耸耸肩。
”你故意对她做出那么亲密的动作,只因为我在旁边?”
他再耸耸肩。
“曲凌风,世界上没有比你更卑鄙的人。”
“我知道。”他嘴角居然勾起一丝笑容,阴沉的,诡异的。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威胁到我吗?我对你的下流手段感到不耻。”
“喷喷,”他摇头。“我喜欢冷血的女人,你如果连自己的妹妹都不顾,那就更合我的脾胃。”
“无赖!”天籁已经想不出更恶劣的形容词了,转身就走。
狂猛的力道握住了她的手臂,她被迅速带进一副宽阔的胸膛,男性的冰冷的薄唇压住她的,像暴风雨一样袭卷口腔和感官。他紧紧地箍着她腰身,令她不能动弹,凶狠的力道几乎扭断她的手臂,细细的雨丝落在两人身上,天蓝色的雨伞狼狈地掉在路边。
天籁拼命挣扎,却不能撼动他分毫,男人和女人在体力上的悬殊,天生就注定了的。她甚至没有机会防守,他的舌头就已经侵入她口中,与她的唇舌激烈纠缠,强迫她给予回应。她集中所有力气,狠狠地咬下去。随着牙齿陷入柔软的肉里,她感到肩头一阵尖锐的刺痛,逼得她不得不松口。
他滴血的嘴唇离开她的,双手还紧紧地箍着她的身体。肩头的疼痛快吞没了她的神志,让她品不出口中的血腥味。她的肩膀脱臼了。
他放开她,将她抱进车后座,踩下油门,冷冷地道:“你最好别动,我对治脱臼没有经验,要是不想在到医院之前疼死,就乖乖躺着。”
混蛋,天下第一大混蛋!天籁在心中咒骂,可以减轻一点疼痛。从小到大,父母舍不得动她一根手指头、他居然将她的肩膀拉到脱臼。对女人动手的男人,是天下最恶劣的男人。
上好关节,医生嘱咐:“近期之内不要用力,否则形成习惯性脱臼就难办了。”
“谢谢。”曲凌风扶着她走出医院,他嘴角的血迹已经干涸、暗红的血丝凝在古铜色的皮肤上,像一条丑陋的虫子。
他打开车门,“我送你回去。”
“不必了,我自己叫车。”
“别惹我发火。”他双拳攥得死紧,像随时会揍她。
她看了看漆黑的空无一人的街道,低头钻进车里。她不想明天报纸上无头女尸案的主角是她。
曲凌风双眼直直地看着前方,握着方向盘的手背上青筋突出,好像要把方向盘拔出来。
雨水顺着他额前的头发滴进眼睛,他连眨都没眨,突然开口:“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愤怒到伤害女人,你是第一个。”
她沉默,不知道他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自己刚才的卑劣行为解释,还是指责她惹毛了他?两者她都没有必要回答。
“我脾气暴躁。”他又说,“做事心狠手辣。”
他说这些做什么?剖析自己的个性?
“但是我没有强迫过女人。佟天籁,你让一切都失控了。”
什么?“她”让一切都失控了?说来说去。反倒是她的错?跟这种男人,没有道理好讲。她扭过头,看着车窗外面,随便他自言自语。
他猛地一踩刹车,车子在她公寓的大门外停下,害她被安全带狠狠勒了一下。他不看她,冷冷地道:“下车。”
她伸手解安全带,一时心急反而解不开,名车的安全带扣子都这么紧吗?
“快点。”他不耐烦地道,“还赖着干什么?不怕我改变主意把你带到我的公寓去?”
她巴不得立即跳下他的车,却还是解不开。
他终于看到她的奋战了,伸出手来帮她,她反射地想躲,但是狭小的空间无处可躲。“拿开你的手。”他恶声恶气的。
她乖乖地拿开手,将扣子交给他。啪!扣子打开了,他的手却没有离开她身前,静谧的车厢内可以听见彼此紧张的呼吸声。天籁已经抓住了座位旁边的黑雨伞,打算他一有行动就狠狠给他一下。他的手慢慢拿开,她不自觉地松了口气。
突然,他双手扣住了她的双腕,迅速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又立即退开,盯着她一字一句地道:“佟天籁,我发觉我无法放开你。所以,你做好心理准备,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第四章
碧蓝的天,温暖的阳光,一望无际的草原,成群的牛羊在牧人的呛喝声中奔跑。这一幕今天籁想起那首家喻户晓的乐府: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她呼吸着暖风带来的新鲜干燥的空气,觉得还是西北的气候适合她。前几天被打断的那首曲子已经文成,她还额外根据当地的民歌创作了一首草原歌曲。昨天母亲打电话过来,问她为什么突然决定去旅行,也不跟她打声招呼。
为什么?为了逃避,也为了沉淀思绪。她必须承认,曲凌风严重影响了她,他那卑鄙的霸道的作风,他那狂猛的无休无止的纠缠,令她感到害怕。十二岁之后。她就学会了独立思考,独立解决事情,她知道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面对他,除了逃,她想不出其他办法。
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她看了下号码,是范志宇。范志宇是父亲生前最得意的门生,现在还在继续父亲的实验研究,跟他认识六七年了,算得上比普通朋友略亲近一点的朋友。
“喂?志宇,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
“天籁,你在哪里?”
“草原,寻找灵感。”
“我有件事请你帮忙。”范志宇大致说了一下。是替一个公益广告做背景音乐。父亲和志宇研究的是高聚合物分解,说白了,就是怎样处理白色垃圾,属于环境保护的高科技分支。这次有个新的研究项目需要资金支持,所以打算做一个公益广告,一方面唤醒民众的环保意识,一方面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找她,当然是为了节约开支,天籁一直很支持父亲的事业,帮个小忙不会收钱。
“好,我手边刚好有个现成的曲子,很适合。”
“太好了,你尽快回来、我们再细谈。”
“好。”
回去?回那个乌蒙蒙湿漉漉的城市?
回去吧,你不可能逃避一辈子。
她跟着羊群住回走,今天晚上再听一次牧民的歌声,再喝一次奶茶,再骑一次马,再跳一次蒙古舞,然后就要远离这短暂而快乐的时光。
手机又响了,怎么她现在才知道有这么多人想她。
“喂?姐,你在哪儿?”天娇浓重的鼻音传来。
“外地。怎么了,天娇?”天籁的心狠狠震动了下,一向乐观的天娇居然哭了,千万不要和曲凌风有关!她在心中祈祷着。
“姐,我好难过,我难过得要死掉了。”
“别胡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他不理我了,四天了,他不接我电话。不见我,姐,他真的生气了。”
“谁?曲凌风?”他这么快就放过天娇了?未免太没有耐心。
“嗯,他生我的气了,他都不给我解释的机会。姐,我怎么办?”
“这不是正好,可见他对你根本无心,就此放手吧。”
“不,我办不到,不是他的错,是我,我不该拒绝他。”
“他向你要求什么?”天颇有个不好的预感。
“他,他要我……”天娇吞吞吐吐的,“要我到他的公寓去。可是我答应过你,所以,所以他就生气了。”
果然!
“天娇,”天籁气得要骂她了,“事实摆在你眼前,你还看不清楚吗?他不要你傻傻的爱情,他要的是肉体的快乐,得不到就恼羞成怒,得到了就该一脚把你踢开了。“
“可是,他说现在的爱情就是这样的。我的同学也有不少跟男朋友有过那个的,姐,现在是二十一世纪。”
“二十一世纪就没有纯洁的爱情了?二十一世纪的女孩子都像你这么盲目?天娇,我无话可说了,你一定要往深渊里跳,我也拦不住,我就当没你这么个妹妹。”
“姐,姐,”天娇哭了,“别挂电话,我求你,我不敢跟妈说,我就只有你了。”
“那就听我的,忘了那个曲凌风。”
“我……姐,你回来吧。我心里乱得很,我想见你。”
“好。”看来今天晚上所有的最后一次都没有机会了,她必须搭乘最近的一班飞机回去。
清晨的风有点凉,看样子昨夜刚刚下过雨,为什么这个城市总是下雨,让她在夏天也感觉不到温暖。她的逃避之旅还没到一个星期,就比离开时更匆忙地赶问来。
走出机场,一轮红日在东方缓缓升起,和煦的光芒灿烂但不耀眼,今天应该是个晴天吧。手中的皮箱被人握住,天籁惊诧地转头。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阳光洒在他身上,形成桔红色的光晕,他的五官迎着日出分外突出,轮廓清晰,棱角分明,布满血丝的眼睛深深地看着她,声音沙哑地道:“这么快就回来了?”样子像几天都没睡了。
真是阴魂不散!
天籁用力地扯皮箱,白费力气,她学乖了,跟这个男人比力气,她永远赢不了。她放开手,看着他,“你怎么会在这儿?”
“来接你。”
天籁皱眉头,“你怎么知道……”看到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问了也白问、曲凌风想要知道的事情,总会有办法知道。
“箱子还我,我要回家。”
“司机已经在那边等着了。”他用手一指,天籁意外地发现一个不可能在这儿出现的人,是凌云。
他朝她跑过来,大叫着:“大姐,大姐。”
“小云,你怎么在这儿,“天籁抱起他。
“哥哥说,你出外几天,一定很想我,所以要给你一个惊喜。”
“是很惊喜。”她看一眼曲凌风,这家伙将她当初用来对付他的招数原封不动地还给她。
“大姐,你一定很累了,咱们回家吧。”
“回家,回哪个家?”
“当然是咱们的家,妈妈在家里等你呢,怎么你不想见妈妈吗?你不想我吗?”
“我当然想。”不过不想跟这家伙一起回去,天籁在心里补充。
“那就走吧。”凌云窝在天籁怀里,朝曲凌风招手,“哥哥快点。”
“妈,这是这一期的新歌。”天籁将灌好的磁带交给韩梅。
韩梅笑道:“去了一趟草原,产生不少灵感吧!”
“是。”天籁点头,回想着大自然的美丽和牧民的纯朴,“我觉得,那样的环境才适合我。这个都市有太多喧嚣和造作。”
“你不要告诉我你要去当牧民。”
“有一天也许会呢?”天籁偏着头,望着窗外,即使在母亲面前,她也不觉得温馨,不觉得安全。
“天籁。”韩梅抚过她的短发,“你该找个男朋友了,你太寂寞了。”
她轻轻地笑。找男朋友?她没想过,她这个人,也许与爱情无缘。
“天籁,”韩梅满脸愧疚,“不要让我和你爸爸失败的婚姻影响你,你看我和曲叔叔,这十几年来不是过得很好?爱情并不可伯。只有敞开心扉去接受,才能体会爱情的幸福。”
她还是笑。敞开心扉,就让痛苦有机会侵入。
“如果因为我们而影响了你的爱情观,妈会愧疚一辈子,我相信你爸爸在下面也不会安宁。”
“妈,爸爸已经死了,您就让他安息吧,何必把他扯进来?”天籁的声音有些激动。
“天籁,”韩梅白了脸色。“你怪妈妈,是不是?”
“不是,妈,你不要胡思乱想。”天籁垂下头。
“你嘴上说不是,潜意识里是,这么多年来,你一直认为是我抛弃了你和你父亲。”
“不是的,妈。”她抱住母亲,“我清楚不是你的错,没有人有错。你不要自责了好不好?”
“我不是自责,”韩梅哭了,“孩子,妈妈看得很清楚,是你自己不清楚,你一直自以为理解,其实你根本不理解,所以你否定爱情,否定婚姻。天籁,你知道妈看你这样有多心痛?”
“妈,为什么你认定我不清楚?我什么都清楚。”
“那就证明给我看。”
“你让我怎么证明?”
“找个男朋友,谈一场真正的恋爱,拥有一段幸福的婚姻,只有这样,妈才会安心。”
“您在强人所难。”
“这是人生的必经过程,否则你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不想谈这个话题,妈,我累了,你让我休息好吗?”
“唉!”韩梅叹气,上一代婚姻的失败,究竟给孩子留下多大的阴影?除了她们自己,没有人知道。当初不应该把天籁留给自清,他根本没有给她一个安全快乐的童年。
“妈,”天籁叫住她,“您忘了拿磁带。”
“你还是不准备公开真实身份,宁愿一辈子将荣耀让给妈妈:”
“妈,您如果觉得对我有所亏欠,那么就帮我顶着这光环,我会感激您。”
“唉!”韩梅再次叹息。
笃笃笃。叩门声持续而有节奏,天籁拉开门,无奈地道:“妈,我不是说了我要休息——是你?”
曲凌风斜倚着门框,指节还保持叩门的动作,懒懒地道:“不欢迎我?”
“我想我永远不会欢迎你。”
“话不要说得太早。”
“你有什么事?”天籁手扶门边,随时准备甩门。
“这个周末是我生日,回来参加我的生日宴会。”他的语气不是邀请,是命令。
“我没空。”
“哦?我不知道佟大小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忙。”
“只要是你的事,我永远都没空。”
“好啊?”他带着自信满满的笑,“你没空,天娇一定有空,我想她不会介意格自己当生日礼物送给我。”
“曲凌风,你的招式太老套了,能不能换一个?”
“嗯——容我想想,”他用手摸着鼻子,突然一弹手指,“啊,想到了,你说我在晚宴上向天娇求婚怎么样?”
“曲凌风!”天籁吼,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愤怒。
“我没有耳背,而且这房子的隔音没有我的别墅好,你想两个老家伙上来看我们吵架?”
“我才没兴趣跟你吵架。”
“那么你想好了吗?星期六晚上有没有空?”
天籁咬牙道:“我来你就不招惹天娇?”
“那要看你的表现,如果你不能满足我,我只有找她当替补。”
“下流胚,你休想。”
“啧啧,看来大草原的清新并没有使你的头脑清醒一些,以后还是不要去了。”
“你找人跟踪我?”
“我还没那么无聊。只不过我昨天恰巧见到一个人,而他恰巧有事求我,又恰巧知道你在哪里。”
天籁皱眉,是谁恰巧知道她在草原?又认识曲凌风的?他们的交友圈好像没有交集。母亲?天娇?她们有什么事情求曲凌风?
“别乱猜了,是范志宇。他请我参加那个公益广告的首映记者招待会,当然,他的目的是要我的钱。”
原来!范志宇以前应该不认识曲凌风,但是为了这笔资金,他会去想办法认识,要钱,不找曲凌风找谁呢?
他继续弹着手指,“范志宇那个计划好像不太成功,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除了我,还没有任何商家对他表示过支持。两百万嘛,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数字,不过我是个商人,自然不会做赔本买卖,你说我把钱投给他,能得到什么好处?”
“为你自己积点阴德。”
“喝——”曲凌风噎笑,“我做过的坏事,下五十八层地狱都赎不清了,还在乎那点阴德?”他靠近她的脸,“只要你肯,别说两百万,两千万我都出得起。"
“我不卖身。”
“那你就眼看着你父亲的遗愿化为泡影。”
“我不信除了你就没人支持这项研究,人们还是有公德心的。”
“你最好相信!”他的气息喷到她脸上,“星期六,我等你。”他转身,突然又回头道:“啊,如果我告诉记者,韩梅女士写的歌其实都是她女儿代劳的,你说她还有没有脸出这个家门?”
“天!”天籁扶着门框,勉强稳住自己的身子,“你是怎么知道的?”
“呵!”他阴险地笑,“我想知道的事情,自然有办法知道。所以,你记住,你躲不开,也逃不掉。”他的手在她白哲细致的脖子上轻轻划了一下,阴森森地道:“今后别再试图逃跑。”
范志宇愁眉苦胜地喝着咖啡,天籁关切地问:“真的没人肯支持?”
他苦笑道:“也不是不支持,这么好的树立名声的机会,那些奸商怎么会放过?不过,都是意思意思就算了,少的几千,多的两三万,我几乎跑遍了全市的大商家,也不过筹了十几万。那个曲凌风态度还好,只是不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说还要考虑,等下个星期再给我答复。难道这种小事还要开董事会决定?分明就是敷衍。星期一就要开记者招待会了,到时候怎么办?恐怕连广告制作的费用都付不起。”
曲凌风葫芦里卖的药她最清楚,但是坚持了这么久,真的要为这件事情屈服吗?
“不然,我再去找我母亲问问看,也许曲叔叔可以帮忙。”
“那最好了,天籁,我就知道你会支持我。佟教授一生的心愿就是能够治理白色污染,可惜,真心为这项事业奉献的人太少了,我真怕,我干不动的那一天,找不到接班人。”
“不会的,你还这么年轻。”
“谁说得准?佟教授不也是……”他住了口。小心翼翼地道:“对不起,天籁,我一时感慨,触动你的伤心处了。”
“没关系。”天籁低下头,不让他看见眼里的泪水。
“天籁,”他伸手揽住她肩头,“想哭就哭吧,不要压抑自己,你坚强得让人心痛。”
天籁放纵自己靠在他身上,父亲死的那段日子,只有他跟她同样伤心,只有他了解她对父亲的爱戴和依赖。
曲凌风浑身的肌肉都在鼓动叫嚣,凛冽的眼神射向餐厅内相拥的男女,恨不能扭下范志宇的胳膊。
天娇拉着他的手臂道:“凌风,怎么了?”她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欣喜地叫道:“是姐姐和范大哥。”
天娇跑进去,一拍桌子,高叫道:“好啊、你们,被我抓到了。”
“天娇?”天籁急忙离开范志宇的怀抱,“你跑到哪儿去了?我打了几次电话你都不在。”
“先别急着教训我,从实招来,你们在一起多久了?为什么瞒着我?”
“你在说什么?我和志宇不是你想的那样。”天籁着急地解释,然后就感受到一道冰冷的足以冻僵她的目光。
范志宇站起来道:“曲先生,真巧,您也到这里来用餐。”
曲凌风看都不看他,直直地盯着天籁,冷冷地道:“你最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天籁腿发软,她跟志宇根本没什么,就算有什么,也轮不到他用这种捉奸的口气质问她,为什么她会觉得心虚害怕?她挺了挺脊背,强自镇定道:“我没有必要向你解释什么。”
“凌风?“天娇偷偷扯他的衣角,“你怎么了?姐姐跟范大哥认识好久了啊!”
“你闭嘴。”曲凌风甩掉她的手,狠狠瞪着天籁:“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跟我解释。”
“曲先生,”范志宇拦在天额跟前,“请你对我的朋友尊重一点。”
曲凌风看着天籁苍白却倔强的脸庞,咬牙道:“好,你不解释是吗?”他转向范志宇,“我现在可以答复你,你的那个什么狗屁实验,不会得到一毛钱的赞助,包括星期一的记者招待会,也不会有了,识相的话,就立刻发出取消记者招待会的通知,否则后果你自己负责。”
“曲先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曲凌风抓起天娇的手腕道:“走。”
“凌风。”天娇痛得惊喊:“别这样,你抓痛我了。"
“你不走?”他阴狠地看着她,甩开她的手,“那就算了,你以后再也不要找我。”
“不!”天娇急忙抱住他的手臂,“我跟你走,我跟你走,你到哪里我都跟着你。”
“乖孩子。”他摸了一下她的脸颊,笑容邪恶得像魔鬼,“我们走,我带你去一个快乐的地方,让你一辈子都离不开我。”
“天娇。”天籁扑上来,拉住天娇,望着曲凌风:“你要带她去哪里?”
“我没有必要告诉你,不是吗?”
“天桥。”天籁看着她恳求地摇头,“不要去,不要跟他去。”
“姐,”天娇无助地道,“他生气了,我不去,他就真的不会理我了。”
“他会伤害你,他摆明了要伤害你。”
天娇含着泪摇头,“对不起,姐,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她推开天籁的手臂,全心全意地抱着曲凌风的手臂。
曲凌风突然回过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卷磁带,在天籁眼前晃了晃,沉声道:“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她还是你,你来选。”
那是她两天前交给母亲的带子,怎么会落在他手上?天籁惊诧得无法思考。
曲凌风嘴角勾起一抹噬血的冷笑,“是你自己选的,不要怪我把事情做绝。”他拉着天娇,走出餐厅。
范志宇满头雾水,愣愣地道:“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和曲先生怎么认识的?他为什么那么生气?他要带天娇到哪里去?为什么你说他会伤害她?他拿的是什么带子?”
天籁茫茫然地站着、突然大叫一声:“不。”跳起来冲出去。
“天籁。”范志宇想追她,被侍者拦住,“先生,你们还没结账。”
“曲凌风!”天籁拦在他银灰色的BMW跟前,“我不准你带走她。”她挺直胸膛,像一个捍卫疆土的武士,汽车的引擎轰轰作响。曲凌风的脚搭在油门上,红着眼睛盯着天籁。
“不要。”天娇抓紧他的裤管,朝窗外喊:“姐,你快躲开,会撞到你的。”
“天娇,下车,不然你就看着他从我尸体上碾过去。”
“不要。”天娇泪流满面,不断恳求,“求求你们不要,不要……”
曲凌风的脚一毫米一毫米地住下移,汽车像一匹倔强的野马,不停喷着尾气,车身缓缓接近天籁的身躯,眼看就要撞上她。
“不——”随着天娇的惨叫,姐妹俩同时闭上眼睛,车轮急促摩擦地表的声音,轮胎边沿冒出白色的烟气,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橡胶味道。天娇胆怯地睁开眼睛,发现车子停在天籁跟前,保险杠贴着她前胸。突然一下震动,车身开始倒退,退了有五十米,猛然刹住,然后向右冲出去。
呼啸的风中传来天籁绝望的大喊:“曲凌风,我答应你。”
又是一次紧急刹车,曲凌风的手肘撞上方向盘,激起一声尖锐的鸣笛。跑车缓慢地退回天籁身边,车窗摇下来,他一字一句地道:“你再说一遍。”
天籁眼神空洞地望着天娇,软弱无力地道:“我和她,任你选。”
“姐,”天娇声音颤抖,“我会恨你,我真的会恨你。”
天籁瘫软在地,喃喃道:“我宁愿你恨我,也不愿你后悔。”
曲凌风打开车门,将天娇拉出来,将天籁抱进去。天娇在汽车的轰鸣声中嘶喊:“姐,我真的会恨你。”
就这样,我成了他的情妇。他生日那天,根本没办什么宴会,他带着我一起到夏威夷度过。他跟我说,他一直想带着他的女人到夏威夷渡假,冲浪,喝原味椰汁,看草裙舞,然后在海滩上疯狂地做爱。他终于办到了,曲凌风想要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不会放手。
那天晚上,在被他折磨得筋疲力尽之后,我问他:“何时会放我自由?”
他说:“到你完全屈服的时候。”
范志宇的那个实验进行得很顺利,曲凌风第一批投进去的五百万资金使他获得了这项技术的独家代理权,他很快建立了一家废弃物回收利用工厂,一年之内就将最初的投资全部赚回来了。果然是个奸商,他不但没有做赔本买卖,还挖到了一条令所有商家垂涎的财路,顺便得到了一个附属品——我。
在那之后,妹妹不再理我,她在事情发生后的两个月内火速出国,离开了这个伤心地,迄今为止,只跟妈妈联系。她当初不顾一切要获得曲凌风的感情,却毁在自己姐姐手中,要她不恨我,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当初还担心,她会想不开,幸好幸好,就让她出去闯一闯吧,妈妈和我把她保护得太好了。我没有做错,每与曲凌风多相处一天,我就多庆幸一分,还好是我,如果是天娇,伯不但伤痕累累,而且真的会化为飞蛾,灰飞烟灭了。
第五章
我不是飞蛾,我是一只永远也飞不出暴风雨范围的鸟。
恼人的声音还在吵,我想安安静静地睡一觉,难道这也是奢求吗?我好像听到他专制的声音吼着:“醒过来,你给我醒过来,我不许你再睡了。”
去他的不许,我服从得太久了,这一次无论如何不要屈服。我用力关闭耳朵,终于听不到那个讨厌的声音了。
我的头昏昏沉沉的,感觉有一只大手一直握着我的手,温暖的,粗糙的,宽阔的,触感不是很好,但是令我觉得熟悉,觉得安全,仿佛小时候父亲牵着我的那只手。我放心地将自己的手搁在这只手里,多想将我的未来和人生也搁在这只手里。我听到一个年轻的悦耳的声音,有点熟悉,又不是很熟悉,“你真的就坐在这儿到她醒来为止?”
“对。”那个讨厌的声音就在耳边,“我要她醒来第一眼就看到我,我不许她用这种方式逃避我。”
“老大,这样不行的,你没听医生说,她有严重的精神衰弱和忧郁症,你把她逼得太紧了,再这么下去,早晚要逼死她。”
“住嘴。”他发火了,他发火的时候嗓门总是很大,像打雷一样,随后就是暴风雨。
“江涛说得设错,”一个沉稳柔和的声音接着道:“你不能把生意上的那一套用来对女人,女人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霸占的。”
“哟呵!”江涛打了个呼哨,“秦秘书也能说出这么有人性的话?我还以为你和老大一样冷血。”
“我是冷血。”秦昭抱着双肩看他,“但要看对什么人,对你这种人,热心就是浪费。”
“哎?”江涛不干了,“你这话说得不公平,我自认没有得罪过你,为什么你总不给我好脸色?怎么说,我为人也比老大强得多吧?”
素昭扭过脸去,干脆不理他。
“喂。”江涛差点跳起来。这个狂妄的婆娘,跟她上司一样目中无人,不愧是老大的秘书,臭味相投。
“再吵我就把你从窗户扔出去。”曲凌风狠狠瞪他,有效地让他闭嘴。
不公平,不公平,为什么两个人一起吵,挨骂的总是他?
一切又静下来了。
曲凌风拨开天籁颊边粘着的一根头发,用指背轻轻摩娑她苍白得几乎透明的脸颊,低叹道:“为什么你还不醒来?难道你真的那么讨厌面对我?”
秦昭看得直摇头,这个狂妄的男人啊,何曾出现过这么无奈而疲惫的神情?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他总是野心勃勃,斗志昂扬,惟有面对这个女人,他的专制和霸气都变成了愚蠢。一个不懂得怎么爱的男人,遇到了一个不懂得接受爱的女人,唉!不知道谁欠了谁的。
江涛真想拿面镜子放在曲凌风面前,让他看清楚自己的神情,那明明就是一个为爱所苦的男人、可惜他自己到现在还意识不到,而那个直挺挺地躺在那里的笨女人,竟然拒绝去看他狂妄背后所隐藏的深情。唉!要不是真的怕他把他从窗户扔出去,他会去拿镜子的,真的会的。
我拒绝醒来,但终究要醒来,一个小小的重感冒,还不能让我得以逃避这个世界。我在想,为什么我不是出车祸,或者飞机失事,或者得了绝症,那样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走,一了百了了。
我终于还是醒来了。
室内拉着窗帘,我的眼睛很快就适应了柔和的光线,我看清了病房白色的墙壁和天花板,白色的被子和床单,还有散落一地的公文夹和纸张。手提电脑还开着,屏保的三维迷宫看得我头发晕。他躺在沙发上熟睡,高大的身子呈奇怪的姿势窝着,两只脚搭在扶手外面,杰尼亚西装半搭半盖地披在身上,眼看就要掉下来。头发零乱,浓眉锁紧,胡碴乱糟糟地爬满下巴,看起来疲惫又邋遢,像个真正的强盗。我不记得他有这么不修边幅的时候,哪怕只是穿着最普通的衬衫和牛仔裤,也有着西部牛仔的狂野不驯。我坐起来,感到浑身无力,口干舌燥,不知道自己躺了多久。可能是我的动作吵到他,他动了动,喃喃呻吟,突然大喝一声:“天籁。”猛地蹦起来,吓了我一跳。他张着血红的眼睛看我,目光直直的,突然又倒进沙发里,抱着头咒骂了一句:“该死。”然后又看向我,好半天,直勾勾的目光有了焦距,好像才反应过来我醒了。
我想他刚刚可能只是梦魇,因为此刻他脸上浮现我熟悉的怒火和没完没了的气势。他站起身、踉跄了下,又喃喃诅咒几声,低头揉搓酸麻的双腿,等到能够站稳了,就来势汹汹地走向我。
虽然我认为他不至于对一个病人怎么样,但是他的样子今我害怕。我住后靠了靠,抱紧被子,徒劳地希望这样就可以获得安全。
他俯下头来,凶狠的目光射进我的眼底,双手顺着我的肩头慢慢滑到腰身,随后一把拥紧了,让我狠狠撞进他的胸膛。他清冷的呼吸吹着我耳际,恶狠狠地道:“你真大胆,一个小小的感冒就敢给我昏迷两天。”
他湿热的唇贴上我的耳后,辗转吻着。
天!不要!我奋力挣扎,我不要刚刚在病床上醒过来就承受他的情欲。这样令我觉得自己是一把低级的机械的发泄工具。
“别动。”他快把我的腰勒断了,嘴唇一寸一寸地印过我颈后,粗重地喘息道:“你这个不听话的女人,我不许你昏倒你竟然敢给我昏倒,我命令你醒来你竟然敢不给我醒来,你竟然敢躺在这张该死的床上给我睡了两天,我那么大声地叫你你竟然敢不回答我。”他说一句,就在我的皮肤上吮下一个重重的吻痕,到他说完,我耳后已经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
他连这个都要怪我:究竟是怎样一个蛮不讲理的人啊!
他终于放过我那片惨不忍睹的肌肤,然后狠狠吻上我的唇,抱着我一起躺下,不容拒绝地侵占半张病床,将我整个困在他怀抱里。吻够了,将头埋在我胸前,找个了最舒服的姿势躺着,命令道:“别乱动,我要睡觉,秦昭来了让她把地上的文件整理好,江涛来了就直接叫他滚出去。”
他连听我“嗯”一声的耐性都没有,就睡着了。
我,一个在床上躺了两天的,虚弱可怜的一口水都没有喝的病人,此刻必须乖乖地做他的抱枕,顺便做他的答录机。
秦昭和江涛果然来了,秦昭只是默默地看我们一眼,然后自动自发地收拾文件。江涛看着曲凌风香甜的睡容,张大嘴巴,刚想开口,就听到我低哑的声音:“他说,你来了就叫你直接滚出去。”
“呃——”江涛的声音哽在嗓子里,剧烈咳嗽了几声。秦昭破天荒地笑了,而且是乱没气质的那一种,最后将所有的文件夹塞在他手中,边笑边道:“还不滚,等什么?等总裁醒来直接从窗户下去?”
江涛喃喃抱怨着跟在秦昭身后出去了,像一条犯了错误挨主人骂的小狗。不知道为什么,我却觉得这画面特别和谐,好像秦昭和江涛在一起,比和曲凌风在一起多了些人性的情绪。
他一睡就是四个钟头,等他醒来,我已经躺得四肢麻木,连路都不会走了,于是他又“该死该死”地诅咒着一路抱着我出院。
得重感冒昏迷住院,我可能是有史以来第一人。医生说,昏迷是因为严重的神经衰弱和忧郁症。
神经衰弱,我以前就有的毛病。忧郁症?我虽然觉得自己每时每刻都快受不了曲凌风了,但也不至于得忧郁症吧,不就是失眠、沉默、忧伤、疲惫、食欲不振、喜欢发呆吗?有严重到忧郁症的地步了吗?但显然,曲凌风将医生的话当成一回事了,还特地带我到据说国内最有名的心理医生那里去治疗。那个医生若有其事地问了些无聊问题,然后列出一堆无聊注意事项。
当天晚饭过后。曲凌风居然拉着我一起看八点档的超级无聊电视连续剧。我盯着电视上哭哭笑笑吵吵闹闹的画面,思绪游离了,想到那个不时惊扰我的梦。他在旁边说了些什么,我无意识地应着。
他突然扳过我的脸,对上他喷火的眼睛,“你竟然又给我跑神了,说,刚刚想什么了?”
“没什么,工作上的一点小事。”
“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不准想工作。”他把我的脸扳回来,对着屏幕,“看电视。”
我无声地低叹,努力集中精神将画面上那两个人的轮廓记住。一会儿,他突然不耐烦地问:“有意思吗?”
“还好。”我不知道他问这句话的用意何在,只好敷衍一下。
“那你慢慢看吧。”他起身离开。
我整个蜷进沙发里,手指无意识地按着遥控器,画面一幅幅地转动,却没有任何一台能引起我的兴趣。我将遥控器丢在地毯上,震动中不知道碰了什么按钮,画面一闪,居然转到了文艺台,正在播放历届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录制花絮。我坐直身子,听着花絮片断,心中设想,如果我有一天也能坐在金色大厅里现场聆听这场世界顶级的音乐会该有多好?听到总指挥在台上用汉语面向世界人民说一声“新年好”的时候,我想我会流泪。可惜,那还是半年以后的事情,而且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拿到门票,那个时候,正在过年,一个人离开家到维也纳去,恐怕也不太好。至少母亲一定不会答应。
节目已经结束了,我还在盯着片尾的字幕发楞。一杯牛奶挡住我的视线,他站在我面前,看着杯子,道:“喝了它,有助于你的睡眠。”
我皱眉接过。喝了一小口,那种浓郁的膻味令我想吐。我将杯子放在一边,他不悦地道:“喝光它。”
我用力摇头,捏着鼻子,终于忍不住跑到厕所把刚刚咽下的一小口吐了出来。
他扶起我,递给我一杯水,皱眉道:“怎么你对牛奶的味道这么敏感?”
我暗想:何止牛奶?牛肉,羊肉,羊奶,凡是有膻味的东西我都敏感,只是他从不注意罢了。
“算了,不要喝了。”他将牛奶倒掉,难得地没有强迫我做我不喜欢的事。
搂着我回到客厅,他问:“还看电视吗?”
我摇头,很奇怪他今晚的异常,曲凌风什么时候用过询问的语气跟我说话?
“想睡了?”
我再摇头。
“那你想干什么!”他的口气不耐烦了。
我心里抱着一丝小小的希望道:“我想到音乐室。”我现在觉得有灵感,或许能写出点什么来。
“不准。”看,不到一分钟,露出本来面目了。“你该睡觉了。”
也许是他的口气不够霸道,也许是他今晚出奇的好脾气鼓励了我,我竟然听到自己在反驳:“可是,我现在根本睡不着。”
“睡不着?”他挑起半边眉毛,“那我们就做点别的。”
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他抛到大床上。他压上我,有一下没一下地吻我,在吻和吻的空隙间道:“我会让你累得睡上三天三夜。”
我没有睡上三天三夜,但的确在他放过我的下一秒钟就进入梦乡。
我又梦到自己变成了一只鸟,无奈地跟在暴君身边,他命令我:“唱歌。”我就放开歌喉,但是歌声虽美,却掩饰不住我的哀伤。
暴君狂怒地砸烂了触手所及的一切东西,愤怒地大吼:“你要怎么样才会快乐?怎么样才会心甘情愿地为我唱歌?”
我泪眼朦胧地望着他,哀哀祈求:“放我自由。”
“不可能!你一辈子也休想我会放你自由。”
“不可能!你一辈子也休想我会放你自由。你一辈子也休想我会放你自由……”暴君的狂吼一直在我耳边回荡。我猛然惊醒,忽地坐起,太阳已经略偏向阳,床头的闹钟指向十点,身边的枕窝已经没有温度,他一定去上班了。
我穿着睡衣下楼,小芳从厨房跑出来道:“小姐,你醒了,要吃什么,我给你弄。”
“不了,我还不饿。”
“不行。”小芳用力摇头,“先生走的时候特别吩咐要看着你吃饭,晚上回来他要查问我的。”
我闭上眼睛,熬过心头的无力感,怎么我现在连不吃饭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我差不多十二点才出门,一头扎进工作室,立刻遗忘了周遭的一切。
“天籁姐,天籁姐?天籁姐!”小康一声大喊,惊得我差点跳起来。
“干什么?”我没好气地,“没见我在创作?”通常情况下,我工作入神的时候小康不敢惹我。
“见了。”她委屈地噘嘴,“可是你们家暴君在线上,比起他,我宁愿惹你。”
小康习惯在我面前称曲凌风为“你们家暴君”,工作室就我们两个人,小康负责理顺我的作品,灌制磁带,与母亲的经纪人接洽。她是母亲介绍的,很可靠。
曲凌风?他为什么不打手机?我一面翻着手机,一面吩咐:“接过来。”
糟,没电了!难怪他打到工作室。少不了一顿骂。
果然。我刚“喂”了一声,那边就大吼大叫起来:“搞什么鬼?为什么不开机?”
“没电了。”我心虚地回答。
“昨天干什么了?怎么不充电?”
昨天,他应该比我更清楚做什么了,先是看电视,然后就……他哪里给我时间检查手机有没有电的问题。
他好像也想起来了,缓和了口气道:“为什么还不回去?”
“回去?现在几点?”
“六点了,又忘了时间。”
才六点!他脑子出毛病了?六点不回去算晚?他没应酬的时候通常九点以前都不会下班的。
“等着,我去接你。”他切断电话,不给我反对的机会。我只好收拾东西,乖乖等他,免得他来了之后,又强行打断我,弄得两个人都不高兴。
上了车,他道:“医生给你拟了一个食谱,我交给小芳了,今后每天晚上七点都要准时回家吃饭。”
“没必要这么……”我的后半句又在他竖起的眉毛中夭折了。我叹了口气,轻轻地“嗯”了一声。他的眉心没有舒展,不知道还不满意什么。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月他需索无度,几乎每夜都要将我折磨得浑身无力,倒头就睡。而且通常都会在晚上六点左右打电话命令我回去,如果他没什么应酬,会回去陪我吃饭。这几天我处在非常时期,他就陪我听听音乐,然后抱着我入睡。
梦魇又一次侵入,我站在金碧辉煌的殿堂上,不停地唱着,唱着,唱着,直到声音沙哑。
“够了。”暴君一声大喝,冲过来将我捏在掌心,激动地大喊:“你唱的是什么鬼东西?为什么你不停地流眼泪,为什么你的羽毛不再鲜艳,为什么你的歌声不再甜美,为什么你看上去就像快死掉了?”
“大王。”我的声音虚弱嘶哑,“放我自由,放我自由。”
“不,休想。”暴君的声音震落了屋檐的琉璃瓦,“要我放你,除非我死。”
“喝!”我惊醒,弹坐起来,一身的冷汗。
“除非我死”,他的声音那样坚定,神情那样决绝,令我回想起来还全身发抖。
身边的床位是空的,我扭开台灯,时针指向凌晨两点,这个时候他去了哪里?
我下楼为自己倒杯水,发现书房的灯还亮着,门没有关,我悄悄地走过去,看见他坐在电脑前面认真地工作。我就奇怪,他怎么可能每天六点就下班了,难道他的公司要倒了吗?原来他都是半夜起来工作。可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是为了每天陪我吃饭?只是为了每天接我下班?
他那么专注,以至于没有发现我的存在。
我站了好久,最后默默地回到卧室,关了灯躺回床上,却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他喜欢怎么样是他的事情,我为什么要为了他的怪异辗转反侧?久违的失眠又回来了,我突然发现,我竟有一个月没有犯过失眠,一个月没有做过噩梦,一个月没有食欲不振,一个月没有无缘无故地发呆了。我张大眼睛瞪着窗外黑漆漆的夜色,胃部一阵酸涩地收缩,好像有什么东西无声无息地扎了进去,在我来得及挑出它之前、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睁着眼一直到天亮,听到卧室的门开了。我背对着门口,闭上眼睛装睡,听到他轻手轻脚地进来,换上干净衣服,又出去了。我爬起来,透过门缝看到他从书房中拿出公事包和手提电脑,下楼时对小芳说:“九点钟叫小姐起来吃饭。”
“哦。先生,你不吃了吗?”
“来不及了,我有个晨会要开。”
汽车引擎的声音在清晨的庭院中渐渐远去,我冲到窗户边上,捕捉到那辆灰色BMW的背影。无来由地,我想起一年前的某一天,我拦在这辆车前,满心绝望地任他将我塞进车里。时光匆匆,竟然已经一年了,回首三百多个日子,我竟不能相信在他身边安全地过了一年。他没有愤怒地掐死我,我也没有忧郁到死去。
人,有时候真是奇怪的东西。我打开窗户,任初秋清爽的风吹干我脸上莫名其妙的泪痕。
晚上六时,他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告诉他我在回去的路上。
我将碗里的饭乖乖吃光,洗完澡自动坐到沙发上看电视,遥控器握在手里不停地转台,虽然无聊得很,还是装作可以看得下去的样子。他站在我身后看了一会儿,进书房工作去了。我舒了口气,突然间被他紧迫盯人地关心,感觉真不习惯。快十一点,我听到书房有动静,急忙关掉电视,站起身来。在瞥见他的身影时抢先道:“你忙你的,我要先睡了。”
他惊讶地看我,半晌道:“我也正要睡。”
“哦。”我率先爬上床,将自己密密地包裹在被单里。他从后面揽紧我,在我颈后吹气。我不动,只是夸张地打了个呵欠。
他贴在我耳边问:“累了?”
“有一点,想睡。”
他翻过我的身子,给了我一个轻柔缠绵的吻,然后大手盖在我的眼睑上,松了口气道:“睡吧。”
我努力平稳呼吸,让大脑处于空白,不久就迷迷糊糊地陷入半睡半醒状态。床铺轻微晃动,他起来,弯身看了我一会儿,确定我没有被吵醒,又走进书房工作。我张开眼睛,默默地看着窗外朦胧的月光,一夜无眠,他也一夜没有离开书房。
渐渐地,吃饭、洗澡、看电视、睡觉,成为我每晚的活动定式,他也恢复了以往的工作时间,不再每天提醒我回家,不再每天陪我吃晚饭。很多时候他应酬回来,我躺在床上装作熟睡。他也不吵我,轻手轻脚地躺在旁边,不似以前,他有兴致的时候,就一定要将我吻醒,缠闹不清。
他最近可能在忙什么大工程,早出晚归,他回来的时候我已睡下,他出门的时候我还没起来。到今晚,连续四天我没有跟他说过话。大概深夜一点,我听到汽车引擎的熄火声,像往常一样,我面朝里装睡。身边的床位下陷,我的背不可避免地碰到他,他的手掌轻轻地抚上我的肩头,灼热的呼吸吹在我耳边,我闻到一股淡淡的酒味,想必他今晚喝了不少。他的手指探进被单,沿身侧曲线一路下滑,罩上我的小腹,同时滚烫的唇含住我的耳垂。我猛地一颤,无法装作无动于衷,只好假意翻了个身,避过他的舔吻,将头理在他胸前,口中喃喃道:“好痒。”声音模糊似梦呓。
他的身子僵直,一动不动,好像怕吵醒我,良久,才放松下来,吻了吻我的头顶,轻叹一声,抱紧我睡了。那声轻叹一直在我耳边回荡,充斥着说不出的怅然若失。他怅然若失些什么?因为没有理由吼我管我了吗?因为不能满足他的生理需求吗?我这么做的动机又是什么?我也搞不清,是为了给他少添麻烦,还是为了给我自己少找麻烦?也许两者都有吧。
很多事情我不愿意去深想,很多感觉我不愿意去弄清,是鸟,就总有飞走的一天,天性使然,人力不可违。
一早,他出门前吩咐:“今天不要去工作室,我十点在胡医生那里等你,他给你安排了复诊。”
“哦。其实我自己去就可以了。我记得那个胡医生的样子。”
“我说等你就等你,你敢迟到一分钟给我看。”
我淡谈地看他一眼,默默地点头。
他抬起我的下巴,沉声道:“跟我说你一定会准时到。”
我像一只鹦鹉机械地重复:“我一定会准时到。”
他认真看了我良久,疑惑地挑起眉,“你最近出奇听话,告诉我为什么。”
“没什么,”我迎着他的目光,“可能是习惯了顺从,也可能,你最近没有特意刁难我。”我知道如果转开脸,事情就复杂了。
他放开我,抱着肩道:“这是个好习惯。不过,”他俯低身子,“离我放你自由的日子还远呢,你最好不要打什么别的主意。”
我起身走进洗漱室,平静地道:“在你面前,我能打什么别的主意?”
“那最好。”
我听到他开门出去的声音,望着镜子里那个苍白惊慌的女人,无声地自问:“我在打什么主意?难道潜意识里,我在等他实现当初的尽诺,到我完全屈服的时候就放我自由?是吗?我是这样想的吗?”
我将整张脸扎到冰冷的水里,试图冰镇混乱的思绪,抬起头来,镜子里的女人头发零乱,满脸是水,眼神中全是茫然无助。
第六章
胡医生拿着测验报告、困惑地道:“你真的每天按我的食谱进食,定时上床睡觉?”
“是。”我心虚地回答,虽然大多数时候还是睡不着,还是做那个梦。
“没道理啊?”他整个脸皱成一团。
“怎么?”曲凌风问,“效果不好吗,”
“岂止不好,她的心理承受能力又下降了,严重的是,身体机能也在持续下降。这样下去,很难说会有什么后果。”
“什么意思?”曲凌风一拍桌子站起来,“别人说你是全国最好的心理医生我才找你,要是治不好她,我保证你以后不能在医学界混了。”
“曲先生,”胡医生不慌不忙地坐下,“信不过我就不要找我,找我就要信得过我,治不好她,不用你说,我自己也收拾包袱回老家种田去。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位小姐不肯跟我合作,别说是医生,就是神仙也救不了没有生存意志的人。”
“你说什么鬼话?”曲凌风拳头一伸就要揍人。
“别,”我急忙拉住他,一直摇头,“别动手。”
“走,”他气冲冲地拉起我,“咱们到别家去看。”
胡医生在后面喊:“我看你还是跟她好好谈谈,否则找多少医生也无济于事。”
他铁青着脸,将我的手握得死紧,走出胡医生办公室的时候,一脚踢飞了门口的垃圾桶,砸碎了走廊尽头的玻璃。天!距离至少有二十米,幸好这脚不是踢在我身上。
他粗鲁地将我甩进车里,脚下一踩油门,车子“噌”的窜了出去,速度表盘的指针持续上转,不到二十秒已经超过一百二。车窗外的景物飞速倒退,我根本什么都看不清,身体处在超速状态,惟一残存的反应就是颤抖着双手系好安全带。
他突然转头朝我阴沉一笑,冷声道:“系安全带干什么?你不是想死吗?我成全你,有我这么优秀的男人陪你做同命鸳鸯,即使到了黄泉路上也不会寂寞,你说你是不是该感激我?”
我抖着嗓子道:“拜托你看路。”
“看路有什么意思?还是看你好,看了你一年,还是没看够,我们死在一起,将来一起投胎,下辈子我还是能看你。”
“车,啊——”我一声尖叫,车身与一辆重型卡车险险擦过,我好像看到了卡车司机扭曲的面孔。
他居然呵呵笑出声来,油门一踩到底,连闯两个红灯,交警的摩托被他远远甩在身后。
“曲凌风,”我高叫,“你疯了!”
“我很清醒。”他转动方向盘,“我知道前面就是高速公路的入口,上了那里车速就可以达到两百以上,会更刺激。”说话的同时,车子已经上了高速公路。
我两眼直直地盯着速度表盘,看那指针掠过一百八,还在转。我的精神高度紧张,仿佛下一秒就要崩溃了。
“曲凌风,”我发出比鸭子叫还难听的声音,“拜托你,停下来。”
“你怕了?”他冷哼,“你不是想死?”
“我从来没说过我想死。”我声嘶力竭地喊,“那个该死的医生胡说八道。”
“真的?”他认真地看我,脚下居然还在加油。
“真的真的真的。”我的头点得快从脖子上掉下来。
“那好,为了增加可信度,亲我一下。”
“你停下来,亲几下都行。”
“又不乖了,叫我怎能相信你!”他的脚又催了一记油门,车子的速度更快。
我浑身颤抖着凑向他,在他侧脸印上一吻,用我生平最卑微的声音问:“可以了吗?”
尖锐的刹车声响彻天际,车子在公路中间滑行长长的一段距离才靠边停下,安全带几乎勒出我胸腔内全部空气。我还没来得及吸气,他的唇就朝我铺天盖地压下来!我贪婪地吸吮他渡给我的救命氧气,瘫软地任他疯狂蹂躏。这一吻好像要将我的灵魂从口中吸出,直到我再次因缺氧而窒息,他才稍稍撤离,贴着我的唇一手一句道:“你记着,就算你死,也逃不开我。”
我混乱地点着头。
“还有,别再让我听到你说脏话。”
我再点头,现在无论他说什么我都点头,我的脑子已经完全不能运作,眼前忽明忽暗。
凉凉的风吹在脸上。他温暖的怀抱圈着我,无数的细吻落上我的鬃发,额头,眼睑,耳边。熟悉的气息,熟悉的嘴唇,熟悉的怀抱,熟悉的吻,拥着我的是我一辈子忘不了也逃不开的男人。
我眨动睫毛,却不愿睁开眼睛,我的身子还在因刚才的历险而颤抖,我的心脏还在因他明狠决绝的话语而剧烈收缩。
他把我牢牢圈在怀里,轻轻摇动,像哄着不肯人睡的婴儿,声音也变得很轻很轻:“天籁,除了放你自由,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我稍稍偏转头,避开他呼出的热气,他可明白,除了自由,我什么都不要。
他定住我的头,下颌抵着我的发,喃喃重复:“不要惹我生气,我不生气,就不会伤害你。”
这可能是有史以来他说过的最软弱的话了。
我慢慢张开眼睛,他抱着我坐在路边,面对路基下面的深谷,只需轻轻一滚,我们就会跌落谷底,从此以后再没有烦恼和纠缠。他没有看我,目光向着远方,不知道是不是和我打着同样的主意。很奇怪,我的头脑中似乎时时刻刻都会想到死,但是真当死亡的威胁来临,我居然惊恐,软弱,毫无骨气地向他投降;而他,对于生命和未来充满斗志,对于人事物充满野蛮的掠夺欲,面对死亡时竟然那样淡然潇洒,冷静自持。
我和他,究竟谁想死,谁怕死?
他一直抱着我,摇着我,任凉爽的秋风吹着我们,仿佛要这样坐一辈子,直到地老天荒,海枯石烂。我可笑地想:别人会不会以为我们是一对即将殉情的情侣?
警车来了,年长的交警看着彻底报废的轮胎,不停摇头惋惜,“有钱也不是这么糟踏法,BMW啊!”
他面无表情地将我抱进警车,掏出驾照和名片,冷冷道:“罚单送到我公司去,找人来拖车,现在先送我们回家。”
年轻的交警愤然道:“你把我们当开计程车的?有钱了不起啊?”
年老的交警拉着他道:“别多嘴,他就是有钱了不起的那个,开车去。”
狂妄的人永远都狂妄,我何其不幸被这个狂人霸占,除了服从、还能怎么办?
二十四小时以后,我坐到同一间办公室的同一张椅子上。
胡医生似笑非笑地对曲凌风道:“你跟她沟通好了?”
曲凌风脸色不善地点头。
“那么,曲先生,我要开始了,请你回避。”
他瞪了胡医生一眼,蹲到我身前,握紧我双手,深深切切地看着我:“答应我,你会全力跟医生配合。”
我叹息道:“好。”
他站起身,走到门口时不放心地再看我一眼。
等他关上门,胡医生绕出办公桌,面对我坐到桌子上,打了个指响道:“好吧,我们开始,先来谈谈刚刚走出门的那个鸭霸男人,我猜,他既不是你丈夫也不是你男朋友。”
“鸭霸男人”?胡医生的用词很贴切,我因这个称呼而微笑。
“哇!”他夸张地怪叫,“我有点明白那个男人为什么这么迷恋你了,你笑起来真的可以用‘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来形容。”
我对他的好感增加一些,“你都是这么称赞你的病人吗?”
“No、No、No,对于那些有自恋倾向的病人,我通常告诉他们:‘我奶奶都比你漂亮’。”
我又被他逗笑了,“你真幽默。”
“我猜那个鸭霸男人一定不懂得什么叫幽默。”他的话题又绕回曲凌风身上。
我沉默。
“看来你真的不愿意提起他,但是佟小姐,你必须明白,如果要治好你,他是关键。你听过‘心病还需心药医’吧,他是你的心病,也是你的心药。”
我苦笑,“心理医生的直觉都这么敏锐吗?”
“当然,否则怎么有资格做心理医生?一定拿不到执照。现在,愿意说了吗?”
“对病人不是要循循善诱?”
“不错,不过对于你这种症状轻微的病人,我通常采用直切主题,既省时间,效果又好。”
“症状轻微?你昨天不是说我很严重?”
他笑了,“不这样说,他怎么会紧张你?我在给他一个表现的机会。”
“去你的表现机会,”我生气了,“你知不知道你一句话差点害死我。”
“没那么严重吧?”他从桌子上跳下来,显然被我的怒气惊到了。
“他把我塞进跑车,飙到时速二百,你说有没有这么严重?”
“老天,”他一拍额头,“该看心理医生的是他,没见过这么笨的男人,有这么表达爱意的吗?”
“你说什么?”我打住他的话头。
“什么什么?”
“你说他表达什么?”我再问一次。
“表达爱意,”他肯定地重复,“他爱你。”
“你又在卖弄你的幽默感了吗?”
“小姐,”他抱拢双肩,“不要侮辱一个心理医生的专业眼光,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他爱你。”
我坐回椅子,摇头道:“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他一拍手道:“找到症结所在了。是什么让你不相信他爱你?”
“我没有任何理由相信。”
他聚拢眉心,摸着下巴。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缓慢而肯定地道:“你们最初的相遇不愉快。”
我沉默。
“我猜,你没有跟任何人谈过他爱不爱你的问题。”
我继续沉默。
“那么我问你,你爱他吗?”
我用力摇头。
“佟小姐,请抬起头来看着我。”
我依言抬头,他有一双明亮清澈的眼睛,温和害智,仿佛可以看穿人的心灵。不像曲凌风的眼睛,深沉阴桀凶狠。
“现在,看着我的眼睛回答我,你有一点点爱他吗?”
我迟疑了下,还是摇头。
他叹口气道:“好吧,我们今天先到这里,我让护士给你排一个时间表,以后你就是我的固定病人,下次来的时候,希望听听你和他第一次相遇的故事。不过我建议你,最好找几个你们俩都认识的人,问问他们,他是不是爱你。还有,试着从好的角度理解他的行为,不要形成下意识抗拒心理,我保证你会觉得日子不再那么难过。”
我一言不发地站起来。
“嗨,小姐,”他又笑开了,“你总该跟你的医生说声‘谢谢’或者‘再见’吧。”
我难得幽默地道:“我付给你钱,不是吗?”
“哦。”他抚着胸口,“真现实。那么美女,当我拜托你,不要哭丧着脸出去,不然那个鸭霸男人这次会把医院大门砸了。”
我微笑了,心想:做这个人的女朋友,一定很幸福。
我刚开门,曲凌风就迎上来,关切地问:“怎么样?”
胡医生在室内喊道:“曲先生,心理治疗可不是外科手术,没这么快的。”
曲凌风狠狠甩上他的门,拉着我道:“走吧。看起来像个无赖,不知道怎么那么有名气。”
我突然道:“很好,治疗得很好。”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说,是为了替胡医生辩护,还是为了要他安心?
刚刚上车,他的手机就响了、他接起道:“我知道,很快就到,你先帮我顶一下。”
我问:“你很忙吗?我可以坐计程车。”
他甩掉电活,不耐烦地道:“坐好。”
车速飙到一百,他神色凝重,但是不像在生气,我好像也没有惹到他。到了别墅门口,他让我自己下车,迅速掉头,飞驰而去。
我想到胡医生的话——
“试着从好的角度理解他的行为。”
他不让我坐计程车,是担心我的安全吗?
夜已深,我像往常一样在十一点上床,注意窗外的动静,随时准备装睡。不同的是,今晚睡不着,不是因为怕做那个噩梦,而是在想胡医生的话。
他爱我?真的吗?曲凌风真的爱我?他怎么会爱我?他怎么会对一个他爱的人做出那么多恶劣的事情?
很多时候,我甚至不敢回忆从宴会到餐厅那段时间所发生的事,那就像我的噩梦,无休止的梦魇,无休止的猜测,无休止的折磨,不知道哪一天是终结。我试着回忆跟他在一起之后的情形:他一直很霸道,不给我自由喘息的时间,也不很在意我的感受,他要的只是我时时刻刻的注目,甚至我每分每秒的思维。为什么?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占有欲到达疯狂的程度代表什么?
我想到他出外洽公回来那次,只因为我忘记等他,他就气愤地把我扔进浴缸,然后又小心翼翼地对待我的腕伤,甚至在激情的时候也没有忽略,既然这样,为什么在抛我进浴缸的时候没有想过会造成伤害?然后是在新城,他根本不顾我的意愿,强迫我跟他去开滑翔翼,直到我昏倒,他又紧张得要命,在我床边守了两天,到我醒来才放心地睡去,既然这样,为什么在酒店的时候他没有注意到我不舒服?医生说要我按时吃饭,他就强行打断我的工作陪我吃饭;说我神经衰弱需要睡眠,他就用性爱折磨得我无暇失眠;说我没有生存意志,他就用陪我做亡命鸳鸯来威胁我找回求生意志。
这个男人啊!颠三倒四地做这些都代表什么?他的爱吗?可笑!如果这就是爱,那么世界上被爱的人岂不是都像我一样悲惨?
没有尊严,没有空间,没有自我。
我混乱地想着,竟然没注意到他回来了,等他推开门,想装睡已经来不及了。我起身,装出沙哑的嗓音道:“我渴了,到楼下喝点水。”
他点头,扯掉领带和西装外套,一头扎进床铺,显得无比疲惫。
我回来时,他还保持刚才的姿势,好像睡着了。公事包丢在脚下,手提电脑也随意扔在沙发上,他很重视他的电脑,每次回来都先到书房放好,他说过,那里面的东西等于他整个公司。发生了什么事?他在工作上遇到挫折了吗?我一向不关心他,他也从没有这么反常过。
我走到床铺里侧,小心地爬上床,靠边躺下,他占据了大部分面积,我想不碰他,就只好委屈自己不动,否则一翻身就会掉下去。
躺了一会儿,他突然闷闷地开口:“天籁,你睡了吗?”
我听到他郁闷的声音,竞有些不忍,不由自主地道:“还没。”
“给我唱首歌吧。”他的语气不是请求,也不是命令,而是带着说不出的渴望。
我轻轻地问:“唱什么?”
“什么都好,只要是你唱的就好。”
我想了想,开始低声哼唱:“圆圆的,圆圆的,月亮的脸。扁扁的,扁扁的,岁月的书签。甜甜的,甜甜的,你的笑颜,是不是到了分手的时间……”我感觉他猛地一震,却没有打断我。“……你看,你看,月亮的脸偷偷地在改变,月亮的脸偷偷地在改变。”
当我第二遍唱到“是不是到了分手的时间”时、他突然大手一伸将我拉进怀里,极尽缠绵地吻我,伸手解我睡衣的扣子。
我对上他的眼睛,那里面有失败的沮丧,有失去的恐慌,也有炽热的火焰。我很想问他,到底发生什么事,但终究没有问出门,只是默默地将十指插入他发中,承受他和缓而沉痛的欢爱。
第一次,我觉得他在我身上寻求的不是情欲。而是慰藉。
这一次,我是和风细雨,他是渴求甘露的草地,雨丝绵绵地洒在草地上,滋润,抚慰,温柔得像母亲的手,草地贪婪地汲取甘露,伸展枯黄的叶片,散发盈盈的绿。我现在才知道,原来做爱也可以这样温柔。
激情过后,他枕在我胸前,十指与我交握,不动也不说话。我知道一定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他不主动告诉我,我就不知道怎么问。我与他,从来都是他掌控主动权。好久好久,他挪动头部,枕回枕头上,眼眸又呈现略微的深蓝,松开手抚顺我汗湿的发,吻了吻我的额角道:“睡吧。”我定定地看着他,欲言又止。
他将我圈进怀抱,维持一贯的姿势,在我耳边轻声道:“没事,一点小麻烦,已经没事了。”
我心中一颤,更往他怀中靠去。难得,他竟然可以看出我要问什么。
如果损失十亿算一点小麻烦,我真不知道什么才算大麻烦。我几乎不看商业报道,有关什么商业金童财经巨子的花边新闻都是小康在我耳边一遏又一遍地唠叨才记住的。所以当胡医生拿着财经版的报纸让我看时,我很疑惑。
“头版头条,三天内最轰动的商业新闻,不看可惜了。”
这是我第三次到他这里来治疗,上次只是说了一下与曲凌风十三年前的那次相遇,当时他只淡淡地说了一句:“你们的关系是挺敏感的。”
他是医生,这么做自然有他的道理,所以我看了,震惊了。
头版头条的大字:协议桌上的“不败将军”自毁信誉。说的是“风”集团与美国IDK公司的合作计划因为曲凌风在签约当天迟到一个小时而宣告失败,一向以注重时间观念著称的美国人认为,一个不守时的领导者,不会是一个好的合作对象。这项众所瞩目的合作计划已经协商了近半年,“风”集团在月内曾出台三项计划以促成合作协议的签订。
这次签约失败,打破了曲凌风协议桌上“不败将军”的名号,据保守估计,“风”集团损失至少十亿元。下面是对股市的影响,及其他一些相关业内人士对此事的看法,还有有关“风”集团股票前景的预测。我看不懂,也无心再看,目光只停留在“曲凌风在签约当天迟到一个小时”几个字上面。
胡医生凉凉地道:“如果我没记错,那天上午他一直坐在这扇门外等你。”
我放下报纸,双手按住太阳穴,“你想说什么?”
“我想我没必要说什么了。”
“这就是今天的治疗内容吗?”
“不,”胡医生坐回办公椅上,“按原来的进度,该跟我说说你们十二年后再次相遇的情形。”
我背靠沙发,陷入回忆,一直说到他扬言晚上要去天娇房间。
胡医生目光灼灼地盯着我,笑道:“佟小姐,你是个很特别的女人,特别到让人看上一眼就会爱上。”
我浅浅地笑道:“你的幽默感又发作了?”
他摇了摇手指,“我说真的,如果我不是你的心理医生,恐怕已经爱上你了。”
“不管你是不是开玩笑,我都该为这句恭维而谢你。”
他眨眨眼,“不客气。”随后站起身道:“送你一句话:男人第一眼就爱上一个女人,往往会表现为强烈的占有欲,尤其是不相信爱情的男人。有机会你可以问问曲凌风相不相信一见钟情。我想,他可能会认为那是狗屁。”
我相信他会这么回答,我眼前甚至浮现出他说“狗屁”这两个字时的轻蔑表情。
回来的路上,我始终无法平静,难怪他那天晚上那么疲惫沮丧。我不知道“不败将军”的称号有几分真实性,但是我知道,他很成功,很有钱,很出名,这种失误必将对他的前途产生不良影响。仅仅为了送我回家而失去了这么大的合作计划,值得吗?曲凌风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我的思绪如此混乱,以至于差点发生车祸。
曲凌风回来,恰巧发现小芳在给我上药。他三步并作两步冲上来,抓着我的手肘问:“怎么弄的?”
我若无其事地道:“一点小意外。”
“该死的我问你是怎么弄的?”
我无奈地道:“我的错,开车不小心,擦到路边的绿岛。”
他接手小芳的事,恶声恶气地指责:“你的魂儿又飘到哪儿去了?我不过才一次没陪你过去,你就见鬼的给我发生车祸,明天起不准你再自己开车,我叫江涛给你找个司机。”
不是吧?只是一点小小的擦伤,就严重到剥夺我开车的权利。
“只是意外,我保证以后不会了。”
“不行。”他一口决断,不给我商量的余地。
我深深吸气,想着胡医生的话,试着从好的角度理解他的行为。我试过了,也明白他是担心我的安危。可是,他该死的就不能听一次我的意见吗?我见鬼的不是玻璃娃娃,知道怎样保护自己,他不能用他的意志帮我决定所有事情。
我发现自己很容易就染上他的口头禅,“该死”,“见鬼”,原来真的很好用。
我放下衣袖,抓起皮包就走。
“你到哪儿去?”他在后面喊。
“工作室。”
“不准去!”他上来拉我。
我扬了下腕表,“五点。我应该还有两小时工作的权利。你说明天开始不准我开车,那么我今天开,你也要管吗?”
“Shit!”他吐出最不文雅的诅咒词,“那个天杀的胡文举究竟教了你些什么,让你有勇气明目张胆地反抗我?”
“他什么也没教我,只是给我看了这个。”我从皮包里掏出那张报纸。
他甚至没看内容,脸就变了,眼中迅速掠过难堪和狼狈,一把抢过去撕个粉碎,在碎片上狠狠跺了几脚,冲上楼,我听见一声震耳欲聋的摔门声,随后是一连串东西碎裂的声音。
我平静地吩咐小芳:“把客厅收拾干净。”
“哦。”
我站在书房外,等里面没有声音了,才象征性地叩了两下门,推开进去。
仿佛暴风雨过境,满目疮痍,遍地狼藉,凡是触手所及的东西都难逃于难,幸好手提电脑刚刚在帮我上药时放在楼下。一些书和文件是摔不坏,只可惜了那套六千多块的茶具和门口的两只古董花瓶。
他站在窗边,背对门口,全身肌肉紧绷,头发根根直立,肩膀还在不停起伏。我小心地避过地上的碎瓷片,来到他身后,用手指轻轻碰了他肩头一下。他反射地挥臂,在拳头离我的脸颊只有一厘米时硬生生停住,缓缓放了下来,怒喝道:“出去!”
我左手抚着胸口,长出一口气,如果刚才那拳打中,我此刻绝对已经在书房外头了。明知道这时候不该惹他,我还上来干什么?现在该问我脑子里在想什么,而不是曲凌风脑子里在想什么。事实上我什么也没想,就像一种本能,我还来不及想就已经上来了。
我再次尝试将手放在他肩头,他没有闪避,也没有反射。我的嘴像有自主意识般地发出声音:“我记得你那天晚上跟我说没事了,一点小麻烦。”
他烦躁地耙耙头发:“本来就是一点小麻烦,一件合作案还动摇不了‘风’集团的根基。”
“那你为什么发这么大脾气?”我的声音好轻柔,连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他迅速转身,惊诧地看我。
“我,”我垂下头,“我只是问问,毕竞。你迟到是因为我,于情于理我都该问问,不是吗?”
他的声音在我头顶,“这也是胡文举教你的?”
我摇头,“他只是我的医生,不是我的老师。”
半晌得不到回答,我仅有的一点勇气开始退却,小声道:“你不想说就算了,我先出去,让你静一静。”
“天籁。”他从背后环住我,阻止我的脚步,“你在关心我。”他语气肯定,微带兴奋。
我摇头,努力摇头,“我说了,只是想问问,于情于理都应该……”
“去他的于情于理,”他用力转过我的身子,急切地吻上我。他的吻炽热缠绵,带着令人窒息的粘腻,辗转纠缠着,仿佛没有止境,他的舌伸到我嘴里,温柔挑逗,在我耳边诱哄道:“说你关心我。”
“不。”我不由自主地呻吟,在他说话的空隙间拼命汲取氧气。
“嘴硬的女人。”他把我抱起来,越过遍地零乱,直接走进卧室。
他一遍又一遍地与我痴缠,有点撒娇耍赖的味道。奇怪的是,我竟然不讨厌与他这样做爱,虽然现在还是白天。以往他在白天把我弄上床,我通常都不情愿。
在激情的最后时刻,他还不忘诱惑我:“说你关心我。”
我不记得回答了他什么,是还是不,已经不再那么重要,在我们合而为一的那一刻,我心里清楚地意识到,我上来就是关心他,虽然我觉得这关心来得莫名其妙。
在风雨中旋转徘徊了好久,我的意识渐渐清明了。他还压在我身上,动也不想动,呼吸细细地骚着我的耳垂,喃喃抱怨:“我得警告一下胡文举,不要总拿我失败的报道给你看,这让我觉得很没面子。”
我无声地笑了,他刚才发那么大脾气,只是因为觉得很没面子?也许吧,他可以在任何人面前承认失败,惟独在我面前不可以,就像他尤其不能忍受我忽略他。
他湛蓝的眼眸紧锁我淡然的笑容,捧着我的脸,郑重地道:“值得了,十亿也值得。”
我没有问他值得什么,不必问也明白他的意思,只是我不想挑明罢了。很多事情我还在迷茫,还在挣扎,还在害怕,还在逃避。太快了,那种我从十二岁开始就失去信心的情绪来得太快了。
我总觉得恨一个人不容易,爱一个人也不容易,人总该先爱自己,才有足够的能力爱别人,如果我爱上他,那么就是不爱自己。
待他熟睡,我又坐到窗边,听秋日继起的晚风在黑夜中呼啸。是鸟,总有飞走的一天、难道我会心甘情愿地被困于暴风雨?
他真的给我安排了一个专署司机,但大多数时候,都是他开车接送我。我看着司机祥叔矮胖的背影对自己说:我不甘心被囚禁一辈子。
第七章
心理治疗进行得很顺利,就像心理医生的专业格言一样,胡医生让我感觉像一个可以倾吐心事的朋友,而不是医生。几乎每次谈话结束他都会送给我一句话。
在我讲到将曲凌风丢给拿电棍的警卫时,他说:“当男人发现一个女人脆弱外表下的聪慧与刚强,住住会挑起强烈的兴趣和斗志。”
当我讲到曲凌风在天娇校门外强吻我,还扭得我肩膀脱臼时,他说:“男人失控到对女人动手,代表这个男人已经陷进去了。”
当我讲到曲凌风带着凌云在机场堵我时,他翻了个白眼道:“这男人不是很忙就是很懒,居然盗用你的方法。”
当我讲到最后曲凌风用我母亲的名誉、天娇的清白和公益广告的资金威胁我就范时,他说:“威胁在任何时候都是最有效的方法,但是用来对付自己心爱的女人时,就变成了最蠢的方法。”
我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笑道:“说来说去,你就是要我相信一件事:他爱我。”
“不,我是要告诉你一个事实:他爱你。请你仔细想一想,他威胁你那么多次。有哪一次真正付诸于行动?当然,我不怀疑最后一次你不屈服的话他会,因为处在嫉妒中的男人是没有理智的。”
我急切地道:“可是他把我的肩膀扭到脱臼,还摔伤了我的手腕。”
“嗯——”他沉吟。“不能否认,这个男人生气的时候有暴力倾向。”他又耸耸肩道:“走廊那块玻璃的费用还是从我薪水中扣的。”
我想起曲凌风不久前的话:“不要惹我生气,我不生气,就不会伤害你。”现在回忆起来,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中多少带一些恳求和无奈。问题是,我怎样才能不惹他生气?绝对地服从吗?
“嗨嗨嗨”,胡医生的手在我眼前晃,“你不能在心理医生面前发呆,这会让我觉得你不信任我。”
我将刚刚所想告诉他。他“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不知道你们俩谁比较笨,这还用说吗?他要的是你的爱,只要你肯爱他,上刀山下油锅他都可以为你办到,何况只是百炼钢化为绕指柔?”
我的心被什么东西狠狠撞了一下,撞得我浑身颤抖,无法思考。
“又在下意识抗拒了。”胡医生格着头,“你母亲说得对,你否定爱情。曲凌风是可恶,但更可怜、因为他爱上你。一个不懂得怎样爱的男人和一个拒绝接受爱的女人相遇,啧啧,就像你们这样——悲惨。”
我茫然无助地看着他,
“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他单手遮住眼睛,“我只能帮你这么多,剩下的看你怎样选择,调整你自己的心态,原谅他,接受他,重拾对爱情的信心,还是顽抗到底,直到他肯放你的一天。顺便说一句,是男人,就很难抗拒你现在的眼神,别再用你的目光诱惑我。”
我垂下头道:“这个时候你还跟我开玩笑。”
“我没有。”他走到我近前,收拾一贯的戏谑,无比严肃地道,“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是说如果,你跟曲凌风彻底了断了,请给我一个机会。”
我再次震惊了。
我知道自己是美丽的,却不知道可以让这么多男人心动。
鲜艳的羽毛片片脱落,美丽的鸟儿奄奄一息地躺在锦被上,眼泪已然干涸,哀求已然无声,只剩一对可怜兮兮的眼睛,放射绝望的光芒。
暴君将我双手托起,小心翼翼地捧在掌心,哀恸呢喃:“为什么,为什么?我只是想把你留在身边。只是想独占你的美丽,我不能忍受与别人分享你美妙的声音,所以只好将你囚禁,结果却害死了你。”
我看着散落暴君指缝的羽毛,心灰意冷地闭上眼睛。
“不!”他狂喊,“别这样对我。你不能这样对我。”
腥涩粘稠的液体从我嘴角缓缓流出,一滴洒落于他掌心,红得触目惊心。我感到生命随着血液流逝,天赋美妙的声音抽离咽喉。
“不,不要流了。求你不要流了。”暴君徒劳地用手捂住我的嘴唇,却依然不能阻止血液的奔流。
“我放你走,放你自由!”暴君仰天长啸,啸声冲破天际。
死一般的寂静,天地万物仿佛都停止呼吸,我不可置信地瞪着暴君泛血的眼睛。他缓缓将我放回青纱帐中,夹紧指缝中的一片羽毛划过嘴唇,露出一抹决绝噬血的笑容。他的声音低沉沙哑:“我说过,放你自由,除非我死。现在,我要放你走了。”
他从怀里掏出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刺目的刀锋辉映他苍白惨绝的面容,那眉,那眼,那鼻,那唇,此刻我终于看清了他的相貌,竟然是曲凌风。
寒光一闪,刀锋没入他的胸膛,雕刻精美的刀柄镶嵌在美丽华贵的衣服上面,随着呼吸微微抖动。热血顺着刀锋边缘缓缓渗出,染红了他的衣衫,染红了他胸襟。他踉跄着跪卧青纱帐外,伸出冰凉颤抖的手指,轻轻抚摸我呆楞如雕像的脸庞。凄然微笑:“最后一个要求,再给我唱一首歌,让我在你的歌声中死去。”我不由自主地放开歌喉,歌声从带血的喉咙中飘出,顷刻之间,天地震撼,日月无光,风云变色,高大宏伟的宫殿中笼罩着死亡的悲鸣。我感觉到他系在我身上那根无形的线断了,然而我全身依然奇痛无比,鲜血随着歌声持续不断地涌出,无法停止。仿佛要倾尽所有的生命和鲜血,向这个世界告别。
我对着他安详满足的笑容唱啊,唱啊,唱啊,直到跌落锦被,倒在他冰冷的尸体上……
呵!我猛地坐起,全身冷汗,拼命用手抹着嘴角,要抹去那些淋漓的鲜血。
“天籁。”曲凌风抓住我的手,抱紧我,“怎么了?做噩梦了?”我恍恍惚惚地望着他,眼前的面孔与梦中的面孔重叠。我终于看清了暴君的脸。也终于看到了我的结局,却没有想到是玉石俱焚的下场。
“天籁,你说话,回答我。”他用力摇晃我。
我怯怯地伸手触碰他的脸庞,是温的,现实的,刚才的梦才是虚幻的。我舒了口气,焦距对准他担忧的眼眸,像我上次昏迷前朦胧中看到的神情,他在担心我,是吗?
“没事,”我甩着被冷汗浸透的乱发,“只是一个噩梦。”
“天杀的胡文举,”他咬牙切齿的,“我明天去砸了他的办公室,居然说你已经好了,好了怎么还会做噩梦?”
“别,”我握紧他的手,“正常人也会做噩梦。”
他理顺我的头发,亲了亲我的额头,搂着我躺下,“告诉我,梦到了什么?把你吓成这样?”
我窝在他怀里摇头,“记不得了。”
他的手一下一下规律地抚拍我的脊背:“记不得也好,下次做梦的时候记得把我梦进去,就没有人能吓到你了。”
就因为梦到了他,才吓成这样。对我来说,世界上有什么比他更可怕?
次日早晨,他特意陪我睡到日上三竿,并嘱咐:“今天不要去工作室了,在家里休息。”
如果他粗声粗气地命令我,我一定会反抗,但是他这么温柔地嘱咐我,我反倒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结果,我听了他的,没有出去。
我站在洗漱室中,对着镜子无声自问:“你怎么了?”
心里有个女人蹦出来,在我耳边道:“你已经习惯于服从他了,你已经开始发现他的好,你已经渐渐接受他,你已经开始依赖他,信任他,听他的吩咐。”
“不,”镜子里的那个女人反驳,“你是冷静理智的女人,怎么会被他这么恶劣的男人迷惑,想想他曾经对你做过的一切,想想他对你说话的态度,想想他的粗鲁暴躁,想想他的霸道和不讲理,你不离开他,就会窒息。”
“不是啊。”心里那个女人指着镜子里的女人辩驳,“他虽然霸道,但是他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对你的关心;他当初那样恶劣地威胁你,不过是想把你留在他身边;他态度粗鲁,是因为他不知道怎么对女人温柔;他脾气暴躁,是因为你总是在抗拒他,当你顺从的时候,他难道不是一个最好的情人?他一天到晚对你恶声恶气,但是哪一次真正伤害过你?”
“你这个没有原则的女人,”镜子里的女人指着心里的女人,“你不记得他怎样用你母亲的名誉和你父亲的研究项目资金威胁你;你不记得他怎样伤害你妹妹的感情,害得她现在还不原谅你;你不记得他随时随地侵入你的空间,打扰你的工作,不给你说话和辩驳的机会;你不记得他想要你的时候从来不分时间和地点,对你没有一点尊重?这些你都不记得了?”
“可是,他已经变了啊!”心里的女人急切地道,“自从你上次昏倒以后。他就一点一滴地学着温柔,他在无言地体贴你,保护你,关心你。虽然他拙于表达,难道你看不到他这些日子的行动吗?”
镜子里的女人哼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谁知道他会体贴多久?说不定很快就恢复那个鸭霸的个性了。”
“那也不一定啊,只要你肯付出,说不定百炼钢真的可以化为绕指柔呢。”
“冒险的事情不要做,你该先保护自己,付出就等于伤害。”
“没有付出就得不到幸福。”
“幸福都是骗人的。”
“你这个冷血的女人!”
“你这个天真的女人!”
“够了!”我大喝一声,心里的女人和镜子里的女人纷纷消失,只剩我对着自己的影像,依然没有头绪。
手头的case最终推掉了,因为曲凌风耽误了我太久,我没有时间赶出像样的作品,又不愿意随随便便糊弄了事。小康为了这个,被母亲的经纪人大骂一顿,因为刘经纪不敢对我发脾气,所以只好找小康当替罪羔羊。为此,我答应请小康大吃一顿以弥补她受伤的心灵。
“就这儿了。”小康拉着我坐到角落靠窗的位子,“我哈这家餐厅的鲍鱼哈好久了,终于逮到机会让人请我。”
我戳了下她的额头,“拿我当大头来宰啊。”
“嘻嘻。”小康奸笑,突然指着我身后道:“那不是你们家暴君?”
我回头,从我们的角度正好可以越过两盆盆栽清楚地看见曲凌风和秦昭的侧面,他们却不容易注意到我们。
秦昭略呈褐色的大波浪卷发披散在肩,腮边一绍随着切牛排的动作微微晃动,偶尔停顿下来。推推眼镜边沿,拾起又密又长的睫毛,凝神倾听曲凌风说话,有时轻轻点头,有时淡淡微笑,有时摇头插上一两句,每一个细小的动作都显得风情万种。
曲凌风的表情平静温和,说话时不时注意秦昭的反应,对于她的插话默默接受,有时甚至露出赞许的微笑。我一直以为他们都是不会笑的人,却不知道笑起来也可以这样温柔自然。也许这仅仅是老板和秘书简单的工作午餐,也许他们只是在讨论一些工作上的问题,他们之间的距离甚至只是维持在一般用餐的标准范围。但是我却觉得,那两盆盆栽隔出了一方温馨的天地,谈不上浪漫,却充满幸福,而我,被隔绝在温馨之外。
小康双手支着下巴感叹道:“那女人好美,不不不,没有你美,但是看着让人感觉好舒服。”
我转回头,胃部隐隐抽痛,可是我刚才明明还不饿啊?
“天籁姐,”小康吃惊地望着我,“你哭了?!”
“乱讲,我哭什么,”我伸手去抹眼睛,意外触碰到冰凉的水珠。怎么会?我怔愕地盯着指尖上的水滴。看那晶莹的液体悠悠坠落、溽湿了桌子上的餐巾纸。
我真的哭了?我突然想到不久以前的那个下午,我也是看到秦昭站在他身边,然后进屋去听音乐,然后他进来,指控我被一首并不伤感的曲子弄哭。那一次,我认为是他酒杯上的水,那么这次呢?要怎么解释我手指上的水珠?
“天籁姐,”小康小心冀冀地递过一条手绢。“你没事吧?”
我接过来,整条盖在眼睛上。
“其实,其实那女人也不怎么样了!至少没有你漂亮,真的没你漂亮。你看,他们连手都没有牵,也没有互相夹菜,行为举止彬彬有礼的,肯定不是那种关系。再说,再说……”
“小康,”我打断她绞尽脑汁的说词,“你说曲凌风爱我吗?”
“当然。”小康不假思索地回答,“你们家暴君眼睛里除了你不会有别人的,你放心好了,那女人不论什么来头,都不是你的对手,不信你现在过去,我保证他立刻抛开她迎向你。”
她肯定的语气令我想到胡医生的话:“长眼睛的人都看得出来他爱你。”我的鼻子不由自主地发酸,温热的水浸湿了手绢。
“哎呀,你怎么还哭?不然这样好了,我帮你叫他,我就不信他看到你之后还会理那个女人,虽然我真的很怕他。”
“小康。”我出声阻止,但晚了一步。她已经站起来喊道:“暴君,天籁姐在这里啦。”
餐厅里几乎所有的人都望向我们,曲凌风看见我,立刻站起身走向我们。
“怎么样?”小康得意地道,“我就说他会选你吧!”
他高大的身影走近,眼睛里有一抹惊喜,但很快消失,食指指腹划过我的睫毛,皱眉道:“谁惹你哭了?”
小康急忙摆手道:“不关我的事。”
我忙掩饰道:“是餐前饮料太酸了。”
“是吗?”他端起我的杯子喝了一口,撇撇嘴道:“是够难喝的。”他抓起我的手绢擦擦嘴角道:“怎么想到来这里吃饭?”
“是小康要吃鲍鱼,我欠她一顿饭。”
他从钱夹里掏出几张钞票放在桌上,对小康道:“想吃什么你自己吃。”然后拉起我。
我疑惑道:“到哪儿去?我还没有吃。”
“这里的饮料会让你流泪,我不喜欢,我带你到别家去。”
“可是小康……”
小康抢着道:“没关系,没关系,我自己一个人也能吃得完,只要有人付钱就好。”说着高高兴兴地将钞票塞进口袋里,就这样将我出卖了。
曲凌风拉着我走过秦昭面前,“我下午不回公司了,有急事打我手机。”
“是,总裁。”秦昭公事化地应着,朝我礼貌地点头示意。我突然觉得她的礼貌很刺眼,似乎带点轻蔑和挑衅的味道。让人忍不住要与她斗上几个回合,如果我当初就是用这种态度对待曲凌风的,就难怪会引起他的兴趣了。
走出餐厅,他难得主动问我:“想吃什么?”
我难得温柔地回答他:“什么都好。”
我们到一家氛围极好的情侣餐厅解决了午餐,他不是第一次带我来情侣餐厅,我却是第一次觉得我们像其他的用餐者一样,是一对情侣。
饭后我们去看电影,他不是第一次带我看电影,我却是第一次主动把手交给他牵着,我们并肩坐在漆黑的电影院里,他右臂环着我,不时低下头来问我怕不怕。我摇头,我根本不知道片子演了些什么,只是静静地靠着他,贪婪地汲取这一刻的安稳和甜蜜。我好怕出去之后,一切就只是我的一场梦,他还是那个霸道的曲凌风,我还是那个忧郁的佟天籁,我的心从来不曾为他悸动,他的温柔从来不曾为我展现。
我们随着熙攘的人潮走出影院,他将我搂得好紧好紧,不让人潮挤到我,恍然之间,我忆起以往这个时候,他也是这样搂着我,我却觉得透不过气,从来没有想过这是无言的体贴。胡医生只告诉我“从好的角度理解他的行为”,却没有告诉我:心中有爱,一切都会变得不同!
爱?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想法震慑了。我爱上他了吗?在我内心与自己激烈挣扎的时候,在我下意识抗拒他的时候。在他的霸道让我觉得透不过气的时候,在我日夜渴望自由的时候,在我心中一遍一遍告诉自己我恨他的时候,或者更早,我就爱上他了吗?也许吧,虽然我从来不肯承认。
爱,是一种奇妙的情绪;爱。是一种本能;爱,是一种不可抗拒也不可抹煞的东西。就在我清楚地意识到它之前,它已经悄悄地发生了。就像我明知道他发脾气不能惹,还是上楼去关心他,那是我来不及阻止的事情。
他帮我系好安全带,抬起我的脸道:“想什么?你发了好一会几呆。”
“想——我下次再也不到那个有酸饮料的餐厅去吃饭。”
他没有笑,反而认真地看我,好一会儿,缓缓开口:“天籁。你今天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感觉——很温和,心情很好,有什么特别值得高兴的事吗?”
“你今天也不一样,你对我用了很多问句,通常,你只会说祈使句。”
他的拇指摩娑我的脸颊。“我说过,只要你不惹我生气,我就不会伤害你。”
“可是我总是不知道,你为什么生气了。”
“因为你的反抗,因为你的淡然和冷漠。“
“曲凌风。你很霸道。”
“你第一天认识我就该知道了。”
我轻声叹息,缓缓道:“我上学的时候,学过一篇英文课文,叫做‘If It Comes Back’。”
“哦?”他虚应。
“说的是一个男孩爱上了一个残疾女孩的故事,他很想保护她,爱她,照顾她,却令那女孩感到窒息。所以女孩离开了他,临走前给他留了一张字条:
If you want something badly enough,
You must let it go free,
If it comes back to you,
Its yours。
If does‘t。
You really never had it anyway。”
他脸色阴郁,沉声道:“结果呢?”
“男孩不甘心放弃,找了好久,但是女孩还是没有回来。”
“所以,”他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句道:“当初就不该给她机会离开,那男孩是个笨蛋。”
“哦!”我抚额,曲凌风就是曲凌风,我给他讲这个故事,是暗示他放手的意义,他居然给我这么个结论,除了抚额,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握紧我的肩膀,“我不会重复那男孩的错误,所以,你也不要重复那女孩的错误。”
我在他犀利的目光中垂下头,叹息,沉默。
爱的萌芽,能够在暴风雨中成长吗?怕还未曾茁壮,就被生生扼杀。
近几日,我们的相处出奇好,原来和谐并不是件很困难的事,只要我的目光在他身上多停留一些,就时时可以发现他温柔的注视,只要我试着与他平心静气地商量。就会发现原来他并不是什么时候都不讲理。
比如,我说:“我想自己开车,有司机虽然很好,但是毕竟不如自己开方便。”我在他皱眉之前拉住他的手,用恳求的眼神望着他,“我保证,我会非常非常小心,不会出一丁点意外,如果碰破一根小指头,你就没收我的驾照。”
他看着我,还在犹豫。
“在可能的情况下,我还是让你接送。曲凌风,答应我,好不好?”
他抹了把脸,点头,动作幅度很小。但我还是看见了。
“太好了,谢谢你。”我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
他食指抚过我的唇角,要求道:“以后要常常笑给我看。”
我想了一会儿道:“你不惹我伤心,我就笑给你看。”
他按着我的头贴近他心口,“我从来就不想惹你伤心。”
再比如,我说:“明天晚上我去参加小康的生日party,可能要很晚才回来。”
他刚一张嘴,我就截断他:”我的朋友不多,小康是难得的一个,她是个可爱的女孩子,我不想让她失望。”
他扁了扁嘴道:“那好吧,我陪你去,几点?我去工作室接你。”
“曲凌风,”我走到他近前,要笑不笑地道,“小康怕你。”
他挑高眉毛,样子要发火了。
“不然,你十二点去接我,无论Party有没有结束我都跟你回来。”
这个条件值得他考虑。
“曲凌风,答应我,好不好?”
他懊恼地低叹一声,拉我进怀,没好气地道:“明年我生日你要陪我去度假。”
我笑道:“只要不去夏威夷,我就答应你。”
“为什么?”他皱眉。
“我不喜欢穿比基尼,而且那里的沙滩硌的皮肤好疼。”
他头埋在我胸前,闷笑,“可是我想念那里的沙滩和沙滩上的你。”
又比如,我抓着他忙碌的手抗议:“曲凌风,你不要每次都把我的套装毁掉。”
他一边吻我一边喘息道:“我再买给你。”
“新衣服会磨得我不舒服。”
他将我推倒,凑上来,“好的,我们等一下再讨论新衣服的问题。”
然而下一次,我高叫:“曲凌风,你答应过不撕我衣服。”
他将手上的衣料远远抛开,赖皮地道:“谁叫你每次都这么诱人?”
我的抗议很快被他淹没。
隔天,百货公司送来五套不同品牌的套装,经理讨好地道:“按曲先生的要求,衣服都事先经过软化,既不会变形,也不会摩擦皮肤。您看看,不满意的话我们立即去换。”
“不用了,”我摩掌着柔软滑腻的衣料,哽咽道:“很满意。”
又比如。他每天清晨临出门前都会在我额上轻吻;有时下班,我会看到他在工作室外面的停车场守候;有时我在音乐室弹琴唱歌,回过头,就看见他靠在落地窗旁静静地聆听;偶尔有个小病小痛,他仍然会恶声恶气地押着我去看医生,但举止之间却隐含着温柔和小心翼翼……
我甚至以为,爱情就是这样简单。是的。我想我爱上他了。但是,我要继续爱吗?我要让他知道吗?
所有人都知道他爱我,但是他自己呢,他是否也与我一样混沌,或者根本就比我更迟钝?至少他没有亲口承认他爱我。就算他也爱我又怎样?
爱是一回事,承认是一回事,接受是一回事,付出又是另一回事。我是不是真的有勇气迎接爱情,是不是可以走出父母婚姻失败的阴影,是不是可以抛开以往的恩恩怨怨与他共筑幸福;他呢?是不是可以改掉狂傲霸气的作风,是不是可以学会对我的尊重,是不是愿意正视他心中的爱情。
一切都还是未知数、我怕冒险,我怕受伤,我怕……
爱与恨,情与欲,幸福与痛苦,短暂与永恒,其实只是一线之间。
如果幸福可以平淡地持续到永远该多好。
第八章
我一面翻找钥匙一面走向停车场,手机在这时响起。
“嗨,”他磁性的声音传来,“工作结束了?去吃韩国料理怎么样?”
“好啊,你在哪儿,”我四下张望,看到他墨绿色的保时捷,他手中拿着电话,手肘抵着车窗。我微笑,朝他走去,继续通话,“明天早晨又要麻烦祥叔送我。”
“不必,他半个月之内都不必送你。”
“为什么,你把他辞了?”
“因为你要陪我去日本。”
我关掉电话,直接对着他道:“怎么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要去日本?”
他打开车门出来,“我上个星期不是管你要护照?”
“可是当时你没有告诉我要做什么。”
他搭上我双肩,挑高半边眉毛,“怎么?不想陪我去?你前天不是刚结束手边的case,现在应该没有新的工作吧。”
“对,是没有新的工作,但是不等于你可以随便安排我的行程。”
“天籁!”他脸色一沉,“不要无理取闹。”
“无理取闹?我?”我拿掉他的手,转身走向自己的车。他可能学会了温柔,但依然不懂得尊重。
“天籁,”他喊,抓住我手臂,抓得我有点疼。
我冷冷地看着他,“你再用力一点,就可以送我去医院了。毕竟你还没学会治疗脱臼。”
“该死的,”他放开我,恼道:”我特别留意你没有工作,最近身体也不错,你为什么还跟我别扭?”
“曲凌风,”我放缓语气,“你没有考虑到我的心情。”
“见鬼的心情,你的心情不好吗,你最近心情出奇好。”
“是,我心情好,是因为我以为你学会了尊重我,但是今天这件事,让我又看见你的独断专行。如果你事先跟我商量,我会陪你去。”
“那有什么区别?”
“很大的区别。”
他瞪我,咬牙道:“我说过我不会犯那男孩的错误,但是我好像已经犯了,我让你脱离了我的掌控、可以随心所欲地违背我。”
我打了个冷战,用手盖住他阴维的目光,那久违的凶狠仍然令我害怕。“不,我不是要违背你,我只是要得到一个正常人应得的尊重。”
他抓下我的手指亲吻,“给你尊重,就等于给你机会远离我。”
“不是的,不是的。”我一直摇头、“我不会因为尊重而远离,那只是一个人呼吸的空间,我需要空气,我不要连呼吸都只能拣你剩下的。”
“见鬼了,谁灌输你这种思想,我会把最好的都给你。”
“那不一样,曲凌风,你为什么不明白?我是一个人,活生生的人,不是一样归你所有的东西,可以任你摆布,没有知觉、没有抗议。”
“不,”他抱紧我,“你就是我的。”
“不,我不是任何人的,我属于我自己。”
“佟天籁,”他连名带姓地叫我,“不要惹我生气。”
“我不想惹你生气,从来都不想。”我的声音满是无奈。
“那就告诉我,你愿意陪我去日本。”他霸道地在我耳边命今。
我坚持道:“我不愿意。”
“不愿意也要愿意,”他半挟持地将我拉向他的车,“这个话题到此为止,现在去吃饭。”
“别这样,”我语带恳求,“我好不容易对你建立起好感,不要轻易毁了它。”
他顿了顿,突然推开我,用力踢车身,踢一脚骂声:“该死!”
宅荡荡的停车场回荡着汽车的报警声。我无力地蹲下,感到酸涩和无奈,平静的表象终究要被打破,只是我没想到这么快,让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他停下,紧握双拳,大口大口地喘气,死死地盯着我悲哀的表情,突然打开车门跳进去,箭一般地飞驰。
我一个人蹲在停车场,抱住头,心中哀叹:为什么幸福不能停留得久一点?
天黑了,我一动不动地站在窗边,面对漆黑阴沉的夜色,等待那熟悉的引擎声响。为什么不下雨?此刻我多么希望下雨,让那狂风骤雨的声音扰乱这令人窒息的寂静,讣那冰凉肆虐的雨水冲刷我无法抑制的担心。保时捷的速度比宝马快,按他冲出停车场的情形,不知道会飙到多少。上帝啊,虽然我不是虔诚的信徒,但此时也忍不住祈求神灵保佑,保佑他千万不要出事。
隐约的引擎声响越来越近,别墅大门自动开启,墨绿色的车影滑入柏油通道,车灯照亮庭院中干涸的喷泉,掠过我苍白的脸庞。我不自觉地将手放在胸口,感到那里面的器官恢复了跳动。
巨大的摔门声响一路从楼下传来,夹杂小芳的询问声:“先生,您吃……”
他粗声粗气地打断她:“小姐回来没有?”
“回来了,在楼上。”
静默了一会儿,不知道为什么我竟如此肯定他此刻是松了口气的神情。
沉重的脚步声移近,门被轻轻推开,随后又重重甩上,我双手抱肩,克制自己不要颤抖。一样东西“啪”的甩到我脚边,他冷冷道:“你的护照,还有机票,明天上午十点中央机场,你看着办。”
他大力地拉开门,我出声唤道:“曲凌风,我不会去,但是我会去送机,会在这里等你回来。”
他停顿半晌,走出去,甩上门。
我弯腰拾起护照,抽出机票,是头等舱,曲凌风从来不会委屈我。我无意识地撕烂了手中的纸张,一阵冷风吹过,我打了个寒战,手一抖,纸片纷纷扬扬地四处飘落。落在窗外的水泥路面上,草地上,窗台上。室内地面上,我的身上,头发上。发上的纸屑又被风吹起,忽忽悠悠地飘出窗外,看样子要下雨了,我的四肢已经冰冷,但还是不想离开窗边,迫切地希望看到下雨。
冷风过后,雨终于来了。秋季的雨又重又冷,订在脸上生疼,难怪老人们说:“一场秋雨一场凉。”我与曲凌风之间,是不是也是“一场秋雨一场凉”?又或者,根本就不曾温暖过。
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雨水模糊了我的视线,也模糊了我脸上咸涩的另一种水滴,什么时候,我竟然流泪了。
我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来的,我回过神来,只听到他的吼叫:“你到底在干什么?要冻死吗?不想陪我去日本也犯不着用这一招!”他猛地关上窗户,几乎要将玻璃震碎。
他将我推进浴室,拧开莲蓬头试了下水温,从头到脚一路浇下,连睡衣都没脱。温热的水流刺激我冰冷的皮肤,我一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身子抖得像窗外风雨中的落叶。我和他都湿透了,蒸腾的热气朦胧了我们之间的距离,看不清彼此的表情。我在蒸汽中咳嗽,身子虚软地靠在浴池边沿。
“天籁,”他沉痛地唤我一声。突然丢掉莲蓬头,上前抱住我,贴在我耳边道:“我不强迫你了。你不想去就不去,但是请你不要折磨自己,不要折磨自己。”
我软软地环着他的颈项,喃喃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只是在看雨,看到出了神。”
他猛地拾起头、恶狠狠地盯着我,良久骂了一句:“笨女人,我还以为……”
这是他第一次骂我“笨”,我却觉得被骂得很舒服,这个“笨”字,在某种意义上代表他的宽容和宠腻。要他宠一个人并不难,让他宽容一个人很难很难。我柔柔地笑着,依偎着他,将自己完全交给他掌管。
他脱了我的睡衣,就着温水揉搓我的肌肤,直到恢复正常体温,然后自己换上浴袍,用一条大浴巾包裹着我,放在床上。
吹风机的轰鸣声像一首美妙的音乐,我靠着他的胸膛,感受他的手指温柔地穿梭于我的发问。吹干了头发,他把吹风机放在一边,从背后搂紧我,下巴放在我头顶,亲呢地摩娑。
我把玩他的手指,懒懒地道:“曲凌风。我改变主意了,我想陪你去。”
“真的?”他兴奋地转过我的身子。
“可是——”我望着地上剩余不多的碎纸片,心虚地道:“我不小心把机票撕了。”
他气得两眼喷火,差点烧到我。
我举起右手,小声道:“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吹风吹到出了神。”
“去你的吹风。”他狠狠一甩湿施施的头发,甩得我满脸是水,“以后不准你吹风,也不准你看雨。”
“那机票——”
“明天早晨打电话给江涛,把他手里那张给你,他再想别的办法。”
“这样好吗?”
“他敢说一句不好!”他把我推倒,爬上来搂紧我道:“现在,睡觉,明天早晨你如果起不来,我就扛着你上飞机。”
第二天早晨我真的起不来,他也没有扛我上机场,因为我感冒了,接近凌晨的时候开始发烧,害得他一夜也没得安稳。
九点钟,他站在我床前不停嘱咐:“按时吃药,按时吃饭,多喝水,多睡觉,不准工作,不准出门。我会让小芳监督你。而且我随时会打电话查勤,知道吗?”
我乖乖地点头。
”嗯。”他满意地亲我额头一下,我不让他亲嘴唇,怕将感冒传染给他。
“好了,你要迟到了。”
他深深看我一眼,又道:“手机随时充电,随时带在身边,我要第一时间听到你的声音,知道你在哪?”
“哦。”我再点头。
“还有,我回来的时候你要去接我,我要下了飞机就能见到你。”
“哦。”我连连点头。
“还有,”他想了一下,“不准发呆。”
我笑着点头,他连这个也管。
“还有——”他攒紧眉头,最后道:“没有了。”
“快走吧,”我推他,“不然真的迟到了。”
他提起电脑走向门口,手搭上门把的时候突然转回来,拉起我深深吻住。我立即淹没在他的热情中,忘了传染不传染的问题。
吻了足足两分钟,他的唇移到我耳边,沙哑地道:“要想我。”
我迷茫地点头。
他放开我,大踏步出去了。直到汽车的引擎声消失,我才意识到,忘了跟他说再见。有些时候,分别是为了再相聚,所以无需说再见。
最初两天,他每隔四个小时就打一次电话提醒我吃药,一直持续到我好得差不多了,说话不再有鼻音。之后我的手机每天都要响个四五次,有时间我今天都做了什么,有时间我晚饭吃的什么,有时间我还记不记得他哪天回来,有时叫我唱歌给他听,有时只是静默两分钟,淡谈地说一句“没什么”。
我挂断电话去洗澡,按摩软垫激起温热的水流,让我想起他的手;爬上床窝在被子里,将头埋进他的枕头,让我想起他的味道;一夜安眠起来,望着窗外白亮的天色,让我想起他的早安吻,下楼路过书房,让我想起他彻夜工作;出门取车。看到车库中那辆银灰色的BMW,让我想起他带着我飙车;坐在工作室里盯着手机,让我想起他定时的晚餐电话。
一直到小康叫我:“天籁姐,天籁姐,你发什么呆啊?”
我猛然惊觉:我在思念他!原来思念是这样子的,酸涩甜蜜交杂在一起,因回忆而甜蜜,因无法相见而酸涩。当他在你身边的时候,他做的一切都好像天经地义,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一旦他离开,那些不经意的习惯突然变得异常鲜明,引起了强烈的渴望和思念。
“天籁姐?”小康在我眼前摆手,叹口气自语道:“唉,算了吧,你这种状态还怎么接case啊?我直接推掉算了。”
“什么?什么case?”我好不容易集中精神听小康说话。
“就是……”她的话音被手机铃声打断。
我第一时间接起,应答声带着我不熟悉的兴奋:“喂?曲凌风?”
他的声音带着惊诧和喜悦:”在等我电话?”
我用力点头,才发觉他看不见,微笑着轻轻“嗯”了一声。
他的话气霎时轻快起来:“在哪儿呢?工作室?”
“嗯。”
“别忙得太晚,喜欢吃什么叫小芳做给你。”
“知道。”
“又有新的工作了?”
”还没,小康在谈。”
“天籁?”他的声音暗淡下去,“我可能要拖后两天回去,合约出了点问题。”
我停顿片刻,轻轻“哦”了一声,我没想到听说他晚回来心里会这么失落,就像小时候爸爸说给我买礼物,结果回家的时候却忘了,那样强烈的失望和悲伤让我的心霎时跌落谷地。
他也沉默了,片刻道:“就‘哦’一声算了?”
我苦笑道:“不然怎么样?”
他又沉默了,我可以听到他呼吸加重。好像生气的前兆。
“不怎么样,”他再开口时声音明显不悦,“什么时候回去我再通知你。”
“哦。”我不明白又哪里惹到他了,不能按时回来又不是我的错,好像该生气的人是我,怎么他比我脾气还大?等等,他生气是因为我没生气?
“没别的事我挂了。”他声音闷闷的,火气稍稍小了点,多了点无奈和失落。
“嗯。”我应着,不知道哪儿来的勇气,突然对着电话坚定地道:“曲凌风,我想你。”说完我立刻挂上电话,感觉脸上火辣辣的,比我们第一次做爱还难堪。我甚至可以想象他在电话那头怔愕的表情,然后肯定会笑得像个傻瓜。
未几,短消息信箱提示音响了,我看到屏幕上短短的几个字:“我也想你!很想!很想!”
这个别扭的男人,比我还害羞,在电话里居然还不敢亲口说出来,发个短消息了事。尽管如此,我还是捧着手机、望着那短得不能再短的两句话,傻傻地笑着。
小康连连摇头,嘟囔:“谢天谢地,这两个宇宙超级爱情大白痴终于开窍了。”她抓起办公桌上的电话,打给刘经纪,说最近一段时间天籁姐不会接任何case,因为她在恋爱。
天娇要回来了,她出国已经整整一年,也整整一年没有和我联系。
那是我的妹妹,身体里流着相同的血,骨肉筋脉来自于同一对父母的妹妹,从小赖在我身边让我给她讲故事的妹妹,有了心事不敢跟母亲说,哭着打电话给我的妹妹,在我面前信誓旦旦要为爱情飞蛾扑火的妹妹、在餐厅外流着眼泪说真的会恨我的妹妹。
她要回来了!她这一年过得可好?可曾忘记了曲凌风带给她的伤害?可曾原谅了自以为为她好的姐姐?可曾准备好面对我了?
而我,又该怎么面对她?
如果我没有爱上曲凌风,或者他没有爱上我,我还可以理直气壮地强调我当初的伟大和牺牲,但是今大,除了愧疚,还是愧疚,我甚至觉得,是我抢了妹妹所爱。如果她忘却了一年前的种种,平复了伤口,找到她的新生,那么我会舒服一些;如果没有,如果她还陷在那段情伤中不能自拔,我该怎么办?我甚至自私地想,不如她永远不要回来吧。
时间不因我的挣扎而停止,事实也不因我的自私而改变。她终于还是回来了。
机场出口,凌云左手抓着我的手,右手指着朝我们奔来的那个女孩大叫:“那个五颜六色的妖怪是二姐?”
不只凌云,我和妈妈都被天娇怪异的打扮吓到
她依然那么美丽,那么年轻,那么活力四射,可是全身上下却散发着狂野不羁和不符合年龄的叛逆。她穿了一件粉红色的露脐装,一条紧得不能再紧的白色皮裤,勾勒出比例修长的大腿和丰满的臀部,白嫩嫩的肚脐上穿了个洞,挂着一条金光闪闪的腰链,高筒皮靴的鞋跟至少有十厘米,走起路来一晃一晃的,增加了臀部的诱人效果,头发削成披肩短发,挑染成热情的棕红色,额前几绺赫然竟是纯白,脸上的妆浓艳夸张,粉底厚得叫人担心一笑就会往下掉,上眼皮涂抹着青黑的眼影,夸张的假睫毛遮盖了原来漂亮浓密的睫毛。
她奔到我们身边,双手一松,四个大口袋全抛在地上,上来就给母亲一个法国式窒息大拥抱,夸张地喊叫:“妈咪,我好想你哦。”
母亲挣扎着喘气道:“我知道,我知道,你无放开我。”
“吓——”凌云的下巴快掉在地上,避开天娇的攻势,连连摇头道:“你别抱我,我会被你的香水熏死。”
“去,死小鬼。”天娇叉腰指他,“我才走了一年。就不跟我好了?”
凌云做个鬼脸道:“我跟我二姐好,可不跟妖怪好。”
“死小鬼。你敢骂我是妖怪?”她伸出涂满蔻丹的指甲去抓凌云。凌云急忙躲到我身后,大叫:“大姐救我。”
天娇仿佛这时才注意到我,拢了拢乱槽糟的头发,尴尬地唤道:“姐。”
我一时竞有些不知所措,别扭地道:“回来了?先回家吧,你一定很累了。”
“好啊。”她讪讪地应着。
司机过来提起地上的口袋,母亲忍不住叨念:“你出去一年都给我学了什么乌七八糟的东西回来?看看你这身打扮,我都不敢相信你是我生的。”
“哎呀,妈咪——”天娇拖着长长的尾音撒娇,“国外流行嘛,这叫前卫,您是混娱乐圈的,不会这么保守吧?”
“我不保守,可是也受不了你这样的前卫,回去先把你那脸给我洗干净,明天跟我去洗头,我遗传给你的又亮又黑又直的头发你竟然敢给我这么糟蹋。还有。赶快把你这身衣裳给我换下来,现在大白天的才十几度,你居然给我穿露脐装?要是没有够大的衣服、明天一并去买。还有,你给我把“妈’后面那个‘咪’字去掉,又不是属猫的,咪呀咪的,叫得我浑身哆嗦。还有,不管你在外面养成了什么坏习惯,回家就给我变回原来的样子,当初你说要出国拿学位我应了,结果你拿到了什么,等我找人给你办好了复学手续,你给我乖乖地念书去。”
“哦。”天娇一路无聊地点头,嘴噘得老高,显然对妈的话不以为然。
我心中一痛,天娇原来不是这样的,她是个乖孩子,就算在青春期也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叛逆,学习和生活上都从来不要母亲操心。可是现在,那个乖巧懂事的妹妹已经消失了。谁该为她的转变负责?曲凌风,还是我?
她一路被母亲念着洗脸,换衣服,休息,凌云一直在旁边取笑,而我,似乎成了个局外人,始终融不进亲人相聚的喜悦中。
晚上,曲叔叔回来,特地领我们出去吃晚饭,说是为天娇洗尘,还夸她的头发染得很有个性。
天娇抱着他的胳膊道:“还是曲爸爸思想开明,哪像妈妈那么老土,还逼着我明天去洗头呢!”天娇与曲叔叔的感情一向极好,母亲再婚以后就叫他曲爸爸,大概是她那时候年纪还小,对父亲反而不很亲。
“不要洗,不要洗。”曲叔叔宠爱地拍着她的手道,“好不容易染的,为什么要洗?曲爸爸替你做主,你妈妈就不敢逼你了。”
“好耶!”天娇欢呼,朝妈妈扮了个鬼脸。
妈妈无奈道:“你呀,宠坏了她。”
曲叔叔拉过妈妈的手道:“我还不是爱屋及乌?”
妈妈脸红了,推着他道:“都老夫老妻了,说话还没个正经。”曲叔叔不语,只是呵呵笑。
我刹那间有些眩惑,母亲的神情就像初恋的少女,听到情人的甜言蜜语,害羞而满足。他们结婚也有十四个年头了,甚至比跟父亲的那段婚姻时间还长,为什么还能保持不退热的爱情?而她与父亲,从我懂事开始就整天吵架,一直吵到离婚,他们当初不也是因为相爱才结合到一起的吗?
“天籁,”曲叔叔夹了块肉给我,“怎么不吃?净顾着发呆。菜不合你口味?”
“不是。”我急忙摇头,“我在想——你跟妈妈,很幸福。”
“是啊。”曲叔叔感慨道、“当初你妈妈刚入道的时候,我还嘲笑她一把年纪了还出来丢人现眼,偏偏台长叫我们合作,于是就天天吵,天天吵,吵来吵去就吵出感情来了。这就叫‘不是冤家不聚头’吧。我多么庆幸你母亲有勇气踏进歌坛,否则我这辈子都体会不到什么是真正的幸福。”
“天籁,”母亲趁机道,“你看,一次失败的婚姻并不可伯,可怕的是你失去了爱人和被爱的勇气。我和离,就因为保有这分勇气,才能够彼此相遇,相恋,相守。”
曲叔叔笑道:“干吗呢你?说教味道这么浓?担心女儿嫁不出去?放心啦,你把两个女儿生得这么漂亮这么有才气,多少人挤着要还苦无机会。你不知道,自从上次天籁唱了那首歌,几乎天天有人向我打听她的情况,不少年轻的小伙子还拜托我转交情书呢!对了,我一直忘了问,天籁有没有要好的男朋友,要是没有,我这儿有一长串候选人等着给她介绍。”
“真的?”母亲兴奋地道,“好啊,好啊。改天我们筛选一下,安排天籁见个面。”
“妈。”我着急地喊,“你不要替我操心了好不好?”
“不好。”母亲坚决地说,“你的终身大事我管定了。我是你妈,我不操心谁操心?除非你带个男朋友来给我看,否则就乖乖地去给我相亲。”
“妈——”我惨叫。
凌云在一旁拍手道:“好耶,好耶,姐姐多几个男朋友,我就多几个人可以敲诈。”
曲叔叔拍了拍他的小脑袋道:“小小孩子,说什么鬼话?”
“真的嘛!”凌云手舞足蹈的,“二姐以前的追求者都会贿赂我,没道理大姐的男朋友不会啊?”
曲叔叔和母亲都笑了,念着:“人小鬼大。”
惟有天娇默不作声,斜着眼看我。
晚上,我留在曲家过夜。母亲特地让我和天娇睡一间房,体贴地道:“你们姐妹一年没见了,一定有很多悄悄话要说。这孩子一小就粘你。你这个当姐姐的说话比我当妈的都管用。”
我见天娇没反对就也没反对。我的确有很多话跟她说,就不知道今时今日的姐姐,在她眼里还是不是那个可以信任可以依赖的姐姐。
她从浴室出来,擦着头发,漫不经心地道:“我洗好了,你去吧。”
这本是我们一贯的对话,今日听来,却觉得特别疏远。我抓起浴巾,默默地走进浴室。
温水顺着莲蓬头洒在头顶,我闭着眼冲水,心中反复斟酌一会儿的开场白。该说些什么?直接问:“你这一年过得好不好?你忘记了曲凌风吗?你还恨我吗?”还是故作什么都没发生,聊些闲话:“欧洲的风景美不美?书念得还顺利吗?有没有男孩子追求你?”
浴室的毛玻璃被敲响,天娇在外面大声说了些什么。
“什么?”我没听清楚,关掉莲蓬头,拉开毛玻璃。
她将手机递给我。冷冷地道:“电话!”
“哦。”我接过,望着她冷淡的面容,心不在焉地应答:“喂?”
“天籁!”
我脑中轰然一响,我居然忘了曲凌风每晚这个时候都会给我订电话。天娇有没有听出他的声音?看样子一定听出来了!曾经刻骨铭心爱过的人,怎么可能听不出来?那么在这之前他都跟她说过些什么?
“天籁?天籁?天籁!”电话里一声暴喝,震回了我的神志。
我忙道:“我在听。”
“你怎么了?刚才接电活的女人是谁?你在哪儿过夜?为什么不回别墅?”他连珠炮地问出一串问题。
“我在妈妈这里。刚才那个女人是天娇,她今天刚回来。”我一面回答他,一面注意天娇的反应。她已经走回床边,在我说到“刚才那个女人是天桥”时,她的动作停顿了下,然后若无其事地爬上床,盖上被子。
线那边也停顿了下,显然他没有料到这个答案。他问刚才那个女人是谁,就说明他没有听出天娇的声音,也不可能跟她说过什么。但是这样更糟,他这她的声音都忘了,可见当初是抱着怎样轻蔑的心态玩弄她。
半晌,他缓缓道:“你还好吧?”
“我很好。”他应该问天娇还好吧。
“那么——”他欲言又止。
“没别的事,我想挂了,我还有许多话要跟妹妹聊。”
他想了想道:“好。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晚上不可以失眠。”他的语气很重。
我敷衍道:“我尽量。”我今晚不可能不失眠。
他命令:“不行,我要绝对肯定的答案。”
我再看天娇,淡淡地回答他:“抱歉,我做不到。”然后切断电话,顺便关了机。这是我第一次敢挂他电话,通常都是他不给我应答的机会,但是今天不同,真的不同。
我将手机抛到一边,走到天娇近前,不知该如何开口。
她背对我,脸埋在枕头里,突然道:“你还跟着他?”
我一愣,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她指的是曲凌风,其实我更惊讶的是,她居然会主动提起他。
我尴尬地应道:“对,这一年,我一直跟他同居。”
她不回头,继续问:“妈妈和曲爸爸知道吗?”
“不知道。”
“那——他对你好吗?”
我沉默,他对我好吗?能算好吗?不好吗?我竟然无法回答,最后只能模棱两可地道:“就算好吧。”
“哦。”她轻轻应了一声,不再做声。
我上了床,小心翼翼地躺在她旁边,听着她杂乱的呼吸声。
良久良久,那呼吸声依然没有平静。
我终于鼓起勇气问:“你还恨我吗?”
她红棕色的头发在枕头上摇了摇,声音闷闷地道:“我不知道。”
“那么,你已经遗忘他了吗?”
她一声长长的叹息:“遗忘?那是件很困难的事!”
我的小妹妹!从来都不知道什么叫叹息的,而我,此刻竟也只能叹息,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
我睁着眼,盯着黑漆漆的房间,天花板根本看不清,但是我还清晰地记得上面的花纹,是三维立体的。曾有无数次,天娇窝在我怀中,兴奋地叫着:“姐,我看出来了,是两只可爱的小兔子,你说她们是不是姐妹?”
我问:“为什么不说是情人?”
“因为我们是姐妹啊,所以她们也一定是姐妹。”
我闭上眼睛,任酸涩的泪划过心底。曾几何时,那个窝在我怀中的小妹妹,只能用肯对着我了!
旁边传来细微的抽噎声,天娇紧紧抓着被角,红发在黑暗中颤抖。我半支起身,轻推她的肩头,心痛地唤一声:“天娇?”
她抬起脸,泪痕斑斑,抽噎得浑身颤抖,突然扑进我怀里,叫一声:“姐!”放声大哭。她的泪沾湿我胸口,我的泪沾湿她秀发。
第九章
我和妹妹的亲情加友谊算就此恢复了吧。经历过的事实永远不可能抹煞,伤害过的感情永远不可能抚平,正如破镜不可重圆,即使修复了,毕竞留有裂痕。我与天娇,只是很有默契地忽略这些裂痕而已。
自从那天晚上挂了曲凌风的电话,他三天都没再打来,小芳说他也没往别墅打过。这很反常,他应该无所不尽其用地找到我,对我发一顿脾气才是。他是气疯了,还是好心地打算原谅我?
我整日惴惴不安,怕他又想出什么激烈的手段,现在天娇回来了,无论如何,我不能让他再伤害她。另一件令我头痛的事情,就是母亲开始安排给我相亲,她一直认为我没有男朋友,叫我如何跟她说,我已经跟曲凌风同居一年了?既不能说,就没有足够的理由拒绝,天娇甚至在旁边努力游说我去,在她看来,我应该逃离曲凌风的魔掌,寻找自己的幸福才是。我又如何告诉她。其实我们已经相爱?
种种烦恼、焦虑、担忧、无奈齐聚心头,我感觉精神和体质都在迅速下降,久违的失眠又回来了,这一次甚至连续三天都没有睡超过两小时,胃病也来凑热闹,晨起的时候恶心想吐,整日病恹恹的,吃不进东西,跟人说话时常常走神,偶尔发呆的时候,竟然看见父亲领着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向我招手。这是不是意味着我的阳寿将尽,快要上天堂去陪父亲了?我虽然不是信徒,但也没做过什么恶事,想必死后可以上天堂吧!
“姐,走吧,走,你已经三天没吃过什么东西了,就算陪我,那家餐厅的基围虾真的很好,包你看了就有食欲。”
熬不过天娇的软磨硬泡,我只好陪她去她说的那家新开的餐厅。凌云本来嚷嚷着要跟来,不知道天娇跟他说了什么,让他自愿放弃,估计允诺了不少好处。
出门时我说:“其实带着他也没什么,小云喜欢吃基围虾。”
“改天,改天一定带他、今天我只想跟你一起吃。”我不疑有他,怎么也没想到天娇和母亲会联合起来陷害我。
到了餐厅,我才发现母亲、曲叔叔都在,同桌的还有曲叔叔的老搭档和一个年轻人,俨然一场预谋好了的相亲宴。曲叔叔还故意装作凑巧的样子,邀我们和他们同桌。如果只有母亲在场,我可能会掉头就走,反正我性格孤僻母亲早就知道的,但我不能驳了曲叔叔的颜面。
母亲故意把我安排在那个年轻人身边,寒喧了几句,就迫不及待地介绍:“这是老许的小儿子,叫易维,刚刚在维也纳皇家音乐学院拿了学位回来。离家太久,很多地方都变得陌生了,想多交几个朋友,尽快熟悉环境。”
我只是礼貌地点头,连“你好”都懒得说。曲叔叔的老搭档居然夸我文静谦和,我的天,他老花眼吗?文静谦和跟兴趣缺缺他分不出来吗?倒是那个许易维还好,没有殷勤地与我攀谈,大概看出我的不悦,始终谦逊守礼,偶尔说几句无关痛痒的话,让我对他多少产生一点好感。
努力撮合了一阵,三位老人认为差不多了,母亲道:“年轻人嘛,多聊一会儿彼此就熟了,而且他们都是搞音乐的,共同话题也比较多。离,你跟老许不是要赶去看一个MTV的制作?天娇,我要买点东西,你陪我去吧。”
“对对,你们聊,年轻人嘛,待会儿一块儿出去玩玩。”三位老人和天娇都站起来要走,许易维礼貌地起身相送,只有我还懒散地坐着。
这时就听曲叔叔惊讶地唤道:“凌风?”
我猛地一颤,一股凉气从脚底蹿到头顶,一定是我听错了,曲叔叔叫的不会是曲凌风。
一个我熟得不能再熟的低沉磁性略带沙哑的嗓音在我身后响起:“别告诉我这是相亲宴。”
我的祈求彻底破灭了,我甚至已经感觉到他的呼吸吹起了我颈后的汗毛。凌云气喘吁吁的声音接着道:“哥哥,你怎么都不等我?”
噢!我在心中哀叫:小云啊小云,你这次害死我了。
曲叔叔微微不悦地道:“凌风,你这是在跟谁说话?”
一只大手将我直接从椅子上提起来,我对上他充血的红肿眼睛,那里面竟然没有喷火,而是寒冷得像冰山的颜色。他甚至没有看他父亲一眼,靠近我吓得毫无血色的脸庞,一字一句道:“告诉我这不是相亲宴!”
我挣扎着攀住他肩头,以免被自己的衣领勒死,抖着声音道:“我是被陷害的。”
他的眸子没有褪色,只是在唇边勾起一个阴森森的笑容,蓦然吻上我的唇,换来周遭一片惊呼。
这个吻只持续了一秒,他的唇贴着我的唇蠕动:“很好,我喜欢这个答案。”
母亲是第一个回过神的,用颤抖的手指指着我们,不可置信地道:“你们,你们这是……”
曲凌风将皮包挂到我脖子上,长臂一伸将我抱起,对着母亲和曲叔叔以及餐厅里所有的视线道:“我们早就同居了,而且很快就会结婚。”
无数道惊讶的抽气声,其中包括我的。
他丢下这枚威力极强的炸弹;然后抱着我大步流星地出去。
一直到回到别墅,我还没有消化他放出的炸弹。他说我们很快就结婚?曲凌风要跟我结婚?
他将我放在床上,一头扎进我怀里,然后就不动了。我看得出他异常疲惫,胡子硬得扎人。憔悴的脸和零乱微长的头发都显示出他的狼狈,我猜,他可能几天都没休息过。但是我必须要先问清楚,这对我来说太重要了。结婚?天哪!他大概是累得神经错乱
“曲凌风?”我推他,“先不要睡,你说清楚,刚才跟妈妈说的是不是真的?你是不是说了要结婚?”
“对。”他咕哝一声,更住我怀里钻。
“你说真的?不是在敷衍他们?”
“不是,”他睁开眼瞪我,“我说真的,明天我就叫秦昭去准备。”
“不!”我惊呼,“你受了什么刺激?怎么会想到结婚?”
他看着我,认真地道:“我不希望他们再有借口骗你去相亲,你是我的,我不允许任何男人觊觎你。如果贴上婚姻的标签可以让那些苍蝇自动远离的话,我愿意这么做。”
我再次感到寒冷,不同的是,这次是从每根神经末梢向心脏聚拢。我谨慎地,坚定地,集中了所有精神,清晰地问:“这就是你跟我结婚的动机和目的?”
“对。”他理所当然地回答,见我没反应,挑眉道:“问完了?”
我闭上眼睛。
“那我要睡了。”他躺回我怀中,闭上眼睛咕哝道:“你这个女人,居然敢挂我电话,害我担心了好几天,四天四夜没睡赶回来看你,结果你居然去给我相亲。这笔账等我睡醒再跟你算。”
我根本没听他在咕哝些什么,我感到全身的精力都被抽空了,心脏已经寒冷到没有知觉、无论他是有心还是无意,那两句话都足以把我对他脆弱的爱恋和希冀打击到死。
这是个不懂爱和婚姻的男人,除了占有和索取,他甚至对于自己下意识的温柔和爱都看不清,跟这种人生活一辈子,会是怎样的结局?而我,绝对不是一个有耐心引导他认识爱情的女人,我都不知道谁来引导我的爱情。母亲说的:“一次失败的婚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爱人和被爱的勇气。”我原本就失去了爱人和被爱的勇气,又怎能去面对一次注定要失败的婚姻?
所以,我不会跟他结婚,绝对不会。
男人在睡饱的时候,通常会有性的欲望,所以古人说得好:“饱暖思淫欲。”曲凌风也不例外。他醒来时,眼睛已经不再红肿,微笑着给我一个早安吻,然后就变成热切的缠绵。片刻功夫,他已经丢掉了我们之间所有的障碍。
在高潮来临之前,我抱着他的头喘息道:“曲凌风,你还没有向我求婚。”
“喔——”他的汗水大滴大滴地落在我皮肤上,激情地低吼:“嫁给我!”
世界在我们眼前崩塌,未几,喘息声止,就像翻天覆地的暴风雨突然消失。室内出奇的寂静,我疲惫虚弱但是清晰地回答他:“不!”
“什么?”他整个从床上弹起,定定地看着我,眸子中是不能确定和不可置信,“你再说一遍?”
他的汗水顺着额头的发丝滴到我脸上,冰凉的,粘腻的,我没有伸手去抹,回望着他的眼睛,平静坦然地道:“我说:不!意思就是,我不要嫁给你。”我想我大概从来没在他面前这样镇定从容过。
他呆了,好久好久还维持着吓傻了的表情,我也从没见过他这么蠢的样子。
我推开他,径自下床,抓起睡衣披在身上,就要进浴室。他突然大吼道:“佟天籁。你该死的再给我说一遍?”
我的声音依然平静自然,虽然我感到眼前发黑,大概就要昏倒了。“说一千遍,一万遍,答案还是一个字:不!”
他冲上来,我猜他原意不是过来揍我,就是对我大吼大叫,可是他只来得及抱住我瘫软的身体。
我记得在陷入黑暗的最后一刻,还说了一句话:“曲凌风,放我走。”
沉睡似乎毫无止境,曲凌风静静地看着佟天籁苍白沉静的睡容,脑海中翻腾着医生的话:“她怀孕了,但是身体状况和心情都极不稳定,有过度忧郁和神经衰弱的症状,这对母体和胎儿都很不利,醒来之后跟她好好谈谈,不要再刺激她。”
她怀孕了,怀的是他的孩子,他和她共同创造的孩子。他心中的激动和喜悦是无以名状的,第一次看到凌云时,他发现自己的情绪中有感动,而这次,他发现一项更惊人的事实,他心中有爱,爱这个未出生的孩子和孩子的母亲。
“天籁。”他温柔地一遍一遍重复她的名字,感觉爱的暖流在心底滑过,那么温馨而自然,让他想要拥有眼前的女人一辈子。
原来,爱是一种本能,只要适当的时机和适当的启发。他也能懂得什么是爱。
我在梦中又一次看到父亲,他张开双臂抱住那个可爱的小女孩,但是无论我怎样喊他都不理我,突然。他和那小女孩一起回头,我在他们眼中清楚地看到责备和伤心。
为什么?我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他们要责备我?
我想问,却发不出声音。父亲牵着女孩的手越走越远,我惊慌地喊:“别走,爸爸,爸爸,别丢下我。”
一个声音在我耳边急切地呼唤:“天籁,天籁,醒醒,醒过来。”
我费力地张开眼睛,曲凌风放大的脸孔悬在我上方,脸上明显的关切和忧虑令我感到陌生。这是曲凌风吗?他的温柔从来不肯形露于外的,难道我昏倒一次他就转性一次?
他捧着我的脸,轻柔地吻我,呢喃道:“梦到你父亲了?”
我傻傻地点头,更加怀疑眼前的人是我认识的曲凌风。
“别怕。”他小心地拥紧我,“你还有我,我决不会丢下你。”
我伸手轻触他的脸颊,是温的,那就不是我的幻觉,那么他为什么突然变得这么温柔?我茫然地问:“你是谁?”
“天籁?”他惊慌地模我的脸,“你怎么了?你连我都不认识了?我是曲凌风啊!”
“不,”我摇头,“你不是曲凌风,我认识的曲凌风不是这样的。”
他舒了口气,微笑了,语气兴奋地道:“天籁,你怀孕了,怀了我的孩子,我们的孩子!”
“怀孕?我?”信息一时没有传达到神经中枢,然后猛然间,我意识到他说了什么,我怀孕了?!
我激动地抓着他的衣领:“你说什么?怎么会?”
“你不要激动,”他稳稳地按住我,“医生说你的情绪不稳定,不能激动。”
“不会的,”我拼命摇头,“不会的,我们的避孕措施一向做得很好。”说完我猛然想起,似乎从我接受心理治疗开始,他就不再用避孕套了,虽然我一直在吃药,但是难免有疏忽的时候。
天!怀孕!一个孩子,一个生命,它怎么会就这么突然地到来了?我难以想象会和曲凌风有一个共同的孩子。四天之前我可能还会对拥有一个孩子有那么点信心,但是现在,在我对曲凌风本就不多的爱消失殆尽的时候,不,我不要,不能要,不敢要。那好残忍,不健康的家庭,不懂得爱的父亲,对爱没有信心的母亲,这样的环境只会扼杀一个纯洁的灵魂。不!我不要发生在我身上的悲剧延续到我的孩子身上。
那是谋杀!
“天籁,”他定住我的头,直直盯着我的眼睛,眉头紧锁,“你不喜欢?你不想要我们的孩子?”
我直觉地想回答:“是。”但是喉咙像有什么东西堵住,让我发不出声音。那是我的孩子,一个我的血肉我的灵魂孕育的孩子,我真的不喜欢?真的不想要?
“天籁。”我的不语在他眼中就是默认,他猛地搂紧我,心跳贴着我的心跳,惊慌地喊:“不可以!不可以有不喜欢的念头,不可以有打掉它的念头,听到没有?”
打掉它,我何其忍心?留着它,我又何其忍心?扼杀一条生命和扼杀一个灵魂,我该如何选择?
“天籁,那是我们的孩子啊!”他的语调似乎哽咽了,“不能,你不能那么残忍。”
我残忍?可笑!天底下谁还能比曲凌风更残忍?如果没有他的残忍,就不会有今天的局面,就不会有一个无辜的生命。
我垂着头,幽幽道:“留下它,更残忍。一个没有爱的家庭,一个不正常的婚姻,对它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创造另一个你或者另一个我吗?不,曲凌风,求你不要这么残忍吧!”
“不是的。”他急促地推离我,抓着我的手放在他胸口,“我会爱它,也会爱你,嫁给我,我们为它组织一个最幸福的家庭。”
四天以前,我会因他这番话感动得痛哭流涕,但现在不了,稍早他为了名正言顺地阻绝别的男人对我的觊觎而要求结婚,现在他为了给孩子一个健康的家庭而爱我。说来说去,他还是不懂爱,这样的施舍能维持多久?我怎能在施舍来的爱情中给予孩子幸福?
“曲凌风,”我悲哀地望着他,“你可知道什么是爱情?”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他抓着我肩头,锁住我眼眸,静默良久,目光忽明忽暗,最后像作了很痛苦的决定似的,沉重地,一字一句掷地有声:“天籁,我爱你。”
他终于亲口对我说出人类语言中最美好的三个字,但我听了只是想笑,想大笑,想狂笑。我真的笑了。而且笑得一发不可收拾,笑得瘫软在他怀中,笑得呼吸困难,笑得泪流满面。
他迷惑中带点懊恼地问:“你笑什么?这有什么可笑的,”
“曲凌风,”我托起他的手指拭干泪痕,“从我认识你开始,你现在最可爱,我要谢谢你爱我,真的,无论你那三个字是有心还是无意。”
“我是真心的。”他急了,跳下床不停踱步,“为什么你不相信我?要怎么样你才肯相信我是真的爱你?”
女人之所以傻,是因为总是不懂得放弃希望。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他:“在知道我怀孕之前,你可曾想过爱我?”
他停住,谨慎地看着我的表情,眉头不停攒动,斟酌该怎样回答。
无需回答了!我笑出最后一滴眼泪,双手盖住脸,用深沉得犹如来自地狱的声音道:“要我相信你的爱,就放我自由。”
“不!”他立刻反弹。
果然!我竟连笑也懒得笑了,不再看他。喃喃地念:
“If you want something badly enough,
You must let it go free
If it comes back to you
Its yours
If doesn't
You really never had it anyway。”
“不,”他冲过来攫住我双肩,“我不能放你。放了你,你就不会回来了,我不能冒险。”
“let it go free,let it go free,let it go free……”
“不,不,不——”他疯狂地摇晃我,几乎摇散了我的骨架。
我感到腹部一阵剧痛,一股温热的,湿湿粘粘的液体从我下体流出,我虚弱地抓着他道:“曲凌风、叫医生。”
我听到他惊恐地狂喊:“医生,医生——”然后我就失去了知觉。
急救室门外永远紧张,永远焦虑,永远聚集着无奈的只能等待的人们。韩梅偎依在曲离怀里不停垂泪,天娇抱着凌云,不时看一眼门上的红灯,曲凌风坐在长椅上,十指揪紧头发,低垂着头,一动不动。像一具石膏像。
凌云看着焦虑紧张的大人们,小小的身子靠紧天娇,怯怯地问:“二姐,大姐会不会死?”
“不会!”曲凌风猛然从椅子上跳起,恶狠狠地盯着他,大吼:“不准你咒她。”
凌云吓得瞪大眼睛。扁了扁嘴,却不敢哭。曲离看着曲凌风几乎疯狂的神情,嘴边的责骂吞了回去,把凌云抱到自己和韩梅中间。曲凌风慢慢坐下,恢复了刚才的姿势。
门开了,护士走出来焦急地道:“病人血流不止,需要大量输血,你们谁是她的嫡系亲人?”
“我!”韩梅和天娇同时回答。
凌云小声道:“还有我。”
“好,跟我去验血。”
曲凌风冲过来道:“我也去。”
一个声音突然道:“你留下。”胡文举不知什么时候走过来。
护士疑惑道:“胡医生?”
胡文举看着曲凌风道:“我刚听说天籁进了急救室。你留在这里,我去看看她。可能会需要你。”
曲凌风一把抓住他衣领,“你要救她,只要能救她,我什么都愿意做,哪怕拿我的命来换。”
胡文举什么也没说,推开他,戴上口罩,走进急救室。
天娇和韩梅同时被推进急救室,片刻,胡文举出来,对曲凌风道:“跟我去换衣服。”
曲凌风急道:“她怎么样?”
胡文举冷冷地看他一眼:“别问那么多,照我的话做。”
曲凌风乖乖照做,他这辈子从来没这么听话过。胡文举帮他系好无菌衣的带子,突然照他下巴狠狠地挥了一拳。曲凌风被打地踉跄几步摔倒在地,胡文举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脸上仍然没有表情,淡淡地道:“这一拳是告诉你,进去之后该说什么。她现在根本就是一心求死,你应该知道怎样唤回她的生存意志。”
曲凌风摇晃着站起来,用手抹去嘴角的血迹,居然没有还手也没有还口,只是默默地洗净了手,戴上手套。
急救室里充满仪器的运作声和工作人员的说话声。“血压,心律,脉搏,充氧气,准备输血,病人没有心跳了。电击,快。”
天籁躺在中间,韩梅和天娇分别躺在她两侧,输血的仪器准备好,两个亲人的血同时输进她的体内。韩梅含着泪祈祷:“上帝呀,请你保佑我女儿,无论她犯了什么错,都请允许我来承担。”
天娇定定地看着殷红的血液在管子里流动,眼泪无声地下滑,喃喃道:“姐,有件事我要告诉你,我从来就没恨过你。我想恨,可是办不到,因为你是那样爱我、我们是同胞姐妹,你的生命也有我的一部分,所以,请你为我珍惜它。我知道,你最舍不得我伤心了、是不是?”
曲凌风一步一步地走到天籁近前,看着她苍白的面孔,紧闭的双眼,平静的神色,静止的呼吸。
电击仪器放在她洁白的胸口上,砰、砰、砰几下,护士喊:“有心跳了!”
医生的手在她胸口用力按压,“血压在上升!”
医生道:“停止电击。脉搏,心律,血压。”
另一个医生喊:“仍然无法止血。”
曲凌风傻傻地站着,眼眸中一片沉静悲哀。
护士喊道:“心跳又停止了。”
医生道:“准备电击。”
他像突然惊醒,上前两步,推开挡住他视线的护士,倾身在天籁额头上一吻,举起右手、咬紧牙关道:“只要你醒来,我就放你自由;如果你走了,我会追你到地府。”
牙龈渗出的血和着冰凉的泪水一起滴到天籁唇际。
护士道:“心跳恢复,血压在上升。”医生道:“血流减缓。”
胡文举闭上眼睛,仰脸望天,心中叹道:“谢天谢地。”睁开眼,他被曲凌风脸上斑驳的泪痕惊呆了。怎样的心痛才能让这个狂妄霸道的男人肆无忌惮地流泪?他的泪,比他的血还珍贵啊!
曲凌风颤抖的手前伸,在碰到天籁的脸颊之前停住了,顿了好久,缓缓收回,放在身侧握拳,额头的青筋根根突出蹦跳,整张脸扭曲变形。
护士喊:“心跳血压恢复正常。”
医生道:“血止住了。”
急救室内所有的人都松了口气。韩梅和天娇在泪花中互望,会心地微笑。
曲凌风缓缓转身,动作僵硬得像破败的机器,他走过胡文举身侧,嘶哑无力地道:“告诉她,我真的爱她,所以,我放她自由。”
曲离惊诧地看到曲凌风一阵风般地冲出急救室,一路狂奔出去,到底不放心,放下凌云道:“在这儿等着,我去看看你哥哥。”他追到楼下,已经不见了曲凌风的踪影,直接到停车场,曲凌风的车还在,人却不在车里。他焦急地四下张望,突然听到一声似有若无的哽咽。他转过车身,看到曲凌风跪坐在地,倚着车身。脸深深地埋进膝盖,颤抖哭泣。
曲离缓缓蹲下,双手伸了几次,终于揽过他的头,让他埋在自己怀抱里哽咽。这孩子完全承袭了他母亲乖张暴戾的个性,很小就有着独特刻意的叛逆,那时候他忙于事业。与妻子感情又不合,常常几个星期不回家,根本没有意识到身为父亲的责任,到他母亲因酗酒而死之后,他才发现那女人教育出一个怎样嚣张霸道、目空一切的孩子,然而一切都已经太迟了。记得凌风搬出家门时,曾昂首挺胸,轻蔑鄙夷地对他说:“你没资格管我!”是他愧对自己的儿子,所以他疼爱天娇,宠爱凌云,想要弥补些什么,但是凌风却离他越来越远。在他的印象中,他甚至不曾抱过他,安慰过他,这是二十八年来的第一次。
第十章
我终于知道父亲和那个小女孩为什么要用责备和伤心的眼光看我,因为那是我的孩子,而我失去了她。我没有勇气生下她,所以她自行离去来惩罚我这个懦弱的母亲。有那么一刻,我感觉已经抓住了父亲的手,但是一股强大约力量把我的魂魄拉回身体里。醒来之后,我的神志一直处在恍您状态,母亲把我接到家中,所有人都用着小心到几乎卑微的态度照顾我,而我对他们甚至没有说一声谢谢。
我的心空了,神空了,魂空了,只剩一具躯壳留在这世上苟延残喘,直到胡文举的到来。
“嗨!美女!”他脸上还是带着玩世不恭的笑容,“虽然我很想见你,但是实在不想以心理医生的身份见你。”
我对他,居然还可以扯出一抹淡淡的微笑,真是神奇。
“哦,”他夸张地低呼,“我真的受宠若惊。你母亲告诉我,你除了发呆,没有任何表情,看来我对你还是有一定影响力的。”
我缓缓开口,竟觉得对语言都有些生疏,“我只是不知道该有什么表情。”
他微笑了,走过来坐到我床头,语重心长地道:“知道吗?习惯是一种很可怕的东西,当你习惯了由一个人掌控你的生活和情绪,就会渐渐遗忘如何自己处理空白时间。所以,当这种掌控消失时,你就变成了一个无根的游魂。”
“你在暗示什么?”
“唉!”他叹道,“我真怀疑你是不是个病人,怎么总是一眼就能看穿医生的意图?”我不语,只是看着他。他摊了摊手道:“我暗示什么你心里明白,有个人要我转告你一句话。”
我报头道:“我不想听。”
他扳过我的下巴,“面对事实,不再逃避,是心理治疗的第一步。他叫我告诉你:他真的爱你,所以放你自由。”
我浑身一颤,脸色在他古铜色手指的映衬下更显苍白。
他继续道:“你本来已经一脚踏进鬼门关了,是他的话激励了你。他说:‘只要你醒来,我就放你自由;如果你走了,我会追你到地府。’他哭了,那一刻,我真正见识到一个男人被迫放开他心爱的女人的痛苦。我们俩一向看彼此不顺眼,但是现在,我敬佩他。他在不懂爱的时候的确可恶,但是懂得了之后,他能够做到‘爱她就放她自由’。说实话,我也未必有这种魄力。”
我再次别过脸去,幽幽地道:“我好不容易脱离了他的魔掌,你不要再引我入深渊。”
“唉!”他再叹,“我觉得咱们两个,你更像医生,因为我的情绪总是被你牵动。天籁,”他再次抬起我的下巴,深情地看着我,“我可不可以吻你?”
我直觉地打掉他的手,气愤地道:“胡文举,你是我的心理医生,怎么能对我提这种要求?”
他哀怨地道:“我是你的心理医生,也是一个爱慕你的男人,我说过,如果哪一天你跟曲凌风彻底了断了,请给我一个机会。”
“不。”我摇头,“我再也不想碰触感情。”
“为什么?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还是曾经沧海难为水?”
“胡文举,你实在是个不称职的心理医生。”
他摇头浅笑,“我是最好的,至少目前国内公认我是最好的。天籁,不要逃避,想想你遇到他之前的日子,没有目标,没有生机,没有动力,没有希望,你自己不也说,怀疑会发呆到死?遇到他之后呢?恨也好、爱也好,愤怒也好,伤心也好,你有了情绪,你真正是个活生生的人。如果不打算回头,那么就彻底遗忘,重新开始。我不是一定要劝你回到他身边,也不是一定要你接受我,我只是要你积极地面对今后的人生。”
我看着他澄澈明亮的眼睛,默默摇头,破碎地道:“不要逼我,就算外伤,也需要愈合的时间,对不对?”
他点头道:“那好,我给你时间,但是你要答应我,给我成效,不然我的名声就要砸在你手上了。”
我笑了,“砸了倒好,省得你那么自以为是。”
“啊——恶毒,果然最毒妇人心!”我们一起笑。
此后,他每天都到家里来,美其名曰做心理治疗,实际就是跟我打屁,但不可否认,这种轻松的朋友式的聊天使我惭渐走出了整日发呆恍惚的状态。就像他说的,他对我还是有一定影响力的。他斯文俊朗,幽默风趣,温柔体贴,跟他在一起,没有压力,没有恐惧,没有大喜大悲,有的只是轻松温馨,一种平淡的单纯的快乐。我早说过,做他的女朋友一定很幸福。而我,为什么要放弃唾手可得的幸福?所以,在他第二次提出要我给他机会的时候,我答应了。虽然我明知道自己不爱他,但是,有爱情不一定有幸福,而我相信,他会是一个好丈夫,好情人。
人,总是自私的,毕竟要多爱自己一点。我当初明知道爱曲凌风就是不爱自己,仍然傻傻地爱了,而这次,我要爱自己。
今夜,飘起了入冬后的第一场雪,雪花轻轻柔柔,带着一股新鲜和清冷。我坐在窗边,呵融了玻璃上的薄霜,静静地看雪。那无数个失眠看雨的日子已经过去了,囚禁我的暴风雨彻底止息,取而代之的是清冷的雪,没有暴风雨的狂猛激烈,却有着淡淡的体贴。可能,这就是我要的,可是,为什么心底深处还是觉得空荡荡的?仿佛有什么东西丢失了,再也找不回来。
窗台上放着一本杂志,是文举带来给我打发时间的,我在《奇珍异兽》那篇文章里看到一段报道:“极乐鸟,梵文音译迦陵频伽,是西方极乐世界里叫声最悦耳的神鸟,‘其声清澈,柔软和雅’,听过它歌声的人,会连自己是谁都忘掉。它有着美丽少女般的脸庞,人首鸟身,形似仙鹤,彩色羽毛,翅膀张开、两腿细长、头戴童子冠或菩萨冠,立在莲花或乐池平台上。它会为了至爱之人倾力歌唱,永不止息,直至吐血而亡,生命终止,歌声才会停止。”
我这才知道,原来我在梦中的化身就是一只极乐鸟。
“它会为了至爱之人倾力歌唱,永不止息,直至吐血而亡,生命终止,歌声才会停止。”
那么,梦中的我是爱着暴君的?怎么会?我该恨他的不是吗?可是,谁又知道,爱与恨之间的界线在哪里?
我拉开窗户,呼吸一口清冷的空气,平复心中杂乱的思绪,突然看到一条黑影一闪。我揉了揉眼睛细看,什么都没有,我试探地喊了一声:“谁?”只有我的声音在空空的庭院中回荡。难道真的是我眼花了?
天娇推门进来道:“姐?什么事?”她的房间就在我隔壁。大概听到了声音。
我回头道:“我好像看到院子里有人。”
“这么晚了,怎么还会有人?大概是司机养的猫吧。”她走过来关窗户,动作有些急切。
我用手挡住窗框,指着雪地上清晰的足印,“那也是猫留下的?”足印消失在房子的转角处。
天娇心虚地道:“也可能,也可能是司机出来找猫呢?”
直觉告诉我天娇在说谎,我的直觉一向很准。她在试图隐瞒些什么?
“天娇,”我锁紧她闪躲的目光、“是谁?”
“我怎么会知道是谁?”她还在强辩。
我不做声,定定地看着她,直看到她脸红耳热,最后投降地道:“好了好了,我说了。是,是,是……”
“是谁?”我心中已经隐约猜到答案。
她小小声地道:“是哥哥。”
果然!我关上窗子,坐回床上。
”姐,”天娇蹲在我面前、“其实哥哥常常来看你,只是不敢进来罢了。”
“为什么放他进来?”
天娇为难地道:“这也是他的家。”
“那好,”我躺下,蒙住头,“明天我搬回爸爸的房子去。”
“姐,”天娇急了,绕到我正面,“何必做得那么绝呢?为什么不给他一次机会?”
我探出头道:“这是你该说的话吗?你不是比我更有资格恨他?”
“对,”她激动地道,“我比你更有资格恨他,但是从在急救室的那一刻起,我就无法恨了,那是一个爱你的男人。他对我的所做所为,都是因为爱你,虽然他做得很蠢。所以我原谅他,连我都原谅他了。你凭什么不原谅?”
我摇头叹道:“我对他,根本无所谓原不原谅,只是不想再跟他有任何瓜葛。很多事,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
“姐!”天娇哽咽一声。
我拍拍她的手道:“晚了,去睡吧。”
她看了我半晌,叹息着走了,我听她的脚步声不是回房间,而是下楼。是啊,我凭什么不原谅他?伤害,已经成为往事,爱,他给我了,自由,他也给我了,惟一失去的就是孩子,但是我相信,他的痛不会比我少,我有什么理由怪他恨他?不,我不怪他也不恨他,只是不想再见,不愿再想,曲凌风这个名字,应该在我生命中彻底消失了。
元月一日,是我和文举订婚的日子,说来惭愧,我们都要订婚了,他还没吻过我,最多亲一亲额头。他说不急,给我时间,这分体贴和宽容令我感动。订婚是两家父母的意思,母亲巴不得我立刻嫁给胡文举,把曲凌风那魔星忘得一干二净,曲叔叔倒也没说什么。
文举是独子,父母住在国外,回国过年才知道儿子交了女朋友,乐得合不拢嘴,对我极其宠爱,当然希望立即娶进门。文举以交往时间太短为由推托了,所以决定先订婚。在文举的坚持下,仪式从简,只在酒店的一间小包厢里,两家亲人一起吃了顿饭,他当着双方长辈的面将一枚小巧精致的钻石戒指戴在我手上。仪式结束后,大家商量到曲家进行余兴节目。
曲叔叔的车在最前面,文举和我在中间,胡伯父的车在最后,转入通往曲宅的林阴大道,前面的车突然停下来。我们也被迫停下,文举疑惑地道:“怎么了?不是到家门口车坏吧?”
我们一起下车察看,掠过曲叔叔的车,我看到一辆熟得不能再熟的银灰色宝马——是曲凌风的车。大门已经打开,宝马的尾灯闪烁着,似乎刚要进入。尾灯熄了,曲凌风从车里出来。他穿了一件略显宽大的薄呢大衣,敞开的衣襟内露出铁灰色的西装,打着正式的领结和胸花,头发梳得整齐服帖,消瘦憔悴的脸上也打理得干干净净,甚至看不到一个胡茬。他的样子就像要去参加一场盛大的宴会。
看到我们也一身盛装打扮,他愣住了,目光在陆续下车的几个人身上梭巡,最后落在我身上,再也不肯移开。他从车里取出一束娇艳欲滴的香水百合,紧紧握住,一步步朝我走来。我无法抑制地浑身颤抖,文举靠近我,默默地搂紧我的肩,给予我无声的支持。
曲凌风盯着我们亲密的动作,眉心聚拢,脚步停顿。我跟文举今天穿的是情侣装,他一身纯白西装,我一身纯白礼服,外罩白色韶皮大衣,与隆冬的雪景交相辉映。这么明显的事实,他看不出来吗?
母亲突然上前一步,拉住曲凌风的手臂,勉强笑道:“凌风,你回来得正好,今天天籁和文举订婚,我刚还跟你爸爸说叫你过来一块庆祝呢!”
曲叔叔沉声喝道:“阿梅。”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曲叔叔用这么重的口气叫妈妈。母亲尴尬地放开手。回头求助地看一眼曲叔叔,曲叔叔上前拉回她。同是天下父母心,母亲想要保护我,但曲凌风毕竟是曲叔叔的儿子,哪个父亲愿意看到自己的儿子失败或痛苦?
曲凌风的身躯晃了晃,香水百合掉在地上,花瓣上的露珠顷刻结成冰珠,仿佛奔腾的热血结成寒冰,那干净整洁的面孔霎时变得比我的貂皮大衣还白。我看着他震惊、狐疑、苦涩、心痛、绝望交织的眼神,居然无法移开视线。
胡伯母走上前,疑惑地问:“文举,这位是……”
曲叔叔忙道:“这是我儿子,是我前妻留下的孩子。”
曲凌风终于有了下一步动作,我却分不清他脸上的表情是伤痛还是木然。他从怀里掏出两张纸,唇边的肌肉抽动了下,似笑又似哭的声音道:“我不知道今天是这么特别的日子,这是两张今年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入场券,希望做你们的贺礼不会显得太寒酸。”
天!
几个人同时发出惊叹,爱好音乐的人都知道维也纳新年音乐会的入场券有多么珍贵,而我毕生不多的愿望之一就是亲耳聆听一场音乐会,他居然知道?而且做到了!
“谢谢!”胡文举客气地点头,伸手去接。曲凌风避开他,手臂直接伸向我。
我拾眼看一下文举,他给我一个鼓励的微笑。
我缓缓地小心翼翼地伸出手,碰到那两张纸。也碰到曲凌风冰冷的手指。他突然握紧我的手,也握住了那枚闪亮璀璨的戒指,然后在所有人的惊呼声中、单膝跪地,抬头仰望我,用平生最诚恳的语调,最真挚的眼神,最卑微的姿态,颤抖地道:“天籁,再给我一次机会,让我们重新开始。”
胡伯母尖声喊道:“文举,这是怎么回事?”
胡文举依然镇定地搂着我的肩头,深切的目光专注地看着我,仿佛在说:“我等你的选择。”我茫然地环顾一周,看到母亲焦虑的眼神,天娇鼓励的目光,曲叔叔热切的期待,凌云困惑地搔头,胡伯父和胡伯母迷惑又担忧的神色,最后,视线落在曲凌风身上。他的眼中甚至没有期待,有的只是真诚的强烈的爱恋,仿佛耶稣被缚在十字架上,心甘情愿地等待世人的宣判。
我眨了眨眼,任凭一滴泪滑下脸庞,缓慢地机械地拍出手指,低低哑哑地道:“对不起。”
今日,如果文举不在身边,如果我没有跟他订婚,如果他不是用那么信任的眼光看我,我不知道会不会答应曲凌风。但毕竟,这所有如果都真真切切地存在,让我理所当然地拒绝他。与其说我的良心让我无法背叛文举,不如说我的自私让我害伯接受曲凌风。曲凌风的爱是暴风雨,文举的爱是和风细雨,在和风细雨中接受滋润总比在暴风雨中挣扎生存要容易得多。
爱人与被爱,我选择了被爱,因为,我决定爱我自己。
曲凌风变成了一具石膏像,久久不曾移动,眼睛也不看我,只是木然地盯着抽空的手掌,仿佛还在体味我留下的余温。我听到几声舒气和几声叹息,谁高兴谁失望我已无暇在意,我只是静静地看着他,担心他下一步会做什么。他慢慢摊开掌心,我看到一枚闪亮的东西躺在他手掌里,居然是我的戒指,在我抽出手指的时候,竞没感觉到戒指脱落于他掌心。
文举的脸色变了,搂着我肩头的手臂也在颤抖。
曲凌风格晃着站起身,将戒指放到文举手中,沉声道:“好好爱她。”
他没再多看我一眼,径直转身走向他的车,开车门,关车门,发动引擎,倒车,掉头,摇上车窗。我看着茶色玻璃逐渐淹没他的侧影,心中突然猛地一跳,直觉叫道:“曲凌风。”银光一闪,快如闪电,他急打方向盘,但是车速太快,根本来不及躲过停在转弯处的胡伯父的车。在我的声音冲出喉咙之际,一声轰然巨响随之响起。宝马擦过胡伯父的车身,撞飞了一扇车门,在弯道上失去平衡,连翻三次,最后翻仰着滑出两百多米。
“不——”在我的尖叫声中,曲叔叔和文举已经冲过去。
几个男人合力掰开完全变形的车门,将一具血淋淋的人体拖了出来,抢着他刚跑两步,又是一声轰然巨响,车子爆炸了。曲叔叔嘶哑地朝几个吓傻了的女人大喊:“还不快叫救护车!”
我紧紧地揪着前襟,片刻间停止了呼吸。当意识稍稍觉醒的时候,便发了疯地冲向他。胡文举严厉地喝道:“找剪刀,绷带,毛毯,快,帮我把他的大衣脱下来。”我手忙脚乱地要帮忙,文举粗鲁地拨开我的手,命令:“你抱着他的头,跟他说话。不能让他昏过去。”
“哦。”我抽泣地应着,颤巍巍地将他血迹斑驳的头搂在怀里,他的血染红了我的礼服,染红了晶莹的雪地,我根本看不出他受了多少处伤,就觉得血从他身体的各个部位不停地住外流。
“曲凌风,曲凌风。”我不停地呼唤,温热的泪水冲刷着他脸上的血迹,我颤抖着手拨开他额头上粘湿的头发,一遍一遍地轻吻,“曲凌风,撑住,撑住,你听到没有,你给我撑住!”
他咳了一声,呕出一口血,虚弱地撑着眼皮,费力地伸出沾满鲜血的右手,轻轻地擦拭我的眼泪,嘴角勾起一抹令人心疼的苦笑,断断续续地道:“别哭……这样也好……我死了……你就真的自由了……不然……不然……我真不知道……不知道哪一天……又会去……打扰你。”他猛地喘了口气,继续道:“我死了……你会不会……会不会到我墓前……唱歌……唱歌给我听?咳!”他又呕出一口血。
这情景何其熟悉?难道那个梦就是预示今日的结局吗?
“不,我不会,你要听我唱歌,就要活着。我不许你死,我还要你来打扰我,还要你蛮横不讲理地霸占我,你不是说你生日的时候要我陪你去夏威夷?只要你活着,我就陪你去,去夏威夷,去日本,去维也纳,去任何地方,天涯海角,你到哪儿我都陪你。曲凌风,曲凌风?不准闭上眼睛,你看我,你看我,我叫你看我你听到没有?曲凌风——”火光映红了整个天地,映红了周遭的每一个人,却映不红他越来越白的脸色。
同一问急救室,同一扇门,同一盏灯,不同的是,这次他在门内,我在门外。
文举出来,牵着我的手领我到消毒间换衣服。我机械地任他摆布,机械地听他说话:“他身上多处骨折,断了三根肋骨,最棘手的是一根肋骨刺穿了肺叶,导致严重的内出血,胸腔内几乎全是血块,看不清器官和脉络,你要有心理准备。”
我眼前一黑,抓紧他的胳膊稳住身体,不停地摇头道:“不会的,他不会死的,他身体最好,从来都没生过病,连感冒都没得过。”
“天籁,”文举撑着我,“别这样,你自己都撑不住,怎么能在精神上支持他?这个时候,病人的生命力和生存意志很重要,甚至比医生还重要,明白吗?”
我点头。
“好了,我带你进去,你跟他说话,他会听到的。”
我坐在曲凌风旁边,握着他没受伤的右手,看着他紧闭的双眼,他的神态那么平静,似乎没有了生命的迹象。这一刻,我完全能够体会曲凌风誓言放手的心境,为什么人总在生死攸关的时刻才将自己的心和情看得最真?我对他的爱,已经嵌进骨髓。融进血肉,深刻到无从选择,无法放弃。只要他能平安,我愿以生命来换。
我完全听不到仪器运作的声音和其他人的谈话,只是一心一意地看着他,跟他说话:“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时你还是个十几岁的少年,眉宇之间就已经充满桀骜不驯,我那时根本没想到,我跟你还会有交集。
“我们第二次见面,你将我从记者手中救出来,我觉得你像一位浪迹天涯的侠客。但是很快,我就看到了你的本来面目。一个地地道道的强盗。你这个强盗,强占了我的身体,我的意志,我的思绪,我的心,我的灵魂和我的爱之后,想就这样抛下我走了吗?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我叫你放我自由,你就真的放了,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听话了?那么我现在叫你活下去,你是不是该听我的话?你不是喜欢听我唱歌?我现在就唱给你听。就唱你第一次听到的那首,我知道你听了之后一定舍不得走。”
我在他灰白的唇上轻触一下,缓缓唱道: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前方却依然长路没没,大千世界缤纷绚烂,为何我感到黑白一片。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停泊却依然不能靠岸,红尘俗事爱恨痴缠,为何我觉得毫不眷恋。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头却看到狼藉不堪,害怕寂寞害怕孤单,为何我还要苟延残喘。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呼吸却不能停止震颤,想要开心走上一程,为何我找不到人相伴。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
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爱也罢。恨也罢,恩也罢,怨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拾起它;来也罢,去也罢,生也罢。死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珍惜它:”
我呢喃问道:“曲凌风,你可愿意为我拾起它?你可愿意为我珍惜它?”他仍然紧紧地合着双眼。我微笑道:“你一定是走得太远了,听不到我的声音,我再唱一遍给你听。”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
唱完,我还问:“曲凌风,你可愿意为我拾起它?你可愿意为我珍惜它?”
他不语。
我再唱。再问,唱完了还问,问完了还唱,唱完了还问,问完了还唱……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唱了多少遍,问了多少遍,我隐约听到文举的声音:“天籁,别唱了,你的嗓子都哑了。”
我的歌声在急救室内回荡,一遍高过一遍,一声哀过一声,我觉得喉咙火辣辣的,有些腥涩甜腻,但是我不能停,我停了,他就找不到回来的路了。
“爱也罢,恨也罢,恩也罢,怨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拾起它;来也罢,去也罢,生也罢,死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珍惜它。”
“天籁!天籁!”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文举抓着我的肩膀,将我整个提起来,用力摇晃:“别唱了,别唱了,手术成功了,他不会死了,你听到没有?不要唱了!”
我的歌声嘎然而止,泪水迅速冲进眼眶,哽咽地重复:“他不会死了?”
“对,他不会死了,你的歌声把他唤回来了。”
我缓缓吐气。突然一阵猛烈的咳嗽,“哇”一声,喷出一口鲜血。
尾声
八月的夏威夷,阳光明媚,海水碧蓝,吸引世界各地的游人到这里度假。我站在旅馆的阳台上,微笑着看楼下的天然海水泳池,一个矫健的身影迅速游动,鲨鱼一般的优美姿态吸引了很多游人驻足观看。古铜色的肌肤与碧蓝的海水形成强烈的对比,刺激人的视觉,尤其胸口和大腿上明显的疤痕,为他平添一分致命的性感。有时候,我觉得有这样出色的丈夫并不是什么好事。
电话响了,我走进室内。
“喂?您好……文举?哦……对,这里很美,有休假的时候建议你来……呵呵,他在游泳……我?当然在休息……是的是的,大医生,谨遵吩咐……嗯……嗯……真的?哈哈,哈哈,你真够活宝的,笑死我了……呢?好,我知道……”
一双手从背后环过来,湿漉漉的胸膛贴上我的脊背,迅速浸透了薄薄的衣料,滴水的头发搔着我脸颊。我在应答间抽空问了一句:“怎么不游了?”
低沉性感的声音在我耳边道:“你不看我,没意思。”
我的注意力还给话筒,“喂?哦,他上来了,没关系,你说。”
大手不规矩地乱动,探进我的衣领,我拍了他的手背一下,“别闹,我在讲电话。”
他委屈地抱怨:“我不喜欢你跟他讲电话。”
我安抚地刮一下他的脸颊。
“嗯?没事,我想到了,你可以问问天娇,她男朋友不是搞建筑的?”
手指灵活地解开我的纽扣,我倒吸一口气,忙捂住话筒,急喘道:“凌风?我要生气了。”
他在我耳畔吹气,赖皮地笑道:“别理我,讲你的电话。”
我来不及反驳他,又急忙应付话筒道:“我在听,你接着说。”
火热的唇含住我的耳垂,双手像两小簇火焰,在我身上制造奇迹,我努力抑制声音中的颤抖,虚软地道:“文举,我等一下再打给你,好不好?”
话筒掉在地上,我的斥责被牢牢吻住,溢出口的是不由自主的呻吟。
“喔——凌风?”我挣扎吟哦,“小心孩子。”
“放心,”他温柔地将我放倒,小心地贴近我的身躯,“我有分寸。”
暴风雨、又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