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穿越时光
好黑。
这里是哪里,我怎么什么都看不见?
我拼命的奔跑,可是什么也碰不到,无尽的黑暗把我笼罩着。我的腿像灌了铅一样的沉重,可我仍然是尽了力的奔跑,直到耗费了最后一丝力气。我倒了下来,却又像是掉入了无尽的深渊,只觉得身子不停地坠落,没有尽头……
突然,一丝白光出现了。白光瞬间放大,把我笼罩。我似乎解脱了,不由得从内心深处发出了一声惊呼……
“啊呜……”
是婴儿嘹亮的啼哭声。
咦?
被人抱着的感觉可真是不好,尤其是这样一位一脸严肃的中年男子。他和我对视着,我想问他很多问题,可这话一出口就成了令人脸红的哭声。我想抗议,我想挣扎着跳起来质问老天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我浑身没有力气,只能这样毫不示弱的和这男子对视——他看起来四十多岁了,但浓黑的眉深邃的眼挺拔的鼻子甚是潇洒,眼角的几丝皱纹更是显得他沧桑渊博。而且,他还是长发,穿的是一身古装!再看看四周古色古香的装饰摆设,我这次是发自内心的真的哭了。
那双看我的眼睛竟然温柔起来,末了还带上了一丝笑意。“她可真是精神,不愧为我程怀毅的好女儿啊。”
听他的口气颇是欣喜,可是我的反应只是哭声更嘹亮了些。
“王爷,这是小姐出生时嘴里含着的明珠,您看,多么神奇啊!”一个丫鬟递给中年男子一个绸缎包,老爷子打开来,是什么?我拼命想抬头,可是被挡住了,只能看到老爷子笑得脸上的皱纹都能夹死苍蝇了。
“真是神奇美妙啊,就叫她程美妙吧,将来必是一个妙不可言的璧人。”
“谢老爷赐名。”
“刚才我在屋外,看到彩霞漫天,甚是好看,妙妙好好休息吧,爹爹有空再来看你。”
妙妙?跟猫叫似的,我不喜欢!我想拒绝,可是无能为力。我,我只是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到死发生了什么?我好想昏过去啊。无力、迷茫、不解、奇怪、想破头……终于,我如愿以偿的晕过去了。
程王满意的看着自己怀中熟睡了的小婴儿,满意的笑了。数年后他回想起这个彩霞漫天的清晨出生的女儿,总觉得那霞光不是什么吉兆,怎么当初就没能看出来呢?
一觉醒来,饿醒的。
一边别扭的吃着奶,一边开始思考我的人生大事。恩,没错,我刚刚出生,刚刚来到人间。
恩?不对,我、我明明是好好活着,24岁,我有爸爸妈妈了,还有很多亲戚、朋友、同事,还有工作,有房子,有车、有文凭……可现在是怎么回事?到底发生什么了?
我努力的想啊想,只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了,然后就是一片黑暗,然后就……
穿了?
那么多网络小说不是白看的,晋江、起点不是白混的,不争的事实摆在眼前,我,李丹妮,穿了……
是穿?还是投胎?还是转世?为什么我重生了,前世的记忆还有啊,但是又好像不完整,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忘记了。再仔细想想,似乎以前那些记忆在慢慢消失,不行,我得记住,我一定不能忘了以前的事情。
我慢慢的回忆自己的“前生”,爸爸妈妈都是知识分子,很疼爱我,我小学学习挺好的,跟若若是死党,初中高中都是在重点中学上的,有ss、琪琪、小米等死党若干,然后混上了大学,学的新闻专业,证明人死党老贝和阿芳等,然后毕业就考到了一个杂志社里面做了小记者,混吃混喝,然后……不记得了!按理说我该恋爱结婚了吧,难道我就这么死了,然后穿了?可是记忆有好大一块空白,像是被故意抹去了。艾~
然后就莫名其妙的变成婴儿重生了……
既然重生了,就好好生活吧,只是以前的事情绝不能忘。
虽然疑点重重,但我的乐天性格并没有改变。想了这么多,好累啊,我又晕了。
或者说,是睡了吧。
2. 身世浮云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反正我每天就是吃吃、睡睡、哭哭、拉拉囧。有空一琢磨,对“生前”很多未了心愿遗憾不已——竟然没恋爱就穿了,竟然没看到《天神右翼》的结局就穿了,竟然没有等到魔兽世界出“巫妖王之怒”就穿了,竟然还没去过台湾看飞轮海就穿了,竟然没吃过满汉全席就穿了,竟然……5555,好多遗憾啊,好痛心。一边回忆往事,一边打量我现在的世界。
是没有电脑没有马桶没有医院的古代啊,为什么不穿到500年后的未来世界,让我也好好享受一下高科技啊。对了,为什么从来没有见过我的亲妈呢?我第一眼睁开时,好像就已经出生十多天了,到现在有一个月了吧,从来没有见过“亲妈”,平时我就由一个叫小如的十几岁小丫鬟和奶娘带着,无所谓,我为了肚子也顾不得挑剔了。爹爹倒是常来看我,不管我到底是谁,发生了什么,爹爹都是我这辈子的亲人,我看着他充满溺爱的目光,心里渐渐也充满温情。
一个静悄悄的上午,也可能是下午,我刚吃饱,小如给我哼着小曲哄我睡觉,突然,吱呀——扑通——“哎呦!”门开了,什么东西跌了进来。可惜我躺在摇篮里,虽然很想八卦的抬头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可无力……苍天啊,为什么我不直接穿个大人,当婴儿实在是件漫长痛苦的事情啊!我第一万次的发出悲愤的呐喊——嗷嗷大哭。
“看你们,把小姐吓着了吧……都进来吧,既然来了。”小如似乎过去把门完全打开,有几个蹑手蹑脚走进来的声音。
什么人?
几个黑影来到床头,居高临下的看着我,然后一起发出嘶的抽气声音——看来是倒吸了一大口气。我透过泪眼朦胧的看他们,心里也是这么嘶的一声。
是四个大小不一的男孩子。
“妙妙,你的几位哥哥来看你了。”小如拍着我对我说。
哥哥?
于是,我马上不哭了,并且努力把眼泪挤干好看的清楚些。
四个男孩头上都扎着发髻,长发披肩,衣服看起来蛮华丽的,而且四人长得不同,但各有个的好看。俊朗型清秀性可爱型……我正在欣赏,突然听到——
“她是我们妹妹吗?”这个眼睛最大、长得最漂亮的男孩子非常失望的问。
“怎么像个猴子?”个子最低的那个男孩可爱的小脸上竟然露出一丝痛苦。
而那个一直聚精会神的打量我的,个子最高的也是最像爹爹的男孩,竟然强打精神的说:“你们别这么说……也许长长就好了……”
什么?我怒了,竟然被几个小正太如此评价,我的脸往哪搁啊?可又一想,马上心虚了,我……我还没有照过镜子……难道我真的很丑?
旁边小如温柔如水的声音传来:“少爷们啊,她还小哪,你们跟她这么大的时候还不如她哪。这就是你们妹妹,以后你们当哥的要好好对待她哦。”
我有四个哥哥啊,以后岂不是要有很多人管我,我看看这四个不怀好意的“哥哥”,一咧嘴又大哭起来,还是计划生育好啊,这么多孩子以后谁疼我啊。
“妙妙妹妹别哭了。”那个一直没有说话看起来很沉静的男孩突然说。你不让我哭我就不哭?我毫不给面子的继续哭。
他眼睛里面亮了亮,突然俯下身,“叭”就是一口。“乖,哥哥亲你下,别哭了。”
我倒是一下子停止哭了,一边发呆一边从心底涌出狂野的呐喊:我的初吻啊啊啊啊!……
然而他还没完,竟然笨手笨脚的一把“抄”起了我,差点没把我小腰扭断,还乐呵呵的说:“你们看,多像阿晃刚生的宝宝啊~”
“二少爷,这可是你妹妹,怎么能和小狗比……”小如很生气。
我更生气!
被这几个哥哥耍猴似的抱了抱捏了捏,小如就以我该睡觉了为由赶他们走。我已经从某个混沌状态中清醒过来,脸色一定臭的可怕,哼,今天的账我都记下了,你们以后好好还吧。
远处飘来说话的声音。“二哥,你的衣服前襟怎么湿了?”
“啊,什么味儿啊?”
我对着小如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脸。原来是老二啊,这么早就夺去我的初吻,害我过早失去了那么粉红色的幻想,你一定要付出代价!
小如对我忽冷忽热的小脸似乎并不在意,只是专注的看着我,眼神充满爱惜……和怜悯?
3. 抓周大礼
虽然对自己转生还是穿越仍然没有弄明白,我依然一天天的长大。我会爬了,我长牙了,我会喊爹爹了。我也渐渐的对自己目前的处境清楚了些。程怀毅是我爹,四个哥哥分别叫程浩然、程凛然、程欣然、程俨然。看起来,程家是跟当今的皇室有什么拐歪亲戚,所以我爹被封为王爷,而且我爹善于谋略用兵,是朝廷重臣,十分得皇上的信赖。而有两个华丽衣装的妇人来看过我,却都不是我亲娘,她们自称“大娘、二娘”,估计是爹爹的大小老婆。每当我喊出“娘”,大家就会面面相觑,然后都用可怜的目光看着我。不用说我也知道,我的亲娘怕是已经三长两短了。
而当今皇帝,还没有听大家说过他的名字,只是常说我们“大琮天朝”,看来,这个时空不是我所在的时空,这朝代也不是我所知的任何一个朝代。不过看社会文明程度,应该是处在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经济还挺发达的,该有的也都有了。
我爹有了四个儿子才有我这么一个女儿,自然是疼爱的不得了。以至于抓周礼都举行的非常隆重。
不知不觉,原来我已经一岁了。
到这里也一年了。我已经逐渐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只是常常在入睡前仔细回想前世的点点滴滴,希望自己不曾忘记。
六月初一,我程美妙,一周岁啦!
一大早就被弄醒,换了身新衣服,大家都喜气洋洋的,不断有礼物送来。大娘、二娘带着四个哥哥来看我,我还没弄清楚这四个哥哥都是谁生的= =!。到了午饭前,爹爹大概该下朝回家了。
然后我就被小如抱到了一个很大的屋子里面。这程王府真大,房屋真多,我还没弄清楚哪间是哪间。这个房间被精心布置过,我一看,呀,大家都在啊,每个人都充满希望的看着我。从四个哥哥身边过,我一一瞪了他们。我早就照过镜子了,原来我唇红齿白的一看就是美人胚子,哪有他们说的那么夸张。
爹爹从娘亲怀里接过我,我马上笑成一朵花,甜腻腻的还有点含糊的喊“爹爹”。
爹爹也乐呵呵的。“妙妙都一岁了啊,今天这里有好多东西,你喜欢什么,就拿什么啊,去吧。”
他把我放在了一张大大的桌子上,我爬过去一看,挖,一块大红的丝绒桌布上面放了好多东东啊,挑什么好呢?这可是决定我的智商以及我的未来职业取向的重要依据啊。
我认真盘算了下,口水流到了桌子上也浑然不觉,然后终于下定决心,在众人的抽气声中,迅速把我的魔爪伸向了——
毛笔、尺子、书本、玉箫、棋子,外加一双筷子。
我转过身,看到所有人看到我满怀的东西时的吃惊表情,悄悄的用手比了个V。
雷到了吧。想我一个现代人来到古代,有你们雷的!
“这……”爹爹老谋深算的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而我用最炯炯的目光望着他“你有规定说只能拿一个嘛?”
“恭喜爹爹,五妹将来必定是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才女!”很快有人反应过来了,马上跪倒拍爹爹的马屁。谁这么有眼色?
众人也清醒过来,纷纷道喜。爹爹心情变好了,哈哈大笑,然后命人赏我一堆东西。
我抬头一看,原来打头的是二哥凛然。他也转头看我,那眼神,分明不像是在看一个小娃,而是,好像在看玩具、或者说猎物……
爹爹又高声说道:“把明月珠拿来吧。”
一个小丫鬟端着盘子上来,爹爹取出一串东西,然后俯身挂在了我的脖子上。我低头一看,是一条金丝穿成的项链,坠子是金如意,上面镶了一颗浑圆的珠子,那珠子晶莹剔透,里面像是有荧光的东西在暗暗流动,流光溢彩,煞是好看。原来这就是我出生时候含着的明珠啊,看起来跟“四魂之玉”似的。
只是明珠带到身上那一霎那,我觉得胸口一阵发闷,浑身颤抖,大颗大颗的眼泪涌了出来。为了掩饰心底的悸动,我只得一脸白痴的嗷嗷装哭了。
一边小如马上过来,抱起我对爹爹说:“王爷,我看小姐她是饿了。”
“哦,也是,那大家入席进餐吧。”老大一挥手,大家都走出去,到餐厅聚餐吃饭了。
小如把我抱到了我的房间,放好,对我说“小姐别急,小如现在就去给你拿吃的。”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看到小如转身之时,飞快的抹了把眼泪。
许多年后,人们在讲述我的事迹时,常常喜欢从口含宝珠和一岁抓周开始。这口含宝玉、口含钻戒出生的,在我这个时代都不是什么稀罕事,口含宝珠也就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倒是这抓周大礼,有那么轰动吗?其实我只是想为自己将来的十项全能打个伏笔。不过我倒是好奇了,问小如道:
“小如,我那几个哥哥当年都抓了什么啊?”
“大少爷抓了玉佛,三少爷抓了木刀,四少爷抓了元宝……”
“二哥哪?”
“他……上去把盘子掀了……所以以后抓周的东西都直接放在桌子上而不是盘子里……”
“……”
4. 小径红稀
“妙妙、妙妙……”
谁在喊我。我揉揉眼,从在暖气屋里面玩电脑的美梦中惊醒,十分不快。可看到窗前那个白色纤细的影子,又高兴了起来。一骨碌翻下床,披了披风就走了出去。
拉着大哥浩然的手,又谨慎的朝四周看看,没有发现某个恶魔的身影,我很是欣喜。“大哥,你好久没来看我了哪,快进屋吧,外面好冷。”
大哥总是这么矜持,其实我说过他可以直接进来我屋的,可大哥总是不肯。我拉着大哥进屋里坐好,让小如去沏茶。
大哥微笑着看着我:“妙妙都三岁了吧,越来越可爱了哪。”
我心说,那可不是,你当年也是这么说的,长长就好了。“大哥,你上次给我带来的书,我都念完了哪。”
虽然三岁,我已经开始强烈要求学习读书写字画画练琴……好在大户人家的孩子都是这么培养的,爹爹只当我爱玩,就找人教我了。以我的智商,学什么不快啊。对于爹爹给我看的幼儿启蒙读本,我已经不感兴趣了,常托大哥给我带些史书小说什么的。
“你啊,真是个小天才,过目不忘就不说了,还一目十行,那书你都看不懂,看那么快干嘛。”
“银家喜欢嘛,你在给银家找些嘛。”我撒娇。
“大哥就知道你会这么说。”大哥乐呵呵的取出几本书来给我。“妙妙妹妹这么爱读书是好事,你慢慢读,不会的不懂的等大哥回来教你。”
“回来?大哥你要去哪啊?”
“大哥要进皇宫里面,给大皇子陪读。”
我一呆。是啊,大哥都十二岁了,是该进宫了。
听大哥说,当今皇上芙光宇有四个皇子,大皇子芙子祁今年十岁了,招了很多官宦家的公子少爷一起学习读书骑射。看来以后见大哥就难了。我看着大哥酷似爹爹、英俊的眉眼,不由得哭了起来。艾,说起来真丢脸,无论哪一辈子,我的泪腺都十分发达。
大哥依然温柔的笑着,抬手擦去我的泪花,安慰我说:“别伤心,大哥会常回家看你们的,你要好好听爹爹和其他哥哥们的话哦。”
其他哥哥们……一想起那个恶魔,我更伤心了。
“大哥,原来你在这啊。”几个人走了进来,正是恶魔二哥凛然、三哥欣然和四哥俨然。
这几个哥哥,大哥大我九岁,最宠我,即使我这样问他要书看他也不会觉得我是妖怪,只会觉得他的宝贝妹妹天资聪颖;二哥大我六岁,魔鬼一个,自打夺去了我的初吻、而我在他的衣服上留了点纪念之后,就跟我卯上了,处处跟我作对,不是把我的饭里面偷偷放点辣椒面,就是捉个毛毛虫塞我襁褓里,因为我无法反抗,把我这样一个现代人整的都害怕了,不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打算再大点在报复他。
三哥大我五岁,也是十分喜欢我,总带我玩,出了乱子都揽自己身上;而四哥只大我四岁,目前跟我一样,处于跟屁虫地位,但是莫名的有些怕我。总之除了二哥,我还算是在幸福的封建社会大家庭里面快乐的成长。
“五妹别哭,我会替大哥好好照顾你的。”二哥真挚的说。可是想到他昨天还把我放在了假山上晾了几个小时(我自动换算的)时间,让我上不去、下不来,喊人也听不到,我就浑身发冷。要知道现在可是深秋,我差点着凉。
大哥倒是对二哥的态度非常满意。又对三哥说:“你要好好教她射箭,她手劲小,别着急慢慢来。”
“大哥放心,妙妙学什么都快,我看我快不能教她了,等她再大点,就求爹爹让她跟我和四弟一起学。”三哥是长得最可爱的,眼睛很大很亮,睫毛又黑又长,噗噗的,我看着看着就忘了哭。
“我才不要跟妙妙一起学,她学什么都快,将来我会被爹爹骂的。”四哥嘟囔着。而我们几个听了,都哈哈大笑起来。
于是,在落叶飘零的深秋,大哥进宫陪读,这一去,直到来年过年时候才回来。中间倒是经常给我带很多礼物。
过年,恩,压岁钱很多,我很满意,而且还看到了烟花。虽然不能出府,听到噼噼啪啪的鞭炮,也仿佛回到了那个世界。
我坐在花园里高高的假山上认真的听着,大片大片的雪花落在身上,红色的披风上落了厚厚的雪花。脸上的泪水也冻成了冰碴。
“妙妙,怎么自己在这啊。”
我暗道不妙啊,恶魔又来了。一想也是,这地方估计全王府就他和我知道。
“怎么又哭了?”
我抬起头,二哥就站在我前面,九岁的他,个子不高,瘦瘦的,看那眉目将来肯定也是帅哥一个。他看着我,眼神里第一次充满了关切和些许焦急。
“我找你半天了,你不去睡觉来这里干嘛啊。”
我懊恼的很,不说话。只是觉得心里酸酸的。我想一个人安静会想想事儿都不行啊。
“我知道了。”他突然说,眼神里面又全是戏虐。“你是知道我过了年也要进宫去陪读,所以伤心了吧。是了是了,大哥去之前你就哭红了鼻子,这次我去,你肯定更加难过啊。不过你别哭了,我会尽量回家看我的好妹妹的!”
看他自顾自的说了一大堆,我不禁又气又笑。
“二哥——”我还真没有这么深情的喊过他。
“嗯?”
“你要入宫?太好了,以后没有人把我拎来拎去啦,没有人欺负我啦,娃哈哈……”
看他气得要命,我哈哈大笑,身上的雪花都被抖落下来了,可再看他的样子,我又一想他大概是想让我忘记伤心事才故意这么说的吧,不由得心里暖暖的。
“二哥要好好照顾自己,要给我礼物哦!”我撒娇的拉着他的胳膊说。
二哥认真的说:“当然了。我还想让妙妙给我再做次绿茶冰淇淋呢~”
我上次闲着没事,看外面滴水成冰的,就突发奇想,把加了绿豆粉、牛乳和蜂蜜的绿茶倒进酒盏里面,插根小筷子,放在外面冻一晚上,就做成了绿茶冰淇淋,还又做了水果等多种口味给大家吃。于是我们一帮小孩子加上丫鬟侍从的围着火炉吃了个过瘾,而二哥超爱吃绿茶味的,竟然吃多了导致拉肚子。想到这,我又忍不住笑了。
而二哥看我终于高兴起来,也笑了。他的眼睛在雪的映称下,格外的明亮,像一潭深不可测的水,吸收走我的全部目光。
三月,二哥也进入皇宫,给十岁的二皇子芙子倾陪读。
5. 玉真初现
一转眼,程家有女初长成。我程美妙六岁了。
六岁了,终于可以自由的跑来跑去,想玩什么玩什么,想学什么学什么,想去哪就去哪——不用被抱来抱去的了。对于渴望长大、恢复自由的我来说是件多么开心的事情啊~
而我对这个世界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我所在的大琮王朝,是这个时代最强大富饶的国家,疆土贯穿南北,十分广阔。大琮国最南边与小国新国相邻,西北与绍国相邻,而北边,还有羌国等少数民族政权。这样的格局是很多年之前就形成的,大琮国的皇帝一直励精图治,实力不断提高,而新国绍国却是内部争斗不断,国力虚弱,以至于就在几十年前,新国与绍国都臣服于大琮,常年进贡赋税。大琮国的皇帝非常注重爱惜民力,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而不喜战争,所以也暂时并未有统一四海之意。这样的政治主张我是欣赏的,大家和平共处、共同发展不更好嘛。
从五岁起,我就强烈要求跟三哥四哥一起学习读书写字以及舞刀弄棒。三哥不喜欢读书,不过据说是习武奇才,我跟他除了一起学武艺刀剑什么的,还要爹爹给我们派了个老师教行军打仗。经常为一些问题争论不止,而后哈哈大笑。说起来真有点汗,我可是本科毕业,而三哥不过才11岁,就常常说出令老师称赞不已的见解。“我三哥将来一定是朝廷的大将!”我常常这么想。想来三哥也是对六岁的我赞不绝口。
而四哥,作为大娘的小儿子,似乎顽皮些,再加上从小就被我和三哥比的文不行武不行,更是对学业充满叛逆感。如果功课完不成,爹爹会打人的,我也只好跟三哥一起帮他写写大字什么的,一来二去,他倒更不爱学习了。
我还给自己加了舞蹈课、声乐课、琵琶课、玉箫课、围棋课、刺绣课……其实我是真心想学。每天实在是太无聊了,你总不能让我这样一个有着二十几岁智商的人天天去玩泥巴逗小鸟吧,哦,这些都是四哥的最爱,所以当他看着我从早忙到晚特长班兴趣班奥数班的转个不停,难免会目瞪口呆。到了六岁,我已经开始迫不及待的写了几首广为传诵的佳作——
一首“鹅、鹅、鹅”打响了我的天才诗人第一炮,当时为了找鹅我还真是费了大力,好不容易托小如从外面买回来一只,又要养在花园的池塘里,又要在天气好的时候,在爹爹和他的访客面前,踱着步轻声吟出,哇,果然,爹爹听了大为赞赏,来客也是惊为天人。我当然知道那天的客人是不别人,正是当朝丞相袁放。所以很快我的诗就传遍了京城上下。
那只立了大功的白鹅,被我好生养着,起名小白。
而后我又故技重施,在爹爹的另一些客人来访举行的晚宴上,对着满桌的佳肴美味,皱着眉说出“锄禾日当午”的诗句。
一时间,人人都说“程家小女,天资聪颖,才华横溢,三岁能诵,五岁能书,六岁作诗,传遍天下”。
其实我在上辈子就是个人来疯,很小就喜欢背古诗讨好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们,长大了更是爱表现,不管学生时代还是工作后,什么活动都少不了我,而且常常是导演、策划、演员于一身。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穿越女主到了古代那么低调,我就喜欢张扬。而且知道自己肚子里墨水有限,所以才那么努力的重新学习琴棋书画。至于武,我也学了很多招式功夫,就盼着十岁之后骑马哪。要知道在现代,骑马那可是贵族有钱人的消遣。
就这样寓教于乐,兴趣加爱好加惊人的理解力(那是当然),我还真有点才女的样子了。
而且很快,我就尝到了出名的甜头。
名昭十九年五月初九,皇宫里面举行大型牡丹游园聚会活动,邀请达官贵人偕伴侣以及十二岁以上的子女参加。我爹自然在邀请之列,而不到7岁的我也被邀请,可把唯一不能参加的四哥气歪了。
一大早起床,我就兴致勃勃的,其实昨晚压根没有怎么睡。想我来到这个世界都马上七年整了,连王府门都没有出过,当然对外面的世界好奇极了。再加上是去皇宫啊,捏哈哈,一定超华丽,会不会跟故宫那么大啊,还是跟希腊神殿似的?我一边任小如和几个丫鬟给我打扮,一边YY……直到她惊呼,“哎呀,小姐好美啊!”我才反应过来。
照照镜子,呀,的确是个美人。虽然我还小,但是皮肤白嫩、五官精致、明眸善睐、唇红齿白,头上一个简单的小发髻,扎着一个很大的粉嫩粉嫩的缎子蝴蝶结,下面垂着很长的缎带,装饰散着的长发,飘飘欲仙,一身同样粉红色的纱裙罗衫,真是玲珑清透,惹人怜爱。当时传说是我出生时候嘴里衔着的“明月珠”,如今贴着身带着,总是无形中给我力量。我做了几个体操动作,神清气爽的说。“欧了,准备出发!”
小如却抹了抹眼泪,要是“三夫人还在……”她又想起我那因难产去世的娘亲了。我好一阵安慰。说起来挺愧疚的,要不是我来这个世上,说不定娘亲也不会去世,听说是位不到二十的佳人。但不知道为什么,全府上下都不是很喜欢我提到她,每次我一问起来,就会装傻的装傻、无知的无知。只有小如偷偷的告诉我一点点。罢了,可能是因为古人对去世的人有忌讳吧。等我到了十岁可以出府了,一定去她坟前祭拜。
到了前厅,爹爹、大娘和三哥也都准备好了。爹爹还是那么儒雅潇洒、大娘则显得雍容华贵,而我的三哥欣然,一身华丽装扮,大眼睛忽闪忽闪充满灵气。我笑着跑过去挽住爹爹的胳膊。“爹爹,我们快启程吧。”
爹爹怜爱的拉着我端详一番。“嗯,我们家的小猫终于像点样子了。妙妙,今天是去皇宫,你的一举一动可一定要谨小慎微!”
“爹爹放心,妙妙知道啦!大娘今天可真美啊,三哥也好帅,我们出发吧。”
于是我欢天喜地的做上了马车,出了王府。
“快看这……看那……呀,跟电视剧里的好像啊,那些编剧是不是穿过啊,怎么那么一致……”
酒楼、小贩、卖艺的、磨刀的、算卦的、说书的……当古代街景完全真实的展现在眼前,我简直是激动万分上窜下跳满口胡言……在别人眼里。大娘看着我直皱眉头,丫鬟们也被我的高涨热情雷到了。
“咦,那是什么,好多红灯笼啊,醉-红-阁,难道是……”我正要大声说出自己的惊人发现,却被大娘的丫头小春捂住嘴巴,一副忍无可忍的样子:“好孩子不要看!”
我将来一定要女扮男装进去看看,去完成所有穿越女主都做过的事业!我仔细的记下了位置,暗下决心。
两个小时之后,我的屁股已经在开花的边缘徘徊,第一百次的怀念我那辆白色雨燕。终于听到一声“到了。”
我连忙跳下车,然后被眼前的景象深深震撼到了。只“哇……”了一声,再也说不出话来。
好一座气势磅礴宏伟壮丽的皇家宫殿!
6. 闻娇解佩
原来刚才走了半个多小时,除了红色高墙什么也看不到,是进入了皇城之中。而今要进入主殿了,所以大家都下了车随宫里的小官前行。我只觉得眼睛都不够看了,不停的张着“o”型嘴东张西望。
这座皇家宫殿,与故宫比起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皇宫依坡而建,抬眼望去,一座座一间间一层层的看不到尽头,全部是明亮的朱漆栏杆和柱子,朱漆的门窗,边缘都装饰着一圈白玉。屋顶铺着五彩的琉璃瓦,在阳光之下熠熠生辉,流光溢彩,发出耀眼光芒。屋檐下各种造型的彩色瓦片层层叠叠装饰,每个屋角都有一座座神兽昂首向天。我不由得,为古人精湛的建筑艺术赞叹不已。
唯一遗憾,就是所有的护栏都是朱红的,而我更喜欢咱们故宫那样祥云造型的白玉围栏。
这皇宫也真大,在太阳底下走了好半天,才来到一个偏殿,上书“凌霄阁”。“圣上有旨,请程王爷和家眷先在这里稍事休息。”小官欠欠身子就离开了。
于是我们一大家子进去,分了房间,吃了午餐之后各自回房休息。
我当然是睡不着了。等感觉四周静悄悄的了,就蹑手蹑脚的走出房,哈,lucky!连丫环也没有遇见,就溜出了凌霄阁。
来时路上我处处留心,一个个“XX阁”里面肯定都是住着别的大官和家眷。而离凌霄阁不远的一个圆形的门,那里面郁郁葱葱的,很像花园。我就先去那溜达溜达。为了不迷路,我还在一路上的大粗圆木柱子的地下刻上了“N?--”“S?-”等符号。
大概是午休时间的缘故,一路上只遇到了几个行色匆匆的小宫女,都被我机灵的躲了过去。这宫女们装扮的都很好看,统一的衫裙统一的发型,看来这皇帝挺喜欢制服的。
过了圆门,果然是一派植物园景象,然而顺着卵石小路走了走,豁然开阔,竟是一个湖泊,一眼望去,看不到边。正午的阳光之下,波光粼粼,水汽蒸腾。
我早就走的满头大汗了,真想脱了鞋挽起裙子掉进湖里啊,而且据穿越小说定律,在我玩水玩的兴高采烈神采飞扬的时候,一定会有帅哥出现,然后被我惊呆,然后一个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就开始了……可是以我7岁不到的身高,再看看这深不可测的湖水,我遗憾的摇摇头,小命要紧啊。于是向湖边的小亭子走去。那亭子四周还挂着沙曼,里面一定很凉快。
一阵清风吹过,沙曼随风飘摇。我已经一头钻进沙曼里,才发现原来有人捷足先登了——一个青衣身影躺在长椅上睡得正香。
不好,已经有人,我还是撤吧。正准备转移,那人打了个哈欠,转过头,又沉沉睡去,而我,竟忘了放下抬起的脚。
好一幅美妙无比的睡美人图画啊!
我名叫美妙,自然对美妙这个形容词汇很少用,而这次真的是被惊艳到了,所以只能用美妙无比来形容。那是一张俊美非凡的睡脸。白皙的脸上,眉毛轻轻皱着,似乎在对有人打搅而不满,眼睛虽然闭着,长长的弯弯的一定是双非常好看的眼睛,睫毛重重,微微颤动着。挺拔的鼻梁伴着沉稳的呼吸,鼻翼一闪一闪的。嘴唇线条柔和,嘴角微微上扬。修长的手指放在下巴旁边,似乎刚刚托腮思考过。
我被雷到了我被惊到了。我连呼吸都不敢了,怕吵醒这样的美人儿。
看体态年纪,不过才十四五岁。
我正在欣赏,突然美人儿不安的动了动,随即睁开了双眸。
Oh !my god!!
大哥的俊朗美,二哥的坏坏美,三哥的秀丽美,四哥的可爱美,统统不及他好看啊!
四眸相对,他那撩人夺目的凤眼里面的水光渐渐清澈,猛然一惊,然后……他竟然脸红了。
“你是何人!?”我和他同时喊了出来。
不过,我很快想起了我的处境,这可是在人家家啊,不管他是谁,我都应该赶紧走为上策。
被美男雷到的思维开始清晰。我看他一时半会不像是要说出自己的名字,只好先撤了。
“后会有期!”我猛地一抱拳,扭头撒腿就要开溜。
“别走!”他的口气倒像是舍不得我走,我心里一阵得意,手腕就被拉住了。
于是回头,又是一阵对视。电闪雷鸣,火光四溅。我贪婪的望着他那张完美的脸,他的眼中我的身影也是如此娇艳。
……
要是我在大一点该多好啊!想到自己7岁不到的样子,我心底哀嚎一声。
“别怕,别走!”他目光好柔和,声音也温柔的滴出水来。
拜托,我不是怕你,我是怕我自己把持不住辣手摧花。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我从没有见过你。”
“哦,你一定是进宫赏花的官员家的孩子吧。是谁家的?”
我都快被他的温柔淹没了,几次提气都没能说出话来。不要对我这么柔情。
“别怕,我送你回家。”他的脸上荡起微笑,我的心中也是波光涟漪。
猛地一拍脑袋,我惊醒了。不要误会,在他眼中,我只是个迷路的小孩子,不是个能令人砰然心动的美少女。他一定是把我看做迷路的小孩子来安慰的,他眼中的柔情也好爱怜也好关切也好都是对一个小孩子的。
我挣脱了他的手,扭头就跑,然而,一头撞到了一个人身上。
“哎呦!”我俩同时一声。嗯?不对?
“二哥?!”
“哈哈哈哈……”看着二哥和那美人儿朗朗大笑,我只觉得讪讪的。原来他是二皇子芙子倾。在这里午睡,被我打搅到了。
“常听凛然说家里有个聪慧可爱的妹妹,今日总算见到了。”
“二皇子以为如何啊?”
“果然名不虚传,我从未见过如此乖巧可爱的女童。”
我的心先是飞上了天,又在“女童”二字之后重重的掉地上碎了八瓣。
“妙妙,我还说一会就去找你呢。有两个月不见了吧,二哥我想你的紧!”二哥一把把我搂住,笑着说。
我想扭捏一下,可想起自己的年纪,心里长叹一声,任他搂。
芙子倾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我和二哥。“你们兄妹感情真好啊。”
帅哥别误会,他是我哥而已。我好想解释啊,可二哥说:“可不是吗,我们兄妹情深。”
芙子倾非常羡慕的说:“你可真是好运啊,有美妙这样一个可爱有趣的妹妹。”
二哥得意够了总算谦虚了一下:“你不也有几个妹妹嘛。”
“她们怎会给我做绿茶冰淇淋吃啊,一个个都中规中矩的。”
啊,这二哥也给他说了,看来他们关系还不错呢。
“妙妙,你还没有见过程妃娘娘,我们的姑姑吧。”
“没……我们中午才到这里,我就溜出来了。”我小声说。
“那我先送你回去,一会见了爹爹我们先去看姑姑。”
看我们要走,芙子倾竟然十分不舍。他摸摸怀里,然后解下一块玉佩,“凛然,我想把这个墨霓玉佩送给你家妹子,可好?”
“二皇子,当然你想送就送。”二哥笑着说。
于是我揣着沉甸甸凉丝丝的玉佩,被二哥拉走了。远远的回头看,芙子倾还站在那望着,青衣随风飘扬。
7. 月迷津渡
原来我家跟皇宫的拐弯亲戚,就是程妃,我爹的妹妹程若琅。程妃虽然只生了一个女儿,我的表姐芙柔,但曾经也是当今皇上的宠爱妃子。据说我爹的爹就是朝中大官,只是去世的早。我爹一直是朝廷重臣,莫非皇帝宠爱我姑姑,是为了拉拢我爹?罢了罢了,这么复杂我就不要胡思乱想了。只是刚才程妃拉着我的手,上下看了好几个遍,似乎在寻找什么,不过没找到,终是叹了口气。我那姐姐不过大我几岁,一幅老谋深算的样子,我也不是很喜欢。
总算熬到傍晚。皇上传令,先自由活动,欣赏御花园的牡丹花展,然后到夜里在一起聚餐,欣赏歌舞等娱乐节目。我和三哥跟着大部队走啊走啊,故意落在后面,一会就甩掉了他们。
“哈哈,真美啊,好香啊……”我兴高采烈的,对于满园姹紫嫣红的富贵之花牡丹赞不绝口。前世我的名字里面有个“丹”字,所以本来就很喜欢牡丹,每年都会去洛阳看牡丹。而这皇宫里的牡丹,比我在洛阳看的还要好看,单片的、多片的、大朵的、小朵的、各种颜色都有,各种花型都有,一时间我都要陶醉在这花香之中了。
“好一对金童玉女啊!”一个声音传来。
我抬头一看,正是当朝丞相袁放。他笑呵呵的摇着扇子,身后跟着一大群人,都齐刷刷的望着我和三哥。
我俩赶紧行礼。袁放倒是一点架子也没有,唤到:“殊儿,你们年纪差不多,一起玩去吧。”
一个年轻公子从人群里面走出来,向袁放施礼后走向我们。眉眼很熟悉,倒像是见过。我们三个就朝旁边小道走去,很快消失在花丛之中。
我听着袁殊跟三哥聊天,想了起来,他是袁放的大儿子,跟二哥差不多大,以前来过我家。感觉比较冷漠的一个人,所以我没什么印象。也就不怎么在意,即使感觉袁放眼角一直在瞄我。
我不喜欢他衡量人的目光,哦,他一定是不忿我这么小也被皇上钦点参加游园吧,怀疑我的能力?
我拈起一只开的最大的怒放的艳红牡丹,轻声说:“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然后,在三哥欣喜的目光、袁殊震惊的目光里,从容的袅娜走开。
围着御花园转了一圈,又到了湖边。竟然有几只船在湖里。“我也要我也要!”经不住我的撒娇,三哥也去找宫里的人要了条船,和袁殊一起扶我上去。
我好想自己划浆啊,可是三哥和袁殊一人一浆压根没我的份。我坐在船头,湖上的风格外沁凉,湖边的树木花草凉亭一一倒映在水中,美不胜收。不远处的小船里也传来阵阵笑声,一瞬间,我只觉得又回到了家乡的公园里,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了。
“让我们荡起双浆,小船儿推开波浪,水面倒映着美丽的红亭,四面环绕着绿树红墙,小船儿轻轻,飘荡在水中,迎面吹来了凉爽的风……”
我那嘹亮清脆的童声在湖面上飘荡着,映着湖光山色,甚是逍遥。我连唱了两遍,直到看到一条豪华大船驶了过来才停止。一看船头,是大哥!大哥长高了,仍然纤细,越发俊美,他朝我们不断招手,然后一个穿白衣的跟大哥年纪高低都差不多的公子也站出来,朝我们摇手,然后一个穿一身黄衣,带金冠的人也站出来,朝我们看……
吓?皇上?
我们仨慌忙行礼,小船几经摇晃,差点翻了。
我是不敢再唱了,我们就回了岸边。不过总算见到大哥了,我很高兴。他身边之人估计就是大皇子芙子祁。按理说,大皇子不应该是太子的热门人选吗?那芙子倾……算了,不关我事,不想了。
终到了夜宴的时刻,我早就饿扁了。跟着家人入席,坐在两位娘亲身后,三哥的旁边。一会人陆陆续续都坐满了。我躲在二娘身后目光四处乱瞄,我们上席坐着袁放一家,下席还坐着很多别的官员,看来爹爹地位还是很高的。对面坐的都是浑身铠甲的武将,不认识。
中间面对我们坐着的是皇室成员。最中间是皇帝芙光宇,年轻气盛的样子,然后是皇后、众多妃子里面有我姑姑。二皇子倒是来得很早,跟身后的二哥不时的嘀咕什么。大皇子和大哥也随后赶到,之后还有几个皇子公主坐着。
真希望早点散会,我好跟大哥二哥说句贴心话。
一通埋头苦吃,这国宴还是味道很不错的,酒闻起来也很香,只是不让我喝。饭后,换上了各种点心水果,开始歌舞娱乐节目。我无心欣赏这古典歌舞,心想以后有机会排练个千手观音给你们看看。
一个妩媚的佳人高歌一曲,婉转动听。曲终,大家纷纷鼓掌。皇帝突然像是想起什么,说道:“程爱卿,朕今天泛舟碧丹湖时,听到一位女童歌声,甚是好听,听说是你家千金?”
汗!我汗!我爹也汗!
“回陛下,正是我家小女程美妙。”爹爹忙出席回到。
“哦,就是那位被我特许邀请的小才女啊,没想到歌声也如此动人,如黄莺初啼。快让朕看看。”
我连忙起身来到爹爹身边,向皇帝行大礼。
皇帝兴致很高,一点头,一个华丽衣着的宫女过来,拉着我就向他面前走。
我咕咚咽了口吐沫,心想这次要见boss了,一定要好好表现啊,至少不能连累家里人。目光一一掠过众人各样的目光,芙子倾挺高兴见到我,芙子祁也面带微笑,大哥二哥都在他们身后给我鼓励的目光。
宫女直接把我带到皇帝面前,皇帝一把就拉住了我的手,仔细打量。
我真想高呼“色狼,把你的魔爪拿开!你可千万别看上我,你娶了我姑姑,要再娶我你就是皇太极!”不过想想自己才7岁,一定入不了皇帝的法眼,才作罢。害羞的看他一眼,却发现他眼中还真是惊艳之色,又有点担心。
“哈哈哈哈,果然是一位美妙佳人!”皇帝开怀大笑。我抹了把汗。
“皇上,听说程家千金才华出众,今天一见果然妙不可言。皇上何不让她即兴赋诗一首助兴啊。”一个娇滴滴的声音传来。
我一看,是坐在姑姑上席的妃子在说话。她衣着华丽,面容娇媚,只是,心肠大大的坏啊!就算我是天才,你让一个七岁小儿在这种大型聚会上即兴赋诗,那也太欺负人了吧。
“爱妃说的是,我看就这样了,来人,笔墨伺候。”
皇上答应的这么快,我想,刚才这位说话的坏女人一定是传说中目前最受皇帝喜爱的姚妃。
“皇上……”爹爹马上要替我说话,却被皇上一挥手,“艾,朕只是想见识一下程美妙的才气,不用担心。”
一时间,宴会上静悄悄的,各人有各人的心思。我恍然大悟,爹爹这样的朝廷重臣,皇帝一定有所顾忌,平时也不好发作,今天是想借试才之名,敲警醒之钟。偷看一眼姑姑,果然神情紧张,面色发白。
看来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这次要是发挥的不好,我自己不用说,家人要受牵连了。
不再去看爹爹焦急的神色,也不去想大哥二哥三哥如何的担心。我静下心,一抬头,远处的喷泉里,大片大片的荷叶中,零星的冒出几枝荷花苞。明月之下,水光粼粼,荷枝袅袅,于是提起笔,边写边用甜美的童音高声吟到:
“泉眼无声惜细流,
树阴照水爱晴柔。
小荷才露尖尖角,
早有蜻蜓立上头。”
8. 夏浓事乐
直到第二天出宫的时刻,我才再次见到大哥二哥。我和三哥亲热的拉着他们问长问短,爹爹远远的看着只是微笑。
“妙妙,昨天大哥好担心……”大哥欲言又止,只是爱怜的摸摸我的头。
“我就知道,我五妹是好样的!”二哥云淡风轻,抬起手想要习惯性的捏我的脸,又放下了。我却知道他也担心了。
我无比灿烂的笑着,得意地说:“放心吧,我可是你们一手培养的好妹妹!不过——我想要点奖励。”
“什么奖励你只管说。”三哥忙说。
我看了几位好哥哥,又是嘿嘿一笑。“马上就是我七岁生日了,我想要生日礼物,就是你们都回家给我过生日!”
很久没有和几位哥哥一起玩了,我实在很想念小时候大家一起玩时的情景,现在只能以生日为名让他们回家了。
“这……”
“没问题。”
大哥还在犹豫,二哥就已经爽快的答应了。我可没时间让他们反悔,马上掏出两幅图纸放在大哥二哥手中,然后又在他们耳边如此这般一番交代。“这可是我要的生日礼物,你们要是不给我弄好我就会不高兴的。”我撅着嘴故意说。
马车徐徐前行,我又爬出窗户,对着那越发玉树临风的两位英俊公子一边甩手帕一边大喊:“大哥二哥再见!我等你们哦!拜拜!……莎优那啦!……”
回家后,爹爹对这次夜宴惊魂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依然由着我天马行空的乱学。我把皇帝赏赐的宝贝都给了四哥,弥补他不能进宫的受伤的心。离我生日还有不到一个月,我可是还有很多事情要做的。
转眼就是盛夏了。六月初一,我七岁喽,又长大了一点,开心!
更开心的是,一大早,二哥就大包小包的回家了,还跟着个芙子倾=。=!十点多,大哥也大箱小箱的回来了,还跟着个芙子祁=。=!
爹爹上朝回来也是吓一跳,他们倒不拘礼,不然全府上下都得行礼。
午饭时,我特地做了水果披萨给大家分享。虽然穿越女主经常会做生日蛋糕,但我试了根本做不出来,倒是用作烧饼的方法做出的水果披萨、牛肉披萨味道还不错。
酒足饭饱之后,我拉着一干人等,来到我的米露斋(嘿嘿)。这是我的书房,也是玩具室。
大家一进门,都惊呼,好凉快啊。那是,我设计的“冷水自动循环人力换风空调”还是很有效的。
屋子里闲杂桌椅都搬走了,只在屋子中心地上放了一张好大的羊皮图纸,上面画着很多东西,然后我指挥众人在图纸的周围竹蒲上做好。把大哥箱子里的一个个木刻小房子放到一边,把二哥包里的木刻小人放在一边,又拿出一摞扑克牌一样大小的纸牌放在一边。
“咳,现在我来讲解一下游戏规则!”
我环视众人,大家都全神贯注的看着我。我很满意,大声说道:
“这个游戏的名字叫做《大富翁》,嗯,一代。是一个对开发智力、提高能力、拓展思路非常有益的游戏。这个游戏最多只能五人玩,当时我设计的时候没有想到还会有别人参加……”
我不满的看了眼大皇子二皇子,两人毫不在意,认真的观察着地图。
“这赤橙黄绿粉五个小人呢,是我们的代表。我们建的房子也会跟我们人物的颜色相同。我们起步都在这里。”我指指起点。“看这一格一格的,每一格是一步。我们掷这三个色子,掷多少走几步。”
我又扬了扬手中的卡片。“这是我们这个城里流行的货币,买卖都要用它,每人的启动资金二十万。”
“每走到一格,你可以看看自己所在的地价,然后决定买不买,如果买下了,就要付钱,而第二次你再走到这格,就可以盖民居,一次一层。当然,如果你运气好走到大块格子里,就可以选择建客栈或者饭庄。也是可以越建越大。当别人走过你的地,就得给你付钱。”我把手中大小不一的各种小木头房子模型给他们看。
“原来你要我做这种木头房子就是为了这个《大富翁》啊。”大哥和大皇子恍然大悟。而二哥也津津有味的把玩着小木头人。
上次我给他们的图纸上,就是我简单的画了的游戏道具,只凭我是弄不到的,而两个哥哥一定行。
“那你要这些做什么?”三哥摊开手,里面是我要他做的小炸弹、小地雷、衰神、穷神、福神、财神。
“这是NPC!”我捏着小木头人,一一讲解给他们。
“太好玩了,我们快开始吧!”二皇子好激动,完美的脸上显出异样的神采。
我已经说得口干舌燥,喝了口茶,又忙说:“地上的图纸是我亲手绘制的,累死了,你们小心不要把口水茶水之类滴上面。”
“哈哈哈……”突然四哥爆发出一阵大笑,我一看,他拿着“纸币”卡片再笑呢。
“那也是我一张张画的,不许弄坏!”我爆喝一声。他笑也是正常,不同的面值上,我画着不同人的Q版头像,神态各异,有我们家的,也有皇帝和皇子的……好在他们面值都比较大。
“好了,现在开始吧。”
我一声令下,却发现每个人都用星星眼看着我,这……只能五人玩啊,我叹了口气。
“四哥,你来我身边,咱俩先观摩一局……”
“不要……为什么是我……”
“先说好啊,你们这一局谁要是最先破产——也就是自己手里的钱全部用完,又赚不到别人的钱,那就算输了哦,再下盘就得换人喽。”
虽然四哥不愿意,但他看其他哥哥们没有丝毫谦让的意思,只得坐到我身边。我给他们分好颜色,就宣布:“Action!”
按年龄来。大哥赤人,一把掷了12点,买了纽约的小地;大皇子橙人,一把掷了5点,买了北京的大地;二哥黄人,掷了最大的18点,一举买下了希腊神殿;二皇子绿人,8点,首尔小地,三哥粉人……咬牙,那本是我私心给自己留得,图纸上是个可爱的长发小姑娘形象,14点,纽约的地……
我们玩的是昏天暗地,日月无光,连晚饭都是一人一块披萨吃完继续玩。第一局大皇子不是踩地雷就是撞小穷神,很快破产,最后的大富翁是二哥;第二局三哥买地太多建房太少最先破产,最后的大富翁是四哥;第三局玩到半夜他们不得不回宫时还没有结束,不过我当然轻松的总资产排第一了,其次是四哥二哥,他俩还真有经商天分。
大哥二哥和两位皇子恋恋不舍的上了马车,临走时候二皇子非要把粉色小人要走,我只得给了他。
此后我们几个在家里,也常玩这个游戏,袁殊来我家,也被我们带到了这个游戏里难以自拔,严肃冷静的小脸常常在我和四哥的夹击之下变得煞白。
只是总觉得,还是七岁生日那天第一次玩,最开心,最难忘。
而四哥很快找到了人生方向,不喜读书骑射的他,开始向经商方面发展。以至于很多年后,四哥真成了富可敌国的大富翁。
9. 小如番外
我曾经很不喜欢她。
她的出生,对程家来说是件如此美妙的事,可对三夫人来说,却是末日降临。
三夫人,那么年轻美丽、亲切随和的一个女子,我从小就跟了她,她对我犹如亲生姐妹般。我以为,天下本没有男人可以配得上,可偏偏命运弄人,一次三夫人涉险,被程王爷搭救,于是以身相许。
我拼命想阻拦,可是阴错阳差,竟未能如愿。眼看很快三夫人怀了程王的孩子,她在他的怀中幸福的娇笑。
“不可以啊……”我想说,可是无能为力。
我什么也做不了,眼睁睁的看着家族的血咒在三夫人身上灵验。
她也知道,孩子出生的时刻,就是她的死期。
可她不在乎。她生命最后的每一分每一秒,都幸福的能酿出蜜来。
我不懂,她说,这是爱,对程王爷的爱,对自己孩子的爱。
“小如,你答应我,好好照顾孩子,还有,不要告诉她我的任何事情。让她永远无忧无虑的快乐生活下去。”
我含泪接过刚出生的孩子,三夫人就安心的闭上了双眼。
程王爷三天后才从边疆赶回,他悲痛的模样倒让我有点原谅他。要知道我是恨他的,若不是他,三夫人也不会这么早离开人间,这一切也不会发生。
伤痛之后,我才注意到这个小娃。她直到出生十几天后,才睁开了眼,哇哇一哭,口中滑落一颗明珠。
程王爷把对三夫人的爱全部给了这个小娃,而我却始终无法释怀。直到有一天……
小姐三岁那年,看到我递来的牛乳,随口说了句:“三可由。”
我大惊失色,一下子把牛乳失手跌在地上。
那句奇怪的话,是怀孕期间的三夫人常常对我说的。
瞬间我泪如泉涌。而小姐,一点没有责怪我意思,而是赶紧扶着我的手安慰说:“不要为打翻的牛乳哭泣……”
她为我担心的神情,跟三夫人一模一样。
是啊,我怎么就想不通呢?小姐是三夫人生命的继续,是三夫人的全部希望所在,我应该好好对待她,如同对三夫人一般。
也许从那时起,小姐真正占满了我的心,而她,也从未让我失望过。
清晨,我去叫小姐起床,却已听到房中小姐乐呵呵的吟到:“大梦谁先觉,平生我自知。草堂春睡足,窗外日迟迟……”
看到我,她嫣然一笑:“小如早上好……新的一天,要快乐噢!”
她说话的方式总是很奇怪,我们都只当时童言无忌,也早就习惯了。
她精神抖擞的穿上让我为她专门缝制的奇怪的衣裤,洗漱完毕,就开始围着她住的“颐和园”绕圈子跑。跑的额头上冒出亮晶晶的细微汗珠了,又开始伸长胳膊伸长腿,做一些奇怪的弯曲动作,据她说,这样可以让她个子长得更高。
这时天色已大亮,早餐后,她开始跟三少爷、四少爷一起读书习字。她对什么都是过目不忘,学识很快就超过了四少爷,跟三少爷学的一样好,不过超过也是时间问题,或者,是她愿意不愿意的问题。上次大少爷还专门写信对她的功课赞不绝口。
下午不是去习武,就是学舞蹈,有时是学琴。她像三夫人一样多才多艺,很快就能弹着琵琶唱“亲爱的大哥二哥,你们好吗,现在皇宫很忙吧,身体,好吗……”。
不知什么时候起,她身边总是围绕着很多人。她的亲人、别府的少爷小姐、甚至丫鬟伙计们,都喜欢她。
这样一个美丽聪慧的佳人,的确到哪里都是焦点。
有时我会有一点遗憾,她若生为男子,必定能成为盖世英雄。
可我又想,即使生为女子,因为是她,也必定能演绎出一段传奇佳话。
她又在给一帮丫鬟小子们讲故事。奇怪她那奇妙的小脑袋里面怎会会有那么多有趣的东西。
我以为是她那无所不能的二哥教的,可是那夜——
“梁山伯和祝英台化为两只漂亮的蝴蝶,双双飞去,从此再不分离……”听了这缠绵悱恻的故事,我感动的眼泪不断下落,不好意思的悄悄退出门,却发现窗外桂花树下二少爷的身影。
他落了一身的桂花,听得几乎入神。看见我,他微微一笑,示意不要告诉小姐。然后,施展轻功悄悄离去。
以后几乎每晚,小姐在房间里讲故事,或是教大家唱“大长今”,二少爷都会在房外倾听。我知道这里离皇宫很远,可二少爷不辞辛苦的飞来飞去,实在很让我感动。
老爷疼爱小姐,却很少表现出来。而小姐有这么几个好哥哥,我也很放心。
小姐的幸福,就是三夫人的幸福,也是我的幸福所在。
她总是喜欢和我聊天,问我她娘亲的事情。我却没有把真相告诉她。
她姓程,不姓叶,所以不会有叶家女子悲惨的命运。
对她来说,就这样什么也不知道,快乐的长大,也许最好。这也是三夫人的遗愿。
小姐以为我伤心不愿多说,也就不再追问了。但我知道,她每年生辰,都会独自向东方磕头朝拜。她相信她的娘亲在远方看着她。
我也相信。
10. 未知酡酡
“解放区的天,是晴朗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心欢……”
我丝毫不在意马车的颠簸,边拍手边摇头晃脑的高唱着。
“三哥,你要马儿再快一些啊,比如点它的穴,扎它的屁股……”
“哈哈哈哈……”四哥笑翻了。
三哥也是忍住笑,安慰我说:“已经是最快了,别急,大哥说会等我们的。”
“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敢爱敢恨勇敢闯一闯……”一想起大哥在等我们,我就高兴地又哼了起来。
自从我在皇宫“做”了那首《小池》,皇上就把皇宫里最大的丹碧湖改名为“晴柔湖”,那首诗也被刻在了湖边的白玉石头上。我是出名了,我爹也警觉了。以后再有什么大型聚会,很少让我参加,总说我年幼。这次大皇子满十五周岁,邀请全京城的年轻公子小姐聚会,爹爹依然不让我参加,大皇子亲笔写了邀请信也不成。最后还是我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半天,最后没办法使出了杀手锏:
“要是我娘亲在,一定会让我去的……”
爹爹眼睛马上红了,立刻点头答应。
“欧……爹爹爹爹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我一溜烟的跑开了,要准备很多东西哪!
于是今天,我又坐上了进宫的马车,啦啦啦~
四哥好奇的拉拉我的头发,“妹子,你怎么弄得,头发这么卷~”
我晃晃脑袋,得意的笑。昨晚上,沐浴之后,我在头发半干的时候让小如给我编了一头辫子,今早再解开,哈哈,就成了空气灵感烫的大波浪效果了。也不扎,只是带了个鹅黄的发箍,上面用珍珠镶成了蝴蝶结形状。身上穿的也是鹅黄的纱裙,而且裙子是一层一层的宝塔裙,用同样的鹅黄色丝带点缀了很多蝴蝶结在上面。小如手太巧了,我只要给她一说,再画上个草图,她立刻就理解了,做的跟我想的一模一样。
出门的时候躲着大娘二娘,她俩见了会吓呆的。这可是年轻人的聚会,我得有名昭一零后的特色啊。
三哥四哥早对我见怪不怪,而我心情飞扬,高兴地哼了一路小曲。
下了车进皇宫,东拐西拐,远远的看见门口站了两个白色的高高的身影,只看身姿,就有说不出的风流。我一眼就认出左边的是大哥,于是提着裙子就狂奔起来,大哥笑盈盈的看着我,伸开双臂接住了我,并且举着我转了个圈。
“大哥,美妙好想大哥啊~”我把头埋到大哥温暖的怀里,蹭了又蹭,鼻子还真有点酸。
“大哥也想妙妙,又长高了哪~只是还是那么爱哭鼻子。”大哥爱怜的说。
我都不好意思了,摸摸眼角的泪花,才看到大哥身便是大皇子芙子祁,于是连忙向他行礼。
“不必多礼。”大皇子也是微微笑着托起了我。他的眉眼有点像那个迷死人不偿命的芙子倾,只是多了几分硬朗,也是同大哥一样温文尔雅。
“浩然的妹妹,也就是我的妹妹。常听浩然夸奖美妙如何美妙如何,见了几次之后,我也是满心的喜欢哪。”
芙子祁云淡风轻的说。我想起上次跟他玩大富翁,他惨败,大哥暗自帮他好几次,最后还是破产了的事情,不由得也哈哈大笑。
三哥四哥行礼之后,我们就在大皇子宫殿的侧房休息,就等晚上大家来齐了一起进宴。
和大哥说了好一阵话,我就又想出去溜达溜达,二哥和芙子倾蘑菇什么哪,怎么还不来啊。
大哥一眼就看出了我的心思,于是说:“妙妙,三弟四弟,你们来皇宫的少,为兄带你们出去走走可好?”
“好啊,好啊,好得很!”我马上拍手称赞。三哥四哥也很高兴,大皇子笑了,总觉得他的笑容有点无奈。“你们去走走也好。”
于是我拉紧了大哥的温暖的手,在皇家园林里面旅游了一番,大哥还充当导游给我一番讲解。
转眼天黑了,我们便直接去了晚宴的大殿。人陆陆续续坐满了,都是些衣着华丽举止大方的翩翩公子和美丽佳人。公子中,大哥最为醒目,英俊潇洒、谈吐不凡,随意的和别人寒暄几句,都显得那么好看,特别是开宴之时,他在大皇子身边最近的位置一坐,更显得高贵无比。
二哥和芙子倾以及其他的几位公子姗姗来迟,大皇子和大哥没什么表情,他们身后的几位公子倒一副很生气的样子,交头接耳几句,然后不满的看着二皇子。
我一个劲的向二哥挤眉弄眼,责怪他不来看我。
二哥一副清高的样子,对我的侧目毫不在意。
倒是芙子倾亲热的向我招手,我也只能收回杀人目光,换成温柔如水的模样向芙子倾一笑。
然后回头,发现几乎所有的公子小姐都在看我,眼光各有不同。
我也懒得一一回应,低头大吃起来。
几段歌舞之后,皇上赏赐大皇子的据说是新国进贡的水果端了上来。挖,这可是进口水果啊,我一向爱吃水果,看到这么么多即使在现代也没有见过的水果更是高兴。尝了几种之后,对其中一种类似樱桃般鲜翠欲滴的红色果子十分偏爱,总觉得有股干红的甘冽,于是连续吃。旁边的三哥四哥见我爱吃,都把自己盘中的红果子给了我。
吃着吃着,我觉得好热,脸也发烧了,眼前的人影开始出现重影,耳朵里面也好像塞了棉花,这种感觉,以我前世的经验倒像是……
醉了?
我看他们开始互相走动敬酒,大皇子二皇子那里都有好几个公子围着敬酒说话,而身边三哥四哥也不知去向,就偷偷退出了宴席,想找个地方凉快点。
一吹风更是觉得头重脚轻。我可是一口酒没喝,怎么会醉了呢?
想起大哥下午带我们去的一处“荟芬廊”,我就摸黑走了过去,然后躺在长廊上休息。
许久,我只觉得一股熟悉的清香伴着微风徐徐吹来,睁开沉重的眼皮,二哥天神一般居高临下看着我,手摇折扇,给我扇着风。
我竟然在这睡着了……不过看到二哥在,又有说不出的安心。
“二哥,我怎么了啊……”我嘟囔着。
“你啊,吃太多酡酡了,所以醉了。”二哥又在嘲笑我。
“酡酡?”
“就是你猛吃的那种红果,是制酒用的哪。”
“哦……”
“看你吃那么多我就担心,本来想尽快敬完酒带你回去休息,没想到你竟然溜了,害我好找,你说,你怎么补偿我?”二哥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不过看在他给我摇扇子的份上——
“对不起啦,让你担心了……”我道歉还不行么。
“道歉有用的话,还要官府干嘛!?”
汗,这不是我的口头禅吗,二哥也会用了。
“这……”我吞了口吐沫,“那你说吧。”
“我的要求就是你要为我做一件事。”
直到回家的路上,我还在为自己的一时软弱答应了二哥这个要求而懊悔不已。我以前讲的那个神灯故事难道二哥也听过?他怎么会说出:“我要你做的一件事情就是,你再给我做三件事……第一是……第二是……第三,就是要你再为我做三件事……”
我听了差点吐血,终于有了种“穿越女遇到古代强人”的不良预感。
11. 不识作愁
近来爹爹似乎更忙了,很少在家,就算在家,也会有很多访客,关门议事。
大哥二哥的信也少了,即便有也是短短几句关怀的话。
三哥开始去兵营实习,天天早出晚归。
四哥开始帮爹爹管理一些账务,忙得不可开交。
于是,小小的我自由了。
于是,我开始酝酿自己的翘课计划。
有几个穿越女主没有翻过墙去啊,外面花花世界大好河山等着我呢,我等不到十岁了。
我拿出《越狱》男主michael的勇气加智慧来,制定了周详的计划。
目标:
冲出墙头,走向世界。同一个程府,同一个梦想。新京城,新美妙。
时间:
爹爹上朝,四个哥哥不在时候随机而定。
要求:
1、不能让家中任何人发现。(我是好孩子,不想让家人担心生气。)
2、有来有去,路上做好标记,不能迷路困在外面;
3、要对自己身份保密;
4、计划要可持续性,不能一次就玩完。
物品:
普通男童衣着一套,同色包头巾一条,碎银几两,防身小刀一把;
路线:
后花园——假山顶——二哥屋顶——小厨房顶——洗衣房顶——南墙外。
原则:
低调处事、见好就收。
一个春光明媚、万物复苏、大地回春、欣欣向荣的春日,我开始第一次实施我的计划。
上午给了小如一个新的头饰和裙子图样,吃完午饭,她就出门了。我说头痛要休息,嘱咐任何人不要来打搅。却把枕头塞在被子下面弄出人形。
其他丫鬟们的行走路线,我一清二楚。避开众人,很快来到后花园,在假山后面把外套换了换,把小姐衣服塞到假山洞里面,哗的从假山顶跳到了二哥房顶,接下来,避过丫鬟伙计们,在房顶爬的非常辛苦。
可一想起外面的大好河山,我就小宇宙爆发了。
终于来到了红墙顶,我施展轻功,多年的习武终于有用武之地了,完美落地,一个体操的展臂结束动作,10分!
于是,我得意洋洋的向大千世界出发了。
走了十几分钟才走出程家范围。遇到转弯,我就在墙角刻上标记:“S---”“E——”。照例,这是为了防止自己迷路。转了几个弯,豁然开阔,来到了街道上。
“喔呵呵呵呵……”我激动的忍笑忍成内伤。看啊,活生生的古代集贸市场,就在眼前啊。
看来大琮王朝还是比较繁盛的,道路很宽敞,临街的门面房大都是两层的,甚至还有三层的,全是装修豪华的店铺。路上车水马龙,熙熙攘攘,人们衣着整齐干净,买卖繁荣。
我只觉得两只眼睛都不够看。
有卖各种不知名小吃的,我都买上一份。虽然有的味道不错,有的味道一般,我还是都全部吃光了。
有卖艺的,我挤进人群,看到类似“胸口碎大石”的极限表演,那个粗壮的大汉正在运气,我突然高叫一声:“好!”吓了他一跳,然后他的肚子就瘪了,引起大家哈哈大笑。这个,违反了我的原则的第一条,我连忙丢了点银子给他,开溜。
大酒楼、大戏院……真想进去啊,可是自己这身高,进去会被人疑问的。醉红阁……还是算了。等我再大一点吧。姑娘们,头牌们,一定要等着我啊。
又到处逛了逛,买了不少小东西,看看时间不早了,就顺利溜了回去。
没有人发现我。第一次翘课,成功。
几天后……
程浩然收到爱妹的礼包,打开一看,一瓶清凉油,附纸上书美妙亲笔:“忘忧”。
浩然苦笑。
程凛然收到爱妹的礼包,打开一看,一盏外域油灯,附纸上书美妙亲笔:“阿里巴巴”。
凛然眉头轻皱,冷哼一声。
程欣然收到爱妹的礼包,打开一看,一个纱布包,附纸上书美妙亲笔:“创可贴”。
欣然随身带着,从不舍得用。
程俨然收到爱妹的礼包,打开一看,几根长长的羽毛。附纸上书美妙亲笔:“鹅毛笔”,另附使用说明书。
俨然发现这羽毛细细的,写字算账还真是好使。
小如发现自己屋子里的多了个熏香炉,据美妙说是薰衣草味道的,能缓解疲劳。
程王爷发现书桌上多了一条奇怪的竹棒,后经美妙亲自示范使用,称其为“不求人”,又叫做“痒痒挠”。
美妙因为吃坏肚子,上吐下泻,原因不明。
十几天后,美妙故技重施,想要再次出墙。
爬到假山上,发现藏衣服的洞里多了个纸条,上面字体很熟悉:“谨慎”
不可能吧?
美妙置之不理,换衣,上房,发现房顶瓦片上两个大字:“谨慎”。
这,一定是巧合……
美妙仍然不放弃,和上次一样,顺利跳下墙,找到自己留下的标记,却发现上面有个叉叉,旁边刻着:“谨慎”。
美妙贼心不死,仍旧向大路走去,却发现路口一个熟悉的身影摇着折扇等着她。
“二……二哥”美妙完全弃甲投降。
被凛然抓到现行,为了封口,美妙又答应了凛然许多的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的影响,可谓深远。
12. 散似秋云
很快我就知道这些人整天在忙什么了。
作为一个现代人,我竟然对时事政治如此迟钝、淡漠,真是不应该啊。
在我整天想着吃什么、玩什么、怎么臭美、怎么偷溜的时刻,发生了一件大事。
是皇宫里的事。
皇上终于选定未来的接班人了。
本来这和我没有一毛钱关系,可是我的家族大部分人都跟皇室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也无法独善其身。
更何况,受牵连的,竟然是我最敬重爱戴的大哥。
名昭二十二年,春节刚过,皇帝有旨,立十五岁的二皇子芙子倾为太子。大皇子封为祁王,封地在婧城。即刻赴任。
婧城,远在边疆,距离京城千山万水。
然而大皇子欣然领旨,只提出了一个条件。
要已经被封为三等文侯的程浩然陪同辅佐。
皇上答应了。
大哥竟然也答应了。
我不答应!
要大哥去那个还没有开发的地方,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了。皇上怕大皇子有二心,按国际惯例,把大皇子派遣边境,可何苦拉上我大哥垫背啊。
在我强烈的、猛烈的、激烈的要求下,我三哥终于答应偷偷带我进宫见大哥。
这个敏感时候,我爹爹自然是不能出面,他的担忧还是由我来问个清楚吧。
一路上,我的脑海中飞过无数想法。
我怎么一直都没有发现呢?这太子之争由来已久,而我最亲爱的两个哥哥都陷身其中。
来到古代之后,虽然我对自己的前世莫名其妙,但早已把自己看作了这个世界的人,这个家庭的人,我一直在众人的宠爱中恣意妄为的成长,却从未为他们着想过。
想起一向云淡风轻潇洒飞扬的大哥即将远去,心如刀绞。想起被封为二等文侯的二哥仍处在刀锋浪尖,无比担忧。想到这几年来,大哥二哥总是想尽办法的让我开心快乐,而我丝毫不知道他们面对的,却实如此激烈的夺嫡之争。
又想起那高深莫测的皇帝。他迟迟不立太子,这次又立幼不立长,出于何种想法?
宫廷争斗,历来是黑暗、险恶、惊心动魄、鲜血淋淋。
没有人能笑到最后。
如果可以,我多想回到小时候,青梅煮酒,两小无猜。
看着马车窗外不断倒后的景色,我突然觉得,有些东西,一去不回来了。
三哥看出了我的担忧,握紧了我的手。一双大而亮的美目也蒙上了一层薄雾。
进入皇宫,我被安排到晴柔湖边角落里等候,三哥去找他在皇宫里认识的人通报。
晴柔湖,那些年,那些事,那段时光,那时的年少轻狂,犹如这湖畔的清风吹过。
我在湖边暗自伤感,听到有细微的摩擦声,忙回头,却看见白衣一闪,有人一掌向我推来。躲闪不及,我惊呼一声,被强劲的掌风高高推起,落进了晴柔湖中。
我震惊的看着大皇子毫无表情的面容,瞬间就被冰冷的湖水包围了。
不断的下沉。好冷,寒意刺骨。可是,心更冷。
那个总和大哥一起出现,形影不离的芙子祁,在我心中早已是认作哥哥,究竟出于什么目的,竟要置我于死地?
他如此对我,又会如何对待大哥?
胸口开始发闷,身体里的氧气已经不够用了。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有帅哥舍身相救我出水,然后给我做人工呼吸的嘛?小说果然不可信。
我一声叹息,开始挣扎,狗刨加蛙泳加不标准的自由泳,在被冻僵的前一秒,终于从湖水里面挣扎着露出了头。
还好,这水里闷了这么久(其实也就一小会),芙子祁已经离开了。不然他要是来个痛打落水狗,我小命今天就交待了。
好不容易游到一个台阶附近,上了岸。风一吹,更加冷了,我终于筋疲力尽,失去了知觉。
黑暗之中,我不停的奔跑,奔跑,可是怎么也跑不快。我听到身后有人唤我,回头张望,一个身影从黑暗中出现,模模糊糊的,却不是我认识的任何一人,我向他走去,想要看的清楚些,可他很快又被黑暗淹没了。我拼命的想要大喊。
“啊……”我终于喊了出来。
睁开眼睛,觉得身上好温暖,那种刺骨的冰冷已经消失了。抬起头,看到二哥疲惫焦虑的脸。
二哥这样天神一样的人,实在不适合这种表情。我安慰的向他笑笑,可估计比哭还难看。
“二哥……”我声音沙哑,却也不知从何说起。
二哥紧了紧搂着我的臂膀。“别说了……你先休息。欣然已经先回去了。一切有二哥。”
那就好。我二哥是无所不能的。我又温暖、又安心,很快又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不知过了多久。房内只有一个侍女。脑袋清醒之后,我开始担忧。于是翻身下床,简单梳洗一番,就出了门。
我按照记忆里的路线,从太子殿摸到了大皇子殿。一进门就看见芙子祁背手站在院子里,看着天空,脸上的表情说不清楚。
我提高戒备,但还是走了过去。
他看到我,并没有出现惊讶或者愤怒的表情。
我怒了。
“你要把我大哥带到鸟不下蛋的地方,还要淹死我,你什么意思!?”
直接问好了,反正我现在还是个孩子,童言无忌。
他不看我,而是又抬头望天。“风声太大,我听不清楚……”
一瞬间,我明白了,全部明白了。
我呆立,什么也说不出来。
他又回头看我,嘴角一弯,一丝浅笑妩媚无比。“浩然总给我讲起你,我很感兴趣,这是怎样一个小童,能讲出那么多奇怪却又好听的故事。可是我很爱听。”
是啊,我讲什么都好,就是不该把《东京巴比伦》讲了。可我明明是对一帮小丫头进行启蒙时候讲的,大皇子怎么会知道?
难道我家有内鬼?
我打了个冷战。
联想起大皇子和大哥,我心里更不是滋味了。
“所以,你要除掉我?”我盯着他的眼睛,严肃的问。
“也不算吧。我只是想,也许你消失了,浩然就会毫无牵挂的跟我走了。”芙子祁脸上的表情还是淡淡的,说不清楚是遗憾还是痛楚。
“我要是死了,我大哥一定不会放过你,一定会恨你一辈子的,你连这都不明白?”
“就算是恨一辈子,也比忘记来的好吧……”
“……”
我想了又想,还是上前一步,握住芙子祁冰凉的手,温柔一笑说:“你们的事情我无权知道。不过如果大哥自愿跟你走,我就不把你杀我的事情告诉他,如果大哥不愿跟你走,你也要知道,有时候应该学会放手。”
我冷静的接过他震惊的目光,还是柔声说道:“现在,还是一起去见见我大哥吧。”
我亲热的拉着芙子祁的手进了大殿,果然看见大哥、二哥、芙子倾都在。看我俩进来,三人都收住了话。一时间大殿里一阵尴尬的沉默。
大哥瘦了,身形越发的单薄。我想如往常一样,一头扎进他的怀抱,可又忍住了。
大哥终是对我一笑。英俊的脸孔上疲惫一扫而光。
“妙妙……”他向我伸出手。我还是忍不住,扑了过去。
大哥的怀抱温暖有力。大哥还是大哥。
“我知道你们都担心我。”大哥缓缓的说。“其实婧城也是很不错的地方,自是一片逍遥天地。等那里建设好了,我接你们去游玩。”
此话一出,我就知道大哥心意已决。
二哥还想说什么,却听大哥说:“这皇宫也好、官府也好,哪有外面的天高地阔,能自由自在的生活,岂不更好。”
我环视一周。二哥低头不语。芙子倾望着窗外。芙子祁闭着双眼。
又听得大哥说:“美妙,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
我的泪珠不断滑落。“大哥……”
“你放心,美妙妹妹我一定会照顾好的。”芙子倾上前拉住了我。
“我妹妹,自然由我照顾!”二哥一把揽我入怀,冷冷的说。
啊?这是什么状况?
你们这么说,大哥能安心走吗?
你俩不是一伙的吗?怎么看起来这么不友好啊?
我们三个人就这样怪异的拉扯着,你看我,我看你,你看他……一时间,我仿佛看见二哥和芙子倾的目光对视时激起一道闪电火光。
其实不久之后我就知道了,我那时看到的不是幻觉。
13. 婆娑真意
“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晓镜但愁云鬓改,夜吟应觉月光寒。
靖城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
我又欣赏了一遍自己的书法,还算满意。等墨迹干了,叠好,与给大哥的信件放在一起,差人送了出去。
一晃,大哥去靖城已经两年多了。
他来信总说一切很好,虽是大漠荒外,别有一番景致,是个宫廷争斗终于到不了了世外桃源。我知道大哥即使有苦也不会说。但我相信大哥。
也相信芙子祁。
罢了,不再为他们担忧。我还是快快长大吧,长大了就可以到靖城探望他们。
十二岁生日来临时,爹爹决定带我去凤凰山桓福寺祭拜天神,第一次参加这种大型的家庭团队旅游活动,我自然是高兴的心花怒放。
我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有些美少女模样了。那是当然,想我从小就牛奶当水喝,形体操、瑜伽练个不停,个子还真的比同龄女孩高了不少,身姿也开始有一点点妙曼的影子……(在现代会有人把这叫做早熟囧)
而长相,更是不用我担心。本来底子就好,加上从小就很注意保湿防晒,时不时还做个纯天然面膜滋养一下,结果皮肤好的像PS过一样。而五官更是争气,原来我还有点担心,古代没有化妆品,仅有的胭脂水粉什么的都是含铅的不能用,可越长越发现,眉毛细细长长的像精心描过,睫毛又黑又长又浓密根本不用睫毛膏,眼睛大而明亮,眸子漆黑水润,什么眼线美瞳都用不着,而挺翘的小鼻子下面,樱桃小口红润欲滴,比什么唇彩都自然好看。因为略习武术,小脸蛋总是红扑扑的,胜过最好的胭脂。
结果就是,我一出门,在马车上掀起窗帘一笑,立刻引发了一场交通事故,数辆马车发生追尾,伤者无数。
这可把我闷死了,好好的路景也不让看了,只能闷着等上山。那马车可真慢啊,一直做了两个小时才到了凤凰山桓福寺的别院。
休息了一会,开始徒步到桓福寺祭拜。我跟在人群后面,一边走台阶一边东张西望,吸引了无数香客们的目光。怪难为情的。于是我走在了三哥四哥中间,他俩也很见长,个子都拔高了很多,三哥的大眼睛怎么看怎么秀美,四哥的娃娃脸也有了英气。
却发现回头率仍然很高,哦,是了,这两位哥哥也吸引了好多年轻女子和中年妇女们的惊艳目光,她们掩口哧哧的笑,小声说着,翻译过来就是:
“你看这是谁家的帅哥,超帅啊~粉可爱呢~”
我忍住笑,大步向前。
桓福寺是大琮王朝最大的寺庙,据说也是最灵的,皇室都常常来这里。这不,正说着,就在大殿里遇到了便装的二哥和太子芙子倾。芙子倾来替他的母妃妍妃祈福还愿的,见到我们,很是高兴。他一把拉住我要看仔细,而我却被二哥揽在了怀里。
又来了。
我挣脱开两人,跳到爹爹的身边,用眼神瞪他俩。
我们对太子行礼,被太子拦住:“程爱卿不必多礼,我这次是微服私访,不要惊动别人。”
二哥现在是太子的高级秘书,不过看他俩互相的态度和对我的方式,似乎不用担心大哥事件重演。
二哥对我好是应该的,可是这芙子倾……虽然也是俊美非凡才华横溢的完美帅哥一只,我却有所顾虑而故意的疏远他。
我不想做皇妃。原因就这么简单。
华丽丽多姿多彩的古代啊,我还想混个风生水起呢,一进宫门深似海,跟监狱差不多,我可不愿意。
所以在接下来的祭拜封建迷信活动中,我紧跟爹爹。
结束之后在厢房稍事休息。一个小和尚出来行礼,说他们主持想见一个人。我以为是捐了很多香火钱的爹爹,可他说,要见我。
有缘人啊。
看来我初出茅庐就这么有人气了。
于是我乐呵呵的跑去见这位举世传名的法汜大师。
进了内堂,看见一位白胡子白眉毛的慈祥老头在闭目打坐。小和尚关好门走了,我一个人进去。
“程美妙见过大师。”我施礼。
老和尚猛然睁开眼,我只觉得精光闪过,那是一双能看透人内心深处的眼睛。
“施主不必多礼。请坐。”
“谢大师。不知大师为何见我。”
我直接就问了。而法汜眼中又是一道光亮闪过,仿佛已经把我的前世今生都看了个遍。我不禁打了个冷颤。
“施主可否给贫僧一看。”
“嗯?看什么?”
“施主出生时口含的宝珠。”大师微微笑着说。
虾米?我那档子事你怎么会知道。
“大师在说什么……”我装傻。
法汜更乐了。“施主不必担心,从你出生一刻,我就已经在注视你了。只是今日方有缘得以见面。”
真看不出,你还是我的fans啊。我犹豫,不知道要不要说实话。
法汜看出我的担心,又是微微一笑。“施主心中未解之谜,难道不想知道答案吗?”
我定睛看了看法汜,觉得他没有任何恶意,就相信了他。
我从脖子里拿出贴身带着的明珠,递给他。
他小心的接过,仔细端详。我心里也是七上八下的。
“哈哈哈哈”法汜突然仰天大笑,着实吓我一跳。
“大师……”
“施主,你可知这是何物?”
“不知道,我爹说是明月宝珠。”
“非也。这宝珠名唤‘婆娑’”
“婆娑?”我瞪大眼睛看着他。
“相传女娲补天时,留下的五彩石幻化成宝珠一颗,名唤婆娑,是上古神器,能有吸人魂魄、扭转时空之力,举世只有一颗。我没有见过,不过今日得见施主,再见此珠,就明白既是此珠了。”
啊?
我还真没想到,自己出生时就带了上古神器。
“可是,婆娑怎么会属于我哪?我总觉得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想不起来。”
“婆娑是神物,施主必然也是神奇之人。既然施主有心问道,不如我收你为徒,一起研究,可好?”
什么?让我出家?
让我放弃大好河山、放弃肉林酒池、放弃帅哥型男、把美好的红尘看成破烂,出家?
NO,NO,NO!
我连忙拿过我的婆娑带脖子里,然后说:“大师,我还有事,以后再聊吧。”
法汜遗憾的摇摇头:“施主不再考虑一下?”
“不考虑……哦,我先走了。”
我夺门而出,简直是落荒而逃。
回到爹爹哥哥们身边,才觉得安心一些。
他们看我慌张的样子都很奇怪,不过也没说什么。看我着急要走,就一起下山了。
走出寺院大门,我刚舒一口气,就听见身后有人喊:“程王爷请留步。”
唉,不要啊,放过我吧。
我回头,看到一个小和尚。
“这是我家主持赠与程家小姐的。”
我接过来一看,是封信。劝降书?天哪我根本不想看,忙塞了起来,拉着他们就继续走。
婆娑,我总算知道了一点。但前世今生,仍旧迷雾重重,我无法看得清楚。
14. 请君莫问
我长大了,开始有心事了……
夜晚对着月亮发出哀嚎:
“好无聊啊……”
几个哥哥各忙各的,没人陪我玩了。
该学的也都学的差不多了。
就当是我耐不住寂寞吧。
我去见爹爹,充分抒发了我已经长大需要和别的皇亲国戚达官贵人市民群众建立起深厚的可靠的科学发展的外交关系。
爹爹早已明白他的好女儿不是等闲之辈,也早就对我各种各样离奇的匪夷所思的要求而折磨的没有还手之力。
只能点头答应让我可以随时出府,并且派了一个我比较喜欢的小丫鬟洛洛和一个据说是大内高手的年轻侍卫跟着。
我上下打量这位侍从,冷峻、内敛、内力雄厚……
“我可不可以叫你金子(锦梓,哦呵呵呵)……”我使出拿手绝招据说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的星星眼看着他。
“金子遵命。”
嗯,还很顺从。
我也有保镖啦……
于是沐浴更衣,一大早,我大摇大摆的从正门走出了程府。
我也有今天,啊哈哈哈哈……穿越女美妙终于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按照我的《程美妙名昭二十四年度社交活动方案》,第一站是太子府。
芙子倾被立为太子的第二年就搬出皇宫住在太子府。他附上经常汇聚众多社会名流,简直就是现代名利场啊。仗着自己“上面有人”,我准备从太子府迈出我社交女王的第一步。
太子府还是挺豪华的嘛。下了我的专用马车(豪华程度那就是马车中的奔驰啊,我家还有辆劳斯莱斯级别的哪,不过老爹说要低调,不常用),我带着洛洛和金子,趾高气昂的敲门拜见。
二哥见了我仍然是大把搂住。我汗。二哥身材高大魁梧,每次被他有力的臂膀保住,我就会觉得好舒服……
“凛然,美妙,也大了,你不要总是如此亲密好不好。知道你们关系的不会说什么,不知道的会怎么想。”
芙子倾很不悦,在旁边冷眼看着说。
“我抱我妹妹,你若是羡慕只管明讲。”二哥不以为然。
看他俩又要卯上了,我连忙转移话题。
其实,我的意思是说,我想借太子府的名气和宝地,开PARTY。
“只要是妙妙的要求,我必定做到。”子倾毫不犹豫一口答应。
“妙妙是你叫的?”
“咳!”我真受不了这两个,平时他俩是怎么共事的啊。
好容易吃过午饭,商议完聚会的具体事宜,时间定到了八月十五,人员由子倾邀请。名义是赏月和菊花。其实我另有深意,连他俩都不知道。
我去子倾为我专门安排的厢房休息。刚躺下,洛洛就来通报,子倾想进来跟我唠嗑。
他慢慢的品着茶,看到我,灿烂的一笑,日月无光啊。
看见他我就想起湖畔亭边惊艳的一幕。他如今比小时候还要俊美威武,而且别有一种浑然天成的性感,加上一身皇家华丽衣装,更显得高贵挺拔。
“妙妙……”
一看他的眼神,我就觉得不妙。
“太子殿下……”
“不,叫我子倾……”
“……不敢”
“你不是不敢,是不愿吧。”子倾着急了,一把抓住了我的手。
他明亮的眼睛中满是伤痛和不安。
“为什么总是躲着我呢?”
为什么……因为你太完美了,又帅又多金又前途远大,因为我早就看出你眼中的深情,因为我怕当皇妃……
“父王多次要我选妃,我都拒绝了,你知道为什么吗?我心中只有你,我想等你长大,可我怕你长大了,却又根本不属于我,我好怕……”
他很痛心,我很揪心。
我不愿伤害任何人,尤其是他。
“要不,我就去跟父王说,今生非你不娶……”他猛然抬头,真挚的说。
“不行!”
我的不字还没有说出口,就听见空中一个暴喝。
抬起头,是二哥铁青的脸。
“别忘了咱们的约定!”二哥冷冷的说,走过来,一把把子倾拉我的手拿开。
虾米约定?和我?还是和子倾?我一脸白痴状。
子倾毫不示弱,站起来对着二哥坚定说道:“不管怎么样,我都要娶美妙!第一眼见美妙的时候我就决定了。墨霓玉佩,只能送给我将来的妻子。”
就那块凉凉的玉?我放哪来着了……
“我不答应!”二哥斩钉截铁。
“你凭什么,将来美妙需要的是一个疼爱她的好丈夫,你能陪她一辈子?”子倾很气愤,一语中的。
这句话太厉害了,我偷眼看二哥,他一向运筹帷幄的镇定不知去向,一脸的哀痛。我心中很是不忍。
“好啦,我还小呢,你们说的我都不懂,等我长大再说喽……”我连忙装成天真的模样来圆场。
那两人互相看了看,一阵电光火花。二哥冷哼一声,拂袖而去。
子倾凑近对我小声说:“我知道你懂我的心。我等你。”也飘然离去。
我大脑当机,唤了金子洛洛,闪人!
这一夜,怎么都睡不着。好不容易迷糊着了,就看见二哥和子倾不断的出现,走近我,又远离我。突然,又一个陌生的身影出现了,是谁?我本能的追着他跑,可是他跑得更快,一下子就消失了……
15. 策马扬鞭
很快,我就忘记了那天的烦心事。我还小呢,把烦恼留给明天吧。
嗯,今天就去看望三哥吧~
三哥已经被封为四品武将,在城郊的兵营里面练兵习武。他早就答应我要和一起策马奔腾看尽秋华的。
三哥一身戎装,神威无比,只是大眼睛怎么看都可爱的紧。据说三哥当初刚进兵营,很被那些官兵看不起,说他长得太“娘”。不过谣言很快三哥就以拳头和头脑扫平了。
见了我,三哥非常高兴,爽朗的大笑,越发有军人的飒爽英姿。
“三哥,人家要骑马!”一阵寒暄之后,我直奔主题。
“小丫头就知道玩,先等会。你上次给我说的火烧连营的故事我觉得很有深意,再给我讲一个吧。”
我很想帮三哥,可是作为一个文科生,我实在对军事一窍不通,只好想破脑袋拼凑了几个历史故事讲给他听。
“这……”不是我不想讲,是我肚子里的墨水快用完啦。
可看到三哥期待的目光,我只能想来想去,猛地一拍脑袋说:“我在古书上看到过一种战术,叫做‘游击战’,特别适用于敌强我弱之时。其真意在于‘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俗称‘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如此一来,我方用少数兵力,往往能战胜强大的敌人……”
三哥略一思索,跳了起来:“好,真好,多么奇妙的思路啊!”
我心里暗暗祈祷:对不起毛爷爷,侵犯了您的版权,不过您的军事思想能够在另一个时空里发扬光大造福于民,也很不错呢。
我帮三哥把那十六字箴言写下来,三哥如获至宝的收藏起来。
出了营门,一个士兵牵来一匹身材略小,浑身雪白的马驹给我看。那马儿毛色白的晶莹纯净,一双眼睛竟然是深蓝色的。这要是头顶再长个角,不就跟神话中的独角兽一模一样嘛?
“妹子,这是为兄花费大力气专门为你弄到的雪域神驹。”
“挖……”我抬手想摸它那漂亮的略带卷曲的鬃毛,却见它深蓝的眼睛中露出一丝伤痛。我的手不由得停在了半空。
“它年纪还小,脾气却大,我本想驯服了再给你的,你既然来了就先看看吧。”三哥说道。
我围着它转了好几圈仔细的看,对这匹美丽的马驹真是喜爱无比。可是正视它的双眸,又觉得非常的不忍心。
“三哥,你说的要送我的?”
“对啊。”
“那我怎么对它都可以喽?”
“那是当然。不过它性子烈,你先不要骑的好。”
我望着小白马,用眼神跟它认真的交流了一会。
“你真漂亮,我很喜欢你呢。”
“可是我很受伤。”
“我知道。你是自由的精灵,是属于大自然的。如果你想,我就放了你。”
“不可能吧……”
我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抬手解开了小白马身上的所有缰绳。小白马难以置信的瞪大眼睛望着我,竟然没有反应。
你走吧,要开开心心的活着哦~
我朝小白马嫣然一笑,终于拍了一拍它的小脑瓜。
要幸福哦……
小白马长嘶一声,扭头就向大营门口飞奔而去,高高的跃起营门口一米多高的栅栏,白色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远方的山林里。
目送它远去,我还真有点失落。回头看众人,却发现除了三哥,其他人都呈现石化状态。
“程小姐……一笑倾城……”
“真美啊……”
“人间仙子……”
士兵将领们都喃喃的说。
我早已习惯别人这种花痴状态,倒是赶紧跟三哥道歉为上。
“三哥……妙妙知道你很费心送我这匹马,妙妙非常喜欢它,所以希望它开心,所以放了它,你不会怪妙妙吧……”
我只顾摇着三哥的胳膊撒娇,却没注意到身边的众人石化的更厉害了。
三哥爱怜的揉了揉我的长发。“只要妙妙开心,三哥就算放走十匹神驹又如何哪。哈哈哈哈。妙妙从小就聪颖善良,真是哥哥的好妹子。”
我跟三哥进入大帐之中饮茶休息,不一会,士兵就牵来哥哥的宝马和另一匹普通小马来。我早已换上一身骑装,把头发高高束成马尾,精神抖擞的飞身上马。
骑马我在府中早就偷偷学了很久了,只是没有在野外上路,所以一直在爹爹那拿不到驾照,每次出门都只能坐马车,看见金子威风凛凛的骑着马,羡慕死我了。今天我可要抓紧时间好好实习。
三哥骑着高头大马,跟我并肩慢慢的边走边教。一会,我就忍不住要提速了。夹马身是换挡……抽马屁股是冲刺……拉缰绳是刹车……左右提缰绳是左转弯右转弯……倒车嘛……我还不会。
就这样,在三哥的帮助下,我很快就可以围着训练场跑着绕圈了,还跨栏成功了好几次。
我乐呵呵的,学的是津津有味。突然,听到训练场四周围着看我骑马的士兵人群都扭头指着远方发出惊呼。
我一个急刹车,向他们手指方向望去。
一团白雾从大山中滚滚而来,近了,竟然是那匹小白马。它奔跑的样子极其优雅健美,像是飞过来一般。
它朝我们的方向奔来。
我跳下马。它离我越来越近,然后迈着绅士的步子走到我跟前。
“你怎么又回来了?”
“我喜欢你,想跟你在一起。”
“真的?你不后悔?”
“你是我选中的主人,我愿和你作伴,一生一世。”
“好啊,人生苦短,就让我们成为好朋友一起去寻找幸福吧。”
一阵眼神交融之后,我欢笑着搂住踏雪,高兴地眼泪都流出来了。
踏雪,以后我们就是好朋友了哦!
16, 大琮时报
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可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好在我这辈子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爹爹是国家政府要员,姑姑是国家元首夫人,几个哥哥也都是年纪轻轻就提拔的飞快,大有未来领导人的潜质。
而且咱的家底还是很深厚的,据说动产不动产有很多,看不出爹爹除了会当官,还经营涉及房地产、餐饮等多个行业,如今多由商业奇才四哥程俨然经营,不断壮大。
在自家的酒楼“逸夫楼”白吃白喝了一周之后,我终于决定出手。
我不是真的在白吃白喝。我在体验生活、考察市场、酝酿商机!
前世我是学新闻专业的,工作是在一家报社做记者,薪水很丰厚。所以当我发现大琮王朝这样一个繁盛富饶的国家竟然没有新闻媒体时,我激动了。
我仿佛看见大把大把白花花的银子向我涌来,把我淹没……
《大琮时报》可行性调查报告
技术支持:
这个时代造纸和活字印刷都已经广泛使用;
物质资源:
四哥有很多空着的房产、闲置的资金;
人力资源:
1、程家有大量的侍卫、伙计、丫鬟、暗侍……稍加培训就可以承担采访、偷拍等多项新闻业务;
2、程家大哥专栏不定期推出:《一封家书》;程家二哥专栏不定期推出:《权力之争背后不得不说的故事》;程家三哥专栏不定期推出:《醉卧沙场君莫笑》……
3、程家小姐专栏推出小说连载:《周星星电影系列》
运转周期:
毕竟技术有限,弄不成日报,但周报还是可以保证的。
受众定位:
以市井小民为主,兼顾学生、白领、农民、艺人、和尚……等多个群体。
销售前景:
哇!
广阔!
有前途!
一定走红!
很好很强大!
我跟四哥一说,四哥答应一试。
第一期首刊,我托太子托他老爸亲笔题写了刊头:“大琮时报”四个大字,并用金粉印刷。
头版头条:《太子说:大琮时报我很爱看》。
整张报纸跟如今我们的《人民日报》一样大,内容包罗万象、老少咸宜。
只是由于纸张技术有限,只能印成单面,但如果销量好,可以加版。
几天后,京城的大街小巷,一群市民孩子每人手中一摞《大琮时报》,边跑边唱:“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一等天明我就卖报,一边走,一边唱,今天的新闻真正好,十个铜板就买一份报……”
京城里的三个哥哥每人销售任务100张,卖不完不能回家见我。
每个来我家的达官贵人,走的时候,我都会送上几份报纸。
来我家酒楼消费,有免费的报纸赠送哦~
京城反响强烈。
“哎呀,王麻子,今天你看《大琮时报》了嘛?上面有你在你家剪刀铺子门口的画儿哪,画的可像啦,说是老字号推荐!”
“我说怎么这几天我的生意好了那么多,哪买的报纸我也要去多买点放在店里!”
“是啊,我也想去报馆报名,听说只要出钱就可以把自己店印上去,我也想让我家狗不理出出名哪……”
很快,销量上来了,广告也上来了,投稿竟然也上来了——文人都已自己的文章诗赋能变成‘铅字’为荣。
不到一周,第二期、第三期就陆续面世了……印刷厂加班加点的印,可都是纯手工作业啊,不容易,给他们加薪。
我数着银子,眯着眼睛,慢条斯理的说:“来个中秋赋诗征文大赛……一等奖可以同去太子府赏菊观月。”
芙子倾看见了,一定一阵苦笑吧。
《大琮时报》从此走入了京城人民群众的生活之中,之后几年,又陆续在全国各地建立了记者站、发行站,虽然时效性差一点,但娱乐性保证了销量。
尤其那个“艳照门”事件连载,可以说是轰动一时,人们争相传阅那些印有“黄员外小妾和汉子偷情图画”的报纸。
大琮王朝从此进入了信息时代。
16. 社交佼佼
看来无论古今中外哪个时空,月亮都是一样的大一样的圆。
此处省去描写月色菊花的华丽景致描写1000字。
中秋佳节,我故意姗姗来迟,要的就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入场然后接受所有目光检验的效果。
其实我是不愿意单独跟芙子倾见面。
抽气、惊艳、看呆……一时间静悄悄的,连说话的人都没有了。
我默然。难道这次玩过了?
我也就是以花样年华的张曼玉造型出场啊,至于这么震惊?
头发,是高高挽在头顶的,只斜斜的插了一朵菊花。今天不是赏菊嘛……
衣服,是保守版的旗袍。不过我的身材实在是平板,穿不出来性感,清汤挂面似的。
鞋是订做的,故意加高了跟儿。
可他们,竟然看的下巴都快掉地上了。
而她们,则是满眼的嫉妒、羡慕、欣赏……
我摇曳多姿的向欣赏目光走去。
“程家小姐,果然是国色天香,美丽非凡呵。”她笑盈盈的奉承,不过并不令人讨厌。
我欠身在她身边坐下,仔细看她,明亮的眼眸,神采飞扬,是个惹人喜爱的姐姐。
“姐姐是……”我们肯定见过,不过我不记得了。
“我是梵若,定武大将军梵知荣是我爹。”她对我的健忘一点不生气,大大方方的介绍自己。
嗯,这个调调我喜欢。
“原来是梵大将军的千金啊,早听说姐姐才貌双全,今日一见,果然是个大美人儿呢……”外交辞令我也会说,不过这次说的都是真心话。
“妹妹过奖了。妹妹才称得上是奇女子呢。”她笑起来的样子格外温柔水灵。
想必我那些年少轻狂的旧事已经天下扬名了吧。我嘿嘿挠头,还真有点不好意思。
看着这亭子里莺莺燕燕的各色美女佳人,想起我今天的任务,于是咳嗽一声引起大家的注意。
“姐妹们,我这里有几个高人写的谜语,甚是有趣,不如我说你们猜如何啊?”我做出大家闺秀的样子,谦和的对她们说。
“想不到程家小姐除了赋诗名扬天下,还会猜谜呀。”一个蔑视的声音传来,是一位瘦削的尖脸小姐。
想拆我的台?
我正要发作,忽听梵若如水的声音传来。“我看甚好,赏月猜谜本就是中秋的传统,孙妹妹可是忘了?”
我想起来了,尖脸姑娘是二等文臣孙离的女儿孙婕。
我感激的向梵若笑了笑。于是娇声说:“反正大家没事,图个乐子嘛。我这第一个谜语就是:用苹果和西瓜打头,哪一个比较痛?”
一阵寂静。我只觉得一只乌鸦在我们头顶飞过,留下一串黑点……
“西瓜疼……”半天,孙婕突然大声的说。
“为何?”我追问。
“因为……西瓜大!”
我摇头。“可惜错了。”
“那就是苹果疼!”一个自以为聪明的声音抢着回答。是罗家小姐。
“也不对!”我失望。
大家这下都呆了,完全不明白状况。
“我知道了!”梵若慢慢的说。“是头比较疼。”
大家恍然大怒,都瞪我。而我却非常开心。一颗星!
“好啦,既然你们不喜欢猜谜,我再给你们讲个笑话吧。”
虽然众小姐都很不满,但还是一脸警惕的认真听了起来。
“笑话是这样的:从前有个躲猫猫神教……教主一直没找到……”
……乌鸦再次飞过……
又是半天,“扑哧……”梵若笑了出来。
知己啊,我真想抱着她大喊。两颗星!
“呵……”角落里也传来笑声。我连忙瞅过去,一个清丽的小佳人正盈盈望着我笑。
又是一个知己啊,我连忙过去,一番自我介绍。
“天下谁人不识程家小姐啊。我名唤袁玫。”
我想起来了,是袁丞相的女儿,袁殊的妹妹。一颗星!
投机的聊了一会之后,我借尿遁,跑到一边角落里,掏出小本用细黑炭把今晚结识的众多女子一一记下。在梵若名字后面打了两颗星。在袁玫的名字后面打了一颗星。在孙和罗的后面各打一个叉。
回到亭子用了点点心茶水,忽听得远处传来一阵哗然。我们都望过去,却见是一群公子围着书桌在叫好。我们也围了过去,看到是《大琮周报》征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二十一岁的公子肖千逐刚写完了一首诗。大家都在鉴赏。
“肖公子文笔果然了得,不愧在《大琮周报》征文夺冠啊。”太子芙子倾说着,眼睛却看向我。
我朝他嘿嘿一笑,又给了他一个白眼。
芙子倾在给我们报纸做广告呢,我知道。他这次可是面子里子都给我了。
肖千逐谦虚了一下,看到人群里的我,突然径直走向我,深深一拜,可把我吓坏了。却听得他说:“程家小姐诗赋艳绝天下,肖某敬仰已久。”
真是书呆子。就算是我的粉丝,也不用对我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行如此大礼吧。
我抬头,几个哥哥散在人群里,此时一定都在暗笑。
“既然如此,何不请程家小姐也对月赋诗一首啊?”
袁殊,他一看就没安好心,还在记恨我上次对他用了地雷加穷神导致他破产?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我的身上,大家都很期待,大概觉得盛名之下其实难符,我也就是长得漂亮甜美,写诗未必如传说般神奇。
岂能让他们失望?
我装作一副吃惊的样子说:“哎呀,光顾着玩了,没什么灵感哪。”
看到各色目光,我心里好笑。既然今晚的任务已经完成,就好好乐乐吧。想难为我?也不想想我是谁。我可是萝莉的身子,御姐的脑袋!
我走到桌前看肖千逐的诗,的确不错,把月色写的美轮美奂,赏月的诗歌太多了,就写我最喜欢的一首吧。
山近月远觉月小,
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
当见山高月更阔。
王守仁十二岁做的《蔽月山房》,我一直非常欣赏。
众人一看我随便就写出了这样一首奇诗,认真研读玩味之后,都心服口服,连声称赞。
而我非常谦虚的说,哪里哪里,我的诗是我们家兄妹几个中最差的哪。
于是众人更是把对我的敬仰给了我的哥哥们。
三哥四哥笑得很开心,二哥呢……
我偷眼看他。唉,我竟不敢正眼看他。
他面无表情,一脸漠然。
聪明如你,怎么会不知道我的用心呢?
夜深了,众人都散去,我们兄妹被太子留下来夜宴,也就是饮酒唠嗑。
我偷喝了身边三哥的酒,嗯~不烈,清香,好喝!
三哥豪爽的一笑:“妹子,今天想喝就喝吧,哥哥给你倒酒。”
我本来就觉得渴了,再加上我前世的酒虫基因也跑出来作祟,于是一杯一杯……
“三哥,来干了!你送我的踏雪长高了,越来越漂亮了哪~”
“四哥,为了我们报纸销量突破五万,干杯!”
“太子殿下,为了感谢我没有第一次见你时偷袭你,咱们得干了这杯吧!”
“二哥……我先干为敬!”
喝着喝着,我突然觉得,这酒醉的感觉,无论哪个时空都是一样的。
他们的声音变得模糊不清,我的眼神也迷离涣散了,一阵风吹来,满鼻都是菊花香,于是我摇头晃脑的唱了起来:
“你的泪光柔弱中带伤
惨白的月弯弯勾住过往
夜太漫长凝结成了霜
是谁在阁楼上冰冷地绝望
雨轻轻弹朱红色的窗
我一生在纸上被风吹乱
梦在远方化成一缕纱
随风飘散你的模样
菊花残 满地伤
你的笑容已泛黄
花落人断肠
我心事静静淌
北风乱 夜未央
你的影子剪不断
徒留我孤单在湖面成双
花已向晚飘落了灿烂
凋谢的世道上命运不堪
愁莫渡江秋心拆两半
怕你上不了岸一辈子摇晃
谁的江山马蹄声狂乱
我一身的戎装呼啸沧桑
天微微亮你轻声地叹
一夜惆怅如此委婉……”
这个词我竟然记得如此清晰,一字不拉,可是,好悲伤,眼泪竟夺眶而出。泪眼朦胧中,我看到芙子倾起身向我走来,一把揽住几乎倾倒的我,而别人的表情,我实在没能看清楚,就昏睡过去了……
18, 己殊淳漓
“我再给你唱一遍菊花台好不好?”
“刚才在KTV你都唱了三遍了,我不要听了,要睡觉了,明天还要早起出去采访呢。”
“你的泪光……”
“你唱吧,我当催眠曲好了……艾你吻我干什么,又来了……”
“想睡?没那么容易……”
好甜蜜,甜蜜的像钻石在阳光下的荧光,短暂而璀璨,刹那永恒。
那明亮的水晶灯,那华丽的落地窗,那柔软的羽绒被……一个个片段闪过。是在哪?他是谁?
我揉了揉因宿醉而沉重的脑袋,睁开眼。
木床罗曼,古色古香。
还是在古代啊……原来刚才是做梦。不过,感觉好真实哪。那个在我耳边清唱的人,是谁?
自从那晚喝醉之后,我树立已久的淑女形象全部被打破了,“酗酒”成了我最喜欢的事情。
因为酒醉的感觉很甜蜜、很怀旧、很忧伤、很撩人……
总会在奇奇怪怪的梦中醒来。
只是我的这一好爱立刻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对、抵制、抗议、禁止。
只要我能出现的地方,酒被全面封杀。他们连米酒汤圆都不让我吃。
于是靠酒醉而想起前世、梦回记忆的道路暂时行不通了。
几次party之后,我已经和京城里的小姐们打成一片了。特别是梵若和袁玫,跟我特别的投缘,关系好的紧。
一日,我拉着她们俩在梵若家的院子里面放纸鸢,把那只由我设计专门找人制作的福娃风筝放的很高很高,然后这万恶的风筝线,突然断开了。
眼看着福娃随风飘去,还愣着干什么,追!
追了好几个院子,眼看它落在了前面院子里,我略施轻功就越上墙头,趴着墙头往里一看,却傻了眼。那个院子里全是盔甲兵器全副武装的兵将。
我那命苦的福娃就落在了院子一角的大树上,我真寻思怎么去取,却看见那院子里的房门打开,一个威武的大将走了出来,这不正是梵将军吗?
“众将士听令!”梵若她爹爹还真是英雄伟岸,声音雄厚,气势非凡。
“此去南疆平定新国叛乱,我们一定不负圣望,誓死保卫大琮河山!”
“誓死保卫为大琮河山!”
院子里的众人一起怒吼,震得我耳朵发麻。
裙子被人拽了拽,我这才下了墙,看见梵若与我使了个眼色,我们三人赶紧溜之大吉。
在梵若房中,我连忙问梵若:“可是要打仗了?”
梵若点点头,眼神有些担忧。“新国于今年年初突然宣布不再臣服我国,还派了大量军队入侵,我军军情军机却总是被泄露,以至于已经丢失了一城。皇上派我爹爹即日出征……”
梵将军是国家的顶梁柱,把他派出来,说明军情很紧急了。
怪不得二哥这段时间神龙见首不见尾,想必也是为国分忧。
我得为二哥多着想着想。
社交几个月以来,我小本上记满了京城名媛的姓名、身世、身高、三围、智商、喜好……经过认真的海选、复选、决选之后,我把名字后面星星最多的小姐单独约出来聊天面试答辩,最后确定了六名要模样有模样要贤惠有贤惠要灵光有灵光的MM。我把这六名“环城小姐”一一用心画了下来,再分别附上简历。
然后,我欢天喜地的跑去找二哥献宝。
二哥面无表情的看过我的大作,突然手一扬,全部扔了出去。
那费了我几个月心血的图画,高高飞扬,散落一地。
“哎呀,你不喜欢,我给你再找就是,何必丢掉,我的心血啊啊……再说,砸到小朋友怎么办,就算是砸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的啊……”我慌忙一页页捡了起来,一肚子气。
可扭头看他,他仿佛比我还生气,脸色冷峻。
嗯,生气的样子也挺好看的。
二哥大我六岁,早到了该娶妻的年纪。我只是想给咱自己找个好二嫂而已,希望以后的妯娌关系好处一些。
“你这段时间就在忙这个?”
“是啊,你要不要看看这个?梵若,14岁,清秀可爱,知书达理……”
“你知道我想要什么吗?”二哥似乎没听到我的媒婆语言,直接打断问道。
你想要什么……我和他四目相对,他的眼中的情愫使我突然不想知道答案了。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二哥轻吟。
……
那么久以前的事情。
记得小时候有次过生日,二哥问我有什么愿望,我就给他背了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也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记得前世我们宿舍都超爱这首诗的,每人都倒背如流。只是毕业了之后大家各奔东西,各自走上不同的人生轨迹,还能有几个人保持那时的心境?
都过去好几年了,二哥却还记得这么清楚。
“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你想要的,我一定给你。其实我……”
二哥欲言又止。正好,其实我无端的,对他想要说出口的话感到害怕。
但很快,我就明白,其实是我想错了。
啪啪啪,清脆的鼓掌声传来。芙子倾,一脸复杂的表情站在门口。
“好一个门朝大海,春暖花开。好一对情深义重的兄妹!”
芙子倾的声音中,隐隐带着愤怒。
我张口结舌,不知如何是好。二哥看芙子倾一眼,默不作声。
“程凛然,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不告诉美妙真相呢?你为什么不告诉她,你根本就不是她的亲哥哥!”
此言一出,犹如晴天雷鸣。我难以置信,可一看二哥的表情,我就知道芙子倾说的是真的。
大脑当机,一片空白。
然而听到芙子倾接着说道:“我与你本是有约在先,你辅佐我,我不娶美妙。可是如今我看不下去了,我不愿意你如此伤害美妙。”
听不懂。不可能。
“够了,你别说了。”二哥怒吼。
“等美妙十四岁生日一过,我就去向父皇请求,今生唯可娶美妙为妻。”芙子倾坚定地说。目光看向我,柔情万丈。
可是我现在什么也不想听,什么也听不到。
“你不要逼我。”二哥冷冷的说。
是啊,我们兄妹之中,大哥三哥四哥长相都随父亲,较为清秀,只有二哥长相冷峻刚毅。
可是什么时候?为什么?
二哥看来是早就知道的,那我家里人知道吗?
“逼你?不逼你,你怕是也等不及了吧。”芙子倾沉下脸。“新国的军队已经夺下大琮的两个城池了,你作为内应,怎么会不知道?”
新国?二哥是新国人?怪不得那次吃酡酡,二哥对那种新国特供的水果了解那么清楚。我脑海中浮现那晚我吃多了酡酡,酒醉睡在花间,二哥为我摇扇的画面。
只是一切,都回不去了。
心底有个地方脆弱的裂成了碎片。
“你很小就被送到程王府,程王一直待你犹如亲生,可是你如今的所作所为,程王难脱其责,你就一点不顾及程王的养育之恩,一点不顾及你的兄妹之情?”
“你口口声声说要美妙幸福。可你能给她什么?你给了她什么?”
“住口。我对美妙一片真心!”二哥,表白了……
“真心?若是真心,你又何必苦苦隐瞒,带着美妙远走高飞岂不更好。说到底,还是为了你自己的野心。”芙子倾很痛心。“辰凛然,隐姓埋名了这么多年,恐怕不会为了一名女子放弃自己的大好前程吧。要不是新国和你密谋的信被发现,只怕你下一步就是弑君送国了。”
二哥一瞬间平静下来。闭了闭眼,再睁开,又恢复了冷静。
“怎么,要杀我?的确,杀了太子,对你们新国也是有好处的。”芙子倾从容地说。
不可能,二哥怎么会杀你,你是二哥多年的好友啊!我想说,可是我看到二哥的手按在了剑柄之上,又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二哥……”你来告诉我,说一切都是假的啊。
二哥回头,无比复杂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手已松开了佩剑,却转身出门,消失的无影无踪。
只是他那句临走时飘过我耳边的话,久久萦绕在我的心头:“记住我的话,我会来接你。”
17. 夏雪飘零
都说夏天只有傻瓜才会发烧,我根本不信。
因为我这般聪明机灵的人,趴在床上烧了半个月也不见好。
没有板蓝根,没有青霉素,不能打针,不能输液。
那苦涩的中药,我一喝就呕吐不止。
我形容枯槁的卧在床上,感觉生命之光在一丝丝的抽去。
古代人的平均年龄很短。轻易地,就会有人命丧黄泉。倘若发生在我身上,也不是件多么离奇的事情。
而这种大病一场、卧床不起的感觉,竟然非常熟悉。熟悉的像是经历过一般。
恍惚中忆起,前世的我也是很爱伤风感冒的人,不喝中药嫌太苦,不吃西药嫌伤身,总是硬挺希望能够自然好,最后被扭送医院输液……
有一次病得很严重,因为身边的人都非常伤感,而那个天天在我病床边握着我的手流泪的人,是谁?
记不清他的样子,只记得那泪珠好晶莹剔透,闪耀着夺目的光辉……
我无法入睡。一闭上眼,二哥离去时的决然、爹爹被皇宫里的军队带走的场景,就一一浮现在眼前。
三哥被囚禁。
四哥花费大量银子上下疏通关系,终于保住了爹爹的性命,押在大牢里。
《大琮时报》停刊多时。如果不停刊,怕是上面也会印满了“程凛然叛国,上演无间道”这样的消息。
昔时门庭若市的程王府,如今门可罗雀,一派萧然。
“准备后事吧,只怕程小姐时日无多了……”大夫的声音从窗外飘来,然后是一阵呜咽。
门打开了。我有气无力的抬起眼皮,是小如,拿着一个包裹。
“小姐……”她的眼睛肿的厉害。
“我没事的。”我安慰她,努力挤出一丝笑容。
小如擦干眼泪,强打精神说道:“小姐,这是你母亲的遗物。三夫人当年遗托,只有你15岁了才能给你,可如今……我现在就把一切告诉你。”
我吃惊的看着她,被烧糊涂的头脑一下子清醒了。
小如从包裹里拿出一块丝帕,上面用金丝秀着:
I LOVE YOU!
怎么可能?
我一把抓住丝帕,颤抖的手仔细的抚过上面的每一个针脚……我不是在做梦吧?回光返照了?
“小如,你快告诉我,把我娘的所有事情都告诉我!”我的眼泪哗哗的不断下落。
“三夫人名唤叶芳菲,是南方琉城大户叶家的女儿,叶家曾有祖训,不得有叶姓女子为他人生儿育女,生子之时就是命断之时,所以叶家很少有女童,万一生下女子,都溺死,以免长大后伤心。可是叶家人因为长相过于美丽,结下了江湖恩怨,很多年前被灭门,只失落了一个女婴,便是你娘亲。”
“她被名剑山庄的老庄主林享收养,认为义妹。她美丽非凡,心地善良,但是血液里确实始终留着叶家的咒语。一直到了16岁。她一次遇险,被程王搭救,两人一见倾心,她就欣然嫁给了你爹爹。我也是从那时开始服侍她的。”
“爹爹知道我娘亲的事嘛?”我沙哑着嗓子问道。
“程王爷并不知道。我也是偶然听到叶小姐和一个陌生人的对话才知道的。小姐说无论如何都要生下这个孩子。两人吵得很凶,然后那男子就离去了,再没有出现过。”
我一直以为我娘亲是难产死的,却没想到……我的泪水不断下落,止也止不住。
“那这手帕上的字……”
“我也不知道,小姐说要把这个给你,说你一定能够看得懂。”
我将丝帕紧紧捂在胸口,心乱如麻。
许久,我使出浑身力气大喝一声:“快请大夫来,我要吃药!”
庸医啊,竟然说我时日无多。我程美妙上辈子不明不白的,这辈子怎么能轻易结束。
更何况,还有那么多关怀我的人。
我一面努力的忍住反胃,一面开始计划。
如此之多的谜底,只有自己来揭开了。
想了又想,突然想起当年法汜老和尚给我的那个信封,我丢到哪里去了?
连忙下床,一阵翻箱倒柜。正巧小如进来,看到下床的我,惊得目瞪口呆。
我的病,看来是好了一大半了。
打开老和尚给我的信,上面只有四个大字:“欢迎回来”
看来,终究是躲不过啊。
我仰头长叹。有种被命运之线牵着走的感觉。
窗外的花池里,荷叶依旧,蛙声阵阵。
18. 袁殊番外
作为袁家长子,我身上的担子,一直很重。
父亲原本一介普通书生,靠着不断的努力,结党弄权,最终登上丞相之位。他对自己要求很高,自然也对我期望很多。
我也从未让他失望过。除了那一次。
终于斗倒了程王爷,父亲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而我,却一反对他惟命是从的态度,坚决反对他杀她。
“她貌美聪颖,断然不可留在世上。你也知道,太子一向倾心与她,将来若是她做了皇后,哼……”
是啊,我明白,她做的了皇后,也只有她配做皇后。
那么我们做的这一切,却又是为何呢?
明知程凛然是新国奸细,还与他联手,斗倒了大皇子一党。二皇子从小跟我和凛然交好,在父亲眼中不过是个漂亮的傀儡。
大皇子和程浩然临走时,我去送他们。其实很矫情,一手导致他们离去的,不正是我们吗?
可是大皇子没有丝毫遗憾,挽着程浩然的手说:“我们走吧,远远的,这样,你就不会再为了她而烦恼了。”
他知道浩然为心中喜欢的人不能表明而肝肠寸断,他只想让浩然展颜一笑,而已。
所以这皇位,本来就不是他想要的。
而那时程凛然,也是这么说的。
“我这么做不是为了你们。”当我们达成了协议之后,凛然毫不留情的冷冷说道。
恍惚中,我认为他们做的一切一切,都是有一个目的,这个目的,直指向一个人。
第一次见她,是在她家的花园。父亲与程王议事,我插口几句,被父亲狠狠训喝。于是我闷了一肚子气,出了大厅随便走走,便在这偌大的程府中迷了路。一阵花香伴着琅琅童声把我吸引了过去。
她那时不过四五岁的样子,可第一眼我就再无法把目光移开。多么漂亮的一个小娃娃啊,晶亮有神的大眼睛,挺翘的小鼻梁简直犹如玉琢一般,樱红的小嘴里不断嘟囔着,声音清亮的如泉水叮咚。她晃着脑袋,一会皱眉,一会微笑,一会发呆,一会冥思,长长的黑发洒落在肩膀,垂到地面上,落了满头的桃花。看得我心神荡漾,竟贸然走了过去。
她看见我,一点不吃惊,大方的说:“你好。”
“我……不好。”我想起严厉的父亲,心情直落谷底。
“不开心吗?”她如此的善解人意,看出我的不快,伸出白白嫩嫩的小手拉我坐下。
“别难过了,所有的痛苦悲伤都是暂时的。对于这个世界来说,你可能只是某一个人,但将来对于某一个人,你就会是全世界。”
她看我吃惊,又忙掩饰说:“刚书上看来的。”
可她手里的那本书我早已熟读,根本没有如此有趣的句子。
后来常常听浩然凛然说起,我越发对这个小童好奇和向往,以至于在我的妹妹出生后,我对她要求那么严格,就是为了模仿她。
又怎能模仿的来。
我时刻关注她,总是用各种理由靠近她。我知道,父亲的头号敌人就是程王爷,但父亲越是恨他,表面上越与他交好,经常拜访程府。而我,每次去程府都会如此的快乐。
我不能让父亲看出我的快乐。所以我总是保持冷漠淡然,其实心中已是波涛汹涌。
她的一笑一颦、一举一动,都与众不同。
让我那冷漠暗淡的世界里,第一次有了色彩。
大富翁,她的小脑瓜里怎么会有如此神奇的游戏。一起玩着游戏时,她就坐在我身边,美目轻盼,娇笑连连。我哪有心思玩游戏,早就被她迷的失魂落魄。
她爱花草,爱吃水果,爱自由自在的玩乐。如果说已开始吸引我的是她那姣好容颜,后来打动我的是她那出众才华,而后来,让我爱上爱的粉身碎骨在所不惜的,是她善良真挚自由随性浑然天成的灵魂。
只是看到她腰间挂着墨霓,我惊呆了。
这是二皇子的,世间仅一块,只能赠与妻子。
一向被我们掌控的二皇子芙子倾,竟然第一眼就识得她的好,不经我们同意就赠玉与她。从那一刻起,我才知道,芙子倾多年来的隐忍和难以掩饰的才华和锋芒。
而很多年后,我们才明白,以为别人是自己的棋子,其实自己正是别人手中那颗棋子。
那时我已看尽得失,不再为凡事动情。
我也终于知道,我的世界里,只希望有她一人。可她的世界里,根本没有我。甚至,没有我们这些人中的任何一个。
那又怎样,只是听说了她的那些传奇故事,就觉得好满足。每当这时,我都会庆幸,当初拼命拦住不要父亲杀她,是多么的明智啊。
即便被恼怒的父亲刺伤,落下终身跛足的毛病,我也从未有过一丝后悔。
我在自家花园种满了树和花,都是她喜欢的。我爱在斑驳的树影里散步,思绪飞到当年,那个花香满衣的读书少女向我展颜一笑,朱唇轻启:
“不识如何唤作愁,
东阡南阳且闲游。
儿童共道先生醉,
折得黄花插满头。”
19. 目空念远
邦邦邦邦邦邦邦邦邦邦邦邦邦邦邦……
清脆的木鱼声,仿佛秒针走个不停。宽阔的大堂内,正中坐着的白眉白须白发僧人手中转着佛珠,念念有词。他的左右两边各坐了两排僧人,诵着经文,双目紧闭。
只有一双眼睛是睁开的,而且睁得大大的,圆圆的!眼睛里还充满了一种叫做愤怒和无奈交织的情绪。
那就是我的眼睛!
扭了扭脖子,抬了抬屁股,把身上的小和尚服整理一下,再正了正头顶的和尚帽。
为什么会这样?
我第一万次问苍天。
半年前。
我身体康复的差不多了,就利用当初社交建立的友谊,在太子的帮助下,和四哥一起努力搭救爹爹和三哥。说起来,程凛然案发之后,留下的所有痕迹都表明,他的确是一个人在战斗,我们家人都毫不知情。而追溯起来,最初收养他的人竟是皇帝。当初新国人做了不知多么大努力,送年幼的程凛然到小皇帝身边,小皇帝很喜欢,就指给了爹爹收养……等皇帝想起这码子事情,气也消的差不多了,就特赦爹爹回府反省,开除党籍,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而三哥因为是优秀的军事人才,经多位大将联合保举,竟然官复原职。
照顾了爹爹一段时间,看他只是精神不济,身体基本无恙,我就向爹爹提出辞行。
爹爹终是年纪大了,似乎对我不如小时候严格了。经历这一场事情,他也看空一切,只是希望我能够活的自在开心,更何况,我娘亲也是江湖中人,我身上流着策马江湖的热血啊。于是答应了我的请求。
“千万照顾好自己,有事情就回来,这里永远是你的家。”第一次见爹爹红了眼眶。
“多来信……”三哥似乎有千言万语,但最终只吐出这三个字。
“这个玉牌,你收好,到了咱家的店都可以支取银子。”四哥递给我一个雕刻精细的玉牌,却别过脸去。
我只愿他们记得我的笑,所以忍住眼中的泪水,又一一道别了小如、洛洛、金子等众人,终于飞身上了踏雪,绝尘而去。
可是刚过城门,芙子倾的马儿就追上了我。只得和他来到路边林子里说话。
他又长高了许多,面容体态都有说不出的俊美,那双桃花眼中深不见底的温柔,使我几乎想要忘掉一切,只愿留在他的身边。
我使劲掐了自己一下。
“美妙,你不愿等我,换我等你好吗?”
他的声音真好听,如同魔咒魅惑,紧紧地揪住我的心。
“我有什么好,不过是一个顽主,你还是找更适合的人,与她长相思守、生生不离,岂不更好?”
“她们都不是你……”
我和他就这么对视着,一眼万年。
我终于在他的目光中低下了头。
我要还他墨霓,他却不接。“送给了人的东西,岂能再要回?莫非你是想要把之前送我的都要回吗?真是小气呢……”
然后,我俩都笑了。
他的笑容里没有丝毫的离别悲伤,倒像是小时候一起玩乐之时,每每我顽皮起来,他笑弯了嘴角。
而我的笑,意味不明。我自己也不清楚。
跨上踏雪一路飞奔,我没有再回头,可却感觉的到那目光印在我的身上,许久许久。
再见了、王府、宫殿、亲人、童年时光。
华丽的江湖啊,我来了……!
第一站是凤凰山桓福寺,那个老和尚明显欠我一个解释,我得弄清楚。
可是没想到,法汜见了我,全然没有了上次的热情,又傲慢又固执,一定要我做他的俗家弟子,诚心向佛,等到他愿意说时,才会把一切告诉我。
还好是俗家弟子,不然要我剃光头,要可是要我的命啊,要知道,我生活的理念一直是“头可断、血可流,发型不能丢!”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就暂时压抑住了闯荡江湖的宏图大志,在桓福寺天天念经、打坐、参禅……
一晃就是一个月。
在我吃素斋吃的快要眼睛变红耳朵变长了之时,我终于怒了!
老和尚,不带这样整人的。想我十四五岁的大好年华,怎能浪费在这破庙里?
“虔左,去通报法汜大师一声,就说我要和他论禅。”我想出逼疯法汜老狐狸的方法了。
“是,师叔。”
汗,因为我是法汜直接收的俗家弟子,所以辈分竟然比这桓福寺大多数人要高一辈甚是两倍,这个五大三粗,看起来功夫了得的壮和尚虔左,也是天天师叔师叔的唤我。
进了法汜的禅房,与他对坐好。法汜缓缓睁开眼,问道:“徒儿今日又悟到了什么?”
“大师,徒儿昨天梦到了佛主了。”
“心中有意,梦中有象。佛主告诉你什么?”
“佛主告诉我,这世界包罗万象,无奇不有。佛主有个远方的好朋友叫做耶和华,居住在遥远的西方,掌控整个宇宙最大的力量,无私地深爱着世人,是创造那个世界万物的上帝。太初之时,他首先创造了七大天使,路西法为神首创物掌管光明与黑暗,有拂晓明星、晨光之星等称号。耶和华和路西法相爱,生下了米迦勒,罪孽之子,承载神不应拥有的所有感情。神的原罪。米迦勒又和路西法相爱,并且生了三个儿子……”
“这个故事太深奥富有哲理了,佛主让我明天就到庙里讲课,传播四方……”
我边说,边看着老和尚老谋深算波澜不惊的脸色慢慢发白,又变得铁青,十分得意。
“佛主怎么可能跟你说这些?”老和尚终于忍不住打断了我的话。
“如果不是佛主说的,我小小年纪怎么会知道这些?”
“你休得瞒我。你母亲在世时,也说过类似的奇怪的话的。若是从你嘴里说出来,更不足为奇。”
我拍着手大笑起来:“你说一定要等到你主动向要告诉我时,才告诉我一切。现在好了吧,这次可是你主动提起我母亲的。”
法汜这才明白已经上当了,脸色一变,却笑了起来。
“果然是个机灵的小丫头,不枉费你母亲为你付出一切。”
“那你快告诉我啊,她是什么样的人,她在这桓福寺呆了那么久,跟你很要好对不对……”
种种迹象都表明,我的娘亲像是穿来的。可是她为什么一定要死,我想不明白。
“叶施主有喜之后,常常做一些匪夷所思的梦,自己无法释怀,就来我庙中求我为她解梦。我闻得她的身世,才知道她是命中注定的传宝之人。”
“传宝之人?”
“对。上古神器流落在不同空间,几百年甚至千年才得一现,而你母亲的命运,就是生下你这婆娑珠选定之人。如今她凡尘任务已经了结,魂魄回归仙山了。所以,你无须难过。”
“那……这个……”我颤抖的手掏出丝帕,递与法汜。
法汜仔细端详“I LOVE YOU”好一会,慈祥的笑了。
“叶施主常常在梦中梦到许多场景、人物,这种文字就是她梦到的。她说她的孩子一定懂。”
“她,她没有给我留下什么话吗……”我茫然。
“她说,你前世吃了很多苦,这一世,一定要找到幸福,做最真的自己。”
那日我们谈到了很晚很晚。第二天一起床,法汜已闭关不再见我,要我速速离开,竟是下了逐客令。
虽然还有无数谜团疑问,我也只得离开了。
换上一身男装,像男子一样挽了发髻,戴上帽子,我骑上踏雪离开了桓福寺。
心情,是从未有过的沉重。
20. 水深火热
快马扬鞭,一路向南。
马儿艾,奔跑在辽阔的大道上……(请用唱的)
踏雪跑的很稳,简直就是自动驾驶。我骑着它在大路上走了一上午,穿过无数村庄、池塘、山林,风景各异,竟然也不觉得累。
到了岔路口一家很大的茶舍,我拍拍踏雪,该休息一下了。
那茶舍是专门为赶路人建的,很宽敞,木桌木椅虽然简陋,也算干净。我把踏雪安排到马厩,给他买了最上等的草料,然后自己找了一张不起眼的桌子坐下来,把肩上包裹放在身边凳子上,揉了揉有点发酸的肩膀。
这条大道上的过往路人很多,又是中午,茶社里上座率足足有60%。小儿很快过来,拿抹布象征性的抹抹桌子:“小哥想用点什么?”
“好酒好肉只管上来。”
这句话我想说很久了,今天终于有机会豪情万丈的说了出来,感觉真爽。其实后面还有一句“大爷我有的是钱”呢,不过看周围人多,低调低调,硬是给咽了回去。
“对不起呐,小店只有面和茶水~”小儿不卑不亢的说。
唉,罢了。“那就来壶好茶,再来碗面吧。这是赏你的。”
小二接过碎银,很是开心。
我手搭凉棚遮着脸,却忍不住四处乱瞄,看见周围那形色各异的人,觉得十分有趣。
好在大家都急着赶路,行色匆匆,没人注意到我。从小我到哪里都是万众瞩目,现在猛地变成小沙土,感觉还不错。果然在暗处比在明处安全的多也主动的多啊。
茶很清凉,面也劲道。我正大吃大喝的有劲,突然看见远处大道之上一阵尘土飞扬,远远的,几个人影策马狂奔而来。
光天化日之下,这几个人全部都是一袭白衣,太惹眼了,一看就不是寻常之人。我充满憧憬的看着他们,浮想联翩。领头的人看起来是名男子,身形十分高大,骑马的姿势也很潇洒拉风。停下来啊,来喝口茶啊,我暗暗祈祷。
可是那几人从茶舍门前呼啸而过,速度太快,我只看见领头男子那冷酷的面容一闪而过,心里不禁遗憾万分。
吃饱喝足之后,我去看踏雪,他已是恢复了神采,纯白的鬃毛光亮柔软。
出发吧,听说这么走下去,晚上就能到烨城了,我也好找个五星级客栈住下。
名剑山庄还很远,走最近的路,也得半个月。
还是飞机好啊。
问好了方向之后,继续前进,马不停蹄。
这一天下来,也够我累得。到了傍晚,踏雪已放慢速度,驼着浑身散架的我,终于来到了一个雄伟厚实的城门前。
城市啊,我终于要进城了。我仿佛看见烧鹅火腿、美酒佳酿、热水盆、云丝被在等着我。我要高消费一把!我把手伸向肩膀取包裹……
空空如也。
大脑霎时一片空白。
不可能……我的心都颤了,哆嗦着把身上翻了一遍,把踏雪翻了一遍。
我的包裹呢?
我那装了金银财宝、衣装细软、外加四哥给的据说全国通兑银子的玉牌和墨霓的包裹呢……
冷静,冷静!我使劲拍了拍头顶,差点把自己拍成脑震荡。记忆开始倒带回放:我上路、我出门、我吃面、我喝茶、我要肉……
脑海中猛然亮起一个电灯泡!我的包裹在凳子上。
还在凳子上。
当时沉浸在与型男擦肩而过的遗憾之中,我居然忘了拿包就走了!
OMG!我也有今天。
我傻站在路边,为自己的粗心大意懊悔不已。
自责了足有半小时之后,我决定面对现实。首先查看自己目前的所有,一匹漂亮拉风的白马、一把随身的匕首以及脖子里永远贴身带着的婆娑。
一阵寒风吹过,落叶飘零,我被冰霜……
回去?也许大概可能maybe我的包裹被小二收着,见我来了就说,你说中里面有什么,我就还你。然后我一一数来,小二认可之后把包裹还给我,而我取出大锭银子为小二的拾金不昧表示衷心感谢,并推荐他参加《大琮时报》年度十大优秀杰出青年评选……
可天色渐渐深了。我跑了一下午才跑到这,就算回去,也都午夜了,小店早关门了。再说,这路两边甚是荒凉,我跑这么快,也有害怕的因素在里面。如果要跑夜路,有饿狼色狼白眼狼黄鼠狼出现怎么办?
而且以那家茶舍的人口流动速度来看,我的包裹八成已经被人顺手牵羊了。
又是一番锥心刺骨的懊悔。
罢了,如今之计,还是先进城吧。
于是,努力从阴影中走出的我牵着踏雪,走进了这座烨城。
大概是距离京城比较近的缘故吧,这座城市看起来也挺富裕的。街道宽阔、熙熙攘攘、热闹非凡。两边古色古香的阁楼都点起了一串串一盏盏灯笼,十分明亮。
我一边看的起劲,一边咽着口水。
好饿啊。
抱歉的挠挠踏雪的下巴,他更辛苦啊,可我没钱再给他买上等草料。
找个偏僻的地方凑活睡一觉,明天再说吧。
我牵着踏雪向人少偏僻的地方走,既然露宿街头,我可不想第二天早上一睁眼,一圈人在伸长脖子围着我看,汗!过了座小桥,房屋渐渐稀少,人也半天不见一个了。
又走一会,一阵奇异花香突然随风袭来。
我从小喜欢摆弄花花草草,院子里种满了各种鲜花香草,对花香十分敏感。可这香气,浓烈又不庸俗,沁人心扉,深吸一口,心旷神怡,却又是我在程王府甚至皇宫里都从未闻到过的。我不禁好奇起来,是什么花呢?
随着香气走了几步,却被一堵朱红的高墙拦住了。我沿着墙走,竟然发现一个虚掩的圆门,看四周静悄悄的无人,就大胆进了去。
门里自是另外一番天地。
满园都是大株大株的我从未见过的植物。粗粗的茎如蛇般蔓延缠绕,竟有一人高,大片大片掌形的叶子中间,妖娆的怒放着大朵大朵单瓣的花儿,花朵有锅盖那么大,鲜红欲滴,即使天色这么暗,仍然觉得那种红如此纯净夺目,跟鲜血一般,而花盘中心的花蕊,竟是黑色的,长长的卷曲着。
原来这就是那香气的源泉。
欣赏了好一会,出于习惯,我伸手拨弄拨弄花和叶子,希望能找到果实种子,回头自己种,找了半天没有收获,一回头,傻了眼。
我家踏雪辣嘴摧花,正在对着花花叶叶的上下其口,才一会就咬秃了一片。
庐山瀑布汗!我是单知道踏雪小时候在林间长大,自然喜欢吃花花草草,我不知道他连人家家的花草也吃……
还用说吗?在有人来之前,我还是赶紧溜之大吉吧。
拽了几拽才把踏雪拉出花园。这么好的花园,这不说锁门。我又十分好心的把圆门掩好,把上面虚挂着的铜锁认真的锁好。
之后赶紧朝相反方向走,越远越好。
话说落魄的江湖之人不都能遇到破庙什么的吗?可我走了半天,也没能发现一个能进去的屋子。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荒凉的墙角,累了一天的我,终于不顾肚子激烈的抗议声,靠着踏雪暖暖的睡着了。
21. 丝丝入扣
露天睡觉的弊端,比我想象中要少得多。
如今是夏末,气温还算适中,不至于路有冻死骨。踏雪很暖和,而且靠近他就不会有蚊虫叮绕。唯一的缺憾,是这天亮的太早,虽然浑身酸痛,眼皮难抬,可我还是醒了。
没办法,那句说怎么说的,落地的凤凰不如鸡啊。如今这么惨,不都是自己的粗心大意造成的嘛。
无奈,我强打精神爬了起来,然后牵着踏雪到附近小桥下洗脸喝水,倒影中那个少年蜡黄、消瘦、脏兮兮、熊猫眼,真难看。
这样是不行滴!
我就地运气吐纳,打了一套拳脚,虎虎生风,淋漓痛快,这才感觉浑身筋骨舒展了不少,酸痛也减轻了。
啪啪啪……有人拍手。吓?我抬头望去,小桥上,一个绿衣少女在朝我拍手。
汗。我的三脚猫功夫……
那少女年龄与我相仿,罗裙很精美,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孩子,杨柳细腰,胸脯耸的高高的,发育倒是比我好多了,一蹦一跳的向我跑来。好个明眸善睐、娇柔活泼的模样,我一见她就觉得很是喜欢。
“你打的什么拳,真好看,跟跳舞似的!”她的声音甜美清脆。
不过,你是在夸我嘛?
“我也不知道什么拳,随便打得。”我敷衍,心里盘算着下一步。
“你教我几招吧。我请你吃饭!”少女一点不扭捏,天真无邪的样子里看不到丝毫恶意。
我真想拒绝啊,可以听到从胃里发出的阵阵狂野呼唤,就鬼使神差的点了头。
“太好了,我叫柳丝丝,就住这附近,你呢?以前没有见过你的。”
她大方的介绍自己,突然一回头看见踏雪,立刻惊呼一声靠了过去。
“哇,好美的马儿啊,我第一次见到,好软的毛……”
看到踏雪在她的“爱抚”下头顶鼓起青筋,我连忙拉住她。“一天之计在于晨,时不我待,我教你一招白鹤亮翅,是这样的……”
我的花拳绣腿就那么几下子。当初学功夫,刀枪棍棒飞镖射箭太极拳无影脚我都要学,其结果就是没一样能精通的,只有轻功练得最好。因为我对《天龙八部》里面段誉的凌波微步印象太深刻了,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溜,反正就是死不了,真是行走江湖、杀人越货、打家劫舍、居家必备之奇功,又不会有葵花宝典之类的副作用。而且我身体比较柔软纤细灵巧,倒是练轻功的上等资质。至于别的武功,往往因为力量不够而影响威力。
柳丝丝跟着我比划了两下,哈哈大笑直说有趣,然后就热情的拉着我说吃饭去,正合我意。
“你还没说你叫什么呢~”柳丝丝坐在我对面,又问。
我慌忙把目光从窗外挪了进来,想了想说到:“我叫程悠然,只是路过此地。”
既然男装,就给自己起个男人名字吧,爹爹,你只当多了个儿子。
“那你准备去哪?”柳丝丝追问。
我看着她水汪汪真挚无邪的眼睛,就实话实说了:“我准备去名剑山庄……”
“哦,知道了。”她一点不惊奇。“名剑山庄名气还真是大,你也是去拜师的吧。”
“嗯……是啊……”我的话开始含糊不清,因为嘴里塞得太满了。
柳丝丝倒也大方,点了满桌的菜肴,还要了一壶温酒。我向来是嗜酒的,马上点燃激情与她推杯换盏。这酒菜自然比不过我家酒楼,不过当了一个月和尚,我现在吃什么都犹如人间美味。
我又是一杯干了。丝丝却放下杯,笑逐颜开:“真是……这么俊俏的人儿,为什么要办成男子呢……”
犹如惊天霹雳。我一下子酒醒了一半,抬头看着她,却觉得头重脚轻,视线模糊。
“还真是好骗哪,少爷这次一定要大大的奖励我哪……”我眼中柳丝丝那娇媚的笑容随我的意识一起涣散……
还好只是蒙汗药,不是鹤顶红……我嘟囔了一句,就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是因为来自手脖脚脖的刺痛。睁开眼,四周一片黑暗。
天黑了?我在哪?
动动手脚,被粗麻绳捆的结结实实的。太不人道了,扎这么紧,会阻碍血液循环的!
屏息静听——什么声音也没有。
此时,只有一种功夫可以救我了,那就是:狮子吼啊!
“喂——我醒了,你们是谁,为什么抓我!柳丝丝,你出来,你把我的踏雪弄哪了?要是他少了一根毛,我就把你头发拔光……”
喊得口干舌燥了,突然有了一丝亮光,然后突然强烈的日光照射进来,我被晃得睁不开眼睛。只觉得有个人影走了进来。
“死丫头,你再敢乱说,我就把你的舌头割了!”是柳丝丝咬牙切齿的声音。
“你为什么抓我……”可算见到人了,我气愤的大喊。
“哼,暂时把你小命留着,等我家公子来了,保证你生不如死!”答非所问。丝丝狠狠瞪我一眼,扬长而去。
又恢复了无尽的黑暗。
我这是跟谁结了梁子了啊,莫名其妙就受这样的罪。丝丝对我这种强烈的恨意从何而来啊?
踏雪也不知道怎么样了呢。
暗暗叹息一声。我向旁边蹭了蹭,靠着墙,默默地打坐思考养气。
还好刚才那顿吃得多,肚子也不饿。不知道过了多久了,也不知道我的踏雪怎么样了。他跟了我,还真是遇人不淑啊。
迷迷糊糊,竟然睡着了。一道强光又把我晃醒来。好一会才适应,我缓缓睁开眼,一个男子居高临下的瞪着我看。
他冷逸俊朗的眉眼饱含了怒气,像是要把我剁成碎片。我不禁打了个冷战,眼角瞄到他手里一根长长的黑色鞭子。
那酷男二话不说,抬手就是一鞭子甩在我的身上。
“啊嗷呜……”我痛的发出极其凄惨的嚎叫。
低头看,胳膊上的衣服都被抽破了,立刻渗出红艳艳的血花。
痛痛痛痛痛……痛死我了!长这么大,第一次这么痛啊。
却见他,动作干脆利落,抬手又要来这么一下,天哪……
“英雄住手,我招,我全招了还不行吗,你高抬贵手放过我吧,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有年幼的阿弟,我不能死啊……”
我大概是被痛疯了,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连哭带嚎的。
他的手终是停在了空中,奇怪的看着我:“招什么?”那声音冰冷刺骨,略带回音,一听就知道此人内力深厚。
“让我招什么我就招什么。”我的脸一定扭曲的很难看,心里还想原来我这么没有节气啊,不过小命要紧,顾不得别的了。
那酷男略一沉吟,倒真是住了手。
“难道你还有别的目的?是不是受人指使?”他的声音好严厉,吓得我心肝都是抖啊抖的。
“可你能不能告诉我到底让我招什么啊?”我底气不足。
“少装傻。”一旁丝丝娇声说到:“你昨晚把我们家后院的血荼弄得惨不忍睹,还想装作没事。”
我恍然大悟。
现世报啊。昨晚上做点坏事,这么快就找上门了。
看我沉默,丝丝又得意的说:“你可别抵赖啊。你身上的花香,就算三天之后我也能把你从人群里找出来。看你有点功夫,我才给你下了点药,没想到你这么不济。”她扭头,深情款款的看着男子,“少爷,我抓到罪魁祸首了,你要好好奖励我啊~”
“冤枉啊……!!!”我用堪比窦娥的声音凄惨的说:“我只是看门没关,进去欣赏了一下,没想到我家踏雪饿疯了,也不知道有毒没有就吃上了……好吧,都怪我……”
踏雪弄得也就是我弄得,好汉做事好汉当。我心一横,认栽了。
“门没有关?”酷男猛地瞪大眼睛,看着丝丝。“你昨晚不但又跑出去玩,还忘了关门?”
丝丝愤怒的瞪了我一眼,立刻跪倒在男子前面。“属下知罪。昨天的确是属下疏忽,本来回来时候看到门已经锁好,以为没事,谁知血荼竟被毁了一株……属下马上出门寻找犯人,并把她带了回来……”
噢,怪不得丝丝这么恨我。一定是这男子让她看院子,她却偷跑出去玩了通宵,回来一看,有人到此一游,然后找到我,让我上钩……
“我弄坏你们家的花花是事实,非常抱歉,我也不是有意的。”我非常诚恳的道歉,可是发现根本没人听。
“你先下去。”男子冷冰冰的说了一句,那丝丝眼中噙着泪,往外走去,临走还不忘用杀人的目光剜了我一眼。
我吞了口口水。
那男子半眯着眼睛,居高临下的打量了我一番,我被看的心都虚了。
“那血荼对我至关重要,一共99株,一年才开花一次。你却弄伤了一株。”
“我……”要钱没有,要命舍不得。
“罢了,你先留下吧。若那株还能开出花来,我便饶了你;若是开不出来,只好以你性命作赔了。”
啊?至于吗?
那男子平淡的说了那句决定我人生命运的话之后,衣襟飘飘潇洒离去。
22. 如琢如磨
“啊……!!!!”
一声惨绝人寰的哀嚎响彻云霄。
“你……你是在给我抹药吗?你是在给我撒盐吧!!!……啊……”
丝丝冷着脸,全然不顾我被痛的满头大汗。“就这么点痛都吃不了,还真是娇气。”她不屑的说。
“会不会落疤啊?”我怯生生的问。
“那倒不会。虽然鞭伤不容易好,尤其是我们家少主的云龙鞭,但是有我们少主亲自给你配的药,肯定不会有疤痕的。”
“哎呦……嘶……嘶……轻点轻点……给我扎成蝴蝶结吧……”看丝丝已经麻利的包扎好我的小臂,我又忍不住提了个小建议,其结果就是被丝丝使劲的一系……
看我疼得愁眉苦脸的,丝丝很开心。“少主说你先留下来。不过你可不是什么客人,我们药王柳家从来不白养活人的。你会做什么?”
啊,不但成了待宰羔羊,还得在死之前发挥余热?太没天理了!“我什么也不会!”这可是实话,我一王府家的小米虫,会什么啊。
“那就去伙房烧火吧。”丝丝说的很轻松。“警告你,可别跑啊,你的小白马我先帮你养着,要是你敢走,我就把它做成马肉串烤着吃。”
她怎么知道我想跑的……默……
于是下一刻,我就被带到了偏园的伙房。
你生过火吗?
当我被烟熏得满脸流泪的时候,是多么怀念天然气啊……
其实想起来,前世也是生过火的。那是一个圣诞节的夜晚,我们在操场上举行篝火晚会,我和同学们一起,笑啊跳啊唱啊,把树枝扔到熊熊燃烧的大火堆里面,当时怎么觉得,火堆是非常温暖有趣的。
那真是错觉!
哪里有压哪里就有反抗!
我跑去找丝丝要求换岗。
这院子套院子,一时间迷了方向。我瞅准了一个相对豪华一点的院子直闯进去。却见院子里一个身影正在舞剑,正是那个要取我性命的男子。
好啊,害我受了那么大的皮肉之苦,你还在这里优哉游哉,我……我……
我真想冲过去,给他一拳,把他变成天边闪烁的星星一颗!
不过仔细一看,他剑法精湛、银光闪闪、身如游龙、剑如闪电,那高大灵活的身姿煞是好看。算了,一看就知道打不过,还是欣赏吧。
一时间看得入神了。看到精彩之处,我忍不住“挖”了一声。
那长剑立刻扭转,由银蛇一般向我刺来。
“队长,别开枪,是我!”我头脑一热,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
男子那潇洒挺拔的身影已经到了我的面前,眼看剑尖直指我的咽喉,我一闭眼,等了半天没反应,眯缝眼睛偷偷一看,男子已经收了剑,玉树临风的看着我。他脸上细细的汗珠在阳光下晶莹发亮,几丝散了的发丝随风飘扬。
竟然……很帅……
“什么事?”只是这声音,冷的犹如珠穆朗玛峰顶的风。
“我……”我呆呆的看着他,一双桃花眼半垂,眼角微微上扬,一双眸子晶莹漆黑,竟比女子还要妖娆好看。
“我想给你烧饭!”我真诚的说,完全忘了自己的立场。
“好。”酷男就一个字。可我觉得那一个字怎么那么好听,欢天喜地的去了。我是没有看见,他冷冷的看着我的背影,嘴角浮起的一丝玩味。
回伙房路上,路过一个莲花池,习惯性往里一看,我差点哭出来。我竟然是一脸的煤黑……肯定是刚才生火之时烟熏的。就这样见了酷男?痛不欲生啊。
恹恹的回到伙房,跟里面的小张小王套了会近乎。当然,我初来乍到,他们不会直接让我烧饭,最多就是打个下手。我还真是想弄点什么泻药巴豆的放在饭菜里,只是他们家是医药世家,那鼻子都是属警犬的,太灵了,几次没得逞。没办法,几天后我出主意,让他们做出了皮蛋瘦肉粥,我才得到了大家的信任和认可。
等里面院子里传饭了,我就自告奋勇的端了去。
到酷男练武的院子里的正屋,发现吃饭的人只有两人,酷男和丝丝,看来丝丝地位还是很高的。我忍不住盯着酷男又是一通猛看,却听到旁边丝丝冷哼了一声。
“少主,你看这个丫头如何啊?”丝丝突然问道。
那酷男眼睛都没抬:“不男不女的……”
我只觉得自己变成了木桩,万箭穿心。
我程美妙,从小都被称为是闭月羞花、美丽可爱,竟然被人说我“不男不女的”,而且还是这么好看的一个人说我。我……我不活了……
我无力的垂下头,看到自己身上的男装……默……
虽然大家都知道我是女子,不过为了干活方便我还一直是男装打扮。
不知道是怎么回的我的住处。等到同屋的人都睡着了,我轻手轻脚的爬了起来,走出门。
“我就知道你不会老实。”
当我站在屋顶,正要运起轻功准备逃跑的时候,身后一声娇笑。
我无可奈何的回过头,丝丝笑得无比妩媚。
“你走吧,你一走,我就立刻砍掉你的小白马一条腿。”丝丝边走过来边说。她站在我面前,仔细观察一番。“还真是个美人胚子,不过,你千万别想去勾引我家少主,我家少主心里有人了。”
那岂不是你也没有机会了?我心想。
她在我身边坐了下来,托着腮看月亮,眼神有一丝落寞。
既然走不了,我也坐了下来。“你家少主是什么人?”
“这你都不知道?是药王柳唯一的儿子柳如琢啊。”
“你说他有喜欢的人了?”
“是啊,他喜欢琪琪公主,用情极深,所以你根本不要打他的主意。”
“琪琪公主又是谁?”
丝丝用看白痴的眼光看了我一眼:“你是从乡下来的吗?琪琪公主多有名啊,世人常说,琮国佳人真美妙、新国丽人属琪琪,就是那个新国的公主琪琪呗。我家少主少年时曾经给她看过一次病,然后就爱上她了……”
大概是把我当作了她的同道中人,丝丝竟然非常信任我,说了这么多。
“想不到柳如琢如此情深义重……”不知不觉,我还真成了她的同盟。想到那冷若冰霜的柳如琢只对她一人动情,我就不禁对那个没见过的琪琪公主又嫉又恨。而且是新国,我最讨厌的国家!
“是啊。就为了血荼被毁,你连累我也挨了罚哪。少主这么紧张那几株破花,一直独自住在分部这,就因为这里适合种植血荼,而血荼的花蜜是琪琪公主的药引子。”
原来如此。
“琪琪公主什么病要吃这么奇怪的药?”
“琪琪虽是公主,却是在新国宫廷争斗之时出生的,本来一出生就被喂了毒药,虽活了下来,结果落下病根。后来琪琪公主的亲哥哥当上了皇帝,就想尽一切办法给她治病。不惜从我们国家千山万水的把老爷和少主重金请了去。只是这毒非常奇特,加上时间长了,即使用药,也不过是延续几年。就这,少主还整天研究来研究去的想尽一切办法弄药救她。”
虽然我俩齐名,好歹我还是个健康之人,只是尽遭遇些乌龙事。而琪琪,却真正是个可怜之人。
“那她喜欢柳如琢吗?”
“不知道……少主不在乎她喜不喜欢,少主认定了自己喜欢……”丝丝的声音低了下去。
原来丝丝这个表面凶恶的辣妹,心底也是柔情万丈啊。
我感动了。我忽然双手握住丝丝的手,真诚的对她说:“爱他,就要让他幸福!”
“啊?”
“应该帮助柳如琢追求琪琪!”
“……怎么帮?”
“看我的!”我胸有成竹。
23. 花香迷人
追女孩子,我拿手的很。
因为咱是从小被人追怕了的,什么招式没有见过啊。
第二天,我就写了首封信塞到柳如琢门缝里。信上是一首诗: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第三天,我又写了首封信塞到柳如琢门缝里。信上还是一首诗:
“自君之出矣,不复理残机。思君如满月,夜夜减清辉。”
第三天,我又写了首封信塞到柳如琢门缝里。信上还是几句: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第四天……
我是想破了脑袋、挖空了心思,把所有记得的情诗都给他写了一遍。
你拿去给你喜欢的人吧,保证把她感动死。
他在屋里看书。我在墙外吹箫。吹得是《一剪梅》。
吹着吹着,屋里传来琴声,竟和着我的调子。一遍下来,我停住了,那琴声竟然一音不错的重奏了一遍。
嗯,学得真快,弹给你的心上人听吧。
他在屋里摆弄药材,我在墙外唱歌:“爱江山、更爱美人,哪个英雄好汉宁愿孤单,好儿郎,浑身是胆,壮志豪情四海远名扬……”
嗯,若是可能,唱给你的爱人听吧。
虽然心里酸溜溜的,我还是对他真心祝福。
就这样,一晃半个月过去了。一天我在丝丝房里,正在为每日一诗头疼,却见丝丝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
“悠然,好消息!”
“什么好消息啊?”
“那株血荼开花了!”丝丝笑颜绽放。这段时间的相处,我俩之间产生了奇怪的友谊。
我舒了一口气。终于开花了啊。不枉费我一片心血。
看到柳如琢那么紧张血荼,我还真是有了负罪感,于是不再想逃跑的事情,每天只想着如何帮助柳如琢。
那天去院子里看那株血荼,却看见柳如琢用刀割破手臂,在给血荼根部滴血,那鲜红的血滴,就那么触目惊心的一滴一滴渗入花根的土壤里。
突然有种很深刻的感觉。
听丝丝说,血荼喜欢吸收人血,会长的更好。柳如琢就常常去滴血养花。
而我也就偶然趁他不在,去花园割破手指,滴上几滴我的血到那株残败的血荼根部,想我如此怕痛的人,这么做需要多么大勇气啊!而那花儿竟然真的焕发生机,长得越来越好,没几天就生出花蕾,而今天,终于开放了。
那么,我也该走了。
于是,脑中灵光一闪,我提笔写下了给柳如琢的最后一首诗:
“我爱你
可是我不敢说出口
我怕我说了
我就会死去
我不怕死
我怕我死了
没有人像我再一样爱你!”
像往常一样,我把信从他的门缝里面塞了进去,转身刚要走,门却吱呀一声开了。
柳如琢就站在那,一如既往的洒脱俊逸。他那双桃花眼里冷峻也好、热烈也好,无尽风情,却都是给另一个人的。
“我……我是来辞行的。你说花开了我就能走,如今花开了……”我装作刚来的样子,不去看他手里握着的信封。
我早就跟丝丝商量好了,如果他问起来,就说所有这一切,都是丝丝所为。
我只是他生命中的一个过客,不会有任何交集。
可是抬头看他,真的希望他可以对我挽留一下,哪怕是客套……
他用得着客套吗?显然不用。
“你可以走了。”他依然是冷若冰霜、面无表情。
是啊,他只会为她一个人露出柔情微笑吧。
我深深的看了他一眼,似乎想要把他那棱角分明的脸刻在心上。然后给他留了一个最灿烂的笑容。你不会笑,就由我来对着你笑吧。
我转身就走,眼泪却夺眶而出。
这又是为何?
丝丝牵来踏雪,半个月不见,踏雪瘦了一点,但看见我很是高兴,一个劲蹭我。而我,更是毫不客气的把鼻涕眼泪都蹭在他柔软的毛里。
“当初捉你来,我就发现你身上一文钱没有,这是你的匕首,还有一点银子你带着吧,名剑山庄远着呢,路上小心。”丝丝很是舍不得我走。“还有这个,红瓶里面是们药王柳家秘制的普通迷药涣心散,一般人服用会晕倒十个时辰,没副作用,白瓶子里面是我们药王柳家秘制的罗齐丹,一般的毒都可以解,你收好了,以后别那么容易就让人药翻了……”
你还好意思说啊。
我笑着接过两个小瓶子,贴身放好。
“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我一抱拳,告别了丝丝,然后再没有回头看一眼,绝尘而去。
24. 长夜未央
呼吸里少了淡淡的药草味道,视野里少了那冷冰冰的晶眸,不用再想破脑袋背诗,也不用每天去眼巴巴的看着那株死也不开的花……
还真有点失落!
难道我是小m?难道我有受虐倾向?难道我皮痒?难道我是传说中“人至贱则无敌”……?
我还真对自己有些怀疑。
明明他正眼都不看我的。怎么都走了这么远了,我还在想他?
我K!
我终于骂出了平生第一句粗口,而且,还不知道骂的谁……
总觉得,追着他跑的感觉很熟悉。似乎前世也有一个什么人,让我如此上心如此紧张,让我甘愿为他做任何的事情……可是那人究竟是谁?我想不起来了!
啊……无良作者!别拿丧失记忆这样的狗血桥段来折磨我啦!!!
而且忘记的还是那么重要的事情,而24岁之前的任何事情我都记忆犹新。
24岁之后的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贴心而放的婆娑,总在这种我觉得真相就要呼之欲出的时候,发出灼人的热度,打断我的思路……
我跌跌撞撞的跳下踏雪,一头扑到了路边的小溪里,任水漫过了我的全身。
还好及时发现了林子后面的小溪,不然我可就变成干尸了!这婆娑怎么这么烫,引得我全身都跟发烧了一样。
初秋的溪水凉凉的,好舒服啊……我翻了个身,干脆躺在河床上飘着,欣赏着头顶的蓝天白云。
所有的穿越女主都赞叹古代的风景和气候,多么纯净无污染天然氧吧,果真如此。
你看天多高啊,多湛蓝啊,天上那一团团的云彩,这个像米老鼠,嗯,那个像比卡丘……正在数天上的云,一声惊呼从远处传来:
“快救人!”
救人?救谁?我正要起身看看,只觉得眼前一花,一个白影飞了过来,一把就把我从溪水里面捞了出来,接着又飞起,缓缓的转着圈落在了小溪旁边的草地上……
这么好的轻功啊!赞一下。
“姑娘,你怎么样了?”
是个男子的声音。我想看他,可是他的头顶就是大太阳,刺的我根本睁不开眼,而他的脸,也在阴影里面,看不清楚。
“我没事情!”我赶紧说,生怕他一时激动给我做个人工呼吸,那不就赔大了。
“那就好。姑娘好好休息,在下还有要事,先走一步。”
这就走了?雷锋叔叔,留下你的姓名啊?我还来不及说话,就见白影一闪,那人竟一点地飞走了。
那衣襟飘飘,好潇洒啊!我不禁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学轻功!
我不是男装嘛,他怎么知道我是姑娘?我低头一看,湿淋淋的衣服紧贴着身子,曲线毕露……
难免懊恼一番。我只好晒太阳晾衣服,掏出罪魁祸首“婆娑”一番质问:
“你不是神器吗?怎么从来没有显灵过?你给我变个烤鸭加解百纳出来啊?你让我想起前世的所有事情啊?你……真是废柴!”
婆娑没有回答,只是里面五彩的荧光缓缓的流动着。
等踏雪吃饱喝足了,我骑着他进了一座小城。先找了家驿馆,给爹爹、大哥、三哥、四哥分别写了信,告知一切都好。至于丢包裹的事情,我没有说,不想他们担心。反正银子够用,而那个令牌即使落在歹人手中,因为不会口令也无法支取银子的。
而且那墨霓,要是芙子倾知道被我弄丢了,不知道会是什么表情。
看天色不早了,就找了家客栈要了个房间。把踏雪安顿好。我就在客栈的靠窗位置慢慢的吃菜喝茶。
客栈啊,可是打探消息落实八卦刺探江湖传播秘闻的最佳场所客栈啊!
客栈啊,可是英雄显威流氓出手鱼龙混杂结拜交友的最红场地客栈啊!
不是每天都会有大件事发生的吗?
酒我都喝了半壶了,再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估计闹事的人就是我了!
哗啦,门被粗暴的踢开了,几个五大三粗满脸横肉的大胡子提着大刀走了进来,找了张桌子坐下,高喝一声:“小二!”
说曹操曹操到啊。我急忙调整好看戏的最佳角度,兴致勃勃。
小二点头哈腰的过去,一个胡子男拿出一块碎银,啪的放在桌子上:“好酒好肉只管给大爷端上来!”
真小气啊,电视里做这种动作说这句台词的时候不都是至少甩出一个大银元宝的吗。
然而小二已经十分高兴了,“得嘞~”一声,就布菜去了。
那几个胡子男边吃喝,边说话。我的耳朵立马竖了起来,认真收听。
“还是这边安全些啊,南边打仗打得厉害,兄弟们生意是越来越少了。”
“这仗也不知道要打到什么时候。”
“听说新国这次是准备充分,估计得有个三五年了。”
“可不是吗,申城被围了一个月,还是被打下了,听说是第四座城池了。”
“分号的弟兄传信来,说那边风声紧,我看我们还是回烨城吧,那边生意还好做些。”
……
从他们的话中,我可以得知:
1、新国又取胜了,已经攻下了四个城池;
2、南边打得厉害;
3、这伙人不是什么好人,看起来挺有钱,但肯定不是做正经生意的;
4、这伙人是从烨城来的;
5、这伙人看起来厉害,实际上是草包,功夫一般。
梵将军在干什么啊,皇上在干什么啊,怎么能让国土一点点这样流失呢?眼看我离开京城快两个月了,没想到战事如此不利。
正想着,却见外面又来了一个大胡子,伏在桌边领头摸样的大胡子耳边说了写什么,几人又低头嘀咕了一会。然后几人齐刷刷站起来,竟然走了。
嗯,有阴谋啊,肯定没什么好事。
我又独饮了一杯。嘿嘿,这可没人管我了,只是这酒淡了点,喝了半天都没有醉意。
一旁小二突然风风火火的跑了进来,满头大汗,对我说:“这位客官,马厩里那匹小白马可是您的?”
我警惕起来。“是我的,怎么了?”
“客官……我刚才听到马啼,过去一看……所有的马都不见了……”
什么!?
小二又转身给其他桌的客人报告这一噩耗。
我一思索,豁然开朗,肯定是那帮胡子啊,偷马贼!我咬牙切齿,抬腿就奔了出去。
几个大胡子骑着马,十分显眼,我一边打听,一天施展轻功跑得飞快。敢在姑奶奶头上动土,你们是活腻歪了!一想到我家踏雪那烈性子,不知道要吃多少鞭子,我又是着急,又是心疼。
转眼间出了城。好在月光明亮,看的还算清晰。小路的尽头,杂乱的马蹄印直沿向树林深处,我救马心切,也飞身跟了去。
远处看是有火光,我悄悄的逼近,匍匐在一个土堆后面张望,只见那几个大胡子正坐在地上围着火堆休息,那栓在树上的马中,可不就有我的踏雪吗。只见他雪白的鬃毛在月光映衬下闪闪发光,上面赫然有几道血红的鞭痕。
一时间,我只觉得头脑一热,那鞭子竟似打在了我的身上一般火辣辣的疼!我起身就要冲上去,却被一个有力的大手压住了肩膀,一个压低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且慢。”
我一回头,只见一双眸子宛如佳酿,在月光下熠熠生辉。
25. 等闲波澜
什么人?
轻功竟然这么好,在我背后多久了?我竟然没有发现?
是敌是友?
我一愣,抬手就把他搭在我肩膀上的手打到了一边,充满敌意的看着他。
他却不再看我,靠前趴在我的旁边,观望那群胡子。
“你是什么人?”我也趴好,压低声音问他。
他扭过头,对我做了一个小声的姿势,又定定的看了我一会,看得我心里毛毛的,他突然凑近我深深的一嗅:“好香啊……”
他的唇,和我的脸之间,只有0.0001毫米。
啪!
一个响亮的耳光。
“什么人在那!”
糟糕,被发现了。我恼怒的瞪了他一眼,他却捂着脸满眼的无辜委屈。
大胡子们纷纷抄起家伙朝我们方向走来,没法了,上吧!我运起轻功越了过去,抬腿就是一脚,踢翻了打头的大胡子,然后躲过另一个胡子的劈头一刀,顺势反手给他一掌,把他推向另外两个冲过来的胡子……
打了半天,觉得少点什么。回头一看,他就站在那,微笑的看着我……
“过来帮忙啊!”我气结。又躲过了好几刀。
“好厉害,加油!”他竟原地不动,只是向我鼓掌叫好。
有两个被我打翻在地的胡子,一看见那边还有人,立刻提起刀向他砍去。哼,让你不动手。我这边压力小了,正缓口气,又听得他在一旁大喊:“快来救我啊!”
啊?
我扭头一看,只见他抱着头,东躲西藏的,竟是不会武功。
切,骗谁啊,刚才还那么好的轻功呢。
我没理他,不过手上加了力道,终于把一直纠缠我的大胡子一个打晕在地,一个痛的爬不起来。
“啊……”一声惨叫吓了我一跳。再看去,他竟然胳膊被砍了一刀。
我立即提气过去,一边挡着他,一边招架大胡子的进攻。
“没事吧你?”
“好痛哦!”
“……你怎么这么没用,还来凑什么热闹啊。“
“所以我让你‘且慢’的啊……”
我气得说不出话来,暗暗的向我的踏雪方向退。踏雪见了我,长嘶一声。
“快去把马解开!”我呼呼两掌,把大胡子劈翻在地,但是看那一边的两个大胡子休息够了,又骂咧咧的向我扑来。
此时,他已经解开了马,一时间十几匹马都四散跑去,我的踏雪朝我奔来,我踢了最近的大胡子一脚,飞身上马,就朝林子深处跑去。
踏雪的速度很快,一般马追不上的。可他骑的那匹马显然也是匹好马,竟然追上了我。
狂奔了好一会,终于不见追兵。我任踏雪又跑了一会,来到一片草地,才下了马,坐在地上喘气。
他也下了马,坐在我旁边喘气……
“你喘什么气啊,打倒那一群大胡子的英雄是我啊!”我虽然从小习武,但从来没有打得这么淋漓尽致过,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他没说话,只是倒吸了口气。我心里奇怪,扭头一看他,皎洁的月光之下,他的眼睛里竟全是痛楚。
恩?
再看他的手臂,浅色的衣服上全是深色的血迹。
对了他受伤了,这我倒给忘了。
一瞬间我心里充满了歉意,却又不好意思说。
“受伤了怎么不早说啊,还一直跟着我……让我看看。”
他听话的把胳膊递了过来。我咽了下口水,慢慢的把他的衣服撩起。白生生的小臂上,一个又长又深的刀口正在往外渗血。
一阵头皮发麻,我不禁用同情的目光看他,他却咬紧牙,把头别了过去。
我想了想,把丝丝给的罗齐丹拿出来,碾碎了,洒在伤口上,然后撕下衣襟一角,一圈一圈包扎……
这可是我第一次给人家处理伤口=。=!
把他的整个小臂都缠了十来圈,跟木乃伊似的,最后在上面扎一个漂亮的蝴蝶结,终于大功告成了。我满意的欣赏了一下自己的作品,一抬头,他的目光凉凉的盯着我……
额……
“先扎着止住血,等天亮了,进城去好好包一下吧。”我故作轻松的说。
突然一阵风吹来,好冷,这才发现为了做绷带,我几乎把外面的衣襟撕的支离破碎了……
罢了,等天亮吧。
我过去靠着踏雪,却听到身后他悠悠的说了一声“谢谢”。
“客气啥,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我安慰他。
“我叫悠然,你呢?”
“我叫未央。”
未央啊……我还想说什么,可是太累了,也太困了,竟然一下子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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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天已经亮的刺眼了。我只觉得身上好温暖,我不禁蹭了蹭,慢慢睁开眼。
我……我看到了什么……
一瞬间,我的眼睛睁得贼大,目瞪口呆。
未央那只没有受伤的手支撑着地,托着下巴,而他的脑袋,就在我的头顶,居高临下的看着我,那么近。他的满头青丝软软的披散在肩上,几缕顺肩而下轻轻飘着,几缕和我的乱发缠绕在一起,打着卷儿。而温暖的源泉……竟是他的胸膛!他那受伤的手,就轻轻搭在我的肩上。
“啊……啊……这……”这发生了什么?
我慌忙推开他一尺远,可看见他胸前的衣襟乱七八糟的半敞着,再低头一看自己,衣服被撕的也乱七八糟的(其实是昨天夜里自己撕的),茫然的举目四望,远处踏雪在悠闲的吃草……
咳!
我很没底气的抬头往他,昨晚天太黑看不太清楚,只觉得他的眼眸很亮很清透,今天一看——
完全是个苍白俊俏的高大男孩嘛!
还摆出这么撩人的姿势……
“咳,我……我怎么在这?发生什么了?”我故作镇定的问,却觉得脸上烧得厉害。真没用啊,关键时刻怎能脸红?
他看着我惊慌失措的样子,竟然邪邪的一笑:“你说呢?孤男寡女,还能发生什么?”
我只觉得口干舌燥,记得自己昨天是喝了点酒的,难道酒劲上来,酒后乱性?
完全不记得了。
我怀疑的看着他,他却一脸无辜的说:“你知道啊,我不会功夫,又受了伤……”
尼加拉瓜瀑布汗!
冷静!冷静!
至少他没有说“你要对银家负责”……
我站起身,好好整理一下自己破烂的衣服,不敢看他,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吧。
“未央,我要进城去,你呢?”
“当然是跟着你了。”他也起身,整理衣带。
我俩这动作,还真是暧昧。
“……跟着我干嘛,你难道没有别的事情做吗?”
“以前有,现在没了,我要做的事情就是跟着你。”他平静地说。
“……我要去很远的地方,很艰辛的……”
“你嫌弃我?”
他问的倒是直接,手上的动作停了,一双清澈大眼紧盯着我,眼神里满是受伤。
“没……”明明就是有,怎么脱口而出就成了没了。
“你多大?”我突然想起这个问题。
“16,你呢?”
“我还有二十个月零九天就也16了。”我没好气的说。
他甜甜的笑了,笑容纯净的犹如盛开的莲花。
想到要到那个战火硝烟的南方去,要到名剑山庄找我娘亲的线索,还要带着这个不会功夫又负伤的拖油瓶,我就觉得长路漫漫、崎岖坎坷、命运多佞……
26. 朝花夕拾
朝阳斜斜的穿过树林,撒在秋天的草地上一片金黄,不知名的小花在草间随风起舞,一条浅浅的小溪蜿蜒至远方,溪水清澈透底,各色的鹅卵石在阳光下闪烁着五彩的光芒,远处,踏雪悠闲地吃着草,那匹棕红色的马儿也是怡然自得的样子,近处,一个漂亮纤细的少年,满头散乱的长发随风飞扬,划起优雅的弧度……
而我,头发乱的像草包,一身破烂衣服,还脏兮兮的,正在对少年进行逼供。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未央,你从哪来?你是谁家的孩子?昨晚为什么出现在那?轻功跟谁学的?小孩子要好好读书上学好不好,没事干嘛学人家闯荡江湖啊,别看我,我是有真功夫才出来混的,你呢,废材一根,你不知道吗,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说了好一阵,我都口渴了,他却笑盈盈的没有回答。
“昨晚多么危险啊,我一个人没事,你可是差点被……”差点被砍死,我都不好意思说,扭头去小溪边喝水。
“其实昨晚,以你的功夫,完全可以把我……”他终于开口说话了,不过这话一出,我满口的溪水全喷了出来。
“啊?”
“我是说,你完全可以把他们全杀掉,把我救出来的。可你明显都没有用杀招。”
“这……几个小毛贼而已,教训教训他们就算了,用得着杀人吗?”
这小孩子家,怎么说杀人说的这么轻松。
“那伙人现在一定在到处搜寻我们,你不杀他们,他们却很想要我俩的命哪。”未央微笑着说。
真不知道这样的话他也能笑着说出来。我摇头。
“该不会,这位‘闯荡江湖’的大侠,根本就没有杀过人吧,哦不,看样子,是根本没有见过血。”未央恍然大悟的样子,轻轻摇了摇头,一副遗憾模样。
真气死我也,因为他说的是真的。我习武多年,别说杀人了,连把人打出血都没有过,而且我学的,大都是防身的功夫,不是拼命的功夫。
“我是没怎么杀过人,不过我现在很想杀一个人!”我的脸部估计有些扭曲,因为未央看我的神情明显多了些怕怕……”
我的形象啊,在未央面前是完全无法保存了。这使我想起来《蜡笔小新》里,总是被小新气得抽风的妮妮的妈妈。
“……罢了,你不愿意交待,这些就先当作是历史遗留问题再议吧。你说的我也想到了,你的胳膊和我的踏雪都太过显眼,不能进城,这样吧,我骑你的飞燕进城去,买点衣服药物食品,你在这等我……别这样可怜兮兮的看我,我肯定会回来的,为了踏雪我也得回来……好啦,别水汪汪的看我了,男子汉大豆腐!”
“……飞燕?”
“对,你的小红马挺好看,就叫做飞燕吧,马踏飞燕,嗯,不错~”我自我陶醉着,走到飞燕的旁边。他比踏雪高大威猛一些,浑身棕红色的短毛闪闪发亮,像缎面一样,应该也是匹名马吧。
而经过昨晚诡异的一夜之后,踏雪出奇温顺的任未央牵着,而飞燕也对我很是亲昵。
在未央给我指了城区的方向(我完全迷失方向了)之后,我骑马纵缰踏花而去。
“我等你回来~”未央远远的喊,我回头一看,未央高扬着手臂正在向我招手,他胳膊上的蝴蝶结在风中飘扬。
我眼中突然出现一幅画面,公子走了,小娘子倚在门前,一边抹泪一边说:“奴家等你回来……”
一阵恶寒。
好在一路上比较顺利,还没到中午,就看到了高高的城门,正是我昨天来过的那座小城。这座城市不大,也不是很繁华,我先到客栈取了昨晚放在客房的包裹,换了身自带的衣服,依旧是长衫、发髻,普通小厮打扮。让小二准备了些能放的干粮包好,然后跟掌柜的结了帐,掌柜因为弄丢了我的马,还特地给我打了折。出门,按照掌柜说的地方,找到了一家医馆,买了好些金创药和绷带之类的,又找了家裁缝店,为未央买身衣服。
准备的差不多了,心里惦记踏雪,我就准备出城,路过一家路边小摊,看见上面放了很多饰品,就又掏钱买了根男子束发用的银色缎带,放好了,就急急忙忙出城去寻他们了。
还好飞燕很识路,中午刚过,就找到了在树荫下等候的一人一马,要是我自己,估计在林子里至少迷上几个时辰。听到马蹄声,树下那个挺拔的背影缓缓转过身,俊俏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笑容:
“你回来了。”
斑驳的树影,微凉的清风,温暖的笑容……多么温情脉脉的气氛啊!
而我,竟然鬼使神差张口就说:“是啊回来了,放心,没把你的飞燕拐跑!”这么煞风景的话一出口,我就暗暗后悔。
而他仍温婉的笑着,一脸天真无邪。“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
“当然,为了踏雪……”我在说什么啊。
我也搞不懂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刀子嘴,明明对方是个受了伤的无害少年啊。我挥挥手,想把奇怪的自己赶出去。
我拉他到树荫下坐好,从包裹里掏出干粮给他。然后自己也拿了一块吃,刚才急着回来,没顾上吃饭,只好也吃这么难吃的干粮了。
他低头一点一点咬着吃,跟小动物一样。柔顺的长发都垂在了他的胸前。
吃完之后,我拿出药来给他包扎。把昨天我的衣服片一圈一圈解开,最后的几层被血浸透了,干在了伤口上,怕他疼,我一边给他吹气,一边慢慢的揭开,都不忍心看他的表情。
好在伤口愈合的很好,刀伤因为比较齐,长好了应该不会有大的疤。我拿出金创药给他涂了厚厚一层,又取出专业纱布绷带包好,当然,末了还是一个蝴蝶结,就当是某人的恶趣味吧,哈哈。
包好之后,我把衣服递给他。“去换吧,我不会看的。”
他也不言语,转身到树后,一阵悉悉索索。切,我从小到大看我那四个帅哥哥早看够了,对这样的少年才不感兴趣哪。四个哥哥……不知道大家都怎么样了……
还没来得及伤感一下,未央就轻飘飘的出现在我眼前了。一身月牙白的外袍,衣襟飘扬,潇洒俊逸,果然很衬他。
“来,坐下。”我向招呼小狗一样招呼他,而他浅浅笑着,十分听话的坐在我面前。我掏出木梳给他梳头,他身子微微颤了一下,也就不动了,任我摆弄。
给真人梳头的感觉果然跟给芭比娃娃梳头的感觉不同啊。
用的什么洗发水,发质这么好,又直又顺,乌黑发亮,简直可以跟我的头发相媲美了。我把他头顶的头发高高束成一个发髻,用买的那根银色缎带扎好,余下的薄薄的一层头发就随意的散在他的肩膀上。嗯,肩膀挺宽,就是瘦了点,再长长估计也是型男一只……
“好了~”我拍拍手。“休息一下,咱们就出发吧,估计天黑能到下一个城市——桂城!”
“好。”他回头,深深的看了我一眼。
27. 山外青山
午夜,万籁俱寂,一片漆黑。
路上没有一个行人。
突然一阵马蹄声由远及近打破了寂静的夜空,越来越响,两匹马从远方疾驰而来,在一家豪华的客栈前停住了脚步。
一高一低,两个纤细的身影飞身下马,啪啪的拍打着客栈的门。
“都怪你,那么点小伤,还一个劲要休息,害得我们这么晚才来到这,好吃的好玩的都下班了,连客栈也歇业了……开门,我们要住店!”
吱呀,门终于开了,小二探出头,借着灯笼一看,哇,是两个俊美不凡的少年!
低一点的那个,就是我啦!
中午就出发,一路马不停蹄,就为了早点到桂城。早就听说桂城是大琮国南北的交界地所在之城,非常繁华,我向往很久了。可这一路上,每骑一会,未央就要借口伤口痛要求休息休息,耽误了不少时间。就算知道我是女子,也不用以这种方式照顾我啊。这不,都半夜了才到桂城,好在人家城市大了见人多了,城门外的卫兵也不阻拦不问询,而这家看起来相当豪华的醉客楼客栈也还有空余客房,而且是两间。
我舒了口气,还好某无良作者没有想出“只有一间客房了两位凑活凑活同住吧”的狗血桥段。
安置好踏雪飞燕,我和未央随小二上了楼,各自进了两间相邻的客房。在我的强烈要求以及重金收买下,小二答应给我送澡盆子和热水。
数数不多的银子,叹了口气。等明天上街看看,应该有四哥的商行吧,不行就去借点。
尽管浑身酸痛,我还是要痛痛快快的洗个澡滴。
介于穿越定律中:女主洗澡一定会有人偷看,我可是做了万全准备。把门栓插好,窗户关严,并且确定,门和窗户上糊的,并不是一点口水就透的纸,而是很厚的粗布。
这才脱了衣服,只穿了里面从家里穿来的小如给我做的比基尼式内衣,美美的哗啦跳进澡盆子里,被热水一泡,好舒服啊。
实在是太舒服了,舒服的我,竟然不知不觉睡着了。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反正这一次,是饿醒的。
肚子实在咕咕叫得厉害,我才恋恋不舍的睁开眼睛,好温暖啊,好熟悉啊……
眼前的景色渐渐清晰……景……色……
嗯?
啊?
我怎么又在未央怀里!!!
而且他似乎早就醒了,一双美目炯炯有神的望着我。
屋子中间,一个大澡盆。
我第一反应是低头看自己的衣服,比基尼……
……
“未央,你能不能解释一下……”
我灵巧的从他怀里挣脱,下床拉起我的外衣一扬胳膊潇洒的裹好自己,然后充满敌意的看着他。
未央漂亮的眉毛扬了扬,“昨晚我想问你点事情,却见你在澡盆里睡着了,水早就凉了,我怕你生病,就把你放到床上,帮你暖了会……”
他说的倒是云淡风轻。
“说重点!你怎么进来的?”
“好凶哦,你门没有关好啊,我推了几下就推开了。”他一脸委屈。
胡说,我明明关好的!我气呼呼的走到门前面,插好门栓,用力推了推“这怎么能推开?嗯?……”
竟然真的推开了。
“阿嚏!”未央抬起修长洁白的手指,揉揉高挺的鼻子。“为了你我都差点感冒,你也不谢谢我。”
谢你?
“事到如今,你自挖双眼吧。”我冷冷地说,不过,我心里可没真这么想,只是这么尴尬,总得表示表示。
“为什么啊,我什么都没有看到。再说,你的身材还没我的有看头哪……”未央的声音越来越小,不过我还是听到了……
什么!!!???
我张牙舞爪的就向未央扑去。“臭小子,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我劈头给他就是一掌,他本能的抬起受伤的手臂去档,结果就是……
“啊……”他的惨叫总算让我心里好受了一点。
见伤着他那胳膊了,我也不好再动手,毕竟是我自己一手包扎的伤口啊,再裂开多没有成就感。我狠狠瞪了他一眼,跺跺脚不理他,自己去一边穿衣梳头。
弄好了,回头一看他安静的坐在凳子上,看见我,指了指自己的头顶,然后高昂着头露出好看的下巴和白皙的脖颈等着……
我一边给他梳头,一天想着应该学九鹰白骨爪,给他头顶来几个窟窿。哼,先放过你,等你手好了,我就再也不用给你梳头了。
给他扎好发带,他晃晃脑袋,一副潇洒飘逸的模样,然后回自己房间穿好衣服,随我一同下楼。
原来已经是中午了,睡了好久啊,怪不得这么饿。
我俩一下楼就吸引了众多目光,在座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农民有官兵有穷人有富人……都上下打量着我俩,然后窃窃私语。
也不知道我俩谁的回头率更高一些……我在比什么。
为什么看他人的比看我的要多一些……我在气什么。
突然想起曾经那人的一句话“不男不女的……”
……
拉着他坐到角落,点了一大堆饭菜,我毫不顾形象的大吃起来。
而他因为是右手受伤,只能用左手慢慢的用筷子夹东西吃,意外的非常优雅,引得旁边桌子几个大叔大妈看的眼珠都快掉下来了。
切!
他左手刚夹起一块鸡块,我抬腿就在桌子底下给了他一脚,鸡块落下,我飞快的来了个拦截,把鸡块夹到了自己碗里,吧唧吧唧吃的香极。
他顿了顿,低头吃米饭。
他又颤巍巍的夹起一块牛肉,我看准时机,又是一脚过去……
“哎呦!”我轻呼一声。看大家都在看我,忙装作没事的样子扒饭。
怎么踢到桌子腿上了?
我的脚……还好没用大力气,不然可惜了这一桌好菜了。
不理他,吃饱之后,我要逛街去喽。桂城,跟京城齐名的大都市啊,好好玩玩去吧!
而他,竟然尾随我,跟屁虫!
我大摇大摆的走在闹市之中,一会看人比武,一会看人耍猴,一会买个糖葫芦扔给未央,在一家家小摊小贩上看的是流连忘返。
走了半天,发现身后少点什么,回头一看,尾巴不见了。
忙回头去找,却见不远处,未央盯着一个姑娘死死的看。
这个色魔,天天看我还不够,还要看人家姑娘,她不就是打扮的华丽了点吗,还没有我的手指头好看呢~
我气愤的过去拉他,竟然没拉动。伸手在他面前晃了晃,他这才回头看到我,然后冲我璀璨的一笑。“你穿那个一定很好看!”
我……
我白他一眼,硬拉着他继续往前走。
一家很大的珠宝店出现在眼前,我看装修豪华,就好奇的走进去看看。
果然,柜台上全是各种白银黄金翡翠珍珠制成的饰品珠宝,很多竟然跟我在京城见过的同样精美。
未央粘起一根金步摇,细细打量着,而我的目光,瞬间被柜台的最高处一个白玉盘中的东西牢牢的吸引住了……
温润清透,雕花精美,在手中是黑色,在光线下则是绿色……
那不正是墨霓吗?那玉佩上的五彩中国结还是我亲手编成的……
怎么会在这……
我脸色大变。
“掌柜……你这玉佩,哪来的?”我故作镇定的问,声音却已沙哑。
未央感觉到我的异常,飘然来到我的身边,也看着墨霓不语。
胖乎乎的掌柜一脸媚笑的凑了过来:“公子真是识货啊!这块玉是我家老板偶然从别处购到得,是世间极品啊,老板说要用来做镇店之宝的。”
估计是我的包裹被人顺手牵羊了,然后把里面的东西变卖了。
“那卖不卖,你开个价!”我急切的说。
“小店开张做生意,有人出价自然就卖啊。不过这玉佩世间少有,是稀世珍宝,估计没有人买得起。”
“究竟多少钱?”我不耐烦的问。
那胖掌柜神秘的伸了根指头:“白银一百万两!”
什么?你干脆去抢银行好了!你知道一百万两什么概念吗?拿到现代都可以买一艘航空母舰了。
“当然,能出得起这个价格的人很少,所以……”掌柜笑笑,从我手中拿回墨霓,放回白玉盘中。
我无比失落的看着墨霓,这价格太离谱了,不过我回家凑得话还是能出得起的,但是这一来一回,会不会被别人买走了?若是再失去,只怕再也见不到了吧……
我失望之极,扭头要离开这个伤心地,却听到身后未央的声音传来。
“掌柜,这块玉不像是寻常人家之物啊。”
“公子,这玉来路坎坷,在下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但可以肯定绝非寻常。”
“我听说,京城的皇宫里有位娘娘大人丢了块玉,竟和这个非常相似呢。”
我猛地扭过头,只见未央一脸的真诚,而掌柜肥脸上开始冒汗。
“这……”
“我看,还是报官去吧……”未央严肃的说,正要转身,一边掌柜连忙拉住未央赔笑。
“这位公子,那官老爷一来,我这小店可就不好说了啊,您还是高抬贵手吧。”
“我也是为了掌柜你好啊,我知道这事跟你没关系,可万一有人认出来告发了,吃官司的还是掌柜您啊,说不定要满门抄斩哪……”未央皱着眉摇摇头,似乎已经看到了掌柜一家血流成河的惨状。
掌柜果然脸都白了,颤声说:“其实不瞒公子,这玉是别人倒手给我的,也就收了我八十万,公子您是识货之人,我就也八十万两卖给您好了。”
“这么贵,我才不要。还是赶紧去报官吧……”
“别……那七十万好了,我认赔……”
未央还是摇摇头,伸出那只好看的手摆了摆。
“五十万!”
“啊?”
我和掌柜同时啊了一声。五十万,未央去哪弄那么多钱?
掌柜似乎在割肉一般,思考半天,终于皱着眉头下了决心:“好,给你!”
“再加上这个。”未央淡淡的说,摇摇手里那根金步摇。
掌柜似乎已经麻木了,咬牙点点头。
只见未央变戏法一样,从袖子里取出一摞银票,数了五张递给掌柜。
掌柜也是一惊,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一张一张看得仔细了,收好,然后朝未央深深的拜了一拜:
“原来是暗翼门的人,失敬失敬!”
28. 墨霓番外
在混沌宇宙形成的初期,我只是一团沙尘。
在无尽的宇宙漂浮了几个世纪,一次偶然的大爆炸,我被剧烈的冲击波凝成了一块硬石,落在了一个星球的大海深处。
万年过去了,我吸收海水精粹,长眠于海底神灵万物之间。
突然地壳震动,火山喷发,海水巨浪般退去,迅速干涸,海底在惊天动地的声响中高高隆起,变成了座座大山。
我在山顶,白云缭绕,吸取日月精华,经历闪电雷鸣,度过秋冬春夏。
一晃,又是几千年。
直到终于有一天,一个采草药的老人,爬到了这座高山山峰,扒开厚厚的泥土和花草,他惊讶的望着我和我的同伴们。
于是这座山开始热闹起来,很多人来来往往,不辞辛劳的攀登到顶峰,用工具把大山的身体穿个百孔千疮。
终于,我也脱离了大山的怀抱,来到了一个老年工匠的手里。
“这是上好的料子,是准备献给皇上的!你要是敢弄坏了,就把你全家杀光!”
老工匠并没有听见旁边人恶狠狠地话,他仔细的端详着我,眼神中有惊讶、有探究、有喜爱、有思索。
终于,他开始动手了。他把我握在手中,手心的温度使我平静下来,接受他一笔一笔的雕琢,竟不觉得痛苦。
而我那万年坚硬的心,也在他的雕琢之下,开始有了温度。
历经三个月,终于,他恋恋不舍的把我交给了来人。
“这么简单的花样?你是不是想死啊?”来人非常凶狠。
“小的不敢,只是这块玉石质地坚硬,纹理精美细腻,根本就用不着用繁琐的雕工来修饰,本身就已经很美了……”
老工匠话没有说完,热血就溅在了我的身上。他终于还是用自己的生命成就了我的完美。
“还在狡辩,哼!”来人轻蔑的一笑,就把我层层包裹了起来。
再次重见天日,是在豪华的宫殿之上。一个头戴皇冠身披龙袍的人,仔细的打量着我。“嗯,朕很是喜欢,来人,请妍妃!”
一个雍容华贵的年轻女子摇曳着走来,深深行礼。
“爱妃,这玉佩朕非常喜欢,听说世间仅有一块,独一无二,朕给他赐名墨霓,把它赏赐与你。”
“谢皇上恩典。”美人甜蜜的笑着,接过我。
随美人回她自己的宫殿。美人脸上的笑容却消失了,喃喃的说什么“最是无情帝王心”。
几年后,皇上果然有了新欢,妍妃总是闷闷不乐,黯然神伤,只有他的到来,才能使她脸上显出发自内心的笑容。
“母妃,这块石头好凉啊~”在他眼中,我只是石头,倒是一种能看到本质的天真。
妍妃爱抚着他的头:“子倾,你也十岁了,我把这墨霓送给你,将来你有了唯一深爱的女子之时,你就把墨霓送给她,并且珍惜她、爱护她一辈子,好吗?”
“母妃,儿臣最爱的女子就是母妃了呢!”
妍妃笑着把他搂在怀中,眼角却是落下晶莹的泪珠,滴在了我的心头。
这是我的新主人吗?
他水灵俊秀,眉眼如墨,一笑一颦,都充满了慧气。
他把我别在腰间,我便随他一起读书习字,生活成长。
他生性温柔善良,身边总是充满了众人的宠爱、期望。
“丞相,一定要这么做吗?”
“凛然,我不想……”
可他们,从来没有听到过他说的话。他们眼中,他只是一颗有力的、听话的棋子。
而他越来越懂事,越来越沉稳,隐忍。
直到那一个午后。
她不到十岁的样子,满头卷发,一脸顽皮,我从没有见过这么甜美漂亮的女童。
而她脸上生动灵韵的神+情,更是让人爱怜喜欢,牢牢的吸引住任何人的视线。
她突然闯入,东张西望一番,又盯着我家主人使劲的看,樱红小嘴成了“o”的形状,可爱极了。
所以我家主人醒来突然看到她,脸红不足为奇。
“后会有期!”她像受了惊得小动物,大大的眼眸晶莹流转,一抱臂,就要离开。
“别!”他伸出手拉住了她的手,正和我想的一样。
原来她是美妙,凛然口中那个精灵俏丽的妹妹。
主人恍然大悟的样子,似乎他的心中,有两个影子重叠在一起。他毫不犹豫的把我解下,上前放在了她的手中。
你决定了吗?就是她吗?
我有种庆幸的感觉。幸好是她。只能是她。
我感应到了,她手心里的温度,以及她身上婆娑珠所羁绊的前世今生。
她应该是我今生的归宿了吧。
随她回家。她也是在万千宠爱中成长着,人们总是过于溺爱她保护她纵容她,而对她惊世骇俗的行为语言宽容包庇。
人们仰慕她、追随她,总是因为她的冠绝天下的美貌、满腹经纶的才华,而我知道,她真正最美的,是她的心灵。只是这世间能够懂她知她的,能有几个?
子倾的心中只有她,可她却总是躲着他。以至于我被连累的,都很少能够出现在她的面前。偶然看到我,她也是愁思多于欣赏。这样的目光,和别人是多么的不同。
可是子倾懂得。
她要把我送回,我生平头一次如此不舍。还好子倾拒绝了。
我愿意陪她,红尘叨扰,似水流年。
只是我想不到的是,这个粗心的丫头,竟然轻易就把我丢弃了。
当我在一双双陌生粗糙的大手里流转交换,我不曾恨她,因为我知道,总有一天,会再次相遇。
“来这里瞧瞧,古代的奢侈品专卖店啊!”
一声娇笑惊醒了沉睡的我,我看着那个缓缓走来、一脸惊讶的她,会心的笑了。
她终是来了。
她长高了,雪白的皮肤也有了微微麦色。那双晶莹夺目的眼眸更加有神,虽是小厮打扮,仍是灵气逼人。
可她却无法将我带走,多亏了他。
未央漫不经心的打量着我,这目光却锐利的好像已经看穿了我,我头一次感到这么心慌。这,就是我的新主人吗?花费五十万把我换回的新主人。
她不甘心的望着我,许久,对他说的却是:“你哪来的那么多银子?暗翼门又是什么东东?快老实交代!”
“那银子是我当时从大胡子的马儿身上的包裹里面拿的,难道他们是暗翼门?”
未央突然望天,似乎在认真的思索。
好假,可是他既然不想说,她也不会追问,只是轻轻叹了口气。
他微微一笑,纯净的犹如秋天的夜空,那眼中的光芒正如繁星闪烁。
他朝她走了过去,把我系在了她的腰间。
噢,太好了,我的主人还是她。
她把我紧紧握在手中,轻声唤了一声:“子倾……”
未央的眼底迅速闪过一丝别样的情绪,但瞬间就消失了,依旧云淡风轻牵起她的手说:“我看我们还是快离开这吧,花了大胡子的银子,说不定大胡子很快就追上来拼命呢,你可得保护我哦。”
她难得的顺从,随着他走。我能感觉到她的心砰砰急跳,是因为子倾?还是未央?
29. 江山多娇
“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
“没想到,这江南的秋景如此养眼。”
面对着南方的青山秀水,我常常赞叹不已,高兴了,还会诌上几句古诗充门面。
过了桂城,可以说,我们来到南方了。为了早日达到琉城,我接受了未央的意见,不再走官道,而是跋山涉水走直线。
每当未央一边用看白痴的眼神看我,一边难以置信的问:“你是不是没有出过门?连这里都没来过”,我都会觉得好丢脸。我又怎么能对他说,和他这种自由自在长大的孩子不同,我是温室里的小花朵……
幸好未央是个活地图,对南方的道路非常熟悉,我只能暂时信任他。
有次忍不住问:“你不会把我卖掉吧……”
他却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你认为会有人买吗?”
……
想我程美妙,也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的美人儿啊,怎么在他面前总是一副悍妇模样……
每到一个城市,我都来不及好好的看看玩玩,只是买了食物洗个澡,就被未央拖出城,到了后来,更是连城都不进,只在小乡村里面买食物休息。
所以这一路上,大多是在野外赶路,而第一次见识江南风景的我,被秀丽多姿的大好河山狠狠地陶冶了一把。
大自然的美,永远都无法用语言表达。
而与我的兴致盎然不同,越是往南走,未央就越是沉寂,能把我气得吐血的话,倒是一句比一句少。
我觉得他有心事,可只看他外表,根本看不出来。
“未央?”我让踏雪放慢速度,唤他的名字。
“嗯?”他也慢下来,扭头看我。发上那根银色的缎带在风中轻舞飞扬。
“我怎么觉得,有时候你像是只有六岁,有时候却像是六十六岁。”
“是嘛?”未央一脸好奇,好像在说别人。
“是啊,都不知道你整天在想什么。”我不满地说。
“那是当然啊,你又不是我肚子里的虫子。”他倒得意起来。
“你……人家担心你,切!好心落个驴埋怨!”我装作生气,加快速度远远的超过他。
他很快追了上来,又超过了我。“臭丫头,来追我啊,追上了带你去个好地方!”
“你喊我什么,你给我站住,臭小子,看我抓到你不把你打成猪头才怪……”我也快马扬鞭,追他而去。
山野间,尽是马蹄声,娇喝声。
足足跑了一个时辰,未央渐渐放慢速度,我随着他,峰回路转,豁然开朗,一起进入到一个新奇的世界里。
那是山间的一处凹谷。四面环山,地势很低,整个山谷里都开满了大朵大朵五彩缤纷的花,微风吹过,花香袭人,而青山山顶淡淡缭绕着云雾,散到山谷之中,竟如仙境一般。
“挖……好美噢……”我急忙跳下马,纵身投向这花的海洋。好多好美的花,我竟是从没有见过,我这看看那看看,最后干脆躺在了花丛之中,看着头顶湛蓝的天空上,白云静静的流过,满腹的花香像是要把人醉倒。
一边未央放开飞燕,让马儿们休息吃草,他在我身旁也仰面躺下。
“喜欢嘛?”
“喜欢,好美!”我由衷地说。
“这里是我无意中发现的,别人都不知道。我每次路过这里都要来玩一会。”
“那你一定是个寂寞的人。”
“嗯?”
“啊!我要给这里起个名字!”
“为什么你要给我的东西都起上名字啊?”
“我有问你意见吗?起什么好呢……忘忧谷?太俗。恶人谷?不雅。嗯……这里是盆地,好大的一个坑啊,简直跟小纸的《天神右翼》一个级别,按年头来说的话,也不亚于《木槿花西月锦绣》,都是万年坑啊,不知道现在那些个坑填上没,木文君跟禽兽好了吗?金依依随了丑男没有?青莲跟锦梓怎么样了?赵敏敏生了个男孩女孩?……我是看不到了,我那几个死党也不说给我烧上几本,真是的……”
我碎碎念个不停,未央那边半天没有反应。我凑过去一看,这小子竟然闭着眼睛睡着了。
“欢乐谷?……要不叫吐鲁番?……真不行就叫安戈洛环形山……”我迷迷糊糊想了半天,也没想出适合的名字,倒也睡着了。
一觉醒来,夕阳西下,彩霞满天,很是好看。未央的臂膀又温柔又有力又保暖,我的睡眠质量提高了不少……
这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睡觉的时候总喜欢揽着我,好像我是个洋娃娃似的。开始我是不愿意的啦,虽然我没有男女授数不清的概念,却也不想让那小子揩油,可后来发现,每天早上醒来,我都会安然躺在他的怀里。我不禁对他一通拳打脚踢,可发现他的确不会武功,一点内力也没有,艾,只得认了。好在他只是揽一下,没有动手动脚,不然我一定把他削成“人棍”!
四目相对,我还真有些不好意思,若是真的习惯了每天睁开眼就是他那一汪秋水般的双眸可怎么办?
大好风景,还是尽情欣赏吧!
“我想好了,这个地方叫做千与千寻的神隐,这种花,就荣幸的被我命名为‘千寻’!这可是我们俩共同的小秘密哦~”
我嘻嘻笑着,把发髻解开,任齐腰的长发随意散开,在花间轻轻跳来跳去,去摘那一朵朵开的最漂亮的花儿,编成花环戴在自己的头顶、手腕上,情不自禁的唱着:
红尘多可笑
痴情最无聊
目空一切也好
此生未了
心却已无所扰
只想换得半世逍遥
醒时对人笑
梦中全忘掉
叹天黑得太早
来生难料
爱恨一笔勾销
对酒当歌我只愿开心到老
风再冷不想逃
花再美也不想要
任我飘摇
天越高心越小
不问因果有多少
独自醉倒
今天哭明天笑
不求有人能明了
一身骄傲
歌在唱舞在跳
长夜漫漫不觉晓将快乐寻找
未央目不转睛的看着我,他的眼中满是彩霞映出的五彩荧光。我干脆去拉起他,给他头顶也带上一个大大的花环,然后拉着他的双手转啊转啊,霞光、目光,我已经分不清楚了……
夜晚,我背靠着他,数天上的星星。
“未央,你知道吗?这天上的星星,每一颗都很大很大,离我们很远很远,你猜猜,我来自哪颗星?”
“最亮的那颗吧。”
“那是启明星。我啊,我是来自火星的,地球好危险啊,我还是回火星好了。哈哈哈~”
“……”
“未央,其实这天上的星星都是有规律的,有人把他们固定成星座。”
“我知道,关于天文的书籍有很多。”
“那是当然!可我还知道,人马座圣斗士叫做星矢,是个打不死的小强,天马座圣斗士叫做紫龙,是个爆衣狂,嘿嘿……”
“你为什么要去名剑山庄?”
“啊?”我的浮想联翩,被突然转变的话题打断了。
“你要去找林义扬吗?”未央波澜不惊的淡淡问道。
“林义扬是谁?”
“……那你要去那里做什么?”
“拜师学艺啊~”对臭小子撒谎,我还有点脸红,幸好天黑看不到。
“你不会功夫,当然理解不了,我们习武之人,是学无止尽的。你不是说我的功夫总是见不了血嘛?我就去学个能见血的。不知道他们会不会独孤九剑,破剑式——平沙落雁式——”我边说边抄起一个小树枝比划。
扑哧……未央竟然笑我!
“好啊,你敢笑我,看我今天不收拾你,哼!看我的化骨绵掌……”
我上下其手,打得未央毫无还手之力。看着他那完美的身材,总觉得有些可惜,就停了手。
“要不,你跟我一起去学吧,这样我们打起来,你也能跟我过上两招,不然实在是太无趣了!”
他淡笑不语。
我白他一眼,继续望天,突然看见天边划过一颗长长尾巴的流星!
“呀!流星!”我惊呼。“快许愿!”
我握紧双手放在胸前,低头闭目许愿:愿前世和今生的所有爱我的和我爱的人,都能够平安幸福!
虔诚的默默祈祷一会,我才睁开眼。发现未央在盯着我看。
“看看看,再看我,我就把你喝掉!……哦不……许愿要闭着眼睛的,你睁那么大看我干嘛啊!”
“你不看我,怎知我在看你!”未央懒懒地说,并不认账。
小样,让你装!“Fool!Idiot!Stupid!”我恶狠狠的冲他说。
他毫不吃惊:“骂人不是好孩子哦!”
倒是轮到我吃惊了。“你怎么知道那是骂你的……”
“看你那表情,哎,真是狰狞……”未央连连摇头。
以前在程王府,我偶尔说出惊世骇俗大逆不道的话,而即便有,大家都疼爱我,觉得我还小,童言无忌,又看过那么多奇怪的古书,所以并未在意,但我还是收敛很多的。只有在未央面前,我才能纵情的流露出我的现代人本质,丝毫不害怕他把我当成怪物。
“我说傻小子,我说出那么奇怪的话,你都不会吃惊么?你是真傻还是假傻?”我忍不住问他。
“我说丑丫头,你都已经来我们这里了,还对火星那么恋恋不忘做什么。”
我又是一惊,听未央的口气那么平淡,真搞不清楚他是怎么想的,是开玩笑还是知道什么。
“……因为……因为我们火星好啊~”我也顺着他说。
“有什么好的?”他的脑袋凑了过来,看我的眼中划过一丝狡黠。
看未央这么好学,我决定露一手给这个古代人雷一下,就先教了他阿拉伯数字,别小看这简单的“123”,这个时代还是用文字而不是符号计数的,非常麻烦,我已经教过四哥了,他说很好用。
“激动吧,你可是我教的第二个人呢”我得意地看着若有所思的未央说。
“第二个?”他竟然不高兴了,嘴巴都嘟噜了。“有没有只教我一个人的啊?”
真是贪心任性的孩子啊,不过,跟我挺像。
一高兴,我就把26英文字母教了他,而他也耐心的用小树枝在土地上认真的跟着我写。
“这个比较复杂,你一下子记不住不要紧,以后我每天教你学一会就好了。今天就教你第一个词汇吧,看这个——”我认真的写了大大的四个字母“L-O-V-E”。
“这就是‘爱’的意思,海鸥爱大海,白云爱蓝天,父母爱子女。LOVE~”我读了出来,未央也跟着我念。
之后的行程更加有趣味了,我一边游山玩水,一边对古代人进行英文启蒙。对于这种知识贫瘠的“同龄人”,我真是不遗余力诲人不倦。
而我猜,他之所以不吃惊,大概是认为我有妄想症候群,把自己从书上看得东西构成了一个虚拟的“火星”了吧。
为了把他雷的外焦里酥,我还特意唱了首英文歌给他听,当然很多单词都记不清楚了,糊弄着唱完,他竟然非常喜欢听,难道是因为我说,这歌我只给他一个人唱过的缘故吗?
30. 色香味全
跋山涉水近十天,我们终于来到了琉城脚下。
离家这么久了,我早就开始担忧牵挂,担心爹爹的身体,担心几位哥哥的现状,也担心战火弥漫的前线。子倾……应该不需要我担心吧。二哥……我还是习惯称他二哥,他又怎么样了呢,是否能够得到自己想得到的,从小他就总是一切尽在掌握的样子……
直到头顶挨了一下,我才回过头,揉着脑袋对未央怒目而视。
“干嘛,别打头啊,再打我就只比你聪明一点点了。”我不满。
他却没有像往常一样笑,而是一脸凝重,欲言又止。
终于到了琉城,我很高兴,他却不怎么开心。
好吧,你不愿意说,我也不会问,我会等到你主动交代的那天。
“哇,终于可以进城了!大城市我来了!好酒、美人,哦呵呵呵~”我扬鞭就进了琉城高大的城门。
琉城是一座比桂城规模还要大还要繁华的城市,充满了南方的建筑风格。我看得津津有味,未央却在后面磨磨蹭蹭。
“我们先找地方住下,等我休息好了,就去名剑山庄。”我发号施令,未央并未言语。
“哇,你看这座楼好高啊,能盖这么高真是不容易呢,真不愧是盖中盖,巨能盖!不过,我知道有办法可以盖得更高呢。”我朝未央洋洋得意的说。
未央定定的看看神采飞扬的我,突然走近我,柔声说:“噢,那你还知道什么?”
“我还知道你的心……”我点点他的心脏部位,正想说,你的心有左心房右心房,你还有肺还有肝脏,却见未央脸色一白,竟然退后好几步。
再一想,好像的确是说了暧昧的容易让人误解的话。
咳……我也不好意思了,天天跟他既是队友又是伙伴,说这种话多丢脸啊。
装作没事牵着踏雪继续走,突然眼前出现了一座北方风格的建筑,那样式招牌非常眼熟,定睛一看,果然,“大琮时报记者站”七个大字,是四哥建的连锁店!
妈呀,可找到组织了!
我热泪盈眶,立刻就冲了进去,而里面八仙桌旁坐着的一人,如此亲切。他抬头看见我,先是一惊,很快反应了,也向我冲了过来。
四只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摇了又摇。
“金子……”
“小姐……”
竟无语凝噎。
激动了半天,金子拉我坐下,好好打量我一番,心疼的要命。哦,别怪他的举动不像是侍卫,自打金子从了我,我是说,随从了我,我就把他调教成了伙伴而不是下级,我们在一起时候都是自在随意的。
“金子,你怎么在这,是从家里来的吗?家里都还好吗?”我忍住泪水,着急地问。
“小姐,你走了之后,王爷就一直很担心,派我暗中保护你,可是金子无能,随小姐离开桓福寺之后,与人起了冲突,竟然跟丢了小姐,之后金子沿途寻找都没有找到,只好先到琉城这里等小姐了。还好小姐没事……”一向酷酷的金子,竟然眼圈红了。
我也很感动。“金子,不怪你,都怪我乱惹事。现在好了,你看我不是没事嘛,哈哈哈……你跟人冲突?没受伤吧,谁这么大胆敢动我的人,哼,我一定替你报仇!”
金子忙对挥舞着拳头的我说:“不碍事,只是误会一场。”
“哦那样啊,那就先放过他们……啊,对了!我给你介绍一个人。”
我这才想起我的跟屁虫未央童鞋,可是当我回头,却只看见了踏雪。
未央和飞燕不翼而飞。
我连忙跳到大街上一通张望,人来人往就是没有那俊俏的少年和那拉风的大红马。
这小子,竟然放我鸽子不辞而别?
未央,还真是消失了,正如他的出现一样的莫名其妙。
在我家的连锁店客房住下,我终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安心的洗了个热水澡,又好吃好喝了一顿。金子总是用痛惜的目光看着我,有什么啊,不就是我那雪白的皮肤有了一丝金黄的麦色嘛,这年代又没有防晒霜,没关系,以我的天生丽质,捂捂就过来了。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我还是做了几回珍珠粉面膜。
重新穿回女装,觉得裙子好长好麻烦,也不能骑马了,也是,踏雪这段时间辛苦了,让他好好休息一下吧,反正咱现在有的是钱,出门就“打车”好了。
倒是名剑山庄,我怎么进去比较适合呢?难道直接找他老当家林亨说:“我是你徒弟的女儿?”
金子是我家从小培养的侍卫,与江湖人来往也不多,估计也不清楚名剑山庄的具体情况。
要打听消息、了解情报、探索秘闻,有个地方可是非常适合的。
我脸上挂着怪异的笑,冲着金子抛了个媚眼,趁他脸红时说:“金子,我们去醉红阁吧~~?”
金子麻木的点点头,随即又惊呼:“啊?”
“啊什么,你都点头了。快给我找身男装,大爷我要去把美眉喽!”
“那种地方,小姐怎么能去!”金子冷下脸。“若是想要了解情况,我们记者站这里有好几个记者,等他们回来问他们好了。”
我让四哥在大城市里设立“记者站”,再高薪聘请了一些功夫好又会写文章的人来做我们的“记者”,确保《大琮时报》上面消息鲜活。一般这些记者都是三四天来这里一次,把写好的文章交给管事,再由管事统一派人快马送至京城的总部。
是啊,想知道什么问他们就对了,他们应该是消息最灵通的。
可是人家想去逛窑子很久了!
想那里是个多么华丽有趣人才辈出的风月场所啊!从李师师到杜十娘,从董小宛到梁红玉,从玉堂春到韦春花……多少可歌可泣、惊天动地的故事,多少羞花闭月、情深意重的美人。再者说,有多少穿越女主发家都是从那里迈出的第一步……
“作为一名领导者,当然要做到冲锋陷阵、身先士卒,不深入第一线,怎么能得到最准确的情报,我定是要去的,你不去算了我自己去!”我慷慨陈词。
金子见我心意已决,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嘿嘿,我就知道他会答应。
接下来是换装游戏。金子给我找来一套合身的公子长衫。穿了那么久小厮装,换上这公子衫,我还真是出落得有模有样。只是这脸过于娇媚。真奇怪别的穿越女主怎么就能女扮男装糊弄人那么久啊,就我这张脸,明眼人一看就看出来性别了。
想了想,找来些化妆品把眉毛加粗很多,这才好一点,又有些怪异。罢了,不是选美,工作需要我就做点牺牲吧。
金子也换上一袭长衫。他长期习武,身材非常棒,一换衣服真是潇洒俊逸。
于是这日傍晚,醉红阁琉城分店,迎来了两位不寻常的客人。
这家醉红阁高三层,建的是雄壮精美。一进门,一股香粉气息就把人包围了,一个纸醉金迷的世界。窈窕美人眼如波,身如柳,语如歌,莺莺燕燕的穿梭在各色人之间,鸟语花香,灯红酒绿。
我看着这活生生的声色犬马,傻了眼,而金子只是微微皱眉。
“两位公子里面请啊!”一个风姿绰约、浓妆艳抹的半老徐娘迎了上来,看我的眼神是欣赏爱慕,看金子的眼神明明就是想要吃干抹净。
“两位是第一次来吧,在下捷娘,一定会让两位尽兴~”捷娘笑得满上的粉直往下掉,我抖了抖,拉着已经开始不高兴的金子上了二楼,挑了个能看见整个大厅的位置坐下。
“两位公子,喜欢要什么样的姑娘啊~”捷娘笑着问。
“你们头牌是谁?”看咱,问的多么专业。
捷娘显然吃了一惊,重新打量了一下我这个俊俏的小公子。“我们醉红阁是琉城第一大妓院,头牌惜惜国色天香,才艺出众,一周只见一回客的。我看我还是推荐别的姑娘如何~”
“别的我们不稀罕,这样吧,你先下去,我们观察一下有没有入眼的姑娘再说。”我哗的摇起折扇,淡淡地说,末了拍了一小锭银子给她。捷娘欢天喜地的下去了。金子的脸越发冷酷。
“兄长,既来之则安之,来,喝杯花酒……”我想和金子干杯,可一看见金子那冒火的眼神,自己咕咚喝了。
窗外天色渐黑,醉红阁里面也越来越热闹了。只是这地方,真不适合我这样的纯情少年来啊,那一声声淫荡的笑和娇滴滴的调情,我还真有些脸上挂不住。江湖秘闻啊,砸场子的闹事的踢馆的啊,怎么还不出来?
刚夹了口蜜汁鸭胸放在嘴里,一伙五大三粗的汉子哗啦闯了进来,每人都配着武器。我一激灵,来了!
金子也提高了警惕,默默地注视着他们。
捷娘早已摇曳着走到了领头的胖子面前:“呦这几位大爷,远道而来吧,快上楼休息休息……”带着胖子们上了楼,就坐在离我们不远的一张大桌子四周。我竖起了耳朵听他们说话。
“大哥,这次名剑山庄召集天下掌门聚会,目的究竟何在?”捷娘去请姑娘布菜,这几个胖子果然开始商议要事了。我心中暗喜,有门!
“具体不清楚,估计和南边的战事有关。”为首的胖子沉吟道。
“那战事与我们清风镖局有何关系,哼!”一个较为年轻的人不屑的说。
清风镖局?我掏出小本记下来。
“这你都不懂,时事越乱,我们的生意才更好做!”另一个人白了他一眼。
年轻胖子不高兴了,目光往旁边一扫,正看到我往小本上写东西,竟径直朝我走了过来。“大胆,你在偷写什么!”
我一仰头,瞪了他一眼:“我在写给姑娘的情书,怎么样!?”
霎那间,那年轻胖子的脸竟然红了,难以置信的看着我,嘴唇哆嗦着:“好……好美……”
金子起身挡在我的面前,那边也传来吆喝:“小六,不得多事!”为首的胖子走了来,要拉这个小六回去,看到金子,眼神立马变色,难以掩饰的惊艳,再一看到我,更是长大了嘴,半天吐出一句:“……琉城竟有如此绝色……”
一瞬间,几个胖子团团围住了我和金子,不怀好意的淫笑。
金子握刀的手上已经爆出青筋,而我也是十分气愤:竟然被这群丑陋的胖子调戏,我这脸往哪搁啊,我的一世英名还要不要啊,可是看这几个胖子身手敏捷、吐气沉稳,都是有几把刷子的,人数又多,我和金子未必能够全身而退,这可如何是好。
哎,本来是想来看别人踢馆的,没想到最后踢馆的人竟是自己。
“金子,上!”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可受不了他们的目光。
我一把抽翻了桌子,拔出暗藏的匕首,与扑过来的胖子战到一处。金子也是动作干净利索,提刀冲向为首的胖子。
一时间,刚刚还歌舞升平的醉红阁乱做一团,姑娘们尖叫着逃跑,客人们也大都散了,只有少数看热闹,捷娘脸色苍白的在旁边惊呼。
胖子一共六个,我对付两个,金子对付四个=_=!为首胖子起初以为我俩好欺负,现在一看我俩如此厉害,不由得高声问道:“你们究竟是什么人?”
“你听好了,我姓路,名人甲!”我边躲边说。
金子刀刀生风,我知道他想尽快解决了那四个来支援我。只听得啊、啊惨叫,有两个胖子被砍翻了。
“漂亮!”我不忘鼓励鼓励。分神之间,小六的大刀就到了我的眼前,哎呦,来不及了,我正准备接受那痛苦的一刀,却见旁边银光一闪,一个蒙面黑衣人用剑挡住了小六的刀。
英雄救美来啦~~~~~~!我差点欢呼出来,这种好事终于让我碰到一次啊。可定睛一看,那黑衣人身形纤细窈窕,竟是女子。
额,美人救美……也算一壶。
有了高手相助,形式开始大逆转,不一会,受伤的胖子们相互掺扶着骂咧咧的逃走了。我心中大喜,为这一次的胜利得意洋洋。
“这位姑娘,多谢相救!”这个时候,不都是该说点什么吗。“大恩没齿难忘,程某必将涌泉相报!”我拱手对着她说。心想,你要是不让我看你的脸,这恩可就没法报了。
金子提刀来我身边,看我没有事情,也是松了口气。
“惜惜,你怎么出来了啊……我的老天啊……”一边捷娘匆匆而来,对着黑衣女子说。
啊?惜惜?头牌?我傻了眼。却见那女子抬手把眼上的黑纱解开,露出一张无比娇媚动人的脸:“惜惜见过两位……公子。”
“姐姐,你真好看啊,功夫也这么好,真是厉害!”我连忙上前由衷的称赞。这女子看起来不过二十来岁,眉眼极其美艳,不愧是头牌啊,功夫也这么好,还一副侠义心肠,嗯嗯,真不错。
惜惜微微一笑,却是用无比深情的目光仔仔细细上上下下看着我,半天,竟落下两颗晶莹夺目的泪珠:“太好了……能见到你……太好了……”
啊?
“……我们认识吗?”我一脸问号。
“你不认识我,我却识得你。”惜惜含泪而笑,那神情真让人心疼。
“我说两位公子,你们还是快走吧,官衙马上就来了!”见我还要追问,捷娘在一边焦急的提醒。
金子眼波一转,拉着我就往门外飞去。我只来得及扭头看惜惜一眼,听到她轻启朱唇说了句:“后会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