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5 章
万事开头难,开头之后的日子,也就不是那么难过了。
整整一个月里,每日霍去病与她一同去营地训练,一同回来。霍去病训练的还不只是明珠的体力,还有好睡觉的懒惰习性。每天只许她睡三个时辰,不到申时不准上床,逼着明珠与他一同研究地图,更甚者会在训练结束后带她一起去打猎。明珠苦不堪言,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卫青对于明珠会在营地出现一事虽然震惊,但是并没有做出什么阻扰的举动。不知道是他默许,还是霍去病已经说服了他。
对于这样的“苦难”,明珠不时地恼怒,表示反抗。霍去病有时会一反常态的好声相劝,有时又会厉声喝斥,在他的危言蛊惑和循循善诱下,明珠不断的妥协……
霍去病的苛刻还表现在进食上面,每日都叫厨子换着花样给她做好吃的。直到有一日她发现:举沙包不再手酸,三十里地的长跑也不再是苦难,甚至可以轻松发箭不至于脱靶。
基本的体力训练差不多了之后,霍去病更强调的是明珠的骑术。
“我不需要你骁勇善战,只要你能在紧要关头熟练的逃命就可以。”他老实的说。
小草原上空空荡荡,霍去病牵着明珠的马缰缓缓行动。
“雁门关外尽是平坦的草原和戈壁沙漠,少有山地可以藏身。你必须要知道怎样一眼望穿的地面上急速奔驰。况且,我要打奔袭战,你要时时刻刻跟得上我的速度,我不能一直带你骑马。”
“我知道,长途奔袭嘛。我不用跑的很快,不用力气很大,但是要有足够的耐力和体力驾马奔跑;我不用射箭有多准,但是要有足够的敏捷力逃跑;并且不能睡太多,因为要随时准备突袭敌人。”
“不愧是霍去病的女人。”他笑说。
打情骂俏之间,她看见操练营方向李敢骑着马徐徐朝这边过来。明珠心里狠狠地抽搐了一下。
好久不见。
霍去病看见李敢,李敢也看见霍去病,两个人的表面上还是平平常常没有什么异样。
李敢下马,俯身行礼:“拜见骠骑将军!”
“起来吧。”霍去病淡淡的说。
“李校尉这么晚了才出来?”明珠笑着问好。
“是的,夫人。”
明珠的心坠入千年的冰窟,他的表情漠然客套,这不是她所认识的李敢……
李敢起身告辞,渐行渐远,只身在茫茫的小草原中。
形影孤单。
“你过来。”霍去病的话吓了明珠一跳。
“怎么?”
“过来和我骑一匹马。”他说道。细看之下才发现他微皱的眉头和灼热的目光。
明珠识趣的下马,乖乖走到他的马下,他的大手轻轻一提把她抱到他的身前。他身上的热气透过他的戎衣渗出来。
“去病,你身子很热。发烧吗?”她伸手摸他的额头。
“没有,我再生气而已。”他严肃的把她的手抹掉,紧紧地拥她在怀里。
好热,明珠想。她想跟他解释她与李敢的关系,她对李敢的感情,可是转念一想,她对李敢那样的感情恐怕霍去病不能原谅,恐怕会越描越黑。
她没说,他不问。
再也无心训练,两人同骑一匹黑马缓缓出小草原去,俊美的汗血马乖巧的跟在他们身后,跑跑跳跳。
春去夏来,出征的日子越来越近。
有霍去病这样的“麻辣鲜师”在,明珠的马术进步还是很明显的。只不过汉朝的马镫马鞍都不完善,明珠想要个好使的装备但是也不是很了解具体该怎么做。去找霍间庭,想让他帮帮忙。
穿过西楼后面的花圃,新种的玫瑰已经盛开。倔强的枝条,厚实的花瓣,红色和白色为主,烂漫了整个天地。
明珠驻足,心情前所未有的愉悦。这是属于她的东西吗?她亲自选种,插枝,浇灌……她的东西。许久不见了,她的孩子们,她的印象中它们还是花苗还是婴儿,孰知道再见的时候它们已经亭亭玉立风情万种。
霍间庭不在房里,明珠便顺手拿了他桌上的剪刀出来,在花圃里细挑了几支含苞欲放的玫瑰带着枝条剪下来。
心情很好,明珠带着剪下的玫瑰来到霍去病的书房前,远远的就看见燕青在门口走来走去。燕青看见明珠,脸一红甩头跑掉。
明珠奇怪,推门进去。不见霍去病,却见一位身着白色深衣的翩翩佳公子。
白衣公子回过头看见明珠,温和的起身点头:“弟妹近来可好?”
微笑之间又带了几分讨好,可爱憨厚,并且面熟。明珠左思右想,却想不起来是在什么地方见过。
“这是平阳侯。”霍去病推门进来,手里提了一副铁制的护膝。
这就是曹襄了,明珠赶忙行礼,曹襄呵呵直笑。举手投足之间一副纨绔子弟的标准样,可是人又和善,不会觉得厌恶。
“明珠很好。”
“去病这么疼你,想必你也会很好。”他又笑。
明珠突地想起来有一回在西楼门前被霍去病强吻,有个晚走的客人看见后睁大眼睛作了个鬼脸。那人就是曹襄了。明珠想到后整个脸腾的就红了。
曹襄哈哈大笑,“明珠也是很害羞得嘛,原来脸皮厚的只有去病而已。”
霍去病也嘻嘻一笑:“平阳侯以后取得佳人归,也由不得你脸厚不脸厚了。”他转头超明珠努努嘴:“下个月,平阳侯与卫长公主成亲。”
明珠一怔,心里说不出是解脱还是担忧。
“第一次见面,这个送给平阳侯好了。”明珠把玫瑰递到曹襄跟前。
“这是月季?”
“不,是玫瑰。玫瑰,就是爱情。”明珠说。
“爱情?”曹襄眨眨眼,嘴唇一厥勉强收下。
曹襄稍坐一会儿,就起身告辞。
明珠试着刚才霍去病拿进来的那对护膝,霍去病坐在原来的位子上看书简。
“哪来的这些花?”他突然问。
“我种的,你忘记了,春天的时候我不是常常下地干活嘛。”
“看得出来,你很喜欢这花。”
“我对它们有依恋。”明珠低头沉思一会儿,“它们是唯一的完完全全属于我的东西。”
霍去病放下书简重复一句:“唯一?”他笑:“这府里什么东西不是你的?这西楼不是专为你盖的?不是完完全全属于你的?”他走进了坏笑:“我不是吗?”
明珠嬉笑的避开。
“这次出征平阳侯去吗?”
他摇摇头:“怕是不去,娶到了公主他再出征也没什么意义了。”他眼神一紧:“不过李敢去,连同他父亲李广。”
明珠一慌不过又静下来,她知道他们不是一路的,没关系,她不用尴尬。
可是,她尴尬什么呢?是因为那幅未履行的画像,还是她将军夫人的身份?还是仅仅因为李敢的那个眼神中的冷漠?
霍去病与合骑侯公孙敖都从北地出兵,分道进军;博望侯张骞、郎中令李广都从右北平出兵,分道进军。在东北武帝出动了一万四千人,由李广和张骞率领,牵制东部,为了霍去病西北的出击能够顺利,武帝希望霍去病全力打击匈奴在西北的右贤王,以达到通西域的战略目的。
公孙敖和李广都已经先行出兵,张骞的万骑军队也已出右北平。霍去病的数万骑兵是最后北上的部队,再后面只有他的军事辎重补给。
汗血宝马上面配好了新打得马鞍和脚蹬,马背上除了弓箭水囊之外还挂着粗布棉衣。长安的夏天虽热但是出了雁门关一路北上将会越来越冷。
大军行至陇西,人烟稀少,气候干洌。出陇西就是河西地带,不会再像大汉内部的中原地区一样安全。霍去病特地把明珠所在的一队编在自己身边,老蹄子和郭润水第一次做前锋都非常兴奋,两人分别在明珠一前一后,口沫横飞。小胡子队长就像一个小学教师似的不停的警告两个上课说话的小孩。老蹄子和郭润水却开始越发的放肆,兴奋丝毫不减,明珠好心的提醒他们,郭润水奸诈的眼睛一斜:“你当是在操练营呢,他可以罚我们,当下行军途中,他是不能停下来收拾我们的。”他吸一下即将出界的鼻涕,得意地笑。老蹄子也附和:“就是,就是。”
明珠无奈。
“郭润水你们三个出列!”小胡子气的脸色铁青。
郭润水出列,还油嘴滑舌,嘻嘻哈哈,老蹄子倒是变得有点战战兢兢。
“还有你!”小胡子指着明珠。
“徐校尉,我没有说话……”明珠辩驳。
“少罗嗦!”
明珠一幅苦瓜脸下马出列,真是倒霉。她所在一队直属霍去病,小胡子要处分是要先经过霍去病的许肯。眼看着小胡子队长跑道前面霍去病的面前禀报,明珠对郭润水真是恨得咬牙切齿。几个月来的事实证明,在这种事情上霍去病也不会对她有任何怜悯,反而会变本加厉的惩罚她。即使是被冤枉。
霍去病离开前行的队伍,跟着小胡子队长向这边过来。大军成数列整齐的从明珠三人面前驶过,士兵们的余光里都露出好奇。明珠羞红了脸。
“徐校尉说的可属实?”霍去病问。
“我没有说……”明珠不高兴的说。
“不许狡辩!”小胡子训斥。
“她说没有就是没有。”霍去病反而喝斥小胡子。
小胡子已经习惯平时训练时候骠骑将军与明珠处处为难的作风,今天看见将军突然对明珠这般好,一时不能接受,怔怔的愣在原地发傻。
“你们呢?”
“嘿嘿嘿,我也没有。”郭润水打呵呵。
“我我我,将军,小的错了。”老蹄子扑腾跪下。
霍去病下马挥手,示意军队继续行进。“参军几年了?”
“十年……”老蹄子说道。
“两年。”郭润水抢着说,“将军,我们真的没有说……”霍去病的眼睛像鹰一样犀利,郭润水不禁打个寒颤:“说,说了。将军赎罪,小的再也不敢了。”
“闭嘴!”霍去病冷哼一声。“徐校尉,拖他出去,乱杖打死!”
郭润水半咧的嘴僵在半空中,脸色转眼变得煞白,开始哆嗦。
明珠也下了一跳:“将军,他只是说说话而已,没那么严重。”
“行军是拿自己的性命来走路的。把征战当儿戏,迟早会死在匈奴人手里,倒不如现在先早走一步。”霍去病眼睛都不眨一下。
郭润水就地被钳住,几个拿着军杖的将士出列执法。
明珠惊慌失措,不知是跑还好还是上前拦住才对。霍去病急忙下马来一把抱住她。
一杖下去,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响起,郭润水的眼睛瞪如圆钟,眼白上面布满血丝,脖子上的血管狰狞的鼓胀起来,几滴红的浓重的血水从鼻腔和口中溢出。
“去病!”明珠吓得大叫。
霍去病本能的搂紧了,想了想却又把她的头扳起,逼她面对这样的景象。“不许眨眼,看清楚了!”他说。
“不要,不要……”
长不见尾的队伍顺序经过,大半将士都目睹郭润水的杖死过程——霍去病特意把这番景象给他们看。看过的人或是心惊胆战,或是坦然处之,霍去病严酷的军法向这些新兵老兵展现的淋漓尽致。
他要的不仅是如疾风般的战略,还有苛刻的战争纪律。你可以指望跟着他永不战败,却休想指望他体恤士兵……
桌上摆了一只焦黄的烤全羊,肉的味道钻进鼻孔里,明珠突然觉得恶心。
霍去病亲自割了一块肉放到她碗里。
明珠在军队中的待遇特殊,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的。虽然同样是跋山涉水,艰苦行军,但明珠的吃住,马匹,却是和将军一般。之前晚上扎营时候明珠都是与赵破奴同营,说是明珠给赵破奴守夜,其实是他在保护明珠。明珠开始还觉得尴尬,在风沙和疲劳中长途跋涉久了,这种事情倒显得微不足道且习以为然了。
上午目睹郭润水惨死后,明珠情绪失控,霍去病把她放在身边,寸步不离。现在更是被霍去病拖入他的营帐,亲自看管,丝毫不顾及别人惊讶的目光。
“我不饿。”
“不饿也要吃。”
她木讷的夹几筷子青菜放在嘴边,却怎么也吃不进去,还是放下。霍去病结过她的饭碗,又一次端到她眼前。
“你不要再逼我,我真的吃不下。”明珠手拨开,“珰郎”一声他手里的碗摔到地上,饭撒了一地。
“不吃饭明天怎么会有力气?”他温怒。
“我想回去,我不想再这样了,我不想打仗……”
“闭嘴!”他把筷子一撂,语气变硬。
明珠低头抽泣,霍去病气的来回踱步。
“你知道,这种时候你哭也没用的。”他说。
若是平时出了事情,明珠一哭他便会软下来,但是,除了在战场上,在操练营里。那样的场合他一向对她严厉,越是哭他就越绝情。
可是这次她真的撑不下去了,她是一个连杀狗杀猫的事情都没见过几次的人,今日却清清楚楚地看见一个人有生龙活虎到乱杖身亡的全过程。前一刻还与她拌嘴的人下一刻就死在了自己丈夫的话下。
他久经沙场,杀人无数,可她不是。
她噙住泪,站起身来,挡在他面前。
“不许哭!”他与她面对面,停下步子。
她泪眼婆娑的直视他的眼睛,他避开她含泪的目光:“不能哭,听了没有?”
她要他看见,要他明白。她上前环抱住他的虎腰,脸颊在他的胸口摩擦:“我很难过,很难过……”眼泪噗噗的落在他盔甲的铁片上,声音里尽是哀求:“去病,不要这么凶。我已经很难过了。我不是不想陪在你的身边,可是我真的不行,我不是一个做军人的料,我害怕看见杀人!”她放声痛哭,一直以来的辛苦和委屈一霎间全部涌上心头。
他没有料到她这样的哀求。他不作声,慢慢的抱着她在毯子上坐下,轻轻拍打她的后背。她就这么坐在他的腿上自己抱头痛哭,止也止不住,直到声音哽咽,红着眼睛不断的抽泣。
……许久。
她抬头看他,他嘴角带着一点笑,眼睛中隐隐的露出宠溺。她环上他的脖子,吻他的唇。“你不讨厌我哭?”
“不讨厌。我喜欢你这样哭。”他的下颚在她头顶上轻轻磨擦。“现在好些了没有?”
“嗯。”她把身子紧贴着他,寻找温暖和安全。发泄过后,哭过之后的脑袋沉沉欲睡。
“这些事情是必须经历的,只不过给你提前了而已。更惨烈的以后有的是。我们就是出来打仗杀人的,怎么能不见血光。我没有时间让你慢慢来……可是,你答应陪着我的。不要回去。”他温柔的语气让明珠言听计从。
“嗯。”明珠闭了眼睛。
过一会儿,她又说:“去病,以后我难过的时候,你能不能不再训斥我,能不能就这样哄我。我会好受很多。我喜欢你对我好。”泪花又闪烁,下嘴唇紧紧抿着,仿佛诸多的委屈会一不小心溢漏出来。
他把头埋进她的颈窝里。
第 26 章
汉军骑兵虽人数众多,行军速度却毫不显慢,且行如蛟龙。
越是远离汉关,霍去病就越把明珠贴身带着,不分白日黑夜如影随形。一方面是照顾,另一方面是调教,交给她如何在沙漠中求生,如何在茫茫的大草原上辨方向……
明珠的皮肤日益粗糙,手心里生出了茧子,渐渐习惯军旅的风吹日晒。以她一直以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状态,是很难接受这样的转变的。但是只因为霍去病对她施软不施硬,她就只能硬撑着。她贪恋他的温柔。
这几日军队行至一片戈壁,霍去病一直冷静的心态突然被打乱。打乱的原因不是敌人的突袭和骚扰,反而是这一路走的太顺了,有时候安静更可怕。
“不可能,”他悄悄在明珠耳边说道,“我们肯定是被人跟踪了。”
“那怎么办?”
“徐校尉,通知后面的大军就地驻扎,叫鹰击司马赵破奴来见我。”他回头下令。
明珠是出征以来第一次遇上大事,更是紧张。
不一会儿,赵破奴来领命。
“你带着前面的人假装迷路,不断徘徊,一个时辰之后再回来领命。”
“诺。”
“明珠。”
“啊?”
“我要磨练你。”他说的云淡风清,明珠听得却是波涛汹涌。他嘴唇一瞥:“不要怕,有我在,你拿出勇气来。”
一个时辰后,赵破奴准时来领命。
“你们假装去探路,赵破奴带一百人向南走,高不识带一百人朝北走,遇到匈奴人就逃,假装落魄。我会带大军慢行,大约一日百里朝延居湖的方向走,装出疲惫的样子。你们明日午时之前与我回合。明珠你跟赵破奴一起。”
“可是,去病,我行吗?我……”
“我的女人,不是养在深闺的娇花弱草,而是一个能与我并肩作战同甘共苦的女人。去吧。”
“诺。”明珠三步一回首的上了马。
赵破奴在明珠前面,他粗壮的身子体贴的为她遮挡些许的寒风。茫茫的戈壁滩上,干燥冷洌,即使如此,明珠的脸还是被吹得生疼。
一百个人行了数十里还是没有见到半个人烟,天色渐渐暗下来,他们选了个地方扎营。
明珠倚在营帐旁边搓脸,赵破奴一拐一拐的走过来。
“放心吧,夫人,将军所言自有他的道理。您不必担心。”
“嗯,我只怕自己会不争气。”
赵破奴哈哈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给明珠:“这是上回和将军打仗的时候将军赏的。送给夫人防身吧。”
明珠接过来,是一把镶金线的弯刀,刀柄上刻着弯弯曲曲的文字。
“是匈奴文字吗?”
“准是吧,上回抢休屠王金人时候拿的。好看又好使。不过样子太娇气,不适合俺。我看倒是夫人是起来更适合。随身匕首,塞进靴子里更好。”
“谢谢你。”明珠对他满是胡桩的粗脸添了几分好感。
篝火兹兹作响,少了霍去病明珠就少了一点安全感,少了一个依靠。赵破奴憨厚的坐在身边天南地北,多多少少给了明珠一点温馨。
说着说着,赵破奴慢慢停住,手慢慢摸起身边的弓箭。
“有人接近了。”他说。
“怎么办?”明珠把金刀塞进靴子里。
“莫慌,”他站起来,“再等一会儿。”
明珠禀住呼吸才听到远处那么一丁点儿絮絮的前进声。声音渐渐清晰,赵破奴估计好了距离,扬声大喝,许多汉军扔下火把四处逃窜,还有一些却急速上马,整装待命。
明珠和赵破奴从营帐中间骑马奔出,带着一批士兵假装向相反的方向逃窜。
几十个匈奴大汉恶浪一般追上来,一路叫嚣,马蹄声和呼喊声交织,在漆黑的戈壁滩上说不出的阴森恐怖。
黑色的风在呼啸,两拨人马在广袤的戈壁上追逐,奔出几十里。
汗血马的颈部渗出啧啧的血汗,明珠手里的缰绳也渐渐变得滑腻。
突然,前方一道红影疾驰。一个红衣女子带着数十个匈奴大汉迎面奔过来。
后面的穷追不舍,前面又突然被劫。
赵破奴和明珠只好渐渐停下来,与红衣女子面对面。月亮升起来,灰蒙蒙的戈壁滩和一众黑甲骑兵的衬托之下,红衣女子站在中间如众星捧月。
她脸上的面纱微微浮动,开口竟是沙哑的汉话:“苍狼在哪里?”
一个匈奴头子上来在她身边用匈奴话报告什么。
她点点头,呵呵朗笑,回头即对赵破奴说:“你是领头的是不是?”
“姑娘是何方神圣?怎会与我们为难?”
“笑话。我是谁?怎会与你们为难?我当然是匈奴人,自然是要与你们打仗。明知故问。”
“姑娘的队伍穿的都不是军装,可见姑娘不是匈奴军人。”
“大匈奴老幼皆兵,草木皆兵,没有兵民之分。只有你们汉人才这么斤斤计较。”她冷哼一声,言语之间带着不屑。身下的马匹微微向北动了几下。
赵破奴吃了个闭门羹,不再接话。
“你已经被我围困了,就要听命于我。强者生存。你们互相搏斗,最后赢得那个人就可以走了。”
“不行。”赵破奴看了明珠一眼。
“你敢跟我顶嘴?你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她的额头和下半边脸全都围在纱巾之中,只有两只眼睛楼在外面,像狼一样透出杀气。
赵破奴与明珠对视一眼,马鞭一挥,两人从红衣女子的身边冲出去,一路向南。身后几个顽强的汉兵跟随,为他们挥刀断后。
明珠骑的是汉血宝马,这会儿受惊吓后扬蹄狂奔,速度比起刚才更为迅猛,赵破奴的马匹不算极品,骑术确是首屈一指。不一会儿两人就把匈奴大汉甩在了后面。
转过一个山包,明珠刚要松一口气,谁知道红衣女子却从侧面又杀了过来。她对这片土地念熟在心,赶上明珠和赵破奴不过是抄几个近路而已,自然不在话下。
她直奔赵破奴而去,手里的马鞭一挥,目的是赵破奴的要害。
赵破奴抬起佩剑挥挡,手背便受了她结结实实的一鞭,她回力,他的佩剑被甩出几丈。赵破奴的马嘶叫几声,奔跑的更为急速。红衣女子的第二鞭又从后面上来,缠住赵破奴,企图带他落马。
正纠缠不开的时候,一个骑兵忽然而至,金色的匕首轻轻一划,马鞭断成两截。明珠脚缠马镫,侧身靠近赵破奴从他的后面又是一划,身上的马鞭割成几段依次滑落。
红衣女子看见金匕首大为吃惊,当她看见明珠的脸的时候,更是一幅不能相信的样子。
明珠与赵破奴趁机逃脱。
马蹄声远去,月光下面的戈壁滩渐渐归于平静。
烈日当头,明珠远远的就看见霍去病帅了数千人缓缓前进。
高不识带领的一百人已经完数归队。明珠和赵破奴一行百人因为昨晚的一场追杀,回来的只有二十来人。来不及歇脚,赵破奴便把昨日的详尽一一说给霍去病听。
“红衣女人?”
“是,还口口声声要找苍狼。”
“苍狼?”
“苍狼就是你。”明珠插口说道。
“我为什么是苍狼?”霍去病不解。
“匈奴人给你起的外号。”
霍去病并不感兴趣:“随她吧。她应该会追随你们过来。现在我们人多势众,她不敢贸然行事。但是在往前走一段就不是戈壁滩了,会有不少山谷。传令下去,军队警惕起来,随时准备迎战。”
“诺。”赵破奴领命退下。
霍去病的五千人前部队先行,高不识带领剩下的主力后部队在后缓进。
戈壁滩的乱石之间渐渐有草树长出,看来要出这片荒芜之地了。明珠突然想起了什么。
“去病,你看着把匕首是怎么回事?”明珠掏出金线刀。
“是上回抢休屠王祭天金人的时候,顺手拿的。”
“红衣裳的女人好象对和把刀有渊源。她当时见了这把刀,眼神就不对了。”
霍去病端量片刻:“我好像想起来了。今年春天,我和一个女人在休屠王的帐子里打过一仗。杀了她一千个手下。这把刀是她的。”
“怪不得,人家来找你算账了。”
“是啊,她说要报仇的。这女人也是条汉子,就是性子太烈了。”霍去病一笑。
说笑间,青绿的颜色逐渐进入视野。草原出现在眼前。
“等一下又一场硬仗要打。你跟在我身后,不要乱跑。”他说。
“诺,将军。”明珠收起金匕首。
果然不出霍去病的预料,出戈壁滩没多远,刚进山谷,便看见山头上人影攒动。估摸着有两千多人,一字排拉弓搭箭,只等一声令下。
“他们在上我们在下,太不利了。”霍去病把明珠揽到身后。他高声下令,只见所有的士兵把盾举至头部,做上袭击防守。金属摩擦撞击的声音让明珠的耳朵微微发震。五千士兵用盾牌组成数十个盾城!盾城成45度角倾斜,迎面对向敌人的方向。
霍去病带着明珠来到其中一个的最后面,这里安固一如城墙。
训练有致的士兵和马匹组成的巨大盾城慢慢前进,箭像雨点一样的落下来,密不可分。偶然有马匹受了惊吓,跳出安全的地带,人和马就立马变成刺猬。落空的位置迅速补上,速度不受影响,甚至也不会有人去理会那血肉模糊的人与畜。这比郭润水的死又不知道残酷了多少倍。
这时候的分心,即是送命。且不得好死。
明珠集中精力躲在霍去病的庇护之下,跟上他的速度。她感激霍去病让她目睹了郭润水的惨死,现在她才能这样理智不至于疯狂。
箭雨戛然而止,千骑马由山包上奔驰而下。
霍去病断然把军队分成两部,只等匈奴人冲下山坡,便把他们包在中间,进行围攻。若是人少,这样就会等于是被敌方分之而逐个攻破;若是人比对方多,尤其是多两倍以上,就是减少我方伤亡的战术。
红衣裳的女子,大喊着匈奴话,直冲过来。
“将军小心,她说她要亲手拿下你!!”赵破奴喊道。
“哈哈,没错!苍狼是我的,任何人不能动!”红衣女子用汉话说。
骑的近了,红衣女子放慢下来:“你还认得我吗?霍去病?”
霍去病不语,策马奔至她身边,拔剑直刺。红衣女子仰身侧开,“我是哲尔索,休屠王的公主。”她拉下面纱,嘴角微笑,像是要等待一个拥抱一般。“啊!”她斜身跳下马,腹部的血从手指流出来。
霍去病手握带血的剑,驾马追上来,“打仗就打仗,哪来这么多废话!”
大眼睛,乌黑的睫毛上卷,睫毛上已经有泪光点点,她宽阔嘴唇的嘴唇似合非合。
“将军,不要!”明珠拦住霍去病。
一道目光直射到明珠的脸上,明珠与她相望。明珠与霍去病……明珠与她……那是女人的直觉,她的直觉,直觉告诉了她难以置信的悲痛。
一个匈奴汉子趁机捞起落地的红衣女子,驾马逃离。
“拿下她。”霍去病喝道。
“不要,不要。”明珠死死抓住霍去病的手不放。
匈奴敌不过霍去病的黑甲骑兵。纷纷跟着主人落荒。
钢铁和男人混合成的群队里,她的一身红衣仍然灿烂如血。只有她不肯转过的脸上写尽了失落。
明珠轻喃:哲尔索……
第 27 章
“说说吧,你怎么想的?”霍去病问道。
明珠跪在他的几案前默然,营帐里只剩下火烛吱吱燃烧的声音。她站起来,“去病……”
“跪下!”
“诺!”
“知道什么是军令如山吗?你不从也就罢了,也敢拦住我!”他火冒三丈,“不要以为你是我妻子就能乱来。不要以为我不会惩罚你!”
“我当然知道,你以前又不是没罚过。”她委屈。“我只是一时忍不住,才伸手拦你的。我本来就不是个军人,你现在把我赶回去还来的及。又不是我非要来的。”
“你威胁我?”
“不敢。”
“怎么忍不住了?”他语气缓和下来。
“她对你有情意。”
“谁?”霍去病皱皱眉头。
“哲尔索,红衣裳的女人。”
“她是休屠公主!”
“不管她是什么,我看得出来她对你情深意重,都无心出手。抓你不过是一个借口,我看她更想你能记得她,能对她生好感。我也是女人,我看的出来。她看见我的时候脸色都变了。她一定知道我是一个女人,一个你身边的女人。”
“所以呢?”
“所以,你可以不爱她,但是也不应该对她出手。杀死一个正在向你表达爱意的女人,……这个女人就太可怜了。”
霍去病到抽一口凉气:“你居然在想这个。明珠,你这颗脑袋是用什么做的?”
明珠睁大眼睛:“这是很正常的想法。是你想不到而已。”
“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只能想到怎样搏倒对方!”
“她都没有出手!”
“战场出手只是快慢的问题。”
“如果你不出手,她就绝不出手。甚至你伤了她,她都没有要还手的意思!……
“打住!”霍去病过来拉起她。“好啦!这不是应该想的问题。一切如你所说又怎么样呢?要我娶了她还是杀了她?”
明珠哑口无言。“至少……”
“放了她?放虎归山?这个女人本事不小,这次我们把她引出来叫她挫败而归,她一定会怀恨在心,卷土重来。我们没有精力一路上和她周旋。最好的办法就是斩草除根。你不用睁这么大的眼睛,敌人就是敌人,对手就是对手,我没有怜悯心的。”
明珠认输,毕竟他的话有道理,在战场上他是战神。“随你吧。”她淡淡的说。
“行了,你出去在我的营帐门口扎两个时辰的马步。”
明珠傻掉。
一路上虽然会不断的碰到一些匈奴小部队的小打小闹,但是丝毫不影响行军速度。
霍去病的部队按原定时间行至河水腹地,等待与合骑候公孙敖的汇合。
一天过去了,公孙敖的部队还没有出现。
两天过去了,公孙敖还没出现。
第三天,霍去病就地做了鞠城,与将领们蹴鞠。
第四天,霍去病把明珠也拉下了蹴鞠场,想一血他当年的“耻辱”。
第五天的时候,霍去病等不下去了。
因为军队庞大,并且速度奇快,又有赵破奴这样的人才辨别方向和路途,大军能够一直神出鬼没的行走在这些荒漠草原上。即使遇上匈奴小部队也不足为患。首先他们与汉军实力悬殊,硬打打不过。其次汉军的速度不允许他们纠结其它部落的实力。
可是现在停了下来,几万人驻扎在这河水水地,实在是太危险。
不能再等,霍去病放弃与公孙敖会合,决定立即启程进入右贤王地。
孤军深入。
没有了公孙敖的支援,霍去病以两万骑兵与匈奴硬打硬是不可能了。一路北上,老蹄子在明珠身边嘟嘟囔囔。
“咱们这可怎么打,不如你劝劝将军?你和将军亲密,你劝劝他,咱们不能去送死啊,找个保全的法不好吗?”老蹄子掏着袖子,吸着鼻涕。
越来越向北,气候也越来越冷,明珠里铠甲面早就穿上了粗布棉衣还冻得微微打着寒战。她揉一揉冻的通红的鼻头:“他打仗你还不放心?听他的没错的!”
老蹄子歪着脑袋:“将军也是个刚长毛的娃娃。这俗话说的好,姜还是老的辣。想那元朔五年的时候,我老蹄子也来过这片地儿,当时是跟的卫大将军。不是我说,卫将军打仗叫人放心,稳打稳扎,步步为营。你看看这骠骑将军,长安城里都说啊他原是纨绔子弟中的纨绔子弟,天天带着羽林军扫荡长安城,如今出了兵也还是横断独行的性子。前几天居然还蹴鞠!这可是匈奴眼皮子底下!我都觉得他在把这河西当成长安城一样横行了,天天在这荒原上跑,我说咱到底跑什么呀?这可没人护着,这不跟公孙将军会合,这不是等于砍断自己一根胳膊嘛!哎!明小弟,我看你人和善才跟你说的,你可别背后告诉了将军。我这也不为自己,反正我老蹄子是光棍一条,上无老,下无小,死了也就死了。可是你看这其他人可都是有家口的……”老蹄子咽口唾沫,迎着寒风眯起小眼瞅着明珠接着说:“没错,将军是名声在外,少年天才,可是他毕竟年轻。你在看看卫将军出征,那副将,左右手一帮啊,这是智谋团!这打起仗来多让人放心啊,你再看看咱将军,年纪轻,火气盛,一惹他不高兴就没活路了,他还连个副将都没几个,一人儿带着这几万人蒙头冲……这这,不是我说,他总得让咱们心里有谱不是。真没谱啊,真没谱啊!”老蹄子摇头晃脑“没谱……”
明珠莞尔一笑:“他性子是蛮横,但是打仗是绝不任性的。他心里有数。你只要跟着他,就绝不会打败仗。”
老蹄子翻个白楞眼:“知道你和将军亲近,就知道你会帮着他说话。罢了罢了,你也太年轻,不知道这活一天没一天的日子是什么滋味。”他仰天长叹:“珍贵啊!”
她怎么不知道,她一直都活在倒计时中……
霍去病骑着黑马一阵黑风似的跑过来,隔着老远把包袱扔了过来:“给你的,不要冻着。前面找个地儿穿上。叫赵破奴给你守着。”说完又一阵风似的跑了。
明珠打开,是一件黑色皮毛背心。
摸着温暖的皮毛,她冲着黑马上的背影微笑。一望无际的荒原上,冷洌的北风吹打明珠黑色的铠甲。
她如此荣幸,能得到他的爱,能和他并肩作战。
她怎么能忘记了着天大的荣幸而不断的回避战争?
她突然想通,豁然开朗。
行军算什么?战争算什么?杀人算什么?什么都不算什么了。
他们共患难。
这一刻开始,她决定做一个好士兵。她要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她不再逃避战争带来的恐惧,她要助他打匈奴,她要一直陪着他。
老蹄子抠着牙齿打断明珠莫名其妙的幸福:“呀呀呀,这可是好皮子。”他弹出手指头上的食物碎屑,明珠初步判断那是块肉渣。
老蹄子用扣过牙齿的黑手摸那件皮坎肩,明珠尴尬的应付了一声。
“我说,呵,我说,你到底是霍将军的什么人啊?怎么他就对你这么好啊?我刚才说的那些话,你可真不会告诉他吧?我们可是兄弟一场啊?啊?我说?”老蹄子纠着皮背心问,眼珠子还神秘的望四周打量,生怕别人听到他说的话,尤其是怕给在很远处的霍去病听到似的。
“你看我像他什么人?”明珠突然很有兴趣知道自己在这群人眼中是怎样的。
“我心直,你是知道的。我就不跟你打幌子了。……”老蹄子变得难以启齿,吞吞吐吐,欲语还休,“大家都议论将军是不是……那个什么呢,你们两个男人之间不太正常,别人难免会误会的……”
明珠眼睛能睁多大就睁多大,翻了无数白眼给老蹄子:“你知道将军婚娶了吗?”
“婚娶了又怎么样?你知道的,出征在外,很多人都憋不住……”
“老蹄子!!”明珠大喊一声,不少士兵都往这边看过来,小胡子队长也狠狠瞪了明珠一眼。明珠压下声音去,“你听说过霍去病的夫人也姓明吗?”
老蹄子没心没肺的点头:“当然知道,霍将军娶配,自然是轰动长安城的新闻,我怎么能不知道霍夫人姓什么呢?明!”老蹄子一拍大腿,“对,姓明来着。哎,我说明小弟啊,……咦,……哎,你们同姓,难道是……”
明珠怀疑自己的长相是不是太不堪入目了,说道这份上老蹄子还处于迷茫状,真的很让她心凉。
大军驻营,霍去病的帐营里面灯火通明,明珠轻车熟路就找到了。
“怎么了?也没让赵破奴来报一声。”他抬头淡淡的说,眉头微皱。
是在为这次孤军作战烦心? “一直没有空换衣裳,来你这换。”她也淡淡的说,说得天经地义一样。
霍去病不禁抬头看了她一眼,“来我这换?”
她在他身边坐下:“很累吗?”
“不累,只是头痛。”他长吁一口气,“没有在规定日期回合是姨夫的不对,但是如果因为我没有等他致使这次打了个败仗,就是我的不对了。回去没法和皇上交代。”
“放心吧,你一定会胜利的!”
他嘴角露出笑。
“我不是安慰你才这么说的,你就是不会打败仗。你永不会战败。”她认真的说。
他还是笑,大手搓着眉宇间的神经笑。
“明珠,我喜欢打仗,喜欢打艰难的仗,喜欢打胜仗。”他收住笑认真的问她,“只是你,你想长安吗?”
“不是很想。你知道我的家乡并不是长安,我对他的牵挂不深。”
“你的家乡在哪里?”他兴趣大增。
“我的家,靠海,临山。在泰山附近。”她说,她想起了姑姑。
“想吗?”
“想。有一点想。也许我应该去看看现在的那里是什么样子。”至少要看看姑姑,她想。
“等仗打完了,我陪你回去看看,好不好?”
她突然想到,自己的来历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告诉他。如今他是自己的丈夫,相濡以沫的爱人,她不是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吗?她没有理由隐瞒自己的来历的。
“去病,你想听我过去的事情吗?我想……”
“不!”他断然拒绝。“我不想听。”
明珠一愣。
“……不愿意听,也不愿意知道。”他把头一回,“至少,我现在不想听。”
“不愿意?你以前不是想知道吗?”
“以前也没有想知道,只是好奇。现在我不愿意知道。明珠,这样就很好了,我不想知道你从哪里来的,我只愿意知道你以后只会待在我身边就好了。”
他在逃避什么?
他百折不挠的勇敢和倔强背后的心,单纯无暇。
霍去病——她的爱人,丈夫,父亲,儿子……她所有的一切。
她握住他的手:“我想过了,我会一直陪着你,我要做个好士兵。”
他微微一笑:“不用了,我知道你有几两重。只要你安守本分,听我的话就够了。我不需要你骁勇善战,你不是这块料。”
真是个实诚人。
明珠刚刚燃起来的斗志被他一盆凉水浇灭,连点儿烟都没冒。
正说着,有个侍卫进来传报,高不识和赵破奴在外面等候求见。侍卫不敢抬头正眼看明珠,却也低头盯着她的脚瞅了半天。明珠心想难道他也和老蹄子似的以为霍去病有断袖之癖?
霍去病传他们进来,把手中的地图地给他们看:“我们先到居湖泽,顺弱水而上,经过小月氏,从右贤王部后面攻过去。”
高不识半晌没出声瞅着地图直发愣,赵破奴大黑手搓拧着腮帮子扮思索状。
“将军,这个圈子转的可是不小啊。”高不识拱手说。
“一千里吧。”赵破奴拧着腮帮子发出一声呜咽。
霍去病点点头:“沿途有不少匈奴部落,我们可以顺带击落,一路沿着弱水南下,横扫右贤王地。”
“说的容易,只怕做起来太难。”高不识摇摇头。
“那就全速奔跑,极力突袭。我们的骑兵不都是精心挑选的好手吗?!迂回行军。”明珠说道。
三个男人都不禁看她一眼,明珠耸耸肩:“与匈奴人打骑兵战,迂回奔袭是正道。对不对,去病?”
霍去病点头称是。他的看明珠的目光,就像看见自己的女儿在猜谜,一不小心蒙对的时候对女儿投出去的目光,带着惊喜和鼓励。
“再说了,这又不是他第一回打仗,不是第一回这样奔袭。他有全胜的把握。”明珠骄傲的说。
赵破奴有点不敢相信以前那个打仗总是躲在他背后的,温婉柔弱的明珠会有这样胆大的见解。他搓脸的手僵在远处,不知如何是好。
霍去病再嘱咐一些细节便叫他们下去了。
高不识虽还有一些疑虑,但是明白霍去病一向倔强的性格,也欲言又止的走了。
“在操练营的时候,你每日跑多少里?”他问。
“三十里。”明珠回想起来就觉得双腿酸软。
“还可以。长途奔袭将就的是呼吸法。你知道如何在长距离活动的时候调息吗?”
明珠摇摇头。
霍去病便耐心的演示给她看,一边边的调教。明珠也顺便问他如何在骑马的时候减少为椎骨的疼痛之类的私人问题。
他对她循循教诲,宽大的手掌不时地在她眼前比划。
她的那番话,她说他有全胜的把握的时候,竟然希望自己是没有看过史书的,希望自己不是从来就知道的。她第一次痛恨自己为什么过早知道结果,她宁愿与他一同面对未知,一同走在困难的路上。在未知面前告诉他他会胜利,他是无与伦比的。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她好像已经在终点处等着他。
他的手滑过她的耳际,她呼吸变得急促。
她是怎么了,啊,她春情大法?她摸着红红的脸焦躁不安。
第 28 章
风驰云掣。
两万马匹奔腾的烟尘,如云如雾。两万虎狼之师咆哮在浩渺草原上,一如巨大的乌云席卷河西之北。
霍去病的两万汉军全数而上,渡河水,向西冲击,过居延泽,顺弱水南下直奔右贤王地。
扫荡匈奴属国部落就如小打小闹一般,似乎就是霍去病顺手牵羊而已。明珠一直被霍去病挡在背后。她目睹死尸无数,却不曾出手斩杀一人。她不害怕,如果他让,她会随时站出来与他一同浴血奋战。他却不给她机会。
“那是什么?”明珠指着远处一片宫城问赵破奴。
“是小月氏国。”
“博望侯就是到了那里吗?”
“不,博望侯到的是大月氏。还在更西边的地方。”赵破奴抬起眼睛向远处望去,仿佛在看那更西边更西边的地方。
“秦朝时候,月氏势力强大,与东部的东胡从两方面胁迫中部的匈奴,匈奴曾送质子于月氏。秦末,匈奴质子自月氏逃回,杀父自立为单于。这个质子就是后来的冒顿单于,说实话,其实我很佩服他的,冒顿单于。后来冒顿单于统治下的匈奴日益强盛,就不断的举兵攻打月氏,月氏渐渐落败。于是月氏便开始弃河西走廊而向西迁徙。一迁再迁,最后迁至伊犁河流域。当月氏离弃河西时,有一小部分越祁连山,在那里定居,就是小月氏。”
“鹰击司马对这里果然是很了解。”
“各司其职。”他学她昨晚上的样子耸耸肩,逗得明珠哈哈大笑。
原本严肃迅猛的军队,被明珠的一阵笑声打破。高不识从旁边经过看了明珠一眼,明珠赶紧识相的合上嘴。老蹄子按乃不住,赶上来打听有什么笑话这么逗?
旁边几个将士也乐开了。
大家枯燥了很久了?
“看见了小月氏,很快就能到祁连山了。一场大仗要打了。”赵破奴收回笑容。
明珠像是他们枯燥军旅的一段插曲,虽然灵动欢乐,却毕竟短暂。主旋律还是一如既往的紧张奔驰。
终于要打那场硬仗了?许久的长途跋涉,大家都很期待这最终的决战吧。
明珠深吸一口气,霍去病,我会和你并肩作战的。她笑着眺望这越来越起伏的山谷之地,他们已经渐渐奔出大草原。山谷峡道之间,一点红色久久立在那里。
哲尔索?
明珠顿时一阵慌乱。
浑邪王部居山腹盆地,要想从北面进去就要经过一处峡谷。峡谷是浑邪王北部的要塞,必定有重兵把守。
峡谷汉军两万大军分列进入也要花掉一个时辰的时间,既然是偷袭就不能出任何的风声。峡谷这条路必然行不通。
“应该还有一处地方可以进。”霍去病问赵破奴。
“将军英明。的确还有一条路。不过要多跑一百里地,从西面的草原绕进去。西面是一块水茂草盛的畜牧地,要从这里经过毫不费力,只不过……”
“什么?”
“只不过这块肥地是酋涂王和浑邪王共有,若是这一击不成,我们拿不下浑邪王部就没有了后路可退,很有可能早两面夹击。”赵破奴摇摇头说。
“多跑一百里很有可能就把士兵们的锐气耗磨掉,恐怕不能一鼓作气拿下浑邪王部。况且没有后路,我们就没有了卷土重来的余地。”高不识的瞳孔黑黢黢的,话语里面带着他一贯的老成持重。
霍去病眉头惯性皱起来,他独自驾马超前面溜达一圈回来。瞟了一眼明珠,忽而一笑。“我们不能有第二次机会,只能一鼓作气,一击即破。高校尉,我们的将士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已经奔驰了几千里,又何苦在乎这一百里的距离。”
他说到百里挑一的勇士的时候,高不识的眼睛显然对明珠的存在表示了质疑,但又碍在霍去病现在的气势上面不再表示什么。
他对身后的士兵说到,“传令下去,告诉所有的将士:这一仗没有后路可退,我们只有胜利!我们已经离开汉土千里有余,想要回师是不可能了,要么饿死在逃跑的路上,要么死在匈奴人的刀下!要想活下来除非跟着本将军突袭浑邪王部,打下胜仗回长安城立功封赏!”
小士兵跑进队伍里,不一会儿大军里面传来细细簌簌的议论声,再一阵安静,接着发出了响彻云霄的附和声!
誓死的决心,追随的决心,一战到底的决心,也许还有梦想出人头地封侯博赏的决心,但是,都是渴望战斗的决心!
霍去病满意的回马,大手一回,两万雄狮向浑邪王西部的草原奔腾而去。
……
到处都是红色的血,像是灿烂的花朵开满了整个部落。
一刀下去,血浆四溅,明珠觉得手背上一阵滚烫。
这是生命。
匈奴大汉吃惊的眼睛和扭曲的嘴角,盯紧了明珠手中的匕首。缓缓缓缓的落地,像是升格的电影。
这一刻,是放慢的,延档的。死亡的驻留。
害怕吗?不。恐惧吗?也不。
第一次杀人的感觉,比想象中来的平淡。
明珠的目光投向远处的霍去病,他硕长的背影与刀影纠缠,周围的人一个个倒下去,只有他,屹立不到。
她保持镇定和淡然,只为了在他不时掠过她的眼神里,印下自己还活着的身影。
血花怒放,远处的雪山,近处的草地,黑压压的人不断的倒下,站着的越来越少。他们嘶喊,尖叫。
她却听不到声音,她只看着他的身影,她背后的匈奴人一个个倒下去,倒在赵破奴的箭下。她不害怕杀人,她只是突然想到,他的血是不是比刚才的更滚烫?
死亡如此之近,她第一次感觉到失去他是如此之近。
地上的光影一闪,明珠的匕首毫不犹豫的反手刺回。袭击她的匈奴士兵喷血身亡。第二个。
赵破奴在她身后收回即将撒手的箭,她是一个不断成长的女人。他想。
战争发生好像只在一瞬间,汉军突袭大捷,浑邪王本部的八万人被霍去病的两万人击打的溃不成军。
歼敌两万,俘虏三万。
霍去病的两万人马死伤不过五千。
满地死尸,霍去病忙着调整军队和俘虏无瑕顾及其他,他需要用最快的速度撤离这块土地。
明珠站在树荫里,用树皮把匕首的血擦净。
像是做了一场梦……
“哐!”一只羽箭擦过明珠的耳朵,稳稳射穿眼前的树干。惊醒了明珠。
猛地回头,只见十几个匈奴壮汉列队站在她的身后,统一的黑色兽皮毡帽。
哲尔索吗?她记得,哲尔索的手下便是这样的装扮。
耳朵上一阵热,血汩汩的从左耳上滴下。疼。
为首的人一挥手,十几个大汉迅速窜上,黑手一捞,明珠还未来的及反应,身体就被腾空驾起,接着甩上马背。
“去病!!”她大喊着。
远处的霍去病猛地上马,奔驰过来。
“鹰击司马!!”他喝道。
“属下明白!!”赵破奴迅速顶上霍去病的位置,继续执行俘虏的分配。
霍去病一脸怒气,驾着黑马疾风一样的追过来。
明珠双手被钳,空拿一把金线匕首却无处使力。霍去病马术超群,匈奴壮汉的马术也不寻常。明珠腹部架在马背上,倒空的头看见霍去病的黑马一点点追上。
已经到了山谷地带,匈奴人逐渐的落入霍去病射程之内,他架上了弓箭。
箭在弦上,这时候却从山石后面杀出另一群黑毡帽的匈奴人,明珠只觉得身体腾空,头一蒙,便已经被人扔出几丈,落入从山石后面出来的同伴手中。原来的十几个匈奴壮汉不再前行,回头拦截霍去病,保证新出现的匈奴人能更快的逃离。
待霍去病杀掉他们,明珠已经在几里以外,距离再次拉开,霍去病再次追击。
不待他赶上,便会有另一批人半路出现,明珠便会有一次被抛至新的接应的人手里。如此循环,像是接力一样。霍去病被逼一直落后几里有余。
一定是有人早早设计好的。
他们要什么?是霍去病,还是她明珠?
山谷越来越陡峭,两边林立的石壁越来越高,明珠感觉到她已经被挟持到一处峡谷。
速度变慢,空荡的山谷里逐渐多了人语马蹄声。
明珠被拎下马,抬头只见数十丈高石壁之间的峡谷里黑压压一片匈奴军人中间一点红色,鲜艳欲滴。站在最前面的,不是哲尔索又是谁。
她身后除了少数的黑毡帽打扮的匈奴人,大多是浑邪王部模样的士兵。
霍去病的军队未经峡谷,绕了一个大圈从西面突袭浑邪王部,他们行动迅猛,突袭扫荡只是瞬间的事情,不知道这些守在要塞的士兵们是不是知道他们的王部已经遭遇了大规模的突袭。
哲尔索高声用匈奴话说着什么,身后的浑邪王部士兵勃然大怒,雷鸣般的悲号声让两侧的石壁动容。
明珠抬头,只见两侧的石壁上面站了数排持弓箭的浑邪王部士兵。只等一声令下,就会把她射成人酱。
红衣一闪,哲尔索右手擒住明珠的咽喉。
大而明亮的眼睛微微发肿,仇恨里面带着的还有哀伤。她宽阔的嘴唇一掀:“明珠!”
“哲尔索。”明珠说。
“哈哈,你就是霍去病的妻子?”她笑,掩不住的凄凉。她高声说了几句匈奴话,惹得后面的浑邪王部士兵一阵呼应。
明珠手臂一阵酸痛,哲尔索的左手上已经握住了那把金线匕首。她手指一挑,剑鞘弹出,剑刃黄昏昏的影子映在她漂亮的大眼睛里面。她的嘴唇微微嘟起,在剑身上印下一个轻吻。
“苍狼。”她说。
“嗖”的一声,哲尔索面部抽痛,擒住明珠的右手突然松开。
明珠眼疾手快,反手夺过匕首架在了哲尔索的脖子上。
霍去病站在左侧数十丈高的石壁上拉紧弓,脚下躺了一排匈奴士兵。右侧石壁上也站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老蹄子?
“上马!!”霍去病喝道。
明珠用匕首逼着哲尔索后退,一个黑毡帽的匈奴壮汉急忙送上一匹战马。
“盾牌后护!!”霍去病喊。
明珠把盾牌架在脊背上面,双脚踩在马背上保证全身都在盾牌的庇护之下。放掉哲尔索的手还没收回,背后的箭纷纷而至。射落在她身后的盾牌上。
明珠向浑邪王主部的方向急奔。
还未奔出几步,却听见一声呼啸,身下的战马听见主人的召唤一个急住,回头向哲尔索跑去。
糟了,若是转身一定会乱箭穿心。情急之下,她一个跃身跳下,借力朝山涧滚去。
乱箭齐发,眼见就要小命呜呼的时候,一面盾牌扔过来,不偏不倚护住明珠。
接着是轰隆几声,地震山摇!
箭雨渐停,明珠从山石后面探出头来,看见的是滚落在峡谷中间巨大的山石;死了大半的匈奴士兵;和与哲尔索对持的霍去病。
短兵相接,一个一往情深的女人,和一个冷酷的男人。
是一霎那间的错觉吗,明珠突然觉得,一身红色戎装的霍去病和红色骑装的哲尔索,是那么般配。
如果没有自己,是不是那两个人也是一对欢喜冤家,会有一段美丽的传说?
“明珠?”老蹄子喊道。
明珠站起身,老蹄子骑着自己的汉血宝马立在山路中央。他朝明珠甩个头,明珠会意的跳上马背。
老蹄子马鞭一挥,朝浑邪王主部奔去。
“不去那,我们要回去救去病!”明珠打了老蹄子的后背一巴掌。
“将军还用的找你救。你不要去添麻烦了!”老蹄子不屑的说。
轰轰的马蹄声逼近,峡谷的另一侧,数百个黑毡帽的匈奴壮汉驾马赶来,营救他们的主人。
“哲尔索的人来救援了!去病已经没有力气应付这么多人了!!”明珠喊道。
老蹄子回过头,犹豫不决。
“老蹄子!!”
“他奶奶的。”他跳下马,把缰绳甩给明珠,“我去帮忙,你回去找鹰击司马来救援。”
“我不,”明珠下马把缰绳甩给老蹄子,“我去帮忙,你回去求援。”
“都什么时候了,你怎么这么婆婆妈妈!”老蹄子急得跳脚。
“你的路比我熟,你能用最快的速度找到他们!!你不要再说了,这是最好的办法!!”明珠丝毫不让,转身往霍去病那里跑。
老蹄子一声无奈,只好上了马。
一声呼啸,霍去病的黑马从山壁后面跑出来,明珠侧身翻上。黑马默契的冲入哲索尔背后,在仅剩下的几个匈奴壮汉中划过。明珠的手背不断的被热血灼烫。第三个,第四个……第七个。
她至今为止杀了七个人了。
“你回来做什么!!”他的脸上满是汗水,红色的戎装已经塌湿了大半。鹰一样犀利的眼睛里带着他杀戮时候的残忍。
“同生共死。”她淡然一笑。
他站满血迹和脏渍的脸上,霎那间绽放出花朵。洁白的牙齿在他月牙一般的笑容间露出来。
他的犀利也在这一霎变成从容。
哲尔索后退翻身上马,朝身后的石壁方向奔去。
霍去病拽着明珠的手,跃到她的身后。“驾!”他一甩马缰,黑马朝浑邪王部一头疾驰。他已经没有再多的力气追杀哲尔索或是与她的救援部队搏斗,他们眼下最重要的,是与汉军主力会合。
后面奔腾的马蹄声越来越远,前面的马蹄声越来越近。
是说他们已经摆脱哲尔索的后援部队要与赵破奴碰面了吗?
“不对!!”霍去病身子一紧,“来的不是我们的人!!”
“不是赵破奴?”
他侧耳细听。
“有三批人朝我们这里来。后面一百人,是哲尔索的后援部队;前面东方有一万多人,那是我们的人。可恶的是……还另有一批人在赵破奴之前,从西面赶过来。”
“西面?”
“浑邪王部西面是酋涂王部。”
“我们这撤离不够快,被酋涂王发觉了?我们被前后夹击?”明珠睁大眼睛。
“可以这样说。”霍去病的脸像冰山一样。“你后悔跟我一起出来吗?”他突然问道。
“我后悔自己不争气,害你陷入这样的地步。”她低下头自责。
“傻瓜!!你已经出乎我的想象了。记得你刚才的话,我们同生共死!”他说着擦拭她的脸,找了块还算干净的地方亲了一口。
“走吧。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还没有什么东西能难住我霍去病呢!”他大喊着,冰山融化,他像一个遇到挑战的孩童一样迸发出兴奋。
第 29 章
山谷间,上千人组成的匈奴部队把一双男女围在中间,为首的匈奴人看上去很年轻,他企图缴获这两个人。
西面不远处尘土纷扬,霍字旗若隐若现,是一万五千人的汉军朝这边赶来。
年轻的匈奴首领不时地往后张望,像是在等哲尔索,但是后面的马蹄声早已经越去越远,哲尔索的后援部队好像是已经撤离——他们听到了一万五千汉军的马蹄声。
霍去病瞅准一个空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跃进匈奴部队,几刀起落,突出重围。
年轻的匈奴首领才知道大事不妙。
两人全力朝汉军奔去。
一千人的匈奴部队不敢贸然前行,面对一万五千人的汉军他们还没有必死的准备。他们驻足,搭起弓箭。
“啊!”他哼了一声,明珠回头,只见一支羽箭射穿他的肩膀,前面的箭头顶出一片血肉。
“去病!!”明珠捂住他的肩胛,血水从她的指缝间流淌出来。好烫!她的心被他的血灼伤。“去病,你不要有事!!”
大颗大颗的汗珠子从他脑门上滑落,他摇摇头,忍住伤痛。但是牵马缰的手却不自觉地颤抖起来。
年轻的匈奴首领蹿上来,伸手要拿霍去病,霍去病的眼睛一动,刀子已出,在匈奴首领的手臂上留下一道血印。
霍去病手臂包围的门户一开,匈奴首领的马鞭趁机卷住了明珠,轻轻一带,明珠落入他的怀里。
“混账!!”霍去病翻身跳起,身手勾住匈奴首领的腿。
匈奴首领却不想与他在纠缠,眼看汉军将至,匈奴人只管朝峡谷的方向急奔。
“撕啦”,霍去病被他生拖了半里,拽下的确是他的裤腿。
“去病!!”明珠被劫持着越跑越远,只看见汉军涌上,扶起霍去病。霍去病跃上马想再度追来,却无奈肩伤作祟……
明珠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大牢里面。
后脑像是有一根筋被人拽住似的疼。怎么了?
她记得他被一个年轻的匈奴首领抓到了,她企图用匕首刺伤他,却被他一掌打昏过去。
去病呢?
他与军队会合了,应该没事。
那这是哪里?是酋涂王部的大牢?
明珠手触到的是潮湿的石块。这里不是游牧部落的大牢!这是地牢!石质的地牢,宫城中才会有的。是哪里?
头疼……
脚步声起,明珠急忙坐起身,专著的倾听。
门锁打开的声音,一个穿着白色胡装的年轻人走进来。
“美人,你醒了?”
是劫持她的那个匈奴首领!
“你是谁?”
“我是谁?嗯,这么多的名字怎么好一一告诉你呢?”他忽闪忽闪眼睛,作出一幅冥思状,“我是酋涂王子,你可以叫我王子,或是车胡儿王子。”他笑起来,笑没心没肺似的。
果然是酋涂王部的。她那眼睛瞄他:“你抓我干什么?”
“干什么?”他突然收起笑容,“霍去病抢了我的女人,我自然是要抢他的女人了!”
“他抢你的女人?”明珠冷笑一声。
“哦,你还不知道吧,美人,我还有另一个名字就是——哲尔索的男人。”
“哲尔索?”明珠咀嚼着三个字。
“他不是我的男人!!”门外响起一个女人的声音。
“哲尔索?”车胡儿的眼睛突地发亮,站起身来迎接。
红衣裳的哲尔索。
她走进来,明珠抬头迎上她的目光,她的脸好像是更憔悴了。
“谁叫你抓她来的??你是不是还告诉了我父王你抓了霍去病的妻子?”她喝斥车胡儿。
车胡儿挠挠头,“休屠王部的祭天金人被霍去病抢走,你父王一定很想出出气。还有你,我还不是为了给你解气。我看你没有得手,就想帮你而已。”
“我已经不想抓她了。”
“那就杀了。”
“不!她不能死。”哲尔索坚定的说。
“为什么?”
“……”哲尔索沉默一会儿,“你知不知道你抓了她,苍狼会血洗酋涂王部的??!你给你父王惹了杀身之祸!”
车胡儿先一愣,然后不屑的笑:“你不要把霍去病想的太厉害了,我昨天不也跟他交过手吗?还不是很轻松就抓到了他的女人。他不过如此。”
“可笑!在你跟他交手之前他已经打过一场激战,击溃了整个浑邪王部,又在我的埋伏下单枪匹马杀了我一百五十个部下和浑邪王部两百驻兵!!你呢?你从一开始就在养精蓄锐……”
“哲尔索!!你不要一直被他蒙蔽!只是因为你太迷恋于他了!”车胡儿冷笑,“霍去病,我就是想见识见识他到底有多厉害。那个生生把你的心从我身上带走的男人究竟是怎么样的。浑邪王部被袭,只能说明他们太大意了。我不一样,哲尔索!就让他来吧,我要好好的和他较量一下,活着的那个人才能得到你。”车胡儿深情的握住哲尔索的肩。
哲尔索嘲弄的笑,越笑越大声,里面带着几分怪异,“车胡儿,你太幼稚了,总是这么自负,看不清楚实事。你忘了吗,你连我都打不过的!你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车胡儿脸色发青,放在她肩膀上的手松了下来。
哲尔索毫不顾及他的脸色:“用一句汉话说,你现在是引狼入室!你自己招惹了苍狼!你的王部要么就是一败涂地,要么就是全数投降!”
“啪!”哲尔索结结实实的受了他的一个耳光。
他像是后悔,又像是不解恨,攥紧了拳头,“你是怎么了?你被那个汉人迷惑了是不是?你都忘了你是昆仑神的孩子,你身体里流的是征战的血统!我会让你看清楚的。哲尔索,等我杀了苍狼,回来娶你。”
哲尔索捂着脸望着他远去的身影,呆立在原地。然后像是突然反应过来:“车胡儿!!不要!!”
地牢里面只有一片安静,没有白天黑夜,没有饭菜,没有人来。
明珠已经饿了多久她自己都不知道,来了有几天她也不知道。
哲尔索和车胡儿。休屠王的公主和酋涂王的王子。
又一段爱恨情仇,又一段故事。若是以前她一定很有兴趣坐下来好好的琢磨一下,现在,她连温饱都没有人管,哪有心思去琢磨着些别人的事情。
霍去病,你现在怎么样了?伤怎么样了?
是抓获酋涂王了吧,她记得是这样。
饿……
嘴角被打湿,香醇的羊奶流入口中。
明珠睁开眼睛扫视——红色的衣裳,哲尔索;还有……香喷喷的烤肉!硕大的囊!
她挣扎着坐起来,手颤抖的去抓。颤抖,颤抖的厉害,拿都拿不稳。
红衣袖里面的手伸出来,一点一点的喂她。
这双手,是粗糙的,关节很大,虎口处生满硬茧——这是一双常年使用兵器的手。明珠抬眼看她,她喂的专注而且小心翼翼。
吃饱喝足,明珠靠在角落里喘气——饿了许久,突然这么饱餐一顿有点适应不了。
哲尔索靠在另一个角落,两个人静静的,只有呼吸的声音在石牢里回荡。
“你恨我吗?”她突然问。
明珠一愣:“不恨。”
“你呢?你恨我吗?”明珠问。
“恨。”她回答的淡然却毫不犹豫。
明珠想,现在的哲尔索是不是有着和卫长一样的心情?
“告诉我,他是什么样的。”哲尔索轻轻的说。
“什么?”
“苍狼。告诉我,那些我不知道的,有关他的所有事情。”
“所有?包括过去和未来?”
“所有,你知道的。”
明珠笑:她不谙世事,知道的太少;她来自未来,知道的又太多。
“告诉我你们相爱的过程。你尽管说吧,说他很爱你,说他根本不认识我。”哲尔索絮絮的说。
明珠觉得气氛很怪,两个情敌坐在石牢里面谈论她们爱着的同一个男人。还有哲尔索,明珠觉得尴尬。“他……知道你,欣赏你。”
“你不用安慰我。他根本不愿意多看我一眼。”
“因为你们是敌对的。他是大汉的将军,你却是匈奴的公主。”
她一动不动,然后哭起来,哭的悲痛欲绝。“敌对?苍狼……”
看着她哭,明珠明白——几天过去了?霍去病的军队已经突袭了酋涂王部?“是不是去病他,他杀了车胡儿?”
她的头埋进臂里:“不只是酋涂王部,连休屠王部也被他袭击……我对不起父王,对不起车胡儿。”
没有了她爱的人,没有了爱她的人,甚至连自己的族部都遭到大劫……遭到自己意中人的进攻。难怪……她心里承受的太多了?
明珠靠近她,轻轻安抚她。
许久许久,哲尔索停住了哭。
“如果他愿意,我可以不做匈奴人,我可以跟他走。”哲尔索哽咽,“哼,很可笑是不是,你可以尽管笑我,嘲笑我傻。为了一个根本不认识我的男人,丧失了最好的朋友和我的部落!!我只见过他一面,就爱上了他。他却甚至不记得我的样子。车胡儿对我这么好,我却……”
她猛地回头,直视明珠的目光:“你不觉得我很可笑吗?”
明珠一愣,摇头:“不!我爱上他的时候,甚至没有见过他!”
“你也傻。”哲尔索撇嘴。
“女人都很傻。”明珠也撇嘴。
哲尔索慢慢的从怀里摸出那把金线刀:“……那次他来抢金人,我和他搏斗。”
黑暗里,她的声音也变得幽暗:“苍狼,没想到苍狼这么年轻。他和老人们传说的不一样,他长的一点都不可怕,甚至很好看。……他抢了金人,还想顺手拿走这把刀,他握着刀鞘,我握着刀柄,我们相隔只有这么近。火把都灭了,就像现在这样黑,我第一次听见男人的呼吸声,就在耳边……”她久久不动,陷入自己的世界,明珠看见她轻轻上扬的嘴角。她满足于回忆里的那一瞬间。
“哲尔索……”
“告诉我吧,明珠。告诉我你们的事情。”她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明珠。
明珠说了。不是同情,不是怜悯,仅仅只是两个女人之间的惺惺相惜。即使她们见面的次数多不过一个手上的手指头数,但是她们却能彼此心灵相惜,来自一些很微妙的东西。
面对哲尔索,明珠从来没有恨过,她甚至觉得似曾相识。她喜欢这样的女人——像男人一样驰骋沙场,巾帼不让须眉;像少女一样单纯爱恋,爱到深处不计后果。
她愿意告诉她所有的一切。
哲尔索坐在明珠的身边听她简单的讲述,枕在她的肩膀上的头慢慢抬起来。
“如果我比你先认识他,他会不会爱上我?”
“会的。”明珠说。尽管她觉得酸楚。
哲尔索轻轻的把匕首架在明珠的颈上:“那么,如果我现在杀了你,他会不会忘记你,然后爱上我?”
明珠一惊,注视着哲尔索认真的眼睛:“不会。如果他会,他就不是你心里的那个苍狼。”
哲尔索低下头,收回匕首。
“我不会杀你。明珠,我会放你走。哲尔索不是一个纠缠不清的人。”
她站起身来,黑暗中的身影显得倔强又孤单。
“哲尔索!”
她回过头。
“你要回休屠王部吗?”
“不知道。我有些累了,明珠。我打了太多仗,只败给过苍狼。而败的最惨的一次就是这一次。我不想再战场上再看见他。”
“不想再见他吗?我可以告诉你,你下次可以在什么地方再见到他!”
哲尔索没有作声,紧抓着匕首的指头微微颤抖。
“天黑以后,我会放你走。”
哲尔索逃似的跑出石牢。
明珠靠在石墙上出神。
细细簌簌的声音从身后传出来,明珠侧开身子,石墙的砖头在轻微的动。
是老鼠?
石砖的隙缝出不断的又碎石落下,厚重的石砖一点一点的往外推动。
是人?
“谁在里面?”明珠探问。
石砖里面静了一会儿,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明珠?是你吗?”
“老蹄子?”
“是我,你耐心等一会儿,将军就来救你了!我,我也马上就能挖通了,就差一点点。哎吆,我的妈呀,这石头怎么这么硬!”
“小心……”明珠高兴的不知所措,可是,哲尔索说晚上就会放她走的。
石牢门口响起脚步声。
“有人来了,你不要出声。”明珠悄悄对石缝里的老蹄子说道,老蹄子果然就停下了。
这不是哲尔索,这是男人的脚步声!而且不止是一个男人!
石牢的门一开,通天的火光照亮了整个牢房。
一行数十人,为首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蓄着浓密胡子的男人,身穿棕色的胡衣,戴着黑色的毡帽。
黑色毡帽?休屠王部的人?
“你是明珠?”粗狂的声音从他的嗓子里发出。
“是。”
“哲尔索呢?怎么不见她?”他回头问。
后面的随从叽里咕噜的说了一些匈奴话。
从他说话的气势和随从的表现来看,明珠猜他可能就是休屠王了。
还没有来得及确定什么,几个随从就冲来,二话不说把明珠抬起来,架到一个木架子上。
牛皮绳在她的胳膊上紧紧地勒出血印,脚腕处被绑上后也因为血液不通而使得脚背发麻,肿涨起来。
她被吊起来,吊在十字木架上。
“你要干什么?干什么?”明珠慌了神,不祥的预感!他们这样的架势必定没有什么好事!
一声脆响,黄豆大的汗珠滚落。
她结结实实的受了一鞭!
后背一道血线潺潺的滴出血来。这种疼……让人咬牙切齿……像是有成千上万的虫子在啃噬那一鞭下去后的痕迹……指甲攥进肉里去,嘴唇咬出了血丝……
她觉得连喘气都会牵动背后肌肉的疼痛……
“疼吗?小美人?”休屠王胡子随着说话一颤一颤。他露出憎恶的笑:“看看,脸都紫了。你可别怪我啊,要怪就怪霍去病!这一鞭是你替他为上次抢我祭天金人还的!!”
又一声脆响……
千万支针扎进肉里又生生的剐出来,挑破了肉皮,带出了血水……
第二鞭!明珠舌头抽搐,哼都哼不出来。
耳鸣,头皮发麻。
“这是昨天突袭我休屠王部的一鞭!”
第三鞭……
“这是替我女儿哲尔索还给霍去病的!”
第四鞭……
“车胡儿的!”
第五鞭……
“……”
是疼到极致变成了麻木?还是她的意识在渐渐消失,霍去病,你在哪里?
“哗——”下雪了吗?冷啊。
明珠睁开眼睛。
匈奴小兵放下水盆,又捡起鞭子站到了明珠背后待命。
“汉家女人真是经不起折腾!”休屠王“呸”了一声。
明珠意识渐渐清醒,疼。背很疼……
一个匈奴士兵突然匆匆冲进来,大声对休屠王禀报外面的情形。
休屠王的脸色腾的变绿,袍子一挥,就要走,没走两步又想起来什么,回头拔了一把刀朝明珠刺去……
明珠闭了眼,霍去病的身影晃来晃去,她舍不得,她不想死……
“轰隆”一声,身后的石墙蹦了个洞,一个苍老的人影扑上明珠的身子——休屠王的刀刺入老蹄子的背……
即使没有杀掉明珠,休屠王也不愿再费时间,他呼噜呼噜的戴了属下赶着离开。
偌大的石牢又在瞬间安静下来,点燃的火盆,扔下的长鞭,架在半空的明珠,躺在地上的老蹄子。
“老蹄子,老蹄子,你怎么样,你怎么样啊。”明珠终于能发出声音,开口却是哭腔。
“老蹄子……你不能死……”
地上的老蹄子咳嗽一声,血浆他干裂的嘴里漾出来,随着他的一张一和冒着小小的气泡。
“我没有事,……夫人。”
“夫人?”
老蹄子脸上的皱纹一紧,露出一个笑:“傻孩子,你长的这般秀丽的模样,我怎么能看不出来你是个女娃娃。咳咳。”一口血水咳嗽出来。
“你觉得现在怎么样?你坚持住!”
老蹄子只笑,眼睛看着明珠,神情却去了远方。
“真像啊,娃娃。第一眼看见你,我就吓了一跳呢。多像殿下……娃娃,我死了后,你记得要帮把我的骨灰带回梁国,把我埋在睢阳城郊梁王墓附近。行吗?我要回那里去……”
“好,好。老蹄子,你要清醒啊,不要再乱说话,会费体力的!不会死的——”明珠试图挣开束缚,却无能为力,颈里的玉因为挣扎而跌落在衣领外面。荡来荡去,在火光之下,宛如珠泪。
老蹄子看见玉坠,暗淡的眼睛里迸发出异样的光彩。“殿下若是知道这个玉坠给了你,也许会很高兴呢。很高兴……你也姓明吆……”他的声音拉长,像是在回忆一首婉转的歌曲,“明珠——。娃娃,你还记得我叫什么吗?”
“老蹄子……”
“不是。”
“周发!”
老蹄子微微摇头,“不是……”
“你叫什么?你叫什么?老蹄子!周发!你不要闭眼!!你回答我!!不要闭上眼——”明珠挣扎着,哭喊着。
他的嘴唇微启,一字一蹦,像是珠子撒落:“沧、海、月、明、珠、有、泪……”
老蹄子或者周发,或者其他的什么名字的老人,静静的躺在地上,微笑着合上眼睛,干裂的唇角露出一丝笑。
他很满足,或者快乐。
“不——”
明珠一声哀号,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一个年轻的汉朝将军闯进来,像一股黑色的旋风席卷整个石牢。
入眼的是她被架在半空的小小的身体——年轻的女人,穿着红色的汉军戎装,血迹从背后渗出来,染透了她全身。
他呆了,慢慢的走向她,撩开她被血染成结的发丝——熟悉的鹅蛋脸,紧闭的双眼,透出齿痕的双唇。
他发出一声咆哮,整个石室震动。他的疼,他的恨,他的怒!他像是受了伤的野兽,要复仇的狼……
进来的将士没有人敢发出一丝声响。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少年将军——纵横长安如入大漠的得任性少年,挥杀万人而不动容的将军——现在,却跪在地上,抱着一个女人号啕大哭……
他何曾哭泣?他从来就是意气风发到骄横蛮纵。
他何曾哭泣?他从来都不知道绝望是什么意思。
而如今。
他唯一的爱,他唯一的伴,回来啊……
第 30 章
两天后,明珠醒了。
躺在小月氏王宫白色的床上,她趴着,霍去病靠在她的床头。
白色的毛毡裹着下半身,上半身半裸着盖了一层油布,从油布能隐隐的看到她背上的血迹。这些血迹,叫霍去病看了很不是滋味。
明珠看他却是有滋有味。
他嘴上生了一些水泡,眼睛里面多了一些血丝,头发乱了,身上臭了……
“还疼吗?”她问。
“我?什么疼?”他莫名其妙。
“箭啊,箭伤!”
他好像费了很久才想起来,“那算什么,好了。”他拿起她的手指在唇边吻,“都怪我。如果不是我非要带你来打仗,你就不会受伤;如果我能再小心一点,你也不会受伤!明珠。”
“不,我很高兴能和你并肩作战。”她动一动脖子。累啊,在床上趴了好几天了,她其实很怕这样会把胸部给压没有了……
“要动一动吗?”他问。
“算了。”明珠从枕头边拿起葡萄往嘴里送。小月氏国家不大,皇宫也小,但是好东西绝对不少。很久没有吃到葡萄了。薄皮多汁,绿色的果实蒙一层白色的膜,摸起来有一点涩,吃起来却滑嫩无比。
明珠送一颗到霍去病的嘴边,他张开嘴,连葡萄带她的指头一起咬住。
“咬我手了!”
他嗤嗤的笑,松开嘴,嚼葡萄。“嗯,这果子好吃,回头在咱家屋后也种一棵。”
“好。”她点头。
“月氏国是个好地方啊。”
“去病,你怎么知道我在月氏国的?”
“我不知道。”他老实的说,“我以为你在酋涂王部,就打过去了。结果找不着你我生气了,于是干脆又到休屠王部去乱搅了一通。休屠王部也找不到你,我疯了,差点就要打到匈奴王庭去找伊稚斜去要人了。老蹄子才想起来,他知道小月氏有一个隐秘的地牢。小月氏也算是匈奴属国,匈奴王在他们这里安放一两个犯人也不过分。所以我就找来了。”他攥着她的手越来越紧,“明珠,我总会找到休屠王,把他千刀万剐,灭他九族,以解我心头之恨!”
“不,你不要杀哲尔索!”
“怎么?你不恨?”
“我恨,我也痛。但是哲尔索没有错。她对我很好!”明珠有一点激动,身子前伸,盖在背上的油布滑落,露出她血迹斑驳的后背。
霍去病轻轻给她盖好,不再作声。
“老蹄子怎么知道的呢?”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点本事。我的部下都是百里挑一的勇士,以老蹄子那样弱不禁风的体质,要不是有这么一点本事,我又怎么会把他编进我的队伍。”
“你叫人给他好好收拾后事了吗?”
“叫了。”
“我答应过他,要把他的尸体运回梁国,安葬在睢阳城外梁孝王墓旁。他与我相识一场,还救了我一命,我无以为报……”
他安抚她的脸,“放心。我记下了。会照办的。”
她点点头,拭一下眼角的泪。
“这里不能长呆,我们要赶紧回师。路途颠簸,如果路上疼,你就告诉我。我再想别的办法。我会找马车载你。”霍去病说。
“不要了。马车很引人注目的,又赶不上你的速度。我可以骑马!”
“我自有安排。等回到长安,我好好的养你,再也不叫你吃苦。”他疼惜的握住她的手,“明珠,不要再跟我出征了。再也不要。我再也不贪心了,我以后只要能知道你好好的活在长安城;知道你平平安安的在西楼养花种草;知道我只要回家就能看见你的话;我就满足了。”
他说的一脸坚定。
霍去病出去整理军务,明珠趴在床上想这些天的过往,想到老蹄子不禁喃喃自语:“沧海月明珠有泪……”很熟啊,“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明珠的头轰的就蒙了一下,不可能!!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的《锦瑟》!!这是唐朝诗人李商隐的诗句,老蹄子怎么会背??
老蹄子看她的眼神,说她像殿下,那个殿下?是公主,王子还是嫔妃?
难道老蹄子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他说他不叫周发,那他叫什么?
“夫人,该换药了。”两个带着面纱的小月氏王宫侍女进来,明珠被吓了一跳。
侍女端着黑色的陶罐和纱布进来,其中一个在明珠床前坐下,撩开她背上的油布。
不对!小月氏毕竟是匈奴的属国,霍去病为了防备休屠王暗地里耍手段,不让月氏人做接近明珠的事情。又明珠因为伤的关系,上身不能穿衣,所以这两天都是霍去病亲自给明珠上药!小月氏王宫的宫女只负责这屋里的整理工作,可是眼下这个宫女的手都要按上自己的后背了!明珠往里侧翻,没有翻开,被那宫女的手轻轻翻转回来。
“动什么动?伤成这个样子还这么大劲。”宫女说。
“哲尔索?”那日石牢里的谈话还在耳边萦绕,明珠怎会不记得这个沙哑的声音。
“是我。”哲尔索把面纱摘下来,“看来我父王是对你下狠的了,他用的是特制的鞭子,在麻皮鞭里裹上青铜片,这种鞭子抽在人身上,每一鞭都会刮下一层血肉。”
哲尔索把黑色的陶罐打开,回头示意另一个宫女去外面把守。
“这是一种稀罕的创伤药,治疗效果比一般的药强数倍。我给你敷上?你信得过我吗?”
明珠点点头。
哲尔索笑着拿冰凉的黑色膏状物仔细的往明珠的伤口上涂抹。“对不起,明珠。我不知道父王会这样……狠。”
“没有什么对不起,车胡儿不也死在去病的手上吗?伤不算什么,只不过我有一个朋友也死了,很让我很难过。可是战争不就是这样吗?我也杀过人……”
“明珠,回长安吧。你不应该在这种地方。战争,本来就不是女人该干的事。”
“你呢?你不是女人吗?”
“我也会走的,离开河西,去漠北,或者更远的地方。”她手上的速度快了起来。“你叫霍去病带你赶紧走,我会沿途保护你们,保证你们回师路上不受任何偷袭。所以,明珠你可以坐马车回去。你的伤不能再骑马。”
“哲尔索,其实你没有必要这样做。”
晶亮的黑色膏状从哲尔索的指缝中间挤出,像是几颗椭圆形的水球。她把水球捏破。“明珠,你说我还会再见到苍狼?你记得你说过吗?”
她来,还是为了霍去病。明珠把脸埋进被子里不言语。
“我既然不再打仗,那么你们这样一回大汉,我此生就没有机会再见他了?”她回过神把药罐收拾好。
“哲尔索。”明珠把脸抬起来,“两年后,狼居胥山。”
“狼居胥?他会去那里?不会的!”哲尔索一脸的不敢相信。“他怎么可能打倒狼居胥?”
“焉支山,祁连山。你们是不是也觉得不可能?不相信他可以征服的地方他不都一一征服了吗?他是苍狼,他为什么不能到达狼居胥?”
哲尔索沉默良久,终于微笑。
“是啊,有什么不可能呢?让这些战争都滚蛋!我要去狼居胥牧羊和放牛!”她把药罐塞给明珠,戴上面纱。“你也来吗?两年后,我们狼居胥见,一言为定,不见不散!”她的脸微微的发出一点红云,这时候的哲尔索是明珠见过的最漂亮的。
明珠轻轻的点头,目送哲尔索出去。这是她最后看见哲尔索。这时候的哲尔索退下了她鲜红的胡装,扔掉了马鞭和金刀,梦想到狼居胥去牧羊和放牛……
回师的路线霍去病定为最直接的路,从西北直线往东南走,过焉支山,抵陇西,顺渭水到达长安。
一路上当真没有遇到突袭,军队顺利抵达陇西。
明珠觉得一定是哲尔索的暗中帮助。
她小看了背部的伤痛,骑马的颠簸让有些结痂的地方,又一次破开。在霍去病的威逼之下她还是坐了马车。
越来越浓郁的香樟树的味道,明珠瞬时间热泪盈眶。
府邸额匾上肆意张狂的字体,灰白的拴马柱上拴了两辆漂亮的马车,挺拔的香樟树列在不起眼的角落里,幽幽的散发它醇洌的香味。这是她种的,几个月不见都长得很高了。
霍武巅巅的从正堂里跑出来给明珠叩首行礼。
很久没有人这么客气的对待自己了,明珠微笑。
“夫人,皇后和平阳公主在厅里等您呢!”
“什么?”明珠受伤后就换下了戎装,为了照顾受伤的背,她的衣衫都是松脱挂在身上的。为此,霍去病还专门从小月氏国弄了两件肥大的袍子给她穿。进入汉疆,气候已经变暖。现在她的身上穿了一件汉人的中衣,中衣的后背是豁开的,披了一件西域袍子遮住。
这副样子怎么能去见皇后和公主。
“我去更衣,霍武替我跟皇后和公主请罪。我去去就来。”她匆匆向后院跑,后背的伤因为跑动隐隐作痛。
“夫人!天哪,你怎么成了这副样子。这是穿得什么呀!”燕青从西楼跑出来,赶忙扶住明珠。
明珠的头上已经渗出细汗,“拿件干净衣裳来。”
燕青看明珠蜡黄的脸色,吓得的不敢说话,正要回头取衣裳,西楼外面传来了脚步声。
卫子夫和平阳公主推门而进。
明珠正要下解的衣裳呼的收回来。
没有男仆,只有她们俩人和贴身的丁竹、得茜等几个宫女。
“明珠见过皇后和公主。”明珠正要俯身,平阳公主一把扶了。“傻丫头,快躺下吧,没有这么多礼节。”
平阳还是一如既往的红光满面,只是在富态的脸颊上多了几条细纹。卫子夫站在稍远一点的地方望着明珠,静静的望,眼里似乎含着泪。她的静比起平阳的热情更让明珠感动。
平阳和卫子夫执意要看明珠的伤势,明珠只好乖乖的爬回床上,撩起袍子。
——外翻的肉,狰狞的血痂,像是最狠毒的虫子爬满了她如玉的背。
屋里静的可怕,明珠听到了一滴泪掉落的声音。
是卫子夫的泪。这个世界上最娴熟温婉的女人……
“这么好的身子,就这样被糟蹋了。”平阳一跺脚,拿袍子给明珠盖好,“去病这个小畜牲呢,看我不教训他!带着老婆去打仗,哪有这样的!老婆是呆在家里好好养的。明珠,你可是受苦了!得茜,去拿我给夫人准备的膏药和新衣来。”
屋里一阵嘈杂,忙里忙外,把明珠当成玻璃水晶来看护省的硼着磕着的。
卫子夫上前挽了明珠的手:“这些日子身体可有什么不适吗?”
明珠摇摇头,“只有背疼。”
“明天我签个医生再来给你看看。”
“不用了,都是皮肉伤,那个大夫看了都一样。”
“不一样,不一样!”卫子夫拍拍明珠的手,“傻孩子。”
连夜回长安,早晨才到家,又经过平阳的这么一闹腾。等到她们人走了,也已经是晌午了。
燕青给明珠准备洗澡水,明珠身体乏,歪头靠在蒲团上睡过去了。
睡的迷迷糊糊,听见有人叫。
睁开眼是霍去病。他穿着崭新的戎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脸上虽然晒黑了,但还是干干净净的。与在战场上那个混着血腥和马骚味的将军简直是天壤之别。
“怎么在地上睡觉?当心着凉!”
明珠揉揉眼睛:“长安城的夏天了!能着什么凉?”她往往窗外,天已经黑了,“见过皇上了?还洗了澡换了衣裳?”
他扶她到床上趴好,自己退了铠甲:“见皇上嘛,自然是要干干净净的,要有仪态。”他轻轻把她脏乎乎的袍子褪下来。
“干什么?”明珠拽住裤子。
“给你擦身啊?水都烧好了。你都脏了好几个月了,就算你愿意跟我睡在一起,我还不愿意呢。”他很认真的给明珠脱掉裤子。
明珠羞红了脸,虽然不是没被他看过,可是也没有这样脱的一丝不挂,赤裸裸的摆在他的面前叫他打量过啊。
“又红脸了?”他哗啦啦的拧干布子,朝她脸上擦了一把。
本来就红的脸被热气一蒸更是红的不可开交。
隔着一层布巾,他的大手在她的脖颈,肩胛,游走。胸前身后无所不至,明明就是挑逗!
明珠悄悄的伸出手,抓住他的领口。
“怎么?”
“你,勾引我!”明珠气呼呼的。
“脱光衣服的人可是你。”他坏笑。
明珠呼的坐起来,憋着笑意,伸手脱了他上面的中衣,里面露出他肌肉纠结的胸膛。左肩胛有一个狰狞的疤。是一道箭伤,她曾亲眼看见那支箭穿过。他是为了保护她。明珠凑上去,轻轻的吻那里,起伏的伤痕透着腥甜的味道。
她沿着肩到他的颈,耳后,唇……
熟悉的唇,薄而丰润,她在里面甚至尝到了倔强,脑海里是他时常抿嘴沉默的样子。
他停住了呼吸,绷紧了身体,明珠听到身后那双大手里的湿布巾被他攥的淅淅沥沥滴水的声音。
他哼哼了一声。
“什么?”
他把毛巾一扔:“臭成这样还敢来调戏我?你这个脏女人!”
呼噜一声,床榻猛地一震,明珠被恶狼一样的他反扑倒下。
她趴在他的身上,头靠在他的胸前。
霍去病捞起她的头发放在鼻前嗅,接着做出难以忍受的表情。
“臭你还闻!”明珠拍他。
他无辜的闭了眼,很后悔似的:“我也没想到这么臭。”
明珠从他身上爬起来,就要下床。他的手却悄悄的环住了她的腰,坐在她的身后。
“哼,自己还不是刚刚才干净,臭美什么?”明珠掰他的大手。
他在她背后嗤嗤笑。笑着笑着,把头贴上了她的后背,一动不动。
明珠的背,斑驳狰狞,那里有尚未痊愈的鞭伤。霍去病一直很在乎,即使是刚刚亲热地时候,他也不能放开了。他小心翼翼,执意让她在上面……
“不要看了,丑死了!”明珠回过头去推他。
他抓住她的两只手,放在胸前。瞳孔明亮黝黑,“你,是我见过的最美的东西……这些伤是你的花纹。”
“跟谁学的油嘴滑舌?”她低下头。
“不是骗人的。明珠,不要难过,不要怪我,我会补偿你,会替你报仇,会好好待你……”
不怪,不怪。她只是怕他会嫌弃自己,她哪里会怪他。报仇?
“去病,今年秋天浑邪王和休屠王会来投降,你会奉命去受降。到时候,若是看见了哲尔索,你务必要放了她,不要伤害她。你知道,她一向对我不错,我们回师她也在暗中帮忙。我这伤也与她无关。”
霍去病皱眉。
“好吗?”
“……好。”
“……你,就不想问我怎么知道秋天会发生的事情?”
“不想。”他扑通仰到在床上,“离天亮还有两个时辰,还能再睡一觉。”
为什么不想?他是不想,还是回避,还是早已知道?
他的眼睛望着明珠,嘴角微微上弯,“来。”
他招招手,让明珠趴上他的身体。
两个人,胸贴胸,腹贴腹,四肢纠缠。他紧紧环绕在她身上的手,和他身上浸出的热汗,几乎要把她融化了。
其夏,骠骑将军与合骑侯敖俱出北地,异道;博望侯张骞、郎中令李广俱出右北平,异道:皆击匈奴。郎中令将四千骑先至,博望侯将万骑在後至。匈奴左贤王将数万骑围郎中令,郎中令与战二日,死者过半,所杀亦过当。博望侯至,匈奴兵引去。博望侯坐行留,当斩,赎为庶人。而骠骑将军出北地,已遂深入,与合骑侯失道,不相得,骠骑将军逾居延至祁连山,捕首虏甚多。天子曰:“骠骑将军逾居延,
遂过小月氏,攻祁连山,得酋涂王,以众降者二千五百人,斩首虏三万二百级,获五王,五王母,单于阏氏、王子五十九人,相国、将军、当户、都尉六十三人,师大率减什三,益封去病五千户。
——《史记——卫将军骠骑将军列传》
第 31 章
其秋,单于怒浑邪王居西方数为汉所破,亡数万人,以骠骑之兵也。单于怒,欲召诛浑邪王。浑邪王与休屠王等谋欲降汉,使人先要边。是时大行李息将城河上,得浑邪王使,即驰传以闻。天子闻之,於是恐其以诈降而袭边,乃令骠骑将军将兵往迎之。骠骑既渡河,与浑邪王众相望。浑邪王裨将见汉军而多欲不降者,颇遁去。骠骑乃驰入与浑邪王相见,斩其欲亡者八千人,遂独遣浑邪王乘传先诣行在所,尽将其众渡河,降者数万,号称十万。既至长安,天子所以赏赐者数十巨万。封浑邪王万户,为漯阴侯。封其裨王呼毒尼为下摩侯,鹰庇为煇渠侯,禽犁为河綦侯,大当户铜离为常乐侯。於是天子嘉骠骑之功曰:“骠骑将军去病率师攻匈奴西域王浑邪,王及厥众萌咸相饹,率以军粮接食,并将控弦万有馀人,诛獟駻,获首虏八千馀级,降异国之王三十二人,战士不离伤,十万之众咸怀集服,仍与之劳,爰及河塞,庶几无患,。幸既永绥矣。以千七百户益封骠骑将军。”减陇西、北地、上郡戍卒之半,以宽天下之繇。”
——《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
元狩二年秋天,浑邪王与休屠王降汗。武帝命霍去病前往受降。
明珠安心在西楼养伤。结果她都知道——她的丈夫斩杀八千以服众,收复十万匈奴降兵。
战场上的霍去病,是战神。永不战败。
背后的伤口,已经开始脱痂,新生的皮肤颜色要深一些,而且略微外凸。
燕青把新煎的药端上来。这不是背伤的药,皮肉伤早就不吃药了。是卫子夫为明珠准备的养生药。卫子夫担心明珠在战场上累坏了身子,女人的身子生来不是打仗的,最重要的是传宗接代。她的贴身大夫亲自给明珠把脉观相,确定一切没事,才让卫子夫放下心来。
接着就是眼花缭乱的各种补药,再加上平阳连接不断的锦衣帛缎,刚从沙场上回来的明珠有些应接不暇。
还好,药的味道不苦,还有些甘甜,明珠也乐意每天喝一碗。毕竟是卫子夫的心意。
日子变得清闲下来,享受些迎风把书的闲情、做些珠玉女工的家庭琐碎、重尝众人拥戴的贵族特权……与战场上的茹毛饮血相比,差距是如此之大。不知道霍去病是怎样热衷于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的。他好像是天生就适应这种反差巨大的生活节奏。
休屠王对降汗一事反悔,浑邪王怕他会泄密给匈奴单于,擒杀了休屠王。霍去病杀四千意欲逃跑的匈奴士兵,以此警告投降的十万大军。半月后,霍去兵成功受降,武帝大喜,封赏去病一千七百户。
从平阳候府出来,霍去病夫明珠上了马车。
卫长胖了。
明珠原来觉得哲尔索和卫长很像,同样出身王族贵为公主,同样任性直率,同样深爱上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同一个男人。
明珠撇眼看这个男人,他似乎很开心,一向紧皱的眉头反常的舒缓,高耸的眉弓下有他挺拔的鼻梁。他的侧脸有一条如此好看的曲线。
世上还有多少女人在深爱他——这个“绝情寡义”又好看的男人?
毕竟哲尔索和卫长不同。
哲尔索是聪明坚强的,卫长却是娇弱自私的。
霍去病回过头掰起明珠的下巴,“看我做什么,想我了?”
“见到哲尔索了吗?”
“没有。我杀了休屠王。”
明珠的笑僵在嘴边:“不是浑邪王杀的吗?怎么是你?”
“当然不能告诉皇上我杀了休屠王。这是我和浑邪王之间的交易,他给我圆谎,我自然让他安全降汗。”
他不动如山,坚决如铁。她却措手不及。
“我替你报了仇,你不高兴?”
“不是。”如果没有她,说不定休屠王就不会死,那样的话,历史是不是会因此改变?
她想到李敢。
“去病,我可以去看看李校尉吗?我答应过要给李老将军画像,却一直拖倒现在都没有做。”
“不行!”
“……”
“你现在的身份不能做。”他说。
“……”
说是不见,如何能避免?
下月王夫人生辰,卫子夫嘱托明珠记得要送生日礼物。明珠想来想去决定作一面镜子为礼物给王夫人送过去。
她人生的倾国倾城,送镜子应该是再好不过了。
手工坊的门口,明珠刚下马车就看见了李敢。
他从街对面走过来,像是不经心的一个转身,四目相对。
青蓝色的曲裾长袍,腰间挂着三尺佩剑。好久不见,他似乎是瘦了。狭长的丹凤眼露出一丝惊讶,一丝欣喜,一丝陌生,五味杂全,涌上心头。
“久违了,李校尉。”明珠行礼。
李敢动动嘴,没有说出话。
今不比昔,她贵为骠骑将军的夫人,他却还是一名军中校尉。她锦衣华服,他却还是布衣缠身。
他恭恭敬敬的行一个俯身大礼。
明珠身体发僵。许多话在心中,却如何都说不出来。
燕青撑了一把油纸伞下来。明珠以前有烈日下撑伞的习惯,虽说几个月的战争磨练后,她早已习惯风吹日晒,燕青却不习惯她的主人失去以前喜好。
“吆,这不是李校尉吗?可真是巧,怎么我们夫人每次出门就能碰见你呢。难不成李校尉平日里没事情,就天天在这街市上闲逛,专等我们家夫人出门?”
“燕青!!”明珠大怒,“你是在骂我吗?”
油纸伞盘旋落地,燕青跪下:“夫人,我不敢!”
李敢不说话,捞起打滚的伞,轻弹上面似有似无的尘土。纸伞的手柄光滑铮亮,泛出木质的棕黄。长安城秋天的阳光被纸伞的转动切割成碎片,散射在他莫落的脸上。
他伸出手,把伞递给明珠。
那双手的手指纤长,棕黄的肤色显示着这是个刚从战场上归来的军人
明珠接过伞,突地想起了夏天那场战争给李家带来的是什么——郎中令李广遭遇匈奴突围,兵败当斩,孰为庶人。
他的心里自然是很失落。那个曾经为了明珠要找卫家人说理的李敢,离他越来越远。
“李校尉,近来过的可好?”
“尚可。”
就是这样的话了,再也没话了。眼下再说什么也不是合体的话。霍去病一胜再胜,一封再封;李家一败再败,被武帝遗弃。她身为霍去病的妻子对李家的儿子说话,说安慰?不对。说鼓励?也不对。
嘚嘚的马蹄声近了,霍去病下马。
他来,就更不对了。
他的夫人和他的部下,手握同一把伞,仅在咫尺。
李敢放开雨伞,行跪身礼。
霍去病在笑,笑得比哭更难看。他头上鼓起的青筋出卖他的真实情绪。明珠淡淡的揽了他的胳膊走进手工坊。
骠骑将军府的香樟树开始发黄,地上已经铺满落叶。
霍武在招呼家奴们收拾门庭。
明珠和霍去病从马车上下来。
“需要什么你可以叫霍间庭做。”
“他忙。”
“忙什么都能停下先做你的东西!”
明珠抬头,用手抹平他紧皱的眉头,“你生气了?”
“没有!”
“他在忙我的东西。冬天快到了,我在准备你的生日礼物。”她牵着他朝西楼走,脚下枯叶发出粉碎的声音。
他不言语了,亦步亦趋的跟着她。
“去病,我什么都不瞒你,你要想知道我和李敢之间有什么我愿意一五一十的全告诉你。所有以前的事。”
“不必了!”他坚决。“我只要当下和以后。不要以前。”
她回头偎依进他的怀里。——她不想要以后,她只要当下。
秋去冬来,她开始做一个乖巧的骠骑将军夫人。西楼,皇宫,长安街。她的生活回归的比以前更为简单。玫瑰,图画,霍去病。几乎是她生活的全部。
霍去病高兴看见这样的她,安全的,恬静的,一心装满他的。
冬天的阳光透过大朵大朵的云层泄漏出来,洒在她的指间。明媚而晃眼。他和她的日子,就像这阳光,灿烂温暖,安心满足。
真的满足吗?明珠?
她累了,几个月战场上的奔波,让她脱胎换骨,她渴望安逸。渴望生活在和平的土地上。
霍去病有时候还会带她去骑马,也不多骑。背上的鞭伤让霍去病成了那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农夫。明珠笑他胆子变小了,他却嗤之以鼻。
霍去病长大了。依然还是那个战争狂人,还是那个飞扬跋扈的长安子弟,却变得体贴别人了。
那天去探望卫少儿,她说,这都是因为娶了媳妇,要是再有个儿子就更好了。说话的时候,眼睛一个劲的瞥明珠。明珠在陈詹事的府里坐立不安。
霍去病玩着象棋眼皮也不抬,“父母有心,生下来的孩子才快活。不像有的父母,生了孩子没心要,生来做什么。”
卫少儿受了当头一棒,半天没开口,刚要张嘴,泪就先下来了。她年轻时候的伤疤被自己的儿子掀起了一块。
明珠悄悄的拉霍去病的衣袖,他理都不理,全当是蚊子叮咬。
任性,蛮横,不讲道理,伤害那些深爱他的人!刚才还说他长大了体贴人了,原来全是假象!他一点也没变……
临走的时候还顺手抱走了象棋!
“这不是你送给詹事大人的吗?!怎么你还要拿走?”明珠气急败坏。
“我再拿回去玩两天有什么大不了的!”他觉得明珠小题大做。
卫少儿和陈掌站在府门口连忙摆手:“拿回去吧,拿回去吧。”“随他高兴,随他高兴。明珠,他高兴就好!”
明珠跺脚,愤愤地朝卫少儿和陈掌行礼告辞,心里想,活该他欺负你们,都你们这样把他惯出来的!
手工坊把做好的铜镜送过来。
白晃晃的镜面人影晃动,镜背上用明珠最喜欢的回行文装饰边角,中间是凸起的半浮雕——一个女人的侧影。
明珠亲手画的王夫人的背影。
她从未见过她的脸,她见得只有她的侧影。无骨般的身面,无楞似的线条,风流万种皆从步撵之间流露。
明珠的图,只是形象,神,却无从捕捉。
她尽力了。
他去霍间庭的屋子里,拿给他看。
他听明珠说完,把镜上女子的衣角裙边稍作提拉,霎时间,神韵凸现。
是夸张。夸张的手法体现的神韵。明珠对霍间庭佩服的五体投地。
霍间庭,自负的微笑。
元狩三年的正月初五,外面下了很大的雪。
西楼的书案前,明珠把做好的“望远镜”送给霍去病,告诉他这叫千里眼。是单眼的长筒样子。最最原始的形式。即使最原始,明珠也是不会做的,可霍间庭无所不会。明珠把原理和样式告诉他,他就可以加以琢磨。做这个可不容易,足足耗费了霍间庭半年的精力。
霍去病接过来,原本快乐的神情有了几分迟疑。
“打仗的时候很有用的,你可以隔得很远就能看见敌人。”
“其实,……听声音更能精确的辨别距离很人数。你知道,很多时候,眼睛是会骗人的。”
明珠原本是期待他的惊喜地,可是他却显得不快乐。
外面已经下过了雪,月光被雪地反射,整个西楼都透着蓝莹莹的亮。
“去病,你不开心?”
“开心,我说过,生日有你陪着是最开心的事情。”
“骗人!”她挣开他,为什么这样太平的日子反而变得不舒心,反而不能像战争时候的相濡以沫?他们都在逃避什么?霍去病你在防备什么?两个人的日子本来就不多……
“明珠!”他抱住她,“我开心,很开心。”月牙的光穿过窗棱照射在她的身上,颈间的珠玉光润明丽,她漆黑的瞳孔里面映出她深爱的男人。
“我们不能坦诚相待吗?去病?”
“……明珠。我不是傻子,我看得出很多的事情,即使你不说。你不说,不代表我不知道。我……以后,不要再让我看见不属于这里的东西。象戏,千里眼,走马灯,孔明灯……都不要。我要你踏踏实实的活在我身边,我不能忍受有一天你会突然不见,带着这些东西消失不见……”
她猛地保住他,真是个傻瓜!他在想什么,只有她会担心他,什么时候反过来了。
“只要你在,我就在!”她说。
那一年,明珠二十一,霍去病也是。
那时候的明珠还那么年轻。
然而,当她已经很老的时候,顶着白发回忆往昔的时候,她才知道——元狩三年——这一年,她生命中最安定、最幸福的时光。
如同冬日和煦的阳光照在陈年的羊毛毯上,反射出温暖而干燥的往事。时光的羽翼凌乱无序,唯独这一片干净整洁,凝聚她一生最纯粹的欢乐。
没有战争,没有分离,没有矛盾……他们相爱无间。
元狩三年,那最好的时光。从它结束起,她就未停止过怀念。
第 32 章
好时光,不留人。
元狩四年的春天,转眼即来。
元狩四年春,上令大将军青、骠骑将军去病将各五万骑,步兵转者踵军数十万,……令骠骑出代郡,令大将军出定襄。
——《史记——卫将军骠骑将军列传》
春天的代郡还残留冬天的寒气。汉朝北疆的边塞,清晨还能看见结着的露霜。
一驾马车在一间酒肆的门口停下,酒肆里冷冷清清还没有几个人。
霍武躬身上前打开马车的门,“夫人,李校尉在里面等着了。”
明珠下车站住,拉下白色的貂毛斗篷。酒肆里的年轻将领站起来,一贯的淡然里掩不住他的好气色。武帝对李家的重新起用,让他不是那么落寞了。
“你好。”明珠行礼。
“见过夫人。”两个人在长凳上坐下。
明珠把来意说清楚——带她进军营。
李敢犹豫。
静场的时间显得尴尬……
“明珠与李校尉在长安的酒肆里曾经把酒畅饮过,李校尉还记得吗?”明珠环顾酒肆。
李敢点头。
“李敢。李敢,你以前认识我吗?”
李敢的身体一震,他清淡的唇角透出一丝无奈。
许久,他开口:“珠儿?夫人?你叫我拿你如何是好?”他仰天,仿佛在对另一个人说话。
珠儿?多么亲昵又陌生的称呼。她很少听见。即使亲近如霍去病,如姑姑明小秾,都习惯唤她明珠。
珠儿?
“……当下无人,你既然不拘禁,我也很想一股脑的把心事说出来。只不过,现在只有两件事最急,刚才说了一件,还有一件事要说。这一次兵分两路,去病与卫大将军分头行军。你作去病的副将,想必有很多事情你会看不惯。毕竟你们性情相差甚远。到时候你要体谅……”
李敢打断:“莫要这么说。他是将,我是兵,他说的话我只有服从哪会有不惯?李敢总也是将门世家出身,怎么会不懂这些道理。”他给她宽慰的目光,“不用担心。”
明珠点头:“还有,李老将军作卫大将军的前将军,……如果……有意外,还希望你能放宽了心。”
“你是什么意思?”
“话就是说到这里了,”明珠别过头,“你答应吗?”
李敢茫然的笑笑,“你说的我一头雾水,如何应下?”
“……”
他眼睛看着她出神,“今非昔比,你我早已不同昨日。明珠,原来你爱霍去病这样深。以前,我只当是他强迫于你,今日才彻底醒悟——你每说一句话都是为了他,每做一件事也都是为他。你心里,都是他?”
明珠莞尔一笑:“是,尽是他。”
李敢笑起来,带着他自有的爽朗。像绿茶,清凉,却微苦。
“今非昔比?你我不同昨日?……不。你不知道,隔了两千年的光阴,再见你是如何的宽慰了我。你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霍去病是不可代替的唯一,李敢却因为不是唯一而不可代替。”她的泪滴到白色貂毛上面,久久不能渗下。
她含泪笑。
“我答应你的第一件事。”李敢说。
她感激地谢过,起身,走出酒肆。
就是这个女人吗?很久以前她的脸曾经在他的手掌里流过泪;她的人曾经在他的马车里昏迷;……他们曾经在长安的酒肆里把酒言欢,他们似曾相识,……她却从来不曾属于他。
明珠白色的身影进了马车,消失在代郡荒凉的土路上。
夜晚的帐子里已经铺好了毡毯和棉被,代郡微冷的气候还是没有影响霍去病的火气。他已经解去了铠甲重胃,只穿中衣盘坐在几案前画图。
“将军,李校尉求见。”
霍去病手中的笔稍稍一顿,“太晚了,明日吧。”
“李校尉说,有明珠一颗,还与将军。”
啪的一声,毛笔掉落,墨汁四溅。
毛笔的主人攥紧了拳头:“传!”
不一会儿,她进来。
白色的斗篷下面,一张熟悉的脸,没心没肺的笑。
几案前的霍去病,铁青了脸,压住怒火,“你很大的胆子啊!敢来这里!!”
明珠还是笑,解了斗篷,露出里面的戎装:“我也去。”
“不行!不要胡闹!”
“怎么是胡闹?上次也是一起去祁连山的,这次怎么就是胡闹?你决定的就是对的,我决定的就是胡闹?去病,你怎么能说走就走?元狩二年春天你也是这样!不告诉我,所有的人都去送你,就我不知道!!”
“明珠,这次不一样!!”
“都一样!你又要好几个月不回长安了!”
“别哭!!”
“没哭!!我不会阻碍你,我也可以率兵的!!”
“若是被人抓去了还要不要我救?”
“……”
“还有第二个老蹄子替你死吗?”
“……”
“我不用你上战场,明珠,你不是那块料。你只要安心的待在长安城我就满足了!”
“……”
青铜莲花座的烛台上,五支蜡烛摇摇晃晃,火光摇曳。明珠沉默。她想起了老蹄子,她心里的愧疚又翻涌上来。
霍去病伸手拉过她:“难过了?”
“有一点。”她坐到他的身边,突然笑:“其实,我不是非要跟你去漠北,我只是给你送行来了。”她扯着身上的戎装,“闹着玩的,我不去。漠北有什么好的呀,吃不好,穿不好,还不能洗澡。还是呆在长安享福。”
霍去病盯着她反常的笑容看,她却凑上去闻他的头发,“臭了,很久没洗了?都没有梳过吧?是啊,我不是打仗的料,老给你添麻烦,可原先也不是我自己愿意去的。”她擦了泪,她动手松开他的发髻,“不过,我梳头还可以的是不是?我帮你梳好头发就走。你以前……”
她身子被他用力的拉进怀里,两唇相贴。
他的吻,要很久都不能享受到了吧。还剩两年,这两年的时间里又要让战争占去他们珍贵的几个月……
她哭泣,泪水决堤。
一直以来假装的幸福……
“我不是嫌弃你,明珠。我是怕你受伤害,你是明白我的,是不是?”
“我知道,我知道。我只是想你,你还没有离开,我就开始想你……去病,我只是怪你又不告而别,我想来送你而已……”她泣不成声。
什么时候开始她变得纠缠不清?什么时候开始她被惯的可以歇斯底里?
他安抚她的背。
“从长安到代郡,这么远的路自己来的?”
“和……霍武。”她趴在他的怀里呜咽。
“防卫重重,怎么进来的?”
“李校尉带进来的。”她说完,立马从他肩上抬起头来解释:“我去找过别人,赵破奴不干。我只好找李敢。我是求了很久他才肯的,你不要怪罪他!”
他无表情的点点头。
“生气?”
“还好。”他勉强的笑:“这次的仗不好打。明天你就回长安,好好待着。不要让我费神。”
“嗯。”
十五的月亮,高悬深空。
明黄色的光,洒进西楼的木板格上。
明珠躺在毡毯上,偌大的青色裙子洒落一地,发丝随着灌进门的细风飘动。
燕青进门时候下了一跳:“夫人,怎么在地上睡了?”
明珠不理,拉了床被子盖在身上继续假寐。燕青轻手轻脚的去关窗子,明珠终于开了口。
“不要关。我想这样待着。”
“会着凉的。”
“没事。你睡去吧,不用管我。”
明珠想这样看着西楼的月亮,反复念叨李清照的那首词:
“红藕香残玉簟秋。
轻解罗赏,独上兰舟。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
燕青收拾了几案上的杂物却还是不肯走,犹犹豫豫半天,终于忍不住在明珠身侧跪了下来。
“想说什么吗?”明珠把目光从满月移到燕青身上。
“奴婢……想来求夫人答应一件婚事。”
“谁的?”
“霍武和奴婢的……”即使是昏暗的月光下,明珠也清清楚楚感觉到了燕青羞愧的表情和姿态。
明珠淡淡的回道:“准了。”
“真的?”
“什么真的假的。你们愿意我还能阻止不成。”她又回过了头,“没有旁的事就回吧。”
没有动静。
明珠无奈的开口:“麻烦丫头,还有什么事?”
“那日您去代郡,霍先生全都知道。”燕青说的神神秘秘。
“知道什么?一起说完!”
“知道您去见李校尉了!您可别怪霍武,他是没心说出来的。”
“我和李校尉之间光明正大有什么可瞒的?!”
燕青叹口气:“您是没心,难道李校尉就没心吗?夫人,旁观者清。我跟着您真么长时间了,你前后左右的事我都看着听着。李校尉看您的眼神我都瞧着呢!您老怪我对李校尉说话没分寸,可我不是为您着想吗?……”
“不用说了,我知道。”
“夫人!您总要替将军想想啊。霍先生老是说,将军戎马一生,闹不好就要……”
“什么?”
“闹不好,就要败在您身上……”
“风言风语。霍间庭就是这德行。”明珠轻哼一声,想起无数次与霍间庭谈话时被冷言讽刺,话语里都暗指明珠对霍去病不够专注。
眼角的泪花落下来,她爱他,胜于这世间的一切。
“夫人,您看,您看。”燕青手忙脚乱,“都是我不好,都是我不好。这有什么呀,我就来跟您说瞎话。夫人……”
“下去吧。我只想自己待着。”
燕青颠手颠脚出门去。
明珠还是原来的样子,躺在毛毡上,窗棱的影子把她的人分成几块,零落的拼合在一起。
月色溶溶,满西楼。
做一个看清世事的人有多苦?活在当下的人,无知的评论左右,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偏偏她来自未来,她晓知一切结果。偏偏她如此无能,唯一能做的,只有假装幸福,伴着他一步步走向死亡。
朱唇微启,徐徐出声——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
花自飘零水自流。
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第二日明珠就去了趟大将军府找平阳公主。
毕竟燕青从小就是平阳公主教训出来的丫头,临末了要嫁人了,不来提一下是过不去的。
马车直奔后院,下了车,很出意外的是,平阳正站在院子里说话。看见明珠来,笑容立马堆满了脸。
“那阵风把你吹来了,这平时大门不进二门不入的,今日怎么有空来串门子?身上的伤可好了?”一阵香风迎面而来,明珠看见平阳就觉得眼花缭乱,她连连点头。
“这是骠骑将军夫人。”平阳对着院子里的几个女人说道。
其他的人赶紧行礼问好。
明珠点头。环视这院子,——这府里永远是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相比起来,霍去病的府上到显得清冷了许多。
明珠眼睛瞥到跟前的人身上——长襦短衫,堕马髻上金银珠玉坐落有致,姿态里掩不住的娇媚风流。
“这是?”
“这是新来的李姑娘,她现在住你原来的屋子呢。”
“李姑娘?”明珠眼睛再扫一遍 ,真像,真像王夫人。
“舅母是要送给皇上的吗?”明珠小声问道。
平阳自然而然的点头,突地想起了什么:“王夫人病危,你可知道?”
明珠摇头:“不知。”
“傻孩子,你什么都不知道呢!明日我去探望,你也一起来!”
“我不去!”
“说你傻,你还真的傻了?”平阳拽她的衣袖。
明珠危难:“您不知道吗?王夫人最不想见的人就是我了,我不会去的。”
平阳笑着挥手把李姑娘一等人遣下去,拉着明珠往正堂里走,“去探病不是探给王夫人看,是给皇上看的!王夫人活不了多久了,犯不着给她好脸色看,你是要给皇上知道:卫家的人,宽厚!”
卫家的人还不够宽厚吗?明珠在心里嘀咕,要紧了牙就是不去。
“李姑娘长的很象王夫人。”
平阳得意地颦嘴:“万里挑一的人,就是为了顶王夫人的位子的,怎能不像?”
“舅母好眼力,我瞧着她定会比王夫人更得宠的。”
“你也这样觉得?”
“只要她还有个精通音律的哥哥,就水到渠成了。”明珠絮絮的说.
“哎呀,她还真有个哥哥,琴赋本事出类拔萃!”
明珠俯首作辑:“恭喜舅母了,这个李姑娘可会是个杰作!”
“我可得呈你吉言。只要是李姑娘得宠,总是我平阳这里出去的人,总比王夫人要亲热。”平阳掏心掏肺的说。
明珠点头附和。其实她哪有心管那么多。李夫人?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至少现在看上去她还不及王夫人的风流自盼,可是稍加时日,谁又知道呢?
“今日来,怎么没看见燕青那丫头呢?”
明珠这才想起来的目的,忙把燕青的事情说了。
平阳饮一口茶,在嘴里咕噜了半天才放下:“明珠,你是痴人,总也不能痴到连自己身边的丫头想什么都看不到啊。”
“什么?”
“你不知道其实燕青大小就对襄儿有意?”
明珠摇头,但是好像有一点知道。有时候曹襄来府中做客,她总是会看见燕青憋红了脸没出躲似的,还有好像燕青嘴里总会不时地提一下她们平阳候怎么样了……
明珠自责,怎么没有早一点注意?
“这事也就是她年轻的时候想一想罢了,她虽是个丫头,但是伶俐,心眼又好,要是早一点,她愿意的话我也能叫襄儿娶她做个小。只是如今,卫长嫁进了平阳府,燕青要是再想进来,就不好说了。”平阳回头叫得茜准备了些礼,又接着说:“也罢,她一个丫头,嫁一个家仆也是自己愿意的,可没人逼她。也许是想通了。”
明珠出神——在她眼里,嫁霍武比嫁给曹襄要好得多。且不说霍武老实厚道,将来待燕青自然不薄。最重要的是——历史上的曹襄短寿,卫长孤苦再嫁。既然如此,何苦要让燕青也来受这份罪?
短暂的浮华都是空。人生一世,平安一辈子才是福气。
第 33 章
骠骑将军亦将五万骑,车重与大将军军等,而无裨将。悉以李敢等为大校,当裨将,出代、右北平千馀里,直左方兵,所斩捕功已多大将军。军既还,天子曰:“骠骑将军去病率师,躬将所获荤粥之士,约轻赍,绝大幕,涉获章渠,以诛比车耆,转击左大将,斩获旗鼓,历涉离侯。济弓闾,获屯头王、韩王等三人,将军、相国、当户、都尉八十三人,封狼居胥山,禅於姑衍,登临翰海。执卤获丑七万有四百四十三级,师率减什三,取食於敌,逴行殊远而粮不绝,以五千八百户益封骠骑将军。”……两军之出塞,塞阅官及私马凡十四万匹,而复入塞者不满三万匹。乃益置大司马位,大将军、骠骑将军皆为大司马。
——《史记——卫将军骠骑将军列传》
春天的尾巴上,迎回来了霍去病。
黑了,瘦了,嘴唇又干裂了。他骑在他战无不胜的黑马上意气风发。
武帝的步撵在城门口相迎。
明珠的马车在围观的百姓中间,跟着他的步伐一路小跑。人群里拥挤不堪,最后索性下了马车,跟着他跑。
万人军队浩浩荡荡的进入长安城,一时间,熙熙攘攘,喊叫声不止。他的身后跟了一辆马车,里面用红布裹着的不知是什么,巨大无比,马车轮子在土路上扎下深深的印子。
马匹去了十四万,回来的不足三万。
他们打的惨烈。
明珠回到西楼又等到了天黑,才看见他的身影出现。
一身酒气,嘿嘿笑着。
她搀他进浴室,给他备好清凉的水——他不喜热,即使是冬天也习惯用凉水沐浴。
忙里忙外半天,回头连醒酒的汤也备好了,他却站在水池还不动。
他喝退身边侍候的人,又指指自己身上的衣裳,示意明珠来动。
明珠忍住笑,顺从的解去他身上的铠甲、中衣。光滑坚硬的肌肉露出,明珠抚摸上去。
“怎么又添了许多伤口?”她温润的指尖划过他的背腹,深褐色的,肉红色的,新的,旧的……
“既是打仗,就免不了的。”他滑入水中,还要拉她,被她避开。明珠拿掉他头上的簪子,接上木盆清洗起他的三千烦恼丝。
霍去病很享受,靠在浴池边一动不动,任凭她揉动。
清凉的水滴划过他的耳后,漆黑的头发吃透了水,又被揉捏出来。汩汩清水,在他的头顶上漾过来漾过去。一双白皙如玉的女人手在他黑发间穿来穿去,享不尽的温柔,说不出的贪恋。
“明珠。”
“嗯?”
“你还侍候过别人吗?”
“没有啊。”
“嗯,你若是有,我会生气的。”
明珠不动声的笑,他是不是永远都不会变?
“你进来吧。”命令的口气。
“不要,水太凉了……”
水花四溅,明珠被他脱下水池,衣服尽湿,裹住她毕露的躯体。
“吓死我了!”明珠的发髻被水浸得一塌糊涂,全烂在了后脑勺上。
他哈哈大笑,伸手帮她从头发里挑出珠玉步摇,撕掉身上的衣物。
本以为水是凉的,谁知道进来后才发现水已经温热了。他真是个火炉,连水也能给烧沸了。
他开始自作主张的给明珠洗头,笨拙却努力。
“去狼居胥山了?”
“嗯。”
“看见什么熟人了没?”她问。
他顿了一下,“见着红衣裳了。不过,她这回像是打扮成了个牧民。”
明珠嗤嗤笑,“红衣裳没有拔刀相见吧?”
“怎么没有?”他侧身从衣裳里面翻了半天,拿出那把金线刀,“红衣裳说你说话不算话,说好狼居胥山上见面,你也没去。叫我那把刀回来问候你呢。”
明珠接过刀,哲尔索凶悍又艳丽的身影浮现眼前,“我说要去的,都是你不让。”
“你什么时候跟她定的约,我怎么不知道?”霍去病继续揉着她的头发。
“女人家的事情,你知道那么多干什么。”她摆出一副小女人的姿态。
“红衣裳人还不错,挺热心的帮我选石头。”
“选什么石头?”
“皇上说,把匈奴打出漠南,就要在泰山封禅立碑。狼居胥祭天,沽衍山禅地,两山各取一石,合成一碑。转年挑个吉日便去泰山封禅。”
说起泰山,明珠心里恍惚了一下。
这泰山和颈上这块玉不知道有什么关联……
霍去病洗头洗的一脸认真,眉间皱起来。洗个头也要皱眉头。
明珠凑上去亲吻他的眉间……
水花溅溅被霍去病扑腾起来,两个人嬉笑打闹,满满一池的水被泼出了一半。
李广将军死了。
漠北一战中,他因为失职而引咎自刎。
在马背上打了一辈子的仗,最后连个候都没有封到。
李广难封。
明珠说要给他画像,最终也没有画成。她只见过他了了数面,都是远远的隔着人山人海看。他脸上总是有一片高原红,常年征战的印记。据说他易怒易乐,心地单纯;对待部下亲如兄子……
李广的死,引起将士的唏嘘无数。
明珠还不知道李敢现在怎么样了。他因为从霍去病征战有功,赐爵关内侯,食邑二百户,代李广为郎中令。
他会因为恨而出手打伤卫青?
霍去病呢?知道后,会为卫青出气而射杀李敢?
历史的记载,怎样才不会应验?
明珠拉住霍去病求:“不论如何,都不要杀李敢!我欠他太多,就当是为了我不要杀他!!”
霍去病刚刚起床,睡眼迷离。顿了半天才嗯了一声。
夏日一个晌午,明珠迎来了一个稀客,盼都盼不来的稀客。
那日霍去病正要去狩猎,与他们擦肩而过。
宁乘一行二人站在中厅笑面相迎。
“宁乘先生?”
“将军夫人,许久不见,别来无恙啊!”几年不见,他的样子丝毫没有变化,道骨仙风,翩翩有礼。
他身后一个留了八字胡的矮个子一直在点头打量明珠。
“这是东方大人。”宁乘说道。
东方朔?明珠笑礼相迎。
“大司马骠骑将军进来可是意气风发的很呢,前些日子老朽在太极殿与上他,看上去面色不错啊。”东方朔说道。
明珠引他们坐下,奉了茶,又简单说了这些年的过往。明珠心里满满的事被宁乘一眼瞧出。
“是呢,夫人调息之功,功不可没。将军气色和润,夫人就放心吧。”
“真的?可是,神君她不肯给我一个说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原则,神君自有神君不肯现身的隐讳,这些年夫人处理的不是很好吗?我看霍将军之寿远远超于当年夫人所说之数。”宁乘笑着与旁边的东方朔使个眼色,“当然,只要夫人让霍将军一直保持平和之心,近水之身。”
明珠脸色突地一红,近水之身……
“莫要多想,莫要多想。只是多接触阴气罢了,夫人莫要多想!”东方朔严肃的说。
明珠脸更红了,结结实实的害羞了一把。
东方朔看两人说的差不多了,便把自己的一个小玩意掏出来送给明珠:“夫人看看,比起你的神仙灯来如何?”
明珠不解,端起来看了看,才知道是个万花筒。筒身比较短,更像个碗而不是筒。筒身上汉白玉的质地显得昂贵不菲,挺唬人的。里面的镜片是铜质,但是丝毫不逊于玻璃镜片的清晰度。
“东方大人真是有闲情逸致。”
“这叫神仙碗!早些年结识夫人就好了,可以互相切磋。只怪宁先生忙着当官,把我这结交的事情给耽误了。现在再来找夫人又像是晚了些,夫人一心相夫教子怕是没有闲性子玩了。”东方朔重重的叹口气。
明珠苦笑不得:“先生若想找知己,我府上到是还有一位,也有相同的嗜好。”
“你说霍间庭?”
“正是。大人也认得?”
东方朔吹吹嘴角的胡子,翻个白眼,“何止知道!我才不跟他讨交情呢,给三分脸色就不知好歹的奴才,整天为了一个女人疯疯癫癫,以为全世界的女人都是他相好的那样!也只有霍将军能压得住他,我不交!”
宁乘无奈的笑笑:“东方大人不要在背后说人闲话。”
东方朔满不在乎。
太阳西下,两人吃过晚饭便要告辞,明珠把他们送至车上。
宁乘一再嘱咐明珠放心,只要心性平和,气顺则命寿。
明珠狠狠地点头,最后赠与他们许多礼物,包括自己做的许多玫瑰糕点。
宁乘与东方朔的马车消失在街巷,明珠多年来心里的结才算是顺了一点。管他历史结局是什么,也许有了她,事情会有转机呢。
秋天,王夫人薨。武帝沉郁于悲哀之中。
明珠对于这件事只是稍稍叹息,回头又进了自己的世界里忙得不亦乐乎。
因为王夫人的去世,霍武和燕青的婚事不好办的太张扬,只是在府里自己热闹热闹。
狩猎季节来的时候,霍去病经常会带明珠前往。
有时候会带上卫伉。卫伉长大了,以前臭乳未干的小毛孩变成了现在嘴上有绒毛的少年。
也更难缠了……
“嫂子,上上回你真的跟表哥去河西了?”
“没有!”
“你甭骗我,我全都知道!”卫伉扯着明珠打转,“嫂子,嫂子,嫂子……”
明珠被缠的吐白沫,为什么会一时善心大发带上这个跟屁虫?
“嫂子,下回你也偷偷带上我好不好?嫂子,嫂子?嫂子?……”
明珠忍无可忍:“霍去病!!”
“好大一只松鼠……”卫伉一溜烟的跑掉。
霍去病驾着他的黑马过来的时候只看见了卫伉小兔子似躲跑的背影。
霍去病,是卫伉的噩梦,是明珠战无不胜的法宝。
马匹,弓箭,野外,篝火……
明珠陪着霍去病享受他在和平年代的娱乐项目,他热爱战争的本性里有无穷无尽的激情需要奔放。
霍去病心血来潮还与明珠互为敌我,兵分两军,在山野林间你攻我守,玩战争演习。结果每次都是明珠惨败而归。
……
原以为有些事还遥远,原以为当下的欢乐还可以再持续,其实,那些事情已经在悄然走近。而她,毫无防备。
元狩五年春天,武帝突然要在甘泉宫狩猎,指明要霍去病带明珠前往。
春天不是狩猎的最佳季节,明珠也不是狩猎的好手。——明珠摸不着头脑,霍去病也不解。
同行的有众多的武将,大多是霍去病在漠北一战中立功封赏的将领。
明珠与武帝一身戎装站在林子外面。
霍去病首当其冲,策马林中。赵破奴、路博德、伊即轩等随即跟上。春天带着薄霜的草地被马蹄踩出清脆的踏踏声,青黄的草枝,四处飞扬,一群高昂的冲锋战士,带着久违了的战争情结消失在林子深处。
驱马声,群兽奔跑声,此起彼伏。
武帝露出笑容,他是那个尚武嗜血的帝王。
明珠看见他眼角多出的皱纹,这样喜悲于色的人,是易老的。
白晃晃的镜子递到明珠的面前,“是你送给王夫人的?”
回行纹的边角,半浮雕的图画。图画所绘的是一个女人的侧影,婀娜典雅,风流娇媚。不是她为王夫人所绘,还能有谁?
“是。”明珠伸手要接,武帝却收了回去。
刚过中午的太阳,在灰蒙蒙的天上有些刺眼。武帝把镜子对准太阳,镜子在光滑的山石上折射出一个亮面。
“你仔细看。”武帝的声音低沉,微微的颤抖,像一只悲伤的黑熊。
镜子的反射光在青黛的石头上轻轻摇晃,白色的亮面里有一点深色的阴影显得与周围不一致。那是青黛的石头色再添了一点钴蓝的颜色,仔细看去,不难看出那中间深色其实是一个人的侧面剪影。四周还有回行纹路包裹。
是镜子背面的图案!
明珠呆立在原地。
“我检查过这面镜子,它于其他镜子并无二致,为什么却能倒映出她的侧影?”
镜子背面的图案出现在镜子反射的光影中……
难道是透光镜?
——在后人研究西汉铜镜的时候曾经发现过稀有的透光镜。
(制造透光镜的有两点:一是铸造过程中的冷却凝固工艺;另一个是研磨抛光工艺。铜镜在浇铸后迅速冷却时,镜背的花纹凹凸处不均匀地凝固收缩,镜面就会产生与镜背相应的轻微起伏,在物理上称为微观曲率,肉眼难以觉察。镜面研磨抛光时,又会产生新的弹性形变,便进一步增添了镜面的起伏。因此,当日光或聚集灯光直接照射在轻微凹凸的镜面上,折射在墙上的图像就会有不同层次的亮度,呈现出与镜背相同的图像,产生了所谓的“透光”效应。西汉以后,虽然青铜镜的铸造长盛不衰,而透光镜却就此绝响了。)
明珠也只是听说过透光镜是在制作镜子的时候用了特殊的技法而产生的。但是她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技法导致。
更何况向武帝解释?
“你是什么人?!”他的八字胡在嘴鼻之间抖动,声音不大却让人忍不住打个寒颤。这个信奉神仙的皇帝……
“……”想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脱身?怎么才能让这个皇帝相信她非神仙也非鬼怪?这样的事情为什么又偏偏落在了自己身上?
“神仙灯是怎么回事?上次神君说你血脉里有人祖镜像又是怎么回事?这次镜子里又有什么古怪?”武帝一步步逼近,眼睛睁得大大的生怕明珠会一眨眼消失不见。
她怎么知道!!孔明灯和透光镜都是有科学原理的,只是与他讲不通。至于那个什么神君说的什么明珠自己都不懂又怎么告诉他!!
霍去病和所有的将领都远在林中,眼前连个能救场的人都没有……
头皮都挠烂了,眼前突然闪出一点光亮——神君?
“回皇上!是那个时候神君送给我的!”
“神君送给你的?何时何地何人可作证?”
“……是,祁连山。元狩二年。那年去病河西一战我也跟着去了……祁连山见到了神君,她送我一面镜子。”
“祁连山?神君去那里干什么?”
“这……我就不知道了。”明珠微汗。
“你把当时情况详细告诉我!”武帝步步逼近。
“……恕明珠不能祥说。”
“朕也不能知道吗?!”武帝青筋暴起,明珠觉得自己马上要性命不保。天暄地转,口干舌燥,甚至有一点想吐……
远远的林子里,李敢和几个人拎着一只麋鹿正要出来,明珠急中生智:“李,……李夫人!”
“谁?”
“我知道了!是,镜子里的人是王夫人,又不是王夫人。……镜子,指的就是倾国倾城的美人。镜背面的图案指的就是这个女人。……是说,皇上将得一倾国倾城的绝色女子,此女有五分像王夫人。……所以这个图画只画了五分姿色。”
“当真?”
“当真!神君透漏,佳人姓李。”
武帝一时间说不出是信还是疑。
明珠定住了心神,再回过头来弥补谎言:“明珠早也没想到。皇上刚才一逼问才明白许多。神君当时给我时,我只当这是王夫人,神君却偏偏说是李。回来后也没再多想,王夫人生辰的时候我便把镜子当成礼物送了过去。没想到里面却暗藏玄机。皇上英明,今日把其中的奥妙亮出来我才明白。”
明珠说的乱七八糟,一头大汗,越说,武帝的眉毛就皱的越紧。
……
她的心跳,随着李敢一众越来越近脚步马蹄声而越来越响。
武帝踱步,回头。
“朕倒是觉得这镜上的女子有几分像你。”
……
他的眼睛黑不见底,语气明显的柔和下来。
听到这句,明珠反而安下心来——历史上的武帝杀人无数,谁知道他有没有一时兴起杀了个叫明珠的女人。但是没有听说汉武帝有一个叫明珠的妃子,更没听说他抢了霍去病的妻子。
他只要不怀疑自己的“玄机说”就好。
“北方有佳人,
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
佳人难再得。
皇上的佳人绝色倾城。明珠何德何能,堪比佳人丝毫的姿色?恭贺皇上,即得一绝色妃子了!”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尚不见其人,却先有其赋。倒是让朕迫不及待想看见她到底是如何倾国倾城。”武帝把眼神从明珠的身上收回来,开始琢磨这首诗赋。
“不久了。皇上马上就会知道的。”
“赋是谁作?是你吗?”
“不是。是李姓之人。”
武帝回头看见站在边上的李敢,顺水推舟的说了句:“李姓多能人呐!”
李敢远远的只听见个“李”字,以为是说自己,急忙双膝跪地。
武帝忍不住笑起来,走上前去询问他们打猎的战果如何。
明珠看见他笑,大出一口气,觉得双腿发软,突然又一阵反胃。
至少表面上武帝不再追究这件事情,看起来他甚至变得很高兴,马鞭一挥,冲入林中,想与与年轻的将领们一较高下。享受追逐奔猎的情趣。
明珠吐了一会儿,觉得好些了,这才牵过身边马准备加入他们的行列。最近与霍去病一起狩猎,射不到鹿,总也能射只野鸡什么的。
因为是与武帝一起出来,明珠没有骑汗血宝马,毕竟是武帝赏给霍去病的,也不知道霍去病送马给明珠是不是经过武帝允许了。霍去病的狂妄性子把这件事情忘了也是很可能的。这次武帝特意叫明珠随行,明珠生怕出不必要的乱子,谨慎为上便另挑了匹马。马匹浑身雪白,身形修长,四肢矫健,也是匹难得的好马。只是驯养时间不长,性子有点野。
白马旁边,李敢默默站着。
“李校尉有事吗?”
“……夫人,皇上刚才说什么了吗?”
“没有什么啊?”
明珠小心翼翼的上马。
李敢急忙上前拉住明珠的马缰:“我听见刚才皇上说李家,是说李家如何?”
明珠摇头:“没有,没有在说李家!说的是别人。”
李敢还站在马前,手里拉着她的马缰不动,心事重重的,欲言还止。
明珠觉得,这时的李敢与去年在代郡见到的又不相同了。
漠北一战中,久经沙场的父亲李广引咎自杀;初随骠骑的儿子李敢却封侯赏户,得了父亲一生渴望的侯爵。经历这样的事情,无论是谁,内心都会有一番迷茫和挣扎。关于自己一直执著的事情和一直坚守的观念彷徨、徘徊……
年初,他的叔叔李蔡官居丞相却私吞孝景帝陵的土地,失职,自杀。
李家风云突变。
她深怕霍去病与李敢之间结仇,已经很久没有见他。
现下看见李敢的这副模样不禁心酸。曾经那个云淡风清的公子李敢正在徐徐远去,取而代之的是眼前这个为了家族和自己小心翼翼,瞻前顾后的世家子弟。
李蔡已经自杀了?他是不是已经因为父亲与叔叔的自杀而气氛不已,出手打了卫青?
甘泉宫狩猎,霍去病会射杀李敢?
不会的,自己并没有听说他伤卫青一事,霍去病似乎也不知情,至少最近他一直是很开心的。
明珠心里扑通扑通的盯着李敢。李敢面漏异色。
难道他已经……?他这番担心,是惧怕卫青在皇上面前告了他一状?以下犯上,小小的一个校尉竟然出手伤了堂堂的大司马大将军。这件事竟若是武帝知道了自然不能绕了他……所以听到皇上和明珠说“李”字,他才会这么心神不定?
明珠禁不住试探:“李校尉,……最近有去大将军家拜访吗?”
李敢大惊失色,手里的缰绳落地,“不!”他说着,手臂上挑,正好打在马腹上。白马一声嘶叫,前蹄上跳,后蹄着地,马身直立!明珠来不及抓缰绳,身体下滑,接着被白马闷头甩下,仰面倒地!
……
睁开眼……
世界静止了吗?
高耸入天的苍树、晃眼的太阳、翠蓝的天晴空万里……
痛……
很痛很痛……
明珠觉得腹部绞痛,像是有东西在撕裂她的腹中的内脏,双腿之间有东西流出……
有一点声音……是口哨和笑语声遥远的传过来。是霍去病吗?是他游戏胜利的时候的笑声,每当与她的“假设战争”胜利的时候,他孩子一样的笑声……
眼前的李敢不敢相信,他摇着头看着她双腿之间流出越来越多的血水,僵硬的一步步往后倒退……
“明珠你怎么了?……”霍去病的声音渐渐近了,明珠脑袋里却开始有了嗡嗡的耳鸣,听不清楚他后来说的什么。
接着头顶上出现霍去病惊恐的脸,赵破奴上来在霍去病的耳边说话。
霍去病呆在原处……
明珠渐渐的合上了眼睛。
第 34 章
李敢以校尉从骠骑将军击胡左贤王,力战,夺左贤王鼓旗,斩首多,赐爵关内侯,食邑二百户,代广为郎中令。顷之,怨大将军青之恨其父,乃击伤大将军,大将军匿讳之。居无何,敢从上雍,至甘泉宫猎。骠骑将军去病与青有亲,射杀敢。去病时方贵幸,上讳云鹿触杀之。
——《史记—李将军列传》
艰难的睁开眼,湖蓝色的棉被,棕木几案,戎装的霍去病。
“我怎么了?”明珠问,声音细弱蛛丝。
燕青一双眼睛红的像核桃一样,忍了半天吐出来几个字:“流产了……”
明珠顿时泪眼婆娑,嘴唇动了动:“什么时候怀孕的?我……怎么不知道?”
“有两个月了……有些人的妊娠反应是不大。夫人莫要伤心,保住身体要紧……”
“明珠!”霍去病紧紧攥着她的手,“我不要,不要孩子。只要你好就行了!别哭,”他拭去她的泪,“以后再生……只要你好好养身体。”
腹里痛,心也痛……他把她的手攥的也痛。
她看着他埋在她手后的脸忍不住去安抚,想说我没事。眼睛一瞥,却看见她身上的血迹斑斑。
戎装上哪里来的血?是狩猎时候穿的那身。那,是猎物的?还是她的?还是……
最不愿意发生的事情已经发生?
她睁大眼睛,每发出一字就害怕一分:“李、敢、呢?”
他低下头,不出声。
“你看着我,霍去病!告诉我!”明珠泪如泉涌。
“夫人,不要动气,小心身子……”
“霍去病!!”明珠抽走他握住的手。
他抬起头来,双眉紧皱,那是一个从不会说谎的人。
“你杀了他?”
燕青在后面摇头:“不是不是,都说李校尉是被鹿顶死的!”
果然……
李敢死了。
“李敢该死!他出手伤舅舅在先,害你流产在后……他伤舅舅的事情我本想就此算了,息事宁人。可是……”
她处心积虑,处处防范的事情,竟是她一手造就?
竟是因她而起?
明珠究竟做错了什么?一定要接受这样的事实?历史的巨浪里头就容不得一粒石子的变动?
不只是腹痛,心痛,头也开始痛,湖蓝色的棉被、棕木几案、木棱窗子……所有的一切都旋转起来,像一个巨大的台风风眼,渐渐吞噬了她……
李敢陷在江河里,朝明珠喊救命。明珠站在河岸,想伸手,手却抬不起来,被人死死的攥着。李敢脸色变了,他说,明珠你怎能见死不救?你忘了是你把我推下来的吗?
不只是一个,李敢后面出现一个人,一个穿着牛仔裤背着旅行包的李敢。
牛仔裤的李敢说,明珠,下雨天我给了你自己的外套,自己却冻到感冒;期末考的时候是我为了给你补办准考证,自己却错过了考试;爬泰山的时候是我愿意做牛做马宁愿累个半死也要把你背上去。你失足坠崖你的家人会放过我吗,我要受到多少来自良心的和外界的谴责?我对你那么好,你的心里却从来没有我,不公平!你知不知道!
穿青色曲裾袍的李敢冷笑,明珠,你是坠马一事要全怪在我的头上吗?好啊,卫家是想把李家推向万劫不复吗?我叔叔一个当朝丞相怎么回私吞先帝陵园的土地?是不是卫家陷害?卫青害我父亲自杀,霍去病又亲手杀了我,我叔叔的死也是你们搞得鬼……卫家,你也帮着卫家害我吗?我们全都死了,卫家的人却还活得这么逍遥。武帝竟说我是被鹿顶死?光天化日之下,视我身上这箭射的伤口于不见!我会来索命的,一命还一命……
不要!不要!明珠说,我救你们,我救你们……她喊着哭着,手却伸不出去,被人紧紧定住怎么也动不了……眼睁睁看着李敢被水流冲走,淹没……李敢说,明珠,我那么爱你,你怎么能……明珠说,对不起对不起,我救我救……她的手还是动不了,李敢的脸在水里沉沉浮浮直到不见……
……
明珠哭着醒来,霍去病紧紧抱着她,死死的攥着她的手。
“做恶梦了?”他柔声的问,把她抱在怀里孩子一样的哄。
明珠号啕大哭,“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他本来可以不用死,是我害的……”
“不是不是。”霍去病手上的力道又大了几分,把明珠死死的按在胸口,“你不要这样,明珠……”
“还有你,……你不让我救他,你一直拉着我!!”
……
“我们说好不杀他,你答应的,霍去病……你答应的。”
……
第二日,明珠醒来的时候,霍去病还在沉睡。
他还是那身戎装未脱,抱着她,倚在床边沉沉的睡着。
明珠挣开他的怀抱,他就醒了。他咧开了嘴笑,笑得干净纯洁像是从未杀戮生命的婴儿一样。
明珠眼睛湿润,无限的悔恨充斥左右,她竟有点恨他,恨他任性,恨他自我……
“你曾经答应过我不杀他的,你忘记了吗?你答应过的!!”
明珠泪水涌出,霍去病收住了笑。
“一个李敢而已……”
“而已?”明珠睁大了眼睛,干笑一声,“霍去病,你告诉我什么还能不是‘而已’?人命都是‘而已?’”
“明珠,他伤害了你!!”
“可那不至于要他的命!!你说过不杀他……为什么……”明珠跌回床上哭泣不止。
“对不起……不要再这样了,我不想看见你为了一个李敢把自己弄成这个样!”他伸手抱她。
她拒之千里。
“我想自己待着。”
“为了李敢?”他微微发怒。
“你出去……”
“你赶我走?我杀他是为了你!”
明珠满脸泪水,拿了东西扔他:“为我?我不要!!我恨你!!走啊,走啊!”
棉被、枕头、衣裳扔了一地。
霍去病青筋暴起,嘴唇哆嗦。
床上能仍的全都扔了,明珠孱弱的身子颤颤发抖。
他看了她俩眼,攥紧拳头走了出去,背后发出巨大的关门声。
两扇门被他甩的松脱,挂在框上颤颤悠悠。
明珠摊倒在床上。
这天,除了燕青来喂药再没有别人。
晚上明珠入睡,恍惚之间觉得有人来。在背后看了她好久……
霍去病似乎生气了,一连几日,明珠都没有看见他的身影。
可是……每日起床都能看见床边躺过的痕迹。
这日睡前,明珠挣扎着下了床,把门闩上。
睁着眼睛到了半夜,听见有人推动门的声音。没有推开,静了一会儿,一把剑伸了进来,挑开门闩。动作之快,快至剑刃所到之处只是发出轻微的一点动静。人进来,先是静立了好一会儿,确定明珠熟睡了,然后,关门,脱衣,上床。
熟悉的环抱她腰肢的动作,熟悉的灼热的体温,熟悉的喘息的频率,熟悉的气味……
这个肢体,这个男人。他的头埋在她的背上,轻轻亲吻……
明珠霍然起身推开他。
“吵醒你了?”他一脸惊讶,再看明珠的满脸泪水,渐渐反应过来他们现在该有情景。黑暗里,明珠感觉到他渐渐拉下来的脸色。
“早知如此,李敢就该杀千遍万遍。一箭射死,实在是太便宜他了。”
他下床披了衣服就走。
空留他的怒气在西楼里回荡。
她爱他。
他杀了李敢,她也依然想原谅他,她是一个自私的女人?不要原谅他,她咬住牙齿,他这样意气用事蛮横娇纵视人命于儿戏的人不能原谅。
去病……
春去夏来,西楼后的玫瑰已经长到两人高,被用木架架起扎成篱笆的样子,任凭繁盛的花枝抽新。
明珠讨厌小时候看见的那些被修剪的整整齐齐的冬青和草坪,她喜欢看见生命肆意生长,长的狂妄,长的肆无忌惮,长的像他一样……
已经一个月没有相互说过话了,她足不出门,他不来看她;她怀着恨,他怀着气;两个人冷战。
霍武搬来梯子,明珠拿着剪子往上爬。
身体早就没有大碍了,燕青还在下面唠唠叨叨的嘱咐要小心。
明珠不理她,顺着梯子爬,挑半开的玫瑰骨朵剪。剪了十几支,一直爬到梯子的顶端。梯子比围墙高,明珠爬到高出竟然看见了外面的山水。
将军府左山右水,本就是一片风水宝地,西楼前的池塘水洼便源于府后的水流。
看到了蜿蜒而过的水脉,明珠的心情大好。
“有水呢,燕青。”明珠把抱着玫瑰张望,“我小时候还是游泳冠军呢,可是到了这里就没有再下过水了。你见过海吗?燕青?”
燕青在下面转来转去:“没有!夫人!求您了,别这么着站,小心跌下来!”
霍武老实厚道:“夫人,这将军打仗有个冠军的称号,您游泳也能叫冠军吗?”
明珠笑,霍去病是功冠全军的第一人,冠军一词由他而来。自己的冠军,是多少千年以后的事情了。两千年后的时代,回想起来,已经那么遥远。
远处的香樟树下站着一个人,挺拔,高大,夏日里,与楼宇浓厚的影子和树木的繁荣相应成章。
看见明珠回头,他转身离去。
明珠心里掏空了一下。
丫头季妆跑过来报:“卫长公主看您来了,在前庭等着呢。”
明珠正想着事情,听了便走,脚下全踩空……
“夫人!!”燕青大喊。
明珠只觉得脚脖一阵剧痛,眼前一黑,一个熟悉的身影冲上前来。
“怎么样?”他问。
一时间,忘了疼痛,她的眼里映满了他。
他瘦了,下巴尖了许多。
“脚,痛。”
霍去病把燕青支到一边去,让大夫向燕青交待用药的分量和日次。
他自己默默蹲在床榻前给明珠裹伤口。
还是那样好看,嘴唇倔强的抿着,睫毛在他下垂的眼帘上闪烁,挺拔如山的鼻子里的呼出的气喷在她的小腿上,有点痒。
他盯着她的脚脖,埋着头,笨拙的缠来缠去,松了再来……
脚上的布带一片狼藉,明珠都看不下去了,伸手拦他,“算了,叫燕青来弄吧。”
“不!”
他毫不领情,挥开她的手,“怎么这么不小心?非要隔三差五的弄点事故出来才好吗?!”
明珠顿了一下,开始往回抽自己的脚。
他死死攥住不放。
“疼!”她说。
他猛的放开。明珠摔在床角。
“哼!”他甩袖子出门。
卫长进来西楼,明珠坐在床榻上。
娇美如旧,只是丰腴了不少,不再是以前单薄的小姑娘。含苞欲放的花骨朵,终究长成了怒放的玫瑰。
“明姐姐的病可是好些了吗?”
她都不称她为夫人,只叫她姐姐。
“谢谢曹夫人关心。”明珠说道,特意把“曹夫人”三个字拉长。
卫长脸色稍稍不悦, “公主快坐吧!”明珠轻笑着又把“公主”叫回来。
她提着杏色裙角在塌前盘膝,“姐姐这次又是哪里伤着了?”
“在你眼里我是个没事就受点伤得人?”
卫长拿手指着她的脚,“难道不是吗?”
“平阳侯对你爱护有加吧?上回去看你你就胖了一圈,这回再看见你你可又胖了一圈!”
卫长突地笑,笑的满足,“他对我很好。很好很好。至少表哥从没有那么对我过,父皇也不如他对我好。”她歪着头看明珠,“明姐姐,你可是瘦了,表哥对你不好么?”
明珠一愣,“好啊,很好。”
“表哥这个人很无情的,你可不要惹了他。嗯,瘦成这样一定是他欺负你了。不对,刚刚看见表哥了,他可是更瘦了!”卫长好奇的凑过来,“还是你们互相欺负不成?你不让我吃饱,我不让你吃饱?”
明珠干笑。
“我才不管你好不好,但是你可不要再欺负表哥。我没有忘记他,明珠。”卫长严肃的说,“曹襄待我再好我也忘不了表哥。你若是不要他了,可记得给我。我要。”她虽长大了,认真起来却还是稚气如旧。
“看你!”明珠用手戳她胖起来的腮帮子,卫长却还是那副认真样,“真的!明珠,你不要身在福中自不知!我不会忘记他,至死不能。你若是不要他,我要他!”
西楼风起,月色正浓。
明珠躺在床塌上,想着白日里卫长的话。
——“我不会忘记他,至死不能。”
——“还是你们互相欺负不成?”
他们在互相欺负吗?元狩五年的春末夏初,他们打了一个月的冷战。
霍去病的眉头越皱越深,结成一个厚厚的结,在额上挂了一个月。
……
正想着,门被推了几下。
明珠坐起来。
一把剑伸进来,劈开刚换不久的门闩。
人进来,关上门。
他走进了,看见明珠坐在床上,先是愣了一愣,接着又走上前来。
一个站着,一个坐着。两人近在咫尺,彼此的呼吸起伏。
他伸手抬她的下巴,明珠不动,他便蹲了下来,与她面对面。
他目光如炬,死死盯住她。像是赌气,像是埋怨。
明珠别过头重新躺下,全当他不在。
静了一会,明珠差点以为他走了的时候,开始传来他悉悉索索脱衣服的声音。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他沉重的身子已经躺在了她身侧。
“走开。”
他上来勾住她的颈,庞大的身子压在了她的身上,湿热的喘气扑到她的脸上。
她推他:“不。”
他不说话,把她往紧力抱,两个人的身体紧密地粘在一起。
明珠身上浸出汗来,“不!”
她每说一个“不”字,每反抗一次,他拥着她的力气就多加一分,两人的身子就更粘合一寸。
推也推不开,逃也逃不掉,明珠气的打他。
他的眼睛在蓝幽幽的夜色里发亮,嗓子里呜咽着什么又被他咽了回去。他粗糙的手心,紧紧按在她的后背上。他的唇迎面而来,滚烫的温度灼伤着她的思维。
她若是反抗,他便更加一意孤行的进攻。
每一次对他的战争,她总是失败。
她被他的热浪席卷,葬身他的火海。
……
高潮之后他留在她体内迟迟不离去。
“疼!”
他抱着她的腰:“以后不许你赶我走!”
“……”
他动:“听见没有?”
“听见了。”
“我不回来,西楼的门不许闩!”
“反正你能打开……好!”
“不许为了别的男人跟我吵架!”
“是你不对!”
“听见没有?”
……
他多像一个孩子,哪怕他杀人如麻,哪怕他不通情理,他在感情的深处却还是一个固执的想得到关爱的孩童。
纤长如玉的手勾勒他脸上的所有曲线,口鼻眼耳。她缓缓的说,“我们以后,不要再吵架……”
霍去病不再作声,慢慢的出来,把她搂进怀里,“明珠,我不想和你吵架,一点都不想。”
他用他滚烫的身体包住她颤抖的人,“我很怕你走,很怕。你也许很跟别的男人走,也许会自己走。……我觉得你会走。”
“我不。我呆在你身边,至死。”她坚定地说,“霍去病,你还记得吗?我们说好同墓而葬!”
李敢,明珠欠你太多,今生已经无法偿还。你原谅也罢,不原谅也好。她自私,任性,为了一己之情已经失去了很多。姑姑,李敢。
今世的罪,她可否来生再还?
现在,先让她再在霍去病的梦里痴迷不醒。
霍去病含着她的耳朵在喃喃自语:“别离开我,明珠。”
她缓缓的一字一字的念道:
“‘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
山无陵,江水为竭。
冬雷震震,夏雨雪
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我还住在大将军府的时候,又一回,平阳公主托人来劝我,问我要你还是要……我找人写了这个回给了她。我说,这个‘君’不能是别人,只能是霍去病!这些话,永不改变。来生今世,千年万年都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