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明珠在大门口看见姑姑和姑父便迎了上去。明珠父母早亡,姑姑明小是她是唯一的亲人。
姑姑是明家的骄傲,画得一手好画,又出国留过学,在那个年头是个稀罕的女人。姑父李嘉凡是个学富五车的外科医生,早些年恋上了漂亮又才气的明小,顺利抱的美人归,做了一对人人艳羡的夫妻。
不过,遗憾的是二人没能及时的添一个儿女。那时候都年轻,一是二人的事业蒸蒸日上无心添后,二是明小风华正茂也不愿意过早毁了身材。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当明小青春不在,想为李家生儿育女的时候,却发现李嘉凡已没有了生育的能力。在这个苦恼的时候,过继过来的明珠无非成了二人的一个安慰。虽不是亲生,却胜过亲生。明珠慢慢长大,继承了姑姑的一身才华,学得了姑父的满腹经纶。虽然没有袭得姑姑的艳丽美貌,但自有一番秀气。后来明珠考上大学,离家住校,姑父母二人顿感寂寞,觉得自己的母爱或父爱没有了寄托。与明珠商议之后准备再领养一个孩子,好让他们泛滥的爱有个施展的对象。
“明珠,这呢。”姑姑拉着她往里走。
“小明珠,你又长胖了?”姑父给明珠卸下她的背包。
“你净瞎说呢,我看是瘦了!在学校喝不上姑姑的大骨汤,怕是营养跟不上了吧。早知就应该在家门口上个学校,何必跑那么远!”
“姑姑,要是当年爷爷也不让你去留洋,你能愿意吗?”
“唉?我才不愿意去留洋呢,都是你爷爷逼我去的。也都怪留洋开了眼,眼高了心也高了,非要争什么事业,才耽误了好年华,没得上一个自己的骨肉……”
“姑姑!”
“小,我……”
“干什么干什么,你们在这样我可走了,你们当我是谁家的孩子?”明珠一跺脚,回头就走,李嘉凡慌忙拉住她好说歹说的哄。
说话间,进了这所孤儿院的会客厅。
一个白白净净的小男孩坐在沙发的一角。他大概六、七岁左右,一双大眼睛惊恐的打量着进来的人。院长是个和气的老头,把一包衣服交给李嘉凡:“这是着孩子进院的时候穿戴的衣物。这孩子来历有点怪。虽然一年多了都没有人来认领他,但是保不住那一天他的家人就会出现。到时候这些衣物就是凭据啊。”
李嘉凡点点头。
明珠牵着小孩的手问:“你叫什么?”
孩子往后一缩,看明珠的眼神有些亲近,又有些排斥。
明珠看见他颈里戴的一个白玉坠子,伸手摸了一摸。谁知孩子却大哭起来。明珠一紧张一下就把玉坠子揪了下来!
明小急忙过来抱起孩子,他哭得更厉害了。“不怕不怕,小阿姨是疼你没有别的意思,乖,乖啊……”
院长朝着明珠笑笑:“没事没事,这孩子就是特别怕生,又排外。过一阵子熟了,就慢慢好了。”
“没事儿。”明珠也笑笑。她看了看手中的白玉坠子上的一截断了的红绳,心想大概是绳子用的太旧了,不小心就给拽下来了。这也应该是孩子父母留给孩子的重要东西吧,她想。她把玉坠子装到的裤兜里,准备抽空去给小孩买根新的红绳。
三个人费尽辛苦才把小男孩哄的安静下来。出了孤儿院,明珠接到李敢的电话,他在催明珠赶紧过去。明珠这才跟姑父母道别,说得赶火车了。明珠暑假前就约好跟李敢约好去泰山玩两天的,却因为帮姑父母收养孩子的事操心就一直拖着。眼看暑假就快结束了,收养的小孩也“尘埃落定”,她也就得马上履行和李敢的诺言。
姑父母虽然觉得去玩的时间也不长,还是忍不住多嘱咐几句。明珠接过姑父手里的背包,本想捏一下小男孩的脸表示亲昵,又怕他大哭就只是对他笑了一下。他大眼睛眨巴眨巴看着她,突然叫道:“妈妈。”明珠一愣,姑姑立刻笑了,说:“看来我得让他叫我奶奶才好呢。”李嘉凡也笑:“小明珠你也老喽。”
明珠摇头,对小男孩说:“想和我亲近了呀?又不哭了?哈哈,叫妈妈也不行,我可没你这么大的儿子。等我过两天回来了好好贿赂贿赂我吧。”
明珠正处在这个尴尬的年龄:自己觉得自己是小朋友们的姐姐,可是小朋友们却把她当阿姨。她不太不高兴,觉得自己好像老了。不过这次被叫了妈妈,明珠倒不觉得别扭……
明珠倚在李敢的肩膀上出神,长长的睫毛眯着,随着大巴士的节奏一晃一晃。明珠的长相是七分秀气三分英气。这英气生在她的眉眼上,所以当她闭上眼睛的时候,英气就仿佛自觉熟睡了起来,脸上单剩下秀气。
“李敢,你知道汉朝有个将军也叫李敢吗?”
李敢低头用下巴颌轻轻的捣她的头心:“你要说什么?”
“他是被霍去病杀得你知道吗?”
他轻轻一笑:“然后呢,又怎么样?”
“没什么,你知道我喜欢霍去病嘛。咦,你会不会是那个李敢的后人?”
“不知道,没想过。”
“你家有家谱吗?”
“我没见过。”
“我想见。”
“嗯?”
“我想见霍去病。他怎么会那么年轻就去世了……”
李敢在明珠白鸡蛋壳一样的额头上敲两下,“你跟我第一次见你的印象真不一样。我那时看见你,你那时穿着一条军绿色的短裤,小男孩似的。就想,这小哥们儿还挺务实的样子。没想到你比那些穿绸缎的女孩还能幻想。”
明珠撇撇嘴:“幻想和务实也不是那么冲突的俩词,我就不能兼得了?瞅你一副上当受骗的样子。”
明珠生的不赖人又和气,在学校里的人缘出了名的好,屁股后面追她的男生排起队来和食堂打饭的人有的一拚。明珠虽然脸上依然待谁都友善,可是对谁都是保持距离。直到有一天明珠发现了李敢……她是发现了这个名字。明珠没告诉他,是因为她喜欢那个霍去病;是因为他的名字和霍去病有关;是因为明珠失望了,现实的生活中他找不到她的霍去病,找不到那个飞扬跋扈的少年英雄,她只好找一个与他有关联的人。可怜这“关联”是像蛛丝儿般的轻细,轻细的连她的一颗泪珠儿都拎不起。
泰山顶上,李敢把明珠从背上放下来,他咧着嘴锤腰,疼惜的看着明珠。明珠打量着李敢,心里说不出得酸痛。她不要他背的,他偏背。对我这么好干什么,她竟然生气。她默默的背过身一个人行走着。前面一块古碑,有一人多高,上面刻满了碑文,只是年代久远字迹已经模糊了。周围围着铁栏杆,防止游人破坏。明珠隔着铁栏杆抬头看碑文,看了半天也看不清楚。明珠苦恼,像不像自己呢?现实里她什么都不缺,什么都不少,受家人宠爱,男朋友疼爱,考上了自己理想的大学,在别人看来是那么美好。可是,她自己却一直是生活在别处,她活在她自己的梦里。隔着这铁栅栏,仰望看不清的文字,一如她仰望她的梦:遥远,且没有路。
“当心,后面是断崖!”李敢拉住她。
明珠回过身来,往后退了几步。看到了介绍碑文的旅游指示。“是汉武帝立的!”明珠高兴了一下。“他会不会提到霍去病呢?”
“找一下好了。”李敢笑着摸摸她的头。
找到两个人眼睛都花了还没有一点头绪。本来就没有几个字能看得清楚。
“明珠,旁边有个祠堂,里面应该有一些清楚地拓印版,我们可以进去问一下。”
“不,等一下,或许这碑的后面还有些字,等我看看着。”
“小心哪,很危险。”
“没事,我抓住栏杆就没事的。”明珠抓住栏杆慢慢绕道后面去。脚下是悬崖峭壁,明珠的头一紧,一咬牙仰头看碑面。竟是没有文字的,只有一些看不懂的图案。明珠失望的叹了口气,慢慢的回身,往李敢伸手的方向移动。突然牛仔裤的裤兜里一片灼热。明珠觉得一阵麻酥,向后挣扎……
“明珠,小心!”
“明珠――”
雍郊茂密的树林本来寂静像面波澜不惊的镜子。一队行军像是利剑一般硬生生的戳破了这面镜子。碎的镜片里映着群鸟和入秋的黄叶,纷纷扰扰,诚惶诚恐。
一行百人,缓慢停了。
“陛下,这奇兽行的还真够快。转眼就不见了”
“废话,即是奇兽,又怎么会那么容易叫你抓住。”
“吾皇圣明!”
大家四处张望,怎也不见兽的影子。
“陛下您看!”
众人朝他所指的地方瞧去。
一个少女缓缓走来,只穿衫和裤,衣裳是紧紧裹在身上的,不比寻常女子的层层宽衣。侍卫们拥上前护驾。少女越发走得近了,众人却慢慢放下戒备。她头发未挽发髻,长长的垂到腰间,嘴角上扬,竟是抿唇而笑。她行止间没有攻击性,反是欣喜有余。最让众人惊讶的,是她修长的腿畔跟着一只白色的老虎。不是普通的白老虎,这虎没有黑色纹路,是浑身的雪白。
“圣上,是奇兽!”众人大惊,纷纷搭箭欲射。
显然少女见了这群人显得高兴,领着老虎走得近了。老虎倒也不怕这些人,只管跟在少女身后。
少女走进看清了众人的模样,高兴之余更多了些惊讶:“你们是……”她轻轻蹙眉,顿了一下。
“不不,不对。敢问当下是那一年?”
为首的一个中年人也显得惊讶:“是我大汉朝元朔六年。”
少女听后竟不能相信:“在位皇帝是哪一位?”
“大胆刁民!口出狂言!”
少女也不管他自管喃喃的:“是了,可是汉武帝?”
众人虽听不清她嘴里说些什么,却见她步步接近,眼睛看住武帝不放,里面波涛汹涌,甚是复杂。
“陛下,这刁民目无王法,竟然犯上。还请陛下处置。”
武帝倒是颇有兴趣挥挥手:“算了,不知者无罪。”转首又对少女说:“这位小姐是何家何户,怎会在这出现,与这奇兽为伴?”
少女呆呆得看着武帝,不知是喜是悲。她徐徐地说:“它不是什么奇兽,不过是一只得了白化病的老虎。”少女的眼睛看得远远的,神情有些恍惚:“我叫明珠。”
第2章
那天明珠从泰山顶上跌下,落入这树林中。醒来时后天以将黑,她稀里糊涂的,也不知道是在什么地方。一个人摸索了半天,发现一个山洞里似乎是有稀稀的白光。进了山洞明珠着实的下了一跳:白虎正躺在里面在小息,睁眼看见了明珠也并不理她。明珠心里害怕得厉害,她哪敢多呆一会,转身出了虎穴。
天已经全黑了,明珠不一会就迷了路,没几步竟遇上了狼。明珠吓地哭都哭不出来。这时候懒洋洋的白虎出来,咬死了豺狼,吃罢了肉,径直走了,并不理明珠。周围渐渐的有稀稀落落的狼啸声起来,明珠环视四周,觉得自己的心跳时有时无。心想也许那白虎是个骄傲的东西,并不屑于吃她。再说,横竖一死的话,她倒觉得被白虎吃掉更好一些。于是明珠像是得了救星似的紧紧跟住了白虎。又摸索着进了白虎的洞穴。白虎已经躺在它的石台上闭了眼。它一身白毛很是耀眼,月光洒下来,映在它身上,它又映到石壁上……宁静,光亮。
这些天以来,白天明珠一直在找路出森林去,晚上就和白虎同穴而眠。可是这林子太大,她又怕迷路遇上狼,总也没有多少头绪。好在把山洞周围摸熟了,能找到熟透的山果,还不至于饿死。白虎每隔两日就会出去狩猎一次,每次狩猎后都要到洞外的小溪中洗澡。不知是不是一身白毛的缘故,它特别的爱干净,从不在身上留下动物的残血。白虎不伤害她,但也不亲近她,它的猎物也没有分给明珠的意思。明珠也不会讨要,在她钻木取火没有成功前,她还不想吃生肉做野人,她渴望见到人。所以他俩倒像是合租了一个洞穴的冷面新人类,只不过苦了明珠。因为没有火,她没法取暖。已是入秋的季节,白天还好说,可到了晚上山洞里阴冷的很。
过了三五天,明珠正在绞尽脑汁钻木取火种,白虎带着伤口回来,躺在石板上呜咽。它扑猎物时候受了伤。明珠看了觉得心疼,虽说它性格冷漠,不宜相处,但是它也是救过自己性命的。白虎是超爱干净的,尤其是一身雪白的毛从来不沾染一点瑕疵。看它躺在石板上对着自己的伤口一阵呜咽,明珠便撕了块衣衫,到小溪里浸了水,帮它清理伤口。它并不排斥,忽闪忽闪的眼睛看着明珠。明珠突然觉得它好像姑姑收养的小男孩。第二天早晨明珠醒来时候,发现自己是枕在白虎的颈窝里……
打那以后,每晚明珠都倚着它睡觉取暖,它也不反对,它开始和她亲近。
这么过了一月左右,明珠与白虎越来越亲密。
这日明珠正在河边给白虎洗澡,突然听得人的叫喊声和马蹄声,她做梦都盼着有人经过。于是喜出望外,一路小跑,循着声音过来。
突然对面传来一声虎啸。明珠身旁的原本懒洋洋的白虎腾的一下站直身子,两只眼睛闪闪发亮,竖起耳朵静静听。
又是一声虎啸,像是离得近了。身边的白虎兴奋异常,朝对面长啸一声回应。果然,另一只白虎从对面树立中出现。不同的是这支白虎的头上明显的鼓出了两块犄角,腿上还带着了点血迹。
明珠明白了,原来武帝是在带人追逐另一只白虎。
“护驾,护驾!”百十个弓箭手把武帝围在中间,紧紧地盯紧了两侧。
白虎从明珠身边跑过,直径朝对面奔去。
弓箭手的弦拉地丝丝响,明珠生怕他们手一滑,这两只白虎就小命呜呼了。并且这白虎是通人性的,一个多月的朝夕相处下来,她早已和它成了挚友。
“别杀,别杀!!”
明珠跪下:“请您……请陛下!陛下开恩!这白虎生性温和,绝没有害人之意!”
武帝笑笑:“朕不会伤害它们,朕要活捉他们!”
明珠:“陛下!”
“哈哈,这白兽可是我大汉祥瑞之兆,朕要捉一只回去,叫大伙儿瞻仰瞻仰,这是我大汉福威。”
“不,陛下!你错了!”明珠话说出口就想完了,皇帝怎么会错呢!笨蛋笨蛋!这下得掉脑袋了。抬头看看武帝,倒也不觉得他生气,仿佛在等明珠的下文。怎么解释呢?其实白化的老虎稀罕是不错的。只是武帝把它奉为祥瑞倒也不见得。至于,那时有犄角的怕是骨质增生而已。算了算了,又是白化病,又是骨质增生,倒还真是他妈的“奇兽”!
明珠硬着头皮磕了个头:“陛下莫要怪小女子愚见。我认为,既然这白兽是为祥瑞,那即为祥瑞之物灵性必然极强,这么强的灵性只能让它放任于自然,吸天地之灵光,受日月之辉华,才能韬养其灵性。若陛下非要让他居于笼牢之中,久而久之,灵性便失,也就无祥瑞可言了。”
明珠看看两只白虎磨耳擦鬓百般亲昵,竟全然不离这一番闹哄哄的人群。继续说道,“何况,我大汉繁荣,如今竟得祥瑞有二。一雌一雄。我认为这是神灵有知,赐下的恩典,有意让祥瑞在我大汉繁衍。所以陛下万不能拆散!陛下想,若是有一天我大汉的祥瑞繁衍之多犹如野兔,举步既是。那我汉土岂不是可与天国仙境相媲美!所以这两只奇兽是万万不可擒,更万不可杀!”明珠有点佩服自己古诗文学得好,这么信口胡说竟然说得很溜。
武帝眉头一皱:“想不到你嘴到挺厉害的。既能与白兽朝夕相处想来你也不是一般的小姑娘。只是,你未免也太自作聪明。”他仰头一笑:“要是朕告诉你,朕准备抓两只而不是一只,并且朕有一个很大的圈起的林子,能盛下这两只兽呢?”
“林子再大也是圈起,陛下的捕捉再有诚意也是捕捉。您给这两只白虎在小的限制也是限制啊,陛下。”
武帝沉默一下,看着明珠。明珠顿时就觉得脊背发酸。
“好了,大家收弓箭吧。朕今天信你了。”
明珠笑笑:“谢陛下!”
“你起来吧,告诉朕你是打哪来的?”
“我,我没有来处。”
“没有来处?那你可有去处?”
“也没有……”
“……”武帝沉思了一会儿,“你这小姑娘,有点意思。朕看你不像个寻常人,朕想收了你。这样吧,我这身后可都是当朝的能人将士。今天破个例好了,叫你选一户人家去做门客,以后啊,衣食无忧。你愿意吗?”
“门客?”明珠思量着,这皇帝不应该顶顶排斥官员收拢门客的吗,怎么……明珠打量着大臣们的脸色,是不是皇上在说反话。
“陛下是在给我出题还是……”
武帝不答,眼睛看向别处。
“我……大臣们招揽的是天下的能人贤士,明珠能浅贤薄去了怕是只能混饭吃,担不起门客的字眼。不过,明珠听说卫将军是为从不招揽门客的人,所以明珠愿意投到卫将军门下,能使唤的丫头,赏我口饭明珠就知足了。”
“你这丫头,不是个妖精,也得是个人精!”武帝看着明珠,眼睛里黑深深的。“朕也正有此意,卫青!”
“臣在!”右手的一位将军急忙跨下马来拱手作辑。
“这个丫头以后就住在你们府上了。朕却偏偏不让她做丫头,你把她接进府,告诉朕的姐姐,让她给朕好好的供起来。这倒要看看这小丫头能精到什么地步!”说罢,武帝一笑,挥鞭走人。
去被卫将军府上供着?
“明珠小姐,老夫得随陛下去了。这是卫高,他会带小姐去老父寒舍。”
卫青的年龄看上去和武帝差不多,却自称老夫。
“谢卫将军。”
明珠去和白虎告别。白虎看着明珠,眼睛令竟是湿润的。明珠抱着它:“你这样稀罕的东西竟也能找到个同类,真是福气。我也得去找我的同类了。我们后会有期。”
明珠上了马,跟着卫高出林子去。没走几步竟听见身后有了哽咽声,跟着是白虎的长啸。是送别也是不舍。明珠眼涩,竟哭不出来。
第3章
深衣层叠,广袖旖旎,钗环叮。蔻唇黛眉。
这就是汉。
明珠望着镜里的自己,这就是汉,这就是霍去病的大汉朝!
明珠有些兴奋,也有些慌张。当了数十天的“鲁宾逊”,现在终于能穿上一件干净好看的衣服了;但是她曾经遥不可及的梦就这么着实现了?像梦一样。真怕,真怕,万一哪一天醒来这一切真的是个梦可怎么办?
门外脚步声响起,正午的阳光打在窗上,人影绰绰,好几个人朝门口走来。明珠慌忙站了起来。“我来看看咱们府上新来的神奇的小姐!”一个艳丽的中年妇人进门来,身后跟了两个丫环。
她身穿紫色的绕襟深衣,上面绣着金色的牡丹花花纹,紫金一配显得夺目耀眼。人更是长了一幅耀眼的模样――柳叶眉,杏仁眼,阔嘴唇,款额头,皮肤白皙如瓷。叫明珠看了不禁心慌,她何时见过扮相这么夺目的女人。明珠自认为,所见过的成熟女人里头,她姑姑明小已经是个稀罕的漂亮女人了,但是,今天跟眼前这光辉夺目的女人比起来也要暗下几分。
“这是咱们平阳公主!”丫头说道。
明珠听后心稍稍静了下来。那就怪不得了,这样的光亮可不是寻常家的女人就有的。明珠跪下结结实实的磕了个头:“明珠见过公主!”
“起了吧。快抬起头来,让我看看。”平阳公主在明珠身旁寻了张垫子坐了下来,一双杏仁眼咕噜咕噜得来回打量明珠。“我得好好看看,皇上说得有意思的小姑娘可与常人有什么不同。”
明珠忙低下头:“公主取笑了。我没有什么过人之处,是皇上抬举……”
“没有过人之处?我看你不简单呢。”平阳公主朝她的丫头招招手,丫头走过来将托盘放在了明珠面前。平阳撩开遮布,几支考究的钗环首饰呈现在明珠的面前。“我是个有分寸的人,最讲究的就是论功行赏。今天给你这些东西不为别的,单为你在皇上面前那几句话,这些就赏你了。”
明珠有些迷茫的看着平阳:“几句话?”
“‘卫将军是从不招揽门客的人’!就这句话!”平阳说。
“明珠也是实话实说,没有刻意。我只是从心眼儿里佩服卫将军。”
“我不管。你刻意也好,无意也罢,你可知我打心里多想让皇上,让天底下的人都知道我们卫将军是从来都不收门客的吗?可是将军自己从不说,大臣们也更是无人会说,天下的门客只会哀怨将军。咱们将军背后里为皇上做的好,咱就得把它搬出来叫皇上瞧见了。干什么要背地里好,表面里还掖着?我琢磨着怎么找个机会叫皇上知道呢,可是就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个小姑娘,把这话说了。单凭这个,这些东西你就得给我收下了!”
“不瞒公主,哪有女孩家不爱钗环首饰的,明珠也是个俗人。既然公主都这样说了,我就贪心的收下了。”
“好哇。你也是个爽快的孩子。哎,我就是喜欢快人快语的,却偏偏进了卫家的门。你知道卫家的人,从皇后到去病那一个个都是三天说不到十句话的人。至于大将军,那更是叫一个沉默寡言。”平阳皱着眉头,却咧开嘴角露出了笑意。
明珠听不出她这算是心窝子话还是应酬话。但是她还是知道,这卫家的门可是她平阳自己巴巴的非要挤进来的。得了便宜了,这会儿又开始卖乖了?“公主可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您可知道天底下的人谁不说卫将军是大大的英雄,多少姑娘能给将军端盆洗脚水都求之不得呢!公主还说这样的话,可只要让这长安城多少女子嫉妒红了眼。不过话说回来,能配的上咱们将军的,还真得是公主这样的金枝玉叶才成。”
“明珠啊,难怪陛下说!你确实是个伶俐的丫头。”平阳的嘴越咧越大,干脆笑开了,笑得跟身上穿的牡丹花似的。明珠想,这公主也太好哄了,武帝也多少有这个特点。这八成是这些王孙贵族们的通病,甭管这屁有多不真实多不切实际,只要马屁拍到点上就讨得到他们的欢心。这平阳也不想想,这头还有个更年轻但又不输威风的的霍去病顶着呢,这大汉朝的小姑娘们求着给外甥端洗脚水的比较多才对。
平阳公主显得很健谈。谈话间对明珠的饮食起居都显得无微不至,且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反正明珠感到阵阵贴心。
这府第面积不大,府里的陈设却处处透着豪华金贵。尤其是公主的居室,进了屋明珠都觉得眼睛晃得慌。红漆木的家具,几乎件件都镶着金线,即使是葡垫也是用最华丽张扬的的锦布织绣。所以卫将军的书房倒显得与着公主府格格不入:只是简单的黄木书架,书桌,坐垫,堆满墙的兵器。在这金贵的府里住久了,明珠还差点以为这是个柴房仓库。幸亏经过的小厮拦住,说明了不经将军允许不能进入。明珠才没有冒失的闯进去。
“小姐,小姐。”燕青小步跑来。
燕青是平阳公主的丫头。明珠在这府里不是仆但也算不上是主,顶多是个打算常驻的食客。平阳怕明珠不懂规矩,以防出什么乱子,特地打发燕青来陪她。小丫头能说会道,很有几分平阳公主的味道。
“怎么了?”
“那小霸王今天要过来,小姐你别在这书房附近打转了,万一不小心惹了他可就惨了!咱得赶紧躲了。”
“小霸王是谁?”
“你还不知道这长安城里的霸王吗?就是霍少爷啊!卫家的外甥!冠军侯!”
“霍去病?”明珠的心卟卟得跳起来。真的能见找他吗?虽然这几天在卫府里一直在想怎么能见他一面,但机会来到眼前,却又不见得真实。燕青见她出神,扯了她几下。她一咬牙,既然在了这个朝代,哪怕真的是梦也不能枉她梦一场,几月来的苦也不算白吃。
“燕青,我想见霍去……”
燕青傻眼,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不不,我想见骠骑将军。”
“小姐,您说什么?您到底是想见咱们霍侯爷,还是骠骑将军?咱可不认识骠骑将军。”
“他还不是将军?乱了乱了,我都乱了。反正我得见霍去病!”
说话间,一行人策马入府。为首的正是卫青,身后跟着几个青年。明珠一下红了脸,不知如何是好。
燕青拉过明珠,带她绕道后院。
“小姐,这霍少爷可是天底下一等一难侍候的人物!我知道这长安城里仰慕他的姑娘可不少,但是了解他脾性的可没几个。您可不能一闷头的瞎闯,惹了他不高兴咱的小命都难保,您可得想清楚了?”
“燕青,你放心,我今天只是想见他一面。你不知道我来这个地方有多少机缘巧合才成的,我一心想这怕是老天给我的赏赐,我不能辜负。人生在世,无常的很,说不定明天会发生生么事。我怕过了今天就没机会了,我得让自己不后悔!”明珠紧握了燕青的手。
“小姐,你是个实心的人,我虽是个丫头,但觉得与你投缘,我心里只盼你好。”燕青顿了一顿,说:“那我愿意帮你一次。前头左拐就是马厩,霍少爷也是个爱马成性的人,听说前天皇上那刚赏了他一匹马,他今天来八成是来府上要鞍套的。你上前边马厩旁躲着,他有个贴身小厮叫霍武,想必这会儿霍武已经把他的马安顿好了,估摸着不一会儿,霍少爷就得出来套马鞍。你耐心在那守着,就能看见他。”
明珠高兴得握了她的手:“谢谢你,燕青。”
燕青看着明珠恋恋不舍:“你可别出什么事。看一眼就好,千万别惹他,出了事你就大叫。我去书房里侯着,听了声响,我就把大将军叫来。也只有大将军能管他三分。”
明珠点头,燕青慎重又慎重的嘱咐后才去了。明珠觉得怎么有点像生死别离似的,她一笑,不再多想,朝马厩走去。
马厩里养了二十几匹马,正是晌午的空当,已经有不少马都昏昏欲睡。这会看见明珠过来,有几匹嗷嗷叫了声也就不再里她了。虽然马厩里清扫的干净,但是大太阳下面还是隐隐的飘过阵阵马粪味道。明珠捂着鼻子进了马厩,在一匹脖颈上隐隐透了血迹的马旁停了下来。汉血宝马?
这时候里面一个小厮端了毛刷和清水出来,看了明珠一眼,皱了皱眉头。明珠突想到自己这样捂了鼻子很不礼貌。小厮走近明珠跟前的汉血马。明珠笑笑:“要不说行军打仗苦呢,光是天天闻着马粪味也受不了的啊。”
小厮看又一眼她,眼里透了点鄙视。
明珠大感不爽,“小哥要是觉得马粪味好闻是小哥的看法,我一女孩家当然是更喜欢香粉味。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本没有什么好坏与贵贱,你又何必用鄙夷的眼光看我?”
小厮没理明珠。
明珠也不再多话,只管站着等霍去病的人出来。
小厮给马洗身上,这马似乎是不太听话,性子野,溅了她一身的水。明珠有点生气:“你会洗不会洗?”
他很不屑的白一眼明珠:“我不会你还会不成?你要是闻不惯这味道就早早回房绣花,不要在这碍大爷的事!”
明珠气的翻白眼,没见过这么嚣张的马奴。在雍郊的时候明珠常常给白虎洗澡,是摸惯了它脾性的。她还不信这马会比老虎更难侍候。她上去夺他手中的刷子,想示范给他看。他却一侧身,明珠不防,摔了一个趔趄,正好坐进刚刚溅湿的地上,坐了一身泥浆。明珠疼得咧嘴,完了,等下还要看霍去病呢,这下连心情都没了。那小厮还得意的玩弄着刷子,一脸的嘲笑。
不知觉间,泪突然流了出来,她已经有多久没有说过心里话,多久没有哭过?她是有委屈的人!没有朋友,没有亲人。她来到这个时空并不是事事顺利:一开始就落入森林,与虎为伴,一个多月里生活与野人无异。她与虎不同类,即使后来彼此亲近也无法像人一样的诉说心事。来到这公主府,表面看来平阳对她照顾有佳,可是事实上她连个贴心的人都没有,不会梳头,不会穿戴,非主非仆。陌生的空间,陌生的世界。只有霍去病是她忘记这一切,是她可以笑着迎接这个世界的唯一理由。现在被这个小厮一闹她突然觉得希望破灭,这个样子万一被霍去病看见可怎么办?他会不会厌恶她?她永远得不到他……
她坐在地上好一会儿,那个小厮也就那么站着,即不再嘲笑她,也不来扶他。
不,不能再坐着了,她想。
她起身摸了眼泪,走近了马。用手撩了些水在马身上揉擦,另一只手轻轻的挠马的脖子。她说:“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想告诉你,只是想教给你:动物大都喜欢给挠脖子。如果洗澡的时候边挠边给它洗,它会很舒服很听话。你看。”马儿静静的果然不动,很享受的叫明珠给它擦洗。
“虽然它是匹汉血马但也毕竟是一匹马,没什么了不起。”明珠在水里洗了手站起来。他站在那看她,看见她也看他,他便把头歪向了一边。明珠轻哼一声“你也是,你有什么了不起?霍去病飞扬跋扈,并不代表他的奴才也有资格飞扬跋扈。人无贵贱,都是爹妈生。我听燕青说你叫霍武?很好,我会记住你的。”
明珠说完往马厩外走,她得赶在霍去病来之前离开。
“喂,你可别记错了!”
他竟在笑?明珠很没有好气的白一眼。
“那你叫什么?”
“明珠!”她头也不回地说。
第4章
她来这个世界干什么?她突然很迷茫。
在这府里几日,日子过的平淡无话,没有娱乐。她一点想放弃,孤独的滋味,没有人关心的滋味很不好受。她想李敢,一个那么疼爱自己的人自己却一直不在乎。现在她受到报应了?没有人关心。
她依然不会梳头,这几日燕青很忙,少来看自己。何况她并不是自己的仆人,顶多两人算玩伴。她也习惯自己打理这房里的一切,只是这头发……她松松的把头发一束算完事。
“小姐!”燕青探头进来。
“怎么说曹操,曹操到。我正想你呢,你就来了。”有人来看,明珠觉得很欣慰。
“曹操?”
“啊……我朋友。嗬嗬,你不认识,呵呵。”明珠干笑。
“明珠姐姐。”一个小男孩探进头来。
“这是世子。”燕青说。
“噢,是大公子。你叫什么?”
“卫伉!”
“前些日子将军许了他要买把木剑,今天就上市集上去逛一趟。小姐要是闲着没事不如跟我一起去。不要老是闷在屋里,出去看看热闹也好。”燕青说道。
明珠很是感激,她早就闲得发酸了,这会儿忙答应了下来。
三个人乘一辆马车,一路出府去。卫伉还不高兴,嚷嚷着要骑马,燕青好说歹说才把他安顿下来。
燕青问明珠,前几日想见的人见了没。明珠讪讪地说没见着。
“甭泄气,见不着还或不定是好事。再说了,他是府里常客,每各十天半个月就跑一次,机会还有的是。”
明珠答应着,还想问点什么。就听卫伉询问:“他?他是谁?”
燕青打掩护的哄骗了他一通,不再提这事。明珠也不再作声。
到了门市上,燕青领着卫伉直接进了铺子。明珠跟在后面。铺子里的伙计一看三人乘坐的是卫府的马车,忙把老板叫了出来。一铺子人都是毕恭毕敬的。
“是卫家的马车。”铺里又进来了几个将士。
明珠回过头,盯紧了其中一个将士,慌了手脚。
“生男无喜,生女无怒。
独不见卫子夫,
霸天下。”其中一人笑嘻嘻的低声念叨。
“不要无理。”那将士回头对唱歌的人说道。
“李敢?”
李敢回头:“这位小姐,你叫我吗?”
不是李敢。可是背影很像。同样的彬彬有礼,同样温文尔雅,但是眼前的这个李敢更为粗糙一些,是经过沙场的磨练过的粗糙。
“对不起,我认错人了。我有一位故人也叫李敢,长的与您有几分相似。”明珠笑道。
“真是荣幸。小姐是卫家的人?我怎么从没见过?”
“噢,这是明珠小姐,是我们府上的客。初来乍到,还请李校尉包涵。”燕青生怕明珠出错,急忙上前挡护。
“李校尉,来得正好,快来帮我挑把木剑。燕青根本不懂,都不会挑。”卫伉嚷嚷道。
李敢朝明珠作个辑,回头对卫伉说道:“宜春侯的吩咐,小的紧从了。”
明珠的目光随了李敢走。
燕青不高兴的戳了明珠一下,明珠才发现自己失态。
“侯爷手上这把剑就不错嘛,比直,光滑,很上手。”
“是明珠姐姐挑的。”
还没进门就听见院子里的嬉戏声。明珠三人闻声看去,只见十多个仆人和几个小孩在院中央说着什么。其中一个小孩看见卫伉叫到:“哥,快来蹴鞠。”
卫伉跑几步回头拉了明珠一把:“明珠姐姐!你也过来玩吧!”
“这是干什么?”
“我们在蹴鞠!”刚刚那个比卫伉稍小一点的孩子抢着说,他手上拿了个皮革制成的球,一面印了个小小的“卫”字。
多好。
明珠想起自己的童年――在姑妈的怀里,闻着油彩的味道长大。
“唉吆,小祖宗们,明珠小姐怎么会玩呢?小姐忙得很,不能和你们胡闹。”丫头得茜说道。
“不,我一点都不忙,我也很想玩呢。”明珠说。
“小姐,您……”
“我闲得很,成天的没事做,骨头都生锈了。”明珠说完,转身朝卫伉:“我以前踢过足球的,跟这个差不多,但是你还得个我讲讲具体怎个玩法?”
卫伉徐徐道来,两边各有六个球室,一队有十二个人上场。每队出六个守门,每队有队长、后卫、中锋和左右翼。双方努力争夺控球机会,将球踢向对方球门,进球多者为胜。现在不是正规的蹴鞠场地,所以只是简单的用十二个放倒的箩筐代替球门。
“那也不对,还少八个人呢!”稍小的孩子嚷道。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减半呢?鞠室是由每方六个,改为每方三个,队员由每方的六个改为四个好了。”明珠说。
“那可不像蹴鞠了!”
“不疑,你不要打岔,明珠姐姐说的有道理!反正我们本来的场地就小,不比真的鞠城,改一改又何妨?”卫伉作为一众人中的“领袖”发言道。
卫不疑噘起嘴:“不对不对,我不听。表哥最会,我要去问表哥。”说完一溜烟的跑掉了。
“使不得,使不得。你表哥这会儿正和大将军商量正事呢!你可不能去扰了他们。……”得茜追着卫不疑满院子里跑。
卫伉一看,忙招呼大家:“快点快点,他走了好!我们不和他玩,他什么都不会,就知道跟热闹!我带你们玩!”
明珠不禁一笑,两人不过差个一两岁,卫伉还嫌卫不疑小,公然强了主动权。
下人们听了少爷发令,赶紧从了。卫伉指了两个人下去,把剩下的人每队七个分开来,他和明珠分为两队的队长。
说是蹴鞠其实不过是哄小孩的,卫伉才不过八九岁的样子,根本跑不过一群大人。蹴鞠或者说是足球,要是跑不动的话根本就摸不着球,何况是进球。又偏偏卫伉是主,一群人都得传球给他射。明珠玩兴大发,每当球落在卫伉手上的时候别人不敢抢,她就跑过去抢球,守门的也不敢拦明珠,明珠每每都是风雨无阻的带球射门。
不一会儿,明珠已经赢得卫伉屁滚尿流了,他小脸憋得红红的,还一脸不甘心。
明珠玩的上瘾呢,丝毫不想让着他。心想你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富家子弟,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不让着你是什么样子。我又不是你的奴才,范不得怕你。
于是照样抄球,截了球就往回跑。正跑着突听得身后有人奋力追来,脚下一勾,球就不见了。明珠一惊,是谁这么胆大起来敢跑上来截球?
……
他穿着红色的直裾袍,双手提了下摆,两只广袖被风灌得满满的,随着他的跑动胳膊下像是夹了两只暗红的气球,来回晃动。一个漂亮的射门,球扬起一道孤傲的弧线稳稳的落入箩筐内。箩筐震的晃动几下。明珠的心也噗噗的开始跳不停。
他回过头。
还是那嘲笑的模样:“哼!我当这能与白虎为伴的女子有多了不起,今日一看,也不过如此。这么大人了,欺负七八岁的孩子。没羞。”
明珠脸一红:“堂堂七尺男儿,欺负站不稳的姑娘。更没羞。”
他嘴一扬,带点他一贯的不屑:“我们来比一场怎样?”
明珠避过他的目光,朝她的房间走去:“这里全是你的人,两队都听你的话,没有什么好比的。我累了,恕不奉陪!”
“明珠!”
明珠触电似的定住。
“我们一对一,公平竞争。”
明珠想了想,踱步到箩筐前,捡起他刚刚射进的球。一边揉擦,一边作出思考的模样。
“公平竞争,我一定不是你的对手。我一介女流,你让我来约法三章怎样?”
他一向自负,果然爽快地点了点头。
明珠笑:“第一,开始由我来喊。第二,双方场地我来决定。第三,第一球由我来发。我们一球定输赢!”
“我答应。”
“好,我宣布这里三个是你的鞠室。”明珠指着脚下的箩筐说道。
他恍然大悟,猛地朝她的方向跑来。
“开始!”明珠把球放下,伸教要踢。他呼啸一声,像只大鹏鸟似的稳稳把她扑倒在地。明珠垂死挣扎,左脚乱拨一通。
他坐起身往箩筐里一看,又泄气的躺下。
明珠躺在地上哈哈大笑:“哼!我当这功冠全军的冠军侯有多了不起,今日一看,也不过如此。”
他翻身压在明珠身上,掐死她的心都有了:“不算!重来!”
“愿赌服输!”
“你耍赖!”
“兵不厌诈!”
他气呼呼的,突然想到了什么。瞄了一眼明珠。
明珠脸一红推开他,站起身:“霍将军征战沙场的日子还有着呢。今天复习一下兵不厌诈的功课也是收获。”
“你叫我什么?”
“你明明听见的!” 明珠拍拍身上的沙土,转身回了屋。
关了门她久久不能平息。
门外传来卫不疑“表哥,表哥”的叫声。
明珠觉得浑身发热,一照镜子,脸红得跟猴屁股似的。
第5章
闲来无聊,明珠自从与卫伉蹴鞠后,卫伉就会时常的来找明珠玩乐,两人渐渐熟念。大将军府后的有一片的芦苇地,卫伉买了木剑就会跟教剑术的师傅在那里习剑,明珠自然而然便成了他的伴读。虽然是在做燕青平时做的事情,做一个仆人做的事情,明珠挺高兴有个差事的,自己一个人太无聊。府里的每个人都有自己忙的事情,只有她和这群小屁孩是闲人。
卫伉与师傅在远处习练,明珠就靠在斜坡上看着,旁边放了擦汗的帕子和盛水的陶罐,还有一些备用的药物和棉布。
秋风吹着金黄的芦苇摇摇晃晃,黄昏的太阳把芦苇的影子拉得细细长长,映在明珠的脸上和她白色的深衣上。明珠想着那天霍去病的出现,想着远在另一个时空的姑父和姑母,你们在干什么?姑姑,你在想明珠吗?你收养的小孩怎么样了,还是那么孤僻吗?我离家这么久没回去,你伤心的哭了?还有李敢。两个李敢长得很像,言行举止也像的出奇,一样的斯文有礼,他们是彼此的前世与后世吗?
远处几人骑马奔跑过来,都是一身红色戎装。前面的人看见明珠就朝这边过来,另外一个朝卫伉那边奔去。
李敢从马上下来,冲着明珠笑。
明珠觉得作梦一般,傻傻的站起来,刚想到他他就出现了?
“明珠小姐在这里做什么?”
“卫伉在练剑,我平日里没事情做,就出来陪他。”
“噢,将军府不是有武场吗,怎么要出来练剑?”
“将军府的练武场很小,又夹在前后院之间,卫伉每次习武时候卫不疑总是听见声响就出来捣乱。这不就出来了,顺便师傅也可以叫他马术,府里总是跑不开马嘛。”明珠看着李敢的面孔就觉得不真实,他从来没有想到那个天天穿着白体恤牛仔裤架着眼镜的李敢也可以穿上汉朝的戎装。
“小姐为什么这样看我?”
“觉得不可思议。”
“什么不可思议?”
明珠想了一会儿,说:“李校尉出现在这里不可思议。怎么回来这里?”
“我本来与霍兄在郊外射猎,一起回城。因为今天宜春侯请霍兄教马术,我便也转道过来看一下。”
“霍去病也来了?”明珠朝卫伉的地方看去,正巧霍去病在朝这边招手。明珠噌的一下开始脸红心跳。
身后的李敢也朝那边挥挥手,便走过去了。
四个人在那里说了几句话,李敢就上了马给卫伉示范马术。马奔跑起来后,他在上面灵巧的作了个侧手翻,左边下马上马,右边上马下马,然后往明珠的方向来,快到面前的时候倒勾马背探下身去,起来时候竟顺手拿了盛了水的陶罐。一个回身,陶罐只是摇动几下,竟没有一滴水落下!卫伉和剑术师傅齐声叫好,明珠也看得目瞪口呆,几个动作当真是如蜻蜓点水般的灵动好看。
只有霍去病一言不发的上了马,朝一个方向看了看,策马奔跑。一群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黑马越跑越快越跑越快,霍去病几乎快与马跑成了一股黑色的旋风。黑风所过之处半人高的金黄芦苇相竞折倒……突然马的前脚一跪,风势骤停。霍去病和马的前身一下子进了芦苇丛中……
明珠的眼泪如泉般涌出,他摔下马了!!
她急得朝他的方向奔去,他不要有事!
只是一瞬间,芦苇丛里的马却打了个漂亮的弧旋,撑脚跃起,就像是一个人先屈膝再跳跃一样,倒勾马背的霍去病翻身上来,手里高举着一只兔子。
卫伉大声的欢呼,李敢和剑术师傅呆立在原处。
霍去病把兔子扔给李敢,李敢没接住,兔子在李敢身上借了个力,又蹦出几丈远。霍去病和他的黑马打了一个转,竟朝明珠这边猛奔过来。明珠本是朝他的方向跑去的,看见霍去病凶猛的来势一时还未反应过来,就觉得眼前一黑,被以上大手扯上了马背。她的腹部压在马鞍前面,双手被霍去病牢牢束缚在背后,压着她的身体,她弹动不得。行跑的过程中那双大手一直紧抓着她的手,即使有一刻他侧身抓兔子时也是如此。明珠趴在马背上被当成犯人一样,倒空的头上的青筋都出来了,脑袋胀得厉害。黑马在人前一个急住,停下。
“表哥太厉害了,不但可以徒手抓猎物,还可以夹着人犯再抓猎物呢!表哥,我要学这招!”卫伉拍手。
霍去病把她拎了下来,明珠头晕目眩,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起来了。耳边传来卫伉的惊呼声,感叹声。
一个人走进她关心的询问:“明珠小姐,你没事吧?”
明珠捂着腹部,晕忽忽的看李敢,摆摆手。回头瞪着霍去病:“与你无怨无仇,为什么要捉弄我!!”
霍去病嘴角露出一丝坏笑,一手摆弄着芦苇:“你忘记你怎么骗我输在了蹴鞠场上?”
“明珠小姐也会蹴鞠?”李敢惊异的问。
“可不是,明珠的蹴鞠好着呢,连卫伉也赢不了她。”霍去病用芦苇杆挠挠头,瞥一眼明珠。
明珠转怒而笑:“哼,赫赫有名的冠军侯也是手下败将呢。”
李敢更是奇怪:“怎么会呢?霍兄蹴鞠可是长安城里的一绝。难道明珠小姐……”
“一绝?有勇无谋罢了。”明珠站起来说,却差点没摔倒——起得太猛头狠狠的晕眩了一下。
霍去病把眼神一挪看向别处,嘴角还露出得意洋洋的笑。
笑什么?明珠火大,刚刚还以为他摔下了马,那么担心他,结果却换来他把她当人质架上了马,一番疯跑,弄得她头晕目眩。要不是她那么喜欢他,她一定要骂死他,可使自己却偏偏开不了口骂他。
李敢上来关心的扶着她,霍去病却把他的手打掉:“不要扶。”明珠本是要往李敢身上靠的,突然半路里杀出个霍去病,她一个站不稳扑通倒地。
“你……”明珠沾了一脸的泥土和枯草叶。
霍去病蹲下瞅她,他还笑,还笑……笑着笑着就不笑了——明珠哭了。
“明珠姐姐?”卫伉也看出了事情不妙。
“天色已晚,你们先回去吧。”霍去病说。
卫伉和李敢迟疑着不走,霍去病回头喝斥了一声:“王师傅!带宜春侯回府!!”
教剑术的师傅赶紧应承着,领着卫伉往回走。
霍去病抓着明珠的手往水洼的地方走,明珠回头看李敢,他欲行又止,迟疑了一会儿也跟着卫伉他们走了。
霍去病拉她在水塘边蹲下,撩起清水往明珠脸上泼。
“干什么?!”明珠生气。
他还是继续泼,然后大手在她脸上一抹,用衣袖给她沾干净了水。
明珠愣住了,他是给她洗脸?
霍去病洗到他自己觉得干净了,便不再理明珠,就势原地躺下去。
看他着一身未卸的戎装躺在她的身边,明珠抱膝坐着,脸上笼着一层着莹莹亮亮的水珠,心情闪烁不定。
他想干什么?她该干什么?
芦苇丛后面的人都已经走得干净,现在只有他和她。
突然变的好安静呵。
他眯着眼睛看太阳,身下的芦苇桩在他的身体下向同一个方向倒去,如同这片土地挽起的发髻。他不说话,只自顾自的躺着。好像满腹心事,又好像无牵无挂。
一片摇摇荡荡的金黄里,夕阳迎面洒过来,面前的水洼池塘反射点点金光。白衣的佳人,戎装的将军……额头的碎发轻轻拂过明珠的脸,这样的场景,多像是梦。在秋天的梦里,霍去病和她,相爱到终老;梦里的他很温柔,很体贴;梦里的他穿着他红色的戎装,带着他黑色的战马;梦里她穿着白色的汉朝深衣,身边搁着他沉重的佩剑;梦里的他这样的看自己……
他面朝她,枕着自己的右臂,饶有兴致的看着她。他伸出手,用手为她撩起风吹乱的头发,拭净她鹅蛋脸上未干的水雾。
“你想什么?”他问。
“想过去。”她说。
他顿了一会儿,就把手收了回来。两只手垫在头下,闭上眼睛享受夕阳洒在身上的温暖。“明珠。谁给你起的名字?”
“姑姑。”
“明珠。”他叫了一声,她回头看他。他浓黑的睫毛安静的合在一起,自言自语:“明——珠——”
明珠歪着头边打量他,边说:“我父母早就不在了,是姑父母把我抚养长大。我小时候不知道妈妈是什么,只知道姑姑是我最亲近的人。”
他不动,她揉着自己垂至腰间的长发,也自言自语:“她长得很美很美,有亚麻色的长头发,会编各种各样的发式,我从来不会梳头,因为姑姑会。姑姑自己只在后脑勺挽一个最简单的发髻,她把最漂亮的发式都梳给我。小的时候姑姑每天早晨都给我换着花样梳辫子,她最喜欢给我梳公主头,你知道公主头吗?就是很简单的只束起前半部分的头发,后面的自然放下。很简单,却很好看,学校里的同学都很羡慕我。”
明珠望着远处飘荡的芦苇笑,“姑姑的下颚嘴角处有一颗小黑痣,她曾经想点了去,我却坚决不让。我说,姑姑的痣很美,笑起来的时候是上弯的,生气的时候,是向下弯的。姑姑的所有都很美,连痣也很美。”
芦苇随风轻轻的倒过来又倒过去,恍惚间,芦苇深处有一人飘然而至,她拨开芦苇冲着明珠笑——长发完成最简单的髻,嘴角的痣向上完成月牙的形状……
“和我说这些做什么?”他依然闭眼,面无表情享受夕阳的光。
明珠一愣,忍了泪苦笑。她忘了,这不是梦,这是真的。真实的世界里他是犀利无情的,他是乐于看她出丑的。
“我只是,很想她。”她提起衣裳站起来:“我走了。”
他突然睁开眼睛,猛地拉住她的手。
明珠疑问的看他的手。
“再坐一会儿。”他不等她答应就一把把她拽倒在地。明珠不高兴的挣脱他的手,他越抓越紧,最后明珠觉得骨头都要被他捏碎了,只好不情愿的讨饶,在他身边坐下。
“我也是父母早亡。”他说。
“不要骗人!”明珠翻白眼,他当她是谁,她能不知道他的历史?
“不骗你。我是舅舅和姨母养大的。我们同命相连。”他看着她,眼里透着真诚。真诚的叫她差点忘掉真正的事实。
“我们可不同命,你多好,你舅舅是大将军,姨母是皇后。你不高兴可以翻脸就走,我不高兴却还得被逼坐在这里。”
他没有搭话,放开明珠的手,继续闭上眼睛:“你多好……明珠,你可以直接没有父母,我却还有。你多好……”
他的生父霍仲儒,他们现在还没有相认,她知道。
“你母亲不疼你吗?”她问。
他不回答。他只回答他想回答的。
一阵好长的沉默。夕阳渐渐下去,漫天的晚霞灿烂如血。
“真安静。”他说。
“明珠。明珠,是个好名字。”他说。
“不想回去,那里只有我一个人。”他说。
风已经渐渐凉了,飘荡的金黄色芦苇成了原野里的黑鬼,在如血的霞光里游荡。渐入黑夜的荒郊,她却觉得那么安详。
他睁开眼,站起身,把手伸给她。
她迟疑一下把手伸了出去。
他拉起她,牵着她的手慢慢前行。
白衣的佳人,戎装的将军……
远处的他的黑马看见主人回来,发出“嘶嘶”的啼叫。
第6章
“明珠姐姐!”
“啊?请进。”
卫伉出现在眼前。他一身粗布打扮,肩膀两侧带了各不合体的盔甲片,一看就知是用麻绳绑上去的。
明珠不禁“噗”的一声笑出来。“谁给你做的衣裳?”
“这不是衣裳,是盔甲!”
“噢!”明珠做个恍然大悟的表情。
“你觉得不合身是不是?我也说燕青不会做,她还说自己做得好。明珠姐姐,改天你给我做个好看的好不好?”
“好啊。”
“那我们现在走吧?”
“去哪?”
“表哥说叫你去骑马。在西郊等着呢。”
“什么?”
“走吧,你不用脸红,没有盔甲也没有关系。”
“……”
霍武带着卫伉骑一匹马,明珠自己骑一匹马,跟在他们后面亦步亦趋。
刚才在府里的时候,霍武慈眉善目的站在明主面前,毕恭毕敬:“小的霍武”,明珠一听就想撞墙,强烈的尴尬“呼”地从脚跟儿冲上了头顶。几天前她还把霍去病当作他,在心里咒骂了个天翻地覆。良心有愧,良心有愧……
穿过集市,穿过一条河,穿过一片大林子……太阳越来越大,明珠估摸得走了两三个小时了,早饭还没吃呢,现在怕是连午饭时间也过了。晒得头有点晕。看看前面的霍武和卫伉,不减丝毫的倦意。好吧,现在她不得不佩服小小的卫伉了,年龄还不过双位数呢,到现在也不会累得哼一声。不愧是将门虎子。明珠想说休息一下,但又怕被小孩子瞧不起,一咬牙,算了,军训时候站军姿比这个难受多了,也没怎么着,撑一会好了。
不一会儿,一片绿油油的小草原出现在眼前。一队人在远处奔跑。其中一个人远远的看见了他们,边朝这边奔跑过来。明珠吐一口气,幸亏坚持下来了,原来胜利真的就在眼前。
其他的人看见霍去病转了方向,也一起跟了过来。他转身朝身后的将士说了什么,将士们便列队散了去了。他一个人朝这边奔来。明珠偷偷打量霍去病,他骑的并不是那天的汉血宝马,而是一匹更为雄壮的黑色战马;他的坐骑两侧稀稀拉拉的挂满了猎取到的兔子;他今天穿了一身红色的戎装;他……;她不敢看他的脸。
“霍武,你带大少爷去遛马。天晚了带回家就是,不要再来扰我”
霍武答应着,带了不甘心的卫伉走了。可怜的小孩,被利用了。
明珠在马上颤了许久,这会儿工夫早已经下了马,站在马后微小的一点阴影里喘气。
周围没了人,离树林远了,连知了的叫声都没了。
稍稍静了一会儿,明珠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反正她不敢看他。
“听卫伉说,那天的蹴鞠人数是你改的?”
“嗯。”
“为什么没把人数改成四个?”
“有四个位置嘛。”
“……”
“你那天为什么穿了粗布的衣裳去洗马?”
“我为什么告诉你?”
“我回答你的问题,你又为什么不能回答我的问题?”
“霍去病有资格飞扬跋扈,不代表霍去病的奴才有资格飞扬跋扈!”
“……”明珠翻白眼给他看,他是故意气她的。那天她用这句话来奚落他,今天反过来了。可是她那是把他误认成霍武所说的话,现在,他是在强调她是他的奴才!本来就头昏眼花肚子饿,现在更是气得心累。
“我们来比骑射。”
“我不会骑射!”
“你要认输,那就算了。”
明珠一愣,本来心跳就快,这下个更是激动:“你真是欺人太甚!凭什么比骑射?有本事你跟我比踢毽子,比女工,比煮饭,比谁的头发长!”
他咧嘴一笑。“那么,我教你骑射,我随时等你向我挑战!”
“比头发长!你自己慢慢长,我随时等你向我挑战!”
他看了她好久。
然后低头想了一下,下马朝明珠走来。明珠脸又红了起来。他转到她的身后,大手拆了她仅有的一根发带,缓缓的揉擦。细细簌簌的,明珠只觉得浑身都麻了,僵了不能动。
他轻笑,“真得很长。”说罢,把发带重新给她系好。扳过明珠,面朝他。他问:“告诉我,你为什么每次见我都会脸红?”
“谁说的?第一次见你我就没脸红。”她小声的嘟囔。
“是你不知道,你坐在泥水里哭的时候你就脸红了。”
“那是气的!”
“现在呢?”
“也是气的!”
“你脸红都是生气气的?”
“是。”
“就你个别,我生气怎么不脸红?”
“你黑嘛!皮又厚,红了也看不到!”
明珠心一颤,完了,他真的脸红了,是生气气的。
“你干什么不承认?”他青筋暴起。
“好吧。我承认!”
“承认什么?”他笑。
“我哪知道。是你逼我的。”
“你不说实话,我就把你丢在这荒郊野外!”
“不讲理!”
他甩开她的手,推了她一把。侧身上了马,狠狠地看明珠一眼,策马飞奔出去。
扬起的土中似乎还带着愤怒的味道。
他什么意思,他让说她喜欢她么?他喜欢她?
不,太快了,几天前她还沉溺在绝望中呢,怎么会一眨眼间她就变成她心目中最幸福的人呢?
她出神了好一会儿。突然想到,霍武和卫伉回府了,霍去病扔下他跑了,没有人在这里!!
怎么办?她急忙上马,朝着刚刚霍去病的的方向走。可是他人一早就不见了,茫茫的一片草原,霍武来的时候是七拐八拐的,她也记不住路。加上她本没有方向感,这次肯定死定了。
她骑着马一阵瞎跑,完全没有头脑。眼看着太阳越来越小,最后慢慢西沉。明珠慌了起来,她讨厌野外过夜,讨厌丛林生活,她不愿回到那一个月的野人状态。她害怕现在就像第一天在雍州郊外的森林里,四面狼啸。而现在,连只白虎也没有,连个作伴的人也没有。
她今天都没有吃东西,又在马上颠簸了许久,现在肚子饿得疼起来。她下马坐在草坪里,捂着肚子,哭了出来。暗骂:霍去病!枉我一片心意,竟然这么没有人情味!你又何苦这么折磨我!
突然身边的红马,一声嘶叫,跑走了。
明珠心想,完了,连马也没有了,第二天天亮了也不一定回的去了。
她站起来正想追,只见远处一人驾马缓缓的行来,红马跑到他身畔嘶嘶撒娇。太阳早已看不见,只剩一抹红霞张扬的贴在西天。夕照的光,把他的影子拉的细长细长,越来越近,眼前越来越黑,最后她隐进了他的影子中。他背光而来,她看不清楚他的脸,可她知道他是谁。
他下了马,站在那,不再靠近她。
她走上去,他面无表情。
她一头扑进他的怀里,放声大哭:“混蛋!混蛋!……我和你无怨无愁的,你怎么能扔下我……怎么扔下我……我害怕……”
霍去病静静的,反手推开她:“承认!”
他就一点都不怜惜她!他不喜欢她,又为什么逼着她说出口?她恨恨的白了他一眼,不答。
“你很会翻白眼嘛!”
“承认怎样?不承认又怎样?”
“不承认我就把你扔进狼窝里,承认了,我不满意我还是要把你扔进狼窝里!”
“欺负人!”
“你也没少欺负我!回答的满意,我就赏你一顿饭吃!”
不提饭还好,一提饭这个字,明珠的肚子响声大作。她羞红了脸低声地骂了声:“落井下石!”
“什么?”
“我很喜欢你!!我脸红是因为我喜欢你!我就是喜欢你!!怎么样!”
“不错,赏你顿肉吃。”他带着奸计得逞的笑点点头,回身去马背上去了两只野兔。“天快黑了,你去捡点干柴来!”
“我很累,我一天都没吃饭了,根本没有力气!”
“你不去,就等着我把你喂狼!”
“可恶!”明珠咬了牙去寻柴火。深秋时节了,小草原上倒是到处都是干草,明珠随手就捡了几把。攒够了一抱,她就往回走。回头才看见他已经把火升起来了,他的周围攒了几十块干木头。明珠气嘟嘟的把干草扔到地上,“你都捡了这么多好使的柴火,明知道我不如你,干什么还拿我寻开心!”
“抱回来!”他恶狠狠的。“要不然……”
“知道知道,喂狼嘛!”她把干草抱到他面前。他手上血淋淋的,正在给兔子扒皮。
“在我旁边铺匀了。”
明珠就铺匀了。
“去马背上拿一个牛皮袋。”
明珠去拿了牛皮袋。
“还有一个貂皮斗篷。”
明珠去拿一个皮斗篷。
他把清理干净的兔子架到火上,伸两只血迹斑斑的大手在她的面前。“给我洗洗。”
明珠看了,从牛皮袋里去了水囊,望他手上细细的冲。
“冲不干净的!你不会用手洗吗?”他怒道。
“你自己双手互揉一下不就好了!还要我沾手!”
他瞪她。
“好好好。”明珠很是怕他扔了自己不管,只好从命。她白皙的小手撩了水给她擦拭血迹。
他的手掌厚实,手心里布了一层厚厚的茧子。一双长手,要不是生在汉朝,也许他会是一个钢琴家也不一定。她偷笑。左手的大拇指附近和右手的三个手指指缝处更是粗糙,是常年练箭的结果。她的手在他的手掌里头揉来柔去,里面温暖的不得了,她每与他相摩擦一下,心跳就暂停一次。她微微的觉得他似乎在不经意的收拢了手,在昏黄的火光下,淅淅的细水流过两个人似合似相握的手。
她偷偷的看他,打量他:他只是低头看她给他洗手,并不理他。眉毛很粗,鼻梁很挺拔,嘴唇虽薄但充满了肉感,火光一闪一闪把他的轮廓映得很深,他眼帘下垂,明珠怎么也瞧不见他的眼睛。第一次见他时候,可没觉得他英俊,现在怎么觉得他长得愈发好看了呢?是那天自己一心扑在“见霍去病”上,不在意的缘故吗?
“你再洗下去就没得喝了。”他说。
明珠吓了一跳,忙收了水囊:“我本想问,问你要不要挠脖子来着。边挠边洗。”
“……你今晚等着喂狼吧!”
明珠后悔,欲哭无泪。忍!她磨机磨机的假装看兔子熟得怎么样,想伺机道个歉算了。他其实挺像兽类的——没人性。说得出做得到。
他翻看火上的兔子,问道:“你怎么认得汉血马的?”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我听说过,汉血马的脖颈处会流血色的汗水。那天正好看到血汗。”
“听谁说的?”
“我姑父说的。”
“你骑马有一手。”
明珠惊讶,骑马有一手?明珠本是不太会骑马的,只记得几年前跟姑父去过几次马场,她虽然喜欢骑,但是也只是能起着小步留圈,没跑快过。今天这一次是她有生以来骑的最长的一段路。
“你能让汉血马听你的。”他看了她的惊讶,又说道。
“你说洗马吗?我和白虎一起的时候,常给老虎洗澡。”
轮到霍去病惊讶,“你到底是笨还是聪明?”
“??”
“你都没有发现你今天骑的就是那匹汉血马?”
没有!明珠傻掉。汉血马是宝马,又是皇上御赐,怎么会给她骑?她低头才发现裙子边上蹭了血汗。她一天都昏昏沉沉,竟没发现!
“你怎么会,让我骑……”
他没理她,披了斗篷,坐在干草堆上吃烤兔。
她又冷又饿,等了一会,他还是没有要理她的意思。“你说要赏我一顿的!”
“你刚才骂我是什么?老虎还是马?”
他是说“挠脖子”那事。真是个小心眼的男人,这么爱记仇。
“对不起……我好饿,你再不给我吃我就要晕倒了……”她缩腿抱成一团,可怜兮兮的说道。
“我不吃你这套。”他冷哼一声。
“……”
“我们再讲个条件。”他扔下兔肉到火上,从牛皮袋里拿些佐料洒上。
“什么?”
“从明天起,我教你骑射功夫,你要好好学。”
“我,其实我很忙。”她才不要天天受折磨,虽然她巴不得跟他在一起,可是用这种方式在一起,她非得被整死不可。
“忙?今天卫伉那小鬼头一叫你,你就出来了。你以为忙的人会理他吗?只有你这种闲得无聊的人才会和他混在一起。”
他刚刚撒的佐料起了作用。孜然的味道飘到明珠的鼻子里,她那已经奄奄一息的胃又发出呐喊。
“……好。成交!”她认输。
“过来。”
她乖乖的过去。
他把她揽进怀里,给盖上了皮斗篷,兔肉放在她嘴边。明珠受宠若惊,差点以为自己是饿的出现了幻觉。战战兢兢地咬了一口肉,好香!是真的!
他揽着她轻撂她的头发,“我把汉血马给了你,要不要?”
“你不要骗我,那么好的东西你怎舍给我,我们又不是很熟。”
他拧她的耳朵:“熟不熟?”
“疼!熟啊熟!”
“汉血马跑的虽快但是太纤细,打起仗来未必占得了上风。正好你又训得了它,送给你。以后你就得天天骑着它。”
“……”
“你不会梳头是不是?明天我就跟舅妈说了叫她给你个贴身的人。好好梳妆,怎么着也不能衣衫不整的跟着我到处溜达。”他在她耳边厮磨。
明珠吧唧着一嘴兔肉,还反应不过来,他到底想怎么样。他坏起来坏到透顶,好起来又好的过分。现在还要把宝马送给她。是她出了问题?还是他出了问题?
“你对我这么好?我一时接受不了。”明珠小心翼翼地说。
他听了,愣了好一会儿,突然推开明珠,抢过她嘴里的兔肉扔了老远。然后来回踱步,思索半天。
他走到她面前,怒气冲冲的对她说:“怎么办?我发现我越发喜欢你了!”
“……”
明珠哭笑不得。她还没有吃饱……
第7章
霍去病倒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第二天明珠刚刚起床平阳公主就带了燕青来。说是招待不周,冷了明珠。从今天起,就把燕青给了她。
平阳还是像以往一样热情又高不可攀,但是她这回总是让明珠有点别扭——平阳饱满的杏仁眼里带了点扑朔迷离。
明珠暗地里捉摸,是不是和霍去病发展得太快了。昨晚上近子时的时候他才送她回来,府里的的管家小厮们是看得清清楚楚,这事儿平阳不可能不知道。只是平阳公主不表态,没说反对也没说制止。那点儿“扑朔迷离”到底是什么意思?
明珠很想有个人给她拿主意,一心等霍去病来找她。偏偏等了几天都不见他的人影。明珠不禁有些泄气,自己算什么东西,霍去病可是少年显贵,又是个心比天高的主,只怕那天晚上是少年轻狂一时动了情,事后想了想觉得她明珠不值,也就忘了。想到这茬上,明珠真是欲哭无泪,自己还真是为了什么?
有个牛逼哄哄又冷静地伟人说过,文人都是闲出来的。真是很有道理,想想苏轼,想想范仲淹,想想说不定哪天还能碰见的司马迁。都是仕途不顺,在及其郁闷的情况下才写了些旷世杰作;真有事情干的人还真没有闲工夫捣鼓这些个文字游戏。
秋去冬来,明珠也闷憋坏了,她也不能成天的和卫伉混在一起。虽说小朋友单纯好欺负,她也从卫伉身上扎去了不少好处(包括一个木剑一卷锦布三只毛笔六个鸭梨),但也要做点大人该做的事才对得起自己这个年龄。那天看见府里来的漆工在描漆器,明珠眼前一亮,自己可是在油彩堆里长大的孩子。虽然比不上姑姑的道行,但也是个横跨油画国画水彩画,风景人像兽鸟花的杂家。
明珠叫来了她的老搭档,卫伉。
燕青帮忙在屋里拉开架势。笔墨帛锦一应俱全,当然其中有一些还是从卫伉那里诈骗来的赃物。卫伉一脸单纯,在前头老老实实的坐正了,掩不住的新奇。
明珠没有铅笔打稿,只有很小心翼翼的用淡墨勾型,再依次加重墨色确定线条。卫伉毕竟是小孩子,没坐一会儿就坐不住了,隔两分钟就问一遍“珠儿姐姐画完了没”。卫伉自与明珠打成一片后,就和亲昵地直呼“珠儿姐姐”。明珠不理他,只觉得越画越上手。虽然很久没动手了,可是不但没有手生,画的却比原来更出色。难怪姑姑最讲究眼力,说手法是随着眼力上升的,眼力又是随阅历增长。
想到姑姑,明珠的心情突然就觉得落寞。明珠怀念姑姑。怀念她的淳淳教导,还有姑父爽朗的笑声。他们现在是不是在找她呢?含辛茹苦二十年,一手把明珠抚养长大,真真正正的是把她当成是掌上明珠来宠着。现在却一下不见了。李敢会急成什么样子呢?姑父母说不定会怪罪他,他会不会因此背上个心理负担?这么一想明珠觉得自己还真是个很自私的人。竟然撒手跑来这里只为自己一个人的爱情,视别人的痛苦于不顾。心情差到极点。
“珠儿姐姐,你画的真像!”
明珠抓像很准,卫伉的圆脸,浓眉,塌鼻子一点不差得给搬到了锦布上面。又因为卫伉一直催她的缘故,笔墨间倒更显得不拘小节,松散奔放。
“小姐,真不知道您还有着番才情!”燕青眼里大放异光。“走,带给公主看看去。”
“为什么要给娘看?我要给霍间庭看,叫他给我做成旗子,以后等我出兵的时候就能挂在阵前。”
“出兵时候挂起来?哪有挂画像的?”
“我才不挂卫字旗,人家看了都以为是我爹。我挂这个,敌人就知道是我了!”
“……”
明珠勉强笑着,在门口目送这一大一小轰轰烈烈的出门去。
“明珠小姐?”
明珠回神,定了定才看见院子里有个人朝这边招呼着。
“李敢?不,李校尉。”
李敢穿一件青色的大袖曲裾袍,戴个银质的梁冠,一幅云淡风清的的模样。
“我们还真是有缘,每每明珠一想到你,你就会出现。”
“明小姐想我?”李敢的嘴巴微启,不敢相信。
“啊?那个,不是。啊,李校尉今天怎么有空来将军府上了?”明珠脸又是一阵红,可别叫他误会了。她一个未出嫁的姑娘竟公然在院子里调戏朝廷命官!
“近来北边没有战事,将士们除了每天操练也没什么重要的事。我也是闲人一个,想着有段时候没来探望大将军了,就过来请安了。”
“将士们都不忙?那霍去病岂不是也不忙?”他不来找她真的是故意避开的?
“明珠小姐和冠军侯很熟知?”
“不,不。我一看到李校尉总是觉得很亲切,不知不觉就天南地北起来。”
“这是李某的荣幸。”
李敢总是音调平缓,不急不慢的徐徐道来,不管说了什么都像杯凉茶似的叫明珠觉着舒坦。
“刚刚看见宜春侯手里拿得可是小姐做的画?”
“嗯。”
“小姐好才气。”
“李校尉有空吗?来我这坐一会儿,我也给你画张像。”
“不敢不敢。”
“你叫李敢,听你说不敢你不知道有多别扭。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与李校尉一见如故,画幅画来留个念。你嫌我功夫不到是不是?”
“小姐,你误会了。家父还等着我回去有事吩咐呢。李敢知道画像是要费时辰的,这会儿实在是没有工夫耗。该日李某再来向小姐谢罪。”李敢一再推辞,回身出府去了。
明珠站在当地好一阵失落。
“原来你不是只会对我脸红的。”霍去病离了她几步远,一脸乌云笼罩。
“你什么时候来的?”明珠一见他马上觉得脸上火烧火燎的。
“今天。”
他还幽了一默?她晕。
他走近了,手指一勾,扳了她的脸细细的看。“嗯,还是看见我红的最厉害。”
她瞄了他一眼,翻白眼。一声不吭。
他一把捞了她的腰,带着她走。
“去哪?”
“走走。”
来到他那匹张扬又雄壮的黑马前,明珠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就被他撮上了马。他轻轻翻越上来,在她背后搂得紧了。
“我不是要骑那匹汉血马?”
“今天不要。”
说话间出了府门,卫高正在和扫地的说些什么,看见霍去病和明珠共骑一匹马出来,吓了个不轻,那架势就跟看见太阳是方的似的。
来到一处府邸,他亲自抱她下马。明珠仰头看匾额上几个镏金篆书,字写的狂妄,她辨了半天才隐隐看了个“霍”字出来。
“你的宅子?”
“嗯。”
他拉着她的手,领进门。
宅子和公主府差不多大,进门正对着一个漆了红漆的正堂,两边是同样颜色样式但稍显暗淡侧屋,大门后几个灰白的石制马栓探头出来。家仆正牵了霍去病的黑马拴在其中一个上。
和公主府不同的是这宅子没有那么豪华讲究,也没有些孩子们的笑闹和往来的客人,只见几个家仆进进出出,并且看了霍去病大气都不敢出一声。明珠近来有一会儿了,连个鸟叫声都没听见。
“你这太冷清了,没个人气儿。”
“没看出来吗?我这缺个女主人。”
“想搬进来吗?”他的喘气声在她头顶盘旋着。
明珠受了一惊,他又来了!冷落了她几天,这会儿又要待她好了?
不等回答,他又领她穿了正堂,后门一开,西北角上一番青山流水的景致出现在眼前。”
这后院不经琢摩,到处都是泛着的黄土,只是稀稀拉拉的盖了几间住房,就像一片沙漠。偏偏在这西北角上有了一片雅致的生气出来,像是荒漠里的绿洲。
他指着西北角说:“你来,我在那给你盖间房,好不好?”
“……”
“那本是我荒了的一块洼地,修房的时候只当是废地不能用,把剩下的石材堆在那,从来不管的。可是不知什么时候起,它竟悄悄的自己造了个别致的景出来。石材长成了山,水洼聚成了池,然后,明珠,你也来了。仿佛是这宅子有灵性,知道要来个当家的夫人,特意生了块好风水出来。”他把她的手一拽,“明珠,你来!好不好?”
明珠愣了不动,为什么老天总是让幸福来得那么突然?她毫无准备。
“我我,总是觉得你不爱搭理我,总是忽冷忽热的。你还是想清楚了好,我面子薄,怕你折腾。”明珠嘴上哼哼唧唧,心里却盼着他娶她盼得冒烟。
“我也怕,我每多喜欢你一点,我就怕一回。”
她的心一凉,完了?
“这几天我也憋着不去找你,冷淡你,盼着过些日子就忘了得好。可我忘不了,我很难受,脑子里都是你,忍不住去找你……”
他曲下身来看明珠低下的头,“脸都红成这样了,别忍着了,你定是很乐意答应吧!”
“你又捉弄我?!” 她气急败坏,跺了脚要走。
“你认识回去的路吗?”他轻笑。
明珠果然住了脚,她不认识。
虽没下雪,但也是入冬的天。两人骑马来的仓促,明珠没穿厚衣,又在室外了些时候,现在鼻头耳朵的红了好几块。他走进了取笑说:“人净说我是皇上跟前的红人,却不知,你是我跟前的红人!随时随地,脸都会红一片。”
她刚要恼,他却笑嘻嘻的握了她的手,温柔的呵气儿。眼睛静静的看她,把她的手塞进自己的衣襟里。明珠隔着他的一层中衣摸着了他结实的胸膛,很宽。他捧了她的脸,搁进自己颈窝里,用自己的温度温暖她冻红的地方。
两人就这样静静地站在院子里。不时地有冷冷的风吹来,缭乱了她的头发,他就给她捋顺。
明珠只觉得暖。
“舅母有没有说教你歌舞?”
“没有。”她的声音闷声闷气的。她贪恋着他怀里的温度,头也不抬的说。
“要是她要教你,你不能学的,知道吗?”
“为什么?”
“因为你是我的人!”
“你不喜欢歌舞吗?”
“不喜欢。”
“我只跳给你看,只唱给你听,不给皇上,你也不愿意?”她仰头说。
“不要!”他生气。
“噢。”她又把头埋进去。
“你怎知道皇上的意思?舅母跟你明说了?”
“还没。我本不知道这层意思的,但我自己能听能看能琢磨。她给我露了个眼神,我就含含糊糊明白了一点。今天你说不能学曲儿,不能学舞,我才明白的。才想起卫皇后,想到皇上对能歌会舞的女人情有独钟,你舅妈又有给皇上送女人的嗜好。我又不傻,想想就明白了。”
“你何止不傻,也怪不得皇上说你是个人精。”
“哼,皇上说什么你都知道!”
“差不多全知道。”
“他还说什么了没?”
“什么?”
“快过年了,明年是不是改元元狩?”
“你怎知道?”
“未卜先知。”
“不说实话,就甭想回去了!”他敲她的头一下。
她哭丧着脸:“改元狩,是因为雍州的那两只白老虎吗?”
“嗯,但是皇上说是白麒麟。”
“嗯,我就知道。”
“你别岔开话题!”
“好冷,我想回去。”
他生气的甩了她,进了右手的屋子。
不要……明珠在心里哀号。太狠心了,说什么就是什么,连个商量的余地都没有。他是不是喜欢她啊?她非常怀疑。
她正哆嗦着,他从屋里拎了个白色毛斗篷出来。
“嘟囔什么?”他还是带温怒的口气。
“我说,斗篷真好看。什么皮的?”
他只管给披了斗篷,连搭理都不搭理她。
出了正堂,他又吆喝霍武备了辆马车,护她上车,两人乘车回了公主府。
之后,他就进了公主的书房,久久没出来。
隔天起来,燕青给明珠梳头。
铜镜是新制的,用鸟兽纹做了边角。明珠用手拨一下铜镜的角度,白晕晕的镜面里映出燕青的脸。燕青欲言又止。
明珠把镜子扳回来,映出自己:“我是把你当知心人的,你也知道我是个实心的人,和你说话向来是掏心窝子。你一向也是真心对我,我知道今天你有话说。你尽管直说,我洗耳恭听。”
燕青听了,停了手。一把漆黑的牛角梳子攥在手里,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小姐这么说,那燕青也就把心里话说给你听。”
明珠拿下她手里的梳子,拽了个垫子到跟前,硬是让她坐下了。
燕青接着说:“我也不瞒您,公主看了我跟您交好,说得上话,今天是特地叫我来做个说客的。我既然跟你交好,也不愿意骗您。我把话说清了您自己拿主意就是了。你知道,公主以为皇上把你交给她,是要她把你调教好了,送进宫里去的。皇上日理万机也不能事事上心,这事儿就撂着了也没怎么过问,公主也就不急,觉得来日方长,以后有的是日子调教你。结果没想到昨天叫霍少爷抢了先。这些天,你也常跟他出去,两人亲昵是府里的人都瞧得见的。公主面子上不会说你,背地里还不是说你不知好歹吗?公主眼里皇上最高,天下的女人嫁的了皇上才是福分。霍去病威风是不假,可他威的过皇上?他的地位,他的宅第哪样不是皇上赏的?小姐年轻,不急着嫁个好人家,也不必贪了一时的小富,错过了攀龙附凤,母仪天下的机会。公主说,你和霍少爷的亲昵归亲昵,没有说开来这事就不能定。她等你给她个准信儿。嘱咐您:进了宫,得了宠,这天下金贵的东西你要什么有什么。”
“我要霍去病呢?谁给?”
燕青一时语塞。
明珠心想,那日我与皇上不过一面之缘,有些话也不过就是随口一说,说过也就罢了。平阳公主还能不知道轻重?她也是把我搁在她府里先养着,本不在意,也不重视。只是这些天看见他和霍去病亲近才急了起来。明珠可以被闲搁着,可以一辈子做个后备宫女,只要不跑出她平阳的掌控。她明珠虽然是枚闲棋,但也毕竟是枚活棋。
牛角梳子打了个转,咕噜咕噜翻倒。她淡淡一笑:“且不说深宫似海,一去就没了回头路。即使明珠能平步青云,有幸得宠,明珠也不稀罕。这两天我也在等着公主来把这话挑开了,只是没想到她是让你来。你来,我更好说话。我明珠不是视钱财如粪土的圣人,但也是个知道好歹的俗人。我跟你说过,我今天能看见去病,是有了天大的不能操控的机缘才成的。上苍慈悲,我究竟何德何能,上辈子积了多大的德操才换来现在的朝夕相处!我这两天做梦都在笑!燕青,你要有我一样的经历,你也许就会明白。明珠不贪,只要一个霍去病,不要富贵。天大的荣华也换不了我与他在一起的一天!我愿意陪他上战场,愿与他共生死!于我,这是天底下最大的福。”
“小姐就不再想想霍少爷的脾气吗?”
“伴君如伴虎,我更愿意伴着去病。”
“小姐!他那脾气!老虎可比他温顺多了!”
明珠一汗,说得也没错。“他的好他的坏,我看得明白。今天我也说得明白,既然我来到这世界上,我就没了回头路了,哪怕死在他手上,我也不回头,不后悔。明珠这辈子做定了霍去病的人。不要再逼我。”
“我明白了。那公主那头我怎么回?”
“你就说明珠不识抬举,辜负了公主期望。”
明珠想了想,又拿了块锦帕给她。“你会写字吗?好,我说你写,烦你帮我写了心意。”
燕青写的是一手干净规整的字。
写完后,明珠把锦帕一折放进她手心里:“你告诉公主,这个“君”是霍去病。”
第8章
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建元,二元以长星曰元光,三元以郊得一角兽曰元狩云。
——《史记,孝武本纪》
洋洋洒洒的下了一场雪,气候越来越冷,气氛却是越来越喜庆。
自明珠把话托给了平阳公主,平阳就全当什么也没发生过似的。照样带着笑意招呼她,过年的时候又赏了她些珠玉步摇和琐碎的金银首饰,明珠只能认栽。大冬天的净给些个不实在的东西,她没有厚棉衣一出门就冻得哆嗦,她也咬紧了牙也不向谁索要,轻易不出门。一个冬天就靠霍去病的一件皮斗篷和裘大衣过日子,一件是西郊的时候给的,还一件是那天去他府上的时候给的。其实他没说给她,但是给她披上了就不再讨要,明珠就当是他欺负了她后给赔得不是,一件也不还他,全留着自己穿。
过年前的几天,王孙贵卿们都忙着见客还礼,公主府里来来往往的都是人。明珠谁也不认得,只怕出了门得罪了人。大年初一了,她也只管闷在屋子里研制炭笔,逮了燕青来,叫她找了许多细木条。两个人掀了火炉的顶,专心致志的烧木条。
“小姐知不知道霍少爷来了。”
“啊!在哪?”
“大将军的书房里头呢。今天皇上在太极殿大宴群臣,霍少爷和大将军从酒席上吃过酒一道回来的。两人这会儿在书房呢。刚刚我从后院来碰见得茜,你知她说什么?”
明珠两手乌黑,满头大汗:“反正不是给我找来了碳条。哎,你说女人爱说是非听八卦的嗜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行的?这传统还真是千年不败呢,永远走在潮流尖端!”
“哎吆!你要不爱听就算了。”
“你不知道吧,我是一个特时尚的人,走在潮流尖端的人。呵呵。”
燕青吧眨巴眨眼睛,莫名其妙。
明珠闲来无聊自娱自乐,也没指望她明白她说什么。“我的意思是,你就快说吧,我特想知道!”
燕青好像很后悔跟明珠搭话,带点儿郁闷地说:“得茜进去添茶,听见霍少爷说……”
“说什么?”霍去病倚在门框上问。
燕青吓得一哆嗦,一把烧好的木炭条在地上摔了个粉碎。
明珠心疼得一揪,这是烧了一上午的呀。
“奴才该死。”燕青“扑通”跪下来。
明珠摆摆手,她知道燕青对霍去病素来是怀有恐惧心里的,经不起他刚刚的一吓,她扶燕青起来,找个借口叫她出去了。
“进来也不敲门。”
他不答,走近了悠悠的问:“在干什么?是炉子坏了吗?”
“不是,”她洗过手的站起来,“做点东西,画像的时候用得上的。”
他叫她出去透风。
她死也不去:“我没有冬衣的,你要不想让我冻死,就得留我在屋里。”
他捻捻她身上的衣服也不再强求。
气氛变的尴尬。
隔的很近,她闻到霍去病身上淡淡的酒味。她偷看他,盯了他的脸使劲往脑海里印。
她近些日子来会时常想不起他的脸,远远的明知道是他,走进了却是模糊不清的五官。突然觉得其实他离她很远。
“看什么?想给我画张像?”他问。
“不想。”
“怎么?”
“别人都好画,单你难画。”
他把头贴近了她:“我哪里难画?你看好了,仔细着画还不成?”
她转过脸去,“你是叫我画你好脾气时候呢还是发脾气的时候?”
“那有什么区别?这张脸又不变!”
“你虽不变,可是画画的人的心情却变了,画出的东西就不一样。”
他沉默一会儿,说:“我从不喜欢被人拒绝,却更不喜欢死缠烂打。你不画就算了,我也不强求。总有一天我会叫你求着为我画。”
明珠想说什么,又一时没了头绪,看见他就什么也说不出来,干脸红的份。
他变得不是很高兴:“过两天,等初五的时候我来接你出去玩,元旦节不出去也就算了,初五得出去。”
“为什么?”
“到时候告诉你。”
“那你给我弄几件棉衣行吗?弄来了我就跟你出去好不好。”
“今天清早出来还没回过府呢,我得回去了。过两天我叫人把棉衣送过来。”
“嗯。”
他又看了她两眼,若有所思的出了门。
她坐在书案前发愣,直到下午的时候得茜来叫她。
“小姐现在忙是不忙?”得茜问。
“不忙,闲着呢。”
“公主那头说,小姐要是不忙,就出来帮咱们个忙。眼下来的客人多,应酬不过来,小姐与其闷在屋里闷出病来,不如出来搭把人手。”
明珠哼笑一声,纳起闷来:这平阳公主是眼见着她死活都不会入宫,就真把她当成使唤丫头了?还是霍去病这趟来又跟大将军说了什么叫平阳不爽了?得茜跟自己不熟,她要想知道燕青没说完的下半句话是什么,还得待会儿找了燕青问清楚。
平阳公主不是个好惹得主,她明珠可没那个心要跟她僵着。也罢,在这府上免费吃住了半年了,今天就当是打工补偿,做一次迎宾小姐好了。
明珠笑着爽快地答应了。
去了正堂,不一会儿卫高拿了一把佩剑说是客人落下的,公主麻烦小姐送出去。
明珠心里暗骂平阳,她知道她没有厚棉衣还故意叫她出门往街上跑!人都出来了,也不好再回去。
“谁落的?”
“李广将军家的公子,李敢李校尉。”
明珠听了,心情稍好了点,送就送吧。
卫高又一句话差点叫明珠昏厥:“府里的马车全都出去使着了,小姐自己跑去送。”
……
好在长安城的路都是正南正北正西正东的,明珠顺着卫高告诉的路一路小跑。元旦节的长安街上有来往拜年的行人,穿了皮袄驾马车的;着素布棉袄徒步走的。明珠披了华丽的貂皮斗篷却徒步行走,身边也没有跟随的仆人,显得有几分怪异。来往的行人无不打量。明珠只是嫣然一笑,并不在意。只是,冷死了!
刚下一场大雪,街上被扫过的雪全堆积在路旁,一辆马车斜倒在那。明珠看了一眼,继续前行。
“明珠小姐!”
明珠回头,竟是李敢!
“李校尉,我也正找你呢!你怎么了。”
李敢脸上懂得红彤彤的:“刚想进酒肆卖酒,路过雪堆。没想到马蹄上绑的草松了,一不小心在雪堆里连马带车都翻了,摔裂了个车轮。”
明珠看见碎成两半的木质车轮,马夫正在满头大汗的用铁丝串接。
“这样也不是办法,不如回平阳公主府上,借一个车轮来应应急。”
马夫听了仿佛是得了救星似的看着明珠,又转头看李敢。
李敢笑笑:“算了,我不为难你了。我在这酒肆里等你,你速去速回。”
马夫听了高兴的一溜烟跑掉了。
“没想到李校尉还节俭的很,一个车轮也非要修好,不要换新的。”
“倒不是节俭,是元旦节里家家都很忙,尤其是卫将军家里。我不愿意去添麻烦。”李敢低头看见明珠手上的佩剑。
“噢,我出来是送这个的。”
李敢一拍脑袋,作了个辑:“有烦小姐亲自跑一趟。小姐是走来的?”
“啊,府里的马车都出去了,我便走了出来。许久没有出来了,全当透气。”
“这么冷的天出来透气?”
“……”
“透气虽好,但是实在是太冷了,小姐要是不嫌弃就先陪李某进酒肆里暖着,待会儿架好马车,我先用马车送你回去。天冷,以防得了病。”
明珠看李敢善解人意的脸,不禁感动。
明珠跟李敢进了酒肆。
酒肆里多是进进出出卖酒的人,只有门口的角落里摆了一张桌椅。李敢领着明珠坐下,向伙计要了一壶酒。
“我不喝酒的,能叫碗热粥来喝喝吗?”
“明珠小姐,你听李敢一回,喝十碗热粥可也赶不上喝一口酒。一口下读报你从手指头暖到头发根!”李敢一脸喜气的给明珠斟了一大碗酒。
李敢的笑一直是客气的笑,不温不火。今天明珠看到李敢笑得这么高兴,对她又体贴,她心里一热。
“李校尉以后莫要叫我小姐了,若不嫌弃,你也称呼我一声珠儿好了。你叫一声,我便以这一碗酒敬你一次。”
“……珠,儿,不敢当,我也敬你。”
明珠笑开了,轻轻嘬了一口酒,闭眼一咽,辛辣入喉。但是真如李敢所说的,一口下肚,暖流从胃里一直散到全身,脚也暖了,手也暖了。
“怎样?不骗你吧?”
“不骗不骗,真的暖了。待会带一点回去。”
“趁着过节,在一起能喝就喝,要不然平时就喝不上了。”
“为什么?”
“非节非庆的,怎能无辜聚饮啊。”
“不是节庆就不能无辜聚饮?这是什么规定!”
“……明珠小姐不知道大汉的条令?不过没关系,条文规定婚宴还是可以饮酒助兴的。等小姐那天婚嫁的时候就可以开怀大饮了!”
“啊?嗯……”明珠低头变得不好意思,“你叫我什么?”
“……珠儿。”
李敢很为难,明珠笑。
“哐啷!”明珠和李敢听了声音回头看去。
“去病!”
霍去病脸红脖子粗的站在酒肆的中央,脚地上湿漉漉的,盛酒的瓦罐碎得满地都是。店里的伙计们谁也不敢大出一口气,全认得他是长安城那个无法无天出了名的冠军侯。一店的人都战战兢兢的靠墙角站了,让出酒坛随他砸。
“你不是回府了?”明珠上前。
他眼睛涨出了血丝,面目凶恶,一把揪了明珠的衣领拎她出门上马,把她当猎物一般单手挟在身侧。明珠身体腾空,没了着力点,急得哇哇大叫。
霍去病带她一路策马奔驰,路上的行人避让不及。他们大都面带喜色,这会儿看见了霍去病全都吓得面目苍白。明珠被霍去病夹着,脸朝街面,看见的净是人们扔下的瓜果菜叶,红纸年货还伴着叫喊声。他策马疾奔,明珠眼看着灰色的街道消失,惊呼声也渐渐没了,地面渐渐变成了皑皑白雪,越来越厚。想他是出了城了。
又奔了一会儿他停了下来,下马回身。明珠正想质问,却看见李敢追了上来。霍去病怒气冲冲等着。
不祥的预感,李敢是死在霍去病的手上的!!不行,不能让他们结仇!
“李校尉对明珠关心的紧呢!”
“我李家的人,见不得以强欺弱。且不说我与明珠小姐投缘,对她的事情上心。即使今日霍兄掳来的是一素不相识的人,我李敢见了也定当追上来看个究竟。”
“霍兄也是你叫得的?”
“……冠军侯身份显贵,下官不敢造次。”
明珠睁大了眼睛:“霍去病!你们同为并肩作战的生死兄弟,你怎么能这么说!”
“贵贱有序,也轮不得你替他说话!”霍去病怒上加怒。
李敢又道:“小的该死!但有话李某不得不说:您既为我汉朝礼仪之邦的侯爷,又是征战匈奴的将领,就更不应该有刚才的举止。您可知刚刚一路来时驾马横穿街市,冲撞了多少百姓!所过之处一片狼藉,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匈奴进了我长安城强抢民女呢。”
“唰——”霍去病拔出随身的佩剑。
明珠大惊失色,拉住李敢。“李校尉,明珠求你不要再说了,求你回去。让我来说好不好?”
李敢不曾料到霍去病会兵戈相见,他本不想与卫氏的人过不去,看到霍去病拔剑,他便倒回了几步。又看见明珠泪水涟涟苦苦哀求,便对她说道:“你要保重,以后若是有了苦楚,可来找我。李某虽势力单薄,但也会为小姐讨回公平。”说罢咬了牙冲霍去病攻守作了个辑,转身离去。
明珠看到李敢骑的马是没有鞍的,定是刚刚情急之下骑了原本套马车的马来的。
她坐在雪堆里茫然出神,为了李敢也为了霍去病。
“你不是要对我说?说什么?”
“贵贱有序,明珠无权无势,不经侯爷允许不敢开口。”
“你恼我?”
“不敢。”
“你心里想霍去病蛮横娇纵不讲事理,是不是?”
明珠低头不语。
他蹲下来,扶着明珠的肩膀:“是,我是个任性的人,我肆意妄为。……这长安城里看我不顺眼的人多了去了,不多李敢一个,也不少他一个。只要有本事都可以来找我算账。可是你呢?我霍去病对你百般的好,你也恼我?你对我公平吗?我央你给我画像,你不愿。可前些日子你主动要给李敢画像的事我是听了真切的。我邀你出门,你说冷,可我前脚走你却后脚出门和他相约了喝酒。他叫你什么?珠儿?……比我亲切百倍。”
“这里头的原委,我本想从头说了给你听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心里有多喜欢你!!”
他摇头:“我不知道。我本来以为我知道,可今天我又不知道了。你要说?我听着。”
她打个喷嚏:“我被你搅了一通,眼下头脑不清楚了,又冷得厉害。说来话长,咱们回去,我再说给你听好不好?”
他盯着她的嘴唇:“不,你现在就解释!”
“你……小肚鸡肠,不讲理。”
“小肚鸡肠?不讲理?”他一怒含了她的嘴唇,狠狠啃咬。明珠只觉得嘴里的肉都要被她咬下了,挣扎着推他。
他分开她,威胁道:“说不说?”
明珠隐隐觉得嘴里有了血的味道,她睁大眼睛怒视他,刚要破口大骂突看见他身后李敢驾马过来。他没走!!他是定是看了霍去病刚刚欺负她,要过来帮她的!
霍去病注意到了她的眼神,刚要回头。她一急就搂了霍去病,亲吻他。李敢看了显然一怔。明珠摆摆手,示意他走。
李敢停了一下,不再前进。
看着李敢的背影消失直至不见,她便推开了霍去病,他的身子僵硬冰冷。
霍去病面无表情,直勾勾的望着她,望的她顿生寒意。
他问:“他走了?”
她尝着嘴里的血腥味,低头不理他。
“啪!”他反手甩她一个耳光,站起身来,头也不回的上马。
她捂着火辣辣的右脸,眼睁睁看他的身影在漫漫的大雪地里终于不见……
腥甜的血顺她的嘴角流出。这是怎么了?
他一巴掌下去,她意冷心灰。
他不会来接她的,他的马把雪地踏的一如他的为人,肆意任性。她一边哭一边裹紧皮斗篷,一脚深一脚浅的顺着马蹄的印子往城里的方向走。北风呼啸来势汹汹,她的身子在狂风里站不稳,三步一跟头。风擦过她的脸,左边脸因为流泪的缘故觉得又冰又疼,右边的脸却因为霍去病的一个耳光依然又热又肿。她疼得用斗篷遮了脸,转念一想,这斗篷是他的!她哭得更凶,扯下斗篷摔进雪里。
只身穿一件深衣在雪地里蹒跚行走了近一个小时,她觉得连自己的命都赔进去了。她被霍去病的一个耳光甩的头晕脑涨,她需要想一下,需要好好的,把事情考虑一下——这个打的她牙齿松动、差点让她冻死的的恶魔是不是她心里那个霍去病。
冬日的白天短,天已发黑,进城后的街道上已经见不到人影,她不知回府的路怎么走,想询问个人也找不到。
回府?平阳公主也不待见她。
她没有家。
第9章
一辆马车呼啸而过,又折回来。
“是明珠小姐吗?”
明珠回头望去,李敢神色紧张从车里探出头来询问道。
“李校尉。”
李敢下车扶明珠,“你的皮斗篷呢?”
明珠摇摇头不语。李敢扶她上了马车。褪下自己的衣裳给她披上,手指碰到她的脸,发现上面竟结了层冰霜——是她哭过得泪。一路哭,一路的被结成冰,脸上如针扎得疼,可还是忍不住地哭。
李敢沉默一会儿,便用他用手掌捂住她的两腮,把霜给暖化了,又轻轻擦掉。“莫怪我无理。”
明珠摇头,“李校尉怎么会在这?”
“我回来许久,看天快黑了,便去大将军府打听,知道你还没回来。想着你别出什么意外,就向再去城外看看。这不就看见你了。霍……冠军侯没有难为你吧?”
“没有。”
“李某对冠军侯的狂妄娇纵早有耳闻,只是不知道他对你一个弱女子也这么狠毒。竟不留情。待送你回去我自会向大将军讲清楚,希望他不会包庇自己的外甥,能给你一个公道。”
“不!”明珠拉住李敢的衣襟,“明珠贱命一条,实在算不了什么。只盼李校尉不要和霍去病结仇,以免引来杀身之祸!”
“常年征战沙场,早已见惯生死,李某不怕。”
“可常言道,人有一死,或重如泰山,或轻如鸿毛。李校尉战死沙场定然光荣,可是为了这点小事却是不值!”
李敢一顿:“或重如泰山,或轻如鸿毛?”
“李校尉?”
“……懂了,李某自会有分寸。”
第二日醒来,明珠觉得浑身发冷,关节酸痛。看见燕青在门外徘徊的身影,她想叫她,却喉咙哑干法不出声。又昏昏睡过去。
她觉得累,眼前又偏偏出现了许多人影,有姑姑;姑父;还有李敢——穿了牛仔裤的,和穿了青色曲裾袍的;还有他,她又爱又恨的人……
不知过了多久,觉得苦涩的液体流进嘴里,喉里痒了一下,她忍不住咳了一声,睁开眼睛。平阳公主急忙用帕子擦拭明珠的下巴,小声冲旁边说,“我还真不是个会侍候人的主。”
“公主?”明珠觉得胸腔里憋闷,说话声音竟是重重的鼻音。
“吆,醒了?都怪我不好,是不是我把你给呛醒了?”
“公主,怎能给我喂药呢,可折了我的寿。”
燕青拿个青黛色的花纹垫子放在明珠的背后,缓缓地把她托起来。“可不是嘛,公主来了好几趟了,见你迟迟不醒都急坏了。这不,连药都要亲自喂。”
“我睡了多久?”
“两天了。小姐现在觉得怎么样?”
“好了,燕青别说了,她刚醒身子弱还是先歇着吧。去把大夫叫来。”
“诺。”
看着燕青跑出门,明珠再回头看平阳,她也正在看自己。
“公主有话?”
“不,没有。你先调养好身子再说。”
“不妨。”
“妨!听我的话。”平阳给她掖好了被子,又端起药来:“你要不嫌我喂的不好,我就着手继续为你吃了可好?”
“嗯。”
味道太苦,明珠每喝一口都觉得是煎熬。真想端过来一闭眼全喝了,可是平阳喂得认真又尽心,明珠只有咬牙一口一口的“品”。
汤药喂完了,燕青也带着大夫来了。大夫把脉诊断,开药方,平阳全在一旁细细的听着,还不时地询问细小的照顾环节。明珠半闭着眼琢磨她平阳公主这辈子伺候过几个人,为什么今日会这般待她明珠?
大夫走了,平阳也跟着站起身来回去。
“公主!”
平阳回过头来。
“明珠心里谢谢你!”
她轻笑,“不是我说你,你这丫头也太实心了!”说罢挽了她金黄罗纹的蝉衣,披上光亮的棕毛皮衣走了出去。
明珠悄悄流了泪:他不来也好,她恨着他呢。
这日早晨,明珠只穿一层中衣靠在床上等着燕青打水进来。
“霍……”门口人影闪动。
“燕青?”
“小姐。”燕青进来把水盆架在塌前的几案上。“霍少爷在门口!”
明珠接过浸了水的帕子,“去把门闩插上!”
“这……”
“去啊!”
“诺!”
明珠觉得脸上湿,怕燕青回头看见便把帕子盖在了脸上。
燕青回到塌前,看了明珠脸上的帕子说:“小姐莫把我当外人,有不痛快就哭出来吧。”
明珠揪下帕子,拭净了泪说:“好了。”
门外传来轻轻的敲门声:“明珠,我想见你。”
听了他的声音,本来已经擦净的脸忽地又湿了。燕青的眼神询问明珠,明珠摇摇头说:“不要开门,我不想见他。”
敲门声又起:“求你,见我一面好不好?”
“小姐身子乏,又睡下了。少爷改日再来吧。”燕青道。
外面沉默了一会儿,“明珠,我知道你没睡,你不想见我是不是?”
“是,我不想见你。”明珠说罢把帕子给了燕青侧身又躺下了。
她原来只想假寐一会儿,她还是不习惯被燕青看见自己的伤痛。躺着躺着竟真得睡过去了。
昏昏沉沉中被砸门声吵醒,“明珠!开门!”
明珠翻身坐起,“还没走?”
燕青点点头:“已经午时了,不如叫他进来吧,他也在外面待了有两个时辰了。况且小姐也该进食了。”
“我不饿,你要是饿就先拿苹果垫垫肚子。我不想见他。”
明珠想你要耗着就耗着吧,便下了来到书案前翻几册书简打发时间。书简里却全是小篆,明珠看了半天也识不出几个。
“明珠,我很想你。很想见你。”他喃喃地说。
门口朝南,正午的太阳把他的影子结结实实的映在门板上,地板上。书案离着门口最近,明珠感觉到他靠在门上的姿态,听得见他的呼吸。她怔了一会儿,一甩手又上了床,她要离他远远的。
不一会儿砸门的动静大了起来:“我想你想得都快疯了,你就不能让我看你一眼吗?”
“求你让我看见你……”
“明珠!”
“开门!”
燕青看着门板剧烈晃动不禁胆战心惊,“小姐,你知道他的脾气的,惹急了他,说不定他真的会把门给砸烂了!不如开了?”
明珠闭眼不理,燕青急得直冒汗。
过了一会儿,一把剑从门缝里伸了进来,哐哧一声把门闩一劈两半。一阵冷风扑面而来。
“霍少爷!”
“出去!!”
“诺。”
没有斗篷,没有裘皮大衣,他只身穿他红色的戎装站在书案前。
明珠看了他一眼,便不再理。只管拉好被子,捧着书简静静的看。
他站了许久,明珠也盯了书简许久。她的脖子都酸痛了,他还没有动静。最后她抬起头对上他的视线,“有话快说。”
他脸上像是冰山覆盖没有异样,眼里却是痴了。嘴角的线条悲苦一动:“我只是……很想见你。”
明珠坐在床上,久久不动。再抬头时,屋里已经没有了人。
霍去病刚走不一会儿,燕青就端了托盘进来,后面跟了平阳公主。
明珠起身,平阳赶忙扶了。
“刚才去病来了?”
明珠点头。
两人坐下,燕青把盛了饭菜的漆器食具在食案上摆好了。平阳说:“这是刚从酒席上拿下来的,厨子的手艺可不是一般的好。特意给你留的,赶紧吃了吧。”
“府里有宴会?”
“噢?不是咱们府,是从别的府里带过来的。”
明珠一头雾水,也无心多问,只是答应了。
平阳看明珠吃完,又等她漱了口,方才再开口:“不错,今日吃的比前几日多了。”
“真是好吃。有劳公主费心,天天跑来看我。”
“又走不了几步远,不过是顺便。再说这是去病闯出来的祸,我若是不跟在后面收拾倒显得不对了。”平阳把坐垫拉得进了,拍拍明珠的手。“这次受了一点苦,你可知道小霸王有多门难伺候了?”
明珠不语。
平阳又接着说:“皇上那我可是还没回,就是想让你知道去病的性子,等你反悔。上回你给我的回复我就当你是小孩一样,三天的兴趣过去也就过去了。这回你再好好想想。”
“我连候爷都伺候不好,就更伺候不好皇上了。”
平阳捋了明珠的头发说道:“不,明珠。你可是伺候得了的。你知道你第一天进府,陛下就把我叫了去……”
她顿了顿,声音平缓却又慎重:“他说你像极了一个人,我们的祖母——窦氏。”
明珠惊讶:“公主说的是,文帝的窦皇后?”
平阳点点头,“皇上说,明珠你有一样本事:处变不惊。皇上他自打而立之年后就少有见到可以在他面前谈笑自如的人,去病是一个,你是第二个。去病是桀骜不驯不屑于套话诳语,你却是玲珑剔透快人快语之外还多了几分大局在握的气势。陛下还说你什么……见缝插针,游刃有余。皇上虽是第一眼看到你,但是他认为你有一种气魄,这种气魄他只从已故的太皇太后窦氏身上见过。所以,皇上很想知道,如果是你这样的一个女人会给他生个什么样的孩子,一定是像极了他自己的。你知道,皇上现在对立太子的事很苦恼,眼见据儿越长越不像他,群子之中也没有对他胃口的。所以,明珠,你会一进宫就得到宠幸!日后,一旦你生下一个男孩,那么,这后宫就是你的!”
明珠听得目瞪口呆。当初还以为入宫一事是平阳的一厢情愿,如今听来竟然是武帝自己的想法。不过是一面之缘他却想了这么多?
窦后?气魄?大局在握?不是,她怎会像窦后。她没有野心,没有对宫廷朝政的欲望。她志在霍去病,志在这朝代的日常琐碎,志却从来不在这些社稷干戈上。
她处变不惊?她不是一个熟读历史的人,但有着常识的历史知识。所以这些闪耀青史的人物和事件中,对于她来说好比是一件知道了结果的游戏,她难免会心不在焉。
明珠叹一口气,缓缓道:“我要说话的还是那日的话。公主要的答复我也还是那日的答复。”
平阳愣了一下,没有生气反倒是轻笑了一声:“你也是个死心的人,难怪去病对你就跟痴了似的。”
……
夜里,明珠睡不着,辗转反侧。白日里睡得多了,又加上平阳的话来扰神,她脑袋里的东西乱成一团。
外面簌簌的声响,仿佛是下了雪。明珠心里顿时一清凉,想看看雪。因为明珠的得了风寒,所以平阳叫人把窗子给细细封好了,不让她见凉风。明珠只好下床开了门,门外雪花大朵大朵的下落,白色的月光从黢黑的天上洒下,就像是舞台的顶光,照耀着白色的舞者翩翩起舞。是天使降临人间?
一切如梦如幻。
……他穿一件白色的蝉衣,远远的朝这边走来。她看清楚了他:方脸颊,长下巴,薄薄的嘴唇微抿,含着他的孤傲;眼睛宽而长,有着他一贯的不羁,却明亮而温情。
他走得近了,与明珠只隔数寸。“还没睡?”
明珠缓过神:真的是他!她回身关门,却被他挡了。门早已经被他一剑劈坏,关了也闩不上。
“你怎么又来了!”她往屋内走。
他从后面跟上来,在她身后站住了。
明珠能感觉到他的目光在在自己颈上游走。
他默默的从后面搂住她,温柔又坚固。
明珠挣不开他的臂膀,她又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想挣开。
“我来,因为你还欠我一个解释。”他说。
“我没有解释!”
“你是生气还是怄气?”
明珠用力推他的手,疯了一样挣脱:“你可以一耳光把我打死,可以让我冻死在雪地里!我连生气都不能了?连怄气都不能了?本来是有解释的,可是你的一个耳光下去,什么都没了。没有解释,没有!”
他扳过她的身子,正对着自己。手轻轻抚摸她的右脸,“还疼吗?”
明珠想打掉他的手,自己的手腕又反被他抓住。“放开!”
他便放开她的手,可她的人还是被他抱在怀里。他摩擦她的右脸,然后轻轻低下头,吻在上面。
他徐徐说道:“明珠,我长了这么大,还没有爱过谁。你突然就来了,我难免有些不知所措。那天我真的是控制不了自己。我本来是想对你好的,为了得到你我去找平阳,找舅舅,找皇后,找皇上。我着这辈子说的话加起来都没有这些天说得多。”
他的手指勾画她的脸,那线条圆润一如白净的鹅蛋壳:“你不是我见过得最漂亮的女人,不是最温柔的,甚至不是最聪明的,可你偏偏是最叫我伤心的。那日你说你没有冬衣,我从这府里出去就直接去了宫里。我一个单身男人的家里是没有女人衣裳的,只有去皇后那讨一些。我心里想着你,惦着你,可是从宫里出来经过酒肆却看见你和李敢坐在那说话,走进了便听见他叫你珠儿。我便生了老大的气,然后还出手打了你。可是你处处护着李敢怎能不让我难过?我当时只想杀了他。霍去病自小就心火旺,性子不好,但是每跟你在一起我便觉得温和,便心里喜欢。自从见到你我才知道原来我一直很孤独。明珠,我只想你是我一个人的!”
他的额头温柔的抵着她的,他坚挺的鼻梁在她脸颊上似有似无的擦过。明珠只觉得浑身无力倚到他的身上。他低头吻她的唇,明珠紧闭了,他也不强求,只是在上面缓缓蠕动,不依不饶,迂回萦绕,直到她接纳……
他横抱起她,把她放在塌上。明珠身子一紧,他是想……
“仔细再着了凉,病就不易好了。” 他坐在了塌旁的几案上。他抱起她,让她的上半身坐在自己的身上,下半身还是在床上。棉被裹的结实,只给她露了一个头。他把手伸进棉被来,在里面搂着她的腰,他的下巴轻轻的摩擦她的额头。
她心又软了几分。
外边的天开始蒙蒙亮,他叹一口气,“今年的这一天又过去了。我本想带你出去玩,好好过的。现在只好等明年了。明年可是整十。”
“什么?”
“我的生日。”
“初五?”
“嗯。明珠,自此以后我每个生日你都陪我好不好?一起看太阳升,然后再看它落。”
他半夜来找她,是因为他的生日他想跟她过?
“你身段娇贵,有那么多人巴巴的想为你过呢,你又何苦找我这样一个不识抬举的。”
“还恼?”
她挣扎着想离开他的怀,他叹一口气,强行把她的头按在他的肩膀上。
明珠轻轻抽泣,她放弃挣扎。
他听见她的嘤嘤哭声,“不肯原谅我吗?”
原谅还是不原谅?她怎敢不原谅?她的心逼着她原谅。
她不恨了,竟不恨了。她费尽心力的想恨他,想把他从心里剔除。可是现在她做不到!自从她坐在姑父的膝上翻第一页《史记》的时候,她便爱上了他。别的女孩开始约会谈恋爱,她却躲在屋里盯了他的名字痴痴发呆。素未谋面他就在她的心里扎了根,能见他一面已经是她生平最大的愿望。如今竟被他抱,被他吻,就算被他打她也不再恨。
她捶他的胸膛:“我真是没骨气,你一个吻你几句话,我就不在乎你曾经差点杀了我了。真是,很没有骨气……”
“对不起,你不知我事后多后悔。下次我再生气你就要跑,知道吗?”
“我跑得掉吗?”
“……”
“霍去病,总有一天我会死在你手上的!”
“不会的!我改我改!”
“你保证以后对我好,不发脾气?”
他沉吟一声,说道:“你是我要来厮守终生的人,那你这辈子只能有我一人,我也必定只爱你一个。我答应好好待你、护你、爱你。可是你若对我不忠,我却饶不了你!”
“怎样不饶?”
“我会杀了他,把他曝尸荒野。然后把你囚禁,待我打完了匈奴,便先杀你再自杀。我们同穴而藏,死也死在一起。所以,你要想好了,跟了我你心里就只能有我一人!你跟我吗?”
他眼里期盼她的回答。
她是该高兴还是该恐慌?随后,她莞尔一笑,“我要说不呢?”
他愣了,眼里的期盼变成了痛苦。
她翻身拉过他的下巴亲了一口,“霍去病,我们生在一起,死也在一起。我答应了,你不能反悔。”
他双臂如铁钳一样紧抱着她,她觉得身子都快被他挤碎了,可她高兴——
霍去病,你真是她明珠今生的劫数!她在劫难逃,她甘愿被你拥着陷入这万劫不复。
第10章
明珠叩响书房的门,里面传来一个浑厚的声音:“进来。”
卫青在书案前盘膝,手里捧了一卷竹简。明珠走进一看是隶书写成的“淮南子”几个字。
卫青放下竹简,让明珠在正对面的葡垫上坐下。
“病可好了?”
“多谢府里的照顾,没有大碍了。”
卫青摆摆手,起身站立朝明珠作了个辑:“老夫代去病赔不是了。”
明珠一看慌忙站了起来,她扶了卫青:“大将军千万不要这样,明珠受不起!”
卫青直身长吁一口气:“去病自小是被人宠着长大的,不免有些任性。明珠,你要是一意想跟了他,你得吃些苦了。”
他示意明珠坐下,把《淮南子》一收,饮了口茶慢慢说道:“平阳把皇上的意思向你说了?”
明珠点点头。
“不过,你可以放下心来。今日我进宫里见了皇后,听皇后的意思是皇上并没有说要你。”
君心难测,一个意思还要通过怎么多人旁击侧听。
明珠心里嘘了口气。
卫青把粗糙的大手往怀里一揣,又说道:“今日叫你来是想把几件事跟你说一说,以后怎么做也好有个底儿。免得受了小霸王的气,还不知道是为什么。”
他的表情不再轻松:“不怕你笑话,去病长大的环境里见的,接触的有许多是放浪形骸的女人。我姐姐少儿,也就是去病的娘,是个风流的主。当年喜欢上了同在平阳县一个叫霍仲儒的,这本不是什么大事,选个时机两人结亲就罢了。可是少儿却偏偏躁急,与霍仲儒私通生下了去病。之后又耐不住寂寞又看上了陈掌,也就是去病现在的继父。因为母亲作风,他自小留了个厌恶。越长大就越跟她疏离。除了他自己的亲娘,还有些宫里的的亲贵小姐也是他鄙夷的。他要是在意你的言行就说明他在意你的人。他对自己将来妻子的专守相当严苛。这些他自己有没有跟你说过?”
明珠摇头,“他跟我说了他的这个厌恶,但没说原因。”
“他是个私生子,他得受别人的冷眼折磨,还得受自己心里的孤独——没有爹。老夫也是个私生子,自小受了许多皮肉之苦,这并不算什么,全当是强身健骨。但至少我还有些兄弟姐妹,还有些同是苦娃的玩伴。去病却没有。他出生不久我们卫家已经显贵,自小出入宫廷,事事有奴才侍候,可谓养尊处优,自小却没有什么说话的人,他偏又生了个孤傲的性子。他虽没有受过什么皮肉之苦,但是苦的是他自己的心。明珠,去病心里有份苦有些解不开的疙瘩是外人不能理解的。”
“是。”她说。有些事情她知道,但是他的心情她却从未理解过。
“老夫可是从来不过问这种男女私事的,这次是头一回,单为去病。他虽然霸道,但确是卫家的宝。皇后和皇上心里都疼他疼得紧,对他的事也比别人的上心。这回皇后说了,她想见你。”
“见我?”
“你去准备一下,过两天就进宫。放心吧,只是叫你去陪皇后住一段时间,与皇上那回事没关。”
明珠心里还是有些不安。
“你还信不过老夫吗?”
“那倒不是。”
“那就好。过些日子是上元灯节,必定会热闹,你去了不会闷的。我会让公主给你打点一下。”
明珠正疑惑着,卫高进来说:“将军,门外有个自称是齐人宁乘,说是将军的客。”
“是老夫的客。请吧。”
明珠听了站起来给卫青行个礼。
“皇后为人宽厚,你去了不必见外。”卫青站起来说。
明珠点头告退。
出了书房,正巧碰上卫高带着一人进来。那人手里提了个破包袱,穿了件打了补丁衣裳,脚趾露出鞋子外面,在积厚的雪里显得落魄寒碜。他脸上却是一副惬意逍遥的模样,就仿佛自己身穿的是华锦玉缎毛皮厚靴。
明珠瞧着他就想起了一句诗:“别人看我喝着最低劣的烧酒,我却在风中行走。”
想到这不禁觉得这人有意思,便朝他客气的行了个礼。
他也还礼:“小人宁乘,见过小姐。”
明珠一笑,转身走了。
带几件棉衣,几双鞋子,明珠也就没什么可收拾得的了。她本是穷人一个,全身家当就是她自己这个人。摸着霍去病叫人送来的几件棉衣,又想到卫青的话,她心里难受起来。
明珠来到后院找到得茜,说了来问些纸张和竹篦用。得茜见了明珠忙放了手头的活去库里翻找。
明珠正等着,看见一人倒背了手在院子里闲逛。仔细一看,原来是那日的宁乘。他今日换了一身干净整洁的袍子,整个人的衣着与那天的寒碜大相径庭。他见了明珠便过来行礼。
“是宁乘先生。”
“见过明珠小姐。”
“你怎知道我叫明珠?”
“宁乘近些日来吃住在府里,闲来无事,认几个人还不是简单。”
说了几句话,得茜便回来了,抱了一堆的竹篦和一卷白纸。
明珠接了东西转身告辞,走了几步又回头:“宁先生若是很闲,不如来帮明珠一个忙如何?”
“宁某深感荣幸。”
孔明灯又叫天灯,相传是由三国时的诸葛孔明所发明。当年,诸葛孔明被司马懿围困於平阳,无法派兵出城求救。孔明算准风向,制成会飘浮的纸灯笼,系上求救的讯息,其后果然脱险,於是后世就称这种灯笼为孔明灯。另一种说法则是这种灯笼的外形像诸葛孔明戴的帽子,因而得名。
很小的时候,姑父带着明珠做过许多,什么荷花灯,走马灯,孔明灯统统都玩过。现在做起来已经是轻车熟路。
明珠把图样画出,定下大小,裁剪好纸张。一件一件告诉了宁乘:灯是用竹片架成圆桶形,外面以薄白纸密密包围而开口朝下。底部的支架则以竹削成的篦组成。
宁乘很不解,这种灯普普通通没有什么稀罕,为何要做得这么细致讲究。明珠却闭口不解释。
燕青拿来熬好的浆糊,明珠带着他们两人先动手扎一个。卫伉听说明珠在做好玩意,也跑来凑个趣。一时间院子里好不热闹。到天黑的时候才做好了两个。
明珠看宁乘一幅大材小用的样子,觉得扎几个纸筒实在是委屈。便笑着把卫伉和围观的人都赶回房去睡觉,只当着燕青和宁乘的面放了一个。
宁乘看着高高升起的孔明灯张大了嘴合也合不拢。
“这会儿知道,明珠是重用先生了吧。这等事交给别人我不放心,先生心灵手巧才做得细致。”
宁乘敬佩的朝明珠拱了拱手,说不出话来。
明珠又拉了燕青的手:“这是个秘密,不能跟别人说着白纸桶扎来是干什么的,待到上元灯节的时候我自会找人来取。明天我进宫,这是就全交给你和宁先生了,到十五之前你得给我扎足十九个!”
第二天早上,明珠和平阳公主正乘了马车朝皇宫的方向去。
先是初一的元旦节接着是十五的灯节,长安街上的喜气一直延续着,明珠探出头来看来往的行人。
“咦?那可是去病。”平阳说道。
她让马夫把马车赶得近了,明珠看见霍去病立在一驾马车旁,车厢的外观华丽堂皇,一个女子穿了杏红色鸟兽纹的绕襟蝉衣从里面下来。
“去病!”平阳叫了一声,霍去病和杏红衣裳的女子同时回过头来。
“吆,这不是卫长吗?”
“卫长见过公主。”
平阳回头对明珠说道:“外头是卫皇后的长公主,下去行个礼。”
明珠应了。
卫长公主不过十五六的年纪,娇媚之中还带了稚气,见明珠下来本没有在意,但是听她一句“明珠见过卫长公主”眼睛却盯着不放了。
“你就是明珠?”
明珠点头。
霍去病伸手扶了明珠:“病都好全了吗?”
“嗯。”
他看她身上,她今天穿的是他叫人送来的衣裳,披的是他的裘皮大衣。他笑说:“那天我在皇后那挑衣裳,就说这件你穿了定好看。你穿白色最好看。”
“我说这衣裳瞅了眼熟,原来是母后的。那年淮南王进贡来了上等的桑蚕丝,一共给了就那么一匹。母后只作了两件衣裳,一件给了王夫人,一件留了自己穿。这件上还特地叫贴心的裁缝加了草叶纹。我还没见母后穿过呢,你倒是好福气。”
“穿了定没有皇后好看,叫公主笑话了。”
“我可不敢,你可是表哥的心上人,我可是怕说错了话回头挨打呢。表哥最喜欢欺负人了。”
“我什么时候欺负你了?”霍去病说。
“你忘了你小时候还打我屁股呢!”卫长扬起脸嘟了嘴。
霍去病回头看明珠。
卫长的一言一行尽在她眼里,她怎会看不出苗头。
平阳公主催了一声。明珠便要告辞。
霍去病拉了她一把,低声说:“莫要想多了。”
“我才没有你那么爱吃醋呢。反倒是你的公主表妹现在酸得狠。”她假装嗲怒一下,摔了他的手进了马车。
霍去病撂了马车的帘子:“过几日我就去宫里看你,你要有委屈就跟皇后说。她不会亏待你,我都跟她说好了的。”
平阳朝他的头上敲一下:“有我在你还这么啰嗦,你嫌我办不好是不是?”
霍去病笑着跳开。
比起平阳屋里的奢华,她的宫里在不输庄正的同时还平添了几分高雅情趣。屋角处摆了几簇鲜绿的竹子,进门到中厅的过道处造了个小桥流水。
她坐在案前等侍女把茶添好,清雅端庄,静如止水。明珠能想象她当年的那种魅力:不会第一眼惊艳你,但是一旦你看见,她你就会一直看下去,她的美丽缓缓的渗进你的心里。
只不过——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当年的卫子夫以她那般绝世的容颜,那般如莺啼的清唱,在一夜之间俘获了九五之尊的武帝,成就了一段大汉朝的传奇。可是如今那些动人的岁月已经渐渐远去。她的不经意的低头,明珠不经意的扫视,看见了岁月给她的,那不能不经意的衰老——眼角的皱纹,头发的稀脱,她端茶的手虽然茭白却布满细纹。曾经怎样一个风华绝代的女子,最终也免不了这一个“老”字。
明珠不禁唏嘘。
“怎么,这几天住在我这宫里可是憋闷了?”
“只是清淡,没有憋闷。”
“倒是会说话。过两天灯节的时候,我带你出去上街上玩玩,把你憋坏了去病可是会怪我的。对了,你与去病认识多久了?”
“有半年多了。”
“半年。”她饮一口茶,沉思一下。明珠发现她的动作举止竟是与卫青惊人的相似。
“有些东西,有人穷尽一生也得不到,有人却能瞬间拥有。我的长公主与他自小相识,暗中喜欢他十几年,他都不带瞧一眼的,出入宫廷,多少花容月貌的女子从他身边走过,他也是目不斜视。可是,你一出现你一句话就叫他诚惶诚恐了。大年初一那天,我宫里的宴还没散,他就跑了来讨衣裳,来的时候连个厚衣都没披。平时一个张牙舞爪的大男人一来就扎进了衣裳堆,还一边一件件的仔细了挑,一边自个嘟囔哪件她会喜欢哪件她不喜欢。把我宫里的侍女们吓得一愣一愣的,生怕这霸王又发什么火气出来。想想真是有意思的紧,他霍去病横行长安城十九年,今日终于是遇上了克星。一物降一物。”她说着轻轻笑起来。
明珠心想,克星?真不知道谁是谁的克星。你还不知道他差点把我弄死那件事呢。他霍去病以前怎么横行长安城,如今还是怎么横行长安城,可没收敛过。
“呀,是去病又怎么惹妹妹生气了?”
一个光鲜亮丽的女人踏进门来,嘴角上挑,面如桃花。她没有着深衣,只穿了紫色短襦配了个蓝色长裙。
“姐姐进门总也不让人通报一声,你就这么盼着撞见皇上?”卫子夫微微发怒。
“妹妹说到哪去了,皇上在不在,我还不瞧好了再进来?不是怕你闷,想是不时的给你逗个乐嘛。”进来的女人一脸笑容,坐到卫子夫的身边推攮了一回。
卫子夫经不住她一阵哄,终于还是怪罪一声作罢:“乐?这有什么好乐的?亏你说的出口。”然后转头朝明珠:“这是陈詹士的夫人,去病的母亲。”
这就是卫青说的那个“风流的主”——卫少儿了,明珠行个礼。
“吆,这是哪家的小姐,长得可标致。”卫少儿声音洪亮与卫子夫的音色低婉形成鲜明对比。
卫子夫怪罪的看一眼卫少儿,“怎么自家儿子的事你都一点不知?”
“你也是知道的,去病从小与我不亲,只与你亲。我想亲近他,他都躲着。我关心他打听他的事还反被他训斥,我那还敢再打听。我以他为傲,他却巴不得没我这娘。我……”
卫子夫拉她一把,在她耳边轻轻低语了一会儿,边说卫少儿边笑着了起来,两人不时的瞄明珠一眼。弄得明珠坐立不安。
“皇后真是欺负人。”
卫子夫和卫少儿相视大笑。
听卫子夫的一顿密语,卫少儿开始与明珠亲近,问长问短。
“你是哪里人?”
“我是齐人,家在泰山脚下。”明珠本就是泰山上跌下来的,这么一说也不算撒谎。
“父母是什么人,做些什么?”
“我父母早亡,没了亲人?”
“那连个亲戚也没有?”
“姑父姑母抚养长大,姑姑是个……画师,姑父是个大夫。”
“那他们现在何处,一起接来长安不好吗?”
“这,他们不在这个世上。这世上我没有亲人了。”
“……”
卫子夫打岔说,“明珠是个可奇人,皇上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正和白麒麟为伴呢。”
“明珠愚昧,不知是麒麟,还只当是只老虎。明珠在雍州落魄,是那只白,白,白麒麟救的。”
“哎呀呀,怪不得去病喜欢,原来是个神仙般的人。快跟我说说,究竟是怎么回事?”卫少儿急了起来。
明珠无奈,好在她原来就想过怎么跟人说她的来历,事先编了故事。这次卫少儿眼巴巴的问起缘由究竟,她也就开始胡扯。什么去雍州寻亲戚投奔,却迷了路,进了森林……
明珠撒谎不脸红,又能说会道,卫少儿听的如亲身经历。说道月黑风高豺狼四起,少儿吓的面目苍白;又说到自己与白虎溪涧嬉戏似亲似友,她又一脸向往……
卫子夫也听的惊奇,但是她的惊与奇的同时却始终保持着她那一份高贵淡雅。
“后来进了大将军的府上有数月,才听人说原来那只白虎不是白虎,却是只白麒麟。”明珠絮絮叨叨了有半个时辰,已经觉得后襟微湿。她撒一个谎已经不容易,她如今还得替武帝圆谎。
她看着卫少儿慢慢回神,觉得她或许是个生活不检点的人,可也是个心思单纯的人。
明珠说得累,听得人听得也惊心动魄。三人都喝茶歇歇气。
也就一碗茶的功夫,一个侍女进来说:“冠军侯霍去病在门外求见。”
卫子夫开心地说:“今天我这可是热闹,又有麒麟又有老虎豺狼的,这会儿连冠军侯也来了。”
明珠听出来她把霍去病和麒麟老虎归为一类,噗哧一声就乐了。
卫少儿却没有这般自在:“不得了了,好妹妹,我先得走了,我今天没想到碰上他,早知道我就换身素净的衣裳。他顶顶看不惯我穿的随便。”
“这会儿他都在门外了,你能躲哪去?”
“我在侧屋门后,等一下他进了屋,我瞅他不注意就溜出去了。明珠,我先告辞,下回再听你说故事,啊。”
说罢惶惶的提着她光鲜亮丽的裙子下摆,钻到了侧屋。
故事?她是真单纯还是假单纯,是真信还是假信?
卫子夫传了霍去病进来。
他坐定了,卫少儿便悄悄探出头来,留到了门边。她刚走了一半路,霍去病却转身拿了个梨子。“哐啷”一声卫少儿便吓得把脚边的瓶子打了。
明珠赶紧看霍去病的脸色,他仿佛什么也没听见,转回身把背对着卫少儿,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桌上的茶杯开始啃梨子。卫少儿趁机溜出门去。
卫子夫微微作笑,叫侍女添换茶具。
明珠看一眼刚刚卫少儿用过得杯子,再看看霍去病,觉得这母子俩真是逗。
第11章
霍去病稍坐一会就要告辞。临了,跟明珠说上元灯节的晚上来找她出宫玩。
他对卫子夫说:“反正姑母是要出宫的,是不是?倒时候我就可以一边保护着姨母的安全,陪明珠玩一玩。”
卫子夫打趣:“别净说好听的,你要和明珠相会还冠个保护我的堂皇理由。”
明珠也笑:“就是,明明是要保护皇后的,还冠个陪我玩的堂皇理由。”
霍去病攥着明珠的手很捏了一把:“我还左右不是人了?”
“谁叫你贪心,还想一箭双雕?”明珠哼了一声。
卫子夫指着明珠笑。
霍去病生气:“嘴上的毛病又犯了?找打?”
明珠一听“打”,就想起来他的那一巴掌,脸上的笑一下塌了下来。
霍去病觉着了不对,小声赔礼说:“莫气莫气。都是我的不是,我不打你,不敢不敢。”
“我托燕青给我扎了几个灯,上元灯节那天你把灯给我带出来。成不成?”她说。
“成!”他接着在她脸上轻轻一啄,盯着她眼睛说:“不气了,啊。”
卫子夫赶紧把头别过去,装作没看见。
明珠在卫子夫的宫里住了有十来天,一直没有看见皇上来过。明珠与一个叫丁竹的侍女混熟了,她告诉明珠,皇上已有半年多没有来过。自有一个王夫人专宠后房。明珠替卫子夫悲伤,可是卫子夫不见得有不寻常的举动。她悲也如此喜也如此,情绪少有外露,只是一贯的温文尔雅。
这日是上元灯节,宫里的人都热热闹闹喜成一团,卫子夫和明珠穿戴好了衣裳带了几个小宫女要出宫去。一听说要出宫看灯,能去的人都雀跃不止,不能去的人郁郁寡欢。
卫子夫知道霍去病喜欢明珠穿白色,便特地给她挑了一件赤线加边的珍珠白深衣,因为是节庆又在里面穿件红色中衣,外面加条精美乘云锈的红色薄带。白为主,红为缀,即喜庆又雅静。进了街市,一行人便弃马车而步行。家家户户张灯结彩,街市作坊摆出各式各样的彩灯,一片红黄色的火焰气。明珠的白色深衣在这一片艳丽中颇为显眼。
卫子夫的脸上也见了少有的欢喜,她随手打赏了些钱给随行的宫女,叫她们去挑自己喜欢的灯买。几个宫女围着卫子夫千谢万谢,分了头去看灯。
明珠望了精美繁琐的各样灯眼花缭乱。她在一盏牡丹双叠瓣花灯前驻足:两层花瓣缓缓朝左右两侧不同方向旋转,红得耀眼,转的绚烂。
“这灯我买了。”有人朝灯铺的伙计扔了颗金珠子,伸手取了牡丹花灯。
明珠微怒:“这是我先看到的。”
“可是我先买的。”霍去病举着花灯挑衅。
她见是他,眉毛一挑:“你怎么才来?我的灯呢?”
“还说呢,你也不说有多少灯,我只身骑了马去大将军府,结果有个小丫头给我抱了一屋子灯出来,足足有二十来个。我总不能在马屁股后面拴几十个人头一样大的灯在长安街上乱跑吧。只好又回去带了两驾马车出来,一来一去费了我可是不少功夫!”
她笑:“这个牡丹灯,是买来送给我的?”
他顺从的把灯递到她的面前。
她不接:“嗯……你送我灯,我也没什么好送你的。这样,我变个戏法来跟你换。”
“我给你了就是给你了!你敢跟我讲交换?”他把灯往她怀里塞。
她笑,回头找卫子夫。看见街对面卫子夫正在挑一盏凤鸟的花灯和一个人说着什么。是卫长公主。
“公主也来了?”
“嗯,我和她一起来的。”
“你也带人家跑了两趟大将军府?”
“她不去大将军府,我后来接的她。”
“怪不得你来得晚,事揽得多嘛。”
“不高兴?”
“高兴。”
她走到对街卫子夫旁边向她们母女俩行礼。
卫长甜笑着叫了声“明姐姐”,叫的明珠一愣。
卫子夫问明珠觉得这灯怎么样。
明珠眼珠子转悠转悠:“这花灯虽艳丽,但缺个新奇。”
卫子夫把目光移到明珠身上:“新奇?你倒是给我说说看。”
“说是说不出来的,说出来也不如看了直接。明珠倒有个花样想给您看,但您得移驾到个少有人少有灯的地方。”
“好啊好啊。”卫长拍手。
卫子夫笑道:“还要讲排场?行,依你,不过花样不好看我可是要罚的。”
“诺!”明珠回头看霍去病,他站在街对面若无旁人的摆弄牡丹花灯。在长安街市的熙攘人群中,人比灯更璀璨。
宫女们都陆陆续续回来,各人手里都提了盏花灯,兽鸟鱼花各样都有。最后丁竹从街南方向回来,脸色发白。
“怎么?”卫子夫问她。
“小的刚才看见了皇上,……正和王夫人逛花灯呢。”
一旁的宫女们听了,脸上的欢笑顿时隐去。
“怎么,许我们出宫来玩耍,就不许人家了?”卫子夫的笑还是笑,只是嘴笑眼不笑:“走吧。明珠说要找个少人的地方,变花样给咱们看。咱往那边走。”卫子夫领步朝街北走去。明珠回手拉了霍去病,追在后面。卫长的眼睛似有似无的扫过二人的手。
一行人,四辆马车,浩浩荡荡的朝街北头走去。
走了会儿便来到个偏僻处,脚底是石砖铺的地,远处是树林,既无灯火也少有人至。
明珠吩咐几个宫女仔细了把灯从马车里搬到石砖地上,均匀的铺开了。十九个白色的孔明灯如落地的雪球一般在灯火稀明的夜里恍恍惚惚,滚了一地。
她托起最前面的灯,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沾有煤油的粗布,在孔明灯的底部的支架中间绑上,点着。不一会儿,孔明灯就尽数被点燃。
白色灯里燃起黄亮的火,慢慢从明珠手里升起,缓缓,缓缓的向上升。十五的圆月透着清凉的月牙黄,月亮底下的孔明灯也泛着月牙黄,一个一个冉冉的荡在半空中,像是月亮的孩子。明珠一身白衣穿梭在这些错落有致的白色孔明灯里。她与它们来自同一个地方,将要一同去向另一个世界……
卫子夫,卫长公主,还有所有的宫女都看痴了。
“你看。”她悄悄走到霍去病跟前,指着升至与他的头一般高的灯。
“生日快乐”几个黑字在或明或灭的光影下闪闪烁烁。
他回头看了灯再回头看她,他眼睛比灯更闪烁。
“我补给你的生日礼物。”她说。
“……”他猛地抱了她。
“明珠。”他轻吟。
“别走。”他说。
卫子夫轻轻咳嗽一下,明珠会意的挣开他的怀。
“都在看呢。”
“那有什么打紧的。” 他抱着不放。
“你总是这样自我,也不替我想想。”
“什么?”
“你是皇亲国戚,你位高权重,皇后宠你,皇上宠你,你做什么别人都不敢说什么。可是我呢,你总管不了别人说我什么吧。”她悄悄说。
“不是还有我宠你吗?”他说归说还是松开了明珠。
明珠推了他,走到卫子夫的跟前,“这戏法皇后看了还满意吗?”
卫子夫怪罪的看霍去病一眼,才对她说:“好看,我还没见过这么新奇的戏法。明珠啊,你果然是个蕙智兰心的孩子。”
“明姐姐,这么好看的东西叫什么,是谁教你的?”卫长问道。
明珠一撇嘴:“天上的神仙啊。所以这灯叫神仙灯。”
卫长一怔。
明珠一笑:“我和你闹呢。这是孔明灯,你要再问我为什么叫这名字可就说来话长,不如以后我把这做法交给你,你想看就能看到了。”
卫长点头道谢。
孔明灯越升越高,由明月大小化为一个星点的大小,最后直至不见。
卫子夫站了半日,身子觉得乏了,便要领了众人回去。霍去病牵了明珠的手不放,央求卫子夫把明珠留下。卫子夫素来知道霍去病的性子,摆摆手就随他去了。卫长的马车渐渐远去,明珠看见她的车帘时时的掀起。
夜已深,闹花灯的人们都已经不见,长安街上已经没有了人迹。他一手牵了马一手牵了她在空旷的长安城里就这么走着。她穿的还是他的白的裘皮大衣,他却还是什么厚衣也没穿。
“跟谁学的扎神仙灯?”
“不是神仙灯,是孔明灯!……我姑父教的。”
“又是你姑父。你姑父是个神仙不成?”
“嗯,他是我心里的神仙。”
他停下来:“明珠,你老实告诉我,你从哪里来的?”
完了,终于来了,他终究要问起。她想。
“嗯,天上掉下来的呀。我是神仙的侄女。”
他牵她的手用一点力,明珠“啊啊”直叫,拼命的想甩开。
他拖近她,盯着她的眼睛:“皇上信道士方术,我可是不信的。你莫要骗我,我也不许你骗我。”
明珠低了头,不知如何是好。她若是告诉他真想,就意味着她知道未来,就意味着她知道他的早逝。难道她要把这个如实地告诉他?告诉他自己是个知道未来的人,告诉他自己知道你霍去病只会活到二十四岁,告诉他你霍去病的生命只剩下六年?
“你哭什么?你以为这样就会让我饶了你吗?”
“……”
“不许哭!”
她看着他那张好看的脸,伸手摸他皱起的眉头。就算他会爱她,那又会相爱多久?六年时间不过弹指的一瞬。她是不是得寸进尺?以前见不到他的时候,只求一面她就足矣;现在见了面,她却又盼着生生世世……
他软下来:“好了,好了。我不问了,不要哭,你不要哭。怎么,怎么哭的这么可怜,好像看见我死了似的。”
她哇的一声扑上去搂着他的脖子,死死不放。
“不是我不信你,不是我在乎你的过去,你知道,我老是觉得你会在某一天突然不见。就象那些孔明灯一样,你会和他们一起飞走。”
“不会!我一辈子守着你。去病,也许你还会爱上别的女人,也许有一天你会嫌弃我,可我不在乎,我只要你保证:让明珠呆在你身边,让我看的见你。”
他狠狠的推开她,青筋暴起,扬手要打:“你……”
明珠呆呆站住。
他终究没落下手,“你真是欠打。”他拖过她,给她擦净了泪:“霍去病是一生只爱一个女人的!”
看她不说话,他顿了一会儿说:“虽然,我不知道你的来处,但我知道你的归宿。这里,”他张开手,“你逃不出我的手心,你永远在这里。你是我的掌上明珠。”
她破涕而笑,缓过神来捶打他:“你又要打我是不是?你没人性!”
“你说过的话不许后悔的!你是我的女人!反悔也没有用,我要娶你了。”他笑。
“什么?”她眼里直放光。“可是,可是平阳公主前几日还有来劝我入宫,这次还说的有凭有据,说我入宫就会得宠什么的。”
“她怎么说?”
“她说,皇上认为我像已故的太皇太后窦氏,而皇上急于要一个性子像自己儿子来继承皇位……”明珠细细的把那日平阳的话告诉霍去病。
他听了想了一会儿说:“那我知道他为什么又不要你了。”
“为什么?”
“还是因为你像窦氏。”他放下心替她把衣裳裹好,慢慢说道:“皇上定是事后想到了后果:窦太后从景帝时期便开始干政,包括皇上在内,她干政几十年直到她去世。迫于窦太后的势力,皇上从继位到亲政这中间近十年的时间只能装作胸无大志,逍遥于上林苑中。这是他这辈子最痛恨的事情——后宫涉政。把雄心壮志压于心底近十年,可想他有多恨。所以后来,他对他的母亲王氏一直是压制,直到王氏郁郁而死。现在,他不要你,是因为既然他认为你像窦氏,他便知道你这样一个女人会成长成什么样子——成不了第二个吕后,却成得了第二个窦太后!所以,他不要你!”
明珠又一次目瞪口呆。她想起后来的勾弋夫人:武帝晚年时候决定传位给儿子刘弗陵,却寻了弗陵生母勾弋夫人的错,将她处死。大臣们都认为武帝残暴,武帝却冷笑说,子弱母壮,母亲若是不除,他武帝死后必会有勾弋夫人和外戚干政。
勾弋夫人的下场都会如此,何况是一个他认为像窦后的明珠?如果她入宫,岂不是生了儿子便将她处死?她不贪真是万幸,霍去病能要她真是万幸,若不是这样她真的想不到她自己的下场。
“别想了,我才不管你像不像窦氏呢.你放心吧,皇上已经允了我,这次我只要再立个功就让我娶你。”
“什么功?不是去打匈奴吧?”
“不会,过一两个月我要去趟南方,办完了事我们就成亲。你就这么急着嫁给我?”
她掐指一算:“是不是淮南王谋反的事?”
“不要胡说!”他严肃起来,“你这么知道的?”
“我,我能未卜先知。”
“骗人!你能未卜先知?你怎么不能推算出我什么时候娶你什么时候杀你?”
“……”
“不说也罢,等你想说的时候再说。但是这事你不能告诉别人,知道吗?事关重大,你要保住小命要紧,这事情传出去我也难保住你。”
“嗯。”
他抱她上马,两个人骑马在漆黑的夜里乱逛。他把裘皮大衣包在她身前,用前胸温暖她的后背。
“冷吗?”他问。
“不冷,你每次都不穿大衣,你不冷吗?”
“不冷。”
“是啊,去病你的身子很热。”她感觉到后背上传来的阵阵热气,“你不是生病了吧?”
“不是,我从小就有个和常人不一样的地方,身子比一般人要热。大夫说是,阳气大血性旺。”
“没法调理吗?”
“调理什么,又不是病,我身子好得很。而且抗寒。冬日从不穿厚衣,去北方打匈奴时候又最占便宜。”
“所以你脾气也大!”她嘟囔。
他低头咬她的耳朵,她直叫。
说一阵话就闹一阵,两个人就这么晃晃悠悠的驾马乱逛,他说他的童年,说蹴鞠场上趣事,说羽林军里的笑话,说他第一次带兵打匈奴……
他不再是第一次见的那个惜字如金沉默寡言的霍去病,他变得健谈。
明珠总是感觉幸福来的突然,来的仓促,她怕来得快去的也快,她把头靠在他胸口,听他强有力的心跳。如果能永远这样该多好——整个长安城,整个世界里,只有他们两个人。相依相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