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诺言
昨夜我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静园。
静园还是以前的静园,没有丝毫改变。夕阳下,我远远看着它。
古老矮旧的红砖围墙,墙墩上有父亲为防盗而插上密密麻麻的碎玻璃片,墙外站着一棵粗壮的疤瘤交结的槐树。父亲曾经为它操透了心,砍了吧到底是年幼时亲手种下的,多少有些舍不得,而且还可能会被环保部门找麻烦;留着的话又很容易让盗贼搭着爬进我们的院子。思来想去,最后终于在矮墙上安上了许多碎玻璃片。
在梦里,我像往常那样踩着槐树攀爬进院子,虽然要时时提防被玻璃扎到,但因为对地形太过熟悉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站在墙上往里看,整个院子的地上都铺着大块的青麻石,石面上有凹凸不平的小小坑窝。每到下雨时,浅浅的小窝里积满了水,像静仪面颊上的甜甜酒窝,但我总是唱反调说那种甜蜜令人觉得腻味。呵,我和美丽的静仪从小就是天敌。
甚至能清楚地听到屋里静仪弹钢琴时的悠扬旋律、体弱的静聍的咳嗽、母亲的絮叨还有父亲发现我又不在家时的恼怒。这一切都是如此的真实,哪怕是往日静仪令人烦躁的钢琴声都让我从心底里眷念,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如以往从矮墙上一跃而下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我跳落的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我一直往下掉、往下掉却没有一个停歇的尽头。我不知道自己会掉到哪里,脚下一片空虚,心里又慌又乱,谁把墙加高了?是父亲吗?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我突然明白,我回不去了,永远也回不去了。这世上已经没有静园,我的家也早已不再完整了。
我尖叫一声,倏然惊醒,全身变得僵直。那一瞬间,我睁大眼睛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前方迎接的只是一片黑暗。然后我幡然醒悟,原来自己还是躺在床上,并没有掉进什么深渊,我的床温暖舒适,是能让每个女人都发出羡慕叹息声的名贵家私。虽然这样,我依然大口喘息,受惊的心情不能在短时间平复。
有一只手悄悄握住我,并不温暖甚至比常人的温度稍低,但却奇异地让我的心安定下来,我发出一声细微的呻吟,弓起身子往后依恋地靠了靠。那只手探进我的睡衣里,为我抹去背脊上的汗,然后轻轻地抚拍着我,在舒适的感觉中我迷迷糊糊再次坠入梦乡,这次睡得很安心,没有噩梦再来困绕。
翌日早晨,灿烂的南国阳光如往常一般从落地窗台中射入,我裹紧绒毯,闭着眼拒绝醒来。可是有一只手不依不饶地轻拍我的面颊,让我只能选择烦恼地睁开眼睛。
“起来吃早饭。”
我朦朦胧胧地看着之牧:“我要睡觉,不想吃饭。”
“那就陪我吃。”他不容置疑:“我去公司以后你再睡。”
真是不体贴啊,也不考虑我昨晚曾经受到噩梦的惊吓,但我还是服从地从床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走进卫生间。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应该就是我这样了吧,现在是住人家吃人家,哪里还可以像以前那样颐指气使。
洗漱出来,我披着晨搂走进餐厅,水晶餐桌上有一大杯鲜奶和已经抹好果酱的吐司在等我。咬一口吐司,我伸头不意外地在之牧杯里看到黑咖啡,他是黑咖啡的死忠。趁着他低头看报纸,我恶作剧地把自己杯里的牛奶倒了一半进他的咖啡里,既然不能明目张胆地反对他阻挠我的睡眠,我会试着用其他手段表示我的不满。
他把头从报纸里抬起来看着我,我耸耸肩:“空腹喝咖啡不好,尤其是黑咖啡。”
对于我的挑衅,他的反应是继续低头看报纸,我一边喝牛奶一边打量他,忽然有一瞬间的迷惑,面前这个即使泰山崩顶都不会变色的男人真的是我的丈夫吗?为什么有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个陌生人?
大概察觉到我的注视,他从镜片下瞟了瞟我:“今天准备做什么?”
“今天?”我想一下:“和昨天一样吧。”
“那你昨天做什么了?”
“还不是和平常一样,睡觉、看书、美容、shopping。”我百无聊赖地说道。
“你以前很喜欢摄影的,怎么现在都不玩了?”他放下报纸,执起杯子喝了一口,马上皱起眉头。
我兴致盎然地看着他皱眉,闲闲地问:“怎么?嫌弃黄脸婆啊?”
他笑了笑:“有什么好嫌弃的?你这个黄脸婆是我自己挑的,你开心就好,我只是怕你闷。”
我也笑,是啊,是他挑选我做他的妻子,就像挑商品一样,我该开心吗?我虽然是学的文科,但真正着迷的是摄影,没有家变之前,对职业的终极梦想是当上《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最大的爱好是和老二静仪斗嘴打架。我曾经相信爱情,希望以后的丈夫是个在我外出工作时能替我扛三脚架的男人。我还很有些大小姐脾气,像时下的女孩一样爱慕虚荣不愿接受贫穷,但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嫁给这么富有的男人。钱只要够用就好,最关键的是爱情,我以前真的这么想,嫁个有钱人一直是静仪的梦想。
见我不出声,之牧继续说:“过几天要回家,你准备一下,这次待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回家?加拿大?”我疑惑地问。
“不是。回静园!那边的住户拆搬迁得差不多了,现在准备找个建筑公司投标,我要过去看看。”
我深吸了口气却没吐出来:“我不去!”
他淡淡地说:“机票已经订好了,反正你也很闲。”
“我现在在一家美容院里SPA,每天都要去的。”我还想做垂死挣扎。
他温柔地看着我笑:“你已经很美了,少去几次美容院不会减少你的美丽。”他的声音让人如沐春风,说的话也很浪漫,但我却觉得他笑得很残忍,我开始后悔在他的咖啡里加牛奶。
他一口饮尽咖啡,放下杯子:“静言,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我不希望每晚都被你的叫声惊醒。”
我冷冷地看着他不吱声,这个男人永远都知道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卑劣的手段使我屈服,他走到我面前,摸摸我的脸转身离开,到了门口,又像想起什么似的:“你也有一年多没回去了,买些礼物给亲戚朋友带去吧,别把谁给漏了。”
我猛然起身,狠狠地瞪着他,他还是笑容满面地看着我。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古人小说里形容男子面如冠玉,清隽尔雅就是像他这样吧,脸上总是带着轻松无害的笑容却又具有莫大的杀伤力。虽然在法律上我是他的妻子,但我从来都不懂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
“舍不得我走?还是想要个Goodbye-kiss?”他看我发怔,玩笑地走过来在我唇边轻轻印下一个蜻蜓点水的吻:“乖,去睡一下,下午再去买东西。”
我没有去睡,坐在宽敞的客厅里点了一支烟抽,然后一直望着我们的巨幅结婚照发呆。那幅相很大,差不多占了整面墙的位置,任谁看了都会发出好一对金童玉女的喝彩,只是我们都笑得不够欢愉。刘之牧永远保持着他那温文含蓄的招牌浅笑,让人不清楚他在想什么;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幅云淡风轻的鬼样子,好像这个婚姻根本与我无关。婚姻,呵,这就是我的婚姻!
在中央空调的影响下,屋内的气温永远是舒适的二十六度,我却觉得身子阵阵发冷,一直冷到骨子里。我是个失败的女人,二十五岁了,一事无成,没有事业没有爱情,别人对我的尊敬是因为我嫁了个成功的丈夫,但他们不知道其实我只是他的奴隶。
开着白色的佳美,漫无目的的在街头闲逛,因为我的丈夫要我为家人买礼物,可是我哪里还有什么家人。一年多前,母亲过世,静聍去了法国,至于静仪,我不承认有那样的妹妹,唯一想送给她的是安眠药或是一条麻绳--给她自尽用。不过我还有一个父亲,虽然他身陷囹圄,始终还是我的父亲。
把车在百货公司门口停好,我走进去,为父亲挑选了一件名牌夹克。一个购物袋提在手上显得分量不足,我继续努力回想我还有什么亲人,老实说这并不是个愉快的记忆。也许我的确不是个做大事的人,心眼狭窄斤斤计较,始终忘不了当年登门求助却屡屡碰壁的往事,那年我尝尽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所谓的亲情在金钱面前像纸一样薄。
怎么忘了他?我敲敲自己的脑袋,刘之牧,配偶栏上的人选,多么奇妙,没有血缘却是我这生最亲密的人。他今天提醒了我,他也是我的“家人”,我开始在整个商场内四处游走,从与他相识以来,未送过他任何一件礼物。注视着商场里所有的货品,我突然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他的喜好。
当然我知道他习惯穿平角底裤,衣服是清一色的比亚焦蒂,只穿灰色棉袜,皮鞋喜欢意大利的,用都彭的打火机和古龙水,仅此而已,这些是我对他的全部印象。但是我该送什么给他?天子娇子又缺什么?我觉得很为难,原来我从没有为他费过一点心思。最后买了一件浅灰的开司米毛衣,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尺码,还是售货员根据我形容的身形为我选的。
回到家,我有些惴惴不安,他会喜欢吗?或者会习惯性地用嘲讽口吻同我说,很漂亮,谢谢费心,只是我已经有很多毛衣了。我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有自信,他比我大七年,沉稳内敛,在他面前我像个老是做错事的孩子,每天都提心吊胆地等待责罚。
其实若说他对我不好,简直是昧良心,尤其婚后,只要我想要的,无须说出来心里动个念头,他已经拿来给我。真正让我惊奇的是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们都很清楚这桩婚姻的性质,他无须讨好我,该刻意示好的人是我,毕竟我才是这桩婚姻的收益人。但无论怎样,我还是从心底里惧怕他,或许因为一开始他就始终处在强势位置吧,以前无事求人还好说,现在却是个要看人脸色吃饭的女人,凭什么拿乔?人生悲哀莫过于此。
我不是没有抗争过,从多伦多度完蜜月之后,回来怎样都没办法勉强自己与他待在同一间屋子里,迫切地想要离开。于是有一天当他从公司回来,我告诉他要独自去旅行一段日子,我想他肯定会拒绝,因为我自己都觉得这个要求很不合理,新婚燕尔之际一人竟要丢开另一人去旅行,多不可思议。我当时态度激烈而绝望,像只准备迎接战斗的公鸡,已经做好他若不同意就撕破脸的必死之心,所以当他无所谓地同意时,我反而是不能接受的那一个。坐在火车上,我仔细想了很久,最终想了个通透。我在期望什么呢?他不爱我,就如同我不爱他,他怎么会对我的离去表示愤怒?愤怒是两个相爱人之间的游戏,不爱的人之间只有漠然,就像我和他。
那次的旅行我很节省,去哪里都搭火车或者长途汽车,住二十块一晚的旅社,吃路边的小摊子,因为不想再用他的钱,不想被他更看不起。我去了湘西一个叫凤凰的小镇,接着继续往西到了贵州有很多少数民族聚集的山区,当我准备往云南走的时候突然病倒了。食物中毒让我上吐下泻,差点送掉半条命,旅馆里的人把我送进当地的卫生院,醒来后发现刘之牧已经在旁边。旅馆的人翻看了我的通讯录找到他,他马上乘飞机再辗转转了几次车赶到我身边。睁开眼看见他守在床边那一刹那,我终于明白不管多么讨厌他,这世上除开他我已没有亲人可依靠,即使千般不情愿也无法改变事实,我选择了接受,原来我是个这么害怕寂寞的人。他一刻不离地陪着我,我彻底承认他是我的丈夫,从此享受他温柔的呵护以及……他深不见底的心思。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开始收敛自己的小姐脾气,学着做一个成功的妻子,变得会妥协。但是天知道我有多么不甘心!如果不是刘之牧与静仪,母亲现在还会在世;如果不是他逼我承担那些见鬼的责任,我应该跟另外一个人而不是跟他在一起!我的日子过得很矛盾,一方面极度依赖他另一方面又强烈抗拒他,这两年里没有疯掉真是个奇迹。
差不多晚上十一点听到门响,是之牧回来了,我懒懒地偎在丝绒沙发里继续看翡翠台的电视节目,没有起身,他脱下西装重重在我旁边坐下。我斜眼瞟他一下,他似乎有些疲倦。
“很累?”我问。
他点头,用手揉着眉心:“有一点。这次在那边待的时间会比较长,要把这边该处理的事弄好。”
我犹豫了一下:“干吗非要你亲自去不可?不能找别人吗?”
“这次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case,我不太放心。而且,当董事长的一年多没露面也该去视察一下了。”他把头仰靠在沙发背上,阖上眼。
“我可不可以不去?你不用每次出差都带上我。”我闷声说。
他轻笑:“那可不行,你偷跑掉怎么办?”
我悻然不语,从认识他开始就是这样,每次想正经同他说话就会被轻描淡写的玩笑堵住嘴。
“我们是不是住你原来的公寓?”我又问。
“不是,那套房子现在做成员工宿舍了。”
我狐疑地看着他,黄金地段的三房二厅变成员工宿舍?虽然他对属下并不吝啬,也不必如此吧?是什么样有价值的员工值得如此殊荣?
“那我们住哪?酒店?”
他坐直身子抓着我的手,好笑地说:“住大桥底下。”
我甩脱他的手,不悦地皱起眉,但是看到他又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后有些不忍心:“我帮你拿衣服,你去冲个凉吧。”
他轻轻地恩了一声,看来的确是累了。
从卧室出来,看到之牧正好奇地翻看我特地摆在沙发上的纸袋,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那件毛衣……是买给你的。”
他惊讶地抬头看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眼里有一丝难以琢磨的神色,只可惜刘之牧永远都是最会控制情绪的人,还等不及我去确认那代表什么意思就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如既往的深沉。
“谢谢。”他摘下鼻梁上的无框眼镜,当我的面换上:“你还记得我,真是让人感动呢。”
又来了,我心里顿时升起一把无名之火,为什么好好一句话非要用这种带讽刺的口吻说?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像个傻子。
他拉拉毛衣:“怎么样?”
衣服很衬他斯文的样子,但有点大,不算合身。结婚将近两年,我竟然不知道丈夫的尺码,这不是件值得欣喜的事,不过一想到他老是喜欢伤人的态度,我就一点也不觉得惭愧了。
“大了点。”我老实承认:“明天我拿去换。”
“不用了,我挺喜欢。”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总算知道你看男人的标准,原来胖一点的男士比较能够讨好你,我会努力的。”
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不知该说什么好,他说话向来让人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出发那天早上我收到静聆的信,她在法国认识一个男孩,叫阿克塞尔,有“一双像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是个很活泼的人,我能从静聆的字里行间中感觉出她对他的好感。
“法国的气温比我们那边凉很多,为了过这个冬天,我添置了一件大衣,花了八百法郎,是打折的时候买的。还有一件我更喜欢,可惜甚贵……生活很平淡,但是很开心。不打工不上课的时候,我教阿克塞尔和其他同学玩拖拉机,他们很聪明,现在已经超过我这个老师了。只是可惜没有麻将……”
看来静聆过得是幸福的,虽然只是平淡的幸福,但总算还有一个人幸福……我是不可能幸福了,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够把我的幸福一并送给她,这样才不枉费了我这同床异梦的婚姻。
我的原意是让静聆去英国,虽然那个国家终年愁云惨雾,但无可否认,那里的文凭是全世界最过硬的,而且我觉得那里是培养真正淑女的地方。可是一向柔顺的静聆竟然不肯,她柔柔地向我摇头:“不,大姐,我不要去英国。”
我简直难以相信,母亲最疼爱的小女儿,从小就只会说‘好’的静聆,竟然反抗我?对她这种难得一见的执拗我无计可施,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望向之牧。谁知他和静聆交换了个眼神之后竟然笑着说:“既然静聆想去法国就让她去吧,小女孩想去浪漫之都是可以理解的。”
我清楚看到静聆听了这话后给了他一个感激的眼神,他们那种相互了解的神色让我不舒服了好久。
静聆走后,我还要说什么,却被之牧不耐烦地打断了:“她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你就给她一个自己选择的机会吧!”
我不放弃:“我这是为她好。”
“可她也是在为你好!”他眉宇间的神色已经明显表现不再想继续这个话题:“英国的学费很贵,而法国大学以上的教育是免费的。她不想为你增加负担!”
“又不是等钱买米下锅,哪里就少了这些钱?”
之牧冷笑:“如果你很幸福,她自然不会替我这个姐夫省钱,可你总一幅像逼良为娼的样子,她怎么安心伸手拿钱?你看着吧,她去了之后一定会打工赚自己的生活费,没准以后还要还钱给我们呢。”
他这话说得很重,我哑口无言,又不甘心,只好愤愤地不理静聆,直到她快要走的时候才和她重新说话。静聆去了之后,果然如他所说的不肯接受我们的生活费,自己在课余时间去餐馆打工赚钱。弄得我心疼了好一阵子,她以前一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呢。
静聆啊……我叹口气,暂时懒得回信,把笔记本电脑合上,又看了看准备好的行囊……今天,我就要回静园了!
我们是下午五点左右到的,坐在专程来迎接的车上,我心情复杂,是真的完全不想回来或是还有一些期待,自己也说不清楚。所谓理不清,剪还乱就是现在这样吧?
旁边坐着的女子叫乔玉,是总经理张熹的太太,陪着丈夫一起来接我们,正极力找话题同我闲聊。她皮肤白皙,长得细眉细眼,打扮很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精明干练的厉害角色,或许比我大个一两岁。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同她聊天,一边听之牧和张熹说话。
“董事长这次回来,全公司上下都很兴奋,特地在酒店设了宴为您和夫人洗尘。”张熹说话铿锵有力,虽然尊敬但能保持不卑不亢,我顿时觉得他还可以。
以前父亲对之牧的巴结态度是令我极不喜欢他的一个原因,但是直到结婚之后我才明白那根本算不了什么。我嫁的是个有本事的老公,每次陪他出差应酬,那些及尽所能的阿谀拍马曾让我措手无策,他倒是能够冷静礼貌地一一笑纳,真让人敬佩。
“喔?”之牧似乎有些意外:“我这么久没有回来,公司里很多新人都没见过我,他们有什么好兴奋的?我有这么成功吗?”
“是--”
“是另外有人想见我吧?”他温文和蔼地打断张熹:“那人和张总还挺熟?”
对他的一针见血张熹显然有些不自在,但还能保持良好风度,马上承认:“是大丰建筑公司的周总,不过他的确只是想替董事长洗尘,公司全体员工下了班也都会去那儿……”
原来我又看错人,只不过是个段数更高的马屁精,我迅速把脸转向窗外,怕看见乔玉脸上的表情,一个女人看着自己的丈夫在老板面前手足无措是什么滋味?
“这样啊,”之牧拖长声音,含笑说道:“张总是把我逼上梁山,非去不可喽?静言……”他用眼神征求我的意见,我犹豫了一下,其实并不想去,但是怕自己在接下来的路途上代乔玉难堪,便点了点头。
“那就去吧,反正也要见面的。”他大方的应允。
我马上能感觉到前座的张熹和旁边的乔玉同时松了口气,我也松了口气,这种关系让人觉得累,偏偏有人乐此不疲,偷眼望望之牧,他眼里闪着精明的光彩,也正笑着看我。
虽然已经快两年没有回来,但我还是马上认出那间五星级酒店离静园大概只有五分钟的车程,我开始走神,静园马上要拆了,住了二十几年的地方马上要不存在了,要不要再去看它一眼?但是那幢有百年历史的老屋是在我手中结束的,我有这个勇气去面对它的哭泣吗?
酒店里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一个套房,我上去换衣服,乔玉马上自告奋勇地陪我。冲了个凉,换上一条黑色裙子,前面看似式样简单,背后却别有洞天,开个V字直至腰际,再配一双银色细高跟鞋,乔玉一迭声说我是她见过最漂亮的人。
这个恭维太夸张,我只好笑着说不敢当,并在她的协助下把头发绾好开始化妆。
乔玉是个颇懂行的人,一边问我戴的厚重银簪是不是古董一边与我聊美容护肤,我微笑地应付着倒也不至于冷场。但是那瞬间,我第一次庆幸自己嫁的丈夫是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人物,因而免去了需要讨好上司太太的可怕厄运。
说话之间之牧推门进来,他走到我身后从镜子中看我,微笑说:“很漂亮。”又向乔玉道谢:“早听说张总的太太是贤内助,今天才知道名不虚传。”
我敢打赌乔玉的脸在发红,等她羞答答地告辞后,我对之牧说:“别在我面前同其他女人搭讪。”
他愉快地笑起来,我仔细端详他的脸,觉得他有些疲惫,这几天他一直忙到深夜,下飞机又赶来参加晚宴,好像真以为自己是钢精混凝土做的。
“干吗要这么累自己?”我柔声问。
他从背后把手环上我的腰,埋下头靠近我的肩上,低低地呢喃:“怎么,心疼我了?”
我们贴得很近,他身上的古龙水气息抚到我身上,很好闻,那片刻我甚至觉得我们之间的气氛是亲昵而相爱的,但是倏然,几张面孔从我心中闪过,静园那老老的围墙也出现在我脑海中,我的身躯顿时变得僵直。
他好像察觉到什么,猛然抬起头放开我,又恢复到往常淡淡然的声音:“我也去淋个浴好了,老婆这么漂亮,老公可不能丢面子。”我的肩上一下轻松了很多,该喘一口气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心也跟着有些失落的空洞起来。
晚宴设在顶楼的西餐厅,看得出经过精心布置,四处都摆满了食物酒水,到处人影幢幢,杯盏交错。我和之牧手牵手在衣香鬓影之中翩仟周旋,接受从各个方向传来的恭维。我带着得体的微笑看着自己的丈夫,他穿全黑的西服,系银灰色领带,身材高挑瘦削却不瘦弱,斯文而不失贵气,眼神镇定锐利,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他都是出色的。
我听到他和别人说:“是的,那块地准备做商业投资用。”
马上有人附和:“那个地段用做商业写字楼是再好不过了。”
“外墙已经拆除,主体拆除工程明天进行……”
“人工拆除时间太慢,不如用爆破……”
又有人反对:“那必须拿到政府特别批文,而且价格昂贵……”
我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开始觉得头晕。一年多前那里是我家,我以为会在那里住一辈子,现在它变成了“主体”,还有人建议用炸药把它炸掉。
之牧很快感到我的不适,体贴地问我:“倦了吗?你去那边坐一坐。”
我迅速离开,没办法再听下去,是我负了静园,它在我手中被卖掉,如果还要逼着我笑对它如何灰飞湮灭我会疯的。
我避开人群远远躲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角落,喝着香槟,慢慢调剂一下自己的神经,觉得很想抽一根烟,但是我知道现在不行。然后看到场中一位红衣丽人,她正持着水晶酒杯与人谈笑,波浪长发,蔷薇色皮肤,顾盼生姿的大眼睛,右边嘴角有一颗小小的痣。我使劲眨眼睛,仔细看清楚那美人后觉得头轰然一下晕得更厉害了。她怎么会在这里?
夏单卡,我曾经最要好的朋友。几年以前,我们喜欢躲在小房间里关上门谈心事,天上地下无所不聊。她在读书时的志向是要做个女强人,真正的女强人!她爱强调这点,谁都知道她的美貌可以令人犯罪。
“我不要做花瓶。我要靠自己的本事统领人马,纵横商场!男人算什么东西!”她经常咬牙切齿地这么和我说,让我笑得在床上打滚。我的志向比较简单,一是做《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二是可以嫁给她哥哥夏单远做她的嫂子,她经常会骂我没出息。
后来有一天,信誓旦旦要把男人踩在脚下的她羞答答地同我说她爱上公司老板,她的老板是刘之牧,夏单卡是在我的推介下进他公司的。
“他很有本事,我好佩服他。”她的眼里闪着星星一般的光泽:“静言,你家不是和他很熟吗?帮我忙好不好?”她一直是个率直的人,尤其对我不隐瞒任何心事。
我记得我当时的回答是:“那阴阳怪气的家伙有什么好?你的品位有待提高!”
她跳起来要撕我的嘴。
再到后来,我要嫁给刘之牧的前夕,她跑来找我。昔日美丽眼睛里充满了不屑与愤怒:“你是个骗子!静言,你怎么可以这样欺骗我和单远?”
我一声不吭,这时再说什么都显多余。
痛骂了我一顿后,她说:“我希望从来不曾认识过你!”她愤怒离开时,我看到她在哭。那么倔强的人也会哭,为什么要哭?心爱的人被抢走?准嫂子嫁做他人妇?或是因为好朋友的背叛?不得而知,自那天以后我没再见过她。依她的脾气,我本以为自己会挨揍,但是还好,她只是骂我骗子。这算得了什么,为这场婚姻我付出了更昂贵的代价,我从没指望自己会有好下场。
之牧笔直地向我走来,他的眼睛甚至不用做任何搜索,就已经找到了我,我发现不管任何时候我躲在任何地方他都能一眼发现我。
“她怎么在这里?”我捏着香槟杯问。
“谁?”他顺着我的视线看:“夏小姐?她是公司员工。在这里很正常啊。”
我简直不敢相信,以她的性子应该在得知我嫁人的消息之后马上交辞呈才对:“她还在公司吗?”
“是啊。她做得很不错,如果我没记错,她不久前该是升了职。”
我没话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咦,她不是你的好朋友吗?还是你介绍她进公司的,怎么不同她聊聊天?”他看着我好像很好奇地问。
我开始暗地里咬牙切齿,我与夏单卡之间的过往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的风凉话,所嫁非人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还没待我反映过来,他已经扬声向那边打招呼,夏单卡抬头看到我们微微一笑,姗姗走过来,我马上倒抽了口凉气。他想干什么?他明知道我死也不愿意和她见面。
她先向之牧问好,又对我说“嗨”。
我只好尴尬地回了一句好久不见,气氛变得有些诡异。她或许早就知道我要回来了,也或许早就已经看见了我,能笑得这样自然灿烂是因为她有足够的时间练习,但是对我来说却太不公平,这件事来得实在太突然。
之牧倒是事不关己,和蔼地说:“两年不见,夏小姐又长漂亮了。”然后又拿走我手中紧握不放的香槟:“不吃东西就喝酒,小心待会闹胃疼。”他体恤地帮我去拿食物,但大家都心知肚明他是故意避开,那一刹那,我对他的恨刻骨铭心。
“他对你不错。”沉默一阵,她开口,声音总算变得没有那么虚伪。
“恩,还可以。”我含含糊糊地回答。
“以前看你沉沉静静不做声,没想到还真是个厉害角色呢,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的声音里有浓浓地讽刺:“你现在是不是住在海边别墅,每天逗弄贵妇狗以打发时间?”
我叹口气,并不准备反驳,这个问题以前说不清现在依然说不清,我只能装做听不懂:“不是。你过得怎么样?”
“你认为呢?”她反问我。
“你气色不错。”我实事求是地说。
“还凑合吧,这间公司很符合我的理想。”她忽然又笑起来;“我说错话,应该说是你的公司才对,你是老板娘嘛。”
我无奈地再次改变话题:“你哥……在北京吧?”
“不,他在这里。”
我很意外:“他不是要去中央美院吗?他……怎么样了?”
她忽然恶狠狠地看着我:“你少装傻了,他一直都在这里,而且托你的福,他现在活在地狱里。”
我心一跳,用我们以前的呢称:“卡卡,你这是什么意思?”
“别叫我卡卡,那是朋友之间的称呼!”她提高声音,周围马上有人望了过来。
我也有些气了,她怎么还是这样火爆的脾气,不管怎么样,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我现在的身份是她的老板娘,她未免太不给我面子。
我也改了口气,淡淡说道:“如果夏小姐觉得和我说话很闷,有朋友在那边等你,你可以离开了。”
她一怔,随即娇滴滴地笑起来:“谢谢老板娘恩典。”
看着她翩然离去,我累得连呼吸都不愿意了。怎么会这样?其实在心底里,我始终当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记得她曾很豪爽地拍着胸口对我说;“静言,除开牙刷和老公不能给你,我的就是你的。”当时我笑得要命,原来在她心中老公只是和牙刷一样重要。以前真的和她很要好,只是没想到时间和误会能这样腐蚀一段友谊。我深深知道就算将来有一天误会冰释,我和她也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还有,她说单远活在地狱里,到底是什么意思?单远不是要去北京寻找他的梦想吗?我沉思着。
之牧端着食物走过来:“夏小姐走了吗?”
我别过脸懒得理他,他耸耸肩:“我还以为你们有很多话讲。算了,来吃东西,都是你喜欢的。”
他装作一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接过餐盘,望着他突然觉得很害怕,他这么精刮,我永远也斗不过他。从三年前第一次重逢,我和他之间就开始了一场心照不宣的争斗,我没有赢过一次。他做事永远天衣无缝,不会有一丝漏洞,逗弄我就像猫逗耗子。 有时候看到我意志消沉不愿再做反击时,就让我占点上风,激起我的斗志之后,又狠狠把我打击下去,这场游戏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他想赢就赢想输就输。我只是搞不懂,为什么要选我?卡卡和静仪都比我更美丽,征服她们难道不会更有成就感吗?
看到我的脸色阴晴不定,他握了握我的手:“静言,怎么了?”
我抽出手,恨恨说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他微微叹息:“每个人都知道我想要什么,只有你不知道。”
我死死咬着嘴唇,不再吱声。
他还想再说什么,但没来得及开口,已有一群人过来同我们寒暄。之牧拉拉我,我甩甩肩膀就是不起身,我真的不希望自己像一颗棋子一切都由得他安排。
他无奈地向那些人笑笑,宠爱地看着我说:“没办法,娶了个孩子脾气的太太。”
大家都和他一起笑起来,看他的目光里有同情,看我的目光里有羡慕。我知道他们事后会怎么说,刘之牧的太太脾气娇蛮,仗侍丈夫宠爱目中无人,我突然觉得精疲力倦,一切还是在他的算计当中。他就是这样,做足表面功夫,每个人都相信他,尊敬他,可是谁知道我们之间的故事?真正该哭泣的人是我!
之牧在那些人的邀请下上台讲话,我不想去听他的侃侃而谈,更不想听如何处置静园命运的决定。这里有我不愿知晓的话题和不愿见到的人,实在不能再待下去。我的眼光四处乱瞟,终于找到大厅里的消防通道,大家都聚集在前面倾听董事长的发言,没人注意到我,是悄悄溜走的好时机。我提着裙子,静静离开。
我知道自己想去哪里,静园!当然是静园,虽然愧对它,但是今晚我必须去见它最后一眼,否则将会遗憾终生。我计算着时间,从酒店到静园大概五分钟车程,来回十分钟,我只要在静园待上十分钟就已经心满意足,一共二十分钟!之牧的演讲五分钟,但是按照惯例会有人围上来称赞恭贺十五分钟以上,刚好!我可以拥有一次完美失踪的经验!
坐在计程车上,我暗暗庆幸小手袋里装着随时准备付给侍者的小费,以前不懂这些,以为别人为我服务是天经地义,嫁人之后才明白这些礼节。是刘之牧教给我这些,可是难道这一生真的要仰他的鼻息而生存?
“小姐,到了。”司机看我的目光有一丝疑虑,或许在想这穿隆重礼服的女子为什么要在上弦月夜到这已经荒芜的地方来,如果联想再丰富一点,怕不以为我是聊斋里的女鬼。
我付了钱,信步下车,抬头一看,整个人都呆住。朱颜未曾改,改的是雕廊玉砌,昔日美丽宁静的静园如今已是颓垣败瓦。我知道静园已经不是以前的静园,但如果早知道它变成这样,我或许会没有勇气来到这里。
老槐树站着的地方,如今变成了一个大大的泥坑,它去了哪里?从父亲种它下去的那刻起,它就应该在这里茁壮成长直至老死枯萎,也许连它自己都不曾料到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地方。矮墙也没有了,一地的乱石红砖,碎玻璃倒是还在,不过是在地上,月光映衬着它们,灼灼闪光。还有刻着“静园”两个大字的隶书匾额也已不翼而飞,那块匾油漆斑驳脱落,据说有百年历史,是曾经中过举子的高祖父亲笔书写的。方家三姐妹的名字,静言、静仪、静聆也是因它而来。
可是这些都不在了,静园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历史。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原来这话不止可以用于美人和英雄,对曾经盛极一时的房子也能派上用场。
我小心翼翼提着裙子走在凹凸不平的砖石上,鞋跟太高,很容易摔倒。但仅仅是三年前,我还经常像个顽童般沿着槐树爬上这堵围墙,纵身跃下。
记得成年后第一次见到刘之牧就是那个场面。
那是个秋天的傍晚,满树白色秀丽的槐花开得很灿烂。明知道家里有重要客人,可是悄悄溜出去的我舍不得和单远分开。父亲一向反对我和“那个穷画画的小子”来往,所以我们的每一次见面都是弥足珍贵的,依依不舍地回到家时,时间已经晚了。我没敢用钥匙,静园的门也是个古物,开启关闭时发出的吱吱声足以把大象惊醒。
我脱掉鞋子,蹬着槐树熟练地爬上围墙,确定没人后开始往下跳。只要时间掌握得好,就可以悄悄溜进靠最左边自己的房间,然后换个衣服,若无其事的漫步出来对大家说我刚刚在睡觉。反正父亲不会刻意去向哪个客人介绍我,方家最美丽的老二才是他的心头宝。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做准备的时候院子里的确没人,待一纵身时却听到了脚步声,受惊的我没能以安全的姿势落地,那人眼睁睁地看着我一跃而蹴的全过程,紧随他身后的父亲则刚好看到我趴在地上不雅的姿势。我肯定他当时宁愿自己能昏过去,也不愿看到眼前的不肖女。
走前边那个一身西装革履的人是刘之牧,他落落大方地迈步走到我面前,并不伸手,只是俯下身子,安安静静地问:“是静言吧?”
我狼狈地抬头看他,脑中第一反映是八个字:谦谦君子,温文如玉。可是真正的君子不会眼看着一名女士跌倒在地而作势不理,他从头至尾都没有伸手搀扶我的意思,只是一直俯着身用揶揄的笑容望着我,他整个人如同初雪般洁净,但那异常秀气漂亮的面孔上有一双像锥子一样犀利的眼睛。这个人不简单,感觉一向敏锐的我心中开始警惕。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
我终于迈过了那堆难行的砖石,走近破落的屋子,屋前有一条用青麻石铺的长廊,以前廊上会挂一个精致的鸟笼--祖父还在世的时候最爱养画眉鸟。
从小我就知道父亲偏爱静仪,而母亲对体弱的静聆总是特别关爱,老大方静言则像个落单的小动物。后来我固执的认为,家里的权威人士--祖父比较疼我,但是当有一天我不小心放飞了他心爱的画眉后,被罚跪在青麻石上一夜,才明白原来那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想象。在方家,老大是最不得宠的一个,这是不争的事实。那晚我跪在院子里哭得惊天动地,静仪却在她房里兴高采烈地弹奏着《欢乐颂》,从那时开始,我们姐妹俩人正式开始结起深厚的梁子。
我像个幽灵般沿着旧路游走在每个房间,所有的房间都是空的,什么都没有了,我的古筝、静仪的钢琴统统不见。不知道那些东西都搬去了哪里,把房屋转让书交给刘之牧后,我就没有再听到任何有关静园的消息,他不刻意告诉我,我也不问,因为不愿也因为不敢。可是即使在加拿大,远隔八千里路云与月,我也是做不完的噩梦,每个梦里都有静园,有时梦到它依然如故,有时又梦到它被迅猛而生的杂草湮没,一片凄凉。醒来之后总是泪满衣襟,原来心里从没有一刻放下过它。
陋室空空如也,只除开因为太久没有人居住而留下的漏水痕迹,墙上一条条斑驳的水印子,像情人不忍别离时的眼泪。我抚摩着墙壁,内心五味陈杂,酸酸涩涩的感觉直往眼里冲,屋里虽然有种霉霉的味道,依然让我流连往还,忘记时间。
父亲对我们三姐妹从不一视同仁,静仪从小就被他送去学钢琴,我和静聆虽然不至于学的那么高档,但也都有学乐器,我学的是古筝,静聆学的是长笛。父亲是个爱附庸风雅的人,按他的规划,我应该学小提琴,这样方家三姐妹就都会一门西洋乐器。但我就是不肯让他如愿,选了古筝,虽然也并不见得真有多喜欢,到现在为止我会的也只是一首《春江花月夜》。父亲气得好几天不同我说话,或许我的倔脾气也是不讨他喜欢的原因之一吧。
但是我未曾想过,他为我们三姐妹的成长付出了多大的心血和金钱,他为这个家做出了多大的牺牲。我厌恶他对有钱人家的巴结态度,却又一味天经地义的向他索取;我妒恨他对静仪的偏心,便用叛逆的举动去伤他的心,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没有为他做什么。我从来都是个自私的人。
看看腕上的欧米笳,该走了,在这里的逗留的时间已经早已超过计划,我得回去那未完的喧闹酒宴。可是真的舍不得走,明天静园就要不复存在了,我在这里生,在这里度过优越的少女年代,这里有我如斯多的泪水和欢笑,这里也被我背弃,我怎么能离开它?
迈步出去时,看着一张张早已褪色的木门,耳边又隐隐约约响起母亲的轻笑:“静园这种老房子没别的好处,最好的地方就是门多。以后女儿们出嫁,多的是办法向女婿讨开门红包,咱们捡红包都要捡到手软。”她说这话的时候,全家都窝在一起笑,是我贪心,竟然不知道那就叫做幸福。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们姐妹三个没有一个在这里出嫁,而可怜的母亲甚至等不及看到任何一个女儿成为别人的妻子就已经撒手人寰。
走到大门口,忽然听到前方有簌簌响动,我睁大眼睛往前看,角落处站着一条黑影,我顿时寒毛竖立,血液凝固。在这样的夜晚,在这个荒废的宅子里,还会有什么人出现?我不相信鬼神,所以不认为那是方家的祖宗显灵,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小偷劫匪,顿时只恨身上的现金不够多,怕他老羞成怒毁尸灭迹。
他显然也看到我,和我维持一样的姿势站着不动,我考虑着是继续静静地站着不动呢还是慢慢蹲到地上拾起一块砖头自卫比较好。大概僵持了一分钟左右,我的汗冷涔涔地流了下来,这一分钟有一年那么长,妈的,这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终于耐不住向我这边走过来,我紧张得连呼吸都要停止了。
他现身在皎洁月光下,我的血液开始缓缓流动。呵,竟是故人,那人亭亭玉立、肤若凝脂,不是方家老二是谁?美丽的方静仪也在,原来今夜并不只得我一个人在月下凭吊快要失落的静园。
她走到离我约一米处的地方停下,我们互相对视着,但是没人开口说话,空气里像有火花在噼啪爆裂,我们两人犹如要进行生死对决的武士。
老天真是太不垂怜我,不想遇见的人今天见了个够,先是夏单卡然后是她。
我和静仪的关系从小很微妙,是姐妹也是最大的竞争对手。
外人都说方家好福气,三个女儿个个如花似玉,一个秀一个美一个娇,我是那个秀。现在想起来,这个所谓的秀是接近时下所说的那种“气质美女”,意思就是:的确是美女,不过主要是靠气质取胜。多少有点安慰奖的意思。娇的那个是静聆,她五官秀丽但从小多病,想不娇都不行。而静仪是货真价实的美,每个见过她的人都要为她的风华喝彩。
我其实也是美的,但和她相比就差了个档次。女人到底肤浅,靓丽的皮相,是我嫉恨她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真正让我有了摧毁她的欲望,是因为母亲的过世。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闷热的午后,她披头散发地冲进静园,不顾母亲和静聆也在座,一把抓住我的肩对我大吼:“方静言,你这个卑鄙下作的婊子!”
是的,她叫自己的姐姐婊子,而我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能瞠目结舌地看着她。
“你明知道刘之牧是要的是你,还要我去他的公司找他,你让我出尽了丑!”她大哭。
我迟疑地看着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刘之牧说可以帮父亲还清亏空的公款,但是他要静园里最美的一样东西,最美的,不是静仪是谁?怎么会是我?那是我第一次心悦诚服地承认她比我美,才让她去刘之牧的公司找他。但是她带回来的讯息,让我震惊得甚至忘记骂还她。
“装得和他势不两立,其实你一直在打他的主意……”静仪哭得失去所有的风度,但是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那时我心里有的是另外一个人。
“你不要得意,我什么都知道,你和夏单远……”她狠狠地看着我:“我要去告诉他,你根本不是什么好货色,你和夏单远---我知道你们早上过床了,就在他的画室里!平常一幅贤良淑德的样子……哈,我看过夏单远为你画的裸画,姿势还真是风骚漂亮呢!”
她在气急败坏的情况下还能把这段话说得流畅顺利,我怀疑她的准备工作并不是一天两天,或许每次午夜梦回都在背诵它,以便让它成为杀伤我的锋利武器吧?同根姐妹相残,现在回想起来不是不可悲的。
当时我倒抽了口气,来不及阻止,她已经像个疯子似的一股脑吼了出来。
我担心地回头望着母亲和静聆,她们是温室里的花,如今家里乱做一团,没有人可以撑起大局,我这个方家老大已经俨然是一家之主,我实在怕吓坏她们。但还是晚了,母亲诧异地望着我,然后面色突然变成了诡异的潮红色,她似乎想说什么,喉咙一直咯咯作响,却终于什么都没能说出来,她慢慢靠着静聆的身子往后倒。天地瞬时一片寂静,我眼睁睁地看着静聆手忙脚乱地动作,头昏耳鸣,听不到任何声音。送到医院,医生说是脑溢血,她甚至没来得及骂我一句就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一直哭到山崩地裂,日月无光,她为什么不听听我的忏悔?我一辈子都没机会得到她的饶恕了。
对母亲来说,那段时间实在太可怕,丈夫亏空公款入狱,有可能是无期有可能是死缓;静园要卖掉,不知道要面对怎样的流离失所;大女儿指使二女儿向男人主动献身被拒绝;二女儿控诉大女儿和一个穷画家上床,甚至被人画到裸相。这些都是受传统教育的她一辈子也不能接受的,脆弱的她实在无力再承受这些可怕的事实,所以她选择了永远的逃避,让我和静仪成为了罪人。我就那样看着她在我面前死去而没有任何办法挽回!她是带着对我和静仪的绝望过去的吧?
医生宣布抢救无效后,静聆伏在母亲身上痛哭流涕,我和静仪只敢站在病房外面,我们都没有脸面进去看母亲最后一眼。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两个穿白大褂的男人走进病房,然后把母亲抬上担架。
我下意识拦住他们,莫名其妙地问:“你们要去哪里?”
其中一个冲我笑笑:“送去太平间啊,难道放在这里占地方么?”
我“蹬蹬”倒退几大步,中午我还和母亲一起吃饭,到了晚上她却要去睡太平间,这种事谁能接受?我拒绝接受!
他们不理我,把我推开,径自进了电梯,静聆哭哭啼啼地跟在后面。我怔怔地看着那两个穿白大褂的人,他们的褂子上有着显而易见的大块油污,有一个甚至穿拖鞋,面孔也长得横蛮粗鲁,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医院里的人,倒有些像屠夫。我想,或许这一切都只是个误会?
我终于没跟上去,电梯门合上了,我靠在墙上发了好一会的呆,然后听到地上传来阵阵啜泣。低下头,静仪正蹲在我的脚边埋头哭泣,她也和我一样不敢守在母亲身边,就好像我们是妖,而母亲身边却有收妖的镜。我们两个都已经失去光明正大痛哭失去母亲的资格,这样看来母亲生前最为疼爱静聆还是有她的先见之明的。
“静仪,妈妈死在我们两个手上。”声音远远传来,不像是我的语调,但的确是我在说话。
“大姐……”静仪抬起泪流满面的脸无助地望着我,从她懂事开始她就不曾叫过我大姐,她一直直呼我的名字,那天她叫我大姐。
但是我没答腔,又一架电梯“叮当”一声在我们的楼层停住,有人探头问:“下去吗?”
我茫然地摇摇头,转身走到楼梯间,一阶一阶地走了下去。我一边下楼一边想,我永远都不能原谅方静仪!新仇旧恨,她必须成为我报复的对象!
我们的祖父是个精明的老人,他或许早就看出了什么,去世的时候,他指明把静园留给我们三姐妹,而不是父亲。所以当父亲出事的时候,我们还有静园可以变卖,只是当时没人能一口气吃下静园这么大的资产,我只能找刘之牧。
他很公道地按市价把静园变成钱算给我听,但这些还是不够,我愁肠百结眼巴巴地望着他,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方家所有的亲戚都找遍了,可是他们好像突然都不太认识我,就算是认识也变成了远亲。
“静园那块地位置不错,但是面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很糟糕。如果想要发展,我还必须把周边的地一起买下,并不合算。”他微笑着同我说:“不过我还是可以帮你,你父亲那边不够的部分我也可以帮你补上来--哎,静言,你先别太开心,有条件的,你得把静园里最美的一样东西交给我珍藏,怎么样?”
这是他的原话,我记得他当时笑得很和煦,温文沉静,像冬日里的暖阳。然而不管表象如何,他毕竟是个在商场中摸爬滚打的人--他是个一等一的商人,早已被磨练得像只狐狸精,自然不会做没好处的事。据说我家曾于他家有恩,但到底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陈年旧事了,念念不忘地挂在嘴边,只是徒增笑柄而已。这种时候连所谓的亲戚都不肯帮忙,更何况是什么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世交?有人施以援手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只怕家里没有让人看得上眼的东西呢。给人一件东西,就必须收回一件东西,再公平不过了。直到现在,我都能够谅解他以物易物的提议,虽然我是那个被换来的老婆。我并没有那种从心底里发出对他的怨毒,只是有点--低人一等的难堪。
那时我以为他要的是静仪,所以毫不犹豫地把她推了出去,我知道静仪肖想他已经很久,唯一对不起的是卡卡,可我真的没想到结果会变成这样。一切都不在我的计算中,救了父亲失去了母亲,真是个血淋淋的选择!不管失去谁,都一样让我痛彻心扉,虽然他们最爱的都不是我。
从母亲过世起,我就明了我与单远的出轨是永不可饶恕的罪孽,但这只能让我加倍地恨静仪,把恨自己的那份也算进去!我说过,我从来都是个自私的人。
母亲头七过后,我把静仪、静聆找来,静园的房契就摆在茶几上,另外还有一份我已经签好名的转让书。
我给她们两个个选择:放弃静园的继承权或者是放弃父亲。
静聆听了有些害怕,不安地扭动身子问:“大姐,不住静园,那我们要住哪里?”
我安慰她:“你不用怕,我会安排好你。”
她看了我一会儿,信任地在转让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我面无表情地把转让书扔给静仪:“我会照顾静聆,但并不包括你。你自己要想清楚,签了,你一无所有;不签,父亲要因你坐一辈子牢。”
她面色煞白:“你如果嫁给刘之牧,他总不至于不救自己的岳父,我们无须搬出去。”
我冷笑:“我嫁给他便是刘家人,助他人财两得有什么不对?不过你的宝贝钢琴倒是可以搬走。”直到今天,我还在好笑,真是小心眼,那个时候还记挂着让我不能释怀的钢琴。
她摇头:“我不信!我不信你会眼睁睁看着他坐牢。”
我把腿交叉搁上茶几,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又点燃一支烟,夸张得像黑社会的大姐头:“你尽可以试一试,反正你已经害死母亲,不在乎多一个父亲。不过你最好想一想,这些年里他最疼的是谁!连个房子都不肯让,真是白养了狼崽子。”
静仪哭起来,撑着茶几不肯拿笔:“你明知道我不是故意的……你也有责任……”
但她还是签了,这个罪名太过重大,没有谁能够背负得起。她签字的时候手在颤抖,一脸悲怆,我一直冷酷地看着她,后来不经意间瞥到镜子,发现自己的笑容和煦却含着丝丝残酷,怎么会和刘之牧有几分相似?我大惊,赶忙收敛。但我知道不管怎样收敛,从看着静仪牵下名字那刻起我就已经变了,变成了个铁石心肠的人。
我很快把静聆送出国,她走的时候惴惴不安:“大姐,你不要对二姐太凶……她只有一年就要大学毕业了,你帮帮她。”静聆的眼神纯净善良,我想如果我和静仪的位置互换,她也会帮我说情。
我摸摸她的头顶,方家总算还保有了最后一个天使。
最后她还说:“大姐,你也要对姐夫好一点,姐夫其实很爱你。”我不禁失笑,他爱我?他爱的是征服掠夺后的快感,小白兔竟然这么帮着大灰狼说话。真相是刘之牧财色双收,他不虐待我我就该万幸了。
时间过得真快,送静聆上飞机的情景历历在目,一晃却已经是一年半了,我与静仪也有这么久没有见面了。我们该说点什么?
沉默,一径的沉默。久别重逢,大家似乎都无话可说。
我皱起眉头再抬手看看表,不行,真的得走了,离开酒店已经四十五分钟,那边现在可能已经在寻人。我转身准备离开,不是怕面对她,而是得为“刘太太”这个身份负责。
静仪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莺声呖呖,人美声音都好听,真是不公平:“你还有脸来?”
我冷笑,要开战了吗?“你都有脸来,我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是你把静园卖掉!”
“可是你不要忘了,没有你的亲笔签名,我没办法拿它怎么样。”
“你……”她语塞,我的牙尖嘴利一向很出名。
她一脚高一脚低地跑到我面前:“我知道你想要我死,但是你看我活得不知有多好!”
我淡淡地看着她,还是一样没变,光有张美丽的脸却没有会思考的大脑:“你活得好不好是你的事,同我有什么关系?”
她咬着唇,恶毒地笑起来:“我现在在姐夫的公司上班,你不知道吧?姐夫原来的房子给我在住,事实上我什么都不用做,根本是姐夫在养活我!”
我一震,的确是不知道,他说那是员工宿舍。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以前暗恋他的美丽女子聚集在一起,想要做个后宫吗?我的心有些乱,看来我不知道的实在是太多了,但是我装作不以为意地耸耸肩:“他也养我,我是他太太,所以他得养活整个方家。而且……你既然知道我不会要你好过,不说也就罢了,我现在知道了还会让你继续留下吗?”
静仪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我打击到她,因为我知道她的痛处在哪里,愚蠢又高傲,认为人人都须得以她为中心,我从小就在琢磨她的弱点。
她恨恨说道:“你到底想怎么样?姐夫公私分明,才不会信你挑唆。”
我嘻嘻笑起来:“你自己也说自己什么都不做,他这么公私分明当然不会留下个吃闲饭的人。”
静仪气得花枝乱颤,我又赢了,但是却无心恋战,一来是赶时间二来因为我心里没底,静仪虽然不太聪明又冲动,但并不太会讲假话,看来之牧的确是在照顾她,只是我不知道他们到底发展成什么样了。既然不知己知彼,怎能百战百胜?我得回去向之牧问个清楚。
我急急忙忙地往前走,静仪突然一把拉住我,:“你站住……”
我猛地甩开她,心情浮躁用力非常大,但是我忘了脚下的不平整,高高的鞋跟让我不能保持平衡,整个人都扑到地上,发出轰然巨响。刚摔下去的那瞬间我并不觉得痛,只有一阵很强的震动感,过了几秒钟,手掌、膝盖和脚踝的火辣辣感觉才蔓延上来,我慢慢撑起身子,发觉有液体一串串沿着额头从眉毛上滴落,是血,我怔怔地看着它们一滴两滴地渗入砖瓦里,然后变成红砖上一朵朵深色的花。
真是倒霉啊,跌下去的时候竟然撞到插在碎砖上的玻璃。当年不知爬过多少次围墙,闭着眼也知道哪里危险哪里安全,可能就是因为践踏它的次数太多,让它在轰然倒地后还不忘要给我一个训诫,自作孽,不可活。静园竟然这样对我。它已经遗忘了自己的主人么?我却是忘不掉啊。在这堵围墙下,我曾经怎样温柔地和一个高大男孩依偎过?老槐树上密集清丽的白花又曾经怎样纷纷扬扬落满我的周身?
静仪看我跌得惨烈,走近一步,似乎也有点慌了:“你……要不要紧?”
我没抬头,不想被她看见这种狼狈样子,又有点怕她乘人之危杀人泄愤,只能很强硬地说道:“少做戏,我不要你的假惺惺。”本来还想加一句“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但终于没说,她何尝需要我的原谅,我和她同样是个罪人。
眼角处突然瞥见一团由远而近的光亮在静园门口停下,是车灯。然后几条人影迅速从车上下来,中间有个人似乎看到了我,不确定地叫了一声:“静言?”之牧的声音!
我抬起头看他,血流进眼里,视线顿时一片模糊,只好抬手擦了擦眼睛,结果发觉手掌也在流血。很痛,我知道会很吓人,血流披面通常都是很能唬人的,但是我能感觉到伤口其实并不如想象的那么深,也许只是一道小口子。
但别人并不知道。之牧是第一个被吓到的,他眉头深锁,面孔竟在几秒中内变得毫无血色,脸上眼中布满惊慌,接着便向我狂奔过来。他肯定没注意到自己的脚下是一片不平的瓦砾,我眼看着他右脚崴了一下,踉跄着差点跌倒,但他还是一瘸一拐地跑到我面前。这么狼狈慌张,我简直认不出他。但他总算还能冷静地在我旁边蹲下,抬高我的下颌检查伤口,又拿出亚麻手帕把流血的地方按住,不过我清楚感觉到他的手一直在抖,呼吸也变得不规则。他的不疾不徐呢?他那贵族般的优雅呢?
之牧这一分钟的表情多过我认识他的两年,原来他也会心痛的,我还以为他没心呢。平日哪怕我和他在床上那么亲昵的时刻,他也始终维持着冷静与自然,今天是我从认识他起唯一一次失态。他现在的傻样子和一个普通坠入爱河,为妻子受伤心疼的男人没任何两样。
我一直冷静地看着他,疼痛并不会影响我的判断,看到他如斯表现若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就是个笨蛋。那忽然间我模模糊糊地明白了什么,他在爱着我吗?不单是爱而且是深爱?有可能从结婚开始更有可能更早。他肯买下静园,送静聆出国,不择手段地要我嫁给他,这一切的一切全是因为他爱我?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藏得可真好。不过细想想,他当然不会让我知道这一切,他是那么世故强势的人,他怕输。爱情就像是对手戏,我们两个都是精明人,算盘打得精,自然明白两方对垒,先爱上的那个就是输家的道理;不受控制爱上之后已经懊恼无比,又发现自己比对方爱得深,简直是失败中的失败;最可怕是完全不能自拔后,却发现原来那人心里根本没有你,只能痛不欲生了。到最后只求对方不知道自己深爱着她,保持仅剩的自尊,因为千挑万选的爱人根本是个残酷的人,会把爱变成一条鞭子爬到自己的头上作威作福。这样的爱情,谁扑过去谁就是一只飞蛾。我完全理解他,若换做是我也同样会这么做,我和他在本质上很相似--骄傲又自负。可是这种爱情真让人累,我们的职业都不是会计,为什么要这么铢两悉称?
他紧紧地把我抱到胸口,含含糊糊地在我耳边说着安慰的话,我心满意足地靠在他身上。这个迟来的领悟太让我满意了,流点血算什么,从此之后,高高在上的刘之牧任我予取予求!原来一直输的并不是我!
和他同来的是张熹和夏单卡,张熹面如土色,董事长夫人在他的地盘上走丢负伤,万一被迁怒可算是无妄之灾。夏单卡倒是很镇定,紧紧跟到我们身后,眼神深邃也不知在想什么。
我觉得有点头晕,但是慢,还有一个罪魁祸首没有被逮到,怎么舍得就此晕过去?
我用目光寻找到有些惶恐的静仪,清晰说道:“是她推我的,方静仪把我推到地上!”
静仪像只猫似的尖叫一声扑过来,“你这贱人!”
之牧把我护在怀里,喝道:“统统闭嘴,去医院!”
我悄悄看他,虽然面色极力保持平静但眼里已是怒气冲天,他走得很慢很费力,看来刚刚真是崴到脚了,我愉快地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急诊室里,酒精引起的刺痛让我不得不睁开眼睛,我呻吟着动了一下,有一双手又把我按回去,我对他笑,他却不理我,只是问医生:“怎么样了?”
医生说:“最好缝个一两针。”
我大惊,拼命挣扎:“不要,不要!”
之牧压不住我,叹了口气说:“你睡着的时候比较可爱,不会张牙舞爪。”
我抓着他的手:“别让我缝针,我知道伤口不深--你晓得,我还要靠这张脸讨好你来混饭吃。”
医生忍不住笑起来,终于同意不缝针,帮我好好包扎,开了些药,又叮嘱我千万不要让伤口裂开碰水,否则就一定要缝了,我松了口气。
张熹他们还在诚惶诚恐地等在外面,但是没看到静仪,看到我四处张望,之牧淡淡地说:“不用找了,我已经让她回去了。”
我哦了一声,他变脸倒是很快,刚刚的焦急慌张好像是另外一个人。
我不愿留在医院的急诊室里过夜,医院里那种独有的味道刺激着我回想母亲过世的情景。在我的坚持下,我们凌晨三点回到了酒店,我累得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就直接倒在床上,迷朦中感觉到之牧用温热的毛巾帮我擦身,我口齿不清地说了声谢谢便坠入梦乡。
结果那晚又开始了千篇一律的噩梦,可能是受了先头的刺激,这次梦得更加离谱。
我梦到自己正被一种可怕的不知名的怪物追赶,我拼命跑着,远远看到了静园朦胧的轮廓,心中大喜。静园的门大大地敞开,院子里是一团的灰色,跑进去看见祖父正站在长廊上喂鸟,我向他求救他只是不理;只好又跑进客厅,父亲和母亲坐在那里看电视,静仪在弹钢琴静聆在读英文,全家人都到齐了,但他们每个人却都对我视若无睹,我急得去扯母亲的袖子,却抓了个空,跌倒在冰冷冷的地板上,而这时那追赶我的东西已经越来越靠近了。我害怕地拼命摇晃母亲的身体,她终于向我看了过来,脸上却是茫然空洞,一点表情都没有,然后突然泛出一种诡异的红色,我那时才猛然想起她根本已经过世了,怎么可能救我呢。不由得狂叫一声,惊醒过来。
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泪流满面,哭得歇斯底里,之牧正撑着臂俯视我。我觉得羞愧极了,这两年里似乎每一次哭泣都是在他面前,于是我做了个孩子气的举动,弓起身子用手环住头,不肯看他。他轻轻扑上来要把我的手扳开,我闪身扭了一下想躲过去,但他不顾我的反抗,坚持把我的手拉下来固定住。
“小心碰到伤口,会要缝针的哦。”他在我耳边悄悄低低地说话,似乎怕惊吓到我。我们挨得很近,他的面颊贴着我的,很快感觉到我因为停止不了啜泣而引起的轻微抽搐以及哽咽声,他显得有些诧异,于是把我像小孩子似的紧紧抱在怀中,嘴里喃喃不知说着些什么安抚的话。他的怀抱温暖得很,让人觉得舒适,我整个人窝在他身上勾住他的脖子,慢慢把哭声停了下来。他看我好一点便把我放回床上,我不禁吃了一惊,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死也不让他离开。
“别怕,我不走,我去浴室拿条毛巾,你从一数到十我就回来了,乖。”他一边说一边扭亮床头灯,看到光亮和他微笑的脸,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松开手。下床时听到他轻轻哼了一声,但是没停步,迅速到浴室拿了条毛巾,然后回来小心翼翼地为我擦去满脸的泪水和汗水。
我眨着眼看他,他坐直身子把我抱起来放在两腿间,像摇晃婴儿一样摇晃着我:“宝贝,你梦见什么啦?是梦到色狼还是梦到信用卡被刷爆?”
听他如常地开着玩笑,我的心奇异地安定了许多,以前他并不曾问过这些,只是给予我安慰,事实上我也不愿意说,但今天……实在是太可怕了,那冰凉的感觉太过真实,我犹豫着想说出来却又有些害怕。
他轻拍着我的背:“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勇敢的孩子呢。”
我把头埋进他胸前,闷闷地说道:“我听老人说如果把噩梦讲出来,会成真的。”
“这样啊,”他一边极温柔地抚拍我一边装作认真思考:“那你就只告诉我,让我也进你的梦里好了,这样我就可以一直陪着你,好不好呢?”
我突然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他一直都是那么强干和镇定,即使在梦里也一定可以保护我,为我分担一些恐惧,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他看着我的表情,不由得仰头大笑起来:“真是个没心肝的家伙。”。他伸手点了一支烟开始抽,我就着他的手也抽了一口,他马上把手挪开,笑道:“小烟鬼,你现在可不适合抽烟。”
我理不了他的嘲笑,吸口气断断续续地把自己的梦一五一十地告诉他,我以为他会继续笑我,但是还好没有,他只是面无表情地倾听着我滔滔不绝地叙述。
待我说完,觉得又累又渴,他摸摸我的额头,皱起眉:“好像有些发烧了。”喂我吃了颗药又喝些水,他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
“因为……我把静园卖掉,我觉得内疚。”
“少来了,静言,你不是那种很多愁善感的人。对你来说,静园再珍贵,也只不过是栋老房子而已,你可能会为它的消失惆怅个一两天,但决不可能因为它的缘故一直发噩梦。”
“那你说是为什么?”药效好像开始发作了,我觉得头有些晕晕的。
“这就是我要带你回来的目的了。你一向不知道自己是真的需要些什么,而且又固执得像头牛,总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
“我需要什么?”我含含糊糊地问。
“你真正害怕的不是失去静园,而是你觉得没有了自己的家。”他吻吻我的头发。
“我有家啊,深圳、上海、香港、多伦多不都有我们的家吗?”我不承认。
他摇头:“那不是家,那只是房子。”
我想反驳,却又不太有力气,只能哼了一声。他把我放到床上,我下意识地抓住他,他揉揉我的头:“别怕,我不会离开你……只要你不赶我。”
我连忙摇头,他似乎微笑起来:“你放心,我保证会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也会给你个新家的。”
我的精神不足以撑到让我去理会这句话的含义,但是他始终冷静镇定的声音却让我彻底安心了,我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沉沉睡去,甚至忘记问他和静仪之间究竟有什么瓜葛。
大概睡到十点左右我醒过来,之牧搂着我还在继续睡。往日里他都醒得比我早,所以我从没有在床上仔细看过他,今天我发现当他那新月般的长睫毛垂下来时会遮住平时深邃的眼睛,让他显出真正的温和无害。他是个真正的幸运儿,遗传了母亲漂亮的面孔和父亲的高挑个头。我的公公,面容说是一般都很勉强,甚至有一点难看,但无可否认他是个长情的老好人。他一生都只有一妻一儿,虽然富有可以为他招来数打以上十八岁的小姑娘,但他鳏居十几年却从未动过续弦的念头。我想之牧精灵的性情应该是像我那无缘谋面的婆婆吧,一个贤良美丽的好女人或许可以让人怀念,但却决不会让一个男人魂牵梦萦一世,她应该有她的独到之处。
之牧是父亲的故人之子,据说刘家以前是个大资本家家族,解放前举家迁往香港。但是因为当时之牧祖母怀孕,祖父不忍她舟车劳顿,他们这一支便留在了内地。文革时他们的日子很不好过,之牧的父亲偷渡到了香港,留下妻儿在内地相依为命。我们家是他们的邻居,在当时的环境下,以他们的身份是没有任何人敢亲近的,一向胆小懦弱的父亲却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一直悄悄地接济他们母子。(我一直琢磨着是不是因为之牧的母亲特别美丽的缘故。)之牧的父亲是个极恋旧情的人,他找到香港的家人后去了加拿大定居,但是却始终没有忘记留在内地的妻儿,局势有所缓解后马上回来把他们接走。可惜他的妻子并没能享受到多久的好日子,几年之后便在多伦多患癌症过世了。
当然这些都是父亲后来告诉我的,之牧走的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印象。只是听说之牧的母亲很喜欢小时候的我,经常称赞我玉雪可爱,还送了我一块刘家的传家玉佩。
成年之后再见到之牧,他已经顶着加拿大籍华人身份,回中国是为了投资,方家只是他顺道拜访的对象。当时听到他们谈起这些年代久远的往事,再想一想那块玉佩,我的感觉很诡异,很像古小说里的指腹为婚,而父亲的态度好像很希望他能够报答当年的恩情,娶我们三姐妹中的一个,这简直让我觉得颜面扫地。而且我觉得他是那种说话尖酸刻薄不留情面的人,所以那时我有多远就躲他多远,却没想到终是如了父亲的愿。外人看到的景象是王子与曾经有恩于他的长公主共结连理,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真实情况是公主被迫和番,痛苦下嫁,谁也不能指望一个被胁迫的女人温柔款致、娇柔羞涩吧?
那时候的我一心想着和夏单远远走高飞,因为计划失败而嫁给他。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痛不欲生,也不怎么给他好脸色看,但日子久了也就终于认命了。多奇怪,我自认不是荡妇淫娃,只是现在的社会,变心无须理由,爱情却需要条件。更何况,我与刘之牧的过往并不是一句简单的爱与不爱就能够说清楚的。
如果没记错,有一个夜晚我的身和心都很靠近他。
是母亲过世的那个夜晚。
那天从医院大楼出来后,我的思维混沌,一片彷惶。该去哪里?静园还是单远那里?我都不敢去,世界之大,似乎已无我方静言的容身之地。
有一台车向我直直开过来,我不闪不避,心想撞上去也好,最好把我撞成个植物人,不用想事情,天天躺在床上除开吃就是睡。那辆车在我面前嘎然停住,刘之牧从车上下来望着我,我也呆呆望着他。接触到他的眼神,我原先漂来荡去的心忽然好像有了依靠。我固然不喜欢他,因为他太精诈狡猾,但他也是强干聪明的,这时候的我太脆弱,需要一个比我强的人来支撑。
他慢慢走过来,伸手握住我,他的体温一向有点低,但是比我好,而且他的手很镇定很有力。
“带我离开这里。”我小小声地恳求他。
他把我拉上车。我靠在宽阔的车位上坐好,大概是由闷热的地方猛然进到冷气十足的车里,我开始不停地发抖,他看我一眼,伸手把车里的冷气关掉,又替我盖上一件衣服。
“静聆打电话给我。”他的语调和平日一样沉着:“我马上赶过来。”
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有超过十位数以上的亲戚,但静聆竟然打电话给他。
“她说什么?”我问。
“伯母突发性脑溢血,抢救无效。”他回答。
“就这些吗?”
“就这些。”他把着方向盘转了个弯,这人连开车都这么镇定沉稳。“你无须想太多,人死不能复生,好好休息一晚,明天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忙碌。”
又是我?为什么又是我?我万念俱灰。方家有三姐妹,得宠的不是我,为什么到有事的时候是我去出头?
“你又想多了。”他淡淡地说道。
我不语。
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事实上我也不在乎,那个时候我不在乎任何事,黄泉碧落,地狱天堂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但他只是把我带去他的公寓,三房两厅的房子,宽大舒适。
我整个人都陷进客厅柔软的沙发里,一动不动,如果可以,我希望一辈子都不用移动。
他从酒柜里拿了个古怪的瓶子,不知倒了杯什么放到我面前:“等一会,我去拿冰块。”我想那应该是酒,趁他转身,我已经拿起杯子一口气喝下去。
听到玻璃杯重重撞到茶几上的声音,之牧惊讶地回头望我:“你知不知道在喝什么?那是烈性伏特加。”
一丝火线沿着我的口腔直进胃里,我抹一下嘴唇:“我还要。”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看看我,又倒了一杯。我再一次仰头喝下,然后自己伸手去拿酒瓶,再倒一杯。
等我喝完第三杯,他按住我:“再喝下去,我要送你去医院洗胃了。”
一听到医院两个字,我的胃里开始排山倒海地翻涌,吞了口口水,我努力微笑着问:“真的只是伏特加么?我以为我喝的是工业酒精。”说完之后,我开始呕吐。
他一步抢上前把我拎了起来,直接拖进浴室,我毫不示弱,从客厅一直吐到浴室。趴在马桶上,我一边吐一边哭,鼻涕眼泪糊了一脸,长发上也沾上污物。那天没有吃晚饭,我把胃里能够吐的东西全都吐出来,到后来只是一阵阵的干呕,一辈子也没有这么狼狈过。
我听到之牧往面盆里放水的声音,看我吐得差不多,他蹲下来把我的长发撩起问:“吐完了吗?”
我筋疲力尽地喘息着点头,他把我拉起来来,看看我的一脸狼狈,然后毫不动容地把我的头按进盛满水的面盆中。我尖叫挣扎,又被水呛到喉咙,那种感觉真是难受,温热的水好像一下子变成了杀人的利器。在我以为自己会被呛死时,他终于把我拉起来放到干净的浴砖上,又拿了条大大的干毛巾温柔地为我擦拭,我像个木头人一样不动,只是不停抽噎。擦完我的脸,他再继续小心翼翼地擦干我的头发,然后打横把我抱起来,一直抱进他的卧室。
我在他的大床上躺好,他说:“睡一下。”
我觉得全身轻飘飘地,好像在腾云驾雾,但思维还算清晰,我口齿清楚地说:“我们一起睡。”
他啼笑皆非地望着我:“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起身去拉他,但是头太晕,只好又躺下。他总算在我旁边躺下来。
我侧过身子,搂住他窄窄的腰身,开始在他耳边低语。我自问并不是个饶舌的人,但那天确实是喋喋不休,从来没有试着一口气说过那么多的话。
“上学前班的时候,妈妈下班顺道接我放学,我一定要她抱。她很累,刚刚下班,送我回去后还要去幼儿园接静仪和静聆。但是我一定要她抱,不然就蹲在地上不肯走,静仪比我小一岁,静聆比我小三岁,为什么她抱她们不抱我?她没有办法,叹着气看我,眼神很无奈,最后只好抱着我走。后来对面走过来一个人,望着我很惊讶地说,这么高的女孩还要妈妈抱,真是懒小孩。从那以后再没要妈妈再抱过。”
还有关于父亲的,“静仪才九岁就把她送去学钢琴,那时候整个学校里只有我们家有钢琴,同学羡慕得不得了,每个人都同我说,方静言,你家有钢琴哦。我却恨得要死,钢琴是妹妹的,我没有份。有一天趁着静仪去学琴,悄悄跑去把琴盖掀开,新钢琴特有的味道一下冲进鼻子里,琴键黑白分明,还在上面按了几下,触感像是叩动情人的心脏,很幸福。爸爸听到声音,高高兴兴跑出来说:静仪你回来了?结果看到我,话语马上改变,静言,你要小心点别弄坏了妹妹的琴--我以后看到那琴就绕道走。”
之牧一直很配合地听着,有时候“哦”一声,有时候说“是么?”
“最终发现全家最大的其实是爷爷,爸爸妈妈都有些怕他,因为我们住的是他的房子。他有一只很会唱歌的画眉,那是他最心爱的东西,为了讨好他,我帮画眉洗澡结果被它跑掉,他让我在青麻石上跪了一整夜。为这事还写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振翅不知去,只剩空笼荡。’那年只有十岁,爷爷看了诗以后很开心,给了五块钱,说我‘不辱方家’。我开心得很,马上拿着横财买了支三块七的口红。”
有些事情只记得一鳞半爪,我在说完之后发现不对还会回过头来进行补充,反反复复,绵绵长长,不停地说。但是我不忘照顾他的情绪:“你烦了吗?”
“很有意思,你继续。”他纵容我。
于是我又开始,到后来实在没话可说,我甚至开始谈起夏单远。
“第一次见他,他穿烟草黄裤子,白T恤,骑一辆二八的旧单车,钢圈擦得铮亮。我和卡卡放学回家,老远看见他,她扯着嗓门连名带姓地喊‘夏单远!’他回过头来对我们笑,牙齿雪白耀眼,笑容灿烂得像夏日里最猛烈的太阳。”
之牧哼了一声,我没听清,问:“什么?”
他没好气地回答:“没什么!”
他懊恼的样子让我笑起来,然后我继续:“他的面孔其实并不如他妹妹来得精致漂亮,但是却很阳光。”见他第一眼,我就知道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我的心像是常年不见太阳的阴暗湖水,只有绚烂的阳光才能把我折射得波光粼粼。
“我要的其实很简单,为什么大家都认为我们不应该在一起?”我问他。
他回答:“那你就应该相信大家是对的,因为真理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
我觉得有些不对,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只能皱眉看着他。
他凝视我:“你该睡啦,明天的事明天再去想。”
他的声音那么温柔,温柔得让我心痛。我张开嘴,还想说什么,他已经俯下身子开始亲吻我。
那是我和之牧的第一个吻,他的吻与单远的截然不同。我和单远经常吻得轰轰烈烈,难舍难分,但他的却不是这样。他的吻细细柔柔,却深刻隽远,好像一直要吻进我的心里。我感觉到他轻轻咬着我的嘴唇,然后用湿润的舌头抵开我的牙齿,最后终于牢牢允吸住我的舌尖。
我没想到之牧这么会接吻,我和单远是第一次,两个人都是青涩的小苹果,从没遇到过这样的高手。那种沉静而湿热的感觉像一个梦似的包围着我,我被一种潮水般的迷惘和惊恐热情席卷着,时间、空间、天地万物好像都已不复存在。
“你看,”他推开我,低声说:“静言,其实你一点都不讨厌我,为什么不肯承认呢?”
我还没有恢复过来,傻头傻脑地看着他,他拍拍我:“睡吧。”
我乖乖地阖上眼睛,进入梦乡。半夜里不知为什么醒来,朦胧中看到之牧在旁边抽烟,小小的烟头一明一灭,还有淡淡的烟草味,这个场景有着一种带着魔力的抚慰力量。我安心地再次坠入睡梦中。后来我想,当时如果他要跟我做爱,我是不会拒绝的。那种感觉,甚至不能完全归罪与酒精。
第二天醒来,我马上知道不是在自己的地盘上。那么舒服的枕头,那么细致的绒毯,还有如此宽大的床,决不是我房间里应该有的东西。或许宿醉未曾全醒,但我还不至于昏到这种地步,把不属于自己的好东西想成是自己的。
然后我慢慢想起昨夜的一切,包括那个缠绵至极的吻。有许多人醉酒之后忘记所发生的一切,春梦无痕,像是老师写错的粉笔字,擦过就算,学生永远不必记得。偏偏我是个怪人,酒醒后记性好得惊人,说过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深深镂刻在心--甚至比平日里清醒时还来得清楚。我很懊恼,为什么我这么倒霉?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自己能够短暂失忆。
我坐直身子,发现自己衣物完好,但胸衣的扣子是解开的。他竟然趁人之危!
我一拍床铺,大吼一声:“刘之牧,你这个下流东西!”
他施施然从外间走进来,看我像贞节烈妇一样捂着上衣,不禁笑起来:“昨晚投怀送抱的可是你……你应该庆幸我突然意外地想做一个君子,否则我就要同情你心爱的男朋友了。”
我才不相信他的动机如此高贵,于是反击:“正人君子有解女士胸衣的癖好?”
“你的胸脯是长得不错,但还没有美得让我失去理智。”他慢慢地说:“我对神志不清的女人没兴趣,但是你的胸衣像中世纪的盔甲,我不得不帮助你,免得你晚上尖叫扰到我的睡眠。”
“你大可以去睡其他床!”我恼羞成怒。
他温和地说:“我也想。”
我的脸顿时红了,并没有忘记昨晚是我拖住他不放。
我不再说话,恨恨地扣好胸衣扣子,准备离开。
他在身后问:“吃过早餐再走?要我送你么?”
我一言不发,脚步坚定,他也不勉强,但还是追问:“会缺钱用吗?”
我顿了顿,终于回答:“我自己想办法。”
“静言,让我给你一个忠告,自尊和任性是奢侈品,只有富有的人才可以拥有。”
“我不需要你的忠告。”我疲惫的把手搭上金属的门柄。
“那我就给你一个建议好了,”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那个提议至今未变,五十年有效。”
“最美的不是静仪吗?”
“如果我要的只是美貌,大可去收集仕女图。”
“可我不是一样东西,我是一个人!”我“砰”一声把门甩上。
下电梯,走出他住的大厦,天开始下雨,一片暗淡的灰色。我四下看了看,放弃坐的士的打算,前路渺渺,还是能省就省的好。我一步一步走回静园,刘之牧并没有像小说或电视里那种有风度的男士追出来坚持要把我送我回家--他任我离开,或许他早已预料到单枪匹马的我走不了多远。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为一些必须做的琐事忙忙碌碌,四处奔走。医院、母亲的单位、火葬场、看守所、律师事物处,有的地方我为了几块几毛和别人拍桌子瞪眼,争得面红耳赤;有的地方又点头哈腰,卑膝得自己都想唾弃自己。整个人变成一把绷紧弦的弓,常常想这样的日子真的没有办法再过下去,但又对自己说:忍忍忍,一切都会好起来,面包牛奶总会有的。有时想我比忍者神龟不过少一个硬壳,于是狂笑不已,笑过之后又觉得一片悲凉。要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静仪和静聆却像是两尊贵重花瓶,派不上一点用场,所有的烂摊子由我一人收拾。最可怕的还是钱的问题,家里的现金所剩无几,银行帐户也早已被冻结,捉襟见肘,我纵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那天同刘之牧说自己会想办法,只不过是一时的意气之词,我没有任何办法可想。我那年刚刚从一所二流大学毕业,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吃住都在家里父亲还会给零花钱,日子过得风花雪月,从出世起到现在哪里这么凄楚过?
我变成家中的权威,静仪见了我战战兢兢,就像耗子见了猫,这种威风八面的感觉我想了好多年,如今却一点成就感也没有,而静聆每句话的开场白是:“那时候……”我让她闭嘴,我不许任何人帮助我回忆过去,那只能让人软弱,现在面对的是一场战争,唯一的指挥人是我!
很久没有见到单远,有天我们约了见面,多么希望能够从他阳光般的笑脸里汲取一些力量,可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那么不安,甚至比我还要惶恐,他哪点可以帮到我?连不要钱的勇气都不能给我。
但他也和之牧一样给了我一个提议,“我们一起走吧,静言,我们去北京,那里不会有人认识我们。”他一直想去北京,那是个艺术家聚集的城市,还有他认为最神圣的艺术殿堂。
我也有些心动,去到北京,我可以找一份工作,我们或许会过得很好,可是……就这么走?把父亲丢在看守所里不管?把静仪静聆丢下?把静园也丢下?
“你留下来,帮不上任何忙!只会让你徒增伤心!”
“你放弃静园的继承权就已经是问心无愧了,你还能怎么样?去卖身吗?这个责任重大,你担不起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他说得对,可是……
“你真自私!”我低低像是在耳语,我和夏单卡是高中同学,爱上夏单远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但是好像今天才真正看清他:“而且冷酷!”
“我知道,我知道我自私又冷酷,可是我爱你啊!”他痛苦地抱着头,一拳狠狠打在桌子上。
我觉得我们两个像是电视剧里的悲情男女主角,说爱字时像快打烊的超市里降价面包般廉价。但是我催眠自己,抱住他的腰:“我也爱你,就让我们一起下地狱吧!”真是夸张,但我必须这么做,让一切背叛和逃避都以爱情来做理由,这样我的罪孽似乎可以变得天经地义。其实我真实的想法是,凭什么要我背负起这沉重的桎梏?我不要再挑这担子,反正我也是个自私的人,何不干脆自私到底?
爱情,多少罪名借汝之手而行!我们约好晚上九点在火车站碰面。
“静言,你一定要来!”
我点头:“好!”想了想终于忍不住问道:“万一我没来呢?”
“如果你不来,我就明白你的选择了,这个城市还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呢?我会一个人走的。”他凄然说道。
我很疑惑,就是说无论我走不走,他都是要走的,他到底是为我而离开还是为自己而离开?我到底算什么?但是我不准自己想太多,有的时候糊涂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想得越多越不对劲。
我回家动手收拾行囊,又打了个电话给刘之牧,告诉他我要出去一段时间,但是如果他收购静园时需要签名公证,我会马上赶回来。
他并不问我去哪里,也不问我跟谁去,倒是问我行李多不多,需不需要他来送行。我一口谢绝,借口早已想好,母亲去世心情不好,想要出去散散心,三两天就回来。他笑了笑,把电话挂断。
但是十分钟后,他出现在我房间门口,我深深有一种作贼被抓的感觉。
“静言,你真把我当傻子吗?”他靠在门扉上微笑着问我。
我恼羞成怒,他凭什么做出这样的神情?我又不是他红杏出墙的老婆!
“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我问他,又马上自问自答:“当然你这种奸商是肯定不懂这些的,你的眼里只有钱。”
他把门关上,想起那晚的吻,我顿时心生警惕:“你要干什么?”
他耸耸肩:“我只是不希望你在静仪和静聆心目中形象受损--你接下去说。”
我很觉得有些没面子,但是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在《纯真年代》里,男主人公说如果女主人公在船行到灯塔前回头,他就要给自己一次机会,放下一切和她私奔。结果他没有做到,直到二十六年以后他还在后悔。”
“所以呢?”
“我不能让这种遗憾出现在自己身上。”
“这就是你抛下自己责任的理由吗?”他的眼睛似乎已经看穿我。
他那一切了然的眼神让我打了个冷颤,知道没办法再对他有任何隐瞒,于是我坦然说道:“没有人让他去犯罪,他擅自挪用公款,所以必须为自己做的事负责,如果能帮到他我会尽力,可是我已经没有任何办法,我不是魔术师。”一口气说完后,我闭上眼睛,等着雷从天上打过来把我这不孝女劈死。
他一声不吭,走到我旁边把已经收拾好的行李袋拉链打开,然后把袋子里所有的东西统统往外倒,一样样审视:“阿帝达斯……耐克……还有一件宝姿,这里是……你的宝贝相机,新款的佳能Eos系列……啧啧……”他发出尖锐的咋舌声,回过头看我:“你以为他为什么会做错事?因为有你这样的女儿,不幸的是他还有三个。”
他一枪命中靶心,我强作的镇定再也派不上用场,当时便彻底崩溃,捂着脸沿床沿滑下:“你到底想怎么样?这些根本不关你的事!”
他蹲下身子,拉开我的手,让我与他平视:“静言,你一直都像个孩子一样无畏任性,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有时候甚至不惜用些不怀好意的小手段,但你怎么样都是个敢做敢当的人……你有一种很任性的勇敢。我最欣赏的就是你这性子,如果连这些都失去,你就太令我失望了。”
我仇恨地看着他:“勇敢地去做你的妓女吗?”
他竟然不生气,微微笑了笑:“总算你没有骂我禽兽。”
“为什么是我?”我喃喃问道。
“为什么不是你?你外表秀丽内心却很叛逆,聪颖有韧性而且不太善良,你具有一个商人妻子的绝佳特性。再说,”他笑了笑:“你知道么,我母亲过世前还一直挂记着你呢。”
“但是我们互相都不爱对方!”
他哈哈大笑,好像我说的是本世纪最好笑的一个笑话:“用爱来维持婚姻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一件事。”
“如果不是为了爱情,为什么一个人要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
“为了你无可选择的利益。而且……”他带着一种玩笑的口吻继续说道:“谁说世界没有奇迹呢?就算真的没有,我也想赌赌自己的运气。”
我思维混乱,已经不能完全明白之牧的话。
他屈尊地在我身边席地而坐,慢悠悠地掏出烟来抽。看着他,我歇斯底里地哭起来,捶了他几拳,再恨恨地把鼻涕泪水都揉到他昂贵的比亚焦蒂衬衣上。最后我从他手上把烟抢过来抽,被呛得再一次流出眼泪。读高中的时候,我和卡卡经常躲在房间里偷父亲的烟抽,但只是好玩。我真正的烟瘾是从那天开始的。
他的话冷酷伤人,可是我知道我是不会去北京了,我没办法可耻地把这烂摊子丢下,我不能跟夏单远一起离开。我爱他,现实却逼我放手,或许跟他在北京会很快乐,但是伴随而来的内疚也会让我痛苦一辈子,我不能用毕生的痛苦去买一小段时间的快乐,到时候爱情会变成一种折磨,只怕更要生不如死。人为什么总要选择自己不愿意选择的事?那次的选择对我来说像一个马上就要在沙漠中渴死的人,面前却摆着一杯掺有砒霜的水。我是带着毅饮砒霜的悲壮心情出嫁的,新婚之夜我想:嫁给他而被迫与单远分离,就是上天让我们共同为母亲去世所担负的十字架吧。
回忆到这里,我不由得叹了口气,用手指尖轻轻触摸之牧的脸,心情复杂。他一向深沉,有那样的机会自然毫不犹豫趁人之危,得偿所愿。我由方家大小姐一跃成为刘太太,本来以为自己会恨他直至天荒地老或者死于这场没有爱的婚姻,但似乎也没有。人的生命力其实是很强,哪里可能因为这么点事就痛苦致死?既然死不了,就得继续活下去,命运总会送你另一个环境让你生存,我开始认份地接受命运的安排。而且做刘太太其实并不是件太痛苦的事,他待我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几乎可以说是纵容的。
这点从他由我自主选择定居城市就可以略见一斑。
自之牧做主把事业重心转移至中国开始,他便正式接替公公的位置。总公司设在香港,上海和深圳的分公司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结婚前,他过着的几乎是空中飞人的生活,按理说婚后我们该在香港长住,可我打死也不肯。我的理由很简单,语言不通而且那里的生活节奏太快,让我觉得自己百无一用,空气亦不清新。之牧的评价是:胡说八道,极度幼稚,但不管他如何百般规劝,我就是咬牙不点头,最终我们选在深圳长住,这里离香港很近,气候舒适,不像香港那样节奏快得令人接受不了,却又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城市。还好我们的住所距离他的公司不过一个多小时车程,只是苦了每日送他往返的司机。他与我约法三章,如果太忙不能及时赶回我必须去香港“陪宿。”
我纳闷,但是心中隐隐有一丝窃喜:“是怕我红杏出墙,或是担心我被人勾引?”
他回答:“这点倒是可以放心,你的姿色做到这点还不太容易。”
为此气到差点内伤。
之牧虽然在很多地方都表现得唯我独尊,但其实并不完全是个令人讨厌的大男子主义者,生活上很多事情都与我有商有量,而且很大部分尊重我的建议,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
当婚姻的紧张感和新鲜感过去后,我开始觉得无聊。我曾经是个有理想的人,这段婚姻却改变了一切,虽然以前的生活已如幻影般破灭,但既然已经做了选择,我就必须有自己的新生活,我希望有一份能够充实自己的工作。
第一选择自然是之牧的公司,薪酬优厚、制度健全,而且我还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老板娘。可是他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我。
“静言,你最好放弃这个想法,这是不可能的。”
我顿时沉下脸:“我还以为你是个开通的人,原来你也和其他人一样怕自己的妻子抛头露面给人家说闲话!还是你怕我不安分做你的老婆?”
“你未免太小看我了。”他慢吞吞地说:“人家说什么,我向来都是不太理会的。你要去工作尽管去,决定权在你,我可以给你充分的自由。我也不相信你去找个工作就能闹出什么天大的事来,孙悟空再厉害也有降他的如来,你以为你斗得过我?我只是不欢迎你来我的公司。”
“为什么?”我为他的形容词差点咬碎一口牙齿。
“理由很简单,我是个公私分明的人,决不会因为某个人的身份而在公司里特别厚待于她。你考虑清楚,如果你能保证不会把私人感情带进工作里,你就去。但我不允许公事破坏我的私生活。”
我瞪着他,心里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却不得不仔细考虑他的话,他总是那么一针见血不留情面,说的又都是事实,能真正理性地做到完全公私分明的女人的确不多。由这事,我也再一次明白自己的丈夫是个相当理智的人,他有他的规矩底线,不会让他的女人有恃宠而骄的机会,若想把他当作以前千依万顺的小情人操纵指挥,只能让自己碰一鼻子灰。
可是一腔热血怎能就此罢休?我开始积极地向外广投应征信,深圳精英众多,合适的工作并不好找。我好歹也是大学本科,总不能去餐馆当小妹。高不成低不就,一个月下来,只收到两份回函。
一份是盐田港的一家公司,那里离我的住所差不多有五十分钟车程,中间还要转车两次。我有一台崭新的白色佳美,可是打一份三千块的工,却开着价值四十万的房车,纵然别人不说什么,自己也觉得不不可思议。只好选第二份,离家很近,坐中巴五分钟就到,是一家国际连锁大型超市里的值班经理。
那天晚上吃饭时得意洋洋地告诉之牧这件事,我相信自己的眼角眉梢都写着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字样。
“决定了吗?”
“当然!”我骄傲地抬高下颌。
“那就去吧。”他开始低头喝汤,不再对这件事情发表任何评论。
经过三个星期的艰苦培训,我正式走马上任。三个月的试用期里只能拿到百分之七十的薪水,嘴里和其他新进同事一起骂着这是老板不人道的剥削,心里却甘之如饴。总算有了一个向刘之牧示威的机会,而且这还是我此生的第一份工作呢。
上班前一天,我们又一起晚餐。碗筷被我敲得叮当作响,心里已经在兴奋地盘算如何使用第一次的薪水。之牧只是微笑不语,我想到时候一分钱也不花在他身上!越发得意,好像自己不是去打工,而是领六合彩。我的笑容持续扩大,甚至开始敲桌子。
之牧终于忍不住:“太座,虽然终于有人赏识你的才华让你很开心,但请不要得意忘形,让你的丈夫安稳吃完饭好么?万一有一天你不幸被炒鱿鱼,还得靠我养家糊口,对不对?”
我对他吐吐舌头,兴高采烈跑去房间为明天做准备。
第一天的工作很紧张,但相安无事,只是觉得很累。
可是第二天就出了状况。
快到下班的时候,前台传来吵闹喧哗声,熙熙攘攘围着些人,我忙走过去。
原来是一位中年太太在投诉,她身材健硕,高大威猛,嗓门也很嘹亮,一个劲地呵斥:“你们这样做是在欺骗消费者,我一定要向媒体揭露!”
事情其实很简单,她在商场买了一瓶正在搞促销的洗发水,按理应该获得一份礼品。但是待付款以后,专柜小姐发现礼品已经送完,只好请她等礼品下次送来时再过来取。凭心而论,专柜小姐的服务态度的确不太好,换做是我可能也会生气。但是一山还比一山高,她碰到态度比她更恶劣的人,因此提议被一口回绝。
“过几天?十几二十块的东西,还要再浪费我的时间精力跑来这里?有没有搞错?”
我想一下:“那不如这样,您留下电话、地址,等厂家送来赠品,我们再打电话通知您。如果您住在市区内,我们或许也可以派人给您送去?”
“笑话!等送来的时候!我怎么知道你们什么时候送过来?一个钟头还是十天半个月,我可是很忙的人,难道天天坐在家里等你们的电话?”
我也有些生气了,这人好不讲理,围观的人开始增多,为了息事宁人我说:“那您跟我一起进来办公室吧,我们看看怎样协商,好么?”
“我才不要去什么办公室!你们人这么多,谁知道你们要搞什么鬼?”她戒备地看了一下四周保安:“事情再简单不过,你们把我该得的东西给我,我马上就走人。”
我皱起眉:“问题是赠品现在已经送完了……或者您愿意退货,再去我们其他分店看看?”
她大力地用肥厚手掌一拍大理石台面:“你这是什么意思?已经付钱的东西让我退?你以为我没钱么?”
我心想,你有没有钱关我屁事,你就是穷死我也不会打发你一毛钱,但是面上依然带笑:“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忽然灵机一动,我招来那个专柜小姐:“赠品是什么?”
“是我们公司的另外一件产品。”
“柜台上有出售吗?”
“有。”
“那好,”我说:“你马上拿过来给这位小姐。”
专柜小姐很为难:“柜上的商品已经入帐,按商场财务部门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拿出来,除非付钱买。”
我果断地说:“你先拿过来,我给你签个字。等你们的赠品到了,你再补上去。”
她犹豫一下,终于还是去了。结局是皆大欢喜,胖太太翩然离去,围观的人群散开,目睹我解决问题的保安也向我点头,我心花怒放地回到家里。
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之牧,等着他的称赞,他却皱眉:“静言,你处理得不妥当,恐怕会有麻烦。”
“怎么可能?”我莫名其妙:“顾客就是上帝。我不认为当时还有其他解决办法。”
“外资公司最忌讳帐目不清,无论什么原因,你一个刚进公司两天的新员工公然违反财务制度绝对是错误的--千万别期待得到表扬,事情不会像你想象中那样简单。”
我听到批评开始翻脸:“那我倒想请教,如果换做是刘董事长,在那种情况下会怎么处理?”
他对我的恶劣口气并不介意:“那个牌子的商品还有其他促销品吗?”
我想了一下:“好像有。促销品分三等,价值分别是20、30、40,当时缺的是30块那种。”
“二三十块的东西也要力争的人,通常是爱小便宜又要面子的人。你为什么没想过和专柜小姐商量,把贵的那件促销品给她呢?那样她既有面子又占便宜,何乐而不为?厂家搞促销,送出大量促销品,为的是回馈客户和带动消费者,对你的做法他们只会感激你为他们维护声誉。但是现在,你签名从商场不付钱拿走货品,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懂吗?”
我傻了眼,这么简单的事怎么想不到?但我还是嘴硬:“不管你怎样泼我冷水,我是决不会放弃的。”
他无奈地点点头:“我拭目以待。”
刘之牧料事如神,第三天的工作我没能坚持下去。隔着办公桌,上司冷冷要求我写一份当时的事情经过,另外按照公司规定我还必须被课以货物十倍的罚款。我什么都没写,走进更衣室把制服脱掉换上自己的衣服,然后打电话给之牧:“你的老婆失业了,请她吃饭如何?”
他在电话那边失笑,勉为其难地说道:“如果吃得不多,我可以考虑。”
在餐厅里我不住抱怨:“上司在培训时明明对我最好,夸我聪明上进,还因为大家同乡的关系,不止一次暗示以后要给我肥缺。”
之牧奇道:“这你也信?孩子气!人心隔肚皮这话没见过也应该听过,看来以后你还得多多长见识才行。”
我撂下刀叉:“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冷嘲热讽?难道这样可以使你更加信心百倍吗?像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世的人,当然没必要受这种窝囊气。”
他瞟我一眼:“我十二岁开始就骑自行车在社区里送牛奶报纸,大学以后的学费也是自己赚的。你说我有没有受过气?我可不是那种一受气就会跑掉的人。”
我沮丧地看着他说:“是,你是无敌幸运星、詹姆士邦007,上天入海无所不能,但我只是个普通人。”
他也放下刀叉,优雅地拿过餐巾擦拭一下手,然后拍拍我的手安慰我:“其实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新人,你的表现已经难能可贵,你的反应很敏捷,欠缺的只是经验和试炼。”
我松了口气,不管是真是假总是个正面评价,我模仿他的口气依样画葫芦:“虽然你料事如神,足可以去外面摆摊赚钱,但是也让你的妻子安稳吃饭好么?她心情不好又吃不饱的话便会乱发脾气,到时候受苦受难的可是你。”
于是大家一笑了之,从此不再提起此事。任性这种东西是非常矜贵的,如果不是吃准有人为你收拾残局,哪个敢由着性子做事?如果不是仗着刘之牧撑腰,我又哪敢那么大胆拍屁股就走人?
经此一役,我放弃找工作的宏伟打算,开始仔细琢磨怎样成为一个商人妻子。寒窗十几载,原来我唯一的工作是做好刘太太,然后发现这里面其实也是大有学问,做情人或许是越漂亮越好,要坐稳原配宝座需要的却是头脑,美貌倒好像成了其次。
我抱怨:“现在的学习计划比读书那时还重。经济、政治、人物、时尚每样都需要涉猎。”
“但是我看你如鱼得水。”他温和地勉励我。
是的,我真的很能融入这种生活,好像天生我就该生活在这种地方。曾经看到西饼屋做糕点用专门的模子,压一压就是一块漂亮的饼干,而刘太太这个模子似乎是专为我量身订做,甚至无须做太大的修改,虽然偶尔厌烦,但依然快乐的身不由己。
“我接受能力一向很强。”
“你为什么不想想是我打造了一个适合你的环境?做刘之牧的太太,无须像其他人一样去适应社会,你要适应的只有我!”
我心内震撼,原来我的价值不过如此,于是忍不住出言讽刺:“那你可真是用心良苦啊。”
“对你我一向如此。”他理所当然地解开我的睡衣带子,用嘴唇一寸一寸熨烫我的肩,我的肩上有一只彩色蝴蝶文身,衣裳褪尽便见端倪,他问我:“静言,你的肌肤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这么完美的皮肤上怎么会有瑕疵?”
我冷冷地看着他,他所见过最美的?他到底见过多少个女人的裸肩?婚前又到底有多少个女人?我不知道也没有问过,甚至连婚后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清白。他的隐藏面太多太多,如果非要绞尽脑汁了解一切,只怕会要累死,而且我也并不太在乎,我们之间的主动权从来就没有一刻操纵在我手上过,我只要能够保有自己的心就不算输得太彻底。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太麻烦,我不希望被这种激烈的情绪所左右,保持冷静淡然就好。
再说我又有资格要求什么?我肩头的美丽蝴蝶不也是为另一个男子刻上去的么?在十八岁那年,与单远的爱情是我生命的全部,小小女生为了博君一笑,便是流血疼痛也算不得什么。爱情如此伟大,让我奋不顾身,婚后这样东西却变得什么都不是,它已经自我的生命中淡化,不留痕迹。虽然午夜梦回,初恋情人的名字仍然能够让我的心脏不自主的抽痛,那个与我相约私奔却被狠心抛弃的男孩将是我一生的痛!
匆匆的也是将近两年的时间了,这段时间里,我与之牧之间的气氛很微妙也很难形容,当然并不是没有亲昵的时候,尤其在外人眼里,简直是情深意笃、你浓我浓。其实私下里我们都明白,我们更多的时候是在相互算计着,悄悄地、密切地审视对方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所间表达的意思。我们两个像是在演戏,这并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婚姻,我不是一个优伶,他亦不是一个戏子。也许经过多年商场的历练,他已经很能习惯把婚姻也当作是一项战斗,可我还没能和他一样修成正果,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很累--特别是在一直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不过经过昨晚,我想没准没那么糟,他也许是爱我的。
之牧缓缓睁开眼睛,我的手还停留在他唇边,他顺势咬了一口:“精神养好了,一大早就想勾引我,刘太太?”
我“啊”的一声缩回手,昨晚手掌被擦伤的地方还在刺痛,他马上撑起身子审视我额上的伤口,惋惜地说:“我原打算陪你一起去静园的……只是没想到你会那么心急。可能会留点小疤痕……不过,”他的笑脸一收,又带些揶揄讽刺继续说道:“这也算是为你出人意表的行为留下个纪念吧。”
我不语,男人就是这样,昨晚我们多么亲密,一到早上就变脸,还没下床呢,灰姑娘变身也没他快,男人只有在枕头上时对女人最好。
他掀开被子,拨了个电话让餐厅给我们送早餐上来,起身的时候突然低声说:“Shit!”
我抬头,看见他皱着眉又坐下来:“怎么了?”
他把右脚搬上床,我也惊呆了,他的整个脚踝一片青紫,而且高高肿起,简直像个馒头,我马上想起他昨晚崴到脚,只是没想到竟然这么严重。
“怎……怎么会这样?”我结结巴巴地问。
“昨晚我顺便让医生看了一下,没什么大碍,可能扭到筋。”他吩咐我:“口袋里有药,你帮我拿过来。”
我内疚地照做,又找来棉棒帮他轻轻涂药:“你昨天怎么不上药?”
他瞪着我,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错:“忘了!”
我忽然忍不住笑起来,三十二岁老成稳重的刘之牧这时候像个闹别扭的孩子,我顿时心情大好地拍拍他的面颊。
他竖眉作势要打我,却也忍不住跟着我笑起来:“老天,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患难与共,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
我们笑成一团,他没有问我为什么会在静园碰见静仪,也不问到底是不是她把我推倒,我倒是很想主动提及这些,可又实在不愿意破坏我们之间这种少之又少的温馨气氛,终于还是忍住了。
快到下午,张熹带了司机来接我们,我扶着之牧坐在后座。车在新修的柏油路上稳稳飞奔,我们要去哪里?我疑惑地望着之牧,他气定神闲,又摆出一幅世界都在他手中掌握的样子,我也懒得问了,反正他总是那么有主张心思又很难猜。
张熹坐在前坐频频回头,支支吾吾很想说些什么又欲言又止的样子。
“有什么事就说吧,张总。”我能看出来,自然瞒不过之牧的眼睛。
“是这样的,”张熹咳了一声,又看看我:“方静仪今天一直都没有来上班,也没有请假。”
“方静仪没有来上班?她在公司是什么职位?”之牧似乎不在意地问道。
“她是行政部的秘书。”
之牧开始板脸:“那么她的顶头上司是行政部长吧?张总,你觉得这事该归你管,而且还有必要让我知道么?我可不知道公司现在这么清闲。”
张熹低头不敢吱声,之牧又说:“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不管什么人违轨,哪怕是我的小姨子,都按制度处理。我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有透明化管理模式的公司,你有资深经验,这些不需要我教吧?”
张熹挨了骂,我的心情也不轻松,他是刻意做给我看向我表示他与静仪之间的清白吗?如果是,他为什么不亲口告诉我?我用手抚弄着长发,把脸转向车窗外面,一幅事不关己的样子,心里却是沸沸扬扬。
“在想什么?”他转过来问。
我自然不会说实话,“想我们要去哪里。”我回答。
“静园。”他看着我,嘴角漾起一抹神秘的笑。
我给静聆写信:“静聆你相信么?我竟然又一次看到了静园,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们的车开去市里最有名的一个别墅区,那个住宅区依山伴水能看到很好的风景。门前有守卫向我们的车敬礼,穿过花园上斜坡在靠里的那幢别墅上我看到了久违的静园的匾额。那块老旧的匾已经重新漆过了,显得很光鲜,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它。能不认识吗?看了二十几年了的隶书,方家唯一的一个官,高祖父的亲笔字。
电动的镂花铁门缓缓开启后,我们的车驶进去。之牧牵着我的手下车,他走路一瘸一拐,我用身体撑着他。我们是在花园里下车的,多奇怪,花园不用五色鹅卵石而是用青麻石铺成,花园对面是一条长廊,和记忆中的静园一模一样。午后下过一场小雨,空气清新,有水珠自旁边的树上滴落。树是那棵疤瘤交结的槐树,它被移到这个美丽的园子里开始它的新生。
我张口结舌地望着这一切,之牧很得意:“最喜欢看你这种傻样子,像个没心机的孩子。”
“这是我们的吗?”
“是啊,是你的新家,我说过要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他点头。
“可是我怎么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还是很惊讶。
他简单地说:“我们的婚事订下来后就买了这房子,然后一直在找人布置,原来的东西我吩咐他们都留着,他们做好效果图以后再传给我确认。对了,你的古筝也还在,我已经换好新弦了。”说得轻描淡写,但是中间的复杂之处不用脑子也能想到。
我有些哽咽,不再说什么,用手臂紧紧环住他的腰,默默送出我的感激,他对我竟然这般的好,金钱固然派上很大用场,但更难得的是他肯用这片心。有无数人费尽心思想赢得他的欢心,可他竟然如此讨好我。
我激动地写道:“静聆,你毕业打算回国么?如果你回来,会发现你的新家比静园更美丽。我和之牧不可能在这里长住,以后你是静园的主人。”
我喋喋不休地告诉静聆新的静园如何如何,三层楼的别墅,花园里的藤制秋千,大到可怕的华丽客厅,黑色大理石地板,丝绒地毯和同系列的窗帘,天花板四周有小小丘比特持箭的浮雕,我用了差不多一千文字和众多华丽辞藻去形容之牧的大手笔以表达我的喜悦。把信发出去后,自己都觉得很虚荣,不知道静聆怎么想。
静聆感染到我的气氛,也是喜气洋洋,但回信还是有些嗫嚅:“大姐……我的房间不要布置成粉红色好么?”
我很惊讶:“你怎么知道我的想法?可惜粉红色浴缸国内不太好找,只能订做。”
“粉红色好像太孩子气,我今年就满二十二了。”
二十二?我幡然醒悟,静聆竟然已经二十二了,她上飞机那天好像刚好是二十岁的生日。过得最快的就是时间,或许这让老人惶惶,却让一个少女开始成长。
“大姐,你千万不要为了母亲的事对我心怀愧疚,我只希望能看到你幸福。说实话,你幸福吗?”
我有些迟疑,但还是回信:“我自然是幸福的,你姐夫虽然精刮,但对我不错。”不管愿意与否,他已经为所欲为地闯入我的世界,我的幸福已由他掌握。
她松了口气:“大姐,你一定要幸福,否则我万死难辞其疚。至于姐夫……你放心,他再本事也敌不过你,你纵然比不上他的精明厉害,但你最大的优势在于他爱你胜过你爱他。”
我骇笑:“静聆,你去法国还只有一年多,已经学会了那个民族的夸张。不再和你多聊了,今天我还要去探望父亲。”
匆匆关上电脑,我胆战心惊,是静聆真的长大了还是旁观者清?她竟然能说出这番话来?我简直想去电脑那头看看与我通信的究竟是不是那个小小的、纯良的静聆。静聆像母亲,她的纯净善良一向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也令我像保护珍宝一样保护着她,我犹豫着是不是该和之牧商量一下去法国探望她。
那天下午我还是依原订计划去看守所看望父亲。
父亲到底是老了,这是我看到他后第一个想法。兰色囚衣下裹着一幅瘦弱的身躯,头发掉得厉害,最可怕的是眼神,完全找不到一点生气。
他说话变得很迟缓:“静言,你来了?……过得好吗?”
我怅然点头,对着父亲这张沧桑的脸,即使不好我也只能说好。
“我听静仪说你们很照顾她和静聆,这我就放心了。”
照顾?我的确有照顾静聆,但是并没有静仪,我不知道她在背后是怎样向父亲编排我。
“你送静聆去法国,又给静仪在之牧的公司里找了个工作……真是难为你了。”父亲说话为什么会这么吃力?好像一字一句已经耗费了他的生命。
我谨慎地回答:“我是老大,这是应该的。”
他微微笑了笑:“是啊,静仪一直说你的好,静聆也经常写信告诉我你和之牧很关心她。以前你和静仪老是吵嘴,其实你们姐妹之间还是很友爱的。”
谎言!静仪在父亲面前编织了一个天大的谎言,她竟然维护我?为什么?
“之牧那个孩子,我也是没看错的,我们方家多亏了他。这两年里,他时常派公司里的人来看望我,真是难得啊,生意做得那么大,也不介意我这个岳父给他丢了面子……夫妻之间需要多多理解,静言你不要太孩子气,做了人家老婆要为他设想些。”想了想,他叹口气:“其实这些本应该你母亲同你说才对。”
我的心突地一跳,母亲对我来说是个禁忌,甚至之牧都不敢拿她出来刺激我,于是试着改变话题:“爸,之牧买了幢房子,也叫静园,你出来以后就可以在那里享享清福了。”
“出来?”他似乎有些惊讶,喃喃问道:“我还有出来的那天么?”
父亲今年五十多了,而他出来是十九年以后的事情,说实话我也没有把握,但是我笑着说:“难道你想在这里住一辈子么?那可不行,你还得教外孙写毛笔字呢,之牧那家伙的中文差透了。”
父亲的眼睛亮了亮:“你有了么?说起毛笔字,还是你爷爷写得最好。”
我说:“是是是。孩子现在没有以后总会有的。”如果父亲知道我一直服避孕药可能会痛骂我。
然后我们随便聊一些过去的往事,不胜唏嘘。
探监时间快到,父亲捉紧每分每秒:“你表姑告诉我她的儿子想去之牧的公司,你能帮她么?”
我轻描淡写地带过:“之牧不太喜欢我插手他的公事,男人嘛,总是有自己主张的。”
他有些失望:“静言,到我这个年纪你会发现宽容其实是美德。”
我不忍让他失望:“再说吧,看我能不能想想办法。”
走出监狱大门,我想什么是宽容?曾经对我不宽容的人,我又为什么要对她们宽容?犹记得当年上门求助,她们一家高高在上,盯着电视机只当我不存在,一开口便顾左右而言它,告辞的时候拿出二十块钱递过来,眼睛却不看我:“静言,拿去坐车吧。”当时热血哗一下冲上脸,我差点当场咬舌自尽,那种耻辱一生一次便可叫人毕生难忘。这次表姑寻上门时,我连敷衍的话也懒得说就拒绝了她,她竟然还有脸去父亲那里告状?
我愤愤地回到静园,直到之牧回来还在一个人生闷气。
“爸爸还好吗?”他的脚已经无碍,恢复以往的敏捷。
“恩。就是老了许多。”我对着梳妆台仔细审视额上的伤口,纱布早已拆除,却还是留下了淡淡疤痕。
之牧走过来,细细打量:“伤在眉骨上。咦,相书上不是说眉毛主手足吗?真准,你们姐妹总是水火不相容。”
我马上逮住机会:“你老婆被人破相毁容,你倒是哼都不哼一声,未免太说不过去了吧?”
他扑哧一声笑出来:“静言,你那点伎俩骗别人可能有效,要骗我还须得操练。你和静仪若关在同一间房子里只能走出一个,最后胜利者绝对是你,她不被你剥皮,已算是好运。”
谎言被拆穿,我恨恨咬住下唇,只能用恼羞成怒来掩饰自己的尴尬:“你倒是把我说得像白雪公主里面的恶后,问题是受伤的是我,不是她!当然她不用怕,天大事有你这个姐夫帮她出头,又给房子又安排工作,这么爱护当初你怎么不娶她去?”
之牧皱眉摇头:“对她穷凶极恶你就开心了么,还不是一样不快乐。你怎么不学着宽容些,于她于你都好。”
这是今天第二个人跟我提到宽容,我也不知道是被这个词惹火还是因为他刚刚把我与静仪相提并论而生气,霍然转身:“什么是宽容?你从没有教过我!你只是教我如何不不择手段,费尽心机得到自己想要的。”
他深深看着我,然后伸手从梳妆台旁边的水晶花瓶里抽出一朵百合扔到地上,狠狠一脚践踏上去:“你看,这朵百合被你踩在脚下,你的脚上却沾染到了它的香味,这就是宽容。”
我从他黝暗的眸子里找不到任何情绪,却能感觉到一阵凉意,不禁微微退缩:“哼,外黄内白的ABC也学会打禅机了?……可惜了好好的一朵花。”
他脱下西装扔在床上,头也不回地往浴室走去:“有时候你的冥顽不灵真让我觉得很失败。静言,你说我没教你宽容,你难道没发觉这世上对你最宽容的就是我么?”
他用那么冰冷的口吻同我说话,我看着漩涡纹地毯上那朵被蹂躏的百合,呆呆缄默不语。
晚上之牧明显地表现出他的不悦,离我远远地躺在大床另一边。
我有些惶恐,平日里受多了他的讽刺尖刻、玩世不恭,也不觉得什么,但这会他的冷淡却让我不安。我把下颌抵在羊毛毯上思索,不管怎样他对我还是很好的,在最困苦的时候也只有他还记得我,我们的婚姻基础已经够脆弱了,我又何必去说些敏感话题惹火他?我叹了口气,转过身把手搭在他肩上,他不露痕迹地动了动让我的手滑下去。我有些尴尬,但还是凑过身子紧紧贴着他,这次他没有在把我攘开,只是身躯有些僵硬,我干脆撑起身子趴在他肩上轻轻咬了一口,他微颤一下沉声说道:“别闹了,睡觉!”
我没有理会,继续一手圈住他,另一只手挑逗地抚摩着他的胸膛,然后俯下头伸出舌尖往他脖子上舔了几下,他顿时呼吸急促恨恨说道:“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妖精!”
然后立刻转过来把我压在身下,一把用手托起我的下巴密密吻上我的嘴。我不由得意地微笑起来,我的主动并不多见却很有效果。他察觉到我的笑意,开始更加猛烈地掠夺我的一切。我感到自己的面颊、嘴唇、身体上满是他灼热的兴奋,我伸手牢牢抱住他,任他带我进入到柔软、包容一切的黑暗。
我们都在不停地喘息,汗已经染湿了周身,他把我紧紧抱在胸前,手指在我的长发上缠绕。我微微晕眩,有一种心满意足地感觉,在情欲上我们无疑是非常契合的,平常事事要强,但在这事上我必须向他俯首称臣--我们是只在床上才像夫妻的夫妻。他轻咬了一下我的耳垂,我忍不住舒服地呻吟了一声,他忽然凑到我耳边问道:“我是谁?……想清楚再回答!”
好奇怪的问题,我觉得有些好笑:“你走火入魔了么?”
他把手移到我的脖子上:“说!不正确我就掐死你。”
卧室的一面墙是整块的玻璃,从没掩紧的窗帘里有丝光流泻进来,透过玻璃那光亮显得幻艳魔异,我清楚看到之牧的眼睛。他微微眯着眼,不像平时的温文也没有平日的狡黠,却带着一丝危险的认真。
我的背脊一紧,很有些被威胁的感觉,他的手在颈边不是没有一点分量的,但我仍然从容不迫地回答:“你是谁?你是个鬼,精明鬼!”
“那么你是谁?”他并不松手。
我想了想:“我是精明鬼的肋骨。”
他终于笑起来,手也放开了:“静言,我一向都很佩服你,你很明白怎样审时度势而且还有些小聪明。”
我松了口气说:“你教得好。”
他握住我的手,放到嘴边亲吻:“如果你不是可造之才我再教也没用,你我本质相同,从看你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从没有为一个人花费过这么大的心血。”
“我知道……我知道你待我好。”我低声回答。
他忽然轻笑一声,然后重重在我手上咬了一口,痛得我忍不住叫起来。
“不!你不知道,”他放下我的手,又把我用力地圈进他的怀中:“你只当我是个不择手段的小人罢了。”
“我……”
他捂住我的嘴打断我的解释:“算了,我已经疯了,不怕疯得更厉害些。”
我抬眼看他,他那招牌的温文浅笑里似乎有一丝不让人理解的忧伤,我突然有些舍不得,再度吻上他凉凉的唇,他的反应是如以往般把我拥入怀里。
隔日早晨醒来,之牧已经在穿衣服了,他看我睁开眼睛:“静仪请了好几天病假,你要去看她吗?”
“她那么大个人不会照顾自己么?我不去。”我转个身,把头埋进大枕头里。
“总归是你妹妹。以前她虽然有错,到底是年轻气盛,这一两年里也吃了不少苦头……”
我闷闷说道:“我只有一个妹妹,名字叫方静聆。你怎么好像特别关心她似的,公司很清闲?”
他冷笑一声:“你出去找认识的人打听一下,我刘之牧是爱管闲事的人么?你真以为我吃饱了没事干?”
我知道他说的是事实,他的确是个眼里只有自己的人,那么他就是爱屋及乌了?真伟大,连我都不爱的乌鸦他也能爱。
我不动声色,翻身坐起把他拉到身边为他系好领带,我很少做这种事。他乖乖地仰起脖子,任我的手指在雪白的衣领间穿梭。在清晨的阳光下,卧室里的气氛这么温馨恩爱,我像无数个好妻子一样做着本分的事情,看着他斯文白皙的脸,我怔怔地想,如果不是因为一个错误的开始,我们也会是对好夫妻吧?不过也不尽然,如果不是这个错误,我该是一个穷画匠的妻子,夏单卡的嫂子,每天朝九晚五地工作,进办公室时要先看一下上司的脸色再决定今天讲话是不是能够大声。
他忽然想到什么:“对了,周末晚上静园要搞个Party,十五六个人左右,你准备一下。”
“在静园?”我不解:“不如去酒店好了,你要我上哪里去找厨子?”
“乔迁之喜,想来看热闹的人多着呢,总得满足一下人家的好奇心。不用做西餐,太麻烦,别人也未必喜欢,中餐就好。”他笑笑:“你去张罗吧,我知道你有办法的。”
结婚后,我的确对这些曾经极不熟悉的领域有了经验,但多少有些淡淡地撒娇意味:“也不怕累死我?”
“我是看你无聊。”他站起来,从桌上拿起张纸递给我:“哪,名单。”
我接过来:“咦,省建筑公司?你不准备用大丰建筑吗?”
“我查了,大丰的质量不行,倒是省建筑公司有几个很过硬的老工程师。这事马虎不得,万一楼塌了谁负责?”他整理一下衣领,好整以暇地说。
我想起张熹对大丰的推崇:“张熹是不是拿人家好处了?那么帮大丰说话?”
“好处应该还不至于,投标结果没下来,张熹没那么大胆。不过如果大丰拿到投标,他肯定是少不了好处的。”他皱皱眉头:“张熹其他都好,就是喜欢占便宜。”
“还爱拍马屁。”我加一句:“怎么不把他撤下来?”
他笑笑:“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人?他的缺点多优点也不少,这个城里数他人脉最广,台上台下都会得打点,做事又有手段。一下子去哪找比他更好的?不过……”
“不过什么?”
“我也想好了,往他旁边放个人压压他。”
看他胸有成竹我就知道他已经有人选:“谁?从香港调人过来么?”
“你觉得夏单卡怎么样?”
我惊讶:“卡卡?”
“恩。”他颌首:“那女孩做事泼辣有冲劲,很有能力,最难得的是出道几年也没多沾染什么坏毛病。”
撇开私人感情不谈,卡卡也的确是好的,就像之牧说的她是个很有冲劲的人,而且她的性子正直,凡事都力求公道。我以前就常想,若在古代她一定该是个侠女吧。“是不错的人选。”我赞成。
“好!那就是她了,这个周末我顺道找她谈谈。”
“你也请了她么?”我继续低头看名单,却不意看到另一个名字,马上低声叫起来:“怎么还有她?”
“谁?”
“方静仪!”
“谁是方静仪?”
“我妹妹。”
他马上毫不犹豫地为难我:“你不是只有一个叫方静聆的妹妹么?”
我恨得牙痒痒,扑过去狠狠一把勒住他脖子:“掐死你掐死你!”
他被我大力地扳倒在床上,好容易才呼吸困难地说:“哎呀,你看你,衬衣都皱啦。”
我松开手,他笑着摇摇头,转身摸摸我的脸说道:“知道你不想见她,不过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搬新家,惟独不请她,外面人会怎么想?我费事同别人解释小姨子和老婆的故事。而且,静言……有些事情不能只能看表面。”
我无言以对,这就是平民与贵族的差别,永远要担心人家怎么想你,名人的最大的用处就是拿来议论。说好听点是言论自由,难听点就是是非八卦,可怜的有钱人,有了钱也不能为所欲为。
我开始积极筹备周末的晚宴,虽然是件复杂的工作但还是难不倒我。有钱万事好商量,何况还有刘之牧的面子,我找来城里最有名菜馆的师傅帮忙,准备了香槟及红酒。菜单改了又改,最后拿给之牧过目,他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还是自己老婆做事最得力。”
我也开心得很,这已经是他难得的衷心赞美了。

第一章
昨夜我梦见自己又回到了静园。
静园还是以前的静园,没有丝毫改变。夕阳下,我远远看着它。
古老矮旧的红砖围墙,墙墩上有父亲为防盗而插上密密麻麻的碎玻璃片,墙外站着一棵粗壮的疤瘤交结的槐树。父亲曾经为它操透了心,砍了吧到底是年幼时亲手种下的,多少有些舍不得,而且还可能会被环保部门找麻烦;留着的话又很容易让盗贼搭着爬进我们的院子。思来想去,最后终于在矮墙上安上了许多碎玻璃片。
在梦里,我像往常那样踩着槐树攀爬进院子,虽然要时时提防被玻璃扎到,但因为对地形太过熟悉所以我一点都不担心。站在墙上往里看,整个院子的地上都铺着大块的青麻石,石面上有凹凸不平的小小坑窝。每到下雨时,浅浅的小窝里积满了水,像静仪面颊上的甜甜酒窝,但我总是唱反调说那种甜蜜令人觉得腻味。呵,我和美丽的静仪从小就是天敌。
甚至能清楚地听到屋里静仪弹钢琴时的悠扬旋律、体弱的静聍的咳嗽、母亲的絮叨还有父亲发现我又不在家时的恼怒。这一切都是如此的真实,哪怕是往日静仪令人烦躁的钢琴声都让我从心底里眷念,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如以往从矮墙上一跃而下的时候,却突然发现我跳落的是一个深不见底的悬崖,我一直往下掉、往下掉却没有一个停歇的尽头。我不知道自己会掉到哪里,脚下一片空虚,心里又慌又乱,谁把墙加高了?是父亲吗?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我突然明白,我回不去了,永远也回不去了。这世上已经没有静园,我的家也早已不再完整了。
我尖叫一声,倏然惊醒,全身变得僵直。那一瞬间,我睁大眼睛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前方迎接的只是一片黑暗。然后我幡然醒悟,原来自己还是躺在床上,并没有掉进什么深渊,我的床温暖舒适,是能让每个女人都发出羡慕叹息声的名贵家私。虽然这样,我依然大口喘息,受惊的心情不能在短时间平复。
有一只手悄悄握住我,并不温暖甚至比常人的温度稍低,但却奇异地让我的心安定下来,我发出一声细微的呻吟,弓起身子往后依恋地靠了靠。那只手探进我的睡衣里,为我抹去背脊上的汗,然后轻轻地抚拍着我,在舒适的感觉中我迷迷糊糊再次坠入梦乡,这次睡得很安心,没有噩梦再来困绕。
翌日早晨,灿烂的南国阳光如往常一般从落地窗台中射入,我裹紧绒毯,闭着眼拒绝醒来。可是有一只手不依不饶地轻拍我的面颊,让我只能选择烦恼地睁开眼睛。
“起来吃早饭。”
我朦朦胧胧地看着之牧:“我要睡觉,不想吃饭。”
“那就陪我吃。”他不容置疑:“我去公司以后你再睡。”
真是不体贴啊,也不考虑我昨晚曾经受到噩梦的惊吓,但我还是服从地从床上爬起来,踉踉跄跄地走进卫生间。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应该就是我这样了吧,现在是住人家吃人家,哪里还可以像以前那样颐指气使。
洗漱出来,我披着晨搂走进餐厅,水晶餐桌上有一大杯鲜奶和已经抹好果酱的吐司在等我。咬一口吐司,我伸头不意外地在之牧杯里看到黑咖啡,他是黑咖啡的死忠。趁着他低头看报纸,我恶作剧地把自己杯里的牛奶倒了一半进他的咖啡里,既然不能明目张胆地反对他阻挠我的睡眠,我会试着用其他手段表示我的不满。
他把头从报纸里抬起来看着我,我耸耸肩:“空腹喝咖啡不好,尤其是黑咖啡。”
对于我的挑衅,他的反应是继续低头看报纸,我一边喝牛奶一边打量他,忽然有一瞬间的迷惑,面前这个即使泰山崩顶都不会变色的男人真的是我的丈夫吗?为什么有时候我会觉得他是个陌生人?
大概察觉到我的注视,他从镜片下瞟了瞟我:“今天准备做什么?”
“今天?”我想一下:“和昨天一样吧。”
“那你昨天做什么了?”
“还不是和平常一样,睡觉、看书、美容、shopping。”我百无聊赖地说道。
“你以前很喜欢摄影的,怎么现在都不玩了?”他放下报纸,执起杯子喝了一口,马上皱起眉头。
我兴致盎然地看着他皱眉,闲闲地问:“怎么?嫌弃黄脸婆啊?”
他笑了笑:“有什么好嫌弃的?你这个黄脸婆是我自己挑的,你开心就好,我只是怕你闷。”
我也笑,是啊,是他挑选我做他的妻子,就像挑商品一样,我该开心吗?我虽然是学的文科,但真正着迷的是摄影,没有家变之前,对职业的终极梦想是当上《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最大的爱好是和老二静仪斗嘴打架。我曾经相信爱情,希望以后的丈夫是个在我外出工作时能替我扛三脚架的男人。我还很有些大小姐脾气,像时下的女孩一样爱慕虚荣不愿接受贫穷,但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嫁给这么富有的男人。钱只要够用就好,最关键的是爱情,我以前真的这么想,嫁个有钱人一直是静仪的梦想。
见我不出声,之牧继续说:“过几天要回家,你准备一下,这次待的时间可能会比较长。”
“回家?加拿大?”我疑惑地问。
“不是。回静园!那边的住户拆搬迁得差不多了,现在准备找个建筑公司投标,我要过去看看。”
我深吸了口气却没吐出来:“我不去!”
他淡淡地说:“机票已经订好了,反正你也很闲。”
“我现在在一家美容院里SPA,每天都要去的。”我还想做垂死挣扎。
他温柔地看着我笑:“你已经很美了,少去几次美容院不会减少你的美丽。”他的声音让人如沐春风,说的话也很浪漫,但我却觉得他笑得很残忍,我开始后悔在他的咖啡里加牛奶。
他一口饮尽咖啡,放下杯子:“静言,该面对的总是要面对的,我不希望每晚都被你的叫声惊醒。”
我冷冷地看着他不吱声,这个男人永远都知道在什么时候用什么样卑劣的手段使我屈服,他走到我面前,摸摸我的脸转身离开,到了门口,又像想起什么似的:“你也有一年多没回去了,买些礼物给亲戚朋友带去吧,别把谁给漏了。”
我猛然起身,狠狠地瞪着他,他还是笑容满面地看着我。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古人小说里形容男子面如冠玉,清隽尔雅就是像他这样吧,脸上总是带着轻松无害的笑容却又具有莫大的杀伤力。虽然在法律上我是他的妻子,但我从来都不懂他,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懂。
“舍不得我走?还是想要个Goodbye-kiss?”他看我发怔,玩笑地走过来在我唇边轻轻印下一个蜻蜓点水的吻:“乖,去睡一下,下午再去买东西。”
我没有去睡,坐在宽敞的客厅里点了一支烟抽,然后一直望着我们的巨幅结婚照发呆。那幅相很大,差不多占了整面墙的位置,任谁看了都会发出好一对金童玉女的喝彩,只是我们都笑得不够欢愉。刘之牧永远保持着他那温文含蓄的招牌浅笑,让人不清楚他在想什么;我也好不到哪里去,一幅云淡风轻的鬼样子,好像这个婚姻根本与我无关。婚姻,呵,这就是我的婚姻!
在中央空调的影响下,屋内的气温永远是舒适的二十六度,我却觉得身子阵阵发冷,一直冷到骨子里。我是个失败的女人,二十五岁了,一事无成,没有事业没有爱情,别人对我的尊敬是因为我嫁了个成功的丈夫,但他们不知道其实我只是他的奴隶。
开着白色的佳美,漫无目的的在街头闲逛,因为我的丈夫要我为家人买礼物,可是我哪里还有什么家人。一年多前,母亲过世,静聍去了法国,至于静仪,我不承认有那样的妹妹,唯一想送给她的是安眠药或是一条麻绳--给她自尽用。不过我还有一个父亲,虽然他身陷囹圄,始终还是我的父亲。
把车在百货公司门口停好,我走进去,为父亲挑选了一件名牌夹克。一个购物袋提在手上显得分量不足,我继续努力回想我还有什么亲人,老实说这并不是个愉快的记忆。也许我的确不是个做大事的人,心眼狭窄斤斤计较,始终忘不了当年登门求助却屡屡碰壁的往事,那年我尝尽人间冷暖,世态炎凉,所谓的亲情在金钱面前像纸一样薄。
怎么忘了他?我敲敲自己的脑袋,刘之牧,配偶栏上的人选,多么奇妙,没有血缘却是我这生最亲密的人。他今天提醒了我,他也是我的“家人”,我开始在整个商场内四处游走,从与他相识以来,未送过他任何一件礼物。注视着商场里所有的货品,我突然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他的喜好。
当然我知道他习惯穿平角底裤,衣服是清一色的比亚焦蒂,只穿灰色棉袜,皮鞋喜欢意大利的,用都彭的打火机和古龙水,仅此而已,这些是我对他的全部印象。但是我该送什么给他?天子娇子又缺什么?我觉得很为难,原来我从没有为他费过一点心思。最后买了一件浅灰的开司米毛衣,我甚至不知道他的尺码,还是售货员根据我形容的身形为我选的。
回到家,我有些惴惴不安,他会喜欢吗?或者会习惯性地用嘲讽口吻同我说,很漂亮,谢谢费心,只是我已经有很多毛衣了。我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没有自信,他比我大七年,沉稳内敛,在他面前我像个老是做错事的孩子,每天都提心吊胆地等待责罚。
其实若说他对我不好,简直是昧良心,尤其婚后,只要我想要的,无须说出来心里动个念头,他已经拿来给我。真正让我惊奇的是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我们都很清楚这桩婚姻的性质,他无须讨好我,该刻意示好的人是我,毕竟我才是这桩婚姻的收益人。但无论怎样,我还是从心底里惧怕他,或许因为一开始他就始终处在强势位置吧,以前无事求人还好说,现在却是个要看人脸色吃饭的女人,凭什么拿乔?人生悲哀莫过于此。
我不是没有抗争过,从多伦多度完蜜月之后,回来怎样都没办法勉强自己与他待在同一间屋子里,迫切地想要离开。于是有一天当他从公司回来,我告诉他要独自去旅行一段日子,我想他肯定会拒绝,因为我自己都觉得这个要求很不合理,新婚燕尔之际一人竟要丢开另一人去旅行,多不可思议。我当时态度激烈而绝望,像只准备迎接战斗的公鸡,已经做好他若不同意就撕破脸的必死之心,所以当他无所谓地同意时,我反而是不能接受的那一个。坐在火车上,我仔细想了很久,最终想了个通透。我在期望什么呢?他不爱我,就如同我不爱他,他怎么会对我的离去表示愤怒?愤怒是两个相爱人之间的游戏,不爱的人之间只有漠然,就像我和他。
那次的旅行我很节省,去哪里都搭火车或者长途汽车,住二十块一晚的旅社,吃路边的小摊子,因为不想再用他的钱,不想被他更看不起。我去了湘西一个叫凤凰的小镇,接着继续往西到了贵州有很多少数民族聚集的山区,当我准备往云南走的时候突然病倒了。食物中毒让我上吐下泻,差点送掉半条命,旅馆里的人把我送进当地的卫生院,醒来后发现刘之牧已经在旁边。旅馆的人翻看了我的通讯录找到他,他马上乘飞机再辗转转了几次车赶到我身边。睁开眼看见他守在床边那一刹那,我终于明白不管多么讨厌他,这世上除开他我已没有亲人可依靠,即使千般不情愿也无法改变事实,我选择了接受,原来我是个这么害怕寂寞的人。他一刻不离地陪着我,我彻底承认他是我的丈夫,从此享受他温柔的呵护以及……他深不见底的心思。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我开始收敛自己的小姐脾气,学着做一个成功的妻子,变得会妥协。但是天知道我有多么不甘心!如果不是刘之牧与静仪,母亲现在还会在世;如果不是他逼我承担那些见鬼的责任,我应该跟另外一个人而不是跟他在一起!我的日子过得很矛盾,一方面极度依赖他另一方面又强烈抗拒他,这两年里没有疯掉真是个奇迹。
差不多晚上十一点听到门响,是之牧回来了,我懒懒地偎在丝绒沙发里继续看翡翠台的电视节目,没有起身,他脱下西装重重在我旁边坐下。我斜眼瞟他一下,他似乎有些疲倦。
“很累?”我问。
他点头,用手揉着眉心:“有一点。这次在那边待的时间会比较长,要把这边该处理的事弄好。”
我犹豫了一下:“干吗非要你亲自去不可?不能找别人吗?”
“这次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case,我不太放心。而且,当董事长的一年多没露面也该去视察一下了。”他把头仰靠在沙发背上,阖上眼。
“我可不可以不去?你不用每次出差都带上我。”我闷声说。
他轻笑:“那可不行,你偷跑掉怎么办?”
我悻然不语,从认识他开始就是这样,每次想正经同他说话就会被轻描淡写的玩笑堵住嘴。
“我们是不是住你原来的公寓?”我又问。
“不是,那套房子现在做成员工宿舍了。”
我狐疑地看着他,黄金地段的三房二厅变成员工宿舍?虽然他对属下并不吝啬,也不必如此吧?是什么样有价值的员工值得如此殊荣?
“那我们住哪?酒店?”
他坐直身子抓着我的手,好笑地说:“住大桥底下。”
我甩脱他的手,不悦地皱起眉,但是看到他又疲惫地打了个哈欠后有些不忍心:“我帮你拿衣服,你去冲个凉吧。”
他轻轻地恩了一声,看来的确是累了。
从卧室出来,看到之牧正好奇地翻看我特地摆在沙发上的纸袋,我突然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那件毛衣……是买给你的。”
他惊讶地抬头看我,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眼里有一丝难以琢磨的神色,只可惜刘之牧永远都是最会控制情绪的人,还等不及我去确认那代表什么意思就已经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如既往的深沉。
“谢谢。”他摘下鼻梁上的无框眼镜,当我的面换上:“你还记得我,真是让人感动呢。”
又来了,我心里顿时升起一把无名之火,为什么好好一句话非要用这种带讽刺的口吻说?我突然觉得自己的行为像个傻子。
他拉拉毛衣:“怎么样?”
衣服很衬他斯文的样子,但有点大,不算合身。结婚将近两年,我竟然不知道丈夫的尺码,这不是件值得欣喜的事,不过一想到他老是喜欢伤人的态度,我就一点也不觉得惭愧了。
“大了点。”我老实承认:“明天我拿去换。”
“不用了,我挺喜欢。”他笑眯眯地看着我:“总算知道你看男人的标准,原来胖一点的男士比较能够讨好你,我会努力的。”
我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不知该说什么好,他说话向来让人不知道哪句是真哪句是假。
出发那天早上我收到静聆的信,她在法国认识一个男孩,叫阿克塞尔,有“一双像天空一样湛蓝的眼睛”,是个很活泼的人,我能从静聆的字里行间中感觉出她对他的好感。
“法国的气温比我们那边凉很多,为了过这个冬天,我添置了一件大衣,花了八百法郎,是打折的时候买的。还有一件我更喜欢,可惜甚贵……生活很平淡,但是很开心。不打工不上课的时候,我教阿克塞尔和其他同学玩拖拉机,他们很聪明,现在已经超过我这个老师了。只是可惜没有麻将……”
看来静聆过得是幸福的,虽然只是平淡的幸福,但总算还有一个人幸福……我是不可能幸福了,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够把我的幸福一并送给她,这样才不枉费了我这同床异梦的婚姻。
我的原意是让静聆去英国,虽然那个国家终年愁云惨雾,但无可否认,那里的文凭是全世界最过硬的,而且我觉得那里是培养真正淑女的地方。可是一向柔顺的静聆竟然不肯,她柔柔地向我摇头:“不,大姐,我不要去英国。”
我简直难以相信,母亲最疼爱的小女儿,从小就只会说‘好’的静聆,竟然反抗我?对她这种难得一见的执拗我无计可施,只得把求助的目光望向之牧。谁知他和静聆交换了个眼神之后竟然笑着说:“既然静聆想去法国就让她去吧,小女孩想去浪漫之都是可以理解的。”
我清楚看到静聆听了这话后给了他一个感激的眼神,他们那种相互了解的神色让我不舒服了好久。
静聆走后,我还要说什么,却被之牧不耐烦地打断了:“她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你就给她一个自己选择的机会吧!”
我不放弃:“我这是为她好。”
“可她也是在为你好!”他眉宇间的神色已经明显表现不再想继续这个话题:“英国的学费很贵,而法国大学以上的教育是免费的。她不想为你增加负担!”
“又不是等钱买米下锅,哪里就少了这些钱?”
之牧冷笑:“如果你很幸福,她自然不会替我这个姐夫省钱,可你总一幅像逼良为娼的样子,她怎么安心伸手拿钱?你看着吧,她去了之后一定会打工赚自己的生活费,没准以后还要还钱给我们呢。”
他这话说得很重,我哑口无言,又不甘心,只好愤愤地不理静聆,直到她快要走的时候才和她重新说话。静聆去了之后,果然如他所说的不肯接受我们的生活费,自己在课余时间去餐馆打工赚钱。弄得我心疼了好一阵子,她以前一直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呢。
静聆啊……我叹口气,暂时懒得回信,把笔记本电脑合上,又看了看准备好的行囊……今天,我就要回静园了!
第二章
我们是下午五点左右到的,坐在专程来迎接的车上,我心情复杂,是真的完全不想回来或是还有一些期待,自己也说不清楚。所谓理不清,剪还乱就是现在这样吧?
旁边坐着的女子叫乔玉,是总经理张熹的太太,陪着丈夫一起来接我们,正极力找话题同我闲聊。她皮肤白皙,长得细眉细眼,打扮很得体,一看就知道是个精明干练的厉害角色,或许比我大个一两岁。我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同她聊天,一边听之牧和张熹说话。
“董事长这次回来,全公司上下都很兴奋,特地在酒店设了宴为您和夫人洗尘。”张熹说话铿锵有力,虽然尊敬但能保持不卑不亢,我顿时觉得他还可以。
以前父亲对之牧的巴结态度是令我极不喜欢他的一个原因,但是直到结婚之后我才明白那根本算不了什么。我嫁的是个有本事的老公,每次陪他出差应酬,那些及尽所能的阿谀拍马曾让我措手无策,他倒是能够冷静礼貌地一一笑纳,真让人敬佩。
“喔?”之牧似乎有些意外:“我这么久没有回来,公司里很多新人都没见过我,他们有什么好兴奋的?我有这么成功吗?”
“是--”
“是另外有人想见我吧?”他温文和蔼地打断张熹:“那人和张总还挺熟?”
对他的一针见血张熹显然有些不自在,但还能保持良好风度,马上承认:“是大丰建筑公司的周总,不过他的确只是想替董事长洗尘,公司全体员工下了班也都会去那儿……”
原来我又看错人,只不过是个段数更高的马屁精,我迅速把脸转向窗外,怕看见乔玉脸上的表情,一个女人看着自己的丈夫在老板面前手足无措是什么滋味?
“这样啊,”之牧拖长声音,含笑说道:“张总是把我逼上梁山,非去不可喽?静言……”他用眼神征求我的意见,我犹豫了一下,其实并不想去,但是怕自己在接下来的路途上代乔玉难堪,便点了点头。
“那就去吧,反正也要见面的。”他大方的应允。
我马上能感觉到前座的张熹和旁边的乔玉同时松了口气,我也松了口气,这种关系让人觉得累,偏偏有人乐此不疲,偷眼望望之牧,他眼里闪着精明的光彩,也正笑着看我。
虽然已经快两年没有回来,但我还是马上认出那间五星级酒店离静园大概只有五分钟的车程,我开始走神,静园马上要拆了,住了二十几年的地方马上要不存在了,要不要再去看它一眼?但是那幢有百年历史的老屋是在我手中结束的,我有这个勇气去面对它的哭泣吗?
酒店里已经为我们准备好了一个套房,我上去换衣服,乔玉马上自告奋勇地陪我。冲了个凉,换上一条黑色裙子,前面看似式样简单,背后却别有洞天,开个V字直至腰际,再配一双银色细高跟鞋,乔玉一迭声说我是她见过最漂亮的人。
这个恭维太夸张,我只好笑着说不敢当,并在她的协助下把头发绾好开始化妆。
乔玉是个颇懂行的人,一边问我戴的厚重银簪是不是古董一边与我聊美容护肤,我微笑地应付着倒也不至于冷场。但是那瞬间,我第一次庆幸自己嫁的丈夫是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人物,因而免去了需要讨好上司太太的可怕厄运。
说话之间之牧推门进来,他走到我身后从镜子中看我,微笑说:“很漂亮。”又向乔玉道谢:“早听说张总的太太是贤内助,今天才知道名不虚传。”
我敢打赌乔玉的脸在发红,等她羞答答地告辞后,我对之牧说:“别在我面前同其他女人搭讪。”
他愉快地笑起来,我仔细端详他的脸,觉得他有些疲惫,这几天他一直忙到深夜,下飞机又赶来参加晚宴,好像真以为自己是钢精混凝土做的。
“干吗要这么累自己?”我柔声问。
他从背后把手环上我的腰,埋下头靠近我的肩上,低低地呢喃:“怎么,心疼我了?”
我们贴得很近,他身上的古龙水气息抚到我身上,很好闻,那片刻我甚至觉得我们之间的气氛是亲昵而相爱的,但是倏然,几张面孔从我心中闪过,静园那老老的围墙也出现在我脑海中,我的身躯顿时变得僵直。
他好像察觉到什么,猛然抬起头放开我,又恢复到往常淡淡然的声音:“我也去淋个浴好了,老婆这么漂亮,老公可不能丢面子。”我的肩上一下轻松了很多,该喘一口气的,可是不知为什么心也跟着有些失落的空洞起来。
晚宴设在顶楼的西餐厅,看得出经过精心布置,四处都摆满了食物酒水,到处人影幢幢,杯盏交错。我和之牧手牵手在衣香鬓影之中翩仟周旋,接受从各个方向传来的恭维。我带着得体的微笑看着自己的丈夫,他穿全黑的西服,系银灰色领带,身材高挑瘦削却不瘦弱,斯文而不失贵气,眼神镇定锐利,不管从哪方面来说他都是出色的。
我听到他和别人说:“是的,那块地准备做商业投资用。”
马上有人附和:“那个地段用做商业写字楼是再好不过了。”
“外墙已经拆除,主体拆除工程明天进行……”
“人工拆除时间太慢,不如用爆破……”
又有人反对:“那必须拿到政府特别批文,而且价格昂贵……”
我知道他们在说什么,开始觉得头晕。一年多前那里是我家,我以为会在那里住一辈子,现在它变成了“主体”,还有人建议用炸药把它炸掉。
之牧很快感到我的不适,体贴地问我:“倦了吗?你去那边坐一坐。”
我迅速离开,没办法再听下去,是我负了静园,它在我手中被卖掉,如果还要逼着我笑对它如何灰飞湮灭我会疯的。
我避开人群远远躲到一个人烟稀少的角落,喝着香槟,慢慢调剂一下自己的神经,觉得很想抽一根烟,但是我知道现在不行。然后看到场中一位红衣丽人,她正持着水晶酒杯与人谈笑,波浪长发,蔷薇色皮肤,顾盼生姿的大眼睛,右边嘴角有一颗小小的痣。我使劲眨眼睛,仔细看清楚那美人后觉得头轰然一下晕得更厉害了。她怎么会在这里?
夏单卡,我曾经最要好的朋友。几年以前,我们喜欢躲在小房间里关上门谈心事,天上地下无所不聊。她在读书时的志向是要做个女强人,真正的女强人!她爱强调这点,谁都知道她的美貌可以令人犯罪。
“我不要做花瓶。我要靠自己的本事统领人马,纵横商场!男人算什么东西!”她经常咬牙切齿地这么和我说,让我笑得在床上打滚。我的志向比较简单,一是做《国家地理杂志》的摄影记者,二是可以嫁给她哥哥夏单远做她的嫂子,她经常会骂我没出息。
后来有一天,信誓旦旦要把男人踩在脚下的她羞答答地同我说她爱上公司老板,她的老板是刘之牧,夏单卡是在我的推介下进他公司的。
“他很有本事,我好佩服他。”她的眼里闪着星星一般的光泽:“静言,你家不是和他很熟吗?帮我忙好不好?”她一直是个率直的人,尤其对我不隐瞒任何心事。
我记得我当时的回答是:“那阴阳怪气的家伙有什么好?你的品位有待提高!”
她跳起来要撕我的嘴。
再到后来,我要嫁给刘之牧的前夕,她跑来找我。昔日美丽眼睛里充满了不屑与愤怒:“你是个骗子!静言,你怎么可以这样欺骗我和单远?”
我一声不吭,这时再说什么都显多余。
痛骂了我一顿后,她说:“我希望从来不曾认识过你!”她愤怒离开时,我看到她在哭。那么倔强的人也会哭,为什么要哭?心爱的人被抢走?准嫂子嫁做他人妇?或是因为好朋友的背叛?不得而知,自那天以后我没再见过她。依她的脾气,我本以为自己会挨揍,但是还好,她只是骂我骗子。这算得了什么,为这场婚姻我付出了更昂贵的代价,我从没指望自己会有好下场。
之牧笔直地向我走来,他的眼睛甚至不用做任何搜索,就已经找到了我,我发现不管任何时候我躲在任何地方他都能一眼发现我。
“她怎么在这里?”我捏着香槟杯问。
“谁?”他顺着我的视线看:“夏小姐?她是公司员工。在这里很正常啊。”
我简直不敢相信,以她的性子应该在得知我嫁人的消息之后马上交辞呈才对:“她还在公司吗?”
“是啊。她做得很不错,如果我没记错,她不久前该是升了职。”
我没话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
“咦,她不是你的好朋友吗?还是你介绍她进公司的,怎么不同她聊聊天?”他看着我好像很好奇地问。
我开始暗地里咬牙切齿,我与夏单卡之间的过往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竟然还能说出这样的风凉话,所嫁非人原来就是这样的感觉。还没待我反映过来,他已经扬声向那边打招呼,夏单卡抬头看到我们微微一笑,姗姗走过来,我马上倒抽了口凉气。他想干什么?他明知道我死也不愿意和她见面。
她先向之牧问好,又对我说“嗨”。
我只好尴尬地回了一句好久不见,气氛变得有些诡异。她或许早就知道我要回来了,也或许早就已经看见了我,能笑得这样自然灿烂是因为她有足够的时间练习,但是对我来说却太不公平,这件事来得实在太突然。
之牧倒是事不关己,和蔼地说:“两年不见,夏小姐又长漂亮了。”然后又拿走我手中紧握不放的香槟:“不吃东西就喝酒,小心待会闹胃疼。”他体恤地帮我去拿食物,但大家都心知肚明他是故意避开,那一刹那,我对他的恨刻骨铭心。
“他对你不错。”沉默一阵,她开口,声音总算变得没有那么虚伪。
“恩,还可以。”我含含糊糊地回答。
“以前看你沉沉静静不做声,没想到还真是个厉害角色呢,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她的声音里有浓浓地讽刺:“你现在是不是住在海边别墅,每天逗弄贵妇狗以打发时间?”
我叹口气,并不准备反驳,这个问题以前说不清现在依然说不清,我只能装做听不懂:“不是。你过得怎么样?”
“你认为呢?”她反问我。
“你气色不错。”我实事求是地说。
“还凑合吧,这间公司很符合我的理想。”她忽然又笑起来;“我说错话,应该说是你的公司才对,你是老板娘嘛。”
我无奈地再次改变话题:“你哥……在北京吧?”
“不,他在这里。”
我很意外:“他不是要去中央美院吗?他……怎么样了?”
她忽然恶狠狠地看着我:“你少装傻了,他一直都在这里,而且托你的福,他现在活在地狱里。”
我心一跳,用我们以前的呢称:“卡卡,你这是什么意思?”
“别叫我卡卡,那是朋友之间的称呼!”她提高声音,周围马上有人望了过来。
我也有些气了,她怎么还是这样火爆的脾气,不管怎么样,过去的事已经过去了,我现在的身份是她的老板娘,她未免太不给我面子。
我也改了口气,淡淡说道:“如果夏小姐觉得和我说话很闷,有朋友在那边等你,你可以离开了。”
她一怔,随即娇滴滴地笑起来:“谢谢老板娘恩典。”
看着她翩然离去,我累得连呼吸都不愿意了。怎么会这样?其实在心底里,我始终当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记得她曾很豪爽地拍着胸口对我说;“静言,除开牙刷和老公不能给你,我的就是你的。”当时我笑得要命,原来在她心中老公只是和牙刷一样重要。以前真的和她很要好,只是没想到时间和误会能这样腐蚀一段友谊。我深深知道就算将来有一天误会冰释,我和她也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还有,她说单远活在地狱里,到底是什么意思?单远不是要去北京寻找他的梦想吗?我沉思着。
之牧端着食物走过来:“夏小姐走了吗?”
我别过脸懒得理他,他耸耸肩:“我还以为你们有很多话讲。算了,来吃东西,都是你喜欢的。”
他装作一点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接过餐盘,望着他突然觉得很害怕,他这么精刮,我永远也斗不过他。从三年前第一次重逢,我和他之间就开始了一场心照不宣的争斗,我没有赢过一次。他做事永远天衣无缝,不会有一丝漏洞,逗弄我就像猫逗耗子。 有时候看到我意志消沉不愿再做反击时,就让我占点上风,激起我的斗志之后,又狠狠把我打击下去,这场游戏完全在他的掌控之中,他想赢就赢想输就输。我只是搞不懂,为什么要选我?卡卡和静仪都比我更美丽,征服她们难道不会更有成就感吗?
看到我的脸色阴晴不定,他握了握我的手:“静言,怎么了?”
我抽出手,恨恨说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他微微叹息:“每个人都知道我想要什么,只有你不知道。”
我死死咬着嘴唇,不再吱声。
他还想再说什么,但没来得及开口,已有一群人过来同我们寒暄。之牧拉拉我,我甩甩肩膀就是不起身,我真的不希望自己像一颗棋子一切都由得他安排。
他无奈地向那些人笑笑,宠爱地看着我说:“没办法,娶了个孩子脾气的太太。”
大家都和他一起笑起来,看他的目光里有同情,看我的目光里有羡慕。我知道他们事后会怎么说,刘之牧的太太脾气娇蛮,仗侍丈夫宠爱目中无人,我突然觉得精疲力倦,一切还是在他的算计当中。他就是这样,做足表面功夫,每个人都相信他,尊敬他,可是谁知道我们之间的故事?真正该哭泣的人是我!
之牧在那些人的邀请下上台讲话,我不想去听他的侃侃而谈,更不想听如何处置静园命运的决定。这里有我不愿知晓的话题和不愿见到的人,实在不能再待下去。我的眼光四处乱瞟,终于找到大厅里的消防通道,大家都聚集在前面倾听董事长的发言,没人注意到我,是悄悄溜走的好时机。我提着裙子,静静离开。
我知道自己想去哪里,静园!当然是静园,虽然愧对它,但是今晚我必须去见它最后一眼,否则将会遗憾终生。我计算着时间,从酒店到静园大概五分钟车程,来回十分钟,我只要在静园待上十分钟就已经心满意足,一共二十分钟!之牧的演讲五分钟,但是按照惯例会有人围上来称赞恭贺十五分钟以上,刚好!我可以拥有一次完美失踪的经验!
坐在计程车上,我暗暗庆幸小手袋里装着随时准备付给侍者的小费,以前不懂这些,以为别人为我服务是天经地义,嫁人之后才明白这些礼节。是刘之牧教给我这些,可是难道这一生真的要仰他的鼻息而生存?
“小姐,到了。”司机看我的目光有一丝疑虑,或许在想这穿隆重礼服的女子为什么要在上弦月夜到这已经荒芜的地方来,如果联想再丰富一点,怕不以为我是聊斋里的女鬼。
我付了钱,信步下车,抬头一看,整个人都呆住。朱颜未曾改,改的是雕廊玉砌,昔日美丽宁静的静园如今已是颓垣败瓦。我知道静园已经不是以前的静园,但如果早知道它变成这样,我或许会没有勇气来到这里。
老槐树站着的地方,如今变成了一个大大的泥坑,它去了哪里?从父亲种它下去的那刻起,它就应该在这里茁壮成长直至老死枯萎,也许连它自己都不曾料到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地方。矮墙也没有了,一地的乱石红砖,碎玻璃倒是还在,不过是在地上,月光映衬着它们,灼灼闪光。还有刻着“静园”两个大字的隶书匾额也已不翼而飞,那块匾油漆斑驳脱落,据说有百年历史,是曾经中过举子的高祖父亲笔书写的。方家三姐妹的名字,静言、静仪、静聆也是因它而来。
可是这些都不在了,静园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市的历史。自古美人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原来这话不止可以用于美人和英雄,对曾经盛极一时的房子也能派上用场。
我小心翼翼提着裙子走在凹凸不平的砖石上,鞋跟太高,很容易摔倒。但仅仅是三年前,我还经常像个顽童般沿着槐树爬上这堵围墙,纵身跃下。
记得成年后第一次见到刘之牧就是那个场面。
那是个秋天的傍晚,满树白色秀丽的槐花开得很灿烂。明知道家里有重要客人,可是悄悄溜出去的我舍不得和单远分开。父亲一向反对我和“那个穷画画的小子”来往,所以我们的每一次见面都是弥足珍贵的,依依不舍地回到家时,时间已经晚了。我没敢用钥匙,静园的门也是个古物,开启关闭时发出的吱吱声足以把大象惊醒。
我脱掉鞋子,蹬着槐树熟练地爬上围墙,确定没人后开始往下跳。只要时间掌握得好,就可以悄悄溜进靠最左边自己的房间,然后换个衣服,若无其事的漫步出来对大家说我刚刚在睡觉。反正父亲不会刻意去向哪个客人介绍我,方家最美丽的老二才是他的心头宝。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做准备的时候院子里的确没人,待一纵身时却听到了脚步声,受惊的我没能以安全的姿势落地,那人眼睁睁地看着我一跃而蹴的全过程,紧随他身后的父亲则刚好看到我趴在地上不雅的姿势。我肯定他当时宁愿自己能昏过去,也不愿看到眼前的不肖女。
走前边那个一身西装革履的人是刘之牧,他落落大方地迈步走到我面前,并不伸手,只是俯下身子,安安静静地问:“是静言吧?”
我狼狈地抬头看他,脑中第一反映是八个字:谦谦君子,温文如玉。可是真正的君子不会眼看着一名女士跌倒在地而作势不理,他从头至尾都没有伸手搀扶我的意思,只是一直俯着身用揶揄的笑容望着我,他整个人如同初雪般洁净,但那异常秀气漂亮的面孔上有一双像锥子一样犀利的眼睛。这个人不简单,感觉一向敏锐的我心中开始警惕。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并不好……
第三章
我终于迈过了那堆难行的砖石,走近破落的屋子,屋前有一条用青麻石铺的长廊,以前廊上会挂一个精致的鸟笼--祖父还在世的时候最爱养画眉鸟。
从小我就知道父亲偏爱静仪,而母亲对体弱的静聆总是特别关爱,老大方静言则像个落单的小动物。后来我固执的认为,家里的权威人士--祖父比较疼我,但是当有一天我不小心放飞了他心爱的画眉后,被罚跪在青麻石上一夜,才明白原来那只是我一相情愿的想象。在方家,老大是最不得宠的一个,这是不争的事实。那晚我跪在院子里哭得惊天动地,静仪却在她房里兴高采烈地弹奏着《欢乐颂》,从那时开始,我们姐妹俩人正式开始结起深厚的梁子。
我像个幽灵般沿着旧路游走在每个房间,所有的房间都是空的,什么都没有了,我的古筝、静仪的钢琴统统不见。不知道那些东西都搬去了哪里,把房屋转让书交给刘之牧后,我就没有再听到任何有关静园的消息,他不刻意告诉我,我也不问,因为不愿也因为不敢。可是即使在加拿大,远隔八千里路云与月,我也是做不完的噩梦,每个梦里都有静园,有时梦到它依然如故,有时又梦到它被迅猛而生的杂草湮没,一片凄凉。醒来之后总是泪满衣襟,原来心里从没有一刻放下过它。
陋室空空如也,只除开因为太久没有人居住而留下的漏水痕迹,墙上一条条斑驳的水印子,像情人不忍别离时的眼泪。我抚摩着墙壁,内心五味陈杂,酸酸涩涩的感觉直往眼里冲,屋里虽然有种霉霉的味道,依然让我流连往还,忘记时间。
父亲对我们三姐妹从不一视同仁,静仪从小就被他送去学钢琴,我和静聆虽然不至于学的那么高档,但也都有学乐器,我学的是古筝,静聆学的是长笛。父亲是个爱附庸风雅的人,按他的规划,我应该学小提琴,这样方家三姐妹就都会一门西洋乐器。但我就是不肯让他如愿,选了古筝,虽然也并不见得真有多喜欢,到现在为止我会的也只是一首《春江花月夜》。父亲气得好几天不同我说话,或许我的倔脾气也是不讨他喜欢的原因之一吧。
但是我未曾想过,他为我们三姐妹的成长付出了多大的心血和金钱,他为这个家做出了多大的牺牲。我厌恶他对有钱人家的巴结态度,却又一味天经地义的向他索取;我妒恨他对静仪的偏心,便用叛逆的举动去伤他的心,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有没有为他做什么。我从来都是个自私的人。
看看腕上的欧米笳,该走了,在这里的逗留的时间已经早已超过计划,我得回去那未完的喧闹酒宴。可是真的舍不得走,明天静园就要不复存在了,我在这里生,在这里度过优越的少女年代,这里有我如斯多的泪水和欢笑,这里也被我背弃,我怎么能离开它?
迈步出去时,看着一张张早已褪色的木门,耳边又隐隐约约响起母亲的轻笑:“静园这种老房子没别的好处,最好的地方就是门多。以后女儿们出嫁,多的是办法向女婿讨开门红包,咱们捡红包都要捡到手软。”她说这话的时候,全家都窝在一起笑,是我贪心,竟然不知道那就叫做幸福。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我们姐妹三个没有一个在这里出嫁,而可怜的母亲甚至等不及看到任何一个女儿成为别人的妻子就已经撒手人寰。
走到大门口,忽然听到前方有簌簌响动,我睁大眼睛往前看,角落处站着一条黑影,我顿时寒毛竖立,血液凝固。在这样的夜晚,在这个荒废的宅子里,还会有什么人出现?我不相信鬼神,所以不认为那是方家的祖宗显灵,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小偷劫匪,顿时只恨身上的现金不够多,怕他老羞成怒毁尸灭迹。
他显然也看到我,和我维持一样的姿势站着不动,我考虑着是继续静静地站着不动呢还是慢慢蹲到地上拾起一块砖头自卫比较好。大概僵持了一分钟左右,我的汗冷涔涔地流了下来,这一分钟有一年那么长,妈的,这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终于耐不住向我这边走过来,我紧张得连呼吸都要停止了。
他现身在皎洁月光下,我的血液开始缓缓流动。呵,竟是故人,那人亭亭玉立、肤若凝脂,不是方家老二是谁?美丽的方静仪也在,原来今夜并不只得我一个人在月下凭吊快要失落的静园。
她走到离我约一米处的地方停下,我们互相对视着,但是没人开口说话,空气里像有火花在噼啪爆裂,我们两人犹如要进行生死对决的武士。
老天真是太不垂怜我,不想遇见的人今天见了个够,先是夏单卡然后是她。
我和静仪的关系从小很微妙,是姐妹也是最大的竞争对手。
外人都说方家好福气,三个女儿个个如花似玉,一个秀一个美一个娇,我是那个秀。现在想起来,这个所谓的秀是接近时下所说的那种“气质美女”,意思就是:的确是美女,不过主要是靠气质取胜。多少有点安慰奖的意思。娇的那个是静聆,她五官秀丽但从小多病,想不娇都不行。而静仪是货真价实的美,每个见过她的人都要为她的风华喝彩。
我其实也是美的,但和她相比就差了个档次。女人到底肤浅,靓丽的皮相,是我嫉恨她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真正让我有了摧毁她的欲望,是因为母亲的过世。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闷热的午后,她披头散发地冲进静园,不顾母亲和静聆也在座,一把抓住我的肩对我大吼:“方静言,你这个卑鄙下作的婊子!”
是的,她叫自己的姐姐婊子,而我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能瞠目结舌地看着她。
“你明知道刘之牧是要的是你,还要我去他的公司找他,你让我出尽了丑!”她大哭。
我迟疑地看着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刘之牧说可以帮父亲还清亏空的公款,但是他要静园里最美的一样东西,最美的,不是静仪是谁?怎么会是我?那是我第一次心悦诚服地承认她比我美,才让她去刘之牧的公司找他。但是她带回来的讯息,让我震惊得甚至忘记骂还她。
“装得和他势不两立,其实你一直在打他的主意……”静仪哭得失去所有的风度,但是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有,那时我心里有的是另外一个人。
“你不要得意,我什么都知道,你和夏单远……”她狠狠地看着我:“我要去告诉他,你根本不是什么好货色,你和夏单远---我知道你们早上过床了,就在他的画室里!平常一幅贤良淑德的样子……哈,我看过夏单远为你画的裸画,姿势还真是风骚漂亮呢!”
她在气急败坏的情况下还能把这段话说得流畅顺利,我怀疑她的准备工作并不是一天两天,或许每次午夜梦回都在背诵它,以便让它成为杀伤我的锋利武器吧?同根姐妹相残,现在回想起来不是不可悲的。
当时我倒抽了口气,来不及阻止,她已经像个疯子似的一股脑吼了出来。
我担心地回头望着母亲和静聆,她们是温室里的花,如今家里乱做一团,没有人可以撑起大局,我这个方家老大已经俨然是一家之主,我实在怕吓坏她们。但还是晚了,母亲诧异地望着我,然后面色突然变成了诡异的潮红色,她似乎想说什么,喉咙一直咯咯作响,却终于什么都没能说出来,她慢慢靠着静聆的身子往后倒。天地瞬时一片寂静,我眼睁睁地看着静聆手忙脚乱地动作,头昏耳鸣,听不到任何声音。送到医院,医生说是脑溢血,她甚至没来得及骂我一句就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一直哭到山崩地裂,日月无光,她为什么不听听我的忏悔?我一辈子都没机会得到她的饶恕了。
对母亲来说,那段时间实在太可怕,丈夫亏空公款入狱,有可能是无期有可能是死缓;静园要卖掉,不知道要面对怎样的流离失所;大女儿指使二女儿向男人主动献身被拒绝;二女儿控诉大女儿和一个穷画家上床,甚至被人画到裸相。这些都是受传统教育的她一辈子也不能接受的,脆弱的她实在无力再承受这些可怕的事实,所以她选择了永远的逃避,让我和静仪成为了罪人。我就那样看着她在我面前死去而没有任何办法挽回!她是带着对我和静仪的绝望过去的吧?
医生宣布抢救无效后,静聆伏在母亲身上痛哭流涕,我和静仪只敢站在病房外面,我们都没有脸面进去看母亲最后一眼。不知道过了多久,有两个穿白大褂的男人走进病房,然后把母亲抬上担架。
我下意识拦住他们,莫名其妙地问:“你们要去哪里?”
其中一个冲我笑笑:“送去太平间啊,难道放在这里占地方么?”
我“蹬蹬”倒退几大步,中午我还和母亲一起吃饭,到了晚上她却要去睡太平间,这种事谁能接受?我拒绝接受!
他们不理我,把我推开,径自进了电梯,静聆哭哭啼啼地跟在后面。我怔怔地看着那两个穿白大褂的人,他们的褂子上有着显而易见的大块油污,有一个甚至穿拖鞋,面孔也长得横蛮粗鲁,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是医院里的人,倒有些像屠夫。我想,或许这一切都只是个误会?
我终于没跟上去,电梯门合上了,我靠在墙上发了好一会的呆,然后听到地上传来阵阵啜泣。低下头,静仪正蹲在我的脚边埋头哭泣,她也和我一样不敢守在母亲身边,就好像我们是妖,而母亲身边却有收妖的镜。我们两个都已经失去光明正大痛哭失去母亲的资格,这样看来母亲生前最为疼爱静聆还是有她的先见之明的。
“静仪,妈妈死在我们两个手上。”声音远远传来,不像是我的语调,但的确是我在说话。
“大姐……”静仪抬起泪流满面的脸无助地望着我,从她懂事开始她就不曾叫过我大姐,她一直直呼我的名字,那天她叫我大姐。
但是我没答腔,又一架电梯“叮当”一声在我们的楼层停住,有人探头问:“下去吗?”
我茫然地摇摇头,转身走到楼梯间,一阶一阶地走了下去。我一边下楼一边想,我永远都不能原谅方静仪!新仇旧恨,她必须成为我报复的对象!
我们的祖父是个精明的老人,他或许早就看出了什么,去世的时候,他指明把静园留给我们三姐妹,而不是父亲。所以当父亲出事的时候,我们还有静园可以变卖,只是当时没人能一口气吃下静园这么大的资产,我只能找刘之牧。
他很公道地按市价把静园变成钱算给我听,但这些还是不够,我愁肠百结眼巴巴地望着他,实在是走投无路了,方家所有的亲戚都找遍了,可是他们好像突然都不太认识我,就算是认识也变成了远亲。
“静园那块地位置不错,但是面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很糟糕。如果想要发展,我还必须把周边的地一起买下,并不合算。”他微笑着同我说:“不过我还是可以帮你,你父亲那边不够的部分我也可以帮你补上来--哎,静言,你先别太开心,有条件的,你得把静园里最美的一样东西交给我珍藏,怎么样?”
这是他的原话,我记得他当时笑得很和煦,温文沉静,像冬日里的暖阳。然而不管表象如何,他毕竟是个在商场中摸爬滚打的人--他是个一等一的商人,早已被磨练得像只狐狸精,自然不会做没好处的事。据说我家曾于他家有恩,但到底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陈年旧事了,念念不忘地挂在嘴边,只是徒增笑柄而已。这种时候连所谓的亲戚都不肯帮忙,更何况是什么八竿子打不到一起的世交?有人施以援手已经是天大的好事,只怕家里没有让人看得上眼的东西呢。给人一件东西,就必须收回一件东西,再公平不过了。直到现在,我都能够谅解他以物易物的提议,虽然我是那个被换来的老婆。我并没有那种从心底里发出对他的怨毒,只是有点--低人一等的难堪。
那时我以为他要的是静仪,所以毫不犹豫地把她推了出去,我知道静仪肖想他已经很久,唯一对不起的是卡卡,可我真的没想到结果会变成这样。一切都不在我的计算中,救了父亲失去了母亲,真是个血淋淋的选择!不管失去谁,都一样让我痛彻心扉,虽然他们最爱的都不是我。
从母亲过世起,我就明了我与单远的出轨是永不可饶恕的罪孽,但这只能让我加倍地恨静仪,把恨自己的那份也算进去!我说过,我从来都是个自私的人。
母亲头七过后,我把静仪、静聆找来,静园的房契就摆在茶几上,另外还有一份我已经签好名的转让书。
我给她们两个个选择:放弃静园的继承权或者是放弃父亲。
静聆听了有些害怕,不安地扭动身子问:“大姐,不住静园,那我们要住哪里?”
我安慰她:“你不用怕,我会安排好你。”
她看了我一会儿,信任地在转让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
我面无表情地把转让书扔给静仪:“我会照顾静聆,但并不包括你。你自己要想清楚,签了,你一无所有;不签,父亲要因你坐一辈子牢。”
她面色煞白:“你如果嫁给刘之牧,他总不至于不救自己的岳父,我们无须搬出去。”
我冷笑:“我嫁给他便是刘家人,助他人财两得有什么不对?不过你的宝贝钢琴倒是可以搬走。”直到今天,我还在好笑,真是小心眼,那个时候还记挂着让我不能释怀的钢琴。
她摇头:“我不信!我不信你会眼睁睁看着他坐牢。”
我把腿交叉搁上茶几,一下一下地打着拍子,又点燃一支烟,夸张得像黑社会的大姐头:“你尽可以试一试,反正你已经害死母亲,不在乎多一个父亲。不过你最好想一想,这些年里他最疼的是谁!连个房子都不肯让,真是白养了狼崽子。”
静仪哭起来,撑着茶几不肯拿笔:“你明知道我不是故意的……你也有责任……”
但她还是签了,这个罪名太过重大,没有谁能够背负得起。她签字的时候手在颤抖,一脸悲怆,我一直冷酷地看着她,后来不经意间瞥到镜子,发现自己的笑容和煦却含着丝丝残酷,怎么会和刘之牧有几分相似?我大惊,赶忙收敛。但我知道不管怎样收敛,从看着静仪牵下名字那刻起我就已经变了,变成了个铁石心肠的人。
我很快把静聆送出国,她走的时候惴惴不安:“大姐,你不要对二姐太凶……她只有一年就要大学毕业了,你帮帮她。”静聆的眼神纯净善良,我想如果我和静仪的位置互换,她也会帮我说情。
我摸摸她的头顶,方家总算还保有了最后一个天使。
最后她还说:“大姐,你也要对姐夫好一点,姐夫其实很爱你。”我不禁失笑,他爱我?他爱的是征服掠夺后的快感,小白兔竟然这么帮着大灰狼说话。真相是刘之牧财色双收,他不虐待我我就该万幸了。
时间过得真快,送静聆上飞机的情景历历在目,一晃却已经是一年半了,我与静仪也有这么久没有见面了。我们该说点什么?
沉默,一径的沉默。久别重逢,大家似乎都无话可说。
我皱起眉头再抬手看看表,不行,真的得走了,离开酒店已经四十五分钟,那边现在可能已经在寻人。我转身准备离开,不是怕面对她,而是得为“刘太太”这个身份负责。
静仪的声音从身后传过来,莺声呖呖,人美声音都好听,真是不公平:“你还有脸来?”
我冷笑,要开战了吗?“你都有脸来,我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是你把静园卖掉!”
“可是你不要忘了,没有你的亲笔签名,我没办法拿它怎么样。”
“你……”她语塞,我的牙尖嘴利一向很出名。
她一脚高一脚低地跑到我面前:“我知道你想要我死,但是你看我活得不知有多好!”
我淡淡地看着她,还是一样没变,光有张美丽的脸却没有会思考的大脑:“你活得好不好是你的事,同我有什么关系?”
她咬着唇,恶毒地笑起来:“我现在在姐夫的公司上班,你不知道吧?姐夫原来的房子给我在住,事实上我什么都不用做,根本是姐夫在养活我!”
我一震,的确是不知道,他说那是员工宿舍。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把以前暗恋他的美丽女子聚集在一起,想要做个后宫吗?我的心有些乱,看来我不知道的实在是太多了,但是我装作不以为意地耸耸肩:“他也养我,我是他太太,所以他得养活整个方家。而且……你既然知道我不会要你好过,不说也就罢了,我现在知道了还会让你继续留下吗?”
静仪的脸色变得很难看,我打击到她,因为我知道她的痛处在哪里,愚蠢又高傲,认为人人都须得以她为中心,我从小就在琢磨她的弱点。
她恨恨说道:“你到底想怎么样?姐夫公私分明,才不会信你挑唆。”
我嘻嘻笑起来:“你自己也说自己什么都不做,他这么公私分明当然不会留下个吃闲饭的人。”
静仪气得花枝乱颤,我又赢了,但是却无心恋战,一来是赶时间二来因为我心里没底,静仪虽然不太聪明又冲动,但并不太会讲假话,看来之牧的确是在照顾她,只是我不知道他们到底发展成什么样了。既然不知己知彼,怎能百战百胜?我得回去向之牧问个清楚。
我急急忙忙地往前走,静仪突然一把拉住我,:“你站住……”
我猛地甩开她,心情浮躁用力非常大,但是我忘了脚下的不平整,高高的鞋跟让我不能保持平衡,整个人都扑到地上,发出轰然巨响。刚摔下去的那瞬间我并不觉得痛,只有一阵很强的震动感,过了几秒钟,手掌、膝盖和脚踝的火辣辣感觉才蔓延上来,我慢慢撑起身子,发觉有液体一串串沿着额头从眉毛上滴落,是血,我怔怔地看着它们一滴两滴地渗入砖瓦里,然后变成红砖上一朵朵深色的花。
真是倒霉啊,跌下去的时候竟然撞到插在碎砖上的玻璃。当年不知爬过多少次围墙,闭着眼也知道哪里危险哪里安全,可能就是因为践踏它的次数太多,让它在轰然倒地后还不忘要给我一个训诫,自作孽,不可活。静园竟然这样对我。它已经遗忘了自己的主人么?我却是忘不掉啊。在这堵围墙下,我曾经怎样温柔地和一个高大男孩依偎过?老槐树上密集清丽的白花又曾经怎样纷纷扬扬落满我的周身?
静仪看我跌得惨烈,走近一步,似乎也有点慌了:“你……要不要紧?”
我没抬头,不想被她看见这种狼狈样子,又有点怕她乘人之危杀人泄愤,只能很强硬地说道:“少做戏,我不要你的假惺惺。”本来还想加一句“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但终于没说,她何尝需要我的原谅,我和她同样是个罪人。
第四章
眼角处突然瞥见一团由远而近的光亮在静园门口停下,是车灯。然后几条人影迅速从车上下来,中间有个人似乎看到了我,不确定地叫了一声:“静言?”之牧的声音!
我抬起头看他,血流进眼里,视线顿时一片模糊,只好抬手擦了擦眼睛,结果发觉手掌也在流血。很痛,我知道会很吓人,血流披面通常都是很能唬人的,但是我能感觉到伤口其实并不如想象的那么深,也许只是一道小口子。
但别人并不知道。之牧是第一个被吓到的,他眉头深锁,面孔竟在几秒中内变得毫无血色,脸上眼中布满惊慌,接着便向我狂奔过来。他肯定没注意到自己的脚下是一片不平的瓦砾,我眼看着他右脚崴了一下,踉跄着差点跌倒,但他还是一瘸一拐地跑到我面前。这么狼狈慌张,我简直认不出他。但他总算还能冷静地在我旁边蹲下,抬高我的下颌检查伤口,又拿出亚麻手帕把流血的地方按住,不过我清楚感觉到他的手一直在抖,呼吸也变得不规则。他的不疾不徐呢?他那贵族般的优雅呢?
之牧这一分钟的表情多过我认识他的两年,原来他也会心痛的,我还以为他没心呢。平日哪怕我和他在床上那么亲昵的时刻,他也始终维持着冷静与自然,今天是我从认识他起唯一一次失态。他现在的傻样子和一个普通坠入爱河,为妻子受伤心疼的男人没任何两样。
我一直冷静地看着他,疼痛并不会影响我的判断,看到他如斯表现若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就是个笨蛋。那忽然间我模模糊糊地明白了什么,他在爱着我吗?不单是爱而且是深爱?有可能从结婚开始更有可能更早。他肯买下静园,送静聆出国,不择手段地要我嫁给他,这一切的一切全是因为他爱我?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他藏得可真好。不过细想想,他当然不会让我知道这一切,他是那么世故强势的人,他怕输。爱情就像是对手戏,我们两个都是精明人,算盘打得精,自然明白两方对垒,先爱上的那个就是输家的道理;不受控制爱上之后已经懊恼无比,又发现自己比对方爱得深,简直是失败中的失败;最可怕是完全不能自拔后,却发现原来那人心里根本没有你,只能痛不欲生了。到最后只求对方不知道自己深爱着她,保持仅剩的自尊,因为千挑万选的爱人根本是个残酷的人,会把爱变成一条鞭子爬到自己的头上作威作福。这样的爱情,谁扑过去谁就是一只飞蛾。我完全理解他,若换做是我也同样会这么做,我和他在本质上很相似--骄傲又自负。可是这种爱情真让人累,我们的职业都不是会计,为什么要这么铢两悉称?
他紧紧地把我抱到胸口,含含糊糊地在我耳边说着安慰的话,我心满意足地靠在他身上。这个迟来的领悟太让我满意了,流点血算什么,从此之后,高高在上的刘之牧任我予取予求!原来一直输的并不是我!
和他同来的是张熹和夏单卡,张熹面如土色,董事长夫人在他的地盘上走丢负伤,万一被迁怒可算是无妄之灾。夏单卡倒是很镇定,紧紧跟到我们身后,眼神深邃也不知在想什么。
我觉得有点头晕,但是慢,还有一个罪魁祸首没有被逮到,怎么舍得就此晕过去?
我用目光寻找到有些惶恐的静仪,清晰说道:“是她推我的,方静仪把我推到地上!”
静仪像只猫似的尖叫一声扑过来,“你这贱人!”
之牧把我护在怀里,喝道:“统统闭嘴,去医院!”
我悄悄看他,虽然面色极力保持平静但眼里已是怒气冲天,他走得很慢很费力,看来刚刚真是崴到脚了,我愉快地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在医院的急诊室里,酒精引起的刺痛让我不得不睁开眼睛,我呻吟着动了一下,有一双手又把我按回去,我对他笑,他却不理我,只是问医生:“怎么样了?”
医生说:“最好缝个一两针。”
我大惊,拼命挣扎:“不要,不要!”
之牧压不住我,叹了口气说:“你睡着的时候比较可爱,不会张牙舞爪。”
我抓着他的手:“别让我缝针,我知道伤口不深--你晓得,我还要靠这张脸讨好你来混饭吃。”
医生忍不住笑起来,终于同意不缝针,帮我好好包扎,开了些药,又叮嘱我千万不要让伤口裂开碰水,否则就一定要缝了,我松了口气。
张熹他们还在诚惶诚恐地等在外面,但是没看到静仪,看到我四处张望,之牧淡淡地说:“不用找了,我已经让她回去了。”
我哦了一声,他变脸倒是很快,刚刚的焦急慌张好像是另外一个人。
我不愿留在医院的急诊室里过夜,医院里那种独有的味道刺激着我回想母亲过世的情景。在我的坚持下,我们凌晨三点回到了酒店,我累得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就直接倒在床上,迷朦中感觉到之牧用温热的毛巾帮我擦身,我口齿不清地说了声谢谢便坠入梦乡。
结果那晚又开始了千篇一律的噩梦,可能是受了先头的刺激,这次梦得更加离谱。
我梦到自己正被一种可怕的不知名的怪物追赶,我拼命跑着,远远看到了静园朦胧的轮廓,心中大喜。静园的门大大地敞开,院子里是一团的灰色,跑进去看见祖父正站在长廊上喂鸟,我向他求救他只是不理;只好又跑进客厅,父亲和母亲坐在那里看电视,静仪在弹钢琴静聆在读英文,全家人都到齐了,但他们每个人却都对我视若无睹,我急得去扯母亲的袖子,却抓了个空,跌倒在冰冷冷的地板上,而这时那追赶我的东西已经越来越靠近了。我害怕地拼命摇晃母亲的身体,她终于向我看了过来,脸上却是茫然空洞,一点表情都没有,然后突然泛出一种诡异的红色,我那时才猛然想起她根本已经过世了,怎么可能救我呢。不由得狂叫一声,惊醒过来。
醒过来时,发现自己泪流满面,哭得歇斯底里,之牧正撑着臂俯视我。我觉得羞愧极了,这两年里似乎每一次哭泣都是在他面前,于是我做了个孩子气的举动,弓起身子用手环住头,不肯看他。他轻轻扑上来要把我的手扳开,我闪身扭了一下想躲过去,但他不顾我的反抗,坚持把我的手拉下来固定住。
“小心碰到伤口,会要缝针的哦。”他在我耳边悄悄低低地说话,似乎怕惊吓到我。我们挨得很近,他的面颊贴着我的,很快感觉到我因为停止不了啜泣而引起的轻微抽搐以及哽咽声,他显得有些诧异,于是把我像小孩子似的紧紧抱在怀中,嘴里喃喃不知说着些什么安抚的话。他的怀抱温暖得很,让人觉得舒适,我整个人窝在他身上勾住他的脖子,慢慢把哭声停了下来。他看我好一点便把我放回床上,我不禁吃了一惊,一把抓住他的手臂死也不让他离开。
“别怕,我不走,我去浴室拿条毛巾,你从一数到十我就回来了,乖。”他一边说一边扭亮床头灯,看到光亮和他微笑的脸,我犹豫了一下终于松开手。下床时听到他轻轻哼了一声,但是没停步,迅速到浴室拿了条毛巾,然后回来小心翼翼地为我擦去满脸的泪水和汗水。
我眨着眼看他,他坐直身子把我抱起来放在两腿间,像摇晃婴儿一样摇晃着我:“宝贝,你梦见什么啦?是梦到色狼还是梦到信用卡被刷爆?”
听他如常地开着玩笑,我的心奇异地安定了许多,以前他并不曾问过这些,只是给予我安慰,事实上我也不愿意说,但今天……实在是太可怕了,那冰凉的感觉太过真实,我犹豫着想说出来却又有些害怕。
他轻拍着我的背:“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勇敢的孩子呢。”
我把头埋进他胸前,闷闷地说道:“我听老人说如果把噩梦讲出来,会成真的。”
“这样啊,”他一边极温柔地抚拍我一边装作认真思考:“那你就只告诉我,让我也进你的梦里好了,这样我就可以一直陪着你,好不好呢?”
我突然觉得这个主意很不错,他一直都是那么强干和镇定,即使在梦里也一定可以保护我,为我分担一些恐惧,于是我迫不及待地点点头。他看着我的表情,不由得仰头大笑起来:“真是个没心肝的家伙。”。他伸手点了一支烟开始抽,我就着他的手也抽了一口,他马上把手挪开,笑道:“小烟鬼,你现在可不适合抽烟。”
我理不了他的嘲笑,吸口气断断续续地把自己的梦一五一十地告诉他,我以为他会继续笑我,但是还好没有,他只是面无表情地倾听着我滔滔不绝地叙述。
待我说完,觉得又累又渴,他摸摸我的额头,皱起眉:“好像有些发烧了。”喂我吃了颗药又喝些水,他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做这样的梦呢?”
“因为……我把静园卖掉,我觉得内疚。”
“少来了,静言,你不是那种很多愁善感的人。对你来说,静园再珍贵,也只不过是栋老房子而已,你可能会为它的消失惆怅个一两天,但决不可能因为它的缘故一直发噩梦。”
“那你说是为什么?”药效好像开始发作了,我觉得头有些晕晕的。
“这就是我要带你回来的目的了。你一向不知道自己是真的需要些什么,而且又固执得像头牛,总认为自己什么都是对的。”
“我需要什么?”我含含糊糊地问。
“你真正害怕的不是失去静园,而是你觉得没有了自己的家。”他吻吻我的头发。
“我有家啊,深圳、上海、香港、多伦多不都有我们的家吗?”我不承认。
他摇头:“那不是家,那只是房子。”
我想反驳,却又不太有力气,只能哼了一声。他把我放到床上,我下意识地抓住他,他揉揉我的头:“别怕,我不会离开你……只要你不赶我。”
我连忙摇头,他似乎微笑起来:“你放心,我保证会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也会给你个新家的。”
我的精神不足以撑到让我去理会这句话的含义,但是他始终冷静镇定的声音却让我彻底安心了,我在他怀里听着他的心跳沉沉睡去,甚至忘记问他和静仪之间究竟有什么瓜葛。
大概睡到十点左右我醒过来,之牧搂着我还在继续睡。往日里他都醒得比我早,所以我从没有在床上仔细看过他,今天我发现当他那新月般的长睫毛垂下来时会遮住平时深邃的眼睛,让他显出真正的温和无害。他是个真正的幸运儿,遗传了母亲漂亮的面孔和父亲的高挑个头。我的公公,面容说是一般都很勉强,甚至有一点难看,但无可否认他是个长情的老好人。他一生都只有一妻一儿,虽然富有可以为他招来数打以上十八岁的小姑娘,但他鳏居十几年却从未动过续弦的念头。我想之牧精灵的性情应该是像我那无缘谋面的婆婆吧,一个贤良美丽的好女人或许可以让人怀念,但却决不会让一个男人魂牵梦萦一世,她应该有她的独到之处。
之牧是父亲的故人之子,据说刘家以前是个大资本家家族,解放前举家迁往香港。但是因为当时之牧祖母怀孕,祖父不忍她舟车劳顿,他们这一支便留在了内地。文革时他们的日子很不好过,之牧的父亲偷渡到了香港,留下妻儿在内地相依为命。我们家是他们的邻居,在当时的环境下,以他们的身份是没有任何人敢亲近的,一向胆小懦弱的父亲却不知吃了什么熊心豹子胆一直悄悄地接济他们母子。(我一直琢磨着是不是因为之牧的母亲特别美丽的缘故。)之牧的父亲是个极恋旧情的人,他找到香港的家人后去了加拿大定居,但是却始终没有忘记留在内地的妻儿,局势有所缓解后马上回来把他们接走。可惜他的妻子并没能享受到多久的好日子,几年之后便在多伦多患癌症过世了。
当然这些都是父亲后来告诉我的,之牧走的时候我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娃娃,对他们也没有任何印象。只是听说之牧的母亲很喜欢小时候的我,经常称赞我玉雪可爱,还送了我一块刘家的传家玉佩。
成年之后再见到之牧,他已经顶着加拿大籍华人身份,回中国是为了投资,方家只是他顺道拜访的对象。当时听到他们谈起这些年代久远的往事,再想一想那块玉佩,我的感觉很诡异,很像古小说里的指腹为婚,而父亲的态度好像很希望他能够报答当年的恩情,娶我们三姐妹中的一个,这简直让我觉得颜面扫地。而且我觉得他是那种说话尖酸刻薄不留情面的人,所以那时我有多远就躲他多远,却没想到终是如了父亲的愿。外人看到的景象是王子与曾经有恩于他的长公主共结连理,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而真实情况是公主被迫和番,痛苦下嫁,谁也不能指望一个被胁迫的女人温柔款致、娇柔羞涩吧?
那时候的我一心想着和夏单远远走高飞,因为计划失败而嫁给他。以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痛不欲生,也不怎么给他好脸色看,但日子久了也就终于认命了。多奇怪,我自认不是荡妇淫娃,只是现在的社会,变心无须理由,爱情却需要条件。更何况,我与刘之牧的过往并不是一句简单的爱与不爱就能够说清楚的。
如果没记错,有一个夜晚我的身和心都很靠近他。
是母亲过世的那个夜晚。
那天从医院大楼出来后,我的思维混沌,一片彷惶。该去哪里?静园还是单远那里?我都不敢去,世界之大,似乎已无我方静言的容身之地。
有一台车向我直直开过来,我不闪不避,心想撞上去也好,最好把我撞成个植物人,不用想事情,天天躺在床上除开吃就是睡。那辆车在我面前嘎然停住,刘之牧从车上下来望着我,我也呆呆望着他。接触到他的眼神,我原先漂来荡去的心忽然好像有了依靠。我固然不喜欢他,因为他太精诈狡猾,但他也是强干聪明的,这时候的我太脆弱,需要一个比我强的人来支撑。
他慢慢走过来,伸手握住我,他的体温一向有点低,但是比我好,而且他的手很镇定很有力。
“带我离开这里。”我小小声地恳求他。
他把我拉上车。我靠在宽阔的车位上坐好,大概是由闷热的地方猛然进到冷气十足的车里,我开始不停地发抖,他看我一眼,伸手把车里的冷气关掉,又替我盖上一件衣服。
“静聆打电话给我。”他的语调和平日一样沉着:“我马上赶过来。”
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有超过十位数以上的亲戚,但静聆竟然打电话给他。
“她说什么?”我问。
“伯母突发性脑溢血,抢救无效。”他回答。
“就这些吗?”
“就这些。”他把着方向盘转了个弯,这人连开车都这么镇定沉稳。“你无须想太多,人死不能复生,好好休息一晚,明天还有很多事情需要你忙碌。”
又是我?为什么又是我?我万念俱灰。方家有三姐妹,得宠的不是我,为什么到有事的时候是我去出头?
“你又想多了。”他淡淡地说道。
我不语。
我不知道他要带我去哪里,事实上我也不在乎,那个时候我不在乎任何事,黄泉碧落,地狱天堂对我来说都是一样的。
但他只是把我带去他的公寓,三房两厅的房子,宽大舒适。
我整个人都陷进客厅柔软的沙发里,一动不动,如果可以,我希望一辈子都不用移动。
他从酒柜里拿了个古怪的瓶子,不知倒了杯什么放到我面前:“等一会,我去拿冰块。”我想那应该是酒,趁他转身,我已经拿起杯子一口气喝下去。
听到玻璃杯重重撞到茶几上的声音,之牧惊讶地回头望我:“你知不知道在喝什么?那是烈性伏特加。”
一丝火线沿着我的口腔直进胃里,我抹一下嘴唇:“我还要。”
他在我对面坐下来,看看我,又倒了一杯。我再一次仰头喝下,然后自己伸手去拿酒瓶,再倒一杯。
等我喝完第三杯,他按住我:“再喝下去,我要送你去医院洗胃了。”
一听到医院两个字,我的胃里开始排山倒海地翻涌,吞了口口水,我努力微笑着问:“真的只是伏特加么?我以为我喝的是工业酒精。”说完之后,我开始呕吐。
他一步抢上前把我拎了起来,直接拖进浴室,我毫不示弱,从客厅一直吐到浴室。趴在马桶上,我一边吐一边哭,鼻涕眼泪糊了一脸,长发上也沾上污物。那天没有吃晚饭,我把胃里能够吐的东西全都吐出来,到后来只是一阵阵的干呕,一辈子也没有这么狼狈过。
我听到之牧往面盆里放水的声音,看我吐得差不多,他蹲下来把我的长发撩起问:“吐完了吗?”
我筋疲力尽地喘息着点头,他把我拉起来来,看看我的一脸狼狈,然后毫不动容地把我的头按进盛满水的面盆中。我尖叫挣扎,又被水呛到喉咙,那种感觉真是难受,温热的水好像一下子变成了杀人的利器。在我以为自己会被呛死时,他终于把我拉起来放到干净的浴砖上,又拿了条大大的干毛巾温柔地为我擦拭,我像个木头人一样不动,只是不停抽噎。擦完我的脸,他再继续小心翼翼地擦干我的头发,然后打横把我抱起来,一直抱进他的卧室。
我在他的大床上躺好,他说:“睡一下。”
我觉得全身轻飘飘地,好像在腾云驾雾,但思维还算清晰,我口齿清楚地说:“我们一起睡。”
他啼笑皆非地望着我:“你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我起身去拉他,但是头太晕,只好又躺下。他总算在我旁边躺下来。
我侧过身子,搂住他窄窄的腰身,开始在他耳边低语。我自问并不是个饶舌的人,但那天确实是喋喋不休,从来没有试着一口气说过那么多的话。
“上学前班的时候,妈妈下班顺道接我放学,我一定要她抱。她很累,刚刚下班,送我回去后还要去幼儿园接静仪和静聆。但是我一定要她抱,不然就蹲在地上不肯走,静仪比我小一岁,静聆比我小三岁,为什么她抱她们不抱我?她没有办法,叹着气看我,眼神很无奈,最后只好抱着我走。后来对面走过来一个人,望着我很惊讶地说,这么高的女孩还要妈妈抱,真是懒小孩。从那以后再没要妈妈再抱过。”
还有关于父亲的,“静仪才九岁就把她送去学钢琴,那时候整个学校里只有我们家有钢琴,同学羡慕得不得了,每个人都同我说,方静言,你家有钢琴哦。我却恨得要死,钢琴是妹妹的,我没有份。有一天趁着静仪去学琴,悄悄跑去把琴盖掀开,新钢琴特有的味道一下冲进鼻子里,琴键黑白分明,还在上面按了几下,触感像是叩动情人的心脏,很幸福。爸爸听到声音,高高兴兴跑出来说:静仪你回来了?结果看到我,话语马上改变,静言,你要小心点别弄坏了妹妹的琴--我以后看到那琴就绕道走。”
之牧一直很配合地听着,有时候“哦”一声,有时候说“是么?”
“最终发现全家最大的其实是爷爷,爸爸妈妈都有些怕他,因为我们住的是他的房子。他有一只很会唱歌的画眉,那是他最心爱的东西,为了讨好他,我帮画眉洗澡结果被它跑掉,他让我在青麻石上跪了一整夜。为这事还写了一首诗,最后两句是‘振翅不知去,只剩空笼荡。’那年只有十岁,爷爷看了诗以后很开心,给了五块钱,说我‘不辱方家’。我开心得很,马上拿着横财买了支三块七的口红。”
有些事情只记得一鳞半爪,我在说完之后发现不对还会回过头来进行补充,反反复复,绵绵长长,不停地说。但是我不忘照顾他的情绪:“你烦了吗?”
“很有意思,你继续。”他纵容我。
于是我又开始,到后来实在没话可说,我甚至开始谈起夏单远。
“第一次见他,他穿烟草黄裤子,白T恤,骑一辆二八的旧单车,钢圈擦得铮亮。我和卡卡放学回家,老远看见他,她扯着嗓门连名带姓地喊‘夏单远!’他回过头来对我们笑,牙齿雪白耀眼,笑容灿烂得像夏日里最猛烈的太阳。”
之牧哼了一声,我没听清,问:“什么?”
他没好气地回答:“没什么!”
他懊恼的样子让我笑起来,然后我继续:“他的面孔其实并不如他妹妹来得精致漂亮,但是却很阳光。”见他第一眼,我就知道他就是我要找的人。我的心像是常年不见太阳的阴暗湖水,只有绚烂的阳光才能把我折射得波光粼粼。
“我要的其实很简单,为什么大家都认为我们不应该在一起?”我问他。
他回答:“那你就应该相信大家是对的,因为真理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
我觉得有些不对,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只能皱眉看着他。
他凝视我:“你该睡啦,明天的事明天再去想。”
他的声音那么温柔,温柔得让我心痛。我张开嘴,还想说什么,他已经俯下身子开始亲吻我。
那是我和之牧的第一个吻,他的吻与单远的截然不同。我和单远经常吻得轰轰烈烈,难舍难分,但他的却不是这样。他的吻细细柔柔,却深刻隽远,好像一直要吻进我的心里。我感觉到他轻轻咬着我的嘴唇,然后用湿润的舌头抵开我的牙齿,最后终于牢牢允吸住我的舌尖。
我没想到之牧这么会接吻,我和单远是第一次,两个人都是青涩的小苹果,从没遇到过这样的高手。那种沉静而湿热的感觉像一个梦似的包围着我,我被一种潮水般的迷惘和惊恐热情席卷着,时间、空间、天地万物好像都已不复存在。
“你看,”他推开我,低声说:“静言,其实你一点都不讨厌我,为什么不肯承认呢?”
我还没有恢复过来,傻头傻脑地看着他,他拍拍我:“睡吧。”
我乖乖地阖上眼睛,进入梦乡。半夜里不知为什么醒来,朦胧中看到之牧在旁边抽烟,小小的烟头一明一灭,还有淡淡的烟草味,这个场景有着一种带着魔力的抚慰力量。我安心地再次坠入睡梦中。后来我想,当时如果他要跟我做爱,我是不会拒绝的。那种感觉,甚至不能完全归罪与酒精。
第二天醒来,我马上知道不是在自己的地盘上。那么舒服的枕头,那么细致的绒毯,还有如此宽大的床,决不是我房间里应该有的东西。或许宿醉未曾全醒,但我还不至于昏到这种地步,把不属于自己的好东西想成是自己的。
然后我慢慢想起昨夜的一切,包括那个缠绵至极的吻。有许多人醉酒之后忘记所发生的一切,春梦无痕,像是老师写错的粉笔字,擦过就算,学生永远不必记得。偏偏我是个怪人,酒醒后记性好得惊人,说过的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深深镂刻在心--甚至比平日里清醒时还来得清楚。我很懊恼,为什么我这么倒霉?如果可以选择,我希望自己能够短暂失忆。
我坐直身子,发现自己衣物完好,但胸衣的扣子是解开的。他竟然趁人之危!
我一拍床铺,大吼一声:“刘之牧,你这个下流东西!”
他施施然从外间走进来,看我像贞节烈妇一样捂着上衣,不禁笑起来:“昨晚投怀送抱的可是你……你应该庆幸我突然意外地想做一个君子,否则我就要同情你心爱的男朋友了。”
我才不相信他的动机如此高贵,于是反击:“正人君子有解女士胸衣的癖好?”
“你的胸脯是长得不错,但还没有美得让我失去理智。”他慢慢地说:“我对神志不清的女人没兴趣,但是你的胸衣像中世纪的盔甲,我不得不帮助你,免得你晚上尖叫扰到我的睡眠。”
“你大可以去睡其他床!”我恼羞成怒。
他温和地说:“我也想。”
我的脸顿时红了,并没有忘记昨晚是我拖住他不放。
我不再说话,恨恨地扣好胸衣扣子,准备离开。
他在身后问:“吃过早餐再走?要我送你么?”
我一言不发,脚步坚定,他也不勉强,但还是追问:“会缺钱用吗?”
我顿了顿,终于回答:“我自己想办法。”
“静言,让我给你一个忠告,自尊和任性是奢侈品,只有富有的人才可以拥有。”
“我不需要你的忠告。”我疲惫的把手搭上金属的门柄。
“那我就给你一个建议好了,”他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我那个提议至今未变,五十年有效。”
“最美的不是静仪吗?”
“如果我要的只是美貌,大可去收集仕女图。”
“可我不是一样东西,我是一个人!”我“砰”一声把门甩上。
下电梯,走出他住的大厦,天开始下雨,一片暗淡的灰色。我四下看了看,放弃坐的士的打算,前路渺渺,还是能省就省的好。我一步一步走回静园,刘之牧并没有像小说或电视里那种有风度的男士追出来坚持要把我送我回家--他任我离开,或许他早已预料到单枪匹马的我走不了多远。
第五章
接下来的日子,我开始为一些必须做的琐事忙忙碌碌,四处奔走。医院、母亲的单位、火葬场、看守所、律师事物处,有的地方我为了几块几毛和别人拍桌子瞪眼,争得面红耳赤;有的地方又点头哈腰,卑膝得自己都想唾弃自己。整个人变成一把绷紧弦的弓,常常想这样的日子真的没有办法再过下去,但又对自己说:忍忍忍,一切都会好起来,面包牛奶总会有的。有时想我比忍者神龟不过少一个硬壳,于是狂笑不已,笑过之后又觉得一片悲凉。要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多,静仪和静聆却像是两尊贵重花瓶,派不上一点用场,所有的烂摊子由我一人收拾。最可怕的还是钱的问题,家里的现金所剩无几,银行帐户也早已被冻结,捉襟见肘,我纵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
那天同刘之牧说自己会想办法,只不过是一时的意气之词,我没有任何办法可想。我那年刚刚从一所二流大学毕业,一直没找到合适的工作,吃住都在家里父亲还会给零花钱,日子过得风花雪月,从出世起到现在哪里这么凄楚过?
我变成家中的权威,静仪见了我战战兢兢,就像耗子见了猫,这种威风八面的感觉我想了好多年,如今却一点成就感也没有,而静聆每句话的开场白是:“那时候……”我让她闭嘴,我不许任何人帮助我回忆过去,那只能让人软弱,现在面对的是一场战争,唯一的指挥人是我!
很久没有见到单远,有天我们约了见面,多么希望能够从他阳光般的笑脸里汲取一些力量,可让我大吃一惊的是,他那么不安,甚至比我还要惶恐,他哪点可以帮到我?连不要钱的勇气都不能给我。
但他也和之牧一样给了我一个提议,“我们一起走吧,静言,我们去北京,那里不会有人认识我们。”他一直想去北京,那是个艺术家聚集的城市,还有他认为最神圣的艺术殿堂。
我也有些心动,去到北京,我可以找一份工作,我们或许会过得很好,可是……就这么走?把父亲丢在看守所里不管?把静仪静聆丢下?把静园也丢下?
“你留下来,帮不上任何忙!只会让你徒增伤心!”
“你放弃静园的继承权就已经是问心无愧了,你还能怎么样?去卖身吗?这个责任重大,你担不起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他说得对,可是……
“你真自私!”我低低像是在耳语,我和夏单卡是高中同学,爱上夏单远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但是好像今天才真正看清他:“而且冷酷!”
“我知道,我知道我自私又冷酷,可是我爱你啊!”他痛苦地抱着头,一拳狠狠打在桌子上。
我觉得我们两个像是电视剧里的悲情男女主角,说爱字时像快打烊的超市里降价面包般廉价。但是我催眠自己,抱住他的腰:“我也爱你,就让我们一起下地狱吧!”真是夸张,但我必须这么做,让一切背叛和逃避都以爱情来做理由,这样我的罪孽似乎可以变得天经地义。其实我真实的想法是,凭什么要我背负起这沉重的桎梏?我不要再挑这担子,反正我也是个自私的人,何不干脆自私到底?
爱情,多少罪名借汝之手而行!我们约好晚上九点在火车站碰面。
“静言,你一定要来!”
我点头:“好!”想了想终于忍不住问道:“万一我没来呢?”
“如果你不来,我就明白你的选择了,这个城市还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呢?我会一个人走的。”他凄然说道。
我很疑惑,就是说无论我走不走,他都是要走的,他到底是为我而离开还是为自己而离开?我到底算什么?但是我不准自己想太多,有的时候糊涂未必不是一件好事,想得越多越不对劲。
我回家动手收拾行囊,又打了个电话给刘之牧,告诉他我要出去一段时间,但是如果他收购静园时需要签名公证,我会马上赶回来。
他并不问我去哪里,也不问我跟谁去,倒是问我行李多不多,需不需要他来送行。我一口谢绝,借口早已想好,母亲去世心情不好,想要出去散散心,三两天就回来。他笑了笑,把电话挂断。
但是十分钟后,他出现在我房间门口,我深深有一种作贼被抓的感觉。
“静言,你真把我当傻子吗?”他靠在门扉上微笑着问我。
我恼羞成怒,他凭什么做出这样的神情?我又不是他红杏出墙的老婆!
“你知道什么是爱情吗?”我问他,又马上自问自答:“当然你这种奸商是肯定不懂这些的,你的眼里只有钱。”
他把门关上,想起那晚的吻,我顿时心生警惕:“你要干什么?”
他耸耸肩:“我只是不希望你在静仪和静聆心目中形象受损--你接下去说。”
我很觉得有些没面子,但是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在《纯真年代》里,男主人公说如果女主人公在船行到灯塔前回头,他就要给自己一次机会,放下一切和她私奔。结果他没有做到,直到二十六年以后他还在后悔。”
“所以呢?”
“我不能让这种遗憾出现在自己身上。”
“这就是你抛下自己责任的理由吗?”他的眼睛似乎已经看穿我。
他那一切了然的眼神让我打了个冷颤,知道没办法再对他有任何隐瞒,于是我坦然说道:“没有人让他去犯罪,他擅自挪用公款,所以必须为自己做的事负责,如果能帮到他我会尽力,可是我已经没有任何办法,我不是魔术师。”一口气说完后,我闭上眼睛,等着雷从天上打过来把我这不孝女劈死。
他一声不吭,走到我旁边把已经收拾好的行李袋拉链打开,然后把袋子里所有的东西统统往外倒,一样样审视:“阿帝达斯……耐克……还有一件宝姿,这里是……你的宝贝相机,新款的佳能Eos系列……啧啧……”他发出尖锐的咋舌声,回过头看我:“你以为他为什么会做错事?因为有你这样的女儿,不幸的是他还有三个。”
他一枪命中靶心,我强作的镇定再也派不上用场,当时便彻底崩溃,捂着脸沿床沿滑下:“你到底想怎么样?这些根本不关你的事!”
他蹲下身子,拉开我的手,让我与他平视:“静言,你一直都像个孩子一样无畏任性,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有时候甚至不惜用些不怀好意的小手段,但你怎么样都是个敢做敢当的人……你有一种很任性的勇敢。我最欣赏的就是你这性子,如果连这些都失去,你就太令我失望了。”
我仇恨地看着他:“勇敢地去做你的妓女吗?”
他竟然不生气,微微笑了笑:“总算你没有骂我禽兽。”
“为什么是我?”我喃喃问道。
“为什么不是你?你外表秀丽内心却很叛逆,聪颖有韧性而且不太善良,你具有一个商人妻子的绝佳特性。再说,”他笑了笑:“你知道么,我母亲过世前还一直挂记着你呢。”
“但是我们互相都不爱对方!”
他哈哈大笑,好像我说的是本世纪最好笑的一个笑话:“用爱来维持婚姻是世界上最愚蠢的一件事。”
“如果不是为了爱情,为什么一个人要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
“为了你无可选择的利益。而且……”他带着一种玩笑的口吻继续说道:“谁说世界没有奇迹呢?就算真的没有,我也想赌赌自己的运气。”
我思维混乱,已经不能完全明白之牧的话。
他屈尊地在我身边席地而坐,慢悠悠地掏出烟来抽。看着他,我歇斯底里地哭起来,捶了他几拳,再恨恨地把鼻涕泪水都揉到他昂贵的比亚焦蒂衬衣上。最后我从他手上把烟抢过来抽,被呛得再一次流出眼泪。读高中的时候,我和卡卡经常躲在房间里偷父亲的烟抽,但只是好玩。我真正的烟瘾是从那天开始的。
他的话冷酷伤人,可是我知道我是不会去北京了,我没办法可耻地把这烂摊子丢下,我不能跟夏单远一起离开。我爱他,现实却逼我放手,或许跟他在北京会很快乐,但是伴随而来的内疚也会让我痛苦一辈子,我不能用毕生的痛苦去买一小段时间的快乐,到时候爱情会变成一种折磨,只怕更要生不如死。人为什么总要选择自己不愿意选择的事?那次的选择对我来说像一个马上就要在沙漠中渴死的人,面前却摆着一杯掺有砒霜的水。我是带着毅饮砒霜的悲壮心情出嫁的,新婚之夜我想:嫁给他而被迫与单远分离,就是上天让我们共同为母亲去世所担负的十字架吧。
回忆到这里,我不由得叹了口气,用手指尖轻轻触摸之牧的脸,心情复杂。他一向深沉,有那样的机会自然毫不犹豫趁人之危,得偿所愿。我由方家大小姐一跃成为刘太太,本来以为自己会恨他直至天荒地老或者死于这场没有爱的婚姻,但似乎也没有。人的生命力其实是很强,哪里可能因为这么点事就痛苦致死?既然死不了,就得继续活下去,命运总会送你另一个环境让你生存,我开始认份地接受命运的安排。而且做刘太太其实并不是件太痛苦的事,他待我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几乎可以说是纵容的。
这点从他由我自主选择定居城市就可以略见一斑。
自之牧做主把事业重心转移至中国开始,他便正式接替公公的位置。总公司设在香港,上海和深圳的分公司也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结婚前,他过着的几乎是空中飞人的生活,按理说婚后我们该在香港长住,可我打死也不肯。我的理由很简单,语言不通而且那里的生活节奏太快,让我觉得自己百无一用,空气亦不清新。之牧的评价是:胡说八道,极度幼稚,但不管他如何百般规劝,我就是咬牙不点头,最终我们选在深圳长住,这里离香港很近,气候舒适,不像香港那样节奏快得令人接受不了,却又是个朝气蓬勃的年轻城市。还好我们的住所距离他的公司不过一个多小时车程,只是苦了每日送他往返的司机。他与我约法三章,如果太忙不能及时赶回我必须去香港“陪宿。”
我纳闷,但是心中隐隐有一丝窃喜:“是怕我红杏出墙,或是担心我被人勾引?”
他回答:“这点倒是可以放心,你的姿色做到这点还不太容易。”
为此气到差点内伤。
之牧虽然在很多地方都表现得唯我独尊,但其实并不完全是个令人讨厌的大男子主义者,生活上很多事情都与我有商有量,而且很大部分尊重我的建议,当然也有例外的时候。
当婚姻的紧张感和新鲜感过去后,我开始觉得无聊。我曾经是个有理想的人,这段婚姻却改变了一切,虽然以前的生活已如幻影般破灭,但既然已经做了选择,我就必须有自己的新生活,我希望有一份能够充实自己的工作。
第一选择自然是之牧的公司,薪酬优厚、制度健全,而且我还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老板娘。可是他毫不留情地拒绝了我。
“静言,你最好放弃这个想法,这是不可能的。”
我顿时沉下脸:“我还以为你是个开通的人,原来你也和其他人一样怕自己的妻子抛头露面给人家说闲话!还是你怕我不安分做你的老婆?”
“你未免太小看我了。”他慢吞吞地说:“人家说什么,我向来都是不太理会的。你要去工作尽管去,决定权在你,我可以给你充分的自由。我也不相信你去找个工作就能闹出什么天大的事来,孙悟空再厉害也有降他的如来,你以为你斗得过我?我只是不欢迎你来我的公司。”
“为什么?”我为他的形容词差点咬碎一口牙齿。
“理由很简单,我是个公私分明的人,决不会因为某个人的身份而在公司里特别厚待于她。你考虑清楚,如果你能保证不会把私人感情带进工作里,你就去。但我不允许公事破坏我的私生活。”
我瞪着他,心里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却不得不仔细考虑他的话,他总是那么一针见血不留情面,说的又都是事实,能真正理性地做到完全公私分明的女人的确不多。由这事,我也再一次明白自己的丈夫是个相当理智的人,他有他的规矩底线,不会让他的女人有恃宠而骄的机会,若想把他当作以前千依万顺的小情人操纵指挥,只能让自己碰一鼻子灰。
可是一腔热血怎能就此罢休?我开始积极地向外广投应征信,深圳精英众多,合适的工作并不好找。我好歹也是大学本科,总不能去餐馆当小妹。高不成低不就,一个月下来,只收到两份回函。
一份是盐田港的一家公司,那里离我的住所差不多有五十分钟车程,中间还要转车两次。我有一台崭新的白色佳美,可是打一份三千块的工,却开着价值四十万的房车,纵然别人不说什么,自己也觉得不不可思议。只好选第二份,离家很近,坐中巴五分钟就到,是一家国际连锁大型超市里的值班经理。
那天晚上吃饭时得意洋洋地告诉之牧这件事,我相信自己的眼角眉梢都写着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字样。
“决定了吗?”
“当然!”我骄傲地抬高下颌。
“那就去吧。”他开始低头喝汤,不再对这件事情发表任何评论。
经过三个星期的艰苦培训,我正式走马上任。三个月的试用期里只能拿到百分之七十的薪水,嘴里和其他新进同事一起骂着这是老板不人道的剥削,心里却甘之如饴。总算有了一个向刘之牧示威的机会,而且这还是我此生的第一份工作呢。
上班前一天,我们又一起晚餐。碗筷被我敲得叮当作响,心里已经在兴奋地盘算如何使用第一次的薪水。之牧只是微笑不语,我想到时候一分钱也不花在他身上!越发得意,好像自己不是去打工,而是领六合彩。我的笑容持续扩大,甚至开始敲桌子。
之牧终于忍不住:“太座,虽然终于有人赏识你的才华让你很开心,但请不要得意忘形,让你的丈夫安稳吃完饭好么?万一有一天你不幸被炒鱿鱼,还得靠我养家糊口,对不对?”
我对他吐吐舌头,兴高采烈跑去房间为明天做准备。
第一天的工作很紧张,但相安无事,只是觉得很累。
可是第二天就出了状况。
快到下班的时候,前台传来吵闹喧哗声,熙熙攘攘围着些人,我忙走过去。
原来是一位中年太太在投诉,她身材健硕,高大威猛,嗓门也很嘹亮,一个劲地呵斥:“你们这样做是在欺骗消费者,我一定要向媒体揭露!”
事情其实很简单,她在商场买了一瓶正在搞促销的洗发水,按理应该获得一份礼品。但是待付款以后,专柜小姐发现礼品已经送完,只好请她等礼品下次送来时再过来取。凭心而论,专柜小姐的服务态度的确不太好,换做是我可能也会生气。但是一山还比一山高,她碰到态度比她更恶劣的人,因此提议被一口回绝。
“过几天?十几二十块的东西,还要再浪费我的时间精力跑来这里?有没有搞错?”
我想一下:“那不如这样,您留下电话、地址,等厂家送来赠品,我们再打电话通知您。如果您住在市区内,我们或许也可以派人给您送去?”
“笑话!等送来的时候!我怎么知道你们什么时候送过来?一个钟头还是十天半个月,我可是很忙的人,难道天天坐在家里等你们的电话?”
我也有些生气了,这人好不讲理,围观的人开始增多,为了息事宁人我说:“那您跟我一起进来办公室吧,我们看看怎样协商,好么?”
“我才不要去什么办公室!你们人这么多,谁知道你们要搞什么鬼?”她戒备地看了一下四周保安:“事情再简单不过,你们把我该得的东西给我,我马上就走人。”
我皱起眉:“问题是赠品现在已经送完了……或者您愿意退货,再去我们其他分店看看?”
她大力地用肥厚手掌一拍大理石台面:“你这是什么意思?已经付钱的东西让我退?你以为我没钱么?”
我心想,你有没有钱关我屁事,你就是穷死我也不会打发你一毛钱,但是面上依然带笑:“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忽然灵机一动,我招来那个专柜小姐:“赠品是什么?”
“是我们公司的另外一件产品。”
“柜台上有出售吗?”
“有。”
“那好,”我说:“你马上拿过来给这位小姐。”
专柜小姐很为难:“柜上的商品已经入帐,按商场财务部门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拿出来,除非付钱买。”
我果断地说:“你先拿过来,我给你签个字。等你们的赠品到了,你再补上去。”
她犹豫一下,终于还是去了。结局是皆大欢喜,胖太太翩然离去,围观的人群散开,目睹我解决问题的保安也向我点头,我心花怒放地回到家里。
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之牧,等着他的称赞,他却皱眉:“静言,你处理得不妥当,恐怕会有麻烦。”
“怎么可能?”我莫名其妙:“顾客就是上帝。我不认为当时还有其他解决办法。”
“外资公司最忌讳帐目不清,无论什么原因,你一个刚进公司两天的新员工公然违反财务制度绝对是错误的--千万别期待得到表扬,事情不会像你想象中那样简单。”
我听到批评开始翻脸:“那我倒想请教,如果换做是刘董事长,在那种情况下会怎么处理?”
他对我的恶劣口气并不介意:“那个牌子的商品还有其他促销品吗?”
我想了一下:“好像有。促销品分三等,价值分别是20、30、40,当时缺的是30块那种。”
“二三十块的东西也要力争的人,通常是爱小便宜又要面子的人。你为什么没想过和专柜小姐商量,把贵的那件促销品给她呢?那样她既有面子又占便宜,何乐而不为?厂家搞促销,送出大量促销品,为的是回馈客户和带动消费者,对你的做法他们只会感激你为他们维护声誉。但是现在,你签名从商场不付钱拿走货品,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懂吗?”
我傻了眼,这么简单的事怎么想不到?但我还是嘴硬:“不管你怎样泼我冷水,我是决不会放弃的。”
他无奈地点点头:“我拭目以待。”
刘之牧料事如神,第三天的工作我没能坚持下去。隔着办公桌,上司冷冷要求我写一份当时的事情经过,另外按照公司规定我还必须被课以货物十倍的罚款。我什么都没写,走进更衣室把制服脱掉换上自己的衣服,然后打电话给之牧:“你的老婆失业了,请她吃饭如何?”
他在电话那边失笑,勉为其难地说道:“如果吃得不多,我可以考虑。”
在餐厅里我不住抱怨:“上司在培训时明明对我最好,夸我聪明上进,还因为大家同乡的关系,不止一次暗示以后要给我肥缺。”
之牧奇道:“这你也信?孩子气!人心隔肚皮这话没见过也应该听过,看来以后你还得多多长见识才行。”
我撂下刀叉:“你说话能不能别这么冷嘲热讽?难道这样可以使你更加信心百倍吗?像你这种含着金汤匙出世的人,当然没必要受这种窝囊气。”
他瞟我一眼:“我十二岁开始就骑自行车在社区里送牛奶报纸,大学以后的学费也是自己赚的。你说我有没有受过气?我可不是那种一受气就会跑掉的人。”
我沮丧地看着他说:“是,你是无敌幸运星、詹姆士邦007,上天入海无所不能,但我只是个普通人。”
他也放下刀叉,优雅地拿过餐巾擦拭一下手,然后拍拍我的手安慰我:“其实作为一个没有任何经验的新人,你的表现已经难能可贵,你的反应很敏捷,欠缺的只是经验和试炼。”
我松了口气,不管是真是假总是个正面评价,我模仿他的口气依样画葫芦:“虽然你料事如神,足可以去外面摆摊赚钱,但是也让你的妻子安稳吃饭好么?她心情不好又吃不饱的话便会乱发脾气,到时候受苦受难的可是你。”
于是大家一笑了之,从此不再提起此事。任性这种东西是非常矜贵的,如果不是吃准有人为你收拾残局,哪个敢由着性子做事?如果不是仗着刘之牧撑腰,我又哪敢那么大胆拍屁股就走人?
经此一役,我放弃找工作的宏伟打算,开始仔细琢磨怎样成为一个商人妻子。寒窗十几载,原来我唯一的工作是做好刘太太,然后发现这里面其实也是大有学问,做情人或许是越漂亮越好,要坐稳原配宝座需要的却是头脑,美貌倒好像成了其次。
我抱怨:“现在的学习计划比读书那时还重。经济、政治、人物、时尚每样都需要涉猎。”
“但是我看你如鱼得水。”他温和地勉励我。
是的,我真的很能融入这种生活,好像天生我就该生活在这种地方。曾经看到西饼屋做糕点用专门的模子,压一压就是一块漂亮的饼干,而刘太太这个模子似乎是专为我量身订做,甚至无须做太大的修改,虽然偶尔厌烦,但依然快乐的身不由己。
“我接受能力一向很强。”
“你为什么不想想是我打造了一个适合你的环境?做刘之牧的太太,无须像其他人一样去适应社会,你要适应的只有我!”
我心内震撼,原来我的价值不过如此,于是忍不住出言讽刺:“那你可真是用心良苦啊。”
“对你我一向如此。”他理所当然地解开我的睡衣带子,用嘴唇一寸一寸熨烫我的肩,我的肩上有一只彩色蝴蝶文身,衣裳褪尽便见端倪,他问我:“静言,你的肌肤是我所见过最美丽的,这么完美的皮肤上怎么会有瑕疵?”
我冷冷地看着他,他所见过最美的?他到底见过多少个女人的裸肩?婚前又到底有多少个女人?我不知道也没有问过,甚至连婚后我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清白。他的隐藏面太多太多,如果非要绞尽脑汁了解一切,只怕会要累死,而且我也并不太在乎,我们之间的主动权从来就没有一刻操纵在我手上过,我只要能够保有自己的心就不算输得太彻底。爱一个人恨一个人都太麻烦,我不希望被这种激烈的情绪所左右,保持冷静淡然就好。
再说我又有资格要求什么?我肩头的美丽蝴蝶不也是为另一个男子刻上去的么?在十八岁那年,与单远的爱情是我生命的全部,小小女生为了博君一笑,便是流血疼痛也算不得什么。爱情如此伟大,让我奋不顾身,婚后这样东西却变得什么都不是,它已经自我的生命中淡化,不留痕迹。虽然午夜梦回,初恋情人的名字仍然能够让我的心脏不自主的抽痛,那个与我相约私奔却被狠心抛弃的男孩将是我一生的痛!
匆匆的也是将近两年的时间了,这段时间里,我与之牧之间的气氛很微妙也很难形容,当然并不是没有亲昵的时候,尤其在外人眼里,简直是情深意笃、你浓我浓。其实私下里我们都明白,我们更多的时候是在相互算计着,悄悄地、密切地审视对方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所间表达的意思。我们两个像是在演戏,这并不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婚姻,我不是一个优伶,他亦不是一个戏子。也许经过多年商场的历练,他已经很能习惯把婚姻也当作是一项战斗,可我还没能和他一样修成正果,有时候我真的觉得很累--特别是在一直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不过经过昨晚,我想没准没那么糟,他也许是爱我的。
之牧缓缓睁开眼睛,我的手还停留在他唇边,他顺势咬了一口:“精神养好了,一大早就想勾引我,刘太太?”
我“啊”的一声缩回手,昨晚手掌被擦伤的地方还在刺痛,他马上撑起身子审视我额上的伤口,惋惜地说:“我原打算陪你一起去静园的……只是没想到你会那么心急。可能会留点小疤痕……不过,”他的笑脸一收,又带些揶揄讽刺继续说道:“这也算是为你出人意表的行为留下个纪念吧。”
我不语,男人就是这样,昨晚我们多么亲密,一到早上就变脸,还没下床呢,灰姑娘变身也没他快,男人只有在枕头上时对女人最好。
他掀开被子,拨了个电话让餐厅给我们送早餐上来,起身的时候突然低声说:“Shit!”
我抬头,看见他皱着眉又坐下来:“怎么了?”
他把右脚搬上床,我也惊呆了,他的整个脚踝一片青紫,而且高高肿起,简直像个馒头,我马上想起他昨晚崴到脚,只是没想到竟然这么严重。
“怎……怎么会这样?”我结结巴巴地问。
“昨晚我顺便让医生看了一下,没什么大碍,可能扭到筋。”他吩咐我:“口袋里有药,你帮我拿过来。”
我内疚地照做,又找来棉棒帮他轻轻涂药:“你昨天怎么不上药?”
他瞪着我,好像一切都是我的错:“忘了!”
我忽然忍不住笑起来,三十二岁老成稳重的刘之牧这时候像个闹别扭的孩子,我顿时心情大好地拍拍他的面颊。
他竖眉作势要打我,却也忍不住跟着我笑起来:“老天,原来这就是所谓的患难与共,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
我们笑成一团,他没有问我为什么会在静园碰见静仪,也不问到底是不是她把我推倒,我倒是很想主动提及这些,可又实在不愿意破坏我们之间这种少之又少的温馨气氛,终于还是忍住了。
快到下午,张熹带了司机来接我们,我扶着之牧坐在后座。车在新修的柏油路上稳稳飞奔,我们要去哪里?我疑惑地望着之牧,他气定神闲,又摆出一幅世界都在他手中掌握的样子,我也懒得问了,反正他总是那么有主张心思又很难猜。
张熹坐在前坐频频回头,支支吾吾很想说些什么又欲言又止的样子。
“有什么事就说吧,张总。”我能看出来,自然瞒不过之牧的眼睛。
“是这样的,”张熹咳了一声,又看看我:“方静仪今天一直都没有来上班,也没有请假。”
“方静仪没有来上班?她在公司是什么职位?”之牧似乎不在意地问道。
“她是行政部的秘书。”
之牧开始板脸:“那么她的顶头上司是行政部长吧?张总,你觉得这事该归你管,而且还有必要让我知道么?我可不知道公司现在这么清闲。”
张熹低头不敢吱声,之牧又说:“公司有公司的制度,不管什么人违轨,哪怕是我的小姨子,都按制度处理。我希望看到的是一个有透明化管理模式的公司,你有资深经验,这些不需要我教吧?”
张熹挨了骂,我的心情也不轻松,他是刻意做给我看向我表示他与静仪之间的清白吗?如果是,他为什么不亲口告诉我?我用手抚弄着长发,把脸转向车窗外面,一幅事不关己的样子,心里却是沸沸扬扬。
“在想什么?”他转过来问。
我自然不会说实话,“想我们要去哪里。”我回答。
“静园。”他看着我,嘴角漾起一抹神秘的笑。
第六章
我给静聆写信:“静聆你相信么?我竟然又一次看到了静园,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我们的车开去市里最有名的一个别墅区,那个住宅区依山伴水能看到很好的风景。门前有守卫向我们的车敬礼,穿过花园上斜坡在靠里的那幢别墅上我看到了久违的静园的匾额。那块老旧的匾已经重新漆过了,显得很光鲜,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它。能不认识吗?看了二十几年了的隶书,方家唯一的一个官,高祖父的亲笔字。
电动的镂花铁门缓缓开启后,我们的车驶进去。之牧牵着我的手下车,他走路一瘸一拐,我用身体撑着他。我们是在花园里下车的,多奇怪,花园不用五色鹅卵石而是用青麻石铺成,花园对面是一条长廊,和记忆中的静园一模一样。午后下过一场小雨,空气清新,有水珠自旁边的树上滴落。树是那棵疤瘤交结的槐树,它被移到这个美丽的园子里开始它的新生。
我张口结舌地望着这一切,之牧很得意:“最喜欢看你这种傻样子,像个没心机的孩子。”
“这是我们的吗?”
“是啊,是你的新家,我说过要还你一个新的静园。”他点头。
“可是我怎么不知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还是很惊讶。
他简单地说:“我们的婚事订下来后就买了这房子,然后一直在找人布置,原来的东西我吩咐他们都留着,他们做好效果图以后再传给我确认。对了,你的古筝也还在,我已经换好新弦了。”说得轻描淡写,但是中间的复杂之处不用脑子也能想到。
我有些哽咽,不再说什么,用手臂紧紧环住他的腰,默默送出我的感激,他对我竟然这般的好,金钱固然派上很大用场,但更难得的是他肯用这片心。有无数人费尽心思想赢得他的欢心,可他竟然如此讨好我。
我激动地写道:“静聆,你毕业打算回国么?如果你回来,会发现你的新家比静园更美丽。我和之牧不可能在这里长住,以后你是静园的主人。”
我喋喋不休地告诉静聆新的静园如何如何,三层楼的别墅,花园里的藤制秋千,大到可怕的华丽客厅,黑色大理石地板,丝绒地毯和同系列的窗帘,天花板四周有小小丘比特持箭的浮雕,我用了差不多一千文字和众多华丽辞藻去形容之牧的大手笔以表达我的喜悦。把信发出去后,自己都觉得很虚荣,不知道静聆怎么想。
静聆感染到我的气氛,也是喜气洋洋,但回信还是有些嗫嚅:“大姐……我的房间不要布置成粉红色好么?”
我很惊讶:“你怎么知道我的想法?可惜粉红色浴缸国内不太好找,只能订做。”
“粉红色好像太孩子气,我今年就满二十二了。”
二十二?我幡然醒悟,静聆竟然已经二十二了,她上飞机那天好像刚好是二十岁的生日。过得最快的就是时间,或许这让老人惶惶,却让一个少女开始成长。
“大姐,你千万不要为了母亲的事对我心怀愧疚,我只希望能看到你幸福。说实话,你幸福吗?”
我有些迟疑,但还是回信:“我自然是幸福的,你姐夫虽然精刮,但对我不错。”不管愿意与否,他已经为所欲为地闯入我的世界,我的幸福已由他掌握。
她松了口气:“大姐,你一定要幸福,否则我万死难辞其疚。至于姐夫……你放心,他再本事也敌不过你,你纵然比不上他的精明厉害,但你最大的优势在于他爱你胜过你爱他。”
我骇笑:“静聆,你去法国还只有一年多,已经学会了那个民族的夸张。不再和你多聊了,今天我还要去探望父亲。”
匆匆关上电脑,我胆战心惊,是静聆真的长大了还是旁观者清?她竟然能说出这番话来?我简直想去电脑那头看看与我通信的究竟是不是那个小小的、纯良的静聆。静聆像母亲,她的纯净善良一向是我可望而不可及的,也令我像保护珍宝一样保护着她,我犹豫着是不是该和之牧商量一下去法国探望她。
那天下午我还是依原订计划去看守所看望父亲。
父亲到底是老了,这是我看到他后第一个想法。兰色囚衣下裹着一幅瘦弱的身躯,头发掉得厉害,最可怕的是眼神,完全找不到一点生气。
他说话变得很迟缓:“静言,你来了?……过得好吗?”
我怅然点头,对着父亲这张沧桑的脸,即使不好我也只能说好。
“我听静仪说你们很照顾她和静聆,这我就放心了。”
照顾?我的确有照顾静聆,但是并没有静仪,我不知道她在背后是怎样向父亲编排我。
“你送静聆去法国,又给静仪在之牧的公司里找了个工作……真是难为你了。”父亲说话为什么会这么吃力?好像一字一句已经耗费了他的生命。
我谨慎地回答:“我是老大,这是应该的。”
他微微笑了笑:“是啊,静仪一直说你的好,静聆也经常写信告诉我你和之牧很关心她。以前你和静仪老是吵嘴,其实你们姐妹之间还是很友爱的。”
谎言!静仪在父亲面前编织了一个天大的谎言,她竟然维护我?为什么?
“之牧那个孩子,我也是没看错的,我们方家多亏了他。这两年里,他时常派公司里的人来看望我,真是难得啊,生意做得那么大,也不介意我这个岳父给他丢了面子……夫妻之间需要多多理解,静言你不要太孩子气,做了人家老婆要为他设想些。”想了想,他叹口气:“其实这些本应该你母亲同你说才对。”
我的心突地一跳,母亲对我来说是个禁忌,甚至之牧都不敢拿她出来刺激我,于是试着改变话题:“爸,之牧买了幢房子,也叫静园,你出来以后就可以在那里享享清福了。”
“出来?”他似乎有些惊讶,喃喃问道:“我还有出来的那天么?”
父亲今年五十多了,而他出来是十九年以后的事情,说实话我也没有把握,但是我笑着说:“难道你想在这里住一辈子么?那可不行,你还得教外孙写毛笔字呢,之牧那家伙的中文差透了。”
父亲的眼睛亮了亮:“你有了么?说起毛笔字,还是你爷爷写得最好。”
我说:“是是是。孩子现在没有以后总会有的。”如果父亲知道我一直服避孕药可能会痛骂我。
然后我们随便聊一些过去的往事,不胜唏嘘。
探监时间快到,父亲捉紧每分每秒:“你表姑告诉我她的儿子想去之牧的公司,你能帮她么?”
我轻描淡写地带过:“之牧不太喜欢我插手他的公事,男人嘛,总是有自己主张的。”
他有些失望:“静言,到我这个年纪你会发现宽容其实是美德。”
我不忍让他失望:“再说吧,看我能不能想想办法。”
走出监狱大门,我想什么是宽容?曾经对我不宽容的人,我又为什么要对她们宽容?犹记得当年上门求助,她们一家高高在上,盯着电视机只当我不存在,一开口便顾左右而言它,告辞的时候拿出二十块钱递过来,眼睛却不看我:“静言,拿去坐车吧。”当时热血哗一下冲上脸,我差点当场咬舌自尽,那种耻辱一生一次便可叫人毕生难忘。这次表姑寻上门时,我连敷衍的话也懒得说就拒绝了她,她竟然还有脸去父亲那里告状?
我愤愤地回到静园,直到之牧回来还在一个人生闷气。
“爸爸还好吗?”他的脚已经无碍,恢复以往的敏捷。
“恩。就是老了许多。”我对着梳妆台仔细审视额上的伤口,纱布早已拆除,却还是留下了淡淡疤痕。
之牧走过来,细细打量:“伤在眉骨上。咦,相书上不是说眉毛主手足吗?真准,你们姐妹总是水火不相容。”
我马上逮住机会:“你老婆被人破相毁容,你倒是哼都不哼一声,未免太说不过去了吧?”
他扑哧一声笑出来:“静言,你那点伎俩骗别人可能有效,要骗我还须得操练。你和静仪若关在同一间房子里只能走出一个,最后胜利者绝对是你,她不被你剥皮,已算是好运。”
谎言被拆穿,我恨恨咬住下唇,只能用恼羞成怒来掩饰自己的尴尬:“你倒是把我说得像白雪公主里面的恶后,问题是受伤的是我,不是她!当然她不用怕,天大事有你这个姐夫帮她出头,又给房子又安排工作,这么爱护当初你怎么不娶她去?”
之牧皱眉摇头:“对她穷凶极恶你就开心了么,还不是一样不快乐。你怎么不学着宽容些,于她于你都好。”
这是今天第二个人跟我提到宽容,我也不知道是被这个词惹火还是因为他刚刚把我与静仪相提并论而生气,霍然转身:“什么是宽容?你从没有教过我!你只是教我如何不不择手段,费尽心机得到自己想要的。”
他深深看着我,然后伸手从梳妆台旁边的水晶花瓶里抽出一朵百合扔到地上,狠狠一脚践踏上去:“你看,这朵百合被你踩在脚下,你的脚上却沾染到了它的香味,这就是宽容。”
我从他黝暗的眸子里找不到任何情绪,却能感觉到一阵凉意,不禁微微退缩:“哼,外黄内白的ABC也学会打禅机了?……可惜了好好的一朵花。”
他脱下西装扔在床上,头也不回地往浴室走去:“有时候你的冥顽不灵真让我觉得很失败。静言,你说我没教你宽容,你难道没发觉这世上对你最宽容的就是我么?”
他用那么冰冷的口吻同我说话,我看着漩涡纹地毯上那朵被蹂躏的百合,呆呆缄默不语。
晚上之牧明显地表现出他的不悦,离我远远地躺在大床另一边。
我有些惶恐,平日里受多了他的讽刺尖刻、玩世不恭,也不觉得什么,但这会他的冷淡却让我不安。我把下颌抵在羊毛毯上思索,不管怎样他对我还是很好的,在最困苦的时候也只有他还记得我,我们的婚姻基础已经够脆弱了,我又何必去说些敏感话题惹火他?我叹了口气,转过身把手搭在他肩上,他不露痕迹地动了动让我的手滑下去。我有些尴尬,但还是凑过身子紧紧贴着他,这次他没有在把我攘开,只是身躯有些僵硬,我干脆撑起身子趴在他肩上轻轻咬了一口,他微颤一下沉声说道:“别闹了,睡觉!”
我没有理会,继续一手圈住他,另一只手挑逗地抚摩着他的胸膛,然后俯下头伸出舌尖往他脖子上舔了几下,他顿时呼吸急促恨恨说道:“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妖精!”
然后立刻转过来把我压在身下,一把用手托起我的下巴密密吻上我的嘴。我不由得意地微笑起来,我的主动并不多见却很有效果。他察觉到我的笑意,开始更加猛烈地掠夺我的一切。我感到自己的面颊、嘴唇、身体上满是他灼热的兴奋,我伸手牢牢抱住他,任他带我进入到柔软、包容一切的黑暗。
我们都在不停地喘息,汗已经染湿了周身,他把我紧紧抱在胸前,手指在我的长发上缠绕。我微微晕眩,有一种心满意足地感觉,在情欲上我们无疑是非常契合的,平常事事要强,但在这事上我必须向他俯首称臣--我们是只在床上才像夫妻的夫妻。他轻咬了一下我的耳垂,我忍不住舒服地呻吟了一声,他忽然凑到我耳边问道:“我是谁?……想清楚再回答!”
好奇怪的问题,我觉得有些好笑:“你走火入魔了么?”
他把手移到我的脖子上:“说!不正确我就掐死你。”
卧室的一面墙是整块的玻璃,从没掩紧的窗帘里有丝光流泻进来,透过玻璃那光亮显得幻艳魔异,我清楚看到之牧的眼睛。他微微眯着眼,不像平时的温文也没有平日的狡黠,却带着一丝危险的认真。
我的背脊一紧,很有些被威胁的感觉,他的手在颈边不是没有一点分量的,但我仍然从容不迫地回答:“你是谁?你是个鬼,精明鬼!”
“那么你是谁?”他并不松手。
我想了想:“我是精明鬼的肋骨。”
他终于笑起来,手也放开了:“静言,我一向都很佩服你,你很明白怎样审时度势而且还有些小聪明。”
我松了口气说:“你教得好。”
他握住我的手,放到嘴边亲吻:“如果你不是可造之才我再教也没用,你我本质相同,从看你第一眼我就知道……我从没有为一个人花费过这么大的心血。”
“我知道……我知道你待我好。”我低声回答。
他忽然轻笑一声,然后重重在我手上咬了一口,痛得我忍不住叫起来。
“不!你不知道,”他放下我的手,又把我用力地圈进他的怀中:“你只当我是个不择手段的小人罢了。”
“我……”
他捂住我的嘴打断我的解释:“算了,我已经疯了,不怕疯得更厉害些。”
我抬眼看他,他那招牌的温文浅笑里似乎有一丝不让人理解的忧伤,我突然有些舍不得,再度吻上他凉凉的唇,他的反应是如以往般把我拥入怀里。
隔日早晨醒来,之牧已经在穿衣服了,他看我睁开眼睛:“静仪请了好几天病假,你要去看她吗?”
“她那么大个人不会照顾自己么?我不去。”我转个身,把头埋进大枕头里。
“总归是你妹妹。以前她虽然有错,到底是年轻气盛,这一两年里也吃了不少苦头……”
我闷闷说道:“我只有一个妹妹,名字叫方静聆。你怎么好像特别关心她似的,公司很清闲?”
他冷笑一声:“你出去找认识的人打听一下,我刘之牧是爱管闲事的人么?你真以为我吃饱了没事干?”
我知道他说的是事实,他的确是个眼里只有自己的人,那么他就是爱屋及乌了?真伟大,连我都不爱的乌鸦他也能爱。
我不动声色,翻身坐起把他拉到身边为他系好领带,我很少做这种事。他乖乖地仰起脖子,任我的手指在雪白的衣领间穿梭。在清晨的阳光下,卧室里的气氛这么温馨恩爱,我像无数个好妻子一样做着本分的事情,看着他斯文白皙的脸,我怔怔地想,如果不是因为一个错误的开始,我们也会是对好夫妻吧?不过也不尽然,如果不是这个错误,我该是一个穷画匠的妻子,夏单卡的嫂子,每天朝九晚五地工作,进办公室时要先看一下上司的脸色再决定今天讲话是不是能够大声。
他忽然想到什么:“对了,周末晚上静园要搞个Party,十五六个人左右,你准备一下。”
“在静园?”我不解:“不如去酒店好了,你要我上哪里去找厨子?”
“乔迁之喜,想来看热闹的人多着呢,总得满足一下人家的好奇心。不用做西餐,太麻烦,别人也未必喜欢,中餐就好。”他笑笑:“你去张罗吧,我知道你有办法的。”
结婚后,我的确对这些曾经极不熟悉的领域有了经验,但多少有些淡淡地撒娇意味:“也不怕累死我?”
“我是看你无聊。”他站起来,从桌上拿起张纸递给我:“哪,名单。”
我接过来:“咦,省建筑公司?你不准备用大丰建筑吗?”
“我查了,大丰的质量不行,倒是省建筑公司有几个很过硬的老工程师。这事马虎不得,万一楼塌了谁负责?”他整理一下衣领,好整以暇地说。
我想起张熹对大丰的推崇:“张熹是不是拿人家好处了?那么帮大丰说话?”
“好处应该还不至于,投标结果没下来,张熹没那么大胆。不过如果大丰拿到投标,他肯定是少不了好处的。”他皱皱眉头:“张熹其他都好,就是喜欢占便宜。”
“还爱拍马屁。”我加一句:“怎么不把他撤下来?”
他笑笑:“哪里有十全十美的人?他的缺点多优点也不少,这个城里数他人脉最广,台上台下都会得打点,做事又有手段。一下子去哪找比他更好的?不过……”
“不过什么?”
“我也想好了,往他旁边放个人压压他。”
看他胸有成竹我就知道他已经有人选:“谁?从香港调人过来么?”
“你觉得夏单卡怎么样?”
我惊讶:“卡卡?”
“恩。”他颌首:“那女孩做事泼辣有冲劲,很有能力,最难得的是出道几年也没多沾染什么坏毛病。”
撇开私人感情不谈,卡卡也的确是好的,就像之牧说的她是个很有冲劲的人,而且她的性子正直,凡事都力求公道。我以前就常想,若在古代她一定该是个侠女吧。“是不错的人选。”我赞成。
“好!那就是她了,这个周末我顺道找她谈谈。”
“你也请了她么?”我继续低头看名单,却不意看到另一个名字,马上低声叫起来:“怎么还有她?”
“谁?”
“方静仪!”
“谁是方静仪?”
“我妹妹。”
他马上毫不犹豫地为难我:“你不是只有一个叫方静聆的妹妹么?”
我恨得牙痒痒,扑过去狠狠一把勒住他脖子:“掐死你掐死你!”
他被我大力地扳倒在床上,好容易才呼吸困难地说:“哎呀,你看你,衬衣都皱啦。”
我松开手,他笑着摇摇头,转身摸摸我的脸说道:“知道你不想见她,不过全世界都知道我们搬新家,惟独不请她,外面人会怎么想?我费事同别人解释小姨子和老婆的故事。而且,静言……有些事情不能只能看表面。”
我无言以对,这就是平民与贵族的差别,永远要担心人家怎么想你,名人的最大的用处就是拿来议论。说好听点是言论自由,难听点就是是非八卦,可怜的有钱人,有了钱也不能为所欲为。
我开始积极筹备周末的晚宴,虽然是件复杂的工作但还是难不倒我。有钱万事好商量,何况还有刘之牧的面子,我找来城里最有名菜馆的师傅帮忙,准备了香槟及红酒。菜单改了又改,最后拿给之牧过目,他终于满意地点了点头:“还是自己老婆做事最得力。”
我也开心得很,这已经是他难得的衷心赞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