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4

佳期如梦之海上繁花 (匪我思存) III

by 匪我思存

夜色已经深了,客厅里没有开灯,有一大半家具都沉浸在无声的黑暗里。客厅的落地窗正对着东墙一垣粉壁,墙下种着竹子,前面地下埋着一排绿色的射灯,灯光勾勒出支支翠竹,细微如画。竹影映得屋中森森的碧意,沉沉如潭。这里总让他想起家中父亲的书房,齐檐下千竿翠篁,风吹萧萧似有雨声。隔得很远可以听见前面院子里的电话响,偶尔有人走进来,都是小心地放轻了脚步。

临窗下的棋枰上散落着数十子,在幽暗的光线下反射着清冷的光辉,这还是一个多月前他随手布下的残谱,打扫清洁的人都没敢动。他很少过来这边住,因为屋子大,虽然是中式的别墅,管家负责安排,把这里打理得很干净舒适,但他总觉得烧了些生气。所以偶尔出机场太晚了,懒得过江,才会在这边休息。

借着射灯隐约的绿光,他把那些黑的白的棋子收进棋盒中去,哗啦哗啦的声音,又让他想起小时候学棋,学得很苦,但姥爷执意让他拜在名师门下,每日不懈。

姥爷说:“涛儿性稳重,不必学棋。嵘儿性恬淡,不必学棋。你的性子太粗砺,非学不可。”

说这话时,振嵘还是个四五岁的小不点儿,自己也不过六七岁,似懂非懂。

那样的时光,却已经都过去了。

他走下台阶,坐在院中的藤椅上,点燃一支烟。

天是奇异的幽兰,仿佛一方葡萄冻,上面撒了细碎的银糖粒。半夜时分暑热微退,夜风很凉,拂人衣襟。

他想起二楼客房里沉沉睡着的那个女人,就觉得头疼,仿佛真的喝高了。

他曾见过父母的举案齐眉,也曾见过祖父母的相敬如宾,那个年代有许多许多的恩爱夫妻,患难与共,不离不弃。

少年时他曾想过,长大后会遇上自己一生钟爱的人,从此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三千繁华,舞榭歌台,名利场里多的是逢场作戏。

看多之后,不免厌倦。

当振嵘带着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更觉得这是一场闹剧。

她怎么配?她怎么配得上邵振嵘?

可是振嵘爱她,振嵘是真的爱她,他曾经见过振嵘通红的眼睛,那样攥紧的拳头。

只不过没想过她也这样爱振嵘。

绝望,失意,仿佛行尸走肉般活着,因为振嵘死了。

姥姥去世时,姥爷当时悲痛万分,时间渐长,似也渐渐平复。十年之后姥爷因病去世,工作人员整理他的身后遗物,发现最多的是书法作品,而且无一例外,厚厚的三尺熟宣,写的竟然都是苏东坡那阙《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他想象不出,十年间,老人是以什么样的心情,反反复复书写着这首悼亡词。姥爷出身时代簪缨的大族,十八岁不满家中长辈的包办婚姻,于是与身为同学的姥姥私奔到日本,辗转赴美,半工半读。抗战爆发后毅然归国,从此后风风雨雨,一路相携相伴。

那是经历过岁月蹉跎,烽烟洗礼的爱情,他一直觉得,如今这时代,再遇不上,再见不到了。

身边的人和事,他早就看腻歪,只觉得所谓爱情简直是笑话。谁不是转头就忘,另结新欢,朝秦暮楚?

没想到还有像杜晓苏这样的傻子,偏执地,固执地,不肯忘。

他想起曾经有人对他说过:“你没有遇上,所以你不懂得。”

那时候自己多少有点嗤之以鼻,觉得简直是荒谬,这世上哪有生死相许,有什么可以敌得过金钱或者物欲?

可是真的遇上,才明白。

不是没有,而是自己没有遇上。

他把烟掐灭了,仰起脸来,天上有淡淡的星带,不知是不是银河。城市的空气污染严重,连星星都淡得似有若无。石阶那端有蟋蟀在叫,一声接一声。

夜风是真的凉起来了。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怎么又到了这个地方,她对着镜子懊恼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也没能回想起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喝醉了,然后被塞进车里,然后再醒来,就是在雷宇峥的别墅里。

但愿她没做什么丢人现眼的事。

她深深吸了口气,走廊里没有人,夏日的艳阳光线明媚,从几近古意的细密格窗中照进来,空气的浮沉似万点金沙,漂浮着打着旋。

有穿制服的女佣捧着鲜花笑盈盈地同她问好,然后告诉她:“杜小姐,雷先生在餐厅。”她也只好报之以微笑,客厅里也有人正在更换花瓶中的鲜花,见着亦含笑打招呼:“杜小姐早。”

她只好快快进餐厅去,低垂着眼皮,只见光滑如镜的黄菠萝木地板上,雷宇峥竟然是家常的拖鞋,穿着十分休闲的T恤长裤,看起来甚是居家。

她觉得有点尴尬,从岛上回来后,她就已经下定决心,再不做任何傻事。她与雷宇峥也再没有任何关系,虽然他是振嵘的哥哥,可是她再不会麻烦他了,没想到昨天晚上又出糗了。

雷宇峥倒没说什么,一边吃早餐,一边看报纸。其实他吃得非常简单,她一直想象富翁的生活就是天天鲍翅参肚,而他面前碟子里不过一个烟肉三明治,旁边一杯咖啡,看报纸一目十行,心思根本不在吃上头。

管家亲自来问她,是需要中式还是西式早餐,她局促不安:“最简单的就好。”

结果厨房还是端出来热腾腾的白粥与笋尖虾仁的小笼,她咬开包子,鲜香松软,非常好吃。粥也熬得正好,米甜香糯。

“你以后不要在外面随便喝酒。”

她一吓,一口粥呛在喉咙里,差点没被呛死。

但雷宇峥根本没抬头,似乎只是对报纸在说话:“一个女孩子,随随便便喝得烂醉如泥,像什么样子。”

她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她似乎总在对他说对不起。

他未置可否,过了好一会儿,把报纸翻过页,才说:“你现在住哪里?我要去打球,可以顺便送你回去。”

她这才想起来今天是周六,不用上班,难怪他穿得这么休闲。她问:“你要上哪儿去打球?”怕他误解,连忙又补上一句,“把我放到最近的地铁站就行。”

她没想到他不用司机,而是自己开一部黑色的敞篷跑车,衬着他那身浅色T恤,整个人简直是玉树临风,也更像振嵘,只不过他戴墨镜,轮廓显得更深邃。

他开车很快,十分熟练地于车流中穿梭。等红灯的时候有部车与他们并排停下,车上的人竟然朝他们吹口哨,她只当没听到,可是雷宇峥的下颚线条绷得很紧。

他这是生气了,他生气的样子和振嵘很像,表面上似乎十分平静,不过脸部的线条绷得紧一点。

“抓紧。”他十分简短地说了句话,她甚至还没反应过来,信号灯已经变了,跑车顿时仿佛一支离线之箭,刷地射了出去。

她一下子被这加速度推靠在椅背上,幸好系了安全带,在城市繁华的主干道上飙车,他一定是疯了。她抓着唯一的手柄,听着风呼呼从耳边吹过,刮得脸生疼生疼。只见他熟悉地排挡加油,无数车辆被他们一晃就超越过去,老远看到路口又是红灯,她本来以为他会闯过去,谁知道他竟然会减速踩刹车。

车徐徐停在路口,刚才那部车竟然阴魂不散地重新出现在并排,这样风驰电掣的疾速竟然没能甩掉它,不等杜晓苏诧异,那车窗已经降下来,驾车的那人也戴着墨镜,一笑只见一口雪白牙齿:“雷二,你跑那么快干吗?”

显然是认识的人,雷宇峥的手还放在排挡上,因为用力,手背上隐隐有青筋暴起。杜晓苏只怕他要大发雷霆,谁知道他竟然嘴角弯了弯,仿佛漫不经心地笑:“我知道你要跟着来,能不快吗?”我要再开慢一点儿,岂不是瞧不起你这新买的德国小跑?

“扯淡!”那人跟雷宇峥一样的北方口音,连骂起人来都抑扬顿挫,“你丫带着妞,一看到我就脚底抹油,这不是心虚是什么?蒙谁呢你!”

雷宇峥不动声色:“你才心虚呢!有种我们球场上见,今天不让你输个十杆八杆的,就治不了你的皮痒。”

那人哈哈大笑,伸出左手大拇指朝下比了比。正好信号换过来,两车齐头并进,几乎是同一秒内疾射了出去,可是没等那人反应过来,雷宇峥忽然打过方向,向右转去,几分钟后他们就上了高架,把那部车帅得无影无踪。

过了江后,他的车速明显降下来,问杜晓苏:“你住哪儿?”

她说了路名,一路上他只是很沉默地开车。

她租住的那个小区环境不佳,所以老远她就说:“把我放路边就行,那边不好停车。”


雷宇峥还没进发球区,老远已经见着几个熟悉的身影。他们见着他纷纷打招呼:“哟,今天怎么迟到了?”

“堵车。”雷宇峥敷衍了一句,“怎么都不玩?”

“这部等你来开球吗?”有人从后头拍了拍他的肩,笑嘻嘻地问:“少扯了,那妞儿呢?”

旁边立马有人起哄:“你就招了吧,上官都说了,今天在大马路上碰到你,车上还有一个绝代佳人!”

“你们听上官瞎扯。”雷宇峥不悦地戴上手套,“你们要真信他的,股票都该涨到8000点了,还不赶紧电话交易员建仓。”

上官博尧自己倒绷不住,“噗”一声笑出声来,并不懊恼,反而十分坦然:“行了,你们就使劲埋汰我吧,我就不信涨不起来。”

“他运气多好啊。”一直没开腔的叶慎宽慢条斯理地说,“人家坐庄是加印花税,他一坐庄,是降印花税。”

“不谈股票行不行?”雷宇峥有点不耐烦。

上官仍旧是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你今天火气怎么这样大?还说要让我输十杆八杆,我看你输定了。”

“是吗?”雷宇峥微笑,“咱们走着瞧。”

结果刚过第二洞,上官就已经输了四杆,他自己倒不着急,笑眯眯地把玩着球杆,问雷宇峥:“咱们赌一把怎么样?”

近午的阳光已经颇有几分刺眼,雷宇峥在太阳镜后眯起眼睛:“赌多大?”

“赌钱多俗啊!”上官兴致勃勃,“咱们赌点有意思的,你要赢了,我请大家吃饭,我要是赢了,你就把车上那妞的名字电话都告诉我。”

雷宇峥瞬间冷脸:“你什么意思?”

叶慎宽看着不对,于是叫了一声“上官”,开着玩笑:“你今天怎么跟打了鸡血似的?不就是雷二开车带着个姑娘,你不知道他平常就爱带漂亮姑娘上街溜车吗,至于吗?”

上官倒不怕雷宇峥生气,偏偏要说:“那可不一样,你知道我在哪儿遇上他的?芳甸路!刚过世纪公园,就瞧见他的车了。嘿!你想想大清早七点多,明显刚从他那豪宅里头出来,他那豪宅你又不是不知道,从来就没女人踏进去过。平常就是哥几个去喝喝酒,吃吃肉,吹吹牛。还是你给改的名字,叫啥来着,哦,光棍堂,咱们几个光棍,正好凑一堂。”

“谁说的?”叶慎宽从球童手中接过球杆,一边试了试击球的姿势,一边说,“你们是光棍我可不是啊,我是有家有室有老婆的人。”

“得了,知道你有娇妻爱子。”上官的口气却是不屑一顾,“咱们这些光棍可怜,不许过个嘴瘾吗?”

叶慎宽道:“你也不怕报应,我就等着你小子栽了,看你再嘴硬!”说完一杆击出,小白球远远飞出去,最后却不偏不倚落到了沙坑里,他懊恼地把球杆交给球童,上官倒乐了:“再接再厉!”

他们就在俱乐部会所吃了午饭,上官本来提议打牌,但叶慎宽临时接了个电话有事要走,于是也就散了。上官博尧住在浦西,过了江后就遇上堵车,只得夹在车流里慢慢向前,好不容易下了辅路,结果堵得更厉害了。正百无聊赖张望人行道上的美女,突然从后视镜里看到一个人影,长头发大眼睛,长相十分甜美,倒像在哪里见过。定睛一看,分明就是今天早上撞见的那个女孩子,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见她双手都提着超市的购物袋,连忙按下车窗叫她:“喂!”

杜晓苏低着头走路,根本就没留意,他连叫了好几声她才朝这边看了一眼,只见他把车门推开一半,笑嘻嘻冲她招手:“快上来!”

她看了看四周,他笑得更灿烂了:“不认识我乐?早上‘呜——’那个……”他学引擎的声音学得惟妙惟肖,杜晓苏见他笑得露出一口白牙,才算想起来,他就是早上和雷宇峥飙车的那个人。

“快上车啊!不然探头拍到了!”他一径催她,“快点快点!你提这么多东西,我送你回家!”

她说:“不用了,我家就在前面。”

他板着脸:“你怀疑我是坏人?”

这世上哪有开着奥迪R8的坏人,顶多就是一闲得发慌的公子哥罢了。

她还在犹豫不决,他又拼命催:“快点 快点,前面有交警!快!”

她被催得七晕八素,只好迅速地拉开车门上了车。刚关好车门就真的看到交警从前面走过去,他甚是满意她的动作敏捷,夸她:“真不错,差一点就看到了。”

其实早晨那会儿他跟雷宇峥都有超速,探头估计早拍了十次八次了。

她笑了笑,系好安全带。只是这样堵法,车速跟步行差不多。

虽然堵车,可他也没闲着:“我是上官博尧,博学多才的那个博,‘鸟生鱼汤’的那个尧。你叫什么?”

“杜晓苏。”

“这名字真不错,好听。“他还油腔滑调开玩笑似的,”雷二这小子,每次找的女朋友名字都特好听。”

“不是。”她的表情十分平静,“我不是他女朋友。”

他似乎很意外,看了她一眼,才说:“我还真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家都巴不得别人误会是他女朋友,就你急着撇清。”

杜晓苏默不作声。

“不过也好。”他忽然冲她笑了笑,“既然不是他女朋友,那么做我的女朋友吧。”

杜晓苏有点反应不过来,黝黑的大眼睛里满是错愕,上官却自顾自说下去:“你看,我长得不错吧,起码比起雷二帅,对不对?论到钱,别看他比我忙,可我也不见得比他穷啊。再说他多没情调的一个人,成天只知道装酷,跟他在一块儿你会闷死的……”

这下杜晓苏真明白了,这真是个闲的无聊的公子哥,于是她说:“对不起,我有男朋友了,谢谢你。”

上官横了她一眼,说:“别撒谎了,你要真有男朋友,怎么会周末的时候独自去超市,还提着两个大袋子。就算你真有男朋友,从这点来看,他就不及格,赶紧把他忘了!”

杜晓苏有点心酸,低声道:“我永远不会忘记他。”自欺欺人扭过头去看车窗外。车走得慢,人行道上人很多,人人都是步履匆匆,潮水般涌动的街头,可是连个相似的身影都没有。

“撒谎不是好习惯。”上官笑嘻嘻,“就这样吧,当我的女朋友好了。”

“我确实有男朋友。”她终于转过脸来,眼睛微微有点发红,“我没有骗你,他的名字叫邵振嵘。”

好一会儿他都没说话,过了好久他才说:“对不起。”

“没什么。”杜晓苏小声地说。按了购物袋里冒出来的长面包,她的眼睫毛很长,弯弯的像小扇子,垂下去显得更长,仿佛雾蒙蒙的隔着一层什么。

车里一下子安静下来,他不再嘻嘻哈哈地跟她开玩笑,而她微微咬着下唇,紧紧抱着超市的购物袋。过了好久之后,她才说:“我,就在这里放我下去吧。”

“没事。”他径直将车开过去,大咧咧就停在禁停标志旁,问她,“是这里吗?”

她点点头,刚推开车门,他已经下车了,抢先拿过她的两个大袋子:“我送你上去!”

“不用了!”

他坚持:“我送你!”

他还拿着她的东西,她总不好跟他去硬抢,只好侧身在前面引路。搭电梯上了楼,穿过走廊到了门前,她说:“谢谢,我到了。”

“我帮你提进去。”他皱着眉头看着透明的购物袋,“方便面、方便粉丝、火腿罐头、面包,你成天就吃这个啊?”

“要上班,有时候来不及做饭。”她有点局促不安,可他跟尊铁塔似的堵在门边,她只好开门让他进去,幸好大白天的,这么一位客人,还不算别扭。

她先给他到了杯茶,然后把那两大袋东西放到冰箱去。他捧着茶杯跑到厨房里来,问她:“你这房子是买的还是租的?”

“租的。”

“西晒啊。”他一脑门子的汗,“你这整面墙都是烫的,不热吗?”

今天气温太高,其实她一进门就开了空调,只不过温度还没降下去。她有点歉疚,手忙脚乱拿了遥控器,把温度又往下面调。

空调还在“滴滴”地响,突然听到他说:“我给你找套房子吧。”马上又补上一句,“别误会,我有个朋友是做房地产中介的,他手头一定有合适的,还可以比市面便宜一点,你付租金给人家就行了。”

她是惊弓之鸟,哪里还敢占这样的便宜,连忙摇头:“不用了,我住这里挺好的。我有套房子,振嵘留给我的……不过没有装修……等装修好了就可以搬了。”

上官说:“那要不我请你吃饭吧,当赔罪。”

其实他又没得罪她,她只好说晚上已经约了人,他倒有笑了:“说谎真不是好习惯。我中午没吃饱,已经饿了。别客套了,行不行?虽然咱们才刚认识,可是雷二的弟弟,就跟我的弟弟一样,走吧,就是吃顿饭。”

这样含蓄地提到振嵘,但她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并不可怜,她不需要人家的怜悯。他大约自悔失言:“你看,我饿得连话都不会说了。我请你吃烤肉吧,省得我一个人吃饭怪无聊的。”

虽然是油腔滑调的公子哥,可是突然一本正经起来,倒让人不好拒绝。

两个人下了楼,却正好看到交警指挥着拖车,正把他那部拉风的R8车头吊起来。

“喂喂!”他急忙冲过去,“警察同志,等一下!请等一下!”

交警打量了他一眼:“你是车主?”指了指硕大的禁停标志,“你认识这是什么吗?”

他满头大汗:“同志,是这样的,您听我说。我跟女朋友吵架了,她下车就走了,我只好把车撂这儿去追她,好不容易把她哄得回心转意,您看,我这不是马上就回来了?”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杜晓苏,“您看看,您要把车拖走了,她一生气,又得跟我吵,我跟她还打算明天去拿结婚证,这下全黄了。您做做好事,这可关系到我的终身幸福……”

警察半信半疑地看了杜晓苏一眼,又看了一脸诚恳的上官一眼,再看了看那部R8,终于取出罚单来,低头往上抄车牌:“自己去银行交两百罚款,车就不拖了。”

“谢谢,谢谢。”上官接过罚单,似乎发自肺腑地感叹,“您真是一个好人!”

警察指挥拖车把车放下来,又教训上官:“就算跟女朋友急了,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啊。”

“是、是。”

“还有小姑娘。”警察转过脸去,又教训杜晓苏,“大马路上闹什么脾气,危险得来!”

“就是!”上官冲杜晓苏眨了眨眼睛,“走吧,咱吃烤肉去。”

上了车杜晓苏才说:“你撒起慌来真是顺溜。”

“开玩笑,我是上市公司董事。”他的表情很严肃很正经,“什么叫上市公司你知道吗?就是撒起弥天大谎来还面不改色那种。”

杜晓苏终于忍不住“噗”地笑了。

上官夸她:“你看你笑起来多好看啊,你就应该多笑笑。”

她有点怅然地又笑了笑。

本来以为他会带自己去那汇总热闹非凡的巴西餐厅,谁知道他带她跑到另一个区去,找着一间小小的馆子:“告诉你,本市最好吃的烤肉,就在这儿。”

没想到他这种公子哥还能找着这种吃饭的地方。地方狭小,桌子上还带着油腻,店里有着烟熏火燎的气息,服务员对他们爱理不理,可是烤肉好吃得不得了,他吃得满嘴油光,问她:“好吃吧?”

她嘴里都是肉,点点头。

他很满意她的吃相:“这就对了,吃饱了就会开心点。”

她喝了口果汁,说:“我没有不开心。”

“看看你,又撒谎。”他随口说:“你眼睛里全是伤心。”

她怔了一下,才笑:“没想你除了说谎顺溜,文艺腔也挺顺溜的。”

“其实我是本年度最值得交往的文艺男青年。”他举起杯来,仿佛无限谦逊彬彬有礼,“谢谢。”

没想到就此和上官认识了。他很闲,又很聒噪,一个星期总有两三天找不到人吃饭,尤其是周末,总是打电话给她:“出来吃饭吧,吃友。”

于是她觉得挺奇怪的:“你不用忙生意?你们这些公子哥,应酬不都挺多的吗?”

“我是二世祖,说明叫二世祖你知道吗?就是光花钱不挣钱那种,除了吃喝玩乐,啥事也不用干。”

她问他:“你们家老爷子也不管你?”

“他忙着呢,哪有功夫管我。”

“那你不用继承家业什么的?”

“有我大哥在,哪轮得到我继承家业啊,再说我跟他不是一个妈生的。嗨,这事可不是一句两句讲得清,就不告诉你了。”

没想到如此快活的上官还有这样复杂的家世,她不由得想起TVB的豪门恩怨戏码,所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于是很知趣的再不多问。

这天他们吃的是徽州菜,整间餐厅就是一座徽州老祠堂,从徽州当地一砖一瓦拆运过来,之后再重新一一复位,木雕石刻都精美得令人叹为观止,真正的古风古韵,百年旧物,身在其间已经是一种享受,难得是菜也非常好吃。

只是没想到会遇上林向远和蒋繁绿。

杜晓苏远远看到蒋繁绿那妆容精致的脸就变了神色,偏偏蒋繁绿也看到了他们,竟然同林向远说了句什么,林向远朝他们看了一眼,有点无奈的样子,但还是起身,陪着蒋繁绿走过来。

这么庞大的城市,数以千万的人口,为什么总是要遇见双方都最不愿遇见的人?

杜晓苏拿勺子拨着碗里的鱼汤,有点恹恹地想。

结果蒋繁绿走过来之后,只打量了她一眼,然后满脸笑容地跟上官打招呼:“小叔叔。”

她错愕地抬头看着上官,上官似乎很随意地点了点头,在外人面前他从来是这副漫不经心的派头:“你们来吃饭?”

“是。”蒋繁绿倒像是真见了长辈,有点毕恭毕敬的样子,杜晓苏倒觉得自己真没见过世面了。

他不向蒋繁绿介绍杜晓苏,也不向杜晓苏介绍蒋繁绿两口子,只对蒋繁绿说:“那吃饭去吧,不用管我。”

倒是林向远,还看了晓苏一眼,杜晓苏只管吃自己的,根本不理会他们。

等他们走开,上官才说:“我一远房侄女和她丈夫。”

她情绪压根没任何变化:“你还有这么大的侄女?”

他却有点悻悻:“我爹一把年了才生我,我们家亲戚又多,那些远远的近的,何止侄女,连侄孙子都有了。”

杜晓苏压根没把这次偶遇放在心上,只是没想到过了几天,林向远竟然会给她打电话。打到她的手机上,约她出来见面。

她推辞,可是林向远坚持:“要不你定地方吧,我只是有几句话告诉你,说完就走,不会耽搁你很久。”

她觉得啼笑皆非:“林副总,有什么话电话里说就可以了。”

他挺了几秒钟,才说:“晓苏,对不起,我很抱歉。”

她觉得厌烦,自己当年怎么会爱上这么个人,总是在事后道歉,却不肯在事情发生的时候去承担。

年少时果然是见识浅薄。

她说:“如果是为上次的事,不必了。我知道你是好心想要帮助我,只不过令你太太有所误会,应该是我抱歉才对。”

他似乎叹了口气,却说:“晓苏,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但你一个人孤身在这里,一定照顾好自己。”

她说:“谢谢。”总觉得他打电话来,不止是为这几句话。果然,他说:“晓苏,你知道上官博尧的底细吗?”

果然。她在心里说,他要说他不是一个好人。

林向远说:“他不是好人,小苏,离他远一点,这种公子哥,沾上了旧式死无葬身之地。”

她几乎冷笑:“林先生,谢谢你,谢谢你打电话来劝我迷途知返,不过我不想你太太又有什么误会,所以我们还是结束通话吧。至于我是不是跟公子哥交往,那是我的私事,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她“嗒”一声就把电话挂了,只觉得浑身恶寒,当年是如何鬼迷心窍,竟然为了这个人爱得死去活来。

但这件事也提醒了她,在外人眼里,也许她与上官的关系已经是暧昧。所以上官再打电话来,她就不大肯出去,推说工作忙,很少再跟他去吃那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邹思琦对此很赞同,她说:“那个上官一看就眼带桃花,咱们这些良家妇女,惹不起躲得起。”

杜晓苏见她挺了挺胸,忍不住笑:“还少女,马上就老了。”

邹思琦横了她一眼:“是啊,你马上就二十四了,好老了。”

她的眸子转瞬间就黯淡下去。去年还有邵振嵘给她过生日,而今年,她已经只有自己了。

只不过二十四岁,却仿佛这半生已经过去。

邹思琦说:“生日想怎么过?”

她说:“我想回家。”

但她没有回家,请了假订到机票,去往那陌生而熟悉的城市。

上海不过十初秋,北国已经是深秋,路旁的树纷纷落着叶子,人行道上行人匆匆,风衣被风吹得飘扬起来。的士司机拉着她,在每一个街口问她:“往南海市往北?”

迷宫一样的旧城区,她竟然寻到了记忆中的那条小巷,虽然只来过一次,可是看到那两扇黑漆的院门,她就知道,是在这里。

付了车钱,拎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下车。

敲门之前,她有点紧张,不知道在害怕什么。结果保姆来开门,问她找谁,她还没答话,就听到赵妈妈的声音在院子里问:“是谁呀?”

她轻轻叫了声:“赵妈妈。”

赵妈妈看到她,一把就拉住了她的手,眼泪几乎都要掉下来:“孩子,你怎么来了?”

她只怕自己也要哭,拼命忍住,含笑说:“我来看看您。”

“到屋子里来,来。”赵妈妈拉着她的手不肯放,“你这孩子,来也不说一声,我去接你,这地方可不好找。”

“没事,我还记得路。”

因为振嵘带她来过,所以她记得,牢牢记得,关于他的一切,她都会永远牢牢记得。

赵妈妈拉着她的手,看到她手指上的戒指,忍不住拭了拭眼角,却还是勉强笑着端详她:“怎么瘦了?今天你二哥正巧也回来了,赵妈妈真高兴,你还能来看我。”

她这才看到雷宇峥。北方深秋瓦蓝瓦蓝的天空下,他站在屋檐底,秋天橙静的阳光映在他的发顶上,那光晕衬得他头发乌黑得几乎发蓝,或许因为穿了件蓝色的毛衣,显得温文儒雅,与他平常的冷峻大相径庭。她想起振嵘来,更觉得难过。

保姆给她倒了茶,赵妈妈把她当小孩子一般招待,不仅拿了果盘出来,还抓了一把巧克力给她:“吃啊,孩子。”

她慢慢剥着巧克力的锡纸,放进嘴里,又甜又苦,吃不出是什么滋味。赵妈妈张罗着亲自去买菜,对他们说:“你们今天都在这儿吃饭,我去买菜,你们坐一会儿。小峥,你陪晓苏说说话。”

絮絮的家常口气,杜晓苏只觉得感动,等赵妈妈一走,她又不知道跟雷宇峥说什么,只是默默捧着杯子,喝茶。茉莉花茶,淡淡的一点香气,萦绕在齿颊间,若有若无。屋子里很安静,难得能听到鸽哨的声音,朝南的大窗子里可以看见园中两棵枣树,叶子已经差不多落尽了,枝头缀满了红色的小枣,掩映一院秋色。时间仿佛静止,只有檐下的阳光,暖暖的映在窗前,让日想起光阴的脚步。她想着邵振嵘小时候的样子,是不是也在北国这样的秋天里,无忧无虑地玩乐。

“你来干什么?”他的声音突然打破了她的遥想。

她似乎被吓了一跳,有点发怔地看了他好几秒钟,才知道回答:“我就来看看赵妈妈。”

他没再说什么,终归是不怎么待见她吧,从一开始到现在。

但赵妈妈回来后,他又变了副模样,待她很有礼貌,似乎跟赵妈妈一样没拿她当外人,尤其是吃饭的时候。赵妈妈把炖的老母鸡的一只大腿夹给他,另一只夹给了晓苏:“你们两个都多吃点,成天忙啊忙啊,饭也不好好吃。”

他似乎想逗赵妈妈开心,三下五除二就把那只鸡腿啃完了,还问:“还有吗?我可以一起收拾。”

“贫得你!”赵妈妈亲昵地拿筷头轻轻戳了他一下,“这么多年也不见你带个姑娘回来给我瞧瞧,你真打算一辈子光棍呢?”

雷宇峥说:“您怎么跟我妈一样,见着我就念叨呢?”

赵妈妈笑了:“你也知道啊,快点找个好姑娘,让我和你妈妈都放心。”

雷宇峥笑着哄赵妈妈:“您别急了,回头我找一特漂亮贤惠的,保管您满意。”

赵妈妈说:“你这话都说了几年了,也没见你有什么真动静,去年在这儿吃饭你就说了一次……”想起上次雷宇峥说这话的时候,正是邵振嵘带晓苏回来的那次,只见着晓苏低头用筷子拨着米,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晓苏知道她是想起了邵振嵘,心里难过,她心中更难受,可是却不能显露出来,只作是欢欢喜喜,吃饭这顿饭。

赵妈妈听说她是来出差,同事订好了酒店,稍稍觉得放心:“让你二哥送你回去。”

送她出门的时候,赵妈妈仍旧一直握着她的手,最后,还轻轻地在她手上拍了拍:“振嵘不在了,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

隔着车窗,她一直笑着,跟赵妈妈握手道别。赵妈妈站在院子门口,含笑看着她,如同看着自己的孩子,因为振嵘是她一手带大的孩子,所以赵妈妈才将她也是如己出。

知道车出了胡同口,赵妈妈的身影再看不到了,她才哭出声来。

她已经觉得自己再也哭不出来了,连眼泪都早已经流尽了,可是终究是忍不住。

她根本就不敢回家去,更不敢见父母。因为父母一直希望她幸福,可是这世上她爱的那个人不在了,她怎么可能还会有幸福?

她哭得难以自抑,眼泪涌出眼眶,毫无阻碍地顺着脸颊流下去。透过模糊的泪眼,路灯一盏一盏从眼前掠过,一颗颗都像流星。她生命里最美好的过去,就像是流星,曾经那样璀璨,曾经那样美丽,她却没有了邵振嵘。

她一步步找回来,可是那些曾经的快乐,已经再也不见了。再难再苦,只得她自己一个人。

她不知道哭了多久,最后车子停下来,停在红灯前,他递了一块手帕给她。

她接过去,按在脸上,断续地发出支离破碎的声音:“今天是我生日……”

她不知道身边是谁,她只需要倾诉,哽咽着,固执地说下去:“我今天二十四岁,你相信吗?他说过,今年我的生日,我们就结婚……去年的镜头,我还是全天下最幸福的……”

她把那些过去的美好,如同记忆里的珍珠,一颗颗拾起来,却没有办法,重新串成一串。她讲得颠三倒四,因为太美好,她都已经快记不得自己还曾有过那样的幸福,和他在一起,每件事,每一天。他曾那样爱过她,他曾那样待过她,她曾经以为,那会是一辈子。

可是她的一辈子,到了二十岁之前,就止步不前。

太多太美好的东西,她说不下去,只能断断续续地诉说,然后更多的眼泪涌出来。她哭了一遍又一遍,手帕湿透了,他又把后座的纸巾盒拿过来给她。她抱着纸巾盒,喃喃地讲述,那些过往。那些邵振嵘为她做的事,那些邵振嵘对她的好,说到一半她总是哽咽,其实不需要,不需要告诉别人,她自己知道就好,那是她的邵振嵘,独一无二的邵振嵘。

最后她哭得累了,抱着纸巾盒睡着了。

雷宇峥不知道她住哪家酒店,她哭得精疲力竭,终于睡着了,而眼睫毛还是湿的,带着温润的泪意。他想,自己总不能又把她弄回家去。可是如果把她叫醒,难保她不会再哭。他从来没见过人有这么多的眼泪,没完没了,她哭的声音并不大,可是却一直哭一直哭,哭到他觉得连自己车上的座椅都要被她的眼泪浸湿了。

他在四环路上兜着圈子,夜深人静,路上的车越来越少。也不知道该往哪里去,或者怎么办,于是就一直朝前开,只有红绿灯还寂寞地闪烁着。车内似乎安静得可以听到她的呼吸,每一次转弯,他总可以听到转向灯“嗒嗒”地轻响,就像有人在那里,嘀嘀嗒嗒地掉着眼泪。

最后他把车停在紧急停车带上,然后下车。

幸好身上还有烟,于是背过身避着风点燃。

这城市已经沉沉睡去,从高架桥上望下去,四周的楼宇为由稀疏的一星两星灯光。全世界的人都睡者了,连哭泣的那个人,都已经睡着了。

他站在护栏前,指尖明灭的红星璀璨,仿佛让日奇异地镇定下来。身后有呼啸的车声,隐约似轻雷,却遥远得似另一个世界。不可触摸,仿佛要不可及。


凌晨三点多杜晓苏醒过来,才发现自己抱着纸巾盒靠在车窗上,睡得头颈发硬。而车闪着双尾灯,停在空阔的高架桥上。

她有点发怔。车门终于被打开,他带着清冽的深秋寒风,与陌生的烟草气息。

他根本没看她,只问:“你住哪个酒店?”

其实出了机场她就去找那个小小四合院了,根本就没订酒店,她小声说:“随便送我去一家就行了。”

他终于看了她一眼:“那你的行李呢?”

她木然地摇了摇头,除了随身的小包,她也没带行李来。

没过多久他们就下了辅路,走了一阵子,驶进一片公寓区,最后他把车停下,很简单地说:“下车。”

她抱着纸巾盒跟着他下了车,他在大厅外按了密码,带她进入公寓,直接搭电梯上楼。房子大门似乎是指纹锁,扫描很快,两秒钟就听到“嗒”一响,锁头转动,然后门就开了,玄关的灯也自动亮了。走进去看到客厅很宽敞,只是地毯上乱七八糟,扔了一堆杂志。

她撅得精疲力竭,只听他说:“左手第二间是客房,里面有浴室。”

她抱着纸巾盒,像梦游一样踩在软绵绵的地毯上。

他消失了半分钟,中心出现的时候拿着一堆东西,是新的毛巾和新的T恤:“凑合用一下吧。”

她实在是很困了,道了谢就接过去。

她进了浴室才想起来放下纸巾盒,草草洗了个澡,就躺倒床上去。

床很舒服,被褥轻暖,几乎是一秒钟后,她就睡着了。

这一觉她睡得很沉很沉,若不是电话铃声,她大约不会被吵醒,她睡得迷迷糊糊,反应过来是电话。神智还不甚清醒,手指已经抓到听筒:“喂……你好……”

电话那头明显怔了一下,她突然反应过来,这不是自己家里,这也不是自己的座机。有几秒她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但犹豫只是一霎那的事,她当机立断把电话挂掉了。

令人奇怪的是铃声没有再次响起,或者那人没有试着再打来。

她已经彻底地清醒过来,想起昨天的事情,不由得用力甩了一下头,仿佛这样可以令自己清醒一些。但总觉得不好意思,坐在床上发了一会儿怔,终于下床去洗漱,然后轻手轻脚出了房间。

雷宇峥站在客厅窗前吸烟。

落地窗本来是朝东,早晨光线明亮,他的整个日似被笼上一圈绒绒的金色光边。听到她出来,他没有动,只是向身边烟灰缸里掸了掸烟灰。

他不说话的时候气质冷峻,杜晓苏不知为什么总有一点怕他,所以声音小小的:“二哥。”

听她这样称呼,他也没动弹,于是她说:“谢谢你,我这就回去了。”

他把烟掐灭了,回过头来,语气有一种难得的温和:“有些地方,如果你愿意,我带你去看看吧。”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他开着车,带着她在迷宫一样的城市中穿行。那些路上十分安静,两侧高大的行道树正在落叶,偶尔风过,无数叶子飞散下来,像一阵金色的急雨,擦着车窗跌落下去。偶尔把车停下来,他下车,她也就跟着下车。

他在前面走,步子不紧不慢,她跟在后面。这些地方都是非常陌生,毫不起眼的大院,走进去后才看见合抱粗的银杏树与槐树,掩映着林荫道又深又长,隔着小树林隐约可见网球场,场里有日在打球,笑声朗朗。陈旧的苏联式小楼,独门独户,墙上爬满了爬山虎,叶子已经开始凋落,于是显得细而密的枝藤脉络,仿佛时光的痕迹。人工湖里的荷叶早就败了,有老人独自坐在湖中亭里拉手风琴,曲调哀伤悠长。留得残荷听雨声,其实天气晴好得不可思议,这城市的秋天永远是这样天高云淡。

雷宇峥并不向她解说什么,她也只是默默看着,但她知道邵振嵘曾经生活在这里,他曾经走过的地方,他曾经呼吸过的空气,他曾经坐过的地方,他曾经在这里度过很多年的时光。

黄昏时分他把车停在路边,看潮水般的学生从校门里涌出来,他们走进去的时候,校园已经显得十分宁静。白杨树掩映着教学楼,灰绿色的琉璃瓦,长长迷宫似的走廊,仿佛寂落而疲倦的巨人。越往后走,越是幽静,偶尔也遇见几个中学生,在路上嬉闹说笑,根本不会注意到他们。

穿过树林,沿着小径到了荷花池畔。说是荷花池,里面没有一片荷叶,池边却长着一片芦苇,这时节正是芦苇飞絮,白头芦花衬着黄昏时分天际的一抹斜晖,瑟瑟正有秋意,仿佛一轴淡漠写意。池畔草地上还有半截残碑,字迹早就湮灭浅见,模糊不清,他在碑旁站了一会儿,似乎想起什么,天色渐渐暗下来,最后他走到柳树下,拿了根枯枝,蹲下去就开始掘土。

杜晓苏最开始不明白他在做什么,只见那树枝太细,使力也不称手,才两下就折了,他仍旧不说话,重新选了块带菱角的势头,继续挖。幸好前两天刚下过雨,泥土还算松软,她有点明白他在做什么了,于是也捡了块石头,刚想蹲下去,却被他无声地挡开,她不作声,站起来走远了一点,就站在断碑那里,看着他。

那天她不知道他挖了多久,后来天黑下来,她站的地方只能看到他的一点侧脸,路灯的光从枝叶的缝隙间漏下来,他的脸也仿佛是模糊的。很远的地方才有路灯,光线朦胧,他两手都是泥,袖口上也沾了不少泥,但即使是做这样的事情,亦是从容不迫,样子一点也不狼狈。其实他做事认真的样子非常像邵振嵘,可是又不是,因为记忆中邵振嵘永远不曾这样。

最后把盒子取出来,盒子埋得很深,杜晓苏看着他用手巾把上面的湿泥拭净,然后放到她的面前。

她不知道盒子里是什么,只是慢慢蹲下去,掀开盒盖的时候她的手都有点发抖,铁盒似乎是巧克力的铁盒,外面还依稀可以看清楚花纹商标,这么多年盒盖已经有点生锈,她掀了好久都打不开,还是他伸手过来,用力将盒盖揭开了。

里面是满满一盒纸条,排列得整整齐齐,她只看到盒盖里面刻着三个字:邵振嵘。

正是邵振嵘的字迹,他那时的字体,已经有了后来的流畅飞扬。可是或许时间已经隔得太久,或许当时的少年只是一时动了心思,才会拿了一柄小刀在这里刻上自己的名字,所以笔画若断若续,仿佛虚无。

她有点固执地蹲在那里,一动不动,仿佛这三个字,已经吸去她全部的灵魂,只余了一句空蜕。

那些纸条,七零八落,上面通常都写着寥寥一两句话,都是邵振嵘的笔迹。她一张一张地拿出来。

从智嫩到成熟,每一张都不一样。

第一章歪歪扭扭的字:“我想考100分。”

第二张甚至还有拼音:“我想学会打lan球。”

“曾老师,希望你早日jiankang,快点回到课堂上来,大家都很想念你。”

“我想和大哥一样,考双百分,做三好学生。”

“妈妈,谢谢你,谢谢你十年前把我生出来。爸爸。大哥/二哥,我爱你们,希望全家人永远这样在一起。”

“秦川海,友谊万岁!我们初中见!”

“二哥,你打架的样子真的很帅,不过我希望你永远不要打架了。”

“无理竞赛没有拿到名次,因为没有尽最大的努力,我恨羞愧。”

“爸爸有白头发了。”

“何老师,那道题我真的做出来了。”

……

纷乱的纸条,一张张的,记录着曾经的点点滴滴。他一张张看着,她也一张张看着,那样多,一句两句,写在各种各样的纸条上,有作业薄上撕下来的,有白纸,有即时贴,有小卡片……

“李明峰,我恨佩服你,不是因为你考第一,而是因为你是最好的班长。”

“各位学长,别在走廊抽烟了,不然我会爆发的!”

“韩近,好人一生平安!加油!我们等你回来!”

“妈妈,生日快乐!”

“奖学金,我来了!”

“以后再也不迟豆腐脑了!”

“大哥,大嫂,永结同心!祝福你们!”

“上夜班,上夜班,做手术,做手术!”

“希望感冒快点好!”

“今天很沮丧,亲眼看到生命消逝,却没有办法挽救。在自然的法则面前,人类太渺小了,太脆弱了。”

……

直到看到一张小小的便条,上面也只写了一句话,却出人意料竟然是她的字迹:“我不是小笨蛋,我要学会做饭!”

她想起来,这张纸条是贴在自己冰箱上的,她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被他揭走了。走后一行字,写得很小很小,因为地方不够了,所以挤成一行。她看了一遍又一遍,他的是:“邵振嵘爱小笨蛋。”

她都没有哭,也没有想起什么,其实总归是徒劳吧,她这样一路拼命地寻来,他过往的二十余年里,她只占了那小小的一段时光。不甘心,不愿意,可是又能如何,她没有福气,可以这一生都陪着他往前走。

她抱着那铁盒,像抱着过往最幸福的时光,像抱着她从未曾触摸过的他的岁月,那些她还不认识他,那些她还不知道他的岁月。那些一起有过的日子,那些她并不知道的事情。

穿越遥迢的时空,没有人可以告诉她,怎么能够往回走,怎么可以往回走。

透过模糊的视线,也只可以看到这些冰冷的东西,找不到,找不回来,都是枉然,都是徒劳。

雷宇峥站得远,也看不出来她是不是在哭,只能看到她蹲在那里,背影仿佛已经缩成一团,或许是可怜,总觉得她是在微微发抖。

路灯将她的影子缩成小小的一团,她还蹲在那里,他突然想抽一支烟,可是手上都是泥,他走到池边去洗手,四周太安静,微凉的水触到肌肤,有轻微的响声,水从指端流过,像是触到了什么,其实什么也没有,水利倒映了一点桥上的灯光,微微晕成涟漪。

杜晓苏不知道自己那天在池边蹲了多久,知道天上有很亮的星星,东一颗,西一颗,冒出来。

北方深秋的夜风吹在身上很冷,她抱着铁盒,不由自主打了个寒战,只想把自己蜷缩起来,才听到雷宇峥手:“走吧。”

她站起来,小腿有些发麻,一点点痹意顺着脚腕往上爬,像有无数只蚂蚁在及福利咬噬着。他在前面走,跟之前一样并不回头,也不管她跟得上跟不上,知道走到灰色高墙下,杜晓苏看着无路可去的墙壁还有点发愣,他已经把外套脱下来。没等她反应过来,他已经蹬上了树杈,一只手拎着外套,另一只手在树干上轻轻一撑,非常利落就落在了墙头上,然后转身把外套搁到墙头上,向她伸出一只手。

她只犹豫了一秒钟,就尝试着爬上了树,但她不敢像他那样在空中跃过,幸好他拉了她一把。饶是如此,她还是十分狼狈地手足并用,才能翻落在墙头,幸好墙头上垫着他的外套,知道手肘贴到他的外套,触及织物的微暖,才悟出他为什么 要把衣服搭在这里。因为她穿着昨天那件半袖毛衣,而墙头的水泥十分粗糙。其实他为人十分细心,并不是坏人。

墙不高,可以看到校园内疏疏的路灯,还有墙外胡同里白杨的枝叶,在橙黄的路灯下仿佛一湾静静的溪林。

雷宇峥抬起头来,天是澄净的灰蓝色,许多年前,他和邵振嵘坐在这里,那时候兄弟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他已经忘记了。他一直以为,这辈子还有很多很多的时间和机会,可以跟邵振嵘回到这里,再翻一次墙,再次纵声大笑,放肆得如同十余年前的青春。可是再没有了。

杜晓苏十分小心地学着他的样子坐下来,脚下是虚无的风,而抬起头来,却发现墙内的树墙外的树并不是一种,有些树的叶子黄了,有些树的叶子还是绿色的,枝枝叶叶,远远看去渐渐融入了夜色。天上有疏朗的星星,闭起眼,仿佛有一丝凉而软的风,从耳畔掠过。

他拿了支烟,刚掏出打火机,忽然想起来问她:“你要不要?”

不知道为什么,她点了点头。于是他就给了她一支烟,并且用打火机替她点燃。

风渐渐息了,十指微凉,捧着那小小的火苗移到她的掌心,瞬时照亮他的脸,不过片刻,又中心湮灭在夜色中。只余一点红芒,仿佛一颗寒星。

这是她第一次抽烟,不知为什么没有被呛住,或许只是吸进嘴里,再吐出来,不像他那样,每一次呼吸都似乎是深深的叹息。但他几乎从来不叹气,和邵振嵘一样。

夜一点一点安静下来,白杨的叶子被风吹得哗哗轻响,很远的地方可以听见隐约的车声,遥远得像另一个世界。他指间的那一星红芒,明灭可见。她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可是他的样子,或许是想起来邵振嵘。他的大半张脸都在树叶的阴影里,什么都看不清楚。但四周奇异的安静里,她猜度,当年邵振嵘或许也曾经坐在这里,两个神采飞扬的少年,在墙头上带着青春的顽劣,俯瞰这校园与校外。

有车从墙下驶过,墙外的胡同是条很窄的双向车道,胡同里很少有行人经过,车亦少。路灯的光仿佛沙漏里的沙,静静地从白杨的枝叶间漏下来,照在柏油路面中间那根黄色的分割线上,像是下过雨,湿润润的,光亮明洁。

夜色安静,这样适合想念,他和她安静地坐在那里,想念着同一个人。

就像时间已经停止,就像思念从此漫长。

最后他把烟头掐灭了,然后掸了掸衣服上的烟灰,很轻巧地从墙头上跃下去。

杜晓苏跳下去的时候趔趄了一下,右脚扭了一下,幸好没摔倒,手里的东西也没撒,他本来已经走出去好几步了,大约是听见她落地的声音,忽然回过偷来看了看她。她有些不安,虽然脚踝很疼,但连忙加快步子跟上他。

越走脚越疼,或许是真扭到了,但她没吱声。他腿长步子快,她咬紧牙几乎是小跑着才跟上他。从胡同里穿出去,找着他的车,上车后他才问她:“想吃什么?”

上了车才觉得右脚踝那里火辣辣的疼,一阵一阵往上蹿,大约是刚才那一阵小跑,雪上加霜。但她只是有点傻乎乎地看着他,像是没听懂他的话,于是他又问了一遍:“晚饭吃什么?”

两个人连午饭都没有吃,更别说晚饭了,可是她并不想吃东西,所以很小声地说:“都可以。”

下车的时候脚一落地就钻心般的疼,不由得右脚一踮,他终于觉察了异样:“你把脚扭了?”

她若无其事地说:“没事,还可以走。”

是还可以走,只是很疼,疼得她每一步落下去的时候,都有点想倒吸一口气,又怕他察觉,只是咬着牙跟上。进了电梯后只有他们两个人,她很小心地站在他身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脚踝那里已经肿起来了,大约是真崴到了。

进门后他说:“我出去买点吃的。”

没一会儿他就回来了,手里拎着两个袋子,把其中一个袋子递给她:“喷完药用冰敷一下,二十四小时后才可以热敷。”

没想到他还买了药,他把另一个袋子放在茶几上,把东西一样样取出来,原来是梅子酒和香草烤鸡腿。鼻子有点发酸,因为邵振嵘最爱吃这个。

他把烤鸡腿倒进碟子里,又拿了两个酒杯,斟上了酒,没有兑苏打,亦没有放冰块。没有跟她说什么,在沙发中坐下来,端起酒杯来,很快一饮而尽。

她端起酒杯,酒很香,带着果酒特有的甜美气息,可是喝到嘴里却是苦的,从舌尖一直苦到胃里。她被酒呛住了,更觉得苦。

两个人很沉默地喝着酒,雷宇峥喝酒很快,小小的碧色瓷盏,一口就饮尽了。喝了好几杯后他整个人似乎放松下来,拿着刀叉把鸡腿肉拆开,很有风度地让她先尝。

很好吃,亦很下酒。他的声音难得有一丝温柔,告诉她:“振嵘原来就爱吃这个。”

她知道,所以觉得更难过,把整杯的酒咽下去,连同眼泪一起,她声音很轻:“谢谢。”

他长久地沉默着,她说:“谢谢你,明天我就回去了。”

他没有再说话,转动着手中的酒盏,小小的杯,有着最美丽的瓷色,仿佛一泓清碧。

她像是自言自语:“谢谢你让我看到那些纸条,谢谢。”

他仍旧没有说话,她说:“我以前总是想,有机会要让邵振嵘陪我走走,看看他住过的地方,他读书的学校,他原来做过的事,他原来喜欢的东西。因为在我认识他之前,我不知道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他开心的时候我不知道,他伤心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我就想着有天可以跟他一起,回来看看,他会讲给我听。我知道的多一点儿,就会觉得离他更近一点,可是他——”她有点哽咽,眼睛里有明亮的泪光,却笑了一笑,“不过我真高兴,还可以来看看,我本来以为他什么都没有留给我,可是现在我才知道他留给了我很多……”

她吸了吸鼻子,努力微笑,有一颗很大的泪从她脸上滑落下来,但她还是在笑,只是笑着流泪,她的眼睛像温润的水,带着落寂的凄楚,但嘴角倔强地上扬,似乎是再努力微笑。

“不用谢我。”他慢慢地斟满酒,“本来我和振嵘约好,等我们都老落落的时候,再把这个盒子挖出来看。”

可是,已经等不到了。

他的眼睛有薄薄的水汽,从小到大,他最理解什么叫手足,什么叫兄弟,他说:“这个盒子交给你,也是应该的。”

她很沉默地将杯子里的酒喝掉,也许是因为今天晚上触动太多,也许是因为真的已经醉了,他出人意料地对她说了很多话,大半都是关于振嵘很小的时候的一些琐事,兄弟俩在一起的回忆。他们读同一所小学,同一所中学,只不过不同年级。她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而他的描述并没有条理,不过是一桩一件的小事,可是他记得很清楚。这是她第一次听他说这么多话,也是她第一次觉得他其实非常疼爱邵振嵘,他内心应该是十分柔软的,就像邵振嵘一样,他们兄弟其实很像,不论是外表还是内在。

一杯接一杯,总是在痛楚的回忆中一饮而尽。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醉意,窗外非常安静,也许是下雨了,她也喝得差不多了,说话也不是特别清楚:“如果振嵘可以回来,我宁可和他分手,只要他可以活着……”

总归是傻吧,明明知道邵振嵘不会再回来了,就算她再怎么伤心,他也不会再回来了。

酒意突沉,她自己也管不住自己的语无伦次:“我知道你很讨厌我,我也很讨厌我自己。我配不上邵振嵘,配不上就是配不上,你当时说的话都是对的,如果我早点离开他就好了,如果我从来没有遇上他就好了。不过,他一定还是会去灾区的,因为他是个好人,他就是那么傻,他就是一定会去救人的,因为他是医生。可是, 如果我不遇见他,我也许就觉得自己没有这么讨厌了……

他说:“你也不讨厌,有时候傻头傻脑,还跟振嵘挺像的。”

“振嵘才不傻!”她喃喃地说:“他只是太好,太善良……”

她想起那些纸条,想起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想起他做过的每一件事,想起她与他的每一分过往,命运如此吝啬,不肯给予她更多的幸福。

回忆是一种痛彻心扉的幸福。

他的眼睛看着不知名的虚空:“在我心里他一直是小孩子,总觉得他傻呢。”

原来振嵘也觉得她傻,因为他也把她当成小孩子,所以才觉得她傻,很爱很爱一个人,才会觉得他傻吧,才会觉得他需要保护吧,才会觉得他需要自己的怜惜吧。

她觉得酒气上涌,到了眼里,变成火辣辣的热气,就要涌出来。她摇着脑袋,似乎想努力清醒些,可是他的脸在眼前晃来晃去,看不清他到底是谁……

她用很小很小的声音说:“我可不可以抱一下你,只一会儿。”

她很怕他拒绝,所以不等他回答,立刻就伸手抱住了他。

他身上有她最熟悉的味道,也许是错觉,可是如此亲切。他背部的弧线,让她觉得熨帖而安心,就像他不曾离去。她把脸埋在他背上,隔着衣衫,仿佛隔着千山万水,而今生,已然殊途,在无法携手归去。

过了很久很久,她一直没有敢动,只怕只要轻轻一动,满眶的眼泪就要落下来。

她的手还软软地交握在他腰侧,很细的手指,似乎也没有什么力量。她的呼吸有点重,有一点温润的湿意,透过了他的衬衣。他侧过脸就可以看见她微闭的眼睛,睫毛仿佛湿漉漉,像是秋天早晨湖边的灌木,有一层淡淡的雾霭。她的瞳仁应该是很深的琥珀色,有一种松脂般的奇异温软,像是没有凝固,可是却难以自拔,在瞬间就湮灭一切,有种近乎痛楚的恍惚。

他知道自己喝高了,酒劲一阵阵往头上冲,他努力地想要推开她,而她的呼吸里还有梅子酒清甜的气息。太近,看得清楚她睫毛微微的颤动,就像清晨的花瓣,还带着温润的露水,有着一种羞赧的美丽,他也不明白自己在想些什么,就像没有任何思索的余地,已经吻在她唇上,带着猝不及防的错愕,触及到不可思议的温软。

她开始本能地反抗,含糊地拒绝,可是他更加用力地抱紧了她,就像从来未曾拥有过,她的唇温软,却在呼吸间有着诱人的芳香,他没有办法停下来,就像是扑进火里的蛾,任由火焰焚毁着翅膀,粉身碎骨,挫骨扬灰,却没有办法停下来。

有一种痛入骨髓的背上,就像久病的人,不甘心,可是再如何垂死挣扎,再如何撑了这么久,不过是徒劳。他只知道自己渴望了许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心底就一直叫嚣着这种焦躁,而她恰如一泓清泉,完美地倾泻在他怀中,令他觉得沉溺,无法再有任何理智。明明是不能碰触的禁忌,酒精的麻痹却让他在挣扎中沦陷。

她一定是哭了,他的手指触到冰冷的水滴,却如同触到滚烫的火焰,突然清醒过来自己在做什么。他很迅速地放开手,起身离开她,过了好久,才听见他的声音,语气已经恢复到那种冷淡与镇定:"对不起,我喝醉了。"没等她说话,他就说,"我还有点事要出去,你走的时候关上门就行了。"

他径直搭电梯到车库,把车驶出了小区。他看着前方,有是红灯,才发觉车顶天窗不知什么时候打开了,风一直灌进来,吹在头顶很冷。他把天窗关上,在下一个路口转弯,却不知不觉绕回到小区门前。

车子驶过的时候,正好看到她站在路边等出租车,深秋的寒风中,那件白色短袖毛衣很显眼,被路灯一映,倒像是浅浅的橙黄色。她孤伶伶地站在灯下,其实不怎么漂亮。他见过那样多的美人,论到漂亮,无论如何她算不得倾国倾城,况且一直以来她眉宇间总有几分憔悴之色,像是一枝花,开到西风起时,却已经残了。

他有些恍惚地看着前面车子的尾灯,像是一双双红色的眼睛,流在车河中,无意无识,随波逐流。他不知道驾车在街上转了多久,只记得不只一次经过长安街。这城市最笔直的街道,两侧华灯似明珠,仿佛把最明亮光洁的珍珠,都满满地排到这里来了。他漫无目的的转弯,开着车走进那些国槐夹道的胡同,夜色渐渐静谧,连落叶的声音都依稀可闻。偶尔遇上对面来车,雪亮的大灯变幻前灯,像是渴睡的人,在眨眼睛。

夜深人静的时候终于回到家里,或许是车灯太亮,抑或者是动静稍大,竟然惊动了邵凯旋。她披着睡袍跑出来,站在台阶上,看着是他进来,不由得有些吃惊:"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他很少三更半夜跑回来,因为家里安静,一旦迟归又惊动了父亲,难免不挨训。但此时只觉得又累又困,叫了一声"妈",敷衍地说:"您快回屋睡觉吧。"转身就朝西边跨院走去。

邵凯旋似乎有几分不放心:"老二,你喝醉了?"

"没有。"他只是很累,想起来问,"爸呢,还没回来?"

"上山开会去了。"邵凯旋仔细打量他的神色,问:"你在外头闯祸了?"

"妈,"他有点不耐烦,"您乱猜什么?我又不是小孩子。"

邵凯旋说:"你们爷几个都这脾气,回家就只管摆个臭脸,稍微问一句就上火跟我急。我是欠你们还是怎么着,老的这样,小的也这样,没一个让人省心。"

雷宇峥本来觉得倦极了,但有不得不勉强打起精神来应付母亲,赔着笑:"妈,我这不是累了吗?您儿子在外头成天累死累活的,又要应付资本家,又要应付打工仔,回来见着您,这不一时原型毕露了。您别气了,我给您捶捶。"说着就做势要替她按摩肩膀。

邵凯旋绷不住笑了:"得了得了,快去睡觉吧。"

家里还是老式的浴缸,热水要放很久,于是他冲了个澡就上床睡觉了。睡得极沉,中间口渴了一次,起来喝了杯水,又倒下去继续睡。睡了没多久似乎是邵凯旋的声音唤了两声,大约是叫他起来吃饭。不知为什么,全身都发软得不想动弹,于是没有搭理母亲,翻了个身继续睡。

等最后不知多久后终于醒来,只见太阳照在窗前,脑子里昏昏沉沉,可能是睡得太久了。想起来自己住的屋子是朝西的,太阳晒到窗子上了,应该已经是下午了。不由得吃了一惊,拿起床头柜上的手表看,果然是午后了。

没想到一觉睡了这么久,可是仍然觉得很疲倦,像是没睡好。他起来洗漱,刚换了件衬衣出来,忽然邵凯旋推门进来了,见他正找合适的领带,于是问:"又要出去?"

"公司那边有点事。"他一边说一边看邵凯旋沉下脸色,于是说:"上次您不是唠叨旗袍的事,我叫人给您找了位老师傅,几时让他来给您做一身试试?"

邵凯旋叹了口气:"早上来看你,烧得混身滚烫,叫你都不答应,我只怕你烧糊涂了。后来看你退了烧,才算睡得安稳一点。这么大的人了,怎么不晓得照顾自己?发烧了都不知道。爬起来又拼命,又不是十万火急,何必着急跑来跑去?"

原来是发烧了。他成年后很少感冒,小时候偶尔感冒就发烧,仗着身体好,从来不吃药,总是倒头大睡,等烧退了也就好了。于是冲邵凯旋笑了笑:"您看我这不就好了吗。"

邵凯旋隐隐有点担心:"你们大了,都忙着自己的事情,你大哥工作忙,那是没办法。你也成天不见人影。"她想起最小的一个儿子,更觉难过,说到这里就顿住了。

雷宇峥连忙说:"我今天不走了,在家待两天。"又问:"有什么吃的没有?都饿了。"

邵凯旋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就知道你起来要吃,厨房熬了有白粥,还有窝头。"

他在餐厅里吃粥,大师傅的酱菜十分爽口,配上白粥不由得让人有了食欲。刚吃了两勺粥,忽然听到有嫩嫩的童音"咿"了一声。

回头一看,正是刚满周岁的小侄女元元,摇摇摆摆走进来。牙牙学语的孩子,长得粉雕玉琢,又穿了条乳白色的开司米裙子,背着对小小的粉色翅膀,活脱脱一个小天使,冲他一笑,露出仅有的几颗牙,叫他:"叔叔。"

他弯腰把孩子抱起来,让他坐在自己膝上,问她:"元元吃不吃粥?"

元元摇头,睁大了乌溜溜的眼睛看着他:"叔叔爱稀饭,元元不爱稀饭。"

元元的妈妈韦泺弦已经走进来:"哟,是叔叔爱吃稀饭。"

元元顿时从他膝上挣扎下地,摇摇摆摆扑进母亲的怀里。韦泺弦抱起女儿,却问雷宇峥:"你又在外面干什么坏事了?"

韦邵两家是世交,所以韦泺弦虽然是他大嫂,但因为年纪比他还要小两岁,又是自幼相识,说话素来随便惯了。

于是他说:"你怎么跟老太太似的,一开口就往我头上扣帽子。"

"你要没闯祸,会无精打采坐在这儿吃白粥?"韦泺弦撇了撇嘴,"我才不信呢!"

"太累了,回家来歇两天不行吗?"

韦泺弦笑眯眯地将他上下打量了一番:"你该不会是终于遭了报应,所以才灰溜溜回来疗伤吧?"

雷宇峥怔了一下,才说:“我遭什么报应了?”

“相思病啊。”韦泺弦还是笑容可掬,“你每次甩女孩子都个狠劲啊,我就想你终有天要遭报应的。”

“我甩过谁了我?不就是一个凌默默,都多少年前的事了。再说那也不是我甩她啊,是她提的分手,我被甩了。”

“算了吧,还拿这些陈芝麻烂谷子事来搪塞我。我又不是老太太,你那些风流帐啊,用不着瞒我,上个月我朋友还看到你带一特漂亮的姑娘吃饭呢,听说还是大明星。上上个月,有人看你带一美女打网球,还有上上上上个月......”

雷宇峥面无表情地又给自己盛了一碗粥:“得了,你用这套去讹老大吧,看他怎么收拾你。”

韦泺弦“噗哧”一笑,抱着孩子在餐桌对面坐下来:“哎,偷偷告诉你,你这钻石王老五混不成了,老太太预谋要给你相亲呢,念叨说你都这年纪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他拿着勺子舀粥的手都没停:“胡说,老太太十二岁就被公排赴美,光博士学位就拿了俩,如假包换的高级知识分子,英文德文说得比我还溜,才不会有这种封建想法。”

韦泺弦笑盈盈地说:“那你就等着瞧吧。”然后从碟子里拿了块窝窝头给小女儿。

元元拿着窝窝头,仿佛得到了新玩具,掉来掉去地看,过了好半天,才啃了一小口:“窝窝不好吃,叔叔好吃。”

雷宇峥伸手刮了刮她的小鼻子:“是叔叔吃窝窝,不是叔叔好吃。”


他在家住了两天,陪着母亲散心,逗小侄女说话,随母亲给家里种的菊花压条,倒也其乐融融。幸好邵凯旋没有真让他去相亲。彩衣娱亲承欢膝下,逗得母亲渐渐高兴起来,才回上海去。

京沪铁路随到随走,他搭早班机,上了飞机才发现旁边座位上的人是蒋繁绿,她明显也有点意外,最后笑了笑:“好久不见。”

他点了点头,就当打过招呼了。

因为是这条航线的常态旅客,空乘都知道他的习惯,不用嘱咐就送上当日的报纸,他道谢后接过去,一目十行浏览新闻,忽然听得蒋繁绿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杜小姐是你的朋友。”

他浅浅地答:“她不是我朋友。”

她“哦”了一声,笑着说:“我还以为她是你女朋友呢。”

他没什么表情:“有什么话你就说吧,没必要这样。”

“我只是好奇,也没别的意思。”蒋繁花绿若无其事的说,“毕竟杜小姐跟我小叔叔关系挺好的,说不定将来她还是我的长辈呢。”

他无动于衷,把报纸翻过一页:“你以前不是这样的人,变了很多。”

蒋繁绿嫣然一笑:“难得你还记得我以前的样子。”

他终于抬起头来,瞥了她一眼,“上次我向你和你先生介绍杜晓苏,不是你自以为的那个意思。”他语气温和,“我和你已经分手多年,你嫁不嫁人,或者嫁了一个什么样的人,与我没有关系。但是,不要招惹杜晓苏,明白吗?”

“你误会了。”蒋繁绿神色已经十分勉强,“对不起,我真不知道杜小姐……”

他语气不可置疑,打断她:“我说过,不要招惹她。”

蒋繁绿终于笑了一声:“以前我总觉得你是铁石心肠,没想到还是可以绕指柔。”

“她是振嵘的女朋友。”他淡淡地说,“既然是我们雷家的人,谁要想为难她,当然要先来过问我。”

蒋繁绿终于不再说话。


下飞机后照例是司机和秘书来接他,公事多到冗杂,忙碌得根本没闲暇顾及任何事。到了晚上又有应酬,请客的人有求于他,所以在一间知名的新会所,除了生意场上的朋友,又邀了几位电影学院的美女来作陪。醉酒美人,例来是谈生意的好佐料,盛情难却,雷宇峥也只得打起精神来敷衍。好不容易酒过三旬,才脱身去洗手间。

出来正洗手,忽然进来两个人,他也没在意。忽然其中一个说:“我看上官今天怕是要喝高了。”

“哥几个都整他,能不高吗?”

上官这个姓氏并不多,雷宇峥抬头从镜子里看,觉得说话的那个人有点眼熟,也许在应酬场面上见过几次。但那人满脸通红,酒气熏熏,压根都没注意到他。只顾大着舌头说:“对了,今天上官带来的那个姓杜的妞儿,到底是什么来头?”

“呦,这你都不知道?上官的新女朋友,没听见她刚才说搬家,准是上官巴巴给她买了新房子。”

“新鲜!哪个女人跟得了他十天半月的,还买房子?这不就金屋藏娇,春宵苦短了……”

两个人哈哈地笑起来,雷宇峥把服务生递上来的毛巾撂下,随手扔了张票子当小费,转身就出了洗手间。


晚上的风很凉,适才拗不过席间的人喝了一点红酒,此刻终于有了一点微熏的醉意思,杜晓苏把头靠在车窗玻璃上,听细细的风声从耳畔略过。

上官一边开车一边数落:“叫你出来吃顿饭,比登天还难。这间餐厅做的橙蟹多好吃,没冤枉这一趟吧?话说你这房子终于装修好了,你得请我吃饭,到时候吃什么呢……要不咱们去岛上吃海鲜……”

杜晓苏终于打叠起一点精神:“你怎么成天拉我吃饭?”

“谁让你成天闷在家里,别闷出病来。”他还是那副腔调,“我这是替雷二着想,他的弟妹不就是我的弟妹?再说你还这么年青,有时候多出来玩玩,比一个人在家待着强。”

骤然听到雷宇峥的名字,她还是觉得有点刺耳。那天晚上恍惚的一吻,让她总有种错乱的慌乱,她本来已经竭力忘记,当做这事没有发生。他说他喝醉了,然后很快地离开。这让她松了口气,也避免了尴尬。但听到上官提到他,她还是觉得有点莫名的不安。

到了一品名城她住的楼下,她下车了又被他叫住:“哎,明天晚上我来接你,请你吃饭。”

“我明天说不定要加班。”

“大好青春,加什么班?”

“我累了。”

“行,行,快上去睡觉。”上官一笑,露出满口白牙,“记得梦见我!”

有时侯他就喜欢胡说八道,也许是招蜂惹蝶惯了,对着谁都这一套,这男人最有做情圣的潜质。

她拖着步子上楼,房子前天才装修好,今天又收拾了一整天,买家具家电什么的,上官又借口说乔迁之喜,拖她出去吃饭。

她找到钥匙开门,刚刚转开门锁,忽然有一只手按在门把上。她错愕得抬起头来,高大的身影与熟悉的侧脸,走廊里的声控灯寂然灭了,他的整个人瞬息被笼在黑暗里,那样近,有那样不可触及……

她只是恍惚地看着他,喃喃地说:“你回来了……”

话音未落,令她整个人猛然震了震。这不是邵振嵘,邵振嵘是不会回来了,纵然她千辛万苦把房子找回来,纵然这是他与她曾经梦想过的家,但他不会再回来了。所以她怅然地看着他,看着如此相似的身影,浑不觉他整个人散发的戾气。

他只是冷笑:“你还有脸提振嵘?”

她有些诧异地看着他,他是喝过酒,而且喝得并不少,离得这样远也能闻见他身上的酒气。上次他是喝醉了,他知道,可是今天他又喝醉了,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仿佛是看透她的心思,他只说:“把这房子的钥匙给我。”

她不知道自己又犯了什么错,只是本能地问:“为什么?”

“为什么?你还有脸问为什么?”

他嫌恶地用力一推,她几乎是跌跌撞撞退进了屋子里,外头走廊的光线投射进来,客厅里还乱七八糟放着新买的家具。看着他那样子,她不由自主又往后退了几步,差点绊在沙发上。

他一步步逼近,还是那句话,“把这房子的钥匙给我。”

“我不给。”她退无可退,腰抵在沙发扶手上,倔强地仰起脸:“这是我和振嵘的房子。”

胸中的焦躁又狠狠地汹涌而起,他咬牙切齿:“别提振嵘,你不配!”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语气会如此凶狠,几乎带着粉碎一切的恨意,“傍着了上官,行啊,那就把钥匙交出来。从今后你爱怎么就怎么,别再拉扯振嵘给你遮羞。”

话说得这样尖刻,她也只是被噎了噎:“上官他就是送我回来,我又没跟他怎么样,你凭什么找我要钥匙?”

“是吗?敢做不敢认?你怎么这么贱,离了男人就活不了?你不是成天为了振嵘要死要活的,一转眼就跟别人打情骂俏,还有脸回这房子里来……”他轻蔑地笑了笑,“振嵘真是瞎了眼,才会看上你!”

他终于逼急了她,她说:“你别用振嵘来指责我,我没有做对不起振嵘的事!我爱振嵘,我不会跟别人在一起,你也别想把钥匙拿走。”

她说的每一个字都像利剑般攒到他心里,无法可抑那勃发的怒意与汹涌而起的愤恨。并不是钥匙,并不是房子,到底是什么,他自己都不知道。只觉得厌恶与痛恨,就像想把眼前这个人碎尸万段,只有她立时就死了才好。

他伸出手猝然掐住她的脖子,她奋力挣扎,想把手里的钥匙藏在身后去。她急切的呼吸拂在他的脸上,他压抑着心中最深重的厌憎,一字一句地说:“你跟谁上床我不管,但从今以后,你别再妄想拉扯振嵘当幌子。”

她气得急了,连眼中都泛着泪光:“我没有对不起振嵘……”

他冷笑:“要哭了是不是?这一套用得多了,就没用了。一次次在我面前演戏,演得我都信了你了。杜晓苏,你别再提振嵘。你真是……贱!”

他的十指卡得她透不过气来,他呼吸中浓烈的酒气拂在她的脸上,她听到他的骨指关节咯咯作响,他一定是真想掐死她了。这样不问情由不辨是非,就要置她于死地。许久以来积蓄的委屈与痛楚终于爆发,如果振嵘还在……如果振嵘知道,她怎么会被人这样辱骂,这样指责?

他腾出一只手去折她的手臂,而她紧紧攥着钥匙,在涌出的泪水中奋力挣扎:“我就是贱又怎么样?我又没跟上官上床,我就只跟你上过床!你不就为了这个恨我吗?你不就为这个讨厌我吗?那你为什么还要亲我?你喝醉了,你喝醉了为什么要亲我?”

她的话就像是一根针,挑开他心里最不可碰触的脓疮,那里面触目惊心的脓血,是他自己都不能看的。所有的气血似乎都要从太阳穴里涌出来,血管突突地跳着,他一反手狠狠将她抡在沙发里,她额头正好抵在扶手上,撞得她头晕眼花,半晌挣扎着想起来,他已经把钥匙夺走了。

她扑上去想抢回钥匙,被他狠狠一推又跌倒回沙发里,她的嘴唇哆嗦着——

他知道她要说什么,他知道她又会说出谁的名字,他凶猛而厌憎地堵住她的嘴,不让她再发出任何声音,硬生生撬开她的唇,像是要把所有的痛恨都堵回去。

她像只小兽,绝望般呜咽,却不能发出完整的声音。他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只是想将身下的这个人碎成齑粉,然后挫骨扬灰。只有她不在这世上了,他才可以安宁,只有她立时死了,他才可以安宁……

这样痛……原来这样痛……原来她咬得他有这样痛。有血的腥气渗入齿间,但他就是不松开。她的手在他身上胡乱地抓挠,徒劳地想要反抗什么,但终究枉然。单薄的衣物阻止不了他激烈的撕扯,她只觉得自己也被他狠狠撕裂开来,成串的眼泪从眼角滑落下去,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没有声音,没有光,屋子里一片黑暗,她还在喘息中呜咽,只是再无力反抗什么。

隔了这么久,他发现自己竟然还记得,还记得她如初的每一分美好,然后贪婪地想要重温。就像是被卷入湍流的小舟,跌跌撞撞向着岩石碰去,哪怕是粉身碎骨,哪怕是片甲不留……时间仿佛是一条湍急的河,将一切都卷夹在其中。没有得到,没有失去,只有紧紧的拥有……

心底的焦躁终于被反反复复的温润包容,他几乎满足地想要叹一口气,可是却贪婪地索取着更多……

那是世上最美的星光,碎在了恍惚的尽头,再没有迷离的方向。在最最失控的那一霎那,他几乎有一种眩晕的虚幻,仿佛连整个人都被投入未明的世界,带走一切的力量与感知,只余了空荡荡的失落。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渐渐清醒过来,并没有看她,她大约是在哭,或者并没有哭,隔很久才抽噎一下,像是小孩子哭得闭住了气,再缓不过来。

最后穿衣服的时候触到硬硬的东西,是钱夹,他就拿出来,里面大概有两千多现金,他全扔在了沙发上。这时他才发现自己手里还紧紧地攥着的东西,原来是从杜晓苏手里抢过来的钥匙。他看着这串钥匙,猛然明白过来自己做了什么……

他做了什么?渐渐有冷汗从背心渗出来……只有他自己知道,不是为了钥匙,根本就不是,一切都是借口,荒谬可笑的借口。

他抬起眼睛,手上还有她抓出的血痕,她一直在流泪,而他从头到尾狠狠用唇堵着她的嘴。他知道如果可以说话,她要说什么,他知道如果她能发出声音,她就会呼叫谁的名字。所以他恨透了她,他有多痛就要让她有多痛。他拼尽了全部力气,却做了这世上最龌龊的事,用了最卑劣的方式。如果说这世上还有公正的刑罚,那么他是唯一该死的人。

她本来伏在那里一动不动,突然间把那些钱全抓起来,狠狠向他脸上砸去。

他没有躲闪,钞票像雪花一样洒落。只有他自己明白,他只是想要羞辱自己。而黑暗里她的眼睛盈盈地发着光,像是怒极了的兽,绝望而凄凉。

她慢慢地把衣服穿起来,他没有动,就远远站在那里。谁知她穿好了衣服,竟然像只小箭,飞快地冲出了门。

他追出去,被她抢先关上了电梯,他一路从楼梯追下去,却堪堪迟了一步,看着她冲出大堂。她跑得又急又快,就像拼尽了全力。他竟然追不上她,或者,他一直不敢追上她。

他不知道她想去哪里,直到出了小区大门,她笔直地朝前冲去,仿佛早就已经有了目标,就朝着车流滚滚的主干道冲过去,他才知道她竟然是这样的打算。他拼尽全力终于追上她,拽住了她的手,她拼命挣扎,仍往前踉跄了好几步。他死也不放手,将她往回拖,她狠狠咬着他的手,痛极了他也不放。

不过区区两三秒的事情,雪亮的灯光已然刺眼地袭来,他连眼睛都睁不开,耀眼的光线中只能看见她苍白而绝望的脸孔,他狠狠用力将她推开。

尖锐的刹车声响起,却避不开那声轰然巨响。远处响起此起彼伏的刹车的声音,车流终于暂时有了停顿,如激流溅上了岩石,不得不绕出湍急的涡旋。她的手肘在地上擦伤了,火辣辣的疼,回过头去只见血蜿蜒地弥漫开来。

司机已经下车来,连声应都在发抖,过了好一会儿才哆哆嗦嗦打电话报警。周围的人都下车来,有人胆小捂着眼睛不敢看,警笛的声音由远及近,救护车的声音也由远及近。

嘈杂的急诊部,嗡嗡的声音钻入耳中,就像很远的地方有人在说话。

“血压80/40,心率72。”

“脑后有明显外伤。”

“第六、第七根肋骨骨折。”

“CT片子出来了,颅内有出血。”

“脾脏破裂!”

“腹腔有大量积血……”

一起突兀而短促地发出蜂鸣:“嘀——”

“心跳骤停!”

“电击。”

“200J!”

“离开!”

“未见复苏!”

“再试一次电击除颤!”

……

“小姐,你是不是病人家属?这是手术同意书和病危通知单,麻烦你签字。”

“现在情况紧急,如果你觉得无法签字,可否联络他的其他家人?”

“这是病人的手机,你看看哪个号码是他家人的?”

杜晓苏终于接过了手机。她的手腕上还有血迹,在死神骤然袭来的刹那,他推开了她,自己却被撞倒。她的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只是机械而麻木地调出那部手机的通讯录。第一个就是邵振嵘,她的手指微微发抖,下一个名字是雷宇涛,她按下拨出键。

雷宇涛在天亮之前赶到了医院。她不知道他是用的什么方法,虽然隔着一千多公里,但他来得非常快。他到的时候手术还没有结束,肇事的司机和她一起坐在长椅上等待,两个人都像是木偶一样,脸色苍白,没有半分血色。

陪着雷宇涛一起来的还有几位外科权威。其实手术室里正在主刀的也是本市颇有声誉的外科一把刀,想必雷宇涛一接到电话,就辗转安排那位一把刀赶来医院了。

这还是杜晓苏第一次见到雷宇涛,不过三十出头,却十分镇定,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沉着。

医院的主要领导也来了,迅速组成专家组简短地交换了意见,就进了手术室。这时候雷宇涛才似乎注意到了杜晓苏,她的样子既憔悴又木讷,就像还没有从惊吓中恢复过来。

他没有盘问她什么,只是招了招手,院方的人连忙过来,他说:“安排一下房间,让她去休息。”

他语气平静和缓,但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让人只能服从。

她也没有任何力气再思考什么,于是乖顺地跟随院方的人去了休息室。

那是一间很大的套间,关上门后非常安静。她身心俱疲,竟然昏沉沉地睡着了。

她梦到振嵘,就像无数次梦到的那样,他一个人困在车内,泥沙岩石倾泻下来,将他淹没,所有的一切都黑了,天与地静寂无声,他连挣扎都没有挣扎一下,就离开了这个世界。她哭得不能自抑,拼命地用手去扒那些土,明明知道来不及,明明知道不能够,但那底下埋着她的振嵘,她怎么可以不救他?她一边哭一边挖,最后终于看到了振嵘,他的脸上全是泥,她小心地用手去拭,那张脸却变成了雷宇峥。血弥漫开来,从整个视野中弥漫,就像她亲眼目睹的那样,他倒在血泊里,然后再不会醒来。

她惊醒过来,才知道是做梦。

已经是黄昏时分,护士看到她苏醒过来似乎松了口气,对她说:“雷先生在等你。”

见着雷宇涛,她仍旧手足无措,有点慌乱。偌大的会客厅,只有他和她两个人。他的样貌与雷宇峥和邵振嵘并不像,他也似乎在打量她,目光平静,锋芒内敛,看似温文无害,她却无缘无故觉得害怕。

最后,他把一杯茶推到她面前:“喝点水。”

她摇了摇头,是真的喝不下,胃里就像塞满了石头,硬邦邦的,他也并不勉强,反倒非常有风度地问:“我抽支烟,可以吗?”

她点点头。淡淡的烟雾升腾起来,将他整个人笼在其中。隔着烟雾,他似乎在思索着什么,又仿佛什么都没有想。他身子微微后仰,靠在沙发里,声音中透出一丝倦意:“到现在还没有醒,只怕过不了这二十四小时……”他随手又把烟掐了,“你去看看吧,还在ICU。”

她有点心惊肉跳,对这位大哥话里的平静与从容。他根本就没有问她什么话,也没有诧异她为何会在事发现场,他似乎已经知道了什么。最让她觉得难受的是,他也是邵振嵘的大哥,她不愿意他有任何的误解。

但他脸上看不出任何端倪,他只是有些疲惫地挥了挥手:“去吧。”

她麻木而盲从地跟着护士去了ICU,复杂的消毒过程,最后还要穿上无菌衣,带上帽子和口罩,才能进入。

两个护士正在忙碌。躺在床上的人似乎没有了半分知觉,身上插满了管子,在氧气罩下,他的脸色苍白得像纸一样,她像个木偶人一样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那熟悉的眉与眼,那样像振嵘。周围的仪器在工作,发出轻微而单调的声音。她恍惚觉得床上的这个就是振嵘,可是她又拼命地告诉自己,那不是振嵘,振嵘已经死了……可他明明又躺在这里。她神色恍惚,根本不知道那是振嵘,还是别人。

药水和血浆一滴滴滴落,他的脸庞在严重渐渐模糊。死亡近在咫尺,他却推开了她,究竟他是怎么想的,在那一霎那?她一直觉得他是魔鬼,那天晚上他就是魔鬼,那样生硬而粗暴地肆掠,让自己痛不欲生,可是现在魔鬼也要死了。

她在ICU待了很久,护士们忙着自己的工作,根本就不来管她。有两次非常危急的抢救,仪器发出蜂鸣,好多医生冲进来围着病床进行最紧急的处理。

她独自站在角落里,看着所有人竭尽全力试图把他从死神手中夺回来。

就像一场拔河,这头是生命,那头是死亡。她想,振嵘原来也是做着这样的工作,救死扶伤,与死神拼命搏斗,可是都没有人能救他。

最后一切重归平静,他仍旧无知无觉地躺在病床上。护士们换了一袋药水又一袋药水,时光仿佛凝固了一般,直到雷宇涛进来,她仍旧茫然地站在那里,看着他。

“跟他说话!”他的声音并不大,可是透着不可置疑的命令语气,“我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我要他活下来。小嵘已经死了,我不能再失去一个弟弟,我的父母不能再失去一个儿子,听到没有?”

她被他推了一个踉跄,重新站在了病床前,雷宇峥苍白的脸占据了整个视野。振嵘当时的脸色,就和他一样苍白,那个时候,振嵘已经死了,他也要死了吗?

过了很久以后,她才试探地伸出手指,轻轻落在他的手背上。滴注针头在最粗的静脉上,用胶带固定得很牢,他的手很冷,像是没有温度。她慢慢地摸了摸他手背的肌肤,他也没有任何反应。

一连三天,他就这样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仿佛一具没有任何意识的躯壳,任凭药水换了一袋又一袋,任凭护士换了一班又一班。每次都轮流有两个护士待在ICU里,只有她一动不动的守着,熬到深夜才去睡。刚睡了没一会儿,忽然又被敲门声惊醒。

她看着日光灯下雷宇涛苍白的脸色,不由喃喃地问:“他死了?”

“他醒了。”雷宇涛似乎并没有欣慰之色,语气里反倒更添了一丝凝重,“你去看看吧。”

雷宇峥还不能说话,氧气罩下的脸色仍旧白得像纸一样,他也不能动弹,但她一进ICU就发现他是真的清醒过来了。她虽然戴了帽子口罩,但他显然认出了她,眼珠微微转动,似乎凝睇了她两秒钟,然后眼皮就慢慢地阖上了。

护士轻声说:“睡着了,手术后身体机能都透支到了极点,所以很容易昏睡。”

过了很久之后,雷宇涛才说:“他怕我们骗他,刚才他一直以为你死了。”

她没有说话,如果可以,她宁可自己是死了的好。

雷宇涛在医院又多待了两天,直到雷宇峥转出了ICU,确认不再有危险,才决定返回,临走之前他似乎欲言又止,但最后终究只是对杜晓苏说:“照顾他。”

终归是救了自己一命,而且是振嵘的哥哥,经过这样的生死劫难,恨意似乎已经被短暂地冲淡,余下的只有怅然。

振嵘走得那样急,哪怕是绝症,自己也可以伺候他一阵子,可是连这样的机会上天都吝啬得不肯给,那么现在也算是补偿的机会。

因为雷宇涛的那句嘱托,她每天都待在医院。其实也没太多的事情,医院有专业的护士,又请了护工,脏活累活都轮不到她,不脏不累的活也轮不到她,她唯一的用处好像就是静静地坐在那里,让雷宇峥从昏睡或者伤口的疼痛中醒来的时候,一眼可以看到她。

大多数时候她不说话,雷宇峥也不说话,病房里的空气都显得格外静谧。护工替她削了个梨,她也就拿在手里,慢慢地啃一口,过了好几分钟,再啃一口,吃得无声无息。

这时候他想说话,可是却牵动了伤口,疼得满头大汗。她把梨搁下给护工帮忙,拧了热毛巾来给他擦脸。

这么一场车祸,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他廋了很多,连眉骨都露出来了。她的手无意思地停在他的眉端,直到他的手臂似乎动了一下,她才醒悟过来。看着他望着茶几上那半个梨,于是问:“想吃梨?”

他现在可以吃流质食品,听到他喉咙里哼了一声,她就洗手去削了两个梨,打成汁来喂给他。但只喝了一口,他又不喝了。她只好把杯子放回去,问:“晚上吃什么呢?”

换来换去的花样也就是药粥,虎骨粥,野山参片粥,熊胆粥,鸽子粥……那味道她闻着就觉得作呕,也难怪他没胃口。据说这是某国宝级中医世家家传的方子,药材也是特意弄来的,听说都挺贵重,对伤口愈合非常有好处。每天都熬好了送来,但就是难吃,她看着他吃粥跟吃药似的。

也不知是不是他伤口还在疼,过了半晌,连语气都透着吃力,终于说了两个字:“你煮。”

难得她觉得脸红:“你都知道……我不会做饭。”

他额头上又疼出了细汗,语速很慢,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白粥。水,大米,煮黏。”

好吧,白粥就白粥。杜晓苏去附近超市买了一斤大米,就在病房里的厨房,煮了一锅白粥。因为是天然气,又老担心开锅粥溢出来,所以她一直守在厨房里,等粥煮好了出来一看,雷宇峥已经又睡着了。

她把粥碗放到一旁,坐在沙发里。黄昏十分,窗帘拉着,又没有开灯,病房里光线晦暗。他的脸也显得模糊而朦胧,摘掉氧气罩后,他气色十分难看,又瘦了一圈,几乎让她人不出来了。幸好这几天慢慢调养,脸上才有了点血色。

用专家组老教授的话说:“年轻,底子好,扛得住,养一阵子就好了。”

那天晚上的白粥雷宇峥没吃到,他一直没有醒。她怕粥凉了又不便重新加热,就和护工两人分着把粥吃掉了。等他醒过来听说粥没有了,眼睛中便露出非常失望的神色。杜晓苏看他眼巴巴的样子,跟小孩子听说没有糖了一样,不由得“哧”的一笑。认识了这么久,她大概还是第一次在他面前这样笑出声来,他被她笑得莫名其妙,过了好一会儿才问:“笑什么?”

“这么大个人,还怕吃药。”

“不是。”他的声音闷闷的。他头上的绷带还没有拆,头发也因为手术的原因剃光了,连五官都瘦得轮廓分明,现在抿起嘴来,像个犯了嗔戒的小和尚。其实他已经是三十岁的人了,平常总见他凶巴巴的样子,杜晓苏却觉得重伤初愈的这个时候,他却像个小孩子,只会跟大人赌气。

等晚上的饭送来一看,是野山参粥,她高兴地把粥碗往他面前一搁:“是参粥。”

熊胆粥最难吃,上次她使出十八般武艺,哄了他半天也只吃了小半碗。参粥还算好的,他能勉强吃完。但参粥有股很怪的气味,比参汤的味道冲多了,据说这才是正宗的野山参。

看他跟吞药似的,皱着眉一小口一小口往下咽,她又觉得于心不忍:“还有点米,明天再煮点白粥给你,你偷偷吃好了。”

大概是“偷偷”两个字让他不高兴,他冷冷地说:“不用了。”

都伤成这样了,脾气还这样拗。本来杜晓苏觉得他受伤后跟变了个人似的,容易相处许多,听到这冷冰冰的三个字,才觉得他原来根本就没变。他还是那个雷宇峥,居高临下,颐指气使。


雷宇峥只住了一个多月,等到能下地走路就坚持要出院。专家组拿他没办法,杜晓苏也拿他没办法,只好打电话给雷宇涛,雷宇涛的反应倒轻描淡写:“在家养着也行,好好照顾他。”

一句话把他又撂给了杜晓苏。杜晓苏也不好意思板起脸来,毕竟一个多月朝夕相处,看着他和刚出世的婴儿似的无助柔弱,到能开口说话,到可以吃东西,到可以走路……说到底,这场车祸还是因为她的缘故。

反正他的别墅够大,请了护士每天轮班,就住在别墅二楼的客房里。杜晓苏住在护士对面的房间,每天的事情倒比在医院还多。因为雷宇峥回家也是静养,所以管家每天有事都来问她:园艺要如何处理?草坪要不要更换?车库门究竟改不改?底下游泳池的通风扇有噪音,是约厂家上门检修,还是干脆全换新的品牌?……

起初杜晓苏根本就不管这些事:“问雷先生吧。”

“杜小姐帮忙问问,雷先生睡着了,待会儿他醒了,我又要去物业开会。”

渐渐地,杜晓苏发现这只是借口,原因是雷宇峥现在脾气格外不好,管家要是去问他,他一定会发火。杜晓苏越来越觉得在那场车祸后,这个男人就变成了个小孩子,喜怒无常,脾气执拗,还非常不好哄。可是看他有时候疼得满头大汗,又觉得心里发软,明明也只比邵振嵘大两岁,振嵘不在了,他又因为自己的缘故伤成这样子……这样一想,总是觉得内疚。

本来伤口复原得不错,就是因为曾经有颅内出血,所以留下了头疼的后遗症,医生也没有办法,只开止痛剂。他其实非常能忍耐,基本不碰止痛药。只有这种时候杜晓苏才觉得他骨子里仍旧是没有变,那样的疼痛,一声说过常人都无法忍受,他却有毅力忍着不用止痛剂。

有天半夜大概是疼得厉害了,他起床想开门,其实床头就有叫人铃,但他没有按。结果门没打开人却栽在了地上,幸好她睡得浅听见了动静,不放心跑过来看到了。

他疼了一身汗也不让她去叫护士,她只好架着他一步步挪回床上去。短短一点路,几乎用了十几分钟,两个人都出来了一身大汗。他疼得像个虾米佝偻着,只躺在那里一点点喘着气,狼狈得像是头受伤的兽。

她拧了热毛巾来替他擦汗,他忽然抓住她的手,拉着她的胳膊将自己围住。他瘦到连肩胛骨都突出来,她忽然觉得很心酸,慢慢地抱紧了他。他的头埋在她胸口,人似乎还在疼痛中痉挛,热热的呼吸一点点喷在她的领口,她像哄孩子一样,慢慢拍着他的背心,他终于安静下来,慢慢地睡着了。

杜晓苏怕他头疼又发作,于是想等他睡得沉些再放手,结果她抱着他,就那样也睡着了。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不由得猛然一惊,幸好他还没醒,本来睡着之前是她抱着他,最后却成了他抱着她,她的脖子枕着他的胳膊,他的另一只手还揽在她的腰间,而她整个人都缩在他怀里。她醒过来后几乎吓出了一身冷汗,趁他还没醒,轻手轻脚就回自己房间去了。幸好他也没有觉察,起床后也再没提过,大概根本就不知道她在房里睡了一晚。

雷宇峥一天天好起来,杜晓苏才知道陪着一位病人也有这么多事,他又挑剔,从吃的喝的到用的穿的,所有的牌子所有的质地,错了哪一样都不行。

单婉婷有时候也过来,拣重要的公事来向他汇报,或者签署重要的文件,见着杜晓苏礼貌地打招呼,似乎一点也不奇怪她会在这里。

熟悉起来还真的像亲人,有时候她都觉得发怔,因为雷宇峥瘦下来后更像振嵘。有时候她都怕叫错名字,虽然通常说话的时候她都不叫他的名字,就是“喂”一声,生气的时候还叫他“雷先生”,因为他惹人生气的时候太多了。

比如洗澡,因为他回家后曾经有一次昏倒在浴室里,雷宇峥又不许别人进浴室,所以后来他每次洗澡的时候,总要有一个人在外边等他,避免发生意外。这差事不知为什么就落在她头上了,每天晚上都得到主卧去,听“哗啦哗啦”的水声,等着美男出浴。

还要帮他吹头发,吹的时候又嫌她笨手笨脚,真是吹毛求疵。其实他头发才刚长出来,怎么吹也吹不出什么发型,看上去就是短短的平头,像个小男生。杜晓苏总觉得像芋头,她说芋头就是这样子的,但她一叫他芋头他就生气,冷冷地看着她。

养个孩子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可哪有这么不听话这么让人操心的孩子?

杜晓苏被气得狠了,第二天偷偷跑出去买了一罐痱子粉。这天晚上等他洗完澡出来往软榻上一坐,她就装模作样地拿吹风机,却偷偷地拿出粉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他扑了一脖子的痱子粉。他觉察过来,一下子转过头来抓住她拿粉扑的手,她还笑:“乖,阿姨给你扑粉粉。”

这句话可把他给惹到了,跟乍了毛的猫似的,她都忘了他根本不是猫,而是狮子,他生气就来夺她的粉扑,她偏不给他,两个人抢来抢去,到最后不知道怎么回事,他已经抱住了她。她不由得一震,他的唇触下来的刹那,她几乎能感受到他唇上传来的滚烫与焦灼。

这是他们在清醒状态下的第一次,清晰得可以听见对方的鼻息。

“不行……”她几乎虚弱地想要推开他,他的眼睛几乎占据了她的整个视野,那样像振嵘的眼睛。

他没有再给她说话的机会,仿佛带着某种诱哄,缓慢而耐心地吻她。她捶他的背,可又怕碰到他骨折的伤。他仍旧诱哄似的吻她,手却摸索着去揭她的扣子,她一反抗他就加重唇上的力道,轻轻地咬,让她觉得战栗。

他的技巧非常好,她那点可怜的浅薄经验全都被勾起来了,欲罢不能,在道德和自律的边缘垂死挣扎:“雷宇峥!放开我!放开!”

他将她抱得更紧,那天晚上令她觉得可怖的感觉再次袭来,她咬着牙用力捶打他:“我恨你!别让我再恨你一次!”

他如同喝醉了酒一般,眼睛里还泛着血丝,几乎是咬牙切齿:“我知道你恨我,我也恨我自己,我恨我他妈为什么要这样爱你!”

终于还是说出来了,最不该说的一句话。

她的手顿了一下,又捶得更用力,可是不能阻止他。他说了很多话,大多是模糊破碎的句子。起初因为她哭了,他喃喃地说着些哄她的话,她哭得厉害,听着他一句半句,重复的都是从前她对他说过的话。她都不知道他竟然还记得,而且记得那样清楚,从第一次见面,她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就像电影拷贝一样,被一幕幕存放在脑海最深处。如果他不拿出来,她永远也不会知道。

她哭泣着听他在耳边呢喃,夹杂在细碎的亲吻里,恍惚被硬生生拉进时光的洪流,如果一切回到原点,是不是会有不同的经历,会有不同的结果?他细致而妥帖地保管了这一切,却再也没有轻易让人偷窥。她错过他,他也错过她,然后兜兜转转,被命运的手重新拉回来。

她像只小鹿,湿漉漉的眼睫毛还贴在他脸上,让他觉得怀抱着的其实是种虚幻的幸福。这样久,他自己都不知道,原来已经这样久。如此的渴望,如此的期待,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从那样久远的过去,就已经开了头,像颗种子在心里萌了芽,一天天长,一天天长,最终破壳而出。他曾经那样枉然地阻止,到现在却不知道是因为手足还是因为嫉妒,嫉妒她那样若无其事地出现在自己面前,就像那一夜被遗忘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这么多年,走了这么多路,可是命运竟然把她重新送回到他面前来。他才知道原来是她,原来是这样。

无论如何,他不会再次放开她。第一次他无知地放手,从此她成了陌生人;第二次他放手,差点就要失去了自己的生命。这一次他无论如何不会再放手,她是他的,就是他的。

上一次是激烈的痛楚,这一次却是混乱的迷惘。


还没有等他睡醒,杜晓苏就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她觉得自己又犯了错,上次不能反抗,这次能反抗她却没有反抗,明明是不能碰触的禁忌,明明他是振嵘的哥哥,明明她曾经铸成大错,如今却一错再错。道德让她觉得羞耻,良知更让她绝望。

她把自己关在房里一整天,无论谁来敲门,她都没有理会。雷宇峥大概怕她出事,找出房门钥匙进来,她只是静静躺在那里,闭着眼睛装睡。他在床前站了一会儿,又走了。

她下楼的时候他坐在楼梯口,手里还有一支烟,旁边地板上放着偌大一个烟灰缸,里面横七竖八全是烟头。看着柚木地板上那一层烟灰,也不知道他在这里坐了多久。

手术后医生让他忌烟,他也真的忌了,没想到今天又抽上了。

他把她的路完全挡住了,她沉住气:“让开。”

他往旁边挪了挪,她从他旁边走过去,一直走到楼梯底下,他也没有说话。

其实也没有地方可以去,她跌跌撞撞地走到湖边。湖里养了一群小鸭子,一位母亲带着孩子,在那里拿着面包一片一片地撕碎了喂小鸭子。因为小区管理很严,出入都有门禁,业主又不多,所以湖边就只有他们三个人。喂小鸭子的母女不由得回头看了她一眼,她一整天没有吃东西,觉得胃里只泛酸水,蹲下来要吐又吐不出来。那位太太似乎很关切,扶了她一把:“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

她有气无力地还了个笑容:“没事,就是胃痛。”

小女孩非常乖巧地叫了声:“阿姨。”又问自己的妈妈,“阿姨是不是要生小宝宝了?电视上都这么演。”

那位太太笑起来:“不是,阿姨是胃痛,去医院看看就好了。”

在那一刹那,杜晓苏脑海里闪过个非常可怕的念头,但没容她抓住,家务助理已经找来了,远远见着她就焦灼万分:”先生出事了……’


雷宇峥已经把房间里能摔的东西都摔了,护士也被他关在外头,管家见了她跟见了救星一样,把钥匙往她手里一塞。

她只好打开房门进去,其实里面安静极了,窗帘拉着,又没有开灯,黑乎乎的什么都看不到。

她摸索着把灯打开,才发现他一个人蹲在墙角,因为剧烈的疼痛佝偻成一团,一米八几的大个子,竟然在发抖。

她蹲下来,试探地伸出手,他疼得全身都在痉挛,牙齿咬得紧紧的,已经这样了他还执拗地想要推开她,她觉得他在赌气,幸好疼痛让他没有了力气。她把他抱在怀里,他整个人还在发颤,但说不出话来。她耐心地哄他:“打一针好不好?让护士进来给你打一针,好不好?”

他固执地摇头,如同之前的每一次那样,最近他的头疼本来已经发作得越来越小了,而且疼痛一次比一次要轻,不曾剧烈到这种程度。

她心里明白是为什么,他一个人坐在楼梯口的时候,曾经眼巴巴看着她出来,就像那天听说粥没了,就跟小孩子一样可怜。她却没有管他,她本来是打算走的,即使他说过那样的话,即使他已经明白地让她知道,但她还是打算走的。

医生说过这种疼痛与情绪紧张有很大的关系,他一直疼得呕吐,然后昏厥过去。

杜晓苏本来还以为他又睡着了,护士进来才发现他是疼得昏过去了,于是给他注射了止痛剂。

她又觉得心软了,就是这样优柔,但总不能抛下他不管。可是心底那个隐密的念头让她不安到了极点,她终于对自己最近的身体状况起了疑心,但总得想办法确认一下。如果真的出了问题,她只有悄悄地离开。

但目前她还是努力地维持现状,雷宇峥醒来后她极力让自己表现得更自然,甚至试图更接近他一点儿,但他却待她并不友善,甚至不再跟她说话。他变得暴躁,没有耐心,经常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她发现他竟然变本加厉地抽烟。管家愁眉苦脸,她只有自己去想办法。她把打火机和烟卷全都藏起来,他找不着,终于肯跟她说话了:“拿出来!”

“给我点时间。”她似乎是心平气和地说,“你不能一下子要求我接受。”

他没有理会她,却没有再掘地三尺地找那些香烟。

这天天气好,她好不容易哄得他去阳台上晒太阳补钙,他却自顾自地坐在藤椅上看报纸。秋天的日头很好,天高云淡,风里似乎有落叶的香气。她总叫他:“别看了,伤眼睛。”他往大理石栏杆的阴影里避了避,继续看。

她指了指楼下的花园:“你看,流浪猫。”

他果然把报纸搁下,往阳台下张望。花丛里的确有小动物,灌木的枝条都在轻微地摇动。但他一想就明白上当了,这些戒备森严的豪华别墅区,从哪儿来的流浪猫,恨不得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小区大门。

果然那小东西钻出来一看,是隔壁邻居家新养的宠物狗,摇着尾巴冲他们“汪汪”狂叫。没一会儿邻居的家务助理也循声找来了,满脸堆笑对着管家赔礼:“真不好意思,这小家伙,一眨眼竟然溜过来了。替我跟雷先生雷太太说一声,真是抱歉。”

他看她在阳台上看着人把小狗抱走,似乎很怅然的样子。最近她似乎是在讨好他了,虽然他不明白她的目的,但她看着那只狗的样子,让他想起很久之前,在那个遥远的海岛上,她曾经可怜兮兮地央求他,想要带走那只瘦骨嶙峋的小猫。那时候她的眸子雾蒙蒙的,就像总是有水汽,老是哭过的样子。

他不由自主地说:“要不养只吧。”

她只觉得头大如斗,现在的日子已经比上班还惨,要管着这偌大一所房子里所有乱七八糟的事,伺候这位大少爷,再加上一只狗……

"我不喜欢狗。"

“你就喜欢猫。”

她微微有点诧异:“你怎么知道?”

他哼了一声没说话。

黄昏的时候邻居家偶特意派人送了一篮水果过来,还亲自写了张卡片,说是小狗才刚买来认生,所以才会出现这样的意外,深表歉意云云,很是客气。管家把水果收了,照例跟她说了一声,然后向她建议:“厨房新烤了新鲜蛋糕,邻居家有小孩子,我们送份蛋糕过去,也是礼尚往来。”

她也挺赞成,本来偌大的地方才住了这么几十户人家,邻里和睦挺难得的。

过了几天她陪雷宇峥去复查,回来的时候正巧遇见邻居太太带着小孩也回来。司机去停车,母女两个特意过来跟他们打招呼,又道谢,原来就是那天在湖边喂小鸭子的那对母女。小女孩教养非常好,小小年纪就十分懂礼貌,先叫了叔叔阿姨,又甜甜笑:“谢谢阿姨那天送的蛋糕,比我妈妈烤的还好吃呢。”

邻居太太也笑:“上过几天烘焙班,回来烤蛋糕给她吃,她还不乐意尝,那天送了蛋糕过来,一个劲夸好吃,让我来跟雷太太学艺呢。”

杜晓苏怔了一下:“您误会了……”

"不是她烤的。"雷宇峥难得笑了笑,“蛋糕是我们家西点师傅烤的,回头我让他把配方抄了给您送去。”

“谢谢。”邻居太太笑容满面,又回过头来问杜晓苏,“那次在湖边遇上你,看到你很不舒服的样子,我要送你去医院,你又不肯。要不我介绍个老中医给你号个脉,他治胃病也挺在行的。”

不知为什么杜晓苏的脸色都变了,勉强笑了笑,“没事,现在好多了,就是老毛病。”

“还是得注意一下,看你那天的样子,说不定是胃酸过多。我有阵子就是那样,还以为是又有了小毛头,结果是虚惊一场。”又说了几句话,邻居太太才拉着女儿跟他们告别。

一进客厅佣人就迎上来,给他们拿拖鞋,又接了雷宇峥的风衣。杜晓苏上楼回自己房间,谁知道雷宇峥也跟进来了。最近他对她总是爱理不理,今天的脸色更是沉郁,她不由得拦住房门:“我要睡午觉了。”

他没有说话,径直去翻抽屉,里面有些她的私人物品,所以她很愤怒:“你干什么?”

他仍旧不说话,又去拿她的包,她不让他动:“你想干什么?”

他站在那里没有动,终于问:“你不舒服,怎么不去医院?”

“小毛病去什么医院?”

“你哪儿不舒服?”

“你管不着?”

“那跟我去医院做检查。”

“才从医院回来又去医院干什么?”

“你在怕什么?”

“我怕什么?”

“对,你怕什么?”

她渐渐觉得呼吸有些急促。他看着她,这男人的目光跟箭一样毒,似乎就想找准了她的七寸扎下去,逼得人不得不拼死挣扎。她抓着手袋,十指不由自主地用力拧紧,声调冷冷的:“让开。”

“你不把事情说清楚,别想出这个门。”

她满脸怒色,推开他的手就往外走。他手臂一紧就抱住她,不顾她的挣扎,狠狠地吻住她。她的背心抵在墙上,触着冰冷的壁纸,她觉得自己像是一块毡,被他揉弄挤压,几乎透不过气来。

他的力道中似乎带着某种痛楚:“告诉我。”

她紧闭着双唇,双手抗拒地抵在他胸口上,不管她怎么挣,都挣不开他如影相随的唇。他狠狠地吮吸,宛如在痛恨什么:“告诉我!”

他的呼吸夹杂着淡淡的药香,是他早上吃的熊胆粥,又苦又甘的一种奇异香气。她觉得熟悉的晨呕又涌上来,胃里犯酸,喉咙发紧。

他强迫似的攥住她的腰,逼得她不得不对视他的眼睛,那样像振嵘的眼睛……

她推开他扑到洗手间去,终于吐出来,一直呕一直呕,像是要把胃液都呕出来。等她精疲力尽地吐完,他递给她一杯温水,还有毛巾。

她一挥手把杯子把毛巾全打翻了,几乎是歇斯底里:“是!我就是怀孕了怎么样?你到底想干什么?你强暴了我,难道还要强迫我替你生孩子?你把我逼成了这样,你还想怎么样?”

两个人都狠狠地瞪着对方,他忍住把她撕成碎片的冲动,一字一顿:“杜晓苏,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我告诉你,你别想。”他忍不住咆哮,“你不要痴心妄想!”

他狠狠摔上门,把管家叫来:“找人看着杜小姐,有什么闪失,我唯你是问。”


他搭了最快的一班航班回家去。北方的秋意明显比南方更甚,雷宇峥连风衣都忘了穿,扣上西服的扣子,走下舷梯的时候,意外地发现不远处的停机坪上,停着辆熟悉的汽车。

司机老远看见他,就下来替他打开了车门。见着雷宇涛的时候,他还是很平静,“哥,你怎么来了?”

“我来送客人,没想到接到你。”雷宇涛笑了笑,“你怎么回来了?”

“回来看看爸妈。”

“你运气不好,老爷子去河南了,咱妈也不在家。”

雷宇峥没有做声,雷宇涛拍了拍他的肩:“走,我给你接风,吃点好的。看你这样子,瘦得都快跟振嵘原来一样了。”

兄弟三个里面,振嵘是最瘦的一个。提到他,兄弟两人都陷入了沉默,不再交谈。

雷宇涛挑的地方很安静,并不是所谓的私房菜罐子,而是原来食堂掌勺的谭爷爷的家里。老谭师傅去世十几年了,难得他儿子学了他七八成的手艺,但并不以此为业,更难得下厨。就是偶尔有旧友提前打了招呼,才炖上那么几锅,也不收钱,因为通常来吃的都是有几代交情的故人。

谭家是清静的四合院,月洞门后种了两株洋槐,如今叶子都掉光了。从朝南的大玻璃窗子看出去,小院安静得寂无人声,偶尔一只麻雀飞落,在方砖地上一本正经地踱着方步,似乎在数着落叶。一阵风来,麻雀细白的羽毛被吹得翘了起来,于是扑了扑翅膀,又飞走了。

小谭师傅亲自来上菜。说是小谭师傅,也是因这老谭师傅这么叫下来,其实小谭师傅今年也过五十岁了。他笑眯眯地一一给他们揭开碗盖,全是炖品,尤其一坛佛跳墙做得地道,闻着香就令人垂涎欲滴。

"前几天我馋了,特意打电话来让小谭师傅炖的,说是今天过来吃。”雷宇涛亲自替雷宇峥舀了一勺佛跳墙,“便宜了你。”

小谭师傅替他们带好门,就去前院忙活了。屋子里非常安静,四壁粉刷得雪白,已经看不出是原来的磨砖墙。家具什么的也没大改,老荸荠紫的八仙漆桌,椅子倒是后来配的,原来的条凳方凳,都被孩子们打打杀杀半拆半毁,全弄坏了。

这是他们小时候常来的地方,来找谭爷爷玩,谭爷爷疼他们几个孩子,给他们做烂肉面,还喂了一只小白兔,专门送给他们玩。

佛跳墙很香,雷宇涛看了他一眼:“你怎么不吃?”

“我想结婚。”

雷宇涛的表情非常平静,语气也非常平静,夹了块苏造肉吃了,问:“你想跟谁结婚?”

他捏着冰冷的银筷头,碗里是雷宇涛给他舀的佛跳墙,香气诱人,如同这世上最大的诱惑,他没有办法克制自己,只能苦苦挣扎。就像一只蚁,被骤然滴下的松香裹住,拼命挣扎,明知道是挣不开,可是也要拼命挣扎。千年万年之后,凝成的琥珀里,人们仍旧可以观察到栩栩如生的命运最后的那份无力。但又能怎么样呢?谁不是命运的蝼蚁?

雷宇涛又问了一遍:“你要跟谁结婚?”

他却不再做声。

雷宇涛把筷子往桌上一拍,冷笑:“不敢说?我替你说了吧,杜晓苏是不是?”他好不容易压下的怒火又再次不可抑制,“你是不是疯了啊你?你上次回来的时候,我大清早打电话到你那里,是那个女人接的电话,我就知道出了事。我起先还指望你是一时糊涂,那股鬼迷心窍的新鲜劲儿过去就好了,结果你竟然异想天开!你想活活气死咱爸咱妈?她是振嵘的未婚妻,就算振嵘不在了你也不能娶她!”

“是我先遇见她的。”

“雷宇峥,你不是三岁小孩,你自己心里明白,你娶谁都可以,杜晓苏是绝对不可能。你不要脸我们雷家还要脸!”雷宇涛气到极处,“亲戚全见过她,全都知道她是振嵘的未婚妻。你想想咱爸,他今年做了两次心脏搭桥,医生说过什么你一清二楚!你就算要死也给我忍着!我连你出事的消息都瞒得滴水不漏,你倒好,你打算亲自气死他是不是?”

“振嵘已经不在了,为什么我不能娶她?”

雷宇涛狠狠一巴掌就甩过来:“你是不是疯了?”

雷宇峥没有躲,嘴角裂开来,他也不动。就和小时候挨父亲的打一样,不声不吭,也不求饶,就是看着他。

雷宇涛反而慢慢镇定下来:“你要真疯了我也不拦你,可是有一条,你也是明白的,我有一千一万个法子让你彻底清醒。你要是不信,尽管试。”

早知道是绝境,其实也不过是垂死挣扎,又有什么用处?雷宇峥心灰意冷。能有多痛呢?总不过是撕裂掉胸腔里那一部分,从此之后,仍旧活着。失掉的不过是一颗心,又能有多痛?

“你别动她。”

雷宇涛笑了笑,安慰似的重新将筷子塞回他手里:“我知道你是一时脑子糊涂了,好好休息一阵子,把伤养好。别让爸妈知道那些乱七八糟的事,省得他们担心。”又给他舀了一勺肉,“趁热吃,我知道你还有事得赶回去安排。”


还是雷宇涛把他送到的机场,看着他上飞机。偌大的停机坪上只有他一个人孤伶伶地站在车前,雷宇峥想起很久以前--其实也没有多久,他抱着振嵘回来,大哥也是这样孤伶伶站在那里等他,那时候笼罩在全家人心头的,是绝望一般的伤心。

那是父母最疼爱的小儿子,他们已经承受了一次丧子之痛,余下的岁月里,他和大哥都竭力避免父母再想起来,再想起那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

他们希冀用时光去医治伤痛,希望父母能够淡忘。如果他固执地将杜晓苏带回家去,那么重要的不是流言蜚语,重要的是,父母的余生里,都会因为她而时时刻刻想起振嵘。

他是真的疯了,才会痴心妄想,所以雷宇涛专门等在那里,等着把他挡回去,等着把他一巴掌打醒,让他不再做梦。

下了飞机后,司机来接他,他打了个电话问管家:“上飞机前你说杜小姐睡了,现在起来了吗?”

“起来了。”管家说,“刚才说要去医院拿药,司机送她去了。”

他心一沉,勃然大怒:“我不是让你看着她?”

管家吓得战战兢兢:“我专门让司机陪她去,她说她不舒服……”

"哪家医院?"

听到地址后他就把电话摔了,告诉司机:“把车给我,你自己先回去。”


杜晓苏觉得自己在发抖,医院虽然是私人的,看上去也挺正规,交了钱就去三楼手术室。电梯里就她一个人,她紧紧捏着手里的包,四壁的镜子映着她苍白的手指,短短十几秒钟,却像是半辈子那么久。

终于到了三楼,她出了电梯,忽然听到楼梯那里的门“嘭”的一响,本能地回头看了一眼,却看到最最不可能出现在这里的人。

他脸色阴霾,朝她一步步走近,胸膛还在微微起伏,似乎是因为一路楼梯太急。

她无恸无怨,只是看着他。

他什么话也没说,就是抓住她的胳膊,将她往外拖。

“你干什么?”重新见到这个人,才知道原来自己只是不愿意再看他,不愿意再见到和振嵘如此肖似的脸孔,不愿意再想起与他有关的那些事情。只要牵涉到他,她就是一错再错,错得令她自己都深深地厌憎自己。

已经有护士好奇地探头张望,他捏得她很痛,可是她就是挣不开。

“信不信?”他脸色平静,声音更是:“你要是不跟我走,我有法子把这里拆了。”

她不寒而栗,她绝对相信,他是地狱九重中最恶的魔,不惮犯下滔天大罪,只为他一念之间。

她绝望地扑打着他,抓破了他的脸,他毫不闪避,只是把她弄下楼去。他的车就停在医院大门前,他把她塞进去,然后绑好安全带。

所有的车门都被他锁上了,车子在马路上飞驰。其实她一点也不想死,她一直想好好活着,但他总有办法逼迫她,让她觉得绝望。她去抢方向盘,他毫不留情,回手就扇了她一巴掌,打得她倒在车窗边,半晌捂着脸缓不过来,他慢慢地一字一字:“杜晓苏,你别逼急了我,逼急了我会杀人的。”

他连眼睛都是红的,不知道他是如何赶到这里来的,她知道他不是在恐吓,他根本就不是人,而是丧心病狂的魔鬼,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他开车的样子像是不要命,一路遇上的却全是绿灯。她知道再也逃不掉了,一直到最后车停在别墅前,他才下车,拖着她往屋子里去。

她又踢又咬,冲他又打又踹,可是他索性将她整个人抱起来,进了屋子一直上楼,到主卧室里将她狠狠扔到床上。就像扔一袋米,或者什么别的东西,粗鲁而毫无怜惜。

她喘息地伏在那里看着他,他也喘息地看着她,两个人的胸膛都在剧烈起伏。他伸出手,卡住她的脖子,就像那天一样,咬牙切齿:“你要死就死得远远的,不要让我知道!”

他的手背上全是暴起的青筋,她一动不动,就像是想任由他这样掐死自己,可是他终究没有再使力,整个手臂反而垂下去,只是定定地看着她。

她嘴角渐渐浮起微笑:“你不是走了吗?你真觉得关得住我?只要我想,总可以弄出点儿意外来。”

他的牙齿咯咯作响,被触到逆鳞般地咆哮:“你敢!你竟然敢!”

“哦,你还在生气我事先没有告诉你?”她有些散漫地转开脸去,避免他的呼吸喷在自己脸上,“说了又有什么用,难道你突发奇想打算养个私生子?”

他在失控的边缘,这女人永远有本事让他有杀人的冲动:“别逼我动手凑你。”

“你刚才不是打了吗?”她笑了笑,脸上兀自还有他的指痕,红肿起来,半边脸都变了形。

他整个心脏都抽搐起来,像是被人捏住了一般,只觉得难受。伸手想要去抚摸她红肿的脸颊,但她本能地往后缩了缩,他的手指定在了那里,他怔怔地看着她,而她黑寂似无星之夜的眼中,无怒亦无嗔,仿佛连心都死了。

他的声音很低:“对不起。”

“不敢当。”她慢慢坐起来,整理了一下衣服,“麻烦你还是送我去医院,拖久了就更麻烦了。”

她这突兀的平静让他更觉得无措,就像下楼时一脚踏空,心里空荡荡的,说不出的难受,他近乎吃力地说:“我们——能不能谈一谈?”

“有什么好谈的。”她轻描淡写地说,“我知道那天晚上你喝醉了,我就当被疯狗咬了一口。”她甚至冲她笑了笑,“把你比疯狗了,别生气。”

他看着她,想起许多事情来。他想起邵振嵘带她回家的时候,自己看到她的第一眼,是在想什么呢?他一次一次把她捡回家,那样可怜,是在想什么呢?在那个孤岛上,重新看到她的睡颜,又是在想什么呢?从伤痛中醒来的时候,他以为她已经死了,他固执地睁着眼睛看着雷宇涛,旁边的人一样样地猜,猜他是什么意思,最后还是雷宇涛猜到了,才带了她来见他。看到她安然无恙的那一刹那,自己又是在想什么呢?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他从什么时候爱上她,他自己都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爱上她,他自己都不知道。就像不知道一朵花为什么会开,就像不知道彩虹为什么会出现在雨后的天空,就像不知道婴儿为什么会微笑……

等他知道的时候,却已经晚了,只记得那天晚上,她在自己身下颤抖着哭泣,所有的幸福早就被他自己一手斩断了,连他自己都明白。

最开始绝望的一个,其实是他。

他以为有机会弥补,在出了车祸之后,在她陪伴自己的时候,在她开始温柔地对自己笑的时候,在她用她的双臂抱紧自己的时候。在她虽然拒绝,但是没有反抗的时候。可是她提都不提,她刻意忘记,她就只痛恨他强迫她的那一次。就像车祸后的一切不曾发生,就像之前她只是可怜他——她就只是可怜他。

他挣扎了那样久,拼尽了全部的力气,却没有挣开这结果。她就在他面前了,可是隔得太远,再触不到。

他没有生气,只是她如此抗拒的姿态令他觉得无法忍受。

他已明白,终究是无路可退。

她的神色已经略有不耐:“雷先生……”

“晓苏,”他第一次叫她的名字,这样亲昵的两个字,可是隔着千山万水,连梦里都吝啬得不曾出现,他茫然地看着她,听到自己喃喃的声音,“能不能把这孩子留下来?”

“生下来?”她几近讥讽地嘲弄,“您还没结婚呢,像您这样的人,一定会娶一位名门闺秀。想我这样的人,怎么配给您生孩子?”

结婚两个字狠狠地抽中了他的心,他曾经垂死挣扎过,只有他自己知道。其实明知道不可能,所以才会在雷宇涛面前说破。正如借了雷宇涛的手来绝了自己最后一分残存的念想。就像是被癌症的痛苦折磨得太久的绝症病人,最后辗转哭号,只求安乐一死。他曾经那样忍耐,连头疼欲裂的时候他仍旧可以忍耐,但却忍不住这种绝望,终究还是逼她说一句话来让自己不再做梦。

他松开手,如释重负地看着她,终于笑了笑:“那换家好点的医院吧,校医院做手术不安全。”

她不明白他怎么突然就松了口,但他脸色很平静:“我来安排,你放心。”

他离开了房间,她精疲力竭,像是浑身的力气都在瞬间被抽得一干二净,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枕头软软的在脸颊旁,棉质细密而温柔的触感,她竟然就那样沉沉睡去。

她睡到天黑才醒,睁开眼睛后许久不知道自己是在哪里。床对面是从天到地的落地窗,房间里又黑又静,就像是没有人。

她渐渐想起之前的事,起身找到自己的鞋。楼下空荡荡的,门关着她出不去,她穿过客厅走到后院,看到一个人坐在院子里。

夜幕四垂,远远可以看见天角城市的红光,仿佛微晕的醉意。他没有喝酒,非常清醒,也非常警醒,回过头来看着她。

最后还是他先说话:“医院已经安排好了,明天我陪你去。”

她几近嘲讽:“谢谢。”

他没有被她激怒,反倒是淡淡的:“我做错了事,我收拾残局。”

陌生而疏离,却重复着虚伪的礼貌,她压抑住心中汹涌的恨意。

她做错了事,却付出了一生为代价。这个男人,这个男人以近乎轻蔑的方式,硬生生将她逼到了绝路上去。

如果给她一把刀,她或许就扑上去了,但她冷静而理智地站在那里,隐约有桂花的香气,浮动在夜色中,这里看不到桂花树,却仿佛有千朵万朵细黄的小花正在盛开。那香气甜得似蜜,浸到每一个毛孔里,仿佛是血的腥香。


他联络的仍旧是家私人医院,不过因为是外资,规模看起来并不小。所有应诊皆有预约,所以偌大的医院里显得很安静,没有患儿的哭闹,没有排队的嘈杂,所有的医护人员都带着一种职业的笑容,将他们引进单独的诊室。

预约好的是位日本籍的妇产医生,能说流利的英语,口音稍重。杜晓苏听得有些吃力,大部分还是听懂了。其实也就问了问日期,便去验血,然后做B超。

验血只是为了预防手术意外。陪同她抽血的护士,能够说简单的中文,大约看出她的紧张,微笑着安慰她:“手术非常安全,会用局部的麻醉,半个小时就结束。”

做完B超后她走出检查室,因为脚步很轻,几乎没有惊动任何人。

雷宇峥本来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上等她,手里还拿着她的包,仿佛在想什么。她很少从这个角度看他,微低的脸,看不清他的神色。

他抬起头来,她一时来不及收回目光,于是坦然转开脸。

医生先看了B超报告,然后向她解释各种手术意外,因为说的是英语,所以特别的慢。手术同意书也是英文的,她一项项看过,然后签字。医生向她一一介绍麻醉师和护士,都是非常有经验的专业人士,这时验血的报告单也出来了,检查室的护士送过来给医生,医生看了一眼,忽然对雷宇峥说了句话。

因为是英文又说得很快,杜晓苏也没听清楚他说的是什么。雷宇峥很明显地怔了一下,然后对她说:“我跟医生谈谈,马上就回来。”

医生和他都去了办公室,护士给她倒了杯水来,她心里渐渐觉得不安,仿佛是预感到了什么。不出所料,几分钟后雷宇峥从医生办公室里出来,拉起她就往外走。

她本能地想要挣脱:“干什么?”

他的声音冷淡得可怕:“回家去。”

“为什么?”她用力想挣脱他的手,“为什么不做手术了?”

“回家!”

“我不跟你走!你这个骗子!出尔反尔!”

她被他拖得踉踉跄跄,最后拉住门框,他去掰她的手指,她胡乱反抗,捶打着他的肩膀。终究抵不过他的力气。她情急之下就用手里的包往他头上砸去,那包是牛皮的,上头又有金属的装饰,她这一下子不轻。他似乎哼了一声,本能地伸手捂住头,血从指缝里漏出来。原来是砸着他头上的伤口,结痂又再次迸裂,并不觉得有多疼,可是视线却再次感到眩晕,恶心从胃底泛起,他挣扎着腾出手来拉杜晓苏。

她看见血了才呆了一呆,他强忍着天旋地转的眩晕:“跟我走。”

“我不走!”她几乎觉得绝望,“你答应过我。”

他的手指终于松开了,她看着他,他的身子晃了两下,最后就倒下去了。

她都已经傻了,看着倒在地上的他,一动也不动。

医生最先反应过来,冲过去按住他颈间,数着他的脉搏,然后用日语大声说了句什么,护士急匆匆出去,不一会儿更多人涌进来,领头的明显是外科医生,非常专业地做了简单的处理,然后同医护人员一起,将他抬到了推床上。

后面全是应急的各项检查,杜晓苏看着走马灯似的人,走马灯似的各项仪器,推过来,又推过去。最后终于有人来到她面前,说一口流利的中文,非常耐心地问她:“雷太太,雷先生之前受过脑外伤,能不能告诉我们他接受治疗的医院?我们可能需要借阅他的诊断报告和住院病历。”

她抬起眼睛,看着那和蔼的外籍老人,喃喃地问:“他会死吗?”

“不会。”他宽慰她,“应该只是上次外伤的后遗症,如果没有意外,他马上就会苏醒。”停了停又问,“你的脸色很不好,需要通知家里其他人吗?我们可以借给你电话。”

仿佛是验证了他的话,护士快步走过来,告诉他们:“He woke up.”

他还插着氧气,所以气色看上去很差。一声让他留院观察几个小时,所以一时也走不了。

她问:“为什么出尔反尔?”

他看上去很累,终究还是回答了她:“我想再考虑一下。”

“这是我的事,我已经考虑好了。”

他没有理会她的咄咄逼人,只是告诉她:“你是RH阴性血型。”

“我知道。”

“医生告诉我,如果不要这个孩子,将来再怀孕的话母婴会血型不合,新生儿溶血的比率非常高,或者再没有生育的机会。”

她没有任何表情:“我知道,我将来不打算再生孩子。”

这句话说出来平淡如水,却像一把刀,狠狠地砍到他。他一辈子没有这种近乎狼狈的语气:“你将来总还要……”

“我将来不想嫁人,也不生孩子。”她很安静地看着他,“我这一辈子,就这样了。”

“我送你到国外去,Welleslsy、Mount Holyoke、Columbia University……随便挑一间学校,然后把孩子生下来……”

她唇角露出一丝笑意:“雷先生,类似的话你很早以前对我说过,你记得吗?”

那还是因为邵振嵘,在他的办公室里,他曾经那样问过她,她可否愿意离开振嵘。作为交换,他可以让她出国去读书,在各所名校中挑一间。

那时候的他与她,都还没有今天的面目可憎,短短几个月,仿佛已经是半生般疲惫,再没力气抗衡。

“我不出国。”她说,“我也不会生这孩子。”

“我给你钱,你开个价。”

想到那两千块的屈辱,她被成功地激怒了:“钱?雷先生,那么你认为值多少钱?你把这世上的金山都捧到我面前来,我也不会看一眼,我不会生这孩子,因为它不折不扣是个孽种!”

说得这样难听,他脸上波澜不兴,没有任何表情;“你要敢动他,我就让你的父母家人,都给他陪葬。”

两个人对峙,中间不过是半张病床,但她却只能抑制住自己扑上去的冲动。

他的声音还是听不出任何情绪:“我送你去国外,你把孩子生下来,如果不愿意带,就交给我,从今后你可以不看他一眼,就当没有生过他,如果你愿意带大他,我每个月付给你和孩子生活费保证你们母子在国外的生活。如果孩子归我,我不会告诉他他的生母是谁,如果孩子归你,你也有权不告诉他,他的父亲是谁。”

“你别做梦了!我不会给你生孩子。”

短暂的静默之后,他说:“你告诉孩子他的父亲早就死了,他就是你一个人的,我保证不会去看他一眼。”

她嘲讽般的笑起来:“为什么你非要这个私生子?为什么?”

“因为我想要。”他的眉目渐渐恢复了那种清冷的毅决,“你说过,我有钱,我有地位,我什么都有,所以我想要的东西我一定要得到,这孩子我想要,所以你非得把他生下来。如果你尝试,我会不择手段,到时候你和所有被你连累的人,都会死得很难看。”

她忍不住:“雷宇峥,总有一天我要杀了你!”

“等你有那本事再说。”

两个人都狠狠地瞪着对方,仿佛想要置对方于死地,咻咻的鼻息渐渐使呼吸都显得粗重。

他忽然往后靠在床头,说:“如果你肯去国外,把这孩子生下来,我不会再打扰你的生活,永远也不会。”

“永远”这两个字让她略微有些松动,本来已经是陷在绝境里,就这样永无天日,原以为将来仍挣脱不了和他的纠葛,却因为他的许诺而有一丝希望。她半信半疑地看着他,却仍旧说:“我不会相信你。”

他说:“孩子可以姓邵。”

她明白他话里的意思,震动地看着他。

他说:“只要你愿意,我可以是孩子的伯父,也可以是陌生人。我说过,从今以后我不会再打扰你的生活,永远也不会。”

她已经有些软弱,但声音仍旧执拗:“我不会再相信你。”

“你说你不会再爱别人,也不会跟别人结婚,如果有个孩子陪着你,也许你会觉得不一样。”他慢慢地说,“你会很快地忘记我,我将来会跟别人结婚,这件事情不会再有任何人知道,孩子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可以在国外出生,你可以和他一起安静地过日子,不会有人打扰你们。”仿佛精疲力尽,“如果你答应,我可以马上安排送你走。”


尾声

蒙古高压所吹出的西北气流形成寒冷的季风,夹裹着细绵如针的小雨吹拂过海面,砭骨的寒气透过冲锋衣领的缝隙灌进来。船顶上有沙沙的声响,掌舵的船老大说:“下雪了。”

是真的下雪了,初冬的第一场雪,朵多晶莹的雪花沿着无边无际的天幕撒下来。在大海上才能见着这样的奇景,天与海都被隔在一层蒙蒙的细白雪烟里,仿佛笼着轻纱。视线所及的小岛,远远看去,像是小小的山头,浮在雪与风的海面上。最后船还是走了大半个小时才靠岸,码头上空无一人,船老大搭着跳板。

他拿出钱,船老大却死活不肯收,还对他说:“邵医生,你要是明天回去,我就揩船来接你,不要你的钱。”

他诧异地抬头,船老大憨憨地笑:“我那个老二,就在这岛上念书,老早就给我看过你和杜小姐的照片。”又问,“杜小姐怎么没有来?”

“她出国读书去了。”

船老大怔了一下,又笑着说:“读书好,邵医生,你怎么没跟她一起去?”

他没有回答,拎起沉甸甸的登山包,里面全是给孩子的书和文具,转过身来冲船老大挥了挥手:“麻烦您在这里等一灰儿,我上去看看孩子们,今天就走。”

“哎,好!”

岛上只有一条路,倒不会走错。爬到半山腰已经听到琅琅的书声,稚气的童音清脆入耳,他抬头看了看,教室屋檐上方飘拂的那面红旗,在纷飞的雪花中显得格外醒目。

小孙老师见着他简直像见到了外星人,孩子们可高兴坏了,围着他吱吱喳喳,问个不停。孩子们听说晓苏姐姐没有来,都非常失望。他把书和文具都拿出来,孩子们才兴奋起来。然后拉他去看画,很大的一幅,就贴在学生们睡觉的那间屋子里,画的是所有的孩子和小孙老师围着他和杜晓苏。

“小邵叔叔,这个像你吗?”

“像!”他夸奖,“真像”

“是我画的!”

“我也画了!”

“我画了晓苏姐姐的头发!”

“我画了晓苏姐姐的眼睛!”

......

孩子们七嘴八舌地说起来,他在童音的包围中看着那幅画,孩子们画着他和杜晓苏手牵着手,并肩笑着,就像没有什么可以把他们分开。

“这幅画可以送给小邵叔叔吗?”

“当然可以!”

“本来就想送给晓苏姐姐看!”

几个孩子腥风血雨地拿了水来,慢慢去揭墙上的画,孙老师也来帮忙,完好无损地揭下来,交到他手里。他细心地卷好,孙老师又找了两张报纸来,帮他包裹。

有毛绒绒的尾巴从脚面上扫过,低头一看,原来是那只瘦得可怜的小猫。过了这么久,似乎都没长大多少,仍旧瘦得皮包骨头似的,抬起尖尖的猫脸,冲他“喵喵”叫。

他把小猫抱起来,问:“这猫也可以送给我吗?”

“可以啊。”小孙老师挠了挠头,“岛上没什么吃的,也没人喂它,你抱走吧。”

海上的雪,似乎越下越大。最后渡船离开的时候,孩子们仍旧送他到码头,跟他道别:“小邵叔叔!下次和晓苏姐姐一起来看我们!”

所有的小手都在拼命地挥着,渐去渐远,渐渐地再也看不清,就像生命最初那段美好的记忆,渐渐隐去在漫天的风雪里,不再拾起。


他几乎一整也没睡,终于赶回上海,然后又赶往机场。远远看到杜晓苏,这才松了口气,匆忙叫住她,把那卷画给她:“孩子们送你的。”

她怔了一下,才知道是岛上的孩子们,眼睛不由晶莹:“孩子们怎么会知道?”

“我去岛上拿的,我什么都没告诉他们,你放心。”他抬头看了看腕表,“快登机了吧?你早点进去,到休息室坐一会儿。下了飞机就有人接你,自己注意安全。”

她终于说:“谢谢。”

他仿佛是笑了笑:“快进去吧。”

从机场出来,天气还是阴沉沉的。他系上安全带,毛绒绒的小东西悄无声息地从后座跳出来,“喵”地叫了一声,然后蜷缩在副驾驶位上。

他从来没有开过这么长时间的车,1262公里,全封闭的高速公路,一路只是向北。漫长而单调的车道,视野前方只有无限延伸的路面。超越一辆又一辆的长途运输货车,沿线的护栏仿佛银色的带子,飞速地从窗外掠过。车内安静得听得到小猫睡着的呼噜声,渐渐觉得难过。就像是锋利的刀,刺中之后,总要很久才可以反应过来,原来伤口在汩汩地流着血。

进河北境内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天气很不好,开着大灯也照不了多远。小猫饿得醒了,蹲在座椅上朝他“喵喵”叫,他把车开进下一个服务站,买了一听鲮鱼。小猫狼吞虎咽地吃完,等他回头看时,已经躺在座椅上睡着了。

终于回到熟悉的城市,满天的灯光扑面而来,漫长的行车令他筋疲力尽,从黑暗到光明,从寂寞到繁华,仿佛只是瞬息间的事。

他把车停在院墙下,小猫还没有醒,呼噜呼噜地睡着。他把车门锁好,抬头看了看那堵墙,借着墙外那株叶子都落光的槐树,很快翻了进去。

没有带合用的工具,只随手从车后备拿了把起子,好在初冬的土壤还没有冻上。他挖了很久,非常耐心,上次把盒子挖出来后,又把土填回去,所以现在还算松软好挖。

最后起子“叮”一响,撞在铁皮的盒盖上。

他把浮土拨开,把盒子拿出来。

盒盖上生了锈,有泥土淡淡的气息,他把盒盖打开,里面一张张的纸条,只有他知道那上面写着什么。

从童年到少年,从少年到如今,曾经有过的许多美好记忆,都在这里面。

当时和邵振嵘一起埋下去的时候,振嵘说:“等老了我们一起再拿出来。”

可是他却先走了。

他把盒子拿到湖边,一张一张把纸条都抛进水里。路灯被树木掩去大半,只能隐约看见那些纸条,或浮或沉,都漂在水中。

“妈妈喜欢小嵘,爸爸喜欢大哥。”

“姥姥,我想你。”

“小嵘,生日快乐!”

“我不愿意读四中。”

“长大了我要做自己想做的事。”

“秦老师,谢谢您!”

......

手里拿着一张纸条,上面是她的字迹:"芋头芋头快起床!"

那还是他刚出院的时候,有天早晨要去医院复诊,她来叫他起床。他困得很,她叫了好几声他也没动。最后醒来的时候发现她写了这么张纸条,就贴在他脑门上。

她的字迹有些潦草,他的字其实也歪歪斜斜,那时候骨折还没有好,他拿笔也不利索:"芋头爱晓苏。"

因为位置不够,他把字写得很小,如今他自己也看不清楚了。而今,他倒宁愿自己没有做过这样的傻事,幸好这纸条从没让她看到。

他把这张纸条也扔进水中。

所有的纸条都尽数被抛进了湖里,渐渐沉到了水底,那上头所有的字,都会被湮没不见吧?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尾,再不会有人来问,他曾经藏起些什么.

最后,他把手心里捏着的那枚指环,也扔进了湖心.


凌晨时分他终于抱着小猫,敲开那两扇乌漆的院门。赵妈妈被吵醒了,披着衣服起来开门,一见是他猛吃了一惊,往他脸上一看,更是吓了一跳:"这是怎么啦?大半夜的怎么来了?"

他又困又乏,把小猫放在地上:"赵妈妈,我累了。"

赵妈妈没再问第二句,只是说:"孩子,去东厢房里睡,我给你铺床。"拉着他的手,就像在他很小的时候,有天跟着大哥跑出去玩,最后却不小心找不见大哥了,结果一个人穿行在偌大的院子里,跟迷宫似的,找不着回家的路。小小的孩子心里,只觉得这是世上最可怕的事,只觉得再也见不着父母了。哭了又哭,最后还是赵妈妈寻来,把他抱回家去了。

他身心俱疲地倒在床上,还知道赵妈妈在给自己脱掉皮鞋,听她絮絮的声音:“这是怎么了?你看看你这样子,跟害了场大病似的。”她用手背触了触他的额头,“怕不是发烧了吧?”

其实小时候一直是赵妈妈带着他,在心底最深处,这才是自己真正的母亲。他在最困顿的时候回到家,回到母亲身边,于是觉得一切可以暂时放下,迷迷糊糊:“妈,我没事。”

“哎,你这孩子真让人操心。”赵妈妈的声音渐渐显得远了,显得淡了,遥遥得似乎再听不清楚,“前几天巴巴儿地来把戒指拿走,我还在心里琢磨,你是真要领个姑娘回来让我看看……”

她把他额上的乱发都捋得顺了,让他睡得更舒服些,爱怜地看着他睡着的样子,又叹了口气,“睡醒了就好了。”

睡醒了就好了,就像小时候感冒发着高烧,只要睡醒了,病已经好了。

他模模糊糊睡过去,梦到下着雪的大海,无数雪花朝着海面落下来,海上漂浮着一朵朵雪白的花朵,其实那不是花朵,那是他过去二十余年,写下的那一张张纸条。

他原来以为会有一个人来,分享这二十余载的时光,分享这而是余载的记忆,分享这二十余载的幸福。

他等了有等,却没等到。

就像是异常梦,梦里轻盈的雪花一朵朵落下,无声无息,消失在海面上。所谓繁花不过是一场梦,如同那枚戒指,飘飘坠坠,最后无声地沉入水底。

今生今世,相见无期。


《全文完》


  番外——地上的一片叶子
  
  雷宇峥在家住了两天,等到了周日晚上,他打电话让秘书订机票,邵凯旋却突然对他说:“多订一张。”告诉他说:“你陈伯伯的女儿回来了,就是宜珈那丫头,明天也要去上海。陈宜珈在国外十几年,人生地不熟的,到了上海你陪她多走走。”
  他怔了一下,韦泺弦躲在邵凯旋身边就冲他扮鬼脸,笑得无比灿烂,他只得陪笑:“妈,我还有工作呢……”
  “那就工作结束后请人家去吃顿饭什么的,带人家转转,好好玩玩。”邵凯旋问:“你就忙得这点功夫都抽不出来?”
  雷宇峥怕她动气,连忙说:“行,行。”
  他已经有六七年没见过陈宜珈,最后一次见面还是很多年前的圣诞节,她回国度假。那时她不过十五六岁,只记得她把头发染得通红,活像个小太妹,他一想起来就觉得头痛。结果在机场等了半晌,没等到记忆中的小太妹,他想,该不会是迟到了吧。这种大小姐最没有时间概念,自己又不能不等,好在机票还可以改签。
  他正打算去改签,忽然听到身后有人叫:“雷宇峥!”
  很清脆的声音,回头一看几乎认不出来了,毕竟这么多年不见,虽然陈宜珈轮廓没大变,但眉眼都长得舒展开来,短发大眼,又穿仔裤T恤,几乎俏皮得像个小男生。只是笑起来明眸皓齿,明显有一种女孩子的甜净,陈宜珈倒落落大方:“安检是在那边吧?”
  两人都没什么行李,安检倒是很快,陈宜珈十分兴奋,又爱说话,一路上都只听她叽叽咕咕,从国航的空姐漂不漂亮一直夸到还是北京的蟹壳黄烧饼好吃。她嗓音清脆婉转,像古人形容的,大珠小珠落玉盘,可是大珠小珠没完没了的落了一路,雷宇峥就觉得隐隐头痛了。
  出了机场有司机来接,他正烦恼如何安置这位大小姐,陈宜珈倒是毫不矫情:“送我去首席公馆吧,我在那边订了房间。我同学还等我一起逛街呢,你忙你的吧,不用管我了。”
  他不由得松了口气:“那我明天晚上替你接风吧。”
  她很干脆的答应:“行!但我不吃西餐!”
  他把这句话告诉了秘书,单婉婷很是尽职尽责,专门在一间新开的本帮菜餐厅替他们订了位置。结果一进去,他就看到了上官博尧。陈宜珈也看到了:“那不是上官?咦,他带女朋友来吃饭?还带两个?真厉害啊!”
  上官博尧大约是说了什么笑话,逗得他对面的一个女孩子笑起来,另一个则在低头喝茶。陈宜珈走过去在他肩头一拍:“上官!”
  上官博尧回头一见是她,又惊又喜:“是你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回来半个月了,成天在家彩衣娱亲,我妈终于肯放我出来玩玩。”说到这里压低了声音:“不过给我指派了个监护人。”
  “监护人?”
  陈宜珈一努嘴,上官转脸一看到雷宇峥,不由得哈哈大笑:“雷二,你如今真是越来越出息了。”
  雷宇峥笑了一声,并没说话。倒是陈宜珈很好奇上官的女伴:“这是……”
  “我朋友,杜晓苏、邹思琦。”上官转过脸又对杜晓苏和邹思琦介绍:“陈宜珈,我学妹。”
  陈宜珈笑容可爱,跟她们打了招呼,又对雷宇峥说:“要不我们就跟上官他们一块儿吃吧。”
  上官十分高兴:“来来,一起吃多热闹。吃完了咱们打麻将,谁输了谁请宵夜。”
  陈宜珈大喜:“好!我自从跟室友学会了打麻将,就没痛快打过一回,好容易搬家遇到位邻居太太也会打,可惜却是个日本人,只会打日本麻将。这倒也罢了,三缺一,哎哟郁闷死我了。”一边就招呼服务生:“拿菜单来,赶紧的点菜,吃完了咱们好打牌。”
  雷宇峥这时才说:“打什么麻将。”
  陈宜珈大眼睛一转:“那唱歌也行啊,我是麦霸,就怕你们抢不过我。”
  结果一帮人吃完了去唱K,上官是夜店的常客,于是由他挑了地方。一进店中真是风光八面,咨客全都认识他,一路走一路还有无数副理跟他打招呼:“您来啦?”所以一进包厢,陈宜珈就说:“上官,咱们认识这么多年,我怎么不知道你江湖地位这么显赫?”
  上官一脸的郁闷:“别提了,我也不知道。”
  “你一看就是少爷模样嘛!”陈宜珈笑容可掬:“用你们广东话怎么说来着?”努力学着粤语发音:“官仔骨骨。”
  上官正好端起杯子,差点没被冰水呛死:“你还知道这个词啊?”
  “我的室友是香港人,跟她学的。”陈宜珈开玩笑:“大家今天不要点粤语歌啊,有岭南世家的细少爷在此,唱不好会被他笑的。”
  杜晓苏有点意外,跟上官认识这么久了,还不知道他是广东人,因为日常他都是一口地道的京片子。上官大约也看出了她的疑惑,因为音乐声有些吵,所以侧过身去对她解释:“我妈妈是北京人。”偏偏陈宜珈看到了:“喂!不许说悄悄话啊!”冲上官眨了眨眼睛。上官在她头上敲了一记,说:“就你眼尖嘴快。”陈宜珈揉着被敲疼的地方,凑到雷宇峥耳边小声嘀咕:“我看杜小姐一定是上官的女朋友,他这么照顾她。”
  雷宇峥没有说话,上官已经叫起来:“喂喂!不准说悄悄话啊!”
  陈宜珈冲他扮个鬼脸:“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雷宇峥将话筒递到她手中,说:“唱歌吧。”陈宜珈果然是麦霸,拉着邹思琦一起,话筒在两个女人手里转来转去,把两个男人撂在一旁。上官是个坐不住的人,就拉着雷宇峥出去透气。从走廓出去就是很大的空中花园,有露天的泳池和躺椅,靠近栏杆的一侧有藤椅,正对着繁华的夜色。喧嚣市声被隔在了咫尺之外,倒显得闹中取静。两个人靠在栏杆上抽着烟聊了会儿,上官忽然想来:“对了,我有个朋友想买你们公司一个什么楼盘的房子,给个优惠价吧。”
  雷宇峥随口说:“叫他拿你的名片去找我秘书吧。”
  “行。”上官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谢了啊。”
  雷宇峥第二天就把这事忘在了脑后,他公事既多,幸好陈宜珈活泼好动,在上海朋友又多,他不过抽空陪她吃饭购物,或者偶尔负责接送,还算是好应付。等到周末,他在办公室加班,单婉婷忽然想起来问他:“对了雷先生,上官先生的朋友拿了张名片来,指名要买一品名城的房子。就是原来杜小姐名下那套,因为您专门交待过,这套房子由您亲自处理,所以我只把他的联络方式留下来,没有立刻回应他。”
  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老板的脸色,其实看不出来什么来,雷宇峥平常永远是山崩于前不色变的样子,天大的事情也顶多只皱皱眉,而今天他连眉头都没有皱,语气也很平静:“我知道了。”
  晚上回家后他考虑了片刻,才给上官打电话,手机响了好久没人接,正打算挂掉了,终于有人接了,却是个女人:“您好。”
  他没有说话。
  “喂!”她又问了一遍:“请问是哪位?”等了几秒钟没有回应,于是她的声音似乎离远了些:“上官,没人说话,要不你来接吧。”
  他把电话挂断了。
  他一直不知道自己竟然可以听出她的声音,有两秒钟似乎什么都没有想,只是坐在那里,过了一会儿,手机却忽然震动起来,嗡嗡的蜂鸣,在安静的室内显得格外突兀。
  他坐在那里不动,电话在手心里震个不停,像是一颗心,一直震,一直震,震到他手心发麻,最后终于接了。
  “雷二,”上官的声调显得很轻快:“刚才是不是你给我打电话?”
  他顿了一下:“哦,找你出来吃饭。”
  “我在湖边呢。”上官似乎非常惬意:“过来玩儿吧,我们又在烤肉呢,你闻闻这香……啧啧……”
  雷宇峥知道他在太湖边有座豪宅,还是原来民国时期一位耆耄的别墅,解放后一度被没收为公用。几年前辗转拍卖被上官购得,不久后又斥巨资重新装修。在花园假山上头硬生生造出个泳池,号称可以在游泳池中欣赏湖光山色。上官经常呼朋唤友去那里度周末,大队人马就在花园里支了架子烤肉,因为经常烟熏火燎,把一架据说是清末光绪年间名士手植的古紫藤,竟然都给熏死了,于是多次被叶慎宽称赞是“焚琴煮鹤花间晒裤清溪濯足的典范”。说归说,一堆人照样经常过去吃烤肉喝酒,想必上官又是在这豪宅的花园里烤肉。
  “不来了,明天有事。”他很快说:“就这样,你忙去吧,再见。”
  “好,拜拜。”
  他拿了车钥匙出门。
  也没有什么目的,路边的霓虹不停的掠过视线,或紫色,或红色,滟滟的流光,一直映到车前玻璃上来。这城市正是歌舞升平,繁华到了顶点,热闹到了极处。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意兴阑珊。
  最后他把车停下,随便挑了个记事簿上的号码打出去。
  对方大约没想到他会主动打电话,所以连声音里都透着几分惊喜,亦娇亦嗔:“是你呀?”
  “你在哪里?”
  “我还在片场。”大约是怕他挂断,急急又说:“不过已经收工了,要不我过来找你?”
  “那我在酒店等你。”
  “好。”隔着电话线亦可以想见她喜孜孜的样子,连声音都似甜美了几分:“我马上就过来。”
  身体极度疲倦之后,脑中有短暂的空白,但涌起的却是更空虚的感觉,只觉得乏力。任凭花洒的水流打在身上,仿佛是麻木,更多的是倦怠,就像是整个人都缺了一块,怎么也填不起来。
  大约洗得太久,许优隔着门,俏皮的声音:“要不要我进来帮你擦背?”
  他没有回答,把花洒关掉,拿浴巾拭干身体上的水珠,然后换好衣服出去。
  许优知道他的习惯,所以虽然失望,但看到他湿漉漉头发,温柔的问:“帮你把头发吹干了你再走?”
  “不用了,谢谢。”声音疏远而客气,仿佛有一点心不在焉。房间晕黄的灯光下只见他薄薄的唇,微抿的弧线透出冷漠的气息,相法上说薄唇的男人薄幸,许优不得不承认,这男人素来铁石心肠。相处已经差不多两年,她却几乎无法理解他的任何一面,何况今天晚上他似乎情绪有些微的反常,虽然不易觉察,但她很敏锐的感知了。所以没有再多话,拿过外套帮他穿好,然后目送他出门,说:“开车小心点。”
  他的手已经触到了门钮,忽然顿了一顿,转过身来看着她:“前阵子你不是说想换车?保时捷的911不错,也挺衬你,就买那个吧,提车的时候记得打电话给我的司机,有人会去结帐。”
  她欢喜不胜,踮脚勾住他脖子,盈盈的笑:“真的吗?为什么突然送我这么贵重的礼物?你想图谋什么不轨?”撅起嘴来想要亲吻他,但他脸微微一仰,避了开去,说:“你素来聪明,应该明白。”
  她的手本来搂住他的脖子,可是胳膊渐渐发软,像是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光,十指都开始发冷,一直冷到手心,她终于撑不住,手从他肩头滑落了下来,她几乎是失态,怔怔的站在那里,只是看着他。
  “以后照顾好自己,如果不是拍戏就别熬夜,也别相信朋友就随便投资。”他嘴角微微抿起,其实他这样子最迷人,可是以后她再也看不见了。
  “遇上困难给我打电话。”他最后一次亲吻她,如蜻蜓点水般吻在她脸颊上,只是一触,几乎不带任何温度,他已经打开门径直离去。
  在电梯里他看到自己的脸,空洞而疲倦,凌晨时分,喧哗的城市终于渐渐睡去,电梯里更是寂然如灭。
  并非厌倦,他只是不再想维系这种关系,虽然许优十分漂亮,又几乎从不给他找麻烦,她曾是一朵他很满意的解语花。但不知为什么,今天晚上他只觉得倦怠,所以选择了离开。
  或许适当改变一下目前的生活,可以好过些。
  第二天早晨起来,雷宇峥先去打了一场网球,看看时间还早,于是给陈宜珈打电话:“要不一起吃午饭吧。”
  陈宜珈很高兴:“行啊,我在和同学逛街,你来接我。”
  她在广场的一角等他,他开车看到她站在路旁,因为不能停车,他把车速减下来,正打算让她过马路去等。谁知她拉开车门,飞快的上了车。
  “很危险的!”
  “有时候做点危险的事也很有趣呀。”她笑嘻嘻系上安全带:“又带我去吃什么好吃的?”
  “烤肉怎么样?”
  她说:“那要自己烤才有趣。”
  “那带你去一个地方。”
  出了城她也没有问去哪里,就看着他把车开上高速,于是掩口打了个哈欠,没一会儿就睡着了。
  他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其实她眉目间还有点小孩子的稚气,睡不够,他并没有妹妹,但觉得有妹妹应该就是这样子吧。
  他开车很快,等快到了她正好醒来,上官别墅的位置非常好,隐在一湾湖畔,仿佛海边,但湖水比海水显得更宁静。行道两旁皆是梅花树,这时节只见枝叶扶疏,可以想见花开时定是香飘十里。她见着这么好的风景,不由问:“你的湖景豪宅?这也太阔绰了!”
  “上官的。”
  她眉眼弯弯的笑:“原来是上官那个资本家。”
  镂花铁门已经缓缓打开,上官亲自出来接他们:“哟,可真没想到,大老远的,真给面子。”
  “不欢迎?”
  “欢迎,当然欢迎!”上官仍旧是笑嘻嘻:“不欢迎你,我还欢迎宜珈呢。”
  司机上来替他去停车,他和陈宜珈和上官说着话,一路绕过假山,远远看到草地上果然支着烧烤架子,一堆人欢声笑语,热闹非凡。虽然隔得那样远,但他一眼看到她。
  杜晓苏坐在桂花树下一张躺椅上,正侧过头和邹思琦说话。这样远远看过去,她侧影落落,眉宇间仍旧是那般寂寥。不知道为什么,他心里奇异般安静下来,仿佛只要见着她,便觉得放心了。
可是这么近,仍旧是那样远。

 
 《我不是肥肉,我是狗》——《海上繁花》番外

  今天家里很热闹。
  平常家里也挺热闹,但没今天热闹,今天人来人往,很多人进进出出,连爷爷过会都要回家,跟大家一起吃饭。爷爷平常可忙了,很难看到他在家,在家也不出来。
  我心情不好,我的心情很不好,我的心情太不好了。
  因为那只猫又回来了,听到元元“排骨排骨”的唤它,我就一肚子气。我冲那只猫呲出我雪白的尖牙,结果那只猫“喵呜”一声,就逃到了元元背后。
  我不敢惹元元,只好蹲在那里一动不动,就这样元元还伸出她的小胖手,指着我:“肥肉!狗狗是肥肉!”
  现在家里所有的人都听元元的,也跟着她笑:“肥肉,狗狗是肥肉。”
  元元最讨厌吃肥肉,所以她把所有她不喜欢的东西都叫肥肉,她最不喜欢我,于是天天叫我肥肉。
  我不是肥肉,我是狗,我是很威风的一只牛头梗。
  虽然我矮,虽然我胖,虽然我有肚腩,但我们牛头梗,都是这样肉乎乎的一团。
  我不和元元一般见识,我从来不和小孩子一般见识。
  何况元元还小,元元是爷爷的心肝宝贝,爷爷多凶啊,脸孔一板所有的人都不敢吱声,只有元元敢,元元叫:“爷爷我要笔,爷爷我要画老虎……”爷爷就教她在纸上画老虎,画的那是什么老虎啊,我觉得根本不是老虎,都像那只叫排骨的猫。爷爷和元元笑得可开心了,爷爷还握着元元的手,教她在画旁写毛笔字。奶奶说,这些画要流传出去可要笑掉人的大牙。
  不过我看这些画不会流传出去,因为有个人专门负责收集家里的纸,所有写过字的纸都会被他收走,一张也不会乱扔。
  元元也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她就怕她妈妈,她妈妈拿眼睛一瞄她,她就像排骨见了我。不过要是她爸爸在,她就连她妈妈也不怕了。
  她妈妈的口头禅就是:“你就宠吧,我看你把女儿宠成什么样子。”
  只有她爸爸不以为然:“女儿就是用来宠的,儿子才是用来揍的。”
  我算明白了,排骨是母猫,我是公狗,所以活该我挨骂。排骨要溜进了后院,会被人拎出来,我要是敢进后院,会被人扔出来。
  男女就是这样不平等。
  元元又在拔我的尾巴,她在哼哼幼儿园学到的歌《拔萝卜》,我的尾巴又不是萝卜,我好郁闷,回头冲她大叫。
  她听不懂,反而对我乐,学我说话:“汪汪,汪汪汪,肥肉是汪汪。”
  排骨也在一旁幸灾乐祸,冲我“妙妙”叫。
  元元把拇指又塞到了嘴里,她妈妈把她的手拉出来,在她手背上拍了一下。我觉得拍得很轻,可是元元放声大哭起来。
  她一哭她爸爸就来了,抱着她哄她,说她妈妈:“你打孩子干嘛?”
  “手上多脏啊?她喂到嘴里。”
  “你跟她讲道理不行,你非要打孩子?”
  “我跟她讲过一百次她都不听,不打她记得住吗?”
  “你小时候难道不吮手指头?”她爸爸生气了,一生气声音就特别大:“她记不住你就再跟她讲!”
  完了,这俩人要吵起来了。我夹起尾巴溜到一边去,排骨也悄悄踮着脚走开了。奶奶咳嗽了一声,元元妈眼圈都红了,完了,今天真要热闹了。
  元元突然拉着她妈妈:“妈妈,爷爷今天去幼儿园看我了。”
  元元爸爸说:“小骗子,爷爷哪有空去幼儿园看你。”
  元元说:“爷爷去了,去喂我们小朋友吃糖丸,还有好多人,还有记者,好多灯,照得我们好热。”
  元元爸爸笑了:“你知道什么叫记者吗?”
  元元撇撇嘴:“我知道,拍电视的就是记者。”
  元元妈妈还是不跟元元爸爸说话,我看到奶奶在拉元元爸爸的胳膊,把他推了一把,他还死抗着不动。元元眼尖看到了:“爸爸,你要再不跟妈妈说话,今天晚上你就又要睡书房了。”
  元元爸爸在元元屁股上拍了一巴掌:“胡说什么呢?”
  元元哇一声就大哭起来,完了,这下子是真热闹了。


《从波士顿到北京》——《海上繁花》番外篇

太阳真好,隔着航站楼偌大的玻璃窗晒进来,再加上暖气的威力,身边有不少人昏昏欲睡。
我可一点睡意都没有,难得可以拿着PSP玩得正过瘾,却有脚步声由远及近,然后那人坐在我旁边的空位置上。
我都懒得抬头,一点也不奇怪他的出现。
我妈把我送到安检区外就回去了,临走还眼泪汪汪的,好像挺不放心我一个人上飞机,我都懒得戳穿她。其实她最狠心了,我三岁的时候她就把我一个人扔上飞机,让我独自从美国飞到中国,虽然她告诉我会有人去机场接我,但长达十几个小时的飞行,我连去洗手间都只能求助漂亮的空服姐姐,实在对我幼小的心灵造成极大的伤害。
对着空服美女你还嘘嘘得出来么?虽然那时候我只有三岁,可我也是个男人啊!
SO,我都懒得理她。
“别成天玩游戏机。”
我只想翻白眼,好容易我妈走了,又一个说教派来了。
他们俩个在某些方面还真是天生一对。
他又伸出手摸我的后脑勺,像我平常在家摸Hate。可是Hate是狗,我又不是狗。我妈最讨厌狗了,但拗不过我终究还是收养了Hate,连这名儿都是她取的,她说狗讨厌,只有猫才可爱,可我又不喜欢猫。
“长高了。”他变本加厉,把我的头发都快要揉乱了。虽然我头发很短可是我还是有发型的好不好?
我终究怒目而视:“你又到波士顿来开会?”
“啊,来谈一个项目。”他很悠闲的靠在椅背上,修长的身材显得很潇洒,典型的东方美男子,虽然我见过的东方人不算太多,可好歹我在北京生活过几个月,知道像他这样的帅哥还是不多的。虽然我一直没弄明白他和我妈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但自从我懂事开始他似乎就是这样神出鬼没,每次我妈把我一个人丢下的时候他就会奇迹般的出现。
第一次好像是两岁多,如果我模糊的记忆没有出错,我应该是和邻居家的Eamon打架,Eamon比我大又长得比我高,当Eamon用石子扔到我的头时,保姆正巧去了厨房,于是我一个人站在那里哇哇大哭,然后他就从天而降,抱起头破血流的我飞车去了最近的医院。
我在医院缝针并且哭个不停,他把所有的招数都使出来也没有哄好我,最后被迫答应带我去吃冰激淋。后来他不仅带我去吃了冰激淋还带我去看海鸥,后果就是我在他车上睡着了,等我眼睛一睁,已经是在家里自己的小床上。
我根本就没向我妈提过这事,那会儿我觉得他是我幻想出来的,要不就是我做梦。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我就叫他阿拉丁,因为我觉得他是神话里才有的人,擦一下神灯他就出现了,然后就可以满足我的种种愿望,要是那些愿望不太离谱的话。
我向他提过的最离谱的一个愿望是在去年的圣诞节前夕,他问我要什么圣诞礼物,我一整年都渴望有匹自己的小马,于是我告诉他我想要匹小马。
“哦,这个礼物可太大了,圣诞老人塞不进你的袜子。”他笑咪咪的捉狭的说,我就知道这礼物没戏了,每次我妈不想给我买什么的时候,她就这样敷衍我。
后来他想法子买通了保姆,趁我妈不在家,他偷偷带我去马场玩了大半天,我很快活,我太快活了。那匹栗色的小马让我爱得赖在上头不肯下来,我知道我每次只要耍赖他就会没辙,果然最后他说:“好吧,这匹马是你的了,不过只能暂时寄养在这里,你可以给它取个名字。”
我又惊又喜半信半疑,最后他不忘了叮嘱我:“别告诉你妈。”
当然,不要告诉我妈。
阿拉丁是我一个人的阿拉丁。
“妈妈让我回去看爷爷和大伯。”我朝他扮了个鬼脸:“还有外婆和外公。”
外公外婆最疼我,爷爷更疼我,虽然我成天欺负元元姐姐,拿毛毛虫吓她,弄死爷爷养的金鱼,把院子里枣树上的枣子全敲下来,还拿着水枪在假山上玩特工队的游戏……但是爷爷是最爱我的,不管我怎么调皮捣蛋。
他会找出专门给我留的巧克力,笑眯眯的给我:“爷爷在瑞士买的,好吃吧?”
我塞着一嘴的巧克力,含含糊糊的点头。
爷爷买的巧克力最好吃。
晚上吃饭的时候会有特意给我包的饺子,因为我最爱吃饺子。奶奶一边给我往碗里挟一边说:“你大伯都多少年不下厨房了,还专门给你包饺子。”
确实,大伯他忙得很,但我最喜欢缠着他玩,和元元姐姐一起跟他玩老鹰抓小鸡,每次都是大伯输,输了他就一手一个,把我和元元姐都拎起来:“老鹰要起飞啦!”
然后把我们俩都举得晕乎乎的,比在公园坐飞碟还好玩。
所有的人中间,最伤感的就是奶奶,她有一次跟我算,她每年才可以见到我多少次,每次一共才多少天?
每次我要走,她都要哭的样子。
这时候元元姐就会挺身而出:“奶奶,我天天陪着你!”
而我就安慰她:“奶奶,我放暑假马上回来,马上……”
外公外婆有时候会来美国看我,爷爷奶奶一次也没有来过,所以每到放假我妈就打发我回去看他们。
阿拉丁说:“我正巧跟你一个航班,我们一块儿回去。”
正巧?
算了吧,我又不是小孩子。
不过和阿拉丁坐一个航班的好处是,他买了很多好吃的给我,还有新的故事书念给我听,在半途我睡着了,他还给我搭毯子,把我照顾得很好。
我睡了差不多两小时,起来时他帮我叫了橙汁,我一边喝橙汁一边问他:“你和我妈什么时候复婚?”
他的脸色变了变。
说实话很久之前我就预谋对他说这句话了,每次稍微接近此类话题他就会顾左右而言它。这次我们在飞机上,他想跑也跑不了,而且还有好几个小时呢,我可以好好盘问他。
“小孩子不要多管闲事。”他开始摆大人的臭架子:“尤其对你不了解和不知道的事情。”
“难道我不是你生的?”
我扔下第二个炸弹,不出所料看到他尴尬的脸色。我妈在到底我父亲是谁这个问题上一直对我含糊其词,一个人有爷爷奶奶大伯堂姐怎么可能没有父亲,我妈一贯就是这样天真,把我当小孩子。
他看了我好长时间没说话,我突然有种不妙的预感:“你和我妈不会没结过婚吧?”
如果他们是离婚了,这事就好说一点,可是如果他们压根没结过婚,这事可就比我想的复杂太多了。
他终于答非所问的说了一句话:“你妈妈太难追。”
“不就是个女人,还是个不怎么聪明的女人。”我快要吐血了,我决定拒绝再肖想此人就是我的生父,我这么聪明的小孩怎么可能是他生出来的,简直太笨了这男人,我真的要吐血了:“别告诉我你努力了八、九年还没有追上她。”
“这是我和你妈妈的私事,你不要掺合,OK?"
爱面子的男人开始恼羞成怒了。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这是爷爷教我的。
我开始喝橙汁:“好,那我以后都不帮你了。”
这男人开始思考,最后他问我:“你能帮我什么?”
只好说有些男人一遇上恋爱这种事就智商下降,比如我的阿拉丁生父。
“那就太多了,”我兴致勃勃:“我妈最爱谁?当然是我,只要我站在你这边,难道你会赢不了?”
这个男人买给我一匹小马,这个男人教会我打棒球,这个男人带我去公园看小北极熊,这个男人教我学游泳,这个男人抱我去医院,这个男人会蹲下来替我系鞋带,这个男人是我的爸爸。
我不帮他谁帮他?
我已经八岁了,再说我是男人,男人不帮男人天理难容。
至于我妈——哼,两个聪明的男人加起来,还收拾不了她?
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