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06

满身风雨你从海上来 (藤瓜) 23-37

by 藤瓜

  第 二十三 章

  她的手横亘在他们之间,小小的手,无力的安放着,不知道是要攀附住他还是要将他推开。良久,程敬南才稍微放开他,眼睛里冒着火死死的盯住她,几乎是咬牙切齿:“林顺,你再叫我一遍‘程总’试试看。你以为我程敬南是什么人,你以为我会为了一个不相干的朋友抛开手中的一切这么不管不顾的来云南,你以为我程敬南是什么人,任由你召之即来,挥之则去,你以为……你以为那天你跟着那辆车子一起掉下去,我还会一个人回来吗?林顺,你未免太过自以为是,我现在就跟你把话说明白了,我喜欢你,不管你想要什么,你必须跟我在一起,和我一起回去。”说完不管她的反映,火热的唇又覆盖上去,辗转吸吮,霸道的逼着她适应他的一切,与他纠缠,轻咬啃噬,他要惩罚她,这个时候居然还能说出这样的话。
  不知道过了多久,林顺只觉得自己快要融化在他怀里,整个人无力的伏在他身上,她的视线越过他的肩膀透过明亮的落地窗看见外面的天幕,点点繁星,最亮的是那v字形的北极星,似乎永远都那么亮。程敬南说他永远不会变化位置,那么这样的光是不是永远可以照亮她的路,让她不用再担心迷失,是不是真的只要跟着他走就好?
  程敬南揽住她,呼吸尚是短促而激烈的,可是见她这样茫然看着天幕的时候,还是止不住的慌乱,他紧了紧双手确定她已久在他怀里,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才低下头,低低的叫了一声:“顺顺”企图拉回她的思维。
  林顺迷蒙的眼睛转回他身上,看着他漆黑深邃的眼睛,程敬南心微微发酸,抬手将她的头按进他的怀里,低低的请求:“顺顺,我希望你和我在一起,一起回去,好么?”程敬南的声音低沉得近乎带着些许的哀求,这个在外面呼风唤雨的男人,一反适才的强取豪夺,忽然声音这样低下来,态度软下来,眼光里有着惶恐和不安,低声下气。
  林顺的脸贴近他的胸膛,那里扑通扑通跳得那样厉害,她的眼睛微微湿润,小小的手掌紧紧贴着他炽热的胸膛,声音轻轻的,微弱地自他胸口传来:“敬南,我好害怕!”
  这么柔弱的她,倒是没有见过,这几天他处理着这些琐碎的事,忙着跟官府打交道,每次看着她苍白憔悴的脸,握住她冰凉孱弱的手指都担心她会随时随地倒下去,可是直到她捧回贝贝的骨灰,她都没有哭过,牙根紧咬,他咽下心头的酸楚,将下巴抵着她的头,手在在她顺滑如丝的秀发上轻抚,安慰着她:“别怕,我带你回去,不管什么样的事,跟着我就好。”
  林顺把脸贴得更近一点,双手轻轻伸到他背上,环住,没有说话。
  程敬南将她微微拉开,抬起她的下颚,研究她的表情,睫毛上又挂着晶莹的泪珠,说不出的楚楚可怜,他头一低,轻轻吻去她的泪,火热的唇滑过她的眉心,鼻梁,最后找到她的唇,温柔的印上去。轻咬慢吮,仿佛要带走她一切的担忧和害怕。林顺被他带动,慢慢地学会适应他,生涩而懵懂的回应着他,似乎双方都想通过这样的方式确认这一刻的彼此。
  他们持续了很久,直到程敬南的手将她的浴袍打开,半褪在她腰间,他的手轻抚上她的柔软馨香,他才猛然顿悟,气息不稳的将她推开,帮她把衣裳重新整理好。林顺趴在他怀里猛烈的吸气,娇喘着,不能够适应这一刻突如其来的情潮。
  程敬南却忙站起来,退后两步,蓦然失却的温暖和依靠让林顺稍微醒悟过来,却脸颊通红,低垂着睫毛。
  程敬南喉咙一动,吞下一口口水,还是觉得躁,他说:“你先休息,我先去洗澡。”
  林顺疑惑的说:“你刚才不是洗过了吗?”他身上好闻的味道,干净清爽,她明明记得清楚,唇上隐隐还留有他的气息,脸更红了。
  程敬南这才低低的坏笑,反击过来:“以后记得接吻要闭上眼睛。”说完逃也似的离开她的房间,林顺还是诧异,他明明洗过澡了,头发还滴水呢,难道是她错了?
  五月的夜,高原上的冷水,浇得程敬南牙齿打颤,这一夜他却睡得无比安眠。他知道在他的隔壁,他心爱的女人被他找到,明天会跟他走。
  他的心从来没有这么满足过。
  林顺躺在床上却怎么也睡不着,此刻她的心不止悲伤,更加迷茫,慌乱,她不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感觉,慌慌的,整个晚上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的,一会儿想起贝贝,一会儿想起今天晚上的程敬南,这种感觉象影子一样随着她,叫她六神无主。越想反而越睡不着,一个晚上直瞪瞪的看着窗户外面的天空。
  她终于知道,那是一种害怕,一种不安。
  从前的她是勇敢的,面对杨凡的时候甚至带着骄纵和任性,她习惯了杨凡的照顾,杨凡从宠溺,不能接受杨凡的背叛。她抓紧程敬南衣襟的时候,迷茫的透过他的肩膀看着北极星的时候,她是真的害怕。
  从前的她,为了扬凡可以二话不说灌下那么大一杯威士忌然后吐得昏天暗地,为了扬凡她可以得伤寒住一个月的院,只为了赌杨凡对她并不是那么无情的。那个时候的她太不懂事,一心一意爱着的挂念着的宠溺着她的人突然抛下她走了,她无所适从,只想逃避,更多的是不甘心,不肯放手,潜意识里想要把它找回,所以不顾一切,头破血流,几乎人人都能看得见这个稚嫩女孩的伤口。
  经历过这些,现在面对这个承认想要和她在一起的男人,她的心里,忽然涌起一股强大的恐惧,或者还有淡淡的被笼罩着一种悲哀,她太不安了。她只想要躲开,避开,逃开,她不敢,潜意识里她想退缩。她害怕那种伤害,不敢再相信,不敢再试,连杨凡都能变还有什么是永远的。这些东西在世俗的社会里显得那么脆弱,不堪一击,就好像绽放在天幕上的烟花,尽管灿烂,尽管绚丽,可漫天流转的都只是转瞬即逝,到最后只能屈从现实,灰飞烟灭。她没有贝贝的决绝,她不喜欢这种给不了永恒的短暂。既然是注定了转瞬即逝,那么即使世间仰望,盛况空前,又有何用?
  经过这些事,她长大了,棱角一个一个的被磨平了,一路头破血流的走过来,不可能再象当初一样傻傻的坚信倔强的坚持,这个世界慢慢的在征服着她。
  程敬南的呵护,程敬南强势的表白,林顺抵挡不了,她根本就无法抵挡,可是她还是害怕。
  跟着程敬南回到N市,第一天他们就遇到了一个尴尬,林顺不知道住哪儿。林顺大学时候开始住的是宿舍,后来两人在外租了房子,工作后搬家住的是杂志社的公寓,现在公寓被杂志社收回去了,可她在N市的朋友也挺多,如果说去住宾馆的话怎么说都有点尴尬。程敬南让她跟他回去,一开始她还拒不接受安排,孤男寡女的两个人,怎么都让她心里忐忑,当然她的反抗面对程敬南总是不可能能坚持到底的,她“暂时”住下来了。
  让她意外的是程敬南的房子不是朱妹口里的豪华宫殿,也不是那种高级别墅,虽然是在一个高档的小区但是也只是一套寻常130平米的三居室。
  程敬南让林顺不忙着找工作,一来贝贝的事她心里不可能那么快缓过去,二来原来单位的事还没有调查清楚,林顺也答应了。不过想到跟他住在一起,每天抬头不见低头见,总是觉得尴尬。好在这两天程敬南也忙,每天她还在睡觉他就去上班了,等到深夜才回来。程敬南回来的时候林顺其实也没睡着,她躺在床上想这种关系,当然她是不敢大大方方在客厅等他回来的,但是每次她都要等程敬南洗漱完毕后才能真正入睡。几乎每天她都摒住呼吸,因为她总是发现程敬南动作虽然轻缓,但是她总是能听见所有水声都停住的时候,程敬南的脚步会在她房间门停一停,好几次她都以为他就要进来,第一天的时候她忘记了锁门,后来又不好锁,总怕露了痕迹,所以每当这个时候她心怦怦直跳尽量让自己呼吸正常装做睡熟,可是程敬南每次都只是略微停顿一下,转身就进了主卧室。
  睡得晚,每天就起得晚,林顺起床便能看见桌上的面包,煮好的牛奶,还有一张纸条,等到差不多她起来的时候程敬南会打电话回来,这个时候林顺就会脸红心跳的说:“你每天作那么忙,我的早餐我还是自己来好了。”程敬南从不在这个上面浪费功夫,下一刻话题就被他转换了,当然早餐还是照旧风雨无阻的摆好在桌上,便签也在,字迹有力,铁画银钩,很符合他办事的强硬作风。
  林顺常常能接到他的电话,有时候什么事都没有,就只是打个电话问她在干吗,她一听就脸红了,嗫嚅着回答,两个人什么事都没有居然也能通上很长时间的一段话,常常林顺听见他那头其他电话铃声此起彼伏的响,可他置若罔闻,继续听林顺把话说完,林顺只得匆匆结束。从大理回来之后的这些天,程敬南除了安排她住进自己房子里倒也没有要求她什么,当然她也没有表过态,她觉得不安,可若真正要对程敬南说出坚决的话,自己又怎么都没有勇气,慢慢的竟然再也说不出口。
  程敬南又何尝不愿意早点回来跟林顺在一起,但是最近他公司里实在太忙,他离开的时候积压的工作那么多等着他处理,而且中庭集团最近确实是多事之秋,中庭高科同瑞顺科技合作的案子官司断断续续打了一年多还没有个了断,曾瑞那边已经出成果都快要投产了,工地上又出了安全事故,万成的收购倒是一帆风顺。他并不是处理不来,都是些小事琐碎繁杂但是影响又很大,不得不交到他这里来,从前的他对于这些布置安排处理,都是手到擒来的事,他喜欢自己游刃有余的感觉,可是现在每次当他要下班的时候总是有事来找他,他才觉得烦。
  他只得在忙乱的时候给她打个电话,谢萌在外间听里面的电话响声再十万火急她也不敢进来提醒,因为她知道这是程总的特别“通话时分”。每当这个时候程敬南脸上挂着的是她从来没有见过的柔和表情。

第 二十四 章

  程敬南就仿佛一座沉寂多年的火山,理智了很多年,强硬了很多年,沉寂了很多年,忽然被点燃了,激情象火山喷发异样,心里是藏着巨大的欣喜,激动,每天迫不及待地想回到家看到她。仿佛见到林顺,他就满足了,这些年游遍花丛他到此时方得意领略到两情相悦的滋味。从此以后他终于不再孤单一个人,他有了她,她爱他,他需要她的爱。每天哪怕只是在林顺门外站一站,听听她的呼吸,知道她在里面,心就是安稳满足的。
  没过几天,穆兰还是找到林把骨灰拿走了。
  林顺坐在穆兰对面,看着满面风霜的他,穆兰是一张娃娃脸,大大的眼睛,白嫩的皮肤,气质纯净,但是现在他颧骨高耸,眼窝深陷,嘴唇都是灰的起满了白皮,似乎几天不见就老了10年,他一直是乐观且开朗的,现在叫人不忍心看下去。
  穆兰看着桌上的骨灰盒,手颤抖着想去摸,却怎么也不敢覆上去,只有林顺知道那个瓷器上冰凉多么令人害怕,任你怎么抱在怀里也捂不热,反而似乎能沿着你的手冰冻你的心。
  穆兰咬牙抬头看了看天花板,似乎想将眼泪翻回去,是谁说的,抬起头看天,眼泪便不会流下来,他怎么可以流泪呢,一旦流泪了他就真正承认了这个事实,他不能流泪。可是他又怎么翻得回去,眼泪扑絮絮地落下来,林顺从没见过一个男人的眼泪可以流得这么急,这么快,这么密,一大串一大串,仿佛是谁拆散了珍珠。
  林顺想去安抚他的手微微一抖,停了下来,不管是行动还是话语,她都无法给这个伤心的男人任何抚慰,有些伤痛是抚慰不了的。
  穆兰终于放弃,两只手垂下来,乖乖的坐好,仿佛一个小学生的标准坐姿,他的手离得那骨灰盒远远的,学生殷勤企求老师的答案:“她,有没有留什么东西给我,我听说她给你留了一封信,那……那……”
  林顺说:“信我烧了,她没有给你留东西,报纸上说的其实……”林顺将早已编织好的一段谎话说出来,之前检查了好几遍,生怕有漏洞,就这样吧,让他相信仅仅只是一个阴差阳错让他们天人永隔,毁掉他的只是命运。爱人已逝,那么她还怎么忍心用她生前的惨烈遭遇来煎熬他,就这样吧。
  穆兰听完终于含着眼泪将他的爱人抱进怀里,他悉心照料的爱人。
  林顺喉头发酸,贝贝,他这样抱着你,你还冷吗,你还累吗,你还惧怕那些未知的命运吗?贝贝,但愿他的怀里,你可以安眠!
  “你以后打算去哪里?”
  “我想带她去西藏,她以前说过的,云南的下一站是西藏,她答应和我一起去,我不能反悔。”
  林顺终于无所顾忌的哭出来,眼泪在脸上肆虐横流,大悲失声。
  暮色中,穆兰抱着贝贝,跌跌撞撞的远去,渐渐的背影淡了,远去了。
  贝贝,再见,原谅我不能帮你照顾他,有些伤口是一辈子的,一辈子永远血淋淋,永远无法愈合,因为他不会答应抹去你的痕迹。
  林顺在程敬南的房子里住了几天,房子装修高档,可是在林顺看来风格到底过于冷硬了一点,每当她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时候,她觉得冷。
  她准备将窗帘被套床单,沙发坐垫等家居用品都换一换,她打电话给程敬南,程敬南在电话里答应了,还让她等他,他开车回来送她去,难得他竟然能抽出一天的时间。
  女孩子买东西难免细节上挑剔一点,林顺又是学艺术出身,从小深受美术熏陶,眼光更加挑剔,他们一起逛了很多家居店,到最后林顺都有点不好意思拉着他这么一个大男人来逛街,还逛个没完。她听说男人最讨厌陪女人逛街,所以后来再出来买剩下的东西都不再告诉他,单独的出来。
  为林顺所不知的是,每当她弯下腰对那些床上用品的花纹,做工以及一些琐碎的细节上斤斤计较,低下头认真研究的时候,程敬南看着她微微滑落在脸颊两旁的发丝,她低垂着的睫毛,那一刻他的心有多么柔软。站在她身后,提着她的包,似乎愿意就这样一辈子,地老天荒,注视她的身影。
  林顺选的都是一些暖色调的家居用品,花样朴素大方,既能恰到好处的融入整个房子的装修风格又能锦上添花,几乎是相得益彰。她还跑去花鸟市场买了些植物和盆栽的鲜花,摆放在房间里,阳台上,客厅角。又买回很多颜色鲜妍的热带鱼放进大鱼缸里,在鱼缸底下铺着水草和彩色的雨花石,鱼缸上还摆放着一盆水仙,在她家里,妈妈就是这么布置家的。
  将所有买回来的窗帘等都换上去,当她把一切布置好的时候,这样的改变让房子整个的焕然一新,温馨得象是一个家,她马上给程敬南发短信,让他早点回来。
  她坐在沙发上等,看着鱼缸里悠闲的游来游去的鱼,然后开始放电影,不知不觉她睡过去了。
  可惜程敬南还是回来晚了。他回来的时候,在楼下望见自家窗台上透出的光,他打开门,忽然停住脚步,几乎是震惊的环顾这套房子里,陈设,布置,他在门口呆了许久。电视也没有关,上面是两个大大的黑体字“剧终”,他走过去关电视,转身便发现了蜷缩在沙发深处的林顺。
  林顺手里紧紧抱着个流氓兔,头微微侧放在兔子身上,呼吸细密绵长,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那么这个兔子便是当日他在游乐场里帮她抱过的那只。好似睡得并不安稳,林顺噘着嘴咕哝了一句:“怎么还不回来。”说完头一动,又往兔子身上钻了钻,呻吟了几句睡过去。
  程敬南轻轻叫了句“顺顺。”
  轻微的一句呼唤却让林顺反射一般,一下子从兔子身上窜下来,揉揉还没有完全睁开的眼睛,抓抓睡乱的头发,警觉的说:“我怎么睡过去了。”
  这一瞬间,程敬南的心融化成一汪春水,再没有比这更软的了,在林顺抬起头笑着准备说话的时候,他突然俯下身,林顺被他按倒在沙发上,这是他从大理回来第一次吻她,他终于忍不住了。
  林顺温热软绵的身子,脸上刚醒未褪的红晕,她的呼吸,味道,让一切变得更加迫不及待。他的情难自禁,他的激情渴望,就连未经人事的林顺都深深感觉到,但是他到最后一步还是打住了,象上次一样,不顾她的娇喘连连,帮她系好最后一粒纽扣。
  调整了气息,过了一会,她坐在他腿上说:“敬南,今天穆兰把贝贝的骨灰带走了,他说他要去西藏。”
  程敬南没有说话,她忽然不安的在他怀里动了动,正所谓情深不厚,对未来的未知让她产生一种恐惧,贝贝悲惨的命运,更是让她心里颤栗,心里其实有深深的悲哀的,她也有种对命运的恐惧。可不管前路如何,她要学会珍惜,她学着妈妈把房间布置得这么温馨,想要珍惜现世的幸福,她已经不能离开他。
  程敬南仿佛心有灵犀,他能感受到她心里的不安,其实他又何尝不害怕,这样的时刻太美好,让他不由自主害怕失去这样温情的一天,他仅有的想要把握的温情。因为对他至关重要,所以是那么的害怕失去。
  不过不怕,他亲吻着林顺的头发,紧了紧抱紧她的双臂:“别怕,我们一定会幸福的。”他的心愿不高,只要每天抱一抱她,想着她,或者陪她一起去买家居用品,只要能看着他,他就满足了。他不是扬凡,他不会让她背着他一个人难过,他更不是穆兰,而她,也不是贝贝。那么多人都能得到幸福,他们一定也会有的,和林顺在一起他只愿意拥有最平凡的幸福。
  两人静静的相拥了一会,程敬南浑身热起来,于是又进了浴室。
  这个时候林顺再愚笨也该知道程敬南是去洗“什么”澡,她的脸红得象个柿子,怔了一回,回过神来,趁着他还没有出来,飞快的跑回房间,用被子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头,心里的喜悦火花四溅,要溢出来。
  第二天程敬南下班回来比较早,居然还拎了菜回来,林顺不解的看着他,他笑说:“自己做饭吃。”
  林顺说:“你会做饭吗,我可不会。”从前那么多年不会做饭也过来了,她从来不觉得不会做饭会懊恼,这个时候竟然有了。
  程敬南说:“我会。”
  实际上程敬南一个人在国外生活度年,自理能力一流,但是都只会做西餐,中餐他可还真不会,菜理所当然的是难吃的。
  程敬南见林顺神色尴尬,他也亲去尝一口,筷子停在空中不动了,他马上去倒水给林顺。
  林顺笑意吟吟,梨涡浅浅露出,虽然辣得眼泪都要呛出来了,可是还是止不住笑意:“你到底放了几瓶胡椒粉?”
  程敬南是N市本地人,口味偏淡,偏甜,林顺口味却偏辣。做菜的时候程敬南放一点胡椒粉,觉得似乎不够,再加一点,恐怕还是少了于是……
  林顺大喝一口水,嘴巴辣得红艳艳的,她看程敬南神色古怪,那口菜也没有吐出来怕他辣到了,忙递过水到他唇边命令:“快喝水。”她忘记那是她自己喝过的了。
  程敬南对着她喝过的地方大喝一口,拂开林顺的手,突然低下头,手扣住林顺微仰的头,吻下来。
  一股清凉甘甜注入她的嘴里,于是唇舌之间的嬉戏纠缠开始香艳。
  良久,林顺躺在他的手腕里,玩着他的手指,在他怀里说:“敬南,我明天要回去了。”
  “嗯,我会开车送你去机场的,别太担心,爷爷会没事的。”
  “敬南……”林顺欲言又止,她该怎么让他明白她的心意呢,她好像还给过他明确的答复。
  “你先一个人回去,现在我工作太忙了,下次再登门拜访……”不妨程敬南却是说出这样的话,林顺把头低下来,脸颊似有火烫。
  程敬南从后面慢慢的抱紧她,亲吻她的脖子,唇上炽热的气息渐渐游弋到前面,他把她轻轻放倒在他的大腿上,温柔缠绵的吻着她。
  林顺爷爷生病进了医院,老妈打电话来,程敬南让谢萌帮她订了第二天回家的飞机票。
  林顺回去了,酒吧里,黄岩看着程敬南神属不思的盯着杯红酒看,不时查看手机,怕林顺给他发短信,她微微一笑,点燃一支雪茄朝着他轻轻喷一口烟雾。
  “颜世昭的事你帮我办得怎么样了?”
  “放心,你交代给我的事我什么时候拖过你后腿,颜世昭犯的案子多,这几年海关和公安都在注意他,只是没人火上浇油,再加上曹邦的死……”黄岩忽然话锋一转:“程敬南你是一个明智的人,惹祸上身的事可不是你干的,这么对付颜世昭季丹眉夫妇,为的也是她吧?”
  程敬南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林顺不说话。
  “你终于找了她,怎么,她就适合你,不怕她妨碍你?”黄岩心酸的说。
  “她会保护她。”
  “程敬南,你别天真了,那样的女孩不适合你,现在你对她如胶似漆,但是她了解你吗,她能帮助你吗,她到底能给你带来什么?这样的女孩只是一个累赘,你程敬南可不是那样给自己找麻烦的人,他日若是有什么变故,看你怎么给自己留后路。”黄岩心酸又尖刻。
  “我没想过留退路,我和她,没有退路,我会带她朝前走。”
  “你程敬南可不是说这样话的人啊。”黄岩嗤之以鼻。
  “我爱她,我一定会给她幸福,我相信我自己。”
  “你倒还是那么自信,好吧,程敬南我祝福你,祝福你这样冷血的男人也找到自己的爱。我希望这个女孩真如你所说的有那么好,那么值得你付出,可是程敬南你要记住你今天说的话,女人都是经不起辜负的。你这样的人,背负的东西太多,活得太累,有时候真的要学会放下一点东西,或者你应该想想你到底想要得到什么,也许你会学会珍惜。”
  “你先回去吧,看你神不守舍的样子我难受。”黄岩边说边猛地灌下一大口酒。
  她曾经很努力想要进入他的心,想要帮他分担,可是他却在她眼前走向了另一个女人。她明知道这样看着会心痛,痛到不能呼吸,却仍旧做不到不去探听他的消息,做不到不见他。也许她明白程敬南是一团熊熊的火焰,她明知道会烧得片甲不留,却仍然会选择一头撞上去。
  其实她对林顺的话题并不感兴趣,可是见他这样从不轻易袒露内心的人,说到林顺脸上会有这么丰富的表情,一个迷醉的眼神,嘴角一个宠溺的微笑,都变得不象他自己。也许她该祝福他,如果他能找到一个心爱的人,起码不会再孤单一个人,不会再四处流离。有时候想一想,程敬南对她并不好,她都不知道痴迷他的什么,不舍他的什么,她却无法离开。他的冷酷,绝情,理智,隐忍,坚决,都让他不由自主想要接近,帮他抚平,帮他分担,有人说女人的爱情都是建立在同情上,也许她最初就不应该去招惹他,可是真是她招惹的他吗?
  林顺在家没几天又过来N市,程敬南说工作忙走不开要胡疏来接她,她体贴的说好,从机场出来正欲找寻胡疏的影子。却没想到她一眼就看见程敬南,站在人群中央,剑眉星目,器宇轩昂,对她笑。在她还愣着的时候,他已经大踏步走上来,张开双臂把她整个人抱住,林顺在他胸口笑,也回抱住他。
  一路上程敬南问着她些问题,她也回答,这样慢慢聊的竟多半是家常琐事,问了爷爷的病情,问了家里其它人的情况,实际上这些她在电话里早就向他报告过了的。

  第 二十五 章

  当说到老妈的时候,林顺不由想起贝贝,据顺爸说最初听说了消息后顺妈很是消沉了一阵子,有时候拿着贝贝笑得灿烂的照片坐在沙发上看,呆呆的无声无息的流眼泪,顺妈是个要强的人,那时她却哭了好几天,常常吃饭的时候看着桌上的一个菜,哭到再也吃不下饭,有时候半夜都会哭醒来。林顺回去的那天,她还没哭,老妈的眼泪已经大颗大颗掉下来,抱住林顺痛哭。现在顺妈也不约人打麻将逛街美容了,上次还特地去了一个有名寺庙,点了长明灯,定期去拜拜。她对顺爸说:“这孩子没想到心机这么重,这样的父母简直应该拖出枪毙了。”对顺妈来说真是不可思议,如果林顺出事了那简直是要了她的命,林顺来之前顺妈甚至还不准她上飞机说:“飞机多危险啊,林顺,不然叫你爸开车送你去吧。”林顺又是心酸又是难过,她抱着妈妈却说不出话来。
  程敬南看林顺黯然失色,忙不着痕迹的把话题带走,说到父母的感情林顺颜色才稍稍解。
  “我老爸很怕我妈的,家里大大小小的事都是听我妈的,我妈说我爸太软弱了,是个老好人,学校里基本上什么八杆子打不着的吃力不讨好的人都能找上他,累死累活连句好听的都捞不着,真是活该。有一次我爸被同事强行拉出去聚会,回来的时候发现我妈从香港新给他买的裤子被滴了好大一块油渍,他还哄着我不让告诉老妈,怕挨骂,自己把裤子悄悄藏起来了。结果等到我妈发现的时候,那油渍早就风干了,硬了都,再洗不干净,我妈又是好气又好笑指着我爸的脑门说,你连林顺都比不上,呵呵。”林顺眉飞色舞,这么容易悲伤,也这么容易快乐。
  程敬南想还好这次她爷爷的癌症只是误诊,不然真不知道她会伤心成什么样儿。他看着她语笑嫣然,眉眼盈动,两颊上那两个令人心动的梨涡盈盈的显出来,他的眼神渐渐变得幽深。
  林顺指手画脚了半天,方才慢慢察觉到不对劲,她转过脸,程敬南这样看她她都不好意思起来了:“你在看什么?”
  程敬南对牢她的视线:“看你!”
  林顺扁扁嘴,用手推他一把,嗔道:“我有什么好看的,专心开你的车。”
  程敬南知道林顺害羞不好意思的时候往往会恼羞成怒,常常故作凶恶来掩饰,他笑得更加意味深长,愈加的想逗她,在她手伸过来的时候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拿住:“我不看你,看谁?”
  林顺还没和程敬南这么调过情,心一慌,忽又被勾起心事来打开他的手:“哼,花言巧语,你以前也是这样对沈倩说的吧?”林顺酸溜溜的,吃醋的样子让程敬南心情更加好,他一把拉过她,扶住她的脸倾身欲吻,林顺大惊失色:“嗳……开车……唔……”唇齿纠缠的时候他气喘着呢喃:“我是真的想你了,你有没有想过我?”他的声音低沉喑哑,林顺羞红了脸还惦记着:“小心开车……唔……”程敬南专心的抱紧她,细细绵绵的吻她,春风化雨:“别管,红灯——”
  红灯,那更加不行,后面停了那么多车呢,前面又有电子警察,林顺的挣扎反而越加催化了程敬南的激情,她所有的反抗抱怨娇嗔皆湮灭在唇舌交缠的火热里。
  夏天到了,林顺拆开从家里带过来的行礼,把衣服一件一件放置在他的衣柜里,化妆品护肤品摆放在他剃须刀的旁边,脸忽然又红了,她整理一些东西,围着围裙。程敬南在沙发上坐着,打开笔记本在办公,两人都没有交谈,这静谧的时分是这样美好。程敬南偶一抬头,看见她忙碌的身影,他终于把电脑关了,悄悄从后面搂住林顺的腰,突如其来的侵略吓了林顺一跳,反应过来正笑着挣脱他的手:“别闹,痒!”
  她的腰肢很细,几乎不堪一握,可任凭林顺怎么挣扎拍打他的手,程敬南丝毫不动,他只是不松手,他不会松手。嬉闹一阵后,他突然在她耳边说:“顺,过几天扬凡从美国回来。”
  林顺错愕,终于知道他的反常从何而来,她反过身,伸出双手勾住他的脖子看着他的眼睛问:“你想要说什么?”
  程敬南的眼神锐利扫过她的脸,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丝细微的表情,闷闷的说:“没什么。”
  林顺没好气的一笑,踮起脚尖,在他唇上亲一下,然后歪着头示威一样看他:“小气鬼,那都是过去的事了,现在我们都有了各自的生活,难道你不信我?”
  程敬南深深的看她,良久,才说:“曾瑞说他想要见你!”
  林顺回N市没见到杨凡倒先接到朱妹的电话,朱妹风风火火火:“顺顺,你今天有空没?”
  “啊,有啊!”
  “快点来××杂志社大厦,我在这儿等你,快点,记得带上你的相机。”说完就挂了。
  林顺一头雾水,难道找她借相机?
  原来杂志社新来顶替林顺的那个大学生因为接替林顺,在办公室里起初是受到了一定的冷遇,但是自己又不甘心,急于得到大家的肯定,上午××杂志新闻周刊的摄影师都外出了,一个建筑工地发生了严重的安全事故,这女孩自告奋勇随新闻部出来,结果偷偷溜到里面,跑到建筑用的梯子上去拍照,保安发现了来抢相机,她不肯,但是终究一个女孩子怎么抢得过保安,当场摔下来刚被送的医院。正巧摄影师都不在,朱妹就举荐了林顺。
  林顺接过朱妹递给她的工作牌说:“朱妹,这不好吧。”
  “嗨,什么好不好的,你上次的那个事都调查清楚了,那事等会再和你说,先走吧,他们都等着呢,我带你去。”
  ××国家大剧院门口聚集了一堆人,朱妹拽着林顺直往里挤,林顺被撞得七荤八素。人人都在翘首以盼,媒体真是多得吓人啊,忽然不知有谁往台上一指说:“来了,来了,他们总裁和董事会都派人来了。”这句话一出人们挤得更加拼命,林顺被一股大力撞了下,紧接着又有人拔了她一下,她被推得踉跄了好几步,朱妹回头忙扶住她皱着眉头火大地朝那人说:“你这人怎么回事,怎么撞人啊?”
  那人却并不理会她们,反而将前面更多的人往来拔,口里不住的嚷嚷:“哎,哎,让一让,别挡了央视直播。”原来是中央电视台的人,央视的人历来霸道蛮横,其它地方台和杂志报刊的记者无奈苦笑,只得让道,敢怒不敢言。朱妹气得眼睛冒火,林顺拽住她的肩膀说:“算了算了,别跟他们计较,新闻要紧新闻要紧。”
  这时前面宾利车上下来的一个人居然是程敬南,后面一辆是劳斯莱斯,下来的人是白敏嘉。
  程敬南皱着眉头,一群人呼啦啦的围着他,他微微低着头含着身子听他身边人的汇报,闪光灯不断的闪,有人试图把话筒递上去,保安在一边不停的阻挡,程敬南的眉越锁越紧。终于有记者突破界线走上去,大大的问了声:“程总,这是中庭这个月来发生的第二大安全事故,请问您有什么要解释的?”话题尖锐刻薄,林顺几乎要担心起他来了,原来她没见到过的他是这样的,有保安欲上去把记者抓回来,程敬南挥手止住了,反而接过话筒来说:“针对这起事故,我们一定会严加彻查,到时候一定会给大家一个交代,我们会开专门的新闻发布会,今天能不能暂时让我们先清理一下现场,谢谢各位的合作。”
  说完对大家鞠个躬,已经有三三两两的记者发出失望的声音,当然也有人称赞他临危不乱,大气沉稳,更加还有人惊呼:“这就是他们程总?”如此出众的男子。
  “顺顺,你倒是拍照啊,新闻部等下还找你要图片的呢!”朱妹着急的搡了她几下。
  林顺愣着:“朱妹,你没有告诉我是中庭……”林顺从大理回来和朱妹见过几次面,细细的把她那一个月的踪迹说了一遍,却没有说和程敬南一块回来的事,一开始是不打算,后来渐渐的因为没找着机会也一直没说,毕竟和程敬南在一起的事对朱妹来说还是需要酝酿的。
  朱妹火急火燎的:“刚才哪里还有时间跟你细细描摹这个啊,告诉不告诉有什么关系,快点拍照,等下清场可就拍不成了。”
  林顺“哦”了一句,拍的却不是现场,竟都是程敬南的脸,蹙眉,皱眉,一脸严肃沉重,等她反映过来,已经有保安上来赶人,林顺这才忙照了几张“现场”,到杂志社把图片交了,所幸新闻部并没有说什么,大概因为她是临时拉来帮忙的也不好说什么。
  朱妹送林顺回去的时候才记起:“对了,顺顺,你那两万块钱已经调查出来了,稿子的事也已经水落石出,是杂志社的邓阿姨,她……”
  “啊?是邓阿姨?”林顺当时是想快刀斩乱麻,清者自清总有能调查出来的一天,可是居然是邓阿姨,她就有点不能接受了,她自问对这个阿姨从来都是亲厚有礼,那阿姨对她也很好,林顺那次得奖的时候她还拉着林顺的手鼓励说:“加油,好好干,当初我真没看错人。”这个邓阿姨是老资历了,看起来好像对谁都好,她告诉林顺,当初林顺进杂志社的时候有几位候选人,是她力排众议慧眼识英把她留下来了,说起来林顺还得感谢她呢。林顺以为是真的,每次从家里来N市几乎都不忘给这个阿姨带特产,上次她被迫离职这个阿姨还追到大门口抱着她哭了一场,这样的人,居然是谋害她的对象?难道这就是李姐所谓的职场险恶?她为什么呢?
  朱妹答不上来,说:“这是高层的秘密我哪能知道,不过李姐跟我说你若是想回去,可以告诉她。”
  林顺沉默了。
  她到家里把程敬南的照片从电脑上放大,慢慢研究着他的表情,托着下巴在想一些事。当她听到钥匙转动声音的时候忙把电脑给关上了,然后跑出去开门,程敬南拿着钥匙看着突然打开的门愕然了下。
  林顺笑眯眯的说:“下班回来拉?辛苦了!”
  程敬南没好气的笑,她可从来没主动给她开过门,还说这样的话,他当她在恶作剧,抬手在她脸颊上捏了捏,走进来说:“今天都干什么了?”
  林顺骄傲的说:“今天煲了汤。”仿佛象一个了不起的成就,上次回家她就跟妈妈慢慢学了点简单家常菜的做法,还学了煲汤,顺妈还笑着打趣她:“小丫头,嘿,是不是谈恋爱了?”她的脸马上红了,不过顺妈却没有逼问,毕竟扬凡的事还在那里。
  程敬南说:“不错嘛,我尝尝……”说着松松领带,把外套交给林顺,径直往厨房走。
  汤盛在一个大大的玻璃碗里,荷叶的花边,简单的冬瓜排骨汤,透明白的冬瓜一块块沉在里面,乳白的排骨夹杂其间,上面飘着一层淡淡的葱花和香菜,淡淡的香味袅袅的升腾上来,林顺从后面揽住他的腰说:“虽然清淡,但是利于清热,你上次不是说你喜欢喝清淡一点的汤么?”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
  “嘿嘿,不告诉你。”林顺把脸贴在他背上调皮的说。

  第 二十六 章

  程敬南整个身子都僵在那儿,有一种久远的感动,更有一种恍惚,似乎一整天下来的烦恼事全部一扫而光了,似乎真的想就此把那些事都抛开,只要有她温暖的双臂抱紧他,那么什么都不用再去理会了,真的很累了,很想很想停下来,只要林顺还在身边就什么都好。
  他温柔的拿开她的臂,转过身来,拉过她的手,将她小小的手握在掌心,就是这双手,娇嫩白皙,可是能给他创造奇迹。他抬手拂开她鬓边的碎发,无比真诚的看进她的眼里说:“顺顺,谢谢你。”谢谢她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他从来不曾奢望过有这样的幸福,她却给了他这么多惊喜。
  林顺却很不合适宜的笑了,骂他:“肉麻!”说完又大煞风景的把勺子递给他说:“喝汤吧。”
  一边喝林顺一边问问题,好似无意间问到公司,程敬南说:“没什么大事,都还挺好的。”
  挺好的,那么为什么回来得这么晚?林顺却没问只有点担心的说:“汤的味道还好吗?”
  程敬南神色古怪的望着她,林顺更紧张了:“难道不好喝?”说完就看到程敬南眼里露出来促狭的光,她没好气的笑了,汤的味道怎么会不好呢,她今天回来可是做了好多次试验,不过很奇怪明明知道味道不坏还是止不住担心。
  林顺是瞒着程敬南去见的扬凡,虽然程敬南知道扬凡回来要见她,但是她还是不想告诉他,毕竟他的事已经那么多了,她的事她自己会解决。
  没有再约其它的地方,她直接到扬凡下榻的酒店咖啡厅见他。
  扬凡对她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人,虽然他们这样结果,但是毕竟应当感激他,不管后来因他起了多少风雨和伤痛,他永远是她岁月中那一朵美丽的花,就象那片银杏叶标本一样,尽管扬凡已经弄丢了它,但是它一定不会褪色,就算她再也无法和他在一起她也永远不会忘记他曾经给她带来的甜蜜和宠爱。
  扬凡似乎更瘦了,林顺看着他郁青的面颊,装满心事的眼,满身都笼罩着一种阴郁,还是心疼:“案子是不是很麻烦?”她以前就听曾瑞说过,这个工程几乎耗尽了扬凡所有的心血,这一年里他几乎所有的精力都花费在这个上面,经常为了一个小程序连续测试好几天不离开办公室,不吃不喝。林顺了解这种坚持,他以前就这样,他是一个好胜的人,心气高,若是想要做成一件事确实会这样,他把自己逼得太紧了。
  扬凡“嗯”了一声,摸索着去找打火机点烟,林顺倾身拿掉他手里的烟责怪的说:“你什么时候学会抽烟的?”
  林顺没有料到扬凡突然伸手来抢,她身子一滞,扬凡也感觉到这种尴尬的状况,讪讪的,他怎么会对她有这种反映?这么多年来,他从来没有跟她抢过什么东西,只要她想要的,他从来都是帮她挣回来,任她予取予求。可是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刚才只是本能的想要抢回来那支被她拿掉的烟,等意识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忽然颓然的跌坐在卡坐里,喃喃的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我……我忘了你支气管不好,闻不得烟味。”
  “没关系。”林顺看他难过的样子忙安慰道。
  今天她是特意打扮过了的,她想让亲爱的扬凡哥哥放心,从前的她太不懂事当着他的面折磨自己想让他也疼,她明明知道他会疼她还这样做,她太任性,现在的她只想告诉他,她已经找到幸福,请他放心和陈茜茹走好,其实就算她没有敬南她今天也会这样,忧郁的扬凡哥哥如果真的爱上了别人她也应该祝福,希望他幸福,他是她的亲人,她会永远挂怀他,就象牵挂爸爸妈妈一样。
  正说着,黄岩进来了,她最近代言一个产品,正好下榻在这家酒店。她远远的看见林顺,对身边的经纪人和化妆师说了几句就朝林顺走过来。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她要走过来,她和林顺也只是几面之缘并不需要这样特意的寒暄,她却来了:“林小姐,真巧!”
  如果她没有特意走过来,那么不算巧,林顺也记得黄岩,在酒会上就是她挽着敬南的手臂笑靥如花,她也笑,不动声色:“是呀,真巧,黄小姐,还没恭喜你五月份的嘎纳电影节摘冠呢,恭喜你。”
  黄岩伸出手来握她的手礼貌的说:“谢谢!”
  “哦,对了,黄小姐,我一个同事是你的影迷,她上次还说如果下次再有机会见到你一定要帮她向你要一张签名。”
  “好呀!”
  “你先等等。”林顺打开包从里面找出卡片和纸说:“给。”
  黄岩签好名就跟她道别了,临走前满含深意的看一眼她的包说:“林小姐,你的铂金包,如果没认错的话应该是爱马仕新出的那款蜥蜴皮的吧?”
  林顺愕然:“啊?”她不懂这些。
  黄岩含笑走开,那个包她记得清楚,爱马仕限量版铂金包,蜥蜴皮,国内不发行,价值26万,熟悉又久违了的程敬南的品位,现在挂在她的手上。
  这样林顺和黄岩一个短兵相接之后,扬凡的眼神变得更深,林顺对他微微一笑,这样笃定这样坦然,她在他不在她身边的时候悄悄的变了?
  杨凡明知道答案会让他万劫不复但是他还是问出口:“顺顺,我听曾瑞说你和程敬南?”
  林顺脸颊飞红,直视着眼前的咖啡杯:“嗯,我们在一起了。”仅仅从当初的夜未央的相遇谁会料到这样的结果呢,她竟然和他在一起,多么奇妙!想起是她最先扑进他的怀里,她脸红透了。
  其实林顺也觉得奇妙,她其实也很想告诉扬凡的,这些年来她的大事小事几乎都是扬凡参与帮她拿定主意的,出于习惯程敬南的事她当然也是想要告诉他的。
  那一低头的温柔,含蓄的羞红了脸,这一幕却仿佛一把大锤子碾碎了扬凡的心脏,更有一把刀在慢慢的凌迟着他,一刀一刀,胸腔里的那颗心脏,生生的被碾成了齑粉,他才知道原来真真痛彻心肺,可是他能怎么办呢?
  他竟然对她如此的陌生,她竟然忘记了她的扬凡哥哥。为什么他万里迢迢从大洋彼岸飞回来,回来她身边,她身上却已经挽着别人的印记。她曾给过他温暖的笑靥明明还在眼前,光明和温暖,历历在目,却已经是往事如烟,身边万水千山,他一个人,怎么抓得住。
  那些关怀,那些明明还是深刻的存在,她每天陪着他,分他她最爱的酒心巧克力,带他去坐过山车,心疼他的辛苦,心疼他的眼他的眉他的唇,她总是抱怨的说为什么他看起来总是那么累,可是现在那一切都缥缈得如过眼云烟,那最后一点光芒都要隐去,从此再也不能期待救赎。岁月中唯一因为她而开花的过往,变成了现在最尖刻的煎熬,仿佛所有的一切都哗啦啦的呼啸着分崩离析,所有的过往都轰然倒塌,成了废墟,她的笑靥,何处寻觅?
  胃突然开始痛了,心底突然有令人窒息的寒冷不断涌上,有多久了,这样的日子有多久了,那样的疼痛,痛到心脏缩成一团,终于到现在的绝望,她以后再也不会期盼他对她说那句话。任由他再怎么冷,再怎么黑暗,再怎么绝望,都渴望不来她的光明和救赎了吧。
  可是,可是,还有什么可是。终于落泪,他昂着头,看着窗户外的远方,不出声,但是眼泪却不知不觉沁出来,在眼角结成一滴珍珠,毫无预兆的滑落下来,清澈晶莹。
  林顺慌了神,她去握他的手,他的手冰得吓人,她一急忙站起来绕过桌子走近他身边:“扬凡哥哥,你怎么了?”
  扬凡却听见这儿时特有的称呼,忽然抱紧她,头抵在她怀里,哽咽的抽泣,都说男人流血不流泪,一个男人该到什么地步会哭成这样子。
  扬凡小时候虽然阴郁一点,可性子却是极为强硬倔强,不管受了什么委屈,不管被谁欺负从来都不哭,只是隐忍着咬牙挺过去了,可是现在他肩膀耸动哭得这么伤心,这哪还是一个男人。林顺心都被他哭乱了,她想拉开他,看看他,想知道他是怎么了,谁又欺负他谁又让他受了委屈,可是不管她怎么用力,怎么温言软语的抚慰,杨凡紧紧的抱住她的腰,头埋在那儿压抑的哭泣,只是不肯抬头看她,象一个丢失心爱的玩具却又不知道怎么找回来的孩子一样心碎。
  林顺眼角泛红,酸楚莫名,只能抱住他的头抚摸着他的头发,心也是痛的。
  美国那里不好么,公司不顺利么,陈茜茹是不是让他伤心了?可是扬凡哥哥,你离开我也应该要幸福才好,既然是你选择离开不是应该笑着告诉我你很幸福的吗,为什么要哭得这么伤心?她的泪终于也落下来,沿着脸庞,清澈的泪珠一滴一滴落在杨凡的头发上。
  杨凡该怎么办?
  见完杨凡,林顺回到家,打开门扑面而来的是一股浓郁的酒气,程敬南从窗户前转身,他身旁的桌上摆放着一个红酒瓶,长长的软木塞子被拔出来,躺在旁边,而他手里还端着个高脚杯,他在喝酒?
  林顺皱了皱眉走过去想帮他收拾,想到他明天还要上班,还要面对那么多事,那些咄咄逼人的媒体和公众,她不由微微责怪:“怎么喝这么多?”闻着她的酒气,揣度他大概喝得还不止这一瓶。
  他低头寻找她的眼睛,她只是手脚不停的忙着收拾,程敬南扣住她的下巴想要固定她,林顺却不安的想要挣脱。
  “为什么哭?”
  “没有,刚才被风吹了。”
  “你为什么穿的这么漂亮?”
  林顺没好气的避开眼,不想让他看见她微红的眼,说:“这不是你上次给我买的衣服吗?”
  “为什么回来这么晚?”
  林顺总算知道这个男人是在找茬了,她伸手攀住他钳制住她下颚的手,想要拿开,没想到他却暗暗使力,捏得她下巴生疼,林顺惊慌抬头看见他眼睛里的阴霾,仿佛要吃人一样,她轻易的被他制住,林顺刚要说话,他的头就俯下来猛地含住她的唇,突如其来的力量与霸道让她动弹不得。
  她开始安静下来,踮起脚尖,手穿过他的肩膀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回应。
  良久。
  “你今天去见扬凡为什么不告诉我?”他依旧怒意浓炽。
  林顺靠在他怀里气喘吁吁的说:“你不是忙吗,我不想让你分心?好了,我累了先去洗澡,你吃过饭没有?”自从林顺从家里过来他们就经常在家里自己做饭吃,林顺学着做一些简单的家常菜,程敬南倒也吃得挺习惯,慢慢的竟再也不在外面吃饭,今天她在外面和扬凡吃过回来晚了,他不知道有没有吃。
  程敬南赌气的说:“难的你还记得我。”
  林顺不好意思:“那我先给你去做。”
  林顺从他怀里挣脱出来,程敬南也松开箍紧的手,林顺挽了挽被他弄乱的头发,转身要离开,没走几步手臂突然让人从后面抓住,林顺来不及回头,已经被拉回来,鼻子撞在他的胸膛上,撞疼了,她皱着眉想要抱怨:“痛死了!”可还没有来得及开口,唇又被他吻住,这一次不同往日的浅尝辄止,他辗转吸吮,仿佛要把她吃下去。他的手拨开衣服的纽扣隔着内衣搓揉她,渐渐不耐,将她的内衣推高手在她身上游弋。他将她抵在桌沿,一心一意与她纠缠,仿佛用尽全身力气,她被掌控在他手里,桌子坚硬的质地烙痛了她,她低低的叫了一声“痛!”身子马上腾空,他抱着她走向主卧室,林顺意识到自己躺在他身下,躺在他床上的时候,脸红得要出血。
  可是她再没有机会来害羞,他伏在她身上,吻得那么深,那么用力,那么缠绵,手慢慢变得温柔,一粒粒的解着她的纽扣,努力突破她身上的障碍,火热又带着他力度的手在林顺身上点燃了一把又一把火苗,令她意乱情迷,剧烈喘息,残存的意识被他唇舌纠缠间吞没,林顺只能热烈的回应着他,搂紧他的脖子。
  当他们之间再无任何障碍的时候,林顺不由深吸一口气,然而马上她又小小的娇呼了一句,她感觉到他的手指进入她的体内,在那个私密的地方,她本能的张开眼睛,身体想要躲闪,又是害怕又是害羞。怎样的一种力量驱使着一对男女能够有勇气互相袒露至此。她的脸滚烫滚烫,害羞得紧紧将眼睛闭上。
  程敬南感受到她的紧张,粗嘎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别害怕,不要紧张,跟着我。”
  他吻着她,唇渐渐在她身上游移,手指缓慢的试探她的身体,异样的温柔,轻捻慢揉。
  这是她不熟悉的程敬南,这也是她不熟悉的自己,然而她却无力阻止,听见他一声比一声急促的呼吸,她任由自己沉浸在他美妙温柔的爱抚中。一股奇异的颤栗渐渐升腾起,皮肤随着他的力度一阵阵发紧,身子已经辗转难耐却不知道到底渴望些什么?
  她听见他的声音再次响起:“你真美。”她紧闭双眼,不敢看他,唇齿却和他呼应着激烈纠缠嬉戏,都是他淡淡的红酒气息,甜美迷醉。
  也许是之前的酒意,也许是她青涩回应的甜美,都让他再也控制不住,他在她身上撑起身子,轻轻的叫了她一声:“顺顺。”
  林顺挣开眼就看到了程敬南眼底的火光,那样浓黑却又熠熠明亮,赤裸裸的有他对她的渴望,她的脸烫得要命,只想要闭上,然而程敬南却猛地一个伏身进入她的身体。
  仿佛全身生生被撕裂,林顺疼得眼睛猛地挣开,盈盈的涌满了泪水,全身紧绷起来冒着冷汗,连脚趾头都蜷缩在一起,腿在发抖,本能的想要推开他抗拒他:“痛,敬南,好痛!”她知道,只有推开他,她才不会那么痛。
  程敬南停在她体内不敢再轻举妄动,只是看着林顺痛得狰狞的脸,仿佛要晕厥过去一般,他俯下身轻柔的吻着她,用力抱紧她,让她感觉他在她身边:“放松,别紧张!”等到终于发现她的身子不再那么紧绷,他开始缓慢的动作起来。
  林顺的手紧紧的抓住床单,还是痛,她带着哭声说:“敬南,不要,好痛,你出去好不好?”
  程敬南从来没有这么慌乱过,林顺未经人事,但是他早就做好了准备,可是这一刻还是让他这么不知所措,只能柔声不断哄着她:“顺,放轻松,不要紧张。”他停了一停才又恢复缓慢温柔的抽插。他覆盖在她身上,手把她抓紧床单的手翻过握在手里,然后十指相扣,在她最痛的时候,她并不是一个人。
  林顺只觉得每次他的进入都很痛,她的思想在激烈的争斗,经过这么多事,他们终于走到今天,她当然信任他也很想把自己毫无保留的交给他,但是真的痛得要命,这样矛盾着。程敬南趴在她身上,吻她,舌尖温柔婉转,肆意撩拨挑逗,渐渐的在他的安抚下,在他的轻吻下,身子渐渐放软,似乎也不再那么痛,由剧痛到渐渐可以忍受,慢慢的竟有酥麻的感官触电一样闪过,飘飘然的情欲象海水一样淹没她,仿佛灵魂都在颤栗,她情不自禁的呻吟了一句。
  程敬南仿佛被这轻微的一句点成石像,两个人自此开始享受身体纠缠在一起的愉悦,一起疯狂。
  林顺放肆的呻吟,程敬南居高临下的看着身下的她,半眯着双眼,酡红的脸颊,微张的唇,他轻轻叫她:“顺……”他要让她看清楚他的脸,要让他记住他在她身体里,她是他的。林顺挣开眼睛对上程敬南烧红的眼,因欲望而扭曲狰狞的脸,他饱满的肌肉上一层薄薄的汗,连空气中都有一种叫人脸红心跳的欢爱气息,当然与此同时也意识到自己近乎不知羞耻的呻吟。但是顾不得害羞,她伸手勾住他的脖子,抬起上身主动吻上来,程敬南接住她,扶住她的腰,把她抱坐在他身上。
  嘴唇覆在她的唇上,吻得细致温存,不尽的柔情蜜意,舌尖红酒清甜的味道,让林顺沉沦。这样的旖旎风光,仿佛致命的诱惑,诱惑着世间男女,他们都放纵着,程敬南引导着林顺在他身上起伏,感受到她的湿润,柔软,包容,接纳,让她感受他埋在她体内的坚硬纵横驰骋。
  淡淡的星光下,两个人的身体深深结合纠缠在一起,再也分不开。
  这一刻林顺的心终于落地,不用再担心,此刻的程敬南不再是高高在上的程总,也不再是医院天台上的那个理智得冷酷的人,更不是夜未央那个半生不熟的程敬南。这一刻的他不再遥远,她就在他身上,他们都是如此的袒诚,真实,她能看见他因欲望扭曲的脸,而他能听见她因快感而发出的香艳的呻吟,他们在彼此面前袒露最原始的欲望,再无任何阻碍,他就在她体内,她深深的感受到她是拥有他的。这样紧密相联的两个人,叫她不再害怕他有一天会触不可及。她心里忽然涌上一股热流,那是一种感动,一种踏实,对爱情的信任,对他的信任。
  悬了那么久的一颗心终于放下,他们终于在一起,如此密不可分的姿势。
  在颤栗中,两个人一起倒在床上,林顺浑身散了架,仿佛被什么掏空了一般。程敬南伏在她身上,并没有抽离她,他抱紧她亲吻着,激情刚退他喘着粗气:“顺,相信我,我一定会给你幸福”
  林顺的回答是,将手臂紧紧环绕住他的背,抱紧他,贴近他。
  他覆在她身上,两人都是汗津津的,她任他肢体肆意纠缠,他任她发丝缠绕迷离。过了一会他把她拉开,低头寻找她,问:“还疼吗?”林顺脸又红得似有火烧,把头低得不能再低,只是一双手却浅浅的握住他的,这样未语人先羞,浅握双手,仿佛在对他作出一生的许诺,程敬南还能再说什么,紧紧的抱住她。
  窗帘竟然没有被拉上,远远的,隔着千年万年的距离,林顺看见大熊星座,看见北极星,星光闪耀明亮。她抱紧他的背,此刻星光满天幸福在身边,此刻倾国倾城相守着永远,对她来说这就是他给她的永远。她相信这样漫天璀璨的星光一定不会像烟花一般短暂。

  第 二十七 章

  这个晚上对林顺来说,意味着太多太多了,也许以后她会万劫不复,也许就此鲜花满天,虽然不知道等待她的是什么,但是她相信他,他说一定会给她幸福。就象他说,忍一忍,放松,就真的不会再疼。
  第二天他们睡到很晚,林顺挣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有明亮的阳光从落地窗户照进来,林顺不适应的眯了眯眼睛,然而她马上看见相对的他,漆黑明亮的眸子定定的看着她,仿佛看了她许久,而他的手还搂着她光滑的腰,她忽然记起昨天晚上她是怎样在他身下未着寸缕辗转反侧,怎样在他的速度中激烈呻吟,天,她怎么可以让他看见她那个样子,她的脸猛地红到耳根,腰被她牢牢掌控着她无处可躲,只得把头钻进被子里。
  与此同时程敬南一只手从她身上越过去,两只手微微使力,她便落入他的胸膛。
  林顺害羞得说不出话来,虽然这样的肌肤相亲让她无端端的慌乱,但是她不是没有喜悦的,她学着将手攀附上他的肩,头埋在他的肩窝里说:“敬南,你今天不上班?”
  程敬南不说话,只是静静的与她相拥,闻着她发丝的清香,感受她的温软,久久。
  这个早晨他仿佛等待了太久,曾经他以为这一辈子他都不会拥有,现在她却如此的真实,他只想要搂住她什么都不要管。怀里的软玉温香是他所有的渴望,他终于得到了。摇摇晃晃过去这么多年,沧桑冷暖,隐忍恩仇,眼泪笑容,算计安排,他总算得到了,他从未拥有这样的感激之心。
  林顺也合作的与他紧紧依偎,这是她作为女人的第一个早晨,她是他的女人,仿佛她本该就是他的,她不后悔。即使以后他们不能永恒,即使以后她会再有寒冷空虚,只要想到这一刻如此清晰的温暖,她都会庆幸满足,她遇到了,她得到了他的真心,她永远不会忘记那个晚上她透过他的背看见天幕上倾国倾城满天流转的星光,那是他给她的永远。
  她永不后悔。
  林顺工作的事,朱妹还不死心,约了她在麦当劳见面,林顺出现在门口,朱妹隔着老远招手大声招呼:“顺顺,这里这里。”
  店里大多数人的眼光便被吸引过去,林顺被大家看得有点不好意思,没好气的用眼神警告朱妹,坐过来的时候抚了一下裙角,责道:“就你大声。”
  朱妹笑眯眯的打量她的动作:“啧啧,瞧你这艳光四射的,出落得越来越水灵了,还不能让人看啊,最近被滋润得还可以吧?”她故作神秘的凑过头来低声说。
  朱妹说话从来直来直往,说的倒也是实情。林顺穿着一袭米色的范思哲短裙,娇俏典雅,皮肤剔透晶莹,双唇娇艳欲滴,一种令人心动的妩媚。朱妹不明白何以短短时间里这个女孩蜕变得如此美丽,但是细细一看眉眼依旧是那眉眼,只是举手投足,一个微笑一个怒嗔,皆是风情无限。
  林顺将她不怀好意靠近的头推回去说:“你怎么这么喜欢麦当劳啊,这样的垃圾食物小心吃多了长癌?”
  朱妹含着吸管说:“得就得咯,反正一辈子这么长我也活腻了。”如果她死了,不知道那个人会不会回来,会不会为她流泪?
  朱妹原是开玩笑的说,有口无心,没想到话一出林顺却猝然把她的可乐抢过来皱眉语气尖刻凌厉:“朱妹,你胡说什么。”
  “你这么紧张干什么,哪那么容易就死了?”朱妹大大咧咧,这时候哪里能注意到林顺的心事,话轻易出口又轻易收回。
  林顺脸上便转了忧色,朱妹顾不上她,只管自己抱怨:“为什么鸡腿越来越小啊?”
  朱妹奉了李姐以及办公室一干同仁们的一致要求,想把林顺请回去。那个大学生因为新发生的事故,终于累了,于是主动请辞。
  没想到林顺却一下一下用习惯戳着可乐里面的冰块说:“朱妹,你帮我谢谢李姐一片好意,我就不回去了,改天请你们吃饭。”
  “为什么啊?”
  “我已经在一间婚纱楼找到工作了,摄影师。”
  朱妹下巴要掉下来,口不择言:“林顺,你不是吧?别吓我?”
  “呵呵,在那里工作也很愉快,有时候出出外景,其实也很轻松很自由。”林顺不以为意,最近敬南的事仿佛特别多,大概是压力大,她是想过后才接下婚纱店的工作。
  以前大学的时候常常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干什么,但是心气却高得很,压根儿没有想过自己以后会庸碌平凡,更是从来没有想过会去干一件这样的工作,觉得这简直是技术工,这不是侮辱人吗,但是现在回过头来看才知道当时真是太过年轻气盛。其实有时候生活真的没有那么绝对,一些小而琐碎的事做起来也挺幸福,比如一个小小的发卡,新郎却可以不胜其烦的帮新娘一再矫正,这样的场景看得她心里热热的。他们是那么平凡普通的一对,没有傲人的容貌没有令人羡慕的财势,但是这样一份相守珍惜,却也许就已经是世间许多人求之不得的。
  幸福其实真的很简单,她开始理解老妈边抱怨老爸老好人性格总吃亏,另一方面却又转身跟同事朋友夸赞他心眼实,能过一辈子。谁说遇上一个人,担心他寒给他加衣,担心他饿给他做饭不是种幸福,就算平淡的日子,只要是和敬南在一起,她便已足够,她开始会想到天长地久。
  最近程敬南每天回来都很晚,有时候她帮他去厨房端一杯水,回来就见他躺在椅子上睡着了,他大概真的很累吧。林顺思索着要不要把原因,要不要把和敬南在一起的事告诉朱妹,但是想了一想,还是放弃了。
  和朱妹分手后她就回了家,带上早已做好的酸梅汤去中庭,念着他最近压力大,她专程给他做的消暑食物。
  来中庭除了上次采访,她倒还是第一次,经过保安的验证,经过前台接待小姐她脸微微低烧,想到了敬南,想到了她这次来的身份,忽然有暧昧的小心思充盈她的心口,热热的,很想微笑。
  办公室里的人却都开会去了,一个小内勤接待了她,小内勤不认识林顺,公事化的说:“程总在开会,请您稍等。”说着把她请进了会客室,人一闪又没了踪影。
  林顺坐在会客室里,期间曾见谢萌匆匆经过门口,她还没来得及叫住人影又不见了,后来也有几个人神色匆忙的走来走去,这种忙碌的气氛中,更有一种疑重,仿佛人人都如临大敌。林顺便十分安静的坐在那儿等。
  小内勤今天几乎是忙疯了,不是准备这个材料就是准备那份文件,会议冗长而且从会议室出来的人基本上都没好脸色,她更加插不上话。过了好久,会议室的门开了,人们鱼贯而出,胡疏走过来向她问一份文件的时候她才猛然记起会客室里那名女子,因为容貌美丽,她稍微形容了几句,胡疏便已猜到大概是林顺,连文件都没要立刻赶过来。
  这时林顺已经连续等了好几个小时,她百无聊赖的在用手机玩游戏。
  “林小姐你怎么来了也不事先说一声?”胡疏礼貌的招呼。
  林顺抬头见是胡疏,脸又微微红了,站起来,一点点局促:“哦,你们忙我就先在这里等了,刚才她们说敬南……厄,她们说你们在开会。”胡疏她是认识的,这一段时间有时候也能见到他来家里找敬南报告事情,或者时常接到他的电话,林顺略微问了几次,听敬南那样解释,她不由对他产生了一种亲切感,和敬南一起长大的朋友呢。
  “等久了吧,这些人也真是的,会议早已结束,我带你去见程总,请跟我来。”胡疏却是一贯的客气礼貌。
  “哦,好。”
  程敬南的办公室门没关,可以看见谢萌正半蹲着在拾一叠散落在地上的文件,还没走近又听见程敬南气势汹汹的声音:“胡疏呢,他干嘛去了?”
  “胡助理去拿文件。”
  “拿什……”他话未出口,愣了一下,盯着门口,声音不觉低下来,微微愕然:“你怎么来了?”
  林顺笑吟吟:“怎么,我不能来?”
  胡疏递个眼色给谢萌,谢萌会意,飞快拾起最后几张散落在地上的纸抱着卷宗跟胡疏无声无息的出去,带上门。一走出那间班办公室,谢萌浑身都觉得松懈下来,真是如获大赦。因为工作原因,谢萌跟胡疏接触得也挺多,接触多了就知道胡疏平易近人性格随和她日常都亲近的称胡疏为胡哥,她抚抚胸口顺顺气说:“胡哥,我从来还没见程总发过这么大的火,刚才摔文件,可把我吓死了。”
  胡疏微微笑,侧头安慰说:“别害怕,程总他也是气急了,但是他对事不对人,你放心吧。”
  谢萌灿然一笑说:“这个我倒是明白的,程总压力大,最近简直好像有人专门在跟我们对着干似的。”谢萌人也算精刮的了,前者倒不是她想探听的重点,她小心觑着眼观察胡疏试探着说:“不过这位林小姐好面善,如果没记错的话当初来采访程总的好像就是她?”
  胡疏闻言,脚步微微迟疑,回头担忧的看一眼身后被他带上的门,没有再说话。
  谢萌不便再问,但是心里当然仍然疑惑万分,走进自己办公室心还悬在那扇门上,也许女人天生就有一种探究欲。这算是第一次见程总发火吧,平时对待下属他总是讲究风度礼遇,原来发起火来还真吓人,不过更让谢萌心心念念记挂的应该还是那位林小姐。程敬南难得一见的盛怒,见了她却不由自主放软了语气,那样亲昵的语气,联想起林顺回答程敬南的神情,笑容,谢萌心里真是好奇得要命,恨不得在总裁办公室里安装一个摄像头才好。
  小内勤还在她办公室帮忙一起整理一些因开会被翻乱的文件,显然小内勤也偷看到了刚才的一幕,她比谢萌诚实,凑过脑袋神秘兮兮的说:“谢姐,那个林小姐长得可真美,电影明星也没她漂亮,不知道跟程总是什么关系?”
  谢萌顺手用手里的文件在她头上敲一记,道貌岸然的说:“还不快去工作,林小姐漂不漂亮几时轮到你来评判?”
  小内勤吐吐舌头,收回脑袋,今天这个会议可把她给整惨了,这份标书怎么没写名字,该放哪,她继续去整理文件。
  小内勤消失后,谢萌的心里也不得不承认一些事情。第一次见到林小姐的时候只是在想,难得有女孩子这么漂亮还肯出来工作。这一次却可以算是惊艳了,瓜子脸,大眼睛,尖下巴,笑起来唇轻轻漾起腮边若隐若现的梨涡就出来了,这样的女子——怪不得!
  她原以为程总花名册里黄岩算顶漂亮的一个了,现在方觉得那种美艳太过侵略,咄咄逼人,而沈小姐又太过骄矜跋扈,林顺这样的让她心里由衷,似乎让人心理不由自主对她产生一种怜爱,一份宠溺。
  室内的林顺把保温杯放置在他办公桌上说:“给你做了酸梅汤,你刚才,怎么发那么大的火?公司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林顺说到后面,斟酌了一下。
  “没什么大事,开了个会,你来多久了?”
  “没多久!”
  程敬南看一眼手表,终于笑了:“没多久,快要下班了,等半天了吧。”
  “你刚才不是在开会嘛……”林顺的小心思被程敬南一眼看穿,不好意思。
  程敬南却站起身,到衣架上取了外套抓起桌上的车钥匙说:“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回去。”
  “你刚才不是还有事吗?”
  “算了。”那事如果能一下两下解决今天又何必动这么大的气,而且如果真要办大概又得加班,想起她一个人在这里坐了大半天,他不由心疼。
  “酸梅汤还没喝呢……”
  “带回去。”说着一手提着保温杯一手挽着林顺的腰拥着她走出去。
  林顺什么话都来不及说程敬南已经半拉半抱的拥着着她出门,此时公司还没下班,一路下去众人竞相瞩目。林顺不由懊恼,她原本只是想来送个酸梅汤谁知要应付这么大场面,脸都红透了,她微微挣扎想要挣脱程敬南安置在她腰间的手,某个人好似还浑然不觉。
  这个人!林顺皱眉,她挣不开!
  外间谢萌等一干人手脚不停的忙着自己的事,眼角却没闲着,谁都在留心,程敬南这样拥着林顺出来,男的英俊挺拔女的娇媚婉转,这样的姿势,不可否认,取悦到大家的眼球,可是许多女同事们心却不由一黯。

  第 二十八 章

  半夜的时候林顺醒来,身边的位置是空的,没有开灯她轻轻走出去,程敬南正坐在沙发深处,紧锁着眉头,表情沉重,眼光停在前面的某处,定定的仿佛思索着什么难题,又在抽烟。林顺扶着门框看了许久,最近一段时间程敬南抽烟抽得很凶,有时候怕她闻不得烟味就一个人到书房抽,时不时还发大脾气,虽然都是背着林顺在阳台接电话,声音是刻意压低了,但是还是能听出他的怒气。
  林顺不免面露忧色,她担心好几天了,轻轻走过去拿掉他的烟,程敬南乍然抬头,眼光迷惑的看着林顺,仿佛乍然出现在眼前的林顺才是他迷惑的对象,不过很快他神智又回来,他伸手搂住她,说:“怎么起来了?”
  林顺自动坐在他腿上,头依在他胸口说:“敬南,是不是公司出事了?”她还记得前一向他们好像经常出问题,上次安全事故似乎都还没弄清楚,不过她每次问起这些问题程敬南总是云淡风轻的带过去说没事,这是男人的事,别瞎担心,那些事就算说出来其实你也不会懂。
  程敬南揽着她的腰,闻着她发丝的清香,唇轻轻在她头上吻了吻,安抚说:“没事。”
  林顺身子微微一僵,她知道有时候一些事他不愿意告诉她,这时程敬南却已经抱着她站起来,说:“还是去睡觉吧。”
  林顺不妨程敬南突然站起来,她坐在他腿上顺势一滑,被吓得小小的惊呼一句,手忙拽住程敬南的衣袖。程敬南低低一笑,突然拦腰将她打横抱起走向卧室,林顺只觉得天旋地转,人已经被压在程敬南身下,他温热带点烟草味的男子气息很快锁住她,她心一慌笑着锤他:“呀,好浓的烟味,唔……”
  累到极点,林顺很快睡去,程敬南却没睡,抽出一根烟想要抽,又想起一些事情只是把烟含在嘴里,头略微一低,便看见怀里的林顺,她枕着他的手臂,呼吸均匀,脸上还有未完全褪去的红潮,睡相平和安稳。
  他就这样抱着她,久久疑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动了动,另外一只手也穿过她的臂,伸过去将她搂过来抱在怀里,林顺轻轻蹙眉动了一动,很快又适应他的抱法。
  他总是这样,突然抱紧她,仿佛她在他身边越近他越怕她会消失不见,总是紧紧的抱紧她,拥进怀里他才安心。林顺轻微又迷糊的问了一句:“敬南,你还不睡?”说完头往他怀里钻了钻选了个位置又沉沉睡去。
  程敬南再度吻了吻她的鬓角,抱紧她,一些话终究是说不出口。
  第二天林顺起来得很早,其实她在婚纱影楼的工作如果上午没有安排外景的话一般只需要10点后去。
  程敬南正在煮牛奶看见林顺愣了一愣,挑眉:“怎么就起来了,不多睡一会?”昨天晚上不累?
  林顺脸一红:“我先……去洗澡。”几乎是逃进浴室,程敬南身形又是一僵。
  程敬南出去的时候,林顺正在喝牛奶,她在身后嘱咐了一句:“敬南,今天下班记得早点回来啊。”
  她每天都这么说,程敬南手扶在门把一滞,回过头来微笑着“嗯”了一句,然后打开门出去。
  一大清早,程敬南办公室里却迎来了怒气冲冲的黄岩,竟比程敬南还早到,因黄岩与程敬南关系特殊,谢萌把她请进了总裁专用会客室。
  程敬南顺手把外套交给谢萌说:“你怎么来了?”
  谢萌从窗前转过身来,一言不发,定定的打量着眼前的这个人,这个固执着坚持自己原则的人。
  程敬南到酒柜前去倒了两杯红酒递一杯给黄岩,黄岩冷哼一声接了。
  “你果然还是最爱红酒。”
  “习惯了,这么多年来。”程敬南站在她身边并肩看着窗户下面川流不息的车马,红尘陌陌,他若有所思的问:“你想要说什么?”
  “你觉得我想说什么?”
  “你什么都不想说,你想等我先开口。”
  “应该说我想问什么你早就知道,我只是来等你的决定。”
  “你觉得我应该怎样决定?”
  “到这个时候,你竟然会问这样的问题,应该说你从来就只有一个决定,我说得对不对?”黄岩眼神凌厉,咄咄逼人。
  “黄岩,我以为你能理解我。”程敬南喝一口酒,含在嘴里,半晌才把它咽下去。
  黄岩却离开窗户前,找个沙发坐下来,大概是穿着高跟鞋在他身边站久了,终于觉得累了,她连声音都透着浓浓的疲惫无力,表情恍惚着仿佛连意识都不十分清醒,脑海里回荡着的都是那些久远了的影像。
  “敬南,我不知道你到底想要什么,每次我要离开你你从来不留我,我回头便能看见你在笑,那样无所谓的样子却让我怎么也走不开。远远的高高的看着你在笑,会猜想你到底真的开不开心,你这辈子究竟有没有得到过一件自己想要的东西,你太固执,固执到冷漠无情,我是心疼你,生怕你这样将来会后悔。”
  黄岩慢慢说着,手端着高脚水晶杯,涂得猩红寇丹的手指慢慢摩挲着冰冷的酒杯,明明是夏天,那一点寒意却仿佛顺着指尖传到心里去,她的目光带着几许迷离,说的话更接近无意识的呓语:“看着你为了她喝醉失态,想要得到得发疯却又不敢正视自己的内心,只得喝得烂醉如泥,想爱不敢爱。你总是这样让人心疼,把别人伤得遍体鳞伤还让人来心疼你担心你,可你一直活在13岁那年的仇恨里不愿走出来,固执的照着自己设定的路线前行,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可是我今天来,不是为你而是为我自己,我不希望自己为你担心,可是你一旦有事我却无法旁观,敬南能帮你的我都会为你做,但是关键是你自己要明白,你到底想要什么?”几乎是娓娓劝说。
  黄岩略微停顿了一下,眼睛一直炯炯盯着程敬南僵硬却又挺得笔直的背脊,心里渐渐泛起一阵悲酸之感,然而还是说下去:“敬南,我只是……不希望你将来后悔。当初那样大风大雨,那样凶险形式你都顾不了了,你为了她豁出命来,如果这不是你想要的,那当时你为什么又要千里迢迢的赶去呢,那样生死交管的境地都经历过了,你为什么现在不肯放下心中的执念?女人了解女人,我和她虽没打过几次照面,但是她那样的女子,你这样,你不能两全的。”
  黄岩这话很有用,程敬南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身形似乎都摇晃了几分,却猛地又站稳,只是不肯转过身来,仿佛不见到她的目光,他就能坚持,象个小孩子一样固执:“我不会让她知道。”一边说,手上暗暗使力,水晶杯子硬度烙在手心里生生的疼,仿佛烙到骨头里去,他明明知道是他握得太用力,可是他却不肯松手,他怕松手。
  程敬南的侥幸终于彻底粉碎了黄岩最后一点幻想,她苦笑着,把酒杯凑到唇边,轻轻的啜一口,慢慢的咽下去。
  空间中忽然静了下来,连程敬南深重的呼吸都闻得到,还有黄岩细细密密的呼吸,那种绵绵的细碎的气息象极了林顺半夜的呼吸声音,那样平和,舒缓,她躺在他的怀里,他抱着她,她小小的手无意识的贴紧在他胸口,他的心就在她手里,她平稳而安详,第二天早晨会因他的一句话羞得红到脖子后,急急忙忙的逃到浴室去,然后嘱咐他早点回家。
  他忽然又加重了声音,象是害怕黄岩没有听见:“我不会让她知道,我决不会让她知道,一定不会。”这样坚持,却又象是说服自己。
  任性的孩子,固执的孩子,自以为是的孩子,终于掉进困境里,无法自拔犹不自知,黄岩冷笑一声,理智又清明起来:“程敬南,你是觉得你瞒得过林顺,还是骗得了你自己,你别做梦了。”说着她重重地放下一直把玩的杯子,拿起身边的手袋,站起来朝门口走去。
  可是一切是那样迅速,她明明没有听到程敬南在动,可是她按在门把上的手却让人死死按住,他的力气很大,按得很紧,他的声音却更让黄岩觉得好笑,程敬南明知道没有退路却仍旧别扭:“你不能告诉她。”
  她抿了抿唇,低下头笑了一下,苍凉一点一滴在心口化开,这个人到底要到什么时候才明白,她用手挽了一下头发,抬起头来直视着程敬南的眼睛,平静的说:“敬南,我再也不要管你了。”
  说着黄岩使了力气去拉门,很奇怪程敬南明明是那样大力按住她的手,她真正要开门时才发现他的手几乎再也没有任何多余的一丝力气来阻挠她,她是如此轻易的打开门,也许他也是没有力气,也许程敬南也害怕。打开门面前是一脸惊愕的谢萌,显然是有事要来禀报,黄岩对她勉强笑了笑,走了。
  谢萌小心的接近门口,对着程敬南,要说话:“程总,厄,那个白董……电话……”谢萌从来不曾将一件事报告得如此破碎毫无章法,这一切皆因程敬南死灰的脸色,她被骇住。
  “说我不在。”程敬南几乎是咬着牙,大声说出这句话,谢萌第二次被吓到,然而她却还不走,程敬南的手仍旧死死的按在门把上,谢萌吞口口水,吞吞吐吐的说:“程总,我刚才说你在这边有客人……厄,让她等一下,电话已经转接到您办公室里。”说完这一句她马上飞快的逃走,走到办公室门口一头碰上正来送咖啡的小内勤,咖啡洒了一身,来人忙说:“对不起,对不起。”帮她擦拭。

  第 二十九 章

  如果谢萌没有逃走,相信程敬南一定会很没风度的想要把她的嘴堵上,如果,但也只是如果而已。前一刻恨不得砸烂电话的程敬南,下一刻却还是去接了电话“喂”了一声,他不说话,他懂得后发先至的道理。
  然而快下班的时候白敏嘉还是来了,穿着酒红色的曳地长裙,细细的高跟鞋,CHANNEL的钻石项链,头发优雅的在脑后挽起,尊贵,典雅,美貌得不象她这个年龄该拥有的。她说她只比他大14岁,她说一切都是她从中作梗,她说如果林顺知道他曾经……
  程敬南礼貌的站起来迎接,神色森严戒备:“敏嘉阿姨。”
  白敏嘉心里苦笑,她就是害怕这一天,然而避无可避还是走到这一步,她止住他: “你不用紧张,今天我来没有别的意思,只是想和你一起吃顿饭而已。”
  程敬南眸光一转,沉吟不语,他没有应她。
  白敏嘉唇角轻轻挽出一个凄楚的笑容,选了个离他有段距离的沙发坐下来,腿优雅的叠交在一起,扣住双手静静地看着他,陈述:“今天是你生日。”
  哦?
  程敬南意外。
  他都忘记了。
  白敏嘉却面带微笑,回忆:“从你13岁起就只有我记得你的生日,你去美国这几年都好久没给你过过生日了。”这样的神情弥漫一种淡淡的恍惚,那些前程往事到今天,恩怨纠葛,谁也说不清。
  从程敬南叫她阿姨起,白敏嘉就知道一切都已无法挽回了。她不能活在他的世界中,她永远不配他,过去和现在,然而她却要强留他,所以他们成了敌人。
  程敬南一直沉默不语,白敏嘉心内酸楚,她是真的没有把握,可是还是要做。
  “敬南,你从美国回来后每个星期都会回家一次,现在你多久没回家了。”白敏嘉完美妆容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疲惫,眼光黯下来,微微可以瞧见眼角的鱼尾纹。女人总是会累,总是会老,无论再精致的妆容都掩盖不了。她坚持了这么多年,以为他是她放飞的风筝,总有一天他会回到自己身边,可是却没有想到他飞得太远,现在想要找他回来,只能冒险,可是那绳子她是真的没有把握会不会断?
  “我知道你永远忘不了我对你的伤害,但是今天就当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帮你过一次生日,就当为了纪姐姐陪陪我,就今天,好么?”说着,眼角已隐然有泪光闪动。
  说起母亲,他不由心一软,念及她的所作所为,他确实应该恨她。可是这个女人的孤清悲凉,众叛亲离大概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的,他到底对她产生了一种怜悯。
  吃饭的地方是白敏嘉选的,私人菜馆,她不停的给程敬南介绍,各色菜式,刻意的讨好和小心。红酒是白敏嘉带出来的,从伦敦拍卖行高价购得,优质的红酒光泽通透,入口纯正,一种成熟柔滑在舌尖打转,滋味美丽,回味悠长。
  难得的好酒。
  程敬南却无心品尝。
  白敏嘉说的都是他小时候的事,唇角微微上扬,仿佛真的回到那样的年代,笑容甜蜜,神情迷醉:“第一次见到你才四岁,穿着纪伯伯给你做的军装,见你正缠着纪伯伯的秘书让他陪你下棋,那个时候你又蛮横又霸道,秘书常常跟我们说最头疼陪你下棋,即不准赢了你又不准敷衍你,偏你脑瓜子又鬼精灵的,谁敷衍没敷衍一眼你就能分辨。你还记得你六岁时候弄死纪伯伯一株兰花,纪伯伯差人来拿你,你害怕的躲进大宅里的雕花大床下面一天没出来的事吗?呵呵,那天纪姐姐几乎都被你急死了,姐夫狠狠的打了你一顿,后来……”
  是啊,小时候多么调皮,可是……程敬南却突然出声打断,语气亦是保持礼貌而疏远:“敏嘉阿姨,过去的事不要再提了,我不想再听。”
  白敏嘉讷讷的,神色黯然:“对不起,敬南,我……你……那件事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我喜欢你,从你13岁时起。我知道我这样做又伤害了你,但是我爱你,我一直都等你回来,这一切过去后,我们到欧洲到美国找个没人认识的地方住下来,我上次还特意问了医生,医生说我,说我也可以帮你生儿育女,完全没有问题,敬南,好不好?好不好?”说着她急切的伸出手去抓他放在桌上的手,程敬南却仿佛触电一样缩回去了,口袋里响起一阵悦耳的铃声,是卡农的钢琴音,林顺特意帮他一个音调一个音调谱进去的曲子,这也是她特有的短信铃声。
  此刻的林顺一个人在家里做好一切准备,等,等着要告诉他一件事。楼下不停有车子的声音响起,却都只是经过,最后停在了别家的楼下,敬南还不回来,林顺对着流氓兔在沙发上百无聊赖。瞧一眼墙壁上的挂钟,再瞧一眼,其实一分一秒还是正常的走着,程敬南这些日子的加班她早就习以为常,但是林顺却觉得今天是前所未有的难熬,时间因此被她拉得更长更长。
  敬南,你什么时候回来?
  终于坐不住,她拿着电话,想了想,却又颓然放下,只发了个短信:“敬南,你怎么还不回来,我早晨不是让你早点回来吗?”想了想又改了:“敬南,你什么时候回来,我在家里等你,我有事要告诉你。”写完后还是一个字一个字删除了,空空的屏幕,她最后发的却只是一句“什么时候回来,注意安全。”
  她真的很想他快点回来,跟他说一件事,一件很重要的事。
  程敬南几乎是立刻掏出手机,白敏嘉看见上面晃荡的小兔子,虽然颜色不见当时的簇新,有点旧了,形状却依旧憨态可掬,那只兔子。
  程敬南匆匆看完短信不手机放回口袋站起来对白敏嘉欠身:“敏嘉阿姨,我还有事要先走一步,你是坐我的车回去,还是……”
  白敏嘉却伸手止住他,不管不顾他的话,只顾着自己的说:“敬南,我们还没吃蛋糕,我来点蜡烛,一会就好,吃完蛋糕再走好吗?”说着按铃叫来服务员。
  程敬南面有难色,他坐立不安了好久,突然接到林顺的短信,又想起早晨临走时她说过的话,心里更是想马上回去。然而他还是隐忍着点头说好,坐下来,吹完蜡烛蛋糕却没有吃,他再度站起来。
  白敏嘉明白有些事能强求,但是却不能逼得狠了,绷紧了,随时会断,不然她慢慢的总会把他收回来,她低头说:“没关系,你先回去吧,我叫人来接我。”
  白敏嘉年轻时候嫁给李威立,李威立早年在欧洲游学,结交了一般王公贵族,很有欧洲上流社会的做派,因此白敏嘉也算被熏陶了,她点的是充满欧洲色彩的忌廉蛋糕,设计华贵隆重,一圈一圈隆重的奶油花边,玫瑰花瓣。白敏嘉耐心的一刀一刀慢慢的切着蛋糕,再将它们一片片移到自己面前的盘子里,然后一口一口的吃掉,行程很慢,却很仔细,几乎是一丝不苟。忌廉好像放得有点多,吃得人想作呕,但是她仍平静的慢慢吃着。
  他去了美国,虽然他一个人在那里艰苦生存,打拼创业,但是他不会知道她思念他的滋味,不知道她是怎样在美国旧金山隔着一个又一个山头看着他消失好久的背影,她不敢离得他太近,但是原来离得远只会越来越远。虽然她知道他一定会答应她,但是他却永远不会知道这一刻他离开了,蛋糕有多么难吃,可是她又能怎么办办呢?
  吃到一半餐厅经理才匆匆赶来,忙赔礼:“对不起,白小姐,我们的服务员是新来的,送错了蛋糕,我们马上给您换。”
  白敏嘉还是一脸的平静,她放下勺子,用面前的餐巾优雅的擦擦嘴角,端起面前的一杯清水,喝一口,慢条斯理的说:“不用了,你先出去。”
  经理的冷汗都出来了,却又不敢多言,默默的退出去把门关上,对着门外的侄女训斥数落。这个侄女不分轻重,早知道真不应该叫她来帮忙,真是越帮越忙。小侄女阳奉阴违,表面上低着头任由叔叔数落,实际上低着头心里偷笑暗叹,不知道那帅哥有没有吃到,可惜没有摄像头,竟然还是一阵惋惜。
  程敬南心急,上了高架桥,但是前方好似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已经封了路,一溜车子赌在那想走不能走,想返回又掉头不成,卡在那儿,不上不下。他从来不是一个心浮气躁的人,不然也不会背负着隐忍到今天,他喜欢笑到最后,可是今天这样被卡着,突然心烦意乱,好像突然无法忍受,抽掉整盒烟,把最后一个烟蒂狠狠捻灭,掏出手机给胡疏打电话。
  坐上胡疏的车已经是一个小时后的事了,一开始想抄近路,没想到欲速则不达,他反而因此绕得更远,不过这样一来,心反倒又宁静下来,程敬南安慰自己,他知道他要去的地方,她在那儿等他,她早晨还嘱咐他早点回去的,他有什么好急的。
  程敬南打开门,灯没关,沙发上一隅露出林顺的衣角,每天晚上她都是这样等他,经常抱着那只兔子,他放慢脚步,蹑手蹑脚走过去。

  第 三十 章

  桌上摆着好几盘菜,都是他爱吃的菜色,他只略微提了提她却特地去学着做,程敬南忽然后悔。桌上一瓶红酒,盖子已经被打开,瓶子浅了一点下去,估计她喝了一点,却忘记把盖子盖上,她有时候总是难免迷糊了点。
  程敬南轻轻的把衣服脱了,放在沙发扶手上,坐下身来看着林顺。林顺侧卧着靠在兔子身上,手里还紧紧的握着手机,他伸手取过来,暗下去的手机屏幕上还是十分清楚的显示他的号码,她却没有打给他。他想起从前夜未央的林顺最不耐烦等人,曾瑞有时候误了她什么事,她向来不假辞色。
  他爱怜的俯下身在她额头上印个吻,借着灯光打量她,融融的灯光下,她柔白的脸,小巧的下巴,微微垂下浓密的睫毛象两把小扇子,嘴唇轻轻抿着,柔和的灯光似乎照得她整个人都带上了一层温软的感觉,他心一软,情不自禁伸出手背贴着她的脸来回摩挲,感受她的温度,她熨帖柔滑的肌肤。
  林顺却甚是敏感,他的手一贴上来,她自朦胧中醒过来,半眯着眼睛还没完全睁开来就一把抓住他的手笑着说:“你回来拉?”林顺很安心,她一觉醒来他总是会回来,眼睛没睁开便知道是他。
  程敬南的眼睛里却是一片深海似的黑,林顺暗暗后悔对上他的眼,于是装做揉揉眼睛坐起身来:“我做了好多菜你看见没有?还有红酒,我爷爷私藏的,上次回家我偷了一瓶,呵呵,据说还是某个大款签约时候送给他的私藏品。汤大概凉了,你先坐,我去热一热……”说着林顺搡了搡面前坐着挡住她去路的程敬南,程敬南却是纹丝不动,林顺惊讶的抬头说:“你让一让。”
  程敬南还是不动,沉沉的象坐山一样,就是不合作,林顺不由没好气的笑了,用力去推,程敬南却趁机一把抓住她的手腕,细细的手腕在他手里不堪一握,她的人都好像被他攥在手心里,动弹不得,林顺惊讶他的蛮横,抬起头去。下一秒就被他吻住,林顺承受不住,人仰着就被他压了下去,迎面躺倒在沙发上,头在扶手上撞了下,撞疼了,她皱眉。这一次,他却没有细心的注意到,更没有以往任何一次温柔,他的舌头强悍而有力,直接伸进来,仿佛想笔直通到她的喉咙里去,占据她的所有,林顺微微的不适应,小小的手拽着他的衣袖轻轻叫了一句,微弱的声音很快又被淹没。
  他小小的一个吻,总叫她翻天覆地。
  “你轻点!”林顺费了好大力气才挣开他,挣扎着坐起来,她把他的头推开,双手捧着他的脸,在晦暗的灯光下,他额前散落几丝碎发,眉毛斜飞入鬓,双目炯炯有神,一种坚定,一种强势,一种凛冽,林顺全神贯注的看着眼前这个人,对视良久。
  忽然间,程敬南却不耐,仿佛想躲开林顺的视线,于是又一把扑上去,再将她按倒,吻住,他把她抱得那样紧,不管不顾只想把她往沙发深处捺,仿佛想把她挤进他的身体里,拼了命的急着跟她纠缠,那么用力,仿佛想就此纠缠到她的灵魂深处,让她再也离不开。
  程敬南一只手稳住她的脸颊,令一只手抬起她的一只腿,将自己置身在她之间,林顺微微反抗,提醒他:“轻点。”
  程敬南疑惑的眯着眼睛沉沉的打量她,她从来没有这样反抗过他,可是他的手并不因此放松力道,他自己也不明白何以每次都要这样激烈的与林顺纠缠,他们的时间还长,只要完成手里的那件事。他应该对自己要有信心,虽然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这样一天,但是他应该坚定,他们是如此的相爱,如此的密不可分,他不能有不祥的预感,他决不能害怕。可是他的担心却如此深入骨髓,似乎如果不抓紧她,一松手,她就消失了,一个不抓牢,她就没了,让他提心吊胆,他只有把她抱得更牢,抓得更紧,他不会让她推开他,不会!
  一切结束后,他仍然着急寻找她的唇,林顺却生气发了狠,用力在他唇上咬一口,怨怼的说:“不是叫你轻点吗?”说完转过身去赌气不理他。
  程敬南这才放轻放柔力道,从背后轻轻环住她的腰,轻吻她的后颈:“是不是弄疼你了,对不起。”
  林顺闷声不响。
  程敬南的缠缠绕绕的道歉声音却不断传来,林顺忽然反转过来,抱紧他,倚在他怀里骂他:“傻瓜。”林顺忽然又想起自己方才在他唇上咬出的齿印,不由伸出手抚摸上程敬南的唇。
  程敬南终于松一口气,一下一下抚摸着她的后背,说:“有件事我想告诉你。”
  林顺也扬起头说:“我也有事要告诉你。”这样的夜里,她的眸子熠熠的似有光在眼底流转,仿佛两泓秋水,盈盈的水润。
  程敬南心里却隐隐不安:“你要说什么?”
  林顺嫣然一笑:“你先说,你说完后我再说。”
  程敬南疑视着她。
  林顺却越发将赖皮进行到底,腻在他怀里撒娇:“你先说嘛。”
  程敬南微笑着,抚摸着她光洁的面颊说:“我明天要去美国,斯坦福的商学院斯隆EMBA成立50周年搞校庆,请全球所有毕业生都回去参加聚会。”
  林顺后来也问过程敬南的学历,知道他以前是计算机专业的同时也参加过这个培训,记得好像英国石油的CEO就是这个班里出来的人物,想是这次去大概又有不少工程要谈,林顺了然的在他胸口无意识的画着,问:“那你要去多久?”
  “大概半个月。”
  “啊,那么久啊”林顺微微失望。
  程敬南心里又是歉疚又是难过,无比温柔的抬起她的下巴问她:“你呢,你想说什么?”
  林顺的脸却蓦地红了,幸好这样的夜色他看不见,她倚在他怀里,声音低低的小小的:“敬南,我想……结婚。”
  程敬南眼眶一热,紧紧的楼住林顺,仿佛发下重誓,在她耳边说:“好,我们结婚,一定会的。”
  林顺把脑袋埋得更深了,她觉得脸上已经可以烫热这空气了,她怎么可以说这样的话?然而她是真的想结婚了,结婚,然后有一个小宝宝,是他的,过年的时候带回家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孩子可以叫扬凡叔叔,如果贝贝还在就好了。
  她的手还在他胸口无意识的画着,一个圈圈,两个圈圈,笑意止不住的从嘴角漾开来,那样急不可耐的从唇角溢出来,结婚。
  程敬南却心痛如绞,更加用力的拥进她,他在心里发誓,一定会的。
  第二天一大清早,林顺迷糊中醒来记起敬南今天的飞机,她忙爬起来,程敬南却伸手止住她说:“你起来干什么,时间还早。”
  林顺打个哈欠说,咕隆着说:“不行,我要去送你。”在她的坚持下她就是这样一路打着哈欠睡意朦胧地去送他,坐在胡疏的车里,程敬南一路搂着林顺。林顺又睡着了,头枕在他的肩窝处软软热热的气息轻轻拂在他的颈间,一点点的微痒。仿佛又回到那个云贵高原,她也是这般信任他,靠在他怀里哪怕前面多么凶险,哪怕她再伤心她也能这般信任的在他怀里睡着。
  已经是夏末秋初了,这天早晨很大的雾,车窗上都结着一层朦胧的白雾,因而一略而过的景色都显得那么模糊,看不真切,看不清前路也看不见后路,都不知道车子到底要开到哪里去。可胡疏的车开得慢开得稳,一路上只能听见车子平稳行驶的声音,还有林顺的呼吸。他的手被她压得麻了,然而他却小心翼翼一动不敢动,仿佛生怕将她弄醒,他现在只想一辈子这样抱着她,只盼着胡疏开得更慢些,再慢些。

  第 三十一章

  到了机场程敬南还是把林顺叫醒来,林顺从他怀里坐起来,程敬南忽然觉得怀里一阵寒冷,这样的清晨确实有些微的寒意。
  程敬南做事稳健有度,这一次如果不是在董事大会上他去了云南那么那份合约一定不会漏签,千算万算漏掉这一次,却让白敏嘉攥在手里,不过只要再给他点时间,白敏嘉那边应该不成问题,只要给他点时间来安排就好。
  林顺伸个懒腰,睡眼惺忪的看着车窗外的大雾说:“怎么就到了?”
  胡疏早已提出行礼在远处。
  程敬南弯腰对车里的林顺说:“你先回去吧,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林顺却坚持要下来,傻傻的笑着说:“不行,我要看着你进去,我要看着你的背影在我前面我才放心。”接下来是那么长一段分离呢,她连一分钟都不舍得离开他。
  程敬南看她那憨憨的样子,睡都还没睡醒,他又把头伸进去轻柔的吻她,细细绵绵,林顺本也不舍的勾住他的脖子,好一阵缠绵,眼角才瞥见远处胡疏的身影,林顺羞涩的垂下头。
  程敬南拗不过她,等到了快要进去才让林顺回去,林顺这才笑嘻嘻的说好,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偷偷亲一口然后站得远远的对他得意的笑说:“那我先回去拉?”
  程敬南微笑:“好,叫胡疏送你回去。”
  林顺真的要走,刚转身,程敬南的手臂又将她抓住,林顺惊讶的转过头来:“敬南?”程敬南手上用力,林顺被他拉回来,程敬南顺势抱紧她,铁臂一般箍得死紧。林顺笑嘻嘻的说:“嗳,你这是干嘛呀,不是才半个月就回来了吗?”边说边把他推开,握着他的手又说:“呀,你的手太凉了,带够了衣服没有?”
  他没有回答留恋着她手上的温度说:“你的手真暖。”
  林顺好像被程敬南这反常的依依不舍感染,心里不由也生出一股不舍之情来,送别的场景向来带着一股悲凉,她忍了忍笑说:“别闹了,快进去吧,别耽误了飞机。”
  最后还是程敬南看着林顺钻进胡疏的车里绝尘而去,他隔着巨大的玻璃,定定的站着,身后已经有人恭敬的来报备:“程总,车已经准备好了,现在走吗?”
  程敬南挥挥手说:“等一下。”直到胡疏的车消失在茫茫雾气里,他才说:“走吧!”
  林顺设计的几款最新造型的婚纱照在全国婚纱影展上得了奖,影楼总部因此把她提升为N市的总设计师,她回到家里却心事重重。
  坐在阳台上的藤条椅子上,思绪飘飞,不知不觉中天已经暗下来,背后是暮色四合,万家灯火,她却眉毛担忧的蹙起,手轻轻按着肚子。她在想一些事情。
  今天婚纱秀上领奖之后,从前在杂志社那一班同事都吵着要庆祝,于是下去大家就去聚餐,席毕朱妹悄悄的把她拽住,两人去咖啡店坐了坐。
  原来朱妹从前的那位终于回来了,高威,翻翻近来的报纸就知道,如今炙手可热的白血病专家,从美国回来参加一个医学研讨会,据花边杂志说为了初恋女友可能留在国内,林顺没想到的是,如今人人揣测的那位神秘女友竟然是朱妹。
  朱妹徘徊的就是到底要不要去见那个人,这么多年过去,虽然她一直在等他,但是真的云开月明的时候反倒有种近乡情怯,仿佛一种不可置信的不真实感。那个人走了,竟以这样的姿态重新出现在她面前,昔日的伴侣如今高高在上身价百倍,朱妹怎么也鼓不起勇气去赴约。有时候女人可以很勇敢很傻,等起一个人来一年一年不知尽头,可是现在他回来了她却说:“是真的,不敢见他,我这个样子。”
  林顺笑:“有什么不好见的。”如果是从前,她绝对是不敢说出这样的话,但是现在,她摸着肚子说:“去见一见吧。”终于借着这个机会,她把程敬南的事全部告诉朱妹,这下换朱妹张大嘴巴,惊讶万分。
  “顺顺,你,就是为了他才……”
  林顺微笑,眼睛弯弯的有细碎的光芒在里面闪耀,经过那样一场生死相许,经过这么多事,她是这样笃定,也心存感激。朱妹这才恍然大悟说:“难怪我说程总那天怎么突然找我问你的下落,原来你们……”顿了顿她又用勺子搅着面前的咖啡有点泄气的说:“但是我真的害怕。”说着又把头垂下来。
  每一个女人都很勇敢,每一个女人也都是胆怯的,林顺想起当日在大理她不愿意跟程敬南回来,那时她也是胆怯的,但是她还是相信要勇敢,她鼓励朱妹:“只是见个面而已,退一万步讲,就算见个老朋友也是可以的。”
  以前相亲失败朱妹老妈总是骂她心比天高,其实朱妹心不高,她只是执著那一个初恋而已。可是现在高威带着满身的光环从大洋彼岸飞回来,她又退缩了,高威约她在城中最高的旋转餐厅见面,她却不敢去赴会。
  翻来覆去,想来想去,朱妹说:“不然这样吧,顺顺,晚上你陪我去,这样既能见着面,如果他身边现在有女朋友,那我也不显得太过寒碜。”
  林顺没好气的笑:“你呀,到这个时候就这么畏畏缩缩了,等这么多年怎么就没见你怕过他身边会有另外的人?”
  林顺知道朱妹想见,却又不敢,不知道害怕什么,她极力鼓励她。
  城中酒店最高的旋转餐厅,以前扬凡恐高,程敬南只喜欢在家里吃饭,林顺对这种地方也来得少还真不熟悉这里。听朱妹说,这大概是N市最大的旋转餐厅,她们由着年轻漂亮的服务员一路领进去。林顺环顾了一番还真是挺大的,装修很豪华,餐厅中间是开放式的厨房,座位干净整洁,最外围一轮摆着大盆的绿色植物,这样看起来又增添几分雅致舒适,据说大约一个小时绕一圈。
  服务员将她们领进去,朱妹却走得越来越慢,林顺最先看见那个清俊男人站起来,视线越过她落在她身后的朱妹身上。朱妹垂着头,脚步踢踢踏踏,装腔作势,她又何尝没有看见他,只是曾经那么不顾沧海,却仍旧失去,到现在的年纪已经是本能修炼出一种退避三舍,再也没有当日的勇气。十八岁,十九岁,二十岁,着迷,心伤,等待,如今已经二十七岁,那么多的年岁隔在中间。
  可对面那人却依旧坚定的看着她,不管她抬头与否,目光虽稍嫌复杂,却也很淡然安静的站在那里等。
  林顺已悄悄打量过一番,这个人的气质却跟朱妹大大咧咧的性情一点不符,甚至有一种老成自持,真正正正的胸有成竹。长得也十分清俊,五官分明,明眸傲气,嘴角微微下沉,这样的男子,这样的注视,难怪朱妹如此心慌意乱。林顺微笑停下脚步碰了碰朱妹,示意她,这时候朱妹若是想再装没看见可就不能够了。
  朱妹就这样隔着一段距离,眼睛直直掉入那复杂的眼眸中,两人都是定定的,竟然再也不能移动。一刹那,脑海里千帆升起,十八岁的时候的别扭,十九岁的初吻,二十岁的别离,那么多短片象是电影一样,一帧一帧放过去。两个人都象傻了一样,林顺静静的欣赏两个泥塑一样的人,笑得十分满意。
  接下来就是看好戏了,她不自在的坐在两人身边,虽然尽力欣赏这窗外的夜景,可气氛真够别扭的。真是一物降一物,朱妹这样的人居然也会如此安静,见了这个高威仿佛老鼠见了猫,连话都不多,低着头,明明刚才两两相望已经达到了物我皆忘的境地,反应过来两人就成冰点了,都不说话。
  很可惜,天好像要下雨,灰蒙蒙的,沉沉欲落,坐在这么高的地方看下去只觉得压人。林顺找个借口去洗手间,本来是想偷偷溜出来的,但是她却真的转身进了洗手间。
  在洗手间给程敬南打电话,响了没多久程敬南便接起来:“敬南?”
  “有事吗?”
  林顺娇嗔:“没事就不能找你吗,我想你了。”
  “嗯,我过几天就回来了,你吃过饭没有?”
  “敬南,你现在在旧金山吗?”
  “嗯,明天去帮你带你说的那家咖啡馆的咖啡豆,明天参加一个商业年会,还要给你买什么回去?”
  “不用,我只是想看你和你同学的合照。”
  “我不喜欢照相的。”
  林顺却在这时候突然问:“敬南,你那边现在几点了?”
  程敬南略微迟疑了一下,才说:“嗯,5点。”
  林顺的心直直下降,还是拿着电话说:“这么早就起来办公?记得休息啊,我现在有点事要出去一下,你先忙吧,我挂了。”她连手机都差点拿不稳。
  站在洗手间门口叫住一个侍者,问她这里还有没有其他的出口,于是她急匆匆的从员工通道下去。到马路边,才敢抬起头来仰望,适才她还在那万家灯火的顶端,此刻她已经是在芸芸众生中的一员,她给朱妹打电话说身体不适,先回去了。

第 三十二 章

  朱妹却拿着手机压低声音神秘的说:“顺顺,我刚刚好像看见程敬南和一个女人……”朱妹记性不大好,程敬南当时找林顺找得发疯那件事她等林顺回来自己竟然忘记问下文,其实白敏嘉她也是惯常在她们杂志上见到的,但是居然一下子没记起来。
  林顺说:“你看花眼了吧。”
  朱妹却跳起来说:“顺顺,我不骗你,真的就在我们桌不远,我看见他了,要不要我去帮你叫下他?”
  林顺被吓得忙说:“不用了,不用了,你先吃饭吧,我等会打电话给他。”朱妹还不放弃,刚要说手里的手机便被高威抢走,他夺走她的手机放在桌上,面无表情的说:“先吃饭。”朱妹恨恨的低下头,切牛排。
  林顺坐在出租车上却是心乱如麻,她不知道敬南为什么要骗她,明明没有去美国却让她亲眼看他去机场,明明就在N市内打电话时还要说谎。她的手紧紧的攥着,攥出一手冷汗,沉沉的天,压抑得人透不过气来,这时终于下起雨来,秋雨老大一颗,一滴一滴打在车窗上印上一个小因子,又飞快四散开来,支离破碎。
  林顺回到家上网查了查,斯坦福的官方网上,确实有同学会的公告,还有人贴了聚会的图片,高大的棕榈树宽阔的道路。旧金山,敬南跟她说过多次这个城市,这里的梧桐树,这里的气候,这里冬天的寒冷。
  她坐在阳台上的藤椅上,静静的想那些事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想也许敬南真的是有事,她需要冷静一点,敬南从前怎样待她,历历在目,有什么事不能过去呢。但是饶是她极力自持,终归心里被一种悲凉统治,不祥的预感如影随形,她摆脱不了。林顺打了电话给胡疏,胡疏照例是程敬南出门前的那一套,客气有礼,服务周到,可并没有给她想要的答案,她也没有揭穿,静静的挂了电话。电话刚挂,她手机又响起来,是妈妈。
  她“喂”了一声,带着颤音,原来她并没有想像中的坚强,突然听见这来自最亲人的声音,不由自主露出软弱,不过顺妈没有注意到她的反常,那边都是妈妈在说,从头到尾林顺就应了一句电话便被匆匆挂断,她全身瘫在藤椅上,整个灵魂仿佛摊成一盘散沙。
  爷爷肺癌,晚期,确诊。每一个字都啃噬着她的灵魂。
  她再给胡疏打电话,胡疏依旧滴水不漏,让她找不到任何破绽漏洞,心中凄楚,更多的是疑云大起,不过她却不动声色。胡疏应付半天听她不出声才察觉不对劲,支吾着问:“林小姐,您还有什么吩咐,程总交代过,您若是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

  第 三十三 章

  林顺沉吟了几分,口吻冷静:“胡哥,你是不是有什么事不好和我说,没关系,你可以告诉我,我和敬南——有什么事你都可以跟我说。”
  胡疏转着弯应付却不料她突然来一句这样的话,他不知道怎样回答,不由愣住了,但是只要这一刹那已经够了,林顺的心再也没有比这一刻更苦。她想不明白两个这样亲密的人有什么是不能摊开来说的,就算是她不懂不明白,何必要欺骗;两个在同一个城市的人有什么理由,有什么理由见不了面必须用欺骗来躲避对方,她从来就不限制过问他的事,从来都没有。
  不过她也学精了,她一直沉默着,这一招很能威慑人,饶是胡疏再老练不由也产生一种心虚,渐渐的再也沉不住气:“林小姐,林小姐您怎么不说话,您是不是有什么事?”
  她轻轻笑道:“胡哥,你别忙着敷衍我替他粉饰太平了,敬南的事我都知道了,昨天我还见过他。我现在打电话来,也不是让你带我去见他,只是有几句话请你帮我转告他。你告诉他……就算他……不能再和我在一起了,可以明明白白来告诉我,大家都是成年人,什么事不好说的。还有,我家里有点事要回去了,这里的钥匙是我送给你还是你现在过来来拿。”林顺这一番话原本是掺了假,她隐约知道一点,只把这话来试探胡疏,没想到胡疏听她说昨天见过程敬南,话说得这么直白还说要回家,他慌了神,以为她是真的全部知晓了。胡疏自是知道林顺在程敬南心中的地位,他忙解释道:“林小姐,不是你想的那样,程总和白董在一起只是权宜之计,你……”
  这急急忙忙一番解释,林顺的心终于落进尘埃里,再也找不到。胡疏后面再说的什么解释和宽慰的话,她也听不进去,只觉得头嗡嗡的响,耳朵里也耳鸣得厉害,一口气喘不上来,堵在胸口,堵得脸色发白,大声咳嗽起来。她想过很多,哪怕最最不堪的也想不到是这样一个原来,她坐在那里,想要站起来,却脸色惨白,摇摇欲坠。阳台上一阵风吹过,明明这是夏末天气,她却猛地一个颤抖,浑身一阵寒过一阵,饶是下死劲抓住藤椅的扶手身子还是不住的颤栗着。什么是心痛如绞,什么是心如死灰,什么是天堂地狱,什么是水生火热,她总算领教到了。
  脑海里只有一个名字在回响:程敬南!
  林顺自小体弱多病,现下怀了身孕,又加之这样一番打击,早就承受不了,好容易挣扎着从藤椅里站起来,却眼冒金星,天旋地转。孱弱的手握不牢手机,崩咚一声掉在地板上,暗了屏幕。手机砸在地板上的声音传到胡疏那头是震耳欲聋。胡疏忙再拨过去只闻得一阵阵的忙音,听得他惊心动魄,再打也不通,他急忙又打给程敬南,接电话的却是白敏嘉。
  “胡疏,你有什么事?”
  “白董,程总,程总在吗?”
  “敬南在洗澡,你有什么事告诉我,我转告他。”
  胡疏想起程敬南曾秘密嘱咐过他,林顺的事不要泄露一星半点给白敏嘉,他话锋一转:“一个合约想要他批准,嗯,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明天再打过来好了,白董,那我先挂了。”
  白敏嘉“嗯”一声放下手机。
  胡疏心急如焚,不能打电话报告给程敬南,林顺那头他又联系不上,真真犹如热锅上的蚂蚁。他和林顺接触不多,但是到底也能从程敬南日常谈吐中得知一二,她的出身,性格,林顺最后挂电话的那声巨响更是让他心惊,当下也顾不得其余,匆匆忙忙取了车钥匙到谢萌办公室里交代几句就下楼来。
  林顺头昏眼花,靠在玻璃门上好一阵才缓过来。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玻璃门后面就是她曾经布置过的家,那么温馨的地方竟会这样黑黢黢得令人害怕,房间里象是一个黑洞,铺天盖地在她眼睛里无限放大,放大,仿佛迫不及待要吞没她。所有的噩梦都没有这一刻的恐惧来得凶猛,来得清晰,她的喉头猛然涌上一股腥甜,支持不住她又去扶墙,腕上的镯子碰上了冰冷的玻璃,清脆一声响,她的视线才被这镯子吸引过去。即算是这样黑暗的境地,镯子仍然散发幽幽的紫罗兰的光芒,她以前光顾着欣赏她的漂亮,却怎么也想不到原来那样妖冶的漂亮会有一天这么骇人,那种幽灵一般的闪亮像是一只躲藏起来的阴鬼,邪恶的眼睛在笑。她发了狠用手去掳,却怎样也掳不下来,这个镯子自她主动从他那里带上的那天就掳不下来,手腕被她执拗的狠劲勒得发红,生疼生疼,那镯子上的寒意却冰凉刺骨。这是她主动带上的镯子,取不下来能怪谁。
  这时门口想起铃声,叮咚叮咚,以往的这个时候林顺总是在家期待程敬南回来,悦耳的门铃一响,她就飞奔向门口去为他开门,这个时候林顺却觉得如此的滑稽可笑。胡疏按不开门,小区的保安明明说看见她在阳台坐了一下午的,他开始不安,用力的拍打门大声叫:“林小姐,林小姐,请开开门。”
  叫了许久,林顺只呆愣愣的靠着阳台的玻璃门,仿佛在看一场表演,好像意识都跑到遥远的地方去了,她竟想不到去开门。
  胡疏动静太大,保安被他的声音吸引上来,害怕引来其他住户的不满刚要责备,胡疏一把抓住保安,急得冷汗都出来了,说:“快帮我开开门,林小姐在里面呆了一天,我怕她出事。”
  高档小区的保安很是负责,联想起林顺回家来时那失魂落魄的样子,苍白的脸色,他不禁也暗自担心,马上很配合的去取了钥匙来。
  胡疏打开门,按亮灯,林顺站在阳台处,不适应这乍然的光亮,本能的抬手去挡。胡疏忙走过来关切的问:“林小姐,你怎么了,还好吗,发生什么事了?”
  林顺看着眼前的胡疏,清清楚楚的面容,清清楚楚的声音,一脸的焦躁,这是胡疏,真真实实,还有什么不是真的呢?
  她竟然微笑起来:“胡疏,你怕什么?你怕我真的走了?现在,你肯带我去见他了么?”
  “林小姐……”胡疏真是左右为难,瞧她神色又甚为担心,先安慰道“林小姐,您别生气……”
  林顺这时候反倒有一阵别样的冷静,声音平静如水,也冰凉如水:“胡疏,你不用害怕,你现在带我去见他,我要见他。”
  胡疏嗫嚅着,搓着手,捉襟见肘:“林小姐,程总,程总……”
  到现在,到这个地步胡疏尚且想要找借口,她厉声道:“我想不出来两个人在同一个城市有什么天大的事见不了面,你带我去,他要做什么我等他就是,胡疏,事到如今什么话都不用说了,我只要见他一面,我林顺没脸没皮跟他一场,他如今,他如今……”说到这里眼中盈盈的泪珠再也支撑不住,絮絮的落下来,这样一种弱态,胡疏看了都不忍。
  林顺怎么能不难过,这个男人,她付出了一切,她怀了他的孩子,然而他却是这样来骗她。明明是他千里迢迢赶到云南把她接回来,明明是他坚持在一起,明明是他,那样多的过往在眼前一幕一幕放过去。经过那么多的事,经过那样多的人,那样多的爱,那么多的从前,这还不够吗?前程往事历历涌上心头,共同经过的事,甜蜜惊险,现在却统统变成了一把又一把尖利的刀,猝不及防的刺进她的心里,一种撕心蚀骨的痛,深入骨髓,浸润到血管里,筋骨中,尸骨无存。
  心痛到麻木,她捂着胸口喘着气,对胡疏说:“我要见他!”到这步田地,她连说话的力气都是微弱的,她哪里还有力气,唯剩头上大颗大颗的冷汗。

  第 三十四 章

  胡疏不敢再多说,忙给程敬南打电话,这一次他接了。胡疏本以为程敬南定是要责难于他的,看这情形一切竟是他透露出来的,程敬南并没有见过她,可程敬南没多说,只嘱咐他把林顺带到中庭办公室,他马上来,也没说要林顺接电话就挂了,胡疏放松一口气。
  胡疏挂了电话,林顺率先走出去,直到上了胡疏的车她都没有再说一个字。胡疏担心她走不了几步就会倒下去,她的脸白得透明,可这倔强的女子一步一步走得虽然艰难可也坚定,看得他心中甚是不忍。他也不再多言,车开得很快。
  这几日N市的天气甚为反常,前几天是大雾不散,这几天又转成阴天,乌云密布的天空黑得骇人,黑沉沉的象是要压下来,一种山雨欲来的压抑却又不下雨,只在昨天晚上下了一阵,可时间也不长。今天更是不同寻常,一种妖异的阴沉晦暗,仿佛天空在预谋着天下大乱。
  林顺面无表情瞟一眼窗外,天空是这样沉闷,闷得她透不过气来,仿佛是要吞没她。她坐在车里心思百转千回,她是这样爱他,经过那么多事,她当然也相信他是爱她的,可是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她只有紧紧咬着唇,嘴唇仿佛要被咬出血印子来,可是她混若不觉,唯有这种痛楚才能提醒她现在不哭出来,她不能哭。
  下得车,胡疏还是不敢多说只把她请进电梯,站在她身后。林顺年纪不大,在胡疏眼里可算是个小女孩了,可这一刻他竟对她产生了一种惧意,仿佛凛然不可侵犯。
  这时候整栋大楼里都没有人,林顺走进程敬南的办公室,轻轻吩咐胡疏出去,胡疏也不敢久留,到大门口去侯着。
  林顺抚摸着红木办公桌的边缘,这里是如此的熟悉又陌生,她想起有一天她忘记拿笔记本懊恼的走上来,她站在门口的巴西木后看见,里面窗帘没有拉,阳光透过落地窗户照进来,金色的光线度在他身上,睫毛在阳光下被染上一层金色的光芒,纤毫毕现。他陷坐在皮椅里,紧锁的眉头,飞薄的嘴唇紧紧抿着,下颌的线条刚毅,一只手扶着头,另外一只手温柔的抚摸着笔记本上IBM凹凸的商标字样。平日里他总是一副冷静睿智的样子,这一刻他的脸上竟有稍许迷茫,这样的他看得林顺心直发软。
  剔透的眼泪终于无声无息的滴落在办公桌上,回头看那株巴西木依旧摆在门口,茂盛着郁郁葱葱。可是——却已经物是人非。
  这一路她坐在胡疏车里,死死的抠着手心,死死的咬着唇,那样倔强,一开始她真是恨得连杀了他的心都有了,他这样负她然而还要这样骗她瞒她,他居然……可是看见这张办公桌,想起这些事她的心又酸楚的松动起来,这是她那样爱过的人,这是她孩子的父亲。跟他在一起,经历那么多的事,怎么可能随便忘记,跟他在一起,她只要一想到自己是他的,连自己都想对自己好,生怕他会担心。只是,那么多的事,爱与恨却都这样鲜明深刻,每一件事,每一句话,终须清醒,就算曾经那样亲密过又怎样。
  程敬南轻轻推开门却停在门口,办公室里没有开灯,他也不敢开灯。
  林顺声音如常,传过来,“敬南,把灯打开。”
  仿佛很多个从前她在家里等他下班,关了灯在沙发上睡着了,有时候他打开门她惊醒,然后叫他:“敬南,把灯打开。”此刻她又这样说,程敬南的心恍惚着,抬手按亮灯光。
  林顺在窗前转过身来,看着程敬南微笑,这种虚幻的笑看得程敬南悚然心惊。
  林顺隔着一个办公室的距离看他,大概来得匆忙,他从来一丝不苟的头发如今额前却飘落着几丝凌乱,眉毛斜飞入鬓,眸子里是一片深海似的黑,无数个晚上他便是用这样的眼睛看着她,看着她未着寸缕,看着她在他身下婉转承欢,无数个白天她上班的时候总是走神思念的眼眸现在却如此复杂,轻轻闪动着不安。
  程敬南,他竟然在害怕?
  这个游遍花丛,这个杀伐决断,这个无论是事业还是女人上都是游刃有余的男人,竟然会怕她,此刻他连走到她身边来的勇气都没有。
  程敬南居然在怕她。
  也许他对她是心虚的,所以害怕;又也许他是畏惧她的爱会转移成恨,所以,这一刻他止步了。
  她再度轻唤了一声:“敬南。”
  程敬南开始不安:“你怎么不开灯?”
  她轻轻笑起来:“我在思考,我在想一些事情。”
  “想什么?”
  “我在想原来不开灯这个世界这么黑暗,你曾跟我说北极星永远不会移动位置,永远照耀在头顶,可是今天晚上我怎么也看不见它,你看,天空尽是乌云,虽然它还在那里,它不会移动,可是我找不到它看不见它又有什么用呢?敬南,你说是不是?”
  她巧笑嫣然,声音软软的,飘进他耳朵里,她笑:“敬南,你说是不是?”就仿佛很多个彼此分享的夜里,她在他耳边吹气如兰,一点点呢喃:“敬南,你说好不好?”她要求他的时候总是这样撒着娇,他明明知道,然而却无法抵挡,只贪婪看她的模样。
  他不知道她到底知晓多少,只是听她的话,暗自心惊,也不知道开口说出什么样的来好,竟是呆立在原地。英明睿智,冷静过人的程敬南居然会有一天被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梗住了喉。
  仿佛林顺也读懂他的思想,她也想起那些夜晚里,她好像也是这样问他的,好不好,是不是,可不可以?那些令人脸红心跳的夜晚,酣畅淋漓的热情,他将她抱得那样紧,缠缠绕绕的都是他,他的气息,他的手臂,他的温度,如此鲜活,他将她送上高潮,然后在她筋疲力尽的时候抱紧她给她倚靠和温暖。
  他说去旧金山的这些天,她一个人在家的时候只要是想起他,想起他不经意的温柔,她便只剩满心的甜蜜欢喜和依恋。
  可是再缠绵悱恻又如何,再惊心动魄又能怎样。
  这样的夜里,她被他眼里闪过的一丝不安刺痛,痛到全身打起寒颤,她是这样寒冷,他却连走上来拥她入怀的勇气都没有。
  一切在他一闪而过的眸光里她已经寻求到答案,他终究是放弃了她。他曾经为她付出那样多,她曾经也那么不顾一切,可是他终究是放弃了她。
  从胡疏的电话里她早就直到始末,可是这一刻她还是会心痛得无以复加,她原以为她应该早就麻木了的,可是这一刻心还是被他这一掠而过的不安眸光伤得献血淋漓。爱着的人,说着的话,音容笑貌,如此清晰。
  从N市到云南,千山万水的跋涉,凶险万分的奔波,绕过大半个中国,他把她找到,他们是如此千辛万苦,才走到一起。可是这份千里迢迢惊心动魄的爱啊,却是如此的短暂仿佛刚刚怒放盛开的鲜花,饱满在枝头,却豪无预兆的零落成泥,跨越委顿衰老,由极致到消遁,比昙花还短促。
  林顺看着程敬南,终于平静下来。
  “敬南,你怎么不过来。”程敬南依言走上前去。林顺笑着拉过他的手,心疼的说:“敬南,这几天变天了,你还是穿得这么少。”
  程敬南心痛如斯,声音喑哑:“顺顺,你别这样。”
  林顺抬起头来仍旧笑,无限酸楚:“那你要我怎样?”
  程敬南没了声音,林顺嫣然一笑,仿佛一种了然,笑容再甜,梨涡再醉人,然而眼里却是浓浓的心伤心死,化不开,挥不去:“敬南,你知道吗,其实我很不希望看见你这个害怕的样子。”
  林顺到底有多了解他,以前在夜未央里,她常常拉着他诉说,都是一些小女孩的青涩心事,他却可以静静的听她说,陪着她,沉静、浑厚、淡定、平和,这才是她喜欢看的他的样子。在一起之后也偶有问询他的身世,他经历得那样多却并不夸夸其谈,很多事都是一略而过,她却自是能猜出他经历非凡。
  少年时候便孤身在外,形单影只,身边连一个知冷知热的亲人也没有,在异国他乡颠沛飘零,坎坷打拼。艰难困苦他对她说起的时候总是一笑而过,自我解嘲。然她怎么能不感同身受呢,她那样爱他,怜他,只是恨自己在他经历那些的时候她尚且只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她总是怜他,连他后来听他说起在女子中间左右逢源,她都心生怜意,虽然如今的他果断自如,刚柔并济,但是所遇到的人竟没有一个走进他的心里,她总是惆怅,亦是庆幸她遇上了他,心里常常暗下决心将来要对他好。
  只是林顺到底有多了解他,心现在就有多疼,也许黄岩说得对,他这样的男人即使辜负了别人,可心里总是恨他不起来,甚至还要为他感伤心痛。
  程敬南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他可以为了他想要得到的不顾一切,不顾众人的劝说执意要去云南接她,但是他也是一个能在天台对林顺说出那样一番不要再见面的话,他从来就这么冷静克制。林顺站在天台,面红耳赤的想起那个吻,心慌意乱,他却在她身后把她转过来,说过那样冷静决绝的话,这个人到底有多克制隐忍,林顺现在无比清醒。
  也许女人的爱里天生带了母性,带了怜悯,她忽然又怜惜起他来,曾经她那么爱过的人,她不要他害怕:“敬南,你说过既然选择了就要勇往直前,只是我在想,她是你阿姨啊,难道你就不顾世人的眼光自己的幸福了吗?”
  她不明白那样生死关头都过来了,这里到底横亘了什么,不够平息他,不够让他放弃执念。但是她看着他却不忍说出来,看着他这个样子,怜他已经是满身遭遇,她怎么也不忍说出让他难过的话来,可是怎止得住泪眼盈盈。他们明明有爱,好不容易,千辛万苦他找到她,他们之间却不能两全,这一辈子。那么多的从前,她偏过头去看窗外的天空,黑压压一片,纵使倾国倾城流转的星光也都已成过去,难道真的只能这样放弃吗?难道这一生如此辛苦终究握不住?她凄婉的笑容,纷纷下落的泪珠,终于,终于带上绝望的意味,握住他的手一分一份松开来,转身要离开。
  程敬南大恸,看她伤心欲绝的样子,嗓子里仿佛有什么堵住。他当然痛,他千方百计心疼的人,过去他唯恐有一星半点拂了她的意,这一刻他却让她如此绝望如此伤心。他的心被她无语疑噎的泪水灼得热辣辣的痛,仿佛是被谁砍了一刀,血肉模糊,痛不可抑。他怎么不痛,那么爱过的两个人,到这地步没有责难,这样压抑着自己平静的放开他的手,他心痛,是必然。爱从来是伤人的,只是他那么精明的一个人却看不穿,或者那么精明的一个人碰上这样两难的境地也只能心存侥幸,即使心里明明知道世界上没有那么多侥幸的事存在。
  她的手一分一毫从他手中抽出,那温度也一毫一厘的失去,他忽然握紧了双手,力气那样大,他只是知道自己不能失去这一刻的温暖,不能,不能。
  林顺的手被他握得生疼,她的笑容支离破碎:“敬南,就算纠缠得再牢再紧又有什么用,总要放开的。”她抬起另一只手贴在他脸上,抚摸着,仿佛想要记住他。

  第 三十五 章

  程敬南伸手抓住她,终于说出话来:“顺顺,我和她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没有对不起你,你给我一点时间让我说服她,只要一点时间……我和她的婚约只是权宜之计,我是爱你的,只要给我一点时间,我只是和她假结婚……”程敬南完全乱了,原本在路上思量出来的一番话到这里说得无比混乱,然而这些事这样复杂,怎么说她才会明白,她的世界里阳春雪白,他要怎样说。只要过了这一段时间,只要他的计划完成,就算中庭名下所有的产业都失去也不要紧,只是现在不行。
  程敬南也急,也慌,当然也害怕,这么些年来卧薪尝胆有什么事他怕过,但是这一刻他是真正正正畏惧在林顺面前。他不肯放弃林顺,然而,他亦不肯在这个关口功亏一篑。
  也许只有黄岩最了解程敬南,他太固执,太极端,是那个理由支撑着他走到今天。为了那个理念他支撑了这么多年,艰辛了这么多年,如果没有林顺给他的旖旎幸福他怎么会产生奢望,明明已经得到过,甜蜜过,现在叫他如何割舍得下?可他又不敢放弃,一个人为了那个信念辛苦了这么十几年,坚持了十几年,隐忍了十几年,他是绝对不敢轻易放弃的,因为啊等于说他这十几年都错了。
  程敬南如此矛盾,他急着跟林顺解释:“我和她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和她……”他怎么解释得清,难道说,顺顺我和她并不是你想象中的那么不堪,他觉得自己的身形猛地在林顺面前颓下去,他从来也没有这样无力挫败过。
  林顺却仿佛听明白他的话:“敬南,别人对我不重要,你明不明白?”既然他能把事情做到这一步,说明他定是深思熟虑权衡轻重过的,那即使再多的责备怨恨也无济于事,敬南,别人对我不重要,你明不明白?
  能言善辩的程敬南,魄力凛然的程敬南,这一刻眉头皱得那样紧,林顺轻易挣脱他的手,也许他真的明白已经抓不住她,明明使了很大力气,等到她真的要摆脱他,他却不敢用力。林顺看着他这样,心都要碎了,林顺眼中的伤心欲绝让程敬南不敢再强要挽留,他终是任她一分一分抽离。
  林顺看着他,还是笑。
  程敬南看着她伸出手去,却又徒劳的放下。
  林顺退后几步说:“敬南,你保重,我走了。”
  程敬南竟不敢追她,他曾经无数次嘲弄吴晓光,鄙夷他对自己想要的东西连追求的胆量都没有,谁知道他在这样的时刻,在他最爱的女人最脆弱的时候,他居然也不敢追出去。他在她面前无地自容,他拿什么理由留住她?他追了两步,再一次颓然的停住。
  林顺终于掉过头去,事实上连这一刻她心里甚至还是存着希望,希望他能把她留住,把她拉住。张爱玲说女子的身板能经得起几扔?可偏女子又总是爱将自己这副单薄的小身板投入进去,千古以来那么多的飞蛾扑火,她们不是学不乖,而是拼着将自己烧成灰的危险渴望那一点光,可奇迹怎可能发生,林顺的心终于烧成灰。
  跌跌撞撞的走进电梯,不知道是电梯失重造成她的眩晕还是她已经承受不住,眼前一黑,她只得靠着电梯的墙,眼冒金星,到了一楼她轻飘飘的走出来。胡疏在大门口看见她惨白的样子,关切的叫了声:“林小姐……”林顺看也不看他,轻轻略过去,到马路对边拦了辆车,坐进去。
  司机问她要去哪,她重复着:“去哪儿,去哪儿?”仿佛梦呓一般,她还能去哪儿。
  司机看着她死灰颜色的嘴唇和额头上的冷汗,说:“小姐,你是不是生病了?”
  她笑一声说:“生病,对,我生病了,送我去医院。”
  这样说反而更符合她现在的状况,司机也没有再多说,一口气把车子开到市中心医院。
  林顺对医院的氛围很熟悉,但是扑面而来的消毒水味道还是让她觉得头晕目眩,她挂了号,好容易找到妇产科,看见一个医生正在那里填写单子,这么晚了,竟然人还不少。她看见人流手术室里走出来的小女孩,被等在一旁的男朋友半抱半搀的扶走了。她只是觉得害怕,原本她以为这样的事应该会需要结婚证之类的但是这个医生连头都没有抬,甚至没有看她一眼,声音冰冷,熟练的开了一张B超单。
  冰冷的手术仪器在她身体里试探着,冰冷的铁架子凉透她的全身,她开始发抖,护士忙安慰说:“别紧张。”对她们来说这是一种多么稀松平常的事,林顺忽然想起自己的妈妈,她小时候也是这样在妈妈的肚子里生活的吧,可是现在她竟然要生生拿掉自己的孩子,甚至她的父亲都不知道她曾经在世界上存在过,她忽然来了力气,挣扎着要爬起来。
  护士被她的行动吓一跳:“你站起来干什么,还没开始呢!”
  她冷汗涔涔的说:“我……我不做了……”说着不敢看医生,爬下床慌忙去穿鞋子。女医生冷冷的声音响起:“你确定不要做了?”她战战兢兢的回答:“对,我不做了。”她心里是害怕的,仿佛生怕医生强制性把她按到床上做完这个手术。没想到医生和护士倒也不慌乱,收拾着东西,已经有人对外面说“下一位”声音平淡无奇,也许已经看惯这样的事。
  林顺扶着墙从手术室走出来,那个样子仿佛象死过一次,没走出多远她忽然一阵恶心,胃里有东西直往上泛,又苦又涩,经过的护士忙把她扶到垃圾桶旁,拍着她的背,说:“小姐,你男朋友呢,要不要我帮你把他找来?”
  林顺搜肠刮肚的吐了一阵,一手扶着胸口一手扶着墙壁抬起头来想要微笑,身子却一直未停的发抖,这样的笑那护士看了心直发酸,这样美丽的女子却这样毫无生气,她心里油然而生一种怜悯忙安抚着说:“你等我一下,我帮你去倒杯水来。”
  护士向值班室走去,林顺用手拭去嘴角的秽物缓了一阵,没有等护士先走了,她到洗手间去清理。对着镜子,怔怔的,眼泪再度掉下来,想了一阵才把头发重新整理好,她得坚强,她要回家,爷爷生病了。
  她扶着栏杆,慢慢的下楼,可是终究气血虚弱,走到最后两层的时候,居然一步踏空,她用力抓着栏杆不让自己摔下去,手指甲被生生被扭断,脚下一阵刺痛,她没有让自己摔倒,脚踝处终究是扭了一下,她扶着栏杆却再没有力气俯下身去查看。
  “林顺?”林顺身后有人叫她,她迷蒙的抬头,居然是吴晓光,她勉强露出一个微笑,身体已经摇摇欲坠,就要瘫软在地。吴晓光看她这样子,他忙上前一把抱住她,吓得声音都变了调:“你怎么了啊?”
  说着把她抱起来要送医院,林顺已经没有任何力气,声音虚弱不堪:“不,送我去机场。”吴晓光把她抱进车里,找出矿泉水给她,她的手颤抖着拿不稳,吴晓光忙扶住她,喂她喝。

  第 三十六 章

  明明是九月的天气,林顺的手却冰的吓人,吴晓光把车内的空调打开,也不问她,林顺头晕,面前的吴晓光的脸都是摇晃的,她不说话,闭着眼睛靠着椅背休息一阵,才说:“送我去机场。”
  吴晓光“哦”了一声,开车。
  晚上回去的航班竟只剩一张票了,吴晓光帮她把手续办好,换了登机牌即将进安检,林顺回过头来对他感激的一笑说:“谢谢你。”
  吴晓光笑着说:“不用客气,你小心一点啊。”
  吴晓光原本是在医院看护父亲的,吴万成最近高血压发作频繁,这几天居然还被检查出来有白血病,不料今天他从电梯出来却看见楼梯口她的身影。一开始他还不敢相信,这样了无生气的一个人,怎么能和他印象中那活泼爽脆的女子重叠起来,他试探的叫了一句,看真切了才知道真的是她。
  林顺上了飞机,然而思想了一阵,心中酸楚,眼泪又要夺眶而出,怕人看见忙用手胡乱擦了,她身边是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身边缠着一个小朋友大概是他儿子,不停的腻歪。好像是孩子的母亲只买到了头等舱的机票,孩子的父亲执意让母亲带着小孩坐头等舱,小孩子不愿和爸爸分离,在这边纠缠不休,耐心的空姐在一旁不停的帮助着安抚。
  林顺勉强笑笑在旁边坐下来,小孩子见了生人,注意力被转移,滴溜溜的黑眼珠一转,带着几许怜悯对爸爸所:“爸爸,那位姐姐是不是在哭?”
  林顺怕吓到孩子,忙扯出一个笑容,笑得却十分牵强,小朋友眼角还挂着晶莹的泪珠却递来手中的蛋糕说:“姐姐,我给你蛋糕,你别哭了好不好?”
  这蛋糕正是空姐方才用来哄慰他的,此时竟把蛋糕递给林顺,林顺还能看见他鼻尖上的奶油痕迹,孩子的父亲觉得尴尬,现代的女孩子都不大喜欢被人窥探心事,但小孩子天真无邪他亦不忍苛责,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憨憨的陪着笑。
  林顺眼眶又是一红,泪水直往上泛,盈满了眼眶,小朋友手足无措只好把蛋糕往她手里一塞,人就缩回去了,这时候也不哭闹纠缠,乖乖的随着空姐走了。
  林顺手捧着蛋糕,眼泪纷纷的,只顾着哭,也不知道到底哭了多久,朦胧中眼前出现一方手帕,声音温和如水:“别再哭了,人家会以为蛋糕有毒的。”她接过手帕拭去泪水,定睛一看,原来是吴晓光。她微略带着点赧意:“怎么是你?”
  吴晓光在她身边坐下来,林顺才发现那位父亲不见了,看她惊讶的样子,吴晓光笑着说:“我从头等舱换过来的。”他见林顺不语,略停顿了一会才若有所思的说:“你这个样子坐飞机,我不放心。”
  林顺默然,她不自觉的低了头,心存感激。近两年不见吴晓光,他变化非常大,原本青涩躲闪的目光,现在变得坦然,林顺还记得最后一次在夜未央见到他,他郁郁沉默,现在眉眼完全舒展看来,看起来成熟不少,也镇定了,这样不加掩饰的关心倒让林顺感到不好意思。
  吴晓光看林顺神色知道她不欲多言,寒暄也是相当客气,安静后,他也没有再打扰她。林顺眼睛空洞无神的看着舷窗外,飞机发动机的轰鸣声越来越响,呼啸着冲向天空,透过舷窗下面看见美丽的N市夜景,流光溢彩,渐渐远离,也渐渐的舷窗外什么都看不见,只有飞机的发动机映衬在蔚蓝的夜色背景中。
  林顺偶然回头看见吴晓光在翻阅着随身携带的一叠文件,抿着嘴,全神贯注的目光中透着几丝疑惑不解,这样认真仔细的表情还是有几分原先吴晓光的神韵。林顺内疚起来,最近程敬南离开的几天,她也拿着财金方面的报刊研究过一阵,希望能更加了解中庭,没想到她却看见颜世昭重大走私案件被侦破,其中波及到万成,据传吴万成因住院,警局传讯了不少万成的高层,他大概也是很忙的吧,林顺想。
  一个多小时的航程很快结束,林顺回来得匆忙,没通知家里,林颐也没开车来接。吴晓光公司里却已经派了车来接,吴晓光说:“我送你回去吧。”
  林顺心里过意不去,忙推辞道:“谢谢你,不用了,我打车回去就好了。”
  来接吴晓光的那辆黑色奔驰缓缓滑到他们面前,吴晓光打开车门不理会林顺的谢绝,说:“上车吧。”
  司机不解的看着他们,林顺这才上了车说去×大的附属医院。吴晓光把她送到医院门口,顺妈已经在等,林顺道过谢下车,吴晓光倒也没有再说什么。
  顺妈拉着林顺的手,打量她的脸色,担忧的说:“你脸色怎么这么差?最近又生病了吗?”
  林顺乍然看见妈妈生怕自己哭出来,忙低了头,闷闷的说:“没有,我只是刚下飞机,有点晕。”林顺脸色苍白,眼皮红肿着,声音带着鼻音,顺妈看她不自在的低头也不欲再问,这孩子从小感情就细腻,估计听了爷爷的消息难过,她于是将林院士的状况对女儿交代几句。
  原来林院士上次被诊断有癌症不是误诊,林院士桃李满天下,这附属医院的癌症方面的医生,差不多有一半是他的弟子,但此时正是他研究新药的关键时刻他生怕诊断结果出来老伴和儿子会不让他继续进行研究,硬生生压着医生把诊断结果改成误诊。可这次晕倒在实验室,癌细胞完全扩散开来,医生再不敢隐瞒才说出实情,林颐也不方便说什么,做学问的对这种狂热执著也理解,父亲的这项研究从事了一辈子,眼看着就要出成果,怎么放得下?
  林顺推开门,林颐也在,林院士躺在病床上,原本清癯矍铄的面容,枯槁憔悴,林顺眼泪呼啦一下流出来,抱着爷爷的脖子大哭起来。
  林院士拍着她的背,强笑着安慰:“顺顺回来了啊?别哭啊,爷爷身体还好着呢!”可林顺哭得更加厉害。
  第二天,林顺一大早起来在家里煲好汤和奶奶一起来医院,刚打开门,吴晓光赫然在内,转头去看爷爷,林院士面色也红润不少,气色还不错,林顺跟着奶奶走进去,两人都是心事重重。
  吴晓光却站起来说:“林院士,您好好养病,我们又请了几个博士按照您的配方公式在试验,也许研制顺利的话还能运用到您的病中来,您老就安心养病吧。我公司还有事,就先不叨扰了,我会随时向您提供最新数据和情况的,您千万别急。”
  林院士亦是十分客气的回了,偏头对林顺吩咐:“顺顺,替爷爷送送晓光。”林顺随口答应,出了门,林顺如释重负的对吴晓光说:“真是谢谢你。”
  吴晓光停下脚步:“那份解约书我已经让人收回去了,新药真的正在研制中,我并没有骗你。”
  原来林院士病倒的当天,万成就派了人找林院士洽谈解约方面的问题,林院士住院于是便找了林颐。因为新药的研制太慢,而且实验室最近又出现许多问题,林院士才不眠不休的加紧研制,生怕万成提出解约。可事实上“万成”对制药行业涉猎不多,当初签约吴万成也是看在吴晓光和林顺的关系上,只是现在万成集团正是多事之秋,自顾不暇,吴晓光对待商业上的这些运作又不熟练,高层才建议提出跟林院士解约,由于林院士这方迟迟未有成果,“万成”倒也不算违约。只是林颐收到解约书却不敢告诉父亲,是以方才看见吴晓光坐在病床前林顺心一沉,后来听吴晓光一番话又暗自庆幸,以为吴晓光大约是听了医生的话配合着演戏呢。
  吴晓光见林顺眼神游移不定以为她不信轻轻一笑说:“是真的,我们决定继续追加投资,你就请林院士放心养病吧。”

  第 三十七 章

  林顺心又乱了,吴晓光这样一本正经的样子,她不好说什么,只默默的送他出去,神属不思的上了楼。病房门口看见母亲,正在和奶奶说着合约的事,万成的经理是早晨才打电话过来,而林顺早就知道了,奶奶喜上眉梢,额头上的皱纹舒展开来。顺妈瞧见她,正要对她说,她勉强笑着点头:“说,是呀,我已经知道了,这下不用担心爷爷知道了。”
  林顺几乎整天呆在医院,更严峻的情况出现了,林院士之前拒绝治疗,医生发现左肺有肿瘤,已经开始转移到淋巴,颈部淋巴出现结块。整个人消瘦得厉害,一些学术文献看不了一会就拿不稳,食欲猛然下降,医生都不敢将实情告诉林院士,林顺常常看见奶奶背着她偷偷拭泪,只有爷爷依旧乐呵呵的指挥林顺帮他去实验室探听最新成果,顺带指点一二。
  没过几天吴晓光却又来了,和林顺约在一个茶楼,吴晓光取出文件袋推到林顺面前说:“上次下了飞机,你落了一分化验报告在我车上。”
  林顺一看那文件袋脸色倏的变了,手中端着的茶一抖,只得放下茶杯,收回报告:“真是谢谢你。”
  吴晓光打量着她,她的脸色依旧苍白,最近因为爷爷的病,她操了不少心,原本身子又弱,可吴晓光这样看着她,她甚为不自在,因为那档案袋里装的正好是那天她从医院开出来的B超报告以及一些化验单。
  林顺看着文件袋,又是满目的哀愁难言,吴晓光暗自后悔,没想到林顺察觉到吴晓光的打量,眼里蕴含的晶莹泪光却一闪即逝,扬起脸冲吴晓光淡淡一笑,笑容却是那样惹人心疼。
  吴晓光于是将话题岔开,喝完茶,他对林顺说了一些林院士新药的进展就站起来说:“我送你回去吧。”
  林顺也站起来,神色恍惚着:“啊?哦,好。”
  照例是送到医院门口,吴晓光走下来替她打开车门,林顺下车的时候没站好,趔趄了一下,吴晓光连忙轻搂了一下她的腰,把她扶正,林顺从他怀里尴尬的挣脱出来,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也不知道是看什么。
  吴晓光看着她,语气沉重,叮嘱道:“小心啊!”
  林顺真是觉得尴尬无比,无地自容:“我知道的,谢谢你,那,我先走了。”说着往医院大门口走,吴晓光看了一会她的背影才转回车里,发动车子,开走。
  林顺走了没几步,转弯找到一个垃圾桶将化验报告扔进去,袋子里手机响了,她摸索着掏出来,没看来电显示,上午和妈妈约好一同去Z市拜访一位肺癌专家,想是妈妈打过来,她脱口而出:“妈,我快到了,你等我一下。”
  没料到电话里却静默了一会,林顺几乎能听见里面沉重的呼吸,短暂的沉默中她仿佛透过这样的呼吸聆听电话那头那个人怦怦的心跳,这个人她怎么会不知道是谁,她有一刹那的怔忡,那边才迟疑着说:“顺顺,是我!”
  林顺摒住呼吸,才能努力不让那边听出她颤抖的声音,但是她到底不敢回答,她害怕自己会哭出来。
  那头又说话了:“我在你身后。”
  林顺一回头,便看见程敬南拿着手机站在车子旁,他停车的地方隔吴晓光方才停车的位置不远,原来刚才真是他。林顺泪水猛的又冲上来,就这样怔怔的看着路口的程敬南,没想到这样再次见到他,她的心还会这么痛,她也从来没有想过会这么快见到他。
  这个曾经对她说过:“永远在一起的人。”“永远”多么轻易说出口,直到此时她才发现永远竟如此短暂,经不起时间和世事的推销。
  然而下一秒她还是笑了,心酸哀婉,仿佛摇摇欲坠在枝头的最后一枝春花,凄婉绝艳动人心魄的美丽,却叫人担心她随时会随风而逝。程敬南看着她苍白的样子,心中也是狠狠抽痛,眼中闪动着复杂的光芒,朝她走过来。
  林顺脚步移不开,呆呆的任由他一步一步靠近。
  九月的林荫道上,阳光在香樟树枝叶间明灭跳闪,车内,林顺和程敬南相对无言,几秒钟却仿佛一段漫长的时光,林顺不知道说什么好,程敬南才问了一句:“你,还好吗?脸色怎么这么差?”
  林顺强忍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程敬南也是心情沉重。
  就这样,林顺坐在车里,一直哭,一直哭,身边是来往的车辆人流,阳光从树叶中漏下来,斑斓的打在车窗上,程敬南只记得一支接一支不停的抽烟,竟也不知道去安慰林顺。
  车内静默了很长一段时间,他才狠狠地把烟捻灭在烟灰缸里,反身把身边的林顺抱过来,吻下去。他吻到林顺咸涩的泪水,冰凉的嘴唇,想起很久前的一天,他也是这样抱着她,这样吻她,她在他的怀里簌簌发抖,身体也是那样冰冷,孱弱,一如风中娇弱的花蕊,那是哪一天?仿佛记得好似在摄影棚,又好像是在那个小镇上他找到她,恍惚中他还想起在云贵高原的那条路上,她便是这样在他怀里哭泣,哭得他心慌意乱,现在她又是这样默默的流泪,程敬南的心绞痛。
  不知道为了什么,或许是为了挥去这份无可救药的痛,他下了狠劲跟她纠缠,急切的攫取她的呼吸,剧烈的喘息着,衣领被拉开,唇蔓延到她的肩窝里。林顺被他的蛮力弄痛也不说话,身子牢牢掌控在他手里,任由他攥牢,任由他掠夺,占领,为所欲为。可是这份软弱,这份他预想不到的顺从,却让程敬南心里生出最深刻的绝望,一点一点蚕食他的心,他越是用力,林顺越是顺从,心里的绝望越是浓厚,一点一滴的寒冷自他胸中泛滥开来,泛滥开来,直到无法收拾,他终于挫败的放弃,头埋在她的颈窝不动了。
  林顺浑身疲惫无力,心中一片荒凉,眼泪却止不住的流,脸上的,心里的,无限绝望。她原以为在那个办公室里她已经死心,到现在方知,死过一次的心原来还会痛,特是被以为看见一丝曙光,以为救赎来到,却原来只是让她亲眼看着那一点光亮生生再次被掐灭,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再次掉入无尽的黑暗与寒冷,再也,再也看不到光明。
  她到这时终于清醒的明白,敬南的到来代表的是彻底的绝望,她想把程敬南推开,伸手却不小心触到他的眼角,那里热热的湿润。
  林顺的手无力的从程敬南身上滑下来,原来敬南将她抱得这样紧这样牢这样用力,一直不说话,都只是在克制自己,不让自己哭出来,可他是程敬南啊!林顺的心又是一阵剧烈的刺痛,剧痛将她吞噬,将她缠绕,她只觉得被缠得喘不过气来,心里一抽一抽的痛。
  程敬南的声音哀戚,甚至带着几分恳求的意味:“顺顺,你能不能给我一点时间,只要给我一点时间,我安排好一切就和你在一起,结婚。到时候你让我做什么都行,中庭也好,资产也好,我什么都可以不要,你能不能给我个机会?到时候我什么都听你的,要怎样补偿你都可以,好不好?”
  林顺深吸一口气,轻轻拿开程敬南横在她腰间的手,重新坐起来,程敬南却顺势将她的手握牢。
  程敬南一闪而过的泪光已经看不见,然那微红的眼眶还是清楚可辨,眼睛里带着殷切,带着狂热,带着恳求,满是痛楚的望着林顺。
  林顺再低下头将程敬南的手指一个一个掰开,认真又仔细。可程敬南这个时候却前所未有的执拗,象个小孩耍赖,她掰开一个他马上又握上去,他不敢用力恐怕伤着她,可也不愿意放手,林顺再掰开,直到两人都是筋疲力尽,程敬南才绝望的松开手。仰面靠在椅背上,喉咙里生生咽下一股痛楚。他这几个晚上都没睡好,眼前萦绕的总是林顺那欲哭无泪的心碎绝望,然而记忆中她音容笑貌却是那样清晰,清晰到他只要一想起,心里就漫过一阵又一阵的痛。他来了,再见到她,见到吴晓光抱住她扶住她,他的心也备受摧残,然而贪念只是本性,迟疑,犹豫,难以决绝,却又异想天开,死灰复燃。
  林顺擦干眼泪,如果没有触到他的泪,这一刻她或许尚仍带期望,可是现在她十分清醒冷静,她终于明白,他只是带着一个梦来,她从办公室里走出来,他没有留她,一切便已成过去,他们都回不了头,她的声音从来没有这么荒凉过:“敬南,我们分开吧,以后,你过你的生活,我有我的人生,过去的一切,忘了吧。你不要难过,我不怪你,我们都是成年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利,也都有不得已的苦衷,你选择了,就好好走下去,别太难过。以后,你要自己照顾好自己,不要太累,再忙也要记得按时吃饭,加班别太晚……”林顺说到这里才意识到这种话已经不适合再说,她变得讷讷难言,手下意识的去摸腕上的镯子。妈妈的同事有识货之人,曾评定过这镯子,轻轻巧巧,镯子被她取下来,放到烟灰缸旁,说:“这玉镯还是还给你吧,太贵重了,我受不起。”从前她怎样也掳不下来的镯子,怎料到今天竟然如此轻易的取下来,原来她终究戴不住,可林顺这时候却忘记这短短几天她消瘦得有多厉害。
  镯子放下的那一刻,她忙不迭的别过脸去,眼中的泪珠又快要支持不住,强自忍着哽咽着说:“敬南,我先走了,再见!”
  林顺走得很急,脚步坚决,仿佛生怕自己走得慢了,那个人会走上来把她拉回去,又仿佛生怕自己走得慢了,会忍不住,忍不住回头。可实际上那个人并没有追上来,甚至都没有跟出来,她走得更加快,生怕自己迟疑,走了很远,她才转进一个小胡同,扶着墙壁,半个身子靠着墙壁滑下来,蹲在地上,哭出来,她的绝望隐痛。过往的行人有同情的目光,有不解的目光,也有感同身受的难过的目光,她却什么都看不见,哭得声堵气噎,指甲深深扣进肉里,每一根都扎得那样深,亦是痛不可挡,但她从来不知道还有一种痛会让你忘记这种肉体上的疼痛,她扣得再深,心还是痛彻心肺,不能转移半点,仿佛整颗心被谁掐在手心里狠狠的蹂躏。
  她靠着墙,先是小小的抽泣,继而是嚎啕着,仿佛想要将一切哭出来,直到哭到咳嗽起来,她簌簌发抖,这才站起来,回头方才的街角早已消失不见,她再也看不见他。她却如着了魔一般站起来,浑浑噩噩的走出胡同,急急的往回走,走了很久才走到刚才的那条香樟路,已经看不见他的车。林顺着急的寻找,找了几条街,一直都没有再看见他,她行尸走肉一样漫无目的,已经接近中午,头上是明晃晃的太阳,她头昏眼花。不知道走了多久,她竟然又走回那条香樟路,隔着一个十字路口,她猛然停下来,仿佛全身都松懈下来,她倚靠着一颗法国梧桐停下来,痴痴贪看香樟树下车内的人,她心终于有了着落,她还是找到他,又看见了他。
  程敬南原先是把车子开走了的,现在又开回来,可整个人伏在方向盘上,久久,久久,没有一丝动静,他再也无力抬起身子,整个街区仿佛瞬间陷入一种安静,林顺看了他很久。
  程敬南一直没有抬头,也许他一辈子都想不到林顺就在他前方这样看着他,所以他永远不会知道这一刻他若是抬头看见她,他还会不会坚持,会不会后悔,会不会下车来留住她。
  林顺身后的广场有人搞活动,明明是喜气冲天,放的歌曲却摧人心肠,不过肝肠寸断的亦或许只有林顺一个人。
  好吗一句话就哽住了喉
  城市当背景的海市蜃楼
  我们像分隔成一整个宇宙
  再见都化作乌有
  我们说好决不放开相互牵的手
  可现实说过有爱还不够
  走到分岔的路口
  你向左我向右
  我们都倔强地不曾回头
  我们说好就算分开一样做朋友
  时间说我们从此不可能再问候
  人群中再次邂逅
  你变得那么瘦
  我还是沦陷在你的眼眸
  歌曲哀怨低徊,回肠荡气,撕心裂肺,她意识消散之前,还听见那句:“我们说好决不放开相互牵的手,可现实说过有爱还不够……”
  程敬南被一阵骚乱惊醒,抬起头,他的前方是一堆人围着,仿佛发生了什么事,然而他却很快又低下头去,如果他再晚一秒低下头去,或许他就能看见人群中有人抱着昏迷的林顺急急忙忙往医院送。那人经过他的车,抱着林顺送进附属医院大声叫:“有人晕倒了,有人晕倒了……”
  昏迷的林顺就是这样被人抱着慢慢的接近程敬南,然后,再一步一步的远离,她永远也想不到刚才她四处遍寻不着的人影,离得她这么近,可他始终没有抬起头来注意这样一场骚动。
  也许,也许,一些事情重新来过,林顺这样的女子就算再美丽,在人群中,和她擦肩而过一万次程敬南都不会注意她,可是这一生他却偏偏是她。
  医院里,护士帮林顺打完针,顺妈吩咐护士出去,她掖了掖林顺的被子,看向林颐。
  林颐一直在对着窗户抽烟,林顺从小肺不好,林颐也很少抽烟,顺妈担忧的望着林颐稍显僵直的背影,怕林颐生气。这边的林顺垂着眼,垂着睫,一副听从发落的样子。
  顺妈再偷眼瞧一眼林颐,他正半仰着脸远眺窗外的的风景,眉宇间笼罩阴翳,眯着眼,谁都不知道他在深思什么。顺妈还真担心,她从没见他发过脾气,唯一的一次是林顺害得扬凡摔断胳膊,可今天他从中午医生的诊断之后到现在一直都是这个姿势,没有说过一个字。
  从小林顺不管做错了什么事,妈妈是又好气又好笑,林颐是从最开始的愤怒变成麻木然后认命的任由其自生自灭,面对这些事林顺从来不会有什么内疚,可是这一刻林顺的沉默却让顺妈不知道说什么好。
  林顺醒来后一直就是静静的垂着眼脸,仿佛在静待父母的责难质问,顺妈了解女儿个性倔强,冲动,感情用事,可是母女连心,女儿做再多错事做到最后母亲的都不可能硬得起心肠。林顺小时候每次做错事明明认了错可总也要申辩几个“莫须有”的原因来,哪里象现在这样,躺在床上偏着头,要哭不哭,也不辩解,她这个样子顺妈反倒不忍心再对她说一句重话。
  林颐在思索着一些事,他对着窗户看了半天,反过身来对顺妈说:“我出去一下。”说着他便往妇产科的科室走去,科室副主任的先生恰好也是林院士的门生,她热情的接待林颐,把他领进办公室。
  林颐支吾着开口询问,其实这些问题方才医生已经讲得很明白,顺妈虽然是呼吸道的医生,但对这些问题同样也十分清楚,只是他却不知为何反愿意到这里来问医生。
  林颐面子薄,对外人难免腼腆了些,副主任听懂他的意思莞尔一笑,了然的回答:“女人的第一胎就堕胎对身体的危害肯定是极大的,以后患妇科病的几率要比正常女人大好几倍,而且还会有后遗症,生理上心理上都要承受极大的压力。一般说来,妊娠10周以内子宫不太大,胎儿和胎盘尚未形成,一般不需要扩张子宫,手术时间也短,受术者痛苦小。当然手术肯定对以后的健康会产生不利影响的,严重的甚至会引起不孕,而且以林顺现在的身体状况来看……”副主任观察了林颐的脸色才斟酌着说:“林顺这个情况……上午黄医生说得对,她现在的身体状况不适合做手术,我也不赞成,影响我都说完了,林教授,你还有什么要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