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6

沾衣: 她是灰姑娘

第一章

大四的上半年,我是在一家据说是非常有名有档次有品味的自助餐厅里打工,传说中,出入其中的都是社会高级名流。因此,对穷得当当响的同事们而言,这里是钓金龟婿的好地方。
也因此,所有的同事都争取接待、服务的位子,只有我主动跑到厨房打杂。我基本上是不喜欢服务业的,陌生人太多会让我不自在,说一些虚伪的客套话又让我恶心——如果是用英语说还好,因为反正也不是自己的语言,完全可以说出最恶心的话而没有说什么的感觉,这就是我永远都用“I love you”代替“我爱你”的原因。虽然我是需要与人打交道的经验的,我清楚,但是习惯仍是无法改变。
她们说这里是上流社会,是我们平常接触不到的世界,这里充满了骑着白马的男生,要搭救贫困中的辛蒂蕾拉。而我们的任务,是乖乖的等待王子的到来。之后,就是王子公主的幸福生活。
白马王子啊,她们知道吗?英语中,白马王子是Mr. Right。不是有钱人,也不是上流社会的人,只是天下那个适合你的人。
在厨房打杂是再简单不过的体力活,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到厨房干的原因。幸好骄气这一点离我已经很远了,而有时,不用动脑的工作其实是一种休息。
不过在缺人手的时候,我也会充当一下服务人员,就像那一天,在别人看来是浪漫,在我看来是灾难的那一天。
音乐,人影,华装丽服交织的双双对对,让我感觉我是到了十六七世纪的英国,在盛大的社交宴会上充当自助餐小妹——前提是,如果那时有自助餐这种东西的话……
这也……太夸张了吧……这种东西,我还以为只有在外国或是充满国际企业的港台才会有呢(原谅一个被小说熏染的人吧,阿门。)!怎么这片叫China的mainland也会有这种“腐化堕落的资产阶级产物”?
嗯……想一想还是我等小人物没有见识,中国也有富人嘛,也要社交嘛,也得联系一下不知道有没有的感情嘛。我们餐厅也不是没有接过大型的某某庆祝舞会,倒是我少见多怪了,真的以为这种东西只有“上海滩”那时才存在。好歹将来我也将会是translator,就算没实力参加什么国宴的,一般这种场合也是该常遇上的吧!
那好,就借机看看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上流生活吧。我下定主意,穿梭与宾客之间,一边收拾用过的餐具,一边听着他们有一搭没一搭的交谈——不是我说,还真是没营养。
昏暗的灯光,轻柔的音乐……我渐渐有了睡意,打了个哈欠,忙用手捂住。但是,真的好困啊!这场舞会至少要开到午夜以后,今晚看来只能在餐厅窝一宿了,还好大四课少。
“Oceans apart, day after day, and I slowly go insane.”音乐依旧轻柔,却是我熟悉的曲子:理查德·马克思的“此情可待”——Richard Marx·Right Here Waiting.
音乐继续宣泄着,我和着曲子,轻轻哼了起来。
Oceans apart day after day /And I slowly go insane /I hear your voice on the line /But it doesn’t stop the pain
If I see you next to never /How can we say forever
Wherever you go /Whatever you do /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Whatever it takes /Or how my heart breaks /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I took for granted, all the times /That I thought would last somehow /I hear the laughter, I taste the tears /But I can't get near you now
Oh, can't you see it baby /You've got me going crazy
I wonder how we can survive /This romance /But in the end if I'm with you /I'll take the chance.
我相当喜欢这首曲子,尽管只是喜欢它的旋律,而非很浪漫的歌词。Right here waiting……“无论你去哪里,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在这里等你;无论要付出什么代价,或者我会怎样的心碎,我仍然会在这里等你。”太痴情的歌词、太无悔的等待只会让我怀疑其真实性。所以,比起永远的“Right Here Waiting”,我还是更喜欢它的中文译名“此情可待”,会让我想起李义山的“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事实上,多少深情的“我会永远等你”,最后,也只是变成了永远的追忆——能有追忆已经是不错了呢,转眼忘了的也不少。
我想着哼着,丝毫不觉得自己已经成了别人注视的目标,直到一个身影随着炽热的目光站在我面前,挡住了所有的光。
“小姐,可以请你跳舞吗?”我抬起头看这个男人,满高的,在北京我很少看到185的男生(不过也是我的大学实在太……),已经有点不习惯以这种角度看人了。年龄是不大,顶多大上我个两三岁。我一向没有审美观,不过他的长相应该能构成所谓的“帅哥”的条件吧,因为好象有点像我偶尔在电视上看到的某位明星的脸。这样的脸再陪上他此时的笑容,应该是能迷倒众生吧。
“不!”我觉得自己语气好象有点硬,又换了种方式,“这位元先生,我是服务生,怎么能下场跳舞呢?这样的话老板会怪我的。”抛清抛清,不是我不给面子哦。
“没关系,我会和你老板说的。”他笑起来有点阳光的味道,被笑容分了神的我没有注意到他拉着我的手。直到The Last Waltz的音乐响起,我才发现自己已经被他拉到了舞池,并且在他的带领下跳起舞。
很壮烈的,第二脚就踩到他。我很无辜的看着他:“对不起,我根本不会跳舞。”是啊是啊,什么Tango,什么Waltz,我都是完全不会。小时候父母可能教过我一些三步四步的基本跳法,可惜已经让我忘了个干干净净……这年头,要跳就跳街舞热舞之类的,谁还在跳这么古老的东西?更何况我们大学几乎是女子学校,男生两三只的,找谁去跳舞啊?我的舞蹈细胞从来就没被激活过。
我那一脚踩得满重的,他脸上的笑变成了苦笑:“没关系,我带你,你跟着我的脚步。”
咦?风度不错,没冲口而出恶语,也没抛下我去疗伤,比学校里那些小鼻子小眼的男生强多了。我用怜悯的眼光看着他,一脚两脚三脚……懒得数了,不怕死的人就要有觉悟才是。
我一边踩着他的脚,一边模模糊糊的想起The Last Waltz的歌词。
I wondered should I go or should I stay/The band had only one more song to play/And then I saw you out the corner of my eyes/A little girl alone and so shy/I had the last waltz with you/Two lonely people together/I fell in love with you/The last waltz should last forever.
我在犹豫到底该离开还是留下来,乐队只剩一首曲子要演奏。然后我从眼角看到了你,一个孤单而害羞的小女孩。 我和你共舞最后的华尔兹,两个孤单的人在一起,我已经爱上了你,这最后一曲华尔兹应该永远演奏下去。
第一段的歌词和那个与我共舞的人的眼神使我心惊肉跳了。不过我不是孤单害羞的小女孩,自然也不会因一舞而爱上谁。尤其我清楚的记得后面的歌词,悲哀而永恒的歌词。
But the love we had was going strong/Through the good and bad we'd get along/And then the flame of love died in your eye/My heart was broke in two /When you said goodbye /It's all over now /Nothing left to say/Just my tears and the orchestra playing.
我们曾有的爱越来越坚定……一切都已结束,还有什么话好说。留下的只是我的眼泪,和演奏的乐队。
在历经美好与痛苦的时光之后。然而你眼里爱的火焰已逝,我的心碎成了两半。当你说再见的时候
呵呵,谁选了这首歌做结尾呢?真是恰当啊。是只看到“The Last Waltz”这个名字就认为它是用来做舞会的最后一首曲子的吗?
舞会的气氛的确显得很和谐,但曲终人散后,大概很少有人会记得和自己共舞的人吧!眼前这位男子大概也不会例外的,而我更是。
十二点钟声响起了,乐队正演奏到“I fell in love with you/The last waltz should last forever”那段。嗯,到退场的时候了吧?我等到乐声渐歇,轻轻退后。中国人的生理距离本来就满远的,可能是怕离人太近会遭到暗算。我的生理距离则加倍的远,一般来说,如果有人靠近我一米以内,我就会很不自在,尤其是男性,能坚持这么久已经是极限了。
那名男子见我退后,嘴边浮起一丝笑,笑容怪怪的,让我顿时不安起来。
果然,他一把抓住我的肩,阻挡我后退的趋势。我运动细胞一向不好,上身忽然顿住的结果是脚来不及收住,然后,很顺利的扭到了脚。最糟的是我特意换上的高跟鞋,因为是地摊的便宜货,我又不习惯穿(其实买来后也就穿了两三次),结果很酷的给我来了一个跟掌分离——就是说,鞋跟断掉了啦。
屋内的人一齐看向我——其实原来就有很多人在看,而且大多是女的——眼中充满了鄙视和不屑。我想我的脸一定红了,但丢人不能丢份是我们的传统,怎么也得装得若无其事才行。那么,接下来该怎么办呢?把另一只鞋跟也掰掉,很神气的走开?我看了看鞋子,决定还是不要对我的体力有太大自信。那么……把两只鞋都脱掉,反正我也有带备用的平底鞋——可是今天的袜子前面是补过的耶……平时我倒是不在乎,现在这么众目睽睽的,怎么可以再丢一次人呢?
算了,还是一瘸一拐走到储物间好了,我们这些服务人员的东西都放在那里。
我正在那里思考,忽然觉得身下一空,竟然被人抱了起来。而那人,当然是一切的罪魁祸首。
“喂喂,我们制服可是裙子,您能不能……”我小声对他说,生怕别人听到。虽然我没什么姿色,但还不想走光。
他的反应是将我换了个姿势抱着,确保没有走光的可能。
God!我的意思是让你放下我耶!你听不懂吗?
显然是的,我只有任由他抱着,告诉他我们的东西存放地点。还好的是同事们还在舞会服务,暂时我是安全的。
找人开了门,管家似乎很放心这位男士,让他和我单独呆在储物间——真是!东西丢了可不是我的责任哦!我匆忙从一堆杂物中找到我的包包,从里面抽出我的旅游鞋,把脚上的高跟鞋气呼呼的丢在地上。
那个男人就这样看着我穿鞋,让我觉得没面子到了几点。看他穿的西装革履的,应该是某位有钱人士吧。多半就是那种什么公司的小开啦,那种我原来不知道也存在于大陆的东西。
哼,看什么看,还不是你害的!我在肚子里小声的骂。没事找你身边那些莺莺燕燕就好啦嘛,贪什么新鲜啊?看我这种穿著制服的服务生很好玩是吗?
我穿好鞋,转身就要走。
“小姐……”他叫我的话终止在我回头的瞬间。
“哦,对了,垃圾忘了带走,不好意思。”我都快走到门口了(说来这储物间也真小),想起这一点,连忙回身找我扔在地上的高跟鞋,找到一只完好的,另一只坏掉的呢?
“忘了鞋子的灰姑娘,可以请教你的名字吗?”他问,手里拿着我的另一只鞋子。
我憋了半天的火终于控制不住了,皮笑肉不笑的说:“这位不知名的王子,你是想用那只鞋到处通缉我吗?”
格林童话中,灰姑娘走后,王子拿着玻璃鞋悬赏,要找出能穿上它的人。但是我确定我的脚尺寸正常,应该不会发生全世界都没有人穿的上的这种惨剧——况且我穿著它也有些别扭呢……说不定别人穿来会比我更合适。
“是啊,否则我又怎么找得到你呢?”那位王子说。
我的假笑渐渐扩大,把那只完好的高跟鞋连着塑料袋一起扔到他面前。
“王子,现在Cinderella把你暗恋的鞋子送给你,你就不用天南地北的找了。谢谢我吧!”
王子爱上的当然不会是辛蒂蕾拉,而是那只漂亮的玻璃鞋。既是这样的话,我干嘛不成人之美呢?反正这双鞋我注定是不会要了,就送给他好了。
他潇洒的笑容渐渐凝结,一直维持风度的脸上现出了不可置信的表情。我甩也不甩他,大踏步的走开。
别以为所有人都希望在舞会上与王子共舞,然后一起fall in love。灰姑娘至少也要穿上礼服才行,我只是宴会上的路人甲。
王子啊,你的眼镜度数有待加深。


第二章

猜到我们餐厅会传得沸沸扬扬,也猜到老板会大发雷霆,所以第二天我是怀着很轻松的心情去的,因为我已经决定不干了——反正期末考快开始了,等考试结束,我就要接着为我的工作而奋斗了。将来的前景和眼前的利益哪个重要我还是分得清的,更何况这种剥削人不偿命的餐厅和喜怒无常的老板我早就受够了。
吴梅告诉我老板找我,提醒我要小心,我回给她一个大大的笑。只是对不起吴梅,她是我在这里唯一的好朋友,我走,不舍的人就只有她了吧。
果然,老板劈头就是一阵骂,骂得还比较难听,什么飞上枝头做凤凰、异想天开、不知深浅之类的词,没说“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大概是因为性别不符。对这种暴君我也没话可说,只是在他稍作休息的时候提出辞职的要求。奇怪的是他竟然突然软化下来,还试着劝我改变主意。这家伙我太了解了,他骂我是为了立威,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其实并没有要开除我的意思。但是这样软化也太奇怪了,好像我是很重要的人,对他很有用一样。
哎,管他有什么目的,我是一定要走的。像我这种工读生签约本来也就是随时性的,约满就可走可留,我其实已经多干了几天,想要走随时可以走人啦。我去领了最后的工资,收拾收拾就跑掉了。吴梅果然舍不得我,几乎快来个十八相送了。还是我终于受不了,承诺会给她打电话她才千叮咛万嘱咐的回去。
从小到大我家都够穷,但我爸妈有一个匪夷所思的爱好就是搬家——也是换工作所致。所以尽管转学费用很贵,我还是转来转去的。有时没有办法转学,就只有离开父母住。因此我对离别有着一般人难以想象的冷感,不管什么人,分开就是分开,再少有联系。吴梅是知道我的,所以才这么执着的要求吧!其实她也是知道我寝室电话的,为什么一定要我打给她呢?
事实证明,我果然很快把这一段打工历史抛到脑后,开始考试周的痛苦挣扎。幸好大四要过的没几科,又都很轻松,英语专业又不比理科那种考前突击的东西(当然理科生里倒是也有平时就好学的),考试反而轻闲。我就乘着这个时间到各大公司晃荡。
其实也不是没有公司要我,只是我不太喜欢。我最想进的洛方集团还没开始招人,不愧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公司,动作都这么缓慢,就像是算准了会有人才留着等他们招聘一样——事实上也真有了,就像不是人才的我。
干等不是办法,职员不招,小妹总不会不要吧!
寒假期间一向是很好找工作的,尽管打工的学生增加了,但毕竟大多数人要回家过年,加上各种各样的理由,请假或辞职的人更多就是了。洛方也是这样的,当我去求职时,空出来的杂务人员几乎可以排成一队了。扫地打水我自然是不干的,公关部缺英文打字员(兼当杂务),想想公关正与我专业对口,这所公司又和国外业务往来频繁,很适合我,于是就选了这个。人事部一听我是英语专业的,测试英文录入速度又不错,就把我安排进去了。
洛方鼎鼎大名,他们的公关部自然也不会有什么“特殊”,是正常的负责外交的部门。不过还是盛产帅哥美女,让我一进去就花了眼。为帅哥美女跑腿是应该的,所以大到打字复印送材料(说它大是因为这是我的本业),小到端茶送水买盒饭就成了我的责任。其中使唤我使唤得最理之气壮的还是我的顶头上司,负责英文翻译和信函的陶玲。不过我是心甘情愿得让她使唤的,因为她实在是太好了,她让我在工作的第一天就坚定了我一定能找到好工作的信心——再怎么说,我也不信我的英文会比她差,她能找到这么好的工作,我一定没问题的。
就是因为太感激她了,我有的时候会在打字时帮她修改一些语法及措辞上的错误,有的时候会告诉她一声,因为她一直都同意我改,有时也就问都不问顺手改了。
我真的是聪明加上单“蠢”,就像他后来说的那样。这样嚣张的表现在还没为我赢来慧眼之前已先为我惹来了麻烦,我却一点知觉都没有。
那是午休时间,刚配的手机忽然响起来了,顶着一分钟六毛钱的心理压力,我接起它。
“韩雨,你真的很不够意思,明明叮嘱你要给我打电话的!”是吴梅的声音。
“喂,小姐,上周刚给你打过电话,你以为你是老婆查勤啊!况且我前两天买手机后不是给你发短信了吗?”我留心听着手机每分钟的提示音,准备在最多2分钟的情况下say goodbye。
“是啊,不给我发短信我怎么会找得到您,依您的忙碌程度。”吴梅声音里充满了不满,然后又转成兴奋,“韩雨,你听我说,还记得上次和你共舞的那个帅哥吗?他……”
“吴梅啊,我现在是在公司,不方便跟你聊天,回寝室我会给你打电话啦!”我一听那天那个“帅哥”就头疼,连忙告辞,“再见吧~~”
“喂喂……”虽然对不起吴梅,我还是挂了电话。不想再想起那个十足丢脸的晚上,和那个自以为很了不起的王子。哼,灰姑娘,他以为我是谁?谁希罕什么灰姑娘的名号?
难得有发呆的时间,想回想一下那个王子的脸,却发现自己一向很差的极性和观察力又发挥了作用。算了,想他干什么,不过是无聊男子甲罢了。
还是不要发呆了,等着我的文件足足堆满了电脑桌,还是趁午休时间打一点吧。
我沉浸在打字的世界中,隐隐约约听到有人提到我的名字。
“我明明把已经翻译过了,然后把文件给韩雨了,还叮嘱她要在中午之前打出来送上去的!”陶玲的声音很大,大到穿过我的左耳,却没有被右耳放走。
“韩雨,陶玲有没有给你一份文件,让你中午之前打出来?”发言的是我们的头儿,原公关部经理,现在的副经理陈颖——降职不是因为能力不够,只是这所公司的小开正在熟悉公司各部门,现在是在公关部做经理期间,等他熟悉公关部的运作形式,他还会把职位还给陈颖啦。
“文件?中午?没有啊!”她不说我还没感觉,陶玲今天一份活都没给我耶,好难得。
陈颖在电脑桌上翻着,抽出一份文件:“那这是什么?你知不知道经理急着要这份文件?竟然还敢耽误?”
我看了看那份文件,确定很眼生:“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你知不知道像我们洛方这种大公司,是不允许有这种纰漏出现的?不要以为你只是打工的小妹就可以松松散散,告诉你,我们不是非你不可!陶玲已经跟我说过很多次你工作态度不认真了,是我没在意。这次的case很大,要是耽误了,看你怎么办?”陈颖开始训斥我。
我看向陶玲,明白了她的用心。本来是该笑的,笑我终于也领教了这种办公室文化——尽管我打工经历很多,但大家基本上都是临时的,就算看谁不顺眼也没多少时间使绊儿——可眼泪控制不住要流下。才不要让她们看我出丑呢!我咬住牙,努力控制要盈然而出的水份。有什么好哭的?哭泣只会表示示弱和心虚,我才不要被人看轻,搞清楚,我也不是非你们公司不可的!这种不学无术专会给人使绊的只有我一个属下的上司和偏听偏信的头儿,白给我我都不要!
我很想发飙,很想大吼出来,但喉咙哽住了,竟难发出一点声音。我是倔强的,我也是现实的。我知道现在想找一份好工作有多难,即使是就业率超过90%的我们校的我们专业;我知道已经穷到到处欠债的家里多需要我赚钱;我也知道自己为进这所公司费了多少心思。我知道这时候我该低头而不是发飙,该认错而不是反驳,眼泪蒙住眼睛,我想开口,却仍然无法出声。
“这么热闹,是什么事情?”一个冷冷的声音传过来,“陈副经理,取一份文件要这么久吗?还得我亲自下来要?”
我听到陈颖抽了口气,声音变得无比温柔娇媚:“经理,我不是故意耽误这么久的,只是这个打字员忘了打文件,我正在训斥她。”
那个冷冷的声音有点耳熟,我眨了几下眼,把泪水眨掉,抬起头来。
眼前的脸,正是我刚才怎么想也想不起来的“王子”!
后知后觉的想起,那次的舞会主人,好像是姓罗,是某家大公司的董事。
我从陈颖手中抢过文件,新建一个word文档,飞快打了起来。
新仇旧恨,看来这所公司不适合我,我也不想在这里干了,于是也就不客气起来。打字的时候,就算是want和would like,yours和sincere这样语气上和亲密度上的措辞也一并给她指出来——平时我大多数只是指出实在错的离谱的地方而已。我承认我心胸不宽阔,既然她一定要我走,那临走前怎么也得给她留个漂亮的尾让她收是吧?那个王子看起来不像太糊涂的样子。
打完偷瞄一眼陶玲,看见她难看的脸色,心里爽了不少。把打印的文件递给王子先生:“需要打字的文件我都会按重要顺序做记号,我想不会这么巧把最重要的一份忘掉吧!不过既然陶小姐这么说了,我也应该负起责任,我辞职。”
想不到短短一个月内,我竟辞了两份工,看来职场如战场这句话是一点不假,我该改改我的性格才是。
王子看着我打出来的文件,露出一丝笑:“小雨,我想你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好。”
小……小雨?!
他……他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等等,他怎么知道的不是重点,重要的是,他怎么能用这种令人起鸡皮疙瘩的语气擅自叫我的小名?我可是最讨厌别人太过亲密的叫我的!
吃惊的好像不止我一个,旁边的人有点呆掉:“可是……经理……”
“这样吧,正好我缺个文秘,我知道你还没念完书,等毕业以后到我这里吧。平时有空过来处理些东西就好。”他越说越离谱。
“可是……经理,这样不经过公司甄试的话……”陈颖提醒着他的于理不合。
“你都可以把什么都不懂的亲戚安排进来,我破格招揽一下人才又怎么样?”他说着,好像一切都成定局一样,“小雨,来我办公室一趟。”说着竟然转身给我走人。剩下呆呆的我和一屋子同样呆掉的人。
“韩小姐,你认识经理?”第一个发问的是陈颖。
“鬼知道他是谁。”我甩了个白眼,这种贵族人士在下还没有那个能耐认识。
“可是经理很少对人这么笑耶……还叫你的小名……他最讨厌公私不分的啊!却安排你当秘书……”陈颖喃喃的说。我想起王子——经理大人说过的话,大概陶玲是她亲戚吧,难怪这么差劲还能进来这家公司,我还以为是洛方盛名之下其实难符呢。我太嫩,没错。
“谁知道他是犯什么病?”我冲出去,杀到他办公室找他算帐。
“小雨,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气冲冲的推开门,却听到这么一声。
“怎么,你是拿着我的鞋通缉我了吗?什么叫‘终于’?”即使来过几次经理室,还是不免先感慨一下人世的不公,为什么一两个人可以霸占这么大的空间,我们这帮小职员却要挤死在那件小屋子呢?
“还有,你从哪里知道我的名字的?不许乱叫!”反正要辞职了,谁跟他客气。
“那天宴会结束后我问你们老板来着,结果第二天我去你们餐厅,你已经辞职了。”他笑着,笑容很温和,“你的爱好是辞职吗?”
“当然不是!我会辞职还不是你害的!”原来他向老板问过我,难怪他会那种态度。
“我知道。”看不出有一点内疚,他继续说着,“然后我就问你同事有没有你的联络方式,她们都说没有。”
像我这种总缩在角落的人,她们当然不会注意到,搞不好连我是谁都不知道。
“我继续问,终于有人告诉我你和一个叫吴梅的人关系很好。我问她,可是她不肯告诉我。”吴梅,干得好,不愧我和你朋友一场!我想起刚才吴梅没说完的话,原来是这个啊。
“正在我打算到你们学校门口蹲着的时候,却在自己家公司里看见了你。”什么什么啊,老兄,我当你的下属已经很久了,自己眼睛长得高就直说。
“你低着头,一副要哭又逞强的样子。”他走到我面前,破坏了本来应该还算和谐的居高临下,“看,现在你眼里还有泪水呢!”
“喂喂,把您的手给我缩回去!”我凶巴巴的对他喊着,却在他的手碰到眼角的一瞬真的掉下眼泪。刚才忍着的委屈终于憋不住了,再怎么逞强,我也只是甫出社会的小鸟,对这个世界还慌乱的很,却连着被打了好几下。平时的嘲讽只是对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事的理性反应,当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时,却完全无法认识也无法应付。我拼命咬着牙,怎么也忍不住泪。
“你就是爱逞强。”他说,好像和我很熟的样子,“要哭就哭吧,没人会因此轻视你。”
哭的人是弱者,这一向是我的座右铭。因为不甘示弱,所以我不哭。惊讶的抬头看他,不知道他是怎么猜出我的心思的,在别人眼中我一向是坚强而开朗的啊……
几乎忘记了,很多很多,多到数不出来的first kiss,都是在女的泪眼朦胧中完成的。而后,女生大概是因为眼睛被迷住看不清男生的样子,到最后总会爱上他。
当我想起这一伟大定律时,他的唇已经到了我嘴边。我想阻止他,却不知该怎么做。脆弱的人总是希望得到安慰,我也不例外。聪明的人该知道,眼泪不止是女人征服男人的武器,也是男人反攻的机会。
他的唇落在我嘴角,轻轻柔柔的,然后离开,再也没有下文。我好奇的看他,难得天时地利人和,我还想知道初吻是什么味道呢。
他薄薄的唇形笑起来很好看,想必吻起来也不错。他抿了下嘴,像在回味着什么,然后勾起不错的唇形,用手指抚上我嘴角:“不能太快,太快会逃掉。”
逃掉?他是说我吗?逃什么?
哦,对了,差点忘了,我本来就是过来辞职的,却在他面前哭得稀里糊涂,还对他的吻一点反抗都没有。
抓住他袖子擦干眼泪,我继续刚才的强悍气势:“我说我要辞职!听到没?”
“辞掉小妹的职位,当我的文秘,我知道了。”嬉皮笑脸!
“我、要、辞、职!”我一字一顿的说。
“一个月一万怎么样?”利诱,真没品,当导游一个月也有一万多呢。
“我……”眼睛里冒着光,一万耶,刚出社会就有一万耶!
“一万五?”喂喂,您家的钱是大风吹来的?一万五请个大学生?
“这个……”不能答应,不能答应,天上掉馅饼,多半是陷阱。
“每周休两天,有治装费、加班费乱七八糟的补贴,干得好的话还会涨工资。可以出国玩哦!我休假的时候,你也可以休息。”出国也是陪您吧,有什么可玩的?
“成交!”我一锤定音。呜呜呜……受不了利诱是我不好。
“那明天记得来我办公室签约,在你毕业之前你可以在空闲时间过来帮我,时薪五十。”五十?!败家子败家子,我还能说什么呢?
“放心吧,大四这时候最闲了,我一定会常来的。”我信誓旦旦,“好了,公事谈完了,现在我可以回去善后了吗?”就算从小妹升为近随,也还是要把没打完的文件解决掉,这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等等,公事谈完了,我现在想谈一点私事。”
“上班时间,不谈私事。”我翻白眼,他被我的表情逗笑。
“为了庆祝你顺利找到工作,我有一件礼物要送你。”他说。
“什么啊?”不是要请我吃一顿啊,我被这有点脱线的话吓了一小跳。一般不都是出去吃饭吗?顺便让我等凡人见识一下何为上等社会,让我自惭形秽,从此自觉低人一等。怎么改成了送礼?不过也可因此看出play boy必备的条件之一——身上随时带礼物以备不时之需。
他的脸又贴过来,仔细端详着我的耳朵,这让我很别扭。据说耳朵是很带着一点暗示的,所以我一向不习惯让别人看到,不禁把头侧了侧。
“果然,你有很漂亮的耳朵和耳孔,但没见你戴过耳环。”他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好像是首饰。轻轻打开盒子,他拿出一对耳环:“试试这对,好吗?”
水晶的耳环小小的,在光下反射着五彩的光辉。我脸色变了,这对耳环,竟然是鞋子的造型!
“怎么了?不喜欢?”他见我木然的反应,问着。
“喜欢。”这对我而言,几乎是一个侮辱,“但我不是Cinderella,也不想成为Cinderella。您的玻璃鞋还是给别人好了。”
“为什么这么敏感呢?这只是一个纪念,你我初识的纪念。”他轻抚着我的耳朵,拿起耳环,小心的为我戴上。我的耳孔是当初被人抓去演剧时公费扎的,有点长住了,虽然他的动作很轻,我还是感到了一点痛,从耳朵上直到心里。
两只耳环都戴好了,他退后一步:“小雨,不要这么防备我,我不会伤害你。”
可是,我的耳朵在痛,心也在痛。
见鬼,有钱就很了不起吗?先是用钱让我不得不留在这里工作,然后又送我这个。我眼中,明明白白写着“虚荣”两字吗?
“我回去打字了。”我转身走开。
他在身后叹息了一声,声音很低:“我还是伤害到你了,是吗?”他不是说给我听的,所以,我也当没听到。
回到原来的办公室,我受到了贵宾级的接待,大家七嘴八舌的问我问题,陶玲倒不在,大概是自觉没面子走了。
我心情不太好,但是不想让自己更加的四面楚歌,也大致回答了一些问题。没有提那个倒霉的晚上,我编了个合乎情理的相识原因,管他们信不信。然后坐到电脑桌前,继续打着我的字。别人的眼光与我无关,也许本来是要顾忌的,但反正我现在也是那家伙专用的秘书,他们想排挤我也没有什么办法吧!再想弄出什么失踪文件的事情只会显出我的无辜而已。
我现在地位不同了——这么想着,几乎忍不住嘲讽的笑。原来麻雀变凤凰的感觉是这么的好,难怪那么多人乐此不疲,即使没变成凤凰反而成了烤麻雀。
那么,我是要变凤凰吗?在经历了一场经典的小妹升秘书的戏份之后,我是不是该遵从着固定的模式,爱上我的上司?
才、不、要!


第三章

小妹想走可是很快的,把该打的东西打完就可以了,但上升到经理秘书就不一样了。即使我当小妹时对公司情况已经有所了解,负责的又只是文秘,经理先生的大秘书还是对我耳提面命了很久。最后大秘书小姐叹了一口气,喃喃自语的说:“真不知道那小子在想什么,怎么突然……”
不想再多一个人以看灰姑娘的眼光看我,我逃难似的逃到经理室——特别优待,我的桌子设在经理室里——坐到我的桌前,开始熟悉桌上的一切。到现在终于开始有做梦的感觉了,我这一下午都在慌乱和惊讶中度过,以至于忘了去考虑它的真实性。只有闲下来,我才觉得一切太不合逻辑。如此不合逻辑的事情怎么可能发生在我身上呢?灰姑娘……至少也是美丽脱俗气质高贵的,我这个样子,多么的侮辱灰姑娘啊!
耳朵上的感觉很真实,我抬起手去摸耳环。太明显了,戴上这个就是大大方方告诉别人“我是辛蒂蕾拉”嘛!干脆拿下来算了。对着电脑屏幕(我没有随身带镜子的好习惯),我侧过脸摘耳环。
“你没看见我吗?”一只大手阻住我的意图。
“喂喂,您是经理耶!就是眼大露神,秘书在不在干什么都不会在意的大人物耶!”要是经理还要留心秘书,谁来工作呢?
他笑了,这次笑的还算正常,没有什么算计的成分在内:“不要总以这种语气对我说话,小雨,我和你一样,只是这所公司的员工。”
冠冕堂皇,我悄悄吐了下舌头。知道这家伙肯定不会让我摘下耳环,把手放下。
“下了班一起吃饭吧!”他说,正如我刚才猜想的一样。
“为什么?”找到工作的礼物我已经收过了,现在还有什么理由?
“庆祝我们再见。”理由是靠人找的,只要有心,他家小狗下仔都能成为理由。
“梅婷小姐教育我们,‘don’t speak to strangers’,更不要提吃饭了。”是指中国第一部描写家庭暴力的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其实我和他真的只是陌生人,我只知道他是这家公司小开,一定是姓罗,但叫什么就不知道了。
“Stranger?”他挑起眉,伸出手,“韩雨小姐,我叫罗逸。很高兴认识你,可以请你共进晚餐吗?”
“庆祝初识?”
“Yes.”
“OK.”
这种地方不是我应该来的,我打量餐厅四周,想着。
我常去的那种餐厅是亮亮的灯,白白的墙,再加上墙上乱七八糟的画。时常会听到邻桌谈生意的人大吵,或谁对朋友发泄着工作生活的种种不如意。绝对不会是这种很有“气氛”,柔柔灯光柔柔音乐,生怕人太多桌子之间离一条河的地方。这种地方,连呆一会儿都会觉得不自在。
看,这就是差距。我在我的世界很舒服,为什么要把我拖到这种地方受罪呢?
麻雀变凤凰总会有这样的场景,然后不懂餐桌礼仪的女主角就会表现出她自然天真不作伪的一面,让男主角更加赏识。或者是女主角更加明白她和男主角的生活差距,然后对男主角油然产生崇拜感,对他的“垂青”加倍感激。
可惜我没有什么天真可以表现,因为我是学英语的,西餐的基本礼仪算是公众课之一,而我对公众课一向还算用心。尽管因为缺乏实际经验有些笨拙,唬唬人还是可以的。
不过对面的人才真是有完美的餐桌礼仪,一举一动都优雅极了。有什么好拽的,天天吃这个的话我也可以做到很完美啊!
“小雨,你能不能不用那种批判的眼光看我?”他停下叉子,平静的问我。
“有钱不是我的错,我并不是想把你带到这种地方出丑,我知道你一定是懂餐桌礼仪的。如果说我选错了地点,我道歉,因为我的确不知道其他比较好的地方。但是,你能不能只把我当成一个比较有钱的朋友,而不是你的敌人?”
我承认我心态上有问题,我本能的把他的一举一动都看成居高临下的施舍。即使我知道他是没有恶意的。
是自卑吧,即使不认为有什么可自卑的,但还是知道,这个世界真的是以地位来分人的,而我们,恰好属于最多也最低的一层。因此,对着高高在上的人们,会因为自卑而心理失衡。
“对不起,是我失态了。”这男人没有高人一等的语气,我该知道的。
“小雨,你的性子太强,不适合与人打交道。”他的话很中肯,我点了点头:“我知道,我会改的。”
“你不用改……”他似乎想说什么,却还是改口了,“你现在是我的文秘,不会有人为难你的。”
“谢谢。”我是惶恐的,对着这个陌生的世界,但他给了我一条我最能接受的路。
“From the moment on.”他忽然说。
“什么?”话音刚落我就明白他说的是什么了,轻轻柔柔的音乐,恰好是我很喜欢的歌。
I do swear that I'll always be there/I'd give anything and everything and I will always care/Through weakness and strength, happiness and sorrow, for better, for worse/I will love you with every beat of my heart
From this moment life has begun/From this moment you're the one /From this moment I've been blessed/I live only your happiness/And for your love I'd give my last breath/From this moment on
I give my hand to you with all my heart/Can't wait to live my life with you/Can't wait to start/You and I will never be apart/My dreams came true because of you/From this moment as long as I live I'll love you/I promise you this/There's nothing I wouldn't give/From this moment on
You're the reason I believe in love/And you're the answer to my prayers from up above/All I need is just the two of us
向天发誓,我会永远在你左右/我愿付出任何一切,只因我永远在乎你/无论怯弱还是勇敢,喜悦还是悲哀,好,或是坏/每次心跳都是我的爱意
从此刻生命才开始/从此刻起你就是唯一/从此刻起我拥有了祝福/我只为你的幸福而活/为了你的爱,我愿意吐出最后一丝气息/就从此刻开始
我全心全意把手伸向你/迫不及待有你的生活/急不可待/你我永不分离/美梦成真只因你/此情不渝/我向你保证/我甘心给你一切/从此刻开始
你是我相信爱的原因/你是我所有祈祷的答案/我们需要的只是你和我。
他专心看着我,和着音乐唱:“From this moment life has begun/From this moment you're the one /From this moment I've been blessed/I live only your happiness……I give my hand to you with all my heart/Can't wait to live my life with you/Can't wait to start/You and I will never be apart/My dreams came true because of you/From this moment as long as I live I'll love you/I promise you this/There's nothing I wouldn't give/From this moment on.”
那一句“I promise you this”他唱得极重,重的几乎撞进了我心里。
“这种时候,你就不要想些‘Promises don’t come easy’之类的话来扫兴了。”他仿佛知道我的心思一样阻止我的胡思乱想。
“那天那两首曲子是你选的!”我恍然大悟。
“是的。”他回答,“我没想到,在‘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时,会有人真的唱出来,还带着那种嘲讽的笑。”
“我是那种很别扭的人,不讽刺一下心里会不舒服啦!”原来那时我真的唱出来了,我还以为只是小声哼哼呢。
“李商隐的那首诗太悲了,我不喜欢。”不会吧!我总不会连那句诗都背出来了吧!在我拼命回想时,他继续说着,“我现在很后悔当时选了‘The Last Waltz’作为你我第一次共舞的曲子,太凄凉了。”
他是指歌的后半段吗?“曲终人散,这是正常的啊。”
“我就是那样选了那首歌,我也是在讽刺那些虚伪的人。”他对我笑笑,“真没资格说你。”
有点奇怪,原来他不是那种满足于伪装出来的和谐的人。心中暗自纠正了对他的一些偏见,开始的时候,我只以为他是那种热爱调戏小女生的play boy呢!而我恰好很讨厌那种人,所以才在他说我是Cinderella的时候冷冷反击回去,并且记恨到现在。
古大侠说过,得罪什么人都不要得罪女人,多么正确的一句话!
就在音乐演奏到“All I need is just the two of us ”的时候,旁边传来一个声音,打破了我与他之间难得和谐的气氛。
“逸,你怎么在这里?这位小姐又是谁?”随声“飘”来一位大美人,长相清丽而脱俗,气质高雅而大方。就是那种如果不是第一女主角,也一定是女主角强而有力的情敌的美女。
我又忍不住想笑了,听听她的语气,多么像发现男友外遇还要装得若无其事的痴情女友啊!而我扮演的,又是怎样的角色呢?
如果我是女主角,那么这就是老得不能再老的新人见旧人的场面。新人心中该是忌妒啊,自惭形秽啊或暗生警惕之类的感觉。而旧人,如果不是默默含怨,就是争风吃醋,尽力伤害女主角。
如果我是女配角,那么就是用来刺激女主角的,让她更快发觉自己的心思,再受那么一些些的伤害。若我是最终的那个大Boss女配角,也许女主角还会因为我而远远离开,直到男主角追上她并澄清误会。
我想我一定是女配角吧,但是我不想做出什么让她误会的事情,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我没有当那种极恶boss的资质,就算她想幽怨,对象也该是男主角,而非被他拉出来吃饭的小下属我。
“醉蕊,这是我的秘书韩雨;小雨,这是我家世交之女沈醉蕊。”罗逸介绍着,多么平淡的语气,我一时间很想笑。谁说我们中一定要有一个是女主角的?我不是,她好像也不是。
“沈小姐好。”又不是想立威,握手就免了。我比较好奇的是她的名字,听起来饶有古意又绕嘴,这年头也有起这种名字的人啊!果然是与我等不同的上流社会,我本来还以为“韩雨”这名字已经诗意得要死人了。中学时就常常有人拿我名字来做文章,什么“寒雨连江”之类的。那么她岂不是沉醉的花蕊?
“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有这么漂亮的秘书?”沈醉蕊的反应是对我微微一笑,然后转向罗逸。人美就是不一样,忽略别人都忽略得理所当然。“又换秘书了?帅哥果然魅力非凡,一向干得很好的李秘书也逃不过吗?”
我收到她眼中的警告,虽然知道她并非善意,也笑着感谢她。摘花是要刺到手的,像罗公子这种长在高处的“花”,只是仰视就已经令我近视的眼睛发花了。我一向懒也一向怕痛,是不会做这么白痴的事的。
罗逸看到沈醉蕊的眼神,脸沉了下来,问她:“醉蕊,你是和朋友一起来吃饭的吗?”
沈醉蕊说:“不是,我是一个人过来吃饭的,正觉得无聊,就看见了你们。”这种小姐会一个人出来吃饭,而且还这么“巧”的遇上我们?罗逸公司里怕是有间谍吧!
罗逸轻轻叹息,似乎很无奈的说:“那我们一起用餐吧。”
我常常在想,为什么很多有钱人并不胖,现在我似乎明白了。
面对着自己不喜欢也不喜欢自己的人吃东西是件痛苦的事情,尤其当你不能表现出痛苦,相反还要装得很开心时。如果我再多吃几次这样的饭,我一定会得胃溃疡。
沈醉蕊不停的问我种种问题,年龄学历出生家庭背景就职经历……我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答着,像嚼蜡一样品尝着可能超过我一个月生活费的晚餐。我的不满已经溢到极点,不知道我还要忍耐到什么时候。今天真的是最糟糕的一天,先是在公司里被人陷害,又莫名其妙的升官得罪了一批人,然后被上司绑架出来到完全不适合自己的地方吃晚饭,又遇上把我当假想敌的柔弱大小姐。我已经受够了,尤其是眼前这个人的敌对眼光。我从来就没有抢她男朋友的想法,更不想飞上枝头,她带刺的语言对我是种很大的侮辱。
“韩小姐,你耳朵上戴的是什么啊?”她含笑问我。
“耳环。”说到这个耳环,我是真的有点心虚,因为那的确是罗逸送的。
“很漂亮吧!”沈醉蕊加入后,罗逸从我对面改坐到我旁边,他伸出手轻轻碰着我的耳朵说,“我可是找了很久呢!”
沈醉蕊的脸色很快变了,一直挂着的笑也无法继续下去。她起身:“我想去化妆间,韩小姐陪我去吧!”
我有拒绝的权利吗?她拉着我走向WC,手劲大得令我怀疑她的柔弱。
进门之前,我回头看了一眼,罗逸正担心的看着我。
担心什么?我伤害沈大小姐吗?
“你和逸到底是什么关系?”WC并不是谈天的好地方,即使是大饭店里华丽干净的WC。我不好意思霸占一个洗手池,只好站在沈醉蕊的旁边,紧贴着墙。
“我在他父亲公司打工,今天刚当上他的秘书。”关系?还能有什么关系?
“你知道吗?逸有过很多女朋友,他是一个安定不下来的人,不是你这种小女生对付得了的。”她对我说,脸上很明显的轻蔑,“我知道你这种刚出社会的小女生总是想着浪漫的恋情和麻雀变凤凰的戏份,但社会是残酷的。逸他也只是逗逗小女生和你玩玩而已。”
社会是残酷的,谢谢提醒。我今天应该已经学会了。
“我从来就不是Cinderella。”我淡淡回答,没有不甘,只是陈述,“变成公主并不是我的梦想。”我的梦一向很简单,找一份好的工作,赚足够的钱供父母生活。也许有一天嫁一个我认为可信的男子,生个孩子。或者一辈子单身,过着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总之我不会出人头地,更不会当什么凤凰,别人艳羡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
“那你就不要缠着逸!”她下了命令。
我几乎是斜着眼睛看她,本来以为她还算聪明——会做表面功夫已经算是聪明了,至少我就不会——现在却是失望得很。
“一个安定不下来的人,我缠着他又有什么用?”我用她自己的话回她,“沈小姐,你很好笑耶!如果他是你的男朋友,那你就应该把他看好,对我警告又有什么意义?如果他不是你男朋友,那你又有什么资格指责我?”
多么奇怪的人,提心吊胆的把罗逸身边的每一个女人都过滤一遍,然后再挨个警告吗?
有用吗?看得住人也看不住心,人心是最自由的,管是管不了的。更何况,她连他的人都管不住,只管他身边的人,有用吗?
如果说恋爱中的人注定要蠢成这样,我这一生都不要恋爱。不过现在想起我中学时代的青涩恋爱,仍然没有感觉到当时的我有这么蠢。
算了,人是不同的。我怕粘在一起的感觉,怕凡事都要向另一个人报备的不自由,但也许别人是甘之若饴的。
“好了,我不想占用公用的设施,先走了。”我是多么有公德心的好孩子啊!
出了WC,我的心情稍微有一点好转,但当看到罗逸时又变坏了。
都是他啦!让我莫名其妙的成为灰姑娘一族,即使我从来没想过要钓到王子。
我恨恨的想着,用叉子将眼前不知道是什么的食物分尸,我唯一能想出的报仇方式就是浪费他的RMB,就算他的RMB多到根本不在乎这一点小钱。
他看着我,眼中竟然是宠溺的笑。虽然坚信是看错了,我还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在他的奇怪眼光和她的杀人眼光下,我完成了我平生最贵的一餐,也完成了第一次“上流社会”的试练。
“秘书是不劳老板送的,经理先生,您送沈小姐回家吧!”看我多识趣,尽管我很怀疑沈小姐可能身负武林绝学——或者说是女子防身术——根本不需要白马护送,但护花使者本来就是干这个的,要是女人够强就不用保护,他们不是要失业了吗?
他的回答是拦下一辆Taxi,交待好地点,付过钱,然后把沈醉蕊送上车。
而他那辆一环套一环的车子,就成了我回学校的交通工具。
“不请我上去坐坐?”他的车子停在校门口,他问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我。
“女生寝室,男生正步。”我们宿舍楼就在门口,我指着楼口斗大的字。原来的字是“男生止步”,可惜效果不彰,所以被我们加了一横。不求他们不进来,只求进来的时候给我们一点预告。
他哈哈大笑起来,他好像是一个很容易被取悦的人,我说什么他都笑。
“那你自己上去吧。”他见我要推开车门,喊了一句,“小雨!”
“嗯?”
“今天能遇见你,我非常的开心。”好大一朵让人讨厌的笑啊!“如果没有路人甲的搅局就再完美不过了。”
哦,原来对他而言,那朵小花蕊只是路人甲啊!
“谢谢经理大人。”我甩上门。你开心?我痛苦的不得了!
把自己的快乐构建在别人的痛苦上,算你狠!
“罗先生可是洛方的继承人,长得又帅,标准的白马王子呢!”我回去给吴梅打电话,她一听我问起罗逸的事,忙说。
“他骑不骑白马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是不喜欢动物,即使是听起来很漂亮的白马——北京空气污染指数这么高,我就不信还有马能是白的。
“这不重要,韩雨,我知道你并不向往白马王子。”吴梅解释着,“可是他对你是真的很在乎,当他到处找你的时候,我都感动了,差点没把你电话给他。”
“幸好你没给。”我很重隐私权的。
“所以我打电话跟你说啊,没想到还没来得及说你们就碰上了。”说到这里我可就理亏了,挂断电话的人可是我。
“我就不信只见过我一次面的人就对我‘真的很在乎’,还到处找我。我看他只是闲着没事玩玩。”一见钟情的先决条件是beautiful face,这张面皮还够不上格。
“你很特别的,否则我也不会被你吸引。”吴梅说,“王子对灰姑娘就是一见钟情,也许并不是因为她长得有多美,只是因为她特别。”特别?一堆凤凰中间的一只乌鸦,所以特别吗?
吴梅,你知道吗?灰姑娘是有钱人家,出身良好,气质绝佳。她只是蒙尘的珍珠,并不是暴富的平民。
气质是培养出来的,可惜我已经过了培养期,只好多喝点汽水了。
气质是培养出来的,而我很怀疑罗逸是不是要培养我的气质。
高级餐厅啊,Café啊,他出入的都是那种优雅高“贵”的地方。在那种地方,我即使想不“优雅”也不行,只好微笑装气质,然后冷言冷语讽刺他——这是心理失衡的表现,危险!
他老兄倒是不在乎,每次都唠唠叨叨的说上一堆事情。他家啊,父母啊,哥哥啊;他上学经历啦,交友情况啦。就算我总是听而不闻,长时间下来也知道不少有关他的事情。例如他有一个哥哥,本来该继承家业的,却偏偏喜欢自己打天下。据说他去干IT了,在一片惨淡中竟然还活的很好,真是怪事;还有罗逸的硕士竟然是在美国读的,而且一年多就读完了,难怪比我大两岁就是经理——北方人入学晚,他在我这个年纪时已经毕业了。
难怪他会选那么老的歌,原来是在USA呆过的。不知道花dollar时,他是不是也这样大方,用一杯coffee花掉我一周的生活费。
不过这阵子几乎没怎么花钱,除了早饭以外都有人请客,我也就不和他客气了。
得到的结论只有一个,如果灰姑娘是要来这种地方提升气质的话,最终提升的绝对还有她的体重。


第四章

24号那天看到湖南台明天有新年晚会,算算看25号正是腊月二十三,就是所谓的小年。
第二天上班途中,竟然没发现一家卖灶糖的,看来小年只有在东北才过。真是,难得我想被灶糖粘一粘牙。
其实在家时我是不吃灶糖的,正如在家时很少吃春饼,来北京后却到处去找一样。我想要的不是灶糖,不是任何的食物,我只是想家了。想念满天的雪,遍地的冰,美丽的树挂,奇绝而抽象的霜花;想念结冰的松花江,贵死人的兆麟公园冰灯,挂着一个大雪花的红博,我念过的学校和住过的家。想念我小小的屋子,大大的书架和花掉我所有零花钱的书。想念我唠叨的爸妈,想念他们鬓边的白发,想念老妈的廉价化妆品,想念老爸的白色长寿眉。
我只是想家了。
今年冬天早就决定不回去的,因为要找工作。到现在这决定也没有改变,只是有点遗憾。遗憾作为学生的最后一年的春节,没有办法和爸妈一起度过。
父母在,不远游。我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去,回到真正属于我的家。
“叫我逸,我就给你糖果。”劝我叫他逸是罗逸每天必做的功课,我才不想叫,叫成二声的话岂不成了“姨”?
翻白眼的动作在看见他手里的东西时停下来,我想都不想的叫了声“逸”,然后抢过他手里的灶糖,打开袋子吃了一口。果然,还是甜得发腻的味道,嚼了没几下就变软粘住我的牙。据说灶王爷在小年这天要向玉帝禀告家家户户这一年来的种种情况,人们怕他说坏话,就拿灶糖给他吃,封住他的嘴。我不是打小报告的人,也不会被灶糖所收买,吃灶糖只是为了应景与想念。在这雪下成雨的北京想念家中那一片白。
“要知道这招这么有用,我早就买一车灶糖送你了。”罗逸看着我,笑着。
“这只有在今天才好用,罗逸大人。”一车?我可不想吃到牙疼。
“那至少叫满一天嘛!”讨价还价。
“好好。”懒得理他,我随口回答。“对了,你是从哪里买到这个的?北京不过小年的,不是吗?”
“Secret.”他神秘兮兮的说,“如果现在就说的话,过两天就不好玩了。”
哼,不说就不说!谁甩你!
小年耶!虽然好像大家是不过这个的,我还是拿灶糖出去给罗逸的大秘书许小姐分。没想到秘书室里有好几个人,其中还有老熟人:陈颖和陶玲。
隔夜仇不要记,这是家训。我把糖分给大家,笑着说:“今天是小年,不知道你们过不过,反正是要吃灶糖的,要是怕长胖就算了。”
她们很给面子的都吃了,然后开始问我工作的种种。陈颖的话题在罗逸身上绕来绕去,眼中还冒出那种少女漫画的星星。真佩服罗逸啊,招蜂引蝶的功夫硬是了得。
不过说起罗逸在工作上的表现,还真的不能不称赞他一下。他的能力绝佳,处理事情决断而井井有条,很多地方都让我不能不佩服。也难怪会招来这么多爱慕的眼神啦!
“哎,真羡慕你啊,可以每天看到经理。”陈颖叹了口气,“经理什么都好,就是太冷淡了,平时很少和我们说笑,想表示什么都没有办法。”言下竟是暗示我了。
就算我初出社会也不要这样嘛!我有这么白痴吗?虽说不记仇,但这种事情,还是自己努力吧。媒人我是不做的,他们go to bed了,我就一边凉快;他们quarrel了,我就是千古罪人。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太危险了。
“冷淡?你在说谁啊?”我不确定我们说的是一个人。我的顶头上司是一个嘻嘻哈哈,总是威逼利诱我的人,哪里冷淡?
“罗经理啊,他总是一副酷酷的样子。虽说他这样很帅,但是也要给大家一点机会嘛!”
……洛方是罗逸他老爹创立的,大概有不少姓罗的亲戚在这里当经理吧。
“不过也是,他出入带的女人都是千金小姐,世家之女。像我们这种白领,即使工作上表现的再出色,也不在他选择的范围内吧!”陈颖说,顺便捧捧自己。
心情忽然变差起来,想起先前见过的几位(我们出去吃饭时常常会偶遇熟人)千金小姐的面孔。灶糖粘住了牙,甜的发腻,甜的发苦。
快过年的时候人们都是忙碌的,即使我独自一人呆在寝室,校内人烟稀少,也还是感觉得到新年的气氛。
第一次在北京过年,当年二十八(今年只有二十九,没有三十)晚上鞭炮响起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北京也是可以放鞭的。我们寝室有一个很大的阳台,我趴在窗户上,看着缤纷的烟花。我是很少放鞭的,小的时候可能还放过什么“夜明珠”之类的鞭炮,长大一点以后就再也没有碰过了。也许放鞭也是一种乐趣,但是我只要看着别人放就够了。还可以省一点钱,又不会有危险,乐极生悲不是一件好事。
我们公司一共放七天半的假,明天是最后半天上班。一些家在外地的职员可能就很难赶回去了,我倒是完全无所谓,反正我是不回家的。
晚上往家里去了电话,爸妈现在失业中,时间是最多的。他们叮嘱我要多买点东西,明天要是有北京同学或朋友邀我去她家过年,就答应吧。
我有朋友,而且有很多。我并不是那种很难相处的人,尤其是对陌生人而言。但是我没有特别好的朋友,所有人只是泛泛之交,在一起时嘻嘻哈哈,谈天玩闹,却从来不诉说心事。在热闹的人群中,我常常感觉到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我不想融入谁的世界,谁也不会融入我的世界。所以,即使有人邀我,我也不会去的。我宁可在寝室玩电脑看电视过通宵,享受着一个人的快乐和寂寞——寂寞其实是一种享受,当你学会品尝它的时候。
所以,我宁可一个人寂寞,并着远在哈尔滨的爸妈。
除夕的白天,大家都没有做事的心情,聊天混时间,也混到了中午。
我拿起包包,一句“Au revoir”(法语“再见”)说完就冲出门。
“小雨!”罗逸在喊我,我只好折回门口:“什么事?”
“今晚你在哪里过年?”
“寝室。”我耸耸肩,摊开双手。
“到我家好吗?”他淡淡的说,好像只是要请我吃饭。
我呆掉了。他家,模糊想起,是那天那座城堡一样的别墅。
这次,我要坐在他的宝马上,穿着玻璃鞋,被鸽子护送到他的王宫,嫁给他吗?
心中酸酸的,又有种流泪的冲动:“不好!”然后,夺门而出。
走在街上,我咬紧了牙。
他是什么意思?把我带回他家吗?在这种该合家团圆的日子里,让我插在别人的团圆之中,和大家一起笑闹?
没那么简单吧?他是什么家庭出身,他的父母会允许他带回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还要一起过除夕?而我又要以什么身份到他家去?即使是再要好的朋友,这样也太唐突了,更何况我和他什么关系都没有。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一切简直莫名其妙极了,而我的心慌乱的不得了。我不想进入他的世界,一点都不想。
“小雨!”后面传来他的声音,我头也不回的继续走着。
“小雨!”路况很好,他开着车,一会儿就超过了我。他下车,紧跑几步追上我。
“小雨,你一个人过年很寂寞,到我家来一起玩吧!”我又不是小孩子,一个人就活不了。
我止住脚步,和他面对面:“我不要!”
“小雨,我想让你见见我的家人,也让他们见见你。”很少看到他这么着急的样子,焦灼的眼似乎想要告诉我什么。
“我为什么要见你家人?我只是一个小职员,您家人见我干什么?”又不是带女朋友回家见父母,什么嘛!
“我……”他少见的焦灼之后是少见的迟疑。留他一人立在人行道中央,我继续往前走。
“我喜欢你!”身后的声音缓慢而清晰。
路旁不知是哪家店在放'N Sync的歌,放的是那首“This I Promise You”。
I've loved you forever/In lifetimes before/And I promise you never/Will you hurt anymore / I give you my word/I give you my heart/This is a battle we've won/And with this vow/Forever has now begun
我一直深爱着你,在获得生命之前就已开始;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再伤心。我向你承诺,我会给你我的真心。我们是这场战争的胜者。在立下誓言之际,永恒自此开始。
我不知道所谓的永远在哪里,但当我听到“I've loved you forever/In lifetimes before”伴随中的“我喜欢你”的时候,我几乎就这样傻掉,直到永远……
在傻掉的时候,他拉着我上了车.。当我回过神来,我已经在他家门口了。
我来过这里,当初的舞会就是在这里开的。只是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再来这里,还是作为客人,而非小妹。
他拉着我的手下了车,一直走到他家客厅。客厅里人员简单,有他的父母和他哥哥。
他父亲,也就是洛方的创始人,是一个很擅长交际的中年男子。我的局促不安在他的说笑中减少了不少。他母亲则是一个温柔和蔼的人,长得很美,对我也非常客气。他哥哥罗安……
他哥哥罗安是一个非常帅的帅哥,即使在没有审美观的我的眼中。我想就是电视上的明星也没有几个会比他帅了吧!这种男人简直就是用来谋杀视神经的。但是他一张俊脸绷的死紧,黑而深邃的眼狠狠的瞪着我。奇怪,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他吗?他为什么要用这种态度啊?
“小雨,去我房间里看看吧!”我对着罗安发呆时,罗逸眼中闪过一丝不安,站起身来对我说。
“男生的房间是最危险的地方,我才不去。”这是一项调查的结果,证明很多人的第一次本垒都是在男友的房间打出的。
“你有那么大魅力吗?”罗安冷冷的说。
“她有。”罗逸正视他老哥说,“但是我会克制。”
喂喂喂,主角在这里,你们在说什么啊?
“韩小姐,你就去吧。如果我二儿子忽然变成了狼,你可以喊出来。我们这栋房子的隔音设施还没好到那种程度。”他老爸发话。
就算听得到我喊,你们会帮我还是帮你们的儿子?这句话根本就等于没说嘛!
不过想一想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他们家我都进来了,要是真有危险,也不在那一两层门。
和他两人,总好过在这里和他哥哥大眼瞪小眼吧(小眼是我,呜呜呜……)。
而且他的人格,其实还算可信。
他的房间很大,当然大过我们住了六个人的寝室,也大过了我哈尔滨的家。家里四十平米的使用面积曾让我认为“很大”,现在却只能说是麻雀窝——又是麻雀,呵呵。
吸引我视线的自然不是大大的屋子,而是占了一面墙的书,和另一面墙的CD。书想必没有北图全,所以我直接跑到了CD那里。中文、英文、法文、德文、日文、西班牙文……pop、R&B、摇滚、乡村……我几乎眼花缭乱了。拿了一张Noting Hill(诺丁山)的原声碟塞到一旁的CD机里,我开始巡视他的书。
他的书如我所想,有很多是很“正经”的,也有很多是外文的。但出乎我意料的是那一排的武侠、悬疑、SF甚至于漫画。看来“老”男人也是可以很Fashion和幼齿的。
我顺手拿起几本书翻了起来,不知不觉就忘了身边还有活人站着。
“看来我的房间、我的人都没有我的书重要。”他走到我身后,埋怨着。“第一次有人进了我房间什么都不看就扑到CD和书上的。”
那看什么?说话拐来拐去的,不就是想让我仔细看看他房间吗?我抬起头,草草扫过一眼。我的奇特审美观放在美学上就是与众不同,室内装璜之类的是别想让我欣赏的。
嗯,蓝色,我喜欢。白色,明亮。木材质的家具算是这几年的流行吧,他弄得不算俗。还不错啦,而且很整齐,男生房间能这样很不容易哦!只是床边架子上,怎么有样东西那么不协调?
我的眼光停在那样有点眼熟的东西上,然后一下子脸红了起来。
那双白色的,有一只跟断了的高跟鞋,摆在那里。
“你还真的是恋鞋癖啊,需要我再帮你买几双吗?”
他笑笑:“别把我说得像个变态,你该知道的。”
“我爱上的不是鞋子,而是鞋子的主人。”
歌声响起,是Elvis Costello的She。
She/May be the face I can't forget /A trace of pleasure or regret /May be my treasure or the price I have to pay /She may be the song that summer sings /May be the chill that autumn brings /May be a hundred different things /Within the measure of a day.
她,也许是我无法忘记的容颜;也许是欢乐或遗憾的痕迹;也许是我获得的至宝或是我要付出的代价;她,也许是夏天里欢唱的歌;也许是秋天里带来的凉意;也许是百种不同的事物,却出现在一天之内。
She who always seems so happy in a crowd /Whose eyes can be so private and so proud /No one's allowed to see them when they cry……
她,在人群中看上去是那样的快乐;她的眼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和骄傲,没有人可以看到她的泪颜。
他看着我的眼,也许看到了里面的泪光吧,于是,轻轻的吻住了我的唇。
She /May be the reason I survive /The why and wherefore I'm alive /The one I'll care for /through the rough and ready years /Me I'll take her laughter and her tears /And make them all my souvenirs /For where she goes I've got to be /The meaning of my life is /She, she, she
她,也许是我幸存下来的理由,是我活到此刻的原因,是我在任何时候都无法不去关心的人。我,我会珍惜她的笑和泪,把她的每一丝情绪当作珍宝。如影随形,我生命的意义就是她,她,她。
Elvis的声音渐渐高了起来,又在“she”之间低了下去,他的吻也是。到了音乐停止时,他放开我的唇,走到门旁边。
“老哥,别偷看了,想看就进来吧!”
房内三人有着不同的神情。
我不用镜子也知道自己的脸红到什么程度,Kiss也就算了,竟然还在别人的“观赏”下毫无知觉的沉浸其中。而那个“别人”一脸青色,我发誓要是宰人不犯法的话,他一定到厨房抽把菜刀劈了我。肇事者倒是满面春风,笑得像是从地上捡到……嗯,多少钱对他算是large amount呢?想不出来,算了,放弃这个比喻,笑得像是偷腥的狐狸……(好像有点不对)
“阿逸,你怎么可以……嗯,这么自暴自弃呢?第一次主动把女孩子带回家,竟然还是这么……嗯……”罗安的话终结在罗逸冷冷的眼神中。
“她是我要的人,是我这么多年唯一真心想要的人。”罗逸把手搭在罗安肩上,应该用了暗劲,罗安瑟缩了一下,“老哥,即使是你,如果伤害了她,我也不会放过。”
“阿逸……阿逸……你竟然为了一个女人威胁你老哥……”罗安英俊帅气的脸皱成了一团,眼泪几乎快掉出来了。虽然对罗逸的宣言很不以为然,我还是不自禁的笑出声来。恋父恋母恋兄恋姐我都见过,有恋弟情结的男生倒是第一次遇上。
“大少爷,二少爷,韩小姐,夫人让你们下去吃饭。”多好笑,上次我在这里也是充当小妹的,现在却升为别人服侍的对象。
我先借电话打了个长途,告诉老爸老妈我在朋友家过年(没说是“男”的“朋友”),不要往寝室打电话了,然后下楼。
我先前一直以为他们家会出去某个饭店狂欢,而不是守着电视看没营养的春节晚会,但显然我错估了他们的传统程度。
没有在上次舞会的大厅,一家四口人加一个我聚在客厅里,电视开着,尽管还没到八点。我们围着桌子坐下,我是绝对不可能坐首座的,罗逸把我塞到他和他母亲中间。
菜一道道上来,我正膝危坐,双眼都不敢乱瞟。
“都不是外人,不要客气,吃饭吧。”罗逸父亲说。
什么叫“都不是外人”啊?通常这么说的话就表示其中有一个是外人了。我多年漂泊,还会不知道吗?
“小雨……啊,我跟着小逸这么叫了,你不会介意吧?”罗逸母亲说。长辈叫我小名是理所当然,我连忙回答:“没关系,大家都这么叫。”
“小雨,尝尝这个,这是小逸特意找厨师做的哦!”自己家的厨师……
“我自己来就好……”等我看清她夹的是什么的时候,我愣了,然后看向整个桌子。
碟子里放着一块大马哈鱼,桌子上的另一道鱼是鳕鱼。有一道汤,竟然是汆白肉。有鸡,是用粉条蘑菇炖的。小碟里,切得整整齐齐的,是红肠和干肠……
我看向罗逸,这下是真的哭了。
“罗逸……你……”
“叫我逸。”罗逸还是一贯的笑容,轻轻搂着我,知道我不喜欢在别人面前哭,温柔的替我拭去泪。
所有人都没有动筷子,都在看着我和他。
“他为了你特意在方圆十里搜集东北人,还从哈尔滨运来一堆东西。真不知道你有什么魅力,让阿逸迷成这样。”罗安一脸忌妒羡慕的表情。
“小雨,小逸是真心的。从小到大,他从没有为任何人费这么多心思。”他母亲帮腔。
“我们家里只有这个二儿子最让我担心,他很少执着于什么事情。也因此,他执着起来就不会放弃。”他父亲发话。
“小雨,做我女朋友,好吗?”
我自认不是馋嘴之人,却在此刻,为了一桌食物,说出了让我都无法相信会出自自己之口的话:“好啊。”
然后,并着他和他的家人吃掉这一桌东北菜,看了一点也不好笑的春节晚会,给老爸老妈拜年。只是,只是多了一个“罗逸女朋友”的头衔。
只是一个除夕夜而已……节日,真的有这么大的魅力,可以影响一个人的决定?
还是,我真的变成了鸟,可以为食亡?


第五章

十二点钟声响起,到了初一的凌晨。吃完了饺子的我开始恢复神志——虽说酸菜馅的饺子又让我感动了一下。
我把罗逸拽到客厅外面,对罗安的杀人眼光视若无睹——看什么看?怕我吃了他的宝贝弟弟不成?
“罗逸……”我的声音马上被他打断。
“逸!”铁齿得很,不愧是公关部大名鼎鼎的经理。
“我想……刚才我说的话,你们可不可以当没听到?”我一向是威武不能屈的,但这家伙此刻的眼神好可怕,使我无法用强硬的态度对他。
“刚才的什么话?”他盯着我,“你今天晚上说了不少话,你是指哪一句?”
“你问我当你女朋友好不好,我回答的那一句。”我小心翼翼的说,偷偷的瞄他,好象还好,没什么反常。
罗逸走到我身边,在我反应过来之前,抱住了我。他低沉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唱着:“I want to feel you deeply /Just like the air you're breathing /I need you here in my life /Don't walk away, don't walk away /Don't walk away, don't walk away/No, no, no, no……”
——我想要深入地了解你,就像你所呼吸的空气,我的生活不能没有你,别离开我,别离开我, 别……
几句“No”他唱得极为缠绵,缠到了我的心。我其实是看得到他的感情的,但是我不想也不敢。
“逸……”他抱的很紧,紧到我无法动弹的程度。我叫他的名字,想让他放开我,他却一点都不理我。
“我不会让你离开的,小雨,你是我的Cinderella。”
我本来已经放弃挣扎,在听到这句话之后却发疯一样用力挣脱他的怀抱。
“我不是灰姑娘,更不是你的!”我的坚强只到此为止,眼泪还是流下来了。
这就是我不想当他女朋友的原因,我不想当灰姑娘,从来都不想。我喜欢我的世界,喜欢我的生活,我不想被王子带回城堡,踏上公主的养成之路。我说过,别人艳羡的生活并不是我想要的。
“Cinderella当然可以变成王子的新娘,因为她出自富有的家庭,过的其实是大小姐的生活,受的也是贵族教育。她的不幸只是来自于继母和姐姐的欺负而已。”谁说灰姑娘穷的?谁说灰姑娘进入的是另一个世界的?她本来就是他们世界的人,只是一时落难而已。王子解救的还是落难小姐,而不是一贫如洗的普通人家的女孩。
“所以她可以接受王子,但我不可以!”
“小雨,我说错了,你就是你。”罗逸小心的,像对待世界上最重要的宝物一样的,轻轻抱着我。
“我不是任何人的,我就是我。”我是穷,那又怎么样?我照样骄傲照样自由,我有属于自己的谁也无法拿走的财富。没有人可以宣告我的所有权,没有人可以以他的标准要求我,没有人可以用他的世界改变我。
“你不是我的,你是我所爱的,你是我这么多年来找到的唯一的宝物。”他尽力斟酌词句,知道我的敏感。“你永远不会是我的附庸,我永远不会用自己的标准改变你。”
“小雨,我只是爱你,你连这一点的机会也不给我吗?”他说,“我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你告诉我,我可以改。但是,不要离开,不要离开我。”
我又说不出话了。我想拒绝的,可是,我还是没有办法,真正的拒绝他。
我不忍心——谁告诉我,这种不忍心是不是喜欢的表现?
是不是,我也有一点点的,喜欢他?
“怎么办?吴梅,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瘫在吴梅家的床上,苦着一张脸问她。大年初一,我也没谁可拜年的。虽然不想打扰别人,但还是跑到她家。因为此刻我已经confused了,心乱的不得了。
“小雨,我只问你一件事。”吴梅坐在床边看着我,“你喜欢他吗?”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我用手捂住眼睛,低喃着。
“小雨,一切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只是你的心。如果你喜欢他的话,不要考虑那么多,答应他就好了。”吴梅说。
“我知道。”一切都只是附加条件,最重要的是我的心。但是,面对这些附加条件,我没有勇气放下我的心。
“他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当初他到餐厅找你时我就是这么认为的。以他的身份和长相,投怀送抱的女人该不少吧!但那时他眼中的焦灼是真的,他是真的在乎你。”
我知道他在乎我,但是我总不能因为他的付出而以身相许吧。爱是两方面的事,只他一方的话,我会抱歉,却不会为难自己。
我还没有决定要不要接受他。他不是我所想象的我会接受的男生。因此,我还是想守着自己的心,直到我无法守住它。
“其实,我很高兴。”吴梅说。
“啊?我这么烦,你还高兴?”
“我很高兴你来找我说你自己的苦恼,小雨,一直以来都是你听别人诉说,安慰别人,却从来不说你自己的事情。”
我爱逞强嘛!怎么能让别人知道我的飘摇呢?
“你能对我说他的事,证明在你心中,我已经是你很信任的朋友了。”吴梅笑着。
“你一直都是的。”或许她一直在等我这句话,从她第一次被好色的客人吓哭,我去安慰她开始。
或许,我该勇敢一点的。
不是所有人都会离去,不是吗?
我还是没有拒绝他,但也没有答应他。
我只是等事情继续发展下去,等一个转折点——我不得不答应他或不得不拒绝他的转折点。如果这个点出现,我再做决定。
其实,变相的,我已经等于是答应他了。给他,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看看这段感情能不能开始。
我告诉他,灰姑娘会变成公主,青蛙会变成王子。
我没有变成公主的自信,他可不可以先试着青蛙的生活。
他说好。
于是,在春节,他开始跟着我跑。
春节时,北京的人多得堆了满坑满谷。我是最讨厌人多的,自然不会往人群聚集的地方走,大多时候还是在学校附近晃。我带着他吃遍了学校附近的小吃,跑遍了学校附近的书店音像店,甚至逛遍了学校附近的公园。最后,我还是得承认我不是爱玩的人,该会的我几乎都不会,别人常玩常去的地方我几乎都不知道,甚至对一般女生的共同爱好逛街也不感兴趣。我的生活哲学是静态的——看书,听音乐,玩计算机……
所以,我和他还是常常呆在他的屋子里,听着音乐,看著书。看到高兴或伤心的地方我会说出来和他一起分享,有什么值得思考的地方我会和他一起讨论。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身边有人陪伴的感觉,并不像我原来所想象的粘得发腻,而是一种自由又不孤单的感觉。如果一直这样的话,就是一辈子,大概也不会烦吧。
他唯一的坚持是说我缺少户外运动,每天都要拽我出去活动活动。知道我唯一擅长的运动是滑冰——东北人,没办法,不学不行,就买了旱冰鞋陪我一起滑。反正他家院子也够大,我大可不必去烟火笼罩人声嘈杂的旱冰场挤。我高中是有浇冰场的,北京却是绝对没有办法在户外结成冰场,所以我们有的时候也会出去滑真冰——好多的人,我去了一次就再也不敢去了,并对他去北京近郊滑雪的提议持坚决否决的态度。而且我恰好是不会滑雪的——亚布力那么贵,死我也不会去的——尽管很想念遍地雪的感觉,也不想摔得鼻青脸肿。
七天很快很快的就过去了。第一次在外地过春节,却既没有感到寂寞,也没有跑东家串西家之后的空虚感。如果以后的日子都是这样的话,继续,也没什么不可以吧。
可惜的是,假期不是永远,初八上班,我们的第一个问题也来了。
这几天我常常都是在他家住,他说过年学校里没人,会担心我。反正他家屋子也多,我也就老实不客气了。
但是上班以后就不一样了,我才不要每天坐他的车上班,谣言中心不是好当的。
“不,就算你不住我家,也要让我接送才是。你们校那里太偏僻了。”他坚持着。
“不要!别忘了你还在试用期。”我提醒他,要是本姑娘不高兴,你还是可以随时出局的。
“小雨,让别人知道我们的关系也没什么不好,至少这样就没有人敢追你了。”
“您当别人的眼光和您一样怪异啊!”还真不是我吹牛,在洛方还没有追我的人呢——罗逸除外。“总之我说的很清楚了,要是让别人发现我们的关系,我就马上和你断绝关系!”
上班了,自然要恢复正常作息,我是这么坚持着。
我只能庆幸我们是在一间屋子里办公,别人看不到逸的经常性发疯。他会在工作中忽然走到我身边给我一个吻;会长时间的凝视我直到我抬头看他了;会在我很正经的向他交待工作的时候说一些让我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话。这样竟然还没影响他每天堆积如山的工作,只能说他很强。
其实我自己又好得到哪儿去……我还不是常常与他对视而笑,在他很正进的时候突然冒出一句莫名其妙的话,在他吻我时沉浸其中……还好,没有因此而耽误了工作,心下有种牵挂,反而让我作起事来更加顺利。
但是,这样子要是让别人看到,我可就完了。因此我更加小心周遭人的视线。
我承认我胆小,我也承认我讨厌传言。我的自尊(或自卑吧)心太强,无法忍受被别人看轻,即使心中很清楚那份轻视可能来自于羡慕,即使很清楚毫不在意才是最佳态度。
我毕竟是小女孩,怎么可能有这份“八风不动”的精神?
不知为什么,他这几天的工作忽然多了起来,连带着造成我的忙碌。加班也就成了家常便饭。
十三号,正是情人节的前一天,我加班加到近八点。他实在不放心我一个人走,一定要送我。想想现在这么晚了应该没什么人看得到,学校那里又有点危险,还是同意了。
结果刚迈出公司大门,就和陶玲撞了个正着。不知为什么她在这个时间还没走,不会也是加班吧!她见我和罗逸同时出来,用研究的眼光看向我。
见鬼,我最不想让她知道我们的关系。我说了一声再见,飞快的跑到公车站。我要搭乘的车刚好经过,我一点不犹豫的跑上车,隔着玻璃挥手say Goodbye。
这时候恰好想起流星花园的追公车情节,不过我一来确定他没那份体力,二来确定北京bus不是能自由停的(小巴还差不多),这段感人肺腑的戏就可以cut掉了。
中途倒了一趟车才回到校南门,我从地理上得知冬天里北京天要比哈尔滨长,但也是六点就天黑了。到了九点,因为学校很偏,整条路上阴森的吓人。尤其我们校是在高速公路旁,路边几乎连人家都没有,行人更是稀少。
有种东西叫做言灵,翻译成普通话就是“怕什么来什么”。对这种现象的解释是人一旦总是想着一件事情,思考波就会引那件事情发生——当然,主要是指鬼……
而我此刻,在有点害怕的同时,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我很小心的向后面看去,是一名男子,不算高大,漆黑中看不清他的脸,只能分辨出他的简陋衣着,似乎是民工。我心中升起强烈的不安,我们校南门一向不安全,过街天桥更出过几次事故。这半年来学校大兴土木,民工来来去去的,学校更加频繁的警告学生不要在天黑后从南门独自回校。我自恃没有什么姿色,倒也不太在意,只是平时加点小心而已。
我的直觉在不好的事情上一向很准,在踏上天桥的同时,我拿出手机,按下110,然后尽力向前跑。身后的男子果然追了上来,我的50米常在及格边缘,尽管此刻我已经发力狂奔,还是听到他渐近的脚步声。
只要跑下桥……只要跑下去就好了……我绝望的想着的同时,一只手从后面捂住我的嘴。我按下手机通话键,然后尽力挣扎,尽量发出声音。南门口有值班的警卫,只要我声音够大的话……
“你再乱动老子宰了你!”我脖子上多了一把刀,我心一沉,乖乖的停下挣扎。这种人无非有两个目的,劫财或是劫色,如果他要钱的话,我倒是可以双手奉上。
“钱包在这里。”我从口袋里拿出钱包,“我是穷学生,只有这些钱。”
“少用那种眼光看老子,老子有的是钱!老子就是想玩一玩女大学生。”嘶哑的声音说着淫亵的语言,证实了我最不希望的一种猜测。
我知道我该冷静的,我知道我不该反抗的。女生的力气通常怎样也不会有男子大,而且越是反抗,越会激起对方的反应。况且那一层薄薄的膜,实在不值得用命来保卫。我知道,可是,我还是叫着厮打着,完全无法接受他那只肮脏的手在我身上摸索。
“逸!”我哭了出来,没有一刻像此时一样的软弱,没有一刻这么希望那个人来保护我。
“小雨!”恶心的触感忽然消失了,我被抱在了一个很温暖的怀中。
我的白马王子终于来英雄救美了。
“逸,我好害怕……”我哭得一点形象都没有,全身发软,几乎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
逸把我抱得很紧,他也在微微的发抖。
“小雨,我当时也真的很怕。怕我赶不及,怕他在我动手时伤害你。”他的头埋在我的肩头,“我怎么能让你受到伤害?你是我要用一生珍惜的人啊!”
奇异的,我的惊慌脆弱在他怀中慢慢平复,他紧紧的拥抱给了我力量,我抬起他的头,看着他不再平静的表情和慌乱的眼神,献上了我的第一个主动的吻。
英雄救美的结局就应该是这样的,不是吗?
“刚才是你们报警吗?”手电筒的光刺到了我的眼,几名人民公仆姗姗来到。
!@#$!$^&(*#$%@#$%@%$……怎么会是这种结局……
“那罗先生你又是怎么在哪里出现的呢?”警察听完我的证词,问逸。
“我每天晚上都会开车跟着公车,直到看小雨进校门为止。”逸根本没在看警察,而是把视线投向了我,“早上我也会提前一个小时到你们学校门口等你出来,看你坐上公车。”
“你从来没对我说过。”我好不容易止住的泪又要倾泻而出。
“是你不要我送的。”逸很无辜的看我,“你要是知道我偷偷送你,一定会阻止我的,不是吗?”
“……”理亏,无话可说。
“所以啊,不要那么倔强,对别人的好意不要都推却,尤其是我的。”他乘胜追击。
“知道了。”
“咳咳。”在一旁的警察咳嗽出声,对我们二人无视灯泡的恶劣行径表示不满。
继续配合警方录口供,警民合作,天下太平。
录完口供已经半夜,自然是回不去寝室了,所以我又住到了他家。
第二天,坐着他的车,我们到了公司。发生了那种事,逸不可能再让我一个人走。而我也懒得再瞒了,算了,管别人怎么说。
逸的桌子上很少见的只有几份文件,他飞快的处理起来。我拿起该分发给大家的文件下了楼。
还没走到陈颖的办公室,就看到陶玲气势汹汹的堵在走廊。我很有礼貌的向她问好,她却走过来瞪着我,在我没有反应过来之前给了我一巴掌。
我这么多年来几曾被人这么打过,一时间竟忘了反击。她摔给我一份报纸:“这就是你的目的是吗?哼,装得可怜兮兮,故意在经理面前显示,还不是为了找机会引诱经理?不要脸!”
我拾起报纸,是一份财经报,上面很大一个标题:“王子勇救灰姑娘——情人节前夜的童话”。我的脸骤然变白了,标题旁边还有一张照片,是我和他牵手从警局走出的一瞬。
继续看下去,我的脸色就更加差了。这份报道几乎把我的家底和经历翻了个遍,把我誉为“现代灰姑娘”。然后又列出逸的几次情史,最后还以讽刺意味极浓的话作结:“童话故事中,王子与灰姑娘过上了幸福快乐的日子。但现在是现实社会,灰姑娘的保险期能有多久可就不得而知了。毕竟,童话在这个年代已经是久远的传说了。”
我的脸很痛,心也很痛。想跑回逸的办公室,却被陶玲拦住。
“你是故意的对不对?你知道陈颖喜欢经理才故意勾引经理对不对?”
我不耐烦的看她:“我和逸之间的问题和你无关,走开。”我哪有那份闲心理她,先处理好自己的烦躁才是真的。
“哼,以为自己飞上枝头了,了不起是吗?告诉你,别以为经理看上你了,他只是图新鲜,很快就会厌了的,你就等着哭吧!”
“我什么时候会厌还轮不到你管吧!”逸的声音冷冷的从我身后发出,我不敢回头,开始后悔为什么前些日子心血来潮把长发剪掉,以至现在没有什么可以挡住脸上的手印。
逸走到我身前,正要说什么却忽然停住了,露出很不可思议的表情,然后伸出手轻轻摸我脸上的指印。
完了,逸开始变得没表情了。
“你可以走了,记得领这个月的薪水。”逸拉着我往他办公室走去,一面对陶玲说,“告诉陈颖,别以为我只是来熟悉各部门的。任用无能的亲戚,排挤外人,她等着吧!”
没表情的逸是最可怕的,很庆幸此刻他不是对我发火。
因为我死也不要去医院,逸飞车赶回家,只为给我上药。唉,区区孙悟空老家,也值得如此兴师动众?
“不要乱动,我再去拿点冰。”据说他家佣人今天去过情人节了……
“逸,我没事,不要麻烦了。”我拿起报纸,“我比较关心的是这个东西,你看看吧!”
逸拿过报纸扫了几眼,眉头越皱越深:“小雨……”
一阵啸声打断了他的话,好象是水壶吧。逸急忙冲了出去:“水开了,我去给你冲药,一会儿就会来。”
他刚出去,他的手机就开始响。“接电话接电话”的声音是我的,听着好烦。我拿起手机想关掉,看见来电显示是“花店”。想想该没什么私密的吧,于是就接起来。
“请问罗逸先生在吗?”
“哦,他出去了,一会儿就回来,有什么事吗?”
“是这样的,我们把罗先生订的花送到了××酒店,但罗先生不在,没人签收。我们想问一下要怎么办?”
我愣了一下。
“哦,他现在在家里,你们送到他家比较好,地址是……”
挂上电话,逸刚好拿着药进来。
“可以止痛的,来,喝一点。”
我小时候因为气管不好常喝中药,因此最讨厌有中药味的东西。摇摇头表示不要喝,我拿起报纸,试图继续刚才的话题。
“乖,你要是不喝我就喂你了。”他的眼神怪怪的,想也知道他要以什么方式“喂”我。我急忙拿起药喝下,差一点没烫到。
“小心。”逸忙递上一杯温水,等我喝完以后,忽然冒出一句稀奇古怪的话。
“小雨,我们结婚吧。”
“啊?”


第六章

“我们结婚吧!”逸重复了一遍,很认真的看着我的眼。
“等等……逸,你不会是在开玩笑吧?怎么突然……”
“I swear.”逸举起右手,一脸严肃的,“我发誓我是真的想要娶你……”他的声音很大,我急忙掩住他的嘴。
“小雨,我不想让你再受到这种伤害,不想让你离开我的视线,我想要一个正大光明陪在你身边,呵护你照顾你的理由。我不要其他人以那种眼光和那种态度对待你,我要他们明白,你是我的最爱。”看来被报道吓到的不止我一个,“小雨,我害怕你会因外界的风言风语离开我,我怕你会因为别人的话语用不信任的眼看我。也许你会笑我没用,只能用这种形式上的方式安定自己的心,但是,小雨,我是真的想让你成为我的妻。”
我乱掉了。从没想过自己会在23岁的时候被求婚,我的十年计划中本来是没有另一个人的出现的。在高唱“Single simple, double trouble”的现在,单身贵族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哪里会有人刚出校门就去结婚的?
“可是逸,你不觉得太早了吗?我们才刚认识一个月……”
“两个月,小雨,舞会是在12月14日举行的,刚好是两个月前。”逸说,“而且我也不是让你马上嫁我,现在到你毕业还有五个月,你可以慢慢考虑。”
就算是12月吧,就算是到7月再决定吧,七个月,短短七个月,就要决定我近乎一生的命运?
王子对灰姑娘果然是love at the first sight,然后飞快下了求婚的决定,是吗?
而灰姑娘,跟着王子回到皇宫的灰姑娘,是因为爱上了王子,还是因为他是能解救她于水深火热中的白马?
那么,被称为Cinderella的我,对王子到底是抱着什么样的感情?我爱他吗?想嫁给他吗?
我爱他吗?我问我自己。其实,答案已经在我心中。
伤心的时候,我是渴望谁的怀抱?快乐的时候,我是想和谁一起分享?恐惧的时候,我想要谁的肩膀依靠?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习惯了他的陪伴?
我不知道,爱情,总是会轻轻的敲开我的窗,我却在雨丝进入时才发现它的存在。
男声响起,是一首“I Got You Babe”,一段终了,柔柔的女声插了进来。
I got flowers in the spring /I got you to wear my ring/And when I'm sad, you're a clown /And if I get scared, you're always around/So let them say your hair's too long /'Cause I don't care, with you I can't go wrong/Then put your little hand in mine /There ain't no hill or mountain we can't climb
为你捎来春天的花朵,为你带上我的求婚戒指;当我伤心的时候,你是逗我开心的小丑; 当我害怕的时候,你总是不离我的左右。所以,任由他们议论你的头发太长,因为 我并不介意。有你相伴,我永远不会迷途。那么,请将你的小手放在我的掌心,前方的路上,没有我们攀不过的高峰。
Babe/I got you babe I got you babe
宝贝~我有你,宝贝~我至少还有你
I got you to hold my hand/I got you to understand/I got you to walk with me/I got you to talk with me/I got you to kiss goodnight/I got you to hold me tight/I got you, I won't let go/I got you to love me so
我有你,握着我的手;我有你,明了我的心;我有你,伴我同行;我有你,与我谈心;我有你,吻着我道晚安;我有你,紧紧拥我入怀。我有你,不会再放开你;我有你,那么那么爱我。
I got you babe I got you babe I got you babe I got you babe I got you babe
我有你,宝贝~~我至少还有你~
“Engagement ring。”他从口袋中拿出一个很精美的首饰盒,慢慢打开。不是金,也没有钻石,是白金和紫水晶的戒指,小巧而不俗丽。“试试看。”
这家伙的民主根本是骗人的,戴上了还能让我摘下来吗?我笑着任他给我戴上,很漂亮,和我的中指很吻合。
“你是预谋好了的?”情人节求婚,真的是好俗的日子啊!
“我本来的计划是在酒店进餐时连鲜花带戒指的……更俗气是吗?”他的手没有离开我戴戒指的手指。
“你本来计划中要送我的花是什么花?玫瑰?”如果俗到这种程度的话,我就真的要好好考虑考虑了。
他正要回答,门口传来铃声。
“等等,我去看看。”逸开门出去,一会儿回来,手里多了一大把花。小小的,白色的。
我没见过这种花,但我见过它的图片。是我最喜欢的——雪花。
“不好意思哦,刚才擅自接了你的电话。”是刚才打电话来的送花小弟送来的吧。
他把花递给我:“小雨,雪花代表了希望,我送给你希望,也希望你能带给我希望。”
“Happy Valentine’s Day!”我接过花,接过了他所有的希望。
“如果五个月后,我还没有摘下它的想法,我们就结婚吧!”我做了个很不雅的姿势,竖起中指,戒指在闪闪发光。
我愿意试,试试这份心动能不能延伸到属于我的forever。
于是,我们的事就公开了,我也成了别人羡慕的灰姑娘,更是公司上下争相讨好的对象。世情冷暖在这一年终于让我尝了个遍,C’est la vie。像我常说的那样,这就是生活。
十四号过后,吃了元宵,就快开学了。大四最后半个学期几乎就是找工作和写论文的时候。导师知道这件事,毕竟报纸炒得沸沸扬扬的。但反正也快毕业了,只是告诫我要专心写论文,要小心社会上的诱惑和陷阱。比较令人头痛的是我从原来的默默无闻到人尽皆知,走在校园里随时会有人指指点点——只是有一个比较有钱的男朋友罢了,校园里傍大款的也不是没有,何必那么在意我这个小小的Cinderella呢?幸好课少,没有课的时候我会马上跑去打工,见人的机会倒是少了。让寝室的人敲了逸几顿饭,反正他有钱又大头,还英俊潇洒,很轻易的收买了一寝室的人。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老爸老妈也知道了,在我打电话禀告他们之前先打来质问我。我一边感慨财经杂志的发行量一边向他们解释一切,末了请他们做好嫁女儿的准备。他们还是担心的,怕那个有钱男子只是跟我“玩玩而已”,怕我无法融入那种上层社会。
逸很诚恳的对他们诉说他对我的感情,很郑重的向他们承诺会珍惜我,很严肃的请他们把我交给他。他们达成的协议是五·一长假时我带他回家,提亲加上商量婚嫁事宜……
婚嫁……竟然就要嫁了吗?
时间越临近五月,我心中越烦躁。逸也知道我心中的不安,总是陪着我,耐心平复我的每一次情绪低落。
这样的男朋友,大概我是再也不会遇上了。而这样的男子,竟然是用一颗执着的心来爱我的,我还能要求什么呢?
五一是运输高峰期,火车票自然是由他买,他要坐飞机,我反对;他要买卧铺(还是软卧),我也反对。
“小雨,12个小时呢!你会不舒服的。”
“三年都这么坐过来了,还差这一次吗?我才不要在我大学坐硬座的历史上添上不完美的结尾。”我坚持,也许并不是为了什么记录,只是想知道他能不能和我一起坐再平民不过的硬座。他……大概连火车都没坐过吧!
逸一向是明白我的,所以他又一次的包容了我的任性。4月30日晚上,我们乘T18往哈尔滨出发。
我们的票是挨着的,两人座正向,算是相当好的位子了。我喜欢靠窗,逸却说窗户不太严,有风透入,不许我坐窗边。
坐对面的是一男一女,都是上班族,趁五一假期回家的。我们谈了几句,我一向是一个人回家,所以养成了车上和邻居打好招呼的习惯。那两个人都没买到坐票,我们对面的座位正好没人坐,他们也就先坐下了。
我看见逸的嘴唇动了动,好像想说什么,又止住了。
一会儿查票的来了,这次不用学生证,我把车票给他们。
他们查到对面两人,面色有点为难的说:“对不起,这两个座位是有人坐的,你们可不可以起来。”
“人不是还没上来吗?等他们上车我们再起来,总不能空着两个座位没人坐吧!”对面的人说。
我几乎看到验票员的汗珠了:“不是……这两个座位本来就是空着的……我是说,本来就是……唉,请你们不要为难我们,这是上头……”
“让他们坐吧!”逸说。
“是,罗先生。”验票员不再与两人说什么,用很奇怪的眼光看了看我,然后检查下一排的人。
“对面的票也是你买的,是吗?”我就说嘛,这么高峰的时期,怎么会有空出来的座位。
逸有些心虚的看着我,点了点头。
没想到他家在铁路方面也有这么大的影响,还有人特意关照验票员不要让人坐了他的位子。我笑了笑,看着他有点担心的表情,对他说:“逸,不要担心我会生气,你是为了我,我知道。”逸擅长熬夜,运动又全能,自然不会把这一点不适放在眼里,他是为我。
不过他也真的很白,他以为这是飞机,按号入座的呢!人多的时候,买站票的人自然是有空就坐。
我靠在他肩上,不再忐忑。他用手揽住我,无视别人眼光的把我拥入他怀中。
火车开的飞快,万家灯火从身后掠过。外面的世界此时与我无关,我的世界只有我和他。
忽然想起清水玲子的杰克和艾利那一系列短篇中,两人一起坐银河列车,杰克希望永远到不了终点的心情。
忘了Cinderella和王子的两个世界,忘了国王王后和平民家庭的不同。此时的我在他怀里,数着他的心跳,慢慢睡着。
没想到在火车上也能睡得如此沉,将近早上五点我才醒来。睁开眼,正对着的是他的眼,深邃而深情的看着我。
我脸红了,轻轻低下头。逸笑着说:“第一次这样看着你醒来,这样子的你好美。”然后在我耳边低声说:“希望每天正大光明看你醒来的日子快点到来。”
我脸更红了,忙拿起洗漱用品到车厢中间洗漱。这家伙真的是越来越直了……看着镜子中我的脸。美,我么?
再长的路也有尽头,还有半个小时车就到站了。
“有个日本漫画家画过颠覆版的格林童话,她画的第一个故事是白雪公主。故事中,白雪公主的母亲是她的亲生母亲,因为白雪公主和她父亲发生关系而忌妒自己的女儿,最后派人杀了她。王子则是恋尸癖,在白雪公主复活后对她失去了兴趣,虽然娶了她,还是到处寻找美丽的尸体。”
“后来我才知道,这才是原版的格林童话,不美丽不纯真,甚至没有happy ending的格林童话。青蛙王子是为暗恋公主而变成青蛙,却在婚后发现理想与现实的差别后彼此厌恶;睡美人和王子有一百年的代沟,怎么也难以沟通。”虽说睡美人和王子在最后也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那是因为睡美人的男装癖附和潮流的缘故。
他的眼神渐渐黯了下来,很艰难的吐出几个字:“那灰姑娘呢?”
“灰姑娘有一种更现实的说法。”
“帮助Cinderella的并不是什么仙女,而是她母亲的朋友。她母亲在死前因为担心Cinderella,所以留了一笔钱给朋友,让她将来用这笔钱帮助Cinderella。衣服、马车还有首饰和玻璃鞋都是用这笔钱买的,而不是真的有好心仙女。”
“所以,灰姑娘曾是千金小姐,事实上,她也是富家小姐。”我抓住他衣襟,“而我……从里到外都是真正的平民。”我是多么的害怕啊,两个世界之间的深海就在我眼前,我会游过去还是掉下去?
“现实的童话总会有它梦幻的理由,小雨,原版的格林童话里,王子是怎么爱上Cinderella的?结局又是怎么样的呢?”
简单的装束下与众不同的内在,静谧寂寞的身影,优雅高贵的气质……王子爱上的,是Cinderella本人,而不是她华丽的服饰或美丽的外表。
而结局,也是很难得的完美。不喜欢参加宴会的Cinderella,却是一位才女,是一位细心的妻子和温柔的母亲,是一个能在大事上表达意见的女子。王子继承王位后,她以她的聪慧和才能辅助王子,使之成为一位贤明的君主。
我看进王子的眼里,王子眼中,不是只有我吗?那么多的美女和千金小姐,他选择的,不还是我吗?
别人附加上的一切世俗条件都不在王子眼中,王子只是凭心去爱,爱这个女孩,不管她是公主还是灰姑娘。
我握紧他的手:“逸,只要你的心不变,我不会再怕什么。”
虽然告诉老爸老妈不要接站,他们还是来了,在不到六点的时候。
看得出他们穿了他们最好的衣服,老妈还化了妆。四个人面对面站着,都有点紧张,最紧张的则是我们一家三口。
逸还是身经百战,先上前说:“伯父伯母好,我叫罗逸,是小雨的男朋友。本应由我登门拜访的,却烦劳两位来接,真是过意不去。”
老爸老妈有点愣掉,我捅了捅逸:“我家的人都和我一样,一点规矩都没有。你太讲礼貌了他们可是会不习惯的。”
“是啊,不要客气了,反正将来也是一家人嘛!”喂喂喂,老爸,谁说一定要嫁给他了?怎么就成一家人了?
“是的,伯父。”还好没学保龄参广告那样叫一句“爸妈”。
进了Taxi,逸和我还有老妈坐在后座,老爸靠着司机。逸告诉司机不要开空调,然后把车窗摇开。
我一向晕汽油也晕空调,用我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天生的穷命,只不晕自行车、无轨电车和火车。像这种座位低低软软的Taxi,我坐上去就已经晕了。因此不到最后,我决不轻言打车,不止是为了省钱,也是为了我的头。
逸是知道的,因此他常常陪我坐公车。开车送我的时候也会打开窗,让风吹走我的不适。我现在已经习惯了他的车子,即使坐很久也不会头晕。但是对于一般的Taxi还是发怵。就像此时一样,只能在他怀中呼吸着熟悉的古龙水的味道。
逸注意着不让我被风直吹到,一边轻轻按着我的太阳穴。半个小时的路程不算远,在忍受不了之前,我们已经到了。
上了楼,不管要面对的是什么,我打开了家门。
“请把小雨交给我。”
我当场就想晕倒,God,不要用这种电视剧里的台词说话好吗?
“我会永远爱她,永远陪在她身边,用我的全心呵护她保护她。”
不要轻许永远,因为永远是没人能够达到的。我耸耸肩,想凉凉的嘲讽他,却发现自己忽然变得温暖的心。原来,甜言蜜语永远是有人相信的,因为它太美,在说出的那一刻。
“你很有钱是吧?”老爸问。
“算是仰仗祖荫,但如果小雨不喜欢,我可以自己打一个天下送她。”开什么玩笑,你出生就站得比别人高,又经过了这么多年的历练,就算白手起家也不会是真的“白手”——经验在这里,人脉在这里。继承和再开辟又有什么分别?
“我的意思是,你打算出多少钱买我们的女儿?”老爸笑嘻嘻的拿出计算器。
看着他们兴致勃勃的分赃——不,是商量婚礼的具体事宜,我经几次抗议无效后,溜回了自己的屋子。
小小的屋子,简单的家具,和我的大大的书柜。我在床上躺成一个“大”字,手脚却放不开,只能伸出床外。
这是灰姑娘的屋子,也许不华丽,却是怎样的大厦豪宅也无法代替的。
如果说我上演的是一出麻雀变凤凰的戏的话,那么,麻雀的家,也就是出名的Nestle。
而我,就要离开这里了吗?
“小雨。”逸坐到床边,看着我一点都不文雅的躺姿,“怎么一声不响的离开?不高兴了?”
患得患失,恋爱中的人都这样吗?还是因为他爱的是我,所以加倍的辛苦?
“你父母不是真的要‘卖’你,他们答应我,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我对你的感情。”是啊,他对我的呵护几乎是无微不至了,老爸老妈看在眼里,又怎么会不清楚?
“我知道,我只是有点伤感。”我不想飞走,尽管我常常是和他们分开的,但这里还是我的家。嫁给他以后,这里就连我的家都算不上了。
“小雨,相信我,你父母只会多出一个儿子,而不是少了一个女儿。”对他们而言,我是唯一。我又怎么能让他们失去唯一呢?
“我老爸最想要一个儿子了,他听你这么说一定很高兴。”我笑了,走到书柜旁边,翻起书柜下面的抽屉,“我小时候他恨不得把我当男孩养,看,那时我穿的都是男孩的衣服。”没有因此养成爬高窜低的功夫,大概是我比较运动白痴的关系。
他翻看我的相册,表情柔得不可思议,有时会迸出大笑,为我一张张傻傻的照片。
我一时兴起,索性把我保存的以前的东西都翻出来,一件件给他看,跟他讲古。我其实是有点恋物癖的,很多东西都堆在那里不舍得丢弃,即使那占据了很大的空间。
他慢慢看着我的东西,走进了我的过去,我的回忆。
我愿意让他进入我的世界,因为是他。
我也愿意进入他的世界,因为是他。
我凝视着手上的戒指,在婚戒代替它之前,我是不会摘下它了。


第七章

老爸老妈说未来女婿一定要住在丈人家,所以我决定打地铺,被逸拒绝了;老爸自己要睡沙发,他也拒绝了。最后睡沙发的还是他。
其实是我比较怀念睡地铺的感觉啦!尤其是可以把书扔得满地都是的感觉,实在是很自由。但是逸说这样容易着凉,五月的哈尔滨还不到热的时节——真是,不知道温室效应吗?
老爸老妈完全附和他,据说是因为终于发现了可以管我的人——我从小到大自己一人的时间太长以至做事情太过随性,完全不考虑其它,更不管什么健康与否。
但是,有人管的感觉也不错呢!有人关心……这种感觉会让心不再空荡荡的。
有人陪伴的感觉也不错啊!我带着他去松花江,去太阳岛,去太平公园(哈尔滨游乐园),去博物馆,去秋林,去我念过的学校,去我曾住过的家。告诉他我走过的痕迹,告诉他陪伴我一路成长的林林总总。带他到道外头道街去看那栋伫立了N年的盖歪了的大厦,告诉他著名的秋林大坑,然后一起嘲笑人们的近视和贪婪。真好,他决不会摆出一副很正经的样子来训斥我的嘲世,而是附和着我,和我一起讨论,甚至讲一些不会吓到我的事与我分享——真正的黑暗,他见得比我多得多。
唯一的不好就是他的手机总在我们说得兴高采烈的时候响起,而对方多半是有着美丽可爱的名字的女士,有几个还是我认识的。然后我就会很depress的告诉他现在是漫游中,最好不要说太久。
他总是笑笑,说很高兴看到我吃醋的样子,那证明我心中有他。
吃醋,吃你个大头的醋!
……好像是有一点吧……
七天假期还剩三天,逸问我是不是应该去看看朋友,而不是一直陪着他。
“惨了!”我惊叫一声,“这下死了!”连忙跑到电话机前,拨下号码。
“熊熊,我回来了……是,回来四天了……这个……我一直在陪BF……知道啦!给你打电话就是要把他带去给你们看的嘛!好好,那就明天……等一下。”我捂住话筒:“逸,你明天有事吗?”
得到否定的答案,我继续聊电话:“明天人能凑齐吗?……什么,你们本来就要明天聚会,只是没想到我能回来?……齐子也回来了?清华那么闲吗?……好吧,那我们明天见。”我放下话筒。
“初中同学聚会,你也要去。”如果说有一群人,是我走到哪里都会默默想起的,那就是他们。即使很久很久不联系,再见时也不会有丝毫的隔阂。即使有再多的改变,即使世界已经天差地远,我们在一起时还是会回到那段青涩岁月,回到曾有的往日。
我们的唯一规定是如果有谁找到了另一半就要带去给大家瞧瞧,有几个家伙已经带过好几次了(虽然是不同的人),而我却从没买一赠一过。要是不趁这几天给他们看一眼就在7月忽然发个喜帖的话,他们一定会在婚礼上把我宰了的。
“我很乐意啊。”逸轻轻笑着。
乐意?你一定是不知道什么叫做损友,那帮家伙一定会把我所有的糗事都爆出来的,然后再拼命捉弄你我——就像当初我做的那样。
做好上断头台的准备吧!没办法,谁叫我可能是第一个壮烈(结婚)的人呢!
“齐子,这是罗逸;逸,这是齐飞。”简单介绍过去,这么多人,能记住名字就不错了,没必要介绍得太详细。
“就是电话里提到的清华的那位?”逸问。
“是。”我接着介绍,“这是齐飞的女朋友李莉。”这场景有点奇怪,我不等逸和她打招呼就移到了下一位。
但介绍完之后,在走进饭店的时候,逸还是找齐飞聊起天来。校友嘛,自然会比其他人有话聊。
我坐在餐桌旁边,无意识的摆弄我的戒指,和大家聊着,等着上菜。
为什么齐子也会在这七天回来呢?是想和留在哈尔滨的女朋友相会吗?
逸这个迟钝的家伙,难道你没看出来我一点都不想让你们熟悉吗?你可以和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聊得惊天动地,除了他。
这种past tense和present tense相会的场面太尴尬,而这种相见欢的情景更让我的胃痛了起来。
我曾以那个人为中心活了六七年,即使现在的我已将往日淡漠,也不能真正做到若无其事。毕竟,那是我最珍惜的一段回忆,也是对我的人生观世界观影响极大的一段过去。这段过去并不能随着我爱上别人而改变。
两对,四个人。李莉知道我们的过去吗?不会的,在他心中,我们这段过去大概从来没有太大的存在价值。我却始终记得分手时我的愿望:无论如何,绝对不要在某一天见面的时候笑笑对对方说“记得吗?我们曾经恋爱过呢,现在想来真好笑。”
我可以成长,可以忘却,却不能因此而轻视往日的青涩。
逸和齐飞聊得很投机,可见我能喜欢的人自有其共通点。
逸,你知道吗,你追我追得那么辛苦,是因为他的缘故。
因为当初太企盼永远,在看不到明天的情况下。所以当分开以后,才学会了不再为人的变迁而伤神。所以,才不再相信永远,用一颗带点嘲笑的心来看待誓言,看待发誓永远却可以在下一刻分开的Lovers。
所以,其实是不想恋爱的,不想把这颗很容易太执着的心轻易的交给谁,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受到伤害。因此,不再执着,宁可相信人生只是雪泥上的鸿爪,淡淡的印上痕迹,淡淡消逝。而鸿,早就不复计东西。
如果不是你啊……如果不是你以这么执着的心来对我的话……我不会动心不会动情。这个世界上来来去去的爱情太多,我倦了。如果身边的人要常常更换的话,还是不要比较好。
可是,你的执着,就像当日的我。绕来绕去,总是离不开那个圆心。我知道当日的我伤得有多重,自然也知道你的挫败感有多强,所以,我还是没有逃开。我还是挣扎着掉进去了,掉进不知是恒星还是流星的幸福里。
看着逸和齐飞谈话,我知道,我是在害怕的。我期盼一生一世的心并没有改变,变的只是期盼的对象而已。历史总会沿一定的道路重现,现在的我相信逸,一如以前的我相信齐飞。
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谁知道这一个The end的句号后面,跟着的是怎样的后续?
逸,你的执着,会有我久吗?如果相爱的两个人有一个决定不再为对方执着,那么还在执着的另一个人又怎么办?
因噎废食,我承认,我就是。
不要和他聊得这么开心啊……逸,你知道我有多慌乱,你知道在我眼前掠过的,是怎样的场面吗?Present tense也是可以变成past的,你知道我有多怕吗?他伤到的,不止是我的感情,还有我的信心。
容易放弃,不与人争,因为先行认定自己争不过。不敢动情,因为怕被丢弃到角落。人总是在伤害之后学会长大,而我,是太极端了,极端到连付出都不敢,只为了怕被背叛。
喜欢原版格林的人是我,因为不再相信幸福结局。
逸,我可能会因为他而无法相信你,如果你知道的话,还会这么开心的和他聊天吗?
他是无辜的,我知道。没有人会在分离之后还坚持着青涩初恋的,除了我。
所以,我没有怪他,只是怪自己,然后把自己重重封起来。
你能揭开最后的封条吗?
“大家可以开吃了,今天这顿饭可是鱼男朋友请的哦,大家加油,争取把他吃穷。”熊熊笑着拿起筷子。
“吃穷他好像有点困难。”我耸耸肩,“不过你们可以加油。”事实上,我加倍的不喜欢有钱人。如果他穷一点,我也许会安心一些呢。
“哦,对了,我说他怎么看着这么眼熟呢!他好像是什么‘洛方’的什么小开经理……”猴子已经工作了,会看商业杂志也是比较正常的吧。
“你不是有一个论及婚嫁的女朋友,叫韩……韩什么的……”
我翻了翻白眼:“韩雨。猴子,不要因为你们总叫我鱼就忘了我本名。”我敢打赌这家伙看到“韩雨”两个字的时候绝对不记得我也叫这个名字。
“哦,对哦,好巧,和你重名。”猴子的头被熊熊重击:“你白痴啊!不是重名,就是鱼本人!——啊?鱼!你要嫁人了?!”
一帮迟钝的家伙,我心里想,嘴上应着:“如果我没有临时改变主意或者他没有另找别人的话,那就是了。”
逸瞪着我:“你现在还这么说?你想改变什么主意?”
我指着一边纳凉的狼:“狼这家伙还是单身,想想我们也认识十年了,怎么也得先给他个交代吧!”
狼急忙向我看过来,迎着逸凶巴巴的眼神,打了个冷战:“鱼,你可别陷害我,我们从来是不吃窝边草的,除了当初你和苍蝇……”他意识到自己的失言,急忙住了口。
这就是报应,害人的人终会害己。逸不可能会不知道Fly除了“飞”之外,另一个意思就是苍蝇。
我不敢看逸的表情,视线落到了齐飞身上。他正看着他的女友,那只雌性fly好像没有听懂。他明显松了口气。
难道我们的往事就这么不值得提起吗?我认定的珍贵回忆在另一人看来就是悲惨的过去吗?
我重重咬着下唇,却很轻松的笑了。
“窝边草也好,嫩草也好,至少不是回头草。”齐飞小我几天,因此我是老牛吃嫩草。
当我可以在大家面前以谈笑的语气来说往日的时候,是不是表示,我真的抛下了往日?
可是,抛下往日,是不是对当初渴盼永恒的自己的背叛?
“我们会在七月举行婚礼,到时欢迎大家参加。”逸的手揽住了我的腰,紧紧的,像是宣告所有权。
“在北京还是哈尔滨啊?”熊熊也看出气氛不对,急忙转移话题。
“都有。大家两场都来吧,飞机票我出。”
“哇!不愧是有钱人,这么大方!”大家笑了,“只要时间允许,我们一定会去!”
一群人很快开始哄我和他,我们一向是忘性大于记性,转眼就忘了刚刚的尴尬。我只知道,逸一定是记住了。因为之后他的视线,始终没有离开我和齐飞。
其实大家也都记住了,因为之后,不管怎么糗我,他们始终没有提到初中时发生的事情。
怎么提起啊……上课说话被叫到办公室罚站是和他,下课出教学楼是被他的球砸到,去课外班迷路是他把我找出来……一起笑闹一起沮丧一起为了重点高中奋斗一起反抗变态老师……我的过去,每一点一滴都是他。怎么可能只提到我的往日,却不提他?
如果忽略这样的刻意的话,这顿饭应该算是吃得不错的。大家吃完饭,笑闹着涌到KTV去唱歌。熊熊仍是一贯的五音不全,唱了一首之后,还是把麦克让给了我。
大家哄着我和逸合唱,我说我刚才吃得太辣,嗓子不好,一会儿再唱,于是他们让逸唱。
逸仍是选了英文歌,这家KTV满大的,英文歌也有很多。
You might’ve been hurt babe/That ain’t no lie/You’ve seen them all come and go, oh/I remember you told me/That made you believe in/No man, on cry/Maybe that’s why
Every little thing I do/Never seems enough for you/You don’t wanna to lose it again/But I’m not like them/Baby, when you finally/Get to love somebody/Guess what/It’s gonna be me
You’ve got no choice babe/But to move on you know/There ain’t no time to waste, ‘cause you’re just/Too blind to see/But in the end you know it’s gonna be me/You can’t deny/So just tell me why
There comes a day/When I’ll be the one/You’ll see/It’s gonna……it’s gonna be me/All that I do/Is not enough for you/Don’t wanna lose it/But I’m not like that/When finally you get to love/Guess what, guess what
Every little thing I do/Never seems enough for you/You don’t wanna to lose it again/But I’m not like them/Baby, when you finally/Get to love somebody/Guess what/It’s gonna be me
你或许曾被伤害过,宝贝,我知道这是真的。你看着一切来来去去。我记得你对我说过,这一切使你不愿再相信任何人,也不愿再哭泣。也许这就是原因。
我为你所做的点点滴滴,对你而言都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你不愿再失去,但我不是他们。宝贝,当你终于再去爱一个人,猜一猜,那一定非我莫属。
你没有选择,只能继续,你知道的。不要再浪费时间了,因为你只是因为太盲目而无法察觉你的心。但在最后你终会知道那非我莫属。你无法否认,只能告诉我原因。
总有一天,当我成为你的唯一,你会明白,那一定是……非我莫属。我所作的一切,对你而言都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你不愿再失去,但我不是他们。当你终于再去爱一个人,猜一猜,猜一猜。
我为你所做的点点滴滴,对你而言都是如此的微不足道。你不愿再失去,但我不是他们。宝贝,当你终于再去爱一个人,猜一猜,那一定非我莫属。
逸的声音一向不错,旋律感也很强,一首歌赢得了一片掌声,即使他们听不清他在唱什么——一般人的英语听力与口语都是这样的,教育制度问题。
我却完全明白,逸借’N sync的歌词告诉我:It’s gonna be me——非我莫属。
逸,其实我的心,已经是向着你的了,你不知道吗?
Every little thing you do……我看到了,我也知道了。对我而言,那并不是微不足道啊!
当我终于再去爱一个人,我爱的——非你莫属啊……
我走上前面,拿起麦克,在“动画歌曲”里找到了一首我极喜欢的歌。
Fly me to the moon/And let me play among the stars/Let me see what spring is like/on Jupiter and Mars/In other words, hold my hands/In other words, darling kiss me
Fill my heart with songs/And let me sing forever more/You are all I long for/All I worship and adore/In other words, please be true/In other words, I love you/only you, only you
带我飞上月亮,让我在群星中玩耍。让我看看木星和火星上的春天。也就是说,握住我的手;也就是说,亲爱的,吻我。
用歌声填满我的心,让我永远歌唱下去。你是我一直的渴望,我所有的崇拜和爱恋。也就是说,请真诚相待;也就是说,我爱你。只有你,只有你。
这首歌是我的手机铃声之一,《EVA》(新世纪福音战士——所谓“天鹰战士”)的末尾曲,Fly me to the moon。喜欢凌波的关系吧,对这首歌执着的不得了。
最后的音乐消失之后,我在歌单上找到了一直很想对齐飞唱的歌。拜《流星花园》的热潮所赐,作为流星的插曲,这首歌也变得有名起来——Almost Over You。
Now I’m almost over you/I’ve almost shook these blues/So when you come back around/After painting the town/You’ll see I’m almost over you
此刻的我几乎忘了你,几乎已经忘却了悲伤。因此等你狂欢归来后,你会发现我几乎已经忘了你。
多少的感情,此刻也只是一句“Almost over you”可以总结。逸啊,你不用那么担心的,我所记住与怀念的,是往日,而不是他。
我走回逸的身边,赖在他怀里,试着平复他的不安。
逸叹了口气:“小雨,你知道吗?即使吃醋,我也不敢对你发火。”他不敢,因为我是那么倔强那么任性,玉石俱焚是我的爱好。
“逸,你真的不用这么小心的。”他对我一向太过迁就也太过小心了,虽然我是大女子主义,却也觉得过意不去。“谁都有过去,为过去吃一点无伤大雅的醋,还是可以的。”但如果是醋劲太大,或因此干预我的行动,就在我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外了。虽说这年头醋男遍地跑,并被美化成“爱”的表现,但可惜我没有那种自虐的爱好。如果对方不能给予我相同的信任与尊重,我也没有必要停留。
逸苦笑:“是啊,谁都有过去。”
“而且某人的过去,似乎是我辈俗人无法相比的呢!”八卦新闻我也没少看,说得热闹非凡花团锦簇的。空穴来风,其因有自。我不问是因为反正也都过去了,翻老帐是最无聊的行为。并不代表我不知道。
“不同的,小雨。”逸有点心虚,“我不曾付出过真心,而你的曾经一直在你心里。”
我的曾经走了过来,冲着逸举起手中啤酒,两人对饮。
我呼吸道不是很好,逸戒了烟,也只喝啤酒——白酒的味道对我多少有一点刺激。
齐飞喝完酒,笑着对我说:“鱼,看你们这样,我也就放心了。”然后声音放低:“你还是找到了知音,小雨,我不够格,而他,你要珍惜。”
齐飞走到逸身边,对逸小声说了些什么,然后径直走开,走出我的过去,走出我的生命。
我挥别了过去,告别了曾经。李先生告诉过我,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人,即使不断受伤,也还是有追求幸福的本能。
我的幸福,在这里等着我。


第八章

七天很快就过完了,我们仍然是坐硬座回去的。
以后,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吧……就算坚持,我还是要进入另一个世界;就算不惯,有些事也还是非做不可的。
逸告诉我,那天齐飞对他说,要好好珍惜我,因为我是最容易受伤的。
逸说他会的,用尽他一生,绝对不会让我再受伤。
这两个人啊,真是白痴……白痴的让我想哭。
回去之后,我们就开始准备婚礼事宜。当然大多数的事情还是他做的,我常常赖在寝室里写论文,虽说其实论文早就准备得差不多了——那就当我在准备考专八吧!大二的学妹学弟们刚好在考专业四级,为他们掬一把泪的同时也要努力进取,以符合“学姐”这一伟大称呼嘛!
不过有些东西是一定要有我的,例如试穿婚纱,例如拍结婚照。
我对紫色有非比寻常的偏好,所以琳琅满目的婚纱之中,我选了一款淡紫的。
中国人在喜庆的日子喜欢穿红色,西方人则用白色婚纱表示纯洁。可惜我一向不够传统。
我不美,我承认。我唯一的优点可能就是肤色较白,而紫色恰好能称出我的白。加上此时脸上淡淡的妆和幸福的表情,竟让我看来有点夺目。
恋爱中的女人最美吗……原来,我也可以这样单纯而幸福的笑着,像个白痴一样——恋爱中的人,都是白痴吧。
的确是的,从试衣间里出来的时候,逸眼睛一亮,浮起一个笑容。
“You’re so beautiful……”这家伙竟然唱了起来,beautiful?老兄,您眼睛长到哪里去了?“……to me.”是嘛!一定要说明那只是对你而言。
“情人眼里出××。”我很不文雅的穿着婚纱耸肩。
“小雨,你真的很美。不是那种单纯表象上的妍丽,而是内在的轻灵和不羁。”不要对一个英语专业的人说这么一堆形容词,因为听不懂。
逸见我一脸不相信的表情,很宠溺的笑了。
“小雨,看来你是在女子大学呆的时间太久,都失去自信了。”外语学院一般相当于女子学校。
“不过我很高兴你是读的那种学校。”不管周围店员的视线,逸走到我身边,托起我的下颌。“因此才没有人在我之前先发现你的好,进而追求你。虽然永远比不过齐飞,但我也是第二个发现这份珍宝的人。”
珍宝……我受了一点惊吓,没有注意到他在众目睽睽下的吻。
我真的有那么好,好到可以被称为珍宝的程度?
因为他堵住了我的唇,所以没来得及告诉他。
虽然他是我的第二个男朋友,却不是第二个追求我的人。高中读理科班(我是考英语的理科生,呜呜……)的时候,追我的好像也有几个。
只是被伤了的心难以再接受其他人,直到他出现。
逸……如果不是你,我不知道自己还要一个人游荡多久……带着一颗其实并不是那么坚强的心和寂寞的灵魂。
Because of you……
只因为有你啊……
逸又换了部门,从公关换到营销。我作为他的专署秘书,当然是跟着他跑。
上司和秘书……多么经典的桥段。不过嫁给上司的秘书应该做什么呢?好像满多的都是专心做housework了,因为秘书不是一个很值得经营的职业。再不就是跟上上司的脚步,做他的左右手。
Housewife这么伟大的职业我是做不来的——上帝保佑,我只有把家弄得更乱的本钱——那么只有继续当我的小秘书了。逸很少否决我的决定,这次也不例外,他说工作时想到有我在身边,是一种极大的动力。
——怎么当初早恋的时候就没有人这么说过呢?所有的人都在说那有多么影响学业。
果然,逸是不同的^_^
营销部很忙,逸每天忙得惨无人道。我也很忙,虽然课少又不用找工作,还是有很多事情要处理。闲下来的时候还要跑到洛方帮逸,还要准备婚礼的事情,还要挤时间写论文。
幸好婚礼还有逸父母和他哥哥帮忙,不过也可以想象他们会请来多少宾客,而那一堆人里一定没有几个我认识的——或者说,没有几个是我在生活中认识的。
六月,逸被派去法国公干,大概要呆上十来天。
罗安说这是为了考验逸,看看他是否具有一个成年男子的担当。
哼,考验逸?我看他根本就是不安好心,看我抢他的宝贝弟弟心里不平衡。
他说洛方正在开发国际市场,逸以后一定会常常在国外晃。如果我坚持不出国,一定会常常跟逸分开。现在习惯习惯也好。
我不是坚持不出国,我只是不想总在国外呆着。虽然我的专业是外语,但其实我对外国带有一种排斥感。
跟着逸飞来飞去,到处开辟疆土……这种生活,不是我想要的。我最希望的是一个温暖的小窝,和平安定的生活。我已经累了不断搬来搬去的生活,不想再过那样的日子。我恋物恋家,胸无大志又懒散,才做不来开国元老的事呢!如果逸喜欢这样的生活,就让他自己去吧。
反正我会等他,人并不是一定要腻在一起的,不是吗?
不知为什么,逸也接受了委派。他说他一定会尽早赶回来,为了我们即将到来的婚礼。
“那我去送机吧,后天是吗?”还没去过国际机场呢,干脆去开开眼吧。
逸脸色稍稍的变了:“那天白天你有课,还是不要去了吧。而且……”他揉着我的短发,“万一你在机场大哭不让我走怎么办?”
“我才不会那么丢人呢!”我是韩雨耶!最不怕离别的韩雨耶!
“那你是很希望我走吗?”
“是啊,你走你的,我才不在乎。”
“不会想我吗?”
“想你老妈干嘛?我又不是GL。”
他又气又笑的看着我:“不行,我一定要努力让你每天都想着我才行。”说完又吻住了我。
很深的吻,深到我几乎透不过气来。仅剩的神志想起了众位前辈的教训——法式长吻通常会长到bed上,不可不防。
没关系的吧……其实……反正也是要get married了……而且我难道还会有那么保守的想法吗?
我还是轻轻发抖了。无关思想保守与否,我当然很能接受婚前性行为,前提是,我要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接受那个人才行。我有一点轻微的性洁癖,对别人的碰触一向是很过敏的。
逸摇头轻笑着放开我:“小雨,我不在的日子里,你要努力。”
“我可不想在新婚之夜,新娘却吓得缺席。”
“怎么会!”我抗议,脸却不争气的红了。
没办法,人家在这方面很青涩的说……即使思想开放的要命,行为上却仍是那个连握一握手都会脸红的纯情少女。
还有一个月……看来真的要努力了……
第二天我照常上班,却在洛方的门口被人劫走。
“韩小姐,我可以和你谈谈吗?”依然是高雅的气质,脱俗的外表,沈醉蕊小姐很客气的透过车窗问我。
我耸耸肩:“好啊,哪里?”
她打开车门:“××饭店。”
“AA制。”我一向不多带钱,也不知道够不够。
“我请。”她用很轻蔑的眼神看着我,可惜我已经不是初见到她时自卑又敏感的我了。公主的气势再强也没关系,金大侠曾经教导: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冈。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我只要一口真气足,就好了。
“离开逸吧,你不适合他,他也不适合你。”还没上菜,沈醉蕊先来了一句。
“You are not a fish, how do you know they are happy?——You are not me, how do you know I don’t know?”
“什么意思?”沈醉蕊皱起眉,对我的韩氏逻辑表示完全的不解。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我一向是老庄的流派,“你又不是逸,你怎么知道我不适合逸?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逸不适合我?”
奇怪的人,奇怪的逻辑,每个人都有他心中的天平,她凭什么以她的天平来替我们称东西?
就像罗安,总是说我配不上他弟弟,说我不够爱他。他们有什么资格来评定我?
“不管谁看来,你和逸都是不适合的。”沈醉蕊还是坚持着她的论点,“你只会拖累逸而已。”
“合不合适,拖不拖累是要由逸自己决定的,他都没有说什么,你又有什么资格管?”我翻了翻白眼,不知道沈大小姐在以什么立场说话。
“逸不说什么是因为他喜欢你,所以可以为你牺牲。”牺牲?这个词太大了吧!
“不同于表面上的平和,逸其实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他能不动声色的击溃一个企业,也能在不知不觉间开发一片市场。他能爬上最高峰,却为了你而放弃想要的一切。”
为我放弃一切?她在说什么啊?
“他宁可放弃法国的大好前景,只为了留在你身边。你一定不知道他曾为此付出过多少,他用了好几年去调查法国市场,做了无数的准备工作,却为了你一个‘不愿出国’的理由轻易放弃所有的努力。你让他放弃了梦想放弃了事业,你觉得这样很好吗?”
“可是……”我怎么不知道逸有着这样的梦想?
“你们两人之间一直是他在迁就你,你觉得这样的感情能够维持下去吗?总有一天,当他发现你已经不值得他付出时,他会后悔他为了你所放弃的一切——或者,即使他还爱着你,当他遇上不如意的事情,当他过着不喜欢的生活时,他也会后悔,会责怪你。”
“热恋中的人总是付出一切也无怨无悔,但这份热恋能持续多久呢?逸以前的恋爱史很丰富,他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是尽力付出,也总是很快就淡漠。他对你可能是比较用心,可这也证明不了什么,只因为你比较新鲜又不容易追到,所以他才一定要追到你。”
我才不相信呢!逸哪里是那么无聊的人?——尽管开始时我也是这么看他的。
逸说他虽然有过一些……姑且算是“性伴侣”吧,但只是各取所需,单纯的为了追求生理欢娱而已。他没有为谁用过心,更没有为谁动过情。
“如果你有正常的判断力,你就应该知道什么对你和逸是最好的。与其弄到彼此憎恨,还不如留一个美好的印象呢!”
我脑子里有一点混乱了,完全不知道沈醉蕊在以什么逻辑说话。她到底是为了逸的前途,劝我离开他;还是为了他有一天必然的变心,让我未雨绸缪?
“王子总是配公主,因为公主能给他带来巨大的利益。即使偶尔有一两次看走眼看上了灰姑娘,为了王子,灰姑娘还是要变成公主。你一点成为公主的觉悟都没有,又怎么能配上王子?”
这一句重重的敲进了我心里,我是没有变成公主的觉悟,我只想要王子变成青蛙来迁就我。
可是,那个王子,怎么变,也是变不成青蛙的吧?
爱是一霎间划过天际的灿烂流星,而后的生活,才是应该面对的平凡而枯燥的真实。
会不会,王子在将来厌了灰姑娘,而喜欢上同一世界的公主?
人的心,哪里到得了永恒?
相爱是容易的,任何一个人都会有他与众不同的地方。找到他的闪光点,就可以轻易的给出真心。
但是,不同的人生经历,不同的看法,不同的价值观在相处时总会发挥作用,进而让相爱的两人发现对方其实是陌生的。
所以我害怕恋爱,我怕有一天看到对方眼中的热恋光芒褪去,剩下的只是厌恶,我却因为惯性死赖着不走……
等等,我打了个寒战,从无尽的想象中回过神来。
忘了自己说过什么了吗?即使受伤,也要有追求幸福的勇气。一味害怕对方变心而逃开,最后,只会剩自己一人在黑暗里走不出去。
与其想象将来可能会有的悲剧结局,不如抓住现在拥有的一切,珍惜对方,尽量保护彼此的真心。
哪有一份感情是敢保证一生不变的?不论是灰姑娘或是公主,嫁给王子后都可能会得不到幸福,也都可能会幸福。关键是看这两个人的心,而不是其他。
沈醉蕊仍在絮絮叨叨:“我们家事业主要分布在法国,逸这次去法国就有很多项目要和我们合作。我才是最适合他的人……”
“沈小姐,适不适合不是你说了算的。你这么‘了解’逸,总该知道他不是那种会服从政策婚姻的人吧!”我实在听不下去了,“我和逸之间的问题我们自然会解决,夫妻总要有一个相互的磨合过程,我相信我们会克服所有的困难。”
“我相信逸,他不是花心的人,他的过去我不想追究。我只知道他现在爱我,那就好了。至于将来他会不会变心,那是将来的问题。因噎废食未免太蠢了。”——虽然我曾经就这么蠢过。
“这是饭钱,不够的话你可以把帐单寄给我。”我拿出钱包里所有的RMB,想想还是留下来十元,把其余的钱放到桌子上。
“你真的那么相信他?我和他是什么关系,他告诉过你吗?这次去法国他和我同行,他告诉过你吗?”沈醉蕊静静坐着,冷冷的问我。
“这种琐碎小事,没有必要特意提起。”我转身离去。
笑容在出门的时候还是凝结了,我的心没有办法像我说的那样洒脱。
因为我知道,她说的话至少有一部分是真的。例如,一直都是逸为我付出,我却很少为他做什么。我不知道他想要什么,也从来没有过问过,自然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为了我放弃了他一直以来的梦想。
我只是很被动的接受他给我的一点一滴,偶尔回报一点。而他会因这一点的回报欣喜若狂,进而付出更多。
他为我付出了什么?为了这个我,他到底放弃了些什么?
我值得他这样做吗?如果有一天他真的觉得不值,我该怎么办?到时再痛哭流涕的挽回还来得及吗?
我现在已经是他的女朋友了,是不是我也该多付出一点,以保护我的爱情?
毕竟,有这么多的美女虎视眈眈我的位子,不加点小心是不行的。
晚上我和逸出去吃饭,兼当送行。
我现在知道逸不让我送他的原因了,他怕我见到沈醉蕊会误会。
逸啊,你知不知道,隐瞒比坦诚更伤人,因为隐瞒的话就会引起胡思乱想。
像我现在就在胡思乱想,猜想你和沈大小姐到底有过什么。
她叫你逸,世交会这样叫吗?她对你的心思谁都看得出来,你却一直都没有很严厉的拒绝她,只是很冷漠而已。是因为她是你的世交,还是……
我轻轻摇摇头,怀疑真的是一件很腐蚀心志的情绪。本来说要相信他的,却因为一点点的忌妒而动摇了我对他的信任。
“要吃什么,小雨?”逸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
我看着逸,很想问他沈醉蕊的事,话到了嘴边又咽下去。
他为我所做的一切历历在目,如果再怀疑他,那么我也太过分了。而他,也会因此而受伤吧。
相信他。如果连爱人都不相信,那还有什么是值得相信的?
我拿过菜单,专心的研究起来。
吃完饭,逸开车送我回学校。
明天……就见不到他了……
从第二次相见到现在,我很少和他分离两天以上。尤其是恋爱以后,就算是休息日,他也会来找我。
不安啊……看着他开车的侧影,心里淡淡的怕了起来。
逸却一点感觉都没有,竟然哼起歌来。我努力分辨他的声音,终于在高潮时抓到了旋律。
Hello, is it me you are looking for? I can see it in your eyes; I can see it in your smile. You are all I’ve wanted, and my arms are open wide.
你好,我是你在寻找的人吗?你的眼这样诉说,你的笑这样诉说。你是我想要的一切,我的双臂为你敞开。
那句“Hello, is it me you are looking for?”几乎可说是我最爱的歌词之一。
我是你在寻找的人吗……
我是,而你,也是我一直在寻找的人。
心,奇异的安定下来。
因为我可以在你的眼里,在你的笑里看到你的心……
And I want to tell you so much I love you.
嗯,决定了,这句话在他回来之后再告诉他,一定会换来他毫不保留的幸福笑容。
我踏出车门,轻轻和他吻别,在上楼之前做了这个决定。


第九章

我习惯分别,因此我以为自己可以完全不在意分别。
江淹的“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那种感情我知道,却很少体会得到。追不到则不强求,我一向如此。
但此刻,一点一点,开始真的有了“是以别方不定,别理千名,有别必怨,有怨必盈。使人意夺神骇,心折骨惊,虽渊、云之墨妙,严、乐之笔精,金闺之诸彦,兰台之群英,赋有凌云之称,辨有雕龙之声,谁能摹暂离之状,写永诀之情着乎?”的感受。一片伤心画不成……或许,原来的我之所以可以淡然面对离别,是因为已经分辨不出伤心是什么感觉了。
可是他重新教会了我执着是什么,重新教会了我怎么体会我的感情。
是好事吗?让我在这没有他的日子里加倍的寂寞加倍的想念……就是因为怕这种感觉,才让自己不怨不盈的啊……怕了自己的执着,所以才不敢再执着。怕了必然的分别,所以才不去在意。
是好事吧……压抑着的伤不是真正的痊愈,有时候,哭出来是一种幸福,任性要求是一种权力,自以为的洒脱反而是伤人伤己。
所以,大大方方承认我想他,很想很想。
If I see you next to never, how can we say forever?
如果永远不再相见,我们怎么能承诺永远。
所以,快回来吧,I’m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等待的,不是可成追忆的情,而是你的人。
我不要再洒脱的放手,然后用永远去追忆。
逸在法国很忙,但每天两个电话是不会少的。而我每天的活力,几乎就系在电话线上。
论文写完,答辩答完,我其实闲得很,所以也开始帮忙婚礼事宜——说来也有点丢人,明明我是女主角,却要为自己的婚礼“帮忙”。
一天晚上,罗安把我找出去,说要商量一些事情。
当时已经八点多了,因此罗安把地点约在我们学校附近。北门治安良好,我很放心的出去了。
明天还要早起接逸的电话,所以我没有点coffee,只要了一杯奶茶——茶对我没有什么提神的作用。罗安则是要咖啡,喝了一口,不满味道的皱起眉头。
“难道阿逸也要喝这种coffee吗?”他审判似的注视着我。
我耸耸肩:“当然。”我懒的时候就叫逸过来,学校附近也没什么地方好去,当然常常要来这家店里喝咖啡。
“好好的咖啡豆却用来做这种咖啡,真是可惜。”
“你想说什么就直说。”罗安有的时候特别喜欢暗示,一句话一定要多拐几个弯才行。
“韩雨,我和我父母希望你能离开阿逸。”
怎么又一个急着为我和他做决定的?——或者,不止一个,而是三个。
我心中的不安渐渐扩大,沈醉蕊我可以不当一回事,但婚嫁是关系到两人及两人家庭的事,我不能不考虑逸的家人。逸父母从来没表示过反对我们的意思,相反他们还帮着逸追我,应该是不反对的啊!
罗安看出我的怀疑眼神:“是啊,开始的时候,我们都想着只要阿逸幸福就好,都不反对他追你,还帮他的忙。但是……”
“你给他带来了太多的阻碍,这是我们开始时没想到的。阿逸一直很希望能打开法国的市场并为之努力了很久,却为你而放弃。”
这话好耳熟,好像听沈大小姐说过。
我忽然明白这几天来心里的不对劲的原因了:罗安知道我不想出国这很正常,因为他是逸的哥哥;但沈醉蕊是怎么知道的?她怎么会知道逸一直的努力,怎么会知道逸为我付出什么?是逸告诉她的吗?
我几乎有点想逃离这家店了,罗安却继续说着。
“阿逸说你不想出国定居,所以他要留在国内。作为代价,他要先去法国,把一切事情交待清楚。为了早点回来见你,他这些日子每天工作到半夜,生了病也不告诉你,只为了怕你担心。”
逸生病了?我怎么不知道?他每天给我打电话时听来好好的啊!
“阿逸是我们家的宝贝,我父母和我疼他疼的不得了,他却在你身上吃尽苦头,甚至为了你,连梦想都放弃了。逸应该找一个体贴他支持他的妻子,而不是你这种处处要他照顾跟随的人。”
我哪里用他处处跟随了?我想反驳,声音却凝在喉咙。
“我曾派人调查过你,你总是呆在原地,在你的小圈子里转,让爱你的人也呆在圈子里无法出去。听说你第一任男朋友可以考更好的学校,却因为你无谓的执着而和你报考同所学校。”
“你能束缚住谁呢?谁会甘心一直过你向往那种平静生活?当别人受不了的时候,你就装出一副痴情的受害者的样子,埋怨别人的改变。其实,不改变的你才是最大的问题。”
我打了个寒战,这家伙找的什么侦探社,竟然连这种事情都查的出来?还是他特意为我做过心理分析?
他的话让我都无从反驳,因为是实话。
“不用那么惊讶,我认识齐飞,也和他聊过。”罗安和逸都是清华毕业的,将我辈辛苦高考的凡人的自尊心打击到了零。
“他说他最怀念的一段感情是初中时期的感情,但最累的也是那一段感情。他没有永远不变的自信,所以他逃了。”
我坐着喝茶,争取做到手不要发抖,左手指甲却已深陷掌心。
“你要求的太多,付出的太少。逸的无怨无悔给了你,是他不值。”
“对不起,时间太晚,我要走了。”我可以很强悍的反驳沈醉蕊,因为我有这个立场。但我不知道怎么去反驳罗安,因为他有他的道理和立场。爱护弟弟的哥哥和想抢别人男友的女人是不一样的。
他的话更真实也更狠辣,一下击中中心。
“还有,背后调查别人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如果你以后再作这种事,请不要告诉当事人。”
“回去找逸哭诉吗?现在是逸的工作时间,你可不可以多体谅他一点?”罗安凉凉的说。
“放心,我不会的。”我冲出Café。
实话永远是最伤人的,而罗安说的是实话。
妄图锁住别人的人,一向是我。自己不愿改变,才会被别人的改变伤害。
永远胆怯得不敢尝试陌生的事情,永远期待别人和自己一样不变。
如果一直这样,逸又能忍受我多久?会不会像齐飞那样:“泥上偶留些指爪,鸿飞哪复计东西?”
逸……是不是已经忍受不了了,才会对沈醉蕊,或对其他人抱怨?
我几乎拿起话筒,想起罗安的话,又放下来了。
我要多为逸考虑,要体谅逸。
既然爱他,就不能单纯的呆在自己的世界,而是要试着……试着变成公主。
晚上我没有睡好,不断的在想我们的种种,以及我过去的种种。
对逸,我从怀疑抗拒到熟悉接受,从开始的反感到后来的喜欢,也算是一个很长的过程了吧。
他对我的付出太多,迁就我迁就得太无条件,所以我将一切视作理所当然。
Take it for granted……Right here waiting中也有这句话。
I took for granted, all the times/That I thought would last somehow/I hear the laughter, I taste the tears /But I can't get near you now
我一直将你的陪伴视作理所当然,我认为它会一直不变。我听到别人的嘲笑,我尝到了泪水的味道,但我此刻却再也无法靠近你。
不要……我不要失去逸。
这二十多年来,我失去的已经太多了。有些是不得已的,有些却是因为自己的不知珍惜。
如果有一天,逸告诉我,他已经倦了为我付出……
不要!绝对不要!
因为凌晨两三点才睡着,醒来时已经是六点多了,正是逸的半夜十一点多。
奇怪,按理来说,逸这时候应该打电话过来的。
嗯,没关系,偶尔也要有一次由我主动啊!
——逸,你是病了吗?是工作太累的关系吗?
——不用担心我,真的不用,我会好好的等你回来。
——或者,等毕业后,我可以陪着你,无论去哪里。
“喂。”逸的手机接通了,是女子的声音,“你是找逸吗?他现在在洗澡,他很累,你有什么话就直接对我说吧。”
我像触电一样把电话挂上,发出好大一声,幸好我是在寝室门口打的,没有太惊动别人。
我摸摸手,手冰凉。脑子乱成一片,心跳得厉害。
不要慌,可能是沈醉蕊拿了逸的手机没有还回去,根本就是她在骗我。
这种事情在小说里很常见,多半都是误会。不要慌,不要慌……
我又拨通了逸房间的电话,是逸吧,一定是逸吧……逸的声音会在另一边温柔的响起,告诉我是我误会了。
“喂。”
“喂,你是谁啊,怎么不说话?你再不说话我挂了!”
地上的听筒传来“嘟——”的声音,我茫然的把话筒放回电话上。
我坐在门口的小凳子上发呆,半小时之后,我又拿起了电话。
“Sorry, the number you dialed is power off.”我苦笑着重复。
太多不堪的想象来到我的脑海里,我一时间竟无法承受。
崩了太久的弦终于断了。我可以面对所有问题,可以改正我的缺点,却没有办法阻止我的怀疑。
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他们到底在做什么?我不断告诉自己要相信逸,但思想并不能因此而走上正轨。
“韩雨,你的电话。”寝友将电话递给我。
7点多了,是他的半夜十二点。这个时候,他还没睡吗?
“喂。”我知道我手在抖,声音也在抖。“逸吗?怎么这么晚才打啊?”
“今天加班加得太晚了,才回来。”那我一个小时前打的电话怎么有人接?
“你一个人加班吗?”不要骗我,千万不要。
“是啊,没人陪很可怜的。”他装可怜兮兮的语调。
“那我刚才给你打手机你关机。”
他顿了一下:“哦,刚才没电了,没来得及换电池。”
耳边轰隆隆的有几百辆车经过,我似乎什么都没听见。一颗心冰得发冷,我几乎站立不住,坐在小凳上。茫然回应着他的话,完全不知自己说什么。直到挂上电话,我才发现自己脸上都是泪。
我趴在床上,尽力不发出声音,哭得淅沥哗啦。
等到泪差不多流干了,我草草收拾了一下东西,告诉寝室同学我要去朋友家住几天,把电话留给她们,叮嘱她们不要告诉逸。又打了个电话到公司请假,然后走掉。她们看我哭成那样子,也不敢多问,只是帮我收拾东西,把我送出门。
我很难得的打了Taxi,一路跑到吴梅住的地方。她是租的房子,不大,但还够住两个人。因为离我们学校不远,她以前就约过我同住,只是我没有答应。
但是现在,除了这里,我不知道我还能去哪儿。
吴梅什么也没问,只是静静的看着我哭。
我不是水做的,近视的眼没有多少眼泪好流,止住了泪后,我恢复表面上的平静。
“不好意思,突然跑到这里来。我想在这里住几天,可以吗?房租我会付一半的。”我想静一静,做好心理准备再去面对他。
“小雨,对我你还要客气吗?你尽管住,住多久都没关系,只要你不嫌房间小。”吴梅笑着说。
真好,在最痛的时候,还有人陪着我。
放好东西,我拿出一盘磁带放到录音机里。
物是人非事事休……Engelbert Humperdinck的歌声终于变成了一种讽刺。The Last Waltz……最后的华尔兹,还会是怎样的结局?
But the love we had was going strong/Through the good and bad we'd get along/And then the flame of love died in your eye/My heart was broke in two /When you said goodbye /It's all over now /Nothing left to say/Just my tears and the orchestra playing.
我们曾有的爱越来越坚定,在历经美好与痛苦的时光之后。然而你眼里爱的火焰已逝,我的心碎成了两半。当你说再见的时候,一切都已结束,还有什么话好说。留下的只是我的眼泪,和演奏的乐队。
It's all over now/Nothing left to say……逸说过,不该选这首歌作为我们第一次共舞时的曲子,果然,在那时就已经注定了结局是吗?
逸不是那种到处留情的人,那么,是他终于厌了我吗?
那又是为了什么,他要骗我呢?
我知道我还应该要一个答案,而不是换掉手机号,蜷缩在这里自怨自艾,不敢面对事实。
可是,我真的害怕,怕的不得了。
我爱他,我用我的全心去爱他。我终于承认,我对他的感情,早就深得超出了我想象。我可以失去一切,但我不能失去他。
可不可以,要不要,如果他不说,我就当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只要他还不想放弃我,我就可以呆在他身边……
不可能吧……委曲求全一向不是我的风格,我的感情观是绝对纯净的,掺了杂质的感情,我宁可不要。
所以我宁可逃,不想面对最后的答案,不敢面对最后的答案。自欺欺人也好,就让我再逃避一会儿吧……
我躲在吴梅的家里,反正课已经结束了,我只需在有事的时候到学校去就行了。同学们都开始准备走了,我行李不多,应该还好。
偶尔回寝室,她们告诉我逸打了无数次电话——还好不是在她们休息时打的,否则我一定被宰掉。电话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诱恳求不知多少次,但她们坚守阵地,死不投降。
“其实我觉得他也满可怜的,韩雨,你至少跟他说清楚啊!”她们说。
“再等等吧。”当面说会比较好?逸再过几天该会回来了吧。
出了寝室,在下楼的时候,我看到门口的熟悉身影。
不会吧!不是还要再过几天吗?怎么现在就回来了?
我躲在楼道,偷偷的看着他。
逸瘦了,看来很憔悴的样子。我的心在痛,眼泪也不争气的往下落。
……迈出一步,再迈出一步……只要走到他面前,只要他一个紧紧的拥抱……我就……
脚像有千斤沉,死都迈不出去。
时间,就在伫立中度过。
天黑了,他还在那里站着。而我,也还在那里躲着。直到看门的阿姨要锁门,他才离开。
我在门锁上的前一瞬间跑出寝室楼,跑向校门口。
很近的距离却在开头就被人抓住,逸拉住我的袖子,用他炽热的眼看着我。
董贤和刘欣叫断袖,我没有切袖子的工具,只能把外套甩给他。
逸愣了一下,我趁这个机会跑到门口拦下一台Taxi。逸的车停在门口,不可能追上我。
车扬长而去,我回过头看着逸渐渐变小的身影,很用力的咬住下唇。
“吴梅,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我躺在床上装死,盖住脸的枕巾上瞒是泪水。
“小雨,听他解释吧!”吴梅说,“我有种感觉,一切多半是场误会。”
可是我怕啊,我怕不是误会,也怕是误会。
是误会的话,只能证明我没有完全相信他,即使我是这么爱他。也只能证明他对我不够坦诚,不管是处于什么原因。
这样的话,我们怎么持续下去?如果连最基本的信任坦诚都没有,又有什么资格妄求一生一世?
讽刺的是此时响起的When You Believe,Whitney和Mariah在那里“There can be miracles/When you believe/Though hope is frail/It’s hard to kill”
心存相信就会有奇迹吗?即使希望渺茫,也不会被抹杀?
Believe的力量强大,但我真的做不到啊……
沙翁说,To be or not to be, it’s a question.
我说,To believe or not to believe, it’s a question.
王子身边总是有一群公主围绕,灰姑娘怎么能以平常心来对待一切?
哭了一晚,第二天早上起来吴梅已经去上班了,我挣扎着爬起,泡面已经没有存货了,只好出门买。
“小雨,早饭。”似乎要验证我的担忧似的,逸真的站在门口,眼圈和眼袋显示出一晚没睡的事实。他举起手里的食物,静静的看着我。
该来的,真的躲不掉。我知道。我也无处可躲,毕竟,我的约还在洛方。
“进来吧。”我把门打大,让逸进来。“是吴梅告诉你的?”
“你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不是吗?吴梅只是在早上出来看见我时告诉我加油而已。”逸找地方坐,我带他来过吴梅这里,还算熟悉。
早上吃拉面很奢侈,我拿出碗和筷子,奢侈起来。
“小雨……”逸的视线一直凝在我身上,让我慌得几乎拿不住碗。
“小雨,为什么躲我躲电话?我哥不让我中途回来,我只有拼命把所有事情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你知道我有多着急吗?”逸的语气中听不出埋怨,只是淡淡叙述,“小雨,到底为了什么?为什么突然……”
“最后接你电话的那天,你在做什么?你说你一个人加班,你说你手机没电,接你手机的却是沈醉蕊。你说你刚刚回去,一小时之前她却在你房间里。”我的泪水掉到汤里,拉面果然是咸的。“为什么?这句为什么,是不是该由我来问比较好?”
我的熊猫眼直对着他的,我是小心眼,我是在吃醋,我是不相信他,那又怎么样?
人被逼急了是会发飙的,豁出去了,管我那堆“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哲学,管我与世无争的思想。我就是要他解释,就是要像一般电视剧里一样洒狗血。不行的话吵架也成。
Question就是要问出来的,不是放在心里憋自己的。
我问了,只要你说,我就相信。


第十章

逸看着我,眼神怪怪的。他走过来抱住我。
“我让你伤心了,是吗?”我的头靠在他胸前,他的声音从我头上传出,“我的粗心和隐瞒还是伤到了你,是吗?”
“我……我很不安,很害怕。沈醉蕊和你哥哥的话都让我害怕,他们说我束缚住了你,因为我,你放弃了你的梦想。他们说总有一天你会倦了我,到时候……”
“小雨,不要听他们胡说八道,他们又不是你我,有什么理由胡说?”逸很慌张的说,把我紧紧抱着,“不要为这种无聊的理由离开,不要!”
“可是我很害怕,因为他们说的是真的。而在我最怕的时候,又发生了那样的事。”
“那天我病了,或者说,那一段时间我一直在生病。沈醉蕊硬是要留下来照顾我,一直到十二点她才回去。你是在那段时间给我打的电话吗?”
“她说你在洗澡,说你很累。”想一想她说的其实是真话,但她的语气太过亲密,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之间是有什么的,“她说得很暧昧,而后我往你房间打电话,仍然是她接的。”
“我的手机是有来电显示的,她知道是你,当然会说的暧昧一些。”不止是来电显示,逸手机铃声是可以自录的,他录的是我的声音。我寝室电话和手机号被他专门设了一个铃声,只要我打电话,就会有“逸,是我,快接电话啦!”的声音——说实话,很丢人。
“可是你们那么晚还共处一室,你让我怎么想?尤其她原来还是你的女朋友。”
“谁说的?”
“你们走的前一天,她跑过来告诉我你和她同行,却瞒着我。”怀疑的根其实在那时就已经种下,之后的花繁叶茂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他抓住我的肩,把我的脸从他胸前推开一段距离,微微蹲下身子,与我正对。
“小雨,是我不好,我总是怕你会疑心怕你会乱想,所以什么事都瞒着你。”
“我承认我有过‘情人’,但不包括沈醉蕊,她的目的太强,我没有惹麻烦的爱好。只是我们两家关系比较好,她又没明确表达过她的意思,我即使想拒绝也不知该怎么说。”
“这次去法国也是一样,我怕你会怀疑我和她,所以没有对你说她也一起去,也不敢让你送机。”
“我怕你担心我生病,在你问我怎么那么晚才打电话时,我只能说谎。”
“小雨,结果,我还是让你担心,让你怀疑,让你伤心了。”
“我知道我该相信你,但是……我真的做不到,太多太多事情聚在一起,我无法保持平静。”永远无怨无悔信任的是神,不是人。我是人,不是神。
“小雨,你不用强迫自己去相信,你可以问,无论发生什么,怀疑什么你都可以问。猜忌和占有欲本就是爱情中必不可少的元素,不是谁可以避免的。”
“小雨。”他看进我的眼,“我们约定,永远不要再有隐瞒,好吗?无论发生什么,都告诉对方,好吗?如果我有什么不满,我会告诉你;如果你有什么担忧,也告诉我。我们一起研究解决的办法,好吗?”
“好。如果你喜欢上别人,告诉我;如果我爱上其他人,我也会告诉你。”我是一个很现实的人。
“如果你告诉我你爱上了别人,我会努力的追追追,再把你追回来。”逸环住我的腰,“我会用一生守着你,绝对不让你有时间变心。”
“那你就努力吧。”我泪水还没干,笑容却已经出现。
“我会的,从现在开始。”他印上了久违的吻,连带着吻去我的泪水。
从现在开始……Forever has now begun……
“那我有一个问题要问哦!你不可以说谎。”结束了长长的kiss,我脸红红的说。
“什么问题?”
“你是很想开发法国市场吗?”没理由连沈醉蕊都知道,我却懵懵懂懂。
“……是的……但是小雨,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你。”
我低下头,半晌方才浅笑带泪的抬起头。
“逸,我有话要告诉你,你也要相信我哦。”
“我愿意陪你去任何地方。”
“我爱你。”
And I wanted to tell you so much I love you.
他呆掉了,好半天才回过神来,欣喜若狂的抱紧我。
逸,不用再抱得这么紧了。我不会再从你的怀里逃掉了,无论是我的人,还是我的心。
我把我的心交给你,请你一定一定要好好保护它。
There's no love - like your love/And no other - could give more love/There's nowhere - unless you're there/All the time - all the way/oh, it's your heart, baby/Oh - you can't tell me it's not worth tryin' for/I can't help it - there's nothin' I want more/I would fight for you - I'd lie for you/Walk the wire for you - ya I'd die for you/Ya know it's true/ Everything I do - I do it for you/
没有一种爱,能够和你的媲美;没有任何其他人,可以给予我更多的爱。 除非你在那儿,否则哪儿都没有意义。自始至终,没有改变。哦,这就是你的心灵,宝贝。哦,你别告诉我为了你尝试没有意义,我根本就情不自禁,除了你我什么都不再需要。我会为你而奋斗,我会为你而撒谎。为你冒险,我会为你而死去。你知道这都是真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
我爱你啊……
逸去找了罗安和沈醉蕊,把一切都搞清楚。这两个人竟然是相互勾结的,难怪会骗我骗得完美无缺。
罗安说他是为了逸,他不希望看到逸为了我放弃他想要的东西。或者我陪着逸,或者我离开,否则他是不会罢休的。
沈醉蕊的目的倒是很明确,让我和逸分手,她取而代之。
我是第一次看到逸发飙,真真正正的狂怒。
“你以什么资格来管我的事?你知道我想要什么?!你凭什么对小雨说那种话!”逸的拳头砸在桌子上,饭店老板嘴角抽搐了一下。
“我告诉你,罗安,要是小雨因此离开了我,我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你!”
“没有人可以伤害她,除非是想和我作对。沈醉蕊,别以为你是沈伯伯的女儿我就不敢对你怎么样!我告诉你,我爱的人只有小雨一个,从以前到现在再到将来!”
我靠在逸的怀里,拍拍他的胸,试着安抚他的情绪。眼睛湿湿的,为着他的话。
罗安可怜兮兮的:“阿逸……我……我不是……”
“你应该知道我的脾气,如果你敢再挑拨我和小雨,我会做什么可就不一定了。”逸转身离开,我跟在他身边,没有忘了对两人做个鬼脸。
哼,惹到我的人不会有好下场的,因为我现在有保护者了呢!
接下来的日子是一连串的忙碌,毕业,婚礼,出国……都是有一堆手续要办的东西,中国就是这样子,什么都弄得很复杂,幸好洛方鼎鼎大名,逸家人交往面也宽的不得了,很多方面都能省不少事。
终于,七月初,我毕业了,从这个呆了四年的地方毕业了。如果没意外的话,这应该是我求学生涯的终结。十六年啊,我生命中最宝贵的十六年就是这样度过的,在书中和一堆堆的同学中。
逸说那不是我最宝贵的时光,我最宝贵的时光应该是和他共同度过的以后的数十年人生。
也许吧……
我的行李不算多,有一部分放到逸家里,有一部分运到巴黎,还有一堆破破烂烂的还是被我扔掉了,即使我的恋物狂从来没改变过。
因此当我终于踏出校门的时候,我是两手空空的。
我回头看着熟悉的一切……终于,还是要离开了吗?离开砖红色的楼,绿色的操场;离开人满为患的自习室;离开总有这样那样毛病的寝室;离开饭总是做得很硬的三个食堂;离开没几本书的图书馆;离开满地的“韩流”(韩国留学生)和少数几只熊猫(文科校的特级保护动物——男生);离开每晚的“卧谈会”……
终于,还是要离开了吗?我回过头来,前方,逸伸出手。
抓住他的手,我毅然的往前走。
我的未来,在前方等着我。
老爸坚持要先嫁女儿,所以我先回哈尔滨举行婚礼。
登基结婚的宏愿看来是无法实现了,行啊,收收礼金也好。
只是,还用得着礼金来补贴吗?结婚的费用全由逸负责,“顺便”帮我家还了我读大学欠的债,又送了套“小小”的房子给老爸老妈住,还给老爸找了个稳定而高薪的工作。
逸很坚决的做着这些事情,只是告诉我的时候斟酌词句,表情有那么一点的担忧。
不用担心啊,逸,我已经不再别扭的浑身带刺了,即使多少还是有点不自在,也分得出你的行动是出自孝心,没有任何拿钱压人的意思。
我说结婚前我们最好还是去公证一下,逸说不用。
“虽然每个人结婚的时候都会期盼永远,但还是应该考虑将来不再相爱的那一天。”我告诉他。
“如果有一天你会离开,那就已经是要带走我的所有了,那一点点的钱又算的了什么?”逸说,“小雨,事业我可以重建,如果失去你,我却没有办法再追回。”
也好,谈钱对我而言还是一件比较尴尬的事,反正我也不是那种离婚还刮他一层皮的人,应该也没关系吧……
“我的就是我的,你的还是我的。”大富翁中我偏爱孙小美,尤其是她的经典名句。
“我的人都是你的。”逸抱住我。
哈尔滨和北京两场婚礼是连着的,就是说,在哈尔滨结完婚后,晚上飞回北京,第二天接着婚礼。
哈尔滨那场婚礼地点是我选的,不是什么太大的饭店,只是南岗的一条小巷子上的稍微大一点的饭店。
那是我的怨念,小时候我曾经住过这附近,这家饭店开的时候我好奇羡慕的不得了,并决定等我结婚一定要在这里。
我请的人也不多,只是亲友而已。熊熊和齐飞他们都来了,给第一个结婚的我送来他们的祝福。逸的家人也都到了,罗安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看着我,期望我能为他说几句好话,以换取逸的原谅。
我穿着紫色的婚纱,捧着一大束紫色郁金香——据说紫色郁金香的花语是永远的爱。我并不美丽,但此刻我是动人的。
两场婚礼都是西式的,牧师说完那一长串话后,逸很严肃的告诉所有人“我愿意”。
那么,我愿意吗?贫穷富有,生老病死,永远不离不弃?
我总是嘲笑轻许永远的人,更不相信婚礼上的誓言有多真实。一直很欣赏郑渊洁童话中,贝塔和歌唱家结婚的那一幕。
“说不准,但现在爱。”“我争取永远爱他。”
齐飞和他的女友正在看着我们,我曾希望过的永远是让他打破的。
是逸找回来的,是逸让我重新有了希望的勇气。
我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但我知道此刻我的心是真实的。
在此刻,我希望与他相守到永远;在此刻,我愿意爱他到永远。
“I do——我愿意。”
誓言,只要在说出的一刻是真实的,那么它就是真的。
I swear /by the moon and the stars in the sky/and I swear /like the shadow that's by your side/I see the questions in your eyes/I know what's weighing on your mind/You can be sure I know my part/Cause I stand beside you through the years/You'll only cry those happy tears/And though I make mistakes/I'll never break your heart
And I swear /by the moon and the stars in the sky /I'll be there/I swear /like the shadow that's by your side /I'll be there/For better or worse/Till death do us part/I'll love you with every beat of my heart/And I swear
I give you every thing I can/I'll build your dreams with these two hands/We'll hang some memories on the wall/And when (and when) just the two of us are there/You won't have to ask if I still care/Cause as the time turns the page/My love won't age at all
And I swear (I swear) by the moon/And the stars in the sky I'll be there (I'll be there)/I swear (and I swear) like the shadow that's by your side/I'll be there (I'll be there)/For better or worse /Till death do us part/I'll love you with every beat of my heart/And I swear
And I swear (I swear) by the moon/And the stars in the sky I'll be there (I'll be there)/I swear (and I swear) like the shadow that's by your side/I'll be there (I'll be there)/For better or worse (better or worse)/Till death do us part/I'll love you/With every single beat of my heart/I swear /I swear /I swear
我发誓,以天上的月亮和星辰为证。我发誓,永远如影随行。我看到了你眼中的疑虑,我也知道你心里的犹豫。你可以确定,我知道我该扮演的角色。因为我一直在你左右。你流下的只会是幸福的泪水。尽管我会犯错,但我绝不会伤害你的心。
我发誓,以天上的月亮和星辰为证。我会永远守候,我发誓,如影随形。好与坏,直到死亡将你我分开,我会用每次心跳来爱你,我发誓。
我会给你我能做到的一切,我会用双手构建你的梦想,让我们将回忆的照片挂满墙壁。当全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你无需问我是否依然爱你。因为即使时光翻过日历,我对你的爱永远不老。
我发誓,以天上的月亮和星辰为证。我会永远守候,我发誓,如影随形。好与坏,直到死亡将你我分开,我会用每次心跳来爱你,我发誓。
我发誓,以天上的月亮和星辰为证。我会永远守候,我发誓,如影随形。好与坏,直到死亡将你我分开,我会用每次心跳来爱你,我发誓,我发誓,我发誓。
他轻轻唱出“I swear”,在我耳边。
一点一点的现在,可否延伸出一个永恒?
我不知道,但我愿意用每一个现在,延伸出我们的未来。
晚上我们并着我们的父母飞回北京,我还是我,但身份已经不同了。
我是他的妻子……他是我的丈夫……
嘴边的笑不再是嘲讽,而是真正的幸福。
休息了一夜后,他在各界名人,在诸多媒体面前,告诉所有人,我是他的妻子。
Cinderella终于嫁给了王子,变成了公主。而后飞到Paris,开始婚后的生活。
童话在这一刻就是happy ending了: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但是我知道,我们的故事并没有结束,而是一个个延续的“to be continued”。只是,这个将是另一段故事了。
我们会用我们的真心来维持每一个“continue”,我们会彼此相信彼此扶持。
如果有幸,在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我们还陪在彼此身边,深爱着对方。我会告诉自己,我看到了永恒的样子。
王子还是找到了Cinderella,Cinderella也找到了她的Mr. Right。
白马王子……没有什么阶级之分,没有什么贫富差距。
只是,天下,那个最适合你的人。
如果找到了他,请留下你的鞋子。
玻璃鞋也好,地摊买的廉价高跟鞋也好。
最重要的是,王子眼中,看到的是穿鞋子的人。
我是Cinderella,没错,因为我找到了——
属于我的Mr. Right。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