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8

虫鸣: 一把桃木梳 1-25

chapter 1

几十年后的一个夜里,当你睡不着时,会不会想起二十岁后那几年的夜?洒在小路上的月光,耳熟能详的旋律,和身旁伴着你的人?是了,一定会想的,二十岁后的青春,风华正茂,世间的一切都是你的希望,月光是你的,旋律是你的,几十年后,那都不再属于你了。
来茴二十五岁,青春去了大半,但还年轻,该有希望的,然而,这个月光照进窗户的夜里,伤感的旋律戛然而止,她提前回忆起二十岁后的往事,仿佛经历的那些坎坷已让她过了半生,而她,也走入了暮年。
描金花纹的梳妆台上,一把小小的桃木梳在一堆熠熠生辉首饰间显得格外寒碜,她抓起断了两齿的梳子,轻柔地在头发上梳动。这把桃木梳年代已久,黄中发黑,乌旧的颜色十分难看,梳柄上的字槽里积满黑乎乎的尘垢,那是刀刻的两行小字:“来来茴茴,幸福吉祥!”
是妈妈亲手为她做的避邪梳子,据说用这把梳子梳头就会吉祥幸福一生。
那只是妈妈的企望,当不得真,她知道。因为她现在一点儿也不幸福。
浴室的门开了,走出来一个男人。她放回梳子,进浴室拿了毛巾,跪在床边为他擦干头发上的水。
这个青涩的季节,白昼是炽烈的日头,年轻的人在日头下热火朝天地奔波忙碌,可她不是,她坐在有冷气的房子里看书,看电影,而户外运动则是种花养草,她在春天买回了很多香草薄荷的种子,种在天台上。
夜间忙碌的年轻人带了身汗味儿疲惫地回到家,先进浴室里痛快淋漓地冲个澡,这才开了冷气,躺在床上,拿本书,或是看电视。她有时候也是,白日夜间都看书,看电影,看到眼睛酸痛,但有时候不是,比如这时,擦干了头发,男人吻了她,顺手脱掉了她的睡衣。
男人很英俊,有一对深邃又高深莫测的眼睛,而脸部线条却是冷峻漠然的,吻她的时候也不是狂热专注地投入,在床上也看不出他有多少兴致。
她懒得去想,也不该想,她该想的是如何回应而已。事后,他们总有这样一段对话---
你爱我吗?男人问她。
当然爱!她理所当然地回答。
爱我什么?男人又问了。
爱你的钱!她开玩笑地道。男人很有钱,具体有多少,她却不清楚,连个大概也估不出,但她只要知道他有钱就行,而他,也只要她拿他的钱就行。
男人满意地点点头,捞起床榻上的衬衣穿上,说道:我该走了!
今天不留在这儿吗?她掀开被子,赤脚踩在冰冷的桦木地板上。
今天不行。说话间,男人已经俐落地穿好衣服,正往腿上套长裤,又道:过两天我再来看你!
亲吻过她的额头,男人转动门柄,身影闪出门外,片刻后,窗户上掠过一道黄光,她知道,他的车已经驶出大门外。
瞧,这就是她不看书,不看电影的夜晚。房里冷清得可怕,她按了遥控器,音响里又传出熟悉而伤感的旋律,这是她的二十五岁。
她是个情妇。
男人叫周于谦,一家集团公司的董事长,三十三岁。她已经跟了他四年,他二十八岁时就买了她,用五百万,不,不,起初他开价是三百万。那时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她在国内的一所名牌大学就读,升大三那年,妈妈积劳成疾,重病住进医院,男朋友很优秀,却和她一样穷。从那时起,阳光便再也照不进她的生活。
那天下午有暖暖的阳光,金黄色的薄纱轻柔地覆在桌面上,亮澄澄的,然而,也仅到她的手边为止,她坐在咖啡厅的阴暗角落里。
我负责你母亲的医疗费!他优雅地坐在阳光下,贵气十足地开口道。
谢谢您!她憔悴地坐在背光处,诚惶诚恐地喝了口柠檬水。
你四年大学的学费我也可以负责!他翻开支票本,在空白处填了数字。
谢谢您!她兴奋地接过支票,对他感激涕零。
条件是---他气定神闲。你必须跟我5年时间,除去学费与令堂的医疗费我再额外给你三百万,外加一套市区两百平米的高级住宅!这些会在5年后兑现。
她陡然色变,尔后面如死灰,支票被揉成咸菜掷到他的脸上。去死吧你!她骂完,拎起包,昂首挺胸,十分有尊严地走出咖啡厅的大门,两分钟后,她又走回去。
考虑清楚了?他仍是气定神闲,眼神却有些轻视。
记住,你死要死得难看点!这时候,她真的好恨。
想到这里,她坐到梳妆台前,嘴角撇了撇,呵!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容易动怒啊,年轻就以为可以骄傲,年轻就以为维护尊严是可贵的。结果是,她的尊严仅维持了两天,第三天,妈妈病情恶化,她把自己卖给了他,同一家咖啡厅,她仍是坐在阴暗处,这一次,她的眼睛虽是红肿着,眸子里却傲气全无,有的只是认命。
这是个好价钱,但我希望价钱能再高点!她喝了口水,与他谈交易,交易的物品是她自己。
五百万,一年一百万!这个价位如何?他慵懒靠着椅背,很爽快地应承。
价钱是不错,但我还想了解福利方面,比如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还有假期,一礼拜我要求双休!每年至少有半个月年假,加班要有加班费!她掰着玉指,细数各项待遇。
除了假期的时间外,其他的没问题,每周可以保证你有两天的体息时间,但休息时间不固定,年假也如此!细细斟酎后,他讨价还价。
她拍桌定案,大笔一挥,在卖身契上面签下“来茴”,从此,她便不能自由来回。
一点儿也没错,这是她二十岁后的生活,这是她的青春,虚度在豪华别墅里,也为母亲换来了一间VIP病房,和一个有多年经验的看护。
周于谦或许已经回到他自己的家,他有一个曾是年轻人视为偶像的明星妻子,她当然也看过他妻子演的电影,很美,很有气质,与她卸妆后镜子里的清水脸是云泥之别,虽然她也算是漂亮的了。
人和人比较是毫无意义的无聊之举,她很早就明白这个道理。
上小学时,班上有个叫晓绿的同学,两人什么都比,比衣服,比书包,比文具盒,比像皮擦......她什么都比不过,因为晓绿的爸爸是县城里年轻的局长,不过,细想起来,她也有赢过---
妈妈是理发师,有一双很巧的手---这是对小时候的她而言。
那日早晨,她起床后坐在老式红木框镜子前,跟妈妈撒娇:今天帮我梳三条辫子,晓绿有两条辫子,我要比她多一条,看她还臭美不?
妈妈闻言笑了笑,慈爱地抚着她的头发,细指在乌黑的发丝中灵巧穿梭,不多会儿,已为她编好了满头的小辫子。
十几年过去,她对着镜子,拈起自己的红色卷发,一缕一缕地编起了辫子,半晌后,两侧垂着许多的红色小辫儿,而后脑的发依然披散着,她放弃了。这世上总有许多自己无法办到的事情,她想。
月光渐渐地黯淡了,许是房间的灯光太亮,音乐还在寂寞的房间里回旋,很有磁性的男低音唱着风花雪月,这是除周于谦外,一整天里,她唯一听到的人的声音。


chapter 2

来茴在清晨醒来,入眼即是镂金雕花的奢华,在她看来,却是一屋的荒芜萧瑟,那种墓地长满了衰草的萧索,她赤足跳下床,踩过冰冷的地板,做她每天早上的第一件事,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
今天是阴雨天,没有阳光。
梳妆台上的手机响起,屏幕上显示一串熟到不能再熟的号码,她滑动手机贴到耳边。
“晚上跟我参加一个宴会,早做准备!”
“好!”
“我不能陪你去选衣服,约程兰陪你!”
“好!”
天空模糊的灰白,倾刻间,像是掀翻了的水桶,暴雨如注,打在娇嫩的木棉花瓣上,灰色雨雾中绞动着嫣红,路面上的坑洼积满了水,车轮辗过,翻腾起巨大的水花,来茴在后座猛地一颠,前排开车的司机立刻赔不是。“对不起,来小姐!”
“没关系!”她坐好,淡淡地回一句。
车驶进一幢花园别墅,欧式的小楼前,一个举着白伞的蓝衣女子上了车。
“要命,这么大的雨还要出门,你为什么不预约上门服务?”程兰是纤弱扶柳型的女子,骨子里却尽是精明干练。她和来茴一样,是别人的情妇;不同的是,来茴是为了钱,程兰则是为了爱。
“预约上门要收服务费!”来茴把滴水的雨伞装进塑胶雨袋。
“服务费?”程兰怪叫出声。“周于谦有的是钱!”
“钱再多也是他的!”他没有提起预约,自然不会给她钱付服务费;而她,也不可能掏自己的腰包。
“我服了你,情妇比老婆还要悭三分!”
来茴阖目养神,就算是悭吧,手头上有钱才有安全感,她这样想,也不再说话。
风雨里连番辗转,来茴终于站在试衣镜前,银灰色礼服袒露出光洁的后背,下摆摇拽坠地,贴身的设计色勒出完美的曲线,颈上的钻石项链发出的璀璨光芒灼刺眼眸。
“就这套吧!”程兰啧啧两声,又道:“虽然贵了点儿,还是物有所值的,比你之前试的好多了。”
来茴也挺满意地,在单据上签了字,接过店长的递来的手袋,挽着程兰步下阶梯。
夜的帷幕落下,雨停了,灯火霓红的繁华都市,头顶的天空犹似被捅破的黑洞,望不到底的黑。她仰头笑了笑,什么烂比喻?谁有那么大本事捅得破一块天。那笑仅是一瞬,目光接触到周于谦的身影后,笑在嘴角凝滞,当穿着灰色手工西服的周于谦站在她面前时,她的脸上已经挂出一抹轻笑。
挽上周于谦的手臂,他们相偕步出停车场,进入瑰丽堂皇的宴会大厅。
斛筹交错,衣香鬓影,语声喋喋。
周于谦与绅士名媛客套寒喧,来茴的笑一成不变。绅士顶着斯文礼貌的外表,看她的眼神是很无礼的不屑一顾;而教养良好、身姿绰约的名媛,看她的眼神则好似吞下一只苍蝇。来茴平心静气的,几年时间,她早就适应良好。
宴会进行到中途,周于谦把她扔开,她一如往常,站在一个角落里,嘴角噙着淡淡的嘲讽,直到人群中一个身影是映入她眼中,这才收敛起嘴角的笑,她稍稍一怔,目光紧紧跟随那个人。
若没记错,那个人应该是有双清澈的眼睛,气宇轩昂,落落大方,眉眼间皆是傲气。待那人端了酒转过身来,他也怔了会儿,显然是那张她曾经十分迷恋的清俊面脸,虽在几年前,他便与她已形同陌路。
突如其来的照面,让她惊惶得不知所措,提起长长的裙摆,她穿过走廊,转进洗手间。逼仄的小格子间,马桶“哗啦”一声,清水扭着漩涡下沉,来茴无力地背靠着门板,单脚支在马桶边沿,掌心一阵刺痛传来,这才发觉修剪得尖利的指甲已经掐进肉里。
旧情人重逢的场景该是怎么样的?故作大方地问候?不,这太困难,对方恨她入骨,避开是最安全的,她现在只祈祷他没认出她。
望着马桶里的白色旋涡,她感到五脏六腑仿佛都纠结起来,不断地扭曲,疼痛,然后沉进一个看不见的黑洞,她弯下腰,捂住胸口,身体一寸寸地随着心下坠,直到触到冰凉的地板,她才清醒了些,耳边却又嗡嗡地,仿佛从哪里传来了遥遥的骂声---
来茴,你真下贱!
来茴,我恨你!我恨你!你给我记住,除非你死了,否则,有生之年,我绝不会让你好过!
“砰!”她的头重重地撞上门板,有生之年,他们不是形同陌路,他对她是有刻骨的仇恨啊!如果他回国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让她好过,那么,他不必费心了,她从来就没有好过一天。
“来小姐,你在里面吗?”门外响起高跟鞋来回走动的声音,隔间的门一扇扇地被打开,天花板上掠过道道暗影,来茴敛住心神,忙回应道:“我在!”
“周先生在找你!要不要我先给他回个话?”
“哦!麻烦你跟他说我很快就好!”
高跟鞋“蹬!蹬!蹬!”几声,待那有节奏的脆响消失在门外,来茴缓缓站起身,抽风机“呜呜”地发出微弱的呻吟,脸颊一阵冰凉,她抹了把脸,掌心湿乎乎的,竟是眼泪,胡乱地擦了几擦,她转身按开门板上的金属插销。
“躲在卫生间里哭?”
来茴抬头,从镜子里看到一张清纯的瓜子脸,明澄澄的眼睛含着浓浓的笑意,她身后的女人就是自己---眼睛红红的,眼影也有些糊了,神情狼狈不堪。
她走到镜子前掏出粉底补妆。“你观察得还真细心!”
“跟我的职业有关!” 女孩用湿手捋捋额前的短发,一脸率真地看向来茴。“写作需要多留意身边的事物!”
来茴停下扑粉底的手,眼睛透过镜子与女孩儿对望。“有什么效果?”
“可以联想啊,看你哭成这样,我就联想到你曾经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在宴会上偶遇被你抛弃的初恋情人,他从前很穷,你们分开多年后,他却衣冠楚楚地出现在你眼前,所以,你后悔了,觉得无地自容,便躲到卫生间里哭---”女孩偏头,脸颊被食指按出一个深深的圆涡。忽而,她冲来茴友善地一笑:“很高兴认识你,我叫肖钰!”
“原来你就是那个骗走许多少女眼泪和金钱的言情小说家?”来茴不由得重新打量起眼前这个单纯的女孩,据传她的书每年都登上销量排行榜榜首,她浅浅地笑道:“我不属你的读者群,不过,认识你是我的荣幸,我叫来茴!”她把粉底收进手袋里,跟肖钰道:“呃……我的朋友还在等我,后会有期!”
肖钰挥挥手,笑道:“拜拜!”
“拜!”来茴走到门边又回头看了她一眼,不知为何,这个率直的女孩让她心生好感,尽管她的联想准确得过份了些。
走到长廊尽头,她看到靠着墙抽烟的周于谦,托这处清静地方的福,他身边总算是没了女人,也不知道女人是不是都偏爱这种冷酷无情的男人,有了家室有了情妇,还是有人要壮烈地飞蛾扑火,以博取他的垂怜。
“对不起,让你久等了!”她远远地就已经笑开来。
“知道让我久等就走快些!”周于谦把半截香烟摁到旁边的烟灰缸里捻熄,转身走向宴会厅。
她一路小跑追上他,心里只想着赶紧离开这地方,于是以手抚额,佯作虚脱无力地样子道:“我身体不舒服,想去医院看看!”
他只睨了她一眼,淡淡地说道:“不用装了,我本来就要离开!”
“其实,我是想去医院看妈妈!”她低下头,避开他犀利的审视。
“你可以直说!”话落,他冷漠地转头,径直往后门走去。
来茴正要跟上去,一人恰好挡在她身前,不待她抬头看清,熟悉又陌生的声音让她一阵轻颤。
“来茴,好久不见!”


chapter 3

她愕然抬头,正对上那双明澈的眼睛,清俊的脸上没有丝毫情绪,宴会厅明亮的灯光照不到这个角落,然而她却注意到他身上穿的是米色的手工西服。上流人士的宴会,富丽堂皇的大厅,还有昂贵的手工西服啊,瞧他现在多有模有样,是出人头地了吧?
心止不住地一阵狂跳,不是因为心动,而是因为惊惧,或者还有尴尬,她颤声:“家---逸,多年不见!”
相较于她的慌张,谢家逸倒是一脸闲适。“这几年过得好吗?你还跟着他?”
她别开脸,心里有些难过,听听这口气,是想听到她回答好呢?还是想听到她哭诉过得很糟?片刻后,她平静地答道:“一般般!”
谢家逸点了点头,没再追问她是不是还跟‘他’。“你现在是要回去了吗?”
“嗯,是!”
“那我送你!”他道。
“不,不要了!”她倏然看向他,却发现他只是个‘随便说说’的神情,他是故意要让她难堪,要让她像那个女孩儿说的一样---无地自容么?
七年前,他也曾说过送她回家。那时候,她上高二,无意间,他在她心里搭了个窝,从此便大大喇喇地盘踞下来,他是不知道的,最初她也是守紧了这个小秘密,每晚躺在床上回味当天与他说的话,他的每个动作,每个神情,仿佛是,从她入世以来,他就在她心里生了根,而不是近日里才暗恋上的。
就那样,她准许他在她心里的地盘越划越大,直到某天,她知道好多女同学跟她一样,也在心里为他留了个窝,而他对自己与其他人一视同仁时,她才起了占有的念头---她也要在他心里搭个一模一样的窝。
那晚,皎月浮出云层,她坐在桂花树下,浓郁的清香在空气中缭绕,她望着那个在操场中奔跑的身影,心里默记,一圈,两圈,三圈,四圈---矫健的身影顿下脚步,家逸捞起衣服擦擦额头的汗后随意搭在肩上,就要离开。
她心里急了,慌忙叫出声:谢家逸!
来茴?家逸快跑几步到她面前,问道:什么事?
她抓了抓头发,脸涨得通红,心里扑通扑通地跳得厉害,最后豁出去了,闭眼说道:我喜欢你!
她的告白换来的是他的傻愣,许是没有经历过面对面这样直接的告白,他脸也红了,拔腿就往校门口跑,把羞得想遁地的她扔在身后。只是,几分钟后,他又去而复返,弯腰喘口气后道:好晚了,我送你回家!
具体时间她是记不清了,应该是月中旬,天上挂着一轮明灿灿的圆月,她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青石板巷里静得只听到他踩自行车的“呼呼”声,而她,什么都没去想了,数着自己心跳声,越数越快,越来越快---
来茴低眉敛目,收在身后的手握紧,正要拒绝---
“谢总客气了,我的女人我会带回家。”周于谦不知道何时已经站到她身旁,来茴心下更是慌乱,天啊,这两人怎么能凑到一块儿来?
“我以为周董事长已经离开,身为合作伙伴,理应尽到义务才是!”家逸文绉绉地道,语气沉稳,神色如常。
合作伙伴?来茴恍了神,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俩不但不是仇敌,反而是合作伙伴,这让她无法想像,如果她的记忆没有出错,他们的关系不该是这样的啊。
“谢谢你的好意!”周于谦淡淡地应一声,话里却完全听不出来‘谢意’,他视线扫向来茴,道:“还不走?”
“哦,好!”她看向谢家逸,勉强笑道:“再见!”
她想直截了当地问周于谦,但眼角的余光瞟到他正在闭目养眼,便不想刻意地打搅到他,总有天,她会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而现在,她最好是缄口。管他们之间如何,他们合作便合作,若要相互倾轧她也无能为力。她只是个情妇,这样想着,仿佛就真的跟她无关,然而,脑子里却仍是不由自主地浮现四年前那场冲突。
当初她跟周于谦来到A城刚好一个月,谢家逸从北方的B城来这里找到她,那时她已经转学到了这个南方城市,情妇生活也未开始,主要原因是她心理上还不能接受,周于谦虽没有勉强她,但也没对她多好,把她扔到别墅后,一个多月也没来上两次。
谢家逸面容憔悴,一见到她便扑上来,先是狠狠地抱住她,尔后又抓着她的肩膀质问:这就是你转学的原因?当别人的情妇?
是。她垂下视线,不敢面对他,她没想过谢家逸会找到她,她以为他们不会再见面了,那天他说分手时说得那么绝情。
你真的当了他的情妇!家逸大声道。他想不到来这里的目的,居然就是证实自己的女朋友真的成了别人的情妇。
我们分手了!她抬眸说道,不是她想分手的,但他提出来了,那种情况下,她没有选择,感情还可以纪念,但亲人却不能等去世后再来缅怀。
你明明知道我不是真的想分手。家逸吼道。
那又怎么样?你总归是说出来了,清清楚楚跟我说分手了,你回学校去,别来纠缠我了。她挣脱出来,忍住他的指甲划过皮肉的痛,绝情地道:以后,你找个合适你的人吧,我们不可能了。
我找谁去?除了你我还找谁?来茴,跟我回去,我不会穷一辈子,你也别作贱自己了,我们回B城去,还像以前一样,好不好?他哀求道。
但你现在是个穷学生!再说,我也不想回去了。她背过身,话是说出口了,可心里却是希望的,希望能回到学校,回到无忧无虑的日子。
那你当初为什么要找我这个穷学生?为什么要跟我上床?为什么不留着清白身子卖个更好的价钱?他怒火攻心,理智全无,声音拔高,尖刻地道:来茴,你真下贱!!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她收回发痛的手,冷言道:这个耳光是还你的,记住,是你跟我提出分手,又打了我一个耳光!而那天,我没有骂你下贱!
什么事乱糟糟的?周于谦从门厅进来,身后还跟着三个穿黑装的保镖。
没事!一个高中同学!来茴擦干眼泪,面无表情地回答。
周于谦倨傲地扫了谢家逸一眼,冷冷地道:叙完旧了早点离开!说罢,他转身要进电梯。
谢家逸飞快地拦至他身前,红红的眼睛瞪着他道:来茴是我的女朋友,我没同意,她不能做你的情妇!还有,不要以为你有几个钱就可以抢别人的女人!
周于谦眼都懒得抬,淡言淡语地说道:她签下的契约是五百万外加一套两百万的房子,总价七百万,违约按三倍赔偿,你拿得出两千万再来和我她的归属问题!
年轻气盛的家逸哪受得了这种气,他伸出手推攘了周于谦一把,可惜,周于谦纹丝不动,身后的保镖却已上闪身上前架住了他。
按照以前闯进来的小偷处置!周于谦正要进电梯,又车回身交待。拖出去!
保镖听令架着谢家逸出了大厅,来茴闻言惊骇不已,她没想到周于谦是能下出这种狠毒命令的人,但容不得她多想,保镖已经围住谢家逸狂殴,阵阵叫骂声传进厅内,她焦急地冲到周于谦身前斥责:不许这样打他!周于谦,你怎么能随便打人?听见没有,叫他们住手!
让他进医院躺两天!周于谦淡淡地跟站在门边的保镖交待。
不!不要……接收到周于谦凌厉的眼神,她立刻噤了声,这时候,她才正视自己的身份,她只是被人买下的情妇,如同一个物品,连自由都没有,更遑论胆大到去挑衅买主的尊严。她跌坐在地上,不敢再多说一字。眼睛空空洞洞地望向庭院---
收拾完后送进医院,医疗费用拿去公司报销!周于谦简单交待两句,便不再浪费时间,转身进了电梯。
庭院里洒满了金色的阳光,谢家逸被一个保镖反剪着手,腹部一次又一次被拳头重击,每一拳都是胃和心肺一阵剧烈地翻腾绞痛,不知道被打了多少下,他渐渐地骂不出声来,喉头涌上一股腥甜,口中的鲜血喷溅而出,猩红的血滴在阳光下飘浮,他的眼睛转向门口被保镖死死拉住、哭得失声的来茴,声嘶竭力地吼道:来茴,我恨你!我恨你!你给我记住,除非你死了,否则,有生之年,我绝不会让你好过!
最后的一丝力气用尽,他直直地扑到在地上……
谢家逸恨她,她曾经也恨周于谦,恨不得将加诸在谢家逸身上的痛苦施以百倍还他颜色,她以为她会这样恨一辈子,但是,后来谢家逸出国去留了学,而周于谦几次眼也不眨地为她买下十几万的首饰,第一次,她没收,心里仍是恨;第二次,她仍然没收,周于谦转手就送给客户的女人,她除了恨,开始后悔;第三次,她收下了,却没有立即戴上。事发两年后,他送第四次,她的恨已经微乎其微。
那时起,她懂得识时务了,学会如何当一个情妇,如果她想活得好一点,那么就得把情妇当成工作来做,尽心尽力。
也是那时,来茴明白了,钱不但可以买到爱,也可以买走恨!
周于谦就是用钱买走了她对谢家逸的爱,也买走了她对他的恨!
谢家逸说得没错,她真下贱!


chapter 4

车子在医院前停下来,路灯挥洒出暗黄无力的光芒,雨丝在光芒下斜斜飞扬,前排的司机递给来茴一个用透明胶纸包装好的果蓝,红色的进口苹果,紫色的山竹,黄色的猕猴挑,沉甸甸的,是刚才路过水果店时,周于谦吩咐司机下车采买的。
“先上去吧,小陈送我回去后会来接你!”周于谦头靠在椅背上,说话时眼皮都未抬起。来茴应了声好,轻轻地吻了他的颊,拉开门把手下车。
电梯里静悄悄的只有她一个人,像是匣子里点了灯,从往外套了锁,进出都由不得自己。七楼指示灯亮起,门收到两旁边,她的脚往前大跨一步,逃出了闷闷的匣子。光线昏暗的走廊,尽头黑魆魆的,高跟鞋空寂地回响,偶尔还夹杂起一两声病患痛苦的喘吟,宛若幽冥界的冤魂鬼嚎,仅是那么一两声,便隐消在空气里。
靠左手边的第四间病房,躺在床上与专护聊天的来如芸转头看见推门而入的女儿,患病多年的脸像一只椭圆形的黄皮梨,粗糙的皮肤上布满大大小小的黑点,浑浊的眼珠子投到女儿脸上,透着一股温柔。
“嗳,你来了,快来这里坐!”专护小姐起身把位子让给来茴,又笑道:“伯母刚刚还念着呢,说你肯定忙,这两天都没啥时间来看望她老人家!”
来茴也冲她笑,又望了一眼躺在床上的老母,绕过病床走到专护身边,把果篮放桌上。“瞧妈说的,这两天我不过是工作忙了些,今天不来了吗?你这样一说,小余倒认为我这女儿多不孝顺!”
来如芸的头随着女儿的身影移动---她也就头还能动,枯黄的脸面向窗边,眼皮又掀开了些,看着来茴。“我也是跟小余聊聊,担心你太忙不知道照顾自己!”
“呀!茴姐还买了水果,你们母女先聊着,我去洗了!”小余想着这母女几天没见,估计有家常话要聊聊,便知趣地拿了果篮出了病房。
小余刚带上门,来茴便跟母亲说道:“我都这么大个人了还不会照顾自己?你好好养身体,别操心我!”
来如芸苍老又沙哑地说道:“哎,我又不是不知道,你这孩子离了我哪会照顾自己,记得你上高中的时候,我忙得少做了顿饭,你也不说句饿,眼巴巴地守着我给客人剪完头发,你那胃病也是……”她絮絮叨叨地念着,好像是被封了几天的嘴,封条一撕开,就没完没了的要把一肚子的话倒尽。
来茴眼眶一湿,掉过脸去,假装看窗帘,心里想:自从妈瘫痪以来,便总说以前少给她做顿饭的事儿,无非是寻个安慰——女儿还离不开她的照顾,哪怕她现在连手指头都动不了一下。揉揉眼睛,母亲也念完了,她又掉回头,转开话题:“这些天头还痛吗?”
“不痛了!你工作很忙啊?”来如芸视线移到女儿的头发上,代替不能动的手来回抚摸。
“忙,这几天都要加班!你也别担心,饭我都按时吃,该睡觉也是在睡觉,再锻炼一年,我兴许就升职了,到时候把你接回家里,我亲自照顾!”来茴流利的说着谎话,她当人情妇的事儿是瞒着母亲的,当初来如芸中风瘫痪,庞大的医疗费用,来茴也只说是同学们的捐款。
“别尽顾着工作,你年纪不小了,也该找个对象了!”来如芸说着说着,眼圈也红了。
“我现在哪有心情想这些事儿?”来茴颇不耐烦地说道。
“小茴,你是不是还想着家逸?”来如芸突如其来地问道。
来茴心里一颤,忙垂下眼睑掩饰自己的慌乱,须臾后,她才平静地说道:“妈,他都出国那么多年了,是生是死都不知道,我惦记他干什么?”
她本是想跟母亲解释自己已经忘了谢家逸,却不想当初来如芸听说谢家逸与女儿分手的消息后,来茴憔悴失神了好多天,来如芸也一直负疚,以为是自己生病的原因才使得两人分手的。红眼圈立刻落了滴泪,来如芸哽咽道:“都是怪我拖累你,不是我这病,你跟家逸现在都该结婚了,再不济也不至于让你到现在还孤身一人,撑得辛苦,我是恨不得死了呀!”
“妈!”来茴陡然一声大喝,也跟着落泪。“我说了好多次跟家逸分手不是因为你,你还尽说些我不爱的听话,我跟你相依为命这么多年,你要死了,我也不撑了,我也去死,一起死了下地去找外婆!”越说越伤心,她索性趴在床沿呜呜地哭起来。
来如芸也知道自己又说错话了,想抬手抚抚她的头发,最后还是只掉了些眼泪出来。“我不说了,不说了,小茴,妈再也不说你不爱听的了,你也别哭了,啊。”劝人不要哭,她自己倒是放开嗓子嚎哭起来。
“哟,都怎么了?我去洗个苹果,怎么就哭起来了?”小余拎着滴水的果篮,红红的苹果上面缀着几颗晶莹的水珠,恰巧像是来茴那张挂满泪水的脸。“什么事儿好好说啊,母女俩哪有说不通的,非得哭?我来削苹果,都别哭了啊!”小余说完走到床边递给来茴一张纸巾,又拿起一张把来如芸脸上的眼泪擦干净,便执起小小的水果刀开始削苹果。
来茴也知道自己失态了,赶忙擦完眼泪,跟小余说道:“都是妈成天尽瞎想,你说找对象这事说找就能找到的吗?又不是去菜市场挑菜,看上黄瓜买黄瓜,看上豆芽抓豆芽!”
小余听了也知来茴是想挽回点颜面,故意笑说道:“嗨,就凭茴姐这相貌人才,真要挑,黄瓜自个儿滚来,豆芽也自个儿蹦到你家去,只怕你眼界高----伯母就别愁了,茴姐迟早会挑个佳婿给带给您老看看!”
“你这小丫头,损起你姐来了!我看你这几天面含喜色,怕是好事近了不?”来茴一句顶回去,却正中小余的心事,见小余羞怯地红了红脸,她又笑道:“是哪个有眼光的医生挑上我们温柔可爱的小余?”
“你怎么知道是医生?”小余说完察觉自己不打自招,立刻像跳蚤一样蹦到窗边,脸朝外低声说道:“没有的事儿,茴姐,你别拿我来消遣!”
“哎呀,小余有男朋友了,这可是喜事儿,什么时候带来给我看看?”眼见来茴开起玩笑了,来如芸也凑了两句。
“伯母,都说没有的事儿了,您还……”小余急急地澄清,来茴倒是不放过,将病房里伤感的气氛都扫到心底深处,脸上绽放着笑,好似她一直都那么开心。
十一点时,来如芸要休息了,小余送来茴到电梯口,来茴跟她交待道:“让你费心了,但这几天还得请你多尽点儿心,妈妈情绪不稳,千万别让她知道我跟周董的事儿!”
小余照顾来如芸三年了,一早来茴就把自己的情况跟她说过,小余一开始心里多少有些瞧不起她,后来见她特别孝顺,也受了感动,反倒同情起她来,跟她也不见外了,对来如芸的照顾也是尽心尽力,她笑了笑:“茴姐,你放心,伯母也只是说说,不过我觉得你也该打算了,有好的男孩子可别放过,你这么好的人,该活得幸福才对!”
来茴感激地笑道:“我无所谓了,那些事情都随缘吧!”正说着,电梯到了,她跨进去,跟小余挥手:“我先走了,你回去吧!”
待小余转身后,她按了楼层,裸露的背贴在冰凉的铁壁上,银灰色的礼服覆在身上,她像一朵枯萎的玉兰,蔫蔫的,抓了一把头发,束着的髻被扯落几缕红色的发丝,垂在颊边,仿若败谢的花最后吐出一丝蕊,沉默地,等待凋零。
走到路边,打开车门坐进去,她惊讶地望向旁边。“你不是回去了吗?”
周于谦面无表情地说道:“改变主意了,今晚去你那里!”
“你一直在下面等我?”来茴着实好奇,周于谦向来是说不去她那里就不会去,今天大概是心血来潮吧,不过,他会心血来潮更稀奇。
周于谦答道:“在车上休息了一会儿!——小陈,去南岭别墅!”
汽车在苍凉而美丽的夜里滑行,霓虹灯尽责地挥去城市的黑暗,那昏黄的光却是无力而苍白的,来茴觑着一路的流光溢彩,只觉得心在隐隐地,隐隐地疼……
一只修长的手搭在她的肩上,她转过头,冰冷的唇已经落了下来,冷气吹着,眉心上,眼睛上,脸颊上,遗落了无数个凉凉的吻,最后,落在她的唇上,热烈地交缠,咬噬,她的身体软倒在他怀里……
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吻她,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改变主意去她哪里。虽然这吻是做生意买卖来的,毫无温柔情感可言,她不在乎了,至少,他的怀抱是温暖的,她需要,需要在与谢家逸的重逢后,有怀抱可以让她渡过原本不能成眠的漫漫长夜……


chapter 5

同一片美丽苍凉的夜色中,谢家逸将车停在一栋老式公寓前,红砖上爬满翠绿的藤蔓,交错纠结着,院内的木棉树往墙外伸出一枝嫣红。他揽过身旁的女人,温柔地吻着她的发顶。“晚安!”他说道。
“晚安!”女人并没有下车,只是用一双澄澈的眸子怔怔地看了他很久,才犹豫地问他:“你是因为她要去,才接受宴会主办方的邀请吧?”
他的下巴搁在她的发顶,半晌不言语,胸前被小手推了推,他才说道:“你说可能吗?如果为了她,我带你去干什么?肖钰……”他勾起她的下巴。“几年前她就在我心里死去了,现在活在我心里的人是你!知道吗?”
“她今天哭过了,躲在卫生间里哭的!”肖钰重重地靠回椅背,神情有些懊恼地说道:“没见到她以前,我就想----这个女人好可恨,拜金又无情,我恨她以前那样伤害你,也瞧不起她出卖自己,可今天见到她以后,我竟然发觉,她一点也不可恨,甚至……甚至觉得她直爽得可爱,让人想跟她做朋友,哎……”她重重地叹口气。“明明我就该恨她的,现在却嫉妒起她来,明明你现在爱的是我,却偏偏还要把她当成情敌,家逸,我真不该见她的,那样,我还可以像原来一样,理直气壮地去恨她,瞧不起她!”
谢家逸好笑地抚过她紧蹙的眉心,真是小孩子脾气,可笑又可爱,与七年前的来茴一模一样,也难怪她恨不起来,谁会去恨另外一个自己?“好了,别想她了,为一个与我们不相干的人伤神干什么?早点上楼休息!”
肖钰撇了撇嘴,说道:“也是,不想了,别把我珍贵的脑细胞都给杀死了!晚安!”她下车,揿了门铃,美妙的音乐声在夜色里滑过,她回头冲谢家逸挥挥手,看着他的车消失在街角处,才推门进去。
谢家逸放下车窗,夜风呜呜地在他耳畔吹着,握着方向盘的手还残留着抚过肖钰发丝的触感,清爽的,柔滑的,像细腻的沙子从指缝间缓缓流出,美丽的黑发,澄澈的双眸,是他爱上她的理由;执着率直的性格,是他牵她手的理由;她很爱他,是他吻她的理由,目前为止,他还没有与她更进一步,因为,他还没找到可以进一步的理由。
他不想对自己否认,今天会去参加宴会,是好奇那个背叛他的女人过得如何,以周于谦狠辣的性格,她应该过得不好才是。事实上,他的猜测失误了,相较起几年前清纯靓丽的她,如今更添了些风韵,唯一可惜的是,那头黑亮如瀑的直发被糟蹋成酒红色的卷发,但,她仍是迷人的,尤其那盈盈的秋水双瞳,是他怎么忘也忘不了的。
她过得很好,一点儿也没有他想像中的憔悴和苍老,光洁的肌肤甚至找不出一条细纹,他说不出心里的感受,有些酸-----背叛了他居然没有受到惩罚;又松了口气-----好像也不是很想见到她弃妇的嘴脸;似乎还有些激动-----她毕竟是他第一个女人,而他,也是她第一个男人。
来茴,那个曾经与他在黑夜里牵着手的女生,那个总是趁他不注意偷偷脸红的女孩,那个早已被他扔到井底又压上一块大石的女人,多年后重逢,竟恍若隔世。
她不再属于他,而他也不属于她!
曾经,他们是多么难分难舍啊,有一次他半夜醒来,睁开眼睛就看到她的美丽的双眸,银白的月光下,她的眼角挂着一滴晶莹的泪珠,他问她为什么不睡,她说:舍不得!
舍不得!他们能共处一夜的机会很少,偶尔有一次,她是舍不得睡觉的!
那时,他属于她!属于月光下眼中含泪的来茴。而他,也可以靠着木板床架,把她拉到怀里,手藏到她柔软的发丝中,让她的脸在他的胸膛上摩挲,两个人就这样聊天直到天亮,那时,她也属于他。
是什么时候开始,他们一次次地浪费难得相处的一夜,为了小事而争执,吵闹,她不再舍不得,摔门离去;而他,也不再把她拉回怀里,任她在黑夜的街头像游魂一样地飘荡。
记不起了,事隔多年,真的记不起了。
谢家逸只记得在这个城市找到她时恨过她,恨了没多久,却发现自己还是爱她的,毕竟,来茴曾几近痴狂地爱着他,而他年少轻狂,自视甚高不好好珍惜,她真的离开了,才悔不当初,又哪来的理由去恨她?有的,只是不甘心吧,不甘心几年的感情说散就散,不甘心她什么都给他后竟然就要离开他,更不甘心她因为他穷而嫌弃他。
那时候的他们真的很穷,他和来茴都是从内地小县城到北方那个大城市的,分别就读一南一北两所大学,家里贫困,给的生活费少得可怜,月头还能三餐吃饱,月中就要省下早餐,月底早晚餐都省了,心里还得发慌,怕多吃一顿,第二天都得饿肚子。周末的约会,仅限于他去来茴的学校,或者来茴到他的学校,绕着校园逛上一天,天热了给她买瓶汽水,天冷了给她买碗豆浆,发了奖学金,才带她去吃一顿肯德基,看着她眯起眼睛把薯条当成山珍海味来吃的样子,他就想着,等以后工作了,天天给她买薯条吃。
后来,他才觉得自己多可笑,周于谦轻蔑地要他拿出两千万,两千万可以买下几家肯德基餐厅,薯条可以装满一火车皮,而他,寒酸得让她吃上一顿快餐都困难,又哪来的两千万,那时,他才知道,穷人谈不起奢侈的爱情!
事过境迁,现在的他有钱了,却已经有了肖钰!他能拿出两千万了,却不想去换回她!
都过去了,如今,她只是他的高中同学!
在他的专用车位泊好车,他抬了抬头,阴沉沉的乌云和雾霾渐渐散开,淡墨的天空,干干净净,早没了七年前的月亮,也没了七年前月光下自行车后座的来茴……

南岭海景别墅,周于谦靠床点了支烟,来茴像只猫一样,蜷卧在旁边,高高的天花板,咳嗽一下都能回旋个两三声,空洞的沉默,女人的香水味淡淡地充斥在房间里,混着烟味,像是床底下藏了只烂熟的苹果,一阵阵地散发着刺鼻的腐朽气息。
周于谦突然间没了烟瘾,吸了两口,便捻熄了烟头。“你妈身体怎么样了?”
“还是老样子,别指望会好了!”来茴灰心地说道。
“要不要转去国外治疗?我可以给你安排?”
“不用了,现在都是靠钱吊着她的命,能多活一天,都是我跟妈赚来的,转来转去,反而累了她!”来茴坐起身,小心谨慎地问出让她纳闷了一晚的问题:“你怎么会跟谢家逸合作?”
“我的一家工厂长期为美国的MOIO公司代工,他是MOIO刚上任不久的中华区总经理,除非他取消与我的合作,否则我们就是供与求的关系。”
来茴一愣,他当初那样对谢家逸,为什么不取消与他的合作?周于谦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又说道:“他年纪轻轻就能成为MOIO在华负责人,若没有点度量,能有今天的成就?人是在成长的,相较于他过去的轻浮,现在算是稳重了,又怎么会公私不分!”他斜睨了来茴一眼,那眼神好像在说:“瞧吧,女人就是女人!”
来茴默然,他是真的变了,当初与他交往三年,清楚透了他自负得不可一世的性格,难怪开始在宴会厅里,他还能温文尔雅地同周于谦寒喧。想着,她嘴角又牵起一个苦涩的笑,几年过去,谁又没变,她自己不就变成了一个只认得钱的空壳!
周于谦见她苦笑,以为她是在后悔几年前跟了他,脸一沉,讽刺道:“说起来,他有今天的成就,还多亏你当初跟我预支了一百万供他去美国读书,恐怕他到现在都不知道那所谓的全额奖学金是你私掏腰包的吧!”
他的话像是往来茴脸上狠踩了一脚,火辣辣地疼,脸部肌肉顿时丑陋地抽动,她怔怔地看着周于谦,她明明早就习惯了那轻蔑的脸色,为什么还是会觉得屈辱?当年是因为对谢家逸负疚,所以求周于谦帮忙,她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光彩,用自己卖身得来的钱把前任情人送到国外深造,不,何止是不光彩,这足以彻底杀死谢家逸的自尊心。天啦,她已经把自己的自尊心给扔到阴沟里了,难道还要毁掉一个人?
她迅速抚平脸上抽动的肌肉,佯装无谓地说道:“多少年前的事儿了,我都不记得了!”
周于谦更是藐视地一笑。“我不是长舌妇人,没那个时间去跟谢家逸嚼这些,你大可高枕无忧!”
又似一个耳光呼到脸上的痛处,她在心底呻吟一声,呐呐地道:“我知道你不会去说……我只是……只是觉得没必要……”
“好了!”周于谦不耐烦地打断她。“我对你的想法没兴趣,你怎么觉得都行,不用跟我讲!睡觉!”说完,他翻身躺下睡了。
屈辱的泪花在来茴的眸中打转,她的心是一抽一抽地,那眼泪却怎么都落不下来。不是早就麻木了吗?为什么还会觉得受了侮辱?是因为他回来了,他的风光对比出她的低贱,让她觉得一切都是她活该,是她自取其辱?想到谢家逸衣冠济楚的样子,她深深地厌恶丑陋的自己,那种丑陋,就好像是全身长满了黑菌的朽木,而谢家逸正是一株风华正茂的青槐!越想,她越觉得应该把自己给埋了!
谢家逸,中国这么大,你为什么偏偏要来A城?


chapter 6

礼拜六,是周于谦回家与合法妻子李月琴“例行公事”的日子,每周一行,维系着他们夫妻之前少得可怜的一点情份,就像是已经断掉的枝桠,靠着一块干枯的树皮连着,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阵大风,就断得干干净净。
这个周六窗外有月亮,皎皎地如圆盘,亮堂的月光照着人间的幸与不幸,清冷的光芒投进人心的最深处,美好的,丑陋的,都在那束白光下凸露出来。周于谦跷着二郎腿,坐在昂贵的真皮沙发上,松了松领带,眼睛扫过狼籍脏污的客厅,停在披头散发的妻子身上。一个烟灰缸朝周于谦的冷脸飞来,他手脚利索地在沙发上打了个滚,“砰!”烟灰缸在白墙上应声碎裂,李月琴手上的最后一件凶器失了准头,腿一弯,跌在地上哀号起来。
周于谦从沙发上捡起一块烟灰缸碎片,锋利的裂齿在灯光下发着寒光,他等李月琴哭声小了,才慢条斯理地说道:“ZWIESEL 1872,这个烟灰缸是你从德国买回来的,我记得你当时跟我说,这一个烟灰缸就够普通人家吃上半个月,可是买给我,你觉得值!”
他的手指松开,碎片落到地上,“叮!”的一声脆响。“你那伟大的手一摔就摔掉人家半个月的伙食,李月琴,现在你是不是也觉得值?”
李月琴抬起泪痕狼籍的脸,眼睛里射出怨毒的光芒,丝袍的腰带已经松开,裸露出胸前的肌肤,蓬乱的头发像枯草堆在头上,天干物燥时,随意丢根火柴就能燃起来,蓦地,她疯狂地笑起来,尖着嗓着骂道:“值?没砸死你怎么算值?周于谦,这么多年你还活得好好的,那是老天瞎了眼,你外头那么多婊子,迟早哪天生疮烂脓,从头烂到脚!……”
周于谦看了她许久,又听着她像农村泼妇一样地破口大骂,鄙夷地哼了哼,结婚第三年,她第一次同他打架时,他只是呆呆地让她又抓又打,当时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竟娶了这样一个女人,一个疯女人。五年过去了,她不负众望地进步许多,开始懂得用凶器,碗盘,花瓶,辞海,哪怕是手上有根头发丝都想勒死他。
夫妻,他讽刺地牵起嘴角,丈夫回到家不是有温热的菜汤等着,而是担心枕头下有没有藏把刀,这就是夫妻。他渐渐地恼怒,阴冷地开口,声音很是疲惫:“李月琴,我对你的感情已经被你磨得差不多了,不要让我把最后一点好的回忆都抹消,到那个时候,你要死要活都不关我周于谦的事!”
说完,他起身,脚踢开玻璃碎片,越过扔得满地的抱枕走到门边,打开门时,他还是回头看了一眼,但他看到的是----李月琴站在背光里,抬起手遥遥地指着他威胁地嘶喊:“你这烂人!你今天敢走出这个门,就等着抬我的尸体!”
周于谦闭上了眼睛,冷漠地说道:“放心地去吧,我会让人在墓碑刻上‘爱妻李月琴之墓’”话落,他睁开眼睛,头也不回地出了门。
寂静的庭院里落满了月光,花草木树惨白地一片,周于谦拿出手机,拨给李月琴的好友:“麻烦你过来陪着她……你放心,这是最后一次打搅你……明天我会给你户头汇十万进去……不管她是不是吓唬我,这都是最后一次了……那就拜托你了!”
挂掉电话,他立在庭院中,嘴角动了动,这是最后一次了,他在心里说服自己,最后一次花钱请人来看顾她!英挺的脸被月光映成凄惨的白色,他捏紧手机,现在是去喝酒?还是去赌博?半晌后,他狠狠地将手机摔在地上,看着摔成三块的手机,他静静地,无声地惨笑起来……

城南一家清静的酒吧,来茴和程兰坐在角落里,一瓶拉菲1982已经去了大半,来茴端起水晶杯,浅啜了一口,浓郁的幽香残留于唇齿间,她开玩笑道:“这么好的酒被你拿出来糟蹋,欧阳知道了别跟你吵架才好?”
原本就纤细如柳的程兰在添了几分醉意后,愈加地柔若无骨,把玩着手中的水晶杯,她唇角勾起一抹魅惑的笑。“为了一瓶酒还不至于!”红色的液体在杯里荡漾,嘴角的笑渐渐变得僵硬。“再说,他回家陪老婆,我喝他一瓶酒,算是扯平!”
来茴怜惜地看着她。“你打算就这样拖下去吗?”
程兰自嘲地笑笑。“不这样还能怎样?我又不是立牌坊的婊子,要离开他,我舍不得,他那个家算是被我破坏了,还能把她老婆逼走不成?怪只怪,我晚认识他一年!”她又笑起来,笑声中仿佛夹杂了几声痛苦的呻吟。“来茴,你猜他和他老婆现在做什么?看电视?散步?吃宵夜?”她笑得眼角滑出了泪,笑得泪流满面。“我猜他们在床上!”泪一滴滴滑到酒杯里,她不给来茴开口的机会,又说道:“你不用猜了,现在十二点十五分,十二点他准时上床,十二点零五分他开始脱衣服,十分钟热身,半小时后他进浴室洗澡,瞧,我就说你不用猜,你怎么可能猜得比我准!”她哽咽出声,声音颤抖着:“来茴,只要想着,我心里就好痛,三年来,每个周末的夜晚我都嫉妒得抓狂,我真怕哪天受不了,我会把自己给杀了!”
来茴无语地凝视着她,想要安慰,却发不出声音。程兰的痛苦她是最了解的,当了情妇,就代表众叛亲离,还要被人指责,再苦,再难过,别人也只会骂你活该。的确是活该,程兰为什么要放弃工作,放弃家人,放弃朋友,去当欧阳擎少的情妇,她本来可以活得很好的。
“程兰,离开他吧!”来茴忽略程兰愕然的目光,继续说道:“离开他,回到你的家人朋友当中去!”
程兰泪痕未干,用手把额前的头发推到头顶按住,神色凄苦地说道:“你知道吗?上小学时,我的梦想是考上大学;大学毕业时,我的梦想是有份体面的工作;工作后认识欧阳,我的梦想是能和他在一起;当了他的情妇,我的梦想却是哪天能够被扶正!来茴,我从不来放弃梦想!”她端起酒杯往嘴里灌了一大口酒,红色的液体从她的唇边流到脖子上,滑入衣襟。“如果哪天,我能跟他无所顾忌地到餐厅吃顿饭,白天到电影院看场电影,傍晚到公园散散步,不管多晚醒来,他都在我的床上,这就够了!就够了!”
来茴不再劝她了,如果把程兰对欧阳的爱当成是种病,她已经病入膏盲。她不是华佗,没有妙手回春的本事,所以,对于程兰的病,她束手无策。
从桌上抽了张纸巾递给程兰,眼角瞥见手机正闪着蓝光,拿起一看,五个未接来电,都是周于谦的。心下诧异,今天是礼拜六他打电话来干什么?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落在她这里了?按下键回拨过去,三声后,低沉的声音响起:“你终于肯接电话了?”
“是我打给你的!”来茴纠正。
“现在在哪里?”
“我跟程兰在酒吧!有事吗?”
“我在南岭!你什么时候回来?”
来茴一愣,随即说道:“今天不是休……”
周于谦打断她。“我付你加班费!”
“我先送程兰,然后回去!”
把手机放回手袋,她扶起醺醺然的程兰,一步步地走向周于谦拨给她用的红色BMW。把程兰扔到后座,发动引擎,驶向那个该她“任劳任怨”的地方。
回到南岭,周于谦衣衫不整地躺在床上,来茴以为他睡着了,走过去把他的鞋脱掉,正准备换衣服,手被抓住,随即被扯到床上。
“你喝酒了?”周于谦双手撑在她身体两侧,眯起眼问道。
“跟程兰喝了点儿!”来茴看着他,总觉得他有点……奇怪,好像很颓废,不由得眨了眨眼,她心知是自己看错了,周于谦怎么可能颓废。
“你开车回来的?”周于谦见来茴吃力地点点头,恼怒地说道:“为什么不叫小李去接?”
“我没喝多少!”来茴又开始纳闷,她记得周于谦是那个天蹋了脸色都没有变化的人,就为了这点小事发火,真的是很不正常!
话说出口,周于谦也意识到自己的态度反常,不只现在反常,他没去喝酒,没去打牌,而来到这里就已经很反常了,见她不在,接连打了几个电话更是反常。李月琴让他心灰意冷已经不是一两次了,他从前和朋友打打牌也一样地过,今天,怎么会开着车就来找她了?
“亲爱的?”
“别叫我亲爱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声‘亲爱的’有多虚假!”话说完,他和来茴同时愣住了,不要她虚假,难道要她真心?
周于谦半晌不言语,最后直接封住她微张的唇。真心?要么?不,绝对不要,一个李月琴已经够了,他不想让来茴也变成那样,更不想由爱生恨,大家都痛苦。何况,要付出真心,她是付给谢家逸,绝对不是付给他,这样的女人,不能要,绝对不能要!
他那样说服自己,吻却更加深入,大手在她的身体四处游走搜寻,像要找回些什么,又像要挥开些什么,矛盾重重中,他把自己埋入她的身体里,不断地需索,一次又一次……
然而,这一夜,他却忘了问她,爱不爱他,是爱他的人还是爱他的钱?


chapter 7

李月琴并没有真正的自杀,锋利的玻璃碎片在腕上比划了好几次,干燥的皮肤只留了几条白痕,横不下那个心,亦或是怕周于谦真的不再管她的生死,她无意识地在心底犹豫,死前是不是该打个电话给她的朋友或是亲人,说几句遗言。
提起电话,首先拨的号码竟然是周于谦的手机,她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跟丈夫讲最后几句话,应该是情理之内的,讲完后,她就自杀。周于谦的手机不通,她又打给初恋男友,接通后,话筒里传出幼儿啼哭的声音,李月琴还来不及哀怨哽咽,那头匆匆说了句:“月琴啊,我儿子感冒了,正哭得厉害呢,回头打给你!”她又逐一打给其他的亲人好友,无例外的,众人对她的“绝望”早就习以为常,随便安慰几句,便托口有事挂了电话。
阴冷的月光穿透窗户,趴在地板上的女人抬起乱发下森寒的面孔,手机通讯录上已没有电话可打。“为什么?他们都听不出来我快死了吗?我是真的要去死啊!”一句低喃从她的喉咙里发出来,嗓子像被咬过一样,连声音都是深深地伤痛着。
当周于谦花钱雇来的人---李月琴的同窗好友赶到时,李月琴立刻被这样一个“好友”感动得涕泗纵横,一整晚她都向她的好友表明她想自杀的决心:“我是真的不想活了,你今天晚来一步,也许我就……周于谦真不是人,他竟然说如果我死了,他给我立碑。噢,你知道的,我以前想吃上海的小笼包,他就坐飞机给我买,买回来已经凉了,我说不吃,想吃蛋挞,他又跑去澳门,以前他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你看他现在,外面有了女人,我骂他几句都不行,我真的不想活了,真的……!”
到了下半夜,她的“好友”终于忍不下去了,冷冷地撂了句话便拂袖而去:“你还记得以前周于谦对你多好就对了,你当初是怎么对他的?李月琴,你都三十几岁还是没长进----任性,骄傲,自私,周于谦是你老公,不是匍匐在你面前亲吻你脚趾头的奴隶,你要知道你们是在一起过生活,不是玩公主游戏,听了你几年抱怨,我都受不了,更何况他!你好自为之吧,周于谦到现在没跟你离婚已经算是仁慈的了!”
“好友”出门便拨了周于谦的手机,没接通,拨给他的秘书:“转告周于谦,他老婆死不了,那十万块明天不用汇了!”挂完电话,她望着同一轮圆月,心底一片清明,虽然她需要钱,却觉得自己做对了……
周于谦还是把那十万块汇出去了,随后因公务去了西雅图。谢家逸在四年后又一次走进南岭别墅,而这次却是以客人身份登堂入室,保镖在他进门时都低了半个头,谢家逸面无表情地找到来茴,以同学的身份邀她吃饭叙旧。
国贸大楼是A城最高建筑,共七十五层,坐在顶楼的旋转餐厅,如漂浮在云端睥睨众生,MENU上随意一道菜式都够普通阶层吃上十天半个月。在这里吃饭,付帐都是用金卡,因为没人会拿出一沓钞票,张张地点清,而引来服务生的侧目。如果你没卡没钱,服务生会礼貌的告诉你:“您请出门左转,那一边才是观景台!”瞧,人家多有素质,绝不会让你下不来台。
分别四年后,来茴和谢家逸再不是只吃得起肯德基的穷学生,来茴虽是情妇,却也不同于被小家子气的台湾人、香港人包的二奶,周于谦在全国也是有名的企业家,专宠情妇怎么讲也是上得了台面的。谢家逸更不必说,留过洋,镀过金,年薪上百万,还有部份稳赚的投资。他们都是穷过来的人,并不见得非要像个暴发户似的一掷千金,但谢家逸仍是吞不下那口气,总觉得今非昔比,来茴又是见过场面的人,去那些要排队的饭馆终归是掉价,尽管他在国外吃西餐都吃得想吐,尽他想吃火锅想得吞口水,还是来了这里,面子嘛,怎么着都得顾上!
优雅的情调,奢侈的排场,旧情人却相顾无言,来茴本是不想赴约的,只因为谢家逸说了句:“在A城的老同学都聚过了,只剩你一下,不赏脸就太不给我面子了!”他明白地表示,只是约老同学吃顿饭,决无二心。他这样一说,来茴倒不好推却了,再托辞拒绝就好像是她有“二心”了。
谢家逸看着低头吃点心的来茴,清了清嗓子:“咳……芸姨还好吗?”
来茴抬头,嘴里咬着匙羹,“哦……还好!”低头继续吃。
“她还在C城?”
“没!妈也在A城,她这两年身体不太好,在接受住院治疗。”来茴吃得更急,一块白巧克力蛋糕被她挖成了空心。
“生病了?”谢家逸心里一揪。“严不严重?在哪个医院?吃完饭我们去看看她!”
来茴一怔,没想到他的反应竟然是这么地焦急。“不,不用了,我妈养病需要清静,她不喜欢有人吵她!”
连他都不行吗?谢家逸难过,当初芸姨待他如亲生儿子一般,几年后连见都不想见了?难到是因为他和来茴分手,当初是来茴甩掉他的啊,随即,他心里就有了答案。“你和周董的事,芸姨不知道吧!”
来茴难堪地点点头,仍是吃着蛋糕,没让谢家逸看到她的表情。“我不敢告诉她!等我跟周于谦的合约结束,就接她出院!”
谢家逸眸中闪过了然。“我想去探望她老人家,你放心,我不会说的!”
“那……等下次有时间了我带你去!”来茴只能先敷衍,以后不见他就行了!
谢家逸正想跟她约时间,服务生端上来一盘糖拌西红柿,来茴讶然地问道:“这里有这道菜吗?”
“菜单上没有,但厨房肯定有食材,我让他们做了一份!”
来茴没问多少钱,叉起一块喂到嘴里,嚼着那酸酸甜甜的味道,心里却在嘀咕,同学吃饭用得着特意点道没有的菜吗?更何况这菜还是她从前常做给他吃的。
谢家逸不遑多让地也叉了一块放到嘴里,说道:“在美国想家时,我就自己买番茄,用糖拌一拌了就吃,奇怪的是,步骤都一样,却没你做的好吃!”
“你一定是没剥皮!”
“番茄要剥皮?”
来茴抬头笑了笑。“把番茄放进开水里烫两分钟,等皮皱了,轻轻一剥就剥下来了,然后把番茄放进冰箱里冻硬,再切成小块,拌上糖!”
谢家逸眨了眨眼睛。“这么多步骤?我以为切了拌上糖就行!”
“那也没错,只要不切透,切成花状,不让汁流出来就可以!”
谢家逸又叉起一块带皮的番茄,在来茴面前轻轻扬了扬。“难怪这家的番茄跟我在美国吃的一个味儿!”
来茴低声笑起来,清脆的笑声只回荡在他俩耳边。“让大厨做糖拌西红柿,不就等于让你去摆地摊,我敢打赌,你绝对拼不过那些小贩,所以,这里的大厨也拼不过我!”
几年后第一次听见她的笑声,谢家逸有一瞬间地恍惚,那笑声让他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他和她在光线昏暗的客厅里,坐在破旧的沙发上,他一手捧着一盘糖拌西红柿,一手搔她的痒,趁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时,卑鄙地把盘里的番茄全塞进自己嘴里,留块最小的给她。
“家逸!”来茴轻唤一声。
谢家逸眨眨眼睛,富丽堂皇的餐厅,没有剥皮的番茄,来茴也没有抢过盘子,气呼呼地跟他说:我再去做一盘,你一块也别想吃!
都六七年了,谢家逸敛起思绪,笑道:“别逮着机会就往自己脸上贴金,你也就会做道糖拌番茄而已!”
“谁说的,我会做的东西多着呢!”
“是是,我差点忘了,你还会做五毒汤!”谢家逸想起以前芸姨忙得不能回家做饭,她大显身手炖了次鲫鱼汤,又腥又苦,他差点吐出来,然后取名为“五毒汤”。
“我现在……”来茴本来想说,她现在做的鲫鱼汤很好喝,话到嘴边,却改成:“现在做的糖拌西红柿大厨都比不过,你呢?大概你还是什么都不会做吧?”
“别小瞧我,在国外几年我都被逼出好手艺来,不是自夸,谁要嫁了我,一定是‘五福临门’”。
“哪五福?”
谢家逸伸出手,掰指细数:“有口福,享艳福,能作威作福,下半辈子有后福,所以,嫁了我就是幸福,不正好是‘五福临门’”
“我现在相信那句古话:‘福兮祸所依!’你女朋友要是嫁了你,就等于对着个自恋狂,不后悔死才怪!”来茴泼完冷水后有些后悔,不该说起他女朋友的,好像是她刻意在打探他的隐私,更让她不安的是,她好像真是刻意的,刻意去打探他是不是独身一人,她对他早没了期许,为什么还想知道?……
“她那性子才不会后悔!”谢家逸几乎是脱口而出,这种语气仿佛是在跟她赌气,又像是在跟她炫耀,他的女朋友绝不会同她一样……后悔!
来茴僵硬地笑着,嘴里说道:“嗯,我想也是,不是每个人----哦,稍等一下,我去洗手间!”说完,她拎着手袋离座,心里想着,补完妆就跟他告别,再也不要见面了。
谢家逸看着她仓皇逃开的背影,心里五味杂陈,发狠地叉起一块番茄,用力嚼,用力咽,就好像要把刚说的话给咽回去似的……
他捂着腮帮子,望着洗手间的指示牌......
没剥皮的番茄好酸好酸……


chapter 8

来茴躲在窗帘背后,谢家逸坐在车里,两人的距离好像很远,又好像透过帘子缝隙连在一起,那缝隙又像一条泛黄的纽带,牵引着思绪回到多年前。
谢家逸曾问过来茴,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来茴说是入学第一天,暖暖的秋日,你坐在倒数第二排,金色的阳光照在你的课桌上,你的头发是透明的金黄色。
谢家逸又问她,我那天穿什么衣服?
来茴说忘记了,只记得你的眼睛明澈得好像一泓清泉。
来茴是忘记了,忘记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家逸的,但绝对不是开学第一天,因为开学第一天,她妈妈还在为她筹措学费,第二天缴了学费才正式入学。
而她究竟是什么时候看到阳光照在家逸课桌上的?也忘了,应该是有那么一个场景,被她不经意间看到了,便烙印在心底深处,不然怎会脱口就说出来。
来茴也问家逸,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
家逸说,送你回家那晚。
其实家逸也忘了,自从来茴在操场告白,他送她回家后,他们便有意无意地找些借口相处,一道几何题来茴早就解开了,却拿着作业本跟家逸说:这道题怎么都解不通,我也不知道哪儿出错了,你给我讲讲?
家逸耐心地讲解,来茴俯低身子,下巴挨近他柔顺服贴的头发,洗发水的香味淡淡的扑入鼻息。家逸每讲一段便停顿一下,问她明白了吗,转过脸即发现来茴根本没有看课本,而是看着他,四目相接,他的脸莫名其妙地发烫,忙转过头,继续讲解:……过a有且只有一个平面平行……代入即得……来茴,这道题能不能下晚自习再跟你讲!
那天下自习后,教室里只剩他们两个人,家逸吻了她。
初吻的味道已经忘了,唯一记得的是---慌张,怕被老师抓到,又怕同学折返回来,却舍不得放弃大好的机会,他可是想吻她想了一整天。真是紧张又刺激,他的心脏怦怦直跳,慌里慌张地捧住她的脸,闭着眼睛乱亲一气,眼睛,鼻子,眉毛,下巴全亲过了,见她没反抗,胆子大了些,才敛了心神,寻到她的唇无师自通地辗转吮吸。
来茴说,你的牙齿撞疼我了。
家逸说,那时候真想把你吃进肚里。
那天以后,家逸每晚都送她回家,学校附近有个上下陡坡,没有路灯,他们的必经之路,下坡时,家逸跟她说坐稳了,来茴趁黑抱住他的腰,车轮滚得飞快,链条“嚓嚓”地作响,自行车往下俯冲,来茴紧贴着他的背,蓬蓬的风拍到脸上,那时候他们都以为,他会载着她一生一世。
家逸只载了她一个月,有天上坡时,来茴跟他说,家逸,以后不骑车了,我们走着回家好吗?
家逸很快就知道了不骑车的好处,许多条路都可以回家,他们走的是乌漆麻黑的巷子,可以放心大胆地牵手,拥抱,亲吻,每当看到巷子口的光亮时,心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失落,到了有灯火有人的地方,就意味着他们要放开手了。来茴说,要不我们再走回去?家逸说好,牵着她的手转身又走回黑巷里。
那条巷子每天都要被他们走个三四遍!
往后想起来,来茴总说,那时治安真好啊!
家逸说,有我在,我会保护你!
谢家逸发动汽车,驶离南岭别墅,车灯照亮黑漆漆的山路,前方仍是无止尽的黑,这段路去的时候来茴还坐在他旁边,回来的时候,便只剩下他一个人。路牌上显示离遂道还有五公里,过了遂道便是市区,那里住着肖钰,往后的黑路,有肖钰陪他,仿佛确定了一般,心如磐石落回原处,他不孤独,一点也不。
手往上抚住左胸,那里,狠狠地抽痛了一下!
来茴坐回梳妆台前,从一堆珠宝首饰中拿起桃木梳,在头发上来回梳动,眼里含着莫名其妙的泪花,心里有种酸胀的疼,梳子梳到纠结的发,手一使劲,头皮传来针刺般的痛,打转的泪花终于有个理由流出来,落到梳子上,梳齿上缠着一撮红发,梳柄上刻着“幸福吉祥!”
爱和往事在多年前连同心一起被火化,只剩黑色的灰烬,她认为,此时的悲泣只是在哀悼,在相聚的这天为过去哀悼!
只要妈妈活着就会幸福,她不要别人的保护,真的不要!

周于谦回来的前一天,程兰被人打伤了,来茴赶到医院时,透过虚掩的门看到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在病床前走来走去,宽阔的肩上架着一张杀气腾腾的脸,像武侠剧里面的江湖浪人一样,黑黝的大手一掌拍上床架子。
“他妈的!那贱人竟敢找人打你,阿兰,你放心,回头我就跟她离婚,那贱人不知道是谁给她借了胆……”
来茴推开门走进去,说道:“欧阳的怒气还真不小呢!程兰刚受了委屈,你不关心一下,反而在这里发飙,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呀?”
欧阳擎少见来茴进来,稍稍敛起怒气,浓眉仍是烦躁地纠紧。“你来了就好,阿兰从进了医院就不说一句话,你劝劝她……”
“你有事就去忙吧,我跟她聊聊!”来茴把他的公事包递给他,逐他出门。
待欧阳擎少走了以后,来茴才敢仔细看床上的程兰,脸肿得老高,破皮的地方被贴了膏药,乌青的眼睛肿得只剩一条细缝,缠着绷带的右手吊在脖子上,嘴唇烂掉了,红红的肉从里面翻出来,那张脸,怎么看都恶心!一个纤弱的女人竟被打成这副模样,来茴又是愤怒,又是怜惜,眼看又要哭出来,她赶紧背过身,揉了揉鼻子,才坐到病床上。“阿兰!”
细缝稍稍睁开了一点,破烂的唇翕动发出沙沙的声音。“别问他们是怎么打我的!”
“没,我没要问,阿兰,还有其他地方伤到吗?我是说腿!”
程兰惊恐地瑟缩了一下,半晌后才说道:“骨折了!”
来茴再也忍不住了,眼泪扑地滚落,她握住程兰唯一没被伤到的手指,哭道:“离开欧阳吧,你犯不着为他受这种委屈,你可以再去找份好的工作,为什么还要受这样的委屈!”
细缝里流出一股清泪,滚到耳后,烂唇微微地颤抖。“我死也不离开,至少现在不会离开,就算是拼了命,我也不会让她好过!”被来茴握着的手指用力弯曲,在她的手掌心上划出一道火辣的伤痕,程兰蓦地拔高音调,像走音的笛声一般刺耳:“你知道吗?她找了五个男人打我,我痛得昏死过去,她还叫人用木棒打断我的腿,昏死的我又痛醒过来,她穿着高跟鞋踩在我的脸上,这种屈辱,这种痛,你说我会放过她吗?”
来茴骇然地哆嗦了一下,两眼睁大了望着程兰,透过细缝,她看到的不只是眼泪,还有仇恨,那种抽骨剥皮的仇恨,她知道程兰毁了,即便是她离开了欧阳,这次痛苦的经历在她的人生中也留下了磨不去的阴影,直到死,她都会恨着那个人,也许,她的人生从这刻起,就只有恨了!
她不知道程兰会用什么手段再报复回去,但程兰的性格向来刚烈,爱上欧阳让她改变了许多,同样的,因为这份爱受到伤害,她极可能依循原本的性子,做出傻事来。来茴忍着手掌心的痛握紧她的手指,颤抖地说道:“阿兰,别做傻事,答应我,千万别做傻事!这事让欧阳去解决,你好好养伤,别胡思乱想,好不好?”
程兰没有理她,乌青的眼睛缓缓阖上,像两朵复仇的黑色曼陀罗,灵魂和鲜血都汇入那里,灌溉着刻骨的仇恨。来茴的心彻底寒了,再说什么都是无益的,只能用汗湿的手心紧握住她的手指,仿佛这样,程兰就不会走得太远……
惨淡的阳光一缕缕地被收回云层,月亮幽幽地挂上天际,苍白的月光溜入病房内,覆在来茴的黑色凉鞋上,再悄悄地攀到苍白的床单,攀到她苍白的脸上,病房里除了隐在黑暗里的程兰,入眼皆是苍白的。
她握着程兰的手指,陪她坐到天亮,中途有医生护士进来,欧阳也来探过,谁都没有说话,在这样一个死气沉沉的空间里,仿佛只适合说一句话:“节哀顺便!”,所以,谁都不敢开口,连喘息听起来都是悲痛的。
天亮时,甫下飞机的周于谦直接赶到医院,把一天滴水未尽的来茴拉出病房,逼她喝了点粥才送她回南岭。
给木偶一样的来茴盖上被子,见她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周于谦心里打了个突,紧接着胸口有些闷疼。他脱了鞋上床,温柔地搂着她,手覆到她眼睛上,低声说道:“我不会让你受到这样的伤害!”
感觉到怀里的身体轻颤了一下,随即手心被睫毛轻轻划过,他松开手,见来茴已经闭上了眼睛,他才把手移到她腰上。“睡会儿吧,我陪你!”
来茴侧身,脸埋在他怀里,周于谦感觉到怀里的身体在轻轻颤抖,以为她冷,正要给她压紧被子,却听见一阵细微的抽泣声……
胸口一片湿热,他心底升起一股久违的怜惜,纤腰上的手臂收紧,将她嵌入自己的怀抱中……


chapter 9

来茴闷头抽噎到半夜,睡过去前,屋里漆黑又寒冷,周于谦鼻子里哼出轻微的鼾声,也许不算打鼾,只是睡得熟了,呼吸声大了些,无论是什么,那声音都不是在回应她的寂寞,来茴觉得自己没必要再抽噎下去,把冷气调到二十八度,也一头黑地睡了过去。
翌晨醒来,拉开落地式大窗帘,出乎意料地,是大晴天,阳光如金色瀑布倾泻进室内,阴暗霎时被驱逐到墙角,来茴赤足站在艳丽的金色光圈里,蓝天白云,飞机航行划出一条清晰的白痕。
她打了个呵欠,转身从衣柜底层找出牛仔裤,T恤穿上,头发随意的绾了个髻,用一根乌木簪子固定,一缕红色的卷发掠到颊边,她打算一会儿去医院探望程兰和母亲,所以脸上脂粉未施。
“起床了?”周于谦推开门,把手上的《财经报》扔到沙发上,转头看见来茴不同于平常妖娆妩媚的妆点,而是偏于简单清爽的打扮,他稍稍恍神,记起第一次见到她,就是这个样子。
认识来茴,是缘于四年前,他因公务去了B城,接待他的合作商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姓江,具体什么样子,周于谦忘了,印像深刻的是,他的脸像抹了层桐油,黑得发亮,肚子里该是藏了个酒桶,坐着站着都吃力。听他的员工说:江总都坐坏了好几张大班椅,他要站起来非得撑住桌子,不信,你看他的办公桌,都被磨出两个手印儿来。还别说,周于谦到他办公室洽谈工作,真看到光亮的桌面上有两个磨得褪色的印子。
江总为了拿下周于谦这个大客户,邀请他去了B城的“天上人间”,走进豪华包房,周于谦看到有五六个清纯漂亮的大学生。他结婚三年,虽然夫妻并不和睦,却鲜少出轨。江总分明是打探过了,以为他对小姐不感兴趣,才费心思找来名牌大学的学生。
来茴那晚就在其中,几个大学生中,她算是最漂亮的,但比起演员出身的李月琴来,就如同山鸡比凤凰,周于谦没有放心思进去,如果没有发生那场冲突的话。
那天在的男人都是风月场上的老手,涉世未深的学生哪敌得过这些人,不多时,女学生几乎都被灌醉了,只有来茴还有警觉心,不管男人说什么,她始终不端杯子,到了中途,她背起包要离开,江总肯定是不放人的,拉拉扯扯中,来茴被一个耳光打得摔到沙发上。周于谦自始至终都冷眼旁观,爱慕虚荣的女孩子,本来就该受点教训,换句话说,来的学生都毫无背景可言,今晚就算是这些人强硬地把她们怎么着了,也只能吃闷亏。
直到扣子被扯掉了几颗的来茴抓了个酒瓶,摆出要跟人拼命的样子,周于谦才喝了口酒,语气淡定地说道:“江总,今天到此为止,我送她回去!”
或许是厌恶江总,亦或是被当时的乌烟瘴气烦透了,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他终归是帮了来茴,而后来再遇到这类事情,周于谦却再未理会过,实在看不过去了,他转身离开,也不愿意给自己惹上任何麻烦。
周于谦一直记得那张漂亮的脸蛋有多倔强,明明是要哭出来的样子,偏偏死咬着唇,他那时候以为,她很坚强,后来才知道,她是害怕得忘了哭,因为----
她为了谢家逸,可是流了不少眼泪。
“你还没走……去上班?”来茴抬起皓腕,手表上日期显示7月22日,周四。
周于谦忙敛了神,说道:“正要走,你要出门?”
“想去医院看程兰!”
“我顺路送你去吧!”
来茴到医院门口下了车,周于谦看着她的身影消失在医院门口,如今那张脸上再找不出一丝倔强,他知道是自己的杰作,以钱易物,来茴就是那个物品,议价,签约,成交,付款,简单又纯粹,她的自由,骄傲,倔强,一同被出卖,成了一只没思想没灵魂而被豢养的鸟。
他发现,他对自己的杰作,并不是很满意。
车子朝喧嚣飞驰而去,周于谦埋头浏览文件。不管满不满意,他是商人,只计较有没有赔本,爱情,艺术那一类抽象的东西,不适合商人。
他知道在支票的空格里填上数字,便可以从银行里取出钱来,却不知道该在心里填上什么东西,才能从其它的地方取得同样的东西。
他心里只剩下一种悲凉的空洞,唯一能填充的,只有钱。

程兰仍是没有说话,呆呆地望着窗外灿烂的阳光,她的心里却在发霉,来茴只能从她的眼晴里发现一些情绪,忿恨,恶毒,嘲讽,还有……
有那么一种人,受到侮辱或伤害后首先想到的不是振作或反省,而是报复;要报复又没有计划,这时,就会陷入一种自我幻想的状态中,幻想用各种方法报复回去,人家怎么伤害她,她便幻想出狠毒十倍百倍的方法,想着仇人被她的恶毒法子折磨得死去活来,她便有一种心灵被撞击的痛快感。
来茴便从程兰的眼里看到了那种快意的光彩。
那种光彩是她极为熟悉的,小学时,班上最调皮的男生欺负她,用毛笔给她的脸画上八字胡,放学后,死对头小绿特意跑到她跟前,弯腰看了看她低垂的脸,故意“哇!”的大叫一声:“来茴,你看看你的脸哦,好丑!”路上的学生都好奇地看着她,有的捂嘴偷笑,有的放声大笑。来茴哭着跑回家,镜子里的她----真的好丑!
洗干净脸后,她就呆呆地坐在镜子前,幻想《上海滩》里的许文强是她哥哥,把欺负她的男生吊起来打,然后当着全校同学的面骂小绿:“你是个丑八怪!”
现在想起来,镜子里的那双眼睛和程兰的眼睛没什么两样。
来茴陪她坐了一会儿后就走了,只希望程兰和她一样,一两年后就忘了那件事情,就像当初,欺负她的男生上高中时成了她的好朋友,而小绿,也仅仅是比比谁的辫子多,谁的衣服好看,着实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虽然小时候,她把那个男生跟小绿列为头号仇人,立志长大后一定要报复回去!
报复了吗?没有!人生中的磨烂多的是,哪记得了那么多,若程兰也同她一样,面临失去亲人的境地,不知道她还会不会认为因爱而抛弃一切,是值得的!
说她来茴不够朋友也好,被打一顿,真的,只是件小事!
尽管,她昨天也被吓到了!

七楼VIP病房里,来如芸被小余和来茴的说话声音吵醒,浑浊的眼珠子转了一圈,定在来茴身上,皱巴巴的黄皮脸笑了笑,说道:“今天不上班?”
来茴剥了颗荔枝送到嘴里,手掌心接着吐出的核,说道:“妈倒是把日子记得挺清楚的,事情做完了,就来看看你!”
小余摊开热毛巾给来如芸擦脸,抢过话头:“茴姐没看到台历吗?你的生日和假日伯母都让我记上了,一到放假就跟我说----小余,你茴姐今天会早来吧!”
来茴走到病床前,台历正对着来如芸,转头就能看到。她接过小余的毛巾,仔细地给母亲擦起手来,那是一双枯瘦脱皮的手,从前能给她编出满头的小辫子,能给客人做出流行的发式,现在却只能靠别人挪动。躺在床上五年,她就是母亲唯一的支柱,数着日子等她放假来探望,
热毛巾擦过手背,皮肤湿湿的,汗毛和白鳞一样的皮屑被熨平,来茴的眸子里闪过激动的流光,她从包里拿出一管护手霜,挤一点在手心,均匀地涂抹在来如芸手上,柔柔地为她搓着指缝。
“妈,家逸回来了!”她不能再以为延续母亲的命就尽到了责任,与家逸重逢的事,在她心里再也闷不住了,她是那么急切地想找个人分享,而母亲,正是最希望能分享她心情的人。
来如芸激动地张了张嘴,愧疚地望着来茴,终是没发出任何声音。
“他有女朋友了,妈,你放心,我不爱他了,我跟他现在只是朋友。”来茴有一下没一下地搓着手,眼睛窥伺着母亲的神情。“他说想来看你,算他还有点良心,记得你当初有什么好吃的都给他留一份。但我不让他来,妈,你说,要他来干什么?不是惹着您伤心嘛!”
“有女朋友了?”来如芸低喃着,又说道:“也是没办法的,该你们没缘份。家逸第一次来家里,好像是你们放暑假。那孩子真勤快,我们娘儿不能干的重活,他两天就做完了,我是打心眼儿里喜欢他,以为你们有个好结果,所以,你们年纪小,我也没反对。唉!小茴,既然回不了头就别多想了!”
“我没多想,再说,当初是我提出分手的,这么多年,我哪还会想着回头?”来茴抽出纸巾,抹干净手,状似无所谓地说道。
“小茴,你说实话,是不是因为妈才跟家逸分手的?”来如芸一直介怀这件事儿,看女儿愿意同她谈了,便试着问出来。
“不是,上大学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我们总是吵架,或许是彼此都太了解了,缺点掩都掩不住时,互相都厌烦!”
“唉,那是你们年纪太小,不懂得该怎么去处理感情!”
应该是吧,那时候的他们究竟怎么了?来茴想不出个所以然,爱情是没有逻辑的,找不到方向的时候,就开始急躁,互相撕扯,伤害。一旦失去了,理智重回大脑,清醒了!
便清醒着悔不当初!


chapter 10

谢家逸同周于谦签订了他上任以来的第一份合约,MOIO新产品的代工,数值高达五千万。周于谦除了让秘书将利润的百分之十汇入谢家逸在海外的户头外,又宴请MOIO各高层在A城的“英皇”夜总会大行其乐。
“英皇”是会员制的,声称“玩乐皆名流,往来无穷丁!”所谓“穷丁”还真给了普通平民面子,进去消费一把,比你往火坑里“扔钱”还来得快。光是这样说,大概会觉得空口无凭,举个实例,A城曾经发生过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被害者就是“英皇”的小姐,抢匪刚抢了两千块现金,那小姐就大喊 “救命,有贼!”抢匪捂住她的嘴,捅了几刀,又从桌上匆忙地抓了一把首饰逃逸了。
那些首饰总共卖了两万块钱,警察逮到他后,纳闷儿地问他:“你怎么不搬走她床底下的箱子啊,那里面可装得有一千万!”
至于那冤死的小姐为什么不把钱存入银行,而傻傻地放到床底下,这是题外话,就不再深究,但,由此可知,“英皇”堪比天价的消费。
周于谦预订了一套仿造奥地利皇宫的房间,人到齐后,艳丽的妈妈像母鸡带小鸡一样,牵出一群形色各不同的美女,清纯的,美艳的,妩媚的,真是百花齐放。众人陆续点了合自己胃口的。谢家逸放眼望去,要了一个脸上留有几分“纯真”的小姐,周于谦是老顾客,自然有常陪的,倒是不必费心。
灯红酒绿间,“名流公子”已是醺醺陶陶,西装脱下,衬衫敞开,揽着小姐摸捏调笑。周于谦和谢家逸却把小姐扔在一旁,心不在焉地谈些无关紧要的“公事”。
其实,谈“公事”只是个名头,两人中间夹了个来茴,一个是前男友,一个是情夫,这种奇异的关系,加上曾有过节,导致他们在暗中互比着耐性,谁也不肯向对方先露出色令智昏的一面,这无关于爱,而是男人的脸面。
男人,就是这种奇怪的动物。明明心里养着个禽兽,却仍是要用锦衣华服来遮遮掩掩,充装门面。
到了下半夜,MOIO的几个手下开始撺掇谢家逸唱歌助兴,谢家逸连连摆手,接着,周于谦带的几个下属也跟着起哄,自作主张地让小姐从排行榜上选了首通俗易唱的歌曲,又把无线话筒塞到他手中。自家同事的面子可以不给,合作公司的面子却不好驳回去,幸运的是,谢家逸上学的时候也有事无事地会在寝室里嚎他几嗓子,唱首歌还难不倒他。
可是,当歌名显示在大屏幕上,再熟悉不过的音乐响起时,谢家逸愣住了,那是首忧郁而伤感的情歌,他很熟,熟得不看歌词也能和上音律,将手中的话筒送到唇边,像演练过千百遍似的,喉咙里自然而然地滚出的歌词-----
“对你的思念,是一天又一天,孤单的我,还是没有改变……”
低低的男声,如一片秋叶从枝头轻轻落下,带着凉凉的微风,拂面而过,而那其中又蕴含了几多深情,几多挣扎,扭成一股重力,沉沉地压向心头;转而又成利斧,劈开时空的洪流,跌落回多年前----
高三毕业时,班上的男同学聚在简陋的卡拉OK厅里庆祝高考结束,没有豪华的包房,没有昂贵的名酒,没有漂亮的小姐,只有一堆穷酸的学生,手抓着750ML装的青岛啤酒,豪气万千地举瓶碰撞,借着几分醉意,他唱起了-----
“秋天的风,一阵阵地吹过,想起了去年的这个时候……”
去年的秋天,他的来茴在月光下,在操场上,对他说---我说喜欢你,我喜欢谢家逸!一曲终了,他回头,身后的却只有情绪高涨的男同学,他骤然失了兴致,从椅子上勾起外衣,默默地走向门口,没人发现他的悄然离开。
街上的风含着夜深的凉爽,昏黄的路灯拉长他的影子,人行道上,他歪歪斜斜走到一个小商店前,提起柜台上的话筒,任性地在凌晨拨出来茴家的号码。
“我想你!”他低低地说。“好想抱抱你!”
“可是我醉了,如果还能走到你家楼下,如果能去你家,来茴,我一定要抱够你!”
他说完挂了电话,拿出一块钱付给老板后,坐在店铺旁的台阶上,他醉得不能走了。
“亲爱的你,好想再见你一面,你的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
风越来越急,他久久地仰望着天上那一轮圆月,仰到脖子酸痛,才把视线转向前方,醉意朦胧中,穿着白色T恤的来茴噙着笑站在他面前。
“来茴,你怎么会在这里?”他站起来,走下台阶,手搭上她的肩,是真的,她真真实实地站在他面前。
“我来给你抱的啊!”她笑着。“你走不到我家,我就来找你!你忘了我家的路,我就来接你!”她朝他伸开双臂。“家逸,抱我吧!”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在我最需要你的时候……”
月亮移到头顶,洒下柔和清辉,小城凌晨的街头,树叶被风吹得沙沙作响,他紧紧地抱住她,用倾其一生的热情抱住她。
“你怎么会找到我?”他在她耳边轻声问。
“我们的城市好小,不管你在哪里,我都能找到你!”
“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舍得我难过,对你付出了这么多,你却没有感动过!”
来茴,我们不该到大城市的,对吗?不然,你怎么会找不到我?
众人“醉”在歌声里,只有周于谦静静地听着那份忧伤,像是从心底嘶吼出来的忧伤,也只有他一个人看到了,谢家逸的眼里隐约飘浮着一层泪光……
音乐的尾音渐渐消失,雷鸣般的掌声响彻房间,谢家逸笑容可掬地应付众人的称赞,仿佛,他没有唱过那首歌,仿佛,这个房间从来都没有过忧伤。
喧哗又起,小姐的娇嗔声,男人的调笑声,杯壁的碰撞声,谢家逸悄然走出房间,没有人发现他身上的落寞。
宁静的露台上,他背靠着栏杆,海风从身后吹过来,手机屏幕亮着蓝光,上面显示着一串他从未拨过,却烂熟于心的号码,拇指按在拨出键上,久久没有揿下去,因为房间里的周于谦,他永远都没办法如四年前那样,毫不犹豫地拨出去……
他的心里在拔河,一边告诉自己,只是以老同学的身份问声好;一边又在否定,只是一首歌而已,只是想起了往事伤感而已,无关感情,你不是在想她,不是!
大脑正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手机却振动起来,“肖钰 来电”覆盖掉那串号码,他滑动手机。
“家逸,你在哪里?”
“‘英皇’夜总会!”他很少对别人撒谎,除了来茴。
“夜总会?你有没有叫小姐?”
“叫了,不过没碰她!”
“家逸,我想见你!”
他沉默了会儿。“我喝醉了!”
“哦!知道了。”
那边失望地切断了通话,未拨出的号码又出现在屏幕上,他看了很久很久,看得眼睛都花了,看得那串数字都模糊了,才把拇指移到“C”键上,连按了十一下……
其实,手机上还有个键,只要按一下可以把数字全部清除。
那个键,是拒听键。
他也许没想到,也许是因为,每按下一个数字,他就多了一秒的时间去考虑,考虑要不要听听她的声音。
屏幕的背景灯灭了,渴望的火苗也随之熄掉了,手机像一块燃烧过的黑炭,没有温度地躺在他手中,他挺直身躯,把手机放回上机口袋里。
这是个大都市,来茴找不到他!

回到奢靡的房间里,众人都已尽兴,各自带了小姐出场。谢家逸和周于谦在停车场告别,两人都未携带“礼品”,自家的司机已打开车门候着,礼貌地握手后,分头坐进自己的汽车。
谢家逸刚上车,上衣口袋里的手机又振动起来,还是肖钰的来电。
“家逸,你还在‘英皇’吗?”
“在停车场,正要离开!”他疲倦地说道。
“我在英皇门口!”
谢家逸心头一震。“什么?”
“我在‘英皇’门口,家逸,我想见你!”不等谢家逸开口,那边又说道:“我就站在路边的广告牌下面!”
谢家逸转头,透过灰色的车窗看去,亮着蓝光的广告牌下,肖钰弯着腰左顾右盼,黑亮的直发倾泻到胸前,淹没了耳边的手机。
“停车!”他朝司机大喊一声。
车子甫一停稳,他立刻冲下车,不顾街头人来人往,一把将肖钰带进怀里。那种急切,像是捡回了遗失多时的宝贝,像是不停在拍动翅膀的鸟儿归了巢,像是孤单地亮了千百年的路灯终于等到了守灯人……
又像是,尘埃落定了。


chapter 11

谢家逸这晚把肖钰带回家了,他明白是自己冲动,因为话刚出口,他就后悔了。一路上,他想了很多的借口,然而,一旦面对肖钰那双澄澈的眼睛,他便无法启口。肖钰答应跟他回家,按理说,他应该是兴奋的,不该是忐忑不安,只想一逃了之。
几年前,同样的晚上,来茴把自己交给他时,那种兴奋,那种喜悦,那种像是征服了全世界的满足,至今还记忆犹新,同样是女朋友,心境为何相差那么大?
谢家逸把一切归咎到那首歌上,他觉得自己不该唱那首歌的,他一向认为,面对感情时,人很脆弱,譬如一张压在箱底早被遗忘的旧照片,若在多年后翻出来,即使曾经爱得并不是那么深刻,那张发黄的照片也会变成你爱得深刻的证据。于是,你可能对着照片回忆往昔,你为曾经的甜蜜落泪,你甚至会觉得,呀!原来,她才是我真正爱过的人!当初我们真不该错过的,不然,我们现在该有多幸福呀!
谢家逸想着就是那首歌的错,他拼命地想向自己证明----他不爱来茴那个负过他的人了。然而,他若理智一点,或许就会想到,肖钰的出现,是不是给了他一个错觉,错以为还是在多年前,以为还是来茴在街头找到他的时候,他只是把当时的那种激动在多年后转移到肖钰身上。
或者说,他的尘埃落定,只是想弥补当初与来茴分开的遗憾。
“我送你回家吧!”这句话在谢家逸喉咙里溜了几百圈,站在家门口输入开锁密码时,话都滚到嘴边了,却被肖钰的一句:“快点开门,外面好热!”给生生地逼了回去。
等到肖钰洗完澡穿着他的大浴袍躺到床上时,一切都晚了,他是个正常的男人,很‘正常’地剥开了肖钰的浴袍,很‘正常’地吻了她,也很‘正常’地陷入情欲当中。
然而在子弹上膛时,他迟疑了,但那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没办法对着赤裸的肖钰说出----我送你回家,或是,我刚刚想到了别人!
所以,在肖钰询问的眼光下,他找了一个恨不得把自己灭了的借口----
“对不起,我忘了买安全套!”
肖钰温柔地攀上他的肩,体贴地说道:“没关系,今天是安全期,再说,我也可以吃药!”
谢家逸神色凝重起来,随后闭上了眼睛,若他此时是衣着整齐地跪着,再在胸前划个十字,那就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在惭悔,也是在告别----
跟过去告别!
一切发生了!

他不是肖钰第一个男人,他知道,肖钰曾爱过别人,也爱得不浅!奇怪的是,他并不介意,好像,几年前来茴把完璧之身交给了他,就没有什么好计较的了。
肖钰打了个呵欠,翻身睡了。谢家逸倒像是被侮辱了一般,头发凌乱不堪,没有求生意志地靠在床架上,手足冰凉得如同死人。黑暗中,他的嘴唇一张一合,无声地叫着---来茴!来茴!来茴!来茴!
眼角滚落一行清泪。
他的心情仿若是个仅有一枚硬币,却许错了愿的孩子,想跳下喷水池拿回硬币,收回愿望,却发现,千千万万的硬币中,他再也找不到当初扔下去的那一枚。
镜子里照出他黑黢黢的影子,冷气寒飕飕的,他挪了挪手,触到肖钰的发丝,凉凉的,滑滑的,像是床上铺了水帘子,拈起一缕,缠绕在指尖,仿佛丝丝缕缕都是凉透了他心的哀愁。
来茴!来茴!来茴!他的嘴歇不下来,像是肚子憋了许多个来茴,非要全部吐出来不可。
几年前的那夜,他也是那样唤着她!
那天晚上,来茴在街头找到他后,抱了许久都抱不够,夜越发地深了,他全身地重量都压到她身上,来茴捏着他的耳朵,说回家吧!
他咕哝道:不回,我还没抱够!
可是我冷。来茴推开他。到我家了再抱吧!我妈去乡下舅舅家了。
家逸单纯地想,他只是不想和她分开。所以,和她一起去了她家。但他高估了他的自制力。一开始,他抱着她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像两个连体人一样,她去倒水,他从身后搂着她,跟她齐步走到桌子前,看她揭开温水瓶盖子往杯里注满水,又和她一同转身,小心地走回沙发,就连她去卫生间,他也是到门口才松手,然后守在门边,等她一出来,便又抱上了。
这样难分难解,自然是不可能抱抱就满足的,交往一年多,他都只限于亲吻,最多手占点便宜,那也仅是把手伸进她衣服里,柔柔地抚摸她光滑的背。而那天晚上,原本就有了几分醉意,骨子里的不安份就开始作祟,趁着来茴陶醉在他的吻中,大掌覆上她发育良好的胸脯,温软腻滑的触感传到手心,情不自禁地揉搓起来,来茴被他揉得遍体酥麻,只顾着哼哼吟吟。借着情欲,他一鼓作气地把手伸到她的运动短裤里,来茴陡然睁圆了眼睛瞪着他。
在她惊诧的目光下,家逸觉得自己就是一色痞子,无比尴尬又不舍地将手抽出来,吞吞吐吐地说道:对……对不起,我一时没克制住。
来茴嫣红的脸蛋儿又红了一分,低着头不敢看他。家逸也不敢抱了,规矩地坐在旁边,虽说是没抱着,两人却都在暗自回味刚才神魂飘荡的滋味。
来茴说:你坐到我的书了。
沙发本来就小,家逸挪挪屁股,又挨一起了。他小声说:我还是想抱你,怎么办?
那就抱吧。来茴说着偎到他怀里。
家逸最后把她抱上床了。一米多宽的单人床,浅绿色的净素床单,被子也是浅绿色的,被面绣着大朵白色的昙花,展开的花瓣洁白似雪。家逸费了好大的劲,汗都滴出来了,始终不得其门而入,来茴羞涩地闭着眼睛,所以看不到他窘得发红的脸。
天微微泛白,家逸已经打算放弃了,最后一次挺身,来茴蓦地一声大叫,身体挣扎起来,他的手臂被抓出好几条血痕。处子血顺着大腿内侧落在床单上,滴出几朵红梅,她终于成了他的。
对不起,对不起,来茴……他半跪起身,抱着她,一声声地道歉。
来茴嘤嘤地啜泣。家逸,我很痛!不要了行不行?
好,不要,不要。他嘴里应着。她说什么就是什么,她说不要就不要,只要她说出来,他都答应。
他像个犯了错的孩子,只管搂着她,在她耳边一个劲儿地叫着她的名字:“来茴,来茴,来茴……来茴,这辈子我只要你,这辈子我只要你!”
来茴,今天我要了另一个女人!他无声地吐露出这句话。
窗帘的缝隙透出一丝浅蓝色的光束,手表上的夜光时针指向六点,谢家逸瞅了一眼身旁的肖钰,起身把睡衣穿上才躺下阖眼。

程兰经过半个月的休养,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来茴本来是打算跟她好好聊一次的,刚没说两句,欧阳擎少便来了。她借口有事,便上了七楼探望母亲,去得不巧,来如芸正好在睡觉,她退出病房,准备下楼买本杂志,好打发时间,却没想到,在走廊上遇到了肖钰。
来茴本来忘记她了,所以,当肖钰叫住她的时候,她想了老半天才想起在宴会上认识了这么个人。
“你好!”她冲肖钰微笑。
肖钰回了个笑。“还记得我吗?”
“当然记得,畅销书作家嘛,有没有带你的作品,这样我就不用下楼买杂志了!”她开玩笑道。
“没带呀!下次送你几本!”肖钰从包里拿出纸笔,写了个号码给她。“这是我的手机,有空打电话给我,我给你送过来---对了,你怎么在这儿?”
“我妈生病了,在这里治疗!你呢?”
“我也是一个亲戚生病了,过来探望的!”
来茴再找不出话跟她聊,收起电话号码,说道:“你先忙,有空我打电话给你!”
“好的,拜拜!”肖钰跟她挥挥手。
来茴刚进电梯,靠右手边的病房门打开,谢家逸从里走出来,见肖钰望着电梯,问道:“你在看什么呢?”
肖钰调皮地眨眨眼,笑道:“你女朋友,不过要加个‘前任’”
谢家逸怔住。“你是说来茴?”
“嗯,刚巧遇到她,聊了几句,她说她妈生病了,也住这里,真是巧,对不?”
“哪个病房你知道吗?”
肖钰摊开双手,耸耸肩。“不知道,她没说,不过我想应该就是住这层楼吧!”
谢家逸目光扫过整排病房,随即笑笑,说道:“我待会儿还要回公司,你跟我一起走吗?”
“嗯,你等我一下,我进去跟表哥说一声!”
待肖钰进了病房,谢家逸转身逐个病房地寻找,在靠左边的第四个病房,他看到了“来如芸”的牌子,拿起手机,拨出一个电话----
“……帮我查个病人,你们医院的,叫‘来如芸’,来去的来,如果的如,芸是草头下面加个白云的云,是VIP病房的……我想知道她患的什么病!……别跟我讲那些规矩……我现在不方便,你查到以后,回个电话给我!”


chapter 12

雨后破空而出的太阳镶着一溜红边儿,分出千丝万缕明艳的光芒,照射着喧嚣的马路和蜂涌而出的人潮。车窗封闭的空间里,安静得那么自然,上衣口袋里的手机发出一阵嗡嗡声,谢家逸的心“腾”地跳了一下,才戴上耳机。
那边从善如流地报告查到的情况,谢家逸默默地在心里重复自己听到的:四年前九月住进医院……中风……全身瘫痪……有接受过其他医院的治疗……“我知道了,谢谢!”
“家逸,我到了,靠边停车啊!”肖钰轻推一下发愣的谢家逸。
“哦,好!”谢家逸忙打着方向盘,把车停在路边。
“小心开车!”肖钰丢下一句话后便下车了。
车里保持着一种虚幻的寂静,出了市区,驶上蜿蜒的山道,两旁是矮矮壮壮的侧柏,直登山顶。谢家逸放倒椅背,似片轻飘飘的树叶般躺了下去。隔了一道膜的车窗,外面的世界看起来是灰蒙蒙的,手指按下控制键,只需几秒钟,便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他发现自己竟没了勇气。
没有勇气去寻找答案,回一趟老家,就可以知道芸姨是不是正好在他们吵架的那段时间生病的,如果是,面对这迟了四年的答案,他该怎么办?
忘记来茴给他的伤害,是他引以为傲的一件事,当年他从烟头酒瓶中爬出来,整理得干干净净站到人前时,他觉得所有人都应该夸奖他一番:瞧他不多容易啊!他一直是这么认为的,冷静理智和伤口的迅速愈合能力,都是他该骄傲的。
回国后再见到来茴,他以受害者的身份宽恕了她,连他自己都觉得该称赞自己的宽宏大量。如果到头来都是他自讨苦吃,那他的骄傲要怎么办?他的宽宏大量有多可笑?他可一点也不想恨自己。
就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吧!他这样想着,发动了汽车。
到下山的路口他放慢了车速,路标牌上指示,左边通往市区,右边通往机场高速,他的心像一个钟摆,一下左,一下右。他觉得自己有病,做了那么长时间的心理建设才说服自己,却在刹那间,因为一个路标牌又动摇了。
他决定不给自己后悔的机会,方向盘往右一打,拐进通往市区的车道。只行驶了一分钟,煞车声响起,他又倒车回到原地,拨了个电话让秘书到机场取他的车,然后往机场的方向飞驰而去。

周于谦同李月琴的关系在这一个月内可谓是“轰轰烈烈”,虽然以前也是把吵吵闹闹当成家常便饭,但现在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干脆把家变成了战场,把锅碗瓢盆当成了武器。
今次的吵架只因为李月琴问他:“为什么上个星期没回家?”
周于谦没答。
她伏低做小,又问:“你是不是一点都不爱我了?”
周于谦仍然没答。
李月琴觉得自己都忍气吞声地跟他好好谈了,他竟爱理不理,“砰”地把碗一摔,又搬出老话:“我为你了放弃了事业,心甘情愿地当个家庭主妇,你是怎么对我的。以前别人说到手了就不珍惜,我还不信……”
周于谦拈起餐巾,优雅地擦了擦嘴,打断她道:“结婚第一年,你就说不信了,今年是第七年,你会信才出鬼了。”
桌布被暴怒的手用力一掀,一套昂贵的范思哲餐具摔到地上,粉身碎骨,不心疼,反正厨房还有套爱马仕。战争又开始了,德国双立人刀叉化身为凶器,周于谦劈手夺过,却被李月琴趁机甩了一个耳刮子。
周于谦退得远远的站着,空气降到零度以下,他嘴里吐出的每个字都冻结成冰:“你觉得,你值得我爱吗?”
他搬到了南岭别墅,舍弃了最后的希望决定离婚。李月琴终于成功地把周于谦赶到了情妇身边,并接到周于谦律师递来的离婚协议书,除了一笔能供她挥霍的赡养费,再加一栋房子。她突然间清醒了,周于谦再不是那个结婚前手捧钻石跟她求婚的男友,她也不是比钻石还珍贵的宝贝,更不是众星拱月的李月琴,三十岁,年老色衰,七年的时间,他们有六年的时间耗费在吵架上,人生中还有什么是比这个更浪费的。
离婚协议书她没有签署,只让律师转告周于谦,希望他们都冷静一段时间,显然,她还不知道,最需要冷静的就是她自己。
这场战争没有获利者,包括来茴,虽然在众人眼里都觉得她捡了大便宜。事实上,她很郁卒,以往周于谦每个星期只来两三趟,现在是每晚必到。就像闲散的上班族突然换了个严格的顶头上司,除了不能偷懒外,还得没日没夜地加班,唯一的好处就是有加班费,可是她并不需要。
再到周末,来茴一醒来就痛苦地抚额哀叹,周于谦又是双手搂着她,害她想起床又怕把他吵醒。从前的礼拜六是她的假期,而现在……她记不清周于谦在这里过了多少夜,若长此下去,她考虑就算得罪金主,也要说明自己不想加班了。
“醒了?”周于谦松开手,伸了个懒腰。
“嗯,刚醒!”来茴赶紧起身,打开衣柜拿衣服。“你再睡会儿吧,早餐做好了我就叫你!”
“不睡了,把衣服拿给我!”周于谦坐起身,揉了揉头发说道。
“今天有没有公事要办?”
“没有。”
来茴找了套米黄色的休闲装递给他后,到门口从信箱里拿出早报放在客厅的茶几上,煮好咖啡,这才转身到厨房做早餐。
阳光大好的清晨,来茴把泡过的米倒进熬着红豆莲子的砂锅里,从冰箱里拿出火腿,黄瓜,海带,刀法熟练地切成丝。周于谦在客厅跷着脚,喝着咖啡,看着早报,很自然的,就像一个家,只是,来茴认为她在尽义务,而周于谦认为---这里比家宁静安详多了!
吃完早餐后,来茴在厨房洗碗盘,周于谦破天荒地走进厨房,站在来茴身后说道:“有个碗破了!”
来茴从清水里捡起碗,一个个地检查。“没有啊,好像都好好的。”
周于谦找到那个他刚吃过的碗,指着掉了点瓷的边缘说道:“这个不就是。”
“不好好的嘛,只是掉了点瓷,哪算破碗?”来茴把碗收回来,过水后放进消毒柜里,开始擦拭厨具。
“待会儿我陪你去买套新餐具吧。”周于谦觉得她既然都是亲自下厨,有必要买套像样的餐具,怎么也不能比家里摔破的那些差。
来茴擦拭的手一顿,错愕地看着他。“你陪我去买餐具?”见周于谦有些难堪,想他是脑袋给驴踢了,神智不清,立刻识相地说道:“就算这个碗破了,在平常人家,碗缺口了也照样用,只是个吃饭的碗,能盛饭就行,没必要买新的!”
“女人不都是认为,用漂亮的名牌餐具吃饭,胃口会大增吗?”这是他妻子说的,连手纸也要用名牌的,否则就成为她便秘的祸首。
“是不是我用VERSACE的餐盘装生猪肉,你都会胃口大增地茹毛饮血?”他被马踩过了?竟然站在厨房跟她讨论餐具和胃口这种女性话题。
“不买就不买吧!”周于谦颇没面子地走出厨房,想是自己喝粥的时候总担心被破碗割到,精神过于紧张才造成他想到陪她去买餐具。
周于谦刚离开,来茴就后悔不该说话那么冲,得罪他自己的日子也不好过。干完活后赶紧沏了壶龙井给他送到书房。
她没想到,这壶龙井把周于谦感动了好久,以至于茶都快凉了,他还望着关上的房门发呆。人真的是奇怪的动物,给他拿衣服早报,泡咖啡,做早餐,沏龙井,这都是以前来茴经常做的事儿,他周于谦从未觉得感动过,只想着他付了钱,就该得到这些享受,自从下定决心和李月琴离婚,搬到南岭后,来茴不厌其烦地做着这些小事情,他才开始思索。
甚至比较,李月琴嫁给他以前是明星,吃穿用度都是最奢华的,她若是下厨做顿饭,必定是要让人夸赞好半天才心满意足,所以,尽管她一年到头进厨房不过两三次,厨具一定要最顶级的,仿佛那样才对得起她付出的‘辛劳’。
而来茴,或许是因为出身贫穷,吃饭这些事情对她来讲,只要求吃好就够了,并不讲究排场,或者说是根本没想过餐具还要排场。
这也说不通,李月琴没成明星以前,也只是生于小康之家。还是性格差别吧,来茴虽然也虚荣,在外穿CHANEL,戴TIFFANY,却也能安于室中,看看书,做做家务。李月琴则是懒得连指甲都不愿意自己剪,每次都是指甲长了,才上美容院让别人修理。
想想婚姻失败,原因在于他们两个人都好逞强。结婚前,李月琴跟他描绘婚后的幸福美景:我要给你一个家,每天给你做饭洗衣服,教育我们的孩子。而他也信誓旦旦地说:我一定会疼你跟孩子。
结果是,婚后李月琴的确是给他洗衣服做饭,但只维持了一个月。对于她的懒惰,他看不过去,觉得她是个骗子,自然就会斥责两句,然而,每次都被她找各种理由给堵回去,时间长了,矛盾当然就产生了。
他心底陡然生出一个想法,或许他从未经历过真正的婚姻生活。如果来茴和谢家逸结婚了,她一定是心甘情愿地为谢家逸下厨浆衣,那才是真正的婚姻吧。
这个想法,让他很不舒服,甚至有些嫉妒!因为,来茴是为了钱才为他做这一切的!凭什么他得不到一个真心为他下厨的人?


chapter 13

谢家逸的父母原本是家国营企业的工人,那家国企倒闭后,两老就以打零工为生。谢家逸原本是要将二老接到A城的享福的,但两人均是老实巴交的小市民,一辈子没啥见识,况且在小城住惯了,到了大城市总有些胆怯,又舍不得左邻右舍,谢家逸便在小城买地给父母在建了幢舒适的小楼,请了保姆照顾。
他这次回家没有提前通知,站在家门口时,谢母竟喜极而泣,忙拉着保姆去菜场买菜,他父亲是个少话的人,只在吃饭时,家里才热闹起来。
“你回来也不兴打个电话,你那房间除亚住着,我都没收拾,你看……”谢母吃了口饭,直怪儿子不说一声就回来,房间给别人住了,赶也不好赶。
“我是临时起意回来看看你跟爸,住一晚就走,这么多房间,我住哪间都行。怎么?徐亚住这里?”徐亚是谢家逸姑妈的儿子,两人年龄相仿,没出国以前,关系倒是很亲密。
“你也知道他跟他爸合不到不块儿去,我跟你爸住这么大的房子,空着也是浪费,干脆让他住这儿来了!”
谢母正说着,一个身材微胖的年轻人走进饭厅,头发梳得光溜整齐,圆脸盘,穿件灰衬衫,样子虎头虎脑的,手指上挂着个钥匙圈,转得几把钥匙“锃锃”响,在看见谢家逸的一刹那,眼里有惊喜闪过,这人正是徐亚。“哎,回来的路上我还说这太阳咋不下山哩,原来是家逸回来了!”
“嗳呀,正说到你,快坐下吃饭---兰兰,去拿个酒杯来!”谢母拖了把椅子到家逸旁边,招呼徐亚坐下。
小保姆拿来小酒杯,家逸把茅台斟到酒杯里,递给徐亚。“我也是抽点儿空回来,明天就走!”
“你是大忙人,我比不得,难得回来一趟,先陪舅舅喝两盅,晚上我们再出去喝个痛快!”徐亚豪爽地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显然是常应酬的人。
家逸也把酒干掉,见到徐亚让他觉得亲切,拍拍徐亚的肩,他说道:“嗯,晚上还是去老地方!”
所谓的老地方就是长江边上的堤坝,水泥筑成的,缝隙里长了许多青草,夜晚到那里,或坐或躺,红色的月亮照在江面上,听着船行的“轰轰”声,看长江滚滚而去,倒是别有一番滋味。
家逸曲膝坐在堤坝上,拉开一罐青岛啤酒,手肘支着水泥地,不管仰躺在旁边的徐亚,自顾自地喝起来。“你还在国税工作?”
徐亚双手交错枕在脑后,望着天上红色的月芽儿,淡淡地回道:“是啊,做得真他妈郁闷,我想出去闯闯,再跟那帮人混下去,指不定哪天你就得往牢里送烟给我!”
家逸对内地的机关单位并不是很了解,但他清楚徐亚莽撞的性格,想来也不好混。“这可是铁饭碗啊,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你想清楚了!”
“稀罕!”徐亚偏头啐了一口,又说道:“想想人真不该长大,以前我们三人坐这里的时候,我还壮志凌云地说要出去赚大钱,你说你只想考上大学,回来端个铁饭碗,然后跟来茴结婚,我当时还笑你没出息,现在却反过来了。”
江风拂到脸上,微微的湿冷,谢家逸默默地喝酒,波澜壮阔的江面倒映着城市五光十色的灯火,江水流逝,灯火依然,如果他和来茴也像那灯火一样,不管时间的长河怎样流逝,一如从前多好。
“你后来有没有见过来茴?”他问徐亚。
“大二时她回来急匆匆地见过一面,好像是因为芸姨生病了!后来再没见过,说那女人也真没良心,跟你分手,连我也躲了。”
徐亚的话让谢家逸很是不悦,急忙回道:“芸姨瘫痪了!”
“什么时候的事?”徐亚突地坐起来,偏头向家逸问道。
“大概就是你最后见到她的时候吧!”
徐亚猛拍一下自己的大腿,说道:“她当时只说芸姨病了,我还以为是感冒之类的小病,没想到这么严重,那死妮子也不说!”
家逸心想,来茴连他这个正牌男友都没说,更何况是你徐亚。“芸姨生病的事你后来为什么没跟我讲?”
“我打电话去你们寝室,你不在,我让你的室友转告了!”徐亚没敢说他压根儿就忘了,随意编了个谎,他就不信家逸还会找出当年的室友一个个去问,就算问了,也没几个人记得,死无对证。
家逸在心里痛骂徐亚:他妈的你就不会多打几次。旋即又苦涩地想,能怪谁呢?怪命运太不凑巧?“来茴也在A城,我见到她了!”
“你们复合了?”徐亚只作这个猜想。
“我有女朋友了!一个跟来茴很相似的女孩!”
徐亚脸色一变,不满地说道:“我不信哪个女孩跟来茴相似,就算有,这世上也找不出比来茴对你更好的女人!”
家逸猛地捏扁易拉罐,用力掷在地上,“当当当”几声,罐子磕碰几下才停住。“那你说我怎么办?分手这么多年,难道我要像王宝钏一样苦等着她?”
徐亚手支着水泥地跳起来,大声道:“你也别忘了当初来茴为你吃了多少苦?你那时是怎么说的?你说这辈子就是死了,鬼魂也要守着她!来茴喜欢你是她倒了八辈子霉!”
谢家逸也站起来,嘴角扯出一丝嘲讽。“我知道你的意思,来茴喜欢我倒霉,喜欢你才是幸运,对吧?”
徐亚双目喷火,单手揪住他的衣领,抡起拳头,久久没有挥出去。江风吹乱他们的头发,两人对峙着,火药味渐渐散去,徐亚才颓然地放开家逸。“算了,那都是你们之间的事,这么多年了,我也无权说什么!”他缓缓地坐下,抓了把草扔出去。“很久以前,我就想揍你了!”
“我知道!”谢家逸又拉开一罐啤酒。
“从你那次在这里告诉我,来茴成了你的人我就想揍你!”
“我知道!”
“但我看你那么高兴,知道你想找个人分享心情,虽然你也是想跟我炫耀,我那时想,如果我是你,那德性大概也跟你差不多吧!”
“我知道!”
“你知道个鬼!”徐亚又大声起来。“早知道你不珍惜她,我当时就不会绝了那份心思!”
“你要真绝了那份心思,开始也不会拿拳头对着我!”家逸淡淡地一笑。“话说回来,你当时不放弃又能怎么样?来茴又不爱你!”
徐亚猛灌了一口酒,忿忿地说道:“这世界真他妈的不公平,我五年级就喜欢她,你和她高中才认识,她竟然舍弃我去追你!”
“上小学时你不该欺负她的!那样,你还有点机会!”
“就算我没机会又怎么样,你们不也分手了!”徐亚望着家逸铁青的脸,露出一个胜利而惨然的笑。
谢家逸也笑了,两人像傻子一样,笑了半天后,他说道:“最后我们谁也没得到她!”
徐亚漫不经心地说道:“家逸,你说我们这个城市大吧,你和来茴偏又挤到了同一个班,转身就能看到;说这城市小吧,你们一走散就再也找不到了!我算是明白过来,那时候你们的心都在对方身上,不管这城多大多小,只有那份心,总能找到!”
现在是都没那份心了吧?家逸问自己,脸上呈现茫然。
徐亚喝了口酒,又说道:“你说得对,我真没绝那份心思,虽然这几年也没有多想她,女朋友也交过,来茴却始终是我心里的一个梦,就像天上的月亮,高不可攀。既然你们都没那份心了,我想试试,能不能把心里的那个月亮摘下来!”
家逸见他拐着弯儿说了半天,就是想找来茴,脑子里立刻响起一个声音催促着:阻止他!阻止他!片刻后,他说道:“来茴现在是别人的情妇!”
徐亚惊愕,随后说道:“她那倔脾气会去当情妇,肯定是为了芸姨!我不介意!”
“是没错,但她的合约还有大半年,你有两千万赎她吗?”谢家逸知道自己很恶劣,竟然把当初周于谦蔑视他的话用在徐亚身上,然而,为了让他放弃,再别无他法。
果然,徐亚垂下头,冷漠的流水声“哗哗”地响在耳边,好半天,家逸才听到他的自卑的声音:“我没钱,但我可以等她!”
谢家逸如同被当头棒喝。后来他们都没有说话,只顾喝酒,醉得神智不清时,谢家逸抱着徐亚,对着江面大声喊道:来茴!来茴!月亮作证,我一定会娶你!
徐亚一把推开他,踢他一脚,骂道:别他妈地在我面前肉麻,来茴,这家伙不是个好东西,考虑考虑我吧!
月牙儿照着江堤,莹白色的堤坝上,曾经坐着三个学生,喝着从家里偷出来的啤酒,在月光中交换各自的理想,物换星移,却只剩骂声和喊声没入江水,湍湍而去,汇入大海,不知道海的那一边,来茴是否听到了……


chapter 14

宿醉过后,谢家逸头痛欲裂,只勉强喝了点粥就准备出门。他从衣柜里翻出一件大学时的旧T恤穿上,军绿色的短袖,一股淡淡的樟脑味道,圆领里的白色标签上有团浅蓝色的墨印,他知道那是来茴用钢笔写上的“My love!”他的每件衣服上都有这几个字,或衣袖,或衣领,或衣角,这是他和来茴的游戏,她写好后让他找,若找到了就可以吻得她脸红喘不过气来。
他很早就知道那不是一个游戏,因为有天晚上来茴以为他睡着了,便在他衣服上写字,他听到她的喃喃自语:不管你到哪里,都不会忘了带着我的爱上路!
T恤缓缓地从头往下罩,樟脑气味竟把他刺出眼泪来,他慌忙抹了把脸出门。
谢家逸料想得到自己会来这里,出门后他不是去医院找答案,而是急切地想来这儿,看看有没有什么变化。阴暗的走廊,绿色的老式防盗门,漆已经脱落,露出斑斑铁锈,狮嘴衔着的门环阴黄中透着乌黑。从前只要叩三下,就能听到来茴的声音:说家逸是小狗,我就给你开门。
你怎么知道是我?家逸不明白,每次他敲门,来茴都知道是他。
里面的木门打开,露出来茴的脸,她得意地笑:你每次都叩三下门,第一声门响和第二声门响连着,第三声要慢五秒。
后来有一次,他只叩了两声,里面又传出来茴的声音:说家逸是小狗,我就给你开门。
你怎么又知道?
笨蛋,我听到你的脚步声了!
再到后来,他脱鞋上楼梯,只叩了一下门环,屋里仍是相同的声音:说家逸是小狗,我就给你开门。
这次没有脚步声!他不服气地说道。
我在阳台看到你了!她笑着扮了个鬼脸,又说道:家逸,你死心吧,只要是你敲门,我都知道。
手指勾住铜环,他知道这次不管叩多少下,屋里都不会有她的声音,也不会有人来应门。但他还是叩了三下,第一声和第二声连着,第三声慢了五秒。正要转身下楼,里面的木门开了---
“你找谁?”一张瘦削且皱纹密布的脸露出来。
谢家逸用手按在剧烈跳动的心口,平抚狂喜后的失落。他认得那个人,是来茴的父亲,谢家逸只见过他两次,一次是他和来茴逛街时遇到,来茴只叫了声“爸”就走了。一次是去来茴家,正好来茴出去了,家里只剩芸姨和来茴的父亲。
“请问这里是不是来茴家?”他礼貌地问道。对面前这个老人所知不多,来茴与父亲之间的感情极为淡薄,很少听她提起,只知道这老头很早就同芸姨离了婚,又有了另一个家。
防盗门开了,老头请他进屋里坐。谢家逸环视整个客厅,家具大部份都被换掉了,只余一张旧桌子,桌子上曾经摆着两幅相框,一幅是他和来茴的合照,一幅是芸姨跟来茴的合照。如今只剩一幅,想到他与来茴的那幅照片早就被扔到垃圾筒里,他心里一阵难过。
来茴的父亲微驼着背递给他一杯茶,坐下说道:“小茴的妈妈生病,被小茴接到大城市去了。我也不知道小茴跟她妈在哪里!”
谢家逸当他是故意对自己隐瞒,有点生气地说道:“我知道她们在A城!”
老头眼睛一亮,客气了许多。“哎,好好,幸好有人知道她们在哪里,我一直想去探望她们母女俩,你告诉我她们具体的地址,好不?”
谢家逸一怔,随即暗骂自己多心,原来老头是真的不知道,又想到来茴不跟父亲联系,定是不想见到这老头,若是跟他说了地址,来茴到头来肯定是要怪责他的。但是,看到老头满是希望的脸,他又觉得可怜,斟酌半晌后,他写了来茴的手机号码给老头,说道:“她的地址我不清楚,只有一个手机号码,你要见她就打手机给她,哦,别说我来过这儿!”
老头欢喜地接过电话号码,边跟谢家逸闲聊,边打量他,见他虽然长相俊朗,但穿着寒酸,因此,谢家逸要走,他也未多留。
离开来家,谢家逸整理思绪,从老头口中得知,芸姨到A城住院后就把房子借给前夫一家,而芸姨生病时,正是他跟来茴提出分手的那段时间。
恍恍惚惚地回到家,他一动不动地瘫在床上,在那种时候,他竟然还意气用事地要跟她分手,甚至还打了她一个耳光,那时的他怎么不拿把刀把自己捅死。思及此,他烦闷地想抓扯自己的头发,却发现,他麻木得连抬手的力气都没有了。
这个季节真的很热,正午太阳当空,窗户像贴了一层金色的窗花纸,他躺在软软的棉絮上,出了一身汗,这才发觉忘了开冷气,把温度调到最低,呼呼的冷气迎面吹来,他好像看到自己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冰冷的汗珠被逼回体内,凉到骨头里。他打了个哆嗦,手机响了,是闹钟,提醒他该赶去机场了!
收起手机,他重重地拍了几下自己的额头,想着:我这是在干什么啊?怎么啥事儿都忘了?明天还有个重要的会议,资料还没准备……他想着想着,就念出声来:“我到底在干什么啊?我又该干什么?……”

来茴和周于谦已近似于夫妻生活,周于谦非但日日宿于南岭,连晚餐也是常在“家”吃。来茴叫苦不迭,每天早上要先周于谦起床做早餐,泡咖啡。周于谦下班后也不会打电话说明他会不会回去吃饭,只好每天下午都做好,如此一来,他回与不回都有了准备。更叫来茴气闷的是,周于谦以往都会跟她算加班费,之后这一个星期,他绝口不提钱的事,他不说,来茴也问不出口,只寄希望于他是因为太忙而忘了,过几天又会记起来。
周于谦当然是故意不提钱的事,他别扭地想,若是他不给钱了,来茴还会不会给他做饭。结果十分满意,这一个多星期以来,来茴像家庭主妇一样,做饭洗衣,把那么大个地方收拾地干净净,让他一回到“家”就能抛开工作的烦恼,坐在沙发上看看电视,或是在书房看看书,其间来茴总会给他煮杯咖啡或是沏壶清茶。自得自满的心理迅速膨胀,也就乐得享受,下班后便推拒掉不必要的应酬,坐上小李的车直往“家”赶。
两人都各怀心思,却又相处得异常和谐,至少没有吵嘴争执。
周于谦开始想,也许这才算是家。
来茴开始想,他到底要住多久。
这天晚饭时间,周于谦看着桌上简单的几个家常小菜,突然体贴地问来茴道:“做饭辛不辛苦?”
来茴以为他是想起加班费的事儿了,自己若是说辛苦,他倒以为我想坐地起价,不如让他认为我是乐意的,说不准他还高兴些。于是,她轻松地一笑道:“做饭怎么会辛苦?只要你不觉得难吃就行!”
周于谦心里大乐,她果然是真心为他下厨的,接下来,他又问她:“那洗衣服呢?”
来茴笑得更是灿然,说道:“你的衣服都是干洗的,只几件贴身衣物,当然不会辛苦!”心里却想,这下你该更感动了吧!
周于谦果然笑逐颜开,夹了块鱼到来茴碗里,语气是罕见的温柔:“我不会亏待你的!”
来茴当他说的是加班费,自是乐得开怀了,当即说道:“以后你爱吃什么就说一声,我好买菜!”
说了吧,虽然心思各不同,但也能开心地相处。
第二天,周于谦途经珠宝店,想着他没给来茴任何承诺,甚至连钱也没给过,她仍是尽心尽力地为他做饭洗衣,是不是该送她点儿什么?于是叫小李停车,在珠宝店里选了条钻石项链,价值十多万!当下便让店员用礼盒包装好,带了回去!
来茴在楼下洗碗,周于谦正要进书房看书,眼睛瞄到梳妆台上的项链盒,以往他送她礼物都是放到梳妆台上,让来茴自己去拆。今天不知怎的,他不想跟从前一样,用打发的方式送出去,踱来踱去,最终决定换个方式。
听到来茴上楼的脚步声,周于谦从书房走到卧室。来茴以为他是要喝茶,便说道:“水还没煮开,一会儿下去给你泡!”然后便自顾自地坐在梳妆台前抹护手霜。
周于谦又是一阵感动,从背后环住她,亲了一下她的脸颊,说道:“我没说要喝茶!”
来茴正要问为什么,脖颈处一凉,她抬头,镜子里的钻石项链在灯光下折射出亮眼的光芒,她惊喜地掩住嘴,经过目测,这条项链怎么都要十万以上,远远超出她的加班费,她转过身看向周于谦,激动地说不出话来。
周于谦以为她是惊喜于他送礼物的方式,觉得自己花的心思很值得,当即吻了她。
有所不知的是,周于谦是想,以前送来茴项链,她从未喜笑颜开过,而这次,她能这么开心,他笃定,来茴是被他的送礼方式感动了!
而来茴,则是惦记她的加班费惦记了很长时间,周于谦送出比加班费更贵的项链,自然是无比满足的。就像是别人欠了你的钱,在你以为他不会还的时候,突然间他把钱还给你,还附送了利息,你高兴不?
当然是高兴死了!
所以,当晚,两人都各有所得,十分快乐!


chapter 15

程兰经过一个半月的治疗,身体已经恢复如前,来茴接她出院那天,细雨霏霏,整个世界都是浅灰色,商店的橱窗点了灯,在灰色的迷雾中,有了那么点儿微不足道的光亮。程兰兴奋地跟来茴说:“欧阳同他家那贱女人离婚了!”
来茴不想搭话,听到那声‘贱女人’让她很不舒服,她知道很多人都在心里这样骂过她,也许还有更难听的,比如婊子,淫妇,她也不想从别人的眼神去猜测别人如何骂她,但她也知道,并非她不去想,别人就不会骂。
当初她和程兰来往,除和周于谦同欧阳是朋友外,也觉得程兰聪明干练,性格刚烈,都为情妇,有种同病相怜的怜惜。而今从她嘴里听到这三个字,她想,程兰已经把自己当成扶正的妻室,与她这个情妇有天壤之别了。
欧阳离婚的事听周于谦提起过,他的妻子在签字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我本来就没打算要他了,但他的律师比我的律师手脚快,所以,我也只好收下这笔巨额赡养费。
周于谦说当晚欧阳喝了很多酒,他念念叨叨地只有几句话:我对不起她呀!我对不起她呀!于谦,你是见证过我们爱情的人,我怎么就不爱她了?我怎么就不要她了呢?
第二天酒醒后,欧阳照样神清气爽。来茴觉得讽刺,多少人都在分手的那一瞬间想:我怎么就不爱她了,或者她怎么就不爱我了?然而,又有谁在爱的过程中想过:该怎样做,她才会一直爱我,或者,我一直爱她。
欧阳与他妻子是典型的被社会风气所害的夫妻,从大学恋爱到结婚,和所有情侣一样,有山盟海誓,有难分难舍,当爱情的重心转向生活琐事而变得乏味时,程兰出现了,欧阳起先很享受那种偷偷摸摸的感官刺激,他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从而否定了与妻子的相濡以沫。真的离婚了,他如愿了,他的妻子潇洒地签了字,他又失落了。
这个浑沌灰暗的世界!
整个城市雨雾茫茫,烟雾凄迷地飘浮着,汽车在白昼亮起了灯,来茴握着方向盘,看着车前穿透灰雾的光束,那是整个灰暗世界里最尖刻的嘲讽!
没去听坐在旁边的程兰说些什么,来茴望着雾中的匆忙的路人,还有橱窗里的亮光,她很轻很轻地说道:“程兰,你看外面好灰啊,每个人都看不清自己的心。”
程兰再没有说话,来茴专心地开车,透过那么点儿少得可怜的光亮,看着前方的路,然而,那光亮,也只能照亮那么短短的一程----
谁,又能看到很久以后?

谢家逸回到A城一个星期,他正常地上班下班,有条不紊地处理公事,细心体贴地告诉女朋友---这段时间我很忙,你要照顾好自己,下雨出门记得带伞!
为了证明他没有对肖钰说谎,他在冷气充足的办公室里忙得汗流夹背,隔间秘书办公室的电话不停的响起----
“请市场部的李经理报告这季度的预计销售额!”
“通知海外市场部下午开会!”
“通知人力资源部张经理,下班后我想同他讨论有关员工积极性方面的问题!”
……他是真的很忙,最早一个到公司,最后一个离开公司,他有做不完的事情,他想不通这么忙,为什么还有空打电话给来茴---
空空荡荡的办公室,天花板上的日光灯亮如白昼,他看所有的东西都是白色的,只有手机亮着蓝光,那上面显示正在拨出的号码,听筒里传出“嘟---嘟---嘟”
“喂,你好!”
慌乱地拿起手机附到耳边,却忘了该说什么。
“喂,你好,哪位?”
说什么?说我是谢家逸,当初打你耳光的混蛋?
“喂,请说话!”
对了,就说想去探望芸姨,他终于为找到借口而欣喜若狂,急急地开口:“我是家逸”
“嘟嘟嘟……”
办公室又恢复了如初的寂静,他黯然地望着不肯多给他一秒的手机,清脆带点恼怒的声音在耳边回响不已,心头是那种如同浪潮激来,又缓缓退潮的失落。
平静的深海,何时才会再刮起一阵大风。
谢家逸不知道,他宁愿永远不会有,却又隐隐地希望,骤起一阵台风,狂澜带着摧毁性的激烈,卷着他和来茴沉入海底---
只有他们两个人!

台风没来,只起了阵小旋风,谢家逸和来茴都没想到会在七夕节偶遇。商场一楼的STARBUCKS,来茴穿着套黑白格子的休闲装,戴了顶遮阳帽埋头看书,尽管长长的帽沿遮住她了的脸,谢家逸还是认出她来。
“好巧!你一个人?”谢家逸不待来茴说话,便自顾自地坐下来。
来茴从书中抬头,眼里的惊诧一闪而过,见谢家逸旁若无人地坐着,她又有些恼。本来是趁着周于谦出差,她想偷点清闲出来看场电影,谁料到又遇到更麻烦的人。
“是啊,你跟朋友来的?”她看了看四周。
“陪朋友来买点东西,她有事先走了!”
那朋友就是女朋友吧?来茴暗想,她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只点点头,说道:“那你请自便吧!”说完又低头看书,她可没那么好心地去给他买咖啡。
谢家逸见她态度冷淡,很是心酸,没多加考虑就把她手中的书抽开,全然不想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他们之间的关系。
来茴劈手又夺回来,站起身欲要离开,身后却响起谢家逸沉重伤感的声音:“在你曾经爱过我的那些短暂岁月里,我或许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只是那些日子已成过去,要留也留不住。”他抓着她的手腕,眼睛望着桌面,脸上写满回忆的伤感。“来茴,你还是很爱看张小娴的书?”
咖啡厅里没人注意这个脚落,来茴别过脸去,强似镇定地说道:“对不起,电影要开场了,别害我浪费一张VIP的电影票!”说完,用力抽出手,飞似地奔出了咖啡厅大门。
像是怕他追来,她跌跌撞撞地跑到商场步行梯处,推开安全门,一股热浪袭来,幽暗的楼梯间,只响着她脚步声,一声又一声---空寂的世界,她听着胸口空虚的心跳,伸手抓住了扶手,一步又一步,只有眼睛里的泪闪着光。
终于到了三楼,她的手放在安全门把手上,外面的世界是亮堂热闹的,她却宁愿待在这个又黑又闷的地方,没有谢家逸的地方。
然而,她想错了,当她转身,却骇然地看见谢家逸站在往四楼的阶梯上,未待她作出反应,他已闪到她身前,双手支在门上,禁锢住她---逃无可逃了!
熟悉又陌生的贴近,伴着他低沉的声音:“来茴,今天是七夕!”
七夕?来茴想笑,却流出了眼泪。“七夕又怎样?”
“我只想陪你看场电影!”他轻轻地说。“那是我一直没兑现的许诺!”
她想严辞拒绝,想说她早忘了他的许诺,想提醒他已经有了女朋友,最终说出口的是:“我要看的电影你不会想看!”
“我在国外也看爱情片!”
来茴试图推开他,只是那身体稳沉如山,她气急地大声道:“你在国外爱看什么有我什么事?能不能别缠着我?求你了,以后看到我就当没看到行不行?”
眼泪如珠滚到唇边,抿成一条闪闪发光的亮线。昏暗中,他的理智决了堤,狠狠地抱住她,冲动地吻上她的沾泪的唇。
谢家逸仿若一只猛兽禁锢着挣扎抗拒的猎物,毫不怜惜地啃噬着她。帽子掉到地上,她的背心贴着冰凉的墙壁,不断地摩擦,火辣地疼延伸到心窝处,她受伤地睁大眼,能反抗的只有愤慨的眼泪。
炽火烧灼过后,险些铸下大错的谢家逸悔恨不已,抱着滑落在地上无声流泪的来茴,手指颤抖着为她扣好被他扯开的扣子。
昏暗的空间,一切都显得朦胧了,只有来茴的哭声听得清清楚楚,谢家逸不明白,他只是想找到她,陪她看场电影而已,为什么会发生后来的事情,还差点强迫她!想到这里,他的双臂收得更紧,他知道一旦走出这里,回到亮堂的世界,他的情感又会被压抑回去,那时来茴肯定会恨他!
来茴终于收住了眼泪,从地上捡起帽子和手袋,拍拍上面的灰,漠然望着谢家逸。“放开我!”
“对不起,来茴!我不是故意的!”谢家逸用拇指擦着她脸上的泪。“原谅我,好不好?”
来茴讽刺地一笑,尖刻地说道:“记得你以前说我下贱吗?你对下贱的人做出这些事情有什么错?”
谢家逸宛若被尖刀刺心,手臂不由自主地松开来。
来茴站起身,眼神空洞地拉开门,突如其来的亮光刺中眼眸,她慌忙闭了眼,再睁开时,门又阖上了,谢家逸神色凄苦的望着她,修长的手抚上她的脸。“来茴,下贱的是我,不是你!我是自作自受!如果你恨我,那我就离开,只要你幸福!”他又抱紧她,留恋地吻着她的耳垂和脖子,轻声说出那句他们曾读过的话----
“忘记是很痛苦的,以前如是,今天也如是。不过,以前的痛苦是因为记不起,今天的痛苦,却是怕自己无法忘记。”
他放开她,拉开安全门,光亮泻入的那一刹那,他落下最后一句话:“我很痛苦!”


chapter 16

“谢家逸!”
“砰!”的一声,外界的喧嚣又被关在门外,谢家逸转身不解地看着愤怒的来茴,她不是希望他消失得越远越好吗?为什么又关门?他的眼睛睁大了些,期待来茴会跟他说些什么。
“你凭什么对我这样为所欲为?然后道个歉就想一走了之?”来茴走近他,双手攀上他的肩,使力拉他弯下身体,然后抬起腿,膝盖猛地袭向他的小腹。
谢家逸手按着剧痛的肚子,眉毛因痛楚而纠结。来茴双手抱胸站着他面前,泪痕满布的脸荡起得逞的冷笑。“你哪次道歉不是因为伤害我?从前我爱你,可以原谅你的伤害,但你现在有了女朋友,如果再对我动手动脚,下次伤的体位大概就是往下一些!”她倾身附在他耳边说道:“还记得我那次手术吗?那种痛应该比你现在痛上千倍不止!”谢家逸浑身一颤,她骄傲地拍拍他的肩,温柔地说道:“安心在这里疗伤吧!”
说完,她笑着拉开门,往影院的方向走去,直到走进影厅里,她仍是笑着,那笑颇有几分得偿所愿后只余凄凉的意味。
那部她期待已久的爱情史诗究竟演些什么,已没有用心去看,影片从头至尾,她比里面的悲情女主角哭得还要凶。当里面新婚的女主角对不是新郎的男主角说出:“我会把他当成你”时,她走出了电影院。
爱情的角逐里,女人永远是屈居下风的,女人常常傻得倾尽所有爱一个人,男人却有许多借口,如事业,前途,名声,亲情,友情等等,这些借口让他们堂而皇之地逃避自己的责任,这些借口成了他们不用付出、坐享其成的理由,永远不要相信男人对你说:亲爱的,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们的以后能过得更好!
那是哄你的,他的努力只为了他自己,或是为了更多的女人!不信的话,可以看看古往今来,有几个功成名就的人还会守着糟糠妻的?
谢家逸也曾抱着来茴说—-这是为我们以后好!
从高中到大学,他们一直是爱对方的,谢家逸很大男人主义,占有欲强,来茴性子虽倔,很多小事却会让着他。如果是言情小说,他们会一直爱对方,爱到天荒地老,至死方休,绝不会有大二时频频吵架的状况发生,为什么呢?
阴暗的楼梯间,谢家逸坐在阶梯上,双手插入发中,小腹被袭的痛减轻了许多,被汗湿的衬衫印出一条条折绉。
来茴开着车在华灯初上的马路上兜兜转转,一家私立医院的广告牌立在小楼顶上,她加快车速,努力地忘记广告牌上的内容。
两个离得甚远的人不约而同地想起---就是因为那次!
没错,就因为那次,他们之间的感情出现的裂缝。
大二时,谢家逸对赚钱有了狂热的心理,他本身就很有天份,学校的课只有教授点名的才必到,其余的时间都用在打工上,但还能保证每科都过,而收入也能维持他和来茴两人的生活费。
他在校外认识了很多工作上的朋友,常常在工作完后聚首喝酒聊天,有时候也会带来茴一起去。那天是个家庭聚会,在一个股票经纪人的家里,主人见谢家逸喝多了,学校又离得太远,便留来茴和谢家逸住下,第二天再走。
半夜时,家逸酒醒了些,便搂着来茴一阵亲热,正要攻城掠池时,来茴把他推开了,小声地说道:家逸,这是在别人家!
家逸满不在乎地说:他们都是成年人,我们就算没干什么,他们也会以为我们干什么了,你担心啥?
说完,他又翻身压上去,来茴再次推开他,说道:不行,没有买那个……
家逸喝了酒,现在又欲火焚身,哪管得了那么多了,凑嘴吻了起来,边吻还边嘟囔:就这么一次,我还不信真能有什么事!
老天从来不帮那些不信邪的人,一个月后,来茴月事没来,担心了两个星期,忐忑不安地买了验孕纸,正式宣布他们中奖了。
谢家逸租来的房子里愁云密布,来茴哭得死去活来,但也不能改变什么,事实成立,他们要么成为年轻的父母,要么就成为谋杀孩子的凶手。
家逸恨不得撞墙死了,但又不能真的去死,况且死了也解决不了任何问题。那天两人都没有吃晚饭,家逸抱着六神无主的来茴坐到深夜,最后一咬牙,那神情颇似壮士断腕的决绝,他凛然地跟来茴说道:宝贝,这孩子我们不能要!
来茴一听这话又哭了起来,家逸慌忙给他擦眼泪,柔声劝道:你想想爸妈还有芸姨,他们辛苦供我们上大学,要被退学了怎么跟他们交待。宝贝,你先别哭……我们还年轻,以后还会有其他的孩子,等毕业后,我的工作稳定下来就结婚,那时候再要好不好?
来茴清楚绝不能放弃学业,能选择的只有一条路,但又止不住地心酸难过,除了哭,她也是手足无措,只能听家逸的,半晌后,她才讷讷地开口:我们宿舍的晴子做过,她说很痛很痛,家逸,我很怕,怎么办?
家逸忙抱紧她,手轻轻拍着她的背,安慰道:你放心,我会陪着你!
家逸骗人,他根本不能陪她,而且只能按规矩止步于手术室门外。
多少年后,来茴都记得那间宛若地狱的人流手术室,她横了心地决定听之任之,像一只待宰的羔羊躺上手术床,饮辱含恨地脱下裤子,戴口罩的医生准备就绪后,便展开了屠杀工作,将一个冰冷的东西伸进来茴肚子里,还不待她惊呼,那东西便开始在她肚子里又搅又刮,来茴只觉得肚子已经烂得血肉模糊,痛得失声尖叫,那惨烈的叫声传到手术室外,家逸的眼泪立刻滚落了下来。
行刑完毕后,医生对痛哭的来茴甩了个冷眼:现在知道痛了?当初为什么不自爱些?
护士扶着只剩半条命的来茴出来,家逸飞奔上前用外套包住她,回去的路上,谁都没有说话,街上有许多的小孩子,而在不久前,才有一个原本会同他们一样活蹦乱跳的生命,被遗弃在垃圾筒里。
那晚,家逸在被窝里抱着来茴,在她耳边一遍又一遍地说:宝贝,这是为以后好,我会疼你,再不让你受这种痛苦,宝贝,对不对,对不起!
马路上尖锐的刹车声响起,来茴出了一头冷汗,手抚上小腹,四年了,每每想起来那次手术,她的小腹还会因当初的痛苦而反射性地收缩。
阴暗的楼梯间里,谢家逸一拳又一拳地捶在墙上,粉白的墙壁几条殷红的血痕,在昏黄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的血腥狰狞。
自那以后,来茴变得沉闷起来,身体养好后就回了学校,几个星期没给家逸打过电话,也没去找过他。说不怨家逸是不可能的。而家逸因为愧疚,很长时间也没脸去找来茴。
他们都想着,冷静一段时间,等那事淡忘了就会好了。
但来茴承受了心理跟生理上的痛苦,又岂是那么容易淡忘的,尽管两人一如从前地密不可分,家逸有空闲就会找来茴,来茴下课后也会去找他。然而,一些隔阂产生了,就难再消磨掉。
来茴认为她为家逸受了那么大的痛苦,家逸理所当然地应该呵护她,于是便不若从前那样,事事让着家逸,又因为人流给她的心理造成重创,脾气变得很坏,一点小事不遂心意便大吵大闹,变着方法地折磨家逸,明知家逸不会做饭,又偏说外面的饭菜吃不下口,非要他做,等他做好了,又责怪他做得难吃。
这种事情常常在出租房里上演,家逸原本就是自负骄傲的人,那事儿他心里也不好受,忍得多了,也会大发一场脾气。
礼拜六晚上,来茴从学校到出租屋的路上就琢磨,这段时间一直吵架,她也过份了些,便想着晚上拉家逸出去看场电影,顺便跟他好好谈一次,她有错的地方就道歉,算是和解。
而家逸累了一天,回家倒头就睡下了。半途被来茴吵醒,又要拽他出去看电影,他哪来的精力出门,抱着她说了句:改天陪你去看。便呼呼地又睡了过去。
来茴兴头上被泼了盆凉水,睁着眼睛,越想越委屈,她兴高采烈地计划着跟他和解,而他竟宁愿睡觉也不陪她,原本热切的心霎时变得冰冷。
这种时候最适合胡思乱想,家逸的坏处被她清晰地列出,吵架时口不择言的话也成了真的,又想起前段时间的苦处,嘤嘤地哭起来,家逸听到哭声再也睡不下去了,翻身起来哄她:宝贝,今天忙了一天,真的很累了,我明天陪你去看好不好?
来茴泪眼迷朦地看着他,问道:你是不是不爱我了?
家逸觉得好笑,不陪她看电影而已,怎么就变成不爱她了。他这一笑又惹事儿了,来茴的火“腾”地冒到七丈高:你还笑?我知道你觉得我可笑!你不爱我就说出来,我来茴也不会因为打胎的事,死缠着你让你负责任!
家逸最恨的就是来茴提起那件事,就像做错了事的人,怕的就是别人老把错事儿提出来,以示他们的宽宏大量。而来茴便犯了这条忌讳,一吵架就翻出这件事,提一次,家逸就给自己判一次刑,如此一来,累积成重刑犯后,便无所顾忌了,杀人犯横竖都是死,那就死个痛快!
于是,杀人犯谢家逸火大地说道:我累得像条狗一样,还不是为了你,就不能体谅我点儿?不就一场电影,什么时候不能去看?今天我要睡觉,你要看就自己去。
说完,被子一裹,睡了。


chapter 17

来茴被吼得愣住了,此时她已忘了看电影的目的是要合解。本来她说谢家逸不爱她只是气话而已,如果说她从未怀疑过他们之间的感情,那么,被家逸发这样一顿脾气后,她开始怀疑了。
黯然地走出房间,在大街上游来荡去,人来人往,俪影双双,徒留她一人伤感,于是,她把胡思乱想发挥到最高境界,硬是给家逸安了个始乱终弃的罪名。
警察锁定了嫌犯下一步就是搜证,此后,来茴总是疑神疑鬼地在房子里翻箱倒柜,搜查,言语试探,跟踪,无所不用其极,每找到一件疑似家逸出轨的证据,她又是兴奋,又是难过,却乐此不彼。
粗线条的家逸自然不会想到那么多,说话时也口无遮拦,每每被来茴抓到漏洞,两人不免争辩一番,如此愈演愈烈,家逸兄的一个眼神都可能变成犯罪证据。
来茴对家逸说:你知道吗?你变了?自从来到这个城市后,你就变了!
家逸对来茴说:我没变,变的是你!
他们都看到了对方的改变,却看不到自己的改变,而他们谁也不去接受对方的改变。
时间是往前走的,他们的感情却止步于过去,止步于高中的纯真时代。来茴和家逸都拿出高中来比较---
来茴说:以前吵架你都会哄我,哄到我不生气为止。
家逸说:以前你从不会无理取闹。
他们又同时说:是你变了。
他们都忘了,人是会变的,陌生的环境,难度更高的挑战,人生经历的沉淀等等,都迫使人去改变,不管你愿不愿意,爱情都得在这时候接受严苛的考验。
来茴和家逸便是这场考验的失败者,信任度和依赖度降到最低点,感情再经受不起任何折腾,他们就是这样的脆弱。
从来脆弱的不是感情,而是人!
谢家逸掏出纸巾,擦拭血痕斑斑的手背,拉开了安全门,融进外面那个五彩缤纷的世界里,他不知道会不会像过去一样迷失自己,年少时失去了来茴,而以后,他会不会连自己都失去,毕竟,这个世界处处充满了诱惑。
他消极的想,若他和来茴生活在一个与世隔绝的地带,只有他们两人,没有外界的逼迫,没有多余的选择,结茅为庐,衣能裹体,食能果腹,朝花夕拾,他们谁也不会变吧!
坐进他那价值一百多万的BMW敞蓬跑车,他的世外桃源也仅是个念头一闪而过,这个世界处处是毒罂粟,却令人甘之若饴。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来茴是很头痛的。她从来不知道生他的父亲竟然如此神通广大,居然能打听到她的电话号码。
这天早上,周于谦没去上班,两人吃完早餐后回到卧室,想补睡个回笼觉,来茴的手机响了。周于谦见她甫接起电话,脸色就阴沉下来。
“爸,怎么是你?……你怎么知道我的电话的?……等等……来电显示是A城的,难道你在A城?……什么?刚下火车?你来这里做什么?……你在那里等着,我一会儿过去!”
来茴气急败坏的挂掉电话,周于谦很少见她这么生气过,便问道:“怎么了?”
“还不是我爸,都不通知一声就跑A城来了!”来茴起身从衣柜里拿衣服,又说道:“你放心,我会把他安置在酒店里,不会打扰到你!”
“没关系,让他住这里来吧!”周于谦没有听来茴提起过父亲,倒是挺好奇的。
来茴笼袖子的动作一顿,随即僵硬地笑道:“不用了,还是让他住酒店吧!”
她还是把父亲张宗祥带回南岭了,主要原因是找了好多家酒店都没有多余的客房,而一旦对上父亲疑惑的眼神她又感到生气,想着他这个做父亲的从没尽过责任,她就是做了情妇也不关他什么事。心思一定,她索性把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张宗祥,直接开车回南岭了。
来茴隔了四年再见到父亲,只有一个感想---岁月不饶人。看他瘦削的脸爬满了皱纹,笑一笑,那深刻的纹缝里都能夹得死蚊子,背也驼了,双鬓斑白,穿的衣服估计是他家里唯一一件体面的,半新不旧的老式暗扣衬衫,领子是半圆形,青色尼龙布裤子,在火车上挤了一天,身上发出浓浓的汗臭味,夹杂着他做厨师多年,怎么也洗不掉的菜油味。
张宗祥同来如芸在来茴五岁的时候就离了婚,那时张宗祥还在一家国营企业的食堂当厨师,刚改革开放的年代,他的职业在小城来说还算不错的,最起码一家人都可以顿顿在食堂吃,不用花一分钱。张宗祥不到三十岁时,被一个寡妇看上了,两人暗地里勾勾搭搭好长一段时间,终于东窗事发。来如芸带着两个弟弟冲到寡妇家里,把“奸夫淫妇”一顿棍棒伺候,然后离了婚。
其实在那年代不兴离婚,就算是老公出了轨,只要认了错,两人还是凑合着过日子。可来如芸不同,她读过高中,算是有文化的人,性子又好强,铁了心地不原谅,硬是告上了法庭。张宗祥因生活作风问题丢了饭碗,单位分的房子和来茴也理所当然判给了来如芸,他卷了床铺盖就搬到寡妇家里,同寡妇结了婚,生了个儿子,如今那儿子也该念大学了。
来如芸没有工作,与张宗祥离婚后,经济来源断了,只得去学了门剪头发的手艺,盘下个小店面,光顾的客人都是左邻右舍,生活勉强过得去,只因为前段婚姻凉了心,便一心想着把女儿拉拔大,没考虑过再嫁人。因此,来茴长这么大,吃穿用度都是母亲剪头发剪出来的,一分一厘都来之不易,反观她那父亲,离婚后没给过一分钱生活费,来茴跟他的感情自然是浅薄如纸。
来茴最后一次见到父亲,就是来如芸生病的那段时间,张宗祥肯定是拿不出钱的,就是有钱,估计也不会支援她们。反而是念着母女俩住那套房子,说什么反正就要去大城市了,房子空着也是空着,不如借给他们住,也可以帮她们看着。来如芸想着十几年前让前夫丢了饭碗,害他日子过得艰难,便应了他。
母亲善良,来茴可不那样想,房子钥匙一交,当即与这个父亲断了联络。她当然想不到谢家逸还会去那个家,更想不到谢家逸把她出卖了。
现在张宗祥找来了,还言明身上没有多少钱,来茴总不能真不管他,让他饿死在街头吧。想着先带他回南岭,过两天撵他回老家就得了。
张宗祥听说女儿当情妇时,还假仁假义地以父亲的身份板着脸说教了一番,话没敢太重,毕竟他没尽过责任,再说,来茴要不当情妇了,他也不可能养活她,故此,只淡淡地“晓以大义”几句。而当他踏进异常豪华的南岭别墅时,立马变得局促不安,尤其是周于谦贵气十足地坐在对面,他黑黝的老脸涨成猪肝色,周于谦问一句,他答一句。
“张老先生初次来A城?”周于谦呷了口茶,曲起手指弹开不小心落在膝盖上的烟灰。
张宗祥操着乡音浓重的普通话,小声地答道:“头次来!”
周于谦点点头,起身客套道:“你就安心住下吧,我还要回公司,需要什么就跟工人说一声!”
经他观察后,知道张宗祥只是个没见识的乡下老头,兴头一过,大感失望,也就不再耗时间,临走前还是大大方方地留了张名片,他想这老头就算有事也不会找他。
周于谦一走,张宗祥立刻放松下来,先是自在地跷起了二郎腿,接着又东看西看,这摸摸那摸摸,边踱步还边想着,这趟真是来对了,来茴修了几辈子的福,能攀上这么个富翁,要钱有钱,要人才有人才,不愁以后没好日子过!
他穿过客厅,看到一扇木门,边框镶饰着镂花铁边儿,拉开门,看里面是一座电梯,自言自语地叫了一声:“妈呀!就这么栋房子还安了电梯!”
这里还没惊奇完,来茴从步行梯带他上了二楼一个客房,张老先生不满地嘟囔着:有电梯不坐,干嘛走楼梯。
他当然不知道那电梯是直达主人卧房的,以前还有清洁工会上楼打扫,两年前来茴习惯自己打扫卧房后,那电梯就变成她和周于谦专用的。
张老先生虽是不满,进到客房便忘得一干二净了,那房间有六十平米大,只有从电视里才见过的欧式大床,壁挂式的超薄电视,浴室门敞开,长方形的浴池砌着浅蓝色的方砖,可容纳几人同时洗浴,室外有个空中小露台,壁柜上摆放着书籍杂志。
张宗祥掐了自己大腿一把,他摸着床上白色的锦缎被子,柔软的触感,双手按下去,松蓬蓬的,暖烘烘的---
晚上他就可以在这张床上睡觉,这地方是他女儿住的。
他心里升起一股自豪感,又有些遗憾,真想让家里的那些人都知道,他住这样一个像皇宫的地方,啊哈,怕他们不羡慕死吧!
来茴把门卡给他后就出去了,张宗祥躺在床上,哼着小曲,幻想着家乡的老陈老王哪天也到A城,可以把他们接来这里住两天,他们肯定吓得不敢躺上床。旋即又想着,要来茴是他现任老婆生的多好,这样就能光明正大的把老婆子接来一块儿享福。
他转头拿起床边的无线电话,几个手指一按,拨到老家.....
“老婆子......受苦啊?哪可能唆......我跟你讲哈,你绝对想不到我现在住的这地方是什么样子......”
而他也绝对想不到,来茴正苦恼着该找什么借口撵他回老家!


chapter 18

肖钰搬进了谢家逸的公寓,打上次一同过夜后,肖钰便问了谢家逸的门锁密码。以往两人因作息时间不同,往往是家逸睡了,肖钰还在电脑前绞尽脑汁地奋战;家逸起床上班了,她才打着呵欠蜷到被窝里,两人都清醒又能相聚的时间实在不多,肖钰索性搬到男朋友家,至少还可以一同吃顿晚餐。
同居的第一天,钟点工做好晚餐离开了,肖钰穿一件粉红色棉织睡衣,顶着乱蓬蓬的头发,刚睡醒,眼睛还不能清晰地视物,懒洋洋地靠手摸索到餐桌前。
家逸好笑又好气地拉起她,开火车似的赶她到洗浴间。“先洗脸漱口,脏东西!”
肖钰蓦地回头,朦胧的双眸瞪圆,凶狠地望着他。“你说谁是脏东西?”
“谁答话我说谁。”不待肖钰扑过来,他自动退到三尺外,笑道:“快点洗漱,一会儿菜凉了!”
待肖钰洗完坐到餐桌前,家逸才拿起筷子,三菜一汤,两个热炒,一个荤冷盘,简单实际的家居生活。肖钰视线扫完所有的菜,“咦”了一声。
“怎么了?”家逸问道。
“没有糖拌西红柿!”肖钰含着筷子,不解地望着他,明明是他最爱吃的,每餐必不可少的啊,即使在外面吃饭,他也会出高价让厨子单独做一盘,今天怎么会没有了?
家逸垂头吃了口白饭,状似玩笑地说道:“我想试试看,不吃它能不能活下去!”
肖钰没有听出他玩笑中隐含的悲凉和无奈,只道:“一盘菜还能活不下去?充其量多补充点维C,想吃就吃呗,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死心眼儿!”
家逸笑了一下没答话,嘴里的白饭嚼得没了味道,桌上少了那盘色彩红艳的菜,竟有些食不下咽,爱上一件东西再戒掉,真的很难!
他才刚学会了做这道菜就得戒掉,就如同,刚知道了如何去爱那个人,却要忘记她,何其艰难?
来茴,她一定不知道,他说到却没做到,这么些天,他根本没忘!
“家逸,你怎么不吃菜啊?”肖钰见他只顾着吃碗里的白饭,忍不住问道。
“嗯?”家逸应了声,放下筷子起身,苦笑道:“没番茄还真不习惯,干脆从明天开始吧!”说完,他走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钟点工买好的番茄,放到开水里泡着。
来茴,看来,我也只能从明天开始忘记你了!

夏天的阳光早早地照进了南岭别墅,来茴换了衣服下楼准备做早餐,却见张宗祥已经把早餐摆在桌面上了,粘稠的白粥,黄澄澄的油条,几碟凉菜,面食也分别做了好几种,见来茴下楼,在围裙上擦了擦手说道:“我正想问工人,该怎么叫你们起床呢!”
来茴恍惚了一瞬,好像回到高中时,起床就看到妈妈把早餐做好了,擦着手催她赶紧去洗脸,不然又要迟到了。
鼻头一酸,她转身走向电梯,说道:“哦,等会儿,我去叫他起床!”
周于谦倒是没想到来茴的父亲以前是厨师,虽然试过很多大厨的手艺,但张宗祥做面食的都是地方特色小吃,尤其是油条这类东西,周于谦是不可能去小摊上吃的,倒也新鲜了一番,吃饭时还连连取笑来茴就会煮绿豆莲子粥,没点创意。
一顿早餐挺像是幅“阖家欢乐”图,待周于谦上班后,张宗祥又抢着把碗盘收拾了,还说道:我常做这些事,比你俐落些,你去看电视吧!
来茴轻松下来,对张宗祥也不似昨天那般冷漠了,坐在沙发上跟他聊着家乡的事情,张宗祥原本就是很能侃的人,C城大到哪个市长被拉下马,小到哪家哪户娶媳妇,能讲的都抬出为跟来茴讲。
来茴因为几年没回C城,听到熟悉的人,熟悉的地名,哪条街哪条巷都觉得亲切,一个上午过去,还算开心。
中午吃饭时,张宗祥看来茴心情好,试探地说道:“小茴呀,爸爸一大把年纪了,老吃你的也不是回事儿,你看能不能给爸爸找点事情做做!”
张宗祥不是个笨人,清楚女儿对他没多少孝心,即使愿意给钱养他的老,也不会管他家里那两口人死活,不如请她帮忙找份工作,想来以周于谦的身份,靠关系给他一份收入高的工作也不难。
来茴一听他要在A城找工作,想到他是打算长期待下去,脸刷的沉下来,但看到张宗祥满怀希望的老脸,又想着他没跟她开口要钱,而是要自食其力,脸色又好了些,她道:“我自己都没工作,去哪儿给你找工作啊?”
张宗祥放下筷子,脸上堆笑道:“那周先生不是大老板嘛,看他需不需要厨师?”
来茴听到他想打周于谦的主意,把筷子横着往桌上一摔,没好气地道:“他做的都是高科技行业,要厨师干什么?我看你住两天了就回C城吧!”她霍然起身,瞪着张宗祥发绿的脸,又道:“我警告你不要往周于谦身上打主意,他不是你惹得起的人!”
不等张宗祥开口,她气冲冲地进了电梯。

欧阳擎少同老婆离婚后并没有让程兰搬进欧宅,那栋房子是他刚发迹时,他老婆亲手设计的,自然不会让其他女人住进去。程兰当然不知道是欧阳因为后悔离了婚,也因为对前妻愧疚才不让她住,反倒是认为欧阳也讨厌他的前妻,讨厌到连那房子都不愿要了,才搬来同她住小别墅,为此,她高兴了好多天。
有钱有势的男人总自诩为猎人,欧阳擎少的老婆没离开前,他还收敛些,只敢偶尔打打野食,包养程兰是藏了又藏,还是被发现了。自离婚后,唯一的束缚没了,他便如同脱缰的野马,放肆地流连夜总会,俱乐部等风月之地,身处莺莺燕燕之中,这一切,程兰并不知情,她只当欧阳事务繁多,应酬接二连三,每当欧阳带着浓重的香水味回到小巢时,程兰反而是体贴地为他端茶递水。
来茴从周于谦嘴里模糊地听到些有关欧阳的声色犬马之事,但她也知道,程兰一直以为欧阳与妻子离婚是因为爱她,殊不知,欧阳离婚的目的只是想摆脱他老婆,因此,她当然不会“好心”地去提醒程兰,若说她自私可不行,即便是提醒了程兰,她也未必相信,甚至还可能以为是她来茴嫉妒。
况且,她自己都乱成一团糟,哪有空闲去扫人家门口的积雪。
张宗祥来的第三天,来茴带他去见来如芸,路上再三交待了张宗祥莫要乱说话。其实她的担忧是多余的,张宗祥纵使是个小器又爱贪便宜的人,在看到来如芸一动不动地躺在病床上这么多年,也禁不住老泪纵横。
来如芸前一天就听女儿说过前夫来了A城,对于张宗祥的探望倒是有了心理准备,但想到他还四肢健全地站着,而自己却挺尸般地躺了四年多,心酸得也大哭了一场。
来茴被两个老人的痛哭弄得手足无措,心揪得死疼,于是,那天一家三口聚头就哭了一个小时。
张宗祥用袖子擦了擦眼泪,说道:“咋这么多年还是没起色呢?”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来茴想着这么多年母亲的命都悬着,深怕哪天撑不过去,她就得痛失至亲;而来如芸则想着,看这光景,要好起来也无望了,自己生不如死活了这么多年,又拖累女儿,倒真不如哪天两眼一闭,女儿和她都解脱了。
越想越难过,泪刚止住,母女俩又哀哀地哭起来,所幸小余端茶进来,才把这家医院从泪海中挽救回来。张宗祥坐在床边,细看来如芸面黄肌瘦的脸,心生怜悯,他宽慰来如芸道:“你也专心养病,哪天总会好的,家里的房子还在,你病好了,想回去,我就给你腾出来!”
这刻,他倒没了算计,也真心实意地是想来如芸病好了,就把房子还给她,也就这一刻而已,等来如芸病真好了,估计他已忘了自己说过这么番话。
来如芸浑浊的眼珠子转了转,冷言道:“这病怕是好不了,那房子我早给小茴了,你这话也不必同我说!”
她的意思就是管我病好不好,这房子借的就是借的,女儿想给你们住就给你们住,不给你们住了就卷着铺盖走人。
张宗祥虽然那刻是真心实意地想还了房子,但听来如芸这么一说,心里还是很不舒服,他知道这个前妻精明,但也没想到在女儿跟前,仍一点脸面也不留给他,老脸涨得通红,气得不答话了。
来茴心里还难过着,没去注意听这一来一往,只顾着思索母亲刚才的话,虽说五年期满后,她和母亲不见得还要去住那房子,但心里着实是高兴的,毕竟母亲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想着把好的东西留给她。
不再理那生闷气的父亲,迳自拉着母亲的手,泪眼含着笑,暗自计划等她自由了,就回C城买块地皮,建个小院子,让母亲安心养病,服侍她老人家开开心心地过完剩下的日子,然后做点小生意糊口就行。
她似乎没想到,她是个女人,始终该要嫁人生子;也许,她想到了,只是又被她刻意忽略了。


chapter 19

周于谦在南岭别野住了两个月,最终决定同他避不见面的李月琴进行最后一次谈话。经过两个多月的冷静,李月琴已打理好那一头的枯草,烫了个妩媚娇俏的细碎卷发,抹层麦牙色粉底,颊边点上浅浅的腮红,掩去她原本苍白干燥的肌肤,配上一套高雅的CHANEL湖绿色低胸长裙,步步摇曳,款款生姿,同两月前周于谦嘴里的“疯妇”有天壤之别。
这一切的努力,也只让周于谦初见她时眼睛亮了一下,随后想起几年来痛苦的婚姻生活,眼里的那点光亮很快熄灭,他知道李月琴后悔了,但这点后悔还不足于让她“改过自新”。
李月琴倒了杯红酒给他,背过身去深吸了口气,再掉过脸来,已是她多年前荧幕上的迷倒众生的笑容。“于谦,这两个月我想了很多!”
周于谦把玩着水晶杯,对她的话只挑了挑眉,静待她接下来的话。
“我知道我们之间的感情产生了很大的间隙,我太任性,而你又太高傲,谁也不让着谁,但我们也是因为相爱才结婚的,虽然这场婚姻很失败。”她沮丧地撇了撇嘴。“我想我们应该要个小孩,于谦,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李月琴抬起眼眸希冀地望着面无表情的周于谦,这是她想了两个月想出来的法子之一,有了小孩,他们就有了责任心。再说,周于谦从结婚那天起就要小孩,现在满足他,应该还可能以挽回。
周于谦闻言把酒杯放在桌上,执起她的手,漫不经心地说道:“要个小孩?以前你说生了小孩子身材会变差,你会在那帮明星朋友中抬不起头来,现在倒想要了?”他的大拇指摩挲着白皙的手背。“你这双手做饭嫌油腻,擦地板抹窗户嫌抹布脏,还会亲手给小孩换屎尿布?”
李月琴本想说可以请佣人,又想起周于谦曾说过,小孩子要以最贴近自然的方式亲手带大,家务杂事除了万不得已,最好是自己动手,以前就因为她不愿意做家务,才发生争执。
垂在一侧的手攥紧,她勇敢地说道:“我自己的小孩,当然是我自己带,那些事情我也会亲手做!”
周于谦放开她的手,喝了口酒道:“结婚前你是怎么说的?你当我还会相信你的话?如果你今天叫我来就是说这个,我的决定不变,离婚!”
丹唇微微颤抖,李月琴强压下心头的怒火,问道:“难道你对我真的没有一点感情了吗?”
“是!我早说过,不要把我对你的最后一丝感情都磨掉,上次那个耳光,就断得干干净净了!”周于谦站起身,又说道:“你要什么条件,找我的律师谈吧,李月琴,你好好想想,结婚第一年就开始吵架,结婚第三年开始打架,那时候我很庆幸我们没有孩子,要是有了,那个孩子如果生在这种家庭,才真是可怜!”他自沙发上起身,准备离开。
李月琴慌忙拽住他的胳膊,镇静崩溃了,要知道,如果离了婚,她很快就会成为众人茶余饭后的笑话,这段婚姻一度是让人羡慕的,到现在支离破碎已经有好多人等着看戏了,一旦彻底结束,她没有工作,周于谦分给她的钱也用不了一辈子,最重要的是,她绝对不能丢掉仅剩的面子。
还有一个办法,她稳定心神,哀求道:“别离婚,于谦,我不会再跟你吵架打架,以后我绝对不动手,还有……还有……你在外面有女人也没关系,我当作不知道,我也不会管你了,你只要还像从前一样,一个星期回来一趟就行!”
她在心里为自己叫屈,曾经是周于谦低三下四地求她结婚呀,会变成现在这样,只因为她没有了本钱。当年那么多爱她的男人,仅是周于谦对她有求必应,所以在那么多条件好的男人中,才选择了他。而如今,爱她的男人都已经成家立业,谁也不会让她依附,只有抓住周于谦,毕竟他还是她名正言顺的丈夫。
她没想到的是,再爱一个人,付出多了没有相应的回报也会累。周于谦身心俱乏,这段感情已是覆水难收。
周于谦倏地甩开她的手,以往古井无波的眼里满是震惊,他想不到李月琴竟然会对他说出这番话,能讲出这种话就代表她也不爱了,她要的只是这个婚姻的空壳,她还可以背着这个闪闪发亮的壳四处炫耀。几年的婚姻磨掉的不只是爱情,更让当初傲视一切的李月琴变成千千万万个依附男人生存、贪恋富贵的女人。
好半晌,他才说道:“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这句话里有心痛,有失望,有难过,绞在一起就成了悲哀,李月琴身体颤抖着,沾辱的泪闪着光芒,她蓦地站直身体,抬头望进周于谦眼中,像是连她自己都惊讶怎么说出这种话一般,手背抹干了眼泪,为自己保留了最后一丝尊严。
周于谦的话让她冲动地把两个月来的‘深思熟虑’统统推翻,她像是找回了多年前骄傲的自己,就算她山穷水尽,只能去乞讨,也绝不再依附他周于谦。
她坦然地说道:“好,依你,那就离婚!”
周于谦冷硬的心柔软了些,结婚前的种种回忆朦胧地想起,像隔了层膜,糊里糊涂,又扯得人心弦一震,他不自禁地把李月琴拥入怀中,两年来,他第一次心甘情愿地抱住她,下颔抵在她的发顶,叹道:“月琴,你说得对,我们都错了!”
只一句话,他的胸前濡湿一片,李月琴在他怀里闷声呜咽,他又说道:“我们没办法再重新开始了!”

下雨天,清澈的雨水给窗户划出一道道清晰的裂痕,周于谦拉上窗帘,回头看了一眼李月琴,走出这栋争吵无数次的房子,他甚至忘了拿把雨伞,或许,是他不知道雨伞放在哪个角落,但他不会再问了。
外面风雨飘摇,每走一步,划起一卷白色的水花,湿透的裤管粘着皮肤。周于谦抹了把飞溅在脸上的雨水,透过雨雾看到对面人家的落地窗,屋里点着昏黄的灯,丁点儿大的孩子抱着架飞机模型绕圈跑,男人和女人围桌吃着茶点,他们忽然转头看向窗外----
周于谦狼狈地跑开了,他猜那两个人一定在说雨里的男人是不是个疯子!逃到墙角,确定那两个人看不到了,他才喘了口气,狠狠地将手里的公文包砸到水洼里,溅起的水花扑到脸上,他捡起公文包,用砸毁一切的劲头,又掷向水中,捡了砸,砸了捡,他大笑起来,毁了,毁了!把一切都毁了!

周于谦失踪了。
秘书打电话到南岭别墅,来茴才知道他有两天没去上班,她只能回答:周董不在我这儿,他没告诉我哪儿,对不起,我帮不上什么忙!
这事非同小可,集团CEO失踪一天就可以闹得人仰马翻,更何况所有人都不知道他的去处,来茴讥讽地想,倒是看不出来,三十多岁的人竟去学电视剧里的三流招数,只可惜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能让周于谦给自己闹这么大个笑话。
她第一天晚上接到电话后照吃照睡不误,第二天去书城败了几本珍藏版书籍,又到医院探望母亲。她只是个情妇,雇主有他的自由,她不会想破头地钻营周于谦去了哪儿,更不会像情人一样跑到周于谦常去的地方寻找,她,只安守本份,等待雇主上门要求服务。
谁让她只是个情妇?只要他没破产,欠着她的钱跑路就行。
但她也是担心的,和秘书担心的一样,怕周于谦被绑架,哦,被绑架还没什么,只要绑匪不撕票就行,赎金周于谦的老婆肯定会拿出来的。
来茴翻着书胡思乱想,嘴边扯开笑,不能怪她太乐,实在是因为周于谦在南岭住了两个月,她累得半死,而这两天是她来之不易的假期,不开心点怎么行?再说,她直觉周于谦没发生意外,最多是正儿八经地过了半辈子感到无趣,脑子发热地想当当小孩子。或许,他正在想这种时候谁会着急他。
门“吱哑”一声,失踪两天的周于谦无声息地走进卧室。
“啊!”来茴惊叫一声,手指抖啊抖指向周于谦。“你不是失踪了吗?”
周于谦的表情是一贯的冷漠,话也没说一句,便坐在床上,抽出来茴手里的书翻着。
“你这两天去哪儿了?张秘书来过好多次电话了!”来茴跪坐到他旁边问道。本来她是不想问的,但是基于礼貌,怎么着也要故作关心一下。
“四楼!”言简意赅。
来茴猜对了,周于谦那天湿淋淋地回到这里,突然不想面对任何人,便直接上了空旷的四楼,除了给他送饭的保镖以外无人知道。七年的婚姻是他沉重的包袱,背得累,亦舍不下,终于摆脱了,便只剩下虚脱的无力感。
回想八年的恋爱和婚姻,他觉得自己像个把鸡蛋藏到被窝的小孩子,希望借被窝的温暖将蛋孵化成小鸡,日复一日,蛋仍是蛋,全然不理会他的希望,直到有天蛋被压碎了,里面没有小鸡,只有难闻的臭味跟黑汁。
那蛋永远也不能再孵化成可爱的小鸡,即使将碎掉的蛋壳粘起来,也不能。
如同他们的婚姻也一样,彻底地结束了。
他固执地想,没人能了解他的感受,他觉得委屈,一种可笑的委屈!就像那个小孩,所以,他躲起来了,突发奇想地要任性一下子!
“换套衣服,跟我出去!”周于谦没理会来茴的错愕,把书丢在床上,迳自交待道。


chapter 20

快艇在黑沉沉的海面披滔斩浪,马达轰隆隆地嘶吼,急风“啪啪”地拍在脸颊上,来茴束起的卷发零落了一绺在额前,时不时地刺进眼里,她双手抱在胸前,任自己在广袤的海上激烈地沉浮。相较于她的任命,一旁的周于谦则是把手搁在轮盘上,沉稳地驾驭快艇,黑眸专注地望着前方的目的地---位于两城之间唯一的私人海岛。
四面环海的岛屿只对俱乐部会员开放,来茴是第一次来,原以为会闻鸟语花香,上岛之后才只听到松涛虫鸣,除别墅酒店和开辟的路径外,均保持原貌。
到别墅Check-in,换了沙滩服,周于谦同来茴偕肩步在海边的小径上,月光穿透过树枝落下稀疏的剪影,涛声在寂静的夜里响若鼓鸣。
“我以为你有应酬。”来茴转头,对身旁死也不换沙滩服的周于谦说道。
“很长时间没来这里了,趁今天有空来走走!”
来茴耳尖地听出他的语气略有些伤感,问道:“这几天遇到什么事儿了吗?工作上不顺心?”
周于谦没有回答,小径的尽头堆垒着若小丘的岩石,大大小小皆有,海岛主人在岩石上凿出小路和洼痕,岩壁上的深深浅浅的洼痕充作石梯,扶着铁栏杆便可攀爬到顶峰,周于谦一手抓紧红漆栏杆,一手拉着来茴,步履维艰踏着洼痕地往上攀沿。
大石表面意外地平整,石下白浪翻滚,湿凉的海风迎面扑来,后背的衣服鼓蓬蓬地成了个半圆,来茴惊喜地看着远处海天一线的亮光,宁静得只剩涛声的夜,洗去了尘嚣烦扰,余留满腔的纯雅素净。
“来茴,我离婚了!”冰冷入骨的话语如一桶凉水当头泼下,来茴的笑容凝在嘴角,周于谦负手走到岩石边缘,颀长的身躯缓缓蹲下来,大手撑着石面,席地而坐。
这就是他躲了两天的原因?来茴愕然,难道是---
“是因为我吗?”不待周于谦回答,她已经给自己了定了罪,惨然地走到大石边缘,再往前一步就可葬身鱼腹。
这里无一处不美,除了她的丑陋,丑陋的身份,丑陋的内心。蓦然间,她眼前浮现五岁时那个与母亲撕打的寡妇,她记得那张恶毒的嘴是如何奚落母亲的,她记得家乡的小房子里,罩了张薄膜纸的灯泡吊在床头,淡黄色的光,母亲坐在床边,蚊帐遮住了脸,朦朦胧胧的,她看不真切,母亲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她也不敢说话,只怯怯地坐着,好久,她才看到有亮晶晶的水滴地落到母亲膝盖上,那不是水滴,那是眼泪,五岁的她,已经能理解,那时候的母亲是伤心的。
而今天,她把另一个女人变成了母亲一样的可怜女人!
四周一片黑暗,她胸口闷得无法呼吸,看不到光亮,那就彻底地投进黑暗。风呼呼地吹着,她感到自己的身体已经飘浮起来,若是如此最好,可以轻轻袅袅地坠入另一个世间,等待下一个轮回重生。
突然间,身后一股重力将她拉回地面,粗糙的岩石擦得背脱了层皮,她惊醒过来,抬起眸子,是周于谦冷冷的脸,刚才,刚才她是不是真的一脚已经跨出去了?
胃里翻绞起一阵疼痛,她侧身趴到大石边缘,哇哇地干呕起来,晶亮的鼻涕似条银线悬吊得老长,眼泪也流出来了,搜肠刮肚却没吐出来什么,嗓子像被砂纸打磨过,撕疼的痛楚反射到大脑,头仿佛被人踩过一样的酸胀,太阳穴嘶嘶地抽痛,她觉得此刻若是死了或晕了都是种幸福。
只顾着自己的难受,她没注意到后背有只大手一直在轻抚着她。直到她呕得手脚都麻木,周于谦才把她抱到怀里,凝视着那张惨白如纸的脸,他边用纸巾整理她脸上狼籍的涕泪,边说道:“不关你的事,我跟她在认识你之前就是那样了!”
来茴缓缓回神,略抬眼皮看着他,幽凄地开口:“你很爱她?”否则不会被打击到躲起来。
周于谦没有回答。爱或不爱,这已无关紧要,结婚前很爱她,他知道。错在就错在以为有爱就可以结婚,可以获得幸福。
他摸着她汗湿的发,粘腻的触感刷过手心,痒梭梭的,他淡淡地道。“既然离婚,就不会再爱了!”
周于谦记得第一次见到李月琴,是因为朋友在筹拍一部电影,她是女主角,饭店的流光溢彩亦成了陪衬,那时是的,他就是这样觉得,李月琴是那般光彩照人,他跟她开玩笑:把你带回家可省电了!
为了她,他干了不少蠢事儿,天上的星星,池中的月亮,他变着方法地讨好迎合,奇怪的是,那时候他并不觉得自己蠢,还乐在其中,而李月琴,则是拿为难他当乐趣。她会答应与他结婚,或许只是因为他把她宠得无法无天吧。
年纪轻轻踏入婚姻生活,只为了令他心口剧烈跳动的爱情,他笃定自己会宠她一辈子。若他的事业没有飞跃性地发展,他想他会,只是,他无法确定,以当时公司的规模,够不够李月琴挥霍一辈子?
这些问题,他不会再去找答案,只要记得,当时的他很累,很失望,疲惫地回到家,没有力气说话,却仍要出去给她买宵夜,买回来竟然又闹脾气说不好吃,尝了一口便扔进垃圾筒里,她任性,她不为别人着想,因此,她把他辛苦买回的宵夜当垃圾的同时,他想宠她一生的决心也动摇了。
来茴从他怀里爬出来,躺在岩石上,望着泼了墨的天空,离婚就不再爱了,但---“爱是可以说不爱就不爱的吗?”
周于谦掏出打火机点燃香烟,火光一闪,照亮他眉间的忧愁,只瞬间,火光灭了,他的脸又隐入黑暗中。“也可以说是不爱了才离婚的。”他吐出口烟,又道:“或许当时太年轻,不懂得生活还一脚踏入婚姻,深刻的爱经过生活无情又反复的试炼,最终的结果是---不爱了!”
来茴坐起身,双手抱膝,歪头枕在手臂上,说道:“突然想起一句话!”
“哪句?”
“当时间过去,我们忘记了我们曾经义无反顾地爱过一个人,忘记了他的温柔,忘记了他为我做的一切。我对他再没有感觉,我不再爱他了。为什么会这样?原来我们的爱情败给了岁月!”
周于谦陡然被烟呛到,咳了几声。“是谁说出这么酸的话?”
来茴脸有些红,这句话从书上读出来很顺口,也很贴近人心,可一念到嘴里还真有些酸,但她还是死撑道:“酸话?这句话多有生活哲理?”
她很不满,以前家逸说张小娴酸,她认了,毕竟家逸年轻不懂生活艰辛,而周于谦不同,一个婚姻失败的人有什么资格说人酸?
“想想也有几分道理!”周于谦浅笑,又道:“原来你常看的就是这类书,我以后要有小孩,绝对把这类书列为禁书,省得把人的牙给酸掉!”
“那也等你有小孩儿了再说!”来茴气道,转眸见周于谦脸色黯然,问道:“你们为什么没要小孩子?”
“起初是她不想要,后来是我不想要,我的家庭很传统,父母把心血都倾注在我这个独生子身上,我想,我的孩子也该和我一样,生在一个健康快乐的家庭!”
来茴羡慕道:“真幸福!”
周于谦看了看她,说道:“也不算很幸福,我很小就随父母移居海外,他们虽然会抽时间照顾我,但因为要兼顾事业,时间也不会太多,一家人只能说是和睦!”
来茴撇了撇嘴:“这还不算幸福?”
“我对自己的后代是寄予厚望的,若有了小孩,我的妻子一定要花时间照顾他,所以,当初才会要求李月琴隐退!反正她懒,不工作正合她意。”
“你们没有可能复合了吗?如果你们复合,只要你把钱付给我了,我会乖乖离开的。”来茴半开玩笑半认真地道。
周于谦不置可否,反是问她:“就算我放你离开,你又能和谢家逸复合吗?”
来茴的心情刚轻松了一些,霎时又跌落谷底,她凄然道:“懂你的意思,就算曾经爱得再深,一旦分开,除了眼睁睁地看着那份感情在你的记忆里越来越淡,便什么也做不了!”
她垂下头,半晌后才掉过脸对周于谦说道:“也许,我们都是一样的人,渴望一份感情,但也不会让感情毁了自己!”
周于谦对她的坦白倒是很欣赏,笑道:“可我们是最适合生存的人。”他捻熄手里快燃尽的香烟。
来茴笑道:“不过,你要一份感情也很容易,就像欧阳那样,一把钱撒出去,千千万万个女人都会爱他!”
周于谦不屑道:“欧阳是个暴发户,暴发户的劣根性就是以为什么都可以用钱买到!”他学欧阳把领子竖起来,眼神更加轻蔑地道:“我比他有脑子!”
来茴想起欧阳老是扮酷地把领子竖起,戴上墨镜的傻样,不由得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才擦了擦眼睛,说道:“他真的是这样,哈哈,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呢!”
周于谦把她拉起来,正经地说道:“我虽然是个唯利是图的生意人,但也知道钱买不到绝对的爱和幸福,那两样东西世上能得到的人太少,我选简单的,多赚钱就够了。来茴,如果你哪天得到这两样东西了,别忘了让我见识一下!”
夜仿佛宁静下来,连浪涛声都偃息了,来茴怔怔地看着周于谦正经的脸,心一阵阵不规则地抽痛,若他都得不到,她又凭什么能得到?
半晌后,她才开口:“你如果得到了,也让我感受一下!”
周于谦点了点头,他知道今天该到此为止了,于是说道:“我们回去吧!也许,接下来的几天我都没法合眼。”
回去的小径,周于谦走前面,她远远地落在后面,看着远处那颀长的身影,长长地叹息一声---
他也不过是个没人爱的寂寞男人。


chapter 21

来茴忘记了昨晚的月色,宁静的海,白色的浪花。清晨醒来,周于谦留了张纸条在床头:小李会送你回南岭!加上标点符号九个字,来茴揉了笺纸扔到垃圾筒里。
这一天新闻媒体很热闹,周于谦同李月琴的离婚备受瞩目,电视,报纸随处可见他们结婚当日的照片。茶余饭后,人们又有话题了---李月琴为了爱情退隐,安心当家庭主妇,终是熬不过“七年之痒”。有人唏嘘:可惜了李月琴,牺牲前途,熬成黄脸婆,却换来丈夫的背弃。有人漠然:富豪娶明星,不过是贪个新鲜,这结果早就可以预料。有人怒骂:媒体真他妈的无聊,人家离个婚关咱们啥事,我三年没涨薪水,还管得了别人离不离婚。
各置一词,当事人周于谦拒绝采访,而李月琴在销声匿迹多天后,频频亮相于报章杂志或电视访谈。来茴坐在沙发上,电视够大够清晰,李月琴雍容大方地坐在主持人对面侃侃而谈:事实上,我的前夫非常宠爱我,七年来一直是这样。
主持人问:那为什么离婚?
李月琴抿嘴一笑,风华无限:离婚是我提出的,前夫不支持我的演艺事业,虽然当初为了爱而结婚,但仍是放不下很多喜欢我的影迷。
主持人再问:七年为什么没考虑要小孩?
李月琴的笑僵硬了一小会儿,眸中泪光闪闪,说出的话是哽哽咽咽:这是我最遗憾的。
主持人闻言当然不会再问下去,跳到其他话题。来茴在电视机前轻笑,好厉害的女人,这一句遗憾,让人浮想联翩,究竟是因为没要小孩儿遗憾,还是因为周于谦不为人道而遗憾?来茴见她隐忍眼泪的样子,几乎都要相信周于谦真是有那么个缺陷了。
无趣地关掉电视机,偌大的客厅寂寂落落,窗外灯火闪烁,亮如白昼,算了,人都不分黑白的,还管它黑夜守不守本份的?来茴想着,视线扫过桌上,报纸娱乐版将周于谦和李月琴的爱情往事写得可歌可泣。她逐字看下去,不得不说这是篇声情并茂的好文,看的人都会替他们的结束而难过。
躺在床上,卧室没有开灯,窗户大开,微风拂入室内,月光照得窗幔影影绰绰,忆起报纸上的最后几个字---
浮生若梦。
她摊开双手,窗棂的黑影投射在掌心,晃晃悠悠的黑印子,淡淡的月华如水,世间的美丽,不过是,浮生若梦。

谁的爱情不是梦了一场,家逸常对朋友这样说,他也借用伟人的话---忘记过去就等于背叛。
肖钰搬到他家一个多月,正是同居的新鲜期,一同坐在沙发看电视,晚饭后到公园散步,书房各倨一角,家逸工作她写稿,静静地在时光的流逝中品味欢乐。
家逸有很多朋友---同事,俱乐部成员,认识一天的人都在他的朋友范畴内,肖钰搬到他家之前,他的朋友常常会带一个单身女孩赴约,约会结束后,与女孩交换电话便成了朋友,而肖钰搬来后,他不再交换电话,通讯录上的单身女孩被删掉大半。
谁都以为,他说的“梦了一场的爱情”是指肖钰,朋友都说他发酸,两人还在一起呢,怎么会说出这种凄凉如水的话。直到有次家逸在酒吧喝醉了,抱住朋友的女朋友哭得好不凄惨,嘴里振振有词:知道吗?来茴,‘忘记过去就等于背叛’,你说,我怎么能忘了你?我怎么能忘?
那晚,朋友没敢送他回家,打个了电话跟肖钰说他醉得不省人事,明天一早就送他回去。
家逸过去的爱情是梦,那梦藏在他内心深处,忘记就等于背叛,他心理上没有背叛来茴,身体上没有背叛肖钰,他活得很辛苦,时时都在担心---没准儿哪天忍不住了,他会跟肖钰分手,然后拿出两千万买回来茴。
醉在酒中,冷暖不知,是他唯一的放纵。
第二天酒醒了,朋友告诫他,以后喝醉了可千万别回家,他不解其意,朋友也未多作解释。回到家,肖钰还没睡,她睡觉的时间是早上九点,还差两小时。
“我正担心你呢,头痛吗?”肖钰从书房走出来,摸摸他的额头。
“没事,多喝了点儿!”家逸避开她关心的目光,朋友虽然没说,但他恍惚间有些记忆,来茴总会在他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跑出来,对此,他无能为力。
“那你洗个澡再睡会儿吧!”肖钰说完又转身进了书房。
家逸泡在浴缸里,水雾氤氲,他从衬衫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衬衫,烟,打火机都不是他的,他的衬衫被吐得一塌糊涂,朋友担心他酒醉受冷后感冒,仗义地跟他交换,穿了他那件洗得湿淋淋的衬衫。
狠吸了一口,烟雾在肺里绕了个圈,又钻出喉咙,一阵撕心裂肺的呛咳,他扔掉了烟,捧着头痛苦地呻吟一声。
周于谦离婚了,他会不会跟来茴结婚?这几天但凡想到此事,他便生出一种绝望,而电视报纸杂志无一处不是在唤醒他的绝望,若来茴嫁给了周于谦,若她嫁了……浴池的水凉了,凉透肌肤,他用力地拍着发热地额头,苦苦地挣扎,挣扎……

报纸铺天盖地,做为新闻主角的周于谦已经避无可避,不单是客户、合作伙伴“关切”的电话,或是父母渡洋的指责,连他的员工都已经无心工作,办公室里的话题是关于董事长的,大部份人的网页收藏夹里都收藏有门户网站娱乐版,周于谦不得不亮相于人前,召开新闻发布会。
座上的周于谦从容优雅,笔挺的手工西服衬托出他天生的贵气,他微笑地对记者说道:“离婚只是我的家事,请大家手下留情,不要再跟踪报道,影响我与前妻的工作生活!”
有记者问:“周先生,你与李月琴小姐当年的一段爱情童话众所周知,没有偕手走到最后,是不是非常遗憾?”
周于谦笑道:“的确是很遗憾!”
另一记者问:“外界都传言你不为人道的事属实吗?”
周于谦仍是笑容可掬:“很可惜,没有人愿意让我证实!”
又有记者问:“你和李月琴小姐会复合吗?”
周于谦笑得有些酸了:“以后的事谁也无法预料。”
坐在电视机前的张宗祥心里乐开了花,他喜滋滋地想:没准儿就是因为我家那丫头才离婚的,或许过不了多久,小茴就是董事长夫人。
他就是老丈人,有个上了电视的女婿真威风啊。
他端了壶茶坐到院子里,优哉游哉地呷了口茶,见一个保镖正在围墙四周巡视,他招了招手,示意那人上前。
因为周于谦离婚一事,南岭别墅为防止来茴曝光,从各处调来安全人员,24小时轮流监控,以防那些能飞天遁地的记者找到些不能报道的消息。
保全人员都认识张宗祥,知道她是来茴的父亲,对他多了几分礼遇。那保镖见他挥手,叫来另外一个人接替,自己走到桌子前,恭敬地叫道:“张老先生!”
他的恭敬让张宗祥爽到骨子里,但女儿的警告又适时地响在耳边,他没敢摆谱,乐呵呵地说道:“请坐,请坐!”
保镖依言坐下,张宗祥掏出从房里翻到的精品中华香烟,递给保镖一支,又给他点上火,说道:“哎呀,你看这天儿热得,辛苦你们了!”
来这里住了半个月,他的普通话倒是进步了许多,保镖听得懂,仍是恭敬道:“这是我的工作,您不必客气。”
张宗祥见他一副恭恭敬敬,却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样子,心里来气,又不好发作,只得继续堆笑道:“周老板待你们不错吧?”
保镖只答了声是。
张宗祥倒了杯茶给他,又道:“喝茶,喝茶!唉,要说我们家小茴模样好,从小读书都比人强,只是那命不好,看她妈妈病了,我这老头子又不中用,幸好遇到了周老板!”
保镖答是不行,答不是也不行,心里想着:这老头跟他拉家常做什么?老头子觉得幸运,我倒没看出来小姐是觉得幸运的!但面子还是要留给人家,他说道:“周老板人好,待属下都很好!”除了这个,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张宗祥暗骂那人口风守得紧,面上装出一副如丧考妣样,只差挤出几滴老泪来,语气哀戚道:“我这把老骨头也陪不了女儿几天,她妈也病了那么多年,要周老板待她好,我跟老婆子也就放心了!”
保镖不知道来茴父母早离了婚,听张宗祥这么一说,倒想起了老家的父母,他出卖体力赚钱是希望父母能过上好日子,但也不敢跟父母说起自己的工作性质,老人家想得多,自然也担心。他想这张老先生的担忧也是情理之内,不由得同情起来,随口安慰道:“您别担心,周老板对来小姐很好,这么多年,也没有其他的女人!”
张宗祥闻言眼睛一亮,自个儿乐得开怀,暗想这事儿八九不离十,他这老丈人怕是当定了。


chapter 22

周于谦一个月未回南岭别墅,除了要陪父母以外,还因媒体的狂热一时半会儿消散不去,南岭金屋藏娇的事儿自然是不能曝光于人前的,所以,他老实地同父母住在市区的豪宅。只是可怜了“准丈人”张宗祥,他还来不及开诚布公地同“准女婿”聊上一聊,便被来茴给扔到一个酒楼厨房里。
这是来茴到A城四年来第一次求人,只因为她第一次有了操刀剁人的念头。张宗祥赶也赶不走,每次提起让他回老家,他的借口多得数不过来,来茴又不能真把他扔出去,若他回老家胡说一气,她的脸丢尽不要紧,怕的就是人家道母亲的是非。
但纵使你给他脸色,他也不吃这套。平时若你心情好,愿意跟他搭个话,他就顺竿爬,神采飞扬地跟你侃上老半天,其间一定会暗示或试探她与周于谦的事情。来茴每每听到“周老板是个好人”这类暗语时,就如同打死了蚊子,又吞了蚊子血那般恶心。
来茴怀疑,若长此下去,她很可能悖逆天道伦常弑父而后快!因此,在惨案未发生前,她找到了许久未见的程兰。
小别墅客厅的设计是典型的北欧风格,简约,明快,大方,米白色的欧式长沙发正对着落地窗,抬头是蔚蓝色的天,低首是碧绿色的湖,干净得如同整洁的客厅,一点渣滓也没有。来茴是很喜欢这栋小别墅的,程兰布置得像个家,她常跟来茴说:这里的一草一木都是我亲手栽种的。来茴知道她有夸大,但也聪明地不戳穿,每当程兰像个女主人那般说起的时候,她总是笑着赞叹,并附上艳羡之词,她觉得自己做了件善事。
“我前天跟欧阳的朋友讨了根芒果树苗,种在后院儿了,等以后芒果熟了,顺手就可以摘它几个!”程兰穿着浅蓝色丝绸家居服,趿着凉拖鞋,把亲手煮的咖啡递给来茴。
“你真会过生活,欧阳有口福!”来茴笑着,心里却想,要等那树苗长大结果还得多少年?
“说到这儿,我可得跟你抱怨了,你说欧阳那么多家链锁酒楼,客人吃饭还得排队,他去哪儿吃还不行啊?非要我做,讨厌死了做饭时弄得手和脸都油腻腻的……”
程兰笑靥如花地“抱怨”,来茴偷了空儿,端着咖啡把脸别到一边,假意巡梭屋子的摆设,她还真不知道程兰什么时候学会了小女孩儿才有的娇嗲腔调。
“……你说你要给你爸找工作?”程兰终于是回到了正题上。
来茴这才把咖啡放回桌上,睫毛微垂,手肘支在膝盖上,身体往前倾,求人的姿态做了个十成十,才开口道:“欧阳那儿缺人吗?”
程兰拍拍她的肩,一副好姐妹的样子应道:“缺人不缺人我不知道,但我可以跟他磨个空缺出来!”
来茴听了这话,落了几分心,笑了起来。既然人家应了你,那就该回报,程兰最需要的回报就是:“我想再听听你跟欧阳的事儿!让人羡慕着呢!”
程兰自是有求必应,来茴听了两个小时才离开,车子驶出花园大门时,来茴从倒后镜里看着门边同她挥手的程兰,不觉怜悯,想她跟自己说了这么久的话,不停地说,迫不及待地说,口若悬河地说,大概是因为---
那布置得像家的房子冷清好久了!
欧阳回来后,程兰跟他说起了这事儿,本来程兰还以为要磨上半天的,哪晓得欧阳一口应承下来,第三天就给了来茴回复---主厨助手,负责食宿,月薪三千五,年底双薪。
程兰认为是自己帮到了来茴,而来茴也是这样以为的,她们哪知欧阳听到是来茴的父亲,顺手便卖了个人情给周于谦,不管来茴是不是存心的,这小人情周于谦是欠定了。
张宗祥的工作刚落实,来茴当即将他的行李打包送到宿舍,欧阳特别嘱咐下属,分个单间给他,上上下下也因为董事长的关照对张宗祥客气许多,除了那主厨三不丁儿地斥几句外,张宗祥倒是在里面吃喝混日子,过得好不自在。
看似各得其所,其间只有家逸最苦了,周于谦离婚的事儿让他寝室难安了好多天,难得一回在深夜睡过去了,又做起了梦。梦见灰蒙蒙的天,来茴和肖钰陷在泥塘里,黄黄的泥巴裹了她们一身,肖钰的的身体往下沉,快没到下巴了,她大喊:家逸,救我!
另一边的来茴也向他挥手了,他站在草地边上,看她们下沉、下沉。来茴的手伸向他,脸上是寄托与他的希望,而另一边,黄泥巴上浮着几撮青丝,他大骇地跳进塘子,抱起肖钰上岸,再回头,看到的是周于谦抱着来茴离开的背影。他拔腿追上去,肖钰在身后喊他---
“家逸,家逸!……醒醒!”
谢家逸睁开眼睛,肖钰把手机递给他,说道:“喏,你的电话!”她抽出纸巾给家逸抹汗,又道:“冷气都开到最低了,还睡得满身汗,真是!”
柔软的手触碰到他的额头,贴近肌肤的温暖让他回过神,他坐起身,把电话送到耳边。“哦,徐亚啊……没,刚睡醒……下个礼拜过来?你的饭碗怎么办?……知道了!”
肖钰进去洗澡了,家逸顺势又倒回床上,双手用力地拍两边脸颊,刚刚只是个梦,但有比梦更麻烦的---徐亚下礼拜到A城。
这小子来真的!家逸的不安心又添了一分,他心存侥幸地想,没准儿这几天徐亚就改变想法,突然不来了呢?
他等啊等,到礼拜一中午,在机场接到徐亚时,才死了心。
徐亚穿着一件铁灰色衬衫、拎着个黑皮箱,头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脸上看不出风尘仆仆的样子,见到家逸,兴冲冲地拍了他一掌,说道:“哎,找到工作前我就靠你了!”
家逸只笑了笑,接过他的皮箱。徐亚在家乡就听说家逸混出名堂了,但初见到家逸的跑车时,还是吓了一跳。跟着回到家逸的公寓,肖钰在卧室睡觉,徐亚想避免同她见面也好,免得一见到她就为来茴鸣不平。
徐亚总惦记着来茴当初跟着家逸吃了多少苦,按他那点儿转不过弯的心思,就觉得家逸现在的女朋友是坐享其成,说得再难听点是鸠僭鹊巢。
因此,晚上的洗尘宴见到肖钰,徐亚面上虽和气地应承,但先入为主的心理让他怎么着也热络不起来。送肖钰回家后,家逸载他到一家清静的酒吧,徐亚劈头就说道:“我没看出来她哪点儿像来茴!”
家逸还是笑笑,道:“用得着你看出来么?”说完,他掏出一把丰田车钥匙,又道:“这辆车我很少开,你找工作时先用着吧!”
徐亚接了钥匙,咕哝道:“你少说也有个几千万家产,为什么不去找来茴?”
“是不是找了来茴就把肖钰甩掉?”家逸问道。
“这世上分手的男女朋友还少啊?不要说别人,我谈过几个女朋友,不都分手了?”徐亚抓起酒杯灌了一口,暗骂自己窝囊,明明来A城的目的是为了来茴,偏偏撞鬼了似地鼓动陈世美回头找秦香莲。
家逸不语,心想如果他是那种人,就不会还爱着来茴了。他淡淡地说道:“你别对肖钰有偏见,再怎么说,我们的事儿也扯不到她头上!”
徐亚只是气不平,倒也不会真去拆散人家,肖钰只是倒霉了些,被他摆上台面跟来茴比较,在他心里,别说肖钰,再好的女人也不如来茴,所以,要说偏见没有,不过是多了两句嘴而已。虽是这样想,他说出的话还是酸酸的:“你放心,找到工作前我不会傻到去得罪当家主母!”
家逸听得刺耳,把话题转开,问道:“你打算找什么工作?”
“先随便找份工作,再等公务员考试!”
家逸点点头。“这边的机关单位或许比内地好点儿!”
徐亚没答他,问道:“来茴住哪儿?离这里远吗?”
“开车四十分钟!”家逸十分恼火,话题转来转去,还是被他扯到来茴身上。
“打个电话给她!”
“什么?”家逸当没听见。
徐亚靠近他,大声说道:“打个电话给她,我要见她!”
“明天行不行?都这么晚了,她又不是很自由,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家逸没好气地说道。
徐亚没再说话,压下立刻要见到来茴的念头,默默在心里勾勒她如今的样子,到最后,脑子里也只印出个模糊的影子,松垮垮的黄色手织毛衣,直发如瀑,别着淡白色的发夹,铜钱大块儿的阳光落在她的眉心,亮晶晶的,她缓缓地垂下睫毛,他站得不远,所以看得到,看得到家逸低头吻住那铜钱儿大小的阳光……


chapter 23

徐亚曾对来茴说:如果你没有认识家逸,如果你没有爱上家逸,这辈子你总是我的,一年两年三年或许你不爱我,但五年十年呢,总有一天,你一回头,发觉我还爱着你,你说你会不会因为感动而爱上我?
来茴说:你那些如果都没用,除非家逸不在这世上,否则,总有那么个地方,我会遇到他,再爱上他。
那时来茴读高三,正是与家逸感情最深的时候,那时候的她从未作过与家逸分手的设想,偶尔复习完功课,她会在台灯下托腮瞑思:如果她和家逸以后不能在一起怎么办?
很快,她否定了自己的假设,她和家逸怎么会分开?她的成绩不比家逸差,也约定好了考同一所城市的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这里工作---
年轻就是这点好,总是把现在的感情当成一辈子的感情。
没有人在焦不离孟时去设想分手的可能,他们认为现在如何相爱,以后也会这样爱上一生一世。
来茴当初说得那么铁齿,四年后再见到徐亚,唯一的感慨是当年认定了会厮守一生的爱情,当年如空气一般离了活不下去的爱情,真正分开了,再回望,也不过是一场考得不理想的期末测试,在完整的人生中,是那么的微不足道。
谢家逸在A城最有名的川菜酒楼订了包厢,来茴因为塞车迟了二十分钟才到,徐亚在来茴进门的那一刹那,心里不知道是什么滋味,这几年他没去设想过重逢,他认为那是家逸才能享受的福利,他和来茴仅是朋友,不会有那种多年后相遇,只剩静默的恍惚。他只当自己是根木桩子,守着,等着她,就好。
他后悔那么急切地想要见到来茴,他应该工作稳定了再见她的,他在心里这样想,但又不停地为自己辩护,谁想得到来茴在几年后变得这么漂亮。只看到她那一身月白色长裙,高高挽起的发髻,修饰得无可挑剔的五官,一种深切地自卑便在他心里发了芽。
而她坐在中间,旁边是家逸,无论谁来看,都认为那才是一对璧人,家逸点菜时,服务员都是这样问的:先生,您的女朋友能吃辣吗?
就像上高中时,三人无论到哪里,谁都不会把他和来茴错认为一对,隔了这么多年,即便家逸与她已经分手,即便他舍弃工作来到A城,仍是殊途同归。
自卑的嫩芽茁壮成长,枝叶快要伸到喉咙,让他想掐死自己时,家逸点完菜了,来茴偏头冲他一笑。“徐亚,这么多年怎么没见你长高点儿啊?”
徐亚确定了,他该找借口离开,然后去卫生间把自己给灭了,转念又想,来茴跟他说话从来都是这样,是不是代表她还把自己当成朋友?他试探地抓起筷子,像从前一样,往来茴头上敲了一记。“那还不是因为我听你的话,你忘了上初中时,你警告过我,说不许我高你一个头!”
来茴拿起家逸面前捞菜的长柄漏勺,跟着敲徐亚的头,三声脆响,她笑眯眯地道:“别赖我,你要真听我的话,还会偷着喝大骨汤?”
徐亚又回敬,两人你来我往,家逸顿时成了个无用的摆设,比筷子汤勺还不如。徐亚高兴来茴样子虽变了,对他却没半点生疏。来茴见到徐亚本来是开心的,若只有他们两人,或许会客气些,但因为家逸在,她感到别扭,不得不和徐亚闹点气氛,以忽略家逸的存在。
直到菜都上桌,红油汤在锅里翻滚,徐亚才透过热气看到家逸闷声不吭,觉得有些内疚,忙说道:“在A城的同学是不是就你跟家逸啊?”
来茴说:“我不知道,以前的同学都联系不上。”
家逸被冷落太久,刚才见来茴同徐亚打打闹闹,心里就很不舒服,想着又不是十七八岁,这样不是明摆着地在他眼皮子底下打情骂俏,又想起以前三人吃饭,来茴都是紧挨着他,一时黯然,他冷冷地问来茴:“是联系不上?还是不想联系?”
来茴被他的话刺得一愣,不懂自己哪里得罪他了,碍于除亚在场,还是压下火气,说道:“本来就是联系不上?”
“我不是同学么?”家逸咄咄逼人地继续道:“怎么没见你跟我联系过?还是在你心里连个同学也算不上了?”他这样问着她,每说一个字他心里就一阵刺痛,说完竟有几分心酸落泪的感觉。他没说出口的是,自己当初约她,找了那么多借口她才肯出来吃顿饭,徐亚才打了个电话,就忙不迭地来赴约了。
来茴被他冷冷的话语逼急了,顾不得徐亚在场,不经大脑的话脱口而出:“你说得没错,我们只是同学,在你心里,也仅此而已,谢家逸,你要我把你当同学,那我以后就把你当成普通的同学!这样你满意了吗?”一口气说完,房里寂静无声,三人都愣住了,只有锅里的汤“汩汩”地翻腾。
来茴被家逸和徐亚怔怔地看着,一时无法自处,又羞又悔,手脚似乎都没处可放,黑亮的眸子浸淫在晶莹的泪水中,她觉得自己丢脸极了,慌忙抓起手袋,夺门而逃。
家逸首先反应过来,如本能一般地站起身,丢下徐亚便追了出去。在地下停车场里,他“砰”的一声将来茴拉开的车门关上,低头看着背对他的来茴,手在半空中扬了许久,才缓缓搭上她微微耸动的双肩。
“来茴……”他突然发觉自己追上来竟不知道要说什么。“来茴,别哭……”
他的喉咙像被堵住了,来茴突然转身抱住他的腰,头靠在他肩上,细细的缀泣声,不用看,他也知道她咬着唇忍着不发出声音。双手搂紧她,眼泪在眼眶里打了几个圈,成串滚落。
停车场的背光处,徐亚如同几年前,远远地站着,然后,默然转身离开。
“家逸!”来茴退开一些,看着他,声音微微颤抖。“别让我看到你,看不到你我就不会爱你,看不到你我就不会想你,看不到你我就不会像这样抱着你,家逸,怎么办?我真的不能看到你!”
家逸心头一震,又把她拉回怀里,手摸着她的头发。“那就不看,让我看你就好了!”他笨拙地拍着她的背,含在喉咙里许久的话终于说了出来。“来茴,为什么我感觉你比以前瘦了?这些年你过不好吗?”
怀里的身躯像是要印证他的话般轻颤起来,凄凉得如同秋风扫过落叶,是那样地薄弱。她幽幽地说道:“我过得不好,家逸,我不想逞强说我过得很好,但这几年我真的过得遭透了!”
他又抱紧了一些,似要把所有的怜惜都灌到她身体里,他吻着她的头发,吻着她的眼泪,他看着她淹了水的双瞳,忘了一切,蜇伏在内心许久的话自然而然地滚出喉咙:“回到我身边好不好?”
来茴怔怔地看了他很久,才别开了脸,低头又埋回他的胸膛,闷闷地啜泣声大了些,家逸感觉到自己的衬衫被咬住了,湿热的温度隔着皮肤灼痛了心,半晌后,他听她怨怼又无奈的叹息:“你明知道我回不去了,家逸,你明知道的!”
是啊,他明知道的,可他仍是不想放开。
腰上的手松开,来茴转身打开了车门,直到车驶出停车场,她也未转头再看他一眼。家逸有如木雕,手顿在半空中,好似来茴还在他怀里,没有离开过,这么多年一直没有离开过。
他抬头望着尾灯的消失的地方,是停车场的出口,暗沉沉,空落落的,像他的心,开了道口子,什么都漏出去了,却没有补进来的。
这就成熟的坏处,再深刻的爱情,也会被放到天平上衡量。
十几岁时,他与来茴站在天平上,一样地年纪,一样的经历,一样的单纯,他们站在天平上是平等的,所以他们毫无顾虑地相爱,爱得信誓旦旦,爱得许诺无数个来生,谁也不去计较那天平是否倾斜。
二十几岁时,他们被生活加加减减,谁也称不出彼此的重量,谁也不敢贸然站上那座情感的天平,所以他们怯懦地放弃,学会忘记誓言,学会安于这世的平淡,谁都逃避那座在心里已生了铁锈的天平。
尽管,他们都无法剖开跳动的心脏,取出在那里生了根的感情。
外面是艳丽的天,十分洁净的湛蓝色,天底下是乌烟瘴气的城市,繁华区像被捅了的蜂窝,乱糟糟的,闹哄哄的,屏蔽不了世俗的喧嚣,能选择的,只有一同沉沦。
街角处,一个小小的店面,贴着花花绿绿的海报,李月琴几年前拍的老电影宣传照挤在当中,来茴放慢车速,开了车窗,一对情侣走过,她模糊地听到他们的谈话---
女孩儿指着海报赞叹道:“那不是刚离婚的李月琴吗?都三十多岁了还那么漂亮!”
男孩儿搂着女孩的肩说道:“哪儿呢,我看还没你漂亮!”
来茴想,这大概是世上最洁净的慌言!


chapter 24

来茴那天离开后给徐亚拨了个电话,她很抱歉地说:对不起,等你不跟家逸住一起了,我再跟你聚聚。
徐亚沉默了很久,在来茴快要挂电话时,才轻声地说:来茴,你累得撑不住的时候,不是只有家逸,还有我!
来茴没问出‘你怎么知道我很累?’,但听到这句话,她的紧绷的肩松懈下来,胸口里塞了几年的愁郁像是吐了出来,从镜子里,她看到自己无比痛快地流着眼泪,她愉快地想,是不是,在这个冷漠的城市里,她终于有了个朋友。
但她不能,不能在四周没有一个亲人朋友的时候,就把徐亚当溺水浮木。徐亚喜欢她,她是知道的。从小学开始,起初欺负她,后来保护她,他喜欢她的方式很笨拙,初中时往她课桌里放桔子,小小的红结子,堆在几何书上,有时候也放猕猴桃,皮上那层毛被他磨干净了,捏起来软软的,皮轻轻一撕,就看到里面绿澄澄的果肉,黑色的小籽缀在里面,嚼起来脆脆的。
他以为她不知道,她晚晚回家的路上,回头总看到一个疑似他的身影在暮色里远远地跟着,几乎看不清的,但她一直知道,只是装作不知道,她喜欢的是他的亲表哥,她跟他这样说过,他也只是笑着:好歹我们算是一家人。
一家人当然是经常在一起,所以,她和家逸恋爱后,他也跟着,家逸没空时,他就陪着她。徐亚曾开玩笑地说:我表哥除了长得好看点儿外,哪里比得上我?论家世,他爸妈是工人,我爸妈在市里算是名人;论性格,我温和,善良,大方,他坏脾气,小心眼儿;论学习,我不调皮点儿让着他,他哪有出头之日。
但他跟在处处不如他的表哥身边,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影子,只为了能正大光明地陪她。事实上,那时候来茴对他很是不屑,总觉得一个男人在另一个男人身边跟前跟后的,即窝囊又没出息,在历经了世间的人情冷暖后才知道,徐亚当时不计回报的爱,有多难能可贵。
所以,她不会把徐亚当成浮木,如果她在他面前脆弱,如果她表现得很需要他,无异于是在引诱他,徐亚对她的感情太单纯,太执着,这种感情只能珍藏,不能利用,不能破坏。
来茴打定了主意,把徐亚的电话号码从手机里删除,虽然这条路一个人走得很累很寂寞,但她已经麻木了。

周于谦回到南岭别墅已经是秋天,A城只有两个季节,春天和夏天,秋天则被春夏各分了一半去。李月琴的复出和新恋情的热炒成功地让媒体聚焦,周于谦终于在这个疑似夏末的秋天得以脱身,回到南岭。
这天吃过了晚饭,来茴坐在沙发上织毛衣,两根细长的竹签儿搁在虎口上,腿上摊开一本《针织花型图案》,看一眼戳一针,再往竹签儿上送次线,周于谦见她咬着下唇,表情十分凝重,那样子仿佛不是在织件毛衣,更像是要征服诺曼底那般的锲而不舍和坚决。
他看着好笑,便坐到她对面说道:“满大街都有毛衣卖,用得着自己织吗?看你那样子也不会,织出来谁敢穿?”
来茴像是没听到他的话般,伛下身子,认真研究书上的花型,好一会儿才开口,似在回应周于谦的话,又似在自言自语:“天气凉了,手织的毛衣是片心意,怕丢脸,不穿出门不就得了?”
周于谦愣了一愣,心想,她要是真织出很丑的毛衣,在屋里他也不会穿,还是叫她别织了,省得到时候受打击。于是说道:“你就别瞎忙了,不是那块料就别逞强!”
来茴总算熟悉了点儿,连戳了几针才回道:“谁一开始就会呀?小时候我妈织的第一件毛衣,袖子一个宽,一个窄的,还让我穿到学校去,后来织出的就漂亮多了!”
周于谦想像她穿那件毛衣的滑稽样子,不由得笑出声来,他不以为然地道:“等你织出件像样的毛衣来,穿毛衣的人脸都丢到西伯利亚去了?”
来茴挑了几针,嘴里碎碎念着:上针上针下针,忽又抬头看看周于谦道:“我以前穿的毛衣都是妈手织的,现在我亲手织一件给她,不管丑不丑,妈都会很开心吧!”
或许连她自己都不信真的能织出件毛衣来,所以,她睁大眼睛,像是很需要周于谦的鼓励,却不知道在她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周于谦逗人的心情没了。搞了半天,毛衣是织给她妈的,他又看了看青色的毛线,明明就是男人穿的颜色!
他不悦地回道:“你织出来给她穿上身,不就知道她开不开心?前提是,你织得出来再说!”
来茴被他的话打击到了,气馁地把才打了一溜儿的毛衣扔在一旁,起身说道:“我也是在想,要不要付钱请人家帮忙织一件,再骗妈说是我织的,让她高兴一下!---嗳,算了,我还是先去给你泡茶吧!”
周于谦也站起来,走到壁炉前伫了一会儿,又踱回来,抓起沙发上的竹签儿,心烦意乱地在茶几的玻璃面儿上“笃笃笃”地叩着,他瞪着那一溜儿还看不出花型的青边,嘴里吐出两个字:“真丑”,幸好不是织给他的,否则,打死他也不穿这种土得掉渣的毛衣,这样想着,他像得到了安慰,心里一爽快,竹签儿一下又一下地捅得更用力,打好的毛衣边从签儿头上滑出来。周于谦一看坏事儿,来茴耗了一个下午才织了这么多,被他几下就给捅没了,这下好,她到时织不出来,非怪到他头上不可,说不定还以为他蓄意破坏。
什么叫做贼心虚!周于谦虽说不是存心的,但他可不敢保证潜意识里没存这个心!见来茴还在厨房泡茶,他抓起那边儿,想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将其还原。
虽然他是赚钱的天才,但不是全才,起先他一针针地灌回竹签儿,心里还称赞自己聪明,难不倒他,正得意忘形的时候,不小心拉了一下还没织到的线,脱了好几针。
来茴端茶进来时,奇异地见到周于谦抱着没打好的毛衣,蹙着眉头,翻来覆去地研究那溜毛衣边。
“你要学这个?”她十分不确定地问。
周于谦陡然对上来茴好奇的目光,竟然觉得脸有些发烫,心里直叫着丢脸,毛衣边摩得手痒痒地,他顺手扔到来茴手里,速度快得仿佛那是条会咬人的青蛇。
“不是,我以前没见过,所以想看看!”他端起茶杯,喝了一口,其实他现在很想去书房,但又不屑于逃避责任,而且,他理气直壮地认为,他不是有意的。
如果真的理直气壮,就不会如坐针毡了。
虽然那溜边儿只被拆掉了几针,但以来茴的水平是绝对补不回来的。所以,现在换来茴研究了,琢磨了好久都接不起头,过了一会儿,她才以审判的目光看向客厅里唯一的嫌疑犯。“是不是你拆的?”
周于谦泰然自若地喝着茶。“不小心碰掉了几针,就几针而已,你补上不就行了?”
“我根本不会补针!”来茴抚着额头,气岔道:“害死人了,这下又要全部拆掉重打一遍!”
周于谦当没听见,看来茴真的要拆掉,又有些内疚,但他现在心情过于复杂,那内疚很快化为嘲讽:“不会织就别织了,上街去买一件不就得了,你看你织的那个,丑死了!”
来茴正气闷着,理智又告诉她不能以下犯上,于是她选择了忽视,把他当空气。
她的不理不睬,让周于谦觉得自己的尊严被践踏了,道歉绝不可能,所以,他选择了劝慰:“说实在的,你织的真不好看!”他顿了顿,在心里告诫自己一遍:要劝慰!“嗯……你想想,你织了那么久肯定舍不得拆,即使织得丑!”
来茴飞快地挽线,彻底无视。
“现在我帮你拆了,你再织,一定比开始的织的好!”
来茴忍无可忍地白了他一眼。
“说到底,我对你还是有信心的,明年你一定能织出一件毛衣!”
“哗哗!”的翻书声,花型设计被扔到一边,来茴找到翻到基础篇,从最简单的平针开始。
周于谦觉得自己早该住嘴了,可来茴不搭话,他就觉得心里不舒服,想了想,他又开口了。“就算织不出来也没什么,毕竟织出一件很丑的毛衣,对于穿的人来说是种不幸!”
周于谦绝对不是在开玩笑,也不是在故意讽刺,他也不懂自己怎么就那么确定---来茴织出来的毛衣一定很丑。或许是,他希望她织出来的毛衣很丑,丑得不能见人,丑得他可以取笑她。总之,他绝对不希望她织出来一件漂亮的毛衣!
正在他要把“丑”继续贯彻到底时,来茴终于说话了:“我原本是想给我妈先织一件,练练手,如果织得好看,也给你织一件的,但现在……唉!”她长叹一声:“算了,我还是去街上给妈买一件好了!”
“嗯……其实也不是很丑!……努力点还是可以织好的!”


chapter 25

时间在人一无所觉时悄然流逝,岁月沉淀,随着年华逝去的爱情如陈旧的乌木家具,沉沉地压在空间的一角,淡淡的幽冷木香,在眼睛与灵魂的接驳处,缕缕似有若无地渗透。
肖钰搬进家逸的家那天起,他落下了心痛的毛病,有时候因为肖钰的一句话,让他觉得熟悉;有时候是肖钰的一个动作,让他觉得亲切;有时候是肖钰写的小说,他在小说里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这毛病在徐亚住进来后,渐渐频繁起来,起先是半月一次,然后是一星期一次,到了后来,每天都会痛上那么几次。
他和肖钰的感情生活进入一个贫乏期,时常相顾无言。肖钰是职业作家,脑子里存了太多的童话情节,而家逸是务实的人,关注的是口袋里赚进了多少钱。磨擦不可避免地产生,徐亚借住进来后,矛盾开始白热化。
礼拜六是肖钰23岁的生日,半月前,她就有意无意地跟家逸暗示,希望有个难忘的生日,也从那时起,她撕着日历期待家逸安排的惊喜。
生日前一天,家逸让秘书在星期五西餐厅订了位,肖钰花了一整天的时间逛街买衣服,第二天,家逸下班时给她打了个电话。
“我先去餐厅,你坐徐亚的车过来吧!”
肖钰心凉了半截,她和男朋友过生日,徐亚去干什么?
幸好,徐亚载她到了餐厅,看穿她的不高兴,也不愿做个讨人嫌的角色,找个借口识趣地离开了。
电灯泡是灭了,但一餐饭吃下来,肖钰没见着惊喜,平常的餐点,甚至不是情人餐,没有烛光,鲜花;抖开餐巾没有项链,汤菜和点心里没有吃出戒指,服务员也没来告诉他们中奖了,奖品是车钥匙之类的。
到家逸买单时,她安慰自己,生日还没过,也许家逸是把惊喜安排在饭后的。
所以,当家逸问她吃完饭后想干什么时,她回答说:你决定吧!
家逸的决定是回家,因为徐亚买了蛋糕。肖钰曾告诉他,在南城区有家西点铺,烘焙出的蛋糕不但美味,也很有创意,最具创意的是用大小形状一样的玫瑰花瓣制成的爱心蛋糕。
家逸当时只是听听就算了,若肖钰不再提起,庞大的工作量自然会造成他的遗忘。所以,蛋糕是徐亚买的,只是一个价格比较昂贵,但毫无新意的忌廉蛋糕。
肖钰的心冷了又冷,她勉强地笑着吹了蜡烛。
十一点时,家逸洗完澡出来,递了张金卡给她,说道:这张卡的额度是10万,你想要什么就买什么吧。
肖钰如坠冰窖,颤抖着接过那张金光闪闪的薄卡,一整晚的失望累积到临界点,两手用力一掰,那张卡被腰斩,尸身掷到家逸身上,她大吼道:“谢家逸,你把我当什么?”吼完后,她抹着泪跑出公寓。
小说里的女主角跟情人吵架后要么去他们初遇或值得纪念的地方,要么是家附近的公园或者楼顶的天台。肖钰和家逸初遇的地方是在她表哥家里,当然是不能去的;值得纪念的地方---很多地方都值得纪念,家逸不可能每处都去找,谁能保证他遗漏了哪处?剩下的就是天台和公园,她去了天台。
秋日的深夜,风带着些萧瑟的凉意,略有些才华的会在此时多愁善感,肖钰抱膝蜷在角落里,眼泪已经风干了,她哀悼这个黑暗的生日,发誓决不原谅家逸,她预备了满肚子的经典语句,用以口诛那个不重视她的人。
夜凉如水,深夜的天台是不能久待的,风越来越急,凌晨温度骤降,她望着上天台的进口处,空空如也,一直一直没有人来过。心和身体一起发寒,她仍是倔强地支撑着,双臂抱得更紧,可怜兮兮的。
她的思绪仍是没有停顿,她怀疑家逸真的能找到她?她开始后悔没有带手机,她开始想着就这样到明天早上,她冻得感冒发了高烧,晕倒在这里,有人上天台发现她,送她去医院,然后通知家逸。
她幻想着家逸到医院看到她生病的痛心样子。
她忘了这是生活,不是她的小说,小说里可以让女主角得了绝症又活过来,但在现实生活中,病痛绝对是一件能把人折磨得生不如死的灾难。
到了下半夜,她冷得受不了,犹豫了半小时,她下楼回了公寓。
生活是最严苛的老师,肖钰在23岁生日成长了,不管她以后能否和家逸在一起,都明白了,吵架后别妄想有人能找到躲起来的你,在这个世界上,若自己都要逃避,没有人会花功夫去寻你!若自己都要折磨自己,也没有人会怜惜你!
回到公寓,家逸阴沉着脸坐在客厅沙发上,肖钰刚进门,就听到他淡淡的讽刺:“晓得回来了?”
他不是没去找去她,相反的,他拖着疲累的身躯,和徐亚各开一辆车在市区里到处转悠,肖钰的亲戚朋友家能打听的都打听了,他当然不会想到肖钰那么戏剧地躲在天台上,从不看肥皂剧的他实在没有那么丰富的想像力,一板一眼才是他的生活作风。
肖钰见他的一脸冷漠,天台上受的罪和委曲无处发泄,凝噎了半天,竟哭不出来。在她的逻辑里,这时家逸应该是抱着她,拼命道歉才对。她还准备了一大堆不原谅家逸的套辞,但这时全被塞回肚子里,蹦出嗓子眼儿的只有一句话:“我回来拿我的东西!”
家逸霍地起身。“闹了一夜还没闹够吗?你不知道A城的治安差?那么晚了还跑出去?我找了你一个晚上?你倒是好,折腾了我一夜就是回来拿东西?”
不是不担心,不是不着急,不是不害怕,家逸找遍了大街小巷,找不到肖钰时,不由自主地会想到她是不是出事了,是不是遇到坏人了?疲乏,担忧,焦虑百般折磨,得到的只是一句“回来拿东西”,无怪乎他火大。
肖钰自我想像了一夜,此时对家逸再无奢望了,只冷冷地看着他。“放心,以后都不会折腾你了,我拿了东西就走!”说完,她迳自走到卧室,打开衣柜皮箱收拾衣物。
家逸跟着进去,把她的皮箱收起来,蛮横地踢到一边,关门反手落锁,拽她到床上。实在没精力再吵下去,他伏低做小,好言说道:“别闹了,我很累了,明天还有很多工作,睡觉吧!”
肖钰习惯了夜晚写稿,正在气头上的她哪可能睡觉,挣扎了许久都脱不开家逸的钳制,只能咬着下唇,火大地瞪着他。或许,说要搬走只是气话,她的挣扎也只是意思一下,她希望的是,家逸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你说你为什么生气?”家逸见她软化,闭着眼睛问道。
肖钰当然不会说是因为她幻想了很多博人惊喜的手段,而家逸没做到。只答道:“我以为你会送我件礼物,是你亲自买来的!”
“那张卡也是我亲自去办的。我问了你很多次想要什么,你都不说,我只好去办张卡,你需要什么就买什么!”家逸的思维模式能够考虑到这一步已是不易,当初还以为肖钰会开心。
如果是来茴,送她这张卡,她肯定是开心地收下,然后去置办一堆两人都需要的东西!以前她过生日,他问她要什么,她的回答总是两个人都需要的生活用品,虽然很现实,也没有浪漫可言,但是很省心。
女人,果然是有差异的。
谁想到让来茴开心的方法,用到肖钰身上就换来勃然大怒?
他的手习惯性地抚上阵阵抽痛的胸口,只感到悲凉。
肖钰听他这样一说,也明白了他不是没花心思,只不过他是那种天生就不懂浪漫的人,到此,气消了大半,决定赦免他:“算了,记得圣诞节补偿回来就行!”
家逸应了声好,又道:“早点睡吧,我明天还有个重要的会议!”
一场风波过去,但两人的差异在风波中凸显无遗,家逸在贫穷中长大,成年后学到的知识是如何赚钱,如何赚更多的钱,与肖钰这种从小衣食无忧的女孩观念截然不同。
肖钰又开始盼望圣诞节的浪漫,而家逸,则是想着明天的会议,下个月总裁的视察。
此后,两人的大小风波不断,徐亚夹在中间为难,月底找到工作后立刻搬出了家逸的公寓,他多次尝试约来茴,都被各种借口推拒掉。工作的不顺心,新环境的不适应,来茴的逃避,让徐亚心灰意冷。
各人都过着各人的生活,直到来茴的大学室友许诺回国结婚,一石激起千层浪,平静的表象终于碎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