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他的关系够暖昧吧,
继兄妹——双双缱绻的一对。
他像暴风雨般狂猛席卷她的生活,
她如极乐鸟般试图唱致泣血来解脱。
这就是他们的爱情吗?
是的,他爱得沉默专横而霸道,
她没有尊严没有空间没有自我。
他热衷于囚禁,她一心于自由,
若要两全,就以死亡来收梢吧!
第一章
他说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不会放手,他说我只有完全屈服了之后才会得到自由,他说他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所以,我躲不开,也逃不掉。
除了妥协,我别无选择。对付一个狂傲自大、目空一切的男人,只有一种方法,就是让他自动放手。我不是他的第一个女人,相信也不是最后一个。虽然他是我的第一个男人,但我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 ※ ※
夏季的雨总是来得又快又急,正如他狂猛霸道的行事作风,疾风骤雨之后,徒留一片狼藉。起码,雨在去之前会变弱变小,轻柔地抚慰被它肆虐过的土地;而他,过境之后,不留一句温言细语。
引擎在风雨中止息,车灯划过青黑的大理石雕花墙体,随即熄灭。我打开车门,顶着皮包冲向玄关,不过是二三十步的距离,却足以让雨水打透衣衫,变成一只地道的落汤鸡。
大门迅速打开,女佣急忙将我拉进屋里,惊惶地叫着:“小姐,您怎么不在车里等一下?”
冰冷的雨水顺着鬓发滑过我冻得苍白泛青的面颊,滴入脚下的高级红毛地毯,晕成一大片刺目的水渍。我抬眼瞄过楼梯平台上的时钟,暗暗松了口气,目光在偌大的客厅中搜寻那道强悍的身影。
一条干燥柔软的浴巾兜头盖脸地朝我罩下来,两只沉重坚实的大手按上我的头顶,粗鲁地揉着我半长不短的头发。我在窒息之前挣扎出浴巾的包围,大口大口地喘气,眼前正对着刚毅坚挺的下巴和粗大的喉结,往上抬,对上他暗黑色凶狠冷峻的眼眸。
他的声音同样冷凛沉缓:“为什么不带把伞出门?”
“我忘了。”
“为什么不等佣人拿伞出去接你?”
我再看一眼挂钟,抖着声音:“你只给我四十分钟,现在还差两秒。”我发抖不是因为我害怕,是因为我冷。
摄氏三十四度下的雨水仍然冰冷,尤其是午夜过后的暴风雨。我没吃晚饭,在冷气十足的工作室里待到深夜十一点半,四肢因为长久的坐姿而僵硬酸痛,血脉几乎停止循环。这时他打电话过来,以愤怒的语气命令我:“不管你人在哪里,四十分钟内出现在我面前。”
我直觉的反应就是抓起皮包冲出门,工作室离别墅有三十分钟的车程,我还要扣除搭电梯和取车的时间。深更半夜不怕塞车,但是我没想到外面在下雨。还好,还好,终于赶得及。但显然,这样守时速到的服从仍然无法令他满意。他仍然怒气腾腾,而且颇有没完没了的趋势。
“小芳,去给小姐放水。”
“哦。”
他一把将我打横抱起,直接走到二楼卧室。皮包掉在地上,我伸手欲捞,还是差一点点。
“我的皮……”接受到他恶狠狠的眼神,我乖乖将“包”字吞回肚子里。
我知道这次是我不对。他昨天、确切地说是前天还在电话里告诉我,他会在今晚,哦,确切地说是昨晚回来。那就意味着,我必须乖乖待在别墅等他,像后宫的妃嫔迎接君王的宠幸,最好是盛装打扮,欣喜若狂。我不知道他以前的女人是不是这样,至少我没有。我居然将这件事忘了,虽然的确不是故意要忘的。
他是个不容人忽视的男人,只有他忽视别人,决不允许别人忽视他,尤其是他的女人,尤其是我。我知道逃不过他的怒气,也知道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出现结果会更糟。就如他所说,我躲不开,也逃不掉。所以,我只能选择以最快的速度出现在他面前。
他毫不客气地扯掉我身上的湿衣服,顺利地又毁掉我一套价值不菲的香奈尔套装。当然,只要我愿意,他会赔给我十套。但是我讨厌逛商场买衣服,也讨厌适应新衣服摩擦皮肤的感觉。可是他不知道,也不屑于知道。
“看着我。”他三根手指捏着我的下巴,将我的视线从那件寿终正寝的套装移到他脸上。
我顺从他的命令,很认真地看他。一个月外出洽公使他显得有些疲惫,青惨惨的胡髭布满下巴,凹陷的眼中泛着淡淡的血丝,因为刚刚洗过澡,头发粘湿凌乱地贴着额头,遮住他宽阔饱满的天庭。他的脸型略显消瘦,五官棱角分明,鼻梁挺直,眼窝略深,有点像混血儿,眉毛粗而浓,斜飞入鬓,颇有几分侠客之气,但是我知道那只是表象,骨子里他是个地道的强盗。如果他不是那么爱发脾气,如果他的薄唇能时常勾出点和善的笑意,他应该是个好看的男人。
我对男人的长相通常都用好看、可以、难看来形容,因为我总是区分不出英俊、帅和酷的差别。
获得了我百分之百的注意力,他的目光总算舒缓一些。
小芳走出浴室道:“先生,水放好了。”然后识趣地退下。
他用毯子圈着我,直接抱进浴室,像扔垃圾袋一样丢进浴缸,粗声粗气地说:“把你自己弄暖和些,你该死的冰得像块木头。”
浴缸内的热水溅了一地,按摩垫的缓冲使我免于受伤,但是右手腕不小心撞到浴缸边沿,痛得我用力皱了下眉头。他大力地关上浴室的门,弄出砰然巨响。我一直很奇怪这房子的门都是什么材料做的,可以经得住他长期的虐待。
该死的冰得像块木头!嗬!他永远有自己的一套比喻方式,既不贴切又不文雅。我真怀疑他究竟是不是曲叔叔的亲生儿子,想他曲大制作在乐坛如鱼得水十几年,惟一的儿子却乖戾狂傲,丝毫没有文艺人的气质,不过他在商界呼风唤雨的气势倒颇有乃父制作的音乐之风。想到曲叔叔就想到母亲,如果两位老人家知道我做了曲凌风的女人,不知道会……
噢!知道了又如何?曲凌风买过谁的账?恐怕他死去的母亲从坟墓里跳出来也无法阻止他的独断专行,更别说跟他从来都不亲的父亲和他从来没有承认过的继母。是的,我的母亲就是他的继母。不过我们之间不像其他继兄妹的相处模式,既没有相亲相爱,也没有怒目相向,更没有尴尬暧昧的青涩之情。事实上,在他蛮横无理地介入我的生活之前,我们根本算不上认识。我妹妹倒是对他钦慕已久,但是他这个卑鄙小人只会利用她来要挟我。惟有小弟--他和我共同的弟弟--是这个复杂关系中惟一的幸运者,得到所有人的关爱。
“砰” 的一声,浴室门被大力推开,他探进头来叫道:“怎么还没洗好?再给你一分钟,下来陪我吃饭。”
我想他这辈子永远学不会轻言细语地说话,至少对我是不会了。
我缓慢地擦干身子,费力地穿上浴袍。我不是要故意拖延时间,也不是想逃避和他吃饭,更不想惹他生气。实在是--我的手腕好疼,刚刚撞到的地方已经红肿,估计很快就会淤青,而且,我不确定是不是伤到了筋骨。
砰!门又被撞开,我发誓听到了门板激烈的抗议声。
“还在蘑菇什么?你不知道我饿了吗?”他直直地站在我面前叫喊,震得我耳膜嗡嗡作响,同时,我还要忍着手腕的剧痛与浴袍的带子奋战。天知道我也饿得快虚脱了,如果可以,我宁愿什么也不穿就去吃饭。
“你的手怎么了?”他大手一伸,正好抓住我受伤的地方。
“咝--”我痛得直抽气,差点逼出眼泪。
“怎么弄的?”他轻轻翻转我的手腕,用指腹在红肿的肌肤上轻触,另一只手抬高我的下巴,沉着脸再问一次:“怎么弄的?”
“你弄的,刚刚将我抛进浴缸的时候。”我知道他并不会因此而自责,只会生气,因为我没有保护好自己。他的论调是,我现在每一寸肌肤都属于他,所以我得“给他”好好照顾。当然,他是没有这个义务的,他一向只享受权利。
“该死的!” 他用力耙了耙头发,不知在诅咒谁,脸上又添一层阴郁暴躁。
他牵着我的左手走出浴室,开始翻箱倒柜地乱找一气,最后懊恼地喊:“小芳,你见鬼的把急救箱藏到哪儿去了?”
“啊?”小芳气喘吁吁地跑进来,“先生,在这儿。”她快手快脚地从矮柜最底层拿出急救箱。我猜她刚刚不是在厨房就是在餐厅,隔着一层楼和数道门,她居然能听清他喊些什么,不知道是房间的隔音效果不好还是小芳的耳力又进步了。
他拿着药油,笨手笨脚地帮我涂抹。我咬紧下唇,尽量不痛呼出声。
“先生,还是我来吧。”小芳大概是看不下去他这样折磨我,仗义执言。
“你出去。”他的声音嘶哑沉闷,带着压抑的火气。小芳同情地看我一眼,乖乖出去。
大滴的汗水从他的额际滴到我手臂上,他的手在不停颤抖。涂药这种小事做不好也会急得出汗?这可不像曲凌风的作风。
他突然停止了所有动作,然后毫无预警地将我推倒,欺上来热切地吻我,大手肆意地触抚我的肌肤。天!我猛然意识到,刚才浴袍的带子根本就没系上,他在涂药的时候一直看着我的……
凶猛激烈的欲望席卷而来,我只来得及在他的粗喘声中模糊辨出一句:“是你诱惑我。”
真冤枉!但是这个时候,我无力争辩是谁诱惑谁的问题,并且争辩也毫无意义,问题的关键在于:他、想、要。
这三个字就足够了。
※ ※ ※
我像一只折翼的鸟,落上一支破败的桅杆,漂流在暴风雨的海面。不知何处是彼岸,不知何时会翻船。我在狂风巨浪中沉浮,听海啸的声音,听浪花的轻喘。暴雨融进阴沉的海面,迎合波涛的旋转,狂风在呐喊,卷起我栖息的风帆。我被摔得支离破碎,惟有灵魂,仍在暴风雨中挣扎盘旋。
风停了,雨住了,我的灵魂还在飘荡。雨水打湿了我的头发,我的肌肤。不,那不是雨,是汗,有他的也有我的。
天花板不再旋转,我的神志逐渐清明,看清了他激情过后的面容,疲惫而满足。他侧躺着,一只手轻抚我光滑的脊背,一只手压着我右边小臂。我觉得怪异,一时又说不出来哪里怪,总之通常我们不是这种姿势。我动了动被他压麻的右臂,手腕的刺痛仿佛不那么严重了,我知道了,是因为他一直压着我的右臂,所以觉得怪。某种柔软的情绪触动心底,我隐约知道他维持这个动作为了什么,又固执地不去明了背后隐藏的东西。我宁愿相信自己只是一只用来玩乐的鸟,这样放生的时候才不会眷恋。
他缓缓张开眼睛,眸子呈现略微的深蓝,显得清澈明亮。他只有在十分欢娱和满足的时候,眸子才会呈现这种颜色。他看着我,嘴角线条舒缓,眉梢略微垂下,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
我几乎看呆了,那种幸福祥和的感觉,就像暴风雨过后的海上日出,温暖、灿烂、光芒万丈。
某种不雅的声音打破了我们之间的静默。“咕噜噜,咕噜噜……”
他微挑眉心,一本正经地道:“我的肚子在叫。”
我也一本正经地说:“还有我的。”
他咧出一个货真价实的笑容,拉我起身,帮我系好浴袍的带子,一起下楼去吃已经冷掉的晚餐,或者叫消夜,又或者叫早餐。
其实他是个不会笑的人,笑起来总有那么点别扭,不是显得阴沉诡异,就是显得嚣张狂妄,而刚才那个笑,就显得傻里傻气。不会笑的人,还是不要笑的好。我,同样是个不会笑的人。
※ ※ ※
我的手腕肿了整整一个星期,这令我无法工作,我的手比一般人的手更重要,因为我是一个词曲作者,流行的说法叫做音乐人,无论写歌还是谱曲,都必须要有一双灵活的手。事实上,他不工作的时候,通常也不喜欢我工作,他会带我出外旅游、运动,疯狂地花钱,或者仅仅坐在家里看电视,听音乐,偶尔去参加宴会。心情好的时候,他会让我唱歌给他听。他在别墅的四楼开辟了一间设备精良的音乐室,方便我的工作,其实,是方便他掌控我。但是,迄今为止我没有在这间屋子里创作出任何东西,我必须要回到工作室,才能静下心来工作。我怎能在一个精美得令我窒息的地方拥有灵感?
我独自躺在四楼阳台的吊床上,听落地窗内传出的音乐,有些昏昏欲睡。吊床悬在郁郁葱葱的葡萄架下方,阴凉惬意,抬眼便可见层层绿叶中垂挂的青绿色葡萄,颗粒小而稚嫩,一定又酸又涩。一星期前的暴风雨并未对这片蔓藤植物造成多大的伤害,我很怀疑,看起来这么小这么脆弱的东西,为什么比人更有抵抗力?是什么鼓励它与狂风骤雨斗争?
我揉了揉微痛的太阳穴,坐起来,目光掠过剑兰、楠竹、葡萄藤环绕的空中花园,穿过灰白的大理石雕花栏杆,看向庭院中碧波荡漾的游泳池。
他像一条饱食过后的鲨鱼,在水中优雅惬意地游动。“哗”一声,水花分散,他顺着扶梯上岸,光裸的上身肌肉结实,比例匀称,随着走动微微牵扯,湿润的头发在阳光下黑得发亮。
远处传来高跟鞋踩在砾石路面上的声音,一条纤细修长、稳重干练的身影转过喷泉朝他走来。略呈褐色的秀发整齐地挽起,牢牢固定在脑后,过大的黑框眼镜遮住那双深邃美丽的眸子,一袭深蓝色的职业套装使她看起来严肃刻板。是曲凌风的秘书秦昭,一位标准的职业女秘书。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想到“职业女秘书”这几个字,就会联想到“职业杀手”。其实两者的确有异曲同工之处,杀手拿钱剥夺的是人命,秘书拿钱剥夺的是老板的时间,更甚者,这种人拿谁的钱就操刀宰谁的时间和体力,直到榨干老板的血为止。
秦昭走到曲凌风身边,无视他性感暴露的身材和慷懒迷人的姿态,直接打开她的公文夹,念着她此行来的目的。他仰躺在藤椅上,喝着加冰马丁尼,对她这种目中无他的行为没有任何异议。如果这个世界上曲凌风还曾尊重过谁,那么非秦昭莫属。只有她敢在他怒气腾腾的时候一如既往地说话,只有她敢对他犯的错误毫不留情地指正。我不明白是何种自信和勇气令她敢于无视曲凌风的心清,敢于在他面前我行我素,还是,她之于他有着特殊的意义?通常,这种诡异的关系会发展成为刻骨铭心的爱情。老板与女秘书,工作上的默契,生活上的契合,秘书压抑而执着的苦恋,老板懵懂而强烈的在乎,于是,某一天,某一种机遇,使两人终于拨开乌云见月明,彼此确定了心意,于是相知相守,永不分离。
爱情小说上都是这么写的,不是吗?
一直以来,我就在期待,期待秦昭可以抓住他的注意力,那样,我就可以安全无虞地远离暴风雨。
我仍然在期待、盼望、奢望。
秦昭说的那些,我几乎完全不懂,也不想去懂。我跳下吊床,走回音乐室。
曲凌风抬头望一眼四楼阳台的方向,继续听秘书的报告。
我将音响开到最大,放的是电影《Love Story》的主题曲,是少数我爱听的英文歌曲之一。那句经典名言Love means not ever having to say you are sorry,还曾在大学课堂上引起激烈的讨论。当时就有很多人说:“我不相信世界上有奥利佛和珍弗尼之间的那种真爱,《爱情故事》不过是个故事而已。”如今,恐怕更难有人相信男女之间会满足于“茅草屋内的爱情”,会相信“爱意味着永远不必说抱歉”。
至少,我不会相信。
我将自己蜷缩进厚厚的软垫,跟着歌曲哼唱:
Where do I begin to tell story of how great love canbe
The sweet love story that Is older than the sea……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进来的,当我的思绪从歌曲中游荡回来,他的脸就悬在我的上方,漆黑的眸子紧锁着我迷离的眼。
他吞噬了我哼唱的尾音,在深深吻我的同时关掉音响,唇滑到我耳际吹着热气,“以后不准你唱这么伤感的歌,虽然你唱得很美。”
“伤感?” 我疑惑地轻哺,“这首曲子并不伤感。”
“可是你的样子要哭了。”他的食指轻轻抚过我眼角,指尖竟有一滴小小的水珠。
怎么会?我眨着酸涩的眼睛,盯着他的指尖,“一定是你手上的水没有擦干。”
“我在阳光下躺了十分钟,有多少水都蒸发了。”
“你的酒里加了冰,杯子上有水珠。”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自己听首歌会哭,何况这部片子自始至终就没有感动过我。
“嘴硬的女人。”他咕哝一句,将我拉起,看了看我手腕上已不明显的伤痕,满意地点头,“好得差不多了,可以陪我去开滑翔翼。”
“什么?”
“我明天在新城有个会议,那里新建了一座滑翔翼游乐场,会议结束后我们去玩。”
“可是我手头有case,你已经耽误了我一个星期。”
“推掉它。”
“可是……”
“没有可是。”他的食指靠在我的唇上,“去收拾东西,我们一个小时后出发。”他放开我,吐出两个字:“现在。”
我闭上眼睛,听着他的脚步声下楼,压抑心中激烈的反弹情绪。我就像他的手机。一天二十四小时开机待命,想带到哪里就带到哪里,想何时使用就何时使用,可悲的是,手机还有充电的时候,而我,甚至没有充电的权利。
一个小时后,我提着简单的行李随他坐进房车,在他公司总部的大厦顶楼搭直升飞机飞新城。
※ ※ ※
夏季的夜通常阴沉闷热,到处都是饱和的水气,我讨厌空调过滤后空气的味道,打开窗子,却仍然无法顺畅地呼吸。远处传来隆隆的雷声,似乎又有一场不小的雨。为什么我待的地方总是下雨?虽然我喜欢听雨水敲击在物体上的嘀嘀嗒嗒的声音,但是我不喜欢下雨,尤其是狂急猛烈的暴风雨。一阵冷风吹过,雨势迅速弥漫过来,空气中渐渐涌上一股泥土的芬芳,还夹杂着青草的气息,我的呼吸终于顺畅了。
“雨,下吧,下吧,最好下个两天两夜,我就不必陪他去开滑翔翼。”我在心中虔诚地祈祷。
他宽厚坚实的胸膛贴上我的脊背,轻轻吻我的后颈和肩头,“为什么还不睡?坐了两个小时的飞机,不累吗?”
“里面太闷,我出来透透气。”有他在的时候,我很少透得过气。
“你的手冰凉。”他拉上窗户,将我拥进怀里,半强迫地拖回床上。
他总是强行制止我正在做的事情,关掉音响,拉上窗帘,关掉电脑,抽走曲谱,合上钢琴……只要他想我注意他,无论我在做什么,都必须立即放弃,眼里只能有他。这样的日子,我还要忍受多久?他曾经说过,只要我顺从他,就会得到自由。而自由之日,仿佛遥遥无期,因为他的贪婪无休无止,禁锢了我的人,还想禁锢我的心,我的灵魂。如果他是一只精致的笼子,我还有飞出的一天,但是,他是大海,是暴风雨,无论我飞到哪里,都挣脱不了狂风暴雨的侵袭。我多么羡慕高尔基笔下的海燕,有迎接暴风雨的勇气。
待他睡得沉了,我又坐起来看雨。他从不知道,跟他在一起之后,我就开始失眠。我常常梦到自己是一只美丽的鸟,被一个残暴的君王囚禁,奇怪的是,他用来囚禁我的不是笼子,而是一条无形的线,每当我远离他一定范围,就会全身奇痛无比。我持续地夜复一夜地做着这个噩梦,始终看不清君王的脸,也看不到我的结局。
上帝没有听到我的祈祷,雨在天一亮就停了,日出在雨后的清晨显得分外耀眼,大地万物经过雨水的洗礼焕发出清新的光泽。惟有我,似乎比昨夜更加郁闷。
他让我留在酒店,中午回来接我出去吃饭,然后直接到游乐场。一个上午,我时睡时醒,头晕目眩,身上忽冷忽热。我向服务台要了两颗退烧药吃了,勉强睡了一个小时,出了一身虚汗。
电话在十一点半响起,我虚弱地应了一声:“喂?
“我半个小时之后到酒店,在大厅等我。”下完命令,切断电话,根本不给我说话的机会。我洗把脸,觉得略有些精神,换好衣服下楼来,刚好赶上他的时间。
他有些不悦地看着我的衣服,“穿成这样怎么玩滑翔翼?”
“我看着你玩就好。”
他眼睛眉毛一齐竖起,大声道:“司机,到百货公司。”
我像一尊没有意志的娃娃,被他牵着进服装部,买了一套运动服换上,又牵着回到车里。直到进入滑翔翼场地,我才有机会挣扎解释:“我不舒服,不想玩。”
“你在闹什么别扭?”他眼中喷火,“从昨天开始就满脸的不情愿,陪我让你这么难过吗?你那件该死的case就那么重要吗?”
我在闹什么别扭?难道他看不出我不舒服?难道他听不到我说话有气无力?难道他看不到我虚弱得要晕倒了吗?我想对他大喊大叫,但是喊叫从来就不是我的性情,何况此时,我根本就没有力气。
“天籁。” 他撑住我虚软的身体,“你怎么了?”
视线朦胧中,我仿佛在他眼中看到焦虑。一定是幻觉,他怎会知道什么叫焦虑?
“天籁,不可以昏倒,我命令你不可以昏倒。”他一把抱起我,冲向停车场。
他命令我,他总是在命令我,到了这个时候,他依然在命令我,如果他真的够霸道,就命令病痛不要来找我。我的意识逐渐抽离,他那恼人的粗嗓音搅得我不得安宁。从一开始,从他听到我的歌声开始,他就没打算让我清静。
第二章
佟天籁永远记得那天,记得那个雨后的早晨。昨夜的暴风雨凶狠猛烈,刮碎了她卧室朝南的玻璃,雨水打湿了整张床铺,害她一夜又湿又冷。钟点佣人走的时候特地关好屋子里的所有门窗,可是她没有预料到风会刮断院内的树枝,砸碎她房间的玻璃。父母的房间和妹妹的房间都空着,但她没有过去。她认床,认妈妈的味道,母亲已经带妹妹离开好久,房子里早就没有妈妈的味道,所以她依赖这张床。稍早前父亲打电话过来问她好不好,她回答很好,她不能让父亲担心,父亲的工作很忙很忙,几乎没有时间照顾她。但他很爱她,她知道父亲想当个称职的父亲,只是力不从心。她十二岁了,可以照顾好自己,不会给父亲添麻烦。当初父母离婚的时候,是她自己选择跟着父亲的,她不能让母亲知道父亲忽略她,否则母亲就会把她从父亲身边带走。她爱父亲,也爱母亲,她从来没有恨过母亲,但是她同情父亲,所以她选择留在父亲身边。
她将房间内的碎玻璃打扫干净,找出急救箱为手肘上划破的伤口上药,这点小伤不要紧,不会痛。她冲了杯牛奶,在冰箱里找到一小块蛋糕,这些足够填满她的胃。电话铃在寂静的房子里显得特别刺耳。
“喂,您好,佟宅。”
“姐,”佟天娇软软的嗓音传来,“姐姐,你怎么还不来?妈妈都快出门了。”
“天籁,”母亲接过电话,“你还好吧?要不要我派人去接你?”
“不用了,妈,我换好衣服就出门,直接到教堂,赶得及的。”
“姐姐,”天娇的声音又插进来,“你要穿得漂漂亮亮的哟,妈妈今天好漂亮。”
“我知道,一会儿见。”
她挂断电话,继续喝牛奶。今天是母亲和曲叔叔结婚的日子,父亲看起来是忙忘了,其实是不敢去。她知道他还爱着母亲,所以他选择逃避,躲进他的实验室,甚至昨夜都不回家。她记得父亲在离婚的时候说过:“爱她就放她自由。”
她看了看手臂上紫色的药水,放弃昨天选好的短袖雪纺连身洋装,翻出一套藕荷色长袖衣裤,柔软的长发披在肩头,顶端拢起一束,系了条藕荷色的发带,再配上白色凉鞋,虽然不很喜气,也不甚可爱,但勉强还称得上灵秀吧。
天籁赶到教堂时,婚礼已经开始,她静静地走向后排,坐在一个空位上。母亲忧虑的视线见到她时舒缓了,这才集中精神面向神父,正视她隆重庄严的婚礼,正视她的继任丈夫,正视她后半生的幸福。
天籁根本没办法责怪母亲,母亲不是因为曲叔叔才离开父亲。她热爱音乐,在学校的时候已经小有名气,为了父亲的感受,她放弃向乐坛发展。然而,当爱情渐渐退热,对事业的热情渐渐升温,父亲的忙碌和疏忽,令她对婚姻生活的浪漫幻想彻底破产,致使她最终走上乐坛。她爱她们,但她更爱音乐,就像父亲爱她们,但是更爱他的实验。他们离婚了,妹妹跟了母亲,她跟了父亲。这段婚姻的破裂,本来就不存在谁背叛了谁的问题。曲叔叔是母亲踏入乐坛遇到的事业伙伴,对理想和人生的共同认知使他们走到一起,所以,这场婚礼应该拥有女儿的祝福,而不该是怨恨。
母亲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曲叔叔那声“我愿意”承诺了她未来几十年的幸福。天籁微笑着,在大家的祝福声中替母亲鼓掌。
“哼!”一声极端轻蔑愤恨的冷哼从身侧传来。
天籁转过头,看到一个比她高足足一个头的少年,穿着剪裁合宜的铁灰色礼服,衬得身材挺拔颀长,薄唇紧抿,眉心不悦地拧成一条直线。仿佛察觉她的注视,少年狠狠地瞪了天籁一眼,随后像发现新大陆般地盯着她看。
天籁尴尬地别开眼。
他细长的大手一伸,毫不客气地捏住她的下巴,转过她的脸庞,细细梭巡她的五官,再看一眼新娘子,神色中有一抹了然。
佟家姐妹俩同样承袭了母亲韩梅的美貌和天赋,只不过天籁个性内敛,像父亲多些;天娇个性外向,表演欲强,像母亲多些。
天籁还未及出声斥责少年,天娇小小的身子已经朝她冲过来,一头扎进她怀里,抱着她喊:“姐姐,姐姐,我好想你哦。我一直等不到你,怕你不来了呢。”
“怎么会呢?姐姐也想你。”天籁亲了亲她粉嫩的脸颊,整了整她头上粉红色的蝴蝶结,夸道:“天娇今天好漂亮。”
“姐姐也漂亮,妈妈也漂亮。”
天籁看着已经走到近前的一对新人,扬起一个真诚的微笑,“妈,曲叔叔,恭喜你们。”
“天籁,”韩梅将两个女儿搂在怀里,眼中隐有泪光,硬咽道:“谢谢,妈妈谢谢你们。”
曲离朝那少年道:“凌风,叫妈妈。”
少年踞傲地道:“我妈妈早就死了。”
“凌风。” 曲离低喝。
“离。” 韩梅握着他的手,摇头:“孩子还小。”
“还小什么?已经十五岁了,还不如天籁懂事。”
“哼!” 曲凌风忿忿地指着天籁,“她为什么不叫你爸爸?”
“天籁的父亲还在世,而且是她的法定监护人。” 曲离解释。
“总之你就是看我不顺眼,在你眼里只有这个女人和她的女儿。”少年狠狠一跺脚,一把推开天籁,跑掉了。
“凌风!”
“天籁!”
“姐!”
天籁被推个倒仰,受伤的手肘重重撞上椅背,血迹迅速浸透了衣袖。
“天,你流血了。”韩梅惊呼,急忙拉开衣袖察看,一脸担忧。
“没事,我没事,妈,你不要担心,我真的没事。”天籁连声安慰母亲。
这是她与曲凌风的第一次相遇,那场婚礼结束在医院的走廊上,她的右臂为此挂了一个月的石膏。此后十二年,她没有再见过这位名义上的继兄。据说,他不满十八岁就搬出去住,之后很少回家。幸好凌云的出生缓和了他与母亲的关系,虽然不曾承认过;起码不像青少年时期那样敌视。
※ ※ ※
她以为,这一生与曲凌风不会再有交集。
但是她不可能与曲家没有交集,她有母亲和弟妹。所以在凌云六岁生日的时候,她踏进曲家大门,参加了那场宴会。而她二十四年来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参加了那场宴会,唱了那首歌。
那场宴会名义上是为凌云庆生,实际上是庆祝曲离和韩梅合作的一个MTV获得了今年排行榜的榜首,这本来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庆贺的事情,但是乐坛和传媒却大肆宣扬,借此机会讨好曲离。谁叫他是十年来音乐界最有名气兼最有钱的制作人。
天籁大学毕业以后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她发现自己和母亲一样热爱音乐,但是潜意识里,她排斥向歌坛发展,父母婚姻的失败给她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所以,她尝试写歌,她认为这是一种折中的方式,既可以从事音乐,又可以远离舞台。事实上,那首得奖的歌就是她写的,不过母亲答应了不会将她曝光。父亲在她毕业典礼的前一天去世了,一场意外爆炸夺走了他的实验室和他的生命,成就了他一生最大的理想--将生命贡献给科学研究。她不知道这件事给母亲和妹妹带来多大影响,对她来说,她失去了生活的重心。一夜之间,她竟然觉得人生变成了黑白,没有了热闹熟悉的校园,没有了学习压力,没有了需要她照顾的父亲。她变得更加忧郁沉默,常常在室内坐着发呆,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猛然醒悟的时候,头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刚刚都想了些什么。她有时候以为,她会就这样茫然地坐下去,直到死亡。于是,她写出了一首歌--《生命终点》。
曲离夫妇驾轻就熟地接受记者的访问,天娇挽着天籁的手臂,急着躲避苍蝇一般的爱慕者。天娇刚满十九岁,完全承袭了母亲耀眼的风采,在学校已经是不大不小的风云人物,还组织了一个摇滚乐队。她今天穿了一身火红的连身礼服,俨然是个光艳四射的小美人。天籁穿了一套水蓝色连身洋装,齐耳的短发柔软服帖,脸上略施薄粉,看上去清新雅致,飘然若仙。天籁知道自己是美丽的,也知道自己的美在母亲和妹妹的光华下黯然失色。但是她不知道,她那淡漠而迷茫的眼神,纤细而忧愁的气质,优雅而含蓄的举止,使她散发出一种缥缈空灵的美,让男人不由自主地想要探索她的灵魂。
曲凌风第一眼就攫住了那个蓝色身影,她站在那里,始终浅浅淡淡地微笑,但是笑意未曾到达眼底。她的躯壳处于人群之中,思绪却游离于人群之外,像个迷路的精灵,找不到回家的方向。
曲凌风从来就不相信爱情,更不相信什么狗屁的“一见钟情”。他只知道,他看上了某个女人,就走过去告诉她,然后带她上床,厌倦了,就像丢弃一条流浪狗一样丢掉。实际上,他很少主动找女人,通常都是女人主动找他,而被他看上的女人,能够拒绝他的,更是少之又少。他自知单凭外貌,还没有出色到能够吸引全部女人,但是若加上他的身家财产和家世背景,则足以令所有女人趋之若骛。他是个天生的掠夺者,骨子里那股野蛮的掠夺欲促使他像龙卷风一样四处席卷、掠夺。在事业上强盗式的霸气使他迅速获得成功,也令他得罪了很多人。但是,他有钱,他老子有名望,没有人敢对他说一个“不”字。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你是强者,就可以拥有一切。
像过去的许多宴会一样,他找到了狩猎目标,开始准备出击。但这次,他中途停了下来,因为他看见弟弟凌云跑到那个蓝精灵身边,摇着她的手臂撒娇。凌云不太喜欢亲近生人,她是什么人,能征服凌云这个难缠的小鬼?显然他的问题也是在场许多人的疑问,已经有记者将曲离夫妇的视线有意引向天籁。
韩梅走到天籁身边,挽住她的手臂,“各位,容我介绍,这是我的大女儿佟天籁,去年刚刚大学毕业。”她又搭上天娇的手臂,“这是我的小女儿佟天娇,现在还在上大学。”她最后将凌云抱起,“这是我的小儿子凌云,是今天的小寿星。我这辈子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能够拥有他们。”
她说得很动情,眼睛里甚至有泪花闪动,却令曲凌风嗤之以鼻。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就知道韩梅是个做作的女人,今天看来,果然本性难移,十几年风光炫耀的生活,仍然不能满足她的虚荣,还要将光彩延续到她的子女身上。
佟天籁似乎有些措手不及,脸上有片刻的惊惶无助,随即便恢复镇定,挂上礼貌而机械的微笑。
某个久远的画面回到曲凌风脑海,一抹纤细秀气的影子与眼前的身影重叠,原来她不是什么精灵,而是他名义上的另一个继妹。韩梅的女儿,他没兴趣。他退到人群外围,准备找个舒服便利的位子,寻找下一个目标进行狩猎,或者等待被狩猎,无论如何,他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曲离的老搭档叫道:“天娇在学校是有名的摇滚乐手,趁今天的机会,给大家唱一首吧。”
天娇将姐姐推到大家面前,大声道:“我唱歌各位叔叔伯伯听过好多次了,还是听我姐姐唱吧,她才真正得到我妈妈的真传呢。”
“天娇。”天籁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大家一窝蜂地起哄,令她骑虎难下。
看着母亲恳求的目光,天籁无奈地朝大家点头,走到钢琴旁边,坐下来。
清脆柔和的音符从她指尖滑出,她弹着那首上榜的曲子,那首她用寂寞和哀愁写成的歌--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前方却依然长路漫漫,大千世界缤纷绚烂,为何我感到黑白一片。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停泊却依然不能靠岸,红尘俗事爱恨痴缠,为何我觉得毫不眷恋。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回头却看到狼藉不堪,害怕寂寞害怕孤单,为何我还要苟延残喘。
多少次以为走到了生命终点,呼吸却不能停止震颤,想要开心走上一程,为何我找不到人相伴。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
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爱也罢,恨也罢,恩也罢,怨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拾起它;来也罢,去也罢,生也罢,死也罢,只因没有人为我珍惜它。”
她的声音幽怨缠绵,如泣如诉,唱到这里,那略微苍白的樱唇中吐出的仿佛只剩硬咽。突然,琴音调高了一个声调,她的声音也随之高昂起来--
“如果生活只是茫然无措,如果生命只是浪费时间,何不让我挥一挥手,就此走上生命终点。如果爱情没有确切定义,如果幸福难以真正实现,何不让我轻轻微笑,从此走上生命终点。”
此刻她脸上真的挂着一抹宁静而满足的微笑,手指在琴键上流利地游动,颇有“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的潇洒,仿佛音乐停止,她的忧愁和烦恼,寂寞和孤单,呼吸和生命,也都随之停止了。
歌声停止,整个大厅鸦雀无声,惟有钢琴的余音轻轻回荡,大家都沉浸在歌曲孕育的极度哀愁的意境中不可自拔。现在他们才见识到这首歌的真正韵味,那个灌唱片的歌手,根本没有将其韵味诠释出十分之一。
曲凌风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站起来的,等他察觉时,他已经走到离钢琴仅有十步远的地方,站在轰然雷动的人群中,用力鼓掌。在他的记忆中,他不曾为任何一个人这样虔诚而真切地鼓掌。如果在前一刻他因为她是韩梅的女儿而决定放弃她,那么这一刻他就因为她这首歌而决定掠夺她。
“天!她是个天才!”
“她是个天生的歌手!”
“韩女士,您有这样的女儿,为什么不早将她推出银幕?”
“佟小姐,请问您有没有兴趣到我的公司来,这是我的名片。”
“佟小姐,请问您是哪个大学毕业的?学的是什么专业?”
“佟小姐,如果您可以接受我们的独家访问,我们将……”
无数的惊叹和询问几乎将天籁淹没,巨大的声浪和人群令她窒息。凌云被大家挤到外围,委屈得要哭了。
曲凌风将他抱起来,凌云见到哥哥,就像见到天神,高兴地搂着他的脖子叫:“哥,哥,你快救救大姐,她快被淹死了啦。”
“我知道,”他抱着凌云,像个所向披靡的勇士,分开人潮,抓住天籁的肩头,对围着她的那群人威严地道:“你们有什么问题,最好直接去找韩女士和曲制作,如果佟小姐肯出山,那么一定是在曲制作的旗下,而且韩女士一定会是她的经纪人。现在,让开,我妹妹需要休息了。”
人群自动让出一条走道,传媒没有人不认识曲凌风,乐坛没有人不知道曲凌风和父亲不合,更加没有人不知道,曲凌风千万不能惹。
※ ※ ※
走上二楼,凌云小手用力牵着天籁,骄傲地道:“大姐,这是我哥哥,是我叫他救你出来的,他是不是很棒?我跟你说哦,他开好多的公司,有好多房子和好多汽车,还有私人飞机。”
“你好,刚才要谢谢你。”天籁顺了顺零乱的头发,礼貌地点头微笑。她还记得那个骄纵不驯的少年,如今已经长成高大威武的男人了。他有一双凶狠犀利的眼睛,真不像商人,更不像文艺人,却像武侠片里的强盗,不过他比强盗好看,而且,他救了她,应该说更像一个浪迹天涯的快客。她隐约听说过他很厉害,却没想到厉害到传媒都畏惧他。这样的他,同样莫名地让她畏惧。
他讨厌她那礼貌的微笑,多年以前因为她的礼貌使他挨父亲的责骂,而且此后数年未得清静,而今天,这笑容令他觉得客套而疏远,仿佛在应付一个极其讨厌又不能得罪的客户。她是韩梅的女儿,不可能不知道他的身价,况且他刚刚才帮助她脱困,她居然只给他一个礼貌的微笑和一句客套的谢谢。显然,她对他不感兴趣,也没有多大的感激,更不像那些故作姿态的女人,表面上装作不在乎,眼底却闪着贪婪的光。她的眼里,只有平淡。
有意思!韩梅居然可以生出这么性情淡薄的女儿!
“姐。”天娇好不容易挤出人群,冲上二楼,见到曲凌风,先是一愣,随即双颊泛出两朵红晕,讷讷地唤道:“哥,你还在。”
天籁看向妹妹,那羞怯的姿态和热切的目光,明显地流露出对曲凌风的迷恋。天娇正是少女怀春的年纪,身边有一位成熟、优秀、性情狂傲的异性,被吸引也无可厚非。
但是曲凌风--那轻蔑不屑的眼神和淡淡嘲弄的嘴角。唉!天娇必定要经历一场情伤了。处在爱情幻想中的小女孩,让她如何看得清她在单恋呢?
更有意思了!曲凌风挑起半边眉毛,那个跟韩梅一样做作的黄毛丫头居然喜欢他。他嘴角勾起恶意的微笑.他没兴趣的对他有兴趣,他有兴趣的对他没兴趣,这种三角关系他还没试过,不妨在她们姐妹身上试一试,也许会是场非常有趣的游戏。总之,他要得到佟天籁,至于佟天娇,他不排斥将她作为调剂。
天籁无来由地打了个冷战。直觉告诉她,离这个男人远点,她的直觉通常都很准。
她挽起妹妹的手,“天娇,我有些冷,带我回你房间好吗?”
天娇心不在焉地点头道:“好。”
天籁优雅地笑道:“对不起,失陪了。”
一件宽大的西装外套落在天籁肩上,将她密密包裹,曲凌风的呼吸吐在她耳边,“这样就不冷了。”
天娇小嘴张得溜圆,目光愣愣地从那件西装外套转到曲凌风的右臂,它正亲呢地搭在天籁肩上。
“你……” 天籁没料到他会对她有肢体举动,挣脱了他的手臂,扯下衣服,“谢了,我还是跟妹妹上楼去。”
“也好,我还没参观过天娇的房间。”他理所当然地搭上天娇的肩头,又一把搂过天籁,修长结实的手臂像两把铁钳牢牢夹着两姐妹走向三楼,顺便嘱咐:“凌云,回你自己房间。”
凌云皱起困惑的小脸,“哥哥什么时候跟两个姐姐这么熟了?”
远离了凌云的视线,天籁开始大力挣扎,她不想在凌云面前跟他起冲突,但也不等于默许他这种强盗似的行径。她收回刚才的结论,他不是浪迹天涯的侠客,而是个地地道道的强盗。
“嘘--” 曲凌风加重力道,几乎快捏碎她的肩膀,“你再动,肩带就要掉下来了。”
“放开我,”她沉声道,“还有天娇。”
“啧啧,” 曲凌风摇头,“恐怕天娇不但不想我放开她,还想我拥得更紧,是不是,娇儿?”
他放开天籁,将天娇整个圈进怀抱,戏谑地在她额际亲了下。
天娇霎时羞得满面通红,声如蚊蚋地叫:“哥。”
“天娇。”天籁叫。
“姐?”天娇仿佛才意识到两人姿势暧昧,小手娇柔无力地推着他,“哥,你,你别这样。”
“我怎样?”他抓住她的小手,声音魅惑,“你不喜欢我这样抱你?”
“我……我……” 十九岁的青涩少女,面对倾慕已久的梦中情人,靠着他温暖的怀抱,听着他温柔的声音,你能期望她残存多少理智?
天籁抬眼望天,吸一口气,转回视线,看进曲凌风挑衅的眼底,“你想做什么?”
“我想做什么?” 曲凌风嗤笑,“我突然发觉我的妹妹很可爱,想跟她亲近亲近。”
“不可以。”
“有什么不可以?”他抬高天娇的下颌,拇指轻轻摩挲她柔软的嘴唇。
“曲叔叔和我妈就在下面,还有成群的记者,我随时可以叫他们上来。”
“你威胁我?我好怕啊!”他脸上带着极端的不屑。
好狂妄的家伙!天籁倒抽一口凉气,她差点忘了,刚才他就是从记者手中把她救出来的,又怎么会怕记者?只是给天娇添麻烦罢了。
“天娇,”她大喝一声,震回妹妹的理智,“过来。”
“哦,”天娇羞怯地瞄着曲凌风,“哥,你放开我。”
“你真的想我放开你?”他靠近她一点。
“嗯……嗯……!”
“真的?”他再靠近她一点。
天娇急喘,柔嫩的唇被他封住,立时瘫软。
“曲凌风。”天籁瞪大双眼,他竟然当着她的面轻薄天娇。哦,他连曲叔叔都不在乎,又怎么会在乎她在不在场?
“嘘,”他转过头来,“别急,一会儿就轮到你。”
他这个……这个……天籁极力搜索大脑中的词库,居然想不到一个可以骂人的字眼。她用力跺脚,转身便走。就算他不买曲叔叔的账,起码在他面前,不会对天娇有进一步的动作。
手臂被人大力拉住,曲凌风扬眉道:“这就走了?放任你妹妹与我独处?”
天娇瘫坐在地,还未从刚才的吻中恢复过来。天籁欲挣脱他去扶天娇,被他牢牢扣住。
“你究竟想怎么样?”
曲凌风梭巡着她因愤怒而显得明亮的五官,缓缓道:“我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只要你招手,会有一群女人粘上来。”
“包括你?” 曲凌风又挑眉,“我只对你有兴趣。”
“做梦!”她狠狠地踩他一脚,尖细的鞋跟在油亮的黑皮鞋上留下一个深深的凹痕。这是她长这么大做过的最粗鲁的动作。
曲凌风眉心蹙紧,目光泛冷,嘴角却噙着笑,“你不答应没关系,我想天娇会很愿意陪我度过一个浪漫激情的夜晚。”
“我不会让你碰她一根头发。”
“哈!好大的口气,我刚刚已经碰了她的唇,你能怎么样?你想整个晚上陪着她?我不介意三人行。”
“你下流。”她终于找到一个形容词。
“对,我还卑鄙无耻,所以我很想知道,你们俩谁的味道更香更甜。”
“你,你,你简直不是人。”
“呵,”曲凌风饶富意味地盯着她,“还没有女人用这个词骂过我。”他突然正了神色道:“她还是你,你来选。”
“两个你都休想。”天籁咬牙切齿。
“好。”他眼神中闪过一抹阴狠,突然放开她,架起天娇,在她唇上重重一吻,“乖妹妹,哥哥晚上来找你。”他拾起西装外套搭在肩上,扬长而去。
“天娇。”天籁撑住妹妹摇摇欲坠的身体。
天娇迷茫的眼神没有焦距,痴痴地道:“他吻我?姐?他吻我!”
“这个卑鄙下流的……的、的混蛋。天娇,你不要被他迷惑,他是存心戏弄你。”
“戏弄我?” 天娇无意识地触抚自己火辣辣的唇瓣,“姐,”她突然扑到天籁身上,“我怎么办?我好喜欢他。”
“傻丫头,”天籁牵着她的手回房间,“你没听到他刚刚说什么吗?”
“我听到了,我听到了,” 天娇无助地哭泣,“可是我还是喜欢他,我抗拒不了他,我一定抗拒不了他。姐,我该怎么办?你教我,我该怎么办?”
该怎么办?十二岁开始,她就没再问过任何人该怎么办,母亲离开的那一刻起,她就失去了问怎么办的权利。天娇的眼泪浸湿了她肩头的衣料,湿湿的凉凉的,像被大雨淋过。眼泪,曾经是什么味道?咸的?苦的?涩的?或者是无味的?太久没有尝过,忘记了!
第三章
曲凌风用指节有一下没一下地叩着门板,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不会放手。佟天籁在他已经决定放弃她的时候引起了他的掠夺欲,她就要为此付出代价。她那淡漠坚强的眼神,恬静冶然的微笑,随时随地流露出来的孤独脆弱,一切的一切,他都想攫取,握紧,揉碎。他要抓住她那颗漂泊的灵魂,占有它,然后摧毁它。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恶劣,也不知道为什么对佟天籁会产生如此强烈的占有欲,或许仅仅因为十几年前她母亲夺走了他的父亲,仅仅因为她在教堂那声被称为懂事的祝福,仅仅因为她的那首《生命终点》。
开门的是天娇,她换了一套乳白色的休闲装,看起来稚嫩脆弱,年轻的脸在看到他时刹那涌上一股红潮,偷偷打量他一眼,急忙跑回室内。她们没有逃走,证明她们还不太笨,那剩下的还有什么招数呢?请曲离和韩梅来坐镇吗?如果他郑重宣布要追求天娇,不知道两个老家伙会有什么反应,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无法阻止他。屋里并没有曲离和韩梅的影子,难道佟天籁打算牺牲妹妹?还是,天娇巴不得抓住这个机会亲近他?他为这种想法不悦,他可以肯定佟天籁没有离开,那她怎能放任他毁了天娇的清白?
他甚至没有心情多看天娇一眼,在室内急切地搜寻天籁的身影。
浴室里传来一个女人和一个孩子的笑声。孩子?曲凌风嘴角抽动,一把拉开浴室的毛玻璃。
“哥哥,”凌云扬起湿漉漉的小脸,“你真的来了。哈哈,哈哈,大姐,你弄得我好痒。”凌云光溜溜的小身子在浴池里乱蹦。
天籁脸上,手上,发上,身上都沾着泡沫,湿润的衣料紧贴肌肤,勾勒出窈窕美好的曲线。她拿着海绵抓凌云,“别动,别乱动,就快洗好了。”
高明!居然搬出凌云来牵制他,他抛给天籁一个赞赏的眼神。他可以不在乎曲离,却不能不在乎凌云,只不过,他随时可以将他赶回自己的房间,就像稍早一样,当着凌云的面将她们姐妹俩劫走,她指望能抱着凌云当她们的护身符几分钟?
曲凌风给弟弟一个温和的表情,“小云,为什么在姐姐房间里洗澡?”
“大姐说哥哥明天就要走了,今天晚上和两个姐姐一起陪我玩。哥哥,你不是来陪我玩的吗?”凌云的脸上有掩饰不住的希冀和恳求。
他被打败了,他发现他无法拒绝这孩子的任何要求。凌云出生时,他已事业有成。第一次见到凌云,他刚满周岁,伸着胖胖的小胳膊叫着:“抱、抱。”韩梅软声诱哄:“叫哥哥、”凌云眨眨大眼睛,吐字清晰地叫:“哥、哥。”这声哥哥唤醒了他血液中的亲情,也令他惊诧地发现,原来他的血不完全是冷的,也有一种情绪叫做“感动”。
他无理由、无条件地爱上了这个弟弟,就像爱自己的儿子。佟天籁这次该死的押对宝了。不过,他不会让她轻易获胜,他不能当着凌云的面对她们怎么样,但是他可以做些别的事。
“是,” 曲凌风蹲到天籁身边,拿过她手中的海绵:“哥哥不但要陪你玩,还要陪你洗澡。”他动手解衣服钮扣。
天娇在门外惊呼。
“哇!不行了啦,”凌云哇哇大叫,“男生不可以在女生面前脱衣服。”
“那你是不是男生?”
“我当然是男生,”凌云挥舞着手臂,“我是小男生,你是大男生,小男生可以,大男生就不可以。”
天籁站起来,嘴角噙着刺眼的微笑,他怎么看怎么都像带着嘲讽和得意。她拍拍凌云光溜溜的背,“小云,让哥哥帮你洗,待会儿他还会陪你打电动。”
“好耶,哥哥万岁!”凌云欢呼着扑进曲凌风怀里。
小孩子的精力出奇旺盛,一整夜缠着他玩这玩那,还要讲故事,讲他这几年在外面的辉煌历史。将他哄去睡时,快凌晨七点了,房间里早已不见天籁和天娇的影子。管家说六点多的时候,佟小姐开车送小姐回学校。天真的女人!她以为过了今晚她就安全了吗?只要他想,随时都可以将她掳到面前,她可以利用凌云做挡箭牌,他也可以利用凌云做羽箭。不过,这次就算了吧,因为那种叫“感动” 的情绪还在他身体里流蹿,他残留的亲情在这个清晨突然强烈起来,让他变得善良。他拿出手机,给目前正在交往的床伴拨电话。
※ ※ ※
曲凌风很忙,作为一名企业集团的领导者,工作和交际应酬占用了他几乎全部的时间,所幸他天生拥有强健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就够了,经常飞来飞去也不会产生时差问题。繁忙的工作几乎让他忘记了两个月前那场宴会,也几乎忘记了佟天籁这个名字,只是“几乎”而已。
江涛手里无聊地翻着曲凌风的“红颜簿”,看着上面一条条的红杠杠,咂嘴道:“老大,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月又甩了多少女人?”
“不知道。”江涛就是有这本事,无论给他安排多少工作,他都有时间到他的办公室里闲磕牙,并且不忘带上为他专门设计的“红颜簿”。
“五个。”江涛伸出一只大巴掌,“破纪录了。老大,你不是受刺激了吧,那些女人又没有得罪你,干吗这么绝情?”
曲凌风皱眉道:“房地产开发那件案子做好了吗?”
“做好了。”
“今晚宴会与会人员的详细资料备好了吗?”
“备好了。
“看来我给你的工作还是太少。
“不要吧,老大,我是在工作啊。我在帮你挑选今天晚上的女伴,也算是为工作出力吧?只不过,你两个月内好像只甩过女人,没有找新的哦,怎么,转性了?”江涛一张斯文的大俊脸快贴上曲凌风的。
他一巴掌打过去,江涛机警地避开,开玩笑,要是打坏了,多对不起把他生得这么帅的老妈。“怎么样,今天到底带谁去?”
“你看着办,没有合适的人选就带秦昭。”
秦昭推门进来,将一叠档案夹放在他面前,看了一眼手表道:“我下班了,离晚宴的时间还有四个小时,足够你找一火车的女伴,我不奉陪。”随后自顾自地走出总裁办公室,关上门。
“喝!这女人,”江涛忿忿地挥拳,“能不能不这么牛啊?好歹你是总裁,她的上司。
“你要是知道我是总裁,就在宴会之前帮我搞定一个合适的女人。
“好好好,” 江涛看着他不耐烦的脸色一直点头,心里哀叹待遇不公,为什么总裁秘书可以下班了,而他这个行销部总经理要留下来解决总裁的难题?
※ ※ ※
“嗨!搞定了。” 江涛愉悦的声音在电话里响起,“是个新兴的小歌星,叫楚楚,你老爸旗下的,说名字你一定不知道,最近大街小巷都在放的那首《生命终点》你知不知道?今年排行榜第一位的那首,就是她唱的。说了你也不知道,反正我带她在宴会门口等你就是了,保证让你满意。”
曲凌风记不得江涛唠唠叨叨的又说了些什么,他的思维只停留在《生命终点》四个字上,佟天籁那茫然淡漠的眼神霍然跃上心板,还有那幽怨缠绵的歌声。他以为他已经忘记了,他以为那种掠夺的欲望只是一时冲动,现在他知道不是,他没有忘记过,甚至经过两个月的沉淀显得越发清晰。他心中有一股强烈的冲动,他要见她,要得到她。而这时他才发现,他没有她的任何线索,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地点,生活规律,什么什么都没有,除了她是韩梅的女儿,她的资料一片空白。宴会开始之前,他没有时间去查了。
这个女人叫“楚楚”?她也能唱出佟天籁那天晚上唱的那首歌?那么瘦瘦弱弱的,风一吹就能倒的蠢样子,肤浅得要命却又故作清高,两只眼睛大得像牛眼睛一样,还总是挂着乌蒙蒙的泪珠,就像随时会哭。谁欠了她二十亿,还是谁掘了她们家祖坟?或者她刚刚被男人骗了贞操又被抛弃了?江涛需要去配副眼镜了,这样的女人他居然敢说“保证让你满意”。
江涛没等宴会结束就溜了,曲老大眼睛里的杀意是冲着他的,他决不会看错,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错。当然,他还良心未泯地顺便带走那个同样无辜又深受其害的女人,她看样子真的要哭了。曲老大今天怎么了?鬼附身了?楚楚这样楚楚动人、我见犹怜的女人他还不满意?先走为妙吧,他有的是时间搞清楚老大今晚的怪异,现在保命要紧,何况他手里还牵着一个需要安慰的小佳人。
※ ※ ※
电话铃持续不断地响,吵得天籁无法专心创作。因为只有一个人住,所以音乐室没有特意隔音。深夜两点打电话,这人不是真有急事,就是变态。在它第十次响起来的时候,天籁相信这不是骚扰电话,如果变态也这么有耐心,就不是变态了。
“喂,您好,佟宅。”在这个一般人都会破口大骂的时候,佟天籁的声音依然温和有礼。
低沉粗糙的男性嗓音传来:“听声音,你还没睡。”
一股震颤的寒冷随着声音穿透了四肢百骸,她立刻就认出这个声音,曲凌风的声音。她知道他不会轻易放过她,在送天娇回学校之后的连续几天,她都提心吊胆,每天给天娇打几十次电话,确定她和她都是安全的。在平安无事的两个月后,她已经说服自己相信,曲凌风不过是一时兴起罢了,并没有认真,是她自己在吓自己。说不定那天早晨过后,他就不认识佟天籁是谁了,也说不定,凌云勾起的那一丝丝亲情,可以让他放弃荼毒她们姐妹俩。可他毕竟还是来了,在她对他解除防备的时候,这是他的战术吗?他有必要对一个小小的佟天籁运用战术吗?
“你不说话,是因为太过震撼,还是太过惊喜?或者,你认不出我的声音?”
天籁保持声音平静,礼貌地问:“对不起,我的确听不出你的声音,请问你是谁?”
“佟、天、籁,” 她的名字从他嘴里吐出来,字字都像钢钉,扎得她心凉胆战。“无论你是真的听不出来还是装作听不出来,你都要为这句话付出代价。从今以后,你会永远记住这个声音。”
不久之后,她就知道她当时的做法适得其反了,曲凌风这种男人,最不能容许别人忽视他,无论他在不在乎你,你一定要在乎他。
“你是曲凌风。”到了这个时候,天籁没办法继续装傻。
“还好,你的‘失忆症’不是很严重。”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你的‘失忆症’这么快又犯了?”
“我不太明白。”
“你不太明白?” 疑问的口气中带有明显的轻蔑,“那么我就让你更明白一点:我对你有兴趣。”
天籁冷冷地吸了口气:“我记得你当时说的是‘我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对,”电话那端传来类似问笑的声音,然后郑重地重复:“我今晚需要一个女人。”
天籁真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她居然自己画圈往下跳,她又吸了口气,“我以为,那句话已经是过去时了。”
“本来是的。”他顿了顿,她怀疑自己听到的声音是叹息,“但是今天我见到了一个人,她令我想起你,所以,我发现那句话不是过去时,而是现在时,可能还会是将来时。”
“曲凌风,你不可以这样。”
“你又对我说了一次不可以。佟天籁,你记着,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是我曲凌风不可以做的事情,包括得到你。”
“你不顾凌云的感受了吗?”
这次她明确地听出他在低笑,笑声中充满嘲讽,“我该说你聪明还是说你笨呢?你知道你的电话我是怎么得到的?是凌云告诉我的。你可以利用他躲避我,我同样可以利用他找到你。只要我想,我有一千种方法让他高举双手来帮我。”
“曲凌风,请你不要这样。”
“虽然你这次加了一个‘请’,但还不足以改变我的决定。”
“你为什么一定要我?”天籁已经感到头痛了。
“不知道,也许因为你那首歌,也许因为你飘忽的眼神,也许只因为你是韩梅的女儿。”
“天!”天籁抚额,“曲凌风,上一辈的事情不是任何人的错,跟我们也没有关系,你不能因为这个怨恨我母亲或者是报复我和我妹妹。”
“如果你要把它定义为我的报复,那么就随你吧,总之我要你。我就在你楼下,你下来,或者我上去,任你选。”
“不,我两者都不选。”
“你以为这次还由得你吗?我现在上去,你看是你主动给我开门,还是我自己砸开。”
“曲凌风,我会报警,我说真的。”
“我不在乎,或者你宁愿我现在给天娇打电话。虽然她们寝室一定关门了,不过我想她不会介意为我爬窗户。”
“你卑鄙。”
“这个词你已经用过了。五分钟,你不下来我就上去。”
“曲……” 电话的嘟嘟声截断了天籁的话音,她用力挂上电话,十指困扰地插进头发。
怎么办?怎么办?曲凌风是个说得出做得到的人,她既不能让他深更半夜上来砸她的门,又不能让他去打扰天娇,那么剩下的选择,就只有屈服。但是她不甘心,无论为了何种理由,她都没有义务成为他的玩物。她只有五分钟,时间已经在大脑停摆的过程中溜掉了两分钟。她抓起钥匙冲出大门。
曲凌风已经走出车外,往警卫室的方向前进,然后他看到一抹纤细的身影匆匆而来。她走到雕花大门前面,隔着门朝他道:“我下来了,你想怎么样?”
“出来。”他朝她勾了勾手指。
“我没有钥匙,警卫应该已经睡了。”
曲凌风摇头,“我不喜欢说谎的女人。你自己出来,或者你去叫警卫开门,或者我跳进去,我相信自己的身手,这扇大门还难不倒我。”
“有事不能等明天再说吗?这么晚了,大家都睡了。”
“你还没有睡,我也没有,而且今晚,我想跟你一起。”他的语气没有一丝暧昧或淫亵,却充满浓浓的挑逗。
“你--”天籁觉得受到侮辱。
“佟小姐,有事吗?”巡夜的警卫朝他们走来,看到门外站着一个高大英挺的男人,了然地笑道:“哦,男朋友不舍得走吗?那就请他上去坐啊!”
“不是。”两人同时回答,天籁疑惑地看向曲凌风,却听他继续道:“我自己相思难耐,忍不住半夜跑来找她,她却忘了带钥匙,害我想拥抱她一下也不行。”
“曲凌风。”天籁大叫。
“看。”他朝警卫无奈地一笑,“她总是这么害羞,追她可真辛苦,白天的时候不让亲不让抱,好不容易没有人了,她又不开门。”
“别听他胡说,”天籁急了,“老李,他不是我男朋友,是个无赖,白天纠缠不清,晚上还来捣乱,我是不想惊扰到其他住户才勉强下来见他的。”她转向曲凌风,“你听清楚了,无论你怎样威胁我,我都不会让你得逞,你死心吧。”
她扭转头,抱着视死如归的决心,将曲凌风抛给冷下笑脸的警卫。
“对不起,先生,我想,你应该回家去了,不然;我就要行使我的权利。”
很好!曲凌风转回车里的时候在心中替佟天籁鼓掌,这是他第二次心甘情愿地为她鼓掌。不是没有女人拒绝过他,不过都没有她做得绝,做得狠,如果他不走,相信那个警卫就要伸出电棍了。很好!这么有趣的女人他怎么会轻易放手呢?单纯的掠夺已经变成了挑战,单纯的霸占已经变成了追逐,一只不会反抗的猎物是引不起猎人的狩猎兴趣的,而这一只,绝对是所有猎人梦寐以求的狩猎对象。如果他得不到她,他就不配叫曲凌风。
如果天籁知道她总有一天会屈服,那天晚上她就不会反抗;如果她知道她的反抗唤起了他的不服输,她宁愿她第一次就屈服。
※ ※ ※
又一个月过去了,曲凌风居然没来找她,好像经过那个被警卫驱逐的夜晚,他就放弃了。可是她知道,事情没这么简单,如果他是这么容易放弃的人,就无法跻身于二十一世纪最有潜力的企业家的前十名。
这个星期,她总是找不到天娇,同学总说她出去了,又不知道去了哪里。她有个不祥的预感,曲凌风会不会已经对天娇下手了?
天空中飘着濛濛细雨,天籁撑着天蓝色的碎花雨伞等在天娇的宿舍楼外,她打过电话,她们说她还没有回来。十点多了,再过半小时,宿舍楼就要关门,天娇去了哪儿?跟谁出去的?黑沉沉的天空,湿源源的空气,绵乎乎的细雨,整个世界看上去都是灰暗阴沉的,天籁抱紧身子,收起雨伞,往玄关的石柱后面缩,这样可以暖和一点。
一辆显眼的红色法拉利跑车停在宿舍门前,紧急刹车溅起的泥水溅了路人一身,几个学生不满地叫道:“干什么?开跑车神气啊?”看到车里走出的那个高大魁梧线条冷硬的男人,都识相地闭上嘴。
他撑起一把黑色雨伞,伸手扶出里面那个年轻女孩。光看背影,天籁就认出那男人是曲凌风,不用说,年轻女孩一定是天娇。她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曲凌风的卑劣程度和天娇的盲目程度,都让她觉得心脏无力。
天娇朝刚才的那几个学生微笑道歉,然后依依不舍地抓着曲凌风的手,“那,那我先进去了。”
“嗯。”他冷漠地点头,突然瞥见石柱后头一抹天蓝色的影子,一把搂过天娇,呼吸喷到她脸上,暧昧地道:“我舍不得你回去,今晚到我那儿去?”
“不,不行。”天娇被他突如其来的亲密吓到了,“我明天还要上课,而且、而且,太快了,我,我,我还没有准备好……”
“小傻瓜,”他亲昵地点她的鼻头,“我逗你呢。好了,回去睡个好觉,要想我,知道吗?”
“嗯。”天娇觉得飘飘然的,这个月以来,他从来没像今晚这样对她这么温柔。
“好了,进去吧。” 曲凌风将她推向门口,坐上车走了。
天娇朝着他的车影用力挥手,直到看不见了,才双手捂着滚烫的脸颊,痴痴地傻笑。
“天娇。”天籁从石柱后面走出来。
“姐?”天娇心虚地看向曲凌风消失的方向。
“我都看见了。我想跟你说几句话。”
“哦。”天娇钻进天籁的雨伞,姐妹俩紧紧靠着走进雨中。
“你跟他交往多久了?”天籁淡淡地问。
“没,没多久。”
“一个月?”
“嗯。差不多吧,其实这个星期才开始约会。”
“你跟他发生关系了?”
“姐--” 天娇急着叫,“你把我当成什么人了?我是那么随便就,就跟男人……”
“你不随便?”天籁停下,紧紧盯着她的眼睛,“你不随便怎么会跟他交往?你忘了那天他说过什么了吗?你心里不清楚他打的是什么主意?天娇,你怎么这么傻?”
她垂低头,“我知道,我知道他只是玩弄我。”她又激动地抬起头,“但是,姐,我抗拒不了他。就当我傻吧,这是我惟一能把握的机会,我知道让他爱上我的几率等于零,可是我总要试一试,我不想不战而逃。”
“你知道试一试的代价是什么?这不是你看的爱情小说,也不是你躺在床上做的爱情美梦。曲凌风是冷血的,他不需要任何理由,不需要任何手段,就可以将你吃得干干净净连骨头都不剩。”
“姐。”天娇温温婉婉地笑了,那笑容中有着不顾一切的美艳,她的眼睛里闪着炽热的火焰,“你见过飞蛾扑火吗?就算他将我烧得体无完肤,我还是会扑向他,这就是爱情。”
天籁跺脚道:“这叫傻,不叫爱情。”
“不是,”天娇摇头,“姐,虽然你比我大,但是你不懂爱情,你太会保护自己了,没有付出,就没有收获,爱情也是如此。”
天籁沉默了,看着天娇身后的绵绵细雨,仿佛见到了她心伤后的血雨。她叹了口气:“这么说,无论我说什么也不能改变你扑向他的决心了?”
“对。”
“既然这样,我也不能说什么了,不过,你要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
“除非你们结婚,否则不要跟他发生关系。”
“姐?”天娇红了脸。
“你不答应,我就去告诉妈和曲叔叔,再不行,我就去找曲凌风,总之我会用尽一切方法阻止你们。
“好,我答应你。”天娇慌乱地回答,“你不要去找他,你一去,我就真的什么机会都没了。”
“你不是在敷衍我?”
“不是,我真的答应,郑重答应。”天娇紧紧握住她的手,“‘但是你也要答应我,不要去找凌风,不要给他机会。”
“好。”她摸着妹妹的头,心疼地道:“你好自为之吧。”那颗年轻的心,注定要碎的,碎一次,就知道痛,就能学会成长。有很多事,不是亲人可以帮得上忙的。
※ ※ ※
天籁缓缓走出学校,想着天娇的话,“飞蛾扑火”,“这就是爱情”,如果世界上的爱情都像飞蛾扑火,那么人口问题将不再是第一大难题。天真的女孩子,她怎样才能学会保护自己?难道她真的要眼看着妹妹被曲凌风伤害吗?
一辆跑车凑近她,用力按着喇叭,曲凌风摇下玻璃,闲闲地道:“要不要我送你一程?”
天籁淡淡地看他一眼,跨上人行道,离他远一点。
他大声道:“跟妹妹交涉完了,就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天籁停下,走向他:“你看到我了?”
曲凌风耸耸肩。
“你故意对她做出那么亲密的动作,只因为我在旁边?”
他再耸耸肩。
“曲凌风,世界上没有比你更卑鄙的人。”
“我知道。”他嘴角居然勾起一丝笑容,阴沉的,诡异的。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威胁到我吗?我对你的下流手段感到不耻。”
“啧啧,”他摇头,“我喜欢冷血的女人,你如果连自己的妹妹都不顾,那就更合我的脾胃。”
“无赖!”天籁已经想不出更恶劣的形容词了,转身就走。
狂猛的力道攫住了她的手臂,她被迅速带进一副宽阔的胸膛,男性的冰冷的薄唇压住她的,像暴风雨一样袭卷口腔和感官。他紧紧地箍着她腰身,令她不能动弹,凶狠的力道几乎扭断她的手臂,细细的雨丝落在两人身上,天蓝色的雨伞狼狈地掉在路边。
天籁拼命挣扎,却不能撼动他分毫,男人和女人在体力上的悬殊,天生就注定了的。她甚至没有机会防守,他的舌头就已经侵入她口中,与她的唇舌激烈纠缠,强迫她给予回应。她集中所有力气,狠狠地咬下去。随着牙齿陷人柔软的肉里,她感到肩头一阵尖锐的刺痛,逼得她不得不松口。
他滴血的嘴唇离开她的,双手还紧紧地箍着她的身体。肩头的疼痛快吞没了她的神志,让她品不出口中的血腥味。她的肩膀脱臼了。
他放开她,将她抱进车后座,踩下油门,冷冷地道:“你最好别动,我对治脱臼没有经验,要是不想在到医院之前疼死,就乖乖躺着。”
混蛋,天下第一大混蛋!天籁在心中咒骂,可以减轻一点疼痛。从小到大,父母舍不得动她一根手指头,他居然将她的肩膀扭到脱臼。对女人动手的男人,是天下最恶劣的男人。
上好关节,医生嘱咐:“近期之内不要用力,否则形成习惯性脱臼就难办了。”
“谢谢。” 曲凌风扶着她走出医院,他嘴角的血迹已经干涸,暗红的血丝凝在古铜色的皮肤上,像一条丑陋的虫子。
他打开车门,“我送你回去。”
“不必了,我自己叫车。”
“别惹我发火。”他双拳攥得死紧,像随时会揍她。
她看了看漆黑的空无一人的街道,低头钻进车里。她不想明天报纸上无头女尸案的主角是她。
曲凌风双眼直直地看着前方,握着方向盘的手背上青筋突出,好像要把方向盘拔出来。
雨水顺着他额前的头发滴进眼睛,他连眨都没眨,突然开口:“我这辈子从来没有愤怒到伤害女人,你是第一个。”
她沉默,不知道他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为自己刚才的卑劣行为解释,还是指责她惹毛了他?两者她都没有必要回答。
“我脾气暴躁,”他又说,“做事心狠手辣。”
他说这些做什么?剖析自己的个性?
“但是我没有强迫过女人。佟天籁,你让一切都失控了。”
什么?“她”让一切都失控了?说来说去,反倒是她的错?跟这种男人,没有道理好讲。她扭过头,看着车窗外面,随便他自言自语。
他猛地一踩刹车,车子在她公寓的大门外停下。害她被安全带狠狠勒了一下。他不看她,冷冷地道:“下车。”
她伸手解安全带,一时心急反而解不开,名车的安全带扣子都这么紧吗?
“快点。”他不耐烦地道,“还赖着干什么?不怕我改变主意把你带到我的公寓去?”
她巴不得立即跳下他的车,却还是解不开。
他终于看到她的奋战了,伸出手来帮她,她反射地想躲,但是狭小的空间无处可躲。“拿开你的手。”他恶声恶气的。
她乖乖地拿开手,将扣子交给他。啪!扣子打开了,他的手却没有离开她身前,静谧的车厢内可以听见彼此紧张的呼吸声。天籁已经抓住了座位旁边的黑雨伞,打算他一有行动就狠狠给他一下。他的手慢慢拿开,她不自觉地松了口气。
突然,他双手扣住了她的双腕,迅速在她唇上吻了一下,又立即退开,盯着她一字一句地道:“佟天籁,我发觉我无法放开你。所以,你做好心理准备,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
她逃命似的冲出车门,不敢再看他一眼。
第四章
碧蓝的天,温暖的阳光,一望无际的草原,成群的牛羊在牧人的吆喝声中奔跑。这一幕今天籁想起那首家喻户晓的乐府: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她呼吸着暖风带来的新鲜干燥的空气,觉得还是西北的气候适合她。前几天被打断的那首曲子已经完成,她还额外根据当地的民歌创作了一首草原歌曲。昨天母亲打电话过来,问她为什么突然决定去旅行,也不跟她打声招呼。
为什么?为了逃避,也为了沉淀思绪。她必须承认,曲凌风严重影响了她,他那卑鄙的霸道的作风,他那狂猛的无休无止的纠缠,令她感到害怕。十二岁之后,她就学会了独立思考,独立解决事情,她知道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但是面对他,除了逃,她想不出其他办法。
手机不合时宜地响了,她看了下号码,是范志宇。范志宇是父亲生前最得意的门生,现在还在继续父亲的实验研究,跟他认识六七年了,算得上比普通朋友略亲近一点的朋友。
“喂?志宇,怎么有空给我打电话?”
“天籁,你在哪里?”
“草原,寻找灵感。”
“我有件事请你帮忙。”范志字大致说了一下,是替一个公益广告做背景音乐。父亲和志宇研究的是高聚合物分解,说白了,就是怎样处理白色垃圾,属于环境保护的高科技分支。这次有个新的研究项目需要资金支持,所以打算做一个公益广告,一方面唤醒民众的环保意识,一方面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找她,当然是为了节约开支,天籁一直很支持父亲的事业,帮个小忙不会收钱。
“好,我手边刚好有个现成的曲子,很适合。”
“太好了,你尽快回来,我们再细谈。”
“好。
回去?回那个乌蒙蒙湿漉漉的城市?
回去吧,你不可能逃避一辈子。
她跟着羊群往回走,今天晚上再听一次牧民的歌声,再喝一次奶茶,再骑一次马,再跳一次蒙古舞,然后就要远离这短暂而快乐的时光。
手机又响了,怎么她现在才知道有这么多人想她。
“喂?姐,你在哪儿?”天娇浓重的鼻音传来。
“外地。怎么了,天娇?”天籁的心狠狠震动了下,一向乐观的天娇居然哭了,千万不要和曲凌风有关。
“姐,我好难过,我难过得要死掉了。”
“别胡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他不理我了,四天了,他不接我电话,不见我,姐,他真的生气了。”
“谁?曲凌风?”他这么快就放过天娇了?未免太没有耐心。
“嗯,他生我的气了,他都不给我解释的机会。姐,我怎么办?”
“这不是正好,可见他对你根本无心,就此放手吧。”
“不,我办不到,不是他的错,是我,我不该拒绝他。”
“他向你要求什么?”天籁有个不好的预感。
“他,他要我……”天娇吞吞吐吐的,“要我到他的公寓去,可是我答应过你,所以,所以他就生气了。”
果然!
“天娇,” 天籁气得要骂她了,“事实摆在你眼前,你还看不清楚吗?他不要你傻傻的爱情,他要的是肉体的快乐,得不到就恼羞成怒,得到了就该一脚把你踢开了。”
“可是,他说现在的爱情就是这样的。我的同学也有不少跟男朋友有过那个的,姐,现在是二十一世纪。”
“二十一世纪就没有纯洁的爱情了?二十一世纪的女孩子都像你这么盲目?天娇,我无话可说了,你一定要往深渊里跳,我也拦不住,我就当没你这么个妹妹。”
“姐,姐,”天娇哭了,“别挂电话,我求你,我不敢跟妈说,我就只有你了。”
“那就听我的,忘了那个曲凌风。”
“我……姐,你回来吧,我心里乱得很,我想见你。”
“好。”看来今天晚上所有的最后一次都没有机会了,她必须搭乘最近的一班飞机回去。
※ ※ ※
清晨的风有点凉,看样子昨夜刚刚下过雨,为什么这个城市总是下雨,让她在夏天也感觉不到温暖。她的逃避之旅还没到一个星期,就比离开时更匆忙地赶回来。
走出机场,一轮红日在东方缓缓升起,和煦的光芒灿烂但不耀眼,今天应该是个晴天吧。手中的皮箱被人握住,天籁惊诧地转头,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阳光洒在他身上,形成桔红色的光晕,他的五官迎着日出分外突出,轮廓清晰,棱角分明,布满血丝的眼睛深深地看着她,声音沙哑地道:“这么快就回来了?”样子像几天都没睡了。
真是阴魂不散!
天籁用力地扯皮箱,白费力气,她学乖了,跟这个男人比力气,她永远赢不了。她放开手,看着他,“你怎么会在这儿?”
“来接你。
天籁皱眉头,“你怎么知道……”看到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问了也白问,曲凌风想要知道的事情,总会有办法知道。
“箱子还我,我要回家。
“司机已经在那边等着了。”他用手一指,天籁意外地发现一个不可能在这儿出现的人,是凌云。
他朝她跑过来,大叫着:“大姐,大姐。
“小云,你怎么在这儿?”天籁抱起他。
“哥哥说,你出外几天,一定很想我,所以要给你一个惊喜。”
“是很惊喜。”她看一眼曲凌风,这家伙将她当初用来对付他的招数原封不动地还给她。
“大姐,你一定很累了,咱们回家吧。
“回家,回哪个家?”
“当然是咱们的家,妈妈在家里等你呢,怎么你不想见妈妈吗?你不想我吗?”
“我当然想。”不过不想跟这家伙一起回去,天籁在心里补充。
“那就走吧。”凌云窝在天籁怀里,朝曲凌风招手,“哥哥快点。”
※ ※ ※
“妈,这是这一期的新歌。”天籁将灌好的磁带交给韩梅。
韩梅笑道:“去了一趟草原,产生不少灵感吧!”
“是。”天籁点头,回想着大自然的美丽和牧民的纯朴,“我觉得,那样的环境才适合我,这个都市有太多喧嚣和造作。”
“你不要告诉我你要去当牧民。”
“有一天也许会呢?”天籁偏着头,望着窗外,即使在母亲面前,她也不觉得温馨,不觉得安全。
“天籁。”韩梅抚过她的短发,“你该找个男朋友了,你太寂寞了。”
她轻轻地笑。找男朋友?她没想过,她这个人,也许与爱情无缘。
“天籁,”韩梅满脸愧疚,“不要让我和你爸爸失败的婚姻影响你,你看我和曲叔叔,这十几年来不是过得很好?爱情并不可怕,只有敞开心扉去接受,才能体会爱情的幸福。”
她还是笑。敞开心扉,就让痛苦有机会侵入。
“如果因为我们而影响了你的爱情观,妈会愧疚一辈子,我相信你爸爸在下面也不会安宁。”
“妈,爸爸已经死了,您就让他安息吧,何必把他扯进来?”天籁的声音有些激动。
“天籁,”韩梅白了脸色,“你怪妈妈,是不是?”
“不是,妈,你不要胡思乱想。”天籁垂下头。
“你嘴上说不是,潜意识里是,这么多年来,你一直认为是我抛弃了你和你父亲。”
“不是的妈。”她抱住母亲,“我清楚不是你的错,没有人有错,你不要自责了好不好?”
“我不是自责,”韩梅哭了,“孩子,妈妈看得很清楚,是你自己不清楚,你一直自以为理解,其实你根本不理解,所以你否定爱情,否定婚姻。天籁,你知道妈看你这样有多心痛?”
“妈,为什么你认定我不清楚?我什么都清楚。”
“那就证明给我看。”
“你让我怎么证明?”
“找个男朋友,谈一场真正的恋爱,拥有一段幸福的婚姻,只有这样,妈才会安心。”
“您在强人所难。”
“这是人生的必经过程,否则你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不想谈这个话题,妈,我累了,你让我休息好吗?”
“唉!”韩梅叹气,上一代婚姻的失败,究竟给孩子留下多大的阴影?除了她们自己,没有人知道。当初不应该把天籁留给自清,他根本没有给她一个安全快乐的童年。
“妈,”天籁叫住她,“您忘了拿磁带。”
“你还是不准备公开真实身份,宁愿一辈子将荣耀让给妈妈?”
“妈,您如果觉得对我有所亏欠,那么就帮我顶着这光环,我会感激您。”
“唉!”韩梅再次叹息。
※ ※ ※
笃笃笃。叩门声持续而有节奏,天籁拉开门,无奈地道:“妈,我不是说了我要休息--是你?”
曲凌风斜倚着门框,指节还保持叩门的动作,懒懒地道:“不欢迎我?”
“我想我永远不会欢迎你。”
“话不要说得太早。”
“你有什么事?” 天籁手扶门边,随时准备甩上。
“这个周末是我生日,回来参加我的生日宴会。”他的语气不是邀请,是命令。
“我没空。”
“哦?我不知道佟大小姐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忙。”
“只要是你的事,我永远都没空。”
“好啊?”他带着自信满满的笑,“你没空,天娇一定有空,我想她不会介意将自己当生日礼物送给我。”
“曲凌风,你的招式太老套了,能不能换一个?”
“嗯--容我想想,”他用手摸着鼻子,突然一弹手指,“啊,想到了,你说我在晚宴上向天娇求婚怎么样?”
“曲凌风!” 天籁吼,从来没有像此刻这样愤怒。
“我没有耳背,而且这房子的隔音没有我的别墅好,你想两个老家伙上来看我们吵架?”
“我才没兴趣跟你吵架。”
“那么你想好了吗?星期六晚上有没有空?”
天籁咬牙道:“我来你就不招惹天娇?”
“那要看你的表现,如果你不能满足我,我只有找她当替补。”
“下流胚,你休想。”
“啧啧,看来大草原的清新并没有使你的头脑清醒一些,以后还是不要去了。”
“你找人跟踪我?”
“我还没那么无聊,只不过我昨天恰巧见到一个人,而他恰巧有事求我,又恰巧知道你在哪里。”
天籁皱眉,是谁恰巧知道她在草原?又认识曲凌风的?他们的交友圈好像没有交集。母亲?天娇?她们有什么事情求曲凌风?
“别乱猜了,是范志宇。他请我参加那个公益广告的首映记者招待会,当然,他的目的是要我的钱。”
原来!范志字以前应该不认识曲凌风,但是为了这笔资金,他会去想办法认识,要钱,不找曲凌风找谁呢?
他继续弹着手指,“范志宇那个计划好像不太成功,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除了我,还没有任何商家对他表示过支持。两百万嘛,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数字,不过我是个商人,自然不会做赔本买卖,你说我把钱投给他,能得到什么好处?”
“为你自己积点阴德。”
“喝--” 曲凌风嗤笑,“我做过的坏事,下五十八层地狱都赎不清了,还在乎那点阴德?”他靠近她的脸,“只要你肯,别说两百万,两千万我都出得起。”
“我不卖身。”
“那你就眼看着你父亲的遗愿化为泡影。”
“我不信除了你就没人支持这项研究,人们还是有公德心的。”
“你最好相信!”他的气息喷到她脸上,“星期六,我等你。”他转身,突然又回头道:“啊,如果我告诉记者,韩梅女士写的歌其实都是她女儿代劳的,你说她还有没有脸出这个家门?”
“天!”天籁扶着门框,勉强稳住自己的身子,“你是怎么知道的?”
“呵!”他阴险地笑,“我想知道的事情,自然有办法知道。所以,你记住,你躲不开,也逃不掉。”他的手在她白皙细致的脖子上轻轻划了一下,阴森森地道:“今后别再试图逃跑。”
※ ※ ※
范志宇愁眉苦脸地喝着咖啡,天籁关切地问:“真的没人肯支持?”
他苦笑道:“也不是不支持,这么好的树立名声的机会,那些奸商怎么会放过?不过,都是意思意思就算了,少的几千,多的两三万,我几乎跑遍了全市的大商家,也不过筹了十几万。那个曲凌风态度还好,只是不知葫芦里卖的什么药,说还要考虑,等下个星期再给我答复。难道这种小事还要开董事会决定?分明就是敷衍。星期一就要开记者招待会了,到时候怎么办?恐怕连广告制作的费用都付不起。”
曲凌风葫芦里卖的药她最清楚,但是坚持了这么久,真的要为这件事情屈服吗?
“不然,我再去找我母亲问问看,也许曲叔叔可以帮忙。”
“那最好了,天籁,我就知道你会支持我。佟教授一生的心愿就是能够治理白色污染,可惜,真心为这项事业奉献的人太少了,我真怕,我干不动的那一天,找不到接班人。”
“不会的,你还这么年轻。”
“谁说得准?佟教授不也是……”他住了口,小心翼翼地道:“对不起,天籁,我一时感慨,触动你的伤心处了。”
“没关系。”天籁低下头,不让他看见眼里的泪水。
“天籁,”他伸手揽住她肩头,“想哭就哭吧,不要压抑自己,你坚强得让人心痛。”
天籁放纵自己靠在他身上,父亲死的那段日子,只有他跟她同样伤心,只有他了解她对父亲的爱戴和依赖。
曲凌风浑身的肌肉都在鼓动叫嚣,凛冽的眼神射向餐厅内相拥的男女,恨不能扭下范志宇的胳膊。
天娇拉着他的手臂道:“凌风,怎么了?”她顺着他的目光望去,欣喜地叫道:“是姐姐和范大哥。”
天娇跑进去,一拍桌子,高叫道:“好啊,你们,被我抓到了。”
“天娇?”天籁急忙离开范志宇的怀抱,“你跑到哪儿去了?我打了几次电话你都不在。”
“先别急着教训我,从实招来,你们在一起多久了?为什么瞒着我?”
“你在说什么?我和志宇不是你想的那样。”天籁着急地解释,然后就感受到一道冰冷的足以冻僵她的目光。
范志宇站起来道:“曲先生,真巧,您也到这里来用餐。”
曲凌风看都不看他,直直地盯着天籁,冷冷地道:“你最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天籁腿发软,她跟志宇根本没什么,就算有什么,也轮不到他用这种捉奸的口气质问她,为什么她会觉得心虚害怕?她挺了挺脊背,强自镇定道:“我没有必要向你解释什么。”
“凌风?” 天娇偷偷扯他的衣角,“你怎么了?姐姐跟范大哥认识好久了啊!”
“你闭嘴。” 曲凌风甩掉她的手,狠狠瞪着天籁:“我再给你一次机会,跟我解释。”
“曲先生,”范志宇拦在天籁跟前,“请你对我的朋友尊重一点。”
曲凌风看着天籁苍白却倔强的脸庞,咬牙道:“好,你不解释是吗?”他转向范志宇,“我现在可以答复你,你的那个什么狗屁实验,不会得到一毛钱的赞助,包括星期一的记者招待会,也不会有了,识相的话,就立刻发出取消记者招待会的通知,否则后果你自己负责。”
“曲先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曲凌风抓起天娇的手腕道:“走。”
“凌风。”天娇痛得惊喊:“别这样,你抓痛我了。”
“你不走?” 他阴狠地看着她,甩开她的手,“那就算了,你以后再也不要找我。”
“不!”天娇急忙抱住他的手臂,“我跟你走,我跟你走,你到哪里我都跟着你。”
“乖孩子。”他摸了一下她的脸颊,笑容邪恶得像魔鬼,“我们走,我带你去一个快乐的地方,让你一辈子都离不开我。”
“天娇。” 天籁扑上来,拉住天娇,望着曲凌风:“你要带她去哪里?”
“我没有必要告诉你,不是吗?”
“天娇,”天籁看着她恳求地摇头,“不要去,不要跟他去。”
“姐,”天娇无助地道,“他生气了,我不去,他就真的不会理我了。”
“他会伤害你,他摆明了要伤害你。”
天娇含着泪摇头,“对不起,姐,对不起,我让你失望了。”她推开天籁的手臂,全心全意地抱着曲凌风的手臂。
曲凌风突然回过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卷磁带,在天籁眼前晃了晃,沉声道:“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她还是你,你来选。”
那是她两天前交给母亲的带子,怎么会落在他手上?天籁惊诧得无法思考。
曲凌风嘴角勾起一抹噬血的冷笑,“是你自己选的,不要怪我把事情做绝。” 他拉着天娇,走出餐厅。
范志宇满头雾水,愣愣地道:“这是怎么回事?你们和曲先生怎么认识的?他为什么那么生气?他要带天娇到哪里去?为什么你说他会伤害她?他拿的是什么带子?”
天籁茫茫然地站着,突然大叫一声:“不。”跳起来冲出去。
“天籁。” 范志宇想追她,被侍者拦住,“先生,你们还没结账。”
“曲凌风!”天籁拦在他银灰色的BMW跟前,“我不准你带走她。”她挺直胸膛,像一个捍卫疆土的武士,汽车的引擎轰轰作响,曲凌风的脚搭在油门上,红着眼睛盯着天籁。
“不要。” 天娇抓紧他的裤管,朝窗外喊:“姐,你快躲开,会撞到你的。”
“天娇,下车,不然你就看着他从我尸体上碾过去。”
“不要。”天娇泪流满面,不断恳求,“求求你们不要,不要……”
曲凌风的脚一毫米一毫米地往下移,汽车像一匹倔强的野马,不停喷着尾气,车身缓缓接近天籁的身躯,眼看就要撞上她。
“不--”随着天娇的惨叫,姐妹俩同时闭上眼睛,车轮急促摩擦地表的声音,轮胎边沿冒出白色的烟气,空气中弥漫着烧焦的橡胶味道。天娇胆怯地睁开眼睛,发现车子停在天籁跟前,保险杠贴着她前胸。突然一下震动,车身开始倒退,退了有五十米,猛然刹住,然后向右冲出去。
呼啸的风中传来天籁绝望的大喊:“曲凌风,我答应你。”
又是一次紧急刹车,曲凌风的手肘撞上方向盘,激起一声尖锐的鸣笛。跑车缓慢地退回天籁身边,车窗摇下来,他一字一句地道:“你再说一遍。”
天籁眼神空洞地望着天娇,软弱无力地道:“我和她,任你选。”
“姐,”天娇声音颤抖,“我会恨你,我真的会恨你。”
天籁瘫软在地,哺哺道:“我宁愿你恨我,也不愿你后悔。”
曲凌风打开车门,将天娇拉出来,将天籁抱进去。天娇在汽车的轰鸣声中嘶喊:“姐,我真的会恨你。”
※ ※ ※
就这样,我成了他的情妇。他生日那天,根本没办什么宴会,他带着我一起到夏威夷度过。他跟我说,他一直想带着他的女人到夏威夷渡假,冲浪,喝原味椰汁,看草裙舞,然后在海滩上疯狂地做爱。他终于办到了,曲凌风想要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不会放手。
那天晚上,在被他折磨得筋疲力尽之后,我问他:“何时会放我自由?”
他说:“到你完全屈服的时候。”
范志宇的那个实验进行得很顺利,曲凌风第一批投进去的五百万资金使他获得了这项技术的独家代理权,他很快建立了一家废弃物回收利用工厂,一年之内就将最初的投资全部赚回来了。果然是个奸商,他不但没有做赔本买卖,还挖到了一条令所有商家垂涎的财路,顺便得到了一个附属品--我。
在那之后,妹妹不再理我,她在事情发生后的两个月内火速出国,离开了这个伤心地,迄今为止,只跟妈妈联系。她当初不顾一切要获得曲凌风的感情,却毁在自己姐姐手中,要她不恨我,我自己都不敢相信。我当初还担心,她会想不开,幸好幸好,就让她出去闯一闯吧,妈妈和我把她保护得太好了。我没有做错,每与曲凌风多相处一天,我就多庆幸一分,还好是我,如果是天娇,怕不但伤痕累累,而且真的会化为飞蛾,灰飞烟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