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9

秋红叶: 不许动

黎殇一直很快乐。

说实话,他这二十三年的生命中,他几乎都是快乐而感恩的。即使在孤儿院中,他被比他大的孩子抢去食物,打得像猪头一般,他也没有难过,生气之类的情绪。

反正没过多长时间,他就把之前欺负他的几个坏小子统统欺负回来。之後,他对他的讨债行为做了一次深刻的自我检讨,那次下手真的太重了,挨打的几位,恐怕连他们的亲妈看见都未必认得出来。

当然,这其实也没什麽大不了的,他检讨的重点不是这些,而是──他不小心打坏了他们的脑子,以至於,他们都得了一种可怕的偏执症,这让他十分困扰,十分十分的困扰。试想,他只是一个瘦弱,平凡,没有爹妈疼爱的可怜小孤儿,身後却跟著一帮凶神恶煞般的家夥,追著他喊老大,这像什麽样子?

以前一些好心的叔叔阿姨看到他还会摸摸他的头,赛给他一些好吃的,可是现在,看到他,简直像避瘟神一样,真是严重的伤害到他幼小纯洁的心灵。

於是气不过,自然又拿那帮家夥撒气,可是结果呢?不提也罢,反正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小孩被人追著要他加入黑帮,实在不是一件值得宣扬的事。

反正,他虽然没有上过什麽学,但是,他一不偷二不抢──当然偶尔会骗骗人,心情不好会找人练练拳……他,黎殇,总体上说来,确确实实是一个正直而富於朝气的大好青年!试想,他一个大好青年,怎麽可以陷入黑社会的泥沼?所以,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他做了一个英名果断的决定,他要离院出走。

走的时候,他的身上带著院长婆婆给的书,常姨给的衣服,小春给的围巾,刘伯淹得酱菜……反正,他背著一个跟他差不多高的包袱,在众人的欢送下,风光的离开了孤儿院。

对於开始另一段人生旅途,他充满希望,想他黎殇,大好一个青年,人见人爱,就连被他打成猪头的人,都会匍匐在他脚下,哭著闹著也要让他做老大,所以,像他这样的人,怎麽会没有好前途?

於是乎,在走过无数城市,做过无数工作後,他最後在A市定居,这可是个繁华的大都市,商业发达,市场繁荣,真是……棒透了!就算半夜三更想喝啤酒,也找得到地方!打个电话,不用自己动,想吃什麽都会有人送来,真是人间天堂啊!

决定了,他要在这里终老。

不过唯一的不好,住在这里,真的是,太太太花钱了!

所以,他,黎殇,富有志气的大好青年,只得打七八九份零工,啊!啊!啊!怎是一个惨字了得!

“黎殇,怎麽今天这麽晚哪?”半老徐娘花大姐半眯著眼,懒懒的向打著招呼。

听说这个女人以前是什麽人的情妇,这间花店自然也是那人送给她的。後来不知什麽原因她与那情人分手了。虽然她已经不再年轻,追求她的人却一点也不少!

“花姐,才一晚上不见,你好像更加明豔动人了,刚才我还念叨呢,怎麽今天花姐这麽晚?刚想问,你这位美女就开口了!”

“油嘴滑舌!”一边嗔骂著,眼角的笑容却越发明媚了,她年轻是一定是个大大的美女,怕是一笑,男人的骨头都会酥了。

“哎!我那天给你说得那个事,你考虑的怎麽样了?”

“什麽事?”黎殇一边忙著将货车上的花搬进店里,一边分神回应著。

“你这个混小子,跟我装傻是不是?还能什麽事?不就是我们店里的玉容……”她扬起尖翘的下巴,示意的指著店里。

黎殇顺著她的眼神看过去。

一张清秀的少女面孔,在巨大的绿色植物间忽隐忽现,突然与他的眼神交汇到一起,又很快避开,显出一张嫣红的脸。

“我还以为你跟我开玩笑呢?”黎殇挠挠头。

“谁有功夫开玩笑?不是我吹牛,这个姑娘真是又勤快,又听话,要是我有儿子,才不会把她让给别人呢!”

“花姐,花姐,你就饶了我吧!你明明知道的,我一没房子二没钱,谁跟了我不是只有受罪的份,我怎麽好耽搁你心目中这麽美好的姑娘……”

“可是……”

“不瞒您说,我看上的人可不是她……”黎殇故作神秘的贴近花姐的耳边,“怎麽样?咱们也来一段老少配?”

“你要死了!”花姐的脸上一片绯红,嗔怒的瞪著黎殇。

“形象,花姐,注意你的形象!”黎殇大笑著坐上车子,扬长而去。

这份职业,是黎殇喜欢的,因为自由。送完货物,他可以驾著车四处闲逛,不用自己掏油钱,不用自己交养路费,简直爽的不能再爽了。

伸手将倒後镜转向自己,黎殇端详著镜中稍有些扭曲的影像,瘦削的脸庞,飞扬的长眉,明亮狭长的眼睛,是少见的琥珀色,或许有外国血统吧?挺直高耸的鼻梁,是他最满意的地方,毕竟经过了这麽多次铁拳的考验,还能屹立不倒,足以让他佩服了,如果嘴唇再厚一点就好了,那样看起来会更有男人味,这个样子,真的太清秀了!但是,不失帅哥一名。黎殇自我陶醉中,有时候缺陷也是一种美……这是谁说得?想不起来,但是,管他的,反正自己很帅,是个再真实不过的事实。

夜总会的waiter是目前黎殇最喜欢的职业,薪水很高,又有大把的美女帅哥可看,人生最快乐的事莫过於此,工作之於还可以尽情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大吃豆腐。

“凯丽,你穿这件衣服真好看……唔,臀部还是这麽有弹性……”

“是吗?谢谢夸奖!”

“咦?圆圆,你前几天看起来好像没有这麽大吗!什麽时候去隆胸了?”

“死人,就不知道说点好话!”

“黎殇,七号台要一打啤酒!”

领班的远远的喊著。

“啊……要开始忙了,又是一个忙碌的晚上……小艾,等我忙完了,再去安慰你寂寞的心灵!”

送去一串飞吻,黎殇挂著灿烂满足的笑容工作去也!

“赵总,您好久没有来了,小倩都问过好几次了……我去帮您把她叫来,另外照例一瓶XO对不对?”

“黎殇,如果你愿意陪我的话,我可是会天天来哦!”

“您确定?我可是只在上面的!”

“……”

没错,我们几乎完美的黎殇,有一个小小的缺点,他只爱男人,不爱女人。

“死老头,竟然敢吃我的豆腐!”

黎殇走进吧台,愤愤的说。心里思忖著,看来今天下班後又可以活动活动筋骨了。

“谁竟敢吃我们小黎的豆腐,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阿亮道出了大家共同的心声。

的确,自从上次黎殇把那个自持有权有势的王某某打到连他的老婆都不认识他的程度後,再也没有人敢对黎殇放肆了。

更奇怪的是,那个王某某不但没有报复,反而跟黎殇称兄道弟起来,动不动,就会请黎殇吃饭,而且即使黎殇总是臭臭的脸,他也乐而不疲,真是个奇怪的家夥。

其实事情的真相虽然有一点点玄,但是也没有传说中的那麽玄。黎殇只不过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轻轻松松的潜进王某某据说守卫绝对森严的别墅,轻轻松松的搜出了王某某所有的武器,包括藏在王某某老婆发夹里的……最後轻轻松松的打开王某某的保险箱拿了一些精神损失费,加班费(半夜三更到人家家里),误睡费等等……其实拿的并不多,黎殇还是很讲道理的,於是,所以,王某某再也没有打过报复过来的主意,他既然能做到总裁这个位置,自然不是笨人,他可不想莫名其妙的丢了脑袋。

当然这是秘密。

黎殇不会说,王某某更不会说。於是,王某某的反应看在众人眼里,就显得很奇怪了。

不过还是有些奇怪,王某某的反应。这让我们黎殇同志有些困扰,那位有身份,有地位,也有那麽点人才的王某某不是该离他远一点吗?怎麽会反而会粘上来?哼,他最好别打什麽坏主意,否则……哼哼!

黎殇怕麻烦,但是,他可不怕事,反正,这个世界上,没有什麽是他摆不平的,只要他愿意!至少目前是这样。

整个夜总会大概知道点真相的只有这间夜总会的老板了,三十多岁的老男人,偏偏不好好的坐办公室,反而到巴台调酒,不过他的手艺确实很不错。

话说回来,就算他调的酒难喝到极点,恐怕也没有人敢说,谁让他是老板!

“殇,那个男孩又来了!”

老板发话了,有些看好戏的样子。

清清秀秀的男孩局促的坐在巴台的角落,有一眼没一眼的偷偷向这边看著。典型乖宝宝的样子,跟这里酒醉金迷的气氛十分不搭调。

“卫,你知道,那不是我喜欢的型!”

“咦?我怎麽记得你以前带上床的都是这种清秀型的!”

黎殇的手肘没撑好,滑了一下。

“卫,你怎麽老是扯我的後腿?”

卫微微一笑,仿佛没有看到他哀怨的脸。

“我道觉得他不错,很纯,比你以前的那些装出清纯的家夥好多了,一看就想吐,不知道你怎麽能忍受得了!”

“卫,不要批判他们,那只是他们生存的方式而已,没有那层面具,他们怎麽活得下去?”

“我不是在批判他们,我只是觉得你值得更好的!”

卫诚挚的说。

“求求你,别这麽对我说话,看,我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黎殇抬起手臂,送到他的眼前。

看著黎殇夸张的笑脸,卫只得无奈的摇摇头,总是这样,每当他想探究黎殇满不在乎的神情下到底隐藏著什麽的时候,黎殇总是能打断话题,显然,黎殇不认为他是一个值得信任的朋友。

“卫,别摆出那种表情,你知道我最爱你了,你那样,我会伤心的吃不下饭的!”

黎殇夸张的扑到他的胸前,又揉又搓,卫什麽情绪都被他弄没了。

“别挠了,你明知道我怕痒。”卫急忙举白旗。

“知道才挠的!”黎殇奸诈的笑了。然後,他看向那个一脸黯然的男孩,他显然以为他和卫是一对。真是不解世事的单纯小孩,只是那天闲的没事找了几个混混练了练拳,而他不巧正好被那些混混勒索,於是,这个傻瓜就想以身相报。

真是个傻瓜,只是顺便解了他的围而已就把他当成好人,难怪会让人欺负!就算真要以身相报也得看清对象是不?如果幸运傍上个有钱得还有些价值,他?只是个穷光蛋,有什麽好的!不知道他的爸妈怎麽教他的!

想到这里,黎殇变本加厉的蹭向卫的怀里,赶快哭著滚吧,睡一觉什麽都会忘记,说不定用不了几天就会忘了他这个人,还会笑自己怎麽会看上那麽一个家夥。

妈的!这个卫怎麽长得,他自己一米七八的个头已经不低了,可是卫硬比他高了一个头,难怪总是一副长辈的姿态教训他!

“黎,他快要哭出来了,你确定要这样作麽?”

说话的同时,胸腔也在轰鸣,这种感觉挺新鲜的。

“他真的哭了……不过没事,已经有人去安慰他了,是个男人,真丑……我的店里怎麽会有这麽丑的人,我是不是改挂个牌子,有碍市容者一律不许进来……”

看著黎殇的背影,卫一个人自言自语著,干嘛掐我?又不是我让那个丑家夥接近那只小猫的。

不过,我这家店明明不是GAY吧啊?怎麽同性恋到处都是?卫哀怨中。

“宝贝,原来你在这里啊!我可是找了你好久了!”

黎殇将惊惶中的少年拥进怀里,连看都不看那个丑丑的老男人,会做恶梦的!

丑男人摸了摸鼻子,一声不吭的走开。

这家店虽然美人众多,但是规矩也多,在这里惹事,一定不是个聪明的做法,听说这家店的後台可是惹不得的。

“你只会给别人添麻烦麽?”

看到男人离开,黎殇放开怀里几近石化的男孩,虽然个子不低,但是这麽纤细的骨架……

“还没成年吧?”

眼泪在男孩清亮的眼中转了转,但是在看到黎殇有些不耐的表情,硬是收了回去。

他乖乖的点了点头。

“那你是怎麽进来的?”难道是看门人玩忽职守?不行,他要检举。

“我,我用了哥哥的身份证,我们两人长得很像,所以……”

他羞愧的低著头,为自己欺骗的行为感到不好意思。

黎殇笑了,还会骗人!

“那你找我做什麽?我不是告诉你我不要你报答什麽。”

男孩低著头,没有说话。

“好吧,这麽说吧……只要你不再出现在我的眼前,就算是报答我了,怎麽样?”

男孩低著头,没有说话,肩头却开始耸动……

黎殇头大的看著男孩乌黑的发顶。

“喂!你不是……哭了吧……”

男孩垂著头,呜咽著开口:“我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

“你喜欢我什麽?”只不过一面之缘,能有多喜欢?

“……我不知道……”

果然,黎殇不觉翻了翻眼睛。

“可是,就是喜欢……”

真是个孩子!

“好吧!”黎殇摸了摸男孩柔软的黑发:“其实我也挺喜欢你的,这样吧……如果你十年後有房子有车了,那个时候你还喜欢我的话,我就是你的。”

“真的?”男孩不疑有他,一脸惊喜的抬头看著黎殇。

“当然了!”装纯洁,黎殇一点也不比别人差。

“好,一言为定!”男孩如壮士断腕一般点头:“我一定会做到的,我一定会来找你的!”

终於处理掉了!真是个傻瓜!黎殇再次下结论。他还不知道自己叫黎殇,而自己自然也不知道他叫什麽。十年?不出两年,他们就会成为陌生人。黎殇下著结论,对於刚刚骗了一个纯洁少男的事实,没有一点罪恶感。

“把他骗走了?”卫凑了过来。

“嗯,他不适合我!”

这种纯情小男生虽然有趣,但是後患无穷,他最怕麻烦!

“那麽哪种人才适合你呢?”

卫似笑非笑,黎殇的情人很多,来来去去,什麽类型的都有,但是貌似清纯型的占了多数。虚伪的家夥!这麽喜欢看人演戏吗?清纯,在他们这个圈子里可是最虚假,也最廉价的表演了。这个家夥脑子里到底在想什麽?

“适合我的人哪……”黎殇露出深思的表情,然後,深情款款的转向卫:“不就是你吗?你难道没有发现,我看你的眼神是多麽深情?”

卫抖掉一身的鸡皮疙瘩,受不了的摇头。

“算我没问!”

他干脆的投降,每每提到深入一点的问题,都会被黎殇轻易挡掉,总是在演戏的黎殇,没有一点认真的黎殇,他到底心里在想什麽?卫明白,黎殇并不是像表面所表现的那样简单,这是他的直觉,而他一向相信自己的直觉。

“卫,别忘了帮我把今晚剩下的食物打包,我要带走!”

“又要喂你那个宠物?”

黎殇不喜欢吃甜食,可是,四天前他开始对店里吃剩的蛋糕,甜品感兴趣,说是给路边一个新认识的某种生物吃的。

“是猫麽?好像只有猫爱吃甜食。”

卫不经意的问。

“比猫有趣多了!”黎殇,笑眯了双眼,琥珀色的眸子在霓虹灯的照射下,闪耀著炫目的光芒:“更像一只豹!隐藏在黑暗中的,危险的,食肉动物……可是,却喜欢吃甜食,很有趣,是不是?”

卫看著黎殇薄薄的红唇间,显露出的晶白牙齿,竟有一丝恍惚,难怪他们都说,黎殇的笑容没有人可以抗拒,果然性感灿烂的让人移不开眼。

“卫!你怎麽不说话?……卫,你在发呆下去,我可要去找兰兰了!”

“别……”卫急忙回神,他的亲密爱人什麽都好,就是爱吃醋,他可不想晚上睡客厅,还是为了一个男人,一个狡猾的坏坯子!不值得!不值得!

黎殇得意的一笑,转过身,靠在巴台上,头枕著自己交叉的双臂。真的很有趣呢!

他想起那天初见时的情景。

那天下班时,都已经是凌晨了,不想回去,就买了一些啤酒和下酒菜,随意的坐在不知是哪家店的台阶上,想享受一下自己突然浮现的浪漫情怀,然後,那个家夥就出现了。

动作很快,换作其他的人可能以为那一闪而过的黑影是自己的错觉,可惜,黎殇不是其他人。

他在黑影闪过的同时,也伸出手,没办法,这纯属反射行为,不经大脑的。如果给他时间考虑一下的话,他一定……一定会跟著他,看那个家夥是混哪里的,竟敢抢他的东西,然後,再将他修理的再也不敢打他黎殇的主意──当然以上只是玩笑!

事实上他想知道的是,有这样身手的家夥为什麽要惹他?到底,他,有什麽企图?

但是,他还是动了,在那一瞬间,伸出了手,握住了另一只手,宽大的,有力的,瘦削的,粗糙的手,一只不属於他的手。

然後他抬头,对上一双蓝莹莹的眸子,仅此而已,不过几秒中,黑影已逝,同时消失的,还有他刚买的,冒著热气的烧鸡!

这个事实黎殇还是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因为他看到了一双世界上最美丽的眸子,蓝的没有一点杂质,晶莹剔透……甚至不像人类,警觉的,锐利的,充满了野性。

如果不是刚刚手下感觉到的的确是一只人类的手,黎殇真的会以为那是一只危险的肉食性动物,那种危险的,原始的气息,充盈著嗜血的戾气,那种黑暗的气息,让黎殇全身的细胞都振奋起来,好久没有这种感觉了,这种熟悉的感觉,潜藏在黎殇内心深处的,嗜血的感觉。想打败他!想让他匍匐在自己脚下!从心底涌出的呐喊声让黎殇全身充满了斗志。

但是,等等……那个家夥到底是来干什麽的?如果是想挑衅他为什麽要选择偷走他的烧鸡这种可笑的方法?而且,他的眼神虽然危险,但是却没有杀气……黎殇沈默。或许,大概,可能……那个家夥只是为了烧鸡而来,无视於他这个大帅哥,无视他非凡的身手,只是为了偷一只二十块钱的烧鸡?

在经过寻找,等待,开口大骂等一系列复杂的操作後,黎殇郁闷的确定,那个很不简单的家夥似乎真的只是为了那只烧鸡!

黎殇觉得自己的自尊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好吧,不管他是谁,一定要找出他,让他知道自己惹到了什麽人。哼!等著哭吧!

黎殇这麽想著,但是,他的心里清楚,那个他连脸都没有看清的家夥绝对不是个简单的人,那样的速度,逃走後没有留下一点痕迹,没有严格的训练,没有过人的天分,是不可能达到的。

黎殇很少对事物产生好奇心,但是这次……

黎殇看著墨黑的夜空,他想知道,那个人是谁!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只要存在,自然是有迹可循,包括那个在黑暗中活动的危险家夥。

“好奇怪,我昨晚上挂在窗口的腊肉,怎麽不见了?……”

“听说有人在房後的巷子了看到鬼了,好恐怖……”

“我家窗台边放著的肉汤失踪了……”

“我给猫晾在窗口的干鱼不知被谁偷去了……”

黎殇将这些家常闲聊话听到耳中,脑中已经有了初步的印象。一个身手奇快,形如鬼魅的……贼,还是个只偷食物的贼!

原来所有人的魅力在那个奇怪家夥的眼中都比不上食物啊!黎殇的心情有一点好转。

但是,黎殇更好奇了,这个人到底想干什麽?

於是,黎殇就在那个家夥常常出没的地方钓鱼。这是个极笨的方法,但是黎殇太懒了,他能想出这个方法已经该偷笑了。况且,不是黎殇吹牛,他要做的事情还没有做不成的,即使这是个笨办法,对那个家夥,足够了。

放下鱼饵後,黎殇在墙头找了个视野开阔,通风良好的地方开始睡觉。

仲夏的夜晚,微风拂面,享受一下以天为被以墙头为床的感觉还是挺不错的。

看来当初迷上小龙女……的睡觉方式而刻意训练出的睡觉本领,在紧要关头还是起了不少作用,虽然睡在一根单薄的绳子上,他的确是无法做到──这一点要声明,他黎殇可是个身体健壮的堂堂男子,体重一百三,小龙女用得绳床怎麽可能适合他用,会断掉的,好不好?所以,绝对不是他学不会,而是客观因素不允许!

这样过了四个晚上,什麽事也没有发生。黎殇也不急,反正他在墙头睡得挺舒服,这里不是他睡过的最差的地方。至於鱼饵吗!早上当作早餐吃掉就好了,浪费是很可耻的。

第五天晚上,终於有动静了。黎殇暗自窃笑,表面上却不露声色。其实那个家夥已经出现两个晚上了,在另一个角落观察著他,真是个狡猾的家夥。但是,黎殇并不担心他会伤害他,不提自己对自己的能力有多自信,只是听邻里传言,就能看出这个看似危险的家夥只要不主动惹他,他就不会主动攻击别人,而自己只是好奇,并没有恶意,那个家夥应该感觉得出。

那个家夥在看他,而且离得很近,黎殇虽然暂时不打算有什麽举动,肌肉仍然反射性的绷紧了。这是他多年以来养成的直觉反应,对於危险的事物,他的身体一定是先於头脑作出反应,纯属直觉,却救了他许多次。那个家夥绝对危险,即使这不是他的本意,也是他的本能。

他选择的位置总是很隐蔽,可以隐藏他全部的身形,相比较起来,黎殇则是像暴露在太阳底下一样。但是黎殇并不在意。

自然的躺在墙头,虽然环境著实简陋,但是黎殇的神情却自然的如在星级宾馆。他大大方方的看向那个家夥隐匿的地方,就像面对的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黎殇钓的鱼是什麽,那个家夥非常清楚,黎殇自然明白,但是黎殇也明白,在确定自己没有恶意後,那个家夥会出现,一定会!

问他为什麽这麽自信?养过大型动物的人都知道,它们总会耐心的观察,揣测你的意思,在确定你没有恶意後,它们会开始信任你,甚至接近你,依赖你。

虽然那个家夥看上去像是人类,可是黎殇觉得他更像一个大型食肉动物,所以,他选择使用这种方法。至於他为什麽有这种想法……直觉而已。

黑影掠过,速度几乎已经达到人类的极限,然後黎殇很高兴的发现,鱼饵没了。

此後不久,黎殇发现自己好像真的养了一只大型宠物,不怎麽可爱,但是很有趣。有趣就好,对黎殇而言,这已经够了。

後来那只动物已经不是很刻意避开黎殇,即使吃东西的时候还会以背相对,一副怕食物被抢走的姿态,但是,至少不会专门大发雄威想要赶他走了。

黎殇喜欢这麽看著他,真的像一只大型猫科动物,谨慎而小心,却又灵敏的出奇。他习惯躲在暗影中,黎殇只能辨认出那是个男人,很高大的男人,而且,他吃东西的时候虽然用手,却仍然给人以优雅的感觉,这个家夥绝对不简单呐!

黎殇有预感,如果他不中止自己这个探奇的游戏,他一定会有大大的麻烦!但是,看著男人蜷缩在暗影中的背影,黎殇不由的笑了,这麽可爱又能给他带来乐趣的家夥到哪里找?反正,这个家夥不是傻了就是呆了,一时半会儿出不了什麽事的!

黎殇想得很乐观,当然他有乐观的资本,因为黎殇认为自己所掌握的技能中最出色的就是逃跑和躲避,只要他想,谁也找不到他,对於这一点,黎殇有绝对的自信。

换句话说,黎殇讨厌麻烦,却绝对不怕麻烦,这两者的区别可是很明显的!

那一天将饵料换为店里的甜食,绝对是黎殇的恶作剧。

他知道,自从他开始担负起喂养这只动物的重担後,那只动物已经很少出去觅食。他显然将他当成饲主了,那麽饲主决定改变喂食的内容,应该不是什麽过分的事吧!

其实说穿了,黎殇只是想看看这个肉食动物看到甜食的反应,是硬忍著吃下呢?还是暴躁的发火?反正都会很有趣的。

再说,店里的糕点当天剩下的是绝对不会留到第二天再用,吃不完,只能倒掉。没办法,店里的男性职员都不爱吃,而女性职员,要减肥,自然不会陷进甜食的甜美陷阱。

於是,黎殇就很不客气的废物利用了。

要知道,每天买消夜很花钱的,他可不是富翁!

但是那只大型动物的表现,真的让他差点跌破眼镜,如果他戴著的话。

仿佛以前从未吃过这类的食品,他先是小心的嗅了嗅,然後狐疑的看了看正在看笑话的黎殇,当然他理所应当的得到一个无辜的笑容。

然後,他吃了一小口,再一小口,接著……黎殇就是有十只眼镜也跌破了。他笑得滚到地上……哈哈哈!那只大型猫科动物,危险的,冷酷的肉食动物,竟然会喜欢吃甜食!还会像小孩子一样吃得满脸都是……真是……真是太有趣了!

黎殇的动作实在是太夸张了,那只警觉的动物自然有理由相信黎殇可能患上狂犬病,疯牛病之类的绝症,所以他逃之夭夭,并且连续几天都没有出现的举动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黎殇很郁闷。

好不容易有了有趣的东西,突然不见了,怎麽逗也不出来,黎殇真是郁闷死了。

早知道那只动物的内心这麽脆弱,他一定会憋回家再笑的。但是,他已经很久没有碰到过这麽有趣的事了,憋不住也是情理之中吗?白喂了他这麽久,怎麽一点都不知道体谅主人?真是不可爱!

“黎殇……黎殇……”

谁在叫他?没看到他正在郁闷吗?哇!好大一张脸!

“卫!你想吓死我麽?”毫不留情的将贴近的大脸推开,黎殇举起托盘。

“别!别!”卫急忙举手投降,他一把老骨头了,可经不起黎殇的敲打:“谁让你怎麽喊都不出声,像被勾了魂一样。”

瞪了他一眼,黎殇懒懒的摆了摆手。

“不会说话就别说话,好了,我去工作了,免得让老板抱怨!”

希望今天能看到那只大猫,否则又是一晚不得好眠,真是的,他太无聊了吗?只是一个有趣的动物就可以让他睡不安寝?今天一定要找到那个家夥,要是还跟他闹别扭,就将他暴打一顿,扔到下水沟里去。黎殇狠狠的想。自己都没有发现自己的想法有多幼稚。

提著一大袋甜腻的让黎殇直犯恶心的食物,黎殇在墙头上展开了寻找之旅。

“小猫咪,快出来吧?哥哥给你带好吃的来了。”

灵活的避开向他泼来的洗脚水,扔来的香蕉皮,黎殇继续他有如猫叫春一般的变态呼唤。

怎麽这些人这麽不讲公德,随便倒污水,卫生管理委员会到底管不管呐?不行,作为一个好市民他一定要积极投诉,协助管理社会!黎殇在心里打算著。

空气中流淌著一种让人不快的,潮湿的气味。有些熟悉的腐臭,还有──他不可能错认的血腥味。黎殇加快速度,向前冲去。

阴湿的暗巷里,一群人在打架。哦,不是,是一群人在打……他可爱的小宠物。

黎殇竖眉瞪眼,什麽人?竟然敢动他黎殇的东西,活得不耐烦了?

如蝙蝠侠一般飞身下地,转身踢腿,再出拳,踢腿……大概只有两分锺吧!黎殇拍著身上的灰尘,看著那帮小混混互相搀扶著跌跌撞撞的向远处奔去。

还满有兄弟爱的,有前途!

只是这些下三流的拳脚怎麽可能困住他可爱的小宠物呢?狐疑的转过身,发现,那只没什麽礼貌的家夥连道谢也没有说,卷起他带来的食物,就狼吞虎咽起来。

看他的吃像……

“该不是从那天後就没有吃东西吧?”黎殇试探的问。

埋在食物间的头小幅度的抬起,一双莹兰的眸子看了看黎殇,然後又转回到食物上。

宾果!

黎殇吃惊的後退,那家夥干吗这样看他?他该不是在责怪他就是害他几天不吃饭的罪魁祸首吧?真是比窦娥还冤哪!

“我可没有欠你的!”黎殇有些不满,难得他这麽无私的成为一个义务饲养员,人家不领情也就罢了,竟然还要栽赃?还有没有天理了?

显然,这句话又说得不对了。专注於食物的大家夥停下进食的举动,抬起头,定定的看著他,黯淡的月光下,那双黎殇记忆中莹兰的眸竟然闪烁著紫色的幽光,深邃而狂野,蕴藏著致命的诱惑力。

太美丽了,太震撼了,被这样的眼睛注视著,几乎让人有一种臣服於他脚下的冲动。这是一双当权者的眼神,威慑的,霸道的,黎殇警觉的想。他又反射性的肌肉紧缩,这是当他面临危险时的直觉反应。但是定神再看时,那双眼眸又如记忆中那样揉和著野兽般的狂野和孩童般的纯真,尽管黎殇的警报系统一再催促黎殇赶快离开,可是──被这样的眼睛这样注视著,黎殇也只能摸摸鼻子,第一次没有听从直觉的警告。

你要倒大霉了,他听到脑中有一个声音在说。

“好吧,算我不对好了!”

呃?怎麽自己竟然真的在道歉?听,听错了吧!

似乎很难拒绝这个家夥,这个一身是迷的家夥似乎迷惑了他,他不是什麽妖精吧?可以迷惑他人的神智?黎殇英明的萌生了退意。明知道会有麻烦,还要去找麻烦,那真是他的愚蠢了。

“你慢慢吃,我先走了!”

黎殇干净利落的转身,迈步。即使面前这只生物引起了他前所未有的兴趣,但是以失去现在的平静生活为代价,可就不划算了。黎殇算得很明白。

有一句老话说得好,正所谓人算不如天算。黎殇正在苦恼中。

一个充满危险,看上去,闻上去,摸上去都是个不折不扣的麻烦的家夥,打又打不得,骂又没有用,而且还紧紧的跟在你的身後,怎麽也甩不脱,遇到这种情况,任何人都会很困扰吧!

黎殇现在就是欲哭无泪中。

“不要跟著我,否则我真会扁你喔!”

黎殇再一次回头威胁著紧跟在身後的大家夥。

的确是个大家夥,高得不可思议,竟然比卫还高,大概有一米九吧!其实黎殇一直认为自己的个头不算低,可是这两个家夥简直就是专门来打击他的自信的。

没人理他,被威胁的生物依然故我的跟著。

黎殇生气了。

这个家夥真的以为自己不敢打他吗?

於是黎殇闪电般转身,一个侧踢,右脚夹带著呜呜的风声向身後那个家夥的胸口踢去。

那个家夥稍微偏了偏身体,似乎想要避开,但是最终还是没有避开。黎殇一惊,急忙收脚,右足擦过那家夥的左臂,踢到墙上,发出一声类似呻吟的沈闷响声。

黎殇看著墙上被他踢出的约有碗大的凹痕,半晌没有说话,只是急促的喘息。

妈的!妈的!

黎殇在心里堆积著怒气!

“你脑子有病是不是?你以为这样就能得到我的同情让我愿意养你这只没什麽用只会吃不会做没有脑子废物一只又脏又臭满身生蛆……(此後省略三十字)的家夥?”

黎殇一口气骂完,因为缺氧过久,他不得不暂停他精彩的国骂,大口的喘起气来。

“你真的傻了啊?这一脚踢到你的身上,你不死也会丢掉半条命……你在想什麽啊?”

黎殇无奈的呻吟,同时悲哀的发现,自己根本不可能下的了重手,或许这个狡猾的家夥早就看穿了这一点,所以才会故意使用这种赖皮的手段。

他抬起头,可恶,长得那麽高干什麽?

仍然是那双剔透的蓝眼,静静的专注的看著他,似乎之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黎殇叹气。

“你不可以跟我回去,我的房东不会允许我养宠物的,他如果发现我带你回去,一定会将你的皮扒下来,内脏扔到垃圾堆喂老鼠,然後你的肉一定会做成活猫三吃……”黎殇胡乱的说著,那个变态的房东当然不至於做出这种恶心的事情,但是一定会加收房租的,只凭这一点,他也不能带这个大家夥回去,“好了,乖,我答应你,以後一定会准时的给你送吃的,风雨无阻,好不好?”

黎殇用自己有生以来最具说服力的口气说著。但是,当他看到那个家夥竟然还是无动於衷的看著他的时候,他明白了,这个脑子明显有问题的家夥看来是跟定他了。

天哪!怎麽会这样?他只不过一时好心施舍了一些食物给一只流浪猫而已,这不代表他一定得养那只猫啊!事实上,这只家夥比猫可难养多了,也麻烦多了。

况且,黎殇明白,这个能轻易影响他情绪的家夥不只是麻烦,恐怕还会是危险,对於他而言的危险。逃跑的念头在这一刻清清楚楚的印在黎殇的脑海里。

心念一动,黎殇便如大鹏般跃起,手脚并用,他很快跨上墙头,向交错凌乱的居民住宅区奔去。

身後空气细微的波动,那只大型动物显然也跟了上来,没有丝毫犹疑。

好快的反应!黎殇暗赞,却也激起斗志,好久没有遇到这样的对手了,黎殇觉得全身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天空无云,月光明亮的刺眼。黎殇利用房屋的阴影,掩饰著自己的身形,他可不想吓倒任何人,尖叫声总会让他头痛。

汗水渐渐渗出,黎殇的精神更振奋了,果然是个厉害的对手,竟然还没有甩脱,不过……黎殇的嘴角挂上一丝得意的笑容,就快了。他深吸一口气,整个人像一抹暗影一般投入到黑暗中去,如果这时有人看到,一定会以为自己视力有问题,因为在一般人的认知中,没有什麽生物会有那种速度。

身後空气的波动告诉黎殇,那个家夥很快就会被他甩掉了,不知为什麽,黎殇不由得回头看去,脏的看不清五官的脸上辩不出有什麽表情,但是那双充满著野性的剔透的眸子一只专注的,执著的看著他,一直看著……

终於甩脱身後的尾巴,黎殇并没有回家,他蹲在墙头的阴影中,心思有些混乱。总觉得自己似乎做了什麽残忍的事,那双野性的眸,在他的眼前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就是不肯消失。

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

黎殇将自己的头发揉成一团乱麻。怎麽会觉得自己做了什麽十恶不赦的事情一样,即使真的做了那样的错事,也不该有这麽沮丧的心情啊!

可恶的家夥!黎殇低咒著起身,向来时的方向奔去。

算了,他一向不善於思索,如果自己放不下,就不要放了,反正这个麻烦也不是他所招过的最大的麻烦,就当是养了一 只麻烦的宠物吧!一个宠物只要喂饱就皆大欢喜,也不是很麻烦!黎殇乐观的自我安慰。

那个大家夥果然还呆立在那里,怔怔的看著他刚才消失的方向。如果他不回来,这个傻瓜不会这样站一个晚上吧?黎殇郁闷的想。

想归想,黎殇还是给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

“亲爱的宝贝,我们回家吧!”

黎殇想他大概一辈子也忘不了一瞬间那人眸中的亮丽!

***

偷偷摸摸的将那只比起一般宠物来说大得离谱的家夥带进屋里,黎殇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只是一口而已。

“喂喂喂!你踩到我的宝贝画报了……那可是这个月新出的花花公子杂志,很难弄到的!”

“喂!虽然我的墙不算很白,但是你敢把你身上的泥蹭到墙上我一定饶不了你!”

“好好!你就站在那里,不许动!千万不许动,否则我赶你出去!我去放洗澡水,你不许动哦!”

急急忙忙的放好水,黎殇看到那个家夥果然乖乖的没有动,满意的点了点头。只要这个家夥听话就一切好商量。

但是……

“你给我把衣服脱下来!”

拳来脚去,虽然已经很小心,黎殇还是心疼的发现,他与这个家夥已经打坏了一张桌子,两把椅子,三只杯子,四个碗……心痛啊!那可都是他的辛苦钱买来的!

妈的!黎殇在心里发誓,今天如果不把你洗下一层皮,我就不姓黎!

虽然黎殇没有洁癖,虽然黎殇的房屋布置跟干净二字绝对没有任何联系,那也不代表他可以容忍一个满身恶臭,脏发纠结,身上不知有多少虱子,跳蚤的家夥在自己的地盘招摇。

他不是没有被虱子咬过,那种奇痒难耐的感受,他不打算再次经历。

再一次证明,那个家夥果然不是省油的灯,黎殇中肯的评论。绝对是经过严格训练过的身手,每一招每一式都干净利落,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所攻击的方位都是足以致命之处,黎殇知道这不是他刻意,只是一种本能,经过长期训练,形成的一种本能。

如果速度再快一些,力量再强一些,黎殇明白自己不可能这麽轻易将他制伏。如果这个家夥没有这麽落魄,如果这个家夥的体力在颠峰状态,谁胜谁负都是未知之数……

刚一跑神,被压在身下的家夥就一拳挥来,黎殇避过,气愤的瞪著身下这个不停挣扎的家夥,气不打一处来。

“喂!我只是要你洗个澡而已,你吃我的,住我的,这个要求不过分吧?”

显然是对牛弹琴,凶恶的神情,一脸的杀气!黎殇知道,对於这个家夥是没有理可讲的。只能暴力说明问题。

而他,很高兴明白这一点。

将绑住手脚的家夥压进水中,一阵狠洗,原本洁净的清水很快浑浊,还在不断制造著腐败般的恶臭。黎殇都想要吐了。

後来也不用热水了,打开水龙头就是一阵猛冲……

不知过了多久,清水终於不再变混,黎殇欣慰的看著地上扔满的沐浴液,洗发水之类的空瓶,突然想起,本来可以用一年的洗涤用品都用到这个家夥身上了,他怎麽洗?

一定是上辈子欠了他的!

黎殇郁闷的转过头,然後……呆住!

怎麽可以这样?怎麽能?黎殇疯狂中,他扯著自己的头发,用力的瞪著躺在浴缸中,也在恼怒的瞪著他的新收宠物……

“你……你……”黎殇指著那家夥的手指,有些颤抖。

“你怎麽可以比我帅?”

没错,那个原本被油黑的污渍整个淹没的大家夥洗净铅华後,竟然是个不折不扣的超级大帅哥!

最重要的是,他帅的程度……硬是比黎殇超越了一大截!

黎殇的自尊心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怎麽脏兮兮,恶心巴拉的大型动物,竟然是个可以让任何男人自卑,让任何女人动心的帅哥?黎殇不相信自己竟然会有这种“好”运气,毕竟这种被称为男人公敌的生物不是每天都能碰到的,更何况,他这只,还是从垃圾堆里拣到的!算算看,这几率能有多大?恐怕不比二十四小时之内地球灭亡大多少吧!

想到这里,黎殇心情又好了一些。他决定明天去买彩票!

反正这只超级美型的家夥是他的宠物,靠他养,还要看他的脸色,作为主人,自己的宠物漂亮一些,岂不是一件天大的好事?

黎殇的心情更好了!

心情变好了,黎殇开始平心静气的打量起自己的新所有物。

明显是个西方人。

白瓷一般的肌肤,碧蓝的眼眸,淡金色的毛发,是个纯得不能再纯的西方品种。

高挺的让人嫉妒的鼻子,薄薄的嘴唇虽然有些苍白,但是形状却及其完美。人家说嘴唇太薄的人寡情,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这个帅哥非常瘦,几乎称得上是皮包骨头了,但是……

黎殇神思著看著他肌肤上明显的疤痕,有三处,大腿上一处,胸前一处,都是枪伤,而腰上那处则是刀痕了,这麽明显的疤痕,自左胸一直延伸到右侧腰间,若再深一点,必死无疑,那个动刀的人显然要置他於死地!这麽恨他吗?

虽然肌肉因为营养不良已经萎缩,但是却仍然紧致均匀。

左臂有一块新鲜瘀青,显然是刚才自己留下的。黎殇提醒自己一会儿得上一点药酒。

***

什麽都想不起来了吗?所有的事情都忘记了?你的荣耀?你的仇恨?都已经忘记了吗?到底出了什麽事,夺走了你的记忆,你的智慧,你所有的一切?只能凭自己的本能生存著,原本该是王者的你却要以偷窃维持生命,即使忘了一切,你还是不屑为之,所以有了我这个饲主,你便缠上我?你的本能难道告诉你我是可以信任依赖的人吗?还是你的本能告诉你,我,有能力保护你?狡猾的家夥。真是个大麻烦呢!如果想凭借我找回你的过去,你可就大错特错了,我可是会把你藏在家里,你只能乖乖的做一个尽责的宠物!

当然,如果你能凭借自己能力找回你的过去,我是不会拦阻你的!但是,指望我帮忙──别做梦了!

黎殇看著浴缸里,已经有些神智迷朦的家夥,若有所思的笑了。

难得这个家夥撑到现在,明明身上的温度足以煮熟鸡蛋了。对於自己用凉水给一个发著高烧的家夥洗澡这件事,黎殇一点也不觉得愧疚,如果有个人发著高烧还能跟著他跑那麽久,又生龙活虎般的打他瞪他,那麽,一点点冰水绝对不会有什麽影响。

黎殇愉快的决定,看来医生也不用请,他对这个家夥的恢复能力可是有著万分的信赖。轻松的将烧得昏昏沈沈的家夥抗到床上,随便喂了点药片──不知道是不是退烧的,黎殇已经记不清了,谁让黎殇从来没有生过病,那药还是上一任房客留下来的,黎殇很高兴能派上用场。

第二天晚上,黎殇下班回家时,那只动物已经醒来了,呆呆的坐在床角,看到黎殇进来,眼珠才转动了一下。

黎殇看了看地上,床上乱扔的杂物,心里清楚,这只大家夥其实已经把他的房子整个巡视了一遍,他敢打赌,包括他的内裤,这个家夥一定也没有放过。这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本能,黎殇相信换了自己,也会做同样的事。他们,好像是同类人。

“好了,把这个衣服穿上,别再糟蹋我的衣服了!”

黎殇把刚刚在夜市搜到的衣服仍了过去。

故意挑选得俗得不能再俗的花样,这个家夥穿上竟然别有一番风味,黎殇又开始郁闷,但是想起这个家夥是属於他的,心情才好了起来!

“吃饭吧!”黎殇家里没有冰箱,自然没有库存的食物,这个家夥一定饿坏了。

果然,五人份的食物很快进了那个家夥无底洞般的肚子,然後,发亮的蓝眸又盯上了桌上黎殇带回来的甜品。

“你的鼻子还真灵!”

黎殇将纸带递给他,发现吃得鼻尖上都是奶油的大家夥,竟然说不出的性感。

黎殇不是没有注意到,这个家夥吃东西的速度虽然奇快,但是一点也不狼狈,一举一动都透著一种出奇的优雅,一种属於上层人士的优雅,只有吃那些甜食时有些狼狈,仿佛不曾有人告诉过他,怎样优雅的吃那些粘腻的蛋糕。

黎殇知道,这个人一定有著令人震惊的身份,但是,只要他没有恢复记忆,他只是他黎殇的宠物。

“喂,给你起个名字吧!”

黎殇托著下巴,看著吃得高兴的家夥。他似乎对自己的提议没什麽兴趣,只知道吃,真是……

“以後就叫你小白吧!”黎殇笑眯眯的说:“你的皮肤这麽白。”而且脑子也不怎麽灵光,只知道吃,所以……“记住了,你今後的名字就叫小白了!”

黎殇凑上前,抚摸著小白淡金的发丝,啊!真是柔软,好好摸,不枉他浪费了一大罐洗发水。

“小白乖哦!”

被叫做小白的受害者,也只是抬头看了看笑得更像白痴的新主人,最终还是没有发表意见。

晚上,躺在床上,紧紧的抱著自己的新宠物,黎殇笑得眼睛都快找不到了。

赚到了!真是赚到了!又好摸,又好抱,这个新养的宠物身上凉凉的,夏天抱著正好,对於没钱装空调又超级怕热的自己来说真是个宝贝。原先被迫收养的懊恼早就飞到九霄云外,黎殇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做过这麽英明的决定!

虽然这只宠物显然不喜欢自己充当的新角色,主人抚摸时会浑身僵硬,主人需要抱枕时会反抗,但是,这都不是问题!不是问题!

黎殇深信大棒与蜜糖,是驯服任何猛兽的不二法门,而他的宠物自然也不例外。经过一番厮杀,再许诺今後会很努力的尽自己主人的义务後,这只宠物终究还是乖乖的屈服了。

黎殇满足的躺在床上,认真的思索著这只宠物还能派上什麽用场?

事实上想象终究是美好的,现实则往往是残酷的。

事情应该从今天早上说起。

早上醒来的时候没有什麽异常,黎殇睁开眼睛的瞬间,他的新宠物同时睁开双眼。

一大早就能看见帅哥,黎殇的心情非常好。

可惜这个帅哥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而且,兔子不吃窝边草,对於这一点,黎殇还是很有原则的。

他记得曾经有一个算命的告诉过他,他命犯孤星,唯一打破这个命运的方法就是──当他爱上与他最亲近的人,并且为他付出生命,如果没死的话,黎殇的後半生一定会幸福的没天理。

听听这是什麽话?明明是咒他嘛!所以黎殇很不客气的揍了那个家夥一顿,在经过一番悉心教育後,那个骗子终於承认这样骗人钱财是十分错误的行为,并许诺会用後半生忏悔他今天所作的一切。

皱著眉,黎殇突然意识到,自己并不是一点也不信的,毕竟那个看上去一表人才、不像个骗子、事实上却有骗人之嫌的家夥毕竟将他以前的事说了个八九不离十,如果不是最後这一件说得太离谱,黎殇原本是打算给这个家夥一些钱的──虽然那个家夥一直强调自己并不是专职的算命师,跟他说这些,只是和他有缘而已。

黎殇自问自己没有什麽称得上亲近的人,或许真是命犯孤星也说不定,活了二十三年,他连一同分享大床的人都没有,虽然有许多性伴侣,但是通常都是找个旅馆解决问题,发泄完便各自回家,没有什麽感情的纯粹肉体的关系,虽然有些冷漠,却省事也省心,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来,称得上亲近的恐怕只有这个家夥了。

黎殇有些不快的看著头顶大睁著一双湛蓝的眸定定的看著他的小白宠物,不觉皱眉?这个家夥算是人吗?

早上的时间一向都是很紧张的,尤其对上班族而言。所以黎殇思考归思考,该做的事一件也不能少。

首先打电话让巷子东头左转第二家包子店送十个包子过来,然後开始刷牙洗脸。

於是麻烦来了。

黎殇想不起来自己学会刷牙是什麽时候的事,也记不起来自己学刷牙时到底创造了什麽奇迹,但是小白同志今天的表现,让自认什麽世面都见过的黎殇也惊讶的目瞪口呆。

他当然知道小白同志的脑子出了点问题,或许是失忆,或许是脑子完全坏掉了,不过这都无所谓,反正一只宠物不需要有正常人的智力。

不会刷牙?OK!明白!他会教他,毕竟一个总是有口臭的帅哥再怎麽帅也不会多讨人喜欢。

“这是牙刷……”

黎殇拿起牙刷,看看表,时间还来得及,大不了不吃早餐。

“这是牙膏……”

黎殇慢慢的讲解,害怕眼前大睁著一双蓝眸,看起来挺聪明的家夥不明白。

“把牙膏涂在牙刷上……然後……刷牙……”

镜子里张著大嘴,满口泡沫的自己看上去比小白还像小白,但是,在这个时候,黎殇也顾不了许多了。

“刷牙有很多好处,可以让你不长蛀牙,你那麽爱吃甜食……啊,我是说,好好刷牙,你想吃多少甜食都可以……”

黎殇换了一种更容易被小白理解的说法。

“……还可以让你的牙齿白白的,很干净,很漂亮,嘴巴里也会香喷喷的,MM会喜欢……”

天!我在说什麽?黎殇发现自己并不适合做老师。

这时,门铃响起。

“好了,你自己刷吧,一定要刷干净!”

黎殇急急奔出,怎麽看怎麽觉得自己有逃跑的嫌疑。

付过钱,将香喷喷,热腾腾的包子拿进屋,犹豫一下,黎殇还是决定先验收成果,一会跟那只小白一起吃。

这绝对是个致命的错误,不久以後,黎殇就认识到这一点。

推开卫生间的门,黎殇以为自己的视力出了问题。

难道……他……真的看到……自己的卫生间……布满了牙膏……镜子上,地板上,浴帘上……但是偏偏除了小白的牙齿上。

“请问,这是你干得吗?”

黎殇十分礼貌的问。当然,得忽略他扭曲的表情,至少现在的他绝对称不上帅哥。

小白仍是一脸酷酷的表情,湛蓝的眸子仍然专注的看著他。

“请问你对我的牙膏有什麽意见?你对我的浴室有什麽意见?你对刷牙这件事有什麽意见?”

黎殇不想这麽大声的,真的不想,这对於一贯注重形象的黎殇来说大喊大叫一向是他最不齿的一种表现。他可是个有涵养有文化的帅哥,怎麽可以学那些没资质更没素质的市井无赖?

但是如果有机会再让他选择一次,黎殇知道自己还是会这样毫无形象的大喊。

不是他的涵养不够,而是这只动物实在是太可恶了!

仍是酷酷的表情,专注的凝视,仿佛眼前这个大喊大叫,面目扭曲的男人不存在。

黎殇相信如果自己的头发再长一些头上恰巧又戴著帽子,一定会上演一出怒发冲冠!

谁?谁来告诉他?这个看起来英俊无比脑子有点秀斗弄不清智力属於几岁儿童不会洗澡不会刷牙听不懂人话捣蛋後只会装无辜干什麽事只靠本能有点危险有点暴力的家夥到底是什麽?

反正不是人!

黎殇咬牙切齿的想。

“别以为你长得帅又会装无辜,我就不会对你怎麽样!”

黎殇垫著脚尖伸手指著小白的鼻子,感觉到高度不够没有威严感,黎殇跳上洗脸台,但是沾到鞋上的大坨牙膏让黎殇的脸又黑了几分。

小白仍然是之前那张脸,那种表情……其实还是有点反应的,至少他淡金色的眉头向里靠拢了一毫米。但这对於黎殇来说显然是不够的。

所以黎殇想发火!黎殇想扁人!哦,不对,他想扁的是一只有点像人却不是人,还能将他气得半死的家夥。

黎殇从来不善於忍耐,於是,他很干脆的出手了。

反正洗手间需要彻底清理,再乱一点,也没什麽所谓。

二十分锺後,黎殇坐在沙发里看报纸,而他的宠物,则坐在桌边一脸青肿的吃著包子。

黎殇却没有胃口。所以看著肿了一张脸却还是很帅的小白那麽香甜的吃著包子,黎殇又有一点揍人的冲动。如果时间允许的话。

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受过伤了。黎殇深思的看著桌边吃得很快,但是吃像绝对优雅的小白。能伤到他的人这个世界上恐怕并不多,吃饱肚子,高烧退掉的小白攻击力已经十分惊人了。右侧的腰仍在隐隐的痛,并没什麽大碍,他刚刚及时避开了小白的正面攻击。避开了那原本是踢在他太阳穴的足以致命的一脚。

他知道小白不是故意的,他显然并不知道自己拳脚的杀伤力有多大。对於小白而言,那只是身体的直接反应而已。只是身体对於危险的直接反应。

徘徊在死亡边缘的人都会有这种反应,身体先於大脑,第一时间妥善的保护自己的生命,即使失去记忆,但是身体的记忆不会消失。

他的拳脚招招致命,快而狠,不属於西方武术的任何一个门派,反而是揉和了众家之长,致命的,危险的拳法。

黎殇的脑中有了模糊的印象,但是,他并没有继续寻找答案,不管这个人有多麽显赫的身份,现在,他只是小白,他的小白,直到他厌倦了这个游戏,或者小白找回了他的记忆不再是小白的时候。

黎殇是个自私的人,只要他高兴,别人的事与他何干?

现在,他只是想好好养胖这只有趣的宠物,让他感兴趣的宠物。

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黎殇做到桌边,一把将小白没有吃完的包子抢了过来,看著小白有些不悦的脸,黎殇表情严肃的交代:“我现在要去上班,你乖乖待在家里,绝对不许弄出声响,绝对不许出去,否则,不给你东西吃。”

小白不愧是小白,仍然是一号表情,酷酷的看著黎殇,显然没有听懂。

叹了口气,黎殇将小白拉进卧室,在抽屉里翻了半天,才找到一截看上去还算结实的绳子。

他将绳子绑在小白的腰上,当然,他还不至於愚蠢的相信这根绳子能绑住这个家夥,他只是希望他明白,他今天的活动范围仅止於这个屋子。

“反正不管怎麽样,你绝对不许让任何人看到你……晚上我会带吃得回来,所以乖乖的。”

不理小白皱起的眉头,黎殇揉了揉手感绝佳的金发,关上门,上班去了。

给房东问过早安,在房东大人的催租声中,黎殇终於平安下楼。

“别忘了,上个月的房租……”

房东的大嗓门仍然回荡在耳边,黎殇甩甩头,将那噪音甩掉。

房东是位年近七十,无妻无子的变态老头,不管怎麽讨好他,他都会按时催租绝不心软。而且他的规矩特别多,什麽不能带朋友来,不能养宠物,每天九点到十一点是洗澡时间,错过没有热水後果自负,不许听音乐,电视的声音不能超过五十分贝……种种不平等条约林林总总有一百多条,真是烦死了,可是,黎殇还是住了下来,谁让这里的房租是最便宜的呢!

下楼左转,走一百米,右转,走八十米,再左转,走一百二十米,过一条马路,转过街口,就是他工作的地方……一个小小的运输公司。

看见了。黎殇的唇边露出一个笑容,这个月的全勤奖又到手了。

但是,下一刻,他的笑容在唇边冻结。

微眯著双眼,黎殇微微侧头,躲在那边矮墙的暗影中,穿著二十块钱一套的夏威夷短裤短袖的高瘦男子,不是小白是什麽?

黎殇咬牙,看了看公司,又看了看小白,仿佛看到钞票长著翅膀从眼前飞走。

跺脚,回头,黎殇脚步沈重却不失迅速的向自己的房子走去。

这可是大白天,就算是忍者,在上班的人来来去去的清晨也不可能完全隐形,更何况一个穿著那样花哨的衣服的傻瓜!

看来,不解决这个麻烦的家夥,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离开这所房子了,当然,如果他想弄得尽人皆知,就是另一回事了。

打电话请了假,黎殇决定现在最紧迫的事就是教小白认字了,他不期望他能成为一个学者,但是至少应该听懂他要表达的意思,这是最起码的要求了。黎殇觉得自己的期望并不过分。

“一……一个杯子……”

从最简单的东西教起,是这样,没错吧?

事实证明小白还不至於太白痴,他的进步可以称得上是神速,或许之前他学习过中文吧!黎殇感到很欣慰。其实小白还是挺乖的,只要喂饱他。这是黎殇跟小白相处一天後的心得。

晚上照例请假,没有去夜总会。

“黎殇……我是黎殇……这是我的名字!”

“丽……常……”

“不是,是黎殇……”

“黎……殇……”

“对!”奖励一块巧克力,这可是黎殇自己掏钱买的。

“小白……你是小白……小白是你的名字……”

“小……白……”

“好极了,接著说……主人……黎殇是小白的主人……”

“黎殇……是……小白……的……主……人……”

“真聪明!”大大的巧克力一块:“以後每天早上一醒来,你就要说这一句……唔……你这样说:‘我是小白,黎殇是小白的主人’,快说!”

黎殇举著最後一块巧克力在小白的眼前晃。

“我……是……小白,黎……殇……是……小白……的主……人”

又一次,黎殇笑眯了眼睛,这个宠物真是没有白拣。

“过来,小白,这是电视机,可以看电视节目,我不在的时候你可以看这个……”

“这是DVD,可以看好看的电影,不过这些A片你就不用看了,少儿不宜!”

“不宜……”

“就是不好的意思,不好就没有糖吃!”

“唔……”小白点头,表示明白。

“这里有杂志,各种书,不过我想要过很久你才能看懂,这是我刚给你买的字典,在家 时候勤看著点……”

小白点头。

“不想看书,就收拾收拾房间?”

“收拾……”

“就是将你将所有看著不顺眼的东西变得顺眼的过程,当然,任何东西的外形和内容绝对不能改变……”

小白皱著眉头似乎不太懂的样子。

其实黎殇也不是很明白自己说了什麽。

“反正,小白,我是主人,你要听话,乖乖待在家里,不能让任何人发现你,听到了吗?”

用了两天时间,交代完该交代的,还花了血本买了冰箱,因为黎殇中午不一定能回来,而这些天小白的饭量实在大得惊人,如果这个家夥饿了,还不知道会弄出什麽事来,所以冰箱绝对是必要的,饿了,冰箱里的东西,他尽管吃。吃饱後的小白,总是很听话的。

“好了,我要上班了,如果我不上班,就没有钱,如果没有钱,我们就没有东西吃,没有东西吃……小白,你应该很清楚那种後果,所以,你一定要乖乖的待在家里,这样我才能安心工作,明白了没有?”

小白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虽然表情没变,黎殇清楚,小白并不开心,大概是因为没有人陪吧!

被人依赖的感觉真好,黎殇突然发现。但是,工作可是不能再耽误了。

“乖乖的,晚上给你带好吃的。”

黎殇交代完,高高兴兴的去上班了。

小白没有跟来,看来早上的沟通很成功,黎殇搁在嗓子眼儿里的心终於乖乖的回到它该待的地方。

“小黎,怎麽这些天,没有看到你?”

花姐一看到他就热情的询问。

“有点事!”

黎殇笑得热情,回答的却极简单。

花姐也没有再追问,她看著黎殇将所有的花搬进店里,最後,将他拉到一边。

“给花姐一个实话,玉容到底有没有希望?”

黎殇看著一脸认真的花姐,似笑非笑:“花姐,你不要告诉我你不知道我是同性恋!”

黎殇的口气很肯定。

花姐的之前情夫是黑道老大,即使现在已经是下堂妇,但是一向会为自己打算的花姐早已扶植了自己的力量,即使她人不在黑道上,但是她的势力却还在为她服务,她视玉容为自己的女儿,怎麽可能不仔细打探他的底细?这一点黎殇怎麽会不知道?只是他知道花姐再厉害,也只能打探到自己愿意让她打探到的东西,所以也就由这个女人去了。

花姐总是微眯的眸子蓦然睁大,仔细看了看他,就又回复到她平常的慵懒模样。

“我早就觉得你不是个简单的家夥,看来,我们玉容是没福气了……”

她点燃一支烟,媚媚的眼神瞟向黎殇:“或许应该说,多亏你没有看上玉容,这可是她的福气呢?”

“花姐怎麽这麽说我?如果是你看上我的话,我一定不会拒绝的!”

“臭小子,我的豆腐你都敢吃!”

花姐嗔骂,似乎之前的针锋相对根本没有出现过。

在黑道生存的人,天生有一种直觉,这种直觉会告诉它们的主人,什麽人是可以碰的,什麽人是不能碰的。

花子菲看著喷著黑烟消失在道路尽头的旧货车,重重的出了一口气。如果不是玉容著实喜欢这个家夥,她才不会淌这趟混水呢!这个笑起来很阳光的英俊少年却有著足以让人灵魂冻结的黑暗力量,他是谁?对於这个问题,花子菲一点也不好奇,她只是想活下去,她早已经过了好奇的年龄,什麽是该知道的,什麽是不该知道的,她很清楚。有些东西是不能去碰触的,一旦碰触,必须付出生命的代价,而对她花子菲而言,目前最重要的,莫过於生命了。

仪态万方的伸了个懒腰,花子菲向店里走去,心里想著,不知道店里现存的纸巾到底够不够用,希望玉容不要哭得太厉害。

***

“小黎,你都两天没来了,我们可想死你了……”

此起彼伏的撒娇声让黎殇笑得好不得意。

“想我了吧?”

“那当然……”

“看来这里没有我是不行的……”

黎殇仍然暗自得意中。

“卫,今天晚上的零食我全包了,你可要好好巴结巴结我,我可是台柱,我要是走了,这些美人一定会跟著走的,到时候,你成了光杆司令,你可就只有哭得份儿了!”

“知道了!”卫苦笑著点头。不声不响的失踪了两天,他还没有跟黎殇算帐,怎麽就被将了一军?

“好了好了!别哭丧著脸,人家还以为我欺负你呢!不就是两天没上班吗?我陪给你还不行吗?”

黎殇将托盘扔到巴台上,向後台走去。

没过多久,场中的灯突然暗了下来,卫惊喜的看著表演台,连酒也不调了。如果他猜得没错,那麽他今晚一定赚到了。

一道光柱打到表演台正中,黎殇光裸著上身,只是穿著长裤长靴,在耀眼的灯光中,摆出一个出奇性感的POSE。

音乐声想起,黎殇也动了起来,修长均匀的躯体随著音乐恣意的摆动,说不出的野性,说不出的媚惑,轻易吸引所有人的视线!

如果他不带面具的话,一定会更震撼!卫坚信这一点。

黎殇无疑很英俊,浓密黝黑的眉毛,琥珀色的狭长的眸子,挺直的鼻梁,淡色的薄唇,平常的黎殇仅止於‘帅’罢了。

但是,当他以为没有人注意他的时候,他的脸上会流露出一种让人无法不迷惑的性感,那张脸,充满魔魅,简直不是人间之物。

黎殇的舞其实卫也没见过几次。

那是开店不久,一个男人看上黎殇,黎殇不愿,那个男人竟然想用强,正好被他看见,便出手解决了这件事。

後来那个男人不服,找人来砸店,虽然当时他告诉黎殇这没什麽,并且劝黎殇离开,以免那个男人再次找来。可是当时黎殇只是无所谓的笑了笑,并且告诉他,所有的损失,他都会陪的。

卫开始并不相信。

这个没有学历,没有背景的年轻小子,会有什麽能力?

可是,他做到了!

经过很简单,他只是带著面具,隐瞒了姓名跳了几场舞,仅仅如此!仅仅是跳了几场天魔之舞。

充满著诱惑的,野性的舞蹈,卫以前从未见过,有种奇怪的韵律,让观众的呼吸也随之跳跃……

然後,他的店出了名,他挣了大钱,远远多於那晚的损失。

事後,卫谨尊承诺,忘了那几晚的事,忘了会跳舞的黎殇,那个美丽的舞者只是个幻影!他做到了。即使痴迷的观众几乎拆了他的店,他也没有泄漏关於黎殇的一星半点。因为他想黎殇留下,想一直看著他。不是爱情,他知道自己不是同性恋,他只是想看著他!似乎是一种比爱情更深刻的执著!他不明白,也不想明白!只是看著他就足够了。

而且,他还想再看一眼那夜的黎殇。

当时黎殇跳完舞,躲在後台。台下的观众疯狂的喊著,叫著,愿意出大笔的钱,让黎殇再跳一次。

黎殇只是在幕後静静的看著,然後露出一个傲然的微笑,睥睨一切的微笑!那种笑容,仿佛他就是上帝,是所有人的主宰,那麽的不可一世,那麽的令人震撼!

这样的笑容,他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没有见过,卫记得当时他有一种想要匍匐在他脚下的冲动,而他正想这麽做的时候,黎殇回过头,看向躲在角落中的自己。

魔法解除,黎殇又是那个虽然很帅,但也仅仅是很帅的黎殇。

“虽然他们出的钱很可观,但是,我想,你是个好老板,而一个好老板不会想榨干他可怜的员工的,是吧!”

卫记得当时他只是点了点头,什麽也话也说不出来。

原本这应该是被抛弃的记忆,但是他忘不了,就是忘不了!

他想问黎殇,黎殇到底是什麽人?为什麽黎殇可以笑得那样震撼?为什麽那个隐藏的黎殇要隐藏?为什麽明明可以风云一世的黎殇选择做这个平凡的黎殇?

终究只是想一想。卫心里很明白,这些答案所要付出的代价,他付不起!

所以,他永远不会问。

一曲舞完,全场皆惊,原本嘈杂的舞池一瞬间只能听到此起彼伏的呼吸声。

黎殇脸不红,气不喘的再次出现时,喝彩声才开始响起。

“今天心情很好啊!”

喝彩的声音太大,卫只好用喊的。

“那当然!”

一曲劲舞跳罢,黎殇的连气也不多喘一下。

“想要提什麽条件?”

卫明白,黎殇即使心情再好,也不会无缘无故的献舞。

黎殇笑得很纯洁。

“给我全勤奖!”

“成交!”

其实两个人谁也没有吃亏!

“小白,有好吃的巧克力蛋糕喔!”

虽然觉得一进门就这麽喊真的很傻,但是黎殇还是喊了。

当坐在沙发上面无表情看著电视怎麽看怎麽可怜的小白,扬起脸,向他迎过来的时候,最後的一点点懊恼也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原本黎殇以为小白可能脑子已经坏掉了。

但是一个只用三个星期就背完了辞海,一个月後将中国的语言运用的比他这个地道的中国人还自如的时候,黎殇知道,他竟然一不小心拣到了一个天才,不折不扣的天才。

而且,这个天才是他的宠物,只听他说得话,只吃他喂的东西。

“小白,反正你在家也没什麽事,学学厨艺吧……”

“小白,反正你在家也没什麽事,学学怎麽熨衣服,怎麽收拾房子……”

“小白,反正你在家也没什麽事,学学怎麽按摩吧……”

很快黎殇有了厨师,有了管家,有了专业按摩师,虽然技术不是很完美,但是还是有很大的发展余地,对於这一点,黎殇非常有信心。

所谓烦恼,往往都是有智慧的人的专利。

黎殇自问没有什麽智慧,所以烦恼不多。

他一向不是个自寻烦恼的人,但是现在有了烦恼。

其实什麽都不懂的人是最幸福的人。什麽都不知道,吃饱了,就是最大的快乐,明白的事情越多,欲望就越多,欲望越多,烦恼也就越多,这些道理,黎殇很清楚。

所以当他看到小白一天天学会了越来越多的东西,明白了越来越多的事情,他知道,小白已经不会再满足於这间简陋的小小房子。当他有一天,站在屋顶,看向自己的屋子时,看到小白站在窗前,表情空白的看著窗外的夜色时,黎殇知道,之前的认知,已经变成了现实。

不要问他为什麽会在房顶上偷窥,他只知道,小白不会在他面前露出这样的表情,可以是木然的,可以是不悦的,但是,却不会是这种茫然的,充满渴望的表情,他就是知道。

小白是他的宠物,但是当他踏出这间房子,他就不会是小白了,他日见面,只是陌路,这一点,黎殇清楚,小白或许一样清楚。

不是小白的小白一定有个显赫的身份,失踪这麽久,却没有一点消息露出,只能说明小白的身份既显赫又敏感,不能让人知道小白变成了小白,一旦消息走漏,一定是惊天动地的大事。黎殇想起小白身上几乎致命的疤痕,还有他经过仔细搜查,在小白後脑发现的变形的一小块颅骨。所以,他明白,即使自己没有完全猜对,也相差无几。

这样的麻烦,他不想惹,即使为了小白也不行!

而且,他真的太在意小白了。他从来不想对任何人在意,除非他完全属於他,但是,小白不行!

如果这样下去,黎殇知道自己说不定会杀了小白,他明白自己内心深处的疯狂,所以,趁现在还来得及,不如放了他。真是善良的黎殇!他自嘲著,其实这何尝不是在救自己?一旦在意了,或许连生命也会失去,他的爱情注定坎坷……虽然不是很相信那个骗子所说的话,但是小心一点总是没有错的!

决心一下,黎殇身形闪动,几下纵跃後,跳进了窗户。

小白见他以这种方式进来,也没有吃惊,只是静静的看著他,带点警觉。

真是个敏锐的家夥!

黎殇微笑。

“抱歉!今天没有什麽好吃的……但是,却有一个不错的礼物……”

小白没有答话,只是静静的,警觉的看著他。

“你那是什麽表情?以为我会害你吗?”

黎殇失笑,自然的坐倒沙发上。干吗这麽聪明啊!

还是乖乖的倒了一杯茶!

黎殇喝了一口,不浓不淡,正好。真有点舍不得!

但是……选择的权利不在他。

“小白,我是你的主人,给你吃的,给你喝的,所以你要听我的话,你知道吗?”

小白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像以往一般。

“我很喜欢你,所以给你个机会……”黎殇看著窗外的繁星,一窗之隔,不一样的世界,“或许外面的世界,才是你的世界,或许,你不该是我一个人的……”

小白专注的看著黎殇,只是看著黎殇。

“如果我不要这个机会呢?”

小白话虽不多,但是声音却极好听,低沈悦耳充满磁性,晚上念枕边故事再合适不过。

“你不再考虑一下吗?错过这次,你要是想离开,我一定会杀了你的!”

黎殇很认真的说。

小白想了想,然後点了点头。

“不用考虑!”

黎殇欢呼一声,扑到小白的怀里,没办法,习惯了,谁让小白的胸膛这麽舒服。

“我就知道小白最好了,不枉我把你养的白白胖胖的!”

小白沈默著,手臂却拥紧了怀中的人。

“……小白,你要记住哦,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你一生都不能走出这间房子,一旦违背,我一定会杀了你的,你知道吗?”

还是没有回答,但是,包围著黎殇的手臂收得更紧了。

在黎殇的记忆中,自己似乎重来都不曾这样满足过,即使那段疯狂的日子。

“小白,我今天要吃鲫鱼汤……”

“小白,我的肩膀好酸,给我揉一揉……”

黎殇发现,小白是他的许愿天使,只要开口,所有愿望都能实现,他的天使,只属於他!

他知道只要小白在这里,一定会发生了不得的大事,但是,那与他何干?

黎殇一点不安的感觉都没有,他已经很久没有那种愚蠢的感触了,似乎很小的时候曾经有过,早已淡忘了,他也不打算想起。

躺在小白的腿上,黎殇无聊的转著台,这里的房子虽然破旧,电视节目却收得很全,甚至可以收到英国,德国的电视台,只是节目一样无聊。

转过脸,黎殇注意到小白的看电视节目的表情很专注。

“你听得懂?”

他没有教过小白这些语言。

“一点。”

“那我改天买点语言学方面的书,等你学得差不多了,你就可以翻译些文章赚钱,你知道,你的饭量真的太大了,我都要养不起你了!”

黎殇打著如意算盘。

小白低头看了看他,然後点点头,虽然脸上没什麽表情,眼神却很温柔。

“你在笑我财迷麽?你要知道,钱很重要,没有钱是万万不行的,我一个人养两张嘴,可不是容易的事。”

黎殇抱怨著。这个家夥,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就知道笑他!

小白又点了点头,或许是认可了他的话,表情看起来很认真。

黎殇满意的笑了笑。

小白虽然话少,表情也少,但是,他还是可以轻易读出他的情绪。这一点,让他很有成就感。

其实如果他想要,金山银山也不是问题,但是,昔日腥风血雨的日子他已经过腻了,现在,他觉得做一个平凡的小人物是最轻松愉快的,至少目前,他一直这麽认为。

大堆的食物喂下去,小白倒也争气,原本一身硌人的排骨早已消失,皮包骨头的身板在加强营养後,像吹气球一般膨胀起来,现在的小白,身材完美的无懈可击,连古希腊的雕像也没得比。

黎殇自认自己身材已经够好了,但是,东方人天生瘦削,单薄,作为男人,西方人肩宽腰细的倒三角身材,怎麽看都比东方人来得有男人味。

小白更是典型,宽肩,细腰,长腿,让人不想羡慕都不行。

只是有一点,他的皮肤太白了,虽然不像女人般细腻,但是洁白的程度,足以让一般的中国女人自卑到死。

而自己则是典型的橄榄色皮肤,健康细致,比起小白,好太多了。

黎殇的视线移到小白的脸上。

刀刻般的线条,刚硬得没有一点折扣,如同蓝色钻石般的眸子,清亮无一点杂质。蓝眸,金发,身手非凡,香港境内的外国人……黎殇的脑中有什麽东西闪过。

“想什麽?”

小白晃了晃他,打断了他的沈思。

黎殇摇摇头……

“小白,你的睫毛怎麽比我长那麽多?不行,我要剪掉他们,否则我会心理不平衡的!”

黎殇跳起身,将小白压在身下,一阵扭打後,黎殇如愿的剪短了小白的睫毛。看著手心散布的淡金色的睫毛,黎殇得意的笑了,这下,这个家夥又多了一样比不上他的地方了!

不知道什麽时候起,小白不再反击,在黎殇蓄意挑衅时。只是意思的反抗一下,即使黎殇有时真的胡闹的过分。

黎殇不明白这代表什麽,但是,他很高兴。

***

黎殇的心情一直很好,这样的平静日子很快过去了一个多月。

“黎……”

熟悉的呼唤声虽然在吵闹不休的PUB中显得有点模糊不清,黎殇还是听见了。

“凯?好久不见了!”

黎殇高兴的打著招呼。

面前的年轻男孩瘦削高挑,有张干干净净的娃娃脸,微撅的红唇很适合接吻。

他是一家鸭店的红牌,个性温顺,床上功夫更是出众。

是个很懂得生存的人,跟他相处很舒服,什麽压力也没有,因为这个看上去很年轻的家夥,早已看尽了人生百态,什麽时候该说什麽话,他比谁都清楚。

所以他一直稳坐红牌的位置,谁也没法将他赶走,不管是谁,比他漂亮也罢,比他温柔也罢……谁也无法取代他。

所以黎殇的情人换来换去,只有他一直存在。

“你也知道好久不见了!”

凯微嗔著瞪他一眼,那一眼说不出的妩媚。

黎殇笑了,这个家夥!

“好了,别生气了,一会儿下班请你吃饭?”

自从养了那只宠物,真的很长时间没有发泄了,看著凯勾起的眼角,想到他在床上的热情,黎殇的下腹开始有些发热。

看出了黎殇的心思,凯微带羞涩的一笑,走到角落,坐了下来。

黎殇清楚那羞涩的表情里其实没有一丝娇羞的意思,但是他更清楚,这面具只是他生存的工具。他永远要迎合客人的需要,这是他的可悲;而客人却以为这一抹羞涩是因他而来,这是客人的可悲。

不管可悲不可悲,事实是,工作要做,钱也要赚,至於掏钱的那一方,只要高兴就好,其他的并不重要。

只开著一盏小灯的卧室有些昏暗,粉红的灯光给室内所有的东西都罩上暧昧的轻纱,包括那两具赤裸的胴体。

前面的男人略嫌瘦小,在身後男子猛烈的碰撞下不停的颤抖,呻吟。

“……黎……黎哥……慢一点……要被你……捅死了……”

不断的求饶声妩媚诱人,足以让欲火燃得更旺。这种听似求饶,实际上却是诱惑的声音让後方的男子更加不客气的驰骋起来。

“饶命啊……”

下方的男子尖叫起来,很快像一摊泥一样,倒在床上,但是身後的男子显然还没有尽兴,扶著身下男子的腰,狠命的抽插,弄得身下的男子连叫也叫不出来,只剩下喘气的份儿。

终於,在一声低沈的呻吟後,身後的男子终於无力的躺倒在床上,附趴在床上的另一个男子则是一摊不折不扣的烂泥了。

良久,累得脱力的男子恢复了点力气,翻过身子。虽然他真正想躺的地方是另一个男子的胸膛,但是他知道,那个人不喜欢别人靠他太近,一点也不喜欢,而他不喜欢的事,他怎样也不会去做的。

“黎哥,再也没有比你更棒的人了!”

“是吗?”

黎殇不怎麽在意的回应著。

他没有打电话通知小白自己会晚归,应该没什麽吧?

“当然了,我对黎哥从来没有说过谎话!”

凯以为黎殇不相信,急忙解释。

“我明白!”

黎殇自床头拿起一支烟,凯困难的移动著身体,为他点上。

朦胧的烟雾中,黎殇打量著凯白皙纤细的身体,明明已经成年,却还是少年般的身段,这样的身体,是用药维持的吧!没办法,客人喜欢,就连他也不例外。

他喜欢这种纤细的少年体态,所以对小白从来没有起过欲望,即使小白有著过人的容貌,即使小白有著完美的身体。

他无法想象小白在自己身下呻吟的样子,总觉得有什麽地方不对,想想都觉得不自在。

但是,事实真是这样?黎殇一时间自己也弄不清楚,好像不只是这样,他的直觉告诉他。

“黎哥……”

凯突然叫他。

“什麽?”

黎殇转过头。

“再来一次怎麽样?”

凯妩媚的笑著。

修长的手指顺著凯细滑的背脊滑下,游走到刚才他恣意进出的地方,由於之前过於猛烈的性爱,身後的小口至今还没有闭合,碰触之下,敏感的紧缩著,虽然用了保险套,但是自己分泌出的滑液仍然不停的流著……

“你确定自己可以再来一次?”

只是手指插入,就不停的颤抖,凯以为自己是超人吗?还是他想罢工不干了。

凯回避著黎殇明了的目光,如果换了别的人他自信可以应付,但是,黎殇他就不能保证了。

可是,他没有忘记刚才黎殇脸上那个淡淡的笑容,那麽陌生的表情,总觉得他是在想什麽人,而且凯有预感,这个人也许会彻底的占有黎殇,这一点,是凯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的。

他想一直留在黎殇的身边,尽他所能的,留在黎殇的身边。

他知道,这一天终归会出现,可是,能不能再晚些?

“好了,我该走了,好好休息吧……改天再来看你。”

黎殇起身穿衣。

“你真的会来吗?”

凯小心的问。

黎殇一僵,转脸看他。

“为什麽这麽问?”

“不,不,没什麽,只是随便问问……”

凯小心翼翼的答。虽然黎殇的表情没有什麽变化,但是,凯身上还是冒出了一颗颗的鸡皮疙瘩。他刚才说错了什麽?

黎殇不再说话,打开门,径直走了出去。

***

凯是不是看出了什麽?黎殇有点烦躁,大概能猜出凯的心思,可是这让他的心情更加不悦。

好像被什麽东西困住了,强而有力的东西,无声无息的接近,趁他不住意时,困住了他。

真的是意外,是自己不小心?还是自己的潜意识里,甘愿被困?

黎殇不明白,也不想明白。

竟然今天才察觉,这不是自己会做的事!

答案的关键是小白!黎殇非常清楚。

站在自己屋子的下方,黎殇点燃一支烟,从这里看去,自家的窗户里没有露出一点光线,但是黎殇知道,小白一定还在等他,或许在客厅,或许……

突然心中一动,黎殇抬头,窗边显出一个模糊的黑影,不是小白,还能是谁?

心中突然涌上一股暖流,黎殇皱眉,有些事情是永远无法逃避的,比如小白,比如他。

黎殇将烟头按熄,转身,上楼。

开门时小白自然的神情在黎殇走近的瞬间变得僵硬,但是最终还是什麽都没说,只是默默的关上了门。

“怎麽了?”

黎殇将外套扔到门後的衣钩上,然後向沙发走去。

小白还是沈默,低著头,不知在想什麽。

看到这样的小白,黎殇知道,他一定是察觉到了什麽,但是,小白的沈默反而激起了他的怒气。

“想说什麽就说,不要作出那样的表情!”

僵硬的,不悦的表情,黎殇发现自己不能忍受小白这样的对待。太在意他了!真的太在意他了!

还是沈默。

“过来!”

黎殇伸出手,回避的方式不适合他,同样也不适合小白。

抬起头,看了看黎殇认真且微脑的表情,小白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去。

探手抱住小白浑圆的腰肢,手指已经滑进了小白的衬衣,不甚光滑的肌肤,有些微凉,是他熟悉的感觉,但是却没有欲望。怎麽回事?是哪里出错了?

微皱著眉头,仰起脸,才发现小白的眉头竟然也纠结成一团。小白的表情一直是淡淡的,这样明显的排斥,是对自己而来吗?

黎殇手指用力,指尖深深陷入小白坚实的背肌中。

“到底怎麽了?为什麽有这麽奇怪的表情?排斥我吗?”

小白的双手紧握,虽然吃痛却没有避开,反而开始瞪著他。

“怎麽,比的得眼睛大吗?”

突然觉得这样的争吵很没有意思,黎殇收回自己的手,想睡觉了。说穿了,还是想逃避,逃过一天是一天,他,还是最怕麻烦。

“等等!”

看到他转身要走,小白突然伸手拉住他。

“怎麽?”

黎殇转过头,挑衅的看著他,现在开口说话了?

“你身上的味道是怎麽回事?”

味道?黎殇惊异的挑眉,这个家夥还有猎犬的天分吗?

“什麽味道?”

黎殇好奇的问。按理说他每天工作的地方充满了各种味道,他的身上一定沾了不少,可是从未听小白提起什麽,怎麽今天突然说这种话?

小白皱著眉头,似乎不知道该怎麽解释,颇为苦恼的样子,突然,他伸手,一把扯下黎殇裤子。

棉制的长裤虽然结实,但是也经不起小白的一拉,一声脆响中,黎殇下半身赤裸裸的暴露在空气中。

黎殇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反应,这简直是耻辱,竟然让人轻易扯下他的裤子,在黎殇的记忆里,自己似乎从来没有这麽丢脸过,他要把小白揍得三天下不了床!

愤怒的抬起头,竟然发现那个做错事的人竟然比他还要气愤。

“是谁?你刚才跟谁在一起?”

小白的声音低沈而危险。

黎殇顺著他的视线看去,看到自己软垂的欲望顶端,还有些微红,沾著些白浊的斑点,一看就知道刚刚做了什麽。

“看不出来吗?当然是做爱了!”

黎殇不怒反笑,小白似乎气得不清,他凭什麽生气?他以为他是自己的什麽人?黎殇愤愤的想著,没有察觉自己其实有些心虚。

小白冷冷的看著他,如此陌生的眼神让黎殇有些慌乱,所以,当小白一把将他抱起时,他并没有反应过来,等反应过来时,他已经被扔到浴室里,冰凉的水瀑劈头盖脸的浇了下来,冻得黎殇一阵哆嗦。夏天早过了,这个小白竟然敢这样对他,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正酝酿著怒气,粗糙有力的大手已经开始自发的搓洗著他的肌肤,包括他的下身。真是想造反了。不顾自己已经全身赤裸,黎殇直接飞起一脚,向小白踢去。

“你敢这样对我?是不是不想活了?”

瞪著闪身躲过一踢,贴向墙角的小白,黎殇咬牙骂道。

“你身上有别人的味道,我不喜欢!”

小白干脆的声明让黎殇的呼吸一滞,但是很快,他用挥拳攻向小白,有些恼羞成怒的意思。

“你喜不喜欢干我屁事!你又不是我的谁!我爱找谁就找谁,就管不著。”

“你找谁。我就杀谁,你是我的,黎殇,你注定是我的!”

什,什,什麽?这个家夥没有发烧吧?这种话也说得出口?他吃我的,住我的,打也打不过我,骂也骂不过我,怎麽敢这麽狂妄?什麽我是他的……黎殇觉得自己快被气炸了。

“你会後悔说这种话的!”

黎殇下手更不留情面了。狭小的浴室,两个大男人并排站著都有点挤,何况还要做这种幅度超大的运动,黎殇一个後踢,小白闪过,脚一滑,向地板上倒去,同时绊倒了黎殇,眼看著黎殇就要倒在地板上,小白急忙翻身,让黎殇倒在自己的背上。虽然黎殇不是很胖,也砸得小白不由得闷哼一声。

盯著湿滑的地面,黎殇觉得自己很难再打下手。原本凌乱的衣物在刚刚的争斗中更是破碎的不成样子,肌肤与肌肤直接相触,意外的刺激,黎殇发现自己竟然对身下这个家夥起了欲望。

身下的男人显然也感觉到了,开始挣扎,黎殇将他挣扎不休的身体困在自己的怀中,气喘吁吁的说:“男人,总是会有这方面的需要的,如果……”看著男人纠结的背肌,黎殇的欲望更明显了:“如果你要是你能满足我,我答应你,不会再去找其他的人……”

黎殇不知道自己怎麽会说出这样的话,他不相信一生一世,更不相信所谓的一对一的感情,人心是善变的,喜新厌旧更是人的本性,他喜欢一切美丽的东西,他不喜欢自己眼前的事物一成不变,包括人!

但是,这一刻他还是说了,他知道,自己说出来的话就是他心底最真实的感觉。

小白的挣扎渐渐无力,最後终於静止下来,黎殇动了动差点麻掉的手,庆幸这个家夥不再挣扎,想要困住这个比自己块头大的家夥,真的很不容易。

“你说话算数?”

小白低声问,却始终没有回头。

黎殇看著小白仍然紧张的背肌,明白身下的这个家夥到底有多紧张,但是,还是点了点头,意识到男人根本看不到,他开口说明:“我保证。”

男人深吸了一口气,停顿片刻,然後沈声说道:“来吧!”

虽然得到许可,黎殇却犹豫起来,欲望虽然没有消失,但是看著男人紧张的肌肉,背上的伤疤,以及被他刚才打出的瘀青,一时间竟有些不忍!

“你不是後悔了吧?”

见他没有动静,浑身僵硬的男人回过头低吼,潮湿的脸看起来竟然分外的诱人。

黎殇有些慌乱的将手指伸进男人身後那个紧致的入口,另一只手则熟练的抚摸著男人半勃起的欲望,耐心的等待他接受自己的时机。

但是身下的家夥显然并不领情。

“可以了,要做就快一点!”

黎殇觉得自己的脸一阵发热。难得他这麽体贴,这个家夥竟然不领情!一咬牙,带著些成心的粗暴,将自己烧灼著的欲望一举攻进了那个仍然紧缩的小口。

真是他妈的痛?黎殇在心里低咒,但是,他知道,身下的这个家夥一定更痛。不自觉的伸手抚摸著他有些冰冷的肌肤,另一只手继续抚摸著男人因为痛楚而软下的欲望。

这个家夥以前一定不是同性恋,至少,他从未扮演过下方的角色。从他身体的直接反应,黎殇清楚的感知到这一点。

这麽骄傲的人却愿意屈居在他身下,任他掠夺,这麽骄傲的人却愿意整日守在这所破旧的房子里,孤独而忠诚的等待著他,为什麽?他为什麽这麽做?

心口有些微微的痛。黎殇低头看著小白背上因为疼痛而渗出的汗水,虽然很痛,但是他仍然笨拙的配合著他,为什麽这样?

他背上的瘀青有好几处,都是他的杰作,但是自己的身上,却一块也没有,为什麽会这样?

其实他什麽都没做,没有他,小白也许会过得更好,可是,他仍然选择留在他的身边,包容他的任性,一直一直的守护在他的身旁……

黎殇俯身看著皱著眉头的小白,一脸痛苦的表情。这麽冷的天气,连他的睫毛上都沾满了汗水。淡金色的睫毛参差不齐,有些可笑,是他前几天的杰作,他清楚的记得原本那两帘淡金色的睫毛有多麽的修长美丽。

黎殇停下来,将丝毫没有缓解欲望抽出。看著自己肿胀的欲望上清晰的血迹,他抬起头,迎著小白疑惑的眼眸,微微一笑,有些无奈的一笑。

“突然不想上你了。”

他淡淡的说。

“你想反悔?”小白恼怒的低吼。

他笑而不答。

“我不会允许的?”

以为他已经默认,小白的表情充满了怒气,他转身,将黎殇压在身下,抬起他的双腿,一举冲进他的体内,虽然没有全部勃起,但是,看小白的身形就知道,就算他的原始大小,也足以让黎殇痛呼出声了。

“干嘛……那……麽……粗鲁?”

黎殇痛得直皱眉。原来当受竟然会这麽痛!他不觉对自己以前的伴侣十二万分的崇敬。粘腻的汗水顷刻间,从皮肤下渗出,他的肌肉也不禁痉挛起来。扬起头,距离不过一尺远的小白的脸看起来跟平常有些不同,紧皱的眉头几乎能轻易夹死苍蝇,抿著唇,硬挺的五官有些扭曲,怎麽看起来似乎比他还疼的样子?黎殇坏心的想,不知道他疼的是前面还是後面?不过一样很帅就是了,即使五官扭曲,小白就是小白,帅到让他嫉妒的小白。这个念头刚刚出现的一瞬间,黎殇明白,这下,他真的死定了!真的,真的,死定了。

虽然进入的疼痛让小白很自然的停下动作,但是,跟那种火热潮湿的紧致比起来,这种痛,根本不算什麽。真正让他忍著欲望,瞪著身下一脸奇怪笑容的男人的原因是──黎殇为什麽不反抗?他明明可以反抗,明明可以在他进入他之前一脚将他踢到一边去?为什麽不?难道……

“白痴……”

黎殇低骂!体内的灼热虽然卡著不动,但是却在急速膨胀中,被自己干涩的内壁卡著,不住的跳动,弄得他也难受的要命。

“你,你他妈到底做不做?”

黎殇不是没有看出小白心里在想什麽。可是想让他加以说明,他是死也做不到的。

既然说不出来,就只能做了,否则这麽不上不下的,两个人都难受,伸头是一刀,缩头还是一刀,咬著牙,抬起颤抖的双腿,缠在那只傻瓜的腰上。

“我这可是第一次,如果你弄疼了我就再也没有下一次了!”

狠狠的说著,黎殇却没有抬头看身上的那个男人。

他已经做到这个地步了,可是,得到的回应竟然是……

男人火热的欲望从他的体内抽出。

黎殇错愕的睁开双眼,不明白身上这个家夥到底怎麽了,他明明想要他的要命!一睁开眼,黎殇就後悔了,小白原本湛蓝的眼眸竟然变成了一片绚烂的紫,紫色的浪涛翻涌,在小白的眼中,如同漩涡,立刻吸走了他所有的神智。

然後便是铺天盖地的吮吻,笨拙的,狂野的,没有放过他口中的任何一个角落,仿佛连他的灵魂也被吻了进去,黎殇从来没有被这样深吻过,他一向觉得口水的交换的确有点恶心,他所能接受的吻仅止於唇与唇的轻触,这样恶心的接吻方式……原来可以这样销魂,那些三流小说也不是完全骗人的!他模糊的想。

神智昏朦间,仿佛感到什麽凉凉的东西伸进他的股间,有些微痛,但是禁锢著他的强健手臂由不得他退後,只能任那种让人不快的湿滑延伸到体内,然後,便是撕裂般的痛!

痛苦的吼声全被男人吞入口中,甚至没有给他一点喘息的时间,便是一阵狂风暴雨式的掠夺。

黎殇睁大眼睛,拼命瞪著近在咫尺的紫罗兰色美丽眸子,看到一片紫色的火焰,专注的,灼热的包围了他。

妈的……这是他的第一次,这只小白能不能可以一点?想杀了他是吧?

黎殇拼命的瞪,就算自己的眼睛没有他的漂亮,但是一样可以瞪死人。

身体被狠命的冲撞,尽管身下垫著小白的手臂,可是,还是会痛!原本狂炽的欲望,因为这疼痛早已萎缩,即使小白粗糙的大手一直在尽心尽力的照顾,还是没有勃起!

是谁说被插会有快感?他要杀了他!黎殇愤愤的想著,身体却自然的反应著小白的需索,他当然知道怎麽让自己少痛一些,也知道怎麽能让小白舒服一些。拜托!没有吃过猪肉也看过猪走路,虽然做受是第一次,但是从以前的床伴那里听来,看来的经验,早已经将他变成一个专家了。

他知道第一次会很痛,但是没有想到会这麽痛,连他都有些受不了了,这不是他一个人的责任。事情发生的关键──还是小白,谁让他的那个地方发育的那麽好?西方人原本就尺寸惊人,小白更是此中的佼佼者,作为东方人的他,用只出不进的地方接受他,即使自己天赋异禀,还是很勉强。

其实还是自找的。

黎殇无奈的苦笑,心里早已经有了这只小白,身体却没有欲望,但是肌肤直接的摩擦,激起的欲望竟然这麽强烈,这麽难以抑制,在那一刻,黎殇才明白,不是没有欲望,而是自己在逃避自己的心。在他的心中,怎麽也无法将小白作为他发泄欲望的对象,没有办法想象傲气的小白,冷酷的小白在自己的身下呻吟,没有办法接受天纵奇才的小白在自己身下祈求献媚,更不想让小白承受接受自己的痛,不管是身体上的,还是心灵上的。

黎殇知道,只要自己开口,小白一定不会拒绝,就像刚才……但是自己做不到。他的小白应该一直是酷酷的,骄傲的,不可一世的,不应该有任何乞怜的表情,即使接受了自己,他骄傲的天性一定会不停的折磨他,他的自尊怎麽会允许自己在一个男人身下沦陷?即使这个男人是他最重要的人。

所以,黎殇只能後退,如果他想留住小白,只能後退,他在乎他,这只名叫小白的宠物,他在乎。他是他到目前为止唯一在乎的事物,他不想失去。

不是没有看见小白看他的视线是多麽的炽热,不是没有发现晚上熟睡後小白强忍欲望的艰难……他只是装作没有看见。

不可一世的黎殇也不能忍受被别人压在身下,所以他烦躁,他心思混乱,甚至希望小白离开。

其实他没有办法放开小白,至少现在已经是这样,所以……

该发生的事情总会发生,如果这是自己做的茧,自然只有自己才能解开,如果不想小白离开,不想小白崩溃,可供选择的答案只有一个……他别无选择!

在他的脑子还没有清楚的意识到这一点时,他的心已经看得明明白白,黎殇很清楚,自己,真的是逃不掉了!

在稍嫌粗暴的抚摸吮咬中,疼痛渐渐麻木,身体有些发热,黎殇呻吟著抱住身上男人厚实的肩头,看来……还是有快感的,跟以前的感觉不一样,黎殇恍惚的想著,更加灼热,更加强烈,更加……直接。

当浓稠的热流冲进体内的时候,黎殇已经连动动手指的力气都没有了。在下面的人果然比较吃力,黎殇深切的认识到这一点。

闭上双眼,长长的吐了一口气,黎殇转脸,看著埋在自己颈边的小白。

感觉到黎殇的动静,小白也抬起头,情欲未褪的眸子是介乎蓝与紫的交界,那样美丽的眸子,就这样看著他,依然专注,多了些深情,多了些霸道,剩下的就是欲望了。

“满意了?”

黎殇挑著眉,心里还是有些愤愤。声音沙哑的几乎不像自己的,他一直以为自己做爱的时候总是不出声的,所以刚才那个大声呻吟,大声叫喊的家夥一定不是他!

小白没有说话,淡淡的牵动了一下嘴角,眸中精光闪烁。

他难得的笑脸让黎殇的心漏跳了一拍。有点不自在的转过头,唾弃自己的定力什麽时候竟然变得这麽差?

微微动了下身体,两腿之间传来明显的钝痛,然後是湿湿粘粘的液体流出,真是……他妈的!

想他当年第一次开腥才十四岁的年纪,什麽都没有,跟一个漂亮的少年──好歹也有一张床。可是自己後面艰辛的第一次,竟然是在这麽简陋的浴室,这麽肮脏的地板上,真是……黎殇已经不知道自己该骂什麽了!

自作孽,不可活!这是他的脑中唯一涌上来的话。

“小白,放些热水,我要洗澡!”

黎殇理所当然的命令著。如果不把体内的东西弄出来,後果可是很严重的,这一点,他很清楚。

身体泡进清洁的温水,黎殇露出一个满意的笑容,虽然一动身体深处还是叫嚣著疼,但是,或许因为疼久了习惯了,也就不怎麽在意。

壮硕的身体不请自来的挤进浴缸,原本半满的水立刻溢到的地上,自己被小心的扶靠到结实的胸膛,头也枕上弹性绝佳的肉垫,因为很舒服,黎殇半闭著眼睛,并没有抗议。

粗糙修长的大掌自发的清洗起黎殇的身体,轻柔的动作带著些宠溺,很陌生的感觉,但是黎殇喜欢,所以,主动的摆著姿势,配合著男人体贴的动作。

身体被擦洗的干干净净,修长的手指又不请自来的挤进他已经开始收缩的股间,反射性的一夹,黎殇在听到男人突然加快的呼吸声中睁开眼睛。

看著水面上浮起的浑浊液体,有男性体液独有的味道,还有一种熟悉的香味。

“你竟然用洗发水做润滑剂?”

黎殇的脸有点黑。虽然他知道自己的家里的确找不出可供替代的东西,但是对自己的第一次竟然如此克难还是有些不愉快。不知道这个东西有没有什麽副作用?

男人的手指开始变得放肆,在他的股间伸展,旋转,抠挖著他刚才寻找到的敏感点,黎殇身体反射般的颤抖,不堪这样被恣意的挖弄,干脆伸手将男人的手指拉出。抬起头,警告般的看著男人氤氲的眼眸,不悦的声明:

“你不要太过分了?你也不想想你那是什麽尺寸?我这可是第一次,如果那个地方出血了,可是会发烧的!”

男人的眼睛微弯,似乎想笑的样子,白皙的手指轻柔的抚摸著黎殇刚才被吻肿的唇瓣。

“你是我的!”

低沈沙哑的声音听起来分外的性感,黎殇不自在的转过脸,那个家夥的眼神实在有些太暧昧了。突然,他想起一件事……

“你以前没有做过吧?”

男人一愣,形状完美的唇也勾了起来,但是还是点了点头。

虽然觉得这个家夥满足的笑容有些白痴,黎殇还是什麽也没说……虽然有点傻,但是还是美丽的让人移不开眼。以前的小白好像没怎麽笑过,怎麽今天不停的傻笑,不会是笑神经短路了吧?

纳闷归纳闷,拷问还是要继续……

“……那你怎麽知道要用润滑剂?怎麽知道做的步骤?为什麽动作这麽熟练?为什麽连善後的事都这麽在行?我以前没有教过你,对不对?”

黎殇一口气问完,瞪著眼睛等待小白回答,一副‘你如果回答的不好就一口咬死你’的架势。

小白的嘴角又向两边扩展了半公分。

“家里有很多漫画,虽然很旧,但是还能看……”

黎殇无言。原来还是自己自找的。他想起很早以前突然对同性恋的漫画起了兴趣,弄到了好多原文版本,那上面的图画大胆详尽,足可以让一个生手变成专家。

“……你应该知道我从什麽时候开始想要你,今天的场景,我已经在脑子里想象过几千次了。”

五雷轰顶绝对是黎殇现在最真实的感受,持续石化的黎殇连自己什麽时候被捞出擦干,什麽时候被放在床上,一点印象也没有。

原来自己也有被吓住的时候。黎殇姗姗的想著。其实,没有什麽不好意思的,小白竟然对他这样著迷,这是好事,不是吗?反正受益者是自己就对了。

想到这里,黎殇抱著小白的脖子,赞赏的一笑。

“你的学习能力果然用到那里都一样管用!”

手自然的滑进自己的股间,湿湿软软的感觉有些奇怪,自己的这个地方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但是应该不是这个样子的!轻轻按压著穴孔的边缘,没有明显的痛楚,看样子自己并没有受伤。低下头,看到小白勃起的欲望,暗紫色的肉块,表面布满了涨鼓的血管,那种尺寸怎麽看怎麽惊人。自己竟然在容纳这样巨大的家夥後没有丝毫的损伤,就更惊人了,黎殇有些得意。伸手恶意的拍了拍小白贲张的欲望,感受到它微微的颤抖,黎殇一脸虚假的笑容:

“你又想要了?真是不好意思,我今天是第一次,所以可能不能让你尽兴了,你自己想办法解决吧!”

自己也算是性能力超强的男人,他之前的伴侣做到最後没有不求饶的,但是,小白一点也不比他逊色,如果小白尽兴了,自己一定会死得很难看,黎殇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毫不愧疚的扯过被子,盖在自己赤裸的身体上,准备睡觉。虽然之前跟凯的那一次没有浪费太多精力,但是,小白却是真的差一点榨干他了。

黎殇一向任性自私,但是对於他的情人还是很体贴的。实际上他对欲望的需求不是很大,所以尽管每次还没怎麽尽兴,但是,每当床伴求饶,他会很体贴的停下来。他以为小白也应该是这样,毕竟,在他的印象中,小白可是很心疼他的。但是,这一次,他猜错了。

还是那句老话:自作孽,不可活。

或许是激烈运动後的倦怠让黎殇的脑子有些短路,所以,当小白用低沈悦耳的声音问他是否受伤时,他竟然老实的回答没有,这还不算,他竟然迷糊到在最不恰当的时刻,说了最不恰当的话……

“很厉害是不是?………”黎殇打了个哈欠接下去:“……那个老头说我天赋异禀,有著绝佳的柔韧性和伸展性……我不知道竟然还包括这个地方……”

他自觉有趣的笑出声来,直到沈重的躯体压上他。

“你想干什麽?”

黎殇虽然知道自己这麽问很白痴──小白眼中的紫色浪涛灼热而凶猛,抵在自己身後的不用说也是刚刚进行过最深刻了解的家夥,这副架势,他还能干什麽?酸软的身体一点力气也没有,况且,当小白用那双美丽无匹的紫色眸子这麽专注,这麽热情的看著他的时候,黎殇不确定自己真的能够拒绝。

“做得太多了会大便失禁,你不会想让这种事情发生吧?”

黎殇很肯定的知道自己已经语无伦次了,但是,他混乱的脑子里实在找不出合适的话。

“放心,我知道你那个地方弹性有多好,所以……这种事绝对不会发生的……”

“你,你,你等著……我一定……会让你三天……下不了床的……”

黎殇发誓自己这句话的意思绝对是不折不扣的威胁,可是事实看起来,好像成了诱惑!三天下不了床的人,最终……还是黎殇。

***

当一切都停止时,黎殇觉得自己像一条晒干的咸鱼,已经榨不出任何油水了。唯一还能移动的眼珠,恨恨的瞪著眼前看起来神清气爽的男人,几乎有脱出眼眶之嫌。

“你……你是想操死我……是吧?”

试了几次,才能够发出声音的黎殇,已经顾不得自己的言语有多粗俗了。

被责问的男人不慌不忙的将黎殇扶坐在垫得厚厚的枕头上,动作轻柔的将喷香的肉粥送进黎殇的口中。

虽然味道不错,但是黎殇不是可以这麽轻易收买的。

“如果下次再发生这种事情,我一定要……”

狠话还没有撂出,便被温柔的打断:

“你是我的!”

看著小白湛蓝澄澈的眸子,黎殇再也说不出话来。果然,被吃得死死的人──是自己。说没有感触一定是假话,黎殇一直以来从不为任何人停留,想走就走,想留便留,从来没有眷恋,从来不曾犹豫。不喜欢为任何事情牵挂,黎殇不要牵挂,黎殇不要麻烦,他一直想成为风,来去无踪,自由自在,没想到却成了风筝,被人牵在手中,不再自由!

或许失去的,不仅仅是自由,或许……

身体被裹进一个微凉的怀抱,两具身体,完美的契合。

“你是我的……永远……”

他听到身後的男人如是说。闭上眼睛,黎殇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回头了!

看著自己手臂上深深浅浅的吻痕,有些麻麻的痛,陌生的感觉……只有这个家夥敢在他的身上留下痕迹。

吃力的转身,意识到他的意图,身後的男人伸出双臂,轻柔的让他转向他。最初瘦的皮包骨头的身体已经变得结实,线条清晰的肌肉看起来分外的优美,如果他是模特,一定会大红吧!黎殇伸指戳著男人结实的胸肌。其实他也没有让他太好过,洁白的肌肤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咬痕,抓痕,基本上处处见血,是他故意弄得,事实上也没有那麽痛,在他进入的时候,而且快感一直都有,只是有些不服气罢了……为什麽偏偏是他?

“听说,被人咬伤也可能染上狂犬病……你要不要去打个疫苗?”

黎殇抬起头,认真的问。

那人只是淡淡的笑了笑,轻柔的吻落在他的眉间,唇边。

黎殇没有再说话,很久,才闷闷的开口:

“不许对别人笑,你的笑容只有我能看到!”

算了,他不认又有什麽办法?如果注定他黎殇栽在小白的手上,就算他再挣扎也没有用──何况他不想挣扎。

生计问题总是头等大事。黎殇以他坚强的毅力,忍耐力,适应力,终於在第四天清晨,恢复了工作。

原本在他手中轻如鹅毛的花盆竟然也变得这麽重,黎殇只想仰天长啸。看到花姐明了的笑容,黎殇的脸不由得黑了。还好花姐什麽也没问,否则,黎殇不能保证自己能不能忍住将花盆砸碎的冲动。

腰部酸痛难忍,只是直直的站著,就已经很吃力了,尤其是双腿之间的那个方寸之地,更是说不出的难受,总是有一种有什麽东西插在里边的感觉……一想到这里,黎殇的脸更黑了。

那个家夥不知节制的索取,根本就不管他的感受,他一定是以为他只要有快感就一切OK!拜托,他总得给他点休息时间吧?就算是再厉害的女人也受不了他这样的摧残,如果换成其他的男人早就精尽人亡了好不好?当然,黎殇直到自己也不是没有责任,用小白的话来说就是……他的眼睛太勾人──操!根本就是栽赃!根本就是诬陷!

算了,事实上自己的确没有拒绝的力量,当小白专注的看著他的时候。他记得当时他抗议小白叫他的方式,总是殇,殇,殇的不好听,当小白问他到底该怎麽叫时,他坏心的告诉他,要称他为主人……没办法,其他的方面吃点亏,想在口头上占点便宜也不算过分吧?可是,他没想到当小白用他特有的低沈悦耳的声音称呼他为主人时,他简直连骨头都酥了。谁让他叫得这麽性感?一定是故意的,黎殇悻悻的想。

总之,还是抗拒不了。

或许之前压抑的太厉害了,所以一旦放开,才会这麽没日没夜的做,过一阵就好了。一定是这样,黎殇对此很乐观。毕竟小白再厉害也只是一个人而已,自己算是精力旺盛的了,但是自问像这样频繁的做爱,也不会持续多久……所以前途还是光明的。

事实上没过多久,黎殇就认识到,小白真的只是个有些像人的怪物,正常人的观点,果然并不适用於他。

於是,每天晚上都只能睡几个小时;於是,每天早上都得拖著几乎断掉的腰去上班?於是,黎殇再一次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适应能力,果然超强。没过多久,竟然也习惯了。

“看来你最近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

卫看著黎殇的脸色,欣慰的说,苍白了好几天的脸上终於显出了一些红晕,只是据说因为过敏所以肿胀的唇倒是没有什麽明显的好转。

“是啊!”

虽然生病这个借口跟事实比起来很可笑,但是,却很管用,至少这几天,他总是做最轻的工作。

“十号台追加一打啤酒……黎殇,快一点!”

“知道了!就来!”

卫看著黎殇的背影,总觉得他走路的姿势还是有点奇怪。如果不是知道黎殇绝对不是那种能轻易被人欺负的角色,他一定会认为黎殇被人OO××了。当然,这绝对是不可能的。

***

将挑选出来的点心放进纸袋里,其他的,黎殇毫不留恋的扔进了垃圾袋。

“最近你的宠物也生病了吗?怎麽吃得比原来少那麽多?”

卫好奇的问。

“他已经太胖了,所以我正在给他减肥。”

黎殇回答。

之前不介意小白吃甜食,其实是有点不安好心,总想著如果小白胖了,就不会那麽帅,可是现在,那个家夥的体重直接影响到被压在下面的自己,怎麽可能让他再重?他可不想被压成肉饼!没有让那个家夥减肥都已经不错了!

走上楼梯,门缝里没有灯光。为了不让房东发现小白的存在,黎殇没有回来,房子里是不会有亮著的灯的。想到天色一暗,小白就只能坐在黑暗中,静静的等著他回来,想象中小白寂寞无聊的样子让黎殇有点心疼。

所以当他打开门还没有来得及开灯的时候便被一只大型动物扑倒,然後被粗鲁的扒下衣服,他也只是趁著混乱将带回来的点心小心的放在屋角,然後任那个男人将他压在沙发上,当他灼热的欲望进入他的时候,他选择毫无保留的回应。

其实是他宠坏了他!黎殇明白,但是,想起这一点时,他脸上的微笑是幸福的。

在沙发上做了一次。趁著小白去端饭的时候,黎殇挣扎著将睡衣套在自己赤裸的身体上,他知道,如果自己想安安稳稳的吃顿饭,最好还是不要光著身子在小白面前晃来晃去。

饭菜上桌,芳香四溢,黎殇坐在小白的怀里,不停的指著这个,指著那个,让小白夹给他。小白一一照做,一点也不在乎最後吃到自己嘴里的饭已经凉了。

吃完饭,洗碗的还是小白。黎殇发现,小白的天分适用於任何地方,就连他洗的碗也干净的像新的一样。

电视的音量放得不是很大,刚刚能掩盖住黎殇的呻吟,整个心思都放在身後这个不停冲击他的男人,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因为黎殇从来不会专心,也学不来专注,他习惯於一心多用,即使是做爱的时候,当然也包括睡觉的时候。

但是他二十余年来的习惯,遇到这个男人後竟然彻底颠覆。他学会了专心,只看著这个男人,只想著这个男人,在他怀中,他也可以熟睡如猪。

如果是五年前,自己恐怕早已经死了无数次了吧!黎殇恍惚的想著。

凌晨四点,黎殇准时的醒来,他的生物锺向来比锺表还要准确,想什麽时候醒来就什麽时候醒来,从来不曾出错。粗壮的手臂占有性的横过他的腰间,头下,枕得是另一只手臂。小心的在男人的环抱下转身,男人动了动,将松脱的手臂紧了紧,便不再移动。黎殇伸手在枕下摸索出一根银亮的细针,准确而迅速的刺进男人的颈侧。

首先声明,他绝对不是要做什麽坏事,只是有些私人事务要处理而已。为了有一点自己的私人空间,只能用这种方法让这个家夥睡得熟一点。

大方的移开男人的手臂,黎殇扶著腰困难的下床。股间粘稠的液体顺著大腿流下,说不出的淫靡。随意的用床头的睡衣擦了擦,黎殇赤裸著走到门边,在鞋柜的夹层中掏出一包东西,看著包得严密的纸包,黎殇的脸有点红。

他想起早上的情景。

“小黎,过来,花姐有好东西给你!”

虽然花姐的表情实在有些诡异,黎殇还是走了过去。

上下左右仔细打量了黎殇一番,在黎殇的脸第二次从绿变黑前,花姐说话了。

“你最近身体不是很好哦!”

还是诡异的表情。

黎殇随意的看著别处,敷衍的点了点头。

“怎麽样?快撑不住了吧?”

花姐突然凑到他的耳边,语气暧昧的问。

黎殇惊愕的看著一脸明了的花姐,自认奇厚的脸皮也不觉有些发热。这个女人为什麽突然说这个?想干什麽?黎殇有些被看穿後的恼羞成怒。

“花姐观察你好些天了,原来还不敢相信,不过看到你的表情……这里有些东西你拿回去……”她弯腰取出一个纸盒,打开盒子,是一个个包好的纸包,打开其中一个,都是黑黑的颗粒,似乎是药材,散发著难闻的气味,看到黎殇脸上明显的厌恶,花姐淡淡的笑了:

“这些东西看起来不怎麽样,实际上可珍贵的很那!我以前的情人花费了很多精力也不过弄到这麽多……可惜自己最终还是没用上……这是最好的补药,男人专用的,虽然你的情况有些特殊,不过,应该还算适用……”

黎殇呆呆的看著那些据说是大补的东西,那些黑黑的颜色,腥臭的味道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什麽什麽鞭吧!

“都拿著吧!一般人我可是不给的……一定很爱那个人吧?哎!爱情真是美好啊!……对了,千万别让你那位发现了,据说这种药的壮阳效果很明显呢!”

就是因为最後一句话,黎殇才谨慎的寻找藏匿的地方,才会半夜三更偷偷摸摸的起来熬药。看著逐渐蒸腾的热气,再看看自己赤裸的身体,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可怜,有点可笑。

可是没有办法,他也是个普通人,这样下去,也会有肾衰的威胁。

所以,为了将来,坚持吧!

喊著同样的口号,黎殇咽下那碗闻起来恶心的要死,喝起来味道更是可怕的要命的药汁。

藏好剩余的脏物,黎殇漱了漱口才回到床上,犹豫片刻,却没有拿掉小白脖子上的细针,反正扎都扎了,干脆早上再拔下来,现在拔,怕会惊醒这个家夥,那麽,他也不用睡了。下完决心,黎殇闭上眼睛。没过多久,黎殇还是伸手,将银针拔掉。虽然这麽细的针扎上去不痛不痒,还能改善睡眠,但是,黎殇还是觉得有罪恶感。

尚幸,小白虽然睁开了眼睛,但也只是揉了揉脖颈,看了看装睡的他,再没有别的动作。听著小白均匀的呼吸,黎殇知道小白什麽也没有察觉。



不知道是心里因素,还是真的药物起了作用,反正精神好了许多,在激烈的性爱中,享受到了更多的快感。

不过,幸运不是总伴随著他。虽然黎殇知道,以小白的敏锐,同样的伎俩使用多了,总会被他发现,但是真的太快了,也就不过四天时间,他就在‘作案’时,被小白抓了个正著。明明每天都换了地方的,那麽细小的针,感觉起来就像是被蚊子叮了一口,小白怎麽会这麽快发现?黎殇忘了,这已经是冬天,哪里来得蚊子?

无辜的笑著,黎殇一脸关切的问:

“怎麽醒了?是要上厕所吗?在那边,我不跟你抢!”

小白没有理会他的‘善解人意’,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桌面上那包乌漆麻黑的东西,淡淡的问:

“这是什麽?”

“没什麽……”黎殇挠了挠头,知道小白不会允许自己蒙混过关,就老实的回答:“是些补肾的药,你知道,我老了,如果不注意身体,怕今後满足不了你。”

黎殇一脸讨好的笑,其实有点心虚。看著小白莫测高深的表情,心虚的更明显了。虽然使用的方法有点卑鄙,但是一根针的伤害能有多大?小白不会想要报复回来吧?他虽然喜欢扎人,可是绝对不会喜欢将那根针用到自己身上。说出来有些不好意思,他怕打针,很怕很怕。

看著小白仍然一脸深思的表情,黎殇脸上无辜的笑容有点挂不住了。

当小白将那根银晃晃的针举到他的眼前时,黎殇的嘴角有点抽搐。

“小白,你……不会真的……”

“以後不要这样做了……”

淡淡的说著,银亮的细针划出一道银弧,然後……消失在……垃圾桶里。

黎殇清楚,这样细小的东西,能准确的扔中身後两米之遥的垃圾桶,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到的,可是小白轻轻松松就做到了。但是,这不是重点,至少现在不是。

松了好大一口气的黎殇脸上终於浮现出真诚的笑容,扑上前,挂在小白的胸前,感动的说:

“小白,你真好!”

黎殇发誓,自己的眼睛里一定可以看见星星了。咦?等等!小白是自己的宠物,自己是小白的主人,每天晚上小白都是这样叫他的,而且还不止一次……那麽主人对自己的所有物当然可以做任何事,即使是不好的事!如果是这样的话,自己为什麽道歉?

“你先去休息吧,我来熬药……明天你还要上班。”

真是太体贴了!给了小白一个大大的响吻後,黎殇乐颠颠的跑回卧室,刚才的疑虑早已经飞到九霄云外!

半梦半醒间,有人在吻他,然後是苦涩而腥膻的药汁。

黎殇睁开双眼,就看到小白湛蓝的眸子,温柔的,宠溺的,看著他。

从来也没有人这样看过他,这样的眼神,曾经有过的,都是恐惧的,崇拜的,警觉的,抗拒的,没有过这样的眼神……除了小白。

柔顺的任他将药汁渡进他的口中,柔顺的任他缓慢而坚定的进入他的身体,黎殇知道,从来都与柔顺这个名词没有丝毫关联的自己,也可以这样柔顺,但是,只对小白。

早上起来的时候,腰背明显的酸痛,更胜往昔,无力的任小白将他的身体清洗干净,为他穿好衣物,想起一会儿还有工作,黎殇的脸皱成一条苦瓜。

其实这不是最惨的,最惨的事情是,那个药的效果对小白似乎更明显,他没有忘记小白喂他的时候,最少有一半进了小白的肚子,然後便是运动行药时间,直到清晨。会未老先衰的。黎殇哀怨中。

“小白,那个药明明是给我喝的,你为什麽也要?”

黎殇忍不住抱怨。

“我也怕满足不了主人!”

黎殇张口结舌的看著小白认真的表情,欲哭无泪。他没有忽略小白眼底深处闪过的晶芒。看来对於他刻意以不甚光彩的方式单独行动的事,小白还是挺在意的。

黎殇再一次体会到了“自作孽,不可活”的精髓。

苦著脸衡量了一下当前的形势,黎殇抬起头:

“小白,把那些药扔了吧,我们都不要吃了。”

反正最後最倒霉的是他。

如果问黎殇快不快乐?黎殇很快乐。

看著小白,独享著小白的温柔,虽然小白过度欢爱带来的後遗症状的确困扰过他,但是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其实他与小白一样沈迷於这种心灵相通的交合,一样不可自拔。这是事实,不能否认。

所以黎殇知道,如果这个世界上真有幸福存在,那麽,他现在,很幸福!

***

拉开後门,黎殇提著一大袋垃圾,慢慢向垃圾桶的方向走去。

原本正在对一个倒在地上的男人拳打脚踢众人,在看到他的时候,停了下来。

“救……救救……我……”

微弱的声音带著些绝望的嘶哑,显然极力想抓住黎殇这根救命稻草,也可能是唯一的一根。

黎殇只是慢慢的,目不斜视的走到垃圾桶边,打开盖子,将垃圾扔进去,然後,再合上盖子,转身,离去。

仿佛没有看见身边不到一米之遥的那群人,仿佛没有听见那绝望的呼喊,仿佛没有看到那群打人者充满警戒的眼神。

关上门,遭杂的人声立刻充盈了耳鼓,跟门外的静寂相比,仿佛到了另一个世界。

“小黎,没发生什麽事吧?”

见黎殇进来,卫关心的问。

黎殇摇摇头,安慰的一笑:

“卫,别那麽紧张!我只是倒垃圾而已,又不是去打架!”

“话是这麽说,但是,除了你,店里再也没有人敢去倒垃圾了……自从小王,瑞,阿亮三个人都被人打了以後……真是的,最近到底怎麽了?好像所有黑道上的人都发疯了,整天追著人打,不是传染上疯牛病了吧?听说最近英国那边挺流行的!”

卫一边擦著洗干净的玻璃杯,一边抱怨:

“三个人都被打了,没有人倒垃圾……真是可笑,那群人怎麽连不相干的人都打,真是他妈的一群疯子!……我也想干脆先不倒垃圾,白天再说……可是,你也知道……”

卫无奈的摊了摊手。无奈的皱眉。店里生意好,人自然也多,人一多,垃圾就不会少,只是一会儿,垃圾就可以堆成山,总不能让客人坐在垃圾山旁边吧!

“我知道!”

看卫说得义愤填膺,黎殇也配合的点头。员工理应分担老板的烦恼嘛!

“……所以,只好麻烦你了,还好你没事……”

卫有些愧疚的看著黎殇。

“只要不理那些人,就没事……不过,如果你觉得愧疚的话,给我加薪吧!”

黎殇嬉皮笑脸的进行勒索。

“你这个家夥……”

卫失笑,真是狡猾,不过……

“我会给你加薪的!”

“老板万岁!”

黎殇欢呼,要知道,他一个人挣的钱可是要养两个人那!每一分钱,都是弥足珍贵。

“……我听说,那些人这麽大张旗鼓,好像是在找什麽人……黎殇,你说什麽人物这麽重要,竟然让全香港的黑帮都出动了?”

“老板……”

黎殇语重心长的说:

“你知不知道‘好奇心会杀死猫’这句话?我们只是平头老百姓,管好自己的事就行了,知道太多黑道的事,会倒霉的!”

卫看著黎殇远处忙碌的背影,一脸深思,虽然黎殇说得话一点都没错,但是从他口中说出来,总是觉得怪怪的,其实很久以前他就知道,黎殇,不是个简单的人,虽然他表现的很简单,虽然……他的演技无懈可击,但是,卫知道──黎殇跟他们所有的人都不一样!绝对不一样!

***

其实在事情刚刚开始的时候,黎殇就已经察觉了。但是,他选择忽略!他选择顺其自然!

他心里很清楚,或者说从来也没有这样清楚的看清过自己的心,他的心就是──他要小白,他要小白完完全属於他!他要小白的心里,眼里只有他一个!他要小白的整个世界只有他!

所以他将小白困在那所小房子里,不许他离开,不许他接触外面的世界,不许有任何人看到小白。

如果小白真的脑子坏掉了,黎殇会很高兴,他不介意小白是个傻子,小白就是小白,即使他的智商甚至比不上一只狗,他仍然是小白,眼里只有黎殇的小白!

但是……小白的脑子没有坏掉,他只是失去的记忆,只是失去了成年後所有的记忆──包括亲人,包括职责!

恰恰与他所期望的相反,小白是个天才!

所谓失忆,只是暂时大脑系统的紊乱,就像电脑系统崩溃,但是那些属於他的记忆没有消失,就在他的大脑里,静静的,等待他的主人将它们重新记起。

黎殇不相信小白永远想不起来关於他的一切,因为他担负的责任不允许他将一切遗忘,他的责任早已刻入他的骨髓,甚至比他的生命更加不能放弃。

其实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比如,他的拳脚一天天纯熟;比如,他的学习能力一天天进步……他一直在前进,悄无声息的,迅速的前进。对於这一切,黎殇无力阻止,或许他根本没有想过要阻止。

然後是小白的习惯,或许应该说是小白不是小白时的习惯……

看到黎殇吃得满脸饭渣时会皱眉,看到黎殇随意的坐在地上时会皱眉,看到黎殇邋邋遢遢的样子时会皱眉,看到镜中自己穿著二十块钱一套的廉价衣物时也会皱眉……虽然只是淡淡的皱著眉头,也始终没有说什麽,依然会温柔的帮黎殇擦去饭粒,依然会在黎殇坐在地板上的时候把他拉起,放在自己的腿上,依然忍受著黎殇的邋遢,依然神色自如的穿著二十块钱一件的衣服……

但是黎殇知道,会皱眉的小白,不是贫民,而是个王子!

看著不经意间,连扫地都可以很高贵很优雅的小白,他再明白不过,小白是个确确实实,真真正正的王子!

而他,却只是个贫民,或者说,他只想做个贫民。

所以,他不可能永远将小白囚禁在自己的身边。

童话故事中,王子总是要与公主在一起,黎殇可能是任何人,但,绝对不是公主。

假如小白不是小白,他可以用各种方法留下他,比如,用棒子将他变成一个真正的傻子;比如,用铁链将他锁在自己的床上……

假如小白不是小白,他可以不在意小白的在意,利用小白对他的在意,将他藏在永远不见天日的井底……

但是,小白如果不是小白,他可以毫不留恋,任他来去,而不会在这里制造烦恼──这是他从未想到过自己也会做的事。

他知道只要他想,他可以一直留住小白,让他永远不会想起以前的事。

但是,当他发现小白发愣的时间越来越多,而自己的心看著这样的小白时会有些痛,他知道,他什麽也无法去做!

只能顺其自然,他无法自私的留住小白,又不想失去小白,他,只能顺其自然!别无选择!

做出决定後,黎殇依然过著自己的日子,仿佛一切不曾有丝毫变化。

***

黎殇躺在床上,双腿被压在身体两侧,大张的腿间,男人在狂猛的冲刺,身上脸上满布的汗液,除了自己的,更多的是男人流下的。张开的唇瓣被吮得红肿,呻吟著,嘶喊著,怎麽也无法合拢,晶亮的唾液顺著嘴角流下,枕头上早已出现了一块明显的湿渍。

修长的手指深深陷入男人的颈背,黎殇微张著双目,发现那张满布欲焰,狂野过人的脸庞说不出的迷人!

终於,在一阵剧烈的痉挛过後,灼热的液体冲进早已存放了不少类似物的体内,压下的躯体让原本就有著明显的饱涨感的小腹,涨得更明显了,下腹痉挛著想要排出体内过多的体液,但是由於出口仍然被密密的填塞,终究还是没有漏出一点。

两人相贴的腹部,粘腻的液体是黎殇制造的,好像不比男人少,黎殇满意的想。

想到黎殇被自己压著一定不会舒服,小白翻过身,让黎殇趴在自己的身上。

靠著小白的胸膛,黎殇圈在小白颈後的手,不自觉的抚摸著小白柔软顺滑的发丝。半年来没有理发,小白的头发已经到脖子了,但是。摸著很舒服。

“我喜欢你的头发,留长它!”

黎殇命令。

“是,我的主人!”

小白的声音性感而温柔。怎麽可以这麽好听?

腹部的饱涨虽然已经习惯,还是有些难受,黎殇有些不解,明明小白萎缩的欲望比膨胀时不知小了多少倍,怎麽还卡得那麽紧?不由伸手到身後两人相接的地方,果然,自己将小白包裹的严丝合缝。那个地方的弹性还真是惊人,黎殇赞叹,这也算得上是天赋异禀吧!这种弹性,即使阅人无数的自己也不曾见过。难道他注定是个受?

“这麽快就休息好了?”

小白突然问。

感到自己体内那个刚安静不久的大家夥显然又开始不安分,黎殇急忙讪讪的收回手。

“刚才差点没有被你戳穿,怎麽可能这麽一会儿就休息好?你在开玩笑吗?”

小白笑了笑,伸手按摩著黎殇的腰间。

黎殇舒服的闭上双目。

“最近有心事?”

小白突然问。

黎殇一震,慢慢睁开双目。是小白太敏锐,还是自己掩藏心事的本事退步了?怎麽让他看出来了?

“……还是太累了?”

“还不是你,总是不停的要,我一天睡不到四个小时,怎麽可能不累?”

黎殇试著耍赖。

“这点程度累不到你……何况你也喜欢?不是吗?”

深邃的蓝色眸子,清澈透明,仿佛什麽东西都能映照分明。

黎殇看著他的双眼,既然小白不想装傻,他自然从善如流。

“其实有心事的是你吧!”

小白瞳孔猛然一缩,这麽近的距离,黎殇看得很清楚。

“……其实从来没有打算瞒你,只是一些模糊的感觉……关於以前的记忆……只是感觉自己不属於这里,感觉自己似乎有很重要的事要做……只是感觉,没有任何景象……所以不知道该怎麽对你说!”

小白的神色很坦然:

“不过,我没有打算寻找失去的记忆,我知道你不喜欢,我的主人不喜欢,我不会去做……”

看著小白认真的表情,黎殇知道他说得是真话,小白从来不曾骗过他。

“即使你一生都这样?守著这间房子,守著我?过著并不舒适的生活?”

“只要有你就行了!”

黎殇笑了,笑得狂妄,笑得身体都在颤动:

“原来我的魅力这麽大呢!”

伸手抵在小白的胸膛,黎殇坐起身体,探手向後,抚摸著小白已经微微勃起的欲望。

“看来,我真的迷死你了呢!”黎殇笑得媚惑,看著小白变为深紫色的眼眸,他开始晃动自己的身体。

“求我!求你的主人给你快乐!”

“求……”

余下的话消失在两人相接的唇间。

关於那些什麽‘只要有你就行‘的话,黎殇并没有当真,他不否认那的确是小白真实的想法,但是,却不可能实现,但是黎殇还是很高兴的,或者说是感动!鼻子有些酸酸的,如果不作点什麽,他怕自己会作出丢脸的事,所以他主动挑逗。

如果上天大发慈悲的话,也许小白永远不会离开,但是黎殇知道那不可能。上天眷顾的事情,黎殇身上从来没有发生过,从来没有,像他这样的人,是不会得到上天的慈悲的,所以他终究会失去小白。只是过一天算一天了,哪怕只是多占有他一分锺,也可以。

不过就是一个宠物,少了他,黎殇依旧是黎殇。这样想著,心却还是有些微微的痛,不是很明显,却也足够恼人了。

***

一天送花的时候,花姐突然拉住他:

“小黎,这麽冷的天,到花姐店里喝杯茶休息一下,反正今天没有什麽事。”

看著花姐若有所思的样子,黎殇知道她一定知道了什麽,於是,就点了点头。

泡上一杯芳香四溢的花茶,花姐继续她的观察。

黎殇也不急,只是静静的坐著,神情自如。

最後,先耐不住的自然是花姐。妩媚的一笑,并不年轻的花姐比任何女人都来得夺目。

“你可知道,十年前,没有男人看到我的笑容能够无动於衷……”

“我喜欢的不是女人,你忘了吗?”

黎殇无所谓的回答。

“……我是催眠高手,你也不是不知道,这麽年轻的你,这麽好的定力……虽然我很好奇,不过我不想知道你到底是谁……说完话,就当什麽事也没有发生过好吗?”

黎殇勾起嘴角,轻轻的点了点头,真是个聪明的女人。

“本来不想管闲事的,但是不知道为什麽,总是想帮你,当然我明白,你不会领情……”

黎殇耐心的听著,没有答话。

“……可能会说很长时间,别嫌我罗嗦……”

点燃一只烟,递给黎殇,花姐为自己也点上一支。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关於一个势力很大的家族……这个家族起源於一百五十年前,用了二十年,垄断了整个英国的毒品交易,五十年,垄断了整个欧洲的军火走私,八十年,控制了整个欧洲的黑道组织,四十年前进行改组,创建了跨国公司,用来掩护所有的不法交易,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将这个家族彻底的毁灭,不管是白道的还是黑道的,不管用正规的方法还是非正规的方法……从来没有成功,或许应该说,最後的胜利总是属於这个家族──李尔家族……”

“换句话说,李尔家族在他们精心挑选出的掌权者的带领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最强有力的黑道组织,而他们的掌权者自然是不折不扣的黑道帝王。他们的掌权者每一代只有一个,所以,李尔家族的新生代要经过残酷的斗争,只有打败其他兄弟才能坐上掌权者的位置,当然,这种事情很普通,在弱肉强食的黑道,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了……”

“李尔家族每一代的掌权者或者残忍,或者冷酷,他们可以有任何奇奇怪怪的习性,但是唯一不能违反的原则就是一切事情必须以家族的利益为主,绝对不能违抗!所以,家族的持续庞大,自然是理所应当的了,那个家族里的掌权者个个都能力非凡,毫无缺点,他们的决策在最先的一百二十年来,从来未曾出现过错误……”

“但是,三十年前,李尔家出了个怪胎──罗德?李尔。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看好这个李尔家新生代中最年轻的一个,他不够冷酷,不够果决,所以当时支持他的人是最少的,即使他是老李尔最喜欢的孩子……毕竟,要想登上高位,能力是最终极的标准。

但是意外发生在老李尔的突然死亡後,因为他死前没有决定谁是新一代的掌权者,所以李尔家内部起了争斗,这一点都不奇怪,奇怪的是,最终的胜利者竟然是罗德?李尔!

这个新的掌权者以风驰电掣般的速度清理了内乱,赶走了想趁火打劫的人,并且做了一件之前李尔家的人从未做过的事──娶了英国皇室的一位公主为妻。

虽然不是真正的公主,只是一个跟皇室有些姻亲关系的贵族家的小姐,但是,这也很惊人了。因为英国皇室虽然摄於李尔家的势力,表面与他们交好,但是骨子里,还是当他们做强盗,刽子手之类的,所以,这场婚礼当时可以说得上是世界震惊。

原本黑道出身见不得光的李尔家族,就算再怎麽有势力,在人们的心目中也仅仅是恶贯满盈的凶手的代名词,一下子跻身於贵族之列,原本对罗德?李尔还有不满的人也忠心认可了自己的新首领。

事情到这里,仅仅是个开始。

罗德?李尔并没有像所有人预想的那样带领李尔家族走上一个新的台阶,他反而作出了一个足以让所有李尔家人恨之入骨的决定,他要将李尔家族彻底漂白,他要李尔家成为一个可以站在阳光下的生意人。

习惯了强取豪夺的李尔家族怎麽允许自己的生活整个颠覆,毕竟黑道的钱来得比正当途径快多了,何况,习惯了血腥的人,一天不见血,就会全身不自在,所以,改革的事自然不会轻易取胜。

但是虽然艰难,罗德?李尔的改革还是在不停的前进,他的妻子成为他的最佳助手,利用自己在交际圈的地位,努力的协助著自己的丈夫。

他们的生活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暗杀,威胁,绑架,但是,他们却从未退缩。

他们只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名叫凯斯?李尔,是个比他的父亲更了不起的角色。据说从小到大他经历过四十二次绑架,三十六次暗杀,但是他现在依旧活得好好的。据说最开始被绑架,救援的人找到他的时候,绑架者都已经断气,到了最後,还没等行动,凯斯李尔就已经自己回来了。凯斯十五岁那年,罗德?李尔被人暗杀,他在他母亲的帮助下,成为李尔家新的掌权者,继续他父亲未完成的改革,但是,事情没有那麽简单,李尔家有势力的支系都想杀死他,据说杀他父亲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他父亲的兄弟。

意外发生在半年前。

凯斯来到香港,原本只是黑道的例行商谈,但是,那一次,凯斯失踪了。

当时凯斯的母亲怕真相暴露,场面无法收拾,便隐瞒了真相。半年来小心的寻找著她的儿子,但是一直没有找到。

儿子没有找到,真相却无法隐瞒,於是,所有的人都开始寻找凯斯,虽然目的不一样。”

说到这里,花姐看了看黎殇。

黎殇专注的听著,一脸很感兴趣的样子,但是,花子菲知道,这不是她想要看到的。

“……凯斯我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是,听不少人说起,蓝色的眼睛,淡金色的头发,外表非常醒目,这样的外国人,在这个小地方,本来应该很好找,可是偏偏一点线索也没有……除非有人把他藏了起来。可是能够将凯斯藏起来的人一定很不简单,所以大家都找得很谨慎。

最近听说曾经有几个小混混看到过像凯斯的人,听说当时带走凯斯的是个年轻的男人,高瘦的个头,短发,说话的时候总是带著三分笑意,即使是在打人的时候,而且,那个人的身手很好……总觉得这个人我好像见过,你觉得呢?”

黎殇迎视著花姐探究的眼神,神色平静,脸上还是平时惯有的真诚笑容:

“花姐想不起来,我怎麽能想起来?”

定定的看著黎殇半天,花姐转开视线,催眠术如果碰到意志坚强的人不但起不了作用,弄不好反而会被对手控制,花子菲是此中高手,利害关系她自然十分清楚。擦去额角的细汗,花子菲叹了口气:

“我没有恶意,或许是多年来的坏习惯,总想去想猜别人在想什麽。”

“我在想什麽花姐直接问就好,我可以告诉你──我在想,今天的故事很好听,花姐的茶也很好喝!”

“是吗?”

转过头,花姐的脸上绽放出一个美丽的笑容。

“当然,如果有机会,我还会请花姐给我讲故事的!”

黎殇笑得非常真诚。

“没问题!”

***

晚上,黎殇抚摸著小白脑後依然明显的疤痕,问:

“你知不知道这块疤痕?”

小白点点头。

“当初打你的人真的想要你的命呢!这麽明显的伤疤!我想,这应该就是你失去记忆的原因了!”

小白笑了笑,还是没有说话。

“你会不会忘了我?”

黎殇突然问。

小白仔细的想了想,然後回答:

“不会!”

“你忘了你自己,忘了你的家人,自然也会忘了我!”

黎殇不知道自己怎麽会问这麽婆妈的问题,或许今晚月色太好,连他也多愁善感起来。

“或许我会一时记不起来,但是,我终究会记起你……所以,如果有一天,我忘了你,求你,一定不要放弃我……你是……我的主人,要了我,就一定要负责到底!”

黎殇看著小白眸中的狂野,仿佛囚禁著凶猛的野兽,呼啸著要挣脱桎梏,他知道自己的情绪也影响到小白,在小白眼中,他也看到自己眼中的困兽。

原本不羁的灵魂,却要屈服於现实,没有办法去追求自己想追求的东西,那眸中的困兽正是被压抑的灵魂,小白如此,自己亦然。

“答应……”

黎殇抬头吻住小白正欲发话的唇,修长的手指熟练的在小白白皙的肌肤上游走,熟练的挑逗著他的热情。

小白也许感觉到了什麽!比如分离,比如遗忘。

当小白不再是小白,至少不再是属於他的小白,黎殇不确定自己还会不会留下。他给不了小白答案,他猜不透事情的结局。

***

事情发生的时候,黎殇正在穿过自家窗户下不远的那条马路。不是很宽,平常也没有什麽车。他早已发现有人在跟踪,而且不止一个人,但是,既然跟踪的人没有动静,他也不想有什麽表示。

心念一动,他抬起头,知道自家窗口一闪而过的人影是正在等他回来的小白。他并不担心跟踪的人看到小白,屋里没有亮灯,黑暗一片,恐怕连猫头鹰都看不清屋里有什麽。

或许一切真是上天注定,上帝自己编写的剧本,不容常人违背。黎殇虽然是无神论者,但是生性懒惰,有些事归功於上天的杰作,自己就可以轻松许多。

突然冲出来的车是辆好车,速度奇快,加速时间却短得出奇,在暗夜中滑过,几近无声,倏忽而来,如同幽灵。黎殇明白,这是一辆改造过的车,世界上恐怕找不出几辆。所以,他很快明白,这辆车的主人要杀他!而且要一击而中。

让他先高兴一下,黎殇想,最近心情不是很好,他需要发泄的对象。这辆车子的主人虽然想杀他,但是最终目的恐怕是想引出小白。

如果自己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家夥一定已经搜查过自己的房子,但是,小白虽然失忆,躲过这样的搜查也只是小菜一碟。

真是狠毒啊!并不确定自己与小白有关,就要下这种狠手,如果自己不是黎殇,恐怕到了九泉,还不知道自己是怎麽死的。

黎殇决定,他要好好玩弄一下对方。

但是,他忘记了小白,忘记了那个心里只有自己的小白。

所以事情发生时,黎殇只是凭直觉反应,脑子里早已乱作一团。

车子距离自己只有两米的时候,小白冲了过来,他一惊,只来得及让小白抱著他向一旁滚去,然後是身体撞地的闷响,然後是小白鼻子里流出的鲜血。

“你是傻子吗?你明明知道我可以避开的!”

黎殇大声吼著,他从来没有像这个时候这麽惊惶。

“我……知道,可是身体就是不听使唤……他自己要跳出来……”

黎殇强迫自己镇定。明明没有撞到头,小白却流出了鼻血,神智也开始模糊,只能说明他头上的旧伤发作了。

刚才的跑车早已经没了踪影。黎殇也不在意,他背上小白,在马路上抢了一辆车,便冲向医院。

当地最好的医院。

黎殇并没有打算继续隐藏痕迹,他知道,他已经留不住他了。至少,在接小白的人到来之前,他唯一要做的,只是保证小白的安全。如此而已!

果然是之前的猜测,小白脑中因为旧伤而留下的淤血块儿破裂,再晚一点送来,只有死路一条。还好,还好!

手术很顺利,黎殇并不意外,虽然他的小白是个谁也不要的可怜家夥,但是凯斯?李尔却是上帝眷顾的宠儿,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

透过隔离病房的玻璃窗,黎殇看著病床上躺著的人,熟悉的面容,是他每天都能看到的,或许以後再也看不到了。他睡得很不安稳,淡金色的眉毛微蹙,可是这一次,他无法帮他抚平。

医生说他之所以失去记忆,都是因为脑中的淤血块。如今顺利清除,恢复记忆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他问是否能记得失忆期间发生的事,医生为难的皱著眉头,回答“或许……可能……”

於是他明白了,这又是交由上帝决定的事情。那麽他肯定是被遗忘的部分,至於原因嘛!还是那句老话,上帝从来未曾眷顾过他,之前不会,之後也不会!

黎殇很确定自己不想看到原本属於自己的小白醒来後,面对他的是一双陌生的眼,所以,他决定在他醒来之前离开。

或许小白只是他沈睡中自己创造的梦境,现实中从未存在。

英国高贵的丝蒂雯公主并没有让黎殇等太久,在凯斯住进加护病房两小时後,黎殇见到了这位具有著传奇色彩的公主。

显然她也是受上帝眷顾的人,岁月并没有在她的脸上刻下太多的痕迹。她扬著高贵的头颅,即使恨不得立刻冲到自己儿子的床边,她仍然选择向黎殇伸出优雅高贵的手。

可惜黎殇不是贵族,黎殇只是贫民,他自然不知道他现在应该受宠若惊的亲吻这位高贵妇人的手。所以,他只是一笑,然後转身离去。他笑,是因为这个女人长著一张黎殇熟悉的脸──白皙的肌肤,蓝色的眼睛,金色的头发却有些过於绚烂。

蹲在医院对面的墙上,黎殇看见穿著黑色西装的人来来去去,他对这些家夥穿著的品味很不以为然──为什麽这些人统统都是穿西服打领带,整齐的好像随时都准备参加宴会,这既不利於张扬个性,也不利於节约资源,而且,打架的时候不是应该穿的简单轻便些吗?束手束脚的西装,只能束缚自身的行动,不知道他们是太自信还是太愚蠢!

虽然他们的穿著方式黎殇有些不能理解,但是看著他们有条不紊的分配任务,黎殇知道这些家夥还是有几把刷子的!

现在家是回不去了,黎殇交叉著双手,放在脑後,考虑著自己该去哪里!是不是该离开这个城市?

李尔家的掌权者正在B医院抢救!这个消息传到花子菲耳中并没有过太久。她就给店里的雇员放了长假,虽然自己觉得不太可能,但是她的直觉告诉自己,应该这样做。

女人的直觉一向很灵!花子菲是个聪明理智的女人,所以对这句话的真实性,她不是很相信,但是她不太灵的直觉,曾经救过她一条命,所以这一次,她还是选择了相信。

所谓传言,通常都是一分真,九分假,但是花子菲总能正确的找出那一分真来。

传言是这个样子的。

一个有些倒霉的家夥当时正开著自己新买不久的跑车以一百二十公里的时速,在高速公路上享受速度带来的快感,之所以选择那麽晚的时间,是因为晚上人少,可以将跑车的威力发挥到极致。当然,一百二十公里的速度绝对不是跑车的极致,而是司机的极致。

当他从一座过街天桥下经过的时候,只听见‘!’的一声想,他的车顶上已经多了一个,不,两个人。其中一个背著另一个。他急忙刹车,还好刹车及时,他的车没有什麽损伤。可是他显然高兴得太早了,车顶上的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抢走了他的跑车。他在马路上又骂又叫,过了很久,才碰到路过的巡警,报了案。他失去的不仅是车,包括他的证件,手机,钱夹,还有买给儿子的新款赛车。

但是没过多久,他就後悔了。试想一个能从天桥上背著重物,准确又平安的跳上一辆正行驶著的跑车,这,这人,还是人吗?请原谅他的语法缺陷,因为他很害怕。他报什麽警哪?虽然丢一辆跑车他很心痛,但总比丢了命好。

他只希望警察没有抓住那个人!他只庆幸自己当时的确没有看清那个人的样子!上帝保佑!阿门!

随後发生的事在医院里。

具当班的医生说。当时他正在写病历,然後一把刀子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告诉他,有个脑袋受伤的人需要紧急抢救,要他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好的大夫。

他听到是有病人要抢救,立刻明白的表示自己知道驾著他脖子的人的急切心情……

果然,刀子移开,真是一把明晃晃,亮闪闪的……水果刀啊!

医生松了口气,这不是他经历过的,最可怕的凶器。这把水果刀无论是档次还是杀伤力跟西瓜刀比,简直不值一提,连他用惯的手术刀都比这个强。

这位先生,虽然你很著急……他本来想告诉他,就算他再著急,没有交住院费,没有办住院手续,就算病得快死了,他也没法抢救的。

医院规定,如果给没有钱的病人做任何治疗,不但所有的费用由值班医生负担,还有额外的罚款。他只是一个小医生,一个月辛辛苦苦就挣那麽几千块钱,还要供房,养家,他哪有多余的钱无偿垫给素不相识的人?他又不是疯了!

再说了,手术不是说做就做的,要检查,要签字……反正,有许多手续。

叫最好的医生来?拜托,他可没有胆子叫院长来,都这麽晚了。就算院长现在就在这里,他也不会给一个小人物做手术啊!人家可是专家!

这些念头只是在他的脑海中绕了几绕,最终也没有变成可以听见的声音信号。

因为这个看起来有些帅,笑起来有些灿烂的年青男人只是伸出手指,将水果刀轻轻一夹,然後那把档次虽然不是很高,但是绝对精钢打造,童叟无欺的刀子,就变成了两截。

再然後他听见那个男人很和善的说:

“如果我带来的这个人出了事,医院所有的人都要给他陪葬!”

不用多余的话,医生立刻拨通了电话。在当著所有被叫来的专家的面前,那个男人又在墙上轻松打出一个明显的拳印後,大家立刻自发组织了有史以来力量最强大的治疗小组,以前所未有的认真态度讨论了病人的病情,然後进行了手术。

手术非常顺利,而大家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好像在鬼门关了转了一圈。

不久後,他们又得知,这个病人的身份也是很了不得的。

在被一群黑色西装的冷面家夥用蹩脚的中文逼问了半天後,从不服老的院长决定明天他就要提交辞职报告。

後来,就是香港各个黑道组织派出去监视黎殇的几个人的尸体被发现,而黎殇,也失踪了。

花子菲知道,这不是巧合。包括黎殇抢了当时街上最好的跑车,包括他选择了不是最近,但是这个城市里最好的医院。

能在这样紧迫的时间里作出最快的判断,而且具备著惊人的速度,力量和眼力,花子菲想不出什麽人有这样的本领。

虽然传言听起来很神奇,神奇的像天方夜谭,可是花子菲明白,那就是事实。

从立交桥上选择自己需要的车,然後跳到车上,不到一眨眼的功夫,却做了这麽多一般人难以做到的事情,这样的人不该存在,却还是存在著。黎殇,究竟是谁?

“嗨!”

屋子里突然多出一个人,花子菲也没有表现出受惊吓的样子。

“他已经脱离危险了吗?”

花子菲看著黎殇,面带微笑,轻轻的问。

黎殇看了看她,有些抱怨的喃道:

“太过聪明的女人真是挺不可爱的!”

“聪明的女人自有聪明女人的好处。”

“是吗?”

“当然,比如说,我敢打赌我知道你目前的打算!”

“哦?那说给我听听,答对了绝对有奖。”

横了黎殇千娇百媚的一眼,花子菲不慌不忙的开始煮水,冲茶。当一杯八分满的功夫茶冒著热气摆在黎殇面前时,花子菲才轻叹了一口气。

“我自问修身养性的功夫已经不错了,可是还是比不过你的耐性,泰山崩於面前而不变色,我终究是做不到……”

看著黎殇动作优雅的举起茶杯,转杯,碰唇,轻触舌尖,所有的动作完美的无懈可击。

“茶是好茶,水却差些,虽然不是我喝过的最好的茶,但是已经很不错了!”

“我是不是该谢谢你的夸奖?”

“谢与不谢,只在你心,不用问我。”

花子菲再叹一口气,看著黎殇,眼波流转:

“如果再早十年,我可是会追著你不放呢!”

“那可是我的荣幸。”

“放不下他,离不开这个城市,黎殇,也有让你苦恼的事……我想那个人是不会忘了你的,就算一时遗忘,之後一定会记起,如果是我,我不会放弃……”

“花姐,这是我的事!”

黎殇笑容仍在,眼神却深沈起来。

淡淡的一笑,花子菲摇了摇头:

“你别吓我,不想我提我就不提了,想在这里住下,就住吧,我保证不会有人发现你。”

“那就谢谢你了。放心,我一定会送你一分大礼的!”

“礼就不用送了,你不给我找麻烦,就谢天谢地了!”

“我想……”黎殇慵懒的一笑,淡琥珀色的眼眸越发明亮起来:“我大概知道聪明女人的好处了。”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凯斯睁开眼睛,便看到眼前穿著无菌衣的母亲,已过不惑之年却始终美丽的母亲正一脸担忧的看著他。

母亲总是优雅的笑著,仪态完美,无懈可击,能让她露出这种表情的恐怕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他,另一个则已经不在了。

“你……瘦了……许多……”

说话有些困难,凯斯知道一定是因为头部的伤,他清楚的记得袭击他的人。当时他的身後,只有一个人。当头顶传来剧痛时,他本能的一闪,弱化了原本足以致命的一击,最後只记得自己似乎掉到了水里,後来呢?凯斯记不清楚。

“我晕……了……很……久麽……”

“你这半年来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应该是失忆了,一个年轻男人救了你,昨天他把你送到这里,你的事,他应该最清楚。”

年轻男人?是救了他的人?是无意之间救了他吗?那人如果不是黑道中人,就危险了,虽然他不是什麽善良之辈,但是对救命恩人,还是要报答的。

“他……在……哪……里……”

“我赶到这里的时候,他刚刚走,我没有追到他……对不起,我当时只担心你了……不过我已经派人去找了,应该很快就有回音,我会尽全力保护他的,你放心吧!”

感觉有些疲惫,凯斯闭上眼睛。

“……是……思诺……背……叛……者……”

“我大概知道了,自从你失踪之後,他也相继失踪,那个时候我就已经猜到了事实,所以我把奇也关了起来,等你身体恢复了,再去审问他吧……好了,医生说不能让你太累,你休息吧,我就在外面,你随时可以叫我……等你一脱离危险期,我们就回英国……凯斯,再次见到你,真好……”

轻柔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後,很快,整个无菌室只剩下他一个人,仪器的“笃笃”声反而显得分外清楚。

凯斯知道自己需要休息,他没有时间,在失踪半年里,他可以想象得到母亲所承受的压力,来自敌人的,来自政府的,还有来自自己家族的,以前好不容易维持的平衡在他失踪後不可能继续维持,所以他必须尽快康复,他不能让自己之前的努力付诸东流。

从有记忆起,凯斯就知道,漂白整个李尔家族,是他毕生的使命,只要他没有停止呼吸,这会是个永远的负担,他很明白,但是自己没有选择。

他的父亲为此付出了生命,他明白自己随时都会面临同样的危机。但是,连死亡对於他都是奢侈的东西,他有母亲的愿望,有父亲的期望,他担负著整个李尔家族的兴衰,这些工作没有完美的完成,就算死去他也无法安息。

太多的人想要杀死他,但是,更多的人,渴望光明,渴望李尔家族将来能有站在太阳下的一天,为了他们的後代,他们後代的将来。

愿望总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并不是每个人都期待光明,毕竟,沾著鲜血的钱来得比什麽都容易,只要你甘心投靠黑暗。

所以,一直很艰难。他要付出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才能在他所期望的道路上缓缓前行。

他其实一直很小心,非常小心,从小到大,他经历了太多的暗杀,太多的绑架。当同年龄的孩子还在咬著手指看幼稚的动画片的时候,他就在学习怎样在危险的处境中取胜了。

他从未抱怨过自己艰难的生活,因为他知道爱著他的父母其实比他还要痛苦,所以他甘之如饴,如果是父母的愿望,他会帮他们实现。这是他的宿命,是他无法抗拒的。

奇和思诺是他所见过的最好的杀手,一个好的杀手也会是最好的保护者,所以他用了不少力气,才将他们降服。

奇是英法混血儿,擅长追踪。思诺是纯种的东方人,他的枪法无人可比。相对於爱笑的奇,沈默的思诺更得他的信任。所以当时离开英国他带的是思诺,他的确没有想到,思诺会杀他。

对於他的疏忽所犯下的错,凯斯只有遗憾。遗憾给了思诺背叛的机会,遗憾自己最终还是没有赢得思诺的忠心。

有能力的人往往有颗不安定的心,信任的同时也要承担被背叛的风险。如果他当时多了解一些思诺,或许他会有更好的对策,他就不会受伤,不会失踪半年。但是如果只是如果,背叛者必定要承受背叛的後果。杀死思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他必须做到!希望奇那里能得到有用的材料。

真的有点累了,不知道什麽时候才能完全恢复。还有那个救了他的人,想知道,这半年来,都发生了什麽事?想问他失忆的他是什麽样的?想问他为什麽救他为什麽收留他?总觉得那个人的答案里有重要的东西。

所以,一定要找到他……一定!

丝蒂雯看著桌面上平放的几张薄薄的纸,面无表情,当然,面无表情的她仍然是优雅美丽的。

“就这些?”

冰蓝的眼眸掠过面前高大魁梧的手下,尽管体形相差悬殊,但是,显然没有影响到她的威慑力。

“是的!”

垂头直立的男人即使额角已经渗出了汗水,也不敢擦一下。

最上面的纸片,印著一张看起来一点也不可疑的香港身份证的影印版,原本不甚清楚的照片经过复印後更加模糊,但是那个笑得有点傻的模糊脸孔,就是那天晚上救了她的儿子,但也对她表现出极度无礼的年轻男人。

她虽然出身高贵,但是,自认对黄色皮肤的东方人没有什麽偏见──只除了这个人。

其实当时对於这个男人的长相,她没有看得很仔细,因为整个心思都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毕竟失去半年,原本就是心中的至爱,再次得回,即使一向喜怒不形於色的她也难免失常。

只记得那个男人不是很高,黄色的皮肤,十分年轻。可是当她礼貌的伸出手时,那个男人惊鸿一瞥的眼眸让她印象深刻。

淡琥珀色的眼眸,狭长,晶亮,仿佛看不到底,充满的轻蔑,充满了不屑,那种睥睨一切的狂妄眼神是她生平仅见,即使当时以强悍,霸气著称的公公也没有那样锋芒毕露的眼神。从那种眼神中,她明白了,那个男子不是因为不懂礼节而在她面前失礼,他是故意的!她还明白了,那个男人,绝对不是简单的人!

他有什麽企图?为什麽救了凯斯?为什麽照顾凯斯半年,却不曾试图帮凯斯找回记忆?那个男人,到底有什麽阴谋?

丝蒂雯知道,按理这个男人救了凯斯,因为救了凯斯也得罪了许多人,就算不将他视若贵宾,至少也要找到他,保证他的安全。但是,丝蒂雯不想这麽做。她根本不想这个人再次出现,出现在她的面前,出现在凯斯面前。

与其说是担心这个危险的男人会威胁到凯斯,不如说是她本能的逃避,对於危险的本能的抗拒!至於什麽危险,她不是很清楚,但决不是通常意义上的那一种。那个人不会直接威胁到凯斯,威胁到李尔家族,但是,他所造成的後果可能比那更严重。

所以,她必须确保那个男人远离凯斯,即使需要将他杀掉。

恩将仇报的做法自然会违背上帝的意愿,但是丝蒂雯知道,即使会下地狱,她也在所不惜。这是她的本能,抗拒不了的本能,理智告诉她这样的自己实在有些歇斯底里,但是,她不打算抗拒。

可是,杀那个男人,她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做到。

少得可怜的资料,根本说明不了任何问题,连身份证都是假的,这些关於他的简单描述怎麽可以相信?

他的屋子里没有搜出任何可疑的东西,这个人似乎凭空消失一般,也仿佛从未出现。

是什麽原因让这个具有非同一般力量的男人选择过这种生活?辛苦的工作,微薄的收入,廉价破旧的阴暗阁楼,廉价破旧的各式家电,那台不知修了多少次,连後盖都没有的老式电视,恐怕乞丐也不会要。

明明可以过著连国王都比不上的奢侈生活,以这个男人的能力,但是,他仍然选择这种艰辛的生活。

丝蒂雯无法理解那个男人的想法,但是一想到自己的孩子,在那样的地方生活了半年,总会心痛如绞。

她完美的凯斯,高贵的凯斯一向用的,吃得都是最好的,连衣服也不曾自己穿过,何曾受过这样的罪?想到这里,丝蒂雯心中的憎恶更浓烈了。

黎殇?那个男人的名字。应该是假的吧?否则怎会查不出他的背景。不过,她不会就此罢休,那个黎殇不能再出现在凯斯的面前,不管使用什麽手段,这是唯一的目的。

***

“还是没有找到吗?”

用洁白的餐巾姿态优雅的沾去嘴边并不存在的食物残渣,凯斯淡淡的问。

“没有!”

丝蒂雯摇头,神情自然。

“就像是突然消失了一样,用什麽方法都找不到,没有朋友,没有仇人,那个人的一切都像一张白纸。”

沈思的片刻,凯斯点点头。

“继续找,一定要找到他!”

“知道了!”

丝蒂雯几乎用尽所有的力气才能让自己维持一贯的淡然的表情。她从来没有看到凯斯对什麽事情这麽执著,从未看见自己的孩子出现过这样的表情,温柔,有些伤感的还有些无奈……每当提起那个男人,他的脸上总会有这样的表情,他自己显然从未察觉。

如此人性化的表情,第一次见到时,丝蒂雯几乎不敢相信!没有防备的,自然的,发自内心的表情,不该出现在凯斯的脸上!对他而言,如果让别人从自己脸上看出情绪,那就是致命的危险,她一直这样教育著凯斯,所以,凯斯的表情总是高贵的,优雅的,就连笑的时候,嘴角勾起的尺寸都是精确无误的。没有人能从凯斯完美优雅的笑容中看出任何情绪,那是深刻在他脸上的面具,刻入血肉,永远不能取下。

这是保护的手段,每个人都要铭记在心,不能违背,包括自己。生长在皇家的自己一样戴著面具,从懂事的时候就一直戴著。

不能让别人看出自己的心事,必须懂得怎样笑得优雅,即使你并不想笑。就像吃饭穿衣一样,只是生存的技能,没有对与不对,只有好与不好。

凯斯做得一向很完美。她记得,当凯斯的父亲死得时候,他的脸上也是优雅的微笑,仿佛什麽也不能击溃他的心防。看到这样的凯斯,丝蒂雯只有骄傲。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她的骄傲竟然会为一个什麽也不是的东方男人露出这样的表情,他甚至记不起他的名字!他记不起名字的男人竟然可以产生这麽大的影响。丝蒂雯更清楚的意识到,那个男人,她是非杀不可了!

“凯斯,你的身体已经恢复的差不多了,我们该回英国了!”

“再等一等,母亲!”

“等什麽?”

丝蒂雯不想问,但是还是忍不住问了。

等什麽?凯斯自己也有些困惑。但是……

“再过几天,母亲……再过几天……”

丝蒂雯看著凯斯坚定的眼神,知道自己已经没有发表意见的余地了。她想大叫大喊,她想摇晃著自己最心爱的孩子,告诉他,请他清醒一些,让他赶快忘了那个该死的黎殇。

但是,最终,她只是露出一个优雅高贵的笑容:

“如果你肯定的话……”

“我很肯定!”

直到回到饭店,一个人的时候,丝蒂雯才发现,自己的手心,已经被自己尖利的指甲刺得血肉模糊。

时间一天天过去,凯斯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他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尽管他一点也不想离开。虽然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等待什麽?但是心里却清楚,自己所要等待的东西十分重要。

但是,他真的已经不能再等了。

他想起早上与母亲的一番争吵。其实说是争吵,也不过是谈话的气氛沈重一些罢了。他与母亲长久以来养成的良好教养,不允许他们有失礼的举止。早上的谈话已是极限。

“凯斯,你不能再任性下去了,我们必须回英国!”

“……”

“你可知道,你在这里一天,我们要花费多大的精力用来保护你?你可知道我每天都在担心你,一夜一夜无法入睡?”

“……”

“你知不知道有多少事等著你去做?你明明知道英国的形势有多严峻?那麽多的事务都在等你回去处理?”

“……”

“凯斯……你忘记你的职责了吗?你难道忘记你在你父亲面前立下的誓言了吗?你忘记你曾经说过,你会完成你父亲的愿望,改变李尔家族,挽救李尔家族的命运了吗?……凯斯……”

“我明白了!母亲!你通知下去,我们明天就回英国!”

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胸口一阵阵的闷痛。这在以前都是从未发生过的事情,这一切的异样都是发生在自己失踪的那段时间。

那时,他到底碰到了什麽事?遇到了什麽人?

头又开始隐隐的痛。每当试图回想那些失去的记忆时,都会头痛如绞。医生说那是正常反应。如果可以,最好不要勉强自己。或许有一天那些记忆会全部恢复。

他无法接受“或许”的说法,也不能什麽都不做的等待那未知的“有一天”,他是如此的渴望能够寻找回自己的那段记忆,但是,每每努力的结果都是疼出一身冷汗,却连个模糊的影子也抓不到。

最後在母亲的充满忧虑的眼神中,他终於放弃了这种尝试。!

但是,心中的焦灼无法抑制。这种陌生的感觉他从未经历!是什麽让他如此执著?他一向不是个自寻烦恼的人,但是这一次,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辗转很久,他才昏沈的陷入梦乡。睡得很沈,就像在这里的每一个夜晚。又是个新鲜的经验。他睡眠一向很浅,不管再累,睡著後只要一点点声音就会清醒,他对睡眠的要求也不多,忙碌一天,闭目休息三四个小时就可以恢复全部精力。当然,这归功於他过人的体质和後天刻意的训练。

从来没有真正的熟睡过,连做梦的经验都没有。他是最近才知道做梦是什麽感觉。梦中的情景醒来时总是记不清楚,像书上所描述的那样。但是,淡淡的感觉告诉自己,之前做的是个甜美的梦。他的生命中没有什麽甜美的东西,除了暗杀,除了斗争,所以这种感觉他总会在清醒时再三回味。

还是一个新的经验!这种毫无意义的事他以前是绝对不会做的。

为什麽会睡得这麽深沈?这个问题,他不是没有考虑过。思考了许久,他才发觉在这间病房里,他总是有一种安全感,的确是一种安全感。总是有种错觉,似乎有什麽人陪伴在自己身边,一直一直的陪伴著他。但是这个人就像隐身了一样,任他用尽各种方法,怎麽也无法找出来。

即使凯斯始终相信,如果他要找一个人,就一定会找到,何况这麽小的空间,那个人就在身旁,如果找不到,只能说明──那个人并不存在。

但问题的关键是──凯斯清楚的知道,那不是他的错觉。他虽然头部受伤,但是还不至於会产生幻觉。

他没有告诉母亲,一是因为自己无法证明,另外则是因为母亲的反应了。印象里不曾见过这样急切的母亲,她一向支持自己,不论什麽事,总是毫无保留的支持。她总是保持著她的优雅,连说话也从未大声过,可是为了自己留下的决定,她已经抗议过许多次。

她似乎在躲避著什麽!或许应该说她正在试图将自己与某种事情隔离!她所抗拒的东西,或者她自己也不是很清楚她抗拒的是什麽,就像自己也不明白自己在等待什麽一样。那个男人是关键,那个救了他,却在重重搜索下消失的无影无踪的男人,是所有事情的关键。

凯斯的理智十分肯定,母亲所作的一切没有什麽不对。他背负的使命,必须完成,这是个不能改变的事实!那麽母亲是认为那个男人会让他改变主意,离开李尔家?离开她?所以她会这麽惶恐!这麽失常!

可是,怎麽可能?他的使命就像是他整个生命的一部分,早已无法舍弃。母亲,真的是多虑了!

不过就算母亲不愿自己找到那个名叫黎殇的中国男人,自己也是不可能同意的。就算没有这份奇异的感触,他也需要知道──自己是怎麽进得医院?为什麽沈寂半年的血块儿会突然破裂?这一切的一切,只有那个人知道。

所以,黎殇,他一定要找到他。

***

仍然是深沈的睡眠,梦境中的黑暗,温暖而安详。没有什麽能伤害到他,因为,有个人在守护他。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依赖自己以外的人,会相信这个人能够保护他,让他不受一点伤害。他甚至一点也不排斥这种概念上有些示弱的想法。

他清楚的记得自己还是孩子的时候,经历的第一次绑架。虽然之前父亲多次讲过如果遭遇绑架应该怎麽做──作为一个孩子,只要听话,装傻,找到躲藏的地方,等待援救的人来。他并没有完全听从,他清楚,所有的人都不能依靠,毫无目的的等待无异於等死,不如靠自己!

他成功的杀了绑匪,逃了出来,即使受的伤足以致命,但是他还是撑到了援助的人来。

那以後他再也没有想过自己也是可以依靠别人的。

温暖的感觉越来越真实,凯斯慢慢睁开眼,意识到自己的房中有人。可问题是他竟然一点也不觉惊惶,这种感觉,的确是这些天一直围绕著他的感觉,只是更加鲜明。

室内几乎没有一点亮光,只有电子仪器上小小的红灯闪烁不停。即使凯斯的眼神很好,也只能看到依稀的轮廓。

这已经够了!

站在自己床前的是一个男人,身形颀长,如此的熟悉,却又如此的陌生,凯斯只觉得心跳如鼓,在自己的大脑还没来得及下命令之前,他已经伸出了手。

肌肤相触,立刻就是排山倒海一般强烈的欲望,那麽的强烈,那麽的直接!

他从来没有过这样强烈的欲望,他一向少欲,与女人做爱时一贯是温柔体贴如同绅士!

他不该对这个男人有欲望,因为他很清楚他的性向,他对男人没有任何异样的兴趣!

但是,这一切都不重要,一点都不重要!他只知道,他现在想要这个男人,想将自己埋进这个男人火热的体内!他只知道,如果他不对这个男人做点什麽,他一定会被自己体内的烈火活活烧死!

他记不得那个男人是否有过抗拒,他只是将他拉进自己的怀里,顺手一把撕开他认为碍事的衣服,当他的手正准备将裤子一并撕下的时候,那个男人已经飞快的将它们脱下,他只是撕开了内裤。

然後,嘴唇与嘴唇相碰,那种熟悉的气息让他恨不得将眼前的人拆吃入腹。手熟练的滑进男人的股间,那种熟悉的紧致让他差一点爆炸。他决定自己等不下去了!

进入的时候,一直没有出声的男人溢出一声隐忍的呻吟,他胡乱的抚摸著他,但是却没有停下,反而用自己所能达到的最猛烈的方式彻底的掠夺著被压在自己身下痛得浑身僵硬的男人,然後俯身,将男人所有的怒骂,吞入腹中。

还是不够,总是不够,那种紧致的,火热的感觉让他觉得连灵魂都能够出卖。想这样一直做下去,一直被这样销魂的感觉包围,永远不要醒来!

偶尔得到自由的男人,会溢出几声不满的抱怨,说是抱怨,其实就是所谓标准的国骂。他虽然以前学过中文,但是,这种“国粹”,他并没有仔细研习,但是他意外的发现自己竟然每一句都听得懂,不但听得懂,连嘴角都忍不住勾起,那是一种宠溺的笑容,像是纵容自己调皮的孩子,但是,他知道自己才是那个被纵容的人。

唇落在男人凹下的背脊处,潮湿的汗水,微咸,但是甘甜的感觉却一直渗进心中。并不轻柔的咬著男人光滑的肌肤,才十几分锺的时间,他又想要了。

“你……你他妈够……了没有……”

那人的声音沙哑性感,立刻催生了他的情欲。

显然感觉到了他的意图,男人一边骂著,一边挣扎著想从他身下爬出。

他伸手轻松的将早已被他折磨的没有力气的男人翻过身,重新压在身下,当著男人的面,再一次冲进他柔软却弹性十足的体内。

没有灯光,但是,男人的眼眸却好像能自己发光一般异常的扃亮,难耐的仰起的脖颈修长优美,让他有一种想要吸血的冲动。

於是他真的吸了。滑动的喉结在牙齿间撕磨,汗水的咸涩,血的浓腥,加上男人诱人的呻吟,是最好的催情良药!

怎麽可能有这样沈迷的感觉,即使这种沈迷的尽头是地狱,他也无法停下,根本无法停下!想征服他,想拥有他!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要这个人属於自己,完全的属於自己!永远不会放开!不管是他的身体,还是他的灵魂,都呐喊著要占有这个男人!多麽可怕的执著,他甚至不知道他是谁!

身体终於有累的感觉时,已经天色微亮。室内光线昏暗,但是足以看清被自己需索了一夜的男人。

那是一张他从未见过的,东方男性的面孔。飞扬的黑色长眉,挺直的鼻管,鼻翼微微的翕张,布满了汗水,他忍不住低下头,轻柔舔拭,半张的唇瓣虽然经过一夜吮咬已经红肿不堪,但是看得出本来的轮廓,一双眸子出奇的狭长,淡淡的琥珀色,眼角微挑,竟是说不出的惑人。这个男人长得虽然不算难看,除了那双眼睛,其他的五官并没有什麽让人惊豔之处,可是整体看来,总有种说不出的味道,让人想一看再看,比如自己,从看清他第一眼起,眼神就无法从他的脸上离开。

手在他平滑的肌肤上游移,浅棕色的肌肤摸上去异常的紧实,异常的细致,仿佛有著强大的磁力,吸引著他的手指。不是他所习惯的女性柔软的肌肤,这是一具真真切切的男性躯体,让他沈迷到极点,无法自拔也不想自拔的男性的躯体。

平滑结实的腹部,可以清楚的触摸到肌肉的轮廓,他有一副好身材,看似纤细,肌肉分布却十分完美,全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不觉用了几分手劲,想感受那种让人羡慕的弹性。

突然,身下早已被压榨的很彻底的人溢出一声闷哼,半眯的眼眸明明已经对不上焦距,却还努力的想瞪他。

“怎麽了?”

柔声问著,手掌却还在他微微鼓胀的小腹揉搓。

无力的手滑到两人之间,试图拨开他仍按压不停的大掌。凯斯蓦然意识到这人原本平滑的腹部变得如此鼓胀的原因,用力一压,果然从两人相接处传来湿热的感觉,一晚上射进他体内的精液竟然已经集下了这麽多,难怪他总是不让自己碰他的腹部。知道他现在一定腹涨的难受,但是,凯斯无意解放他。

其实也得怪他,谁让他那个地方那麽舒服,又紧又热,明明前一刻被他的硕大扩张的不能再扩张,下一刻,就又收缩到原有的大小,即使自己发泄过後明显缩小,仍是被他牢牢的包裹著,竟然连一滴精液也没有渗出!这让他不想惊叹都不能。

恶意的又揉揉那人饱涨的腹部,果然,微张的唇又溢出一声沙哑的呻吟,他看著他紧蹙的眉头,氤氲的水眸,又有些蠢蠢欲动了。

“再来一次,好不好?”

他咬著他的耳垂,不理他原本半闭的眸子顷刻间瞪圆,径自以熟练的动作,尽情的品尝著身下男人的甜美!

“妈的……你想……杀了……我……是……不……是……”

呻吟怒骂,简直是最妙不过的伴奏了。

凯斯有些感慨的发现,一向绅士的自己,竟然会有些变态!不过这一点自己知道就行了。

虽然自己最忠实的想法是和这个男人在床上纠缠上几天几夜,但是凯斯知道,如果他不想让自己的母亲当场崩溃的话还是适当的控制一下自己。这不难,不是吗?这样的功课,他已经学习了几十年。当然……好吧……他承认事实上,还是有点困难的。

抽出自己濡湿软垂的欲望,他看著自己浓稠浊白的体液,从那个不停翕张的豔红色小口流出,就有一种再度把自己埋进去的冲动,他只好尽快将眼神移开。

男人因为被汗水浸透,而显得异常细腻亮泽的浅棕色肌肤上布满了他留下来的咬痕,吻痕,看在眼里有说不出的成就感,当然自己身上的痕迹绝对只比面前这一只更多,更明显。

这个家夥可不是他以前拥有过的温顺的家猫,即使最凶狠的野猫也比不上他。虽然昨晚的战争中,取得压倒性胜利的是自己,但是,这个家夥也没有让自己太好过就是了。一想到昨晚两个人在床上厮打纠缠像两只不折不扣的野兽,凯斯就忍不住想叹息──满足叹息。

──一直很绅士的凯斯

──不喜欢别人靠近的凯斯

──从来不在女伴身上留下痕迹,温柔如水的凯斯

──更不喜欢别人在自己身上留下痕迹的凯斯

一夜之间,全部颠覆!只是因为这个男人!

这个男人到底有什麽力量让自己丝毫无法抗拒?凯斯不清楚,但是,却沈沦的心甘情愿。

他知道,如果自己够理智,够聪明──就像他平时所表现的那样,他应该远离这个男人,这个让他失控的男人,当然,如果能下手杀了他,则是最好不过的方法,对於他而言,失控代表的一直是死亡,但是,他无法放开这个男人,他宁愿去死。

这个令人震惊的想法出现的这麽突然,但是凯斯却轻松的接受了,他知道这是他最真实的想法,他不想放开他,哪怕他将他囚禁!

所以,事实就是,他不想放开这个男人,不论发生什麽事!

将怀中累得脱力的男人抱得更紧一点,吻著他的唇,试图将他叫醒。

淡琥珀色的眸子缓缓睁开,看到他的时候温柔的一笑,充满了柔情。

凯斯的忍不住回他温柔一笑,动作流畅的仿佛这样的事每天都在发生。可是只有天知道,看起来绅士的凯斯从来不会对谁真正的温柔。

虽然他很忙,但是,他绝对有足够的时间弄清楚这个男人到底对他施了什麽魔法!

“早上想吃点什麽?”

男人似乎还有些迷糊,呆呆的看著凯斯半天,才慢慢的说:

“你前天做得青菜粥不错,就吃那个吧……你昨晚太过分了,至少三天不许你上我……”

後面的话凯斯自动忽略,但是前面的话──他的意思──不是指自己会做饭吧?

拜托,他可是连厨房也不曾进过的人!不过,事情好像越来越有趣了!凯斯想不起来自己什麽时候有过这样雀跃的心情。

青菜……粥?是这里的特产吗?一会儿让下属去买。

“黎……黎殇……”是这个名字吧?怎麽叫起来这麽别扭?好像自己不曾,甚至不该这样叫他!他突然有些不安,仿佛自己做错了什麽事!但是到底是什麽,他没有丝毫概念!

正沈思间,心神一动,他抬起头来,发现黎殇原本惺忪的睡眼在一瞬间变得异常清亮,带著冷意的清亮!这样明亮的眼神,即使是凯斯也不由一惊!心中的的不安更明显了。

“你刚才叫我什麽?”

低沈的声音还有些难掩的沙哑,语气却是异常的严厉。

“黎殇!”

凯斯也沈声回答,他不想让两人的对话变得这麽陌生,但是,他长久以来训练出的反射神经,让他无法控制的开始警戒起来。这是面对危险时自然的反射。面前的男人依然可以轻易吸引他的视线,但是,此时的他全身竟然充满的浓烈的危险气息,这样的气势,并不多见。

“黎殇……”明明是自己的名字,却用如此寒冷的语气念出,凯斯看著那双琥珀色的眸,愈发的浅淡,不知怎麽,心竟然如针刺般痛,仿佛做了什麽不好的事,非常不好的事。

凯斯知道,伤害这个人绝对非他所愿,但是,他还是伤害了他。他,不该忘记他!突然心中无比的惶恐,似乎自己的力量根本不足以留住他,如果这个人想要离开,他什麽都做不了!

“跟我去英国,我一定会想起你的,我保证!”

他的语声是从未有过的急切。

“去英国?做什麽呢?我去英国做什麽?”

男人似笑非笑,琥珀色的眼眸浅淡的如透明的水晶,太过浅淡,轻易就能看到眼底,但是却什麽也看不到,所有的情绪似乎全部消散,只剩下一片虚无,荒凉的虚无。

只觉得心急如焚,但是凯斯说不出话,连想要触摸他,拥抱他的手也无法伸出。他抓不住这个几乎透明的灵魂,总觉得一伸手,一定会消失在空气里,永远不会出现。凯斯这麽想著,觉得胸口窒息般的痛,喘不过气,也无法呼吸。

“你知道我要的是什麽……但是……永远也得不到了……”

他扶著床起来,浓浊的液体自腿间流下,在棕色的肌肤上显得如此淫靡。但是,他只是视而不见的自顾套上唯一完好的长裤,然後套上凯斯的衬衫。

凯斯怔怔的看著他,那种无所谓的样子,让他无比惊惧!为什麽不开口?为什麽不留下他?哪怕用暴力,用什麽方法都可以,只要留下他!

双拳紧紧握住,身上的肌肉开始收缩,但是为什麽无法出手,他不会是他的对手,至少现在不是!

突然那人转过头,对他一笑──没有温度的笑,让他觉得陌生的笑,

“怎麽?想打架?”

他轻松的问著,慢慢走到他的身前,仰头看著他:

“很卑鄙啊!将我弄成这样,你以为你就能打过我了?”

双拳松了又紧,紧了又松,最终还是没有出手!

“我一定会想起你的!跟我去英国!”

“果然是你啊!这麽固执!”

仿佛赞赏的一笑,笑容却没有温度,那人垫著脚在他的脸上印下一个轻吻:

“我喜欢你的固执……所以,给你一个忠告,忘了黎殇这个人,对你,对你的母亲,对你的家族,都有好处……”

然後,又是一笑,转身,打开门轻松的离开了。

凯斯踱到床边,在眼前摊开双手。白皙的手心,被指甲掐出的半月形血痕清晰可见,他竟然无法违背他的意愿,走,或者留,决定权掌握在那个人的手里,他,无法对此做出任何改变。

除非那个人愿意留下来,愿意陪在他的身边……他能做的,只有接受!

门被“彭”的一声撞开,凯斯慢慢回头,看到母亲身边的保镖如临大敌般举枪站在门口,看到他平安无事,迅速将枪收回袋里。即使房中的情景让他们惊异,表面也没有露出异样的情绪。

“凯斯,你没事吧?”

丝蒂雯冲进房里,在看到房里的情景时,脸上的表情瞬间凝固。

凌乱的床单,刺鼻的腥膻,让丝蒂雯立刻明白了昨晚在这件病房里发生的事。保镖会意的走出去,轻轻关上门。

床单上满布的白色痕迹散发著刺鼻的味道,地上散落的衣物虽然已经破碎不堪,但是,确确实实是男子的衣物!只从衣服的颜色,她就可以判断出,这种制作粗劣的衣物,在地摊上就可以买到。

当她看到凯斯赤裸的上身布满的抓痕齿痕,她已经很难维持自己优雅的风度了。

“能给我解释一下吗?”

凯斯若无其事的微笑道:

“当然,母亲,正像您所看到的,我……见到了那个叫黎殇的人!”

这个名字叫起来仍然那麽绕口,他确定自己之前并不是这样叫他的。

果然!虽然心中早有了预感,但是面对事实时,丝蒂雯还是不由得眼前一阵发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她强迫自己平静下来。歇斯底里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尤其是对自己的儿子。

为什麽自己总是冷静,理智,聪明,懂事的凯斯,会,会做出这种耻辱的事?丝蒂雯万分震惊,即使事实已经摆在她的面前,她还是无法相信──她的儿子,她无比优秀的儿子会跟一个下贱的男人搞在一起,一定是那个贱人用了什麽妖法,听说东方国家有很多神秘莫测的法术,她一定要解救她的儿子。

但是,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先回英国。

所以,她问:

“那你准备怎麽办?抛下整个家族不管,去追那个男人?”

他不能!凯斯明白,即使他有多期望能去寻找那个带走了他所有牵挂的人,他还是不能!也许就是因为那个人也明白这一点,所以才选择离开。

“您不用担心,母亲,我会回去的。”

他没有选择。

丝蒂雯满意的点点头,看来,凯斯并没有失去理智:

“凯斯,虽然我一直希望你能幸福,但是,你要明白,你和那个人,没有未来……你的身份,你的事业不允许你做出这样的……选择,所以,你最好把这件事忘了。”

母亲的话让凯斯蓦然惊醒,一瞬间,他明白了那个人离开时的悲苦。那个人怕早已看清了事实的真相,他与他,没有未来。

那个强悍的,骄傲的,美丽的人,不会愿意与别人分享他,若非全然的占有,便会全部的舍弃,凯斯无力的坐在床边,明白自己即使想起了一切,也不可能再回到从前了。

那个人并没有骗他,忘记,果然是最好的选择。可是怎麽忘得了那种烧灼著自己的渴望,怎麽忘得了那种仿佛渗入灵魂的,对他的执著,即使以前的事都已经忘记,但是,仅仅一夜,自己便将这个形如陌生人的身影镌进了心底。

真的要忘记吗?真的要忘记?已经忘记了那麽多还不够吗?只是一点点回忆便会唤醒自己灵魂的渴望,这种陌生的,激烈的情绪他从来未曾经历,竟不知该如何处理。只有惶惑!

“凯斯,求你不要露出这种脆弱的表情!”

看著自己从未见过的表情出现在自己最值得骄傲的孩子脸上,丝蒂雯只觉得惊恐,世界即将崩塌的惊恐:

“凯斯,求求你,不要这样,赶快回到以前那个凯斯,求你不要让我这麽害怕……”

紧紧抱著自己儿子的身体,丝蒂雯忍不住掉下了眼泪。

还是别无选择,凯斯从来没有这麽清楚的认识到这一点,从来没有这麽清楚的看清自己的悲哀。

没有软弱的权利,没有哭泣的权利,没有爱人的权利,甚至没有思念的权利,只有义务而已,永远看不到尽头的工作,永远不会停止的战斗,这就是他的一切!

或许,还有一小部分属於他的,仅有的幸福──那半年来的记忆,无拘无束的,与那个人在一起的记忆,或许这是他乏善可陈的一生中仅有的甜蜜了,他一定要把它找回来!

花子菲的情夫是青帮的帮主,青帮虽然不是香港最大的黑帮,但是若自认是排名第三,大概也没有哪个帮派敢说自己是第二。

他们的爱情故事其实最通俗不过了。

年仅二十二岁的花子菲在大学毕业那年,遇到了楚江,只是一眼对视,两人便陷入了情网。但是当时已近而立之年的楚江已经有了妻子,他的妻子同样是一个黑帮老大的女儿,只是利益联姻罢了。而且,在两人第一次坦白自己的心情时,楚江已经明确的告诉她,自己不可能离婚。

即使是这样,花子菲还是义无反顾的爱了。为此,她的家人跟她彻底脱离了关系。

这一爱就是二十年。他们没有孩子,因为怕他的妻子借故报复。楚江的妻子虽然谈不上爱不爱楚江,但是,侵染了黑道的戾气,她认为,自己的东西就是再不喜欢,也不能让别人染指。换句话说,楚江的妻子十分善妒,为了妒忌而妒忌。

所以为了保护她,甚至没有多少人知道花子菲的存在。

女人最美好的二十年给了那个人,其实花子菲从未後悔,因为她爱他,而他也爱她,这就足够了。

但是一年前,在花子菲四十三岁生日的时候,楚江突然说,他要娶她!说不高兴绝对是骗人的,她当时的心情称作狂喜也不夸张。没名没份跟了他这麽多年,虽然无悔,但是还是有遗憾的。多少回在梦中看到自己终於披上婚纱,冠上了楚江的姓,总是会笑著醒来。

关於结婚的事,花子菲没有多问,楚江从来没有骗过她,他说要娶她,就一定会娶!她一直这麽相信!

但是楚江死了,还没有来得及娶她,他就死了。

据说是被人刺杀,失血太多,导致死亡。

他就这麽死了,什麽也没有说,就这样离开了她……最终,她还是没有改姓楚。甚至,没有来得及见他最後一面。

她哭过,闹过,也想到过死,楚江都不在了,留下一个她,有什麽用?

但是,几天後,突然寄来的包裹让她不再寻死。

那是一条廉价的珍珠项链,由於时间太长,白色的珍珠早已变成斑驳的黄色,并不美丽,却让花子菲哭了。这是二十年前,她送给他的定情信物,不贵,却花光了她所有的储蓄,她买不起钻石,只送得起珍珠。这条项链楚江从不离身,为什麽会寄到她这里?

她清楚的记得小的时候学过一句很悲伤的古诗“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楚江可是後悔与她相知相爱?认为他们不该如此痴缠二十年。在楚江告诉她要娶她之後,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花子菲自认自己是世界上最懂楚江的人,但是,这一次却是怎麽也想不通了!

他到底是什麽意思?难道他真的後悔爱上她?花子菲一直没有找到答案,这个迷题也许会伴她一辈子。

这个花店是楚江送给她的。她从不曾问楚江要过什麽,她不想让自己跟楚江的关系真的就跟情妇与情夫一样。这个花店是个例外,跟一般的花店不同的是,与花店相连的,花子菲的卧室下面有一个密室,当初是为了确保有一个能躲藏的地方。可是无论是楚江,还是自己,都没有用到!

她现在正走进密室,手里端著食物。

密室不大,一桌一床,一台电视,已经是所有的摆设。床上靠著的男人,无聊的盯著电视,不停的换台。男人身上穿著大得不怎麽合适的衬衫,褐色的棉布长裤已经皱的不能再皱,裤腿上还有可疑的白斑。

“不吃点东西吗?”

花子菲看著男人仍然红肿的唇,不觉有些纳闷,是不是男人和男人在一起总是分外的粗暴?

仿佛没有听见她的话,黎殇还是自顾的调著电视。

花子菲也没在意,只是将食物在桌上一一摆开。

“凯斯?李尔已经离开香港了,早上的飞机。”

没有回答。

“听说他在英国的未婚妻会去接机。”

还是没有回答。

“听说他的未婚妻也是贵族,而且是他的青梅竹马,媒体很看好他们的婚姻,那女孩家族的力量可以给凯斯很大的帮助,虽然是利益上的联姻,但是两个人却感情很好……很幸运了,是不是?结婚的对象是自己喜欢的人,总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

终於有了动静,却只是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花子菲认输的叹了口气:

“真的不去找他吗?不去把他抢过来?也许,这一生也只会爱上一个人,错过了,就再也找不到了!”

“四十岁的女人都像你这麽罗嗦吗?”

黎殇终於回过头,却是一脸调侃。

“这是过来人的意见,仅供参考而已。”

“突然想去旅行,要不要一起?”

黎殇突然问。

“去哪?”

“去南极探险!”

“你说的是真的?”

花子菲瞪大双眼。

“当然!”

黎殇点头。

“怎麽突然想去南极?”

她对旅游的概念仅止於法国的巴黎,中国的杭州,日本的东京而已。南极?不如杀了她算了。

看出了她的拒绝,黎殇笑了笑:

“我明天就走。对你我不说谢谢。”

“当然不用!”

花子菲摆摆手。

“但是,我曾经说过要送你一个大礼,这份礼物我已经找到了。你一定会喜欢的,这个真相,是你一直在寻找的……你仔细听好,我只说一遍,而且,不许问我任何问题,听完真相不管你想作什麽都是你自己的事,与我无关,当然,也不用太感激我,这是你应该得到的……”

花子菲听著黎殇的警告,手心开始冒出细汉,难道黎殇所说的正是自己所想?虽然她的理智告诉她这不可能,但是黎殇绝对是可以创造奇迹的人!

“楚江不是死於意外,是被人陷害的。因为他要和他的妻子离婚。那个女人偷情的事被楚江发现,所以当楚江提出离婚时,她也没法反对,因为如果不签字,楚江就会将她偷情时拍下的照片公布出去。偷情并不是大不了的事,可是那女人选择的对象却不是很恰当,是自己父亲的仇人。如果公开出去,不但自己的父亲不会原谅她,她情人那边的人也不会善罢甘休。她不想丢脸,就联合她的情人害死了楚江。她以为自己可以顺理成章的登上帮主的宝座,但是,她却找不到帮主的信物。没有信物是不能掌权的,这是帮规,谁也不能违背,也就是说,谁找到信物,谁就可以当上帮主。楚江其实早有防备,但是显然防备的不够。不过,他还是成功的将信物藏到了一个安全的地方。那个地方是银行的保险柜,打开柜子需要另一件信物和一个密码。那件信物是一条扔到街上都没有人拣的项链,据说是他最爱的女人送的。原本应该还有一封信,但是他委托的手下忙乱间丢了信件,只是寄来了项链。信没法找到,但是我想那个密码应该是只有你知道的暗语,去试试吧!能让楚江铭记在心的事不会很多。对了,那个玉容也是被派来监视你的──这是附送的礼物。以後怎麽做,报仇也罢,隐居也罢,你自己看著办吧!我想保险柜里的东西应该可以帮你下决定。”

保险柜里有的不止是那件信物,还有一份签好的离婚证明。另一份则是只有一个签名的结婚证书。

花子菲在盖好章的结婚证书上工整的写下自己的名字,紧挨著的名字,自然是楚江。

剩下的就是一大笔钱,两套别墅,和一辆车了。足够她舒服的过完下半生。

但是,花子菲知道,知道了真相的自己,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报仇。她不能让楚江白白的失去生命。

***

回到英国,凯斯首先去见了奇。

奇躺在地下室潮湿肮脏的地板上,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包括烫的,打的,由於缺乏适当的处理,有的已经溃烂。即使一身的狼狈,见了他,还是笑得很坦然。

“思诺背叛的事你知道多少?”

“不比你知道的多!”

“你们是最好的朋友!”

“所以我比你更痛苦!”

“为什麽不走?以你的能力,不可能逃不掉。”

“不走是因为我不想走,我知道你一定不会死,也知道你一定会找他报仇,我不走,是因为我要救他,跟在你的身边,是最好的办法。”

“他这样害你,你还要救他吗?”

“当然!他只是一个孩子,只是太执著於某些事,所以才做出这样愚蠢的事,我只是不想让他陷得更深。”

“虽然你说得不是全部,但是我还是会给你一个机会,你准备用什麽回报呢?”

“我的忠心,如何?”

“我接受。”

凯斯知道如今族里各派的力量已经成熟,在他失踪的半年里,那些人一直在暗暗培植力量,一直试图将他推翻,如果再晚上半年,一切都无法挽回,但是现在,还不算太晚。正值用人之际,奇是个难得的人才,能留在身边,一定能起不小的作用。还好,奇没有选择背叛。

***

宴会里的凯斯依然迷人,谈判桌上的凯斯也依旧威严,但是只有凯斯自己知道,现在的凯斯真的已经不一样了。他失去了他的心。只是之前也没有用到过这样器官,虽然没有起过作用,丢失後还是很难受,胸口似乎开了一个洞,怎麽也无法填平。当然,除了凯斯自己,其他人是看不出来的。

还是会努力的回想失去的记忆,但是每次都会头痛如绞,所以只能一点一点的努力。因为头痛过後的清晨,精神总会出奇的差。对於一般人没有什麽,对於他就足以致命了。要杀他的人太多,包括身边的人,包括他的亲人。

他的叔叔是最有能力与他抗衡的人,也是最想他消失的人。

小时候总会在生日时送他有趣礼物的叔叔,现在,竟然只想杀他,想起来还是会有些惆怅,但是,他不会手软,他等待的只是机会,机会一到,该除掉的人一个也不能留。只是这机会什麽时候能来,他不敢肯定。敌对的人太多,他的力量也有限,仅仅凭他一个人,就算是有神童,天才之称,一时之间也无能为力。只能尽力而为了。

对於这些,他看得很开,只要尽力就行了,但求无悔。

看似叱吒风云的凯斯族长只是一个可怜虫,自己最爱的人也无法争取,甚至连找回记忆,都不能顺利完成。每当头痛如绞,却还得不到答案时,他总会觉得沮丧,无能为力,只能沮丧,这不像自己,却是真正的自己。他或许是个天才,但是,却不是神。他只是个人而已。

***

上帝还是眷顾他的,大概因为同情他人生的可悲,终於有一天,他醒来时,突然想起了一切。

那一天起,他开始做梦。事实上自从离开医院,他就没有再做过梦,像最初一样,睡觉的时候,还会睁开一只眼睛。

他梦到任性的黎殇,耍赖的黎殇,深情的黎殇,温柔的黎殇,他梦见强悍的黎殇在自己的身下祈求呻吟,他梦见高傲的黎殇在自己的身下妩媚的扭动著惑人的身体,他梦见激情中他喊他──主人……原来这是他叫他的方式,有点可笑,想来黎殇也是有些恶作剧的意味,不服气为什麽被压在身下的人是他?所以这个称呼真的有些可笑,但是他却总是那麽叫著,带著些宠溺,带著些心甘情愿的臣服。他的心,他的身体都被他主宰,怎麽可能不向他臣服?

醒来时,总会发现腿间的濡湿,自从第一次之後,已经很久没有在梦中泄出了,明明只会出现在毛头小子身上的尴尬竟然也会出现在李尔家族族长的身上,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但是还是不够,这样也只能让自己的渴望更加的炽烈。

知道事情不能这样下去,凯斯曾经试图找过女人,结果……不提也罢!

其实不是想为黎殇守身,只是在过程中,他总是忍不住将身下的女人跟黎殇比较,皮肤不够细致,屁股不够紧凑,深入的感觉,太柔软了,没有足够的弹性……终归一句话,他没有兴趣!真的只是提不起兴趣。他只能任由那种无法满足的欲火烧灼著他,然後在梦中,回味著那种极.致的快感。

身体往往是最诚实的直言者,当意志还在挣扎,告诉主人或许这个不是他需要的,或许那个才是──其实身体已经认定了自己的归属。

所以当自己的欲望怎样也没有办法在别人身上得到满足时,凯斯知道,自己没得选择,他将来的婚姻中,自然不会有多完美的性事。不过这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情,自己对身体的欲望一向要求不高,当然,除了他。

还真是主人呢!黎殇显然早已经对他下了咒。

圣诞节的访谈节目,他是贵宾,带著他美丽的未婚妻,自小一起长大的碧茜,绝对俊男美女的组合,轻易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听著主持人滔滔不绝的恭维话,凯斯只有不耐。趁著碧茜与那个女主持人相谈甚欢的时候,他思索起明天开会的议题。

尽管脸上的笑容依旧无懈可击,其实思绪早已离开了这里。

“李尔先生,您这一生中最爱的人是谁?”

听到这个问题,凯斯不由得一愣。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被问过了无数次,他不明白为什麽大众媒体总是喜欢问这种无聊的问题!他们明明自己也不相信上流社会的爱情,却总是以为王子公主的神话真实存在。

换做以前,他一定会按照编好的剧本演,他最爱的,自然是他的母亲,然後是他的未婚妻。可是这一次,看著碧茜满脸期待的表情,他只是淡淡一笑:

“我最爱的人,名叫黎殇。”

“黎……殇……”主持人说著拗口的中国字,熟练的笑脸看起来有些扭曲。

“请恕我没有听到过这个名字。”

“当然,他是中国人,而且,我已经失去他了。”

“不好意思……我似乎听错了,您刚才提到的是‘他’还是‘她’?”

“没有听错,我所爱的人,是个男人。”

看著主持人吃惊的表情,凯斯的心情十分轻松。碧茜的脸色自然好不到哪里去,错愕的看著他,一时之间不知道该说什麽。

凯斯依然很坦然:

“虽然我最爱的人不是你,但是,我的妻子还是只有你一个。”

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为了家族的事业,他必须作出的牺牲,虽然之前他并不认为这是牺牲。

但是不管怎麽样,他希望黎殇知道,自己对他的爱,从来不曾停止!

***

“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你这是什麽意思?”

丝蒂雯将一捋报纸重重的扔在凯斯面前。

“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希望他知道我在想念他!”

凯斯的神情很自然,对於报纸上夸张的报道并不介意。虽然知道这样也会给黎殇造成困扰,但是以他的能力,自然可以轻松解决。如果他心不是很硬,也许会来看看他,这是他的一点点私心。当然,也许这只会是个奢望。

表面上总是笑眯眯的黎殇,其实比谁都要冷酷,都要激烈,他决定舍弃的东西根本不会多看一眼,他无法接受自己有瑕疵的爱情,所以选择离开,离开了怎麽还会回来?凯斯不认为自己有那麽大的魅力。

“你想起之前的事了?”

其实没什麽好隐瞒的,所以凯斯点了点头。

“你不要忘记你的使命,你与他……”

丝蒂雯的声音忍不住大了起来。

凯斯打断他,虽然这是很没有教养的举动,但是让他很开心:

“我没有忘记我应该做的事,而且我会尽力去做,难道,母亲,你连一点小小的快乐都要从我这里完全剥夺吗?”

看著自己虽然笑著,但是眼眸却蓝的阴郁的儿子,即使丝蒂雯再有什麽不悦,也说不出话来。虽然儿子很少有忤逆她的举动,但是她明白,当凯斯认真的时候,她说什麽都是没有用的,只是白白搞僵了关系而已。

所以,她深吸了一口气,咽下了梗在喉口的一口怨气。

还是把精力用在别的地方吧,比如再找些能干的人,找出那个黄皮肤的下流坯子,杀了他!

“碧茜那里,你得自己去解释,那天让她在全英国人面前丢了面子,你赶快想想怎麽哄她高兴,才是真的。”

“母亲,你知道我从来不会哄人,不管是谁。”

“可是,你说了那样的话……”丝蒂雯握紧拳:“就算碧茜再怎麽爱你,一个女孩子也是要面子的……就算母亲请求你,难道你连这点面子都不给我吗?”

凯斯点点头,靠在桌边,优雅的问:

“那麽母亲,你认为我应该怎麽表示歉意,才能让碧茜原谅我呢?”

原本有些僵硬的神情立刻放松:

“你告诉她,你在电视节目里说得话只是在开玩笑,然後再开一个舞会,公开道歉,我把礼物都已经买好了,你到时候送给她。碧茜那麽爱你,她一定会原谅你的!”

凯斯耐心的听著母亲的建议,没有插话,终於,房中再次安静下来。

“母亲,你知道那不是一个玩笑,我的确是那麽想的。这件事上,我不想欺骗任何人,包括碧茜和你……碧茜必须清楚这一点,如果她想做我的妻子,那麽就必须接受她的丈夫爱著一个男人,并且只爱那个男人……我无法陪在他的身边,但是却想让他知道我的心情。请您原谅我的任性,让您白费心了。”

“凯斯,你可知道这样做会有什麽後果吗?如果失去碧茜,失去费尔斯家族的支持……”

“不会发生任何事,母亲──如果你担心的是这个的话。”

慢慢的走到书桌後边,坐在椅子里,凯斯交叉著双手,神情平静的看著自己的母亲,即使已经很激动了,母亲的仪态仍然完美无缺,突然觉得明明气得想破口大骂,但是为了维持形象还要装出若无其事的优雅仪态,实在是很可笑──会有这样的想法也是因为那个家夥吧?恣意的性子,仅仅半年就轻易的将他同化,如果那家夥知道这一点一定会笑得很嚣张。

“费尔斯家族的势力虽然很大,但是,身为贵族,他们的力量也只限於英国政府,这种优势对我们虽然很有帮助,但是却不是最重要的。我们现在正向商界渗透,能不能站稳脚跟,能力才是衡量一切的标准,即使是英国政府出面,也不会有什麽改变──换句话说,与其寻求政府的庇护还不如直接与大资本家直接挂钩,我们如果在商界的发展一帆风顺,那些持有反对意见的人在经济利益面前自然也不会一直顽固下去。走黑道虽然赚钱很快,但是毕竟是血肉钱,如果两种途径获取的利益等同,只要不是傻子,都会知道该走那一条路。所以,母亲不用太介意,想要与李尔家族的族长联姻的人很多,费尔斯家族虽然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绝对不会是唯一的……”

沈默片刻,丝蒂雯知道自己的儿子说得没错,无奈的点了点头:

“只要你明白自己在做什麽就可以。李尔家族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你身上,你不要忘记这一点。我还是会想办法压下这些丑闻,你明白,我不能坐视李尔家族蒙羞。至於其他的事你自己做决定,碧茜是我从小看到大的孩子,虽然有些娇纵,但是却对你一心一意,不要太让她伤心。这是一个母亲对自己孩子的请求,同时也是关怀,我知道你为李尔家族牺牲的很多,但是在有限的范围内,我还是希望你幸福。好了,就说这麽多了,不要怪我话多,我只是关心你,毕竟,我是你的母亲。”

“我明白!”

将唇轻轻印在母亲伸出的手背,凯斯回答。

***

舞会仍然举行,礼物按计划送出,碧茜虽然没有等到期望中的解释,但是,看著凯斯优雅完美的笑脸,终究还是什麽也没说。

反正就像丝蒂雯阿姨所说的那样,不管凯斯有多迷恋那个男人,两个人终究已经分开了,未来的李尔夫人只会是她!男人总会有逢场作戏的时候,那个男人借口救了凯斯,而刻意勾引他,当时失忆的凯斯怎麽可能懂得拒绝?只是一个恶心的同性恋罢了!一个低下的贫民,还是黄色皮肤的中国人,想想就觉得恶心!听说中国有种叫做狐狸精的人,专门天生就会勾引别人,有著神奇的魔力,谁也无法抗拒,说得大概就是这种人吧!

反正凯斯最终只会是她的,何不表现的大度一些?而且,那个男人知难而退也是个事实,她不用耿耿於怀,总有一天,她会让凯斯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的!

舞会的气氛非常活跃,虽然之前凯斯在电视上的一番话在上层社会已经算是丑闻,但是,看著碧茜仍然一脸甜蜜的依偎在凯斯身边,颇有微辞的众人也只当那是一个笑话。毕竟他们谁也不敢亲自问凯斯,那到底是不是真的?又不是不想活了。

当李尔家与费尔斯家,在舞会上敲定了结婚日期後,所有关於凯斯性向的猜测早被众人扔到了九霄云外,那个名字拗口的中国人,就如同清风一般,轻易的在众人的记忆中完全抹去。

丝蒂雯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再一次肯定了儿子的能力。

虽然一切在凯斯的意料中,亲眼看到,凯斯还是有些惆怅,原来他连怀念黎殇,都难以做到。黎殇,是不是真的永远不会相见,永远也不能再抚摸他,亲吻他?永远……

***

李尔家族族长居住的地方,是一座宏伟的古堡。座落在临海的峭壁上,三面都是陡峭的悬崖,要想进去,只有一条路。

黎殇现在就走在这条路上。远远看著暮色中高耸的古堡,有种踏错时空的感觉。凯斯的家真是不错,自己的陋居跟这里比起来,简直比老鼠洞都不如。

明明还有十万八千里远,黎殇已经被全副武装的守卫拦住。

看著打扮的如同特种部队的守卫,黎殇笑了起来,真是夸张,有钱人的把戏就是多。他轻松的表情就如同没有看见指著他的黑洞洞的枪管。

两个守卫看到黎殇的神情竟然如此自如,连一点畏惧的表情都没有,知道这个人恐怕并不普通。对视了一下,又对视了一下,两个人在彼此的眼中都看到了无能为力。

这个黄皮肤的瘦削男人到底是中国人,是新加坡人还是韩国人?不过不管是那一国人,他们都无法进行沟通,因为除了英语,别的语言,他们不懂。

但是很快,那个笑眯眯看起来很好说话的人解决了他们的困惑:

“叫凯斯?李尔出来见我!”

说话的人说著标准的英语,依然笑得和和气气,可是两个守卫却齐刷刷的冲著他举起了枪。

“你是谁?你怎麽敢直接称呼族长的姓名?”

“名字不是用来叫得吗?”

黎殇睁大双眼。

“如果你不立刻离开这里,我们就不客气了!”

一点也没有幽默感。黎殇无奈的叹了口气。

“如果真的敢对我不客气,你们可就惨了……我叫黎殇,是你们族长最爱的人,你们……应该听说过吧?”

看著眼前这个晒的黝黑,却是个标准的中国男人,并且笑得很得意的家夥,两个守卫顷刻石化。难道,这,真是,传说中,那个中国狐狸精?

两人面面相觑。

不过就算是冒充的,最後的判断也不是由他们下,於是,他们很果断的向城堡中他们的上级打了电话。

等待的过程中,两个守卫虽然很努力的克制自己,但是探究的眼神还是不时的看向站在对面,神态轻松,就像是到旅游圣地旅游的游客一般的男人,怎麽也想不通自家英明神武俊美逼人优雅高贵无与伦比时刻被众多美人环绕却从来不滥交的天上无双地上少有简直是完美的代名词的族长竟然会喜欢这个要长相没长相要气质没气质要身材没身材要家世没家世的中国男人,注意,最重要的一点是──这是个男人。从来不曾有过这种奇怪倾向的族长在失踪半年後,竟然会迷上一个男人!难道说中国传说中狐狸精勾魂摄魄的本事真的无人可挡?想到这里,两个人不约而同的退後一步。

也许,或许……两人对视一眼,可能只是传说吧!或许族长的话是个暗语,而不是字面上的意思,可能只是想通过媒体,向这个人传达什麽信息。一定是这样!两人又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但是,当他们亲眼看见他们的族长用从未有过的速度从他们身边穿过,优雅全无的抱住那个笑得悠然的家夥时,他们听见自己心破裂的声音。他们的偶像啊~

“你抱得这麽紧,我都无法呼吸了!”

在凯斯的怀里,黎殇不怎麽认真的抱怨著。

“你这回走不掉了,既然来了,就再也走不掉了!”

凯斯沙哑的说著。

“既然来了,就不会走,这一次,逃不掉的人是你了!”他仰起头,眼角的余光看到总是高贵优雅的丝蒂雯一脸铁青的站在不远处,阴沈的瞪著他,他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这麽久不见,你不想给我一个吻吗?”

“你该明白,我想要的,不止是一个吻!”

凯斯看著黎殇晶亮的眼眸,低沈的说。

“那是之後的事,现在……”他垫起脚尖,将自己的唇印在凯斯的唇上:“先来个吻吧!”

丝蒂雯看著紧紧抱在一起的两人,旁若无人的热吻著,她用尽全力,才没有冲上去抓著那个男人的头发强迫他离开她的儿子。

深吸一口气,她威严的扫过围在身後,神情尴尬的众人。还没有从震惊中清醒的保镖及守卫,在丝蒂雯冰冷的眼光中,会意的扭过头,只用耳朵,监控著周围。

大腿媚惑的滑过凯斯的腿间,黎殇在凯斯的口中轻笑:

“这麽快就硬了,你还能坚持到你的卧室里去吗?”

凯斯低喘著看进黎殇的眼中:

“虽然很难,但是,我不想让别人看到你迷人的样子,所以……我会尽量坚持到卧室的……”

“那麽,你抱我进去……”

琥珀色的眸子一转,有些赖皮的看著凯斯:

“如果你不抱我,我就不进去。”

没有花费多少时间思考,凯斯俯身,将黎殇抱在怀中,头也不回的向城堡中走去!

看著渐渐远去的众人的身影,黎殇笑得像一只狐狸。

“你的母亲心脏没什麽问题吧?”

可别气出什麽意外来!

“应该不会,就算真是那样,也是她欠你的!”

凯斯淡淡的说。

原来他已经知道丝蒂雯找人追杀他的事了。

“你母亲看人的眼光实在不怎麽样,花那麽多的钱请了一堆三流杀手,我会找时间指点一下她的,虽然她家大业大,不怕浪费钱,但是做为黑道第一大家李尔家族族长的母亲,被三流杀手骗钱,总是一种耻辱。”

“那就偏劳你了!不过……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

凯斯推开大门,装饰的高雅华贵的卧室出现在眼前:

“今天,我不会让你下床的!”

***

丝蒂雯坐在起居室里,整整一夜,就那麽坐在那里,一个人。她简直无法想像自己一向高贵完美的儿子竟然会在众人面前像一只发情的公狗一般吻著那个男人,还……那麽热烈,那种接吻的方式简直就是最下流的娼妓才会使用的方式,可是,她的儿子竟然……这还不算,最後他竟什麽也没说,抱著那个男人就那麽一路跑进自己的卧室,谁都知道他们去干什麽……甚至连晚饭都没吃,谁敲门都不理,她一个人坐在诺大的餐桌上,只觉得无比的羞耻!

她觉得自己简直像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所发生的一切则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恶梦,这一切,都是因为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一定是故意的,她看得很清楚,那男人妖异的眼中有著绝对错不了的挑衅,那是对她所下的战书!

没有人拥有那样妖异的眼眸,奇异的颜色,奇异的眼神。

即使相识以来她从未取胜,但是她不会认输,她会一直战斗下去,直到其中的一个倒下!她不能让他毁了她的儿子,不能让他毁了她所拥有的一切。

女仆战战兢兢的神情让她抬起头,虽然知道在这些人的眼里自己恐怕已经成了可怜可笑的代名词,但是,只要不让她看见……

“什麽事?”

她问。神情依然高贵优雅,包括她的声音。

“族长……”

“哦?他起身了吗?”

终於舍得放开了吗?她必须和她的儿子谈一谈。

女仆点了点头,神色却显得很奇怪。

“有什麽事就说吧!”

“族长现在在厨房,说是要亲自下厨……”

虽然俊美逼人的族长出现在厨房让她们这些仰慕已久的下等仆人一饱了眼福,毕竟这麽近距离的接触到心目中的偶像,这种事绝不是天天都会发生的。但是……那不代表她们希望自己的饭碗被抢走啊!何况,看起来对厨艺十分在行的族长真的很诡异!

“厨房?”

丝蒂雯的脸有些黑了。她从小对他的教育包括一个绅士是不可以接近厨房的,那是下等人做的工作,他竟然……

英俊优雅的男人围著围裙仍然英俊优雅,他正姿势熟练的搅拌著锅里冒著香气的粥,朦胧的水雾中,他的神情也是不曾见过的柔和。

其他的仆人神态怪异的缩在一边,显然在等待著恰当的时机上前帮忙。

“凯斯,你在做什麽?”

回过头,凯斯脸上浮现出一个无懈可击的完美笑容:

“殇想吃我做的粥,所以我就到这里作些给他,母亲要不要也来一点?”

看著儿子轻松自然的神情,仿佛作为族长围著围裙拿著饭勺的样子再正常不过了,丝蒂雯唯一的反应却是气得全身发抖:

“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那里有李尔家族长的样子?”

低头看了看自己还算专业的打扮,凯斯抬起头,笑得很轻松:

“这样有什麽不好吗?殇想吃,我就作给他……对了……”他转向守在一边的厨子“……再用小火熬半个小时就可以了,好了就端到卧室门口,我会出来拿。”

丝蒂雯吸气,再吸气:

“我们有厨师,如果他想吃中国菜,我们可以多请一个中国厨师……”

“母亲,你误会了,他只是想吃我亲手做的而已……对了,今天的会议取消了,我已经通知过他们,您不用赶著去公司,我会休息几天,这些天,麻烦您多操心了!”

什麽?休息?这哪里是凯斯会说得话?正错愕间,凯斯已经转身向楼上走去。

穿过长廊,远远便看见自己牵挂的那个人穿著自己的睡衣,站在卧室的门口,正和齐说著什麽。他加快速度,走了过去。

看到他,黎殇转过身,摇摇晃晃的向他迎来。

“怎麽不在床上等我?”

“谁让你去这麽长时间?”

黎殇皱著眉,困难的偎进他的怀里。

“还痛麽?”

伸手轻轻安抚著黎殇的腰间,凯斯温柔的问。

“怎麽可能不痛?这麽久没做,你一点都不懂得克制一下!还那麽粗鲁,真是一点都不体贴!”

“我忍不住吗!谁让你的魅力那麽大……你想吃的东西马上就好了,趁这段时间,我们做点什麽吧!”

凯斯俯身将他抱起,神情暧昧的向卧室走去。

“喂……”他以为自己是铁打得吗?

“凯斯!”

喝止他的不是自己,黎殇透过凯斯的臂膀看著一脸铁青的丝蒂雯:

“你好!”

他有礼貌的向她挥挥手。

可是几乎气得发疯的女人显然不想理他,只是盯著凯斯:

“公司里有很多事情等你去做,你怎麽可以请假?”

没待凯斯答话,黎殇便抢先开口:

“公司又不是只有凯斯一个人,少了他便什麽事都干不成了吗?凯斯,看来你请得人实在没什麽能力!又白花钱了!”

凯斯看著他又摇头又叹息的模样,不觉好笑的叹息,他难道真的想将他的母亲气死吗?

“母亲,公司里的事务会有人处理,你不用担心,我已经安排好了。”

“但是你作为族长……”

“族长怎麽了?……”

黎殇又一次打断丝蒂雯的话:

“族长就不是人了吗?族长就不需要休息了吗?难道就因为是族长,就不能有自己的时间了?凯斯也需要休息,他也需要喘息的空间,你这麽逼他,人家不知道还以为你是他的後妈呢!”

“你……”

“你什麽你?只是休个假,又不是罢工,你急什麽?他只不过多陪我几天,就喊成这样!如果我把他带走你岂不是要直接蹬腿了?”

“他不会跟你走的!”丝蒂雯的声音几近尖叫:“他很快就会结婚了!他不会再被你迷惑了,他一定会忘了你的!”

“哦?是真的吗?”

他转向凯斯,询问的看著他。

凯斯低头,湛蓝的眸中有深情也有无奈:

“结婚是事实,但是,我唯一爱著的人是你,只有你而已!”

“听起来满让人感动的,但是,你应该明白,我是不会跟任何人分享我的东西的。”

虽然脸上依然带著笑意,琥珀色的眼眸却锐利起来。

看著这样的黎殇,凯斯的神情也开始认真。线条鲜明的五官,严肃时的神情竟显得万分冷酷:

“这一次,我不会再放你离开了,锁住你也罢,关住你也罢,只要能把你留在我的身边,我不惜一切代价!”

两双眸子在空气中交锋,火花飞溅,互不相让……终於,黎殇脸上展现出平常惯有的笑容:

“真是吓死我了,这麽严肃的样子,不走就不走好了,那麽凶……”他伸臂揽住凯斯的脖颈,笑眯眯的问:

“你看,你有你的原则,我也有我的原则,咱们打个商量,我把你的未婚妻杀死,怎麽样?这样我就不会离开你,你也只属於我!”

“怎麽可能杀完?我总是要为李尔家族娶进一个新娘,而且,我不希望你因为我被人憎恨,不希望因为我,受到伤害!”

黎殇抿著唇,沈思半晌,突然抬头看向一边的丝蒂雯,或许因为他们的对话内容太过刺激,这位高贵的夫人现在还是一副没有反应过来的震惊表情。

“是这个女人逼你这麽做得吗?我杀了她可好?”

凯斯摇头,将怀中的躯体紧紧搂在胸前:

“殇,那是我的母亲,我不希望你伤害她,况且,这种事也不是她一个人的决定,我必须借助其他家族的力量,才能确保李尔家族不会分裂,确保所有的事情顺利进行!”

黎殇侧著头,仿佛想不明白的样子:

“你爱我,不是吗?你难道不怕我难过?”

“我是爱你,只爱你一个人,永远都是……但是,很抱歉,我能给你的,仅仅如此……”

“你不爱你的未婚妻吗?”

看著黎殇微肿的唇瓣,凯斯无奈的苦笑:

“如果我爱得是别人,或者像以前一样谁都不爱的话,事情会容易的多……殇,你不明白我有多痛苦,让你伤心,是我最不愿意做的事。”

“好吧,好吧!算我倒霉好了,居然碰到你!”黎殇叹气,半掩的眼睫下,闪过精光:“既然我已经认了, 那麽你就要一直爱下去,否则我一定会……”

“夫人……”

一声惊呼打断了黎殇未完的话,两人回过头,看到端著托盘的女仆,站在楼梯口,一脸震惊的看著围栏边,神色木然的丝蒂雯,而丝蒂雯抓著原木栏杆的手,正缓缓的渗出血来。

黎殇从凯斯的怀中跳下,随意的挥了挥手,示意他过去看看。

修剪完美的指甲因为过度用力,被栏杆上的雕花劈开,虽然流了一些血,但是并不很严重。

丝蒂雯赶走要为她上药的医生,将药交到凯斯的手中。

看著一脸倔强的母亲,凯斯默默的接过药水,小心的涂到她受伤的指甲上。

“如果你还认我这个母亲的话,就赶他走!”凯斯沈默不语。

“听见了没有!凯斯?李尔!你忘记我教过你的礼节了吗?”

“母亲,这不可能!我不可能赶他走!”

“你竟然为了一个男娼,连母亲也不认了?”

“我很抱歉,如果你一定要这麽逼我的话,我会带他搬出这里。”

看著凯斯认真的表情,丝蒂雯知道,她的孩子,她最疼爱的孩子,真的会因为那个男娼跟她决裂!

“……还有,请您不要这样称呼他,是我硬要留下他的,不是他的错。”

“好……你好……看你将来怎麽向你的父亲解释!”

“我不用解释任何事,因为我没有做任何辜负父亲的事。我不会丢下我的职责,所以,请您尊重我的选择!”

死命的瞪著自己的孩子,丝蒂雯怎麽也无法遏制心底的怒火。那个男人怎麽配拥有自己如此出色的儿子,那个男人怎麽可以一出现就让自己一向孝顺温文的儿子不惜跟自己决裂!怎麽可以这样?怎麽可以?

“母亲,如果能得到你的祝福,我会很高兴的!”

“别跟那个老太婆废话了,你没有看出来,她快气炸了!”

黎殇走进来,依然穿著凯斯过大的睡衣,然後他舒适的坐到门边的软榻上,啃著手中已经少了一半的苹果。

“殇!”

凯斯无奈的看著黎殇,明知道母亲在生气,他还火上浇油。

“哦,抱歉,我不该叫她老太婆的,那麽该叫什麽?婆婆?还是丈母娘?”

丝蒂雯已经气得说不出话,只能急促的喘息。

“小白,我的腰痛死了,快来帮我揉揉!”

虽然知道自己不该这麽做,可是看著黎殇紧皱的眉头,满脸的倦意,凯斯还是走了过去。

“我先送你回卧室吧。”

黎殇看了眼仿佛下一刻就要晕过去的丝蒂雯,点点头:

“也好,你昨晚射进我身体里的精液还没有弄出来,难受死了。”

虽然知道黎殇是故意这麽说了,凯斯的脸还是有些发红。

“那我们走吧!”一边说著,凯斯俯身将黎殇抱进怀里。

“一会儿洗完澡陪我去买衣服……”

凯斯点头,然後转向母亲:

“不管怎麽说,殇不但是我的救命恩人,还是我最爱的人,我希望母亲能接受这个事实。好了,您休息吧,我和殇先告退了。”

门在身後合上,没走多远,便听见屋内传来乒乒乓乓的声音。黎殇做了个鬼脸,凯斯吻著他蹙起的鼻尖,无奈的笑道:

“你呀……”

凯斯的浴缸其实就像个小型游泳池,带有按摩功能的水流,冲击著背部,说不出的舒服。

黎殇确实是累了。

先是轮船,再是飞机,最後还坐了一天一夜的汽车。其实自己真的可以不用这麽著急的……但还是将不应该做的事都做了一遍。

小白已经不是小白,即使他的记忆恢复,他也已经不是之前他要的那个人。凯斯?李尔是什麽样的人,要做什麽样的事,他当然清楚,而且不管他到底是什麽样的人,也不会是他可以独占的。不是没有这个能力,而是他不愿意看到不情愿的,甚至也许会恨他的小白。

原来他不仅要小白的身体,还要小白的心,全部的,没有一丝勉强的。

既然得不到全部,那麽就放弃,所以义无反顾的走了。

走得时候其实并不潇洒,甚至有些逃命般的狼狈,他不该在明知小白忘记他的时候还会偷偷去看他,他不该在小白即将离开的那个夜晚走近他的床边,他不该明白即使小白当他是陌生人还是会用身体记住他,还是会用他熟悉的方式要他。那样渴切的,焦灼的要他,看著那双他熟悉的眼眸──因为充满欲望而变成美丽的紫罗兰色的眼眸,充满了悲伤,充满了乞怜,或许是他的错觉,但是,那一瞬间,他原本要击向小白後颈的手,终於还是放下了。他任他粗鲁的充满他,他任他狂猛的掠夺著他。

最後他要他去英国!说著这样的话的人有著小白的脸,却是不一样的神情。

贵族般优雅的男人不是属於他的,他不是总是睁著一双狂野的眼眸的小白,不是!那一晚所发生的一切根本是个错误,他任由这个不是小白的男人在自己身上烙下烙印。离开很久还有那种被充满的感觉,灼热的,迫切的,让他不得安宁。记忆中自己似乎从那个男人眼底看到被囚禁的小白,那麽忧伤,那麽绝望,就像当初倒在他怀里的小白最後看他的那一眼,好像在说“不要放弃我!不要放弃我!”

所以他选择了逃离,不是自己放弃了小白,而是小白选择放弃他!他总是这麽告诉自己!

南极是个白得荒凉,白的绝对的地方,那种绝对的白,总能让他心神平静。但是这一次,那个有著雪白肌肤名叫小白的人取得了胜利。他沮丧的发现,他忘不了他。

於是,他选择面对。既然知道那个人是他一定要得到的,那麽他就一定要得到,不管付出多少代价!这是他的原则!

一离开南极便开始打探消息,寻找怎麽让小白完全属於自己的方法。圣诞节的晚上,他漫步在大雪纷飞的街道,看到玻璃橱窗里陈列的电视中,凯斯?李尔肯定的回答,黎殇知道自己这回是真的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