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 子
天行有道,为人岂可无名?
昔年荆轲凛然大义,刺秦一举,无数人为之敬仰,更有立传铭记,《剌客传》流传于世。
剌客犹能有成就如此!想我六扇门中,无数英雄男儿,为求正义不惜牺牲生命,洒尽热血,如此忠肝义胆、尽忠职守之事,焉能无传流传于世?
福常奋而起念为我六扇门中英杰著书立传,以表明其功德,以供后人敬仰……
以供后人敬仰……
「余福常,你一脸高深的坐在那里干什么?就你那傻样子还在那里糟蹋笔墨,看起来更傻了。过来陪我睡觉!」
「高非凡,说过不许叫我傻瓜的!本、本来就……就不太聪明,被你一叫就更傻了。」
「我偏要叫,傻瓜傻瓜傻瓜!就凭你也能盖过我的名头得到皇上嘉奖成为名捕,不多叫你怎么会傻人有傻福?」
「再……再叫我就哭给你看!」
「到床上哭去,我喜欢看你哭。」
一只修长的手伸过来刮了刮皱成包子样的鼻子,邪恶的笑容破坏英俊的皮相,看呆了汲汲营营的碌碌苍生。
坐在书桌前的人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我的六扇门名捕传!」就被人灭了口——以唇。
是夜,舔了饱饱浓墨的毛笔划行至此戛然而止,透过半明半暗的纸窗格,看得到两道亲密无间的身影在房中交缠,一盏欲明未明的油灯就此熄灭。
第一章
娘说,我是个有福气的。
她生我的时候遇上难产,挣扎了一天一夜才把我生下来时,我本已全身乌紫,气若游丝。
有经验的稳婆当场就说我活不了了,劝爹娘别牵挂,就当我没生过。可是毕竟我是爹跟娘的第一个孩子,当时悲愤欲绝的爹满腔怨恨无处发泄,重重地一掌打在墙壁上。
打得窗棂震动,房子也一阵动摇。
这是爹的成名绝技-飞云掌。
不是因为抑郁到了极点他不会在这时候发出。
而当时的情形就是,他的飞云掌一掌过去打得屋动地摇,连带颤动了放着我的桌子,我在这剧震之下,呕出一团污血,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可能是因为在娘胎里被憋得太久,气郁堵了不知道哪个掌管人精神的灵窍,在我活过来后,前来诊断我的大夫说我很有可能是个傻子,因为不管他怎么拍打我,我连哭一声都不会,傻傻地瞪着大眼睛,冲他无辜地傻笑。
娘是头胎生子,心痛得要命,认了说:「傻就傻,傻也是我玉玲珑的儿子,我就不信我这七巧玲珑的娘教不了他!」
于是,我傻笑着降临于世,从此世间多了一名叫「余福常」的阎王跟前漏网小鱼。
娘给起了名字叫「福常」,幸好我爹又姓余,大难不死,余福多多,常常长长久久。
托这个名字的福,我还真的小病不断、大病没有地在爹娘的护佑下长大,只不过可能是因为一出生险些儿就又回地府去重新报到的缘故,凡人该有的三魂七魄到我这里少了一味似的,缺心眼。
在晚我两年出生的妹妹已经两岁,开始会撒娇讨爹爹疼妈妈爱,并会揪着我的头发欺负我的时候,我终于学会了我人生的第一个单字。
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而是「妹——」
并且发音是可耻地讨好与谄媚。
原来娘说棍棒底下出孝子果然不错。
年幼的我用实践检验了这一条真理。
在我八岁那年,我站着练马步尿了第五条裤子,爹实在忍无可忍,认了他「金陵神捕」一身的武功绝学后继无人,对我近乎绝望。
而我那被喻为「诸葛女神算」的娘却是个好强的。
她认为我虽然先天心智上有缺陷,但却仍是个实心眼、踏实勤奋的好孩子——她的证据就是我尿了的那五条裤子,看看,被爹喝令站四个时辰的马步,乖乖愣是一步也没离开那个墙角,连尿了裤子都坚决不退缩,这份执着,那些凡是觉得自己聪明多几个心眼儿的孩子谁能做到?
她又说了,凡是聪明人,行事必想取巧,不肯在基础上下功夫,反而不如笨人扎实,爹能有儿如我,实在是应该庆幸之至。
爹被说得哭笑不得,起初是对我又重新认识了一回,可是我一直跟他练功练到十岁,还是除了马步外没有其它的进展。
朽木终究不好雕,他对我练功也督促得不那么严格了。
心情好的时候耐着性子教我几招,务必令我把救命的几个绝招学会学精学纯,其余的都马马虎虎放我低空飞过,不再追究。
我那机关算尽的娘觉得我也许在武学上没有天份,但多少应该继承了一点儿她在机关算术的天质。
于是在十岁那年跟爹爹交接棒,教导我八卦五行、机关奇学、歧黄之术,那三年的苦训就是让我练出狗一样灵敏的鼻子,知道嗅一嗅手上拿的药水是砒霜还是硫磺,不再傻里傻气地拿过来就吃。另外还有一个成效也是来源于我的鼻子,每次当我被困在娘布下的五行奇门阵里脱身不得、饿得头晕眼花的时候,从厨房飘出来的香味就是那美妙的救赎。每每到这时候,我都会生起一种勇往直前的毅力,从层层迭迭的阵式里走出去,屡试不爽地找到厨房的位置。
在苦不堪言的训练中,倒是妹妹那阵子跟我的感情特别好。
由于小我两岁的她完全继承了爹和娘亲的优点,心智太高而周围没有朋友肯跟她玩,于是只好缠着我这个傻子——反正爹娘也有吩咐,别让我单独出门,省得被别人欺负,有她照应,便大可放心。
那时妹妹喜欢到河边捡拾些野花野草什么的来打扮我。
她总说我生得好,穿上她的花花裙子一定更漂亮。
这种假扮小女生的游戏一直到妹妹发现了新的玩伴后才终止。
那一天,她从河边拣回了一条被人打得奄奄一息的野狗,抱回家来后养好了伤,天天琢磨着怎么训练狗儿,就不跟我玩了。
她还把那条癞皮狗取名叫阿黄,说是牠比我听话而且忠心。
我伤心了很久。
妹妹不理我,那就代表在我好不容易跌跌撞撞地自娘的机关里爬出来后,没有人可以带我出门去玩,还得回房里面对着爹的黑脸学武。
幸好我这很久其实并没有延续很长时间。
那条被妹妹喻为很忠心的狗竟然某天狂性大发,为了一块肉骨头咬伤小主人后逃逸。
虽然我妹妹是千灵百巧出得门去,直可哄得上至八十老翁下至三岁小弟都听她的话,可是那是听不懂人话的一条狗,她又能奈牠何?
心痛爱女的娘亲发誓今后我家杜绝养宠物,言明如果妹妹再把不知道从哪里捡回来的野狗带回家统统都要实施流放之刑之后,妹妹很慷慨地让我顶替了那在我家栖息过两个月的阿黄的位置。
经过了两个月的『丧狗』之痛,她对我的兴趣也发生了改变,不再要我扮小姑娘过家家酒了,她最热衷的一件事,是训练我去接飞盘,或者是把她随手扔出去的线团、树叶、鸡腿什么的接住并衔回来。
到我十三岁上,爹娘能教我的都教了,教不会的也完全绝望了。爹娘都拿我没法子,觉得我对武功或是机关奇学都没能领悟的天分,也许上个学会发现我是状元之材。
于是他们抱着这个美丽的幻想带着我到全城最有名的「南山学院」,向那里首屈一指的讲席东郭老师求学。
出于对顶着「金陵神捕」名头的爹余大为的敬仰,与及对协助丈夫屡破奇案的诸葛娘子玉玲珑的敬重,再加上看看我的面孔倒也还生得清秀雅丽,并不像笨头笨脑的傻子,东郭先生非常高兴地收下了我。
可惜我到他那里不出三天,美丽的光环破灭后,世间又多了一个只恨顽铁不成钢、只恨弟子何其笨的夫子。
勉为其难地教了我三字经、百家姓入门。
当东郭先生发现我在学了半年之后,对百家姓的研究始终停留于「赵钱孙李」接下来就到「余福常」,终于无法对我这废材施教,又不好拂了爹和娘的面子直接将我扫地出门,于是权当多放个闲人做书僮。反正我为人又老实,叫我磨墨我绝对不会随便搅搅两下见黑就算,叫我倒茶也不至于水未烧开见热就冲上唬弄老师,只叫我不要呆笑犯傻,尽量摆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架势来不让其它弟子看出端倪,其余时间放任我在他的学院里神形皆游于课堂外,或是找周公吃火锅。
在南山学院那几年里,我最常做的事就是在后山的老松树下抱膝静坐,仰头向天,看白云来来去去,千载思悠悠;又或低头见南山,眼睛半开半闭,神游物外,魂逛太虚,对同门师兄弟们的眉目传情、或言论投来的舆论干扰无动于衷,注意力高度集中。
长此以往,众师兄弟背后私下打小报告给师傅,说我凭什么可以有此特权,上课不听讲、擅自到后山游玩也不管不罚。老师被说不过,恼羞成怒,斥那一帮不成器的弟子后,说我这是大智若愚!你见过谁会一天到晚都摆出这么有哲学有思想的样子在思考?肯思考必是大器之材!哪像你们这些小肚鸡肠的自以为能背个千家诗、百家姓就了不起啊?做学问要有悟性,我坐在那里就是「悟」,将来说不定可以着传立书,成就大业。
在老师给我戴上了「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空前绝后大思想家的高帽后,师兄弟们看我的眼光多了几分敬畏,少了几分轻视,这让我着实感激。在师傅发表了关于我可能成为一个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的那番高论之后我考虑了一个晚上,决定为了不辜负老师的期望,将来定要著书以表明老师点拨之恩——就算写不成《论语》这样的圣人理论,至少写个《东郭先生传》以彰万世师表!
可惜我把这一想法跟老师一五一十地禀明后,东郭老师先是脸色刷白,继而青灰,连连摆手叹气道:「罢罢罢,我也不求你能为师傅我做什么,只是将来别人问起你的师承时,千万不要说出我的名号就是了。」
就这样在南山学院打混了两年,爹娘每次来看我,都被我严遵师令,不得露出傻样子的高深模样唬住了。
直高兴我终于投得名师,在气质与行为上都有了很大的转变。
事情的败露是因为一次官员的巡学。
那是一次非常成功的败露。
换而言之,就是我成功了,但我也险些在外人面前败露了傻子行藏,老师不敢再留我。
南山学院不同于一般的私塾,而是官办学堂。
历朝历代在这里读书出仕的弟子还真不少,所以考试晋级制度也非常严格。
每隔两年都会有史部官员到此来考查学生学问,从中挑选出优秀的人材,提前给予童生的资格,好让他们跳级参加来年的科举。
学堂里的半月一小考,一月一大考我都是由老师直接放过,所以我对考试这档子事的确不怎么热衷。
新近上台的巡学大员杨其芳却是个务实的,觉得死读书会令头脑僵化,尽信书不如无书,他喜欢采取的方式不是发试卷笔试,而是提问,所以自他主管人材选拔之后,得了个有名的名头叫杨三问。
能答上他三个问题的学生,便可得到资质优秀的童生资格,当然他的问题非常刁钻,经常从意想不到的角度来考究学生的反应能力及对包括非主流的各类学科的知识水平。
自然,白天进行的正式的当堂提问是不会有我的份。
看着师傅的得意弟子们一个个踌躇满志地被叫到小屋,又一个个垂头丧气地出来,我也不仅有些好奇他考的到底是什么烁古耀今的大难题。
当然,仅仅只是在心里想想而已。
吟诗、填词、对对子、做学问我一样不会,唯一可以称道的是画画,然而师傅好不容易挖掘了我这个偏长后,复又失望地发现,也许要把我培养成一代名家是没有希望了,因为我只会画人物的脸孔,虽然说画得是那个原貌重现,就连脸上大小麻子、点痣的位置都分毫不差,可是我完全不懂得掌握绘画技巧加以美的修饰。
基本上,人类都有一种很自欺欺人的劣根性,看到我画人像画得逼真肖似的时候,众师兄弟是很轰动了一阵子,可是他们都嫌我把自己画丑了。
尤其师娘某天心血来潮,叫我画了一张像后就大为愤怒。
我没有像以往的画师那样处理好润红花脸,而是把她脸上的浅白麻子一个不少地点了出来,于是其实本来觉得自己挺美的师娘感觉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污辱。
就连在学中唯一的长处都遭人贬损至此,我压根就没想过我能有什么可以拿到人前说的特长,更别提能通过杨三问的考核了。
那全院紧张的三天,倒反是我落得自在轻松的日子。
意外的发生是杨三问要离开前的那天晚上。
因为怕我在人前露出真我本相,老师一向把我安顿在远离学监宿舍的后院里自成一统。打从巡学官员到来后,更是严严实实地把我金屋藏娇了三天。
我吃饱睡睡饱了就吃,完全听从爹临行前吩咐的、一定要听老师话的铁的定律,三天来连小溲都在房里解决,一步也没迈出门去。
最后一天夜里,我才实在憋不住了去了趟茅房。
当然,如果我知道那些文人雅士都有夜里睡不着觉失眠夜游的习惯的话,再怎么憋着我也不会在最后一天破功。
那天晚上的月亮很明亮,照得小院里的菊花金灿灿的。
而我钻进茅房把三天的郁集一泻为快后,也十分惬意。
呼~全身舒畅,人生至乐不过如此。
可是,在我步出茅房的时候却在小径上与一个眉弯弯眼弯弯,颏下还长着一把山羊须的老头狭路相逢。
他长得真有特色!我想。
如果让我画出来的话,没准纸上会出现一只山羊。而他通身的气质,硬要形容的话,就像是一头人型的山羊跑进了我们的书院。
「羊先生好。」
老师教导我,对人一定要有礼貌,所谓礼多人不怪嘛!所以即便我犯傻得罪了人,至少别人也会瞧在礼数周全的份上,怪罪得轻一些。
所以我露出一个和蔼的傻笑,跟月夜下突然出现在花园里的羊打了声招呼。
他「唔」了一声,下巴上的胡子一动一动的,像是羊在嚼草,真可笑。
我很勉强地压抑下了我的笑意,可是也许是师傅说的,我只要表情有一点放松都像是在傻笑的话是真的,他看着我,眉头明显地皱起来了。
「你也是这个书院的学生?」
羊先生看起来心情不太好,脸色阴沉沉的,憋着一股的气,很像……很像我开始急着要上茅房的时候。
莫非是便秘?
听说食草性的动物是不容易得便秘的,因为草木中有许多粗糙的纤维有助疏通肠胃。
这么说来,他是第一头得了便秘的食草性动物。
真可怜!
我同情他。
对了,听说菊花性寒,花、茎、叶舂捣成汁后就是一味上好的凉茶,也许他用得着。
于是我很友善地冲他点了个头,示意他等一下。
转身到花圃里准备给他采上一朵又大又鲜的菊花。
「那好,我且问你,你可知道这南山书院的来历?」
他明白了我的意思,紧跟在我身后,一边好奇地看我的举动,一边问出了是这个学院的学生都应该能够答出的问题。
当然,那是指一般学生。东郭老师虽然在我一入学就长篇大论地说了一通南山学院的由来,数朝数代是多么的光辉荣耀,可是我哪里记得这么多?
对了,办正事要紧。
我采下了一枝开得正艳的菊花,笑嘻嘻地递到他手里,这下他的便秘痛苦可以解决了。
「这就是你的答案?」
他接过了那花,突然间激动起来了。
「对,没错。『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我南山书院创始之初,本意不过如此!陶渊明陶老先生当年那一份淡雅从容的心性,才是我们这南山书院创立的根本!可惜啊可惜,现在这里出官入仕的人越来越多,学生们却都忘了陶潜不为五斗米折腰的骨气,开口什么创于太祖年间,闭口什么明祖亲封题名南山书院!唉,数典忘祖者众,肯淡泊的学生不多见了!古人云:『非宁静无以致远,非淡泊无以明志』,这菊花便是陶先生精神的根本……」
我只不过送一枝花而已,他唧唧歪歪说这么一大串干嘛?
我大惑不解,但老师又教过我,别人说话的时候打断或是离开都是很不礼貌的,所以我带着一如既往的傻笑,站在菊花旁聆听他的教诲。
那位羊先生从陶潜渊明先生的生平说到他的《桃花源记》,很是向往地沉醉了一阵子,这才省过神来似的「哼」了一声,摆回原来那副要死不活的便秘脸问我:「我又问你,先帝将银杏树封为『护国宝树』。众所周知,银杏树又叫公母树,我且问你,此树种如何区分公母雌雄?」
「看两树所开之花。公母银杏在外形上毫无差别,只是每到四月开花时,雄树的球花很小,有许许多多的浅黄色小花拥挤在一起,像毛毛虫一样穗状下垂,状若男根。雌树开花则为六七朵簇生在一起,中间有一个长柄,顶上分成两个叉,叉上有胎盘状的胚珠座。」
嘿,这个问题问我就对了!
想我天天没事就在后山里转悠,什么花草树木,飞禽走兽我不认识?
更何况后山就有一片银杏树林呢!
老师经常教导我们对学问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难得遇上别人向我求学的机会,怎么可以不认真回答呢?(更难得的是我居然知道答案)
「什么状若男根?粗俗!粗俗!真是的,不再考你这些旁门杂类了。我再问你,『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出自哪位名家之手?」
那羊先生吹胡子瞪眼了好一会儿,又训了我一顿,可能也觉得光问我这些太浅了,想了一想,摇头晃脑地掉起书袋来。
这人真奇怪!
怎么一见面就是没完没了的问题?
被骂了一顿,加上他又问到我不知道的东西,所以我下意识地转开了头,打算从他身边绕过去。
可是这一看,发现了一个意外的人物出现,直吓得我魂飞魄散。
「老、老……老……」
我会这么结结巴巴,完全是因为看到了我的先生,东郭老师满脸黑煞怒气地出现在花园门口,看起来已经旁听了好久。
完蛋!
先生严令叫我不得出房门半步的,现在我私自出门,还在这里跟人闲扯了这么久,一定一定要被罚抄书了。
抄书很可怕的。
我明明又不懂那些字里行间的意思,一个字一个字打钉子般地抄,每每都累得有气无力的。
「是老子的《道德经》不是?!咳,你这孩子真不听讲,明明跟你说过先不要看这么高深的书你却偏偏自己先看了!」见我显然是发现了他的存在,「老」了个半天愣是掰不出下句来,东郭先生急中生智,从藏身处走了出来,一边训斥我,一边向那「羊」先生赔笑道:「杨学督,这孩子是去年才入学的,我怕一下子教太多他贪多嚼不烂,所以叫他除了《论语》、《大学》、《中庸》之外的书少看些。可没想,他还是自个儿看了,刚刚看见我出来,所以才吓得说不出话。」
「孺子可教!孺子可教!这孩子能学以致用,灵活回答问题而不是死板板照抄照搬,实在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材啊!东郭老师,我这次来南山学院一个优秀的童生也没挑出来,还以为要白来了,却没想到最后还是有一颗沧海遗珠!不枉我此行啊!」
跟东郭老师回了个礼,那羊先生笑的,一脸便秘的表情大有缓解,老师听到他这番话后也大为欣喜,两个人都笑得很开心的样子,害我实在不好意思问到底刚刚发生了什么事。
后来我才知道,这次杨学督尽出些偏题刁题,捉弄那些一本正经的学生们,玩得太过火了,三天的选期过去,却连一个童生都没选上。
好歹南山书院是当地首屈一指的大学堂,要是连一个合格的人先都找不出来,那就太说不过去了。
当天晚上正愁不好交差,没想就撞上了异院奇葩的我。
据杨学督的话说,我不但解答他的问题颇具巧思,而且一般的知识也掌握得尽善尽全,尤其是他问了那么偏僻冷门的道德经都能知晓,其余的就更当不在话下了(当然,这是最后东郭老师急中生智帮我圆谎的功劳,不然我怎么可能知道出处与来历)。
这下子学督的任务完成了,南山书院的面子保住了,皆大欢喜。
于是,第二天我就拿到了盖上大印的童生荐书,看着上面写了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余福常」,我把那份官牒研究了三天才总算明白了自己被别人求也求不来的好运砸到这件事。
我为书院争了光,东郭老师很是高兴。
但他也不敢再留我了。
一是因为选上童生如无意外,第二年可是要参加科举考试的。
二是他觉得我在这里学了两年,十五岁就超越别的弟子拿到童生资格,他算是对得起我爹的临行托孤,和,交纳的学费。
于是在我高高兴兴地被众人冠上神童的名头的第三天,在众人面前犯下的傻事已经叫人怀疑却还不至于漏馅的时候,东郭老师与我洒泪挥别,赶也似地把我送上了家里派来接我的马车,结束了我短暂而辉煌的求学之路。
第二章
学成归来,并且拿到了别人求也求不来的殊荣,爹和娘自然是喜欢的。
可是当我回家不过三日,他们发现我不管从本质上还是实际上比起两年前他们送上山去的那个傻儿子并不高明到哪去,(顶多就是学会了藏拙,在人前只要不说不笑不行动,看起来还算是个正常人——这与世人看着雾里的花、水中的月都特别美的道理近似),他们又犯愁了。
按说我家虽然不是什么高门大户,可也是个小康之家,就算把我当社会闲散人员养住家里也浪费不了多少粮食,可麻烦的是我拿到了童生的资格。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没有任何意外与借口,明年的这个时候我都必须要到县里参加当年的秋闱。
倘若不去,那简直形同藐视朝廷为选拔人材专设的科举制度!如我真是名至实归的童生也就罢了,但问题在于我的真实水平与别人想象中的误差不是简单几个「寸」、「尺」、「丈」等距离单位能够丈量的,赴考完全是自暴其陋,更重要的是还会给余家丢脸。
爱面子的爹丢不起这个人。
于是只好想着抢在科举前给我另谋出路。
而逃避入仕的最佳途经,莫过于有了个自己另避蹊径、闯出名声、开创了足以傲视科举的第二职业。
爹娘为这个思量了很久,摆在我面前几条可供选择的路:
第一是悬壶济世,但出于人道主义的想法以及我父母悲天悯人的心态,这条道路马上就被否定了,娘觉得我还是不要去学医的比较好。草菅人命就不要说了,麻烦的是我连草菅都不知道是怎么草菅的,将来枉死到阎王面前的人说来都是一笔糊途帐。
第二是舍文从武,不参加文试,去考武状元——很快第二条路也变成此路不通。爹认为他已经没有办法再教我更高深的武功。我那点三脚猫的功夫自保可以,想去考武举那是想都没得想。
第三……就是像爹一样,进六扇门吃公门饭了。这个行当需要会武但可以不必太高,身体健壮即可;人嘛,只要肯听上级的话,勤于跑腿,有正义心就行了。看看我的样子,马马虎虎勉勉强强,还能够得上条件……
对于这第三条路,我那百算无遣的娘觉得可以拍板。她说:到底是自家儿子,进了六扇门至少还有我们夫妻二人照应着,马虎应付过去不成问题!再说了,过个几年福儿也习惯了,大家都淡忘了童生这件事后,悄然退出也没什么大不了。总之也算是为朝廷效过力了。
在娘对第三条路大力支持,并且一语中的慧言点拨之下,爹也没有疑议。
这次家庭会议在本人完全无置喙余地、频打瞌睡的情况下结束,确定了我的未来要走的道路——趁着年底衙门里还打算招十个捕快,赶明儿个爹就赶紧替我报名应考罢。
于是,我要加入六扇门成为一名捕快就成了上板上钉的铁定事实,也成了余家当前的头等大事。
然而,我们都忽略了一点。
在当前经济萧条的情况下,区区一名年俸只有二十两银子的小捕快也多得是报名候选者。由于报名者众,因此,今年官府在收到过多报名人选之后不得不临时决定,要通过考试来选取前十名加盟六扇门。
打从爹爹给我报名后,就一直心神不宁。听到这个消息,差点没背过气去。可是他为了让我能顺利当上捕快,抢在招聘计划还没向外宣传前就先向人事部门给我打了招呼,这下子临时抽腿也来不及了。
负责管招募的官员更是抓住了机会在张贴招募布告的同时利用这件事大肆宣传以吸引眼球,弄得几乎人尽皆知(我爹事后一直怀疑就是这种宣传做的太过火,所以才引来这么多的报名者,导致要用考试来作为选拔的标准)。
对于被余家养在深闺未人知,雪藏了十五年的我为什么会投身公门,六扇门里官方的说法是这样的——
因为小公子天质极高,完全继承了其母亲诸葛神算的资质,所以家人不忍心让我埋没了这份才华,所以决定让我出官入仕,早早把我送上南山书院进修去了。这不?一十五岁就学成归来,得到了童生的资格。而小公子又继承了其父金陵第一神捕急公好义的天性,虽然在仕途上眼看就要有大好前程,但仍是毅然舍弃封侯拜相的机会,弃笔从戎,投身六扇门。有这样文武双全的资质在,超越父亲成为名震中原的名捕快指日可待。
在传言纷扰,群情振奋的一片大好形势下,只有始料末及的爹直在后悔,不该因为听了娘的话一时脑热就真的做出这样的决定,害他目前正陷入三十七年的人生中最艰难的抉择——绝不偏私,从不弄虚作假的他到底要不要找关系走后门给我打听考捕快试题的内幕?
(忘了说,我们家一向这样,小事娘做主,爹是男子汉大丈夫,要做当然就是得做大事的。不过,打从我出生到现在,我们家好像还没有什么大事发生过……)
总而言之,事到如今,任何的临阵脱逃、打包落跑、拒不参加考试的情形都已经不能出现,无论如何我就是硬着头皮也得去考上那么一回。
爹好歹也还是厚着脸皮天天向招募官问考试的内容,娘则针对爹得回来的情报帮我做那个方面的特训。
就连妹妹都自告奋勇,要帮我制订考前培训计划,务必要让我名正言顺地考进六扇门去,不给余家丢脸——其实是妹妹已经打着今后跟我做像爹娘那样的「夫妻档」一样,合作无间的「兄妹档」的念头,为了她的将来让我先行做好一枚铺路的小石子。
于是,在家人的殷切期望下,我终于迎来了六扇门招考捕快的那一天。
其实说老实话,考这个比考童生简单多了,上午考推理题,下午考反应能力。身为一名捕快,只要会这两点就够了,不需要今天「子日」明天「诗云」,去念一些我就算背得下也不能理解什么意思的古文。
我也知道应该努力,若是考不上,拉不下面子的爹搞不好会让我考科举。
上午的推理题在一个密闭的斗室里进行,我战战兢兢地推开那扇门。
娘说,推理其实很容易,就好像数学。比如说甲等于乙,乙又等同于丙,于是我们可以知道甲跟丙也是一样的。
按这个逻辑推论下去,事情的真相只有一个。
我听得似懂非懂。
但毕竟也是临阵磨过的枪,不利也得光一光。
进得门去,我站直了腰。那考场是由一间茶水具备的客房临时改装的,等待我的,是六个衙役打扮的人,与放在桌上、很明显的蛋壳碎片。
坐在正中的一个看起来是众人的头头,笑瞇瞇地看着我,很是和蔼。
这让我心情放松了不少。
「余公子,今天你要做的推理考试,就是从我们这六个人之中找出偷吃鸡蛋的贼。」他神色可亲地对我说出我的考题,还补充提醒:「你可以使用这房子里的任何东西,找出这人之后,说出你的论据就可以了。记住,一定要有证据!我们做捕快的办案,凡事都要讲究证据……你干什么?」
说时迟那时快,他的话还没说完,我已经一步跨到他面前指向他大声叫道:「你就是谋杀鸡蛋的凶手!」
众人呆然。
当头的那个也怔了一会儿,呆呆地问我:「怎么,你什么工具也没使用,你是怎么判断的?」
「你有口臭!」
不是我自夸,打小在娘与妹妹的无意培养下,我的鼻子可是一等一的灵,刚刚伴随着那人的说话,一阵又一阵鸡蛋所特有的膻腥味儿可不就是从他嘴里散发出来的?
我得意洋洋地说出我的判断,在场的其余衙役们脸黑了一下,然后则是忍不住捂着嘴「噗哧」地偷笑起来。
「你你你……你知不知道这个题是叫在场的每个人都含一口水,然后根据他们吐出来的漱口水中是否含有蛋渣残酴来判断才是正确的推理方式?」
当头那个看起来被我气得很不好下台,吹胡子瞪眼的,只差没拍桌子了。
「郝师爷,这是余头的公子……可能早知道这个方法了,故意不用跟大家开个玩笑。而且虽然他没有提出有力证据,但办案也讲究直觉,我看他就很具有一个名捕快的直觉嘛!」
终于,一边的人笑够了,发觉再不帮我圆场有可能只会让气氛一直僵持下去,遂开口劝解道。
「哼!这样的判案如何叫人信服?就算你凭直觉拿住了真凶,可是没有有力的证据!这道题虽然你的答案是正确的,但推解过程不可取。这样吧,我姑且看在你爹的面子上,给你一半分。下去吧!」
还好,原来还是给分的……
好过没有。
我松了口气,事后才知道我是所有人中唯一一个在推理题上拿一半分的(别人不是全拿就是一分不得),爹看我的眼光无奈得紧。
下午的反应能力测试则是以接暗器的形式进行的。
这个分数好算,十个衙役各拿五十个一筐的木片暗器围成一个圈子,然后向场中的应试者一刻不停的投放暗器。
应试者在这一关里就是不停地接收衙役们发来的暗器,然后放进自己身边的大萝筐里,直到十个人的暗器发完为止,最后按接到的数量算成绩,这个比法相当公正,也不失为拉开差距的一个好办法。
在这种时候什么取巧作弊的方法都没有用了,应试者只是木然地、条件反射地扑向从各个角度投射向自己的暗器。武功好的接得多一些,武功差的接得少一些,还有就是反应快的,虽然不及有武功的接得那么有效,但多少也比一般人会好一点。
在爹忧心忡忡的目光注视下,我慨然上场了。
在这关键时刻,妹妹小时候比拟阿黄对我的训练反而显出了其莫大的威力。
根据我的经验,接东西只要形成条件反射那就好办了,一旦接出了一定的默契后,不管是飞碟、树叶、还是垃圾,不管是横飞、直射、还是弧线拐都是手到擒来。
于是我半蹲在地,昂然地高抬着头,以一种奋不顾身的大无畏精神地在满天暗器雨中回来折腾着,手不够用了就连脚也用上,虽然姿势不佳,十分有损本人形象,但一场比式下来,累得气喘吁吁喘得跟拉风箱似的,像是也接了个十分之五六,处在及格的边缘游荡。
上下午两场的考试综合成绩出来,我恰好排在第十名以外的第一名,看着爹每况愈下的脸,我心里那个悔啊!早知道应该连嘴都用上多好,反正形象这种东西对于来说是迟早都要抛弃的身外之物。
在这危急时刻,排名在我之上的一位朱姓男子却被一名走路都还要拄着拐的老婆婆拎着耳朵扯回去了。
据说该男子是三代单传的男了,母亲又是个老寡妇了,无论如何舍不得让家里的独苗儿担这份风险。
县太官也只得默许了这朱寡妇当众跟官府抢人的举动,目送肩负伟大传家责任的种马小猪哥离去后,师爷按着在场的排名一二三四五六一溜号数下来,我恰恰好吊着车尾入选此次招收的捕快名单内。
爹把捏在手心里的冷汗抹掉,转过头应和着同僚们奉承的笑。当然,那些叔叔伯伯们都笑言这次我就是因为心智太高所以才轻敌、好玩!不然哪能拿这个成绩呢?
其实我爹已经很想回家去烧上一炷高香,叩谢余家的列祖列宗保佑。
而我,对这个结果也很满意,因为娘说的,只要我老实肯干,听上司的话,基本上混进了公门吃公家饭不成问题。
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老实听话」!虽然有可能笨手笨脚一点,理解能力也不是这么高,但既然爹目前是我的顶头上司,他自然有办法会把困难的任务分解成我能理解的。
更何况我在进了六扇门后不久还交到了朋友。
因为新加入六扇门的捕快都要经过一个月左右的集中培训,经过观察和培训然后才好依各人能力分派到各个部门去,娘为了让我能尽快熟悉环境,勒令我也必须在衙门里跟大家一起吃大锅饭、睡大通铺。尽管我家可耻地就在衙门后方的五步之遥也不许我回家。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认识蓝如烟的。
在一场野蛮的食物争夺战里。
考入公门的第一天,也不知道官委的新手训练员是打算给我们来个下马威还是有虐待狂,从早到晚让我们扛着沙袋跑步,被训练了一天的弟兄们都很饿,这也就是之所以当天晚上的晚餐竞争分外惨烈的原因。
在场的除了我,都是在接暗器考试中以武功出众或是反应能力极佳才考进来的,尽管咕咕做响的肚子多少有点影响了行动力,但至少比我这个反应迟钝又生性胆怯的傻瓜要好上很多。
每次菜一上桌(而且是个八仙桌,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八仙桌,想当然尔,就是只能坐八个人,而我们考进来的新捕快人数明明是十,难道官府有意识要把每天的吃饭时间也变成加时训练?),我捧着一碗白饭好不容易接近放菜的桌子的时候,四散开的人群恰好露出中间一个空空如也、还在滴溜溜打转的木盘。
就算傻瓜如我也知道,在训练了一天后只能空着肚子吃白饭是很不人道的!
莫非娘是打从一开始就决定要让我进六扇门来体验竞争的激烈与残酷性,顺便教育我粮食来之不易?
看着当天所有的菜几乎都是一上台就一抢而光。我欲哭无泪地捧着自己的白饭窝到角落理郁闷着,在我前面一人突然地怒了。
「嘁,衙门里就款待我们吃这个啊?老大一条排骨居然连点肉都没有!」
说着,他顺手—挥,白皙的手指握着乌黑的筷子,终端在空气里划出一条油腥的弧线。
「啊呜!」
不知道我是饿疯了还是因为训辣的条件反射还没过去,总之,看到那还在半空中没落地的排骨,我下意识地伸长了脖子两腿窜高——因为两手还捧着铁饭碗不敢放开,所以只好用嘴一把衔住了被他嫌弃没有肉、直接从饭碗理开除的排骨。
他讶然地回头看着我,突然抿嘴一笑。
害我无端就为自己的狼狈而有点羞愧起来。
向我报上大名的同僚就是蓝如烟。
看起来水水嫩嫩秀秀气气的一个人。
如果说我因为长得像娘而像女孩子,那么他简直就是个女孩子化妆的。
我完全不能想象他在一堆如狼似虎的差役中是怎么抢到这么多的菜,而且几乎都是最大份的。
「过来一起吃吧?反正我也吃不完。」
他笑瞇瞇地向我招了招手,没等我答话就已经自顾自地坐在我身边,把他碗里的东西分类向我碗里挟。
「芹菜,不吃,给你;青椒,这种味道怪怪的东西也给你……这山药蛋太腥了,拿去!」
他真是个好人!
我捧着不一会儿就满满当当地布上了菜的碗,含着满口他塞过来的东西感激涕零。
不过他不喜欢吃的东西是不是也太多了一点?
娘说挑食不好,长不高的。
但彼时我满口都是食物,顾不上跟他说这些。
遇上了他,我终于结识了我十六年的人生里出现的第一个朋友。
他真的很照顾我。
在集训那一个月里,每次都是抢到一大堆吃的然后拉我到一边分我吃。
正因为有了他,我在竞争激烈的残酷日子里也能吃得头好壮壮,并且长高了一寸半。
我娘对这个成效欣喜不已,觉得既然我吃公门饭有助增长,以后索性早、中、晚三餐都在那解决了。
当然交到一个朋友对我的帮助还不止这一些!
别看蓝如烟斯斯文文的,打起架来可毫不含糊。
刚进衙门的时候就因为我们俩都长得比较瘦小,同伴们很是看不起。有一天一个人有意无意地指着我们说:「这世道越来越奇怪了,娘儿们也可以混进六扇门吃公门饭了!」
我还没明白过来他的意思,蓝如烟已经扑上去把人揍到不成人形。
晚上郝师爷到捕快房查问当天打架经过的时候,他把我推向前狠狠地在我背上一捏,顿时把我痛得眼泪汪汪的。
然后他是这样申述案情的:「因为那几个人看余总捕头的公子不顺眼,欺负他,我看不过眼才出头的。虽然余公子是名捕后人,对他们尽力忍让,可大家既然一同考进来了就是同门,难得的缘分!哪里还有分什么高低贵贱的?他们的心态太不正常了,所以我忍不住身体力行地教导他一点做人的道理,以便让他多增长些人生的阅历。」
一番话有理有据、声情并茂,说得最注重理论证据的郝师爷脸色大为缓和,再看看我的确是一副泪汪汪的可怜相,反而又狠狠地驯斥了到现在还趴上床上动弹不得的挑事者,这才把这件事情告一个段落。
没有被骂,我也蛮高兴的,就不计较他把我扭青了一块的事了。不过还有一点我想不明白的,那就是爹为了表示他对所有下属一视同仁、公事公办,从来不许我在衙门里说我的身份,平常就连我叫他都得叫—声「总捕头」的,蓝如烟是怎么知道的?
当我把这个疑问向他提起的时候,蓝如烟眼里闪烁着狡诈得叫人发毛的光芒,在我头上拍了拍,很拽地给我一个的答案:「你有什么是我不知道的?不过我偏不告诉你!」
他这句话似乎大有深意,可是我没有想得到这么多。
因为他已经体贴地拿来了药给我擦被他扭青的淤痕了,他真是个好人啊!
一个月的集训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们也被分成五组,分别听从不同的部门调遣。
我以为我会跟蓝如烟分在一个组的,可是他却被抽到风化组去了。
据上面的说法,那是比较物尽其用的好办法,凡是看到小蓝的脸一脸色迷迷的男人,那没得说,一定是淫贼!
这么好用的天然探测器不用,实在太暴殄天物了!
而我,虽然在集训中反应平平,但秉承着虎父无犬子的传统理念,被派到血案组。
虽然同在一个地方上工,可是因为各组的侧重点不同,分派的任务与巡查的路线也都不一样,不能像以前那样天天黏在一起了。
临别时,小蓝拉着我的手很依依不舍地与我惜别:「小常,以后我不能照顾你了。自己要小心,本来要跟你分在一组的李言武是个空心大萝葡,不会看出你真的很傻,可是他又被派去当卧底了,你将来还不知道要跟谁做搭档,但无论如何你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了,知道吗?」
我被他说得背上的冷汗涔涔下,原来我跟别人朝夕相处了一个月,犯下的傻事没有一千件也起码有八百件,却连一次「笨蛋」、「傻瓜」都没有被人叫过,全是他帮我兜着啊?我还以为我自己多少变聪明了一点呢!
唉!
不知道我的搭档会是谁?
在没有正式的任务委派下来之前,爹决定先让我跟经验老道的年长捕快去巡逻,也好先热悉街道环境。
被上面一番评议下来后,一起朝夕相处了一个月的兄弟们就要各自分赴前程,出于小蓝的提议,我们一起凑份到镇上的望江楼去吃顿好的,以兹纪念这一段同甘共苦的日子。
我当然没有疑议,还把小蓝那一份钱也出了,被收编进六扇门后发的第一个月的薪水就这样告别了。
宴席上,我因为要跟小蓝分开了很是舍不得,又听说过酒这东西可以一醉解千愁,于是一杯接一杯,喝得我频报内急。
偏那天酒家生意太好,导致茅房也生意兴隆,我在门外候了小半个时辰它都没有间歇的机会,实在憋不住了只好扭扭捏捏地拐到后巷,解开裤裆就飞流直下三千尺。
尿得正高兴呢!突然感觉下方被我尿湿的那块地儿有点奇怪,似乎土质非常松软,被尿一淋,那土渐渐塌陷下去,显出里面大有内容。
我一时好奇心起,沿着渐渐显出轮廓的地方尿了一圈,赫然发现一截苍白而毫无血色的动物肢体半埋在泥土中,呈现在我面前!
这这这……这似乎是人类的手?
活的人是不能在土层下呼吸的,那……那么,也就是说、这里有个……死人?
「哇啊啊啊啊——」
我发出惊天的惨叫,虽然很想屁滚尿流地离开这个会被人捉拿随地大小便现行犯的场所,可是我的腿迈不开步。
我的惨叫声引来了一堆围观的群众。
尽管围了一大圈人来瞻仰我刚刚尿湿的地方很是不雅,可是他们的出现好歹让我壮了壮胆。
有人在旁进说这件事一定要报官。
我打从心底赞同这一决议。
可是为什么他们都只是说着、看着,却没有一个人行动?
我惊骇到差点就成斗鸡眼的眼珠子转了转,终于看到我身上穿着新发下来的衙役公服。
敢情他们以为我就是「官」了,都在等着我处理这件事不成?
可是我我我,我怕血,也很怕死人。
但是我不能给爹丢脸!
在我犹豫着要晕还是不晕的关键时刻,小蓝他们终于发现了这边的动静,快速赶来。
有了这么多穿公服的人出现,现场终于安静下来,并立刻变得井然有序。
藏在土下的东西也被挖出来了,果然是—具人的屁体。
是大约年龄在三十后半的男子。
长得倒是仪表堂堂,致命伤在血肉模糊的胸膛处。
「我再也不要到这里来尿尿了!」
我惊魄未定,两腿还直在发软。
看着闻讯而来的老捕快跟仵作已经忙碌起来,记录案发现场的情形、查验死者身上的伤口,先前被小蓝打过后才成为好兄弟的马如龙在我身后小声嘀咕着:「尿尿也能尿出一宗大案来,运气真好!」
按当时的刑部律法,第一办案者必须对本案负责到底的原则,这宗离奇的杀人案自然是得落到我身上了。
基本上来说,虽然当一名捕快不管是抓小偷还是拿采花大盗都是为人民服务,可是最最容易闯出名头的,自然是去破什么命案、血案、惊天大案。
而我才入六扇门就受命去侦破一宗命案,直接略去我应该做的巡查、跑腿、调查处理民事纠纷等等循序渐进过程,简直是无形中实现了超越障码三级跳。
爹对这个事件带来的影响的反应是喜忧参半。
如果我像年轻时的他,那可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大好时机,扬名立功在此一举。
然而,面对着一个从外在到内在都与自己相差甚远的继承人,我爹除了学伍子胥一夜白头还能做点什么?
倒是娘在一旁出了个主意,「福儿虽然没什么经验,担不起这等大任,但我们余家不是还有个金陵第一名捕的他爹在嘛?福儿的搭档到现在还没有,你自告奋勇得了,你们父子档连袂出手,不管谁的功劳那还不是咱余家的嘛?破了案子将来也好为福儿积累些必要的资本。」
娘一语惊醒梦中人,虽然爹是很想把这个侦察父子档开下去,可惜他还有一宗要案在身,分身乏术。
但无疑的,娘这个提议也为我的困境开辟了一条新的解决之道。
既然办案一般都是两名捕快同时出动,东边不亮西边亮,就算在其中我的完全不能起到作用,好歹也可以给我配个本领高强的搭档,至少不会叫死者沈冤不得雪吧!
有了这样的根本解决办法,爹的心定下来了,不再反复思考着让我离家出逃等逃避现实的举措,转而研究他手底下的捕快究竟哪一个最适合做与我搭档的倒霉鬼。
事实证明有人要倒霉的时候挡都挡不住。证据就是我爹第二天一早就兴冲冲地把我从床上挖起来,去见—个好死不死,恰好要在这个时候撞回来结案的一流捕快。
据说这人是捕快中的后起之秀、新升起的一颗明星,他在三年前才加入六扇门,当年便破了一起因宗教迷信活劲而引发的连环杀人案而名声大噪。后来在一场追捕中他的搭档因公殉职,所以到现在他身边也还没有固定的搭档。
「福儿,这是高非凡高捕头,以后你就跟在他身边多学点儿,知道吗?」
当爹含着热泪执起我的手,既像临阵托孤,又像清仓甩卖,还有点像强行嫁女般地把我托付给面前这人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心底一直抱着渺茫希望能与小蓝复合的侥幸已经没有了。
这个人不知道好不好相处?
会不会像小蓝一样聪明又温柔地给我做好一切收拾善后工作?
虽然小蓝偶尔也会欺负我,可是大半时间他都在帮我,而且他是知道我傻也不会嫌弃的人。
「来呀!福儿,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过来见过高捕头?你要以高捕头为榜样,别丢我们六扇门的脸!」
爹看我呆站着不动,心里大急,也不管我对陌生人的心理适应期过了没有,就强行把我推上前去,勒令我给别人打招呼。
「高高高……」
我哭丧着脸,把头仰高三十度,只看见一枚白皙的喉结。
再把头抬高六十度,看见了一管高挺的鼻子。
直到我把头仰成九十度时,终于对上了一双如墨夜里的星星般的眼睛。
我知道我的身高不够普通标准,只有五尺一寸多一黠。
爹每每为之叹气,钦恨于我不管身材还是智力都接不了他的班。
娘说我才十六岁,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可是爹也不用这么快就找个榜样来激励我飞速拔高成这样吧?
真是合了他的名字,高到非凡。
除了傲人的身高外,他还有一副英俊的皮相。
一身的劲装看起来非常精明强干的样子,高挑挺拔的身材随便往哪一站就是鹤立鸡群。英气的嘴角微抿着,细长的眼精光熠熠,只是不知怎么地他给人有点孤高冷漠的感觉就是了。
他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我。
我在他的目光下瑟缩。
那双眼睛的主人冷淡地上下打量了我一圈。然后,那双眼睛上方同样好看的浓眉皱了皱,吐出他见到我后的第一句话:「余总捕头,我不当托儿保姆的。」
「福儿已经十六岁了,不小了,呵呵,呵呵,该长的地方都长了。」
爹傻笑,不过我知道他是在装傻。
为了把我推销出去,爹偶尔也会扮猪吃老虎。
「而且跟我搭档很危险,我在办案中无法顾及别人的安危。上一次就已经损失了一个同伴了,我认为大可不必再多浪费一个。」
原来别的老捕快都有搭档,唯独他没有,还真的是因为跟他搭档的人在办案中险难身亡啊?
我激灵灵打了个冷颤,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随便就能碰到的好事不是这么轻松容易就能享受的。
「没关系,福儿就是太少阅历,能跟着高捕头游历游历,也是好事。而且我们官差办案最讲究团结协作精神,你独来独去的习性也该是时候改一改了,这次你务必要携带伙伴共同进退,这是我这总捕头的命令,你想不遵从吗?」
可惜我那一心为公的爹已经决定了不管前面是刀山还是万丈深渊,他都将让我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总之目前的第一步计划就是得让我巴上眼前这位高捕头再说!
看样子爹为了破案,是不惜牺牲小我了!连「总捕头的命令」这么大的帽子都盖下来了,叫人敢不遵从吗?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我错觉,爹像是有点话里有话的样子。
然而,这次高非凡却没再违抗成命,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表示他知道了。
在我还没完全接受这个事实而站着发愣的时候他就已经转身走开,一刻也不浪费时间地向整理案件记录的师爷、还有解剖屁体的仵作了解案情去了。
「福儿,你还不快跟上去!记得一定要听高捕头的话,绝对不可有任何违抗!」hksar
爹叮嘱我要珍惜每一个学习的机会,当然,还有最重要的就是听话不惹他生气抛弃我。
我略带哭意地点点头,表示我听懂了爹的话,然后拚命地跟在他身后追赶他的脚步。
行至无人处,高非凡突然停下步子,害我差点没一头撞上他的背。
「不想死的话就离我远点!我才没空带小孩子瞎闹!滚开!」
这这这……这人怎么这样啊?
好恶劣,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
因为这些许的愤慨之心盖过了爹叫我一定要听话的命令,我决定就偏不滚开,跟着他看看谁比较倒霉。
事实也证明当一个傻瓜下定了决心拿出傻劲儿干一件事的时候,没有不成功的——就算失败也是为了涎生成功而做的前期准备。
在我创造了第三百六十七个成功的母亲后,第三天,高非凡莫可奈何地带着我上路,查案去了。
第三章
「我们此行要去沧州。因为你发现的这起杀人案并不是一般的杀人案。根据仵作剖尸检查的结果,虽然凶手刻意用剑把伤口砍得血肉模糊以混淆视听,但直接致命的凶器是十字镐。十字镐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武器,江湖上能练到一击必杀的高手并不多,而这种杀人手法我恰巧在三年前见过一次,那人便是被我亲手送进沧州大牢,今年秋后就该问斩的死囚『飞天狐狸』李段。仵作经过解剖还发现……」
风清气爽的清晨,对面的帅哥看起来心情很好,也有打算要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的样子,自我认识他之后头一回说了这么多话,简直可以说是侃侃而谈。
可是,面对着丰盛的早餐而大谈肢解、命案、血淋淋的杀人现场,我的胃似乎有点因为这样的就餐话题而闹罢工。
「来,吃一块冷牛肝,味道不错。」
对面的帅哥自然是不为所动,亲切地挟了一块牛肝给我,看着我受宠若惊地吃进嘴里后,接着陈述案情。
「死者肝部也出现了十字镐的痕迹,足可见这一掷之力势不可挡,在穿透胸腔之后还伤及内脏,因肝脏破裂致死。」
「呕——」
我可怜的、饱受折磨的胃终于因为实物在前般的残酷叙述而造反,对面那位帅哥连眉毛也不动地看着我冲到窗边上抱着柱子去吐。
「早说过叫你不要跟着来,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冷冷地,他绝情的话语从背后追来。
原来,这几天来他甩我不掉,人前也不好做得太过。现在已经远离爹的视线了,打的主意是让我自动离开啊!
我我我,我当然也不想跟在他身边受这样语言、精神上的虐待。虽然跟着他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可是我知道如果我回去,爹就一定会把我捆到马背上再送回他身边。
与其去选择一个已知的悲剧,不如跟着未发生的悲剧前行比较好。
娘常说,旦夕祸福!将来要发生的事,还不一定是灾祸呢!那我为什么一定得先选了知道十足倒霉的那个?
「呕——」
大概是被我哇啦哇啦毫无形象的狂吐影响了胃口,边吃东西边讲解剖经过的人也吃不下了,脸色臭臭地叫来小二把东西打包。
而原本坐在我们旁边几桌的客人,早就散出了五尺开外,一脸惊骇莫名的表情正襟危坐,斜眼也不敢看这边。
「还不快走?被人看笑话很好玩啊!?」
他大约是觉得作为我的同伴很没面子,可是会吐成这样也不是我愿意的,如果不是他这么具体到细节部位地讲述案情,我怎么会产生这般深刻的联想?
当然他没耐心听我解释,一转眼早就去了七八丈远了。
「我说,你这么死心塌地地跟着我就只是因为怕回去被你爹责罚?那容易!你到邻县去随便找个地方藏起来玩上那么一两个月,我把案办完了就回来找你,再带你回去,这样你爹也骂不着你了,破案的功劳我依然分你一半,如何?」
因为此次办案的经费充足,高非凡向驿馆租借了两匹马代步,一路上还不忘做我的思想动员工作。
「可是爹说要我跟着你听你的话呀!」
他不让我跟着,我怎么听他的话?
我摇摇头,表示出门前爹不是这样交待,如果我不跟着他还是会被爹责罚的。
「傻子,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
他脸上浮现出「是聪明人你就该知道怎么做」的笑容,可是不幸他已经一口道破我的真我本相。
「我会说的。」
既然已经被他看穿,我也就不再隐瞒了。于是我诚实地开口,说出他认为的万全之策的唯一缺陷。
只要爹一盘问,我多半还是会说出真相,到时候就不止是被责罚的问题了。当爹发现我由一个虽然很笨,但起码还诚实听话的好孩子,变成了依然很笨,可是却学会了撒谎欺瞒的坏孩子,极有可能把我赶出家门。
我喜欢吃娘做的荷叶粉蒸肉,不想被爹赶出家门。
「你有毛病啊!?真是的,谁要跟一个臭男人一起办案啊?」
他拿我软硬不吃没办法,大大地发了一通脾气,纵马先行而去。
「臭男人?」
我终于发现了他百般不愿与我一同上路的原因。
嗅了嗅自己的衣服,手和头发,不臭啊?也许他不喜欢跟我在一起,是因为我是个男人?既然这样那也就没办法了。
以前娘发现妹妹喜欢把我打扮成女生后发了一通脾气,勒令我要记得我是个男孩子,无论如何都不可以穿花裙子,戴花冠。
可是现在为了能够与我的同伴相处和谐,适当的让步是应该做的。
好不容易追着他到了打尖的客栈,歇息的时候我到街上买来了一套女装,还有胭脂水粉。
不过有点我不太明白:当那个卖胭脂水粉的大娘说不知哪家姑娘这么幸运,能得到像我这样俊俏体贴的郎君,我说这些是我自己要用的,她干嘛变了脸?
同样脸色变得怪怪的还有高非凡。
当第二天我穿着好不容易才绑好的裙子,并涂好昨天买来的胭脂水粉出现在大家面前时,他震惊得连挟在筷子上的花卷都掉了。
我想可能是我化的妆太难看了。
不过那也没办法,我从来没做过这种事,以前都是妹妹帮我化的,我只记得刷上了粉之后,脸上要抹一陀胭脂,唇上也该涂一圈。
程序我是记得的,可是份量就不是我能够掌握的事了。
全部弄完看到镜子的时候我自己也蛮害怕的,可是转念一样,反正我自己又看不到,那就没关系了。
唉,高非凡也许是真的精明能干,可是他的品味我不敢苟同。
「早!」
我小心翼翼地在他身边坐下,不敢太大声说话,怕脸上的粉层龟裂开来。
他英俊的面目抽搐了一下,几乎是立刻食不下咽。
也罢,昨天他才让我吃不下早饭,今天风水轮流转一下,到他吃不下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我习惯性地见怪不怪,举起筷子吃饭。
「你这是什么打扮?」
良久,看起来高非凡是很辛苦地平息了体内造反的器官,确定不会重蹈我昨天的覆辙后,问了我一个问题。
他的脸色很奇怪,像是想笑又笑不出来,要生气可是在那之前就想先哭出来的样子,并且面颊一直持续抽搐着,我想也许是表情太过泛滥而导致的短暂性面部神经失控。
「你说你不要跟一个『臭男人』一同办案。」
我慎重地重复他昨天的提议。
为了达成他的愿望,我还用了不少香粉,现在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一阵粉香扑鼻,他不可能没体察到我的细心。
「如果你是为了报复我昨天早晨的捉弄而耍我,我承认你更高明。」
他冷冷地跟我谈条件,可惜直到现在他的脸还恢复不过来,所以让他话里的严峻意味大大降低。
「我现在可以跟你一起办案了吧?没有人认为我是一个臭男人了。」
就连昨天才给我送过洗脸水的店小二都认不出我来,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那大概是我忘了补充,跟一个丑到叫人会吐出三天前的馊饭的『丑女人』在一起,会叫我更加办不下去。」
他咬牙切齿地说完,终于无法再忍受盖过了一桌子菜的浓厚粉香味,嗖一下窜起来,动作比上次他甩掉我的时候逃得还快,据说是去找地方吐去了。
回头看看除了他外也没有人敢靠近我十步之遥,这香粉的效用真大。
诺大一间客栈只有我一个人用餐,非常清静。
餐后,我被店家强行打包让企图逃避责任的高非凡带走,一路上人见人避,所向披靡。
高非凡再也没勇气在这个小镇上呆下去了,牵来他的马就把我也抱上去,两个人一块共骑倒是比我自己另外骑一匹马要快得多。
对了,我想起来了,爹说过畜生也是有灵性的。被我骑在胯下的那一匹马一定凭着动物的直觉知道我傻,所以总是刨蹄子、闹性子,反而害高非凡得时不时在前方等我慢慢跟上。
一路扬鞭疾驰,不出半天就可以看到一座巍峨的城关,「通州」二字写得苍劲古癯。
我正对出了家门后遇到的第一座城关而心向神往之的时候,高非凡突然勒住了马,在官道上停了下来。
「好了,前面有一个大集市,你随便都可以找到人给你带路、陪你玩,我们就在这里分道扬镳。总之,不管你是真傻也好,装傻也罢,你不要再来找我,我也不再陪你瞎闹。我还要办正事,就此别过。」
他把我放下马背,又从包裹里掏出几锭银两放在我身边,一直挂着刚刚那个彷佛抽搐般的隐忍笑容,冲站在路边的我这样说道。
而我,被他刚刚相当轻柔地把我从马背上放下,对他这么多天来头一回出现的温柔举动有那么一阵的不适应,所以,等我正式反应过他话里的意思时,他已经连人带马化做远道上一个小小的黑点。
「高……」
我不敢置信地望着他离去时产生的烟尘。
他居然在发现了真相的第一天,就这样弃我而去了?
不,重要的是,爹在我们出来的时候吩咐过我要听他的话的。
现在他不在了,我该听谁的话去?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路边,越想越彷徨、越想越害怕,终于一屁股坐在官道上放声大哭起来。
由于我哭得太投入,所以并没有注意到我是坐在马路的中间,并且,后方来了一辆四人抬的官轿。
「大人,前方有人拦轿哭述冤情!」
当头的一个官差看到我不让路也不起身,哭得正伤心,一挥手停了轿,向坐在轿里的官员这样禀报道。
「你有何冤情?速速报来。本县令为你做主!」
轿子里的老爷下了轿,胖胖的很和蔼的样子对还蹲在地上的我说道。
「做主?」
我正愁着没有主心骨,这里来了个肯为我做主的人。
我像是抓住了黄河泛滥前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呜呜咽咽地哭得更伤心了,一边哭还一边申报案情。
「他……他不要我了!就这样丢下我一个人走了!还……还拿走了包袱!哇——!」
好伤心,好委屈。
我知道我是笨,可是我有努力地听爹的话,也听他的话,做个好孩子。
就连他说不喜欢和一个「臭男人」在一起,我都违了娘一再的叮嘱,勉强变装配合他了,他怎么可以说不要我就不要我了呢?
我捉着县太爷的手嚎啕大哭,根本就说不下去了。
而当时正是秋老虎肆虐的季节,好脾气的县太爷陪我站在毒日头底下,渐渐也快要站不住了。
看看我,哭得抽抽咽咽的语焉不详,可是身边分明有几锭像是在抢夺中散落在地的碎银子。
光天化日下,在众人面前,这案子也是不能不立的。
「咳!」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了一头的汗的县太爷这样对我说:「既然这样,你就先随本官回衙门,不管是贼人拦路抢劫,还是负心汉狠心薄幸、无情弃妻,只要你把那汉子的样貌跟画师说。本官上天入地也会把他给你找出来!」
弃妻?
哦!对了,我到现在还穿着不得不将就凑合的女装。另外哭到脸都肿了,妆也花了,可能县太爷一时没认出我的性别来。
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从他的话里得到了一条可行之计。
「画像?」
听他这么一提我想到了。
以往官府要找人的时候,不是都会大街小巷地贴满带着画像的布告,发动全天下人去查找此人。
这也不失为一个有效的好方法。
画像还难不倒我。
更何况全天下也没几个能长得像高非凡这样的。
我于无边无际的黑暗中找到了一丝曙光,于是收了哭,含着泪点了点头。
一到县衙,我就刷刷刷画了好几张高非凡的画像,画得那可真是惟妙惟肖,见了的人没有一个会不认得的,然后把画像交给县太爷去张贴寻拿。
悬画寻人的方法果然有效。
才不过等到日落而已,就有衙役上报说人找到了。
我欣喜地随县太爷到大堂去,果然见到被两个官差带上来的人是高非凡。
据说是看到满街贴了悬赏捉拿他的布告,而且就贴在采花大盗的下面、偷鸡贼的上面,投案自首上门来向县令问个明白的。
「高非凡!」
古人有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在满地陌生人的地方终于又见到一个熟悉的面孔,我忍不住扑上去紧紧地捉住他,又开始今天第二波眼泪泛滥。
「原来是你!」
他咬牙,英俊的面容非常险恶的抽搐着,一副恨不得咬下我几块肉解恨似的。
想来他当捕头已久,又是一城的名捕,被官府当成罪犯寻拿的误会并不多。
「哎呀!原来是金陵的高神捕。高捕头义胆忠肝、屡破大案之事,本官也早有耳闻,依高捕头的为人,当然不可能是抢路抢劫、抛家弃子的恶人,原来全是一场误会。」
看过了高非凡拿出的腰牌,验明正身无误,胖胖的官太县干笑着不停擦汗。
「还有你!居然连问也没问明案情,就给我定什么拦路抢劫、薄幸弃妻、奸淫掳掠的罪名满街张贴告示,还画上了我的画像,害我下到驿站连一个敢给我换水歇脚的地儿都没有!」
高非凡见在众人面前,不好跟我这个傻子清算,只怕越算越成一笔胡涂帐,满腔怒火波及到无形中成为我帮凶的县太爷。
「这……这……」
县太爷瞄瞄已经哭到打嗝的我,无奈地摊了摊手,表明他也没办法,当事人不能详细说明,只好按现场看到的情形定罪。
「咳,既然高捕头是无辜的,那这人也太大胆!竟敢诬陷朝廷命官,本县有令,凡诬告谎报者,一经检举发现,重打二十大板。来呀!把这、这……高神捕,您知道这人是谁?」
官太爷不愧是在官场上耍得溜圆的高手,马上就弃我不顾准备舍小我以讨好高非凡,不过看我挂在他身上哭得抽抽咽咽也没被甩开的样子,到底多长了个心眼,估量着别把马屁拍到马蹄子上,先问我的来历再说。
洞察了他用意的高非凡冷笑道:「他爹是金陵第一神捕余大为。」
「喔!高神捕,本官斗胆说一句,那就是您的不是了!既然她也是名捕之后,跟您也是门当户对,怎么能因一时口角就把她一个人抛在路边呢!」
县太爷再擦了擦汗,金陵第一神捕的官级不大不小,刚好在他七品之上。
看着县太爷一副「你们小两口斗气还要惊动了官府那实在太不应该」的表情,高非凡气不由一处打来。
「你还没听我说完!他是余大为的公子,同属义州公门。既然他身为男子,本人又何来薄幸弃妻一说?还加上什么烧杀抢劫、奸淫掳掠,就凭他?」
在我往他的袖子上抹第二把鼻涕的时候,高非凡厌恶了,借着要让县太爷辨明雄雌的机会,趁机把我揪出他怀里,脸冲着那边推过去。
「这个……啊!哈哈,今天太阳实在太大,本官晒得有些头晕眼花的。既然难得高捕头跟余捕头大驾光临本县,不如也先住下来歇歇,我让夫人给大家煲些凉茶,既生津解渴,又消火散热。」
于是,我们就这样莫名其妙地在县衙里找到了落脚之处。
◇ ◇ ◇
「哈哈,原来全是一场误会!说起来,高捕头这案子,跟本县倒是有些渊源!想当初,『飞天狐狸』李段就是在这里露出行藏叫高捕头拿去的。本官当时恰好去怀岭赈灾,回来后听县里的彭总捕头提起高捕头之事,对高捕头的神勇实在是佩服之至啊!」
晚间,县太爷设了家宴,让几名内眷做陪,把哈哈打得又响又亮,高非凡对今天的乌龙之事虽然受了一肚子的鸟气,可也一时发作不得。
我换回了男装,打横做陪。虽然在这个位置上接收到的高非凡的白眼是最多的,可是今天折腾了一天,我饿得慌了,把他的白眼当配菜,仍是吃得很起劲。
刘县令的夫人已经适时地给大家倒上了酒,正待举杯畅饮的时节,突然听到佩环叮铛,一股如兰似麝的香气扑面袭来,却原来是县太爷的第四小妾兰如意直到现在才盛装打扮好,姗姗而来。
「如意啊,你迟到了,还不快向高捕头、余捕头敬酒三杯?」
刘县令一见这最心爱的宠妾到了,笑得眼睛都没了,招手直唤她坐过来。
「老爷有令,妾身敢不从命?」
这如夫人也着实了得,先以自己迟到为由,自罚三杯堵了高非凡的口,然后一杯又一杯地劝过来,笑语嫣嫣,酒到杯干。
「刘县令,如果今天晚上没有公事,那么高某酒兴已尽,请容告退。」
我早就顶不住那个酒的攻势,一阵一阵闹腾得难受坐一边趴着去了,高非凡比我好一点,不过似乎也不是她的对手,又喝了一会儿后,饭都不想吃了,拱一拱手就要走。
「嗳,高捕头,本县还有一事相求啊!」
这时候刘县令却拉住了他,使个眼色让其它的衙役都退下去,连上菜送酒的丫环小厮都摒除在外,这才开口道:「高捕头,通州因贯通南北,实为经商要道,一向是繁华昌盛,客似云来。自本县上任以来,也一贯秉承着办商治民的方针,整顿城市治安,安顿居民,多年来一直没有出现过鸡鸣狗盗、打家劫舍的事情。可是就在半年前,城外飞虎岗上突然住扎下了一伙夜盗,他们趁着黑夜做案,倏来倏去,打着个『劫富济贫』的名号实行扰民之实,弄得怨声载道。尤其是他们之中有个大首领叫『钻天鹞』的,一身轻身功夫着实了得,出门入户如入无人之地,本官可是拿他们头痛得很。」
「既然有夜盗出现,又知道他们的藏身之处,这当是通州县衙捕快们的份内之职,高某不便插手。」
听到他啰嗦了前面一大通废话就已经老大不高兴了,耐着性子听完他的意图,高非凡冷冷地打断了县太爷的话,不打算节外生枝。
「本官也是这样想。可是三番几次,都是徒劳而返,他们对本县的缉拿行为似乎早见机在先,每每都在官兵抵达之前人去房空,奈何不得他们。所以,本官怀疑府衙内有他们的内应,却又不知内应是谁,敌我未明的情况下不好捕风捉影,以伤内部和气。恰好天佑吉人,这么巧,高捕头路经此地!高捕头本领高强一事早有耳闻,若想拿得夜盗,找出府衙内的奸细,还请高捕头通力相助!」
那刘县令一顶顶的高帽戴上来,连我都觉得不帮他一下不好意思了,高非凡还是那样一张死人脸,打定主意不越界管别家的事,免遭通州同行们的忌恨。
「对了,我还听人说,那『钻天鹞』着实狂妄,在一次酒后甚至跟人说,就算真的失手被擒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凭他的轻功,他照样可以从城墙里跳出去,哪怕是沧州大狱也奈何他不得!还说得有凭有据的,活像他真的去过似的!哼!无名小贼,要知道沧州大牢关的可都是穷凶极恶的死囚,看守的那是一个叫铜墙铁壁,连一只蚊子都飞不出来,就凭他那三脚猫的手段也想被捉进沧州大狱里去?简直是痴人说梦。」
瞧起来碰了一鼻子灰的刘县令的确是对那个夜盗首领痛恨入骨,莫非那钻天鹞子偷过他家夜壶?
我正用被酒精炙烧得迷迷糊糊的大脑思索着这件事的时候,高非凡却已经站了起来,转眼就换了一副义薄云天的面孔。
「既是如此,维护城镇治安人人有责,高某身为公门中人,更是应尽一点棉薄之力,此事却还请县太爷严守秘密,明天我就上飞虎岗会一会那钻天鹞。」
才不过短短一眨眼的功夫,高非凡就从一个冷酷无情的袖手旁观者变成了热血正义的一等捕快。
这改变让刘知县欣喜不已,让我暗暗叹气。
这家伙,分明是听到「沧州大牢」这几个字才产生了兴趣的,还说得这么义正辞严的样子!唉,他这人前一套人后一套的恶习怎么就不改呢?
唔!果然人无完人,看看我,虽然又蠢又笨,可是诚实善良,从不说谎。高非凡虽然聪明能干,但他也并非事事都这么完美。
突然之间,我觉得我跟他天壤之别的差距似乎没有这么遥远了。
因为受不了高非凡的变脸神功,我提早告退,路过中庭的时候才发现早起时艳阳高照的好天气已经不复存在,淅淅沥沥的雨挟着两三个星天外,气温一下子骤降了好多。
「咕咕——」
有什么东西蹦达着窜入我的脚下躲雨,我把那小东西捧起来,却原来是只全身雪白的鸽子。
「小东西,你也受不了老天爷变脸像翻书对不对?」
我把这同病相怜的小白鸽抱进房里,在桌子上铺了一层布垫,又放上一茶盏清水,权充这名难友今晚的栖身之处。
一夜无话。
第四章
第二天一早,我和高非凡就上山勘察情况去了。
飞虎岗是位于通州县城西的一座小山岗,草木繁茂,景色秀丽。原本山下还有一座百年古剎,不失为一处游览胜地。
昨夜一场雨把山中的空气涤荡得清新如许,越过一道据说叫虎跳堑的峡谷,一座小小山寨便驻扎在青山绿水间,端的是块好风水宝地——可惜做了贼窝。
「那个……高非凡,虽然你叫我闭嘴,可是我还是有个问题想问你,夫子说过,有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及时地问清楚,这样才不会有不明白的地方……」
我一路紧跑慢跑地跟在高非凡身后,眺望到疑为目的地的山寨的时候,终于还是忍不住打破了戒律,为自己争取一点发言权。
「闭嘴!说!」
虽然高非凡对我也与他一同前往之事非常不乐意,可是这么多天下来,所有见过我们的人都习惯在他走之前让他打包带上我。
也就因为如此,他的下床气直到现在还没顺过来,难免说话有些颠三倒四的。
「又叫我闭嘴,又叫我说,我闭上嘴巴怎么说话?」
瞧,就连愚钝如我都可以挑出他的语病了。
「我是叫你闭嘴少说废话,要问什么?说!」
这回他不单只烦躁了,简直有点愤怒起来。因为他一直不肯回头看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从他后颈处突突乱跳的血管猜想他整个额头被暴怒的青筋掩埋。
「高非凡,你是不是早餐没吃好?没吃饱的人火气才会这么大……」
我小心而且尽可能委婉地为他开脱脾气过大的罪名,但看到他倏地回过头来,那双眼睛放射出「你再多一句废话我就毙了你」的凶恶目光,把接下来想辩论说明的长篇大论吞回去了。
「你,最初,到底,想问我,什么?别告诉我因为你的思想回路一被打断就接不上了!」
他一字一句顿得似乎超出必要的用力。
「哦……」
我了然。
面对暴怒美男子,我之前的确有几次因为被打断了话头后一转背就把原来要说的话忘了,让听了半截话听得莫名其妙的高非凡到现在还像是早起闯入杜鹃窝的迷途小鸟。
不过这次因为目标物就在眼前,我难得地没有忘记自己原来打算问的问题。
「那个……我想说,前面好像就是夜盗的营寨了,我们要怎么进去?」
我左看右看,高非凡一个官兵也没带上来。
而已经近在眼前的山贼窝倒是可以看到有几小队人来回巡逻的样子,人数不少、戒备森严。
莫非高非凡这次是来打前哨,看看地形就走;或是昨夜他已经跟官大爷商定大计,虽然看起来只有我们两个人来挑寨,但其实大队人马在后面埋伏着,随时可能异兵突起?
「直闯进去。」
高非凡原本根本不想回答我的问题,但可能一想到如果我有一个疑问解不开,接二连三的不明之处也会出现,所以虽然脸色臭臭的,也仍是言简意赅、硬梆梆地扔过一个答案。
「他……他们人很多……」
而高非凡只带了一个我,怎么看都不像是能与对方的数量相敌。
「人多就有用了?」
给我一个「若你不在我更潇洒」的直白眼神,高非凡已经直闯到山寨前!
「什么人?」
守岗哨的贼人才问出这一句,就被暴躁的高非凡打晕。
一路上我总算见识了高大帅哥的魅力。举凡在他面前的物体,从前寨两扇就地扑倒的木门开始,到其它的人或物,皆倾倒于帅哥脚下。
我还是头一回看到「直闯进去」是这么简单形象化的举动。
他根本就不管什么谋略、计划的那一套,直接就阅了进去,笔直地杀进了大厅,连一个弯都没拐!
打倒了一地的伤兵之后,高非凡一脚踏上最后一个向他扑上来的贼匪的胸膛,厉声喝问道:「钻天鹞在哪?叫他出来见我!」
「高……高……」
他只负责前闯,却不负责断后,虽说按他一路闯来所向披靡,本也没个再能蹦起来制住我的人在,可惜偏偏有个会耍心计的小贼,受他一脚时装晕倒了过去,此时待机反扑,一举擒住了毫无防备的我。
锋利的刀刃架在脖子上,不由得我不颤声直着脖子高叫他的名字。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竟然敢闯入我们飞虎寨来生事?」
不明不白就几乎整个寨子给人挑了,那名凶徒看起来着实愤怒。
「二当家的,这两个人根本不由分说就闯进来了。」
此刻,那些被高非凡或是打倒,或是点制的匪众们才勉强恢复一点力气,哼哼唧卿地爬到挟持我的那个贼人身后汇集。
「金陵六扇门,高非凡!」
眼见我被人制在手里,高非凡仍是眼皮也不抬一下,漫不经心地回答了别人想知道的问题后,脚尖一点,撂倒刚刚制住的那个人,回身指戳掌切、指东打西,转眼把刚刚聚集起来的匪帮又打倒一大片。
「你再不住手我就杀了他!」
那二当家的脸上变了色,没想到在有人质要挟在手的时候,竟然也制止不了这高捕头的行动,手上一紧,顿时勒得我呼吸困难。
「别动,也别挣扎,我会救你。」
高……在我张大了口无声呼唤的时候,我却分明听到高非凡的声音近在耳边地响起,怔了怔才想这会不会是自己的错觉的时候,耳边却再次传来他的声音:「好啊!你要杀就杀吧!反正我一路上正嫌他碍事呢!快点动手,别浪费时间。」
说得是斩钉截铁,转眼又攻近了几尺,浑然不把我的生死放在心上。
那二当家的脸上变了色,嘶声道:「你,你不管同伴的死活了吗?」
「他死了我拿你们全寨人陪葬也就很对得起他了。」
高非凡像是没有看到他架在我脖子上的钢刀,只要再用力一点点下去就有可能划破我的大动脉,冷淡从容的表情恒定如昔。
「不过我说二当家的,你们本来只不过是夜盗,就算被官府缉拿了去也只不过判个三五七年的,出来又是一条好汉。但如果你杀了人,那情形可就大不一样了。当朝律法,杀人者死,而且有我这个目击证人作证,你一颗大好头颅也要就此赔上了,这值得吗?」
他直视挟持我的贼人,目光炯炯,那一双如天上星子般的眼睛像是有无形的魔力,散发出一种叫人安心的气息。
我不知道他哪一句话是真的,哪一句话是假的,但爹说叫我要听他的话的,虽然心里很害怕,可也乖乖不动。
「你……你……要不是你们挑上飞虎寨,我们是不会杀人的……」
看起来二当家的被他说得心意动摇了,抓着我的手也没那么用力。开始结嘉巴巴地申诉他之前根本不存在杀人理由。
「不管你杀人的理由是什么,杀人就是杀人!只要你的手一动,你的罪名就算成立。」
高非凡紧盯着他架在我脖子上不住颤抖的刀,面色深沉,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偏在这时候,我却又听到了他几乎是近在耳边的喝令声:「快,趁现在,装着要向他刀口上撞。」
向刀口上撞?
他他他,他不是真的烦了我,打算让我这样自我了断吧?
我愕然地看向他,他还是一副没什么大不了的表情与劫匪对峙着,注意到我看向他,在别人看不到的角度向我眨了瞬眼,示意我照他的话去做。
爹说,叫我要听他的话的!
我把心一横,牙一咬,在所有人的目光都注视着我脖子上的刀、尤其是二当家的眼光不停地在我的脖子与刀子上游移的时候,突然一头撞了过去,看起来竟是意图自尽也不要让自己被人挟持在手里向同伴要挟。
「啊——」
惊呼声齐齐响起,那二当家的没料到我有此一招,心一慌急忙收手撒下钢刀,傻不楞楞地看我就这样脱困而出——他们毕竟只是一伙贪爱钱物的小贼,而非十恶不赦的土匪。
高非凡眼捷手快地一把将我跌撞而出的身子捞进怀里,大概是怕我腿软打颤的孬种样败露出去坏了六扇门的名声,索性保持着拥我在怀的姿势,居高临下地睨视已经顿失依凭的二当家。
「现在,你还有什么可以要挟我的权柄?我给你们一个机会,说出钻天鳐的下落并去县衙投案自首,我可保你们刑罚各减一半,以后回家自食其力,耕农经商,重新做人!」
他的心跳声很有力,一下一下地,有规律的拍击声让我渐渐平静下来。这样贴近他胸腔的听他说话感觉很奇怪,嗡嗡的震动轻轻摇晃在他怀里的我,很安全的感觉。
「这……」
大势已去的贼匪们商量了一下,愿意接受高非凡的建议,由二当家带头,自行向府衙投案——因为高非凡告诉他们根据本朝律法,如果案犯所犯罪行情节不重,而且又是自行投案,可减刑一半。
冲着这个原因,他们甚至不需要高非凡用铁链锁枷把他们绑送回去,自己扶老携幼地下山自首去了。
难怪高非凡上山什么准备都不用,只一个人单枪匹马就力敌群雄——他要拿人的时候甚至连犯人都是自己回去受绑的!
爹说他是手下第一精明强干的捕快果然名不虚传!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喂,我说你啊!」
等众人离去后,高非凡把还窝在他怀里贪图那安心感觉不愿爬起来的我楸出来,望定我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道:「你不是一直都很怕我的吗?我用传音入密叫你往刀上撞你就往刀上撞。你就这么相信我?」
他的眸幽黑深沉,里面有我看不懂的光芒闪闪发亮。
「那个……爹说叫我要听你的话。」
我老老实实地说出我最终会选择了听从他的命令兵行险招的原因所在,他不知道是失望还是无奈地笑了一下,叹了口气,放开了我。
◇ ◇ ◇
根据飞虎岗二当家的线报,我们下得山来,立刻就马不停蹄地奔赴通州城西的「陶红居」——据说,这半年来,钻天鹞雷鹏经常在此落脚,有时是彻夜都不回山寨。在寨子里没见到他,来这里就一准错不了。
来到陶红居,这里却是一家偏僻的小酒楼,兼营客栈,只是从老板到伙伴都有气没力的样子,招呼得也不是很殷勤。
幸好环境还不算脏,酒楼里飘香四溢的酒想必是这里虽然招呼不周但仍有客人的原因了。
「客官,要来点什么?」
看起来正在犯困的店小二懒洋洋走过来,说话的间隙还打了一个小小的呵欠。
「我们不是来点菜的,我们来找人。」
高非凡也不跟他多说,直接掏出六扇门的腰牌在他眼前一晃,早相准了独自一人打横跨坐在窗边喝酒的精瘦男子。
「钻天鹞雷鹏?」
我汗,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把人认出来的,虽然是疑问的句式却是完全肯定的语气。
「你又是谁?」
那高瘦男子也没否认,把玩着手中的酒杯,眼中精光一闪。
「金陵六扇门,高非凡。」
我突然发现高非凡的一个特点,那就是面对敌人的时候,说话绝不拖泥带水,整个人蓄势待发如一杆标枪。
「金陵六扇门?那跟通州有什么关系?狗拿耗子!」
那高瘦汉子雷鹏满脸皆是不屑之色,指间把玩的酒杯却疾如利箭般破空掷来。
高非凡却是早料到别人会有此一招似的,待酒杯堪堪将至面前时,使了个巧劲儿轻轻一弹,那细瓷白底青杯转了个方向,竟是去势不减,「夺」一声就嵌入了陶红居的顶梁大柱,直没至只现一圈白色的杯底。
钻天鹞脸上变了色。
他那一掷之力自己是知道的,可是这青年只不过用中指与拇指圈起来在杯底轻轻一弹而已,整只酒杯中途转向后竟然就完全嵌入了木柱!
虽然那柱子是木的,可能够支撑起整幢房子的大梁,其结实程度不啻于钢铁!
「你为何要为难于我?你可知道我整个寨子的兄弟都不会放过你!」
钻天鹞到底是一代枭雄,虽然大敌当前,却仍能勉强保持镇定,问清来的人底细意图再说。
「没什么,只是想问你沧州大牢一事到底是不是真的?另外,如果你想见你寨里的兄弟,我不介意把你送到通州县衙去与他们相逢。」
以一种「不然我怎么知道上这儿来找你」的眼神看着面上几度变色的雷鹏,高非凡仍是一派好整以暇的样子。
我突然有点儿同情起雷鹏来了。
原因无他,同病相怜。
因为我们遇上的是高非凡。
不管是敌人还是朋友,面对他那种无懈可击般的强大,都不得不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压力。
对这压力反抗越大,反挫回来的作用力反而更强。
如果雷鹏学我一样,一早放弃反抗,也许会让自己好过点。
反正我是傻子嘛,他强由他强,我自做小伏底,哪怕他强到天上去也与我不相干。
我紧张地盯着现场的局势,眼神中传递出信息可惜雷鹏不懂。
「你竟然把我的兄弟们都害了?老子跟你拼了!」
只见他一声怒吼、舌绽春雷,身形暴涨而起,像是要跟高非凡拚命——但只是在一瞬眼之闲,却见他并非抢攻—来,而是飞也似地跃出窗去,全力急驰而走。
「原来他也知道不能跟高非凡对敌。」
我吁了一口气,欣慰地想。
可是没等我这口气完全吐出来,我身边的局势有变。
高非凡眼见得他去势如箭,钻天鹞轻功果然了得,被他夺得先机恐怕追他不上,一把抓起了我,向那边喝道:「接着,你的同伙来了。」
他的健臂只是一抡,我就感觉自己在他身边时无论是体型还是存在都果然是轻若鸿毛!我还从来不知道「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是这么一件有实际体验、有具体行为化、这么……可怕的一件事。
「哇啊啊啊啊——!」
惨叫声中,我疾如流星般地一头撞向半空中的钻天鹞子。
若他真是一只展翅在空中飞翔的鸟儿,那我就是高非凡派出去击落他的炮弹。
「什么东西?」
大概是因为高非凡临掷前的那一喝,钻天鹞一时不察呆呆地伸手接住了我。
而我在半空中上不着天,下不着地正害怕得紧,突然感觉到有个落到实处的地方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紧紧地巴了上去。
这一下,就好比在高飞的鸟儿脚下拴了一块大石头。
「嗳?」
雷鹏一时不察着了高非凡的计,又甩我不开,本来轻灵飘逸的身法顿时僵硬,直挺挺地打半空中掉下来,早算好他落脚之处在下面候着的高非凡轻轻松松就点了他的穴道,顺便赏我一记刀眼成功地堵住了我的哇哇大叫。
「高非凡,你好卑鄙!有本事放开老子再比过!」
你个起落间便受制于人的事实让雷鹏怒火中烧,破口大骂。
「我是在办案,不是跟你比武。」高非凡眉毛都不动,见我还呆立在他身边,不悦地将我扯开,冷冷地道:「更何况你一开始就想逃,根本不想跟我认真地打。钻天鹞子轻功了得,武功不过尔尔!想当我的对手,再练上个十年八年再来吧!」
我发现,高非凡的嘴巴也许比他的武功更毒。
从这么高摔下来(还抱着我)都没事的钻天鳐到地面才不过过了三分之一柱香的时间,就被他气晕了过去,不省人事。
等他再醒来,已经被我们下到了通州府的大牢,高非凡亲自审问他的罪行。
「雷鹏,你集众虬结、拉帮结派、抢夺他人钱物、为祸乡里。飞虎岗夜盗以你为首恶,这些罪状你还有什么可以辩解?」
「哼!」
雷鹏可能是还记着先前高非凡嘲弄他武功不济的仇,冷冷地哼了一声,撇过头去不予回答。
「现在我给你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只要你把今年三月十二日,酒后与人笑言闯入沧州大狱劫囚一事详细报来,我就可以把你当成污点证人从轻发落。」
高非凡也不气馁,步步紧逼,跳动的火焰在地下室里闪着幽明的光,映得他们两人的脸色都忽明忽暗的,看不清他们的表情。
「做过的事老子自然承认,没做过的你们这些狗官府也不能随便栽赃到老子头上!没错,老子是干了夜盗,干些劫富济贫的勾当!可是什么沧州大狱,那种酒后胡言根本做不得准,你也拿来问我?」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雷鹏似乎很害怕我们咬着「沧州大狱」的事不放,索性爽快干脆地认了他在飞虎岗安营扎寨、为祸乡里一事,其它的一概避而不谈,先行堵死了高非凡的话。
「酒后胡言?我看你是酒后吐真言吧!你的轻功的确是一绝,但单凭你一人之力要在沧州大狱出入自如恐怕力有未逮,到底是谁主使?都有哪些同谋?你好好从实招来!」
高非凡倒是不吃他混淆视线的那一套,追着一线可能的线索,直查下去。
「娘的,老子都已经认罪了,你这狗屁捕快还穷查个什么劲儿?只听说过有逼良为娼的,没听说过有逼人认罪的。」
钻天鹞早就受了高非凡一肚子鸟气,看到他才说了一句:「你不老实招来我就不客气。」立刻就满地撞墙打滚,直嚎:「官府严刑逼供啦!打死人啦!」
跟着一同陪审的县太爷一瞧这形势不对,而且也已经审出了他想知道的夜盗事实,赶紧一顿劝把气得脸色铁青的高非凡拉开,怕这泼披无赖喊打喊杀的叫嚷坏了他通州府的名声——朝廷最近才提倡文明办案,不得有屈打成招的事件发生,一经查出,必严惩不贷。
打又打不得,问又问不出,案情就这么搁下来了。
据高非凡所说,雷鹏一听到他提沧州之事就会有那样的反应肯定有鬼。
可是也诚如那无赖说的,他一无父母二无兄弟,又未娶妻,光棍汉一条,最不怕的就是受人威胁。用刑或是武力逼供是不行了,又抓不住什么可以叫雷鹏说实话的把柄,难道就这样干耗下去不让夜盗一案结案?
不过,高非凡很定笃地认为他们这些人在县衙内至少还有一个内应。
不然之前的围剿行动他们怎么都能见机在先呢?
如果能把这个内应楸出来,那么也许是叫雷鹏开口说真话的好机会。
只是在全数人都已经落网的情况下,要将这隐藏至深的内应揪出来可不容易。而且那是聪明人的话,早知道在这时候丢卒保车,不再与飞虎岗这干人扯上关系了,难道好不容易才找到的线索就要断在这里了?
屋内,一室烛火幽幽,我与高非凡两人面面相对,深夜不眠。
更正,其实因为思考案情夜不成寐的是他,而我,则是被强行拉来陪坐的,那心志比天高的家伙就是见不得不别人好。
平常总嫌我碍手碍脚,今儿个却硬是说什么既然这案子是我们两人负责的,所以我也必须出一份力气,大半夜的拉我到书房查阅这几天审问夜盗一事的卷宗。
月色昏黄,暗香浮动。
我正困顿得渴睡欲眠,突然老天送来的一阵风把窗外庭院里开着的桂树花香送了进来,那浓郁的香味对我这相对来说太过灵敏的鼻子刺激不小,要打喷嚏没打出来,脑子这一激灵,倒有一个地方开了窍。
对了,高非凡不是嫌过我是臭男人吗?
那雷鹏也是个臭男人,而且还是在匪帮盗类一堆臭男人之中打混的臭男人,理所应当更臭才对。
可是那天我被高非凡掷出扑到他怀里的时候,鼻端却是嗅到一阵淡淡的香气。而且我像是在哪闻过那个味道,挺熟悉的。
若说雷鹏不会因为高非凡的厌恶也曾经有过假扮女子的事情,那他身上的香味是从哪来的?
是因为碰到了一个很香的女人,所以才沾染过来的罢?
那那个女人是谁?
他说他没有妻子,可是身上却有女人的香味,应该是他很亲近的人吧?
我努力地想啊想,脑中像是在拼七巧板一般,明明那个图形就要出来了,可是就差了那么一块拼不上……
啊——!好困哦……
看了一眼仍在聚精会神地看卷宗的高非凡,我再也无法抵抗睡意来袭,就这样趴在桌子上沉沉睡去。
第二天可恶地发现那个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回房去睡的人没把我叫醒,就这样让我在桌子上趴了一夜,害我一早就因睡姿不正而腰酸背痛的,脖子那里也不知道哪条筋扭了,一跳一跳地痛得慌。
他一定是故意的,早知道这样的结局故意看我受罪。
我心里那个气啊!可惜没胆子找他申诉。
「春香,小雪怎么会不见了?两天都没找到呢!它一直都很乖很听话的。」
我站在书房的窗前舒活我疼痛的筋骨,突然听到有人在院子里说话,而且语意十分惶急。
探头一看,却是刘知县的第四夫人一早就起来了,带着丫环在院子里四处寻找着什么。
看见我探头叫了一声早,那兰夫人却是爱理不理的样子,丢下一句「春香你在这儿继续找找,我到后院看看去。」就这样走了。
我好不尴尬,不知道自己哪里得罪了这县太爷的宠妾。
还好温柔善良的春香姐姐见我窘迫,耐心地跟我解释道:「四夫人心爱的鸽子不见了,我们正四处找它呢!余公子有没有见过?那是一只全身雪白的小鸽子,嘴儿红红的,尾巴稍上有一抹灰羽。」
「啊!」
听她这么形容我还真像是在哪儿过!
对了,这不是前天夜里我抱到房里避雨的那只小鸽子吗?
第二天因赶着出门就把它忘了,后来又发生了。连串的事,尤其是昨天高非凡硬要拉我来书房陪坐,害我连房间都没回过。
那只小鸽子应该还好吧?没饿着吧?
我看四夫人已经很有动怒的颜色了,如果说是我不小心把它囚禁了两天之久,怕她会向刘县令告状说我是偷鸽子的贼,还是谁也别说,偷偷地把它放了吧!
我对春香姐姐诧异的询问含糊地答了几句就走,直担心那只鸽子会不会因为我的疏忽而饿着了、渴着了。
「小雪?小雪你没事吧?」
听四夫人刚刚说,它像是叫这个名字。
一进房我关上门立刻满屋子地找那只小白鸽子。
「咕咕——」
它从床底下探了个脑袋证明它还在我房里,好好的没出去过。
「太好了!你有没有饿着?我这就放你出去吃小虫,吃小米。」
我高兴得不顾它身上全是床底下的灰,抱起它就亲了亲,突然地,它身上传来一种似兰似麝的香味儿,淡淡的、淡淡的,就跟我在雷鹏身上闻到的一样!
啊!
我知道了!
是四夫人!
难怪我一直想不起那香味儿我在哪闻过。
涂在她身上的,是原原本本的香味,太过浓郁了,与沾染到别人身上的略有不同。
而雷鹏与这只鸽子,身上蹭到的都是沾染自她的香味儿,闻起来完全相同!这个连接的关键找到了,我的脑子终于通了窍。
当我兴冲冲跑到高非凡房里说出我的发现的时候,高非凡还不太愿意相信,可是当看到我拿出代表证物的鸽子时,他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原来如此!之前官府的缉拿密令一直被泄露给飞虎岗的盗贼们,是有人用鸽子传信!你说的什么香味儿办案,也许只有你那像狗一样的鼻子才能闻到……咳,那个不能当成办案的依据。但找到这只鸽子的主人,一切就无从抵赖了!这只鸽子就是铁证!」
「是啊是啊!」
听着高非凡有理有据的分析,我拚命点头。
什么光凭直觉没有证据是不行的……感觉上,情形像是跟我考过捕快那场推理考试差不多嘛!不管过程怎么样,反正达到目的就好。
当然,在实际行动上,是高非凡的办案方式更有效。
「走,我们问案去!」
高非凡兴高采烈,难得地不怪罪我把这只鸽子不小心藏了两天的行为。
当他拿出那只被当成证物的鸽子到牢里威胁雷鹏时,那个号称天不怕地不怕的汉子脸色刷地白了。
「若你不说出我想知道的实情,那么,我就要请县太爷帮忙找出这只鸽子的主人来与你对质了。」
高非凡在此时再给他来一下狠的!
在来之前他就跟我说过,孤男寡女私通信息,其中必有奸情。拿这个去威胁钻天鹞,就不怕他不招!
我听得似懂非懂,只好依循惯例傻笑点头。
心里琢磨着「坚情」的定义。
坚情?难道是指坚定的友情?
四夫人跟雷鹏竟然是朋友啊?一个是官府的太太,一个是江洋大盗,结交朋友,他们的坚定友情固然令我感动,但刘县令会不高兴的。
难怪雷鹏见到朋友受威胁会这么紧张,他比看到我被刀架在脖子上也不动声色的高非凡有人情味儿多了。
「等一下,你别害了她!」
见高非凡作势要走,雷鹏口气就软了,叹了口气,喃喃自语说什么「自作孽」之类的,一五一十地将沧州大狱一事和盘托出。
在今年三月之前,他还是四处流窜的惯偷小混混一名。
用师门的绝世轻功时不时做些夜入官邸的事情以救济自己的荷包。
有一次他才从一个大户人家里偷盗出来,就被人盯上了。
那人武功很高,三招两式拿下了他之后以盗贼罪名胁迫他为自己作一件事。
当时他也很害怕,因为那人的武功实在诡奇,而且又会用毒,也说了像高非凡说过的差不多的话,说他虽然轻功了得,可是武功平平,怕不能成事,要他协助配合另外几个人去一个地方,帮救被关在里面的人出来。
事后他才知道自己劫的是沧州大狱。
那里守备比一般牢狱森严得多,关的都是穷凶极恶的死刑囚犯,每一个都是沾满血腥、死有余辜。
而那人却要把他们救出来,虽然不知道用意为何,但他事后每每总在害怕。
而且劫大狱的罪名可是不轻,在拿到了那神秘人物给他的赏金后,他不敢再留在那儿,几经辗转就到了通州落脚。用那笔钱建了飞虎寨,安心在这里做他的山大王。
至于要问更多有关劫大狱的事,他负责的部份只是用自己的绝佳轻功窜上狱墙,放下绳梯给别人造就一条方便进出之路,其余事项全不知情。
「我知道的就是这么多!你们……你们不可以向刘县令告发我和她的事。如意在她还下嫁那个狗官前就是我的老相好,我们约好等我发了财就来替她赎身,却没想叫那个狗官先行一步。」
见他说得愤愤的样子,谅他也不敢在此时对我们有所欺瞒。
高非凡趁热打铁,详细地问那个叫他协同劫狱的主使之人的身形相貌,可惜雷鹏说那人不仅蒙着面,就连衣着都是穿一袭大斗篷,夜色中甚至是男是女都无从分辨,不过出手倒是豪阔的,那一次事成,他分到了三千两黄金,趁事迹还未败露之前,远走他乡。
事后,他也一直未听到过那些被劫出大狱的死囚的消息,直到被高非凡找上门来,他才知道这件事终于爆发了。
「那么,你可记得,从大狱里劫出的人中,可有飞天狐狸李段?就是那个因为一时气懑于师门不公,一夜之间下毒手谋害师门上下三十八口的武林败类?他轻功还要在你之上,并且武功也很不赖。常用的兵器是十字镐,那玩意儿可做兵器也可做攀缘翻墙的工具,有了这独门兵器,天底下的城墙没有是他过不去的。」
「李段?我不知道有没有这人在其中,不过被救出来的五名囚犯中,的确有一个是带着你所说是十字镐的。从狱中出来后,这五个人就坐上了一辆前来接应的马车,不知去向了。」
「一共救出了五人?你把那被救出来的五名囚犯身形相貌形容给我听。」
见雷鹏对主使劫狱、及协同劫狱之人的确一无所知,高非凡只好从被救的人着手了。
听过他的形容后,高非凡的眉头皱到挟得死苍蝇。
「这五个囚犯竟是飞天狐狸李段,辣手毒夫杜子梓,子母连环镖唐承器,开碑手秦如来,狗头军师凌百计!?二这五人各有所长,飞天狐狸轻功独步天下,辣手毒夫可下毒伤人于无形,子母连环镖的暗器叫人防不胜防,开碑手的劈空掌已经到了隔山打牛的境地,狗头军师诡计多端,这五个人中的任何一个重现江湖都势必再掀腥风血雨,五人连手,还有什么事是他们办不成的?还有什么人是他们杀不了的?」高非凡眉头深锁,脸上是从未有过的凝重:「沧州大狱一向是天下牢狱的典范。因为关押的都是重刑死囚,甚至是驻扎着一个军的军队看管,防备森严、插翅难飞。一夜之间竟然丢失了五名死囚却没有人上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之前看到他一向都是自信满满的骄傲姿态,倒是难得见他也有犯难的时候,可见这是个大案子。
不过……
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
看看我身边高到非凡的他,我庆幸自己比他矮上那么个依稀彷佛一尺三寸又七分。
不怕不怕!我拍着胸口给自己壮胆,就算这个案子是被我一泡尿尿出来的,可是现在已经有了新的发展,高深莫测的案子自然要由高大威猛的人去解决。傻瓜如我,笨鸟先飞,在大难来临之际已经先拣着了高枝儿歇着去了。
一切就全都拜托你了!
高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