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6

悠漾: 王不见王 43 - 56

[43] 归心似箭

  “熙夕,赶紧回家一趟,你妈……住院了……情况不太好。”
  周宇成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有些断断续续,隔着遥远的距离,凭着电波,叶炯榆也能听出他的迟疑和紧张。他的迟疑和紧张无形中影响了她,握着电话的手开始微微颤抖,冷汗从背脊上渗出,一行一行的滑落,贴上衣服,是那种透心凉,感受到那抹寒意,她便随之胆战心惊。
  该发生的或许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发生了,至于后果……叶炯榆不敢再往下想,从椅子上起来,朝门口冲去,握着门把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拉了什么,冲回来,拿起包包再次冲出办公室大门,直奔电梯。
  “Fiona,你……”
  突然的一阵风扫过,Linda反应过来时早已叫不住踏进专属电梯的叶炯榆,只能自言自语的问了一句,
  “What’s happen?”
  今天的机场高速异常通常,来往的车辆不如往日繁忙,如此的不寻常就好像预示到了不寻常事情将要发生。
  叶炯榆开着奔驰S500在通畅的道路上飞奔,时速表上的指针冲到了160码,可是她踩着油门的丝毫没有放松的意思。超速,再熟练的超车,如电影里上演的飞车技一般精彩,任谁也猜不到这车里的司机会是个女人。
  黑色奥迪稳稳地开着,秦振邦坐在车里,手上握着份不薄不厚的文件,专心地审阅,手里握着的金笔在几处重点的地方更是清楚的坐下标记,在车上办公是秦振邦的工作惯例,这得归功于他车技了得的司机。说起这司机,还是个尚未退伍的志愿兵,是驻市部队给他配的司机,据说是从司机班里挑出来最顶尖的司机,因为车技了得,所以送到了这里。以前总听说部队里的领导最不会搞人际关系,在他看来都是传言,他们倒是更知道如何更好的讨好地方领导。
  “书记,那辆车……”
  胡耀华迟疑的话还没说完,秦振邦抬起头下朝前望去。
  “好像是叶总的车。”
  那熟悉的车牌不是她的,又会是谁的。庆幸他的眼力够好,车牌在他模糊中看清后的下一秒已再看不清,模糊于路的前方。
  开那么快,不要命了?
  虽然秦振邦不敢肯定是叶炯榆,但是这么快的速度,若不是她,就只会是偷车贼了,很明显前者的可能性大些。
  “小张,上去看看。”
  所谓顶级技术司机,得是宜静宜动,宜快宜稳的,稳要做到车内人如在平地静止,快要做到车内人不觉,这就是境界。
  坐在前排副驾驶的胡耀华,挪了挪屁股下的位置,手不自觉地抬起,握上右边上方的车把手,左手握紧了安全带。
  不到两分钟,小张追上了刚才提速前已经消失在他们视线里的奔驰S500,黑色奥迪并排从它身边过的时候,秦振邦轻松地透过车窗玻璃,证实了他的猜测,不是她,又是谁呢?
  叶炯榆不喜欢黑暗,所以她不允许她的车车窗贴上不透明窗膜,在她看来那是鬼祟的做法,只有心虚的人才需要欲盖弥彰。
  秦振邦不经意的瞄了下仪表盘,才发现了令他气愤的数字,那个数字刺激了他的神经线,他要紧了牙,太阳穴的青筋显了出来,突突地跳着。
  “截停她。”
  “书记……”
  胡耀华松开右手,赶忙回头,惊悚的看向后座的老板。
  “这样很危险。”
  秦振邦眼睛直视着前方,目不斜视,脸上的表情几乎可以用冰冷来形容。
  “现在就安全吗?”
  “可是……”
  “照做。”
  秦振邦的那两个字讲得很有分量,不容置疑,身为军人的小张比胡耀华更懂得什么叫做服从。
  “吱…………”一串刺耳的刹车声,伴着汽车车身的摩擦声,黑色奥迪将奔驰S500逼停在了紧急停车带上。
  叶炯榆踩着刹车呆坐在驾驶座上,尚未回过神,但她知道有个神经病不断的逼近她,她甩不掉,最后将她逼进了停车带,她一个紧急刹车,车身磨在边上的护栏上,定是花了。
  “你会不会开车?……”
  叶炯榆伸手按下车窗,正要朝着窗外的罪魁祸首发飙,没想到,这一开窗倒是正中别人下怀。
  秦振邦在叶炯榆还在惊魂未定中下了车,手从大开的窗户里伸进去,按开了整车的中控锁,拉开驾驶座的门,解开司机的安全带,很粗鲁的将那个人从车里拽出来。
  叶炯榆在摇摇晃晃中双脚到了地面,回过神来才发现了来者是谁,从没想过会是他,晃眼才发现,原来真是他的黑色奥迪。
  “秦振邦,你TMD想干嘛?”
  为了赶路,心急如焚的叶炯榆抓着秦振邦几乎是用吼的,声音大得让秦振邦也不觉一震,手中的动作有那么0.1秒的一顿,倒不是因为分贝的大小,而是他从没见过这样的叶炯榆。
  他见过骂人的叶炯榆,打架的叶炯榆,粗鲁的叶炯榆,更多时候见到的是冷静的叶炯榆,却从没见过此刻,有点歇斯底里,口出脏话的叶炯榆。
  她定是出事儿了。
  “我不想明年的今天送你菊花。”
  叶炯榆想要扯开秦振邦,重新回到车里,可那高大如山的男人挡住了她面前所有的路。
  “你TMD给我让开。滚!”
  她有如何拉得动他,不论她如何使劲儿,他只是稳如泰山的站着。男人和女人的力度的角逐本就是场胜负早已注定的对决。
  “你去哪?我送你。”
  可能是因为累了,可能是因为着急,可能是因为心里难受,可能是因为……
  叶炯榆也说不清自己此刻的心情,她颓废的松了拉着他的手,听了他的意见。
  秦振邦很少自己开车,可他的技术很好。说起他的驾驶经验,恐怕要比很多人丰富得多。他开过小货车,开过小面包,甚至开过拖拉机,真是应有尽有。他的技术是以前练下的,根基很深,就算他在过多久没开,也不会忘。
  车子在他的手下,果然稳健了许多,没有太快,却也不慢,也已经超速。
  “发生什么事?”
  叶炯榆不想回答任何问题,只用了一句话,堵了后来的接下来的问句。
  “我想回家,现在只想回家。”
  坐进副驾驶座后,叶炯榆只是呆呆的坐着,愣愣地看着前方,她不知道此刻的时速是多少,她不想管是多少,她只想回家,现在只想回家,十几年来第一次如此,归心似箭。
  秦振邦听着她的话,念着她的语气,不用眼光的触及,他也知道不能,不该再往下问,这事儿,必是大事儿,大到恐怕足以令她的世界翻天覆地了。
  
  目送了奔驰S500离开的黑色奥迪车里的另外两个人,胡耀华尚未从惊魂未定中回来,但他还是清楚的接到了秦振邦下车前留下的指令。
  “D市的会议回去让梁副书记替我参加,就说我家里有事。”
  原本他们这一路也要去机场,他们订的是下午飞D市的机票,若不是这突如其来的一出,他们现在也不会在往回开的路上。只是这车上原本的三个人,变成了两个。
  
  两张头等舱机票,秦振邦和叶炯榆在两个小时后,从Q市回到了远在千里之外的Q市。
  机场出来,叶炯榆上了秦振邦拦下的出租车,想都没想就直接报了地址。
  “空军总医院。”
  说完之后,叶炯榆才意识到坐在身边的那个人,想要收,却已经来不及,就算了,他若想知道,又如何瞒得住。
  
  苍白的墙,苍白的床单,苍白的服装,在人们的印象中医院总是苍白的,是因为来这里的人都是无力的苍白的?但据专业人士的解释,白,代表了纯洁,干净。可在常人眼中,白,是恐怖的死亡之色。
  叶炯榆踏进这片苍白的世界,在这片苍白世界里,她看见了站在某高干病房门口,她那些脸色苍白的亲人。她的心瞬间由凉转了寒,苍白像是种会传染的病,进来的她染了一脸。
  不自觉中,刚才冲进来的叶炯榆的脚步放缓了,在远远看见周宇成后更缓了,最后几乎要停住,距离那道门远远的停住。
  这时候,有个强壮的手臂轻柔的搭上她的肩膀,传给她力量,支持着她继续朝前走,她深吸了一口气,重新迈开步子。
  走进医院的那一刻,秦振邦已经能猜出点什么,却还是不知道是什么,但他知道,面对未知的生死,她需要更多的是支持,而不是探寻。
  “小舅舅……”
  叶炯榆怯懦的,试探性的叫了声周宇成,然后停住,因为不知道自己接下来该问什么。失魂落魄,满脸疲惫坐在椅子上的周宇成让她心里早失了底,她害怕自己迟到了,这将是一辈子后悔的迟到。
  应着声音,周宇成抬起头,看见了几个小时前听到声音的那个人。看见她惨白的小脸,知道这丫头是被吓得不轻,他们又何尝不是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而措手不及。
  人面对突然而至的变故,会变得如尘埃般渺小。
  “熙夕,回来啦!”
  这是句家常便话,周宇成需要用它来缓和自己的情绪,过度接下来叶炯榆将要接受的事实。
  “舅舅……我妈……”
  “你妈她才洗了胃,现在在病房里,人还没醒。”
  洗胃?叶炯榆被这两个字震得有点往后倒,有人从后面扶了下,稳住了她就要往后退的脚步。
  这两个字,意味着叶炯榆十年来最不想面对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
  “熙夕,你得有个心理准备。”
  叶炯榆抬头,望向周宇成,但她的眼睛是空洞的,找不到焦距。
  “你爸跟你妈……提出离婚了。”


[44] 父亲

  “你爸跟你妈……提出离婚了。”
  周宇成的话如利剑一般刺进叶炯榆心里,任凭她在飞机上做足了心理准备,做足了最坏的打算,但当残忍的事实血肉模糊地摆在面前,再多的准备,再强的心也无法抵挡。
  叶炯榆再站不住,踉跄的朝一边倒去,发射性的想要伸手扶住墙,身后那只手臂抢在前头,环上她的腰,将她牢牢扶住。
  在他的怀里,她没有挣扎,任由他成为她的支柱,她再次利用了他,在她最彷徨无助,脆弱不堪的此刻。
  秦振邦只是扶着叶炯榆,并没有打算开口说话。他心里对周家那样的变故没做太大的评判,只是庆幸自己在路上遇见她,庆幸自己陪她一路回来。
  男人和女人有着种种不同,正如女人听说了别人丈夫外遇,要么就是感同身受的悲伤,要么就是同仇敌忾的愤慨;可男人遇上这种事儿,要么打从心底的羡慕,要么事不关己的高高挂起,但不论哪种,男人只会是沉默。
  “小舅舅……”
  好不容易,叶炯榆找回了自己的声音,无力的叫了声小舅舅,却不知道往下该说什么。
  可是,周宇成误会了,将叶炯榆沉重的悲伤认为是子女对于家庭中突然而至的暴风雨无所适从的悲伤。
  “熙夕,你也长大了,有些事儿,我也不想瞒你……”周宇成深吸了口气,压下胸口的那团火才接着往下说,“叶枫外面有女人了,就是为了那个女人才跟你妈离婚的。”
  知道了,大家终于还是知道了,所有人都知道了,叶炯榆窝窝囊囊,小心翼翼守了十年的奸情终于大白于天下,而她,在这段肮脏龌蹉的婚外情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
  帮凶?或者就是帮凶。
  “那个女人怀孕了,所以叶枫要跟你妈离婚,也是因为这样,你妈才吞了安眠药,若不是因为那个混蛋,你妈怎么会躺在这里生死未卜,遭这罪?”
  周宇成越说越激动,咬牙切齿的恨不得将叶枫碎尸万段。泄愤的说完,他也同时意识到了自己的失言,在一个女儿面前,他是不该这么说,尽管那是事实。
  “熙夕,对不起,小舅舅……”
  叶炯榆完全听不到周宇成后面道歉的话,她的耳膜里只余下那女人怀孕了的话,如魔音一般萦绕着,脑子是挥之不去的痛。
  悔恨、愤怒、忏悔、自责纠结成一条鞭子,一鞭一鞭的打在叶炯榆身上,痛彻心扉。
  痛到了极致,会盖过所有情绪,全数转化成愤怒,当怒火冲山而出,那边是一发不可收拾。
  叶炯榆从秦振邦的怀里离开,转身箭一般地往外冲,横冲直撞地撞倒了护士、行人,打翻了一地的东西,引来受害者的连绵不断的抱怨声,但此时此刻,任何声音也不能让她停住脚步,她只想找到他,那个制造了这场悲剧的罪魁祸首,那对狗男女。
  “宇哥,你别着急,我跟着去,定不会出事儿。”
  “振邦,好好的照顾她。”
  周宇成的话音还没落,秦振邦人已经跑了老远,追着叶炯榆渐渐消失在苍白的走廊里。
  “哎……可怜的丫头。”
  
  一路飞奔出医院的叶炯榆,跳上停在路边才出租车。坐在车上,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现在,只有电话才能找到他。
  果然,叶枫的电话关机了。叶炯榆冷笑了一声,他在害怕什么?心虚吗?以为他们就真可以躲开天下人去逍遥自在吗?哼,她定不会叫他们如愿。
  叶炯榆飞快的又输入另外一个号码,这是一个她才找到的号码。如今,她长大了,再不是十年前的那个少不更事的女孩,她有一万种方法可以找到她想要的电话号码。
  电话通了,有个好听的女声从话筒里传来,叶炯榆握着手机愣了下,十年没听过的声音,在这样的情况下再次响起,她原以为自己会很激动的将那该死的女人臭骂一顿,可她并没有。
  此刻的叶炯榆出奇的冷静,发现自己甚至不想跟她说话,跳过歇斯底里的一切,直接入了主题。
  “凌晓珺,把电话给他。”
  “啊?”
  凌晓珺握着电话愣愣的张嘴发了个疑问的声音,其实并不是没听到,而是没反应过来。
  身旁的人看了她此刻的样子,关切的问了句。
  “怎么了?谁来的电话?”
  凌晓珺深吸了口气,将手机从耳边离开,有点迟疑地递过去。
  “Fiona。”
  听了对方对自己的称呼,叶炯榆很满意,咬牙的冷笑。很好,这个称呼很好。十年前她就是这么称呼她,十年后她还是这么称呼她,她只配这么称呼她,若她恬不知耻的称呼她任意一个中文名字,她发誓,她一定不会放过她。
  哼,你也配!
  凌晓珺身边的人看着递过来的手机,竟不敢去接。
  该面对的终要面对,选择了离婚,就是选择了面对,他会面对所有将要来的一切。
  “熙夕……”
  “我要见你,我要见你们。”
  “熙夕……”
  “怎么?不敢见吗?你不是决定离婚了吗?你不是将她公告天下了吗?还这么藏着掖着,矜持给谁看?真TMD虚伪。”
  “熙夕,你不该讲脏话。”
  “哟,你还会教训我?那就是你还没忘记你位父亲。一个女儿想要见自己的父亲,有这么难吗?还要预约吗?又或者……你需要身旁的那位三小姐的批准?”
  “熙夕……”
  叶枫从来不知道自己女儿是如此伶牙俐齿,咄咄逼人,在他的记忆中,她是个乖巧听话,总喜欢粘着他的小公主,如今,她长大了,变了,又或者是他们都变了。
  离婚,最难面对的只有家人,而他最疼爱的女儿则是他最不能面对的坎儿,但他也知道,她既然能找着凌晓珺的电话,找到他们也是迟早的事儿,与其真的如此狼狈的逃避,不如就见了吧。
  “好吧,十五分钟后,龙辉居茶室……”
  叶枫还没把话说完,叶炯榆已经把电话给挂了。她只需要知道时间和地点,至于后来那些乱七八糟,虚情假意的废话都省省吧!
  
  龙辉居里,叶枫专门挑了个里院儿的包厢,十分僻静,几乎无人走动,服务员只上了茶,也就退出了前院儿,整个里院儿仅剩下他和凌晓珺坐在包厢里。
  凌晓珺泡着茶,拿着茶勺的手有点颤抖。
  叶枫伸手握上去,凌晓珺抬头望去,两人相望。
  门这个时候在没有被敲响的情况下乍然被推开。
  “哼,够恩爱的。”
  “熙夕……”
  叶枫反射性的松了手,从椅子上站起来。凌晓珺也从椅子上慌张的站起来,躲在他身后。
  在叶炯榆看来,这一幕更像是被抓奸在床的狗男女,恶心得很。她才想转开视线,眼尾无意间扫到今天的凌晓珺,凌晓珺毫不避嫌的已经穿上了孕妇装,凸显的腰身再也藏不住他们的珠胎暗结。
  “凌晓珺,你以为你很幸福?我爸跟我妈在一起的时候比这恩爱多了。”
  “熙夕……离婚的事儿是我决定的,我知道你很失望……”
  “失望?爸,我对你的观感是失望能形容得完的吗?”叶炯榆抬手恶狠狠地指向叶枫身后的凌晓珺,“你为了这个女人要跟我妈离婚?你记不记得你答应过我什么?”
  “熙夕,对不起,我记得,但是,晓珺没名没份的跟了我十年,我……”
  “那我妈呢?我妈算什么?你们之间又有几个十年?”
  “我知道,我有负于小靖,我用我前半生的时间爱你母亲,如果我后半生只剩下二十年,我想用来补偿晓珺,补偿她为我虚度的青春。”
  好冠冕堂皇的措辞,好一个以爱为名的伤害,他们的爱情就这么伟大吗?值得用全世界来给他们陪葬?
  “小舅舅骂得没错,你就是一混蛋,你恶心,你自私,你根本不配做我父亲,或者说你根本不配做任何人的父亲。”
  怒火中烧的叶炯榆开始踩着脚步,朝他们走去,眼神恶狠狠地盯着凌晓珺凸显的腰身。
  “我知道你为了什么离婚,不就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吗?哼,呵呵,真可笑,太可笑了,你也不想想自己几岁了,还能让她怀孕?她肚子里的孩子指不定跟那个野男人怀的。”
  “啪!”一个清脆的声音,让所有的声音都静止了。
  后面赶上来的秦振邦没听到前面的故事,却看到了叶枫抡起手臂,没等任何人的阻止,手起掌下的硬生生地贴在叶炯榆左脸颊上,叶炯榆被打得头偏了一边,乱了头发。
  “叶叔叔……”
  “Gabriel……”
  叶炯榆定定的站着,任由头歪着,任由凌乱的头发盖了她的脸,任由耳朵里嗡嗡作响。
  她记忆中的父亲从没打过她,就连重话也不曾对她说过,每次犯错,母亲要罚她,他也总是千方百计瞒着母亲帮她。记得有一次,她被母亲画了个圈圈罚站,父亲也是趁着母亲转身不注意连忙让她休息,母亲回来,他给她通风报信让她赶紧站好。他总说她是他的小公主,她会是他一辈子幸福的小公主。
  幸福?幸福在十七岁那年就变质了。
  叶炯榆骄傲的抬起头,略过火辣辣已然红肿的左脸颊,拢了拢散落下来的头发。
  “叶枫,从今天起,你再不是我父亲。虽然你不在意,但我要让你记住,是你一手毁了我的幸福。”
  “熙……”
  说完,叶炯榆转过身,高昂着头,抬头挺胸的离开。她是失去了父亲,但这个世界上不论谁失去了谁都应该骄傲的活着,这一刻,这句话变成她的座右铭。
  叶炯榆的身影从院门消失后,秦振邦才从旁边的角落里现身。刚才的那句叫声,并没有让她发现他。他不想让她看见他,不想挫破她好容易重新垒起的自强的保护膜。


[45] 双失双弃

  隐在厢房门边柱子旁的秦振邦锁紧的目光,送走那抹伤心的背影,他的记忆里,从不曾见过她的伤心,与别人不同的是,她的伤心也带着与生俱来的骄傲,只是他知道,就是这份傲骨,怕是让她伤得比任何人都深。
  她的伤,他懂,她却从来不知道他懂。
  包厢的门打开着,初秋凉凉的风经过秦振邦身边,灌进包厢里,转了一圈好像又转了出来,再经过他身边的时候,更冷了,带着冰冷的寒气。他缓缓的转身,带着笔那股寒气更刺骨的冷射向屋内,那是鄙夷的目光,带着难以掩饰的愤怒望向那对手足无措的男女。
  女人躲在男人背后,像只受惊的白兔,楚楚可怜,秦振邦无法理解这份楚楚动人,她自以为是受害者,还是佯装不知自己其实是始作俑者。感情的世界里从来都不是单方面的事儿,那么始作俑者就不会是只有她,还有他,那个曾经众人眼中万中无一的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作为男人,秦振邦或者可以理解男人生理上的冲动,可作为人,他无法理解用生理反应当借口去伤害自己亲人、爱人的行为。
  “振邦……”
  叶枫刚才掴叶炯榆那掌的手还抬着,他失神的看着,眼中尽是追悔不已的伤痛。
  追悔不已是种,却不是种行为,因为有这种心情的人向来不会付诸于行动,它只是种心情。
  “叶叔叔,你知道自己今天的所作所为放弃的是什么吗?”
  “知道。”
  亲情、事业、前途……
  “不后悔?”
  “振邦……我早回不去了。”
  他早在十年前就回不去了,他们两人试图挣扎,试图放弃,也曾试图永远就这样生活下去,但有一天,当他发现她再不能为他堕胎,她肚子里的孩子将成为她这辈子唯一的孩子,他心痛了,他后悔了,他在道德和爱情之间选择了爱情,她为他付出了十年的青春,他再不能狠心的让她为了他毁了余下的下半生。
  “从爱上晓珺的那刻开始,我就再也回不去了。”
  很坦白,秦振邦从来都喜欢坦白的人,因为那样的人胸怀坦荡,可此时此刻,他只觉得恶心,厌恶,只想离开这里。他转身,不想看到包厢内那一幕,迈开步子,离去。
  
  冲出龙辉居的叶炯榆走在一条植满高大的银杏树的小道,秋天到来,满树的叶子变得一片金黄。风一吹,叶子就像一把把流萤小扇,沙沙地往下落,在别人眼中,这是种到了世外桃源的美丽和惊艳,可在她眼中,这只代表了萧瑟、苍凉、悲伤。
  落了叶的银杏树明年春来还会发出新芽,可凋零了的感情却只能永远活在冬天。
  有人说爱情的死亡,会让人痛不欲生,怎么没人形容过亲情死亡时候的感受呢?亲情,它与生俱来,当有一天它因人为的原因死亡,那是种钻心的痛,切肉刮骨的痛,是切断与这个世界最初联系,心真正孤独的痛。
  叶炯榆无精打采幽幽地踏着落叶走在路上,她不知道前路在哪,因为来路没有了。
  身边路过的行人纷纷回头,关注这位貌美女子的失魂落魄,他们怕都以为叶炯榆失恋了。人总是这么八卦,他们喜欢关注身边所有的事儿,但更喜欢关注身边所有别人不开心的事儿。
  兜里的手机又响了,惊了叶炯榆,她下意识的不想接,是害怕,害怕得心上的肉都惊惊地跳着。
  “喂……”
  “熙夕,你在哪?你妈醒了。”
  “醒了?好,我现在就回去。”
  这是叶炯榆今天之内听到的众多坏消息里唯一一条最好的消息了,失去了父亲,她还有她亲爱的母亲,她不是无助的孩子,她还有母亲,她还有来路。
  三步并作两步叶炯榆在路边拦下了一辆出租车,车才停稳,在她拉开车门的同时,有人来开了另一边的车门。
  “sorry,是我先拦……”
  抬眼看到对方,竟然是他,秦振邦。
  “你怎么在这?”
  “我来这边给我家老太太买点东西,她喜欢前面那家玉缘轩的酥饼。”
  跟在叶炯榆身后一路走来的秦振邦早想好了说辞,不管她信与不信,他不能让她知道自己在这的真正原因,骄傲的她向来不善于接受任何人的同情与怜悯。
  叶炯榆不会天真的相信秦振邦真是为了酥饼而来,可她选择接受他的说法,她接受他的用心良苦。
  脆弱若真要让人看见,她宁愿是他,很不合逻辑,但就是他。那是份安心。
  
  重新回到苍白的医院,叶炯榆的心不再似刚才那般紧绷着弦,知道母亲度过危险期,她轻松许多。
  病房里面很安静,周宇成的老婆王雅馨正在病床边上对躺在床上的周宇婧嘘寒问暖,可床上的人毫无反应,侧着头只是看着窗外,目光呆滞,毫无生气。
  叶炯榆站在门口,母亲背对着她,她看不清她的脸,但看着她周围摆满的仪器,听着仪器冰冷的“滴……滴”声,自责的情绪堵满了她的左心房,像是要炸开。
  “妈……”
  王雅馨听到了叶炯榆蚊子似的叫声,抬起头朝她露出喜悦的笑容,并试图将这份喜悦传达给仍是一动不动的周宇婧。
  “哟,姐,你看谁回来了?我们家熙夕回来了呢!”
  周宇婧缓缓地转回头,叶炯榆也试着向床边靠近,就在她踏出第一步的时候,发生了屋内所有人都没想到的事情。
  周宇婧随手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一只陶瓷杯子朝叶炯榆扔了过来,正正打在叶炯榆的额头上,然后掉下来,碎了一地。一道血珠顺着叶炯榆的额头滑落,过了眼帘,过了脸颊,一路下来。
  “姐……”
  “阿姨……”
  “……”
  叶炯榆叫不出来,连痛都叫不出来。
  屋内没有任何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周宇婧从床上坐起来,拔了插在手上的针头,扫落了放在床头柜上的所有器具和水果,力气大得甚至推掉了旁边的不少仪器,传来声声清厉的响声,刺痛耳膜。她嘴里还在歇斯底里地叫喊着,彻底失了理智。
  “滚,你给我滚!我没你这种女儿,我没你这种女儿,你爸不要我了,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你还有脸来?滚,你给我滚!我永远也不要见到你,永远也不要见到你……滚……”
  秦振邦冲上来按住发了狂的周宇婧,在王雅馨的帮助下想要将她固定在病床上,可平日里斯斯文文的她此刻是力大如牛,任凭两个人使出了全身的力气也将其控制不住。
  “嫂子,赶紧叫医生,快点。”
  “哦,哦,哦。”
  三十秒后,医生、护士从门口冲了进来。
  “按住,给她打针安定。”
  护士小姐上好药,医生手起针落,很快的,周宇婧翻了白眼,安静的睡去,病房内瞬间恢复了安静,只剩下屋内人的气喘吁吁的呼吸声。
  “这……这怎么回事儿?”
  周宇成才出门打了个电话回来,这病房里便成了一片狼藉的乱葬岗,病床边上还里里外外地为了一圈的医生护士,每个人看起来都很疲惫。
  “老公,你不知道,刚才姐不知道怎么了,突然就发起狂来,我和振邦怎么都按不住,才叫了医生,这不打了针才睡着。”
  “医生,这怎么回事儿?”
  “周局长,我建议你们给周女士请位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来亲自会诊下。”
  “你的意思是,我姐得了精神出了问题?”
  “人在受到巨大打击后,精神上会呈现不同程度的伤害,情况的轻重还得经过专科医生诊断后方可下定论,很抱歉我在这不能给你们直接答复。不过在我医生的角度看来,周女士的情况颇为严重。”
  医生在讲解着周宇婧的病情,在场人听得安静,且心惊肉跳,都说医生最会吓人,但愿他这次只是吓人。
  秦振邦张望着穿过一圈的医生护士,却寻不见刚才站在门边的那个悲伤的身影。他并不是此刻才想到她,而是此刻才有空想起她,刚才那混乱的场面,也不知她何时离开了。
  他冲出房门,早不见了她的踪影,一路问了过来,大门前的保安告诉他,她走了。
  “刚才那个小姐额上有伤,我还问她要不要帮她包扎,她摇了摇头,话都没说,就走了。”
  秦振邦一把揪住保安的领子,提了起来,此刻他真的是怒火中烧,任凭往日里扎进骨髓里的淡定也再没有用。
  “她身上有伤,你为什么不拦住她?你是怎么当的保安?”
  “先……先生她执意要走,我也没办法啊。”
  秦振邦气急败坏的甩开保安,朝门外飞奔出去,他知道是追不上了,但他还心存幻想。
  此刻,秦振邦心里被焦急和自责纠缠着,他该跟着她的,他答应过周宇成的话,此刻却做不了准了。一天内受了两次巨大的打击,放谁身上谁都受不了,何况是她,从小无忧无虑生活的天之骄女。她要如何面对父亲的背弃,母亲的怒弃?她不善在别人面前袒露她的悲伤和脆弱,此时的她怕不是躲在哪个阴暗的角落里,独自舔着伤口。他不知道她是不是正在痛哭,因为他从没见过她的泪水。他变态的希望她痛哭,宣泄她压抑心中十年的苦。
  
  其燕山周家宅子里一片沉寂,有股怒火压抑着随即将要爆发。“啪”的一声,周宇楚重重的一掌拍在桌子上,震动了桌上的物件,怒火正式爆发。
  “叶枫那小子欺人太甚,决不能便宜了他。”
  和周宇楚的怒火不同,周家年倒是冷静了许多,或者说他不是冷静,而是不能不冷静。
  “刚才一哥给我打电话了,他希望这事儿上我们别太激进了。”
  “激进?什么叫激进?难道要我们坐视不理,任由叶枫和那女人逍遥?不可能。”
  周家年无奈的叹了口气。
  “叶枫的父亲50年打仗的时候救过一哥的命,就凭这段恩情,这件事儿上怕不能随我们了。”
  叶枫的父亲是个纯朴的农村家庭出身,也是因为这段救命之恩,叶枫的父亲后来当上了其燕山警备师令部警备一团团长,也是因为这样,周宇婧认识了叶枫。不幸的是,叶枫的父亲再一次保护领导人的任务中意外身亡,叶枫便成了烈士之后。


[46] 迟到的调查

  这个圈子里,毫无秘密可言,事情才发生早传遍了大院儿的每一个角落。有人唏嘘,有人叹息,有人幸灾乐祸,有人愤愤不平。一哥在这件事上,并没强硬的发表意见,而是软着口气的来敲着边鼓,顾全的就是整个周家的面子,但即便如此,他们也已经知道,叶枫,他们再动不得。这世上的事儿,从来都是不看僧面还得看佛面,打狗必得看主人,驳了上峰的面子,只会让日后的事情更加复杂,这最浅显的为官之道,周家年懂,周宇楚也不会不懂。
  只是,谁又会甘心呢?
  “爸,难道这件事儿就这么算了?”
  周家年端坐着,摆在沙发扶手上的手不觉紧握拳头,摇着牙只突出几个字。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这已经是底线。”
  这世上就没有可以只手遮天的人,周家给一哥面子放了叶枫,一哥必还一报,以平周家之怒。
  从古之间,权势间的相互制约向来如此,恒古不变的定律。
  “哎……倒是苦了我们家靖儿了。”
  周家年苦笑了一下,表情略略透出疼惜之色。谁说不是呢?周宇婧是他最疼爱的女儿,如果可以,他不愿让她受到一丁点的伤害。无奈,她生在这样的家庭,一个万事都讲求权衡利弊的家庭,唇亡齿寒的道理是他们生来就必须得学的课程。
  “宇楚,你先回去吧!叶枫的事儿,我会跟一哥商量出个结果,给靖儿一个交代。”
  “爸……”
  “嗯?有话要说?”
  “刚才宇成在医院里来了电话,说是明天给靖儿转医院。”
  “转哪儿去?空总已经是最好的医院了。”
  “…………清心院。”
  清心院,国内最好的精神专科医院,说句好听的是治疗精神疾病的权威医院,说得不好听的其实就是间顶级的疯人院。
  “胡闹!谁让送那里去的?”
  “空总的专家和清心院的专家会诊……下的诊断。宇成说,今天上午靖儿不知怎么就发了狂,还砸伤了熙夕。”
  “怎么回事儿?熙夕伤得严重吗?她现在人呢?”
  他的宝贝孙女回来了,本该是件一家团聚的高兴的事儿,却是因了这样的事儿赶着回来,人他尚未见着,就出了这么多始料未及的变故。婚姻的破裂最伤的只会是孩子,庆幸的是,他的熙夕长大了,伤害应该会降到了最低。
  “报告!”
  门外勤务兵打断了周家父子的谈话。
  “进来。”
  勤务兵左手夹着个文件夹,齐步走到二人面前,恭敬地行了个军礼,双手奉上文件夹。
  “首长,您要的资料,刚从二处那里电传过来。”
  “这么快?”
  “都已经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情了,能有多难查?”
  若他们想查,怕就再秘密的事儿也不是难事儿,只是,对叶枫,他们从来不曾怀疑,再加上他职务出身,想要瞒着也就瞒住了。
  一瞒就是十年。
  凌晓珺,女,今年30岁,G大外语系硕士毕业,擅长英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希腊语等7国语言,现为英国B市理事馆翻译官……后面洋洋洒洒的还有好多关于凌晓珺的简历,周家年皱起了眉头没耐心看下去,直接翻过,紧接着后面的那一页是她的照片。这女孩子很漂亮,清秀脱俗,却也不失翻译官特有的知性魅力,从样貌上看,确是男人感兴趣的模样儿。叶枫,随了这样的大流。
  “30岁?她才比熙夕大了不到两岁而已。”
  对叶枫来说,凌晓珺这样的年龄足以当他的女儿了。
  青春,是很多老男人挥之不去的纠缠。大叔爱萝莉,像是件天注定的事情。
  “他们在一起十年了,我们却一直懵懂不知,才到了今时今日这步田地。”
  “知道了,怕也改变不了。”
  一个带着深深疲惫感的声音加入了这个话题。
  赵枚启端了杯茶走进来,稳稳地放在周家年面前,眼睛还有点掩不去的红肿。也是因为这个,周家年不放心她到医院去照顾周宇婧。她刚才下楼,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借着端茶的由头过来。
  “靖儿与叶枫的事儿你们不是不知道,靖儿爱他胜于一切,若早让她面对这么残酷的事实,今天的事儿不会改变,只会是时间上的提前。”
  知女莫若母,平静后的赵枚启倒是庆幸真相的曝光晚了十年,她知道这是自欺欺人,可她宁愿自欺欺人,也希望女儿幸福,多幸福一天是一天,哪怕这份幸福是虚假的,但只要一天不曾曝光,那么它就是真实的。
  带着一身疲惫的周宇成踏进家门,正赶上这样的话题,不由的脚步迈得更大了。
  “爸妈、大哥,你们在讨论谁?”
  “喏,二处才送来的资料,原来,那女人叫凌晓珺。”
  凌晓珺?好熟悉的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周宇成确定,这个名字他绝不是第一次听,他在脑海里疯狂地搜索着、整理着乱七八糟的记忆和思绪,终于,他在脑子里十年前的档案里找到了这个人的名字,也找到了这个名字出现的原因。
  “我认识她。”
  “你认识她?”
  在场的另外三个人不由异口同声的惊呼出声。
  “十年前我就查过她的资料,当年她还是G大的在校学生,我还记得那年她读大四。”
  “你为什么会去查她?当年没查出什么?”
  “当年是熙夕让我帮她查的,说是这是她失散多年的小学同学,想知道她现在就读于什么学校,想找她叙叙旧,仅此而已,我给她查了,其他就没在意。”
  “熙夕?”周家年蹙紧眉头,发现这件事好像不对,“也就是说熙夕有可能在十年前已经知道这件事了。”
  原来不是没人知道,然而,唯一知道这件事的人却是最不该知道这件事的人,那年,她才17岁。
  “宇成,当年你姐知道熙夕查过这人吗?”
  赵枚启也似找到了某些眉目。
  “二姐在我的书房里见过这个名字,我跟她说这是熙夕的小学同学。难道……”
  说完这句话,周宇成倒吸了一口气。原来,这才是周宇婧今天无故发狂将叶炯榆打伤的原因。
  “去,赶紧把熙夕给我找回来……别再出什么事儿才好。”
  “哎……熙夕……真是个傻孩子。”
  往事一幕幕被残忍的揭开,每一幕都让他们猝不及防,惊悚万分,今天以前,没人知道十年前发生的事儿,就像没人知道今天以后再会发生什么样的变故。
  
  秦振邦开着车在城市里漫无目的的行驶着,寻找着刚才受伤离开的女人,他甚至去了所有她有可能去的地方,大院儿的后山石洞,她以前生气不想理人的时候会躲在那,大院儿北边的小石桥,小时候她喜欢去那玩水,总说桥下透心凉的水能让人心情舒畅……半天将要过去,却是一无所获,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也没人知道她会做出什么样的事儿来。
  刚才周宇成给秦振邦来了电话,说是家里也在找她,却也毫无收获,家人很担心她。从周宇成的语气里,他听得出来是真的担心,那是种惶恐的担心,就像是担心再也找不回她,又或者……
  想到这里,秦振邦一个不留神差点追上了前面的车,赶紧的转了方向盘,将车子靠在路边停下。
  此刻,他需要休息,他需要整理下他凌乱无章的头绪,他需要再努力的回忆,在回忆中寻找蛛丝马迹,只有冷静,才能找到她。
  他想着她爱吃的东西,想着她爱玩的地方,想着她最好的朋友,想着她最需要的一切一切,想了一遍又一遍。突然,有个地方从他的脑海中略过,那是个她只去过一次,也只提过一次的地方。
  
  秦振邦坐了飞机,乘了汽车,转了渡轮,他终于踏上这个美丽的小岛,这里将是找到她的唯一希望。
  记得那年的暑假,叶炯榆十岁,他十四岁,他们大院儿的发小们想约了一起找个地方去度假,已经长大了的他们再不满足于再大院儿里跑跑跳跳,打打小架,幼稚的争夺地盘,他们开始想要往外走,所以每个暑假他们都会商量着找个地方去玩上段时间。那年,他们看上了这个小岛,这原是周家奶奶给他们的起意,因为那是周奶奶的娘家地儿,他们也就答应了。
  海岛上的老房子是个老旧的庄园,掩映在鲜花绿树丛中老房子,景色幽雅,古木葱茏、鸟语花香,最令人着迷的是它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叶炯榆就是因为这样,爱上了那里。她曾说过,“这么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地方,足以让人忘记所有的忧愁与悲伤。”
  只有这么仅仅的一句,真就让秦振邦在那里找到了她。
  按下老旧铁门旁的门铃,沙哑的铃声响起,这道门铃从没换过,不知是年代的久远,还是老式电铃就是这种风格,倒也非常符合这里的气质。
  “谁呀?”有位老翁过来看门,微驼的背抬起头,穿过铁栏山看见了门外的秦振邦,稍稍愣了下,秦振邦本以为自己需要自我介绍,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老翁竟还认出来了。
  “唉哟,这不是秦少爷吗?赶紧,赶紧进来。”
  开了门锁,解了插销,老翁给秦振邦开了边上的小门。规矩是人过小门,车过大门,方便,按着现代人的说法是节能减排,因为大门需要用电,也算是挺先进了。
  老翁是旧时代过来的人,他还是喜欢管他们叫少爷,管叶炯榆叫孙小姐,因为他管赵枚启叫小姐,管周宇婧叫小小姐,叶炯榆也就成了孙小姐。
  “龙伯,多年不见了,您竟然还认得我?”
  “哎呀,您这是怎么说的,你们这群孩子我谁都认得,谁都认得。”
  “这么多年不见,您老身体可好?”
  “好,好,劳烦您惦记着了。”
  “龙伯,问你个事儿。”
  “啊!”
  “熙夕有没有来过?”
  “你说孙小姐?没有啊!”
  想来也是,若然龙伯见过叶炯榆来过,周家那边早收到汇报了,又怎会他们如此奔波的寻不着踪影。
  虽然如此,秦振邦心里还是觉得叶炯榆就在这里,就躲在这偌大的庄园里的某个角落里,他甚至看到她蜷缩的模样,想着都令他揪心。
  “龙伯,熙夕真没来过?”
  “这……我是没见着。不过孙小姐有后门的钥匙,若然她开了后面的门进来,我们也是不能知道的。”
  小岛的人风淳朴,治安很好,盗抢之事很少有,岛上的人说是因为这岛上的贼盗了东西也难逃,也就作罢了。所以这岛上很多大宅子都不用担心防盗的问题。
  这么一来,叶炯榆怕真有可能从后门进来,而神不知鬼不觉。只是,她又会在哪呢?
  依着叶炯榆如今的心情,秦振邦猜到了一个地方,那里隐蔽,那里与世隔绝,并有她如今心情最需要的调节剂,美酒。
  秦振邦果然没有猜错,叶炯榆真就倒在了小岛的地下酒庄里,神不知鬼不觉的进来,藏身于这阴暗的酒窖里,为的不过是让众人找不到她,可是,她忽略了他,他总能找到她。
  以前如此,现在亦如此。


[47] 寻到

  这座庄园底下有个不小的底下酒窖,在那个年代有私家红酒窖的庄园在国内并不多,就是现在也不在多数,而这里的酒窖缘起于赵枚启的父亲,这座庄园的第二代主人赵炳辉。赵炳辉留学法国回来,迷恋那个浪漫国度的红酒,遂将这庄园的地下室改建成了今天的酒窖,还在里面藏了许多陈年红酒。当然,那个年代的酒早所剩无几了,而这里更多的是后人紧接着的收藏,但却也是难寻的珍品。
  这满窖的珍品今天算是遭了浩劫,叶炯榆坐在地上,背靠着后面高大的酒架,她靠着的那片酒架早被搬空了,地上滚满了横七竖八倒着的空红酒瓶,一片凌乱,也算不清到底空了多少瓶。而她却意犹未尽,手里还握着个瓶子仰头猛灌。
  酒窖大门被打开的时候,叶炯榆喝得正开,丝毫没有被来人影响。
  如今,她的世界已不会再坏了。
  “唉哟,我的孙小姐,您还真在这呀?”
  龙伯看见叶炯榆惊叫出声来,作势就要走下楼梯去扶起她,秦振邦伸手拦了下来。
  “龙伯,麻烦您上去给家里打个电话,就说人已经找到了,一切安好,让家里放心。”
  秦振邦的话让龙伯顿了下,但只是微微的一下,如此的老臣子是多么识事儿的人,已经很清楚自己要做些什么。
  龙伯转身离开,偌大的酒窖里只剩下两个人,在小岛的地底下,真正是隔绝了尘世的喧嚣,安静得连两人呼吸都能听得清晰。
  秦振邦瞒着不急不缓的步子踏着石梯下来,并不是很着急的去扶起她,也并未打算阻止她。尽管他不赞成借酒消愁,却也不反对,想喝,就由着她吧!
  渐渐的,他似乎明白了很多,她不是他记忆中那样坚强,她心里压抑着许多事情,扛着许多故事,日子久了,如此畅怀的宣泄也就难能可贵了。她的压抑他深有体会,只是他的运气还比她差那么一点点,他连这种偶尔放纵的机会也不被允许拥有。
  “你倒真是暴敛天物了,这么好的佳肴给你这么牛饮?”
  秦振邦走着走着弯腰捡起脚边的一个空瓶,转过来一看,竟然是1962年的Latour,以前就听说赵炳辉最喜欢这个酒庄的红酒,所以在他去世以后,在他每年的生日那天,他的孩子们都会从世界不同的地方寻来最好的Latour,收藏于这个他最喜爱的酒窖里,祭奠他,年代久了,这里的酒也就越来多了,也越来越成为国宝级了。
  如今,这些国宝被他这曾外孙女如此喝法,也不知道赵炳辉在天有灵不会不会心疼?
  叶炯榆仰头再喝一口,将手中的那瓶喝空,随手放下。鲜红的酒液因着她喝得太急并没有完全落入腹中,漏网的几滴从她唇边滑下。
  “你曾外公怕是要被你从棺材里气得跳起来了。”
  秦振邦走过去,蹲下来,伸出大拇指轻轻的将那滴酒擦掉。
  叶炯榆也没躲开秦振邦亲昵的动作,任由他将酒擦去,半点不自然竟也没有,倒像是对这个动作习以为常了,理所应当的接受下来。
  “哼,这些所谓的媲美黄金的酒也不过如是,我喝了那么多竟半点反应没有。徒有虚名。”
  秦振邦也没有马上接话,扫开立在叶炯榆身旁的空酒瓶,曲腿坐下,靠在背后的酒架上,其实并不舒服,背格得有点疼,难为她在这竟能坐这么久。
  “这不是酒的问题,要怪就怪你的酒量太好了。”
  红酒对叶炯榆来说的确杀伤力不大,从来她就没有被红酒醉倒过,但话说回来,她也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
  “只是,红酒的后劲儿很大,你倒是小心着点。”
  此刻,叶炯榆的思维尚算清醒,但并不代表这些昂贵的液体真就对她没有半点反应,只怕是她喝得太猛,尚未来得及作用罢了。
  “真扫兴!”
  叶炯榆嘟囔着,伸手撑着地板想要站起来,可是半点使不上劲儿来,索性作罢,重新安分的坐回地板上。
  “看着,也不搭把手,真没风度!”
  “说我吗?”
  “这里还有别人吗?”
  秦振邦鲜少见这样热衷于抬杠的叶炯榆,愣愣的起了兴趣。
  “那这位美丽的小姐,不知道有什么可以为您效劳的呢?”
  “给我开几瓶酒过来。”
  “还喝?您确定你带了钱吗?”
  叶炯榆愣了下,才反应过来秦振邦开了个很冷的玩笑,尽管冷,她却也失笑出声,可这笑意里摆脱不了那份苦涩。
  “你这笑话真冷!”
  “别喝了,上去吧!这些小儿科对你能起什么作用?就别在这暴敛天物了。你曾外祖父在天有灵真要心疼死了。”
  叶炯榆抬眼看去,发现近在咫尺的秦振邦竟有点模糊,只是那么一点点。
  清醒着的秦振邦却看出了叶炯榆眼神中渐渐扩散的迷茫,这是必然的结果。
  叶炯榆的酒量是真好,但就算是千杯不醉,喝了万杯怕也是经不起。
  如果说一个人喝了十瓶以上的红酒真的没有半点反应,那就只有两个可能,一是这人真就是酒坛子里泡大的酒鬼,二是这酒绝对的假酒。显然两个可能性在这都不能成立。
  秦振邦才坐下的身体,又从地上站起来,朝着叶炯榆伸出手。
  手在空中凉着,叶炯榆坐在地上,仰望着朝她伸手的男人,眼睛模糊的渐渐看不清他是谁,呆呆的望着那只宽大厚实的手掌,回忆如潮水般涌上来。
  小时候,很小很小的她也是这么仰望着自己的父亲,父亲宽大厚实的手掌也是这么伸向她,带着慈爱的笑容,温柔的叫着她的小名。
  “熙夕,走,跟爸爸看电影。”
  “熙夕,走,跟爸爸去钓鱼。”
  “熙夕,走,跟爸爸去摘草莓。”
  ……
  那时候的父亲,不论是对着母亲,还是对着她,眼中都是满溢的爱意。
  回忆的诱惑中,叶炯榆伸出手,略带欣喜的搭上那只厚实温暖的手掌。
  “爸,妈妈说今天你要带我们去摘草莓。”
  意料之外的话语,着实让秦振邦愣住了,握着她软软的手,看着她因为酒气而略带稚气、童真的脸,他的心揪揪的疼。
  他猛然一使劲儿,把她从地上戴起来,撞进他怀里。
  嗅着那熟悉却又陌生的气息,叶炯榆从回忆里醒了过来,这不是父亲的气息,他不如父亲的气息温柔,却有着和父亲一样的温暖,暖暖的只进她冰冷的心里。被他强壮的手臂抱着,她窝在那温暖的怀里,有了贪恋之心,抬起手,回抱他。
  昂贵的液体在她体内真正起了反应,他不确定她是否知道他是谁?还是如那个晚上一样,她仍旧不知道他是谁。
  为什么总在这个时候,他们才能毫无戒备的最亲近?秦振邦无奈的摇头一笑,伸手横抱起开始有点脚步虚浮摇晃的她。
  因为事出突然,叶炯榆小小的惊呼出声,抬手慌忙的环住他的脖子,但并没有问他去哪,也没问他想做什么。只是安心的窝在他怀里,舒服的靠着。
  这一刻,她发现自己竟想就这么靠着一辈子。
  秦振邦迈开步子,上了石梯,出了酒窖,回到地面上,朝二楼走去。走了一会儿,就在他以为怀中的人儿已经安静睡去的时候,却传来了一个幽幽的声音。
  “你怎么找到我的?”
  因着突然的问句,秦振邦弯起嘴角,笑了。看来她是醉了没错,却不似上次那般醉得失了心智,她竟还能分出他是谁。
  叶炯榆其实由头到尾都没看清来人的模样儿,也不明白她怎么就认出是他,或者她真能认出他的气息了。
  “从来都只有我能找着你,从来都是。”
  是啊,从来都是。以前在大院儿里,不论是玩捉迷藏,还是她心情不好躲起来,都是只有他能第一个找着她。因为习惯了他总是这么轻易的找着她,也就从来没问过原因,今天,她突然想问。
  “为什么你总是能那么轻易的找着我?每次都如此。”
  轻易吗?以前或许是,但这次却不是,他差那么一点就真没找着她。难为她过了这多年竟然才想起来问。
  “因为你笨,藏的地方都不难找。”
  “我笨吗?从小到大,他们都说我很聪明的。”
  叶炯榆眨巴着眼睛的模样很无辜,单纯得很没有,也很有杀伤力。
  秦振邦深吸了口气,从她无辜的模样上离开,抬头专心的看路,不想因为慌神,出了意外两人同时从楼梯上滚下去。
  他敢肯定,她绝对是醉了,只有酒精才能让人卸了防备,变了个模样。若然她是清醒的,谁又有幸能见着她如此可爱的模样儿?
  二楼的走廊里,只有一个房间的门大开着,秦振邦图了方便,直接抱着叶炯榆走了进去,其实他也知道是龙伯开的门。
  好不容易,秦振邦把叶炯榆放倒在欧式大床上,柔软的床褥让她躺得很舒服。他从她身下将手抽开,起身才要离开。
  叶炯榆一把抓在他的手臂上,急切的带着毫不掩饰的惶恐。
  “你要去哪里?”
  “浴室。”
  她握着他的手开始发烫,脸也烫得通红,昂贵的液体让她的全身开始发烫,他需要弄条湿毛巾来给她敷额头,降下她的体温。
  “不,你不要走。你不要走,好不好?”
  如此毫无顾忌的挽留,她到底知不知道女人如此的一句话,代表了什么?如果不是知道那一次是她的第一次,秦振邦真要认为她的演技好得可以拿影后了。
  她迷蒙的眼神魅惑着他,让他呼吸刚才好容易平复的呼吸再次紊乱。他不是君子,更不是柳下惠,面对她,绝做不到坐怀不乱。
  “熙夕,你撒手,你不能每次都如此。”
  上次,她是因为酒醉寻找猎物,意外的遇上他,诱惑他;如今,她还是酒醉,这次是他专程来寻她,她却依然诱惑他。
  他们的关系不能总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朝前走,却又在神志清醒下回到原位。
  “连你也不要我了吗?”
  “熙夕……”秦振邦咬紧牙,吐出几个字,“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你?”叶炯榆死死的拉着秦振邦的手,傻笑了好一会儿,“你是秦振邦。”
  “从来只有你,才能轻而易举的找到我。”
  这句话,软软的让秦振邦卸了心头的那份抗拒,他扬起了嘴角,顺了自己的心意和冲动。
  看来,对叶炯榆来说,红酒的杀伤力的确没有tequila来得强烈。
  秦振邦趟回床上,将叶炯榆抱回怀里。尽管她的全身发烫,但她的身体却在瑟瑟的发抖,他的怀抱正好温暖了她。
  人若心里面冷的,身上就是再烫也不会暖。
  

[48] 苦

  叶炯榆被秦振邦圈在怀里,小小的脸蛋窝在他厚实强壮的胸膛上,听着他清晰的心跳,由缓到急,他的下巴搁在她头顶上,呼吸也渐渐急促,粗喘的气拂过她头顶的毛发,有那么点点的沾到她的头皮,顺着发根,转变成酥麻,传进身体,她颤抖着身体有点挣扎,挣扎,却不是想挣脱,死命的更想往那温暖的中心靠拢。
  秦振邦感受到怀中人的动作,会了意,扯上被子包住她,双臂环得更紧,紧到两人之间几乎没了空隙。他的心是悸动的,他的身体是骚动的,却发现此刻自己如个少不更事的处男,不知如何开始。
  压抑着自己的秦振邦嘴边扯起苦笑:人总是如此,因为太在乎,乱了心智,乱了方寸,往往连最简单、原始的事情也手足无措了。
  “秦振邦……”
  叶炯榆的脸因埋在秦振邦的胸膛里,发出闷闷的声音,气息穿过他的衣服,沾在他的肌肉上,透进他的心里,更触动了他骚动的弦。
  秦振邦深吸了口气,声音从喉结里哽哽的发出简单的发音。
  “嗯?”
  “苦?”
  一个字,因着闷闷的声音传不清楚,秦振邦压根儿就没听清,动作轻柔地稍稍拉开靠在怀里的人,低下头试图看清她的表情,试图从表情总辨出刚才声音的意思。映入眼的是她潮红的脸,脸上的表情因着酒精无疑是魅惑的,却也是苦涩的,那道苦,如胆汁流也流进了他的心里。
  从来只见过她意气风发、胸有成竹、淡定沉稳的模样,何曾见过此刻的她?
  叶炯榆似是也会了他的意,迷蒙着的双眼看着近在咫尺却怎么也看不清的他,再张嘴。
  “这些年,心里真的苦。”
  苦,原来真的是苦,从她嘴里说出,更是苦得苦发涩,苦进心里,苦进骨子里,便成了痛。
  这些苦涩与痛苦缠绕着秦振邦,刺激着他,情难自禁的低下头,寻上她的唇,动作虽然压抑,却还是急切。
  这次的吻与那日不同,她能清楚的感觉到他的小心翼翼,贴着她的唇的他的唇,纠缠着,良久,才试探性的探出舌尖,试探性的伸向她,她有点胆怯,但并没有退缩,顺着他,微张开嘴,敞开了唇齿之间的那道大门,舌尖更是主动迎接他的唇齿相依的挑逗与诱惑。
  秦振邦惊喜于她的主动,她的主动与那晚不同,今晚她才是真正敞开心扉的接受。
  有意识情况下的接吻,叶炯榆才发现,秦振邦其实应该算是个接吻高手,从细细柔柔、深刻隽远到轰轰烈烈、难舍难分,新鲜刺激花招百出的让她应接不暇,光是接吻,就已经让她呼吸从紊乱到气喘吁吁,最后在窒息的前一秒,他才不舍的从她唇上离开。
  沉浸在温润、安静的迷思里,叶炯榆竟连秦振邦的手合适退去她身上的套装而不知。
  就在叶炯榆还为寻找呼吸的频率而自顾不暇的时候,秦振邦并没有闲着,他的唇印上她的脖子,沿着她颈项优美的曲线一路绵延下去,经过她迷人的锁骨,渐渐靠近那高耸的山丘。
  “啪”的一声,他的手先他的唇一步,率先到达,将她们释放出来。
  也是这声极具挑逗的声音惊醒了叶炯榆,她陷在意乱情迷中,意识尚未清醒,带着浓重喘气声的叫了出声,“秦振邦……”
  这声叫唤情绪复杂,带着点害怕,带着点期盼,带着点乞求,带着点将要陷落的迷惘,不论是什么,在这春色盎然的夜空里,却是一剂媚惑十足的催情灵药。
  “熙夕,给我。”
  “我……”
  “苦,以后我陪着你。”
  已经不知道是体内的欲望牵动着她,又或者是这句陌生的情话撼动了她,她只知道,这一秒,她决定放开自己,真正的接受他。
  她是醉了,但比没醉时更清醒。
  她放开抗拒的双手,环上他的脖子,让两人更靠近,全然接受了他的诱惑,也同时反诱惑着他
  她的接纳,让他大受鼓舞,他温热的大掌放肆地抚上她细嫩的肌肤,略糙的厚茧滑过她的柔滑,燃起一道又一道的火焰,烧得她颤栗不已。
  似曾相识涌动的情潮挟着几欲灭顶的气势颠覆着她的身心,她紧张的松开双手,紧紧地揪着身下的床单,床单被抓皱成一团。
  “秦振邦……”
  意乱情迷的时候,她却仍是连名带姓的叫着他,这让他略带不满。他轻咬住她娇羞的莓果,含着惩罚的吐出几个字。
  “叫我名字。”
  “我……”
  “熙夕,乖,叫我名字。”
  “振邦……”
  胸上传来那阵强烈的刺激让她仅剩的那点心智全然丧失,他说什么,便什么吧!
  他满意的笑着,放开她的莓果,手掌一如既往的先进抚过小腹,落在下腹的那道边缘上,轻轻一扯,将它带下。
  他贴心轻柔的一路,让她为他准备充分。
  分开她的腿,置身其中,缓缓一推,轻而易举的进去。
  虽然准备充分,虽然他尽可能的轻柔,但这一下,她还是忍不住地哭喊出声:“振邦……”
  这声叫唤是那样的娇弱无助,传进他的耳膜里,他在里面停了动作,深邃的眼眸盯着她分不清痛苦还是欢愉的容颜,他额上沁出一层薄汗。
  “熙夕,乖,不怕。”
  他猜想这是她第二次经历,所以才会如此青涩,任凭他做足了前戏,她还是紧绷着无法放松。
  他只能耐着性子哄着她,同时置身其中的身体按耐不住的开始有了动作,这种软硬兼施的办法果然有效,她的身体开始渐渐放松,接受了他的动作,并随着他一起沉沦。
  学会享受后,心里空虚的她想要得到更多,揪着身下的床单,本能的弓起身体,乞求着,他随了她所求,加快了步伐,带领她越过层层浪尖,一次次地被抛向空中,又被浪花无情地卷下,浮沉在浩瀚的大海里,一起被吞没。
  身体里让她外来的那道温度开始不断升温,伴随着他无法控制的动作逐渐累积,颤抖的欢愉如烟花在她体内绽放,绚烂而美丽。
  她昏睡在烟花绚烂的夜里,他抱着她,看着她潮红的脸色,这红再与酒精无关,与他有关。
  情不自禁的,他伸出手,轻抚她精致完美的五官,小心翼翼的生怕惊醒了沉睡的公主。
  公主?想到恶俗的词,他胸口像是被锤子重重的撞击了一下,闷闷的疼。她从来都是外人眼中,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公主,在这之前,他也如此认为,可以现在,这沉寂的一刻,只有他知道,她精致完美的外表下,有颗被最亲的人伤得近乎支离破碎的心。
  她说“苦”,他想知道她的苦,却问不出口,不愿揭开她的伤疤,那道十年来都无法结痂的伤疤,如今更是被他们残忍的揭开,然后再撒上一把盐巴,血肉模糊。
  这世上最痛,不是身体的伤,不是朋友的背叛,不是爱情的伤害,而是至亲的遗弃。
  她被遗弃了一次,再,一次。
  
  不知睡了多久,秦振邦朦朦胧胧的在睡梦中醒来,醒来时,寻不到那个本该枕着他臂弯沉睡的女人,身畔温度暖暖的尚存。
  浴室里传出动静,秦振邦起身,套了件裤子,赤祼着上身,赤脚踩在柔软的地摊上,朝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
  推开虚掩的门,宽敞的浴室里,有个小小的人儿坐在地上,抱着马桶痛苦的坐着,半响,朝着马桶呕吐。不知呕了多久,她已再呕不出物体,偶有黄疸从嘴里被吐进马桶里。
  叶炯榆有严重的胃病,空腹喝酒,又或者酒精过度的话就会胃酸也跟着超标,之后便是如今这样的结果,吐得她昏天暗地。
  秦振邦转身出了浴室,离开房间。
  三分钟后,秦振邦再走近房间,手里握着白色的药罐,端着杯水再朝浴室走去。
  浴室里的人此刻已是奄奄一息的挨坐着,如今,她是连黄疸都吐不出来了。
  “来,赶紧吃药。”
  “嗯?”
  叶炯榆摇摇晃晃的被人扶了起来,来人递上两片白色的药丸,送至她嘴边,她本能的抗拒了下,不想配合。
  “熙夕,别闹,赶紧吃药。”
  “什么药?”
  “胃药,吃了舒服些。”
  “我只吃……”
  这世上千百种胃药中,叶炯榆她只吃一种胃药,其他胃药她吃了只会让她吐得更厉害。
  “就是那种。”
  秦振邦毫不客气的打断叶炯榆要说的话。这女人还真是会折腾,喂个药都那么难,哪有平日里雷厉风行女强人的模样?
  听了这话,叶炯榆也没怀疑,接过药,摆进嘴里,再接过秦振邦递上的水杯,仰头将药送下。
  秦振邦的手掌很自然的在她背后轻抚着,熟练,体贴的顺着她刚下去的药和水。
  “好点了吗?”
  “嗯。”
  也就是心理作用,那就那么快好?不过吃了这药,总是要好的。
  “昨天不是还耻笑这酒徒有虚名吗?这会儿活受罪了,”
  “哪知道这酒后劲这么强。”
  “红酒从来号称细水长流,连酒劲儿也是这个理儿。”
  说话间,秦振邦扶着脚步虚浮的叶炯榆回到了床边。
  “你再睡会儿,让这药也好发发作用。”
  混沌的叶炯榆也不拒绝,酒意尚未散去,加上昨晚的剧烈活动,再加上大早被胃痛折腾了一早上,如今的她早筋疲力尽,温顺地任由秦振邦将她安置回床上。
  秦振邦为她掖好被子,看着她渐渐睡去的容颜,在她额头印下一吻后,从床边离开,走出房间,带上门。
  在这个幽静、安逸的小岛上,或许她真能如愿的淡忘那些不堪的往事。
  
  这几日,一连串的变故,让周家翻了天,秦振邦首要任务是安抚他们的情绪。叶炯榆的安然无恙对他们来说无疑是最大,也是唯一的好消息了,着实是一大欣慰。
  “振邦,昨晚老头子和一哥连夜交涉,叶枫的处理结果初步成形。”
  “嗯。”
  “他将被降职,调出外交部,调往埃塞尔比亚工作。”
  “驻埃塞尔比亚大使?”
  “哼,还想当正职?能保住公职他已然是万幸了,他本该一无所有,身败名裂。”
  “嗯。”
  面对这个结果,秦振邦很冷静,他一直都知道一哥与叶枫之间的渊源,如今这个局面在他预料之内。说实话,他并没有为任何人愤愤不平,官场上不向来都如此吗?见多,也就麻木了。
  如若今天,一哥大义灭亲,公事公办,这才会让他惊讶。
  “人什么时候走?”
  “组织部三天后出调令,下个月应该可以成行。”
  “嗯,也好。阿姨怎么样了?还好吗?”
  “哎……今天已经正式办了转院手续,转到清心院了。”
  “医生怎么说?”
  “情况不乐观,需要长时间治疗。这些……”
  “我明白。”
  先不要告诉叶炯榆,他怎么会不明白,不许他们提醒,他也不会说。让她如何接受这雪上加霜的变故?


[49] 讲故事

  全身疲乏的躺回床上的叶炯榆其实再也睡不着,混混沌沌的躺着,目光放空的盯着天花板看了很久,脑袋里全是支离破碎的画面,画面倒影进心里没着没落的有好多事情放不下,可都是些她无法解决的事情,纠结,便是如此,纠着纠着,纠进心里,搅得她五脏六腑不得安宁,扎扎的疼。
  终于,叶炯榆还是轻轻坐了起来,下体的不适感提醒了她,突然,她想起了昨晚的故事,这次与上次不同,她记得所有细节,所有感受,甚至记得他温柔的对待,记得他留下了某些东西。想到这,她有点惊醒,匆匆的下床,双脚着地的时候,却又想起了什么。
  掐指一算,昨天是安全期,她大可不必去找药店了。自从上次以后,她学会计算安全期。
  阳台的窗帘被风吹开,清凉的风拂过她裸在外面的皮肤,禁不住地起了一层的鸡皮疙瘩,她连忙随手扯过薄薄的空调卷住自己,再没睡意。
  
  秦振邦办完事儿回到房间,才一进门,发现床上空空的只剩下凌乱的床,被子不翼而飞。那一刹那,他的心略过一丝慌乱,顺势抬眼看去,在阳台上发现了个小小的身影,心才安定下来。
  他看见她裸在外面的肩膀,不禁皱起眉头,随手从衣柜里拿了件薄薄的外套,朝阳台走去。
  阳台上的人,蜷着身子坐在花园式秋千上,头靠在膝盖上,抱成一团,目光随着风飘向远方,发呆?沉思?便不清楚。
  有人给她肩上披了件衣服,她也不曾因此回头,眼光也不曾离开,幽幽的倒是传出一句不着边际的话来。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放眼出去,目光所及的不远处便真的就是湛蓝色的大海,海风温润的吹着,似春风一般的温柔,吹开了院子里的蔷薇花,真正就是一副面朝大海美不胜收的油画。
  他沉默的绕到前面,无声的在她旁边坐下。这个秋千真好,正好能坐下两个人。
  “熙夕,这些年,一个人,累吗?”
  “累。”
  “苦吗?”
  “苦。”
  “熙夕,心朝大海,才能真正的春暖花开。”
  她抱着双腿靠了上来,枕着他厚实的肩膀,有种安心的感觉。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
  “在很久很久以前……”
  
  周宇婧十二岁那年,认识了刚随父亲到部队生活的叶枫,那年叶枫十四岁。
  高中那年,叶枫与周宇婧之间由青梅竹马的感情,在不知不觉中走到了爱情,那个时代的人对爱情是单纯的,单纯的只是喜欢,喜欢得很含蓄。
  恢复高考的第一年,叶枫考取了G大,周宇婧与其相约,必定也要考取G大。可她考取G大的那年,他在家人的支持下,毅然休学参加了七九年的那场战役。而她也毅然放弃辛苦考上的大学,参加了那场战役的志愿者部队,上了前线。
  他去打仗,她去当救护兵。
  有一次,敌军偷袭了救护站,他随着部队赶来救援,与别人不同,他比任何人都要心急如焚。她困在战火中,是他第一个冲进去救她,为了救她,他身中流弹,流弹打在心脏附近的左肩胛骨的位置上,差一点就一命呜呼了。
  那一年,他为了她,连命都不要了。她毫不犹豫的决定嫁给他,一个为了她连命都不要了的男人。
  他们生死与共的爱情故事就这么流传开来,受尽无数人的羡慕和祝福。
  爱情开始于美丽,却结束于丑陋。不知道是时间消磨了爱情,还是,爱情注定消失于无形。
  
  “你知道吗?我曾经很羡慕妈妈,羡慕她找到一个用生命爱她的男人。我曾经很崇拜爸爸,总希望能找到一个像他爱妈妈一样爱着我的男人。这美丽的愿望却止步于那一年。”
  
  那年叶炯榆十六岁,随着叶枫在英国生活。恰逢英国就读的那所高中组织学生到中国大学参观,而参观的大学就是G大。她从小最大的梦想就是到G大读书,这是她父母恋爱圣地,她想走过父母走过的路,也希望在这里找到与她相携一生的人,就想父亲对母亲那样。
  G大真的很美,书卷气息,浪漫气息,深深吸引了她,她在学校里面流连忘返,竟忘了时间。她忘记的这段时间里,不曾便改变了她的一生。
  回国述职的叶枫心血来潮来接宝贝女儿,在接待室里等女儿的时候,他遇见了专门负责这次接待任务的凌晓珺,自此他们相识,自后他们相恋。
  一年后,叶枫调回外交部工作,17岁的叶炯榆独自留在英国念书,她想念完高中便回国念G大。她趁着圣诞节假期回国,手机突然就坏了,紧急的就拿了父亲的一台旧手机来用,就是这么一出,东窗事发。
  这只手机里,叶枫删除了所有的信息,所有的电话,百密一疏的独独漏了发件箱里的短信,或者不熟悉电子的他没想到那里会留下蛛丝马迹。
  一条一条的暧昧短信如一把把刀插在叶炯榆的心上,父亲甚至在短信里说了“我爱你”,还有爱情的诗歌,中文,英文都有,风花雪月,浪漫到了极致。
  叶炯榆哭了,拿着手机,看着短信,偷偷的躲在被窝里哭。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甚至不敢告诉任何人,怯懦的只敢自己哭,哭得歇斯底里,哭得筋疲力尽,哭得第二天说要复习功课,躲在房间里直到下午才敢出门。
  家里没人注意到这样的变故,是她掩饰得好,17岁的她已经擅长粉饰太平。好几次,她都冲动的想要告诉母亲真相,可看见他们恩爱的模样,看见母亲在父亲宠爱里幸福的模样,她退缩了,缩回角落里,选择独自守着秘密。
  终于,她拿着那个号码去了缴费大厅,缴了五十元电话费,单子出来了,原来那女人叫“凌晓珺”。她不知道凌晓珺是谁,因为她认识凌晓珺的时候,只知道她的英文名。
  拿着这个名字,她找上了周宇成,找了个当时无懈可击的借口,得到了她想要的资料,顺着资料,她找到了凌晓珺的单位,躲在角落里看,她才知道,小三竟然是她,聪慧的她瞬时猜到了他们相识的过程。
  是因为她,原来她才是一切的源头。
  真相曝光后,她忍住了不去伤害母亲,却忍不住不去找父亲摊牌。
  “爸,你打算跟妈妈离婚吗?”
  摊牌的时候,她竟然没有哭,哭了几天,眼泪都哭干了,也麻木了,冷冷的语言抛向父亲。
  “不,我不会离开你母亲的。熙夕,别告诉你妈妈,行吗?”
  “那好,你离开她,你必须离开她。”
  “熙夕……”
  叶枫在17岁女儿面前无地自容,他怎么也没想到,第一个发现的人会是自己的女儿。
  “爸,你如此让我以后如何相信爱情?如果你真还是我爸,真还希望我以后幸福,那你就离开她。”
  她拿了自己的幸福去威胁父亲,这场赌局上,她押了自己的幸福,她自认为这是世界上最有利的武器,但那年,她终究太年轻了,充满幼稚和天真的年纪。
  长大后,她才知道,男人要真变了心,任世上所有的事情都拉不回来。
  回到英国后,她瞒着家人,直接报考了剑桥大学,放弃了回国的所有念头,家自此成了她想要千方百计逃避的地方。
  
  叶炯榆用很平淡的语调讲完这个故事,并没有泪水,没有哽咽,只有她知道,眼泪在十年前就流干了。
  就是这样麻木、隐忍,让秦振邦心疼,疼进骨头里,他搂着她,越搂越紧,将她的肩膀勒得透着红,她也不觉疼。
  苦,真的是苦,守着这样的秘密自然是苦。
  “我不敢回家,就是不想看到爸爸虚伪的嘴脸。不论他对妈妈多好,我都觉得是他心虚,他是在赎罪,再不是因为爱情。”
  原来,这才是她这些年自我放逐的原因。一个人在外流浪,用学习和工作填满她的生活,就为了躲避这只有她知道的丑陋。
  “我一直以为他们分手了,可去年我才发现他们其实一直都在一起。”
  原来,那晚她的反常,是因为再次看到残忍的一幕,也是那一幕彻底击垮了她仅存的奢望。
  “你说我是不是很傻?再发现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勇气告诉妈妈。因为我自私的不想他们离婚,才让事情走到了今天的这步田地。我是这段婚外情的始作俑者,也是这段婚外情的罪人。”
  如果不是因为自己贪玩,父亲又怎么会认识凌晓珺,不是因为自己的自私,母亲又怎么会受到今时今日的伤害。那天母亲怪她,是没错的,她的确不配做她的女儿。
  “熙夕,别钻牛角尖,这事与你无关。叶叔叔外遇与你无关,阿姨住院也与你无关,别把所有事儿都往身上揽。”
  “你知道吗?我真的以为能瞒一辈子的。有人说,假一辈子跟真有什么区别?我以前不明白,后来我明白了,我真希望爸爸对妈妈能假完这剩下的下半辈子。”
  他搂着她,没再说话,知道她苦,却不知道是这般苦,胸口难受的像是要爆炸。
  “振邦,我赌了自己的幸福,却换不回父亲的心,我输了,输了我的幸福。”
  最应该在乎她幸福的人,竟也不在乎了,何其可悲?
  “熙夕,从来都不是你的错,别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担,你会幸福的,我们会幸福的。”
  “秦振邦,答应我件事儿。”
  “嗯。”
  “这世上,任何人都能骗我,都能利用我,唯独你,不行。”
  原以为自己已经不相信承诺,可此时此刻,靠在他怀里,如此安心,她就是想他给她承诺,原因?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成了她这辈子唯一能抱住的救生圈。


[50] 撒娇

  故事讲完了,讲故事的人窝在听故事的人的怀里,两人再没说话,安静的坐着,晒着太阳,享受着迎面而来的海风,伴着院子里幽幽传来的蔷薇花香,带着甜轻拂在脸上,虽未能带走,却也渐渐冲淡了往日的忧伤和苦涩。
  这么多年,叶炯榆从来没想过跟人讲这段不堪的往事,更不奢望有人能替她分担心头这沉甸甸的担子,如今,对着秦振邦,怎么就愿意说了出来?说出来之后,全身如释重负般的轻松,这是份久别了十年的轻松。
  叶炯榆顺了秦振邦的话,正试着学会,心朝大海,尚不能春暖花开,也希望能品出丝丝甘甜。
  阳台上的两个人相拥着也不知道坐了多久,只知道,头顶上的太阳不断的变化着位置,此时已升至头顶,本坐在和暖阳光里的两人,此时被掩在房子投射下的阴影里。
  若换了平时,真是难能可贵的阴凉,只是现在,秦振邦清楚能感觉到怀里人儿的体温上的变化,他环抱着触碰到的肌肤上,起了点点鸡皮疙瘩。
  秦振邦从秋千上站起来,顺手将叶炯榆拉进怀里。她没有反抗,很自觉的伸手环上他的腰。
  凉风里吹了那么久,他的身体偏还是温暖的,不似她这般冰冷,她这股温暖像是她寻求了很久的感觉,诱惑着她贴上去,脸隔着衣服贴在他宽厚的胸膛上,听着那里面阵阵心跳,好安心。
  “熙夕,进去吧,别着凉了。”
  她动也不动,声音轻如蚊蝇的发出一个慵懒的单音,“嗯”。应承着,其实她并不想离开这难得的宁静,突然发现自己贪恋起这份温暖,这份不知道为什么就发自内心的信任。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女人总喜欢当小女人了。”
  他只是为她拉拢了衣服和薄被,紧紧地拥着她,也不着急把她抱进屋内,听着她幽幽的带着慵懒的语调,很有兴致的就想这么跟她说会儿话。
  “为什么?”
  从没发现他们俩人能这般心平气和的聊天,这种感觉很舒服,舒服得令人向往一辈子。
  “因为有人依靠,真的很轻松,很舒服。”
  17岁后,她独自在外漂泊,靠着奖学金完成学业,靠着自己的努力在香港打拼,再没依靠过谁。可是,谁又知道,独自撑起那么多,她也会累,只是,累了又能如何?
  他笑了,轻轻的笑,这份笑意并不是虚荣的因为自己成为她唯一的依靠,而是知道她这话背后的真实意义。
  “熙夕,累了就靠一靠。但是你终究不是一般女人,不会甘心成为小女人。”
  他的这番话听进她的耳朵里,肩膀不禁一僵。谁会料想到这么风花雪月的温存中,这个不解风情的男人会说出这么煞风景的话来?
  她的手从他的腰上离开,惩罚式的在他胸膛轻拍一下,带着她自己也不觉的撒娇之气。
  “你这人怎么这么扫兴,这个时候竟说出这话来?”
  不止动作带着撒娇之气,就连说出的话语也带着浓浓的娇嗔味道。
  他全身的肌肉一紧全因她毫无预警、出人意表的娇气。
  原来,撒娇真是女人的与生俱来的天赋,只是有时候,起初因为太强,后来因为太苦,被她们遗忘了。
  他扯起她摆在胸膛的手,亲昵地吻了上去。
  “扫兴吗?不然熙夕公主觉得我应该怎么说才符合标准呢?”
  她抗拒这个称呼,可这刻,却非常享受。
  “国王陛下,您应该说,来我怀里,我让你依靠,靠一辈子。”
  好恶俗的话,可偏偏这恶俗的话真就出自她的嘴里。说完,她自己都很讶异,恨不得把舌头给咬掉。
  起先很娇俏的模样,再是很后悔愤恨的模样,他看在眼里,心情很好,不觉大笑出来,笑得张狂,笑得开心。
  好容易止住这难得开怀的大笑,他拥着怀里羞红脸的人儿,力道又重了几分。
  “走了,洗澡去。”
  他这话,她才想起来自己真的就还没洗澡,身下粘呼呼的卷着被子竟也坐了一个早上。
  想到这,她的脸不觉红了起来,一直红到了耳根。
  把她抱进浴室,放在花洒下,她着地的时候竟还有一丝摇晃。他皱了皱眉,忍住传来的那股冲动,扭开了开关,再没敢回头。心里不禁自嘲,从小被训练的自制力今时今日才发现是如此的差劲,差一点就失控了。
  起初,她扭捏的不愿让他抱她进来,虽然已经有了两次的亲密,她还是无法适应在极度清醒的情况下与他赤裸相对。但是他执意如此,她陷在这一早悲伤却温暖的气氛里,温顺的没有强烈的反抗,也就随了他。
  他放手的时候,她死命的低着头,仿佛要把自己通红的脸埋进胸口,挡住她这辈子从未有过的窘迫。
  和上次一样,他给她调好了水温,有意地调高了一些,热水能有助于舒缓她一夜的疲累,这点上她有经验。
  水量很大,花洒里水花的霹头盖脸地打在她的脸上,她仰着头,任由热水头到脚的淋下来,恰到好处的热水滑过她的每一寸肌肤,上面还有点点昨夜留下的印记,淡淡的并不深,不认真辨认应该看不清楚。
  虽然对男女之事亲身体会得不深,但她也知道,他是在极度压抑的情况下,才能让这些印记淡淡的留下。
  在床上,他对她是怜惜的,第一次她忘记了,可这一次她记得清楚。
  她从浴室裹着浴巾出来的时候,卧室里空无一人,床上整齐地摆着一套全新的衣服,从贴身衣服到外件,再到脚上的鞋子应有尽有,刚才散落一地凌乱的她穿来的那套衣服早不见了踪影。
  拾起衣服,一件一件的穿上。尺寸出奇的合适,他应该是照着她的旧衣服买的吧!到了外件,是一条淡雅的抹胸连衣长裙,绿色的碎花印在长裙上并不艳丽也不张扬,低调得很合她的胃口。裙子长长的到了脚踝,再套上摆放着的那双平底凉鞋,迎着阳台吹来的海风,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之就是很应景。
  
  “唉哟,这裙子孙小姐穿着真是再合适不过了,还是秦少爷有眼光。”
  叶炯榆才穿了裙子下来,就听到龙伯惊艳的赞叹声。原以为这身行头也就是秦振邦找了仆人去买来,没想到竟是他看中的,这裙子都还好,只是这贴身衣物……
  恰逢秦振邦从花园里进来,听了龙伯这话,脸上觉得有点不自在,轻咳一声,抬腿并没做停留,佯装若无其事的从叶炯榆身边经过。
  “来啦?吃饭吧!”
  “嗯。”
  叶炯榆本以为秦振邦会把衣服寒暄一下,还想好了台词却接话,没想到竟就这么跳过了。也好,不然她该说“你挑的衣服很合适?”还是“你挑的衣服我很喜欢。”,不论她想好的这哪一句都暧昧得要死,就因为那该死的贴身衣物。
  餐桌上,秦振邦给叶炯榆碗里夹着她喜欢吃的菜,很自然的说道:
  “午饭后,出去转转?!”
  听不出是问句还是肯定句,叶炯榆答应下来了。
  “好啊!”
  
  小岛上绿树成荫,房子依着高低不平的山坡而建,大都是有年代的老房子,白色的老房子错落有致排布着,很是美丽。也因着小岛地势高低不平,这里没有汽车,没有单车,只有行人,若论轮子,就只有板车,板车是这小岛上唯一的交通工具,但是它不拉人,只拉物件。
  没有车的小岛也就更安静了,远离了城市的喧嚣,靠近码头的地方偶尔能听到渡轮的鸣笛,除了这个就只有大自然的声音。这里,恍若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乌托邦。
  两个人踏着青石板路,一前一后的走在树荫里,路上安静得出了他们就再不见别的人。
  一路的走,叶炯榆走走停停的看着风景。秦振邦走走停停的等着她看风景。她是真的在看风景吗?说不上来,她是希望自己能放下心里错综复杂的事情看风景。
  走着走着,两个人相隔的距离渐渐近了。
  上了个石阶,上面有颗庞大的老榕树,看得出年纪很大,张开的树枝成了把大大的伞,很多须须从树上垂钓下来,更是和着树枝挡住了阳光。无孔不入的阳光穿过密密的树缝,在石板路上照出点点斑驳。
  “真漂亮!”
  叶炯榆不知道怎么就看上了这些斑驳,多少美丽的风景她都只是欣赏,不曾发出赞叹,偏就看上了它们。
  “你的审美很特别。”
  “你不觉得漂亮吗?像不像斑驳的伤痕,星星点点的印着。”
  秦振邦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不是个多愁善感的人,本以为叶炯榆也不是,但当她出乎自己意料的时候,他也就更措手不及,不知如何作答。
  索性,秦振邦走上来,拉上叶炯榆的手,朝着前面继续走去。
  “走吧!前面更漂亮。”
  叶炯榆也任由秦振邦牵起她的手,软软的手被他大大的手掌包裹着,很舒服,就像躺在他宽厚胸膛上那样,好安心。她回握着他,被他牵着朝前走。
  走完那条阳光几乎照不进来的小道,到了一片阳光明媚之地。那里有堵围墙,墙里栽了淡粉色的玫瑰花,搭着围墙,羞涩的伸了出来,在阳光下美得耀眼,却美得和谐。
  叶炯榆禁不住地就朝那堵墙走去,她冲着的却不是那美丽夺目的花,而是墙头迎着阳光几乎看不清楚的野草。金黄色的野草几乎被金灿灿的阳光湮灭,但依旧傲立着,十足一份迎着阳光的骄傲。
  想着自己,或许真该找回这份迎着阳光的骄傲。
  她转过身,背着阳光朝身后的秦振邦看去。
  “我想回家了。”
  “嗯?”
  “我想去医院再看看我妈。”
  母亲,现在成了她唯一的牵挂。
  “现在吗?不如让阿姨再休养两天,我们也在岛上住些日子再回去,不是更好?”
  秦振邦自认这话讲得非常正直,却让叶炯榆听出了弦外之音的暧昧。脸顿时又红了,赶紧转过身去。
  这害羞的转身,更是让秦振邦哭笑不得。这个年纪了竟似少女般害羞?想来也是,是他教会了她情爱之事,在这上面,她怕是要比许多少女都要单纯。
  想到这,他步子迈大了几步,跟上去,再牵起她的手,倒也没说什么。该说什么呢?女人面前他嘴本就笨。
  但她是不知道,她真误会他了,起初真没想那档子事,只是她现在真暂时不能回家,后来她这么一提醒,他真不希望她回家了,两个人就在这与世隔绝的岛上天荒地老也未尝不是件美事儿。
  “你不用上班么?政府的事儿不用管了吗?”
  “我请了几天假。”
  叶炯榆突然想到《长恨歌》里的一句,调侃着念了出来。
  “从此君王不早朝?你岂不是要成昏君了。”
  

[51] 疤痕

  叶炯榆突然想到《长恨歌》里的一句,调侃着念了出来。
  “从此君王不早朝?你岂不是要成昏君了。”
  这么一来,她岂不是成了祸国殃民的祸水,他便成了贪恋美色的昏君。
  这一句诗,秦振邦顿住了脚步,一使劲儿拉回还懵懂不知朝前走的叶炯榆。
  她脚步一乱,跌跌撞撞地正好摔回他的怀抱里,撞进他的胸膛。
  他双手放在她的腰间,圈着她,眼里的情绪很复杂,好像还有点她不清楚的情绪。
  “假洋妞,古诗不熟就别乱用。”
  常年生活在国外的她,虽然她的国文水平不至于差到不懂成语,但跟受尽中国教育的他比起来,逊色太多。
  “知道‘从此君王不早朝’的前面几句是什么吗?”
  她其实应该是知道的,被他这么一拉,两人紧紧的贴着,混着两人浓烈暧昧的呼吸,此刻脑子一片空白,怎还记得这些遥远年代的风花雪月的文字。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听得出来你有点点抱怨啊!”
  她听得出来这两句诗的意思,艳情得很,没想到她不过是心血来潮随口拈来的一句古诗,竟惹得她好似个欲求不满的春归怨一般。
  “你胡说,我……我哪有抱怨?”
  他实在忍不住了,她的语气、表情、态度、动作无一不是在挑逗着他,低下头吻上她的唇,先是温柔的舔,浅浅的尝,又觉得不够,把她整张嘴含住,引导着她自动自发的张开小嘴,伸进去与她软软的小舌头纠缠。
  接吻,她很笨拙,在他的带领下尚找不到门路,只能任他予取予求。
  树荫下,墙边传来的玫瑰花香气、树叶的清新混合了她身上沐浴乳的香气,他越吻越深,吻的她的呼吸渐渐不稳,低声呜咽着。
  好容易,他在窒息前一秒停下这个吻,放开她,她软软地靠在他怀里,两人意犹未尽地喘着粗气。
  “知道下两句是什么吗?”
  她呆呆的摇摇头,缺氧的她还能想起什么?
  与她不同,就算意乱情迷,他的脑子也还能照常运行,这就是差别。
  “‘承欢侍宴无闲暇,春从春游夜专夜。’”
  他嗓音低哑的念出这比前两句更引人遐想的诗句,抵着她的额头,眼神灼热的看着她,似是要看进她心里。
  “熙夕,你这是在邀请我吗?”
  “……”
  “不论是与不是……我都接受。”
  
  当天晚上的秦振邦很有耐心,柔情似水地挑逗着,用尽纯熟的技巧做足了前戏。
  这是第一次,叶炯榆在完全清醒的情况下与他同躺在一张床上,享受着她给他带来的身心上前所未有的感触,曼妙迷人,让她深陷其中,在他的手下那种忽高忽低,忽远忽近的空虚感,让她抓狂又不知该如何是好。
  不知是热的,还是被他挑得急的,她的身上出了一层薄薄的汗,她想不起初夜的感觉,但依稀记得昨晚的动作和步骤,猜测着他接下来应该会做的事情。只是今晚的他很反常,空虚的她久久等不到他填满的那一步,着急了。
  “振邦……”
  这是一声哀怨乞求的叫唤。她攀着他的肩,缠着他的背,只想要得到更多。
  “熙夕,怎么了?”
  他明知故问的挑逗着她,想要她说,想要她清楚的知道他是谁,他在做的事儿是否她也愿意,愿意一起沉沦,一起攀峰?
  “我不知道。”
  从她的唇,到她的胸,再到她的下腹,紧接着是她娇弱的那个地方,他一路下来,强忍着身下的胀痛,就是故意引诱着她。
  “想要吗?”
  “我……”
  “说出来,想得到就得亲口说出来。”
  多余的谈话间,他的动作从未停止,撩起的火苗一寸一寸的在燃烧,将她彻底点燃,燃烧殆尽。
  他如愿地得到想要的答案,她亲口说的答案。
  “想……”
  满意地猛然进入,好容易冲破她纠紧的身体,想起了点什么,又顺势在她的收缩中退了出来。
  从胀痛的满足,到微凉的空虚,叫她如何适应?这那种感觉说不出的难受,逼出她带着哭音的呻吟。
  “告诉我,我是谁?”
  “振邦……秦振邦……”
  她回答得坚决,回答得急切,也因着被挑起的火苗,带着撩人的尾音,成功的让他也彻底失控。
  满意了,都满意了,他终于可以正式的给她,给她,教她又一次体会这场快乐。
  今晚的他刚柔并进,下面抑制不住冲动的死死扣着她的腰,冲撞着,上面,他的脸埋进她的胸口,一寸一寸耐心的往下,一路往下,滑过小腹,绵延出一条曲线。
  她在他的刚柔并进的攻势下战栗着,早分不清是害怕还是享受。
  抱着前身颤抖得几乎痉挛的她,他终于成功地带领着她同时登顶,与前两次不同的是,她清醒着,跟随自己的感觉,弓起身子迎向他,抬起腿主动环上他的腰,攀着他的背的她的手不曾松开,他释放自己的时候,他们紧密的结合,不曾分开半分。
  他没有离开,她攀着他的背也任由他抱着,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她靠在他肩头,迷蒙的双眼染着情欲,渐渐清晰,也就发现了肩上那圈有点突兀的疤痕,定睛一看,她辨得出这是一圈牙印。看到这,她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酸酸涨涨的很难受。
  他的技术那么好,看来真是久经沙场了。
  她使劲地要推开他,可他高大强壮的身体覆着自己,怎么推得动。
  原本窝在她颈窝调整呼吸的他感受到身下人不明缘由的抗拒,撑起身体,看着她。
  “怎么了?”
  “哼,果然是久经沙场,满身伤痕的战绩彪炳啊!”
  乍一听,他是真没反应过来,而后品着浓浓的醋味儿,心情大好,仰头大笑起来,停下笑,重新窝进她的颈窝里,说话间,故意将吐气拂过她的耳边。
  “我的确久经沙场,却重未有人在我身上留下痕迹,只除了一个人。”
  耳边敏感的气息的确让她身体轻颤,这才没几次他已经比她还要了解她的身体了,只是他的话盖掉了他的挑逗,引出了她胸口的那把无名火。
  “你得意啊!”
  “熙夕,若然有男人跟你说他三十岁了还是处男,那又怎么带给你快乐?”
  他不是巧舌如簧的狡辩,而是很实诚的陈述一个事实。他不打算瞒她,也没什么好瞒,如果说他这三十年都不曾交过女友,有过女人,这才是天底下最虚伪的假话。
  “你……”
  “熙夕,答应过绝不骗你,我说的都是实话。”
  她想想,好像真是自己敏感了。她如何能要求他是未经世事的男孩?他明明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男人。想到这,心里那道难受也就过去了许多。
  感情这回事儿上,她的确是个涉世未深的小姑娘,才有着这样幼稚的纠结。
  “那这伤……”
  “看来你真是完全失忆了,你真该自己对对。也不知道是哪只撒了泼的小狗咬的!”
  他什么意思?言下之意,是她咬的?
  “我……”
  她不可思议的再有对上那个疤痕,疤痕很深,齿印深深的凹了进去,想着当时她必是使尽了全身力气咬了下去,她几乎可以想象得到当时血肉模糊的惨况。
  “我当时咬得是不是很使劲儿?怎么就那么深呢?”
  “的确很用劲儿,那块肉都快叫你咬下来了。不过,不怪你。我当时不知道你是……所以你一定很疼,比这还疼,所以,我们扯平了。”
  原来是那一夜,他们的第一次,也是她的初夜。都说女孩子会永远记得自己的初夜,她却忘了,酒精让她的这段记忆成了残缺。
  “熙夕,如果那晚不是我,你也会……”
  那晚的情形他记忆犹新,她如此妩媚性感,足以挑起全天下男人的冲动,若不是遇上他,谁又会是她的猎物?她又将把那最珍贵的一夜给谁?回想起来,真真就是触目惊心。
  “我……我不知道,可那晚真的很苦。”
  他在她悲伤的语调里禁不住抱紧她。
  “傻丫头,遇上再难的事儿也不能拿这种事儿惩罚自己啊!你说,那晚如果不是我,你就真不后悔?”
  若然真是陌生男人拿了去,她定会悔断肠子吧!此时此刻,真的庆幸那晚是他。
  庆幸里混着怒气,幻想着别的男人抱着她的龌龊画面,他怒火中烧,火从心里烧起,也燃起了下面的那道才消去的火苗。
  他从未离开她的欲望再次抬头,颤抖着微微的动了一下,引来她不适、慌张的叫声,紧张的绞着他,他是进退两难。
  “熙夕,放松,放松好不好?”
  他轻柔地哄着她,气息拂在她的脸上,凉凉的,很诚恳。她闻着他熟悉的气息,鼓起勇气抬头主动吻上他的唇,默许了他的动作,配合着他接下来的所有步骤。
  他体贴地控制力度,诱导她的身体,跟随他的进出,情不自禁的放松,身体跟着舒展开来,紧接着又因一波一波的刺激,不由自主的抽紧,吸他,任他欲索欲求。
  他的下腹一阵强烈紧抽,再也控制不住地加快律动,时深时浅地研磨着她。
  “振邦……”
  她被逼着浑身颤抖,呼吸紊乱基础,酥麻的感觉令她的下腹紧绷,头发凌乱的摇摆着,环着他的腰的脚趾也跟着蜷紧,在这一次到达顶端的时候,痉挛着昏厥过去。
  后来,他是如何将她带进浴室清洗,如何又将她头发吹干,如何怀抱着她沉沉睡去,这一切她都无从知晓。
  清晨醒来的时候,他怀抱着自己,憨憨地睡着,看着近在咫尺的脸孔,她的心无比温暖。
  
  秦振邦真希望自己能有唐明皇那股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洒脱,可惜了,他不是唐明皇,也成不了唐明皇,一通紧急电话,他终究抵不过,终要舍弃温柔乡。
  叶炯榆倒也没太在意,从来知道他不是昏君,就像他知道他成不了小女人那样。她可不想成了他英雄冢。
  她原是打算照着原定计划回家看母亲,只是他不会让她如愿的,他走,她必须得跟着他一起回去。
  “你恐怕也得收拾行李。”
  “怎么了?”
  “东城区的计划省里面定了,到多工程实行公开招标的形式,以你们的赖氏的实力应该不会放过这块肥肉。”
  知道她终究不愿成为一个只会撒娇,依靠男人的小女人,他有心计的用这些来诱惑她。
  “公开招标?也就是说我不必跟三大家族合作,也可以参加东城区投资计划?”
  “嗯,优胜劣汰,过得了招标会,生意就归你们。我这次赶回去,就是召开东城区开发新闻发布会。”
  “好,我跟你回去。”
  叶炯榆终究还是叶炯榆,她生命里放不下的东西太多,她苦心经营的事业。内地分公司,如同她的孩子,无论如何也放不下。
  秦振邦就是抓着这点,将她从回家的欲望中拉回来,拉回Q市,拉回工作,拖得一时是一时了。
  实际上,发布会还有些日子才会开,他着急的回去是因为胡耀华终于送来了最新进展报告,的确是个突破性进展。


[52] 亲密

  Q市市委书记办公室里静如深海,胡耀华挺直着腰板,略显拘谨的站在办公桌前,他面前那位刚从外地风尘仆仆赶回来的人,手里捧着他递上的文件,完整的早看了一遍,只是依旧捧着,眉头紧锁的未发一言。
  “确定是他老婆?”
  “是的。陈健利用国土资源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向其姐姐陈敏的金凯瑞投资公司提供大量低价土地,这些年我市的许多大型房地产项目都攥在金凯瑞手里,他们或投资,或转手,从中谋取巨额暴利。”
  陈敏,曹或年的原配夫人,陈健的亲生姐姐,一个外人眼中只会逛街购物买名牌,打麻将的典型官太太,怎么看也不像是大型投资公司的大老板,压根儿就没有女强人的气质。
  “这麽说,他们赚了不少啊!”
  “自然不用说。城西有块将近3000亩的地皮,当年政府以一万块钱一亩卖给金凯瑞公司,而两年前城西开发的时候,金凯瑞是以每亩20万的价格分拆转让出去,真正就是一本万利。”
  “这么说来,曹或年可是身家过亿的富豪了。”
  “几年前听说香港财团看上城东的地,陈敏也动过脑筋的,陈健忌惮这是块省里高度关注的敏感地带,才不敢轻举妄动。哼,姑且不说金凯瑞如今公司的总资产多少,就先说说当初陈敏那过千万的启动资金就很有猫腻儿。”
  胡耀华汇报着,分析着,秦振邦只是听,鲜少发言。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越是沉静便代表越是深度的思考,筹谋这万无一失的计策。
  “陈健在土地买卖中也捞了不少好处,以我们现在掌握的证据,想要办下他绝对轻而易举,且我保证一举中的,他绝翻不了身。”
  秦振邦斩钉折铁的吐出一个单字,“不。”他眼光如炬的看着胡耀华,坚定深沉,“陈健既是一条小鱼,那就别浪费了这么好的鱼饵。按兵不动,继续收集材料,必要让他露出尾巴后,我们一网打尽。千万别打了草惊了蛇。”
  虽未直言姓名,但他们两人都知道“他”指的是曹或年,舍他其谁?
  秦振邦从上面下来,表面上的任务是下来锻炼,但背后有着更深远更不为人知的艰巨任务。
  两年前,高检和中纪委联合开通了网上举报平台,平台的启用并不是被广大人民群众所共知,但在为数不多的举报案中,上面还是发现了这一起,关于Q市C领导的问题举报。举报人列出的罪状繁多,有些更是触目惊心、不堪入目。
  这个案子引起了领导的高度重视,指示中纪委和高检着手开展对这个案子的调查核实工作,如核实确有其事,须想方设法将其制裁。但指令和行动之间总有千道万道的难关。一来,Q市离A市很远,二来,C姓领导在Q市多年的工作经验,远距离的调查很难实现,这些都给调查带来了种种困难。
  最后,无奈下,他们想出了派专员秘密下去调查的方法。而最堂而皇之的办法就是将人放到Q市去,千挑万选中,重担落在了原A市政法委副书记秦振邦的肩上。
  秦振邦名为下来挂职干部,实为上面下来的钦差大臣。下来时,他只带了胡耀华,一名转业的侦察连长,其余的都不需要,人多未必好办事。
  他们俩置身于Q市这个深不见底的狼窝里,身旁布满了对他们虎视眈眈,阴谋诡计的奸人,秦振邦甚至知道,曹或年防着他,尽管嚣张但用尽他在Q市的力量防着他,挤兑他就想像挤走上一任一般挤走他,但他终究不会如他愿,也定不辱使命。这是他下来时给组织的承诺,也是给父亲的承诺。
  
  回到Q市的叶炯榆和秦振邦一样,随即立即投入了工作,仿佛小海岛上那几日缠绵悱恻的浪漫生活是一场华丽惬意的春梦,醒了便就烟消云散,随风而去了。
  他们是再相似不过的人,事业对于他们来说,是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至于浪漫,不过是锦上添花的金线,不过是忧伤郁闷是的调节剂,有了生活可以更美,没有生活还得照常继续。
  所以,当他们再见面,已经是半个月过去了,这半个月里,他们甚至不曾相约吃饭,不曾相约见面,甚至连电话里的交流都少之又少。他们不像情侣,或者说连朋友都不像,但,是又何须像?只要双方都不介意,谁又能说些什么?
  这日,上午城市还沐浴在阳光明媚里,转眼间还未到中午,天上乌云密布,跟着来的便是倾盆大雨。
  南方的雨季很长,过了绵绵的春雨,又到了爽利的夏雨,接着而来的还设有凉爽的秋雨,再后来就是冰冷刺骨的冬雨,雨水滋润了这个城市的四季,湿湿润润的四季。
  叶炯榆站在被突如其来的雨水打断了工作的思路,站起来走到窗前,隔着在雨水拍打下早已模糊的落地玻璃窗前,抱胸站着。
  湿润的天气对于南方人来说早已习惯,可对于常年生活在干燥寒冷的北方人来说,湿湿腻腻的感觉就是种说不出的煎熬。
  在湿润的英国生活多年,后又一直长居南方的叶炯榆来说,这样的气候她早习惯了,比北方干燥的天气还要习惯,如今冬季回家的她,反倒是多少有了不适应。
  可是,他呢?常年生活在北方的他能适应这样的天气?突然想起,他还有着腰上的旧疾。
  想到这,叶炯榆转身取来电话,已经可以熟悉的按上一串数字,当手指就要将它拨出时,定住了,手指在空中转了一圈,将原来的号码删掉,换了另外一组。
  电话响了两声,对方便接了起来。
  “你好,叶总。”
  “你好,胡秘书。”
  “叶总,这个时候,您这电话来得可真是及时了。”
  胡耀华对于叶炯榆这突如其来的电话并不觉得突然,也不是习惯,她鲜少给他打电话,但这一通电话,他已然猜到不会是为了公事,这些日子可没什么公事可以联系。若不为公事,就剩下唯一的原因了。
  “你们书记,有事儿?”
  叶炯榆本就是因着担心秦振邦腰上的旧疾才拨了这个电话,如今听着胡耀华这紧张的语气,她的心也跟着着急起来,急得还有点闷闷的疼。
  “哎,还不是腰上的老毛病,这该死的天气又犯了,我说要送他去医院,他死活不肯,硬是要回宿舍,这不,我们这才回到,您的电话就来了。”
  说不出什么原因,胡耀华觉得自己领导休假回来后不一样了,跟这位叶总之间更是不一样了,虽然他们鲜少联系,比之前更少了,但隐约的能觉得更亲密了。
  亲密是一种为妙的感觉。两个人若是相爱,就是不天天见面的缠绵,却总能让人感受到他们之间真正的甜;相反,两个人若是不想爱,伪装相爱,就算时时刻刻腻歪,那种感觉也是生疏的,虚伪的,融不进心里。
  
  半个小时后,胡耀华开着车,将叶炯榆领进了部队大院儿。
  这是叶炯榆第二次来到这个大院儿,之前是夜晚,看见的只有夜色和点点昏黄的灯光,虚幻得辨不清方向。今日再来,大白天,虽然下着大雨,稍稍模糊了前方的视线,但也足以让她真正看清楚了来时路。
  “叶总,您请进。书记在二楼的卧室里,才吃了两片止痛药睡下了。这几日折腾得都没好好睡觉,人看着就难受。”
  “嗯。”
  叶炯榆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鼻子闷闷的好不容易才挤出这个字。
  “他不知道你要来,我还没来得及跟他说,要不……您自己上去吧!我回头给您拿药酒。”
  叶炯榆轻手轻脚地推开房间门,才要进去,想起自己脚上的三寸细跟高跟鞋,索性弯腰脱下,提在手里,这才踮着脚尖走在冰凉的实木地板上。
  房间里沉静如水,并没有因为她的到来而受到丝丝的惊扰,空气里除了他均匀的鼻鼾声,再听不到别的声音。
  朝他走去的途中,窗外呼啸的雨滴拍打在窗户上,叶炯榆不禁扯起嘴角,轻笑。第一次来时,窗外也下着这样的雨,如今再来,还是这样的雨,她、这个房间和雨天恍若有着不可解的渊源。
  轻笑时,叶炯榆竟没发觉已经走到床边。
  “笑什么呢?”
  叶炯榆是没料到有人会发出声响,吓掉了提在手上的其中一只鞋子,砸在木地板上,发出声响,一时之间屋内的沉静全然被打破。
  她捂着被吓得直跳的胸口,有点生气的说道,“你没睡着啊?人吓人吓死人的。”
  “哪就那么容易吓死?我只是不明白,你这趟来,怎么整得跟偷情似的?”
  他趴在床上,侧着头,看着她的眼神充满戏谑。其实,这些日子被烦心的事儿搅得他心烦如麻,如今看着她这么小心翼翼生怕吵着她的可爱模样,心情大好起来。
  从来不知道,她还能用“可爱”来形容。用“可爱”来形容一个女强人,会不会太过分了?
  “什么偷情?怎么说话呢?”
  “不像么?我怎么觉得这么香艳呢?”
  被他的话这么一提醒,她抬头看向正对着更衣室的镜子,镜中的自己大波浪卷发披在肩上,因为风雨的关系有点凌乱。她的左手的手指勾着一只黑色高跟鞋,鞋子在空中有点微微晃动。穿着黑丝袜的脚踩在地板上,不知为什么右手还有点提着裙子,套装的一步裙被她扯得有点往上跑,白皙的大腿上露出那么一点点性感吊带。这样的造型还真有那么几分狂野香艳的味道。
  她连忙放下仅剩的那只鞋子,略带慌张不知所措的扯下裙子,遮住那段暧昧的地段。
  “现在才想起来遮?也不嫌多此一举,又不是没见过。”
  她的这幅憨憨傻傻满脸通红的害羞模样,看得他心里痒痒的,卸了强势面具的她,有的尽是叫女儿的娇俏,真不知道这女人还会给他多少惊喜。
  

[53] 主动

  “现在才想起来遮?也不嫌多此一举,又不是没见过。”
  叶炯榆一时不知如何应对秦振邦的调侃,转过通红的脸颊,朝门口望去,有意的岔开话题。
  “胡秘书怎么还没上来?”
  “你是说胡耀华,他现在怕是早走了。”
  “走了,他不是说要去给我那药酒吗?”
  秦振邦好笑的摇摇头,伸手拉开床边床头柜的抽屉。
  “药酒早放这了,用得着他拿?”
  叶炯榆看着抽屉里摆放整齐的药酒,傻了眼,很明显自己是被忽悠了,猜到胡耀华忽悠她的苦心,她的脸更红了,他的人真是和他一样精,心里不由生起怨念来。
  “你身边的都是些什么人?”
  “什么人?聪明人。他若此刻不走,我才要砸他饭碗。”
  秦振邦说话归说话,依旧在床上躺着,没有半分要起来的意思。躺着说话,让他原本浑厚带着点沙哑的声音被压得扁扁的,听起来有种说不出的慵懒调调,是外人所没见过的放松,毫无戒备。
  “你啊,就知道用饭碗威胁你的下属,真真的官僚。”
  叶炯榆走过去,弯下腰从抽屉里拿出那瓶药酒,随手关上抽屉,然后在床上坐下,这一连串的动作很自然,没有丝毫扭捏,也许这就是熟能生巧。
  床垫随着叶炯榆的重量,自然的往下陷入不少,秦振邦感受着这份下陷,没再说话,此刻更适合安静。
  好容易搓热了手掌,叶炯榆坐着上了床,站在床上,对着身下的人嚣张的发号施令,这一幕极具女王范儿,她尤其适合这股范儿。
  “躺好了。”
  秦振邦接着指令,稍稍地蠕动了下身体。
  “躺得很好了。”
  大概确定了下秦振邦的位置,叶炯榆稍稍地提了提裙子下摆,如上次一般的姿势跨坐在秦振邦背上,衣服的不方便让她很懊恼,怎么就不能吸取上次的经验,换了衣服才来呢?
  坐稳后,她身体自然地向前倾,撩起他的衣服,用手撑在他厚实的背部,用阴柔的力道慢慢的试图放松他背上的肌肉。
  这样的姿势,臀部成了她为最大的支柱点,和发力点,此刻,她的圆润的臀部坐在他坚实的臀部上,亲密的贴着。套用一句老掉牙的话,人都是会变的。此前那次给他推拿,也是这样的姿势,心里从未有过异样的感觉,而此刻,她觉得有种很不自然的感觉,这种感觉不是尴尬,不是害羞,而是一种说不出的骚动,这种感觉撩拨着她,让她无法安静的在上面坐着,动来动去的想要躲开这种撩人心弦的骚动。
  比起她说不上来的骚动,他的感觉更难受。隔着他薄薄的家居服,她的体温就这么贴着他,在逐渐的升高,那种压抑得几乎要爆炸的感觉快要将他逼疯,可那女人还很不消停的在上面动来动去,无疑是火上浇油,让那星星之火越烧越旺,他却无计可施,只能怒吼。
  “你能不能别乱动?”
  印着他充满怒火的压抑着低吼,她的双手按在他的腰上停了下来,突然明白了他比她更难受的痛苦,身体僵直的坐着不敢再乱动。
  倒不是害怕发生些什么少儿不宜的事儿,又不是没发生过,只是体贴他现在实在不方便。
  “你真的很难受?”
  “叶炯榆,你闭嘴,换个话题。”
  她发誓,她真的只是好意关心下他,绝对没有其他意思。虽然不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可也自己对压抑有了新的体会。也就真的不敢再说,再问,再动了,安静、乖巧的只剩下手上的动作。
  男女之事上,她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半吊子,她不知道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肌肤相亲,之间却只剩下呼吸的声音,这为不可捉的声音其实就是一剂厉害的催情药。
  “找点话题说说。”
  能怪谁呢?要怪也只能怪他这个师傅不到家,真是有点作茧自缚的味道。
  “哦。”
  她想了好久,才想到一个,也是唯一能想到的话题。
  “城东真要公开招标了吗?”
  这无心的话题一出,身下的人有着她不可察觉的失落。他们之间就仅剩下公事上的话题吗?
  他沉默了,不是生气,而是在寻找,他发现,真是错怪她了,连他自己也找不到公事以外的话题。
  微微地叹了口气,唏嘘中更多的是无奈。
  “省里是这么定了,就差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了。”
  “嗯,看来真是定了。”
  “真有意向参加竞标?”
  “真有。”
  是个商人就不会放弃这么绝佳的投资机会。
  “以分公司的名义?”
  “那是自然,就是躲开他们才不愿在上次的洽谈会上插一脚,现在既然能自立门户就更不会去趟那浑水。”
  “那就好好准备准备,这回来竞标的公司不会比B市那次少,国际大公司也只会更多。”
  “嗯。”
  她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半响才又说话。
  “依你看,我们分公司应该竞标哪个的把握大些?”
  她的这问话,问得自然,问得理所应当,忘了该有的顾忌。
  她是糊涂了,但他并没有糊涂,在这暧昧挑逗的气氛里,依旧有颗清醒的头脑。
  他因为她毫无顾忌的问话再次沉默,这是他们之间一个很敏感的问题,他无法确定她是有心还是无意,但愿她不是有心,不然就真辜负他了。
  “熙夕,你问了一个不该问的问题。”
  问出口后,她已经意识到了,可真就问了,收回已难。
  当初她就是不愿被卷进那场漩涡里,不愿他被牵连,才冒着丢饭碗儿的险从三大家族的合作案中抽身,如今,她问出这样的问题?
  “振邦,这个问题,当做我没问吧。”
  “问都问了,能当做没问?”他叹了口气,“你们分公司最拔尖的地方就是在园林规划设计建设上,东海岸的环海路的基建工程适合你们,有了B市的经验,你们更有优势。”
  “嗯……我以为你不会说的。”
  “熙夕,你知道的,这个问题在我们俩之间太敏感。我不想造成不必要的误会。”
  敏感,她何尝不知道是敏感,她何尝没有顾虑过,她何尝没有为他想过。可他,这般计较,是怕她的无心之失毁了他的前程吗?
  原来,在他的眼中,他的锦绣前程真就是第一位。
  想到这,心酸和委屈不打一处来,堵瞒了她的胸口,有点窒息。
  “误会?秦书记担心这不必要的误会影响了您的前程吧!为为我小女生没有顾虑周全,而道歉。”
  说完这话,她从他的身上起来,下了床,扯了扯裙子,怨念的就要离开。
  脚步还没迈开,躺在床上的人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儿,扯住她。
  “怎么回事儿这是?为了这个跟我置气了。”
  他怎么也没想到,她也会因为这样的小事儿跟他闹矛盾,所以才毫不避讳的跟她推心置腹。
  她甩了下手,想要甩开他,却没能如愿,执拗的只肯用背对着他。
  “我们这样的关系,秦书记就不怕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他一手扯着她始终不放,不让她走,一手撑起身体,有点艰难的从床上起来,下了床,巴巴的贴上来,双臂环着她,下巴亲昵的靠在她的肩上。
  她心里酸酸的真是难受,但被他抱着的那一刹那,她没有像小女人生气欲拒还迎的挣扎,而是任由他抱着。
  “熙夕,我们如此相似,我以为我想的事情,你会明白,我说的话你能体会。我如何是怕别人误会?我恨不得诏告天下,告诉他们,你是我秦振邦的老婆。可是,现在的我们真能这么做吗?我的确在意我的前程,那是我放弃年少梦想,一路艰辛走来的前程,叫我如何放弃?正如我不会让你放弃在香港建立的一切回来,因为我知道那是你来之不易的成绩。我们确实有众人想拥有的光环,我们也因为离这道光环太近,反而容易被灼伤,这样的心情,我以为你能体会。”
  她是真没想到他会说出如此一番真心剖白,像是事先写好稿子一般的感动了她。心因了这份本就该相知相惜的感动而软化。
  试问自己会为了他放弃今时今日创下的一番事业吗?不能,绝不能,她隐忍了多少才有了今天的作为,让她放弃,谈何容易。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她又如何能这般苛求他?
  他说的艰辛,她怎么不能体会?想着他为了今日的一切放弃了留学的梦想当了村官,然后一路艰辛的走到今天,为了今天的成就,他耗费了青春,甚至健康,如今这才多大的人就已经有这让他受尽折磨的腰病。
  软化的心,开始揪揪的疼,心疼他的艰辛,而自己怎么会又像个小女人那样跟他计较起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儿?自己真的有点无理取闹了。
  “你这话说得这么直白,就不怕我真跑了。”
  他就真那么有信心,她会被感动,而不是冲动吗?
  听着她软软的声音,他的心不由的被牵动,感动的不是她宽宏大量的原谅自己,而是她真就是他心里的那个女人。
  “你是谁?你可是叶炯榆。”
  她转过身,双手主动地抬起来,搭在他的肩上,搂住他的脖子,娇媚的冲他笑。
  “我是不是该因为你的无条件信任给予奖励呢?”
  “如果公主殿下愿意,我自然求之不得。”
  “好吧,赏了。”
  她忍不住抬起头,踮起脚尖,攀上他的脖子,轻轻啄了一下他的唇,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满的尽是笑意。
  看着眼前这位有点诧异的尚未回过神的高大男人,她的心里充满了成就感,成就感引诱着她又凑上去亲了几下,脑海里浮现他接吻的方式,探出小舌生涩的游走在他的唇边,挑逗着他的每一条神经。
  终于,她的主动成功唤醒了这头沉睡的雄狮,他回过神来,轻咬着她丰润的下唇,喘着气吐出几个字。
  “小丫头,几天不见学坏了,嗯?”
  她的眼中闪烁着妖精般的笑意。
  “启蒙老师教得好。”
  他脸上的表情转了几个换,幽深的眼眸里是望不见的欲望,压抑的情绪再也忍不住的爆发,抬起一只手扶在她脑后,一手紧紧的锁在她腰间,动作利落熟练,舌头探进去,一个绵绵密密的深吻。
  吻的动情的时候,他的身体不自觉的向前倾,想要得到更多,却忘了自己腰上还在隐隐作痛的伤。
  “噢……”
  下倾动作的到了极限,终于牵出腰间那道痛进骨髓的痛,扶着腰不得不放开她,唇上嘴里尽是她散不去的甜味。
  “哎呀,你也真是的,有病就消停下嘛,哪能这么不管不顾?”
  他咬牙忍着痛,抬起头给说着风凉话的人一记凶狠。
  “也不知道哪个小妖精惹的祸。”
  “别逞能了,小妖精这就给你治病去。”
  

[54] 三菜一汤

  自那日起,为了秦振邦腰上的顽疾,叶炯榆成了部队大院儿的常客,拿着他给她的专属通行证,再不需要任何人的带领,便可畅通无阻。她清楚的记得拿到通行证时的情形……
  那日叶炯榆给秦振邦做完按摩,风雨已停,时间尚早,再加上总公司来的紧急电话,她没敢多做停留,他也没有挽留,唇齿间的温存后,她便走了,走得有点狼狈,有点着急,踩着高跟鞋的脚步不似来时那般优雅,多了份踉跄。
  他站在门口,看着她通红到了耳根的肤色,略显摇晃的上车,逃一般的离开,嘴角微微牵起笑意,心中有那么一丝丝难以察觉的甜。
  第二天上午,叶炯榆在办公室收到邮局送来的一份特快专递,快递上还加了密,指明了必须她亲自开拆。她拿着大大的信封端详了很久,信封上没有寄件人的地址,让看不出端倪的她更是充满了好奇。
  谁会如此神秘?又如此慎重?会是什么呢?恶作剧吗?
  Linda送上快递后并没有离开,站在办公桌前忐忑不安。
  “要不,我帮你拆吧!安全点!”
  叶炯榆噗嗤的笑了。
  “你当我是谁啊?又不是美国总统,你还担心有人刺杀我不成!”
  “可是……”
  “行了,你先下去吧!Don't worry!”
  Linda在叶炯榆不容置疑的笑容里退出了房间。
  叶炯榆摇摇头,linda紧张兮兮的模样儿让她真是哭笑不得,跟了她那么多年,这丫头越来越紧张专家了!
  摇头间,她轻易地拆开了手里大大的信封,然后往桌上一倒,一本藏青色的本本被摊在桌面上,上面印着暗金色的国徽,国徽底下有醒目的三个大字“通行证”。
  无须再看里面的内容,她已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儿。拿起本本,脸上不知何时挂上的笑容更深了。
  手机很准时的就响了,那个人就像在她身边安装了监视器一般的准时。
  “喂。”
  她拿着本本,懒懒地靠进椅背里,慵懒的招呼着电话那头送礼的人。
  “收到了?”
  “你倒是够准时的!”
  “算算也该收到了。”
  “怎么想起送我这个?我可没管你要。”
  “有这个方便些,想来你也不愿意每次来,都得让耀华给你接进来。”
  “想得挺周到啊!你怎么就算准了我会再去?”
  电话那头的人轻轻地叹了口气,不是唏嘘,倒是有几分笑意的叹息。
  “我不单只算准了你会来,还算准了你今天会来。”
  听着他胸有成竹的话,她在这边抱着本本笑出声来,听在他耳朵里格外动听。
  多少年了,在没听过她这么开心的笑。
  “秦大书记还会夜观星象呀?够神的!”
  他笑而不接,没把她的调侃接下去。
  “晚上想吃点什么?”
  “你做?”
  “不然,你来做?”
  “如果你们家厨房不想要了,那就我做。”
  她叶炯榆的确是十项全能,但烹饪对她来说是地十一项,是她唯一没有天分的那一项。
  “老三样?”
  “嗯,老三样儿!”
  挂了电话,这才上午十点不到,她发现自己开始期待今天的晚餐了。
  
  第一次使用通行证,部队大院儿岗哨上的哨兵看见藏青色的本本,肃然起敬的行军礼,恭敬的放行,这本该是叶炯榆最熟悉不过的一幕,可发现并不相同,在这里她似乎有更高的成就感和满足感,还带着蜜一般的甜。
  循着前两次记忆里的路线,她开着车沿着柏油路一直向上开行,车子稳稳地停在那个虽然只是第三次来,却感觉到熟悉无比的院儿门前。下了车,她呼吸着这里一如既往洁净清新的空气,今日有了些许不同,青草树木的清香里混进了几缕饭菜的香气,暖进了心里。
  踏进熟识相似的院子里,踩着脚下青石板,她恍如隔世地回到了童年,这是童年时才有过的香气。
  厨房里,有个男人扎着围裙,拿着锅铲,掂着炒锅正挥汗如雨的工作,他的动作熟练且专业,偶尔竟还有抛锅的手艺,看这架势丝毫不输任何酒店大厨。菜的香气就在他挥洒自如的动作下飘逸开来。
  她不知道自己站在厨房门口看了多久,飘过来的烟雾迷了她的双眼。
  起锅,他熟练、专业的起锅,端着色香味俱全的菜满意的转身,发现缩在门边发愣的身影不禁被惊了一下,但并没产生丝毫的影响。
  “来啦?怎么也不吭声?”
  “嗯。”
  “上菜了,赶紧去洗把手。”
  “哦。”
  她光是应着,身体却没有动。他端着菜经过她身边时,他腰上动作微不可查的不自然却未能逃过她的法眼。
  逃不出,是因为一直关注着。
  “你的腰……”
  他的腰都这样了还给她做饭?
  “昨天按了下,松了不少,你的功劳,这顿算是慰劳你了,不知公主殿下可满意?”
  三菜一汤,色香味俱全,香气飘满了整个房子,如此,妇复何求?
  “嗯。”
  她重重的点着头。不知为何,她的话都变少了,就只剩下单字的应答。
  “赶紧的,洗手去。”
  “哦。”
  这回的她真的乖乖的去洗手了。
  饭桌上那三道菜,红烧狮子头、宫保鸡丁、糖醋鲤鱼全是她打小最爱吃的“老三样儿”,姥姥总说有这三样儿的时候,她那顿饭就吃得最多最香。
  他给她乘了汤放回她面前,然后像他们那种家庭里的大家长那样,发号司令的说了声,“吃饭。”
  她拿起筷子有点迫不及待的伸了过去,将宫保鸡丁放进嘴里,好地道的味儿,丝毫不比大酒店的差,绝了。
  起初他只是勺着汤,看着她吃,见着她面露满意的神情,也就更满意了。
  他拿着勺子,乘了个狮子头稳稳地放入她碗里。
  “还行吗?”
  “真的不错!还以为你只会炒饭呢!”
  听这无心的话,他给她夹菜的手顿了一下,微笑的摇了摇头,才继续手下的动作。
  “这手艺可以开餐馆了!”
  “你来给我当老板娘吗?”
  “行啊,只要你出得起高薪。”
  “店里的所有收入都归你,如何?”
  “甚好。”
  这顿饭,她吃得前所未有的尽兴,比起外面任何五星级大酒店都来得尽兴,不记得多久没吃家常便饭了,也不记得有多久没有这样的满足感了。
  饭后,她坚持要洗碗,做饭这种技术活讲求的是天赋,她自认没有,但洗碗这活讲求体力,目前这个情形下,她应该还是比他略胜一筹吧!好歹他也是个病人。
  他也没走,拿了块干布在她旁边,擦干她洗干净的碗上的水,整齐的放回消毒柜里,动作熟练且自然。他做任何事情都是熟练的,仿佛这世上就没有难得倒他的事儿。
  “今晚不走了?!”
  听字面意思应该是疑问句,可她听出语气里肯定的意思,手上的碗滑了下,幸好她眼明手快,不然可真就砸了。
  “小心着点。”
  是啊,她差点忘了他是多么宝贝这些玩意儿。
  调整了下呼吸,她微微侧过身子,掩住自己脸上的火热,才回答他。知道不该脸红,可有些事儿总不在人的掌控之内。
  “我没带换洗的衣服。”
  “这是个问题?”
  “不是吗?”
  难道要她穿着今天这套衣服明天去上班,那还不得猜疑满天飞。从她第一天当白领开始,就已经知道第二天穿着同样第一套衣服去上班是大忌。
  “就为了这个?”
  “嗯。”
  是借口吗?或许是,或许不是,她想留下,却又担心的不想留下。
  “这个我来解决。”
  怎么忘了,对他来说这的确不能算是个问题,小岛上他不是已经解决过一次了吗?都有经验了。
  只是,他怎么不明白她担心的是什么呢?
  “哦,那我去整客房。”
  她把洗净的最后一个碗交到他手里,转身正要出去,被他一把拉住。
  他湿润的手握着她的手臂,透着丝丝凉意,却因着二人的体温快速的蒸发。
  “我们还用得着吗?”
  她卸了要走的力气,转身并不别扭的正视着他,在他灼灼的眼神里,心下一动,伸手环上他的腰。
  “按着正常的自然不用,可你的腰……”
  他没憋住,笑了,开怀大声的笑着。
  “熙夕,是谁告诉你一定得做点什么才能同床?”
  他的手臂一紧,将她抱进怀里,收紧。
  “我们就这么抱着,睡觉。”
  她挨在他怀里,脸更红了,滚烫的似要烧起来一般的热。
  从浴室里出来,找不到睡衣的她,只得从他的衣柜里拿了件白衬衫暂且穿上。她自然身材高挑,可穿上高大魁梧的他的衬衣,衣服的下摆到了她大腿的位置,大得足可以给她当连衣裙了,而她穿着,倒显得娇小了起来。
  手里提着两个大盒子进来的他,正巧撞上出水芙蓉香艳的一幕,大饱了眼福。
  她卷曲凌乱的头发散在肩上,微微的还滴着水珠。她的脸蛋被水温熏得有点红,润润的好不诱人。她娇小的身体缩在他宽大的衬衫里,头发水珠顺着下来,落在衣服上,沾湿的白衬衣微微的透出她肩上的皮肤,若隐若现,足以令人爆了血管。
  很多统计报告显示,男人最喜欢女人的衣着打扮的冠军,不是□,不是比基尼,而是穿着男人大衬衣时这种若隐若现的性感。
  这一幕,让他的呼吸在不觉中渐渐急促起来,再配上他腰间传来的顿顿的疼,他开始懊恼,懊恼让她留下到底是对还是错?
  她就这一身打扮给他推拿,今天的他肌肉绷紧了许多,她卯足了力气好容易才把它们松开,结束时,她已是汗流浃背,累得几乎要虚脱。
  那晚,他拥着她,她背靠在他怀里,她清楚的感觉到他浑身滚烫,压不住的火抵着她,死死的抵着。她心里顿时升起不忍,却无计可施。
  “振邦……”
  “别闹,赶紧睡觉。”
  他死死按住怀里动来动去的女人,是真后悔了,后悔自己的作茧自缚。此时此刻,他终于明白当初胡晓晓的话真不是唬他,如今真是深有体会。
  她听着他粗重压抑的呼吸,心里更难受。有些事儿她讲求天分,比如厨艺,但有些事儿或许是能自学中不断进步的。


[55] 进步

  平凡人家的每天的家常便饭是在寻常不过的事情,可到了秦振邦和叶炯榆这便成了难得一遇的稀罕事儿,可遇不可求。
  那顿饭之后,两个人就各自忙活起工作上的事儿了,大忙特忙起来。
  秦振邦是因为赶上市里一年一度的两会,身为市委书记的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每天都是开不完的会儿,大会小会。
  而叶炯榆回香港去了,因为城东合作的事儿,也因为她要部署下一步竞标的事儿。
  当两个属于工作的人回到工作时,儿女情长的温存兼顾不得。
  香港的夜晚,窗外灯火通明,密密麻麻的灯盏几乎要汇成河,好不热闹,喧嚣永远不会在这座城市里退去。
  忙碌一天的叶炯榆回到公寓,只觉得身心疲惫,每天回到家就如同打了一场仗似的疲惫。她鲜少去酒吧,独处,是她习惯的放松方法。
  端着杯咖啡,她盘腿坐在窗台上,看着这片晃眼的光,眼睛被晃得有点花,不觉有点不习惯,她开始怀念那栋窗外只有宁静夜色的小别墅。
  夜色里她还念起那座城市,那座房子,还惦记着那房子里的人。终于知道他这腰怎么总好不了了,如此断断续续的治疗,如何能好?
  分开好几日了,都不曾联系。他今晚怕又喝酒了吧!喝醉了腰就不会痛了吗?
  想着想着,她的手里不知不觉的握着手机,犹豫了一下,还是拨了出去。
  “嘟……嘟”一声声的响了很久。他恐怕真是喝醉了,她有点气结的正要挂电话,那头却接了起来。
  耳边传来喘息中带着点疲惫的声音,却还是少不了那份淡定。
  “喂。”
  “喂。”
  不知道是不是听出她的不高兴,对方很快的做出了解释。只是这一个字,他又真能听出多少情绪?
  “刚从浴室里出来。”
  “哦。”
  她的话又开始变少了,平日里伶牙俐齿的她变得如此惜字如金。
  他也没再说话,两人静静的在相隔万里的城市里握着手里的电话,聆听着彼此的呼吸,安静得很自然。
  最终,还是她没能忍住不问。
  “今晚喝酒了?”
  “喝了。”
  她微微叹了口气,有他听得出来的无奈,和他听不出来的心痛。
  “醉了?”
  “没有,没敢喝太多,都让耀华给挡了。”
  听这话,她倒是松了口气。胡耀华啊胡耀华,绝对的忠臣!
  “你的腰这几日好些了?”
  “这边没再下雨,所以还好。”
  这雨下的适时,她在时没日没夜的下着,她走了反倒风和日丽了。
  “嗯……”她顿了下,不知怎么就转了话锋,“我想下个星期回家看看我妈,不然等招标开始了,也就更没空了。”
  他握着手机,眼中清冷,有那么一闪而过的慌张。
  前几日跟周宇成通了电话,知道周宇婧进来的情形痴痴傻傻的并无进展,偶遇触动的点还是狂躁十足。
  周宇成还说,叶枫的调令正式下了,下个星期启程,凌晓珺被去了公职,国内是定呆不住了,只有当随行家属跟过去。
  下个星期,她要下个星期回去,她父亲在下个星期带着小妾被发配,母亲在疯人院里痴傻癫狂的认不得人,她如何能回去?
  “等等吧,我忙完这段跟你一块回去。”
  “不用……”她本就不是依赖人的人,也不会因为跟他的关系变了而改变。可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抢断了。
  “我们总得一起回去,真真正正交代下我们的事儿。”
  很合理的借口,容不得她有半点反驳。
  “之前是假戏,如今是真做了,是应该郑重点,不能诏告天下,但也得禀报家中父老吧!”
  “嗯,那好吧!”
  他想的如此周全,她还有什么可说?
  “你什么时候回来?”
  “周末,这边的事儿定了就回去。”
  她调情地想问:想我啦?终还是问不出口,憋红了脸。
  他要比她豁达许多。
  “我想你了!”
  刚听完他说这话,她心里暗自窃喜,像喝了蜜般的甜进来心里。
  是她先给他打的电话,却是他先说出口想念,他们算是扯平了。
  
  真就应了叶炯榆的话,她回到Q市的时候,又是雨天。按着老话说,她可是个贵人,只有贵人出门才遭风雨。
  回到Q市后,叶炯榆忙了整整一天,将之前落下的工作全部完成后,已经是晚上十点。打着伞出公司大楼的时候,想给他打电话,说自己现在过去,可他的私人电话关机。想找胡耀华,想想又作罢了,反正自己又不是过不去,先过去也一样。
  拿着通行证过了哨卡,拿着钥匙进了家门,屋内漆黑一片,看来主人尚未回来。她按亮了灯,暖暖的灯光驱走一室的冷清。她放下包,舒服地瘫坐在沙发上,因着一身的疲惫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秦振邦车子停在院子门口,望着本该漆黑一片的房子,如今透着昏黄的灯光,不由一怔,心中被暖意填满。
  以前总听很多男人说,家中若有盏暖黄色的灯光等着你回家,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儿。
  那时候听来,觉得说这话的男人特矫情,可现如今发现自己是真有体会,很是赞同,其实,并不矫情。
  司机给他开了车门,他打开伞才要下车,兜里的电话震动的响起。他以为是她打来,弯起嘴角把手机逃了出来。握着手机一看,敛了笑容。
  “喂,爸。”
  “……”
  “知道了。”
  “……”
  “嗯,您放心,我有把握。”
  挂了电话,他撑着伞在雨里站了一会儿,在院子又转了好一会儿,才提步踏上台阶,回家去。
  沙发上有个人儿在落地灯昏黄的光晕里睡得正香,她和着衣服蜷成团没心没肺的就这么睡着,身上空空的也不知道找点东西盖住。
  他有点生气,走过去,伸手想要拉起她,触到她皮肤时,是有点沁人的冰凉。
  微微叹了口气,有点吃力地弯下腰,小心翼翼地伸手把她抱进臂弯里,还没等他挺起腰,手下的人就醒了。
  才一睁眼,映入她眼帘的就是他刚毅的一张脸,有点吓到,但因睡意尚未完全退去,就连惊吓也带着点点娇气。
  “回来啦?”
  好暖的一句话,听进耳里,暖入心。
  “就这么睡着,也不怕着凉?”
  见她醒了,他收了要抱起她的手臂,在她身旁坐下,用温暖的手掌轻轻地搓暖她裸露在凉风里冰凉的手臂。
  她满脸毫不在意的耸耸肩,把话题转到他身上。
  “你的腰还好?”
  “有点紧,还不到很疼。”
  她知道他定是骗她,他不知道刚才微小的动作已经出卖了他。
  “嗯,赶紧的去洗澡,一会儿给你松松。”
  他跟着她站起来,拉着她没让她上楼,环着她,头在她的肩上,抱着她。
  “大晚上的过来,就为了我这老腰?”
  她看不到他脸上的表情,看不到他此刻眼中复杂的情绪。
  “不然呢?”
  “我以为,你想我了。就像我想你那样。”
  说话间,他的手在她的背上游走,她顿时明白了他一语双关的想念,在想着这些日子在香港的生活,脸不由的滚烫起来。
  “赶紧洗澡去。”
  一如那晚,她洗了澡,换上他的白衬衣,握上卧室门把的时候,深吸了口气,才踏出来。
  早早躺在床上的他看着和那晚一样性感、诱人的她,却又觉得今晚的她又与那晚不同,说不上哪里不同。
  他的腰在她几次断断续续的照顾下,的确松了许多,肌肉里的小珠子也被她推散了许多,努力不是没有效果的。
  他在她身下全身绷紧,结束且未能松弛。她在浴室里洗了手上的药味出来,床上的人依旧一动不动的趴着,脸朝着她看不到的方向。
  睡着了吗?这就睡着了?
  她有点失落,为了她的努力而感到失落。不觉的撅起嘴有点负气,但还是忍心吵着他,小心翼翼地掀了被子上床,胸口是满满的郁闷难舒。
  躺好后伸手刚要关灯,床上的人动了动,翻身贴了上来,抱住她。
  “嗯?你没睡着?”
  “睡得着?”
  “那干嘛趴着,我以为你睡着了呢!”
  语气里是掩不住的怨怪,有种娇嗔的味道。
  他满脸笑意地埋进她的后颈窝里,深吸着她身上沐浴乳的诱人清香,呼吸急促。
  “翻身躺着,不雅观。”
  乍听下,她没能明白他的意思,可身下抵着她的那道火,让她顿时觉悟。难免害羞,却不再似当初那般害羞。
  她脑子里想着这几日在香港的生活,又被他这么硬硬的抵着,红色染遍了全身,深吸口气,她掀了被子坐了起来,转身目光灼灼地看着身后的他,眼神向下移,扫过他说的不雅观,嘴角牵起了笑意。
  这抹笑带着不可抗拒的魔力,娇媚如绽放的罂粟花。
  他的身体不由的一震,不雅观的地方更不雅观了。
  她伸手轻轻一带,原本侧卧的他平躺在床上。他的适应能力很强,不再紧张,至于那全身绷紧的肌肉,不是因为紧张,而是因为不可抑制的亢奋。
  他很乐见其成的想看看他的大女人今晚在他的床上能做出什么惊天动地之举。他可没忘记,她才告别女孩没多久,又能有怎样的进步?
  她跪在他身旁,看着万事具备的阵势,反倒有了一丝慌乱,不知下一步该何去何从。她疯狂搜索着脑子里能记住的那些画面,那些桥段,那些文字,那些此刻能用上的所有的所有。
  可原来,纸上谈兵和实战演练真的有很大差别,无论她做足了多少准备,生涩如她仍旧手足无措。


[56] 激将法

  看着平躺着的秦振邦,扫过那高起的不雅观,叶炯榆呆呆的跪坐在床上,两眼发愣,手足无措,紧张得身上起了一层薄薄的汗,不知下一步该如何是好。
  原来,纸上谈兵和实战演练真的有很大差别,无论她做足了多少准备,生涩如她仍旧手足无措。
  舒服却不舒坦地躺在床上的秦振邦,看着身侧呆若木鸡的女人,她是如此可爱,也令他不忍。
  知道她是心疼体谅他的难处,所以想给他解解围。只是,从她翻过他身体的那一刻,他惊讶过,但更多是抱着看戏的心态,从没奢望她真的会,如今看着她这般模样更是不忍心。
  “行了,赶紧睡觉!”
  说完,他圈起被子,翻身背对着她,背对着那足以令她血脉喷张的一幕。
  他的话真是好意的不想让她为难,但生理上这乱窜的火苗让他的语气充满负气,听进她人耳朵里,却是另一番挑衅的味道。
  她以为他在使激将法,虽然过了冲动的年龄,虽然早学会冷静,但在他面前她还是如年幼那般的禁不起挑衅。
  气不过的她跪起身子,伸手一把将他反过来。
  “叶炯榆……”
  本就压抑着就快爆炸的他被她一次又一次的撩拨,再也忍不住怒火爆发。
  还没等他咆哮的话出口,她潇洒的掀开他的被子,人已经跨坐在他身上,避开不雅观的地方,但贴近着那里。
  如今近,近到不雅观的地方几乎能感受到她升高的体温的逼近,逼得他无路可退。
  “真会被你逼疯!”
  他暗哑的声音低吼出这句话,是责怪,是后悔,更是浓浓压抑的情欲。
  她很满意他的反应,心里尽是说不出的成就感,原来看着男人在自己的身下,是如此的满足。
  她必须承认,这是典型的女王心态。
  妩媚的笑着,她俯下身子,一步步贴近他的胸膛。因为今天按摩时,他很配合的没有着上衣,所以也就省却了她笨拙为他宽衣的尴尬。
  贴上去,她模仿着那些画面里,文字里的内容,吻落在他的唇上,伸出舌头细细的描绘着他的唇线,动作不免生涩,技巧不免拙劣,但就是这份如青草般青涩的她,死死诱惑着他。
  他抬起手,搂紧她,并按住她后脑,张嘴将她粉嫩的唇瓣含住,压抑着自己将她的吸住。
  她下意识的张开嘴,被他机不可失地窜了进来,被引导着与他唇齿相缠,缠绵悱恻的舌吻。她真正知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舌吻。
  被动生涩的她回应着他,温顺中不免还有点女王的强硬,绵长的吻得他死死不愿松口。手从她的腰上离开,向上走,隔着他的衬衣,握着她,动作拿捏得很好,时轻时重地揉着,按住那点,如她为他按摩般用上阴柔的力道按着,引来她嘴里发出的哼哼声,听不出是痛苦还是欢愉。
  他放开她时,她面红耳赤到了极致。她的双手乖巧地趴在他胸前,正巧贴着他的那两点,半敞着他宽大的衬衣,俯在他身上任他取舍的样子。
  原本该主动的她,又变成被动?让她心中有丝丝不爽,尽管她不如他,但她也定要扳回一城。
  趁着他放开她的机会,她的唇开始向下移动,由唇移动到了他的喉结。
  书上说,男人的喉结很奇妙,它如同女人的胸部,无比性感,同时它也是男人仅次于□最敏感的地方。
  起初,她不明白,不就是个突起骨骼吗?能如何敏感?待她细软丰润的唇带着点点湿意贴上去的时候,证实了那本书并没有骗她,因为她能清楚滴感觉到他更紧绷的身体还有点颤抖。
  “熙夕……”
  他低吼着,是痛苦,更是欢愉,几近让他疯狂。
  “振邦,我是不是进步了?”
  “你学坏了。”
  他不知道她是如何进步的,如此神速,将男人的身体摸索得如此熟悉。印象中,他并没有教她这些。
  听着他粗重呼吸,咬牙切齿的话,她满意的笑出声来,笑声里更凸显了她的娇媚。
  原来让男人疯狂,也真没想象中的那么难!
  她的唇从喉结上往下后,再没往下,止步于他的胸膛,这回真是不敢。她唇上的勇气到这也就用完了。
  倒是她软软的小手勇气十足的继续前进,过了胸膛,拂过小腹,到了他家居裤的边缘,起身,慢慢退了下来。
  到了这一步,她早已活了出去,收手?不可能。咬着牙,她软软的小手从没有过的灵巧,从贴身衣物的边缘钻了进去,取了出来。
  “熙夕……”
  碰到的那一刹那,他已经疯了,到了崩溃的边缘。
  不知几时,她已经退了自己的贴身衣物,仅剩那件宽大的衬衫半敞开的挂在身上。
  对于她来说,尽管前面的一切都是顺利的,可到了关键的那一步,她还是必须在他的指导下完成。
  对于初学者来说,动作得到了要领,但并不代表一定得分。她坐在上面,卡在半中间的时候,胀痛的感觉逼疯了她,让她实在下不去,哭喊出声来。
  他原本托着她的腰的双手用力的向下按住,将她死死地按在自己身上,重重地填满,密密的贴着。
  “秦振邦……”
  她痉挛着不忘用手拍打着他的胸肌,用力地拍出红印来。
  “熙夕,别怪我,这火是你自己点的,自然得由你自己灭!人必须得学会负责任。”
  他如何不知这样姿势的不易,对他这个伤病号来说不易,对她新手来说更不易。久经沙场的他知道这是比任何姿势更紧贴的姿势,若不是她起初执意如此,又如何能到这一步?
  这一刻,再怜惜、再体贴的男人到了这一步就不可能再退缩了,那恐怕只有神,或者神都无法做到的境界。
  后面的事儿,可想而知了。她在他的带领下,学会了更多,也让他得到更多。最后,她尖叫着,绷紧身体,颤抖痉挛着完全瘫软在他身上,失了意识。得到满足的他张开手臂抱着她,死死地抱着。
  人的适应能力是种无穷无尽的潜力,适应过后便是欢愉,那是种经历地狱到达天堂的美感,美不胜收。男女之事如此,很多事亦如此。
  
  第二天内醒来的时候,叶炯榆依旧趴在秦振邦身上,维持着昨晚晕倒前的那个姿势,未曾改变,就连身体里的他也未曾改变。
  她惊讶、娇羞地想从他身上离开,身体才一动,身下闭着眼睛疑似熟睡尚未清醒的男人铁箍般的手臂收紧,将她牢牢地困着,维持着这样的姿势。她这才知道,其实他早醒了。
  “放开,还得上班呢!”
  她气不过地抽出手在他身上一拍,发出清脆的响声。身体不舒服的扭动着,想要脱离这令她无地自容的姿势。
  “想要准时上班,就乖乖的躺着别动,不然今早大家就都请假得了。”
  感觉到她身体里的某样东西的变化,真就不敢动了,呆呆的任由他抱着,心里自然已经是火冒三丈。
  “秦振邦,别得了便宜还卖乖啊!”
  他躺在她身下,闭着眼睛,笑意很深,却没有跟她抬杠,转了话题。
  “几日不见当刮目相看,我们家熙夕公主怎么能有如此变化?说说,都跟谁学的?”
  “明知故问,你难道还想推脱责任不成?”
  她一定不会告诉他,这些日子在香港,她看了多少爱情动作片,看了多少详细描述爱情动作的文字,那会让她以后再他面前什么面子都没有了。
  言下之意是他?他笑得更深了。
  “我印象中可还没来得及叫你这些,你怎么就会了?”
  他知道她自是不会实话实说,但不说不代表他不能猜到,在香港这个比内地开房的城市,想要找两部爱情动作片为学习资料又有多难。她还真是自学,但聪明如她第一次没有成才。
  “以我的聪明才智,举一反三,触类旁通,有多难?”
  “嗯?是吗?只可惜啊,只通了一半,这另一半真是折腾死人。”
  想起昨晚那尴尬的一幕,她脸更红了,原本以为自己真可以,但终究还得靠着他的言传身教才能完成。真是糗大了!
  “少废话,得了便宜还卖乖,看我以后还理你。”
  “话不是这麽说,学业不精当然要将勤补拙,不理可不成。”
  “秦振邦,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这人那么贫啊?”
  “任何男人在自己女人面前都会是另外一幅模样,正如女人也如此。”
  他这话无疑是提醒她,昨晚做了多么出格的尝试。当然,她不后悔。
  “撒手,让我起来。”
  他没再阻止,撒了手。
  从他身上起来,她随手扯了昨晚那件已被蹂躏得如菜干一般的衬衫,披在身上,朝浴室走去。
  走进去后,想起点什么,她探出颗脑袋,信心满满地说了句连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叫嚣的话。
  “秦振邦,我定不会输给你的。”
  说完才懊恼了。从小到大,她什么都要跟他较劲儿,只是这也要较吗?
  红着脸,她连忙关上浴室的门,关住门外卧室里嚣张的笑声。
  “叶炯榆,我拭目以待。”
  
  秦振邦第一次上班迟到了,带着春风满面的迟到。
  胡耀华无须,也不敢问,但也知道自己领导开心的源头在哪里。
  秦振邦才走进办公室,胡耀华跟了进来,在胡耀华背后还跟着个女孩子,毕恭毕敬地跟着。
  待秦振邦在椅子上坐好,双手习惯性地在桌子上交握,很有威严的看着新来的人。
  显然,春风满面并不会影响一个人强大的气场。
  “你是新来的秘书?”
  “秦书记,您好,我叫徐慧,是人事部新调来的秘书。还请书记多多提点。”
  徐慧是个年纪不算大的女孩儿,长得很清秀,算是满漂亮的那种,这年头长得没几分姿色的也不会分来给领导当秘书,至于用意,有很多种,一来是希望领导赏心悦目;二来是满足男人美女充面子的虚荣心;三来自然是不方便说,但大家都心照不宣的用意。
  三点用意,不管中了哪一点,都必会让领导满意,这就是人事部门很会办事的表现。
  “小徐,很好,以后你就接手小罗的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干。”
  “是的,书记。”
  “没事了,你先忙你的去。”
  “知道了,书记。”
  徐慧才取出,秦振邦抬起头看向胡耀华,知道他自是有话要说。
  “曹或年安排过来的人,借着小罗怀孕的机会,调了过来,其目的很明显。”
  “正常,组织部、人事局、市委办公室大都是他的人居多,想调个人又有多难。其实此前小罗不也是他的人?放了这么久没见成效,这回想着再换个罢了。”
  “不死心啊!”
  “嗯。”
  “要不要把小徐换掉?”
  “不用了,到处都是他的人,多此一举罢了。他一日不出,Q市都不可能大换血。”
  “那……”
  “不要紧,之前怎么安排小罗的工作,现在就怎么安排小徐,没必要打草惊蛇,就让他放松警惕,我们才好继续办正事儿。”
  “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