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5

悠漾: 王不见王 1 - 14


【简介】
  她是商场上不择手段的女魔头,他是组织上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她是这辈子唯一敢跟他挑战的女人,他是她这辈子最想超越的男人,他们王不见王的故事开始于那少不更事的时光。世事在游走的岁月里变了模样,却不知能不能解开打了死结的心。


[1]  将进酒

  Q市市委书记办公室位于市委楼7楼的中段,为什么7楼,而不是8楼或者别的楼层,据说是前任相信,七上八下之说,很玄妙的是,真的应验了。
  市委书记的办公室占地60平米,分为办公区和简单会客区。这里与大多数的领导办公室差不多,宽大的红木办公桌,光滑如镜的桌面上摆满了许多必要的办公设备,电话机,打印机,传真机,还有晚上加班时必要的台灯。但最不可少的就是宽大的液晶电脑屏幕,现在政府大都推行无纸化办公,这也是宣扬环保的一条路子,至于是不是真正环保当然另当别论。办公桌后面是一整面精美的红木书柜,柜子里面摆满了书,书的类型多种多样,但政治理论书籍仍是主流。办公区以外的会客区,由高档黑色沙发围成一圈。
  此时,这间办公室的主人,秦振邦正端坐在宽大的红木办公桌前,注意力被桌面上厚厚的文件牢牢聚集。他是三个月前正式入住这里,对于这里的装修他没有任何意见。这偌大的办公室里,除了墙上的那幅字画是他私人珍藏以外,他没有为这里添置任何一样东西,或者改变任何一件摆设,皆因他从来志不在此。以前大学毕业当村官的时候,再差的办公室他也呆过。
  “咚咚咚……”敲门声并没有影响秦振邦埋头于文件的注意力,头也不抬冷漠的一句。
  “进来。”
  一名身材清瘦,带着金丝框眼镜下的外表斯文淡定的男人推门走进来,他的年纪看上去要比秦振邦长上几岁。他是秦振邦的首席秘书,胡耀华。和一般的政府秘书不一样,胡耀华是秦振邦从A市带来的心腹,也是他的智囊团团长。
  从古到今,从政要比从商复杂得多,智囊团是所有政治家不可或缺的臂膀。
  “书记,跟您汇报一下,后天下午3:00和香港赖氏集团有个重要的会议。”
  “嗯,继续。”
  秦振邦还是没有抬头,他从来不会质疑胡耀华为自己安排的任何行程,一是他信任他,二是到了这个位置很多事情也轮不到你去质疑。
  “历经一年的筹备,香港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将于下个月正式成立,为表示他们来我市投资的诚意,之前赖氏集团董事会主席赖胜峰决定亲自来与您会晤,但刚才收到他秘书打来的电话,赖老先生因身体不适不能如期前来,所以临时委派了集团副总裁过来。同时,也向您表示诚挚的抱歉。”
  “嗯。”
  会晤不过就是个形式,来本地投资的外来公司要与政府打好交道是必须的,但至于是总裁来还是副总裁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如此正式地通知他,不过是表示诚意罢了。
  在很多新兴城市,为了吸引外来投资者,政府对投资的大财团都是奉为上宾,生怕对方稍有不满转战他处。Q市也曾如此,但这已经成为过去式。今时今日的Q市摇身一变成为投资者炙手可热的抢手货,外资企业都争相的想跟政府打好关系,为的就是想在这个潜力无穷的城市占上一席之地。
  “对方派来的代表的名单是否已经收到?”
  虽然现在Q市已不再是以前卑微的小渔村,但香港赖氏集团是亚洲十大企业,这次赖氏选择将分公司落户Q市,对Q市来说不论从名望上还是经济上都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事成之后,真正就是名利双收。
  “是的,由赖氏集团叶炯榆副总裁亲自率队,一行共有8人。”
  叶炯榆?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正在文件上奋笔疾书签名的秦振邦的手顿了一下。认识了十三年的名字,又怎么会陌生?只是没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女人如今竟到了这个位置。
  看来,这十三年她一点都没有变。
  “知道了。”
  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绝对是意外的,但并没有太多的影响秦振邦。这种事情,他只需要知道,剩下的就不在他操心的范围内了,不然要办公室、接待办、秘书处这些人干什么?
  胡耀华领会了秦振邦的意思后,退出了办公室。
  一鼓作气将桌上文件全数签好的秦振邦从大班椅上站起来,长长地伸了个懒腰,随即走出办公桌,做起伸展运动。
  办公室的墙上挂着的那副秦振邦的私人珍藏书法,米白色宣纸上的内容并不是常见的纵情挥墨下的“实事求是”、“清正廉明”等等这些大字,而是一张小品,上面整齐地写着李白的名著:将进酒。任谁也不会想到这样的办公室里竟会出现这样的一幅书法作品,不论环境、地位都非常不协调,但秦振邦独独喜欢,将他随身带着,去哪上任带到哪,挂在办公室里。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
  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随着国家新发展方针的退出,Q市成为近年来国内发展最快的新兴海滨城市,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多彩的生活环境是这个海滨城市人口增长迅速,短短三年里,被评为我国发展最繁荣、最活跃的新兴城市之一,更成为国内外商家争相投资的黄金城市,风头紧追B市。
  三个月前,秦振邦成为由中组部选派到地方交流任职的几十名年轻干部中的一员,也是最年轻的一员,这年,他才34岁。
  Q市市委书记的这个位置,有很多人稀罕,也有很多人唾弃。稀罕派无非为的是Q市近年来风生水起的响亮名号,在他们看来,这是个肥差。跟稀罕派的进取不同,唾弃派则认为这是一块吃力不讨好的鸡肋,做得好了是国家好政策的功劳,再来有前任市委书记的珠玉在前,免不了对比,稍有差池,绝对影响日后的仕途,保险起见还是不要碰这个烫手山芋的好。
  当然,这世上的事儿向来都如此,有人爱,自然有人恨。
  秦振邦对此没有什么太多的想法,他也知道,就是因为太有争议自己才会被派到这个位置,这是惯例,也是父亲的惯有的作风,早就习惯了。
  从他哇哇落地的那一刻开始,他的命运就注定了与政治脱不开关系,既是命,那就认。他不是没有反叛精神,而是更深知自己肩上的重任。话说回来,他的人生早跳过了青春叛逆期。
  半岛大酒店的总统套房的落地窗前,有位女人面窗而立,她身穿米白色软呢套装,头发整齐地盘在脑后,脸上还带着一副时髦的黑框眼镜,尽管眼镜是时髦的,但这身中规中矩的打扮着实让她看起来略显老气。这女人不是别人,正是香港赖氏集团副总裁,叶炯榆。
  职场上中规中矩是叶炯榆的衣着风格,这身装扮有个好处,那就是掩盖了她绝美容貌的锋芒。
  落地窗外各色闪烁的霓虹让这座城市沉醉在灯红酒绿的迷幻里,放眼过去,这里的繁华不输给任何一座大城市。然而这里却也是特别的,它没有太多年代的气息,有的只是青春的朝气。如果说A市是温文儒雅的学者,B市是雍容华贵的贵妇,那么Q市就是朝气蓬勃的小伙子。正是这份朝气吸引了许多人,它如同一张白纸,允许很多人在这里任其创意的规划,这里不存在旧城与新城的融合,怕只怕没有独到的创意。
  看着眼前这座连夜色也带着青春气息的城市,叶炯榆并没有太多感触。从来她就不是一个容易被触动的人,你可以说她铁石心肠,又或者冷漠、冷血,她都不介意。
  尽管如此,Q市对叶炯榆来说不陌生,为了分公司的成立,她已经来过这里好几次了。除此之外,她觉得她和它一样。
  很多年前,赖胜峰看上这座城市的时候,叶炯榆才刚刚进入赖氏集团,还只是市场部一名小小的业务员。但她从小就是个好强,不干人后的女人,她仅用了一年的时间爬上了市场部经理的位置,这曾经是令多少人咋舌的成绩。
  当然,千里马的出类拔萃少不了伯乐的慧眼识英雄。赖胜峰就是她的伯乐。但当商人和伯乐这两种身份融汇一起的时候,事情就不仅仅是能力那么简单,能力以外还有更重要的条件。叶炯榆的这种条件是与生俱来的,由不得她想不想用。
  人有时候就是这么的无奈。
  叶炯榆不得不承认,赖胜峰的眼光绝对的独到,且精准,正如他器重她,又正如他选中了Q市。不怪乎赖氏集团能成为亚洲十大企业。
  站了许久,叶炯榆抬手,看了看腕上全球限量版欧米茄,上面显示着已经是腕上九点,这个时间打电话应该合适了。
  电话响了两声,那头有人接起来。
  “喂。”
  电话那头传来略显疲惫的声音。
  “来到你的地盘,自然要跟你报到。”
  “你什么时候学会尊重我了?我应该感动吗?”
  叶炯榆听得出对方的揶揄,轻笑几声,没说什么。倒是对方接着往下说,话题中换了个重点。
  “听说你很久没回去了,你什么时候也尊重尊重家人的感受?”
  对方显然是个很会哪壶不开提哪壶的家伙,这句话提到了叶炯榆最不想提的那壶冰水。
  “这关你事儿吗?”
  “OK,我也是随口问问。”
  “没什么事儿,我挂了。”
  对方“嗯”了一句,先挂了电话。他们从小就没停过的斗,就连挂电话的先后这么小的一件事儿也要斗,十几年过去了依旧乐此不疲,却尚未分出胜负。
  市委书记办公室里,还在加班的秦振邦挂了电话,靠坐在大班椅上,眼睛没有离开宽大的电脑屏幕,屏幕上是则新闻,严格的来说是则花边新闻,新闻的主角不是别人,正是刚才给他打电话的那个人。至于新闻的内容,无非是她又和某某集团富商传出交往的绯闻。
  其实,这在秦振邦看来早不算新闻了。当某一件事时常发生,它就会渐渐丧失新闻价值,也就没有关注的必要。
  至于为什么他又关注,都是被逼的。在接到叶炯榆电话前三分钟,他与A市的周宇成通完电话。
  “振邦,熙夕现在在Q市?!”
  熙夕是叶炯榆的小名,她原名叶熙夕,后因为她觉得这个名字太过于女孩子气,在她7岁上小学那年坚持让长辈帮换了现在这个名字,叶炯榆。


[2]  初见

  “嗯,我知道。”
  赖氏集团到Q市投资,如此大事,身为市委书记的秦振邦必然知道,倒是远在A市的周宇成也那么快得到消息,这才真正意外。看来周、叶两家对这丫头可是关注得很。
  “这丫头已经有一年多没回家了,我也是上次去香港出差才得以见她一面。真是比面圣还难。”
  自从叶炯榆被英国剑桥大学录取后,就很少回家了,严格来说是很少回国。读书时候,她总说功课太忙,课余要兼职,无暇回来。那么毕业后呢?她依然故我。
  毕业后家里人希望她回国工作,但她还是固执地决定去香港工作。香港与A市的距离比英国与A市的距离缩短了这么多,她还是不回家,总说工作太忙。
  对此,周、叶两家完全没有办法。
  对于周宇成的抱怨,秦振邦没说话,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毕竟这是他们家事儿。
  “你看看凤凰网,又上八卦新闻版了。这已经是本月第三次了,男主角也换了第三回。家里长辈对此很担心,都快急死了。”
  秦振邦原不想关注,但又好奇这次绯闻的男主角是谁,最后还是打开了网页。这次的男主角比上次的差点,上次好歹是富二代,且不论长相,光是青春健壮的身材也算是及格。回头再看看这回的这位富商大叔,头发稀疏,大腹便便,外表上着实没有可取性。
  看着看着,秦振邦不自觉的蹙眉,心里默念着:叶炯榆,你这什么眼光啊?
  “宇哥,这些香港八卦杂志你还不知道吗?向来都是空穴来风,再者,这种新闻的主角很明显是那些富豪、富二代,熙夕不过是池鱼罢了。”
  虽然贵为香港新一代女青年才俊的顶尖代表,但是叶炯榆的新闻价值还远不及那些身价过亿的富豪、富二代们。
  “无风不起浪,她若是注意点,又怎么会让这些八卦杂志有机可趁。姑娘家家的,也不顾着点自己的声誉。”
  秦振邦听着周宇成的这些牢骚话,觉得可笑,跟他说有什么用,有本事的去跟当事人抒发。
  “八卦这玩意儿,您也别太较真儿了。”
  “我们也不想较真儿,只是这丫头老长时间的不回家,怎么劝都没用,哪能不担心?”
  周宇成说完,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对于这个外甥女,他几乎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般。她5岁那年的时候,父母委派为南非大使,她搬过来住在周家,当时读大学的他顺理成章的成了这位周家小公主的代理家长。从那时候开始,她的哪回家长会不是他周宇成参加?可能也是这个原因,打小叶炯榆除了父母就跟他最亲。
  现在想想,那几年的家长会是他人生里唯一的经历,就连自己亲生女儿也不曾有的待遇。
  “振邦,这段时间她在Q市,你找着机会也帮我劝劝她,工作固然重要,但也不能这样总不回家啊!”
  说了这大半天,原来是想让他当顺路说客。只是,他们者人选挑的似乎并不合适!
  “这事儿,我恐怕说不上话。”
  秦振邦和叶炯榆的他们能不知道?
  “你试试,我们现在对谁都抱有一丝希望。”
  瞧这话说得,也太委曲求全了。冲着这点,秦振邦就再没有拒绝的借口,唯有尽力而为了。
  如果抱着尽力而为的态度去想要达成某件事的时候,那也就是说这个人对于这件事成功的信心近乎为零,剩下的就只有运气。
  很不巧,这件事上,秦振邦并没有过人的运气。
  以他们的关系,这也算是必然的结果。
  说起来,他们俩的关系有点复杂。彼此间非常了解,却无法心平气和的相处,但也不是爱斗嘴的欢喜冤家,他们的关系亦敌亦友,十几年来从未解除过备战状态。她也是大院里唯一一位能与他打成平手的人,而且还是个女人。
  想到这,秦振邦不免要想起他们当年的初次见面。
  其燕山大院和所有的单位大院一样,住了很多孩子,孩子多的地方自然会有孩子王。秦振邦便是这十几个孩子中的孩子王。十几个孩子里还分出了几个孩子中的主管,就像国家得分宰相、将军等这些官阶,能在秦振邦直接领导下的,也算是在孩子群中小有名望了。
  至于秦振邦为什么能成为孩子王,那是因为他的全能。官方的德智体美劳样样拔尖外,打架也是常胜将军,还有他强大的领导气场,让所有孩子不得不臣服,乖乖地跟在他后面到处跑。
  那个时候的孩子的生活很舒坦自在,每晚放了学,着急忙活地往家里奔,别误会这些孩子是粘家的好孩子,他们不过是为了赶着回家报到,放了书包好出去疯。
  每晚吃饭前,秦振邦总会带着一大群的孩子在院子里到处玩。他们会跑到警备司令部的训练场上玩沙子,打沙包,或者在操场上打篮球,在草坪上踢足球,玩得灰头土脸后,他们聪明的会踩着时间回家。在傍晚夕阳渐渐落下得只剩下淡淡余晖的时候,他们人还在离家不远的路上,院子里会听到很多不同方言的叫唤声,语言不一样,内容却是一样的。
  “XXX,回家吃饭了。”
  想想,以前的妈妈的中气应该都很足,能喊得这么大声。这些温暖熟悉的声音,成了那个年纪里最温暖的记忆。
  秦振邦的孩子王的地位不是没人挑战,却一直未被撼动。可见其实力雄厚。
  大院里秦振邦独霸江湖的局面一直维系到了秦振邦9岁那年。
  暑假,是大院儿了的孩子最开心的日子。白天里家长大都去上班了,家里除了勤务兵,根本没人,孩子们自然进入没人管的疯狂时期。
  那年暑假的某个上午,秦振邦带着一群孩子准备去警备司令部后山的新发现的山洞玩,才从操场上集结整齐人马正要出发,周宇成的突然出现临时叫停了他们的计划。
  “振邦,你们过来,我今天要给大家介绍一个新朋友。”
  那年刚上大一的周宇成是大家熟识的大哥哥,虽然被叫停了玩乐的计划,大家都没有不高兴,秦振邦带着孩子们很听话的围了上来。
  这时候,周宇成从身后牵出一个穿着花花小洋裙的小女孩。
  “这位小美女是我的小外甥女。”所谓介绍,周宇成只是向大家宣布了小女孩的地位,剩下的就是小朋友之间的事儿了。
  “熙夕,你跟大家玩儿,小舅舅回家做功课了。”
  小女孩松开握着周宇成的手的她的手,认真的点点头。“嗯。”
  “振邦,照顾好我家小公主。”
  这是命令,可不是拜托。
  “哦。”
  秦振邦很酷的应承了周宇成的命令。他并不讨厌接受这种指令,这代表了他孩子王的地位。
  在周宇成转身走远后,小女孩才在众人的瞩目中落落大方地朝前跨了一大步,正式走进人群中央,友好地伸出右手。
  “大家好,我叫叶熙夕,今年5岁。”
  叶熙夕稚嫩的童音甜甜的,却丝毫不显造作,再加上她的大方得体,顿时为自己争来了许多男粉丝。
  若要按照时下最潮的叫法,当年的叶熙夕绝对是个超级萌的萝莉。
  “你好,我……”
  孩子中有小男生冲想去就要跟叶熙夕握手,被秦振邦丢去犀利的杀人目光给下了回去。低着头回到人群了。
  那个年纪的孩子应该还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但美好漂亮的东西总会吸引人,这点上没有年龄的区分。
  很显然,叶熙夕的初次登场吸引了不少小男生关注的目光。
  9岁的秦振邦才开始觉得眼前这个小小的身子很漂亮,她的齐肩娃娃头乌黑头发,头发质地很柔软。脸型是标准的鹅蛋脸,雪白的皮肤,一双乌黑清澈的大眼睛上盖着厚厚卷曲的长睫毛,眨巴眨巴如黑夜里天上闪烁的星星,小巧的鼻子高挺中肉感十足,像极了女孩子爱玩的洋娃娃。
  可是,眼前的这个洋娃娃却让他的手下失控了,他开始无心欣赏她完美的外表,隐隐地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威胁感。
  大院里的孩子都属于军事化管理,也就是说这群孩子必须得服从孩子王的命令,就像军队里上级服从下级命令。
  “你好,我叫秦振邦,今年9岁,是这里的老大。”
  秦振邦上前一步,伸手握住了叶熙夕雪白的小手,小手握在他的大手里,软软的很舒服。但他却不享受,他一心只想给她个下马威,让她知道这里的规矩。
  叶熙夕抬起头,仰望着那个比她高上很多的男孩子。他说他9岁,也就说眼前这个是个大哥哥。这位大哥哥长得很好看,但不是这里面最好看的。他说他是这里的老大,确实让她愣了一下,只是一下。因为她并不怕他,他激起了她小小年纪巨大的斗志。
  “什么是老大?”
  “老大就是这里的孩子都得听我的。”
  秦振邦有点不耐烦的解释。怎么会有人不知道什么叫老大呢?
  “那我也得听你的吗?”
  “那是当然。”
  “可是,我不想听你的。”
  叶熙夕很直接的吐露了自己的心声,这话让在场的孩子都愣在当场。从来没有人这么直接地挑战秦振邦的权威。
  秦振邦身后,有个小男孩首先跳了出来。
  “你要跟我们玩儿,就得听老大的。我们都听老大的。”
  “你又是谁?”
  叶熙夕歪着脑袋,看着说话的小男孩,他比秦振邦长得好看那么一点点。
  “我叫沈嘉昊,跟你一样今年五岁,我就听老大的。”
  “不听他的就不能跟你们玩吗?”
  “是的。”
  沈嘉昊很义正言辞地回答。秦振邦是他哥,他自然听他的,毋庸置疑,誓死捍卫。
  “那算了,我回家了。”
  说完,叶熙夕转身朝家里的方向走去。
  也许是从没见过这么有个性的小女孩,叶熙夕的特别深深吸引了很多孩子。孩子群里有人想上去拉住叶熙夕,碍于秦振邦在场,没敢明目张胆,追随的心拦不住。
  从来叶熙夕就是个拥有萝莉外表的超级女王。
  叶熙夕的父亲叶枫委派到南非当驻地大使,母亲周宇婧自然追随丈夫去了南非。周宇婧的父母不舍得这个乖巧漂亮的外孙女,所以将她接来了其燕山大院,与他们住在一起。她在这里大院儿里一住便是9个年头。
  一山不容二虎,就算是一公一母也难容。叶熙夕的出现极大地挑战并占有了秦振邦的部分权威,大家在崇拜他的同时,也开始崇拜小小年纪的她,因为她漂亮,因为她有个性,也因为她和他一样德智体美劳样样满分。
  自此,其燕山大院正式进入双王统治的局势,二王势力均衡,不分高下。
  秦振邦与叶炯榆王不见王的恩怨情仇宣告正式开始。


[3]  握手

  今天,Q市市政府二楼的迎宾厅被精心的布置得焕然一新。厅中的米白色的真皮单座沙发分成两边整齐地摆放着,正前方的写意水墨画巧妙装饰下的背景墙前,两张真皮单座沙发隔着茶几并列摆放,沙发中间的茶几的鲜花为室内平添了几分柔和的典雅之气。为了今天的会议,接待办专门新换上的新鲜的香水百合和浅色的地毯,这让原本偏重于男性化的中式沉稳设计的厅内看上去柔和几分,再配上暖色调的光线,让迎宾厅看上去更平易近人。
  Q市市政府与赖氏集团代表的会议地点就设在这里。这种会议气氛很微妙,双方都很重视,都不希望怠慢了对方,却也不希望让对方觉得过于占了上风,所以这就最考验会议的组织者,他们不能忽视任何一点以小见大的细节,话说这就是公关的厉害之处,必能做到面面俱到,光看今天的装饰就能明显感受到他们的用心。
  下午三点,迎宾厅的前后两道门同时被推开,政府和企业的两队人马分别从前后门同时踏进会客室,这也是会议议程的设定。据说这两道门的设置也很有讲究,一条是通往领导办公室的内部通道,一条是迎接贵客进门的专属通道,彰显着主客同样备受尊重的地位。
  除开早在里面待命的记者和工作人员,叶炯榆和秦振邦几乎是同时踏进大门,出现在闪烁不停的闪光灯下。
  “书记,我来为您介绍,这位是香港赖氏集团副总裁,叶炯榆女士。”
  今天的叶炯榆延续了一贯的职业打扮,她一身简洁黑白色经典香奈儿套装,犀利中平添了几分优雅端庄。乌黑亮丽宛如绸缎一般的长发高高地盘在脑后,必不可少的黑框眼镜稳稳地架在鼻梁上,其实这根本就副平光眼镜,只为掩饰那双天生水汪汪的迷人大眼睛,再加上刻意加厚的底妆,完美的隐瞒了她的真实年龄,达到老气横秋的效果。
  秦振邦乍看到叶炯榆,眉头有不被任何人察觉的牵扯,如此细微,只有他自己知道。
  叶炯榆在工作人员的介绍后,迈开大步朝秦振邦走去,步调之间同时优雅地抬起自己的手。
  “秦书记,您好,很荣幸认识您。”
  尽管双方都希望平起平坐,但终究还是得有个高下之分。官、商地位谁高谁低,并不难分。人在屋檐下,就要学会低头,哪怕只是那么一点点,哪怕只是形式,那也是种不可或缺的礼仪。
  秦振邦抿紧双唇,嘴角礼节性地向上扬起,脸上展露出官方的柔和线条,从容地伸出手,握上那一如当年般雪白的手,当年的小手现在已经长大,长成纤细的芊芊玉手,握在手里还是那么柔软。
  “您好,叶副总,久仰大名。”
  握手间,两人四目相接,嘴角挂着相似的淡淡微笑里,有任何人都看不出来的韵味深长。在场的很多人或者都认为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没人知道那背后长达十几年的故事。
  谁又会想到,这个握手戏剧性地再次出现在十三年后的今天。
  与此同时,远在香港的赖氏集团总部大楼的副总裁办公室里,赖氏集团太子爷赖哲宁正和自己的亲信智囊团,其姨夫郑恒也在紧锣密鼓的召开会议。
  “姨夫,这次在内地兴建分公司的计划,你怎么看?”
  端坐在大班桌前的郑恒,撑在椅子把手上的双手随意的一摊,嘴角很不屑的一撇。
  “能有什么看法?所有人都知道你父亲这次是豪掷万金只为搏美人一笑。”
  赖哲宁听了这话,将原本在手上灵活转动的金笔拍在桌上,力道不重,感觉得出压抑着的隐忍。
  “万金?”赖哲宁嗤之以鼻的冷哼一声,“哼!过亿的计划,岂止万金?”
  赖氏集团上上下下谁不知道赖哲宁对叶炯榆这个女人忌讳得很,郑恒对于赖哲宁这样的反应并不觉得意外,也因为在料想之内,所以更觉得无谓。
  “这次姐夫的确太固执了,董事会都不同意他这么做,他以私人名义动用资金也要启动这项计划,为了一个女人实在太冲动了。”
  他郑恒并不是在火上浇油,他不过是就事论事。一直以来赖氏集团在内地的各项不论大小的投资都做得得心应手,再加上这些年内地与香港的商业投资交流的高成熟度,赖氏根本没必要花那么大一笔资金在国内成立分公司,但赖胜峰执意如此,除了要讨叶大美女欢心,他实在想不出还有别的理由。
  “那女人就一红颜祸水。”
  这回赖哲宁没能忍住,咬牙切齿的低吼出声,手上的金笔也被他硬生生的折断。
  “阿哲,你也不用那么气愤。内地分公司才刚成立,等它稳定了再上市怕且也要登上三五年,放心,她根本影响不了你名下赖氏海外集团的发展。”
  “这点,我还真不怕,就凭她也想跟我平起平坐,痴心妄想。我只是不服气老头子拿那么多钱出来捧她,他把我这儿子置于何地?”
  这几年,叶炯榆几乎是香港商界的一个传奇,21岁英国剑桥大学双硕士学位毕业,应聘到赖氏集团当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小小业务员,但谁也不会想到,一年后,这名小小业务员竟爬到了市场部经理的位置,也就是因为这样,引来了众人的关注。
  起初,赖哲宁对叶炯榆的印象只有一个,那就是美丽,不亚于任何一个当红女明星的美丽,尽管她用很多方法想要掩饰,但以他阅女无数的慧眼一眼便知龙与凤。身为香港上流社会钻石王老五的他毫不掩饰对她的兴趣,最后,是姨夫及时拉住了他。
  “看清楚形势。”
  很简单的一句话中有话,再加上外界的众多猜测,最后答案呼之欲出,她是他父亲的女人。
  或说回来,若不是郑恒,赖家恐怕就要上演一场父子争女的狗血伦理惨剧。
  在市场部任职短短3年后,叶炯榆成功地爬上了现在副总裁的这个位置,并尤其得到赖胜峰的信任。他是赖胜峰女人一说更是不胫而走。
  这让赖哲宁更是对叶炯榆这个女人厌恶到了极点,她根本就是一个利用自己青春美貌往上爬的女人。想到她平日里还要摆清高地将自己刻意打扮包裹起来,他就更觉得这女人恶心到了极点。
  自此,叶炯榆成为赖哲宁最大的眼中钉。
  因为身份的特殊,叶炯榆到了Q市后选择用电话跟秦振邦报到,他们的确不适合单独见面。
  但是她回到Q市的消息在其燕山那群发小圈早传开来,就在她与秦振邦结束赖氏集团见面会后的那天晚上,郭擎在Q市的名人会所吹响了聚会的集结号,很给面子的除了沈嘉昊和周亮,全数到齐。
  组织人郭擎从十几年前开始,就是大家公推出来的组织部部长,大家可别误会,这位组织部部长可不管人事,不管提拔,专管组织各种多姿多彩的活动。他向来是个好玩、会玩、贪玩的主儿,这个差事派得太到位了。
  荣斌就曾经这样感慨地说了一番话。
  “这就是老大天生的领导范儿,看看,看看,这人用得,也太恰到好处了。”
  叶炯榆听了以后当场就瞪了荣斌一眼。
  “是恰如其分吧!”
  “哎呀,哎呀,对对对,恰如其分,恰如其分。还是我们家熙夕聪明,那文字功夫了得呀!”
  叶炯榆从来不理会他们各种形式的拍马屁,除了秦振邦和沈嘉昊外,他们都爱耍贫逗她开心,早见怪不怪了。
  说回今晚的聚会,也算是件罕事儿。自从14岁那年随去英国当大使的父母出国后,叶炯榆就很难与他们找着机会真正聚上一会,再加上后来自己也鲜少回来,聚会的机会真的很少。对上去一次的聚会还是那年太姨婆去世,她回家奔丧,才抽了个空聚了一遭。
  有人说过,真正的朋友分别丝毫不会影响彼此的感情。有些人再久不见也不会觉得陌生,因为彼此间有着一种胜似亲人的默契。
  所以,此刻的名人会所的博雅包厢里,这群很久没见的朋友疯玩在了一起。
  在疯狂的玩闹中,秦振邦永远是最理性的那位,他并不是冷眼旁观,他也会偶尔参与,也会和他们相会调侃、揶揄,只是长年累月身份的限制与压抑,他已经习惯了冷漠,就是在最亲的兄弟面前也实在难疯狂。
  “来,我们共举杯庆祝熙夕重回其燕山大家庭。”
  荣斌也不知道喝了多少,肾上腺素不断攀升,人越来越开了。
  “干杯!”
  其他人也是彼此彼此,所以才会跟着他又疯了一遍。
  “沈嘉昊和周亮这俩家伙真太不够义气了,居然缺席?熙夕,下次看见他,我决不轻饶他,帮你出气。”
  叶炯榆笑而不怒,她知道沈嘉昊不来的原因,为的是家里的妻小,确是可以谅解。
  至于周亮因在外国公干没能出席,这点真的让叶炯榆送了一口气。周亮是她的亲表哥,若他出现,定会为了回家的事情又在她耳边不断的唠叨,就差没有把她绑回家了。
  “帅哥,你怕不是嫉妒他吧?昊子现在可是家庭美满得很呢!”
  帅哥是钱帅的外号,他个人呢非常享受这个外号,总不要脸的说这名号实至名归。
  “哼,我嫉妒他?别开玩笑了,生命诚可贵……”
  “得得得,收起你的自由论吧!”
  赵宣康赶紧打断荣斌的吟诗欲,荣斌不服,两个人便斗了起来,不过不是斗嘴,是斗酒。
  叶炯榆靠坐在沙发里,秦振邦就临近坐在她旁边的位置上,她往他那边挪了挪。
  “他们的小孩一定都很可爱吧?”
  不止沈嘉昊的儿子出生她没回去,就连周亮的女儿出生也不曾将她再召回A城,对此她心里其实很内疚。
  秦振邦瞟了她一眼,没理她。
  叶炯榆也没再往下问,身边这男人真是越来越酷了,今天开会时她就发现了。
  “什么事儿才能把你召回来?”
  两个人均沉默地几杯红酒下肚后,秦振邦才又开口。受人之托,还是忠人之事的好。
  “这叫什么话,你也看见我有多忙,哪有时间?”
  对于这个问题叶炯榆每年回答不下千次,答案早就烂熟于心了。
  收到这样官方的说法,秦振邦早料到了,万事说了尽力而为,就是尽力而已,不一定有为的。
  “那这回常驻Q市?”
  “怎么?怕我回来再抢你风头?”
  秦振邦慢条斯理的晃动着手中的红酒,微笑着轻摇着头。
  “难得我们第一次合作,说些不和谐的话,忒煞风景了。”
  “对哦,都说县官不如现管,看来我真得好好巴结巴结您这位县官呢!县官,我敬你。”
  说着,叶炯榆端着杯酒在秦振邦面前微微举起,秦振邦抬起杯子,递过去,传来一声清脆的玻璃碰撞声,有点悦耳。
  这确是他们的第一次合作,虽然是有点官方。


[4]  人不可貌相

  “你回不回家本就跟我没关系,但就为了这毫无关系的事情,我得忍受周宇成日日骚扰。”
  今天散会后,周宇成的电话又来了,还是老话题。秦振邦甚至怀疑自己身边是不是有周宇成的内应,不然怎么他们才见面,消息就传到千里之外的首都了?
  在叶炯榆离家的这几年里,秦振邦不是周宇成找来的第一个说客,也不会是最后那个。
  “小舅舅就是这样,总把我当成小孩子,甭理他。”
  她的这个小舅舅要比自己的父母管得还要多,不就给自己当了几年代理家长吗?怎么就惯出这一身婆婆妈妈的毛病了?
  看着身旁满脸轻松的悠然喝着酒的女人,如此置身事外的表情,让秦振邦心里的气就不打一处来,真真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敢情他烦的不是你。”
  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他也很纳闷,为什么她的事儿他却总惹得一身骚?眼前这个长得绝美的女人真就一祸害。
  这话还得从很多年前说起……
  别看叶炯榆人前总是优雅端庄俨然一个冰山美人的模样,绝对是装的,要说她的真面目,也只有他们知道。
  从小就是个美人胚子的叶炯榆在她姥姥的精心打扮下更是甜美可爱,俘虏了大院里不少大人的心,成为他们眼中绝对的天使。天使?白色的就是天使,黑色的那就是小魔怪。离了大人的视线,她就会原形毕露,有时候野起来恐怕要比男孩子的胆子还要大。
  搬进其燕山大院一个月后,叶炯榆和大院的孩子们已经玩得熟络,尽管秦振邦在如何的不喜欢这个抢进他风头的小家伙,但既然人心所向,作为领袖的他也可以有小小的让步。自此,她成了常委会唯一的女性成员。
  这天,这群孩子在其燕山后山的警备司令部疯玩一天回来,他们原本是按着原路返回,走在前面的秦振邦远远地看见了一条岔路口,一边是他们来时的路,路基平坦顺脚;另外一边是条林荫小路,因为崎岖所以平日里鲜少有人往来。
  不经意的秦振邦稍稍侧目,身后有个穿着淡紫色的身影正在另外几个男生殷勤的呵护下一路走来,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那张小小的脸上尽是得意的表情。突然,他的心里升起要作弄人的坏心。
  秦振邦停住大步超前的脚步,伸手指向前面偏僻,且有点杂草丛生的小路。
  “同志们,我们今天不走原路返回,我们走这条小路。”
  向来秦振邦的提议对孩子们来说就是命令,绝无异议。
  以前自然如此,但自从叶炯榆出现后,她总会在最不恰当的时机跳出来,质疑他的每个决定。这次,也不例外。
  “为什么我们不原路返回?”
  有时候,接受挑战也是件快事,尤其是在自己早有准备的情况下,心里不自觉的有种莫名的快感。
  “人要有开拓精神,而且探险也是种乐趣,大家说对不对?”
  “对……”
  孩子们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毫不掩饰满腔跃跃欲试的澎湃激情。
  这个年纪的孩子哪个不爱冒险,哪个不对新事物感到好奇,这回秦振邦既是利用了自己的威信,又是利用了大家的这种心态。
  “叶熙夕,你是不是怕了?你们女孩子的胆子就是小。”
  “谁说的?我才不怕。”
  小小年纪的叶炯榆哪知道什么叫做激将法,顺着秦振邦预谋的小路走过去。她向来只认为,男孩子能做到的事情,她也定能做到。
  年少的心总是轻狂。
  “那你敢去吗?你要是不敢,就让荣斌和郭擎送你原路返回。”
  秦振邦毫不掩饰自己语气里的挑衅。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跟叶炯榆交战那么久,他早对她的性子了如指掌。小小年纪,想跟他斗,门儿都没有。
  “哼,不需要,我就跟你们走小路。”
  叶炯榆高昂着头接受完秦振邦的挑战,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第一个提步踏上林荫小路。她告诉自己,她不是听他的,只是想证明给他看,她不比他们男孩子差。
  旁边候着的荣斌本来还为自己摊上护花使者的美差暗暗自喜,没想到美人并不领情,早走了,心里对生起强烈的挫败感。抬头看着朝走在杂草丛生的林荫小路上的淡紫色小身子,还是有点担心。
  “老大,你让熙夕走前面?她可不认路呢!”
  秦振邦很不爽的瞟了最重色轻友的兄弟,冷漠的说了一句。
  “她不认路,你去,你去带路。”
  “啊?我?我也从没走过这条路呢!”
  荣斌不可置信的指着自己,这对他来说可是可不可完成的任务啊!他心里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惹火烧身的感觉。
  荣斌的退缩轮不上秦振邦说什么,已经惹来兄弟们的轮番唾弃。
  “哼,瞧你那小样儿,还想学人家当护花使者?熊吧你。”
  “小斌,你看看人家熙夕可比你胆肥多了。”
  “还愣着,有你这么当护花使者的吗?”
  “你们这群丫有本事你们领路啊?就知道耍嘴皮子挤兑我。”
  就在这群小男生相互攻击的时候,秦振邦早已经赶上叶炯榆走在了小路的最前面。这条小路弯弯曲曲的的确有点复杂,若不是要挫挫她的锐气,他也不会选择走这条路。
  “你们还在那废什么话,老大他们要走远了。”
  沈嘉昊朝着秦振邦的方向跑不跟了上去,还不忘大叫后头斗嘴得几乎就快打起来的几个人。
  走呀走,叶炯榆跟在秦振邦身后不知道走了多远,她漂亮的淡紫色沙质小洋裙上沾满了短短的杂草,小皮鞋也因为脚下的土路覆上层厚厚的灰,尽管如此她也毫不介意,跟着秦振邦的脚步从未停歇。
  渐渐的身旁的杂草开始变得整齐,不再杂乱的四处伸展,地上的路也由土路换成柏油路。从小树林走出来的孩子们有种重见天日的感觉。走出林荫小道,他们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小山坡上,山坡下面就是平日里他们来回玩耍的熟悉林荫大道,放眼看去,不远处就是周家的小洋楼。
  “哇塞,老大,你什么时候发现这条秘密通道的?太酷了。”
  孩子们是一阵欢欣鼓舞,为自己顺利的找回大道,也为了他们又一次的探险成功。虽然这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探险,但只要不曾尝试的事情,他们都将其称之为探险,因为新奇。
  站在小山坡上的叶炯榆也惊奇的发现,原来这就是从她房间望出来,看见的那个小山坡,对于这从来不知道却又十分熟悉的事物,她也觉得心里尽是惊喜的感觉。
  “这条道是平日警卫营巡逻的小路,喏,那里还有个岗哨。”
  大家顺着秦振邦手指的方向看去,还真有一个岗哨,哨兵笔挺的正在站岗。
  这原本鲜少人出现的地方今天突然来了这么一群不速之客,哨兵本应该下来盘查,但他们没有,并不是他们失职,而是整个警备司令部里没人不认识这一群混世魔王,聪明人还是别给自己找麻烦的好。
  “老大,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走?”
  “走?不走了,从这跳下去就到家了。”
  跳下去?孩子们听了秦振邦的话,探头往脚底下看去,这个坡的高度严格来说并不算高,也就两米左右,小山坡被削平成了一道墙,立在大道边上。所以他们基本上算是站在矮墙上。这个高度对于在这个大院儿里摸爬滚打了好些年的男孩子来说的确易如反掌,一跃而下,绝对稳当的落地。
  可是,叶炯榆呢?她是个女孩子,也要从这跳下去吗?
  “老大,那熙夕呢?”
  不少男孩子怜香惜玉的为叶炯榆担心起来。秦振邦也不是不怜香惜玉的人,他早就为她想好了。
  “她?容易。你们跳下去,然后在下面搭个人梯把她接下来,不就行啦。也没多高。”
  说完,秦振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矮墙上跳了下去,稳稳地落在地面上,起身回头,这一套动作完成得潇洒利落。
  沈嘉昊追随着也跳了下来,果然这对他们都毫无难度。
  叶炯榆愣愣地站在矮墙上,看着脚下不知道多高的高度,心里还是不免忐忑不安。她没有惧高症,可是她这小小年纪也从未经历过这样的跳跃,叫她如何不害怕。但害怕仅限于心里,看着男孩子们一个一个的往下跳,并都安全着陆,她心里好胜之心正在逐渐凝聚和强大。
  半晌后,秦振邦一个晃神,余光中发现有个小小的淡紫色物体优美地扎在大道上,落下的时候很轻,仿佛精灵一般。
  他不确定自己到底有没有看清楚,或者是因为太意外,震撼得忘了欣赏她下来的过程,他知道她跳下的那一刹那,他的心跳到了嗓子眼。
  这女人太有种了。
  就在所有人被叶炯榆完美如体操运动员般的落地姿势而报以热烈掌声和欢呼的时候,他们身后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怒吼。
  “叶熙夕,你在干什么?”


[5]  凯旋归来

  “叶熙夕,你在干什么?”
  正围着叶炯榆的孩子们显然是被突如其来的怒吼吓傻,个个瞪大了眼睛慌忙地转身,他们看见周宇成火冒三丈地朝这边冲过来,大家没敢迟疑,很统一的立即给他让开一条道,让他直达叶炯榆面前。
  “小舅舅……”
  叶炯榆心虚地吞了吞口水,预见了自己接下来的命运。她很想转身逃走,但她并没有,再说了,以她的小胳膊小腿要跟周宇成赛跑,太自不量力了。
  周宇成冲到叶炯榆面前,入眼是灰头土脸的一个小女孩,和上午出门时甜美可爱的小公主判若两人。最令他生气的还不是这些,而是刚才让他心惊胆战的一幕。
  原本正在家里写实验报告的周宇休息的时候,站在家里的客厅里往外看,无意中看见远远的小山头上有人影晃动,不用细看也知道定是大院儿里的男孩子,本觉着这并没什么不妥,毕竟他自己小时候也曾这样爬高跳低的到处乱玩,男孩子不调皮捣蛋,那就枉少年。
  当他手里握着冰凉的汽水瓶正要转身回房,晃眼而过,他似是看见了一抹淡紫色的小身子也在矮墙上晃动,慌忙回身,巴在窗台上定睛一看,还真是她。他想都没想,气冲冲地从家里跑出来。但终究等不及他的阻止,那心惊胆战的一幕就发生了。
  尽管叶炯榆最后安全的落地,但她的行为也不可原谅。
  “叶熙夕,看看你一女孩子家都疯成什么样儿了?”
  “小舅舅……”
  叶炯榆低着头,小手不断地绞着裙摆。
  “你穿着裙子,也敢跟着这群混小子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来?我看你真是长出息了。”
  周宇成越说越觉得自己有想要打人的冲动,大院儿里他就真没见过像她胆这么肥的女孩子,一点形象都不顾。他走过去扯起叶炯榆的小小的,却有肉的手臂,拖着她就往家的方向带。
  “跟我回家。”
  旁边的孩子们都不敢做声,就连秦振邦也保持沉默,他的意识还停留在她刚才跳下的一瞬间。
  被在众人面前拉着走的叶炯榆有点狼狈,脸红的觉得自己在小伙伴面前失了面子,尴尬的张开双手想要挣扎。这不过是下意识的一个动作,引来了周宇成更大的愤怒。
  “叶熙夕,你还敢闹?”
  周宇成震怒地停住脚步,转过身,伸手解开她裙子后面扎成蝴蝶结的绸带,把叶炯榆的手别在后面,用绸带绑住,让她手轻轻地扎起来,然后拎着她的衣领,她的双脚即可离地,悬在空气中胡乱地晃着。
  “小舅舅,你放我下来,放我下来啦!”
  “不听话的小孩是要受到惩罚的。你乖乖的跟我回家,有你好看的。”
  说着,周宇成提着叶炯榆,大步流星地继续回家的脚步。走出几步后,他又突然想起了什么,头也不回的丢给他们一句话。
  “秦振邦,你也跟上。”
  这句话,秦振邦听得清楚,不敢迟疑,提步立即跟上。他心底也知道自己真的闯祸了。
  周家宽大的客厅没什么特别,应该说大院儿里的所有家里应该都差不多是这个样儿,标配的浅灰色的沙发,上面还铺着白色的沙发布,沙发前的茶几上一尘不染。
  周宇成面无表情地坐在沙发上,俨然一副大家长样儿,很有威严。
  两个一高一矮的身子低着头,微缩着肩膀,怯懦地站在周宇成面前,态度诚恳低调。
  “说,谁让你从那么高的地方往下跳的?”
  “没人让我跳的,是我自己要跳的。”
  此时的叶炯榆很是害怕,她从没见过小舅舅发这么大的火。可是,当她面对周宇成提出的问题,并没有选择推脱和逃避。她就是要证明了男孩子能做到的事儿,她也能做到。
  “你知不知道自己是个女孩子,啊?穿着裙子还敢跟着男孩子爬高跳低,成何体统?”
  这话听得叶炯榆心里很不高兴,微嘟起樱桃小嘴,小小年纪的她就最不喜欢大人们口中的男女有别之论。
  “秦振邦,我问你,你是怎么回事儿?怎么会把她带到那种地方去?还让她往下跳?”
  “宇哥,我很抱歉,不过我也不知道她会跳的。”
  秦振邦说的是实话。起初决定走小路是想让叶炯榆听自己的命令一回,也算是给使使威儿。再后来到了矮墙边,他想着她定不会往下跳,又可以在挫挫她锐气。可谁也没想到,这女娃儿竟跟他们男孩子一样,二话不说就跳了下来。
  现在想来,秦振邦才知道后怕,若当时她真出了点什么差池,他的罪名就更大了。
  “不知道?重点是你就不该带着她去。”
  对于这个指控,秦振邦心里不服气的嘀咕:我也没让她跟着去啊!
  周宇成真的气得想抓起叶炯榆趴在椅子上狠狠的打一顿,无奈她是个女孩子,还是周家人人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别说他不舍得,就是他的父母,她的姥姥姥爷也绝不会同意。
  但是,做错事儿就要承担后果,接受处罚,这是他们小时候一直以来接受的教育,他们也躲不过。
  “去,你们俩搬两张小板凳到角落去,站在上面面壁思过两个小时。好好的给我想清楚。尤其是你,叶炯榆,想想什么是你女孩子家应该做的事情……”
  两人同样被罚,叶炯榆是犯错的主体毋庸置疑,至于秦振邦,落得个教唆之罪。
  两人直挺挺地站在角落里,刚开始很沉默,他们之间的第一句话开始与周宇成转身回房以后。
  “谁让你往下跳的?”
  秦振邦的语气里满满的全是嫌弃和责怪之意。在他看来,自己的确了闯祸,但他并不是自己犯错,而是给了机会让人犯错。可是现在要跟她一起受罚,他这个罪名对他来说,的确冤枉。
  “哼,你们男孩子能做到的事情,我也能做。”
  “逞强。我们男孩子从那上面跳下来,是不用被罚的,你们女孩子就不行,明白吗?男孩子和女孩子永远不会一样。”
  这次事件,叶炯榆只是被罚面壁思过两个小时。她不知道,秦振邦在面壁两小时后,那天晚上还挨了秦启岳一顿板子。
  自此,秦振邦更坚信叶炯榆就是个祸害。
  三天后,香港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在Q市新落成的赖氏大楼正式揭牌成立,成为第一个进驻Q市成立分公司的港资企业。叶炯榆被正式任命为内地分公司CEO,持有赖氏集团15%的股权,也就是说她同时成为赖氏集团董事副总裁,与赖哲宁平起平坐。
  分公司成立仪式圆满落下帷幕的第二天,叶炯榆乘坐的清晨最早Q市飞往香港的班机安全地降落在香港国际机场。
  叶炯榆舒服地靠坐在自己的专车里,身旁的秘书Linda手里握着一本杂志略带迟疑地递到她面前。叶炯榆半眯着眼睛,接过来。
  水果周刊,本港最红的八卦周刊,以爆料城中名人、明星的隐私为卖点的杂志,他们最厉害的不是写新闻,而是做新闻,看图说话是他们的强项,简单点来说就是一群无孔不入的苍蝇。
  叶炯榆是这本杂志图片新闻里的常客,尽管她每次都不是主角。
  而这期水果周刊很给面子地给她当了回主角,封面的图片是某次商业酒会上,赖胜峰与她交头接耳的画面,看着确是暧昧得很,暧昧的图片上自然少不了抢人眼球的标题的呼应:老板情牵公司高层美女,投掷亿元只为搏红颜一笑。这题目写得的确有点噱头,和以往的某某外遇,某某劈腿,某某同性恋来得好太多了,起码这样的标题底下必得有点内涵。
  果然如她所料,翻开里面的正文,写的全是她在赖氏短短几年的升迁史,当然这些升迁史早就被很多媒体报道过,没有什么新闻价值,最有新闻价值的将她的升迁史与他们丰富的想象力完美结合,创造了一则足以写本忘年恋小说的新闻稿。记者就是记者,文字了得,想象力更是了得。
  叶炯榆将杂志随手放在一边,脸上是了然于心的笑容。
  Linda看到自己老板轻松的笑容时,她的脸上却是满脸不解。
  “叶总,你不生气?”
  “生气?为这个?我难得当回主角,有什么好气的?”
  “哦,那你得做好心理准备了,公司这些日子可传得比这还要难听呢!”
  叶炯榆偏过头看着身边这个跟了她三年的秘书,没有继续这个话题,她知道Linda是替她抱不平,为她担心,但这的确不是值得她在意的事情。
  “最近赖氏集团的股价有没有受到影响?”
  虽然赖氏集团在内地成立分公司是件好事,但因为董事会的意见分歧很大,所以曾经引起赖氏股价不小的波动。
  “好得不得了,连续三日涨停。”
  这才是值得叶炯榆关心的事情,她嘴角扬起满意的微笑。
  她叶炯榆从来不打没把握的仗,也从不做无用功,她付出的努力都会有回报。正如她的绯闻,也不是白传的。正所谓有得必有失,去Q市之前,她早做好了一切准备。
  “很好。”
  一切尽在掌握中。
  “叶总,刚才公司保安部打电话来说,公司门口现在正聚集了大批的记者,问我们需不需要……”
  需不需要走后门?
  “不需要。”
  叶炯榆很斩钉折铁的回答Linda尚未出口的问题。她并没有必要躲,她这趟可是凯旋归来。想到公司里不知有多少人为了她的凯旋而落寞,为了她的凯旋而愤怒,她的心情就大好。
  让自己的敌人不快活,绝对是件大快人心的事儿。


[6]  废物利用

  赖氏大厦一楼大门前果然聚集了一大群等候许久的记者,他们各自拿着工具熙熙攘攘的交谈着,其内容跟他们的职业脱不了关系。今天的主题就是即将要出现那位女主角——叶炯榆。
  银灰色的奔驰E300L才驶进赖氏大厦一楼的停车坪,等候的记者蜂拥而上,将汽车团团围住,若不是保安部早有准备,车里的人恐怕连打开车门下车也是件难事。
  和内地的大多数的官方媒体记者不同,言论自由的香港媒体面对八卦新闻时候的热情,绝对比政治来得高涨,了解这点,就不难理解此时出现的混乱状况。
  当叶炯榆穿着3寸高跟鞋的修长美腿迈出车门,落在地上,引来了无数闪光灯的不停闪烁,场面一时竟有点失控。
  可能很多人都曾幻想过当明星的感觉,就似好莱坞大牌明星那样到哪都有无数闪光灯的伺候,那才是真正的明星范儿。至于明星的感觉如何?叶炯榆可以很负责人的告诉你,并不好受。和偷拍不一样,当人正面面对闪光灯的时候,在强光的直接照射眼睛很花,何况还有如此多的照相机。
  “叶总,叶总,有媒体报道赖生是因为您才决定在内地投资分公司的,您对这则报道有何回应?”
  “叶总,早前有报道称宏泰集团董事长对你进行热烈的追求,并有意向与你们赖氏集团合作发展湾仔那边的旧城改造,您对这则消息又有何回应?您会不会为了湾仔合作计划接受宏泰董事长的追求?”
  “您在众多的追求者中到底倾心于谁?是七小福的威少?还是宏泰的董事长?又或者您的男朋友根本一直就是传闻中的赖生呢?”
  叶炯榆被记者围住,不停的向她提问,让她寸步难行。既然难行,那就不行好了。她停住脚步,站在人群里,脸上是难得的和煦微笑,尽管这抹笑容很官方。但至少证明她的心情还算不错,如若不是,她有怎么会应酬他们?
  愿意应酬他们除了心情好外,另外还有个原因,那就是既然人家帮了你,你没理由不还礼。这是便是礼尚往来,不是吗?
  “我先回答你们的第一个问题,赖氏在内地成立分公司,是因为赖生看重内地日益巨大的发展潜力,我们赖氏这几年来在内地的斐然的投资成果也证明了赖生的决定。”
  叶炯榆这样避重就轻的回答让记者们并不满足,他们拥挤着想将问题深入,这就是他们管用的打蛇随棍上,叶炯榆自然不会给他们这样的机会。她优雅地摊了下手,示意记者稍安勿躁。很奇怪的是,记者真的就安静下来了。这就是传说中的气场吧!
  “第二个和第三个问题我一起回答。首先我很感谢媒体朋友对我生活的关心,但我很负责任的告诉大家,我目前还是单身,并在短期内没有交男朋友的打算。如果你们真要追问,我可以告诉大家,我目前的情人就是我的事业。谢谢大家!”
  在一句很诚恳的谢谢中,叶炯榆从容地解决了这场临时发生的记者会。记者竟然没在追问,任由她转身走进赖氏大厦大门。
  Linda提着公文包,连忙跟上。她此时的情绪除了惊讶以外,更多的是佩服,佩服眼前这个从容淡定,不失优雅的女人。她给叶炯榆当专属秘书也有三年的时光,虽不敢说了解叶炯榆,但也能说见过叶炯榆很多不同的样子,印象中除了美丽、从容、优雅、强势她再找不到其他词去形容叶炯榆。在她的心理,叶炯榆就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美丽与智慧并重的女强人。
  女强人?叶炯榆无所谓是否喜欢这个词,但她知道所有人都是这么形容她。她的认知概念里,女人的成功是要付出比男人更多的努力,还有额外的代价。
  正如男人成功,大家看见的是他超然的实力,又或者还有强大的背景支撑。
  而女人的成功,尤其是长相出众的女人的成功,实力永远排在第二位,排首位的永远是人们第一眼看到的,最直观的,那张皮囊。透过那张皮囊,他们会看到,或者是臆想自己看到皮囊产生的很多故事,这些故事永远是桃红色的,如桃花那般开得绚丽,喧宾夺主地抢走了女人头顶上成功光环的魅力。
  成功算什么,怎比得上背后的故事来得精彩?
  皮囊是天生的,父母给的,她无从选择。既然注定了要被成为一个有故事的女人,那么她选择接受。别人辛辛苦苦的编造着自己绚烂精彩的故事,她不想让他们的劳动成果只如浮云飘过,那样是在不环保,太浪费了。
  废物利用,常常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正如她不过是在餐厅中巧遇了同样来吃饭的宏泰集团董事长,顺势的一起拼桌吃了餐饭。餐桌上,宏泰董事长也不过是无意间提及他们公司的旧城收购计划,两人寒暄地交换了下毫不重要的意见。一个巧合加上一个无意,便被平凑出这样一段故事。在任何人觉得这样空穴来风的绯闻很无奈的时候,她倒觉得这则绯闻出现得很是时候,若不是它,赖氏集团的股价又怎么会在众多公司内部不和的不利传闻中如日中天?
  想到这,叶炯榆嘴边的笑更深了,却是皮笑肉不笑的狡黠。
  马不停蹄的,叶炯榆乘坐的电梯直接上了顶楼。人回来了,第一时间当然是要跟老板报道。这是为人臣子最该知道的礼数、规矩之一。
  电梯在25楼停住,门打开时,走进来个身穿花色雪纺佯装的美丽佳人,她就是赖胜峰的专属秘书,Juli。
  踏进电梯的Juli看见电梯里站着的叶炯榆和Linda,脸上有抑制不住的喜悦。
  “Hi,叶总在这看见你真是太好了,我正说要去一楼接你呢!”
  “有事儿?”
  “董事长刚刚决定把今天下午的董事会提到上午召开。所以他让我到一楼去接你。”
  赖胜峰很心急,等不及叶炯榆跟他汇报Q市那边的情况,就迫不及待的要跟所有董事一起分享他喜悦的心情。他怕是忘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被快乐感染的,起码接下来走进来的那两个男人都不会。
  电梯停在28楼再次停住,赖哲宁和郑恒看见电梯里的叶炯榆时,眼睛里闪过一丝不易被捉到意外和不快。
  “Hi,Jason,Hunk。”
  Jason是赖哲宁、Hunk是郑恒,在香港英文名是日常生活中比中文名更常用的符号。不例外,叶炯榆也有一个好听的英文名,Fiona。
  “Hi,Fiona。”
  双方和颜悦色地相互打着招呼,在电梯门缓缓的合上,不说外人不会知道,其实这里空气是凝结的。
  尽管虚伪是个贬义词,但不可否认,这确是人和人相处中有时候必不可少的关键所在。
  原本要上顶楼的叶炯榆接到Juli的通知后,改了计划,选择在29楼下车。而在这层楼下车的也不止她一个,还有另外两个男人。不用说,他们顶也是接了圣旨上来开会。
  赖氏集团会议室装修得很时尚,时尚得不似一个老式家族企业该有的新派会议室。会议室门口的那面是由一整面落地玻璃将室内与外面的办公区隔开。落地玻璃的选用的是哑光磨砂材质,经过特别加厚,并且中间空心,有效的增强了隔音效果,关上门后,就算里面的人大吵大闹,外间不可能听见一丝声音。
  走进会议室,叶炯榆习惯性地坐在里面那排,至于原因,是因为她觉得对门而坐,可以看见走进会议室每个人的第一时间的表情,虽然可能是稍纵即逝。
  赖哲宁喜欢坐在靠门的这排,没有原因,他只是不屑与那女人平起平坐。
  董事们陆陆续续地到齐,赖胜峰最后一个步入会议室。老板总得有老板的谱儿。带他在椅子上安坐好后,环视了会议室一周,最后目光落在自己右手边的叶炯榆身上,会议也才正式进入主题。
  “今天开会,首先,我要庆祝下内地分公司的正式成立。这标明我们公司正式入主内地市场。”
  在场的董事很给面子的鼓掌,除了赖哲宁和郑恒外,其他董事的脸上难掩期待之色。
  “Fiona,你先来介绍下内地公司现在的情况。”
  叶炯榆背脊离开舒适的椅背,双手自然的交握着摆在桌面上,她朝赖胜峰点点头,开始早就准备好的工作汇报。
  “内地分公司成立后的第一个项目是和内地昊天集团合作在Q市开发的一个大型房地产项目,预计此次投资10个亿,我们公司将获得超过10倍的利润。第一期将在明年中下旬完成。”
  “昊天集团?内地新兴企业昊天集团?”
  董事里有人发出不可思议的惊呼。惊呼的人不是别人,而是持有赖氏集团15%股份的乐集集团董事长赵耀群。乐集集团也是香港10大财团之一,和赖氏集团合作了很多年,是赖胜峰的挚交好友。却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商人。
  “昊天集团今年兴起得很快,是内地近年来最有潜力的公司。他们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要求非常的高,甚至可以用苛刻来形容。Fiona,你真的拿到了跟昊天的合作权?”
  乐集集团今年年初也曾想与昊天集团合作,A市开发大型商业广场,最终还是没能成行。现如今叶炯榆轻易地就拿到昊天近三年来最大型地产项目的合作方案,这叫赵耀群怎么不惊讶。
  这女人确实不简单。
  “哼,不过也是房地产项目而已,并没什么特别。赵世伯,你未免也太大惊小怪了。”
  一听这语气,就知道说话的人绝不是个成熟的商人,不然不会这么不关注市场动向。说话的主人——赖哲宁。赖哲宁原本是香港上流社会出了名的纨绔子弟,玩车玩女人,每日过着不是生产的奢靡生活。他虽然不至于败家,但做生意绝不是他的强项。至于他会在赖氏集团的董事会议上出现,那也是近两年来的事儿。


[7]  最佳人选

  赖哲宁对昊天集团不屑一顾的语气引来了赵耀群的摇头微笑,此人非他儿子,教子向来是人家父亲的事儿,他可不愿多管闲事的插上一脚。
  “Jason,你有时间多关心关心市场里的事儿。昊天集团是国内目前最TOP的新兴企业,成为众多海外大财团、大企业在内地投资的合作首选。”
  这个儿子是赖胜峰老来得子的惊喜,因此他对赖哲宁很纵容,也因此助涨了赖哲宁今天的嚣张跋扈、不学无术的个性。赖哲宁一直是赖胜峰这辈子最头痛的事情,他能管好几百亿的大公司,却教不好自己的儿子。看来专家说得对,成就和家庭幸福并不成正比。
  赖哲宁知道自己的无知引来会上许多股东鄙视的眼光,再加上父亲责怪的语气,他知道自己这次的洋相是出大了。他不自然的整整西装领子,继续他惯用的不可一世的语气。
  “So what?I don’t care。我负责的是赖氏海外集团,内地投资的事我完全没兴趣知道。”
  听完这段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解释,叶炯榆微低着的头掩掉她嘴角不屑向上扬起的撇动。她的心里跟明镜儿似的:没兴趣?是没办法有兴趣吧!赖氏海外集团要不是有郑恒看着,赖氏被这二世祖败掉半壁江山了。赖哲宁,你是命好,有这样的父亲。
  中国有句俗话: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
  “Fiona,你可以继续。”
  赖胜峰示意叶炯榆将与昊天集团的合作项目继续说下去。叶炯榆微笑地耸了下肩,脸上是豁达的微笑,宣示着她并不介意刚才发生的那幕小插曲。
  “OK。这次的合作地产项目,最大的亮点在于环保,所以我们将以低密度楼房为卖点,请世界TOP Architectural Designer——Mirko,W进行设计,每栋房子的楼层定为10层,每层楼的层高为3.5米。……”
  叶炯榆用了一个小时将整个计划向董事会讲解得很清楚,并得到大多数董事的支持和赞赏,这是她以前当业务员时候累积下来的专业,推荐东西,向来是她的强项。至于剩下的那小部分准确来说是两个人,就是那两个人。这回轮到她I don’t care,因为赖哲宁的幼稚并不能阻止她和她内地分公司的发展。
  办公室文化,没有竞争对手,何来进步?叶炯榆一直这么鼓励自己,也包括对秦振邦,也是如此。
  叶炯榆的新闻上了各大财经媒体的头版头条,内容不外乎将她的故事编成传奇,在行文走字之间,绯闻也隐晦地穿插其中,这年头为搏销量,主流媒体也不得不自降身价了。
  新闻在精彩也只是一纸文字,过了新鲜度,就是废纸一篇。只是这则新闻新鲜热辣辣地传到周家、叶家的时候,引起了轩然□。
  周家大家长周家年将厚厚的一叠杂志甩在桌面上,传来慑人的巨响。
  “简直是一派胡言。”
  散了一桌面的杂志里,除了有内地出版的财经杂志外,还有基本港台媒体,其中最显眼的还是水果杂志的封面报道,着实抢人眼球。
  “老头子,当心身体。”
  赵枚启连忙轻轻顺着周家年的被,希望平复他此时怒火中烧的心情。
  “有没有人告诉我,熙夕这丫头这几年都在做什么?”
  周家大厅里,被紧急召来开会的叶枫、周宇婧夫妇,叶炯榆曾经的家长周宇成,还有年纪和叶炯榆最相仿的周亮都在场,他们此时正襟危坐地不敢发出一丝声音。
  “说话。”
  几个晚辈在周家年震怒后,周宇婧轻推了下周宇成,示意他当这个出头鸟。周宇成尽管知道自己会成炮灰,也不得不踏出这一步。无奈,周亮那小子聪明坐得离他们远远的,不然怎么也轮不到他。
  “爸,这些杂志为博销量,有时候报道是不尽不实的,您也不必生气,当心气坏了身体。
  “哼,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是啊,你爸说的对,熙夕毕竟是个女孩子,又还没嫁人,总闹出这些新闻,名声都不顾了吗?”
  赵枚启是个典型的中国传统女人,在传统中,女人的名声比很多东西都重要。在他们众多孙子孙女中,他们二老最宠爱叶炯榆这个外孙女,不然也不会放在他们这里养了这么多年。印象中,这个小丫头很乖,很听话的,可这几年也不知道是怎么了,越来越不着家,还总闹出些事儿。叫他们既是担心,又是痛心,却无能为力。人老了子女的很多事儿都力不从心了。
  “你们是怎么当人爸妈的?近两年来,这丫头总不回家,你们也不过问?”
  说回来,他们有一年多没见着这宝贝外孙女了。逢年过节,外加他和老伴的寿辰,他们望穿秋水的等来的只是远从外地寄来的各式各样贵重的礼物,从来都是礼到人不到。
  “熙夕……说她工作比较忙……所以……”
  叶枫伸手搂着妻子周宇婧的肩膀,脸上的表情不太自然,怯懦地回答周家年的疑问。
  周宇婧温顺地承接丈夫的安慰,眼中满是尴尬和担忧。
  一直以来,叶炯榆就是众人眼中的资优生,女儿美丽的外表,出类拔萃的成绩,引来大院儿里众人的羡慕嫉妒恨。什么时候开始,他们满心的骄傲成了不可解的担忧?
  女儿的离家,他们并不是不过问,而是无从过问。
  周家年叹了一口气,不是不知道自己女儿女婿的无奈,有时候晚辈的很多事儿他们这些做长辈的的确无从下手,他又何尝不是如此?
  “今年生日,你们也不用送我什么名贵礼物,我只要一家人整整齐齐的吃顿家常便饭,我就满足了。”
  说完这话,周家年从沙发上站起来,示意赵枚启扶他一起回房。
  听着父亲这么委曲求全的要求,做儿女的谁又忍心拒绝,唯有想尽一切办法达成其心愿。
  “宇成啊,熙夕跟你最亲,你看你能不能想想办法?”
  作为叶炯榆的亲生父亲,叶枫想要女儿回家竟然还得求助于旁人,何其无奈?
  “姐夫,爸就真没怪错你们,自己女儿的事儿也假手于人?”
  “宇成,你是知道的,每回我们找她,她总说忙,电话里说不到两句就挂了。我们也实在是没有办法,总不能真把她五花大绑回来吧?”
  如果说叶炯榆是个坏孩子,他们做父母的尚且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将她绑回来,可偏偏这孩子各方面都优秀得很,就连工作忙的这个借口,严格来说也不能算是个借口的借口。他们怎么会不知道,她如果不是付出比别人多十倍的努力,又怎么可能在商界这个弱肉强食的男人世界里取得今天的成就?
  为人父母有时候很矛盾,一方面为自己女儿的优秀而自豪,一方面又得为自己女儿常伴身边而烦心。
  这世上就没有顺心的事儿。
  “周亮,周亮这小子从小跟熙夕一起长大,这事儿交给他办在合适不过了。”
  “我?”一直沉默地坐在角落的周亮,真希望在大家的忽视中蒙混过去,谁不知道这是个艰巨的任务。“小叔叔,你也太看得起我了,我能管得了那丫头的事儿?”
  “也对,这丫头从小就天不怕地不怕,一时间真找不出能对付她的人来。”
  周宇成心里庆幸道,还好这丫头没学坏,不然真不得了了。
  “小叔叔,我想到一个人,镇得住她不敢说,但向来都与她不相伯仲的。”
  “谁啊?你倒是赶紧说啊,还打哑谜?”
  “秦振邦。”
  “秦振邦?”
  周宇婧默念着这个名字,心里燃起了一丝希望。虽然,叶炯榆在大院儿的生活的那段日子,她和丈夫远在万里之外的南非,但周宇成总会写信告诉他们女儿的近况,信中将女儿生活的点点滴滴事无巨细的一一写下。所以,她知道秦振邦,一个原本出众优秀,后被自己女儿分了光芒却还是依然出类拔萃的男孩子。或者,他真是个不错的选择。
  “小亮子,你拉倒吧,早在熙夕在Q市的时候,我早打了招呼,他还不是无能为力。”
  “小叔叔,那是因为你没有触动秦振邦心里的点。简单来说,你并不了解秦振邦。”
  “你有办法?你去。”
  “包在我身上。”
  从小跟在秦振邦身边长大的周亮,自认绝对比周宇成要了解秦振邦。秦振邦最大的特点,就是孝顺,若不是因为孝顺,也不会大学毕业就听了家里的安排去当了村官,从此踏上家中众望的仕途,他曾说过,这是他作为独子的责任和义务。也因为这样,秦振邦把孝顺看得很重,见不得身边人不孝顺。或者这将成为一切的转折点。
  如果说他们对叶炯榆一贯的恻隐放纵之心是缺点,那么秦振邦就一定不会有这个缺点。
  周宇婧真不明白,这一大家子人是怎么了,不过是想要自己女儿回家,整个像个谍战片似的,太折腾人了。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她摇头叹起气来,“这丫头,越来越不让人省心。”
  搂着周宇婧肩膀的叶枫,贴心地轻轻拍了下夫人的肩膀。
  “夫人,别太担心了。老话不是常说吗?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哪个做父母的不是这样?”
  此时远在Q城的秦振邦这会儿打了好几个喷嚏,他想着是昨晚喝了酒出来不注意着凉了。却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了某件事的最佳人选。


[8]  随传随到

  自从当上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CEO的叶炯榆开始了她空中飞人的生涯。今天上午她还在香港总公司会议室里开会,现在的她已经坐在飞往Q市的飞机上。她她忙得连午餐都无法在地面上安安稳稳的吃,只能靠着面前这一盘并不好吃的飞机餐,边吃着,还边翻着和昊天Q城的合作计划。
  让叶炯榆如此冲忙的原因是,世界著名建筑设计师Mirko,W,也就是本次他们Q市项目的主设计师,明天下午将会带着他的设计团队亲自到Q市实地踩点,并与他们正式洽谈合作事宜。如此重要,她怎么会缺席。
  内地分公司之于叶炯榆的意义,不是工作那么简单,她其实把它当成自己亲生孩子,自然凡事都希望亲力亲为才能放心。
  作为叶炯榆的专属秘书的Linda,这回也跟了过来。新公司更成立,有很多事情需要有人替叶炯榆分担,在暂时找不到合适的秘书人选的时候,Linda是最佳人选,毕竟跟了她这么多年,她所有的工作、生活习惯Linda都非常了解,这会让她在Q市的工作更得心应手。
  Linda看着自己工作狂的老板,无奈地摇摇头,伸手悄悄地端走老板面前已经喝空了的咖啡杯,转身贴心的让空服员再续一杯。记得老板曾说过,飞机上最能入口的,也只有头等舱里的咖啡了。
  “Linda,Mirko,W的住处是否安排妥当?”
  “Fiona,放心,Mirko,W的一切食宿由昊天那边的周总经理亲自负责。他们周总经理的秘书今天上午已经答复我们,Mirko,W此行将入住昊天旗下的碧海云天六星级大酒店的总统套房。”
  周亮负责?看来,该来的终究躲不过。
  从决定跟昊天合作的那天开始,叶炯榆就该想到,逃不出被念的命运,侥幸躲得了上次的一时,怕且也躲不了这次签约的这次了。
  为了迎接Mirko,W,周亮作为昊天的先驱部队提早了三天到达Q市,并安排好接下来的所有事宜。
  这次,他会来这么早,有两个原因。
  一来自然为了公事。其实这已经是昊天第二次与Mirko,W合作,早就算是老伙伴了,若不是赖氏内地分公司极为看重这个项目,他们昊天才不会整出这么大阵仗来,还得他亲自出马,这里面多多少少混进了不少私交成分。
  二来自然是为了私事,为了举家上下交给他的艰巨任务。
  中午的时候,秦振邦与周亮坐在鼎泰丰的VIP包厢里,桌面上摆着这里的几样招牌面点,再配上顶级云南老普洱,确是味觉上的一大极致享受。
  周亮知道鼎泰丰的招牌小笼包是秦振邦的最爱,专选了这里。正所谓有求于人,必先礼贤下士,投其所好,以表诚意。希望秦振邦吃人的嘴软后,能帮他完成那个对他来说不可能的任务。
  面对热腾腾的面点,秦振邦不客气的伸出筷子,夹起小笼包,放进嘴里,秦将其一口吃掉,小笼包的汤汁穿透薄薄的面皮渗满了他的味蕾,煞是满足。
  “哥,这么多年,你还是最爱这里的小笼包,胃口可是没变啊!小弟我还记着你的口味,够意思吧!”
  “亮子,你这回真为了请我吃这几个包子?”
  “哪能啊?咱哥俩这么些时候没见了,也得聚聚不是?”
  秦振邦将最后一个小笼包满足地放进嘴里,咽下肚里,这才放下筷子,悠闲地拿起茶杯,慢悠悠地放在嘴边,让茶汁滑入口中,普洱的清香能消去了汤汁的不少油腻,所以它们是绝配。
  “亮子,咱哥俩就别绕弯子了,有话直说。”
  酒足饭饱,是该进入正题了。这小子真以为那点花花肠子瞒得了他?
  “哥,您真是太有眼力了,真什么事儿都瞒不了你。”
  “少废话。”
  “这不,小弟我接了个艰巨的任务,对我来说这是个不能完成的任务,还想请大哥帮个忙,助我一臂之力。”
  秦振邦端着茶杯,斜眼看了看如演话剧般夸张的周亮,摇了摇头,回过眼神继续品茶。
  “你找我准没好事。说吧,什么事?不又是为了你们周家小公主的事儿吧?”
  除了她,还能有什么事儿难得到他们周大少爷?
  他就总说那女人是个祸害,真没错的。
  “哥,您太……”
  “打住,要么就继续说,要么我就回去了。”
  秦振邦作势要起身离开,实在受不住这小子的马屁功。
  “别介,我说,我说还不成吗?”周亮不是想绕弯子,实在是难以启齿,本就是自己的家事,还要麻烦别人,怎么说也是件尴尬的事情。“我家那丫头好些日子不回家了。”
  “我知道,你又来找我当说客?”
  “嗯。”
  “我劝你还是省省吧!之前宇哥已经让我去碰了一回钉子了,我是壮烈而归,我没兴趣再碰一次。”
  “哥,那不一样。你想啊,要你想的事儿就没有办不到的。”
  秦振邦双手抱胸,舒服地靠坐在椅背上,听到周亮这番话,不觉一阵好笑。
  “凡事总有个例外。”
  “这事儿对你来说不会是那个例外。”
  “你们为什么偏偏找上我去管这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闲事儿?”
  “哥,实话给你说了吧!爷爷发话了,说下个月他的寿辰一定要让熙夕回家。我们想尽了一切办法,最后觉得你会是唯一能成事儿的人。”
  “哦?你凭什么这么认为。”
  “因为你是一个嫉恶如仇,是不孝为最恶的孝子,你一定见不得那小丫头这样不孝的行为。”
  “我是不认同她,可这是你们的家事,我不便也不想插手。”
  秦振邦由始至终把自己的立场摆得很清楚,并不会因为周亮的几顶高帽子而改变。他的确很孝顺,也的确见不得别人不孝。但自己的原则不能强加于人这也是他为人处事的原则之一,他并不想破例。
  如果说周亮只准备了“戴高帽”的这一招就敢来找秦振邦,那他就真是太傻了。眼前的这男人何其聪明,而他们这次也的确强人所难,所以没有杀手锏绝不敢轻易出征,否则就会像周宇成那样,竹篮打水一场空。
  “哥,咱们自家兄弟,就不绕弯子了。其实你完全可以当这次是买个人情给我家里的几位老爷子。”
  这个点的确触动了秦振邦,他的眉轻轻一挑,显示出他比刚才更高的兴趣。周亮这二十几年的兄弟不是白认的,果然了解他。
  几十年里,周家一直在两派中不偏不倚地保持着中立的态度,任两派出尽浑身解数在开会时得不到他们这一票,如果……
  秦振邦想着这的确是个不错的条件。
  “其实,这是你们的家事儿,你们又为何舍近求远的找我这外人帮忙?”
  周亮听出秦振邦软化的语气,知道这回定有戏。
  “你也知道,这一大家子人对那丫头都没有任何办法,都下不了狠手对她,无奈啊,无奈。”
  “哼,她今时今日这样,也是你们宠出来的。”
  虽然秦振邦不得不承认叶炯榆绝对是个有才能的人,但女孩子有这样的脾气真不是什么好事。还好他不是他妹妹,不然他绝容不得她长成这样。
  “所以我说,这天底下能跟她对决的也只有你,秦振邦。”
  这话秦振邦听着怎么觉得乖乖的,尽管好像是恭维,但他高兴不起来。也不知道自己堂堂市委书记,Q市的一把手,这次接得这算什么烂任务。
  叶炯榆怎么也不会想到,她下机后开机接到的第一个电话竟然是胡耀华打来的,作为秦振邦首席秘书的他找她自然是公事,常理是如此。
  “叶总,关于赖氏在Q市的投资计划,书记想听听你们公司的具体计划。”
  “秦书记想约什么时候?什么地点?我们全力配合。”
  “一个小时后,在政府大楼七楼南面的小会客室。带上你们的计划书准时出席。”
  “好,一定准时到。”
  挂上电话,叶炯榆脸上是化不开的烦恼。从机场回到政府大楼也就一个小时的车程,若她回到办公室准备好文件再去赴会,那肯定是要迟到了。
  秦振邦这招这么突然,让她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这家伙这回想玩什么把戏?
  “Linda,出了机场,你先乘的士回公司取关于我们公司今年在Q市的所有投资计划,我先去政府那边赴会,你取了文件后再立即打车送到政府大楼七楼南面的会议室。明白了吗?”
  “OK。”
  安排好工作后,出了机场,叶炯榆上了早停在机场外的公司专车直奔政府大楼而去。
  这就是商人与政府的关系,随传随到。


[9]  百行孝为先

  七楼南面的会客室位于市委书记办公室的隔壁,也就是说这根本就是秦振邦的私人办公会客室。
  在胡耀华的引导下,叶炯榆踏着丝绒地毯走进会客室,此刻屋里空无一人。
  “叶总,请在此稍等。”
  “有劳了,胡秘书。”
  胡耀华微笑着毕恭毕敬地关门离开会客室后,室内只留下叶炯榆一人,她也没找地方坐下,很自在的观察着这个房间里的布置。
  这间会客室面积不大,有30平方左右,房间的正中间放置着三张黑色真皮双人沙发围着一张正方形的大茶几,沙发正对的墙面上挂着一台47寸的平板液晶电视,会客室里绿色植物成了屋里唯一的装饰,让这里看起来很简单,却不乏现代感,和正式的会议室大相径庭。也不知道原来就如此,还是后来经过秦振邦改建而成。
  五分钟后,敲门声传来,胡耀华推开简洁的红木房间门,秦振邦从门外大步跨进来,原本面无表情的他扯开官方的笑容。
  看到室内只有叶炯榆一人时,秦振邦知道自己这次的时间算得是恰到好处。
  “不好意思,让叶总就等了。”
  “哪里哪里,书记客气了!”
  寒暄之后,两人双双在沙发上落座,他们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的选择了其中两张面对面摆放的沙发,或者也无所谓有意无意,只是社交场上的礼貌,方便看着对方说话的基本礼貌。
  胡耀华再次关门离开,屋内剩下秦振邦和叶炯榆两人。空气里应酬的气息随即消失,“您”的尊称很自然地换成了“你”。按理说这依旧是官方场合,使用尊称比较合适,但他们没办法在没有外人的情况下继续假装下去,那样会很别扭。
  至于秦振邦为什么会选了这个地方约见叶炯榆,那是因为再没有比这更合适的地方了。以公事掩饰私事确是个不错的选择。
  “听说你才下飞机?”
  “真不愧是地方官,果然一切尽在掌握中。”
  叶炯榆并不怀疑秦振邦跟踪她,而是这市里就没有他想知道而不能知道的事儿。
  秦振邦笑笑,端起茶杯喝着,不回应叶炯榆言语间习惯性的挑衅。
  “你这么着急把我找来,我文件没带在身上,不过一会儿我的秘书会把文件亲自送到这儿来。还请书记大人稍候片刻。”
  秦振邦脸上还是淡定的笑容,他把茶杯落回茶盘上,这才悠然地开口。
  “既然这样,那么先谈谈别的事儿,如何?”
  别的事儿?他们之间有别的事儿可谈吗?
  “你指什么?”
  “既不能谈天下事,那就闲话家常。”
  闲话家常,叶炯榆听到这四个字的时候,心里咯噔一下,她好像开始明白今天这突如其来的召见,恐怕不为公事这么简单。
  “办公时间我不谈私事。”
  叶炯榆想都没想,反射性地就拒绝了她料想到秦振邦接下来会说的话题。
  可秦振邦也从来不是省油的灯,他既然能如此正式地把她找来,这个话题就势在必行,她乐意与否他不在意。
  “在外头这么些日子,你是时候该回家看看了。”
  “这话题跟公事有关吗?无关的话我有权拒绝回答。”
  “广义的来说,是有关的。”秦振邦平日难得一见不羁的侧靠坐在沙发上,眼睛直视着前方的电视墙,漫不经心地继续说着,“百行孝为先,孝顺是一个人品格中很重要的表现。”
  他的言下之意是在抨击她的人品吗?他以为他是谁啊?什么时候轮到他评价她品格的好坏。
  秦振邦的话无疑让叶炯榆心里火冒三丈,但在社会上打滚了很多年的她早已练就金刚不败之身,岂是旁人三言两语能触怒的?
  不愿回答的问题,她向来选择避而不答。
  得不到回应的秦振邦并未放弃,话题依旧接着往下走,他有信心会将她逼到绷紧的悬崖边上。
  “下个月是周爷爷90岁的寿辰,我想你应该没有忘记。”
  爷爷的生日,叶炯榆怎么会忘记?
  从小,姥姥姥爷一直最疼她,她也算是在姥姥姥爷身边长大的孩子。所以在她离家的这些日子也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姥姥姥爷,让他二老担心了。
  “他老人家也没什么愿望,只希望你这不不孝外孙女能回家跟他贺寿。”
  秦振邦刻意地将“不孝”二字加重。说完,他移过眼神,直射在叶炯榆脸上,观察着这位商场女强人喜怒不形于色的脸部表情,果然,那抹闪过的微乎其微的表情并没逃出他锐利的眼神。
  他很满意得到了期待的效果。
  看来,她也并不是别人眼中那么的铁石心肠。又也许她并非不是铁石心肠,只是,再铁的心也有柔软的地方。
  “你应该不会让他老人家失望的,对吧?”
  叶炯榆微微调整了下呼吸,重整表情,敛住所有情绪,冷漠的开口。
  “这是我们家的事儿,不牢您费心。”
  果然,意料中的软功对她来说毫不奏效,若不是如此,周、叶两家也不至于这般头痛。这攻坚克难任务又怎么会落在他这外人的肩上。
  “我对你的私事的确没有兴趣,但是,我很看重合作伙伴的素质,品格占其中很大比率。你如此对家人的态度,会让我对你的责任心抱以极大的怀疑态度。”
  “你什么意思?”
  “你这么聪明,不会不明白我什么意思。”
  此时,房内秦振邦与叶炯榆的四目交接,毫不退让,犹如电闪雷鸣般的狂风暴雨,让这里的空气瞬间降到了冰点,
  叶炯榆在秦振邦的一连串攻势下的确被逼到了悬崖边上,站在岌岌可危的悬崖边上,她却比刚才更镇定自若了。
  若说她是个普通女人,或许这会儿早被他强大的气势吓破了胆,但她不是一般女人,她是叶炯榆,从不曾在任何男人面前妥协的叶炯榆。她最大的特点就是遇强则强,对方的强大更能激发她的战斗力,让她的小宇宙有瞬间爆发之势。
  她开始在脑海里整理刚才发生的所有片段,她发现了秦振邦对这件事超乎常态的关注和难以解释的强势,这并不是他惯有的处事方式。不得不让她推断这番反常背后另有隐情。
  想到这,她似乎开始抓到了某些头绪。她全身放松地靠坐在沙发上,右手抱在腰间,左手习惯性地轻抚着脖子顺滑的皮肤。这是她对自己脑中所想的事情胸有成竹的招牌动作。
  “秦振邦,你的态度不禁让我想到了某些事情。如果我没猜错,你为这事儿如此卖力根本是另有居心。”
  被叶炯榆捅破心事的秦振邦并没有生怒,也没有尴尬,脸上保持着惯有的表情。眼前这女人的智慧他不是第一天领教,何来意外?
  既然知道了,他也不用绕圈子,实话实说来得实在。
  会客室里传出响亮的鼓掌声,秦振邦正用自己宽大、厚实的手掌为叶炯榆喝彩,为她的智慧喝彩。
  “果然聪明。但我如此也无可厚非,在孝敬周爷爷的同时,也可以做个顺水人情,何乐而不为?起码证明了一点,我比你更懂得尊重长辈。”
  “切……”叶炯榆很不客气的对秦振邦冠冕堂皇的话嗤之以鼻,“你怎么就确定这事儿成之后,定能让你与周家更亲密?你似乎太高估了我在周家的地位,别忘了,我不姓周。”
  “是吗?恐怕是你低估了周家全家上下的宠爱和重视。”
  其实周家对叶炯榆的宠爱和重视是不争的事实,却不是这件事儿上的重点。叶炯榆不想的事儿,没人能逼迫得了她。
  “你既然如此了解我,那就应该知道我人生有两大恨。一恨别人威胁我,二恨别人干涉我的私事。”
  “所以,你认为我是在威胁你?”
  秦振邦微眯着眼,淡定地看着眼前气势上丝毫不输自己的女人,心里竟难得的有种佩服。
  以前年纪小不知道,总认为眼前这个女人抢尽了自己的风头和地位,长大后的今天才发现,有对手其实是一件快乐的事儿,而能跟他秦振邦打成平手的人,还要是个女人,那就绝不是等闲之辈。
  相比于秦振邦的淡定,看清事情真相的叶炯榆心里有种被利用的感觉,这种感觉很闷,很不舒服。她再不想留在这里讨论这个不会有任何结果的话题。她赫然从沙发上站起来,高高在上地看着依旧悠然自得靠坐在沙发里的秦振邦,
  “秦振邦,我想你今天找我来根本就不为任何公事,既然如此,我们也没有继续谈下去的必要。抱歉,我先走了。”
  叶炯榆转身毅然地走到门前,拉开房门的时候,门外抱着文件正要敲门的Linda下了一大跳,尚未回神地说了一句。
  “叶总,你要的文件。”
  “用不上了。现在回公司。”
  叶炯榆的语气简短正常,不带任何情绪。
  反应过来的Linda抱着文件忙跟上叶炯榆离开的脚步。在她看来自己全能的老板再次不靠文件,也已经将文件的所有内容简要的给政府方介绍完毕了。这让她对叶炯榆的崇拜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一直守在门外的胡耀华看着叶炯榆带着Linda离开后,走进会客室,看见秦振邦双手抱胸靠在沙发上闭目养神,他没出声,带上门离开,留下满室安静的空间。
  只有秦振邦知道,这回的叶炯榆其实真怒了,起码心里是急了。如不是真急了,以她这几年商场上练就的过人EQ,她怎么可能选择转身离开?要知道,在这里,任何企业的发展都离不了政府的支持,若她还能保持正常水平的理智,绝不会这么做。
  她刚才转身离开的那一幕是那么熟悉,还一如当年的那般果断。他看得出来,同样是转身就走,她心里却找不回当年少不更事时般的洒脱。
  时间在变,人心也在变,他们都长大了,也就再找不回当年简单的心。
  一路沉默地从政府大楼出来,直到上车后,叶炯榆开口跟Linda说了第一句话,这是出来的这段不长的路程里,她渐渐平复心情后作出的决定。
  “Linda,回去后,除了与昊天在Q市的计划外,所有Q市的计划先hold住,把B市的那个计划提上来,并给我定下星期一去B市的机票。”
  “知道了。”
  Linda将叶炯榆说的说的每一个字都记在记事本里,没问任何原因。
  作为秘书首要准则是不准质疑老板的任何决定,不管这个决定有多突然,多意外,多令人不解,秘书都只需要照做。


[10]  缓兵之计

  叶炯榆真就叫停了内地分公司在Q市的所有计划,这可不是冲动下作出的决定,她也早过了意气用事的年纪,这不过是一招缓兵之计。
  她很了解秦振邦,虚张声势向来不是他的处事风格,他是绝对的实干家。此时与他整面冲突绝对是自寻死路,何必逞一时之快逞莽夫之勇?只要避过下月的那个风头,叫停的计划将会照常进行。
  反正,不论秦振邦出于什么目的,她都不会让他如愿,从来没人逼迫得了她做他不想做的事儿。
  赖氏集团在B市的投资项目,是今年集团在内地的几大项目之一,预计将斥资五十亿参与竞标B市的旧城改造项目。赖胜峰对这个计划十分看重,简单来说,这是一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的任务。
  如此浩大的工程也就成为赖氏内部争相想要得到的肥差,换句话说,谁能在全球众多大集团的竞标中拿下这项工程,谁便是赖氏今年里最大的功臣。
  就为这个,赖氏海外集团和赖氏内地分公司私底下相互较起劲儿来。赖胜峰绝对是个不折不扣的奸商,商场翻滚多年的他,深信有竞争才有进步的道理,再者,他也想借此激发自己那不成器儿子的斗志,公私兼顾,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至于最后鹿死谁手,就要看最后谁能杀出重围,进入最后的竞标大会。
  向来喜欢接受挑战的叶炯榆又怎么会错过这样的机会。再来,在赖氏集团内部分工里很明确,内地市场本就是内地分公司的领地,赖胜峰这回有此决定,谁都看得出来他培养儿子的私心,儿子毕竟是儿子,再怎么恨其不成材也抵挡不了血缘的牵绊。但又如何?想要入侵别人领地就得自己有没有这个本事,她叶炯榆绝不会让步。
  为了能入围项目的竞标会,叶炯榆用了三天三夜不眠不休的时间亲自做好了一份完美的计划书,在她到了B市的那天,就亲自送到了B市政府负责这个项目投标的部门,没想到这一投便石沉了大海,三天了得不到一丝音讯。
  叶炯榆坐在酒店套房的书房里,目光注视着电脑屏幕,全身上下,除了手里的那只金光闪闪的金笔在手中灵巧熟练的转动,再没别的动作,就连眼睛也半天不带眨。
  计划书绝对没有问题,她亲自做的计划书在香港商界出了名的完美无懈可击,既然问题不出现在计划书上,那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环节出了纰漏。她此时就在等待她答案。
  一阵干脆熟悉的敲门声,叶炯榆将视线从屏幕上移到门边,她等得消息也该来了。
  “come in。”
  Linda拉开书房的门,走进来进来。她今天打扮得很漂亮,或者这样的说法并不精准,应该说她每一天都打扮得很漂亮。她是个典型暧昧如痴的OL。上身穿着宝蓝色雪纺衫飘逸浪漫,下身穿着包裹合体的黑色一步裙曲线窈窕,黑色的丝袜更彰显出她修长美腿的性感,再配上一双3寸细跟简洁版高跟鞋,这是时下最时尚的OL打扮。
  跟叶炯榆相比,Linda的的打扮永远要新潮得多,有人曾经告诫过Linda,抢尽老板的风头绝对是秘书办公室法则里的大忌。她也曾有此担忧,后来发现,她的老板是那一千零一个的例外。
  叶炯榆从来不干涉手下的衣着打扮,性感、端庄、典雅、清纯……只要得体,风格不限,大可以百花齐放。
  很多人说美丽的女人只是花瓶,难道说这话的人不知道自古以来能倾国倾城的也只有美丽的女人吗?叶炯榆不喜欢有人用红颜祸水来诋毁女人,女人的美丽本无罪,有罪的是贪恋美色的男人。
  “Fiona,我刚从政府那边回来。”
  工作以外的时间,Linda都是直呼叶炯榆的英文名。工作上她们是上下级关系,工作以外她们是朋友、战友,无阶级之分。
  “怎么样了?”
  “孙副市长的秘书小泉说,这几日全国经济工作会议正在B市召开,所以孙副市长的时间表都排得满满的,实在……”
  Linda没有往下说,说到这份上也无须往下说了。叶炯榆清楚得很,忙向来只是借口,孙幅员其实就是摆官架子,不想见她罢了。
  孙幅员,B市分管经济建设的副市长,以前赖氏集团在B市的发展项目很多都是叶炯榆负责,因此她与孙幅员建立了良好的关系,并一直保持,可这一次,居然连面都没见上,这中间必有蹊跷。
  “不见我们的原因。”
  Linda知道瞒不了叶炯榆,也没想过要瞒,刚才的是官方给的说法,她不过是向叶炯榆转述一遍,真正的原因她若没找到,如何敢出现在叶炯榆面前。
  “小泉不小心透了口风,说Jason和Hunk前两天来过,并已经见过孙副市长了。”
  原来如此,孙幅员尚算厚道,不见她不过是不想收两家聘礼坏了规矩。可是,要她叶炯榆放弃这个计划,让自己三天三夜不眠不休做的计划书变成一则废纸,她绝不可能。她从来就不是坐以待毙的人,不到最后一秒也不知鹿死谁手。
  还好,她有Linda这个得力助手,不枉她将她从香港带到了Q市。
  “Linda,以你的能力绝不可能这么浅吧!”
  得到老板绝对的信任是多少人的梦想,在赖氏里得到叶炯榆的赏识更是件不易之事,Linda是极少数的一个。她微笑着在叶炯榆对面的椅子上坐下。
  “Fiona,我该说你了解我呢?还是看重我呢?”
  “我是相信你的魅力和能力,以小泉对你的感情,我们总有办法见到孙幅员的,我说的对吧?”
  孙幅员的秘书小泉跟Linda之间有一段鲜为人知的暧昧情愫。这要从两年前说起,那是叶炯榆带着Linda到内地来接的第一个项目,她们认识了孙幅员,也认识了孙幅员身旁的小泉。小泉深深迷恋着Linda,甚至到了求婚的地步,无奈Linda不爱他,也不想离开父母嫁到B市去,这段情愫就在单方面的深爱中尚未开始就已经结束。可小泉偏偏又是个情种,这些年却还是对Linda念念不忘,逢年过节的礼物、关怀也不曾间断。每回叶炯榆问起Linda这件事儿的时候,Linda只推说他们现在是很好的朋友,或者知己,但绝成不了情人。
  “明天晚上,在凯悦渥华饭店二楼宴会厅有一个酒会,参会的领导代表和B市的众多政商名流都会到场。”Linda边说着,便从自己的包包里拿出两张精美的卡片,伸手越过办公桌递给叶炯榆,“这是小泉给我们的邀请卡,这可是一卡难求啊,城中很多富豪千金都买不到呢!”
  “good girl,就知道你定有办法。”
  叶炯榆接过Linda递来的金色邀请卡,脸上露出满意的笑容。美丽女人办事就是容易事半功倍。
  这种酒会的邀请卡Linda不说,叶炯榆也知道珍贵,这还是身份的象征,至于她出马能不能拿到?答案是肯定的,只是需要动用某些她不想碰触的关系。而且,做领导就要有领导的样子,既然自己属下有这个能力去解决某些事情,那为何要剥夺他们闪耀的光点呢?
  看着Linda略略透着得意之色的脸,自信心膨胀到了一个顶点,人也更漂亮了。有句话说得好,偶尔满足的虚荣心会使女人容光焕发。
  至于Linda得意的并不是这两张难能可贵的邀请卡,而是邀请卡背后有个男人对自己死心塌地的爱。
  晚上八点,凯悦渥华饭店二楼宴会厅了响起悠扬的古典乐曲,偌大的宴会厅里雍容华贵的牡丹成了这里的主角,绛红色的牡丹弥漫了整个空间,再配以数十盏的豪华水晶灯,大有盛世祥瑞、华堂生辉富丽堂皇之感。凭着这场地的装饰不难知道,这是场官方举办的酒会。
  宴会厅这时早就开始高朋满座,女士们的衣衫鬓影在男士们清一色的黑色礼服中被映衬得更加光彩夺目,大有争奇斗艳之势。和宴会厅里绚丽夺目的色彩不同,叶炯榆一身白色长裙步入宴会厅,这套礼服采用精致华贵的礼服面料,并大面积的手工刺绣复古花纹,造型与剪裁虽然略显简单,但是不失叶炯榆一贯的大气风格。她的纯净白色出现在这番千奇百艳中并未淡然失色,倒如一股清流滑入其中,清爽舒心,引来了在场不少男士的注目礼。
  叶炯榆很少这样夺目的出现,本以为白色应该是最低调的,没想到适得其反。
  跟在叶炯榆身后走进来的是她的贴身秘书Linda,Linda一身红色的低胸性感长礼服,将她模特般完美的身材尽显世人面前。红色之于白色应该是典型的喧宾夺主,尽管在旗舰店的时候,她多么的喜欢,也不敢挑,这点职场礼仪她还是要顾及。最后,这套礼服根本就是叶炯榆帮她选的。可这一现身,身穿白色长裙的叶炯榆如希腊女神般让她的红色黯然失色,不是她担心的闪耀。
  叶炯榆端起服务员递来的香槟,优雅的走在柔软的地毯上,面带微笑地不时和遇见的,或者专程过来打招呼的人举杯寒暄,社交场上她从来都游刃有余。她最厉害的不是社交场上的八面玲珑,而是在这样的场合还能眼观四方,耳听八方,在众人中找到她想要找的那个人。
  从人缝里,叶炯榆看见孙幅员站在靠墙边的位置上举着杯红酒正与人热络的交谈,与他交谈的那个人正巧被挡住,看不到是谁。叶炯榆将空的香槟杯放回服务员的托盘里,换了一杯红酒,朝着孙幅员的位置走去。


[11]  阴魂不散

  在3寸高跟鞋的衬托下,原本高挑的叶炯榆更显得身姿修长,她迈着不紧不慢的优雅步姿,从容淡定的穿过人群,朝着墙边的方向走去。
  终于在几步之后,叶炯榆离开了人们聚集的中心地带,这时的视线是豁然开朗,顺着方向朝前看去,她看见孙幅员的同时,也看清了与他聊天的那个人。
  叶炯榆突然明白这来得有点突然的阻碍到底出在哪里。
  孙幅员对面站着的男人要比孙幅员高出半个头,那人一身正式的黑色礼服,黑色领结里面的白衬衫在黑色礼服的映衬下显得格外雪白,白得有点刺眼。他一手潇洒地插在口袋里,一手握着被红色的液体,习惯性的轻轻摇晃着,浓郁的红酒香气在这样专业的搅拌中,幽幽地上扬,越出杯口,诱惑着他将杯子抬起放在鼻边,轻嗅着红酒的香气,沉醉的样子很帅。他在品酒的同时并不耽误他与孙幅员的热络的交谈,此刻不知道落在什么话题上,两个男人笑了起来。男人的锐利如鹰的眼睛不经意似有若无地从叶炯榆身上掠过,随后落在别处。
  尽管只是那一闪而过的光芒,叶炯榆却能看清里面浓浓的挑衅意味。
  那个男人不是秦振邦还有谁?
  叶炯榆没见过这样的秦振邦,他在她的印象中都是一副“道貌岸然”官员形象,从来与帅字沾不上边儿,但今晚,她得承认,他是帅的。对于在外漂泊多年,见过不少帅哥的她来说,能入她眼,并用上“帅”这个字眼的人,定也算是男人中的高档货了。
  其实,要说五官,他是不如其他几个发小出众,可他有着帅哥中必备的条件,那就是身板。俗话说的好:女人一白遮三丑,男人一高遮百丑。男人只要是有身高,就算是丑,只需要稍稍倒持下,想要出众也并不难。更何况秦振邦并不丑,再加上高大精壮的身材,的确符合很多人心目中帅哥的形象。怪不得他们都说他是今年来组织重点培养的年轻干部中的头号帅哥。看来所言非虚,这样的姿色,在政界里的确难得。
  可光有一块臭皮囊有什么用,心不好这点烦人。叶炯榆几天前才在Q市跟他剑拔弩张的对决一番,这会儿又让她在这遇见他,这男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这回,叶炯榆并未打算退让,踏着步子继续朝前走。
  就在她做好要跟秦振邦来一场暗流涌动的正面交锋的心理准备,他在她快要到达目的地的时候,找了个借口,从孙幅员身边洒脱的走开。
  秦振邦背过身子临走时,眼神有意的飘向叶炯榆这边,端着红酒的手还不忘朝她的方向轻举了下,这是社交场上惯用的招呼方式,只是他的这个动作很轻,很小,几乎除了她以外,谁也没看见。
  叶炯榆看见他适时的转身离开,心里默念着:秦振邦,算你识相。她收拾起刚才备战的情绪,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孙幅员身上,并截下了也正要离开的孙幅员。
  “孙副市长,好久不见!”
  “唉哟,这不是叶总吗?哎呀,真是好久没见,好久没见啊!”
  孙幅员果然是个官场老手,应酬的虚情假意做得很足,很到位。嘴上边说着热络的话,也同时很热情地伸出了右手。
  在交际应酬的虚伪上,叶炯榆自认不会输给他。她优雅地伸出右手,轻轻地握在孙幅员的右手上,礼貌性的一下,便松开。
  “孙副市长,我们可是老朋友了,您说是不是?”
  “那是,那是,我们可是认识很多年的老朋友了。”
  “那您就别怪我多嘴埋怨您,您对老朋友这么不近人情,实在让我很伤自尊哦!”
  叶炯榆是个能将娇和怒拿捏得恰到好处的女人,既不会娇滴滴的让男人心生暧昧的幻想,也不会因为语气的生硬让人觉得这是在质问,嗔,就刚刚好。
  “哟,您这说的是哪里话?我哪能对着老朋友不近人情呢!叶总可别有什么误会才好。”
  “没有吗?那可能真是我误会了。”拿了甜头就得知道收手,不然真把这位官惹毛了,以后的路可就不好走了。“是这样的,我这会儿来B市,想找您这位老朋友叙个旧,您秘书小泉啊,哎,总说得你没空,让我呀是吃尽了闭门羹。我起初还误会是您的意思呢!”
  “哪能!哪能!”孙幅员顺势抬起右手捂了下后脑勺,这个小动作没能逃出叶炯榆的法眼,看来这个台阶铺得很顺畅。
  “这不是这几日总开会,会后还得接待全国各地来开会的代表,我就跟小泉说,别的事情就别排进日程表了,我看这小子还真听错了,叶总的事儿哪能是别的事儿呢,回头我好好教训教训他。”
  可怜的小泉无意中竟成了自己领导的替罪羊,不过背黑锅这种事儿秘书早就习惯了,这也是秘书生存法则里的必会技能不是?
  “既然是误会,那我也不想较真儿了,小泉那小伙子也是担心您太忙了,累坏了身体,才这样的,是个好同志,是个好同志啊!”
  “是啊,是啊!”
  叶炯榆越说得轻松,孙幅员越觉得不好意思,只是没表现出来而已。
  “孙副市长,既然咱俩都是老朋友了,有件事儿我也就不想拐弯儿抹角了。”
  这弯儿早就拐得够大的了,这回终于接近主题了。
  尽管叶炯榆今晚的来意孙幅员早就猜到,可听到她这么一说时,他还是愣了一下,才做出反应。
  “您说,您说。”
  “B市里的那个旧城改造的计划我们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也参与了投递计划书这一步,可我们的计划书至今却是石沉大海,了无音讯,不知道这中间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还是计划书根本就没到您手里呢?”
  “哦,这事儿啊!”孙幅员装出一副突然明白的样子,百般无奈的叹了一口气“哎……叶总啊,跟您这么些年的交情,我也不怕跟您直说了。你们公司的计划被刷下来了。”
  “为什么?这中间可是有什么问题?”
  被刷下来是叶炯榆早就猜到的,既然孙幅员装傻,那她也将计就计。夸张、惊讶的表情像是要告诉所有人她此刻心里无比的震惊。
  “是这样的,这次的计划全球很多公司都来参与,中间不乏很多国际大集团,他们的经济实力强劲这自然不在说的,光是经验丰富的就有上百家。”
  孙幅员尽管没有直说,但已经透露出他们被刷下来的真正原因。
  “我听说赖氏海外集团也参与了此次计划,并已经拿到入围的门票?”
  “是啊。说起来,你们赖氏也算是入围了,已经很不错了。”
  赖氏集团分公司和赖氏海外集团最大的分别在于,一个是成立三年多的赖氏旗下独立集团,一个只是成立了不到一个月的分公司,形式上的区别,却在待遇上有这么大的区别。
  “孙副市长,您也知道,这几年赖氏集团在国内的投资都是由我负责,我们一直合作都很融洽,为什么这次你不考虑下也同样给我们一个机会呢?”
  “哎,叶总,您的能力我怎么会不了解,一直以来您的计划书都是无懈可击的,可是这次真的是有文件压着,我也是没办法啊!真的很抱歉,我们下次在合作,以后有的是机会。”
  “孙……”
  “叶总,我那边有几位贵客,我先过去,失陪,失陪。”
  孙幅员根本不给叶炯榆伶俐的口才继续发挥谈判的作用,找了个借口,亟不可待的脱身离开。
  文件?孙幅员跟她讲文件,讲制度,将规定?这根本就是官方推辞的借口,了无新意。在中国,任何制度和规定其实就是一把尺子,长长的尺子总有远近的两端,往下放,越过最低标准就是通过,往上放,那是一个近乎吹毛求疵的完美尺度。而孙幅员不过再用最高点来压制她,压制分公司的入围。哪怕对她们的尺度放在中段,她都不至落败,但官字两个口,再好的口才也说不清。
  “怎么?没谈成吗?”
  就在叶炯榆为自己再一次出师不利而烦恼的时候,有个如幽灵般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她反射性地闪了一下,回过头,对上秦振邦狡黠的脸庞。
  叶炯榆积蓄待发的怒火终于找到爆发的窗口。她仰头喝尽杯中酒,将空杯子随手放在旁边的桌子上。
  “秦振邦,你个小人?”
  她用手指狠狠地戳在秦振邦的胸口,那里的肌肉很硬,戳得她的手指有点疼。
  秦振邦这回没有端酒,双手插在口袋里,表情无辜的耸耸肩。
  “你想要在这跟我吵架?”
  叶炯榆这才发现自己刚才真失了理智,还好她有基本的教养在,不至于歇斯底里的大吼大叫。站在墙边的他们两人,还未引起众人的注目礼。
  “或许,我们该找个地方,好好谈谈。”
  秦振邦说完,转身朝后门的方向走去。尽管叶炯榆心里十分的不甘心,但事情总要解决,所以她选择跟他走。
  出了那道门,叶炯榆以为与前门对着的门就是后门,但她错了,那是一道通往小会客室的门。


[12]  公事&私事

  推开宴会厅那道门后,是一间装饰高贵典雅的会客室,整个室内是新古典主义风格,浓厚欧洲色彩的饰物、独特的铜棒、开放式火炉、特高天花板,都揉合了典雅气氛于现代设计,墙上还挂满了各式古典唯美的油画,为这室内奢华中更平添了浓郁的艺术气息。随手关上那道厚重的红木大门,便隔绝了门外那歌舞升平的喧哗,让人宛若走进密室一般的可以尽情享受宁静。
  六星级大酒店绝非浪得虚名,这样的设计可见其服务的贴心,知道达官显贵最注重的莫过于隐私,他们有太多不可见人的秘密,或公事,又或者,私事。
  叶炯榆走进这里,她不知道该怎么定义自己的来意,为公事?或者也算是私事。
  秦振邦很自然的在棕红色的真皮古典沙发上坐下,拿起茶几上早摆放着的红酒,“啵”的一声熟练地拔开木塞,红酒的香气幽幽地溢出,果然是好酒,这样就可以闻到香气。他将红酒倒进两个大高脚杯里,然后端起一杯,悠闲地翘起二郎腿靠坐在沙发里,眼睛盯着手中红色晃动的液体,很享受,看得出来,他并不着急进入主题。
  叶炯榆并没有延续刚才门外的那股冲动,反而很平静,她走过去,端起秦振邦为她倒好的红酒,很不客气的品着。她也不急了。
  正所谓,敌不动,我不动。两军对垒,最先沉不住气的便是输家。这是兵法,小时候姥爷交过她,她一直记着。
  几杯红酒下肚后,室内还是一片安静。既然是战争,不论有没有硝烟,都自由有个胜负。
  最后,还是叶炯榆首先妥协。比起深沉,她不如他,不知道是她在退步,还是他在宦海里不断的进步?
  “说吧,你怎么会在这?”
  叶炯榆的言下之意是秦振邦的出现实在太巧了,让她无法不怀疑他的动机。
  “我来开会。”
  秦振邦有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她不会以为他需要为了她那点小事儿亲自跑一趟B市吧?这种事儿,他只需要一个电话足以。只是既然这么巧,那就顺理成章的也算给她点压力。
  “孙幅员那是你搞的鬼?”
  “注意你的用词。我只是在他问我意见的时候,稍稍提了下你们分公司的状况。一切皆是实话实说。”
  孙幅员跟他是党校同期的同学,两人私交很好,所以会务间闲话说起了这事儿,毕竟同一个集团旗下的两个分公司同抢一个项目,也的确可以算上个话题。
  叶炯榆哪会听不出来秦振邦话里的弦外之音,也就是在意见之间,他让孙幅员的天枰偏向了赖氏海外集团,毕竟同一个母公司不可能有两个分公司同时入围竞标会。
  她向来知道他是一个言出必行的人,却不知道这次他会如此咄咄逼人,从Q市追来了B市。是她太小看周家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还是她太小看了他在政界的影响力?离开家太久,她都忘了这个圈子是一通百通的吗?
  “你现在到底想怎样?”
  秦振邦听出叶炯榆语气中略微妥协的语气,他抿紧的嘴角向一边扬起,犀利的鹰眼闪烁着胜利的狡黠。
  “我以为你知道。”
  叶炯榆叹了一口气,看来该面对的总得面对,躲不得。
  “其实,你为什么对这件事儿这么执着?将私事搅进这公事里?”
  “你又为什么这么执着?让公事影响了私事?”
  “是不是我答应你的条件,B市的计划一定没问题?”
  “我只能答应你入围,至于是否投得,那就看你自己的实力。”
  实力?笑话,她叶炯榆什么都没有,有的就是实力,若连这点自信都没有,她这些年就真的是白混了。就是因为知道自己有这实力,不愿意为了某些私事让她三天通宵达旦的成果付之东流。
  叶炯榆一咬牙,下了个很不甘心的决定。
  “我答应你。”
  阳奉阴违有时候不失为一个好计谋。
  “很好。”
  秦振邦满意地仰头将杯中的红酒喝尽,畅快地从沙发上站起来,整了整礼服,扣上外套的扣子,从容地迈着步子朝房门走去。
  “周爷爷寿宴上你准时出现,下个月的竞标会,你自会如愿入围。”
  “什么?”
  竞标会不是在姥爷生日之前吗?叶炯榆心惊了一下,如此,她如何阳奉阴违呢?
  “附送你个现在只有你知道的政府内部消息,因为这次会议,竞标会推迟到下个月月底举行。时间,待定。”
  秦振邦说完这一句,扬起的嘴角,拉开门把满意的走出会客室,回到外面的喧闹里,随手不忘关门,留给叶炯榆一个安静得将要爆炸的房间。
  独自留在室内的叶炯榆果然气得牙痒痒的,却无处发泄。
  古人云士农工商,虽然现在是士商工农,但商与士争,必败,恒古不变的真理。
  B市一战尚未知胜或负的叶炯榆回到香港,看见的却是赖哲宁一副得意忘形的样子。
  电梯里的总相逢,不知道算不算狭路相逢呢?
  “Hi,Fiona,听说你尚未拿到竞标会的入场券?”
  “Jason,你拿到了?那我不知道是该恭喜你,还是该提醒你呢?据说B市的入围名单尚未做好落锤定音,你遭遇黄牛党了吧!你可得小心啊,现在骗子可多了。”
  “OK,Just wait and see。”
  觉得自己胜券在握的赖哲宁并没有因为叶炯榆的挑衅而暴跳如雷,或者这也算他难得的成熟表现吧!
  “Suer。”
  叶炯榆的反唇相讥,足显她的口齿伶俐,机智过人还带着几分挖苦人不留情面的幽默,这让她身旁的Linda憋笑地躲在角落里,微低着头,大气都不敢喘,生怕会笑出声来。
  Linda看来,他们赖氏集团的这位太子爷长得很像仙逝很多年的赖夫人,那叫一个玉树临风,仪表堂堂,迷倒了万千少女,多少女孩子应聘进来赖氏集团就是幻想着可以演绎一段浪漫的灰姑娘故事。Linda不可否认自己也曾有过这样的幻想,但自从见识过这位太子爷的风流史后,她才真正什么叫童话,什么叫幻想。然跟着叶炯榆后,她更明白,两人同样拥有出众外表下,他们太子爷才是真正的花瓶,供养着的青花瓷花瓶,中看不中用。
  叶炯榆并走出电梯,回到办公室,心情完全没有收到赖哲宁挑衅的影响。对于一个只会挥霍的纨绔子弟,她不觉得他能翻天,真翻天,也只有他背后的那个影子,一个老奸巨猾的影子,赖哲宁充其量不过是个傀儡娃娃。
  只要她如实履行承诺,她赖氏两家公司,入围的只会是她,某人的能耐,毋庸置疑。
  她才在办公桌前坐下,按下电脑开关,就在系统尚未打开的时候,包包里的私人手机响起。
  这大早的会是谁啊?不管是谁,只会是私事。
  拿起手机,看了看屏幕,嘴角的笑意禁不住溢出,那是一抹真正轻松的笑,不带任何狡黠和心机,难得纯洁的笑容。
  “Hi,女人,这大早的什么事儿?”
  “死女人!老朋友找你吃饭还得找秘书预约吗?”
  电话里如料想中地传来了一阵刺耳的叫喊声,叶炯榆有先见之明的将手机从耳膜边上递了个老远,躲过了这阵震耳欲聋的魔音。
  “吃饭而已有什么问题?我给你插队的权利,今天我的中餐晚餐都是你的了,专属,OK?”
  “这还差不多,中午我和Lolita在龙景轩定了位置,你再敢放我们飞机,有你好看。”
  “OK,see you lunch time。”
  挂上电话,叶炯榆心情大好,正式投入一天忙碌的工作。
  刚才来电话的是Sophia,她和Lolita同时叶炯榆的好朋友。她们是英国剑桥大学的同学,毕业以后一起回了香港,叶炯榆现在能说得一口流利纯正的粤语,除了归功于她优良的语言天赋外,她们俩对她的教育功不可没。
  赖氏集团业务员这份职业并不是叶炯榆到香港的第一份职业,她并没有比很多人幸运,一到香港就能找到非常好的工作。初到香港的时候,她当过便利店店员,当过家教,半年后她才正式找到赖氏这份稳定的工作。
  但她比别人幸运的是,她有这样的两个朋友,她们为她解决了最难解决的住宿问题。
  Sophia和Lolita都是家庭条件挺好的女孩子。Sophia父母都是律师,所以她是剑桥大学法律系毕业。Lolita父母都是医生,所以她在剑桥大学医学系毕业。在香港律师和医生被封为除了企业家以外的上流社会职业,所以她们两人都是当之无愧女承父业的千金大小姐。
  每回想到这里,叶炯榆甚至也觉得自己应该是个外交官,才可以女承父业。但她没有。
  同样受了国外高等教育回港的她们三人,不同的除了性格外,还有选择走的道路。叶炯榆毫不犹豫走的是事业大道,而另外两个人在回港后先后嫁为人夫,而她们的夫婿自然也是门当户对的上流社会。她们的路是父母一早铺好的,她们的家庭不需要她们的事业有成,专业、学历不过是锦上添花的点缀。
  叶炯榆没有问过她们是否喜欢现在的生活,或许喜欢,又或许不喜欢,其实谁又真正确定自己是否喜欢自己现在生活,就如她,走的是自己想走的路,喜欢与否却也是一个迷茫的概念。


[13]  随口胡说

  “咚……咚”
  “come in。”
  办公室的磨砂玻璃门被推开,Linda从门缝中探出头来,看见还端坐在办公桌前埋头工作的叶炯榆,无可奈何的摇摇头。
  “Fiona?你还在这里?”
  “嗯!有事儿?”
  “你中午不是约了Sophia和Lolita?”
  “oh MY god!I forgot。”
  叶炯榆从椅子上弹跳起来,恍然大悟自己几乎要犯下的错误。抬手一看,眼看着约会时间就快到了,迟到是避免不了了,但迟到总好过不到。
  她抓起椅子旁的包包,赶忙着冲出门口。经过恭敬站在门口忍笑的linda身边,还不忘跟这位“救命恩人”道谢。
  “thank you so much!”
  Linda点点头,坦然的接受老板的道谢,同时也很无奈的耸耸肩,对于自己老板忘乎所以的工作态度。linda早就习以为常。
  “you are Welcome!”
  整个上午埋头于各类文件里的叶炯榆差一点就错过了与Sophia的约会,若不是linda及时提醒她,她恐怕再一次成为众矢之的,最后淹没在两个女人疯狂的唾沫里。
  在这种时候,拥有一位机智的秘书尤为重要,linda绝对是个全方面称职的秘书。再次证明她的眼光独到,linda可是她从人事部提供的几十个候选人中选出来的精英,必然出色。
  风尘仆仆一路赶来的叶炯榆踏进龙景轩时,服务生热情专业地迎上来,
  “叶小姐,您的朋友已经到了。您这边请!”
  “thank you!”
  作为会员制的高级会所,服务生必是受过专业级别训练,他们可以认出这里的每一位会员。
  位于四季酒店的龙景轩是香港著名的高级餐厅,并且是香港唯一一个获得米其林三星评价的餐厅。先不说这里的食物如何美味,光是餐厅内的装修就已经是顶级了。整个时尚简约的设计中,最出名的莫过于那一整面大玻璃落地窗,窗外是维多利亚港的迷人风光。这里最卖座的几个靠窗的位置,向来只为会员保留着。
  毫无疑问,那两个女人绝对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叶炯榆走过去的时候,她们正热烈地讨论着某些事情。这两个女人尽管早为人夫,叽喳的个性却并未因此而变得稳重,典型的本性难易。
  “Sorry!I’m late!”
  本以为会引来一番狂轰滥炸的批斗,要知道这两个女人向来就是得理不饶人的。可今天,她们却难得的很平静,只是抬起头看着她,直直地看着,看得叶炯榆感到全身发毛。
  正所谓暴风雨前夕总是最平静,现在恐怕就是如此。
  没办法叶炯榆高举双手,放低姿态先投降,也算来个自首,希望这两位大小姐手下留情。
  “OK!OK!我错!我错!我又迟到了!这顿我请。”
  “切……别讲得好像我们俩逼着你将功补过一样。你惯性迟到我们是向来都知道的啦!从来没指望你会准时。”
  “就是。这顿饭你请是必须的,不为你迟到,就为你升职也该请了吧!”
  “是啊,还不计你放了我们这么多次飞机,伤害了我们俩幼小的心灵呢!”
  “你不知道了吧!人家现在忙得,我们也只有在杂志封面上才见得到人了。”
  “是咯,这段时间你就威啦,整日的上报纸,人出名啦,就不用应酬我们这群闲人啦!”
  叶炯榆预料得没错,这两个女人就不是善类,一个医生,一个律师,两人一唱一和,任谁遇上了她们俩的双剑合璧也难抵挡。她们的言语间倒是稀松平常,貌似很大度,可这语气绝对是台湾狗血电视剧里那种典型的尖酸刻薄,听着就让人觉得渗得慌。
  “你们也知道我说不过你们,就行行好吧!我认错,我认罚,任打任骂,OK?”
  Sophia和Lolita相视一下,眉宇间交换了意见,很有默契地得出了最后的结论。
  “介于你的认错态度良好,这次就放过你。”
  “哇塞,真是太感谢两位大小姐的宽宏大量!”
  叶炯榆佯装出一副感恩戴德的样子,有点俏皮很是讨喜,完全不似她平日里给人的那副冷冰冰的女强人形象。
  这时候,部长带着服务生过来上菜,部长将一块提拉米苏和一杯Double Espresso摆在叶炯榆面前,
  “叶小姐,您慢用!”
  “有劳!”
  原来她们二人早为叶炯榆点了她最喜欢的提拉米苏,这道是叶炯榆每回来这必点的甜点。这里的提拉米苏的每一层原来是可以如此分开来摆放的,硕大草莓的外皮用细碎的白砂糖稍稍粘了一层,几颗桑葚浇上浓浓的酱汁,一根手指饼干,一小团奶油幕丝,搭配在一起,造型雅观,色香味三绝,这样的提拉米苏的味道是别处吃不到的独一无二,让喜欢甜食的叶炯榆深深迷恋着。能让她迷恋的事情并不算多,这算其中的一项例外。
  因为是午餐,叶炯榆只需要一块提拉米苏配上一杯Double Espresso足以,提拉米苏的香甜能驱赶她一整个上午工作的烦躁,而Double Espresso的香浓能让她下午的工作保持更清醒的头脑。她迫不及待地用叉子挖了一小块提拉米苏放在嘴里,香、滑、甜、腻,柔和中带有质感的变化,味道并不是一味的甜,因为有了可可粉,所以略略有一点点不着边际的苦涩,很丰富的味觉体验。在提拉米苏的香滑还残留嘴中尚未散去的时候,端起Double Espresso合上一口,它强烈的苦味直扑舌面,不过转瞬间多种丰富的味道也会同时涌出,苦味消失,完全是以甜味为主的多种微妙的味道,无比香醇,令人心情振奋,回味无穷。
  叶炯榆闭上眼睛深呼吸,尽情享受这份难得的美好,美好的不止这份美食,还有难得的轻松自在。
  “Oh,perfect match!thank you,so sweet!”
  如此浮夸本是不属于叶炯榆的表演方式,但为了表达对别人的感激,她不介意将这种表演方式引用一下,或多或少能缓和下别人心中原本的愤怒。
  终于,这场批斗战在叶炯榆的低姿态和戴高帽的两大招数下告于段落。
  看着这两个女人得意的嘴脸,不知道为什么叶炯榆脑海里突然跳出《无间道》里的一句话:出来行,迟早是要还的!
  三个女人这才正式进入正常的聊天主题。她们开始从八卦杂志封面开始聊起,聊到进来最流行的潮流物件,滔滔不绝。
  三个人中,叶炯榆还是话最少的那一个,她性格本就以冷静主导。从性格上来说,她与这两位贵妇完全不搭调,说起来也奇怪,她们爱好不同,却也能成为闺蜜。
  其实,叶炯榆对好朋友的定义很简单,相处起来舒服便足以,很简单,却也很抽象,真正要在身边遇上这样的人很讲机缘。真正好友之间的相处,交的是心,只要对方对你的心是真的,无所谓他们是什么人,无所谓他们其他的任何生活。都说君子之交淡如水,真正的朋友就算太久没见也能心无芥蒂的交谈,任何伪装都是多余,正如她们现在这样,或者又如她跟他们那样。
  有时候叶炯榆会在她们的话题里慌神,慌神并不代表她讨厌她们的话题,而是一种她身心轻松的表现,对于她这种时刻都在备战状态的人来说,能够慌神其实也是一种信任。
  而在Sophia和Lolita看来,叶炯榆的神游太虚她们习以为常很久了,她们并不介意,只是想起来的时候就把她拉回来。
  就如现在这样。
  “嘿,Fiona……”
  “啊?”
  叶炯榆在Lolita晃动的手掌中找回自己游远的神智,重新加入她们的话题。
  “其实我有一件事想你们俩给点意见。”
  “什么事儿?”
  叶炯榆和Sophia异口同声道。
  “我发现了一件事儿,难以启齿的事儿,很矛盾,不知道该怎么做?”
  “先说什么事儿啊!”
  “嗯……无意中……我发现Mandy的老公跟他的秘书Apple有染……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Mandy……”
  Mandy是Lolita的妹妹,亲妹妹,所以这的确是件令人纠结的事情。
  叶炯榆又是一个慌神手中的叉子掉在地上,还好地上是柔软的地毯,避免发生清脆的响声,也避免了打搅餐厅里安静气氛的尴尬。她暗自庆幸,还好她的提拉米苏早已经吃完。
  服务生过来给她换叉子,她示意不用了,让他把空了的餐具也收了,最后只剩下她们三人面前的三杯不同的饮料。
  待叶炯榆回到话题的时候,Sophia已经将话题进入到了主题,贸然地加入,让她觉得自己全身上下无所适从,索性沉默了。
  “作为她姐,你自然要告诉她,你觉得她能在这个假象的幸福里活一辈子吗?很多事情是要去面对的,变了就是变了,就得去正视。”
  “但我老公说让我别多管闲事,他说没人知道mandy到底是不是真的不知道,或者其实她知道呢?这样贸然的去告诉她,捅破了这层窗户纸,让她不面对也得面对,没办法再当鸵鸟,到时候她除了跟她老公离婚还有什么别的办法?老话不也常说:宁教人打仔,莫教人分妻啊!”
  “你又不是让mandy离婚,你只是告诉她一个事实,至于今后的路她怎么选择,那就是她的事儿了。要知道,你有这个义务。”
  就在Sophia与Lolita在这个问题上各持己见,纠结的相互辩驳的时候,叶炯榆依然保持了她的沉默,沉默得让人几乎以为她又慌神了。
  “Fiona,你怎么看?”
  低头搅着杯子里咖啡的叶炯榆抬起头,对上好友两对探究的眼神。她没有慌神,并将她们的这番话听得很清楚,她们的观点都有道理,通常她会在这种情况下保持中立,可这回,她有点偏向了。
  “其实,只要mandy现在觉得幸福,谁又有什么必要去破坏?人生难得糊涂,不管mandy现在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只要她尚觉得自己可以忍受,或者还活在幸福里,那就继续下去。这世上幸福有千万种,而有时候镜花水月里的幸福也是种幸福的形式。”
  叶炯榆作出这番总结性发言的时候,吓呆了另外两个女人。因为这完全不似叶炯榆会说的话,她向来是个爱憎分明的人,爱情里面不揉一颗沙子,如何能生成出这番寻求幸福的理念?
  都说,刀不到肉上不知道疼,难道是真的?
  叶炯榆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说出了这番话,也许是口说无心,不经大脑就出来的随口胡说罢了。她倒是很少这样随口胡说的,看来今天的心情真是太放松了。


[14]  Loser

  一个月的时间有多长?每个人的感知都不同,而对于在商场上争分夺秒,昼夜不分,没日没夜的工作的叶炯榆来说,一个月的时间几乎眨眼间的事儿。
  转眼后的明天,便是叶炯榆该回家的日子。
  当人满心期待某件事发生的时候,时间总是度日如年;可当人抗拒某件事发生的时候,时间却是转瞬即逝。很无奈,也很讽刺。
  明天这个日子,叶炯榆一直都记得,她不是真的不孝的孩子,其实她很孝顺,她记得家里所有长辈的生日。只是想起自己这次回去的原因,叶炯榆真的很不甘心,她曾想过耍赖找个借口说自己忘了,又或者说临时有事儿去不了,又或者……反正这些借口她用过不下十次,也不差这一次。但是这些借口可以用来对付宠爱她的家人,却对付不了近乎无赖的某些人。
  三天前,叶炯榆接到了一个不速之客的电话,听到一个她近日来最不想听到的声音。
  “Hello!”
  叶炯榆在她的私人手机响起的时候,看都没看就接了,既然是私人电话,那就应该不会有拒绝接听的电话,可这次她真的想要将那人拉进拒接的黑名单里。
  “我希望你已经定了三天后的飞机票。”
  希望?秦振邦的这几个字听起来倒是挺委婉的,可是语气却没有半点商量的余地。这恐怕就是政界常见的笑里藏刀,这人还真是将这些成语融入了他的精髓,不然怎么会如此游刃有余?
  “秦书记,现在的内地官员都那么清闲吗?有空管起这些个鸡毛蒜皮的小事儿来了?真是白领了纳税人的钱。”
  对于叶炯榆伶牙俐齿的回敬,秦振邦延续了无事的政策。
  “或者,我找秘书替你订?”
  秦振邦的语气,让叶炯榆有种被绑架的感觉,也让她发现自己商场上练就的EQ在遇上他后变得容易失控,他总能准确地找到她的火点。
  “秦振邦,我告诉你,你别逼我,老娘急了三天后就不去了。”
  “逼你?不要用这么强烈的字眼,我是在好意提醒你,但是如果你想单方面撕毁协议也可以,我并无损失。”
  言下之意,有损失的只有她。这条协议从一开始就不公平,叶炯榆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签了这条不平等条约?真是着了他的道了。
  “秦振邦,我要跟你谈条件。”
  “说说看。”
  “这则协议对我方本不公平,我如果三天后兑现我的承诺,你必须保证我们分公司可以拿到B市那个项目。”
  电话那头传来秦振邦的一阵轻笑,但并不是开心,而是不屑一顾。
  “回家本就是你的私事,你拿来换取公事上的机会,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是个不平等的协议,你何来要求公平?”
  果然是只老狐狸,想要跟他讨价还价,简直比跟商场上老奸巨猾的奸商还要艰难。
  见叶炯榆不做声,秦振邦也没再刺激她,只说了这通电话的最后一句话,这句话更准确的来说是最后通牒。
  “三天后上午10:00,A市机场见。”
  叶炯榆手里紧紧握着传来忙音的手机,心里激起了千层巨浪,最终咬牙忍下,因为别无他法,当对手看穿自己的底牌开始,就已经注定了自己的无力反击。
  无疑,这场对决中,她是loser,但是她敢保证她下次绝对要当winner。
  三天后,叶炯榆如约地准时出现在A市的国际机场,既然决定了要回来,她也就索性向公司请了三天的年假,她可以自由的决定自己这三天的全部行程。
  今天的叶炯榆没有化妆,本就天生丽质的好皮肤少了厚厚的粉底依旧白净透亮。只是,一副超大的明星墨镜架在她高挺精致的鼻梁上,遮住了她水灵的眼睛,也几乎盖掉了她的整张脸。□浪的卷发被她随意的卷起,凌乱的盘在脑后。身穿蓝色碎花的吊带连体裤的她,一扫办公室里老气横秋的打扮,显得青春活泼靓丽。她知道家里人不喜欢她上班时的那些打扮,尤其是姥姥,她喜欢看见自己孙女青春可爱的打扮,既然回来了,那就如她老人家愿吧,反正这里也没有狗仔队会跟拍,不,应该是没有狗仔队敢跟拍她。
  就在叶炯榆随着人潮走出来时,她在人群中很不情愿地看到了那个高大的身影。那人今天穿着一身米白色休闲服,带着一副墨镜,双手插在口袋里,整个人看起来很潮,颠覆了他平日总是西装、夹克的迂腐、沉闷的官员形象,若不注意看她几乎要与他擦身而过也不识。
  从来不知道他也是个新潮的人,但他居然也有潮的资本,这么多年官场上的吃吃喝喝竟没有在他身材上留下痕迹,更别说是当官招牌的官肚子。
  秦振邦倒是第一眼就在走出来的乘客中轻易地发现了她,尽管她今天很不一样,但这才是他印象中,她该有的模样。
  “你很准时。”
  “少废话,该去哪去哪吧!别忘了你的承诺。”
  尽管今天的秦振邦很养眼,但在叶炯榆看来他还是那个用权力欺压她的秦振邦,全身上下都令她讨厌,她又不是十八岁的花痴少女,定不会因为一副臭皮囊而忽略本质无法改变的东西。
  从机场走出来,叶炯榆推着行李车上大包小包地堆满了她带回来的东西,倒是秦振邦,两手空空的,连个包都没有,真是潇洒。
  “你没有行李?”
  “我家在这,不需要带行李。我不像某些就快找不着家的人,回家连换洗的衣服也得准备好。”
  秦振邦这番话的语气不是调侃,也不轻松,而是带着不加掩饰的不认同的教训。他不屑讨好她,也不介意跟她结怨,从小就结不少了,不差这一回。
  “要你多嘴。”
  其实,叶炯榆没带多少行李,这一大车的全是她带回来的礼物,她没有跟秦振邦直说,因为懒得解释。
  为了这趟回家,叶炯榆专门开了清单让Linda去帮自己买了这车礼物。除了姥爷的寿礼,其他的礼物她并不需要亲自挑选,因为她清楚地记得家里每一个人的喜好与品味。大舅喜欢的名贵茶具,小舅舅喜欢的好年份法国红酒,大舅妈、小舅妈喜欢的名牌包包,给姥姥补身体的燕窝,给妈妈的名牌胸针,给爸爸的是一只名表,所有的礼物都是为他们量身定做好之后,才给Linda开了清单。只有姥爷的寿礼,那才是她亲自挑选,她最满意的礼物,相信姥爷也会爱不释手。
  机场门口,有辆军车牌的黑色奥迪停在门口,在秦振邦和叶炯榆才踏出机场的电动玻璃门,已经有人为他们恭敬地打开了车门,在他们上车舒服的坐好不久,叶炯榆的行李也已极快的速度被安排进了车车后厢。这一系列的动作都很专业,训练有素。
  待司机坐回驾驶座,四门全关,坐在后座的秦振邦也没问身旁叶炯榆的意见,直接交代了目的地。
  “直接回大院儿。”
  “嗯?”
  尽管叶炯榆是做好一切心理准备才踏上这条归家路,但当秦振邦推着她这么快去面对的时候,她还是心虚了,怯懦了,退却了,毕竟这些日子不回家,家人再怎么宽恕、宠爱她,她知道自己还是个做错事的孩子。
  “很惊讶吗?不回家你还想去哪?”
  “没有……”
  “你想打退堂鼓?”
  “既来之则安之,我懂。”
  “我还以为你不知道自己有错呢!”
  “错算不上吧,顶多理亏。我是为工作,又不是跟人私奔不回家,有什么错?”
  “是吗?你小时候应该没挨过板子吧!”
  “你什么意思?”
  “很难理解?说不定今天会是你人生的头一遭。”
  秦振邦嘴里满是幸灾乐祸的语气,他是真的幸灾乐祸,她小时候犯的错,顶多就是罚站、罚抄、罚面壁,可他倒是没少被连累得挨板子,这份怨他一直记到了今天。所以当她跟他说“公平”二字,他那是这两个字最没说服力的时候。
  “切,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儿?”
  说是这么说,但叶炯榆心里虚得很,她其实拿不准姥姥姥爷这些日子气她气到一个什么地步,打她?他们会吗?但不管什么惩罚,她都应该接受。
  “一点儿不怕?”
  “……”
  “一点儿都觉着自己没错?”
  “你如此关心,这对你有什么好处吗?”
  叶炯榆不明白秦振邦怎么就揪着不放?
  “没见过你认错的样子,能见着一次也算是开眼了。”
  “无聊。”
  “是挺无聊的。”但这是我期待看见的情景。
  “香港不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秦振邦拍了下额头,想起了他朋友翻译后的香港俗语,“错就要认,打就要站好。你应该比我更明白个中意思。”
  他说的没错,她知道这句话,更明白里面的意思,所以她回来了,她再怎么不愿意,她还是回来了,是该学会面对了,面对隔离在她生活外很久了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