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25

悠漾: 王不见王 15 - 28


[15]  童年的秋千

  沿着外环高速道路,车子一路畅通无阻的直接开进了其燕山大院,虽然这是最远的路程,但却比从最近的路程过来用的时间还要少。当年这条路的规划设计,除了开发北城区的规划外,另外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为了避开从机场到其燕山大院的高峰路段,要知道,在A城里不堵车是件多么稀罕的事情。
  面对很多人都求之不得的稀罕事,叶炯榆却不稀罕,反而很懊恼,她,多么希望司机走的是路程最短的那条道儿,绕那么一大圈儿,这不是让她早点接受批斗嘛?!
  车子在其燕山大院北面的一座小洋房前停下,秦振邦拉开车门,率先下车,走到车子的另一边,为里面的人打开车门。
  对于秦振邦这么有风度的动作,叶炯榆不会用绅士来形容,她很清楚,他想看到的是什么。
  叶炯榆深吸了一口气,伸出脚踏在那块很久不曾回来的土地上,很踏实,却也很心虚。
  这一区的小洋房与别区的不一样,屋顶是沉稳的黑灰色,再配上白色的墙,很有江南水乡的淡雅韵味。这里的房子不如红顶的小洋房大,但院子却比那里的大多了,房前屋后种满了各式各样的植物。高大的树木投射出阴凉的树荫,树荫底下,最醒目的莫过于那个挂在树梢上的秋千,随着微风轻轻地摆动。
  那是属于叶炯榆的秋千。她情不自禁地走过去扶上它,时光飞逝,秋千也沾上了岁月的斑驳痕迹,但秋千上飘荡出铜铃般天真的笑声仍然萦绕在耳边,清晰如昔。
  很多年前的某个早晨,叶炯榆推开窗户,便看见有个白色的东西在树荫下轻轻摇摆,定睛一看,才发现是个白色的秋千。姥姥偷偷告诉她,是姥爷找人挂上去的;姥爷宠溺的说,是姥姥让勤务兵挂上去的;小舅舅很神气的跑到她面前邀功的说,是他亲自挂上去的,为了感谢他,还让她帮他画了一幅水墨丹青,送给他当时的初恋女朋友。面对这么多的版本,她没再追寻真相,年幼的她知道只有小舅舅的版本最不靠谱,但她还是给他画了一幅水墨丹青,那年,她以为那个漂亮的女孩子会成为她的小舅妈,但终究没有。
  在秋千边上没站多久,屋里传来了骚动的声音,显然家人已经发现了她。她知道自己这时候应该勇敢的跨入那道大门,但忐忑的心情让她再一次怯懦了。
  既来之则安之她懂,却难做到。只是此时她再没退路,因为身边有个等着看她笑话的男人。
  他怎么会放过她?
  “进去吧!早死早超生。”
  “你这人怎么这么不会说话?”
  本就紧张,听了这样的危言耸听让叶炯榆更是觉得心脏跳得越发厉害。
  “话谁不会说,得看什么场合,对着什么人。”
  “你现在功成了,可以身退了,剩下的是我的家事儿,你在这合适?”
  “现在才想起来公私分明?不嫌太晚吗?”
  秦振邦说完,提步朝大门走去。他知道后面的人会跟来,都到了这份上,早就不用任何强硬手段,她早已没有退路。
  秦振邦才踏上台阶,大门打开了,他顺势抬头,周亮站在门前,正用很钦佩的目光看着他,他坦然地接受了这道崇拜的目光。
  “人我给你带回来了。”
  “就知道哥你有办法。”
  “剩下的事儿我可就不管了,若是她想学大禹,可就不是我的责任了。”
  对于秦振邦的讽刺,叶炯榆无暇顾及,因为紧接着周亮之后,小舅舅也出现在了大开的门前,若是此刻她还在此纠结,接下来门口出现的人会更多,她的罪名那就更大了。她迈着步子朝大门走去,知道自己已没有再犹豫的余地。
  “小舅舅,亮表哥……”
  这下,秦振邦才真正是功成身退了,同时,周家的这份人情算是欠下了。
  “宇哥,那我就先走了。”
  “振邦,今天老爷子寿宴,你可是座上宾,怎么能说走就走?”
  早在秦振邦答应下周家的这项任务的第三天,周家年90大寿的邀请函便派专人送到了Q市,送到他的手上。这张邀请函来得并不算突然,只是时间挑选得刚刚好,周家是在通过这张薄薄的纸片告诉他,他们绝对有恩必报。
  “寿宴不是在泰盛轩那边举行吗?我到时候一定准时到,现在我还有事儿,就先走了。”
  周宇成没再留秦振邦,他明白秦振邦是个知进退的人,选择离开市避免身份上的尴尬。
  客厅里,赵枚启抱着自己的宝贝外孙女哭得是老泪纵横。
  “熙夕啊,你好狠的心,这么长时间怎么就不回来看看姥姥啊,姥姥可想你了。我的心肝宝贝啊!”
  看着母亲与女儿抱在一起哭作一团,周宇婧靠在叶枫的怀里,叶枫用他宽大的手掌轻轻安抚着妻子的情绪。
  此刻,周家年心里努力积蓄多年的火也一下子烟消云散,原本想要大动干戈的怒气变成了无奈的感叹。
  “你这死丫头,这么多年的不回家,是不是真要等到我百年的那一天你才愿意回来啊?”
  “爸……”
  “爷爷……”
  “老周,今天什么日子,你何苦说这些晦气话?”
  周家年的一句无奈的气话,引来了周家上下的紧张。
  “姥爷……”叶炯榆从赵枚启的怀里离开,转身,“咚”的一声在周家年面前跪下,“姥爷……我错了……您打我骂我都成,您别说这些话……姥爷……”
  “哎……你这孩子……太不让大人省心了。”
  周家年伸手把叶炯榆从地上拉起来,搂过她坐在沙发上。他何尝不想打她?但他就是下不去手,回头想想,这丫头成今天这样子,也是他们老夫妇俩惯出来的,在他们众多子女中,他最疼唯一的女儿周宇婧,后来就变成最疼唯一的外孙女叶炯榆。
  “爸,熙夕这丫头的确不懂事,可她老不回家也不是为了别的,为的也只是工作,她可是遗传了您工作认真的态度,这些年凭着她自己的努力,闯出一片天来,也算是给咱们周家挣了面子,您就别跟她计较了。”
  周宇成听出父亲语气间的软化,适时地跳出来缓和气氛,不然他还真怕叶炯榆这丫头被吓得又得老长时间不敢回家了。
  “丫头,姥爷不是怪你,可工作再忙也得回家看看啊!”
  “嗯!”
  叶炯榆哭得抽搐着,不忘认真的点点头。这是她的家,她何尝不想常回来看看?
  赵枚启接过老保姆徐妈递过来的手绢,将脸上的泪水擦干,进行了一番总结性的讲话,在这个家里周家年大家长的地位毋庸置疑,可她的地位某些时候则凌驾于最高地位之上。
  “好了好了,回来就好了,回来就好了。以前的事儿大家就别再提了,熙夕今后,你可不能再这样伤我们的心了。”
  “嗯。”
  “这趟回来打算住多久?”
  “我跟公司请了三天假。”
  “那你打算是跟你爸妈回家住,还是……”
  赵枚启还没说完,叶炯榆迫不及待的已经做出了选择。
  “我在这住,好好陪陪姥姥姥爷。”
  “好好好,好孩子,好孩子。你的房间一直以来我都让徐妈每天打扫,一直保持着原来的模样,里面的东西可都没变。”
  叶炯榆贴心的话无疑让周家年夫妇很开心,其实想让老人开心其实很简单。
  周家年夫妇开心的同时,叶枫夫妇却无声的落寞了。他们也同样将女儿的房间整理井然有序,就等着这多年不回家的女儿回来的一天。
  “爸、妈,我可是也把熙夕的房间整理好了呢!”
  “小婧,这是我们家熙夕的选择,你可真嫉妒不来。证明我们家熙夕还是跟姥姥姥爷最亲,对吧?”
  “那是。我可是姥姥姥爷的小棉袄。”
  这是句老话,多年来再提起,却依然顺耳。
  泰盛轩的博弈厅里,周家年的寿宴准时开始。这场寿宴的排场并不大,席开5桌而已,能来参加的全是其燕山大院里的顶级显贵,坐席间大家相互聊着天,并轮着番的去跟今天的老寿星敬酒。
  秦振邦坐在秦启岳旁边,父子间并没有太多的交谈,这是很多父子间的相处方式,何况是他们这样的父子,话不在多,精足矣。
  倒是旁边的贵妇人详谈甚欢,她们谈话的内容证明了一点,八卦,并不是市井平民的专利,而是人的专利,尤其是女人。
  “那不是叶熙夕吗?多年不见真是出落得越发美丽大方了。叶枫夫妇好福气啊,有这样的女儿。”
  “是福是祸谁知道啊?美丽向来不都是双面刀吗?”
  “你是说近来香港的八卦新闻?哎呀,你说了是八卦那就没几点真的,哪能信啊?”
  “八卦新闻固然不能信,可你也不想想,空穴来风未必无因。今天跟这个,明天又跟那个,一次尚且说是意外,两次是巧合,可这么多次那就不那么简单了吧!”
  “也对,姑且不论八卦新闻的可信度,光是这些新闻的影响也够让人受的了。哎……姑娘家家的,名声很重要,还是注意点好。”
  “是啊,真以为是叶家姑娘就不愁嫁?老实说我们这还真没哪家容得下这样的媳妇儿吧?如果是我,我宁愿我家儿子娶个一般的,名声清白的女孩儿。”
  这一番对话传进秦振邦的耳朵了,他微微扯起一边嘴角,露出几分冷笑。一来他笑这些妇人这般身份讨论这样的话题,未免有失身份;二来他笑这些妇人的话也并不是没有道理,他不敢说叶炯榆的这些花边新闻有几层真,但这些新闻对女人的杀伤力有多大,她不会不知道,却任其发展。果然,不择手段是她的代名词,她豁出去的或者尚不止这些吧!正如她们所说,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秦振邦朝主桌望去,看见那抹鹅黄色美丽身影的时候,眼中满是鄙夷的目光。商场上,她再不是那个心高气傲的叶炯榆了。


[16]  心照不宣

  开席不久,饭桌上的客人便开始了相互间的敬酒、应酬,被他们撂下了满桌的美味佳肴,有点暴敛天物的嫌疑。庆幸的是,泰盛轩菜式的分量都极少,这里的厨子知道来这的都是些顶尖的人物,什么好料没吃过,来这图的是个清净、安全,吃的是个精致、优雅,哪有人真来这管饱?而大厨的厨艺尽管再怎么顶尖,在这和这些菜式一样,不过是个摆饰罢了。
  主桌那边站满了人,很多人都争相去跟周家年祝贺,秦启岳也加入了敬酒的行列。坐在秦启岳旁边的秦振邦没有随父亲去敬酒,此刻他过去并不合适,虽然只是家常便饭的简单寿宴,但也有明显的阶级之分,他无疑是今晚辈分最低,官级最低的人。
  没过去的秦振邦也没有闲着,他起身在主桌意外的地方绕了一圈,谦卑地跟那些叔伯们打着招呼,恭维地讲着些他自己都觉得很虚伪的话,虚伪其实也是种礼仪,这种礼仪并不因为他是秦振邦而不需要理会,恰恰正因为他是秦振邦而更需要做得面面俱到。
  叶炯榆脸上展开柔美的笑容,陪着周家年应酬着前来祝贺的各路人马,尽情地展现了她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交际绝技。在应酬的空隙,她无意间穿过人群,看见不远处一个身穿灰色西装的男人此时正端着酒杯,毕恭毕敬的跟别人敬酒,酒杯相碰的那一边竟然是薛耀远。
  秦振邦脸上的谦卑在别人眼中看起来或许很诚恳,但在叶炯榆看来很刺眼。这个曾经不可一世的男人现在也学会了虚以委蛇,并做到了极致,真诚地让人看不出丝毫敷衍的成分。
  绕了几圈,秦振邦终于绕到了主桌前,也该轮到他了。
  “周爷爷,祝您老身体健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唉哟,这不是振邦嘛,来来来,赶紧过来。你周爷爷可是老长时间没见着你了。”
  周家年很热情的将秦振邦拉到自己身边,就站在旁边的叶炯榆让开了一个位置,秦振邦走过来,肩并着肩就站在她的旁边。如此近的距离,两人目不斜视,视线都只看着今晚的主角,周家年。
  “我最近调到Q市去了,所以也少了时间回大院儿来。倒是劳烦你老人家惦记了。”
  “Q市?”周家年顿了一下,接着说,“好啊,那是个好地方,以后可是大有发展的地方。好好干,你是个聪明的孩子,定能有一番作为。”
  听不出周家年是什么语气,但周家年倒是很少这么赞美年轻人,秦振邦也算是个例外。
  叶炯榆冷眼旁观着这一切,心里觉得烦躁厌恶,找了个借口让自己到院子里透口气。
  这时候的屋外竟下起雨来,雨量淅淅沥沥的不算小,也不知道下了多久,院子的地板上已经有了积水,在昏黄的灯光中泛出朦胧的倒影来。一阵风吹过来,将雨滴星星点点地吹落在叶炯榆的白皙的手臂上,她不禁打了个寒颤,同时往后退了一大步,并没有回屋里,挑了个角落,双手抱臂靠在墙上,看着雨点延绵不断的飘落在石板地上,淹没在黄色和暖的光线里,她看不见那溅起的水花。
  站了没多久,有人撩起布帘出来,躲在角落里的叶炯榆无心理会是谁。和所有的商业宴会不一样,今晚的宴会仗着有家人的包容,她可以小小的任性下,躲起来享受这浮生偷来的清静。
  “害怕见人吗?躲着来?”
  这个声音很讨厌,向来都喜欢跟她对着干,现在还要扰了她难得的任性。
  “你呢?不在里面阿谀奉承,跑这来搅和个什么劲儿?”
  秦振邦听出叶炯榆语气见的厌恶和嫌弃,很宽容大量的再次不与她计较。他随手抛出,一条红色的围巾在昏黄的灯光里轻柔地滑过,很准确的落在她头上,盖住了她有点生气的脸,配上这古色古香的建筑,竟有点像新娘子的盖头。
  “干什么你?”
  叶炯榆有点生气的扯下头上的围巾,围巾从头上离开的时候,还顺势搅乱了她的发型。
  “宇哥让我拿出来的。披上,别好容易回趟家,还得家里人伺候你。”
  叶炯榆没回嘴,不是觉得他说得多么有道理,而是风雨里真的有点冷了。
  雨中送围巾的秦振邦并没有转身离开,而是在旁边舒服的摆了个姿势站着。
  两人站直的身体摆在一块儿,他竟比她高了大半个头,她还得是靠着3寸高跟鞋的高度,才能到达这样的差距。
  “今晚你兴致很高嘛!”
  “有话直说。”
  “你的目的达到啦,终于成为周家的座上宾,难道不高兴?”
  面对叶炯榆有点刻薄的话,秦振邦四两拨千斤的一语带过。
  “高兴,且荣幸。外头多少人求之而不得呢!”
  “哼!你还真是尽心尽力啊!先是不择手段的把我逼回来,今晚又亲自出席,可真是劳苦功高啊!”
  有头有脸人家宴客名单都极为讲究,该请谁,不请谁,谁和谁坐一块儿,都有经过专人策划衡量过,而入今晚的这样的寿宴,请的来宾就更讲究,交情、官职、地位不到某个高度决计不会入选名单。通俗时尚店来说,今晚来的多时周家VIP中的VIP。
  秦振邦是这份VIP名单中的例外,他凭的是功劳。
  秦振邦摇头一笑,
  “略尽绵薄之力,只求你们一家团聚。”
  好个冠冕堂皇的说法,明知是个借口,却还是堵得叶炯榆哑口无言,无力反驳。若不是自己心虚,又怎么会让他有机可乘?
  “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竟有本事跟薛家人举杯共饮,开怀大笑了?跟当年不可一世的秦振邦可真就消失了?”
  叶炯榆承认,她是试图逼怒秦振邦,她见不得他目的达成后像现在这般的悠然自得,这会更让她觉得自己输得一败涂地。
  秦振邦嗤之以鼻的冷笑了一声,
  “你又何尝不是?当年心高气傲的叶炯榆也早就不见了,不是么?既然都变了,大家心照不宣不是很好?”
  说完这句秦振邦起身要走,他不想再留下来刺激她,做人要厚道,作为胜者也更该有如此风度。
  秦振邦成为周家的座上宾,在叶炯榆的预料之内,意料之外的是长辈们无限的想象力和关怀成了不绝的后患。
  晚上,在叶炯榆的房间里,赵枚启成了探听虚实的说客,这种事儿通常是女人与女人之间好沟通。
  “熙夕,你跟振邦什么关系啊?”
  “姥姥,我跟他能有什么关系,发小呗。”
  “可没那麽简单吧!你小舅舅说谁都没能把你劝回来,也只有他成,你们真就那么简单?姥姥人虽然是老了,可眼神好着呢!我看着你们不一样。”
  “姥姥……我和他真什么。我这趟回来,是真心知错悔改,回来给姥爷祝寿的,跟他没有关系。”
  此时此刻,叶炯榆还能怎么说?她总不能把秦振邦威胁她的事儿摊上台面上说吧,这只会上事情越来越复杂。早知道会输给他,早知道输了以后是这样后患无穷,还不如一早自动自觉的回来自首算了,这趟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得不偿失。
  “其实,振邦这孩子也这真不错,而且你俩也是一个大院里长大,也算是知根知底,总比你在外面找来的强。”
  “姥姥……我们俩真没什么,您老就别瞎想了吧!”
  “现在没有,以后可以有啊!我们都觉着他不错。你姥爷那你不用担心。虽然我们周家不愿掺和进那复杂的里面,可只要你喜欢,你姥爷那也准没问题,毕竟啊他也挺看得上振邦这孩子。”
  你们觉着不错?你们有没有问过我啊?我就觉着他很差,差到了极点。叶炯榆心里歇斯底里的大喊着,却没敢把这话说出来。
  他们疼她,她哪能不知道,只是这次他们以为疼她的方法失误了,她和秦振邦真不是他们想的那回事儿。
  “姥姥……”
  “好好好,不是,不是。”眼见套不着消息,赵枚启只得妥协,现在小年轻的事儿,早不是他们这些老人家能管的了。
  “可是熙夕,你也老大不小了,也该为自己终身大事想想了。这些日子在外面这么胡闹,很多报道出来都不好听啊!”
  又来了,为什么每个人遇上她总离不开那些花边新闻?难道她真成了大家眼中的绯闻女王?
  “姥姥,那些都是杂志乱写的,怎么能信?”
  “我们了解你,知道是乱写的,可外面不了解的人还指不定怎么想呢?熙夕,我们大家都是为你好,你赶紧定下来了,也好让我们放心。”
  叶炯榆想说,她才不管外边人怎么想。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这句话说来也是无意义的,只会让这个话题无休止的继续下去。如今也只有敷衍才能让自己脱身。
  “好,好,好,姥姥,我答应你,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这项计划将提上我的工作、生活预案,今早让你们放心,好不好?”
  “你可别敷衍我!”
  “不会,不会。姥姥,这时候也不早了,您也赶紧回房休息吧,我送你。”
  叶炯榆跳下床,搀着赵枚启往房间门走去。
  赵枚启边走着,还边不甘心的拍着叶炯榆的手。
  “熙夕,振邦,真的不错,你认真考虑,考虑。”
  又来了!叶炯榆有种想仰天大叫的感觉,此刻却无法发泄。
  “姥姥……”
  “好啦,好啦,我不说了,不说了。我回房睡觉了,你也早点睡吧!”
  好容易才送走赵枚启,叶炯榆回到床边,大字型的躺在床上,有种被逼供的虚脱感。
  慢慢的回想,她终于明白秦振邦的真正目的为的是什么。原来他不止想靠着她成为周家的座上宾,而让秦、周、叶三家结盟才是他真正的目的,好一个深远的目的。
  好一个周密的计划,步步为营,让她不能拒绝地踏入这个圈套。难为他处心积虑地为了家族,不惜赔上他自己的终身幸福?还要拉上她成为陪葬?
  这世上,除了亲人的爱,就没有什么是平白无故的。从小,接近她的男人都别有所图,有人为了她的美貌,有人为了她的家世,那些一般人有这样功利心尚可以理解,可他,大名鼎鼎的秦振邦,竟然也如此。
  思绪间,她感觉到由心底渐渐升起的寒气,由里到外尽是冰冷,让她不得不卷起被子紧紧包裹着自己。


[17]  恩爱夫妻

  周家年寿宴的第二天,正赶上周末,周家年一声召唤,周家全家老少齐聚家中,围坐在一块儿包饺子,欢声笑语的好不热闹。
  周家二老看着这满屋子的欢声笑语、其乐融融的温馨画面而倍感欣慰。儿孙们长大了,都有各自的事业和家庭,也因他们皆在不同的岗位上工作,逢年过节也难得如此整齐,尤其自从叶炯榆上了大学以后,如此场景就更难得了。
  “周乾朗、周倩倩你们俩给我住手。”
  周宇成的老婆王雅馨冲着自己十二岁的龙凤胎儿女横眉瞪眼的怒吼,这哪是包饺子啊?这对混世魔王简直就是在捣乱。
  “是周乾朗先挑起战争的。”
  “周倩倩,你还敢恶人先告状,有你好看。”
  王雅馨不顾形象地拍案而起,拉开这两个小家伙。
  “你们俩再捣蛋,看我不打断你们的腿。”
  两个小家伙在王雅馨果断的出手后,终于消停下来。
  这一幕对于叶炯榆来说很陌生,却又有点熟悉。她是家中的独生女,除了在大院儿的日子有同龄人相伴外,她就再没这样的经历。想起当年,她经不觉的会心一笑。
  “怎么?看着这一幕是不是觉着在哪见过?”
  叶炯榆转过头,发现赵枚启手上轻柔地哄拍着怀里的才过半岁的曾孙女周婉琪,眼睛不经意地抬起望向她,脸上是慈祥的笑容。
  “他们都说倩倩脾气随你,你们俩的脾气都不像个女孩子。”
  叶炯榆回过头再看看自己的小表妹周倩倩,脸上的笑意更深了,真找到了熟悉的源头。依稀记得,她小时候真的就有这股不服输的劲儿。
  “姥姥,倩倩哪随得上我呀?那是随她爷爷,我姥爷,我们俩是尽得姥爷真传才对,绝对正牌的周家子孙,如假包换。”
  “你这丫头又贫嘴!”
  这时候,赵枚启怀里的周婉琪似是感受到了大人之间的开心气氛,张嘴跟着笑起来,并发出“呀呀”的学语声,好不可爱!叶炯榆见了很是喜欢,情不自禁的伸手要抱她。
  “姥姥,给我抱会儿呗!”
  “你会抱吗?你可是从来没抱过的!”
  “放心,我见你们抱着,我都学会了。姥姥,你就让我试试呗!”
  说着,叶炯榆的手已经伸进赵枚启的怀里,把周婉琪安安稳稳地抱到了自己的怀里。
  赵枚启小心翼翼的撒手,这整个过程,她的眼神不敢离开半秒钟。知道自己孙女聪明,但带孩子这事儿讲求的是经验,可不是聪明。
  “你可当心点。”
  “成……”
  叶炯榆小心地抱着周婉琪,还不时地逗她,小小粉嫩的娃娃在叶炯榆怀里笑得更欢了,很招人喜欢,招得叶炯榆都不愿意撒手了。
  “熙夕,没想到你这么喜欢孩子呀?”
  正从厨房里出来要拿饺子的何飞倩看见眼前的一幕,不免有点惊讶,谁会想到商场上盛名的女强人竟有这样温润柔情的一面,此时此刻她的杀气尽失,宛若位普通贤妻良母。
  应了那句话:母性是女人的天性。
  “嫂子,我们家琪琪这么可爱,谁不喜欢呀?对么?对么?”
  周婉琪像是听懂了大人的话,手舞足蹈的叫得更欢了。
  “喜欢孩子,就赶紧的找个爱人生个自己的孩子。到时候那孩子在你眼中才是最可爱的。”
  “你嫂子说得没错,熙夕,你也变小了,这事儿可不能再耽搁了。”
  绕着绕着怎么又绕到这问题上了?叶炯榆有点后悔了,自己干嘛招起这话题啊?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嫂子,我哪有你好福气,找着我哥这样的好男人。”
  “那是。妹子,你还真有眼光。”
  周亮正端着新鲜出炉的饺子从厨房里出来,赶上有人夸他,还不屁颠屁颠的赶紧受了。他本就不是谦虚的人,尤其在个人问题上充满了自信。
  “周亮,少贫。赶紧的把这些拿进去也下了。”
  何飞倩塞给周亮另一大盆没下锅的饺子,打发他又进了厨房。
  “熙夕,要说恩爱夫妻和好男人的典范,在我们家周亮可还排不上呢!喏,你看那两位,那才是几十年如一日的恩爱夫妻,那位才是好男人的典范。”
  叶炯榆顺着王雅馨手指的方向看去,其实她应该知道是谁。
  叶枫正陪着妻子周宇婧在客厅里切着水果,原本是周宇婧要切来着,叶枫担心她刀子无眼,还是决定自己动手,让周宇婧在旁边看着,打打下手。其实切果能有什么下手可打,不过是这夫妻俩习惯了什么事儿都一块儿做罢了。
  “那可不是么?”叶炯榆的大舅妈陈巧慧整理适时地加入了这个话题,她对王雅馨评选出来的好男人典范持高度赞同的态度。“叶枫对我们家婧丫头是十年如一日的好,嘘寒问暖,温情细语,可从来没跟婧丫头大声过,处处为这婧丫头好。你说男人在初相识时能如此细心如尘已经很难得了,像叶枫这般结了婚这么多年还如此的还真没有。熙夕,要论有福气,还是你妈最有福气。”
  “谁说不是呢?姐夫为了姐姐曾经可是舍命挡过子弹的,我当时听了周宇成讲这段故事,当场感动得不得了啊!遇上这样的男人,真怪不得姐姐这么死心塌地地爱着他,两人恩爱得令人眼红啊!”
  叶炯榆不是第一次听家人讲述父母的爱情故事,从小姥姥就常跟她讲,后来回了父母家,妈妈也常跟她讲,尽管他们讲的故事一样,细节不尽相同,她从故事到生活的细节都见证了他们的爱情曾经轰轰烈烈,后又走入细水长流。正是这样的爱情深深地影响了叶炯榆幼小的心灵对爱情的认知和崇拜。
  再又听到家人的老生常谈,叶炯榆微微一笑,如今心里再无波澜。
  “嘿嘿嘿,你们这些女人,怎么就这么不待见自家男人啊?”
  周宇成孩子气的抱怨起来。
  “周宇成,你还真别不服气,你要是有姐夫一半的细心体贴啊?我一生无求啦!”
  “王雅馨,你在抬举别人的时候,别踩我成不?”
  “我哪踩你了?我说的句句都是大实话。”
  “哪实话啦?我就没做过感动的事儿?我当年送你那副水墨丹青当定情信物的时候,你可不也是感动得几乎要生生世世都嫁给我啦?这会儿又嫌弃我不细心体贴啦?”
  “你还说那定情信物呢……”
  叶炯榆看着周宇成这小两口没两句就开始抬杠,抬得是越来越起劲儿,有点懊恼地看看赵枚启。赵枚启给她一个宽慰的笑容。
  “没事儿,这俩人就这样,越吵越黏糊。”
  周乾朗和周倩倩那边又快打起来了,叶炯榆把周婉琪交到赵枚启手里,赶忙的就要过去阻止,口袋里的手机很不是时候的想起,她摸出来一看,是Linda,这时候给她打电话,定有急事。她转身出了门外的院子,隔绝了屋内温馨的一切。
  “Linda,有事儿?”
  “Fiona,两件事,一件好事,一件坏事,你想先听哪一件?”
  叶炯榆眉头一皱,她能猜到好事为何,却难以猜到所谓的坏事。风云诡变的商场里,任何好事都有可能是坏事,数不胜数。
  “好事我大概猜着了,你直接说坏事吧!”
  好事儿不外乎就是她的内地分公司成功挺进了B市项目的投标会,而赖氏海外集团黯然落选。她履行了自己的承诺,秦振邦就绝不会食言,这点她对他有绝对的信心。
  “OK!刚收到最新消息,我们与Q市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遇上了不小的阻碍。”
  “把情况说清楚。”
  Linda的汇报让叶炯榆的眉头皱得更深了,Q市是分公司的基地,站稳脚跟是她们必须做的,最基本的首要任务,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出现任何纰漏。
  乍听下,叶炯榆下意识的还以为是秦振邦又出什么幺蛾子,细想来,B市的事儿都能顺利通过,这事儿就必定与他没有关系,她了解他,就算再卑鄙,也是个重信诺的真男人。
  “曹或年回来了,他在项目实施和办理更像证件的时候处处设卡,很多重要文件上更是不肯签字,以至于我们公司很多处于审批阶段的重要项目都被搁置了,政府那边更传出话来说是无限期搁置,并在查实后另行通知。”
  曹或年,Q市市长,一个心胸狭隘,爱打官腔的小人。叶炯榆向来不喜欢跟他打交道,无奈市委书记分管市里的党政大权,市长分管经济大权,以至于她不得不跟这只拦路的赖饿虎打交道。秦振邦还未上任,前任市委书记还在的时候,她就开始与他打交道,为了与他搞好关系,她可是大费周章,煞费了不少苦心,现在合作协议都签了,他还跳出来搅局,这叫什么事儿啊?
  “曹或年那我们不是都打通了吗?这会儿的问题出在哪里?”
  “Fiona,曹或年这老狐狸、老赖皮你还不知道吗?品行不好外,心眼还特小,根本就不像个男人。这次他为的是与我们签约的是市委书记秦振邦,而不是他,所以给我们使横手。”
  “我也觉着是因为这个。”
  曹或年指不定以为他们赖氏少给了他什么好处,这回又来处处为难,这家伙真是一只养不熟的狼。
  “Linda,你先按兵不动,一切等我回去再做打算。”
  “OK。我现在也实在没什么办法,我就连曹或年的秘书都见不上。”
  “嗯,我坐明天的飞机回去,你先帮我订票。”
  “OK,可是,你不是还有两天假么?”
  “休不上了,我就没有休假的命。”
  难得休假又摊上这么件烂事儿,遇上这么个烂人,也不知道是不是老天注定她不能在家过上几天安安稳稳的日子。


[18]  城池之鱼(一)

  秦振邦参加完周家年的寿宴回到Q市,第一时间便收到了曹或年党校培训完毕回到Q市的消息。
  曹或年是在秦振邦正式到任一个月后去中央党校参加的培训,为期七十天,而且得是全脱产。作为领导,对于各项学习活动向来不在意,只除了这一项,这可是组织重点培养的象征,可是要提拔任用的征兆,谁接了这个学习通知不兴奋?不期待?不奋不顾身?
  七十天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眨眼间便过了,所以,在知道曹或年回来时,他并不感到惊讶,是时候该回来了。
  “曹或年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晚上的飞机回到的Q市。”
  “嗯。他刚回来有什么动作?”
  “没有。不过……”
  胡耀华顿了一下,引来秦振邦原本面无表情的脸上一道挑眉。
  “耀华,你什么时候说变得话吞吞吐吐的?”
  “嗯,据说,他在党校培训的时候,听说了是你代表政府去与赖氏签订的合作协议,便暴跳如雷。”
  “暴跳如雷?我暂代他市长日常工作是省委的决定,轮得着他暴跳如雷?”
  官场上混了这么多年的人了,还这么食古不化,又或者应该说他狂妄自大。
  “邦子,他心里怎么想,你肯定很清楚。”
  “哼,清楚,清楚得很。”
  曹或年为人心胸狭窄,工作上铁腕越权,想法设法的拉帮结派逼走了上一任尽职尽责的市委书记,现在又想拿这些乱七八糟的烂招对付他,只可惜他秦振邦从来不吃这一套,曹或年狂,他会比他更狂。
  “那……接下来的工作……”
  胡耀华试探性的问着秦振邦的意见,尽管他知道自己上司向来不是个会妥协的人,尤其不会向恶人妥协。
  “该干嘛干嘛,他再狂也得按着章子来。”
  “明白了。”
  夜晚的诡秘阴森,最适合隐藏、密谋,更确切的说是适合见不得光的勾当,在黑夜的掩护下,他们总以为一切便可以顺理成章,瞒天过海。
  “市长,您真决定要搁置赖氏的所有呈报项目?”
  这是曹或年秘书小杨在曹或年回来后,接到的第一项任务,紧急且决绝,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
  “废话,我的决定有质疑的必要吗?”
  小杨听得出来自己领导的语气不和善,带着压抑不住就快爆发的怒气,显得很不耐烦。他吞了吞口水,冒死再进言。
  “不敢,不敢。只是你想来与赖氏的关系很好,我的意思是这样会不会闹得太僵了?”
  “哼,笑话,从来只有商怕士,哪来的士怕商,任他们赖氏再有钱也是强龙不压地头蛇。再说了,我也没说不签,只是给他们施加点压力。”
  “那……秦书记那边……我担心……”
  曹或年一掌拍在桌子上,
  “担心,担心个屁。他签的又怎么样,我才是市长,他秦振邦算个老几,老子当官的时候,他大学还没毕业呢!要不是仗着自己老子有权有势,他能当上这个市委书记?他凭什么?太子党?老子最TMD不在乎的就是太子党。”
  曹或年越想越觉得不服气,他向来不满自己市长二把手的地位,原本以为逼走了市委书记,凭着他的手段与关系可以顺理成章的坐上市委书记这第一把手的交椅,巴巴的眼看着批文就快下来的时候,却被空降下来的秦振邦横刀夺爱,叫他怎能甘心?
  秦振邦,你毛都没长齐,也敢跟老子争?自不量力。
  “那赖氏那边我们应该怎么应付?明说吗?”
  “我们什么都不必做,他们总裁这么聪明,自然知道怎么做。还有,从今天起三日内不接听赖氏任何人的电话,不接见任何人,不止我,还有你,明白吗?”
  “明白。”
  叶炯榆别怪老夫我不顾交情,要怪就怪你们自己倒霉,犯着我的大忌而不自知。
  分公司的风云大变,让叶炯榆风风火火的辞别家人赶回了Q市,庆幸的是Linda第一时间知道了这个消息,并把消息偷偷封锁了起来,让这则消息尚未穿回香港总公司,不然她叶炯榆此时恐怕就已经是腹背受敌,内忧外患了。
  叶炯榆回到Q市,下了飞机马不停蹄的就赶往市政府,原以为以她分公司最高决策人的身份去约谈曹或年,尚且能得几分面子,没想到,秘书那关都还没到,就市委办公室的人回绝了,吃尽了闭门羹。
  “市长这几日下乡去了,无暇会见您,请您谅解。"
  市委办公室的人听到是叶炯榆自然毕恭毕敬,不敢怠慢,但她叶炯榆此时在意的可不是尊重。
  回来两日,叶炯榆尚找不到曹或年,这让她不得不另想办法,有句俗话这时候很管用,那就是有钱能使鬼推磨,有钱自然有人替她办事。
  “Fiona,查到曹或年近日的行踪了。”
  “说。”
  “原来,他这趟A市回来,换了新欢,最近闲暇时候都在新欢那泡着呢!怪不得我们在他前任前任情人那丝毫得不到任何消息。”
  曹或年是个老风流鬼,身边的女人梭梭的转,女人是他的情人,也是他的工具,为了往上爬,他可没少利用她们。只是有权有势的男人,不论他们起初是为了什么讨好那些个年轻女孩子,她们都会上钩。在叶炯榆看来,他们之间就是嫖客与妓女,两厢情愿,对等龌龊。
  曹或年的风流却为想找他办事的人开了不少路子,叶炯榆就跟他的每一任情人关系处理得很好,当然也包括最重要的正室夫人。
  看来他们在及时更新各种消息的同时,还得注意更新下领导枕边人的消息。
  “查到那女孩子的资料背景了吗?”
  “Sure。谢晶晶,B大外语系大三学生,出身普通的工人家庭,但其贪慕虚荣,尤其喜欢名牌奢侈品,典型的一拜金女。”
  又是外语系,又是外语系,外语系尽出这些个妖精吗?叶炯榆不自觉地握紧了手中的金笔,指节因为用力而泛白。
  “Fiona?Fiona?”
  “啊?”
  Linda几声关切的叫唤,让叶炯榆回到现实,松开手中握紧的笔,指甲在手掌里留下深深的印记。
  “Are you OK?”
  “I’m fine。Go ahead!”
  “嗯?我想说我们接下来应该怎么做?”
  Lina看出了叶炯榆的不对劲儿,但也不敢往下问。叶炯榆的私事儿从来不与人说,包括她的感情,也包括她的家庭,除工作以外,她对她的认知基本空白。
  “我想先听听你的意见。”
  叶炯榆需要趁着Linda说出自己观点的时间,调整自己的情绪,思路,重新恢复冷静。
  “我想过是不是可以从大太太那边下手。”
  “你的意思是与曹或年做交易?No way。他绝不会答应的,反而只会适得其反,而且就算他这次答应了,这梁子算是结下了,以后我们在Q市想要办事儿可就更难了。”
  Linda挠了挠头发,不好意思也觉得自己想得不够周全。
  “sorry,我太片面了。”
  “我的意见是从谢晶晶身上下手,我们已经讨好了他以前的情人,不在乎在多加一个。而且没有比这更好的办法,只要她贪慕虚荣就好办,钱能满足她,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儿。”
  “Good idea!我明白应该怎么做了。”
  第二天,Linda在谢晶晶常去的SPA馆“巧遇”了正在做SPA的谢晶晶,成功地认识了领导的这位新欢,过人年轻漂亮。第三天,Linda靠着一个从巴黎空运过来的,LV最新出品的全球仅有二十个的限量版钱包,成功与这位新欢搭上了交情,顺着这条线开通了与曹或年见面的VIP通道。
  “明天晚上,55名人会所,曹或年答应在那里见我们。”
  “well done。再次证明了我的眼光是对的。”
  “thank you。”
  这世上最容易摆平的是什么人?那就是贪钱的人,他们图的只是钱。世上最难摆平的是什么人?那就是谈感情的人,感情不人能轻易左右的。
  Linda的这项任务本应由叶炯榆亲自出马,向来都如此,只是这次不知因何缘故,叶炯榆将它委派给了她,还好她不负重望的拿下了。
  “邦子,我听说赖氏已经跟谢晶晶搭上线了。”
  秦振邦从文件中抬起头,看着办公桌前来汇报工作的胡耀华,脸上神情淡漠,情绪没有丝毫的变化,像听到的不过是一则无关紧要的消息。
  他如此淡定,是因为他了解她,这是必然的结果。
  “这女人果然有办法。”
  秦振邦的语气带着肯定的味道,眼神却没有丝毫的赞许。这让胡耀华迷惑了,难道他也认为曹或年会为了一个女人而左右自己的决定?
  “你也觉得她这路子管用?”
  “管不管用,那得用了才知道。”


[19]  城池之鱼(二)

  望海路中心区是Q是最繁华的地段,城中最有名的各大商业广场、写字楼都在这一代,中山路大道两旁尽是世界顶级的名店、旗舰店,好不奢华。55会所就位于临海路的中断,却不在当街显眼的地方,绕一个弯转到临海路的背面,方能看见隐匿于泺渊大厦背后的55会所。会所外观上没有太多的装饰,“55”两字用高贵的紫色镶嵌在黑色的背景板上,显得格外大气。这里是Q市著名的私人会所,它已经不需要用花俏的外表去路人的注意,很对时下有钱人的低调奢华风的味儿。
  华灯初上,霓虹幻彩下曹或年挽着谢晶晶出现在55会所的安检门前,谢晶晶趾高气昂地地上象征至高无上的VIP黑卡,服务员看到黑卡,毕恭毕敬得就差没跪在地上服侍他们了。
  “或年,这卡真的很好用呢!”
  “喜欢?那就给你了,在其他城市的55会所都能享受这样的待遇。”
  “真的?那我可拿回学校去了。”
  “行,行,行,只要你高兴。”
  “或年你对我实在太好了。”
  谢晶晶不顾前面为他们带路的服务员,飞身扑在曹或年臃肿的身上,热情地奉上大大的香吻。
  若是不看尚且还好,只认为是热恋中的情侣,可真放眼过去,看见的却是一对要比父女还要年长的忘年恋,女人娇媚如花,男人臃肿苍老,让看见的人倒足胃口。服务生很专业的没有回头,若无其事的带着路,他无需回头也知道后面是怎么回事儿,像这样年纪的男人来这,带着的都不会是正室。
  穿过声、光、色、形结合的概念过道,服务生停在一个名叫阿姆斯特丹的包向前,恭敬地为身后的那对情侣推开那道门。门里面让人仿佛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墙壁上妩媚斑斓的色彩,充满设计感的沙发,精致的靠垫及台灯,以及让人眼前一亮的茶几图案,营造出华贵优雅的现代情怀。
  换了一个世界,曹或年和谢晶晶的双眼还没从强大的冲击力中缓过神来,包厢内早等候多时的人从沙发上站起来,朝他们走来。
  “曹市长,您好,我们又见面了。”
  “哟,这不是叶副总裁吗?哎呀,真是好久不见,好久不见啊!”
  曹或年松开在谢晶晶腰间游走的手,握上叶炯榆恭敬伸出的右手,那手真软,那皮肤真滑,可比谢晶晶这小姑娘个的还要滑溜上许多。
  “曹市长,这位是我的秘书,Linda。”
  “曹市长,您好,我们可是见过面的。就不知道您还记不记得我这个小人物了。”
  曹或年压抑住心中泛起的瘙痒,松开叶炯榆的手,握上另一只右手。这只手同样滑溜,虽不如之前的那只,却也是极品。曹或年终于忍不住了,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指,在Linda的手心里扣动了一下,充满了调戏的暗示。叶炯榆他忍着不敢碰,这小秘书他可就没那麽客气了。
  曹或年心里有点后悔带上谢晶晶一起出席今晚的约会,真是断了自己的艳遇。
  Linda感受到曹或年的不良用意,见过大场面的她表面上并没有做出反应,她也不是第一次被这只老色狼调戏了。
  叶炯榆的眼神不经意轻轻地飘过那只还握着Linda手不放的肥手,脸上的微笑并没有任何改变,却将暗流的一切尽收眼底。
  “哟,这就是晶晶小姐吧!我可是早就久仰大名了,真人果然是漂亮,曹市长可是好眼光呀!”
  曹或年这才想起谢晶晶的存在,赶忙地松开Linda的手,为叶炯榆介绍他今晚的女伴。
  “晶晶啊,这位是香港赖氏集团的副总裁叶炯榆小姐,叶小姐可是出了名的女强人,真正就是既漂亮,又能干,你可得多跟她学学。”
  “叶副总裁,您好,我才是久仰大名呢!”
  “哪里?哪里?曹市长太夸奖我了,有点言过其实了,我都不好意思了。”
  相谈着,他们的众人在沙发上坐下。除了他们,还有赖氏分公司的几位部门经理、几位作陪的官员和曹或年的秘书小杨。
  叶炯榆才一抬手,Linda很有默契的递上早早准备好的红酒,她回过头,给Linda一个赞许的笑容。
  “听说曹市长对红酒很有认识,这不,我朋友送了我几瓶1996年的Lafite,特拿来给市长鉴赏下。”
  “啵”的一声,叶炯榆拉开木塞,在曹或年面前的红酒杯上倒上,红色的液体顺着玻璃杯往下滑,很是诱人。曹或年看着,看着,禁不住地咽了咽口水,是为了美酒,或者为了美人?但他很早就知道这是吃不上的美人。
  曹或年右手两指夹着杯座,轻轻地在桌面上晃动,让这红酒的香气散开来,才端起来,小喝了一口,嘴巴有模有样地还蠕动了几下,闭上眼睛很是享受。
  “嗯……好酒,果然是好酒。”
  叶炯榆看着他装模作样的动作,有点想笑。本就是不懂的牛饮,还要学人品,学得还真有几分像,可这昂贵的液体到了他嘴里,怕是和白开水一样,没了分别。
  美酒赠英雄,可这年头美酒向来都被这样的人糟蹋了。
  “就说曹市长是识酒之人,这好酒也要是从您嘴里说出来的好,才是真正的好。”
  叶炯榆这马屁拍得曹或年很舒服,继续喝着酒,笑得嘴都何不拢了。
  谢晶晶见曹或年喝着享受,也端起自己面前的学着喝了一小口。酒才入口,娇美的脸皱了起来,忍不住就要吐出来,被曹或年丢过来的眼光瞪了回去,勉为其难的吞了下去。
  “嗯……这味道……”
  “小丫头,喝不惯吧?这可是好东西,别糟蹋了。1996年的Lafite可是难得一遇的极品,你能喝上已经很荣幸了,还有和不满?”
  突然,曹或年觉得自己开始嫌弃起身边这个女人,她除了有美丽的容颜,青春的胴体,在加上高学历以外,一无是处,跟这里另外两个女人差得实在是太多了。
  “1996年的波多尔经历了阴冷、潮湿、阳光这三个酿酒最好的时期,让这年酿制出的Lafite味道丰富、浓郁芬芳、酒体平衡、复杂饱和,融合了1953年的优雅和1959年的浓烈,确实是难得一遇的佳作。”
  Linda倒真没想到曹或年这么识货,顺势帮他完成了这瓶酒的介绍。
  Linda的一番话完后,叶炯榆眉间不经意的蹙了一下。这丫头什么都好,也很聪明,就是有时候遇上心头所爱之物,容易冲动,坏事而不自知。
  果然,曹或年对Linda的介绍很是赞许,端起酒杯跟她连喝了好几杯。赞许有些时候不过是借口罢了。
  喝酒间,他朝秘书小杨使了个眼色,小杨会意,不经意地做到谢晶晶身边。
  “曹市长,我还以为我们算老朋友了呢!”
  叶炯榆伺机让话题渐渐走向主题。
  “叶副总裁何出此言,我们本就是朋友,而且还真是老朋友。”
  “那我这位老朋友想跟您这位老朋友叙叙旧,可怎么就这么难呀?”
  “就是,就是,曹市长,我们可是吃尽您的闭门羹啊!”
  “哎呀,你们误会我啦!我这些日子真的是在乡下,我这一回来就下乡去了,我还真不知道你们要来,不然可赶着我都不走不是?”
  曹或年这只老奸巨猾的狐狸不但睁着眼睛说瞎话,还顺势将手搭在Linda的手上。
  “既然是朋友,那曹市长您可得自罚哦!”
  叶炯榆端起酒敬曹或年,让他的手不得不离开Linda,端起酒杯迎上来,很爽快的仰头喝下。
  “叶副总裁啊!听说你们赖氏跟我们Q市正式签订合作协议了?”
  “是啊,所以以后曹市长您可得多多关照啊!”
  “我们真就成了自己家人了,你们说是不是啊?”
  陪坐的各位官员得令连忙起哄。
  “对对对,自家人了,自家人了。”
  “叶副总裁,市长都这么说了,您是不是该喝三杯啊?”
  叶炯榆没得推辞,仰头就是三杯。
  小杨接到曹或年的眼神,再示意其他陪坐的官员开始起身给叶炯榆敬酒,这一圈下来,叶炯榆正题尚未入,就已经喝了一瓶多的红酒了。
  曹或年果然就是只卑鄙的老狐狸,他既然知道他们今晚为何而来,就自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他们,叶炯榆早有心理准备。
  酒过三巡,到了中场休息的时候,谢晶晶早不见了踪影。貌似刚才不知何时喝醉,被人抬了出去,这回怕是直接送回家了。
  叶炯榆喝得也有点累了,微微地躺在沙发上休息,让其他经理暂且替她先应付着这群酒鬼。她的酒量很深,尚未到极限,只是身体这会儿受不了。她的胃里如江河翻滚,痉挛得她额上直冒冷汗,她咬着牙忍着,窝在昏暗的灯光里,只有Linda默契的注意到了她强忍着的痛苦。
  “Fiona,要不你出去休息会儿吧!”
  “嗯。”叶炯榆没让Linda扶她,咬紧牙关自己站起来,若无其事的还得跟大家打声招呼,“抱歉,我先出去接个电话。”
  “叶副总裁这么快就不成了,这样的诚意可不够哦!”
  “徐局长,这是哪的话,我不是还在这嘛?我们总裁只是出去打个电话,来,我陪您喝。”
  Linda的机灵掩护,叶炯榆才得以成功从这群酒鬼中脱身,拉开房门逃出那烟酒弥漫的房间。
  走出走廊,尽管这是内走廊,没有空气清新可言,但叶炯榆还是有种逃出生天的感觉。
  拐了几个弯是55专门为会员贴心设计的一个休息区,休息区位于天台上,摆着几张沙发,种着好多绿色的植物,让酒后的人会觉得这里心旷神怡。叶炯榆捂着肚子,扶着墙,摇摇晃晃的寻到天台的休息区,摊在沙发上,天台的新鲜空气缓解了她胸口的闷气,却缓解不了她腹部传来的绞痛。
  两分钟后,Linda找了个借口寻了出来,找着叶炯榆的时候,叶炯榆双眼紧闭靠躺在沙发上,若不是她蹙紧眉痛苦的样子,Linda还以为她睡着了。
  “Fiona?Fiona?”
  “嗯?”
  叶炯榆幽幽地睁开眼睛。
  “你等会儿,我去车里给你拿药。”
  “嗯。”
  叶炯榆在Linda走后,复又闭上眼睛。脑子里全是今晚来的正事儿,可正事儿还没办成,自己已经成这样了,看来今晚这场势必是场恶仗。她觉得胃里的痛好像开始转移,转移到了脑子上,头这会儿开始如针扎般的疼。
  冲忙往停车场跑的Linda在曲径的过道上撞上拐弯过来的男人,她被撞得有点往后倒,站稳了脚跟,也来不及抬头,道了歉就走,提腿就继续往停车场跑。


[20]  城池之鱼(三)

  十分钟后,白色药丸开始在叶炯榆体内产生药效,胃部痉挛逐渐减轻,她扶着头慢慢的从沙发里起来,想到还有一场硬仗要打,她的头痛就药石无灵。
  “Fiona,Are you OK?”
  “Fine。”
  “要不你先回去,剩下的事情交给我吧!”
  叶炯榆睁开她的大眼睛,喜怒难辨地看着linda,她很清楚linda的话里的意思。
  Linda跟着叶炯榆在商场上打滚这么多年,也见识了不少形形□的男人,她早不是单纯天真的女孩儿,怎会不知道里面那个男人脑子里那些龌龊的心思。
  “我没事儿,再说也没有主人家先走的道理。”
  在叶炯榆看来,linda还是太年轻了,她真以为里面坐着的是一般的狼?那可是一只贪得无厌的白眼狼,若她真走了,任凭linda再厉害今晚也绝不可能全身而退。
  “可是……”
  “别可是了,赶紧进去吧,这电话打得可真有点久了。”
  她们俩人回到包厢的时候,里面的人都喝得有点高。服务员进来了好几次,换走了一批又一批的空酒瓶,她们带来的那法国顶级红酒早不见了踪影,别说酒了,瓶都没影儿了。也不知哪时候起,早喝上白的了,五粮液、茅台的酒瓶摆满了茶几,地上白酒的空瓶横七竖八的倒着,在灯光中泛着晶莹。白酒混红酒,难怪个个都醉得开始东倒西歪,鬼话连篇,大吼大叫,早没了白日里道貌岸然的模样。
  “这哪是喝酒啊?这么好的酒有这么喝法的吗?真是浪费了!”
  Linda跟在叶炯榆身后,看着这满室凌乱的酒鬼,低声地在叶炯榆耳边埋怨。
  “行了,本来就是拿来给他们糟践的。”
  不都说钱能解决的事儿就不是大事儿,叶炯榆现在担心的是钱不能解决的事儿。
  “哟,看看,看看,我们两位大美女终于回来了。”
  有个喝醉了的局长摇摇晃晃地朝她们走来,一手拿着只酒杯,一手拿着个乳白色的陶瓷酒瓶,叶炯榆淡定地扫了一眼,53°的茅台。
  “来来来,赶紧过来,市长可才提到你们呢!”
  说罢,那个醉酒局长随手放下手中的物品,两只魔爪就往叶炯榆和linda的方向伸去。叶炯榆巧妙的一躲,不着痕迹地绕开他的手,人已经出现在曹或年身边的位置上。
  “曹市长,总公司有点事儿,我这不才打完电话回来。怠慢的地方还请您见谅啊!”
  “叶副总裁哪的话,知道你是大忙人,都是工作上的事儿,哪敢说怠慢呢?”
  Linda好容易躲开那个醉汉局长,正要在曹或年另一边坐下,叶炯榆抬眼给她使了个眼色,她会意转了个方向,朝公司另外的同事走去。
  “叶副总裁躲出去那么久,进来可是要罚酒的。来来来,先罚三杯。”
  杨秘书也不是盏省油的灯。叶炯榆并没有多做推脱,大方地接过酒杯,仰头将三杯辛辣的白酒滑入肠中,始终保持微笑的脸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只有她自己知道火烧一般的液体搅乱了她才刚平静的肠胃。
  “叶副总裁好酒量,真不愧是酒国女英雄啊!”
  包厢里传来很给面子的鼓掌声,欢呼声,起哄声,此起彼伏。
  “曹市长,这酒我也喝了,我能否跟你谈谈我们公司的事儿呢?”
  曹或年挑了挑眉,这女人终于还是进入主题了。也好,看在这么昂贵的红酒份上,老子就陪你溜溜。
  “哎呀,叶副总裁,这晚上出来轻松消遣的时间,咱们就不谈公事了吧!”
  “曹市长,我这不是办公时间找了您很久都没找上,才挑了这时间来打搅您的嘛。我也是没办法呀,要想见您老人家一面还真不容易呢!”
  曹或年听得出来叶炯榆在讽刺他,以他与这女人打了这么多年的交道来看,这女人怕是要急了。他还真不愿意跟她有什么正面冲突,这女人的能耐他心里有数,逼急了她,他也没什么好处。得些好处也要懂得收敛不是。
  “叶副总这话严重了,您也知道我是真没空。至于你们公司的事儿,我明天马上着手让他们去办。”
  一听就是敷衍,不想得罪又不想轻易放过的敷衍。
  “市长,不知道,我们公司问题出在哪里呢?还请您指教一二,我们好循您指示整改啊!”
  曹或年装模作样的叹了口气,开始拉起他最擅长的官腔。
  “哎呀,既然叶副总裁都说到这份上了,那我也就不拐弯抹角了,就直说?”
  “但说无妨。我们虚心受教了。”
  “贵公司成立得实在仓促了点,很多批文都还没下来,你们这不合程序啊,现在要再走程序,就麻烦了。所以……”
  “市长您有话不妨直说,需要什么材料,或者什么准备,我们一定备齐。以我对曹市长的了解,可没您办不成的事儿啊!”
  “叶副总裁向来是个聪明人,老夫的意思,你应该很容易明白。老夫也向来喜欢跟聪明人打交道。”
  曹或年这说话间,眼神很巧妙的从不远处滑过。叶炯榆无需追随他的视线,也知道他的视线落在了哪里。她最担心的事儿还是发生了。
  叶炯榆很清楚,曹或年老狐狸这是一箭双雕之计。想到这,心理愤恨骤然升起,不自觉双手握紧了拳头。
  曹或年迟迟未得到叶炯榆的回应,转头看去,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她,那完美的面容,那姣好的身段,死死诱惑着他。突然一时失了理性,冲动的伸出手环上叶炯榆的小蛮腰。
  “若是叶副总裁,那就更妙了。”
  叶炯榆胃里的痛苦和难受让她再耐性跟这个恶心的老男人斗智斗勇的纠缠,她反射性的想要转身给这老色狼一个巴掌,但她这一掌还没甩出去,包厢的门被推开了。
  叶炯榆随后立即恢复了理智,庆幸自己这一掌没有打出去。
  “哟,这里可比我们那边热闹多了。小胡啊,我说什么来着,我说还是曹市长这边好吧!”
  “书记。”
  酒醉的几位局长突然有点清醒,立马站起来恭敬地跟秦振邦打招呼,脑子是清醒了,只是这身体却还是摇晃的。
  曹或年没想到进来的会是秦振邦,他收回刚贴在充满诱惑力的小细腰上的手,对秦振邦笑脸相迎。
  “哟,书记,这么巧?您也到这来消遣?”
  “哪谈得上什么消遣,不过是几个朋友来这聚聚,可比不上市长您这热闹啊!美酒、美人应有尽有啊!”
  说话间,秦振邦已经在曹或年身边的位置上坐下,很巧的是,那原来坐着的是叶炯榆。
  “既然书记也觉着我们这热闹,那就一块儿喝吧!小杨,让服务员再上酒。书记啊,您算是来晚了,没口福喝着叶副总裁带来的1996年Lafite,那真叫一美酒。都听说书记爱喝红酒,早知道您要来,我让他们给您留点。”
  起先还觉得这两人的寒暄还算正常,不过是些很普通的场面话,可到了这一句,曹或年终于忍不住了,两人话语间开始泛起淡淡的火药味。
  “好酒哪时候不能喝?既然市长您也爱喝,那我秦某人哪敢夺您所好啊!”
  这句话才真正踩着曹或年的痛处,不夺他所好,他秦振邦夺他的还少吗?
  “服务员呢?怎么这酒还没上啊?让他们快点。”
  杨秘书担心自己领导忍不住会在这众目睽睽之下跟秦振邦冲突起来,那可就真失了身份了。
  “杨秘书,不必麻烦了,我也就过来打声招呼。明早市里两会开幕,我得回去休息了。市长,各位,秦某就先走一步了。”
  秦振邦说着已经从沙发上站起来,拉好西装扣,从容地朝包厢门走去。
  包厢的门关上,秦振邦留下的那句看似轻描淡写的话,却在包厢作陪的众局长中引起轩然□。众局长纷纷开始看表,发现已是午夜时分,快乐不知时日过的他们竟忘了明天的大事儿、正事儿。
  “哟,这都这么晚了。市长,您看是不是……”
  市长、书记皆不能得罪,虽然他们是市长的人,但今日让书记遇上了,明日他们哪怕是犯一点点小错,恐怕就是吃不了兜着走,市长再大的能耐,也保不了他们这么一大群人。正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他们可都是老官精了。
  秦振邦这么一出现,曹或年压抑在心里的火膨胀到了极点,却只能忍着,哪怕是内伤也只能忍着。
  “行了,行了,明天那确是正事儿,大家就都散了吧,早点回去休息。”
  众局长得令纷纷从沙发上起来,拿起各自的衣服,朝门的方向摇晃着走去。
  “慢着,各位可别忘了明天投票的事儿。”
  “市长,这您就放心吧!”
  众人正在散去,叶炯榆也带着自己的人随大流地站起来跟曹或年辞别。
  “市长,既然你们明天有事儿,那我们就不打搅了。”
  曹或年早被秦振邦折腾得没了采花的兴致,他现在有的只是满腔怒火,早没了风度可言。
  “走吧,走吧,都走吧!”
  从55出来的时候,叶炯榆不知道秦振邦为什么会出现,怎么就这么巧?他的突然出现无疑是救她与魔掌,或者这么说并不准确,应该说他挽救了她差点一时冲动犯下的失误。但她心里,脑里都没有丝毫想感激他,他怎么去感激一个做任何事情都有动机的男人。
  Q市市委书记办公室大门被人大力的推开,发出震耳的巨响,被推开的门重重地摔在墙上,还反弹了几下,若不是它实木材质的质量过硬,这时恐怕早裂成两半了。
  “秦振邦,你TMD给老子出来。”
  “书记……”
  没敢也没能拦住曹或年怒火冲天撞门而入的秘书小张,站在门口委屈地看向端坐在办公桌前的秦振邦。
  “小张,没事儿,你先出去吧!”
  秘书小张才带门出去,曹或年已经冲到秦振邦面前,一掌拍在桌面上,桌面上的物件都被震得跳了跳。
  “秦振邦,我问你,为什么李清宇的名字会消失在投票候选人的名单里?”
  “我觉得他的审查不过关,所以决定押后再议。”
  秦振邦泰然自若地应对眼前这个年过半百还中气十足,火气旺盛的老男人。在他看来这样的人早该退休回家修身养性了。
  “谁给你的权利?他的提拔意见是党委会讨论通过的,你凭什么擅作主张?”
  “凭什么?就凭我是市委书记。谁给我的权利?党和国家和人民赋予我的权利,这还不够吗?”
  市委书记是党政一把手,管的是人事生杀大权,曹或年问出如此问题,若不是老年痴呆了,就是一直以来嚣张跋扈惯了。以前的人或许都忍让着他,可他秦振邦绝不会姑息。
  “你……”
  曹或年被秦振邦一句话堵得哑口无言。李清宇是他的外甥,他信誓旦旦的保证这次他提拔当交通局局长的事儿绝没问题,这下给秦振邦这么一横杠子,让他的老脸往哪搁?
  “曹市长,我们今后的合作到底是井水不犯河水公事公办呢?还是有商量协作着办呢?那还请市长您给个表态。”
  秦振邦这话,曹或年知道自己真小看了这个年轻小子了。原以为赖氏的事儿上,他一直很平静,是因为他顾忌他不想跟他正面冲突。可没想到,他来这么一招阴的。
  秦振邦,算你狠。
  “书记,我选择后者。”
  “好,这也正是我希望的。”秦振邦满意地从椅子上站起来,伸出他的右手,“以后,合作愉快。”
  这是秦振邦第二次在曹或年面前说着句话,但他知道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合作愉快,以前不能,以后就更不可能了。


[21]  惊喜

  此时的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的CEO办公室里弥漫着浓的化不开的挫败,叶炯榆身心疲惫地靠坐在大班椅上,昨晚辛辣白酒的刺激让她这会儿还缓不过气来,让她挫败的并不是身体的痛苦,而是一番努力后的毫无收获,损失了钱倒是小,白让那只恶心的狼占了便宜。
  商场上,很多人背地里都说她是不择手段的女魔头,但她觉得自己是个君子,至少她一直奉行的是先礼后兵的政策。而多余曹或年,她也延续了这项政策,昨晚毫无疑问是礼,既然人家不买账,那她只好另辟蹊径,走高层路线了。这天下可不是他曹或年的。
  “咚咚……”
  叶炯榆睁开眼睛,眼中仍有藏不住的疲惫,但相比之前,更多了一份锐利和坚定。她抬手揉了揉太阳穴,深吸一口气平静的说。
  “come in。”
  Linda从推门进来,她的脸上带着难掩的雀跃,迫不及待的走到办工作前,将手里捧着的文件摆在桌面上。
  “Fiona,所有项目的批文全部下来了。”
  “Really?”
  叶炯榆从椅子上差点没高兴得蹦起来,这毫无疑问是一则再好不过的消息,令人兴奋的是,这还是一件意想不到的惊喜。
  “Suer,这就是全部的批文的原件,新鲜出炉。”Linda高兴得也像个来邀功的孩子。这突如其来的惊喜,让她有种不劳而获的喜悦。“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难为我们之前还这么煞费苦心的讨好曹或年,真真是浪费了我们那些好酒,要知道好酒可是喝一瓶少一瓶了。”
  可一个晚上就被那群人糟践了不下十瓶。
  相比Linda的过度兴奋得有点口无遮拦,叶炯榆倒是要冷静许多。惊喜、兴奋过后,她更关心的是事情的真相。
  “这胜利来得太突然了。”
  叶炯榆花了半天时间下决心与曹或年兵戎相见,可老天却在这个时候掉了这样一块馅饼,福兮祸兮,她不敢断定。
  “是啊,这只老狐狸怎么突然大发善心,说批就批了呢?难道真是因为昨晚?”
  若真如Linda所说因为昨晚,那则是叶炯榆最担心的事情。这说明这批批文无疑是曹或年投下的一个诱饵,吃了,她们就真是上钩了。可以她与曹或年这两年来打交道的经验来说,这个可能性不大,曹或年不是大善人,典型的不见鬼子不挂弦,又怎么会下这么大本钱呢?
  如果不是,那又是因为什么呢?她需要好好想想,理清这错综复杂的关系。
  “Linda,你赶紧把这些批文拿给各部门,让他们各施其职,尽快让项目动起来。总公司那边还等着看呢!”
  当办公室里就剩下叶炯榆一个人的时候,安静的空气让她从兴奋的情绪里彻底冷静,她开始一幕一幕地捋着昨晚到今天的事儿。他们用对付天下所有贪得无厌的人的方法应酬着曹或年,可不知为何曹或年这次手如此之硬,怎么也不愿下手签字,任凭他们陪酒、陪笑他也只是避重就轻的敷衍而过,完全没有松口的迹象。
  是什么让他一夜之间改变了主意?
  这时候,有个人闯入他的思绪,他就是昨晚唯一一位不速之客——秦振邦。
  只有是他,这一切才能解释。可若当真是他,那他又图的是什么?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这个道理她很小便懂。
  叶炯榆拿起电话,她拨通了秦振邦的私人电话,电话响了两声,她才想起来今天市里开两会,这时间秦振邦应该在开会,哪有时间接听电话?
  可正当叶炯榆正要挂断电话的时候,电话出奇的被接通了。电话那头传来一把很淡定的声音。
  “喂。”
  中国的政客大都是这样,喜怒不形于色,讲话也永远是哪个调调,拍马屁的说这叫深沉,嫌弃的说这叫打官腔。他们都好这口。
  “我以为你在开会。”
  “你赶巧了,现在是休会时间。”
  “是吗?那还真巧了。说话方便?”
  “说吧!”
  “批文是怎么回事儿?”
  “什么怎么回事儿?叶副总裁,这可不归我管,你是不是问错人了?”
  “秦振邦,你少跟我打马虎眼。曹或年一夜之间变成大善人了?太天方夜天了。”
  “哼,那还不得归功于叶副总裁的交际工作做得好,做得到位啊!”
  叶炯榆听得出来秦振邦语气里的轻蔑和讽刺,他们俩总是这样,很难好好说话,三句不到两句就相互攻击起来,像极了两只刺猬。可这就是他们的相处方式,若哪天真改了,那才真是出事儿了。
  “秦振邦,你也不用阴阳怪气的,我有自知之明,就是因为我的工作没到家,所以这批文一直吊着不动。而这份惊喜如何而来,难道真要我直说吗?”
  从秦振邦接电话的第一句话开始,叶炯榆就知道自己的推测错不了。他们认识这二十多年,虽不是知己,却有胜过知己的了解。
  “既然知道了,那就知道了,你也不用谢我!”
  “哼!”叶炯榆冷笑一声,“我没打算谢你。秦振邦,你帮我是想得到什么,大家心知肚明,无须捅破。我又何须谢你?”
  难为他为了她爷爷的事儿如此卖命,这会帮她怕也是同样原因吧!这男人心里的城府太深了,想起来就叫人寒心。
  “叶熙夕,这件事儿上,你太高估自己的地位了。曹或年卡着你,是冲着我来的。你?不过是倒霉的成了城池之鱼。至于我对曹或年出手,也同样不是为了帮你,我也同时顺了个道,做个顺水人情罢了。叶熙夕,别把自己想得太重要了。”
  他还是习惯叫她“叶熙夕”,“叶炯榆”这个名字在他看来太拗口了。
  打压曹或年的嚣张气焰本就在秦振邦的工作计划内,如今算是给他一个下马威,也好让他知道,谁才是这个市里的一把手,别站总站错了位置。
  秦振邦不留情面的一番话令叶炯榆心里很矛盾,很不是滋味,但她无法质疑他这话的真实性,因为无懈可击。
  “哼,不是最好。因为就算是,你也不可能从我这得到什么。”
  秦振邦听完这句话,或者应该说还没听完,就把电话给挂了。休会时间到了,他该回会场了。
  叶炯榆对着这好不讲礼貌的收线,心里更是窝火,这男人真是越来越没风度了。其实想想,从小到大,他对她就从来不讲风度,而她也不稀罕,她觉得自己和他本就应该是同一高度,没有男女之别。
  Q市棘手工作才解决,叶炯榆便马不停蹄的奔赴B市,一个星期后,便是旧城改造项目的投标会,她必须去早做准备。
  为了这个项目,叶炯榆抽调了自己最器重的六员大将组成了精英小组,这个项目她志在必得。
  精英小组在叶炯榆酒店套房里没日没夜地工作了一天,终于利用三天时间将这个投标计划做到了完美。
  叶炯榆抱着这份计划书,很满意,这将是她人生中最满意的计划书。
  “啊……终于完成了!”
  “是啊,如此完美,成功指日可待。”
  看着自己手下一个个舒心地伸着懒腰,叶炯榆觉得很欣慰,也很自豪,不愧是她慧眼跳出来的精锐部队,绝非浪得虚名。
  “Fiona,我们辛苦了这几天,你是不是该好好犒劳犒劳我们啊?”
  “就是,就是。这几日我们吃的都是快餐,太没意思了。”
  他们无疑是叶炯榆的部下,但她更愿意当他们是朋友,所以工作以外的场合,他们总是很亲近的直呼其英文名。
  “这有什么问题,想吃什么?去哪吃?只要你们想得到的,我绝对满足你们。”
  “淮江路的老字号粤菜馆,鲍参翅肚加燕窝,样样可不能少。”
  “哇,你们够贪心的呀!Fiona,看来今天你是得大出血了。”
  叶炯榆耸耸肩毫不在意。
  “无所谓啊!想吃什么就吃什么,两头鲍一人一只不够就两只,撑死你们。Linda,定位。”
  “OK。”
  Linda转了个身回来,位置已经订好了。
  “12:00,皓月包厢。”
  “OK。”叶炯榆满意地看了看手表,“大家各自回去休息盥洗,12:00皓月包厢见。”
  皓月包厢里坐了满满一桌人,每个人都一扫早上疲惫的阴霾,精神奕奕的等待着丰盛午餐的到来。
  “Fiona,可说好了,这可不算庆功宴啊!等我们投标成功的那餐可得比这更好才行。”
  “joy,你也太贪心了,这还不够好啊!你下次还想吃什么?龙肉吗?”
  “龙肉有什么稀罕的……”
  叶炯榆没有加进大家庆功宴的讨论话题里,现在说庆功有点早了,她是稳扎稳打型,一日不成之事她一直不敢掉以轻心。但她不会阻止同事们的兴致,那样也太扫兴了。她斜过头漫不经心的透过大大落地窗,看向窗外。
  餐厅位于二楼,望出去,窗外的淮江路是B时著名的商业街,繁华喧闹,十足大城市的气派。这样看着会让人觉得繁华与他们如此接近。这里是典型的粤派菜馆,不搞环境风,吃的就是味道。
  淮江路熙熙攘攘逛街的人群中,晃眼中叶炯榆好像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猛然起身,快步冲到窗前,贴着玻璃将窗外的一切看得清楚。
  是他,真的是他,或者应该更准确的说,是他们,就是他们。
  叶炯榆管不了那么多,扯下围好的餐巾,没给满桌同事留下只字片语,箭一般的冲出了包厢。
  “Fiona,where are you going?”
  linda反应过来的时候,叶炯榆早消失在包厢里,留下打开的门拍打着门背后的墙。
  包厢里的人面面相窥,每个人的脸上尽是疑惑的表情。
  “Fiona这是怎么了?”
  “不知道,从来没见过Fiona这样。”
  在他们的眼中,他们的老板向来从容淡定,处变不惊,再难的事儿到了她这,都未曾引起过轩然大bo。可今天这是怎么了,她的惊慌失措让他们陌生。
  linda在叶炯榆离开的那一刹那,在她的脸上抓到一丝绝望的惶恐,那是绝望的人脸上才会出现的表情。


[22]  往事的结

  叶炯榆冲出餐馆,站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懵了头脑,她四处张望着,迫切想要寻找刚才看见的那个熟悉的身影。她很肯定绝不是自己眼花,又或者是幻觉,她看见的就是真相。
  终于远远地发现了他们。他站在一辆银灰色迈腾旁,体贴地为她拉开车门。她幸福地娇笑着,坐进车里。这一幕是那么的刺眼,扎进肉里,刺进心里。
  痛在心中顿时转化成熊熊怒火,冲上叶炯榆的脑中,蒙蔽了她所有的理智。她顾不上看路,踩着3寸细跟高跟鞋,拔腿就往对面跑。紧接着,淮江路上传来尖锐刺耳的紧急刹车声,一辆黑色的奥迪差点撞上的横冲出马路的她。
  车上的司机惊魂不定的摇下车窗,探出头来劈头就骂。
  “你个疯女人,不要命啦?要死死远一点,别连累别人。”
  差点发生的车祸在淮江路上引起了不小的骚动,行人驻足关注,有人窃窃私语,有人上前热情关心。可是此时此刻,不论是关怀的话语还是别人再难听的辱骂,皆入不了叶炯榆的耳,也拦不住她的脚步,她现在唯一的念想就是追上那台车,追上车上的人。
  待叶炯榆冲上去的时候,那辆银灰色的迈腾已经绝尘而去了,远远的只留给她一个还能看的清楚车牌。她将车牌牢牢的记下,咬牙切齿的记着,记进心里,记进骨髓里。
  叶炯榆掏出手机,熟练地按下一串号码,那是一串已经很多年不曾主动拨通的号码。
  电话响了好几声才被接起来。
  “喂,熙夕?”
  对方的这句“熙夕”叫得是如此的小心翼翼,语气里是带着心虚的惊喜。惊喜多?其实是心虚多点。
  “你在哪里?”
  “熙夕?怎么了?发生什么事儿了?”
  面对叶炯榆劈头就来的一句质问,对方不明所以回答得有点避重就轻,而他的不明所以在叶炯榆看来是心虚,是逃避,是敷衍,是虚伪,是所有不负责任的表现。
  这只会引来叶炯榆更斩钉折铁的质问,她今天就想知道,他是不是还打算骗他,他打算骗她到什么时候。
  “我问你在哪里?”
  “我……”
  “你跟她在一起对不对?”
  “熙夕,我……”
  “我问你,你跟凌晓珺在一起对不对?”
  说到这里,电话那边是一片沉默。
  “我刚才看见你们了,我多希望那是我眼花。”
  “熙夕,你听我说……
  “听你说?好,好,我听你说,我听你说。”
  “熙夕,我是到B市出差来的,正巧遇上她,就……”
  “正巧?有那么巧吗?你记不记得,你当年答应过我什么?你记不记得?”
  “……我记得。”
  “你答应过我,你答应过我跟她不再有来往的。原来,你一直都在骗我,骗了我十年,十年。"
  说到这里,叶炯榆觉得自己眼睛酸涩得难受,少了眼泪的润湿,痛苦的时候,眼睛徒留这份酸涩。
  “那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什么?我会让你后悔的,虽然你不在乎。”
  “夕熙,你听我说。”
  “我不听,也不会再相信你。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你。”
  叶炯榆再不想听到对方任何接口的说辞,十年前,她已经被骗了一次,她不会被再骗一次。他说他们是正巧遇上,可他不知道谎话尚可以编圆了,唯独女人脸上那种幸福的笑容是编不出来,骗不了人的。
  他忘了,她再不是十年前那个小女孩了。
  挂上电话,叶炯榆将手机紧紧的握在手心里,出尽全身力气,密不透风的握着,她将自己牙关紧紧咬住,几乎要把牙齿咬碎。若真是咬碎了,她也只能往里吞。
  叶炯榆没有再回餐厅,也没有回酒店。此刻她的脑海里现在凌乱如麻,装不下任何东西,早没了做任何事情的心情。她手里死死地握着手机,眼神空洞的开始漫无目的的在路上走了起来,她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能去哪里?这样的她哪里也去不了,只能找一个没人认识她的地方躲起来。庆幸,这座城市,没有多少熟人。
  但是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小,当庆幸没人认识你的时候,其实熟人早将一切尽收眼底。
  “邦子,快看,那不是叶炯榆吗?”
  他们的车正巧停在十字路口前等红灯,坐在汽车后座的秦振邦把头从文件里抬起来,透过挡风玻璃窗,看到斑马线上,一个垂头丧气的绝望、落寞女子从他们的车前走过。
  秦振邦的眉不禁跳动了一下。他没见过这样的她,这样的她让他很陌生。从小到大,她都是个极其好强的女人,落寞、颓废这样消极的词语从来不适合她。
  “她看起来很落寞的样子,不知道遇上什么事儿了?”
  胡耀华是无意识的关心,准确来说是好奇。他好奇大名鼎鼎的女强人再遇上什么事的时候,来上会出现这样绝望的神情。如一朵凋零的花,没有丝毫生气。
  “少管闲事。”秦振邦收回自己的目光,重新低下头回到他的文件里,“绿灯了,还不赶紧走。”
  司机发动车子,低速从斑马线上驶过,渐渐提速离开这个十字路口。
  这时,秦振邦微抬起头,透过车子的后视镜,还能看见那抹绝望、落寞的身影。他定定的看着,失了神。
  B市这座城市很美,它的美美在它的繁华,美在它永不消失的华丽。不论时代怎么变迁,它总是当仁不让的国际大都市。
  叶炯榆走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地段上,却无心去欣赏它的美,只是随着心走着。下一个路口是左拐,或者右拐,她没有既定的计划,想走哪就走哪吧!
  她手里握着的手机上有一串数字,一个这一路走来,她无数次输入,又无数次删除的号码。有好几次,她的手指都已经移到了那个绿色按键上,但无论如何就是按不下去。
  她一直在掂量着,对比着按下去,和删除这两个动作带来的后果。她无法预计得到按下去后会是什么样的后果,但她隐隐知道会是凶多吉少。可删除的话,一切将不会改变,幸福的人继续幸福,她依旧是唯一承担的人,痛苦的人痛苦不会变得幸福,痛也不会增加,因为已经到了极致。
  不知道走了多久,身边的路人开始变少了,不再如之前那么熙攘。
  “咚……咚……”
  叶炯榆这时候,耳边传来很浑厚的钟声,不是庙里撞钟的钟声,而是教堂的钟声,那是种安静祥和的声音。她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真的发现了一座教堂,准确来说是座天主教堂。
  这座教堂是座典型的中世纪哥特式建筑,堂身正中是盘型浮雕,繁复华丽,远看极像罗马钟表的形状。外部结构采用清一色红砖,屋顶铺设石墨瓦,饰以许多圣子、天主的石雕,纯洁而安祥。
  她没有信仰问题,她不信神佛,不信基督,不信上帝,不信真主,可是这会儿她累了,只想找个地方坐会儿,安静的坐会儿,不受任何人的打搅,向来以安静祥和著称的教堂应该是最合适不过的地方。
  走进教堂的哥特式尖拱正门,叶炯榆才发现,自己错了,今天的教堂无比热闹,因为有对新人正在这里举行婚礼。
  教堂内部装点了许许多多的马蹄莲,配上白色的丝绸、亚麻布的交相呼应,将纯洁与浪漫烘托得淋漓尽致。教堂四周的彩色玻璃窗在阳光的照耀下,灿烂辉煌的光打在中间的那条红地毯上,它们将引导新人一步步地走向圣坛。
  叶炯榆不是这场婚礼的宾客,当她进入教堂的时候,婚礼尚未开始,却也是预备的阶段,新郎官站在圣坛前,殷殷期盼着自己美丽新娘子的到来。
  她在角落找了个位置坐下,没多久婚礼进行曲的音乐响起,众人皆转头看向教堂的大门,只见新娘子穿着洁白的婚纱,幸福娇羞地挽着父亲的手臂踏上红毯一路走来,走向神圣的圣坛,走向她的新郎。
  好长一段路,新娘的父亲终于将新娘的手交到新郎的手里,站在神父面前,这对新人笑得更甜蜜、幸福了。新人在场的众亲友给他们投以羡慕、祝福的目光,仿佛从这一刻起,他们就已经笃定了白头到老。
  而教堂里唯一的一个外人,叶炯榆实在看不下去,今天,对她来说,所有的幸福都是刺眼的,如一把盐巴,准确地洒在她的伤口上,痛彻心扉。
  神父还未曾将婚礼誓言念完,叶炯榆悄悄地冲出了教堂,离开那个洋溢甜蜜、幸福的空间,继续她漫无目的的步行,似乎只有独自步行的安静才属于她。
  又走了很久,走到了华灯初上的时候,她远离了喧嚣的商业区,远离了幸福的教堂,不知自己身在何处。
  她环顾了下四周,她发现了隐在一座院子里的小店,名曰:往事的结。
  往事的结?与她此时此刻的心境不谋而合,她被名字吸引着,推开半掩的篱笆门,走进了院子,走进了那件小店。
  店里的光线不算明亮,却足以让你看清里面的一切。老红色的墙,雅致随性的装饰,不拘小节得很有小资的范儿。进来前,叶炯榆以为这也许就是家小咖啡馆,又或者艺术工作室,又或者……反正她的好几个猜测都没准确。艺术工作室是最接近的答案。
  “小姐,有什么需要帮忙吗?”
  “你们这里……”
  “我们这里负责帮人告别过去的自己,告别往事的结。”
  改了皮囊就能告别往事的结?心不是还在吗?记忆不是还在吗?痛,不是还在吗?
  知道没用,可叶炯榆鬼迷心窍的想试试,哪怕就只有今天晚上。
  “那好吧,正是我需要的。”
  其实,她现在最需要的是洗脑,洗去那段纠结了十年的记忆。
  两个小时后,叶炯榆从《往事的结》走出来的时候,真的换了一副皮囊。
  平日里整齐盘在脑后的秀发,放了下来,如海藻般的长卷发柔顺地披在双肩,凌乱不羁地露出她那张巴掌大的鹅蛋脸,搭配面部浓艳妆容,最吐出的是她的烈焰红唇,性感冶艳十足。
  身上的职业套装,换成了一袭深玫红色全蕾丝露肩性感连身裙,腰间有朵同色的缎带上点缀着花型装饰。连衣裙蕾丝和薄纱混合的质地,让她平日里的干练和知性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浪漫,和引人若隐若现的遐想。
  叶炯榆的这一身打扮,无疑会引来高密度的回头率,秒杀了从她身边走过的所有异性。


[23]  如你所愿

  夜色渐浓,这座城市退却了华灯初上的温馨,走入霓虹繁华的暧昧。城市五光十色的各种光线掩盖了星月的清辉,它们不停闪烁着,迷了人眼,乱了人心,多少寂寞的人在这里走丢,忘了回家的路。
  推开一间名叫“魅惑”的酒吧大门。魅惑是间酒吧,却又不同于一般的酒吧。这里的水晶灯的诱惑,天鹅绒幔帐的优雅,老旧相片的复古,交错演绎着低调奢华的唯美之风,进来这的人无不为受其迷惑,沉浸在这典型的灯红酒绿中,寻求他们想要的解脱和快乐,尽管那都是一是贪欢的海市蜃楼。
  和所有的高级酒吧一样,魅惑这里的包间,大厅围桌都是高朋满座,只有吧台鲜少人问津,个中原因混酒吧的人都知道,吧台属于醉心寻找猎物的人,它像是个寂寞男女的接头平台,每晚从这成双结对亲密相缠走出这里的陌生男女数不胜数,他们都淹没在霓虹灯的流光溢彩中,大都再没了以后的故事。
  是道德沦陷?还是鬼迷了心窍?或者都是,怪只怪这座繁花似锦的都市里,太多寂寞的人。
  吧台前并不算难得的坐着一位身穿深玫红色连衣裙的女人,她是此时此刻吧台前唯一坐着的一位客人。她深玫红色的连衣裙领口是设计让她的香肩一览无遗,柔软的高档面料包裹着她姣好的腰身,裙边似旗袍设计那样叉开得老高,坐在吧椅上的时候,侧面露出吊带丝袜的蕾丝边,足以让男人浮想联翩。
  酒保在昏暗闪烁的灯光里依稀可以看清她的脸,浓艳的妆下她是绝美的,吧台前每回坐着的女人都美,可她的美不一样,因为那是种浓妆修饰不出的美。酒保不明白,这样美丽的女人会为什么事儿如此烦心,让他看着有点揪心。
  这就是真正的美女,真正的美女是所有男人都不愿看见她伤心的那种女人。
  她的面前摆了一排小酒杯,只喝剩了最后一杯,她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儿,涂有红唇膏的丰唇贴上玻璃杯口,琥珀色的液体粘湿了丰唇,晶莹透亮,美丽动人,一股妖娆的气息缠绕四周。
  “Bartender,再来……一打。”
  酒保以为自己听错了,但他发现并没有,这位美女的确是这么说的。这可是纯的tequila,不加任何冰块,不加柠檬,就这么喝。酒保看得出来美女有些微醺了,他的职业道德和怜香惜玉之心都促使他好意的提醒她。
  “小姐,您喝得有点多了,您这么喝法很伤身的。”
  “少罗嗦,我的……话讲得……不清楚?”
  显然这位美女是来买醉的,丝毫不领酒保的情,酒保无奈只得又给了她一打。两打tequila,再好酒量的人也是扛不住要倒下,何况是个弱智女流?
  美丽女人在微醺的时候最撩人,因为她们微张的眼睛,不自主微张的红唇对男人来说都是一道致命的诱惑。所以有句恶俗的话:女人不醉男人没机会。魅惑里寻找猎物的狼们又怎么会放弃这样绝佳的机会。
  酒保端上第二打酒的同时,有人朝美女靠拢过来。他不是第一个,但他希望自己会是今晚的最后一个。
  “美丽的小姐,可以请你喝杯酒吗?”
  酒吧里的男人都是这么搭讪的吗?了无新意,叶炯榆抬了抬头,用她充满迷惑的双眼无意识的看了男人一眼。之前她拒绝了不下十个,每个都是这样的开场白,他是第十一个,在她酒意上来,胆儿充肥了的时候。酒迷了她的双眼,她开始不想再挑了,懵懵懂懂的反正也看不清楚正脸,凑合吧!
  关了灯都一样,牙一咬就过了。
  “你……想……请我喝酒……吗?”
  醉了的叶炯榆语气不受控制,吐露出自己所不知道的娇俏,这种性感中带着可爱的表情可以煞倒天底下所有男人。
  搭讪的男人不由地吞了吞口水,他恨不得现在就抱着眼前这个挑逗性十足的女人直接上酒店。
  “可以吗?我有这荣幸吗?”
  “可是……你……来晚了,我刚……点了酒,你看……”
  “那我陪你喝?我们一起喝?”
  叶炯榆歪着脑袋,她不知道自己想不想看清楚对方的模样,或者看不清楚更好。酒真是个好东西。
  “好啊!”
  她答应了,这句“好啊!”等同于答应了今晚明早前即将发生的那段天亮前告别的故事。
  男人收到信息,喜出望外的再也抑制不住,把手搭在叶炯榆纤细盈盈的腰上,他开始想要迫不及待的想喝完酒去进行下一场运动。
  也许叶炯榆真是醉了,她知道有只手贴上了她,可她忍住了挣扎,告诉自己应该去享受。
  “来,我们喝酒……”
  “好,喝酒。”
  玻璃杯轻轻碰撞,叶炯榆和男人同时将酒喝尽。和叶炯榆的对辛辣的麻木不一样,男人的眉头紧锁,脸上的表情苦不堪言。不难看出,他的酒量不算太好,至少不如她。
  男人在喝酒间,他的手开始往下移,移到了叶炯榆裙子开叉的末端,手试大胆的,试探性的正要伸进去,叶炯榆没有反抗,眼看着就要得逞,被一双突如其来的铁腕牢牢钳住。他一抬头没遇上一双毫无表情,却冷若冰霜的鹰眼,不由的轻颤了一下。
  “你……你什么人?”
  “他男人。”
  来人说的自在,说的理直气壮,不容许任何人的质疑。
  “她男人?MD,哪有人出来找乐子还带着自家男人的?太不懂规矩了。”
  男人不服气的悻悻的离开,他的心情可以理解,眼看着就要到手的肉不翼而飞了,任谁也会觉得窝火。窝火是一回事,但还是得识时务。
  赶跑了搭讪的男人,新来的男人伸手扶起有点摊在吧台上的叶炯榆。
  叶炯榆好像知道了发生事情,却不确切是什么事情,回过头看着身边正轻柔地扶起她的男人。她还是看不清他的脸,但好像跟前面那个不一样,他们的手不一样,那只很恶心,这只很温暖。
  “怎么喝成这样?”
  那个声音里是责怪,像长辈一样的责怪,冷冷的却掩不住关心。
  “咦,我不能……喝醉……吗?”
  这时候的叶炯榆任他扶起来后,开始有点手舞足蹈。
  “女孩子家喝成这样,像什么话?”
  嗯?这人说话怎么这么讨厌?叶炯榆开始皱起眉头,讨厌这个人的教训方式。她还有一点点意识,虽然她不知道这人是谁,但她知道这是个男人,是男人遇上她这样的女人,在这样的情景说出这样的话,只有一个可能,假正经。
  她高高抬起的手落在他的肩膀上,手臂牢牢地,充满诱惑的环住他的脖子。
  “喝成这样不好吗……你们……男人不都喜欢女人喝成这样吗?”
  他没有拉开她的手,她这样,他正好使力将她带起,往大门带去。
  “走,跟我回去。”
  “回去?回哪里?你家还是我家?可是我家不在这里呢?我家在……嗯……我家在哪里?香港?不对。A市?也不对。Q市?好像也不对。算了,我也不知道我家在哪,我们去酒店吧!”
  叶炯榆是真的喝醉了,开始言语放松,说着一些不着边际的话。这话听得他心烦。她倒是真有经验,还懂得问去哪个家,最后干脆去了酒店。
  她什么时候变成这样?跟外界传的并无两样。
  秦振邦是应朋友邀请去魅惑喝酒,没想到会遇上这么“香艳”的一幕。那男人的手搭上她的腰的时候,他并不想管,可当看到那只手正准备伸进裙子里,而她全然没有反应,他发现自己再不能坐视不理。她糟践自己名声是她的事儿,以他与她的交情,没理由到了眼皮子底下也不阻止。所以他出手了。
  他真的把她带回了酒店,是他住的酒店。他不知道她来B市住在什么酒店,也只能把她带这来了。
  喝醉酒的人比平时要重,就算是个苗条的女人,这么搀扶着也很累人,他好不容易把她放倒在酒店的大床上,直起身子,长舒了一口气。
  他正想转身进浴室给她打块热毛巾,他的手被人抓住,死死地抓住。
  “你干什么?”
  他很嫌弃的想要甩开。可没想到醉酒的她力气这么大,一使蛮力,将他整个拉到在床上。
  “叶熙夕,你想……”
  没等他发火骂完,她翻身骑在他身上,叫他动弹不得。
  她俯下身,很大胆的开始吻他。
  “叶熙夕……叶……你……”
  他抗拒着,两个人纠缠的在床上翻滚着。任如何翻滚,她就是不从他身上松开,纠缠间,她性感的连衣裙跑了位置,该看见的,不该看见的□,他这个清醒的男人尽收眼底。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他倒吸了一口气,抗拒的动作骤然有点停顿。喘着粗气,他隐忍着说到。
  “叶熙夕,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他认为她是酒精乱了心智,不知道自己此时的行为,可身上的女人很笃定的给了他答案。
  “知道,做男女之间该做的事儿。”
  她仍旧迷蒙着双眼,幽幽地吐出这句话,话语很轻,气息轻轻地喷在他绷紧的刚毅的脸上。
  秦振邦很想问:你知道不知道我是谁?
  但他没问出口,他想到的是刚才搭讪并吃尽她豆腐的男人,如果不是他,现在她身下躺着的应该是那个恶心的男人。
  此时此刻,对她来说谁并不是重点,男人才是她最想要的。
  既然如此,他满足她。既不是烈妇,又何须他如此礼遇。
  他用力的一个翻身,将她压在身下。咬牙切齿地说道,“既然如此,我如你所愿。"


[24]  游戏规则

  秦振邦轻蔑的笑着,猛然将叶炯榆压紧在床上,她的身体深陷进柔软的床褥里。他俯下身来,用鼻子顶住她的,他的睫毛刷过她眼帘。她没有挣扎,虚晃的眼神看不见近在咫尺的他,她的嘴角依然在笑,伸手环住他的颈项,任由他用身体将她牢牢地困住。
  伴着急促的呼吸,他的气息灼热地喷在她的脸上、耳边和颈上,触动着她每一条敏感的神经,令她紧绷着,晕眩着。
  叶炯榆躺在床上,迷蒙着双眼,微张的嘴唇带着妩媚的笑,她如罂粟花般魅惑,足以令全天下的男人为之疯狂。
  可这一秒,在秦振邦看来,是那么的刺眼,那么令人厌恶。他伸手抚上她的眼,让她闭起来,唇舌继续纠缠着她。他的另一只手有点粗鲁地拉扯着她的连衣裙,并在她身上游移,这玲珑姣好的身段,这光洁丝滑的肌肤,这原本高傲的人儿,原来早变了模样。
  那档子事儿循序渐进地发生着,愈演愈烈,早脱离了秦振邦的掌控,一发不可收拾。起初是为了惩罚她,只是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他引以为傲的自控力,早消失于无形,离他远去。
  “希望你不会后悔。”
  她的嘴边传来他嘶哑的声音,还带着压抑的咬牙切齿。
  “后悔?……”
  叶炯榆在秦振邦的警告中懵懂的下意识张开嘴,他湿热的舌头得了机会窜了她的口腔,很果断,粗暴的肆虐着她的口里的每一寸领土,占领,或者征服。
  与秦振邦纯熟的接吻技巧不同,他隐隐觉得叶炯榆是生涩的,尽管很热情的配合着他,却半天不得其道,着实很被动。也许是他的功力比她以前那些对象高明太多了,以至于她有点招架不住。
  丝滑柔软的连衣裙早被轻易地退至腰间,叶炯榆上身除了贴身的小件。此时的她脸色绯红异常,看不出是酒精的缘故,还是两人之间气息的缘故。
  叶炯榆很安静,没因为他手点起的火苗而发出任何低吟。秦振邦也不想说话,他们之间除了沉重的呼吸声,再没有别的声音。
  恍惚间,叶炯榆渐渐感觉到下身有到变化中的灼热抵着她,越来越厉害,步步紧逼着,这种感觉很陌生,令人惧怕,迫使她开始扭动着身体略微向旁边挣扎。
  秦振邦从叶炯榆性感诱人的锁骨上离开,神色复杂地低头看着她。
  “后悔了?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他感觉到身下的人顿了一下,停住了挣扎的动作。
  “早就来不及了。”
  刚刚还蹙紧的眉头松开,抬起头,主动吻上他,依旧很生涩。他突然有种错觉,她是清醒的,甚至知道他是谁。
  叶炯榆清晰地感觉到秦振邦在调整她身体的位置,尽管刚才很主动,但她心底是害怕的,绷紧了的身体就着床单不敢乱动,她懵懂的知道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
  秦振邦掰开叶炯榆修长的双腿,早已经坦诚相见的靠近她,对准她。她只觉得身下柔软的床垫深深一陷,他握着她的脚踝,看着两人相连的地方,一鼓作气放了进去。
  原以为是畅通无阻的,所以秦振邦毫无顾忌的就进来了,当他碰到意料之外的那层阻碍时,他有点愣住,想要停止,却早已来不及,他穿了过去。
  那一瞬间,对于叶炯榆来说是撕心裂肺的痛,是她从不曾经历的痛。她反射性的蹭着身体往后退,却无法退不出秦振邦的掌控。
  秦振邦停住向前的动作,喘息着,握着叶炯榆脚踝的手无法放,只能收。如今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看着叶炯榆咬破的嘴唇,秦振邦觉得自己刚才那一下真的很残忍,可他从没想过她还是……他满脸愧疚的俯下身,轻柔地吻撬开她死命咬着的唇,并在她的唇边呢喃道。
  “熙夕,别咬着自己,要实在疼,你咬着我。”
  一时的恻隐之心心疼她,没想到她还真不客气,放开了自己的唇,真的要了上来,死死咬着他的肩膀。
  秦振邦复开始动作起来,和刚才的急进不同,他现在是缓慢的,怜香惜玉的。尽管如此,他通过的时候,她还是痛,那是一种会让每个女孩子记一辈子的痛,至死都不会忘。
  “不要了,不要了,你退出去,你给我退出去。”
  叶炯榆开始发狂的推着身上的精壮的男人,可男人牢牢地困着她,让她无路可逃,她半哄半骗的引导着她,诱惑着她。
  “熙夕,忍一忍,一会儿就好了。”
  那人叫着她的小名,那是个没有多少人知道的小名,他的声音还很熟悉。他是谁?她看不见,看不清,只是,他并没有骗她,痛楚过后,身体里很涨,有种酥麻的感觉,混着渐渐消逝的痛,让人分不清是喜欢还是痛苦。
  起初咬着他,是为了压抑那道穿心的痛,后来继续咬着不放,是为了压抑住冲口而出的尖叫。
  疯狂,在他们共同登上疯狂顶峰时达到极致,他紧紧抱着她,她依旧死死咬着她,牙印间早就血肉模糊。
  第二日清晨,阳光略微有点刺眼地洒进房间,床上的叶炯榆在光线的刺激下,抬起手挡在眼前,挣扎着撑起重重的眼皮。她睡觉习惯了极度黑暗的环境,否则哪怕是从窗帘缝里跑进的一丝光线,都会成为一道万灵闹钟。
  被阳光闹醒的叶炯榆身体酸软得没有一丝力气,拉开高级贡缎棉被,发现被子下的自己为着寸缕,身上还留着深深浅浅的印记。对于发生的事情她是有心理准备的,但心情还是很复杂。
  她终究还是以这种方式真正挥别了自己少女的身份。
  就在叶炯榆还在不知道该为自己达成所愿而开心,还是为自己离经叛道的疯狂而自嘲时,与房间相连的浴室门被人打开,这开门声才是真正令她惊讶,且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的意外。
  “醒啦?”
  走出来的精壮男人裹着浴袍,手里拿着浴巾正奋力地擦拭着头发,动作晃动间,她看不清他的正脸。只是这并不影响,清醒时的她早从身形和声音认出了他。
  秦振邦?他怎么会在这?难道昨晚……
  见床上的人没有反应,秦振邦把毛巾扔进衣篓里,朝大床走过来,掀开被子,抱起躺着发愣的女人。她不重,他轻而易举地将他抱进怀里。
  “你干嘛?”
  叶炯榆下意识地扯了床单裹住自己,还好来得及。
  “洗个热水澡,会舒服点。”
  原来浴缸里早放好了水,水温调得正合适。秦振邦把叶炯榆放进水里,转身出了浴室,顺手带上门。
  热水浸泡着酸软的身体,的确非常舒服,也缓解了许多。叶炯榆在白雾缭绕的浴室,开始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一切。
  昨晚她是真醉了,tequila对她真的很有效,不止是让酒量深不可测的她醉了,而且醉得彻底,能忘记昨晚醉酒后发生的事情。会喝酒的人,或者说酒量再好的人也会有死穴,有人的死穴是红酒,有人是白酒,有人甚至是啤酒,而她,就是tequila,这个有着好听名字的外国烈酒。她有自知之明,从不轻易尝试,除非哪天她真想醉一把的时候。
  昨晚,叶炯榆选择了tequila,也使她最后的记忆只停留在酒吧的吧台前。她记得有个看不清楚样貌的男人来搭讪,她没再拒绝他,他们俩在吧台前一杯一杯地喝着她点的tequila,之后的事情,她便完全没有了印象,那段记忆就像凭空消失了,空白得没有留下一丝痕迹。
  那男人是他,是秦振邦?怎么可能?
  叶炯榆懊悔得想要仰天大叫,她不过是想要一场离经叛道的一夜情,而对方可以是任何人,就算是个丑八怪也无妨,但一定不能是她认识的人,更不应该是秦振邦。
  她深吸了一口气,将整个人滑进水里,水淹没她的头顶。水下是个安静的世界,却驱赶不走她此时烦躁的心情。
  她错了,她发了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不是因为一夜情,而是因为一夜情的对象错了,错得离谱。
  她该怎么办?她能怎么办?算了,既然事已至此,以不变应万变吧!
  半个小时后,叶炯榆裹着浴袍从浴室里出来。她以为秦振邦已经走了,没想到他还坐在房间的沙发上,手里拿着今天新鲜出炉的环球时报英文版。
  叶炯榆快步走过去,捡起自己的连衣裙,转身又走回浴室。尽管做足了心理建设,但她发现自己尚不能从容的面对他。
  “我叫了早餐,一会儿吃完再走吧!”
  隔着浴室的门,叶炯榆清楚的听到秦振邦从客厅里传来的声音,清晰的让她更烦了。
  拉开门,叶炯榆再次走出浴室时,房间的餐桌上摆好了丰盛的早餐,秦振邦神情自若地端坐在台前,悠闲地喝着咖啡,手里还是那份报纸。
  “坐吧,赶紧吃,不然要凉了。”
  秦振邦转变的态度并没有让叶炯榆惊讶,反倒让她心生厌恶。她习惯了他们之间的针锋相对,又或者平起平坐的暗流涌动,可他们之间现在的温馨让她无所适从。
  若为了昨晚的事儿,他大可不必如此。那本就该是件天亮说再见的事儿。
  “昨晚的事儿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都是成年人,自然清楚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这种本该天亮说再见的事儿,别扩大化了。”
  秦振邦喝了口咖啡,皱了皱眉头,今天的咖啡有点苦了,也不知道是不是换了厨师。他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三明治还不错,保持着惯有的水准。
  “何必此地无银?不过是顿早饭,怎么就是扩大化了呢?这种事儿,你是新手,若把对方也错判成新手,那就有点过了。规矩既然大家都知道,那吃了早饭说再见也是一样。”
  叶炯榆被秦振邦的话戳中了软肋,脸控制不住地有点发热,生理反应有时候是自控力再好的人也难以控制的,这是人的天性。
  “我不吃了,就此说再见吧!”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她还哪里留得住?拿起她摆在床头柜上的手包,压抑着自己的脚步朝房间大门走去。
  立在门前,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身,张了张嘴,微低着头,想问,却始终问不出口。
  “昨晚……”
  “事出突然,没来得及做措施。”
  秦振邦知道令她难以启齿的是什么,但他不是随身携带安全措施的男人,其实酒店里有,只是真如他所说,毫无心理准备下发生的事情,哪里来得及。
  叶炯榆得到她想要的答案,没再犹豫,拉开门离开了秦振邦的房间。
  离开酒店的叶炯榆没有回自己的酒店,而是在接上冲忙的寻找着什么,当她发现街对面的药店,迫不及待地走过去,并直接走进去。
  “姑娘,需要点什么?”
  店员是个中年妇女,她殷勤的迎上来。
  叶炯榆眼光闪烁,张望着这间不大却也不小的药店,她并不知道自己需要的东西摆在哪,又或者应该说,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要的东西长什么样子。
  “我……我想买避孕药。”
  深吸一口气,叶炯榆还是需要得到店员的帮助。
  店员低着头,偷偷的掩嘴一笑,心里想着,不就避孕药嘛,犯得着这么神秘?一看就一新手。
  没过多久,店员从柜台里拿出几个不同款式的药盒摆在叶炯榆面前。
  “前还是后啊?”
  “啊?”
  “哦,我是想问问,你是打算事前吃还是事后吃?”
  “事后。”
  “没超过72小时吧?”
  “没有。”
  “哦,那就这种吧!先吃一颗,过12小时后再吃一颗。”
  “嗯。”
  叶炯榆拿上药,服了钱正要离开,店员又叫住她。
  “姑娘,这药可不好多吃,以后啊,让男人心疼点自己。”
  叶炯榆没再应声,只是微微地点了点头。


[25] 学问

  叶炯榆回到酒店房间,发现Linda在自己房间的客厅的沙发上睡着了,身上随意地盖着张毯子,毯子有一半儿滑落在地摊上。
  推门进来的时候,叶炯榆先是楞了一下,显然是没有预料到房间里会有人。看看沙发上睡得很沉的Linda,她知道昨晚自己的失踪定是让公司里的人找了一晚上,而Linda更是在自己房间的沙发上就这么睡着了。
  叶炯榆嘴角轻轻牵起,她的这群部下对她还真是上心。她走过去,轻轻拾起地上的半张毛毯,给Linda盖好,这酒店的空调的确有点凉了。
  沙发上的人完全没有知觉,随后,叶炯榆再在停留,转身穿过书房进了最里面的卧室,随手牢牢地锁上卧室房门。
  平日里,叶炯榆在自己房间里,没有关门的习惯,更不会锁门。Linda也是女孩子,她不用太避讳,而且Linda也不会没规矩的直接进她卧室。
  可是今天,说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有锁门的举动,只觉得心里很没底,很不踏实,仿佛只有密闭的空间才能给她安全感。锁上门后,她甚至还躲进了更衣室里,也关上了更衣室的门,她这才放心的除掉身上那一身陪她经历了不平凡之夜的连衣裙。
  从醒来到现在,叶炯榆还很恍惚,恍惚的不是她的神智,而是她找不回的记忆和清晨让她震惊的一幕。她在他面前是平静的,心里却是前所未有的波涛汹涌。那舒服的热水澡能唤醒她生理的精神,却无法找回那份失落的清明。回来的一路上,她甚至还在怀疑那一切不过是一场梦,香艳点说不过是场春梦。
  可当叶炯榆站在一大面落地镜子面前,身上只有贴身的衣服,衣服盖不住她身上错落无章、记深浅不一的紫青色印迹,残酷的如当头棒喝,告诉她昨晚的一切真真切切的发生了。
  叶炯榆对着镜子再次牵动嘴角,这与刚才不同,这是一抹苦笑,比她刚才吃的药还要苦上百倍。
  是啊,她连药都吃了,还怎么会有假?是她糊涂了。
  换下所有衣服后,叶炯榆再沐浴了一次。两次如此近距离的沐浴,让她觉得自己身上的皮肤泡得都快起褶子了。
  叶炯榆在衣柜里取出一套蓝白配的职业套装,宝蓝色的上衣配上白色的一步裙,看上去很清爽。她瞄了一眼换衣篓里那抹深玫红色,深吸一口气,还是这个形象比较适合她。
  待叶炯榆梳洗沐浴完毕回到客厅时,Linda已经醒了,正拿着手机在客厅里踱来踱去不停的打电话,神色很慌张。
  “还没找到?你说我们是不是要报公安啊?”
  原来,他们还以为她失踪了。
  “Linda……”
  叶炯榆轻轻地叫了一声,实在不忍心看着自己的同事、朋友为了自己这般操心。
  Linda如触电般抬头,看着叶炯榆的眼神里惊恐万分,像极了看见外来生物时的神情,三秒后,紧接着的是惊声尖叫,看她瞬息万变的脸部表情,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在看鬼片呢!
  “啊……Fiona……Oh My God!Where are you going?担心死我们了。”
  叶炯榆忍住用手封住耳朵的冲动,任由Linda抱着自己,让她的魔音在自己耳边肆虐。
  “I so sorry。我昨天……遇到个朋友,so……I so sorry!让你们替我担心了。”
  “天啊!你可以给我们打个电话啊!你就这么跑出去,之后再没见了踪影,我们找了你很久,你的电话也打不通。我们还以为你被绑架了,差点就要报公安了。”
  绑架?这个想法有点天马行空了。叶炯榆听到这里,失笑出声。
  “绑架?谁会绑架我?我又没钱,绑架我谁会拿钱赎我啊?我可不值钱的。”
  如果说她的人份是众所周知的秘密,那被绑架尚有根据,但她的身世背景除了那些个家人和那些个发小,就再没人知道。
  Linda想想,叶炯榆说得非常在理。在公司人眼里,她很少提及自己的私事,更没人知道她家里还有些什么人,所以就算她真被绑架了,他们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人付赎款。
  “那你也不能这样没声交代,你以前可从来没有过的。”
  在Linda眼中,这种行为发生在任何人身上都有可能,唯独发生在叶炯榆身上让人不可思议。
  叶炯榆从手包里翻出手机,这才发现手机早不知道什么时候没电关机了,怪不得昨晚到现在,手机一直安静得不得了,让她曾经以为自己与这个世界隔绝了。
  “Oh No,没电了。”叶炯榆冲Linda扬了扬手机,满脸真诚的歉意,“sorry。”
  Linda面对叶炯榆很无语,哭笑不得。
  “还好你回来了,不然今天的竞标会我们可就Game Over了。”
  竞标会上,他们的方案若失去叶炯榆的亲自讲解,将失去它最的灵魂,这是叶炯榆呕心沥血的作品,没有人比她更了解这个计划,少了她,这个方案无疑就是废了。
  “Don't worry,It is impossible。I am ready!”
  这就是叶炯榆的本色,遇上再伤心的事儿,遇上再纠结的意外,她也忘不了她的正事儿。主次,她分得很清楚。
  “我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Linda抬手看看表,还有两个小时竞标会就要正式开始了。
  “给我半个小时,我回房梳洗一下。”Linda说时迟那时快已经冲到门口,突然在门口紧急刹车停住,“你早餐吃了吗?”
  叶炯榆愣了一下,脑子里出现另一个房间里餐桌上摆着的丰盛早餐,讷讷地说了一句。
  “没有。”
  “我顺便给你叫room service。”
  “嘭”的一声,Linda消失在房间里。
  叶炯榆其实不想吃,她真的没有胃口,可理智告诉她,她不应该也不能再受情绪的左右,因为接下来,她有一场仗要打,良好的体力比什么都重要。
  半个小时后,Linda很准时,她与room service同时出现在叶炯榆的房间里,穿戴大方得体,延续了她以往的职业形象。
  叶炯榆将今天最新的美国财经时报随手放在沙发上,站起来,朝餐桌走去。
  “Fiona……”
  “what?”
  叶炯榆这回真被Linda突然的大叫吓到了,这女人今天这是怎么了,太激动了点。
  “Your skirt……”Linda顿了一下,才接着说,“period。”
  例假?叶炯榆也被Linda的这个单词给下了一大跳,快步走回更衣室,背对着更衣镜,白色一步裙上,那摊鲜艳的红色显得尤为醒目,如一朵泣血的杜鹃花。
  她的生理期不是才结束吗?怎么又来了?不过算了,因为工作的关系,她的生理期向来都有点紊乱,应该也不是太大的问题。
  早餐时候的泣血杜鹃并没有影响叶炯榆在竞标会上的出色发挥,她完美的口才,不凡的气质,在配上她无懈可击的方案,成为竞标会上的一枝独秀,成功地击败世界众多大企业,拿下B市这项计划。
  当叶炯榆坐在合约台上,拿着她的金笔签下“叶炯榆”这三个字的时候,突然她发现那场交锋的失败也不是件坏事儿。
  真真就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这场突如其来不正常的生理期断断续续地维持了十日尚未结束。血量不算多,可总不见止,叶炯榆开始隐隐觉得事情并不简单,这才去了医院。
  “来了多久了?”
  医生的语气向来很平淡,波澜不惊,他们见过太多病例,在他们眼中生老病死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
  叶炯榆却很喜欢医生这种调调,起码比亲人朋友之间关心则乱的紧张来得舒服,平静得让她觉得没有压力。
  “十天了。”
  “上次生理期是什么时候?”
  “半个月前。”
  “你一般来多少天?”
  “五天就干净了。”
  “最近有没有性生活?”
  叶炯榆没想到医生会问这个,虽然以前也看过病,可医生从未问过她这个问题,这让她一时不知如何作答。
  她的沉默换来医生抬头探寻答案,她被医生看得有点心虚,只得回答。
  “有。”
  很简短,很尴尬。
  “嗯。吃药还是用套子?”
  医生的问题对叶炯榆来说越来越露骨,她觉得自己的脸开始不停发热,烧到了耳根。
  沉默又引来医生的抬头,这回医生就不再是看。
  “没有什么,这都是正常医学问题。”
  “哦。”叶炯榆顿了顿,不自然的抚了抚头发,“事后吃药的。”
  说完这句,医生恍然大悟一般,找到了病源。
  “你这不是生理期,而是阴道出血,医学上称之为:撤退出血。造成这种出血的原因有很多,而你是因为生理期后前半个周期使用紧急避孕药造成的□出血。”医生说完结论,紧接着就是孜孜不倦的教诲,“你是第一次吃避孕药吧!这药可不是乱吃的,全你以后安全期想要安全,还是让男人避孕比较安全。别持着自己年轻拿自己的身体来耍。”
  安全期?这是很多女人,甚至很多小女生都应该知道的事情,可偏偏叶炯榆是个例外,她从来没问过母亲安全期的问题,也从来没想要去查过这个问题,对于这三个字,她只是听过,却全然不了解。
  她心里开始有点自嘲:到底是自己太落后了?还是自己太无知了?
  男欢女爱原来真的也是门学问,是门叶炯榆一窍不通的学问。这门学问里,女人挺遭罪的。
  

[26] 心理暗示

  很多很多年以前,没人知道一夜情是什么,因为当时并没有这个词,当时的空气是纯净的,却也是清贫的。可当有一天小城镇变成大城市,大都市变成国际大都市,所有事情都在变,也包括那片纯净的天空。
  繁华的都市,艳光四射的背后其实就是奢靡颓废的阴暗,而一夜情是阴暗角落里滋生的细菌,起初很细微,漂浮在某个特定的角落里,有种见光死的脆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脆弱也随着世事的进步在逐渐坚强,最后那抹细菌飘进霓虹闪烁的夜空,飘散开来。
  对于寂寞的身体而言,夜晚鬼魅的欢愉与烈日下的爱情无关,他们不共存,不影响,所有这些人们便有了天亮说分手的故事。
  这座城市无意间发生的事情,让叶炯榆和秦振邦很意外的加入了这个群体,她自然是意外的,他自然不是。只是,他们的意外和其他人的一夜邂逅不同,他们不是陌生人,恰恰相反的,他们某些时候甚至是相互间最了解的人。他们的意外注定了不能与一般的故事相同,他们无法天亮以后再也不见,那样不现实,所以他们很有默契的都选择回到原点,漠视,跳过那夜的插曲,进入他们人生的下一站。
  那夜以后,他们各自同一天回了Q市,同样是Q市,他们并没有狗血的搭乘同一班飞机,也没有传说中的在机场不期而遇,更没有像小说电视里面在Q市的某个转角巧遇对方。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微妙,当真的不想见的时候,两人不需要刻意避开,不需要尴尬逃避,不想见就会真的不见,就算身在同一个城市,也不相见。
  心理学家管给这种现象给出了个科学的定义:心理暗示。
  叶炯榆终究不是普通女人,她的生活里有太多的事情要忙。和所有女强人无异,她的生活里塞满了工作,塞满了会议,塞满了各种不同的文件。她时时刻刻不遗余力的工作,为的就是忘记很多忘记不了的陈年往事,现在又有了一桩新事。
  忙碌的人是幸福的,因为它会让你无暇顾及生命里许多伤心纠结的事儿。
  
  转眼间,赖氏集团内地分公司成了已经将近一年时间,自从上次曹或年事件平息后,分公司在Q市的项目如开了绿灯一般,畅通无阻,分公司的发展可谓是风生水起,生机勃然。
  卡壳事件平息后,叶炯榆一直找不到缘由,但她也不会天真的真以为是曹或年的良心发现。她宁愿相信是曹或年老奸巨猾的抛砖引玉。
  叶炯榆没有冲动的因为那个卡壳事件去记恨曹或年,反而更得巴结他,并继续巴结他的老婆和他每一任情人,阿谀谄媚她也早就得心应手了。曹或年依旧偶尔会对她毛手毛脚,她心里把他祖宗八代骂了个遍,压抑着胸口恶心的感觉,她还是面带微笑,温顺地将一切进行到底。没办法,谁让人家是现管呢?这些无伤大雅的非礼也只有无视了。
  就在内地分公司发展日益壮大,并准备在国内上市的时候,叶炯榆被赖胜峰一道十万火急的金牌召了回去。
  “Linda,这次赖生那么着急叫我回去,是为了什么事儿?”
  尽管叶炯榆还是经常往来于香港和Q市之间,但随着工作中心的转移,总公司的小事儿她鲜少,也无暇关注得太多。
  尤其这些日子为了公司上市的事儿,叶炯榆忙得是晕头转向,可她也没听说总公司那边出了什么大事儿啊!
  Linda淡定的从手提包里抽出一份杂志,递给叶炯榆。
  “应该是因为上一期水果周刊的这篇封面报道。”
  叶炯榆眼尾扫过,是香港著名的八卦周刊。她向来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但这回不得不被封面标题中提到的几个字吸引了注意力“赖氏集团太子爷……”。
  但是叶炯榆没有接过杂志,可能是因为以前常被写衰的原因,她心底很自然的有种排斥感。
  “我懒得看了,麻烦你跟我说说吧!thank you!”
  “OK。”Linda得令,将杂志收进包里,“上个星期,Jason与梵凯集团总裁蒋连生在兰桂坊大打出手,原因是为了一个二线姐仔。Jason原本是在追求那个姐仔的,没想到那姐仔其实是蒋连生的女朋友。一句话就是两个大男人争风吃醋打架上了头版头条。”
  叶炯榆听完,冷哼一声,二世祖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那我大概知道赖生这么急着找我回来的原因了。”
  叶炯榆虽然对香港的八卦新闻漠不关心,但对于财经各类新闻关注度非常高,消息也十分的灵通,轻而易举的便将某条信息与这起桃色事件串联在一起。
  事后证明,她的串联是对的。
  叶炯榆回到赖氏集团总部,被直接通知上了顶楼面圣。
  “进来。”
  一个苍老的声音从房间里传出来,叶炯榆应声推门而入。
  “赖生,你找我。”
  “哎呀,Fiona,你终于回来了。”
  赖胜峰看见叶炯榆就犹如看见救星一般,激动的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门前迎接她,并语重心长地拍着她的肩膀,脸上是掩不住的雀跃。
  叶炯榆脸上依旧是那抹淡淡的微笑,保持着向来的冷静。
  办公室里还坐着另外两个人,赖哲宁和郑恒,他们稳如泰山地坐着,与赖胜峰的激动形成鲜明的对比。
  赖哲宁侧坐着,原本帅气招花的脸上还留有淡淡的淤青色。他看见父亲对叶炯榆的热情举动,转回椅子,眼不见为净。
  后来,叶炯榆知道自己将赖哲宁比作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二世祖一点也不为过,也半点不冤枉他。
  赖氏集团最近正打算对湾仔一带的地段进行改造,这是赖氏集团今年在香港投资的重头戏,也是去年叶炯榆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组织、构建出来的项目。
  按着叶炯榆指定的项目计划,赖氏在那一区成功收购了许多旧楼,而很多楼市在她去Q市前已经全部洽谈好,原本一切进行得非常顺利,眼看着就快收购完毕的计划,却被赖哲宁飞来的桃花债搅了个黄。
  原来,那一区最后剩下的那五栋旧楼是隶属梵凯娱乐的物业,通过Sophia和Lolita的介绍,叶炯榆与蒋连生的姐姐蒋连云颇有交情,也就是这层关系,让她在去Q市前成功地与梵凯娱乐订下了收购旧楼的口头协议。她万万没想到会被赖哲宁这个二世祖一拳将这五栋楼打飞了。
  “Fiona,你看你能不能出面在与梵凯那边谈谈,以你和他们的交情,说不定还有转圜的余地。”
  叶炯榆就知道赖胜峰这么紧急的召她回来,给她派的绝不是什么好差事。
  “赖生,我尽力而为吧!”
  “嗯……你也看看能不能让梵凯那边撤销对Jason的起诉?毕竟男人之间的争风吃醋,没必要闹上法庭,这样对我们赖氏名声也不好。这几日股价都跌了不少。”
  听到这里,叶炯榆的弯弯的眉毛挑了一下,事情似乎并没有她从Linda那听来的那么简单。
  “这不孝子把蒋连生打得住进了医院,所以现在梵凯要告他。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看来,赖哲宁这个问题上,赖胜峰与叶炯榆的意见不谋而合了。
  只是,事态既然严重到了入禀法院的地步,赖胜峰交给她的无疑是一个烫手山芋,棘手的很,可她没有拒绝的理由。不拒绝是因为那是她费尽心思的计划,她也不想因为某些人的私生活不检点而毁了她的心血。
  
  叶炯榆做好了被梵凯拒绝接待的心理准备,而这心理准备确是非常必要。她非但没能见着还在住院的蒋连生,就连蒋连云也对她避而不见。
  梵凯现在听到是赖氏的人,就只有一句话:“此事请于我们的代表律师联系。”
  叶炯榆动用了她所有的私人关系,当然也包括Sophia和Lolita,最后还是无功而返。
  “Fiona,不是我说你,你揽这些干嘛?Jason敢跟人家打架就要勇于承担后果,这样才是个男人。”
  Sophia早看不惯赖哲宁这种男人了,徒有一张帅皮囊,骨子里连骨髓都是印花的。
  “就是,为了一个二线姐仔,值得吗?男人啊!”
  叶炯榆搅着面前的咖啡,无奈的摇摇头,
  “要真为他,我才不那么上心,我是为了我的孩子。”
  叶炯榆通常把自己呕心沥血的劳动成果叫成自己孩子,要知道一个方案的成功出世并实施,劳心劳力,跟生孩子一样的道理,都得经历万千辛苦。
  正途前行,叶炯榆在自己预料中失败了。果然那百分之一的奇迹是太不靠谱的玩意儿。万事还是得靠自己。
  “Fiona,这是梵凯集团最近的几个合作计划,其中他们今天最大的重头戏是在Q市的大型影视城的投资,这将是梵凯正式独立进驻内地市场的第一步。”
  梵凯也打算去Q市发展?这个消息叶炯榆在传闻中听过,却一直未得到证实,如今看来,确有此事。
  “查到蒋连生住在哪家医院吗?”
  “蒋连生早就出院了,所谓他住院的消息纯属他们放出来的烟雾弹,他现在人在Q市。”
  “Q市?”
  蒋连生避开众目睽睽去了Q市,看来这次梵凯在Q市是真有大动作了。
  “还有什么消息吗?”
  “小道消息说,下个月梵凯在Q市影视城的计划将正式公布。”
  也就是说,最近这段时间蒋连生都会在Q市活动。
  叶炯榆心里在想,看来这次自己回来是白跑了,早知道是这档子事儿,还不如在Q市守株待兔呢!
  

[27] 楚楚可怜

  叶炯榆追着蒋连生的脚步赶回Q市的第二天,Linda给她带来了好消息。
  “我通过公安局朋友那边打听到的消息,蒋连生现住在凯渥大酒店的2119号房。”
  蒋连生与叶炯榆不同,他们梵凯在内地的投资暂时还不是长期独立的项目,他来也只能住酒店,而她早住进了固定的公寓里。凭着这一点推断,她想到了从公安部门便可轻而易举的得到她想要的消息,这点她很有自信。
  比起在香港,叶炯榆发现自己在Q市办事儿得心应手得多,这也说明,她在Q市这一年没日没夜的打拼并没有白费,也起码证明她已然在Q市站稳了脚跟。
  
  凯渥大酒店位于Q市南区的黄金地段,是南区最豪华的四星级酒店。Linda陪着叶炯榆走进凯渥的时候,发现这里除了简洁干净外,再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这使她非常纳闷,以蒋连生富家公子的性格,怎么选择了住这?不是这不好,是与他们这种奢侈惯的人不太相符。
  “Fiona,你说蒋连生真能住这?”
  “他们影视城的选址在城南郊区,从这到那里也就是5公里的距离,开车不过十分钟。”
  Q市的南区并不发达,也不繁华,工地多余大楼,属于刚起步的新区。而凯渥大酒店也是最近才建成的唯一一家星级酒店。的确很难想象蒋连生会住在这里,但叶炯榆能理解他的这种行为。蒋连生是个富家公子没错,但他更是一个商人,商人某些时候讲究的是办事效率,而不单只是排场。
  叶炯榆和Linda一大早的赶到凯渥,在大堂里坐了两个小时,终于在九点的时候守株待兔成功。
  不是她们运气好,而是叶炯榆早从前台那打听到了蒋连生每日的出行和返回大概时间表。
  万事还是有备而来的好,运气只是浮云。
  “Lance……”
  叶炯榆从大堂沙发上站起来,截住了刚从电梯里出来,正朝着酒店大门走去的蒋连生,他身后还跟着几名工作人员,经理、秘书、助理,排场不小,不像她永远只有Linda。
  蒋连生很显然没想到在这会有人叫他的英文名,只有在香港英文名才比中文名通用。他身体顿了一下,应声望去,看见了叶炯榆。脸上是惊讶,却更多的是为难。
  “Fiona?你怎么会在这?”
  “Lance,我这可是专程找你来的。你可让我好找啊!有空谈谈吗?”
  蒋连生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的助手已经拦住走上前的叶炯榆,看来这人是助手也是保镖。
  “叶小姐,您这样不合规矩,您并没有预约。”
  “阿刚……”
  蒋连生出声制止了他的助手,助手听后会意的退回后面。
  “thank you!Lance,有没有空谈谈?”
  他们之间的交情不深,但因为蒋连云的关系,也算不错。叶炯榆知道蒋家姐弟不见她,是怕见了她不好说话,索性将拒绝的事儿交给下面的人去办。现如今她人都到门口了,也见着了,就不好再推了。
  不看僧面看佛面,商场上向来也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地方,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个敌人,虽然有时候大家也只是互相利用。
  凯渥二楼的咖啡厅里,叶炯榆和蒋连生对坐着,各自带来的工作人员都没靠近,被赶上车去候着。既然不是正式的商业谈话,也就不需要太多人在场。
  坐得近了,叶炯榆清楚地能看到蒋连生脸上尚未完全散去的淤青,看来赖哲宁这小子下手不轻,活该被人告,却还连累了她。
  “Lance,Are you OK?”
  “哼!能好吗?拜你们太子爷所赐。”
  “sorry。”
  道歉有时候不是因为做错事,而是中缓和气氛的安慰,也是为了能更好的继续以下的话题。
  “如果我没猜错,你也是为这事来的吧!”
  “对了一半,作为朋友,我理应来探望下不是?”
  “有心了。不过我们还是进入正题吧!”
  蒋连生知道叶炯榆并不是虚情假意,也知道这件事跟她没有半点关系,可她目的不单纯也是事实。
  “OK,那我这个难为的说客就直奔主题吧!我们想知道,这件事情上真没转圜的余地,真要闹上法庭这么严重?”说到这的时候,叶炯榆观察到蒋连生脸上略微抽起的不悦,“当然,我不是替Jason,你也知道,我跟他的关系你也是知道的。”
  赖氏两大副总侧面和心不和早就不是什么新闻,蒋连生又怎么会不知道?
  “Fiona,我明白你的意思。你是想让我撤销起诉?”
  “sorry,我知道这有点强人所难。做错事儿的人肯定是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但我这趟来是想让你大事化小,为的是赖氏集团。要不这样,你撤销起诉,我让赖哲宁在各大报刊上刊登道歉启事,你看这样行吗?”
  蒋连生挑了挑眉。
  “Fiona,赖胜峰命好啊,能请到你这样的员工,为了公司如此鞠躬尽瘁的付出,还要来当这种事的说客,你这副总裁不好当啊!”
  叶炯榆微低着头,脸上还是那抹淡淡的笑意,摇了摇头。
  “哎,正所谓食君之禄,担君之忧,我也是没办法硬着头皮上阵来了。”
  蒋连生看着叶炯榆此时略有些尴尬和为难的表情,有点楚楚可怜的味道,他也就心软了。试问哪个男人遇上这样的女人能硬的起心肠?
  “OK,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可以撤诉。”
  叶炯榆缓缓地抬起头,脸上并没有喜出望外的表情,还是淡淡的。她在乎的才不是这个,但她也没等到她在乎的答案。
  “但是收购问题上,我不让步,5亿,一分不少。”
  “Lance……”
  “Fiona,你不用说了,撤诉已经是我最大的让步。”
  蒋连生的话说到这份上了,叶炯榆也只好作罢,再好的交情也不能强人所难不是,何况,他们的交情还没深到那个地步。
  “我说Fiona,谁请着你这样的员工可是赚到了。为公司如此尽心尽力。让我好羡慕啊!不如这样,你辞职过来梵凯,我保证你的待遇一定比在赖氏好。”
  “Lance,你说笑了。我哪有那么矜贵?那么抢手?我还不就是大公仔一个。既然在哪都是打工,做生不如做熟,我这人挺懒的,不想再重新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所以才这么多年没跳槽的经验。”
  叶炯榆自认自己的拒绝已经做到非常婉转了,可对方好像有点不买账。
  男人眼中自尊永远大过天。
  “是吗?我还以为你这么多年为赖氏如此卖命是另有原因呢!不然这种替人教孩子的事儿,怎么轮到你头上呢?话说这是……”
  这是什么?蒋连生无非是想说这是后妈干的事儿。叶炯榆明白得很。但她倒也没恼,她的EQ没那么低。
  “哎,谁说不是呢?我们这种打工仔就是命苦,老板交下的任务从来不能say no,哪比得你们命好,生来就是当指挥人的命。”
  蒋连生被叶炯榆这一句堵得说不上话来,她知道他生气,若不是他早答应了撤销起诉,现在恐怕什么都谈不下来。商场上信誉为重,他是不会反悔的。
  
  叶炯榆拉开车门坐回车里,像泄了气的皮球软在座位上,很是颓废。
  Linda看着这情形,紧张的问。
  “没谈成?”
  叶炯榆没做声,只是靠在座椅上,闭着眼睛,摇摇头。
  “那是谈成了?”
  谈成了能是这个样儿?
  叶炯榆还是没做声,只又摇摇头。
  Linda更纳闷了。
  “那到底怎么样了?”
  “成了一半,却不是我们最想要的那一半。”
  “你出了绝招也没成?”
  Linda有次无意间发现叶炯榆微低着头,低垂着眼帘,脸上淡淡微笑的模样很是楚楚可怜,叶炯榆也是用这招谈成了不少生意,尤其是在某些时候应对某些大男人的时候。她后来学会这一招,也是从叶炯榆身上学来的,她管这个叫做叶炯榆的绝招。
  “蒋连生毕竟不是一般男人,在商言商,难得有坐地起价的借口,岂有轻言放弃的道理,能答应一半已经很好了。但我多希望他答应的是另外一半啊!”
  “原先谈好的是2亿,现在要5亿,多了3亿,赖生能答应?”
  大家都心知肚明,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哎……我也不知道,容我想想。”
  叶炯榆靠躺在座位上,痛苦的闭着眼睛。谈判本就是劳心劳力的事儿,若结果也不喜人,那就等同于打了一场败仗,心力憔悴。
  “哦,差点忘了。我刚才在蒋连生的助手那得到消息,下周六,梵凯将在香格里拉大酒店举行盛大宴会,为的就是影视城的计划,听说届时各路政商名流都会来参加。”
  宴会?政商名流?叶炯榆心里默念着这两个名词,总觉得这将是解开困局的关键一步。
  “政商名流都有些什么人?”
  “政府主要领导、著名企业家、名媛等等诸如此类的人物。”
  政府主要领导?叶炯榆终于找到了关键的突破点。
  “赖氏也在邀请之内?”
  “YES。邀请卡将于明天送到办公室。”
  周五的晚上,叶炯榆拿着手机在公寓客厅的落地窗前来回徘徊了好久,却一直找不到拨通那个电话的合理借口。这个借口她找了将近十天,从接到邀请卡的那天开始找,一直找到了今天都没找到,她知道今晚是最后的机会,若不是,她的所有计划终将破灭。
  自从那晚后,他们已经有好几个月没见面,就连电话也不曾有过。他不找她,她也不找他。他们向来都如此,并不会因为多了一夜亲密而改变,因为那一夜本质并没有改变。
  如今她的犹豫来自于不知道该如何开口,尴尬?为难?她发现男女之间多了那层关系后,的确有点难再平静以对,起码她觉得自己难做到,尽管她在很多事情面前都是理智大于情感和情绪的。
  人总有弱点,这是不是就是她的弱点?
  最后,叶炯榆在火烧眉毛的关键时刻,深吸了一口气,拨出了那个电话,电话“嘟……嘟”通的时候,她脑中尚是空白的。
  “喂。”
  对方的声音很平静,无波澜,他一直如此。此时,叶炯榆心底升起一抹她自己都没察觉的失落感。
  “是我。”
  “知道。”
  

[28] 拙劣的借口

  “知道”
  接起电话时,秦振邦的那股波澜不惊范儿是职业病,更是他对事情先见之明的判断。
  早知道这通电话会来,可等了一个星期才来。他能想象她打电话时纠结的样子,可她应该无法想象,他接起电话时那股压抑着的迫不及待。
  “找我有事儿?”
  一年不联系了,是他们都太忙,忙得没了交集。这种事在他们俩看来算不上很特别的事儿,她在国外的那些年,他们也曾如此,这一年也就不算事儿了。
  他们之间不是逢年过节相互问候的朋友,更不会有事儿没事儿约出来打牙祭,他们彼此都是无事不登三宝殿的主儿。
  秦振邦掌握了话事权,直接跳过寒暄,将话题带进了主题,频率太快,以至于叶炯榆找不到无懈可击的接口,紧张之下只能信手拈来了。
  “想麻烦你件事儿,我的车坏送厂了,梵凯明晚的宴会能不能麻烦你的车顺道过来,捎上我?”
  话出口后,叶炯榆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这借口拈来得实在太拙劣了。
  秦振邦在电话那头嘴角轻轻一带,隐在台灯昏暗灯光里,让人看不清猜不透。的确是个毫无诚意的烂借口,她也就是对着他,不然哪能如此。只是,他并没有拆穿她的打算。
  “明天我让司机过去接你。时间你定。”
  “晚上八点,我在公司等。”
  “好。”
  “好,那……明晚见。”
  “好。”
  
  晚上八点,叶炯榆完美装扮完毕后,准时接到电话,是座机,而不是手机。不是那个人的声音,而是一楼大堂前台小姐甜美、恭敬的声音。
  “总裁你好,门口来了辆车,说是来接您的。”
  “知道了,谢谢!请转告,说我这就下来。”
  大楼前果然听着一辆黑色奥迪小轿车,尽管颜色很低调,车款也不张扬,但那车牌是在这市里可以畅通无阻的数字,00001。
  司机站在门边,弯着腰恭敬地给叶炯榆开门。
  叶炯榆优雅地坐进车里,才发现车里空无一人,只除了司机回到车上的时候。
  他没来?难道今晚他要缺席了?叶炯榆心里咯噔的一下没了底,心里酸酸的,是失落、失望,还有即将来临的失败。
  “书记还在加班,让我接了您,再过去接他。”
  司机的解释是无意识的,官方的做法,但却让叶炯榆松了一大口气。
  车子开进政府大院儿,才刚停稳,便看见秦振邦从里出来,时间把握得刚刚好。
  秦振邦身穿一套很正式的黑色礼服,白衬衫上打着黑领结,少了几分官场的威严,倒是多了几分睿智的英气。
  当秦振邦坐进车里的时候,叶炯榆反射性地想往边上挪,这才发现自己挨着车门了,没有退的必要和可能。
  这一路上,车里的气氛异常安静。后座上的两个人连招呼都没打,只是在秦振邦上车的时候,彼此相视一笑,后便再没说话。
  司机在前面开着车,觉得自己领导和这位美丽的女强人之间的关系有点奇怪。领导让自己到了点赶紧的先去接她,无非就是怕她等着急了,他起初还以为领导让他去接女朋友呢!可现在,当两人见面后,却又是如此安静,连招呼都吝啬打。说来也也奇怪,他反倒觉得两人之间的关系是很亲近的,亲近得如同十几年的老夫妻般融洽,还带着点老伴恩爱的味道。他挠了挠头,觉得自己有点胡思乱想,调整了心态,没敢再往下揣测领导的私事。
  
  香格里拉大酒店门前,豪华轿车整齐地排着队,很是壮观,就跟某国际车展似的,各大世界顶级轿车应有尽有,好不壮观。
  在名车行列里,有辆很普通的黑色奥迪轿车,它应该算是这里头最便宜的车,但却是最受尊敬的车。各大好车自觉地让出道来,让车直接开到了门厅前,早待在水晶玻璃门前的门童伸手专业地拉开车门,车里先是走下一个高大的男人,男人整了整身上的衣服,扣上扣子,才优雅的转身,微弯着腰,将手半探进车里,接出一只白嫩柔软的手。紧接着,一个身穿明黄色及地褶皱长裙的女人从车上下来,她梳着夜上海的改良式盘发,胸前微小荷叶边衬出她大小适中的胸部,性感中透着让人不敢亵玩的高贵,再配上可爱的圆珠耳环,好像出水芙蓉般清新淡雅。
  这对男女的出现引来旁边不少人关注,也不知道是因为他们出众的外表,还是他晃眼的身份,又或者因为他们强强联合的站到了一起。
  “哟,这不是秦书记吗?真正是仪表不凡啊!”
  秦振邦的身份显赫,恐怕就算变了脸,整了容,这些人精也能从他的座驾认出他来。逮着机会,他们还不好好奉承一番?虽然他们说的也都是大实话,但拍马屁的嫌疑丝毫没有减低。
  “廖总,您客气了!”
  “呀,这位大美女是……”
  那个被叫做廖总的男人转向了挽着秦振邦的绝色美人,他总觉得这美女很面熟,却总想不起来在哪见过。
  “廖总,您好,我不过是换了件行头,您就认不出来了?”
  叶炯榆挽着秦振邦的手很自然的佯装轻笑了一下,她才一张嘴,对方便从声音中轻松地认出她来。
  “哟,原来是叶总啊!哎呀,失礼失礼了,您说我这是什么眼神啊?太失礼了!”
  廖总打量着刚才完全认不出来的叶炯榆,发现其实不是她变化有多大,而是她挽着秦振邦这一出现,让人很难一下子联想到她身上。看着叶炯榆挽着秦振邦手臂时候,两人亲密的模样,廖总心里明镜似的生出想法来,却很识趣的没有点破。
  “那咱们这就进去吧!书记,请。”
  “廖总,请。”
  秦振邦带着叶炯榆先与廖总踏进宴会大厅,他的手很自然地扶在叶炯榆挽着他手臂的手上,她没有避开,仿佛相挽的两个人只有这么走路才是正确的。
  今晚顶楼的大宴会厅里华丽辉煌,晶莹剔透的水晶灯点缀着金红两色绸带,堂前鲜花锦簇,烛火通明,四壁金色的精美装潢被映衬得熠熠生辉。窗外是Q城繁华的夜景,透过玻璃看着外面星星点点的霓虹闪烁,有点梦幻的感觉,似幻似真。
  宴会厅里,三五成群的站了很多人,皆都是盛装出席,丝毫不比国内任何一个时尚盛典逊色。
  秦振邦拖着叶炯榆出现在大厅里时,无疑立即成为了全场的焦点,他们不是今晚的主角,但他绝对是今晚主角请来的贵宾,且他这位贵宾的女伴竟是大家意想不到的她,如此劲爆,若不是因为这是个高贵的酒会,叶炯榆敢肯定有人会发出惊叹声。但此时,人们有教养的压抑着,只有细微的抽气声。
  “书记,您好,您好,您能来真是我们梵凯的荣幸!太感谢了!”
  宴会的主人很到位的及时出现在贵宾身边,秦振邦放开握着叶炯榆的手的手,握上蒋连生的手,对方双手握着他的单手。
  “蒋总盛情邀请,我岂有不到之理,你可都是我们市里求之不得的贵宾啊!”
  “哪里,哪里,您才是我们梵凯的贵宾。”
  主角与贵宾寒暄完后,才又轮到贵宾身边的女伴。
  “蒋总,您好啊!我们又见面了!”
  “叶总,您好,欢迎,欢迎!”
  “你们认识?”
  秦振邦这话说得并不是真惊讶,且有点明知故问的味道,但这就是交际场,全是废话,这堆废话有时候却能成就很多事情,比如,今晚她想成就的事情。
  “振邦,我们可都是来自香港的公司,自然认识,而且我们还是老朋友了呢!蒋总,您说对吗?”
  叶炯榆称呼“振邦”的时候,声音不大,却能让她身边的人听得清楚。
  秦振邦听到这句称呼的时候,呼吸有点顿了一下,很轻微,外人未能察觉,只是那么一瞬间的事儿,丝毫不会影响他仍旧微笑着的脸。
  蒋连生不同,他听到这句称呼的时候,整个人被震撼得好像有点咋舌了,愣愣地站在当场,差点忘了反应。
  “哦……哦,对,对的。”
  从没听说过叶炯榆跟市里面的领导还有这层关系,蒋连生想着,他是太低估叶炯榆这个女人了。
  “振邦,你还不知道吧!我们赖氏跟梵凯在香港还将有个大型项目要合作呢,希望我们能合作愉快!”
  叶炯榆轻易看穿了蒋连生的反应,将她即将成功的喜悦尽收心底。
  “那是当然,那是当然。”
  话说到这,宴会准备要正式开始了,有工作人员来提醒蒋连生去主持宴会的开始仪式,他才得以从震撼和尴尬交错的气氛里脱身。
  “抱歉,抱歉,我去准备下。书记,您随意,玩得尽兴啊!”
  “你去忙,我陪着她先拿点东西吃,她可是连晚餐都没吃。”
  秦振邦不愧是个官场老手,很懂得什么叫做趁胜追击,他这一招雾里看花的关心,更是给蒋连生下了一记重药。叶炯榆知道,今晚以后保准,收购的事儿保准是药到病除了。
  “秦振邦……”
  “嗯?”
  秦振邦自顾自的将小点心放进盘子里,头也没抬的应付她,他基本上知道她接下来要问什么。
  “你早就知道。”
  “知道什么?”
  “你知道我指什么。”
  叶炯榆不想将话讲得太明了,这个问题上,她是理亏的,她是立了心肠要利用他,只是她没想到他原来一早就知道。
  秦振邦端起装了三块小点心的碟子,转身递到叶炯榆手里,仿佛根本没在听她刚才的质问。
  “不是没吃晚饭吗?垫个底。”
  叶炯榆木木地接过碟子,想着,他怎么就知道她没吃晚饭?
  她在公司里加班得太晚了,让赶过来上门服务的化妆师梳妆完毕后,已经是晚上八点,哪来得及吃晚饭。她的生活向来如此,她也早习惯了,不然哪来胃病这麻烦事儿。
  不对,叶炯榆醒悟,她差点就被秦振邦给岔开话题了。
  “秦振邦,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秦振邦抬眼看她,这女人还真是执着。
  执着的人容易转牛角尖。
  “你觉得我知道很奇怪?也不想想自己的借口有多拙劣。”
  她说出那个借口的时候,他第一反应是,她基本上是在侮辱他的智商,如果他相信的话。
  叶炯榆也知道自己的借口拙劣,哎,终究骗不过他,很多精明的借口都骗不过,何况是这个。
  “既然知道,那为什么还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