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8

丝会:秀恩爱

文案
大学生与上班族的爱情故事。


  第 1 章

  秦之是个三本破学校播音主持系的大四学生,作为一个二十一的真男人,平生没什么大志愿,只想找个有钱人安安稳稳当个小白脸。现阶段唯一的乐趣是泡吧,每天把自己收拾地人模狗样,希望在酒吧调到个有钱人。

  虽然到现在都没有成功过一次,不免让人怀疑口是心非。

  他身高一米八,但是瘦的很,所以即使高也不给人压迫感。在加上有意无意表现出来的娘娘腔举止倒还真的让人觉得是该给他配个好攻。尤其是他在“飞禽走兽”般的同志圈里长得还算不错。

  现在正躺在床上抱着被子刷微博,寝室空荡荡的,室友们都找工作去了,只有他还当大一刚进校时那样。

  日子过得逍遥张狂。

  “嚯,小婊砸又在秀恩爱!”,他关了手机夹着人字拖“嚓嚓”地挪到卫生间对着镜子挤眉弄眼,嘴里嘀咕着,长得还算不错啊,比李生那小娘炮好看多了,凭什么他能找个有钱又帅的男朋友呢,啧啧,还得会装,小婊砸。

  镜子里的男生留着中长卷发,中分,乱糟糟地正在被它主人的手指懒洋洋地扒拉;眼睛不大,双眼皮,但是眼睫毛很长,扑扇扑扇着很有神;鼻梁不算高,至少不塌;嘴巴紧致,大小适中,尤其是当它故意勾起半边时,让他的主人看起来分外性感。

  秦之对着镜子自恋半天才慢悠悠地拿起牙刷,挤牙膏,刷牙。他刷牙的时候还不安宁,一只手握着牙刷柄一只手搔首弄姿地对着镜子摆姿势,表情时而慵懒时而呆萌时而冷艳。

  “嚯,窝至几都快爱哄窝了!”他留恋地对着镜子抛个眉眼低头吐牙膏沫,埋头“咕噜咕噜”地漱口。

  之后他又“嚓嚓”地折回屋里摸出来两个红色塑料发夹一左一右在脑门上,挤出黑色的洗面奶在脸上认真地抹。

  “今儿非得把李生那小娘炮比下去!”往脸上抹了一层一层护肤品之后他撅着屁股在自己的行李箱里面翻衣服。

  宿舍是上下铺,角落里摆着六个一人高的衣柜,不过那还不够秦之放夏天的T恤,于是他又买了一个简易衣柜,两个储物柜,宿舍实在放不下之后又开始往床底下的行李箱里面塞。

  他这些衣服有几千块的名牌货也有十几块的地摊货,只要觉得好看了,喜欢了,掏钱的时候丝毫不心疼。

  生活费花光了就吃泡面啃面包,等到下个月生活费到账又跟兔子似的勾搭几个“姐妹”上街扫货。

  李生就是他众多“姐妹”里的一个,好吧,在他跟了个男人,开始无底线秀恩爱之前。

  “呼……”,试了半天,最后秦之套上一件青灰色毛衣披上卡其色羊毛大衣对着镜子研究半天,“算了,还是让着他点好了,啧啧,天生丽质难自弃……”,自恋完他又穿着拖鞋跺回屋里撅着屁股把一床的衣服叠好放回行李箱、衣柜里。

  穿鞋之前还慢悠悠地坐在门口擦了半天鞋油,直到李生打电话来催才着急忙慌地穿上鞋出门。小跑了四五百米才想起来今儿要走高贵路线,于是他停在路边喘粗气,平缓了才一边整理发型一边走。

  今天是李生同他那男朋友谈恋爱第一百天,一定要宴请三五好友见证他的甜蜜,表面上是这般,实则是来秀恩爱的。秦之心说我还不懂你吗,非得看到我们羡慕地握拳抵在下巴上的小模样心里才舒坦,啧,等我谈恋爱了,他长腿一伸跨过公园外围的栏杆,撅嘴继续暗想,每天发微博秀给你看,就是喝口水也得拉着自家男人的手拍照发微博。

  “秦之,这里。”刚进餐厅就看到李生那小子迈着小碎步朝这边走,他比秦之矮,大约一米七出头,五官都挺精致,但是拼在一起隐隐觉得不和谐,皮肤白,总体上说还是不错的。

  今天穿了件显年轻的棒球衫,紧身牛仔裤,像个高中生,对比之下,秦之发现自己走错路线了,非但没暗自把李生比下去还做了他的陪衬,心里咬牙。

  不过进了包厢他的心情立马就好了,因为李生男朋友旁边做了个大帅哥,这个帅呀,现在端出去就能拍海报。他一心想往帅哥边上挤,不过半路被李生一把拉住按在边上,笑眯眯地道,“捯饬这么久,全在等你呢。”。

  秦之不好意思地举起刚被李生倒满的酒杯,“抱歉抱歉,我先干了这一杯给你们道歉啊。”,他说完“咕噜咕噜”地喝完一杯酒,辣地“嘶嘶”倒吸气。

  这样,一桌人才有讲有笑地开吃。除了一进门就看到的大帅哥其余人秦之都认识,有玩得好的,也有只见过几次的,有拖家带口的,也有一个人来的。

  比如秦之,比如那位帅哥。

  话题不知道怎么转到解决单身人士的问题上来了,有人起哄说干脆把秦之与凌庄配一对得了。凌庄就是那个被秦之偷瞄了好几眼的大帅哥,二十六岁,身高足足一米九,剑眉,眼睛深邃,鼻梁挺拔,薄唇。

  听到有人起哄秦之的小心脏漏了一拍,心说哀家正有此意,回头重重有赏,面上却装着没听到一样,懵懵懂懂地夹起一块早春莲藕塞进嘴里慢条斯理地嚼。

  李生背对着凌庄丢给秦之一个鄙视的眼神,心说装什么装呢,指不定被人家看透了,可丢死人了你,活该你是老处男。

  饭桌上起哄的一帮人越来越起劲,怂恿着凌庄坐到秦之旁边,说,小攻主动点,秦之很害羞的。

  呵呵,他害羞?李生依旧背对着凌庄朝还在装模作样的秦之丢个白眼,起身跟他男人那边的凌庄换座位。

  “你好,”,凌庄大大方方地在秦之边上坐下,笑着朝他打了个招呼,虽然心里看透了这小子装矜持,面上还是不表露出来。毕竟这个还在读书,姑且还能称为男孩的家伙长得还不差,可以试一试,他心里这么想。

  “哦,你好,”,秦之瞄对方一眼,原本搁在桌上看似忙得很的手规矩地放在大腿上,大约过了四五秒,觉得这个姿势傻透了,又拿起筷子夹菜。

  其间同桌几人一直笑呵呵地打量着他与凌庄,不仅说些很配、不错的话,同时也把秦之出卖了个彻彻底底。当中最活跃分子应该颁给李生。

  秦之一只手托着腮,笑着听李生说自己如何打扮地花枝招展去酒吧,结果吓得花容失色、屁滚尿流地出来;如何百度谷歌中国年轻富豪名单,跟搜集敌方情报似的把每个人的身高体重兴趣爱好记在黑色小本子上,还制定了自以为切实可行的勾引富豪计划;但其实他就是个白天窝在宿舍大门不愿意出二门不愿意迈的死宅,成天幻想,从不实行。嚯嚯嚯嚯,秦之在心里磨刀子,蹲在磨刀石边上,旁边绑着口无遮拦地李生,只等刀子磨好了一刀下去给他个痛快。

  “哼哼……”凌庄轻笑,转头瞄一眼就快气昏过去还强装淡定的秦之,老实说那会儿他还真就以为秦之同那些拜金女一样,所以仅有的好感也不声不响地跑掉了。

  如果还剩下什么,也只有打一炮而已了。

  这顿饭吃得秦之非常不开心,饭毕他走在人群后面不声不响地拐进公园从小路回学校。一边愤愤地走一边在心里构思了一个小故事,说从前有一长舌丑妖男,历经千辛万苦捡了个瞎眼男,只要他不出声两人生活还挺融洽。长舌丑妖男隔壁住了个穷酸书生,某天穷酸书生家里来了个贵气英俊的男人,一打听才知道是个大官,同书生还有段暧昧不清的故事。这长舌丑妖男可不就妒忌了吗,他开始编排书生的谣言,不仅每天跑老远挨家挨户门口说,兴奋了,回到家忘了收敛,尖酸刻薄地跟瞎眼男说书生的不是。一来二去,瞎眼男受不了他,收拾东西走了。书生同大官的事不了了之,也离开了村庄。只剩下长舌丑妖男每天捧着瓜子靠在自家栅栏边,嗑着瓜子编排故事。但其实后来书生上京赶考又遇到了大官,他们终还是生活在了一起;而瞎眼男半路找了个小乞丐,过上清净的生活。

  “没什么意义……”,回到宿舍换了睡衣窝在床上麻利地写完之后秦之突然觉得没什么意思,写这东西谁看呐,于是他关了文档拖到一个名为“以后再看看”的文件夹里。无所事事地在自己那写完的没写完的十几本小说里挑了个点开,等文档打开的时候他抱着电脑换了个姿势,舒服地叹了口气,埋头修改小说。

  从大三暑假到现在也才半年时间,只写完两本,其余都是坑,挖一个掉头就走,想放弃又舍不得。虽然脑海里把整个故事都演绎了一遍,但是一打开电脑就忍不住刷微博、发呆、然后睡觉。

  于是他撇着嘴草草看了几章自己写的狗屁清新校园耽美小说,身子一歪睡下了。



  第 2 章

  秦之再一次遇到凌庄是在隔壁重点大学校招宣讲会上,那天他是不情不愿地被好“姐妹”吴凡从被窝里提出来拎着带去的。这与他当小白脸的打算相悖。

  尤其是看到PPT上面“策划部总监——凌庄”七个加粗黑体字之后更想窝回宿舍床上了。“快点坐下啊,发什么呆?”,吴凡生怕秦之临阵脱逃,他自己一个人面对这么一个大公司的高管着实有些胆怯。

  入口处穿着暗色西装的凌庄双手插着裤兜酷酷地站着,偶尔交代身后几个同样西装革履的年轻男男女女布置会场。

  这么一来秦之便走不掉了,他索性掏出耳机窝在椅子上睡觉。等凌庄跟卖安利一样发表慷慨激昂的演讲的时候,秦之已经睡着了。他修了一整晚的文,虽然他自己也看不出写的有什么意义,修地算不算可以,但兴致一上来了,还就真的做下去了。

  “哗……”,会场突然喧哗起来,秦之身子一歪醒了,似乎是宣讲已经结束了,同学们拿着简历往一位工作人员手上递。

  吴凡拉着秦之也挤了进去。

  秦之空着手,除了手机同耳机什么都没带,但还是跟着吴凡往人群里面挤,因为出口处还站着凌庄。

  “好了,走吧。”递完简历吴凡勾搭着秦之的胳膊往出口处走。

  刚好同转身往里面走的凌庄迎面碰上,“嗨……”,秦之眯着眼睛朝对方笑,但很明显对方已经忘了他,眼睛在秦之脸上扫过直接看向会场内。于是秦之的那个“嗨”相当于朝着空气说的,幸亏声音很小,不过秦之还是红了脸。

  秦之第三次遇到凌庄的时候,正蹲在教室外面通过后门给里面的吴凡及待会要群面的组员提供场外援助,鬼鬼祟祟地缩在角落里拿着手机搜索到资料递给里面的人。要他如此高贵冷艳的人做出这种事情谈何容易,于是吴凡用一瓶正版摩洛哥护发精油轻轻松松收买了他。

  “嚯。”秦之一只手握着精油旋转一只手按在膝盖上,笑得正开心,最近头发毛糙地厉害了,正缺这个呢。

  但是他笑着笑着就笑不出来了,因为视野里除了那瓶精油还出现一双棕色的皮鞋。秦之拨拨头发蹲着转了个身缓缓站起来,转头看,顿时心如死灰,但是面上还是淡定地很。

  “你在这里做什么?”凌庄问他,先是觉得这人可疑,蹲在教室后门朝着个瓶子傻笑能不可疑吗?但随即他认出来了这个男生就是上回被人硬拉着配对的,后来不声不响跑了的那个拜金男。

  那天自己还有些小小的失落呢。

  坐在后门的吴凡耳尖地听到门口的声音默默地朝队友使眼色,把秦之的手机塞进口袋里。

  “我来上自习,”秦之笑着指另一间空教室,“没想到今天教学楼有面试,那我就回去了哈!”他朝凌庄摆摆手,揣上精油从楼梯溜走。

  凌庄一手插着兜回头看他逃难似的背影,莫名其妙地撇撇嘴走近教室。

  楼梯道里逃走的秦之跟破土而出的嫩苗一样伸出脑袋,鬼鬼祟祟地蹭到后门要手机但是吴凡已经不坐在那了。

  秦之在楼梯口等,不过很快吴凡就出来了,带着秦之的手机,灰头土脸。因为作弊他的面试资格取消了,于是俩人跑去酒吧喝酒。

  当天秦之再一次遇到凌庄,是在酒吧门口,一人出去一人进来。醉醺醺地秦之一脑门嗑在凌庄肩膀上,疼地涕泗横流。

  “你没事吧?”,凌庄一只手扶着秦之的肩膀一只手托着他的脸检查,一眼就认出是秦之,不禁在心里感叹这就是缘分啊,于是他不管四七二十八拉着秦之上了自己刚停下还热乎的车。

  带回去洗干净完成上次没做的事,也算是了结了一桩心事。

  “咦,干嘛呢?”,喝醉酒的秦之很真诚,可没有白天那么爱装腔,现在觉得怪异了就露出莫名其妙的表情低头扯安全带,“吴凡呢?吴凡?”,他贴着紧闭的车窗朝外面喊,与同样醉醺醺地扶着电线杆的吴凡隔着玻璃车窗傻傻地对望。

  “上来啊,回去了,不喝了……”,秦之一只手按在车窗上一只手有气无力地拍打车窗。

  凌庄发动汽车,没等吴凡。车开到路口突然“吱”地一声停下了。车灯闪烁,里面的人就是不下去。

  吴凡歪着脑袋打量那边,挠挠后脑勺还是决定过去看看,看看是谁要拐卖秦之,看清脸了他好回去报警。

  “你大老远把我骗到这里,现在叫我下去?”,秦之苦大仇深地指着凌庄,眼眶就红了,“我在这里一个人都不认识,你叫我去哪里?”,他边说边捂着脸凄凄切切地哭。

  凌庄看着一百米开外的酒吧,心说还真是够远的啊,要不是你嚷着要“吴凡”我能把你赶下去吗?

  真是莫名其妙,原来419也不是容易事儿,凌庄点了根烟等后面摇摇晃晃的吴凡跟上来。放他进了车才发动车往宾馆开。

  “吴凡?你上车了?”,秦之歪着头靠在座椅上,“哼哧哼哧”地回头看他一眼,这才放心地合上眼睛。

  到了宾馆开好房间凌庄跟赶僵尸一样叉着腰指挥两个醉鬼上电梯,关进房间里才走开。

  后面是什么情况他不管,既然秦之已经有男朋友了,他俩那事儿便丢一边好了。

  后来吴凡跟他那在国外留学,每天早上都要facetime的男朋友解释了半天。秦之裹着被子背对着吴凡叹气,心说全世界都在秀恩爱,等他谈恋爱了,哼哼,秀给你们看!羡慕死你们!

  为了在滚回南方老家之前实现这个目标,秦之比以前更拼了,主要表现在打扮地花枝招展去酒吧敢主动搭讪了。于是当晚他便给一个将近四十岁的大叔领走了。

  一坐上大叔的车,秦之立马就后悔了。初夜应当是留给自己喜欢,并且也喜欢自己的人的,怎么能这么随随便便呢。他一巴掌扇醒自己就要下车。

  大叔心说,尼玛裤子都撑起来了,你就给我这个?万万不能从。

  结果在酒店门口两人打起来了,秦之细胳膊细腿地揍地那大叔“嗷嗷”地叫,连滚带爬地开车走人了。

  打了人之后秦之的酒彻底醒了,他对着酒店大门的玻璃整好发型跟衣服,优雅地转身往回走。

  这一幕刚好看在吃晚饭正准备离开的凌庄眼里,他皱着眉草草分析了方才的情况,提着包追上秦之。

  在他思考的时候,秦之已经一脚踏上刚好停在站前的公交车,颇为惆怅地靠着车窗小憩。

  那天凌庄不知道哪里来的闲情逸致,开着慢车跟着秦之那辆公交车,等红绿灯的时候一转头就能看到,那隐在微卷的头发下面神秘的脸,以及那托着脑袋的修长的手指。

  于是那晚秦之还是如预想的那样送出了初夜,同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他不知道自己那时候脑袋里在想些什么,当凌庄问他要不要试一试的时候,犹豫了几秒便点头了。

  被凌庄抱的时候,心想,真好,以后也能秀恩爱了呢。

  后来每当凌庄回忆起这一晚总觉得心里酸酸的,责怪自己应该更温柔一点,早上也应该搂着秦之,看着他在自己怀里醒过来,端上早餐,给他揉揉腰,而不是丢下他一个人。

  那天秦之一个人在酒店的大床上躺倒中午十二点退房,中间没有一个人进来,当然更不会有他以为的爱心早餐。

  临走前他拍了一张床的照片,终于发了第一条炫耀的微博,然后既开心又苦涩地关上门离开。

  秦之同凌庄就这么不温不火地恋爱了,他们不发甜蜜蜜的短信,不打电话事事叮咛,不约会,见面就是滚床单。

  早春的寒气终于过去的那天,过了很久秦之依然记得,第一次在凌庄怀里醒过来温暖的感觉,两人似乎融为一体的心跳声,以及当时窗外麻雀叽叽喳喳的声音。太美好,以至于这天过去他居然忘了在微博上秀一秀。

  两人的感情似乎同气温一样上升,除了打炮的通知信,两人也开始就日常琐事发些信息。没过多久,总之是在五月之前,凌庄把秦之带回了自己的家。那晚做到动情处,凌庄贴着秦之的耳朵说了“喜欢”,之后秦之把头埋进枕头里哭了出来。

  “哭了?”,凌庄一遍一遍地亲着秦之的肩膀,他那会儿还不知道心酸的感觉,在感情上总是不能跟上秦之的脚步,以为那是舒服的眼泪,抱着秦之又是一阵猛烈的冲撞。

  后来他终于知道什么叫心酸,在茫茫人海里苦苦地找寻秦之,每到晚上一遍一遍地翻着秦之写的微博,直到可以倒背如流。



  第 3 章

  “你俩还没分?”,李生搅着冷饮里面的冰沙,瞪大眼睛看着秦之,“他要结婚了你不知道?”

  啊,秦之眨眨眼睛若无其事地转头看着街道,“是吗……”

  凌庄告诉秦之那是形婚,对方是个拉拉。他家里人在这一片有头有脸,是绝对不能出柜的。他说的很坚定,似乎关于这一点已经确定到刻在骨头里一样。

  秦之记得那天是六月,早上刚领了毕业证书笑哈哈地拍了毕业照,下午与李生出去喝了一杯,晚上便从凌庄这儿取了证。

  他觉得大脑很混乱,形婚是什么?他从没去想过,既然是同性恋他就没想过遮遮掩掩,大大方方跟家里出了轨。哀哀切切地热脸贴冷屁股过了很久才被家里人接受,即使遇到凌庄之前一直没有恋爱过,他觉得自己顶多寂寞,身心都是健康的。

  父母偶尔会打电话来叮嘱他不要乱玩,同性恋也要好好谈恋爱,好好过日子。如果找不到对象,受了苦,就回家乡来,他们不觉得丢脸。

  那晚秦之又哭了,他不能这样待在凌庄身边,他要的爱情是光明正大,健健康康的,不是缩在形婚高大光辉形象后面的阴影里见不得人的。

  第二天秦之卷上毕业证,带着他那五大箱衣物、护肤品狼狈地滚上了回南方的车。

  那天,凌庄坐在沙发上捏着写着密密麻麻小字的纸片,从天亮坐到天黑,最后又在沙发上躺倒天亮。

  其间每隔几分钟拨秦之那已经是空了的号。

  他去找了李生,找了吴凡,没有人知道秦之的家具体在哪,只知道在南方。

  “你可以微博上联系他,他肯定会登的。”,比起李生的幸灾乐祸,吴凡更热心些,他把秦之的微博名告诉凌庄。

  凌庄很久不碰微博这东西一时还有些生疏,把车停在路边就迫不及待地查看起来,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他开始捂着眼睛啜泣。

  从他们相遇那天到秦之离开那天一共两个半月,一百多条微博,只言片语连着回忆,讲述了秦之的爱情,那些凌庄本应该给他却没能给他的细节与关心,那些凌庄该记住的秦之的话与叮嘱,那些凌庄该知道的秦之的温柔与细心……

  5月8日,“他是个工作狂,忙起来连午饭也不吃,于是我做了饭[得意],贤妻~”,配图是秦之在凌庄家厨房拍的填满饭菜的饭盒。

  “你怎么来了?”,秦之敲门进去的时候凌庄正在跟下属讨论方案,办公桌上放了三四台笔记本电脑,文件夹一个压着一个。凌庄问完觉得不妥,匆忙起身拉着秦之出门。

  光是看着秦之都觉得脑袋拽的疼,没办法,他就是懒散惯了的人,受不了这种压力与强度并济的工作。

  “我给你送午饭,”,秦之笑着地上手里的饭盒,走廊人来人往,两人间的距离还可以塞下三个并排站的人。秦之没有靠近凌庄的意思,递上饭盒脚步往外挪,“你趁热吃,我回去了,拜拜……”。

  后来那个饭盒呢,凌庄任它在办公桌角落一点一点变冷,后来大家一起叫了外卖才想起来,凌庄让保洁把饭倒了。

  那天晚些时候秦之问起好不好吃,他说,嗯,味道很不错,很好吃,排骨很好吃。

  他没看到秦之强装的笑,那是栗子鸡,怎么会有排骨呢,凌庄仅仅扫一眼,看到骨头便以为是排骨。

  现在想来,原来不是自己把秦之看透了,而是自己被他看透了。有没有真心,值不值得守候等等,他早就知道。

  那天晚上凌庄枕着秦之的腿上闭着眼睛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头部按摩,他至少应该睁开眼睛看看给自己按摩的人,给他一个微笑。

  秦之一早就知道,凌庄只是想尝尝鲜,从第一夜开始就知道。或许是纯情小说写多了,他以为会有日久生情的好事,陪了凌庄两个多月,只等来对方形婚的消息,以及绝对不会出柜的宣言。

  5月2日,“住进你的家是不是也住进你的心?”,配图是凌庄家卧室的一角,还有两人交握在一起的手。

  凌庄对照片没有印象,是趁凌庄睡着的时候拍的。

  那是凌庄第一次带秦之回家,他还记得那晚秦之埋在枕头上哭的样子。那时不曾体会到的心酸这时候从心脏发出一阵一阵的信号,又酸又痛,凌庄皱着眉头紧闭双眼趴在方向盘上喘气。

  第二天凌庄一早上班把秦之带回了学校,并没有提出让他住进来的事情。之后也是,虽然晚上会在家里过夜,但是凌庄一早上班就会把秦之带回学校。

  美名其曰不要影响上课,其实秦之大四了,同学们都去工作了,哪里有什么课。

  每天回到空无一人的寝室秦之便窝上床抱着电脑“噼里啪啦”地写小说,下午凌庄下班就会来学校接他。其实同以前无异,只是换了张床而已。

  那时候秦之在心里谋划着,给凌庄一个月时间,如果对方还没喜欢上自己,就回南方。不管怎么说,于他而言,也算是爱过。

  “不是说在那边做小白脸了吗?”,一个梳着丸子头穿着大T恤的女孩大大咧咧地盘腿坐到正在专心推塔的秦之身后的床上,抓一把薯片往嘴里塞,“咔嗤咔嗤”地响,“跑回来做什么?”。

  “哎你,别在我床上吃,别掉我床上了啊。”,秦之着急地皱起眉头,手上还“嗝哒嗝哒”地点着鼠标,移动屏幕上的寒冰。

  女孩撅起嘴抱着装薯片的大瓷盘子一屁股坐到秦之的电脑桌边,“你现在是不是处于传说中的‘失恋期’?”,她说完又抓一把薯片往嘴里塞。

  “去去去……”,秦之费力地推了塔,同时也被对面的盲僧杀死,屏幕回了下来,心说,我那能叫恋爱吗?就是出卖肉体啊,尼玛还一毛钱没捞到,尼玛个屁的失恋。

  “咦,好像真是的哎,我得跟妈说,晚上给你炖点汤,补补身体。”,女孩说完欢天喜地地往外跑。

  秦之一边换装备一边想,是你自己想喝吧,我就算是失恋,喝点汤能补回来吗?他苦恼地揉揉本就同鸡窝无异的头发,回家已经三天了,他是越过越粗糙了,现在就连平日雷打不动的早晚护肤都想省下来了,醒了就写小说,写累了打游戏,然后继续写,去的最远的地方当属自家院子外的报箱了,那也是穿着拖鞋“嚓嚓”地跟个孤魂野鬼似的飘动的。

  “之之啊,听小也说你失恋了,不是真的吧?我说怎么回来这么多天跟个弃妇一样呢,”,秦妈举着还黏着两只虾米的锅铲关切地摸摸秦之的脑袋,“跟妈妈说说……”。

  她把脑袋横到秦之与屏幕之间,打量着宝贝儿子的表情。

  嚯,秦之紧张地歪脖子看屏幕,心说大龙是我的啊是我的!

  “嗯?宝贝不开心跟妈妈说。”,亲妈捧着秦之的脸把他脑袋掰正。

  “等一下,妈,我们就快打赢了。”,秦之又歪着脑袋继续忙活。

  秦也胳膊搭在椅背上看,偶尔偏头给一脸茫然的亲妈解释电脑屏幕上的情况。

  打完一局秦之想眼明手快地再开一局,避免接下来的话题,但是秦也更加眼明手快地夺走了鼠标。

  她抱起薯片盘一屁股坐上书桌摆出听故事的架势,亲妈也坐在床边等秦之开口。

  于是秦之将故事简化为,他喜欢上一个人,但是对方不喜欢他,而且他要结婚了。

  “哦,可怜的之之……”,亲妈一手搂着秦之一手捋着他的卷毛,“妈妈听的好难过啊,他怎么就结婚了呢,我家之之这么好一个男孩子啊……”,她说的越来越动情,最后竟真的掉眼泪了。

  秦也“咕噜”咽下一口口水,这时候还不忘往嘴里塞薯片。

  秦之只好跟妈妈保证自己真的没有事,本来还有些伤心,现在好多了,为了令人信服还挤出一个露齿大笑。

  北方,过了一个星期依旧一筹莫展的凌庄找去了秦之的学校,按照秦之档案上写的地址去找。结果户主说原来住的人家两年前已经搬走了。问搬去哪里了,只说是原先那家男主人工作调动,一家人去了更南边,具体是哪里也不知道。

  秦之的消息到这里就断了,凌庄在这个南方城市里毫无头绪地散步,想象着秦之也在这里走过,在街边的小吃店点上一晚鸭血粉丝,吃得满头大汗;或是在化妆品店里买下一只眼线笔,躲在厕所里偷偷地画。后来走到一家小学,看到三三两两走在一起的萝卜头,凌庄想起来一个人。

  于是他又回了北方,找到吴凡,用工作轻轻松松收买了他。

  大约三天之后凌庄捏着吴凡交给他的秦之新家地址找到了眼前这个别墅区,他才知道原来秦之家境殷实。而自己以前居然还怀疑过秦之的居心,原来傍大款从来只是嘴上说说。

  不过秦妈告诉凌庄秦之出国旅游散心去了,跟妹妹一起,至少得半个月才能回来。

  她又问了凌庄些问题,基本可以确定这个男人就是那个要结婚抛弃自家儿子的家伙。

  “你走吧,等之之回来我会给他介绍对象,我认识的小辈里面同性恋也不少,总有真心喜欢之之的,”,她说完便要关门,“你挡着门也没有用,你觉得阿姨会把辛辛苦苦养育大的孩子交到你手上受苦吗?走吧。”。

  “我半月后再来拜访。”,凌庄说完便离开了。

  秦妈却记住了他的话,但是半月后秦之与秦也高高兴兴地提着大包小包回来的时候,凌庄没有到。秦妈没有告诉秦之这件事,怕他乱想。



  第 4 章

  就这么等了两个月,夏天走得干干净净了,凌庄还是没有再来。这下秦妈算是彻底对他失望了,拿着几张帅哥照片给秦之看。

  “妈,”,秦之苦恼地拖长了尾音叫她一声,“我现在又不是没男人就不能活,您别张罗了好不好?”。

  他的小说在网上连载的还不错,人气很高,编辑联络了出版社就快能出版了,所以现在忙着大修大改,哪里有时间谈恋爱。现在也是半只脚踏入成功人士的圈子里了好不?而且还是文艺圈,简直高贵冷艳的不行!

  秋天肆意张狂的那天,秦家“三”个女人聚在一起整理夏天的衣服,头低着头互相嘲笑各自的品位。

  “我去,妈,您竟然买了渔网衫,爸知道吗?”,秦也捏着那件黑色的渔网衫瞪大了眼。

  秦之却很感兴趣,嚷着我试试我试试,麻利地去卫生间换了衣服,妖娆地扭着胯走出来。

  “哎,你要是个女孩多好呢,”,亲妈摇头叹气,末了加了一句,衣服喜欢你就留着吧。

  门铃响的时候秦之正穿着亲妈的粉紫色绣着牡丹的旗袍,炫耀自己的身材,脸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画上了妆,头发也盘了起来。

  “我去开我去开。”,他急着展示自己,拖鞋都没来得及穿,赤着脚从屋子里跑出去,穿过草地,跑到大门口。

  门一打开心里“咯噔”地一下,顿时想把自己埋进草地里,但是他面上依旧看不出来,“您好,请问您找谁?”。

  凌庄一眼没认出来眼前这个高挑的美丽“女人”,直到他开口,心里激动地“咚咚”跳,却依旧淡定地问,“请问这里是秦之家吗?”。

  “不是,”,秦之面无表情地指着隔壁道,“你去别的地方问问吧。”。

  他正准备关门,门突然被凌庄撑开,自己也被对方抱起来,吓得惊呼连连。

  “怎么不穿鞋?”,凌庄抱起秦之轻松地换个姿势把他打横抱在身前,但是怀里的人很不配合,稍不注意秦之就跳了下来一步跳出去老远。

  “你来做什么?”,秦之跳到离凌庄五六步远的地方站好,伸手想抹掉脸上的彩妆,手举到半路才想起来这东西不用卸妆油哪里能轻易卸掉,于是尴尬地把手横在胸前。

  “来接你回去。”,凌庄笑着往前一步,对方连连往后退。

  “这里就是我家,我回哪里去?”,秦之一边说一边转身往家里走,跟出来一探究竟的秦妈、秦也刚好碰头。

  两个真女人的眼睛“刷”地亮了,当然秦妈是因为看到“女婿”激动的。

  “我跟家里说了,除了你,我不会跟任何人结婚。”,凌庄笑着说,很轻松的样子,虽然整个过程一点也不轻松,差点被亲爹一花瓶砸死。

  秦之背对着凌庄,身子一颤,眨眨眼睛看着正对着自己的妈妈跟妹妹。嚯,我耳朵没坏吧?

  “哇,”,秦也捧着脸看向凌庄,口中没节操地嚷着:帅哥,约吗;没事我可以做小;兄妹在手天下你有……

  丢死人了,秦之听到妹妹的话加快步伐往屋里走,光着脚“咚咚咚”地上二楼把自己锁在房间里卸妆。脸红的跟刚从桑拿房出来一样,卸了腮红还是那么红,秦之捏着卸妆棉往那两团红晕上多擦了几下,当然是擦不掉的。

  “叩叩”的敲门声响的时候秦之的旗袍正脱到一半卡在脖子上,光裸的身子只穿了一条白色内裤。一想到外面的人有三分之一的可能是凌庄,秦之慌忙间差点扯坏了这件定制的旗袍。

  “谁啊?”,秦之麻利地套上毛衣、牛仔裤站在离门口四五步远的地方伸着脑袋问。

  “之之,是妈妈,开门啊,”,门外传来亲妈的声音,六神无主的秦之跟遇上救星似的,大步窜过去开门。

  “哎,小庄啊,你跟之之好好聊聊,他啊就是容易脸红,胆子小,”,亲妈热切地把身后的凌庄往秦之房间里面塞,心满意足地替两人关上门下楼。

  凌庄进了屋子没有大动作,只是扭头环视一圈秦之的房间,清清嗓子,看着躲到床的另一边的涨红了脸的秦之。大约看了七八秒,凌庄慢慢往秦之那边走,每靠近一步对方便往后小小地挪一点。

  最后秦之被凌庄逼退到墙边,偏头看着书桌边的垃圾桶,里面有几个垃圾食品的包装袋,酸奶盒,还有被秦之乱涂乱画之后揉成一团的纸片。

  凌庄单手捧着秦之的脸在手心里摩擦,另一只手抚上秦之的腰。

  就像自己在异域旅行,偶然尝过一种奇怪的饮料,不知道珍惜,当再也不能品尝的时候,才知道已经上瘾,戒不掉。

  那是美酒,千金不换,只给有缘人。

  那天凌庄抱着秦之前言不搭后语地说了好些话,从家庭关系跳到高中的初恋,从工作跳到生活,从心酸讲到幸福,前一刻还在说爱秦之下一刻就跳到要秦之嫁给他……

  秦之单手搭在凌庄的腰上,空出一只手给自己的脸降温。

  当天晚上秦也挑了个大口的玻璃杯贴在秦之的门上偷听,秦妈嗔怪地夺过杯子急切地翻着白眼偷听。最后两人被秦爸赶走,一家之主迟疑半天还是贴在门上偷听了一小会儿。

  “终于走了,”,从贴地的门缝里投进来的阴影从一个变为两个,接着变成三个,再减少为一个,现在终于清静了,为了确定外面没有人偷听,秦之赤脚跑下床悄悄打开门往外看。

  关上门之后他没有上床而是盘腿坐在书桌前点醒还在睡眠中的电脑,决定趁凌庄洗澡的时候打一盘游戏冷静一下。

  于是凌庄裹着浴巾出来的时候秦之一局打得正HIGH,对着耳麦跟队友联系,脸上挂着大大的笑。

  “他们来了他们来了,注意啊,我跟锤石去挡,”,秦之“嗝哒嗝哒”地按着鼠标,激动地睁大眼睛,大约十几秒过后“呼”地出口长气放松地靠在椅背上。与此同时他也为联盟献出了鲜活的生命,托着腮买装备,查看对方的情况。

  “对啊,我让潘森杀了,”,秦之带着耳机没听到凌庄已经出来了,一边整理刘海一边喃喃地跟队友聊天,“买啦,买啦,”,他笑呵呵地点开背包,“好了!我该上场了……”。

  最后赢得时候开心地他拍大腿笑得前仰后合,笑容正肆意张狂的时候跟凌庄对视上,顿时觉得脸要裂开了似的。

  毕竟他在凌庄跟前一直都是走高贵冷艳路线的嘛。

  “你不冷吗,”,秦之一边摘耳机一边放下盘起来的腿走到衣柜给凌庄挑睡衣。他那些可以拿来当睡衣穿的衣服足足堆了半米高,粉红色、柃檬黄、紫色等等,那都是看心情换的。粉红色这件我待会要穿,秦之捏着那件大T恤挂在自己手上,给凌庄挑了件最大的白T恤,刚刚洗过,还有洗衣液的味道,又给凌庄找了条大裤衩。

  稍稍叠好,秦之把睡衣放在凌庄边上,抱着自己的衣服进浴室,其间没敢与凌庄对视。虽然他们处过两个多月对象,但是交流太少,现在又两个多月没见,基本同陌生人一样。

  秦之是这么觉得的。

  那晚他难得兴致盎然地躺在浴缸里敷了海底泥面膜,摸着自己滑嫩的小脸蛋又拍了层精华液才推门出去。这一共花了将近一个小时,凌庄居然还坐在原来的位置,只不过已经换上了睡衣。

  颇有些要与秦之卧膝长谈的架势。

  于是秦之盘坐在椅子上一边擦头发一边等凌庄的动静,宽大的T恤露出秦之小半胸膛,看起来热乎乎的,下摆刚好遮住秦之的屁股,现在因为姿势露出了白色内裤。

  秦之是在换边擦头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内裤露出来的,慢慢放下腿规矩地坐好。

  他喜欢这样的穿法,一件大T恤套在身上,跟穿了裙子一样,还能露出他脱了毛、抹了身体乳的两条大长腿,高贵冷艳极了。

  不过以前同凌庄睡的时候没有这样的机会,他总是被做到浑身无力,眼睛睁不开,最后昏睡过去。那时候根本不需要睡衣这种东西。

  “你,你还不睡觉吗?”,秦之擦完头发,歪着脖子用手指划拉湿发。在家里他放松很多,行为举止比凌庄知道的慵懒地多,可爱地多。

  “还玩游戏吗?”,凌庄一只手按在椅子扶手上,朝秦之的方向倾着身子。

  以前总是直奔主题,如今终于知道顾虑对方的感受,知道多看一看秦之的一颦一笑,好好感受心里的情愫。

  秦之点醒电脑屏幕,检查邮箱与QQ,回复编辑的留言,关上电脑已经大灯坐到床边。房间突然暗下来,只有床头一盏风格怪异的台灯,露出奇形怪状的暗黄色灯光。

  “要跟以前一样吗?不过我这里没有润……”。

  不等他说完就被凌庄捧着脸亲上,很轻很柔。

  “我们好好谈恋爱好不好?”,凌庄问,“以前是我错了,给我改正的机会好不好?让我好好疼你……”,他越说越觉得心酸,捧着秦之的脸从额头细细地往下吻。

  “别……”,秦之挪开脑袋,心说我抹的精华液不知道吸收没,就让你舔走了,好几百块钱一瓶的呢,“我,我脸上擦了东西。”



  第 5 章

  那晚两人除了抱在一起什么都没做,第二天沐浴在家人怪异的眼光中吃了早饭。

  饭毕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逛街的逛街,家里就只剩下死宅秦之与凌庄。两人又说起去北方的事情,若是在毕业前说起,秦之肯定想都不想地点头。但是回了家,一旦安逸起来就不愿再东奔西走,尤其是,他从凌庄那得不到安全感与归属感。

  于是他说会好好想想,让凌庄先回去,如果工作很忙的话,“我想好了会给你打电话的,你就别再跑过来了,挺远的。”。

  “那如果没想好,是不是就要跟我分开?”,凌庄与秦之并排坐在沙发上,单手包裹住秦之交握在一起的手。

  说来他自己都觉得奇怪,两人三月底才认识,到现在才半年多时间,但是凌庄有种与秦之认识很久的感觉。熟悉到就是静坐在一起都能感到源源不断的满足感、舒适感从心底里钻出来。

  所以他绝对不会放手。

  秦之反握住凌庄的那只比自己大比自己黑比自己暖的手,垂眸看着地毯,缓缓道来自己的心事。他说,小说要出版,联系的是这边的出版社,他想专心做好这件事;还说,想当个小白脸的话追根究底是因为害怕自己一事无成,现在有了事业,不想再抱着那样的心思,所以现在不会义无反顾跟着凌庄走;还说现在很享受与家人生活在一起,不想再跑那么远了,而且中秋节也快到了。

  “所以你是不要我了吗?”,凌庄苦笑着问。

  “不,不,我的意思是等我忙完了再去找你,”,秦之轻拍凌庄的手。

  凌庄吃完午饭就坐车回了北方,他的工作很忙,尤其是出了柜之后更加要努力工作,一旦有个丁点闪失都会叫父亲开除。

  “小庄的脸色不太好啊,你没跟他和好?”,送走凌庄之后秦妈问秦之,即使那小子曾做错事,她还是对这个“女婿”很满意的,甚至开始谋划着同亲家见上一面,谈一谈喜事该怎么办。

  秦之说他想等自己小有点出息了再去找他,至少凌庄的父母看到能开心点。

  “那你跟小庄说了没啊,他不会以为你还生气吧?”。

  “我说了啊,意思应该还挺明确的啊,我就是怕自己那书出版的事半路歇菜了,或是出版了没人买,多丢人啊,所以这个就没告诉他。”。

  秦妈告诉秦之凌庄肯定是误会了,捏着秦之的手机要他给凌庄打个电话解释一下,想起来这会儿凌庄应该在飞机上才罢休。

  “我去做饭了,你要记得跟他说一声哦。”。

  都说得那么清楚了还要说什么?秦之眨巴眨巴眼睛点开修到三分之一的小说继续忙活,一面唾弃曾经写下这些矫情文字的自己,一面摊开草稿纸就遣词造句这一方面细细琢磨。

  果然忙事业的男人最性感,他认真不到一小时便“嚓嚓”地挪到浴室对着镜子打量自己,摆出一个文学家该有的高深表情,挤眉弄眼半天又“嚓嚓”地飘回电脑前。

  “写的什么鬼东西!啧!”,一看到自己那几乎得从头整到尾的小说方才那一身得瑟劲立即消失地一干二净。

  冬天快开始的时候秦之终于拿到了自己的第一本小说,只是,“嚯嚯,这封面谁设计的?这么LOW,跟霸道总裁文一毛一样,”,他一面嘀咕一面检查作者名有没有写错,“这哪拿的出手?”,他原本打算给几本签上名,家人、凌庄各送一本的,将来见到凌庄的父母还可以谦虚地说不才正是那作者。

  为此还在街头找半吊子大师设计了签名。

  “坑爹啊这是……”,他凄切地捧着书倒在床上,哼唧哼唧地干嚎了半天,终于把去北方的事情提上了日程。

  为了给凌庄惊喜一直到下飞机了才给他打电话,结果对方正在开会,手机是助理接的。

  “不用不用,”,秦之朝着空气摆手,“我认识路,就是跟他说一声,那我挂了啊,拜拜。”。

  在打车的时候居然碰上了李生,跟着一个陌生男人也是刚出机场,秦之上前打招呼,没聊几句李生便急着要走,连“姐妹撕逼”的大戏都来不及演。

  “你男朋友呢?没来接你?”,秦之问他。

  这是李生旁边一脸不耐烦地男人开口了,话是问李生的,“你还有几个男朋友?”,他说完似乎不在乎答案,丢下李生便走了。

  “小婊砸你故意的吧?”,李生也不去追,瞪着秦之,估计泼妇模式正在预热。

  秦之当然不会说,是啊我就是故意的,我这人可记仇了。他也不会装作白莲花,一脸凄切地推着李生去追那男人。

  “哎,你们这是从哪里来?”,他外头打量李生的行李箱企图从标签上找点线索,顺便自然而然地岔开话题。

  李生说方才那是他老板,同他一起出差刚回来。“只怕这工作得丢了,小婊砸,”,他又瞪了秦之一眼。

  “那你跟那谁分手了?”,秦之心说这才多久啊,一年都不到呢就分了?

  “没啊,”,李生说的云淡风轻。

  这下轮到秦之瞪大眼睛了,同李生坐上同一辆出租车滔滔不绝地给他纠正三观,结果只换回李生一句,我知道错了下次不啦。

  “……”,秦之看着他那明显是听的不耐烦了随口搪塞自己的表情又一次目瞪口呆,随即缓和表情靠着车窗拿凌庄认错时的表情、语气同李生比。

  呼,还好还好,秦之松口气,凌庄的看起来是真货。

  凌庄从助理那得知秦之到来消息之后,立即驱车往家赶,正好遇到刚从出租车上下来的秦之,当即小跑过去一把抱住。

  李生一抬头正好看到凌庄闭着眼睛笑地甜腻,心里妒忌极了,不等与秦之道别便催促司机开走。

  “哎?我行李箱呢?”,亲昵过后秦之原地团团转地找自己那装满衣服护肤品的行李箱,立即掏手机给李生打电话。

  对方说明天会让那谁送过来,末了加一句敢把今天的事说出去就等着瞧。

  嚯,可算是吓死我了呢,秦之拍拍小心脏,扭头就把这事告诉凌庄了,“你觉得该怎么办?不过首先你得保证我不被李生报复。”。

  “放心吧,柯江都知道,”,凌庄道。

  秦之再一次目瞪口呆,心说这两人还真是配的很啊。在微博上秀恩爱坑害了多少人,以秦之为代表,结果这两人各玩各的,一个比一个厉害。

  第二天柯江来送箱子的时候秦之悄悄打量他好几眼,看得凌庄就快要以为秦之准备红杏出墙了。结果对方告诉他只是想看看花心的人长什么样,下次写小说可以用。

  说到小说凌庄想起来秦之那本“大作”,他跟秦之要一本来读。

  “啊?你说什么?大点声啊,我先去放衣服……”,秦之抱着行李箱窜进一间空房间锁上门把那本小说拿出来塞进衣柜最底层。

  当天晚上就被凌庄找出来了,那会他洗的香喷喷穿着男朋友衫出来的时候凌庄正靠在床头看他那本封面花里胡哨的狗屁校园清新耽美小说。

  二话不说,秦之就像同闪电融为一体似的,窜到凌庄跟前抢了书捏在手里,瞬间羞红了脸,“你怎么能不经过我的同意就乱翻我的东西?”,他控诉完凌庄还觉得不够发泄心里的羞敛,又舍不得虐待自己那忙活小半年整出来的书,气得直跳脚。

  凌庄又从秦之身上见识到以前没见过的表情、性格,心里喜欢地很,他抱起秦之躺会床上,从秦之手里抽回那本书,虽然没有大师的成熟的笔触与情节、对话等的处理方法,但是作为一本校园内小说,却是写的不错了,一眼读下去就有单纯青涩的感觉。

  他搂着秦之说了许多赞同鼓励的话,最后还给他提了些建议。

  “是吗?我下一本想以奴隶跟外星人为主角,你觉得这个设定怎么样?你先等一下啊……”,秦之翻身下床“嚓嚓”地挪到行李箱里面翻出自己用来写文案的笔记本,又找了支笔“嚓嚓”地挪回床上盘腿坐好,打开笔记本,“咯哒”一声按开圆珠笔睁大眼睛看着凌庄等待回答。

  于是小别重逢的第一晚两人没有缠绵悱恻地滚床单,而是就亚述文化、楔形文字已经时间曲率与虫洞进行□□一波又一波地讨论。

  激烈程度堪比滚床单。

  第二天凌庄起床去上班的时候秦之破天荒地主动醒了,凌庄还没来得及实施那在自己脑海里演绎了无数遍的吻醒秦之的戏,颇有些失望但还是把秦之压回床上气势汹汹地吻了个够。

  两人之前从没这么深吻过,尤其是刚醒来还没刷牙。于是唇分的时候秦之立马恢复冷静从凌庄咯吱窝底下溜走跑去浴室刷牙,顺便解放下面精气神满满的东西。

  结果弄到一半凌庄就推门进来了,他在外面听得血脉喷张,理智濒临丧失。

  “我,我……”,秦之赶紧拉扯T恤去挡,慢慢挪动脚步背对着凌庄。他真的是高贵冷艳型的男人啊,一半打飞机都讲究天时地利人和才会脱下内裤的啊,绝对不是什么□□的人啊。

  凌庄贴上秦之的后背,时轻时重地抚摸秦之的胸口。

  再后来两人便滚到了床上,那天凌庄请了一天假,陪秦之窝在家里继续讨论那个奴隶与外星人的爱情故事。

  秦之的第一本书卖的那是相当的凄惨,一度想放弃写作这条路。不过后来逛一开始连载的网站才发现评论区一小群人欢天喜地地讨论他的小说,秦之头一回看到自己的笔名后面跟了个“大大”,于是写作之魂又熊熊燃烧起来。



  第 6 章

  他是除夕那天跟着凌庄去拜访凌爸凌妈的,走之前还就自己这一天的性格设定打了一份草稿,最后决定走温柔贤惠邻家大哥哥路线。

  阳历年末的时候他换了个发型,把卷毛剪了,留的是层次分明的学生头。

  凌庄越看越觉得自己好像是拐带了高中生,如果秦之的个子再矮上那么一点那就是说初中生也没人怀疑。于是他莫名其妙地生出一种养儿子的错觉,还觉得很不错,时不时让秦之叫一声“爹地”来听。

  “有病,”,相处久了秦之的性格在凌庄跟前表现地越来越全面,一般遇到凌庄的无理要求他都会翻白眼丢下这么一句一边抵挡凌庄的骚扰一边继续忙自己的事。

  “叔叔阿姨好,”,秦之乖巧地同凌庄的父母打招呼,手上还提着礼盒,“这是我,不是这是凌庄买的。”他原本想说这是我们买的,突然想起来这对夫妇并不是很乐意自己与凌庄的事,几乎是咬着舌头生生改了口。

  但其实是秦之压着凌庄去买的,心说还凌总呢,这点礼仪都不懂,肯定是靠关系才坐上那个位子的。

  其实他也没说错。

  凌爸凌妈当然知道自家儿子没这么细心,接过礼盒脸色颇为缓和地让秦之进屋。

  之后四人便坐在沙发上,各自欲言又止。最后还是凌庄打破了尴尬,将秦之送进了类似于访谈节目的气氛之中。

  在凌爸凌妈轮番提问、追问、质疑、佐证之后,秦之把自家祖中十八代以及藏在银行的保险箱都交代了,就差把密码背出来了。

  “这么说我跟你父亲还是校友,”,末了凌爸笑着说,“他比我小两届,还挺有名气,还跟我打过比赛。”,回忆起过去,凌爸的脸上露出引人深思的表情。

  秦之几乎要以为他同自己父亲年轻那会搞过基了。

  不过幸亏有秦爸这个桥梁,联通了秦之与凌爸两颗心之间的距离,让原本紧张的家宴变得轻松起来。

  当天晚上远在千里之外的秦妈伙同秦爸、秦也发来贺电,中心围绕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感慨道这还是秦之第一次没在家过年,感觉有些不习惯。

  说着说着秦之眼眶就红了。

  “我们后天就过去看你们,”,凌庄接过手机继续说,挂了电话便搂着秦之亲,心说我这媳妇真真是水做的啊,这小脸嫩的。

  再再后来,秦之凭借那本奴隶与外星人的爱情故事书一举成名,当然是在二次元网络作家耽美类的小圈子。不过他很满足,虽然依旧是边写边骂狗屁。

  在他同凌庄同居的第三个年头初的时候两人确定了婚姻关系,是凌庄求的婚,秦之挑的戒指。并没有多么浪漫惊喜,就像是决定以后暖气费跟天然气费一起缴似的。

  不过倒是挺开心,两人宴请了家人以及三五好友参加喜宴,听说后来还上了社会新闻,不过照片名字都马赛克了。

  这也算是秀恩爱的一种境界了吧。

  结婚后的第二个年头,也就是凌庄三十岁那天,秦之突然提议去找代孕。他说凌庄这么好的基因就在这断了太亏。

  凌庄没同意,他说要再好好想想。其实凌庄的顾虑挺多,孩子的成长问题,秦之的问题等等。

  最后秦之还是坚持,并且觉得很可行,他甚至诚恳地与凌爸凌妈讨论了这个问题。二老的态度那还用说,当然是举双手同意。

  后来南北两方派代表谈判,一致决定两人可以找代孕,但是得死守几条规矩,一是不能见代孕妈妈,二是不能问谁是父亲,三是孩子得奶奶跟外婆带。

  关于最后一点,秦之不同意,心说都这样了那他跟凌庄生孩子图什么?

  不过还是圆满解决了,十个月后凌庄同秦之的家里不仅多了一对龙凤胎还多了一对慈祥的奶奶。

  秦妈颇为自觉地整理好自己的房间这就住下了,凌妈还是住自己家,只是白天跟打卡上班似的往这跑。

  两女人跟姐妹似的一刻不离地陪着小宝宝,秦之也只有干瞪眼的份。回回伸手想抱一抱都给秦妈一巴掌拍开,说,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别伤到了娃娃。

  娃娃是妹妹的小名,哥哥叫崽崽,秦之起的。

  秦之捧着手掌凄切地看着自己那秦妈,心说您以前可不是这样的啊,您不是说我是宝宝的吗?不是说我比女孩子还温柔的吗?怎么变了呢!

  好在他总能从凌庄那得到该有的一如既往的关注。

  “我总感觉娃娃跟崽崽是你生下来的,”,凌庄抱着秦之躺在床上,一只手抚摸着秦之的肚子一只手搂着秦之的腰。自从有了孩子他总觉得秦之比以前更温婉动人了,这个词虽然是说女人的但用在秦之身上丝毫不过分。

  有时候他光是看着秦之的眼睛都能沉醉。

  秦之大笑,回搂住凌庄。其实在他眼里凌庄何尝不是越来越高大挺拔了呢,躺在凌庄的怀里秦之总觉得天底下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击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