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20

七宝项链 (葡萄) 15-31

by 葡萄

  第十五章 狩猎

  杜随在星期五六点回到家中,手里拎了一盒下班顺便买的金墨爱吃的味多美的老婆饼,刚出电梯门,就听到一声恐怖的叫声。
  这声音是属于一个男人的,原先应该很好听,但是现在完全因恐怖变样了,杜随听到觉得很耳熟,而且无疑是从她家里传出来的。
  她急忙抢前一步拿钥匙开门,一边大声叫道:“怎么了?”
  门猛地推开,只见金墨站在窗口,身姿挺拔,夕阳最后一线光芒投在了他身上,显得很是优雅。这优雅也跟他的姿势有关,他伸出一只手指,斜斜指着正前方地上。
  正前方地上有一个缩成一团的人,原本很是高大英俊,此时却又苍白又瑟缩,浑身发抖。
  这个人和金墨的手指之间,有一道若隐若现的红线。这个现象,杜随当然不陌生。
  这个人杜随也不陌生,正是在三个月前因车祸认识的公鸡精黑玉。
  一旦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之后,杜随不敢迟疑,大叫一声:“住手!”
  其实杜随开门的时候,金墨听到动静已经停了下来,此时她一叫,就见那红线从中断为两截,一半缩进了金墨的手指,另一半则缩进黑玉的身体。
  杜随上前把还在发抖的黑玉扶了起来在沙发坐下,一边向金墨怒道:“你是怎么回事?”
  金墨当然是不会回答她的质问的,好在杜随急着观察黑玉的现状,也没在意。看来黑玉被吸掉的血不多,脸色虽然有点惨白,神智还很清醒,想来不会有性命之忧。只是受了这么大惊吓,原先英俊威猛的样子是半点不剩了。
  “黑玉,”杜随好言安慰他:“没事了,刚才都是误会。你怎会来这里了?”
  黑玉惊魂未定,不敢看金墨一眼,断断续续说:“我这三个月……挣了一些钱,前几天……签了一个唱片公司……想先跟小娥完婚……请你做证婚人……昨天去找……说你搬了……所以……”说到这里声音都抖了起来,“你……为什么……他,他……我……”
  也难怪,才成人形的公鸡精遇上了专食妖怪的上古众妖之王,还能说出话来已经不错了。
  杜随想起自己若是晚三分钟回来黑玉就是一具干尸了,不由狠狠瞪了金墨一眼:“你又作了什么?到我这里好歹也是客人,你也偶尔给我一点薄面行不行!”
  黑玉见她这样与血圣兽说话,吓得魂飞魄散,尽管自己处境也很可虑,还是拉了一下她袖子,压低声急道:“杜小姐!”
  金墨淡淡的,不以为然说:“你一向讲究斩妖除魔,也没说你有妖怪朋友,他上了门,我只道是你送我礼物诱他来的,虽然道行太浅,也不想让你白欢喜。”
  杜随气得脸色都青了,冷笑说:“血圣兽什么时候这么体贴我了?实在不敢当!”
  难得金墨居然没跟她争,冷冷扫了她与黑玉一眼,转身回自己屋里去了。
  金墨一走,黑玉明显好了许多,看着杜随,一张脸还有点抖:“杜小姐,你怎么会……这样太危险了!太可怕了,你知道它是……什么吗?”
  杜随微微笑笑:“我知道的,你不必担心,他要害我,我早没命了。他有失礼之处,我叫他给你赔个不是。”你那点血就当无偿献血了吧,反正也不能叫他赔。
  黑玉一听跳了起来:“不!别……怎么能……”
  怎么能叫妖王对我陪不是?就差没想,他吃我是应该的,没能让他吃成,已经很不好意思了。
  杜随发现妖怪们对金墨的恐惧真是从血液里就流淌着,笑道:“不说这个了,跟我讲讲你和小娥最近过得怎样?”
  听到这个话题,黑玉若非事先太狼狈,就已经神采飞扬起来了。原来他听从杜随建议,先是去租了一处小小的房子,把小娥安顿下来,然后自己一三五就去三里屯一处酒吧唱歌,二四六到夜总会做舞男。两者都取得了极大成功,前者使他最近得到了签约的机会,后者帮他挣了为数可观的金钱。于是对杜随十分感谢。
  杜随仔细打量黑玉,觉得他实在有做明星的本钱,笑道:“小娥怎样了?”
  于是黑玉又眉飞色舞地说了一番,小娥在家里很是勤劳(一贯美德了),料理家务尽心尽力,对于自己晚出早归挣钱养她很愧疚,所以加倍对他温存体贴,实在是贤妻良母的典范。便是天上的仙女和圣母玛丽亚加起来也没有她这般好法。
  杜随忽然想起自己上次想到的问题,问黑玉说:“小娥身体好吗?”
  黑玉见她突然郑重其事地问这个问题,有点奇怪:“很好啊。”
  “那你的修炼……”
  黑玉听她这么说,突然高兴起来:“你也看出来了吗?我最近不知为什么,明明没多少时间练功,却突飞猛进。”
  杜随想了想就明白了:这无疑跟他的舞男职业大有关系,从一帮欲求不满的女人身上采补自然比从养鸡场的母鸡身上采补来得效果好些。不过她自然是不会跟他解释的,只是岔开话题问他婚礼的日子和安排。
  黑玉没谈太长时间就走了,杜随于是去金墨房间里看看,她怕刚才说得过火,惹他生气了。
  金墨既不在练功,也没在做数学题,而是像方才一样站在窗边,不知在想什么。
  杜随推开门的时候,他没有回头。杜随觉得心里沉了一下,笑道:“好久没下过厨了,今天给你做点什么吃吧?”
  金墨朝她看过来,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杜随心里突然有一种很难受的感觉,又觉得空气里有什么东西使她想要发抖,她快步走到金墨面前,抬头看他,低声说:“生气了么?我没做错什么呀。你差点杀了我的朋友,总不是……我的错吧?”她声音很温柔,自己听着都觉得有求饶的意思。
  金墨低头细细看她,还是没有表情,还是不作声。
  杜随抿起嘴唇,也不说话了。
  金墨突然出手,把她猛地一下撂倒在床上,一手摁住她肩膀不让她挣扎。
  事出突然,杜随大吃一惊,条件反射地想要挣脱,自然立刻醒悟挣扎是没用的。
  他要做什么?
  杜随看到他眼睛很冷静,但是深处燃着火光。
  他低头死死的盯着她,她一时不知该怎么办,条件反射想要闭上眼,但这无异于鼓励他侵犯。总不能这么恶俗发着抖问他:“你要干什么?”吧?所以她也迫使自己看着他,却不知自己眼睛里又是惊恐又是倔强。
  他低下头,好像想吻她的嘴唇;他抬起另一只手,好像想落在她剧烈起伏的胸膛。
  杜随拼命的对自己说:你要说点什么,你要说点什么!终于,她艰难地开口:“你……”
  杜随说不下去,她知道自己现在就算说“别这样”,也软弱无力,只能刺激他的欲望。
  他停住了一下,看着她。
  杜随看到这个男孩美丽而年轻异常眼睛里有狂烈的暴躁,那是,激烈的渴望受到什么阻碍时的感觉。
  他想要疯狂地对她,可是他的一部分不希望发生这种事。不知道为什么,此情此景杜随还是很清楚地明白他的想法。
  他的手已经落下来了,抓住了上次他碰过的胸脯,这熟悉的感觉让杜随倒抽一口凉气。她甚至听到了他的呼吸已经失控。
  他突然一用力,撕开了她的衣襟。杜随绝望地重重喘息了一下,觉得浑身都软了。心跳得好厉害,而他的呼吸在耳边听起来也越来越重。
  他根本没听见杜随的声音,在看到她半透明的黑色蕾丝胸衣下若隐若现的凝脂一般的胸脯时,金墨好像已经不再看到她,而只是看到她的一个部位。他用很粗暴的手势扯掉了她的胸衣,看着她暴露在空气中的洁白如玉的丰盈胸膛,用力伸手握住,低下头去亲吻吮吸。
  杜随觉得身体里有一团火,可是心却冷了下来。为什么冷下来她并不知道,也许是受了伤害,也许就只是单纯的不想在此时此地与他做爱。
  他嘴唇的形状很美丽,为什么却不想要他吻我?
  “那么,”杜随最终发出的声音竟冷静得出奇,“你终于决定动手了吗?”突然觉得很疲倦。
  他抬起头,美丽妖异有红色瞳线的眼睛没有刚才那样暴躁了。
  杜随的眼泪,不知为什么轻轻流了下来,神色却还是很冷静平稳。
  金墨眼里的火好像彻底熄了,抓住杜随的手也松了开来。
  两人僵持了不知多久,金墨离开了她的身体。
  杜随的身子暴露在空气中冷得一阵颤抖,她转身拿带着金墨的味道的被子遮住身子,半晌才低声说:“不要轻易……伤害我,至少,现在还不要。”
  说出这话来的时候,杜随觉得自己的心彻底地沉了下去。她在黑暗中纵容自己死死抱住这个人形妖怪的替代品,好像已经知道天理昭昭的万劫不复。
  星期六早上杜随在她那张华丽的西式古典四柱床上醒来时,心情算是很好。
  昨天后来的发展让她觉得很舒服,金墨上前静静抱住她什么都没说,但是好像什么都明白了,两人在天黑了又没开灯的房间里一直维持着这样的姿势。直到很久以后金墨才伸出手来摸了摸她的头发,用从来没有过的冷静但略显低哑的语气说:“你去做饭吧。”
  然后她就起床去换了衣服做饭,做了香蕉培根乳酪卷,火腿土豆泥,奶油蘑菇汤,开了一瓶91年的阿尔萨斯的pinot gris,甚至烤了一些椰蓉蛋白酥作甜点。这顿饭吃得很愉快,金墨虽没多说话,但对她表现得前所未有的温和。吃完饭还主动洗碗,用手而非法力。
  今早这种起床的愉快一直持续到她洗漱更衣完毕,她想了想之后,还是屈从于自己的快乐心情去敲了敲金墨的门。我们英俊的美少年金墨正在穿他昂贵的大衣。
  杜随问:“你要出去吗?”
  美少年点点头。
  “去哪里呢?”
  “狩猎。”
  杜随突然心中一动,微笑道:“我也想去。”
  金墨听了这话有点奇怪,考虑了一下,说:“好吧。”
  杜随顿时欢欣鼓舞,仿佛要去踏青。

  第十六章 长白山

  这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杜随第一次同金墨出去看他觅食。金墨带了她不便瞬移,于是便腾云。
  杜随腰被金墨一手搂住,便飞上了三百多米的空中,周围的云彩正浓,杜随第一次飞行,只觉心旷神怡,对着金墨道:“我小的时候总幻想云彩是一种棉花或沙发似的东西,老想着要能坐在上面,指挥它行动可就太爽了。想来人类还真是都有执著的飞行梦想。”
  金墨并没有指出这并非她标榜的飞行的梦想而是懒人的梦想,反而见她高兴,又往高处飞了些,杜随见云都到了身下,连忙道:“别再高了,平流层的气温可不大适合我,再说让民航的机长们见到了说不定会弄出飞机失事来的,那我们可就罪过了。”
  他们的速度其实很快,但是金墨设了一个结界,吹不到什么罡风,如此飞了半个小时,就在一处积雪的山上停了下来。
  杜随整理了一下她的浅驼色克什米尔羊毛镶玄狐边斗篷,四顾一番,问:“这是哪里?”
  金墨拂了下被山风弄乱的墨玉一样的半长黑发:“长白山。”
  从来各种精怪都喜欢躲在深山里修炼,倒也不足为奇,长白山名声和地方都大得很,游客也没有黄山华山的多,看来还是很合适的猎食场地。
  杜随想起天池水怪的传说,又想起金墨喜欢吃海鲜,于是点点头,说:“现在上去吗?”
  金墨有点奇怪的看了她一眼:“去哪儿?”
  “天池呀。”
  金墨更奇怪地看了她一眼:“我没说要去天池。”
  “那你要去哪里?”
  金墨指指东面:“温泉。”
  长白山有几处十分不错的温泉,可是难道金墨到这里来是为了洗温泉?
  当然和任何女人一样喜欢有美容功效的温泉的杜随当然是不会拒绝的。
  金墨好像在自家庭院里一样熟悉这座山,长白山的主峰白头峰有蜿蜒而上的盘山公路,其余地方可就是老林子了。如今已经十二月了,便是主峰也早就封山了,山脚以上都是积雪,自然也不会有人来,有几个对游客开放的温泉就在半山腰瀑布旁边,金墨带她去的并不是那里。
  他们离开了主峰,往东进了林子里,不知道金墨是不是用了缩地之类的法术,好像没走几步就到了。
  杜随看了看面前碎石环绕腾腾冒着热气的温泉,有点怀疑地问:“这里能洗澡吗?”
  金墨看也没看她一眼,漠然说:“你想洗也可以。”
  杜随更加怀疑:“你测过里面的成分吗?”她伸出一只手指试了试水温,皱皱眉说:“好像五十多度,它不是那种会突然变到两百度的定时变温温泉吧?”
  金墨显然对这个问题一点也不感兴趣,平地起身飞到一棵树上选了一根枝丫站住,淡淡说:“我今天要捕猎的对象好像每天来这个温泉,我用天视看的时候它就在里面洗澡。”
  杜随不满地说:“每种动物承受的温度根本就不同,何况是妖怪?它能洗又不代表我能洗。”
  她这话嘛,倒也说得十分在理,可惜并没有令她十分满意的人来回答。
  金墨突然间脸色微动,跃下树来搂住杜随的腰,又跃回树上,顺便用了个掩藏声息的结界。杜随知道他已经发现了猎物的动静,便不再纠缠,屏息不动,忽然耳后一热,有轻微的呼吸,金墨在她耳边低声说:“一会儿我下去,你呆在结界里不要动。”杜随点点头。
  过了大概五六分钟,杜随便闻到风中微微带了一股腥味,又过了一会儿,便有极细小的索索声传来。
  杜随更是一动不动,也不敢呼吸。却突然听到金墨不带感情的声音:“不用担心,在这个结界里你的声音气味都穿不出去。”
  这时,杜随的视线范围内已经出现了一个穿着兽皮短裙,头发长至小腿的少女,形容很是娇俏,看上去有人类十七八岁的样子,在冰天雪地里穿着这么一点,自然不会是普通人类。
  那少女好像很是欢快,到了温泉边上连衣服也不脱就跃了下去,然后便开始戏水。
  杜随看金墨蓄势待发,就问道:“是她么?”
  金墨点点头。
  杜随有点好奇:“它是什么?”
  金墨指了指温泉里:“看那里。”
  杜随仔细看,只见温泉中似乎有几条蛇一样的长条物体上下穿梭,打出一片浪花。“那是……尾巴?”
  一共应该是三条。
  杜随有点惊讶地说:“我倒不知道哪种生物是有三条尾巴的,嗯,是狐吗?只有狐狸精有什么九尾狐之类的。”原来是传说最多最常见的狐狸精,而且也才三条尾巴,杜随明显很失望。
  金墨微微摇头;“九尾天狐,那是已经通了天道,只待天劫一过,指日飞升的。虽然是大补,味道也还不错,可惜数量极少,又十分机警,很难捕到。我总共只吃过两次,都是以前的事了,这回复活,还没有找到过任何踪迹。”
  杜随看看温泉中戏水少女的三条尾巴,很不怎么有兴致地问:“那这是什么?”
  金墨说:“虽不中亦不远。世人常称狐狸精,但这说法是不对的,狐就是狐,应该是狐妖,而狸则是两回事,这是一只三尾黑狸。”
  池中少女不知大祸已经临头,还在洗得高兴。
  金墨又嘱咐了一次杜随待在结界里,自己便现身了。
  底下的事也没什么好说的,这狸见了金墨已经知道怎么回事,自然是吓得失魂落魄,瘫在地上,当然也不敢抵抗。她比上回美人蟒母女强的地方是还企图逃跑了一下,可惜金墨手一指,就有一股巨大无形的力量将她拉了回来,然后金墨就开始吸她血气。
  那狸一直拼命哭泣挣扎求饶,从这一点看,哺乳动物到底要比冷血爬行动物高明些。杜随虽然知道它是个异类,但它还没现原形,场面分明就是一个美貌少女在荒山野岭遭到歹徒屠杀,实在凄惨得很。
  当然如果她现出原形,杜随说不定会更加同情它一些。在这一点上杜大小姐和那些新教徒们是一致的,除了人类以外的所有哺乳动物他们都同情喜爱悲悯。
  杜随此时正在飞速地权衡利弊得失:叫金墨放她一马?只怕金墨要不高兴了。以后说不定再也不带她出来狩猎。人家毕竟是在正当捕食呀!national geographic的摄影记者去拍狮子,难道会因为角马可怜就要去横加干涉吗?这无论如何不大合理公正。佛要救鸽子,老鹰责问他说难道自己便该饿死,佛也只好割肉饲鹰。难道自己去替这只狸给金墨吃了不成?再说这黑狸年久成精,皮毛肯定胜过侪辈,自己也是很乐意有那么一件皮裘的……
  “等等,金墨。”杜随看到她挣扎渐渐无力,终于忍不住跳了出来。一边心中重重叹了口气:这心软的毛病什么时候能改呀?
  金墨停了手,朝她看过来,眼睛里有询问的意思。
  杜随有点紧张,用什么理由呢?“那个……金墨,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呢,就这么死了不可惜吗?”
  金墨脸上掠过一丝不耐烦,显然认为她的话毫无意义。转身又要动手。
  “金墨!”杜随叫了起来,为难得脑子有点空白,脱口道:“你看,有的时候我总是很奇怪……我每次见你都是要杀一些美女,当然不是真的美女……我有点,嗯,不明白……”她词不达意,抬头看着金墨,“为什么不杀我呢?……我又不比她们更动人一点……为什么,”又深呼吸了一次,“你想要我,或者?”
  终于问出来了。这句话在心里好久,竟然在此时此地问出来了!杜随闭上眼深深呼吸,再也不去理会恐惧和羞耻。
  金墨也楞了一下,大概没想到她竟然会这样问,他凝住不动,脸上像放电影一样飞快闪过各种东西。最后他说:“不知道。”
  不知道什么?不知道他为什么不杀她?不知道他是不是想要她?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想要她?
  杜随被他这样模糊的回答弄得有点气馁,但是已经不能再追问。她忍不住还是说:“那么你有一天会不会杀了我?”
  以为金墨也会说“不知道”,但他想了想很肯定地说了句“不会”,然后就想继续他未完成的午餐。
  杜随顿时心情大好,上前一把抓住他袖子,笑容盈颊地说:“那你放过她吧?”
  金墨大概已经开始觉得人类女性的不可理喻了,很不悦地说:“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她很可怜。你不也吃了一些了吗?如果没吃饱,我回家给你做西班牙海鲜饭好不好?”
  那只三尾黑狸本来已经自知无幸,可是居然跳出一个人类女子,而且一本正经为自己求情,看情况还和传说中的血圣兽交情很好,一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心中也不由升起了希望。她张口吐出一颗鸡蛋大小的黑色有光泽的珠子,不停地叩首求饶,情愿献上内丹赎命。
  这个献上内丹赎命倒也有典可循,以前还有不少修真之士的时候,都很喜欢去屠杀异类修行者,替天行道,又不上干天和,这些精怪为了活命,便把内丹献出。异类内丹是它们修行的精华所在,若是服下消化掉可以抵上许多年修为,属性不同还有很多水火之类的妙用,修士们都很乐于笑纳,然后只要对方没做过太多坏事就这样放过。所以异类们便养成了打不过就献上内丹求饶的习俗。
  血圣兽不是人类,要的是血,不是内丹,遇上他老人家一般只有一个结果,就是死。所以这献内丹求饶大可省略。但是杜随一出来,那三尾黑狸看出她也是修仙之人,于是就习惯性的使用了在此情况下常见的方法。果然嘴里还说:“我在这深山修炼,从来没有下过山,从来没有害过半个人。”
  殊不知杜大小姐和金墨一样,对她害没害过人是不大感兴趣的。
  金墨伸手接过内丹,随手递给杜随:“七百年道行,五行属木,你正好缺木,可以抵你七十年苦修。”
  此时若是程家兄妹在,自然是不会客气。杜随也不是要客气,怎奈她修的是佛门,佛门最重慈悲,这种把别人的修炼成果直接吸收的损人利己把戏根本就没有。杜随暗叹可惜,再一次确定自己入错了门,便作出淡然的样子说:“我又不是想要道成飞升,这道行什么的于我也没什么用,你修炼不易,收回去吧。”
  那黑狸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更加不相信自己的运气,直到金墨把内丹扔回给她,并且对杜随说:“也是,你的功力浅,胜在精纯至正,融了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虽能速成,不免就要驳杂,将来易有心魔,倒是不必贪这小便宜。”这才相信,叩首痛哭。
  杜随见黑狸一脸感激涕零,将自己当作天地父母至仁君子的样子,心想可不能让她知道自己原本最想要的是她的皮毛。便十分大方的挥挥手让她走了。
  黑狸几下便隐没在林海中,杜随见金墨终究有些不豫,笑嘻嘻说:“你呀,何必定要涸泽而渔?如今环境不好,人类过渡繁衍,野生动物都快没了,妖怪也数量稀少。以后你就不要赶尽杀绝罢,留着等他恢复了以后也不至于饿肚子。咦,不如……”她本想提议不如捉几只妖怪饲养着慢慢吃,让血圣兽也从渔猎社会过渡到畜牧农耕社会,突然想起金墨住在自己家中,这饲养场只怕也会在自己家中,她可不想养一屋子妖怪,所以聪明地及时住嘴。
  金墨大概觉得她所言有理,没有出言反对。杜随出了口气,看看那温泉,想想不大愿意在别的动物刚洗过的水里洗澡,就说:“天色还早,好容易来一次长白山,不如去天池看看,也好弄明白究竟有没有水怪。”
  金墨大概想看看是否可能弄到另一顿大餐,无条件同意了。伸手携起她直飞上去。金墨俊美精厉,杜随也美艳雍容,这样平空飞起,便直如九天飞仙一般,自然不会让人以为是一只大妖怪和一个名建筑师。
  天池是一个火山口湖,在终年积雪的高峰顶上,湖水奇寒彻骨,周围没有任何生物,只有传说中有长颈龙似的怪兽露过面,甚至山下博物馆里还有专门一个厅是关于怪兽的照片等证据的,曾有一队美国人拿几架直升机吊上来一艘小型潜艇,打算下去勘察一番,结果被中国军方阻止,潜艇也被扣了。也有人说中国海军有基地在里面,因为传言中天池是海口,是与海相连的,每次大海潮汐,天池水也随之升降。
  杜随与金墨下到湖边,这湖水里原先没有任何生物,但是朝鲜那边哨所放了一些冷水虹鳟鱼作为试验,可惜被这边中国气象站的人捞了吃得差不多了。
  杜随放开神识,在水下探索了一番,直觉深不可测,也没有任何生物的痕迹,更不要说妖物了,便作罢说:“果然是没有的。”却见金墨神情专注,好像若有所思,问:“你发现什么了吗?”
  金墨皱起眉,说:“我们下去看看吧。”
  杜随也觉有点兴奋,毕竟是去探索天池水怪呀!说不定真是一头硕果仅存的长颈龙呢。当然就算是真的杜随也不怕,哪怕霸王龙呢,在血圣兽面前连只鸡都不如。倘若真是长颈龙就叫金墨将它生擒,自己破解了天池水怪之谜,又发现了以为灭绝的史前动物,以后想不名垂青史都难啊。
  金墨是血圣兽,血圣兽是大地之主,原是不谙水性的,他下水的方式就是弄一个结界,把水挡在外面。
  他们就这样下去,很快光线就透不下来了,变成了纯粹的黑暗。杜随又发挥了她的金刚伏魔的作用,弄出一点白光来。就这样下了仿佛有几千米,杜随想以后闲来无事,可以去几个最深的海沟用这法子潜潜水,见识一下深海生物,倘若遇上些什么大白鲨,大王乌贼,还可以顺便让金墨干掉几个。
  正在这样想的时候,突然他们的结界遇到了袭击,一阵猛烈的撞击,杜随一个不稳,从结界中掉了出去。
  水涌到她周围,黑暗包围了她,好大的压力,是什么?杜随只隐约见到一个黑影,长形,柔软而扭曲,长颈龙的脖子没那么粗吧?直径……怕不有两米?从深深的水底伸上来,简直好像无限长……好难过……不行了吗?……好大的压力……
  他们潜到的位置距山顶水面已经有一千多米,如果是普通人没有任何设施就暴露在水里的话,瞬间就可以被强大的水压压得粉碎,杜随自然不是普通人,可她也不是神仙或超人,虽有金刚伏魔护体,眼看也是支持不住了。
  金墨,难道我要死在这里吗?
  杜随已经即将失去知觉。
  这时,一双坚强有力的手从身后搂住了她,好像是这无尽黑暗中唯一的安全,唯一的温暖。
  几乎是同一瞬间,可以自由呼吸的空气又重新笼罩了她。
  死里逃生,又耗力过度,杜随几乎瘫软了,完全靠金墨抱住她。这次可真是九死一生,金墨只要来晚一步,她一旦失去意识,护身真气一散,必无幸理。她大口地喘着气:“这是……什么?大……海蛇吗?……”
  金墨仍然紧紧搂住她,前所未有的郑重,沉声说:“不是。”突然低声说:“你都湿透了。”语气不是冷淡也非含情,分不出是不是怜惜。
  杜随脸红了一下,想要挣脱苦无力气,这时从金墨身上传来一阵温热,将自己身上的水蒸发,几乎可以看到白烟冒起。杜随软弱无力地低声说:“谢谢。”
  刚才的怪物又发动新一轮攻击,一个硕大无比的头向他们冲来,张开了大嘴,数排锋利的巨大牙齿,简直丑陋至极。
  “盲鳗!”杜随叫道。
  这东西简直和海洋馆的盲鳗长得一模一样,只是巨大了许多倍。
  盲鳗是一种生活在较深海中的生物,因为没有阳光,所以也几乎没有视力,通常比较胆小,半身藏在礁石里,样子十分丑陋,有的种类牙齿有毒。
  这一条如此巨大,也不知活了多少年了。
  金墨也没动,他们的结界就从盲鳗牙齿间飘了开去,那盲鳗一击未中,脖子一扭,灵巧无比又从侧面袭来。
  也不知这东西是因为生在海中,不知道血圣兽的厉害,还是尚未修炼出智慧,竟把金墨和杜随当作寻常猎物来攻击。
  金墨冷冷哼了一声,一道紫光就从他搂在杜随腰间的手上发了出去。那厢杜随吃了前所未有的苦头,这怪物又生得丑陋,还是她自幼讨厌的深海巨怪,早已怒了,大喝一声:“畜牲无礼!”手一指,一道白光也发了出去。
  这两道光几乎是同时发出,白光早了一些。这下便可看出区别所在了:紫光有碗口粗细,声势显赫,激射而出,但遇水仿佛穿过空气一般,完全无声无息;白光只有拇指粗细,却激起水流暗涌,那盲鳗便有知觉,微微扭动身体闪避,白光击中它脖子,只擦破了点皮。这时紫光已至,正正射入它大张的口中,然后从体后穿了个半米的大洞而出,一时间血把水都染红了。
  这种低等生物生命力极强,受此重创竟然不死,扭动着身体朝他二人击来,带动水激烈涌动。
  金墨当然不会被这种东西击中,早飘了开去。一手紧紧搂住杜随,另一手连连发出好几道紫光,也不知他是如何瞄准的,道道击中,将那条盲鳗居中击断,断开的后半条身子都差不多打烂了。
  不料那东西竟还没死,半截身子扭动着往下遁去,企图逃走。金墨又怎肯放过它,早如一道闪电带着杜随急追了过去,一手抓住了那盲鳗。
  按理说这东西如此巨大,又滑不溜手,怎能被一只人类的手抓住呢?但是金墨的手就像吸盘一样牢牢附在它身上,无论它如何扭动也不能甩开。然后便有紫光从金墨手中直透入它肉里,像一把巨大的刀一样将这东西从头至尾生生划成两段。
  一时间水花汹涌,碎肉和血充斥在这天池深处。
  金墨带着杜随一下冲天而起,稳稳落在了天池边上。
  杜随看着已经泛红的天池水,喃喃说:“这便是天池怪兽么?可惜,我要不要带一块肉回去做鳗鱼饭呢?”
  金墨脸色不是很好,也没搭讪,一言不发地走了开去。杜随连忙追上。
  她当然知道他为什么心情不好,自己在身边居然还让她遇险了,显然打击了血圣兽的骄傲的自尊。

  第十七章 修炼

  飞在天上时金墨始终一言不发,杜随便出声说:“你不要这样嘛,今天的冒险也很有意思啊。”她其实很担心以后金墨再不肯带她出来,所以出言安慰。
  金墨冷冷说:“我以前就说你修行太浅,不要出来冒险。你还不信,只道我嘲笑你。”
  敢情这小子自己生气还会迁怒于人哪!不过杜随自然不会现在和他顶,只低头作泫然欲涕状:“我原是无能,你又何必这样说我?”
  金墨见她这样也不好意思再说她,脸色少霁:“世上最危险的就是如你这样,你若一点灵力全无,自然也不会有人来害你,你也不会去涉险,可你这样半瓶子醋,又打不过厉害些的,有多少条命也不够送的!”
  杜随仰头笑道:“你担心我么?”
  金墨顿时冷下脸来:“我是怕你给我惹麻烦。”
  杜随伸手挽住他一只肌肉纤长坚实的手臂,娇笑道:“堂堂血圣兽怎会也怕麻烦?”
  金墨搂住她腰的手臂紧了一下,大概是见她乱动怕她掉下去。但脸色更冷地说:“你回家就练功吧,这两个月我竟然一次也没见你练过功。”
  事实证明金墨是很了解她的,如果他事先没有搂紧她一些,她现在便要掉下去了。
  说到练功,那是杜大小姐顶顶头痛的事,每次当她一想起小时候每天跟着老和尚练功的事,便顿起往事不堪回首之感。所以这之后十年,练功的频率决不超过每月一次,每次决不超过两小时。毕竟枯坐是不大合杜大小姐性子的。
  现在金墨说要让她练功,以她对金墨的了解,这家伙明显残留着当年的霸道,说一不二,软硬不吃,所以这问题便很是难以解决。
  不过自然杜大小姐也不会不做任何努力,她一到家就作欢喜状说:“我去做饭啦。”
  被一只手拉了回来。
  ……
  “咦,我答应给你做西班牙海鲜饭的。”
  ……
  “答应的事一定要做到。”
  ……
  “就算你不饿,我也很饿呀。”
  面无表情的血圣兽金墨大人终于开了金口:“可以叫pizza。”
  杜随绝望了,乖乖被他拉到屋里。
  盘膝坐下后,金墨搭住她一只脉门,杜随便觉得有一股灼热中带着冰寒的气流缓缓渡入她体内,顺着经脉走了一遍,汇入她的气海。
  以前老和尚师傅也经常这么做,但是老和尚的气中正温和,如三月的阳光,她会觉得通体舒泰,而金墨的气却十分霸道,令她体内既有的气忍不住奋起反抗。金墨发觉她的体内有排斥,便将气缓和减少了一些,又绕行一圈。
  如此过了半个小时,金墨把手撒开,皱眉不语。
  杜随很不高兴,没好气地说:“有什么难听话就说吧,我做好心理准备了。”
  金墨又沉思了一下:“你修行也快二十年了,虽然后面十年是明显松懈,底子却很好,到今日还不能飞行吗?”
  杜随哼了一声:“我练的是佛门气宗,你道是练剑么?打一开始师傅就没说过修了能飞行。”
  金墨道:“我虽然不知气剑之别,但修炼之法,异道同源,气与剑,一为体,一为用,便是练剑,难道不要练气么?”
  杜随正色说:“其中大大不同,师傅说佛家练气,重在修身,是为了培育正气佛光,使万邪不亲,心魔难入,是佛家修行求正果的一个辅助法门。像剑术这样求克敌致用,一味图强,已是如天眼通之流的旁通了,沉迷其中,不是正道。”
  金墨听了这番话,沉思良久,开口说:“那么便须想些法子,使你所练的气能够致用。”
  杜随一听这话便叫不好,只怕又要苦修了,连忙说:“既然师傅都说了不要沉迷一味变强,又何必这样着相呢?只怕和我所练的有些冲突也难说。”
  金墨当然知道她不是什么佛教徒,瞪了她一眼:“你不变强些,有我保护你的时候还不怕,万一有今天这样的疏忽,就要后悔了。你现在飞都不会飞,也太不方便。再说,你如今所练的,能够驻颜长生吗?”
  杜随听了最后一句,心里咯噔了一下,她其实也想过这问题,尤其见了程家兄妹之后。但她一直并不求长生,长生不死有时候并非乐事,这世界也没这么值得留恋。便是驻颜,她也不像别的女子热衷,人的一生便如一片叶子从发芽稚嫩到青葱繁茂再到枯黄坠落,每一个阶段状态都自有其美丽,又何必人为地停留在一个状态上,未免太不自然流畅。她自幼跟着老和尚,若连这点都看不破,也太愚钝了些。
  可是现在从金墨口中说出这句话,却使她的心沉了一沉。
  金墨是不老不死的生物,再过一千年他还是如今的少年模样,他现在与自己走出去穿正装人以为是情侣,穿得稚气些人以为是姐弟,要是再过十几年,人家就会以为是母子,再过三十年,四十年,那成什么样子了?
  她想象自己鹤发鸡皮的模样与现在年少俊美的金墨站在一起,不由打了个大大的寒颤,浑身都抖了一下。
  可是,为什么要想这个呢?也许自己根本那时都见不到他了。他虽然说要一直和自己住下去,可这世上难道真有人会一直和谁在一起么?大家不都是孤零零而来的,孤零零而去的吗?
  为什么要这样傻?
  她还在心里自怨自艾,金墨却突然不耐烦起来,一下抓住她轻抚自己脸颊的双手,疾声道:“到底能不能?!”
  杜随吃了一惊,不解他何以如此激动,呆呆说:“不知道……我觉得自己和五年前没什么区别……”
  金墨放开她的手,紧紧皱着他又锐利又秀美的漆黑的眉,想了半天说;“不能冒险,一定要弄明白。假使不能就算抢也要抢一派能驻颜长生的心法从头练起。”
  杜随见他这样紧张,不由失笑:“你何必去抢?把你练的教我不就是了。”
  金墨冷哼了一声:“我哪有什么练的功?我现在会的都是生下来就会的。”
  杜随愣了一下。
  不愧是与天地同时诞生的血圣兽啊,原来是天赋异秉。
  不过地球上的动物界中好像是越高等的生物生下来越弱小,越要通过学习来掌握生存技能。而昆虫什么的几乎生下来就知道所有的事了,完全靠遗传信息。这一点还是很符合生物进化的原则的。
  当然,血圣兽大人天上地下,古往今来就此一只,自然也不存在什么繁殖进化和遗传变异的问题了。
  “那你为什么还老练功?”
  “我是在用天视术放开来寻找猎物,现在妖怪少了,躲得也好。”
  杜随差点倒了。
  金墨又把话题扯回来,冷下脸说:“总之你要认真练功,就算你的修炼可以驻颜不老,照你这样炼法也不会有什么进度!”
  “以后每天练功两小时!”
  杜随悲痛之余,觉得只要每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两小时,号称在练功就是了。
  想不到金墨早有准备,他所谓的练功方法是每天杜随盘膝坐在他身前,他用一只手将自己的气导入她体内,强迫性质地推动她的气运转,最终一起聚入她的气海中,如此一来,便至少多了一倍的增加量,可是过程却十分痛苦,她的筋脉原是和自己的修炼程度相配的,这样硬生生扩了一倍,自然痛苦非常。何况金墨的气与她既不同源又不同质,甚至是异类所修,又霸道异常,一入她体内就十分难受,又热又冷,而且流动方式也不是她平常修炼的途径,真真不知这两个小时是如何熬下来的。
  等金墨大少爷终于觉得够了的时候,杜随也直接倒地上了。
  她有气无力地问:“你确定这样可以吗?这不等于另练一门啊?而且你的气也不知是什么样的,会不会与我的有排斥?我看我的身体好像不是很欢迎你。”
  金墨自己也调息了一下,睁开眼说:“不知道,大概不会。”
  “什么?”杜随虽然累得不行,也差点跳起来:“你也太草菅人命了吧?”这可真是性命攸关的事啊!
  金墨看了她一眼;“你不是没死么?我的气秉天地阴阳而生,聚汇大成,一般应该都不会不适应的。”
  杜随看他这样自信,差点没气死。但是自己调息发现确无不适,虽然心里忐忑,一时却也找不到合适的人来咨询,老和尚是不知芳踪何处,难道要自己找上峨嵋,揪住一个程家兄妹的师长问“前辈剑仙,小女子被迫修炼血圣兽sama的气,不知道会不会对身体有什么妨碍呀”?
  就这样在杜随的担心和犹豫中,已经练了一个星期,虽然过程痛苦,倒是自觉强大了不少,也没什么后遗症。便决定暂且不管。
  杜随此时自然不知道,这么一来,她已经开始修炼一门古往今来从所未有的法门,完全是从血圣兽的力量蜕变而来,阴阳调剂,霸道凌厉,而能速成的力量。
  这种方法,以前自然从没人有这样的机遇来练,但若杜随不是自幼修炼至正至和的天台正宗佛家洗心伐骨之术,也就是老和尚所说的金刚伏魔,也是抵御不了金墨气中的霸道暴戾之性,轻则日后堕入魔道,重则当场经脉爆裂而亡。所以金墨此次真是实在轻率,所作所为,若不是杜随,换一个人早已死定了。
  这也是一饮一啄,莫非前定。老和尚原是得道高僧,见到尚自幼小的杜随,早知她日后的际遇,正是为了救她,才让她专心修一门并无多大实用却十分纯正的佛门护心术。可她若不开始修炼,一直是一个普通人,却也不会去招惹上血圣兽,其中孰因孰果,也难说得很了。
  金墨哪里知道这么多,他只是偶然听到杜随说练他的功就是了,心中一动,便想出这法子来,也不管人类的承受能力比起血圣兽来简直是不堪承一指的。

  第十八章 避祸欧洲计划

  杜随练了一个月的功,长进极快,昨日已能飞行了,虽然控制的还不是很好,却也算得傲人的成果了。
  这天早上,杜随开车送金墨去学校。路上突然问:“今天期终考试吧?”
  “嗯。”
  “后天开始是寒假了?”
  “嗯。”
  “有什么打算吗?”
  “没有。”
  杜随语气很轻松,脸色却很郑重,说:“那么,去欧洲度假吧?”
  杜随是最近开始考虑一个很严重的问题的。
  上次血圣兽毁了程氏兄妹的宝剑,伤了他们的元神,以峨嵋作为正道领袖,即便近日已不是人才济济,只怕也很难咽下这口气。何况血圣兽虽然没被典籍记载说成是邪物,但这样的上古神兽,危险系数可比洪水猛兽高了不知几级,神通无限,动辄为祸无穷,又是以血为食,只怕正道中人都会以铲除之为己任,纵然心里个个畏惧,但想到要除魔卫道,也不得不前仆后继。
  眼下估计峨嵋正向黑白两道大撒英雄帖呢!
  这事原与杜随不相干,但是同住了三个月,此刻要说没有感情,那是自欺欺人。
  杜随倒不是怕金墨有什么危险,毕竟血圣兽的能力远非人力所及。
  她心中所虑的是一旦开打,自己的地位便十分尴尬。
  她若站在金墨一边,便是与天下为敌,背叛的不仅仅是她虽然不太了解毕竟出身其中的中国正道修真界,而是背叛了人类这个种群。倘若与金墨决裂,站到峨嵋一边,且不说自己心中愿不愿意,甘不甘心,到时无疑金墨第一个要杀的就是她,那便是神仙也救不了她啦。
  这其中可恨的是没有中间路线,她若说声我不管了,飘然远去,结果决不是两不得罪,而是同时得罪了两者,也许能保住一条命,但以后就要被所有人唾弃了。
  这样的惨烈微妙痛苦的局面,杜随无论如何都不想见到,她又不是乔峰,实在不大适合演这样古希腊式的悲剧英雄角色,更不想拿支箭刺到自己胸膛里说“二十年内,莫启战端”。这种故事在小说里看看是挺惊心动魄,荡气回肠,实际发生可就是衰到家了。
  所以一想到这件事,杜随就出了一身冷汗,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家里想来想去,决定绝不能坐以待毙。她最后定下来的打算是先趁着这个寒假,以度假为名,把金墨骗到国外去避避风头,叫峨嵋的道士和尚剑仙们找不着,然后徐图对策。
  对策嘛,倒也没什么好说的。无非就是顺应世界呼吁和平的潮流,以对话代替对抗,以政治和外交手段代替军事途径。第一步先找奥里弗,让他打听一下程家兄妹俩和峨嵋目前的动静。第二步是联系上那个乞丐道人,他既然是峨嵋元老,自然也说得上话。到时自己是晓以大义也好,哭谏死谏也罢,总之要说服他:金墨虽然是血圣兽,但品行良好,从不伤人,反而四处吃妖怪,保护了人类和平,实在没有必要围剿之,而且这样做只会使大家白白无辜牺牲而已。乞丐道人游戏人间,性子圆通,并不顽固保守,杜随还是有信心说服他的,问题只在于两点,一是要找到他有点困难,二是他未必能去说服别人。
  但目前可行的,只有这条路了,自己总不能一步一叩拜上峨嵋,满脸血泪的为血圣兽仁兄请命吧?自己演绎欲虽强,总不大好意思强到那个份上。
  杜随甚至已经想好了,如果峨嵋那边说不通,也可以在欧洲重新找一个事务所,同金墨在那里生活,峨嵋的老道士们大都是大中华概念很强,他们躲在海外蛮夷之地,那帮人一定不会这么世界主义,连同欧洲友人也要救护的。操作的难点是让金墨放弃国内学业去留学,用什么借口好呢?
  退一万步说,即便上述计划统统失败,自己毕竟作过了努力,到时要与峨嵋的真人们决裂,也心安理得,理直气壮些。
  所以现在杜随决定开始自己的计划,第一步要说服金墨跟自己去,当然不能让他知道是为了去避祸,否则以他的性子不但不会去欧洲,只怕要单枪匹马杀上峨嵋,把有威胁的不知死活的人类杀个一干二净。
  金墨没有立刻回应她,沉默了一下。
  杜随心中焦急,嘴里却很轻松的说;“怎么,你寒假要回家?”
  金墨摇摇头:“我不是说过我已经消掉我父母的记忆了吗?我没有家。”
  “那就去嘛!人家好想去度假,都计划了半年了!”杜随认为撒娇是个好办法,“而且现在正是圣诞节后大打折,我一定要去巴黎购物!”
  金墨看了她一眼,还是没说话。
  杜随心中更急,语气里立马加上诱哄:“你没去过欧洲吧?很好玩呢。人文背景很浓厚的,景致也好,去玩玩嘛!”
  ……
  动之以情:“那是我留学的地方,有许多回忆,实在很怀念,极想去旧地重游一番,最近尤其厉害,有点日思夜想,茶饭不思了……”
  ……
  诱之以利:“欧洲的妖魔不少,什么狼人啦,吸血鬼啦,只怕吃起来别有一番风味,偶尔换换口味不也不错嘛。”
  Yada!终于有反应了!果然动物的第一本能是进食。
  金墨皱眉说:“你最近请的假是不是有点多?事务所那边怎么办?”
  杜随勉强笑笑,何止有点多,简直已经不象话了,要不是她是合伙人,只怕早被开了。
  “不必担心,”笑得像春风一样轻松无邪灿烂,“我是老板嘛,自己说了算,再说这快过年了,哪里也不会开工,留在所里也没事可做。”
  看来金墨是被说动了:“你想去哪里?”
  去哪里?说实话这个问题杜随还没考虑。这大冬天的,北欧是不考虑了,伦敦也一样,巴黎要不是为了采购那也是不用去的。当然首选是温暖的地中海。
  “我们坐飞机到巴黎,留在那里玩三天,主要是购物啦。然后去cote d’azur(蔚蓝海岸)……马赛没什么必要,尼斯,摩纳哥……科西嘉岛有山有海,海边的沙又细又白,是度假的天堂哦……然后是意大利,Milano的东西也很值得买……当然还有伟大的永恒之都Roma……威尼斯也走一遭吧,哦,佛罗伦萨一定要多留几天,那是我最热爱的城市了。剩下的日子可以去一些小镇看看,也可以找一个度假的maison静几天……”
  看来这一趟一个月要走下来是有点困难,不过杜大小姐恨不得拖得越久越好呢,事务所要有问题大不了换一家,也大可歇个一年半载然后再自己开一家,反正名气已经很响,人脉也很足了。但是金墨大概不肯放弃他的学业吧,要不然以后估计他就不知道干什么了,迟早无聊而死。
  达成一致之后杜随又问金墨有没有护照,意外的是他竟然有,原来是两年前去美国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时办的。(……这个……想到一只血圣兽去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不知为什么心理上总是有点受不了……)如此就好办多了,杜随和法国使馆那么熟,签证拿进去就能签下,订机票和酒店也是轻车熟路,看来后天寒假一开始,他们就能成行了。
  这件事计划好之后,一切都很顺利,三天之后,杜随穿着苏格兰呢的裙式旅行套装,拿着一个不是louis Vitton的旅行包站在了首都机场的国际厅,虽然是去避祸,心里的兴奋实在和度假完全无二。
  身边的金墨穿着白色的克什米尔毛衣,深灰色的条绒休闲裤,脖子上是灰色与橙色抽象条纹格的薄羊毛围巾,棕灰色粗皮登山靴,一手搭着一件深烟灰色的范思哲的新款羊毛半长大衣,一手提着一个体积不小的Hèrmes的黑色男式旅行皮箱。俊美精锐的脸,少年冷漠的模样和这身打扮营造出的贵公子似的气质立刻吸引住所有眼光。
  这两人实在很有被犯罪分子盯上的前途,不过倘若真有这样的歹徒,也只好怪自己命不好了。
  十三个小时的长途飞行,杜随是累得不行,金墨则完全没有任何变化,衣服上没有一条褶,脸上没有一丝疲倦的阴影,眼睛明亮得像刚出生。
  不同种类的动物果然没什么可比性。
  难怪一路上那些空姐们格外殷勤。
  杜随靠在金墨肩头睡了一路,金墨恁的好定力,居然一动不动维持了十几个小时。飞机上许多人看他们都很明显流露羡慕眼光,男的英俊,女的美貌,气质高贵,年少多金的一对,又这样情深,如此默契。神仙眷侣也不过如此了。
  当地时间凌晨六点的时候,飞机在戴高乐机场降落,事先得到通知的奥里弗爵爷,在对于血圣兽的恐惧和对杜随师妹的爱护及责任之间徘徊良久,终于这位光明与正义的英俊骑士毅然地出现在了候机厅。
  场面其实还是很可笑的,奥立弗先是不说话,盯着金墨看了五分钟,眼睛里露出不置信的神情。金墨在被一个大男人盯着的期间,完全举止自若,好像根本没这人存在一样。
  然后奥立弗终于做好准备,下定决心,把视线从金墨身上撤回,对在旁边等得已经打了十七八个呵欠的杜随露出完全符合这种场面所需的殷勤而恰到好处的笑容;“嘿,雷娅,我亲爱的,你身上这套漂亮优雅的衣服真可怜呀,你的美丽完全使它黯淡无光。”
  杜随装模作样作了个俏皮的屈膝礼,笑容可掬:“谢谢,我亲爱的爵爷,你的嘴还是一如既往的殷勤甜蜜。”
  两人相视大笑。
  奥立弗是开车来接他们的,于是三人上了车。
  底下奥立弗的行为说明他已经决定当作身边完全没有一个不知是人是怪的东西存在,他一直和杜随叙别后思念,要不就说许多俏皮话,眼睛看也不往后看一眼,好像真的只有两个人在车上,后座全是行李一样。
  奥立弗问了他们的行程,本来杜随在巴黎已经订好酒店,但是奥立弗说他在卢森堡公园附近有一套公寓,一定要杜随去那里住。
  卢森堡公园是杜随在巴黎最喜欢的地方之一,拉丁区也是她在这里最喜欢的区,所以也就没有推辞。

  第十九章 永恒巴黎

  奥立夫的公寓地方不小,有四个房间和两个厅,一间餐厅,一间客厅,一个起居室,一间书房,一个主卧和一间客房。
  公寓所在的楼颇有些年代了,有两三百年,不过这在巴黎很常见。内部装修完全是华丽的巴洛克风格的简化体现,从磨损状况看,这屋子至少是五十年前购下的。果然奥立夫说;“这是我祖父以前在巴黎落脚的地方,后来他成了家,嫌这里小,另外又买了一处宅子,这里也不值得卖,就一直保留下来了,我父亲年轻时在巴黎求学就住这里,挺适合单身汉,我要是在巴黎的时候,也用这房子。”
  确实这屋子是没什么个人风格在内的。
  稍作休息,杜随便要实行她的购物大计,三人一起去了香榭丽舍,自然买了不少东西,下午顺便走到了协和广场,照例在方尖碑前面感叹了一下古埃及法老的倒霉,逛了旁边的几家不小的古董店,在coco香奈尔的茶室喝了下午茶,吃了几块甜得要死的点心,感受了一下法国七八十年代的尖头鞋猩红嘴唇式的modern,杜随还又在隔壁一家店买了一套印度的纱丽和一条尼泊尔的披肩,金墨在旁边几不可查地撇了一下嘴,说了他今天以来极难得的一句话:“你果然是床单文化的拥护者。”
  晚饭是回到拉丁区吃的,在sorbonne(索邦大学)旁边许多的小馆子里的一家,这多半是给学生消费的地方,既实惠量又大,味道也并不太差,周围全是年轻人,充满嬉笑和争论的噪音,萨特和存在主义至少被周围三桌的人提起,简直好像和白宫与伊拉克一样热门,连奥立弗对于金墨的在场都不大拘束介意了。
  杜随不停地讲她以前在巴黎上学时候的事,不停地咯咯笑,吃光了她点的东西,喝了许多酒,抽掉一包细细的烟。
  十一点走出馆子的时候,街上还是热闹极了,灯光闪耀如群星,许多年轻人摩肩接踵,夜风很凉,却不像北京那样刺骨,杜随已经有了酒意,脚步也有点浮,勾住了旁边坚若磐石的金墨的手臂,裹紧了大衣,依旧不停地笑不停地说话:“你知道那时候我最喜欢这里的什么吗?……旧书摊,黄昏时一望无际的旧书摊……我买一个三明治,一边啃一边淘书……新书太贵我买不起,旧书里有许多不错的……淘到一本好的就和发现了一个金矿一样……不知不觉天就黑了……可惜这些书没看完的回国后我就束之高阁了,毕竟还是用自己的母语看得舒服……”
  路过sorbonne门口小广场时有七八个学生组的小管弦乐队在演奏,围了不少人,算是训练也算是自娱自乐,奏的并不是什么classic的经典,而是一首著名的经常在婚礼使用的法语老歌“La vie en rose”(玫瑰色的生活),这是杜随很喜欢的一首歌,不由自主地跟着轻轻哼唱起来:
  “Quand il me prends dans ses bras,
  qui me parle tout bas,
  je vois la vie en rose ……”
  (当他将我拥入怀中,对我低声耳语,我看到了玫瑰色的生活……)
  这曲调如此深情轻快而流畅完美,尤其是里面的萨克斯部分,杜随每次哼起来,都觉得生活真的可以很甜蜜幸福飞扬。但是从来没有一次像今晚这样强烈,她抬头见到满天繁星,身处在她熟悉的异国街道,耳边满是年轻的人声笑语,侧首看看奥立弗温暖的笑脸,手臂更紧地挽住金墨,几乎想踩着舞步轻快旋转。
  “你喜欢这里吗?”她仰起头看着金墨的脸,笑着大声问出这个平时从来不问的问题。
  金墨没有正面回答,而是低头看看她,说:“我看你很喜欢这里。”
  杜随还在哼着歌,闻言笑着使劲点头。
  今夜真美好呢,以后大概是不会忘了吧?有一天回想起来也许会勾起我嘴角的微笑,也许会使我的心在瞬间如遭重击,眼泪滑出它应该在的位置。
  幸福,真的可能吗?为什么今夜的星空下我觉得它触手可及?
  回到公寓就打算休息了,毕竟是刚下飞机的第一天,但是出现了一个可大可小的问题:奥立弗打算让杜随住客房,让金墨住书房,金墨摇头说要和杜随住一个房间。
  奥立弗的脸瞬间变得难看无比,坚持沉默不言,杜随看他脸上神色阴晴莫定,就知道他的心里斗争:
  自从他知道血圣兽没有杀杜随而半强迫地与她同居,就很直接自然地联想到了正常男人在此情况下会想的内容:那妖怪必然是对她有所企图,甚至是控制了她当做泻欲工具。但是他没有问,也不能问,万一他一问之下杜随肯定了他的猜测,或许还会露出一点凄然之色,那么奥立弗作为一个男人,还是一个生在欧洲贵族家庭,深受骑士精神影响的男人,无论如何只能去找金墨拼命,但是以他与金墨的实力悬殊,简直不是九死一生,而是百分之一亿的一万死无生,毫无意义的送死。
  今天,现在,这个问题被挑明了,局面变得一触即发。
  奥立弗大概根本没想过也不会去希望或相信金墨至今没动过杜随,但是内情是一回事,场面又是另一回事,现在他不表态,完全是看杜随的反应,此刻她哪怕是表现出一点点不愿意,奥立弗也无可选择只能与金墨拼到底了,场面将完全不可收拾。
  杜随自然深知其中利害,她尽管听到金墨的要求时也愣了一下,心里直打鼓,此刻也只好鼓起勇气,若无其事的笑着说:“你真是的,也不怕主人笑话。”
  奥立弗听到她的话神色很奇怪,好像是痛惜,又好像是怨愤,但毫无疑问,他松了口气。
  然后杜随就劝金墨去洗澡,金墨注目了她一下,转身去了。
  杜随见终于只剩自己和奥立弗两人,连忙简略地说出她的打算,然后问奥立弗现在有没有程家兄妹的消息。
  奥立弗说:“当时我送他们到峨嵋,只有几个打扫做饭的道童,他们的师傅,峨嵋的掌门在闭关修炼,要半年才会出关,几个老一辈的都和你的那个道士老师一样在四处云游。他们的师弟师妹见到他们的样子都吵着要下山报仇,我告诉他们敌人十分强大,劝他们等老师出关,不要擅自行动。我离开的时候他们俩还没清醒,但是据他们会医术的师妹说没有生命危险……”
  难怪峨嵋一直没动静了,看来现在就应该尽快找到乞丐道人,杜随这么想着,向奥立夫道晚安,走进客房里去了。
  杜随下飞机之后已经洗过一次澡,时差的原因很困,晚上就不打算再洗了,她要在金墨没回来之前换好睡衣,这次预见到旅行中可能会有要同住一室的情况,所以专程带了一套保守的睡衣裤,替代了性感的睡裙。
  换好之后杜随就抢先钻进被窝,法国的双人床一般都不大,两人睡的话还想保持距离是不大可能。
  已经听到了金墨的脚步声,越走越近,在门前停住了,然后是转动门把的声音。杜随的心越跳越快,快要跳出胸腔了。
  门开了,金墨只在下身裹着浴巾走了进来,漆黑的头发滴着水。他黑色宝石一样晶莹闪耀而形状像美丽的杏子的眼睛不带感情地在杜随身上转了一下,揭开被子躺进了被窝。
  杜随立即被她熟悉的沐浴露的香气和金墨的温暖肉体的味道所包围,心跳得厉害,闭了下眼睛。心里恨不得有一把剑一碗水什么的放在两人中间。
  金墨伸出手,把背紧紧贴着墙缩到最远的僵硬的杜随的身子揽到怀里,杜随突然被迫紧贴在他身上,脸都红了。他们以前是经常有搂抱亲密的状况,但是金墨没穿衣服却还是第一次,他的肌肉坚韧有力,皮肤却光滑如丝锻,杜随竭尽全力才使自己平稳了心跳。
  金墨一手搂住她,一手就去解她胸前的纽扣,杜随见他这样直接倒也吓了一跳,按住他的手说:“你确定吗?”
  金墨把眼神调到她脸上,说:“你不愿意?那为什么让我去洗澡?”
  “什么?我……我根本不是那个意思……”
  他看着她的眼睛。
  杜随勉强笑了笑,并没有挣扎,将一只手搁到他胸前。她早知道自己终有一天是要成金墨的人的,但是却一直希望这一天能够晚一点到,能够在较长的时间内维持一种相对单纯的关系,而不要去面对她不知如何面对的变化。
  “你要我的话,”她低声说,“我不反抗,与你力量相差太远,反抗也没有用,但是……能不能再等等?”
  “为什么?”金墨注视着她,安静地问。
  “我大概还需要一点时间。”杜随低下头不看他,声音更加低沉,有一点困扰。
  金墨低头看着她的脸。“好,”他说。
  杜随松了口气,伏在金墨胸前,用即将入睡一样的模糊声音说:“谢谢。”她的眼神却很清醒。
  后来不知是不是太困,杜随居然也就很放心地睡了。
  早上醒来的时候自己完全在金墨怀里,她的背紧贴着他坚实的胸膛和腹部,他两只手牢牢的搂住她,一只手固定住她的腰,另一只手放在她胸上,最可怕的却是后臀仿佛有异物顶着。
  杜随虽然那一瞬间很想跳起来,再尖叫一声。但是作为一个成熟理智的女性,她深知早上男人的状态,此刻惊醒了金墨,只怕要脱身大为不易。
  所以为了自己着想,她没声张,停顿了一会儿,有一刻不知所措。忽然想到自己睡得那么死,昨夜不知金墨是否抚触过她的身子,不由红了脸。
  “流氓神兽啊。”她假装叹息着看了一眼熟睡中俊美如玉却仍蹙着眉叫人心惊的面容,轻轻将他的手拿开,从他怀里钻出来,蹑手蹑脚地下了床,看了一眼还闭着眼睛的金墨,踮着脚尖跑进了浴室去洗澡。
  她洗完澡换好衣服出来的时候金墨已经起床了,奥立弗也起了,还准备好了简单的早餐。
  “嘿,早安。”他带着早上理所当然的愉快打招呼,“睡得好吗?”但是看了一眼金墨,立刻脸色一沉。
  杜随有点想笑,她知道此刻奥立弗正在幻想的一定是金墨在床上把她折腾得死去活来的画面,并且一定认为她睡得很不好。
  “睡得很好。”杜随微笑着说,然后在早餐桌上坐下来。
  今天奥立弗要回他在中央高地的城堡去了,他有重要的家族事务没处理完,还有一个炼金术试验正在进行中,完全是要为杜随尽地主之谊才赶来巴黎的。
  交代了一堆事情之后,又强迫杜随答应旅行的最后一站去他的城堡做客,然后一溜烟跑了。
  接下来这一天杜随完全用在购物上了,因为现在正是圣诞节后一年一度的大降价时机,大部分的衣服和鞋都是真正的五折以下,化妆品折扣也不少,所以万万不能错过。
  难得金墨陪她逛了一天街,竟无一句怨言。而杜大小姐显然想都没想过要带金墨这个第一次到巴黎的人去一趟卢浮宫,巴黎圣母院,圣心教堂,奥塞博物馆之类的地方,更遑论她老人家深恶痛疾的埃菲尔铁塔了。
  不过金墨好像也没有想到要去。
  他们直接把东西去做托运运回国,手续办好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在附近随便找了一家餐厅吃完饭,金墨对累得直吐舌头的杜随说:“今晚逛逛巴黎吧。”
  杜随几乎想翻个白眼。不过她知道金墨的意思,巴黎是著名的吸血鬼之都,好像也出过狼人,金墨今夜是想要狩猎了。
  吸血鬼,到底存不存在呢?
  不知为什么,杜随想起了《夜访吸血鬼》里面的主角变成吸血鬼又杀了把他变成吸血鬼的那只吸血鬼之后,满世界寻找是否有别的同类,找了许多年许多地方都失望了,后来到了巴黎,结果发现了一窝。
  哪里有吸血鬼杜随自然不知,但她凭直觉想都没想就带金墨去了PICALLE。
  PICALLE是巴黎著名的有两百年历史的红灯区,赫赫有名的红磨坊就在那里,现在这一片是游客必去的旅游景点,性交易反而不多,却充斥着DISCO, SEXSHOP, SEXBAR, SEXTHEATRE,晚上真是热闹异常。
  杜随他们没有事先预订,是不可能买到红磨坊的票了。于是进了旁边一家DISCO,里面自然是人挤得寸步难行,很难想象居然还能跳舞,节奏强烈的音乐震耳欲聋,所有人都扯着嗓子叫喊着说话,昏黄而光怪陆离的灯光被烟,雪茄和大麻的烟雾弄得更加难以视物。
  金墨本来就不大喜欢人的气味,这样高密度的人群,又有白种人不可避免的浓烈狐臭,自然要让他皱眉头了。杜随闭上眼,放开神识去搜索,半晌,睁开眼,朝吧台最里面一个角落看去。
  一回头,金墨也目光炯炯地盯着那里,只是过去要穿越所有人群,金墨看着面前蠕动的人头,脸上显出厌恶来。
  杜随心中一动,对金墨笑着说;“交给我吧,我已经发现目标了。我去把他钓出来,你在外面等我怎么样?”
  金墨显然很满意这种安排,点点头,走了出去。
  杜随竭尽全力地穿越人海,有几次她觉得自己已经到不了了,不过在半个小时后,她终于成功走过了这一百多米的距离,到达了目的地。
  杜随扫了一眼,立刻发现了猎物。一个三十不到的深棕长发男子,英俊到妖异的面容,打扮像摇滚歌手,黑色皮衣皮裤上有各种银饰和洞,紧紧包裹着他性感完美的身体,尤其是从锁骨开始的作为皮衣的装饰的细细皮绳在他苍白美丽的脖子上系了几圈,真是性感得惊人。
  他身上有黑色的阴冷的气,透着浓浓的血腥味,毫无疑问是一只吸血鬼。
  杜随走到他旁边的酒吧椅坐下,用低哑性感撩人的声音诱惑地说:“嘿!”
  那吸血鬼缓缓转过头来看她。
  杜随朝他慢慢飞了个媚眼,舌头在嘴唇上轻轻舔了舔,十分美妙纯正的巴黎口音的法语说:“我渴了,帅哥,请我喝杯酒吧。”
  吸血鬼细细打量她的脸和身体,面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美女,美丽的黑色长卷发,光洁如玉的脸庞,一双眼睛顾盼生姿,带笑的眼神有一种把人勾入深渊的力量,形状优美的嘴唇好像生来就为了接吻,身材堪称完美,胸部是东方女性几乎不可能有的丰满,柳腰纤细,臀部虽然不够挺翘,却绝对符合黄金分割率,长长的腿,精巧的锁骨和足踝,纤纤玉手的形状用春葱柔荑简直不堪形容,一件深紫色斜襟半透明纱衣(大衣留在外面给金墨拿着了),一条黑色带刺绣边的七分长精致中式棉布裤子,细细手腕上垂着一条别致的镶深绿色贝壳的金手链,浑身散发出一种不可名状的东西,令吸血鬼干涸死寂已久的心中也升起一种异样的激动,苍白脸上的殷红的薄薄的嘴唇掠起一个满意的弧度,充满魅力地微笑着说:“当然,美丽的女士。”
  他对于杜随这个送上门的猎物很满意。
  在这样的情况下,杜随当然要点俗不可耐的血腥MARY,她装作对这个吸血鬼十分痴迷,每一个动作都在卖弄风骚。
  吸血鬼显然觉得今晚运气不错,心花怒放,也用声音和动作眼神诱惑她,伸手搂住她的腰,轻吻着她的耳垂,低低说:“跳舞吗,美人?”
  杜随想,他一定每天对不同发色皮肤的女人不停的重复这句话。
  娇笑了一声,杜随又朝他抛了个媚眼,低声说:“何必浪费时间呢?HONEY,让我们去找个旅馆好好尽情享受今宵吧!”
  看到这个女人这么干脆不让他费事,吸血鬼更加高兴了,他微笑着看着杜随:“美人儿,你真是善解人意。”
  便搂着杜随,挤出人群去。
  不知道是他经验丰富,还是他的危险气息使人们不知不觉让开了路,挤出去居然很顺利。
  一出门是无人的小街,连路灯都没有一盏,虽然远远近近有无数霓虹。
  杜随四顾一下,糟了,出错门了,这里是后门!
  没了许多人挤在一起,就顿觉冷了,杜随打了个寒噤。
  吸血鬼立即从后面无声无息地紧紧抱住她,在她耳边低声说;“让我温暖你,可爱的东方美女。”
  你这冷冰冰的东西能温暖我吗?杜随心里没好气地暗骂。
  他一只手像蛇一样滑在杜随的腰际和胸脯,不停的挑逗,一边低头吻她。
  不得不承认,精于此道的吸血鬼技巧真是比又粗暴又骄傲又没经验的血圣兽好太多了,难怪那些女人都任凭摆布。
  金墨跑哪里去了?再不来我就要成人家的食物了!
  杜随心中焦急,吸血鬼可高兴得很,从杜随的嘴唇一路慢慢吻到脖子,轻挑慢撩,极尽挑逗之能事。一边嘴里还不住地吐出甜言蜜语:“亲爱的……你真是太迷人了……哦……多美的脖子……多么细腻光滑的皮肤……多么可爱的乳房……真想把你整个吃下去……”
  最后一句话带着强烈的欲望,杜随吓了一跳,她可知道这话是千真万确,绝非调情。何况吸血鬼仁兄的舌头已经在舔她的颈侧大动脉了。
  金墨在哪里?!
  杜随用力一挣,转过身来,娇笑着说:“你也太猴急了,找到旅馆你想怎样都行,不用在路上就这样吧?”
  英俊的吸血鬼眼里闪着光,几乎是狞笑地抱住她:“我等不及了……宝贝……让我先好好玩玩你……我就在这里把你吃了吧!”
  杜随急速地后退,但是她的速度怎么比得上吸血鬼,被抱了个满怀。近身搏击杜随是没有胜算的,吸血鬼有不可思议的力量和速度。
  杜随拼命挣扎,但是完全无效,如果攻击的话,不致命处他可以立刻回复,为了给金墨留下好不容易找到的新猎物又不能攻击致命处,一时好生为难。
  “敏锐的宝贝,”吸血鬼低笑着,摁住挣扎的杜随,扯开她的衣襟用力亲吻她的胸脯,一边低声嘟哝:“你发现什么了吗?真是聪明的美人儿,舍不得就这样让你死呢……把你变成我的后裔吧。啊,好久没这么爽了,以后好好服侍我……别动,把腿分开……你真不乖,小东西,别挣扎了,这样只会弄伤你漂亮的身体……我会让你快活的,还会赐给你永远的生命和青春美貌,宝贝……别怕,我的小金丝雀……不会太疼的……”
  这吸血鬼一边嘀咕着这些废话,一边从她的胸脯吻到脖子,又从脖子吻到胸脯,显然犹豫不决,要从她的迷人的脖子上的血管入口还是她丰满柔嫩的胸脯。
  杜随暗叫不妙,但他的力量紧紧钳制着她,使她不能挣扎分毫。

  第二十章 确有所属

  正危急间,仿佛一阵清风吹过,搂住她的吸血鬼化成一缕细尘流沙,消失无踪。忽然从诡艳香帷,绻缱情浓化作青齿獠牙,心惊汗下,再化作一阵清风,颇有点佛教的虚妄之感,杜随一时怔仲。
  不远处,冷冷的金墨袖手冷然站在寒洌夜风中。杜随觉得一股温暖和喜悦慢慢升上她心头,喜道:“你终于赶到了。”
  金墨却一脸漠然,声音比此时的寒风还冷,“打断了你的好事。”
  杜随一怔,皱起了眉,“你怎么了?莫非吃醋?我只是为你引他出来呀,后来出错了门,我的力量又不足以对抗,又不能杀他……”
  话被金墨的冷笑打断。
  杜随见金墨这样不禁有些恼火。当下也不答话,自己便赌气往前走。
  金墨见她突然不对自己赔小心,不由大怒,说:“你站住!”
  杜随心头颤了一下,积威之下,她素来是有些怕金墨的,但她生性高傲,不愿屈服,偏偏不肯停下。身形不曾少顿。
  金墨身形一闪,已到了她面前,一手捏住她手腕,狠狠说:“没听见我的话么?”
  杜随原受不了他的力量,此际金墨愤怒,不觉力又用得大了些,杜随只觉手腕疼痛欲折,却咬牙一声不吭。
  实在痛得受不住,才从咬着的牙里透出一声微吟。
  金墨这才放开手,便见她手腕上两道青紫,也有了几分心软,一时没再说什么,紧紧闭上了嘴,一言不发同她往前走。
  默默走了一阵,杜随忽然开口低声说:“我们……要怎么办呢?”
  金墨不语,脚步却难以察觉地微顿了一下,又若无其事地继续他的步调。
  ……
  届时已走出了繁华喧嚣到诡异糜乱的picalle,仅仅两个街区,便成了无人的街道了,连路灯也有几分昏黄凄清。
  杜随渐渐觉得心里的委屈怨愤随着手腕的疼痛渐至不能忍受,像火苗一样压抑不住。
  “……金墨,告诉我,你要什么?我不愿再这样了……无论什么后果……”路灯下杜随影子被拉长,声音低柔。
  “你爱我?或是想要我?你要什么?我的爱?我的身体?你……究竟想怎样?”
  金墨仍是不语,面无表情。
  “告诉我吧!”杜随突然有点激动起来,扯住他衣服使他停下脚步,压低的声音很激越,“你要怎样?要我怎样做?这样不行的……我不要再心惊胆战,担忧猜疑你的喜怒……不公平,亲爱的,这不公平。”
  “公平?”金墨脸上瞧不出一丝喜怒,缓缓低头凝视她,“什么叫公平?没有别人强的人凭什么要公平?”
  杜随听了这话心便凉了一下,微笑起来,脸上略有几分凄意,沉默了一下,缓缓开口。
  “与你不同,我是一个普通人。我想变强,不要弱,不要贫穷,不要受伤害,不管代价多么艰难痛苦……我优秀,坚强,适应生存,致力于保护自己。然而于我这种普通的人类而言,无论多么优秀,最强二字永远不过是奢望,想要永远安全不啻是梦想……而你,”她流光闪烁的眼眸望向他,平静地说,“你生来便是最强,独一无二,不死不灭,你不明白那也是理所当然。”
  “可是,”杜随执著地望着金墨的脸,继续凄然微笑:“据说灵魂是平等的……我是一直相信。虽然是你,也并不见得就比我高贵呢,连神都是,到底哪里胜过我们这些凡人了?更强大么?更美丽么?更永恒么?这样就更高贵了吗?金墨,有一种很老土的说法,你可以用力量强迫我,却不能强迫我里面的东西……虽然可笑迂腐,有时也很真实。”
  金墨一直静静听她说,不曾置一辞。
  “金墨,你能明白么?我不能确定你明白与否,有时我觉得你很亲近,许多东西不须开口也能知道,可是有时我又觉得你很是遥远,确确实实不是我的同类。”
  “我不会伤害你。”不知道金墨是否真的明白了杜随断断续续,逻辑不连贯的话中的意思,只是抛出这样一句话。
  许诺吗?杜随淡笑,许诺最大的力量是使人们拼了命想去相信,因此要努力戒勒自己,刺破了指头去沥血地对自己说绝对不要相信……那么,我如今还有再一次的勇气和力量相信么?
  相信才能救赎?
  路灯的阴影打在他俊美得锐利的脸上。不知何时起,他的脸上已经没有那种孩子的妩媚和少年刀刃出鞘式的轻狂。
  杜随又静默一会儿,终于伸出一只手,交给了金墨。
  光荣与梦想。
  杜随坐在去往尼斯的高速列车TGV上时,在心中默想。我也曾经年少轻狂,迄今为止,地中海仍是我挚爱的地方。古老文明的摇篮,无论是温暖潮湿与众不同的气候,充满理性而自由,激情的自制的文明,还是碧蓝的波澜,洁白的沙滩,沙滩上有着橄榄色皮肤,深邃的轮廓,快乐的人们,都使我那样的欢愉。
  在尼斯的蔚蓝海岸,杜随已经租好了小木屋,因为是冬天,海边没什么人,有点冷清的海浪拍打着沙滩,杜随坐在檐下望着寂寞的海鸥飞来飞去,比起往常总在夏天来到这里,充满热闹与热情的场面,冬天的蔚蓝海岸多了一种天人合一,也有一点童话色彩,就是王子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生活的那种。
  金墨已经将壁炉生好,把杜随叫了回去。杜随望着熊熊的火,心里也暖了起来。木屋居然也用壁炉,不知道是法国南部不可救药的浪漫,还是节约成本不装现代化取暖设施。
  木屋是海滨蜜月情侣木屋,除了一个小小的厨房和一间有点简陋的小浴室,只有一间卧室和一张实在不能算大的双人床。不过杜随反倒不大介意了,也或者是习惯了。如果金墨喜欢的话,也就任凭他抚弄触摸。不过在巴黎这两天金墨并没有真的碰她。
  尼斯是美丽的典型法国南部小城,沾了摩纳哥的纸醉金迷。比起别处的田园风情,多了一点地中海的斑斓色彩,但也不乏那些古老石板的路,随处可见的小广场和喷泉,各种旧式的小铺子,因为是冬天,并没有露天咖啡。
  安顿下来后杜随与金墨去逛,在一家旅游纪念品店买了些美丽的明信片,在一家咖啡茶酒铺子买了一瓶Riesling,在金墨嫌恶的目光下杜随还在一家奶酪店垂涎欲滴的买了一块满是绿色霉斑的山羊奶酪,自然还有黄油和做海鲜的一些调料,傍晚和归来的渔人买了一些生蚝等贝壳类海鲜和一斤虾,晚上给金墨作了一顿海鲜大餐。
  饭后杜随听着外头黑夜里的潮声,坐在桌前用鹅毛蘸水笔写寄给朋友的明信片,金墨则静坐冥想,用天视查看附近有没有美人鱼,海妖之类的食物,可惜什么也没发现。
  平静而浪漫的幸福,仿佛。
  晚上两人早早平静地睡了,疲劳使杜随很快入了梦乡。
  杜随多梦,睡眠质量并不好,有的梦也颇为古怪,今天的便是。她梦见一个非常巨大的巨人,自己好像还在念高中那会儿,所有人为了逃避那巨人如马蜂一样四处奔逃,她记得自己非常恐惧,朝一个与别人不同的方向跑去,以为巨人会追比较多的人,这样可以逃脱,不料那巨人竟是一径冲着她来的,竟紧追不舍。杜随拼命地逃,前方有一个又像花园又像研究所的地方,她知道自己若是进去了就安全了,可是当她好不容易到门口时,里面的人却不肯开门,说是今天不是开放日。杜随绝望了,巨人已经快追上来了,她忽然看见路上有一块大石头,中间正好有一个可以勉强躺进一个人的凹缝,就连忙躺了进去,闭上眼,双手食指交叉作十字。她感到一个巨大的脚从她藏身的石头上踩了过去。又过了许久,当杜随觉得自己已经安全,真开眼睛时,却看到两只巨大而亮的眼睛从极近的上方俯视着她。
  杜随吓得尖叫,真正是频临晕倒的尖叫。那巨人捉住了她,要和她交媾。她哭了起来,不停说一定会死的,巨人于是仿佛安慰她说有一种密药可以使自己变成常人大小。后来巨人得到了密药服下,果然变小许多,却还有杜随两倍大,杜随仍很恐惧,那巨人却不愿再等,强行进入了她身体……
  杜随痛苦得从梦里醒了过来,发觉自己下体果然有痛楚和肿胀的异物感,而身上也有不轻的重量。她一下清醒过来,黑暗中发现金墨骑在自己身上,千真万确正在自己体内做着强劲有规律的活塞运动。
  我和金墨的第一次竟这样发生了?杜随还算清醒的一部分不敢置信地这样想。
  金墨美丽的身体在黑暗中看不清楚,只有依稀的轮廓,仿佛黑暗残酷的远古神,他狂烈地运动着,汗水淋在自己的裸体上,嘴里发出嘶哑的呻吟低吼,眼前完全出乎意料的情景和梦中的恐怖惧怕交织,杜随居然不能克制自己“哇”一声哭了出来。金墨在狂乱中发现了,俯下上半身改为整个身子压着她,将她紧紧搂住,无意识地低喘:“怎么了?”声音浑浊不洁,下身显然集中了比头脑更多的血液供应,丝毫没有稍缓。
  杜随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有流泪这一个本能行为。身体被金墨光滑坚实紧致的身体紧紧挤压着,汗弄满自己身上,一边承受着下面凶猛的冲击,情形很快使得她处于被征服状态。杜随一边不知为什么不能抑制的哭着,一边感觉痛苦渐消,肉体的快感越来越强烈,使她只能屈服,可这点并不能阻止她的哭泣。而她的哭泣也没使金墨手下留情。
  后来杜随昏昏沉沉的达到了高潮,金墨却似乎永远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到最后他的每个动作都成为一种折磨,每一次摩擦都带来剧痛,杜随再也无法忍受,不知道金墨究竟是受了不负责任的男性读物影响,以为女人喜欢男人时间越久越好,还是血圣兽真的与正常男人体质有异,使他愈战愈勇。
  “我……”杜随虚弱地想推开他,低声求饶,“我真的不行了,求求你……”
  “嗯,”金墨加大了动作幅度,激烈的喘息,“马上……就好……”
  杜随咬牙苦撑着,后来已经处于浅度昏迷状态,当她觉得自己快要死了时,金墨终于在她身上抽搐,发出压抑的低吟,然后瘫在她身上,一动不动。
  金墨从她体内缓缓退出,翻身躺在她身边,俊俏的脸庞上有精疲力尽的恍惚,胸膛随着喘息起伏,手放在她身上漫不经心的爱抚,半天才开口:“……想不到人类交合……这么痛快……”
  杜随想起血圣兽在这数万年间并没有同种雌性生物可以交配,那么从某种意义上看,应该算是最彻底的童男,想到这个,虽然自己浑身疼痛不堪,却有点忍不住想嗤笑他。
  金墨清理身上的秽物,发现自己下身沾了血迹,惊讶地看着虚弱的瘫在床上的杜随,谨慎的开口:“没想到你还是处女。”
  杜随大怒:“什么处女?我是被你弄伤了!”泪珠又不争气的滚下来。
  “哦。”金墨应了一声,拍了拍她,貌似是安慰的意思。
  “如果你再这样,很可能会让我致死。”她冷冷看着他,一字一句很郑重地告诉他,便转身睡,不再理他。
  第二天杜随果然在床上躺了一天,实话说金墨的技巧并不高明,又粗暴又没经验,也不关心对方的感受,而杜随也确实有一点冷淡倾向,承受能力很差,需要非常体贴和安全感,后来彼此虽经磨合,性关系却始终是一个障碍,至于有没有因此导致关系破裂,第三者,那是后话,不在此处讨论。
  隔了一天金墨才再次碰她,他刚刚食髓知味,又精力十分充沛,极易亢奋,着实沉迷,忍得自是很困难,不过终究控制自己,没再像第一次那样折腾杜随,杜随也就勉强受了下来。

  第二十一章 海洋之主

  周四一早,杜随和金墨起床后吃过早饭,就打算到地中海的海底去探险。
  杜随一直以来对水其实都有点恐惧,海底也不是她喜欢的地方,所以尽管她也是个时髦的女人,却从来不去潜水。
  海洋生物里她唯一喜欢的就是海豚,讨厌的却很多,大章鱼也好,大王乌贼也好,巨大的鳐也好,鲨鱼也好,差不多都是恐怖电影的主题。她自始至终都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海底世界。色彩绚丽,形状奇突的珊瑚在杜随看来就是些讨厌的虫子的尸体,里面又不知藏了什么古怪生物;那些透明的舞蹈家一样的水母,有许多种都是有毒的,五颜六色的奇怪的鱼,也不知有什么危险的品种,杜随一点不觉得这些随时能叫人送命的东西能使人类产生审美愉悦。按照稀树草原理论,人类所喜欢的景色,应该符合早年始祖们在非洲稀树草原的生存环境,觉得安全,而且最好能包含下一餐的食物,如一些正在进食的食草动物。无论怎么说,不善游泳的灵长类也没有理由喜欢海底景致。
  血圣兽是大地之主,并不包括海洋,当然也不喜欢水。
  他们到地中海探险自然并没有什么美丽的兴致,完全只为了给金墨捕捉食物,而食物的主要指向是传说甚多的美人鱼。
  人鱼这种生物,虽然在传统的童话里是美丽天真的少女,但是看过高桥留美子或是恐怖宠物店里那些凶狠贪婪的人鱼的人大概就不会再对它有什么期望了。基本上杜随也觉得后一种可能性更大,毕竟生物嘛,生活在这个弱肉强食的星球上,基本上是以厮杀来维系生命,没有一种生物不是利己主义狠毒残忍的悲剧。当然,既然这种生物也具有智慧却没在生存竞争里胜过人类,现在踪迹罕见,也可能是它不如人类凶恶,所以成为失败者,或许已经灭绝,或许还剩几条苟延残喘。
  胡思乱想的时候,金墨的结界已经带着她离开了浅海。有上次的前车之鉴,金墨一手紧紧抱住她的腰,一刻也不敢放松警惕。
  也是,毕竟血圣兽老大离开了他自己的地头嘛。
  “你觉得会在深海吗?”杜随有点怀疑地问。
  深海连阳光都不见,只有一些不靠光合作用的藻类和奇怪如同外星生物的低等动物,因为没有光,形状和在有光的地方生活的所有生物都大相径庭。难道疑似哺乳动物的人鱼会生活在那种地方吗?
  “浅海区我什么都没发觉。”金墨一边关注黑暗中可能潜伏的危险一边顺口回答。
  杜随也有点紧张,毕竟这是人类从未到达的地方,黑暗里有什么生物都很难说,尽管有金墨在身边,她还是不敢弄出任何光源来,否则所有生物都会像飞蛾一样扑过来。而且连骄傲的金墨都默认她的做法,可见危险性之大。
  下沉了不知多久,连那种会在头上的触须上弄出点光来钓鱼的像灯笼一样的鱼都不见了,周围好像没有了任何生物,杜随在结界里感觉不到可以瞬间将坚固的合金压成铁饼的巨大压力,却也开始不安:“金墨,我们下沉多久了?地中海有那么深的海沟吗?”
  金墨面容很是严肃,更加搂紧了她:“小心,这里随时可能遇袭,你要是遭到袭击不要还手,抱紧我,我会保护你的。你记住,一旦离开这个结界,哪怕只有1秒,你也死定了。”
  杜随竟有点害怕了;“算了,我们上去吧,美人鱼不可能在这种地方。”
  金墨却很固执,肃容说;“不,我感到这下面有什么东西。已经不远了……很强大的东西。”
  杜随听他这样说,又见他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心情也紧张起来,闭上眼,双手抱住金墨,同时展开灵识寻觅。
  果然,在更深处,有一股强大的力量,不是妖气,感觉现在还很平和,虽然不像金墨的感觉炽热温暖,如太阳一样发散令人既无法逼视又不能移开视线的力量,但是强大的程度却不差多少。
  杜随吃了一惊,勉强笑说:“好强,不会是海王波塞东吧?……我们要不要回去?我看你要拿它做早餐是不大容易了……”
  金墨摇摇头,表示不想回去,神情好像受到强大的吸引。
  杜随又是一惊,莫非这东西还会迷惑神志么?是海妖?
  “金墨,你没事吧?”
  金墨好像突然清醒的样子,醒悟说:“啊?……这个力量好像和我同源,感觉很熟悉,我定要看看……我先送你回去吧?可能有危险。”
  杜随犹豫了一下,终于摇摇头说;“我不回去,我也有点好奇了。”
  金墨虽然受到冲击震撼,毕竟对自己力量还是充满信心,认为再危险的情况,自己要带着杜随全身而退还是没问题的,就点了点头,继续下潜。
  又潜了不知多久,杜随看到了光源,一种幽碧的柔和的光从更深处透了上来。
  金墨已经加速下潜了,那光也范围越来越大,直到它占满整个视野时,杜随看到了光中的物体,一时目瞪口呆,巨大震撼使她不能言语。
  范围有大约三十米左右的碧光中,一个半舒展的庞然大物,从样子看,那是一条……龙。
  完全是中国神话里的龙,鹿角蛇颈,神态庄严威猛,通体银白色,唯一不同的是身后生了一对小翼。
  “这是……中国的……”龙吗?为什么出现在地中海?杜随惊疑不定。
  金墨却没有给她任何回答,他已经处于完全戒备状态,结界血红色光芒大盛,虽然体积相差甚大,气势却足以与之抗衡。
  金墨慢慢接近那条龙,龙却没有反应,巨大的眼睛里好像没有任何生气。但是杜随感觉这龙是活的。
  第一次靠近如此巨大的传说中的龙,杜随觉得心里的感受难以用言语表达,看着那大如蒲扇的鳞,巨大灯笼一样的眼睛,突然想起叶公好龙的故事,其实叶公一点也不可笑,龙这种生物,只要是中国人都是崇拜赞美的,可是喜欢它和它出现在面前是完全两码事,光是那种惊沭,也可以使人失去行动能力。现在这条龙还没有任何行动,杜随心跳已经不受控制了。
  金墨说:“抓紧我。”然后就开始恢复血圣兽的模样,杜随觉得自己双手搂住的腰渐渐变粗,长出毛来,眼前红光漫天,等她醒悟过来时,自己正骑在完全形态的血圣兽身上,连忙搂住它的脖子。
  看来血圣兽也发现对方是生平强敌,恢复成适合战斗的样子了。
  没等杜随反应过来,血圣兽已如箭一般朝龙头部飞过去。杜随心中害怕,抱紧它的脖子,把头埋在它鬓毛里,一动不动。
  变成血圣兽的金墨在龙鼻子前停了下来,龙还是一动不动,它的头就比血圣兽整个身体大,每个鼻孔有水盆大小,近看真是颇为可怖。
  杜随抬起了身子,疑惑地看着面前的大家伙,“它是活的吗?”
  血圣兽没回答她,从它身上射出一团碗口大的红光,停在龙的额上,明灭不定,好像在和龙交流。
  过了半晌,血圣兽收回了红光,忽然大吼一声,周围的水开始波动起来,这波动越来越厉害,简直像要发生海底地震或是海底火山爆发引起的海啸一样。
  杜随双手紧紧揪住金墨的鬃毛,但是此举甚属多余,他们的结界几乎完全没受影响。
  这时奇妙的事发生了,面前笼罩住龙的碧光变得模糊不清,渐渐看不清龙的轮廓了,而且光的范围越变越小,几分钟内凝缩得快要和血圣兽差不多大。
  莫非,杜随想,龙也要变成人形吗?这条银色的神骏的龙,会变成一个怎样的大帅哥呢?
  碧光渐渐更小,已经比人形还小了,杜随皱起了眉:难道这是一条未成年龙,要变成个小孩吗?
  不对,更小了,小孩也不止这么大呀?
  杜随看看胯下的血圣兽,它一直庄严挺胸傲然而立,长长的红色漂亮鬓毛无风飘扬,金黄色的眼眸凝视着那团绿光,模样儿好像第一次遇见庞培的凯撒。
  碧光变成比鹅蛋略大时,停止了缩小,然后碧光渐渐减弱,朝他们飞过来,停在了杜随胸前,杜随不自觉地伸手去接,然后绿光完全消退,杜随手里剩下了一枚白色的卵。
  杜随还来不及惊讶,血圣兽已经驮着她飞快地往海面升去。
  他们终于在沙滩上站立时,衣裳连一滴水也没沾上,海面没有受到深海处的影响,依旧平静不起波澜。
  “这是什么?龙蛋吗?”杜随急不可待向正在恢复人形的金墨问道。
  金墨的爪子变成了手,整了整衬衫洁白好像浆过般挺硬的领口上深浅棕色带赭色花纹的丝织领巾,说:“嗯。”
  “什么?”杜随惊讶得不行了,“刚才的龙变成一颗蛋了吗?这……这算什么现象?返祖也没有这样返法的……就是凤凰涅磐重生,也不会变成蛋吧?”
  金墨不以为然地说:“你想到哪里去了,龙可没有这样的能力。这是刚才那条龙下的蛋。”
  原来刚才那是条雌龙,失敬,倒是没看出来。
  “可是,龙是这么产卵的么?……原先那条龙又去了哪里?”杜随实在有一肚子不解。
  金墨举步向木屋走了过去,一边漠然不耐地说:“快回屋吧,你一会儿又要感冒……那龙死了。”
  回到温暖的室内,坐在熊熊的壁炉前,金墨才开始解释刚才的情况。
  “龙是与我同源,力量相当的东西,创世之初,我掌大地,它控制海洋。凤凰地位有点尴尬,因为我与龙都能飞行,凤凰的武力又稍弱,就沦为我的附庸了。
  龙一直深潜海底,不怎么惹事,倒不像我招人忌。所以我死了之后,它还活了许多年。
  这世上只有一只血圣兽,我本应是不死不灭的,没有族群,也不能繁殖。所以我死之后,世上就此没了血圣兽。凤凰则有一对,麒麟也一样。本来它们和我一样,也是不死身,不能繁殖。但是那次大战我是死了,凤凰也死了,他们投靠天界,又得到火中重生的能力。麒麟垂死,被我封印在蓬莱,是没什么灵力了。
  龙则不同,龙没有雌雄,但能繁衍,有寿数,能活三万六千年。年数到了就要死,死时身体里一直孕育的卵就出世。然后取代原先的龙统治那片海域,世上一共有七条龙,分别统治七海。”
  “咦,”杜随说:“那这就是地中海的未来主人了?……龙的繁殖方法完全是克隆嘛,这样不会影响种族基因吗?……嗯,有七条龙,那发生海陆大战你不是稳输了?”
  金墨颇为骄傲的说:“我一人可以应付四条龙,凤凰麒麟也足以对付其余三条了……说起来陆地实力还略占上风……虽然有叛变使我们力量削弱,但是龙也互相征战不休,从来没合力同心过。刚才那条龙就是与北海的龙征战受了致命伤害,要不然还没到死的时候,它苦苦支撑了三百年,终于还是撑不下去了。”
  原来如此。“我们还赶得真巧。”杜随说。
  “我们要是今天没去,它还能再撑一百年。它的卵还没到孵化的时候,离开母体不能自保,这事比性命攸关还厉害,它不能放心死了。”
  杜随恍然大悟:“原来是看到你去,放心托孤,撒手归西了。”
  看来龙也热衷于这种武侠小说情节。
  金墨心情不坏地点点头。
  “那现在该怎么办呢?”杜随拿着那白色的卵皱眉说。
  “你随时带在身边吧,它得到你的体温会尽快孵化的。”
  听起来和鸡鸭孵蛋没什么两样。自己要权充鸡妈妈了。
  “要多久?”
  “不知道。”
  “那岂非很不便?”
  “噢,不用怕碎,能打碎龙蛋的东西这世上还没有。”
  “生出来又怎样?你要我养着一条龙吗?”
  金墨微笑了一下:“生出来我就吃掉,等大了想吃就不那么容易了。龙是最难得的食物,吃下去可以大有补益。”
  杜随瞪目看着他的笑容,觉得自己身上发冷了。

  第二十二章 托斯卡纳

  在尼斯的一个星期很快过去了,他们坐船去意大利,杜随预定从比萨港下船,到佛洛伦萨,然后到罗马,有时间的话去一次威尼斯,打算在意大利停留两个星期。
  地中海一碧千里,平静无波,景致极佳,杜随依在船舷,颇觉心旷神怡。
  金墨从船舱施施然走出来,走到杜随身边站立,迎着海风,长发披拂。
  “龙蛋呢?”他因为前几天的意外大收获一直心情很好。
  杜随拍拍手提袋。
  关于龙蛋的孵化工作在杜随的坚持下达成了妥协,既然这是金墨的食物,他就不能要求杜随来孵化它。最终决定是两人每星期轮换一次。
  “你要是把它吃了,地中海就没有主人了。会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事?”杜随其实觉得有条小龙做宠物也挺好,作为食物总是有点浪费,但是又不知道好不好养,也不知道这条龙孵出来后会不会讨自己喜欢。
  金墨神色间有点讽意,“我死的几万年大地还不是好好的,我们这样的东西存在还不如不存在呢。”
  杜随一哂,没想到一直以天经地义的傲慢姿态生存并且直线思维的血圣兽大人会说出这样明理的话来,连连点头。
  金墨见她满脸赞许之色,不由恼了,俊脸一沉。
  杜随连忙说;“别这么说,我一向最拥护物种多样化的,少了你天地间实在无趣良多。”
  原来作用和熊猫仿佛,也可以做活化石。金墨一时不知是该气还是该笑,脸上神色有点怪异,瞥了她一眼,淡淡说:“我最近太惯着你了。”
  又来了,总要敲几句,威胁一下来显示他老兄的地位,莫非这就是所有阿尔法雄性的固有特征?
  杜随叹口气说:“兄台,你怎么说表面上才十五岁,是一个少年,近来言行举止可偏离太远了。”
  这么一说的时候,突然发现不知什么时候金墨已经长高了不少,自己只及他肩膀了,容貌神情也成熟了不少,迥非自己当初初见他时的模样。
  “算了,”杜随微微一笑,“十四五岁正发育的少年一两个月不见就认不得也是常情,想必周围的人不会太怀疑。”
  金墨微微抬起下颌看着天空海洋,鼻子里冷冷哼了一声,大有人家怀不怀疑我才不管的架势。
  两人一个俊美冷冽,一个妩媚优雅,在船舷海风中并肩而立,喁喁私语,宛若神仙眷侣,在甲板上的乘客纷纷投以羡慕目光,自是想不到他们的谈话内容的。
  到了比萨港之后,还没去见斜塔,两人已经爆发了一次罕见的争执。
  本来两个人相处是很容易有意见不合的,但是金墨和杜随之间却甚少有这种情况,一方面金墨对于去哪里,怎么安排,做什么都没什么意见,连陪杜随逛一天街都无所谓;另一方面杜随对金墨颇为忌惮,他要偶尔说做什么也不敢不应。但是这一次情况却很特殊。
  金墨觉得罗马是教廷所在,没什么黑暗生物,也抓不到什么妖魔来果腹,就不想去罗马,连带佛罗伦萨也不想去,而威尼斯确实是有很多传说的地方,可能有魔物聚集,便要直接去威尼斯。杜随却非要去罗马和佛罗伦萨不可,这两个城市是她至爱,也是此次度假的重点期盼,决不肯放弃。
  两人倒也没争几句,就决定分道扬镳,各走各的。这自然不失为一个好主意,杜随出国前给金墨申请了一张副卡,这下派上用场了。
  金墨当天就离开了比萨,杜随也去了近在咫尺的佛罗伦萨,在她看来,整个托斯卡纳都是一种天堂,虽然是第二次来,却也不能掩饰心中的欣喜。
  三个月来第一次和金墨分开行动,感觉又是另一番滋味,一时竟不知是抢先去看她久违的“日,暮,晨,昏”,是品尝来之不易的短暂自由,还是趁此机会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和金墨的关系,确定未来战略走向。
  不过稍微一冷静,还是知道她要做的事:来此的主要目的,想法子和乞丐道人联系,趁着现在金墨不在,要赶紧行动。
  杜随在佛罗伦萨一家有四百年历史的秀丽的小旅馆住下时,天已经快要黑了。这家旅馆杜随并不陌生,两年前第一次来就住这里,两年以来连装饰都没有少变,胖胖的老板娘还是一样笑眯眯的,英语和法语说得一样蹩脚。
  杜随推开窗,外面是狭窄的街道,有一家宠物澡堂门口一溜小狗在等着主人接它们回家;人声有点喧哗,充满生活气息;鼻子里充满底下小摊上飘出的华夫饼的暖暖甜香。
  杜随在窗前写字台前坐下,桌子和高背椅都很简单破旧,黑色,应该是榉木制的,感觉有一百年以上历史,但是没有任何雕饰和花纹。这家旅馆提供的便签纸是一种羊皮纸的仿制品,笔是货真价实的羽毛笔,杜随拿起笔来,洋洋洒洒,情意殷殷,诚诚恳恳地写了一封信给乞丐道人,说明这几个月的情形,强调血圣兽此次复出无意于天下,也不想祸乱苍生,请他从中斡旋。又仿佛不经意地提了金墨的强大恐怖的实力,加上一句“以我愚见,实无必要作此不必要之牺牲,使我道已经式微之力量蒙受毁灭性打击”。此后又用了两页纸赞扬程氏兄妹,说他们不愧是峨嵋培育出的精英,然后对他们的双剑被毁表示惋惜,如有可能,自己愿意私下以一些东西补偿。
  当然,这补偿还是着落在金墨身上,比如说,下次再有什么猎物献的内丹,或是体内的异珍,好像这头龙孵出来,不妨把它的角呀,牙呀,皮呀之类的送点给他们。总之不使金墨知道就是了。
  信写好之后,杜随画起当初乞丐道人最后教给她的一道传行符,用来跟他联系,但是此符只能用三次,乞丐道人曾嘱她慎用,至今一次也没用过,都有些忘了。
  有人说佛罗伦萨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博物馆,这话真是一点不差。在街上漫步,五步之内必有值得一看的古迹,这样一个小小的城市,在文艺复兴时代居然出现了这么多天才,除了得天独厚,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解释这种人类历史上仅见的奇迹。
  如果要说的话,历史除了有其偶然性,自然也有必然,那就是佛罗伦萨当年突出的富庶和依靠银行业起家的美第奇家族相对开明的统治,这个家族有极其显著的对文化艺术的热情,自第一代起就是著名的文艺赞助和保护人,也有着高度的审美传统,最著名的圣洛伦佐.美第奇则是杰出的政治家,诗人,演说家,审美学家和作家,拉菲尔,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都是在他或他的前后任手下混饭吃的。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艺术与文明便得到了最大程度的鼓励和最有力的条件来发展。
  杜随来到佛罗伦萨可谓是如鱼得水,她每天倘徉街头,累了就坐在街边的咖啡店的露天座上,看着来来往往五颜六色的行人,心里羡慕着从小出生和生长在这里的人,浑不觉时间飞快过去。
  她本来从小最羡慕的是罗马,古希腊古罗马艺术的白色大理石般庄严雄伟的对称的美,如同《飘》里两个男主角都说过的“古老的瓷器上的釉”一样的光芒,曾经号称统治全世界(他们没征服的地方统称蛮族,不算在全世界范围之内,这一点和我国古代那些威名显赫的帝国们倒有异曲同工之妙)的古罗马的赫赫战功和远胜后世的高度文明都曾深深吸引过她,对不仅仅是伟大统帅和政治家,还有着文学艺术体育科学等诸多才能的凯撒是崇拜不已。
  人总在慢慢长大,渐渐知道建功立业的虚妄,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世界的中心,也没有了要经天纬地的豪情,开始更加尊重个体生命,也就不再认为个人崇拜是一件合理的事情。而审美也在随之变化,从喜欢李白的疏狂风流到欣赏李义山的深婉精丽,往往更加注重生命中更为渺小的美丽,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罗马变成了太过沉重和空旷的美,而佛罗伦萨,反倒更能体现生命的精致和丰富。
  而她此时的追求,确实已经从生命的高度和广阔变成了精致和丰富了。这也标志着我们杜随大小姐成为一个彻底的世俗之人。
  在佛罗伦萨的第七天,杜随还一点没有动身去罗马的意思,她甚至想把余下的时间都消耗在这里。
  快傍晚的时候,突然记起今天是大年三十,曾经在国外长期待过的人对于节日都会不太敏感,无论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人家的圣诞节是家庭团聚,没你外乡人什么事,充其量是被邀去做客,当一个旁观者;至于说像中国新年,你一个人在国外,压根儿没那个气氛,连公司都上班,又有什么心思庆祝了?
  今天杜随又是一个人,打了越洋电话给父母,杜随不想一个人呆在旅馆里,便走上了街头。
  街头自然也和平时一样,佛罗伦萨虽然也和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一样有华侨这个种群存在,但是数目并不足以使他们像巴黎伦敦这样的地方的中国城一样舞龙舞狮大肆庆祝。
  杜随看着街边一个带着两个小孩的三十多岁的当地女子,拎着大包小包,在费劲的掏钱给孩子买街边的烤栗子吃。那女人还很有风韵,脸上神色间虽然也有烦恼,却还是掩不住平静和满足,两个孩子穿得厚厚的,帽子围巾全副装备,一边搓着冻红的小手,一面一脸渴望盯着冒着热气和香味的栗子。
  在这样的冬季的近晚薄暮,这场景真是使人除了温暖找不到别的形容。而那厢的温暖自然更可叠显这边的孤清冷寂。
  杜随有点落寞地微笑了一下,漂泊这么多年,有时免不了会有这种低落的时候,忽然间不再知道哪里是故乡,如何才能有一个家?
  这自然也不能怨谁,现代人面临过多的选择,自是不免时时迷茫。
  古代盲婚盲嫁,听到现代的男女耳中,简直是毛骨悚然,其实这样与一个不大熟的人终老,其不幸福的比例也并不比现代人高,究其原因,就是没什么选择和迷茫的机会。说到底特别次和特别优秀的人都是罕见的,年龄背景相当的异性,没有明显的心理和生理缺陷,日久生情也是很容易的事。
  胡思乱想间,不觉已经走了两个小时,来到了著名的大卫像附近,米开朗基罗的雕塑,杜随除了心悦诚服没什么可说的,可是相较于摩西和PIETA,甚至是未完成的日暮晨昏,她倒并不觉得这个号称世界上最完美的男性雕像更加出色。可能是本来就对圣经里的这个原型没有认同感,当然,也不排除杜随天生对完美就有排斥的可能性。
  现在树立在这里的是个仿制品,为防风雨和污染侵蚀,真品被细心收藏了。杜随有点累,在旁边广场边上的石凳上坐了下来。
  这个时候,金墨在威尼斯做什么呢?
  杜随有一点点想他,不过他在也不能派遣这寂寥罢,他大概不会为了新年来伤春悲秋的,节日对他而言是没有意义的事。这一点与自己不会有共鸣。
  毕竟是妖魔,终究不是同类,很多时候就有这样的隔阂,不过不要紧,有这些缺点才好,自己才不会爱上他。
  可是,他前十五年也是以一个人类的身份度过的,那是怎样的情形呢?过年也很热闹吧?也有压岁钱吧?也守岁吧?
  他会不会也有点落寞呢?会不会偶尔也想他爹妈?
  这样无意识的闲晃到十一点,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杜随才惊觉应该回旅馆了。
  从这里回旅馆步行要半小时,出于心境,杜随不愿打的,这深夜在无人的街上步行,看路灯明灭,很是凄清,又在心中升起一种隐约的温暖的希望,好像盼望下一盏橘黄灯火就是自家的窗,最好窗前灯下还有人在等。
  金墨会不会此时就已回来了呢?恰好正在异国的旅馆里陌生的灯下等我?
  杜随想到这里不由笑了,自己怎么也效这小儿女态,做这样的幻想?
  这样独自前行,走过大街,弯进一条小街,更是冷清了,不要说人,连路灯都变得稀疏昏暗。
  杜随突然浑身发寒,一种不妙的感觉袭来,她好像被跟踪了。
  若是寻常小贼,那他们是打错主意了。杜随暗自安慰自己,却只觉寒意渐甚。
  终于忍不住站住身子,缓缓回头,她提防有人暗算,心里很紧张,手中早已蓄劲待发。

  第二十三章 吸血鬼

  却说杜随渐渐回头,手里蓄着“金刚伏魔”之力,却见黑沉沉的小街上空无一人,她朝更远处望去,忽然有脚步声由远及近,朝她逼来。夜深人静,这不疾不徐的脚步声便格外清晰,令人心中发毛。
  杜随再定睛看时,眼前一花,忽有一个身影已经出现在她面前两米处,那身影甚是古怪,这般走来,却不见近,仿佛只在原地,杜随看着那标志性的黑色斗篷,风吹过翻起的猩红里子,身上寒意更深。
  再眼前一花时,那身影已经到了自己面前不足半尺,一张苍白瘦削但仍堪称英俊的狭长的脸便映在眼里,手中杖花乱舞,一欠身,鞠了一个极夸张但优雅十足旧时贵族派头的躬。
  杜随暗暗叹口气,吸血鬼伯爵,自己这番有难了。
  这位吸血鬼伯爵的眼里冷冷的,好像毒蛇一样,这么死死盯着她,却没开口说话。
  杜随倒也不很惊慌,面对一位吸血鬼伯爵,自己放手一搏,仗着七宝珠和新近修行,未尝没有幸理。
  她又叹了口气,用法语说:“您找我有事么,伯爵大人?”
  吸血鬼伯爵也说法语:“您大概知道吧,尊敬的年轻女士?”
  杜随再叹一口气,要是金墨在就好了。
  吸血鬼伯爵仍然冷冷看着她:“我是艾德里亚伯爵,艾力克是我的后裔,您杀了他?”
  杜随皱眉说:“严格说并不是我,不过您把这笔账算到我头上倒也不算错。”
  想不到吸血鬼如此团结,居然从巴黎追到佛罗伦萨,自己又不是驱魔人,为什么要大战吸血鬼伯爵?
  艾德里亚伯爵冷冷扯动嘴角算是笑了笑,说:“他是一个优秀的吸血鬼,您今夜要为他偿命。”
  杜随突然警觉,环视周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有了若干黑影将自己团团围住,黑暗中影影憧憧,尽是帅哥美女,神色诡冷,怕不有二三十人?
  吸血鬼最叫人头痛的就是这无声无息敏捷的行动力,杜随很害怕他们的物理攻击,自己在这方面的抵抗力是个薄弱点,形势真不妙啊。
  不管如何,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自己势孤力单,定要取得先机。
  一念及此,杜随身形一渺,手中一道白光已朝艾德里亚伯爵脸部击去。擒贼先擒王,万古不易的真理。
  吸血鬼伯爵毕竟有一套,脸微微一侧,已避了开去。
  周围的吸血鬼们已经疾如闪电地纷纷冲了过来。看到那鬼魅的速度,饶是杜随早有准备,祭起了七宝珠护体,也不由手心出了冷汗。
  果然,白光笼罩范围内,那些吸血鬼们一旦碰触,便像被烫了一样纷纷抽身。
  艾德里亚伯爵眼瞳收缩,狠狠地说:“原来您有这一手,难怪如此猖狂。不过也不要以为这样我们就拿您没办法。”
  杜随无奈地一笑,自己哪敢猖狂,猖狂的分明另有人在,只是现在又不能说什么,这伯爵想必要比旁的吸血鬼厉害许多,自己的七宝珠对他有没有效果也难说。
  艾德里亚伯爵的速度比视力所能跟上的要快许多,给人的感觉是突然多了两个伯爵,因为原地的残影在视网膜里还没来得及消掉。
  杜随虽然有七宝珠的彩虹白光护体,还是连发几道金刚伏魔真气,但是连伯爵的影子都没碰着,眼看伯爵已经突入白光之中,虽身形少滞,但来势不减。
  杜随心叫不好往后疾退时,一支如钢铸铁打一般的手已经抓住自己右上臂。杜随挣扎无效,突然颈后剧痛,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杜随很快就醒来了,但发觉自己已经到了佛罗伦萨的郊外了。她好像身处在一个秘密仪式的中心。手腕剧痛之下发现自己双手被缚吊在一个类似十字架的大木桩上,夜风袭来冷得打了个哆嗦,才发现自己已经身无寸缕。
  月光之下,周围便是方才那群吸血鬼,围成半圆形,真是男的英俊,女的妖娆,且服饰华丽,气度不凡,尤其是艾德里亚伯爵,杜随一点也不怀疑他生前真的是个伯爵,不过那应该是在领主还享有初夜权的黑暗时代了。但是此刻伯爵却在疗伤,方才七宝珠的光带来的伤害,他虽能忍得一时,终究是灼伤了皮肤。
  想不到自己居然落到如此境地,被脱光了吊在十字架上,吸血鬼还真有幽默感,那十字架不是用来钉他们的吗?不过好在还没用铁钉将自己掌心洞穿,真是不幸中大幸,由此看来,吸血鬼比起古罗马人和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倒要仁慈一些。
  但是不立刻杀掉失去意识的自己反倒大费周章地把自己弄到这个佛罗伦萨郊外的荒凉所在,自然不是为了叫自己讲讲十日谈的故事,只怕是有什么复仇仪式,看来酷刑是免不了了。
  要说杜随不怕,那自然是骗人的。
  她晃晃脑袋,耳边有东西摇弋,七宝珠还在,那是佛门圣物,以吸血鬼见不得光的体质是不敢碰的,这是她最后的希望,靠着它还有一线生机。
  看到她醒来,这些吸血鬼都没作声,艾德里亚伯爵缓缓走了过来,在她面前站定。杜随身上一丝不挂,被人这样盯着看,心里自也是羞愤的,但她骨子里终究是个傲慢的人,不欲被人小看了,何况此时生死悬于一线,更是不能示弱,也目光冷静明亮地盯着艾德里亚伯爵,不见一丝儿慌乱。
  可是艾德里亚伯爵居然伸手来摩挲她的胴体。
  本来就冷,杜随更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差不多要哆嗦了。
  “要杀就杀,”杜随冷然说,“我是不受辱的。”
  难道自己竟到了要一死保全名节的地步了吗?这种傻事万万不能做的,自己一向的理念应该是被强奸虽然令人难以忍受,到底是要活着才能徐图日后的。
  不过杜随已经很怀疑自己究竟会不会做了,她耐心有限,一口子傲气上来便不管结果,贞节虽然一文不值,到底尊严却没法子不顾。
  尤其跟了金墨之后,虽说没什么名分说法,也谈不上情深爱浓,总还是觉得同以往不同,以往那些男人不过是兴之所至,或时势所导,并没有什么羁绊所属的关系,这时却不禁想,金墨要见了我被人轮奸杀死的尸体会作何想法?甚至连此刻被艾德里亚伯爵碰触了自己的身子心下都觉得有些亏负了金墨,到底平心而论,艾德里亚伯爵是个极有魅力的男人,他的碰触不至于让自己如此难以忍受才是。
  看来自己生在中国,总不免是中了些毒了,竟连替男人誓死守贞的心都有了,真是愧为现代女性。
  艾德里亚伯爵却好像根本没听到她的话,仍是抚摸着她的身体,有点沉迷的样子,但眼中手下并没什么情欲的成分,倒有些像鉴赏一件艺术珍品。
  杜随有点不能忍了,冷言疾色道:“你们快杀了我,自有人替我复仇!”
  这算什么对白?自己又不是天地会反清复明的好汉。
  艾德里亚伯爵慢慢抬头,微微笑了笑:“近年来已很少见到这样美的肉体了。”
  杜随听得毛骨悚然,脸上却不变色,冷冷说:“谬夸了,我虽勉强也算得一个美女,自问不是绝色。”
  艾德里亚伯爵微微叹了口气,说:“我们发展后裔是很难的,能够中选的人必须既年轻美貌又强壮,灵性资质要好,不是庸脂俗粉,最好出身高贵。变的过程也不像外人想得那样容易,总之投资很大,所以人数很少,一旦死亡,是极大的损失。”
  说着抬头看她。
  杜随冷冷相视,不置一辞。
  艾德里亚伯爵说:“您是一块上好的材料,不能白白浪费,既然杀了艾力克,您就代替他成为我们的一员吧。”
  又是要把自己变成吸血鬼。
  艾德里亚伯爵继续说:“成为我们的族类是莫大的光荣,说明您远远优秀于一般人类,您从此将得到无尽的生命,力量,青春,美貌。”
  这无耻的老吸血鬼,把吸血鬼吹得跟天使似的!杜随心中暗骂,脸上仍冷冷说:“不好意思,我对什么无尽的生命力量青春美貌向来就不感兴趣,我现在很好,一点都不想变。”
  伯爵阴冷地扯动嘴角:“很遗憾,年轻的女士,这就由不得您了。”
  周围的吸血鬼们闻声欢呼起来,颇像群狼啸月。
  杜随简直是大皱眉头。
  眼前一花,艾德里亚伯爵的脸突然离自己的脸不到一寸,杜随吓了一跳,原来他悬浮在半空中,就好像两人都是站在平地上一样的对视着。
  眼看要被一只吸血鬼变成吸血鬼了,杜随实在有点想叹气。自己近来确实运气不好。
  艾德里亚一下抓住杜随赤裸的手臂,张嘴就想咬下去,杜随一挣身子,佛罗伦萨的郊外闪出一片彩虹白光,艾德里亚伯爵猝然遇袭,仓皇本能后退,杜随脱出一只手来,连忙急着去解开另一只手的束缚,奈何她现在几乎靠一只手吊着,在加情急之下实在不可避免手有点发抖,竟不能立刻挣脱,而周围这些依靠黑暗和鲜血活命的俊美的生物已经围了上来。
  杜随催动七宝珠的白光保护自己,艾德里亚伯爵又不顾剧烈的灼伤侵入她的白光范围,情急之下杜随几乎是闭着眼睛发了一道金刚伏魔力,出乎意外,听到艾德里亚伯爵一声闷哼,然后是可怕的诅咒声,杜随睁大眼睛,只见艾德里亚伯爵捂住自己左手,那里已经齐腕断了,大量的血迅速的涌出,很快在他脚下成了一个小小湖泊,这些大概至少应该是十个成年人全身的血液总和。
  艾德里亚并没有呻吟,脸上也没有痛苦的表情,可是眼睛的颜色却变成近乎黑色的深蓝,里面燃烧着一簇蓝色的火焰,就是虽然看似不热,却很高温的那种,杜随不禁打了个寒颤,她知道受伤已经使吸血鬼伯爵仿佛失去理智的野兽,更可怕的是他的表情行为居然一点没变化,恐惧止不住在她心头悄悄蔓延。
  突然,艾德里亚伯爵不见了,从她视线中凭空消失。然后她只觉得一道风从身侧滑过,她手上一轻,身体就从十字架上坠下来,重重摔在地上。
  其实摔在地上还是很痛的,虽然所有小说中的主人公都是枪林弹雨中出来的,动辄刮骨疗毒,杜随却还是和所有普通女人一样,痛得眼泪都要流出来。等她有点狼狈的跳起来,才发现自己被缚住的红肿手腕上方的玉臂上划了到长长的深可见骨的伤痕,殷红的血从中涌出,反而竟不是很疼。
  艾德里亚伯爵看到杜随的血,明显脸上出现狂热的欢愉,他伸出手,惨白美丽的手不但保养得很好,还留了精心修剪的长指甲,如今那指甲尖上都沾上了鲜红的血,正是杜随手臂上伤口的来源及产物。艾德里亚慢慢把指甲尖一只一只送到唇边,挨个舔干净,然后闭上眼一脸享受的模样仿佛瘾君子拿到了高纯海洛因,色鬼碰到绝世美女,酒鬼得到61年的bordeau,小布什躲在安全的华盛顿观看伊拉克的战争。
  周围的吸血鬼们都发出兴奋的低吼,杜随实在只好说:“您的兴趣还真庸俗。”
  “别说大话了。”伯爵恶狠狠的说,并以肉眼不能及的速度扑了过来。
  杜随一边急退,一边胡乱的发着她的金刚伏魔真气,伯爵吃了苦头,见她又乱发一气,倒也不敢太过逼近。杜随心中暗暗焦急,她的真气又不是可以无限使用,过了一会儿就威力大减,声势愈弱,艾德里亚伯爵立刻发现,狞笑了一声,便待迫近。
  杜随退到退无可退时,忽然一只手从黑暗中伸出来,搭在她肩上。金墨么?杜随心中升起希望,几分惊喜地回头。不,一张全然陌生的面孔,几乎是丑陋的,疙疙瘩瘩,扭曲的鹰勾鼻,长得过分的瘦脸,要不是那双眼睛,如此明亮,深邃,了然,有点含笑,这么迷人的美丽的眼睛。
  恍惚间,杜随觉得有点眼熟。不是金墨,他在威尼斯觅食,怎会出现在这里?而我,今天就要变成吸血鬼了。
  艾德里亚伯爵的手抓上了她的脖子。
  “伯爵大人,”那丑陋的男子彬彬有礼的说:“您是位贵族,怎可如此粗暴的对待一位小姐?吸血鬼的尊严哪里去了?”他的声音出乎意料的优雅动听,用辞古雅,充满贵族气息,带着说不出的尊贵和感染力,教听的人不由自主想顺从他。
  意外的,吸血鬼伯爵缩回了手,脸色有点泛青,很不怎么好看。“尊贵的大公阁下,她是我看好的后裔。”
  大公?一个最高等级的吸血鬼贵族?这次真死定了!
  那丑陋却优雅,魅力四溢的男子轻轻笑了起来,“吸血鬼贵族以使猎物心甘情愿为荣,何时竟要强迫别人了?”
  伯爵老脸泛红,似是忌惮这比他级别高的吸血鬼,又不甘心,恨恨说:“这东方女子残杀了我的后裔艾力克,理应赔给我。”
  “艾力克被一个人类杀了?”那位大公颇感兴趣的回头看着杜随,十分有礼的微微一躬,这个礼行得极为优雅流畅,相较于伯爵复杂的杖花却尤为高雅,其差别犹如“米洛的维纳斯”之于一张洛可可的椅子。“亲爱的小姐,您可不简单呀。”将自己身上黑色的斗篷脱下裹住杜随的裸体。
  不知怎么,杜随在这男子含笑的眼神中,觉得心情放松了下来,似乎危险已不重要,周围的世界变得温暖,欢快,方才周围一团冷凄凄的黑暗变成了包含了暗绿,暗红,暗蓝种种丰富色彩,连憧憧隐隐的树的阴影也充满生机。她竟有了俏皮的心思,一手提起斗篷一角,行了个极标准的屈膝礼。“爵爷,并不是小女子杀的。”
  “你听到没有?”那位大公转身对伯爵微笑,“人不是她杀的。”
  伯爵甚怒,阴沉着脸问:“你刚才又说是?不是你,那是谁杀的?”
  杜随忽然一点都不害怕了,轻笑说:“我并不曾说是我杀的,我知道是谁杀了他,却不能告诉你。”

  第二十四章 黑巫师

  杜随微笑起来,“我知道是谁,但不能告诉你。”
  艾德里亚伯爵的脸简直难看到了极点。开口想说什么,却被杜随抢断:“我是真的不能说,”她微微一笑,“您就是杀了我,也没有用。”
  那位大公丑陋的脸上露出优雅迷人的笑容,“艾德里亚大人,今天你只好先撤退了吧?”
  艾德里亚哼了一声,依旧高雅的微一欠身,转身离去。
  望着吸血鬼们消失,那位丑陋但迷人的高级贵族侧过头看她,杜随望着他的笑容便觉心中一暖,不由温柔微笑:“多谢阁下救命之恩,我能不能请问我救命恩人的尊姓大名呢?”
  大公饱含笑意的眼中有几分激赏,行了一个有点夸张的骑士礼,微笑柔声说:“洛伦佐.美第奇为您效劳,可爱的年轻小姐。”
  洛伦佐.美第奇!难道连这位传奇的大人物也成了吸血鬼了吗?虽然处惊不变是杜随一直引以为荣的优点,此时也不禁双唇微张成o状。
  “哈,我的年轻女士,请不必猜疑,我不是吸血鬼,我是一个黑巫师。”
  啊?
  不过,以洛伦佐的特别,也不见得如何奇怪就是了。
  洛伦佐是很有意思的一个人物,被称作laurenzo le magnifique,勉强译作完美者洛伦佐,他本身长得很难看,但是风度极佳,被称作除了一张脸,无处不完美。
  他不但优雅,极具审美能力和艺术眼光,在很小的时候就显露了出色的文采,还是非常成功的政治家,作为银行家的后裔,佛罗伦萨的大公,比平民派的共和党还受人民欢迎。他和弟弟遇刺,佛罗伦萨的市民自发敲响了警钟,冲上街头,把共和派的人杀死,丢到河里。在他的治下,佛罗伦萨达到空前的繁盛,以一个小小城市,每年的生产总值足以和英国法国媲美,贸易额还要远远超过之。后来,引起了意大利别的小邦觊觎,教皇和那不勒斯国王联手来犯。佛罗伦萨军事不盛,要击退敌人几乎不可能,但是佛罗伦萨的市民还是十分英勇的保卫自己家园城邦。洛伦佐不让人知道,偷偷坐船去了那不勒斯面见那不勒斯王,他的魅力风姿折服了那不勒斯宫廷,从阶下囚成为座上贵客,那不勒斯王对他很是钦慕,不但同意撤兵,还陪他去罗马教廷说服教皇。面对教皇时,洛伦佐以土耳其虎视眈眈,寻机必定东犯,意大利各邦应该团结对外为切入点,发挥了他出色的演说才能,终于不战而屈人之兵。
  后来土耳其果然进犯,打了大规模海战,洛伦佐在其间的表现说明他还很有军事家的天赋。
  历史上像洛伦佐这样多姿多彩,有治世之才而无野心,洒脱而又世事洞明的人真的是绝无仅有,是杜随最欣赏的历史人物,想不到今日有缘一见。
  可是……他不是五百年前就死了的人吗?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尸巫,亡灵法师?
  洛伦佐.美第奇大公笑笑地看着杜随,说:“小姑娘,害怕吗?不过我看你也很厉害,中国真是一个神奇的国度。”
  杜随想:呵,这就从“年轻女士”变成了“小姑娘”,从“您”变成“你”了!不过,因为对方是洛伦佐.美第奇,所以只觉亲切,不觉唐突。
  “大公殿下没有去过中国吗?如果下次有兴致,请允许我招待您吧?”
  洛伦佐.美第奇微笑点头。
  杜随一时不知说什么好,至此才体会到追星的少女们见到偶像失态的心情。她既想问许多当年的历史,又想和心目中最睿智的男人讨论一下人生喜乐,同时还想请教他关于魔法巫术的问题,千头万绪,竟怔在那里。
  突然,洛伦佐.美第奇脸上出现一丝警惕和凝重的表情,杜随有点诧异,回头一看,金墨从树林的阴影里走了出来,月光点点披洒在他年轻俊美的脸上,有说不出的魔魅,仿佛蛮荒的神。
  金墨站到杜随身边,杜随微微仰面望着他尖尖的清俊的下颌,一瞬间觉得由衷喜悦。
  但是,当他以防备和占有的姿势握住她的手腕,将她拉到身边,并且以敌视的口吻对洛伦佐.美第奇大公说:“你是谁?”的时候,杜随不悦地皱起了眉头。
  以前就说过,她很怕金墨对她产生占有欲,鉴于两人实力的不平等和金墨唯我独尊的性子,这实在是对她认为比生命还宝贵,仅次于尊严的自由的强烈威胁。可自从两人有了肉体关系之后,这种势头已经愈演愈烈,似乎难以阻挡了,不过,幸好就是金墨对她也比以前要更加包容一点,有时甚至使她产生他怜惜疼爱她的错觉。
  但是,那不会比她的自由重要。
  比如说方才,金墨明明是看到她和洛伦佐.美第奇大公言笑殷殷的,还满怀敌意的来这么一下,与其说是把大公看成了潜在有威胁的敌人,还不如说是看成了吃醋的假想情敌。
  刚才觉得像是温暖的凭依的抓住她的手,现在却又像锁镣一样难以忍受了。
  洛伦佐.美第奇大公笑了笑,说:“你的小男朋友吗?很强大啊。”
  杜随脸红了红,对金墨嗔道:“刚才我被吸血鬼伯爵捉住,幸亏大公殿下救了我,你应该谢谢他。”
  金墨皱起了眉头,杀气涌现:“是什么吸血鬼?我去找出来!”
  杜随看着他,心里想:这家伙不会是为了发现猎物的巢穴才这么有干劲吧?
  洛伦佐.美第奇大公连忙说:“吸血鬼现在已经很稀少了,请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找他们的麻烦。”
  杜随说:“好的。”心里却想,难道吸血鬼也算保护动物吗?
  金墨不作声。扮酷。
  洛伦佐.美第奇大公自然看得出金墨对他仍是饱含敌意,就对杜随笑道:“很高兴认识你,聪明美丽的东方小姐,希望我们下次还能再见面。”
  然后杜随就看到一股黑色烟雾,洛伦佐.美第奇大公就失去了踪影。
  一路上杜随都因为见到了偶像而高兴,金墨的眉头越皱越紧。
  回到旅馆,杜随问他喜不喜欢这个房间,金墨说没感觉;杜随问他威尼斯之旅斩获如何,他只说“还好”。杜随恼了,说:“那你到底什么有感觉?”
  话音未落,金墨一把抱住她,微微低下脖子,把脸埋在她的颈窝,深深呼吸,然后就激烈地亲吻她的嘴唇求欢。
  杜随虽然刚收了惊吓又受了伤,但是想到确实数日未见,也就任他为所欲为了。
  翌日两人启程,金墨不肯去奥立弗的城堡,便直接从罗马回北京了。

25.  回国之后

  回国之后,杜随把租的房子退了,反正也都睡一张床了,就搬回自己家,好在当时定的房租贵,没有找到合适的租户,所以一直空着,潜意识里大概也是不想有人在自己家里住着。
  找了钟点工清扫了一番,就搬了回去,金墨没有表示赞同或反对,然后他便开学了,开始继续每天上学,而杜随也重新为了工作忙开。
  生活突然变得平静了,又恢复了早上送他上学,傍晚接他,周五一起去超市的生活,虽然外边盛传杜大小姐包了小白脸,但是也没什么太大影响。
  黑玉已经开始成为崭露头角的明星,大街小巷开始出现他的脸,杜随跟他一起吃了一顿饭,还被狗仔队追了好几天。
  杜随和金墨高兴的时候去寻觅些好吃的馆子,周末开车去近郊的地方玩玩,和周围的人没什么两样,只是杜随渐渐开始对衣服化妆品不大感兴趣,只是定期例行去买一些,不像以前追逐牌子了,据说有了男朋友之后,很多女人都会减轻对容貌的注意力。至于说金墨的穿着,在杜随热衷且疯狂地给他添了许多衣服配饰之后,似乎也没什么后续热情了,有时竟至于随意买两件超市货打发掉他。而金墨自然是毫无意见的捞起来就穿。
  至于说和朋友泡吧的现象,几乎完全杜绝,现在她每天晚上下了班都和金墨在一起过。
  有的时候,就想起将来,不免有点惶恐。如果找的是正常的男朋友,就该想着买间大房子,结婚生子了,但是这位显然离正常很远。
  接下来的两个月,杜随有三个老同学和新同学结婚了,包括李心眉,而杜随的母亲大人居然也开始打电话催促她谈恋爱,她的心态不知不觉有了些微微妙变化。
  有一次,她跟金墨谈了一次未来。
  她问金墨:“你读完书干嘛?打算工作吗?”
  金墨愣了一下,两个人都在惊愕中试图想像金墨从事某种工作的样子,未果。
  金墨摇了摇头。
  “那你干什么?总不能天天无聊地四处闲逛找妖怪吃,等我养活你吧?你当年肯定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聊得疯了,才脾气乖戾。”
  金墨皱眉深思。
  “那你考研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金墨眉头皱得更厉害:“我最近烦了上学,打算不去了。”
  杜随想了想:“还是上完吧,有学历总比没学历好。”
  这次关于未来的谈话就这样结束了。
  是啊,金墨做什么好呢?开个灵异事务所吧,像小说一样?这样各种妖怪就会自动送上门来了。
  算了,还是保护一下稀有动物吧。
  金墨说了不想再上学的话之后一周,就不去学校了,开始在家玩网游,他网游玩得出乎意料的差劲,所以兴致很高。
  “拿到印度入港证了。”
  “我铸造满了。”
  “我今天去加勒比没有开丢。”
  每天用强行压住高兴的平淡语气跟她汇报着,杜随很郁闷。
  因为有了新的东西玩,最近甚至不大逼着她做爱,杜随松了一口气之余,忍不住心里想:性对他大概也和数学和网游一样,只是个好玩的东西吧,过一阵子就会腻了。
  说不定自己就可以摆脱他,继续以前的自由生活。
  这么想着的时候,却觉得心里微微郁闷。
  金墨对网游的迷恋结束得有点血腥,他在从印度运宝石去欧洲的时候被一个玩家海盗洗劫了很多次,暴怒下的血圣兽的力量循着网路找到了对方,瞬间把人家弄死了。
  第二天报纸上不过多了一则夹缝新闻:某沉迷网游的男青年连续上网四十多小时,终于在电脑前心脏衰竭而死,呼吁大家要节制,家长要限制孩子玩游戏,并且要社会增加对游戏行业的监控力度。
  那天夜里,金墨关了电脑,没有说什么,自己一个人到顶楼杜随那个已经枯萎的空中花园的栏杆坐下,杜随去找他的时候,他一个人身影显得很寂寞,在不大明亮的星空下,望着下面这个城市繁烁的点点灯火。
  杜随没说什么,去坐在了他身边,两个人一起待了很久。
  “星空真美。”杜随很久以后开口感叹说,“如果想到实际上这些漂亮的星星并不是钻石一样的小东西,而是远得要命,散发着能把人变成气体的热量的硕大无朋的玩意儿,就一点意思也没有了。”
  真可怕。
  宇宙,无边无际。
  金墨没有说什么,第二天,他没再玩网游,还是继续去上学了,仍然以解他的数学题为乐。
  后来杜随终于明白:数学和网游一样吸引金墨的是规则,在这些规则面前,金墨不再是血圣兽,而是也必须要遵守规则的一个普通个体。
  在游戏里,他和别的玩家一样,要从一级玩起,没有任何突出和特别。
  所以才有挑战,才让他兴致勃勃。
  游戏里血圣兽的力量是毫无用处的。
  规则这种东西,因为和自由相对,所以向来被大家厌弃,实际上,不受任何规则约束的绝对自由也是很可怕的,会成为很沉重的负担。
  以前只是无目的地觅食,没有任何力量和规则可以约束的血圣兽肯定是无聊得快疯了。
  当然,被规则约束限制时肯定也很不爽,所以金墨才暴怒之下发挥了力量,破坏了规则,把那个玩家给杀了。
  规则被破坏的时候,这个游戏对他来说也已经没有吸引力了。
  幸好还有数学。
  数学的任何公式和规则都不会因为血圣兽强大的力量而改变,就算他能抵100枚核弹,就算他能让地球太阳银河系都一起毁灭,2+3也不会因此就不等于5。
  大概这家伙这辈子只能跟数学过了。
  杜随终于渐渐开始有点明白金墨身上作为血圣兽的部分。
  但是这一点点认知却让她心里沉重地悲哀起来:
  他的悲哀,她原是无能为力的。
  那天晚上金墨睡得很安静,杜随忍不住在他额头上轻轻吻了一下,金墨睁开眼的时候,眼里有点惊讶:这是杜随第一次主动吻他。
  他们俩温柔地接了吻,并且也几乎是温柔地做了爱。
  杜随甚至觉得很快乐,只有一点点痛而已。
  这次温柔的性爱让他们的关系进步了不少,生活也多出温暖的基调。
  几乎是很快乐安逸了。

26.  白鳍豚

  “啊!”杜随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怒气勃发,连金墨也抬头看过来。
  “岂有此理!”她依然怒火难消状。
  金墨很少见她这么气哼哼的,就问了句:“怎么了?”
  杜随看着电脑屏幕,突然泫然欲涕,眼睛里几乎是水汪汪的。
  金墨奇怪地问:“到底你怎么了?”
  “白鳍豚……”她难过得说不下去了,声音里带着重重鼻音“可能灭绝了。”
  “哦。”金墨并没有什么感觉,他见过的灭绝的东西多了。而且大约还觉得杜随今天怎么这么意气用事,想哭的样子十分可笑。
  电脑屏幕上是写着“首个被人类灭绝的淡水鲸类”这种煽情的标题。
  这种殊荣被中国人得到了确实是十分可耻的事情。
  很多跟帖都十分气愤。
  “几乎每天都有物种灭亡吧。”金墨这么说话的时候,还真像个大学男生。“只不过大部分是昆虫什么的,所以一般人不大注意。”
  “白鳍豚不一样!”杜随执拗地说。
  “我管不了什么昆虫,也不想知道岩石山蝗虫和普通蝗虫有什么两样。昆虫和白鳍豚不是一回事。白鳍豚那么可爱漂亮,那么聪明,它是高等生物,它的存在是上帝的杰作,我没法假装世界上没有这种生物存在过,没法忽略就是在我活在这个世界的时期,白鳍豚退出了我们的世界,那么可爱,那么动人的身影我们再也看不到。将来我只能指着书上的图片对我的孩子说这个是白鳍豚,但是已经看不到了,想想看,我小时候曾经见过的生物,我的孩子却再也见不到!”杜随越说越激动:
  “我承认我不公平,但是没有人会把白鳍豚和岩石山蝗虫看成一样的东西。海豚已经那么可爱了,明明是凶猛的食肉动物却对人类那么友善,白鳍豚更不用说了。可怜处于长江食物链顶端的动物就这么脆弱地被那些该死的污染该死的船和水坝毁了,这种事情谁能接受得了?明明比熊猫是更加珍贵更加可爱更应该生存下来的,国家每年花那么多钱保护熊猫,就不能对白鳍豚多投入点?”她气愤填膺,开始无差别攻击。
  “什么叫更应该生存下来?”金墨目光有点挑衅,又有点平静地望着她说。
  “熊猫不适应生存,早就不适应了,身为食肉动物爪不够利齿不够尖,速度不够快,抓不到东西吃只好吃竹子。要不是皮毛独特自古就有贵族喜欢养它们能活到现在吗?白鳍豚却没有任何问题,完全是人类的问题才让它们灭绝……”杜随拿出了以前演讲的功底,开始煽情:
  “我不在乎这是一个科的灭绝还只是一个物种的灭绝,我家就住在长江边,我从小就见过白鳍豚,虽然没有江豚那么常见,但是看到它们跃出水面的样子我会兴奋好几天,我喜欢它们!”
  “我承认这个世界很大,难以忍受的事情很多,我能力有限,帮不了所有人所有动物,消除不了那么多悲伤惨痛不公,我在生之日,也没法冀望世界大同,可是我喜欢的东西,我还是希望可以做点什么……”她声音从激越转成悲伤,“小时候曾经见过一只被电鱼的人电死的白鳍豚,当时只知道很伤心,真希望当初就做过些什么,现在想为它们做点什么也晚了,为什么以前没想过它会灭绝呢,总以为被国家宣布为极度濒危,就应该已经被妥善地保护起来了……”
  “就算没灭绝,这么少的数量,也只能功能性灭绝了。”金墨一边翻看杜随点开的新闻,一边冷静评价。
  “什么叫功能性灭绝?你术语倒是学得很快!你血圣兽只有一只怎么没有功能性灭绝?”
  血圣兽大人被激怒了,冷冷说:“你竟敢拿这种东西跟我比。”
  杜随看了他一眼,转身不再作声。
  一直到晚饭,杜随一直不说话,金墨觉得不适应起来,托着下巴观察着她。
  沉默的吃完晚饭,包括第二天杜随都有点闷闷不乐,家里的气氛便一直很冷淡。
  第三天晚饭的时候血圣兽大人终于忍无可忍,把筷子一丢,“我们去长江吧。”
  “嗯?”杜随睁大眼睛,不解地看着他。
  “你不是担心那些小白豚?去找找看到底还有没有了。如果没有就算了,如果有也好让你安心。”
  于是杜随又要请假了。
  天底下有哪个白领会请假去追踪白鳍豚呢?杜随一边请假时一边心中充满荒谬感。
  果然金墨出现以后自己就和正常生活脱节了。
  一望不见对岸的滔滔长江出现在了面前。
  “说起来,咱们为什么要跑这儿来呢?你的天目不是很好用?直接找就是了。”
  “那个只能用来找有妖气的东西,你当我是雷达吗。”金墨瞟了她一眼,眼波冰冷中初见妩媚。
  杜随呆了一下:“你什么时候学会飞媚眼的?”
  本以为金墨会大怒,结果这家伙十分傲慢地扬首说,“飞媚眼有什么稀罕,大爷我什么不会,你身为女人,媚眼功力极差,才该好好练练!听着,飞媚眼的要诀是三长七短,也就是说要很慢地闭三次,再快速眨七下。”说着还示范了一下。
  杜随完全呆住了,半晌才爆发出大笑,金墨的示范媚眼确实很妩媚,效果好得把她都迷晕了,只是,金墨这种嚣张的冰山脸上突然出现那么妩媚的表情,实在是对比效果太鲜明了。
  “哈哈哈哈,……你,你,……金墨,你什么时候这么有幽默感了……哈哈……”她很久没笑这么久了。
  金墨对她少见多怪很是不屑,“我以前无聊,常在水边练着玩,麒麟那家伙经常都会看呆。”
  杜随想起毛茸茸的血圣兽对着水面猛抛媚眼自娱,麒麟在旁边吓傻的情景,忍不住又一阵狂笑。
  然后便开始正式搜索,原来血圣兽还是可以当雷达用的,可以感觉到周围的各种物体,但是效果只在方圆几千米之内,所以便需要地毯式慢慢搜索。
  他们组了一艘渔船,顺着长江入海口逆流而上,渔船的主人是个60多岁的老者,是老渔民了,听说他们是来自费调查白鳍豚的,异常高兴,只收取了很低的费用。
  原来老人说年轻时曾经在江里翻过一次船,他水性还好,耐力一般,风浪又大,慢慢就游不动了,恍惚间是什么东西顶着他游到岸边得救的,估计不是江猪(江豚)就是白鳍豚,但他记得那东西是白色的,倾向于认为是白鳍豚。所以听说白鳍豚没有了,老人伤心了很久,现在自然是很有热情的。
  他们的步骤就是由金墨在舱里用意识搜索,发现可疑的便下水查看,为了掩人耳目,还准备了潜水衣等等,其实他们在水下还是依靠金墨的结界。
  由于没有妖气可循,金墨只能大体探测出大小和动静而已,所以十天内从江苏缓慢到达武汉,其间停船下水不下数百次,大都是中华鲟和江豚。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杜随越来越失望。
  白鳍豚真的一条也没有了?
  金墨始终没有表现出情绪波动,好像他来就是为了不断机械重复下水,发现鲟鱼和江豚的程序的。
  见他这样,杜随也从焦躁失望慢慢平静下来。
  到第十八天,事情终于出现转机。
  杜随和金墨下水后,他们的目标溜得很快,竟从眼皮底下跑了,完全没看清,虽然不抱什么希望,但是确认这个步骤还是要完成的,便四处寻找。
  找了一会儿,杜随首先觉得后面有什么东西,一转身,离自己不远的地方,一只白色的豚,尖尖的吻,青灰色背,黑亮灵动的两只小眼睛,正好奇地看着自己。
  杜随在那一瞬间,真的体会到欣喜得心脏都快停止跳动,摈住呼吸,害怕是自己的幻觉这种感受。
  然后金墨也看到了,游了过来,伸出一只手,也不知道这白鳍豚是自愿还是非自愿,就朝他的手靠了过去。
  金墨把手贴着它一会儿,大约有几分钟的样子。杜随知道他在跟它交流,在旁边一眼不眨看着,生怕一不小心就会找不到它了。
  过了一会儿 ,金墨放了手,拉着杜随上去了,她还犹自恋恋不舍,频频回头看白鳍豚。
  上了船换掉潜水衣,金墨拉她在船舷坐下。
  “它说它很久没见过同伴了。自从他父亲被螺旋桨绞伤而死,母亲被捕鲥鱼的渔网的钩子扎死之后……”
  “已经很多年了。”
  杜随沉默了。
  这真的是最后一条白鳍豚了吗?
  白鳍豚是喜欢成群结队的,可是这只找了好几年也没有找到同类。
  “你打算怎么办?”金墨问她。
  杜随想了一阵子,坚决地说:“我不会透露给媒体。我要自己保护它。”
  “你怎么保护它?”
  “我家没那么大地方养,你设个法,让它不容易被外物伤着,什么鱼钩螺旋桨什么的……”
  “嗯,我已经设了。”
  “还要能抵抗污染……这样吧,我给它再设个结镜,一旦有什么不舒服,我就能感觉到……”
  金墨无奈地看了她一眼。
  “不够不够,对了,你教它修仙吧,这样也许白鳍豚就不会灭绝了。”
  “什么!”金墨终于怒了,“你以为什么动物都能修成精怪吗?那是要根骨的。你去试试教一只鸡算术!”
  “啊,黑玉绝对会算数。”
  不过,金墨最终还是去教了,效果不明。
  也许,再过多少年,真的会多一只白鳍豚精。
  也或许,在这么大的茫茫长江里,它会幸运地发现自己的同类,毕竟,即使能够长生不老,能够成精变人,即使最终能够位列仙班,如果真的成为种群的最后一只,心里始终会很寂寞,很寂寞。

27.  解语花

  杜随这些年里,好朋友还是有几个的,其中有一个朋友,同样在法国认识,这位姐姐是学法国文学的,在一家语言培训学校教法语,有一天打了个电话来,表示说自己突然决定要去闪电结婚,手头有正在教的班级,迫不得已,要找人代课。
  杜随很郁闷,以种种理由推托:自己法语不足以为人师表;从来没上过课;自己的事也很忙……奈何被这位损友全部打回,且安慰她说以她的法语水平,教这种入门级的班级一定不成问题。
  人家结婚,一生一次,作为好友,不能不帮忙,杜随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去上课的地方,环境还是不错的,在一家地段很好的办公楼里,一间一面都是玻璃的教室,地毯,空调,优质的座椅,总共不过十来个学生,料来培训费也不菲。
  杜随站到讲台上,有点紧张,定了定神,对学生坦然说明自己并不是一位专职法语老师,但是法语发音和水平是没有问题的,也希望大家能够和自己好好交流,有什么问题自己可以注意等等。
  开讲之后,慢慢紧张去了,也放开了,说了一句什么,逗得满堂大笑,杜随忽然觉得当老师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职业,看到所有人微笑专注地看着自己,仔细听着自己说的每一句话,很有成就感。
  教师生涯很愉快,杜随态度open,为人有趣又有亲和力,很快跟学生们成了好朋友,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班里有个古怪的女学生:这个女学生大约三十岁,长得不好看,看上去就很古怪,跟别的人都格格不入,叫她读书也不肯,学得也很是一塌糊涂,却孜孜不倦,特别较真,且风雨无阻,每次第一个到,尽问些不知所谓的问题……
  虽然说不上讨厌她,但杜随判断她绝不是个讨人喜欢的角色。不过自己现在是老师的角色,自然还是要保持亲切的态度。
  杜随开始接触她是因为有一次下雨,她教的是晚班课,每次从单位出来正好都是晚高峰,开车根本不能及时赶到,必须要坐地铁避开堵车,然后下课后由金墨开车来接她——金墨没满十八岁没有驾照?没关系,我们血圣兽大人变出一本驾照应该还不大难。更何况金墨不大喜爱开车,通常他是连车一起瞬移到杜随讲课的地方。Piu的一声,突然空地上就多了一个人一辆车,这么灵异的事情居然都没被别人发现过,杜随真是想不通。
  这一天下课时雨下得不小,外面黑黑的,出来的时候只听得见外面哗哗的水声,杜随没有拿伞,焦急地和一帮学生在门口望着外面的雨帘,深悔自己没有跟金墨学个避水诀。
  学生们纷纷找到回家的途径:或是有人来接,或是自己开车走了,或是有人来送伞。杜随给金墨打手机,始终没人接:这家伙多半是入定练功,忘了接她这回事了。
  终于只剩她一个人,举目远眺,不见半辆出租车的身影。她一叹再叹,也没能把金墨召唤出来。
  正气恼时,突然一辆银色小QQ停到她面前,车窗摇下来,里面露出一张并不美丽的脸:“老师,我送你吧。”
  杜随雪中有人送炭,大喜过望,跳上车去,跟她说:“你怎么回来了?”
  那女学生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得倒也可爱:“我一个人在家太寂寞了,总是喜欢晚上开车出来转转。”
  “太寂寞?”杜随问:“你不是本地人么?怎么一个人住啊?”
  “家母已经过世了,在我高三那年。”
  “啊,对不起。”
  “没关系,我因此没去上大学,在家把自己关了三年,三年后才高考。”
  杜随有点不知道说什么好,那女生可能很少有机会跟人倾诉,竟滔滔不绝起来:“结果上大一的时候,我骑马摔下来,尾骨骨折,我又休学了一年,毕业时已经二十八岁了。
  二十八岁才毕业,我没能找到工作,大部分公司都不肯要,说进去就该结婚生孩子休产假了。”
  “那你现在做什么呢?”
  “我大学时就开始当网球陪练。因为我小时候是北京队的。这个还挺赚钱的,所以我这些年就一直做这个了。
  不过现在年纪大了点,以前的固定客户慢慢也没了,现在的都喜欢找体育学院那些年轻漂亮会发嗲,穿着超短网球裙的小姑娘。”她脸上露出愁色,“我现在接不到活了,所以来学法语,看能不能找到个工作。”
  “你本来的专业学的什么啊?”
  “会计,不过现在都忘了,干不了这个了。”
  她看着车窗外,露出怅然的神情:“我家本来就住这一片,后来我父亲把房子卖了,去郊区买了个四合院养老,他的理想就是‘采菊东篱下’……我现在因为一个人寂寞,晚上常开车来这里。”
  “那你现在住哪儿呢?”
  “我母亲单位分了个小套在石景山区。很老的小房子。”
  杜随想不出话来说。
  那女学生继续说下去:“我父母生我晚,都已经五十多岁才生的我,他们本来不想要孩子……我父亲已经八十多了,也不大搭理我,我没有亲戚也没有机会交朋友,同学都比我小,也没有来往,我也没有同事没有老板。我一个人住,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有时候一连三个月一句话都没有机会说,我为了能有人说话,故意跑到馆子里去吃饭,好跟侍应生点菜时说几句话……但是自己一个人下馆子又很奇怪。”
  杜随听得毛骨悚然:在这么熙熙攘攘的一个大都市里,居然有一个生于斯长于斯的人会寂寞至此。
  她惯于解决问题的脑子开始思索解决的方法:“你不想结婚吗?”
  “想啊。”女生叹息着说:“想了很久了,我去婚介所了,见过两个人,就花了两千块钱。我也不漂亮,也没有好工作,一个看不上我,还有一个五十多岁,在美国,有四个孩子,挺有钱的,但是我害怕做别人的后妈,拒绝了,后来老头找了个刚毕业的女孩。”
  车继续开着,雨下得既无声又喧杂,杜随觉得找不到话说,很难受,又觉得有人能寂寞到这个程度难以想象。那女生脸上是深深的,绝望般的寂寞,因为这脸不美丽,这寂寞便也不是一种让人欣赏的烟花般的凄美,而是像让人不敢直视的丑陋的伤口。
  那女生又说起来:“我有一阵子好像得了自闭症,去看心理医生,跟心理医生聊天还挺有趣,可惜太贵了。”
  杜随仍然不知道怎么接话,好在已经到家,道谢之后,她好象逃跑一样回去了。
  金墨果然在练功忘了她,杜随很生气,发了一通脾气,金墨很诧异,不知道为什么她这么生气。
  不过是下雨,跟晴天有很大区别吗?
  淋雨又不会受伤。
  杜随很可怜那女生,于是经常跟她下课去吃饭,心里暗暗决定要给她找个工作,或是找个男朋友,但是却一直没有好机会。
  过了一阵,那女生好几次没来上课,杜随接了个大工程,忙得天昏地暗,也把她的事忘到脑后。
  后来朋友也回来了,杜随也不用继续上课了,继续忙工作,仅有的自由时间通常被金墨霸占,虽然时常想起那女生,却一直没有把约她逛街吃饭付诸实现。
  现代社会,要因为同情交朋友太难了。
  杜随心里一直隐隐内疚。
  等到她的内疚快要过去的时候,有一天跟金墨去某大商场的时候,突然遇到了那个女学生。
  女学生看到她很高兴,上前拉着她问东问西,杜随看她神清气爽,以前的落寞郁闷之状一扫而空。杜随暗暗纳闷,心想她难道是交男朋友了?
  一问之下,那女生却连连摇头,却微笑着邀请杜随两人去她家玩。
  还有些时间,看她殷切模样,杜随就答应了,金墨有点不高兴,冷着脸跟去了。
  女生家很老旧,但收拾得很干净,不知道为什么,那女生回家就很高兴,大声说:“我回来了!”好像家里有人等她似的。
  但她家空无一人。
  金墨进了她家,面上却露出点异样,四处观望了一番,站到窗台前。
  杜随跟那女生喝了杯茶,聊了会天,去找金墨,只见他在窗台前凝视着一盆花,杜随也看了一眼,雪白的花朵仿佛昙花一般,花瓣肥厚,妖异动人,直觉花香浓郁,淡淡还有点妖气,吃了一惊。
  金墨却不动声色,仿佛全没干系,只皱眉说:“该回家了。”
  杜随于是告辞出来。
  车上杜随问金墨:“那是什么?”
  金墨打了个呵欠:“解语花。”
  解语花?杜随只在文学作品里见过,用来形容善解人意的美女,想不到真的有这种东西。
  “是妖怪么?要不要紧?害不害人?”
  “没什么妨碍。”金墨懒洋洋的,“不过刚会说话而已。就算修成人身了,也不要紧,这东西是吃露水的。不过,倒是好多年没有见到过了……”说罢他懒懒的伸了个懒腰,脸上漠然的神色很是久远,仿佛想起了几万年前的事情。
  晚上又下起了雨,金墨化身毛茸茸的原型,像大狗一样躺在客厅地毯上,下巴搁在爪子上,打着令妖怪心惊胆战的呵欠,地上微凉,杜随坐在躺椅上,把光着的双脚藏到他的长毛里,望着窗外雨幕里数不清的繁星般的点点灯光:
  这个都市里,有多少像那个女生一样孤独寂寞的人?又有多少人,能有幸得到一朵解语花?
  解语花又能不能够像他们一样,在这样下着雨的天气里互相温暖,连些微的寂寞回忆也变得温暖如壁炉里的火光?
  杜随带着难以察觉的微笑,把脚伸得更深一些,感受血圣兽略微粗糙的长毛里毛茸茸的柔软绒毛。被弄痒的金墨闭着眼睛不高兴地低吼,用巨大的后爪凌空挠了挠,前爪搭到眼睛上睡着了。

28.  B市妖怪联盟

  今天杜随上班的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但是她所会的大大小小法术里,很遗憾,并没有掐指一算,就能算出前因后果的能力。
  因此,她只是留心戒备。
  看,这个鬼鬼祟祟,挡在她前面,明明是上班族模样,却眼珠子骨碌碌乱转,一跟她目光接触,作魂飞魄散状,转眼间溜得无影无踪。
  而且,总觉得今天看我的人多了些哪。杜随奇怪地摸了摸自己的脸。
  也许是自己多想了,疑神疑鬼的。
  杜随进了自己办公室之后,就把这事忘到脑后,开始一心一意忙工作。
  中午的时候,叫了一份外卖,顺便打了个电话问候一下金墨同学,金墨同学接电话的语气很是不耐烦:“什么事?没事挂了,今天的题很有意思。”
  然后“沙沙”勤奋演算声……
  杜随默,挂了电话。
  突然有点想笑:说不定金墨真的可以成为一个数学家,将来就朝着方向发展吧,只要他不要什么时候一怒宰了将来研究所的上司就可以了。
  不过,他从小也乖乖上学,现在在大学里也能跟同学相处——上次不是还一起去后海了?
  嗯,看来这家伙也不是头脑简单一味蛮横,还是懂得适应形势。
  未来仿佛慢慢绽开在眼前:自己就和别的女人一样嫁了,金墨像普通人一样工作,每天去上班,高高兴兴做他的题……
  摇摇头,不大可能,金墨会乖乖去工作吗,算了,不要期待太多,工不工作,也是小事。
  胡思乱想的时候,女秘书进来通传,黑玉先生来访。
  一贯冷静的女秘书激动得满脸通红,忍不住问:“老板,您居然认识黑玉,一会儿能不能让他签十个名,我回去分一下。”
  杜随一愣,笑起来,想不到这公鸡现在这么有市场。
  然后,黑玉穿着一件露出好一片胸的衣服,在女职员们的尖叫声中,骚包地走了进来,杜随无奈地冲他笑。
  进来才发现,他不是一个人,身后还有一位,仔细一看,正是早上那个鬼鬼祟祟的白领。
  黑玉的神情并不像他的衣服那么骚包,就算不是愁眉苦脸,也算得忐忑不安。
  比他更糟的是他身后那位,简直是心惊胆战,却硬着头皮,还带了些视死如归的意味。
  杜随跟黑玉问好,又问:“这位是……”
  黑玉介绍说:“这位是黄先生。”然后便要求杜随屏退左右,单独说话。
  杜随挥手让花痴状的秘书出去了,关上门,合上百叶窗,回头说:“到底怎么了?快说吧。”
  黑玉说:“其实我的任务是带这位来引见给你。”
  杜随便看着那位所谓的“黄先生”。
  这东西身上隐隐有点臭味,又姓黄,估摸着是个黄鼠狼精,杜随想,一般妖怪们创意有限,黄鼠狼就姓黄,狐狸就姓胡,蛇妖则姓佘。
  话说,黄鼠狼……公鸡……
  和天敌凑在一起,难怪黑玉表情不愉快。
  难道被胁迫来的?
  想到这里,杜随戒备起来。
  那位“黄先生”还是哆哆嗦嗦的,但还是抬起头,毕恭毕敬地开了口:“金夫人,您好,冒昧来打扰您,很抱歉。”
  金夫人?
  杜随黑线:“抱歉,我还未婚。”
  “是是,未来的金夫人。”
  “请叫我杜小姐。”杜随又好气又好笑:这妖怪的语气,仿佛金墨的夫人是什么了不起的殊荣似的。
  “是是,杜小姐,鄙人自我介绍一下,我是B市妖怪联盟的首席联络官。”
  杜随再次黑线,第一次听说本市还有妖怪联盟,还什么首席联络官,汗。
  黑玉在旁边不好意思地说:“我最近也加入了,本地妖怪大部分都加入了……我本来刚成人形,才疏学浅,承蒙大家不弃……今天本来黄先生打算自己来,因为觉得冒昧,又因为我跟您有过数面之缘,所以……”
  原来今天早上那个家伙鬼鬼祟祟是不敢来啊,自己跟金墨在一起,在妖怪眼里也变得危险了。
  黄鼠狼把来意拐弯抹角说了半天,杜随才大致猜出它的意思:原来,自从金墨在B市出现,B市的妖怪们就开始胆战心惊,躲躲藏藏,现在,大家商量,终于决定不想再藏,于是,大家派出最能言善辩的黄兄来谈判,因为不敢直接见金墨,所以来找杜随当切入口。
  妖怪们的意思是,只要血圣兽大人不吃他们,什么都可以,卖身投靠也好,甚至帮他抓别的妖怪吃也行。
  杜随点点头,“我明白你们的意思了,放心,我会告诉他的。”
  黄鼠狼没想到杜随这么和善好说话,大喜过望,说:“杜小姐您对那位大人有巨大的影响力,希望您能帮我们美言几句。我们可以实现您任何愿望:您想不想青春永驻?想不想长生不老?我们可以给您很多很多的钱,不用再辛苦工作,什么都能得到;或者,您想当大官吗?”
  杜随愣住了。
  这些话,倒是很耳熟啊。
  仿佛不少寓言和童话里都出现过。
  当然,最终都没什么好下场。
  青春永驻,长生不老,大富大贵,果然都是妖怪诱惑人类的老套路。
  杜随想来想去,并不觉得有哪个想要的(关键是如果想要的话,也可以跟金墨同学说),于是摇摇头说:“不用了,我现在挺好。”再说了,这帮妖怪真有这么强,早就跟金墨分庭抗礼了,也不用在这儿求和。
  黄鼠狼表情很沮丧,好象杜随拒绝贿赂就不会帮他们,胡子也一抖一抖的。
  杜随为了安慰他,决定跟他聊几句(其实是自己好奇),“不知道本市有多少妖怪?”
  黄鼠狼想了想:“大约也有几百个。”
  杜随又想到:“嗯,确实,他每次觅食都去很远的地方,从来没在本市,除了最初美人蟒那次……”
  “那是因为我们那时一早就发现了,所以一起躲在石头的结界里,石头能遮盖我们的气息,血圣兽食血食,所以不大会去理会石头……”突然骇然看着杜随,指着她鼻子手指颤抖,“你……你你你……”
  杜随不解:“我怎么了?”
  黄鼠狼哭丧着脸:“你替他套我话!呜呜呜,人类真是太坏了,我对不起大家!”狠狠跺跺脚,拉着黑玉跑了。
  结果杜随被自己的女秘书罗嗦了一下午,没拿到签名,连咖啡也不给好好泡了,直到杜随发誓本周一定会拿到,这位大小姐才转怒为喜。
  杜随很郁闷地回到家,金墨已经先回来了,正在帮她整理家,杜随很感动,主动跟他缠绵了一番。
  ——这件事的直接后果是金墨同学买了一本《家务大全》回来研究,还有一本菜谱,结果连续一周杜随回来都要吃奇怪的鱿鱼煎蛋或者是加奶酪的橘子。
  想要金墨理解人类的口味难道就这么难?
  杜随想起来本市妖怪们的重托,就跟金墨说了一下。
  金墨皱起眉头:“石头?这帮家伙倒挺狡猾。”
  杜随看他样子似乎想立刻找出那块石头解决掉妖怪们,连忙阻拦:“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留着他们也挺有趣的,又没什么妨碍。”
  金墨想想:“也是,我哪天抓不到食物再找他们。”
  杜随连忙更正:“可以叫他们帮你抓嘛。”
  金墨又想想:“不,自己动手比较有趣,再说老闲着也无聊。”
  杜随于是正色说:“我正想跟你谈这个问题:你知道我是拥护生物多样性的,你不要把妖怪们都吃光了。再者说,被你吃掉妖怪也挺可怜的,你以后能不能只吃害人的妖怪?这样名正言顺,他们也无话可说,你也算正义的一方了。”
  杜随以为金墨会不干,可这位大人居然点点头,半句废话都没有就答应了,着实令人惊讶。
  ——好几个月以后杜随才发现这家伙的不害人是什么概念。那是他们去杭州旅游,金墨抓到西湖的一条鲤鱼精,问人家说:“你是不是偷过银行里三万块钱?”可怜的吓得直哆嗦的鲤鱼精颤抖着点头,金墨很满意地说:“好,你是害人的妖怪。”就打算啊呜一口把人家吃掉。
  当然,这暴行被杜随及时制止,把眼泪汪汪的小鲤鱼放回西湖,然后把金墨训了一顿,并且从此严格界定了“害人”的定义:害人即为当事人有意做出危害某人类的生命或灵魂的行为,或者是其行为将导致被害人健康严重受损,危及生命。
  这条定律后来成为北方的妖怪们的行为准则之一被广泛流传,金墨抱怨说现在觅食几乎要到东南亚找了。
  最后交涉的结果是金墨终于同意这件事交给杜随去处理,他的原话是:“好吧,只要他们乖乖的话。”
  也不知道他老人家乖乖的涵义是什么。
  杜随召来黑玉,让他传递结果,并勒令他留下二十个签名给自己贿赂女秘书及闲杂人等。
  好奇心还没有泯灭的杜随大小姐其实很高兴,自己终于可以打入神秘的妖怪社交界了。

29.  类

  B市妖怪的这个不知道是否非法的奇怪集会因为忙,被杜大小姐暂时置之脑后,不予理会。
  庞大的B市仿佛一个巨大的机器,吞吐流动,人们熙来攘往,名利生死,每天上演着比戏剧更戏剧性的现实,灯红酒绿,霓虹闪烁,也有肮脏的,寻常人难以想象的地方。
  比如说,有一个地方杜大小姐在这个城市过去十年里就绝对没见过也没有去过。
  大约在城市西北部,四环外接近五环的近郊,有一片的平房,这种平房和市中心当地人聚居的胡同里的平房是不一样的,房子都是红砖房,很破旧,房子间留出来的狭小的土地算是路,到处都是垃圾,尘土,穿得脏兮兮的小孩跑来跑去,破旧的卷帘门后面的小杂货店坐着目光呆滞的老板娘,典型的贫民窟模样,第一次看到的人压根想不到在B市会有这样的地方。
  这里住的无一不是外地来打工的人和他们的孩子。
  那么杜大小姐为什么会在中午毒辣的太阳下呆呆站在这种地方,身边飞旋着燥热的灰土和苍蝇呢?
  原来,昨天不知道为什么,公司天花板上的一盏灯突然掉了下来,而杜随正好从底下走过。旁边站着正在拖地的公司的清洁工,从后面推了她一把。
  杜随侥幸脱险,而清洁的阿姨——其实也不能算阿姨,大约三十五六岁,却被灯的一个枝节刮到,一边手臂血淋淋的。
  于是公司忙作一团,把受伤的清洁工送到医院,清理现场,打电话投诉装修的工程公司,杜随还是受了点小伤,等到她的伤被处理完,得知她的救命恩人也已经处理完了伤口,回家去了。
  对方伤并不重,杜随宽慰了些,所以今天提着一些营养品之类的上门来致谢。
  按照人力资源部给她的地址,杜随找到这里,车开不进来,杜随便弃车自己提着东西走了进来。
  这里的门牌号很乱,杜随找了半天也找不到,所以此刻才一脸无奈站在这里。她走进杂货店去问,杂货店灰尘积得极厚,老板娘听到她问路,还是一脸呆滞,理都不理,直到杜随无奈买了瓶饮料,才肯指点给她。
  饮料是冰的橙汁,刚想打开,却发现颜色不大对,色素似乎明显了些,仔细一看,原来是取了个和市面的大牌相仿的名称,包装样子也是一样的,实际上却不知是哪里的小厂产的。
  杜随当然不敢喝,但是路边又没有垃圾箱,便放在路旁有点像垃圾箱的一堆废板纸的旁边:捡垃圾的人也许会很高兴多一个塑料瓶卖。
  废板纸的旁边有一个五六岁的小姑娘,穿得脏兮兮的,跟一只野猫在玩,看到她的举动,便睁着一双水滴滴的眼睛看着她,走到冰橙汁旁边,伸手想去拿,却又怯怯地不敢,有点央求似的看着杜随,看得出她很想喝,却不敢相信买了这个的阿姨自己不喝一口就打算扔掉。
  杜随看到她的眼神,几乎想脱口而出说“拿去吧”,但是转念一想,自己不喝的东西让一个孩子喝,实在不妥得很,再去给她买一瓶别的?这店里似乎也没什么正规可靠的东西,何况,人家虽然穷,也不是乞丐,自己这行为合适吗?会不会伤害到人家的自尊心?
  杜随犹豫的时候,小姑娘突然伸手抢起那瓶橙汁,带着野猫飞也似的跑了。
  杜随愣了一下,摇摇头,继续去找她的恩人。
  好不容易找到了,一间低矮的平房,还有点潮湿,门口放了个煤炉,估计是做饭的地方,所以外墙被熏得焦黑一片。
  清洁女工独自一人躺在一张少了后面两条腿,拿两张凳子搁着的板床上,手臂上裹着的纱布是这个屋里唯一洁白崭新的东西。她并没有想到杜随会亲自来看她,惊慌挣扎着想站起来。
  杜随连忙制止她,心里不可避免觉得很难过:她真的没有想过B市有这样的地方,这样的生活。
  和贫困地方的大部分人一贫如洗不同,那里的人过的是一种生活,虽然穷困,但大家都一样,还是心安理得的。在如此繁华的地方,高楼大厦的阴影后面的这种穷困,不会让人心理失衡吗?
  这个清洁女工没有救杜随之前,杜随对她的印象也很好:不言不语,勤奋努力,衣着虽然不新不时髦,却干干净净,人说不上漂亮,但是看着也不难受,杜随每天上班时她都固定在拖地,杜随小心地从边上绕过去不踩脏她刚拖完的湿地的时候,都会得到她一个羞涩的温和笑容……
  这样的人和自己不在一个世界,杜随是知道的,她们的收入有天壤之别,杜随也是知道的。可是杜随并不知道她每天穿得干干净净离开的是这样一个地方。
  顿时有说不出的感触。
  杜随带的营养品有一箱牛奶,有补血冲剂等等,跟那个诚惶诚恐想要爬起来给她倒水的人说:“你躺着吧……不要起来碰到伤口,你的医药费当然是公司出……这个月你就安心养伤吧……”看到她惊慌的神色,连忙补充说:“工资会照发的,别担心,位置也会给你留着……”
  对面有些蜡黄的脸松了口气。
  杜随想了想,从包里拿出一个信封和一叠钱,诚恳地说:“这两千块钱是公司给你的营养费,这个……”顿了顿,她说:“这五千是我谢谢你的,别嫌弃,没你那一推说不定我要破相呢。”
  女人又惊又喜,却死活不肯收,推来推去足足十分钟,直到杜随筋疲力尽,她才不好意思地收了。
  杜随想到晚上她会跟打工回来的丈夫分享意外之喜,说不定还会去给孩子买点好吃的,好玩的,心里暖洋洋的,很高兴。
  这时候,突然跑进来一个小小的身影,一边哭着一边扎进对面清洁女工的怀里。
  杜随一看,愣住了,正是路边的那个小女孩。
  小姑娘哭得稀里哗啦,一边哭一边咿咿呀呀地说,但一来哭得口齿不清楚,二来小孩有父母家乡的口音,杜随费了很大劲才明白:原来,一只野猫被人抓走了。
  杜随也算是个喜欢动物的人,虽然没有参与任何小动物的救助组织,但也会关心这方面的新闻。目前据说有很多人抓流浪野猫卖到广东去供食用,不知道这次是不是,如果真的是,这种事情还是要管管的。
  所以她拉起小姑娘说:“走,阿姨带你去救猫猫。”
  小姑娘领着她往一个方向旁,一路看到好几只野猫,小姑娘都说不是,赶到所谓的“事发地点”,不但没有人影,连个痕迹都没有,这却哪里找去,杜随犯了难。
  小姑娘看猫已经没了,又哭闹起来。
  杜随头痛欲裂,找出一张符,这是个指路符,但时灵时不灵,指尖点火,真火把符一烧,小姑娘也不哭了,睁着大眼睛怔怔看着她。
  杜随也不怕几岁的小孩子乱说,反正也没人会相信。
  这个指路符烧成灰之后,会显出个雾状的箭头,说实话,这是杜随自己的小发明,当初被师父骂得狗血淋头,也不曾用过几次,灵的几率不超过三成。
  但是,却也不曾显露过这次这么丢人的结果的:箭头在空中扭来扭去,好像被风吹一般,凝不出形来。
  杜随很郁闷,瞪了那个箭头半天也看不出什么来,终于放弃,问小姑娘说:“你没看到那人把猫猫抓哪去了?”
  小姑娘摇摇头,她还沉浸在眼前的漂亮阿姨刚才变的魔术里,已经把猫忘到脑后了。
  杜随四处转了一番,没找到什么线索,只好放弃了,对小姑娘说:“咱们去小店问问店里的阿姨看到没有,顺便阿姨给你买冰淇淋吃。”
  小丫头听到冰淇淋三个字,小脸蛋上顿时显出渴望的神色,眼巴巴看着她,小舌头舔了舔干了的小嘴唇。
  于是杜随拉着小丫头的小脏手,又去了那家小黑店。
  刚走到门口,杜随傻了,小姑娘挣脱她的手,尖叫一声:“猫猫!”便跑了进去。
  杜随怕她被坏人欺负,连忙跟过去。
  原来一个瘦长的高个子男人站在店里,手里倒提着一只个子不小的野猫,正在跟看店的女人说话。
  小姑娘跑得很快,虽然害怕,还是冲过去就抱住高个子男人的腿,叫嚷着:“还我猫猫,还我猫猫!”伸手抢夺那男人手里的野猫。
  那男人很不耐烦,伸手把小姑娘一把推开,用力虽然不很大,小姑娘还是被推飞了出来。
  杜随正好赶到,伸手托住了小姑娘的背,才侥幸没让她撞上门。
  轻轻扶着小女孩,杜随顿时怒了,冲那高个子男人厉声说:“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抓猫?这么小的小孩你也敢动手!”
  男人还是很不耐烦,挥手似乎想把杜随像苍蝇一样赶出去,突然仔细看了杜随一眼,神色顿时变得温和了,还有点恭敬状:“原来是金夫人啊,这不是猫,是只‘类’,是为了给拙荆治病用的。”
  金夫人?
  杜随懵了,随即醒悟过来:原来这男人是个妖怪。
  可为什么自己看不出半点妖气呢?
  还有,累又是什么东西?
  旁边一直木头般的杂货店老板娘突然跳起来,暴跳如雷,破口大骂:“放你娘的狗臭屁!老娘什么病也没有!是你一天到晚搞七捻三!刚才还说不再犯了,现在看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了!妈的,连女人你都不放过!!!你还对得起自己的身份吗?人都不如的东西!”
  杜随突然目睹一块木头化身火药桶,顿时傻眼。
  不过,什么叫连女人都不放过?什么叫人都不如?这个妖怪老板娘的种族主义倾向太严重了吧?
  仔细感觉了一下,这个老板娘身上也没什么妖气。
  没有妖气的妖怪,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高手。
  杜随紧张了一番,虽然他们知道金墨,可能不敢怎样,但还是小心为妙。她不动声色把七宝珠偷偷取下。
  那瘦高个妖怪看似有些惧内,被老婆骂得直冒汗,却不敢作声,直到老婆告一段落,才上去低声说了几句话,老板娘便止了声,上上下下打量了杜随一番,似有些忌惮,却不再多说了。
  瘦高个妖怪勉强挤出笑容:“金夫人,您看拙内这脾气……”又看看手中的野猫,叹气说:“现在‘类’不好找了。”
  野猫扬起脖子,喵呜喵呜叫了几声,杜随看看它那小可怜样子,又看看那个小姑娘含泪的眼睛,非常坚决地说:“这位先生,请你不要伤害小动物!”
  瘦高个妖怪却看着手中的野猫,十分不舍。
  他老婆冲过来,劈手夺过野猫,塞到杜随怀里,说:“你快拿走吧,我才不需要!”
  瘦高个妖怪还想抗议,却被他老婆拧着耳朵到后屋去了。
  杜随抱着被解救的野猫,牵着小女孩走出杂货店。
  野猫个子很大,金黄色皮毛,头上却有黑色的鬃毛,酷似人的头发,长相跟普通野猫确实不同。
  杜随也明白了这不是普通野猫。
  刚才那对妖怪管它叫累,到底什么意思呢?
  “野猫”低头舔了她几下,状甚感激,转身走开了。
  小姑娘屁颠屁颠跟了过去。
  杜随回家之后跟金墨说起了这件事,金墨托着下巴想了想:“那是类啊,类型的类,是一种像猫的怪物,吃了它的肉可以治疗女人善妒。山海经上有的,你连这都不知道。”说着又在杜随身上闻来闻去,皱鼻子说:“有股狐狸味……嗯,九尾狐!你遇到的是九尾狐!我好多年没吃过了,怎么不早点喊我!”
  说着便冲了出去,杜随想叫住他,却早已没了影子,突然也隐隐为那对夫妻担心起来,虽然是种族主义的妖怪……
  居然是九尾狐。不过,还以为九尾狐一定很漂亮,两人却都这么普通。
  不一会儿,金墨回来了,很沮丧说:“溜走了,九尾狐真狡猾,估计你一走他们就跑了。”
  杜随高兴起来,微笑说:“我给你做饭吧,一定比九尾狐好吃。”
  一顿心满意足的饭后,金墨摸着肚子躺在垫子上,把九尾狐忘到了脑后,还叫嚷说要吃薄荷冰淇淋,杜随不理他,拿出一本《山海经》看:
  “又东四百里,曰亶爰之山,多水,无草木,不可以上。有兽焉,其状如狸而有髦,其名曰类,自为牝牡,食者不妒。”
  还是一身同时雌雄二性的动物啊,怎么没好好观察一下!
  不过,看来有必要提高一下古文水准了,免得被金墨这样不学无术的妖怪耻笑,杜随吭哧吭哧啃起了《山海经》。
  第二天早上一开门,门口却有个小袋子,仿佛是布袋,却看不出什么材料,非丝非罗,带着清新异香。
  打开一看,有十几粒浅蓝色的小珠子,光华流转,仿佛玉雕一般,十分美丽。
  金墨“咦”了一声,接过来一看:“这是忘忧草的种子,可以避尘。看来是那只类送你的谢礼。”

30.  算命

  每个城市里都会有几个著名的大仙或半仙,越是大城市,越是如此。他们往往得到达官贵人们的追捧,算一卦据说高达几万的酬金。
  最近,一个和杜随相熟的女建筑商喝茶时聊了起来,她认识一位姓黄的大师灵异非常。
  “前年,他说我今年三月份之前会挨一刀,结果,果然做了一次子宫肌瘤的手术。”
  “不会是懂点中医,看出你有病态了吧?”杜随说。
  “不可能,他说我以前的事情,都神准。”已经四十岁,若干亿身家,平素完全是个精明强干模样的女强人钦佩地说。
  “事先调查过。”神棍的手法大家都还是清楚的。
  “不可能,他一天算六七十个人,哪有时间调查。”
  “这样说来,倒还真有点意思。”
  女建筑商很是热情,“要不我带你去看看。”
  杜随有几分心动:她学艺不精,虽然这个那个都会一点,终究是皮毛而已,占卜一道,更加是一窍不通,自己之前的两个师父,不管是和尚还是道士,都不擅长这个,若是这人真有一套,自己倒是可以再拜次师,设法学点。
  女建筑商开车带她去,一路上告诉她,这位大师住在近郊很好的别墅区,这别墅本是她的产业,因为佩服大师,故便宜只五百万整数卖给他。
  过户的时候,还闹了些笑话,大师要把房子写在七个孩子的名下,结果又是公证又是什么的麻烦了很久。
  “七个孩子?这位大师多大了?”
  “不到五十岁吧。”
  “我国难道不是计划生育的么?”
  “咳,大师有钱,不怕罚。”
  也是,杜随想。刚刚女建筑商告诉她,这位大师算命起价五千,如果觉得算得准,就看着给,曾经有人给过二十万的。
  一天算六十个,就算一人五千,这还三十万呢。这位大师不但比自己能赚钱,只怕身家比旁边这位建筑商姐姐更加丰厚。
  唉,算命居然是一份这么有前途的工作。
  车开到地方,别墅不算小,占地一千多平米,两层的建筑大约有四百多,再加宽阔的露台,只是样子有些老,不算雅致漂亮。
  现在的价钱,五百万实在很便宜了。
  门前的花园改成了凉亭,以便排队的达官贵人们歇息。其余的花园则寸草不生,全部改成停车场,停满了各式名车,比车展更像车展。
  排队的大约有二三十人,有穿着Hugo Boss的;有镶着大金牙的,拍着鳄鱼皮带勒着的啤酒肚的;有名嫒淑女状的;也有披金戴银,手上好几克拉钻戒闪闪灼眼的中年妇女……间中甚至还有精英状的几个人一边等着一边打开笔记本电脑办公。
  “这是我建议的,我让大师安一个wifi,让大家可以无线上网。”女建筑商一边找车位停车一边很得意地说。
  “安全性差了些吧,”杜随说,“不过你可以建议开一个算命club了,一定比高尔夫球有号召力。”
  杜随去前面排队,女建筑商溜到后面,一会儿偷偷来拉杜随的衣服,示意跟她来。
  杜随跟着她从后门偷偷潜入进去。
  “排队的人都得罪不起,只能偷偷走后门插队。”女建筑商解释。
  跟着她走到二楼书房门口,正好有一个人满脸愁容地从里面走出来,拿着个笔记本看着,口中念念有辞:“纯黑色大公鸡第三根尾羽,三两重的蜈蚣的腿……能破此煞吗?对了,家里的鱼缸要换方向……”
  杜随一个照面看清此人的脸,吃了一惊,赶紧避到女建筑商身后,这人不是前些日子在应酬时遇到的某部很是大权在握的一个司长吗?
  走进书房。
  说是书房,也看不到什么书,倒是充满神棍气息:桃木剑,香炉,供桌,该有的都有了。
  杜随看看挂在墙上的桃木剑,认出不过是个装饰品,压根不是桃木的,摇摇头,心里有数了:这位大师定是个神棍。
  “大师”看上去五十来岁,长相和普通民工并无太大区别,说猥琐也许过份些,但绝对算不上仪表堂堂。
  杂乱的头发,有点泛白了,眼睛浑浊,丑陋的厚嘴唇,身上穿了一件金利来之类的牌子的灰白色T恤,不知道什么牌子的西裤,T恤塞到裤子里,露出皮带,手里有一块灰绿色的石头,一直把玩着。
  他示意杜随在他对面坐下,便端详起杜随来,也不问名字,也不问年龄,不起卦,也不排八字,张口就说:“小姐你今年二十六岁了,生在江南。”
  杜随吃了一惊,继续听他说:“你生来聪明灵慧,进学从来无忧,顶着天驿星,一辈子东奔西跑,经常要出国。”
  这些东西,有经验的观察家应该都能看出来。
  大师又指指旁边的女建筑商:“你跟她也算同行。”
  一样可以推断,杜随想。
  “你小时候摔过一次,头上至今还有疤。”
  杜随摸摸脑袋,确实,深藏在头发里。不过,大多数孩子都有碰过脑袋。
  “你父母感情不算太好,经常吵架,但都很爱你。”
  现在中国,像我这么大的大都适用这句话。杜随继续不以为然。
  “你恋爱谈过不少,现在这个是你的真命天子。”
  女建筑商笑着瞥了她一眼,杜随脸红。
  “你现在这个男朋友啊……”大师突然全身一颤,惊讶地看着她:“奇怪,怎么算不出来,你现在的男朋友,我居然什么都看不到……”
  杜随色变:难道这个大师真是个有本事的?还是瞎蒙的?
  女建筑商也惊讶地说:“怎么会呢?大师,你不是什么都能看到?”
  大师满头大汗,连连摇头:“一片空白,什么都看不到,奇怪!奇怪!”
  杜随摆摆手:“没关系,大师,算算我的将来吧。”
  大师惊魂稍定,擦擦汗继续说:“你一生富贵,衣食无忧,也没什么大灾,名利双收,指日可待。”
  “婚姻呢?”
  “婚姻也幸福,多的却也看不出来。”
  “可有什么灾祸?”
  “只怕要有些争斗不免。”他闭着眼睛算着:“你第一个孩子不保,不是流产,就是养不大。”说着又睁开眼睛:“只怕还是前者吧,别担心。”
  现在女孩子打胎那么多,有什么稀罕的。对未婚女孩说这话,不是已经猜中了,就是将来才会发生,谁也不知道。
  杜随继续发挥她的怀疑论。
  “对了,小姐一会儿开车回家要小心点。”
  杜随还待追问,电话响了,血圣兽大人放学回家家里没人,一个人无聊了,召她回去相陪。
  杜随便告辞出来,大师的老婆在外面等着收钱,杜随给了五千,顿觉肉痛,大师的老婆表情冷淡,显然觉得给的少了。
  女建筑商把她送回事务所,杜随便自己开车回家,下班时间很堵,杜随再一次痛恨自己不会瞬移。
  金墨今天不知道是肚子饿了没有捕到食物,还是有周期性撒娇倾向,每隔十分钟就是一个电话,杜随心烦意乱,正接着电话,旁边又有一车明目张胆地夹三,剐蹭了。
  于是下来和肇事车理论,打电话给保险公司定损,堵在路口片刻,后面长长的车队不停地鸣笛,结果好容易折腾完头昏眼花回家已经八点多快九点,金墨大人的脸黑得可以挥毫泼墨,奋笔疾书。
  杜随郁闷地倒在沙发上,突然想起大师的话:这总不是蒙的,难道他能专门找个人来蹭我的车?
  看来是真人不漏相啊。听着金墨在浴室里洗澡的哗哗水声,杜随想。
  决定要学习占卜术的杜随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旁边的金墨还在呼呼大睡呢,今天是人形的,看着他面目如玉,长长黑色睫毛随着呼吸颤动,令人心动。
  杜随很遗憾今天没有胡子可以揪一下,于是捏了一下他的鼻子,趁他起床气没发作前跑到安全地带,迅速洗漱穿戴完毕,出发。
  原来六点的早上是不大堵的,杜随一路畅通开到大师家,才不过半个小时。
  敲开大师家后门,大师自己来开的门,看到杜随愣了一下,说:“还没开始营业。”
  杜随把自己来意一说,他连连摇头,说这是天分,不是谁都能学的。
  杜随说:“我自问这一道天分不差。”
  大师看她两眼,叹气说:“我昨天就看出你是修道的人,既然如此,就更应该知道这东西学了不如不学。”
  杜随心中一动,隐隐想起自己小时候对占卜感兴趣,缠着老和尚教,老和尚说自己也不擅长,并且说过这么一段话:
  占卜之术,最为玄妙莫测,得窥天机,非佛门道门大德宗师不能为之。若有民间所习,往往均是旁门,勉强窥伺天机,一定会受天遣。
  比如说很多算命的都是瞎子或是装瞎子,就是因为早期有这么几位得到的报应都是双目皆盲。
  杜随便说:“我看大师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啊。”
  大师苦笑叹气:“别人哪里知道!”
  大师的老婆正在盛早饭,盛好后放在两个大托盘里,大师和她一人一个,捧着上楼,大师示意杜随跟他们来。
  楼上有两间打通了的房间,大师的老婆先把托盘放在一边,打开门,又捧起托盘进去,大师随后,杜随也跟了进去。
  一进去,杜随就惊呆了:里面有五个孩子,最大的十七八岁,是个女孩,脸全部烧毁了,恐怖异常,正在接她妈妈的托盘。
  但她的情况显然还是好的:一个十三四岁的男孩,痴痴呆呆笑着,流着口水;另一个和他差不多大,双腿齐膝断了;一个七八岁的小姑娘,长得挺清秀,躺在床上,高位截瘫;还有一个四五岁的孩子,两只眼睛没有焦点。
  “我们一共生过九个,”大师的老婆抹眼泪说,“两个死了,一个疯了,现在在精神病院,还有一个是植物人,也在医院里……”
  杜随震惊无语。
  大师的老婆留下来喂孩子,大师和杜随出来了。
  接下来,大师讲了下面的故事:
  大师和他老婆本是赣西农村的,家里穷,两人勉强度日,可一旦母亲病了,却无钱医治。眼看着母亲在病床上疼痛呻吟,大师心如刀割,却无计可施,花了几毛钱买了最劣质的酒,在山上破庙里喝了个烂醉。烂醉后睡在庙里,半夜突然下雷雨,大师被浇醒,却看到神像一角地下隐隐渗出蓝光,大师想起村里老人们以前说过的一些偶然间挖到宝藏金银的传说,精神大振,酒醒了一半,便开始奋勇挖掘起来,挖了一米多深,挖到了一个木盒。
  木盒打开一看,却没什么珍宝,只有一块灰绿色,平淡无奇的石头。
  大师很气愤失望,抓起石头就想扔掉泄愤,突然脑子了电光火影,掠过一些图像,是自己和老婆住在大房子里,过着好日子的模样,大师觉得很奇怪,一时就不肯把这石头丢了。
  他抓着石头正在纳闷,突然一个穿着好像吕洞宾似的道爷出现在他面前,看到他手里的石头,连连叹气说:“原来被你先得了。”
  大师此时已经意识到这石头必是个宝贝,就藏在身后,急急说:“这是我的。”
  那道士就说:“别怕,我不会抢你的。你那东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你拿了它,能知道过去未来的一些事情,不过,你也要小心,暴露天机,必有天遣。”说着就要走了。
  大师知道对面是个高人,连忙扑到他脚下恳请指点。
  那道士想了想,就说:“报是免不了的,若不报你身上,就要报你至亲身上,你是要报你爹娘,老婆,还是你儿女身上呢。”
  大师想了想,爹娘有养育之恩,是不能;老婆跟自己吃了许多苦,也是万万不能;自己又无儿女,大不了只要将来不生就是。
  于是就说:“报在我儿女身上就好。”
  道士笑了笑,朝他挥了挥拂尘,就消失不见了。
  大师连滚带爬跑下山,手里还握着那块绿色石头,他从此开始给人算命,因为灵验,远近闻名,日子也好过起来。
  过了几年,老婆不慎怀孕,大师想起当初的话,要老婆打掉,老妈妈听说了,拿起拐杖就要跟他拼命,老婆也宁死不从。大师自己也是农村出来,有香火观念的,心里怀了侥幸,就默许了。
  老婆生了个大胖小子,阖家欢喜,结果好景不长,两岁时掉在水里淹死了,接着第二个,就是眼前女孩,四岁时一场火,毁容了。一个个下来,就成了眼前的光景。
  “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生呢?”杜随忍不住问。
  大师连连叹气,原来只要再生一个,发生在前头一个身上的灾难就会停止,好像被下一个继承了,因为心疼这个孩子,就忍不住再生一个来跟他分担……
  杜随听得毛骨悚然,半天才问:“为什么不停止算命?”
  大师沉默了半天,因为他们夫妻除了这个不会别的营生,因为停止了算命厄运也不一定会停止,因为想多赚点钱,将来孩子们可以有个依靠。
  杜随无语,告辞出来,外面又排起了阵容豪华的长队。
  其实,大师的家当应该足够所有的孩子一辈子有余了吧。
  不愿意停手,是贪婪?是惯性?还是舍不得眼下的虚荣?

31.  旧欢如梦

  杜随猛然坐起来,心里一片惘然,伸手掠了下凌乱的鬓发,叹了口气。
  做梦吗?
  居然又梦到了。
  杜随颇交过些或真或假的男友,基本没有过什么好结果,事后也总是很快复原,风过不留痕。唯独有一个却很是让她伤筋动骨过。
  这个人是她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一起上小学,中学,长大后也在一个城市上大学,两人关系很好。
  杜随基本从来没有对方是个男人的觉悟,只是觉得他是个好朋友。
  后来留学回来,也许是寂寞太深,也许是心里太累,在和他来往的点点滴滴里头居然怦然心动了。
  为什么心动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当时心里深深厌恶要去从头认识一个陌生男人,要相互试探,相互适应,相互妥协,还一不小心就可能遇上倒胃口的。
  如果是他的话,那么一切都很完美了。
  自己很清楚他,知道他虽然不高大英俊但是聪慧无比,知道他有野心但心地纯良,知道他看似正经其实很有幽默感,知道他看事情一针见血洞察力和处理能力都很强大……并且,还知道就算全天下的男人都会伤害自己他也不会。
  他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啊,怎么会伤害自己呢?
  杜随心里充满了发现真爱的喜悦,原来自己的真命天子打从六七岁上帝就已经放在了自己身边,却到现在才发现……
  如果,如果是和他一起的话,那么自己什么都不怕了。
  于是兴冲冲跟他说了,完全没想到他会拒绝。
  那时候杜随还不明白,要让一个男人把好朋友的角色转换成爱人的角色是几乎不可能的事情。
  被拒绝的时候惊愕又伤心: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很开心啊,为什么不愿意?
  过日子是另外一种事情。
  我可以做个好妻子,而且我还很了解你。
  问题就在这里,我在外面已经很累了,回家还会面对一个了解我至深的人,我什么都瞒不过她,这压力太大了。
  知根知底不好吗?你都决定要完成任务式地相亲结婚了,何不跟我在一起?
  我并不打算在婚姻里敞开心扉,所以想要找个没什么想法的普普通通的老婆。
  ……
  杜随现在当然明白了,自己并不是他那杯茶。
  根本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一个女人不是一个男人喜欢的类型的时候,无论她是漂亮,能干,聪明,善良统统都不管用。
  就连她会法术也没用。
  而且女人追男人在中国并不是明智的事情。
  还有,一个人痴心地追求另一个人的时候,姿态其实是很丑陋的。
  爱让人失去理智并不是什么美好的词汇。
  只有最善筹谋和克己的人,才能在爱里保持姿态。
  几个月间,什么都努力过了,从肝肠寸断到黯然魂消,放弃又复燃,对方也似乎几度有犹豫过的时候,直到最后跟她说:“你没有忘掉我之前,我不跟你见面了。”
  于是杜随明白已经无望,大哭一场之后,把这次动心埋葬了。
  他则相亲并迅速地结了婚。并没有通知她他的婚礼。
  杜随似乎无所谓,已经不再伤心,很快交了下个男友。
  时间一天天过去,她和他还甚至通过几个电话,每次都约了说等不那么忙的时候见个面,但是彼此都知道他们不会见面,她不想见他,他也不想见她。
  纠缠那时候他曾经很痛苦地对她说不希望尝试失败连朋友都没得做了。
  现在看来真的如此。
  但是杜随并不伤心,该伤的都已经伤过了,她已经好了。
  可是为什么在她最高兴,明明生活得很满意的时候,这个梦就会冒出来:梦到他,梦到他对自己说后悔了。
  在梦里一切还有希望。
  只要克服一两个困难,他们还能在一起。
  醒来怅然得很不得把心摘了远远扔掉。
  自己明明已经好了,难道结痂的只是伤口的表面,实际上这辈子已经好不了了?
  人的潜意识就这么可怕?
  杜随难过得不能自已,但是却没有眼泪。
  那会记得是几乎天天躲着哭的。曾经哭得声嘶力竭过。
  可是哭泣即使让别人心软,也得不到想要的。又不是小孩,拿不到心爱的玩具的时候哭两声,什么都可以到手。
  如果能够重来,她就不会哭了。
  她还记得那时候自己蜷在床上哭泣的姿势,是胎儿在母体的姿势。
  他曾经很诚恳地请她不要这样,这样防卫的姿势并不会让她好一些,他让她仰面躺着,舒展开,背部贴着床,这样会放松而且觉得安全,觉得自己强大。
  知道自己的人生不会有他之后,她就是这样睡的。
  他说的其实很有道理。
  懂得这样的道理的男人,最终却只能是别人的丈夫。
  曾经有几次,她也曾经离希望很近过,记得有一次深夜在出租车里,他喝了酒睡着了,自己曾经很天真地把掌心和他的掌心贴在一起。
  那种温热似乎烙在了她的梦里。
  我的爱会这样源源不断地传达过去,明天他醒来的时候,就会明白了。杜随想。
  第二天醒来,他当然没有什么变化。
  其实他始终是明白她的爱的,可是知道又能怎样?
  人的心比什么都要遥远,所以虽然不想伤害终究也还是会伤害。
  杜随也始终知道他并不想伤害自己,并且为此很痛苦,所以最终也没有怪过他。
  单恋很痛苦。也许是世界上最痛苦的了。
  如果单恋之后发现对方光环尽褪,其实并不值得自己喜欢也就罢了。
  可是总有像杜随这样,知道他真的很好很好,只是不能属于自己而已。
  杜随不自觉地拿起手机,想给他打个电话,但是想想又放下:跟他说什么呢?说自己梦到了他?
  他已经是有妻子的人了,有资格向他倾诉的女人只有他的妻子而已。
  虽然自己比她早认识他几乎二十年。
  这一辈子,也就是这样了。
  也许再过十年二十年,他们会出来见次面。
  一直到死,自己也不会告诉他不时做的这个梦,不会告诉他自己痊愈的伤口下似乎还有脓血……
  这一世,是无言了。
  杜随躺回床上。
  其实并不严重,只是惆怅而已。
  伤口在阴雨天才会隐隐作痛。
  自己的人生还是很美好的。
  旁边的某只野兽还在沉睡中。
  杜随叹了口气,强大如血圣兽,也是解决不了这样的问题的。
  用力摇醒他,杜随对睡眼惺忪的金墨说:“修行吧,还是得成正果吧!”
  金墨看了她一眼,说:“你怎么了?”
  杜随哭了起来。
  金墨把她抱在怀里,修长有力的手臂横过她颤抖的肩头。
  “做恶梦了吗?再睡会吧。”
  金墨嘟哝着,漂亮的眼睛紧紧闭着不肯睁开。
  杜随暗叹:难道这辈子就真的就跟这个非人非妖非兽的东西在一起了吗?
  她想了想,挠挠他的肚子:这是她最近的发现,血圣兽只要睡觉的时候被一挠肚子,就会露出原形来。
  杜随在火红的皮毛里埋下脸,这皮毛虽然没有高温,但是带着金墨的体温会让她想起冬日的炉火。
  于是她渐渐入睡。
  这一次,她没有梦到不想做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