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19

七宝项链 (葡萄) 1-14

by 葡萄

  第一章 花殇

  杜随走出这家全国最有名的Q大学门口时,说不出心里有什么感受。这里曾经是她向往的地方之一,不过当年却因为一时的心怯没能进入这里上大学,其实当时也没有什么,自己上的也是名校。后来不知道是因为对现实的失望还是因为喜欢过一个这里的男孩,遗憾越来越重,到国外知名的学府读硕士也没能弥补这种憾意。
  现在她来这里读博士,却完全没有夙愿得偿的感觉。
  “杜小姐。”一个急急忙忙的女声从后面匆匆叫她。
  她站住等她,这是她的同学,同一个博导,叫做李心眉,是个典型一路走着象牙塔之路过来的女孩子,在这个学校的建筑设计系从本科念到博士。不过外形倒不是那种所谓的女知识分子,容貌中上,一味天真,颇有点小家碧玉的味道。
  与自己大不相同,一看便知是个受保护的女子。
  杜随无声地笑笑,她十七岁上大学,二十一岁毕业去法国,一年后拿了硕士学位。在法国知名的建筑设计事务所就职两年,去年应邀回国当了合伙人,今年二十五岁,看似简单顺利的经历,内中自有不少艰险,而眼前这个李心眉实际上虽然与自己同岁,却不知简单快乐多少。
  “别叫我杜小姐,我们是同学,叫我名字吧。”她微笑说。
  “真不习惯呢。”李心眉不好意思地笑笑,她去年年末在杜随的事务所实习,习惯叫半个老板的杜随作杜小姐。
  杜随也笑笑:“可是叫别的同学见了成什么样了,你又不是我的员工。”
  “你没开车吗?”李心眉在旁边问
  “送修了。”她那辆敞篷版NEW BEETLE漂亮是漂亮,却着实娇贵,性价比尔尔。看看李心眉失望的脸色,她善解人意地笑着说:“想搭顺风车吗?我反正也打的,你要去哪里?”
  “我想去花市。”
  “哦,莱太可以吗?倒是离我事务所不远。”说着顺手拦下一辆出租车,拉着李心眉坐了进去。
  “送给男朋友吗?”为了活跃下气氛,杜随故意打趣。
  不料李心眉脸一下红了。
  咦,还真被我猜中了?杜随笑着说:“这也很正常吧,干吗脸红成那样?”
  李心眉有点窘地拂了拂鬓角,小声说:“明天去他家里。”
  “第一次吗?”
  李心眉点点头。
  杜随笑了起来:“原来是漂亮媳妇要去见公婆呀!”
  李心眉更加脸红,扬手拍她:“别说了!”
  杜随收住笑:“准备礼物了吗?”
  李心眉皱起眉头:“不知道送什么,只好买束花,送两瓶酒。”
  杜随点点头说:“不错啊。”
  不久车开到了莱太花卉的门口,李心眉道谢跨出车门,杜随忽然心中一动,结了帐也走出来。
  李心眉有点惊讶,杜随笑着解释:“我有个朋友开了一家法餐厅,今晚是开业的晚宴。这家餐厅的主题是莫奈的睡莲,我记得上回在这里偶然看到有一家花店有卖睡莲,想买一打晚上送去。”
  “啊,在哪里?打折的话改天去试试,”李心眉笑着说。
  “离这里不远。”
  杜随的记忆力很好,不费事地找到了那家花店,可是却没有见到睡莲,杜随失望之余,开口询问:“我一周前还见到你这里有睡莲,莫非是卖完了?可以补订吗?”
  老板娘是三十多岁,瘦削而活力充沛的南方女子,口音不纯:“没有的呀,通城也没有的呀!”
  “难道是下季了吗?”杜随疑惑地问。
  “没有没有,通城也没有!”
  ……
  在一堆无意义的反复和无语法的句子中,杜随终于弄明白了大概的脉络:睡莲不是一种常见的花店经营项目,销量小,产量自也不大,京城只有京东一家花农出这个,可是这花农不知怎的,一夕之间,家里所有花都枯死了。
  “啊呀真可怜!”李心眉一脸的怜悯之意。
  “就是嘛,家里堂客要上吊的勒!”
  “是有什么害虫吗?”
  “他们都天天喷药,哪里会生虫的呀?”
  杜随也顺口说:“是不是别的花农嫉妒搞的鬼?”
  那卖花的老板娘看看四周,低声说:“有人这么说的呀,但是他家十里都没有别家(花农),哪会有人跑去这么远又不被发现哟!也有人说……”她又四周看了看,“是得罪了花神,作祟……”
  李心眉失笑。
  杜随没笑,她知道心眉这种女孩子,虽然对恐怖片又爱又怕,晚上走廊熄了灯不敢独自上厕所,但听到作祟这样乡土气息浓郁的话还是要失笑的。
  两人因为同老板娘说了半天话,稍稍还价之后,也就在她这里买了花。心眉买了百合配黄色与粉色的康乃馨,又配上满天星。杜随买了一打马蹄莲配上橘红的太阳菊。
  傍晚杜随穿上棕褐色小礼服戴着珍珠去赴宴,说是晚宴其实更像鸡尾酒会,与会的并没什么显贵,一些大款一些白领和一些外国人,餐厅装修倒还有品位,地方不大,三百多平米,老板叫陈聪,今年三十,是她在法国认识的朋友,在法国学了烹饪,又在餐厅打工挣了些钱,回国在亲戚朋友的帮助下开了这家店。
  见到她来,老板连忙迎了过来。
  杜随上上下下打量穿黑色礼服精神焕发的陈聪,笑着说:“哪里来的帅哥?”
  陈聪虽然读书不多,人很机灵讨喜,也夸张地打量着她笑说:“我刚想说哪来的高贵仕女呢?”
  她把花递给老板,两人又互相说了许多既客气又亲热,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但使人愉快的漂亮话,宾主尽欢。
  陈聪又去招呼别的客人,杜随自己去斟了一杯拿葡萄牙的Porto和几种水果做的低度鸡尾酒(据她看倒像水果羹),又拿了一些抹了鹅肝酱的小面包片(相对于鱼子酱和牡蛎,她更偏爱这种不符合现代健康标准的美味),四顾没有发现认识的人。
  她自己在靠阳台的落地窗边斜倚着,一边吃东西一边自得其乐地观察众人,发现有一个二十几岁的法国男孩也好像什么人都不认识,端着一杯酒百无聊赖。
  第一眼杜随就觉得他和自己以往认识的法国男孩不一样,既不是那种穿毛衣玩滑板,崇拜美国,傻乎乎的让人怀疑智商的阳光男孩,也不是那种抽大麻喜欢萨特,倘徉街头认为世上只有我有思想的忧郁型。他,怎么说呢,看上去并不扎眼,有一种阳光和虚幻并存的感觉,也许是他的纯正半长金发,让人联想起黄金或是黄金时代之类的东西,有点像东方人想象中的欧洲贵族。
  那男孩好像有所觉察,朝她看来,目光相迎,杜随一笑,那男孩子就朝她走过来。
  杜随与他交换了名片,发现他是法国A保险公司的Marketing和媒体广告部经理,觉得没意思。她只对房地产商有兴趣,又不打算买保险,眼前这个青年俊彦估计也不见得会在十年之内盖栋大楼,但当然还是保持笑脸。
  而这位金发的青年俊彦则拿着她的名片思考起来,忽然微笑:“我知道你。”他说。
  “啊?”杜随大吃一惊。
  “你是2001年的国际青年建筑设计师大赛的优胜者。我在报纸上见过你的照片。”
  杜随很是惊讶:莫非他过目不忘?这样一个三年前的,与己无关的,又不是头条的新闻,居然记那么清?
  “因为从来没有过东方女性得奖,所以报纸很是热炒了一阵,我看过你的专访,记忆得格外清楚。”金发帅哥微笑着解释。
  有人这么捧,底下自然也就好说话些。两人聊得很是愉快。一直到老板致词完毕来找她,金发帅哥有礼地告退。
  “你这个餐厅主题选得不错,又风雅,又不过分。”
  “说出来你别见笑,其实不过因为我舅舅是个花农,家里种着一池睡莲。”
  “咦,”杜随有点惊讶,顺口问:“你舅舅家在北京吗?”
  “啊,在通县。”
  杜随一怔:这世界敢莫还真小!
  看到她脸上似笑非笑古怪神情,陈聪问:“怎么了?”
  “你舅舅家的花儿是不是一夜间都枯萎了?”
  陈聪大吃一惊:“你怎么知道?”
  杜随眨眨眼睛:“山人能掐会算,岂会不知?”
  陈聪居然一下扯住她优雅的弋长的袖口:“拜托,哥们,你要真有什么法儿,可千万救救我舅舅,我舅妈都快跳楼了!”
  见陈聪竟然认真,杜随倒不好再开玩笑,连忙把日间的事说了。
  陈聪这才松开她袖子,叹了口气,一脸失望。
  “这么说来……你真没办法?”
  “我能有什么办法?”杜随失笑,“我又不是农业专家。”
  陈聪叹口气:“这事还真邪门,就跟中了生化武器一样!塘里的几尾鱼也都没了影子。”
  杜随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像这种生物像中了毒气一样死去的情形,他应该说“几尾鱼也都死了”或是“几尾鱼也都翻了肚皮”才对,他却说“几尾鱼也都没了影子”,这是何道理?
  杜随越想越诡异,疾声道:“你刚才的话再说一遍!”
  陈聪见她神色严肃,有点慌张,结结巴巴地说:“我说……生化武器……”
  “不对,鱼怎么了?”
  “……不见了……”
  杜随皱起眉头:“好怪的事!”
  “可不是吗?”陈聪精神起来,“人家都说是作祟……半仙大人,你真没法子吗?”他还没放弃希望。
  朋友中间有时管杜随叫半仙,因为她的塔罗牌占卜灵异得很,从来都很准。不知为什么,大家总觉她与寻常人不同,用小说里的话就是“灵气很重”。
  杜随想了想说:“我有点好奇。你什么时候回舅舅家?或许可以带我去?”
  陈聪大喜:“这个周末我就去!”
  杜随点点头说:“我也觉得尽快的好。”

  第二章 独一无二的睡莲

  自己的花瓶甲壳虫实在不适合开到郊外去,于是坐上了陈聪的北京jeep,开过京通高速之后路边都是树和田野,空气也变得清爽了,杜随感觉有点象郊游。她本来一路还患得患失,觉得自己过于敏感,小题大做,现在忽然觉得愉快起来,就算是疑神疑鬼好了,当作周末一次愉快的郊游,杜随都开始后悔没叫上几个朋友了。
  陈聪的舅舅家其实还在通州县城的乡下,据陈聪介绍,他们家承包了十五亩地,专职养花,收入很不错,还雇了两个人,远近闻名。
  杜随想:这就毫无疑问了,乡下人家眼界窄,哪见得了小时候在村子头摸鱼打架都不如自己的二牛狗蛋之类的小子突然发家致富,杀人不敢,难道还不敢毒毒你家花花草草?那鱼自然也被摸走成了谁家的午餐佳肴。
  这么想着的时候,车开到了一片崭新的红砖围墙前,在一扇大铁门前停下鸣笛,不一会儿一个常见的壮健北方中年妇女过来开了门,陈聪和杜随也下了车,陈聪显然对他舅妈很依恋,一声舅妈也叫得充满感情,一边对杜随说:“我爹早死,差不多是我舅舅舅妈把我养大的,所以他二老就像我亲爹亲妈一样。”
  杜随见这个中年妇女虽然面有忧色,见到外甥来还是不禁欢喜,也微笑着点点头:“阿姨您好。”
  那中年妇女欢喜说:“小聪这是你女朋友吗?好俊的姑娘!”
  陈聪一下涨红了脸:“舅妈你说什么呢?我哪高攀得上人家!这是我在法国的时候认识的一个朋友,今天带她来看看。”
  他舅妈不好意思地憨笑,一双手在围裙上擦了又擦。
  走进院子里,杜随大吃一惊,这十五亩的花园里没有一棵植物是还活着的。就好像火灾之后化为焦土一样。所不同的是每一棵都保持原来形状,只是枯萎而已。但这里有几百种植物,居然同时同速地枯萎,实在奇怪之极。倘若有一位农业专家研究出这是什么虫害非得年度大奖不可。
  在草木残骸间还处处可见符纸,纸钱灰,桃木驱邪符之类的东西,看来这家人没少想招。
  “舅舅呢?”陈聪问。
  “去买花苗去了,再一会儿也该回来了,这已经是第四回了,种下去一夜就死,这次要再不行,我们也不干这行了。”
  陈聪忧心忡忡,转过来问杜随:“怎么样?”
  杜随运起灵识,将附近察看了一遍,发现有淡淡妖气和浓郁花香,心里有了点底,点点头说:“带我到别处看看。”
  陈聪的舅妈又带两人进去暖房和大棚,但情况并不比外面好,陈聪叹口气:“看来这儿是一朵花也不剩了!”
  他舅妈听了这话,有点躲闪迟疑:“……花……要说不剩……”
  “怎么回事?”陈聪看出她态度可疑,连忙追问。
  “其实还剩了……一朵……”
  “什么?”陈聪不由怔住。
  老实巴交的女人叹了口气:“我带你们去看就是了……”
  绕过正屋到了后院,是个一百多平米的小池塘,自然是那整个北京独一无二的睡莲工厂了。
  整个池塘里赫然有一朵花。
  只有一朵花。
  所有人睁大了眼睛。
  这是一朵……怎么说呢,样子是睡莲的样子,还是埃及睡莲的样子,可是大小……大小足有一米的直径。闪着像蓝宝石一样的幽蓝迷人的光泽,连池水都幽深起来。
  陈聪倒抽一口冷气:“我看……我看这花有点邪门……”
  事有反常则为妖。
  看来,事情已经明摆着了。
  “阿姨,”杜随和颜悦色地说,“这花开多久了?”
  “一个多星期了,没开三天所有花就死了。”
  “阿姨您和叔叔不觉得古怪吗?为什么不把这花除掉?”
  中年妇女又叹了口气:“一来是个稀罕物儿,明根说搞不好还能上报纸做免费广告;二来心里也害怕,谁也不敢动它;后来请了几个法师,都说是花神,碰不得,还叫不给外人看。”
  杜随看了一眼,池塘边还有香和供品。
  突然外面有汽车喇叭声,大伙儿迎出去,陈聪的舅舅开了辆小卡车回来了,车斗里装满各种花苗。
  因为闹花神的事,两个雇工早跑了,陈聪和杜随帮着老两口往地里种,陈聪显然经常帮忙,手势很熟练,杜随是第一回干这个,有点笨手笨脚,但心里很高兴,觉得很像大学时的植树节。
  一直忙到太阳下山,总算都忙好了,陈聪的舅妈作了地道丰盛的农家饭来款待客人,酸菜炖肉的盘子大得像脸盆。还一个劲儿抱歉说仓促准备菜不够吃,不停给杜随夹菜。幸好虽然被人说小资,杜随倒是很理解我国民间传统习俗,并没有嫌筷子上都是别人的口水,又由于劳动了半天,吃得实在很香。
  虽说内忧外患,这顿饭一家人倒也吃得其乐融融。
  但是随着夜色越来越沉,大家心里也沉了下来,这外面的院子好像隐藏着什么极可怕的东西,令人心惊胆战。
  陈聪有一句没一句地安慰着二老,自己却也脸色渐渐苍白,心里颤颤不安。
  乡下睡得早,十点的时候舅妈就站起来给杜随铺床去了,应她自己的要求,她睡在一楼后门口的第一间,最靠近睡莲池的房间。其余人互相看了一眼。
  陈聪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又是客人,何况是为了他家事而来,自己于情于理都应该住她隔壁,此时此景却说不出口,还是回二楼自个儿房里去了。
  杜随进到简陋的房间,倒也甘之如饴,她虽说热爱并擅长享受,却也没少风餐露宿。这样的环境,当然不能算苦。
  当年在法国学业这么忙,还要天天打工,端盘子,受气,性骚扰,当导游,甚至要带男团员去红灯区,帮语言不通的这些人与妓女讨价还价,在红灯区的街上等他们完事之后再送他们回旅馆。回家后累得像死猪一样,直接钻进睡袋躺在不带家具的小房间的地上呼呼大睡。后来去非洲半年,她进热带原始丛林,还是那个睡袋,但是地板换成石头和泥土,醒过来旁边有条蟒蛇也呼呼大睡……如这等事,数不胜数。
  要说苦,也不是没吃过。
  杜随倚在床头,拿出一本ROUSSEAU的画集来看,她一向很欣赏他的热带丛林画,不由又想起了一些往事,还是在法国工作的第一年,突然被事务所派出差半年,工作地点是打仗接近尾声的刚果,具体说是它覆盖满热带原始森林的辽阔的赤道省,工作内容荒谬,巨大而奢华,充满童话色彩:给它的省长大人,同时也是当地最强盛部族的族长阁下在他私人所有的二十万公顷的原始森林的深处盖一栋堪比宫殿的别墅。
  这是真事。
  不要以为很简单,在北京,纽约,或巴黎盖别墅很简单,但在原始森林……那是真正的原始森林,从形成到今天没有文明的痕迹进去过,危险不说,要现开路,现供水发电……至少要难一百倍,自然,也要贵上一百倍。但是老族长有的是钱,他除了有一望无际的森林牧场,还有三个钻石矿和油田。
  既然这位有钱的黑皮肤人士要想在森林里盖个别墅,就找到了巴黎最著名的建筑师事务所,而该所就将他们最出色,最宝贵,最耀眼,最有前途同时也最不怕死的新星介绍给这位黑财主。
  其实杜随倒不害怕这种事情,她的人生信条就是莱蒙托夫曾说过的一句话:人活着就是为了看看明天与今天有什么不同。所以虽然她勘探时死了两个拿大砍刀开路的向导,建筑初期又死了七个建筑工人,死因各异,恐怖莫名,她还是漂亮地完成了任务,并且活着回到了巴黎。
  这件事使她声名鹘起。
  外行人自然想不到建筑界还有这样富有冒险精神,传奇色彩,这样险恶神奇的事情。
  想着想着,杜随发现快到十二点了,外面传来“扑哧扑哧”的声音。
  杜随吸了口气,站起身来,出门朝院子里走去。
  她手里没有武器。
  外面月华如洗。
  杜随叹了口气,如果不是妖邪作祟,现在外面可是名副其实的花前月下啊。
  看到这里,读者想必都明白了,杜随是一个灵能力者。
  或者说是灵异人士。
  所谓灵能力者,是一个定义模糊且广泛的词,通称一些有常人所没有的能力的人,但是又不同于武林人士,气功大师等人。
  其中内容可谓包罗万千:蜀山的剑仙们,画符的茅山道士,炼丹修仙之人,有道高僧,西方的魔法师,女巫,灵煤,占卜师,甚至包括风水师,炼金术士,不一而足,难以尽述。
  至于说像妖精,鬼怪,魔道等等非人族群是否包括其中,这是目前各大学派争论不休的课题,此地不予讨论。
  而杜随究竟是什么种类,也是颇为棘手的问题,所以作者一直不大情愿捅破这层纸来正式面对该问题。
  杜随经历如下:
  1.杜随幼时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座小山,山上自然有一座庙,庙是破庙,庙里嘛,自然有一个老和尚。谁也不知他来历。
  杜随四岁的时候与母亲去庙里上香,老和尚见了这胖胖的小女娃,便高声疾呼“与我有缘,与佛有缘!”(打死反革命的老和尚,竟敢将释迦牟尼阁下放在他这老不死的后头!)于是尽管当时什么红衣主教猥亵幼童案正满天乱飞,这位大仁大勇的老和尚还是不避嫌忌,让这小女孩儿每天放学来庙里修炼。
  杜随修炼的唯一内容就是打坐练气(所以她最骄傲的就是擅长双盘,当然,打击法轮功期间杜小姐立马将该项特长从简历中撤出),这种练气与武林人士的练气是大不相同,除了强身健体之外,没事可以从指尖放出或大或小的白色耀眼烟花以供娱乐或照明,这个或大或小自然视修炼年限,天资与勤奋度而定。要说实际用途,相当于光明系攻击魔法,只是不念咒语消耗灵力而已。
  攻击时的外形挺像宇智波佐助同学的千鸟,尤其是颜色。
  这门佛家功夫自然叫做“金刚伏魔”。(虽然主角抗议她的主要功夫名字老土,强烈建议改名为“吉祥天流”,但被授业老和尚驳回,并勒令不许再看倭寇的漫画。为了安慰杜大小姐,老和尚透露说该项功夫看似平平,但练到顶点威力惊人,称作“天人五衰”,据说连天仙也不能抗拒。自然,从没人练到过,目前最高纪录是练到十三级,而杜大小姐由于不甚勤奋,本质又不大适合威猛派系法术,至今还在第三重境界停留,相当于天桥水准。)
  老和尚消失于杜随十四岁时,临走留给她一个可攻可防的法宝:七宝珠。对了,正是大小姐右耳上用一根红线挂着的白色玉珠子,该项法宝至今为止最大功勋是使得花钱如流水的杜大小姐不曾花费一文在耳环,耳钉,耳坠及类似物品上。可谓居功至伟,可歌可泣。
  从此以后,终其一生,杜随再也没见过她的恩师,无名老和尚好像从来不曾存在过这世上。
  以上所述,是杜小姐的主要家底。
  2.杜随是个兴趣极为广泛的女人(也就是说她不能精通任何一样),但是她尤其感兴趣的是玄学。尤其是高中阶段是狂热期。她研究了周易与奇门遁甲,苦无良师,未有大成。
  高二那年暑假,杜随去了茅山旅游,并且从一个衣服破烂的道士那里学习了符咒术,虽然只学习了两个月,因为符咒术不要硬工夫,而杜随于读书写字一道着实聪明得紧,成就倒是不俗,连道士也连连惊呼“我看她天赋灵性极强,也没料到强到如此地步”。
  (此事发生期间杜家以为女儿在叛逆期离家出走,寻遍大江南北,惊动警察,此事之后,杜随做任何事再也没有一个人惊讶,并且奠定了杜随青年时代浪荡不羁的声名。)
  而符咒也因为经济实用,成本低廉,成为杜随主要的应敌方式。
  3.在欧洲学会了塔罗占卜的奥义,催眠术的基础和灵煤的通灵。
  其实道家符咒里也有拘魂符,但画符总嫌麻烦,何况平白无故将人家游魂拘来,不免有恃强凌弱之感。不像通灵,秉持友好的原则以自己的灵力和诚意发散开来,体察周围的灵力波动,与游离状态的脑电波组(俗称鬼魂)取得沟通,体现了现代人类世界平等,开放,对话的原则。十分类似数百人在某一山上用意识默默召唤UFO的原理。这是何等健康高尚的事情,简直应该像瑜伽和素食主义一样风靡全世界。
  佛家也可用灵识来查判妖气敌情,当然也没有通灵这样professional。
  总之时髦的杜大小姐立即学会了通灵术。(前面解释这么多的目的就是为了说明我们英明睿智的主角并没有浪费时间学习没用的东西。)
  4.在非洲森林地带期间,杜大小姐当然是要遇到一个神秘部落的,部落的女巫老得不能再老,一见到也被毒箭射到却没有死,即将和两个被俘的建筑工人一起成为部落狂欢后的晚餐的杜随大小姐立即老泪纵横,用颤抖的鸟爪一样的手抚摸着美人儿青春年华肤若凝脂吹弹得破美轮美奂完美无缺白里透红(这些都是被逼着写的,本人在非自由意志下所写,恕不负法律责任)的脸,泣不成声仰天长叹“我终于也有继承人了”(当时女巫说的是土语,当事人完全无从得知实际内容,故据判断纯属虚构),于是杜随立即从普通食材变成高贵的女巫继承人(令人不得不叹息世事无常,真是朝为采花女,暮为王侯妻啊!),可惜继承人还在昏迷中,于是手下两个建筑工人还是做了晚餐,这真不知道是他们命不好还是狂跳了一晚上舞还没吃饱的部落成员们命不好了。
  (注:刚果金赤道省森林部落中并没有巴布亚新几内亚的食人族,纯属虚构。请非洲友人见谅。)
  杜随从女巫婆婆那里主要学会的是诅咒(婆婆没上过学,不会说当地的官方语言法语,显然存在沟通障碍,能学点儿不错了),但是诅咒对象只能是人类,又要有名有姓,自然杜随往后生涯是用不大着了(至少她宣称自己没用)。
  好,至此为止,笔者已将主角大人的能力巨细靡遗的忠实汇报了一遍,其中用意,想必读者sama们已经深谙了罢。
  什么,还不明白?!
  好吧,既然如此,本大人也豁出去,打开天窗说亮话:杜随同志学艺以来,除授业师父们之外,从未见过半个灵能力者,从未降过半只妖怪,也就是说,毫无实战经验。
  再看实力:所学繁杂,派系众多,有用者少,基础功夫停滞不前。这个玄异世界浩瀚如海,她算哪个等级俺还不知道,但肯定不算高手。
  于是,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主角白衣飘飘(睡衣),悠然步出房门,手上全无一件武器,走入危机四伏,暗藏无尽可能的黑暗之中,完全用行为在无声地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难道诸君就不像我一样为她捏一把冷汗吗?
  终于言归正传。
  杜随慢慢没进黑夜之中时,心里并不太紧张。她走到池边站定,看见那朵睡莲发出幽幽蓝光,越发妖艳,周围新种的花木已经枯萎,这枯萎向浪潮一样向四面慢慢蔓延。
  花的精力灵气已经被吸光了。
  杜随想起白天种时的辛苦,不由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冷笑一声:“你再不现身,莫非等我用三味真火烧你吗?”
  (当然是虚张声势。)
  有点细琐的声音,然后巨大的睡莲上慢慢出现了一个半透明的蓝色的小小身影,美丽到无法形容的地步,好像夜的精灵。
  体形大约有三四岁的孩子那么大,形容却像十五六岁的少年,背上一对透明翅膀,没有性别。
  花神,不,是只花妖。
  其实所有的花神花妖都是没有性别的,像天使一样。
  这两种都是无害的种类呀,花神更小,更温和,没有妖气,也没有攻击力,花妖有的挺厉害,但是都很良善。
  这只是怎么了?
  杜随继续冷笑:“你还真出息了,居然干起残害同类的勾当来了!看看你的翅膀,都发黑了!居然有你这种花妖!”
  意外的那花妖少年居然十分冷傲倔强,冷冷说:“花儿都不杀生吗?你还真是孤陋寡闻!至少也该知道日轮花吧?”
  注:日轮花是一种罕见的共生肉食性植物,共生伙伴是一种蜘蛛,日轮花有藤蔓,像食人树一样可将被她的花朵诱来的猎物缚住,她的共生蜘蛛(体形类似于捕鸟蛛,有成人的拳头大)就会向猎物注射消化液,然后吸取肉汁,在将其中一部分肉汁转而注给日轮花。
  “你是日轮花吗?”
  冷笑。“我要是你早死了!”
  “你是特殊品种吗?”恨恨暗想:你要是,我就将你道行废了卖到植物园去!
  “我是普通的埃及睡莲。”
  “埃及睡莲都这么变态吗?”
  少年冷漠以对,表示不屑回答。
  “好了,我不管你是为什么,我看你还没入魔道,趁早改悔吧。立刻离开这里,不许你再做这事!”
  少年也不答话,忽然黑暗中一条无声无息的藤鞭般的物体像蛇一样攻过来。

  第三章 史莱姆

  却说那藤鞭般的武器像蛇一样在暗夜中无声无息地掩至,杜随虽不是学武之人,倒也敏锐,纵身往后一跃,一边指尖就发出一道白色光芒(原理窃以为很像段誉老兄的六脉神剑)“嗤嗤”疾射而出,那藤条(其实是睡莲的茎)应声而断,断裂处冒起一缕白烟,断下来的部分吃痛一般在地上扭动扑腾了几下。
  美丽的花妖少年闷哼了一声。
  杜随脚尖落地处,忽觉柔软,心叫不妙,已是来不及了,一张巨大的毯子似的东西从地下卷了上来,将杜随整个人裹在其中,牢牢制住。
  花妖少年冷笑了几声:“我还以为是什么高人,原来这么弱。”
  杜随鼻子里闻到一股清香,知道裹住自己的必然是莲叶。忽然想起“江南好采莲,莲叶何田田”,很不合时宜地心里泛起思乡之情。(开个玩笑,确实不合时宜,作者也跟她一起郑重检讨。)
  花妖少年显然有点得意,鼻子里哼了几声,继续嘲笑她:“怎么现在不吭声了,刚才不是伶牙俐齿得很吗?”
  杜随倒是很平静,也没有发怒(她大小姐只在形势有利的时候发怒),和声说:“你现在抓住我了,打算把我怎么样呢?”
  花妖少年愣了一下:“你怎么声音突然变得这么温柔?(诸君没联想到狼外婆吗?)莫非,”神情一冷,“莫非你想使美人计吗?哼哼,那我告诉你是没用的,我不是男的。”
  听到这么个美少年称赞自己是美人,要换一种情形杜随可要乐疯了,可惜现在完全被裹得像一只不折不扣的粽子,她倒也乐不大出来。
  (其实我认为她还是很高兴的。)
  所以杜随神色如常地叹了口气:“我怎么会对你使甚美人计呢?(倘若该少年身形大如常人,性别也不像现在这么模糊的话,打死她也是会的)但是你现在抓住我了,我总要知道自己接下来的命运。”
  那花妖少年听得此话,大概觉得颇有道理,一下张开翅膀,飞到杜随面前边打量她边细细思索。从近处看,他更是美丽得像童话里一样,而且还有浓郁的异香。
  “我倒不知道埃及睡莲有这么香。”杜随喃喃自语。
  尽管在黑夜里,还是看到花妖一下脸红了。“埃及睡莲是没香味的,我是因为……”
  是因为吞噬了的这许多同类中不乏香花。
  杜随见他这么老实,决定晓之以理:“你这么吞噬同类总不大好吧?”
  那少年却不像一般花妖那样头脑简单,他板起脸冷笑:“所有动物都没资格说我。你们活着都是靠吃别的生物!尤其是人类,什么不吃,同类相食也不罕见!就连最慈悲的人说要茹素,也不过从吃动物变成吃植物而已。”
  从这一点来看,杜随作为作恶多端的人类确实没资格和进行光合作用的善良的植物辩论。
  她又叹了口气:“你说得都不错,可是生存模式不是物种本身决定的。你的指责是没有意义的。你若是在荒郊野外,哪怕吃掉一山的花我也只当没看见,但是这些花儿都是这家人辛辛苦苦种的,是他们的财产,自然不能随你为所欲为。”
  花妖少年沉默了一下,冷笑说:“这些与我何干?”
  看来谈判破裂,杜随暗暗叹息,一翻手掌,决定用掌心早画好的“引火符”将莲叶烧了。
  忽然听见池塘里“扑哧扑哧”的声音,花妖立即转身,俊美小脸上面色凝重,如临大敌。
  只见池塘里冒起一堆暗绿色的,圆桌大小,半透明的半液态圆形物体。
  还不住的翻腾冒着气泡,形状诡异。
  杜随吃了一惊:好大的一只史莱姆!
  史莱姆是水系低级魔物,没有智慧,攻击力低下,但有腐蚀性。生存能力很强。但是这么大一只史莱姆叫人见了实在有点胆战心惊。
  史莱姆产地并不在中国,居然出现在这里,倒也奇怪。
  花妖清叱一声,十几根蛇般的花茎向巨型史莱姆卷了过去,一下把史莱姆卷得严严实实。
  杜随叹了口气,这样的攻击对于半液体可改变形状的史莱姆有什么用呢?
  果然,史莱姆变成液体一样从花茎间流了出来,又恢复成原状。
  花妖倒不惊慌,手一指,一张大荷叶将史莱姆裹得严严实实,滴水不漏。
  然后呢?
  没有然后。
  史莱姆自是不能再跑出来,花妖却也没法子杀死它。
  于是战局呈僵持状态。
  杜随点点头,她已经明白了:等到天亮,自然双方鸣金收兵,各自回池塘休息,然后到晚上再上演相同剧码。
  花妖每晚大战,自然消耗巨大,迫于无奈,只好将周围花儿的精气征收过来。
  “我明白了,”杜随在荷叶粽子里说,“你是为了对付它才不得以吸取同类吧?”
  花妖美少年点点头:“半个月前不知道从哪里跑来这只史莱姆,在池塘里安了家,把鱼儿和我的同类都吃了,我自然不能坐以待毙,所以只好和它打了。”
  杜随笑了起来:“你要是以后都听我的话,我就帮你把它杀了。”
  花妖明显不愿意。
  杜随悠然说:“你可搞清楚了,你们这么打,它可没什么消耗,你呢,从这次以后这家人已经决定不种花了,你再也得不到任何补给,你觉得结果会怎样呢?”
  花妖脸色大变,“你说的是真的吗?”
  “不信你就试试看。”
  “那……好吧。”思索了一下,花妖不情愿地同意了。
  他把莲叶松开,将杜随放了出来。
  杜随伸展了一下筋骨,懒洋洋地走到史莱姆粽子跟前,吩咐花妖:“你松开一个口。”
  花妖听话地松开了碗口大一块,史莱姆正要往外挤,一道白光刺穿了它的表皮。
  在莲叶的压力下,史莱姆体内的绿色液体喷射而出。
  杜随见到下雨一样的绿色粘稠液体朝自己喷过来,不由一阵惊慌,这恶心的东西有没有毒啊?就算没毒,沾在我的白睡衣上洗不洗得掉啊?就算洗得掉我也不想给喷一身!
  说时迟那时快,一张巨大的莲叶挡在她面前,将恶心的液体完全挡住。
  这一刻杜随心里真是对花妖感激莫名。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史莱姆转眼只剩了一张皮,却还在地上蠕动。
  杜随看得恶心极了,掏出一张引火符往上面一贴,说:“我来把你清理干净吧!”
  地上立刻烧起熊熊烈火,很快将皮和粘液都烧得一干二净。
  史莱姆终于被消灭了。
  灰烬中剩下十几颗灰色暗淡的圆珠,有拇指大小。
  “哈!”杜随高兴起来,“这就是史莱姆球吧?”
  有的大史莱姆体内有史莱姆球,有点像动物的内丹,这东西有毒,可以用来合不少药。
  这几粒似乎比平常的还大一些,杜随立即高兴地将它揣进兜里。
  这可是降妖生涯的第一个战利品!杜随志得意满:第一次降妖就这么成功,老天可真照顾我啊!尤其是让我遇到这么弱的妖怪和魔物。
  杜随装好史莱姆球,笑吟吟的转身看着小花妖。
  花妖倒是很有骨气,硬着头皮说:“你不用这么看我,我答应的事一定做到!”
  杜随笑着点点头,开口吐出圆润清脆悦耳的声音(救命,她说我再不称赞她几句就要把我和史莱姆一样处置!):“很好,你离开这儿,远离人群修炼去吧,你性格太倔强,和人类在一起迟早会惹出事来。”
  “就这样?”花妖睁大宝石一样的眼睛。
  “就这样。”杜随美目流曦。
  “可是,”花妖俊美的脸上露出迟疑不解的神色,“你不要求我做你的奴仆吗?”
  杜随笑笑,她才不要这么弱的奴仆呢!何况家里也没地方挖个池子养睡莲吧?
  “你以后有空可以来看我。”杜随的声音温柔异常,手中递过一张名片。
  花妖果然上当,接过名片时美丽的眼睛里有了泪珠。
  ‘天不早了,你去吧。“杜随殷殷嘱咐,“安定下来要让我知道你在哪里。”
  这样万一有事驱使你还能找到。
  不疑有它的纯真花妖流着泪点头,转身走进池塘里。
  接下来杜随看到奇迹般的一幕:美丽的巨大睡莲缩起了花瓣,收成一个花蕾,然后没入水中,消失无踪。
  就好像从来不曾存在过一样。
  如电如露如幻。
  杜随有点感慨,她其实心里对这个不同于一般同类,性格倔强冷傲,天真叛逆,一心要活下去的花妖少年很有好感。
  可能是有点像她吧。
  杜随回房躺下睡觉时,心情好得不得了。

  第四章 三尸妖

  第二天早上陈聪家人都惊呆了:花木只死了三分之一,巨大的妖异睡莲不见了。
  这表示厄运过去了!陈聪一家人明白了过来。
  被吵醒的杜随睡眼惺忪地对这欣喜若狂的一家人说自己昨晚睡得很死,什么也不知道。
  好在陈聪家人只要瘟神走了就行,倒也不追究怎么走的。
  陈聪有点怀疑,但在杜随坚决的一问三不知之下也只好作罢。
  午饭后杜随表示自己度过了愉快而有收获的一个周末,对陈家人表示了感谢,回城去了。
  杜随住在东三环和四环之间的一处精致的单身公寓里,去年回国买的房子,实际上就是她设计的大楼。
  这处公寓面向高收入单身年轻白领,大都是四十到六十平米的STUDIO,均价却高出周围房子三成,设计方面无论是实用性还是整体的美观都无可挑剔,每一套房子都有别出心裁的卖点。
  作为设计师,杜随自然有特权,她买下二十一层的顶楼右翼一间,还霸占了七十平米的楼顶天台做了个空中花园。她的小公寓有六十多平米,除了一个小小的厨房和浴室,完全没有隔断。公寓大致是4*15米的长条形,朝南的一面十五米全是落地玻璃,门开在东北角,有一个由浴室的一面墙隔出来的ENTREE,摆着一个摩洛哥制的雕花黄铜衣帽架,上面还有伊朗咖啡玫瑰和猫儿草做的干花摆设,床是架高的,在层高3.8米的屋子里倒也没什么压迫感,沿东面墙安置,床下是电脑桌椅和衣柜。厨房在最西面,美国西部酒吧式的木质半门在西南角落里。从厨房出来就是一个半圆形固定在墙上的可折叠木头餐桌,两张高高的粗犷的木头酒吧椅充作餐椅。整个西面墙都做成直达天花板的大书架,为了能够着上面的书,书架前有一个常出现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古老的图书馆里的厚重的木头A字形梯,杜随很喜欢坐在梯级上面读书,两只脚在半空晃啊晃。书架旁的拐角处则是一个古董橡木酒柜。
  屋里的东西其实很少,所以虽然是不大的屋子也显得空旷,中间部分靠落地窗的地方放了一个法国七十年代流行的麻袋型白色单人真皮沙发椅,旁边窗楣上系着一个亚麻布吊椅,脚下是真正的旧波斯织花地毯,旁边还有一个小小的藤制的精致异常的杂志架,放了几本法语的《国家地理》和《历史》,架上的平面可以放杯红茶,不远处还有一株翠绿欲滴的盆栽巴西木。
  这个屋子可以说是“密可罗雀,疏可跑马”,松紧错落高低有致,又大气又精致,舒适与风雅并重,看似不经意,实则件件都精心规划,要比一般家居杂志的图片强了许多。
  这里是杜随得意的安乐窝。
  星期一杜随有课,其中一门是公共课,在大教室上。课上杜随发现气氛很不对,许多人窃窃私语,老师脸色苍白,好像大祸临头,人人自危。
  课间休息时杜随忍不住向李心眉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李心眉也脸色发白,惶惶不安,见杜随问,惊讶地说:“你还不知道吗?……出大事了!”
  “什么事?”
  “听说,”她压低声音,“闹鬼了。”
  每个学校都有无数鬼故事,闹鬼自然也常常听说,杜随听到这个答案,也就释然地笑笑。
  “真的,我同屋亲眼见了尸体,是个大三的女生……她吓得请病假躲男朋友家去了……”心眉小声说。
  “啊?有人死了?”这下杜随有点重视了。
  “……听说摔成了肉泥,惨不忍睹……”心眉脸色显然很不舒服。
  “啊?是从楼上摔下来的?那是自杀或事故吧?”
  “可是,”心眉脸色已经彻底白了,好像快哭了,“可是,尸体里已经一滴血也没有了!”
  杜随手里的笔掉了下来。
  血没了?!
  这是什么妖怪?吸血鬼也不会将人的血吸得一滴不剩啊!
  杜随百思不得其解。
  “你知道尸体在哪里吗?”
  “听说已经送火葬场了,警察怕人心惶惶。”
  那就没办法了,杜随想。
  接下来杜随接了个大case,忙着设计图忙得天昏地暗,周五去学校的时候觉得完全不对了,走动的学生极少,仿佛无人烟一般,到了班里发现缺席人数居然在一半以上,而且老师还没到。到的人在吵吵嚷嚷。
  “看吧,老师都不来了!”
  “咱们也快回去吧!”
  “你丫家是北京的能回,我们往哪回呀?”
  “嘿,搬出去租房子住怎么样?”
  “堂堂大男人被鬼吓跑了,多丢脸啊!”
  “你要脸还是要命?”
  “鬼神之说,终属虚无。大家也不用这么急于下定论吧?”
  ……
  杜随朝趴在桌上,忧心忡忡的心眉走过去:“又出事了吗?”
  “这几天每晚一个,又死了四个人,好恐怖啊!”
  “都是被吸血了吗?”
  “嗯,都是大量失血死的,但是都没像第一个人那样一滴血不剩。”
  “脖子或哪里有牙印吗?”
  心眉打了个寒颤:“最奇怪的就是这里,据说验尸下来通体都没有伤痕。”
  不是吸血鬼。
  杜随皱起了眉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会不会是什么犯罪集团搞的鬼?
  “这四个死的都是什么人?”
  心眉如数家珍:“一个经院的研究生,一个大一的新生,一个进修的女生,还有一个英语系的女生。”
  “他们互相认识吗?”
  心眉摇摇头:“警察也想到有什么内幕了,可是听说这四个人互相见都没见过,也没有任何共同之处。现在人人恐慌,已经没人上自习了。”
  杜随下课之后去案发的几个地方转了一圈,发现邪气很重,空气凝滞,但不是普通的妖气,以杜随的见识和灵力看不出是什么作祟。
  杜随知道按一般小说情节发展今晚就该夜探殡仪馆,去看一下尸体,但她今天要和一个大客户吃饭,所以坚决不去。
  毕竟挣钱是正事,自己既不是卫斯理又不是GS美神,也没有义务一定要保护人类和平。
  人活在世界上首先总要让自己有饭吃。
  第二天是周六,她宿醉头疼,再说忙了一个星期实在也应该睡个懒觉,下午起床发现设计图有个纰漏,连忙开始赶工直到半夜三点精疲力竭倒在床上睡去。
  星期日继续赶图纸,直到晚上十一点半,终于完工了。
  杜随伸了个懒腰,深深松了口气。
  电话铃响了。
  是心眉,在电话里歇斯底里放声大哭。
  “我看到了……呜呜呜……我看,看到了……”
  “你看到什么了?”杜随跳了起来,莫非是,她亲眼看到了,妖怪?恶鬼?
  “尸,尸体……呜……我去找师妹,就在师,师妹她们楼旁边……呜呜……”
  “还是那样吗?”
  “……惨,惨白……好白好,好白……”
  心眉一边泣不成声一边不停地说“白”,看来受的刺激不小。
  “……呜……已经第七个人了……呜呜……他出差去了……呜……我怎么办?……呜……”
  杜随知道自己应该跳起来冲出去开车直奔学校去与邪恶作斗争,这是小说主人公的救世命运。
  可是她累得爬都爬不动了。
  “听着,心眉。”杜随的声音虽然有一丝疲倦,但是异常清晰,低沉,稳定,冷静。她知道这样很有安抚人心的效果。
  “这只妖怪每天只杀一个人,所以你现在是安全的,这么晚如果乱动会很危险,所以你要待在宿舍里,哪里也不要去,听到没有?”
  心眉乖乖地听着,她听见杜随用肯定语气说“这只妖怪”的时候早吓得浑身发抖,不但忘了哭,话都说不出来了。
  “你现在宿舍有人吗?”
  “就,就是我师妹,她楼里死,死了人,今晚,和,和我,和我睡。”心眉不能控制地哆嗦。
  “很好,心眉,我刚干完一个大case,下周打算休假,明天我就搬你宿舍去住,我打算重温一下校园生活。如果我一周休假完了这事还没完,而你老公还没回来的话,你就到我家来暂住。”
  心眉抱着电话连连点头,杜随自然看不见,不过她也没等心眉回答。
  想到一个可能性,杜随又叮嘱心眉说:“对了,这几天在校园里走如果听到有人叫你名字不要回答,无论声音熟不熟。如果你一时大意答应了,回头却没见到人的话,你要原地站住,拔下三根头发放在地上,当天晚上别睡在自己床上,准备一个糯米饭团拌上蜂蜜,用你身上的内衣裹住放在空被窝里。千万记住。”
  “为……为什么……”心眉吓得牙都打颤了,上下牙碰得“的的”直响。
  “没什么,想起我小时候我妈给我讲的民间传说而已,以防万一,你记住就是了。”
  其实杜随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美人蟒。也就是民间传说中的美女蛇。美人蟒其实不是吸人魂魄精气,这也是一种靠鲜血存活的吸血生物。只不过因为它吸的时候不直接接触猎物,所以被害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
  但其实死因还是过量失血。
  学校里是不是栖居了一只美人蟒呢?
  杜随心里隐隐觉得记忆中还有一种妖物是可以不留下伤痕地吸血的,但是搜尽枯肠,怎么也想不起来,有时觉得就在嘴边了,可还是说不出。
  苦想了半天之后,她承认失败,上床睡觉去了。
  第二天早上杜随收拾好必备物品放到一个louis Vitton的旅行包里,这个包是一个客户送的,杜随每次拿出去都很不好意思,因为所有人都会觉得是满大街到处可见的赝品。
  “为什么我好不容易的假期不能去蔚蓝海岸倒要在学生宿舍度过呢?”杜随一边把包扔进车后行李厢一边小声嘀咕。
  她先去了事务所,把图纸交过去,又交待了底下人几句,开始了她的休假生活。
  驱车直奔Q大学,到了心眉住的博士生宿舍楼。心眉正在宿舍里惶惶不可终日,见到她如见光明。
  宿舍里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二十岁,上大二,是心眉的同乡师妹。叫黄毓。
  这女孩子性格和心眉不大一样,尽管目睹了恐怖的尸体,但与其说是害怕不如说是兴奋,唧唧呱呱说个不停。
  杜随一见这外向的女孩就断定昨晚一定是因为心眉自己害怕才把人家拉来的。
  师妹见到杜随也很兴奋,不停地表示自己崇拜仰慕杜随已经很久了,杜随见她毫不停息也不疲倦不得不承认五岁的年龄差距确实很明显,精力上相差太多了。
  上完课杜随和心眉黄毓一起去食堂吃饭,杜随看着食堂像蚁冢附近一样的人流量,觉得自己又回到了大学时候。
  心眉和黄毓熟人都很多,一路不停打招呼,杜随不认识谁,只好四顾张望。
  突然,一个十五六岁样子的冷峻漂亮的男孩子走了过去,吸引了杜随的目光。
  那男孩穿着运动装,无论长相态度都很像大了几岁的《网球王子》里的越前龙马,走路的样子好像世界上所有人都与他无关。
  突然,杜随像一只受到惊吓的猫一样全身的毛都竖了起来。
  三尸妖!
  那个男孩的影子!如果开过慧目的修道之人就可以看出来,他的影子是三层较淡的影子重叠在一起的。看上去却和常人无异。
  杜随只是听那个教他符咒的茅山道士说起过一次,三尸妖是一种极为罕见的妖物。其实平心而论,是不是能算作妖怪也很值得商榷的。
  自古修仙之人如果得道,最好的自是飞升,直接成为天仙,可天界也怕人口膨胀,要走这条路是难得很,几乎都被天雷打得形神俱灭,能成功的古往今来可谓是寥寥可数。第二等是躲避天雷,练就元婴,遨游四海,成为地仙。这个自是没有做天仙这么爽,但是学过一点经济学的人都知道风险和利益都是成正比递增的。可其实要成为地仙还是很难的,绝大部分是不能成功的。这样就有了一个词:兵解。
  兵解是没能成功的修道人就被杀死而元婴脱出体内。在这样情况下,往往也面临着选择。
  完美主义者或者说是有志气的人会毅然放弃累世修行,重入轮回,投胎转世。这样来生从头修炼要当天仙或地仙都可以重新选择。这种选择看似简单,风险却很大,六道的力量是不可抗拒的,连天仙都被其控制,一个小小的修道之人,一旦昧了灵窍,可能数十世都再与修道无缘,在下三道里打转,前功尽弃。一般敢这样做的,一定是有一个道行深厚的长辈或朋友作后台,就算转世也能找出来收做弟子再行修炼。即便如此还是有风险,如果转世不在人道怎么办?就算是人,如果在南美洲的穴居人部落怎么办?就算还在神州大陆也不一定能找到,茫茫人海啊!就算找到了,灵窍也闭了,重新修炼也有资质贤愚之别。
  所以许多人就会选择保全元婴,用魂魄继续修炼,成为鬼仙。这样自然不会有太大成就了。
  还有一说是借尸还魂,其实完全是胡说。所谓借尸还魂,就是用魂魄去操纵一个尸体,情况和生人完全不同。说得简单一点,就是穿上了一件衣服的鬼魂,对于这个鬼魂来说是非常不便而且不利的,一般都是这个鬼还有重大心愿未了,必须要以人的身份去做,宁可牺牲一些魂魄的修行力量也采取这个下策。要说可以拿这个躯壳去修炼那是万万不能。
  在这样的情况下,有些聪敏异能之士就想要谋求别的解决之道。终于在两千多年前,有一位非正非邪,惊才羡艳的异士想出了一条别的途径:他兵解之后,努力将魂魄和元婴炼在一起(很像鬼仙修行的第一步),继而找到了一个还在母腹之中天赋资质极佳的胎儿,便将自己的元婴魂魄挤进去,附在胎儿体内,然后一起出生,此后便日日开始炼化这个婴儿,将自己的魂魄与婴儿融为一体,一直到这个孩子十五岁时,终于龙虎相会,阴阳交泰,大功告成。
  这种方法看似简单,其实既复杂又凶险。首先,这个胎儿是很难找到的,既要天资好,又必须能够适应自己的魂魄,几十万人里头也未必有一个,为了这一点,往往就要等许多年。
  而天资好的人往往自我意识也很强,要炼化他的灵魄真是谈何容易,何况又是在人家体内,随时可能被反噬,这十五年就像坐在一个时刻可能喷发的火山口上一样,片刻大意不得。
  这种方法并不是完全消灭宿主的魂魄,而是将两个魂魄融合起来成为一个,自己的魂魄被掺入别的意识,也不能保持原来的样子,算不算是自己也难说得很。再说融合灵魂说起来简单,实际上简直比把两个生命融成一个还要难上百倍,完全是逆天行事。而且可能有许多问题和后顾之忧。
  有这样两个魂魄在体内日夜斗争的孩子很像精神分裂,行为古怪,所以遇到危险和被遗弃的可能性也极大,又没有任何自卫能力,这个魂魄生前的仇人也可能找上门来,一般是很难长到十五岁的,而一旦夭折,也就前功尽弃了。甚至如果融合程度高的话,原来的魂魄元婴也不能保全。可以说是十分危险。
  一旦到了十五岁练成之后,可就极其厉害了,不但完全恢复生前的能力,这个身体还能任意改造,改变形状体质,非人非鬼,非仙非怪,不老不死,很少有武器法术能伤害它。
  但是可能毕竟是人鬼两个魂魄练就,这种东西性情也和一般人类大大不同。何况完全违背了生命法则,连上天也不大能容忍,所以当时正邪两道群起而攻之,称之为三尸妖,追杀千里。因为这种种艰险困难,后世也就很少有人冒险去效仿,据说古往今来的三尸妖物不超过十只。
  而现在自己眼前就有一只,叫杜随怎能不大吃一惊?
  “这个孩子是谁呀?看上去还是个中学生?”心眉发现杜随盯着一个男孩子看,不由问道。
  黄毓师妹看了一眼,笑着说:“他可有名了,是今年才进校的著名神童,才十五岁。”
  少年班之类的她们也见得多了,杜随和心眉都没大惊小怪。
  “这孩子是数学系的,听说十岁就随手解开了一个什么什么猜想,数学神童体育也巨棒,网球打得可以参加温布尔顿。哦,对了,据谣言说他熟练掌握四门外语……长得也这么帅,可怜孩子,要是在同龄人里头一起长大可真是不折不扣的校园王子,可惜这里全是大姐姐,英雄无用武之地啊……唉,可怜!”
  “老天有时还真是大方,可见天之骄子这种生物是到底存在的,不同你我凡夫俗子。”李心眉最近在看亦舒,语气也变得很像人家的主人公。“他叫什么,这个神童?”
  “咦,叫什么?……好像是……对了……姓金叫金墨。”
  “奇怪的名字。”
  杜随冷笑。什么天之骄子?是天人共诛的妖物!
  她一个箭步冲过去,在那孩子身上撞了一下,假装一个踉跄,手里热腾腾的菜饭全合在他身上,慌乱中左手在他肩上扶了一下,好像是避免跌倒。
  自然,她的左手掌心已经画了一枚“驱邪符”。
  神色冷峻的男孩皱着眉转过身来。
  杜随见他肩上被印了一枚“驱邪符”居然宛若无事,不由心下一惊。
  “对不起,同学。我真是太不小心了!”杜随装得万分惶恐。
  那男孩冷目如电地扫了她一眼,一字一句地说:“你确实太不小心了。”
  “把你的衣服脱下来吧,我送去干洗。”她要看看这男孩胸前是不是有三尸妖的另一个特征:一个隐藏的三瓣花式的白色印记。
  “不必,”那男孩冷冷地看着她,“我不喜欢在大庭广众下脱衣服。”
  “那样太不好意思了,”杜随好像没看懂对方的警告,笑吟吟的,“这样吧,我正好现在也有事,你告诉我你的宿舍和电话,我晚上去找你。”
  现在光天化日,大庭广众,不宜斗法,我们另寻时间地点。
  对手显然认可了,没有感情不动声色的声音说:“7号楼401,电话是4651。”
  杜随很有风度地笑笑:“得罪之处,对不起了,不要见怪。”
  对方一言不发,只是锐利的眼睛冷冷地盯了她一眼,大步走开了。
  “怎么回事?”两个女孩追上来,见杜随如此着痕迹地去刻意认识金神童,不由万分诧异。
  “你喜欢小男孩吗?”
  “师姐有恋童癖吗?”
  两个声音同时问出相同疑问。
  杜随哭笑不得。但是她也没法子跟她们解释,只好故作神秘地笑笑。
  这几宗命案是他干的吗?老道士并没有说三尸妖的食物是人血呀。
  不过他也没说不是。

  第五章 以卵击石

  杜随七点去找金墨的时候天还没全黑,但是闹鬼的事使得B大学校园里寥寥没几个人,完全不同于平时。
  李心眉当然再三请求她不要这么冒险在晚上出去,当然杜随也是不可能听人劝告的。
  杜随在7号楼下打电话给他:“是我,中午弄脏你衣服的不长眼睛的女人,你下来好吗?”
  对方沉默了一下,“等一下。”真是清冽动听的少年的声音啊,虽然冷得像冰川里的碎冰流动。
  有着如今少有的男孩子既青春又冷冽的美的金墨出现在门口时,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其实杜随在他身上找不到一丝妖气,当然了,像这样高阶的妖物是完全能控制自己的气的。但是他身上有一种巨大的气势像黑洞吸住光线一样牢牢吸住别人的注意,连普通人也能感觉到。
  金墨旁若无人地走到等候他的杜随的面前,冷冷地看着她,只是不说话。
  “别这样啊,就算我弄脏了你衣服也不必把我看成累世大敌吧?”与他恰恰相反,杜随笑容满面。
  此时若有了解形势的人一定会佩服她,面对一个实力明显超过自己许多的危险的敌人还能笑成这样。
  杜随当然也知道此行的危险,但她还是有所倚恃:有她师傅所留的七宝珠护体,若是动动脑筋加上偷袭,或许可以解决掉眼前的魔头。
  “我是诚心来向你赔罪的,为了表达我的诚意,我想请你看电影。”杜随美女笑容可掬。
  金墨哼了一声,艺高人胆大,他没将杜随放在眼里,自然是去哪里都无所谓的意思。
  于是他们去了华星。
  电影是新出的英国片《LOVE ACTUAL》,杜随觉得拍得很不错,看得津津有味,差点忘了此行的目的。
  黑暗中身旁的少年散发出强烈的存在感,带着一点点汗味的年少的气息,无意(?)碰到她手臂的他的手臂仿佛都在说“这就是青春的肉体”,虽然看不见他是不是在看电影,但可以感觉到他的专心致志。
  真是亦幻亦真,一时间杜随怀疑了自己,这分明就是个普通的优秀的男孩子,像许多的同龄少年一样站在我们族群年龄和体能的优越的巅峰,一样的骄傲,专注,脆弱和残酷,怎么会是一只几百几千年的妖物呢?
  暗中叹了口气,杜随悄悄地将右手无声无息地伸向他的肋下。
  这次她掌心的是她所掌握的最强的降妖符“天龙符”,攻击的是据说三尸妖唯一的致命之处。
  她心狂跳。
  她纤细美丽的玉手在黑暗中一寸寸接近目标。
  然而黑暗中有一只手仿佛早就等在那里,突然牢牢地握住了她的手腕,像铁箍一样。
  杜随觉得修炼至今的自己手像一只被铁索绑住的蝴蝶。连挣扎的一丝余地都没有。
  她心沉了下去:对方太强了,而且警惕。
  少年讥诮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这样就能对付我吗?你太天真了。”
  她脑子里许多念头狂转,可是想不出一样有效的方法来摆脱此时的困境。
  怎么办?怎么办?
  一只冰冷的手指在黑暗中轻轻摸索着她被抓住的手的掌心,如果不是现在这么危险,她一定会痒得笑起来。
  然后是旁边少年的冷笑:“天龙符?”不屑的口气好象在说“五毛钱?哼哼。”
  “我真佩服你,这点道行也敢来对付我,实在是勇气可嘉。”冰冷而充满嘲笑的声音,慢条斯理,好像猫要吃掉被逮住的猎物前玩弄它的态度,偏偏还带着点清脆好听的童音,令人不寒而栗。
  “没有办法啊,”杜随意外地听到自己的声音居然异常冷静柔软,“降妖除魔,我辈己任。”
  “好大胆的女人……可惜,你这么弱的货色,我一只手指就可以捻死几百个。”对方声音低回,带着奇异的魔力,好像是在自己耳边说的,杜随只觉脖子后头一阵发痒,那声音一直进到她心底最深处,荡魂夺魄,令她难以维持最表面的冷静。
  “既然如此,”杜随使出所有的意志来维持声音的淡然,“你又何必在对一个这么不堪一击,又被你完全控制的人说话时也加进摄魂之术呢?”
  对方显然有点惊讶,他的声音里带着冰冷的杀机和无声的笑意:“你还真是镇定。”好像心情有点愉快,“好吧,为了奖励你的胆量和眼光,我就让你活到看完这场电影。”
  然后他就不再说话了。
  其实是自己想看完电影吧?杜随虽然已经束手无策,却还有心思异常清晰的在心里这样想。
  保持着一只手脉门被扣住的姿势坐着,她其实心急如焚,如坐针毡,但一时间却没有法子应敌。
  电影终场了。
  少年在人流中一只手仍扣住她脉门,另一只手搂住她的腰把她固定在他身上,杜随完全动弹不得,只好任凭他将她就这样半拖半抱地带出人群,扯进旁边一条没有灯的黑洞洞的小巷子里。这感觉让杜随觉得自己很像被大型猫科动物捕杀的猎物。
  他把她狠狠地按到墙上,用身子紧紧压住她。外人看来会以为是一对正亲热的恋人。
  “聪明的话不要呼救,”他低促地说,“只会使死人增加。”
  她点点头,这点不需要提醒。
  “有人指使你吗?”他呼出的气都喷在她脸上,温暖而湿润。
  原来妖怪的呼吸也是热的。
  “没有。”
  “我想也没有。”他嘲笑地说,“谁会这么白痴派你这么弱的人来打草惊蛇?”
  “那些人都是你杀的吗?”杜随直视他眼睛,极其诚恳的低声问。
  他愣了一下,然后冷笑说:“你都快死了,问那么多干嘛?”
  “都快死了不能做个明白鬼吗?”杜随轻声说,被可能性极大的死亡威胁着,偏偏威胁她生命的对象她一点都不讨厌,甚至有一份难以说清的亲近之感,她突然觉得很无助,连站立都变成困难起来,她下意识伸出一只素来为人称道的纤纤素手,无力地搭在金墨的上臂。
  在那一瞬间,金墨的神情起了一丝不易察觉的变化,好像五官骤然软化,但随即眼中显出一丝恼怒。“别企图拖延时间!”三尸妖像一个骄傲的男孩一样不耐烦,甩开杜随的手,“我可不会配合你!”
  说完他故意伸出一只冰冷的手在她温暖细嫩的脖子上轻轻抚摸,好像是寻找下口的地方,又好像是打算随时一用力就掐死她。
  这么刺激的感觉让杜随觉得脊背一阵阵战栗。
  “你修行年头虽短,”那若妖若人的生物在黑暗中无声地恶毒地笑,“仔细看倒是最精纯的一派,就这么杀了未免浪费,不如,”他故意停顿了一下,一瞬间杜随觉得已经看到了他的獠牙。“让我吃了你吧。”
  这是只干脆利落的三尸妖,他这么说完,立刻把嘴凑到她脖子上。
  他的嘴唇印上她的颈侧大动脉,杜随几乎能感觉到自己柔嫩单薄的皮肤在他锐利的獠牙下的触感,他好像故意拖延,只是用獠牙轻轻碰触,甚至还用舌头舔了一下。
  杜随的本能使她恐惧得心脏收缩,知道他要在自己死前尽情玩弄,可是仍然觉得很像挑逗的热吻,脑子里掠过《夜访吸血鬼》里头的香艳情景,原来死亡边缘的调情真的分外刺激,她控制不住自己肉体的反应,腿发软,每一寸皮肤都因为强烈的刺激而颤栗。
  可能是她的反应刺激到他的雄性本能,三尸妖的呼吸也急促起来,他的手忽然握住了她的一边胸部。
  意外,刺激,一点惊恐,受攻击的本能,杜随发出一声像呻吟的惊呼。
  以杜随有限的经验,她也知道这样的呻吟对男性有多大的刺激,她几乎是认命地等待他进一步的粗暴攻击,或许潜意识最深处还有一点点期待,这点她还是很诚实的,黑暗情绪中的一种,雌性动物受到追逐和强迫的潜藏欲望。
  果然,他握住她胸脯的手一紧,几乎弄痛了她。
  但是他的动作停顿了下来,好像在思考什么问题,杜随想他一定是在考虑要不要找个地方将她先奸后杀。
  趁此时机,杜随暗暗右手结了个印。
  看来思索很快有了答案。“……你真是很诱人的女人……”他原本清冽的声音因为欲望而有些低哑,“不过……可惜,我不喜欢改变已有决定……”
  看来三尸妖比普通人类男性更擅长控制自己下半身,或者是自己魅力太差。杜随自嘲地想。
  他的獠牙向她的血管切了下去,同时他的手也用力捏她,好像想把欲望都发泄在那里。
  说时迟那时快,一片乳白色带着七色彩虹光晕的光芒从她身上弹起,将三尸妖整个震开。
  金墨站稳脚步,用很是美丽的姿势擦掉了嘴角受到震荡而流的细细血丝,凶狠地看着杜随。
  杜随站在黑夜之中,方才的乳白色光芒在她一只伸出的手掌上凝聚成了一个鸡子大小的光球,彩虹光晕隐隐流转,美丽异常。夜风吹动她裙裾,她脸上不悲不喜,仿佛一个在黑暗中独自光明的女神。
  金墨狠狠地说:“七宝珠,哼,想不到你有这样的佛门至宝!”
  那光晕的核心,就是平时杜随耳朵上那颗不起眼的白色玉珠子。
  “小弟弟,”杜随巧笑嫣然,语气妩媚,反击使她恢复了平时的从容,“你还没成年呢,虽然是你要强奸我,别人还是会说我猥亵未成年人的。有谁会相信,”她眼中厉芒一闪,冷冷地说,“你是只年老成精的三尸呢?”
  “我对三尸所知不多,想不到是如此凶恶的妖怪,还以人血为食。我本来还不解,既然都是人练成的,何以就被算做了妖魔?现在才知道果然古之人不余欺也。你方才轻薄我的罪过,现在偿还来吧!”
  金墨冷冷一笑:“你以为仗着七宝珠就能将我怎样吗?”
  “一试便知!”杜随清叱一声,一手结印,口中念出咒语,白色光球光芒大盛,好像被无形的力量往金墨推过去。
  七宝珠是佛门至宝,是当之无愧的A级法宝。据说是释迦牟尼还是个王子,未曾得道之时云游天下寻求幸福真谛,却最终发现众生皆苦时留下的一滴悲悯之泪所化,所以庄严美丽,大慈大悲,具众生相,具寿者相,妖邪魔物,一见之下,无不失色自秽,辟易十里。
  可是眼前的三尸妖显然没有自惭形秽的意思,不过他大概也不敢碰到这佛门庄严法器。只听他哼了一声,指尖一点,一道暗紫色光芒将白光敌在半空之中,相持不下。
  杜随顿感强大压力,她咬牙苦撑,白光与紫光在空中纠缠,亮丽耀目,比烟花还好看。
  如此相持了一刻钟,杜随渐觉发际冷汗涔涔而下,对方却神态自若。
  正危急间,忽然压力一松,杜随松了口气,将七宝珠稳住。一看却是金墨将紫光收回去了。
  杜随见他如此轻松,说收就收,全不惧自己趁机反击,不由心下大惊。
  对面少年却不甚高兴,厌烦地说:“好了,我已经明白了,你不是我对手,你的七宝珠也奈何不了我,但是你拿这玩意儿护体,我也杀不了你。算了,我放你一马,你以后也别再来烦我了!”
  杜随知道他说的不假,却说:“我也不想惹你,不过看着你在学校里吃我的同类我总不大能做到视若无睹,虽说也知道是以卵击石,不过即便是我心里明白,有时也不得不作一两件傻事。”
  她说的都是心里的大实话,总算没刺激到三尸,金墨想了想,更加不耐烦地说:“我也不是非喝人血不可,既然如此,以后我自会注意一些。”
  对他来说,这已经是最软的话,最大限度的让步了。
  杜随知道自己能力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叹了口气,说:“好罢,只望你说到做到,你是堂堂男子汉,不要欺骗我这弱女子才好。”
  这“堂堂男子汉”一刻钟前还想吃掉你这“弱女子”呢!
  金墨可能总觉有被迫让步的嫌疑,情绪很是有点烦躁,连回答也不想回答。
  杜随因为今日方知什么叫做无能为力,有点心灰意冷,情绪也很低落,又生怕不小心刺激了三尸,便低声说:“我们回学校去罢。”
  金墨没反对,于是一人一妖开着车回到了Q大学。
  回到宿舍还不到十二点,心眉和黄毓得知她真和十五岁的男孩出去约会都很是诧异。

  第六章养鸡场的女饲养员

  第二天李心眉早锻回来兴奋地摇醒杜随告诉她说昨天B大学没有发现牺牲者。
  当然了,杜随心想,昨天跟我这么晚回来,再出去觅食就也太有兴致了!
  她下意识地摸摸自己脖子,昨天那冰冷修长的手指触摸的感觉还残留着,不由打了个寒颤。
  第三天,第四天,也都相安无事。
  人们开始忘记之前的惨案,相继回到了学校,B大学渐渐开始恢复旧观。
  人都是健忘的,这也是为什么大家都能好好活下去的理由。杜随想,金墨倒也信守诺言。
  既然如此,杜随也就跟李心眉告别,收拾行李开车回家了。
  一边开车,杜随一直在漫无目的地乱想。
  再过些时候,这件事也就只是校园恐怖故事的一则吧?
  三尸以后还会有想要或不得不吃人的时候,不过他应该会谨慎选择处理吧?
  比如说,一个晚归的舞女,一个夜班的的士司机,甚至一个晚上去作案的贼。这样就不会太引人注意。杜随总觉得三尸虽然冷酷,却是个很聪明很敏感的“人”,有些话自己不用说他也理会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个晚上的肌肤相触,彼此都急促的呼吸,杜随觉得自己和这只妖物之间总是有些隐约的默契存在。
  不行不行,杜随忽然一惊,拼命摇头,想把这胡思乱想排除开去。怎么能和这么危险的食人妖物有默契呢?他只要力有所及一定毫不犹豫将自己吃掉,这么松懈大意,可要死无葬身之地了。
  其实妖怪吃人倒也很正常,人也是吃别的动物的,这点根本不难理解,何况目前地球上人类数目明显过剩,有点天敌也是好的。只要谨慎一点,还有不要攻击精壮中坚。狮子不也挑老弱病残的牛羚吗?妖怪也要生存的,只要保持一定的数量比例控制。
  自己想什么呢?杜随又是一惊,又不是自然监控者,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呢?作为人类一员,总该从自己族群出发考虑吧?
  胡思乱想间,杜随忽然发现前方一个衣着蔽旧的女孩子神情恍惚地穿过马路,在马路中间时突然停下,眼神空洞,好像根本没有看见她的车直冲过来。
  不好!杜随猛踩刹车,吓出一身冷汗,但车头部还是撞着了那女孩,女孩倒了下去,血流了一摊在地上。
  竟然出车祸了!
  杜随苦笑,这几天还真倒霉。
  她走下车,用手机报了警,说了自己车牌号和驾照号码,然后把那个女孩子送到最近的医院。
  幸好没有伤到头部和脸,断了一根肋骨,受了惊吓所以晕过去了。
  等候医生检查的时候交警赶到了,好在有很多目击证人及监视录像可以证明完全是这个女孩子违反交通规则并且举止不合常理才出的事,杜随处理得又十分冷静正确,受过良好教育的知性美女负责任的态度让年轻交警很是激赏,所以完全没有被责难。
  这时医生来通知说病人抢救完已经转到加护病房,于是杜随就和交警去看那个出事的女孩。
  那女孩全身麻醉还没醒,杜随一看就知道是那种所说的打工妹,经济情况一定很不好,又没有医疗保险,便主动说要为她负担所有医疗费用。
  见惯了讹诈扯皮,推卸责任的年轻交警很是惊讶,看杜随的眼光变得像看仙女或观音(当然,如果杜随是个中年丑妇,这眼光就会像看傻子或神经病了),做完必要的笔录之后就离开了。
  杜随在病床旁坐下,她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这么难得的假期就这样荒废了,自己还真是倒霉!
  她闲来无事,就观察起这个昏迷不醒的女孩来。瘦瘦的,青白的脸色,简直像营养不良,并不很好看,但还算清秀,皮肤和头发都缺乏护理,有点毛糙。衣服样子陈旧,却洗得很干净,比一般打工妹看起来要顺眼些。瘦小的身材很像南方人,但杜随直觉她是北方的,而且不是东北的,可能是因为她有点方的颧骨。
  这女孩看上去二十来岁,但是杜随知道实际上她可能只有十六七岁。她闭着眼睛,不时发出痛苦的低吟,好像在做可怕的噩梦。杜随想她一定吃过不少苦了,这些打工妹,人人身后都有血泪经历。可是谁没吃过苦呢?杜随自己看上去那么得天独厚,实际上也是一路摸爬滚打,出生入死。
  所以杜随并不特别同情她。适者生存,残酷无情的真理。这个星球上从来没有下过面包雨或牛奶雨。
  过了半个小时,那女孩慢慢的睁开了眼睛,可能麻醉效果还没过,她眼神茫然。
  “你撞上了我的车,”杜随告诉她,“现在在医院里,你断了一根肋骨,其余没什么大碍,你暂时可以安心修养,我会先帮你垫医药费,不过必须说明我并没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她也很怕这些人胡搅蛮缠,这种事出得多了,为防万一,她要把话先说清楚。
  那女孩好像完全没听见她说什么,眼神空洞地四处张望。
  “你要水吗?”
  这回好像听到了,几不可查地摇摇头。
  “你叫什么?”
  “……小,小娥……”声若蚊蚋。
  “你住在哪里?”
  茫然的眼神,没有回答。
  “那么,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在哪里工作,我好通知你的……嗯,朋友。”杜随温和耐心地说。
  谁知一听说要通知工作单位,那女孩就像疯了一样,“胡”的一下坐了起来,双手死死攥住杜随的衣角:“……别,别告诉他们……求求你了…… 他们知道了准说俺是个惹祸的精……准不要俺了……俺就再也回不去了……”说到最后,居然声嘶力竭,眼泪都下来了。
  杜随很诧异她这么激动,连忙安抚她:“好好好,我什么都不说,你先躺下来……你断了肋骨,怎么能这么激烈运动呢?”
  好不容易把她安抚下来,这女孩犹自抽泣。杜随就给她拿水和餐巾纸,一边又问她想不想吃什么。
  女孩擦干眼泪,觉得很不好意思,后来确实饿了,才吞吞吐吐地说想吃豆沙包。
  杜随给附近一个相熟的粤菜馆打了个电话,让送一份豆沙,奶黄,叉烧,虾饺的点心拼盘来。
  因为是熟客,对方很巴结,不一会儿四个小小笼屉就送来了,冒着热腾腾的气。
  看来除了豆沙包,其余的她都没吃过,吃得极是香甜。杜随看着她吃,心里暗暗叫苦。自己总不能一直陪着这小姑娘吧?
  正发愁间,突然听到一个极为男性化的声音叫着“小娥,小娥!”然后病房的门口就冲进来一个高大雄健的男子。
  一看这男子,杜随就暗暗喝了声彩,好一个威猛俊男!身高有一米九,浑身上下没有一丝赘肉,肌肉形状和身体比例完美,五官无可挑剔,一头长发光彩夺目,最难得的是穿了一身时髦艳丽的红色衬衣和黑皮裤,竟然一点也不显得脂粉气或是俗气。衬衣领口敞得很大,露出胸部洁白如玉的坚实肌肉,性感得令女人流口水。
  病床上的小姑娘一见到来者,就哆嗦了一下,脸上泛起一层潮红,眼中却露出惊恐。
  那俊男一见这小姑娘如获至宝,立马冲上去将她整个抱在怀里,口中还连连呼唤:“小娥,小娥,你没事吧?”
  他看这姑娘的眼光热得就像恨不得把她当点心合水吞下去,却又温柔得舍不得碰她一根指头,仿佛这打工妹是玻璃做的,只要遇到一点力量就会碎掉的宝贝。
  那姑娘在他怀里却不住颤抖。
  杜随看见他显然没发觉床边站了一个比床上的人要漂亮十倍,有气质一百倍,有魅力一千倍的女人,就咳了两声:“咳咳……嗯,这位先生…… 她断了一根肋骨,你这样会使她很痛苦……”
  不料那猛男站起身来,眼中闪着寒光地盯着她,厉声说:“就是你,就是你把小娥弄伤的?”
  那样子像是恨不得把她吃了。当然,这和前面所说的吃法可就有天渊之别了。
  饶是杜随一生自负镇静,在这样的指控面前也不由有点慌了:“不不,误会误会,是她自己过马路不小心撞的……”
  TMD,怎么这台词这么像一般小说电影里伤害了纯洁脆弱的女主角,又软弱无耻地在前来寻仇护花的英雄男主角面前发抖求饶的废物反角呀?
  那猛男也像一般小说男主角一样没打算轻易放过她,仍然狠狠地盯着她这个罪恶化身。
  这个时候应该女主角用柔美而气若游丝的声音说:“答应我,亲爱的,放过她……”
  可是我们这位病床上的打工妹还在神游太虚,一点也不入戏。
  所以杜大小姐只好自救:“我没骗你,”她冷冷说,“你可以向交警咨询。”
  不知是她冷冽的态度起了作用还是因为床上女孩的一声呻吟,俊男立即将注意力转移,“小娥,痛吗?我刚刚弄痛你了吗?”声音温柔得像涂了蜜,伸手想抱住她,但是那个小娥却脸色惨白地躲闪了一下。
  威猛俊男立即痛苦得声音都变了:“你……你怕我吗?”他难过地咬了咬下唇(动作真是性感得要命),“你怕,我会伤害你吗?”
  “……俺,俺……”
  “小娥,我不会伤害你的,别躲开我……”
  “……俺,俺……俺怕……”
  “没有你我活不下去,小娥。”
  “黑玉哥哥!”
  杜随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这情景太诡异了!
  男的是日本漫画里才有的超级美男子。
  女的是不折不扣蓬头垢面的乡下打工妹。
  男的说的是言情小说对白。
  女的说的是山东土话。
  这世界怎么了?为什么出个车祸都能遇到这等震撼场面?这男的是被下了什么蛊吗?
  杜随见他们柔情蜜意,一时半会儿也是不会结束,只好又咳了两声,然后不顾那男的要杀人的目光,掏出一张名片:“这是我的联络方式,如有需要,请和我联系。”
  离开的时候虽然觉得自己的魅力受到空前贬低,杜随还是笑了笑:她当然知道这个男子不是人类。她和交警都不知道也没通知这女孩的任何有关的人,他怎么会知道了,突然就这样出现的呢?何况他身上的妖气藏也藏不掉的。但是也许因为在三尸那里受到的挫折,也许因为看出这男子不会害那个小娥,她不想管。
  两天之后的晚上,杜随的公寓响起了敲门的声音。杜随去开门,是那个俊男。
  杜随一点也不惊讶,便把他让进来。外面可能在下雨,他身上和头发都湿了。
  杜随把他安置在沙发上,给他倒了一杯热的红茶,拿了一条干毛巾。
  “谢谢,”他说,“那天我不能自控,得罪你了。”
  “没什么。”杜随淡淡说。
  俊男的脸上很是疲惫:“对不起,我能现出原形和你说话吗?我刚修成人形没几天,这几天又特别累,原形比较轻松一点。”
  “请便。”杜随善解“人”意地说。
  俊男甩了甩头发上的水,消失无踪,面前出现了一只半人高,红羽黑翎的神骏公鸡。
  于是公鸡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我是一只公鸡(废话),迄今为止已经修炼了两百六十年(原来是个道行还浅的年轻妖怪),到七年前为止我都生活在农家的鸡舍里。因为在人看来鸡都长得差不多,我又很小心谨慎,至今为止也没有被人看出来是一只已经活了那么久的公鸡。”
  “七年前我的上一个主人老张头把我卖给了他侄子在怀柔的养鸡场做种鸡,我样子威武好看,又不衰老,鸡场主人虽然惊讶,却对我很满意。我很自然地在养鸡场里成了众鸡之王,养尊处优,妻妾成群。(就是都是天天被宰掉一批的妻妾!杜随想。并且很想打断这只公鸡王者自鸣得意的英雄传奇)所有年轻的公鸡都不敢仰视我。养鸡场周围就有一处灵穴,很适合修炼,我天天努力不懈。”
  “一年前从山东来了一个打工妹,她又勤劳又善良,起早贪黑地干活(怎么这么像高玉宝?),对我也照顾得无微不至。我很喜欢这小姑娘。可是养鸡场里的人却因为她是外地人欺负她,什么都给她最次的,明明别的都是男人,却让她一个小姑娘干最重的活,可是她从来没抱怨过。”
  “有一天,鸡场主人突然对她起了歹念,晚上摸到她房里把她强奸了。她很痛苦,却不敢声张,只好在没人的时候向不会说话的我倾诉。我是一只种鸡,并不觉得交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杜随点头表示理解)有时候有的年轻的小母鸡不愿交尾,我也会啄她们的羽毛,强迫交配。可是看到她哭个不停,我就觉得很心痛。”
  “鸡场主人后来三天两头去找她,别的工人知道了,也纷纷效仿。(杜随告诉他,上行下效,这在中国是很普遍的。)后来鸡场所有的男人都强奸过她。她几乎天天来找我哭,我虽然气愤,可当时我连人形都没有,又有什么法力帮她呢?只好默默地在她身边安慰她。因此她越来越依恋我。然后有一天她把我从笼子里带到她房里过夜,当天晚上有一个男人摸进来,差点没被我啄瞎了眼睛。别的人笑得不行。于是小娥就天天让我睡在她房里,我就这样保护了她。”
  很好,公鸡救美。杜随点点头。
  “直到一个月前的深夜里,我日夜修炼的成果终于出现了,我变成了人。当时小娥在她的床上熟睡,月光照在她宁静的睡脸上(杜随发现这是只很诗意的公鸡),我慢慢走到她面前,在她身边躺下,我把她搂在怀里,用手去抚摸她的头发和身体,这是我一直的梦想,用人类的手抚摸她,安慰她,当我终于做到时,这幸福的感觉真是无可言喻,是我两百多年的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可是拥抱和抚摸令睡梦中的她有了反应,她扭动着身子轻轻呻吟,我再也控制不住我的欲望,便把她的衣裳解了下来……”
  “停,停!”杜随说,“不必描述细节。”
  公鸡很不高兴自己优美的叙述被打断,拍拍翅膀说:“这不是色情,是艺术!”
  杜随冷汗直下,连忙说:“我明白,可是毕竟是小娥的隐私,她很害羞的。”
  公鸡一想也是,就从善如流的接着说:“于是我和小娥一夜云雨,感到前所未有的快乐,此后每天晚上我都变成人形与她交合……”
  “什么?”杜随大叫:“那你和那些男人有什么不同?”
  “当然不同!”公鸡不高兴的说,好象杜随很失礼,“我们是爱的升华,小娥也很享受,她每天在半梦半醒之间都发出愉快的呻吟。”
  杜随无语,只好道歉。
  “四天前的晚上,我做得很尽兴,筋疲力尽之下不小心露出了原形,小娥不巧这时醒来,一时受不了巨大的冲击,尖叫着夺路而逃……”
  想来也是,杜随想,我要是天天做绮梦梦到和一个大帅哥巫山云雨,有一天半夜醒来却发现是一只巨大的公鸡压在自己身上,那也很难若无其事地说“早安,darling”.
  “底下的事你已经知道了。”公鸡说。
  “那么,你现在打算怎么办呢,黑玉先生?”杜随有礼地问。
  “我要和小娥厮守在一起。”
  “黑玉先生,你想好了吗?你是不老的妖,她是生命青春短促的普通人类,转眼鹤发鸡皮。”
  “外形并不重要,何况,”黑玉冷冷地说:“我并不讨厌鸡皮。”
  这小子还挺有种族自尊心。
  “哦,失礼。但她有一天会死去。”
  “这世上并没有谁离了谁不能活。”
  杜随点点头,这倒是至理。“那么,黑玉先生,你希望我为你做什么呢?”
  “人间的路我不是很熟悉,小娥……你知道的,近乎一无所知。杜小姐不但修为精深,在俗世也很成功,是个极有见地的高人,希望你能指点我夫妻一条明路。”公鸡黑玉大灌迷汤。
  “很简单,或租或买一处房子,赚钱养活你的妻子。”
  “可是,”黑玉面有难色:“我能做什么工作呢?”
  这世道连妖怪都愁找工作!
  也是,杜随想,一只公鸡会做什么呢?除了配种和打鸣。想到这里,杜随忽然灵光一现:“你外形出色,声音动听,可以做歌手。”
  “歌手?”
  “你的资质做偶像派无可挑剔,会有唱片公司抢着捧你。你可以先找个酒吧唱歌,很快就会有星探发掘到你,在此之前,你还可以去夜总会兼职做舞男。”
  “舞男?”
  “噢,一些女人会付钱给你让你陪她们上床,报酬不低。”
  黑玉大喜:“那岂不是和我之前的工作一样?”
  杜随点头说:“大同小异,不过人类女子很善妒嫉,和母鸡不同,你要小心应付。”
  黑玉谢了她的提醒,并且权威地更正她说母鸡们其实也很善争风吃醋,而能否高效率地摆平这些事正是衡量一只公鸡的能力的标准所在。
  黑玉接着就告辞了,说是小娥一人在医院会害怕。
  他走了之后杜随很是感慨,想不到人妖之间还有这样的爱情故事。但是她心里隐隐总觉得哪里不妥,却想不明白。
  上床的时候她终于想到了,差点没从床上摔下来:黑玉这两百多年一直是种鸡,那么它的修炼方式也就呼之即出了:
  采阴补阳!
  她想起小娥青白的脸色,这女孩还能活到半年之后吗?

  第七章 美人蟒

  顺利摆平车祸事件后,杜随在周一休假完毕重新上班,一上班自是又忙得昏天暗地,连课都没上。三尸那边没听说有什么新动静,倒叫杜随安慰不少。
  这样一直忙到周五下班才算松了口气,杜随想想打了个电话给李心眉问问情况。
  “……啊,没有,没人死……但是,杜随……”心眉好像为什么事困扰。
  “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没有,事倒是没出……就是有点奇怪。”心眉吞吞吐吐,后来在杜随一再催促下才说了出来。
  原来上星期日心眉晚上给杜随打电话时,杜随曾经怀疑B大学的吸血事件是美人蟒干的,便教了心眉一个应急的法子。美人蟒的视力不佳,大致跟盲鳗仿佛。所以掠食主要靠嗅觉和听力。她一般会先盯上一个目标,便呼唤他的名字,声音很像熟人。猎物不觉,一旦回答就会被她掌握。这时如果在地上放三根自己的头发,可以起到迷惑的作用,让美人蟒以为他一直站在那里,就错过了摄魂追踪。但是有的美人蟒年久精明,这一招就不管用了,还是会让她发现晚上睡觉的位置。这时便用第二招,用糯米和蜂蜜拌成一个饭团,包在自己的贴身内衣里,放在被窝中,自己却睡到别的地方。晚上美人蟒来到之前找好的地方,闻着气味找到那饭团,因为内衣气息的缘故,会误以为是猎物。糯米和蜂蜜是美人蟒仅次于鲜血的爱好,所以吃下这个饭团,美人蟒往往也就满意了,不再追杀原定猎物。
  李心眉在得知这个方法之后,立即通知了所有她认识的人,其中就包括她师妹黄毓,黄毓的男朋友也在B大学读研,所以黄毓就告诉了她男朋友。
  昨天中午,黄毓男朋友的同屋吃完午饭从食堂回宿舍,听到后头有人叫他,应了一声,回头却没有熟人,他以为自己听错了,倒也没在意。下午他当作一件没要紧的事向同屋,也就是黄毓的男朋友偶然提起。黄毓男朋友想起之前他女朋友告诉他的事,就劝他的同屋试试。两个男生觉得挺好玩,就依法作了,为了玩笑,还特意用身上穿的内裤包的,谁知第二天醒来饭团和内裤都不翼而飞。
  “是不是同学恶作剧呢?”
  “当天晚上只有他们两人在屋,门是锁的。而黄毓男朋友发誓自己绝没私藏。”
  杜随搁下电话,觉得事情有点严重。她原先怀疑是美人蟒作祟,后来见到了三尸妖金墨,就把原先怀疑推翻了。可是如果现在心眉所说是实,此事就很值得商榷。
  金墨绝不会去叫人名字,更不会去吃甚劳什子蜂蜜饭团,据杜随对他的了解,他还没这样的幽默感。
  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B大学里确实有一条食人的美人蟒。
  杜随左思右想,越想越觉不安,终于毅然决定放弃今晚既定的与狐朋狗友在什刹海酒吧寻欢的节目,驱车直奔B大学。
  到了学校天已经黑了,杜随没惊动李心眉,便自己在校园里侦查。 美人蟒是一种水蛇,那么最有可能栖居的地方自然就是那个远近闻名的湖了。
  杜随走到湖边,运起灵识,默默察看,发觉这里水气极盛,而且隐隐有股腥臭,知道大概错不了。
  她知道美人蟒没那么早出洞,自己忙着赶来还没吃东西,就跑到西门外的肯德基吃了一个新出的黄金烤鸡腿汉堡,然后回到湖边,在一块石头上坐下。
  前一阵子的闹鬼使得这里湖边晚上不像以前那么多人,但还是有不少热恋中不畏死亡寒冷的恋人在这里依偎。
  晚上风有点凉了,杜随觉得有点寒意,周围的情侣都抱得更紧,互相以体温取暖。杜随不禁有点自怨自艾:人家都双双对对,不负良宵。自己形单影只,在这里无聊地被冷风吹不说,还要除妖!
  可怜自己也是一绝色佳人,怎地落到如此地步?
  毕竟是非常时期,十一点刚过,湖边已经再没半个人了。可见大家还是深知生命可贵的。
  杜随把咒语背了一遍又一遍,第三次检查了怀中的符纸。心情渐渐紧张起来。
  美人蟒不象花妖和史莱姆那么弱,手到擒来,也不像三尸那么强,完全没有抗争余地,这种妖物是劲敌,但杜随自信靠自己完全可以除去。
  但是肯定是要经过一番苦战。
  也就是说,这将是杜大小姐有生以来第一次与势均力敌的妖物战斗,这意味着搏命。
  所以杜随渐渐不能控制自己的手心流出冷汗。
  又过了一会儿,一道白色的淡弱的光从湖底升上来。
  来了!杜随站了起来,准备迎敌。
  那白光升到湖面就定住了,杜随凝神一看,只见一个一身白衣,一头漆黑发髻,望着像三十多岁少妇模样的绝艳丽人站在水面上。
  这就是美人蟒吗?
  杜随走到了最靠近它的湖边(她可不会登萍度水的轻功),鼻子里已经闻到一股浓浓的蛇腥味。
  杜随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气味和动静,鉴于上回的失败,搞偷袭她怕反而上了对方的当,何况对手又是以阴险著称的蛇类。所以这次她想趁其不备,当面挑战。
  君子可欺以方,对付邪恶阴险的对手,就只好用凛凛正气来压制了。
  “谁?”美人蟒嘶嘶地说。与容貌相比,它的声音难听得惊人。为什么它还能模仿各种口音呢?
  “你什么时候搬来的?”杜随像在问新搬来的邻居。
  “你是谁?”美人蟒恶毒的嘶嘶声很像蛇吐信子。
  “那些人是你杀的吗?”
  两个女人都不打算回答对方问题,各自自顾自提问。
  美人蟒突然笑起来,它的笑还是嘶嘶的。“你是送上门来的食物啊?哈哈,我就不客气了!”
  它的身子扭了一下,杜随这才发现从裙子底下露出来的是粗大的蛇尾,拍打了一下水面,溅起银色水花。
  无耻的蛇女,说话还真不优雅!杜随厌恶地想。
  “昨天的内裤饭团味道好吗?”
  明白过来的美人蟒怒发冲冠,嘶嘶地大叫:“原来是你这个不自量的人类在捣鬼!”她拍动尾巴冲了过来,溅起一路浪花,样子还真是比普通林蚺都吓人。
  杜随手一指,指尖一道白色光柱朝美人蟒袭去。她的白光虽然比金墨的紫光全不可同日而语,美人蟒还是不敢小觑,一张嘴,吐出鸭蛋大小的一颗绯红内丹,将杜随的“金刚伏魔”敌住。
  僵持的情景和那天与三尸对敌很像,但这次勉力支撑的是美人蟒。
  何况杜随还有法宝没使,还有一只左手空着。
  探得对手实力,杜随心中大安。
  美人蟒见势不妙,又一张嘴,一团绯色雾气喷了出来。
  不过杜随早知美人蟒会喷毒,不慌不忙,左手从怀中取出一张“辟毒符”,对着那团雾气射了过去。一团金光,如艳阳遇雪,那绯色雾气消失无踪。
  杜随正想小小得意,美人蟒突然开口,声音变得异常娇媚,开始唤杜随名字。
  这才是美人蟒的看家本领:夺魂魔音。
  杜随虽是个女子,也被这声音弄得销魂蚀骨,意马心猿。心中暖洋洋的只想回答。
  她心底还清醒,暗叫不好,这一回答自己就任妖物摆布了!
  运起自小修为的禅门定力,杜随与魔音努力相抗。
  那美人蟒一声比一声叫得销魂,杜随鼻子上已经有了汗。她伸手打算取下耳边的七宝珠。
  忽然一道白色物体如电一闪,杜随不及反应,已经被蛇身紧紧缠住,全身再无一处动弹得了。
  她只顾与美人蟒魔音相抗,耳目不灵,被从后头偷袭了。
  美人蟒竟然有两条!
  一个短发,十几岁清丽女孩模样的脸凑到她面前细细打量,身上还穿的是牛仔!
  原先的少妇蟒发出嘶嘶的笑声。
  杜随心中暗暗叹气,怎么才几天她就又遇险了?最近运气实在不好得厉害!
  蛇儿缠得她甚紧,别说取下七宝珠,就连写在手心里的符都没法运用。
  看来这次要大大不妙了!
  “乖孩子,干得好!”少妇蟒嘶笑着夸奖它女儿。“这是个修仙的人,她的血不但有营养,还有灵力,吃下去可以至少增加个二三十年的修行!妈妈分你一半!”
  听着一条美人蟒像夸蜂王浆一样夸自己的血,又借此充分表现伟大母爱,杜随心里还真不爽。
  美人蟒女儿却摇头表示不同意,它的嘶嘶声也不比它娘亲好听:“妈妈,这人比我好看,我想要她的样子。让我把她整个吞下去吧!”
  杜随听得魂飞魄散:原来美人蟒是通过把一个女子生吞来变成她的模样!杜随一想到这蛇以后就变作自己的样子,不由身上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她开始想象这蛇假装自己,会去把心眉,黄毓,陈聪一众人都骗来吃了,金墨它自是吃不了的,不过金墨在蛇身上看到自己的模样肯定什么都明白了,估计非笑死不可。
  也许老和尚师父知道了会帮我报仇吧!杜随自我安慰地想,但是转念一想老和尚说不定早功德圆满,究竟涅磐了,不由十分丧气。
  她本是颇能看开生死是非的人,但死在两条恶心的蛇手里实在有点不甘。
  那厢美人蟒母女却起了争议,母亲觉得自己那样太亏,分不到半点好处,就极力想说服女儿它已经是倾国倾城了,远比这个被擒的丑女好看得多,无奈女儿正在叛逆期,好说歹说硬是不听。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听话呀!这女人长成这样,脸大眼睛小,牙齿不整齐。你还觉得她漂亮?”
  “我就要她!”
  “鼻子是塌的!”
  “我就要她!”
  “水桶腰!”
  “我就要她!”
  “没屁股!”
  “我就要她!”
  “气质像三流舞女!”
  “我就要她!”
  ……
  “我就要她!”
  ……
  杜随已经快气炸肺了,自己这个秀色可餐的美女竟然被说成这样!照它说的还是自己吗?那不是门口卖茶叶蛋的大妈吗?
  这个小蟒蛇崽子智商有没有五十啊?你与你娘分辩不会举出事实吗?比如说我的柳眉星眸?性感嘴唇?75D的胸部?纤纤玉腿?当然腿这死蛇是不用考虑的。
  更别说我这绝代的风姿了!
  虽然不想被吞了,杜随还是无法忍受被诋毁,差点要反唇相讥了。
  慢着,他们自家窝里斗,我应该想法子搞点手段脱身啊,等脱了身要把它们做成蛇羹也好,烤蛇段也好,什么不由我呀。
  哼,本小姐要吃个一蛇三吃,凉拌蛇皮,椒盐蛇段,还有蛇骨汤。不不,这么两条大蟒蛇,一定要弄个全蛇宴来!
  想到得意处,她嘴角露出微笑来。
  “美人妹妹。”杜随又是温柔又是娇媚地唤道。(完全是从刚才人家的魔音得到的灵感。)
  “干嘛?”两只蛇火气都大了,同时回头瞪着她。
  杜随抿唇一笑:“我叫的是这位秀气的小妹妹。”
  美人蟒女儿听到夸她,语气稍微平和了些,扭过身子(她下半身还缠着杜随,姿势很不好把握)说:“干什么?”
  “你就不要跟你那位高贵美丽的妈妈争了嘛。”
  “为什么,你怕被我生吞吗?”怀疑的语气。
  “那倒不是,我这不堪入目的蒲柳之姿若能留在妹妹珍贵的身子上,便是死了,也足慰平生。”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两条蛇被夸得舒服得想哼哼。
  “那为什么?”
  “唉,”杜随幽幽叹息,“女人的心有什么是女人不懂的?令堂大人虽然风姿艳丽,究竟年华老去。平时还不觉得,但看到女儿都如此亭亭玉立,就不由觉得凄凉了,自是不肯让你变得美丽超过她,你就算心中不愿意,也该体谅你母亲的痛苦啊!”
  小蟒蛇崽子果然弱智,一听这话立马尖声叫道:“我为什么要体谅她?她是我娘,应该体谅我才对!”
  老蟒蛇却没那么好骗,骂道:“什么年华老去?哪个妖怪没有几百几千岁?腻了换个样子就是了,怎么会老?都是放屁!你这烂女人想挑拨我们母女?休想!”
  第一招失败。
  不过杜随早料到“离间计”很难成功,还预备了利诱。
  下一步她就要告诉这两条蛇自己耳朵上的宝贝,七宝珠名震天下,这老蟒蛇自是看得出宝贝真假来,不会怀疑,然后她就狂吹一通,说这宝物能上天入地,能把拥有者变成天下第一美人云云,等两条蛇都心痒难搔,跃跃欲试,她就说此宝只认一主,这蛇类本就心性凉薄,到时候两条蛇打起来,自己就坐收渔翁之利,等着吃全蛇宴。
  想好要说的话,杜随胸有成竹正要开口,忽然听到一声冰冷的冷笑。
  “谁?”两条蛇都一起向声源望去。
  杜随没有回头,她当然听得出是谁。唉,又生变数!看来是屋漏又逢连夜雨啊!
  这两条臭蛇说不定是他养的宠物呢!
  这个妖怪是不大会上当的,也深知七宝珠不能把人变成天下第一美女或帅哥,看来自己今晚是当定他的夜宵了。
  不过,作他的夜宵总好过被恶心臭蛇生吞。杜随稍稍安慰自己。
  她不看那人,那人却看着她,然后发出冰冷的嘲笑:“蠢女人,你还真是比我想的都弱,居然打不过两条低级长虫?”
  我只是一时不查,被偷袭罢了。杜随不服气地想。但是她没作声,她知道若是金墨在同样情况下一定不会像她这样。
  技不如人,多言何益?
  那两条美人蟒被骂成低级长虫,却十分暴跳。
  “鼠子是谁?”
  “想找死吗?”
  这蛇还确实低级,也不看看对头站在细枝上随风飘动的身姿,没有三分三,岂敢上梁山?
  金墨如电的目光向两条蛇一扫,森然说:“你们还不知道我是谁么?”
  谁知此言一出,杜随忽然发现缠着自己的蛇身抖个不停,再一看,老蟒蛇也抖得印在水里的月亮都晃动不已。两条蛇脸上露出极其恐怖的样子。
  它们认出他了,竟然吓成这样?
  杜随吃了一惊。
  “你们吃了那几个人,因为这蠢女人来发现了我,立刻藏了起来。你们藏得很好,我又懒得弄湿身子。”金墨冷笑说,“我还以为近在咫尺的美食不能到嘴了呢,到底还是忍不住出来了?”
  看来不是宠物,是食物。杜随心中稍安。
  “……我,我们……”美人蟒妈妈声音抖得不象话,“……不吃东西……不,不能……预,预备冬眠……呜呜呜……饶命……饶,饶命吧……呜呜呜……”
  这老蟒蛇真没骨气,居然又哭又哆嗦还大叫饶命,杜随不屑地想,自己当时可比它强多了。
  但再看小蟒蛇,已经吓得软了,面色死白,话都说不出来。杜随发现它已经不能缠紧自己,就脱身钻了出来。小蟒蛇居然也不阻拦。
  到底金墨是何方神圣?怎能让美人蟒怕成这样?难道三尸是美人蟒的天敌么?师傅没说过呀。
  杜随百思不得其解,突然又想到另一个问题:“咦,那几个人是长虫吃的吗?原来不是你干的,干嘛不早说?”
  金墨冷着脸说:“第一个是我吃的,那天我十五岁生日,三尸终于练成,体力消耗太大,不吃点血食不行。我本就不爱吃人血,味道既淡又腻,又没灵气,吃得我恶心了好几天。”手一指小美人蟒,“这种才是好吃的。”
  小美人蟒被指到,又听这话,吓得直接瘫在地上,杜随仔细一看,却见一阵淡红色像雾的东西从美人蟒身体里飞出来,全部汇集到金墨指尖,然后被完全吸收。大约半盏茶时间,小蟒蛇崽子居然成了一具干尸。
  杜随恍然大悟,原来他吸的是血气。这自是比直接吃肉喝血要高明得多了。看他吸完之后,更是面若沈玉,隐隐透出宝光,神气焕发。
  值得惊讶的是老蟒蛇目睹女儿被吃掉,不救援反抗也就罢了,居然逃都不敢逃,只会在湖面发抖。
  实在可疑。
  金墨转身走向老美人蟒,“你女儿味道尚可,”大概吃了美食心情大好,他居然露齿一笑,“现在轮到你了。”
  不过这样的笑只能让所有生物魂飞魄散就是了。老美人蟒干脆昏过去了。
  这样倒也省了痛苦,老美人蟒很快也成了干尸。
  正叹他人命不长,哪知自己归来丧。
  杜随想到十五分钟前两只长虫还在讨论吃自己,现在却反被金墨吃了。
  正出神,金墨已经走到,不,飘到,不,应该说瞬移到她面前。
  “你这女人总这么蠢吗?学艺不精就出来乱闯,居然也能活那么大?”
  每次一听到金墨那种还没完全变成男人的男孩的声音说这些尖酸刻薄的话,杜随就火冒三丈,这次她本就被美人蟒气得不行,就不能像上回一样隐忍不发了。
  “我早想好法子了,要不是你来……”
  “要不是我来救你,你早尸骨无存了。”
  “谁要你救了!”杜随气愤地叫。
  金墨突然不说话了,只是一双冷冽利目上下在她身上扫动。
  杜随一下觉得全身都凉了,像没入冰窟的感觉,再也不敢和他斗口。她怎么在跟这么危险的妖物这样说话?
  没来由的一阵恐惧,杜随想起了那天的情景和方才美人蟒的下场,他的眼光简直就是在挑她身上哪个部位好吃些!杜随不由颤抖了一下。
  “你没吃饱吗?”一旦杜随觉得需要保护自己,就会从女孩子的声音变成现在这样优雅低沉,冷静自信,实则充满攻击性的成熟女人的声音,“你想把我也变成你的夜宵吗?”
  可惜突然想起一件事,她又像孩子一样生起气来:“你不是说人血难吃吗?哼,你自己也作了十五年的人类,也不用表现得这么看不起人吧?”
  意外的他没生气,眼睛依旧死死盯着她,声音变得异常的低哑:“你不必自卑,我说的是普通人,你的话……应该是很美味的……”话里带着凶恶的饥渴。
  杜随身子不由自主一颤,心漏跳一拍,更奇怪的是脸竟然红了。
  竟然可以用一句话同时让她害怕和害羞。
  就在堂堂的杜随大小姐因为三尸一句话而腿发软时,幸而金墨走开去查看那两具蛇干尸。
  “这两具尸首得处理了。”金墨不带情感波动地说。
  “哼,休想我帮你!你自己吃剩的,自己处理!”
  “举手之劳,谁用你帮?”金墨冷笑一声,“我是说这两堆废物还是有点有用的东西。”
  “啊?”杜随突然高兴起来:“对了,我要带回去做全蛇宴!”
  三尸快速地瞥了她一眼,不过惊鸿一瞥笔者还是看到了他眼睛里有不可置信。
  他忍了一下,没能忍住,终于冷然说:“你脑子有病吗?”
  可能意识到理她这么八婆无意义的话语气再冷自己的冷酷形象还是受到了严重玷污,三尸没等她有所反应立即接下去说:“所有妖怪最珍贵的都是内丹,不过可惜美人蟒的内丹不能在尸体中保存,已经化为灰烬了。”
  那又说什么?杜随悻悻想。内丹,哼哼,把你的内丹给我我倒可以勉强收下。
  既是妖怪,三尸妖也有内丹吧?
  “除此之外最珍贵的就是它们脑中的结晶体:美人鱼之泪。”
  “哼哼,明明是蟒蛇,却号称人鱼,喜欢攀高枝儿套亲戚的恶习连妖怪都一样!”
  “美人蟒可比美人鱼厉害多了,就像蟒蛇也比鱼厉害一样。”金墨淡淡说。
  那也要看是什么鱼,倘若是鲨鱼呢?杜随很聪明的只是想想,没有说出来。
  “这个什么人鱼之泪有什么用?”
  “听说是几个高阶水系魔法的必要道具,除此之外,也不过好看罢了。我不练魔法,你拿去玩吧。”
  “哼,明知我也不练,拿了作甚?”
  “收得多了,穿个项链带不也挺好看的吗?”
  不知什么时候,他已将人鱼之泪拿到手中,淡蓝色的水滴状树脂质地的小珠子,每只两个,一共四个,在他掌心闪着神秘而纯洁的月光。
  好漂亮!杜随本不爱这些小玩物,也被深深打动了。自己还有史莱姆球,以后再找点别的稀罕物儿,可以穿一个独一无二的个性项链了。嗯,把七宝珠当坠子吧。
  真是昂贵的项链啊!
  不过,冷酷凶暴,嗜血残忍的三尸妖居然会有这样有趣的提议,杜随想,看来他体内那个十五岁孩子的灵魂完全没有被消灭。
  其实仔细想想这话也够血腥的了。“收得多了穿个项链带”,他指的可是纯的“人鱼项链”呀,这得杀多少条美人蟒?
  拿人头用药泡小了串起来挂脖子上的猎头族也要向老兄他甘拜下风啊!

  第八章 师兄

  坐在她宽敞的,位于铂宫四层的办公室里,杜随一手支着头,另一只手把玩着淡蓝色,好像有水光流转的“美人鱼之泪”,心中飞快地思索。
  这次三尸金墨的态度好得未免可疑,虽然损了她几句,可是居然在她危急时救了她。不错,这小子早窥视在侧,一直没露面,看她遇险出丑,后来见她的离间计失败,又不知道她还有下招,判断形势危险,这才现身。否则哪能那么巧,就在那时出现了呢?
  按理说,金墨应该对她见死不救才是天经地义,救她则是不合常理之极。
  除非是觉得被美人蟒吃了可惜,要留待自己享用,可他也没有在自己被困的时候动手啊?
  何况这次才知道他根本只需手一指,就可以将猎物吸干,何以上次要欺上身来咬她脖子?平心而论,七宝珠虽然厉害,也未见得能保得住她。他真的想吃她吗?
  这次居然还送给她珍贵的“人鱼之泪”,虽然送的态度是“这是大爷我不要的垃圾,只不过白扔了可惜”。到底也是奇怪。
  莫非,所有现象直指一个令她兴奋不已的答案,他是喜欢上我了吗?
  招啊招啊,我丽质天成,风华醉人,不,醉妖!三尸小子若是喜欢上我可就有得苦头吃了!呵呵,众所周知,恋爱中先爱上对方的就是任人宰割必败无疑,饶是你金墨神通无敌,凶残可怕,以后我也要把你耍得团团转,让你为我卖命再把你碎尸万段,以报你欺负我的一箭之仇!
  杜随恶狠狠地想着,把她所知的从小说电影里学来的坏女人在此情势下可以做的坏事都在金墨身上幻想了一遍。
  然后她志得意满,意犹未尽。忽然转念觉得不大对头,那美人蟒母女都是难得的美人儿,他眉头也不皱一下,挥手之间将人家变成干尸,何曾有半点怜香惜玉?自己就算比它们美上一些,三尸又不是淫魔,哪里就会这么花痴对自己神魂颠倒了?要说他爱上的是自己美好的心灵,杜随可是打死也不信,一来自己也没有什么美好心灵,二来就算有难道这邪恶血腥的妖怪会喜欢什么美丽心灵吗?那他早就夜夜守到修道院门口去唱小夜曲了。
  杜随再怎么想也想象不出那又冷又凶的三尸会对自己柔情脉脉的样子,看来这假设是不大可能了。
  阴谋,这里头一定有阴谋!
  可是会是什么阴谋呢?
  正苦思冥想时,电话铃响了,传来自己秘书的干练声音:“杜小姐,外线。”
  “Allo ,Est-ce que je pourrais parler avec Mademoiselle Du?”(我能和杜小姐说话吗?)听筒里说的是法语。
  “Oui ,c’est elle-meme .C’est à l’appareil de qui?”(和您说话的就是她本人,请问是哪位?)
  有的法国男子真的可以把法语说得动人心弦的动听。
  “C’est Olivier , je vous téléphone, ?a vous dérrange?”(是我,奥立弗,我打电话打扰您了吗?)
  奥立弗?杜随想起来了,是在陈聪的餐厅开业酒会上认识的那个有贵族气质的法国男孩,AXA的青年俊彦。
  “Non, pas du tout,c’est mon plaisir。”(当然不,这是我的荣幸。)
  然后这青年俊彦问她这星期有没有时间,杜随犹豫了一秒钟,便答应周六跟他出去。
  这些日子总遇上金墨这样血腥恐怖的家伙,也该找一个光明骑士型的涤荡一下我疲惫蒙尘的心灵了。
  周六早上杜随着意打扮了一下,穿上一套令人惊艳的仿唐装。一件明黄绣凤织锦肚兜式背心,外面罩着半透明深紫硬纱披肩式外套,下面是做工刺绣都极精致的在尼泊尔买的紫色印度细布裹裤,配上脚上今夏米兰流行的古希腊式系带至足踝的意大利皮凉鞋显得飘飘欲仙,左手腕上一只紫罗兰藕粉底漂绿的翠镯。真是衬得肤若凝脂,明艳照人。
  奥立弗穿着白色的纪梵希的休闲款亚麻夏装西服,益发显得金发飘逸,丰神俊美。他开一辆标致的夏季敞篷古董车来接她,极尽风度翩翩之能事。
  感觉很像约会,杜随心情愉快,她也许久没约会过了,这次对象既有趣又可亲,英俊光明,殷勤善解人意,一定要好好享受。
  他们先去逛了法源寺。法源寺在宣武门附近,原是李世民征战高丽失败的纪念,今天成了中国佛学院所在地,这座千年古刹身处闹市,然而一点也没妨碍它成为中国最有学术氛围的正统寺庙,与人头济济香火鼎盛的雍和宫不同,这里甚是幽静,游客很少,杜随在学生时代就很喜欢这里,常来找佛学院的法师谈佛论道,切磋茶道,所以这里有许多于她而言甚是美好的回忆。当然,她知道外国人肯定会喜欢这里。
  奥立弗果然赞不绝口,说这里幽静清灵,杜随倒有点奇怪他的用词不像法国人。不过她是很喜欢他的,虽然才第二次见面,但亲切融洽像多年老友,杜随总觉得见到这个人就觉得心里暖洋洋的。
  下午去逛了一圈近在旁边的Sogo, 杜随买了一支圣罗兰的唇膏,一双Gucci的靴子。
  然后去什刹海的烟袋斜街上一家叫“藕”的泰国小馆子吃晚饭。因为才四点多,两人便沿湖逛一逛。
  “原来你家在中央高地,我听说那里是法国最贫穷的地方,有不少森林和蘑菇。”杜随哈哈大笑,不知道为什么竟可以对着这人如此肆无忌惮。
  “别小看我,女士,”奥立弗也笑,“我的姓里可是带‘德’的,我是一位子爵呢!”
  “呵呵,我同学里还有一个女侯爵呢,她妈妈在大饭店里做洗衣妇,被拿破仑赶下台的破落贵族有什么了不起?”
  “我可不是破落贵族,我在中央高地有一座一百二十个房间的古堡呢!”
  “那你只好请林子里的兔子当贵宾了……”
  就是这样温暖的感觉,像阳光,这个男人让人觉得可靠,可以安慰,没有国籍,性别,文化背景的隔阂,好像自小失散的兄弟或是儿时伙伴。
  不像某个东西,别说见到,想到就会觉得脊背发寒。
  “喂。”熟悉冰冷的声音。
  嗯?杜随被惊醒过来,当她看清楚眼前的人,吓得跳了起来。
  就是那个让她脊背发寒的罪魁祸首本人站在她面前。
  精致的没有表情的五官,薄薄的冷冷抿着的形状优美的嘴唇,不甚分明却显得冷峻的少年面孔,一米七四的还没定型的高度,因为青春期的发育不免有点瘦削的身材,在风中飘逸的给夕阳镀上了黄金颜色的黑发,还有,那对冷得象冰窟一样深不见底的,却隐隐有一道血红色细线的妖瞳。
  “……你,你怎么会在这里?……”她没能掩饰住被突袭的惊慌。
  噩梦啊,难道就不能摆脱吗?
  “周末和同学来玩。”
  什么?杜随又吓得差点儿跳起来,三尸妖居然会那么合群地和做他食物都不配的人类同学来游什刹海?
  难以想象。
  “你同学呢?”
  “先回去了。”
  虽然知道他用人类的身份来掩护,总还是很难想象金墨在宿舍里的样子。也谈女生的大腿说今次英语要挂吗?
  好在他是年龄差一大截的天才少年,冷漠离群些也不会有人奇怪。
  “你干嘛一付死了爹妈的样子?”还是冷冰冰的恶毒话。
  “什么?……你……”
  “和情人约会被我撞见惊慌失措吗?”
  这是什么话,你是与我有仇的妖怪,又不是我爹我丈夫。杜随生气地想。
  “不过仔细看你今天还真是打扮得花枝招展。”语气越发恶毒,好像在指控她淫荡。
  杜随真生气了,咯咯笑道:“好说好说,来约会总要比去除妖穿得不朴素些。”
  看来金墨不是一只涵养很好的三尸妖,这并不很严重的挑衅还是让他受刺激了,他的眼睛危险地脒了一下,眼中的血红细芒一闪而逝。
  “Léa,”奥立弗走过来,叫杜随的法语名,“这位是谁?”
  “我表弟,叫金墨。”杜随笑吟吟的,“小墨,这是我刚认识的朋友。叫奥立弗。”
  金墨警告地看了她一眼,对于她亲昵地叫他小墨表示不悦。但居然伸出手回应奥立弗友好地伸出来要和他握手的手。
  夕阳下杜随突然看见他指甲尖上有紫光一闪。
  不好,这可恶的妖怪又要杀人!
  但是杜随已经来不及阻止。
  两只手握了一下,各自缩回去。奥立弗恍若无事。
  怎么回事?杜随惊疑地看着金墨,是他良心发现临时收手了吗?
  不是!金墨脸上也有一丝讶色一掠而过。
  再看奥立弗,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手上戴上了一只淡金色薄薄的手套。
  这是什么东西?竟让三尸无功而返。
  “哈哈,”奥立弗哈哈大笑,“雷娅,你表弟好厉害,虎姐无犬弟(这死老外搞不清楚状况也就算了,还乱用成语!),年少有为啊!”
  杜随心念电转,看来奥立弗也非普通人,看他的手套,应该和炼金术有关。但是他没看出来金墨不是人,以为和自己一样是修道之人,等等,听他的话他原来早知自己是修道人才故意接近的?
  是了,老外哪里分辨得出三尸妖呢?他以为金墨是试他。
  炼金术士不练自身,没有气,连金墨也看走了眼,以为是普通人类,下手极轻,本是不想招摇,只求将对方致死,想不到被挡住了攻击。
  金墨哪里受过这等挫折,眼中已有杀机。
  “等等。”杜随急不择路,一把抓住他袖子,把声音压到几不可闻的最低,“求求你,我错了。我会解释。”
  眼睛切切地盯着他拼命哀求。
  她那一瞬间决定如果金墨一定要动手,自己哪怕冲上去将这冰冷的凶妖抱住,像电视和动漫里求男主角不要杀人的白痴女主角一样。
  金墨冷然看着她半晌不语,终于眼中杀意渐渐消去。
  杜随长长的松了口气。
  那奥立弗一个炼金术士,岂是凶恶的三尸的对手?
  “奥立弗,想不到你是个炼金术士,骗得我好苦啊?”她转身朝奥立弗微微笑。
  奥立弗也发出阳光般微笑:“我没想瞒你,只是冒然开口总觉得奇怪,原打算晚饭时跟你说的。”
  “那么你是看出我也是修道之人所以接近我吗?”
  奥立弗摇摇头,“我到中国来就是找你的,工作什么的全是掩护,那次餐厅的酒会也是因为要接近你我才去的。”
  “什么?”杜随也愣住了,这人素不相识,作甚要万里迢迢来找我?
  奥立弗开始解释:
  “我刚才和你说过了,我是一个子爵的继承人,我们家族与大部分破落贵族不同,除了中央高地的城堡,还保存了不少财产,其中包括大量的地产和珠宝。我祖父很擅长经商,到我父亲手里,他是个学者,尽管不能使财产增加,幸而性格谨慎,倒也不是挥霍的败家子。所以我出生时家里没有任何经济压力,而且在最大程度上保持了传统。我父亲藏书很多,我也从小喜欢看书,在那些珍贵的古籍和独本中有相当一部分最令我感兴趣,是关于玄学和古代炼金术的。我十三岁那年,有一个有名的奇人找到我家里来,他听说了我父亲的藏书,上门要求借阅。我父亲热情款待,他就在我家住了下来,我拿平时自己钻研炼金术遇到的疑问向他请教,他一一为我作答,我发现他的知识浩瀚,深不可测,很是崇拜。他也嘉许我对炼金术的热情,就收我做了弟子……”
  “这位奇人的名字是……”杜随已经明白了几分。
  “Frederic. de. MAITRE。”奥立弗看着她的眼睛充满笑意。
  费雷德里克. 德. 迈特尔大师,被称作两百年来唯一的炼金术正统传承者和当今世界第一催眠大师,也是杜随在法国游学期间师从学习催眠术的人。
  “我是大师唯一正式承认的入室弟子,”奥立弗不无骄傲地说,“但大师却为曾经是你的老师而骄傲。你在法国时我在剑桥上学,未曾有缘相见,今年我回去见到大师,大师与我谈起你,神秘的东方女子的种种强大异能,我倾慕不已,所以立刻赶来见你。”
  他从怀里掏出一封信,“这是师父给你的信,师妹。”
  杜随这才明白了前因后果,也想通了之前的疑点,突然多出一个英俊多金,精通炼金术的师兄,又亲切宜人,杜随倒是很高兴。
  但是金墨显然并不高兴,“我要回去了。”他冷冷说。
  杜随眼珠子一转,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不想和奥立弗为难了?觉得有必要拍拍人家妖怪老大的马屁,杜随立刻赔笑说:“我开车送你回去?”
  金墨没有拒绝的意思。
  杜随心中暗骂,这家伙还真是分辨不出别人的客气话!你一只妖怪,腾云驾雾瞬间移动什么不会,这小小距离有什么难了?干嘛真让我开车送!
  但是当然她只敢在心中骂骂,还是不敢得罪金墨的,只好对奥立弗笑笑:“师兄,今天先到这里吧?我回家给你电话,对不起了。”
  怎么都说不过去,完全可以一起开车送了人再吃晚饭,但是奥立弗恁的好涵养,依旧笑得像太阳神阿波罗;“路上小心。”
  这是金墨第二次坐杜随那辆漂亮的黑色敞篷NEW BEETLE,他驾轻就熟地开门坐上了副驾驶座。
  一路上都异常沉默,杜随觉得很难过,她是那种能言善辩的人,从来不管身边对象是谁也不会有这样尴尬的冷场。可是,对金墨这个给她强大压力的妖怪她实在想不到说什么。
  难道问他“最近学习怎么样?”“食堂饭菜还是那么糟?”,抑或是“最近捉了几条美人蟒?”
  “最近我又捉了一条美人蟒。”
  她差点没把车开路边柱子上去。
  “你,你!……”杜随把车子停在路边,趴在方向盘上为刚才的险况喘气。
  罪魁祸首却不以为然地看了她一眼:“你连开车都开得这么差。”
  杜随觉得自己要抓狂了,遇上金墨一定是她前世犯下重大罪行。
  “北京是美人蟒的产地吗?”杜随无可奈何地问。
  “美人蟒主要有两种,淡水美人蟒产在鄱阳湖,海水美人蟒产在渤海沿岸。”酷妖大人看她的眼光像在看文盲,并且还为自己被迫回答这么浅近的常识性问题而不悦。
  “那大人你为什么说起来好像在说‘我昨天又捉了三只蚊子’?”
  那傲慢的妖更加不屑地看了她一眼:“美人蟒是我的几种主食之一,我当然会去寻觅。”好像这是小孩都知道的事。
  他把一个贝壳给她。她接过来,里面又有两粒“人鱼之泪”,那贝壳却比“人鱼之泪”还漂亮,好像是通透的上品碧玉做的一样,形状像一朵菊花,在车里发出柔和的光芒。
  “你去了渤海?”杜随问。这“碧玉菊花螺”她还是听说过的,体形虽小,据说却是一种被龙族宠爱的厉害妖怪,留下来的这壳据说是天地造化最美的几种东西之一,但是除了可以使人产生幻觉和晚上当手电筒之外没什么大用。看来三尸妖还真喜欢吃海鲜。
  “哼。”冷冷地哼了一声,这傲慢家伙显然已经不屑回答她的问题了。
  又拿来送她呢。这金墨的举止怎么越来越像初恋的小男孩了?给自己默默喜欢的人送贝壳,还真是少年情怀。
  杜随觉得浑身不对劲,真奇怪,他有时候残忍危险得完全不像人类,可以明显感觉到是一只妖怪,有时候又和外表一样像个因为天生优秀过人而有点冷漠的倔强男孩。
  是因为那个和他合成的男孩的意识吗?三尸妖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一个意识还是两个?从和他接触的情况看,并没有什么地方可以看出是两个意识,唉,两个意识是到底在怎样的情况下才能融成一个呢?他的“前世”是什么人呢?
  杜随头都大了,决定暂时不想这问题,她虽然好奇,却还不敢自己找死去问金墨。于是她想先解决另一个问题。
  “金墨,”她吞吞吐吐说,“我知道我师兄的事你有点不高兴……”
  金墨脸色突然冷了,车里气氛突然不对了,强大的杀气压得她几乎要吐血。杜随觉得胸口憋得难过,连呼吸都困难了,但还是坚持说下去:“你……你不要生气好吗?……我……我们……没什么的……”
  TMD,这算是什么解释!怎么完全是对吃醋的男朋友解释的话! 她脑子进水了吗?为什么憋了半天费了半天劲就说出这么一句傻话来?杜随几乎愤怒得要把自己杀了,金墨会说什么,听到这么一句牛头不对马嘴的话?连自己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说现成的尖刻话:“你们有没有什么跟我有什么关系?”甚至会又好笑又好气:“你说这话莫非以为我喜欢你吗?你是个什么东西,我为什么要生气?”
  金墨沉默了一下,说出来的话并不在她意料之中,但是声音也很尖刻,还加上阴森:“你师兄来得挺及时啊,你俩可以试试联手把我除掉。”
  这又算什么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了?杜随火气更大了。
  她愤怒地冷笑一声:“好送死吗?哼,你要杀我就直接来就行了,不必用什么借口,本小姐洗干净了脖子随时恭候!”
  金墨没有说话。
  杜随在汽车后视镜中看到自己冷着脸咬着下唇,那倔强的神色像一个忍住哭的小女孩。
  她震住了,那是十几岁时的自己吗?为什么那么熟悉?那其实才是真实的我吗?那个巧笑嫣然,进退得体,嬉笑怒骂的我是个面具吗?
  她心中不可抑制地升起巨大的恐惧。
  为什么,在这华灯初上,滚滚车流中,和一只妖怪坐在一起,我,功名初就,志得意满的我,却开始怀疑一路辛苦走过来的我了呢?

  第九章 夜里的惨叫

  杜随回到家的时候,心情很不好,她突然面对一个重大的自我危机。
  杜随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认真,她是个不擅长逃避痛苦的人,所以格外擅长自我保护,可是眼前这个危机如果不解除,她这么些年好不容易辛辛苦苦,如履薄冰来维护的平静心境将不能保全。
  为什么想哭呢?为什么觉得脆弱?为什么觉得受了委屈?为什么无助?
  是因为碰到金墨这个强大到她不可能战胜的妖怪吗?是因为无能为力的挫折感吗?她是,恐惧了吗?
  因为这世界不再在她能力范围之内,她不再安全。
  可是,这些不是很久以前就明白的道理么?
  所以才拼命变强,拼命保护自己。为了这一点,什么都可以做。有时候甚至很卑鄙,有时候也很无情。
  其实内心在哭喊着叫着不愿意吧?那个在汽车后视镜上出现的小女孩。
  自己一直狠着心不去理睬她,因为这是唯一明智的选择。可是今晚她怎么又出现了呢?
  有两个意识的不只是三尸妖啊!
  我动摇了,我变脆弱了,所以她才会跑出来。
  我怎么会变脆弱了呢?
  是因为接过那贝壳时,我虽然知道那不过是他吃剩的废物利用,就像猫把吃剩的鱼骨头送人一样,却还是心中一阵柔软的疼痛吗?
  是因为那天被美人蟒缠住的时候,突然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他站在树枝上的风姿,心中不由自主地偷偷欢喜吗?
  是因为……
  喜欢上人家,要任人宰割,必败无疑的竟是我吗?
  杜随手里的钥匙掉下来,一屁股坐在了家门口。
  竟是一直以来这么辛苦,这么努力地保护自己到今天的我吗?
  冷静下来。杜随在黑暗中背靠着墙壁,命令自己,情况并不严重,爱这种东西,一开始不过是吸引,只要主人有毅力,不放纵自己,不抱幻想,不自怜,根本不会给它机会变成爱的。
  说到底,不过是那天在华星外头,感觉到的与金墨的肉欲吸引。与死亡联系的情欲比较激烈,自己以前又没有试过,所以有点受影响罢了。
  没关系的,一点也不严重,只是情绪波动,我马上就可以回复。毕竟,这其中利害也太显而易见了:喜欢上一个自己又打不过,还随时准备吃掉自己的妖怪,那不是嫌命长吗?
  突然一道灯光照过来,门打开了,一张熟悉明快好看疑惑的脸探了出来:“咦,雷娅,你怎么在门外不进来?”
  奥立弗?他怎么在我家?杜随呆呆地看着他。
  “哦,我明白了,你是高人,自然可以感觉到有别人的气,你以为是敌人对不对?所以在这里侦查一下。”
  以为我是特工吗?
  好了,有别人在,你该恢复正常了。杜随对自己说。然后她站起来,轻松地拍拍自己屁股上的灰尘,笑道:“你怎么在我家,我以为有贼呢!”
  奥立弗吐了吐舌头:“我在门口等了一会儿,保安一直从监视器看我,我被看得不好意思,就擅自进来了!”说着晃晃手里一把钥匙。
  杜随明白,他是炼金术士,随手炼把钥匙有什么为难?
  人都一样,一旦有点异能就以为可以不遵循常礼了,连出生高贵的奥立弗都变得没礼貌。
  “对不起,师妹,今天我有点兴奋,太失礼了。”奥立弗道歉说。
  “哪里,你我师兄妹,不必拘俗礼。”杜随将他延至屋里。
  “我一进来就想,好漂亮的屋子,简直挑不出半点毛病,不愧是名建筑师。”他指指那个白色麻袋式真皮沙发说:“你居然有这个。”
  杜随笑了笑:“是在法国时见过,我知道是七十年代的流行,觉得实在很舒适,就回国找到沙发厂订做了一个。”
  奥立弗微笑说:“我家没有这种东西,但是我有一个姑姑,年轻时比较叛逆,现在是索邦大学的人类学教授,左派,她家就有一个,已经很老了,是她上大学的时候买的,她告诉我说那时候的巴黎大学生几乎人人都有,大家那时开通宵party,躺在上面抽着大麻,谈论共产主义和性解放……”
  杜随笑着说:“我也略有所闻,不过我不是左派,不抽大麻,也不谈共产主义和性解放。”她让他在酒吧椅上坐下,给他倒了一杯红酒,“今天实在不好意思。”
  “哪里,”奥立弗笑笑,“我再傻也看得出你在拼命保护我。”
  杜随一听这话倒是意外了一下,原来奥立弗看出来了。
  “是个厉害的妖魔吧,那个cool gar?”
  杜随点点头:“他是三尸妖。”
  然后大致讲述了三尸妖的来历,又说:“我之前和他斗过一次,完全不是对手,不过我有一张底牌护身,他要杀我倒也不太容易,所以暂时互不侵犯,好在他是个吃妖怪的妖怪,倒也不怎么害人。”
  奥立弗点点头,说:“我是炼金术士,不是驱魔人,对付他恐怕帮不上忙,在家等你就是为了和你商量一下去请人相助。”
  杜随吃了一惊,说:“你要回国去请老师帮忙吗?”
  弗雷德里克虽然炼金术和催眠术高明,要斗三尸妖只怕也帮不上什么忙。
  “不是的,我想请协会里的人帮忙。”
  “协会?”
  “哦,就是玄异协会。”奥立弗解释说,“顾名思义,是由一群像你我这样的玄异之士组成的一个国际性非官方组织。”
  杜随大感兴趣:“哦?还有这样的协会?”
  “协会成员很少,外界不大知道,当然,其实协会的实力是很强的。”
  这点不难理解,一群有异能的人在一起,实力哪能不强?
  “其实我这次来中国找你,主要目的就是想让你加入玄异协会。”
  “要怎样才能加入呢?”
  “很简单,只有两个条件,一是有异能,二是有两个协会会员推荐。协会会有不定期聚会,没有什么强制性条例,也不缴会费。”
  “很有意思啊。”
  “中国也有一些玄异协会会员,我认识其中两个,他们很厉害,我就打算去请他们来帮忙。”
  “我这次去要半个月,这段时间你先稳住那只妖魔。”
  奥立弗说完这些话就走了,也不知去了哪里。杜随这一阵子情绪不是很稳定,不再和朋友出去玩,埋首工作之中,又多挣了一大笔钱。
  因为怕见到金墨,杜随这一星期都没去学校上课,总觉得情绪浑浑噩噩,过了几天,居然开始有了半夜无故惊醒失眠的毛病。
  看来我是神经衰弱了,是不是意味着应该再好好休一次假呢?杜随想。
  为了稳定自己,杜随开始使用种种方法,什么疯狂购物啊,寻找美食啊,玩游戏啊,写诗啊,都不是很有效果。
  她好像有些烦躁了。
  这天晚上两点多钟,杜随无缘无故地又醒了,她叹了口气,很是烦恼。
  突然,她听到一声惨叫。
  一个年轻女子凄厉至极的惨叫。
  杜随本来不爱管闲事,可是听到这一声后,几乎不受理智控制的坐起身来,这叫声过于凄厉,让人难以当它不存在。
  这时候,又传来第二声惨叫。比第一声还要凄厉可怖,好像是一个人受到最大惊恐时用性命叫出来的。
  这回听得分明,这叫声就是从她楼下传来的。
  杜随不再犹豫,披起睡袍就冲了出去。
  咚咚咚,杜随使劲地敲楼下的门。足足敲了五分钟,门开了。
  “谁呀!”愤怒的声音。应门的是一个三十左右,一看就是收入教育都不错的男子,和这里大部分住户一样,应当是个银行外企中层主管之类的。
  男人?惨叫的女人?杜随联想到了许多人在此情况下可能联想到的东西。妈的,衣冠禽兽往往都是这些外表看上去修养良好的东西。
  “请问你有什么事吗?”半夜被人敲醒,是人都会火冒三丈的。但是看到眼前是个身穿睡袍的半裸美女,而且美女还是几次在电梯里遇到过的邻居,他还是控制了一下自己的情绪。
  但是美女完全不想控制自己,她双手抱在胸前,冷若冰霜地说:“先生,您有什么性取向是您自己的事,但是玩SM半夜惊醒了邻居就是公德问题了,如果再有这样的情况我就会直接报警。”
  “你说什么?”那男人莫名其妙。
  杜随冷冷地哼了一声,“我说您房里传来的女子的惨叫惊醒了住在您楼上的我。”
  不对,那声音叫得太惨,不像是SM,莫非,那男人在进行什么谋杀之类的勾当?想到这里,杜随退后了半步,凝神提气,哼,他要以为我是个弱女子想搞什么杀人灭口可就打错算盘了!
  “你在胡说什么?我……”那男人愤怒地说。
  就在这时,一声更清晰的惨叫传来,两人都愣住了。
  是对门传出来的!
  两人面面相觑。顾不上道歉,杜随朝对门走过去,那男子也跟了过去。
  “敲门可能没用,让我来把门撞开吧。”那男子说。
  杜随看了看他身上还算有料的健身房练出来的肌肉,点点头,退后一些,让出地方。
  那男子往后退了几步,一鼓作气往门撞去。就在同时,异变徒生,门自己开了,一个身影闯出来,一下撞进了那男子怀里。
  这一下大家都傻了一下。杜随一看,闯出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子,只穿了一件半透明长及大腿根部的吊带鹅黄蕾丝睡裙,从她惨白无人色的脸和抖动不已的身体看,她显然就是先前凄厉声音的来源。
  怀里突然多了这么一个性感的胴体,而且还不住的颤抖,这位男士显然被极大程度地引发了保护欲,他柔声说:“不要怕,我在这里。”然后一手轻轻拍扶她的背。
  真是良好的一段情缘的开始啊,杜随想,但她可不想浪费时间风花雪月,便直接说出此时最理所当然最应该说的话:“发生了什么事?”
  那女子听到她的声音,条件反射一样慢慢抬起头来,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一双空洞而恐惧的眼睛看着她。
  “别怕。”那护花的男子声音更加轻柔,“你被袭击了吗?有坏人吗?”
  那女子好像听进去了,茫然地摇着头。
  “那么请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杜随压制住不耐烦问。
  那女子这次是听见了,看看杜随又看看那男子,用自言自语一样的腔调说:“……可怕……好可怕……我,我……我做了一个好可怕的梦……”
  得知原来不过是噩梦之后,杜随立即回屋去了,留下那个男人安慰他受惊的女邻居。
  唉,做恶梦居然能做成这样,现代人的心理健康也是堪虞得很了。
  我在想什么呢,哪有那么多妖魔鬼怪呢?噩梦,这才是适合现代白领们的合情合理的解释吧。

  第十章 宠物

  第二天早上去上班的时候,杜随意外地发现电梯里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自己,一个是昨晚的那个女人。
  不过和昨天晚上比,她现在完全判若两人,一身精练的职业套装,却依然衬托出身材婀娜,简直是神采照人。
  这就是中国当代的职业女性,在外面光鲜靓丽,文武双全,晚上回到家一堆的心理隐疾。打落牙齿和血吞,还要强作笑脸。
  看到杜随,她有点不好意思,但还是落落大方地道谢,“昨晚真是谢谢你了……实在是……不好意思……”
  杜随对她善意地笑笑,请她不必放在心上。
  可能是杜随的态度消除了她的窘,她自我介绍了起来:“我姓李,李娟娟。”还递过来一张名片。
  杜随接过来一看,原来她是一个杜随听说过的广告公司的财务经理。她也从包里打算找出一张名片给这个李娟娟,却发现这两天已经把身边的都发完了。
  “不好意思,”她歉意地笑笑:“我忘带名片了。我叫……”
  “我认识您,杜小姐。”
  “咦?”
  “您是杜随小姐吧。”李娟娟微笑说:“大名鼎鼎的名建筑师,被称为贝聿铭第二。我们这栋楼的设计者,住在我楼上的二十八层。”
  杜随倒不知道自己这么有名,其实她每回这时候都有点尴尬,只好口中打着哈哈,说些“哪里哪里”“客气客气”之类的废话。
  通完姓名之后,鉴于两人专业领域完全不同,一时没能立刻找到话题,出现了一阵沉默。
  杜随突然开口:“嗯,这个……李小姐……如果我这么问不是太失礼的话,你昨晚梦到什么了,这么恐怖?”
  虽然三八,不过她真的好奇。
  李娟娟沉默了一下,说:“我梦到我以前养的一只狗了。”
  梦到自己养的狗会吓成那样?杜随百思不得其解。但是这个眼前的李娟娟显然并没有意思进一步解释,她也不好追问。
  电梯到了一楼,两人便说了再见。
  第二天晚上,杜随又失眠了,两点多的时候,杜随又听见同样的惨叫。
  当然这回杜随是不会再下楼了,她拿耳塞塞住耳朵,心里想这个李娟娟已经有必要去看看心理医生了。
  第三夜还是如此。
  到第四夜还是如此的时候,杜随下楼去了。
  下楼的时候,上回那个男人已经在继续上次没完成的动作,撞门了。这里的门的坚固性杜随是很清楚的,所以她暗中使了个手脚,把一个搭链弄坏,帮那人一把。
  轰的一声,门被撞开了。两人看向室内,都惊呆了。
  杜随看见的是她平生罕见的奇景:李娟娟并不在睡梦状态中,她跌坐在地上,在她面前不远的地方,有一个东西。
  这个东西是狗的形状,但却是一团黑雾,看那样子是一只中等体形的柴犬,但是舌头伸出口腔,七窍流着鲜血,身上伤痕累累,说不出的诡异恐怖。
  这不是狗妖!杜随立刻作出判断:这是一只狗的鬼魂。
  说实话,一只普通的狗怨气大到成为厉魂,滞留人间,杜随别说见,听都没听说过这回事。
  那个坐在地上的女人显然已经吓得连跑都不会了,实际上,她没有晕过去已经很坚强了,因为杜随身边的男士也已经吓得脸色惨白身体哆嗦,手指着前面,嘴里只会发出“嗬嗬”的声音了。
  杜随皱了皱眉头,大步走上前去。狗的冤魂罕见是罕见,但要是让她来收拾个千儿八百只的倒也不在话下。
  她走到狗面前,低声说:“你来这里干什么,人间已经不是你该来的地方了!”说着手里结了个“驱魔印”,朝那只狗挥了一下。
  一只畜牲的死魂,怎么敢对抗佛门正宗的“驱魔”手印?黑雾立刻消散无踪了。
  杜随叹了口气,她现在还要回头安慰两个吓掉魂的人。
  那男的首先回过神来,颤抖着声音说:“……刚才……那,那是什么?”
  杜随又叹了口气,她最不想回答这样的问题,这涉及到如今大多数人的唯物论信仰,她难道像一个小学老师或是古希腊哲学家那样循循善诱地教导说“话说世界诞生之初,有物质,也有不可见的灵体……”?
  “一只狗。”她简洁地说。
  那男人一听之下跳了起来,其高度让人确信人类是一种潜力无穷的动物果然是一句不容置疑的真理。他几乎是指着杜随的鼻子叫:“那不是一只狗!”
  杜随更想叹气了,她指指旁边还处于痴呆状态的李娟娟说:“比起这个,这里是不是还有更急需解决的问题呢?”
  那男人看看她,又看看地上的弱女子,显然认为这话不错,于是去将李娟娟扶起来,给她拿毯子裹住身体, 又去烧热水。
  杜随见他这样忙碌,心想李女士因祸得福,终生得靠了。
  但是这位走桃花运的女士显然并不作是想,她现在除了抖动肩膀,不停流眼泪别的什么都不能。
  在安抚了好半天之后,她才渐渐平复下来。
  “娟娟(已经叫这么亲热了),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男士好言相劝:“事到如今,你就把前因后果都说出来,请杜小姐想想办法。”他已经从刚才的事看出杜随不是常人了。
  那李娟娟渐渐恢复了平时的判断力,擦擦眼泪说:“既,既然如此……我也顾不得羞耻了……”
  她于是从十几年前开始讲起,原来李娟娟是北京人,家里原先就住这一带,她家里很普通,父母都是工人,父亲是个老粗,有酗酒的毛病,所以也必然有随之而来的家庭暴力。这其实也是到处都有的事,并不足为奇。
  李娟娟成绩很好,但是家里的问题使她的性格封闭而怪异,所以也没什么朋友,有一天她在街上捡到一支被遗弃的小柴狗,觉得可以和自己作伴,就带回家养。
  随着女儿越来越亭亭玉立,李娟娟的父亲的家庭暴力也越来越严重,从拳打脚踢演变到把母女俩脱光衣服吊着用鞭子抽的地步,这种有性含义的虐待对于一个性心理不成熟的青春期少女的心理伤害真是严重到超乎想象的地步,她渐渐开始有一些变态的心理和行为,而唯一比她弱小可以让她发泄的就是这只狗了,于是她有时候就开始做一些她自己都无法忍受的事,把狗一脚踢到墙上,用棍子打得它惨叫,把它塞到冰箱里,用绳子吊着它从楼上放下去在半空荡秋千,如此等等,她父亲对她虐待得越厉害,她就对狗虐待得越厉害,然后又抱着狗哭,她清醒的时候觉得不是办法,就把狗送到很远的地方让它找不回来,可是往往第二天狗就又出现在门口,疲惫不堪,满身伤痕。
  这样下去,直到有一天晚上,李娟娟被父母房里传来的奇怪声音吵醒,她的房间和父母的本是一间,中间用木板隔开,木板时间久了早破烂不堪,上面有不少缝隙,十来岁的李娟娟就从缝隙窥视,看到了下面一幕:她酒醉的父亲正在十分粗暴地强奸她母亲,嘴里还不停地用各种闻所未闻的污言秽语辱骂她母亲,然后他突然剧烈地扭动,嘴里发出野兽一样的嘶吼,用双手卡住她母亲的脖子用力勒,嘴里还叫着;“掐死你这贱货!掐死你这贱货!”
  她妈妈拼命挣扎,渐渐连舌头都伸出来了,李娟娟当时毫不怀疑她爸爸就要把她妈妈杀了,但是积威之下,她竟然鼓不起勇气去救她妈妈,连叫都叫不出声来。
  之后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她妈妈危急中摸到了床头的一个烟灰缸,朝她爸爸头上狠狠砸了过去,她爸爸应声而倒,地上流了一地血。
  她母亲把她父亲杀了。
  李娟娟当时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不知道了,等她清醒过来时,身边躺着她的狗,就像刚才看见的那幅惨状,已经没有气了。
  也许因为她毕竟是她父亲的孩子,身上有不受控制的狂暴性格的遗传。
  她母亲因为是证据确凿的正当防卫,平时她父亲的恶名又广为人知,所以被判无罪。
  这件事给少年李娟娟的影响很大,她很害怕变成她父亲那样的人,于是着意开始锻炼自己的冷静和自制能力,又强迫自己敞开心扉,与人交朋友。之后她考上了重点大学,毕业那年母亲过世,她独力奋斗到今天,有了事业,朋友,一点财产,今年还买了房子,心里的伤口渐渐遗忘。但是三天前开始她每天梦到刚才那样的阿黄,流着血向她逼近,情景真实得不像梦境,她吓得失声惨叫。接连三天下来,李娟娟再也不堪其扰,今晚决定不睡觉,结果就发生了刚才的一幕……
  “这件事给我很大打击,我一直觉得对不起阿黄,从来也没有一天忘掉过,但是,”李娟娟哭了起来,“我不知道它这样恨我……”
  是啊,一只狗对人所能付出的真是超出人类所及,彻底的忠诚,把自己所有都交给主人,即使主人并不爱它,甚至并不怜悯它。这样的结果还是被背叛,被虐杀。
  那么即便是狗,也还是怨恨了吧?
  不过李娟娟所作的,也已经很了不起了,她是一个努力生活的女战士,而她所战胜的,不仅仅是这个世界,还有她自己,她的遗传,她的回忆,她的阴暗。
  杜随给了她几张驱邪的符,嘱她贴在屋子四角。
  也只能如此而已了。
  接下来几天,果然不再有惨叫传来。星期六下午,睡了一天的杜随下楼看到李娟娟容光焕发,正牵着一条三个多月的金毛寻回犬的幼犬在散步,看到她高兴地打招呼。
  “你看我这条狗怎么样?”
  “真好的骨量。”杜随说,“但是……”
  但是你不能养。
  这条狗被你那只阿黄的鬼魂附体了。
  “我觉得从哪里跌倒就应该从哪里爬起来,我不想逃避。那天在一个宠物医院看到出售这只狗,我一见就觉得特别投缘,好像认识很久了,所以就买了下来……”
  当然会特别投缘,本来就是老朋友了。
  这只狗想干什么?只因为被虐杀就这样执著地要报复吗?
  还真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狗。
  杜岁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最好是超度冤魂。但是老和尚当年根本没教过她这招。
  那狗突然跑到她面前,把爪子搭在她裤腿上,不停地摇尾巴,用哀求的神气抬头望着她。
  简直像人一样,只差不能说话。杜随惊叹。
  你是还想和主人在一起吗?如果你有什么不轨的企图我不会放过你。
  杜随没有立即采取行动,她总觉得还有内幕。
  事情的结局第二天就上演了。杜随从超市买东西回来,李娟娟又在溜狗。
  狗突然向她扑了过去。
  李娟娟仓惶地后退,旁边正在改建的房子一块被起重机掉上去的楼板掉了下来,狗被压在了下面。
  楼板就掉在刚才李娟娟站立的位置。
  真相终于揭晓。
  阿黄从来没有恨过李娟娟。即使是死了,它也想保护生前的主人。所以它不知怎么知道了李娟娟将有性命之忧后,来向她托梦示警。
  可惜的是狗即使死了变成鬼,也还是不通人言。李娟娟误会了。
  一切努力都白费了之后,阿黄终于用了最后的手段来以身代。
  杜随看到一缕白色的狗形的雾气从那楼板底下升起,一直升上高空。
  终于得到了净化。
  它怜惜它的主人,知道她比谁都脆弱,比谁都敏感。它放心不下一个人孤零零留在人间的主人,即使这样惨死,也还是想尽最后力量保护她。
  狗到底是一种什么动物呢?为什么竟会这样?
  李娟娟以后不会再养狗了吧?

  第十一章 剑仙传人

  宠物风波刚刚过去,说实话,这一次杜随也感动了。
  我们总在伤害与被伤害中学会爱与被爱,宽容与被宽容,然后渐渐长大。
  知道了珍惜和放弃。
  阿黄用这样戏剧化的方式来永远结束了李娟娟的阴影。
  人类进入眼花缭乱,浮光掠影的二十一世纪,竟然还有这样真得像小学时五分钱一根的奶油冰棍的感情,又虚幻得好象聊斋故事。
  杜随决定从此以后要稍稍改变一下自己的怀疑主义。有些事情是不能用怀疑来轻侮的。
  周二上午接到了奥立弗的电话,报告说两位高人已经到了,被他安置在中国大饭店,嘱她下班过来相见。
  下班杜随便驱车直奔中国大饭店。国贸离她事务所倒是很近,十分钟就到了,杜随停好车走进大堂,奥立弗等人已经在边喝咖啡边等她了。
  和奥立弗一起站在那里迎接她的是一男一女。杜随一看之下,就觉得眼前一亮。
  两人都是二十多岁模样,但是态度沉稳,气度清华,远远超过年龄。
  男的面容清瘦,虽然不像奥立弗那么俊美,自有一种清贵。穿的是一件湖蓝色紧身有盘扣的唐装上衣,下面是一条白灰色休闲裤。正是目前流行穿法,却显得典雅。
  女的一身蓝色碎花长袖长裙,没有化妆,面容秀美,雅若芝兰。
  中国男人如果见了她和我,十个有八个会想把她娶进家中,剩下来的两个,一个是同性恋,一个是不婚主义者。杜随心想。
  其实中国男人几百年来的主流审美,从来一点也没变过。在他们心中,张扬的美艳是妖媚,从来比不上正统的含蓄的清丽。要这样清秀娴雅的女子,好像一定就会安于家室,保持贞节,尽职地崇拜她的男人之余有时还可以宽容姿态来满足男人的恋母情结,至少不会给男人危机意识。而我这样的女人,公开喜欢打扮,与男人抢夺生存空间,牙尖嘴利,还有女权主义嫌疑,到今天还没成为过街老鼠,可见社会的宽容。
  说到底,审美的出发点都异常功利,就像男人天性都喜欢丰满的胸脯,追究其原始原因那是因为可以确保他们的下一代有丰富的乳液。
  “雷娅,”奥立弗兴奋异常,“快,快见过这两位。他们叫程龙和程凤,是孪生兄妹。”
  咦,虽然长得很像,一看就知道是兄妹,倒是不知道竟是孪生兄妹。龙凤胎直接就取名叫龙凤了,这当爹妈的真会省事!
  场面话杜随是会说的:“久仰久仰,两位气宇不凡,大家风范,果然是神仙中人,龙凤之姿。”
  两人也客气了几句。
  落座之后,杜随要了一杯latte,奥立弗突然冒出一句话来:“雷娅,你猜他们二位有多大了?”
  社交禁例中有一条就是问人年龄,奥立弗是法国贵族,最是讲究这些,何以会犯这种错误?
  杜随顿时明白了:这两人的实际年龄与外表有着差异,而且可能是恐怖的差异。
  于是她笑着说:“那可就没法猜了,倒要请这位哥哥和这位姐姐告诉我也好开开眼界。”
  横竖叫哥哥姐姐是只会让他们欢喜,而且他们怎么说也比我大吧?
  奥立弗大笑:“哥哥?姐姐?”好像是世界上最好笑的事。
  “别取笑了,”那女子连忙说:“我们兄妹生在道光年间,不过杜家妹妹只管叫就是了,其中自有缘由。”
  道光年间,那么也差不多有两百岁了。杜随第一次见到这样驻颜有术的人类,感觉怪怪的。
  奥立弗骄傲地说:“他们俩可是剑仙哦!”
  杜随既惊且羡:剑仙,役剑飞行,取人首脑于千里之外,那是何等潇洒得意。中国也不知有多少小说是描写他们的。如果她能够选择,她一定毫不犹豫选择练剑做一个剑仙,那死禅功一点也不合她的性子,如果练剑她现时一定比现在强得多!
  时运不济呀!
  程龙也淡淡笑了笑:“我们是峨嵋门下,说起来还和杜师妹有点渊源。”
  咦?
  “还记得九年前在茅山传你符咒术的道人吗?那是我兄妹的师叔,人称乞丐道人,一向游戏人间。”
  原来臭道士是剑仙,TMD,竟然不传本小姐剑术,却弄点鬼画符来敷衍我!
  杜随顿时气愤莫名。
  自己原来不是没有机会,而是和机会擦肩而过。
  好像看出杜随在想什么,程凤说:“师叔回来曾跟我们提过,说遇到了一个根基绝佳的女孩子,本想收作传人,一察看发现早已有人捷足先登了,你修的是佛门,我们练的是道宗,何况气剑不同炉,所以师叔只传了你一些外家法术。又说你所练乃天台正宗,成就非我等小道小术可比。”
  这就纯粹是安慰的话了,想那“天台正宗”练了二十年,不过能拿手指放烟花而已,哪比得上又能飞又能遥控杀人的“小道小术”?
  杜随暗暗把老和尚骂了一百八十遍。
  这世上固然有总觉得下一块石头会更大到最后一块都没有得到的事情,但也有第一块就拾起来以后遇到大石头只好干瞪眼的人。
  可见做一个智者是多么的难。
  客气话说完了,攀亲也攀完了,程龙就直入主题。
  “杜师妹,大致情形我已经听奥立弗先生说了,但他其实也不是很了解,你能不能与我们说说?”
  杜随于是又把事情说了一遍,然后说:“这只三尸妖非同小可,小妹与他比如同蝼蚁,程师兄程师姐的本事我没见识过,想来定是惊世骇俗,但仍不可轻敌大意,以免被妖邪所趁。”
  程家兄妹何许人也,岂会听不出她话中之意,他们倒也涵养颇佳,丝毫也不气恼,程龙微微一笑:“三尸上古凶邪,当年正邪两道数百高人追杀千里,方才伏诛,岂是我等可比,此事不可力敌,只可智取。”
  杜随暗骂这小子卑鄙,这几句话说得光明正大,实则轻松奠定了此次的指导方针:
  不但要以众击寡,还要抽冷子暗算他!
  暗算的事杜随也不是没干过,像他这样正气凛然的人说得这么冠冕堂皇,杜随倒也佩服。
  我是正,你是邪,你暗算我那是邪魔歪道卑鄙无耻,我暗算你则是不可力敌只可智取。
  古人发明这个词就是这么用的。
  于是众人纷纷苦想,首先是奥立弗献策,让杜随下帖子请金墨,然后大家事先埋伏好,他再弄几个机关陷阱,到时暗号一发,一拥而上。
  这小子倒了解中国传统文化,还知道鸿门宴。
  杜随激烈反对:“我和他又不是朋友,他哪会理睬我下的帖子?”
  开玩笑,恶人全让我做了,到时你们杀不死他,金墨会不会放过我这个背信弃义阴险毒辣的小人那也明显得很了。
  一想到他届时可能有的眼神,杜随就浑身发寒。
  成凤蹙着她的秀眉说:“我们能不能找个诱饵将他引来呢?比如说,他常捕食的妖物。”
  那就意味着先要去捉条美人蟒或别的,找不找得到,捕起来危险麻烦费事不说,金墨就一定会上当吗?
  这个提议也立刻被否决了。
  最后还是程龙出了个最直接最合理的主意:“妖邪精怪最脆弱的时候,就是当他们修练的时候,丹息游走,意在身外,所以往往都要找一个隐秘所在。我门中有一‘杯水天通’之术,最擅追踪。只要查出来他的修炼地点,趁他修炼到紧要关头,我们就将他一击搏杀。”
  够狠,够干脆。
  大家都无异议之后,程龙便说有他们查出来之后通知杜随,杜随便先告辞。
  人总有投缘与不投缘,无关乎正邪,品行,贫富,地位,性别,年龄,甚至无关乎性格。
  程氏兄妹风姿清华,是让人心折的剑仙流人物,奥立弗对他们崇拜得五体投地,杜随是看在眼里的。按理说,以杜随的来历背景,对他们只应该有敬佩亲近之意才对的,奥立弗这个心思单纯的子爵家的少爷也显然毫不怀疑地坚信这一点,甚至没想到有别的可能性。
  但是杜随却没有与他们亲近的欲望。
  关于剿灭金墨,杜随并不热情,实际上也不觉得有什么必要。与一般修道者不同,杜随对于妖这种存在从来也没什么深恶痛疾,也不过是一种生物罢了,不过威力大些,数量少些,也和别的生物一样是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一分子。如果荼毒过甚,杜随出于人类的立场,也会不遗余力地去诛杀,但并不代表她在理论上或是道德上如何激烈。
  金墨无疑是一只厉害的妖怪,对人类自然也有威胁,但他与其吃人,口味上更青睐别的妖怪。当然它也吃过人,以后要吃的时候也不会手软,但是说这样就非杀了他不可,杜随倒也没有这么人类中心主义。
  当然杜随也不会傻到去对着程氏兄妹说这些,毕竟为了一只对自己都有很大危险性的妖怪去得罪当今名门正派的代表,杜随又不是喜欢自己的理论到非要身体力行的殉道狂。
  但是杜随并不是因为这个而不喜欢这对神仙美誉的天之骄子。
  程凤也就罢了,不同类型和思维体系的两个美女,互相敬而远之,王不见王,那是天经地义。
  为什么对程龙这清贵儒雅的帅哥剑仙也起不了亲近之心呢?杜随发誓决不是因为他玩弄阴谋。玩弄阴谋有时是必要的,他不玩杜随也会轻视他觉得他是个傻子。
  只因见第一面杜随就觉得他很像陈家洛。出身名门,年少得志(当然只是外表,不过从他在修真界的辈分和地位看,倒也很像),气质儒雅,文武双全。这样的人,也未免太过完美了些,完美得令人不大舒服,而且他自己对于这种完美,又未免太过理所当然了些。
  当然杜随也不至于要变态到去嫉妒一个男人。
  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他也不喜欢杜随。这可能是因为性格或审美,也许和时代也有关。总之杜随在他眼里绝不是安安分分的正统侠女,绝不是他欣赏的类型。他要么腹诽,要么皱眉,杜随于他是一个最好没有关系的异类。这一点以杜随敏锐的直觉可以确定无疑。
  任何人对于不喜欢自己的人,自然也没什么兴致去喜欢的。
  管他呢,杜随在自己的床上冷笑一声,反正他也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明显没有幽默感的男人。
  她当然不会让这小小好恶影响到她的表现,反正,只要这里的事解决了就行,就可以让这两尊菩萨打道回府了。
  第三天奥立弗通知她地方已经找到了,在离潭柘寺不远的一个石灰石溶洞里。行动时间定在第二日。

  第十二章 潭柘寺外

  杜随向事务所请了假,穿上登山靴,迷彩裤,esprit的橙色长袖T恤。全副武装好像要去徒步野外生存。
  她九点赶到中国大饭店的时候那三个人也准备好了,奥立弗也换上了登山的装备,那两人却还穿着与那天相似的衣服。奥立弗不知是租还是借了一辆三菱的越野车,杜随就把自己的beetle留在了中国大饭店门口的停车场,一边算了算十块钱一小时的停车费总数大概会有多少,喜欢划卡只携带少量现金的自己身边的现金够不够,要不要顺便去取款机取一些。
  车开到京郊潭柘寺山下,停在简陋的停车场,程龙看了一下地形说离那洞穴还有十几里山路。
  杜随和奥立弗乃是凡夫俗子,不能飞行,但是程氏兄妹可是剑仙,杜随一看他俩人打扮就知道对方没打算爬这两个多小时的山,可是却又不好意思直接说“你们慢慢爬,我们直接飞过去了”。杜随何许人也,不等他们为难,抢着说:“请程师兄程师姐急速先行前去布置,我二人徐徐跟来,以免延误时机。”
  程家兄妹见她如此识相,暗自嘉许。便交待了路径,只见两人各自拿出一把长仅寸许,晶莹可爱的小剑,程龙的是金色,程凤的是银色。两人将剑一晃,闪起一金一银两道强烈的光芒,从天空划过,人便没了影子。
  奥立弗看得矫舌难下。便是杜随,心里也羡慕万分。唉,自己别说飞行,连轻功都不会。
  两个不会飞的苦命孩子只好吭哧吭哧地爬山,几乎连山路都没有,有时候根本是攀岩,再加上什么荆棘碎石,弄得灰头土脸。程龙虽然把位置说得很详细,但在这既没路又没门牌号连标志性建筑都没有的山里,任何东西都不会好找,等到两个多小时后杜随已经把金墨在心里和嘴里骂了无数遍“好死不死找这么个鬼地方练功”,他们却终于在一片峭壁之下见到传说中的溶岩洞口时,连自己都不怎么敢相信。
  洞口黑黝黝的,什么也看不见,程氏兄妹并没在洞口等他们,也没有任何记号,到底是他们先进洞了呢,还是……
  杜随觉得自己的心沉了下去。
  “我们也进去吧?”奥立弗有点紧张的放低了声音。
  杜随心里飞快地盘算,她知道程家兄妹并没有把她和奥立弗放在眼里,也根本没把他们算作战斗力,只是不好意思直说,此时自也未必希望他们进去。但是……
  不进洞是说不大过去!
  “我们千万要小心谨慎,倘若惊动了那三尸,可就坏了程师兄师姐的除妖大计。”杜随说。
  奥立弗连连点头,说;“Bien sur ,bien sur 。”(当然)
  于是两人低头走了进去,初时甚为狭窄低矮,奥立弗伸手过来让她牵住,小声说:“小心,这种溶洞大都有地下河。”
  杜随一早已经听到水声,这时点点头。黑暗中甚不方便,也不知有几次撞到了突出的奇形溶岩石,坚硬的岩石撞到她柔软的肉体,疼得眼泪都流了出来,却不敢叫出声来。她当然可以随时弄点光出来,却怕惊动了金墨。
  走了一段之后,渐渐宽敞起来,脚下已经踩到水了。杜随心想,不会那么老套是那种 武侠小说电影里那样要潜水通过一个湖底才另有洞天的那种吧?
  我可不想弄湿身子呀,虽然是十月份,山风已经很凉了。
  好在不久路就到头了,眼前已经出现了亮光。耳中忽然听见成凤一声娇喝。
  看来已经动起手来了,杜随和奥立弗连忙快步跑了过去,却见到下面的景象:
  这是一个有三四十米进深的大厅一样的大空洞,上面有一些巨大的缝隙,投下阳光来,阳光照射的地方是一个小小的血红色的池子,而金墨正盘腿坐在池子中间。
  他身上已经被斫开一道从右肩至左腹的巨大伤口,涔涔地渗出鲜血来,看来偷袭是成功了。程家兄妹一面呼喝,一面指挥一金一银两把小剑朝金墨身上乱斫,金墨挥掌将它们一一荡开,分毫无差。掌风的紫色与金银光芒不时碰撞,闪出耀眼火花,十分好看。
  那金墨不起身躲闪趋避,显然是因为正在练功,不能骤起,所以形势是很不利的,他这样消耗真元来用掌力退敌,总有疲劳的时候,何况已经受了重伤。他当然知道要想退敌必须攻击剑的主人,但这两把小剑已使他应接不暇,便没有余力去伤害程家兄妹了。
  其实程家兄妹这两把剑实在非同小可,是峨嵋镇山之宝,可谓无坚不摧,至今也不知斫掉过多少飞剑法宝,斩掉过多少妖魔鬼怪,今天本是偷袭,趁着三尸妖魂游天外之际破掉他的隐身结界,一剑就想将他的躯体斩为两片,想不到竟然只是斫了个血口出来,根本没有死,接着就睁开了眼睛。他二人已经心惊胆战,连忙催动飞剑迎敌,却被对头赤手敌住,真是闻所未闻。眼看他现在还不能起身,若是起了身,只怕自己兄妹要大大糟糕。
  正焦急间,杜随和奥立弗闯了进来,己方又添战力,虽然不算很强,却聊胜于无,不由精神一振。
  金墨本来在应敌,脸上并无表情,忽然见到杜随进来,脸色眼神瞬间变得冰冷无比。
  杜随虽然有心理准备,但被他看了这么一眼,顿时连心脉都颤了一下。
  金墨分神看杜随的时候,银色小剑又在他肩上斫了一剑,鲜血直流,吃痛之下,忽然张口发出一声厉啸,那声音经久不断,愈见高亢,简直不像人类发出来的一样,四个人都被震得摇摇欲坠。
  杜随撕下她的esprit的一角将耳朵塞住,想到四个人里头奥立弗等于没有修为,连忙扭头看他的情形。
  奥立弗倒是聪明得很,早已塞住耳朵。杜随刚松了口气,忽然见到他脸上现出惊怖之极的神情来,手指着前方,抖动着说不出话来。
  杜随满心惊疑地朝他指的地方望去,自己也呆住了。
  金墨在厉啸中,身体开始发生变化,一层红色好像是从他的身体内部慢慢渗出来,将皮肤覆盖,然后他的头上渐渐生出一枝黑色独角,很像独角兽的形状,背脊一线也长出长短不一又似角又似芒刺的东西来,手慢慢变成了爪子,五只血红色半透明弯曲的尖锐指甲从红色的长毛中伸了出来。
  “这,这是什么东西?……三尸妖……不是人练成的吗?”杜随听到干涩颤抖,完全陌生的声音从自己口中发出来。
  程家兄妹却好像比她吓得还厉害,程凤突然一下子跌坐到地上,她的银剑失去她意识的控制,“当”的一声掉在石地上,煞是好听。程龙虽然好一些,但也脸色惨白,早不能控制他的剑,浑身战抖,用不能分辨的声音说:“血,血……”
  血什么,却怎么都说不出来。
  杜随见堂堂的程氏兄妹居然吓成这个样子,不由万分疑惑,转头看金墨已经完全变成了一只野兽的形状。
  虽然说是野兽,却是从没听说过的模样。大概和非洲狮的雄性差不多体积,通体覆盖着血红色发出耀眼光泽的长长鬃毛。头是一只狼的模样,头上却有刚才那只黑色独角,光泽美丽,好像黑玉雕成的一样。眼睛是金黄色的,只觉耀眼,看不出任何感情。身躯是大型猫科动物的样子,坐姿也是。指抓酷似龙爪,身后的一条尾巴也是龙尾。背后一双黑色巨大的蝙蝠翼,好像许多西方神话里的恶魔。
  这只野兽看上去邪恶残酷,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高贵美丽,居然让人很荒谬地联想到“神圣”二字。通体散发出巨大压力,使得它面前一切生物都只能匍匐颤抖,了无斗志。
  杜随有一刹那觉得很熟悉,这只神圣美丽而恐怖的野兽看来真的是金墨所化,虽然外形完全不同,气息态度却完全相同。
  这时听到程龙猛地抽了口气,将刚才说不出来的话一口气吐了出来:“血圣兽!”
  当听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杜随的心志也崩溃了。她立即明白了为什么程氏兄妹会吓成那个样子。只因他们见识比自己丰富,一开始就明白这是什么了。
  血圣兽这种生物,杜随也知道得很清楚,这是一种真正的最古老的上古神兽。它和天地一起诞生,从生下来就是大地的主宰,那时候还没有人类,它被造出来就注定是地上所有飞禽走兽的主人。真正意义上的万妖之王。它的威力也是绝对不能战胜,不可抗拒的。
  它自由自在地在大地上奔驰,享受上天赋予的一切,统治着当时所有生物。血圣兽以血为食,它喜欢灵力高强的妖魔,虽然当时的高等妖魔都个个自危,但谁也没想过反抗,只因弱肉强食是这片大地上的唯一真理。但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辖制约束的血圣兽,渐渐变得骄矜残暴,它常常因为高兴就随便残杀妖魔,一旦生起气来,方圆百里之内,再无活物。它的臣民们渐渐不堪忍受,终于,走兽里最强大的麒麟联合了飞禽中最强大的凤凰,定下计策,经过浴血之战,终于把血圣兽杀死。但是凤凰和麒麟都奄奄一息,后来凤凰接受了天仙的豢养,得到浴火重生的机会,成为天界的生物。而麒麟的灵体则被封印在海外的仙山上。
  面对这样的上古神物,小小的人类又能怎样呢?
  也难怪像程氏兄妹这样的剑仙,此刻也只有发抖的份了。
  但是,金墨是怎么会变成血圣兽的呢?
  “你……为什么……”杜随问不下去。
  血圣兽冷笑了一声,声音和金墨一模一样。“原来你们连我的原形都不知道,就这样来送死。”它没有张嘴说话,声音的传播方式也很奇怪,好像是从每个人的心底炸开,让人心神摇动。
  莫非是我弄错了这致命问题,让大家陷入险境?杜随一阵惊慌失措:“你……你明明有三个影子……竟,竟不是……三尸吗?”
  血圣兽又是一声冷笑:“我的练成新躯体的方法是和三尸一样的,但你又见过哪个三尸是吸血的了?”
  原来血圣兽的魂魄元神飘游天地之间,却无论天宫地府,六道轮回,都不能容下它,它只好孤独地过了许多万年,直到有一个聪明的修真者发明了三尸这个方法来重新获得生命,它又等了几千年,终于找到一个适合的胎儿身体,在十五年后,起死重生。
  但是三尸本来数量就少,习性不为人知,杜随又怎么知道他吸不吸血呢?
  难怪那天美人蟒见了他连逃的勇气都没有,原来见到的是它们的王者。
  杜随现在才知道,它那天在电影院里对自己说“你这么弱的我一个指头就可以摁死几百个”,实非虚言。它以为自己早知它来历,还敢来挑战,所以称赞自己有胆色,实在杜随要早知它是什么,绝对会有多远躲多远的。
  但是现在要怎么办呢?以他们四个的力量要对抗血圣兽,无异痴人说梦。
  杜随觉得是自己使大家陷入险境,要是现在有办法使大家平安脱身,那么无论是多卑鄙的方法,无论怎样牺牲自己,她都是愿意干的。怎奈她想破了脑袋,也只有绝望。
  “现在,”血圣兽缓缓说:“要怎么办呢?”
  又开始了,猫捉老鼠的游戏。
  杜随咬了咬下唇,毅然说:“我知道你这次是决不会放过我的,你……你不是一直很想吃我的血吗?……把我吃了之后,可不可以……”她自己都觉得很难启齿,“求你放过他们呢?”
  血圣兽说:“这两个人灵力比你强得多,我为什么要为了你放过他们?”
  “那么,”杜随一指奥立弗:“这个人未曾修行,血中毫无灵力,你也说过普通人的血不好吃,放他下山吧!”
  奥立弗一直沉浸在人变成怪兽的冲击中,这时才回过神来,问杜随说:“这是什么?好漂亮的……动物。”
  杜随苦笑,她当然不能在此时此地跟他解释什么是血圣兽,所以简洁地说:“恶魔,和撒旦路西华差不多。”
  奥立弗睁大了眼睛。
  血圣兽一直不说话,忽然开口说:“好吧,我可以给你们一个机会。”
  杜随也睁大了眼睛。
  “你们四个人,一人一次机会,使出你们最厉害的本领来,只要有一个人能够伤害到我一根毛发,我就放你们下山。”
  竟有这样的好事!
  他们四个人要与它对抗是不行,若说连它一根毛发都不能伤害,那倒也不大相信。
  一时间,不但杜随面露喜色,连程氏兄妹也清醒过来,目光炯炯地盯着血圣兽。
  血圣兽红色的鬃毛无风飘扬,威严高傲至极,刚才的两道伤口早已影子都找不着了。“你们若是失败,我也可以放你们下山,但是这个女人,”它看了杜随一眼,“就要任凭我处置。”
  四人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只要能损坏它一根毛发就能活命,即使失败,也不过牺牲杜随一个人而已。
  “好,就是这样!”杜随生怕它反悔,抢着说。
  她转过去对程氏兄妹说:“程师兄,程师姐,我先上,你们替小妹掠阵。”
  她深知自己不是主力,所以想去做第一轮进攻,如果不能成功,还可让程家兄妹观察到血圣兽的实力弱点,好对症下药。
  程氏兄妹见她如此决断豪气,心中都佩服感动,说:“杜师妹,你放心吧,必不负你所托。”
  杜随走到血圣兽面前,看了它一眼,缓缓说:“我的攻击,你是熟悉得很了,再班门弄斧一次,不要见笑。”说着解下耳上的七宝珠,一时间在黑暗洞中,白色彩虹光晕的光芒大盛,如水银泻地,朝血圣兽席卷而去。她这次生死关头,已经拼尽实力。
  但是一接触笼罩血圣兽周身的血红色光芒时,所有的白光都消失不见,等大家的眼睛都适应了强光刺激时,杜随的七宝珠赫然在血圣兽的脚下,血圣兽却连姿势都没变过。
  杜随惨白着脸,一言不发地走了开来,也不再看她的七宝珠一眼。
  程氏兄妹一起站了起来,气势凝重,程龙沉声说:“我兄妹想一起上,可以吗?”
  程氏兄妹是孪生,自然心意相通,那金银双剑本是一对,必然有一招双剑合璧的剑法。
  血圣兽答应了。
  程氏兄妹互看一眼,各自伸出一支右手相抵,同时清叱一声,左手掐印决,朝地上的两把小剑一指,只见两把小剑变成一只金色的龙和一只银色的凤凰,龙张牙舞爪,凤凰振翅而鸣,一起向血圣兽扑了过去。
  这是程氏兄妹最后绝招“龙凤呈祥”。
  在场众人只见血红光芒徒然大盛,便将一龙一凤完全吞噬,然后红光消退,只听“当当”两声,两把小剑落在地上,都已变成了暗红色,暗淡无光。
  峨嵋金银双剑被毁了。
  程龙程凤分别发出一声闷哼,同时吐出一口鲜血,倒在地上。
  杜随大惊,越过去查看,见他们气若游丝,昏迷不醒,所幸胸口还有微微起伏。
  他们为了拼命,将本命元神付在剑上,随着剑被毁,也遭到致命打击。
  杜随突然醒悟过来,血圣兽只说让他们攻击,并没说自己不还手,那么它大可趁机将三人杀死。
  想通这一点,杜随朝奥立弗厉声道:“他会杀了你,你弃权吧!我们认输了!”
  奥立弗已经认识到事态的严重,他脸色变得煞白,但还是缓缓摇了摇头,站起身,眼神坚定地看着血圣兽,慢慢走了过去。
  杜随觉得这个有点天真的子爵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么英武俊美过。
  奥立弗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很像笔的金属小棍,在地上画了起来。杜随知道他画的是魔法炼成阵,有点紧张地看着。
  也许西方的魔法会对血圣兽有用也说不定。
  奥立弗画了半天终于画成了,然后搬了一块大石头,放在魔法阵中间。然后念出咒语。
  魔法阵发出光芒,周围的石头都朝阵中飞了过去,不一会了,出现了三米高的石巨人,踏出阵来,朝血圣兽走了过去。
  杜随对炼金术略有所知,知道奥立弗使出来的是很了不得的生命炼成,足以傲视当世了。
  石巨人每走一步,这溶洞就被震得隆隆作响。奥立弗神色紧张,脸上都有了汗,显然这次的炼成是超出他平时实力之上的。
  血圣兽一直不动,看着石巨人走近,等到了跟前,它突然身子一侧,龙尾像鞭子一样闪电抽出,这一下石破天惊,石巨人被打成许多大大小小的石块。
  但是奥立弗这招技不仅此,那些石块像有生命一样慢慢聚拢,显然这石巨人是有再生能力的。
  杜随看得心中狂跳,人皆好生恶死,她在这石巨人身上看到了自己活下去的希望,不由紧张起来。
  血圣兽冷哼了一声,冲着其中一块石头吐出一口血红色雾气,那雾落在石头表面,好像变成了薄薄的一层红色胶质,将大石粘住,那块石头好像垂死挣扎地动了几下,终于不动了,其余石头也就不再聚拢。
  杜随看得分明,那血圣兽早看出刚才阵中那块石头是石巨人的心脏,所以毫不犹豫地攻击,彻底瓦解了石巨人。
  奥立弗脸色更白了。
  杜随死心了。
  血圣兽看着她,冷漠地说:“你们输了。”
  奥立弗脸上现出犹豫神气来,显然他是不能坐视杜随丧命,但是遵守约定于他而言是一个基本品德,何况实力悬殊,他又能做什么呢?
  杜随在这一刻心里已经有了决定,她昂首走到奥立弗面前,直视他说:“师兄,愿赌服输,天经地义。眼下程师兄程师姐命在一线,你需得立即将他们送回峨嵋,不是犹豫的时候了,快快下山吧。”
  奥立弗争辩说:“但是,师妹你……”
  “别再多说了,”杜随断然说:“我们中国人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再说你也该明白,这种情况下,是该死一个人呢,还是死四个?”
  奥立弗眼睛里已经有了泪光,他一言不发地又弯腰画了一个炼成阵,把一些树枝放在里面,一阵光亮之后,出现了一个简陋的木板车。
  杜随帮他一起把程氏兄妹放置其上,然后小声说:“都拜托你了,师兄。世间风波险恶,师兄往后多多保重。”
  奥立弗听到她这诀别之语,身子一颤,泪终于流到他的苍白俊脸上。他看了看杜随,想说什么终于没有说,一扭头,拉起那木板车,从另一个较大的出口走了出去。
  杜随听到木轮碾过石块发出的声音,心里已经彻底冷了。

第十三章 同居

  杜随耳中听到木轮车远去的声音,心如死灰。她看着眼前的血圣兽,缓缓说;“我都准备好了,要不要沐浴焚香更衣?”
  血圣兽金黄色的眼睛没有瞳孔,看不出任何表情,像一块反射光线的冰。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杜随发现恐惧从她心底窜升上来,她知道血圣兽对撕毁互不侵犯条约的她的恨意,高兴时尚且要屠杀的这头上古凶兽,对于怨恨的人会怎么样呢?
  她膝盖一软,可耻地跪在了地上,发现自己害怕得已经动不了了。现在她才明白当时那两条美人蟒的心情。
  血圣兽抬起爪子,慢慢地朝她走了过来。
  杜随心越跳越快,干脆闭上了眼睛。
  等待像许多世纪一样漫长,明明已经感觉到了它的呼吸,为什么还不下手?
  突然,杜随发现耳朵上有点异样感觉。
  它把她的七宝珠还给她了?
  杜随惊讶地睁开眼睛,眼前见到的景象好象昏暗久远的岩洞里原始的火堆余烬照耀的许多古老文明的壁画,不是血圣兽,而是赤裸的金墨,也跪在地上,一手撑着地,一手还在她的右耳上,眼睛正看着她的脸。
  杜随那一瞬间觉得他脸上的表情所有的画家都画不出来,不是悲也不是喜,不是怒也不是哀,杜随怔怔地与他对望。
  过了许久,金墨才开口说话:“你不想死吗?”声音平静,竟有几分温柔。
  这声音和话像是把杜随艰难忍耐的堤防决了个口,杜随的眼泪簌簌地掉了下来。
  金墨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流泪。
  她的身子不住颤抖,泪不停留下,再也止不住,好像要把许多年积攒的眼泪都一次流出来。
  “……我不想死,现在……还不想……活下去……明天,明天也许会……幸福……”
  她从来在心里对自己说的话,第一次变成了声音:活下去,明天也许会幸福。
  有多少次她痛不欲生,有多少次她觉得这个世界的残酷不堪留恋,都是因为这个理由,才让她努力地活下来,直至今日……
  杜随一直哭一直哭,哭得趴倒在地上,金墨一直平静地看着她,不知道在这天地间独一无二永生不死的神兽面前,一个小小人类女子心中像残灰中的火星一样对幸福的期望和脆弱的肉体不可抑制的哭泣有什么意义。
  等到杜随的哭声终于变成了断断续续的抽泣,金墨开口说:“好,我不杀你。”
  听到这句话,杜随惊讶地抬起了头,看着他。
  不对,有时候不杀比杀还惨,他要是高兴,把自己关个一二十年,每天在自己身上割块肉,再弄点蚂蚁之类的在伤口上爬爬,那还不如现在杀了的好。
  但是金墨已经继续说下去了,他的声音缓慢沉静,仍然带着以前所没有过的温柔意味:“这次我不杀你,但是,不要再背叛我了。如果你再一次背叛我,定会……让你后悔诞生到这世上。”
  后面的声音语气并没变,但是其中的寒意却让人好像浑身浸到了一桶冰水里。
  这用词大大不对,自己又不是他的手下,也没和他结盟,谈得上什么背叛?
  但是杜随现在急于求生,也顾不上抗议,连忙点头。
  关于这一次金墨这么容易放过她,杜随直到现在还不大敢相信自己的好运。但是事实俱在,她已经从那座倒霉的山上回到她温暖的公寓,重新投入到她热爱的工作中,并且已经度过了繁忙劳累的一天,现在正拖着疲惫的双腿,在晚上八点十五分的时间结束加班回到她自己的家。
  活着真好。以前怎么没觉得加班竟是这么温馨的事?
  过道的灯坏了,一片黑暗。杜随摸索着朝自己家的门走过去。突然,她像兔子一样警觉的竖起耳朵:门边深沉的黑暗中有不明生命体存在。
  考虑了一下之后,杜随用她的“金刚伏魔”在指尖放出一点光。
  光明照亮了黑暗,也照出了黑暗中的生物。
  杜随目瞪口呆。
  金墨穿着运动服倚在她门口的墙上,身边有一个体积庞大的登山背包。
  他这么俊美冷漠的男孩,这么斜斜一倚,在白色幽光之下,实在是出奇的动人。但是对他心有余悸的杜随自然是不会有欣赏的兴致。
  “你……你为什么……在这儿?”杜随已经有不好的预感。
  金墨还是那个姿势靠着墙,冷漠不耐烦地说:“你才回来,我已经等了你一个多小时了。还不快开门让我进去!”
  杜随小心翼翼地问:“等,等了我一个多小时?……请问……有什么事吗?”
  “嗯。”金墨的语气好像越来越不耐烦,勉强冷漠地应了一声。
  “我住在宿舍里总是不大方便,所以打算来和你住。”施恩的语气。
  来……来和我住?
  杜随的脑袋轰的一下子大了。“……和,和我住吗?……”
  “怎么,”金墨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语气也变得和目光一样冷,“你想拒绝吗?”
  “拒,拒绝?……不是的……那么,住多久呢?”杜随觉得自己声音微微发抖。
  金墨很认真地想了想,“一直吧。”
  一……一直?
  杜随现在要好好考虑是立刻死了,还是活着零碎受罪。
  金墨愈加不耐,催她快快开门。
  杜随在麻木中打开了门,金墨像在自己地方一样毫不拘束,把背包扔在地上,自己到浴室洗了个脸。
  杜随很郁闷,有一丝责备地说:“你至少应该提前通知我,好让我有所准备。你看,我地方很小,只有一张床……”突然住嘴。
  耶和华保佑,千万不要让他学三流小说或肥皂剧,说出什么“我们可以睡在一张床上”的老土混账流氓话来。否则我就立刻吐血倒地死给你看。
  幸而,金墨并没有对她的抱怨有什么过激反应,只是不以为意地说:“明天去买一张床,今晚你睡床就是了,我彻夜练功,不用睡觉。”
  我在一只如此危险随时高兴就会把我吃掉的血圣兽面前要还能旁若无人安然入睡的话,岂不是比猪悟能兄还要强?
  杜随强笑道:“我也炼功,不用睡觉。”
  开玩笑吧,我和他住在一起,不用三天就会彻底精神分裂的。我每天在外面累死累活,回到家本是放松一下的时候,却要加倍小心,诚惶诚恐,连睡着都要小心提防,这种压力,谁能受得了?
  血圣兽居然也会杀人不见血了?
  “嗯,这个,……金墨……你看这样好不好?……你不想住宿舍,我去帮你租一处房子……”
  金墨目如冷电,扫了她一眼。
  杜随吓得连忙说:“最多……嗯,最多我每天去帮你做饭打扫,料理家务……”
  为了活命,连明明做不到的事情都轻易承诺。她忙成这样,自己都是请钟点工,哪会做饭打扫?
  牺牲不可谓不大。
  可惜金墨并不赞赏她的牺牲,他往沙发上一坐,一言不发,只是冷冷地看着她。意思是我倒要看你的废话打算说到什么时候。
  在这样的眼光下,杜随立刻放弃认命了:“好吧,我明白了。”
  在居住问题达成一致之后,杜随有点不知所措,不知道底下该说什么或做什么。
  真没天理,在自己家里居然被逼得手足无措。
  而那个罪魁祸首居然大大咧咧的坐在她订制的全中国独一无二的沙发上,神色冷漠自若。
  杜随想了一下,便决定开始帮助金墨收拾行李。两个人就忙了起来。
  很意外金墨的东西和普通男生差不多,他只带了这几天穿的几件衣服,大都是运动装和休闲服,一双鞋,都只是很普通的牌子质地。杜岁在自己的衣柜里给他腾了一块地方。
  金墨把自己的东西放好,看了一眼杜随衣柜里令人眼花缭乱的内容,动作停顿了一下,但脸上毫无表情。
  杜随打赌他是想说“女人居然这么麻烦”这类的话,顺便把自己损一下,完全是爱惜自己的冷酷形象,才硬生生忍住。
  他的洗漱用品也极简单,只有一支牙刷和一块毛巾,杜随拿到浴室去。在镜子前头杜随突然想象血圣兽后足人立,前爪拿着这只牙刷刷牙的情景,不由笑出声来。
  其余半包都是书,而且竟然都是关于数学的专业书,没有一本杜随看得懂的,不由大大诧异起来。
  “难道你真的上课吗?”
  “当然。”语气好像一只血圣兽上艰深的数学系是理所当然的事。
  “那,为什么还有这么多参考书?”
  除了一些专著,还有许多题集。
  “平时可以做题。”
  “为什么?”难道是为了考第一?
  “有趣。”
  有趣?一只吸血的血圣兽居然说解这些变态的数学题有趣?
  这是什么世界呀?
  还有两只网球拍,几个网球,这只血圣兽显然还很健康爱运动。
  收拾完之后已经十点多了,杜随又很尴尬地想现在做什么。
  “你,你要洗个澡吗?”
  “我习惯早上洗。”他已经盘腿坐在地板上(并且不知为什么故意不坐在地毯上),闭上眼睛准备练功了,听了杜随的话眼睛也没睁一下。
  “那,我去洗了。”
  没有回答。
  杜随自己去洗了个澡,穿着浴袍出来的时候金墨还是一动不动盘膝闭目打坐。
  以杜随的修行倒也能看出他的神体已经不在体内了,不知道去了哪里遨游。
  杜随心念一动:有上回的事,这家伙难道不怕我偷袭?
  突然警觉,想必是用这个法子来试探我!
  于是她便不看金墨,自顾自坐到沙发上,咖啡一杯接一杯的灌。
  彻夜练功这种事,杜随从来没干过,也不觉得自己受得了,眼下只能靠咖啡提提神。
  可惜她的体质对咖啡因从来都不是很敏感,而且人往往越不想做什么就越会那样,没一会儿杜随就困得不行了。
  在睡魔和对金墨的戒惧之间摇摆了一阵子以后,杜随还是屈从了自己的欲望,爬上了床。
  这天晚上她睡得很不好,一会儿梦到自己被分尸,一会儿梦到自己被强奸,一会儿梦到房子被火烧了,一会儿梦到自己还是在一无所有的四年前,老板性骚扰,她抗拒结果被炒了,走在异国的街上恐惧着下个月的房租。

  第十四章 同居之后

  杜随早上是被穿过窗纱的顽皮阳光照醒的,她睁开眼,想起今天是星期六,便舒舒服服地闭上眼睛,突然听见有一点动静。
  想起来了,家里还有另一个人在!杜随一惊。立即坐了起来。
  然后便看到,金墨坐在一张她的半圆餐桌旁的酒吧椅上,穿着浴衣,头发湿漉漉的,正在喝一杯牛奶。
  好健康的画面啊,如果不知道画里的主角其实是一只形貌古怪,举世仅有的野兽的话。
  “早,早上好。”突然想到自己的睡姿可能全被他看在眼里,杜随的脸红了一下。
  他漆黑的眸子看了她一眼,转了开去。然后才有点不情愿的漠然说:“早。”
  一般而言,杜随此时应该说“你已经醒了?”“晚上睡得好吗?”之类的话,但是她只是瞪着金墨手里的牛奶,诧异地说:“原来你……也吃人类的食物?”
  金墨已经喝下了最后一口,淡淡说:“我有一半是人。”
  这是杜随第一次听到他谈起自己的构造,有点迟疑地问:“金墨……是那个男孩的名字吗?”
  这话听来古怪异常,金墨的回答也很怪异:“他就是我。”
  杜随一直很难想象两个灵魂融合的方式,此时听了这话,也只觉头大。金墨又接着说:“如果你是问这是不是他父母给他取的名字,不是。”
  “哦?”这倒是很奇怪。
  “这是我的名字,我的眼睛是金色的,角是墨色的,所以叫金墨。”
  杜随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他的父母是什么样的呢?于是就问了出来。
  “我没有父母,他们也不知道有我了。我来上大学之前,想到很快要到十五岁,以后不便再见他们,就把他们的记忆消除了。”金墨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没有一丝伤感。
  杜随却觉得心里有种柔软的东西触动了一下,金墨,难道竟是这样……温柔么?是不是不想伤害他的父母,才这样做的?
  是啊,他有一半是人类,和完全的血圣兽是不同的,是不是因为这样,他才不滥杀无辜,才放过了自己?
  如果没有血圣兽附体,这个男孩,是什么样子的呢?
  是不是也渴望温暖?是不是也为自己的不同迷茫挣扎?是不是也在黑暗中偷偷哭泣?
  正当她用变得柔和的目光去看金墨时,金墨赫然走到衣柜旁边,褪下浴衣来换衣服。
  杜随骤然见到他在自己面前如此自若地裸体,一下子脸都红了。
  “你……”
  金墨应声看了她一眼,眼中意思好像是你又不是第一次见了,突然大惊小怪做甚?
  杜随长到二十五岁,又怎会没见过男人裸体,但此时却有点心慌意乱,更想起之前他曾对自己轻薄之事,连忙跳下床,说:“我去做早饭。”
  金墨蹙了蹙眉,没说什么。杜随已经冲进厨房了。
  开玩笑,不能再如此了,无论如何,自己和他绝不能住在没有隔断的studio里头,私人空间简直是杜随生存的必要条件,这妖怪大概也觉得自己的裸体他也可以随便看吧。害得我平日裸睡的习惯也不能维持,昨晚做恶梦大概就是为此吧?
  看来,也到了要买一套大一些的房子的时候了。杜随想。
  她这几年收入不错,在法国两年挣了有十来万欧元,在非洲黑了那个酋长五十多万美元,回国当合伙人,这一年多进账四百多万人民币,除开花销,大概也剩了七八百万身家,算得一个小小富婆。要买处房子,只要不是townhouse,也尽够了。
  杜随一边把煎好的omlette(一种法式煎蛋)装进盘子,一边洒上她喜欢的一种法国奶酪comté和培根切成的碎屑,从烤面包机里取出烤好的吐司,把两份早餐拿了出去。
  金墨吃得很香,杜随知道自己只要做,手艺还是不错的。但是当然她也没指望听到夸奖的话。她倒了一杯橙汁,一边吃一边继续刚才的想法,唯一麻烦的是时间太长,要是期房,怕不要等一年半载?便是现房,装修也要两三个月。
  如此看来,只好先租一处房子,再慢慢找好的房子买下。
  杜随一念至此,便去给自己相熟的一个房产经纪打电话,嘱他这两天就要找到。
  金墨听着她说“十万火急,三天之内一定要搬”,居然还是没说什么。杜随挂了电话,倒是有点讪讪的望着他。
  “嗯,今天我们要去买张床,顺便添置些东西。”
  金墨不置可否。
  杜随知道沉默的意思即是默认,虽然不太舒服,也不敢表示不满,自己去洗手间洗漱更衣去了。
  杜随开车带着金墨先去了宜家,买了一张藤床,并被褥等物,又买了一张写字桌和工作椅,到一楼的物流中心办了托运。
  金墨也不挑,也不发表任何意见,最多是杜随一再要求他选择时,随手指一下。杜随也就不再问他。
  出来时已经中午了,杜随忽然想起动物园附近有一家不易找到的俄国餐厅,笑说:“我今天馋得很,想吃奶油大虾和罗宋汤。”
  两人去美美吃了一顿。
  杜随见时间还早,又想讨好金墨,便决定去给他买些衣物,金墨自是无可无不可,杜随有鉴于他早上的表现,也不再问他。他们去了中友,杜随先是在esprit给他买了一件棕色外套,两条裤子,又在便宜的苏格兰飞人买了几件T-shirt,休闲衬衫,买了一双nike慢跑鞋,一双yonex的网球鞋,想起他也需要正装,又去Hugo Boss的专卖店买了一套夏季的深烟灰色二件套薄款西服,一套条纹三件套意大利式紧身西服,一件黑色薄呢即膝大衣,留在店里改尺寸。末了在丰联广场找到一双英国式古典系带皮鞋,精心配了三条领带,两条丝质领巾,又买了一条hermès的米白色粗羊毛围巾,几件范思哲的衬衣。
  这一番逛下来,没买到什么特别合意的东西,倒已经花了将近七万。杜随深有感慨:中国市场的男装真是太烂了!心中极不满意,决定最近找机会去欧洲购物一次。
  晚饭在东直门的为食家吃的,粤菜做得很地道,虽然是家常菜,倒也合杜随胃口。
  杜随发现金墨对人类的食品也是有偏好的,明显吃得没有中午多。
  回到家家具已经送来了,于是又开始布置,立刻就变得拥挤,把杜随精心营造的效果破坏殆尽,杜随看得惋惜不已,更加坚定了要搬家的决心。
  第二天早上杜随醒来时金墨已不知去向,等了一个小时也不见回来,竟然隐隐有些担心。
  她开始上网看合适的楼盘,突然手机响了,是房屋经济的电话,告诉她已经有几个合适的地方了。
  于是这个难得的星期天就耗费在看房子上了,看了七处,最后敲定罗马花园的一处两居的公寓,月租一万二,把杜随心疼得不行。
  金墨一直到九点多才回来,尽管杜随再三告诫自己,还是没忍住开口问:“你去了哪里?”
  金墨倒没不理她,很合作地回答:“山西。”
  杜随吃了一惊。“去山西做什么?”
  “捕食。”
  这样直截了当的说法总让人觉得很难接受,不过杜随还是很理解,并且好奇地问:“你又吃了什么妖怪?”
  金墨大概吃饱了心情就会好一些,告诉她说:“一只五百年的雉鸡精。”
  杜随觉得很有趣,像个小姑娘一样坐在地毯上抱着腿,笑吟吟地抬头问他:“好吃吗?”
  他居然也不自觉地在她旁边的沙发上坐了下来:“嗯,道行有点浅,血淡了点,不过雉鸡的味道不差。”
  杜随埋怨他说:“你该把它的肉身也带回来,我们就有烤野鸡肉吃了。”
  金墨居然又解释说雉鸡的原形太大,不算尾羽有六米长,带着飞行极为不便云云,又另外说明这么老的雉鸡肉也粗得很,并不好吃。
  这两人此际说得融洽,不知情的人看了只道是极温馨的场面,若有附近的妖怪听到他们谈话内容,只怕一时三刻便要晕倒。
  继而杜随告诉他明日要搬家,金墨早上第二堂有课,下午两堂课,是没有时间的了。杜随虽然自己上学那会儿天天逃课,倒也不劝金墨这么干,当然主要原因还是他的存在也没什么益处。
  星期一杜随又请了假,先送金墨去学校,然后找来搬家公司开始搬家,自然也有许多东西要添置,一直忙到下午才算初具规模,她自己的studio也只好委托经纪人代行出租,心里很是舍不得。
  这新房子是两室两厅两卫,一个装饰华丽洛可可风格的客厅,半打通同样风格的餐厅,一个可以用作实验室的厨房,主卧有三十平米,带一个卫生间,另一个卧室也有十八平米。
  说实话杜随并不喜欢这种华丽纤巧的风格,外表太华丽了,自然会有碍于表现内涵,她选中这里有三个原因,第一是别的更差;第二是主卧的一面墙都是落地窗,连着半弧形的一个大阳台;第三是可以和金墨分开使用卫生间,不使他看到一些隐私的东西,比如说洗液啦,洗完澡忘了收的胸衣底裤啦。
  孤男寡女共处一室,难免有时把持不住,何况他们之间的火星早在刚见面那会儿就点燃了。杜随不想和他发生太亲密的关系。倒不是因为她保守,也不是因为金墨不是人类,自然更不是因为他看上去比她小十岁。
  可能是因为太危险吧,杜随想,因为知道这段关系不是自己能力所能控制。倘若他爱上自己,自己却不爱他,只怕到时日子会过得惨烈无比;若是自己爱上他,他不爱自己,当然就更加悲惨了;倘若两人都没有感情,那么比同居更糟的就是作为sex partner的同居。关系越紧越难控制,这点道理杜随还是深知的。她也知道金墨未必明白,就算明白也不在乎,哪天若是兴致来了,恐怕不免要为所欲为,所以加意提防。
  看看时间快到了,杜随就去学校接金墨。金墨到新家看了一眼,在他的房间安置下来,杜随问他如何,他只说了四个字:“不及原来。”杜随高兴之余相信血圣兽原来也是一种有审美品位的动物。
  这样,正式开始了杜随女士与血圣兽的同居生活,从不适应到适应的过程比杜随想象的要快,这只能说人类作为一种如此脆弱的动物能够在地球上胜过许多比他们强悍的生物成为统治者是有理由的,强大的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实在是空前绝后。
  杜随从一个自由自在的单身贵族变成了一个半家庭主妇,虽然不是自愿,总还是时时惦记着她的同居者,晚饭要尽量赶回来吃啦,周末做什么啦,去干洗店帮他拿衣服啦,甚至他钱包里有没有足够现金啦,内裤袜子是不是要新买一打啦,林林总总,千奇百怪。甚而成为一种自然反应,她现在逛街都会连男装一起看。
  这其中的转变自然有许多喜剧,也有不少挫折,杜随总的感觉是比她预想的好。金墨大部分时间是很像个人类的,虽然不爱说话,倒也让杜随解了许多寂寞。他从来不谈自己,兴趣只有网球和数学题,想来也是,这世上他不懂得不能得到的实在太少,有什么能够激起他的兴趣呢?他没有朋友,除了出去觅食从不外出,不看电视不玩游戏,生活无聊得可怕,不过他自己好似并不觉得,这时候杜随就想毕竟是一只野兽。
  但是尽管如此,杜随却渐渐依赖他了,回家先看看他屋里灯亮不亮,拉着他可以去超市购物,绝对比animal d’acompagnie要强得多。
  他们的生活是这样的,金墨每星期二,三,四上午第一堂没课,杜随就让他自己瞬移去学校,其余两天杜随会开车送他,每周二,四,五下午没课,但是二,四他都会去打网球,周五杜随也有课不去事务所(不过很少能做到),下午会早早结束,然后一起去超市买一星期的给养。周末自然要玩啦,但是金墨经常利用周末去觅食,这种情况下杜随往往会睡一天。
  转眼两个月过去,金墨一次都没有现过原形,也一次都没有侵犯过杜随,杜随觉得有点奇怪,后来想他可能也有自己的顾忌。
  这期间奥立弗把程氏兄妹送上峨嵋并打转了,回到北京后发现杜随还活着乐得直跳起来,听到说和血圣兽同居立马又昏了过去。虽然百般反对却不敢来见金墨,便说要回国去继续研究炼金术做出贤者之石来对付金墨,救出被恶龙囚禁的公主。
  还有一件事很有趣,金墨不使用我国人手一份的现代化通讯工具:手机。他与杜随联系都使用法力来千里传音,于是经常出现以下情景:
  某日,杜随正在与客户谈生意,谈生意无非就是我方漫天要价,对方就地还钱,奈何此次对手太不老实,竟把杜随当新手哄骗,杜随很是不耐,冷笑说:“蒋老板道我不知你底线吗?是……”
  此时耳边忽来传音,金墨问她电脑开机密码,她一时大意,大声说:“八一七二六零零零”
  面前客户突然变色,说:“杜随小姐果然厉害,名不虚传!”
  另一日,杜随正在训斥一绘错图的下属,说:“你一向粗心大意……”
  此时金墨又传音来问她找他何事,杜随正生气,怒道:“你昨晚又忘了关天然气!”
  下属面如土色,曰:“杜小姐真神人也。”
  有了几回这样的事,杜随深恐有一天大家终要以为她失常,终于买了一个诺基亚7200送给金墨。
  这件事标志着从此妖怪也踏入信息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