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5

陆观澜: 冤家宜解不宜结 21-完

21. 见招拆招

几乎在同一时间,宋家一干长辈们,也极其敏锐地发现,自打十一月份以来,尤其是放寒假以来,宋聿同学的表现,一直都和以往不太一样。
首先,宋聿同学懂礼貌了很多,有一次下楼梯没注意,收不住脚步,撞到了张阿姨,换到以往,了不起敷衍地说一句“对不起”,还得看宋同学的心情好坏。但是,这次,他是当即就拉住了张阿姨,认真诚恳地道了声歉,然后,又上上下下打量了她老半天,确认没事后,才放心离去。
倒叫坐在沙发上帮他补缝休闲服扣子的,来到宋家时间虽然不算长,但是对宋同学脾性一直颇为了解的孝庄,用藏在老花镜后的眼睛,很是盯了他一眼。
其次,宋聿同学勤快了很多,以往家里日常用品,基本都是在每个周末,由张阿姨根据各人提出的要求,列出购物清单,再由老王司机载着她去购买,若有不足,再另行补充,有时孝庄也会跟过去做做参谋,陪同购物,但最近,周末或是假期里的宋聿同学,居然也会十分难得地,时不时开着他最近不怎么开的丰田车,单独行动,买上一大堆东西回来,有些是破天荒十分有孝心地,买给宋家一干长辈的,放在客厅让大家共享,有些则直接提回房内。
宋先生和从女士向来不注意此类小节,张阿姨和王司机对宋同学的行为也不多注意,唯有孝庄,以其一贯的精细,且以最近对宋同学尤其关注的态度,不动声色地,借为宋同学清洗衣物之际,趁他不注意,悄悄地,将他衣袋里随随便便塞着的超市和商场购物小票逐一地收集起来,再拿回房内细细研究。
这一研究,吓了一小跳。
那些购物小票上清一色的,有共通的一部分,尽管价格都不算太贵,但都是潇潇喜欢吃,喜欢用,喜欢玩的东西。
从龟苓膏,薯片,到巧克力,从KITTY猫手机挂饰,到俄罗斯套娃之类的小手工艺品,甚至,当中还有一只玩具熊。
她心里微微一惊,因为那个玩具熊,应该就是现在潇潇床头的众多玩具里多出来的那只。
对潇潇的日常生活,她一向了如指掌。
但是,她思忖了一下,又悄悄把小票放了回去,什么都没有说。当作从来没见到过。
就连粗心大意,对儿子一贯了解不够的宋致山先生,随着寒假到来,儿子经常在家,再加上如今有妻万事足,逐渐回归家庭,待在家里时间稍微这么一多,也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家里以往买起来一买就是一箱的依云矿泉水已经似乎有很长时间断档了,据张阿姨说是宋聿交代以后不用再买。偶尔在外假酒店办一次家宴,宋同学也十分随和地,基本上大家点牛奶他也喝牛奶,大家点橙汁他也喝橙汁,一反常态地,从不挑剔。
同时,他以一贯的敏锐眼光,很快就发现,儿子对潇潇似乎关心得有些过份了,刚放寒假那会儿,有一次,潇潇偶感风寒,略微有些感冒鼻塞,一向跟她最亲近的从女士和孝庄都还没察觉出什么,宋聿同学就飞快出门,买了一大堆治感冒的药回来,交给了孝庄,还郑重其事地,让她务必监督潇潇按时服下,倒让坐在一旁从未见过此等奇景的宋先生看得一愣一愣的,从视若仇敌到姐弟情深固然好,只是未免――转折得也太快了些。
而且,假期里有一次,潇潇偶然和孝庄上街,在JEANS WEST买了一件枣红色的套头休闲毛衣,在家里穿了才两天,他就看到宋聿同学不声不响地,也穿了一件一模一样的,同款男式毛衣,出现在家里。
他极其诧异,因为JEANS WEST所走的大众路线,从来让非名牌不穿的儿子嗤之以鼻,看不上眼,而且,他以一个外贸服装品牌代理商的特有职业敏锐感发现,似乎,很长时间以来,儿子都没有穿过什么质地昂贵的衣服了,尽管宋同学仍然极其爱整洁,所有的衣物,还是必须要熨得笔挺,洗得干净,但是,一反常态地,改走平民路线。
他仿佛悟到了些什么,但是,仔细想了想,终究,他也什么都没说。
最终,一颗心从原来的三瓣剖成现在的四瓣,一瓣给宋致山先生,一瓣给孝庄,一瓣给专栏文章,另外一瓣给潇潇的生性有些迷糊的从珊女士,终于也发现情况有些不对了。
以一个多年来广受异性欢迎的知识女性特有的敏感,她发现,这个宋聿,看自己宝贝女儿的眼光很不对,非常不对,极其不对。
以往的剑拔弩张早就荡然无存,现在,几乎就是女儿走到哪儿,他的眼光就跟到哪儿,平日里,特别是放假以来,只要潇潇在家,宋聿必定也在,且两人经常在一起谈古论今,说说笑笑的。而一旦潇潇出门不到五分钟,宋聿同学也必定会有要事缠身不得不出门,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匆匆离家。
女儿对宋聿的态度转变得也有些让人起疑。以往莫名的敌意早已不见,见了面两人总是有说有笑的,难得地,在她下定决心克服对逛街的厌烦情绪,又刚巧和潇潇都有时间,也有心情去逛个一次半次街的时候,有一次,似是不经意地,潇潇说是宋聿耳机坏了,路过一家卖电子产品的品牌店,还特地进去给他挑了一对森海塞尔耳机,因为写文章的关系而对流行时尚颇多涉猎的从女士嘴上不说,心中暗想,连宋致山先生可能也未必知道他那一向挑剔异常的儿子非此品牌不用,而宋聿,也看上去开开心心欢欢喜喜地收下了。
自然,和宋致山先生一样,她也注意到了潇潇和宋聿的那件情侣毛衣。
晚上,偶尔,当她从书房出来小休片刻,下到半楼梯的时候,都能看到两个年轻的头颅,离得很近地,十分亲昵地,坐在沙发上,边说边笑,边看电视。
从女士微微皱了皱眉,但是,她同样地,悄悄转身,上楼回书房,也当作什么都没看到。
大家就这么心照不宣地,打算先平平静静过完这个春节再说。

潇潇和宋聿毕竟都还只是二十出头的小孩子,经验有限,他们还掩耳盗铃般地尚且心中窃喜,以为自己瞒得天衣无缝,毫无破绽。
这会儿,大年三十,为了感受春节前那种倒计时式的极其热闹的气氛,他们各自找了个理由溜出来,再找了个地方会合,现在,一路闲逛着,来到了D市最大的君临广场。
但是,他们不知道,后面跟了两个盯梢的。
是开车过来,一路跟得很辛苦的宋致山先生和从珊女士。
他们实在是对这对小儿女近期的变化有点心惊胆战,于是,连孝庄也暂且瞒过,两人一合计,便百忙中抽空,偷偷跟在这两个又一次故伎重演,一先一后溜出家门的小男生小女生后面,来验证一下让他们最近夜不能寐的假设和猜想。
基本上,从一跟出门开始,他们心里就完全明白了。
因为,从两人会合那一刻开始,宋聿和潇潇的手就一直牵着,从来没松过,两人还时不时地,相视而笑。宋先生和从女士都是过来人,自然明白那种眼神意味着什么,并且,两人不无惊骇地发现,在家里一贯惜言如金,表情冷淡,又酷又跩的宋聿,竟然时不时凑到潇潇耳边,一路上都在很开心地说着笑着什么,眼里满是温柔的笑意,而宋致山眼中一向文雅内敛的潇潇,因宋聿大概是说了几句玩笑话,居然也时不时发发娇娇小女生的嗲,嘟着嘴,在宋聿肩头捶上几下,惹得宋聿在不时地假意闪躲之余,更加眉开眼笑。
越是一路看下去,两人就越是心惊肉跳。
到了君临广场之后,等到宋聿开开心心跑去似是买了两杯热饮,再跑回来递给潇潇,与此同时,出其不意地,略带顽皮地笑着在她脸上偷吻了一下的时候,宋先生和从女士两人不约而同地,低下头去,各自表情略带沮丧地,揉了揉眉心。
他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然后,无精打采地,开车回去。

不管怎样,年还是要过的,而且,还要开开心心地过,于是,尽管心里各自都有疙瘩,或是自己的想法,但是,孝庄,宋先生,从女士,还有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张阿姨,还是带领着一直快快乐乐也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潇潇和宋聿,尽心尽力地,打好过年这一艰苦战役。
忙忙乱乱热热闹闹的,这个新年总算过去了。
终于,大年初八,该应酬的也应酬得差不多了,琐事也暂且告了一个段落的宋先生和从女士,心有灵犀地,在一次晚饭过后,早早回到了卧室,打算深谈一次。
坐在卧室里,两人一时沉默,都不知说什么好。
显然,两人千算万算,都没有算到这种情况出现,而且,两人心里都有些后悔,悔不该当初,为了缓和这两个小冤家的关系,不遗余力地给他们创造各种机会让他们相处,没想到,过犹不及,结果缓和来缓和去,这两个小冤家居然――谈上恋爱了!
从心底来说,宋先生也好,从女士也好,从心底,对这件事,都并不乐见其成。
宋先生从一个家长兼一个生意人的双重角度来看,不赞成这件事。
潇潇这个小丫头做他的女儿固然文雅谦逊,且才貌双全,称得上无可挑剔,但是,要做他宋致山的儿媳妇,可能还并不合适。宋氏公司将来百分之百千分之千地,肯定是要交给宋聿的,那么,在他心目中,宋氏公司未来的女主人应该是能辅佐宋聿在生意场上纵横驰骋的,能时不时从旁提点他的,深谙交际和变通之道的,性格开朗大方的贤内助,因为他一早就发现,儿子的精细,果敢和魄力尽得他的真传,且颇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但是,也许来自于他的亡妻的遗传,宋聿的性格里还有两个特点:极其固执,且太重感情。这两项特点对单纯做人这个角度来讲,或许是好事,但是,对在生意场上摸爬打滚的生意人来说,绝对是缺点,要知道,在谈生意的时候,必要时,要铁面无私六亲不认,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但要学会、还要精通圆滑变通。
而潇潇,仿佛远远算不得圆滑,而且,骨子里,书生气太重,兼过于清高。他明白,潇潇虽然对他颇为尊重,但骨子里一直不卑不亢,且保持距离。他犹记得上次潇潇和宋聿两人过生日,他送出两张信用卡,当时这个小丫头不动声色地收下了,过后他无意中从从女士口中得知,她悄悄地,把这张卡又还给了从女士。他嘴上没说什么,但是,以他在商场上多年来呼风唤雨和在公司从来无人敢违抗的一贯做派,毕竟有一种失了面子的感觉,心里颇有些不悦,他明白,是这个丫头骨子里的傲气和自尊在作祟。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清高一点固然好,但是,过于清高,未免有拒人于千里之外之嫌,是生意场上的大忌。
并且,更为重要的是,潇潇是沈寒培先生一眼相中的,而沈先生,尽管年纪轻轻,但在D市的深厚社会背景和高超的社交手腕很是出名,是个不容小觑的人物,难得他对潇潇一片痴情,心意诚恳,于公于私,宋先生都没有道理不全力玉成。想到这儿,他不禁蹙了蹙眉,他一直觉得潇潇这个丫头对于这件事的态度有点含含糊糊的,站在他的立场,又不太方便问得太仔细,前一阵子碰到沈寒培先生的时候,还问起此事,犹记得当时沈先生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还在努力”,现在想起来,内里恐怕大有文章。
但是,以他的这么多年的阅历来看,少男少女的感情,年少不经事的,来得快去得也快,一阵风似的,说不定,说过去也就过去了,况且,宋聿和潇潇大抵就属于日久生情那一类型,同在一个屋檐下待得时间太长了,又是一对金童玉女,条件相当,难免会产生感情,如果不再给他们机会多接触,而让他们各自向外发展发展,多结识一些异性,见的人多了,可选择余地大了,时间长了,说不定很快也就淡了,而且,再怎么说,从年龄上看,潇潇都要比宋聿大上两岁呢。因此,他倒并不是太担心。
此刻,他最担心最在意的,倒是从女士内心的真实想法,毕竟,不管怎样,从女士才是将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唯一的那个人,如果从女士想法跟他相左,倒是要让他大费一番踌躇。而过年以来一直就忙个不停,直到现在,他都还没来得及跟她好好沟通一下,因此,想到这儿,他不禁看了看低着头,一言不发的从女士。
此刻从女士心中所想的,倒也和宋先生异曲同工,尽管理由不尽相同,但以她的立场,同样不认为潇潇和宋聿会是合适的一对。
以宋聿的精细和少年老成,做儿子她倒也没什么意见,要做她陆家的女婿,恐怕还缺了点什么。以他一贯娇纵的说一不二的大少爷脾气,就算现在对潇潇百依百顺,看上去也的确是为人处事都比以往随和了很多,毕竟是小男生心态,现在是兴头上,说不定过一阵子也就故态复萌了,况且,要知道,他比潇潇还要小上两岁呢,再怎么说,都不够成熟,也不太会照顾人,真正到以后一起过日子的时候,吃苦的还是潇潇。
她在内心里还是一直看好沈寒培的,沈先生从家庭背景,相貌,到人品,学历都无可挑剔,再加上为人稳重儒雅,成熟体贴,对潇潇也一直钟情不移,更重要的是,他一看上去就是可以包容潇潇的那种男人。要知道,潇潇尽管从小到大被她和孝庄培养得也算知书达理,善解人意,但毕竟是独养女儿,从小顺风顺水惯了,从没经受过什么挫折,又一直在校园中生活,单纯不经世事,还多少有些娇气,以后走上社会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棘手问题,以沈寒培的经验和阅历,自然能提点和帮助她良多。
只是,她也曾私下盘问过潇潇几次,这个小丫头都不露痕迹地推挡了过去,说是正在慢慢了解,平日里,好像也不见沈先生怎么来找她,偶尔打个电话过来,两人也是三言两语谈家常似的就挂了,当时她还颇有几分疑惑,现在她总算明白了,原来自己的宝贝女儿,在眼皮子底下,跟她玩了一招偷梁换柱。
和宋先生一样,她倒也不是很担心,自己的女儿自己了解,一个青春美少女,长这么大了,从没谈过恋爱,对爱情自然充满了玫瑰色的稍显不切实际的憧憬和幻想,再说,以宋聿的出众外表和鲜明个性,想必也是对潇潇穷追不舍了很久,再加上他身上天生具备的那种女孩子很难抵挡的霸气和深情,女儿迷上他自然也可以理解。说不定等过一阵子,潇潇结识的人多了,考虑得更周全了,觉得不合适,也就散了。
并且,她嫁给宋致山,所承受的冷言冷语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女儿再跟宋聿好上,在世俗眼光中,陆家母女跟“拜金”二字铁定要划上等号,以女儿年少不经事的傲气,是承受不起的。
因此,经过这一阵子以来的反覆思考,爱女心切的她终于下定了决心,要想办法不露声色地疏远潇潇和宋聿二人,而尽力撮合她和沈寒培先生。
她抬起头来,看向宋致山,后者的眼神尽管很复杂,但是,以她目前的了解程度,和这些天来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她知道,此刻的他和自己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于是,她沉吟片刻,轻声开口:“过一段时间,你跟沈先生说一声,约个合适的日子,我带上潇潇,跟他一起吃顿饭。”
宋致山先生看着从女士,愕了片刻,然后缓缓地,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这一年的二月十四号就到了,恰逢假期,兼又是潇潇和宋聿谈恋爱以来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因此,两人满心雀跃地,筹划着要好好过一过。
他们在闹市里逛了一圈后,心有灵犀不点通地,一致想到了要故地重游,于是,又到了去年那家KFC。
和去年一样,KFC里依旧是人头攒动,气球飘扬,灯光温暖,热闹非凡。
并且,两人又坐到了宋姚二人去年坐的那个老位置上。
潇潇想起去年这个时候,某人一阵强风似的从她身边刮进刮出,还当作压根就没看见她,不免有几分好笑。
宋聿自然知道她在笑什么,脸一红,有些恼羞成怒:“陆潇潇――”
潇潇吐吐舌,然后,不顾对面某人的脸色,情不自禁地,继续微笑。
两人坐了一会儿,又聊了一会儿,吃了点东西,然后决定打道回府,毕竟,是各自找了理由溜出来的,还要分头回去,得早一点。
出门的时候,无巧不巧地,和两个人迎头撞上,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宋聿极其极其不愿看到的人。
他的噩梦,刘霏霏同学。
只不过,刘霏霏同学的手,已经很是亲密地挎在了一个同样浑身上下叮叮当当挂满了重金属摇滚乐歌手般饰物的一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年轻男子的臂弯里。
是一条很般配的菜花蛇。依照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和敏锐眼光,宋聿暗下评语。
刘霏霏同学看到他们,显然有些意外,而且,脸色很是红一阵白一阵了一会儿。要知道,虽然她对宋聿钟情甚深,但是,男未婚女未嫁,并不代表她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再加上宋聿同学从小到大一贯对她爱理不理的,十次约他出来倒有九次半不肯,唯一的一次半次还是在宋致山先生软硬兼施之下才十分不情不愿地出现在她面前,脸上的敷衍之色溢于言表,闪得也极其迅捷。再怎么说,她毕竟也是个二十出头豆蔻年华且一向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在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信息社会,让她面子往哪儿搁?因此,留几个候补的,有备无患。但是,在如此尴尬的场合硬生生一头撞见,倒是她始料未及的。
但无论怎样,刘霏霏同学毕竟骨子里还是遗传了她那位超级高杆老爸的些许基因,因此,很快便平静了下来,神色自若地打了个招呼:“宋聿,潇潇姐――好。”
那个“姐”字,一如既往地,仍然拖得很长。
宋聿无意攀谈,只是简单点了点头,潇潇倒是微笑着颔首且回应:“你们好”。
她对刘霏霏同学印象颇深,一直以来,都很是记忆犹新,而且,说到底,她和宋聿其实还应该感谢面前的这位表情略显怪异的刘霏霏同学。
然后,就只见宋聿礼貌而平淡地开口:“对不起,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再然后,推开门,轻揽住潇潇的腰,护着她,和她一同走了出去。
看着宋聿对潇潇一脸呵护的神情和两人的亲密态度,饶是再怎么笨,刘霏霏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她有几分恨恨地,带着些许妒意地,看着那两个靠得很近,还不时微笑对视的身影,和宋聿揽着潇潇腰的那只手。怪不得宋聿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对她尤其阴阳怪气的,原来,一向眼高于顶的他不声不响地,看上了他那个长得虽然还挺过得去的,但明显看上去自高自大,不怎么爱搭理人的从天上掉下来的姐姐,有什么了不起啊,不就是一个研究生吗,这个年头,没看报纸上天天登的吗,临到找工作的时候,就数女研究生最不吃香了!!
回去后,一定要告诉爸爸!
她恨恨地,又盯着那渐渐远去的两条背影看了看,气冲冲地,昂首走进了那家KFC。
她想破脑袋都想不到,当初正是她,误打误撞地,无心插柳柳成荫地,做了潇潇和宋聿的大媒人。


22. 兵临城下

情人节那晚回去的时候,应宋聿的强烈要求,潇潇把那只手镯戴上了,虽然从头到尾,宋聿都没跟她多说什么,但当他有几分小心翼翼地帮潇潇将镯子戴上手腕的那一霎那,她明显感到他眼里闪动着极其喜悦的光亮,而且,立刻俯下头,热烈地吻住她。
同样沉浸在无限的喜悦和甜蜜中的潇潇,也没多想什么。

没过几天,假期就要结束了。
假期的最后一天晚上,宋致山先生在餐桌上,似是不经意地提起:“小聿,你马上就念大三下了,功课眼见着也没那么紧了,公司的事情也应该上上手了,以后,每个周末回来,跟我到公司去多熟悉一下环境,顺便也好多见识见识公司里的人和事。”而且,他叹息了一声,“最近老觉得自己越来越累了,身体也不太扛得住了,上次去看医生,他说我的心脏不太好,胃也有些毛病,以后,要多注意休息,不宜太劳累。看来,人不服老,还真是不行啊……”
宋聿看着老爸的确看上去很疲惫的脸色,心里微微一动。虽然他跟宋致山先生一向并不亲近,但骨子里十分孝顺的他,嘴上不说,对老爸的话和事情从来都很记挂在心,再加上他一向对宋氏公司除了一份应有的责任感之外,还真的很有些兴趣。因此,倒没什么异议,只是点点头,他有准备,早晚老爸会跟他提这件事。
只不过,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他原本以为,会等到他毕业之后再说。
他没注意到,坐在对面的孝庄,神色颇有些复杂地,瞥了他和潇潇一眼。

开学了,潇潇和宋聿又投入到了紧张的学习中去,潇潇这学期基本已经没课了,而是进入了论文开题和准备撰写阶段,经常要忙着跑图书馆,查中文资料和外文文献,宋聿自然继续充当一个让众人刮目相看,让王荛恨之入骨的好学生,时不时地,他也会趁没课的时候,陪潇潇跑跑图书馆,去查一些经济和管理方面的资料,反正,多学点这方面的知识,以后一定会用得上的。
并且,以宋同学一贯的聪慧和如今的心无旁骛,这年秋天,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MICHAEL SPENCE应邀来D大访问时,陪同潇潇一起穿越礼堂里的人山人海,慕名去听讲座的他,不仅听得极其入神,而且运气很好地抓到了一个提问机会,在潇潇的提心吊胆下,所提的问题,居然还赢得了温文儒雅十分谦逊,且对中国学子尤其友善的斯宾赛教授的稍稍赞赏,倒让一贯内敛的潇潇,也不禁心生几分骄傲。
每天晚上,两人照例在一起自修,然后,在校园里逛上一圈半圈的,说上一会儿闲话,到接近熄灯时分,宋聿再把潇潇送回去。
两人的心里,一直以来,都充满了微带青涩的甜蜜和欣喜。
但是,潇潇和宋聿很快就发现,在家里,他们突然一下子,很少有机会可以聚在一起了。
每次周末回到家,一吃过饭,原本已经越来越以家庭为重的宋致山先生,突然之间,又重新转向以事业为重,而且,带上他一心要培养的儿子宋聿同学,忙忙碌碌地,去公司加班,去开会,周六,周日也不例外,有无数的工作和应酬在等着宋家父子俩。
等到好容易宋聿可以歇一歇,待在家里,满以为可以跟潇潇再偷偷溜出去逛逛,看看电影,或是去听听两人都很喜欢的音乐会的时候,极其之讨厌上街的从女士又会突然很有兴致地,要拖着女儿陪她去美容院,去买东西,或去逛街,宋聿只有眼睁睁看着潇潇有些无可奈何地,被从女士一路拉了出去。
一次两次可能是偶然,次数多了,潇潇和宋聿是两个何等聪明的孩子,立刻就发现不对劲了。
尽管宋致山先生和从女士神色恒常,依然对他们嘘寒问暖地颇为关心照拂,一点都看不出什么,但是,要知道,世界上的事情,绝对没有那么凑巧。于是,潇潇和宋聿很敏感地觉得:宋先生和从女士一定是已经知晓了些什么。
而且,态度很明确,那就是――都不赞成。要不也不会这么处心积虑地,想方设法地,要把他们分开。
纯净的感情天空蓦地投下一片阴影,他们心中都有些忧虑。
但是,在宋致山先生多年来宽松放任家风的熏陶下,头脑成熟得超乎年龄,且极有自己主意的宋聿倒不太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他自认为对自己这个外表作风洋派实质骨子里极为保守的老爸宋致山先生,还是很了解的。他无非是觉得潇潇在年龄上比自己还要大上一些,并且,聪明如他,自然也看得出潇潇对老爸虽尊重,但一直以来刻意和整个宋家都保持一定距离,以他对老爸多年来在公司一呼百应惯了的秉性的了解,潇潇此举他口中不说,但心中必定有些想法,再加上,这么多年来,宋致山先生总不免染上了生意场上的世俗习气,一直以来都喜欢搞那种身家攀比,门当户对,还喜欢搞那种老掉牙的,在相互之间看得对眼的朋友之间,进行儿女相亲的幼稚把戏,以前的刘霏霏就不说了,就在最近,每当宋聿应宋致山先生要求陪他出去应酬,见见世面的时候,对方客户总不免恰好有一个跟宋聿年龄相仿的女儿,一同联袂出席,而且,席间宋致山先生总是会不断制造机会和话题让儿子和人家女儿多多交流沟通,宋聿何等聪明,他心里有数,并且自有主张,因此,心中冷哼了一声,脸上依然不动声色。
他从不跟潇潇多说什么。
潇潇倒是想得比他要更多一些,而且,她心里未免有些沮丧,以她对宋致山先生一贯以来的了解,她十分清楚,自己并非他心目中的上佳儿媳之选,他更认同的,应该是刘霏霏那一类和宋聿家庭背景相仿的,家里社会关系众多的,对他和公司以后发展有好处的女孩子。
因为,有一次在家里,大家齐聚客厅的时候,潇潇无意中脱掉了外套,不小心露出了她一直藏得颇为小心的那个镯子,眼光一直都颇为锐利的宋致山先生一眼就瞧见了,虽然他一言未发,但他的脸色,顿时很明显地,沉了一下,从女士也看见了,但她同样,只是微微变了下脸色,旋即就装作什么都没看见,一句话也没多说。潇潇一向敏感,当时就觉得有什么地方,肯定不对劲,但是,她知道问口风一直甚紧的宋聿同学是一定问不出什么的,因此,过后,她借口说怕在学校里不小心弄丢了,先收起来,一向十分依着她,且最近分外忙碌的宋聿倒也没有多想,更没多问。
更而且,从开学起,沈寒培先生又开始很有耐心地,过一段时间,就在潇潇面前出现一下了,而且,时机很凑巧,都是宋聿有课或是恰巧被宋致山先生拖住的时候。
尽管沈寒培先生仍然是看上去很温和很不经意的,当作凑巧路过D大,顺便来看看她而已,但次数一多,潇潇当然知道,这位沈寒培先生,背后绝对有高人指点。
这位高人,毫无疑问的,当然就是她老妈从珊女士。
因为,她老妈从女士居然在一次借口带她上街买东西之际,将她引到一家餐馆,然后,假装和其实早就等在那儿的沈寒培先生偶遇,并在沈寒培先生的盛情相邀下,拉她坐下来一起吃了顿饭。
那顿饭,她吃得十分十分地如坐针毡,食不下咽。
以潇潇一贯的敏锐,她也当然知道这只是开端,真正的难题,还在后面。
但是,她想了想,同样决定,什么都不告诉宋聿,并且,对宋聿时不时流露出来的略带烦躁的情绪,她一直想方设法地,好言相劝。
向来明理的她明白,也能体谅宋先生和从女士的顾虑,她想,或许,向他们坦陈一切的时机还未到,又或许,她和宋聿一直以来颇为顺遂单纯的感情也必须要经历一些不可避免的波折,彼此才能更认清对方的真正心意。
毕竟,这是关系到一辈子的事情。对一向谨慎小心的她而言,更值得仔细掂量和考虑。
而且,她的心里,其实还是有些许的芥蒂和不安。
想当初,当她面对宋聿毫不掩饰的,霸道而不容拒绝的爱意的时候,这些诸如此类的担心和疑虑只是在心头萦绕而过,并未过多停留,而且,她一度十分强烈的清高自傲在宋聿的热情和妥协面前,似乎也一点一滴地,渐渐退却,消弭。
但是,不管怎样,现实毕竟是现实,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实从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她不由得从心底,叹了一口气。
面对最近越来越忙,而且,显然想得并没有她这么多,也显然有很多内情都不知道的宋聿,她是千言万语,无从说起。
在学校里,他们还是一如往常地,经常待在一起,仿佛家里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宋聿还是依然对她深情款款,关心备至,潇潇也时不时在宋聿上课或忙的时候,帮他打饭,借书,占讲座座位,陪他去打球,或是相偕出去游玩,他们像要作补偿一样,在学校里,将所有空闲出来的时间,下意识地,都交给了对方。
日子继续就这样一天一天过去。

到了六月份,最近以来一直有些一筹莫展的宋致山先生终于眉头稍有纾缓。
虽然,那个胖胖的刘山峰先生,仿佛察觉了什么一样,最近在和他洽谈生意的时候,明显没有以前那么热络,说起话来,也似是而非模棱两可了很多,但是此次,他倒不是太在意。
毕竟,之前,在和刘山峰先生的合作中,也已经获利甚多。
而且,那个刘霏霏同学,很明显的,与宋致山先生心目中所期望的实在也相差甚远。
再怎么说,事关儿子一辈子的幸福,还是要慎之又慎。
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他的心里还是一直七上八下的,因为,他知道,儿子和潇潇的感情一直在平稳发展,而且,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因为,他费尽心思,带儿子一同出席的宴会,儿子毫无兴趣,对那些女孩子的敷衍之态,溢于言表,几让他弄巧成拙。
并且,尽管在家里,他和从女士想尽办法隔开了这两个人,但是,在学校里,他们实在心有余而力不足,鞭长莫及。
他只有寄希望于沈寒培先生的努力了。
不过,天助他的是,现在,他的手上有了一个一举两得的筹码。
因为,前一段时间,他的一位旅居美国多年,也时常有联系和生意上往来的大学同学,突然跟他通消息说,因为妻子已经去世,在美国也无任何牵挂,所以,他有这个意向,想待唯一的宝贝女儿大学毕业后,携女儿重返D市定居,并且,可能想把事业重心转到这里来。听闻此消息,宋致山先生也十分高兴,于是,在前两天老同学回来探探路子,顺便作作前期准备的时候,着实和他好好聊了一番。
既于公亦为私。
一方面,这位老同学手上资金雄厚,且长期待在美国,对那边的市场行情,风土人情,十分熟悉,在商言商地,对宋致山先生以后的事业拓展不无益处;另一方面,他和这位想当年念大学时候睡上下铺的老同学虽然已有好些年不见,但是一向都互通电话,或是互寄礼品,私交甚笃,这次回来,听到老同学抱怨说自家宝贝女儿也念大三,在国外时间长了,西化严重,但是,中国人嘛,总不能忘本,因此,女儿交的那些美国男朋友他简直连看都不要看,他就想找一个真正的炎黄子孙作女婿,但是,长期待在异国他邦,要找到合适的,谈何容易。
他当时心里一动,但是,不动声色地,就把话题岔开了,然后,随便找了个理由,看了老同学引以为豪的,在常春藤名校念书的女儿的玉照,果然看上去眉清目秀,开朗大方,而且,念的专业就是对口的工商管理,他心里一喜,然后,有意识地,带着儿子去和老同学吃了几顿饭,叙了几次旧。
果然,他看到了老同学眼中的赞许和满意,他心里有数,但是,仍然沉住气,不多说什么,过了两天,老同学就照原定计划回美国去了。
没过多久,老同学就来电话,说等到宝贝女儿放暑假之际,要带她这个从小深受西洋风习熏陶的外黄内白的小香蕉回到自己的祖国,领略一下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到时候,恐怕要麻烦宋先生招待招待了。
宋致山先生自然心领神会,且十分欣喜。
现在的他,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从女士自然在第一时间也知道了,面对女儿纯洁无暇但是近来颇有些忧郁的眼神,她的心里,第一次有些踌躇,还有了些许的负疚感,但是,左思右想,痛定思痛,她还是下了决心,为了女儿一辈子的长远幸福,她也就顾不得那么多了。

潇潇和宋聿自然还是什么都不知道。
在学校,一旦有空的时候,他们还是时刻想办法聚在一起。但是,毕竟,很快地,暑假就来到了。
在宋致山先生的一再催促下,他们只好按时回家。
在他们意料中的,一回到家后,宋聿就一直很忙很忙,从早到晚,经常地,当潇潇已经睡下了,宋聿还没有回来,当潇潇早上醒来,下楼去的时候,宋聿已经急急忙忙吃完早饭,而司机早已等在门口,准备出发了。
两个天天处于同一个屋檐下的人,唯一的联络手段,居然就是靠手机通通话,或是时不时地互发短信。
宋致山先生的神色还是一如往常,但是,对宋聿施加工作压力时毫不手软,并且,对潇潇,明显在表面的关心之外,多了几分探究,和些许的疏远。
他对潇潇,表面上看,似乎还是一副慈父相,但是,他经常若有所思地,悄悄地,探察什么似的,看着她,而且,一旦宋聿在家里跟她相处超过了三分钟,他立刻就会找各种理由把宋聿支开。
潇潇的心里不是没有一丝酸楚,换在从前,以她一向的高傲和自尊,受到如此委屈,她一定掉头就走,毫不停留。但如今,感情的丝丝缕缕,不是说截得断就截得断,她的心里,第一次,深刻知晓了一句古诗的涵义――
心似双丝网,中有千千结。
而另一方面,对宋聿来说,偌大的工作压力,他一直都在独自一人默默承受,他想用自己的优异表现,想以自己的工作能力,将公司的事情尽快上手,在以后可能会出现的冲突中,为自己更多地赢得一些筹码和回旋余地。
曾经有几次,他想方设法在忙中找了个空隙,一心要跟老爸挑明他和潇潇的事情,但是,每当他一开口,宋致山先生就不露痕迹地,以种种理由直接把话题岔了开去,明显就是不想深谈,而每每此时,潇潇那双沉静但显然是制止的眼神也会在他眼前不断闪现,因此,想了又想,他还是按捺住心中的烦躁,暂时忍了下来。
而且,他知道,潇潇其实还是有些介意自己比她小的事实,以及两人一直以来不同的生活和家庭背景,他也深知潇潇一贯的清高自律,明白她表面柔弱,其实心里,是极有自己的主张的。
因此,他决定什么都不跟潇潇说,他要自己独力承担,潇潇,是要他来呵护的。
他不忍潇潇为他担心。

没过多久,宋致山先生的大学同学孙林飞先生,果然就携女儿孙安琪小姐,从美国飞回来,来到了D市。
宋致山先生十分开心地,在一个中午,极其隆重地,携全家为孙先生父女俩接风洗尘。
潇潇自然也奉命一同出席。
孙林飞先生高大沉稳,戴一副金丝边眼镜,一副儒商的模样,而孙安琪小姐,果然和宋致山先生在照片上看到的一样,一头挑染成酒红色的俏丽短发,身材高挑,明眸皓齿,青春逼人,且在美国长大,生就典型的美国女孩子热情大方的性格,一见面就“HELLO”“HELLO”地不停招呼大家。
正如宋致山先生对孙安琪小姐的印象十分不错一样,孙林飞先生对宋聿和潇潇这一对小儿女也是赞不绝口,更是一径夸潇潇才貌双全,气质过人,若是在美国,选个华裔小姐前三名肯定没问题,弄得潇潇颇有几分不好意思,也弄得毫不矫饰的孙安琪小姐在旁边假意发脾气,拉着孙林飞先生的手臂乱晃,直说Daddy偏心,从来都没这么夸过自己的女儿。
一时惹得众人皆尽大笑,潇潇也笑。
潇潇就对孙安琪这个女孩子印象很是不错,毫无架子,落落大方,尽管语言有些不太相通,但是,应对很得体,也很有礼貌,显然家教甚好。
但很快地,一开席,她的心,就开始渐渐下沉。
因为,很明显的,这是一次变相的相亲宴。
打从一开始,宋致山先生就有意安排儿子宋聿和孙安琪小姐坐在一起,并和孙林飞先生一道,很有默契地,不断制造着各种话题,絮絮叨叨地,这个聊着自家宝贝儿子从小到大发生的一些趣事,那个说着自家的宝贝女儿自懂事以来不断摆的各种乌龙事件,直谈得眉飞色舞,兴致盎然,宋聿倒是不动声色,脸上一片平静,只听得孙安琪小姐面带红晕,大发娇嗔。
并且,很明显的,孙安琪小姐对宋聿很有好感,尽管宋聿对她用不太标准的国语,不断问出的问题大都三言两语,言简意赅地,礼貌性一答而过,且脸上并无多少笑意,但是,她倒更加觉得宋聿比那些一见到她,就像蜜蜂采蜜一样蜂拥上来的男孩子,要有个性和吸引力多了。因此,一顿饭吃下来,她那不太标准的国语,夹在一堆寒暄声中,显得分外突出。
潇潇只是低头吃饭,因为她知道,这个餐桌上,尽管主角是孙家父女,但其实,有好几个人都在打量着她。
除了宋聿时不时略带焦虑地看看她之外,宋先生,从女士,包括孝庄,都不时地,悄悄地,不露痕迹地瞥她一眼。
因此,她只能低头,并且,心里掠过一阵一阵的苦涩。
现在的她,一心只想早点结束这顿饭,然后,独自一人,找个地方,好好静一静。
吃完饭,众人坐着,继续聊了一会儿天,然后,宋致山先生似是不经意地说道:“小聿,安琪从来没回来过,对D市一点都不熟悉,都是年轻人,好沟通,你开车带她到处去转转吧。”
孙林飞先生自然颔首微笑,孙安琪小姐也是一副很雀跃的模样。毕竟,她的确对中国这个古老的国度知之甚少,每周一次的中文家教课上虽然也教到一些有关中国的历史文化,以及风土人情的知识,但是,由于当时的她贪玩,且在美国也全无那种感同身受的氛围,一向学得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意兴阑珊。如今,首次跟Daddy回到国内,第一次看到那么多跟自己一样都是黄皮肤的同胞,居然,破天荒的,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认同感,十分想立刻就去到处走走,看看。
再加上,将要带她去熟悉环境的,又是身旁这个她有着十二分好感的宋聿同学,因此,她脸上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宋聿听闻老爸的话,立刻看向潇潇,他只看到潇潇乌黑的长发掩着脸,完全看不出她脸上的表情。
但是,他想,他很清楚。
于是,他毫不犹豫地,打算出言拒绝:“爸――”
正在此时,潇潇的手机响了,潇潇默默地,拿出来一看,是最近以来经常打电话过来的,让她想不记住号码都不行的沈寒培先生。
她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宋聿,他正紧紧地,一瞬不瞬地盯着她。
他猜得到是谁。
宋聿不笨,他知道一直以来,即便他跟潇潇谈恋爱这段时间以来,那个沈寒培先生从来就没有死心过,再加上他和潇潇的事情在家里从来也没有正式公开过,因此,似乎是不知内情的沈寒培先生一直穷追不舍地,电话短信接连不断,就连一向大而化之的姚远,前段时间,也曾经似有意似无意提醒过他,曾经看到陆师姐和一个看上去斯文稳重的男人在学校里散过步。
尽管心里一直酸溜溜地,非常不舒服,但是,宋聿知道,一定是那个叫什么沈寒培的锲而不舍地主动找上门来的,潇潇从小被孝庄和从女士灌输得太讲究礼仪了,顾虑太多,又拉不下面子,所以才推托不掉。
他一向很信任潇潇,也对彼此之间的那份感情很有信心,再加上这一阵子实在太忙,陪她的时间实在有限之至,潜意识里有一种愧疚感,想暂且按下不提,过了这阵子再好好问问潇潇,一直倒并没有多说什么。
潇潇低下头,无奈地接起电话:“喂――”
电话那头传来的仍然是沈寒培先生温和有礼的声音:“潇潇吗?我是沈寒培。”
潇潇有些困难地:“你好,沈先生。”
她只顾低头说话,没注意到宋聿的双眸立刻冷了下去。
沈寒培的口气中带有几分征询意味:“潇潇,我手上有两张今天晚上理查·克莱德曼的现场演奏会的票,听你妈妈说你一向喜欢听他的钢琴演奏,想请你一起去,不知道你今天晚上,有没有空?”
最近钢琴王子理查·克莱德曼来到D市,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据说演奏会一票难求,没想到,沈寒培先生倒是神通广大,能搞到票,而且,还这么有心。
潇潇一愣,不知如何回答,她无意识地一抬头,首先接触到的,宋聿带有几分恼怒和寒意的眼睛,她又看向宋致山先生,依然是那种和悦中带有无声命令,和不容抗拒的眼神,一直在锐利地盯着她,她再看向从女士,从女士正在鼓励,担忧,又带有些微祈盼地看着她。
她深吸了一口气,最后看了一眼那个什么都不知道,仍然面带几分喜悦和一些羞涩地,一直悄悄看着宋聿的孙安琪小姐,迟疑了半天,终于还是低声开口:“呃,有……空……”
说得分外艰难,同时,心里掠过一阵强烈的痛楚。
只听得沈寒培十分愉悦地:“那好,我晚上六点钟来接你,到时候见。”
“好。”潇潇简单应了一声,收线。
这次,她抬起头来明明白白看到的,是宋聿极其极其愤怒的,且不可置信的眼神。
然后,她就听到宋致山先生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依然很自若的声音:“小聿,快带安琪去吧,别耽搁时间了,回头晚上还有别的活动安排呢。”
宋聿一言不发地,站起身来,径自向外走。
孙安琪小姐有礼貌地,跟大家打了个招呼,高高兴兴地,跟出去了。
接着,众人也纷纷散去。
宋致山先生和孙林飞先生继续到孙家父女下榻的宾馆叙旧去了,从女士,孝庄和潇潇一起回家。
孝庄和潇潇坐在后座,潇潇下意识地,依偎在孝庄身边,一言不发,孝庄也是什么都不说,把她揽在怀中,帮她顺顺长发,安慰地,轻轻拍了拍她的背。
潇潇将头深深埋到她胸前,眼眶顿湿。

晚上的音乐会的确很精彩,盛况空前,座无虚席,但是,潇潇坐着,从头到尾,几乎恍若未闻,她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神游天外。
沈寒培先生听得倒颇为专注,十分入神,且陶醉其中的样子。
音乐会结束后,潇潇婉拒了沈先生提出的,顺便到哪儿再去坐坐的建议。
她实在是没有那份心情。
沈寒培先生倒也并没有多问,非常有绅士风度的,一路开车把潇潇护送回家,看着她进门之后,才倒车离去。
潇潇进入房内,里面一片寂静,她知道,晚上全家又和孙家父女出去吃饭,兼娱乐去了。
而且,她还知道,宋聿和孙安琪小姐,一个下午,都没有回来过。
她没有开灯,一路静静地,走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
进了房内,她默默地,在床头坐了半晌,然后,下意识地,拉开抽屉,拿出那只小盒子,打开来,对着那只镯子,发了半天愣。
就在今天下午,从女士来到她房内,坐了半天,随随便便地跟她闲聊着,然后,临走前,似是不经意地提到,去年在巴黎的时候,她和宋致山先生特意为宋聿挑了一件礼物,当时两人是希望宋聿送给他未来另一半的,照现在的情形看起来,或许,在不久的将来,这个愿望,就可以实现了。
潇潇当然明白老妈所指为何,她继续凝视了这只镯子一会儿,然后,又把它放了回去。
她继续坐在床头,一动也不动。
她的泪水,一滴一滴地,不断地,往下流。


24. 变生不测

不知不觉地,又过了好些天,在这些天里,宋聿和潇潇很少打照面,宋聿继续天天早出晚归,从女士也找各种理由,想办法让潇潇出门散散心,或是制造机会,让潇潇和沈寒培先生多多联系,多加了解。
偶尔两人匆匆忙忙地,在家里碰到一次半次面,潇潇只是低头,一声不吭,而宋聿,则一直紧紧盯视着她,接着,俩人便擦身而过。
而且,宋聿几乎总不在家。经常地,潇潇晚上,怔怔地坐在床上,听着隔壁房间的动静,有时候,听到隔壁的房门喀嗒一声轻轻关上,有的时候,很晚了,当她睡去的时候,隔壁房间仍然没有任何动静。
此外,很明显地,宋致山先生的心情近来一直都很愉快,对她的疏远,似乎也减弱了很多,重又像以往那样,如一个慈父般,对她问寒问暖,关怀备至,甚至数次征询她的意见,要不要趁着这个暑假,到国外去转转,所有事项他都可以代为安排妥当。潇潇再一次,很有礼貌地婉拒了。
宋聿和潇潇的手机联络,不知不觉地,几乎也完全中断了。
每每,当潇潇晚上闲来无事,坐在客厅里看着电视的时候,陪在她身旁的,不再是宋聿,而是从女士和孝庄。
说来也奇怪,最近的从女士,突如其来地,对女儿分外呵护和关心起来,和以往的刚柔并济,宽严结合的母女相处模式不同的是,最近以来,每当潇潇无意中说想吃什么,想喝什么,或是看到了什么畅销书评的时候,她总是忙不迭地,或是差张阿姨去采购,或是亲自上街去给女儿买书,或是顺带买一些女儿爱听的音乐大碟回来。晚上,无论潇潇百无聊赖地,看什么电视节目,她都默不作声地,牺牲宝贵的写作时间,坐在一旁陪同。
孝庄同也样如此,以往每天雷打不动地,定点就要回房去看古装戏的她,同样默不作声地,坐在潇潇身旁,揽着她,陪她看那些她肯定不喜欢,也看不太明白的香港搞笑片或是娱乐节目。
有一次,趁着从女士不在的空隙,孝庄微微蹙眉,对潇潇轻声说:“潇潇,幸福是一辈子的,”她瞥了一眼正从楼梯上走下来的从女士,“不管别人怎么想,你自己,一定要想清楚。”
潇潇没有回答,若有所思地,盯着电视机,一言不发。
又过了几天,一向极其讨厌逛街,但最近似乎有些不同以往的从女士拉潇潇上街,说是要好好陪她逛逛,买点东西,潇潇闲着也是闲着,无可不可地,跟着她出门去了。
先陪从女士去了她常去的那家美容院,这次,潇潇在从女士和那个仍然灿舌如莲的美容师的双重鼓动下,难得地做了一次皮肤养护,然后,再陪同从女士离开。
俩人在路上闲逛了一会儿,刚刚走到一个路口,潇潇就感觉到有一辆车在身边停了下来,然后,就听到从女士似是有几分惊讶,还有几分意外地叫了一声:“沈先生。”
潇潇下意识转过头去,看到的是缓缓摇下的车窗内,沈寒培先生那张含笑的脸。
她在心底,无奈地叹了口气,然后,在沈先生的热情相邀下跟在从女士身后,坐进了那辆银灰色奔驰。
坐在车里,她冷眼旁观着老妈和沈先生仿佛不期而遇般,一径有一搭没一搭地寒暄着,她心里极其清楚,以她对老妈一贯的熟知,和对这个沈寒培先生知之不多的了解程度,这两个人,绝对绝对是一早就有预谋的。
她更确信,这是两个无师自通的双簧表演艺术奇才。
于是,她继续稳如泰山地坐在车里,低垂着头,一言不发,静观其变。
果然,没过一会儿,从女士就故伎重施,示意沈先生在一个路口停下,看了看腕表,然后回头,略带抱歉地:“潇潇,我差点忘了,今天下午三点半约好了要和一个报纸编辑谈新开专栏的事情,我要在这儿下车,不能再陪你逛了。”然后,她转过脸去,似是征询着沈寒培,“沈先生,不知你有没有空……”
话未说完,沈寒培就爽快应允:“反正我今天下午也没什么事情,有这个荣幸,求之不得,不知道潇潇――”
当着老妈在场,潇潇无奈,只得硬着头皮,微笑着:“那就麻烦你了,沈先生。”然后,趁沈寒培没注意,偷偷瞪了老妈一眼:“妈,你下车小心一点,晚上早点回来。”
也没见怎么好好磨练,什么时候开始从女士演技居然娴熟得可以去提名金球奖最佳女主角了?
从女士继续发挥演技,好似什么都没看到一样,微笑了一下:“当然,今晚你宋叔叔还要在家里招待孙先生和安琪呢,我一定早点回去,你也是,一会儿早点回去。”
说完,就下车去了。
潇潇的心里,不可避免地,又下沉了一下。
她记起来了,从昨天开始张阿姨就一直在忙忙碌碌的,孝庄也一直在从旁悉心帮忙,只是,这些天来,她一直有些神思不属地,未曾多留意,原来,是为了今晚招待贵宾。
招待宋致山先生心目中的……
她苦笑了一下,低下头去。
她没注意到,沈寒培先生正悄悄注视着后视镜,不动声色地,将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

二十分钟后,车子开到了D市最大的那个君临广场。
在路上的时候,沈先生已经随意地跟潇潇提到,这两天,君临广场在开一个规模颇大的,汇聚了国内外知名小吃的夏日美食节,吸引了四面八方的来客,十分热闹,并征询潇潇意见,问她有没有兴趣去逛逛。
潇潇有点心不在焉,没有异议,随口就答应了。
到了广场上,果然,人非常地多,到处都是一片喧嚣,各个美食摊点依次有序地一字排开,促销员们卖力地,向路过的人们或是散发传单,或是邀请他们免费品尝。
沈寒培先生耐心地陪着潇潇,一路闲逛过去,他一向对美食颇有研究,又在国外待过数年,见的世面不少,对一些世界各地的小吃知之甚多。因此,一路上仔仔细细地,将相关做法,典故,或是与之有关的传闻佚事如数家珍般地,逐一讲解给她听。
潇潇有些意外,没想到这个看上去十分成熟沉稳的大男人,倒是很会享受生活。
逛了一会儿之后,沈寒培先生将她引到了一个人流稍少的地方,然后,微笑道:“潇潇,你在这里等我,我去给你买点吃的喝的。”
说完,含笑又看了她一眼之后,没待她反应过来,便转身离去。
潇潇看了看自己周围,她正站在广场边上,她的身后,放着一圈供游人休憩的长椅,尚有几个空座,她随便找了一个,坐了下来。
在她左前方不远处,站着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子,似在等待着谁,然后,没过一会儿,一个大男孩飞奔过来,手上拿着两杯饮料,微笑着递了一杯给那个女孩子,然后,趁女孩子低头接过饮料的时候,出其不意地,在她脸上突袭般偷吻了一下,女孩嘟起嘴来不依不饶,打打闹闹地,俩人一路笑着跑开。
她不禁想到去年大年三十那天,宋聿也是如此这般地,在几乎同一个地方,将饮料递给她,想到这儿,她不由得低下头去。
她就这样一直默默地,若有所思地,低头坐着。
就这样坐了一会儿,她无意识地,抬起头来向前看,看见正前方不远处,站着两个人,突然之间,她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
她看得明明白白,那是宋聿那高大挺拔的身影,和孙安琪小姐高挑苗条的侧影。
只见宋聿手上拿着两杯饮料,递了其中一杯给孙安琪,然后,潇潇就看到孙安琪笑着接过,再然后,趁宋聿低着头喝饮料的时候,猝不及防地,凑到他脸颊旁,快速地亲了他一下。
宋聿似是愣了愣,神色有些不豫,立刻抬起头看向孙安琪,而且,张了张嘴,好像想说什么,孙安琪略带羞涩地扮了个鬼脸,就飞快地跑到一旁看一个小摊子上如何做小吃去了。
宋聿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低着头,继续喝着饮料。
潇潇重又低下头去,她心底的苦涩,无边无际地,蔓延开来。
她从来没想到,当她看到这最近以来一直有些担忧的,又或许,早晚都应该在意料中的一幕,活生生地展现在她面前的时候,她的心,竟会如此地痛。
几近痛不可当。
正当她呆呆地坐在那儿,仿佛已经没有了任何思想,也失去了任何知觉的时候,她听到沈寒培先生近在咫尺的,十分愉悦的声音:“潇潇,我排了半天队,终于给你买到了你最喜欢吃的臭豆腐――”
她机械地站起来,勉强地,挤出一丝笑:“谢谢你,沈先生。”
然后,有礼貌地,接过他手中的东西,仍然定定地,站在那儿。
几乎在同一时刻,她感到前方有一道锐利的目光扫来,她下意识地去看,是宋聿。
他看着她,一瞬间,几乎以为是错觉地,潇潇看到他的眼里闪过狂热的欣喜,他放下喝着的饮料,转向潇潇,几欲移步,但仿佛在同时,他的目光,扫向了沈寒培,然后,不动声色地,看向了潇潇手中提着的那几串臭豆腐。
他的眼眸顿时冷却,仿佛,还带上了些微的不屑。
潇潇只是怔怔地,看着他。
然后,她就清晰地听到仿佛什么都没有察觉到的孙安琪似是喝完了饮料,重又跑回来,对宋聿说:“刚才我Daddy说了,让我们一会儿去找他和宋叔叔的,时间差不多了,走吧。”
宋聿面色冷峻地,一言不发地,又看了潇潇和沈寒培一眼,偕同孙安琪转身离去。
潇潇低头,她的泪水顿时盈睫。
沈寒培先生仍然神色自若地,仿佛什么都没有看到一样,笑了笑:“潇潇,快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不要辜负我排了老半天队的一片心意啊。”
潇潇低头,十分困难地,吃着那串臭豆腐。
直到沈寒培先生将她送回宋家门口,她都一直愣愣地,低着头坐着。
沈先生从后视镜中看了她好几次,数度欲开口,但是想了想,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任她坐着,一句话也没有多说。

晚饭时分,宋家果然十分隆重地设下家宴,招待孙家父女。
众人先是坐在沙发上热热闹闹地寒暄了一阵,然后,在一片笑声中,到餐厅入席就座。
并且,宾主之间很快就开始觥筹交错,推杯换盏,气氛一下子热烈起来。
为一尽地主之谊,此次,孝庄和张阿姨都使尽浑身解数,并和宋致山先生特意请到家中的两个D市颇有声名的大厨一起,在厨房忙碌研究了半天,做了无数的拿手好菜,一一端上来,请在国外生活多年,对中华美食已经不太熟悉的孙家父女,好好亲身感受一下中国美食文化的精华所在。
因此,今晚的菜色格外精致,几乎汇聚了中国四大菜系的代表性佳肴,从糖醋鲣鱼、九转大肠、玉记扒鸡,到红烧狮子头,樟茶鸭,一品海参,五味明虾片,再到蛇羹、东江盐鸡、红烧大群翅、白云猪手,几乎应有尽有,显见得宋先生对此次家宴,和此次家宴的客人,极为极为重视。
孙家父女看上去也是同样重视,不仅给宋家诸人都带来了颇为精美的礼物,而且,亦是盛装出席。尤其是孙安琪小姐,她今天穿了一件吊带的,淡黄色晚礼服,在淡淡的妆饰下,益发显得明艳照人。在餐桌上,她仍然坐在宋聿身旁,言笑晏晏地,时不时向他问这个问那个。
宋聿仍然是言简意赅地答上一句半句,接着,下意识地,看向坐在他对面的,和从女士坐在一起的潇潇。
他看到的是潇潇不施脂粉的,在乌黑长发掩映下略带苍白和瘦削的脸,那张略略低着头,从头到尾,几乎一言不发的脸。
他的心里蓦地一软,从下午开始一直就极其烦躁不安的心,终于有些平静下来了。
他心里有些懊悔,下午的时候,当他在公司里看着资料的时候,老爸突然打电话过来,跟他说,刚和孙林飞先生在外面谈完一个合作意向,要开车回来带上他,陪着孙家父女到外面随便转转,顺便再参观一下D市近年来惊人的发展变化。
宋聿最近一直都很心烦意乱很想发火,于是二话不说地直接推脱,但是,宋先生一直晓以大义,百般劝说,直至给他下了最后通牒:“小聿,眼看着没几天,孙叔叔和安琪假期结束就要回美国了,孙叔叔跟爸爸感情这么好,你不帮着招呼招呼,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虽然明知老爸醉翁之意不在酒,但是,面对如此的说辞和老爸显然已经有些不满的态度,他最终只得不甘不愿地应承下来。
但其实,他对那个叫什么孙安琪的女孩子,倒也并无恶感。虽然,宋聿心里很清楚,这个老爸特意塞给他的孙安琪,对他和潇潇的感情堪称是个隐患。但是,她毕竟和刘霏霏还不一样,这个女孩子,家教甚为良好,除了外表做派洋化些,心思颇为细腻。有的时候,宋聿实在推脱不了,奉老爸之命略尽地主之谊,偶尔一两次带上她出外兜兜风参观一下的时候,她的言行举止,颇有分寸,而且,还知道看宋聿的脸色,一旦宋聿有敷衍之色,或是表现出一点点不开心的样子,她就善解人意地,主动提出来回宾馆休息,从不任性。
因此,宋聿倒也没有办法像对刘霏霏那样,拉下脸来说走就走,一点情面也不顾,再加上彼此之间还不甚熟识无从摊牌,因此,他的心里,实在是有些无奈。每每晚上,当他忙于公事很晚才回房间的时候,总是不自觉地,要在潇潇房门前踯躅上半天,听到里面没有任何动静,仿佛已经入睡了,又过片刻,他才回到自己房中休息。
他原本想着,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他必须沉下这口气,等到过几天把这对突然冒出来的孙家父女俩送走,他还有大把的时间,去跟潇潇好好解释并赔罪,同时,他当然也想听潇潇好好跟他解释一下有关那个什么沈寒培的事情,他想起了那天在电话里潇潇居然当他的面对沈寒培说“有-空――”,他还想起了潇潇突然提出的,不带那只镯子的事情,再想起这之间可能会有的一些联系,他的心里又是一阵强烈的,翻江倒海般的酸意。
但是,今天下午,他怎么也没想到,原来老爸只是虚晃一枪,一到了君临广场,就和孙林飞先生心有灵犀地,一头钻进了旁边的一个小咖啡馆里,让他和孙安琪尽管开开心心地玩,两个小时后再进去找他们,等于是变相地给他们安排了一次单独约会,他心里大呼上当,但是,看着旁边的这个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女孩子,又实在拉不下脸丢下她掉头就走,因此,也只得耐着性子,陪她随便逛逛。
逛了一会儿之后,他很有绅士风度地,去买了两杯饮料,回来后递了一杯给孙安琪,没想到,这个女孩子居然第一次鼓起勇气,趁他不防的时候,偷亲了他一下,他当即就下定了决心,决定今天无论如何一定要找个机会,把自己跟潇潇之间的事情向她说清楚,没想到,无巧不巧地,当他眼光一瞥,居然看到了坐在他身后不远处,低着头的潇潇。
他当时的心往下直沉,心里大呼倒霉,同时,生平第一次,极其极其慌乱,他知道,以潇潇一贯的细心,一定已经将刚才发生的一切悉数尽收眼底了。于是,他立刻放下喝着的饮料,准备向她好好解释,只要潇潇不再生气,任打任罚,怎样他都认。
但是,几乎就在同一时间,他听到了沈寒培先生的话,听得极其清楚――“潇潇,我排了半天队,终于给你买到了你最喜欢吃的臭豆腐――”
他立刻就看到了沈寒培先生那张微笑着,带着些微宠溺神情的脸,还有,他手上提着的那几串臭豆腐。
他同样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潇潇的那句话:“谢谢你,沈先生。”似是还微笑了一下。
当时的他,立刻就收住了脚步。他的心里,又是一阵翻江倒海般的酸意,汹涌而来,几乎要立刻跑上前去将潇潇拉开,再好好质问她一番,到底,她,是怎么想的?怎么能如此背弃他们曾经有过的海誓山盟?!
想到这儿,他情不自禁地,又看了潇潇一眼,潇潇对他的眼神视若无睹,只是低头吃饭,偶尔,从女士也挟上一些菜,送到潇潇碗里。
她心无旁骛地,慢慢吃下去。
吃完饭后,众人又移坐客厅的沙发,张阿姨和孝庄泡上茶,大家继续聊天。
不一会儿之后,宋致山先生和孙林飞先生这两个当年同样也是D大毕业的老校友,突发奇想,想要趁着孙林飞先生回美国之前,回母校故地重游,因此,兴致勃勃地,一想到恨不能立刻就去,并且,到校门口的那棵老梧桐树旁的老茶馆去,好好喝他几杯茶,抵足夜话,一壶清茶喜相逢地,细述当年种种。
从女士有点哭笑不得地看着这两个年近半百的大男人,童心未泯勾肩搭背地相偕离去。
临走前,宋致山先生照例让宋聿送孙安琪小姐回宾馆。
这次,宋聿倒是很愉快地,马上就答应了,他心里另有盘算,他看了孝庄一眼,后者回给他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他们俩人在这些天里,已经私下形成了某种默契。
孙安琪小姐略带羞涩地,跟着宋聿后面,出去了。
潇潇一言不发低着头,依偎在孝庄身边,孝庄不动声色拍拍她的背,看了看客厅的钟。

众人皆尽散去之后,潇潇没有心情看电视,她对从女士和孝庄说,有点累了,要早点回房休息。孝庄欲言又止了一下,还是应允了。她借口要用一本食谱,让从女士开车回原来的陆家去取,自己却拿了本大开本的《红楼梦》,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看了起来。
潇潇回到房内,又拿出那只小盒子,坐在床边,打开后,看了半天,她的泪,一滴一滴地,落在上面。
又坐了一会儿,她终于下定了决心,推开房门。
她走到宋聿的房门前,打开门,慢慢地,走了进去。这是她第二次进来,但是,她清楚地记得台灯的位置,走过去,打开,立刻,那温暖的橘色的灯光泻满整个房间,她下意识地,拉过原来在桌前的那张椅子,在宋聿的床头边,坐了下来。
她想到那天晚上,宋聿喝醉了酒,在这个同样温馨的灯光下,静静地,躺在那儿,他那微带脆弱和无力的脸,他那声低低的“妈妈――”
她想起那天晚上,自己轻轻地给他擦脸,帮他掖被子,也是这么坐着,细心照料他,在他的额头上,覆上一条毛巾。
正是从那天起,不自觉地,她和他的心,开始逐渐向彼此贴近。
也正是从那天开始,她逐渐地,向这个小男生,打开了自己的心扉。
只可惜,现在……
她低下头,凝视着手中的那只盒子,嘴边上泛出一朵苦笑。
突然,她看到宋聿的枕头边上,似是露出了什么东西的一角,犹豫了片刻,她伸出手去,拿出来一看,她愣住了,那是一个极其极其精巧干净的水晶像框,像框里的两个人,是她和宋聿。
是在武夷山上,宋聿揽着她的肩,照的那张照片,照片中的她,微笑地站在那儿,而宋聿,尽管脸上看不出什么笑容,但是,拍照的那一瞬间,他的眼底,写满了缠绵的温柔。
潇潇把那个镜框放回去,又低下头去,她的泪水,又开始滑落。就在那一刻,她的心底,几乎有些动摇了,于是,她站了起来。
就在几乎同一时间,她听到自己房门有响声,她侧耳一听,有些纳闷,正准备向外走时,有人推开宋聿的房门进来,她有些慌乱地擦擦眼睛,向门口看去。
是宋聿同学,他站在门口,安安静静地,注视着她。
他显然有些意外,会在自己的房间里看到她,一瞬间,潇潇从他的脸上看到了惊讶,和热烈的欣喜,他慢慢地,仿佛是不能相信般,向她走来。
但是,凭借过人的辨识力,他几乎是立刻看到了潇潇手上的那个小盒子,盒子里放的,显然就是那只潇潇已经很久都没有带过的镯子。
他的脸色,立刻沉了下来,他的心底,又是一阵强烈的酸意,他有点意识到了,潇潇为什么会到他的房间里来。
于是,他压抑住心头的各种情绪,迅速镇定下来,走向潇潇,淡淡开口:“你来这,找我有事?”
然后,径直绕过潇潇,自顾自整理着桌上的书。
潇潇一愣,她没想到宋聿的口气会这么平淡,这么疏远,她有些困难地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但几乎是同时,她闻到了离得很近的宋聿身上,有一种香味,那绝对不是一个男孩子身上应有的香味。
她确信,那是DIOR香水的味道,因为,虽然她一向不爱这些香水什么的,但是,上次宋先生和从女士从巴黎带回来的那套化妆品里,有一瓶DIOR香水,她偶尔也会用一下。
这种味道,和她房中的那瓶香水的味道,完完全全,一模一样。
她心中的苦涩迅速扩大了。
她的嘴边,又泛起了一阵几乎是自嘲的微笑。
她立刻又想起了下午在君临广场上所看到的,孙安琪在宋聿脸上的那一吻。
原来……
于是,她镇定了一下,也语气平淡地开口:“我来,是为了……”她把那只小盒子轻轻地,推到宋聿面前,“把这只盒子还给你。”她顿了一下,带有苦涩地,“现在,你已经找到了更适合戴它的人,那么……”
她说不下去了,她眼中的泪汹涌而出,于是,她只能转身,向门外走去。
就在她快要走到门口的时候,一个强有力的手臂飞快地,从她身后伸过来,紧接着,她被紧紧压在了门背后,一个高大的身影迅速地,移了过来。
她的身体一下子被反扳了过来,她想低头,掩饰自己脸上的泪痕,但是,她的下巴,被一只手大力抬起来,并重重攫住,她只能被动地,看向前方。
她接触到的是宋聿一双冒着怒火的双眸,那双眸子,燃着万丈火焰,极其极其愤怒地,盯着她,大声地:“陆潇潇,你说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她不答,她的泪水,继续滑下,一滴一滴地,滑落脸庞。
宋聿看着她近来明显苍白和憔悴了很多的脸庞,心中蓦地一软,几乎是下意识地,他俯下头,飞快地,攫住了她的唇。
潇潇愣住了,他的唇,紧紧地,覆在她的唇上,带着温暖,带着熟悉的气息,带着熟悉的感觉,是那个熟悉的宋聿,又回来了……
但几乎同时,她又清清楚楚地,闻到了那个香水味,她同样下意识地,不顾宋聿的强势和步步紧逼,拼命地,用力地挣扎开来,然后,带有几分气恼地,拭着自己的唇。
搞不好,眼前的这个宋聿,十分钟前,刚刚吻过那个孙安琪小姐,她才不要他刚吻过别的女孩子的唇,再来吻她!
她看到宋聿的双眸立刻如结冰般,蒙上一层重重的寒意,几乎是立刻,他就重重地抓住她的肩头,一把将她拉出老远,然后,低吼了出来:“陆潇潇,你到底在想什么――”
紧接着,他仔细端详着潇潇被他吻得有些红肿的唇,突然间想到了什么,顿时被满腔的妒意冲昏了头脑,几乎没有经过大脑考虑,他就冷笑了一下,冲口而出一句话:“想必那个沈寒培先生接吻技术比我高明多了,所以,现在的你,对我不屑一顾了,是吗?”
话刚一说出口,他的心里就满是深深的悔意,因为他看到潇潇的脸,顿时煞白煞白地,她愣愣地,像是从来不认识他一样,看着他,她的嘴唇,不停地在颤动,一直,在微微地颤动。
然后,他就看到潇潇默默地低下头去,绕过他,她的身体,仍然带着微微的颤抖,接着,她就打开门,慢慢地,走了出去。
他下意识地,迅速地冲了出去,冲到潇潇房门前,但是,潇潇已经同样迅速地,将隔壁的房门关上了。
宋聿焦急地敲门:“潇潇,潇潇――”
没有人应答,但是,他知道,潇潇就抵在门后,因为,隔着一道门,他听得清清楚楚,潇潇的哭声,带着呜咽,带着些许压抑,她一直在哭。
她一直就那么哭着。
宋聿心急如焚,他不停地敲着房门:“潇潇,潇潇,是我不对,是我不好,你开门好不好――”
潇潇仍然在低低地哭泣着。
宋聿的心,一下子仿佛被撕裂了一样:“潇潇,潇潇,不要生我的气,好不好,刚才,是我不好,是我不对……”他的声音,第一次,带有无限的悔意,“潇潇,原谅我,求你,原谅我……”
他又敲了半天门,门内依然是低低的哭泣声,但是,那道门,依然没有打开。
他无比疲惫地,将头抵在门上,一言不发。
又过了半天,门内没了动静,他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刚想坐下来,继续再等,一转身,他就愣了。
楼梯口上,一直在楼下等着他,期盼地看着他上楼的孝庄,眼里略带责备和担忧地,正神情复杂地看着他。
她的身后,悄然站着已经从陆家返回,手上还拿着食谱,神色复杂的从女士。
已经不知道站了多久了。


25. 围魏救赵

第二天一大早,潇潇就向从女士和孝庄告假,说导师布置了一些假期里需要完成的任务,而且,她的毕业论文也已经开始动笔了,家里资源又远没有学校图书馆那么丰富,因此,她要求早一点到学校去看书,以便及早完成任务,兼继续论文写作。
第一次,一向对她管束甚严的从女士和孝庄什么都没有说,什么都没有问,默默地,帮她收拾好行装,带上吃的用的,两人还第一次,一起跟着车子过去,把她送到了学校,孝庄更是从头到尾,一路都揽着她。
在从女士坐进回程的车子里的那一霎那,她抬头看向女儿,似是想说什么,但是,潇潇就只看到她神色有些复杂地,动了动嘴唇,然后,终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低下头去,关上了车门。
潇潇目送车子离去,轻轻地,叹了一口气。
然后,默默地转身,独自一人往回走。

就在潇潇离家到校的当天晚上,宋聿和孙安琪一起坐到了一家小小的咖啡馆里。
这是第一次,宋聿主动约孙安琪小姐出来。
两人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
孙安琪有些不安地,悄悄瞥了一眼对面的宋聿。
她还是心里有些忐忑不安,昨天晚上,宋聿送她回去的时候,一路上她都很兴奋,因为,她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宋家,特别是宋致山先生对她的高度重视,尽管开车的宋聿一路上明显十分沉默,但是,她并不在意,依然高高兴兴地,自顾自地,中文夹着英文,说着笑着。
快下车的时候,她盛情邀请宋聿上去到房间里坐坐,宋聿再次婉拒了,说回去还有点事。
不知为什么,安琪总觉得,这个宋聿同学,从认识她以来,一直以来就有些怪怪的,凭着女孩子特有的敏感,她觉得宋聿那个看上去美丽优雅,但表情有些疏离的姐姐,对他有不小的影响力。
她不是没看到餐桌上,宋聿时不时向那个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的叫做潇潇的女孩子扫过去的眼神,而且,对于她的话,无论什么时候,宋聿总是有些心不在焉,恍若未闻。
因此,她本能地,耍起女孩子的小心眼,她靠过去,依偎到宋聿身边:“宋聿,我很快就要回美国了,你可不可以,多陪陪我?”
宋聿不露痕迹地,一把将她推开:“对不起,我真的有事要早点回去。”接着,用眼神示意她下车。
孙安琪第一次,有点生气,她瞪着宋聿:“你为什么,总是对我……”话未说完,她看着宋聿似是忍耐地挑挑眉,不知为什么,她就是有点着迷地,凝视着那张永远没什么表情的,冷冷淡淡的脸。
无论在美国还是近来回到中国,她都很少见到这样的,让她对自己的魅力产生很大怀疑的男孩子,在美国,她一向被称为“CHINA BABY”而备受宠爱,这次回到国内,她也接收到许多男孩子爱慕的眼神,但眼前的这个宋聿……,因此,一瞬间,她有些心神恍惚地趋上前去,将宋聿拥住,同时,她的唇,又向宋聿脸上凑过去。
宋聿吓了一跳,他犹记得下午的惨痛教训,整个晚上以来,特别是一路上,一方面在思索着如何开口,另一方面则一直都在提高警惕,以免重蹈覆辙,因此,他大力地,几乎是稍显粗鲁地,一把将她推开,然后,有点生气地:“对不起,你应该早点上去休息了。”
说完,还是用眼神,示意她快点下车。
孙安琪有些悻悻地,跳下车去,跑上了宾馆的台阶,头也不回地一路奔了进去。
宋聿飞快地将车掉头,车飞驰而去。

当时,孙安琪还真是有些生气,但是,当宋聿避而不见她时,她的心里,又充满了强烈的失落感。正当她考虑着要不要放下面子,主动去找宋聿的时候,没想到,宋聿居然主动地约她出来了。
那么,是不是代表着,他不再生气了?
想到这儿,孙安琪又悄悄地,瞥了他一眼,宋聿仍然不动声色地,盯着面前的咖啡杯。
她只得陪着,静静地坐着,不知为什么,心头居然掠过一阵强烈的不安。
同样有点敏感的她,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了。
果然,不一会儿,坐在她对面的,自进门后就几乎一言不发的宋聿抬起头,对她很平静然而坚定地说:“孙安琪小姐,我今天约你出来,是有件事要跟你说清楚。”
孙安琪还是有些忐忑不安地,看着他。
宋聿的眼神里,居然现出一丝温柔的笑意:“我要告诉你的是……”
他的眼神里,有着孙安琪从未见过的浓浓爱意和温柔,她心里又掠过一阵极其强烈的不安,她紧紧地盯着宋聿,等着他往下说。
果然,宋聿的眼角,几乎立刻漾满笑意:“在我心里,有一个我深爱,深爱着的女孩子。我爱她,这辈子,我只爱她一个人。”
他的眼前,几乎是立刻地,又浮现出他第一次离潇潇最近时,是在那个他籍口不会英语题目,去找她补习的夜晚,潇潇在灯光照拂下的那个温暖的剪影,和她嗓音柔美而极富耐心的讲解,还有,她身上那熟悉而亲切的,让他心动不已的馨香气息。
那是他深爱的潇潇,他永远也不可能放弃的潇潇。
然后,同样是第一次,孙安琪看到了他略带歉意的眼神:“对不起,如果让你和孙叔叔产生什么误会的话,我在这里,代表我的父亲,和我自己,向你们诚恳道歉,实在对不起。”
孙安琪很是一愣。想当初,Daddy跟她说,要带她回国看看,顺便交几个年龄相仿的朋友,她当时还老大不乐意,她明白Daddy对她经常一起出去玩的那几个美国男同学十分看不上眼,一心要她结交华裔男友,拜托!她们学校也有大把的ABC,或是中国留学生们,可能是教育模式的关系,那些男孩子大都是戴着眼镜的书虫,只想着门门考试得A,期末拿SCHOLARSHIP,一点都不会ENJOY生活,哪比得上美国男孩子那么浪漫热情。她心中暗自庆幸,还好Daddy对她从小笃行的是美国式宽松民主化教育,也好在她天资也算聪明,还算上到了一所满不错的大学。因此,她的心里,一直以来,自我感觉都很是不错。
因此,她在孙林飞先生软硬兼施的动员下,并得到回去之后立马给她换最新款Lotus敞蓬跑车的允诺后,才带有几分勉强地,跟着回到国内,先去了北京上海之类的国际大都市玩了玩,又礼节性拜访了一些孙先生的朋友或客户,接着,父女俩就动身来到了D市,见到了宋致山先生全家。
直到见到宋聿,孙安琪这才终于明白老爸为什么会一定要拉着她回国,不过,第一次地,她对老爸自作主张的安排倒并没有生气,因为她发现,这个年龄和她相仿的宋聿同学跟她以前见过的所有男孩子都不一样,在宋致山父子和孙家父女四人相聚的,为照顾孙安琪小姐的口味而特意招待的西式餐会上,宋聿同学神色自若地,间或说上几句话,更多的时候,只是用很合乎美式规范的餐桌礼仪,坐在那儿有礼貌地吃着,并无多言。
再加上宋聿同学长得高高大大,相貌俊挺,一看上去就是运动健将,据说GITTA弹得也不错,实在是文武双全,而且,他总是一副懒洋洋,诸事都无所谓的模样,这副迥异于其他男孩子的冰山架势,倒更让她着迷。
因此,她倒是第一次觉得,老爸的自作主张,倒也真的很有中国人常说的那个什么先见之明了。而且,她倒真的有点喜欢上这个酷酷帅帅的宋聿同学了,而且,她决定,回国后,要好好地,仔细考虑一下大学毕业后,要不要跟Daddy回来定居的事。
因此,此刻的她,第一次听到宋聿同学这么诚恳的话语,一时竟然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跟她最近以来所了解的宋聿同学,反差实在太大了。
于是,她只能愣愣地,盯着面前这个有点陌生的宋聿同学。
然后,她又听到宋聿同学很耐心地,继续向她解释着什么:“孙安琪小姐,我是真的很抱歉,希望你能谅解。”
孙安琪终于有些回过神来了,她看向宋聿这么多天以来,第一次明显已经放柔和了很多的脸色,心里居然产生了一些酸意,几乎是下意识地,她出言询问:“是――那个――陆潇潇吗?”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问,或许,只是她的SIXTH SENSE吧。
她就看到宋聿的脸色更加柔和了,他点点头,带着满满的,略带宠溺的微笑,她一时竟然有些看呆了。接着,她又听到宋聿略带征询的声音:“你愿意――听我们的……”
孙安琪有些怔怔地,点点头。
片刻之后,在宋聿缓缓的述说中,在最初的一阵很不是滋味的酸涩过后,孙安琪不自觉地,被宋聿脸上无边无际的温柔打动了,她时不时地,居然也随着他的回忆而微笑,而蹙眉,而开心,而忧虑,居然有些奇妙地,也随之沉浸到他所说的往事中去了……
等到宋聿已经讲完了的时候,她依然坐在那儿,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原来坐在她对面的这个看上去对什么人,包括对自己的爸爸宋致山先生,都下意识表现出一种礼貌上的疏离和冷淡的男孩子,这个似乎脸上永远没有什么表情的男孩子,这个宋聿同学,居然会对一个女孩子,有着那么热烈的,毫不掩饰的爱意。
她本能地,心里非常不是滋味,她的心里,有着一丝丝……嫉妒和失意,为什么,那个女孩子,不是她,而是另外一个人?
为什么,能让眼前这个宋聿,如此温柔,如此放下身段,如此全心全意付出一切的女孩子,不是她?
她继续沉默着。
宋聿似是了解什么,也不再多说,只是耐心地陪她坐着,一言不发。
他们面前的咖啡,明显地,都已经冷却了,但是,两人都没有想到要去喝。
又过了很长很长时间。
宋聿继续沉默,凝视着面前的咖啡杯,突然,只见孙安琪扬起头,看向他,脸上虽然仍有些黯然,但明显释然了些:“OK,I SEE,我想我知道了。”她很坦率地,“我承认,我有些不开心,我有些嫉妒……”她的声音顿了一下,“但是,还必须承认,我有些感动,因为……”
她若有所思地,盯着自己的双手,她的声音,突然间,停了下来。
毕竟,孙安琪是从小到大都接受那种西式教育的女孩子,生就一副开朗爽直的脾性,再加上孙林飞先生在女儿的培养上很是下了一番功夫,所以,她倒也向来深谙一句中国古话:强扭的瓜不甜。再加上,现在,连她自己都深切意识到了,其实,她对面前的这个宋聿同学的了解是极其极其不够的,她对他一时的迷恋,或许,也只是表象。
更何况,以她向来深受异性欢迎的辉煌历史,她也绝不愿意去迁就一个心思完全就不在她身上的男孩子,如果说,她原来只是认为这个宋聿的个性使然,但是,如今她明白了,宋聿并非天生冰山一座,只不过他的狂热是为了别的女孩,以她的自尊和高傲,是不愿委屈自己的。毕竟,她还年轻,就算这次小小挫折一下,又有什么关系?说不定,以后还有大片森林在等着她呢!
并且,她倒也真正被宋聿的一番肺腑之言打动了,少女情怀总是诗,哪个女孩子不喜欢纯情,不喜欢浪漫呢?她暗自心中憧憬着,或许,就在不远的将来,她就能像那个叫什么潇潇的女孩子一样,也能遇上这么一个真心对自己的MR.RIGHT呢!
于是,又过了一会儿之后,她的脸上,是真的绽放出了淡淡的笑颜:“没想到,你这样的人,也会被一个女孩子,吃得死死的啊――”
一副略带捉狭的样子,还向宋聿挤挤眼。
宋聿略微松了一口气,他还真没看错面前的这个叫孙安琪的女孩子,果然,心地的确很善良,而且,心胸也很开阔。
他就笃定自己开诚布公的一番话,一定会说服她的。
于是,他也情不自禁地,绽开一抹发自内心的微笑。
片刻之后,孙安琪口气轻松地,歪着脑袋想了想,“不过,我还是,要小小地,惩罚你一下――”
宋聿松了一口气,他居然也有心情开玩笑了,愉快地:“好,尽管提。”
孙安琪倒也不客气,伸出三个手指:“我有三个条件。”
宋聿也很爽快:“没问题,你说吧。”
孙安琪笑眯眯地:“第一,以后不要再叫我孙安琪小姐,叫我安琪就可以了。”
宋聿毫不犹豫地点头,这个小CASE。
“第二,过两天我就要回美国了,当作补偿,你要陪我玩两天。”
这下,宋聿很是有几分踌躇,他当然知道,潇潇为了避开他,找了个借口住到学校去了,他几乎打算即刻去找她,但自从那天在潇潇房门口遇上从女士和孝庄以来,这两个人的复杂眼神,就一直在他眼前萦绕,再加上想到那个沈寒培……
最终,他按捺住了躁动的心情,决定让潇潇静下心好好想想,过两天再去找她,这也就是他深思熟虑后,把孙安琪约出来,快刀斩乱麻的最根本原因。
如果,要陪这个孙安琪,那就意味着,这两天又不能去找潇潇了。
但是,处事果断的他最终还是下了决定:“好。”
毕竟这个孙安琪还算是帮了他一个大忙,他也从来没心情带人家去玩过,来而不往非礼也,就当他略尽地主之谊吧。
孙安琪悄悄瞥了一下他的脸色,她莫名地,对这个年龄相仿的男孩子,就是有一种惧怕的,不敢轻举妄动的感觉:“第三……”
宋聿的眉毛似是挑了挑,但最终,他仍然没有作声。
然后,就只听得孙安琪呵呵呵干笑两声:“第三……嗯,等我想好再告诉你。”
宋聿仍是挑挑眉,一声不吭。
孙安琪当他默许了,见好就收,就此不再说话。
于是,两人不约而同站起来,向外走去。

潇潇在学校里,查资料,看书,间或,当她去图书馆的时候,会坐在她和宋聿经常坐的那个老位置上,然后,时不时地,对着那个空荡荡的座位若有所思。
沈寒培先生仍是很有耐心地,时不时打个电话给她,让潇潇十分无奈,但是,伸手不打笑脸人,更何况沈先生的言行举止均无可挑剔,对她更是体贴入微,他费尽心思地,从从女士那里打听到潇潇的种种嗜好,每次见到潇潇的时候,都不忘记给她带上,且语气轻松委婉地一带而过,让潇潇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十分地无可奈何。
对沈寒培这样外表成熟稳重,但心思细腻的大男人,相处的时间越长,彼此之间越来越了解,她原先的戒备心理,倒也逐渐逐渐减弱了。记得有一次,当沈寒培先生来D大找她,两人在校园里散步,他曾经半真半假地,跟她说过:“潇潇,或许,等到有一天,你肯对我敞开心扉的时候,会发现,其实我身上还是有很多优点的。”
潇潇垂下头去,不知为什么,她觉得沈寒培先生的这句话,弦外有音。
不一会儿,她又听到沈寒培先生略略低沉的声音:“潇潇,你知道吗――”潇潇不由自主抬起头看他,就看到沈先生第一次若有所思地,神情略显寂寥地,看着遥远的星空,半晌之后,才重又开口,“我一直以来,都很羡慕你的单纯,你的不经世事,”他有些自嘲地笑笑,“要知道,从小到大,对我而言,有很多事情,都是身不由己,无法自己选择的……”
他继续凝视着夜空:“我有一个哥哥,可是,他很早就去世了,我妈妈在我念大学的时候,也去世了。记得古人曾经说过,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平民百姓的普通生活,往往要快乐得多。”他侧过脸来,看向潇潇,“一直以来,我都为别人而活着,背负了太多的期盼。现在的我,希望能为自己而生活,为自己而快乐。潇潇,我一直很庆幸,在有生之年,我能够遇到你。”
接着,他就再不开口,而是一直深深地,凝视着她。
这是沈寒培先生第一次,用很纯粹,带有几分温暖笑意的眼神看她。但是,在他温文尔雅的目光中,仍然有着淡淡的感伤,和萧索。
潇潇愣了一下,但是,她无法开口,她只能低下头去,一言不发。

又过了两天,很快,假期快结束了,孙家父女俩就要重返美国了。
于是,尚且不知道宋聿在他们眼皮底下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策反成功的宋致山先生和孙林飞先生相约最后再聚一次,当作为孙家父女饯行。
宋致山先生踌躇了一下,还是让从女士打电话问一下潇潇,有没有空一起回来吃顿饭。毕竟,他心里对潇潇一直有愧疚,因此,他下意识地,在潇潇提前返校期间,隔三岔五地,差老王司机送点吃的喝的用的过去。
换作以往,这等琐事,根本不在宋致山先生考虑之列。
宋致山先生走后,从女士独自一人想了好久,也犹豫了好久,最终,还是拨通了电话。
潇潇听到从女士很是迟疑的问话后,沉默了一会儿。正当从女士想开口说些什么的时候,就听到女儿轻柔而略带低沉的声音:“妈,我知道了,你放心,我会按时回来的。”
放下电话时,从女士的心中,掠过一阵极其强烈的不安,她从来没有听到女儿有过这么没有生气的声音,那个声音,柔弱,礼貌,但是极其疏离。
她的眼角,蓦地盈上淡淡的湿雾。
当年,家境富裕的她,跟时为一介贫寒书生的陆远帆狂热相恋,遭到了家庭强烈反对,甚至将她反锁在家里。脾气倔犟的她以绝食相抗争,历经千辛万苦之后,两人才终得以结成伉俪。
即便丈夫因病早逝,即便多年来她独自抚养女儿,很是辛苦,但是,她决不后悔当初的一意孤行,她永远记得当初捉襟见肘的日子里,每当她夏日午睡时,丈夫都会静静地坐在身旁为她扇扇子,在她怀孕时,他经常骑着自行车穿越大半个城市,倾其所有地到处为她去买各种营养品。一直以来,在从珊心中,远帆只是睡着了而已,永远,都睡在她心底的最深处。
所以,在潇潇身上,她寄托了太多太多对亡夫的思念,所以,她对潇潇要求极其严格,所以,她一心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得到幸福,能够开心。
潇潇,她唯一的女儿,和她当年一样单纯而倔犟的女儿,她以为自己的安排会让她幸福开心的,但现在……,难道,她真的错了吗?
她的心中,充满了浓浓的迷茫。
一直坐在她身旁的孝庄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瞥了她一眼,略带责备地:“天底下做父母的,看梁祝的时候,都恨那个棒打鸳鸯的祝员外,临了到自己头上……”看着从女士低着头,一言不发的样子,她的语气渐渐放软下来,“从珊,我知道你是为潇潇好,我知道你想她幸福,但是,你也要想想,有什么,比潇潇自己喜欢更重要?这么多年来,你逼着潇潇学这个学那个,你要求潇潇门门功课都要拿第一,潇潇体谅你,所以,她一直都努力让你满意。可是,你知道潇潇根本就不喜欢弹琵琶吗?你知道念大学的时候,她其实也很羡慕其他女生自由自在想做什么都可以吗?你知道她以前一直不愿意谈恋爱,是担心一旦有什么状况会让你失望不开心吗?”
从女士低着头,一言不发。
孝庄微微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从珊,这么多年来,我看着你把潇潇培养成一个循规蹈矩,要求完美的女孩子。但是,我们是不可能陪她一辈子的,她需要一个真正对她好,懂她的人,带着她用平常心去看这个世界,让她知道什么事,尽力就好,不一定要做到最好。而且从珊,你要好好想想,当初你闹着要结婚的时候,潇潇是怎么对你的?”
最终,她又叹了口气,起身走了出去,扔下淡淡的一句话:“帮我说一声,我不舒服,就不去吃饭了。”

终于,这天中午,大家又聚到了一起,到了那家当初为孙家父女接风洗尘的餐厅,只不过,这次是为他们饯行。
宋聿和孙安琪依然在宋致山先生的刻意安排下,坐到了一起。
只不过这次,两人的神情自然了很多,而且,每当孙安琪一如既往地问东问西的时候,宋聿也耐心很多,尽管仍是三言两语般简单带过,但是,毕竟有问有答,脸上,似乎也不复是完全硬梆梆的了,看在宋致山先生眼里,自是十分高兴。
因此,在餐桌上,下意识地,他对潇潇格外关照,不断地,让从女士给潇潇多挟点菜,劝潇潇多吃点。潇潇仍旧很有礼貌地致谢,然后,低着头,慢慢地吃菜。
她完全不向宋聿和孙安琪所在方向看哪怕半眼,她只是低头专心致志地吃着饭菜,因此,她根本没有注意到孙安琪略带研判和些微戏谑的眼神,还有宋聿时不时掠过的执着,热烈,又略带复杂的眼神。
整顿饭下来,她几乎一言不发,只是静静地坐在那儿,听着大家聊天,宋聿看到,她的长发依然掩着脸,但是,现在,他居然想象不出来,长发半掩下的那张脸上,会有什么样的表情。
他的心里,突如其来的,一阵极其极其强烈的恐慌,还有一阵极其极其强烈的不安。因为,在他和潇潇一直以来的相处中,他都是主动出击,热烈而不容抗拒的那一方,而潇潇一直以来,仿佛都只是被动地在接受,在回应,但是现在……,再加上那个一直以来都那么执着的沈寒培先生……
他看着潇潇低着头,几乎有点不确定,此刻潇潇的心里,她的真实想法和感受,到底是什么……

吃完饭后,宋致山先生先送孙家父女回宾馆休息去了,毕竟第二天他们要赶飞机。
王司机要送从女士回家,潇潇要返回学校,从女士略略踌躇之后,朝宋聿瞥了一眼,后者似有所悟,抓住这难得的机会,连忙开口:“从阿姨,我送潇潇――”
从女士还没来得及说些什么,潇潇已经淡淡地说了一句:“谢谢,不麻烦了,我还有事,不顺路。”
说完,跟众人礼貌地道别后,便独自一人离去。
众人也各自上车离开。
宋聿就只看到潇潇益发显得苗条纤细的身影,孤孤单单地,渐行渐远。


26. 突出重围

很快就开学了,一回到学校,默默同学就立刻发现,只是短短一个暑假过去,潇潇似乎变了很多,原本就有些内敛的她,益发沉默寡言,而且,和上学期明显不同的是,自开学以来,她一直闲云野鹤般独来独往,但是不知为什么,看着潇潇沉静但略显苍白的脸,看着潇潇深幽杳远的眼眸,无数次,她的话,到了嘴边,又咽了回去。
她第一次发现,从来和潇潇无话不谈的自己,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说。
姚远也发现,宋聿同学自开学以来,突然又跟打回原形一样,不再以模范学生自居,他又开始经常在宿舍睡觉,而且,也很意兴阑珊,沉默寡言,几乎一言不发,不论做什么事,他都十分冷漠,十分心不在焉。
同样地,姚远也是什么都不敢问,什么都不敢说。
终于,有一天,在熄灯之后,默默想起来窗帘似乎没有关严,要知道,女研究生楼后面就是男生楼,据说经常有人用望远镜来瞻仰她们这些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她又不是不知道D大学生把这栋楼称为熊猫馆。
于是,为防患于未然,她急急起身去关窗帘,但是,当她走到窗前,无意中往外一看,立刻,她就愣住了。
在宿舍楼前,那个昏黄的路灯下,一个修长的身影,垂着头,站在那儿。
是宋聿同学。
她擦擦眼睛,再擦擦眼睛,的的确确,是好久不见的宋聿同学。
他静静地,垂着头,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
她一把拉起早已躺在床上,但她知道一定没有睡着的潇潇,二话没说,把她拉到窗前。
然后,用眼神示意她向外看。
潇潇也看到了,她同样,静静地,看着那个修长的,熟悉的身影,然后,她低下头去,默然转身,又躺回到床上去。
那晚,默默知道,潇潇一整夜,都没有睡着。
一连好些天的夜晚,宋聿都站在她们宿舍楼下,一直到天亮。

这一年的九月十二号又到了,这一天,是潇潇和宋聿的生日。
但是,最近一段时间,由于从女士和孝庄罕见的沉默,家里的气氛空前沉闷,毫无生气,宋致山先生的心情似乎也随之大打折扣。
因此,和去年截然不同的是,似乎全家,包括宋致山先生在内,都有点意兴阑珊,提不起给潇潇和宋聿过生日的任何兴致。
而这两个当事人,更是毫无兴致,一脸的无所谓。
当这两个人在这天的下午回到家里后,都只是各自待在自己的房间里,即便不得已出来打个照面,潇潇照旧低头,目不斜视,而宋聿,依然表情复杂地,一直盯着她,然后,擦肩而过。
于是,全家只是准备简单地,在晚上,吃吃长寿面,再买了一个大蛋糕,就权当给两人过生日了。
晚上七点多,正当全家围在一起,默不作声地,吃着面条的时候,潇潇的手机响了。
自然还是沈寒培先生。
就听到沈先生依然是那么温文有礼的声音:“潇潇,祝你生日快乐。”
潇潇淡淡一笑,致谢:“谢谢你,沈先生。”
宋聿手中的筷子蓦地一顿,在碗沿轻轻敲击出清脆的声音。
沈寒培似是微笑地:“潇潇,不知道,有没有这个荣幸,请你出来一下,为你单独地,庆祝一下生日?”
然后,又添了一句:“我现在就在上次那个法国餐馆,你方便出来一下吗?”
潇潇略略沉吟了半晌,然后轻声说:“好,请稍等,我一会儿就到。”
接着,她起身:“宋叔叔,妈妈,刘阿姨,张阿姨,”她瞥了一眼低着头,停下筷子的宋聿,“你们先吃,抱歉,我要出去一下。”
宋致山微笑了一下,看向潇潇:“我打电话让老王送你一下吧,顺便好好玩玩。”
潇潇发现,第一次,老妈从珊女士用不甚苟同的神色,看了宋致山先生一眼,又朝宋聿投去了一瞥,然后,看向女儿:“潇潇,没什么事的话,记得早点回来。”
她的眼里,是满满的关心和了解。
孝庄也关心地瞥了一眼潇潇,然后,神色复杂地,又瞥了宋聿一眼,也缓缓开口:“潇潇,早点回来。”
潇潇心里一暖,朝宋致山先生微笑地:“宋叔叔,不用了,我自己打个车过去,你们吃,我先走一步。”
她再也没有向宋聿看过去,因此,她没有发现,宋聿的手,握得有多么多么地紧,几乎,失去了任何血色。

在那个法国餐馆,沈寒培静静地,坐在那个老位置上,等着她。
他的手边上,放着一大束香水百合,清新欲滴,十分耀眼。
香水百合,是潇潇最喜欢的花。
潇潇深吸了一口气,走了过去。
沈寒培十分有绅士风度地站起来,把潇潇领进座位。
然后,他也不说什么,只是递过那束花:“潇潇,生日快乐。”
潇潇看着那束花,沉默不语,半晌,微笑了一下,接过去:“谢谢。”
然后,又是低头沉默,一言不发。
过了不知多久,潇潇似是下定了决心,缓缓地,抬起头来。
对面的沈先生似乎知道她有话要说,只是看着她,静等她开口。
他就看到潇潇平静,然而很坚决地说:“沈先生,实在很抱歉,我今天来,是有些话要跟你说清楚。”
沈寒培扬扬眉,他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
潇潇又深吸了一口气,略带歉意地看着沈寒培:“对不起,沈先生,我不能接受你的一番心意,非常抱歉。”
一想起最近她和宋聿的种种疏离,种种误会,她的心头,不禁涌起一阵深深的酸楚,同时,眼眶蓦地一湿。
为什么,在她的心,已经只能容得下一个人的时候,而这个人,带给她的却是如此失落,如此无助,如此空荡荡的感觉?
对她的这番话,沈寒培已经早有预料。
他并非等闲之辈,去年第一次约潇潇出来,她匆匆忙忙地,提前离去的时候,他就注意到,在门口等着的那辆丰田车里,坐在驾驶座上的那个临走前很是挑衅地看了他一眼的小男生有些面熟,但一时有点想不起来。
于是,他不动声色地,把车牌号记了下来,回去之后,立刻派人去查。
结果,不一会儿,消息就反馈回来了,那辆车,居然登记在他认识的一个人名下,那个人,就是宋致山先生。
他再回想起宋先生结婚那天所见的人和事,突然间,想起来了,那个有些面熟的小男生,想必就是婚礼上曾经见到过的,宋致山先生闲谈时也跟他提到过数次的,现在在D大念书的儿子,宋聿同学。
他心里约略有些数了。
去年的有一天晚上,他去D大找潇潇,送她回宿舍的路上,又看到那个小男生,十分生气地,直直地,从他们身旁一阵风似地掠过。
他心里更有数了。
接下去,有很长一阵子,潇潇对他的电话或短信,只是简短地,礼貌性地应答,他想,他知道那是为什么,因此,他也很少主动去找她,只是时不时地,打个电话或发发短信,简单问候一声。
他已经等了很久,他可以继续等。
直至这个暑假,在从女士的安排下,他才又跟潇潇联系逐渐频繁起来,但是,无论何时何地,他都注意到了潇潇不时的若有所思,心不在焉,还有那一丝丝的勉强。
而且,那天在君临广场上,他不是没看到那个叫宋聿的小男生看着他和潇潇时,眼里掩饰不住的怒火,和临走前最后一眼里极其明显的敌意,他更记得那天送潇潇回去时,她的恍恍惚惚,神思不属。
他的心里已经完全明白了。
但是,如果只是因为这个小男生,就这么轻易放弃,他也就不叫沈寒培了。
于是,他微笑着:“那个男孩子,叫宋聿对不对?”
潇潇十分惊讶地,睁大眼,看着他。
沈寒培继续微笑:“潇潇,那个让你一直以来,不能接受我的男孩子,是宋聿,我说得对吗?”
潇潇默默地,又低下头去,她的脸上,掠过一阵深刻的痛楚。
一贯眼光敏锐的沈寒培,并没有忽略她脸上那深深的痛楚,他若有所思地凝视着她。
凝视了很久很久。
正当他开口,准备说什么的时候,突然,他看向了她的身后,他的眼睛蓦地亮了一下,但是,他依然不动声色地:“潇潇,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比宋聿还要大上两岁。”
潇潇没有抬头,但是,她的声音低低的,十分清晰:“年龄不代表什么。”
沈寒培先生微微一愕,但只是片刻,即恢复不动声色,继续悠悠地:“他不够成熟,也不够稳重。”
潇潇有些诧异地看向他,什么时候,对面的这个沈先生居然有这样的闲心来品评别人了,要知道沈寒培先生一向温和内敛而含蓄,从不锋芒毕露,现在的他,似乎和平时有点不一样。
但是,现在的她暂时没有心情研究这个,她继续下意识地,维护般地,淡淡开口:“你说的这些,都是需要时间来历练的。”
沈寒培的眼底,闪过一道激赏的眼神,但是,转瞬即逝,他喝了一口咖啡,看向潇潇,又闲闲开口:“他似乎脾气也不太好。”他犹记得宋聿恶狠狠的,似是要吃了他般的眼神。
潇潇微笑了一下:“多给他点时间,他会改的。”总有一天,宋聿会成长起来的,他也一直都在努力,而且,他的努力,她都看得到。
沈寒培好整以暇地,再接再厉:“我好像听你妈妈说过,宋先生正在帮宋聿物色理想的对象,而且,似乎,已经找到了。”
潇潇低下头去,默然半晌,然后抬头,那一瞬间,沈寒培看到她脸上闪耀着温柔,坚定,还有些微的酸楚:“爱一个人,无须回报。”她深吸了一口气,“我爱他,这就够了。”
这些日子以来,经过反反覆覆的夜不能眠,她唯一能够真正确定的一件事就是:她爱宋聿。她爱他的深情,爱他的倔强,爱他的诚挚,还有,爱他的不顾一切。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幻,她都确信这一点。
或许,对她而言,这就足够了。
即便,即便,即便……
她的心里,又掠过一阵痛楚。
但是,她深吸了一口气,但是,即便那样,她也绝不后悔。
沈寒培的脸色略略一暗,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沉默了一会儿。
然后,他继续看向她身后,微笑了一下:“潇潇,我想,你身后站着的这个人,会比我更高兴听到你刚才的这番话。”
潇潇一愣,下意识回头,紧接着,她的眼睛,一下子就湿了。
是宋聿,定定地,站在那儿。
从潇潇出门那一刻起,他就在宋致山先生极端愕然的眼神,和从女士以及孝庄带有些许期盼的复杂眼神中,不顾一切地,跟在潇潇后面夺门而出,一路跟到了这里。
他在门口踯躅了片刻,接着,同样不顾一切地,推门进来。
后来,潇潇所有的话,他都听到了。
这是他第一次,听到潇潇说,她爱他。
即便他们在沉浸在热恋中的时候,在他无数次软硬兼施的要求和诱哄下,他也从来没有听到过,固执而内敛,且对感情谨慎得近乎偏激的潇潇说过这句话。
他愣愣地,站在那儿,那一瞬间,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只能呆呆地站着,恍若石化。
直到沈寒培站起身,走过来,拍拍他的肩:“这是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输得这么惨,”他淡淡一笑,看着宋聿,“而且,是输给你这样一个小男生,”他似是轻叹了一声,又看了一眼潇潇,“宋聿,你年纪比潇潇小,所以,你要加倍努力,加快成长,成为一个让潇潇可以倚靠的,真正的大男人。”他微笑着,“我相信,你可以做得到。”
说完,转身离去。
片刻之后,沈寒培走到门外,他抬起头去,看向远方遥远的星空,那如水的夜色,那寥落的星辰,他再一次,无限寂寥地一笑,他的手,不经意间,触到了袋中那个小小的盒子,他不由自主地,握紧了那个小盒子,那里面,曾经有他无限的梦想,和憧憬。他又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接着,他回过头去,看看餐厅里的那两个紧紧拥抱在一起的人,微笑了一下,然后,走向了他的车。
车缓缓离去。

当晚十点多,在那间书房,宋家父子二人相对而坐,久久无言。
他们都没有开口,宋致山先生更是还没有从看到儿子破门而出的那一瞬间,脸上的那种极其决绝的震撼中,完全恢复过来。
片刻之后,还是宋聿打破了沉寂,他抬起头,平静地看向宋致山先生:“爸,你知道为什么从我十五岁那年开始,六年来,我从来也不进你的书房吗?”
宋致山先生一愣,不明白儿子为什么突然说到这个。
他微微地,摇摇头。
宋聿低头,嘴角掀起一丝嘲讽的笑:“我告诉你,是因为,六年前,有一天,我进书房去拿东西,在里面碰到了一个人。”他抬起头来,定定地看向宋先生,“一个当时你让我向她道歉,我宁死也不肯的人。”
宋致山先生从未见过儿子这样略带悲哀的眼神,一时间,竟然被骇住了,他定了定神,开始回想,六年前……
他想起来了。
那时候,他在外面应酬的时候,无意中结识了一个出身官宦人家的姓范的女子,长得倒很出众,可能是眼界过高,或许还有其他什么原因,因此,拖到了三十出头都还没有找到意中人,也不知为什么,这位范小姐一见宋致山之后,居然对他的背景和人品都颇为欣赏,很快就主动地,向他伸出了橄榄枝。
那时候的宋致山先生,对这位秀外慧中且家庭背景颇佳的范小姐倒也有几分好感,但是,他还是始终记得前妻临终前对他的叮咛:在小聿念大学以前,不要再娶。而且,凭借着生意人特有的精明,他本能地感到对这位范小姐还是有点捉摸不透,因此,态度比较谨慎,很坦白地跟那位范小姐说了,希望她如果真的有意的话,就再等他个三四年,相互进一步了解了解再说,不要让他有负九泉地下的亡魂。
当时,那位范小姐虽然面带几分不悦,但是,终究还是看上去很大度地答应了。
但是,让宋先生没想到的是,就在有一次,范小姐应邀跟他回家小叙的时候,当他把范小姐引到书房后,临时外出接一个电话,不到一会儿,就听到范小姐的一声大叫。
等他匆匆忙忙掐断电话,冲进去的时候,就看到范小姐披头散发地,脸上似乎还一片红彤彤地,坐在地上。
而那年十五岁的宋聿,手里抱着那张原本应该放在书桌上的,放有一家三口像片的镜框,倔强地,一言不发地,站在旁边。
他连忙把范小姐扶起来,从她断断续续的只言片语中得知,当宋聿一进书房,看到范小姐手上拿着那个像框,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冲上去把她推搡开,一把抢过镜框,而且出言不逊地辱骂她。
即便宋致山先生涵养再好,当时也不免大动肝火,他怒斥了宋聿一顿之后,责令他当场道歉。
他犹记得宋聿当时那种倔强的神情,那种蔑视的态度,似乎还颇为不屑地哼了一声。
于是,盛怒之下的他,来不及多想,也不问清楚儿子,便伸出手去,重重掴了他一巴掌。
这一巴掌,让宋聿整整失踪了十天,最终,心力交瘁地四处寻找的宋致山先生在一个同学家找到了他,好说歹说地,就差没有声泪俱下,才把这个比他还要固执的儿子领了回来。
也不知为什么,那件事过后,他和那位范小姐,就心照不宣地,从此断了任何联系。
但是,这一巴掌,已经极其严重地伤害到了他们的父子感情,一直到现在,都还是如此。
现在回想起来,宋先生这才蓦地发现,正是自这一巴掌开始,宋聿才益发沉默,叛逆,对什么,包括对他这个爸爸,都不在乎。
他看向儿子,看向那张酷似他年轻时,但远比他那时候冷静百倍的脸庞,不知道为什么,心底,竟然有一丝丝的……惧怕。
他就听到宋聿极其平静的声音:“因为,当时,我进书房的时候,那个女人拿着那张照片,冷笑着对我说,她恨我妈,也恨我,等她有朝一日成为了宋家的女主人,她要让这张照片,彻彻底底完完全全地,消失掉。”
他惊骇至极地,看着儿子,只看到宋聿依然十分平静地:“当时,你宁愿相信那个女人,也不愿相信我,从头到尾,你都不愿听我说一句话。”
宋致山先生继续愣愣地坐在那儿,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宋聿看了他一眼,又淡淡开口:“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等,等你开口,等你开口问我,但是,你一直没有,你一直都很忙。”他的话里,带有了一丝悲哀和嘲弄,“从小到大,你几乎从来没有陪我出去玩过,也几乎从来没去开过家长会,以前还有妈妈陪着我。等到妈妈去世以后,这个家对你来说,只是一个房子,几个房间,我这个儿子对你来说,只是你以后的事业继承人,或许,偶尔还是你谈生意时候的砝码,你从来不知道我真正需要的,并不是你经常塞给我的那些信用卡,和那上面的一堆钱,而是你的关心,和你平平常常的几句话。”
他低着头,继续平平淡淡地说:“你从来不问我,到底我的心里是怎么想的,所以,你只是根据你自己的意愿,来给我安排你认为合适的生活。”他的眼光,第一次,灼灼盯视着宋致山先生,“我想,当初,你决定要娶从珊阿姨的时候,确实是出于真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你为什么要强求我呢?”
他下定了决心,今天一定要跟老爸把话说得一清二楚,他可不希望今天走了一个孙安琪,明天,或是后天又来一个张安琪,李安琪什么的,他通统都不要。
他只要潇潇一个就够了。
宋致山先生继续定定地坐在那儿,蓦然,心里感觉无比的疲惫,和无边无际的空虚感。
然后,他又听到宋聿低低,然而坚定的声音:“这么多年来,潇潇是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让我能真真正正地,愿意把自己的心完全交出去,让我有家,有妈妈的那种温暖感觉的女孩子。”他的声音顿了一下,“所以,我不管你怎么想,不管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我爱她,爱定了,这辈子,下辈子,生生世世,永永远远,都不会变。”
说完,宋聿毫不停留地,推门出去。
一开门,他就愣了。
从珊女士,孝庄,还有潇潇都站在门口。
潇潇的眼里,早就充满了泪水。

片刻之后,潇潇和宋聿站在宋聿的房间里。
方才,在路上的时候,宋聿已经在第一时间内,三言两语地,跟她大致解释了一下孙安琪的事情。但是,当潇潇被宋聿牵着手,一走进房间,她还是一下子就愣住了,在宋聿的床上,放了一圈大大的心型的玫瑰花,玫瑰花中间,放着那个小小的盒子。
宋聿轻轻拥着她:“潇潇,生日快乐。”
费尽心思把这么多花偷渡进来,再花了一个下午时间布置好,等的就是这一刻。
潇潇看着那一大圈娇艳欲滴的玫瑰,含泪笑了:“你还是屡教不改,还是这么大手大脚,铺张浪费,还是……”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宋聿突如其来凑过去的唇湮没掉了。他的吻,缠绵,温柔,而热烈。
片刻之后,宋聿轻轻地,放开她,无限温柔地,在她耳边:“就这一次,以后我改,好不好?”
潇潇微笑,他改?让她相信老虎从此不吃人还差不多!
不过,看在他一片诚恳,和或许真的会努力的份上,暂且,就算了吧。
宋聿走过去,拿过那个盒子,打开,帮潇潇重又戴上那个镯子,然后,他拥住她:“潇潇,这是我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就想送给你的生日礼物,但是……”
他脸上一副难言之隐的神色,让潇潇一愕,随即莞尔,她也想起了去年的今天,发生在法国餐馆的那次不甚愉快的回忆,怪不得每次路过那儿的时候,他的脸色都立刻阴云密布,原来,背后还有这样的一段插曲。
再加上上次,她雪上加霜地执意将它送回来,物归原主……
对于一向傲气直冲牛斗的宋聿同学而言,一件礼物送来送去,始终送不出去,想必,心里一定十分,十分,十分地呕。
于是,她又听到宋聿用有些霸道的,几乎是带有命令的口气:“以后,不许你再脱下来了,你就一直给我戴着它。”
潇潇微愠地瞪着他,这个小男生,还没怎样呢,居然就已经开始命令她了,而且,似乎,再怎么说,她都还有很大一笔帐没跟他算呢!
对面的这个小男生似乎读心术日渐精进,他立刻拿出一个MP3,帮她带上耳机,摁下PLAY键,然后,环住她,示意她听。
潇潇愣住了,片刻之后,里面传来的,是孙安琪十分愉快的声音,依然是不太标准的国语,而且,仿佛是在外面,有轻微的风声。
“潇潇,你好,提前祝你生日快乐!”显然一副十分开心的样子,“知道吗,宋聿已经把你们的事情都跟我说了,他是那么全心全意地爱你,我真的好羡慕,好嫉妒你呢,哈哈哈……”
潇潇有点明白了,她微笑着,继续听下去:“潇潇,不要生气啊,是我提出来的,让宋聿补偿我,好好陪我玩几天的,而且,我和宋聿,已经那个什么……”似是宋聿在旁边提点了什么,于是,她“哦”了一声,继续说下去,“对对对,已经结拜了,就是,他是我哥哥了,”居然还有些微讨好地,“那,你就是我的嫂嫂啦……”她好像又征询了旁边的宋聿,自己说得对不对,得到肯定后,又立即愉快地,“所以,我还有一个要求,那就是,明年,等到我和Daddy回来的时候,我要你们――”她拖长腔,第一次,还有点羞涩一般,“帮我找一个好的,男-朋-友――”
声音嘎然而止。
潇潇取下耳机,和宋聿相视而笑,宋聿依然环着她,两人静静地,依偎在一起。

几乎是同一时间,宋致山先生,从女士和孝庄,坐在那间书房中。
孝庄看向宋致山先生,似是想说什么,但看着他十分疲惫的脸色,又闭上了嘴。
又过了半晌,宋致山先生抚抚额头,站起身,叹了一口气:“儿孙自有儿孙福,或许,是我操心得太多了。”他有些疲倦地,对从女士和孝庄淡淡地笑了一下,“你们再坐一会儿,我先去休息。”
说完,便走出去了。
一向很自信的他,有些悲哀地发现,自己对唯一的儿子的了解,实在是太少太少了,在儿子成长的道路上,他已经错过太多。并且,他还需要时间,来消化儿子的那番话,给他带来的强烈震撼。
孝庄和从女士对视了一眼,她们的眼底,这些天来,第一次,带上了些许的轻松,和笑意。


27. 皆大欢喜

这晚过后,大家心照不宣地,旧事绝口不提。
在学校里,潇潇仍忙着查资料,跑图书馆,写她的毕业论文,临近答辩,多少有些紧张。
宋聿同学的大四生活较为轻松,课程渐少,学习压力也不大,因此,他在公司里投入更多精力。
姚远跟默默自然是为宋聿和潇潇之间低压一去不复返的和谐关系感到十分高兴。
最近以来一直战战兢兢,不敢大口喘气的姚远更是趁宋聿同学心情大好之际,不失时机地为前段日子以来的严重心灵创伤,大力谋求种种补偿。
要知道,他可是自打大一进校那天开始,就在高年级学长的暗中提点下,未雨绸缪地四处出击遍地撒网了,三年多过去了,仍然一无所获,迄今为止,连条小小的虾米也没捞着,现如今,眼看着都已经大四了,他的那个伊人,却仍然还在水一方。
而且,还是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中间相隔十万八千里般,十分地,极其地遥不可及。
再来反观之这个宋聿同学,明明是开窍得比他晚,明明是没有他那么有亲和力,明明是不谙“鸡蛋原理”地,风险高得让他一想起来就小生怕怕地,从头到尾就只盯住一个,但是啊但是,居然这一个,就让他误打误撞地撞上了!
而且,居然还是众人仰慕,梦寐求之而求不得的陆潇潇师姐!
再而且,以俩人这种焦不离孟甜甜蜜蜜的发展趋势看,没准,在不远的将来,人家都已经欢欢喜喜地琴瑟和鸣了,他还在一旁孤枕难眠地凄凄惨惨戚戚呢。
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这口气,叫他怎么能咽得下去!!
没办法,情场得意,钱场就得失意嘛,让宋聿同学荷包出出血,也好让他这个情场钱场皆失意之人,好好出出这口闷气!
默默自然比她这个干弟弟懂事体贴多了,自从潇潇跟宋聿和好以来,她一直都很开心。
但最近,她自己也一个头两个大。
眼看毕业将至,为了能跟男友在上海团聚,手中握有名牌大学硕士文凭的她,不得不风尘仆仆四处出击地去各地的招聘会上应聘,回来后,疲累之余,往往会愤愤不平地抱怨:“为什么有些单位不要女生?!明显是性别歧视!”
倒叫基本敲定留校的潇潇好生宽慰了她一阵子。
好在后来,经历了一小番波折后,她还是顺利应聘到了一家外企,离高枫单位也不远,牛郎织女的生活,眼看着即将宣告结束。
潇潇的心里,在不舍之余,很为她开心。

在家里,最近的气氛,跟以往都有些不同。
自打那晚之后,没过几天,宋致山先生又跟孝庄长谈了一次,内容不得而知,只是,当孝庄推开书房的门出来时,从女士看到了孝庄脸上舒心淡定而略带神秘的微笑,那天一整天,孝庄一边忙活着手边的事情,一边都哼哼着她最喜欢的黄梅戏《天仙配》。
按从女士跟她相处十数年的一贯经验判断,这通常都代表着孝庄在某个她很是重视的事件回合,取得了极为重大的进展。
于是,她也略带神秘地一笑,极为放心地,进房去写专栏文章了。
唔,这次的素材,似乎是现成的,生动而鲜活,若是好生描摹出来,想必又会在D市引发好一番攸关家庭幸福的讨论。

渐渐地,有了儿子在公司里的大力协助,宋致山先生开始调适起自己的工作节奏,也正视起儿子的诸般想法了,即便素来叛逆的儿子意见经常和他相左,他也一反常态地,胸襟很是宽大地一笑而过。同时,他对儿子的日常生活明显关心多了,和从女士外出的时候,也会给他买这买那,尽管近来宋聿同学的喜好益发让他摸不着头脑,每每在挑东西的时候有些无所适从,时不时地,还需要从女士拨电话回去咨询潇潇这个幕后军师。
此外,他也经常和儿子有事没事,家里家外地待在一起,还经常拉上宋聿在院子里打打球,父子两个有时候兴之所至,也会花间一壶酒,不坐不相亲地,小饮几杯,谈谈笑笑,颇为热闹。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在宋致山先生有意识的妥协和努力,潇潇和从女士的居间斡旋,以及宋聿同学越来越配合的高姿态下,父子关系似乎也开始逐渐逐渐地缓和下来。
终于,有一次,在一个休息天,从女士无意中进书房,打算拿个什么东西,就看到宋家父子二人,坐在一个小几的两旁,头碰头地,专心致志地,不时还嘴上抬两句杠地,捉对厮杀,下着象棋。
她面对这百年难得一见的其乐融融的奇景,不知为什么,心里突然一酸,紧接着,又有一丝欣喜和释然,于是,她静悄悄地,又退了出去。

没过多长一阵子,尽管宋致山先生脸上仍然不动声色,但有一天,周末潇潇刚回家,就发现他坐在客厅里,微笑着,跟她寒暄了几句之后,字斟句酌,还有几分小心地问她:“潇潇,明晚有没有空?”
他脸上笑容中,带有些许的尴尬,但更多的,则是微微的歉疚,还有期许。
潇潇一愣,看向跟她一同回来的宋聿,后者正站在她身旁,有些意外般略略皱眉,正要说话,潇潇忙开口截住:“没什么事,您有事吗,宋叔叔?”
几乎在她说话的同时,一只温暖的手伸了过来,握住潇潇的右手。
潇潇回眸看去,是宋聿。
他另一只手揽住潇潇的腰,护卫般站在那儿,看向自己的父亲,眼中略带警告。
宋致山先生自然将一切尽收眼底,他心中微喟,这小子,还没怎么样呢,就这么护短!
但同时,又有些自豪,他宋致山的儿子,就是这么有担当!
于是,他低眸,敛去嘴角似有若无的笑意,仿佛什么都没看到般,喝了口茶,才开口:“潇潇,明晚有一个商务应酬,你的英文一向都好,如果没什么事的话,就跟宋聿一起去吧,”他抬头征询地看向潇潇,“你看怎么样?”
宋聿跟潇潇都有些意外,宋聿看了潇潇一眼,正待说什么,潇潇朝他浅笑,回过头来,看向宋致山先生:“我明晚没事,宋叔叔,您安排吧。”
宋致山一愣,若有所思地看向潇潇,她也正笑意盈盈地,眼眸清澈地看向他,此次,他并未收敛嘴角的笑意,而是任它微微绽放开来。

顺理成章地,宋致山先生经常带着宋聿和潇潇一起去应酬了。
很快他就发现,潇潇凭借出众的英文,在学校参加多次大型活动历练出的落落大方,和天生的那种纯净安恬的书卷气,好几次,都给那些外国客户们留下了极为美好的印象,再加上宋致山先生的谈吐老道滴水不漏,以及宋聿同学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干练作风,一家人彼此之间配合得水乳交融,如此一来,正事往往水到渠成。
每每此时,看着宋聿颇有几分得意和调侃的眼神,宋致山先生都不免心生惭愧,或许,现在加入WTO了,凡事都要跟国际接轨了,潇潇的书卷气质,比起那些精明俐落深谙商场规则的出身于生意世家的女孩子,倒可能会更容易跟那些迷恋中华文化,崇尚孔孟之道的老外们沟通。
况且,更重要的是,经此一役,他总算是清清楚楚认识到了儿子对潇潇的死心塌地和忠贞不渝,不管怎样,儿子一辈子的幸福才是最重要的。
毕竟,人老了,心态不比以往,会越来越发现,家庭和家人才是自己最终停泊的幸福港湾,眼见着儿子这段时间发自内心的极端喜悦和满足,他心里不可能无动于衷。
算了,还是孝庄说得对,儿孙自有儿孙福,且由得他们吧!
宋聿有些歉疚,他知道,以潇潇的恬淡本性,一贯不喜欢这些热闹场面,潇潇倒是坦然,既然这是宋聿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既然她爱宋聿,那么,他的全部,她一并都爱。
只是,她的心里仍不免有几分遗憾,看来这辈子,是走不出宋家了,那种和自己的MR.RIGHT从头开始,筚路蓝缕的人生历程,是体验不到了。
不过,这辈子,能和宋聿在一起,能彼此深爱相扶相偕地一路走下去,这些遗憾,似乎也就微不足道。她不禁看了一眼也正在注视她的宋聿,两人都是一笑。

但很快,宋致山先生和潇潇就同时意识到一件事:这个宋聿同学虽然头脑聪明反应灵活,毕竟不是管理科班出身,知识和经验都还远远不够,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并非好事。宋先生不禁有些气恼地话说重头,当初让这小子学管理,当时叛逆的他一意孤行,一定要去学什么汽车专业,现在倒好!
宋聿也不禁有些心虚,当时只顾老爸说东他偏往西了,只逞一时之气,也没多想。
于是,宋致山先生继续重提一件N久以前的议案,把宋聿送到国外去,在那些个民情淳朴的蛮夷之地镀镀金,见见世面,顺便进一步改善改善他的性格。
宋聿当然不愿意,一百二十个不愿意,好容易他和潇潇阴霾散尽,幸福生活才刚开始呢!
但是,他没想到,在这件事上,他众叛亲离,包括潇潇,都赞成为长远计,他应该出去多学点东西。
地位超然的孝庄更是言简意赅地一锤定音:“宋聿是个好孩子,但是,还需要更多的磨练。”
于是,他左思右想,加上沈寒培的一番忠言始终也在他耳边萦绕,最终,理智战胜情感,毕竟,他比潇潇小这个先天性事实改变不了,但是,他总不能老是对着那个韩博士酸溜溜地杯弓蛇影吧,也必须要后天性地从我做起,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才行。
于是,一贯不服输的他终究还是有点心不甘情不愿地点头了,而且,很有骨气地,表示不要老爸出钱,而要申请奖学金,并且,在潇潇的陪同和督促下,开始猛K红宝书,备考TOFEL和GMAT。
终于,凭着过人的天赋和后天的努力,以及傲人的考试成绩,他顺利申请得名校奖学金,也就是说,在他大学毕业这年的九月份,宋聿同学就要雄纠纠气昂昂意气风发地去和番了。
攘外必先安内,顺理成章地,有恃无恐地,宋聿即刻提出,要先跟潇潇订婚,才肯走。
尽管觉得宋聿提的要求很有点多此一举,但是,宋致山先生面对越来越像自己,但明显比自己更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儿子,无可奈何只好同意。
订婚宴后,宋聿同学以代家长的身份,召集全家,隆重地召开一次家庭会议,从头到尾牵着左手无名指上已经被迫戴上闪亮大钻戒的,有些无可奈何地垂着头的潇潇,表情郑重地,把他的未婚妻托付给众人。
在他的一番滔滔不绝声中,旁人近来都已经见惯不惯了,从女士目瞪口呆地看着听着,倒真有点糊涂了,一霎那间,昨晚刚熬了一个通宵赶专栏文章还有些心神恍惚的她,几乎以为面前这个慷慨激昂地,嘴巴一张一合地,对着自己叮嘱这个叮嘱那个的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旁边那个从头到尾低着头一言不发的,是她这个恶婆婆十分看不上眼的,勉强了半天才不得不接受的准儿媳。
而她这个大名叫做宋聿的亲生儿子,正在一刻不停地提点和警告她,一定要爱屋及乌地,好好对待他的宝贝未婚妻,陆潇潇小姐。

订婚仪式结束后,宋聿终于还是如期飞向了大洋彼岸的美国,去念MBA。
潇潇一如既往地,在D大校园来来去去,只不过,现在的她,在杜教授等一干老教授的极力举荐下,得以顺利留校任教,她目前的身份已经从陆潇潇同学一跃而升格为陆潇潇老师了。
她跟宋聿经常通通电话,或是在网络上聊聊天,宋聿自然事无巨细地,详细询问她在学校里顺不顺利,有没有什么烦心的事,还不厌其烦地,叮嘱潇潇务必,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并挨个问候并叮嘱家里人,要注意身体健康。
有一次,宋聿在打电话回家时,特地殷殷叮嘱自己老爸,要少喝酒,少抽烟,早点休息,年纪大了,有什么不适,一定要早点去看医生。
宋致山先生当时只是听着,但听完电话后,当即把自己一个人关在书房里,直至深夜。
潇潇心里很是欣慰,她耐心地听着电话里宋聿跟她述说着在美国的所有见闻,学业上的种种,以及以后的一些打算和设想。他的语气中,不自觉地,少了几分飞扬焦躁,而多了几分沉稳干练。
宋聿,是真的逐渐成长起来了。

一年后,宋聿趁着假期,迫不及待地回来,一心要和潇潇完婚。
毕竟,陆潇潇老师在D大仍然太出名,而且,那个他极其讨厌的韩博士居然也留校了,他实在是有点不放心。
本来宋家一干长辈,包括潇潇在内,都觉得为时尚早,但是,鉴于康熙皇帝即将登基,威望随着地位见长,得罪不得,因此,在全家齐上阵也拗不过宋聿同学一人的情况下,也就顺水推舟地,热热闹闹地,举办了一次婚礼。
自然,此次婚礼,又上了D市的那家越来越声名鹊起的八卦小报,只不过,有眼尖且记性好的忠实读者不免会发现,那一对金童玉女式的璧人和旁边的两位脸上带笑的家长似乎有些面熟,而且,似乎调换了一下所站的位置。
婚礼自然少不了要盛情邀请宋聿和潇潇的同学朋友。
不仅默默一早就以伴娘的身份忙前忙后,就连已经在一家知名跨国公司工作的姚远,也百忙中抽空,应邀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并义不容辞地做了伴郎,只不过,此次来的时候,他的臂弯里居然挎了一个女孩子,而且居然,还就是当年在KFC给他当头一棒的那个娃娃脸女生。
没想到,经过这么多年的兜兜转转,他们终于还是在老天爷命定的那根红线牵引下,走到了一起。
在宋聿和潇潇的大力帮助下觅得一位如意郎君的孙安琪小姐也来了,不过,她到底还是习惯了美国的生活方式,因此,此次回国一是为参加婚礼,二是探望已经在D市定居,生活如鱼得水,且近来在宋致山先生和从女士的穿针引线下,似乎已经即将开始人生第二春的孙林飞先生,然后,过不了几天,就要和她的MR.RIGHT双双飞回大洋彼岸,开始新的幸福生活了。
沈寒培先生也来参加婚礼了,他微笑着,以一个兄长的身份,给潇潇和宋聿以诚挚的祝福,不仅让潇潇既感动又略带内疚,就连历来十分挑剔的宋聿同学,也不得不心悦诚服地认为,这个沈先生,的确胸襟过人,因此,他们真心实意地,也祝福沈寒培先生早日找到自己的幸福。
婚宴上,当着所有宾客的面,宋聿和潇潇慎重其事地承诺要为孝庄养老,不仅听得原本笑逐颜开的孝庄即刻泪眼婆娑,从女士也不禁眼圈一红。
终于,忙忙乱乱的婚礼过后,待到宾客散尽,宋聿横抱着潇潇上楼,进了房间,轻轻地,他将潇潇放在床上,潇潇的眼睛闭着,眼睫毛微微颤动,她的脸上,带着几分羞怯,和一丝丝紧张。宋聿注视着她,心旌一动,居然,他也带有几分从未有过的紧张,慢慢俯下身去,吻住了她……

又过了两三天,潇潇总算想起来要将这个天大的喜讯告诉给异国他邦的,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漂亮的混血BABYBOY的安娜和费帆了。
话说当费帆看到潇潇在MSN上传过去的她和宋聿的结婚照的时候,两秒钟之后就发了一条信息过来:“就是当年在KFC里,一刻不停地从眼睛里飞刀子砍我的那个小男生吧?”
潇潇很是一愣,然后,不顾旁边紧紧盯着电脑屏幕的某人瞬间一阵青一阵红的脸色,捧腹大笑。
不过,这个某人当时虽然脸拉得老长,终究还是十分大度地,次日就带潇潇去了埃及蜜月旅行,泛舟尼罗河上,远眺金字塔,领略异国风情,大大地圆了潇潇一直以来的梦想。
一个月后,宋聿同学重返美国,继续学业。
三个月后,他得知一件天大的喜讯,潇潇的肚子里,有BABY了,他在极度狂喜之余,立刻就要搭最近一班飞机回来,但是最终,还是在宋家一干长辈的强硬命令和软语诱哄下,极其极其不情愿地,退掉了立刻购买的返程机票,又在电话里耳提面命地叮嘱了一大堆后,才按捺下准爸爸的非理智情绪,乖乖地留在美国继续学习兼实习。
五个月后,他更欣喜地得知,原来潇潇肚子里的,是双胞胎,而且,极有可能,一个是小宋聿,一个是小潇潇,这下可把他几乎乐晕了!
当然,也几乎把宋家一干长辈,尤其是宋致山先生和孝庄乐晕了!
宋先生欣喜的是宋家这么快就后继有人,眼看着等儿子学成归来,他就可以很快禅位,和从女士从此过着含饴弄孙的神仙眷侣般的生活了。
孝庄则忙不迭地,和从女士以及可能过不了多久,就要被儿子接回家颐养天年的张阿姨一起,给潇潇做吃的喝的,而且,立时三刻就给未来的小皇帝小公主缝制新衣服,布置婴儿房,兼准备各种婴儿用品。
又过了四个月,当宋聿同学圆满完成学业,凯旋归来的时候,刚好赶得及陪潇潇进产房。
果然,顺利产下一对龙凤胎。
一家老小眼巴巴地看着如今已经登基,在家里地位一言九鼎的康熙皇帝给他的一对宝贝儿女赐名。
结果,他毫不犹豫脱口而出的两个名字,让全家齐齐目瞪口呆,老半天,都反应不过来。
儿子叫宋爱潇,女儿叫宋若潇。
而且,毫无回旋余地,就这么定了!
众人摸摸鼻子,面面相觑,都不知该如何开口,特别是曾经地位无比尊崇的宋致山先生,看着宋聿同学不容忤逆的神情,几次话到嘴边欲发表不同意见,但想了想,再想了想,还是咽了回去。
算了,且由得他去吧!
毕竟,现在家里就数他最大,得罪不得。
可怜刚被两个小宝贝闹腾得才小歇下来,刚刚趁空休息一会儿的潇潇,一直躺在房间里假寐,犹不知宋聿同学做了如此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她正在想,等过一段时间,待到有空的时候,她要小写怡情,写一本以她和宋聿同学为蓝本的小说,书名她已经想好了――
冤家宜结不宜解。
就这么定了!

HAPPY ENDING[正文完]


番外一

我是沈寒培。
我的父亲,曾经是J省的副省长。从小,他对我和哥哥的要求,一直都很严格。
大我两岁的哥哥,是个优秀的天才,他写得一手好诗,他画得一手好画,他的学习成绩,一向都比我出色,父亲在我们俩,尤其在他身上,寄予了极大的希望。
在我们念初中和高中的时候,那时的父亲,是D市的市长,工作很忙碌,他担心身边人,包括温柔的母亲,对我们太过纵容,因此,在父亲的要求下,我和哥哥一直都在别的城市念书。
我们知道,虽然表面上对我们很严厉,但是父亲,是爱我们的。
但是,突然间有一天,十八岁的哥哥,高考过不久,就莫名地死于一场车祸。
我只知道,一向冷静,很有自制力的他,是在跟父亲大吵了一架之后,愤而跑出门外,才撞上了那辆飞驰而来的大卡车。
我跟妈妈都不知道他们关在书房里,在吵什么,但是,我们都看到了哥哥推门出来的那一瞬间,脸上那种冰冷彻骨的绝望。
我的父亲,我的母亲,短短时间内,老了十岁,特别是我的妈妈,她是高干家庭出身,向来知书达理,温和善良,但是,从那时起,她的精神,逐渐濒于崩溃。
她的眼神里,不时闪过深深的痛苦,还有,深深的绝望,她开始,经常默默地,一个人坐着。
她得了抑郁症。
我的痛苦,我的伤悲,不亚于我的父母。
哥哥和我,向来是最贴心的,父亲整天在外面忙碌,而母亲,再怎么关心我们,毕竟,还是有些话,是不能跟她倾诉的。
所以,高考放榜那天的晚上,哥哥就神秘兮兮地,把我拉到他的房内,他先是郑重地让我闭上眼,然后,在抽屉里摸着什么,再笑着对我说:“睁开眼吧。”
第一时间映入我眼帘的,是一个女孩子的脸。一张照片上的脸。
这个女孩子,看上去十分年轻,也十分美丽,但是,她的那种美,那种气质,非常非常特别。
很快我就明白了,为什么,我会有那样一种感觉,因为,她的脸上,没有笑容。
她的眼神,略带忧郁,她只是静静地凝视前方。
哥哥说,她叫梅念尘,有点特别的名字,就像她这个人。
哥哥还说,他们俩,从高一开始,就在同一个班,她是以高分考入那所重点高中的,她性格有些内向,很少笑,所以,哥哥和她,将近一年的时间,从无交集。
但是,她和哥哥,居然有一个同样的爱好。
那就是,午休的时候,都喜欢偷偷遛到校园西北角的小山坡上,倚着那片小小的桂花林,或看书,或小憩。
直至一日,他们遇上彼此。
从一开始的有些局促,到渐渐开始有了交谈,再到后来,在不自觉中,两个人,开始期待着,每日午后心照不宣的小小邂逅。
但是,当时的两个人,什么都没有明说。
但是,在高考前夕,两个人不约而同地,一同报考了复旦大学的新闻系。
他们都考上了。放榜日,哥哥出门了整整一天。
然后,那晚,在那张小小的照片面前,他对着我笑,因为,那天,梅念尘,终于接受了他的表白,还因为那一天,他第一次,吻了她。
那是他们之间的初吻。

十天后,一直很忙碌的父亲突然间在下午就回到了家,然后,他把哥哥叫到了书房,再然后,仅仅是两个小时之后,哥哥,就永远地,离开了我们。
我想,尽管从来也不说,但父亲的痛苦,应该远远超过母亲,因为他一向引以为豪的黑发,仅仅在一夜间,就白了泰半。
不久之后,我要求转学回到D市念高二,这次,父亲没有说什么,他第一次,运用他的权力,很快帮我办好了一切手续。
我要多陪陪我可怜的母亲,尽管她的沉默,一日甚于一日。
家里的气氛,一直笼罩着哀伤,即便父亲在这一年被任命为新一届的省委常委,和副省长,也并没有改变分毫。
父亲在人前,永远都神采奕奕,但只有我知道,人后的他,往往只在一瞬间,就褪去了脸上所有的笑颜。
这一状况,一直延续到我考上大学。
两年后,我考上了大学,我考上了我唯一所填的志愿,复旦大学新闻系。哥哥未竟的愿望,我要帮他实现。
并且,我还有另外一个,小小的愿望。那是我在哥哥的墓前,对他许下的愿望。
父母亲的脸上,重又有了久违的笑容。尽管一开始他对我执意要报复旦不太赞同,眉宇间,似乎还有着隐隐的忧虑,但是,终究,他还是默许了。
在手持我的录取通知书的那一霎那,他和妈妈的眼里,泛起了点点泪光。
两年前,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他们手上拿的,也是同样的录取通知书,只是,上面那个名字的主人,已经不在了,已经永远不可能,出现在那个美丽的校园中了。
但是,哥哥,我会把大学生活里的一点一滴,所有的一切,全部,都告诉你。

我跨进了复旦的校门。
几乎从我跨进校门的一霎那,我就下意识地找寻一个身影,找寻一个名字。
梅念尘。
那个几乎会成为我嫂子的女孩子。
除了那张照片,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是,我曾经在哥哥墓前,见过她带去的鲜花,那束哥哥的生辰忌日,必然会出现的鲜花。
很快我就打听到了她的消息。在复旦大学,新闻系的梅念尘,很容易打听。
因为她傲人的成绩,因为她的美丽,还因为她冷若冰霜的气质。
据说,有无数的男孩子,被她所吸引,但无一例外的,都被她通统拒绝。

她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她的眼底,掠过无比的惊愕,还有深深的伤痛,她的唇微微颤动着,说了一句话,说得很低很低,但是,我听得极其清晰。
“你……你跟寒磊,长得真像。”
她的眼角,瞬间湿润。
从此,我们经常在一起,看书,聊天,间或,也一起出游。
她经常会跟我说起,她和哥哥当年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她说,在当年,他们从来没有说过一个“爱”字。
也永远,都来不及说了。
渐渐跟她熟悉后,我发现,梅念尘是一个外柔内刚的,极其倔强的女孩子,她只有一个母亲,她的家境,极其贫寒,以至于她需要课余兼几份工作来贴补自己的日常生活开支。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梅念尘身上,总有一种让我觉得熟悉的,亲切的温馨感。
于是,我不忍看她繁忙若此,瘦弱若此,我想帮她,但是,被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生平第一次,我对这样一个女孩子,充满了钦佩。
同样是生平第一次,我对这样一个女孩子,渐渐产生了淡淡的,有些异样的情愫。
哥哥,我已经不只是单纯地,想帮你照顾她了,而是……

但是,仅仅半个月后,父亲派了辆车到学校,嘱我即刻回家,来的那个司机传话说,我的父亲,有要紧事跟我说。
父亲还是坐在书房里的那个宽大的椅子上,他的脸上,是无比的疲惫。
他让我坐下,然后,他一言不发地,默默坐着。
又过了半天,他开口了,他的声音,空洞而干涩:“寒培,你见到梅念尘了?”
我微微一愕,因为父亲的眼神,充满了悲哀。
那一刻,我的脑海中,蓦地掠过两个字。
宿命。
是的,他的脸上,充满了宿命般的悲哀。
我的心头,掠过一阵不祥的预感。
果然,父亲低低的,哀伤的声音响起:“寒培,你不能跟她在一起,你不能重蹈寒磊的覆辙,”他的声音,越来越暗哑,“因为……”
我屏息以待,等着他往下说。
父亲惨然一笑:“因为,她……她是你的姐姐,”他闭了闭眼,“因为,她是我的女儿,她是我和梅怡的女儿。”
我愣住。

那年,父亲八岁,梅怡五岁。
那年,梅怡和爷爷一起搬到父亲所居住的那条窄窄的小巷。
她住巷头,他住巷尾。
她的父母,早已离异,她和爷爷相依为命,而她的爷爷,开了一间小小的点心铺子,赖以养家糊口,她家的院落里有一株年龄已高的桂花树,一到秋天,镇日散发出淡淡的桂花香。
父亲永远记得,每到秋天,在早上淡淡的晨雾中,总有一个全身带着幽幽桂花香的小女孩,快快乐乐地,来敲他家的门,然后,用软软的声音说:“尘哥哥,这是我爷爷做的桂花糕,第一炉的呢,快趁热吃吧。”
然后,那个小小的身影,连同左摇右晃的发辫,快快乐乐地,奔跑,远去。

那年,父亲十八岁,梅怡十五岁。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十年来,他们青梅竹马,朝夕相处。当时年少的父亲,在梅怡的心中,高大得像一座山,一座可以倚靠一辈子的大山。
十八岁那年,学业优异的父亲得到一个外出参加竞赛的机会,他去了,他得了第一名,在那个物质极端匮乏的年代,他用为数不多的奖金,除了给家里买了一些生活用品之外,又加上自己省下来的一点钱,奢侈地,买了一条粉红色的纱巾。
他是买给梅怡的,因为他知道她一直很羡慕班上的女生有这样一条纱巾,但是,她买不起。
只是,这条纱巾,永远地,留在了父亲手中。
因为当他兴冲冲地回去的时候,放下东西,第一时间奔到那扇熟悉的,不知敲过多少次的小小乌门前的时候,迎接他的,是从未有过的荒凉,和寂然。
仅仅一个星期的时间,已经物是人非。
在他走后第二天,梅怡的爷爷,就因为突发脑溢血而溘然长辞,三天后,孤苦无依的梅怡,在父母亲双方的多次拉锯中,终于被早已改嫁到外市的母亲,勉强领走。
她走得很匆忙,匆忙得没有来得及留下任何讯息。
十八岁的父亲,站在那扇小小的木门前,完痴住。

再后来,父亲考上了名牌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了他的老家,D市,做了当时D市市委书记的秘书。
父亲的文字功底一向很了得,再加上为人精细练达,懂得进退,很快就得到了上司的赏识和大力推荐,仕途上,开始现出曙光。
但是,直到父亲二十九岁之前,他都只字不提成家的事情,婉拒了四面八方给他做媒的人。
直到我的外公,当时回乡颐养天年没多久的前某大军区司令员,通过一些工作接触认识了我的父亲,他很赏识他,于是,找到父亲的领导出面,意欲把自己的独生爱女许配给他。
父亲应该是拗不过上司的劝说,并且,此时的父亲,已经不是十八岁的少年了,想必,对于自己的前途,自有一番考量,于是,在见了我母亲几面之后,出乎众人意料的是,他很快就和母亲结了婚。
或许,真正的原因,只有父亲才清楚。
父亲的仕途继续一帆风顺,很快就成了当时D市最年轻的处级干部,其中固然有他的努力,当然,外公的影响力,也是不容忽视的。
在他三十一岁那年,他得到一个升迁机会,外派到J省的另一个经济不甚发达的城市,去当副市长,他几乎立刻就答应了。
而在父亲启程之际,我的母亲,已经怀上了我的哥哥。他们夫妻的感情,正如我和哥哥从小到大所看到的那样,平淡而温馨。
我想,我的父亲,是爱着我的母亲的,尽管,他似乎从来也没有亲口表达出来。

父亲在那个小小的城市里如鱼得水,他分管工业经济,一去就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且成效颇显,引起了上级的注意,他踌躇满志地,想大干一场。
他的前途,当时是一片光明。
但是,他的心中,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往往会现出一丝惆怅,因为,当年的梅怡,就是随母亲来到这里,但是,茫茫人海,要想再碰到她,谈何容易。况且,现在的她,应该已经嫁人,过着幸福的平常生活了吧。

但是,没想到,冥冥中,自有天意。仅仅是父亲到了那个城市半年后,他和梅怡,就不期而遇。
那天,他去视察当地的一家大工厂,傍晚出来的时候,在秋日的暮霭中,突然间,闻到了幽幽的桂花香,他一时怔仲,随口打发走了司机,走到飘来桂花香的那条小巷。
在一扇小小的乌门后,一株苍劲虬髯的桂树,伸出枝桠,傲然挺立,散发出细细幽幽的清香。
父亲站立了一会儿,心中微喟,半晌之后,转身,移步走开。
他的身后,传来一个低低而略带怯怯的声音:“尘哥哥――”
他蓦地转身,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欣喜而含泪的眼睛。
过了那么多年,他们居然在桂花香的牵引下,重逢了。

其实,早在父亲到那座城市没多久,梅怡就知道,他来了。因为报纸上,开始出现有关他的消息。
但是,她没有去找他,那时,在她心中,他们已有云泥之别,并且,她已经知道,父亲已经娶妻。
她的尘哥哥,已经成家了。
而她,二十八年来,仍然孑然一身。她在高中毕业那年,因不堪早已再嫁并生子的母亲的冷淡,和继父的百般刁难,在找到工作之后,立刻租房,搬了出来。
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是一个纺织女工。
她不是没有去打听过父亲的消息,但是,父亲念了大学,父亲工作一帆风顺,父亲的仕途越来越看好,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女工,她的自卑,她的自傲,不容许她去找他。
父亲十分惊喜,那天,他在梅怡那个小小的房间里,一直坐到深夜。
他得知了梅怡曾经历过的苦难,他得知了梅怡现在的艰难处境,他还得知了,原来这么多年来,梅怡居然,一直没有恋爱,没有结婚。
他的心里,是深深的愧疚。
于是,他经常抽时间,抽空去看望她,去照顾她。一开始,或许是一种同情,到后来,连孤身一人在那座小城的他也分辨不清了,到底是同情成分多一点,还是……
终于,半年多后的一个雨夜,他们越过了道德的边界……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而且,父亲的一举一动,有多少双眼睛都在盯着,他们的事情,因为一封匿名信,开始暗地里传开。
那封匿名信,出自于对梅怡有非分之想,但一直未能得逞的车间主任之手。
他先后数次看到父亲出入那个小小的木门。
但是,那封匿名信,辗转到了我外公手中。审时度势之后,为了女儿,他在严守秘密的同时,很快就采取了一系列行动。
于是,很快,省里要父亲去省委党校学习,为期一个月。
等父亲学习结束的时候,省里下了一道新的任命,平调父亲回D市,任副市长。
父亲不笨,他隐隐猜出了这一连串举动的背后,到底隐藏了什么。
我不知道父亲当时是怎么想的,但是,在他复杂心绪之中,一定有几分如释重负。
因为,父亲,已然不是当年那个十八岁的单纯少年了。
或许,他爱母亲,或许,他也爱梅怡。
但是,他更爱他的事业,他的仕途。
所以,他一直拖到回D市的前一天,才去跟梅怡道别。
但是,他没想到,斯景犹在,伊人,却早已远去。
早在他启程去党校学习的同一天,梅怡已经不辞而别。她走得相当决绝,没有留下任何消息。
我想,她的苦心,父亲,应该体会得到,并且,自惭形秽。

那么多年过去了,父亲一直平步青云,仕途得意。
温柔的妻子,出色的儿子,温馨的家庭,一直是他的骄傲。
而梅怡,梅怡……想必,永远,已经埋藏在他的记忆中了。
毕竟,记忆和现实,慨经年,关山路几重?
直至父亲在那年夏天,偶有一日,到哥哥的房间里去找东西,随意拉开抽屉,看到一张照片。
一瞬间,他如五雷轰顶。
因为照片上的那个女孩子,跟当年的梅怡长得,几乎一模一样,还因为,背面的那个名字――梅念尘。
我父亲的名字,叫作沈涤尘。
他不动声色地,暗中派人去查,果然,这个梅念尘,是他的女儿,是他和梅怡的女儿,是当年梅怡毅然搬到另一个小城之后,生下的女儿。
她一直没有结婚,多年来,忍受着白眼和嘲笑,将独自一人女儿抚养大。
梅念尘,梅念尘,梅怡为女儿取这个名字,是有着深刻含义的吧。
但是,她一心念着的那个人,注定是要辜负她的。
因为当时父亲的心中,唯一闪过的念头是:不行,不能让这个梅念尘,再接近自己的引以为傲的儿子。
这是要遭天谴的。
于是,在哥哥放榜的第七天,他就去那座小城,背着梅怡,找到梅念尘,他的女儿。
乍一看到梅念尘的一瞬间,他几乎想伸出手去,抱住自己的这个错失了十七年的亭亭玉立的女儿,但是,他的身份,他的地位,瞬即将他击倒,于是,他亮出了哥哥一直以来急欲隐瞒的家庭背景,他虽然轻描淡写,但他的意思,表达得很清楚,那就是,沈家,是不会接受她这样出身贫寒的女孩子的。他还暗含警告地对她说,最好不要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包括她的母亲。
对不起,女儿,这是我当年犯下的错误,如今,我只能继续错下去。否则,不仅是你们,所有的人,都会受到沉重的打击。
对不起……
倔强而内敛的梅念尘,在父亲找她的第二天,就打电话给哥哥,要求分手,哥哥极端错愕之下,立刻乘了四小时的客车,去那座小城找她,我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只知道哥哥回来后,立刻就去找父亲。他们在那间书房,吵了足足两个小时。
或许,聪明如他,已经隐隐猜到了问题的真正症结。
所以……
所以,他走了,留下了我们,去承受那无尽的痛苦。

梅念尘,梅念尘,梅念尘……她居然,是我的姐姐。
我的初恋,我的爱情,还没有来得及萌芽,便已经随风而逝。
我知晓了父亲的秘密,我分担了父亲的秘密,我同样地,严守住了这个秘密,我仿佛一夜之间,长大了十岁。
我别无选择,我只能如此,因为,不管如何,不管心存怎样的怨怼,我和父亲,都有一个共同想要保护的人。
我的母亲,我日益苍白瘦削的母亲。

我回到学校,我和梅念尘,我的姐姐,日渐疏远。
我无法面对她,我无法在明知她是我的姐姐却还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形下,还像以前一样,去面对她。
我更痛恨自己,在明知她的艰难处境的同时,却无法真正去帮助她。
她仿佛什么都不知道般,仿佛什么都没有察觉到般,路上偶遇的时候,依然对我微笑,一如往常。
梅念尘念大四那年,她的母亲,梅怡去世了。
因为,我在好长时间没见到她之后,突然有一天,在学校燕园的一条小径上,遇到了她,她的脸色苍白,她的眼睛无比深幽,她的臂膀上,佩带着黑纱。
那天,在燕园里的那株桂树下,我和梅念尘,聊了很久。
她说得很对,死亡,对她的母亲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在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她已经知晓了什么。
但她的眼眸,依然一如往常。

后来,大四毕业前夕,梅念尘毅然报名去酒泉卫星基地工作。
我从燕园里宣传栏里的大红榜上,得知这个消息的。
很多人都很意外,也有很多人劝她,因为,她完全可以选择更好的。
但是,我什么都没有说,我知道,梅念尘,我的姐姐,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她走了那天,我去送她。
那天,她一直表现得很轻松,一直跟我开着玩笑,难得地活泼。
但是,火车开动的一瞬间,她在车窗里,向我挥手,她的泪,从她的眼眶中汹涌而出,她对着我,无声地,用口型,说了一句话。
我一时如遭雷击。
因为她说的是――
再见了,弟弟。

她对我说,再见了,弟弟。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是,那天,在那个拥挤的月台上,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泪如泉涌,痛哭失声。
再见了,我的姐姐。

很快,我也大学毕业了。
在我毕业前夕,我的母亲,在深受忧郁症困扰多年后,终于撒手人寰。
又或者,这对她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她在临死前,一只手握住我的手,另一只手,握住爸爸的,然后,她吃力地,将我们的手拉到一起。
接着,她以祈求的眼神,一直看着我。
我看着母亲深受病魔折磨的瘦削而没有血色的脸庞,霎那间,我明白了,母亲,一直,都是知道的,她以她的无比隐忍,一直隐忍了这么多年。
但是,我依然不能原谅父亲。
我不能原谅他的背叛,还有,他的懦弱。他的这一生,辜负了太多,太多的人。
于是,办完母亲的丧事没多久,我向父亲提出,我要出国留学。
这一次,同样的,父亲很快帮我办好了一切手续。
这个时候的他,对仕途,仿佛已经有些意兴阑珊。早在两年前,他就婉拒了中央调他到外省去任省长的征询。
在母亲生命的最后两年,他所有的空闲时间,都在陪着她。
但是,我仍然不能原谅他。

我在国外待了将近四年。
硕士毕业后,我没有急着回国,而是选择了继续待在异国他乡,国内,没有太多我留恋的东西。
直到我接到了父亲秘书的国际长途,在电话里,他说父亲得了胃癌。
我立刻启程回国,不管怎样,他毕竟是我的父亲。
还好,因为发现得早,在切除了三分之二的胃后,父亲从死亡线上,又挣扎了回来。
但是,他的精神,迅速地委顿了下去。他向上级申请,提前退休。
我支持父亲的决定,那段时间,我一直陪着他,直至有一天深夜,我偶然经过书房,看见病后身体非常虚弱的父亲,对着一个相册在垂泪。
我走过去,我发现,相册里,除了我们家的全家福之外,还有当年哥哥抽屉里躺着的那张梅念尘的照片,此外,还有一张泛黄的,小小的照片。
照片上的,是一个年轻女孩子的照片。
我一怔,因为,那个女孩子的面容,和我母亲年轻的时候,依稀有几分相似。
父亲并没有发现我,他在深夜里,坐在窗前,低低地呜咽着。
在那一瞬间,我原谅了他。
无论……
但是,他是我的父亲,是我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人。
我决定,在D市定居下来,好好地,陪着我的父亲。
我很快就开了一家公司,从开业那天开始,生意就一直十分红火,当然,父亲的关系,父亲的老部下们,给了我极大的关照。
毕竟,这是在中国,人情关系,无法避免,为了公司,我也不得不经常出席一些应酬。
很快,就不断有人开始给我介绍女朋友。但都被我拒绝了。
或许,经过了当年,已经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真正走进我的内心。

有一天,在一个不可避免的应酬中,我碰到了她。
陆潇潇。
初初见她,我一怔,因为,她跟念尘,有几分相像。
她落落大方地站在人群中,礼貌而矜持地微笑着。她和念尘一样,拥有出尘的气质。
但是,很快我就发现,她们还是有很大分别。如果说念尘是一株傲然挺立在寒风中的兰花,那么,潇潇就是一朵默默绽放的幽莲。
并且,潇潇拥有连当年的念尘都没有的一种气质。
那就是单纯。
她的气质,纯净如水,但折射出七彩的绚烂光华。
在熙熙攘攘的人潮中,我注视着她,或者说,在那一刻,我的眼中,只有她。
除了她的温润笑颜,除了她的如水双眸,我的脑海中,再也容纳不下其他。
在那一瞬间,我的生命,如同蒙尘的黑暗中的空屋,泻进一道清新的朝阳。
甚至,我闻到久违了的青草馨香。
我仿佛看到满山遍野的薰衣草,在温暖的阳光照拂下,在微风中轻轻摇曳,低吟着悠扬的歌谣。
于是,几乎是立刻,我就下定了决心――
为了这抹可贵的纯真,为了这片来自天堂的温暖,我愿意,我愿意倾尽所有,我的所有。
这么多年来,我的心,无时无刻,不在沉默中受着煎熬,或许,这时一个绝无仅有的契机,可以拯救我,可以从无言但令我窒息的黑暗中,拯救出我,令我重获新生。
同时,我清晰认知到,潇潇于我,不仅是一个天使,更重要的是,她带给我的那种深刻的心灵悸动,即便是当年的念尘,也未曾有过。
对念尘,从头到尾,我的怜惜,多于爱恋,而对潇潇,我倾注了有生以来最深最浓最醇厚的情感。
她的单纯,她的沉静,她的善解人意,她的一颦一笑,无不牵动着我的心。
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怎么了,我只知道,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于千万人之中,我竟然还能有机会,去遇见,我要遇见的那个人。
没想到,在我已经失去了这么多之后,我终于第一次,可以接近那种,传说已久的幸福。
又或者,这一刻,命运之神,终于开始眷顾我了。
潇潇,潇潇,潇潇……
你知道吗,我正在寻找我灵魂唯一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这一次,我要一手掌控我的命运。
于是,我在屡次邀她而不得之后,不惜通过她的继父,宋致山先生,向她靠近。
我生平第一次,放下我所有的身段,用尽了我的所有心思,就为了博得她的一抹笑颜。
那抹笑颜,对我来说,珍贵甚于世界上的任何瑰宝。

但是,我注定,无法亲手握住我的幸福,我的命运。
从潇潇最初的抗拒,到之后的犹疑,再到后来的勉强,她的眼中,始终没有我。
在她那双澄静的眼眸中,由始至终,只有一个男孩子,宋聿。
那个年轻而鲁莽,深情而霸道的大男孩。
一直以来,潇潇的难过,潇潇的忧伤,我都看在眼里。
但我的痛苦,我的压抑,潇潇却并不知道。
终于,在那天,她生日的那一天,我明明知道她的心神不属,我明明知道……
但是,我仍想放手一博。
于是,我约她出来见面,我口袋中的那个盒子里,安静地躺着几个月前我专程去香港买的钻戒。
我就像一个输红了眼的赌徒,即便到了最后一刻,在翻牌之前,都不愿意承认,原来自己,会是那个最大的输家。
但是,我终究是那个注定要输的人。
看到宋聿满头大汗地匆匆推门进来,看到他站在潇潇的身后,那双执着而深情的眼睛,那张焦虑而年轻的脸庞,听着潇潇低柔但坚定的声音,原先准备不到最后一刻决不放弃的我,几乎是瞬间,便投子认输。
记得不知道谁说过,爱一个人,就是默默站在她身后,看着她幸福。
潇潇,潇潇,我只希望,当你幸福的时候,不要忘记,永远有一个人,在一旁微笑地,看着你。
他希望你幸福。
永远,都希望你幸福。
我走出餐馆,往回看,我微笑。
在满天星子下,我微微苦笑。
自始至终,从头到尾,我都是看着别人在人生舞台上倾情演出,却永远只能站在一边默默旁观的,那个局外人。
或许,这就是,我的命运,我的人生。
但是,能够看着我爱过的那个人幸福,我的这一生,应该无憾。

现在的我,站在D市机场。
一个小时之后,我就要飞向大洋彼岸。
三个月前,父亲去世了。
一个月前,我将公司转了出去。
因为,父亲去世了,念尘,我的姐姐,在酒泉奉献着她的青春和热忱,而潇潇呢,她生活得很幸福,和心爱的,那个人。
在这里,我已经一无牵挂。
所以,我走得了无牵挂。
或许,从现在起,我应该去寻找新的,真正属于我的人生。
或许,总有一天,我的幸福,会在人生的下一个街角,不期而至地,默默等候着我。


番外二

若干年后。
澳洲农场。
灿烂的阳光下,青翠的草坪上,宋爱潇牵着妹妹的手,颇有几分警惕地看向面前那个咧开嘴笑得一脸灿烂的黑头发蓝眼睛的俊秀男孩。
哼,自从爸爸妈妈大老远带他们到安娜阿姨和费叔叔家里来做客,他们家的儿子,这个叫什么菲利普的小男生就一直跟着他们,不,更确切地说,是寸步不离地,一直跟着妹妹,眼睛里总是星光闪闪的,一定是不怀好心!
老爸可是自打他出世,刚听得懂人说话时就一刻不停地耳提面命他,一定要好好地保护他这个唯一的妹妹。老爸说的其它话,从小就很有自己主见的他不见得听,这句话,他可是记得很牢,妹妹有点笨笨的,看上去就是一副好欺负的样子,他不多照顾她,怎么行?再说了,谁叫他和妹妹是同一天生的,又长得几乎一模一样呢!
唉,谁更叫妈妈没事把他和妹妹生得这么好看呢!
从小到大,直到现在,在家里就不提了,他们的爷爷(也就是外公啦),他们的外婆(也就是奶奶啦,有够奇怪,记得上次妹妹跟幼儿园里的那个新来的小老师多嘴说起来的时候,那个小老师的样子,真的很吃惊很吃惊哎,不过,他跟妹妹从小也习惯了啦),还有那个在家里最最厉害,最最疼他们,连在外面好像很能干的老爸都有点怕她的孝庄婆婆,都整天到处撵着他们玩,从家里到院子里,再到全国各地,好像那三个整天笑眯眯的大人,都带他们玩到了呢!
上次他还不小心偷偷听到妈妈跟老爸抱怨,说什么大人们把他和妹妹宠坏了。哼,他跟妹妹才不会,孝庄婆婆从小天天教导他们的什么“从简入奢易,从奢入简难”啊(就是不能乱花钱),还有什么三字经啊,孔融让梨啊,他们都记得很清楚呢!而且,孝庄婆婆说了,小孩子,要多见见世面,见得人多了,才不会学坏!他跟妹妹,最最最崇拜孝庄婆婆了,她什么都懂,简直就是漫画里的那个无敌女金刚!
在外面,就更不用提了,幼儿园的老师们,天天抢着抱他和妹妹,那个连中国话都说不清楚的安琪阿姨一碰到他们就只顾粘着偷亲,说起来,安琪阿姨真是羞羞羞,都那么大的人了,认识的字都没他跟妹妹多,上次他们重温那个看图识字,有字想不起来,又找不到人问,只好问身边的安琪阿姨,她当时脸红得像番茄,因为,她也――不认识!一定是小时候没有好好念书!
还有,那个看上去有些奇奇怪怪,还很怕晓萍阿姨的姚远叔叔,每次看到他们都笑得跟朵花一样伸出手来用力抱住他们,还一个劲地往他们脸上猛涂口水,怎么躲都躲不掉,嗯,好恶心哦。还有还有,爸爸和妈妈带他们上街,老是有人拦住他们,要他们去拍什么广告,才不要!孝庄婆婆说过了,电视上的很多广告都是骗人的,小孩子要诚实,不可以帮他们去骗人。好在老爸神气,根本不用他跟妹妹开口,那些笑眯眯的叔叔阿姨们好像一看清老爸的样子,再一听老爸很酷地说:“我们希望孩子有一个正常的童年。”就都乖乖地走掉了。
但是――什么叫正常的童年呢?是不是像动画片里蜡笔小新说的那样――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想玩就玩啊?可是,他跟妹妹还不是每天都要练琴,由那个好说话起来很好说话,可是脸稍微一扳就很吓人的孝庄婆婆监督,很辛苦的!唉,大人的话真是难懂:

他依然很警惕地看向试图对他和妹妹示好的菲利普,略带警告地,瞪了他一眼。妹妹傻,他可不傻,再说,在学校里,如果不是他罩着,他的这个长得像洋娃娃一样的,又笨又单纯,心地还很善良的妹妹,后面早不知道跟了多少只苍蝇了!
想跟他斗,这个菲什么的(奇怪,名字怎么好像跟家里的电视机一样?!),哼,还嫩了点!
接着,他下意识地,又瞥了一眼不远处坐在躺椅上午后闲聊的大人们,不禁皱了皱眉。老爸真没骨气,又趁费叔叔和安娜阿姨不注意,偷偷亲妈妈的脸了。
真是替他害臊,丢脸,都丢到国外来了!
长得酷似宋聿的他,绷着小小的俊脸,继续皱着眉,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
老爸实在是――太没骨气了!
而且,老爸在家里,和在外面,怎么就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呢?
记得前些天,妈妈拗不过妹妹闹着要看漫画书,在孝庄婆婆,外婆和爷爷三个人一叠连声的命令下,带着他和妹妹上街买书,路过一个小小的报亭的时候,眼尖的妹妹一眼就看到一本大大的,看上去很漂亮的杂志封面上,好像是老爸哎,他当时也认出是老爸,妹妹一直就缠着妈妈要买,妈妈还想骗他们说不是,要拉他们走,但是,嗯,说实话,他也有些奇怪的啦,想看看那个在家里整天嬉皮笑脸地总是缠着妈妈,还会跟他们争宠的老是长不大的老爸在外面,到底是什么样子,于是,他趁妹妹缠着妈妈哄她,掏出爷爷偷偷塞给他的钱(妈妈不许小孩子身上多放钱的哦),在老妈注意力的盲区内,很快就买了一本,偷偷塞进跟在一边的王爷爷的车子后座下面,接着,飞快地跟妹妹比了个手势,耶,搞定!双胞胎嘛,连这点默契都没有怎么行?
然后,回到家,趁妈妈不注意,兄妹二人躲在房间里,凑在一起悄悄研究,没错,果然是老爸!可是,那个老爸,真的好帅啊!坐在大大的桌子后面,穿得黑色的西装,系着领带,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脸上都不笑的,可是,就是好帅!更吸引他和妹妹注意力的是,旁边,有一行字,他和妹妹辨认了很久,还查了好多本看图识字,终于确认了,是――
D市十大成功企业家评选。
然后,在爸爸的照片下面,还有小小的一行字:宋聿先生独占鳌头。
宋聿,不就是老爸的名字吗,但是,什么叫独占鳌头啊?他偷偷去问天天关在书房里写文章的,好像满有学问的外婆,外婆说,就是很厉害很厉害的意思。那就是说――他们的老爸,很厉害喽?
他才――不相信!
老爸很厉害吗,那为什么只要妈妈稍微瞪他一眼,他就一副很害怕的样子?
还有,说起来,妈妈说话声音细细软软的,很少凶他和妹妹哦,而且,妈妈是大学老师,他和妹妹跟着妈妈出去玩的时候,碰到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总是笑眯眯地跟妈妈,还有他们打招呼,很喜欢妈妈的样子哦,为什么只有对着老爸,妈妈才会时不时生点气啊?
就像上次,妈妈从学校回来,气呼呼的,一直拽着老爸的耳朵不放,爷爷脸色当时吓得都一下子黑了半边呢,孝庄婆婆和外婆的脸色,好像也有点变了,可是,老爸只是捂着耳朵,都没有拉开妈妈的手哎,还笑得那么白痴。后来,他竖起耳朵,悄悄听到老爸跟妈妈赔礼,说什么那天是他们结婚纪念日,但妈妈要上一天的课,就连晚上也有课呢,所以,老爸才带着礼物杀到教室去的,可是妈妈说乱花钱,还害她丢脸,被学生们笑话了,所以,她很生气,比他跟妹妹作坏事,还生气!
后来,还是爸爸宣布说,要帮助妈妈学校里的,没有钱念书的大哥哥大姐姐们,让他们安安心心上学,她才开心了一点。
但是,妈妈还是要罚老爸给全家洗一个星期的碗,还对全家宣布,谁都不许帮他!(应该是对爷爷说的,哈哈哈)
哼,活该!谁叫老爸偏心,结婚纪念日,听起来满重要的日子嘛,他和妹妹怎么从来都不知道,而且,更重要的是,都不叫上他们!
还有呢,上次有大哥哥打电话到家里来找妈妈问问题,给老爸接到了,他脸上臭臭的,一直赖在妈妈身边听电话,给妈妈用话筒敲了一记,一定好痛!要不老爸怎么龇牙咧嘴大呼小叫的,还立刻就晕倒在妈妈肩膀上了呢!他在旁边看得心惊肉跳的,唉,无限同情啊无限同情,说起来,老爸也还真的满可怜的。
唉,只是,他和妹妹,比那个没良心的老爸更可怜呢,老爸疼倒是满疼他们的,一有空就带他们出去玩,还帮他们洗澡,还给他们讲故事,对他们也很有耐心的,只是,他们在老爸心中,永远都排在妈妈后面。
而且,瞧瞧老爸给他们兄妹俩取的名字,没文化!
不过,也没关系啦。
他和妹妹,可是一致公认的体贴又聪明的一对小宝贝呢。
再说了,安啦安啦,他可是知道即便是小孩子,快乐也要靠自己去创造的道理,而且,嘿嘿,可能,他已经找到让自己快乐的小小源泉了!
那就是――他们班上那个整天冷冰冰地看着他的,一点都不像整天围着他转来转去的,都把他转得烦死了的其他小女生的,头发黑黑软软又顺顺的,叫作程洛凡的小女孩子。
大大的眼睛,菱形小嘴,眼睫毛长长的,像妈妈一样身上总带着淡淡的,说不出的好闻香气,长得……跟妹妹一样可爱!
只是,她总是那么冷冰冰地对他,真是气人!
不行,一定要想办法,引起她的注意!

于是,在澳洲的灿烂晴空下,在清新的空气中,宋爱潇的嘴角,泛起了一丝令站在对面的菲利普不寒而栗的微笑,菲利普的全身,立刻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当即就欲哭无泪――
55555555,若潇小妹妹好可爱哦,好像家里的那个妈咪从中国带回来的大眼睛洋娃娃,虽然不怎么说话,但看上去温温柔柔文文静静的,说起话来声音还软软的,好喜欢她好想跟她在一起玩呢,只是,她哥哥的眼神,好像想吃人,太可怕了,55555555……
但是,不管怎么样,他就是喜欢看到若潇妹妹就是喜欢跟她在一起啊,难道――这有错吗?
不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中文老师说得没错,做事情,就是要有毅力!
所以,呵呵呵,没关系,我一定会跟你慢慢磨下去滴……
过两天就去跟爹地妈咪说,明年的暑假,我要去中国!
嘿嘿嘿,顺便说一句,以后每年的暑假,我都会去滴。

宋爱潇到底少吃了两年米,对面前这个小男孩肚子里的弯弯绕绕一无所知,此刻的他,踌躇满志地,有了生平第一个远大理想。
等这次回国之后,一定要去找一条毛毛虫,不行就去找一只青蛙,再不行,就去找……不管怎么样,总要,一定要找到一样会让小女生害怕的东西,偷偷塞到那个程洛凡的抽屉里,然后,看到她一副被吓得哇哇大叫,惊惶失措,想要哭出来的样子,然后……呵呵,那种感觉,肯定满不错的呢。
嗯,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不赖哦!
就说嘛,快乐,要自己去创造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