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17

藤萍: 乘龙快婿

乘龙快婿:第1章 飞来横祸


  公元2015年,名和综合大学。

  她抱着两三本书,慢慢在学校的校道上走,今天天气很好,淡淡的三两点阳光,透过头顶的法国梧桐的叶,碎了一地的光亮,一点点风,吹起人三两根发丝,也绝不令人讨厌。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

  虽然没有天使的光环

  不再唱歌琴弦也拨断

  是不是也算没有负担

  她想着那个歌词,慢慢地走。她不是很追星的人,但是Shellsea的这一张《时空穿越》的专辑,却莫名地让她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她觉得——似乎——Shellsea在这歌里的感情是真的,他穿越过时空,回到过过去,然后才有那种——很错位的寂寞却又庆幸、逃离城市却又无人理解的复杂心情。  

  时间若是重叠空间可对半

  我也算站到了彼岸

  所有的人无论哭得凄惨

  都要负起任性的伤残

  她懒懒地叹了口气,算了,明星的事情,她在这里随便乱“感觉”,自己把人家想得神秘兮兮,然后把自己迷得一塌糊涂,浪费一堆感情,歌很好听就算了,想太多又不见得会有人表扬她“思想深刻”或者“具有哲学头脑”?

  “弄玉,颜弄玉,喂——”后面有人在叫她。

  弄玉回头,看见一个胖胖的女生边跑边向她挥手,另一只手按着头发——她戴了一个枣红色的假发,跑起来怕它掉了。

  “娇娇?”弄玉微扬秀眉,似笑非笑地看着她。娇娇可以说是全系最讨厌她颜弄玉的人。因为——她漂亮吧,至少,娇娇觉得她漂亮,一半妒忌,一半是弄玉自己也承认的——她太散漫了,说得好听一点是太自由了、太懒散了,和娇娇她们不对盘。她自己当然不认为这其实是一种缺点,但是娇娇介意,她总是觉得弄玉看不起她。

  “弄玉,我们买了Shellsea演唱会的票,但是今天我们近代史老师说要考试,临时小测,演唱会我们去不了,我知道你也喜欢Shellsea,这张票不如给你,下次你再请我好不好?”娇娇跑得气喘吁吁,无比痛苦地才把话讲完。

  “哦?”弄玉微微歪起头看她,真的假的?

  “喂,好不好啦?五点钟的票,你再不去就来不及了。”娇娇满头大汗。

  “哦——”弄玉似笑非笑,“这样——好啊,谢谢你。”

  娇娇呆了一下,把那张票递给她,笑得有些僵硬,“嗯,不客气,我们是同学。”

  弄玉拿了票,轻飘飘地转身,“那我走了,下次有机会,我请你听另一场。”

  “哦,再见。”娇娇如释重负,吐了一口长气。

  弄玉拿着那票,眯起眼睛看了两眼——娇娇实在太天真了,想耍她颜弄玉,实在是要再修炼那么三五十年。Shellsea的演唱会,那是多少钱一张票的事,娇娇有这样好心白白给她?又何况,她也是历史系的,今天其他班有没有考试她会不知道?就算有考试——五点钟也放学了,小姐,你以为我弄玉是傻的?这票一定有问题,不过,反正下了课没事,去看看也无妨,看看娇娇小姐有什么奇计来伺候她这位“眼睛长在头顶上,做事从来不理人”的颜弄玉。




  东门桥会场馆

  弄玉背着她的包,慢慢走进会馆,这里倒是像要开演唱会的样子,海报贴得到处都是,不过——根据一地的荧光棒,零食袋,海报碎片,鲜花等等的尸体——可见,演唱会是有的,只不过,已经开过了。

  娇娇改了那张票的日期——唉,她以为有多么稀奇的事情可以看,真是浪费她的期待心情。

  懒懒地看了两眼,晃了一圈,娇娇不过是以为她会在这里傻等,等到被人赶出去,不过,她弄玉不是傻瓜,她可以自己走。

  “嗒”的一声。

  有人?弄玉本已转了身,又转了回来。

  有个人自会场里面开了门出来,见到观众席上还有人,似乎是呆了一下,而弄玉看见出来的人,也是呆了一呆——

  咦——Shellsea?!

  “你还没有走?”Shellsea显然是也很奇怪。

  弄玉惊异了一下,笑了笑,“不是,我刚刚来。”

  “可是,演唱会已经是昨天的事,你不知道?”

  “嗯,我不知道。”弄玉看了他两眼,“你本人比海报漂亮。”

  Shellsea又呆了一下,笑了。他看起来莫约二十三四,长得并不如何轮廓鲜明,但是,他漂亮——像琉璃娃娃那样的漂亮,一种婴儿一般的柔软,并不像其他歌星那般有个性风格,他像婴儿一般的漂亮。“是吗?有很多人这么说。”

  弄玉微微一笑,“嗯,我很喜欢你的歌,不过,你有事你忙你的,我走了。”她背了包,向Shellsea点了点头,转身,径自向门口走去。

  Shellsea呆呆地看她走出去,他还没见过看见明星不好奇的女孩子,又何况——态度如此自然,一点都不会让人讨厌。“我没有在工作啊。”

  弄玉停了一下,回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可以解释为——你在留我?”她回头的样子很优雅,像一只回了头的白鹤,眼睛乌亮,黑漆漆的一种光在里面。

  Shellsea笑了,他显然是有一点懊恼,因为他婴儿般的漂亮,那懊恼就带一点婴儿般的柔软的稚气,“唉,你是一个狡猾的女生。”他从台上跳下来,在观众席找了一个他看中的位子坐了下来。

  弄玉走了回来,并不矫饰地在他对面的位子坐下,“是吗,有很多人这么说。”她学着他刚才的口气,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不过,我刚才并不是在欲擒故纵,我本是要走的,你叫我回来,我就回来了。”

  Shellsea叹了口气,“我知道,所以我才奇怪。”他叹气懊恼的样子真的像个小婴儿,要表扬一个二十几岁的男孩子“可爱”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Shellsea给人的感觉就是——可爱!

  “我说实话,其实我看到明星,是很好奇的。”弄玉支起颁,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Shellsea,“但明星有明星的事情,有时候遇到歌迷,被纠缠不清的感觉是很坏的,你如果愿意和我聊聊,你自己会叫我;如果你不愿意见到歌迷出现在这里,我走得越快越好。”她很坦然地道:“因为我喜欢你的歌,所以,我不希望惹你讨厌。当然,你叫我回来,我很兴奋,也很高兴。”

  Shellsea又叹了口气,“遇到这样坦白的歌迷,你叫我说什么好?”他蹙眉哀怨,“虽然,我觉得有你这样的歌迷,也是我的荣幸。”

  “哦?”弄玉笑笑,“看你的样子,真的看不出你唱得出像《放逐系列》和《我在这里》那样的歌。”

  “嗯,那些歌太复杂,我太简单了?”Shellsea好笑地看着她。一个很聪明的女生,她长得不算很美,不是那种娇艳的或者媚丽的那种,当然也不是一眼看去可以惊艳的美。但是她很清秀,肤色很白、很干净,一双眼睛幽幽亮亮,别有一种若有所思的光彩。看得久了,就看得出她似笑非笑的神韵,一点点玩味、一点点意犹未尽,是越看越有兴味的那种。

  “不是,你像个娃娃,有没有人说过?”弄玉看着他。

  “有,很多人说过,我像个娃娃,可是,我像个娃娃,和我会不会唱歌有什么关系?难道,我像个娃娃,就要唱童谣?《摇啊摇,摇到外婆桥》?”Shellsea无辜哀怨地看着她,“我又不是故意长得像娃娃。”

  弄玉看着他就像看见个柔软稚气的小孩子,安慰道,“不是啦,长得像娃娃不是你的错,好不好?你不要用这样的眼光看我,好像是我欺负了你。”

  “我哪里有用什么眼光看你?”Shellsea更加无辜,睁着一双眼睛黑黑地看着她。

  “就是这样的眼神——好像——小狗。”弄玉叹气,“我觉得你应该去演童话剧,如果有男版的小红帽,你就是标准的小红帽。”她很坦白,她是这样感觉的她就这样说,她绝对不会为了讨好她自己喜欢的歌手,而肆意扭曲自己的感觉。只是,Shellsea是这样“婴儿味”

  十足的人,她想也没有想过,她也不太看娱乐新闻,原来以为,他是非常有经历、经历过许多沧桑的,会很敏感的。而现在看着他,就好像他天生是应该住在积木搭成的房子里面,和小熊小狗一起历险的大娃娃,她不知道该失望,还是该好笑,不过,有一点——他并不讨厌,甚至,很有一种哀怨的可爱。

  “我像——小狗?小红帽?你不怕我生气吗?”

  Shellsea皱起眉,“哪里有人对歌手这样说话的?你一点也不像个歌迷。”他柔软地吐出一口气,“人家歌迷见到歌手,应该赞美我有魅力、歌唱得好;要签名,尖叫说一定要嫁给我,还有要送鲜花、香吻——”

  “那我很同情你有这样的歌迷——”弄玉同情地看着他,“事实上,你就是像童话娃娃,就算我赞你英俊潇洒有魅力,你还是像个童话娃娃。你要听好话很容易,我可以立刻说给你听,只要你听得下去,不会吃不下饭。”她清咳了一声,音调像在背书,“Shellsea,在本年度成绩突出,不仅是相貌出色、英俊潇洒、气壮山河,近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女歌迷表示非Shellsea不嫁——”

  “好了好了,你真没有说好话的天分。”Shellsea塞住一边耳朵,两边眉毛皱在一起,“我要生气了。”他宣布。

  “但其实你没有生气。”弄玉笑笑。

  “你也是明知我不会生气,所以才这样神气。”

  Shellsea白了她一眼,声音闷闷的,“女孩子太聪明,真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太聪明的人,会比较倒霉的。我当然不会生气,我又不是火药桶。”

  弄玉笑了,他的神态怎么看都很可爱,“你唱歌的时候,就没有这样——奶声奶气——”她坐起身,把背靠在椅背上,很舒服地看着他,“我原来以为,唱得出《放逐系列》的歌的歌手会很沧桑的,可是你的音调——还有神态——我不是故意惹你,只是,我不知道怎么形容,和我原来想象的完全不同。”

  “《放逐系列》?”Shellsea挑起眉毛看她。

  被放逐——的出路——

  说不出谁的眷顾你的皮肤我的小屋

  被放逐之后是麻麻木木还是这段感情从此清清楚楚——

  我穿越时空来到过去你不在乎我忘记感触

  在过去时空无人体悟是谁的错误——

  他哼了两句,“是这个吗?”

  “其实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会出这样一个专辑?我觉得,穿越时空这种事,其实无论从外形也好,声音也好,都不合适你唱啊,但是,你唱得好像——”弄玉皱起眉,还没有说完,Shellsea接口,“好像真的有这一回事?”他两个眼睛亮晶晶地看她,“你是想这样说吗?”

  “我知道我在乱感觉,但是,你要问我是不是?我会说是。”弄玉有一点困惑,慢慢地道,“我的感觉一向很准的,听你的歌的时候,我总是有一种感觉,你的歌里的感情是真的。”

  “你很敏感。”Shellsea柔软地叹气,“这张碟发行这么久,也只有你一个人这样说。他们都说,我疯了才莫名其妙弄什么“穿越时空”,那是小孩子做梦的把戏。”

  “嗯,穿越时空,如果是小孩子做梦的把戏,那是很幸运的,但你的歌里——都是——我不知道怎么说——”她伸出手比划了两下,“我用些怪异的词你不要生气,你的歌里,都是由于思想不通而产生的一种——隔离——是那种逃离城市,却无人理解的很孤傲却又很寂寞的心情。我觉得很奇怪,你如果不是有过亲身经历,为什么会唱出这种感情?又何况,你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适合伤感的人。”

  “你很大胆哦,连穿越时空这种事,都觉得有可能‘亲身经历’?”Shellsea笑了,“是该赞你有想象力还是赞你天真可爱?”

  弄玉无谓地看着他,“无所谓,我是这样想的。再说,论天真可爱,怎么也轮不到我。”

  “啊——”Shellsea更懊恼地看着她,“你不要老是说这个,我不是小孩子。”他想了一下,“认识你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我以后不再唱歌了,就不是歌手,可以做个朋友吗?”他很认真地伸出手来,“很高兴认识你。”

  弄玉睁大了眼睛,“你不再唱歌?为什么?”

  “我被唱片公司解雇了。”Shellsea委屈地往椅子里缩了一缩,“我唱了《时空穿越》,临时更改了公司的计划,他们本来安排我出一个《通天豆》的专辑,歌都选好了,我把做好的母带换成了“时空穿越”的那一张,他们生气。”

  弄玉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更换母带?看你的样子,一点都不像会做这种事的人。这么说,《时空穿越》是你自己的歌,你自己做的?自己填的词,自己作的曲,自己伴的奏?”

  “是啊。”Shellsea乖乖地点头。

  “怪不得你公司老板生气。”弄玉摇头,“我是该赞你有才,还是骂你胡闹?”

  “换了别的歌迷,他们会赞我多才多艺。”Shellsea闷闷地道。

  弄玉立刻改口,“好,你多才多艺。”

  “你说的都不好听,你想骂我就骂好了。我不想唱《通天豆》,我不是唐老鸭米老鼠。”Shellsea叹气,“为什么他们都觉得我长得像娃娃,就应该唱卡通?我不是小孩子,而且,我也不合适唱卡通,我只是长得像娃娃,我不是娃娃。我只是希望他们知道,我可以唱沧桑,可以唱情感,但是他们生气,所以我就走了。”

  “你唱沧桑的确唱得很好。”弄玉正色道,“你自己做的事,对也好错也好,你自己负得起责任,我不怪你。无论你以后唱不唱歌,我都很喜欢你的歌,尤其,是这一张《时空穿越》。”

  “你是一个很有头脑的女生,”Shellsea笑了,“我现在不是Shellsea了,我叫萧史。刚才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我很高兴认识你。”

  “嗯,我不喜欢说客套话,我叫——”弄玉突然呆了一呆,“你叫萧史?”

  “是啊,所以唱片公司才给我起个英文名‘Shellsea’,萧史的谐音。虽然,这两个词其实很土,我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个名字是“贝壳之海”,还是“海之贝壳”的意思——然后我和贝壳不知道有什么关系?我长得像贝壳?”萧史自言自语。

  “你叫萧史——我姓颜,我叫——弄玉。”弄玉脸色怪异地看着他。

  “哦,弄玉,一般姓颜的人都会起一个什么玉的名字,什么颜如玉啦,颜秀玉啦,颜巧玉啦,我就认识好几个——咦——你叫——弄玉?”萧史本来漫不经心,闷闷地胡说八道,突然瞪大眼睛,“你叫弄玉?”

  “嗯,就是会吹笙的那个弄玉。”弄玉很无奈地道。

  “她是不是有一个老公叫做萧史?会吹箫,可以弄得百鸟朝凤,还会弄来什么龙的那个萧史哦——”萧史稀奇地道,“我没有想过会遇到一个弄玉哦——好奇怪——”

  “反正你也不会是我的乘龙快婿,呵呵。”弄玉笑了笑,“人家史书说的萧史是陆地神仙,犹如嫡仙下凡,可没有说萧史是这样一个长得像婴儿娃娃的东西。”

  “喂——古代是没有娃娃的,你怎么知道古人不会说我‘犹如嫡仙下凡’?”萧史咕哝,“说得我好像娃娃鱼。”

  “不和你说啦,我要回去了,既然没有演唱会听,我要回学校吃饭去了,你不要说请我,我不想明天变成娱乐报纸头版头条。”弄玉站起来,两手插在口袋里,很潇洒地侧一侧肩,“走了,祝好运。”

  “喂——你是名和的学生?来这里很远的,听不到歌很扫兴的,我唱给你听啊。”萧史一跳跳上台,“上来吧,我唱《我在这里》给你听,反正以后大概我也不唱歌了。”

  “哦,好啊。”弄玉好笑地看着他,“每次要走都被你叫回来,不知道的以为你和我多好。”她看了那台两眼,耸耸肩,学着萧史跳了上去,“也不知有多少女生知道我的艳遇后会嫉妒死呢。”

  “我唱给你听啊——”萧史在台后摆弄什么东西,弄得叮叮咚咚,“我找电吉他,你等一下。”

  弄玉背着包瞪他,环视这个舞台,真不敢想象,昨天这里台上让万千歌迷疯狂的人,现在在这里找电吉他唱歌给她听。他的为人其实不错,只是——孩子气了一点。

  萧史在后台找了半天,终于在一堆电线之中把吉他搞定了,他被一堆电线缠在里面,一时出不来,有一点尴尬地看着她,拨了两三下弦。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

  朋友敌人过得很纷繁

  被需要的感觉——是一种温暖

  他们以为我孤单其实我并不孤单

  我需要一种——距离感

  我有我的朋友我的敌人我很快乐

  我有我的昨天我的今天我不悔过

  虽然我已消失我已走远但你还爱我

  那就相信我、放手任我一错再错

  永远记得你们曾经爱我的歌

  曾经为了我而哭过

  那就答应我——

  请祈祷我的选择

  在不同星空看着流星一样飞过

  请相信我我已找到——我的结果——

  弄玉也轻轻地唱,这首歌的歌词并不如何突出,但是从萧史唱出来,就分明有一种身临其境的“凄哀”的感觉,甚至,有一点点“悲壮”。

  萧史见她听得入神,高兴起来,笑得眯起眼,拿起电吉他耍了个姿态,“嘿,你如果昨天来,我就可以唱更多给你听——”他忘记了自己电线缠身,以为是昨天在演唱会场,电吉他一挥一转——“啪”的一声,似乎有什么线路被扯断了,弄玉眼睛余光一扫,只见那缠在萧史身上的电线有几条爆出火光——

  “小心——短路了!”她想也没想,跑了两步扑到萧史身边,她不知道是想伸手去拉他身上的电线,还是想拉他出来,总之,她扑过去一手抓住了他身上正在冒火的电线,猛一抬头看见萧史惊异的眼睛,他一矮身,把套在身上的电线脱了出去,伸手去抢她抓住的电线,“放手——”

  她放手,但是,她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那样——

  萧史抓住了她的手,她放手,那电线就像一条蛇,冒着火花,扭曲地跌在地上——

  “啪”的一声,那电线缠到了舞台后面的不知道什么东西,似乎是扬声器或者类似的东西,她本以为会爆炸的,但是跟前蓝光一闪,似乎电线缠电线,短路又短路之后,在台上几个电器之间连起了一片蓝光,并不灼热,只是有些神秘令人害怕,就像在航天器里看到的宇宙一样,因为不了解,所以恐惧——

  她并没有惊异多久,就那么一两秒钟之内,蓝光一闪而逝,萧史抓住她的手也没有放开,但蓝光消逝之后,眼前不再是东门桥会场,而是一片她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的东西——似乎是——一座宫殿。

  “那是什么?”弄玉一瞬间以为自己在做梦,她看着萧史,有一点点茫然,“那是什么?”

  萧史呆呆地看看那宫殿,又呆呆地看看弄玉,“我不知道,我眼睛花了,我好像看到房子——有屋顶、有墙、有花、有草,还有人——天阿——那人还会动!”他委屈地转过头来,“我眼睛花了,我看到有两个穿裙子的怪人走过来。”

  弄玉看着两个萧史所谓“穿裙子的怪人”,如果她书没有念错,眼睛没有花,那两个“穿裙子的怪人”就是电视上经常出入的——古代的丫环!

  “天啊——”她不是胆小的人,但在反应过来那两个东西可能是丫环之后,她的第一个反应和萧史一模一样——掉头就跑!

  萧史抓着弄玉的手,一转眼跑得无影无踪。

  她跑步不是强项,但是如果现在测她的八百米成绩,她估计有三分钟以内,五十米大概有六七秒那么神速——因为——有鬼!

  脚步声“咚咚”地响,她的心跳比脚步声还大,天啊天啊,有鬼有鬼,她的脑袋里再也没有什么其他想法,你能强求一个在听自己喜欢的歌手唱歌唱到一半,突然间绊到电线差点被电死,之后又突然看见一座宫殿和两个丫环的人怎么样呢?她没有吓死已经不错了。

  好不容易跑到一个转角,萧史确定已经看不见那两个“东西”,才停下来喘口气,“有鬼!这会场里有鬼!”他一边喘气,一边跺脚,“这里是哪里?东门桥会场没有这么大,如果是什么幻觉,我们早就撞墙了,我们跑了至少两千米——”

  “我们不会已经死了,这里是——地狱?”弄玉不太确定地看着他,边喘边咳,“咳咳,可是我觉得我还没有死——不然为什么跑个步也会这么辛苦?鬼不是都用‘飘’的吗?还是我们是新鬼不会法术,只能劳动我们两条腿?我看《人鬼情未了》是这么演的,我们是不是要去找那两个东西问一下,咳咳,到底怎么修炼法术?”她本是想开玩笑的,但越说越觉得有道理,不禁瞪大眼睛,猛摇萧史的手,“喂,你觉得你死了没有?”

  萧史摇摇头,“我不知道。”他抬起头来东张西望,“如果我们死了,不是要过什么奈何桥吗?我听说地狱里是阴森森的、黑不隆咚的。可是,这里有太阳。你看,那里还有一座山,还有房子。”他拍拍弄玉的肩,指着远远山下的村庄,“你看,有很多很多房子。”

  弄玉抬起头,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那不是房子,是农庄。”她看见山下一片田地,错错落落大概有五六十户人家,那“房子”简陋得不能用“房子”来形容,就像个——不,就是个猪圈!田里种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总之不是小麦,也不是水稻,而是可能是什么某种她不认识的杂草——或者很像杂草的作物。

  “鬼还要种菜吗?”萧史很疑惑地看着那田地,“鬼不是不用吃饭的?”他眼睛一亮,“那里有一座桥,大概就是奈何桥,走,我们去瞧瞧。”

  “喂——就算是奈何桥你也不用这么兴奋吧!喂——不要跑这么快,喂,你到底听没有听到我在讲话?喂——你再拉着我我就摔死了——萧史!”弄玉一路被萧史拖着走,她又赶不上萧史的速度,差点没被他拖死在地上。

  “这个桥也不怎么样嘛——”萧史完全没听见弄玉在叫什么,只是跑到桥上东摸摸,西摸摸。

  桥其实并不怎么稀奇,不过是几块木头和石头叠在一起的,毫无漂亮之处,最稀奇的大概就是差劲得不像一座“桥”,就算叫弄玉来造,估计也造得比这个好一些。

  “地狱莫非经济危机?连奈何桥都年久失修成这样?”萧史失望地拍一拍那桥,“弄玉啊,我怀疑我们还没有死呢,这里和地狱一点都不像啊,又没有小鬼,又没有牛头马面。”

  “也许——我们走过去就不一样?”弄玉渐渐也在怀疑他们还没有死,不怎么确定地道,“我们走走看好了,如果我们没有死,这就更恐怖,我们如果没有死?我们在哪里?”她呼出一口气,“算了,反正我下个月才考试,你又被解雇了,我们都没事,如果是什么‘勇敢人的游戏’之类的,玩一玩也没所谓啊。”她是个正常人,也许还比正常人还要优秀一点的就是她比较容易接受即成的事实。

  “我在怀疑另一种可能——”萧史两条眉毛皱在一起,“走去看看再说啦。”

  两个人小心翼翼地过那座“奈何桥”,那座桥的的确确有“年久失修”的嫌疑,一脚踩出去,桥面“吱吱”的响,那木头架在河上,已经被水气侵蚀得差不多腐朽了,旁边还长了不少木耳,还有另几块石头上长满青苔,滑不溜丢,萧史一双运动鞋就算了,弄玉一双皮鞋,踩在上面滑来滑去,还要萧史紧紧地抓住她,才不会从桥上溜到河里去。

  “过个奈何桥也这么困难的?”萧史苦笑,他踩到一块类似“石头”的东西,低头一看,“弄玉,我确定我们还没有死,你看。”

  弄玉低头一看,只见一只乌龟从萧史脚下慢吞吞地爬了出来,回头瞪了萧史一眼,似乎对他踩到自己非常不满。她还没有想到死不死,先忍不住好笑,“它是阎罗王的座前大使,就要来接我们两个去见它的大王,你竟然敢对它不敬?”

  “它的大王?乌龟大王吗?”萧史拉着弄玉继续往“奈何桥”那一边前进,“小心小心,这座桥不是普通人可以走的,我们不是乌龟没有四条腿——啊?”他走到一半,突然瞠目结舌,“怎么会这样?”

  弄玉歪着头看前面,“奈何桥断掉了,怎么办?”她盯着桥中心的一个大洞,那是被什么东西砸的一个洞,正正砸在桥中心,桥面去掉了三分之二,叫人怎么过去?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奈何桥还会断掉的。”她叹气,看了萧史一眼,“怎么办?”

  “当然是过去啦,”萧史比一比后面的路,“我们已经走了十分之七啦,回去的路也不比这个洞安全多少,过去好不好?大不了掉下去,我会把你拉上来的。”他的神态是这样认真,让弄玉几乎相信他真的有这种“河底捞月”的本事。

  “怎么过去?飞过去?”她非常怀疑地看着他,“还是——学乌龟——爬过去?”她退了两步,“我事先说明,我不是什么运动健将,这个洞这么大,我是一定跳不过去的,你不要要求我做我做不到的事,OK?”

  “试试看嘛,”萧史退后了两步,再退后两步,“我试试看,然后再说。”

  “喂——万一你跳不过去掉下去,我可是没有本事把你拉上来的,喂,不要跳了,安全比较重要好不好?”弄玉拦住他,她本是自由的人,但他做事莽莽撞撞,异想天开,让她不知不觉也随他紧张起来——这一点让她非常沮丧,她觉得自己像这个大娃娃的妈。

  “不跳跳看怎么知道跳不过去?”萧史退后了大概有二十米,“让开!”

  “喂——”弄玉拦都来不及拦,萧史跑得比什么都快,桥面一阵摇晃,吱吱几响,他一跃而起,半空腰间使力向前疾扑,“嘭”的一声,他稳稳地落在桥的另一边,回过头来笑一笑,“嗨,你看,我都说要试试看,过来啊!”

  “你要我——学你跳过去?”弄玉眼睛瞪得圆圆的,勉强笑了一下,“我看,还是算了吧,我没有你——嘿嘿——身手矫健——”她吐了口气,“我站在这里也不错啊!”

  “我会接住你的,不要害怕,跳过来啊,做事不试试看,你怎么知道行不行?你不是怕事的人嘛。”萧史在另一边眉开眼笑,“很好玩的。”

  “好玩?”弄玉摇摇头,“我不是怕事,我是怕死。我站在这里好了。”她本就不是什么运动高手,这一跳,她看来大概有十成机会正正跳进那个洞的正中间,要她跳过去,除非她重新投胎,花二十年时间变成跳远奇才,否则——就是正正跳进那个洞里的份。

  ‘你不过来我跳回去了。”萧史在那边跃跃欲“跳”。

  “啊?”弄玉嘿嘿地笑了两声,“你还要跳过来?”她看看这座“奈何桥”,再被他跑一跑,跳两下,估计不必她跳进那个洞里,这座桥也塌了,“你不要跳了,我跳过去好了——不不——我爬过去好了,你不要拉我,我跳过去的本事没有,爬过去的本事可能——大概——”她不怎么确定地说,“应该还是有的吧。我不可能比那只乌龟还差。”

  “好啊,过来。”萧史站在那边招手。

  他为什么看起来就是那样无辜可爱?她在心里叹气,这种“跳过去”的馊主意他都想得出来,做得一本正经,结果是她不得不做乌龟四脚落地“爬过去”,她是向来注重仪表的人,但是,她竟然无法生他的气,只为看到他兴高采烈的样子。

  唉——遇到这个冤孽!

  弄玉一边叹气,一边认命地四脚落地,去爬那座桥。她小心翼翼绕开那个大洞,抱住桥的一边惟一一根和对面的桥连在一起的木头——那本来看起来应该是桥的扶手,现在看来也就是一根木头,而且还是长满青苔木耳的木头,她一边爬,一边看着脚下的河水,一边考虑掉下去之后,是不是用“游泳”的办法过这座“奈何桥”比较快一点?老人们没有说不可以用“游泳”的办法过河,他们都没有说奈何桥还会断掉,当然也不会告诉她奈何桥断掉之后应该怎么办?包括可不可以“游泳”?

  —边胡思乱想,一边抱着那青苔木耳的“营养基”,她手一滑,“啊——”她一把没抓住滑溜溜的青苔木头,一手抱空,整个人从那桥上摔了下去。

  “你比乌龟还差劲。”有人很肯定地说。

  弄玉已经做好准备要姿势优美地入水,从河里“游”过去,她也知道要她凭空“爬过去”也很困难,这一摔在预计之中,她也没有多么惊讶。让她尖叫一声的是突然有人一把揽住她的腰,从半空中“飞”到了对面的桥上。

  她—双眼睛清清楚楚地看见,她摔下去的时候,萧史从那边桥上跳过来,腰上不知道绑了什么东西,荡过来抓住她的腰,又荡回去翻到了桥面上。“你是妖怪吗?”弄玉挣扎着下来,不可置信地看着他,“你怎么弄的?”  

  “吊钢丝。”萧史很得意地比比他绑在身上的东西,“我的围巾,很结实的,吊了两个人都没有坏。”他的确围着一条咖啡色与柔黄色、白色交杂的长围巾,被他一把抽毛线抽成一大把,随便一头绑在桥头,一头绑在自己身上,“我拍MTV啦,演电影电视啦,都有吊钢丝的,我吊钢丝的技术不错吧!”

  “哦——”弄玉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你就不怕毛线断掉,摔死我们两个?”

  “不会的啦,下面是水,掉下去大不了游过来,不会死的。”萧史无辜地耸耸肩,“只是没有衣服换,比较难看而已。”他为她拍掉爬木条时擦到身上的木屑,笑咪咪地看着她,“我说我们还没有死嘛,你看,过来什么也没有,没有鬼。”

  弄玉点点头,她又叹了一口气,“好,我们没有死,那么,你告诉我,我们在哪里?”

  “啊?”萧史东张西望,“这个啊——看起来像哪个自然保护区,树和草长得这么好,说不定,是哪里的旅游景点,特地弄一点古风古景来吸引游客,说不定刚才那两个东西,呃,像丫环一样的东西是这里的服务员。早知道问一下。”

  “我看不是吧——”弄玉眼神怪异地指着他后面,“那里有人过来了,你看他在干什么?如果是旅游景点,那也太过分了。”

  “谁?”萧史回头。

  只见远远的有个农夫打扮的人——披着一块麻布拿着斧头的那一种农夫,在林子那边。他也没有干什么,他在砍树,农夫砍树,天经地义,电视里都是这么演的。

  不过——他砍的那一棵,可不是普通的树,弄玉和萧史这种门外汉都认得,银杏树,国家一级保护树种,难种得要命,长得这么大,已经不知道是什么国宝了。农夫一斧头一斧头地砍,一点忏悔的意思都没有,就好像这棵树本来就是应该生给他砍的。

  “你看哪个旅游景点有这么阔气?砍银杏树当柴烧?不怕哪里的新闻来曝光一下,整个景点都完蛋?又何况,他要砍树,为什么不用电锯?那棵树那么大,他用斧头要砍多久?十天?十五天?”弄玉依旧背着她那个包,一手插在口袋里,闲闲地一晃肩,“我想,我们大概——真的——掉到古代去了。”

  “嗯,我也这么想。你等一下,我去问问。”萧史想了想,突然提高声音,“喂,那边的大哥,可以请教一个问题吗?”他是歌手,中气很足,这一问,声音不大但传得很远。

  弄玉闲闲倚在旁边一棵树干上,“你的声音很好听。”她倒不是不害怕,只是,她有她天生悠游自在的天分,当事已至此,无可奈何的时候,哭也没有用,不如顺其自然。

  萧史扬起眉,“当然了。”他一脸很认真的样子。

  弄玉耸耸肩,知道他就是一副大婴儿的样子,也不能说是他往自己脸上贴金,或者他自吹自擂,他的声音的确好听。她并不是随口乱赞,他也接受得很自然。

  他不矫饰,弄玉发现,他不喜欢虚伪,大概,这也是为什么萧史可以和她聊天聊这么久,因为她也不是虚伪的人,她太坦白。有时候太坦白的人并不容易相处,就好像娇娇,她永远也不能明白,弄玉其实并不是故意看不起她或者讨厌她,只是弄玉的坦白,她接受不了而已。

  那边的农夫走了过来,扛着斧头,一副很疑惑的样子。

  “夫子,敢问此处乃是何名山?此水是何名水?此时何人当政?”萧史咬文嚼宇,还装模作样地作了一个揖——他身上穿着白色的套头衫,一条牛仔裤,然后作揖——样子要多奇怪有多奇怪。

  弄玉忍住了不笑,她在考虑自己是不是要作福——可是她穿着名和的校服,一身的蓝衣蓝裤,没有裙子也可以作福吗?她庆幸今天没有穿短裙的那一套校服出来,否则,吓死这个农夫。

  “你在说什么?”那农夫很疑惑地看着萧史,他显然非常奇怪,“你是哪里来的人?是晋国人吗?”

  弄玉的笑脸慢慢僵了,她看见那农夫背上的“斧头”竟然不是铁的,是石头的!

  “进国?”萧史猛点头,“是啊是啊,我们是要进国,请问这里是哪个国?”

  “你是晋国人?”那农夫一下子如临大敌,变了脸色,“晋国人到这里来干什么?秦国还没有灭呢,你们晋国人就欺负到我们秦国人头上来了?”他举起斧头,一斧头往萧史身上砍去,“你这晋国人,我的弟弟随孟将军去打仗,被你们晋国人害死了——还我弟弟命来!”

  “啊?”萧史莫名其妙,本能地抓起弄玉的手就逃,那农夫还在后面紧追,边追边骂,“有种的你别跑!吃我一耒耜!”

  萧史这一次逃得有经验了,不像刚才遇到“穿裙子的怪人”那样惊慌失措,拉着弄玉边跑边问,“耒耜是什么东西?”他只听过有人骂“吃我一刀”,这个“吃我一耒耜”倒是第一次听说。

  “耒耜是春秋时期农民用来种地的东西,”弄玉叹气,“耒就是木叉,耜是用来翻土的东西,都是农民用来种地的。”

  “他为什么要打我?我要‘进国’有什么不对?我又没有怎么样,我又没有要抢他的耒耜,又没有杀他兄弟,他为什么要打我?”萧史仍是觉得很委屈,“我没有不对。”

  “是,你没有不对。”弄玉看见他委屈的表情,安慰道,“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春秋时期,秦穆公想要攻打郑国,半路上遇到郑国爱国的商人弦高,弦高设计让秦国的军队没有攻打郑国,去攻打了滑国。晋国在滑国旁边,晋国的晋襄公的老爸刚刚死了,知道秦国竟然打到家门口,他很生气,派兵设下埋伏,大败秦军,俘虏了秦国的将领,然后两国就结了仇。大概刚才那人的兄弟在晋国的埋伏里死了,他以为你是晋国人,所以找你报仇。”

  “哦,秦国杀了郑国的商人弦高,刚才那人是弦高的兄弟?”萧史笑咪咪地看着她。

  “不是,秦国本来要打郑国,然后打了滑国,然后晋国打败了秦国。”弄玉很有耐心地解释,“弦高是郑国的商人,不是刚才那人的弟弟。”

  “郑国打败了滑国,然后秦国打败了晋国,刚才那人是晋国的兄弟?”萧史依旧笑咪咪,很讨好地道,“弦高是秦国的商人,和刚才那人没有关系?”

  “不是,是秦国本来要打郑国——算了,我们不说郑国的事,反正,总而言之,秦国后来打败了滑国,然后,滑国旁边的晋国出兵打败了秦国,你听懂了没有?”弄玉替他掰开手指,一条条地数,“弦高和刚才那人没有关系,他的兄弟是死在晋国人的手里。清楚了没有?”

  “没有。”萧史很老实地回答,“为什么你能记住这么多国?为什么你都知道?”他似乎很崇拜地看着她。

  “因为我上学期才考过先秦历史,我是历史系的。”

  弄玉耸耸肩,“算了,至少我知道我们现在在大概公元前六百七十年左右。春秋,春秋时期啊,这个你总知道了吧?秦穆公,春秋五霸之一哦。”

  “哦,”萧史呆呆地应了一声,“公元前六百七十几年,这时候有没有孔子?”

  “没有,孔子是一百年后的人。”弄玉斜着眼睛看他,“你想干什么?”

  “我在想,如果提前宣传孔子的‘仁爱’,‘克己复礼’,以后的大圣人是不是就是我?”萧史蹙眉,看着弄玉,“我说得不对吗?你又这样看我?”他两个眼睛乌溜溜的,加上一脸婴儿般柔软稚气的表情,真真让人爱不成气不就。

  弄玉为之气结,“如果你会背《论语》,我不介意你去当孔子,孔大圣人,你离我远一点,男女授受不亲,你要以身作则,然后赶快去宣传,嫂子掉进水里小叔要拿一根棍子才可以去救,否则看她淹死好了。”她真是会被这个莫名其妙的娃娃气死,哪里来这么多异想天开的东西?

  萧史很认真地纠正,“你弄错了,男女授受不亲是孟子的,不是孔子的,嫂子叔叔的那一个,是宋朝理学的,也不是孔子的。”他看着弄玉一脸哭笑不得的表情,闷闷地道,“我又没有说错,是你说错了。”

  “是,是我错了,你对!”弄玉被他气得要跳脚,却又发作不出来,你说他聪明,他又不如何聪明,郑国秦国滑国晋国搞不清楚;你说他笨,他却又孔子孟子朱子一条一条辩得清清楚楚,“我不知道你到底是天才还是白痴!如果不是你装疯卖傻来骗我,就是我笨,到连一个童话娃娃都不如,可以了吧!你对!我错!”

  “我不是童话娃娃。”萧史提高声音,有一点恼了,“我不是娃娃!”

  弄玉头都昏了,偶像的形象破坏得一干二净,天啊,谁来告诉她眼前这个一身都是小孩脾气的人是她原来的那个Shellsea? “好好好,你不是娃娃,不是娃娃。”她知道萧史最生气人家说他像个娃娃,长长吐出一口气,“我乱发脾气,是我不好,对不起。”

  萧史歪着头看了她两眼,“你会道歉?”他很稀奇地看着她,“你会道歉?”

  “我做错事当然要道歉,不对吗?”弄玉也很稀奇地看着他。

  萧史突然伸手抱了她一下,在她额上轻轻地亲了一下,很得意地说,“你会道歉!”他的表情像抢到糖果的小孩子,很满意又很快乐。

  弄玉吓了一跳,随即了解他的意思,不禁有些脸红,“你没听过人道歉,也不用这样啊,好像小狗。”她明白,萧史这一抱一亲,只是表示高兴的一种方法,他的行为就像个大婴儿,虽然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但是,这种很亲密的行为在萧史看来毫无其他意义,她明白的,所以,她也很坦然。

  “你会道歉,很好。’他笑咪咪地道。

  “不要用那种小狗一样的眼光看我。”弄玉伸手去遮他的视线,“现在在春秋秦国,很惨的,不知道怎么样才可以回去,你还笑?我下个月要考试,考试完要放假回家的,我就这样不见了我妈妈会吓死的。这些是很重要的事,你不要用那种小狗眼神瞪着我说‘很好’,如果道歉可以回去,我可以从现在道歉到明天。”

  “我知道那些事很重要,但有一件事更重要。”萧史微微抿起他柔软的唇,“那些东西又来了。”他抬起下巴向她身后那里示意。

  弄玉转身,“什么东西?”

  只见有几个和刚才“穿裙子的怪人”一样打扮的丫环远远地奔了过来,边跑边呼唤:“小姐——小姐——”

  “她们在找谁?”弄玉抬头问萧史。

  “我不知道。”萧史也随着她们东张西望,“好像她们的什么小姐丢了,她们应该是皇宫里的女婢吧,你说这是哪个什么公的时代?”

  “秦穆公。”弄玉很欣赏那些丫环奔跑起来衣袂俱飘的样子,既优雅又轻盈,很像蝴蝶,“她们很漂亮,不知道那小姐又是什么样子?”

  “小姐——小姐——”一个丫环奔了过来,“扑通”一声在弄玉面前跪下,“小姐,你跑到哪里去了?让我们找得好苦。快回去吧,王在宫里等着你呢。”

  “啊?”弄玉瞠目结舌,就像被雷劈到,一时只当自己听错了,“你说什么?”

  “小姐,有什么事可以往后再说,婢子就算被罚作隶臣妾也不敢阻止小姐吹笙啊,小姐,回去吧,不要再逃到宫外来了。”那婢子说得楚楚可怜,泪水盈盈,人又娇怯,看起来分外让人不忍,绝不是戏弄人的。

  “你——不,我该叫你什么?姑娘,你认错人了吧?”弄玉与萧史面面相觑,不止是莫名其妙,而是莫名惊骇。这群婢子是哪里来的?

  “小姐——你——你不认癸婳了吗?癸婳明天——明天就去找司寇大人报到,去做舂城旦,小姐——”

  那自称“癸婳”的女子哭得天愁地惨,好像刚刚给人抛弃了,还是一尸两命的凄惨。

  “鬼话?你叫鬼话?”萧史本来想笑,但是看见弄玉的脸色,声音就渐渐变小,咕哝,“既然叫‘鬼话’,那么她的话怎么能信?”

  弄玉却知道不同,她是念历史的,这个“舂城旦”可不是普通的罪,是最严厉的徒刑,司寇是先秦的刑官,这里如果真是春秋秦国,那么,如果这个漂亮的婢子因此被罚去做“舂城旦”,那可是惨绝人寰的事。

  “鬼话——”她都不知道这个婢子的名字怎么这么怪异,“你家小姐丢了,是不是?”

  “小姐,我——”癸婳泪水盈盈地抬起头,“你跑了出去,吓死——吓死婢子了——”

  弄玉暗中翻了一个白眼,她不是她的小姐!“你看清楚一些,我是你的小姐?你没有认错人?也许,我和你的小姐长得很像?你看我穿的衣服,你家小姐一定不会穿成这样吧!”说到这里,弄玉不得不庆幸她这一身校服,这可是最有力的证据,证明她绝不是她的小姐!古代的小姐是不可能穿着名和大学的校服的,显然!

  “小姐,你不管穿什么婢子都认得你,你随婢子回去吧!”癸婳苦苦哀求。

  我的天!弄玉差一点被她一口呛死,“我不是你家小姐,我叫弄玉,你家小姐叫什么?”她很有耐心地问。

  “是啊,小姐,你就叫弄玉,您出生之时,大王得了那块您爱不释手的美玉,所以您起名叫‘弄玉’,不会错的。”癸婳很顺口地道。  

  “啊?”弄玉终于想起来,秦穆公的女儿,果然就是那个会吹笙的弄玉!天啊——这下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嘿嘿——这个——纯属巧合——我不是那个弄玉啦,我姓颜,你们家小姐姓赢,我是颜弄玉,你们家小姐是赢弄玉,不一样的。你认错人了。”她一边强笑,一边退后。

  “是啊是啊,您是姓颜啊。”癸婳点头,“大王也姓颜,一点不会错的。小姐,您和婢子回去吧,不要为难婢子了。”

  “你发音错了,”萧史忍不住插口,“赢弄玉和颜弄玉不是同一个音,赢有ing的,颜也不是in而是an,你念错了。”

  “是啊是啊,什么都是婢子的错,小姐,你和婢子回去吧。”癸婳磕头。

  “天啊——”弄玉拉拉萧史的衣服,“我该怎么办?”

  她侧了侧她的那个包,悄声道,“我看,我们还是——”

  “逃——”萧史早已准备就绪,非常讨人喜欢地对着癸婳笑一笑,在癸婳被他精致可爱的笑脸笑得呆了一呆的时候,拉起弄玉就跑。

  “小姐——”癸婳追之不及,她当然没有萧史跑步的本事,萧史为了开演唱会,耐力体力都训练得不错,再加上他本来运动神经就很好,癸婳这样娇娇柔柔的一个小女孩哪里追得到他?弄玉被他一拉,加上逃命要紧,当然也跑得飞快,令癸婳望尘莫及。

  但是,他们都忽略了一点,癸婳自己是追不上的,但她有帮手!

  癸婳眼见追不上,“小姐”就要跑了,她拿出一个哨子,用力一吹。哨子尖叫之声破空而起。

  萧史跑到一半,突然停了下来,“弄玉,我看我们不用跑了。”他看着远远骑马赶来的大队人马,长长吐出一口气,“人是跑不过马的。”

  “我没有怪你,”弄玉眼见被大批马队重重包围,“我看我是注定要被当成那个什么弄玉抓进王宫里去了,我没有怪你。今天弄成这样乱七八糟,不是你的错,就算我不得不变成秦穆公的女儿弄玉,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不是你的错。”她看见他无限委屈的表情,轻轻地拍了他几下头,“你快走吧,她们要抓的是我,不要被她们当成你拐带公主,连你一起抓了。”

  萧史侧着头看她,笑一笑,他本来很会童言童语的,此时笑起来,就没有那种稚气的味道,柔软,却似乎有那么一点点不同,“嗯,那我走了。”他并没有要留下的意思。

  弄玉明知他是坦诚的人,绝不会故作虚伪,也并不生气,“你快走,如果可以回去,告诉我妈说我放假打工去了。”她把背包丢了过去,“我的地址在里面,里面有我的随身听,随身听里面是你的歌,你如果不介意,听听你自己的歌也是不错的。还有我的课本,不要弄丢了,下次记得还我。”

  “哦,”萧史接过那个包,又笑一笑,“我很快回来的,你等我。”他把弄玉的包搭在背上,“我是萧史哦,你不要忘记了,也许,古代的那个弄玉就是你,萧史就是我,我要回来娶你的。”

  “胡说八道。”弄玉不知他是说真的假的,摇摇头,“快走啦,要娶我等你有本事吹箫吹得什么百鸟朝风,什么龙啦仙啦满天飞再说。”她眼睛并没有看萧史,她只看着步步逼近的人马,“再见了。”

  “我会回来的,”他很懊恼地强调,“我会回来的,你为什么不相信我?”

  他气鼓鼓的样子就像一只被不相信会长出白毛的兔子,弄玉无可奈何,“好啦好啦,我相信你,你会回来的,好不好?你快走啦,你现在不走,哪里还会‘回来’?我等你回来娶我就是了,快走快走!”

  萧史这才笑咪咪,“走了。”他背着包,在马队还没有聚合之前,飞快地跑掉了。

  他跑步的本事真是不错。弄玉看着他的背影,又摇摇头,现在,真的只剩她一个人了,她真的认命要去做什么公主,还不知道正牌的公主人在哪里,万一她那一天想不开回来了,她岂不是要被拖去砍头?想到这里,她还真的有一点希望萧史会回来“娶她”,天啊——前途黯淡无光——她心里叹气,脸上却是冲着驾马而来的不知是统领还是将军的人微微一笑,做足了公主样。


 乘龙快婿:第2章 困坐宫帷


  她一被带回秦宫,就被换了一身衣服。她原来那一身衣服被当作“异物”,因为,春秋还没有蓝色的染料,不知道还有蓝色的衣服,被秦穆公拿去看了半天,稀奇得不得了,她衷心希望秦穆公得到这件“异物”的事,不要被载人史册,否则,“某某历史之谜”就要多一条新闻。  

  春秋的纺织术实在不怎么样,这一身衣服在她们看起来已经是最好的了,但在弄玉看来就是块麻布,也许比之前那位农夫身上的那块要稍微好一点,也就一点而已,总之就是块麻布!大概古时做衣服的技术也不怎么样,可能布用的比较多表示比较有钱,她这一身衣服没有什么优点,就是宽、大、长!说得好听一点就是衣袂飘飘,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拖拖拉拉。

  “请小姐用茶。”癸婳恭恭敬敬递上一鼎茶水。

  弄玉斜着眼睛看了那个“鼎”一眼,摇摇头,“我不渴。”她拖着一身麻布,在她的“寝宫”里走了两圈,“癸婳,你们小姐是什么时候不见的?”她环视着这个房子,没有什么装饰,一张木床,墙上挂着一些类似乐器的东西,还有一些羽毛。估计那些鸟到现代都灭绝光了,她也不知道那是些什么鸟,花花绿绿挺好看的。

  “小姐是昨天晚上跑出去的,小姐您忘记了吗?”癸婳仍旧恭恭敬敬地答。

  弄玉摇摇头,一边欣赏墙上的某一根她看得特别顺眼的羽毛,“你不要骗我了,我虽然很倒霉,但还不笨。你要我相信,有人真的和我长的一模一样,除非我是傻子,否则我是不会信的。”她拔下那支羽毛,在手指间转来转去,“你如果说她长得很像我,我相信,这世界上人多得很,难免谁和谁有些相像。但是,你夸张到一口咬定我是你家小姐,不管我穿什么、叫什么,不管我明明否认,你就是一口咬定我就是昨天晚上不见的你家小姐,这个——太假了。你和你家小姐不是止认识一天两天吧?连小姐都认错?你能做到秦国公主的婢子,相信你有这么笨,那就不是你在演戏,而是我在演戏了。”她轻飘飘转一个身,把那支羽毛插到墙上去,附下身对癸婳微微一笑,“是不是?你丢了小姐,怕被责怪,看见我和你家小姐有些像,火烧眉毛不管三七二十一,硬生生拖了我回来当‘公主’,是不是?公主不见了,大王会如何罚你?不是舂城旦就算了吧?车裂?还是枭首?”

  “你——”癸婳一下子被她唬呆了,吓得三魂少了七魄,“我——我——”

  “要叫‘小姐’,哦,回到宫里,要叫‘公主’,知道吗?被人听见很不好的。”弄玉似笑非笑,“我这人没有什么优点,就是不喜欢被人骗,我不喜欢装模作样。你有事直接说好了,我不会生气的。”她绝不是笨蛋,娇娇想耍她想了多久,哪里有一次成功的?弄玉别的本事没有,至少,头脑清楚,不是笨蛋。

  “小姐——公主——我——”癸婳瞪着她,就像见了鬼。

  “你到底在叫哪一个?”弄玉很好心地对她笑笑,“我没有生气,你不用害怕,我不会对大王说。你是为了保命,也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坏事,每个人都是要活下去的,你一样,我也一样。”她优雅地用长长的麻布衣袖拂了拂鼎炉里的薰香,“我不是在说反话,你起来,我不习惯要低头和人说话。”

  “公主——”癸婳一下子眼泪掉了出来,“我不是存心陷害姑娘,只是公主出逃,癸婳职责所在,罪责难逃,我——我好怕——我很努力,很努力地找,可是公主不知道去了哪里,今天晚上,大王就要招公主赏月。我如果再找不到公主——我——不知道大王会怎么——怎么罚我——”她“扑通”一声跪下,“姑娘,癸婳知道自己做得很过分,可是——”

  “算了算了,我也知道你很为难,”弄玉为了和她面对面说话,索性在地上坐下,“我又没有怪你,你拉了我来做公主也不是什么坏事,也挺好玩的。”她在心里叹气,她不来这里做公主也不知道要干什么,也许被萧史气死,在这里管吃管住也没什么不好,惟一不好的就是她不知道要怎么回去,总不能在这里做一辈子公主。万一真有个古代萧史来娶她,她怎么办?

  “可是——万一公主回不来,那么姑娘岂不是——”癸婳拼命摇头,“姑娘放心,无论如何,癸婳也会想办法让姑娘出去的。即使——即使找不回公主——癸婳怕死,癸婳不敢对大王说明实情,但是,癸婳会带着姑娘一起逃!”她神情坚定,“癸婳会带着姑娘从这里逃出去!”说到最后,她磕头磕到地上。

  弄玉满意地看着这个女婢,她的话可信哦,至少比“婢子拼着人头不要,也要保姑娘出去”要实际多了。她拍拍这个癸婳的背,“起来啦,我不想趴在地上和你说话,你不觉得很累吗?起来,我没有说生你的气。事已至此,如何逃出去再说啦,你先不要哭,好不好?”

  癸婳抬起头来,看见眼前这个女子安稳镇定的眼眸和悠然自在的神态,心下的惶恐也渐渐减少了一些,怯生生地道,“我——我很对不起姑娘——”

  “公主!”弄玉更正,拉她起来,“告诉我你家大王是什么样的人?他会看出我不是她女儿吗?”

  “不会,绝对不会,大王长年都不来这里,他为了孟将军败给晋国的事很生气,这几年都在努力练兵,要从晋国讨回面子。虽然大王只得公主一女,但他有好多夫人好多儿子,大王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公主了。所以——婢子保证,他认不出姑娘和公主有什么不同。你们本就长得很像,否则,婢子也不敢——不敢当场要统领们把姑娘抓回来,他们和她们平常都不敢和公主接近,所以,认不出公主和姑娘的差别。”癸婳眼泪汪汪。

  “这样就好。你不要哭。”弄玉伸出袖子,擦掉她满脸的眼泪,安慰道,“女孩子不要动不动就哭,你是个聪明的女孩子,更不用哭的。掉那么多眼泪,你哭得累,我看了也累。那么漂亮的脸,哭得皱成一团,像什么样子?”

  “我不哭,不哭。”癸婳擦掉眼泪,“晚上大王要和公主一起赏月,姑娘还是早点准备吧。”

  “赏月?”弄玉叹气,她早上还在名和上政治理论课,晚上就要和秦穆公赏月?这个差距还不是普通的远,“我要准备什么?你家大王是什么样的人?你家小姐又是什么样的人?”

  “大王是个什么人婢子也不清楚,公主性情温顺,善于吹笙,晚上大王可能会请公主吹笙,所以——”癸婳指了指墙上的笙,“姑娘先试试这支笙称不称手,事先选定一曲吧。”

  “吹笙?”弄玉瞪大眼睛,指着墙上那个东西,“你叫我吹笙?”她倒抽一口凉气,“不吹可不可以?”她哪里会吹笙?不要说弹琴,她连弹棉花都不会,她只会背书考试、听歌睡觉,吹笙?她连这墙上哪一个是笙她都不知道!

  “这个——大王知道公主雅擅吹笙,晚上必然会要公主吹笙助兴——不吹——可能——不太好吧!”癸婳吞吞吐吐地说完,看都不敢看弄玉的脸色。

  “可不可以病假?”弄玉这回是欲哭无泪,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大王相邀,是无限的荣耀,即使抱病,也——”

  癸婳的声音越说越小。

  “也不能不去?”弄玉苦笑,“好了好了,你把墙上那个叫做‘笙’的东西拿下来给我,看我可不可以吹出名堂来,说不定有奇迹出现,我不学自通,吹得天花乱坠,听得大王目瞪口呆。”

  “是。”癸婳摘下墙上的笙,恭恭敬敬递给弄玉。

  这个东西——弄玉拿在手里比划了两下,用来打人倒是顺手,无论长短轻重都刚刚好。自我解嘲了两句,弄玉拿起来,模仿电视剧里黄药师吹“碧海潮生曲”的样子,潇洒地横起来就吹。

  咦——她自信中气还是不错的,怎么这么用力吹,一点动静都没有?癸婳,这个笙是不是坏掉了?弄玉本来想开口问的,不过看见癸婳怪异的脸色,也知道自己吹得不对,临时改口,“怎么吹?”她那一脸虚心请教的表情,连她自己都有些佩服自己。

  “笙是竖——竖起来吹的。”癸婳不敢抬头看她,“竖起来的,不是横吹的。”

  “哦——”弄玉孺子可教,从善如流,竖起来吹,还是没有声音。她这回不敢再问,只好对着那笙猛吹。

  “呼呼——”

  “公主——”癸婳忍不住接过她手里的笙,“这样吹,这里,”她翻过笙的底面,“这里有一个孔,对着这个孔吹,就会有声音了。”她轻轻吹了一下,发出很悠扬的“呜——”的一声,“你看,就是这样。”

  “哦,”弄玉学着她的样子,对着笙底的那个笙孔轻轻吹了一下,果然发出了少许漏风的声音。“好像《聊斋》的鬼哭。”弄玉摇摇头,对于自己会是吹笙天才的妄想彻底破灭,“癸婳啊,吹笙太难了,晚上我怎么可能吹得出曲子来?我连声音都吹不出来。”她放下笙,在房子里转了两圈,悠悠回过头来,“这样好了,我们来唱双簧啊。”

  “双簧?”癸婳不解,小心地问,“那是什么东西?吃的?还是用的?”

  “不是,双簧,就是我唱戏,你吹笙啊。”弄玉拍拍她的肩,侧着头看她,似笑非笑,“那,你会吹笙,我不会,晚上要‘吹’给大王看的人,是我,那么当然是我‘吹’,你出声了。不然,大王发现我不是公主,我们一起完蛋,是不是?”她很悠然地摆过那支笙在唇边,“你看,我的姿势对不对?”

  “公主的姿势很端正,可是——”癸婳紧张地指着自己,“我吹?可是我只是一个小小婢子,吹笙给大王听,万一——万一我吹错了——”

  弄玉拿起笙一划,指着她的鼻尖,“吹错了就是我吹错的,吹好了就是你吹好的,不是吗?你想清楚了,万一晚上我连声音都吹不出来,那结果比吹错了凄惨一万倍。”她叹了口气,“我也不是故意逼你,只是,我也没有办法。”

  “我吹,我吹。”癸婳脸色发青,满头都是冷汗。




  夜里。

  弄玉没有看月亮就知道时间的本事,所以不知道是几点,反正不是很晚就是了。秦穆公果然下诏,要她陪着赏月。

  说实话,她从小就不知道这月亮有什么好看的,并不是它不漂亮,而是,什么“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什么“倘随明月去,莫道梦魂遥”,什么“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块”看得多了就腻了,即使它本来是好看的,背上这么多情啦爱啦,最后让人觉得看月亮是一件挺暖昧挺无聊的事,除去情人特别喜欢对着月亮自言自语自欺欺人之外,正常人都是不怎么看月亮的,除非那天是几百年不见的月蚀。

  拖着一身“衣带当风”,“裙裾飘飘”的麻衣,弄玉一步一回首,婷婷娉娉,在一群丫环的簇拥下,仪态万分地出场。

  在别人眼里,正是清清秀秀一个如水佳人,肌肤如玉,明眸点漆,古风盎然,虽然人并不是绝美,但风姿优雅,仪态犹胜容貌。

  但在弄玉来说,她是费尽心思做足了她自己认为的“公主样”,不知道人家“赢弄玉”是怎么走路的,但是她自认为非常对得起“公主”这个身份了。她一步一顿,眼神不能太羞怯,也不能太凌厉,要朦朦胧胧、似看未看才有“公主”的尊贵。衣裳本就很轻飘,她走得衣带果真有些轻轻地飘飞,而裙裾委地不动,一缕发丝微微垂落在胸前,那是绾头发时梳漏的,却分外显出弄玉肌肤的晶莹和麻衣的白,甚至有一股子温柔皎洁的味道。

  好辛苦!她一边走一边心里叫苦连天,自我解嘲回去之后,必然可以拍电影,扮古代仕女可不是一般人扮得出来的——幸好,她一向都知道自己长得不错,也非常清楚自己的优点在哪里。

  “哇——”癸婳在后面偷偷看着,心里惊叹,原来的公主,都没有这位姑娘来得尊贵优雅,这一走出去,已不知惊叹了多少人的目光!

  “臣女弄玉,见过父王。”弄玉边说,心里暗暗发毛,她忘记问癸婳这时候是不是自称“臣女”,叫秦穆公是不是叫“父王”?反正要到几百年后才有“皇帝’’这个称呼,现在叫“父王”应该没错吧?她心里怕的要死,虽然对大名鼎鼎直下几千年后的“秦穆公”好奇得不得了,但却不敢抬头看他。

  “嗯,弄玉过来。”秦穆公好像也没有生气,声音反而很慈和,很有威严,“很久没见到你了,近来可好?”

  “很好。”弄玉起身,抬起头看了秦穆公一眼,只见是留着一把胡子的一个老头,长得什么样根本看不出来,那些胡子长得很有威严,只不过也让人看不见他的脸罢了。她心里暗暗失望,唉——总不能回去对人家说,我见过秦穆公,他长得一脸胡子,没有了。

  谁信啊!古代没有刮胡刀,这一点很不好。

  “今天月色很好,本王意欲明日派孟明视再次出战晋国,以雪我三年之耻,今天月色如此之好,可见天意在我,明日必定大获全胜,扬我秦国国威!”秦穆公举起酒杯,对天一礼,一仰而尽。

  弄玉暗赞,果然有豪气,不过,不知道我要说什么?他要打仗,难道我要先歌功颂德一番?她还没开口,秦穆公已经说话,“弄玉,你擅长吹笙,如此月色,本王大战在即,你为父王吹奏一曲,以壮行色,如何?”

  这个早在意料之中,弄玉微微一笑,“臣女遵命。”

  她拍了拍手,“癸婳。”

  癸婳早有准备,送上一支笙,“公主。”她低声叫了一声。

  弄玉对她使个眼色,“不要怕。”她极低极低地道。

  癸婳点点头,轻轻退下。

  弄玉拿起那支笙,怡然在赏月的花园里慢慢跺步,抬头望月。

  癸婳退下之后,绕了个大圈,悄悄躲到隔壁的庭院之中,从墙上的隔孔看去,正好可以看见弄玉负手拿着那支笙,正装模作样望月满庭漫步的样子。

  弄玉眼角余光一扫,看见癸婳的身影在那里一闪,心下大定,举起笙,姿势标准地摆在唇边,按住笙孔,开始“吹笙”。  

  那一边癸婳也慌忙开始吹。

  弄玉一边作美人吹笙,一边漫步尽量不让人看见她的手指按住笙孔的时间和笙声不太一致,一边心里暗暗好笑,原来所谓“弄玉吹笙”,就是这样的啊——

  吹着吹着,秦穆公眯起眼听得极是入神,而弄玉一窍不通,根本不知道癸婳吹得好不好,到底有没有吹错?她比划着比划着,突然想到一件事——她们只约定如何开始“吹笙”,却没有约定如何“结束”!万一她停了下来,癸娟还在吹;或者癸娟吹完了,她还在比,那怎么办?一想到这里,她不禁着急起来,侧过身,对着墙上那个窗口大使眼色。

  癸婳不知道弄玉突然对着自己大眨眼睛是什么意思。只当弄玉要她吹得越久越好,更加鼓足了劲猛吹。

  弄玉暗暗叫苦,叫她不要吹,她倒是越吹越响,万一让人听出声音不是从她笙里出来的,真的完蛋了。

  就在弄玉什么姿势都摆完了,癸婳也什么曲子都快吹完了的时候,秦穆公清咳一声,解决了她们的难题,“好了,可以了。”他招手要弄玉过来,“吹得很好。”

  弄玉呼出一口气,差点穿帮,还好还好,脸上还要做出孝顺女儿的样子,微微一笑,“父王过奖了。”她在心里补一句,本来就是过奖,又不是她吹的。

  “弄玉,你年纪也不小了。父王还没有为你看中一门亲事,我这个精通音律的女儿,可不是什么他国贵戚随随便便就可以结亲的,弄玉,你说,你要嫁个什么样的夫婿?父王为你做主。”秦穆公摸着弄玉的头,显是极为爱惜。

  啊?弄玉差一点叫了出来,什么?她还没有二十岁,哪里可以嫁人成婚?违法婚姻,是没有继承权的!她连男朋友都没有,成什么婚?但秦穆公一脸慈爱的样子,她总不能瞠目结舌在那里,呆了半晌,突然急中生智,“女儿的夫婿,吹笙之术必要能与女儿唱和,否则,女儿必然不嫁。”她如果没有记错,好像不知道《史记》还是《东周列国志》里面是这样写的。那个弄玉要嫁一个“必得善笙人,能与我唱合者,方是我夫”的老公,然后才会挑到那个什么萧史做乘龙快婿。想到萧史,她又叹气,不知道那个大娃娃现在在干什么?有没有地方睡觉?有没有饭吃?

  “好,本王的女儿,果然与众不同。好,为父就为弄玉挑选一个可与女儿唱和之人,只不过——弄玉吹笙之术纯属天生,要可与弄玉唱和,实在是很困难啊。”秦穆公点头而笑。

  弄玉苦笑不得,唉——怎么会弄成这样?她一脸浅笑对着秦穆公,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整个脸都笑得僵了,还有一肚子苦水吐不出来。

  如果历史上那个弄玉是她,那么先说要嫁一个吹笙之术可与弄玉唱和的人是谁?她可是不会吹笙的!

  总而言之——天啊——


 乘龙快婿:第3章 信息传递


  在她背出“要嫁一个吹笙之术可与女儿唱和之人”这句千古流传的名言之后,秦穆公真的在秦国挑选最好的吹笙高手——但结果可想而知——弄玉没有一个看中的——她根本就不会吹笙,天知道那些拿着几根穿了孔的竹子人摇头晃脑地吹的是什么?更不用说知道他们吹得好不好?倒是癸婳可惜非常,连连说她不识人才。

  可惜不是为癸婳选婿,否则,弄玉倒是看中了一大把。

  唉——就一个字——惨!

  春秋的宫廷生活实在无聊,没有歌可以听,没有电视可以看,连课都没有得上,无聊!无聊到极点!弄玉站在窗口看月亮。她终于明白古人为什么喜欢看月亮——因为到了晚上根本没什么好看的,除了月亮,也没有什么东西会发光——不看月亮看什么?难道看蜡烛?问题是春秋时期连蜡烛都没有,好像点的是什么动物的油脂——烟熏火燎的,还是看月亮好一点。

  她看着月亮,这已经是她第五十六次数到月球上的“风暴洋”,突然记起来,似乎——好像——弄玉和萧史第一次通消息,就是在这么一个月夜,弄玉到花园里去烧香,然后吹笙——然后萧史才和声——然后非常浪漫的认识。

  好,让她看一看这个古代的萧史长的什么样!“癸婳!”她懒懒地唤道。

  “公主有什么事?”癸婳为她披上一件披风——另一块麻布。

  “我要到花园里赏月。”弄玉歪着头看月亮,“今天的月亮不错。”

  癸婳小声地道,“昨天的月亮也是这样的,大前天的也是——”

  “我是公主,我说今天的月亮漂亮就是今天的月亮漂亮!”弄玉宣布,她悠悠看着癸婳,“你为什么就不可以浪漫一点,附和我一下?”

  “因为——公主不喜欢人说假话。”癸婳小小声回答。

  “呵呵,”弄玉拉起她的手,“来,我们来玩啊。你拿笙出来。”她指挥,“在花园里搭一个香台,给我一个香炉,还有三炷香。”

  “是,”癸婳一一照办,一边疑惑,“公主,你要干什么?拜月亮吗?”

  “不是,我看见书上是这样写的,弄玉要摆个香台烧香,然后才会遇到萧史。”弄玉拉着她下花园去,“你不用弄得太夸张,随便一个台好了,玩玩而已。我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也许什么事也没有。”

  癸婳莫名其妙,但是公主说要拜月,她怎能不帮忙?

  “好了,就这样好了,”弄玉一跳跳上香台坐着,偎着那个香炉,闲闲地看天,“好多星星哦——癸婳,吹笙!”

  癸婳依言吹笙。

  满天星斗,一轮冷月,夜色很美,却有一股子凄绝的味道。花园里树木萧萧,夜里黑影重重,陡然间有一种寂寞一种冷清袭上心头,她并不是不害怕自己孤身一人留在这陌生的地方,只是,她会尽量让自己很忙,然后忘记这件事。但如今星月寂寥,笙声凄幽,身边连一个可以依靠的人都没有,在这个非常非常陌生的地方——她想念妈妈,想念家里的床、家里的味道,想念学校,想念朋友,甚至——想念娇娇。没有人可以理解呢!没有人可以理解她的寂寞,因为,她的想法,在这里,没有人可以共鸣——她不能和谁讨论萧史的歌,没有人可以和她议论什么样坦白才是做人的道理,不能和人争吵作为一个女子的权利,甚至没有人可以理解她下个月考试的紧迫心情——没有人可以理解,因为,她们都不曾经历过。

  十几年养成的思想和文明的味道,在这里格格不入。

  能和谁说呢?癸婳只知道她很勇敢、很宽容、很聪明,但是癸婳不知道,她并不是很勇敢很宽容,只是——事已至此,不勇敢不宽容,那又能如何呢?她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子,也许,只是,她不习惯哭,这就是坚强吗?

  寂寞——其实一直在骨子里,只是她选择逃避;如果她真的坚强,那么,为什么,坐在这个离天近一点点的香台上,她会流泪?同一个天空,今天夜里,妈妈应该在看电视,她还以为她的女儿好端端在名和念书——怎么能不难过呢?

  脸上有冷冰冰的液体流过,她低下头来,那水掉在香台上。

  眼泪吗?她已经——好久好久没有哭过了——

  “公主——”癸婳心惊胆战地看着她,“癸婳惹公主生气了吗?”

  弄玉摇头,这就是癸婳为什么永远不能了解她,癸婳只知道,她是不是做错了事,她永远也无法想到,是不是公主也会做错事?她不能摆脱一个“奴仆”的阴影,而弄玉是只能宽容但不能接受这种自卑的。“不关你的事。”她轻轻地叹气,突然低声唱了起来,

  时间若是重叠空间可对半我也算站到了彼岸所有的人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

  朋友敌人过得很纷繁

  被需要的感觉是一种温暖

  她们以为我孤单其实我并不孤单

  我需要一种——距离感——

  我会流泪当笑得灿烂——

  ……

  她突然非常非常了解,萧史唱这首歌的心情。

  静了一会儿,突然,远远有人吹箫,吹着一首很好听的曲调。

  弄玉陡然抬起头来,那个曲调!萧史的歌!《我在这里》,和她刚才唱的是一样的!

  他还在这里!他没有走!她突然差一点再一次落下泪来,原来,有人陪伴的感觉是这么好。他还在,他没有离开她,他还没有走!

  她挥手要癸婳停下来不要吹笙,静静地听。

  那箫声没有停,依旧像那天他抱着电吉他眉开眼笑地唱歌给她听的那天一样动情,微微带一点他孩子气的拖腔,悲悲的曲调,吹得柔软而甚至有一点点“娇嫩”的错觉。

  唉——弄玉呆呆地听了一会儿,看了癸婳的笙一眼,如果她会吹笙多好,就像书上说的,可以“琴瑟合鸣”,或者“箫笙合奏”也不错啊——可惜——她突然意兴阑珊,挥挥袖子,“癸婳,我们回去了。”

  “公主——不听了?”癸婳怯生生地问。

  “不听了,”弄玉从桌子上跳下来,“我们睡觉。”

  “睡觉?”癸婳不能适应公主变化得如此快的心情,呆呆地重复一遍。

  “我是公主,公主叫你睡觉,你敢不睡?”弄玉脸色一沉,“睡觉!”她指着癸婳的房间,“睡觉,立刻!”

  “睡觉——睡觉——”癸婳和身边的婢女们急急忙忙收拾东西,急急忙忙服侍弄玉睡下,急急忙忙回去睡觉。

  良久——

  悄无声息——

  弄玉从床上坐起来,小心翼翼地爬起来,穿上衣服,对着窗户东张西望。

  只见有人在窗口鬼鬼祟祟地探头探脑。

  “萧史——”弄玉压低声音叫。

  “哇——”窗口那人吓了一跳,猛地一下转过身来,“你吓死我了,我还不知道你的‘寝宫’在哪里,你就突然冒出来吓我。”言下很是可怜。

  “喂——咦——?你怎么穿成这样?”弄玉本来想说她为什么知道他半夜会来——因为古书里就是这么写的——弄玉听到萧史的箫声之后,萧史夜里会托梦来见她,她好歹上学期考过、记得。估计萧史也没有这么好本事会“托梦”,所以她猜他会爬墙进来。但一看他的样子,先吓了一跳。

  只见萧史头上插着几根鸡毛,身上穿着一件同样插满鸡毛的“衣服”,牵着一只老母鸡,站在窗台上,腰间挂着一支红色的长型不明物体。

  “你——你搞什么?”弄玉指着他这一身行头,哭笑不得,“什么啊?”她趴在窗台,闷声偷笑,又不能笑得太夸张,笑得她好辛苦。

  “喂喂,你笑?还笑?还不是你的什么课本,上面是这样写的。我老老实实按照你的课本穿的,你还笑!”萧史蹙眉委屈地从身上摸出那本《先秦历史》,翻到一页,指着上面的几行,“你看。”

  弄玉挤过来看,差一点笑岔了气,“咳咳,拜托——你不要害我,天啊——原来——萧史是这样的——”

  只见,课本上写的是:

  “弄玉临风惘然,如有所失……勉强就寝……一美丈夫羽冠鹤氅,骑彩凤自天而下,立于凤台之上……”

  弄玉指着那句“羽冠鹤氅”,又指着萧史头上的鸡毛,“这就是‘羽冠’?”她指着他身上那件“羽绒服”,“这就是‘鹤氅’?”她表情怪异地指着那只老母鸡,“这就是‘彩凤’?”

  “喂,你以为这世界上真的有‘彩凤’?”萧史不服气,他提了提他牵着的那只老母鸡,“这还是我从别人那里借来的,我怕弄得和历史不同,会出问题,又找不到什么‘羽冠鹤氅’,更找不到什么‘彩凤’,才勉勉强强穿了鸡毛的,你还笑!你以为我喜欢这样穿啊?我又不是鸡毛掸子,弄得一身鸡毛,很漂亮吗?”他跺脚,“不要笑!再笑你的服务生就醒了。”

  弄玉好不容易停住了不笑,“咳咳,你来,总有话和我说吧。不是故意要穿着一身给我看吧?”她上上下下打量他,“这是——”

  萧史拿起那支“长型不明物体”,摇了摇,“赤玉箫。”

  “真的?真的赤玉箫?不是你从那里借来临时凑数的?”弄玉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不信!”她把他从窗台上拉进屋里,“进来再说。”

  萧史爬进屋内,拍拍尘土,“当然是真的,我吹给你听。”他举起那支赤玉箫,就唇一吹,乐声如水而出,悠扬动听。

  “你会吹箫?”弄玉诧异,侧着头看他,“我不知道shellsea也会吹箫,我以为你只会弹吉他。”她拿过那支赤玉箫,是真的赤玉,摸起来温润滑顺,晶莹可爱,“你哪里来的?”

  “买来的,”萧史把那只老母鸡绑在弄玉的床头,以防它跑了,“我会吹箫啊,因为我姓萧嘛——小时候老爸逼我学的,那时候学得好不甘心,发誓以后改姓,但现在发现挺管用的。”

  “你有钱?”弄玉怀疑地看着他,她以为这个娃娃在这里会饿死,结果他似乎过得很好?比她还好?

  “有啊,我有一条玉坠子,挂好玩的那种,可以拿去换东西。那支赤玉箫是我从集市上买来的,怎么样?挺漂亮的吧?”萧史很得意,“集市上还有很多。”

  “你会不会弹钢琴?”弄玉怀疑地继续问,搞不好他其实是个音乐方面十项全能的奇才,而她不知道。

  “不会,我不姓钢。”萧史老老实实地回答。

  还好——弄玉摇摇头,“你来干什么?求婚?像那个萧史一样?”她倒了一“鼎”水给他,“我没有酒招待你,也没有茶,癸婳睡觉去了,我不知道那些东西她收在哪里。这个鼎是干净的,你将就一下。我也没有杯子给你。”

  “好啊,我口渴了。”萧史毫不介意,拿起来就喝,“我看我们还是老老实实按照古书念一遍好了,从前萧史对弄玉说什么,我们就说什么,以免出什么错误,改写历史。万一弄错了,以后弄玉不但没有和萧史一起飞走,还活得七老八十,嫁了什么晋国王子之类的,那就完蛋,彻底完蛋!”他翻开那本书,“来啦,念一遍啦。”

  弄玉叹了一口气,“又不是念咒,不过,你说得也有道理,我不怕活得七老八十,我怕嫁给晋国王子,到时候可能会出现晋国王子夫人逃跑或者失踪的事件,那可就太对不起晋国王子了。”她拉过课本,毫无感情地念,“我乃华山之主也。上帝命我与尔结为婚姻……”

  “你念错了,这一段是我念的。”萧史笑咪咪地看着她。

  弄玉顿了一下,摇摇头,“好,你念。”她可没有萧史这么认真,什么恢复历史的事她也只信一半,懒懒地看着萧史,她也不计较谁念的是哪一段,就算要她全部念完她也没有意见:

  “我乃华山之主也。上帝命我与尔结为婚姻,当以中秋日相见,宿缘应尔。”萧史一本正经地念,也许是他的声音很好听,也许是他念惯了煽情的歌词,这一念,还念得有声有色,声情并茂。  

  弄玉看着后面一段是:“乃解腰间赤玉箫,倚栏吹之。其彩凤亦舒翼鸣舞,凤声与箫声,唱和如一,宫商协调,喤盈耳。”她可没有萧史那种满面表情的本事,懒懒一挥手,简单两个字——“吹箫!”

  “哦——”萧史老老实实拿起赤玉箫就吹,他一吹,那只本来已经昏昏欲睡的老母鸡被他的箫声吓了一跳,“咯咯咯”几声尖叫,翅膀几下扑腾,一下跳到床上去,一头钻进了被窝。

  弄玉若有所思地看着那一段“其彩凤亦舒翼鸣舞,凤声与箫声,唱和如一,宫商协调,喤盈耳。”“这就叫‘舒翼鸣舞,风声与箫声,唱和如一,宫商协调,喤盈耳’?”她嘿嘿地笑了两声,“果然尽信书不如无书,古人云果然不可信。”

  那只鸡仿佛还要映衬她的话,从弄玉的被窝里露出一个头,还“咯咯”地又叫了两声。

  萧史看见弄玉怪异的表情,很聪明地一下握住了母鸡的尖嘴,让它叫不出声,一手很麻利地抓过一条绳状物,把它的嘴巴牢牢地绑了起来,“这样,它就不会叫了。”他笑咪咪地道。

  弄玉的表情就更奇怪了,她歪着头看看那只鸡,再歪过头看看萧史,她也没说什么,只是“嘿嘿”地干笑了几声。

  萧史见形势不对,回头一看,只见他用来绑母鸡的“绳状物”乃是一条细碎的珠链,这条珠链从何而来?原来乃是弄玉那长长的麻衣拖啊拖,拖在地上的一部分珠索。也就是说,他也没怎么样,只不过把母鸡和弄玉绑在一起了而已,而那只母鸡又是绑在床上的,结果也就是把弄玉和床绑在了一起而已。

  那母鸡嘴缠珠索,一颗颗细碎的珍珠在它的嘴上头上闪光,倒是富丽堂皇,颇有“皇家尊鸡”的派头。

  它的头侧过来,侧过去,在月光下闪闪发光。

  “原来,这就是所谓‘彩凤’。”弄玉自言自语,“古人诚不欺我。珍珠有彩,鸡有‘凤爪’,果然是名副其实的彩凤——”

  “我已经吹完了。”萧史小声地提醒她。

  弄玉还看了那只鸡几眼,才回过头来,咳了一声,继续毫无感情地念,“此曲何也?”

  萧史看她一眼,念几个字,“此《华山曲》——第一弄——也——”他看着她,其实声音很温柔,但他的声音一贯动情,所以弄玉也没听出来,继续极度漠不关心地念,“曲可学乎?”

  “既成婚契,”萧史轻轻握住她的手,很柔软地低声道,“何难——相授?”他握住她的手,她的手很冷,因为夜里起身,没有穿什么衣服,就一袭麻衣。他温言说完那一句话,把身上的鸡毛大衣披在她身上。

  “你——”弄玉终于回神,“你不要用那样认真的眼睛看我,我们不是在演戏,不需要入戏,只是念书而已。”她也不推迟那件鸡毛大衣,“这个谢谢,我的确是有一点冷。”

  萧史只是笑笑,依旧那样笑咪咪地看她,“我要走了,你明天记得像书里说的,去向秦穆公说你梦到仙人,要嫁给我。”他拍拍衣服上的灰尘,他里面穿的还是那一件白色的套头衫,只不过已经脏得不像样子。

  “喂,你等一下,”弄玉在床褥底下摸了半天,摸出一套衣服,“这是我的一套衣服,大概是什么公主衣之类的,它是挺大的一块麻布,我看你带回去找人改一改,剪成你穿的比较像样的衣服好了,老是穿那一件,脏也脏死了。”她耸耸肩,“只要你不介意这本是女人的裙子,不过这是新的,我没有穿过,而且,它本就是一大块布,被我拖在地上当拖把拖来拖去太可惜了,上面什么都没有,也没有标记,你拿去做成衣服。”

  “哦——”萧史的确是不在乎的,看也没看,随便包成一包,塞在口袋里,“我走了,你记得说啊,你的东西都在我那里,你不说的话我就娶不到你、就救不出你,不能把你带走。”

  “好啦,喂,老母鸡带走,还有这件衣服——”弄玉脱下那件鸡毛大衣,把床上的鸡一罩,也包成一包,“你都拿走,不要留下来给人看见了。”她看见那只鸡还拖着那条珠索,索性一把扯下那珠索,“快走快走,小心你头上的鸡毛,不要掉了。”

  “我走了,你记得说哦。”萧史包袱款款,幸好他运动神经极好,一路东躲西藏,有惊无险地出去了。

  弄玉轻飘飘转一个身,背对着窗子,轻轻吁了口气,搞定了一件事,这古代萧史弄玉深情款款,浪漫相遇的事总算是结束了。

  唉——就一个字——累!


 乘龙快婿:第4章 并非古人


  过了一天,当然弄玉就对秦穆公加油添醋,绘声绘色形容她昨夜如何“遇仙”,如何一见钟情,萧史如何英俊潇洒,如何才华绝世,如何是标准的女婿材料——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非君不嫁啦!

  “父王,萧君托梦与臣女,自言身在太华山,昨日萧君形貌,女儿历历在目——”弄玉一边说,一边眉目作楚楚可怜状,含蓄矜持,却要对秦穆公“眉目传情”,表现她的意思。

  “弄玉既说得如此之好人才,本王岂有不成全之理?”秦穆公对着门外一挥手,“孟明,即刻上太华山访之。”

  “是!”外头一位将军应声而去。

  弄玉暗中舒一口气,她已经把萧史赞得天上少有地下无双,如果要她再说下去,只怕连什么“身高八尺一寸,面如敷粉,目若秋波”之类的恶心巴拉的话都说出来,到时候只怕是她先怄死,秦穆公只怕要为她举丧,不能为她选婿了。幸好!幸好!

  “多谢父王成全,臣女告退。”弄玉目的既成,心情大好,对着秦穆公微微一笑,眉眼无限娇柔。

  秦穆公看在眼里,心里暗暗摇头,为一梦中男子痴迷至此,并非好事啊!如真有此人,他也要好好探一下虚实,看看是不是弄玉的佳婿;若并无此人,他也会为弄玉安排一位佳婿。他只此一女,自幼宠爱有加,她的婚事,做父亲的分外关心啊!

  弄玉却不知道在秦穆公心中她已成为为“梦中情人”发癫的花痴,一路浅笑回宫。

  一回到宫中,只看见婢女们看她的眼神都很奇怪,私下里议论纷纷。

  出了什么事?弄玉微微眯起了眼,“癸婳,出了什么事?”她做了几天公主,自然而然有了几分威严,这沉着脸一问,众婢女登时鸦雀无声。

  “回禀公主,她们——她们在打扫公主寝宫的时候,在——在公主的床上发现了——发现了——”癸婳说得吞吞吐吐。

  “发现了什么?”弄玉心知必然发现的不是好东西,皱起眉问。

  “回禀公主,发现了——发现了——”癸婳的脸色也很难看,发现了半天,发现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发现了什么?”弄玉每当这种时候,总是很有耐心地问。

  “发现了——一个——鸡蛋——”癸婳终于非常非常小声地回答。

  鸡蛋?弄玉的脑筋乍停三拍,好半天才回过神来,问,“鸡蛋?”

  “是啊,一个鸡蛋,新鲜的鸡蛋。”癸婳连连磕头,“婢子不敢欺瞒公主,的的确确是一个鸡蛋,公主可以亲自验看。”

  “哦——”弄玉终于反应过来,是昨天晚上萧史的那只“尽职尽责”的老母鸡在她床上做的好事!她和萧史闲扯扯了许久,扯到快天亮,她也没有回床上去睡,哪里知道还有这种事?又何况,她又不是养鸡专业户,在家里只知道鸡会制造鸡腿鸡翅,在麦当劳肯德基里面还贵得要死,根本忘记鸡还会下蛋——不是鸡还有分产蛋鸡和产肉鸡吗?为什么萧史那一只还会下蛋?为什么不事先通知她一声说存在下蛋的危险,好让她事先检查一下?现在叫她怎么解释?为什么她床上会有一只鸡蛋?

  “嘿嘿,你们——你们不会以为——那只鸡蛋——是我下的吧——”弄玉看着她们诡异的表情,心里有一种很不妙的预感,干笑地退后几步,问。

  没有回答——这些知识落后的秦国婢女只是眼神怪异地看着她。

  弄玉倒抽一口凉气,不会吧——还没有找萧史,她就要被当作妖怪处死吗?冷静!冷静!她开始说教,“咳咳,你们弄错了,这个——人是不可能下蛋的。鸡这种东西,起源自红原鸡,属于鸟纲,雉科。学名叫作CalIusdomestica。关于下蛋,那是因为这个母鸡啊——它的脑下垂体分泌一种物质,叫做催卵激素,能使卵巢产生蛋黄,然后呢,当蛋黄成熟之后就离开卵巢,进入输卵管,在输卵管的膨大部分可以分泌大量蛋白质,包在蛋黄外面,之后由输卵管的膨大部分压人狭部,在这里形成卵壳,最后生出鸡蛋。我们人是不可能下蛋的,知不知道?”她费尽心机把她所知道的关于“鸡”的知识全部说了出来,说完了自觉得学富五车,原来她是这样博学多才,但看着那一个个秦国婢女“冥顽不灵”,“顽固不化”,“呆头呆脑”,“目瞪口呆”的样子,也知道她的演讲无人欣赏。

  呜呼——天下最可悲的事情,就是光有绝世之才,无人赏识——她可以了解为什么屈原会去跳河,因为她现在也有同样的冲动。怎么办?为什么她床上会有一个鸡蛋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咳咳,你们听见了吗?”她眼见“教化”无用,不得不“装神弄鬼”,摆出一脸“只有我知道,你们都不知道的样子”,一手平放胸前,一手负在背后,做《西游记》里观音大士的样子,“本公主念了如此长的一段——嗯——这个咒语,嗯,驱鬼避邪,来人啊!”

  “在。”癸婳眼神怪怪的,应了一声。

  “把这个鸡蛋给我丢掉,以后还有谁没有照看好本公主的寝宫,让外面的什么野鸡野鸭,或者神仙鬼怪在本公主床上下蛋,本公主格杀勿论!”弄玉大发神威,板起脸,盛气凌人地指着癸婳,“以后再让本公主听到有关什么鸡蛋,什么本公主寝宫不洁的事情,看本公主饶不饶得了你们!”她脸上做足了威风,心里暗暗愧疚,不知道原来的公主有没有这么暴戾,但不这样做,她又不知道怎么解释着床上下蛋的问题。

  “是!”众婢女吓得脸色苍白,急急退下。

  弄玉松了一口气,在寝宫里转了两圈,只盼孟明赶快找到萧史,赶快回来谈成亲的事,赶快把这下蛋的事忘记,否则,弄玉在历史上不是成仙,而是成妖了。

  “公主姑娘,”癸婳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叫过她,在她强调叫“公主”之后,她已经把她当成了原来的公主,“你——”

  “什么?”弄玉回头,只见癸婳一脸神秘,“什么事?”

  “你是不是——”癸婳探头过来,在弄玉耳边非常神秘也非常崇拜地说,“是不是野鸡大仙变化成公主的模样,来夺取大王性命的?”她的眼神一半是害怕,一半是好奇,稀奇得近乎崇拜地看着弄玉。

  “野——鸡——大——仙——”弄玉一个字一个字咬牙切齿地重复:“我如果是野鸡大仙,就不用怕不会吹笙被大王砍头了!癸婳,你是有脑的,你自己想一想,我到底是不是野鸡大仙?我就算是野鸡大仙,我既然已经成‘仙’,我还要下这么没有水平的蛋,下在我床上让你看见?我有这么笨?”她看见癸婳还是一脸疑惑,索性往桌子上一拍,“我如果是野鸡大仙,你既然已经发现我的真面目,我肯定、必然、绝对、毫无疑问、理所当然地要弄死你,我拔根鸡毛变出另一个癸婳不是安全得多,何必在这里和你怄气?”

  癸婳这一句听懂了,想一想也有道理,“姑娘你真的不是野鸡大仙?”她小心翼翼地问。

  弄玉斩钉截铁地道,“不是!”

  癸婳松了一口气,嫣然一笑,“我想也是,姑娘就算是野鸡大仙,也是很好的野鸡大仙,绝对不会伤人的。”她施礼告退。

  她不是野鸡大仙——弄玉会被这个丫头气死——她此时恨不得立刻变成野鸡大仙,把这些以为她是野鸡大仙的人统统掐死!

  弄玉在秦宫为了“野鸡大仙”的事弄得一鼻子灰的时候,孟明快马加鞭,到了太华山。




  太华山——

  果然是中原名山,林木苍苍,高岩耸翠,岩梅碎点,清雅如画。

  丝丝云气山间环绕,缕缕白云自山峡间流下,清静怡然,鸟声悠扬,蝉声愈静。

  孟明虽是武夫,也目为之眩,赞叹良久。

  只见一个樵夫担着一担子柴火下来,一边走,一边哼着听不懂的歌,实在有几分不俗的世外闲人的风雅之气。

  “敢问先生,这太华山,可有一善于吹箫的仙人?”孟明拱手作揖,下马问道。

  樵夫看了他两眼,指着山上一处山崖,“山上明星崖,有一异人,自七月十五日至此,结庐独居,每日下山沽酒自酌。至晚——”樵夫似乎突然忘词,尴尬地笑笑,想了好半天,才像背书一样背出来,“至晚——必吹箫一曲,箫声四彻,闻者忘卧,不知何处人也。”

  “多谢。”孟明心里实在有些疑惑,不知道这樵夫的话可不可信,但四下无人,再无第二人可问,还是决定上明星崖一探究竟。

  他没看见,那“樵夫”一溜烟跑进树林,丢了柴火,急急忙忙抄了一条近路,直奔明星崖去了。 

  等孟明弃马,试了几条死路爬到明星崖顶,已经是许久之后的事。

  一登上明星崖,只见一间草庐依山而建,清雅绝伦,崖前一片细碎小花,色作娇黄,几丝云气崖上萦绕,果然是神仙境地,不同人间。

  —人身着白衣,背对着他,背影颀长,正俯身清理身前一株奇花的枝桠。

  “敢问,阁下可是——”孟明心知决非寻常人物,上前问道。

  白衣人回过头来。

  只见他眉目精致漂亮,虽不是孟明想象的“玉貌丹唇,出尘绝世”的神仙之态,却是另一种玲珑漂亮,而且,这样“玲珑漂亮”的男子,孟明还未见过,不禁呆了一呆。

  当然白衣人就是萧史,他拿弄玉给他的那块大麻布,做了一身“仙服”,在这里“装神”。如果孟明有少许疑心,往草庐里一看,就知道这是个假冒草庐,只有个空架子,里面什么也没有;再认真一点,就会看出,那棵“奇花”也是假冒的,是萧史用各种不同的花草的枝桠拼起来,再插在地上的。但孟明被他的“仙貌”给唬住了——不要忘记,萧史就是歌手,必然精通如何“卖弄风骚”,如何表现自己最吸引人的一面,他的外貌条件已经很好,又有如此“专业”的技术,还有经验——几千几万的人都可以被Shellsea迷到疯狂,区区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孟明土蛋又算什么?所以,这一招“装神”非常成功。

  “我姓萧,名史。”萧史明明知道他是孟明,还是一本正经地问,“足下何人?”

  “在下本国右庶长百里视是也。大王为爱女弄玉公主择婿,听闻足下精于音律,命孟明相迎。”孟明恭恭敬敬地回答。

  萧史暗中叹气,他明明很想赶快见到弄玉,还要假装推迟,真是痛苦,嘴里不得不说,“在下山野草夫,粗通音律,别无所长,不敢辱命。”他可是老老实实按照弄玉的课本念的,有些古文记不清楚,就顺着大概意思顺口乱编。

  “你与本将回去,见到大王,自有分晓。”孟明请他一同回到秦宫。

  萧史自是求之不得,一同回宫。

  回到秦宫,秦穆公有事一时不能相见,要等上几天。

  弄玉一早知道萧史来了——萧史怕她不知道,一回来就吹箫,又是吹的那首《我在这里》,她想不知道也难。

  既然来了,就要研究下一步计划,萧史要如何通过秦穆公的刁难,娶到弄玉?

  夜里,萧史又摸到弄玉房里,研究怎么办。

  “喂,接下来,根据你的课本,萧史见到秦穆公,要吹箫三曲。这个吹箫三曲是没有问题,我那么多歌,随便吹都不止三曲,只是——要吹到像它说的‘才品一曲,清风习习而来;奏第二曲,彩云四合;奏至第三曲,见白鹤成双,翔舞于空中,孔雀数双,栖集于林际,百鸟和鸣,经时方散。’这个——我又不是妖怪,我看不太可能。”萧史愁眉苦脸地指着那一段话,“我们逃走好不好?我吹不出来。”

  弄玉也是很烦,“如果逃走,我看不难,这些古代兵呆得要命,但是,逃走之后,萧史弄玉成不了仙浪漫爱情完蛋是一回事,倒霉的是,只怕服侍我的一群丫头都要死,我不想连累那么多人砍头。”她负手在寝宫里走来走去,“清风习习而来,我的包在你那里吧?”

  “在,”萧史眼睛一亮,“里面有一个电风扇,你上课用来吹风的?”他笑咪咪地看着她,“我吹不出来,就作弊好了。否则,娶不到你啊。”

  “那是新的,我去听你的演唱会的路上买的,还没有用过呢,我不是用来吹风,是替同学买的。她要一个最小的,大概想绑在她的宿舍床位上面。用它可以吹风啊,但是没有电池。”弄玉在想办法。

  “可是随身听里面有电池啊!”萧史侧着头笑咪咪地看她,“你真是了不起,包里什么都有。”

  “就算我弄得出‘清风习习’,那‘彩云四合’怎么办?”弄玉在考虑。

  “这个——我们找一个起风的天气来表演好了,傍晚好不好?天上的云本来就是彩色的,再一起风,很容易就‘彩云四合’了。”萧史算道,“现在是十月,不,应该快要十一月了吧,正应该要变天起风的时候,北方西伯利亚的寒流应该很快要来了。”

  “这个比较无所谓,彩云有没有四合比较看不出来,但是什么‘白鹤成双,翔舞于空中,孔雀数双,栖集于林际,百鸟和鸣,经时方散,’这种事情,可是变不出来的,现在你哪里找白鹤,找孔雀去?就算你有,又怎么强迫它们什么‘翔舞于空中’、‘栖集于林际’?它爱飞哪里飞哪里,你管得着?你又不是野鸡大仙。”弄玉白了他一眼。

  “野鸡大仙?”萧史呆了一下,莫名其妙,“什么野鸡大仙?”

  弄玉想起来就火,咳了两声,“没有什么。我倒是想起来了,花园里——不是我的花园,是秦穆公的花园里好像有白鹤和孔雀,我们是不是可以偷几只来演戏?”

  “这个——不管,先偷出几只白鹤和孔雀再说啦。”

  萧史看看天色,“喂,你好好睡觉,我去那边花园看看,看看怎么去偷白鹤和孔雀。你不要睡得不够,明天起来两个黑眼圈,癸婳会怀疑的。”

  弄玉点点头,迟疑了一下,“你也不要弄得太晚,我知道你身手灵活,但你毕竟不是什么武林高手,小心一点,抓不到赶快回去睡觉,不要让自己受伤,好不好?”她与他相处这么久,不得不关心这个柔软又莽撞的大娃娃,他是——他真的是——很了不起——在这样蛮荒的时代,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里面,他可以样样事情自己来,可以活下来——然后为她的事奔忙。他本是那样众星拱月的人,是天之骄子,但是,他却肯为她做这么多,她感动,她如何不感动?如果她没有被误会为公主,在这个时代,她想她是活不下来的,所以,她佩服萧史,更加感激萧史。

  萧史本已要从窗台跳出去了,听到她这样说,回过头来,笑笑,“你是在关心我吗?”他的眼睛很生动,眼神很漂亮,有三分优雅、七分笑意,映着天上的星光,很漂亮。

  她从来没有认真看过他的眼睛,更加不知道这样一个柔软的娃娃眼睛里会有这样“优雅”的神韵,不知道他眼神里的漂亮,还有一种——令人迷惑的,近似于魅惑的东西——至少,是魅惑了她的东西——

  弄玉看着他的眼睛,缓缓地走过去,俯下身,轻轻地在他唇上吻了一下,“原来,你不是个真的娃娃。”

  他因为要下跳,所以微微蹲下了身,她这一吻,就像白雪公主吻上了小矮人,优雅而带着公主的贵气。

  “你——”萧史似乎是呆了,他的眼神变得更加深湛,因为唇上瞬间温暖而又冰冷的感觉,她柔软的香气挑起了他眼睛里狩猎的危险。

  弄玉欣赏地看着他,他此时不再像个娃娃,而是一个眸子里闪着光的危险的男人,他是如此的柔软稚气,如此漂亮——所以当他认真了起来、危险了起来的时候,就分外的——魅惑、优雅的魅惑——像一只平日里可爱的黑豹——非常漂亮的那种——

  “你吻了我。”他低低地道,言语里没有委屈,也没有控诉,而是很平静地表明一件事实。

  弄玉坦白,“我吻了你。”

  “你——”

  弄玉打断他,“是你诱惑我,”她浅笑,“你说‘你是在关心我吗?’时,你的眼神在诱惑我。”她伸出一根手指,在他面前轻轻地晃了晃,“你敢说不是?”她很清醒地知道萧史的诱惑,但她没有承认的是她故意不拒绝这种诱惑,其实也是很可恶很恼人的选择。她在玩火,但是,她却像被蛊惑了一半,不能收手。

  萧史笑了,“你一向都很聪明,”他站起来,很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很认真地道,“我喜欢你。”他的眼神一向很漂亮,乌黑晶亮像会发光的星,里面湛湛地映出她的影子,“我喜欢你,从你来到东门听我的歌,我就很喜欢你。”他也没有如何深情款款,只是很平静地道。

  弄玉被迫抬着头看他,“我——”她像被蛊惑一般道,“你很漂亮,很可爱,很吸引人。我依赖你,信任你,有时候也崇拜你。但是,我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喜欢你。是喜欢你的人?还是喜欢你的歌?”她眩惑地闭上眼睛,“你不是个真的娃娃,我明白。但是,我不了解,不是娃娃的你,究竟是怎么样的?我不了解,所以,我不能说喜欢。”她非常认真地看着他,缓缓把自己偎入萧史怀里,低低地道,“对不起。”

  萧史缓缓搂紧她,“那为什么吻我?”他低低地问,声音很——魅惑。

  弄玉再一次闭上眼睛,轻轻一笑,“因为刚才,你的眼神,就在说‘吻我’——”

  “你吻过别的男人吗?”萧史问。他的声音很低,很安静。

  “没有。你呢?”弄玉轻笑。

  “吻过,拍戏的时候。”萧史低下头看她,“不公平?”

  “不公平?”弄玉依旧轻笑,“我也许也会吻第二个男人。不公平?你说?”

  “不听话的女人。”萧史似乎有一点生气,低低地道,“你明白我的意思。”

  弄玉缓缓从他身上挣开,双手推着他的肩,看着他的眼睛,“我明白,你要证明你是我惟一的一个男人?你在向我保证?我明白,所以我要装作不明白。你喜欢我,就明白我不喜欢听话,不喜欢有人来——束缚我的……”

  “自由?”萧史抿了抿他柔软漂亮的唇,“我明白,我让你有机会吻第二个男人,好不好?”他的表情很认真,“我不强求你要喜欢我,至少,你要知道,我喜欢你,我可以纵容你——自由……”他看见弄玉要开口,很快又接下去一句,“我喜欢你,因为,我喜欢自由。”

  弄玉本来要说什么的,但是听到这一句,忘记了。

  怔了一会儿,她突然问了一句不相干的,“为什么唱《时空穿越》?为什么会唱?你知道我们会穿越时空来到这里?” 

  “不是,我不是神仙,我不知道。”萧史微微皱起眉,有一点婴儿的味道,“我只是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回到过去,一个人,很孤独、很孤独,我说的话,没有人可以理解;我想的事情,没有人知道。古人的思想都很单纯,欺骗是很容易的,要控制自己不去欺骗,是很困难的事。我梦见自己变成了一个骗子,可以很容易骗到他们的钱,但我控制自己,不要对他们下手,他们太单纯,这是不公平的——又梦见我的歌没有人喜欢听,我很伤心,却没有人可以理解——”他的表情开始有一点哀怨委屈了,“很复杂的感情,我分辨不出来。醒来以后非常感慨,所以——”

  “所以你喜欢我,也许,只是你别无选择。”弄玉不笑了,强调:“你在这里别无选择,只有我。你明白我的意思,我们是同伴。你想一想,如果不是在这里,你会喜欢我?名和大学二年级的学生?我们本来没有共同点,只是歌手和歌迷,如此而已。你明白的。”她放开萧史的肩,“我不是在欲擒故纵,我只是想保护自己。你明白的,要爱上你很容易的,你是这样优秀、这样漂亮、这样可爱,你说你喜欢我我也很得意、很有虚荣心,但是,人不能依靠虚荣心而活啊!我很自私,不为你想,我为我自己想,爱上你必然不会有安定的感情,必然落得凄惨的下场,我不愿意经历这种——灾难——你明不明白?”她双手一摊,“我很抱歉对你这样说,我不想喜欢你。我也不愿意对你这样说,但是,这是我的真心话,你知道我一向很坦白,我宁愿你我真心真意地说话,不愿意我欺骗你。因为我尊敬你。”

  “我明白。”萧史叹气,“你吻了我,然后,说不想喜欢我。” 

  “我——”弄玉简直要被他弄哭,“你说得好像是我——”

  萧史打断她,声音很笃定,“你吻了我,因为你喜欢我,只是不想爱我。我明白的,因为爱上我没有安全感,我明白的。”他像安慰小孩子一样安慰她,“我明白的,你不用要哭啊,失恋的是我,不是你。”

  “你——”弄玉破涕为笑,“你还不快走?再不走天亮了。”

  “我当然走,我要去抓白鹤抓孔雀啊!”萧史眉开眼笑,“你等一等,我明天抓来给你看。”

  “我——这样对你,你还愿意去抓孔雀?”弄玉低声问。

  萧史睁大眼睛,很稀奇地看着她,“为什么不抓?难道你不喜欢我,我就不应该救你出去吗?”

  “我——”弄玉欲言又止,“我只是觉得,对你来说,太辛苦、太不值得了。”她低声道,轻轻摆弄着自己的衣角。

  “有时候人们做事,不一定要计较我这一斤牛肉是不是值得五斤白糖的。”萧史笑了,“我喜欢救你。”

  “谢谢。”沉默良久,弄玉轻轻地道。

  萧史只是歪了头看她,笑笑,从窗台上跳了下去。


 乘龙快婿:第5章 应试大纲


  弄玉实在很佩服萧史,她也不知道他怎么弄的,竟然真的抓到了两只白鹤四只孔雀。当萧史拖着一个大布袋走进她的房间,她简直吓得要尖叫。

  “喂,你疯了?青天白日,你就这样走进来?她们——她们岂不是全部看见了?”弄玉看着他从袋子里抓出白鹤和孔雀,几乎被他吓死。

  “笨蛋,我们要作弊,当然要她们帮忙,你以为只有我和你,就可以弄出‘白鹤成双,翔舞于空中,孔雀数双,栖集于林际,百鸟和鸣,经时方散’吗?”萧史理所当然地道。

  “可是——她们是会对大王说的。”弄玉指着外面,“她们是秦国的婢女,不是我的。”

  “不会,”萧史伸出手指,在他自己太阳穴旁边划了两个圈,“她们都是有脑的,不要骗她们,和她们说清楚利害虚实,她们就会帮忙啦。”

  “什么利害虚实?”弄玉看见白鹤在桌子上展翅,孔雀在地上走来走去,简直要昏倒,“这样——这样招摇——没多久人人都知道我这里有六只鸟了。”

  “不会,你看它们的嘴巴都被我绑起来了。”萧史关起窗户,以防会飞的白鹤跑了,一边道,“我想啊,我们这几天天天半夜相见,你的婢女又不是聋的,十有八九都已经知道我和你‘郎情妾意’,如果还装作什么事都没有,不免很没意思。你是公主,她们是婢女,如果你不嫁给我这样的‘仙人’,那么,以公主的身份,你必然远嫁他国。她们身为婢女,不免要离国陪嫁,这可不是很好玩的事,搞不好永远都没办法回来,无法见父老乡亲。此其一。其二,我打听了一下,无论是原来那个公主还是你,在婢女里面的口碑都很好,当然,我还打听到一件有关‘野鸡大仙’的事情,那是我的错,不关你的事。她们也希望你嫁一个你中意的郎君,例如说我。其三,我说,我是绝世奇才,因为深爱公主,必与公主成婚,否则此生不作第二人想,所以假扮仙人,入宫以求与公主匹配。她们同情得很,感动得很,所以——都答应帮忙啦。尤其是那个癸婳,热心得不得了,想必你对她不错。这些大鸟,我自己一个是偷不出来的,她们一人入一趟花园,女孩子玩鸟总比我大仙玩鸟要正常一些,又没有人想到会有人偷鸟,所以,她们一人抱一只,六个人就搞定了。我那里没地方私藏这些大鸟,她们说藏到这里来,这里地方大,自己人多。就是这样。”

  弄玉松了口气,斜着眼睛看他,似笑非笑,“我看不止这样吧,你又迷倒了我多少婢女?现在假冒仙人的,还卖弄风骚?你不怕被人看见抓去砍头?”

  “我没有!”萧史皱起眉,很肯定地道。

  “没有?”弄玉耸耸肩,“算你没有好了,是她们有,好不好?”她看这一屋子大鸟,“我要拿这些大鸟怎么办?”

  “这个我早有计划了,只要有人帮忙,就一定可以。”萧史笑咪咪地道,“到时候你就知道。”

  “好,你保证不出问题?”弄玉怀疑地问。

  “我保证,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这句古话是对得不能再对了,哦,不,这现在不是古话,这叫做‘洞烛先知’。”萧史指指天上,“我等变天,起风下啊!”

  “还有啊,这里不止是白鹤孔雀的问题,还有其他的。按照书上写的,秦穆公会问你两个问题,‘子知笙、萧何为而作?始于何时?’还有‘卿吹箫,何以能至珍禽也?’这两个问题答案好长,你背完了没有?”弄玉问。

  “啊?”萧史表情僵硬地转过头来,“还有其他的?”

  “有啊,当然有啊,你没有把书看完?”弄玉翻出书,“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一共十二行,喂,背书啊!否则他问起来你回答什么?”她看着萧史,怀疑地扬起眉,“你为什么苦一张脸?”

  “我不会念古文——”萧史小小声地道。

  “这个一定要背,不可能瞎编的!这全部都是历史知识,专业知识,没背不可能会的!”弄玉拿起书,摆在萧史面前,“我陪你念,乖,背起来好不好?”

  “我不要。”萧史一张脸苦兮兮的,赌气地道,“我不要!上一次什么秦国晋国滑国郑国我已经昏了,我不要念古文!”

  “喂,你不是要做孔夫子吗?不会念古文你怎么知道孔子孟子朱子?不要装傻了,起来——念书!”弄玉似笑非笑地看他,“萧大仙人,不要赖皮了,起来啦,背书啦!”她在已经把头埋在桌上的萧史的耳边轻轻地道,“你不起来,我立刻去对大王说你是假冒神仙,叫他来‘打假’。”

  “哇——这就叫最毒妇人心,你真会翻脸。”萧史把头埋在两只手臂之间,闷闷地道,“我不要背啦,你念完,把大概内容告诉我,好不好?我最讨厌背书,最讨厌背书了!”他抬起头,可怜兮兮地看着她,“不要背好不好?”

  “不好,不要对我撒娇,无效!”弄玉学他那样笑咪咪地看着他,“念书,你不是很会背台词吗?Shellsea哦,演戏,唱歌,不都是要背台词的吗?”

  “那些不是古文!我讨厌古文!”萧史很大声地道。

  弄玉不理他,扬起眉,问,“子知笙、萧何为而作?始于何时?”

  “我怎么知道?”萧史很顺口地答。

  “卿吹箫,何以能至珍禽也?”弄玉又问。

  “没有啊,我吹箫不会有珍禽的。”萧史闷闷地回答。

  “这样的后果,两个字——砍头!”弄玉摇摇头,“算了,我不管你了,至少,我还不会被砍头,我不管你了,你在这里‘我最讨厌古文’好了,还有这些大鸟,你要照顾好,不要让它们比你先死——饿死。你记得解开它们嘴巴上的绳子,喂它们东西吃啊!”她说完,很潇洒地甩甩袖子,走了。

  萧史看着她走掉,闷闷地赌气,小小声地说,“人家既然会吹箫,老师当然会教箫是哪里来的。人家早就知道了,为什么还要背古文?都不相信人家真的很厉害。”他把头抵在桌上,闷闷地生气,“哼,对人家没有信心!”

  弄玉出去,绕了一个圈,躲在窗户外面偷看这个装模作样的家伙在干什么。癸婳陪着她偷看。只见萧史先是趴在桌上念念有词,然后就满屋子乱走,拍拍这只白鹤,摸摸那只孔雀,唉声叹气。

  “他为什么不开心?”癸婳好奇地看着她的公主,“公主对他说了什么?”

  弄玉耸耸肩,“也没有什么,他自己在发疯,对了,他到这里来,孟将军不知道吧?”她突然问起正事。

  “不知道,知道了还得了?”癸婳嫣然一笑,“这位——仙人聪明得很,他对客馆的人说,他要修炼法术,暂时离开,只要大王召见,他会立刻显身。客馆的人见他是大王特地要孟将军从太华山请回来的,信得不得了,不会找他麻烦的。”

  “那就是说,他现在没有‘容身之地’,要住在我们这里了?”弄玉庆幸现在孔子还没有出生,大家还不知道什么‘男女之防’,否则,萧史岂不是要娶了这全部与他“共处一室”的女人?不就有二三十个那么多?尤其,这寝宫有这么大,人这么多,都是女的。

  “是吧。”癸婳可没有弄玉这么多心思,依旧嫣然,她看不出萧史柔软稚气的外表之后的东西,只觉得他玲珑可爱,很好玩,也很好笑,看着萧史的表情,人就会无缘无故开心起来。公主姑娘嫁给了这位不顾生死爱她的仙人,也是很美的一件事,虽然,遗憾的是,他不是真的仙人。癸婳就是这样想的。

  “癸婳,你先去找点东西来给这位仙人吃好了,我看他忙了很久,也没有吃什么东西。”弄玉吩咐。

  “是。”癸婳退下,心里想,公主姑娘对这位仙人也很好、很关心呢。

  癸婳刚走不久,只听屋子里一声惨叫,弄玉吓了一跳,往屋子里看去,只见萧史一脸懊恼是一脸懊恼,但他还是老老实实按照弄玉的话在喂那些大鸟吃东西。

  不料那些大鸟对于嘴巴被绑本就非常不满,萧史一解开其中一只孔雀的嘴巴上的绳子,那只孔雀毫不客气地开口啄了他一下,啄在他的手背上,登时淤青了一大块。萧史猝不及防,吓了一跳,叫了一声,差点把那只孔雀一手摔到墙上去,但不知又想到什么,硬生生忍了下来。

  “喂!”弄玉也吃了一惊,急急绕到正门,冲了进去,“没有怎么样吧?”

  “啊?”萧史抬起头来,看见弄玉陡然冲了进来,他又呆了一下,“你一直在外面?”

  弄玉再潇洒也禁不住脸红,她的确是躲在外面偷看他在做什么,她咳了一声,逃避话题,“咳咳,你的手怎么样了?”

  “还好,青了一块。”萧史倒是没有对受伤的事大嚷大叫,他很稀奇地看着她,然后很得意地宣布,“你又关心我。”他笑咪咪地举起受伤的那只手,“你在外面偷看,你做很无聊的事!”

  “我没有!”弄玉就像做贼被当场抓住,作困兽之斗,垂死挣扎,“我没有!”

  “你做很无聊的事,因为你关心我!”萧史宣布。

  弄玉哼了一声,“就算我关心你,那又怎么样?不应该?”她脸上红晕,本来晶莹雪白的肤色染上一层颜色,显得娇美动人。

  “不是不应该,”萧史看着她脸上的颜色,突然微微一笑,收起他的稚气,“只不过,我这一斤牛肉至少值得半斤白糖,我很开心。”他眯起眼,眼神晶亮地看着她的眼,直直看着她的眼,“我很开心,真的。”

  “不要这样看我。”弄玉心弦俱颤,这个不是娃娃的男人,被他多看上几次,那就像是老巫婆对白雪公主施的咒语,再也回不了头,逃不出来了!她想也没想,使出她的老招,一伸手遮住他的眼睛,“不许这样看我!”

  萧史慢条斯理地把那只啄了他一口的孔雀的嘴巴再次绑了起来,一边道,“如果你是注定的话,就算我不看你,你还是——逃不掉的。”他说这一句的时候说得很轻,很低,连弄玉都没有听见。

  弄玉勉强咳了一声,要打破这样暧昧的气氛,胡言乱语,“你刚才为什么没有摔死这只大鸟?”一边说,她后退,退到她认为安全的距离——一米之外。

  萧史稀奇地扬起眉,“我为什么要摔死这只大鸟?它又没有错,绑它嘴巴的是我,它咬我一口,又什么不对?又何况,它是过几天作弊的主角,我摔死了它,你怎么办?我怎么办?”他安慰地摸了那只孔雀几下,“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你还是不要靠近它们了,它们的嘴巴虽然绑了起来,但敲起人来还是很痛的。喂鸟的事我来,你走开。”他说得很自然。

  “那——我叫癸婳找伤药来给你上药。”弄玉匆匆准备从这屋子里逃走,一脚踩出房门的时候,又忍不住回过头来,“你小心一点,不要让它们啄得你一身伤,那多么——多么难看!”

  萧史笑了,“是,我会小心。”这个小女人,真是!明明关心,一定要装得“我不是特地对你好,我是顺便对你好”的样子,很傻,也很可爱。


 乘龙快婿:第6章 现代科技


  过了几天,秦穆公召见。

  萧史的运气很好,召见的那一天正是起风的天气,召见的时间正是傍晚——秦穆公不到傍晚也没有空。

  秦穆公本来对萧史没有什么好印象,那天弄玉的叙述似乎稍稍夸张了一些,他虽然疼惜女儿,没说什么,但对“萧史”此人却是并无好感。

  但那是在看到萧史之前。

  萧史依旧穿着那件用弄玉的拖地麻布改成的“仙服”,衣袂飘飘,白衫素素,一派的仙风道骨,加上一张玲珑漂亮的脸,眯起眼睛一笑几乎会亮花了人眼。

  秦穆公一看,心下先生三分好感,暗想,这位仙人果然形容不同俗人。

  当然,萧史一身柔软稚气的阳光气质——那是纯“现代”的大男孩气质,秦穆公从未见过,自然觉得他与众不同。

  “赐坐。”秦穆公对左右侍臣示意,同时对萧史道,“先生请。”

  萧史自然毫不客气地坐下。

  “先生擅吹箫,不知可会吹笙?”秦穆公对萧史好感即起,原本要板的脸就板不起来。

  萧史神态从容,“臣只能吹箫,不能笙也。”这一句是第一句,他背得很熟,只是秦穆公的问题与原来不太一样,书上写的是“闻子善箫,亦善笙乎?”不过既然意思是一样的,他也不计较啦,想必秦穆公的古文水平没有弄玉这课本古文的作者好。

  秦穆公一怔,弄玉要寻的本是吹笙之伴,不知这吹箫的合不合女儿的心意?沉吟了一下,“本王想招的本是吹笙之侣,如今先生善箫不善笙,只怕并非小女佳偶。”他挥挥手,“孟明,请这位先生下去。”

  萧史老神在在,安稳地坐在椅子上不走。

  弄玉躲在帘后,名是选夫实是作弊助理,见形势不妙,挥挥手,癸婳应手而上。

  “大王,公主传话,笙与箫本是同类。先生既然善箫,为何大王不让他一展所长?让他怀技而去,不是很可惜吗?”癸婳这几个字不知道背了多久,到了大王面前,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像僵尸一样念完,僵尸一般退下。

  秦穆公倒也没有发现这位平日娇柔伶俐的婢女刚才表现得像个僵尸,听她这样一说,自觉有理,“嗯,先生不如吹奏一曲,如何?”

  萧史自然“欣然同意”,开始吹箫。

  弄玉在垂帘后面听他在秦穆公面前吹他的《我在这里》,心里暗暗好笑,在心里默唱歌词。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

  朋友敌人过得很纷繁

  被需要的感觉——是一种温暖——

  他们以为我孤单其实我并不孤单

  我需要一种——距离感——

  我有我的朋友我的敌人我很快乐——

  我有我的昨天我的今天我不悔过——

  虽然我已消失我已走远你还爱我

  那就相信我放手任我一错再错

  永远记得你们曾经爱我的歌

  曾经为了我而哭过

  那就答应我

  请祈祷我的选择在不同星空看着流星一样飞过

  请相信我我已找到——我的结果——

  很好听的歌,不知道秦穆公能不能欣赏?如果秦穆公竟然可以欣赏,那萧史真是笑死了,他的歌竟然有这样一个霸主喜欢——弄玉在为萧史幻想,幻想到一半,眼角一扫,看见癸婳回来,“癸婳,你刚才差一点露馅,那里有人讲话讲得那么僵硬的?幸好大王没有注意你。”

  癸婳全身都在发抖,颤声道,“我……我……我从来没有在大王面前说过……说过假话……我好害怕……”

  “不怕不怕,你已经回来了,你说得很好,很好。”

  弄玉微起歉疚之心,都是她不好,弄得这小婢女吓得要死,做她不敢做的事。

  癸婳惊魂稍定,喘了两口气,“公主,准备吹风啊!仙人第一曲要吹完了。”

  弄玉早已有备,拿出装了随身听电池的电风扇,笼在袖子里,悄悄拉开垂帘的一个小小缝隙,她是公主,就躲在秦穆公背后的垂帘内,也没有人敢走近她身边,也没有人敢盯着公主看,所以,她这一个小小动作没人注意。伸出袖口,她按下开关,小小的电风扇吹出一股微风,正好让秦穆公感觉到衣袂微飘,大喜,“先生吹箫,竟有清风习习。果是仙人啊!”

  萧史正对着那垂帘,明明看见弄玉在秦穆公背后弄鬼,却又不能笑,忍在心里好难受,吹岔了几个音,幸好也没人听出来。

  第一曲毕。

  萧史再吹第二曲。

  这回吹的是《放逐系列》,弄玉小心翼翼地收起电风扇,从垂帘的缝隙里看天。秦穆公在弄玉的风台上接见萧史,台上并无屋顶,而是直透蓝天,秦穆公只是在背后放了屏风垂帘而已,垂帘之后便是弄玉。

  此时已是傍晚,天气从微热到微凉,本就容易起风,天上的晚霞明红娇黄,天色蓝紫,煞是漂亮。萧史吹到一半,抬头看天。

  秦穆公不禁也随着他的心理暗示抬头看天,只见天上彩云缓缓移动,色彩鲜明艳丽,有聚合之态,心下更是惊佩,“先生二曲,令彩云四合。”

  萧史一本正经地吹,微微点头,似乎这变天时候的晚霞之所以会动,全是他吹箫的功劳,而不是什么季风洋流的变化造成的。

  “他以为他真是神仙啊?”弄玉在帘内摇头,闲闲地道,“我看他已经忘记自己是谁了。”

  癸婳摇头,“仙人是真心喜欢公主的,他为了要娶公主,做这么危险的事,公主你难道不明白,还要这样讥笑他吗?公主,仙人真的对你很好。”

  “很好?”弄玉慢慢地不笑了,悠悠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他对我很好啊,可是,有些事情不是光有‘很好’就可以解决的,癸婳,你不明白。”

  癸婳认真地道,“癸婳的确不明白,公主是公主,仙人是仙人,有什么事情做不到?还有什么可以烦恼?”

  “烦恼的——就是,”她叹气,“我不是公主,他不是神仙。你明白吗?你不明白。我不是他的白雪公主,他和我不同,他是王子,我不是公主。他不是神仙,不能把我变成公主。你明白吗?当王子娶的不是公主的时候,王子一般是不会幸福的;当灰姑娘嫁给白马王子的时候,婚礼之后是不会幸福的。因为灰姑娘已经做了十几年的灰姑娘,她无法摇身一变变成公主,而王子却已经做了十几年的王子,王子觉得糠皮是猪吃的东西,而灰姑娘觉得那已经是最好的晚餐。王子的朋友请灰姑娘喝鸡尾酒,灰姑娘说她只会生火砍柴,这样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会开心?王子的妻子,不能不是公主,你明白吗?童话只是童话,我们普通人要过日子,不能活在童话里。”她悠悠地道,眼神像看着很远很远。

  癸婳茫然不解,“公主?”

  “公主在念咒,你当作没听见。”弄玉笑了笑,“准备了,仙人要吹第三曲了。”她把玩着衣服的带子,像十分十分地漫不经心。

  萧史第三曲,这可是关键的一曲,那些咬了他一口的大鸟是不是能听话表演,关系到萧史这位冒牌神仙是不是能继续存活,然后是不是能坐上秦穆公女婿大位的大问题。

  第三曲开始。

  弄玉估算着时间,“放鸟!”她低声下令。

  癸婳点点头,拿出一只玉钗插在头上,玉色晶莹,闪闪发光。

  远处早早就已爬到树上的其它婢女们一见癸婳的头上插上那只玉钗,便立刻解开麻袋,把两只早在袋子里闷得要死的两只白鹤放了出来,当然,不会忘记解开它们嘴巴上的绳子。

  秦穆公只听“扑啦”几声,两只白鹤冲天而起,结伴飞了几圈,便拼命地往自己的窝飞去,震惊钦佩之余,还来不及赞叹。弄玉手一挥,“再放!”

  癸婳又往头上插了一支金钗。阳光下金光闪闪,更是夺目。

  那边树上的婢女们悄悄把那四只孔雀两对分好,把它们的脚绑在树上,让它们跑不了,才解开它们嘴巴上的绳子。

  此时弄玉在垂帘之后发出一声声音不大不小,刚刚好让秦穆公听到的赞叹,“此真吾夫矣!”

  那边的婢女乘秦穆公注意弄玉的反应的时候偷偷下树,准备其他。  

  秦穆公刚刚听见女儿的赞叹,突然听见鸟鸣之声,抬头只见四只两对孔雀分两边而栖于树上,大声和鸣。

  他不通鸟语,不知道那是被绑脚的孔雀在严重抗议,不禁赞叹,“先生真神仙也!”

  萧史装神弄鬼正装得出神入化、炉火纯青,眼睛一瞄差一点眼珠子掉出来——那些白痴没知识的婢女!把雄孔雀和雄孔雀绑在一起,雌孔雀和雌孔雀绑在一起——这世界上有这样“成双成对”的吗?又不是同性恋!他边吹,边拿眼睛偷看秦穆公,幸好秦穆公只怕和她们一样没知识,或者老眼昏花没看见,只是“龙颜大悦”,倒也没有发现雌雄不分的问题,心里暗叫侥幸。

  此时百鸟鸣声响起,如和箫声,极是动听。

  秦穆公赞叹完一样,却发现又出一样异景,“这百鸟和鸣,不知其鸟在何处?”他问的是孟明。

  孟明明明没看见鸟在何处,但将军做久了,话还是会说的,“启禀大王,此百鸟必是异鸟,既是异鸟,非寻常可以见得,必在林中深处。末将托大王洪福,得听此仙乐,是末将的福分。”

  萧史险些一口气吹岔了转不回来,那是用弄玉的随身听录下来的鸟叫,此时放出来给秦穆公听,哪里是什么异鸟了?不过就是他那一只老母鸡和弄玉那六只大鸟的叫声,外加弄玉的一些婢女的尖声怪叫,学来的鸟叫声。

  好不容易第三曲吹完,他还要装出一脸正经,不能笑出来,对他这样爱笑的人来说,真是千古未有的酷刑。  

  弄玉在里面已经和癸婳抱在一起无声地笑成一团,弄玉极力控制自己不要笑出声来,一面有气无力地道,“癸婳,叫她们放了那几只孔雀——”她话没说完就继续笑,笑得好辛苦。

  “是——”癸婳笑到没力,拔掉了头上的金钗。

  那边等候的婢女一拉绳子,那孔雀脚上打的本是活结,这在树下远远一拉,立刻就可以解开,那几只被迫“栖集于林际”的大鸟立刻扑翅从树上滑翔而下。

  一切没有落下任何痕迹。

  “先生真是仙人。”秦穆公现在对萧史佩服得五体投地,“先生知道这笙和箫是何时而作?又开始于何时?”

  弄玉暗暗叫苦,这个懒虫,拼了命不背古文,现在一句话答错就是砍头,哦,也许是枭首,也许是车裂,也许是——腰斩?烹?沉河?她脑子里一下子转过了她背过的二十几种先秦的死刑酷刑,几乎看见萧史血肉模糊的下场——不过,她明明知道他怕死,没有把握不会站在这里,但她还是害怕。

  让她忍住冲动没有冲出去拉起萧史掉头就跑的,是她对萧史的信心——他不做没把握的事,虽然看起来胡闹莽撞,但是他要做的,一定可以做成!

  “笙者,生也。女娲氏作。发生之意,按律应屑太簇。箫者,肃也。伏羲氏作,肃清之一,按律应属仲吕。”萧史微微一笑,安然道。

  秦穆公点点头,“愿闻其详。”

  萧史负手,在风台上缓缓踱了几步,缓缓地道,“臣执艺在箫,但请言箫。”

  秦穆公点头,“准。”

  “伏羲氏编竹为箫,其形参差,犹如风翼,其声如风鸣。大者‘雅箫’,二十三管,四寸;小者‘颂箫’,十六管,二寸。此二者谓之箫管。其无底者,谓之‘洞萧’。后人厌箫管之繁,专用一管而竖吹之。如臣之箫,今之箫不同于古之箫也。”萧史背持赤玉箫,负手望天,做足了神仙样。

  秦穆公又敬佩了三分,“不知卿之箫何以能至珍禽?”

  萧史心里暗笑,这还不容易?只要你有帮手,什么事都做得成,当然,还有,就是要你要有够好骗!脸上仙风道骨,“箫虽自箫管而专用一管,但凤鸣之音犹在。凤为百鸟之王,百鸟闻声而聚。”他一下子没说下去,因为想起那“百鸟之音”的来历,差一点笑出来,连忙道,“昔日舜作箫韶之乐,凤凰应声而来仪,乐之动情,风犹可至,何况其它百禽?”

  秦穆公点头,萧史的声音柔和动听,他也很喜欢,“本王有女弄玉,喜爱吹笙,愿托付与先生。”

  萧史假意推迟,“史本是山野闲人,不敢担当王侯。”

  秦穆公正色道,“本王只此一女,喜爱音律,先生之箫能通天地,如不托付与先生,小女托付何人?”

  萧史台词背完,无话可说,拜谢。

  于是当日秦穆公下令,要萧史即刻换一身衣裳,与弄玉成婚。

  晚间,萧史被送至凤楼。


 乘龙快婿:第7章 以人为本


  “没有想到,我真的嫁给了你。”弄玉可是不会老老实实戴着那张红盖头等着萧史的,萧史还没有来,她就不客气自酌自饮,把交杯酒喝得差不多,桌子上的菜也吃了一半。“在几天之前,我还以为我是要永远当假冒公主。”

  萧史只是笑笑,看着她,“现在你是我的妻子。”

  “喂,这是假的。等你把我带走,我就不是你老婆了。”弄玉用筷子敲他的头,“你不会今天装神装到傻了?这是假的,Do you understand?”

  萧史不答,只是依旧那样笑笑地看着她,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

  弄玉的笑慢慢僵了,“你不会是认真的吧?”她慢慢地后退,“今天的事是假的,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你不要以为,我真的嫁给了你——”

  “你的确已经嫁给了我。”萧史的眼睛里闪现着他那少见的优雅的魅惑,“今天,你嫁给了我。”

  “我——”弄玉开始感到紧张,她缓缓抓起一个枕头挡在胸前,防备地道,“你想怎么样?”

  “我从来没有和一个女人进过洞房。”萧史不笑了,“你说这不叫我娶了你,那么,这叫做什么?”他看了一眼那个枕头,摇了摇头,“我不是色狼,你也不是我用暴力就可以征服的女人,我就算要了你的人,你还是会逃的。”他眨了一下眼睛,那眼神如化了酒的魅惑——醇厚、深湛,黑得漂亮,“我可以吻你吗?”他问了一句很俗的话,但在他这样如酒的语气问出来,氤氲着极度惑人的气氛。

  “我——我还没有20岁——”弄玉开始紧张得六神无主,胡言乱语,她抱着那个可笑的枕头,一步步后退。

  萧史笑了,“那又有什么关系呢?”他站起来,“你吻我的时候,不是也很大胆?”

  “那不同,”弄玉站定,她抬起头看他,定定地道,“我吻你的时候,我知道我是不认真的。”她很紧张,紧张得像绷着一根弦;但她不懦弱,她也反击。

  “你就能确定,我是认真的?”萧史似笑非笑。

  弄玉乌溜溜的眼睛盯着他,“你是认真的,你一直都是认真的,所以我害怕。”她无所适从地摊了摊手,双手比划了一下,“我不适合你认真,你强迫我爱你,对你来说,也许是你的胜利、你的征服;也许,你以为爱我,只不过是你好奇,因为我一开始就说不想喜欢你。但对我来说,我会输得很惨。我说了要爱上你很容易,但我不愿爱你,你不要强迫我好不好?我不是潇洒得可以陪你玩什么爱情游戏的人,也许我做不到一拍两散、再见变是朋友,或者什么合则聚、不合则散;我也许会一哭二闹三上吊——这样的人很讨厌的,我们现在这样的关系不是很好?何苦逼我变成令人讨厌的女人?”  

  萧史微微地叹了口气,“为什么你就能想这么多?我说我想吻你,就是我想吻你而已,你就可以想到一哭二闹三上吊去?我们还没有谈到感情,你就想到分手?我还没有说为什么喜欢你,你就认定我是在玩弄感情?”他摇摇头,“我不管你是怎么想,现在,我想吻你。”他如此魅惑地揽住她的腰,用如此漂亮的眼睛瞬也不瞬地看她,然后微微一笑,用如此温柔的语气,轻轻地道,“今天我们新婚,我不能要你。难道吻你也是一种奢求?”

  弄玉眩惑地看着他的眼睛,低低地道,“你——好会迷惑人——以前那些以为你是娃娃的人——都应该去死——”

  萧史眼神漾起一层更深色更危险的光彩,轻轻摇头,低低地道,“不要说话。”

  弄玉开口欲言,他附下身,很缠绵地吻了她。

  弄玉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吻着她的男人,他竟然带着笑,眼眸浅浅含笑,竟然还带着他那样柔软骄稚的神韵,像很稚气很稚气地吻她,然而那眼眸深处却是那样深湛的危险和侵略——他的吻很清淡,并不是如何充满情欲的深吻,他只是浅浅地吻着她的唇,轻轻吮吸着她的唇,很暖昧,很煽情,很魅惑,但——并不令人讨厌——绝不令人讨厌——弄玉不排斥如此令人动情的吻,她也轻轻地回应他。

  两个人的唇还没有分开,萧史就笑了。他的唇形的变化,弄玉可以清清楚楚地感觉到。

  “你不是害怕吗?”萧史低声问。

  弄玉缓缓把头后仰,“害怕,我到现在,还是害怕。”她也低低地道。

  “害怕我伤害你?”萧史眨了一下眼睛,“我知道你不喜欢听保证,但是——”他的声音非常低,带一点微微的哑,“我不发誓,我相信,”他重复了一遍,“我相信,”他缓缓看向弄玉的眼睛,“我不是要玩什么游戏,我也玩不起这样的游戏,我也——不是潇洒的人,我到现在喜欢的女人,只有——你一个人——而已——”

  弄玉的眼睛睁得更大。

  萧史立刻摇头,他明白弄玉的意思,“不要说我骗你,你会伤害我。我没有骗你。我喜欢你,因为,你是一个值得我喜欢的女人,你合适我,我知道。”他又很快接下去,“我知道你有很多缺点,你重感情又怕伤害,所以你装自由、装潇洒;你有些自卑,所以总会强调我们是不同的人;你还很直率,开口说话从来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很容易得罪人;你还很爱漂亮,非常注重仪表,很维护形象,你也并不如何上进积极,如何出类拔萃。但是——我知道你适合我,你脑筋清楚、你非常实际、你不够天真浪漫,这些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喜欢照顾你,喜欢看你。”他认真地看着她,“你明白吗?”

  弄玉的表情有些怪异,勉强笑了一下,“我不明白,我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多缺点,我一直以为自己很好。”  

  “不要转移话题!”萧史懊恼地道。

  他一懊恼,那孩子气就全部冒了出来,把好不容易酝酿的魅惑暧昧的气氛破坏得一干二净。他那个样子,就像只气鼓鼓的大白兔,还是白白软软的那一种。

  弄玉忍不住好笑,“咳咳,你不要生气,你生气起来好好笑。”她转过身,不要看见他懊恼的脸,抑制自己想笑的情绪,才回过头来笑笑,“如果你真有你说的那样了解我,我还有什么话好说?被另一个人这样认真地关注,你是认真要喜欢我。但是,你是喜欢我的那一种‘感觉’吧,感觉是会变的——”

  “你没有听懂我的话。”萧史皱起眉,“我喜欢你,因为我觉得你很好,你问我你哪里好我说不出来,我只能说你有哪些不好,而我不在乎哪些不好。你懂了没有?我喜欢你就是喜欢你,哪里有那么多道理?有道理就不是喜欢你了。”他懊恼,但不想懊恼得让弄玉看见,又不想懊恼得孩子气十足,一张怪脸,只会让弄玉看了更好笑。

  “我知道你现在是认真地要喜欢我,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弄玉有些不忍心看他这样懊恼不顺心,“我可以现在和你谈恋爱,但是,如果我们可以回去,我们就分手,好不好?”她强调,“这是我最大的让步,你不能要求我和你天长地久,我不能承诺那么久。”

  萧史迅速抬起头看她,“真的?”

  “真的。”弄玉更觉得自己是在安慰一个懊恼的小孩子,一点都不像是被人告白的女生,一点幸福浪漫的感觉都没有,“不过,我有一个条件,我只有一个条件。”她强调。

  “如果我们可以回去,就分手?”萧史缓缓地问。

  “是,”弄玉正色道,“回去之后,你是你,我是我,你做你的歌手,我回我的学校,互不相干。”她从来不会奢望不属于她的东西,在现代社会之中,萧史绝对不是适合她的人,勉强要求两个不同背景的人守着一份可能随时变质的感情,她宁愿先分手。不愿经历什么风波什么痛苦,她对这份感情没有期望,不敢有期望,分手——是最好的结局。

  萧史歪着头看她,似乎笑了笑,“好。如果可以回去,我们就分手。”

  “那时候,你就不会觉得我很好很好了。”弄玉柔声道,很安慰似的轻轻拍了拍萧史的头。

  “如果,我还是觉得你很好很好呢?”萧史问。

  “那是不可能的,世界上比我好、比我漂亮、比我能干,比我善体人意的人很多。”弄玉笃定地道。

  “但她们都不是你。”萧史低声道。

  “到时候你就忘记我了,花花世界这么大,你以为遇到人很容易?往人群里一晃,两个人很容易就不见了。到时候你玩你的,我过我的,现在相处愉快,以后忘记彻底,也不错啊,也是一种很不错的经历。”弄玉安慰他。她有没有这么潇洒,其实她并不确定。

  “显然你一开始就不打算爱我。”萧史闷闷地道。

  弄玉开始烦了,“我说了我不想喜欢你,你强迫我喜欢你,现在又计较我是不是可以爱你?永远爱你?我不是多情仙子,我不愿意,不可以吗?”她耸耸肩,“你不答应无所谓,大不了我们连开始都没有就结束。”

  要求的太多,她会付出太多,然后失去太多的,他不能要求她承诺一辈子,她从来不喜欢承诺,从来都不期待永远。

  萧史叹气,“我挑了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吃饭啦,你不会饿死?不要以为装了一天神仙就可以辟谷,会营养不良的。”弄玉菜碟一推,“那,要谈恋爱,就要听我的话,现在,吃饭!”

  萧史哀怨地看着她。好好一个洞房花烛,就在吃饭中过去了一大半。

  清闲顺心的日子过去了不少,萧史就以“公主夫婿”的名义,在弄玉的凤楼陪她。自然,他既然是“仙”,当然也要时不时吹吹箫,弄一点“仙迹”出来,让秦穆公看。最稀奇的是,花园里那几只大鸟由于被人绑架得太多次了,每当萧史一吹箫,它们无论愿不愿意,都是要到规定的位置报到,时日一久竟然被训练成条件反射,一听到箫声就乖乖飞来,倒是令萧史得意了好久。

  “弄玉,我们什么时候离开这里啊?”萧史天天有事没事就爱在弄玉耳边唠叨,“在这里很无聊啊,除了吃饭,就是睡觉,会肥死的,以后要是回去,人家都不认识我了。再待下去,我连自己是谁都忘记了,不会唱歌也不会弹吉他,连车也不会开了,全部忘记了!还有啊,再住上几年,我说不定连怎么搭公车、怎么装电脑、怎么打篮球,还有——连怎么到银行领钱都忘记,天啊天啊——惨无人道!惨不忍睹!惨绝人寰——”

  “拜托,萧大仙,你已经‘功成身退’、‘衣食无忧’了。”弄玉陪他站在凤台上看被他吹箫引来的那六只大鸟,闻言指着自己的鼻子,古怪地道,“而我,我书还没念完,毕业论文还没有写,没有毕业论文就拿不到学位证书,没有学位证书就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工作就赚不到钱,赚不到钱就不能吃饭改吃西北风,然后饿死。”她泄气地把下巴抵在凤台的栏杆上,闷闷地道,“我妈妈找不到我,不知道会不急死,她一定以为我丢了,一定伤心得不得了。萧啊萧,你说我怎么办?”

  萧史微微一怔,她开口不是“萧大仙”,就是“喂”,这是她第一次叫他“萧”,不过想一想也是,难道,她还能叫他“史”吗?听起来多么奇怪?谁知道是“死”,还是“屎”?

  “你——”他本来想开玩笑的,但看见她的脸色就笑不出来,闷闷地叹一口气,“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不是你故意要让她伤心,你也没有办法,待在这个鬼地方,我都不知道究竟有没有回去的一天?难过也没有用,你难过她也不知道,不如别想那么多,好不好?”

  弄玉点点头,没有回答。她难得这样不开心,在这里待得越久,她就越不开心,抛去假公主的身份不说,她一天天计算学期的日子,过完了学期的日子,她又计算放假的日子,这么久没有消息,放假又没有回家,妈妈一定非常惶恐,一定很伤心,养到二十岁的女儿突然不见了。她说不定以为她遇到什么小巷色狼,一去不复返,说不定以为她死掉。想到这里,弄玉苦笑,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如果你真的是神仙就好了。”她低低地道。

  萧史无言,轻轻搂住她的肩。

  弄玉抱住他的腰,闷闷地把头埋在他胸口。

  “我唱歌给你听好不好?”萧史安慰地道。

  “好啊。”弄玉勉强笑了一下。

  “太阳光啊金亮亮,雄鸡唱三唱,花儿花儿醒来了,鸟儿忙梳妆——”萧史很认真地唱。

  弄玉一呆,忍不住破涕为笑,捶了他一拳,“什么嘛!”她准备好了心情听一首悲歌,结果他唱的是儿歌!还是不知道几百万年前什么年代的儿歌!

  “笑了?”萧史抿起嘴,眼睛在笑。

  “笑了,不想了。可不可以?算我怕了你,每次人家要想一点正经事,你就来捣蛋。”弄玉嘴上在骂,心里却是感激的。萧史的好意,她当然明白。

  “你——没有妈妈吗?”她笑完了,抬起头问。

  萧史皱起眉,很委屈地看着她,“我当然有,没有妈妈,我从哪里来?”

  弄玉一怔,她从来没有听他说起过家里,直觉地以为他没有父母,“你不怕你家里人担心?”她小心地放低声音,怕影响他的心情。

  萧史只是笑笑,拍拍她的头,“你已经在担心了,不需要多一个人担心。我的父母在国外,我到哪里演出他们都很支持,他们相信我可以自己解决自己的事,即使我很长时间没有消息,他们也不会担心的。”

  “胡说八道。”弄玉摇摇头,“无论你的父母多么开明,你多么能干,做父母的不可能不关心自己的子女,你如果不见了,他们一定同样伤心,同样痛苦。”她叹气,“这就是父母的伟大,自己的孩子,残疾也好,白痴也好,聪明也好不聪明也好,出色也好不出色也好,都是一样的关心,一样的疼爱。”

  萧史叹气,“我的公主夫人,不要乱发感慨了,父母都很伟大,可以了吗?我小学作文就写过了,什么‘父亲的背影在我眼里越来越高大,我就越来越渺小’之类。”

  弄玉狠狠地瞪了他一眼,“每次人家在说正经的,你就要捣乱。”她挥挥手,“算了,我们出去玩玩好了,今天天气这么好,又这么早,不出去很无聊啊。”她对天伸了一个懒腰,“我们出去骑马!”

  “我不要骑马!”萧史嘟嘟囔嚷地嚷,“我讨厌马!”

  “我不管,我是公主!我要骑马就骑马!你有本事骑凤凰啊,你骑啊,骑啊,骑给我看!”弄玉哼哼地道,“我要骑马,你不骑我叫父王拉你去砍头!”

  “哇——你好威风——哦——”萧史啧啧称奇,“做了几天公主,你就要变成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真是啊——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他拼命摇头,“还‘你父王’,你父王不是听你说是在丰来电器厂做工程师吗?杀人犯法的,要坐牢的——”

  弄玉哭笑不得又哑口无言,“好啦好啦,我错好不好?都是我错,我趾高气扬,我无理取闹,我仗势欺人,你厉害,你伟大,你情操高尚,你思想觉悟高,你英明神武,可以了吗?”她硬生生拉走他,“总而言之,我要骑马,你陪我去!”

  “我不去!”萧史哇哇地叫,“马很脏!”

  “我不管!”

  “马很凶会咬人——”

  “你才会咬人!”

  “我很温柔的——”

  “你温柔个鬼!”

  “我温柔!”

  “你没有!”

  “我漂亮!”

  “你去死!”

  弄玉和萧史远去,刚才在一旁伺候的婢女忍不住偷偷地笑,虽然公主和仙人的对话有一大半听不懂,但是最后这几句是听得懂的,都忍不住好笑。




  一个宁死不骑马,一个非骑不可,结果当然是——弄玉骑马,萧史步行。

  “去哪里?”萧史问,“你非出来不可,想到哪里去?”

  弄玉骑在马上,左顾右盼,“我想去我们第一次来到这个鬼地方的那个——算是山区还是草原的地方?我想可能会很远,所以要骑马,可是你又不听话,死活不肯骑。”她骑在马上,居高临下,拍拍萧史的头,“走得辛苦吗?”

  “不辛苦!不要拍我的头!”萧史很懊恼地道,“我不是小孩子!”

  “好好好,不拍,不拍。”弄玉耸耸肩,谁叫他长的一脸“欠拍”的样子?“要不要上来一起骑?”

  “不要,这只马活得好好的被抓来训练作坐骑就已经很倒霉了,还要被人坐来坐去,指挥来指挥去,多么可怜!”他摸摸那只马,“而且它又很脏。”

  弄玉叹了口气,立刻从马上跳了下来。

  “干什么?”萧史吓了一跳,“摔下来?”

  弄玉白了他一眼,“你才摔下来。”她拍拍身上的衣服的褶皱,“你说得有道理,我当然跳下来,这马的确是挺可怜的。”她对着蓝天伸开双臂,深呼吸一口气,“我们放了它好不好?”她是不太怜惜动物的,但萧史喜欢。他对动物都很好,对它们“温柔体贴”得有时她都觉得有些吃醋,他还会对她捣蛋,但他从来不会对那些大鸟捣蛋,宝贝得像他儿子一样。也难怪那些大鸟一听见他吹箫就飞来啦——一飞来就有东西吃嘛!他还会很无聊地跑到花园里挖蚯蚓挖蛆虫,找坚果找浆果来喂鸟,那些鸟自然只有分外巴结的份。他既然喜欢,有什么不可成全的?

  “好啊好啊!”萧史欢呼一声,回过头来看看弄玉,笑咪咪地道,“你真好。”他抱过她在她额上“嗒”的一声轻轻吻了一下,又赞道,“你真好!

  成婚这么久,她对他这样的行为已经习以为常,“好啦,想放就说,干什么假惺惺?过两天把我们凤台的马全放了,好不好?”

  “好啊!”他连连点头,突然道,“我们先把它洗干净好不好?洗干净再放。”他眉开眼笑地指着不远的山脚下,“那里有水噢!很漂亮的水!”

  弄玉转过头去看所谓“很漂亮的水”,只见不远的一处山脚下,一处莲塘,清水涟涟,水色黑蓝,晶晶闪烁着蓝天的光彩,水面上层层睡莲,色作娇黄,微微粉白,微风一来,满塘的睡莲微微浮动,轻轻摇摆,非常——美!

  “哇!”她情不自禁地低呼。

  萧史笑了,拉起她的手,“我们来玩水!”他一手拖着弄玉,一手拖着那匹高头大马,往莲塘跑去。

  跑着跑着,“咦——”萧史大叫,“弄玉!你跑得这么快干什么?喂!会摔死的!喂喂喂!停一下,慢一点!喂——”

  弄玉在另一边大叫,“不是我跑得快,是马——”

  原来,萧史拖着一人一马往莲塘奔去,那马走了许久早就渴了,一看见有水,渐渐就开始发力奔跑,越奔越快,最后拖着萧史和弄玉飞快地往水边奔去。

  萧史一手拽着马的缰绳,那马就拖着他跑,缰绳被马力勒在萧史手上,一时也松不开,萧史不得不跟着它跑。弄玉原本不必随着马跑,但她不放心萧史,也陪着“追马”,跑得上气不接下气。

  一会儿跑到莲塘边,马陡然止步。萧史没有它“伸缩自如”的本事,一头冲入水中,“嘭”的一声,湿淋淋地起来。

  “你没事吧?”弄玉本来心急,生怕他受伤,见他站起来,呆了一呆,突然爆笑出来,“你——哈哈——你每一次都是这样,每次以为你有事,你就搞一些七七八八的东西来让我笑——哈哈——”她叽叽咯咯地笑,笑得抱着肚子哎哟。

  萧史不服气地皱眉,委屈地道,“我又不是故意的。”他一身湿淋淋满身都是莲塘里的淤泥就算了,头上顶着两朵粉黄的睡莲花,一大堆莲叶绿油油地垂下来,贴在他双颊上,圆圆的。

  “哈哈——”弄玉笑到岔气,“咳咳,哎哟,笑死我了。你还不赶快弄掉,还站在那里干什么?装睡莲仙子?哈哈——”

  萧史委屈地丢掉那些花花草草,哀怨道,“还笑还笑!我又不是故意每次都弄成这样,还笑!”他看见弄玉仍是笑,更是懊恼,“不许笑!”

  “哈哈,”弄玉走过来,帮他抖掉衣服上的淤泥,“呵呵,你不要生气,你一生气,我就更想笑。”他生气的样子本就很可爱,在歪着头站在水里,偏偏他又不知道他有多么可爱,气鼓鼓的,才更——惹人怜爱。

  “我没有故意惹你笑!”萧史跺脚。

  “是是是,你不是故意的!呵呵,”弄玉用袖子擦他脸上的水迹,一时间爱极了他可爱的样子,踮起脚尖在他脸颊上亲了一下,“乖,快出来!不要站在水里会感冒的。”

  “我不是小狗!”萧史仍是非常不满,“不要像对小狗一样对我!”

  弄玉擦拭他脸颊的动作停了一下,看了他一眼,“我从来没有当你是小狗。”她继续整理他的一塌糊涂的头发,“我只是很喜欢你。”

  萧史的眼睛笑了,乖乖地站着让她擦。她从“我不想喜欢你”,到“我只是很喜欢你”,他知道她也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她要克服她的自卑与她那些无休无止的胡思乱想,而承认自己的感觉,是多么不容易的事。但是,她即使做出了让步,却从来没有提过,她爱他。

  她是不爱他的,她只是喜欢他。喜欢他可爱,喜欢他偶尔的胡闹,喜欢他对她好,照顾她。但她并不打算爱他,可以说她自私说她不公平,但这个“喜欢”是他强迫她接受的,她保护自己,并没有错。没有人因为另一个人对她的付出,就必须对他好,这听起来似乎不公平,但,这是尊重、是平等,我们不能强迫或者代替任何人做出应该爱谁不应该爱谁的决定,不是吗?他明白道理,他知道不能强迫她爱他,但是,他仍是觉得苦涩。他其实付出了很多,他从来没有这样全心全意对待一个女人,全心全意希望她快乐。她有什么好?他到现在还不知道,只是,喜欢看她悠悠自在的样子,喜欢她对着癸婳自言自语,说一些癸婳永远听不懂的话,喜欢看她眉眼嫣然的似笑非笑。她也有很多优点,她也善良,也体贴,坦白率直,但只要是正常人,谁都多少有一些这样的美德,那并不稀奇。为什么喜欢?为什么喜欢?

  “想什么?”弄玉勉强把萧史的衣服擦了一遍,叹了口气,“如果你想的是回去怎么交待?我会说你为了救我掉进了泥坑;但如果被大王看见了,问我你为什么不施法躲开,我就不知道怎么回答了。”她抬头看见萧史站着发呆,“我在和你说话,你听见了没有?”

  萧史惊醒,“啊?”

  “啊什么啊?”弄玉失笑,“我说了那么多,你完全没听见?”她指指水,“衣服脱掉,我帮你洗干净。幸好现在还早,晾干了再穿回去。”

  “哦——”萧史傻傻地应了一声,“衣服脱了,我穿什么?”

  “穿这个。”弄玉脱下外衣,丢了过去,“赶快脱了,洗衣服!”

  他老老实实脱下衣服,穿上弄玉的外衣,那是一件飘飘的及地长袖外套,他长得玲珑漂亮,被裙子一裹,倒是像个娇憨可爱的大女子。

  弄玉撩起裙角,在腰上打一个结,找了一个水清水深一些的地方洗衣服。她做了几个月公主,但现在下水洗衣服依旧随随便便,毫不在乎,没有半点被服侍惯了的样子,也没有娇气。

  萧史看着她忙,轻轻哼着歌,“太阳光啊金亮亮,雄鸡唱三唱……”他明白,不是爱这个女子哪里的好,而是,喜欢那一种平常。她平常,而且,她知道自己平常;她享受平常。所有的鹤立鸡群或者与众不同在她身上会显得很幼稚很土、很天真。她很真,不作假,不是她单纯到不懂得收敛,而是,她知道坦白的价值和责任。她聪明,不受欺骗;她明白事理,从来不生闲气,她几乎从来不发火,不是没有脾气,她可以体谅别人的想法,这一点理解,就很难得;还有她实际,不轻易交托全部的感情,不对人刻薄,但也不轻易信任,她懂得保护自己,因为,她知道她其实是多情的——她有很多小小的优点,然而其实那些优点都很难得。她就是个非常正常的正常人,没有其他令人讨厌或者自作聪明的毛病,他寻找这样的正常已经很久很久了,喜欢这样的平常,这不是感情一时的冲动或者迷惑,是由衷的喜欢,由喜欢——而——珍爱着——也希望一直珍爱着——可惜,她并不明白。

  “蹬蹬——”一阵马蹄声远远传来。萧史吃了一惊,这荒山野岭,哪里来的人马?

  弄玉也是吃惊,抬头一看,只见三人三骑往这里跑了过来。

  “前面何人?竟然敢在净莲塘喧哗?”带头的是一位身着巫师服饰的中年人对着他们厉声喝道:“这里是通入地狱的门第,是苍天与我王分开的地方,前面就是厉鬼池,再入就是阎王殿,你们竟然在此喧哗,扰乱大王圣地,侵犯鬼神安宁?一旦群鬼突出,天地震怒;你们担当得起吗?”

  萧史好不容易才听他说完,往弄玉一指,“她是——”

  弄玉连忙打断他,“我是——王宫的婢女,奉命在此洗衣,大人恕罪,臣妾实在不知道这是大王禁地。大人看在我们是初犯的分上,放过我们吧。”她眼见萧史一身女装,说出去是华山之仙,只怕笑也笑死人了,回去被秦穆公一问,又无法交待为何萧史这一次不能使出仙法,后患无穷。她眼见这位巫师不认识她,连忙装傻。

  “胡说八道!既是奉命在此洗衣,又怎会不知这里是禁地?又是何人叫你在此洗衣?此地离大王的宫殿有五里之遥,宫内何处不可洗衣,要你到这里洗衣?”

  那巫师的脑筋倒是不错,弄玉仓促之间编造的谎话本就漏洞百出,被他一问,哑口无言,“这个——这个——”她总不能说她是公主,公主在这里洗衣,也太离谱了。而公主今日明明和萧史一起出来,到这里萧史不见了变成一个婢女,这种谎话也实在经不起推敲。

  萧史见她不想暴露身份,只好帮她圆谎,“启禀大人,是臣妾——臣妾掉进了净莲塘,所以——她才——”他本想说她是不得已帮她洗衣。

  不料巫师勃然大怒,“你掉进了净莲塘?这塘乃是神魔之眼、地狱之门,你以身而人,必招血光之灾,看来非要以你为祭,否则难消神鬼之震怒!来人给我绑起来!”他一挥手,另外两人立刻逼上。

  “啊?”萧史委屈得不得了,“哪里有这么夸张?这不就是一个睡莲塘,不会啦,你放了我我证明给你看不会有血光之灾。你这种迷信思想最要不得,这世界上没有鬼啦,科学家早就证明,生命是一种蛋白质氨基酸的变化发展过程。你要用发展的眼观看问题,用联系的方法研究事实,用对立统一的角度看清事物的两个方面。像你相信鬼神,这就是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不符合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他一本正经地分析给这位巫师听,正确的处理问题的方法应该是如何的。

  “你给我闭嘴!”那巫师本已勃然大怒,现在更是怒发冲冠,怒火中烧,怨天尤人,“你竟然出言亵渎神明,罪无可恕!罪无可恕!抓起来!两个都抓起来,要开膛破肚以惩他的不敬之罪!”

  那两个侍从一下子用随身携带的麻绳牢牢把萧史绑了起来,看他们手法之熟练,必是常常如此掳人。

  萧史本来身手灵活,没有这么容易被俘,但他现在穿了一身缚手缚脚的长裙,还没有脱离裙子热情的“牵绊”从地上站起来,就被绑成了粽子。

  弄玉大吃一惊,看样子他们真的要把萧史抓去开膛破肚什么的,“喂喂喂,放人啊!随便抓人是犯法的!你们眼里还有没有王法啊?”

  巫师倒是很稀奇,“王法?什么叫王法?”

  “啊?”弄玉气结,“你连什么叫王法都不知道?你还是不是人啊?你枉为人臣!王法就是一个国家的法律,治国之法,王者之道!你懂不懂?”

  “法律?”巫师转头问左右两人,“那是什么?”

  左右两人摇头,“是一种新的乐曲吗?”

  弄玉看样子他们不是说笑,心里渐渐发凉——是哦,在春秋早期,似乎——还没有成文法——没有法律——至少秦国没有,商鞅还没出生,法律还不知道在哪里——天啊!那就意味着,这帮人真的可以随便把萧史抓去祭祀,把他杀死!她倒抽一口凉气,“你们——”

  “连她一起抓了,回祭坛!”巫师下令。

  萧史还在大叫:“放开我!”

  那傻瓜,不知道她愿不愿意承认身份,死到临头还不肯说出她的身份!弄玉的眼眶突然湿了,突然大叫一声,“放人!我是本国弄玉公主!你们敢擅自拿人,不怕大王怪罪吗?”她重重一摔袖子,“我要你们立刻放人!”


 乘龙快婿:第8章 可是跃巫


  “公主?你说你是弄玉公主?”那巫师仰天大笑,“你自己看看自己,有哪一点像公主?你说你是弄玉公主,我说我是那华山之仙,正好与你匹配!哈哈哈!”

  弄玉低头一看,只见自己的裙子为防水湿,全部撩起绑在腰上,脚上没有穿鞋,鞋子还在那一边的草地上,一头头发在洗衣服的时候散了,她也没有整理,手上还抱着一件衣服——男人的衣服,正湿嗒嗒地滴水。哪里像个公主?她也哑口无言,她就像个乡下的洗衣婆!尤其在这纺织技术还没有出色到可以明显体现贫富层次的地步,看衣料也看不出她是公主!“我的确是公主!你不信随我回皇宫见到大王就知道。”她也知道这种话毫无说服力,但不得不极力争辩。

  萧史有一阵子不敢吭声,他这个“华山之仙”还在地上被捆成一个粽子,万一让人知道了,“华山之仙”不免变成“华山之鬼”。但眼见弄玉事急,他突然开口道,“她的确是公主!我是——”

  “你给我闭嘴!:’那巫师和弄玉同时喝道。

  萧史一呆。

  弄玉到现在还想保护他,不愿揭穿他的身份,“他是我的婢女,他可以证明我是公主!”

  巫师桀桀而笑,“他是婢女,你是公主?你们的谎未免也扯得太大了。他是婢女,他坐在草地上,你洗衣服?你是公主?你骗谁?”

  “我——”弄玉又哑口无言,她为萧史洗衣服有什么错?可是,这个巫师是不可能理解的!

  “走了!”巫师吩咐他的左右两人把弄玉绑了,往“祭坛”去。  

  弄玉没有反抗,萧史在他们手里,她是不会逃的。

  被分别绑在两匹棕马的背后,他们很快被运到了一处离皇宫不远的地方——大概就是皇宫的偏远地带,专门用来占卜星相,预测吉凶,当然,有祭坛,祭祀鬼神!

  弄玉一到这个地方,就闻到一股诡异的味道。她侧过头看萧史。

  萧史低低地道,“血腥气——过了很久的血腥气——”

  弄玉毛骨悚然,这里——真的,用活人作祭品。

  而且,不止一次!这个巫师和他的帮手,专门掠取可作为祭品的人!她知道在春秋早期还有这种陋习,但却打死也想不到,有一天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我在做梦!”她低低地道,“我在做梦是不是?我从来没有做过什么假冒的秦国公主,从来不认识你,从来都在做梦,是不是?我在做梦所以不会真的被人杀死在祭坛上,是不是?”她看着萧史,却笑了,“和你一起死,也不错啊。”

  萧史看着她不甘而寂然的眼神,轻轻抿了一下唇,“弄玉,我真的喜欢你。不止喜欢,我很认真地爱你,很认真地珍惜你,你——明不明白?我从来没有游戏的意思,我从来——都是很认真的。不认真的人——是你。”

  “我都要死了,你还要怪我不好?”弄玉仍然没有哭,笑了,“我——一直都知道,我不认真,是我害怕我会付出太多,到最后输得太惨。我一直明白你珍惜我,一直都明白。你知道,我一直都自卑——我总觉得,我不像是可以匹配歌手的人,你太耀眼,而我——是不愿耀眼的——”

  “只要你不愿意,你就可以不耀眼。我珍惜你,就代表我也尊重你——”萧史轻轻地道。

  “我知道,我只是不敢相信,只是逃避只是愧疚我不值得你这样付出。但是现在既然要死了,就表示不可能再有变故,现在就是一辈子。”弄玉的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睛里清清楚楚映出他的影,还有——他的眼睛,“我——爱你——”她苦笑,“我一直不敢承认,但是,我说过了,要爱上你是很容易的事,而不爱你,是很困难——我克服不了那个困难。你——没有缺点,在我心里没有缺点。”她轻轻摇头,“我还是小女孩子,还是逃脱不了追星的命运吗?”

  “不是,你说爱我,我很开心。”萧史这回是真的笑了,优雅而魅惑的味道,静静地扩散,“如果你是在追星,我担保,等你开始追星,那个明星已经隐退或者饿死了。你没有把我当歌星,从来没有。”

  “那又怎么样?我就要死了。”弄玉转过头看天,旁边的人在生火,火光闪闪烁烁,映得她脸上影影绰绰,“天上有好多星星,在学校里,一颗都看不见,城市里的烟尘太大了。”她说得很平静。

  萧史深吸一口气,突然非常平静地道:“你不会死,不用等死。”  

  弄玉转过头来。

  只见萧史从被缚的马背上一跃而下,扑过来骑在她的马上,一甩马鞭,那马一声长嘶,发力疾驰,一下子去得远了。

  “跑了!”后面的人纷纷大骂,即刻骑马追了上来。

  蹄声急促,马背上震动非常,萧史解开弄玉的麻绳,把她紧紧抱在怀里,策马狂奔,一边轻轻地问,“怕吗?”

  弄玉悠悠一笑,“不怕,你带着我走,我什么也不怕。”她安然在他怀里东张西望,“去哪里?”

  “不知道,我不会骑马。我只是紧紧抓住它不从它背上跌下来。”萧史老实地道。

  “呵呵,那你还敢从那匹马的背上扑过来,不怕摔在地上?”弄玉轻笑。

  萧史低笑,“那是没有办法,我不能让你先被开了膛,那我怎么办?”

  “你的绳子?”弄玉低低地问,“怎么解的?”

  “我硬生生绷断的。”萧史毫不介意地道,“那绳子不太结实,没有尼龙纤维。”

  弄玉注意去看他的手腕,上面血迹斑斑,还有擦痕,这绳子显然不如萧史说的那么不结实。她咬住嘴唇,没有说话。

  “睡莲塘?”萧史低呼,“这马怎么跑回这里?”

  弄玉从马上跳下来,竟然还可以在水塘边找回自己的鞋,穿在脚上,“这里多不安全,他们随时会找来的。如果刚才跑回凤台也许——”

  “我不会骑马!”萧史懊恼地道。

  “我们找个地方躲起来!快一点,他们随时会追来的!”她拉起萧史的手,“那边!那边好像有一个洞!”

  “那不是洞!是——”萧史本能地更正她的话,“那是——门——”他突然瞠目结舌,“门!一个门!哪里怎么会有——个门?”

  弄玉陪着他看,那是一个铁门——上面还有油漆,绿色的油漆,在春秋时期,铁都很少见,怎么会有铁门?怎么可能还会有油漆?这绿色的油漆在白天掩在树丛里,看不出来,夜里明显比其他的山石要乎整黝黑许多。

  “那是——什么门?”弄玉呆呆地问。

  “我不知道。”萧史本能地回答。

  两个人相视一眼,心里都是暗暗发毛,不约而同想起那巫师大嚷大叫,说这里是地狱的人口,这门里是什么?

  “弄玉——你有没有发现,这个门——嗯,有一点眼熟?”萧史看了两眼,突然小心翼翼地问。

  “没有,我觉得它很恐怖。”弄玉坦白。

  “可是,可能是你没注意,我发现,它很像东风桥会馆的逃生门的另一边。”萧史小心地道,“你看,那上面有字——”

  弄玉情不自禁地握紧了萧史的手,“你念给我听,我眼睛不太好,看不见。”她低低地道。

  “东门桥11号门。”萧史念道,“名和市消防局宣。”

  弄玉陡然睁大眼睛,“你说什么?”

  萧史摸摸头,“我说,可能,我们那天触电之后,就撞破这个门出来了。或者因为我们那天触电,让这个门变成在这里。不知道啦,反正——我们应该可以从这里回去。” 

  弄玉一下拉紧他的手,三分兴奋七分紧张地道,“我们可以回去?可以回去?你没有骗我?”

  “我没有,”萧史指指门内,“你看到灯光了吗?这大概就是为什么那巫师说这里是地狱,不许人过来,这里有灯光——日光灯的,不,是舞台表演,探照灯的灯光。刚才没有,可能是谢幕,现在打出来了。这样五颜六色一闪一闪的灯光,不吓死这些古人才怪!”

  “我们可以回去了!”弄玉眼神晶晶亮,“那还等什么?我们走!”

  “走!”萧史的心情何尝不激动,两个人手一握。

  推开那个门,走了进去。

  里面灯光灿烂。

  有人正在唱歌。

  “我在这里——天一样是蓝——”

  萧史一呆。弄玉也呆了一呆。

  全场挤得满满的人,几个年轻的男生正在台上模仿萧史的歌。舞台上打着巨型模型金字“2015流行歌坛回溯”。

  看见萧史和弄玉突然从幕后出来,全场寂静,也正是目瞪口呆。

  这回还真是面面相觑,瞠目结舌。

  萧史低头看看自己一身古装——非但是古装,还是古代女装!他回归现实的兴奋慢慢消退,干笑几声,只盼人家不认得他,“嘿嘿,嘿嘿,公主啊——我看我们还是——”他小小声地对弄玉道。

  “逃!”弄玉面临同样尴尬的问题,她不仅有为何一身麻布的问题,还有为什么会和萧史在一起的问题,还有她是谁的问题。她低低地说出一声,“逃!”萧史立刻响应,拉起她的手,掉头就跑!

  目标,那个门!

  一边跑,一边两个人都是心里哀叹,第一次去古代,也是落荒而逃;第一次回现代,仍然是落荒而逃!天啊!他们究竟是犯了什么错?为什么总是会出现这种状况?

  “等一下!”后面有人在追,“是Shellsea吗?听说你失踪——”

  “萧史!”这是萧史经纪人的声音。

  “Shellsea!”这是歌迷的尖叫。

  萧史统统充耳不闻,跑到舞台后面的那个逃生门,猛地一下打开那个门,正准备拉着弄玉冲出去。

  门一开,猛然看见外面那巫师正带着人马在那睡莲塘附近搜索,火光闪闪,他什么都没听见,就听见一句,“马在这里,人跑到哪里去了?”声音很近,几乎就在门边!想也没想,他打开了门立刻“砰”的一声关上,但已无路可逃,一回身,立刻被一群人包围。

  他和弄玉面面相觑,除了整个人抵在那逃生门上之外,已经没有任何退路。

  天啊天啊!后面是要命煞星,前面的虽然不会要命,但也差不了多少。萧史和弄玉面对一群的记者“嚓嚓嚓”的拍照,和一大堆“Shellsea这几个月失踪,是否和你身边这位小姐有关?”

  “Shellsea,你在拍哪一部新戏?剧里情节需要男扮女装吗?为什么要穿那种衣服?”

  “Shellsea,你受伤了!”更多的人在尖叫,看见他手腕上的擦伤。还有一些嗡嗡嗡听不清楚不知道在问什么的声音。萧史连惯有纯真柔软的笑容都挤不出来,只有一脸苦笑。弄玉更恨不得立刻消失在这里,她甚至觉得不如被抓去祭天,好过在这里丢脸。

  “这位小姐,你是Shellsea的女友吗?”有个大概是新手的小女生记者怯生生地问。

  弄玉看见她比谁都害羞的样子,倒是不忍心不回答,但问她是不是萧史的女朋友,叫她怎么回答?“嘿嘿,嘿嘿,我——我是——”她还没想出来她是什么。

  萧史神定气闲,口齿清楚地道,“她是我妻子。”

  “啊?”弄玉大眼睛瞪他,他不守诺言!讲话不算数!他明明答应过她回到现实就分手!他不但没有要分手,而且大言不惭,宣布她是他妻子?妻子?她还没有20岁!这是犯法的!她拼命地拽他的衣服,希望他把嘴巴闭上,不要再胡言乱语制造混乱了,她已经够醒目够丢脸,他还要在伤口上撒盐,他不觉得很残忍吗?

  “哧”的一声,她再次目瞪口呆——她那件麻布外套本就不结实,再加上马背上一蹭,已经“岌岌可危”,再被她一扯,登时毫不客气地被她一把撕破,“哧”的一声,从肩头破开拉了一个大缝直至腰间。萧史立刻变成了一个喇嘛——半边肩头和手臂都是裸的。

  众人惊呼,这个女人好大的力气。好暖昧的行为。

  “哇!”萧史立刻委屈地叫了一声,懊恼地看着她,“你干什么啊?”

  “我,我,嘿嘿,嘿嘿,我不是故意的。”弄玉把身体略略挪开一点,和他保持距离,干笑,“嘿嘿,我不是故意的,你不可以骂我。”她心虚,一步步退后企图逃走。

  “我的衣服你还没有还我,你又把人家的衣服撕破,你想怎么样啊!”萧史无限委屈地皱起眉,“我的衣服在哪里?”

  咦?众记者立刻嗅到这其中的不同之处。几个大标题立刻拟了出来——“Shellsea衣服何在?传闻妻子可有内情?”

  “你的衣服?”弄玉这才发现两手空空,萧史的衣服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更加心虚,“嘿嘿,这个——你的衣服?我本来有拿的,你相信我,我‘本来’是有拿的。”她强调。

  哦——众记者即刻醒悟——本来有拿,那就是两人别有洞天,另有私宅,别有一番私秘不为人知。

  “本来?”萧史皱眉,“后来呢?”

  “后来啊——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不见了——”弄玉傻笑。

  可见两人生活浪漫,情节多变,以致丢三落四,不可胜数。

  “不见了?”萧史委屈得不得了,“那我穿什么?你撕破了人家的衣服。”

  弄玉见他要生闷气,急忙解释,“刚才兵荒马乱的,我怎么知道你的衣服哪里去了?大概在你扑过来的时候掉了,我有赔给你哦,你看,你这一身衣服,不是我脱给你穿,你哪里还有衣服?”她说完了,自己也觉得自己挺有功劳,“我撕破自己的衣服,不是犯法吧。大不了我赔你一件衣服就是了。”她安慰地拍拍他的头。

  萧史乖乖地点头。

  哇——重大内情!众记者走笔如飞,一篇篇充满想象力和旖旎妖媚情节的报道,只怕明天就要满天飞翔,满地打滚。

  这两个人若无旁人。有些年纪老些的长者不能忍受这种暧昧的对话,纷纷大骂,“伤风败俗!伤风败俗!现在的年轻人真是口无遮拦!不知廉耻!”

  萧史满面迷惑,弄玉莫名其妙。

  “他们为什么要骂我们?”萧史小小声地问弄玉。

  弄玉也小小声地回答,“我不知道。”

  “好了好了,在这年度的总结回溯上,据称失踪一年的Shellsea重回歌坛,也是一件盛事,大家回座,晚会要继续进行,大家请遵守秩序,让晚会正常进行。”

  主持人的声音传来,“大家稍等,我们请刚刚重新出现的Shellsea为我们唱一首他在本年度歌曲排行中名列第四的歌曲《放逐系列》,好不好?”

  “好!”下面的轰然叫好。

  萧史摸摸头,“我以为他们已经忘记我了。”他低低地说来,显然是感动了。

  “不会忘记你的。”弄玉微微一笑,拍拍他的背,“去换一身衣服,不要穿这件搞笑的衣服,去吧。好好的唱。”她抬起头这样一笑,笑得非常欣慰。

  萧史点头,突然冒出一句,“不许跑掉!等我唱完,不许跑掉!你休想乘我不在偷偷跑掉!”他紧张地盯着她,似乎她真的会跑一样。

  弄玉呆了一呆,“跑掉?”她毫不客气地白了他一眼,“我还等着你唱情歌给我听,我跑掉?我为什么要跑掉?莫名其妙!”

  萧史的眼睛缓缓升起温柔优雅并存的魅惑,低低地道,“我以为,刚才我那样说,你会生气。”他深吸一口气,“如果你生气,我向你道歉。只是我真的很想对人家说,你是我妻子。”

  弄玉呆了一呆,悠悠叹了口气,“我生气,但是——”她突然笑了,“我们已经死过一次,没有死过一次,我可能真的会生气。记得在祭坛我说的话?我从来不说假话,从来说的——都是真心的。”她再一次踮起脚尖,轻轻吻了他的额头,“我爱你。”她很温柔地道。

  “不用分手?”萧史认真地问。

  “不用分手。”弄玉轻笑,“说分手是我幼稚。对不起。”她轻轻为他整理好肩头的破衣,“去吧,大家都在等你。”

  萧史扬起眉,“等我回来。”

  弄玉侧着头看他,有他对她这么好,她还有什么不满足?看他在台上倾倒众生的样子,她不会嫉妒,只是非常的开心,非常的欣慰。

  萧史去换了一身别人临时借给他的白衣白裤,有些奇怪,但还是挺衬他柔软阳光的气质。只见他用他非常迷惑人的嗓子,缓缓地道:“离开乐坛一年,我没有想过可以回来,没有想过大家还记得我。一年之前,我和公司发生了一些小小的纠纷,我单方面解除了我与公司的合约。那时候以为自己做得很对,自己在追求自己想要的音乐。但经过了一年的时间,经过和我的妻子相处这一年的时间,她教会我什么样的人生才是快乐的人生,什么样的生活才是正常的生活。一个人过日子,不能全部想到自己,一味觉得自己是对的,别人都是错误的,以为别人不了解自己,因而觉得自己很寂寞很委屈,是非常——幼稚的事情。我们做事,不仅要考虑自己,也要体谅别人,理解别人的想法,体会别人的心情,是很重要的事情。我对我的任性对公司造成的伤害表示歉意,对不起。”他在台上深深一鞠躬,“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我会设法赔偿。我做的事情,必然要自己负责任。”

  他的公司的老板站了起来,他显然没有想到萧史会当众道歉,眼角有些湿润,“公司没有考虑到你唱成熟路线的能力,是公司的决策错误。你的唱片今年大卖,相信比起公司原本要你唱的《通天豆》要好得多。你的离开虽然对公司造成了一些影响,但公司并没有解除你的合约,你还是可以回公司唱歌。”他原本对萧史这一招“失踪”很是生气的,但他当众道歉,他也就没有火气了。

  “谢谢。”萧史微微一笑,转过头来,对着观众,“我邀请我的妻子和我一同唱这首歌,你们不会反对吧?”

  下面登时嗡嗡一片。

  萧史不理下面一片混乱,对着弄玉眨眨眼睛。

  明明隔得那么远,弄玉的眼睛又不是非常好,但她就是知道他在叫她,心里哀号了几句,无可奈何地走上台去,她还穿着一身的古裙,衣袂飘飘,虽然有些斑斑点点,但大体上仍是漂亮的。

  “她是我的妻子。”萧史最喜欢说这一句,“她叫颜弄玉。我不知道你们是不是喜欢她,但她对我来说,是没有缺点的女人。”他笑了,“我们开始吧。” 

  弄玉有些心情激荡,他记得她说的话,他知道她说“没有缺点”的意思,她爱他,所以,可以纵容他的缺点,他也一样。她拿起麦克风,抬头看他,展颜一笑,第一句就说,“我不会唱歌。”然后她把麦克风移回原处。她不想破坏萧史的歌,她不知道,她这个很有自知之明的动作,已经让萧史的多数歌迷对她升起了少许好感。

  萧史摇摇头,“我就知道你没有好话。”他知道她实话实说,不会唱歌就不会唱歌,她是不会隐瞒的。

  弄玉悠悠地笑。

  他开始唱,他唱得很动情,弄玉也唱,她轻轻地唱,只有萧史听见,其他人都没有听见。

  被放避——的出路——

  说不出谁的眷顾你的皮肤我的小屋

  被放逐之后是麻麻木木还是这段感情从此清清楚楚——

  我穿越时空来到过去你不在乎我忘记感触

  在过去时空无人体悟是谁的错误——

  他很动情,很动情地唱,也只唱给她一个人听。

  那天的演出结束,她打了一个电话回家,告诉妈妈她非常好,没有事。当然她妈妈追问她和萧史的事,她也只是很平静地说,她已经嫁给萧史了。

  妈妈很震惊,她不能相信一向循规蹈矩,乖巧安静的女儿,竟然会做出这种事情!

  然后学校也发出通知——在校期间结婚——退学!

  弄玉欠了一堆的解释,还有无数朋友的疑问,好奇,怀疑,嫉妒……种种种种不可胜数的麻烦,就是这些事情吓得她不敢回家,躲在萧史的别墅里——然后就更说不清楚,反正她已经宣布嫁给他了,也不在乎。

  “我会被别人的口水淹死。”弄玉在萧史的房间里哀号,“这次你真的害死我了,你让我怎么办?”

  萧史安慰地摸着她的头发,“你可以暂时不回去,但是,秦国的事情还没完,公主和仙人不可以突然失踪不见,我们怎么办?是不是要回去一趟?”

  “回去?”弄玉突然觉得其实秦国那个皇宫是个天堂——至少不会有人来问她为什么会嫁给萧史?她怎么知道?历史书上是这样写的,她只不过老老实实按照书上写的嫁给萧史了——而已!

  “是啊,你看你看,我特地买了一本书,书上说啊,这个萧史和弄玉呢,最后是萧史吹箫,引来一只龙和一只凤,然后萧史乘龙,弄玉乘凤,这才双双飞去,成仙。我们这样一走了之,癸婳她们怎么办?我们再不回去,她们说不定真的要被砍头。”萧史用手指在他新买的书上划来划去。

  “回去是不成问题,我们既然知道那个门是通向哪里,就可以——对了,为什么别人就不能从那个门走进古代去?”她突然想起来问。

  萧史耸耸肩,“大概,他们没有在那里触电,我们被电过一下,可能和正常人有些不同。可是,问题是我们从哪里弄什么龙啦,凤啦来带我们走?哪里有这么大的鸟?鸵鸟倒是载得动人,可是它不会飞啊!”他又垂头丧气,“还有,我要从哪里弄一只‘龙’,来载我走?恐龙吗?我又到哪里去找恐龙?还有,就算找到恐龙,我又有什么办法让它听我的话,而不是先吃了我?”

  “不要乱讲了,”弄玉烦恼地拿起一个枕头压在脸上,“我不知道!”

  萧史拿起电视的遥控器,“算了不要想了,看电视里有什么先进好吃的东西介绍,我们去吃饭!吃了一年古饭,腻也腻死了。”

  “我才不去,你自己去,我会被人围住,然后用口水把我淹死。”弄玉闷闷地道,“我吃泡面。”

  “好啦,你不吃算了,我买回来给你。”萧史说到一半,突然叫了一声,“咦——弄玉你快看!那是——”

  弄玉拿开枕头,懒懒地睁开眼睛,“什么?哇——”

  她的眼睛瞪得大大的,“这个不就是——”

  “凤!”萧史兴奋地抱起她,笑咪咪地亲了她一口,“一只大凤!足够载你走了!”

  弄玉拼命点头,“把它改装一下,往上面画一点颜色,气囊的形状改一改,就是龙!我们两个就可以飞走了!”她兴奋得在房间里跳跳跳,把枕头往一边丢去,“问一下,这种东西哪里有的卖?”

  “不用买,到海滨浴场去租就有了!”萧史大叫,“我打电话去租,现在!立刻!马上!”

  原来,他们在电视上看见的是——充气的那种飞行器——上面是一个像伞一样的气囊,下面是带人的架子,有发动机可以飞的——那气囊张开远远地看有点像只鸟!这不就是——凤凰?把它的气囊改成龙形或者画上龙的样子——那远远地看,也是一条龙了!


 乘龙快婿:第9章 不宜久留


  萧史和弄玉在秦国整整失踪了四天!秦穆公震怒,下令全国搜查——直到查出了那巫师曾经有把一个自称公主的女子带到祭坛去祭天,后来让她跑掉了,但没有发现萧史的踪迹,据说当时在公主身边的是另一个婢女。这让秦穆公不敢断定那女子是不是弄玉,那巫师暂时也没有被处死。

  就在这时,萧史和弄玉回来了——他们的飞行器还没有改造好,海边浴场的经理要他们两个月之后才能来领取,因为喷色就算了,还要把气囊改成凤凰形状和龙的形状,这个的时间需要比较长,但萧史付得起钱,他只当年轻人好玩,也没有问为什么。

  回来之前当然就已经编好了天衣无缝的说辞,但弄玉千算万算不知道会遇到这个差点要了她的命的巫师来和她对质——当然,秦穆公的本意并不是要那巫师来揭弄玉的底,他只是心疼女儿,要弄玉来认认人。

  如果这巫师真的冒犯了公主,那便立即处死;如果不是,那巫师就无罪。

  弄玉和萧史一回到秦宫,面见秦穆公时,并没有看见旁边那个被绑成粽子的东西,弄玉按照计划好的说法,“父王,女儿和仙人一时兴起,弃马乘云,直上蓬莱仙境。女儿有仙人指引,游遍天境奇峰异谷,花鸟仙兽。天上一日,地上千年,所以女儿一时之兴,归来已经四日有余了。”她装得一本正经,面不改色,好像她真的游过什么蓬莱仙境,而不是被人追杀一般。

  萧史自然更加表演得神仙得不能再神仙了,天上地下,惟我独“仙”的感觉,真是好的不能再好了。

  “呜呜——呜呜——”两个人正在扮大神扮得出神入化,结果旁边传来一阵“呜呜”像接收不良的电台在大唱《窦娥冤》一样的声音。

  “呜呜——”那电台继续鬼叫。

  弄玉溜眼一看,赫然正是那几乎要了她的命的巫师!这下惊得目瞪口呆,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萧史也正抬眼向她望来,眨了眨眼睛。她看得懂那意思——完蛋了!就是这个意思!不会错的!什么叫欲哭无泪,死到临头,她真是刻骨铭心地体会到了。

  “弄玉,这人可是——”秦穆公还没问完。

  “不是!”弄玉想也没想,回答得比什么都快。

  萧史心中暗暗叫苦,一面叫苦那巫师为什么会在?一面叫苦弄玉表现得太失常,不知道要怎么挽回?他又不能表现在脸上,微笑得一张脸都僵了。

  秦穆公多年的君王,自是不那么容易被人欺骗的,一听便知这其中有鬼,看了弄玉一眼,“解开他的绳子。”他对看管着那巫师的两位侍卫道。

  巫师立刻站了起来,“启禀大王,这——”他一手指着萧史,被绑得喘息未定,但神情坚定得令人害怕,“这个人,绝对不是——”

  “你给我闭嘴!”弄玉尖叫一声,叫得比他的声音还大,“这里有你说话的分?这里是堂堂宫宇,是君王的地方,有你说话的分?你给我闭嘴!闭嘴!”她如果可以的话,一定会立刻塞了他的嘴!立刻!

  “让他说。”秦穆公对弄玉这种败坏君王形象的行为非常不满,沉下脸来,“你退下去,让他说。” 

  弄玉不敢再借势胡闹,她明明知道他要说什么!他亲手抓住了萧史!萧史不但假扮婢女,而且连两个侍卫的擒拿都躲不过,他哪里是什么神仙?让他说,他立刻说的就是这个!萧史假扮神仙,欺骗君王,这是杀头的大罪!她要怎么救?怎么救?秦穆公脸色一沉,她不敢再说,但身子不知不觉紧紧靠着萧史,把他挡在身后,要保护他。

  她挡在他面前是什么意思,萧史自然明白。她想保护他,虽然很傻,但是他很感动,她很害怕,人在微微发抖,但挡在他面前的决心一点都没有变。他轻轻拍着弄玉的背,低低地道,“不要怕。”

  “启禀大王,这人绝对不是什么太华山仙人,绝对不是!”那巫师好不容易有了说话的机会,“微臣亲手抓住他,微臣所说的婢女就是他!他假扮婢女,欺骗微臣。他是凡人,微臣将他绑在马背上,他毫无抵抗之力!他绝对不是神仙!公主——公主被他欺骗了!大王!微臣决非冒犯公主,只是此人假扮仙人,神鬼震怒,微臣身为星官,必要这妖人到祭坛为祭,否则,上天必然降灾我王!大王明察!”

  我的天!萧史苦笑,他有这么多罪名?摸摸耳朵,他一本正经地对着秦穆公拱手,言辞清雅地道,“父王,臣吹箫之艺,父王亲眼所见,臣亦非欺骗父王。将公主许配,是父王之意,臣亦曾推辞,父王执意要将公主下嫁,臣本是不得不娶。所说欺骗君王、假扮仙人,不知从何说起?说道神鬼震怒,臣与公主相处经年,只见秦国国威大震,我王威信日高,不知这震怒二字从何而来?神鬼之降灾又在何处?莫非——”他非常优雅地负手望天,“你所谓神鬼之灾,就是大王的声望日高,秦国的国威大振,你以为大王本不该称王天下?还是——原本无灾,你出口诅咒,妄图使本国成祸现灾?你是何居心?”

  他—字一句说完,那巫师被他说得脸色大变,一时说不出话来,气得脸如土色,“你——”

  萧史脸上带笑,侧过身,遮住秦穆公的视线,轻轻地在他耳边说一句,“我什么?我好厉害是不是?”然后满意地看见那巫师脸上紫色变成黑色。

  弄玉又是紧张,又是好笑,又是害怕,她不知道他原来有这么好的口才,颠倒黑白是非错乱的话他说得天经地义,轻轻一拉他的衣袖,只希望他别太嚣张,被秦穆公看见了就完蛋。

  秦穆公沉下脸,看不出喜怒哀乐,所谓“喜怒不形于色”的功力,弄玉是第一次看见了。他显然也并没有完全相信萧史的话,当然他也没有完全相信巫师的话。他在这位脸上看了许久,又在那位脸上看了许久,良久之后,缓缓地道,“既然两位相持不下,本王倒有一个法子可以判明谁是谁非。”

  弄玉心里一跳,她明知其实那巫师的话倒有九分是真的,萧史的话倒是九分是假的。如果秦穆公要萧史变戏法,那没有作弊是万万变不出来的。“什么法子?”她脱口问道。

  “本王收藏两百年前本王祖先流传的‘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那本是仙人遗传,如果萧君本是仙人,自然困他不住,若是他脱不出这锁链,解不开死结,那么,莫怪本王要将他推人火炉祭天。弄玉,你站一边去。”秦穆公袖子一挥,左右有侍者把弄玉按住,不让她上前。

  弄玉整颗心都凉了,什么结什么链?他只怕连一条麻绳都解不开!秦穆公竟要用锁链和绳子把他绑起来,推进火炉里去祭天?“等一下!”她大叫。

  她这辈子没有叫出这么大的声音,她向来注重形象,从来不会大叫,但现在她叫得比谁都凄厉,“他是我的夫君,既然我已经嫁给了他,无论他是不是神仙,我都相信他!父王,你要绑,就把女儿和他绑在一起!要祭天,那就一起祭!反正人我已经嫁了,如果他不是神仙,女儿也没有脸面活着再嫁!活着给父王丢脸!要绑一起绑!”她沉下脸,向左右两人喝道,“放手!”

  那两人被她的威势吓到,竟然放手。

  她拂了拂衣袖,微微扬起了下颚,那神气很是鄙夷,看了左右两人一眼,又看了那巫师一眼,最后看了秦穆公一眼,统统眼神都是那样鄙夷,袖子重重一摔,发出“啪”的一声响,她走过去,和萧史并肩而立。

  秦穆公被她的眼神激怒,“好!你要同死,父王成全你!父王真是宠你宠得太过分了!才让你任性胡闹,胡作非为!”他一挥手,“来人啊,取本王的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来!连公主一起绑了起来!”

  “是!”下面的人看见秦穆公发怒,骇得心惊胆战,立刻匆匆而去。

  “你搞什么啊?”萧史低声道,“你想让弄玉公主变成半路冤魂?”

  “既然神仙都要死了,弄玉变成冤魂关我什么事?我自身难保,还管得了她成仙还是成鬼?”弄玉从后面抱住他,“如果你要被烧死,那么我也——”他是那样喜欢热闹的人,习惯被人宠着,哄着,那样漂亮那样可爱,让他独自一人,他会寂寞的,她舍不得,舍不得他寂寞,舍不得他没有人陪。

  “胡说八道。”萧史低低地道,“谁也不会被烧死,既然弄玉没有被烧死,那么我们也不会被烧死,你不明白吗?你就是弄玉,我就是萧史,我们后来成了仙飞走,并没有被烧死在火炉里,你要相信历史。我们一定不会被烧死。”

  弄玉不答,她死死抱着他不放。

  这时,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来了,一路叮叮当当。

  萧史认真一看,是一串很漂亮的银链,串串骷髅头精巧细致,只有黄豆大小,颗颗牙齿相咬,头颅后有发辫相系,串成一串长链,看起来并不如何粗鲁,倒像新潮年轻人喜欢的很酷的饰品。还有一条绳子,是浅青色的结绳,看不出什么材料,仿佛是用很细的丝线打成,花费了许多功夫的小玩意。

  “这是什么东西?”弄玉小小声地问。

  “不知道。”萧史老老实实地回答,“不像是几百年前的东西,很漂亮呢。我保管这些人弄不出来。”他悄声道,“像比我们还现代的东西。”

  “未来的?你不要胡说了。”弄玉抱着他的腰,闻言顺手捏了他一把,呵呵地闷笑,“你电视看太多了。”

  “哇!”萧史硬生生忍住呼痛,“我要死了,你还这样捏我!”他忘记了面对秦穆公,自然而然皱眉哀怨,无限委屈,“很痛耶。”

  “你都要死了,死都不怕,怕什么痛?”弄玉哼了一声。

  萧史垂下眉毛,小小声地道,“我不怕死,我怕痛。”

  “我会记得的。”弄玉低低地笑。

  这时,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已经围上了身,那链子萧史打赌保证不是银的,也不是白金的,不知道是什么材料的,铐在身上冰凉冰凉,却不会被体温温热,一直是冰凉的。那些骷髅头打造得非常标准,符合解剖学结构,绝对不是秦穆公这些古人可以做得出来的。

  “弄玉,这东西如果不是真的神仙的,就是另外一些可以穿越时空的人留下来的,我不是胡说,你看,这上面还有字母——”萧史压低声音。

  “我看见了,这是什么字母?”弄玉也声音压得极低,“不是英文。”

  萧史的唇几乎要压到弄玉的耳朵,“是梵文。”

  “梵文?你看得懂梵文?”弄玉无比诧异,“你做过和尚,学过念经?不然你学梵文干什么?”

  “我原来念的是宗教学院,不是念国家综合大学。”

  萧史伸出手指去摸那些刻在护善之链上面的字母,念道:“subhakara-simha,善无畏。”

  “善无畏?这条链子的名字?”弄玉好奇,“什么意思?”

  “没有意思,”萧史耸耸肩,“就是这字面上的意思。”他叹气,“不会说只要‘善’,就可以无畏吧?这么假,无聊!”

  两个人窃窃私语,另外一条定心之结也绑在了身上。那是条很精巧的绳结,隔着几结便有几个穗子,也很漂亮。

  “这上面怎么没有字?”弄玉在那绳子上找了半天,也没有看到字,失望地叹气,“我还以为,看懂了上面的字,就可以脱险,竟然什么也没有。”

  “我觉得,这条链子,是某种比较奇怪的合金。”萧史还在弄玉耳边小声地道。

  弄玉敲了他一个响头,“废话!我也知道,这条绳子,是比较奇怪的绳子。”

  “启禀大王,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已经绑好。”

  两个好奇的人才醒悟过来他们目前凄惨的处境——并不是在做科学家研究这两件奇怪的东西,而是面临杀头的——不——烧死的大事!

  “好,”秦穆公冷冷地看着他们两个人,“萧君,你脱出来,本王就赦你死罪;你脱不出来,本王立刻将你推人火炉。”

  萧史点头,“对,只要你不烧死你的公主,臣并无所谓。”

  秦穆公哼了一声,“她是本王之女,本王自是不会烧死她。你放心,你即使脱不出绳子,本王也不会让弄玉陪你死的。她愿意陪你绑,陪你受苦,是她重情。本王说要烧死她,是一时之气,但你不同,你若脱不出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本王决不会饶了你。”

  弄玉低低地道,“我陪你死。”

  萧史用力挣了一下那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这两条绳子链子结实得很,我又不是神仙,怎么可能弄得断它?”

  “这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是百年之物,相传只有天籁之音与处子之血,才可能弄得断它。你们两个,是不可能有这两样东西的。”秦穆公缓缓地道,“天籁之音,不知是何物;而弄玉即已嫁人,便已是妇人之身——”

  弄玉眼睛一亮,萧史忍不住笑了,小小声地道,“我可没有——”

  弄玉踢了他一脚,脸上微微一红,低声骂道:“你说的什么啊!”

  萧史咬着嘴唇笑,煞是可爱,“天籁之音,天籁之音,难道是——”

  “你的歌?”弄玉抬起头来,“难道我们遇难呈样,这两条链子绳子,是为我们准备的?几百年前的我们的同行,知道我们今日有难,特地从百年前准备下的?”她脸颊红晕,“难道今天其实我们——不会死?”

  “不会死。”萧史低声很柔软很安慰地道,“我保证,不会死。”

  他们被一条银光闪闪的骷髅头链子绑在一起,又被一条浅青色的绳子在链子头上打了一个死结,但那并不显得狼狈,反而像戴在他们身上的饰物,在殿堂的火光下,银光流动,穗子摇晃,很——美——

  秦穆公本是震怒,但如此一看,不由得怒火也渐渐消退了。他们两个,真的是天造的一对,地造的一双,两个人死到临头,旁边的火炉已经熊熊烧了起来,挣不出来就是死。但两个人窃窃私语,并没有任何惊慌或者恐怖的神色,弄玉俏脸红晕,萧史似笑非笑,却隐隐约约有一种暖昧的情韵,微微妙妙地弥漫开来,并非暴戾,而是绝美。

  只见萧史环住弄玉的腰,看着她的眼睛,轻轻地唱——

  我会一直记得,你要我唱歌

  爱并非很难得只要没有人哭了

  为什么计算太多计较太多计量得太多

  什么你是我的我是你的

  承诺了却不负责

  爱有人说难得因为太多苦涩

  为什么错爱太多错信太多错误得太多

  什么叶子黄了花也落了

  一定就要哭了

  我爱了一个不会说爱我不爱哭的你了

  什么承诺什么花落

  你没在乎过

  ……

  弄玉很惊奇地看着他,她没听过他这首歌,是新歌吗?

  萧史只是眼睛笑着看她,低低柔柔地唱,那歌本来很轻飘,幽幽悠悠的尾声,像香炉里的游丝,静静、静静地游转,徘徊不去。

  秦穆公和一千婢女侍卫瞪大了眼睛,他们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歌,不是阳春白雪的尖嗓子,也不是乡间俗夫的山歌,而是这样飘忽,这样低柔,这样动情的歌!萧史的嗓子非常好,那歌虽然唱得很轻,但声音很清晰,隐隐的磁性,在殿里听得清清楚楚。那歌词如此简单,每个人也都听得清清楚楚。他唱,每个人的心情就随他的歌起伏,心随着节奏跳,怔怔地忘记了这是国君在行刑,每个人的眼睛就看萧史。

  他又在卖弄风骚!弄玉对萧史的魅力开始有些“免疫”了,边听边睁大眼睛看他们,心里一半是好笑,一半是得意,只听“铮”的一声,那条骷髅头链子断了。

  “哇——”弄玉抬起头看萧史,“真的断了,你唱歌,真是天籁之音?”她笑了,笑得非常开心。

  萧史捞起身上那条自己断掉的链子,耸耸肩,“不是吧,我想,只是这条链子是很容易共振的吧。我唱歌故意唱一首低一点声音、频率慢一点的歌,它这么精巧,不过是几个牙齿轻轻咬在一起的,虽然材料很好扯它不断,但其实这么轻轻一震,牙齿对牙齿的地方错开了,就掉下来了。其实如果不唱歌,有耐心去—点一点晃啊、抖啊,或者有耐心去错开牙齿缺口,很容易就解开了。只不过用声音共振,这么震震震,比较快而已。”他用力拉了拉那条绳子,“至于这条绳子,我就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成的,干什么要用血来弄断它?这么恐怖?”

  “你咬我一口。”弄玉道。

  “干什么?”萧史皱眉,“我不咬人。”

  弄玉歪歪头,“我的手被绑住了,你不咬我一口,我哪里有血出来弄断这条绳子?难道我要自己咬自己一口?听说咬舌头会死人的,我不敢咬。”

  “我不咬人。”萧史很认真地道。  

  “喂——”弄玉会被他气死,“解开这条绳子重要啦,你不咬人,我当然知道你不咬人,但是现在是非常时期,你不咬我一口,怎么会有血出来?不然你拿刀划我一下,可是你又没有刀。”她咬住下唇,准备重重地咬它一下,让它出血。

  “不许咬!”萧史着急地道,“用牙齿咬很痛的!不许咬!等我想想别的办法——”

  但弄玉已经咬了,她为了要让萧史出困,这一下咬得毫不犹豫,一下子血涌了出来。

  “你——”萧史的脸色那一霎变得苍白,“你这样咬很痛的,傻瓜,你念那么多书哪里去了?你的血和我的血有什么不同?不要傻瓜真的以为处子之血和其他血不一样了,都是人血啊!又不是处子之血就是人血,不是处子之血就是狗血!”他懊恼极了,跺脚,“我还没有想出来这条东西为什么要用血弄断,你干什么咬自己?”

  弄玉满唇都是血,闻言白了他一眼,语音模糊,“管它的,反正,既然唱歌可以解开一条,那么用血一定也可以解开第二条。我管你是有什么科学原理,我只管解开绳子,大王又不考你为什么绳子用血可以弄断,不要这么有研究精神了,我嫁的是神仙,不是科学家。”她说话之间,那几滴血滴落在那绳子上,登时绳子像冰遇到热水一样,融化了。

  弄玉看得眼都直了,“哇——融化!”她拿起绳子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稀奇之极,“它是什么东西?溶于血?这么奇怪的?”

  “喂——不要再看了,你父王走过来了。”萧史拉了她一下,迅速把她拉到自己身后去,对着秦穆公,很神仙地微微一笑,“父王,如何?”

  秦穆公非常惊异,对着萧史看,“萧君竟然有如此歌艺,这护善之链和定心之结竟然绑不住你?这真是千古未有的奇事,看来萧君定是仙人无疑。来人啊!”

  他挥手道:“把星官推人火炉。”

  “啊?”萧史和弄玉面面相觑,虽然这巫师实在讨厌了一些,害人了一些,但说到要推人火炉里烧死,好像——也没这么严重。

  “父王,这位星官也不是坏到极点无药可救,饶了他好不好?削了他的官职就是了,不要烧死他,太过分了。”弄玉对着秦穆公假笑。

  “过分?”秦穆公眯起眼,“你敢说父王过分?弄玉,你今天胆子不小,毫无礼数!”

  “啊?”弄玉干笑,她忘记了自己温柔可人的形象,癸娟不在身边提醒,她差点原形毕露,“弄玉——弄玉——失言。”她作礼告罪。

  秦穆公看了她一眼,继续道,“身为本王的女儿,应该知道身为女子的本分,弄玉,你近来事情不少,让本王怀疑,你究竟是不是个公主!”他自然是说的气话,但在弄玉听来却是触“耳”惊心。

  萧史无奈地拉起她,“父王息怒,臣同公主告退了。”那星官的死活,他真的很抱歉,无能为力了——直到他回到现代,还非常认真地去查秦国史料,但就是不知道这位令人讨厌的巫师究竟最后到底终究有没有被推人火炉?

  “他在怀疑我是不是公主了。”弄玉回到凤楼,唉声叹气:“我看我们在这里不宜久留,那些飞行器什么时候才弄好?我们还要在这里待上两个月?惨无天日啊!”

  “他不是在怀疑你,他只是在骂你。”萧史安慰道。

  “我知道他在骂我,不要你提醒我他在骂我,我已经忘记了他骂我,你还说!”弄玉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拖着长长的麻布衣裙,“都是你不好,你如果是神仙,我就不要搞那么多事情,就不要担惊受怕,就不会被父王骂,他就不会怀疑我不是公主!都是你不好,你为什么不是神仙?”

  “好啦好啦,都是我不好,我不是神仙,都是我的错。我明天开始修炼,一定赶快修成正果,变成神仙,好不好?”萧史温言软语安慰她,跟在她后面转来转去。

  弄玉破涕为笑,“我在迁怒你,你好什么好?像不像个男人啊!跟在我后面干什么?我在发疯,你跟着我发疯?”她是明白事理的,也不会一天到晚摆一张“忧郁”的脸来表示优雅博取同情,心情烦是烦,但即使没有萧史这样逗她开心,她也是想想就算了。“晚上吃什么?”

  “癸婳自己弄去了,我不知道,她知道你回来高兴得不得了,说要自己做东西给你吃。”萧史拔下墙上的一支羽毛在手里玩,“喂,弄玉,你这个婢子没有她表现的那么天真无邪,你小心一点,不要她把你卖了,你还不知道呢。当初她把你硬拖进宫——”

  “我知道,”弄玉耸耸肩,“我不是傻瓜,你知道的。”

  “我不是在说她假扮天真假扮无辜硬拖你进宫做公主好给她挡灾那件事,”萧史也耸耸肩,“她也没什么大错,不过是想要活命,又不是说要害你还是从你身上得到什么,所以我也没说什么,但是——”

  “你也知道?”弄玉稀奇地道,“我以为你傻傻的只会弄老母鸡老母鸭,原来你是心机深沉,扮猪吃老虎哦——”她其实很早就知道,他决非表面上看见的漂亮娃娃,但他机敏到这个分儿上,她可是真的没有想到。

  “我不是在说这个!”萧史有一点恼了,“我在说,她其实——”

  “她其实知道——”弄玉眨眨眼睛,和萧史一起道,“她知道真正弄玉公主的下落!”

  “哇——你也知道?”她和萧史异口同声地道,眼对着眼,看了良久,忍不住大笑起来,“原来,我们都是扮猪吃老虎,装傻的天才!握手握手!”两个人嘻嘻哈哈地握手,萧史索性把弄玉抱在怀里,“你早就知道她明明知道真的公主人在哪里,为什么不要她把公主找回来?”

  “我可不是天才,也不是福尔摩斯,我不是一开始就知道她把真的公主藏了起来,开始我只知道,公主能够逃走,必然要有内应。”她耸耸肩,“因为我做了公主,我就发现,怎么我就自己一个人逃不出来?要逃出来,必有内应!毫无疑问!只是,我不知道这个人是谁?我也怀疑过癸婳,但她表现得太好了,战战兢兢娇娇怯怯的,我不忍心怀疑她。我只知道她因为丢了公主,所以不得已要我假扮公主。”

  “但是,日子久了,你就发现这个小姑娘不简单。”

  萧史很好脾气地微微一笑,一瞬间褪去他的柔软稚气,“我和你不同,我一开始就知道,是她把公主藏了起来,从一见面,我就知道。”他说这话的时候,神定气闲,完全不是说笑的。

  “哦?你有这么厉害?”弄玉歪着头看他,似笑非笑,“为什么?”

  “因为她抓了你当救命草啊,很简单,非常简单,为什么她敢抓你当救命稻草?敢要求你假扮公主?除非,她知道公主不会回来,否则,她的人头岂不是要落地?为什么她知道公主不会回来?第一,是她知道公主逃跑而不是出去玩玩,第二,她知道公主不打算回来,公主必然对她有表示过不再回来的意图。她既然是公主的贴身婢女,又知道公主是要逃走,她为什么不阻拦不上报?显然,她不可能在公主失踪之后推测出来公主到底是回不回来,她必然是同谋。”萧史双手一摊,“就是这样。很容易的,一点点推测,还有一点点直觉。说实话,一看见你那小姑娘,我就觉得她是个麻烦,因为,她往你面前一跪,跪得太——”

  “太干脆了。”弄玉接口,“我没有你思路清晰,我喜欢癸婳。因为我喜欢她,所以我一直不想怀疑是她骗了我,她利用我——当然,其实也没有这么坏,她只不过比较忠于她原来的那个公主而已,她对我也不错。但是,她分明是精明的人,何必老是战战兢兢?我也是精明的人,她善吹笙、有头脑,还善应变,绝对没有害怕的理由,在我凤楼之中,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她有什么好怕的?除非——她怕我,她有事瞒着我。她有什么事可以瞒着我?我们之前并不认识,那除了公主的下落,还有什么值得她瞒的?我是这样想的。”弄玉叹了口气,“所以,还是你聪明一点。”

  萧史失笑,“你和我比这个?我聪明?从来没有人这样说过我;只有人说我可爱,漂亮,好玩,说我聪明还是真的第一次听见。”他摸摸头,“连我妈都没表扬过我聪明。”他摸头的样子很可爱。

  “你妈妈说你什么?”弄玉好笑,他为什么总是那样娇稚可爱?像漂亮的娃娃。

  “她总是抱抱我,亲亲我,好像我永远长不大。”

  萧史懊恼地道,“不许笑!你又笑我!”他捶了弄玉一拳。

  “哈哈——”弄玉笑倒在他身上,“哈哈,难怪你妈妈——哈哈——你妈妈总是抱抱你,亲亲你,你好好笑,好可爱!”她边笑边道,“你真的聪明,我绝不是随便说说或者骗你,你真的聪明,很聪明。”她笑过了认真地看他,“他们——所有的人,如果因为你漂亮,可爱,而不知道你聪明,那对你是不公平的。”她拍拍他的背,“包括你的妈妈,是不是?他们——都不了解你。”

  “了不了解,那并不是我希望得到就可以强求的,要求每一个人都了解,那是奢求,也是妄想。他们并没有了解我的义务,包括我的妈妈,你明不明白?只要有一个人了解,我就满足。只要每个人都快乐,都觉得和我相处很快乐,我也就快乐。不必要求每个人都了解,如果真是那样子也不一定就是很愉快的事,人——要有一点新奇,才会有吸引力,是不是?”萧史笑笑,“你了解,我就满足,这就是为什么我——”

  “爱你。”她最近喜欢接着他的话,因为她越来越能了解他的想法。

  “我们是不是要去问问真正的弄玉公主人在哪里?”

  萧史转移话题,抽出手枕在背后,“我们走了之后,她要保证不会回来才好。”

  “没有必要,癸婳既然已经知道公主不会回来,那必然是不会回来的。她如果愿意说,我们就听,她如果不愿意说,我们问也没有用。强迫她说,一点意思也没有,癸婳人又不是很坏,她对我们也不错,有没必要逼她?”弄玉眨眨眼睛,“你说?”

  “没有必要,”萧史打了个哈欠,“公主不会回来就好,多一个人知道,她们就多危险,虽然我不知道公主为什么要逃,但大不了也是为了你爱我,我爱你的事,没必要追究人家的隐私,缺德啊!”

  “同感!”弄玉也懒懒的,东张西望,“咦?今天的晚餐这么晚了还不见踪影?要不要我去厨房做东西给你吃啊?”她站起来,准备去开门,“可惜这里没有泡面,我其实很懒得做饭的。”

  “不要了,麻烦死了,你也累,不要麻烦了,回来啦——”萧史跳起来,跟着她往门口去,“喂!”

  弄玉猛地打开门,迎面一个人脸,吓得她差点整个人跳出去,“哇,癸婳,你站在这里干什么?想吓死你家公主?”

  萧史拍拍她以示安慰,“癸婳,晚餐在哪里?”他好像不知道癸婳明明是在外面偷听,蹙眉哀怨,“我饿死了。”

  “公主我也饿死了,晚餐在哪里?”弄玉在癸婳身前身后东张西望,“你不是要送饭来?饭在哪里?”

  “公主!”癸婳泪眼汪汪,“扑通”一声在他们面前跪下,“公主,婢子对不起你们。”

  我的天!又来了!弄玉暗自向天大翻白眼,斜眼看见萧史把双手盖在脸上,唉声叹气,她也叹了一口气,“癸婳,你有什么事老是对不起我?不要每次见了我就‘公主,婢子对不起你’好不好?起来起来,这样‘砰’的一声跪在地上,你不痛吗?”

  “公主她,她的确是婢子——婢子私自放走的。公主她——她——和外面的一位——”

  “停!”弄玉打手势,“本公主我不想听,也不想知道。那,你刚才也听到了,本公主我对她的事情毫无兴趣,知道了,只不过满足一下本公主无聊的好奇心;不知道显然对她对本公主都好一些。你起来,去弄一碗东西来填本公主我的肚子是正经。”

  “公主——”癸婳仍是跪在地上,“公主如果不原谅婢子,婢子对不起公主,婢子宁愿一头撞死在这里!婢子实在——实在愧对——”

  弄玉只好使用老招,坐在地上和她面对面,“我立刻原谅你,好不好?我本来就没有怪你。起来啦,不起来公主我的裙子坐在地上很容易脏的,到时候还要你洗,你累不累啊?不要愧对啦,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癸婳不听,仍是磕头。

  “那你撞死在这里好了。”弄玉无可奈何,“我要走了,本公主要弄东西吃,你要在这里撞死,我只好自己找东西吃,你一定要撞死,我也没有办法。萧,我们走。”她拍拍裙子站起来,“我们去厨房找东西吃。”

  萧史还没回答,癸婳猛地站起来拖住弄玉的衣袖,哀哀地哭,“公主,癸婳真的很对不起,很对不起公主。你对癸婳越好,癸婳越觉得癸婳不是人。你打我吧!”

  她这样哭,哭得弄玉满身都是眼泪。

  “我打你?”弄玉拼命的拔被癸婳紧紧抓住的衣袖,“我干什么要打你?打你我也辛苦,喂——你弄脏了我的衣服还要自己洗,不要哭了!站起来就不要再道歉再忏悔了,我没怪你。”

  萧史看不过去,弄玉抬起眼睛向他求救,讨好地眨眨眼睛,再眨眨眼睛。

  萧史这才清咳一声,“癸婳。”他扳起脸,“你拉住公主干什么?放手!”他做得一本正经、威风凛凛,就像在审案的大老爷。

  癸婳哭到一半,吓了一跳,抬起头来看他。

  “你,放手!”萧史指挥。

  癸婳呆呆地放手,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萧史命令,“退后三步。”

  癸婳退后三步,仍是不解地望着他。

  “好,向右转,齐步走,对,一直往前走,走到最前面圆圆的那个门,进去。”萧史一个一个发命令,癸婳就呆呆地照做。

  见她走得快要没影了,萧史还提高声音,“进去之后,我要左边第三盘和右边第一盘。记住了,不要拿错了。”

  弄玉原本不知道他要癸婳干什么,但越听就越好笑,“你要她去哪里?”

  “厨房。”萧史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

  弄玉好笑:“你知道左边第三盘和右边第一盘是什么?”

  “不知道。”萧史也很老实地回答,“应该是挺好吃的东西,难道你凤楼的厨房,连几盘好菜都没有?我才不信。”他靠在门边想,“可能是一盘烤鸡,或者一盘鹿腿。”

  弄玉表示同意,“加一点青葱腌萝卜会好一点。”

  “最好还要一点辣椒酱,外加一瓶酒。”萧史开始幻想,“如果我还有60年的香槟,上好的芥末,三棱的冰块,水晶酒杯……”

  “最后加一点饭后甜品,我喜欢木瓜冰淇淋。”弄玉补充。

  此时,只听见“叮叮咚咚”一阵响,癸婳端着一个大盘子,里面有两个小盘子,不知道装的什么,一路声响不断。

  萧史危险地眯起眼睛,“她弄来了什么?为什么还会响?”

  “不知道。”弄玉渐渐发觉形势不妙,癸婳听萧史的话弄来了什么?好像——不是什么好吃的——?

  最后癸婳怯生生端着两个盘子在萧史面前,怯生生地看着萧史,小小声地问,“不知道、不知道仙人要它们干什么?”

  萧史和弄玉面面相觑,四个眼睛瞪着盘里的东西——一盘是青铜菜刀一把,另一盘是刷锅的刷子一把,扎的马毛,早已经油腻不堪。

  “嘿嘿,嘿嘿,”萧史干笑,“左边第三盘和右边第一盘就是这种东西?你不是正要为公主做菜?难道,你就做出了菜刀和刷子?”

  癸婳怯生生地回答,“厨房——厨房的成菜,都是放在另外一边的架子上的。进门看见的是灶台,灶台上面,左边第三盘盛的是刷子,右边第一盘盛的是菜刀,都是——都是用来做菜的洗锅的。”她小小声地问,“不知仙人——”

  “啊?”萧史这回是聪明过头糗到极点,干笑了两声,“没有没有,因为——因为你对公主不敬,所以我小小地惩罚你一下,下次不可对公主无礼。”他咳了两声,“你下去做点东西送上来吧,我和公主都饿了。”

  “是。”癸婳恭恭敬敬地行礼,端着盘子,慢慢地,叮叮咚咚地回去了。

  弄玉在一边闷笑,直到癸婳走了才大笑出来,“你——呵呵——烤鸡和鹿腿?哈哈——”

  萧史闷闷地道,“又笑我,我又不是故意的。”他懊恼地摔摔袖子,“你也是以为有好东西吃,笑我!”

  弄玉在他颊上亲了一下,忍不住轻轻一笑,“笑你,因为喜欢你。”


 乘龙快婿:第10章 从古到今


  很快,两个月过去。

  今天是要“乘龙引凤”飞走的日子。萧史从东门桥会馆的那个门出去,去准备飞行器,弄玉在凤楼里面等。

  说到要走了,永远不回来,她还真的有一点舍不得。这里虽然意外重重,动不动就遇到可能砍头的大事,但其实,这里的人都不错。秦穆公对她很好,严父兼有慈爱的关心,他是真心在宠她,她虽然明知她并不是他的真正女儿,但秦穆公的疼爱,她无论如何,都是觉得受之有愧,并且衷心感激的。癸婳有一点小小的心计,但她的心计都还是不会伤人的心计,并没有想要谋害什么人,她只是想保护她想保护的,例如她的公主和自己。癸婳一直觉得对她不起,一直刻意地对她好,弄玉当然明白。她从来没有埋怨过癸婳,要走了,反而觉得很舍不得这个战战兢兢的丫头。甚至花园里那些大鸟她也舍不得,养到那么听话,萧史花了好多功夫,但可惜不能带走。想来想去,她只能感慨人都是很贪心,已经什么都有了,还想要有的更多。

  “公主?”癸婳看着弄玉在发呆,忍不住问了一声,“公主今天看起来好像——”

  “和平时不太一样?”弄玉唉声叹气,“当然不同。”

  她拉了癸婳过来看,“其实癸婳你很漂亮。”她细细看癸婳,水灵灵一个小姑娘,粉粉的像只蝴蝶,“你有喜欢的人吗?”她突然问,“公主把你许了人家好不好?那次大王选吹笙的人才,我看中了好多人!”

  癸婳涨红了脸,她不知道公主会这样问,“我——”

  “好不好?我赦你出宫,你可以和你的公主在一起,”弄玉越想越高兴,“哪,我把你弄出宫,嫁一个如意郎君,好不好?你喜欢哪一个?”她兴冲冲地在宫里走来走去,“快说快说,你看中了哪一个?”

  “公主!”癸婳喊道。

  “你生气了?”弄玉泄气,“算了算了,你不敢就算了。”她叹了口气。

  “我——癸婳——不是——”癸婳满面红晕“我——”  

  “你什么?一二三,你不说我走了。”弄玉把耳朵凑近癸婳的唇。

  只听她声若蚊蚋,“我——我——是凤台守卫的卫大哥——”话没说完,她的人已经羞得快要烧起来了。

  弄玉暗暗好笑,一拍桌子,“好,本公主说过的话一定算数!”她立刻让人叫那个什么“卫大哥”来,让他立刻带了癸婳走。

  她要离开了,永远不回来,何妨做件好事,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弄玉一边为癸婳的事情忙,一边等,等萧史回来。




  晚上。

  月明如水。

  夜深如墨。

  无比的清冷安静。

  萧史在傍晚就已经回来了,把那两个庞然大物充上氢气,用一条细细的尼龙绳系住,远远地浮在高空,然后把绳子系在院子里。晚上黑,人又被他们远远支开,谁也没看见天上飘着这两个怪物,就算看见,也吓得只会磕头,哪里会怀疑这两个东西的来历?

  萧史和弄玉坐在院子里,又拿着本书。

  弄玉看一段,书上写“萧史教弄玉吹箫,为《来凤》之曲。约居半载,突然一夜,夫妇于月下吹箫,遂有紫凤集于台之左,赤龙盘于台之右。”她歪歪脑袋,“你没有教我吹箫啊,这书上写错了。”

  萧史探头过来看,“哦?还要教你吹箫?不用了吧?吹箫难学得很,你又不够长气,吹不出来的。”他想想,“这样好了,我教你,七个箫孔全部按住,吹一下。”

  弄玉照做,“呜——”一声长音。

  “这个和我们五线谱里面的do差不多意思,那,我已经教你了,算数了。”萧史宣布,“我要开始念台词了。”他还怕弄玉不满意,先看了看她的眼睛。

  弄玉拿着那箫自言自语,“原来是这样,挺好玩的。”她拿起赤玉箫乱吹,手指乱按,吹出一些乱七八糟的声音,漏风的声音有之,鬼哭的声音有之,狼嚎的声音有之。她浑然没听见萧史在和她说话,吹得浑然忘我。

  “这就是‘夫妇于月下吹箫’?”萧史叹气,“怪不得古代会流传夜里有鬼,尤其是月圆之夜。”他自己认命地拿起书,一点意思也没有地念,“吾本上界仙人,上帝——咦?古代也有上帝?”他摇摇头想不通,继续,“上帝以人间史籍散乱,命吾整理……上帝命我为华山之主,与子有夙缘,故以箫声作合,然不应久住人间,今龙凤来迎,可以去矣——弄玉我念完了。”他看见弄玉还在乱吹,夺过赤玉箫敲了她一个响头,“把龙凤拉下来,轮到你念了。”

  弄玉没了玩具,扫兴地耸耸肩,一边收系住两个飞行器的尼龙线。一边很无聊地念,“应辞我父。”

  萧史帮她拉线,一点一点,把两只灌满氢气的不知道算飞艇还是滑翔机的东西拉下来,一边探头看书,“弄玉你不要把书拿走,我还没看到,我要说什么?”他一边收线,一边哇哇叫。

  “你要说,既为神仙……喏,在这里,你不要一个头转来转去,在这里——”弄玉用手指划着那一行,“这里。”

  萧史很费力地收线,一边很费力地看书,“既为神仙,当脱然无虑,岂容——哇,弄玉,这句什么啊?咒语?外文?我看不懂啊!”他哀号,“我最讨厌古文了!”

  “岂容于眷属生系恋耶?”弄玉教他,很有耐心地道,“意思是,怎么能眷恋亲属,大概是这个意思。”

  萧史一头雾水,“你再说一次。”

  “岂容于眷属生系恋耶!”弄玉很用力地念道。

  “岂容鱼卷,书生洗脸,yeah!”萧史很高兴地随着弄玉很用力地叫了一遍,他根本不再看书,也不知道弄玉在说什么,“我念完了。”

  弄玉不知道他念的什么,但看见他高兴,她也开心,“把着两个东西拉下来!”她与他合力,终于把两个花花绿绿的凤凰和龙给降临人间了。

  “怎么上去?”弄玉把自己套在气囊下面的三角架上,“我现在开发动机吗?”

  “等一等,等有一点风,我们迎风跑出去,这个院子很大足够我们起飞了!”萧史侧过头,对着已经把自己打点清楚、安全系牢的弄玉微微一笑,“走了!”

  “风来了!”弄玉欢呼一声,他们迎着风跑去,这一阵风来得很猛,一阵马达声响,他们腾空而起,飞向遥远的高空。

  “公主!”夜色深沉,只有那凤凰和龙的颜色在夜里若隐若现。癸婳人在宫外,看见宫中飞去的凤凰,恍然知道为什么公主今天会为自己做主,因为,她终于是要离开了。她强求来的公主,终究还是不属于这个森森的秦宫,她终于飞走了。她一直都知道,她这位公主姑娘,并非寻常儿女,她明理、宽容,有一种和大秦不同的气质,她和仙人一样,他们都是不属于秦宫的人,甚至,不是属于大秦的人。

  “嘎——”几只白鹤腾空飞起,向着那凤凰追去。

  “就是她吗?”癸婳的身边,有人轻声地问。

  癸婳的眼睛湿润,她紧紧握着身边一位粗麻衣裳的年轻女子的手,“她飞走了。”癸婳喃喃地道。

  “你没有哭。”那女子轻轻地道,“你本是很爱哭的人——”她温婉地抚摸着癸婳的头,“她必是个不同的姑娘,比我坚强,比我勇敢,也比我——敢作敢当。”

  “她说女孩子没事不要哭,癸婳——癸婳不哭!”癸婳忍住满眶盈盈的眼泪,“和她在一起,谁都很快乐,谁都没有负担,她是个好人。”

  “你也是个好人。”那女子抱住癸婳,柔声道:“你为我做的,今生今世我都偿还不了——”

  她们轻声地议论,她们的背后,两位男子也看着飞去的龙凤,其中一人悠悠叹了口气,“她真是个不同的女人,也只有萧仙人这样的神仙,才有福气——”

  另一人只是听,听完了微微一笑。

  宫中。

  被马达声和鸟叫声惊起的人,正看见那对龙凤远去。

  惊奇者有之,骇然者有之,羡慕者有之,这一段千古奇事,龙凤仙缘,就这样纷纷繁繁,直传到千年之后——后世所谓“乘龙快婿”、“弄玉吹箫”,便是由此而来。

  两人乘飞行器飞去,在净莲塘那里着陆,然后放掉氢气,收起三角架,两个人穿过11号门,回到了现代。

  弄玉和萧史站到了夜半无人的舞台上,相对微微一笑。

  “我们终于回来了!”弄玉在舞台上慢慢地找,找到当初萧史为她唱歌的那个电吉他,“还可以为我唱歌吗?”

  萧史优雅地笑了,“当然可以,不过,我们还是不要碰这个危险的东西了,”他很惑人地探过头来,抱住弄玉,“我可不想下一次跑到唐朝去做唐太宗和杨贵妃。”

  弄玉悠悠一笑,“你是在暗示你想做皇帝吗?”她依旧是那样悠然,自由而自然。

  “不是——”萧史把头缓缓压低,很魅惑地道,柔声道,“我只是在暗示,我想吻你。”

  弄玉轻轻一笑。

  萧史低下头细细腻腻地吻了她。

  “你吹箫给我听好了,”弄玉向后仰身,稍稍拉开一点距离,脸上微微一红,低声道,“每次听你吹箫,没一次正经的。”

  萧史笑笑,三分优雅七分柔软稚气的,“其实——我的萧吹得并不是最好——”

  弄玉摇摇头,“我喜欢。”她很坚定地道,“我喜欢就好。”

  萧史开始吹箫,他拉着弄玉坐在舞台的正中间吹。

  弄玉盘膝坐在他对面,萧史靠着舞台的麦克风架子,坐在地上。

  他吹的是那首歌——

  我会一直记得,你要我唱歌

  爱并非很难得只要没有人哭了

  为什么计算太多计较太多计量得大多

  什么你是我的我是你的

  承诺了却不负责

  爱有人说难得因为太多苦涩

  为什么错爱太多错信大多错误得大多

  什么叶子黄了花也落了

  一定就要哭了

  我爱了一个不会说爱我不爱哭的你了

  什么承诺什么花落  

  你没在乎过……

  他吹得很认真。

  弄玉也听得很认真,嘴角带笑看着难得如此认真如此沉静而非“纯稚”的他,他现在看起来如此纯粹,如此——爱怜悌横。

  良久,夜很寂静。

  一阵脚步声响。

  “砰”的一声,有人带着一群人打着探照灯猛地开了门。

  “本台三频道接到群众联系,在东门桥会馆传出一缕非常动听的音乐,本台记者abc带领市刑警部队人员,古典音乐专家、灵异事件专家,还有电视剧组,现场报道。现在,让我们看看是什么原因导致无人的东门桥会馆传出如此动人的音乐?”那记者在门口说完,让镜头切换到舞台上。

  探照灯光骤亮,一片白光陡然投射在萧史和弄玉身上。

  弄玉本能地扑人萧史怀里,侧过头来看发生了什么事?

  萧史抱住弄玉,神情微微带煞地回身,看是谁打搅了他们的清静。

  他们仍是一身古装,萧史右手的赤玉箫还摆在唇边,虽然已寂然无声,但女子依靠在男子怀中,微微惊惧又不失淡定从容,男子眉目之间微微带着一丝残留的沉静,虽然微蹙的眉看起来让他显得不悦,但却分明生成了一股非常凌厉的煞气。这煞气并非杀气,也不是侵略,而是,为了保护怀中的女子而产生的一种防卫——惊人的防卫!

  “哇——”那三频道的记者霎时目瞪口呆,“这是——”

  摄影师从没睡醒一下子变得全神贯注,绝对震撼的一霎,这可能是可以让他扬名一辈子的绝美镜头!

  在场的人一下子无声无息,平息静气,生怕呼吸会惊扰了这样相依相偎的两个人。

  震惊许久许久之后,那记者才用早已哑掉的声音,“他他他——他竟然是——”

  “Shellsea!”旁边的工作人员忘我地道,“我原来以为,他只是个琉璃娃娃一样的大男孩子,原来——原来——”

  “原来他竟然可以显得这样像个男人,而且,是这样漂亮的男人!”那记者喃喃自语,忘记了自己在做报道,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弄玉低低地笑,“你明天又要上报纸了。”她当然知道他从来不是个娃娃,看见这许多人为他惊愕,她只觉得好笑,不要震惊得太早,其实——他多数时间还是那副小孩子样的,如果没有什么严重的突发事件。不要以为他可以摇身一变变成酷劲帅王子,他从来都不是的。

  她这样想着,在萧史的胸膛轻轻地笑。

  萧史皱眉,委屈地道,“又笑我!我有什么好笑的?”他前一秒钟的煞气根本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现在他还是个别扭懊恼的孩子,“不许笑!”

  “砰”下面看见他从潇洒王子变成琉璃娃娃的人昏倒了一大片。

  萧史莫名其妙地看着舞台下的人,耸耸肩,“我们回家。”

  弄玉踮起脚尖,就像上一次两个人出去散步骑马一样,她在他额上轻轻亲了一下,表现了她的心情。

  萧史搂住她的腰,她亲完了看着他的眼睛,微微一笑。他的眼睛笑着,一直是笑着,三分优雅、七分的柔软稚气,和从前一样,从来没有变过。

  摄影师昏倒了,摄影机还在转,把他这样优雅的一笑忠实地记录下来,传达给了全国的观众,让所有人都看见了,Shellsea的本来面目。

  “你可能明天变成有‘百变王子’或者‘双重人格’之类行头的人。”弄玉和他一同回家,边走边笑。

  那笑声隐隐约约,只听萧史远远地说,“我明天搬家。”

  “干什么?”

  “我要买一栋大房子。”

  “你家里已经不错了,买什么房子?浪费钱。”

  “我要结婚。”

  “哇——恭喜恭喜,新娘子是谁?”说话的人很悠闲。

  “你啊!”说话的人很懊恼。

  “我不是早就嫁给你了吗?”

  “那不算!我要盖一座宫殿,买两只白鹤、四只孔雀,还要——”说话的人浑然忘我,不知道他自己是谁了。

  “你要开动物园?”

  “不是——”说话的人的声音很好听、很窝心,“因为,我知道你舍不得。”

  另一个人很久没有说话,很久很久,才不知道是哭音还是笑音的声音道,“傻瓜,我这辈子真的输给你这个傻瓜了。”



  
一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