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阮棹
但仍然已经迟了。柜台的护士已经下班,她又没有拿到检验结果。
她的一颗心仍然悬着,惶惶不安。虽然只是一个小肿块,但网络上检索到的无数凄惨的案例实在是触目惊心,弄到她有些害怕看到结果,但理智一点想,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总要面对的事情晚不如早,因此请了假提前下班赶往医院,偏生又塞车。
她闷闷地坐在换药室门外的椅子上休息,里面两个护士轻声的对话忽然钻进她的耳朵。
“……前阵子吴大夫的那个亲戚,隔膜癌晚期的,不知道怎么样了?”
“听说送去北京了,还不死心,其实也就是浪费钱了。”
“唉,四五十岁,斯斯文文的一个教授,怎么就忽然查出这么个病。”
“好歹他也活了大半辈子,前几天来的那个女的不是更惨,二十出头,那么漂亮,指甲盖大小一个肿块,恶性的。以后有罪受了。”
林锦织的心剧烈地跳起来。
“是啊,那么年轻,真是可惜了……”两个护士说着,走出来锁了门,忽然见到林锦织幽灵般独自坐在门外,都吃了一惊。
林锦织直勾勾地看着她们的眼睛,她们神情僵硬地对她笑笑,逃似的离去。
医院里渐渐地静下来。林锦织浑身冰冷,她双手握着脸,低着头,瑟瑟发抖。
怎么办呢……我死了,阿喵怎么办呢……老天,你太不公平,你为什么把这么多的厄运加在我身上?……
其实她很明白,这世上本就无绝对公平可言。从前每每遭受打击时,她也总能安慰自己:有些人投生便在西北边陲、贫困农村,命比自己这个城市人差得多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不必叹气。
然而这一次,老天跟她开的玩笑,未免也太大了。
傅家风看完最后一个病人,又被主任叫去开了个小会,才得以脱身。
走出住院部,穿过长长的走廊,经过门诊时,他看到林锦织,脚步不由缓了一缓。
这是个苗条得近乎瘦弱的女子,黑色长裙,大幅的米色三角形结穗披肩,棕色的卷发上卡着黑丝绒蝶形发饰。
恰在此时,林锦织收拾了心情,抬起头,慢慢站了起来。傅家风见到她死人一样惨白的脸色,微微一惊。
神思恍惚的林锦织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年轻医生的存在。她拖着铅一样沉重的双腿,艰难地走向门外。
不觉间抬起头,发现迎面走来一个人,与她一般的黑色长裙,米色披肩,但那惨白颓败的脸,却似乎不属于人类,而属于一个亡灵。
忍不住走近几步,那“亡灵”却也向她走近。林锦织猛然醒悟,这是面镜子,这是她自己。
她惊恐地摸摸自己的脸。便在此时,手机响了。
是家里的来电,她深深吸一口气,接通电话。
“姐,今晚回来吃饭吗?我表姐送了几只大闸蟹来。”小芳兴冲冲地问。
林锦织佯笑道:“不巧啊,今晚酒吧琴师病了,要我顶班,不能回去吃饭了。”
“哦,没关系,我先养着,正好让它们把肚子里脏东西排一排。晚上早点回来,注意安全啊。”
林锦织微一迟疑,终于道:“小芳,我今晚不回去了。”
小芳一愣,忽然轻笑两声,诡异地道:“有男朋友了?”
林锦织索性给她些空间去遐想:“你别问这么多了,阿喵乖吗?”
“乖,正睡觉呢。”
“有事打我电话吧。”
她收了线,看看镜子里的自己,这样的脸色,怎么去面对家里人。只怕稍一撑不住,她便会崩溃。
天快要黑了。林锦织走出医院,搭上了开往珠岛的公交车。
去珠岛这一路上,薇城恶劣的交通状况得到了非常典型的体现,严重的塞车使本已疲惫的人们愈加烦躁。林锦织挤在公交车里的人肉热带雨林中,艰难地站立着。虽然开着空调,但密封车厢里那种复杂的气味仍然令她窒息。车子频繁地起步,频繁地急刹车,她握着拉环的手已经被勒得发疼。司机们见缝插针,寸土必争,比赛着谁更不爱惜自己的倒后镜。车里的人们不时接听手机,抱怨这该死的塞车,同时紧紧搂着胸前的背包,眼里流露出警惕而冷漠的目光。
汽油的味道透过各种缝隙钻进来,车厢温度越来越高,像个闷罐头。有人扬声喊说空调开得不够大,林锦织却仍觉得冷。这冷,源自她心里的恐惧。
很久没有经历过这种恐惧的感觉了。上一次该是三年前,母亲入院的时候吧,感觉也是这样,整个人看起来很平静,但其实在发抖,连心脏都在抖。
到珠岛时,已经接近8点。林锦织下了车,芬芳的青草气息扑面而来。她深深吸了一口,终于平静下来。
珠岛是薇城地价最贵的地方,江中一个沙洲,大部分面积是草坪。全岛面积不过一平方公里大小,却豪宅如云。在以拥挤混乱著称的薇城,富人们用金钱使这里成为一片难得的净土。即使像这样的下班高峰,这里也没有什么人迹。只有这样一片空旷、宁静的地方,才能使她暂时忘掉伤痛。
清醒之后才觉得饿得发昏。到便利店买了一碗泡面吃下后,她走进了Free Air。
这是间旧式小别墅改建的酒吧。走进大门,迎面见到的是一片竹林。穿过小径,走进一楼,远远便看见调酒师在和服务员说笑。她慢慢地走过去。
“Ginger?”调酒师看见她,惊喜地打招呼。
“Hi Tom.”林锦织微笑地对他摆摆手,在吧台边的高脚凳上坐下。
“我记得你今晚不上班啊,怎么来了?……你脸色好像不大好。”
“是吗?”林锦织搓搓脸,试图增加一些红润,“可能太累了。我忽然想来喝酒。”
Tom笑了:“你也会有突然想喝酒的时候?要喝什么?”
“什么酒最容易醉?”
Tom看她一眼,低下头去,一面调酒,一面低声问:“失恋了?”
林锦织笑了。在幸福的人们看来,失恋已经是天大的惨事,甚至有人为此寻死觅活。人们总想不到,比失恋凄惨一百倍的事件,随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Tom见她不置可否地笑笑,便以为自己猜对了。“金汤力,”他把一杯汽水一样的东西推到她面前,“你喝喝看吧。不喜欢我再帮你调别的。”
林锦织喝了一口,点点头:“味道不错。长得像汽水,没想到喝起来也像。”
“汽水似的酒才容易醉,因为你不会警惕。所以你别多喝,我真怕要打的送你回去。”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很久。Tom今天的话比平时多几倍,很明显在试图带她走出“失恋”的阴影。“真是个好人啊。”林锦织暗想,不由有些后悔——当初如果没有拒绝他,今天也有个可商量的人。
“Tom,你有女朋友了吗?”她问。
Tom神情扭捏地笑笑,她便知道了答案。“恭喜你啊。”她由衷地说。
恰在此时,一阵“老鼠爱大米”的铃声响起。Tom立刻走到角落去听电话。
想必是他女友。男朋友在这种地方工作,还真得看紧点。
三杯酒下肚,她才算有些微醺的感觉。正要喝第四杯,忽然有什么东西扯住了她的披肩。她连忙走下座位定神查看,原来是被一个男子身上的不知什么饰物挂到了,昏暗的灯光下,两人弄了半天才解开。
坐回刚才的位置,拿起杯子,一个人忽然握住了她的手。
“不要喝。”她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
林锦织抬起头,便见到一张年轻的男子面孔,白皙清秀,并不十分漂亮。
他抽回手,笑笑,“这杯酒被人下了药。”
林锦织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他指指酒杯底尚未溶尽的粉末:“他们是一伙的,一个勾住你衣服分散你的注意力,另外一个下药。单身女子在酒吧里,一定要小心。”
林锦织呆呆地听着,原以为已经到了极限的厄运,竟然还没有完结。
“谢谢你。”她无力地笑笑,“你是警察吗?”
“呃?”
“这么细微的动作都逃不过你的眼睛。”
“不不,我不是警察,只不过……”他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刚才一直留意你……”
林锦织忽然得到这样的恭维,有些意外。忍不住打量他几眼——黑色短发,穿一件黑色长袖针织衫,式样简单休闲,整个人清爽干净。
“我叫Chandler。”他拿起自己的酒杯,向她轻轻举了举,“Nice to meet you.”
这是当今社会怪现象之一,好好的中国人,却喜欢用洋名来标识自己。不过对于初逢乍会的人,这样的称呼倒是比较安全。
“我叫Ginger,是这里的琴师。你不常来这里吧?平时没怎么见过。”
“是不常来。不过我就住这附近,滨江花园。”
林锦织心里“哗”一声,滨江花园,这个听起来平常无奇的小区里,全部是豪华江景别墅,每幢房子最便宜也要上千万。
“这么说你很有钱啊,是老板吧?”
“不过是间小公司。”
还真谦虚啊……谦虚是美德。林锦织笑笑,扬声向Tom道:“来杯新酒。”
“你的酒量很好啊。喜欢喝酒?”他问。
若是往常,对于一个主动搭讪的人,林锦织定会三言两语打发了他。但眼前这样一个年轻、富有、仪表整洁、温柔有礼的男人,想不对他产生好感,实在太难。
林锦织很清楚自己的漂亮。读大学时,班里人便常常怂恿她参加“美在薇城”、“今日之星”之类的选美。这三年来,向她示好的男人从无间断,但她都拒绝了。因为她害怕。一个人一旦有不光彩的过去,便如同画坏了的画,再也见不得光。这辈子有阿喵陪伴即可,她不需要男人。
但现在呢?
人之将死,其胆也大。她心里忽然腾起一种冲动,一种打破一切顾虑的冲动。
“没什么,只是觉得寂寞。人寂寞的时候,会找一些奇怪的朋友,比如酒。”她转着酒杯里的冰块,幽幽地说。“你呢?喜欢喝酒?”
“我失恋了。”他的语气也幽怨起来。“她选择了别人,那个人……是我的朋友……”
“那是她的损失。你应该尽快忘掉她,继续自己的美好生活。”
“谢谢你。”Chandler低低地道。“干杯。”
相谈甚欢的两个人走出酒吧时,已经是午夜。
“你住哪里?”Chandler问。
这一刻终于来了。“我……”林锦织看向他,双眸闪闪动人,“我今晚不想回去。有人肯收留我吗?”
Chandler干咳两声,笑道:“如不嫌弃,请到舍下一住。”
林锦织指指街对面的便利店:“我过去买点东西,很快,你等我一下。”
看着她纤细的身影渐行渐远,Chandler嘴角忽然浮现一丝冷笑。
这种看起来就笨的女孩儿,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但是她够漂亮,所以他选上她,作为今晚的游戏对象。
是的,游戏。现在他才明白,所谓感情根本是个滑稽的东西,男女之间,只是一场游戏而已。
就在昨天,当他满心欢喜地出现在谢绿蓉的面前,告诉她自己已经跳槽到薇城的YX公司时,她却波澜不惊地宣告,她已经另结新欢。
他的血在一瞬间冷却到冰点。他那么看重她,每周从上海坐飞机到薇城,只为了见她,她一声叹息,一个蹙眉,都能令他坐立不安。为了她,他离开了国内最好的游戏公司,放弃了月薪五万的职位,想在她生日时给她一个惊喜。谁料到,竟得到这样一个结果。
他问那个人是谁,她竟然说出“傅家风”三个字。他几乎把手里的杯子捏碎。为什么?为什么非要是他最好的朋友?
“在想什么?”林锦织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他身边。
“买了什么?”他笑问。
“换洗衣服。”
“便利店里有这种东西卖吗?”
林锦织笑道:“少问了,走吧。”
一走进他的豪宅,便见到一间两层高的可以办party的客厅,顶上的水晶大吊灯一开,整个房子立刻弥漫出奢华的气氛。
Chandler带她走上二楼,从衣柜里翻出一件酒红色丝质睡衣递给她。
林锦织见到一只按摩浴缸,终于可以不用顾虑水电费的问题,痛快地泡了个澡。
擦干身体,套上那件睡衣,她一边拧着头发,一边呆呆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吊带的纤细程度让她怀疑其承重能力,中间的V领开得颇低,惹火的乳沟在蕾丝间若隐若现,还有,这衣服也太薄了吧?
算了,来到这里本来就是为了色诱男人,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走进大门之前,她已经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了一遍:
一、他是个普通的失恋青年,想寻找普通的一夜情。那么,如果发展顺利,她可以做他的女友甚至和他结婚,从他的万贯家产中分一杯羹。
二、他说谎,他有妻子,那么自己也许有机会成为他的情妇,小赚一笔。
三、他是个变态,今晚自己将葬身于此。那么阿喵可以享受到保险公司提供的20万元赔偿金。
结论是:有利可图,并无风险。
饶是如此,她仍然有些紧张。
轻轻拧开浴室的门,她惊讶地发现门外的灯全都熄了。黑暗中,轻柔的乐音钻进她的耳中,旋律空灵而柔靡,撩动着她的情欲。
空气有些冷,她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手臂。借着浴室的光线,她慢慢地一步一步来到走廊上,搜寻灯的开关。
不远处的黑暗中,Chandler静静地注视着她。灯光下,那件酒红色的睡衣根本就是透明的,她的身体一览无余。他用目光摩梭着她白皙的皮肤,丰满的胸,修长匀称的腿。欲望忽然如燎原的野火,再也无法遏抑。
林锦织发现了走廊拐角处的开关,正当她欣喜地走过去时,浴室的灯忽然被关掉了。她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她害怕起来。“Chandler,是你吗?”她问,声音有些颤抖。
身后传来一声轻笑,如同猎人发现了无路可逃的猎物。紧接着,她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里,那含着笑意的声音在她耳边说道:“不是我,是鬼。”
他轻轻啃她的耳垂,轻微的喘息声在她耳中,变得浓重而蛊惑,模糊了她的意识。他灼热的手掌点燃了她的身体,于是她带着一点喜悦,一点恐惧,一点期望,任由他将自己抱起来,放在柔软的床上。
第二天清早,林锦织先睁开了眼睛。
她屏住呼吸,仔细地看着面前的这张脸部特写。奇怪,一个二十多岁男人的脸,竟然让她联想到“可爱”两个字。
轻手轻脚地下了床,穿好衣服,她直奔一楼厨房。半宿的运动还真是让人饥饿。
打开冰箱,现成的咸面包片、花生酱、牛奶。她老实不客气地吃起来。
就在这时,大门被人打开了。她张大了嘴,惊讶地看着一个外国青年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她正不知所措,Chandler已从楼上走了下来,笑容满面地向那男子招呼道:“Hi Joey.”
Joey?林锦织心中暗笑,Great,Chandler and Joey,where is Ross?
Joey笑咧咧地道:“Had a good night?How about my house?”
林锦织一怔,my house?到底是谁的房子?
“Great,both are great.” Chandler微笑着回答。
Joey指指林锦织,“your girlfriend?”
林锦织很想听听他如何作答,却见他笑着转过头来,直视着她的眼睛,清晰地回答:“No,she’s a whore.”
林锦织的血一下子涌了上来,耳膜嗡嗡作响。
A whore,这个称呼真正刺中了她的要害。她仿佛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雨夜,方晋甩开她的手,语气冰冷地丢下那句直刺入她心脏的话:“现在的你,像一个妓女。”
头晕目眩。她飞快地抓起手袋,围上披肩,躲避瘟疫一般躲开他们的目光,冲出了大门。
Joey皱皱眉头,不安地道:“I think you’d better go out and take a look.”
门外一片烟雨蒙蒙。林锦织的袋子里有伞,但她没有力气打,便把披肩盖在头上,整个人游魂一般在马路上慢慢飘荡。
不知过了多久才走到公车站,她拿下披肩,深吸了一口气,忽然瞥见站在她不远处的Chandler。
Chandler低着头走近,轻轻地道:“对不起。”
林锦织厌恶地看他一眼,冷冷地说:“你还想怎么玩?”
Chandler一愣,一时无话可说。一辆公车开过来,林锦织走了。留下他呆呆地站着,像尊木雕。
周六清早,街上没什么车,公交车也可以飞驰一阵子。林锦织脑子里千头万绪,想着自己的病,想着Chandler这个混蛋,想到离开已经三年的方晋,想到阿喵……自己的生活,真是一片混沌。
想要停止对自身不幸的感慨,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归纳一些比自己更不幸的人或事物。于是她开始回忆一些新闻里的人物,比如那个光天化日之下因为包里的三十元钱被砍掉手臂的妇女,那个深爱丈夫、为了赚钱给家人还债却不幸被杀的卖淫女,和那几名因过路的泥头车暴胎而被倾翻出的泥土活埋的公交车乘客……然后她告诉自己,至少我现在还活着。
车子又经过仁爱医院,她看到一片门庭若市的繁忙景象,忽然醒悟原来医院周六也是上班的,便连忙下了车。
走到门诊,心又剧烈地跳起来,脑子开始缺氧。但她努力地保持镇定,用平静地声音对护士说:“我来拿化验报告。”
清早,傅家风一觉醒来,浑身酸疼。睡沙发的滋味实在够呛。
厨房里飘来一阵声响,让他想起了昨晚睡沙发的原因。忍不住看了一眼墙角,那五个啤酒罐还在。真佩服这丫头,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喝起来还真不含糊。
谢绿蓉端着一碟包子出来,笑道:“醒了?还没到七点半,我就没叫你。我看你冰箱里有速冻包子,就蒸了几个,再喝点牛奶吧,你平时是不是这么吃的?”
傅家风起来洗了把脸,坐到餐桌前,一开口就是劝:“别再和他闹了,你们在一起两年了,哪是说散就散的。”
谢绿蓉神情严肃:“你不用说了,明知道没有可能的事。昨天是我生日,这样的日子提出来,你觉得我在开玩笑吗?还有……”她看了他一眼,慢慢地道:“有件事我没告诉你,我怕你昨晚不让我住这里……他问我是不是有了新男朋友,我为了让他死心,就骗他说有了。”
傅家风的寒毛忽然根根竖起,他结结巴巴地问:“你该不会告诉他,你的新男朋友……就是我吧?”
谢绿蓉不敢看他的眼睛,低着头,小声说:“我一时实在想不到别人,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
“胡说,随便拉个同事就是了,这个黑锅我不背。”
“我们同事基本都结婚了……”
“那就说你是第三者啊。”
谢绿蓉瞪了他一眼。傅家风长叹一声道:“谢姑娘,玩笑不是这么开的,咱们认识了不过一两年,我跟他却是十几年的朋友,我不能帮你。”
谢绿蓉沉默良久,终于点头道:“好,我以后跟他解释清楚。”
“别以后,越快越好,你说不清楚就我说好了。”傅家风拿起一个包子,拎起白大褂,“我要去上班了,走的时候锁门。”
谢绿蓉目送他离去。
放弃吗?不,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件事会有多难,但她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机会。谢绿蓉的字典里,没有“认输”这个词。
傅家风走出宿舍,脚步有点发虚。
可见好人是做不得的。小谢一个人在薇城无亲无故,老钱便嘱咐他帮忙照顾着,他本性便是个君子,又恪守着朋友妻不可戏的原则,自以为无碍,谁知仍是纠缠不清。
到了住院部,护士甲叫住他:“傅医生,袁主任让你去门诊找他。”
傅家风答应着去了。护士乙便凑过来,神秘兮兮地道:“听说了吗?昨晚有个女的在傅医生宿舍里留宿。”
护士甲惊道:“啊?全院最后一个处男也沦陷了?”
护士乙叹道:“多半是了,听说那女的挺漂亮的,咱们没希望了……”
傅家风全然不知道他在医院护士中的偶像地位已被颠覆。他走到门诊前台,向护士问道:“袁主任呢?”
“做手术呢,再等十几分钟就完。哦对了,傅医生您顺便帮这位小姐看看化验报告吧。”
傅家风顺着护士指的方向看去,赫然发现“她”便是昨天在这里失魂落魄的美女,她整身装束毫无变化,脸色稍微好了些,带着勉强的笑意,把化验报告递给他道:“麻烦您了。”
傅家风扫了一眼,便笑道:“是良性肌肉瘤。”
林锦织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声反问:“什么?”
“良性肌肉瘤,不碍事的。”
林锦织绷紧的神经一瞬间全部松弛下来,她用颤抖的手掩住脸,默默地哭了。
傅家风吓了一跳,实在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激动,便拉她在手术室外面坐下。下意识地又看了一遍她的化验报告,忽然发现姓名栏里的“林锦织”三个字,忍不住细细打量她的脸。
果然是她,难怪昨天就觉得有点眼熟。幸而不是恶性肿瘤,否则这女孩子的人生,也未免太多灾多难了。
过了很久,林锦织才止住眼泪。她掏出纸巾擦干脸,笑道:“不好意思。”
“没什么。其实年轻人得恶性肿瘤的概率很低,你不用这么担心。”
林锦织点点头,起身往外走去,忽然想起了什么,便掏出手机往家里打了个电话:
“小芳,我中午回家吃饭,把大闸蟹煮了吧。”
林锦织的“家”是一间出租屋,位于虹影花园3号楼。这是一个颇有年头的小区,十几年前,也算是豪宅级建筑,但现在已有些老旧,唯一的好处是管理制度很健全,保安二十四小时值班,住得放心。
进了大堂,发觉有人搬家,占了一部电梯,另外一部又不巧在维修。几位阿姨阿伯正把管理员团团包围,七嘴八舌地发着牢骚,但林锦织没有。今天是她死里逃生的一天,从今天开始,她要以更宽容的心去原谅这个世界。所以她面带微笑,心情愉快地爬上七楼。
人爬上去了,电梯恰恰也到了,几个搬运工人卖力地往外搬箱子。她扫了一眼,觉得有件衣服似曾相识,便忍不住又看一眼。
结果她看到Chandler直起身来,拍了拍手上的灰,掏出钥匙准备开门。
她多么希望自己老眼昏花看错了人,然而很遗憾,没错,眼前的人正是在珠岛成功地羞辱了她的那个混帐王八蛋。
然后她眼睁睁地看着这混蛋打开了自己隔壁房子的门,指挥壮丁们把箱子搬进去。
冷静!她对自己说,今天是个好日子,要牢记,宽容再宽容,原谅再原谅……
等她的心理建设做得差不多了,Chandler也看见了她。他也吓了一跳。
“帮别人搬家?”林锦织先发制人地问。
“不,是我自己搬家,我以后就住这里,6E。”
林锦织表情呆滞。
Chandler见她脸若死灰,便猜到了几分:“你也住这里?”
她点点头,用一种被宣告了死刑的绝望口气道:“我住6F。”
周围的搬运工人来来往往,但两个人却静静地站着,对视着。一种灵异的氛围,正弥漫在他们周围。
林锦织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忙忙地对Chandler道:“钱先生……”
Chandler笑了:“我不姓钱,我姓程,程晨。”
“程先生,”她压低声音,“昨晚的事情……”
她话虽只说了一半,程晨却也猜到她的意思,忙道:“你放心,昨晚咱们喝了一会酒就散了,什么也没发生过。不过,金小姐……”
“我姓林,林锦织。”
“林小姐,今天早晨的事情……”
林锦织连忙截住他的话:“昨晚咱们不是喝了会酒就散了吗,今天早晨能有什么事情?”
程晨便也放了心,两个人相视一笑,笑容尴尬而虚伪。
林锦织打开7F的房门,正在厨房忙活的小芳回过头来笑笑:“回来了?”
林锦织点点头,看看里屋,轻声道:“阿喵睡了多久了?”
“十几分钟。你昨晚上住哪儿了?老实交待。”
林锦织捏捏她的脸,笑道:“你这小脑袋里装什么不好,净装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昨晚上我一个同事老公出差,一个人在家害怕,找我去陪她睡。”
“骗我的吧?那你当时怎么不说?”
“当时她在我旁边,不方便说呗……嗯~~~螃蟹真香啊!我最爱吃螃蟹了……”
下午四点,程晨从离小区不远的万佳超市提着两袋子东西回来,惊讶地看见小区花园的草坪上,林锦织正和一个两三岁大的小女孩做着类似亲子游戏的活动。
林锦织看见他,礼貌地点点头,心里却总是有什么东西硌得慌。可见一夜情真不是乱搞的,搞到邻居头上,你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你女儿?”程晨脸色凝重地问。
林锦织点点头。
“你都有老公有女儿的人了,你还……”
林锦织见他一脸诧异,仿佛不相信世间竟有如此道德沦丧的妇女,不由暗暗冷笑,心道你一个玩弄女性的花花公子,倒教育起我来了。
“我没有老公。”她淡淡地说,“我离婚了。”
程晨不置信地看着她,她看上去这样年轻,像刚毕业的大学生,二十出头,就已经有了女儿,已经离婚了?女人就是这样,随随便便地开始一段感情,又随随便便就结束,毫无责任感,难怪如今离婚率这么高。
他心里已经认定她是朽木不可雕也,便也不再罗嗦,点点头飘走。
林锦织看着他的背影。他已经认定她是个不可救药的女人吧?男人就是这样,自以为全人类都是像他们一样的简单动物,自以为知道了女人的三围就等于了解了女人的全部,全然不知道女性心理学是多么艰深的一门学问。可想而知,男女之间要达成共同认知该有多么艰难,也难怪如今离婚率这么高。
她撇撇嘴,这样也好,他懒得搭理她,so does she,大家尽可能减少交集,做一对都市里最普通的、点头之交的邻居,相安无事,足矣。
抱起阿喵回到家里,小芳刚放下电话,对她笑道:“我姨妈说好久没见咱们了,叫咱们今晚去她家喝汤。”
在薇城人的心目中,汤是餐桌上的重头戏。父母亲若想见子女,便会发出一道“回家喝汤”的命令,子女们莫敢不从。据说喝汤习俗起源于岭南之地湿气重,需要用草药褒汤怯湿,代代沿袭,遂成传统。
林锦织二十四年来的人生中,充斥着不幸的事件,而在大学里认识了同宿舍的孙芸植,无疑是她灰暗世界里一束灿烂的阳光。
孙芸植也很漂亮,当年与林锦织并称外语系两大美女。奇的是两人并没有因为外型的缘故相互嫉妒,反而惺惺相惜,结为好友。与林锦织的低调不同,孙芸植最喜欢表现自我,活得神采飞扬,毕业时因为丰富的学生工作领导经验和靓丽的外型,很顺利地被著名外企路洁公司录用。
大学毕业的时候,是林锦织生命中最悲惨的一段日子。怀孕了,男友却与她分手,出了国。她不想要这个孩子,母亲却执意要她生下来。当时母亲的病已经很重,她实在不能违拗母亲的愿望,但男友已经没了,怎样结婚呢?生育手续怎样办?正焦头烂额的时候,孙芸植的哥哥孙芸立挺身而出,跟她办了结婚登记。虽然感激,但阿喵出生后,她仍是坚决地提出离婚。
“阿锦,我哥人真的不错,又是真心喜欢你,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当时,孙芸植这样劝她。
“我配不上他。”林锦织只有这一句话。
孙芸植便也不再劝,因为她知道关于林锦织的一切。
阿喵快要出生时,林锦织的母亲病逝,又是孙芸植介绍她乡下老家的表妹小芳到林锦织家帮忙,一帮便是两年。
孙家在薇城旧市区的一栋旧楼房里,房子面积大,采光好,十分难得。近年来薇城地价狂升,寸土寸金,尤其是旧城区里新起的楼盘,均价都在万元以上。然而与北京上海的地价相比,薇城的这等价位实在不算什么。林锦织想起网上看到的分析,说楼价抬到再高也不怕,很多人根本就是把自己的楼再卖给自己,赚了钱后把烂帐丢给银行,这实在令她担心国家银行未来的命运。除了银行,小市民也成为炒楼潮流中的受害者之一,现在薇城的楼价,对她这个一人挣钱养活两人的工薪阶层,根本就是高山仰止。因此像孙家这样在交通方便、配套设施齐全的旧城区有一处不错的祖业,根本不必担心住房问题,她实在是羡慕。
傍晚,小芳抱着阿喵,林锦织提着水果,叩开了孙家的大门。
孙妈妈开了门,笑道:“你们来啦。”又指着一位正在看电视的中年妇女道:“这是芸植的姑姑,从香港过来的。”
林锦织便对那挑染着金发、衣着艳丽的浓妆妇人微笑点头。这又是薇城市民一大特色——十之八九都有香港或海外关系。她记得大学时做过几个家教,小孩子也都住在旧城区,住处都狭窄简陋,活似监狱,但那些小孩子们都能时不时地拿出些新奇玩意儿show给她看,说是“我xx从x国带来的。”而林锦织大学的同学,留学的、移民的,也已有十几个。
孙芸植穿着一套长袖长裤、印满熊宝宝的睡衣,趿着木拖鞋从里屋走出来,脸上挂着她惯有的让人又爱又恨的狡猾笑容。她一见阿喵,便大声欢呼,一把把小女孩抱到怀里,狠亲了两口,笑道:“越来越漂亮了,快过来,干妈买了好东西给你。”
走进她的房间,林锦织啼笑皆非地看着她床上的玩具——一栋有很多门,可以用不同形状的钥匙插进不同形状的锁孔开锁的小房子,笑道:“你也太高估她的智力了。”
孙芸植逗弄着阿喵,仿若无心地道:“我哥今晚要培训,不回来吃饭。”
林锦织不由问:“他有女朋友了吗?”
孙芸植故意瞪她一眼,道:“本来有一个,后来听说他是离过婚的,就不理他了。”
林锦织立刻神色黯淡。
孙芸植大笑,捏着她的脸道:“还是这么好骗啊,你不用担心啦,我哥这样的‘优之良品’,追他的人整天都在排队,只是他看不上。好奇怪,认识你这么久,我都没看出你有这么大魅力,让他对你念念不忘的。”
林锦织沉默。诚然,芸植是无心的,但她提醒了她,她永远是欠孙家的,而且她简直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偿还。
“汤好了,出来喝汤吧。”孙妈妈扬声叫道。
林锦织答应着出来,端起精致的小瓷碗,嗅了嗅里面奶白色的汤液,赞道:“好香。”
“这是蜜瓜响螺鸡汤,香港叫‘爵士汤’的,很补,女孩子吃了最好。”孙妈妈含笑看着她,介绍道。对于这个女孩子,她的心情实在复杂,直觉上,她不喜欢她——外地人,看起来笨笨的,但那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里又像是藏了无数秘密。当年她寡母生病,每个月治疗费成千上万,她一个人竟搞定了。一个还没毕业的小姑娘,这么多钱是哪里来的?不问也知道。偏偏自己儿子又迷上了她,为了让她把女儿生下来,竟然静悄悄跟她结了婚,后来不知为什么,又离掉了。唉,虽然儿子女儿整日赞父母开明,但如今她也难免要反省,是不是对他们太放纵了,才做出这样离谱的事来。然而从另一方面看,这女孩二十多岁便父母双亡,一个人带着没有父亲的女儿过日子,又实在惹人怜惜。
林锦织专心喝着汤,默默承受着孙伯母那温柔目光中传来的压力,那是一位薇城资深主妇从生活中历练出来的一种精明,仿佛能让她心里转过的每一个念头都无从遁形。她用脚趾也想得出,孙伯母不会喜欢她,但她偏偏又与孙家兄妹纠缠不清。
她很投入、很郁闷地思想着。鲜甜的爵士汤在她口中,渐渐失去了滋味。
收拾了一下午,程晨的新居总算能够入眼了。
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却只住一个人,空空落落的,一如他此刻的心情。
打开电脑,未及反应,桌面上的谢绿蓉便出现了,青丝飞扬,巧笑倩兮。他冷冷地看着她,一分钟,两分钟,紧握着的拳头“咯咯”作响。如果自制力稍差一点,他可能已经把眼前这三千多块的液晶显示器砸掉了。
换掉桌面,从硬盘里翻出极品飞车,装上方向盘狂飚起来。还好,还好有游戏这种东西,他不用开着汽车冲上内环路去自杀。
手机响了。看到屏幕上显示的“gf”两个字时,他的呼吸急促起来。
她想说些什么呢?话已经说得那样清楚,还有什么好说的呢?重修旧好?他苦笑。只这一项绝无可能。说分手时她绝决的神情,他一辈子也忘不了。
他终于翻开手机。
“程晨,还好吗?”她的声音轻柔甜美,一如往昔。
好?怎么可能。
他微微一笑:“还没自杀呢。叫您失望了?”
她沉默。半晌方道:“你搬进虹影花园了?我现在过去看看,方便吗?”
半小时后,谢绿蓉提着一瓶加拿大冰葡萄酒,出现在程晨的门前。
“恭贺乔迁之喜。”她微笑着走进来,把酒放进冰箱里。
程晨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他对她的反感,在这一刻真真切切地产生了。
既然已经分手,就请本分地扮演一个客人,而不要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女主人的姿态。
“坐吧,”他淡淡地说,“我去泡茶。”
谢绿蓉向沙发上坐下,无意中扫了一眼他的显示器,发现自己的照片已经被换掉了。
她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一丝怅然若失。
女人最大的愿望,是她爱的人也爱她,不过如果全世界都爱她,也是好的。
程晨递过茶来,她接过,笑问:“有毒吗?”
程晨没想到她此时还有幽默感,便也笑了:“你喝了就知道了。”
谢绿蓉放下有些烫手的纸杯,幽幽叹了一口气:“老钱,其实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上次骗了你,我和小傅之间,不过是我一厢情愿而已。”
程晨笑道:“你是特意来为他辩白的?”
“不是辩白,这是事实,我不希望你们之间有误会。”
“就算没有误会,你觉得,我们还可能像以前一样吗?”程晨说着,打开电视。
凤凰台在播《我猜》,吴宗宪阿雅在疯狂搞怪,但看电视的两个人面如僵尸,一点也笑不出来。
谢绿蓉忍耐了几分钟,终于开口道:“我走了。”
“不送。”
大门“咔”一声锁上了。
程晨关上电视,拿起手机,把“gf”一项更名为“谢绿蓉”。
晚上,林锦织喝完汤,跑去Free Air赶场。
Joey一见她走进酒吧,便拍拍程晨的肩膀:“快看,美女来了,就是上次你带进我家过夜的那个美女。”
程晨灌了一口酒,醉眼朦胧地扫了她一眼,笑道:“哦,她……她是我的新邻居。”
“WOW,这么巧,”Joey趁机鼓励他,“Chan,这也许就是你们中国人所说的‘缘分’,去向她示爱吧!”
程晨口齿不清地笑道:“神经病,要去你去。”
没想到Joey真的走了过去。
林锦织一曲弹完,Joey便走到她身边打了个招呼:“Hi~”
林锦织一见他的表情,心里便泛起寒意,她压低声音,冷冷地道:“Get away,I’m not a whore.”
“Oh no,别误会,我只是想问问,你真的是他的邻居?”他指指程晨。
林锦织没想到Joey的中文说得相当不错,再看看不远处趴在桌子上的那个人,便问:“是程晨吗?”
“对对。”
“我们是邻居没错。”他怎么醉成这副样子,不过也好,今晚他大概没能力去危害无知少女了。
“太好了!他今晚一定要赖在我家里,麻烦你带个路,我想把他弄回去。”
“你们不是很熟吗?”
Joey扭扭捏捏地道:“今晚不方便啊,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嘛。”
听着他古怪的语气,林锦织真是怀疑他是不是要在自己别墅里搞睡衣party,但她终于答应了他的请求。可以搭顺风车,何乐而不为。
两个男人喝了酒,林锦织不会开车,唯有打的。
“Chan真是可怜呢。”Joey摇头叹息,“他为了他的女友才来到这个城市,他的女友却抛弃了他。”
林锦织并不理会他,扭头看着窗外。这样的故事,在当事人看来,可能是锥心刺骨的痛楚,生不如死的感觉,然而在一个外人看来,实在太过普通。
到了虹影花园8号楼7E的门口,Joey从程晨身上翻出钥匙开了门,把他放在沙发上,便忙忙地告辞了。林锦织暗暗摇头,心里骂道:“狐朋狗友,毫无义气。”
再看看沙发上烂醉如泥、呼呼大睡的程晨,她泛滥的同情心轻易地被激发了。害怕他呼吸不畅,她轻轻解开他领口的扣子,又进卧室找枕头和毛巾被,忽然见到他全套雅芳婷高密度提花棉料的床上用品,不由羡慕地摸了好一阵子。
当她费力地搬起他的头,把枕头塞进去时,却诧异地发现,他的眼角竟然有泪痕。
林锦织忽然觉得震撼,静静地看着他的脸。进入二十一世纪,会为感情流泪的男人,应该已经灭绝了吧。没想到这个看似风流的男人,倒是个史前动物。
她熄了灯,轻轻关上他的房门。
第二天早上,程晨被刺眼的阳光晒醒,头痛欲裂。
奇怪,竟然在自己家里,他不是应该在Joey家吗?是谁送他回来,给他垫了枕头盖了被子?Joey?不可能,他不知道这里的地址。究竟是谁呢……警察叔叔?田螺姑娘?
想到这个答案,他自己都笑了。
打Joey的电话,这家伙居然兴奋地问他:
“怎样,昨晚有没有发生什么?”
程晨一头雾水,Joey只好将昨晚后来的事情复述一遍,疑惑地问:“你不记得了?”
程晨还真是不记得了。他没好气地道:“我醉成那样,怎么可能记得,又怎么可能‘发生什么’?”
Joey大呼可惜。程晨笑道:“我看你是肥皂剧看多了。快出来陪我找个地方打壁球,我便饶恕你昨日薄情寡意之罪。”
“薄情寡意?什么意思?”
“……你先出来吧,我慢慢跟你解释。看来你不知道的词语还有很多,以后别到处炫耀你的中文水平了啊……”
趁着天晴,林锦织把被单被洗了晒在顶楼。傍晚,她跑上去收。
不想顶楼竟然有人,而且那人背向着她坐在楼顶边缘的水泥围栏上,这个地理位置让她胆战心惊。仔细看了两眼,竟有些程晨的样子。他想干什么?……跳楼吗??
这想法让她毛骨悚然。要知道,失恋的人,什么都干得出来。她紧张得手心出汗,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的背影,心里复习着“谈判专家”的剧情,考虑该用哪种方法劝说他离开这危险境地。
忽然,顶楼的大风“哐当”一声带上了楼梯口的铁门。
程晨回过头来,见她呆呆地站着,便微笑着,扬了扬手中的绘画本,向她打了个招呼:“嗨,谢谢你昨晚送我回来。”
林锦织发呆之余,走近几步,盯着他手里的画。
程晨指指西面天空:“今天的晚霞很好,所以想画一张。”
林锦织终于回过神来,立刻做出若无其事状,对着那张五彩缤纷的纸欣赏了几眼,赞叹:“想不到蜡笔也可以画得这么好看。颜色真漂亮,像超市里的富士苹果。”
程晨做吐血状,苦笑道:“我可是在学莫奈,你怎么愣是看出苹果来了呢?”
林锦织又仔细看了几眼,终于点头道:“你不说我还没发现,还真有那么点莫奈的影子。”说着,她偷偷倚着水泥围栏探头看看外面,发现还有老大一片平台的空间,绝无掉下去的危险。便放了心,转身去收被单。
待她提了满满一桶被单要下楼时,程晨忽然走上来,把那幅晚霞递到她面前:“喜欢吗?”
林锦织怎么好意思说不喜欢,何况画得是挺漂亮的,便点点头。
“送给你吧。”
她便也只好收下来,说声谢谢。
在电梯里,程晨忽然问道:“我看你刚才表情特别紧张,你是不是以为我要跳楼啊?”
林锦织大窘,脸一下子就热了,她尴尬地笑笑:“我听说你最近失恋……”
程晨不好意思地笑笑:“Joey这个大嘴告诉你的吧?其实我前两天脑子还真有点不正常,那天就那么冒犯了你,真是很不好意思,我一直想跟你道个歉。”
林锦织笑道:“一时不正常,是正常的,别老是不正常就好了。这幅画不错,谢谢你。”
程晨回到房里,翻出一张张信哲的旧碟塞进音响,不一会儿便播出一首歌来,很熟悉,却又有点陌生。他仔细回忆,才想起这首歌的名字——“日出之前请将悲伤终结”。
脸上虽然有了笑容,但创伤不是那么容易平复的。每当想起谢绿蓉,想起与她有关的任何东西,心里那道伤口,仍不免会鲜血淋漓吧?然而现代人的生活如此忙碌,无论发生什么大事,周一一到,必然要收拾起所有心情,抖擞精神,面对工作压力。
所以,周一之前,请将悲伤终结。
他打电话叫了外卖,便打开电脑,上网去XY的游戏论坛上专心巡视起来。
周一,林锦织回到公司,打开信箱,惊讶地看到这样一封邮件:
“XY公司全体员工:早上好!
我们非常高兴地向大家介绍公司新任在线游戏部项目经理程晨先生。程先生此前就职于上海S公司,拥有丰富的游戏策划及项目管理经验……”
她脑子一哆嗦,立刻联想起Joey的话:
“Chan真是可怜呢。他为了他的女友才来到这个城市,他的女友却抛弃了他。”
此程晨就是彼程晨吗?天下有这么巧的事?不会是有什么人在写小说吧?
她的疑问很快便有了答案。
中午,当她在餐厅大嚼着空心菜,并用筷子奋力地切着鸡扒时,一个人影在她对面坐下,笑容可掬地跟她打了个招呼:“Hi Ginger,没想到你也在这里上班。”
林锦织绝望地抬起头,挤出一个僵硬的笑脸:“Hi 程晨。”
坐在林锦织身边的西门蓁蓁挑了挑眉毛,程晨?她为什么不叫程经理?这两个人很熟吗?
林锦织见程晨不肯走,只得没话找话:“今早那封群信里说的就是你吧?”
“是啊,你在哪个部门?”
“产品部,我做文字策划。”
西门蓁蓁又挑了一次眉毛,奇怪,看来他们又不是真的很熟。
林锦织加快速度吃完了饭,跟西门蓁蓁一起离开了餐厅。
西门蓁蓁一把搂住她,在她耳边悄悄的问:“这个人就是新来的那个程经理啊?你们怎么会认识啊?……”
“我们是邻居,他刚搬家。”
“哇,真是天上掉下的米帅哥【注1】,看他这么年轻,应该还没结婚吧?”西门蓁蓁满眼贪婪的光芒。
林锦织受不了地看着她,笑道:“庆儿(这是西门蓁蓁在公司里的网名,因为她复姓西门,自小便有这个外号),以你的年龄,不应该再做这种白日梦了。”
西门蓁蓁嗤之以鼻:“李宁告诉我们:一切皆有可能。你应该相信,吊凯子的机会,无处不在。”
林锦织无心跟这个二十出头的小白舌战。她在自己的电脑前坐下,深呼一口气,打开文档,专心地看着。然而心里那一线隐隐的危机感,仍时不时地探出苗头,警告着她。
程晨这个人跟她的距离,未免太近了。
林锦织对男性存有一种潜意识的畏惧,总会跟他们保持足够的距离以策安全。这要从她上中学时说起。
记得初中的某一个冬日,她跟一个要好的男生走在校园里的路上,男生突然向她表白,她完全没有精神准备, 直接拒绝了。结果那男生脸色一黯,一记“天马流星拳”打在路边的砖墙上。尽管隔着厚厚的手套,手仍然破皮出血。她只好去小卖部买了创可贴帮他善后。
又记得高中的某一个夏日,她跟一个比较熟的男生走在回家的路上,男生突然向她表白,她又是完全没有精神准备,便又委婉地拒绝了。结果那男生脸色一黯,像得了强迫症,一路上不停地出拳打向路边的砖墙。虽然力度不大,没有流血事件发生,但仍然让她心惊胆寒。
从那以后,她充分地运用自己“敏感”这一天赋,在男生向她抛第一个酷眼,或是搭第一句闲讪的时候,若她对此男无意,便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用冷冰冰的话语,将爱情的小火苗及时地浇灭。
事实证明她的这一策略相当成功。大学两年半下来,她的情史一片空白,坊间称她为 “晚熟美女”。直到大三,才出了个意外——她沦陷在方晋的手里。
方晋这个人,若不是全然无心,便是段数太高。他静静地与她接近,一副全然无害的样子,待她发现自己陷了进去,已然来不及了。
但是,他们之间,算是爱情吗?她爱过方晋,但方晋爱过她吗?在她最痛苦无助的时候,他给予她的,只是指责和抛弃。他根本不相信她,连信任都没有,爱,从何说起。
不过她仍然要感谢方晋。是他让她明白,所谓爱情,不过是女人一厢情愿的幻想,男人之所以要迎合这种幻想,是因为到了青春期,荷尔蒙开始分泌,他们急切地想把一个美眉骗上床。无数始乱终弃的案例,都是这一定理的佐证。只要是谈过恋爱的,大约也都明白这个道理。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痴情女子前赴后继地去追求真爱呢?也许因为缺钱,也许因为寂寞。
万幸,林锦织有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又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所以她既不缺钱也不寂寞,要“爱情”何用?
因此,她对所有男性,一律敬谢不敏。
但程晨这个人实在太诡异,既是邻居又是同事,简直避无可避。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应对呢?不怕,她还有B计划。
以西门蓁蓁为例,她人靓声甜,性格开朗,却二十五六仍待字闺中,原因何在?——跟男生混得太熟了。对于想谈恋爱的人,这种做法是极不明智的。原因一:爱情的产生,需要神秘感,古人云距离产生美,没有距离何来美感?这么close的关系,自己的坏毛病(比如抠鼻孔、不叠被子、不会做饭等等),对方观察得一清二楚,爱慕之情便没有生存的土壤。原因二:容易与对方产生兄弟之情。这是一种亲情,与爱情有本质区别。兄弟姐妹谈恋爱,那叫乱伦。对方当然不会这么做。
这道理她对西门蓁蓁讲过n遍不止,但她总不能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不过如今,为了避免程晨跟她之间擦枪走火,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第二天上班时,她刚走到小区门口,身后忽然有辆小车按喇叭。转身看时,一辆白色的奇瑞QQ在她身边停下了。程晨摇下车窗,探出脑袋道:“上来吧,我送你去公司。”
林锦织怔了怔,旋即嫣然一笑。OK,B计划正式启动。
有人曾算过一笔帐,在薇城这样的地方,一个普通人,即使每次出门都打的,也比买一辆汽车划得来。因此,凡买车的,都属于有一定家底,有闲钱浪费的。
伟大的环保主义者林锦织素来反对买汽车,薇城的人口密度如此之高,公交车挤得罐头一样,路上尚且时时塞车,如果人手一车,那还了得?没路走,没位置停车,油价肯定又飙升,加上尾气污染,谁受得了?
最环保的交通方式莫过于自行车,未来全球闹油荒时,想必用电力、太阳能做动力的汽车也会大行其道,林锦织衷心希望自己能活着迎接那一天的到来。
跟正在开车的人说话,是极其危险的,因为那会影响你的乘车安全。不过从虹影花园到YX公司这一路红灯颇多,等红灯的时候,闲聊几句还是可以的。
“听口音你不是薇城人?”林锦织问。
“你猜错了,我是正宗薇城人,只不过自小在外地念书,普通话说得比较标准而已。”
“那你们家在老城区应该有房子啊,干吗跑到虹影花园住?”
“这里离公司近啊,而且这房子也是我们家的啊。”
林锦织诧异道:“很早之前就买了吗?”
“对啊,算起来买了有十年了,一直租给别人,最近重新装修过。”
林锦织暗吸一口凉气。她在这里住了将近两年,当然知道这小区的底细——十年前,虹影花园刚落成时,打着国际公寓的旗号,只在境外发售,每平方米卖到一万人民币。天哪天哪,这家伙家里还真是有钱。
“你家人不在薇城吧?”否则为什么不跟家人同住。
“嗯。都在外地。”
绿灯亮起,闲聊到此为止。
中午吃饭时,西门蓁蓁神秘兮兮地凑过来,笑道:“阿锦,特大新闻!”
“什么新闻?”
西门蓁蓁压低声音道:“香港有个叫‘乾达’的上市公司,总裁是个叫杨颐芝的女强人,听说过吗?”
林锦织摇摇头。
“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程晨是杨颐芝的儿子!!”
林锦织打量西门蓁蓁两眼,只见她双眼放出兴奋的光芒,激动得似乎全身都在发抖。她忍着笑,握着西门蓁蓁的手,认真地祝贺她:“恭喜你,你不是整天埋怨你身边没有二世祖吗,现在忽然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你要把握机会啊!”
西门蓁蓁笑着甩开她的手:“去你的。”
林锦织很清楚西门蓁蓁,她看似拜金,整日做着嫁入豪门的美梦,实际上她绝不会这么做,因为她纯粹是八卦一些东西供自己意淫,过一过瘾而已。也许这正是写故事的人的特点之一,只喜欢幻想,绝不会去实践。
二世祖?程晨?怎么看怎么不像啊。
林锦织听说过二世祖这一职业,这些人天生好命,家财万贯,不必为一份工作挤破自己的头。整日流连于美容院、时尚精品店,一天里最大的工作也许就是出去遛遛自己的狗。当然,如果觉得空虚,也可以到家族企业里谋个职位。不过他们工作起来想必与普通人全然不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完全不知道什么叫“低声下气”、“看老板脸色”,真是惬意。
如果庆儿的消息准确无误(当然,她的八卦消息一向没有出错过),那么程晨应该属于少数比较上进的二世祖之一。
二世祖……企业家第二代……林锦织脑子里忽然涌现出无数散播于网络上、和这一名词相关的台湾产色情故事来。
然而既然是故事,自然就与她无关。因为她是一个绝对现实的人。
周四晚上,林锦织照例去Free Air兼职。
两小时后,她坐在吧台边稍做休息。刚接过Tom递过来的冰水,身边便坐下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跟她打了个熟悉的招呼:“嗨。”
林锦织无奈地转过头,向他招招手。
毫无疑问,程晨对“阴魂不散”这个成语,做出了有史以来最完美的诠释。
“我有句话,可能会冒犯你,不过我是为了你好。”程晨忽然吞吞吐吐地道。
林锦织好奇他会有什么忠告,便道:“请讲。”
“一夜情是相当危险的,为了你女儿,以后不要这样了。”
林锦织的血“腾”地涌到了脑袋上。从小到大,她最恨被人冤枉,别看她平素性子和顺,但若是被冤枉了,立刻露出獠牙倒刺,跟对方辩个你死我活不可。
那一晚出格的行为,完全是因为她误以为自己是一个身患绝症的人,抱着“在世界末日放纵一回”的心态。平时她这个人可检点得很,简直可以列入现代《烈女传》做教材。
但她又该如何分辩?整件事听起来比假的更像假的,他会信才有鬼。罢了罢了,反正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等以后他了解她了,自然知道她的为人。
郁闷之余,她不忘反击一下:“你也一样啊,还有,我也得提醒你一下,就算你失恋也不能就此带着报复社会的想法,走上一条伤害女性的道路哦。”
程晨倒毫不生气,微笑点头,向她举杯道:“多谢提点,那就让我们在道德水平提高的道路上,一起前进吧。干杯!”
待他走开,Tom凑过来,笑嘻嘻地问:“谁啊?男朋友?”
林锦织摇摇头,压低声音道:“他是个Gay,你要小心。”
说罢,她感到一丝报复的快感,得意地笑了。
“阿锦。”
一个声音毫无预兆地在她身后响起,她觉得这声音很熟悉,转过头去,整个人忽然僵住了。
“怎么,很吃惊吗?”孙芸立温和地笑着。
林锦织不敢看他的眼睛。那样温柔的眼睛,随时随刻会诱使人陷进去。她知道,终有一日,会有一个幸福的女子陷入这种温柔里,和这双眼睛的主人一起,幸福地生活。但这女子不会是她,也不应该是她。
她飞快地整理出一个笑脸,爽朗地跟他打了个招呼:“大哥!好久不见。怎么来了这里?”
“有同学从美国回来了,几个人聚一聚。最近还好吗?”
“过得去,上个周日还去过你家喝汤呢,芸植说你培训没回去。”
正在这时,程晨忽然走了过来:“Ginger,我要回去了,你要不要坐我的车?”
林锦织立刻道:“好的。” 又指着程晨向孙芸立介绍道:“这是我邻居。”
孙芸立看了程晨一眼,带着些揣测的意味。终于,他点了点头道:“那你先回去吧。”
到了车上,林锦织忽然道:“他是我前夫。”
程晨一怔:“什么?”
“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人,是我前夫。”她怕程晨又将孙芸立想象成为她试图发展一夜情的对象,便先讲清楚他的身份。
“哦。”
他们不再说话,车厢里一片寂静。
忽然林锦织的手机响了,她接起来讲了几句话,脸色忽然变得凝重。
程晨问:“怎么了?”
“我女儿发烧了。39度5。”
“哦。小孩子发烧可大可小,还是去医院看看比较好。”
“嗯。”
“我开车送你们去吧。”
林锦织感激不尽地看着他,他在她心目中的形象瞬时间高大起来。
两人带着阿喵到了儿童医院,都惊讶于本市患病儿童数量之多——光看发烧急诊的就排了一大堆。
他们拿了号,坐在排椅上等着。忽然见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拉住一个路过的医生,焦急地道:“大夫,孩子烧得实在不行了,麻烦您先帮他看看吧。”
“多少度?”
“40度,烧了好久了。”
大夫不耐烦地道:“不要紧,先坐着等着。”
林锦织听得胆战心惊。偏偏这时候,阿喵凑热闹似的哭起来了。林锦织只得哄着她。
过了一会儿,刚才那个女人忽然惊叫一声,跑到挂号处叫道:“姑娘,我孩子脸发紫,您快帮忙找位大夫来看看吧!”
旁边一个护士闻声过来看了一眼,这才觉得不对劲了,连忙找了医生过来。医生一看便道:“快跟我来。”飞快地抱着孩子进了抢救室。
林锦织此时已是毛骨悚然。她摸摸阿喵的额头,只觉火烫,不由心急如焚。
程晨却“哧”一声笑了。
他见林锦织不解地看着他,便解释道:“你不用太担心,你是当妈的人,应该知道小孩儿发烧的温度通常要比大人高,38度5以下一般都不用上医院,阿喵小朋友39度5,说实话不算太高。”
“你看那孩子……”
“小孩儿发烧原因各不相同,那孩子可能有其他比较严重的病。否则40度不会紧急到这个份儿上。我小时侯体弱多病,经常烧到42度,现在还不是活生生地坐在你面前。”
他这几句话倒起了不小的安慰作用。林锦织稍稍松了口气,笑道:“你好象很有医学常识,家里有人是医生吗?”
“我们家没有,不过我有个朋友,‘一门英烈’,全是穿白大褂的,有外科的、内科的、牙科的。他的朋友要是有了病,最先想到的不是去医院,而是去他们家坐坐。”
“呵呵,那不如开个综合诊所算了。”林锦织笑着说,却发现程晨的脸色忽然黯淡了。
“怎么了?”
程晨摇摇头:“没什么,突然有点困。”
当然不是困,在这哭闹声此起彼伏的儿童医院里,怎么会困。他只是想到了傅家风,想到了谢绿蓉。
他太了解他们。傅家风是个滥好人,谢绿蓉却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他们多半会在一起吧。也许过个一年半载,他就会收到他们的结婚请贴。到那时,他是否已经忘掉了他和谢绿蓉曾经在一起的日子呢?他是否能面带微笑地举杯向他们道贺呢?
正心烦意乱,林锦织忽然拍拍他:“轮到我了,你在这里等会儿,应该很快的。”
他点点头。
阿喵原来是扁桃体发炎,打了针退烧针,开了点药,也就回家了。
九月十日教师节,林锦织提了些水果和月饼,回母校探望她的老师杨颐静教授。
敲门进去,杨老师见了她,喜道:“你来得正好,我正看学生邮件,火上又做着汤。你帮我回复一下邮件吧。我去弄菜。”
林锦织笑道:“老师您忘了?我改行了。”
“改行了怎么了?我的得意门生,这点水平都没有?”
林锦织无奈,只得道:“那我先帮你写着,您呆会儿再修改吧。”
看看邮箱里学生的问题,还挺多,像race和ethnic的区别、“at sixs and sevens”是什么意思,大多是本系学生做兼职时遇到的疑难,也有少数是外系学生的英语问题。
写好了十几封回信后,她忽然瞥见一个叫Chandler的人写来的信,心中一动,便忍不住点开来看:
“姨妈您好!
我因工作变动,已于近日抵达薇城,暂住于虹影花园旧居。教师节我会来探望您。
晨晨”
林锦织忍不住乐了——晨晨,真肉麻。
又一次,程晨跟她的生活出现了交集。不过这次她倒没太惊讶,也许是因为已经惊讶了太多次,感觉麻木了吧。由此也可见庆儿的八卦是准确的,程晨的母亲叫杨颐芝,跟杨老师从名字上听起来就活象一对姐妹。
杨老师忽然在客厅叫道:“阿锦,你又给我买月饼干什么,怕我没的吃啊?”
林锦织走了出来,笑道:“中秋快到了,给您拜个早年嘛。”
“呦,篡改韩乔声老师的语录啊?对了,阿喵呢?你怎么没带她来?”
“扁桃体炎,在家养病。”
“哦,过几天就是中秋,到时候你们过来跟我一块儿过吧。”
林锦织看了老师一眼。她与那男人之间,依然没有结果吗?
杨老师四十几岁了,仍是单身。她当然是个聪明人——著作等身的教授,桃李满天下。然而从另一个方面,你又不得不觉得她有些愚蠢,因为她用二十几年的时间,来等一个男人离婚。
这时又有几个学生登门拜访,林锦织便要告辞,杨老师拉住她道:“这么急干什么,吃了饭再走。你帮我照顾火上的菜,我跟你师弟师妹们聊几句。”
林锦织只得系上围裙进了厨房。最后一道空心菜刚下锅,厨房门忽然被推开了,程晨探进头来,见到是她,吓了一跳,笑道:“原来我姨妈的得意门生就是你啊?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林锦织笑笑,指着几个盘子道:“把菜端出去吧。”
学生们走了,他们三人坐下来吃饭。杨老师笑道:“阿锦,这是我外甥程晨,从小就特别聪明,现在是做IT的。”
程晨笑了:“姨妈,您以后可别这么介绍我了,现在‘IT’这个词都被用滥了。电脑城卖鼠标的,天桥上卖盗版碟的,都说自己是做IT的。我是做网络游戏的,跟阿锦就在同一个公司,而且我们还是邻居。”
杨老师大为诧异,看向林锦织,见她也点头,不由大乐:“真是巧啊,看来你们挺有缘分的嘛。可惜程晨有女朋友了,否则我一定把他介绍给你。”
她这样一说,程晨倒不好告诉她自己分手的事了。林锦织也装傻,闷着头吃饭。不料还是逃不掉,就听杨老师接着问:“对了阿锦,有男朋友了吗?”
女孩子年纪大了,全世界都会担心她嫁不出去、没人照顾,亲戚朋友们都会把所有认识的单身异性推到她面前来。所以很多人急匆匆地嫁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逃避这种压力。撮合一桩婚事,每个人都自认为是大功一件。但婚后是否能生活幸福,他们却从来不管。
见林锦织笑着摇头,杨老师便向外甥道:“程晨,阿锦是我最喜欢的学生,就跟我女儿、你表妹是一样的,她的终身大事,你可要多关照一下。”程晨唯唯诺诺。林锦织在心里苦笑。
告别了杨老师,他们坐着程晨的QQ车在学校里慢慢兜着。程晨第一次来这所大学,见到什么都好奇,不停地问:“这是什么?那是什么?”林锦织只有耐心地担当起导游的角色:“这是教工活动中心,那是鱼塘……”
“这个池塘好阴森。”
“咦?好眼力哦。传闻这里溺死过很多人,最早的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在雨天失足落水。从那以后,经常有人见到一个浑身湿淋淋、面色惨白的小女孩蹲在塘边,吓得很多人不大敢走这条路。”
“这么恐怖啊?”
“事实当然未必如此,但大家都喜欢这种说法。中国哪间大学没有十几二十个著名的鬼故事,都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自己编出来吓自己罢了。”
“前面这个楼好高,是什么楼?”
林锦织看到这座楼,心里忽然打了个寒战。
“这里是新图书馆。”
程晨瞥见她的脸色,笑道:“瞧你害怕的样子,图书馆有什么更加惊人的鬼故事吗?”
林锦织微笑着摇摇头,不再说话。
这里没有鬼故事,却有个几乎成为鬼的故事。而故事的主角,正是林锦织本人。
毕业前夕,一个个出乎她意料的噩耗纷至沓来,她实在难以承受。终于,一天晚上,她来到这个十二层高的新图书馆的顶楼,试图结束自己的生命。
大学里,自杀不是什么新鲜事。相传北大清华有“自杀指标”,即每年自杀学生人生不超过一定数额,就可看做属于正常范围,不必太过在意。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有凉风的夏夜,牛蛙的叫声像往常一样咶噪。大约晚上十点,自习的人已经走得七七八八。她一个人悄无声息地坐在顶楼边沿的围栏上,跟那一日程晨在虹影花园顶楼画晚霞的位置、姿势都差不多。不同的是,图书馆的围栏外,像悬崖一样,再没有任何遮拦的物体。
无论如何,从这样高的地方跳下,是需要极大勇气的。就在她犹豫的时间里,她接到了杨老师的电话。
不过是几句很普通的寒暄,问一问她的近况,工作找得怎么样等等。但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电话,使让她忽然意识到这世上还有很多人,会因为她的故去而难过,她不应该让他们伤心。
于是她没有死。
杨老师自己也不知道,她曾在无意间,救了林锦织一命。
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只差一点点,自己就会犯下一个永远无法弥补的愚蠢错误。
“再黑暗的日子,也终会过去。要永远记住这一点。”她暗暗地对自己说。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有怎样的转机。又或许,你一时间低估了自己的潜力。
有些人因为一时自尊心受了伤害而自杀,这就更加让人觉得不值。因为依林锦织的经验,人的脸皮会越来越厚,即心理承受力会越来越强。当年几乎令自己羞愤到想自杀的事件(比如在台上跳舞时台下高呼“肥婆”,或是打排球赛时没带眼镜,被一球打在脸上等等),几年过后回想,简直不值一提。
夜晚,照例塞车。车子在长龙中缓缓前行。
香港人有个说法,叫做“游车河”,大概就是说他们现在的情形了。香港人似乎认为这是情侣间一种浪漫的活动,然而……其实……这真是超无聊的。
程晨打开音乐,播出的是中国古乐,“寒鸦戏水”。胡思乱想本来就是一件很催眠的事情,加上这样催眠的音乐,林锦织很快歪在座位上睡着了。
车子停滞不前。程晨看了一眼身边熟睡的女子。四面八方的灯光透过车子玻璃,柔柔地照在她身上,使她整个人看起来像一件精致的艺术品。而冥冥中,不知什么力量,正殷勤地将这个灿若明霞的女子推进他人生的轨道。
安静的夜晚,极容易催生人的绮念。程晨很自然地想起在珠岛别墅里与她共渡的那个夜晚,心里忽然就烦乱了起来。
“嘟——”
后面的车忽然喇叭长鸣。原来塞车已经结束,他还浑然未觉。
车子缓缓发动。林锦织没有受到周边环境的打扰,正自在地做着甜梦,嘴角泛起微微的笑意。
而此刻的她不会知道,她平静的生活,很快将兴起波澜。
第二天快下班时,林锦织正帮忙测试一个新的在线休闲游戏,公司群里忽然有人发了一条信息过来:
“表妹~”
林锦织愕然,看那人名字,原来是程晨。还好她智商不低,立刻联想起昨晚杨老师曾说过一句“阿锦就像我女儿你表妹一样”,便明白了他的意思,忍不住笑了。
“什么事表哥?”
“帮个忙,今晚一起吃个饭吧。我请客。”
林锦织又愕然,这算是一种帮忙吗?她忽然想到一种不太可能的可能,忍不住很严肃地问:“请问是要做三陪吗?”
程晨做了个眩晕的表情:“怎么可能。只是吃顿便饭而已。跟我的两个朋友一起。”
“好端端地怎么会请我吃饭?一定有陷阱。”
显示器前的程晨叹了口气。
中午,谢绿蓉打电话来:“老钱,一起出来吃个饭好吗?”
“不好意思,最近比较忙。”
谢绿蓉幽幽叹了口气:“求你了。如果你不在场,老傅不肯见我。”
程晨诧异,没想到老傅这个人在这方面倒还颇有些原则,小谢这次,看来不会太顺利。
大家到底是多年朋友,他也不愿闹僵。但一个人去,又觉得没意思,便想到了林锦织。这个外型一等一的“表妹”,绝对带得出手,还可以暧昧一下,让别人误会她是他的准女友。这样也许有助于老傅放下心理包袱,勇敢地接受谢绿蓉的追求。
打好了如意算盘,他便向林锦织发出邀请。正如他所预料,她不肯轻易答应。于是他将故事毫无隐瞒地跟她叙述了一遍,最后说自己缺乏单刀赴会的勇气,实在需要她帮这个忙。
跟别人细说自己的爱情故事,本是十分难为情的事,但因为隔着网络,做起来便轻松了许多。
林锦织看完程晨的故事,便明白了他大概有让自己假扮他女友的意思。这本是个极离奇的想法,但林锦织接受了。因为她忽然联想起自己以前找善良的孙芸立临时结婚,就是为了能让阿喵顺利出生,这做法岂非比程晨的想法疯狂十倍?但当年孙芸立帮了她这个忙,所以,如今她也要“回馈社会”,帮一帮程晨。
何况,假扮别人女友这种游戏,她一向心向往之,却从来没机会玩一下。这次总算如愿以偿。
晚餐地点是一间口碑不错的澳门风味餐厅,位于市区繁华地带,离谢绿蓉工作的写字楼很近。餐厅生意着实不错,不预先定位而贸然过去的话,十之八九是没有位置的。他们赶到时,谢绿蓉和傅家风已经坐等在餐桌边了。程晨尽量轻松地跟他们打了招呼,介绍道:“这是我同事林锦织。”
谢绿蓉见到穿米色针织短袖衫、牛仔裤的林锦织,颇为诧异,人都说IT公司是恐龙世界,没想到XY公司里竟有这样高素质的美女,即使是如此平实的衣着,也有掩不住的艳光散发出来。自己虽也素有“美女”之名,但这次明显是落了下风。不过如今女子靠外貌吃饭的很少,真正拼的是智慧与自信,所以她也并不觉得挫败。
林锦织也含着笑,暗暗打量了谢绿蓉几眼:她穿一套淡紫色有休闲风的套装,脸上挂着外企职员惯有的职业化礼节性笑容,看起来很亲切,但林锦织总觉得这样刻意流露的温情其实是为了要掩饰一些东西,比如工作中残酷的竞争以及勾心斗角。而在XY这样的公司里,绝大多数人靠技术吃饭,思想都极单纯,不会去陷害别人,也不需要花精力去应付暗算。因此林锦织觉得自己十分幸运,可以在这样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天真地活着。
傅家风站起来跟林锦织握手,一面笑道:“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林小姐。”见林锦织一脸迷惘,便解释道:“上个周六早上,在仁爱医院,咱们见过面,你忘了?”
林锦织想起来了,笑道:“原来是您啊,那次多谢您了。”
“不过举手之劳。你跟老钱是同事?这么巧?”
林锦织的高智商又一次发挥了作用,她立刻想到程晨英文名是Chandler,所以老钱很可能是他的中文昵称,便微笑点头:“是啊。你们是朋友啊?”
“多年朋友了,上中学时就认识。”
程晨和谢绿蓉呆呆地看着他们二人一副久别重逢的喜悦模样,在那里言笑宴宴,心里都有一丝莫名的失落。
谢绿蓉清咳一声,把餐牌递给林锦织道:“先点菜吧。林小姐看看喜欢吃什么。”
林锦织看了程晨一眼,笑一笑,意思是我是不会帮你省钱的,然后扫一眼餐牌,老实不客气地点了盘咖喱焗蟹。
谢绿蓉常在这里吃,老马识途,点了葡国鸡、乡村豆腐、虾酱通菜几样。林锦织吃得赞不绝口。
程晨忽然对她道:“我姨妈也会做葡国鸡,而且味道不比这个差呢。过几天中秋节的时候,你可以见识一下。”
林锦织喜道:“是吗?那我有口福了。”
谢绿蓉一怔,自己与程晨认识两年,只听说他有个姨妈在广州,没有见过面,而林锦织与他认识才多久,竟已经登堂入室了?
程晨故意不解释,林锦织没有发觉她情绪的变化,只有细心的傅家风留意到了,便道:“小谢,你上次不是说想买DV吗,现在程晨在,你不如和他去旁边的电脑城赶紧看一圈吧,待会儿就关门了。我跟林小姐在这里慢慢吃,等你们一会儿。”
谢绿蓉便用眼神询问程晨的意见,程晨点了点头道:“那咱们快点儿,别让他们等太久。”
两人下了楼,谢绿蓉便问:“你们已经是男女朋友了吗?”
程晨笑笑道:“我跟她是很有缘分的,简直到了离奇的地步,说出来恐怕你都不信。”
谢绿蓉定定地看着他眉宇间飞扬的神采,知道他此刻是快乐的,心里很羡慕他的幸运,也羡慕林锦织。她知道程晨是个好情人,与他在一起的那段日子,并非不快乐,但她就是那样固执,终于舍弃了爱她的人,去追求她所爱的人。求仁得仁,未来的路无论有多么艰难,是她自己选择的,她不会、也不允许自己有任何怨言。
林锦织有一个先天的优势,就是有时候遇到好吃的,她可以暴饮暴食,却并不发胖。如果那些喝凉水都会长肉的美眉们知道,一定会气得发疯。
傅家风早已收手,见她还在清扫残羹冷炙,便笑道:“薇城有句老话,叫做‘要想肥,食餸尾’ 【注1】,你最近在增肥吗?”
林锦织笑而不语。却听他接着问:“你女儿最近好吗?”
林锦织愣住了,过了很久才道:“你怎么知道我有女儿?”
“其实我很早以前就见过你。你还记得江小妹医生吗?她是我母亲。”
林锦织点头道:“原来如此。”
程晨与谢绿蓉回到餐厅,见这两个人默默无语地对坐着,都觉得奇怪。
傅家风起身道:“单我埋了【注2】,咱们走吧。”
一行人下了楼,走到停车场,忽然听得有人叫道:“阿锦!”
林锦织回过头去,见到一个男人正大步向她走来。当她看清楚他的面目时,握着挎包带子的手指忽然紧紧地收拢,指甲陷进掌心的肉里,她却感觉不到痛。
记忆,也许永远是她的敌人。曾经拼尽全力想要忘掉的人和事,终于还是找到了她,将她心里久已愈合的伤口,又一次狠狠地撕裂。
**注1:餸,方言,下饭的菜
**注2:“单我埋了”,即饭钱我已经给了。
现在正是吃晚餐的时间,这里又是闹市区,车来人往,一片嘈杂。但林锦织却听不到任何声音,她的世界一片寂静。她静静地伫立着,看着那个清瘦的男人带着淡淡的笑容,一步一步向她走近,终于来到了她的面前。
他曾经将她伤得那么深,但是,他也曾伴她一起,走过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什么时候回国的?”她淡淡地问。
“有一阵子了。这次专门回薇城见见旧同学。明晚我们在怡然居聚餐,你来吗?”
林锦织微微一笑:“不好意思,公司明晚例会,恐怕没空。”
“方晋,你遇见谁了?”
一个轻柔的声音飘了过来,紧接着,一个穿白色长裙、身材娇俏的女孩子走过来,笑吟吟地站在方晋身侧。
林锦织一看到这个女孩子,就惊讶得屏住了呼吸。
方晋向那女孩道:“这是我大学同学,林锦织。阿锦,这是我女朋友,郑曦茹。”
郑曦茹微笑着向林锦织点了点头,而林锦织仍是怔怔地看着她,直到程晨大声叫道:“阿锦,上车了!”她才回过神来,跟他们告别。
一路上,她默默地想着心事。程晨忍不住问:“刚才那个人是你朋友?”
“嗯。旧同学。”
“那女孩子是他女朋友吧?跟你长得有点像。”
林锦织淡淡一笑。何止是“有点”,相似的面孔,加上直顺的披肩长发,白色长裙,若不是身材小了一号,郑曦茹简直就是读大学时的自己。
这是否说明,方晋对自己,仍然念念不忘呢?不过这个问题的答案于她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她清楚地知道,她与方晋之间,绝不可能再发生些什么。
“我和小谢去买DV的时候,老傅和你聊了些什么?怎么你脸色那么难看?”程晨又问。
林锦织呆了一呆:“我当时脸色很难看吗?”
“是啊,一看就知道老傅得罪你了。”
她摇摇头:“不,完全没有。不止如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还要感激他。”
说着,她看了程晨一眼:“你上次说的那个‘一门英烈’,全家都当医生的朋友,就是他吧?”
“是啊。”
“他母亲江医生,当年是我妈的主治医生。”
“哦,你妈现在身体怎么样?”
林锦织看着远处天空的浮云,淡淡地道:“我妈三年前过世了。”
“……对不起。”
“没事。”
车子又塞在路口。天色已晚,夜幕静静地笼罩了下来。
三年过去了。她已经学会了平静地应对这段回忆。她不会再痛恨不长眼睛的上天,责怪它过早地夺走她善良的父母,也不会再以泪洗面,发泄心中的悲伤。现在的她,只记得母亲临终时对她说的话:
“锦锦,有你这样的女儿,是我和你爸这辈子最骄傲的事。生老病死,每个人都会有,没什么大不了的。答应我,以后要开开心心地生活。”
她当时流着泪,点头答应了。她也确实希望,即使离开了母亲,自己一样能活的很好。但后来她才知道,这真的很难,实在没有什么其他东西可以弥补这种缺失。只有靠时间的流逝,让自己淡忘掉这件事。
到了家门口,林锦织发现自己没带钥匙,按门铃也没有人应。
程晨问:“怎么了?”
她叹一口气,“想必是小芳带阿喵到隔壁那个小区去玩了,那边儿童游乐设施比较多。”
“那到我家来坐一下吧。”
程晨一进家门,就开始上网玩游戏。
林锦织在他旁边看了一阵,笑道:“怎么,你还兼职做GM?”
“我哪有GM的权限。只不过咱们这个游戏刚开始内测,很多玩家不熟悉,见到有人有问题当然要答一下。”
“程经理真是兢兢业业啊,回到家也不忘工作。”
“NoNo,现在是我的休息时间,在单位对着那一大堆通知和邮件,头都要裂了。”
林锦织微微一笑。她看着屏幕上一个个熟悉的NPC,忽然发现这个村子的剧情任务多半是出自自己的手笔。
程晨感觉到林锦织坐在自己的身后,专心地盯着自己的屏幕,便笑道:“你想打吗?”
林锦织摇摇头,问道:“觉得这个村子的剧情怎么样?”
“不错啊。”
“那个玉佩的任务感觉怎么样?”
“挺凄美的爱情故事,而且经验值挺多的。”他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这故事是你写的?”
林锦织微笑点头。
“对了,你不是外语系高材生吗,怎么会到游戏公司来写故事?”
“因为钱多啊。”林锦织笑笑。
程晨见她不愿回答,也不在意。这时电话铃响了,是他姨妈打来的。
“晨晨,明晚中秋节,记得跟阿锦到我家来吃饭。”
“记得,一定去。”
“你女朋友呢?叫她一起来吧。”
程晨看来林锦织一眼,见她专心翻一本杂志,便低声道:“我们已经分手了。”
杨教授沉默片刻,道:“晨晨,姨妈不是多管闲事的人,我无意撮合你和阿锦,但我希望你能照顾她一下。她父母都过世了,离婚,带着一个孩子,很不容易。”
程晨诧异,没想到她的父亲也亡故了。这个美丽得出奇的女子,越看越不像现实世界中的人,浑身上下散发出强烈的小说气息。
“晨晨?”
“我知道了。您放心。”
晚上9点,林锦织已经洗了澡换了睡衣,正和阿喵在床上玩耍,电话铃响了。
看看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号码。
“喂,你好。”
“阿锦。”
她一怔,没想到他会打电话给自己。
手上的听筒,像是忽然长了刺,使她的脸颊不舒服起来。
半小时后,林锦织和方晋对坐在小区附近的一间酒吧里,寒暄几句后,便是沉默。
林锦织当然不想来,但以她对方晋的了解,若不见她一面,他不会罢休。面对这种纠缠,若是强势一点的女子,大可抛出一句“你再乱来我就报警。”但很遗憾林锦织没有这种气魄。她实在不太会拒绝别人,更多的时候,她只会无原则地原谅别人对她的伤害。这是她好脾气的父母遗留给她的习惯。不过感谢亦舒的教诲,“受害者为女性的案件70%为熟人所为”,她出门前向小芳清楚地交待了自己的行踪。
“听说你在XY工作,待遇不错吧?”
林锦织微微一笑。已经到了要谈工作的地步了,这份生疏也足够了。很好。
“还过得去,对于一个已经工作了快三年的人来说,也不算太多。你呢?”
问这句话的时候,她衷心希望听到一个极好的答案,如果方晋有一份前途无量的职业,奋斗个几年,他必能飞黄腾达,高高再上,再也记不得她。
方晋叹了一口气:“曦茹的父亲帮我在外经贸部找了个职位。”
林锦织心里哇一声,笑道:“这么好的工作,你叹什么气啊。”
“你不知道,我现在是骑虎难下。”方晋苦笑着,“曦茹她……她的精神有些问题,一点小小的刺激,她就会歇斯底里。我忍耐了两年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再忍下去。想分手,但说实话,我不敢。她家住北京,她父亲是某部的副部长,我的生死荣辱不过在他的举手之间……”
林锦织的头皮渐渐麻痒起来。她用吸管慢慢地喝着果汁,一只手轻轻揉着额角。她不会幸灾乐祸,想反,她已经开始同情他,这样尴尬的处境,换做她,也会头大。但是说这些给她听干什么呢?她又帮不了他。
方晋仍在絮絮,他真的比从前罗嗦了很多。
“……我第一眼看到她时,还以为是你。阿锦,我当时那样做,真是很过分,你一定很恨我吧?”
林锦织摇摇头。
如今的她,已不会轻易去恨一个人,一来这是一种强烈的感情,心心念念,劳神劳力,终究会使自己疲惫,不如忘掉过去,专心努力将来。二来,有些人以为恨是爱的反面,不爱了便是恨,其实看多了言情小说便知道,对于旧情人,若你还能恨他,正说明你对他的爱念还未完全泯灭,只因得不到回报,故而生恨。若真正不再爱一个人,真会四大皆空,无从恨起。
方晋看着昏暗的灯光里,她静如止水的脸,心里说不出的失望。
他捏着自己的手指,定下心神,终于开始叙述今天谈话的重点。
“你女儿三岁了吧?上幼儿园了吗?”
“还不到三岁,在家里请人带着。”
“她……是我的女儿吗?”
林锦织松了一口气,原来他想知道这个。
她摇摇头:“她不是你的女儿。她三个月的时侯验过血,是AB型。你是O型,我是A型。”
方晋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我是O型?”
“大学时候你献过血,我陪你一起,你忘了?”
“是么?你记性真好。”
林锦织淡淡地笑道:“也许吧。很多人说我是个记仇的人,别人若对我不好,一辈子都会记得。”
方晋一时无话可说。
林锦织喝完最后一口果汁,笑道:“我要走了。”见方晋点点头,便站起身来。紧接着便吃了一惊。
酒吧的门口,一个长发披散,穿雪白连衣裙的女孩正静静地望着他们。正是方晋的女友郑曦茹。
不知是不是听了方晋的话产生的心理作用,林锦织觉得此刻的郑曦茹与她下午见到的完全不同,美丽的面孔上满布阴森。她低声问方晋:“你约了你女朋友过来?”
方晋诧异,望向门口,也是一呆。
林锦织心里一沉。她想象力丰富的大脑里,立刻浮现出一个未来可能出现的清晰场面——某日,她正在公司工作,郑曦茹忽然出现在电梯口,在公司千万只眼睛的注视下,幽灵般飘到她身边,劈头给她一个耳光,厉声道:“你为什么要勾引我男朋友!”
不行不行,无论如何都要阻止这一幕的出现。她立刻堆出满面笑容,亲切地跟郑曦茹挥手打招呼。
但她的努力没有成效。郑曦茹如雕塑般站着,身体姿态与面部表情都没有任何变化。
林锦织心中大悔。若早知方晋女友是如此难缠的角色,她今晚死也不会出来见他。然而悔时晚也恨时难,她只有竭尽全力把事态维持在安全范围之内。
她向大门走去,经过郑曦茹身边时,强自镇定,礼貌地对她点点头。那感觉就像年少时打仙剑,在道路上静悄悄地避开一只怪物,生怕触怒了它惹它攻击。
一身白衣的郑曦茹,冰一样冷,但一双目光却不肯放过林锦织,热力十足,灼灼逼视,仿佛要在她脸上烧出洞来。
林锦织在全身焦黑之前逃离了火场,仿佛打完一场战役,精疲力竭。
她与郑曦茹的梁子,想必是莫名其妙地结下了。
中秋到了。林锦织抱上阿喵,提上水果,坐上了程晨的QQ,去学校探望杨老师。
阿喵实在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孩子,白皙漂亮,活泼大方,又不会失了礼数,做出些过分的举止。程晨很喜欢她。林锦织见他眼中满是宠爱,心里觉得好笑。有些男人的确很喜欢小孩子,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十月怀胎的辛苦和扶养幼儿的辛劳。若是加班后一身疲惫地回到家中,倒头大睡,却在半夜两点被幼儿的哭声吵醒,到那时,哪怕孩子再可爱,他也绝不能以如今这样灿烂的笑容去应对。
注1:帮衬,方言,即照顾生意,消费。
车子停在了杨老师家楼下不远。上楼时,一个穿深色西装的中年男人与他们擦肩而过。程晨瞥见他的面孔,愣了一下。
林锦织领着阿喵小心地上楼梯,未及理会。待杨老师打开房门时,她惊讶地发现老师眼角有残留的泪迹。
林锦织自己也曾试过,哭泣后抹掉一切痕迹,自以为掩饰得很好,然而仔细照镜子,就会发现鼻子会微微发红,眼睫毛也会湿漉漉的,一时间很难瞒得了人。
不过这样的细节,想必男人不会留意到。林锦织瞟了程晨一眼,却惊见一道肃杀的寒光在他眼中一闪而过,接着便见他笑道:“姨妈,我有东西忘在车里了,下去拿一下。”
林锦织十分好奇他要去干什么,直觉告诉她,多半与他方才在楼梯上见到的男人有关。待他走了片刻,她也笑道:“老师,我出去买点东西,您帮我看着阿喵。”
跑到楼下,出乎意料地,她竟看到了一幕动作场面——昏暗的路灯下,程晨一拳击中那男人的左脸。
这一拳他似乎只用了五成功力,因为那男人并没有踉踉跄跄地跌倒在地或是嘴角慢慢流出鲜血,只是愕然看着他一阵子,默默地钻进一辆黑色的凌志,把车子开走了。
程晨目送那辆凌志远去,铁青着脸走回来,却见林锦织笑眯眯地站在楼梯口,看着他。
他尴尬地笑笑,解释道:“我最讨厌开日本车的人了。”
林锦织笑道:“算了吧,我这个‘表妹’可不是徒有虚名,老师的事情,多少我也知道一些。不过今天倒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你认识他吗?”
“小时候跟他很熟,常在姨妈家见到他。当时不懂事,被他一个玩具几颗糖就哄得很开心。现在想来,真是耻辱得要死。”
“你再怎么恨他,也不应该动手。万一进了派出所怎么办?”
程晨看着她,笑道:“不要紧,顶多关个十几天,到时候你会给我送饭吧?”
林锦织歪着头想了想,笑道:“用不着,你不是有个当大老板的妈吗,她应该会罩你吧?”
“你怎么知道我妈是大老板?你调查过我?”
哎呀,说漏嘴了。
也许应该向他解释一下,是八卦的西门蓁蓁打听到了,传到她耳中的。
但何必呢,让他误会自己是个整天留意哪个男人身价高的拜金女人,对自己退避三舍,这样也很好。
所以她只是看着他询问的眼睛,笑道:“走,上去吃饭吧。”
傅家风疲倦地走出手术室,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
他揉着发酸的脖子,惊讶地发现谢绿蓉正站在走廊里,观看墙上的宣传栏。
“小谢?”
谢绿蓉转头看见他,满面欢喜:“手术做完了?”
“有事吗?”
谢绿蓉一听这话便生气,淡淡地笑道:“没事就不能来找你?”
傅家风不以为意,露出一个白痴指数9.0的灿烂笑容:“等了很久吧?”
谢绿蓉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平时她下班也颇晚,但今天是中秋,大家都赶着回家跟家人吃团圆饭,下班时间提前了。她在薇城没有亲人,只好打电话给傅家风(因为他父母和哥哥都已移了民,在这里也是形只影单),不料傅大医生手机关机。她只得跑来医院,得知他在手术中,便在手术室外的走廊上等他,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墙上宣传栏里的东西她已看了n遍,几乎能背下来了。丢脸啊,她谢绿蓉平素也是个精明能干惜时如金的人,今日竟做出这样痴情到弱智的举动。传闻恋爱中的女人智商都会下降,果然不假。
于是她转换了话题:“你不是一直在住院部吗,怎么也动起门诊手术来了?”
“是个熟人,临时找我帮他动手术。你还没吃饭吧?”
谢绿蓉甜笑着摇摇头,心道真是废话,我等你这么半天难道是为了出去轧马路吗?
“对面的四川火锅店不错,平时人特别多,不过今天很多人在家吃饭,生意应该淡一些。咱们去帮衬【注1】一下吧。”
“好啊。”
火锅店的人却似乎并不比平时少,幸而还有空位。两人坐下来,点了菜,没过几分钟,一碟碟的火锅料就端上来了。
谢绿蓉夹起一片黑乎乎的毛肚,笑道:“以前报道说很多毛肚是漂白的,不能吃,后来市面上的毛肚就都黑了。我都怀疑是不是漂黑的……喂,毛肚不能丢下锅不理,煮太久就老了,吃毛肚有句口诀叫‘七上八下’,意思是在锅里涮七八下就吃,口感才好。”
“煮这么短时间,杀菌不充分。”
“医生的卫生习惯,果然与常人不同。难怪你从来不吃日本菜。别人只看见艺术品一样的食物,你却只看到刺身里的寄生虫。”
“不止是寄生虫呢……”
“好了好了,打住,现在别讨论这个问题,我正吃饭呢。”
傅家风笑笑,一面涮青菜,一面问:“老钱今晚不知道在哪儿呢。”
“他不是有个姨妈在这里吗?应该去了他姨妈家吧,和那位漂亮的林小姐一起。”
“这话听起来可有点酸啊。”
“我只是想知道,你们男人为什么一见美女,就一点抵抗力都没有了?”
“你自己也是大美女一名啊,大诗人李白就曾赞美过你,‘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怎么忘了?”
谢绿蓉被他逗笑了:“青发?我还白板呢,少说这些不着边际的,赶快捞菜吃吧……”
林锦织与程晨吃完饭回到虹影花园。从停车场走出来时,林锦织突然注视着大堂出口,目光发直。
程晨微觉诧异,未及发问,却见林锦织一手抱住阿喵,另一只手挽住了他的手臂,把头靠在了他的肩上。
程晨心中暗笑,瞧这阵势,难道她兼职做谍报人员?却听林锦织压低声音道:“帮帮忙,装一下我男朋友。”
“怎么了?”
林锦织用含糖量四个加号的笑容看着他,从牙缝里挤出声音:“十一点方向,穿白裙子的女孩子,是个轻度精神病患者,疑心我对她男朋友有意思。”
程晨看过去,果然见到一个白裙少女直勾勾地盯着林锦织。见到她的目光,即便程晨不是被她打量的对象,心里也是一寒。
“你姨妈做的葡国鸡果然不错哦。”林锦织忽然加大音量,冒出这样一句。
程晨会意,也大声道:“当然啦,我怎么会骗你呢。”
“要是咱们下个周末再过去,她会不会烦?”
“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两人费力地说说笑笑,胆战心惊地经过郑熙茹的身边。郑熙茹只是静静地站着,目光粘在他们身上,脚却粘在地上,始终没有移动。
进了电梯,林锦织终于长舒一口气。
程晨笑她:“至于吗?紧张成这样?”
“这世上最可怕的人,除了恐怖分子,就数精神病人,杀人不用偿命,谁敢不怕?不过……看来表哥你演技不错,she totally bought it,所以才没找我麻烦,多谢多谢~”
“这个女孩子,不是不是上次停车场见到的那个?”
“是啊,你记性倒好。”
“她那一条白裙子太显眼。而且,她长得跟你有点像。是你亲戚吗?”
“人家爸爸可是北京某部的副部长,我哪里这么好命,能攀上这样的亲戚。”
“哦?这么高的官啊……那更要好好把握啊,万一是你失散多年的远方亲戚,就可以尽情地打秋风了……”
林锦织心中忽然一动,神情骤然变得呆滞。
“怎么了?”
电梯到了七楼,林锦织回过神来,笑道:“看不出来,你也很会编故事嘛。平时也看肥皂剧?”
“没办法,电视里实在太多,躲都躲不掉。”
林锦织笑笑,掏出钥匙开门,向女儿道:“乖,跟叔叔说晚安。”
阿喵揉揉困倦的眼睛,向程晨敷衍道:“Good night~”
程晨乐了,也笑着向她摆摆手:“Good night~”
傅家风和谢绿蓉吃完了晚饭,送她回家。
谢绿蓉抬头看看天空,赞叹道:“月亮真圆啊。”
“嗯。”傅家风也抬头看了一眼。这个悬在天上不知已几千几万年,被古人歌颂过无数次的美丽物体,却只有到中秋节,才会使现代的人们注意到它的存在。
“你家里人跟你离得这么远,自己一个人在薇城,会不会觉得孤单?”
“我还好。你呢?”
谢绿蓉叹了一口气,“刚开始是有点孤单啊……不过现在不觉得了。”
“习惯了?”
谢绿蓉摇摇头,笑着看他。
“怎么了?不说话。”
谢绿蓉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是真的不知道,还是不愿摘下那幅给他安全感的面具呢?
她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脚下的路漫长而枯燥,似乎永无止境。
她实在不愿事情这样发展下去,他们永远像这样。但是,有时,对一些事,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林锦织打开房门,小芳便迎上来接过阿喵:“这么晚才回来?快跟我冲凉去。”
林锦织走进里屋,坐在写字台前,捧起父母和她的合影,细细端详着。
自小便有人觉得她与父母都不相像,她不以为意。父母也曾跟她笑说她是从别人家抱来的,她只当是玩笑话。
直到三年前的那个夏天。
大四。保研的人过着猪的生活,找工的人过着狗的生活,考研的人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
林锦织是一只快乐的猪。
前阵子刚做完一份兼职,她打算好好休息几天。
上网down了最新的美剧来看,实在受不了那些字幕。harmonia axyridis 翻成“哈耳摩尼亚的昆虫”。外语系的人绝种了吗?
她倒是也很想报名做字幕组成员,无奈还要准备北外口译考试,实在不能保证工作时间。
手机响了。她看着上面显示出的名字,有一丝迟疑,该不该接这一通电话。
但她终于按下通话键:“您好,邱总。”
“小林,抱歉又来打搅你。汤普森先生临时改了行程,暂时不回英国了,在薇城多住一两天,想四处逛逛。你帮我翻译了这么多天了,对这里又熟,能不能再麻烦你几天?”
林锦织沉默片刻,问道:“只有你们两位吗?”
“哦,还有我那位姓黎的朋友,你昨天见过的。”
林锦织微微一笑:“那我就不必去了。邱总,黎先生的英文相当好,他完全可以担任翻译。”
“哦?”电话那头的邱总笑了起来,“呵呵,我从没听他说过。那好,待我问问他。”
林锦织合上手机,轻轻吐了一口气。
她与邱总是老相识,已经帮他做了三次交易会的翻译。本来再帮几天也无所谓,但她有些害怕见到那位黎先生。四十多岁的人,好看得不象话,举手投足间透出些许旧派的绅士的意思,无论对谁都谦和有礼,唯独看她的那种眼神,让她有种被冒犯的感觉。
她不是小孩子,她自己正在恋爱,她当然知道那种眼神意味着什么。他对她有兴趣。
她看过很多故事,也听过很多故事,知道很多男人因为一时的兴趣,便毁掉一个女人的一生。她当然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平心而论,看到每个周末宿舍楼下的高级轿车进进出出,看到LV、CUCCI的牌子整天在周围晃来晃去,心里不是没有感触的。她没有钱,方晋也没有。要想过上那样的生活,注定还要奋斗若干年。更何况,她是个没有野心的人,最向往平静的生活,当然,要尽可能舒适。
就在她盯着窗户外面的水杉,胡思乱想的时候,手机又响了。是母亲的同事。
她接通手机:“嗨,胡阿姨。”
“阿锦,下午有课吗?”
“没有。什么事?”
“你妈妈身体不舒服,现在在中医二院,你现在能过来看看吗?”
邱自立合上电话,向黎盛球挤眉弄眼:“她知道你也去,就不肯来了。她竟然知道你会讲英语。你在她面前讲过吗?”
黎盛球笑着摇摇头。
“那是她自己看出来的?我跟你说过,这女孩子很聪明。阿黎,我劝你算了。我以前试探过,她不是那种人。”
“我并不希望她是那种人。”
“什么意思?你想娶她?哈哈,阿黎,两个老婆可不是那么容易打理的。”
“不见得吧,很多人都处理得不错。”
“哼。很多人有了新的便不理旧的。薄情寡义。”
黎盛球笑道:“难道你不是?”
“我当然不是,周一到周五在这边,周六周日在那边,两头都顾到。唉,这年头,男人不易做啊。”
黎盛球大笑。他喝光杯子里的酒,起身道:“我要走了。”
“怎么?今晚不一起去‘新城’?”
“不,我有更重要的事。”
林锦织赶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手脚冰凉,神经错乱。
如果母亲身体不舒服到需要别人来通知她的地步,那事情绝不止这么简单。她记得很清楚,小时候去华山旅游,一位团友失足掉落山崖,导游就是用同样的措辞、同样的语气通知那位团友的家属。
所以,当她在医院里见到母亲面带微笑地躺在病床上,跟她打招呼时,心中简直洋溢着喜悦。
然后,她和满面愁容的胡阿姨一起走进了江医生的办公室里,听她详细地讲解母亲的病情。尿毒症……血液透析……换肾……这些概念飞快地被灌输到她的脑子里。冷静下来之后,她开始明白,她需要一笔钱。一大笔钱。
走出医院,搭上公车,赶回学校。天还没有黑。傍晚的太阳变得很柔和,使她的心境渐渐平复下来。
学校里,一切如旧。年青的男男女女穿着入时的衣服,以走秀的姿态往来穿梭。不知道这些无谓的姿态究竟是要摆给谁看。食堂里人满为患,她决定迟些吃点消夜充数。
在宿舍楼下,她忽然见到一辆车。一辆银灰色的、十分醒目的轿车。她惊讶得无以复加。
在离车子十米远的地方,她静静地站着,不知该如何抉择。
天色渐晚,黑暗笼罩了周围的世界。终于,她移动了已经发酸的双腿,走过去,敲了敲车窗。
“黎先生。”待车窗降下来,她微笑着说。
车子里的男人有些尴尬地笑了:“你怎么知道是我?”
“劳斯莱斯的phantom,薇城很少见到到这种车。您在等什么人吗?”
黎盛球收敛了笑意,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清楚地说道:“我在等你。”
薇城国际酒店的顶楼旋转餐厅。
林锦织曾无数次经过这里,仰望过这里,想像过这里的无限风光。想不到今天,她竟然可以端坐在这里,居高临下地欣赏美丽的薇城夜景。
翻开菜单,尽是法国菜,贵得吓人。她看了黎盛球一眼:“今晚你请客?”
黎盛球诧异道:“当然。怎么了?”
“没什么,我怕吃完饭要留下来洗碗……我不会点菜,你来吧。”
黎盛球便轻车熟路地点了一堆,最后问道:“你们有什么酒?”
林锦织忙摆手:“No no,no alcohol. 你休想灌醉我。我喝橙汁。”
黎盛球微笑地看着她,她确实是与众不同的。
他不确定她今晚跟他出来的原因是什么。虽然开着车子守在楼下,但他并没有奢望她会主动跟他打个招呼,更不用说像现在这样,坐在她对面,同他吃饭。
此刻,这美丽的女子正神思恍惚地看着玻璃窗外星星点点的灯火,似乎完全忘记了他的存在。
他并没有说什么。直到吃完最后的甜品,他才问:“发生了什么事吗?”
林锦织从沉思中惊醒,略带歉意地问:“你说什么?”
黎盛球笑道:“发生了什么事吗?你精神很差。”
林锦织在心里叹一口气,用双手掩住脸。不行。她实在没有强颜欢笑的天分。
“我妈妈今天住院了。很严重的病,需要很多钱。”她握着水杯,艰难地开了口。“我十二岁的时候,我爸过世了。癌症。据说治疗过程一直很顺利,前一天晚上他还和我们一起出去散步,跟邻居打招呼。第二天早晨,他很晚也没有醒。我妈摸他的身体,已经冰冷了。”
她喝了一口水,试着让自己平静:“我们家一直没有钱。我妈跟一间琴行签了合同,教琴为生,没有医保,没有失业保险,没有退休金。但她为人很慷慨,三千五千地借钱给朋友,从来不要他们写借据。很多人已经杳无音信。家里只剩下一万多块钱的存款,我不知道还能维持几天。”
她从不曾和别人讲起这些。因为她讨厌别人同情的眼神。但现在,她却急切地希望黎盛球能够同情她。
黎盛球沉默良久,终于问道:“你男朋友呢?”
“刚进大学时,他一周做六晚的家教,赚自己的学费。几天前他刚收到一所美国大学的半奖offer,以后要靠奖学金过日子。我不能让他再负担什么。”
黎盛球微笑道:“看来我出现得很及时啊。”
“你能帮我吗?”
黎盛球看着她的眼睛,里面有不加掩饰的焦虑,他忽然有一点心痛。
“我想你知道答案。”他叹了一口气,“要怎样跟你母亲解释钱的来源?”
林锦织有些诧异他竟会从她的角度考虑这么细节的问题,“我会想办法。……谢谢你。”
中国有句古话,大恩不言谢,是很有道理的。
当恩情太大时,你应当付出的回报,绝不止一句“谢谢”这么简单。
黎盛球开车把她送到家里楼下。
“谢谢你,黎先生。”
“你可以不必叫我‘黎先生’。”
“那怎么称呼你?”粤人起名喜用“球”字,取其圆滑之意。但这个字读起来,实在不怎么好听。
“叫我Richard好了。”
“OK. Richard,进来坐一会儿吧。家里没有人。”
黎盛球笑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难道不怕我……”
林锦织歪着头上下打量他,笑道:“你看起来不像野兽。”
“今天你一定很累了,早点休息吧。我明天转一些钱到你的帐户。不用担心。”
目送着那辆劳斯莱斯开走后,她掏出手机,上面显示出好几通未接来电,都是方晋打来的。
呆呆地看着屏幕,想打回去,却迟迟下不了手。
她倚着墙,无力地站着,连客厅的灯都忘了打开。房间漆黑一片,只有零星的街灯透过窗户上镂花的白纱照进来,在墙上绘出寂默而美丽的图案。
林锦织渐渐开始习惯医院的味道。
小时候她是喜欢医院的。无论有什么不舒服,在医院里总能治好。她也住过院,推着挂吊水瓶的铁架子在病房里走来走去,和邻床的小朋友说说笑笑,不用上学,不用做讨厌的功课,生活真美好。
但现在,每次走进医院,她都浑身发抖。
她不知道像这样,看到虚弱的母亲在病床上对她微笑的日子,还能维持多久。
这一天,她紧张地走进江医生的办公室。
“阿锦,坐。”江医生试图用微笑缓和她的紧张,很遗憾,这丝毫没有作用。
“结果怎样?”林锦织急切地问。
江医生心怀同情地看着她:“你不能提供肾脏。你和你妈妈血型不匹配,她是B型血。”
林锦织呆住了。
“这种情况很常见。我很遗憾……”
“会不会弄错了?”
江医生有些奇怪,但仍微笑地解释:“血型测试是不会出错的。”
林锦织的脑子陷入一片混乱。江医生耐心地安慰着她,但她一个字也没有听到。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怎样走出了江医生的办公室,走进母亲的病房。当她清醒时,母亲正奇怪地问她:“怎么了,阿锦,你听见我的话了吗?”
林锦织呆呆看着母亲的脸,终于轻声问:“妈,你还记得爸是什么血型吗?”
母亲并没有表露太多惊讶,仿佛早已料到女儿会这样问。她的答得也相当坦然:“他是O型血。”
“这不可能。我是A型血,你怎么可能是B型呢?医院一定搞错了……”
“阿锦,”母亲忽然握住她的一只手,温柔地对她说:“医院没有弄错。阿锦,对不起,有件事一直没有告诉你……”
“多吃点东西吧。你如果消瘦了,你母亲心情不佳,对她的病也不好。”黎盛球劝道。
林锦织以手支颐,静静地透过稀疏的竹帘,看着窗外的雨,似乎已经忘记了她正坐在饭店里吃午饭。她面前的粟米石斑焗饭已经没有一丝热气。她甚至连水也没有喝一口。
黎盛球隐隐感觉到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这几天来林锦织的胃口相当差,但到今天这样近乎绝食的程度,还是第一次。
“怎么了?”他小心地问。
林锦织终于转过头来,对他微笑道:“我今天听到了一个故事,你想听吗?”
“只要你愿意讲。”
“很久以前,有一个在音乐学院的女孩子,与一位老师彼此相爱。师生恋本来已经有悖伦常,更何况那老师是已婚人士。事情不知怎么传了出去,很快,那女孩子便没有什么名声可言,千夫所指。后来,老师出国去了,女孩子却发现自己怀孕,只好偷偷地流产。这次流产后果很严重,她以后都无法生育。几年后,她和一个很爱她的男人结了婚,男人所有的家人都反对这门婚事,并且因此和他脱离了关系。后来,他们收养了一个弃婴,就是我。”林锦织的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滑落下来,在脸上留下冰冷的痕迹。她用手擦了擦,笑道:“小时候我问爸妈,为什么别人都有三姑六婆数不清的亲戚,我们家却没有,他们告诉我,他们都是孤儿院长大的弃婴。原来我才是真正的弃婴。”
黎盛球忽然问道:“很震惊吗?”
林锦织点点头。
“也就是说,这么多年你没有一丝察觉。你养父母对你非常好。”
“是。他们是最好的父母。”
“那就不应该伤心。”
“不,不是因为这个。我的血型和我妈不匹配,没法做肾脏移植。如果她是我的亲生母亲,也许……”
“找肾源也许没有你想像中困难。在一些不发达国家,很多人会为生计而出卖自己的一个肾脏。由此吸引了外国买家到当地寻找肾源,带动了当地旅游业,叫做‘植肾旅游’。”
“听起来很残忍。”
“别太担心。你母亲吉人天相,一定会平安无事。”
“谢谢你……真不好意思,每次都说些让人沮丧的话。我一时间实在找不到别人听我诉苦……”
“哪里,你肯让我听这些,就是我的荣幸。”
不要对我这么好。林锦织在心里默默地说。
他这样彬彬有礼,关怀备至,已经让她产生了强烈的错觉,几乎要认为他对她的帮助纯属慈善事业。
然而残存的一线理智时刻提醒着她,欠了别人的,迟早要付出代价。
她越来越害怕那一时刻的到来,若见到眼前的君子忽然露出兽性的一面,她对人性的评价恐怕会一落千丈。因此她时刻提醒自己,她不过是个时运不济的平凡女子,他不过是个略懂礼貌的商人,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卖身救母的悲情故事,这世界不过是这世界,不会有那么多例外。
晚上,黎盛球开车送她回学校。
在离校门很近的一个红灯前,林锦织道:“麻烦在这里停车。”
“雨很大。不如我开进去吧。”
“没关系。”
黎盛球明白她的意思,便把车靠边停下。
林锦织道了谢,撑着伞向校门走去。
黎盛球并没有立刻把车开走。他静静地坐在车里,看着她越走越远。
就在她快要消失于他视线之外时,一个青年人突然出现,拉住了她的手臂。
林锦织有一丝愕然,但很快平静下来。黎盛球心中叹息。他虽然认识她并不久,却也已经知道这是她的风格,哪怕心里惊涛骇浪,脸上始终没有一丝波澜。
青年人冷笑着质问她什么。但林锦织始终沉默地低着头,青年人甚至摇晃她的身体,她也全无反应。
黎盛球已经猜到那青年人的身份。他看着他们相持了很久,也许已经有十分钟、二十分钟。夜已深,雨又大,校门口极少行人。只有门卫室里的保安如看戏一般,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
青年人终于走开了。林锦织却仍然雕像一般地站在那里。黎盛球打着伞,走到她身边,发现她竟然没有哭。
他叹了一口气。这样的忍耐,恐怕五脏六腑俱已千疮百孔,自己还懵然不知。
“哭出来会比较好受。”他劝她。
林锦织忽然间听到一句这样体贴的话,泪水一下子便涌了出来。她轻轻地把头埋在黎盛球的胸前,一只手紧紧揪着他的衣服,如溺水的人抓着一块浮木。
“带我走。”她低泣着,声音含糊不清,带着浓重的鼻音,透进黎盛球的胸膛,“带我离开这里……”
之后的日子里,她也慢慢地开始了解黎盛球。她听他讲当年从广东偷渡到香港的故事,听他讲他已经不再爱的妻子,听他讲他的公司。她开始知道,他是一个相当富有的人。
富人通常是忙碌的,所以他常常要回香港。她也放弃了保研的名额,开始找工作。
一个多月过去了。一天,当她从母亲的病房里走出来时,忽然觉得反胃。江医生让她就近在医院里检查一下。没想到辗转了几个科室之后,她在妇产科知道了答案。
坐在走廊里,握着那张检验结果,她不由哀叹任何避孕措施都不是百分之百有效。她将那张纸叠好塞进包里,准备找另外一间医院把这个麻烦解决掉,不料刚一站起来,便看见虚弱的母亲正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静静地看着她。
“是方晋的孩子吧?”母亲躺在病床上,温和地问。
她默默地削着苹果,点了点头。
“那不如你们结婚吧。”
林锦织愕然地看着母亲,陪笑道:“妈,我们都还年轻,不想这么早……”
“我想看到我的外孙出世。”母亲的语气变得急切,“阿锦,流产有怎样的风险,你应该已经很清楚,我不准你不要这个孩子。”
林锦织正在心里说如今医学比您那时发达得多,母亲忽然又补上一句:“以后我不在了,你好歹也有个亲人。”
林锦织心中一寒,忙道:“妈,你别瞎说。好好养病,你不会有事的。”
母亲微笑地看着她道:“记住我的话。一定要说服方晋。”
林锦织唯唯诺诺,心里却哀叹该如何去说服那个远在美国、已经和她分道扬镳的方晋。
她看着母亲苍白浮肿的脸,心里有不好的预感。
黎盛球没想到自己再次回到薇城时,林锦织的母亲已经过世了。
一个阴雨天气,他和林锦织来到城郊的念园。
“听说多年前这座山是一片秃岭,后来做了重点骨灰植树基地,现在已经是叠翠峰岭了。简直像个风景区是不是?”林锦织一面带着他走在山上曲折的小路上,一面介绍着。“如今早过了清明,所以没有什么人来……就是这里了。”她停下来,指了指面前一大一小两棵树。“这棵大树是几年前我和我妈刚来到薇城的时候为我爸种下的。旁边这棵是我刚种的。看到那张红色的塑料卡片了吧?如果不做标记,满山的树,你根本认不出哪棵是你的。”
她的语气很平和,似乎一切已成过去。但黎盛球知道,在她心里,一定曾有刻骨铭心的剧痛,留下了永远不会平复的伤口。
“跟我去香港吧。”他温柔地说。
林锦织笑道:“为什么不是鹏城?港人的小老婆不是都被安置在那里吗?”
黎盛球并不在意她的无礼,耐心地道:“你需要人照顾。我未来没有时间呆在薇城,留你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放心。”
林锦织的眼泪又涌上来了。他总能很容易地把她弄哭。
“Richard,谢谢你。”她握着鼻子,把头扭向别处,“但我不会跟你走。我不属于你的世界,你也不属于我的。”
“我不相信你没有后悔过。”在时代广场的一间快餐店里,孙芸植一面扒着饭,一面取笑林锦织。
林锦织拉扯着奶茶里的立顿茶包,歪着头,微笑道:“对,我每一天都在后悔。那样有钱有风度的人,上哪儿找去?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没准我的名字出现在遗嘱上,后半辈子就可以去畅游世界了。”
“对了,我记得上个月某财经杂志里有他的八卦新闻,说他离婚了。好机会啊,你跟我去香港找他吧。”
“你要去香港?”
“出差。要在那边的办事处呆上一阵子。”
“恭喜恭喜,出差费估计会很可观哦。”
“这个周末过来香港吧,办通行证很简单的,快的话几天就好了。你都几年没旅游了吧?不要老是想着阿喵,有小芳在呢。咱们班还有好几个人在香港,可以搞个小型同学会。”
“……说来也巧,通行证我已经办好了。”
孙芸植大惊:“你当真对那个老男人念念不忘!”
林锦织笑道:“不不,我一个高中死党在科技大学读研,老是让我去看她,说了几次了。”
“原来如此。去了记得找我。”
“放心,想逃掉我这一顿是不可能的。工作之余,记得努力艳遇。”
孙芸植用力点头:“那是一定的,拼了这条老命我也要去邂逅古天乐、吴彦祖……”
“你周围狂蜂浪蝶应该不少吧,当真没有一个看得入眼的?”
“唉。”孙芸植幽怨地叹口气,“有个同事,莞城人,在英国念的硕士,家里是开鞋厂的。”
“很不错啊。”
“长相一般,身高一米六五。”
林锦织笑道:“不算矮了,跟你一样高。”
“一七五以下的男生,属于残疾人。”
“还有别的吗?”
“别的更差。……你不会觉得我要求太高了吧?”
“当然不会。如果硬是放下身段迁就别人,日后一起生活会不习惯。古代讲究门当户对,是有道理的。”
“谢天谢地,总算有个明白事理的人。我周围所有人都唐僧似的,说我不该眼光太高。你呢?真的做一辈子单亲妈妈?”
“不知道。我觉得我现在挺好。”
“方晋如何?”
“The last one I’ll think about. 何况人家现在有女友。”
“他女友跟你有点像哦。我看他对你念念不忘。”
“Stop it。别再提他了。哦,我有个新邻居很不错,刚跟女友分手,二世祖,卖相不差,又是我同事。可惜人品一般。”
“咦?”孙芸植显出很感兴趣的样子,“人品有什么缺陷?tell,tell.”
林锦织摇着头,笑而不语。闺蜜之间,即使再熟,有些事仍是难以启齿的。
离开了餐厅,她回到家里,惊见门口站着一个穿黑色大衣的男人。
Richard?这是第一个跳进她脑子里的名字。
男人转过身来,却是个陌生的中年人。她松了一口气。
Richard。到底是害怕见到他,还是希望见到他,她自己也说不清。
“请问您找谁?”她礼貌地问。
“阿锦?你不记得我了?”
“您是……”
“我是郑文,你爸爸的旧同事。你小时候,在荆州,我见过你的。不记得了?”
林锦织这才回想起来,笑道:“哦,是郑伯伯,我记得您。快请进。”
“你的保姆警惕性很高啊,说不认识我,不让我进去。”
“呵呵,家里只有她和我女儿,警惕性是要高些才行。”
“哟,已经结婚了?你爱人呢?”
“离婚了。”
郑文一呆。
进了屋,林锦织介绍他跟小芳和阿喵认识,郑文逗了阿喵一阵子。
“我不知道你已经有孩子了,要不然该买点礼物给她。”
林锦织帮他斟了杯茶:“您不用这么客气。”
“你妈呢?她不跟你一起住?”
“她过世了。”
郑文又是一呆。
“您不知道?她三年前生了重病。我爸的事您知道吗?”
“我听说了。当时你们还在荆州。后来你们搬走了,我就跟你妈妈失去联系。”
“那这次您是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呢?”
郑文笑了:“郑熙茹是我女儿。”
林锦织心里一惊。这位父亲当年的旧同事,想不到已经贵为北京的副部长。
她尽量保持镇定,笑问道:“您这次来找我,是为了……”
“你别多心,我只是想见见你和你妈妈。没想到……”
林锦织心中叹息,默默地拿了个苹果削起来。
“阿锦,你还记得那次在荆州咱们见面的情形吗?”他忽然问。
“我只记得我削苹果给您,您却说从来不吃整个的苹果,都是削成片了用牙签戳着吃。我只好再削成片。”
“呵呵,这么记仇啊。”
林锦织笑笑,把一碟削成片的苹果放在他面前。那是她第一次见到他,虽然当时不知道他是领导干部,但已经觉得是个养尊处优的人,而且一定与父母很熟,才会这么直截了当地挑剔一个苹果。
“怎么会,您很和蔼啊,还给我讲了很多三国时的故事,介绍了一通荆州的悠久历史。”
“说实话,当时你看了三国没有?你告诉我你只看了一点点,但你听故事的时候好像很敷衍。”
林锦织大为诧异,他为什么记得这样清楚?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她大概只有九岁。
“您说对了。我当时已经看过。” 其实那时三国她已经看过两遍,但父亲曾经说,就算别人的故事你已经听过,也不能说出来让别人脸上无光,而应该礼貌地听完,并表演出适度的反应。
“你从小就很乖巧……钢琴弹得怎么样了?”
“过了九级。”
“大学念的是外语系吧。”
“对。”
“现在在哪里工作?”
“一间游戏公司。”
这简直是那种电视上常见的访谈界面,郑文做主持人,林锦织是被访问对象。她真不知道这位伯伯从哪里找来这么多问题,简直想把她的生平大小事迹调查得一清二楚。
等到他的问题用光了,林锦织终于可以开始提问:“您女儿,她最近还好吗?”
“她很好。方晋这个人,你觉得如何?”
林锦织哭笑不得,又来了,真是位“问题中年”啊。可是,让她如何评价方晋呢?太棘手了。她想了一想,才说:“您女儿喜欢的人,如果人品上没有大问题,那么是好是坏,应该由您女儿来界定。”
郑文笑道:“很有水平的回答。但也只有事不关己的人,才能看得如此超脱。……阿锦,你妈……临终的时候……有没有提到我?”
林锦织一怔,摇了摇头。
郑文轻轻点点头,又问:“有笔吗?”
林锦织不解何意,顺手找来纸笔。郑文接过,写了几个电话号码。
“这是我的手机,这是我秘书小罗的手机,如果有什么困难,一定要记得找我。我与你爸妈的交情,是可以相互托孤的那种,现在他们不在了,我多照顾你是应该的。只是我没时间,住得又远,这次在薇城只能呆几天,你有名片吗?”
林锦织慌忙找了一张给他。
“过两天你有空的话,咱们一起出去吃顿饭吧。我司机在楼下等着呢,你不用送了。”
郑文走了。林锦织怔怔地坐在沙发上,在脑子里组织着与郑氏父女相关的一切信息。与她容貌相似的郑熙茹,与父母有托孤级友谊的郑文……她心里忽然出现了一个假设。
她走进厨房,找了一个保鲜袋,把郑文喝过的水杯装了起来。
几天后的周末,她到了香港。
从过关时海关工作人员,到地铁站里卖八达通的阿婶,每一位都神情冷淡。也使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刘德华要对全香港说:“今时今日,咁嘅服务态度唔够嘅。”
薇城能收到香港电视台,因此她对港人也多少有些了解。严肃认真,满脑生意经,喜欢投诉……并不是她喜欢的性格。
出了尖东地铁站,她便见到赵晓萍笑眯眯地对她挥手示意。
林锦织忙也笑着向她挥手,眼睛忽然间有些湿润。
赵晓萍是她在荆州读高中时最好的朋友。在如今的她看来,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也只有中学那几年罢了。被功课压得如何民不聊生也好,青涩的内心如何在悸动与压抑中挣扎也好,现在看来,那段岁月只能用“无忧无虑”四个字来形容。
人对于自己生命中的每一段记忆,都会下意识地用一些符号来标识,比如一部电影,一首歌曲,一个地点,甚至一种气味。在以后的岁月里,一旦感知到这些符号,便能找回那段记忆。而赵晓萍之于林锦织,就是她中学时光的记忆符号之一。
她们有过三年的同桌之谊,每天早上无论谁先到教室,都会帮对方把桌椅擦拭干净(因为前一天放学后打扫卫生时会有粉尘落下来)。中午一起在学校食堂吃饭,一起讨论昨天看的武侠小说里的人物,傍晚放学后一起坐在学校里小路边的石凳上,窃窃私语地谈论班里的男男女女。
尽管已经有六年多没有见面,感觉上她们却仿佛从未分开过。两个人在麦当劳买了汉堡可乐当午餐,一面吃一面聊。
“我还记得小时候到深圳旅游,在中英街,导游嘱咐我们不要越过界跑到香港那边去,但我偏不听,偷偷跑过去玩。没想到现在会住在这里。”赵晓萍感慨道。
“物流学的博士,毕业了做什么?”
“争取留校任教吧。”
“这么没志气啊?”
“我觉得在香港当大学老师也很不错啊。还不知道当不当得成呢,到时候再说吧……哦对了,我前阵子在这里见到一个同学。”
“谁?”
“项小荷。”
“哦?她在哪里工作?”
赵晓萍淡淡一笑:“她从事地下工作和分裂活动。”
林锦织吓了一跳:“谍报人员?”
“呵呵,我开玩笑的,她有一份地下爱情,同时分裂着别人的家庭。明白了吧?”
林锦织一惊,笑容便不自然起来,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妈跟她妈是朋友,在老家,她妈把这当成一件了不起的事四处宣扬。真不明白她心里怎么想的。”
林锦织默默地嚼着汉堡,轻声道:“也许是生活所迫。”
“谁知道呢,不过我见到她时,她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一身名牌,一脸浓妆,在商场一掷千金,一堆维他命当饭吃,还点着一支烟。一副职业二奶形象。”
林锦织笑道:“好无聊的生活。她有没有经常打电话给你?”
“我没告诉她我电话,再说她住在莞城,只是偶尔来香港。你怎么吃得这么慢?快点,你在MSN上不是跟我说你要买手机吗,我带你去旺角。”
“你怎么比我还着急?不行,我要先在星光大道照几张相。”
赵晓萍大乐:“一到一个地方先照相留念,典型的中国旅游作风。”
林锦织很爱看电影,所以对星光大道上每副手印的名字都研究了半天,赵晓萍颇觉无聊,便拿着数码相机对着她狂拍,一边拍一边评论:“老实说这几年的香港电影很不错,《无间道》,《头文字D》,比内地那些大片强多了。”
林锦织正色道:“内地的大导演确实堕落,但新晋导演里有些很不错的,像贾樟柯、陆川……他们的片子看过吗?强烈推荐。”
赵晓萍不停地嗯着,只顾看自己刚拍的相片,赞道:“阿锦,认识你久了,也不觉得你多漂亮,可是跟周围人一比,立刻鹤立鸡群。你怎么不去拍电影呢?你当了明星,我做你经纪人。”
林锦织只是微笑,拿过相机拍海景,看着对岸铜锣湾的繁华景象,她忽然觉得这片海实在太重要了。“山因水而活”,香港这个沉闷的金融城市,多亏了环绕她的这片海域,才显得有些生气。
正左顾右盼地取景,一艘游艇从海上驶了过来,没有驶进尖沙嘴码头,而是在不远处的岸边停了下来。
她忽然想起Richard曾经说起他家里也有艘游艇,名字与他妻子一样,叫做Jasmine。不知道这艘叫什么名字。
她调一调焦距,在船身上搜索着,几乎立刻便见到了“Jasmine”这个单词。
她只觉得浑身寒毛根根竖起,马上收起相机,向赵晓萍道:“我拍好了,去旺角吧。”拉着她向地铁站奔去。
赵晓萍骇笑,一面跟着她疾走,一面叫道:“好像东爱!”
林锦织进了地铁,才放慢脚步,问道:“东爱?”
“东爱里面啊,莉香踢倒一堆铁罐,拉着完子逃跑。可是你又没有踢倒铁罐子,跑什么?”
“东爱那么老的片子你还记得啊?”
“经典啊,忘不了。还有97年看的《甜蜜蜜》,记得吗?”
“记得。晚自习咱们请了病假,逃课去看的。”
“看完没多久你就去薇城念书了。所以其实你看那个片子是有用意的对吧?”
林锦织点点头:“我想看看粤语区的生活形态。估计香港跟薇城差不多。”
“现在呢?这两个城市是不是当真差不多?”
“在我看来,香港只有三样东西是广州没有的:迪斯尼、Tiffany和池记云吞。”
“呵呵,看来这三个地方你是一定要去的咯。”
“迪斯尼就算了,下次我带女儿来再说。Tiffany也免了,我对小资生活终究是有心无力。池记云吞倒可以吃吃看。”
说话间,旺角到了。林锦织记得与旺角有关的香港电影颇有几部:《旺角卡门》、《旺角黑夜》,印象里,这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段。留意一下脚下,她见到了许多熟悉的黑色圆形污渍,这是薇城街道上常见的香口胶遗体,紧贴地面,极难清除,成百上千地叠加起来,终于标示出一个城市不堪的一面。新加坡禁止香口胶进口,真是明智之举。
卖电子产品的商场里人山人海,一部部手机看得她眼花缭乱。虽然来之前已经在网上查过很多资料,暗自定下了心仪的几款,但见到真机感觉多少有些不一样,挑选范围不自觉地便扩大起来,象素、mp3、存储卡、最长待机时间……蜂拥而来的各种参数塞满了她的脑子。正当她终于下定决心要买下一部时,身后忽然有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别忙着买,这个型号的电池有问题。”
林锦织听见程晨的声音,大为诧异,转过头,便看见他拿着一个NDSL的盒子,笑眯眯地站在她身后。
赵晓萍一见他,目光中便有惊艳之色,向林锦织问道:“这位……”
林锦织简单帮他们介绍了一下,便问程晨:“这一款的电池怎么了?”
“这个牌子内地已经不卖了,所以可能你没留意新闻,最近全球范围内电池召回中。据说温度过高容易爆炸。”
林锦织笑道:“多谢你,来这边探亲?”
没等程晨回答,杨老师不知从哪里走了过来,向林锦织笑道:“这么巧?像约好了似的。”
林锦织喜道:“杨老师,您怎么也来了?”
“我姐姐四十五岁生日,非要我过来凑热闹。今晚我要去参加她的生日酒会,不知道该穿什么好,愁死了。跟晨晨出来逛街,这臭小子却偏来这里看游戏机。”
林锦织笑了:“要挑衣服的话,我陪您去吧。”
赵晓萍也道:“我知道佐敦道新开了一家旗袍店,很不错,可以去看看。”
三个女人便告别了程晨,来到佐敦道的旗袍店,身穿一套淡青色唐装的老板娘立刻迎上来,满面堆笑地问:“三位想看点什么?”
杨老师对着打量老板娘上下打量,老板娘何等敏锐,知道她对自己身上这一套衣服有兴趣,立刻赞道:“小姐真是好眼力,我身上这套是今年最新款,纯真丝缎,喏,这里还有水墨画的莲花荷叶……”
现在大龄未婚女子越来越多,所以广东一带商店饭店里的店员们,对未知身份的女子,无论多大年纪,一律以“小姐”呼之。一来保险,二来显得对方年轻,会让她高兴。
杨老师全神贯注地听着,林锦织摇头暗笑。如今的店主个个目光锐利,舌灿莲花,搞得女人都不敢一个人逛街,若没有一个半个同伴冷眼旁观,帮帮腔,壮壮声势,真不知要有多少银两沦陷在她们的店里。
杨老师换上衣服,向她们两人问道:“如何?”
两人都觉效果不错,但毛病总是要挑一挑,林锦织道:“好是好,可惜不大像礼服,去酒会的话……”
老板娘忙道:“去酒会的话,加一条披肩就好了,看这一条怎样?”说着拿起一条蓝色缀亮片的真丝披肩披在杨老师身上。
杨老师对镜细看,十分满意,却不急着买,眼光在店里左顾右盼,忽然指着一件衣服向林锦织道:“阿锦,那件衣服你穿起来一定好看!”
林锦织笑道:“哇,这也太漂亮了,上班没法穿啊。”
“又不是旗袍,中式装,就算上班华丽了点,上街总也能穿吧?你的衣服我看来看去就那么几套,二十几岁的女孩子,整天灰头土脸的怎么行,去,换上看看,合适的话我买了送给你。”
林锦织忙道:“肯定不合适。您别费心了。”
杨老师白她一眼:“这丫头,就算不合适我也买了。你收是不收啊? ”
林锦织无奈,只得走进试衣间。 待她出来时,周遭一片赞叹之声,有店员笑劝道:“靓女,去选港姐吧。”
杨老师得意地向赵晓萍道:“我的眼光不错吧。”
赵晓萍点头道:“嗯,这样去酒会,绝无问题。”
林锦织惊道:“什么?酒会?”
浅水湾某搂盘的会所里,杨颐芝的生日酒会如期举行。她穿一条黑丝绒旗袍,披深红色披肩,拿着一杯香槟,在政商名流间往来穿梭,谈笑风生。
百忙中她走到儿子身边,碰碰他:“看到什么合意的女生了吗?”
程晨笑道:“这里的人平均年龄超过四十岁,哪有什么合意的女生?”
“Sorry咯,不过还好,我要你姨妈帮我留意,她答应了,说不定今天会带过来呢。”
就在此时,杨老师和林锦织走了进来。
杨颐芝立刻走上去,握住妹妹的双手,赞道:“这身衣服很衬你。”
“生辰快乐,”杨老师说,又指着林锦织介绍:“这是林锦织,我从前的学生,晨晨的同事。”
“生辰快乐,杨主席。”因为杨颐芝是乾达公司的董事会主席,林锦织便这样称呼她。
“谢谢。林小姐,幸会幸会。”杨颐芝满脸堆笑地与她握手,向儿子道:“Chandler,怎么不来招呼你同事。”
林锦织和程晨走到角落里,程晨忍不住问:“你怎么会来?”
林锦织从虾树上抽了一串烤虾出来,一面嚼,一面道:“你姨妈说,她答应了你妈妈今天要带个女生来,做为你女朋友的候选人,但她找了很久也没找到,只好要我来救场。”
“呵呵,也不知是不是早有预谋。”
“我虽然也怀疑,但是我总是心太软,心太软……”她一面唱,一面拿起冰桶里的香槟瓶子,一见标签,便惊呼道:“Krug!传说中的Krug香槟!”
程晨眯起眼睛笑看着她:“我觉得你不是心太软,恐怕是嘴太馋吧?”
林锦织不理他,只管挑好吃的往碟子里装,装满一碟后,便在一个僻静角落坐下来,狼吞虎咽。
程晨在她身边坐下,颇为怜悯地看着她:“几天没吃饭了?”
林锦织向他笑道:“程经理,这么关心我,怎么不去多关心关心你手下?”
程晨明白她的意思。最近他与组里一位手下的恩怨正成为公司论坛的热点。他在例会上批评手下,不料引起与会人共鸣,例会演变成批判大会,手下极为不爽,年轻人难免心高气傲,便要辞职。
“我不觉得我有什么大错。现在的年轻人心理承受能力太弱了。”
林锦织笑了:“现在的年轻人?老大您今年也不过芳龄二十五吧?怎么口气这么老到的?你工龄比较长?”
“答对了。我十九岁本科毕业就出来工作,今年是第六年了。”
“听说你是海龟?”
“对,CMU毕业。”
林锦织吃了一惊:“这间大学的毕业生没必要做海龟吧?”
“我爱国嘛。另外我喜欢做游戏,一个好朋友当时在S公司,邀我回来跟他一起。”
“嗯,你是很爱国,”林锦织笑道,“从你的车就看的出来。”
杨氏姐妹远远地打量着她们。
“怎样?”杨老师问。
“太漂亮了些。父母是做什么的?”
“父亲是国企员工,母亲是钢琴老师,两人都过世了。”
“这样啊……”
“她的人品我可以担保。”
杨颐芝见到正门廊走进来的那个人,眼睛忽然一亮,向妹妹道:“再说吧。”说罢端着酒杯迎了上去。
“Richard,好久不见。”她满面春风地道。
黎胜球从waiter手中接过一杯酒,微笑着与她碰杯:“Happy Birthday,Rosa.”
当林锦织被杨颐芝以“程晨的朋友”身份介绍给黎盛球认识时,并没有太大意外。因为她在来之前,就明白这种可能性的存在。诚然,她不愿意见到黎盛球,但邀她来的是杨老师,这个于她而言像母亲一样的人。她无法拒绝这个邀请。
所以她一来便找了个僻静的角落,想填饱肚子便开溜,谁知时运不济,躲不掉的人,终究还是躲不掉。既然已经遇上了,索性坦然面对。
三年没见了,他竟一点没变老。当林锦织与他握手时,看到他礼节性的平静微笑,心底忽然地涌起一丝疑惑。他还记得我吗?
不是不遗憾的。虽然当年是她选择离开了他。对他全无感情?当然不。他对她那样好。但他们之间的鸿沟,实在太过巨大。受了这些年教育的结果之一,便是比十六七岁时多了些理智,知道现实世界中,有些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黎盛球完全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林锦织。他也从没见过这么美艳的林锦织。外表虽然美艳,但那种淡泊与恬静,依然是当年的样子。她并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特别,但他知道。在这个名与利世界里,她保持有一种优雅,一种与世无争的超然。正是这种态度吸引了他。当你身边所有人都是因为某种目的而接近你时,你就会知道这种态度是多么难得。
因为某个极为让人难过的原因,他们曾在一起。他竟然有一丝庆幸。他得以照顾她,亲近她。但他们仍然处身于不同的世界,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最后他平静地接受她的要求,离开了她。
生活依然繁忙,他很快淡忘了她。然而直到今天他才发现,她的影像,她的一颦一笑,一直完好无损地留在他记忆的某处,永远不会消失。
而她现在,是程晨的朋友。
正想着,程晨已跟他攀谈起来:“uncle,好久不见了。”
黎盛球微笑道:“是啊,几年没见了。我还记得以前你上中学的时候,跟你一起打网球,如今岁月不饶人,你长大了,我也老了。”
“哪里,男人要到你这把年纪,才最有味道。我到时候若能有uncle您一成的风采,已经偷笑了。”
黎盛球向杨颐芝笑道:“Rosa,你儿子这张抹了蜜的嘴,真是你的遗传。”
杨颐芝也笑了:“男人是要嘴甜点好……Vincent在那边,李主席也来了,跟我过去打个招呼吧。”
黎盛球被母亲拉走,程晨才发现林锦织不知何时已不在他身边。举目四望,才发现她又坐到了刚才的角落里喝酒。
“香槟是最容易喝醉的酒之一,”他说着,在她身边坐下,“虽然是Krug,也不能这么没有节制啊。”
林锦织瞄他一眼,已经有些醉眼迷离的意思:“头有点晕,能不能送我去重庆大厦?”
“……重庆大厦?”
“对啊,好不容易才定到的两百元标准间。”
“你胆子也太大了,《重庆森林》虽然浪漫,但其实是一部警匪片,那里治安堪忧,你一个女孩子……”
“放心吧,我们穷人没油水的,在薇城住了这么多年只被人划过一次包而已。看我多么福大命大。”
“……不行,还是我帮你找个住处吧。”
“不不不,千万不要。不用麻烦……”林锦织已经微微地头晕,但仍拼命地摆着手。
程晨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便笑道:“好,你等等,我去拿车钥匙。”
香港的马路很窄,但因为交通服务设施完备,私家车数量不多,因此路上的车速并不慢。两边的景物向后驰去,那些黄色的、白色的灯光,在她眼中,化成一道道金色、银色的流线,使这个城市更加有一种梦幻的美丽。
车子并没有驶往重庆大厦,而是在一间四星级酒店门前停了下来。
“这里……”林锦织刚开始犯疑惑,已经被程晨带了进去。
金壁辉煌的大堂里,各种肤色的宾客来来往往。程晨把林锦织安置在茶座,帮她点了一杯蜂蜜水,去办入住手续。
林锦织实在没有体力去与他争辩,索性乖乖地坐在软羊皮的沙发里,用吸管慢慢地啜着蜂蜜水。
“你是Chandler的女朋友?”
林锦织听到对面的人声,有些诧异。抬起头,便见到一个端庄美丽、衣着高贵的妇人微笑地看着自己。
“不是,只是朋友。”她回答,“您认识Chandler?”
“我与她母亲是老朋友了。我姓徐。”
“您好,徐小姐。”林锦织微笑道,“我姓林,林锦织。您可以叫我Ginger。”
“Ginger?”徐小姐似乎微微一惊,对着她上下打量了几眼。
林锦织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恰巧程晨办好手续过来了,一见那妇人便笑道:“aunty,真巧。您也在这里。”
徐小姐眯起眼睛打量他,笑道:“几年没见,变得这么有男人味了。你妈咪今天生日我没能去,不好意思。改天我约她喝茶。”
这时,一个极英俊的年轻人走到她身边,在她脸颊上轻轻一吻,她的笑容像花朵般绽放开来,与那年轻人携了手离去。
程晨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忽然道:“她是Richard的前妻。”
“Jasmine?”林锦织脱口道。
“咦?你怎么知道她叫Jasmine?”
林锦织急中生智:“她方才告诉我的。”
“哦。”程晨并没有起疑,“他们原本是公认的一对璧人,竟然分手,谁也没想到。据说是Jasmine先提出来的,她现在跟一个健身教练在一起。”
林锦织很想多知道些她的事情,但程晨不再多说。他们来到十二搂的一个房间。走进去,拉开窗帘,维多利亚港的美景尽收眼底。
“怎么样,比重庆大厦好些吧?”
林锦织出神地看着窗外景色,微笑道:“好是好,可惜我住不起。”
“自然有人帮你结帐,你不用担心。”
“谢谢你。”
“哪里。你是我的客人,这是应该的。我先回去了,早点睡吧。”
送走程晨,林锦织舒舒服服地冲了个澡,套上酒店的白色浴袍,正在吹头发,电话忽然响了。她接起来:“你好。”
“是我,Richard。还记得吗?”
林锦织一呆。
“我在楼下,想见见你,现在方便吗?”
林锦织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这个人仍是如此。温谦有礼,却有种让人无法拒绝的力量。
“我不方便下去,你上来吧。”她答道。
打开电视,里面正在播放周末的娱乐节目。观众们的一阵阵的大笑使她心里的紧张略略缓和。
门铃终于响了。她镇定地打开门。
“怎么会知道我住在这里?”她问。
他温和地笑着:“因为是我帮你安排的房间。这是我的酒店。”
我的酒店。
好嚣张的口气。林锦织摇头微笑,有钱真是一件好事。
然而羡慕归羡慕,各人天性不同。林姑娘或许是受双亲影响,天生淡泊名利,若是这酒店的主人换做是她,她一定觉得是天大的负累。
“我给你带了礼物来。”黎盛球说着,递了一个纸盒给她,“KrugRosé,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林锦织很开心地接了过来,“多谢。我今天第一次喝到这个牌子的香槟。”
“住这里还满意吗?”
“这一间风景很不错,谢谢。要喝茶吗?”
见他没有拒绝,她便用酒店的茶包冲了茶给他。他接过来,尝了一口,竟然没有皱眉头。
林锦织笑道:“你对茶不挑剔吗?我以为你们都是花几万块钱买一块普洱茶饼的。”
“你泡的茶,无论怎样我都要喝的。”
林锦织一愣。
虽然曾经是情人,但那段日子里她基本是沉浸在自己的愁云惨雾里,他给她的印象也仅仅是温柔体贴。这样打情骂俏般的话,她似乎是第一次听到他说。
“这几年过得如何?” 他问。
“还不错。结过一次婚。”
“现在是一个人?”
“嗯。”
“真好。我也是一个人。”
林锦织笑了,忍不住道:“我刚才在楼下见到Jasmine。”
“哦?”
“单纯就第一印象而言,她无懈可击。你们为什么会离婚?”
黎盛球忽然看向她。
她有些不好意思,“呃……我知道这样问有点不礼貌……”
“不”,他笑了,“我很高兴。从认识你到现在,你第一次对我的婚姻产生兴趣。”
“嗯,”她微笑着回视他的眼睛,“因为已经事不关己。”
黎盛球并没有露出失望的神情,他站起来,在她身边坐下,轻轻拾起她的手,吻了一下。
“话不要说得太满,小姑娘。”
每个女孩子年轻时,都难免做过这样的美梦——一个英俊潇洒的百万富翁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自己。她很清楚自己既不是最美丽的,也不是最聪明的,然而爱情不需要任何理由。故事有一个典型的、梦幻般的happy ending……林锦织也做过这样的梦,当时她十四岁。
之后,随着年纪渐长,她越来越深切地体会到白日梦与现实的差别。然而此时此刻,真真切切地,白日梦与现实,重叠了。
林锦织很清楚自己是个极度容易被打动的人。所以面对黎盛球深情款款的眼神,她不得不运作起全身的理性,用她所知道的最直接的方法拒绝他:“Richard,我不认为你我之间……还有任何的可能。”
“为什么?”他笑着,并不觉得意外。
“这正是我最不明白的地方。为什么是我?”
黎盛球在心里笑叹。这样的问题,怎么会有答案呢?于是他使了个诡计。
“如果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明天来我家看看好吗?早上我开车来接你。”
第二天一早,程晨来到酒店找林锦织,却在她房门外见到了一个一脸惆怅的美丽女子。
“怎么,屋里没有人吗?”他问。
女子打量他几眼,忽然一脸惊喜地道:“你是不是叫Chandler?”
程晨点点头,疑惑地问:“你是……”
“我是谢绿蓉的同事孙芸植。绿蓉有阵子用你们的合影做桌面,所以我认得你。”
“那应该是以前的事了吧。我们已经分手了。”
孙芸植一脸遗憾兼同情,心里却忍不住在尖叫——What?!这样才貌双全二十四孝的资优股,她活了这么大,连碰也没碰到过一个,谢绿蓉却可以轻松地弃如敝履。这世界实在太不公平了……
“你认识阿锦?”程晨问道。
“我们是大学同学。昨晚我打电话给她,她说住这里。今天我放假,想一早来给她个惊喜,谁知她这么早就出去了。你也认识阿锦?”
“我们是同事兼邻居。她有没有说几时回来?”
“刚打电话问过她,房间已经退了。我们约了下午见面。真是的,本来想找她喝早茶的。”
“哈,这么巧,我也是。我姨妈还在下面等着呢……诶,你说你是她的大学同学?那你记得杨颐芝老师吗?”
“当然记得,教我们笔译课的,又温柔又有气质。”
“那——下去见见她,顺便一起喝个早茶,如何?”
林锦织此刻,刚刚踏进黎盛球的家中。
四下参观了一圈,发觉地方虽大,却空空落落,家具、布置十分简洁。
“怎样,对这里印象如何?”他问。
“与我想像中很不一样。”
“哦?你想像中是怎样的?”
“嗯……法国橡木的地板,古董水晶吊灯,纯白的毛地毯,从墨西哥运来的门廊石柱……”
“很遗憾我一样也没有。”
“这样很好。老实说那样的奢华,我并不喜欢。墙上为什么有这么多照片?”
“见笑了,都是我的习作。”
林锦织走到一副落日前,觉得里面的景色似曾相识,忍不住问道:“这是在薇城拍的吗?”
“眼力不错哦。确切来说,是刚遇到你的时候。”
林锦织心里忽然一动。
“那一天早晨天气很好,晴空万里。我临时决定去找阿邱,却遇到一位美丽的翻译。I tried to focus on the business, but I just couldn’t take my eyes off her.”
中国人遇到略显肉麻,难以启齿的句子,往往会选一种外语来表达。这样不仅化解了尴尬,而且更有情调。
“那天的时间过得出奇地快,”他接着说下去,“一下子就到了下午。在江边的餐馆吃饭的时候,晚霞染红了半边天空。你很出神地看着窗外,自言自语,说‘如果有部相机就好了’。我当时心里所想的,也正是这一句话。”
“人人都会这么想。”
“相信我,现在懂得欣赏晚霞的人,并非你想象中那样多。”
林锦织只是笑。
“笑什么,觉得我很幼稚?”
“不敢不敢,”她笑道,“childlike,not childish。”
黎盛球无奈地笑笑。他的女人缘一向很好,却不知为什么这个小丫头总是让他觉得挫败。他从书架上拿出几本相册递给她:“如果想更深入地了解我,可以看看这些。我去做午饭。熏衣草鱼饼,怎么样?”
“好……啊……你来做午饭?”
“很惊奇吗?像我这样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男人可不多,你要好好珍惜。”他笑着说,一面走进厨房。
林锦织看着他系上围裙,手势纯熟地炮制鱼饼,觉得他实在是一个可怕的人。因为从认识他到现在,除了对妻子不忠这一项,他简直没有缺点。
看看手中的相册,她决定从最旧的一本看起。谁知刚翻开第一页,她便被其中一张照片惊呆了。
1 噩耗
下班时分,仁爱医院的门口,一辆的士停了下来。林锦织理了理披肩,抓起黑色长裙的裙裾,钻出车子,急匆匆地向门诊奔去。但仍然已经迟了。柜台的护士已经下班,她又没有拿到检验结果。
她的一颗心仍然悬着,惶惶不安。虽然只是一个小肿块,但网络上检索到的无数凄惨的案例实在是触目惊心,弄到她有些害怕看到结果,但理智一点想,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总要面对的事情晚不如早,因此请了假提前下班赶往医院,偏生又塞车。
她闷闷地坐在换药室门外的椅子上休息,里面两个护士轻声的对话忽然钻进她的耳朵。
“……前阵子吴大夫的那个亲戚,隔膜癌晚期的,不知道怎么样了?”
“听说送去北京了,还不死心,其实也就是浪费钱了。”
“唉,四五十岁,斯斯文文的一个教授,怎么就忽然查出这么个病。”
“好歹他也活了大半辈子,前几天来的那个女的不是更惨,二十出头,那么漂亮,指甲盖大小一个肿块,恶性的。以后有罪受了。”
林锦织的心剧烈地跳起来。
“是啊,那么年轻,真是可惜了……”两个护士说着,走出来锁了门,忽然见到林锦织幽灵般独自坐在门外,都吃了一惊。
林锦织直勾勾地看着她们的眼睛,她们神情僵硬地对她笑笑,逃似的离去。
医院里渐渐地静下来。林锦织浑身冰冷,她双手握着脸,低着头,瑟瑟发抖。
怎么办呢……我死了,阿喵怎么办呢……老天,你太不公平,你为什么把这么多的厄运加在我身上?……
其实她很明白,这世上本就无绝对公平可言。从前每每遭受打击时,她也总能安慰自己:有些人投生便在西北边陲、贫困农村,命比自己这个城市人差得多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不必叹气。
然而这一次,老天跟她开的玩笑,未免也太大了。
傅家风看完最后一个病人,又被主任叫去开了个小会,才得以脱身。
走出住院部,穿过长长的走廊,经过门诊时,他看到林锦织,脚步不由缓了一缓。
这是个苗条得近乎瘦弱的女子,黑色长裙,大幅的米色三角形结穗披肩,棕色的卷发上卡着黑丝绒蝶形发饰。
恰在此时,林锦织收拾了心情,抬起头,慢慢站了起来。傅家风见到她死人一样惨白的脸色,微微一惊。
神思恍惚的林锦织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个年轻医生的存在。她拖着铅一样沉重的双腿,艰难地走向门外。
不觉间抬起头,发现迎面走来一个人,与她一般的黑色长裙,米色披肩,但那惨白颓败的脸,却似乎不属于人类,而属于一个亡灵。
忍不住走近几步,那“亡灵”却也向她走近。林锦织猛然醒悟,这是面镜子,这是她自己。
她惊恐地摸摸自己的脸。便在此时,手机响了。
是家里的来电,她深深吸一口气,接通电话。
“姐,今晚回来吃饭吗?我表姐送了几只大闸蟹来。”小芳兴冲冲地问。
林锦织佯笑道:“不巧啊,今晚酒吧琴师病了,要我顶班,不能回去吃饭了。”
“哦,没关系,我先养着,正好让它们把肚子里脏东西排一排。晚上早点回来,注意安全啊。”
林锦织微一迟疑,终于道:“小芳,我今晚不回去了。”
小芳一愣,忽然轻笑两声,诡异地道:“有男朋友了?”
林锦织索性给她些空间去遐想:“你别问这么多了,阿喵乖吗?”
“乖,正睡觉呢。”
“有事打我电话吧。”
她收了线,看看镜子里的自己,这样的脸色,怎么去面对家里人。只怕稍一撑不住,她便会崩溃。
天快要黑了。林锦织走出医院,搭上了开往珠岛的公交车。
去珠岛这一路上,薇城恶劣的交通状况得到了非常典型的体现,严重的塞车使本已疲惫的人们愈加烦躁。林锦织挤在公交车里的人肉热带雨林中,艰难地站立着。虽然开着空调,但密封车厢里那种复杂的气味仍然令她窒息。车子频繁地起步,频繁地急刹车,她握着拉环的手已经被勒得发疼。司机们见缝插针,寸土必争,比赛着谁更不爱惜自己的倒后镜。车里的人们不时接听手机,抱怨这该死的塞车,同时紧紧搂着胸前的背包,眼里流露出警惕而冷漠的目光。
汽油的味道透过各种缝隙钻进来,车厢温度越来越高,像个闷罐头。有人扬声喊说空调开得不够大,林锦织却仍觉得冷。这冷,源自她心里的恐惧。
很久没有经历过这种恐惧的感觉了。上一次该是三年前,母亲入院的时候吧,感觉也是这样,整个人看起来很平静,但其实在发抖,连心脏都在抖。
到珠岛时,已经接近8点。林锦织下了车,芬芳的青草气息扑面而来。她深深吸了一口,终于平静下来。
珠岛是薇城地价最贵的地方,江中一个沙洲,大部分面积是草坪。全岛面积不过一平方公里大小,却豪宅如云。在以拥挤混乱著称的薇城,富人们用金钱使这里成为一片难得的净土。即使像这样的下班高峰,这里也没有什么人迹。只有这样一片空旷、宁静的地方,才能使她暂时忘掉伤痛。
清醒之后才觉得饿得发昏。到便利店买了一碗泡面吃下后,她走进了Free Air。
这是间旧式小别墅改建的酒吧。走进大门,迎面见到的是一片竹林。穿过小径,走进一楼,远远便看见调酒师在和服务员说笑。她慢慢地走过去。
“Ginger?”调酒师看见她,惊喜地打招呼。
“Hi Tom.”林锦织微笑地对他摆摆手,在吧台边的高脚凳上坐下。
“我记得你今晚不上班啊,怎么来了?……你脸色好像不大好。”
“是吗?”林锦织搓搓脸,试图增加一些红润,“可能太累了。我忽然想来喝酒。”
Tom笑了:“你也会有突然想喝酒的时候?要喝什么?”
“什么酒最容易醉?”
Tom看她一眼,低下头去,一面调酒,一面低声问:“失恋了?”
林锦织笑了。在幸福的人们看来,失恋已经是天大的惨事,甚至有人为此寻死觅活。人们总想不到,比失恋凄惨一百倍的事件,随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Tom见她不置可否地笑笑,便以为自己猜对了。“金汤力,”他把一杯汽水一样的东西推到她面前,“你喝喝看吧。不喜欢我再帮你调别的。”
林锦织喝了一口,点点头:“味道不错。长得像汽水,没想到喝起来也像。”
“汽水似的酒才容易醉,因为你不会警惕。所以你别多喝,我真怕要打的送你回去。”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很久。Tom今天的话比平时多几倍,很明显在试图带她走出“失恋”的阴影。“真是个好人啊。”林锦织暗想,不由有些后悔——当初如果没有拒绝他,今天也有个可商量的人。
“Tom,你有女朋友了吗?”她问。
Tom神情扭捏地笑笑,她便知道了答案。“恭喜你啊。”她由衷地说。
恰在此时,一阵“老鼠爱大米”的铃声响起。Tom立刻走到角落去听电话。
想必是他女友。男朋友在这种地方工作,还真得看紧点。
三杯酒下肚,她才算有些微醺的感觉。正要喝第四杯,忽然有什么东西扯住了她的披肩。她连忙走下座位定神查看,原来是被一个男子身上的不知什么饰物挂到了,昏暗的灯光下,两人弄了半天才解开。
坐回刚才的位置,拿起杯子,一个人忽然握住了她的手。
“不要喝。”她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
2 一夜情
林锦织抬起头,便见到一张年轻的男子面孔,白皙清秀,并不十分漂亮。
他抽回手,笑笑,“这杯酒被人下了药。”
林锦织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
他指指酒杯底尚未溶尽的粉末:“他们是一伙的,一个勾住你衣服分散你的注意力,另外一个下药。单身女子在酒吧里,一定要小心。”
林锦织呆呆地听着,原以为已经到了极限的厄运,竟然还没有完结。
“谢谢你。”她无力地笑笑,“你是警察吗?”
“呃?”
“这么细微的动作都逃不过你的眼睛。”
“不不,我不是警察,只不过……”他不好意思地笑了,“我刚才一直留意你……”
林锦织忽然得到这样的恭维,有些意外。忍不住打量他几眼——黑色短发,穿一件黑色长袖针织衫,式样简单休闲,整个人清爽干净。
“我叫Chandler。”他拿起自己的酒杯,向她轻轻举了举,“Nice to meet you.”
这是当今社会怪现象之一,好好的中国人,却喜欢用洋名来标识自己。不过对于初逢乍会的人,这样的称呼倒是比较安全。
“我叫Ginger,是这里的琴师。你不常来这里吧?平时没怎么见过。”
“是不常来。不过我就住这附近,滨江花园。”
林锦织心里“哗”一声,滨江花园,这个听起来平常无奇的小区里,全部是豪华江景别墅,每幢房子最便宜也要上千万。
“这么说你很有钱啊,是老板吧?”
“不过是间小公司。”
还真谦虚啊……谦虚是美德。林锦织笑笑,扬声向Tom道:“来杯新酒。”
“你的酒量很好啊。喜欢喝酒?”他问。
若是往常,对于一个主动搭讪的人,林锦织定会三言两语打发了他。但眼前这样一个年轻、富有、仪表整洁、温柔有礼的男人,想不对他产生好感,实在太难。
林锦织很清楚自己的漂亮。读大学时,班里人便常常怂恿她参加“美在薇城”、“今日之星”之类的选美。这三年来,向她示好的男人从无间断,但她都拒绝了。因为她害怕。一个人一旦有不光彩的过去,便如同画坏了的画,再也见不得光。这辈子有阿喵陪伴即可,她不需要男人。
但现在呢?
人之将死,其胆也大。她心里忽然腾起一种冲动,一种打破一切顾虑的冲动。
“没什么,只是觉得寂寞。人寂寞的时候,会找一些奇怪的朋友,比如酒。”她转着酒杯里的冰块,幽幽地说。“你呢?喜欢喝酒?”
“我失恋了。”他的语气也幽怨起来。“她选择了别人,那个人……是我的朋友……”
“那是她的损失。你应该尽快忘掉她,继续自己的美好生活。”
“谢谢你。”Chandler低低地道。“干杯。”
相谈甚欢的两个人走出酒吧时,已经是午夜。
“你住哪里?”Chandler问。
这一刻终于来了。“我……”林锦织看向他,双眸闪闪动人,“我今晚不想回去。有人肯收留我吗?”
Chandler干咳两声,笑道:“如不嫌弃,请到舍下一住。”
林锦织指指街对面的便利店:“我过去买点东西,很快,你等我一下。”
看着她纤细的身影渐行渐远,Chandler嘴角忽然浮现一丝冷笑。
这种看起来就笨的女孩儿,并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但是她够漂亮,所以他选上她,作为今晚的游戏对象。
是的,游戏。现在他才明白,所谓感情根本是个滑稽的东西,男女之间,只是一场游戏而已。
就在昨天,当他满心欢喜地出现在谢绿蓉的面前,告诉她自己已经跳槽到薇城的YX公司时,她却波澜不惊地宣告,她已经另结新欢。
他的血在一瞬间冷却到冰点。他那么看重她,每周从上海坐飞机到薇城,只为了见她,她一声叹息,一个蹙眉,都能令他坐立不安。为了她,他离开了国内最好的游戏公司,放弃了月薪五万的职位,想在她生日时给她一个惊喜。谁料到,竟得到这样一个结果。
他问那个人是谁,她竟然说出“傅家风”三个字。他几乎把手里的杯子捏碎。为什么?为什么非要是他最好的朋友?
“在想什么?”林锦织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他身边。
“买了什么?”他笑问。
“换洗衣服。”
“便利店里有这种东西卖吗?”
林锦织笑道:“少问了,走吧。”
一走进他的豪宅,便见到一间两层高的可以办party的客厅,顶上的水晶大吊灯一开,整个房子立刻弥漫出奢华的气氛。
Chandler带她走上二楼,从衣柜里翻出一件酒红色丝质睡衣递给她。
林锦织见到一只按摩浴缸,终于可以不用顾虑水电费的问题,痛快地泡了个澡。
擦干身体,套上那件睡衣,她一边拧着头发,一边呆呆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吊带的纤细程度让她怀疑其承重能力,中间的V领开得颇低,惹火的乳沟在蕾丝间若隐若现,还有,这衣服也太薄了吧?
算了,来到这里本来就是为了色诱男人,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走进大门之前,她已经把所有可能出现的情况考虑了一遍:
一、他是个普通的失恋青年,想寻找普通的一夜情。那么,如果发展顺利,她可以做他的女友甚至和他结婚,从他的万贯家产中分一杯羹。
二、他说谎,他有妻子,那么自己也许有机会成为他的情妇,小赚一笔。
三、他是个变态,今晚自己将葬身于此。那么阿喵可以享受到保险公司提供的20万元赔偿金。
结论是:有利可图,并无风险。
饶是如此,她仍然有些紧张。
轻轻拧开浴室的门,她惊讶地发现门外的灯全都熄了。黑暗中,轻柔的乐音钻进她的耳中,旋律空灵而柔靡,撩动着她的情欲。
空气有些冷,她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手臂。借着浴室的光线,她慢慢地一步一步来到走廊上,搜寻灯的开关。
不远处的黑暗中,Chandler静静地注视着她。灯光下,那件酒红色的睡衣根本就是透明的,她的身体一览无余。他用目光摩梭着她白皙的皮肤,丰满的胸,修长匀称的腿。欲望忽然如燎原的野火,再也无法遏抑。
3 A whore
林锦织发现了走廊拐角处的开关,正当她欣喜地走过去时,浴室的灯忽然被关掉了。她陷入一片黑暗之中。
她害怕起来。“Chandler,是你吗?”她问,声音有些颤抖。
身后传来一声轻笑,如同猎人发现了无路可逃的猎物。紧接着,她被拥入一个温暖的怀抱里,那含着笑意的声音在她耳边说道:“不是我,是鬼。”
他轻轻啃她的耳垂,轻微的喘息声在她耳中,变得浓重而蛊惑,模糊了她的意识。他灼热的手掌点燃了她的身体,于是她带着一点喜悦,一点恐惧,一点期望,任由他将自己抱起来,放在柔软的床上。
第二天清早,林锦织先睁开了眼睛。
她屏住呼吸,仔细地看着面前的这张脸部特写。奇怪,一个二十多岁男人的脸,竟然让她联想到“可爱”两个字。
轻手轻脚地下了床,穿好衣服,她直奔一楼厨房。半宿的运动还真是让人饥饿。
打开冰箱,现成的咸面包片、花生酱、牛奶。她老实不客气地吃起来。
就在这时,大门被人打开了。她张大了嘴,惊讶地看着一个外国青年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
她正不知所措,Chandler已从楼上走了下来,笑容满面地向那男子招呼道:“Hi Joey.”
Joey?林锦织心中暗笑,Great,Chandler and Joey,where is Ross?
Joey笑咧咧地道:“Had a good night?How about my house?”
林锦织一怔,my house?到底是谁的房子?
“Great,both are great.” Chandler微笑着回答。
Joey指指林锦织,“your girlfriend?”
林锦织很想听听他如何作答,却见他笑着转过头来,直视着她的眼睛,清晰地回答:“No,she’s a whore.”
林锦织的血一下子涌了上来,耳膜嗡嗡作响。
A whore,这个称呼真正刺中了她的要害。她仿佛又回到了三年前的那个雨夜,方晋甩开她的手,语气冰冷地丢下那句直刺入她心脏的话:“现在的你,像一个妓女。”
头晕目眩。她飞快地抓起手袋,围上披肩,躲避瘟疫一般躲开他们的目光,冲出了大门。
Joey皱皱眉头,不安地道:“I think you’d better go out and take a look.”
门外一片烟雨蒙蒙。林锦织的袋子里有伞,但她没有力气打,便把披肩盖在头上,整个人游魂一般在马路上慢慢飘荡。
不知过了多久才走到公车站,她拿下披肩,深吸了一口气,忽然瞥见站在她不远处的Chandler。
Chandler低着头走近,轻轻地道:“对不起。”
林锦织厌恶地看他一眼,冷冷地说:“你还想怎么玩?”
Chandler一愣,一时无话可说。一辆公车开过来,林锦织走了。留下他呆呆地站着,像尊木雕。
周六清早,街上没什么车,公交车也可以飞驰一阵子。林锦织脑子里千头万绪,想着自己的病,想着Chandler这个混蛋,想到离开已经三年的方晋,想到阿喵……自己的生活,真是一片混沌。
想要停止对自身不幸的感慨,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归纳一些比自己更不幸的人或事物。于是她开始回忆一些新闻里的人物,比如那个光天化日之下因为包里的三十元钱被砍掉手臂的妇女,那个深爱丈夫、为了赚钱给家人还债却不幸被杀的卖淫女,和那几名因过路的泥头车暴胎而被倾翻出的泥土活埋的公交车乘客……然后她告诉自己,至少我现在还活着。
车子又经过仁爱医院,她看到一片门庭若市的繁忙景象,忽然醒悟原来医院周六也是上班的,便连忙下了车。
走到门诊,心又剧烈地跳起来,脑子开始缺氧。但她努力地保持镇定,用平静地声音对护士说:“我来拿化验报告。”
清早,傅家风一觉醒来,浑身酸疼。睡沙发的滋味实在够呛。
厨房里飘来一阵声响,让他想起了昨晚睡沙发的原因。忍不住看了一眼墙角,那五个啤酒罐还在。真佩服这丫头,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喝起来还真不含糊。
谢绿蓉端着一碟包子出来,笑道:“醒了?还没到七点半,我就没叫你。我看你冰箱里有速冻包子,就蒸了几个,再喝点牛奶吧,你平时是不是这么吃的?”
傅家风起来洗了把脸,坐到餐桌前,一开口就是劝:“别再和他闹了,你们在一起两年了,哪是说散就散的。”
谢绿蓉神情严肃:“你不用说了,明知道没有可能的事。昨天是我生日,这样的日子提出来,你觉得我在开玩笑吗?还有……”她看了他一眼,慢慢地道:“有件事我没告诉你,我怕你昨晚不让我住这里……他问我是不是有了新男朋友,我为了让他死心,就骗他说有了。”
傅家风的寒毛忽然根根竖起,他结结巴巴地问:“你该不会告诉他,你的新男朋友……就是我吧?”
谢绿蓉不敢看他的眼睛,低着头,小声说:“我一时实在想不到别人,你一定要帮我这个忙。”
“胡说,随便拉个同事就是了,这个黑锅我不背。”
“我们同事基本都结婚了……”
“那就说你是第三者啊。”
谢绿蓉瞪了他一眼。傅家风长叹一声道:“谢姑娘,玩笑不是这么开的,咱们认识了不过一两年,我跟他却是十几年的朋友,我不能帮你。”
谢绿蓉沉默良久,终于点头道:“好,我以后跟他解释清楚。”
“别以后,越快越好,你说不清楚就我说好了。”傅家风拿起一个包子,拎起白大褂,“我要去上班了,走的时候锁门。”
谢绿蓉目送他离去。
放弃吗?不,从一开始她就知道这件事会有多难,但她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机会。谢绿蓉的字典里,没有“认输”这个词。
4 新邻居
傅家风走出宿舍,脚步有点发虚。
可见好人是做不得的。小谢一个人在薇城无亲无故,老钱便嘱咐他帮忙照顾着,他本性便是个君子,又恪守着朋友妻不可戏的原则,自以为无碍,谁知仍是纠缠不清。
到了住院部,护士甲叫住他:“傅医生,袁主任让你去门诊找他。”
傅家风答应着去了。护士乙便凑过来,神秘兮兮地道:“听说了吗?昨晚有个女的在傅医生宿舍里留宿。”
护士甲惊道:“啊?全院最后一个处男也沦陷了?”
护士乙叹道:“多半是了,听说那女的挺漂亮的,咱们没希望了……”
傅家风全然不知道他在医院护士中的偶像地位已被颠覆。他走到门诊前台,向护士问道:“袁主任呢?”
“做手术呢,再等十几分钟就完。哦对了,傅医生您顺便帮这位小姐看看化验报告吧。”
傅家风顺着护士指的方向看去,赫然发现“她”便是昨天在这里失魂落魄的美女,她整身装束毫无变化,脸色稍微好了些,带着勉强的笑意,把化验报告递给他道:“麻烦您了。”
傅家风扫了一眼,便笑道:“是良性肌肉瘤。”
林锦织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大声反问:“什么?”
“良性肌肉瘤,不碍事的。”
林锦织绷紧的神经一瞬间全部松弛下来,她用颤抖的手掩住脸,默默地哭了。
傅家风吓了一跳,实在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激动,便拉她在手术室外面坐下。下意识地又看了一遍她的化验报告,忽然发现姓名栏里的“林锦织”三个字,忍不住细细打量她的脸。
果然是她,难怪昨天就觉得有点眼熟。幸而不是恶性肿瘤,否则这女孩子的人生,也未免太多灾多难了。
过了很久,林锦织才止住眼泪。她掏出纸巾擦干脸,笑道:“不好意思。”
“没什么。其实年轻人得恶性肿瘤的概率很低,你不用这么担心。”
林锦织点点头,起身往外走去,忽然想起了什么,便掏出手机往家里打了个电话:
“小芳,我中午回家吃饭,把大闸蟹煮了吧。”
林锦织的“家”是一间出租屋,位于虹影花园3号楼。这是一个颇有年头的小区,十几年前,也算是豪宅级建筑,但现在已有些老旧,唯一的好处是管理制度很健全,保安二十四小时值班,住得放心。
进了大堂,发觉有人搬家,占了一部电梯,另外一部又不巧在维修。几位阿姨阿伯正把管理员团团包围,七嘴八舌地发着牢骚,但林锦织没有。今天是她死里逃生的一天,从今天开始,她要以更宽容的心去原谅这个世界。所以她面带微笑,心情愉快地爬上七楼。
人爬上去了,电梯恰恰也到了,几个搬运工人卖力地往外搬箱子。她扫了一眼,觉得有件衣服似曾相识,便忍不住又看一眼。
结果她看到Chandler直起身来,拍了拍手上的灰,掏出钥匙准备开门。
她多么希望自己老眼昏花看错了人,然而很遗憾,没错,眼前的人正是在珠岛成功地羞辱了她的那个混帐王八蛋。
然后她眼睁睁地看着这混蛋打开了自己隔壁房子的门,指挥壮丁们把箱子搬进去。
冷静!她对自己说,今天是个好日子,要牢记,宽容再宽容,原谅再原谅……
等她的心理建设做得差不多了,Chandler也看见了她。他也吓了一跳。
“帮别人搬家?”林锦织先发制人地问。
“不,是我自己搬家,我以后就住这里,6E。”
林锦织表情呆滞。
Chandler见她脸若死灰,便猜到了几分:“你也住这里?”
她点点头,用一种被宣告了死刑的绝望口气道:“我住6F。”
周围的搬运工人来来往往,但两个人却静静地站着,对视着。一种灵异的氛围,正弥漫在他们周围。
林锦织忽然想起一件很重要的事,忙忙地对Chandler道:“钱先生……”
Chandler笑了:“我不姓钱,我姓程,程晨。”
“程先生,”她压低声音,“昨晚的事情……”
她话虽只说了一半,程晨却也猜到她的意思,忙道:“你放心,昨晚咱们喝了一会酒就散了,什么也没发生过。不过,金小姐……”
“我姓林,林锦织。”
“林小姐,今天早晨的事情……”
林锦织连忙截住他的话:“昨晚咱们不是喝了会酒就散了吗,今天早晨能有什么事情?”
程晨便也放了心,两个人相视一笑,笑容尴尬而虚伪。
林锦织打开7F的房门,正在厨房忙活的小芳回过头来笑笑:“回来了?”
林锦织点点头,看看里屋,轻声道:“阿喵睡了多久了?”
“十几分钟。你昨晚上住哪儿了?老实交待。”
林锦织捏捏她的脸,笑道:“你这小脑袋里装什么不好,净装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昨晚上我一个同事老公出差,一个人在家害怕,找我去陪她睡。”
“骗我的吧?那你当时怎么不说?”
“当时她在我旁边,不方便说呗……嗯~~~螃蟹真香啊!我最爱吃螃蟹了……”
下午四点,程晨从离小区不远的万佳超市提着两袋子东西回来,惊讶地看见小区花园的草坪上,林锦织正和一个两三岁大的小女孩做着类似亲子游戏的活动。
林锦织看见他,礼貌地点点头,心里却总是有什么东西硌得慌。可见一夜情真不是乱搞的,搞到邻居头上,你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你女儿?”程晨脸色凝重地问。
林锦织点点头。
“你都有老公有女儿的人了,你还……”
林锦织见他一脸诧异,仿佛不相信世间竟有如此道德沦丧的妇女,不由暗暗冷笑,心道你一个玩弄女性的花花公子,倒教育起我来了。
“我没有老公。”她淡淡地说,“我离婚了。”
5 爵士汤
程晨不置信地看着她,她看上去这样年轻,像刚毕业的大学生,二十出头,就已经有了女儿,已经离婚了?女人就是这样,随随便便地开始一段感情,又随随便便就结束,毫无责任感,难怪如今离婚率这么高。
他心里已经认定她是朽木不可雕也,便也不再罗嗦,点点头飘走。
林锦织看着他的背影。他已经认定她是个不可救药的女人吧?男人就是这样,自以为全人类都是像他们一样的简单动物,自以为知道了女人的三围就等于了解了女人的全部,全然不知道女性心理学是多么艰深的一门学问。可想而知,男女之间要达成共同认知该有多么艰难,也难怪如今离婚率这么高。
她撇撇嘴,这样也好,他懒得搭理她,so does she,大家尽可能减少交集,做一对都市里最普通的、点头之交的邻居,相安无事,足矣。
抱起阿喵回到家里,小芳刚放下电话,对她笑道:“我姨妈说好久没见咱们了,叫咱们今晚去她家喝汤。”
在薇城人的心目中,汤是餐桌上的重头戏。父母亲若想见子女,便会发出一道“回家喝汤”的命令,子女们莫敢不从。据说喝汤习俗起源于岭南之地湿气重,需要用草药褒汤怯湿,代代沿袭,遂成传统。
林锦织二十四年来的人生中,充斥着不幸的事件,而在大学里认识了同宿舍的孙芸植,无疑是她灰暗世界里一束灿烂的阳光。
孙芸植也很漂亮,当年与林锦织并称外语系两大美女。奇的是两人并没有因为外型的缘故相互嫉妒,反而惺惺相惜,结为好友。与林锦织的低调不同,孙芸植最喜欢表现自我,活得神采飞扬,毕业时因为丰富的学生工作领导经验和靓丽的外型,很顺利地被著名外企路洁公司录用。
大学毕业的时候,是林锦织生命中最悲惨的一段日子。怀孕了,男友却与她分手,出了国。她不想要这个孩子,母亲却执意要她生下来。当时母亲的病已经很重,她实在不能违拗母亲的愿望,但男友已经没了,怎样结婚呢?生育手续怎样办?正焦头烂额的时候,孙芸植的哥哥孙芸立挺身而出,跟她办了结婚登记。虽然感激,但阿喵出生后,她仍是坚决地提出离婚。
“阿锦,我哥人真的不错,又是真心喜欢你,为什么不给他一个机会?”当时,孙芸植这样劝她。
“我配不上他。”林锦织只有这一句话。
孙芸植便也不再劝,因为她知道关于林锦织的一切。
阿喵快要出生时,林锦织的母亲病逝,又是孙芸植介绍她乡下老家的表妹小芳到林锦织家帮忙,一帮便是两年。
孙家在薇城旧市区的一栋旧楼房里,房子面积大,采光好,十分难得。近年来薇城地价狂升,寸土寸金,尤其是旧城区里新起的楼盘,均价都在万元以上。然而与北京上海的地价相比,薇城的这等价位实在不算什么。林锦织想起网上看到的分析,说楼价抬到再高也不怕,很多人根本就是把自己的楼再卖给自己,赚了钱后把烂帐丢给银行,这实在令她担心国家银行未来的命运。除了银行,小市民也成为炒楼潮流中的受害者之一,现在薇城的楼价,对她这个一人挣钱养活两人的工薪阶层,根本就是高山仰止。因此像孙家这样在交通方便、配套设施齐全的旧城区有一处不错的祖业,根本不必担心住房问题,她实在是羡慕。
傍晚,小芳抱着阿喵,林锦织提着水果,叩开了孙家的大门。
孙妈妈开了门,笑道:“你们来啦。”又指着一位正在看电视的中年妇女道:“这是芸植的姑姑,从香港过来的。”
林锦织便对那挑染着金发、衣着艳丽的浓妆妇人微笑点头。这又是薇城市民一大特色——十之八九都有香港或海外关系。她记得大学时做过几个家教,小孩子也都住在旧城区,住处都狭窄简陋,活似监狱,但那些小孩子们都能时不时地拿出些新奇玩意儿show给她看,说是“我xx从x国带来的。”而林锦织大学的同学,留学的、移民的,也已有十几个。
孙芸植穿着一套长袖长裤、印满熊宝宝的睡衣,趿着木拖鞋从里屋走出来,脸上挂着她惯有的让人又爱又恨的狡猾笑容。她一见阿喵,便大声欢呼,一把把小女孩抱到怀里,狠亲了两口,笑道:“越来越漂亮了,快过来,干妈买了好东西给你。”
走进她的房间,林锦织啼笑皆非地看着她床上的玩具——一栋有很多门,可以用不同形状的钥匙插进不同形状的锁孔开锁的小房子,笑道:“你也太高估她的智力了。”
孙芸植逗弄着阿喵,仿若无心地道:“我哥今晚要培训,不回来吃饭。”
林锦织不由问:“他有女朋友了吗?”
孙芸植故意瞪她一眼,道:“本来有一个,后来听说他是离过婚的,就不理他了。”
林锦织立刻神色黯淡。
孙芸植大笑,捏着她的脸道:“还是这么好骗啊,你不用担心啦,我哥这样的‘优之良品’,追他的人整天都在排队,只是他看不上。好奇怪,认识你这么久,我都没看出你有这么大魅力,让他对你念念不忘的。”
林锦织沉默。诚然,芸植是无心的,但她提醒了她,她永远是欠孙家的,而且她简直不知道该怎样才能偿还。
“汤好了,出来喝汤吧。”孙妈妈扬声叫道。
林锦织答应着出来,端起精致的小瓷碗,嗅了嗅里面奶白色的汤液,赞道:“好香。”
“这是蜜瓜响螺鸡汤,香港叫‘爵士汤’的,很补,女孩子吃了最好。”孙妈妈含笑看着她,介绍道。对于这个女孩子,她的心情实在复杂,直觉上,她不喜欢她——外地人,看起来笨笨的,但那一双水汪汪的眼睛里又像是藏了无数秘密。当年她寡母生病,每个月治疗费成千上万,她一个人竟搞定了。一个还没毕业的小姑娘,这么多钱是哪里来的?不问也知道。偏偏自己儿子又迷上了她,为了让她把女儿生下来,竟然静悄悄跟她结了婚,后来不知为什么,又离掉了。唉,虽然儿子女儿整日赞父母开明,但如今她也难免要反省,是不是对他们太放纵了,才做出这样离谱的事来。然而从另一方面看,这女孩二十多岁便父母双亡,一个人带着没有父亲的女儿过日子,又实在惹人怜惜。
林锦织专心喝着汤,默默承受着孙伯母那温柔目光中传来的压力,那是一位薇城资深主妇从生活中历练出来的一种精明,仿佛能让她心里转过的每一个念头都无从遁形。她用脚趾也想得出,孙伯母不会喜欢她,但她偏偏又与孙家兄妹纠缠不清。
她很投入、很郁闷地思想着。鲜甜的爵士汤在她口中,渐渐失去了滋味。
6 失恋
收拾了一下午,程晨的新居总算能够入眼了。
一百多平米的房子,却只住一个人,空空落落的,一如他此刻的心情。
打开电脑,未及反应,桌面上的谢绿蓉便出现了,青丝飞扬,巧笑倩兮。他冷冷地看着她,一分钟,两分钟,紧握着的拳头“咯咯”作响。如果自制力稍差一点,他可能已经把眼前这三千多块的液晶显示器砸掉了。
换掉桌面,从硬盘里翻出极品飞车,装上方向盘狂飚起来。还好,还好有游戏这种东西,他不用开着汽车冲上内环路去自杀。
手机响了。看到屏幕上显示的“gf”两个字时,他的呼吸急促起来。
她想说些什么呢?话已经说得那样清楚,还有什么好说的呢?重修旧好?他苦笑。只这一项绝无可能。说分手时她绝决的神情,他一辈子也忘不了。
他终于翻开手机。
“程晨,还好吗?”她的声音轻柔甜美,一如往昔。
好?怎么可能。
他微微一笑:“还没自杀呢。叫您失望了?”
她沉默。半晌方道:“你搬进虹影花园了?我现在过去看看,方便吗?”
半小时后,谢绿蓉提着一瓶加拿大冰葡萄酒,出现在程晨的门前。
“恭贺乔迁之喜。”她微笑着走进来,把酒放进冰箱里。
程晨面无表情地看着她。他对她的反感,在这一刻真真切切地产生了。
既然已经分手,就请本分地扮演一个客人,而不要在不经意间流露出女主人的姿态。
“坐吧,”他淡淡地说,“我去泡茶。”
谢绿蓉向沙发上坐下,无意中扫了一眼他的显示器,发现自己的照片已经被换掉了。
她松了一口气,却又有一丝怅然若失。
女人最大的愿望,是她爱的人也爱她,不过如果全世界都爱她,也是好的。
程晨递过茶来,她接过,笑问:“有毒吗?”
程晨没想到她此时还有幽默感,便也笑了:“你喝了就知道了。”
谢绿蓉放下有些烫手的纸杯,幽幽叹了一口气:“老钱,其实你我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上次骗了你,我和小傅之间,不过是我一厢情愿而已。”
程晨笑道:“你是特意来为他辩白的?”
“不是辩白,这是事实,我不希望你们之间有误会。”
“就算没有误会,你觉得,我们还可能像以前一样吗?”程晨说着,打开电视。
凤凰台在播《我猜》,吴宗宪阿雅在疯狂搞怪,但看电视的两个人面如僵尸,一点也笑不出来。
谢绿蓉忍耐了几分钟,终于开口道:“我走了。”
“不送。”
大门“咔”一声锁上了。
程晨关上电视,拿起手机,把“gf”一项更名为“谢绿蓉”。
晚上,林锦织喝完汤,跑去Free Air赶场。
Joey一见她走进酒吧,便拍拍程晨的肩膀:“快看,美女来了,就是上次你带进我家过夜的那个美女。”
程晨灌了一口酒,醉眼朦胧地扫了她一眼,笑道:“哦,她……她是我的新邻居。”
“WOW,这么巧,”Joey趁机鼓励他,“Chan,这也许就是你们中国人所说的‘缘分’,去向她示爱吧!”
程晨口齿不清地笑道:“神经病,要去你去。”
没想到Joey真的走了过去。
林锦织一曲弹完,Joey便走到她身边打了个招呼:“Hi~”
林锦织一见他的表情,心里便泛起寒意,她压低声音,冷冷地道:“Get away,I’m not a whore.”
“Oh no,别误会,我只是想问问,你真的是他的邻居?”他指指程晨。
林锦织没想到Joey的中文说得相当不错,再看看不远处趴在桌子上的那个人,便问:“是程晨吗?”
“对对。”
“我们是邻居没错。”他怎么醉成这副样子,不过也好,今晚他大概没能力去危害无知少女了。
“太好了!他今晚一定要赖在我家里,麻烦你带个路,我想把他弄回去。”
“你们不是很熟吗?”
Joey扭扭捏捏地道:“今晚不方便啊,我也有自己的生活嘛。”
听着他古怪的语气,林锦织真是怀疑他是不是要在自己别墅里搞睡衣party,但她终于答应了他的请求。可以搭顺风车,何乐而不为。
两个男人喝了酒,林锦织不会开车,唯有打的。
“Chan真是可怜呢。”Joey摇头叹息,“他为了他的女友才来到这个城市,他的女友却抛弃了他。”
林锦织并不理会他,扭头看着窗外。这样的故事,在当事人看来,可能是锥心刺骨的痛楚,生不如死的感觉,然而在一个外人看来,实在太过普通。
到了虹影花园8号楼7E的门口,Joey从程晨身上翻出钥匙开了门,把他放在沙发上,便忙忙地告辞了。林锦织暗暗摇头,心里骂道:“狐朋狗友,毫无义气。”
再看看沙发上烂醉如泥、呼呼大睡的程晨,她泛滥的同情心轻易地被激发了。害怕他呼吸不畅,她轻轻解开他领口的扣子,又进卧室找枕头和毛巾被,忽然见到他全套雅芳婷高密度提花棉料的床上用品,不由羡慕地摸了好一阵子。
当她费力地搬起他的头,把枕头塞进去时,却诧异地发现,他的眼角竟然有泪痕。
林锦织忽然觉得震撼,静静地看着他的脸。进入二十一世纪,会为感情流泪的男人,应该已经灭绝了吧。没想到这个看似风流的男人,倒是个史前动物。
她熄了灯,轻轻关上他的房门。
第二天早上,程晨被刺眼的阳光晒醒,头痛欲裂。
奇怪,竟然在自己家里,他不是应该在Joey家吗?是谁送他回来,给他垫了枕头盖了被子?Joey?不可能,他不知道这里的地址。究竟是谁呢……警察叔叔?田螺姑娘?
想到这个答案,他自己都笑了。
7 周一之前请将悲伤终结
打Joey的电话,这家伙居然兴奋地问他:
“怎样,昨晚有没有发生什么?”
程晨一头雾水,Joey只好将昨晚后来的事情复述一遍,疑惑地问:“你不记得了?”
程晨还真是不记得了。他没好气地道:“我醉成那样,怎么可能记得,又怎么可能‘发生什么’?”
Joey大呼可惜。程晨笑道:“我看你是肥皂剧看多了。快出来陪我找个地方打壁球,我便饶恕你昨日薄情寡意之罪。”
“薄情寡意?什么意思?”
“……你先出来吧,我慢慢跟你解释。看来你不知道的词语还有很多,以后别到处炫耀你的中文水平了啊……”
趁着天晴,林锦织把被单被洗了晒在顶楼。傍晚,她跑上去收。
不想顶楼竟然有人,而且那人背向着她坐在楼顶边缘的水泥围栏上,这个地理位置让她胆战心惊。仔细看了两眼,竟有些程晨的样子。他想干什么?……跳楼吗??
这想法让她毛骨悚然。要知道,失恋的人,什么都干得出来。她紧张得手心出汗,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他的背影,心里复习着“谈判专家”的剧情,考虑该用哪种方法劝说他离开这危险境地。
忽然,顶楼的大风“哐当”一声带上了楼梯口的铁门。
程晨回过头来,见她呆呆地站着,便微笑着,扬了扬手中的绘画本,向她打了个招呼:“嗨,谢谢你昨晚送我回来。”
林锦织发呆之余,走近几步,盯着他手里的画。
程晨指指西面天空:“今天的晚霞很好,所以想画一张。”
林锦织终于回过神来,立刻做出若无其事状,对着那张五彩缤纷的纸欣赏了几眼,赞叹:“想不到蜡笔也可以画得这么好看。颜色真漂亮,像超市里的富士苹果。”
程晨做吐血状,苦笑道:“我可是在学莫奈,你怎么愣是看出苹果来了呢?”
林锦织又仔细看了几眼,终于点头道:“你不说我还没发现,还真有那么点莫奈的影子。”说着,她偷偷倚着水泥围栏探头看看外面,发现还有老大一片平台的空间,绝无掉下去的危险。便放了心,转身去收被单。
待她提了满满一桶被单要下楼时,程晨忽然走上来,把那幅晚霞递到她面前:“喜欢吗?”
林锦织怎么好意思说不喜欢,何况画得是挺漂亮的,便点点头。
“送给你吧。”
她便也只好收下来,说声谢谢。
在电梯里,程晨忽然问道:“我看你刚才表情特别紧张,你是不是以为我要跳楼啊?”
林锦织大窘,脸一下子就热了,她尴尬地笑笑:“我听说你最近失恋……”
程晨不好意思地笑笑:“Joey这个大嘴告诉你的吧?其实我前两天脑子还真有点不正常,那天就那么冒犯了你,真是很不好意思,我一直想跟你道个歉。”
林锦织笑道:“一时不正常,是正常的,别老是不正常就好了。这幅画不错,谢谢你。”
程晨回到房里,翻出一张张信哲的旧碟塞进音响,不一会儿便播出一首歌来,很熟悉,却又有点陌生。他仔细回忆,才想起这首歌的名字——“日出之前请将悲伤终结”。
脸上虽然有了笑容,但创伤不是那么容易平复的。每当想起谢绿蓉,想起与她有关的任何东西,心里那道伤口,仍不免会鲜血淋漓吧?然而现代人的生活如此忙碌,无论发生什么大事,周一一到,必然要收拾起所有心情,抖擞精神,面对工作压力。
所以,周一之前,请将悲伤终结。
他打电话叫了外卖,便打开电脑,上网去XY的游戏论坛上专心巡视起来。
周一,林锦织回到公司,打开信箱,惊讶地看到这样一封邮件:
“XY公司全体员工:早上好!
我们非常高兴地向大家介绍公司新任在线游戏部项目经理程晨先生。程先生此前就职于上海S公司,拥有丰富的游戏策划及项目管理经验……”
她脑子一哆嗦,立刻联想起Joey的话:
“Chan真是可怜呢。他为了他的女友才来到这个城市,他的女友却抛弃了他。”
此程晨就是彼程晨吗?天下有这么巧的事?不会是有什么人在写小说吧?
她的疑问很快便有了答案。
中午,当她在餐厅大嚼着空心菜,并用筷子奋力地切着鸡扒时,一个人影在她对面坐下,笑容可掬地跟她打了个招呼:“Hi Ginger,没想到你也在这里上班。”
林锦织绝望地抬起头,挤出一个僵硬的笑脸:“Hi 程晨。”
坐在林锦织身边的西门蓁蓁挑了挑眉毛,程晨?她为什么不叫程经理?这两个人很熟吗?
林锦织见程晨不肯走,只得没话找话:“今早那封群信里说的就是你吧?”
“是啊,你在哪个部门?”
“产品部,我做文字策划。”
西门蓁蓁又挑了一次眉毛,奇怪,看来他们又不是真的很熟。
林锦织加快速度吃完了饭,跟西门蓁蓁一起离开了餐厅。
西门蓁蓁一把搂住她,在她耳边悄悄的问:“这个人就是新来的那个程经理啊?你们怎么会认识啊?……”
“我们是邻居,他刚搬家。”
“哇,真是天上掉下的米帅哥【注1】,看他这么年轻,应该还没结婚吧?”西门蓁蓁满眼贪婪的光芒。
林锦织受不了地看着她,笑道:“庆儿(这是西门蓁蓁在公司里的网名,因为她复姓西门,自小便有这个外号),以你的年龄,不应该再做这种白日梦了。”
西门蓁蓁嗤之以鼻:“李宁告诉我们:一切皆有可能。你应该相信,吊凯子的机会,无处不在。”
林锦织无心跟这个二十出头的小白舌战。她在自己的电脑前坐下,深呼一口气,打开文档,专心地看着。然而心里那一线隐隐的危机感,仍时不时地探出苗头,警告着她。
程晨这个人跟她的距离,未免太近了。
林锦织对男性存有一种潜意识的畏惧,总会跟他们保持足够的距离以策安全。这要从她上中学时说起。
记得初中的某一个冬日,她跟一个要好的男生走在校园里的路上,男生突然向她表白,她完全没有精神准备, 直接拒绝了。结果那男生脸色一黯,一记“天马流星拳”打在路边的砖墙上。尽管隔着厚厚的手套,手仍然破皮出血。她只好去小卖部买了创可贴帮他善后。
又记得高中的某一个夏日,她跟一个比较熟的男生走在回家的路上,男生突然向她表白,她又是完全没有精神准备,便又委婉地拒绝了。结果那男生脸色一黯,像得了强迫症,一路上不停地出拳打向路边的砖墙。虽然力度不大,没有流血事件发生,但仍然让她心惊胆寒。
8 二世祖
从那以后,她充分地运用自己“敏感”这一天赋,在男生向她抛第一个酷眼,或是搭第一句闲讪的时候,若她对此男无意,便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之势,用冷冰冰的话语,将爱情的小火苗及时地浇灭。
事实证明她的这一策略相当成功。大学两年半下来,她的情史一片空白,坊间称她为 “晚熟美女”。直到大三,才出了个意外——她沦陷在方晋的手里。
方晋这个人,若不是全然无心,便是段数太高。他静静地与她接近,一副全然无害的样子,待她发现自己陷了进去,已然来不及了。
但是,他们之间,算是爱情吗?她爱过方晋,但方晋爱过她吗?在她最痛苦无助的时候,他给予她的,只是指责和抛弃。他根本不相信她,连信任都没有,爱,从何说起。
不过她仍然要感谢方晋。是他让她明白,所谓爱情,不过是女人一厢情愿的幻想,男人之所以要迎合这种幻想,是因为到了青春期,荷尔蒙开始分泌,他们急切地想把一个美眉骗上床。无数始乱终弃的案例,都是这一定理的佐证。只要是谈过恋爱的,大约也都明白这个道理。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痴情女子前赴后继地去追求真爱呢?也许因为缺钱,也许因为寂寞。
万幸,林锦织有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又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所以她既不缺钱也不寂寞,要“爱情”何用?
因此,她对所有男性,一律敬谢不敏。
但程晨这个人实在太诡异,既是邻居又是同事,简直避无可避。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应对呢?不怕,她还有B计划。
以西门蓁蓁为例,她人靓声甜,性格开朗,却二十五六仍待字闺中,原因何在?——跟男生混得太熟了。对于想谈恋爱的人,这种做法是极不明智的。原因一:爱情的产生,需要神秘感,古人云距离产生美,没有距离何来美感?这么close的关系,自己的坏毛病(比如抠鼻孔、不叠被子、不会做饭等等),对方观察得一清二楚,爱慕之情便没有生存的土壤。原因二:容易与对方产生兄弟之情。这是一种亲情,与爱情有本质区别。兄弟姐妹谈恋爱,那叫乱伦。对方当然不会这么做。
这道理她对西门蓁蓁讲过n遍不止,但她总不能改。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也是无可奈何的事。不过如今,为了避免程晨跟她之间擦枪走火,这倒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第二天上班时,她刚走到小区门口,身后忽然有辆小车按喇叭。转身看时,一辆白色的奇瑞QQ在她身边停下了。程晨摇下车窗,探出脑袋道:“上来吧,我送你去公司。”
林锦织怔了怔,旋即嫣然一笑。OK,B计划正式启动。
有人曾算过一笔帐,在薇城这样的地方,一个普通人,即使每次出门都打的,也比买一辆汽车划得来。因此,凡买车的,都属于有一定家底,有闲钱浪费的。
伟大的环保主义者林锦织素来反对买汽车,薇城的人口密度如此之高,公交车挤得罐头一样,路上尚且时时塞车,如果人手一车,那还了得?没路走,没位置停车,油价肯定又飙升,加上尾气污染,谁受得了?
最环保的交通方式莫过于自行车,未来全球闹油荒时,想必用电力、太阳能做动力的汽车也会大行其道,林锦织衷心希望自己能活着迎接那一天的到来。
跟正在开车的人说话,是极其危险的,因为那会影响你的乘车安全。不过从虹影花园到YX公司这一路红灯颇多,等红灯的时候,闲聊几句还是可以的。
“听口音你不是薇城人?”林锦织问。
“你猜错了,我是正宗薇城人,只不过自小在外地念书,普通话说得比较标准而已。”
“那你们家在老城区应该有房子啊,干吗跑到虹影花园住?”
“这里离公司近啊,而且这房子也是我们家的啊。”
林锦织诧异道:“很早之前就买了吗?”
“对啊,算起来买了有十年了,一直租给别人,最近重新装修过。”
林锦织暗吸一口凉气。她在这里住了将近两年,当然知道这小区的底细——十年前,虹影花园刚落成时,打着国际公寓的旗号,只在境外发售,每平方米卖到一万人民币。天哪天哪,这家伙家里还真是有钱。
“你家人不在薇城吧?”否则为什么不跟家人同住。
“嗯。都在外地。”
绿灯亮起,闲聊到此为止。
中午吃饭时,西门蓁蓁神秘兮兮地凑过来,笑道:“阿锦,特大新闻!”
“什么新闻?”
西门蓁蓁压低声音道:“香港有个叫‘乾达’的上市公司,总裁是个叫杨颐芝的女强人,听说过吗?”
林锦织摇摇头。
“重点不是这个,重点是,程晨是杨颐芝的儿子!!”
林锦织打量西门蓁蓁两眼,只见她双眼放出兴奋的光芒,激动得似乎全身都在发抖。她忍着笑,握着西门蓁蓁的手,认真地祝贺她:“恭喜你,你不是整天埋怨你身边没有二世祖吗,现在忽然从天上掉下来一个,你要把握机会啊!”
西门蓁蓁笑着甩开她的手:“去你的。”
林锦织很清楚西门蓁蓁,她看似拜金,整日做着嫁入豪门的美梦,实际上她绝不会这么做,因为她纯粹是八卦一些东西供自己意淫,过一过瘾而已。也许这正是写故事的人的特点之一,只喜欢幻想,绝不会去实践。
二世祖?程晨?怎么看怎么不像啊。
林锦织听说过二世祖这一职业,这些人天生好命,家财万贯,不必为一份工作挤破自己的头。整日流连于美容院、时尚精品店,一天里最大的工作也许就是出去遛遛自己的狗。当然,如果觉得空虚,也可以到家族企业里谋个职位。不过他们工作起来想必与普通人全然不同,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完全不知道什么叫“低声下气”、“看老板脸色”,真是惬意。
9 发烧
如果庆儿的消息准确无误(当然,她的八卦消息一向没有出错过),那么程晨应该属于少数比较上进的二世祖之一。
二世祖……企业家第二代……林锦织脑子里忽然涌现出无数散播于网络上、和这一名词相关的台湾产色情故事来。
然而既然是故事,自然就与她无关。因为她是一个绝对现实的人。
周四晚上,林锦织照例去Free Air兼职。
两小时后,她坐在吧台边稍做休息。刚接过Tom递过来的冰水,身边便坐下了一个熟悉的身影,跟她打了个熟悉的招呼:“嗨。”
林锦织无奈地转过头,向他招招手。
毫无疑问,程晨对“阴魂不散”这个成语,做出了有史以来最完美的诠释。
“我有句话,可能会冒犯你,不过我是为了你好。”程晨忽然吞吞吐吐地道。
林锦织好奇他会有什么忠告,便道:“请讲。”
“一夜情是相当危险的,为了你女儿,以后不要这样了。”
林锦织的血“腾”地涌到了脑袋上。从小到大,她最恨被人冤枉,别看她平素性子和顺,但若是被冤枉了,立刻露出獠牙倒刺,跟对方辩个你死我活不可。
那一晚出格的行为,完全是因为她误以为自己是一个身患绝症的人,抱着“在世界末日放纵一回”的心态。平时她这个人可检点得很,简直可以列入现代《烈女传》做教材。
但她又该如何分辩?整件事听起来比假的更像假的,他会信才有鬼。罢了罢了,反正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等以后他了解她了,自然知道她的为人。
郁闷之余,她不忘反击一下:“你也一样啊,还有,我也得提醒你一下,就算你失恋也不能就此带着报复社会的想法,走上一条伤害女性的道路哦。”
程晨倒毫不生气,微笑点头,向她举杯道:“多谢提点,那就让我们在道德水平提高的道路上,一起前进吧。干杯!”
待他走开,Tom凑过来,笑嘻嘻地问:“谁啊?男朋友?”
林锦织摇摇头,压低声音道:“他是个Gay,你要小心。”
说罢,她感到一丝报复的快感,得意地笑了。
“阿锦。”
一个声音毫无预兆地在她身后响起,她觉得这声音很熟悉,转过头去,整个人忽然僵住了。
“怎么,很吃惊吗?”孙芸立温和地笑着。
林锦织不敢看他的眼睛。那样温柔的眼睛,随时随刻会诱使人陷进去。她知道,终有一日,会有一个幸福的女子陷入这种温柔里,和这双眼睛的主人一起,幸福地生活。但这女子不会是她,也不应该是她。
她飞快地整理出一个笑脸,爽朗地跟他打了个招呼:“大哥!好久不见。怎么来了这里?”
“有同学从美国回来了,几个人聚一聚。最近还好吗?”
“过得去,上个周日还去过你家喝汤呢,芸植说你培训没回去。”
正在这时,程晨忽然走了过来:“Ginger,我要回去了,你要不要坐我的车?”
林锦织立刻道:“好的。” 又指着程晨向孙芸立介绍道:“这是我邻居。”
孙芸立看了程晨一眼,带着些揣测的意味。终于,他点了点头道:“那你先回去吧。”
到了车上,林锦织忽然道:“他是我前夫。”
程晨一怔:“什么?”
“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人,是我前夫。”她怕程晨又将孙芸立想象成为她试图发展一夜情的对象,便先讲清楚他的身份。
“哦。”
他们不再说话,车厢里一片寂静。
忽然林锦织的手机响了,她接起来讲了几句话,脸色忽然变得凝重。
程晨问:“怎么了?”
“我女儿发烧了。39度5。”
“哦。小孩子发烧可大可小,还是去医院看看比较好。”
“嗯。”
“我开车送你们去吧。”
林锦织感激不尽地看着他,他在她心目中的形象瞬时间高大起来。
两人带着阿喵到了儿童医院,都惊讶于本市患病儿童数量之多——光看发烧急诊的就排了一大堆。
他们拿了号,坐在排椅上等着。忽然见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拉住一个路过的医生,焦急地道:“大夫,孩子烧得实在不行了,麻烦您先帮他看看吧。”
“多少度?”
“40度,烧了好久了。”
大夫不耐烦地道:“不要紧,先坐着等着。”
林锦织听得胆战心惊。偏偏这时候,阿喵凑热闹似的哭起来了。林锦织只得哄着她。
过了一会儿,刚才那个女人忽然惊叫一声,跑到挂号处叫道:“姑娘,我孩子脸发紫,您快帮忙找位大夫来看看吧!”
旁边一个护士闻声过来看了一眼,这才觉得不对劲了,连忙找了医生过来。医生一看便道:“快跟我来。”飞快地抱着孩子进了抢救室。
林锦织此时已是毛骨悚然。她摸摸阿喵的额头,只觉火烫,不由心急如焚。
程晨却“哧”一声笑了。
他见林锦织不解地看着他,便解释道:“你不用太担心,你是当妈的人,应该知道小孩儿发烧的温度通常要比大人高,38度5以下一般都不用上医院,阿喵小朋友39度5,说实话不算太高。”
“你看那孩子……”
“小孩儿发烧原因各不相同,那孩子可能有其他比较严重的病。否则40度不会紧急到这个份儿上。我小时侯体弱多病,经常烧到42度,现在还不是活生生地坐在你面前。”
他这几句话倒起了不小的安慰作用。林锦织稍稍松了口气,笑道:“你好象很有医学常识,家里有人是医生吗?”
“我们家没有,不过我有个朋友,‘一门英烈’,全是穿白大褂的,有外科的、内科的、牙科的。他的朋友要是有了病,最先想到的不是去医院,而是去他们家坐坐。”
“呵呵,那不如开个综合诊所算了。”林锦织笑着说,却发现程晨的脸色忽然黯淡了。
“怎么了?”
程晨摇摇头:“没什么,突然有点困。”
当然不是困,在这哭闹声此起彼伏的儿童医院里,怎么会困。他只是想到了傅家风,想到了谢绿蓉。
他太了解他们。傅家风是个滥好人,谢绿蓉却是个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人,他们多半会在一起吧。也许过个一年半载,他就会收到他们的结婚请贴。到那时,他是否已经忘掉了他和谢绿蓉曾经在一起的日子呢?他是否能面带微笑地举杯向他们道贺呢?
正心烦意乱,林锦织忽然拍拍他:“轮到我了,你在这里等会儿,应该很快的。”
他点点头。
10 教师节
阿喵原来是扁桃体发炎,打了针退烧针,开了点药,也就回家了。
九月十日教师节,林锦织提了些水果和月饼,回母校探望她的老师杨颐静教授。
敲门进去,杨老师见了她,喜道:“你来得正好,我正看学生邮件,火上又做着汤。你帮我回复一下邮件吧。我去弄菜。”
林锦织笑道:“老师您忘了?我改行了。”
“改行了怎么了?我的得意门生,这点水平都没有?”
林锦织无奈,只得道:“那我先帮你写着,您呆会儿再修改吧。”
看看邮箱里学生的问题,还挺多,像race和ethnic的区别、“at sixs and sevens”是什么意思,大多是本系学生做兼职时遇到的疑难,也有少数是外系学生的英语问题。
写好了十几封回信后,她忽然瞥见一个叫Chandler的人写来的信,心中一动,便忍不住点开来看:
“姨妈您好!
我因工作变动,已于近日抵达薇城,暂住于虹影花园旧居。教师节我会来探望您。
晨晨”
林锦织忍不住乐了——晨晨,真肉麻。
又一次,程晨跟她的生活出现了交集。不过这次她倒没太惊讶,也许是因为已经惊讶了太多次,感觉麻木了吧。由此也可见庆儿的八卦是准确的,程晨的母亲叫杨颐芝,跟杨老师从名字上听起来就活象一对姐妹。
杨老师忽然在客厅叫道:“阿锦,你又给我买月饼干什么,怕我没的吃啊?”
林锦织走了出来,笑道:“中秋快到了,给您拜个早年嘛。”
“呦,篡改韩乔声老师的语录啊?对了,阿喵呢?你怎么没带她来?”
“扁桃体炎,在家养病。”
“哦,过几天就是中秋,到时候你们过来跟我一块儿过吧。”
林锦织看了老师一眼。她与那男人之间,依然没有结果吗?
杨老师四十几岁了,仍是单身。她当然是个聪明人——著作等身的教授,桃李满天下。然而从另一个方面,你又不得不觉得她有些愚蠢,因为她用二十几年的时间,来等一个男人离婚。
这时又有几个学生登门拜访,林锦织便要告辞,杨老师拉住她道:“这么急干什么,吃了饭再走。你帮我照顾火上的菜,我跟你师弟师妹们聊几句。”
林锦织只得系上围裙进了厨房。最后一道空心菜刚下锅,厨房门忽然被推开了,程晨探进头来,见到是她,吓了一跳,笑道:“原来我姨妈的得意门生就是你啊?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林锦织笑笑,指着几个盘子道:“把菜端出去吧。”
学生们走了,他们三人坐下来吃饭。杨老师笑道:“阿锦,这是我外甥程晨,从小就特别聪明,现在是做IT的。”
程晨笑了:“姨妈,您以后可别这么介绍我了,现在‘IT’这个词都被用滥了。电脑城卖鼠标的,天桥上卖盗版碟的,都说自己是做IT的。我是做网络游戏的,跟阿锦就在同一个公司,而且我们还是邻居。”
杨老师大为诧异,看向林锦织,见她也点头,不由大乐:“真是巧啊,看来你们挺有缘分的嘛。可惜程晨有女朋友了,否则我一定把他介绍给你。”
她这样一说,程晨倒不好告诉她自己分手的事了。林锦织也装傻,闷着头吃饭。不料还是逃不掉,就听杨老师接着问:“对了阿锦,有男朋友了吗?”
女孩子年纪大了,全世界都会担心她嫁不出去、没人照顾,亲戚朋友们都会把所有认识的单身异性推到她面前来。所以很多人急匆匆地嫁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逃避这种压力。撮合一桩婚事,每个人都自认为是大功一件。但婚后是否能生活幸福,他们却从来不管。
见林锦织笑着摇头,杨老师便向外甥道:“程晨,阿锦是我最喜欢的学生,就跟我女儿、你表妹是一样的,她的终身大事,你可要多关照一下。”程晨唯唯诺诺。林锦织在心里苦笑。
告别了杨老师,他们坐着程晨的QQ车在学校里慢慢兜着。程晨第一次来这所大学,见到什么都好奇,不停地问:“这是什么?那是什么?”林锦织只有耐心地担当起导游的角色:“这是教工活动中心,那是鱼塘……”
“这个池塘好阴森。”
“咦?好眼力哦。传闻这里溺死过很多人,最早的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在雨天失足落水。从那以后,经常有人见到一个浑身湿淋淋、面色惨白的小女孩蹲在塘边,吓得很多人不大敢走这条路。”
“这么恐怖啊?”
“事实当然未必如此,但大家都喜欢这种说法。中国哪间大学没有十几二十个著名的鬼故事,都是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自己编出来吓自己罢了。”
“前面这个楼好高,是什么楼?”
林锦织看到这座楼,心里忽然打了个寒战。
“这里是新图书馆。”
程晨瞥见她的脸色,笑道:“瞧你害怕的样子,图书馆有什么更加惊人的鬼故事吗?”
林锦织微笑着摇摇头,不再说话。
这里没有鬼故事,却有个几乎成为鬼的故事。而故事的主角,正是林锦织本人。
毕业前夕,一个个出乎她意料的噩耗纷至沓来,她实在难以承受。终于,一天晚上,她来到这个十二层高的新图书馆的顶楼,试图结束自己的生命。
大学里,自杀不是什么新鲜事。相传北大清华有“自杀指标”,即每年自杀学生人生不超过一定数额,就可看做属于正常范围,不必太过在意。
她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有凉风的夏夜,牛蛙的叫声像往常一样咶噪。大约晚上十点,自习的人已经走得七七八八。她一个人悄无声息地坐在顶楼边沿的围栏上,跟那一日程晨在虹影花园顶楼画晚霞的位置、姿势都差不多。不同的是,图书馆的围栏外,像悬崖一样,再没有任何遮拦的物体。
无论如何,从这样高的地方跳下,是需要极大勇气的。就在她犹豫的时间里,她接到了杨老师的电话。
不过是几句很普通的寒暄,问一问她的近况,工作找得怎么样等等。但就是这样普通的一个电话,使让她忽然意识到这世上还有很多人,会因为她的故去而难过,她不应该让他们伤心。
于是她没有死。
杨老师自己也不知道,她曾在无意间,救了林锦织一命。
现在想想,真是后怕。只差一点点,自己就会犯下一个永远无法弥补的愚蠢错误。
“再黑暗的日子,也终会过去。要永远记住这一点。”她暗暗地对自己说。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刻,会有怎样的转机。又或许,你一时间低估了自己的潜力。
有些人因为一时自尊心受了伤害而自杀,这就更加让人觉得不值。因为依林锦织的经验,人的脸皮会越来越厚,即心理承受力会越来越强。当年几乎令自己羞愤到想自杀的事件(比如在台上跳舞时台下高呼“肥婆”,或是打排球赛时没带眼镜,被一球打在脸上等等),几年过后回想,简直不值一提。
夜晚,照例塞车。车子在长龙中缓缓前行。
香港人有个说法,叫做“游车河”,大概就是说他们现在的情形了。香港人似乎认为这是情侣间一种浪漫的活动,然而……其实……这真是超无聊的。
程晨打开音乐,播出的是中国古乐,“寒鸦戏水”。胡思乱想本来就是一件很催眠的事情,加上这样催眠的音乐,林锦织很快歪在座位上睡着了。
车子停滞不前。程晨看了一眼身边熟睡的女子。四面八方的灯光透过车子玻璃,柔柔地照在她身上,使她整个人看起来像一件精致的艺术品。而冥冥中,不知什么力量,正殷勤地将这个灿若明霞的女子推进他人生的轨道。
安静的夜晚,极容易催生人的绮念。程晨很自然地想起在珠岛别墅里与她共渡的那个夜晚,心里忽然就烦乱了起来。
“嘟——”
后面的车忽然喇叭长鸣。原来塞车已经结束,他还浑然未觉。
车子缓缓发动。林锦织没有受到周边环境的打扰,正自在地做着甜梦,嘴角泛起微微的笑意。
而此刻的她不会知道,她平静的生活,很快将兴起波澜。
11 四人晚餐
第二天快下班时,林锦织正帮忙测试一个新的在线休闲游戏,公司群里忽然有人发了一条信息过来:
“表妹~”
林锦织愕然,看那人名字,原来是程晨。还好她智商不低,立刻联想起昨晚杨老师曾说过一句“阿锦就像我女儿你表妹一样”,便明白了他的意思,忍不住笑了。
“什么事表哥?”
“帮个忙,今晚一起吃个饭吧。我请客。”
林锦织又愕然,这算是一种帮忙吗?她忽然想到一种不太可能的可能,忍不住很严肃地问:“请问是要做三陪吗?”
程晨做了个眩晕的表情:“怎么可能。只是吃顿便饭而已。跟我的两个朋友一起。”
“好端端地怎么会请我吃饭?一定有陷阱。”
显示器前的程晨叹了口气。
中午,谢绿蓉打电话来:“老钱,一起出来吃个饭好吗?”
“不好意思,最近比较忙。”
谢绿蓉幽幽叹了口气:“求你了。如果你不在场,老傅不肯见我。”
程晨诧异,没想到老傅这个人在这方面倒还颇有些原则,小谢这次,看来不会太顺利。
大家到底是多年朋友,他也不愿闹僵。但一个人去,又觉得没意思,便想到了林锦织。这个外型一等一的“表妹”,绝对带得出手,还可以暧昧一下,让别人误会她是他的准女友。这样也许有助于老傅放下心理包袱,勇敢地接受谢绿蓉的追求。
打好了如意算盘,他便向林锦织发出邀请。正如他所预料,她不肯轻易答应。于是他将故事毫无隐瞒地跟她叙述了一遍,最后说自己缺乏单刀赴会的勇气,实在需要她帮这个忙。
跟别人细说自己的爱情故事,本是十分难为情的事,但因为隔着网络,做起来便轻松了许多。
林锦织看完程晨的故事,便明白了他大概有让自己假扮他女友的意思。这本是个极离奇的想法,但林锦织接受了。因为她忽然联想起自己以前找善良的孙芸立临时结婚,就是为了能让阿喵顺利出生,这做法岂非比程晨的想法疯狂十倍?但当年孙芸立帮了她这个忙,所以,如今她也要“回馈社会”,帮一帮程晨。
何况,假扮别人女友这种游戏,她一向心向往之,却从来没机会玩一下。这次总算如愿以偿。
晚餐地点是一间口碑不错的澳门风味餐厅,位于市区繁华地带,离谢绿蓉工作的写字楼很近。餐厅生意着实不错,不预先定位而贸然过去的话,十之八九是没有位置的。他们赶到时,谢绿蓉和傅家风已经坐等在餐桌边了。程晨尽量轻松地跟他们打了招呼,介绍道:“这是我同事林锦织。”
谢绿蓉见到穿米色针织短袖衫、牛仔裤的林锦织,颇为诧异,人都说IT公司是恐龙世界,没想到XY公司里竟有这样高素质的美女,即使是如此平实的衣着,也有掩不住的艳光散发出来。自己虽也素有“美女”之名,但这次明显是落了下风。不过如今女子靠外貌吃饭的很少,真正拼的是智慧与自信,所以她也并不觉得挫败。
林锦织也含着笑,暗暗打量了谢绿蓉几眼:她穿一套淡紫色有休闲风的套装,脸上挂着外企职员惯有的职业化礼节性笑容,看起来很亲切,但林锦织总觉得这样刻意流露的温情其实是为了要掩饰一些东西,比如工作中残酷的竞争以及勾心斗角。而在XY这样的公司里,绝大多数人靠技术吃饭,思想都极单纯,不会去陷害别人,也不需要花精力去应付暗算。因此林锦织觉得自己十分幸运,可以在这样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天真地活着。
傅家风站起来跟林锦织握手,一面笑道:“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林小姐。”见林锦织一脸迷惘,便解释道:“上个周六早上,在仁爱医院,咱们见过面,你忘了?”
林锦织想起来了,笑道:“原来是您啊,那次多谢您了。”
“不过举手之劳。你跟老钱是同事?这么巧?”
林锦织的高智商又一次发挥了作用,她立刻想到程晨英文名是Chandler,所以老钱很可能是他的中文昵称,便微笑点头:“是啊。你们是朋友啊?”
“多年朋友了,上中学时就认识。”
程晨和谢绿蓉呆呆地看着他们二人一副久别重逢的喜悦模样,在那里言笑宴宴,心里都有一丝莫名的失落。
谢绿蓉清咳一声,把餐牌递给林锦织道:“先点菜吧。林小姐看看喜欢吃什么。”
林锦织看了程晨一眼,笑一笑,意思是我是不会帮你省钱的,然后扫一眼餐牌,老实不客气地点了盘咖喱焗蟹。
谢绿蓉常在这里吃,老马识途,点了葡国鸡、乡村豆腐、虾酱通菜几样。林锦织吃得赞不绝口。
程晨忽然对她道:“我姨妈也会做葡国鸡,而且味道不比这个差呢。过几天中秋节的时候,你可以见识一下。”
林锦织喜道:“是吗?那我有口福了。”
谢绿蓉一怔,自己与程晨认识两年,只听说他有个姨妈在广州,没有见过面,而林锦织与他认识才多久,竟已经登堂入室了?
程晨故意不解释,林锦织没有发觉她情绪的变化,只有细心的傅家风留意到了,便道:“小谢,你上次不是说想买DV吗,现在程晨在,你不如和他去旁边的电脑城赶紧看一圈吧,待会儿就关门了。我跟林小姐在这里慢慢吃,等你们一会儿。”
谢绿蓉便用眼神询问程晨的意见,程晨点了点头道:“那咱们快点儿,别让他们等太久。”
两人下了楼,谢绿蓉便问:“你们已经是男女朋友了吗?”
程晨笑笑道:“我跟她是很有缘分的,简直到了离奇的地步,说出来恐怕你都不信。”
谢绿蓉定定地看着他眉宇间飞扬的神采,知道他此刻是快乐的,心里很羡慕他的幸运,也羡慕林锦织。她知道程晨是个好情人,与他在一起的那段日子,并非不快乐,但她就是那样固执,终于舍弃了爱她的人,去追求她所爱的人。求仁得仁,未来的路无论有多么艰难,是她自己选择的,她不会、也不允许自己有任何怨言。
林锦织有一个先天的优势,就是有时候遇到好吃的,她可以暴饮暴食,却并不发胖。如果那些喝凉水都会长肉的美眉们知道,一定会气得发疯。
傅家风早已收手,见她还在清扫残羹冷炙,便笑道:“薇城有句老话,叫做‘要想肥,食餸尾’ 【注1】,你最近在增肥吗?”
林锦织笑而不语。却听他接着问:“你女儿最近好吗?”
林锦织愣住了,过了很久才道:“你怎么知道我有女儿?”
“其实我很早以前就见过你。你还记得江小妹医生吗?她是我母亲。”
林锦织点头道:“原来如此。”
程晨与谢绿蓉回到餐厅,见这两个人默默无语地对坐着,都觉得奇怪。
傅家风起身道:“单我埋了【注2】,咱们走吧。”
一行人下了楼,走到停车场,忽然听得有人叫道:“阿锦!”
林锦织回过头去,见到一个男人正大步向她走来。当她看清楚他的面目时,握着挎包带子的手指忽然紧紧地收拢,指甲陷进掌心的肉里,她却感觉不到痛。
记忆,也许永远是她的敌人。曾经拼尽全力想要忘掉的人和事,终于还是找到了她,将她心里久已愈合的伤口,又一次狠狠地撕裂。
**注1:餸,方言,下饭的菜
**注2:“单我埋了”,即饭钱我已经给了。
12 旧情人
现在正是吃晚餐的时间,这里又是闹市区,车来人往,一片嘈杂。但林锦织却听不到任何声音,她的世界一片寂静。她静静地伫立着,看着那个清瘦的男人带着淡淡的笑容,一步一步向她走近,终于来到了她的面前。
他曾经将她伤得那么深,但是,他也曾伴她一起,走过生命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什么时候回国的?”她淡淡地问。
“有一阵子了。这次专门回薇城见见旧同学。明晚我们在怡然居聚餐,你来吗?”
林锦织微微一笑:“不好意思,公司明晚例会,恐怕没空。”
“方晋,你遇见谁了?”
一个轻柔的声音飘了过来,紧接着,一个穿白色长裙、身材娇俏的女孩子走过来,笑吟吟地站在方晋身侧。
林锦织一看到这个女孩子,就惊讶得屏住了呼吸。
方晋向那女孩道:“这是我大学同学,林锦织。阿锦,这是我女朋友,郑曦茹。”
郑曦茹微笑着向林锦织点了点头,而林锦织仍是怔怔地看着她,直到程晨大声叫道:“阿锦,上车了!”她才回过神来,跟他们告别。
一路上,她默默地想着心事。程晨忍不住问:“刚才那个人是你朋友?”
“嗯。旧同学。”
“那女孩子是他女朋友吧?跟你长得有点像。”
林锦织淡淡一笑。何止是“有点”,相似的面孔,加上直顺的披肩长发,白色长裙,若不是身材小了一号,郑曦茹简直就是读大学时的自己。
这是否说明,方晋对自己,仍然念念不忘呢?不过这个问题的答案于她已经没有什么意义。因为她清楚地知道,她与方晋之间,绝不可能再发生些什么。
“我和小谢去买DV的时候,老傅和你聊了些什么?怎么你脸色那么难看?”程晨又问。
林锦织呆了一呆:“我当时脸色很难看吗?”
“是啊,一看就知道老傅得罪你了。”
她摇摇头:“不,完全没有。不止如此,从某种程度上讲,我还要感激他。”
说着,她看了程晨一眼:“你上次说的那个‘一门英烈’,全家都当医生的朋友,就是他吧?”
“是啊。”
“他母亲江医生,当年是我妈的主治医生。”
“哦,你妈现在身体怎么样?”
林锦织看着远处天空的浮云,淡淡地道:“我妈三年前过世了。”
“……对不起。”
“没事。”
车子又塞在路口。天色已晚,夜幕静静地笼罩了下来。
三年过去了。她已经学会了平静地应对这段回忆。她不会再痛恨不长眼睛的上天,责怪它过早地夺走她善良的父母,也不会再以泪洗面,发泄心中的悲伤。现在的她,只记得母亲临终时对她说的话:
“锦锦,有你这样的女儿,是我和你爸这辈子最骄傲的事。生老病死,每个人都会有,没什么大不了的。答应我,以后要开开心心地生活。”
她当时流着泪,点头答应了。她也确实希望,即使离开了母亲,自己一样能活的很好。但后来她才知道,这真的很难,实在没有什么其他东西可以弥补这种缺失。只有靠时间的流逝,让自己淡忘掉这件事。
到了家门口,林锦织发现自己没带钥匙,按门铃也没有人应。
程晨问:“怎么了?”
她叹一口气,“想必是小芳带阿喵到隔壁那个小区去玩了,那边儿童游乐设施比较多。”
“那到我家来坐一下吧。”
程晨一进家门,就开始上网玩游戏。
林锦织在他旁边看了一阵,笑道:“怎么,你还兼职做GM?”
“我哪有GM的权限。只不过咱们这个游戏刚开始内测,很多玩家不熟悉,见到有人有问题当然要答一下。”
“程经理真是兢兢业业啊,回到家也不忘工作。”
“NoNo,现在是我的休息时间,在单位对着那一大堆通知和邮件,头都要裂了。”
林锦织微微一笑。她看着屏幕上一个个熟悉的NPC,忽然发现这个村子的剧情任务多半是出自自己的手笔。
程晨感觉到林锦织坐在自己的身后,专心地盯着自己的屏幕,便笑道:“你想打吗?”
林锦织摇摇头,问道:“觉得这个村子的剧情怎么样?”
“不错啊。”
“那个玉佩的任务感觉怎么样?”
“挺凄美的爱情故事,而且经验值挺多的。”他忽然想起了什么,问道:“这故事是你写的?”
林锦织微笑点头。
“对了,你不是外语系高材生吗,怎么会到游戏公司来写故事?”
“因为钱多啊。”林锦织笑笑。
程晨见她不愿回答,也不在意。这时电话铃响了,是他姨妈打来的。
“晨晨,明晚中秋节,记得跟阿锦到我家来吃饭。”
“记得,一定去。”
“你女朋友呢?叫她一起来吧。”
程晨看来林锦织一眼,见她专心翻一本杂志,便低声道:“我们已经分手了。”
杨教授沉默片刻,道:“晨晨,姨妈不是多管闲事的人,我无意撮合你和阿锦,但我希望你能照顾她一下。她父母都过世了,离婚,带着一个孩子,很不容易。”
程晨诧异,没想到她的父亲也亡故了。这个美丽得出奇的女子,越看越不像现实世界中的人,浑身上下散发出强烈的小说气息。
“晨晨?”
“我知道了。您放心。”
晚上9点,林锦织已经洗了澡换了睡衣,正和阿喵在床上玩耍,电话铃响了。
看看来电显示,是个陌生的号码。
“喂,你好。”
“阿锦。”
她一怔,没想到他会打电话给自己。
手上的听筒,像是忽然长了刺,使她的脸颊不舒服起来。
13 夜会
半小时后,林锦织和方晋对坐在小区附近的一间酒吧里,寒暄几句后,便是沉默。
林锦织当然不想来,但以她对方晋的了解,若不见她一面,他不会罢休。面对这种纠缠,若是强势一点的女子,大可抛出一句“你再乱来我就报警。”但很遗憾林锦织没有这种气魄。她实在不太会拒绝别人,更多的时候,她只会无原则地原谅别人对她的伤害。这是她好脾气的父母遗留给她的习惯。不过感谢亦舒的教诲,“受害者为女性的案件70%为熟人所为”,她出门前向小芳清楚地交待了自己的行踪。
“听说你在XY工作,待遇不错吧?”
林锦织微微一笑。已经到了要谈工作的地步了,这份生疏也足够了。很好。
“还过得去,对于一个已经工作了快三年的人来说,也不算太多。你呢?”
问这句话的时候,她衷心希望听到一个极好的答案,如果方晋有一份前途无量的职业,奋斗个几年,他必能飞黄腾达,高高再上,再也记不得她。
方晋叹了一口气:“曦茹的父亲帮我在外经贸部找了个职位。”
林锦织心里哇一声,笑道:“这么好的工作,你叹什么气啊。”
“你不知道,我现在是骑虎难下。”方晋苦笑着,“曦茹她……她的精神有些问题,一点小小的刺激,她就会歇斯底里。我忍耐了两年了,真不知道该怎么再忍下去。想分手,但说实话,我不敢。她家住北京,她父亲是某部的副部长,我的生死荣辱不过在他的举手之间……”
林锦织的头皮渐渐麻痒起来。她用吸管慢慢地喝着果汁,一只手轻轻揉着额角。她不会幸灾乐祸,想反,她已经开始同情他,这样尴尬的处境,换做她,也会头大。但是说这些给她听干什么呢?她又帮不了他。
方晋仍在絮絮,他真的比从前罗嗦了很多。
“……我第一眼看到她时,还以为是你。阿锦,我当时那样做,真是很过分,你一定很恨我吧?”
林锦织摇摇头。
如今的她,已不会轻易去恨一个人,一来这是一种强烈的感情,心心念念,劳神劳力,终究会使自己疲惫,不如忘掉过去,专心努力将来。二来,有些人以为恨是爱的反面,不爱了便是恨,其实看多了言情小说便知道,对于旧情人,若你还能恨他,正说明你对他的爱念还未完全泯灭,只因得不到回报,故而生恨。若真正不再爱一个人,真会四大皆空,无从恨起。
方晋看着昏暗的灯光里,她静如止水的脸,心里说不出的失望。
他捏着自己的手指,定下心神,终于开始叙述今天谈话的重点。
“你女儿三岁了吧?上幼儿园了吗?”
“还不到三岁,在家里请人带着。”
“她……是我的女儿吗?”
林锦织松了一口气,原来他想知道这个。
她摇摇头:“她不是你的女儿。她三个月的时侯验过血,是AB型。你是O型,我是A型。”
方晋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我是O型?”
“大学时候你献过血,我陪你一起,你忘了?”
“是么?你记性真好。”
林锦织淡淡地笑道:“也许吧。很多人说我是个记仇的人,别人若对我不好,一辈子都会记得。”
方晋一时无话可说。
林锦织喝完最后一口果汁,笑道:“我要走了。”见方晋点点头,便站起身来。紧接着便吃了一惊。
酒吧的门口,一个长发披散,穿雪白连衣裙的女孩正静静地望着他们。正是方晋的女友郑曦茹。
不知是不是听了方晋的话产生的心理作用,林锦织觉得此刻的郑曦茹与她下午见到的完全不同,美丽的面孔上满布阴森。她低声问方晋:“你约了你女朋友过来?”
方晋诧异,望向门口,也是一呆。
林锦织心里一沉。她想象力丰富的大脑里,立刻浮现出一个未来可能出现的清晰场面——某日,她正在公司工作,郑曦茹忽然出现在电梯口,在公司千万只眼睛的注视下,幽灵般飘到她身边,劈头给她一个耳光,厉声道:“你为什么要勾引我男朋友!”
不行不行,无论如何都要阻止这一幕的出现。她立刻堆出满面笑容,亲切地跟郑曦茹挥手打招呼。
但她的努力没有成效。郑曦茹如雕塑般站着,身体姿态与面部表情都没有任何变化。
林锦织心中大悔。若早知方晋女友是如此难缠的角色,她今晚死也不会出来见他。然而悔时晚也恨时难,她只有竭尽全力把事态维持在安全范围之内。
她向大门走去,经过郑曦茹身边时,强自镇定,礼貌地对她点点头。那感觉就像年少时打仙剑,在道路上静悄悄地避开一只怪物,生怕触怒了它惹它攻击。
一身白衣的郑曦茹,冰一样冷,但一双目光却不肯放过林锦织,热力十足,灼灼逼视,仿佛要在她脸上烧出洞来。
林锦织在全身焦黑之前逃离了火场,仿佛打完一场战役,精疲力竭。
她与郑曦茹的梁子,想必是莫名其妙地结下了。
中秋到了。林锦织抱上阿喵,提上水果,坐上了程晨的QQ,去学校探望杨老师。
阿喵实在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孩子,白皙漂亮,活泼大方,又不会失了礼数,做出些过分的举止。程晨很喜欢她。林锦织见他眼中满是宠爱,心里觉得好笑。有些男人的确很喜欢小孩子,那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十月怀胎的辛苦和扶养幼儿的辛劳。若是加班后一身疲惫地回到家中,倒头大睡,却在半夜两点被幼儿的哭声吵醒,到那时,哪怕孩子再可爱,他也绝不能以如今这样灿烂的笑容去应对。
14 中秋(上)
注1:帮衬,方言,即照顾生意,消费。
车子停在了杨老师家楼下不远。上楼时,一个穿深色西装的中年男人与他们擦肩而过。程晨瞥见他的面孔,愣了一下。
林锦织领着阿喵小心地上楼梯,未及理会。待杨老师打开房门时,她惊讶地发现老师眼角有残留的泪迹。
林锦织自己也曾试过,哭泣后抹掉一切痕迹,自以为掩饰得很好,然而仔细照镜子,就会发现鼻子会微微发红,眼睫毛也会湿漉漉的,一时间很难瞒得了人。
不过这样的细节,想必男人不会留意到。林锦织瞟了程晨一眼,却惊见一道肃杀的寒光在他眼中一闪而过,接着便见他笑道:“姨妈,我有东西忘在车里了,下去拿一下。”
林锦织十分好奇他要去干什么,直觉告诉她,多半与他方才在楼梯上见到的男人有关。待他走了片刻,她也笑道:“老师,我出去买点东西,您帮我看着阿喵。”
跑到楼下,出乎意料地,她竟看到了一幕动作场面——昏暗的路灯下,程晨一拳击中那男人的左脸。
这一拳他似乎只用了五成功力,因为那男人并没有踉踉跄跄地跌倒在地或是嘴角慢慢流出鲜血,只是愕然看着他一阵子,默默地钻进一辆黑色的凌志,把车子开走了。
程晨目送那辆凌志远去,铁青着脸走回来,却见林锦织笑眯眯地站在楼梯口,看着他。
他尴尬地笑笑,解释道:“我最讨厌开日本车的人了。”
林锦织笑道:“算了吧,我这个‘表妹’可不是徒有虚名,老师的事情,多少我也知道一些。不过今天倒是我第一次见到这个人。你认识他吗?”
“小时候跟他很熟,常在姨妈家见到他。当时不懂事,被他一个玩具几颗糖就哄得很开心。现在想来,真是耻辱得要死。”
“你再怎么恨他,也不应该动手。万一进了派出所怎么办?”
程晨看着她,笑道:“不要紧,顶多关个十几天,到时候你会给我送饭吧?”
林锦织歪着头想了想,笑道:“用不着,你不是有个当大老板的妈吗,她应该会罩你吧?”
“你怎么知道我妈是大老板?你调查过我?”
哎呀,说漏嘴了。
也许应该向他解释一下,是八卦的西门蓁蓁打听到了,传到她耳中的。
但何必呢,让他误会自己是个整天留意哪个男人身价高的拜金女人,对自己退避三舍,这样也很好。
所以她只是看着他询问的眼睛,笑道:“走,上去吃饭吧。”
傅家风疲倦地走出手术室,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
他揉着发酸的脖子,惊讶地发现谢绿蓉正站在走廊里,观看墙上的宣传栏。
“小谢?”
谢绿蓉转头看见他,满面欢喜:“手术做完了?”
“有事吗?”
谢绿蓉一听这话便生气,淡淡地笑道:“没事就不能来找你?”
傅家风不以为意,露出一个白痴指数9.0的灿烂笑容:“等了很久吧?”
谢绿蓉一时不知如何回答。平时她下班也颇晚,但今天是中秋,大家都赶着回家跟家人吃团圆饭,下班时间提前了。她在薇城没有亲人,只好打电话给傅家风(因为他父母和哥哥都已移了民,在这里也是形只影单),不料傅大医生手机关机。她只得跑来医院,得知他在手术中,便在手术室外的走廊上等他,一等就是一个多小时,墙上宣传栏里的东西她已看了n遍,几乎能背下来了。丢脸啊,她谢绿蓉平素也是个精明能干惜时如金的人,今日竟做出这样痴情到弱智的举动。传闻恋爱中的女人智商都会下降,果然不假。
于是她转换了话题:“你不是一直在住院部吗,怎么也动起门诊手术来了?”
“是个熟人,临时找我帮他动手术。你还没吃饭吧?”
谢绿蓉甜笑着摇摇头,心道真是废话,我等你这么半天难道是为了出去轧马路吗?
“对面的四川火锅店不错,平时人特别多,不过今天很多人在家吃饭,生意应该淡一些。咱们去帮衬【注1】一下吧。”
“好啊。”
火锅店的人却似乎并不比平时少,幸而还有空位。两人坐下来,点了菜,没过几分钟,一碟碟的火锅料就端上来了。
谢绿蓉夹起一片黑乎乎的毛肚,笑道:“以前报道说很多毛肚是漂白的,不能吃,后来市面上的毛肚就都黑了。我都怀疑是不是漂黑的……喂,毛肚不能丢下锅不理,煮太久就老了,吃毛肚有句口诀叫‘七上八下’,意思是在锅里涮七八下就吃,口感才好。”
“煮这么短时间,杀菌不充分。”
“医生的卫生习惯,果然与常人不同。难怪你从来不吃日本菜。别人只看见艺术品一样的食物,你却只看到刺身里的寄生虫。”
“不止是寄生虫呢……”
“好了好了,打住,现在别讨论这个问题,我正吃饭呢。”
傅家风笑笑,一面涮青菜,一面问:“老钱今晚不知道在哪儿呢。”
“他不是有个姨妈在这里吗?应该去了他姨妈家吧,和那位漂亮的林小姐一起。”
“这话听起来可有点酸啊。”
“我只是想知道,你们男人为什么一见美女,就一点抵抗力都没有了?”
“你自己也是大美女一名啊,大诗人李白就曾赞美过你,‘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怎么忘了?”
谢绿蓉被他逗笑了:“青发?我还白板呢,少说这些不着边际的,赶快捞菜吃吧……”
林锦织与程晨吃完饭回到虹影花园。从停车场走出来时,林锦织突然注视着大堂出口,目光发直。
程晨微觉诧异,未及发问,却见林锦织一手抱住阿喵,另一只手挽住了他的手臂,把头靠在了他的肩上。
15 中秋(下)
程晨心中暗笑,瞧这阵势,难道她兼职做谍报人员?却听林锦织压低声音道:“帮帮忙,装一下我男朋友。”
“怎么了?”
林锦织用含糖量四个加号的笑容看着他,从牙缝里挤出声音:“十一点方向,穿白裙子的女孩子,是个轻度精神病患者,疑心我对她男朋友有意思。”
程晨看过去,果然见到一个白裙少女直勾勾地盯着林锦织。见到她的目光,即便程晨不是被她打量的对象,心里也是一寒。
“你姨妈做的葡国鸡果然不错哦。”林锦织忽然加大音量,冒出这样一句。
程晨会意,也大声道:“当然啦,我怎么会骗你呢。”
“要是咱们下个周末再过去,她会不会烦?”
“她高兴还来不及呢。”
两人费力地说说笑笑,胆战心惊地经过郑熙茹的身边。郑熙茹只是静静地站着,目光粘在他们身上,脚却粘在地上,始终没有移动。
进了电梯,林锦织终于长舒一口气。
程晨笑她:“至于吗?紧张成这样?”
“这世上最可怕的人,除了恐怖分子,就数精神病人,杀人不用偿命,谁敢不怕?不过……看来表哥你演技不错,she totally bought it,所以才没找我麻烦,多谢多谢~”
“这个女孩子,不是不是上次停车场见到的那个?”
“是啊,你记性倒好。”
“她那一条白裙子太显眼。而且,她长得跟你有点像。是你亲戚吗?”
“人家爸爸可是北京某部的副部长,我哪里这么好命,能攀上这样的亲戚。”
“哦?这么高的官啊……那更要好好把握啊,万一是你失散多年的远方亲戚,就可以尽情地打秋风了……”
林锦织心中忽然一动,神情骤然变得呆滞。
“怎么了?”
电梯到了七楼,林锦织回过神来,笑道:“看不出来,你也很会编故事嘛。平时也看肥皂剧?”
“没办法,电视里实在太多,躲都躲不掉。”
林锦织笑笑,掏出钥匙开门,向女儿道:“乖,跟叔叔说晚安。”
阿喵揉揉困倦的眼睛,向程晨敷衍道:“Good night~”
程晨乐了,也笑着向她摆摆手:“Good night~”
傅家风和谢绿蓉吃完了晚饭,送她回家。
谢绿蓉抬头看看天空,赞叹道:“月亮真圆啊。”
“嗯。”傅家风也抬头看了一眼。这个悬在天上不知已几千几万年,被古人歌颂过无数次的美丽物体,却只有到中秋节,才会使现代的人们注意到它的存在。
“你家里人跟你离得这么远,自己一个人在薇城,会不会觉得孤单?”
“我还好。你呢?”
谢绿蓉叹了一口气,“刚开始是有点孤单啊……不过现在不觉得了。”
“习惯了?”
谢绿蓉摇摇头,笑着看他。
“怎么了?不说话。”
谢绿蓉在心里叹了口气。
他是真的不知道,还是不愿摘下那幅给他安全感的面具呢?
她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脚下的路漫长而枯燥,似乎永无止境。
她实在不愿事情这样发展下去,他们永远像这样。但是,有时,对一些事,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林锦织打开房门,小芳便迎上来接过阿喵:“这么晚才回来?快跟我冲凉去。”
林锦织走进里屋,坐在写字台前,捧起父母和她的合影,细细端详着。
自小便有人觉得她与父母都不相像,她不以为意。父母也曾跟她笑说她是从别人家抱来的,她只当是玩笑话。
直到三年前的那个夏天。
16 三年前(上)
大四。保研的人过着猪的生活,找工的人过着狗的生活,考研的人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
林锦织是一只快乐的猪。
前阵子刚做完一份兼职,她打算好好休息几天。
上网down了最新的美剧来看,实在受不了那些字幕。harmonia axyridis 翻成“哈耳摩尼亚的昆虫”。外语系的人绝种了吗?
她倒是也很想报名做字幕组成员,无奈还要准备北外口译考试,实在不能保证工作时间。
手机响了。她看着上面显示出的名字,有一丝迟疑,该不该接这一通电话。
但她终于按下通话键:“您好,邱总。”
“小林,抱歉又来打搅你。汤普森先生临时改了行程,暂时不回英国了,在薇城多住一两天,想四处逛逛。你帮我翻译了这么多天了,对这里又熟,能不能再麻烦你几天?”
林锦织沉默片刻,问道:“只有你们两位吗?”
“哦,还有我那位姓黎的朋友,你昨天见过的。”
林锦织微微一笑:“那我就不必去了。邱总,黎先生的英文相当好,他完全可以担任翻译。”
“哦?”电话那头的邱总笑了起来,“呵呵,我从没听他说过。那好,待我问问他。”
林锦织合上手机,轻轻吐了一口气。
她与邱总是老相识,已经帮他做了三次交易会的翻译。本来再帮几天也无所谓,但她有些害怕见到那位黎先生。四十多岁的人,好看得不象话,举手投足间透出些许旧派的绅士的意思,无论对谁都谦和有礼,唯独看她的那种眼神,让她有种被冒犯的感觉。
她不是小孩子,她自己正在恋爱,她当然知道那种眼神意味着什么。他对她有兴趣。
她看过很多故事,也听过很多故事,知道很多男人因为一时的兴趣,便毁掉一个女人的一生。她当然不希望这样的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平心而论,看到每个周末宿舍楼下的高级轿车进进出出,看到LV、CUCCI的牌子整天在周围晃来晃去,心里不是没有感触的。她没有钱,方晋也没有。要想过上那样的生活,注定还要奋斗若干年。更何况,她是个没有野心的人,最向往平静的生活,当然,要尽可能舒适。
就在她盯着窗户外面的水杉,胡思乱想的时候,手机又响了。是母亲的同事。
她接通手机:“嗨,胡阿姨。”
“阿锦,下午有课吗?”
“没有。什么事?”
“你妈妈身体不舒服,现在在中医二院,你现在能过来看看吗?”
邱自立合上电话,向黎盛球挤眉弄眼:“她知道你也去,就不肯来了。她竟然知道你会讲英语。你在她面前讲过吗?”
黎盛球笑着摇摇头。
“那是她自己看出来的?我跟你说过,这女孩子很聪明。阿黎,我劝你算了。我以前试探过,她不是那种人。”
“我并不希望她是那种人。”
“什么意思?你想娶她?哈哈,阿黎,两个老婆可不是那么容易打理的。”
“不见得吧,很多人都处理得不错。”
“哼。很多人有了新的便不理旧的。薄情寡义。”
黎盛球笑道:“难道你不是?”
“我当然不是,周一到周五在这边,周六周日在那边,两头都顾到。唉,这年头,男人不易做啊。”
黎盛球大笑。他喝光杯子里的酒,起身道:“我要走了。”
“怎么?今晚不一起去‘新城’?”
“不,我有更重要的事。”
林锦织赶到医院的时候,已经手脚冰凉,神经错乱。
如果母亲身体不舒服到需要别人来通知她的地步,那事情绝不止这么简单。她记得很清楚,小时候去华山旅游,一位团友失足掉落山崖,导游就是用同样的措辞、同样的语气通知那位团友的家属。
所以,当她在医院里见到母亲面带微笑地躺在病床上,跟她打招呼时,心中简直洋溢着喜悦。
然后,她和满面愁容的胡阿姨一起走进了江医生的办公室里,听她详细地讲解母亲的病情。尿毒症……血液透析……换肾……这些概念飞快地被灌输到她的脑子里。冷静下来之后,她开始明白,她需要一笔钱。一大笔钱。
走出医院,搭上公车,赶回学校。天还没有黑。傍晚的太阳变得很柔和,使她的心境渐渐平复下来。
学校里,一切如旧。年青的男男女女穿着入时的衣服,以走秀的姿态往来穿梭。不知道这些无谓的姿态究竟是要摆给谁看。食堂里人满为患,她决定迟些吃点消夜充数。
在宿舍楼下,她忽然见到一辆车。一辆银灰色的、十分醒目的轿车。她惊讶得无以复加。
在离车子十米远的地方,她静静地站着,不知该如何抉择。
天色渐晚,黑暗笼罩了周围的世界。终于,她移动了已经发酸的双腿,走过去,敲了敲车窗。
“黎先生。”待车窗降下来,她微笑着说。
车子里的男人有些尴尬地笑了:“你怎么知道是我?”
“劳斯莱斯的phantom,薇城很少见到到这种车。您在等什么人吗?”
黎盛球收敛了笑意,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清楚地说道:“我在等你。”
薇城国际酒店的顶楼旋转餐厅。
林锦织曾无数次经过这里,仰望过这里,想像过这里的无限风光。想不到今天,她竟然可以端坐在这里,居高临下地欣赏美丽的薇城夜景。
翻开菜单,尽是法国菜,贵得吓人。她看了黎盛球一眼:“今晚你请客?”
黎盛球诧异道:“当然。怎么了?”
“没什么,我怕吃完饭要留下来洗碗……我不会点菜,你来吧。”
黎盛球便轻车熟路地点了一堆,最后问道:“你们有什么酒?”
林锦织忙摆手:“No no,no alcohol. 你休想灌醉我。我喝橙汁。”
黎盛球微笑地看着她,她确实是与众不同的。
他不确定她今晚跟他出来的原因是什么。虽然开着车子守在楼下,但他并没有奢望她会主动跟他打个招呼,更不用说像现在这样,坐在她对面,同他吃饭。
此刻,这美丽的女子正神思恍惚地看着玻璃窗外星星点点的灯火,似乎完全忘记了他的存在。
他并没有说什么。直到吃完最后的甜品,他才问:“发生了什么事吗?”
林锦织从沉思中惊醒,略带歉意地问:“你说什么?”
黎盛球笑道:“发生了什么事吗?你精神很差。”
林锦织在心里叹一口气,用双手掩住脸。不行。她实在没有强颜欢笑的天分。
“我妈妈今天住院了。很严重的病,需要很多钱。”她握着水杯,艰难地开了口。“我十二岁的时候,我爸过世了。癌症。据说治疗过程一直很顺利,前一天晚上他还和我们一起出去散步,跟邻居打招呼。第二天早晨,他很晚也没有醒。我妈摸他的身体,已经冰冷了。”
她喝了一口水,试着让自己平静:“我们家一直没有钱。我妈跟一间琴行签了合同,教琴为生,没有医保,没有失业保险,没有退休金。但她为人很慷慨,三千五千地借钱给朋友,从来不要他们写借据。很多人已经杳无音信。家里只剩下一万多块钱的存款,我不知道还能维持几天。”
她从不曾和别人讲起这些。因为她讨厌别人同情的眼神。但现在,她却急切地希望黎盛球能够同情她。
黎盛球沉默良久,终于问道:“你男朋友呢?”
“刚进大学时,他一周做六晚的家教,赚自己的学费。几天前他刚收到一所美国大学的半奖offer,以后要靠奖学金过日子。我不能让他再负担什么。”
黎盛球微笑道:“看来我出现得很及时啊。”
“你能帮我吗?”
黎盛球看着她的眼睛,里面有不加掩饰的焦虑,他忽然有一点心痛。
“我想你知道答案。”他叹了一口气,“要怎样跟你母亲解释钱的来源?”
林锦织有些诧异他竟会从她的角度考虑这么细节的问题,“我会想办法。……谢谢你。”
中国有句古话,大恩不言谢,是很有道理的。
当恩情太大时,你应当付出的回报,绝不止一句“谢谢”这么简单。
黎盛球开车把她送到家里楼下。
“谢谢你,黎先生。”
“你可以不必叫我‘黎先生’。”
“那怎么称呼你?”粤人起名喜用“球”字,取其圆滑之意。但这个字读起来,实在不怎么好听。
“叫我Richard好了。”
“OK. Richard,进来坐一会儿吧。家里没有人。”
黎盛球笑了:“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难道不怕我……”
林锦织歪着头上下打量他,笑道:“你看起来不像野兽。”
“今天你一定很累了,早点休息吧。我明天转一些钱到你的帐户。不用担心。”
目送着那辆劳斯莱斯开走后,她掏出手机,上面显示出好几通未接来电,都是方晋打来的。
呆呆地看着屏幕,想打回去,却迟迟下不了手。
她倚着墙,无力地站着,连客厅的灯都忘了打开。房间漆黑一片,只有零星的街灯透过窗户上镂花的白纱照进来,在墙上绘出寂默而美丽的图案。
17 三年前(下)
林锦织渐渐开始习惯医院的味道。
小时候她是喜欢医院的。无论有什么不舒服,在医院里总能治好。她也住过院,推着挂吊水瓶的铁架子在病房里走来走去,和邻床的小朋友说说笑笑,不用上学,不用做讨厌的功课,生活真美好。
但现在,每次走进医院,她都浑身发抖。
她不知道像这样,看到虚弱的母亲在病床上对她微笑的日子,还能维持多久。
这一天,她紧张地走进江医生的办公室。
“阿锦,坐。”江医生试图用微笑缓和她的紧张,很遗憾,这丝毫没有作用。
“结果怎样?”林锦织急切地问。
江医生心怀同情地看着她:“你不能提供肾脏。你和你妈妈血型不匹配,她是B型血。”
林锦织呆住了。
“这种情况很常见。我很遗憾……”
“会不会弄错了?”
江医生有些奇怪,但仍微笑地解释:“血型测试是不会出错的。”
林锦织的脑子陷入一片混乱。江医生耐心地安慰着她,但她一个字也没有听到。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怎样走出了江医生的办公室,走进母亲的病房。当她清醒时,母亲正奇怪地问她:“怎么了,阿锦,你听见我的话了吗?”
林锦织呆呆看着母亲的脸,终于轻声问:“妈,你还记得爸是什么血型吗?”
母亲并没有表露太多惊讶,仿佛早已料到女儿会这样问。她的答得也相当坦然:“他是O型血。”
“这不可能。我是A型血,你怎么可能是B型呢?医院一定搞错了……”
“阿锦,”母亲忽然握住她的一只手,温柔地对她说:“医院没有弄错。阿锦,对不起,有件事一直没有告诉你……”
“多吃点东西吧。你如果消瘦了,你母亲心情不佳,对她的病也不好。”黎盛球劝道。
林锦织以手支颐,静静地透过稀疏的竹帘,看着窗外的雨,似乎已经忘记了她正坐在饭店里吃午饭。她面前的粟米石斑焗饭已经没有一丝热气。她甚至连水也没有喝一口。
黎盛球隐隐感觉到发生了什么不寻常的事。这几天来林锦织的胃口相当差,但到今天这样近乎绝食的程度,还是第一次。
“怎么了?”他小心地问。
林锦织终于转过头来,对他微笑道:“我今天听到了一个故事,你想听吗?”
“只要你愿意讲。”
“很久以前,有一个在音乐学院的女孩子,与一位老师彼此相爱。师生恋本来已经有悖伦常,更何况那老师是已婚人士。事情不知怎么传了出去,很快,那女孩子便没有什么名声可言,千夫所指。后来,老师出国去了,女孩子却发现自己怀孕,只好偷偷地流产。这次流产后果很严重,她以后都无法生育。几年后,她和一个很爱她的男人结了婚,男人所有的家人都反对这门婚事,并且因此和他脱离了关系。后来,他们收养了一个弃婴,就是我。”林锦织的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滑落下来,在脸上留下冰冷的痕迹。她用手擦了擦,笑道:“小时候我问爸妈,为什么别人都有三姑六婆数不清的亲戚,我们家却没有,他们告诉我,他们都是孤儿院长大的弃婴。原来我才是真正的弃婴。”
黎盛球忽然问道:“很震惊吗?”
林锦织点点头。
“也就是说,这么多年你没有一丝察觉。你养父母对你非常好。”
“是。他们是最好的父母。”
“那就不应该伤心。”
“不,不是因为这个。我的血型和我妈不匹配,没法做肾脏移植。如果她是我的亲生母亲,也许……”
“找肾源也许没有你想像中困难。在一些不发达国家,很多人会为生计而出卖自己的一个肾脏。由此吸引了外国买家到当地寻找肾源,带动了当地旅游业,叫做‘植肾旅游’。”
“听起来很残忍。”
“别太担心。你母亲吉人天相,一定会平安无事。”
“谢谢你……真不好意思,每次都说些让人沮丧的话。我一时间实在找不到别人听我诉苦……”
“哪里,你肯让我听这些,就是我的荣幸。”
不要对我这么好。林锦织在心里默默地说。
他这样彬彬有礼,关怀备至,已经让她产生了强烈的错觉,几乎要认为他对她的帮助纯属慈善事业。
然而残存的一线理智时刻提醒着她,欠了别人的,迟早要付出代价。
她越来越害怕那一时刻的到来,若见到眼前的君子忽然露出兽性的一面,她对人性的评价恐怕会一落千丈。因此她时刻提醒自己,她不过是个时运不济的平凡女子,他不过是个略懂礼貌的商人,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卖身救母的悲情故事,这世界不过是这世界,不会有那么多例外。
晚上,黎盛球开车送她回学校。
在离校门很近的一个红灯前,林锦织道:“麻烦在这里停车。”
“雨很大。不如我开进去吧。”
“没关系。”
黎盛球明白她的意思,便把车靠边停下。
林锦织道了谢,撑着伞向校门走去。
黎盛球并没有立刻把车开走。他静静地坐在车里,看着她越走越远。
就在她快要消失于他视线之外时,一个青年人突然出现,拉住了她的手臂。
林锦织有一丝愕然,但很快平静下来。黎盛球心中叹息。他虽然认识她并不久,却也已经知道这是她的风格,哪怕心里惊涛骇浪,脸上始终没有一丝波澜。
青年人冷笑着质问她什么。但林锦织始终沉默地低着头,青年人甚至摇晃她的身体,她也全无反应。
黎盛球已经猜到那青年人的身份。他看着他们相持了很久,也许已经有十分钟、二十分钟。夜已深,雨又大,校门口极少行人。只有门卫室里的保安如看戏一般,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们。
青年人终于走开了。林锦织却仍然雕像一般地站在那里。黎盛球打着伞,走到她身边,发现她竟然没有哭。
他叹了一口气。这样的忍耐,恐怕五脏六腑俱已千疮百孔,自己还懵然不知。
“哭出来会比较好受。”他劝她。
林锦织忽然间听到一句这样体贴的话,泪水一下子便涌了出来。她轻轻地把头埋在黎盛球的胸前,一只手紧紧揪着他的衣服,如溺水的人抓着一块浮木。
“带我走。”她低泣着,声音含糊不清,带着浓重的鼻音,透进黎盛球的胸膛,“带我离开这里……”
之后的日子里,她也慢慢地开始了解黎盛球。她听他讲当年从广东偷渡到香港的故事,听他讲他已经不再爱的妻子,听他讲他的公司。她开始知道,他是一个相当富有的人。
富人通常是忙碌的,所以他常常要回香港。她也放弃了保研的名额,开始找工作。
一个多月过去了。一天,当她从母亲的病房里走出来时,忽然觉得反胃。江医生让她就近在医院里检查一下。没想到辗转了几个科室之后,她在妇产科知道了答案。
坐在走廊里,握着那张检验结果,她不由哀叹任何避孕措施都不是百分之百有效。她将那张纸叠好塞进包里,准备找另外一间医院把这个麻烦解决掉,不料刚一站起来,便看见虚弱的母亲正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静静地看着她。
“是方晋的孩子吧?”母亲躺在病床上,温和地问。
她默默地削着苹果,点了点头。
“那不如你们结婚吧。”
林锦织愕然地看着母亲,陪笑道:“妈,我们都还年轻,不想这么早……”
“我想看到我的外孙出世。”母亲的语气变得急切,“阿锦,流产有怎样的风险,你应该已经很清楚,我不准你不要这个孩子。”
林锦织正在心里说如今医学比您那时发达得多,母亲忽然又补上一句:“以后我不在了,你好歹也有个亲人。”
林锦织心中一寒,忙道:“妈,你别瞎说。好好养病,你不会有事的。”
母亲微笑地看着她道:“记住我的话。一定要说服方晋。”
林锦织唯唯诺诺,心里却哀叹该如何去说服那个远在美国、已经和她分道扬镳的方晋。
她看着母亲苍白浮肿的脸,心里有不好的预感。
黎盛球没想到自己再次回到薇城时,林锦织的母亲已经过世了。
一个阴雨天气,他和林锦织来到城郊的念园。
“听说多年前这座山是一片秃岭,后来做了重点骨灰植树基地,现在已经是叠翠峰岭了。简直像个风景区是不是?”林锦织一面带着他走在山上曲折的小路上,一面介绍着。“如今早过了清明,所以没有什么人来……就是这里了。”她停下来,指了指面前一大一小两棵树。“这棵大树是几年前我和我妈刚来到薇城的时候为我爸种下的。旁边这棵是我刚种的。看到那张红色的塑料卡片了吧?如果不做标记,满山的树,你根本认不出哪棵是你的。”
她的语气很平和,似乎一切已成过去。但黎盛球知道,在她心里,一定曾有刻骨铭心的剧痛,留下了永远不会平复的伤口。
“跟我去香港吧。”他温柔地说。
林锦织笑道:“为什么不是鹏城?港人的小老婆不是都被安置在那里吗?”
黎盛球并不在意她的无礼,耐心地道:“你需要人照顾。我未来没有时间呆在薇城,留你一个人在这里,我不放心。”
林锦织的眼泪又涌上来了。他总能很容易地把她弄哭。
“Richard,谢谢你。”她握着鼻子,把头扭向别处,“但我不会跟你走。我不属于你的世界,你也不属于我的。”
18 郑伯伯
“我不相信你没有后悔过。”在时代广场的一间快餐店里,孙芸植一面扒着饭,一面取笑林锦织。
林锦织拉扯着奶茶里的立顿茶包,歪着头,微笑道:“对,我每一天都在后悔。那样有钱有风度的人,上哪儿找去?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没准我的名字出现在遗嘱上,后半辈子就可以去畅游世界了。”
“对了,我记得上个月某财经杂志里有他的八卦新闻,说他离婚了。好机会啊,你跟我去香港找他吧。”
“你要去香港?”
“出差。要在那边的办事处呆上一阵子。”
“恭喜恭喜,出差费估计会很可观哦。”
“这个周末过来香港吧,办通行证很简单的,快的话几天就好了。你都几年没旅游了吧?不要老是想着阿喵,有小芳在呢。咱们班还有好几个人在香港,可以搞个小型同学会。”
“……说来也巧,通行证我已经办好了。”
孙芸植大惊:“你当真对那个老男人念念不忘!”
林锦织笑道:“不不,我一个高中死党在科技大学读研,老是让我去看她,说了几次了。”
“原来如此。去了记得找我。”
“放心,想逃掉我这一顿是不可能的。工作之余,记得努力艳遇。”
孙芸植用力点头:“那是一定的,拼了这条老命我也要去邂逅古天乐、吴彦祖……”
“你周围狂蜂浪蝶应该不少吧,当真没有一个看得入眼的?”
“唉。”孙芸植幽怨地叹口气,“有个同事,莞城人,在英国念的硕士,家里是开鞋厂的。”
“很不错啊。”
“长相一般,身高一米六五。”
林锦织笑道:“不算矮了,跟你一样高。”
“一七五以下的男生,属于残疾人。”
“还有别的吗?”
“别的更差。……你不会觉得我要求太高了吧?”
“当然不会。如果硬是放下身段迁就别人,日后一起生活会不习惯。古代讲究门当户对,是有道理的。”
“谢天谢地,总算有个明白事理的人。我周围所有人都唐僧似的,说我不该眼光太高。你呢?真的做一辈子单亲妈妈?”
“不知道。我觉得我现在挺好。”
“方晋如何?”
“The last one I’ll think about. 何况人家现在有女友。”
“他女友跟你有点像哦。我看他对你念念不忘。”
“Stop it。别再提他了。哦,我有个新邻居很不错,刚跟女友分手,二世祖,卖相不差,又是我同事。可惜人品一般。”
“咦?”孙芸植显出很感兴趣的样子,“人品有什么缺陷?tell,tell.”
林锦织摇着头,笑而不语。闺蜜之间,即使再熟,有些事仍是难以启齿的。
离开了餐厅,她回到家里,惊见门口站着一个穿黑色大衣的男人。
Richard?这是第一个跳进她脑子里的名字。
男人转过身来,却是个陌生的中年人。她松了一口气。
Richard。到底是害怕见到他,还是希望见到他,她自己也说不清。
“请问您找谁?”她礼貌地问。
“阿锦?你不记得我了?”
“您是……”
“我是郑文,你爸爸的旧同事。你小时候,在荆州,我见过你的。不记得了?”
林锦织这才回想起来,笑道:“哦,是郑伯伯,我记得您。快请进。”
“你的保姆警惕性很高啊,说不认识我,不让我进去。”
“呵呵,家里只有她和我女儿,警惕性是要高些才行。”
“哟,已经结婚了?你爱人呢?”
“离婚了。”
郑文一呆。
进了屋,林锦织介绍他跟小芳和阿喵认识,郑文逗了阿喵一阵子。
“我不知道你已经有孩子了,要不然该买点礼物给她。”
林锦织帮他斟了杯茶:“您不用这么客气。”
“你妈呢?她不跟你一起住?”
“她过世了。”
郑文又是一呆。
“您不知道?她三年前生了重病。我爸的事您知道吗?”
“我听说了。当时你们还在荆州。后来你们搬走了,我就跟你妈妈失去联系。”
“那这次您是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呢?”
郑文笑了:“郑熙茹是我女儿。”
林锦织心里一惊。这位父亲当年的旧同事,想不到已经贵为北京的副部长。
她尽量保持镇定,笑问道:“您这次来找我,是为了……”
“你别多心,我只是想见见你和你妈妈。没想到……”
林锦织心中叹息,默默地拿了个苹果削起来。
“阿锦,你还记得那次在荆州咱们见面的情形吗?”他忽然问。
“我只记得我削苹果给您,您却说从来不吃整个的苹果,都是削成片了用牙签戳着吃。我只好再削成片。”
“呵呵,这么记仇啊。”
林锦织笑笑,把一碟削成片的苹果放在他面前。那是她第一次见到他,虽然当时不知道他是领导干部,但已经觉得是个养尊处优的人,而且一定与父母很熟,才会这么直截了当地挑剔一个苹果。
“怎么会,您很和蔼啊,还给我讲了很多三国时的故事,介绍了一通荆州的悠久历史。”
“说实话,当时你看了三国没有?你告诉我你只看了一点点,但你听故事的时候好像很敷衍。”
林锦织大为诧异,他为什么记得这样清楚?那已经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她大概只有九岁。
“您说对了。我当时已经看过。” 其实那时三国她已经看过两遍,但父亲曾经说,就算别人的故事你已经听过,也不能说出来让别人脸上无光,而应该礼貌地听完,并表演出适度的反应。
“你从小就很乖巧……钢琴弹得怎么样了?”
“过了九级。”
“大学念的是外语系吧。”
“对。”
“现在在哪里工作?”
“一间游戏公司。”
这简直是那种电视上常见的访谈界面,郑文做主持人,林锦织是被访问对象。她真不知道这位伯伯从哪里找来这么多问题,简直想把她的生平大小事迹调查得一清二楚。
等到他的问题用光了,林锦织终于可以开始提问:“您女儿,她最近还好吗?”
“她很好。方晋这个人,你觉得如何?”
林锦织哭笑不得,又来了,真是位“问题中年”啊。可是,让她如何评价方晋呢?太棘手了。她想了一想,才说:“您女儿喜欢的人,如果人品上没有大问题,那么是好是坏,应该由您女儿来界定。”
郑文笑道:“很有水平的回答。但也只有事不关己的人,才能看得如此超脱。……阿锦,你妈……临终的时候……有没有提到我?”
林锦织一怔,摇了摇头。
郑文轻轻点点头,又问:“有笔吗?”
林锦织不解何意,顺手找来纸笔。郑文接过,写了几个电话号码。
“这是我的手机,这是我秘书小罗的手机,如果有什么困难,一定要记得找我。我与你爸妈的交情,是可以相互托孤的那种,现在他们不在了,我多照顾你是应该的。只是我没时间,住得又远,这次在薇城只能呆几天,你有名片吗?”
林锦织慌忙找了一张给他。
“过两天你有空的话,咱们一起出去吃顿饭吧。我司机在楼下等着呢,你不用送了。”
郑文走了。林锦织怔怔地坐在沙发上,在脑子里组织着与郑氏父女相关的一切信息。与她容貌相似的郑熙茹,与父母有托孤级友谊的郑文……她心里忽然出现了一个假设。
她走进厨房,找了一个保鲜袋,把郑文喝过的水杯装了起来。
19 香港之行(一)
几天后的周末,她到了香港。
从过关时海关工作人员,到地铁站里卖八达通的阿婶,每一位都神情冷淡。也使她终于明白为什么刘德华要对全香港说:“今时今日,咁嘅服务态度唔够嘅。”
薇城能收到香港电视台,因此她对港人也多少有些了解。严肃认真,满脑生意经,喜欢投诉……并不是她喜欢的性格。
出了尖东地铁站,她便见到赵晓萍笑眯眯地对她挥手示意。
林锦织忙也笑着向她挥手,眼睛忽然间有些湿润。
赵晓萍是她在荆州读高中时最好的朋友。在如今的她看来,一个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也只有中学那几年罢了。被功课压得如何民不聊生也好,青涩的内心如何在悸动与压抑中挣扎也好,现在看来,那段岁月只能用“无忧无虑”四个字来形容。
人对于自己生命中的每一段记忆,都会下意识地用一些符号来标识,比如一部电影,一首歌曲,一个地点,甚至一种气味。在以后的岁月里,一旦感知到这些符号,便能找回那段记忆。而赵晓萍之于林锦织,就是她中学时光的记忆符号之一。
她们有过三年的同桌之谊,每天早上无论谁先到教室,都会帮对方把桌椅擦拭干净(因为前一天放学后打扫卫生时会有粉尘落下来)。中午一起在学校食堂吃饭,一起讨论昨天看的武侠小说里的人物,傍晚放学后一起坐在学校里小路边的石凳上,窃窃私语地谈论班里的男男女女。
尽管已经有六年多没有见面,感觉上她们却仿佛从未分开过。两个人在麦当劳买了汉堡可乐当午餐,一面吃一面聊。
“我还记得小时候到深圳旅游,在中英街,导游嘱咐我们不要越过界跑到香港那边去,但我偏不听,偷偷跑过去玩。没想到现在会住在这里。”赵晓萍感慨道。
“物流学的博士,毕业了做什么?”
“争取留校任教吧。”
“这么没志气啊?”
“我觉得在香港当大学老师也很不错啊。还不知道当不当得成呢,到时候再说吧……哦对了,我前阵子在这里见到一个同学。”
“谁?”
“项小荷。”
“哦?她在哪里工作?”
赵晓萍淡淡一笑:“她从事地下工作和分裂活动。”
林锦织吓了一跳:“谍报人员?”
“呵呵,我开玩笑的,她有一份地下爱情,同时分裂着别人的家庭。明白了吧?”
林锦织一惊,笑容便不自然起来,问道:“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妈跟她妈是朋友,在老家,她妈把这当成一件了不起的事四处宣扬。真不明白她心里怎么想的。”
林锦织默默地嚼着汉堡,轻声道:“也许是生活所迫。”
“谁知道呢,不过我见到她时,她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一身名牌,一脸浓妆,在商场一掷千金,一堆维他命当饭吃,还点着一支烟。一副职业二奶形象。”
林锦织笑道:“好无聊的生活。她有没有经常打电话给你?”
“我没告诉她我电话,再说她住在莞城,只是偶尔来香港。你怎么吃得这么慢?快点,你在MSN上不是跟我说你要买手机吗,我带你去旺角。”
“你怎么比我还着急?不行,我要先在星光大道照几张相。”
赵晓萍大乐:“一到一个地方先照相留念,典型的中国旅游作风。”
林锦织很爱看电影,所以对星光大道上每副手印的名字都研究了半天,赵晓萍颇觉无聊,便拿着数码相机对着她狂拍,一边拍一边评论:“老实说这几年的香港电影很不错,《无间道》,《头文字D》,比内地那些大片强多了。”
林锦织正色道:“内地的大导演确实堕落,但新晋导演里有些很不错的,像贾樟柯、陆川……他们的片子看过吗?强烈推荐。”
赵晓萍不停地嗯着,只顾看自己刚拍的相片,赞道:“阿锦,认识你久了,也不觉得你多漂亮,可是跟周围人一比,立刻鹤立鸡群。你怎么不去拍电影呢?你当了明星,我做你经纪人。”
林锦织只是微笑,拿过相机拍海景,看着对岸铜锣湾的繁华景象,她忽然觉得这片海实在太重要了。“山因水而活”,香港这个沉闷的金融城市,多亏了环绕她的这片海域,才显得有些生气。
正左顾右盼地取景,一艘游艇从海上驶了过来,没有驶进尖沙嘴码头,而是在不远处的岸边停了下来。
她忽然想起Richard曾经说起他家里也有艘游艇,名字与他妻子一样,叫做Jasmine。不知道这艘叫什么名字。
她调一调焦距,在船身上搜索着,几乎立刻便见到了“Jasmine”这个单词。
她只觉得浑身寒毛根根竖起,马上收起相机,向赵晓萍道:“我拍好了,去旺角吧。”拉着她向地铁站奔去。
赵晓萍骇笑,一面跟着她疾走,一面叫道:“好像东爱!”
林锦织进了地铁,才放慢脚步,问道:“东爱?”
“东爱里面啊,莉香踢倒一堆铁罐,拉着完子逃跑。可是你又没有踢倒铁罐子,跑什么?”
“东爱那么老的片子你还记得啊?”
“经典啊,忘不了。还有97年看的《甜蜜蜜》,记得吗?”
“记得。晚自习咱们请了病假,逃课去看的。”
“看完没多久你就去薇城念书了。所以其实你看那个片子是有用意的对吧?”
林锦织点点头:“我想看看粤语区的生活形态。估计香港跟薇城差不多。”
“现在呢?这两个城市是不是当真差不多?”
“在我看来,香港只有三样东西是广州没有的:迪斯尼、Tiffany和池记云吞。”
“呵呵,看来这三个地方你是一定要去的咯。”
“迪斯尼就算了,下次我带女儿来再说。Tiffany也免了,我对小资生活终究是有心无力。池记云吞倒可以吃吃看。”
说话间,旺角到了。林锦织记得与旺角有关的香港电影颇有几部:《旺角卡门》、《旺角黑夜》,印象里,这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段。留意一下脚下,她见到了许多熟悉的黑色圆形污渍,这是薇城街道上常见的香口胶遗体,紧贴地面,极难清除,成百上千地叠加起来,终于标示出一个城市不堪的一面。新加坡禁止香口胶进口,真是明智之举。
卖电子产品的商场里人山人海,一部部手机看得她眼花缭乱。虽然来之前已经在网上查过很多资料,暗自定下了心仪的几款,但见到真机感觉多少有些不一样,挑选范围不自觉地便扩大起来,象素、mp3、存储卡、最长待机时间……蜂拥而来的各种参数塞满了她的脑子。正当她终于下定决心要买下一部时,身后忽然有一个熟悉的声音说道:“别忙着买,这个型号的电池有问题。”
20 香港之行(二)
林锦织听见程晨的声音,大为诧异,转过头,便看见他拿着一个NDSL的盒子,笑眯眯地站在她身后。
赵晓萍一见他,目光中便有惊艳之色,向林锦织问道:“这位……”
林锦织简单帮他们介绍了一下,便问程晨:“这一款的电池怎么了?”
“这个牌子内地已经不卖了,所以可能你没留意新闻,最近全球范围内电池召回中。据说温度过高容易爆炸。”
林锦织笑道:“多谢你,来这边探亲?”
没等程晨回答,杨老师不知从哪里走了过来,向林锦织笑道:“这么巧?像约好了似的。”
林锦织喜道:“杨老师,您怎么也来了?”
“我姐姐四十五岁生日,非要我过来凑热闹。今晚我要去参加她的生日酒会,不知道该穿什么好,愁死了。跟晨晨出来逛街,这臭小子却偏来这里看游戏机。”
林锦织笑了:“要挑衣服的话,我陪您去吧。”
赵晓萍也道:“我知道佐敦道新开了一家旗袍店,很不错,可以去看看。”
三个女人便告别了程晨,来到佐敦道的旗袍店,身穿一套淡青色唐装的老板娘立刻迎上来,满面堆笑地问:“三位想看点什么?”
杨老师对着打量老板娘上下打量,老板娘何等敏锐,知道她对自己身上这一套衣服有兴趣,立刻赞道:“小姐真是好眼力,我身上这套是今年最新款,纯真丝缎,喏,这里还有水墨画的莲花荷叶……”
现在大龄未婚女子越来越多,所以广东一带商店饭店里的店员们,对未知身份的女子,无论多大年纪,一律以“小姐”呼之。一来保险,二来显得对方年轻,会让她高兴。
杨老师全神贯注地听着,林锦织摇头暗笑。如今的店主个个目光锐利,舌灿莲花,搞得女人都不敢一个人逛街,若没有一个半个同伴冷眼旁观,帮帮腔,壮壮声势,真不知要有多少银两沦陷在她们的店里。
杨老师换上衣服,向她们两人问道:“如何?”
两人都觉效果不错,但毛病总是要挑一挑,林锦织道:“好是好,可惜不大像礼服,去酒会的话……”
老板娘忙道:“去酒会的话,加一条披肩就好了,看这一条怎样?”说着拿起一条蓝色缀亮片的真丝披肩披在杨老师身上。
杨老师对镜细看,十分满意,却不急着买,眼光在店里左顾右盼,忽然指着一件衣服向林锦织道:“阿锦,那件衣服你穿起来一定好看!”
林锦织笑道:“哇,这也太漂亮了,上班没法穿啊。”
“又不是旗袍,中式装,就算上班华丽了点,上街总也能穿吧?你的衣服我看来看去就那么几套,二十几岁的女孩子,整天灰头土脸的怎么行,去,换上看看,合适的话我买了送给你。”
林锦织忙道:“肯定不合适。您别费心了。”
杨老师白她一眼:“这丫头,就算不合适我也买了。你收是不收啊? ”
林锦织无奈,只得走进试衣间。 待她出来时,周遭一片赞叹之声,有店员笑劝道:“靓女,去选港姐吧。”
杨老师得意地向赵晓萍道:“我的眼光不错吧。”
赵晓萍点头道:“嗯,这样去酒会,绝无问题。”
林锦织惊道:“什么?酒会?”
浅水湾某搂盘的会所里,杨颐芝的生日酒会如期举行。她穿一条黑丝绒旗袍,披深红色披肩,拿着一杯香槟,在政商名流间往来穿梭,谈笑风生。
百忙中她走到儿子身边,碰碰他:“看到什么合意的女生了吗?”
程晨笑道:“这里的人平均年龄超过四十岁,哪有什么合意的女生?”
“Sorry咯,不过还好,我要你姨妈帮我留意,她答应了,说不定今天会带过来呢。”
就在此时,杨老师和林锦织走了进来。
杨颐芝立刻走上去,握住妹妹的双手,赞道:“这身衣服很衬你。”
“生辰快乐,”杨老师说,又指着林锦织介绍:“这是林锦织,我从前的学生,晨晨的同事。”
“生辰快乐,杨主席。”因为杨颐芝是乾达公司的董事会主席,林锦织便这样称呼她。
“谢谢。林小姐,幸会幸会。”杨颐芝满脸堆笑地与她握手,向儿子道:“Chandler,怎么不来招呼你同事。”
林锦织和程晨走到角落里,程晨忍不住问:“你怎么会来?”
林锦织从虾树上抽了一串烤虾出来,一面嚼,一面道:“你姨妈说,她答应了你妈妈今天要带个女生来,做为你女朋友的候选人,但她找了很久也没找到,只好要我来救场。”
“呵呵,也不知是不是早有预谋。”
“我虽然也怀疑,但是我总是心太软,心太软……”她一面唱,一面拿起冰桶里的香槟瓶子,一见标签,便惊呼道:“Krug!传说中的Krug香槟!”
程晨眯起眼睛笑看着她:“我觉得你不是心太软,恐怕是嘴太馋吧?”
林锦织不理他,只管挑好吃的往碟子里装,装满一碟后,便在一个僻静角落坐下来,狼吞虎咽。
程晨在她身边坐下,颇为怜悯地看着她:“几天没吃饭了?”
林锦织向他笑道:“程经理,这么关心我,怎么不去多关心关心你手下?”
程晨明白她的意思。最近他与组里一位手下的恩怨正成为公司论坛的热点。他在例会上批评手下,不料引起与会人共鸣,例会演变成批判大会,手下极为不爽,年轻人难免心高气傲,便要辞职。
“我不觉得我有什么大错。现在的年轻人心理承受能力太弱了。”
林锦织笑了:“现在的年轻人?老大您今年也不过芳龄二十五吧?怎么口气这么老到的?你工龄比较长?”
“答对了。我十九岁本科毕业就出来工作,今年是第六年了。”
“听说你是海龟?”
“对,CMU毕业。”
林锦织吃了一惊:“这间大学的毕业生没必要做海龟吧?”
“我爱国嘛。另外我喜欢做游戏,一个好朋友当时在S公司,邀我回来跟他一起。”
“嗯,你是很爱国,”林锦织笑道,“从你的车就看的出来。”
杨氏姐妹远远地打量着她们。
“怎样?”杨老师问。
“太漂亮了些。父母是做什么的?”
“父亲是国企员工,母亲是钢琴老师,两人都过世了。”
“这样啊……”
“她的人品我可以担保。”
杨颐芝见到正门廊走进来的那个人,眼睛忽然一亮,向妹妹道:“再说吧。”说罢端着酒杯迎了上去。
“Richard,好久不见。”她满面春风地道。
黎胜球从waiter手中接过一杯酒,微笑着与她碰杯:“Happy Birthday,Rosa.”
21 香港之行(三)
当林锦织被杨颐芝以“程晨的朋友”身份介绍给黎盛球认识时,并没有太大意外。因为她在来之前,就明白这种可能性的存在。诚然,她不愿意见到黎盛球,但邀她来的是杨老师,这个于她而言像母亲一样的人。她无法拒绝这个邀请。
所以她一来便找了个僻静的角落,想填饱肚子便开溜,谁知时运不济,躲不掉的人,终究还是躲不掉。既然已经遇上了,索性坦然面对。
三年没见了,他竟一点没变老。当林锦织与他握手时,看到他礼节性的平静微笑,心底忽然地涌起一丝疑惑。他还记得我吗?
不是不遗憾的。虽然当年是她选择离开了他。对他全无感情?当然不。他对她那样好。但他们之间的鸿沟,实在太过巨大。受了这些年教育的结果之一,便是比十六七岁时多了些理智,知道现实世界中,有些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
黎盛球完全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林锦织。他也从没见过这么美艳的林锦织。外表虽然美艳,但那种淡泊与恬静,依然是当年的样子。她并不知道自己有多么特别,但他知道。在这个名与利世界里,她保持有一种优雅,一种与世无争的超然。正是这种态度吸引了他。当你身边所有人都是因为某种目的而接近你时,你就会知道这种态度是多么难得。
因为某个极为让人难过的原因,他们曾在一起。他竟然有一丝庆幸。他得以照顾她,亲近她。但他们仍然处身于不同的世界,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所以最后他平静地接受她的要求,离开了她。
生活依然繁忙,他很快淡忘了她。然而直到今天他才发现,她的影像,她的一颦一笑,一直完好无损地留在他记忆的某处,永远不会消失。
而她现在,是程晨的朋友。
正想着,程晨已跟他攀谈起来:“uncle,好久不见了。”
黎盛球微笑道:“是啊,几年没见了。我还记得以前你上中学的时候,跟你一起打网球,如今岁月不饶人,你长大了,我也老了。”
“哪里,男人要到你这把年纪,才最有味道。我到时候若能有uncle您一成的风采,已经偷笑了。”
黎盛球向杨颐芝笑道:“Rosa,你儿子这张抹了蜜的嘴,真是你的遗传。”
杨颐芝也笑了:“男人是要嘴甜点好……Vincent在那边,李主席也来了,跟我过去打个招呼吧。”
黎盛球被母亲拉走,程晨才发现林锦织不知何时已不在他身边。举目四望,才发现她又坐到了刚才的角落里喝酒。
“香槟是最容易喝醉的酒之一,”他说着,在她身边坐下,“虽然是Krug,也不能这么没有节制啊。”
林锦织瞄他一眼,已经有些醉眼迷离的意思:“头有点晕,能不能送我去重庆大厦?”
“……重庆大厦?”
“对啊,好不容易才定到的两百元标准间。”
“你胆子也太大了,《重庆森林》虽然浪漫,但其实是一部警匪片,那里治安堪忧,你一个女孩子……”
“放心吧,我们穷人没油水的,在薇城住了这么多年只被人划过一次包而已。看我多么福大命大。”
“……不行,还是我帮你找个住处吧。”
“不不不,千万不要。不用麻烦……”林锦织已经微微地头晕,但仍拼命地摆着手。
程晨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便笑道:“好,你等等,我去拿车钥匙。”
香港的马路很窄,但因为交通服务设施完备,私家车数量不多,因此路上的车速并不慢。两边的景物向后驰去,那些黄色的、白色的灯光,在她眼中,化成一道道金色、银色的流线,使这个城市更加有一种梦幻的美丽。
车子并没有驶往重庆大厦,而是在一间四星级酒店门前停了下来。
“这里……”林锦织刚开始犯疑惑,已经被程晨带了进去。
金壁辉煌的大堂里,各种肤色的宾客来来往往。程晨把林锦织安置在茶座,帮她点了一杯蜂蜜水,去办入住手续。
林锦织实在没有体力去与他争辩,索性乖乖地坐在软羊皮的沙发里,用吸管慢慢地啜着蜂蜜水。
“你是Chandler的女朋友?”
林锦织听到对面的人声,有些诧异。抬起头,便见到一个端庄美丽、衣着高贵的妇人微笑地看着自己。
“不是,只是朋友。”她回答,“您认识Chandler?”
“我与她母亲是老朋友了。我姓徐。”
“您好,徐小姐。”林锦织微笑道,“我姓林,林锦织。您可以叫我Ginger。”
“Ginger?”徐小姐似乎微微一惊,对着她上下打量了几眼。
林锦织被她看得有些不自在,恰巧程晨办好手续过来了,一见那妇人便笑道:“aunty,真巧。您也在这里。”
徐小姐眯起眼睛打量他,笑道:“几年没见,变得这么有男人味了。你妈咪今天生日我没能去,不好意思。改天我约她喝茶。”
这时,一个极英俊的年轻人走到她身边,在她脸颊上轻轻一吻,她的笑容像花朵般绽放开来,与那年轻人携了手离去。
程晨看着她远去的背影,忽然道:“她是Richard的前妻。”
“Jasmine?”林锦织脱口道。
“咦?你怎么知道她叫Jasmine?”
林锦织急中生智:“她方才告诉我的。”
“哦。”程晨并没有起疑,“他们原本是公认的一对璧人,竟然分手,谁也没想到。据说是Jasmine先提出来的,她现在跟一个健身教练在一起。”
林锦织很想多知道些她的事情,但程晨不再多说。他们来到十二搂的一个房间。走进去,拉开窗帘,维多利亚港的美景尽收眼底。
“怎么样,比重庆大厦好些吧?”
林锦织出神地看着窗外景色,微笑道:“好是好,可惜我住不起。”
“自然有人帮你结帐,你不用担心。”
“谢谢你。”
“哪里。你是我的客人,这是应该的。我先回去了,早点睡吧。”
送走程晨,林锦织舒舒服服地冲了个澡,套上酒店的白色浴袍,正在吹头发,电话忽然响了。她接起来:“你好。”
“是我,Richard。还记得吗?”
林锦织一呆。
“我在楼下,想见见你,现在方便吗?”
林锦织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这个人仍是如此。温谦有礼,却有种让人无法拒绝的力量。
“我不方便下去,你上来吧。”她答道。
打开电视,里面正在播放周末的娱乐节目。观众们的一阵阵的大笑使她心里的紧张略略缓和。
门铃终于响了。她镇定地打开门。
“怎么会知道我住在这里?”她问。
他温和地笑着:“因为是我帮你安排的房间。这是我的酒店。”
22 香港之行(四)
我的酒店。
好嚣张的口气。林锦织摇头微笑,有钱真是一件好事。
然而羡慕归羡慕,各人天性不同。林姑娘或许是受双亲影响,天生淡泊名利,若是这酒店的主人换做是她,她一定觉得是天大的负累。
“我给你带了礼物来。”黎盛球说着,递了一个纸盒给她,“KrugRosé,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
林锦织很开心地接了过来,“多谢。我今天第一次喝到这个牌子的香槟。”
“住这里还满意吗?”
“这一间风景很不错,谢谢。要喝茶吗?”
见他没有拒绝,她便用酒店的茶包冲了茶给他。他接过来,尝了一口,竟然没有皱眉头。
林锦织笑道:“你对茶不挑剔吗?我以为你们都是花几万块钱买一块普洱茶饼的。”
“你泡的茶,无论怎样我都要喝的。”
林锦织一愣。
虽然曾经是情人,但那段日子里她基本是沉浸在自己的愁云惨雾里,他给她的印象也仅仅是温柔体贴。这样打情骂俏般的话,她似乎是第一次听到他说。
“这几年过得如何?” 他问。
“还不错。结过一次婚。”
“现在是一个人?”
“嗯。”
“真好。我也是一个人。”
林锦织笑了,忍不住道:“我刚才在楼下见到Jasmine。”
“哦?”
“单纯就第一印象而言,她无懈可击。你们为什么会离婚?”
黎盛球忽然看向她。
她有些不好意思,“呃……我知道这样问有点不礼貌……”
“不”,他笑了,“我很高兴。从认识你到现在,你第一次对我的婚姻产生兴趣。”
“嗯,”她微笑着回视他的眼睛,“因为已经事不关己。”
黎盛球并没有露出失望的神情,他站起来,在她身边坐下,轻轻拾起她的手,吻了一下。
“话不要说得太满,小姑娘。”
每个女孩子年轻时,都难免做过这样的美梦——一个英俊潇洒的百万富翁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自己。她很清楚自己既不是最美丽的,也不是最聪明的,然而爱情不需要任何理由。故事有一个典型的、梦幻般的happy ending……林锦织也做过这样的梦,当时她十四岁。
之后,随着年纪渐长,她越来越深切地体会到白日梦与现实的差别。然而此时此刻,真真切切地,白日梦与现实,重叠了。
林锦织很清楚自己是个极度容易被打动的人。所以面对黎盛球深情款款的眼神,她不得不运作起全身的理性,用她所知道的最直接的方法拒绝他:“Richard,我不认为你我之间……还有任何的可能。”
“为什么?”他笑着,并不觉得意外。
“这正是我最不明白的地方。为什么是我?”
黎盛球在心里笑叹。这样的问题,怎么会有答案呢?于是他使了个诡计。
“如果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明天来我家看看好吗?早上我开车来接你。”
第二天一早,程晨来到酒店找林锦织,却在她房门外见到了一个一脸惆怅的美丽女子。
“怎么,屋里没有人吗?”他问。
女子打量他几眼,忽然一脸惊喜地道:“你是不是叫Chandler?”
程晨点点头,疑惑地问:“你是……”
“我是谢绿蓉的同事孙芸植。绿蓉有阵子用你们的合影做桌面,所以我认得你。”
“那应该是以前的事了吧。我们已经分手了。”
孙芸植一脸遗憾兼同情,心里却忍不住在尖叫——What?!这样才貌双全二十四孝的资优股,她活了这么大,连碰也没碰到过一个,谢绿蓉却可以轻松地弃如敝履。这世界实在太不公平了……
“你认识阿锦?”程晨问道。
“我们是大学同学。昨晚我打电话给她,她说住这里。今天我放假,想一早来给她个惊喜,谁知她这么早就出去了。你也认识阿锦?”
“我们是同事兼邻居。她有没有说几时回来?”
“刚打电话问过她,房间已经退了。我们约了下午见面。真是的,本来想找她喝早茶的。”
“哈,这么巧,我也是。我姨妈还在下面等着呢……诶,你说你是她的大学同学?那你记得杨颐芝老师吗?”
“当然记得,教我们笔译课的,又温柔又有气质。”
“那——下去见见她,顺便一起喝个早茶,如何?”
林锦织此刻,刚刚踏进黎盛球的家中。
四下参观了一圈,发觉地方虽大,却空空落落,家具、布置十分简洁。
“怎样,对这里印象如何?”他问。
“与我想像中很不一样。”
“哦?你想像中是怎样的?”
“嗯……法国橡木的地板,古董水晶吊灯,纯白的毛地毯,从墨西哥运来的门廊石柱……”
“很遗憾我一样也没有。”
“这样很好。老实说那样的奢华,我并不喜欢。墙上为什么有这么多照片?”
“见笑了,都是我的习作。”
林锦织走到一副落日前,觉得里面的景色似曾相识,忍不住问道:“这是在薇城拍的吗?”
“眼力不错哦。确切来说,是刚遇到你的时候。”
林锦织心里忽然一动。
“那一天早晨天气很好,晴空万里。我临时决定去找阿邱,却遇到一位美丽的翻译。I tried to focus on the business, but I just couldn’t take my eyes off her.”
中国人遇到略显肉麻,难以启齿的句子,往往会选一种外语来表达。这样不仅化解了尴尬,而且更有情调。
“那天的时间过得出奇地快,”他接着说下去,“一下子就到了下午。在江边的餐馆吃饭的时候,晚霞染红了半边天空。你很出神地看着窗外,自言自语,说‘如果有部相机就好了’。我当时心里所想的,也正是这一句话。”
“人人都会这么想。”
“相信我,现在懂得欣赏晚霞的人,并非你想象中那样多。”
林锦织只是笑。
“笑什么,觉得我很幼稚?”
“不敢不敢,”她笑道,“childlike,not childish。”
黎盛球无奈地笑笑。他的女人缘一向很好,却不知为什么这个小丫头总是让他觉得挫败。他从书架上拿出几本相册递给她:“如果想更深入地了解我,可以看看这些。我去做午饭。熏衣草鱼饼,怎么样?”
“好……啊……你来做午饭?”
“很惊奇吗?像我这样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男人可不多,你要好好珍惜。”他笑着说,一面走进厨房。
林锦织看着他系上围裙,手势纯熟地炮制鱼饼,觉得他实在是一个可怕的人。因为从认识他到现在,除了对妻子不忠这一项,他简直没有缺点。
看看手中的相册,她决定从最旧的一本看起。谁知刚翻开第一页,她便被其中一张照片惊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