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1-08

撒空空: 无肉不欢 1-40


    (一)

  某年某月某日下午14点23分56秒,一间总共11平米的旅馆房间中,摆放着2个床头柜,左边的床头柜上搁着3朵蔷薇,花瓣数量分别是32,35,38,右边的床头柜上放着4个安全套,其中3个只剩下包装袋,包装袋上共有17个英文字母和9个汉字,地板上铺着一张用17小时12分8秒织成的地毯,地毯上胡乱堆着脱下的8件衣物,分别是女人的36D大红色蕾丝内衣,2.5元一条的黑色透明蕾丝内裤,8元的浅紫色抹胸,10元的嫩黄色短裤,男人破了2个洞的四角裤,染着24种颜色的夏威夷背心,有5个黑点的大红短裤,衣服边是一张花了78元从旧货市场买来的大床,长2.0米,宽1.8米,床垫的弹簧有6根已经失去弹性,床上有1对男女,他们交缠着的有4只手,4只脚,2条舌头,还有1根不纯洁的器官,那不纯洁的器官上,就套了3层安全套,然而在至上的癫狂中,男人个小蝌蚪还是从最牢固的监牢中逃脱,其中最快的1个,成功钻入了女人的一颗卵子中,着陆,开始发育。
  7个月之后,我出生了。
  再一年之后,我老爸死了。
  他是一个黑社会帮派--清义帮的小组长,平时的工作就是在管辖地盘中收收保护费,打打群架,泡泡小妞之类的。
  在我一岁生日那天,他晚上加班--帮上头大哥去和别帮对砍。
  传说那是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在阴暗街巷的大排档昏暗灯光照射下,两队人马向着对方冲了上去,拿着砍刀拼杀。
  正在关键时刻,前方施工地段的工人不小心将电线弄断,这一条街顿时陷入黑暗中。
  群架停止了,大家鸦雀无声。
  这时,对方帮派的一位大叔级人物拿出电筒,橘红的光照亮了他圣人般的脸,他用慈爱般的声音对面前那些需要拯救的羔羊说道:“不怕,我这里有光!”
  那一刻,这位大叔觉得自己头上再戴个光圈,都可以冒充耶稣了。
  可惜,就算是真的耶稣叔叔,也是要被钉在十字架上被sm孽杀的。
  在大叔冒充完耶稣讲完话的下一秒,无数把砍刀向着他飞来,成功地送他去和孟婆御姐谈情说爱了。
  话说,自己要暴露目标,不砍他砍谁呢?
  砍完他后,双方也就杀红了眼,管他是敌人还是同伴,摸黑一刀砍了。
  半个小时后,清义帮来了帮手,打开车灯一看,我老爸倒在了血泊之中。
  而血,都是从屁股后流出的--有人用刀捅了他那个部位。
  据说,他老人家最后的一句遗言是:“谁他娘的动了老子的菊花!!!”
  老爸死后,老妈还挺高兴,因为帮里看在我的份上,给了她为数不少的一笔钱。
  老妈当时才18,长得漂亮,追求者众多,一不小心,又和某个帮派的三当家看对眼了。
  殊不知,那三当家是个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人,原来身后有个彪悍的女友。
  有天在酒吧的厕所中,我妈被那彪悍女友及其手下小妹围住,并拿出刀说是要划破她的脸蛋。
  老妈还算是有几下子的,几个回合,便将刀刺中了彪悍女友的胸部,将人家的盐水袋刺破了,于是,彪悍女友的半边胸部就像个漏气的气球,渐渐变小。
  老妈一看惹了祸,不得了,赶紧打开厕所的窗子,也不顾及是否露了小内裤,直接跳了出去。
  谁都没料到,窗子背后便是下水道。
  老妈是红颜薄命,因为在她跳出去的前一分钟,那下水道的盖子就被某个民工叔叔给搬走拿去卖废铁了。
  于是,老妈直接坠入,不多时,便香消玉殒了。
  那天,是我2岁生日。


  (二)

  虽然没了父母,但我并没有马上成为孤儿。
  寡妇外婆收养了我,当然,收养的目的很大程度是为了那一笔帮里给的赡养费。
  得到钱后,她便整日整日地跑去参加她一生中最大的兴趣活动--搓麻,而将我锁在家中,靠面包和牛奶过活。
  外婆对搓麻的热爱是史无前例的,可她运气之差也是史无前例的--一生之中,她只赢了两次。
  第一次,是别人打了个三条出来,当时已经怀孕九个月的外婆激动地大喊一声:“你放炮了!!!”
  还来不及将牌倒下,老妈便“咻”地一声从外婆双腿之间溜出来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外婆当时发射了个人肉炮弹。
  第二次,是别人打个九筒出来,已经将我的赡养费输掉一大半正焦躁地揉着头发,搓着脚丫的外婆兴奋得两眼发光,大声嚎叫一声:“你放炮了!!!”
  还来不及将牌倒下,外婆便“咚”地一声倒在地上。
  心脏梗塞,不幸死亡。
  那一天,是我三岁生日。
  之后,我再被住在乡下的鳏夫爷爷收养。
  经过老妈和外婆的挥霍,我的赡养费大幅度缩水,所以爷爷为了节省开支,每天只给我吃一个馒头。
  他的原话是:“女孩子需要减肥,长胖了就不好看了。”
  所以我每天只能蹲在桌子旁边,看着他喝着小酒,吃着油亮亮的猪头肉,一边摸摸自己瘦得只剩下骨头的手臂,一边不断地吞咽着口水。
  爷爷偶尔也会给我一颗过期的话梅糖,让我出去到院子里玩。
  当然,这是村长老婆王奶奶来时才会有的事情。
  每次,他们会将门关上,接着,里面便传出唧唧啾啾,饱含肉欲的暗爽声音。
  毒辣日头下,我边不舍地舔着发霉的话梅糖,边想,他们一定是在躲着吃猪头肉来着。
  直到有一天,村长拿着柴刀一脚踹开我们家的大门,于是,我得以伸着细脖子往里面张望。
  破旧的大床上,加起来年龄超过一百岁的两人脱得精光。
  在那一刻,我深刻知道了我的幼稚无知,爷爷和王奶奶并不是在吃猪头肉。
  因为,吃猪头肉是用不着脱衣服的。
  所以,他们一定是在--吃火锅。
  我正努力地吸着鼻子想要闻闻火锅的香气充饥,赤裸的爷爷就冲了出来,后面跟着拿着柴刀,睚眦欲裂的村长。
  两个脸长得像被人吸了馅的堆满褶皱的瘦包子似的老头在田野上追逐着。
  爷爷下身那软哒哒的火柴棒随风左右摇动--那是我对他最终的记忆--几分钟后,他老人家被追得坠入田坎边的粪坑中,不幸溺毙。
  从某种意义上讲,爷爷虽然没能在花下死,却是在花的肥料中去的。
  那天,是我四岁的生日。
  至此,我正式成为了孤儿。
  爷爷上了村长的老婆,这让村长颜面尽失,他将怒火洒在我身上,命令村里其他人都不准接济我。
  四岁的我,过得很是艰难。
  某天,饥肠辘辘的我在人家地头偷摘了地瓜,正要张口吃,守护的大黄狗大叫着向我扑来。
  于是,我嘴中咬着地瓜,双脚转动成坦克轮子,快速在田地中奔跑。
  但很不幸地,我的脚还是被大黄狗给一口咬住。
  于是,吃痛,倒地。
  大黄狗松开我的腿,一个俯冲,又要来咬我的手臂。
  看着立起身来和我差不多高的大黄狗,看着它那满口尖利的牙齿,看着它不断从呲着的嘴中流出的晶亮唾液,我想我今天是要死了。
  所以我决定……在死之前,定要吃一口肉。
  于是,我掐住了它的脖子,狠狠地咬住了靠近前肢的一大块肉。
  我的犬齿很尖,轻易地穿透了大黄狗的皮肉,涌出的鲜血刺激了我的味蕾,肚子像发洪水一般地叫了起来。
  我想我是真的饿了,一只无形的手在咽喉处往外伸,在贪婪地抓取着能够果腹的一切。
  在这样的饥饿下,我生生地将一块肉撕咬了下来。
  大黄狗哀嚎一声,挣脱开来,着,哀叫着跑入了林中。
  那块生肉还含在嘴中,虽然血腥,但它终究是一块肉。
  正当我在思考究竟要不要将它给吞下肚时,一个声音为我指明了方向:“吐出来。”
  我转头,看见了一个很美的女人。
  她包着真丝头巾,戴着大墨镜,嘴唇涂着艳丽的唇膏,如牛奶般白皙的肌肤,前凸后翘的身材,美得非常强势。
  “知道我是谁吗?”她问。
  看着她的包头,我重重地点点头。
  她眼中闪过一丝平静的讶异,接着再问道:“我是谁?”
  我吐出了嘴中的肉,说出了认识她的第一句话:“偷地雷的。”
  没错,前几天电影频道播出的《敌后武工队》中偷地雷的都包着头巾。
  “哗哗哗”一阵夹杂着青草湿润气息加隐隐粪便臭气的风吹起她黑色紧身洋裙。
  她身后的两名彪壮大汉嘴角了。


  (三)

  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大美女,名叫宁碧。
  也就是,我的碧姨。
  她穿着那双意大利血红羊皮高跟鞋,轻窈却无情地踩踏了无数根幼嫩的小草,来到我面前,蹲下。
  这个姿势,让她那包裹在紧身洋裙下的挺翘臀部完美地显现,我看见,在那瞬间,碧姨身后的两名壮汉如塞了钢珠的四个大鼻孔中“噗噗噗噗”地喷出了四道血色喷泉。
  碧姨似乎已经把男人们的惊艳习以为常,她一点也没理会身后两名大汉,只是看着我,涂着晶莹艳丽唇膏的嘴微张:“吐出来。”
  从她黑色大墨镜中,我看见自己将那颇具蓬松感的因为营养极度缺乏而长得如同枯草的几根黄毛使劲摇摆。
  整整一年没吃过肉了,好容易咬着一块,哪里能说吐就吐呢?
  “吐出来,跟我走。”碧姨的声音很轻,却很有气场:“那么,你会有很多很多的肉吃。”
  很多很多年之后,当看着那小名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电影中东健欧巴用蹩脚的中文说出“跟着你,有肉吃”这个经典场景时,我总会激动地扭曲手指,撑开鼻孔,睁大双眼,在心中的悬崖上无声地呐喊:“我被山寨了!!!”
  和东健欧巴一样,我选择了归顺。
  为了,很多很多的肉。
  我听从了碧姨的话,吐出了嘴中的血腥,上了她的房车。
  在行驶的过程中,碧姨告诉我,她是清义帮老大的女人,也就是我那去卖咸鸭蛋老爸的老板娘,同时,还是我那嗝屁老妈曾经的好姐妹。
  这次她来,是准备收养我,不是做为女儿,只是手下。
  碧姨给我取了个名字--不欢。
  单看不太吉利,但配上老爸家的“何”这个姓,便成了何不欢。
  人生苦短,何不做欢。
  瞬间,哲理性十足了。
  车速很快,马上就行驶到了清义帮大哥的别墅前。
  清义帮是数一数二的大帮,自然,老大的家也是气派非常,那别墅豪华雅致,游泳池,网球场,健身房应有尽有。
  碧姨将我带到厨房,吩咐厨师给我做了糖醋里脊和红烧排骨,让我等着,她去去就来。
  厨师将两盘肉放在我面前,看着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我,鄙夷地耸耸鼻子,飞快地离开厨房。
  于是,我抛弃了刀叉,直接用手抓起盘子中的肉,一块块地放进嘴中,连嚼都不嚼一下,直接咽下了肚子。
  肉质鲜嫩,酱汁浓郁,爽口有嚼劲,我吃得热泪直流--一半是激动,一半是被噎得难受。
  正在天堂与地狱中挣扎时,一柄细长的花剑却忽地搁放在了我的颈脖处。
  一个骄傲的声音道:“哪里来的小叫花子。”
  我边努力吞咽着嘴中的肉,边看向声音来源处。
  那是一个小男孩,7,8岁的年纪,皮肤白皙,浓眉长睫,大而黑的眸子里浮动着显而易见的桀骜不耐,自然的卷发环绕着他漂亮的脸庞,看上去就像是个混血儿。


  (四)

  他穿着白色的击剑服,将头盔抵在腰间,傲然而立,如一个天生的贵族在巡视着他的领地。
  他张扬而绚丽的脸微微上扬,用好看的鼻孔打量我,为了配合他的动作,我的头必须抬高。
  可是我没有。
  所以他用那闪着锐利光芒的花剑刺入了我颈脖的皮肉。
  开始时,我感受到的,只是一阵冰凉,接着,是热,再是刺痛。
  殷红的血,沿着细长的花剑,滴落在地。
  我知道,我受伤了,但我不在乎--当一盘喷香油亮沾满可口酱汁的肉放在面前时,即使是天塌下来,我也不会在乎的。
  一个小时之后,我才知道,面前的这个嚣张而漂亮的小男孩,名叫李李吉,是清义帮老大的幼子。
  名义上,是我的主人之一。
  当时,他眼中的我是这样的:一头乱如鸡窝的枯黄细毛发,上面还粘着充满乡村气息的稻草;穿着短小单薄早已分辨不出颜色的破烂衣服,全身上下裹满烂泥;一张多月未洗的脸上全是腌臜,黑得像是在煤炭堆中滚了一圈;因为被噎而流下的泪水在脸上冲刷出两道雪白的印迹,更显得其余地方的肮脏;两只黑手上,紧紧抓住已经染满了泥土的排骨,全身紧绷。
  就像是脏兮兮的被遗弃的偶尔捡到一根烂骨头正在下使劲啃的狗。
  李李吉是有洁癖的,在看见我的第一眼,便产生了无尽的厌恶,所以他恨不得将我立即撵出自家的别墅--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然而,在多年之后,我们躺在床上的某天夜里,他却告诉我,当时,他最注意的,还是我的那双眼睛。
  深邃细长妩媚,眼角仿佛要扫入鬓角,看人时,没什么感情,却能让人心一悸。
  对于这,我没有什么印象,唯一记得的是,李李吉似乎对我给予他的漠视感到愤怒。
  他伸手,一把将我仅剩下的那盘排骨给夺走,拿在手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饱满的嘴唇残忍地一勾:“想吃吗?想吃的话,跪下来,求我,我就赏给你。”
  我没有跪下来,而是冲上去,一口咬住了他的手。
  厨房中顿时响起一阵凄厉的惨叫。
  对于那些妄图夺走属于我的肉的人,何不欢从不心软。
  当我口唇中爆发出鲜血的滋味时,李李吉震怒之下,抬起一脚,将我给踢出了三米远。
  他那一脚,正好踢在胃部,我只觉得一股激流快速从胃中涌上喉头,根本来不及阻止,就“哇”地一声将刚才吃下去的东西吐了出来。
  我的肉肉!!!
  我心疼地惨叫一声,还来不及冲上去将那些根本来不及咀嚼就吞入肚中又被一脚踢出来的肉肉再度来不及咀嚼地吞入肚中,只见眼前一黑,我非常不争气地再晕了过去。
  梦中,无数的肉在我面前飞来飞去,我努力地抓捕,可惜一无所获。
  待累得气喘吁吁之际,一只油亮酥脆的炸鸡腿飞到了我的嘴边,挨着我的嘴唇游走。
  我不再客气,张口重重一咬,那炸鸡腿愤怒了,在嘟嘟嘟滴滴滴哒哒哒的变身音乐中迅速变为一对炸鸡翅膀,并重重地左右开弓,扇了我四个耳光。
  睁眼,我看见了一脸恼怒的李李吉。
  “臭叫花子,帮你擦嘴居然还咬我!!!”
  仔细一看,李李吉那绑着绷带的手上再度浸出了血,估计是被睡梦中的我给再度咬在了旧伤处。
  想到这,我非常得意地笑了。
  不过笑容太刺眼,再度点燃了李李吉的怒火,他举起手,又向着我的脏脸扇来。
  但在中途,他被人拦截了。
  “李吉,对女孩子可别这么粗暴。”另一个大约十一二岁年纪的男孩,从李李吉的身后站了出来。
  他,就是我名义上的另一个主人,李徘古,清义帮老大的长子。
  他来到我躺着的床边,坐下,伸出食指轻拂去我脸上沾的酱汁。
  那一刻,我仿佛看见所有的阳光都聚集在了他的身上。
  他的模样和李李吉有些形似,都有着鲜明的轮廓,但李徘古的眉目却温润许多,暖黄的阳光照在他身上,让他的面容呈现出如水般的温柔。
  像是童话中的王子,不是杀巨龙的那种,是站在宫殿中单膝下跪出示一朵蔷薇就能让全世界女人昏厥的那种。
  我也一样,昏厥在他染满碎金的眼眸中。
  “哥,快把这小叫花子给丢出去,顺便把我的这张床也扔了,被她睡了,我也不要了。”李李吉已经换下了击剑服,双手抱在胸前,自然卷的发披在肩上,漂亮的脸傲慢无比。
  “李吉,忘记碧姨告诉我们的话了吗?”李徘古看着我,轻声道:“从此,她是我们俩的人了。”
  闻言,我心甚喜,也就是说,以后我不仅有肉吃,还可以跟着这位漂亮哥哥一起混了。
  想到这,我咽了咽口水,不知是因为肉,还是因为李徘古。
  “她?拿来擦脚都嫌脏。”李李吉依旧用鼻孔打量我,对我的实用价值产生怀疑。
  “洗洗,也就干净了。”李徘古怡然一笑。
  下一秒,我就被带入房间的浴室中。
  里面的浴缸很大,足够容纳五个成人,当时还是内心纯洁,外表肮脏的我并没有想到5p这个词语。
  放好热水,顿时浴室中热气蒸腾,充满了薰衣草的香气。
  李徘古将我拉到他面前,轻轻地为我褪下破烂成布条的外套,而我则扭过头,任由他摆布。
  这样的情形,颇像是古装片中在水红轻纱后进行第一次的矜持的严重缺乏性教育的男女主角们的动作。
  第一件衣服,就这么褪下了,里面,还剩下一件烂了两个洞的背心。
  很丢人的,那两个小洞刚好就暴露出了我的小樱桃。
  虽然只是四岁的嫩樱桃,但毕竟面前站着的两个人腹部以下长的也还是黄瓜秧,大家嫩到一块了,所以气氛确实是尴尬的。
  李徘古的手愣住,李李吉的嘴成“O”型。
  我只能小声地解释道:“没事时,我就喜欢抠这里。”
  此话一出。
  李徘古手指僵硬。
  李李吉倒地不醒。


  (五)

  当时外表肮脏,内心纯洁的我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的意思就相当于承认我喜欢自摸。
  但李徘古是强大的,三秒钟之后,他便微笑,阳光瞬间染满他的脸颊:“真可爱。”
  他这么评价。
  我脸红心跳,一颗心像那刚提上案板等待挨宰的鱼,噼里啪啦乱响着。
  正当李徘古伸手,准备脱下我的漏点衫时,一个下人进来,恭敬地告诉他,说他们两人的老爹,也就是清义帮的大哥大,碧姨的男人李封打来电话。
  李徘古去书房接听,临走时吩咐李李吉接着把我洗干净。
  我目送着大李离开,眼神恋恋不舍,如同一看见蜜糖的苍蝇,看见天鹅的蛤蟆,看见绿豆的王八。
  不可否认,李徘古给我的感觉和肉很像,我的唾液开始快速分泌,只能拿起袖子来擦拭。
  可我拿的,是李李吉的袖子--因为他的手刚好伸来准备解开我的衣领扣子。
  那一坨晶亮的带着粘性夹着肉丝的唾液,就这么固定在了李李吉干净的袖口处。
  李李吉愤怒了,他使劲地扇了下我的脑袋:“我最讨厌口水!!!”
  我被扇得头昏眼花。
  我觉得自己从小都是睚眦必报的一个人,从想咬我的肉却反被我咬了一口肉的大黄狗这件事中就可以看出来。
  我这么说的意思是,李李吉在我心中并不如那条大黄狗。
  所以,我便投其所恶,缩腮,嘟嘴,酝酿,接着用力发射。
  “呸”,随着声音,直径为三厘米的一滩唾液准确地降落在了李李吉的胸前。
  他厌恶般地将染了我口水的衣服脱下,丢在一旁,然后看着我,眼睛冒火。
  我也看着他,睁眼,闭眼,再睁眼,再闭眼。
  说实话,此刻的李李吉虽然半裸着上身,但实在没什么看头。
  我的意思是,比起长大后的他,差远了。
  良久,他才咬牙切齿地命令道:“脱衣服!”
  说完,便走上前来扯我的扣子。
  刚和李徘古演完古装床戏的我顿时又化身为被恶霸调戏却宁死不屈的烈女,紧紧捂住领口,怎么也不愿意被李李吉脱。
  “欠揍是不是?”李李吉很不能理解,毕竟我重要的两点都露了,还这么死守着完全没有必要。
  “我不要你脱。”当时我给予的回答是这个。
  李李吉大而黑的眼睛顿时沉了下来:“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大哥脱?”
  我很诚实。
  我点头了。
  我的这个动作就像烈火般,点燃了李李吉这把干柴,或者是枯树叶,或者是煤球……总之,他茁壮地自由地奋发地燃烧了。
  李李吉直接冲上来,扭住我那如豆芽一般瘦的手臂,把我丢进了浴缸中。
  我躺在浴缸里,还没来得及站起,李李吉就跳了进来,把我的头强行按在水中,另一只手着毛巾,使劲地擦拭着我的脸。
  温水涌入口鼻,再加上毛巾的堵塞,我觉得自己濒临窒息,那种滋味,难受得和半个月不吃肉有一拼。
  幸好,李李吉并没有要我的小命,在我即将昏迷之际,他抓住我的头发,将我的脑袋给抬了起来。
  我那张擦拭去泥土的重新变得干净的脸,面对着他。
  透过蒸汽和水珠,我看见李李吉呆愣了。
  过了好一会,他才回过神来,清清嗓子,道:“脱衣服吧。”
  我依旧本分地扮演着恶霸调戏民女中的女主角,拼命地捂住胸口。
  李李吉这块爆炭再次发火,他粗鲁而大力地揪住我的领口,往两边一扯,“哗啦”一声,我也赤裸了。
  我说过,我是睚眦必报的,所以我伸手,扯住他的裤子,用力往下一拖。
  我并不知道,李李吉这厮居然打小就不爱穿内裤,所以在外裤被我强行脱下后,他的黄瓜秧毫无遮拦地展露在了空气中。
  李李吉的脸红了,他的皮肤很白,那两团绯红让他看上去更加漂亮。
  “臭叫花子!!!”他一手遮住自己的重要部位,一手高举,重重地扇了我一个耳光。
  我被打偏了头,半边脸热辣辣的,耳朵也“嗡嗡”作响。
  捂住脸,我抬起头,看向李李吉。
  “不服气吗?”李李吉继续用漂亮的鼻孔俯视我。
  说完,他准备拿椅子上的浴巾来遮羞。
  当李李吉一条兼具白与嫩的脚踏在半空中,而另一条还留在浴缸中时,他下身的姿势,就像是分叉的枝桠中央飘荡着嫩嫩的黄瓜秧。
  是收获的季节了,我瞄准时机,伸手,狠狠地揪住他的稚嫩。
  不仅是揪,我那长而尖利的指甲还嵌入了肉中,不仅是嵌,我那握紧的拳头还死命地往下拉扯。
  我的小辣手,摧残了李李吉的黄瓜秧。
  浴室中,传出惨烈的叫声,令人闻之落泪。


  (六)

  那天晚上,我因为意图断绝李家香火的罪名被关在阁楼的储物室中,不准吃饭。
  我屈膝坐在冰冷的地板上,将下巴搁在膝盖上,环抱住自己的身子。
  周围的杂物像是潜伏在黑暗中的野兽,而肚子,也开始打鼓似地响着。
  在这悲惨的时刻,一个人打开了储物室,随即,我的鼻端萦绕着浓浓的肉香。
  抬头,我看见了李徘古以及他手中的一盘散发着香气的肉。
  不知是因为他,还是因为肉,我开始“咕嘟咕嘟”地咽着口水。
  李徘古走到我面前,蹲下,用银叉叉上肉,亲自喂我。
  我连嚼都来不及嚼一下,就咽了下去。
  “慢慢地吃,还有很多。”他说,并再次叉起一块,喂进我的嘴中。
  我听从了他的话,开始了平生第一次的细嚼慢咽。
  肉的汁液在齿间流出,爽滑在舌尖徘徊,余香在唇畔游荡。
  这是我第一次明白,肉,不是用来吃的,是用来享受的。
  李徘古非常满意于我的顺从,他用一根手指抬起我的下巴,温雅的眉眼映着窗外射入的银辉,让周围的空气都瞬间变得柔和动人。
  “看,这张小脸洗干净了,多美。”
  边说,他的手指边在我的唇边滑动了下,抹去了上面沾染的肉汁,然后,他收回手指,将肉汁舔舐。
  那一刻,我非常想成为那滴肉汁。
  李徘古再度将一块肉喂进我的嘴中,他的眸子向来都是微张,以一种温润的姿态,他说:“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不论我说什么,你都要照做,明白吗?”
  我细细地咀嚼了那块肉,让它的滋味在嘴中的每一个角落蔓延开来,让它的消逝得到最大程度的值得。
  之后,我看着李徘古的眼睛,生平第一次郑重地发誓:“你要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
  “真乖。”李徘古笑了,只要他一笑,顿时春色明媚。
  他俯下身子,在我的额头上亲吻了一口。
  “不欢,我要你永远记住自己今天说的话。”
  在他的唇离开时,我看见了李徘古的身后,站着一脸阴沉不定的李李吉。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自从那天之后,我和李李吉的梁子就结下了,那粗细度,和非洲部落哥哥们颇受好评的生殖器有一拼。
  在李家,我的身份是多样的。
  碧姨的闭门弟子。
  李氏兄弟的玩伴。
  厨师的小帮工。
  扫清洁大婶的帮手。
  但最准确的,应该是--吃闲饭的。
  每天,我会和李氏兄弟一起起床,吃饭,在他们去上学后,我则来到小书房,跟着碧姨为我请的家庭教师学习。
  学习的内容是广泛的,文化课,音乐,舞蹈,美术,还有武术。
  我很喜欢这样的生活,因为每天,都有很多很多的肉吃。
  美中不足的是,这个家里,有李李吉这个人。
  他是我的天敌,正如我是他的天敌。
  每天放学回家,不论我躲在哪个旮旯,钢琴下,窗帘里,草丛中,他都能揪住我的辫子,将我给拖出来。
  “小叫花子,看见你就烦。”这是他的口头禅。
  我觉得奇怪,既然如此,那为什么他每天还要费这么大的力气将我揪出来呢?
  想了很久,真相只有一个--李李吉犯贱。
  我有多讨厌李李吉,就有多仰慕李徘古。
  他对我很好很好,虽然那种好,就像是对待心爱的宠物,从不打骂,有空闲时,便摸摸我的脑袋,以亲昵的姿态。
  每当他这么做时,那一天,李李吉就会欺负得我更厉害。
  当然,每一次,我都会还手,可随着年龄的增大,男女力气的差异也越见明显。
  在和李李吉的打斗中,我开始占下风。
  在接连一个月脸上都挂了彩之后,碧姨开始传授我绝招。
  那一天,当李氏兄弟都去上学后,我被碧姨叫到了泳池边。
  她穿着大红的比基尼泳衣,更映得肤白胜雪,在碧清的池水中,她像是一条美人鱼般灵活地游动。
  我蹲在池边,边吃着烤肉,边看着水面上倒映着的自己的影子--右眼淤青,左腮肿胀--都是被李李吉给打的。
  碧姨游够了,从池中上了岸,出水的刹那,清澈的水流在她身体表面覆盖出了一层衫衣。
  她的美丽,足够刺瞎人的眼睛。
  披上佣人递来的浴巾,碧姨躺在沙滩椅上,闲闲地问道:“想报仇吗?”
  答案是肯定的,我点头点得差点没把脑袋给摇下来。
  “知道你打架为什么会输给李吉吗?”碧姨戴上墨镜,吸着鲜榨的橙汁。
  “那是因为……”我十分肯定地说道:“我肉吃少了。”
  碧姨:“……”
  我的答案并没有得到碧姨的赞同,她的意思是:“之所以会输,那是因为,你没有使用女人的武器。”
  见我面露疑惑,碧姨为我做了示范:她优雅地站起身,两条纤细长腿张开,双手交握,开始慢悠悠地,极尽媚态的做着伸展运动。
  而双臂间的两个白嫩圆球,则在挤压下不断地移动着。
  当它们向左边倾斜时,正在修理树枝的园丁从树上摔了下来。
  当它们向右边倾斜时,正在喂狗的佣人将自己光秃秃的手指伸给了狼狗,并被毫不客气地咬了下来。
  当碧姨弯腰,两个圆球显露出最大程度的性感时,泳池边站着的四个面无表情身着黑色西装戴黑色墨镜酷得不行冷得不行的保镖们的鼻孔中“噗噗噗噗噗噗噗噗”地喷射出八道血喷泉。
  碧姨不费吹灰之力,便让方圆五里之内血流成河。
  我目瞪口呆外加万分的敬佩。
  碧姨袅袅婷婷地返回沙滩椅上躺着,风情万种地掀动了一头长卷发,总结道:“这就是女人的武器--胸器,有了它,你可以征服一切男人,以及享受他们辛苦打下的江山。”
  我低头,看着自己那一望无际的平原,觉得如果用这个胸去袭击李李吉,很可能反被他打得四肢骨折。
  “你现在还小,所以这个武器暂时还用不到,刚才给你的示范,只是为了让你明白,跟男人斗,不一定非要拼力气。”碧姨拍拍手,叫佣人拿来一个精致古典的梳妆盒,道:“这,才是你现阶段需要的东西。”
  我怀着激动忐忑好奇兴奋食欲不振排便不畅的心情打开了那个梳妆盒。
  在看见里面的东西时,我愣住了--那是一块二十厘米长,十厘米宽的鲜红欲滴的坚硬得杠杠的板砖。
  我将其拿在手中,掂了掂,觉得非常顺手,仿佛和它上辈子就认识似地。
  碧姨艳红的嘴唇中轻轻吐出一句话:“看见脑袋,就往死里拍。”
  当天,李李吉的脑袋就被我的板砖给砸开了花。


  (七)

  从那之后,我便整夜整夜地背着一个小挎包,里面,就装着我那相见恨晚的板砖。
  只要李李吉敢对我动粗,我马上拿出板砖,照着他的脑袋瓜子给砸下去。
  经过几次开瓢之后,李李吉也拿起了自己的武器--花剑。
  毕竟他练花剑练了多年,说实话,有剑在手,我打他不过。
  不过幸好,那花剑虽然厉害,可携带不便,所以并非每次打架时,李李吉都能将剑带在身边。
  所以,有剑的时候,就是我被他拿着花剑追得满屋子乱窜,没剑的时候,就是他被我拿着板砖追得满屋子乱窜。
  时间,就和那床上运动男人的最后一个步骤般,一射,就过去了。
  在和李李吉流血流汗伤筋动骨的打斗中,我们都长大了。
  我在李家,已经待了十四年。
  在此期间,我学习了很多:狙击,跆拳道,女子防身术,烹调,缝纫……总之碧姨能够想到的,都让我学习了。
  但其中,我的拿手活,还是板砖。
  我的板砖攻击术,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我可以准确地控制力度,选择让我拍的人晕倒或者眼冒金星或者自动吐出银行密码。
  我不仅可以近距离攻击,还可以将板砖抛出,准确地击中十米内敌人的任何要害部位。
  这些,都是在多年与李李吉的浴血奋战中练出来的。
  有变化的不仅是我的身手,还有我的身体。
  等我开始发育的时候,碧姨总是让佣人给我炖猪蹄,还有木瓜炖牛奶,在这样猛烈的食疗攻势下,当我发育完成时,我的胸部,成功地晋级到了D罩杯。
  我青出于蓝地,有了一对比碧姨更好的胸器。
  但我还没使用过这对凶器,我的意思是,对付李李吉,我那纯熟的板砖功绰绰有余。
  岁月在碧姨脸上并没有留下多少痕迹,只是她的美,不再那么刺目,而变为一种沉淀,看似淡了,实则更为浓烈。
  李封不是个善茬,外面有数不清的情妇,但他放在家里二十年的,只有碧姨一人。
  所以,碧姨是个尤物,一个有智慧的尤物。
  而岁月,也给了我一些东西。
  镜子里的我,不再是瘦骨嶙峋面黄肌瘦头发枯黄稀少的小女孩。
  碧姨每天都让我用牛奶泡浴,所以我的皮肤白皙透亮。
  34D,24,35--柔软的浑圆,坚实漂亮的腹肌,挺翘的圆臀,纤长笔直的双腿--全是常年运动的结果。
  碧姨说,我是漂亮的,我的脸原本应是带着寡淡,纤细的清秀,然而那双眼睛却点亮了整张脸。
  我的眼睛,细长清新,眼尾仿佛要扫入鬓角中去,看人时,因为懒惰,并没有用什么力气,然而却给人妩媚与邪气的感觉。即使没画眼影,周围的一圈,仿佛也有着隐隐的桃花色泽。
  我的鼻子,纤瘦挺翘,鼻梁处有个小小的凸起,按照碧姨的话来说,是个不好驯服的主。
  我的唇,线条分明,略显得薄了些,但我喜欢,因为比较省唇彩。
  我最讨厌的,是我的额头,虽然光洁圆润,但太大,太饱满,我总是用刘海将它遮住。
  但碧姨喜欢,她说这样的额头是做大事的人才有的。
  其实,我最大的野心,也就是能一口气吃完十斤的肉。
  而另一个不可告人的野心,就是成为李徘古的女人。
  我有点雏鸟情结,碧姨和李徘古就像是我破壳出来看见的第一对男女。
  碧姨是第一个对我好的女人,所以我发誓,会永远保护她,爱戴她。
  而李徘古是第一个对我好的男人,所以我发誓,要爱他,诱惑他,吃下他。
  但这个野心似乎比一口气吃完十斤肉还要难以达成。
  李徘古对我很好,但同时,他对其余的女人也好。
  从他十七岁起,我便时常看见他带着女人到他的房间里去。
  即使当时只有十岁的我也不相信他们只是盖着棉被聊天这么简单。
  每个他带女人回来的夜里,我都会拿着一盘肉蹲在李徘古的房间门外,边听着里面那销魂的嗯嗯啊啊,边大口大口地咬着肉,并想象着自己正在吃的,就是李徘古。
  当我第二十五次这么做时,李徘古打开了门。
  当时的他上身赤裸,肌肉结实得恰到好处,多一份则壮得不符合他的气质,少一分则显得略过单薄。
  他的腰间,围着一条白色浴巾,长至膝盖,露出了那双笔直的年轻的长腿。
  根据刚才里面的动静,我觉得有很大的可能,这条浴巾下什么也没有。
  碧姨教过我,凡事要有探究精神,所以,我干脆将整个身子趴在地上,翘着屁股明窥李徘古浴巾包裹下的重要部位。
  后来回想起来,我才惊觉,那时的我,已经由外表肮脏内心纯洁开始向外表肮脏内心也肮脏过渡了。
  其实,我只是想探查下,那黄瓜秧,究竟熟到几成了,并没有想咬一口,或者摘下来的念头。
  但还没等我看上一眼,李徘古便揪住我的领子,将我提起,面对着他。
  他并没有生气的迹象,而是带着宠爱的笑,像是看着一只不太听话的宠物:“乖,去找李吉玩。”
  我还没来得及答话,身后的转角处便立即杀出正处于变声期的李李吉那类似鸭子的和他俊美外表极度不符的声音:“谁要和她玩!”
  我怎么也没料到,李李吉也躲在那角落中偷窥,原来是同好中人来着。
  但看他站的角度,能看见的,只是我站的位置。
  所以我认为,李李吉偷听的技术不纯熟,下次应该好好和他交流下。
  既然被发现了,李李吉只能从阴暗中走到我们面前,他那自然卷的发长至肩,有时从背后看着,像是女生。
  他来到我面前,依旧用鼻孔看我,重复道:“谁要和这个臭叫花子玩?”
  其实我从来也没有过和李李吉玩的冲动,于是便实话实说:“他不好玩。”‘
  李李吉脸颊有些泛红:“谁要给你玩?”
  我摇头:“我不要玩你。”
  李李吉恼羞了:“你说什么?”
  我继续我的诚实:“给我三盘肉我也不会玩你。”
  李李吉这块爆炭又开始出现火星:“没文化的臭叫花子,不要随便使用玩这个字!”
  我听取了李李吉的意见,用了相对来说比较有文化的一个词:“给我三盘肉我也不会玩弄你,放弃吧。”
  其实,如果是四盘肉,我还是会考虑下下的。


  (八)

  看来李李吉并不欣赏我的文化,他气得头顶冒烟,高抬起手,快速向我的脸扇来。
  这次,我并没有躲避,因为有李徘古在时,李李吉是打不到我的。
  果然,李徘古挡在我面前,将他弟弟的巴掌给截住了。
  “对女孩子,不要动粗。”李徘古轻声细语地教育着李李吉,他似乎从来不会生气。
  “不论她做了什么事情?”李李吉问。
  “不论她做了什么事。”李徘古重申了自己的观点。
  “即使是,”李李吉低下眼睛,将目光投向我:“正在看你裙底风光的女人?”
  李徘古低头,正好看见了趁着他不备,重新将上身紧贴地面,臀部翘起,恨不得将眼珠挖出来丢进他那浴巾内的我。
  又一次,我被李徘古给提起了领子,丢入了自家房间,并被锁了一整晚。
  但我觉得值得,因为,该看的,我都看见了。
  黄瓜,已经成熟,并且,是转基因的高级货。
  在那一天,我更坚定了要吃了李徘古这块高级肉的想法。
  也就是说,我垂涎这块肉,至今,已经快八年了,那口水,估计装满浴缸也足够了。
  但李徘古对我,似乎并没有什么男女之间的想法,虽然偶尔他也会亲吻我,但只限于亲吻我的额头--养都瘙不到,有个屁意思。
  然而事情在我十八岁生日这天有了新的进展。
  我从来不愿告诉别人我的生日是几号,因为我觉得,太不吉利,我仅剩的亲人,都在那一天离奇而乌龙地死去。
  其实,我是想忘记自己的生日,但这似乎无法做到--因为这天,也是李李吉的生日。
  每一年,他吹蜡烛时,我都会忆起一个不太愉快的事实--我是孤儿。
  为此,我有些恨李李吉。
  所以说,我们是天敌。
  这天,李李吉满二十一岁,而我则满十八岁,照旧,我们又干了一场架。
  因为我送给他的礼物。
  以前他每次过生日,我都没有送礼物,一直以来,他也没什么异样,直到去年某天无意间看见我送给李徘古的生日礼物--亲手织的围巾。
  当时,他像是大姨爹初潮来临似地,生了很大的气,阴沉着脸,直接将我从客厅拖到泳池边,接着,在十二月的天气中,毫不客气地将我给踹了下去。
  为此,我重感冒一个礼拜。
  所以今年,为了避免无意义的打斗,我决定破费给他买件礼物。
  当我将礼物盒子放在他面前时,李李吉的眼中似乎有光亮闪过,但紧接着,他便转过头,做出不屑一顾的样子,不咸不淡地问道:“这是什么?”
  “你的生日礼物。”我觉得李李吉问得有些多余,但为了和平,我还是顺着他的话回答了。
  李李吉漆黑的眼睛瞟我一眼,道:“有去年送给徘古的礼物贵重吗?”
  我很认真地点头。
  当然有,去年的那条围巾,不论是毛线还是织针,都是家里的,没花我一毛钱,但今天我送给他的礼物,可是我用零花钱买来的。
  李李吉满意了,嘴角似乎想要翘起,但却竭力忍住:“你送的,我也不稀罕,等我哪天有空了,再打开吧。”
  话是这么说,但我却发现,他一等吃了晚饭,便拿着我的礼物,急急地奔回了房间。
  难道他早已看出我送的是什么,所以迫不及待地跑去试用了?
  我边这么想,边再要了份牛排。
  但还没等牛排端上桌,楼上李李吉的房间中传来类似火山爆发的声响,紧接着,李李吉携带着满身怒火向着我冲来。
  “臭叫花子,这是什么?!”李李吉几乎是怒吼着将那礼物给丢到我脸上。
  我揉揉被砸痛的鼻梁,捡起那个有着细长的本应和李李吉的肛门做亲密接触的药瓶,并念出了盒子后的药品说明:“开塞露,本品的主要成分是甘油,抑制菌;本品用于小儿及老年体弱便秘者的治疗;本品能润滑并刺激肠壁,软化大便,使其易于排出;使用时请将瓶盖取下,瓶口涂以油脂少许,缓慢插入肛门,然后将药挤入直肠内,成人一次一只,儿童一次半支。”
  “你!送!我!这!个!是!什!么!意!思!”李李吉似乎要将牙齿咬碎。
  “因为你每天脾气都很暴躁,我想,很有可能是便秘的原因。有病买药来治,是很正常的。如果你自己插不进去,我可以来帮你插。”在那一刻,我忘却了我们以往的过节,准备给予他以大爱。
  可李李吉给予我的,却是锋利的花剑--他追杀了我一个小时,共在我身上刺了六处伤痕。
  我开始为自己的善良而感到羞耻。
  晚上,在房间中,碧姨为我的伤口上药。
  “我不该放松警惕的,居然没有随身携带板砖。”我开始总结这一战的失败原因。
  可碧姨感兴趣的却不是这个。
  “十八岁的生日,难道就这么默默过去了吗?”她问。
  我没有惊讶,毕竟,凭碧姨的本领,我肚子里有几条蛔虫她都能知道,何况是无足轻重的出生日期呢?
  “有什么想要的吗?”碧姨问。
  我的答案永远是那么标准与统一:“肉。”
  碧姨:“……”
  “除了肉呢?”她再问。
  我不做声了:除了肉,就是李徘古的肉体。
  我的心思在碧姨的眼中根本就是透明的:“今晚是你成人的日子,想吃肉,就去厨房,想要吃谁,就去他的房间。”
  我的脑海中顿时浮现出一个画面:李徘古双手双脚被绑缚在床上,无法动弹,而我则撑大鼻孔,面部激动地痉挛,跨坐在他腰部,将他的船推进我的洞穴。
  接着,正准备享受,李徘古的橡皮艇还没划动出一厘米,就漏了气,滑出了我的洞穴。
  岩浆般的欲火洒遍我的全身,我被烧得只剩下支离破碎的骨架,风一吹,灰都不剩下了。
  所以,我对着碧姨坚定地摇头:“勉强,是没有幸福以及性福的。”


  (九)

  “强奸,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事情,我怎么会准许你去做呢?”碧姨微笑,紫色的灯光将那个笑诠释得倾国倾城:“对付男人,要进行诱惑。”
  我刚想装纯地说我不会,碧姨就马上揭穿了我的面目:“你偷偷从我那拿的碟子,估计堆起来也有一米高了吧,看了这么多,还有不会的?”
  碧姨的房间中,有一个隐藏的衣柜专门放置情趣用品。
  从小,我就喜欢趁她不在跑进去翻看。
  里面有各式各样的内衣,有手铐,有皮鞭,有蜡烛,有秋千,还有一根……均匀沾染着血迹的狼牙棒。
  每次看见,我都会肃穆地鞠躬,为那朵不知名的菊花默哀三分钟。
  最最吸引我的,就是那一大排碟子。
  并不是日本赤裸裸的AV,而是极具艺术情欲气息的三级片,而且,都是正版来着。
  里面那些女主角的诱惑镜头,可谓经典,我觉得即使是个女的,受到这诱惑,也会忍不住一起搞拉拉了。
  别的小孩的启蒙影片是《地道战》,《鸡毛信》,《闪闪红星》,而我的,则是《满清十大酷刑》,《蜜桃成熟时》,《玉女心经》。
  所以说,我和纯情这个词语是无缘的。
  “但我还没有真正实行过,紧张。”我就怕到时出漏子。
  李徘古面前,只许成功,绝不能失败。
  “那就先找个试验品升升经验值好了。”碧姨为我出主意。
  闻言,我开始不停地在房间中走来走去,握紧拳头,眉毛纠结,面容扭曲,犹豫许久,终于下定决心,走到碧姨面前,深深鞠个躬,陈恳地说道:“碧姨,请多指教了……那个,你睡着,还是我躺着?”
  碧姨:“……”
  等那阵昏眩过去之后,碧姨将话说得更清楚了些:“去找个和徘古地位类似的人练习。”
  李李吉?
  我觉得这是个高难度的任务,估计我还没靠近他就被砍成八大段了。
  碧姨的说服能力是很强的:“难道,李徘古不值得你这么做吗?”
  想起那我垂涎多年的肉……体,我眼神开始坚定,如烈火中的邱少云,如枪眼前的黄继光,如托起炸药包的董存瑞。
  “我去。”
  在出征前,碧姨将我带到她的房间,递给我崭新的战衣……一套黑色网眼情趣内衣。
  在等待我换上时,碧姨忽然对一个问题感到了好奇:“你十岁时,说看见徘古的那话很壮观,到底是怎样个壮观法?”
  “这个,怎么好形容呢?”我为难。
  “用参照物来形容好了。”碧姨将手往身后一伸,不知从什么地方拿出一瓶355ml的隐形眼镜护理液,淡然地道:“李徘古他爸爸的大小就和这瓶子粗细差不多。”|
  我的嘴顿时呈现“o”型。
  不愧是大boss!
  碧姨轻轻看我一眼,纠正道:“我说的,是这瓶的盖子。”
  顿时,我热情消逝。
  话说,身为老大,这个尺寸,也太寒碜了点吧,怎么拿得出手呢?
  难道说,老大就带着他的消瘦版黄瓜奔走在各个情妇之间?
  忽然又忆起老大情妇众多这一事实,难道说……是铁杵磨成针了?
  正在浮想翩翩,碧姨问话了:“徘古那话,究竟有多大,你选个最接近的吧。”
  定睛一看,不知何时,碧姨已经在床上摆开了一列。
  从大到小,从左至右,从牙签,筷子,牙刷,钢笔,口红,火腿肠,黄瓜,手电筒,娃哈哈矿泉水,罐头,还有……
  “这是?”我转头,看向最角落的家庭装饮用水桶。
  “传说中的神话。”碧姨道。
  两人一同看着那个神话,用崇敬的目光。
  碧姨的功力毕竟高深些,很快便从美妙幻想中脱身出来,道:“选吧。”
  我左左右右,打量许久,犹豫不决,选黄瓜吧,似乎又比它粗一点点,选手电筒吧,似乎又比它细一点点。
  电光石火之间,我脑中精光一显,奔回房间,拿来自己用的理肤泉200ml爽肤水瓶子。
  “你确定?”碧姨挑眉。
  我重新用手环住瓶身,重重地点头。
  两人仰头,又开始了浮想翩翩。


  (十)

  凡事都是要对比的,经过碧姨的这么一说明,我瞬间明白李徘古这种青出于蓝而胜过蓝好多厘米的人,是个多么珍贵的极品。
  所以,我开始了自己的行动。
  我撒上魅惑的香水,披着风衣,踏着细长性感的高跟鞋,来到了李李吉房间前。
  但敲了很多声门,里面根本没人应,我只能自己将门打开。
  果然没人:里面亮着一盏台灯,床上放着未关机的笔记本,摸摸被窝,还是热的,估计是去厨房拿点心当宵夜了。
  趁此机会,我赶紧来到他房间的穿衣镜前,解开风衣扣子,将手伸入内衣中,争取能拨出了个E罩杯来,一举将李李吉给震晕。
  我拨胸部的姿势是不雅的:屁股微翘,腰向前弯,手伸入内衣,一直到腋下,努力地拨动着副乳,争取地方支援中央。
  身子扭曲,表情是挤眉弄眼。
  镜子里,是完全破坏美感的一副画面。
  更惨的是,在这一刻,里面还出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
  是李李吉,他拿着一盒糕点,看着我,黑如星辰的眸子里,是惊讶,以及另一种,复杂的情绪。
  我赶紧将风衣捂紧,转身,失措地看着他。
  那一刻,他呆了,我也愣了。
  足足过了一分钟,他才回过神来,道:“你……为什么在我的房间,是在打什么鬼主意吗?”
  听起来,他似乎是想将语气装得硬一些,但临出口了,那声音却被某种情绪给烫化了些许。
  李李吉居然没开口骂我臭叫花子,实在是盘古开天地来着。
  见我不说话,他只得将目光放在手中的蛋糕上,就像是在和谁赌气似地,声音瓮瓮的:“还有,你风衣下面是什么打扮?是要勾引谁吗?不要东施效颦了,你穿着真……难看。”
  最后两个字,他吐得有些犹豫不决,口不对心。
  他的一句“勾引”瞬间让我想起了来这的目的,我把心一横,将眼一闭,将风衣扯下。
  豁出去了!
  风衣下,便是碧姨送我的战衣。
  黑色的情趣内衣,胸罩中间有着绑成蝴蝶结的缎带,性感中的甜美,混合着天使的纯和恶魔的媚。
  底裤料子单薄,私处的形状若隐若现,侧面的链接细得只剩下一根线,蛊惑着男人用粗暴的姿态将其扯开。
  蕾丝吊带袜,半透明地包裹住那两条性感的腿,撩人心弦。
  被这样的战衣包裹,我的身体仿若新鲜诱人的的果实,等待着人的采撷。
  我转身,来到他的床上,侧躺着,双脚交叠,轻缓地摩挲,而手,则在近乎半裸的胸前浑圆处有意无意地滑动。
  我邪媚的眸子,在暗处看着他,如夜里的波斯猫,等待着食物的自投罗网。
  我视力1。5的眼睛,清楚地看见李李吉喉结滚动了下。
  一个吞咽的动作。
  一个欲望的动作。
  后来,李李吉告诉我,那一刻,他感到了口渴。
  因为当时的我,雪白的肌肤,映着纯黑的内衣,就像被囚禁在黑色中的纯白牛奶,他十分想撕去包装袋,将我尽数吞入腹中。
  “何不欢,你……在干什么?”他问。
  又是一个第一次--李李吉第一次,叫了我的名字。
  “刚才的那份,并不是真正的礼物。”我伸手,将固定住发髻的簪子取下,满头乌丝,如瀑布般倾泻而下,落在白玉般的肩头:“其实,真正的礼物,是我。”
  他一动不动,灿如星辰的眸子里只剩下我的影子。
  过了很久,他才喃喃道:“你……是想报刚才的仇吗?”
  我不再说话,甚至不再看他,只是将头放在枕头上,半张脸都陷入那白色的柔软中,我闭上眼,右手在自己裸露的肌肤上游走,带着娇柔与眷恋的节奏。
  我的牙齿,轻咬着嘴唇,艳红的唇瓣,在灯光下,显得饱满,只等着另一张嘴的啃噬。
  我能感觉得到,房间中的另一个人身体的僵硬,渴望以及犹豫。
  我再略侧过脸,深深地吸了口枕头上的气息。
  清新的洗发精的气息,属于李李吉的气息。
  我呼出一口气,以缓慢的速度,游丝一般,像是叹息,像是引诱。
  终于,李李吉失去了控制。
  他在床边坐下,伸手,抚摸着我的脸。
  他手掌的温暖和软意让我颇有些惊讶,不太敢相信这便是李李吉那个活火山的手。
  他的手掌,抚过我脸颊的每一个角落,带着一种不自信的探究,仿佛是某种渴望已久的东西终于得到时,下意识产生的犹疑。
  在将我的每一根脸部线条都抚摸过一遍后,他终于确信这一切都是真的。
  所以,他俯下身体,亲吻了我闭合的眼睑,他的唇,从我的眼角吻起,一点点地,吻到了眼尾。
  接下来,是鼻梁,从山根,一直到鼻头,每一寸,都不舍放过。
  最后,则是我的唇。
  当触到我唇瓣的柔软时,他体内的一股压抑的情绪忽然爆发出来。
  刚才那个犹疑的温柔的人消失了,剩下的,是充满激情的爆发的少年。
  他野蛮地撬开我的唇齿,将略显生涩的舌强行塞入,那舌,仿佛来到盼望已久的圣地,在那里狂欢,跳跃。
  他的舌,纠缠住我的,开始跳一曲永无止尽的探戈,纠缠,拉扯,周而复始。
  我忽然意识到,这是我的初吻,居然献给了李李吉,实在是想不到。
  但再一想,我心心念念的李徘古连初夜都不知逝去多少年了,如果给他,实在有些不公平。
  李李吉虽然讨厌,但至少,还算是比较纯的,给了他,也不亏。
  可怎么也没料到,我的初吻居然持续了十分钟之久,我甚至觉得李李吉是饿晕了头,把我的舌头当成棒棒糖了。
  到最后,我实在是忍不住,只能强行将李李吉的脸给推开。
  他喘息着,眼中染满了情欲的迷离,自然卷的发,垂在腮边,看上去有种异域的诱惑。
  我抬眼看看表,发现时间已经过了不少。
  今天来可不单单是为了献初吻的,我不敢再浪费时间,直接翻身,跨坐在李李吉的腰间。
  我的双手,撑着他的胸膛,保持着身体的平衡。
  李李吉似乎不喜欢这样的姿势,他握住我的腰,想要将我从他身上放下。
  但我不死活不从--我是来练习压人,不是练习被压的。
  李李吉咬牙,声音带着明显的压抑的沙哑:“笨女人,我是为你好,第一次就用这种姿势,不痛死你!”
  我很感谢李李吉的好心,可事实是,我们根本不会有第一次。
  我的手指,抵在了他的双唇间,接着,俯身,直视着他,长发落在他的脸颊上,如鬼魅般诱惑的香水成为游丝,渐渐侵入他的骨髓,在那里滋生着难以忍耐的养意:“今晚,你只能听我的。”
  李李吉听从了,他放弃了主动权,安静地躺着,任由我摆布。
  我的手指,来到他的腰间睡衣的带子上,轻轻一扯,他的睡衣便解开了。
  在李李吉的配合下,那件披式睡衣落在了地板上。
  现在,他上身赤裸,而下身,则是宽松的四角裤。
  他的身材,比我记忆中的小排骨好了不知多少,和他哥身材挺相似,只是骨架要小一些。
  我俯下身子,伸出舌,在他的胸膛上舔舐着,一点点地移动,像是小嘴的猫。
  随着我的动作,李李吉的身体越发绷紧,他的手,也顺着我的腰向下,来到两瓣翘臀处,将其包裹,揉捏着。
  我觉得自己被吃豆腐了--虽然我也正在吃着李李吉的豆腐。
  “你的手,太不听话了。”我嗔怪地说道,声音比以往要柔软许多。
  接下来,我的手来到他的大腿处--“刷刷”两声,从他的四角裤上扯下了两块布条。
  就着布条,我将李李吉作恶的双手给捆缚在了床柱两侧。
  没有了阻碍,我便继续了。


  (十一)

  李李吉的上身不着片缕,光洁的胸膛散发着青春的气息,那是一种清新的男人气息。
  我将双手撑在他身体两侧,俯下身子,将唇靠近他的肌肤,伸出那不安的舌,开始舔舐。
  他的身子很干净,皮肤紧绷而有弹性,一点也没有让我反感。
  我的舌,从他的喉结处,慢慢向下,迟缓地沿着他身体的弧度游走。
  床头灯略为昏暗的灯光下,他的胸膛,留下了一条晶亮的湿润,和谐,似乎是要与身体融为一体。
  我散落的长发,披搭在他的胸膛之上,如一匹华丽的黑色的丝绸,抚过他的肌肤,那凉润的感觉,让李李吉抽动了下身体。
  最终,我的舌来到了他的小腹处,加大了攻势。
  唇舌,在那处地方若即若离,在给予他最大强度的诱惑之后,又忽地停止了动作,在他恼怒得要发狂时,再次予以舒缓。
  在如此这般逗弄几番后,我扩大了占领地,开始用手拨弄着他的裤头,将他的裤子,褪倒最险的位置--只差一点,无限春光便暴露了。
  我的舌,我的唇,我的吻,我的逗弄,继续在这块新战场上进攻。
  李李吉已经开始失控,他的黄瓜,像是催了激素一般,倏地挺立了。
  而当我的唇舌沿着他的裤沿游走时,他浑身的肌肉开始紧绷,身子弓起,口中强忍着喷薄的情绪。
  一只隐忍的兽。
  我满意地笑了,并反复地进行着这一动作,如同一个不知天高与地厚的孩童,在不断地挑战着他的忍耐。
  终于,李李吉破功了。
  他将腿一抬,膝盖打在我的背脊上,我失去平衡,向下倒在了他的身上,唇,恰好就与他的嘴相碰。
  而这,就是李李吉所要看见的。
  他长开嘴,像是一个饥渴多日的野兽看见一只肥兔子似地,紧紧地囚住了我。
  他第二次的吻,比刚才更炙热,如旋风一般,席卷得我晕头转向。
  他的气息,如岩浆一般,拥有让我融化的温度。
  我用双手抵住他的胸膛,费了很大的劲,才得以让唇逃脱他的魔焰。
  这个动作,让李李吉很是不满,他用沙哑的声音,用威胁的口气道:“你是不是想死?”
  就算是死,也不能死在他身上。
  我低头,逃过他的唇,直接奔向他的耳畔,用舌,拨动着他柔软的耳垂,轻声问道:“你爱我吗?”
  李李吉不做声,只是呼吸更加急促。
  我的舌,不停地顺着他的耳廓游走,像是在迷宫中缓步前进,闲庭信步。
  而诱惑的魔音依旧在他耳边蛊惑:“说你爱我,我就让你如愿。”
  李李吉的呼吸,已经到了最快的频率,肺部已经不堪承受这样的重压,他用一种咬碎牙齿般的声音对我道:“何不欢,你他妈的真是个妖精!”
  我圆满了。
  能够让和我有海一般深,山一般高仇恨的李李吉说出这番话,我这些年来的三级片果真是没有白看。
  实验到此结束。
  我准备来个干净利落的翻身下地,可李李吉在我刚直立起身子时,就警觉般地出腿,用膝盖重重地踢了我的屁股。
  我的胸部,压在他的胸膛之上,而我们的脸,只隔着几寸的距离。
  “你想去哪?”他充满着情欲的气息,直接喷在了我的脸上。
  我轻启樱唇,吐出两个意味深长的,看似纯洁但细想之后非常不纯洁的字:“奶油。”
  说完,继续伸出舌头,在他那菱角分明的唇瓣上轻纱微拂般地一舔。
  “好。”李李吉放开了抵住我的腿,眼眸黑深:“我等着你。”
  就这么,我结束了实验,穿着我的蕾丝战衣,披着我的风衣,踏着我的高跟鞋,风一般地来到了我真正想吃的那块肉--李徘古的房间前。


  (十二)

  有一点我并没有欺骗李李吉--我确实是去拿了奶油。
  不过,却准备用在李徘古身上。
  气氛,要从一开始就制造好,在敲门时,我动作轻柔,食指与中指骨节幽婉地敲击着,发出的声响,宛转低回,差一点就如泣如诉,小弦切切如私语了。
  碧姨曾经教过我,女人的敲门声是男人对你的第一印象,所以,一定要学会把那扇门当成是有生命的物体。
  只要是有生命的(管他是男的女的公的母的雌性雄性或阴或阳)都要诱惑得他晕头转向。
  没生命的,也要诱惑得它有生命。
  我要做的,就是让敲门声,带着自己颈脖间的香水味,带着自己34D的胸,24的腰,35的臀,一起扑在李徘古的身上。
  所以,我将全部的感情都倾注在了这扇门上,仿若在对它进行着内心的对话,我抚摸着这扇红木门的纹路,如同抚摸着李徘古的脸庞,一边在默默念叨着:“芝麻开门,嘛哩嘛哩轰。”
  这个咒语是很有效的,在我刚念完时,红木门就打开了。
  我垂下眼眸,再抬起,将含情脉脉的一双眼,抛向开门的李徘古。
  前提是,如果开门的人是李徘古的话。
  可事实并非如此。
  开门的,是一位妙龄性感女郎:古铜色的健康肌肤,大胸翘臀细腰长腿,大眼高鼻厚唇尖得能戳死人的锥子脸。
  也就是说,我刚才诱惑的,就是这样一位同性。
  瞬间,我有种去拉拉世界晃悠了一圈的恍惚感。
  女郎狐疑地看我一眼,再看看我手中的奶油,恍悟道:“原来这就是徘古说的惊喜啊,确实够味,给我吧。”
  说完,抢过奶油,便想关门。
  但姐姐我辛辛苦苦下楼再上楼拿的奶油,哪里能为你做嫁妆呢?
  我一个闪身,在她关上门的前一秒,跃进了房间。
  旁边的浴室有水声,估计是李徘古在洗澡,他的习惯便是在做爱之前与做爱之后洗澡。
  那个,别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听声音,应该是正洗到中途,我还有时间解决完眼前这位刚和我去背背山上放了一回羊的女郎。
  她的出现是在计划之外的,我料定今晚李徘古在家为他弟庆祝生日,不会有闲心与时间出去勾三搭四,谁知还是低估了他,估计是趁着我和碧姨谈论牙签与家庭装饮用水的当跑去外面勾引了这位女郎回来。
  “难道你不是送奶油的?”女郎上下打量着我,眼神不善。
  “姐们,这男人是我先看上的,你回家洗洗睡吧。”我先使用的是怀柔政策。
  女郎不吃这套,她豪爽地道:“等我上完了,你再来吃剩下的吧。”
  第一招失败。
  第二招,便是让她知难而退。
  我褪下风衣,露出自己引以为傲的34D胸,不发一言。
  意思很明显,我能为李徘古提供软绵绵白嫩嫩的型号类似街边早餐摊上一块钱一个的肉包子,你要是五毛钱的,趁早回家。
  但李徘古的眼光一向不差,只见那女郎轻蔑地一笑,褪下上衣,露出了软绵绵的巧克力色包子。
  和我一样,是一块钱的那种。
  其实仔细看看,大小差不了多少,所以我认为自己还是没输的。
  但下一秒,女郎双手按住自己的巧克力包子,拨动了下。
  顿时,那两包子就像安装了马达的水球般,不停地弹动着,柔软极了,估计是个男人就想把头埋进里面,憋死也愿意。
  这情形,嫉妒得我蛋疼。
  我何不欢首次出马就遇上个天赋异禀的注水包子,比那费尽千辛万苦,终于穿越成功,一睁眼却发现自己附身在前一秒刚自宫完毕的东方不败身上还要悲惨。
  展示完自己的技能,女郎双手叉腰,沾沾自喜地看着我。
  第二次交锋,还是我完败。
  没法子,只有使用最公平最和谐最童叟无欺的一招--我弯腰,抓住女郎的一条腿,将她拖到窗口处,用力一甩,把她从二楼给丢到了后院的游泳池中。
  整个过程只用了三秒钟,动作一气呵成,如行云流水,堪称完美。
  在女郎的尖叫声和水花激荡声传来的同时,浴室门开了,周身只围着一条浴巾的李徘古出现在我的视线之中。


  (十三)

  时间,恰恰好。
  这次,我的手并没有塞进胸罩中,我那有优势的胸正呈现着它最完美的形态,我那半透明的内衣中诱人的曲线正隐约呈现,我那从碧姨处借来的香水正幽幽地占据着屋子的每个角落。
  一切,都是这么完美。
  李徘古背对着光,面容有些模糊,湿发上的水正顺着颈脖流淌至胸前,从那粉红的小小的樱桃尖尖处继续向下,最终落入浴巾深处,去和那理肤泉200ml爽肤水瓶子进行会师。
  在那一刻,我非常希望自己就是那滴水珠。
  “不欢,有事吗?”李徘古问。
  他的神色,十分平常,并没有问屋子里等待着太阳他或是被他太阳的那个女人的去向,也没有问我为什么要穿着几近透明的性感内衣站在这里。
  他的镇定让我的心开始发毛。
  见我不答,李徘古也没有追问,只是径直走到床头柜前,弯腰拿起手机查看。
  等他再度起身时,动作却停滞了--因我从后抱住了他的腰。
  静谧的夜,轻幽的风,诱人的香气,暧昧的灯光,一切都是如此适合做床上运动。
  我将脸贴在李徘古赤裸的背脊上,肌肤吸收着他背脊上清洁的水滴,很想时间就这么停止。
  但李徘古打破了沉默:“不欢。”
  我闭着眼:“恩?”
  “你的手放在哪里?”他问。
  “你的腰上。”我环住他腰的左手紧了紧。
  “我是指,你的右手。”
  右手?
  自然是在和水滴,理肤泉200ml爽肤水瓶子进行三方会议了。
  我抓紧时间,右手继续摸索着他那浴巾包裹下的成熟黄瓜。
  v=s(底)=πr2
  r和都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于是,v也相对增大。
  在脑海中迅速地进行了李徘古家圆柱体体积公式的计算后,我得出了这个令人惊喜的结论。
  很好,虽然这些年来使用了多次,但胜在质量好,并没有磨损一丁半点,反而越练越强。
  正在我陶醉于他的圆柱体时,李徘古一个转身,将我压在了床上。
  居然比李李吉还性急,我一边唾弃一边将长脚攀在他的腰上,深入浴巾之中,用刚磨过皮的脚心与他那光滑有弹性的屁股肉做进一步的深入接触。
  这个姿势是高难度的,幸好我平日有做瑜伽。
  为了让李徘古更欣赏我一些,我用脚大拇指与二指夹住了他屁股上的一块嫩肉,正准备用一种既能使其得到被sm的快感又不至于真正伤害皮肉的力气进行向左一百八十度,向右二百七十度的旋转时,李徘古的一句话让我保持着这个姿势,在接下来的十分钟内都没有动弹。
  “不欢,我喜欢你。”他说。
  我顿时激动得肉欲横流,当下只有一个眼泪花花的念头:不枉我刚才磨了那么多白花花的雪花状的脚皮啊!!!
  下一秒,他接着道:“可是,我不会爱你。”
  闻言,我横流的肉欲凝固住了。
  我看着李徘古,一寸寸皮肤地看,一个个毛孔地看,一根根汗毛地看去。
  他是认真的。
  隔了许久,我才问道:“这是什么意思?”
  “不单是你,我不会爱上任何女人。”他说。
  “可是,”我看着他依旧温柔如水的表情,喃喃道:“你明明对我这么好。”
  “我对任何女人都好。”他的眉宇仿佛蕴着雾气,柔和飘逸,水润的唇,却说着残忍的话:“包括刚才被你丢下去的那个女人。”
  “在你心中,我跟他们,是一样的吗?”我问。
  “不一样。”李徘古伸手,将我额上那缕叛逆的发归顺入黑丝之中,他的声音是一种低低的倾诉的姿态:“你是我的人,你没有自由。”
  随着时间的流逝,李徘古皮肤上沾染的沐浴后的热度也渐渐地消失,我感到有些冷。
  可我不死心,继续问道:“但你总归是需要一个特别的女人的,就像是你爸也有了碧姨一样。”
  “我需要的,是一个很强大的女人,一个谁都杀不死的女人,一个不用担心她安全的女人……但不欢,你还不够强。”
  李徘古的眸子上,蒙着薄薄的柔光,我努力地往里探寻,第一次发现,那深处,是不动声色的清冷。
  我明白了。
  但我没放弃:“至少今晚,你不能让我空手而归。”
  “如果我的感觉没错的话,从刚才开始,你的手,并没有空着。”李徘古很镇定地回答。
  是的,从被压下的那刻起,我的双手也放在了他那弹性媲美qq糖的小屁上,吃了很多的豆腐。
  李徘古不知道的是,当他说自己不可能爱我时,我非常想将手中的两瓣屁屁撕开,将他的黄瓜折断,直接塞进里面。
  不知这算不算是另一个意义上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错了,是小雏菊。


  (十四)

  我从李徘古的房间里出来了,不是因为他的话,而是因为--我那一直在吃他豆腐的脚不幸抽筋了。
  姿势过于高难度,不抽筋是困难的--原来吃豆腐也是个技术活。
  为了在他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我努力压住疼痛,一步步地走了出去。
  本想快速回到房间中泡泡脚,可在楼梯口,我看见了一只鬼。
  李李吉站在那里,双眼绿得像鬼片中常用的那种色彩,渗人极了。
  “为什么去这么久?”他问,声音和往常不同,就像是染上了厚厚的岩浆灰,听上去格外不舒服。
  “肚子有些痛,顺便上了个大。”我解释。
  闻言,李李吉沉默了。
  虽然披了件风衣,但在这楼梯口的通风处,还是挺冷的,我找个借口,准备溜回房间:“刚才拉着拉着,发现我那个来了,估计碧血洗银枪这种事你是不会做的,这床我们还是留在改日再上吧。”
  说完,我在那抽筋的脚上抹上色拉油,越过李李吉,准备开溜。
  李李吉却拉住了我的手臂,他的力气格外地大,像是要将我的手臂给折断,事实上,我的骨头开始发出恐怖的“咯吱”声响。
  “刚才,你进了徘古的房间。”
  李李吉用的是陈述句,也就是说,他什么都看见了。
  我点点头:“我房间的洗手间被堵住了,所以去他那借个厕所。”
  我发现自己撒谎的技术是很好的,脸不红,心不跳,就连膀胱也没缩一下,肛门也没紧一个。
  同时,我还发现,我撒谎的目的,是为了不惹李李吉生气--因为愧疚。
  但李李吉并没有接受我的好意,他的手,越握越紧,我的手腕,像是被一块烧红的烙铁给烫着:“何不欢,刚才在我房间中,你对我做的一切事,都只是练习是吗?只是为了勾引徘古而做的练习是吗?!”
  最了解你的人,便是你的敌人。
  我佩服说这句话的人。
  既然已经瞒不住,我只能承认:“是的。”
  接下来的几秒钟,发生了很多事情。
  比如,李李吉的额头冒出了闪电形状的青筋。
  比如,他的手,像是一把大刀般向着我的头挥来。
  比如,我承受了这一力量大得足以扇出我脑浆的一巴掌。
  比如,我稀里哗啦叮叮咚咚地从楼梯处滚了下去。
  后来,碧姨问我为什么不躲开这一巴掌,毕竟,凭我当时的身手,这件事是轻而易举的。
  我语气平淡,但气势却豪气万千地回答道:“是我欠他的,我该还。”
  然而事实却是,那时,尽管我的中枢神经不断地在发出指令,但那酸麻得快失去知觉的双脚还是一动不动地在回味着李徘古臀部光滑肌肤弹性肌肉的销魂滋味。
  牡丹花下死,是一件风流雅致足以流传千古的事。
  但为那暗藏着小雏菊的屁股瓣死,我认为不值得--为了激素催熟的黄瓜还差不多。
  所以我没有死,但我的右小腿,骨折了,最重要的是,我的头部遭到了严重的撞击,昏迷了五天。
  五天之后,我醒来,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两样东西。
  一是厚厚的石膏。
  二是一种能力--别人的动作,在我的眼中,似乎要比平日慢那么一拍--然而实际上,他们的动作并没有慢。
  如此一来,我便有更多的时间对突如其来的攻击做出反应。
  估计是因为某根神经被撞得异常了。
  不论如何,我算是因祸得福了。
  因为这,我不太恨李李吉了,决定最多爆下他的菊也就完了。
  我的这种能力对于干我们这一行的人而言,是极为有利的。
  前段时间,和合堂时常与清义帮作对,我们好几个场子都被他们砸了,小弟也被打伤不少。
  李封不是吃素的,当即展开还击,直接将对方老巢剿灭,从此,和合堂这个名号在江湖上消失。
  碧姨问我对这件事的看法。
  我的原话是:“实在是在是想不到这么有气势的事情是由一个黄瓜大小为隐形眼镜护理液瓶盖大小的人做出来的。”
  碧姨:“……”
  不管如何,这件事让各个帮派之间的关系开始紧张,碧姨认为,现在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阵势,估计不久之后,会重新进行大洗牌,到时,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估计是因为这个原因,李徘古来看我的时间减少,而偏偏事情就在他来看我的时候发生了。
  那天晚饭后,李徘古来到了病房中,正说着闲话,护士进来,拿着工具说是要为我换药。
  这是位新护士,而且是位大胸的护士,那两包子中的沟壑,深得和那雅鲁藏布大峡谷有一拼。
  起码是F罩杯。
  这么一对比后,我暗下决心,今晚定要在被窝中做按摩胸部一百下。
  这决心还没下热乎,我便发现了异样,那女的忽然转身,将一对大胸对准了坐在我床脚处的李徘古。
  先时,我以为这是一种赤裸裸明晃晃的勾引,但当看见她的手,向着腰间探去,像是按下了某个按键后,我才醒悟过来,这是一场暗杀。
  她的动作是很快的,没有给李徘古任何反应的时间。
  但在我眼中,还是慢了那么一小拍,就在这一小拍中,我伸手抓住李徘古的衣领,将他拖过来,按在了自己胸上。
  刚这么做完,那护士的胸前就“轰”地一声喷出两条熊熊火焰,将刚才李徘古坐着的地方给烧得焦黑。
  我赶紧抬眼,发现护士已经将上衣扯下,而她的胸前,戴着金属制作的bra,而这件bra的两点处,是类似枪口的东西,那火焰,就是从这里喷射而出。
  这武器,是多么地牛逼。
  我惊叹得连大姨妈都晚了一个星期才来。


  (十五)

  当然,大姨妈晚不晚来,那是后话了。
  当下,我只看见那名护士的手没有任何停顿地往腰间的按钮处伸去。
  又要发射?
  我彻底惊叹,话说那bra再怎么也是金属制造的吧,这么密集喷火,连续高温,这美女护士的两大包子难道不会被烤熟?
  可烤熟与否已经不再重要,因为眼前银光一闪,那把本应是用来削水果的刀直愣愣插入了护士那两道描画得如整装待发的精子一般的眉毛间。
  “咚”的一声,美护士倒下了,只见胸前那熏得热腾腾的包子抖动了两下,接着,便没了呼吸。
  发刀者,正是李徘古。
  我从一连串的变故中回过神来,盯了李徘古良久,开问:“你现在有什么想法?”
  “我想,”李徘古轻声道:“可不可以把我从你胸上放开。”
  我这才发觉,从刚才起,李徘古就被我给一直按在左胸上。
  我的力气够大,胸够凸,以至于他的脸颊有了微微的变形,不过丝毫无损他的俊美形象。
  我们的这个姿势,虽然实际上,是我在吃他的豆腐,可表面上,却是他在吃我的豆腐……不,包子。
  可李徘古这种迫不及待想要撑起身子的语句让我颇感不快。
  我一边将他的脸压在我的半个包子上,一边寻找着自己的失败点。
  当时的对话如下:
  我:“你嫌我的不够大?”
  他:“不是。”
  我:你嫌我的不够软?“
  他:”不是。“
  我:”你嫌我没有直接露肉给你垫?“
  他:”……不是。“
  男人心,海底针。
  我没了耐心,直接问道:”那是为什么?“
  ”因为,“李徘古看着门口,轻声道:”李吉在看。“
  我将视线也跟着他一起转动,清晰地看见了站在病房门口的李李吉。
  虽是五月的天,可他的眼睛,却如雪山之巅的冰,仿若积聚了几千年的寒冷。
  就这么,看着我们。
  在那一刻,时间停顿了,病房中,只有糖醋里脊的香气萦绕--李李吉的手中,正端着一盘热气腾腾的糖醋里脊。
  看来,他是特意来看望我的。
  我吞口唾沫,用手拍拍自己左边那闲着的包子,犹豫地向李李吉道:”这里还有空位,要不,你也来躺躺?“
  此言一出,房间中某两个人后脑勺上渗出了拳头大的汗滴。
  接下来,李李吉什么也没说,直接转身走人。
  看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偏转过头,将脸埋进枕头中,心内,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滋味,如蚂蚁一般,在啃食着我那刚因暗暗吃了李徘古豆腐而升起的快乐。
  那种感觉,越来越强烈,我的眼角,落下一滴泪,无声地湮灭在枕头中。
  李李吉一个转身,留下我萧索的眼神以及……咕咕作响的肚子。
  天杀的李李吉,居然带走了本来应该属于我的那盘子酸甜滑嫩,可口酥脆的肉!!!
  直叫我泪盈于睫。
  这次的暗杀,确定是由和合堂的余孽搞出来的,帮内顺藤摸瓜,就这么把那帮子人给灭了。
  可是碧姨不这么看,她认为,和合堂只是一枚棋子,一枚用来试探清义帮实力的棋子。
  真正的大boss,是在后面。
  经过这一次的暗杀,李徘古下令,今后任何人进出我的病房,都必须要搜身,确定没有任何具杀伤力的武器后才得以入内。
  这个命令一下,我的人气陡然升高,许多帮里的兄弟都争着抢着来为我站岗--因为上次的袭击,进我房间的女护士首先被检查的,就是那bra。
  这帮巨色的狼们吸着口水,搓着双手,双眼色兮兮的模样直接导致没女护士敢来帮我洗澡。
  为此,行动不便的我整整臭了两个星期。
  杯具。
  长久住在医院太不方便,等伤势稳定后,我便回了李家,可行动不变,脚上还是打着厚厚的石膏。
  李李吉自从上次来医院看见我胸部长了个李徘古之后就再也没来过。
  回去之后,他对我的态度变得冷淡。
  我并不是指他以前跟我有多哥俩好的意思,只是,以前每天他有事没事都会来找我吵架打架,我们之间的气氛,是热火朝天的仇恨。
  而现在,在走廊上看见我,李李吉给予的,只是冷冷的一瞥。
  随之,擦身而过,衣裳摩擦出的,是疏离与漠然。
  我想……这孩子的青春期延迟了。
  但我并没有说,他就不来惹我了。
  这次回来,李李吉有了个比他的花剑更厉害的武器--一条狗。
  一条尖嘴猴腮,精心剃过毛,看上去非常像是过去深宅大院的老爷们收的排行四五六的整天眨着漂亮眼睛想坏主意的小妾。
  这条狗的使命,就是不停地和我作对。
  第一天,它在我的拖鞋中拉了一堆黄金,我不幸中招。
  接着,亲眼看着我在洗手间中费力冲洗染黄金的脚,这才转身,摆着那滴溜溜圆的屁股,扬长而去。
  第二天,它将一只奄奄一息的老鼠给放在熟睡着的我的枕头边。
  接着,亲眼看着我因惊吓而倒在地上痛得面部扭曲,手脚抽筋,这才转身,摆着那滴溜溜圆的屁股,扬长而去。
  第三天,它将我衣柜中所有上衣的两点处全咬成了洞洞。
  接着,亲眼看着心疼得滴血埋头嚎哭的我,这才转身,摆着那滴溜溜圆的屁股,扬长而去。
  我很明白,这一切,都是谁教导出来的。
  在第四天中午,我,碧姨,李徘古以及李李吉正围坐在餐桌前吃饭,小妾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攻击。
  她跳上桌子,优雅地抬起自己那纤细的右后腿,在我刚吃了一块的黑胡椒牛排上,喷洒了黄色的尿液。
  我看着我那被玷污的黑胡椒牛排长达一分钟,再抬起眼,看见了李李吉和小妾同时勾起的嘴角。
  完成了使命,小妾像往常一样,摆着那滴溜溜圆的屁股,准备扬长而去。
  但这一次,我抓住了它的一只后腿,抬起,让它两后腿呈一百八十度平角。
  这个动作,让它那娇粉鲜嫩的肛门完全暴露。
  于是,我毫不客气地,将裹着餐巾的食指快速插入那粉嫩,毫不留情地旋转一圈。
  然后,抽出,收工,离席。
  从那之后,小妾再也不敢来惹我,每次看我的眼神,都充满了恐惧。
  但它看着我那根破了它处的手指,却充满了默默的难以启齿的眷恋。
  居然遇见了gay属性的狗!
  我仰头长啸,接着钻被窝睡觉。


  (十六)

  和合堂虽然灭了,但暗地里的那股阴暗势力并没有罢休。
  我知道对其用这种形容是很没有立场的,毕竟我们帮在旁人眼中也是那统治世界的邪恶淫荡力量之一。
  可再怎么,我也白吃了清义帮这么多年的肉,因此,在我的口中,清义帮乃是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的重要力量。
  我们的存在,是必然的,是必须的,是国家机器赖以生存的重要基础。
  举个例,同样是从背后偷袭,别帮的人做就是小人行径,我帮的人做就是有勇有谋。
  同样是被人追着打,别帮的人逃跑就是胆小如鼠懦弱无能,我帮的人逃跑就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同样是去找小姐,别人帮的人去就是下流,我们帮的人去就是风流。
  所以说,我还是挺立场分明的一个人。
  李封并不常回家,一个月能在家里待上一两天就不错了,因此碧姨很闲,时常出去购物。
  本来,她是打算把我培养成她志同道合的购物伙伴,但带我出去一次后,便放弃了这个念头。
  我觉得我挺无辜的,其实我没做什么,只是还了下价。
  碧姨那次带我去的,是家大牌子的专卖店,装修典雅豪华,很符合品牌气质。
  一见碧姨来,经理便将店清空,专门供碧姨一人挑选。
  可想而知,碧姨平时在这里是怎样的花钱如流水。
  碧姨的名言是:“如果你不帮自己的男人花钱,总会有其他女人帮他花。”
  我边吃着店员递上来的精致点心,边观看着店内的东西。
  确实是黑店,比我们清义帮开的夜总会还黑,一个小小的耳钉都要几千银子。
  碧姨让我随意挑选,要什么她都会给我买下。
  左看右看,我选中了一条项链,店员妆容精致的脸上,饱满晶莹的唇露出完美的笑,像是用尺子量过般标准:“小姐好眼力,这是新款,您戴上是再合适不过。”
  但一问价格,五位数,够我吃十年的肉了。
  碧姨让店员帮我包起来,但我却按住,用灼灼的眼神看住那位小姐,一字一句地说道:“去掉后面的两个零,我就买。”
  “咔”地一声,店员的面具妆容撕开了一条缝:“对不起小姐,我们从不许还价的。”
  我善解人意:“那就送赠品吧。”
  接着指着那边一排同样是五位数的衣服:“那边五件,全包起来吧。”
  “擦”地一声,店员的面具妆容掉了一大块:“对不起小姐,那衣服不是赠品,是新品。”
  我自认很好摆弄:“没关系,我不介意的。”
  “噼噼啪啪”,店员的面具妆容支离破碎:“小姐,您在开玩笑吧?”
  我笑着拍拍美女的香肩,道:“还是被你看出来了。”
  店员松口气,伸直摇晃的腿。
  我的手如指点江山般往皮包柜台一指,接着道:“单单那五件赠品怎么可以,起码要加上那边的五个包包才行……好了,全部包起来吧。”
  店员彻底崩溃,静然默立,眼泪如那面条般粗细。
  从此之后,我成为那间店的杜绝往来客户,只要我出现在店前十米处,马上便有俩肌肉鼓胀得如同刚吃了菠菜罐头的大力水手Popeye般的保安冲出,站在门口,警戒般地盯着我,身边还带着一条土黄色旺财,呲牙咧嘴,严阵以待。
  为了不被我连累,碧姨从此出门购物再也不带我了。
  我觉得还好,只有生命中有肉,其余的,都可以随便。
  然而在我脚刚拆下石膏没多久,碧姨却主动提出要带我去买衣服。
  在屋里闷了许久,能出去透下新鲜空气也是好的,我坐上车,略带感激地说道:“碧姨,为了带我散心,你居然宁愿冒着被那些店列为黑客户的危险。”
  碧姨红色的嘴唇僵硬了片刻,接着,她果断地向司机报了一个距离李家两个小时的车程,她平时绝对不会去逛的店。
  我饱受打击。
  而两个小时后,则是那家店的店员饱受打击,那个接待我的小姐当场辞职。
  因为我试图通过买一个小小的钱包而得到一个铂金包做为赠品。
  几年后我再去时,门口照样是两个大力水手外加一条旺财。
  逛完后,碧姨带着我到露天咖啡厅里坐着。
  阳光下,碧姨的皮肤依旧紧致光滑,多年的养尊处优让时间的残酷在她身上失效。
  她的美,沉淀成了一种韵味,举手投足,便是一阵隐形的香气,粘着人的心。
  她穿着贴身剪裁的黑色洋装,更衬得雪白的手臂柔若无骨,整个人艳光四射,吸引了无数过路男人的眼球。
  碧姨,就和我第一次见到她时没什么两样。
  碧姨也和我想到了同样的事情上:“不欢,你一直没变。”
  虽然是碧姨,但我还是得愤怒一下。
  话说,我的胸从一盆地变为高原,那是硬着头皮灌下多少碗猪蹄汤的结果,碧姨怎么能对我胸前苦心经营出的伟大视若无睹呢?
  碧姨接着说道:“不是身体,我是指,你的内心,还是那么倔强,强悍,充满了生命力,不论把你丢在什么地方,都能活得好好的。”
  我不赞同。
  要是您把我往那没肉的地方一关,我三天不到立马上吊。
  一切对话都有个中心,之前那些只是铺垫,碧姨开始了重点:“不欢,知道我为什么会收养你吗?”
  我摇头。
  其实,那答案很可能我隐约知道,但不耐烦去想,因为碧姨会主动告诉我。
  果然,接下来,碧姨道:“其实,在你出生前一年,我和你妈妈就很少见面了,当时我跟了李封,而她却只跟了你爸爸那样的小组长,女人的心太小,自然有了嫌隙。所以,我和她之间仅剩的感情,最多也就是促使我拿出点钱将你随便托付给谁,也算是仁至义尽了。可是当我坐在车中,看着你被大狗追赶,手掌却依旧坚定紧握住食物,看着你毫不畏惧地攻击那条体型比你还大的狗,看着你脏兮兮的脸蛋上镶嵌的那双蕴着光的猫眼,那一刻,我便知道,我不能让你在那乡间埋没,我决心要好好地打磨你,让你成为一个成功的女人。”
  我将咖啡杯放在嘴边啜饮,白色的瓷杯盖住了口鼻,心里暗暗犯嘀咕。
  打磨?
  我说亲爱的碧姨咧,只有假冒成石头的金子打磨打磨才能恢复原状发光发热耀人眼的。
  你说我要是那假扮成石头的屎壳郎推的那堆屎呢?那您岂不白给我吃了这么多年的肉。
  亏大了。


  (十七)

  “但是,一个成功的女人是不应该被男人牵绊住的。”碧姨看向我,眼睑上涂抹着大地色的眼影,妆容优雅,蕴着妩媚:“不欢,不要再迷恋李徘古。”
  “可是,我并不想成为一个成功的女人,我只想有肉吃,有人爱我。”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反驳碧姨。
  可是语气顺畅,没什么忐忑,估计说的是心底话的缘故。
  “你认为他会爱你吗?”碧姨也问得顺畅,毕竟说的也是心里话。
  是的,李徘古明明白白地告诉我,他不会爱我--即使是在我的脚夹着他腰的时候,即使是在男人意志最薄弱的时刻。
  “可是,他对我很好,就像碧姨你一样。”我握着咖啡杯,杯缘是温润的光滑。
  “那么,如果有一天,我和他为敌了,你会帮谁?”碧姨问,她咖啡杯边缘印着红唇淡淡的印记,像是另一张嘴。
  “两个我都会帮。”我说了实话。
  碧姨和李徘古,都是我在世上最珍惜的人,我不能看见他们当中任何一个受伤。
  “最怕的,就是到时你两个都帮不了。”碧姨垂眸,秀丽的额头似乎泛着一点点光,带点黝黯。
  我心中有两个问题。
  第一,为什么碧姨要提出这样的假设。
  第二,为什么到时我会谁都帮不了。
  可是我来不及发问,因为接下来,我的注意力像是被黑洞吸卷般附着在了碧姨身后那桌的客人身上。
  那是个男人,穿着西装,戴着眼镜,夹着公文包,长相平凡,像是世界上千万个普通上班族中的一员。
  他有一种引不起任何人注意的特性。
  本来,我也和其他人一样,压根就没想着看他。
  可是几秒钟前,当他将手伸入桌上的公务包时,我便像是只受到威胁的刺猬,顿时竖起了浑身的刺。
  这也是我因祸得福而拥有的附带能力。
  只要是想发动攻击的人,他身体周围的磁场便会发生变化,而我,则可以及时感受到这种变化。
  我悄悄地看着那个男人,他将公文包放在自己桌子面前,将手伸入,姿势似乎是在从公文包中掏出什么文件来看。
  可是我却发觉,他露在公文包外的手腕,在用力,像是准备按动什么东西。
  到地下室练枪也是我每天必修的功课之一,练了十年,我自然清楚当一个人准备扣动扳机时,他的手腕是怎样的。
  就和现在那男人的手腕一样。
  其实,从他将手伸入包中,到拿起藏在里面的枪,扣动扳机,这一系列动作是很快的。
  但在我的眼中,却分解成一个个详细的动作,还是很快,却给了我足够的思考时间。
  他的目标正是碧姨。
  我本来想伸手按下碧姨的头,但如此一来,她的脸会浸到咖啡中,妆容尽毁。
  我本来想将碧姨往后推倒,但如此一来,她会跌倒在地,裙下风光完显。
  哪一种,都会让碧姨难堪。
  所以,我只能用最简单的方法--快速脱下脚上的高跟鞋,将其当成板砖,向着男人丢去。
  感谢和我打斗了十余年的李李吉,我的高跟鞋细跟准确地钉入了男人的前额。
  那刻,男人倒地,在手夹带着公文包呈现四十五度角时,子弹从包底射出,对着天空咆哮了一声。
  咖啡店店员以及少量顾客都震惊了,整半分钟后,才听见几声醒悟过来的尖叫。
  而此刻,我们已经在闻讯赶来的保镖掩护下离开了现场。
  余下的残局,自然有人留下收拾,是不用我们担心的。
  回家的路上,碧姨沉默着,我也一样--她需要安静,我就给予她安静,其他任何事物,也是如此。
  终于,在车行驶到一半时,碧姨开口了:“不欢,你真的不打算告诉我?”
  碧姨的声音挺严肃的,和平时不太一样,我心一凛,只得坦白:“好,我说……碧姨,你那罐眼霜,确实是我偷偷挖了一半去。”
  碧姨眼角微颤一下,顿了顿,道:“我是指,你的身体似乎有了某种变化。”
  碧姨并非媸颜陋质,估计是从上次我救李徘古以及这次事件中看出我的反应较平日敏捷许多,自然有所怀疑。
  其实,我并没有想要瞒碧姨的意思,只是觉得没有说的必要。
  既然碧姨想知道,我也就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
  仔细地听完后,碧姨又是沉默,我则继续转头,数车窗外的树玩。
  当数到第九十八棵时,碧姨重新开口:“这件事还有谁知晓吗?”
  我认真地想了想,摇头给出答案。
  “谁也不要再告诉,特别是徘古。”碧姨郑重嘱咐。
  “为什么?”为什么李徘古要特意地提出来。
  “你的反应速度,是一个顶级保镖特有的,李徘古自然需要你的能力,我不想你将来的身份,只是他的保镖。”碧姨说出因由。
  “可是,我挺乐意的。”我耸耸肩;“当他的保镖,可以随时和他,和碧姨你待在一起,没什么不好。”
  “不欢,你胸无大志。”碧姨凝眉。
  我掀起自己的T恤,仔细看了看胸口,雪脯一片,确实没有大痣。
  可当我这么做了之后,车“吱呀”一声开了个“s”型。
  抬头,发现前面的司机哥哥脸颊边是一大片可疑的红印。
  估计是我随地掀衣服惹的祸,赶紧将衣服放下,顺便黯然一下--碧姨要像我这么做,绝对会引发鼻血喷泉,看来,我何不欢道行尚浅啊道行尚浅。
  越想越不甘心,便像倾城站在皇宫屋顶上那样,将衣服一会掀起,一会放下,再掀起,再放下,又掀起,又放下……
  就这么,我们这辆车就在公路上一直弯曲。
  一会是“s”形,一会是“e”形,一会是“x”形。
  最后,为了全车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着想,碧姨终于制止了我这种严重的女流氓行为。


  (十八)

  回家之后,碧姨和往常一样,回卧室去洗澡泡脚了。
  来去都是坐车,根本不累,我没事干,便来到地下室的练枪房中练习射击。
  打了十多发,成绩不错,只有一个八环,一个九环,其余的都正中红心。
  从小开始练,有时一站就是两个小时,手一直举着,久而久之,肩胛上便有了毛病,时不时酸痛,那滋味才叫一个销魂,发作起来恨不得将皮划开,把里面那根神经给扯出来揉揉。
  此刻,老毛病就不幸犯了,便准备再打个五法就停下来休息。
  可正当打到第二发时,刺猬警备系统又开始报警。
  接着,眼角一瞥,发现一把亮锃锃的锋利无比的小刀正向着我的喉咙刺来。
  速度在接受范围内,我矮身一躲,小刀堪堪擦过衣领,姿势潇洒自然--如果不是矮下去的头撞在了来人的黄瓜上的话。
  准确地说,是额头撞上的,话说,那根黄瓜还挺硬的,我的额头有些发红。
  没有豆腐要创造机会吃豆腐,吃了豆腐就要假装没吃到豆腐。
  我秉持这一理念,挺立起身子,一跃,跳到离那刺客三米开外的地方站定。
  正准备貌似无辜兼正气凛然地大吼一声“来者何人”,但看清那人时,我心里的花,那是朵朵怒放,开满田野,大地飘香。
  因为,我又一次吃了李徘古的豆腐--刺客,就是他。
  取下耳塞,我摸摸额上的淡淡红印,接着冲过去,殷勤地问道:“不好意思,没看见是你,没撞痛吧?”
  “没事。”李徘古淡淡一笑,企图将我的目光从他的受伤处拉回来。
  但我辈立场一向坚定,盯着他黄瓜的目光仍是炯炯,那温度,再高个一两度,就能将他的裤子给烧出洞来--当然,这也是我所期望的。
  “怎么可能没事呢?我的头都痛了,难道你的小头还能有我的大头坚硬?”我的表情,够傻够天真,但我的心思,却是很黄很暴力:“多说无益,赶紧把伤处掏出来我仔细检查看看。”
  毛爷爷说过,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我边说,边将手往他的胯下探去,但李徘古却及时擒住了我的手,继续微笑,恍若春风:“我没事,真的。”
  说完之后又补充道:“你应该对我的质量有信心才是。”
  我丝毫不死心,手上用力,向着黄瓜前进前进前进进,一边继续很傻很天真地笑:“话不是这么说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有没有事,得亮出来才知道。”
  人在禽兽状态时,会爆发出很大的潜力,就像现在的我一样,精,气,神,都蹭蹭蹭满格,那力气大得连李徘古都有些吃不消。
  眼见着我的手就要接触到重点时,李徘古忽然低头,用唇瓣轻擦过我的唇。
  他的唇,柔和,略带点点湿润,有股淡雅的气息。
  虽然只是0.1秒的接触,但已经足够让我神魂颠倒,昏得厕所在哪边都找不着了。
  “我很好,真的。”李徘古将我推在墙上,重新掌握了主动权。
  反正已经落了下风,再妄想也是枉然,我干脆恢复了凛然不可侵犯的神色,问道:“你怎么来了?”
  “听说你和碧姨在刚才遭遇到刺杀,我来看看你的情况。”李徘古伸出手指,在我的鼻尖上轻轻滑动着。
  “目前本人情绪尚稳定。”我的言下之意是,如果李徘古的手再不收敛一点,很可能我就爆发了。
  “听说,是你救了碧姨,是吗?”李徘古的手指似乎恋上了我的鼻尖,不断地逗弄着。
  我点头,两只眼睛不自觉看向他的手指,有成为斗鸡眼的倾向。
  “而上次,你也成功地救了我。”李徘古重复着一个事实。
  我再次点头,动作加重了些。
  倘若李徘古是想着人情债,肉来偿,我是非常乐意接受的。
  但李徘古和我的思维不太一样,他继续道:“刚才,戴着耳塞的你更是身手矫捷地躲开了我的偷袭。”
  听到这,我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也隐约猜到李徘古已经晓得了一些事情。
  “不欢,你还是打算瞒着我吗?”
  他的手指在我的人中处停下,我呼吸的热度,笼罩着他那干净的指甲。
  碧姨千叮万嘱,让我务必要瞒住李徘古,但我并没有答应。
  我将一切都告诉了李徘古,只隐瞒了碧姨的那些话。
  听闻之后,李徘古的手指,来到了我的眼睑之上,沿着眼睛的线条慢慢游走。
  指端的凉润,让被碰触的地方一片清明。
  “还记得刚到我家那天夜里,在阁楼中,你答应我的事情吗?”李徘古问。
  当然记得。
  在那个只有纯白月光的阁楼中,在肉香萦绕中,在李徘古的温柔包围下,我答应了李徘古。
  从此,我是他的人,不论他说什么,我都要照做。
  “现在,你是需要我做什么吗?”我问出了脑海中的疑问。
  “你愿意吗?”他问。
  “愿意。”我答。
  “即使在还不知道你需要做的事情时?”他问。
  “不论你说什么,都要照做。”我答,没有一点犹豫:“这是我们的约定。”
  李徘古看着我,目光如水温柔,可是那黑色的水,虽然洁净,却并不透底,谁也看不透水面下是剧烈的翻滚,还是表里如一的沉静。
  “不欢……不欢,我的不欢。”
  他喃喃地念着我的名字,当听见最后我名字前的定语时,我的心,像是在热水中泡着,暖意横流。
  接着,他捧起我的脸,吻上了我。
  很文雅的一个吻,只是四片唇瓣的轻触,但我却感觉浑身像是着了火,并且那火苗,全都迅速地聚集在了嘴唇上,唇瓣下的血液,像是煮沸的小米粥似地,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泡。
  我希望那温度能够将我的唇融化为胶状,永永远远地粘在李徘古的嘴上。
  可惜,这个属于我和他的初吻并没有持续多长的时间。
  李徘古的手机响起,他只能放开我接听。
  最近这段时间,他似乎变得很忙碌。
  对着那边说了几句后,他挂上电话,抚摸着我的脸颊,最后在我的额头上一吻--隔着刘海,没什么太大的感觉。
  “有事要出去一下,晚上回来再来看你。”他说。
  目送着他离开后,我心绪如那澎湃的海洋,起伏不定,为了发泄下因为李徘古的碰触而变得过多的精力,我重新戴上耳塞,开始射击。
  但也才射了五发子弹,我又直觉般地感觉到身后又有人。
  取下耳塞,转身,看见了身后的李李吉。
  也许是灯光的阴影,他的脸色似乎暗暗的。
  我都怀疑他是否是像我一样偷了碧姨的阴影粉,涂了全脸。


  (十九)

  在李李吉动唇时,我挑了挑眉毛。
  毕竟,自打从医院出来后,他就没怎么和我说过话了。
  究竟这破冰的第一句话会是陈旧的“臭叫花子”,还是财迷的“还我钱”,或是咆哮的“滚出我们李家”,还是羞涩的“那瓶开塞露再给我带一瓶吧”呢?
  我好奇心大炽。
  然而,我错了。
  李李吉动嘴唇,并不是为了说话,而是为了--强吻我。
  他如一条看见了骨头的狗,如一朵闻到了牛粪的鲜花,猛地扑过来,一把将我给按在了墙上,接着,唇狠狠地撞上了我的。
  我的唇瓣,被他的重力给碰撞得麻木了,少顷,还浸出了热的液体,淌在舌上,满是甜腥的气息。
  他的舌,像是嗅到了新鲜血液的在古堡中沉睡了千百年的吸血鬼,再多的藤蔓与十字架也抵挡不了它饥渴的进攻。
  强势地进入,粗暴地缠绕,毫无柔情地吮吸。
  话说,此刻的李李吉,就像是一台绞肉机,努力地要将我的口腔搅成碎渣。
  我伸手,扯住了他的头发,死命地往后拽。
  可头发都扯了一小把下来,李李吉却像是没有痛觉般,依旧在肆虐着我的唇。
  他闭着眼,但那薄薄的眼睑包裹着的,却是显而易见的冷怒。
  已经将初吻给了他,我认为李李吉可以算是吃了我很大一块豆腐。
  可现在看来,他估计是吃我的免费豆腐吃上了瘾。
  这可不是好现象。
  所以,我深吸口气,手肘一拐,用力地将他的脸给撞歪了。
  趁着他吃痛的当,赶紧跳开,离他三米远。
  “你有没有意识到一件事?”我拿出纸巾,擦拭着嘴唇上自己的血液和他的唾液。
  “什么?”李李吉看着我,冷冷地问。
  “刚才你的举动,相当于和你哥哥间接接吻了。”
  “……”
  李李吉右边颧骨处,被我手肘撞击的地方,有块红印。
  刚才我下手用了十分的力气,估计等会便会青紫。
  从兄弟bl禁断中清醒过来,李李吉继续冷面冷声:“为什么,无论徘古要你做什么,你都会照做?”
  我回答得快且自然:“因为我喜欢他。”
  他再次反问也迅速:“为什么你喜欢的是他?”
  “因为他对我好。”我何不欢一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你真是蠢到流脓。”李李吉对我进行了新的恶毒的评价:“他根本就是在利用你!”
  “可是,”我重新拿起了放在台子上的枪,瞄准了李李吉,眯起一只眼,笑了:“可是,在你要打我时,是他抓住了你的手。在我因为伤了你而被关进阁楼饿得前胸贴后背时,是他给我送来吃的。当梦魇时,是他冲到我房间将我唤醒,并抱住我。当我因为练习而擦伤皮时,是他扶起我,为我上药。当我生病怕苦不肯吃药时,是他坐在床边一勺勺地喂我……我要的好,并不多,这些,也就够了。”
  枪口,黑得渗人,但李李吉没有动弹,只是很安静地站在原地,像是连身体的每一根汗毛都被凝固住了。
  我微笑着,按下了扳机。
  只听见空洞的响声--里面并没有子弹。
  丢下枪,我走出了练枪室。
  至于李李吉是什么时候离开的,那就管不了这许多了。

  那个杀手的身份很快就被查出,是宋联帮的人。
  敢动清义帮老大的女人,这分明就是不给李封面子,当即,清义帮展开反击,双方又是一场恶斗。
  我在李家城堡中,倒没怎么目睹真实的血腥,但那气息,还是感受得到的,暖热的,粘稠的,扑在人的面上,很不舒服。
  碧姨说,李封早已经对宋联帮的人看不顺眼,决定趁此机会,干脆将他们一举拿下。
  可是李徘古不同意,他认为宋联帮是遭人暗算。
  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我们清义帮正在遭人暗算。
  先是和合堂,现在又是宋联帮,在这背后,肯定是有一股力量在布置着一切。
  要嘛就是借清义帮的手消灭这些二等帮派,要嘛,就是将清义帮推到风尖浪口上,成为靶子。
  可是李封固执己见,根本听不进李徘古的话,仍旧吩咐手下准备杀向宋联帮。
  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在他们父子讨论这件事时,我就站在书房外边吃薯片边偷听。
  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李家二公子李李吉也这么做了,不过他偷听得挺认真的,嘴角抿得紧紧的,就连我将沾染了薯片碎屑与油迹的手指放在他肩膀上重复重复再重复地擦拭着也没有察觉。
  而里面的争吵声越来越大,终于,我听见李徘古冷着声音道:“爸,现在不是只顾一时痛快的时候,你的决定关系着全帮上下这么多条性命。”
  “我也提醒你,现在我还是当家人,还轮不到你来指手画脚。”李封也动了气:“好了,出去吧,我累了,不想回家还要跟自己儿子吵架。”
  里面沉默了至少有一分钟之久,并没有人出来。
  当我将手伸向袋中最后一片薯片时,李徘古安静地说了一句话:“难道你忘记,当年也是因为你的武断,害得我和李吉失去了妈吗?”
  最后一片薯片从我的手中逃脱,落在了地毯上。
  因为一阵清脆的“啪”声从里面传来,通过前因后果的分析,百分之九十九的可能是李封打了李徘古。
  果然,下一刻,我就看见李徘古开门,从里面走了出来--嘴角有着一丝血迹。
  他目不斜视地,像是不认识一般,从我们身边走过。
  其实,在那一刻,我也似乎不再认识他。
  李徘古的面目,因为嘴角的血而变得陌生,像是罩上了一层寒霜,将温润全部冰封。
  还是说,现在的他,才是真实的?
  见他离开,李李吉忍不住,准备冲进书房和李封理论。
  在他移动脚步时,我将手放在了他的肩膀上。
  李李吉转过头,投来坚定的一眼:“不要拦我。”
  接着便冲进书房。
  我将停在空中的手收回,灯光下,指腹和指甲处还是残留着薯片的油光。
  这个李李吉,我手还没擦干净呢,他就跑了。
  实在是不厚道。


  (二十)

  李李吉和李徘古自然不是从石头缝中蹦出来的,除了李封这个瓶盖爹爹,还有一个很早就去世的娘。
  碧姨说,其实清义帮严格说来,算是大李小李外公家的,李封当时是入赘。
  这个事实让我确信李封其实是很有人格魅力的--否则也不会只凭着胯下的小瓶盖而入了大小姐的眼。
  碧姨说,在李徘古六岁,李李吉三岁那年,两人的母亲在一次别帮的暗算中死去。
  据说,李徘古当时是在场的。
  依照今天书房中的对话,李徘古似乎一直对他妈妈的死没有释怀。
  我承认我是阴暗的。
  因为我决定趁着现在,趁着李徘古身心脆弱的时刻跑去安慰他,用尽浑身解数,让他意乱情迷,让他欲火焚烧,让他禽兽不如。
  当然,必要时,我也可以对他禽兽不如一番。
  当即,我拿着药品潜入了李徘古的房间。
  门没锁,自己打开,便走了进去。
  李徘古背对着我坐在床沿,台灯的光照不到他的背面,他整个人像是浸泡在阴暗的水域中。
  我缓步走去,紧挨着他坐下。
  他的嘴角,破了皮,只是草草擦拭去了血迹,显得有些青紫。
  我开始温柔而体贴地为他敷药,纤手沾上清凉的药膏,抚上他的嘴角。
  涂着肉桂色指甲油的手指,不时地抚弄着他的唇瓣,那柔软的,凉润的唇瓣--如色彩斑驳的蛇,时不时吐着信子,在诱惑,在勾引。
  装作不经意地,一个偏差,药膏粘上了他的唇。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基本原则,我决定要帮他处理掉。
  于是,伸出貌似娇嫩实则狰狞的舌,向着他的唇凑去。
  碧姨说过,女人的很多微小动作都能引爆男人的强大欲望。
  我希望,自己这么一做,就会成功地激发李徘古的兽欲,他就会激动,就会亢奋,就会将我压在床上,为所欲为。
  我的意思是,任由我为所欲为。
  然而,就在我的舌即将要碰触上那对嫩唇时,一双手将两者隔绝。
  “还是我来帮哥擦吧。”手的主人李李吉冷声道。
  这件事给了我一个血淋淋的教训,做男女之事前,一定要锁门。
  李李吉没有再给我接近李徘古的机会,当即坐在我们中间,一屁股将我给挤开。
  我大恨,但无可奈何,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兄弟情深。
  越看,血液越是沸腾,为了不活受罪,便决定提早退场。
  但李徘古将我叫住,并提出一个要求--明天,我要陪他去赌场。
  并且,是以他女人的身份。
  李李吉当即反对:“她能做什么?只会误事,派其他人去吧,帮里有能力的女人多了去了。”
  可李徘古坚持己见:“是时候让不欢出去见识一下了。”
  李李吉也不服输:“她个土包子,懂什么,带出去只会丢我们帮的脸。”
  这样争论下去完全是浪费时间,李徘古决定采取民主的方法:“不欢,你的意思呢?”
  “我愿意。”说这句话时,我仿若穿着白纱,站在圣坛边,含情脉脉地看着对面的徘古新郎。
  叮嘱了下注意事项后,李徘古说自己要休息下,让我和李李吉出去。
  走出他房间门,我还是处于如魔如幻,风中凌乱的境界。
  毕竟,李徘古的女人,这个名号对我的诱惑是相当大的。
  入境太深,我一时对李李吉没太设防,于是,在拐角处,我再次被他给推抵在了墙上。
  他的手掌,捏着我脸。
  并不是偶像剧中那种紧捏下巴让女主角的脸蛋看上去更锥子更楚楚动人更引起人ooxx欲望的捏法。
  而是将我的下半部脸的肉全都挤在了一起,让我的脸蛋看上去很浮肿很像只团子很引起人想痛扁一顿欲望的捏法。
  对一个花季少女做出如此惨无人道的事情,我再次确定李李吉不是个男人。
  拐角处的灯光有些暗,更映得他那双漂亮的眼睛黑得晶亮:“何不欢,你明天不准去!”
  “我一定要去。”我抬起我那张依旧在被他揉捏中的变形的脸道。
  “你知不知道,你在哥身边这么一出现,马上就会有多少把枪在暗中对准了你!”李李吉开始威胁我。
  当然我明白,他的威胁也是事实。
  “我想,徘古让我去,自然有他的道理,难道你连他也不相信吗?”我问。
  谁知,这么一说,他手上更加用力,我的五官已经快像不同色彩的橡皮泥一般揉在了一起,成为一团。
  “他根本就不在乎你!否则他就会让你一直待在李家,永远也不出现在众人面前,永远地把你给保护起来!”李李吉几乎是低吼着说出了这番话。
  我的脑子转了几转,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你的意思是,你在乎我,所以才不让我出去抛头露面?”
  这句话对李李吉的杀伤力,那是相当的大,顿时,他像是中了天下最厉害的某某掌,脸部的血管通通爆裂,红得像是只熟透的虾子。
  “我只是不想你死,那样我就没有可以恶整的人了。”李李吉不知为何,声音中有点气急败坏的味道:“总之,我定会用一切手段阻止你明天和他一起出现!”
  抛下这句誓言,李李吉转身就走。
  但一步还没踏出去,就“咚”地一声倒在了地上。
  我将用来砸他的古董花瓶给放回旁边的装饰架上,接着吹吹手上的灰。
  李李吉啊李李吉,所谓的阴谋诡计都是要背地里搞才有质感,像你这么大声叫嚣着的,只有被砸的份。
  接着,我趁四下无人,将昏睡中的李李吉给拖到了阁楼上,用粗绳把他的四肢绑得牢牢实实的,就像是那待蒸的螃蟹,动弹不得。
  这样,明天就没人来打扰了。


  (二十一)

  第二天我起得挺早,抓紧时间梳洗打扮,整一个半小时后,终于消停。
  站在穿衣镜前,最后仔细端详一番。
  抹胸小礼服,有着完美胸线,让我胸前的两坨雪白更加丰满。
  刚刚过膝的长度,恰好地露出了笔直的纤细小腿。
  黑色的丝绸料子衬托得肌肤更加雪白莹透。
  脖子上那串珠式的复古项链,如点睛之笔,在妩媚性感之余,更增添了一丝神秘。
  长发盘起,在脑后松松地挽了个髻,随意地散落了几缕发丝,顾盼之间,不经意地抚过颈部,散发着若有若无的风情。
  我从悟空那借了双火眼金睛,仔细检查着身上的每一点细微之地--再怎么说,这也是第一次和李家大少爷出场,不能丢他面子是不。
  正聚精会神,忽见大李在门口站着,手中提着一双小山羊皮黑色高跟鞋,仿牛角的鞋跟,镶着璀璨碎钻的鞋带,异域风情十足,更显华丽与吸引。
  我识相地坐在椅子上,而他则单膝下跪,如王子般的经典姿势,如对待珍贵玉石般,捧起我的脚,用绅士温柔的动作,为我将鞋套上。
  这个场景太唯美,实在超出我的负荷能力。
  我颤抖着唇,扑闪着睫毛,抽搐着脚丫丫,一颗心,已经不知跳入了哪一根血管去了。
  将一切弄好之后,再虔诚地低头,在我的足背上一吻。
  末了,他抬起脸来,微笑,顿时满室生辉。
  我倒吸一口冷气,沉默三秒,接着说了有生以来最严肃的一句话:“接下来的一个星期,请不要用这张嘴来吻我。”
  李徘古:“……”
  虽然李徘古的吻就像是肉一般对我有着强大的吸引力,但一想到他用那吻过我臭脚丫丫的唇瓣来接触我的唇瓣,我再爱他如命,也无法接受。
  我何不欢馋是馋,但内心却是十分有原则的,再喷香再油亮再鲜美多汁的肉,要是被我的臭脚丫丫给踩了一脚,也是不能吃的。
  大好的唯美剧情就这么被我的一句话给破坏。
  可我说的是实话。
  这星期要是再和李徘古接吻,那我就算闭着眼,也还是感觉李徘古的脸变成了巨型脚掌,还是那散发着微微异味,旁边有苍蝇嗡嗡嗡嗡乱绕的巨型脚掌。
  不过,接吻不行,其余动作还是可以的。
  我的意思是,更深入,更具体,更恬不知耻的动作。
  时间已经不早,待我最后喷了些香水,就跟着李徘古上了车。
  去赌场还是有一段路程的,身边的李徘古忙着接电话,没空闲聊,余我一人,很是无聊。
  眼睛乱转之间,忽地捕捉到司机哥哥正在通过后视镜偷窥我。
  岂有此理!!!
  我不动声色,趁他未防备时……忽然张开两腿。
  顿时,裙下风光尽显。
  之所以这么做,是有两个原因。
  一是想看看,司机哥哥继上次开出的“sex”路线后,这次还能不能更上一层楼,开出了中文词语出来。
  二,则是想看看,李徘古是否会嫉妒。
  碧姨说,嫉妒是最好的催情剂,要是你能让一个男人嫉妒,那就等于已经将他给拉到了床边。
  我非常希望李徘古能在嫉妒之火的焚烧下,将我给推倒推倒再推倒,直接在这辆车中将我给办了。
  所以,我边轻哼着“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边张开大腿,又闭合,再张开,再闭合,再张开,再闭合。
  我忽然发觉,露下面的效果比露上面要好得多,因为司机哥哥不仅是脸蛋红,耳朵红,脖子红,眼睛红,就连那头发丝都要红了。
  我何不欢平生最遗憾的,就是未能继承碧姨的衣钵,稍微一个略具风情的动作,便能将男人的鼻血给逼出来。
  但是现在,我忽然发觉司机哥哥的鼻血似乎也许可能马上就要喷薄而出。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我赶紧加快了张开大腿的频率,并且俯下身子,双臂也开始紧夹着胸部,争取最大程度地地方支持中央,让那对胸器威力激增。
  简直比那些搏版面的女星还要敬业。
  我的付出还是有回报的,因为那司机哥哥的眼珠子已经开始充血,眼看着就要像那机关枪噗噗噗噗发射了。
  然而就在这时,就在我平生夙愿即将实现的伟大时刻,一件西装外套却轻搭在了我的膝盖上。
  任凭我再怎么开门,那春光仍旧泄露不了半分。
  转头,见上身只着白衬衣的李徘古微笑依旧:“小心着凉。”
  这,算是嫉妒了吗?
  我摸不着头脑。
  这男人心啊,比李李吉小时候的黄瓜秧还细。


  (二十二)

  就在我继续思考李徘古的表情神态究竟是嫉妒还是平常的时候,他忽然掏出了一把枪。
  我顿时像是被鹌鹑蛋给噎住了。
  妈妈的吻啊,这次搞大了。
  我何不欢低估了自己的魅力,这李徘古原来已经在不知不觉间爱我爱得即使我只是露了个小内裤给司机哥哥看就不可忍受宁要我玉碎也不要我瓦全说什么也要将我一枪给蹦了接着再抱着我的尸体喃喃而诡异地说道你终于只是我一个人的了的地步。
  手悄悄放在车门上,正打算跳车跑路。
  可李徘古将手中的枪转个个,把枪柄递给我。
  奶奶个熊哦,这次搞更大了。
  我何不欢简直就是妖孽,原来这李徘古爱我爱得超出了世界超过了宇宙超过了银河系超出了思密达即使我只是露了个小内裤给司机哥哥看他就无法忍受宁可自己玉碎也不要自己瓦全说什么也要我将他给一枪蹦了接着在我抱着他的尸体哀哀痛哭时凄美地说道你永远都会记得有个男人死在你手上你永远都会记得我的名字这就是我要的接着安然嗝屁的地步了。
  “拿着,套在大腿上。”李徘古接下来的话让我安静了下来。
  因为,他同时还递来了一副特质的手枪皮套。
  这才明白,李徘古是想让我藏一把枪在其他人看不见的地方,倘若到时有什么意外,便可以掏出来看谁不爽就射谁。
  其实我倒觉得不用这么麻烦。
  因为,只要给我块板砖,我就能够敲碎地球的后脑勺来着。
  不过,还是听话地将东西给拿了过来,把皮套绑在大腿上。
  但因为小礼服比较修身,大腿处多这么块东西,根本就是明摆着告诉别人,我有枪,我是危险人物。
  这又不是拍武侠剧,所有的人都要脑残地在偷袭前喊一句抓奶龙爪手来了,看招。
  要不,放在胸罩里?
  亲身试验了下,发现更不行--看上去像是隆胸隆出个多边形,太损面子。
  正在忧愁呢,李徘古出声:“放在大腿内侧好了。”
  我犹豫:“不好吧。”
  李徘古温声道:“可以的。”
  我仍旧犹豫:“不太安全吧。”
  李徘古确定:“很安全。”
  爱情是盲目的,既然李徘古都这么说了,我只能照做。
  于是,我屏气敛息,将皮套转到大腿内侧,并将枪小心翼翼地放了进去,再缓缓放下裙子,僵硬地坐着。
  “不欢。”李徘古叫我。
  “什么?”我连头也不敢再转动。
  “皮套的方向反了,”李徘古隐约之间,似乎吸了口冷气:“枪口应该是向下,而不是对准自己的……那里。”
  我这才如释重负,重新将皮套接下,绑好,将枪口向下放好,接着长吐口气:“我就说,这要是一个磨枪走火,那我的第一次就完了。”
  李徘古:“……”
  “虽然贞操观念不太强,但毕竟不能便宜了一颗子弹是不。”
  李徘古:“……”
  “虽然……它的坚硬度是要比你们强很多。”
  李徘古:“……”


  (二十三)

  在李徘古的西装外套搭在我大腿上半个小时后,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那是位于繁华区的俱乐部,平日都是非富即贵的人才能进去。
  李徘古为我打开车门,伸出手,绅士般地迎我下车。
  此刻的我,像是刚从南瓜车上下来的灰姑娘。
  还是个大腿内侧别着一把杀伤力极强手枪的灰姑娘。
  那枪在我那敏感的地方磨蹭着,挺不舒服的,想伸手去挠挠,但这样的姿势太容易引起人误会,别人还以为我是什么不良少女。
  虽然,我确实是。
  侍者有礼地带领着我们来到最高层,一路上所见,尽是奢侈繁华,蚕丝地毯,镶钻大吊灯,红木门,连把手都是纯金。
  烧钱哇。
  这是我脑海中的第一个念头。
  这要是拿去建希望小学,那咱们的国民教育水平绝对能大大赶超英美日,更别提思密达了。
  我们的目的地,是顶楼的大厅,一进门便看见中央摆放着一张水晶大桌,而桌边,坐着几位大腹便便的有钱佬。
  当然,每人身边还有一浓妆艳抹的美女。
  那些美女打扮得都很清凉,简直就是恨不得只着比基尼,那裙子,短得连丁字裤是什么颜色都能看见,那衣服,低得连文胸什么颜色都能看见。
  其中更有一个,连文胸都不穿,直接让两个小樱桃的形状暴露在众人眼皮子底下。
  难怪李徘古总是对我没兴趣,原来他们这档子人喜欢的是穿得少的。
  我赶紧低头,上面是没有什么改进的必要,但那裙子,实在是太长了。
  于是,我连忙伸手,将裙子提提提提提提提提。
  可提到大腿时,又猛地醒悟到枪是不能暴露的。
  于是,我连忙松手,将裙子又放放放放放放放。
  再抬头,发现大厅中所有人都用看异型的目光看着我。
  在这种时刻,我觉得自己有必须要说点什么来解释自己的异常行为。
  于是,我开口了:“不好意思,提到一半才想起,今早起来得太匆忙,忘记穿内裤了。”
  众人倒地,不起。
  我独立,傲然。
  而李徘古,默然,无语。
  “李兄,你从哪里找来这么有趣的东西?”
  身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细细柔柔的,像是丝线,恍听之下,会觉得无力松软,但听仔细了,却又会发现,那丝线仿若在你最脆弱的颈脖处,只要他稍一拉扯,你面临的,便是窒息。
  第一时间转身,我看见他。
  细长清瘦的脸,细长的秀挺的鼻梁,细长上挑的眼睛。
  皮囊挺好,一笑,那丹凤眼就像眯成一条线。
  他一直在笑着,就像是一直都没睁开过眼睛。
  他的打扮也很怪异,穿着一件唐装长袍,上面的花纹繁复,却有种华丽的低调,料子很有质感,中间穿插的,是纯金丝线。
  他的左手,拿着一只精美细长的烟杆。
  最吸引我的,便是那烟杆前的一块玉。
  碧姨对玉石很有研究,耳濡目染之下,我对其也略知一二。
  色泽娇绿,光泽鲜明,透明度高,毫无瑕疵,世所罕见。
  必是天价。
  而这天价的玉,就被他这么闲闲地挂在烟杆前端,仿佛那只是一个看着漂亮的小玩意。
  我这才明白,这才是真真烧钱的人。


  (二十四)

  而这烧钱的人,看样子,便是李徘古口中的洪少。
  洪少,本名叫洪少柔。
  他是位商人,是兆弘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局主席,旗下有酒店,房地产,数码通讯等多个产业。
  总的说来,这人是富可敌国的那种。
  按照我的理解,他就是每餐都吃一吨上等牛肉也不会眨眼的那种。
  李徘古这次来的目的,便是寻求与他的合作。
  洪少柔需要我们的力量帮他在暗中做一些见不得人的事情,而我们也需要他的资金帮助。
  互利互惠,很有必要。
  然而这只是台面上的理由。
  真正的原因是,李徘古从一些调查中隐约发现,先前和合堂以及宋联帮内有部分资金便是来自兆弘集团。
  或许是巧合,也或许,最近的一系列事件,和洪少柔有脱不掉的干系。
  “她还小,不懂事,让洪少见笑了。”李徘古将手搭在我肩上。
  寒暄完毕,便开始进行正式活动--赌钱。
  玩的是德州扑克,每个玩家分得两张底牌,接着由荷官发出公共牌。
  因为是无限下注,无比紧张刺激,看得我都想把旁边那有钱佬女人的短裙扯下来抹汗了。
  但想了想,觉得不太好--那她岂不是更比我吸引目光了,那还了得?
  于是,她的短裙得以保存。
  几圈下来,李徘古稳稳,不输不赢。
  转头看去,他面上如三月春风拂过的湖水,平静温和。
  我觉得一切都在李徘古的掌握之中,我是指,这就是他要的局面。
  而洪少柔一点也不客气,他一直在微笑着,细长的眼睛似乎永远也睁不开,但面前的筹码却越积越多。
  他从未失过手。
  烟杆在燃烧着,上等烟丝散发着纯正的香气,轻薄的白烟,萦绕着那块翡翠。
  我看出了不妥。
  那名荷官在发牌时,做了手脚--他可以以很快的速度将手中牌的顺序交换。
  也就是说,他想给谁好牌都行。
  而好牌,通通都落在了洪少柔手中。
  他们是一伙的。
  拜李李吉所赐,荷官的动作没能逃过我的眼睛。
  原来这个洪少柔是如此卑鄙奸佞邪恶奸诈狡狯刁滑无耻下流视钱如命之徒。
  实在是……太对我的胃口了。
  话说,要不是隔着一张桌子,我真的想过去和他做结拜兄妹来着。
  其实,那几名输得头顶冒油的有钱佬根本就是人肉背景,赌桌上真正有存在感的,只有李徘古和洪少柔。
  热身完毕,两名有存在感的男人开始对话了。
  洪少柔说:“听说贵帮最近又将有大行动了?”
  李徘古问:“是这样吗?洪少是听谁说的?”
  洪少柔问:“是谁说的重要吗?”
  李徘古说:“当然,倘若是外面的人说的,那便只是江湖传言,以讹传讹,不足为信。”
  洪少柔问:“倘若是贵帮内部的人说的呢?”
  李徘古微笑,仍旧是那三月春风下的湖水,可他的答案却是冰冷的:“那么,这个人就应该以帮规处置,在忠义堂上自刎谢罪。”
  洪少柔的眼睛还是笑着,眯缝着:“果然如外间传言,清义帮帮规严厉,而李大少更是奖惩分明。”
  对话进行到这时,桌面上其余人都已经弃了牌,只剩下他们两人。
  这次,李徘古开始追着洪少柔下注。
  我明白,这一次,李徘古是想要赢的。
  而看洪少柔的表情,也是打的一样的主意。
  我必须要帮李徘古。
  因此,在荷官准备发牌时,在他准备将好牌换给洪少柔时,我装作不经意地用大腿重重地碰了桌子。
  换牌本来就是技术活,而且是一点也不光明正大的技术活,荷官正换在高潮,桌子却猛地一抖,他做贼心虚,手上动作也出了差错。
  不用说,这一次,洪少柔的牌,不太好。
  唯一的补救办法,就是将李徘古的牌,换得更烂。
  荷官看上去也是个人物,也是经历过些风雨的,适应能力很强,估计碰桌子这招再使的话对他也没什么用。
  所以,我只能使用樱木花道的绝招--盯死他。
  我身体周围,顿时聚集起强烈的,能够让破烂青铜圣斗士在最后一刻打败黄金圣斗士的小宇宙。
  我的眼睛里,盛满了熊熊火苗。
  毕竟,这一把就要输掉我十年的肉钱,这让我情何以堪。
  事实证明,这是有效果的。
  因为我盯的是那荷官的黄瓜所在位置,仅仅一秒钟的时间,黄瓜便熟了。
  荷官满头冷汗,手也不听使唤,慌乱之中竟发来一张好牌。
  我抬头,志得意满地笑,却正好撞上了洪少柔的眼神。
  不是凌厉,也不是警告,怎么说呢,就和他的声音一样,他的眼神就像是松松垮垮的丝线,缠绕着你的脖子。
  虽然现在不紧,但总是有危机感存在。
  我认输,低头,不再看。
  原本,我是打算安安分分地坐在李徘古身边,等着他赌完,接着一同回家,但现在看来,无法实现了。
  刚才在用大腿碰撞赌桌时,用力过猛,藏着的枪似乎在慢慢滑动。
  更要命的是,为了防止玩家作弊,赌桌是用透明的水晶制作的,所有人在桌子下的动作都逃不过众人的眼睛。
  我心存侥幸,悄悄地,缓缓地,慢慢地将手伸进去,准备不动声色地将那把枪给别好。
  但每当我的手来到裙底时,那几个有钱佬锐利而贪婪的目光瞬间就移了过来。
  我心底在流血。
  刚才死都不该说自己没穿内裤的,估计他们还以为我是要掀裙子来着,难怪一个个都跟饿狼似地。
  责怪完自己后,又开始咒骂那几条头顶都开始出现地中海的色狼。
  真是异想天开,我那要是被你们看去了,谁也别想轻易走出这门。
  起码也得脱了裤子让我看够本了才能出去。
  再拖下去,枪就真的要从我的双腿之间落出来了,到时我总不能笑着抱起它说这是我和李徘古爱的结晶吧。
  自己是不能碰的,但,李徘古是可以碰。
  于是,我对着那安然饮茶的李徘古道:“摸我大腿。”
  闻言,李徘古手中杯里碧绿水面上,轻泛了一圈涟漪。
  话说,李徘古还是淡定的,其余人的杯子都已经通通坠落在地上了,噼里啪啦,清脆得很。
  我心痛如绞,那些杯子可都是高档货,这一摔,摔掉了我多少年的肉啊。
  那洪少柔也比较淡定,只是安静地吐着烟,嘴角噙着笑。
  我只能对李徘古耳语:“我的枪要掉下来了,快把你的手伸进我的裙底,把枪给塞回去。”
  “你可以自己完成的。”李徘古道。
  我摇头,意志坚定:“这是在玩扑克,又不是打麻将,我一个二八年华加两岁的少女,怎能自摸?”
  李徘古手中的茶水再度泛起一圈涟漪,他吸口气,道:“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去洗手间。”
  好办法。
  多吃了几年肉的人智商果然不一样。
  我赶紧起身,像螃蟹一般,张开腿,一步步横着挪了出去,直奔洗手间。


  (二十五)

  可就在走廊上,就在那隔三米就有黑衣黑裤黑墨镜的保镖哥哥站岗的走廊上,我大腿上那不争气的枪掉了下来。
  这要是被这群刀削面给发现我私自携带枪支,他们还不掏出枪把我给打成筛子?
  幸而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我急中生智,迅速蹲下身子,用较宽大的裙子遮住了手枪。
  但旁边的刀削面们和我一样,都是吃肉的,不是吃素的,他们听见响动,立即看向我这边。
  其中,为首的刀削面头头更是向着我走来,问道:“小姐,你身下是不是掉了什么东西?”
  “是的。”我点头:“我忍耐不住,情不自禁地在这里拉起了肚子。”
  刀削面头头身子僵硬了下,接着后退一步,但估计工资拿得高,比较负责,还是不死心地问道:“可是,刚才我似乎听见你这传来硬物坠地的声音。”
  我继续蹲地,缓缓解释:“拉肚子……偶尔也会拉出干的。”
  刀削面头头再退一步,捂住鼻子,手背上有了隐忍的青筋:“小姐,这地毯是从沙特阿拉伯运来的,全世界没几条。”
  “没关系,我会清理干净的。”我边说,边将手伸到裙下,抓住了那把枪,接着抬头,用最变态的目光看向刀削面头头,轻声道:“想看看我早上吃的什么吗?”
  当这句话说到一半时,刀削面头头已经快后退到走廊尽头去了。
  我赶紧抓起枪,向着女洗手间跑去。
  边跑边向后看,却发现,那群刀削面正皱着眉头捂住鼻子查看我蹲过的那处地毯。
  进入洗手间,冲进隔间,赶紧将枪安安稳稳地放好,确定不会再滑出来。
  之后,看见马桶,情不自禁,大了一个。
  畅通之后,顿时觉得身轻如燕。
  边哼着小曲边打开门,抬头,却发现不对了--那几个有钱佬的女人全赌在洗手间中,统一动作是双手抱在胸前,用鼻孔向着我,还拿挑衅的小眼神甩我。
  看这阵势,估计我是引起众怒了。
  “真拽啊,你以为你很漂亮是吧,你以为你可以勾引里面的所有男人是吧?”那个没穿文胸,胸前樱桃形状完美呈现的女人质问我。
  我觉得自己很冤枉,我真没想过要勾引她们身边那些肥头大耳的人肉背景。
  我想勾引的,自始至终都只是李徘古。
  “还用问吗?看她穿的是什么东西,小骚狐狸样!”那个短裙短得能看见里面丁字裤的女人狠狠地对着我“呸”了一口。
  “别废话了,趁着没人,先把她的脸给打烂!”那个只着天蓝色抹胸,露出里面粉红色文胸的女人开始挥动拳头热身。
  五分钟后,我从里面走了出来,毫发未伤。
  不过,那个樱桃女人的樱桃被我给拉长了一公分,那个丁字裤女人的丁字裤被我拉起套在了她头上,那个文胸女人的文胸被我给扯下……准备拿回去卖了。
  C。Gilson的牌子,还是可以值点钱的。
  将战利品放好,重新返回大厅,一路上走廊边的刀削面们一见我就马上憋气。
  我摇头叹息,这点点臭都忍受不了,那要是遇上什么强大的毒烟毒气可怎么得了呢?
  边叹息着,我返回了大厅,乖乖地坐在了李徘古身边。
  屁股还没坐热呢,那洪少柔开口了:“咦,还有三位美女不也是跟着你去了洗手间吗?”
  “哦,她们争蹲位,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我柔弱无力,帮不了什么忙,就回来了。”我用最诚实的声音道。
  “洗手间应该还是挺大的吧,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呢?”洪少柔笑问。
  “人有三急嘛。”我非常善解人意:“选择在哪里上也是要讲求缘分的。”
  “哦。”他故作恍然大悟状,接着道:“也难怪你会在走廊上解决了。”
  在那一刻,我恨死了刀削面那个长舌妇。
  不过,话说这个男人,我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更可气的是,那还是一双没睁开过的眼睛。
  不过,细细长长的,别有一番味道。
  他继续笑着,声音细细的,柔柔的,边笑边吸着烟杆。
  烟丝在里面明灭不定,那翡翠随着他身体的抖动而摇晃着,折射着光,更加通透。
  我看得出了神--他简直就是挂了所豪宅在烟杆上啊。
  洪少柔的一句话将我唤醒:“这个东西真好玩,李大少,如果不介意的话,可否割爱给我?”
  我抬头,发现洪少柔口中的“东西”指的就是我。
  我转头,看向李徘古,我要看他怎么答复。
  李徘古伸手,将我的头拨到他的肩胛处,在我的发端轻轻一吻。
  我的一颗心顿时放了下来。
  我向着对面的洪少柔笑,带点骄傲的神色,像是个有主人保护的宠物。
  那笑容一直持续到李徘古说出了那句话:“既然洪少喜欢,那就拿去好了。”
  接下来,我一直没说话,回家的路上,也没有跟司机哥哥玩脱衣掀裙的游戏。
  虽然没有我捣乱,但司机哥哥今天还是开了一个“sex”路线。
  估计是习惯成自然了。
  李徘古的话一直在我耳边回响。
  “既然洪少喜欢,那就拿去好了。”
  果然就像那洪少柔所说的,我只是个东西--在李徘古的心目中。
  洪少柔的意思是,三天之后来接我。
  他给我三天的时间整理东西以及向这些故人告别。
  回到家,我直接来到阁楼上面,开门,发现那被关了一天一夜的李李吉已经苏醒,并且像是只暴躁的跳蚤样在地上扭来扭去--没法子,全身上下被我给捆得结结实实的,嘴上还被我贴了胶布。
  看见我,他激动万分,就像是白毛女看见了八路军,眼睛都红透了。
  我从未被人如此看重过,赶紧过去将他嘴上的胶布撕下,把绑住他的绳子给解开。
  当挣脱了束缚的李李吉像一只被抓伤的愤怒的狮子般向我咆哮着扑来时,我才意识到自己错了--李李吉刚才不是白毛女看见八路军的激动,应该是杨白劳看见黄世仁的愤怒。
  我摇头叹息,手中鲜红板砖一现……李李吉倒在了地上,再次昏迷。
  还是等他不这么愤怒的时候再来吧。
  重新把他贴上胶布,绑上绳子,将阁楼门锁好。
  摸摸肚子,觉得有些饿了,我便去到了厨房。
  桌子上有一盘刚出炉的糖醋排骨。
  而糖醋排骨旁边则坐着李徘古。
  “趁热吃吧,冷了就不好吃了。”他道。
  声音还是一样的温和。
  肚子也快要开始叫了,我不再客气,在他旁边坐下,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说实话,味道很好。
  我也很奇怪自己居然在这种时候还能安然吃肉。
  话说,我喜欢的男人就要将我当成东西一般送出去了。
  当吐出第三块骨头时,李徘古发话了:“如果你不愿意,我不会勉强你。”
  我的筷子没有停,继续伸向第四块排骨,细细品尝完了,直到将骨头中的酱汁都吮吸完了,才吐出,道:“当你答应他时,就已经知道,我是一定会去的,或者说,你是一定有办法让我去的。”


(二十六)

李绯古的手中,拿着一杯威士忌,褐色的液体包裹着晶莹剔透的冰块。
他看着杯子,不语。
但我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带我去,并不是害怕什么暗算- -李绯古的身手不在我之下。
其实从一开始,他就判定洪少柔可能会对我有兴趣。
李绯古就像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不动声色地将想要抛售的商品摆在架子上展览,毫不着急,只等人来询问。
而我,就是那件商品。
我继续吃着排骨。
排骨排骨,骨肉相连,用琼瑶奶奶的话来说,那就是“这个残忍的小东西”。
吃了差不多小半盘时,李绯古再度开口:“不欢,我想让你待在洪少柔的身边,帮我调查幕后的黑手。”
我不住筷子,反正例绯古是会继续说的。
“最近,一直有股看不见的力量在控制着一切,它进行得很缓慢,但我清楚,它的目的是想将我们清义帮全体毁灭。但我却始终查不出究竟是谁在主导这一切,唯一的线索,就是洪少柔,他和那股力量,有着牵扯不掉的关系。我不能看着清义帮处于危险之中而无动于衷,不欢,你也是一样的。”
“不欢,我并没有要把你给任何人,我不会这么做。当度过这个难关后,不论付出多大的代价,我都会把你要回来。”
“不欢,你要相信我,就像过去十四年内你所做的那样。”
要到这时,我才停下了筷子。
擦拭去嘴角的酱汁--我一向都是用最美的一面面对李绯古,这次也是一样。
我看着他,轻声道:“我去。”
闻言,李绯古并没有欣喜,他只是看着我,静静地,看着我,像是很有多的话想要说,但是,却无从说起。
最后的最后,他伸手,揽起我的后脑勺,在我的额前轻轻一吻。
“不欢,如果我有能力保护你......我一定会爱上你。”
我不懂他的话。
我从他的手中退出,重新低头吃我的排骨。
只有食物,才是最真实的。
它不会骗你,咸了就是咸了,淡了就是淡了,吃了就会饱,没吃就要饿,它从不会欺骗我。
边吃,我边继续着刚才未说完的话:“我答应去帮你找出那个幕后黑手,但从此之后,我和你的那个约定,就这么结束了。”
李绯古没有出声,厨房中只余下冰块在酒杯中磕碰的响声。
我明白他懂我的意思,但还是把意思说得更清楚,其实更像是对自己的解释:“从此之后,我不再是你的人,你的命令,对我来说,不再有任何意义,从今之后,我是自由的了。”
直到我吃完了那盘香味俱全的糖醋排骨,李绯古也没有再发言。
可是我并不需要他的保证,因为向来囚禁住我的,只是我自己。
那个在冰冷的阁楼夜晚为我送来肉的温暖的小男孩,其实只是我的幻想。
只是,我希望有那么一个人,能够温柔地对待我,全心全意地爱我,而李绯古和那个人很像,所以我就将想象的外衣套在了他的身上。
其实我知道,只是不愿承认。
可是现在,再也欺瞒不了自己了。
因为李绯古不再让我幻想,他用他的温柔将我给冻醒。
我应该离开他,继续往前走了。
其实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李绯古没有对不起我,他从没有说过会爱我,从没有对我做过什么承诺。
我不怪他。
碧姨说过,我还没能了解自己需要什么,但没关系,因为上天会给你指引。
就像是现在,它通过李绯古的口让我去完成另一件事。
这是我的责任,我应该去。
就算是为了报答清义帮十四年来给我吃肉的恩情,就算是为了保护碧姨,我也应该去的。
碧姨支持我的决定,她一向不喜欢我迷恋李绯古。
她也不担心我的安全。
按照她的话说,就算是金刚,异型外加侏罗纪公园中的霸王龙一同出现攻击我,我估计都能反过来把它们给烤了吃了。
我觉得这不是事实。
因为异型的肉并不好吃--我何不欢还是挺挑嘴的。
碧姨赞成我去洪家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洪少柔有钱,我吃不穷他。
自从下了决定后,太阳就像是那和星星偷情却被月亮捉奸追着打的奸夫一般,提着裤子飞速跑路。
转眼,就到了约定的时间,我在李家吃了最后一顿肉,提着行李,上了洪少柔派来接我的车。
那天,李绯古并没有出面送我,但我发现,他在二楼书房的窗帘后看我。
虽然隔得远,藏得深,可那毕竟是我心心念念了十四年的身影,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和当年只有碧姨接我来李家一样,今天送我离开的,也只有碧姨。
她的送别礼物,是一块板砖。
一块纯金的板砖。
一块纯金的镶钻的板砖。
一块纯金的镶钻的二十厘米长,十厘米宽的板砖。
这是多么实用的礼物--腥风血雨时期可以当杀人武器,和风细雨时期可以卖出去筹集路费。
实在是居家旅行,馈赠亲友,杀人灭口,必备良物。
话说当我在江湖上比较嚣张的那段时期,出席各个宴会时,别的女人佩戴华贵珠宝,争相竞艳,斗得头破血流,簪环散乱之际,我携一黄金镶钻板砖出现,不费一兵一卒便能吸引众人目光。
真是非常地拉轰。
曾有一度,我的外号就叫金板砖。
当然,那都是后话了。
此刻,我这王昭君就要出塞。
碧姨问:“还有什么话想要说吗?”
我最后看了那橦我住了十多年的别墅一眼,轻声道:“我把李李吉忘在阁楼里三天了。”
碧姨:“......”
抬起手,对着李绯古做了个再见的姿势。
走也要走得漂亮是不。
跨进车里,车门”咚“一声关上,从此,我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
洪少柔家在半山的别墅中,车开过一连串的独立别墅小楼后,最终在一处没什么出众之处的别墅前停下。
要说,这别墅唯一的特点,就是位于中心位置,被其余别墅包围着。
我觉得纳闷,江湖传言,洪家不是一般的有钱,虽然这里的别墅价格不菲,但在我心目中,他住的,再怎么也应该是最大最豪华最牛逼最装b的一橦,可现在看来,却不是这么回事。
难道真的像李绯古所言,江湖传言都是以讹传讹?
我开始为自己今后是否能尽情吃肉而感到担忧。
可后来才知道,这一片山的别墅都是洪少柔的,他买了下来,分给亲信与保镖居住。
毕竟是富可敌国的商人,眼红的人海了去了,将他绑架成功后勒索的钱可是足够尽情挥霍几辈子的,诱惑实在是太大。
打个比方,洪少就像是一盘香喷喷亮晶晶色艳味浓一筷子下去就能戳出油的红烧肉,谁不想来尝尝。
之所以至今没有出现一次意外,皆因他的这一做法。
你想啊,劫匪要穿过多少保镖的别墅才能到达他家。
就算到了,估计也是饿得前胸贴后背,身上大洞小洞不断了。
这一招,实在是高。
他家全是中式古典装修,一整套的黄梨木古董家具,还有架子上那些有年代的珍贵古董花瓶字画书籍。
仔细一看,全是真货。
其中更有世所罕见的珍品。
我现在总算是了解他为何对烟杆上的那块翡翠毫不在意--因为他家里还有这么多与翡翠同等价值的珍品。


(二十七)
 
我觉得自己是来对了。
到最后就算是没有查到幕后黑手,我也可以偷拿几件小玩意回去,绝对不会是无功而返。
这个念头一出,顿时口水滴答- - 贪欲牵动食欲,我又想吃肉了。
洪少柔不在家,说是要晚上才能回来。
但他留下的话是:那个东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
自然,他口中的那个东西指的就是我。
我没有让那群冷酷的刀削面去给我摘星星取月亮剿灭太阳,也没有让他们掀衣服脱裤子互玩对方的黄瓜,我只是提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最低级的那层。
我需要食物。
我只是想吃肉。
但那群冷酷无情残忍的刀削面保镖们却冷酷无情残忍地拒绝了我的要求。
因为今天是洪家老太爷的忌日,每年的这天,全家上下都要吃素来纪念。
我毕竟是初来乍到,他们不了解我的性情也是正常的。
于是,我很认真地告诉他们,倘若一顿不让我吃肉我能狂躁得将这屋子里所有的古董都砸得稀巴烂两顿不让我吃肉我会郁闷得用电钻钻破他们所有人的裤裆三顿不让我吃肉我便会饥饿得撬开他们老太爷的坟墓把那他骨头上附着的腐肉撒点胡椒当麻辣牛肉干给吃下去。
可是我那诚挚无比的警告却起不了任何的作用。
要是在李家,我早就掏出碧姨送的黄金镶钻板砖将他们给一板砖敲昏然后依次褪下他们的裤子将他们的黄瓜当成母亲牌牛肉棒给吃了。
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我第一天来,不能惹出什么大事。
所以,我决定将吃母亲牌牛肉棒的计划押后一天。
中午的菜全是素的,我嘴里都快淡出鸟来。
又挨了三个小时,实在是熬不住了 - - 我何不欢从四岁后就再没经历过连续五个小时不吃肉的悲惨遭遇。
所以,我趁着那群刀削面不注意时,偷偷地潜入了厨房。
打开那巨大的冰箱,里面装满了食物,包括很多很多的肉。
看着那些鲜肉,我悲痛欲绝。
我何不欢虽然爱吃肉,但做肉的手艺却能够让肉它妈妈在九泉之下也不能瞑目。
可实在是馋得厉害,在对肉狂热的热爱情绪驱动下,我也只能学着那些外国友人们茹毛饮血。
于是,我撕开包装袋,将生肉抹上盐和味精,皱紧眉头,准备就这么咬下去。
可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一阵轻笑。
并没有带着讥诮和挪揄的笑声。
转头,我看清了发声的男人。
怎么形容呢,用现下比较时髦的话讲,那这人就是文艺范,治愈系。
他穿着粗布裤,纯棉长T,简单随意,衣服的布料和他很配,都给人以柔软的感觉。
眼睛内双,高挺鼻梁,黑发有着天然轻微的卷曲。
其实并不瘦弱,可也许是因为高,他总给人以温柔纤细的感觉。
我回过头去的时候,他正在笑,我就这么被他的笑容怔住。
不是惊艳,而是因为,他的笑有种魔力,一看见,人的心就像是在小温泉水中浸泡着一般,暖暖的,熨帖极了。
这个人和李绯古的感觉有些相似,但我却清楚,他们不一样。
这个人虽然更飘渺,但却比李绯古真实。
他拿着一瓶矿泉水,倚在冰箱边,看着我,头微侧着,一綹小卷发不经意触在了睫毛上。
”生肉吃了,是会坏肚子的。”
他温声提醒道。
我看着他,一时不知此人是敌是友,待他是该恶还是该善。
主要是这里的人都是冷酷无情残忍的刀削面,独他一人是个小太阳,并且身份不明,又主动和我对话,实在是可疑。
在临走前,李绯古告诉过我,他会尽快派进内线来帮助我完成任务。
难道说,这个人就是那内线?
是与否,试试就知道了。
我清清嗓子,开口问道:“春眠不觉晓。”
他微诧,接着很自然地答道;“处处闻啼鸟?”
再给一次机会,我再度开口:“停车坐爱枫林晚。”
他耸耸肩:“霜叶红于二月花?”
又错,应该是吹弹扭揉样样来。
最后一次机会,我选了个入门难度的:“锄禾日当午。”
他回答得挺快:“汗滴禾下土?”
还是错,应该是沙发爆楼主。
三次都回答出那么纯洁正常的答案,看来此人果真非我族类。
回答完后,他来到冰箱边,打开门,蹲下身子开始翻看着食物。
我则趁此机会,悄悄拿起黄金镶钻板砖,准备向着他的脑袋狠狠砸下,等他晕了,再继续我的生肉美餐。
当那板砖离他的脑袋只有一厘米时,他说了一句话,止住我的动作。
同时,也改变了我们的未来。
他说:“不嫌弃的话,我来煮给你吃吧。”
当一份鲜嫩诱人的红酒牛排放在我面前时,我觉得我面前的男人是位神。
大神。
这位大神叫景流湃,是洪少柔的专属厨师,他做菜的手艺确实是天下一绝,吃到最后简直让人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给咬下去 - - 因为上面沾染着他做的菜的香气。
这些也都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当时,他边看着我吃,边随意问着我一些家常。
“你从清义帮来的?”
我点头,并将第一叉肉给放进了嘴中。
“是自愿来的吗?”
我再点头,再将第二叉肉给放进嘴中。
“来了就不能随意出去了,难道你就不想念那边的亲人朋友吗?”
我继续点头,将第三叉肉给放进嘴中。
然后,低头看着那纯银刀叉,那光滑的瓷盘,眼泪如那淅淅沥沥的尿液般,潺潺而下。
“对不起,让你想家了。”景流湃有些不安。
我摇头,如尿液般的眼泪滴了一滴在桌面上:“我哭,不是因为想家,而是因为这份牛排......我三叉就吃完了,好少。”
景流湃:“......”
话说平时我在李家每顿都是会吃到大肠小肠位里全部塞满,一直满到喉咙口才停下。
而今天肉的分量,却连我大牙上的那个洞都塞不满。
受不了我那如尿液一般的眼泪,景流湃以快的速度,最精湛的手艺给我再做了超大份的牛排。
当我抱着鼓胀的肚子,用牙签剔着肉渣,像秋天的欠蒸的螃蟹般横行着上楼时,旁边的刀削面们从墨镜后向我投来如刀般的眼光。
不止是因为我破坏了李家的规矩,更重要的是,我吃光了他们全部人明天的鲜肉。
景流湃的厨艺实在是高的惊人,我那一顿吃的肉的分量,刷新了以前的纪录 - - 吃下去的肉,已经抵在菊花处。
接下来,我在安排给我住的房间床上躺着,用一下午的时间努力地将腹中的肉给消化完,空出肚子,接着晚饭继续下去吃景流湃做的牛排。
这天,我觉得自己在人生道路上又前进了很大一步。
因为,我的食量华丽丽地增加了。
至晚,洪少柔方回。
那时,我已经洗完了澡,正坐在梳妆台前对镜抹精华霜。
他径直走进我的屋子里,今天的他换了身暗紫色的长袍,照旧是种奢华的低调,细细的眼睛从镜子中打量着我。
我何不欢的原则之一,倘若有人将我当成东西,那我就要把他不当东西。
这个洪少柔正好符合条件。
我像是世界上没他这个人存在似地,和往常一般,慢悠悠地按摩着脸颊。
洪少柔手上烟杆不离手,那块翡翠时不时晃动着,那颜色,绿得润了人满心满眼。
他坐在床上,轻缓地吐着烟。
白色的烟,像轻渺的丝线,向着我这边飘来,有点像是一种引诱。
可惜,我不吸烟。
当按摩到人中时,他终于开口:“你不觉得自己的姿势很奇怪吗?”
“不觉得。”我继续按摩下巴。
“为什么你要把它们放在梳妆台上呢?”洪少柔饶有兴趣地问道。
他口中的“它们”指的就是我胸前的那对凶器。
毕竟是D罩杯,分量也不少,切切估计能炖一大锅红烧肉了。
为什么?
你试试整体戴着两公斤的水球看看,累不死你。
再加上那地心引力也是强大的,虽然现在还没有下垂,但碧姨说了,只要不注意保养,很快就会吊到与肚脐同一海拔。
到时,那衣服只有开到腹部才能看见乳沟,多可怕。
所以只要条件允许,我都会将胸前两坨给放在桌子,柜子,杆子或者金鱼缸上。
那感觉,真是非常轻松。


(二十八)

关于这件事,我觉得没有向洪少柔解释的必要。
但再怎么说,我也在他家里白吃白住了一天,不回答确实有些说不过去。
于是,我只能使用反问句:“你家黄瓜为什么要长在两个鸡蛋中间?”
“因为,”他将身子靠在床头,细细的眼睛照旧像是闭合着,嘴角弯曲的弧度淡柔:“那是天生的。”
“那我这个就是强生的。”按摩完脸部,我开始低头涂抹护手霜。
当我抬起头来时,却从镜子中发现那洪少柔已经不声不响地站在了我身后。
“你似乎很讨厌我。”他问。
“是。”我不假思索,完全是出于本能地做出了回答。
“是因为怪我从李绯古手中把你要了过来?”洪少柔掉转烟杆,用嘴那头挑起我刚刚梳理过如今安安稳稳披在肩背上的长发:“可是你别忘记,我并没有强抢,是李绯古自愿把你送给我的。”
“我晓得。”按摩双手后,我站起,下了逐客令:“没事的话,请出去吧,我要做运动了。”
我所说的运动,是揉胸运动,即是用抓奶龙爪手抓住胸前的两坨,接着开始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地揉捏。
我何不欢是很矜持的,有男人在场的话,不太好意思做这种运动。
但洪少柔并没有听从我的话,他用那柄碧绿玉质烟杆挑起我的下巴,细细的眼睑上,似乎覆盖着一层桃花色:“其实,我们两个一起做运动,不是更好吗?”
他的姿势动作语态神情包括手掌上的每一条掌纹脸上的每一根汗毛都在诉说着一件事- - 我被调戏了。
从小到大,一向都是我何不欢调戏别人的,然而今天,我却反被调戏了。
不能吃亏。
他有烟杆,我有指甲。
于是,我将那漆光粉裸色的指甲伸出,勾起他那尖尖的下巴,斜睨着眼睛,下流而不风流地,如同那传说中整天无所事事,家有良田千亩的有钱地主家的千金小姐,在大街上肆意地毫无王法地调戏着这个不太良家的美男。
话说,他的下巴是真的尖,估计洪家从来不用买锤子,要釘个钉子或者砸个核桃什么的,直接将他那下巴拿来一用,安全环保又是智能化。
难怪这么有钱,原来都是从小处节约着手的。
跟他的下巴一比,我顿时觉得自己的黄金镶钻板砖不那么牛逼了。
你想啊,这要是在打架的时候,他根本不用携带武器,直接用下巴往别人脑袋上一磕,那还不磕个头破血流,脑花四溢呢。
我这边反调戏得正欢,却忘记了一件事。
洪少柔是个商人,如果说十商九奸,他就是那九个中最奸的一个。
他不肯吃亏。
既然在下巴上没占到便宜,那就再别的部位占。
于是乎,他的烟杆,从我的下巴缓慢地移动到胸口处,在那丝质睡衣边缘的雪脯上游移。
动作,染着缠绵与玩味。
要到这时,我才忽然发现自己有当奸商的本事。
别人拿了我一尺,我就要拿他的一丈。
我的意思是,他用烟杆动了我胸部的不太重要位置,那就要动他胸部的重要位置。
手随心动,我当即伸出长长的指甲,像是那视力扛扛的雄鹰,俯冲而下,准确而用力地抓住田鼠- -洪少柔的乳头。  
虽然隔着衣服,但我指甲的威力还是不容小觑。
他细细的眼睛,有了波动。
我把你两小红豆都给楸出来,看你那两个小波还能怎么动!!
我手上继续使劲捏,用力过猛,甚至连一向质量贼好的指甲都从中折断。
洪少柔身手不错,并没有呆在原地继续任由我抓,而是迅速将烟杆从我胸部抽回,在我的双手腕上各敲一下。
他的动作看似很轻,甚至有点像是拂去一只蚊虫,可不知他敲在了哪个穴位上,我的双手顿时酸麻不堪,连举起都成问题,只能不争气地垂下。
牺牲了一根蓄了那么长时间的指甲却没有获得一颗他的小红豆作为赔偿。
我觉得自己亏大了。
可惜尚余一丝天真纯良的我没有想到,更亏的还在后头。
在我的手被洪少柔敲得失去了知觉的时候,他趁机将我压在了床上。
他的双腿,压住了我的- - 那是此刻我唯一的利器。
黄金镶钻板砖搁放在梳妆柜上,距离太远,而且就算是那到了,我的双手也受了伤,砸人的力度肯定要受影响。
也就是说,我彻底地受制于洪少柔了。
我懊悔。
刚才明明看见了他烟杆的动作,但因为太迷恋于指甲上那两颗小红豆的质感,居然死都不放手,任由那烟杆敲下,以至于落到如此田地。
洪少柔继续用他的烟杆在我的身体上玩耍。
细长的烟杆,表面圆润而光滑,面对我这样一个受控的猎物,再也不讲客气,直接进入了睡袍内。
那翡翠挂件上的流苏,此刻全瘫软在我的皮肤上,跟着他的动作若有若无地接触着我的身体,像是一只大手。
洪少柔并没有亲自碰触我,但这种感觉,却更鲜明,更淋漓。
虽然洪少柔的动作很轻柔,但那烟杆的质地是硬的,而我的身体是软的。
从一开始,就是注定的悬殊,于是,它得以在我身体上以一种王者之态呈现。
它在洪少柔的控制之下,来到我那对胸器上。  
冰冷的光滑在我的浑圆上划着圈,一步步地,向着高处靠近。
不慌不忙,姿态闲适,像是在进行茶余饭后的一个游戏。
我的红豆,很不争气地竖立了。
顿时,心中警铃大作,难道说,这杀千刀的洪少柔是为了报刚才我差点将他的小红豆给捏下之仇?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洪少柔双目之中精光爆射,只听洪少柔一声如雷般暴吼,只见洪少柔手臂一动,顿时,那碧绿玉质烟杆嘴中“唰”一声伸出一柄利刀。
我只见寒光一闪,那利刀如吐信巨蟒一般,飞速而动,刚猛狠辣,径直袭向我的红豆。
只“噗噗”两声,两杖染血红豆掉落在地,定睛一看,上面尚连着肉丝筋屑。
再一看自家胸前,那血如泉水般涌出,瞬间染红衣襟。
我痛得浑身痉挛,忍不住一口鲜血喷出,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嚎。
我那美艳的碧姨,俺对不起你对我的期许。
我那可怜的猪儿,俺对不起你们那么多只脚。
我那勤劳的双手,俺对不起你们每日无怨无悔的按摩。
我何不欢这对胸器,居然注定要在尚未见天日,尚未被众人目睹,尚未被良人一摸的时候就残缺。
这天之后,再没有人见过我何不欢的踪迹。
十年之后,江湖上多了一个总是穿钢制胸衣出场的蒙面女侠,据说,只要有人在她面前提起红豆两字,当场便会被削皮剁脚。
江湖人称,独孤胸衣......
当然,这只是我的幻想。
事实上,那烟杆就是烟杆,并没有安装什么刀片,因此,我的红豆得以保存。
烟杆继续在我的身体上称霸,散发着一种低调的嚣张,如同它的主人此刻对我说的话。
“一件珍品注定要归属于众多不同的人,但在它落在谁手上时,便要认清自己此刻的主人。可以嚣张,可以骄傲,但决不能做出对主人不利的事情。”
洪少柔的五官,都带着一种尖锐,细微的隐藏着的尖锐,那鼻子,那下巴,那眼睛,那眉毛,随便取下一样老都可以戳死人。
组合在一起,很和谐,属于帅哥的行列。
但却是一个太过精明的帅哥。
“我不是东西。”我澄清。
在他露出不置可否的带着小小轻蔑的表情的同时,我伸出仍旧酸麻的手,揽住他的脖子。
他顺势将头低下,我得以在他的耳边,用碧姨独家传授的,撩人心弦的声音道:“我是只猫。”
我从他总是微眯的眼眸中看见了自己的那双猫眼。
无妆,眼尾也是自然带着一抹高挑的,深入鬓角的桃色。
娇柔妩媚中带着些许隐藏的凌厉,却更能挑起人的挑战欲。
我道;“猫是聪明的骄傲的动物,它可以更改主人,但那个人必须要向它证明,他比以前的那个主人更厉害。”
洪少柔将那柄从不离身的烟杆从我的睡袍中取出,放在床头柜上。
接着,他用鼻尖对着我的鼻尖,最近距离地看着我,就像是一只最精明的狐狸在判断着雪地上的那块鲜肉是否是陷阱。
细眼聚光啊,我差点没被烤焦了。
我觉得,在这样的目光下,我是坚持不了多长的时间的。
幸好我有碧姨。
她曾说过,任何男人,都逃不过女人纯真的那面。
她的意思是,貌似纯真的那面。
于是,我按照她教给我的办法,展颜一笑。
洪少柔的眼眸里,是我孩子般的笑,毫无心机,像是暖阳下的小雏菊。
我不太确定是不是由于我和他挨得太近,牵动了他的唇,总之,在我这么笑了后,洪少柔也笑了。
接着,他开始吻我。
唇瓣轻触,舌尖润滑灵巧,在我紧闭的牙齿上画着一道道图案。
他不粗鲁,不着急,非常有耐心,就像是一个收藏家刚获得一只古董花瓶后用柔布轻拭表面那般。
他不急,我也不急。
我慢慢地将手伸出,慢慢地摸到床头柜边,慢慢地将那柄调戏侮辱了我的烟杆握在手中,慢慢地将其拿回来,慢慢地伸在半空中,慢慢地竖立,慢慢地对准目标。
最后,我用尽吃肉的力气,惨无人道地,毒辣狠绝地,强悍狂躁地,睚眦欲裂地,灭绝人伦的,丧尽天良的,丧心病狂地,嗜血成性地对着他那鲜嫩的菊花捅去。
那天晚上,我终于看见了......睁大眼后的洪少柔是什么样子。


(二十九)

第二天,洪家全部的刀削面哥哥们都在讨论一个问题:为什么洪少要将那只珍爱多年的烟杆给丢掉。
我也不太理解他这种行为。
因为从感情角度看,那只烟杆是拿走了他某个第一次的......物体。
一夜夫妻百夜恩,李家那打扫清洁的大婶至今都保留着所有因为使用次数过多而损坏的按摩棒,而这洪少柔怎么就这么狠心呢?
唯一的解释是,那厮完全没有处男情节。
第二天中午,洪少柔没有出门,午饭是我们两人一起吃。
饭桌是一张明清梨花木精雕圆桌,是高价收购来的古董,可洪少柔买来却并不是为了收藏,而是实用。
我只能说,有钱人的大脑,果真是不一样的。
我下楼时,他已经在桌边坐着。
我主动出击,给他一个邪魅玩味轻佻的笑,并曰:“那里,还疼吗?”
声音自得骄傲,如同抢占了一卖艺不卖身美貌歌女第一次的纨绔大少。
洪少柔给我一个分不清情绪的笑容,并配合道:“多谢手下留情。”
管你是讽刺还是讥诮,我账单全收:“应该的,应该的,毕竟,我还是将你看成多次循环使用产品,不是一次性的,这要是玩残了,以后就没乐子是不?”
洪少柔看着我,细细的眼内藏着意味不明的笑。
他一直用这种表情看了我两三句话的功夫,接着,拍手,示意下人上菜。  
我拿起作战武器 ——乌木镶银筷,准备大快朵颐。
菜很快端了上来,有鸡,鸭,鹅,鱼,虾,火腿......
一桌子,满满的,全是肉。
看上去色泽艳丽,妩媚诱惑。
在肉面前,我是毫无淑女风范的。
于是,我如饥渴的单身汉将一双干枯粗糙骨节粗大的手袭向单纯美貌的少女般,将筷子穷凶极恶地探向满桌子的肉。
可惜,天真纯良不知世事如我,却遭到了欺骗。
在依次品尝完一遍后,我发现,这些都是素菜。
素鸡,素鸭,素鹅,素鱼,素虾,素火腿......
都是万恶的豆制品做的。
放下筷子,我敛眸看向嘴边噙着沉静笑容的洪少柔,一字一句地道:“我要吃肉。”
 “这就是肉。”他道。
 “不要侮辱肉。”我严肃无比。
他可以侮辱我,可是侮辱世界,可以侮辱宇宙,但就是不能侮辱在我心目中有着崇高地位的肉。
 “从今天起,在洪家,再也不会出现真正的肉。至于原因,我想你是很明白的。”洪少柔将一筷子素火腿放入嘴中,细薄的唇,如刀。
隐蔽的,不动声色的刀。
果然是奸商,不过一天工夫,已经捏住了我的七寸。
 “你在虐待我。”我控诉。
 “比起你昨晚所做的,我这应该是天使的行径。”洪少柔的尖下巴随着话语上下移动,让我生出想要伸手将其给掰断的念头。
 “如果我要重新吃到肉,需要怎么做?”我心平气和地问。
 “你需要认识到,我是你的主人。”他道。
 “好。”我痛快地答应。
接着起身,来到他跟前,一屁股坐在他大腿上,如无骨的软体动物般搂着他的脖子,轻声发问:“你是我这么做吗?”
 “恩。”他赞赏。
 “那么,这样呢?”我将唇凑近他的耳畔,开始往里面吹风。
 “不错。”他继续赞赏,像是在训练一只小狗。
 “这个,你应该更喜欢。”我伸出娇嫩的舌,来描绘他的耳廓。
 “是的。”洪少柔闭上了眼睛。
我在等的就是这一刻,下一秒,我张大了嘴,狠狠地,重重地,准确无比地,咬上了他的耳朵。
我忘记告诉洪少柔,李家厨师有一次做了和他一样的事情,结果差点被我给从屁股上咬了块肉下来。
至今,那人的屁股上还有个月牙状伤痕。
同样的,从今天起,洪少柔的右耳上也有了月牙状的伤痕。


(三十)

我的下场也是惨兮兮的。
自从被我夺去了某个第一次再加在耳朵上赠给了他爱的证明后,洪少柔下令,从此在家中连一点肉渣也不能出现。
看着满冰箱的素菜,我悲愤得双目爆红——他是想活活饿死我!
好狠的人,好狠的心!!
没吃到肉的第一天,想它想它想它。
没吃到肉的第二天,想它想它想它还是想它。
没吃到肉的第三天,想它想它想它拼命地想它。
没吃到肉的第四天,我升华了,开始一哭二闹三上吊。
上午拿着菜刀准备抹脖子,可惜一不小心将赶上来抢救的一个刀削面哥哥的手腕割破,顿时鲜血如注。
中午跳进游泳池准备淹死自己,可惜一不小心将赶上来抢救的另一个刀削面哥哥踩在游泳池底,待将他救上岸时已经昏迷多时,至今尚在医院躺着,听说有成为植物人的可能。
晚上拿着绳子绑在院子里的秋千架上准备上吊,可惜绳子断了,一不小心压在赶上来抢救的又一个刀削面哥哥的脸上。
从此,那个哥哥的脸再也不刀削面,而成了印度飞饼。
洪少柔就站在旁边,一双细眼睛含着笑意,任由我折腾。
自从没吃到肉后,我便开始失眠。
而在毁掉三个刀削面哥哥人生的这天半夜,我开始出现更严重的症状——我产生了幻觉。
我闻到了肉的香气。
我吸着鼻子,起身,闭眼向着肉香的来源靠近。
终于,我激动亢奋五官抽搐热血翻腾神情狂野心脏剧跳眼角湿润上气不接下气下气不接疝气地发现,在我房间的窗口上,摆放着一大碟子牛排。
肉质爽口,鲜嫩多汁,椒香扑鼻,香滑浓郁,热气腾腾,刚出炉的,还在噼里啪啦小炸的黑胡椒牛排。
难道是,那传说中的圣诞老人给我送来的?
我开始为自己每年12月24日在床边放那味道赛过放置了一年的臭鸡蛋的袜子企图熏昏这个白胡子老头儿再拔下他的裤子看那黄瓜尺寸是否比较圣诞而感到内疚。
边内疚着,我边拿着刀叉,狼吞虎咽起来。
那天晚上,我睡得很香。  
之后每晚半夜时分,都有人准时将肉送到我的窗台上。
有了肉的我,就如同那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那被打得还剩下最后一滴血的破烂青铜圣斗士,那差一点点就要进油锅的喜羊羊。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我的精气神都已经加满。
于是,洪家继续被我弄得鸡飞狗跳,刀削面哥哥们一天天地在消失——都是工伤。
我高兴的时候,会追着那群刀削面哥哥们脱他们的裤子。
我不高兴的时候,也会追着那群刀削面哥哥们脱他们的裤子。
区别在于,处于前者状态时,我是空手,而处于后者状态时,我手中拿着那毁天灭地,遇神杀神,遇佛杀佛,遇见太上老君能年下攻,遇见孙猴子能女王受的的黄金镶钻板砖。
好几个刀削面哥哥因为视贞操为生命而被我用板砖将脑袋砸成了多边形。
那段时间,只要我房间门一开,下面的刀削面哥哥们马上就消失得无隐无踪。
当然,我还是没有忘记自己来洪家的目的。
早日调查出想要灭绝我们清义帮的幕后黑手,我就能早一日回到李家,光明正大地吃我的肉。
我已经初步探清,洪少柔的书房是一切秘密与重要资料的集合地。
只要我能进去,那真相很快就会水落石出。
然而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因为那书房简直就是武侠小说中每个门派都有的禁地。
书房的门口,整日整夜都会有四个刀削面哥哥站岗,充当那写着“后山禁地,擅入者死”的石碑。
我曾经无数次趁着洪少柔不在家时跑去准备擅入一下子,但四个刀削面视死如归,即使看见我时冷汗如卵子般一颗颗滴下,双脚也一步不移。
我曾伸手去挠他们的痒痒,但刀削面哥哥们被瘙得泪水涟涟,娇喘吁吁,还是硬扯着那如精子般抖动的嘴角,死都不让。
我曾用板砖去砸他们的头,但那小碎钻都快要被敲下几颗了,他们还是仰着那颗骄傲的流血的头颅,死都不让。
我曾用剪刀弯身去剪他们的黄瓜秧,但刀削面哥哥们隐忍着泪水,偏转过头,极力忍受我给予的凌辱,死都不让。
最后的最后,我只能使出我的绝招。
穿着比基尼,裹着条浴巾,我袅袅窈窈地走去,在他们面前站定,接着开始有节奏地打开浴巾,合上浴巾,再打开,再合上,边哼着《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中》的倾城脱衣时的背景乐《茶山情歌》。
 “茶山的阿妹俏模样,啊。。。耶。。耶。。。俏模样,手指尖尖采茶忙,啊。。。耶。。。采茶忙,引得蝴蝶翩翩飞呀,引得蜜蜂嗡嗡唱,啊。。哎。。哎。。耶。。耶。。。耶。。耶。。,引来了对面坡上的砍柴郎......”
果然是碧姨传授的绝招,效果不一般。
那四个刀削面哥哥,一个倒地直吐白沫,一个自插双目,一个直接从二楼跳下以求速死,最后一个抱头狂窜貌似癫狂。
我踏着四人的尸体准备进入禁地,但那些忠心的刀削面哥哥们如同蚂蚁一般,从四面八方开始涌来,抱着必死的决心,拦在我面前。
人数实在是太多,我皮都快要脱掉了,还是没能成功进入书房。
但那天的一役,实在是惨烈,当洪少柔回来时,已经是血沫横飞,尸骨满地了。
刀削面哥哥们死伤大半。
在内心深处,我严厉遣责了自己的残忍,深深地悔恨,并决定吃一顿斋为他们超度。
所以那天半夜,圣诞老人送来的牛排,我只吃了十分之九。
剩下的十分之一,是一个小时后再吃的。
我为自己的善良深感骄傲。


(三十一)

其实我也知道,在这个遍布洪少柔手下的地盘上,肉攻是不会有效的。
之所以闹出这么大的动静,不过是遮人眼目,为我半夜的勾当当做掩护——每当夜深人静万籁俱寂大师师太偷情时,我则悄悄地潜伏到书房隔壁的房间,偷偷地用小锉刀开始挖墙角。
简直就是在上演一出活生生的越狱大剧。
圣诞老人送来的牛排果然是上等货,吃了之后腰不酸了,腿不疼了,挖墙也有劲了。
没到一个星期,我就成功地挖出了一个足够容纳我钻进钻出的小洞。
我露唇而笑,牙齿上闪出阴森森的银光。
接着,连忙弯腰,从洞中爬进了书房。
站起身来拍拍膝盖,举目四顾,发现这书房挺大的,摆个十多桌麻将不成问题。
照旧是古色古香的装修风格,墙上挂着刀,剑,还有弓。
不过现在不是讨论放炮和自摸的时候,我拿着小电筒,开始翻看书房中的账单资料。  
如果洪少柔是提供资金支持的那个人,那么,只要查出他资金的流向,顺藤摸瓜,自然能调查出李绯古想要抓住的那个人。
一项项的对照,发现那些账都做得天衣无缝,全是用在合法渠道上,根本找不出一点破绽。
这个洪少柔,果真是个油光水滑,哦不,老奸巨猾的狐狸。
正当我嘴中咬着手电筒,双手不停翻阅之时,门外忽然响起了脚步声。
我如受惊的老鼠般,夹着细长的尾巴缩在了书桌底下。
不多时,房间大亮,一个人慢悠悠地走了进来,听脚步声确定是洪少柔无疑。
要到这时,我才懊悔刚才没躲个好地方,这不,洪少柔居然径直来到书桌前,一屁股坐在了椅子上。
还好书桌下面空隙够大,足够容纳我的身子和他的脚。
我像刺猬一样,缩成一团,屏气敛息,别说呼吸,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接着,他打开了视频电话。
 “事情进展得怎么样了?”我听见一个陌生人开问。
那声音,带着金属的冷,像是雪地中的金石,让人凉意顿生。
 “正在进行中。”洪少柔回答。
 “我希望你能加快速度。”那个人道。
声音并没有什么情绪的起伏变化,只是很平静地在提一个要求,但是让人听了,汗毛直竖。
 “你就那么恨清义帮吗?”洪少柔笑问。
 “我不恨,但另一个人恨,而我正好欠他的情。”那个人淡淡回答。
 “难道,你对付清义帮真的就没有其他原因?”洪少柔靠在椅背上,双脚交叠,脚尖轻轻摆动。
我赶紧像壁虎般紧贴桌壁——谁知道他是不是香港脚来着,要是被踢到传染了,我活还是不活。
那个声音停顿了下,再响起时,更冷了三分:“知道得太多,对你并没什么好处。”
书桌底下并非是全封闭,还是留着一公分的缝隙,我从衣袋中掏出随身携带的小镜子,小心地伸出去,对准了荧屏。
小镜子里照出了一个棱角分明的男人,五官深邃,带着异gq调的英俊。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意大利式鼻子,如雕塑般完美。
看来,应该是混血,但那头黑发还是更多地显示了他的东方气质。
之时那双眼睛,灰蓝色的眼睛,很熟悉。
恰在这时,我发现那双眼睛冷冷地扫了过来。
我并没有和他对视,只是经过镜子中的那么一瞥,那如刀般目光就足以让我胆寒。
我忙不迭收回小镜子,但为时已晚。
只听那人道:“你的心,还是多用在自己身上,免得连书房中进人了也不知道。”
话音刚落,洪少柔便将凳子移开一米,微微低头,视线自然而然与我相对,细细眼睛因笑而微眯,看不出眸子里的意味。
脑子瞬间转了几遭,最终,我伸出手,很自然地摆了摆:“好巧,你也在这啊。”
洪少柔继续看着我,细薄的唇因为笑几乎变成了一条弧线。
不过,是有足够威力勒死人的弧线。
 “我可以问问,你在这究竟要做什么吗?”
 “拿弓。”我道。
 “拿弓做什么?”他问。
我淡定镇定兼肯定地回答道:“射大雕。”
接着,从容不迫地从书桌下钻出来,取下墙下的一张弓和箭,跑到刀削面哥哥们居住的房间,踹开门,中气十足地大吼一声:“纳雕来!!!”
接着张弓,向着他们的黄瓜射去。
这一晚,只着大裤衩捂住自己重要部分的刀削面们被我在洪家客厅中追杀了整整一个小时。
最后,雕是没射下一只,但男儿屈辱的热泪倒是流了几盆。
这次行踪的失败直接导致我的自由缩水——以后的每天晚上,我房间门口都会守着两个刀削面。
我下定决心,如果哪个夜晚饥渴过了头,就把他们给下到锅中吃了。
而现在,还是留着当存粮吧。
圣诞老人的肉还是每晚都按时送到我房间的窗口处,味道好得无法用语言形容。
我吃得灰常开心。
但一直装不知道也不是一回事,这天晚上,我决定去谢谢那个人。
当闻到肉香的第一时刻,我就推开玻璃,站在了窗台上。
我房间窗口旁边便是个花架子,我一手拿着牛排,一手攀爬着,顺着那架子上了屋顶。
上面,一个背对着我的男人正要离开。
 “景流湃。”我喊出了他的名字。
果然是他。
是景流湃转过头来,白净柔和的月光下,他的身形略显纤瘦细长,风吹动他的轻薄衬衣,像是随时都能御风而行。
一旦有很美好的东西出现在我眼前时,我都害怕它会被风吹走。


(三十二)

可因为屋顶的弧度很陡,盘子放在膝盖上总是要往下滑,我吃得很不尽兴。
正在考虑是否应该用手抓起牛排三口将其给解决时,一只手从旁边伸过来帮我端起了盘子。
转头,看见了微笑的景流湃。
眉眼仿佛蕴着淡淡的阳光,这么一笑,我的胸腔仿若又化成小温泉,那小心脏在里面咕噜咕噜泡着澡。
严格说来,但看脸,景流湃病不是那种让人惊艳的帅哥,但他胜在气质。
像是小时候碧姨给我的毛绒玩具,甚至不用亲手去摸,就能感觉到温暖。
话说,那只毛绒玩具我一直保存了十多年,可在上个月,却被李李吉养的那只小妾给玷污了。
当我进入房间时,就看见小妾尖嘴大张,舌头伸出,鼻孔扑哧,两后腿颤抖着,正抱着那毛绒玩具在爽歪歪得不行。
当天晚上,小妾的细黄瓜被我用橡皮筋弹得肿的亮晶晶的,足足大了两倍。
但景流湃这么大个子,应该是不会被小妾给得逞的。
关于这点我很放心。
他就这么帮我端着盘子,看着我一口口地降牛排吃下。
忽然,他问道:“在这里还习惯吗?”
“还好。”我点头。
有那群刀削面哥哥们陪着,不至于太寂寞。
你想啊,就算是没事射雕玩也要射个百日才能射完来着。
“想家吗?”他问。
“还好。”我继续模棱两可地回答。
景流湃不笨,知道这些问题我不太喜欢,也就不再问了。
我就他的手,降盘中的牛排吃得一干二净,连酱料都没剩下一滴。
“吃饱了就下去睡吧,以后想吃什么,白天就在冰箱下塞纸条,晚上我就给你做。”景流湃笑笑,端起盘子,准备起身离开。
可我叫住了他:“如果洪少柔知道你送肉给我吃,他会怎么对付你?”
“可能会降我开除吧。”他道。
“难道你不怕被开除?”我问。
“怕,毕竟最近工作不好找。”他道。
“那为什么你还帮我?”我问。
“因为,你不吃肉是会死的,一份工作和人命比起来,还是后者重要。”他答。
“我和你非亲非故,为什么对我这么好?”我问。
“这种事情,一定要原因吗?”他问。
“当然,否则就是非奸即盗了。”我答。
“也说不清是为什么,如果非要原因的话,就当是我把你堪称自己从没有过的妹妹吧。”他道。
隔了会,他又道:“为什么要这么问呢?难道你遇见的人对你好都是有原因的吗?”
我不语,徒留唇边酱汁在月光下闪耀。
我不想承认,但这小半辈子活过来,我最亲的两个人对我好,确实是有原因的。
碧姨对我好,是为了将我培养强大,好为她所用。
而李徘古对我好,是为了让我对她忠心。
他们的做法,我病没有觉得不妥。
毕竟,和我逝去的那些所谓的亲人的行径相比,他们已经好了很多。
许多事情,我不愿意想多了,越深究,便会越不开心。
从小,我便懂得一个道理:你订的目标越低,越容易达到,你就会越快乐。
所以,我将人生的目标设定为吃肉。
只要能吃到肉,我就会开心,我希望我每天都开心。
“知道吗?我觉得你向只小刺猬。”景流湃道。
碧姨赞过我是猫,李李吉骂过我是猪,但就是没人说过我像刺猬。
“刺猬?就是那个像长刺的老鼠一样的动物?”
“是的。”
“就是那个雄性的生殖器在腹部,而雌性的生殖器在两腿间,这样毫无章法到处乱长的动物?”
“……是的。”
“就是那交配过程因为双方全身的刺而艰辛无比,每次只能坚持短短几秒钟的动物?”
“……”
我卷起裤子,看了看自己的长腿,再卷起袖子,看了看自己的腋下,再掀开衣服,看了看自己的胸口,最终疑惑道:“我身上的毛不多啊。”
“我不是指你看得见的地方……”景流湃道。
看不见的地方?
我背转过身,解开皮带,扯开裤头,挑起内裤,再次仔细看了许久,回转过身来,小声地嘴含佩服地眼含羞涩地说道:“嗯,你眼光不错,看不见的地方毛确实挺多的。”
景流湃:“……”
月色皎洁,请回遍洒,一阵幽风之后,景流湃终于苏醒过来,道:“我的意思是,不的内心……像刺猬。”
“什么意思?”我问。
“我只是觉得,你外表看似大大咧咧的,像是连岩石都敲不碎的模样,但内心深处,却很细腻。就像是小刺猬,背上全是刺,但腹部,却是柔软的。”景流湃的话,缓慢温和,随着熏风吹入我的耳中。
或许,也吹入了我的心里。
接下来的半小时,我们谁也没有说话。
坐在屋顶上,可以俯视山下的景色,五颜六色得灯光混合在一起,流光溢彩,美不胜收,像是洒落了无数的宝石。
就这么,看了许久,我终于开口:“我明天想吃里脊和排骨,还有腌黄瓜。”
“好的。”他伸手揉揉我的头发,接着起身,道:“早些去睡吧。”
他的笑颜在月色下温润柔软,我的心又继续泡起了小温泉。
第二天,我没再逗弄刀削面哥哥们,而是在等待着一个结果。
那晚偷入书房查阅资料的过程中,我也就地贴了许多枚窃听器。
可惜当发觉我进入后,洪少柔当即下令拿仪器来测查,一个小时后,所有的窃听器都被找到,并尽兴了毁灭。
除了第二天我才还回去的那张弓里安装的那个。
经过几天的窃听,我了解到两件事。
第一,洪少柔最近在持续不断的开支票给沙七组,昨天,更是提到了动手两字。
也就是说,他下一个目标,就是挑动沙七组来攻击清义帮。
第二,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洪少柔连看的片都是金瓶梅,西厢记,红楼梦等古典小说改编的。
这厮简直是古典中毒引起细胞异样变态了。
再说了,根据我多年淫浸在床上运动片中的经验看来,日本是以新奇出名的,外国是猛烈出名的,而国产则是以粗糙出名的。
唯独在这个问题上,我是不支持国货的。
所以,我鄙视洪少柔对于床上运动片的品位。


(三十三)

且听到的第一点也是重要的,我决定将其告知李徘古。
洪少柔对我防范的很严。
不许外出,不许打电话,不许上网,断绝了我与外界的联系。
但我在来这之前就料到了有此一招,早便和李徘古约定了通讯的方法。
我每天会在喝完的酸奶盒子下用专用工具刻上字,再丢入垃圾箱中,每日上午待洪家讲垃圾运出去后,清义帮的人自然会在途中拦截,讲东西拿给李徘古看。
只是不知道李徘古看见那从肮脏的垃圾中掏出来的特殊信件,心情是如何了。
根据我的了解,洪少柔支持的沙七组讲在今晚行动。
此次的行动不再是过去的小打小闹,他们着急了各个有名的帮派,污蔑清义帮结二连三挑起江湖战争,一步步吞并小帮派,目的就是为了一帮独大,希望其余各大帮派联合一起,共同制裁清义帮,讲我们清义帮的野心扼杀在摇篮中。
姓丁的内容是以一年一度的江湖夜会为名,讲李封骗到饭店中,至于会不会流血,就要翻番近日的黄历了。
我在昨天,就已经将这个信息写在了酸奶盒上,丢在垃圾箱中,接着,今天一早起来就窝在客厅沙发里看电视。
片头里的片段,都是扇耳光。
女主扇男主,男主扇女配,女配再扇女主,还有他们上一辈那些皱纹都能夹死文字的老爸老妈也自爱不停的对扇着。
照这趋势,扇耳光可以成为下届奥运会的新增项目了。
电视里扇得正欢,洪少柔回来了。
我不理睬,因为心中再清楚不过,他会自动凑上来的。
果然,洪少柔在我身边坐下。
我目不斜视,持续观看那裹脚布般的电视剧。
忽然,一股白色的,散发着纯正想起的烟向着我的脸飘来——洪少柔在将烟往我脸上喷。
一口,两口,三口。
当喷到第四口时,我快速伸手,抢过他嘴中的新烟杆,一手抓住一端,在膝盖上一折。
“咔嚓”一声,咽干从中折断。
我将其丢在地上,继续目不斜视地宣布:“毁我皮肤者,杀无赦。”
做完这一切后,电视剧中那脑残的圣母女主大概只说了两句台词,我的耳边便传来了洪少柔低低的笑声。
笑吧笑吧,当我把烟杆点燃那头塞进你鲜嫩菊花的那天,看你还笑的出来不。
笑声止住后,又有东西喷在了我的脸上,不过这次是他呼吸的热气,带着幽幽的麝香。
他靠的我很近,那尖细的鼻子甚至已经触到了我的脸颊上。
“本来,我是想要讲你当成一份礼物送出去的,但是经过最近这些天的相处,我却舍不得了。”他道。
或许是因为太靠近的原因,他低柔的声音让我很不舒服。
“哦?可以问问你想将我送给谁吗?是上次在书房中对话的那个意大利鼻子?“边问边将屁股挪起,向旁边移去。
“不,不是他,怎么,你想要跟那个冰块人吗?”洪少柔紧贴着我的身子,也在移动着。
“冰块人?果然是好称呼。“我赞叹,病再次抬起屁股挪动。
“你的意大利鼻子也很形象。”他谦虚,病继续紧贴着我移动。
沙发本就没有多大,移动了两三下后,我就缩在了角落中,避无可避。
而洪少柔,继续将整个身子压了过来。
虽然俗话说压压更健康,但我还是觉得不太舒服,正打算伸出九阴白骨爪捅向洪少柔的后庭花时,他的一句话让我停住了动作。
“计划取消了。“他道。
“什么?“我问。
洪少柔用他的尖挺的鼻子摩挲着我的脸颊,轻声道:“我说,因为你的高密,李封有所设备,决定带足了人马去,这次的鸿门宴取消了……不过这样也好,他做出这番阵势,更能让其余帮派相信他有所谓的野心。“
自他说出这番话起,我的心就像是冬天的树枝,一寸寸地在结着冰。
事情,似乎正在向我最不愿意看见的方面发展。
电视荧屏右上角显示的时间是十二时三十分。
今天的垃圾是十时整丢出去的。
清义帮从中拦截并送到李徘古手中就需要两个半小时的时间。
也就是说,李徘古也不过才见到我的信息,算算时间,最多也就是和李封在商量对策,甚至还没来得及将晚上要增派忍受的事情告诉手下。
那么,洪少柔得以知晓此事,只说明了一件事——清义帮中有内奸。
并且,还就住在李宅中。
从看见那个冰块人的眼睛起,我就想要证明一件事,而现在,我终于得到了答案。
我最不愿意看见的答案。
在自己的世界中太过投入,因而当洪少柔的嘴贴在我的嘴上足足十秒钟后,我才回过神来。
十秒钟啊十秒钟,比猬的一次性交时间都长。
我被占了一公斤的油水。
我被吃了一公斤的豆腐。
此恨绵绵无绝期。
我擤鼻涕抹眼泪,我顿足扭手咬手绢,我撞豆腐吊面条,吞鹌鹑蛋……
可是,都改变不了自己已经吃亏的事实。
于是,我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反调戏回来。
说时迟那时快,而欧当即伸出舌头,直捣他的檀口。
边哼着“哼!快使用双节棍哼哼哈兮,快使用双节棍哼哼哈兮!”,我那强势的舌头边在里面疯狂地转动着。


(三十四)

用形象点的话说,我的舌在此刻化身成为了一根筷子,而洪少柔的舌则变成了蛋黄。
我疯狂癫狂痴狂地,我狂乱狂烈狂放地将舌头不停地搅拌着,争取将他那罪恶的舌给搅拌成一滩水水。
他的口腔内,有着烟草的香气,带着醇厚,带着微涩、
更加刺激了我的神经。
我那品尝看无数次肉的舌,在洪少柔的口腔中不停地画着圈,并时不时地一抵,成功地让他的尖脸变成了包子脸。
双手闲着也是闲着,我决定用它们来更好地向洪少柔讨回利息。
此刻的我,就像是一只饿了上千年的母狼,看见了一块亮晶晶的肥肉,垂涎不已,禽兽不已。
我的手来到了他的腰部,从那长袍开叉处伸入,像是长了眼睛一般毫无阻滞地钻进了他的裤子里。
掌心里传来的柔滑感让我舒服得忍不住叹息。
这洪少柔的屁股,还真是嫩啊,我真想拔出舌头来问问他每天洗澡后究竟擦的什么润肤露。
我的双手不停地在他的屁股瓣上揉捏着,蹂躏着,劲用的很大,像是决心将其给捏出水来似的。
然而洪少柔,这样一个堂堂奸商,他怎么可能任凭自己被占便宜呢?
他的手,也来到了我的腰上,伸入我的长T恤中,好整以暇地滑到我的胸前,开始“亲手”进行第一次亲密接触。
他从来都不是急色的人,总是细嚼慢咽,想要一点点讲我蚕食。
我感谢他的慢动作——这样我就能更多地占他的便宜。
虽说我现在是处于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境界,可至少我还挣了两百,足够了。
于是乎,我连忙抓紧时间揉捏着。
洪少柔家的屁股虽然挺翘有弹性肌肤光滑柔嫩手感好,但还有更重要的摸处,我的手,最后饱含着眷恋地来到了屁股的前方,也就是洪少柔家的黄瓜长的那处,深呼吸,迫不及待地掌了上去。
出乎我意料的是,下巴尖细鼻子尖细眼睛尖细手指尖尖尖细全身上下都尖细的洪少柔家的黄瓜却并不尖细。
并且,在我的手掌中,那黄瓜像催了激素般,逐渐地膨胀着。
我感受到了诱惑,开始心猿意马。
要不,我何不欢就抛弃门派恩怨,抛弃前愁旧恨,抛弃对洪少柔莫名的隔离跟他巫山云雨一番得了?
幸好在这时,那个不服输的奸商洪少柔的手指忽然探入了我的内衣中。
然后,他用食指和中指夹住了我家那一元钱一个的大包子顶上的红豆。
其实,这只是一种情趣,只是他的习惯,只是为了挑起我的兴趣。
然而,这一动作却让我猛地想起了烟杆中的那把刀,想起了手起刀落,想起了地上那尚连着肉筋屑的两颗红豆。
顿时,我浑身一颤,像是被电流击过,身体防御系统立即自动开启,我根本来不急多想,那双在洪少柔黄瓜上盘旋的手迅速一动。
洪少柔家的黄瓜旁边的藤蔓——一根黑色的,油光水滑的,风华正茂的,尚在壮年的毛就这么被我给拔了下来。
我发誓,这完全是我无心之为。
毕竟,他的毛我拿来也没甚大用处。
那公鸡毛还可以扎起来当毽子踢呢,他的毛,难道能集齐十根换一次新马泰三日游?
所以说,我确确实实是无心的。
然而洪少柔并不是这么认为的。
他在笑着看我,嘴角,眼角的弧度尖锐得像是锋利的刀。
我像。我和他估计是有不共戴天之仇了。
既然如此……我就不再客气了。
当下我眼中凶光一现,双手捏住洪少柔家那茂盛的黄光藤蔓,使劲地抓一大把下来。
那场景,简直可以用血淋淋来形容。
我又一次看见了睁大眼睛的洪少柔。
罪过罪过,善哉善哉。


  (三十五)

被拔毛之后的洪少柔下令,今后连酸奶也不能给我喝了。
我觉得他也忒小气了,毛毛是属于可循环再生资源,就算拔了也是会长出来的,何必如此恼怒。
早知道,下次应该拔他的黄瓜。
自从在屋顶和大厨流湃会过一次面后,我每晚便会自动爬上来,自备刀叉,等待那喷香的牛排。
同样,景流湃每晚都按时将牛排给我送来,接着坐在旁边,看着我吃完。
有时他会说几句话,有时就这么安静地陪着我。
开始时,我对他还有些戒备,但随着时间的过去,我确信,他是个安全的人。
我所谓的安全,指的是,他不会伤害我。
这天,我像往常一般爬上了屋顶。
景色很美,风中传来佛手柑的清香,庭院中繁花烁烁,绿叶隐隐绰绰,别有一番学静风情。恰逢月圆之夜,天上的皓月皎洁明净,就像是....沾满白砂糖的肉馍馍。
我望月,抒怀,叹息。
正叹到二分之一口气时,熟悉的肉香来了。
果然,一大碟牛排接着端在了我的面前。
我掏出别在皮带上的刀叉,就着景流湃的手,吃了起来。
味道依旧好得妙不可言,我恨不得将盘子也吞进肚子。
吃完了,我躺倒在屋顶,摸摸着肚子,再惬意地伸展四肢。
我觉得自己的样子是很开心的,但景流湃还是看出了端倪。:“你最近似乎有心事。”
是的,心事,大大的心事。
谁也不能告诉的心事。
将手后捂住 眼睛,我轻声的问道:“景流湃,以前你考试的时候,最讨厌做什么题?”
“问答题吧,因为要写很多的字。”他答,顿了顿,道,”如果我猜得没错,你应该最讨厌选择题。”
“你怎么知道的?”我好奇。
“我觉得,你喜欢简单明了的事情,而做选择对你而言是种不小的折磨。”他道。
我不语。
可景流湃说的,再正确不过。
“最近烦恼的,也是道选择题吗?”他问。
并不是试控什么,更像是一种安慰,他并没有要确切的答案。
我也没有隐瞒:“是的,一道选择题,两个对我而言很要的人,我飞行员选择伤害一个,从而拯救另一个。”
我开始后悔那日进了书,得知了那个真相,以至于让自己落入了这个两难的境地。
“那么,就没有第三条路了吗?”景流湃轻声问道。
“如果你有,我将会感激不尽。”我再次叹息。
庭院中那茂盛的草的,叶面光滑,在月光照耀下,隐约发着温和的白光,静谧地,像是含着一滴泪。
等那阵染着佛手柑的清香的熏风过去后,景流湃道:“那么,就听从自己的心,它会给你答案,虽然....那是个受尽煎熬的过程。”
是,到了最后一刻,到了事情不可挽回的那刻,我必定会做出决定。
然而现在,我就处于煎熬的过程中。
“既然无可奈何,只能顺其自然。”景流湃道:“一个人的一生,总会遇到艰难的事情,这是不可避免地。”
他的声音,如德风,抚平我心上那些细细碎碎的郁郁。
我忍不住伸手,触上他的脊柱。
景流湃偏清秀纤瘦型号,四肢纤长,却并不是那种柔弱的瘦削,而是一种从内扩散至外的纤细,让人顿觉安心温暖。
我的手指,隔着衣服触摸着他的脊柱,那略带凹凸的一根弧线,很是真切,完全没有距离感。
手渐渐下滑,来到了他的臀部,狼心狗肺的我毫不留情的捏了他的屁股瓣。
话说,那些刀削面哥哥们,还有洪少柔,甚至是院子里的两条大狼狗,都被我给摸过了屁股,这景流湃如何能例外呢?
捏完后,我坏笑着等待着他或恼怒或羞涩的反应。
但景京戏湃在被吃了豆腐后,还是如往常那般对着我微微一笑。
不出意外地,我的心又开始泡起了小温泉。
他伸手,轻轻揉乱了我的发。
“今后别这样了,要喜欢一个人,才可以碰他。”他道,孤度很自然的黑色卷发在风的吹拂下从眉头滑到眉尾。
“我确实喜欢你。”我道。
这是实话,景流湃本身就是很讨人喜欢,再加上他为我做的这些事情,我对他的好感指数那是蹭蹭直往上冒。
其实,我应该垂首娇羞地说出这番话,但想到景流湃曾好几次看过我追着刀削面哥哥们扒裤子的情景,估计也是很清楚我那罪恶本性的,也就不跟他客气了。
“如果是这样,就可以摸。”他道。
接着看看表,发现时间不早了,便起身收拾好我吃的盘子,准备爬下屋顶。
然而就在他准备离开心时,我问出了一句话。
“那你刚才碰我,也是因为喜欢我吗?”
他背对着月色,眼眸,仿若蕴着星辰。
“喜欢。”他这么回答。
我的心,不幸踩到了小温泉中的青苔,顿时沉到池底,暖热得起不来了。

自从出了上次的告密事件后,洪少柔将我管得更紧,只要是我丢的垃圾,都要仔仔细细地检查。然后邮刀削面哥哥们销毁。
这天,我提龏一个黑色塑胶袋从房间中出来,照旧被洪少柔拦住:“把东西给他们吧。”
“这个东西,还是别查检了吧。”我将袋子藏在身后。
“你认为,我可能让你出去丢吗?”洪少柔的嘴角又勾了起了孤度,似笑非笑。
“可是,你确定要检查?”我也对着他似笑非笑,眼睛眯成一条线。
“我确定。”洪少柔眯眼的功力是要比我高一层。
“好吧。”我将袋子递给他洪少柔,腾出手开始按捏眼角。
话说眯眼是个技术活,太容易生成鱼尾纹了,等会该问问这洪少柔是用的什么牌子的眼霜,怎么一年四季长时间米眼,那眼部肌肤还是如此光滑平整呢?
洪少柔接过那个黑色的垃圾袋,打开,往里面看了一眼,那尖尖的下巴抖动了下:“这是......”
“血染的风采。”我答。
拿着那袋我用过的卫生巾,洪少柔的眼睛线条一度出了不自然的孤度。
“你确定这个也要检查一番吗?”我问
洪少柔将袋子递给了旁边的一个心腹刀削面到:“仔仔细细的检查,如果有讯息,就通知我,没讯息,就拿去销毁了。”
那个心腹刀削面哥哥只看了袋子里面的东西一眼,那脸就像染血一般红,就像是不小心用了我的卫生巾来擦脸来着。
我不得不伣服洪少柔的想像力。
难不成我还能用自家大姨妈画出讯息了?
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我只能任由自己的隐私暴露在刀削面哥哥的眼皮子底下。
对于一个抢我用过卫生巾的男人,根本不需和他多话,没再理睬洪少柔,我进了自己房间。
洗了澡,吹干头发,我开始在梳妆台前擦面霜。
但忽然,从镜子中,我看见窗台猛地多出了一只手。
房间的灯光挺暗的,风吹动窗帘,显得阴森无比,在这鬼气森森的夜里,另一只手再次攀上了窗台....
难道说,是鬼?
我惊慌失措,我恐惧万分,我忧怖惊惧,我胆寒魄散,我脸无人色,我魂散神飞,我浑身发凉,我不寒而栗,我呆若木鸡,我抽搐战栗,我魂不附体.....
在经过一系列的心理活动之后,我拿出碧姨送的防身纯金镶钻板砖,三两步冲到窗台边,高举起,狠狠的砸了那双鬼手。
“咚”的地声,那只鬼坠下了三楼。
收拾完鬼后,我返回梳妆台前,继续收拾我的那张脸。
但那只鬼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不见润滑油不入港,不见套套不硬朗,居然再一次爬了上来。
我再次三步两步跑过去,举起黄金镶钻板砖,用那锋利的尖角对准了那双鬼手,准备将其砸出一个洞。
但正当我要这么做时,那只鬼的脸忽然伸了出来。
一双漂亮的,漆黑的蕴着隐隐怒火的眼睛定住了我的动作。
李李吉?!
“何不欢!”他爬上窗台,指着自己手背上被砸的坑,低吼道:“你居然敢砸我?!”
我努力的揉着眼睛,也不顾是否会揉出皱纹来。
李李吉,在洪家我居然能见到李李吉?
重遇故人的喜悦让我忘记了过去自己和他之间的恩怨,我欣喜地环住他的脖子叫道:“你怎么会来这里的?”
谁知声音太大,引起了门外两个站岗的刀削面哥哥的警惕,他们竟推开了门。
眼看李李吉就要暴露目标,我来不及多相,毫不留情地一推,李李吉再次从三楼跃落。
刀削面哥哥们开门检查了一遍,只见我拿着手绢在对月长叹,没发现什么异常也就罢了。
李李吉再度爬上来时,盯着我的眼睛已经开始充血了。
除此之外,头发中还插着根小树枝。
我松口气,这树枝.....还好没插入后庭中。


   (三十六)

“何!不!欢!”倘若我的名字是个活物,早就被李李吉给咬死不知多少次了。
我淡定地将一根手指放在唇边,悄声道:“嘘,不要如此迷恋姐的名字。”
李李吉此刻已经是气得太阳穴都开始咚咚咚直跳了。
怕他脑浆气得迸裂弄脏地毯,我连忙岔开话题:“你怎么会来这里的?”
“我来接你回去。”李李吉忆起了正事,暂时将气压下,没好气的解释道。
闻言,我心一紧:“谁出事了?徘古还是碧姨?!”
李李吉的睫毛浓密而卷翘,此刻,他闭了睛,睫毛扑闪之下,仿佛闪过来一阵气:“难道你关心的,只有他们两个吗?”
“难道.....”我咬唇:“难道说,是司机哥哥出了什么意外?”
思及此,我悲切不已。
我那若命的司机哥哥诶,你还没亲眼看见我的重要部位,怎么能就这么去了呢?
“连路人甲都想到了,就是想汪以我吗?!”李李吉道,声音压得很低,因为愤怒而有些嘶哑:“把我关在阁楼中,三天三夜不闻不问,何不欢,你是存心想看我死吗?”
“当然不是!”我连忙解释:“我从来都坚信你会是个大富大贵,儿孙满堂的命。”
“真的?”李李吉的气消了那么一点点。
“当然、”我搬出强大的理由:“岂不闻,好人不长命,祸害千年在吗?”
我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个打火机,而李李吉就是个引线,还不如他黄瓜的三分之一长的炸弹。
我的意思是,我随随便便一句话,就能将他引爆。
当即,李李吉额头上冒出一根膨胀的血管,纠结成“ANGRY”的标志。
我再次将话题引开:“为什么要接我走?是徘古的意思吗?”
李李吉长浓的睫毛再次划动空气,传来寒风阵阵:“如果我说不是他的意思,你就打算不走吗?”
打打闹闹了这么多年,我终于发现了李李吉会自动制冷的这个优点。
不错不错,出去之后可以把他当电冰箱给卖了。
见我不答话,李李吉冷哼一声,偏转过头,隔了会,又偷觑我一眼,道:“那个洪少,他.....没对你做什么吧。”
洪少柔确实没对我做什么,但我却对他做了很多事情。
但矜持纯情如我,怎能将此话告诉李李吉呢?
所以,我沉默。
李李吉却将我的态度理解成了默认:“难道你已经被他......”
李李吉没有将下面的两个字说出来,但我完全能懂得。
但矜持纯情还是继续保持沉默。
李李吉的下颚开始坚硬,牙齿紧咬着,像是在忍耐着巨大的情感冲击。
我觉得李李吉大可不必如此。
我下面又不是和氏壁,就算被洪少柔给那两个字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李李吉的情感并没有爆发出来,他坚硬的肌肉逐渐松驰,最后,喉结滚动下,敛眸看着我,眉宇间似乎多了些东西,整个人像是瞬间长大了几岁:“我会帮你报仇的,我会杀了洪少柔。”
善良如我,怎么忍心让洪少柔为自己没做过的事情付出代价呢?
于是,我忙劝道:“不要伤他性命!”
李李吉眼中闪过一道异样,睫毛一刷,又是一道冷风袭来:“怎么几天的时间,你又喜欢上洪少柔了?”
“我的意思是。”我用世界是最温柔平和的声音道:“只需要将他的黄瓜割下来就好,咱们拿回家去放在冰箱的冷藏室中,想起来就拿出来,用叉子狠命的叉两下,你说,这样可好?”
说完边展开娴静雍容的笑容,边用眼神询问李李吉,但他却浑身颤抖了下。
看吧看吧,没事用睫毛扇冷风玩,把自己给扇伤风了吧,活该。
此时,天已经黑透,李李吉觉得不应该再浪费时间,但一把将我拉到窗台边,自己率先站上去沉声命令道:“来,跟我走!”
我摇头。
现在的李家,我是回不去的。
李李吉严肃的说道:“如果你是为了报答清义帮,大可不必,因为你江产欠它什么。如果你是为了李徘古,那更是徒劳,因为....他根本就没那么在乎你!”
“不”我摇头,并将手从李李吉的手中抽回:“留在这,是为了我自己。”
“为什么?”李李吉不解。
因为,我无法回去面对那场不可避免的厮杀。
我看着李李吉,心中开始了油炸刀劈般的煎熬。
在一个小时前,我尚可以用自己被困在洪家,无法和李徘古联系作为借口,我身不由已地选择了另一条路。
然而现在,李李吉来了,他的出现让我重新站在了双岔路口前。
此刻,就是最后一刻,我必须做出抉择。
但要选择谁,我的心,并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
“你真的不走?”李李吉问。
“我会走,但不是现在。”我回答。
“既然如此。”李李吉精致漂亮的唇一抿,露出浅浅的精明的笑:“那么,就别怪我了。”
说出这句话的同时,他一个手刀向着我的颈项劈来。
我只觉得颈项一阵剧痛,接着眼前一黑,顿时失去了知觉,身子如在黑色的大海中漂泊许久,待醒来时,却发现自己被五花大绑,身边一口盛着滚水的大锅,旁边一脸上有刀疤的公狼和头上戴皇冠的母狼奸笑道:“喜洋洋,这次你是逃不了了,哈哈哈哈!!!”
当然,以上都是我的幻想。
现实情况是:当李李吉的手离我的颈项还有一半距离时,我便拿出那块黄金镶钻板砖,狠狠地一砸。
那力道,估计能砸出个粉碎性骨折。
这不,李李吉捂住手,疼得脖子都红肿了。
我长叹息,李李吉啊李李吉,告诉了你多少次了,偷袭之前不要说些提醒的话,你怎么还是没有得到教训呢?
这次下手下重了,李李痛得眼珠子都变得和兔子一般红了,里面吱吱呀呀地布满了血丝:”何!不!欢!你!找!死!“
谁知天意难科,找死的不是我,而是他。
因为下一秒,门口响起了刀削面哥哥们恭敬的声音:”洪少。“
随着声音,房间门随即打开。
我的双手,出于本能地一推.....
这家那苦命的、苦命的、薄命的李李吉连哼都来不及哼一声,就再次从三楼坠下。
这次,树枝绝对要进后庭了。
李李吉啊李李吉,你看你这倒霉孩子,出门怎么就没看看黄历呢?


        (三十七)

当洪少柔进屋子时,我还是保持标准淑女兼熟女姿势,倚着窗户,甩着小手绢,仰着小眼神赏月。
“刚才,我似乎听见你这屋子里有人声。”共少柔道。
“你总算是意识到我是一个人类了?”我颇感欣慰。
“我是指,男人的声音。”洪少柔可能在眯眼,表示一种内心的情绪,但鉴于他的眼睛很少睁开过,所以我不大能体会这种情感。
“月色正好,我闲来无事,便排演起了剧本。”我将手中的大红汗巾子甩了下。
洪少柔似乎对此颇感兴趣:“哦,可以重新表演下吗?”
想了想,这几天吃他家的用他家的,还拔了他家的毛,给他表演下也是应该的。
于是乎,我清清嗓子,走到洪少柔面前,掐住他的双臂,以一秒钟十下的频率,撑大鼻孔情深款款地说道:“紫薇,我爱你爱得好心痛!”
话说,表演这么一次,要失血五格,实在是威力猛烈。
但那洪少估计是从小手拿着菜刀砍电线一路火花带闪电的主,雷习惯了,根本没伤到一点皮肉。
我颇为失落。
但当务之急,不是雷他,而是思考怎样让他不发现李李吉。
我远离窗口,来到床边,想将他从窗口引开:“这么晚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虽然这一招成功地让洪少柔背着窗口,但他的脚却像是生根了一般,还是站在原地。
“一定要有事才能找你吗?”洪少柔反问,精致的尖下巴映着月色,像是染血的刀,蛊惑而危险:“想你了,来看看也不行吗?”
就在他说这句话时,那个嫌自己命长的李李吉的手又攀在了窗台上。
我的表情此定出现了异样,因为洪少柔的身体出现想要转动的迹像。
虽说我和李李吉只要一碰面,便是血肉横飞,但打是打,我和他还是有深厚情谊的,我绝对不能看着李李吉被洪少柔抓住蹂躏。
因为....就算李李吉需要人蹂躏,那人也应该是我。
在这千钧重物用一根头发系着的危险时刻,我忽然底声呻呤了。
那声音,像是光洁的肌肤,细腻温热,带着欲望的勾引,让洪少柔不得不回头。
而就在他回头的同时,我的身体呈现了一种诱惑的姿势:腰像是要充分展示自家柔韧度似的往下弯,臀部像是恨不得与天比高地翘起,双手抚在膝盖上,头要高高仰起,绝对不能挡住 胸前最黄金部位的一分一毫。
“我的膝盖,忽然间抽筋了。”我解释,每说一个字时,都咬了下唇。
“需要我帮你揉揉吗?”洪少柔问,声音颇有些暧昧。
“如果不麻烦的话。”虽然是这么说,可我已经顺势躺在了床上,像一摊水般释放在柔软的被褥上,将左腿从睡袍中露了出来。
摆完撩人姿势,我静静等待着洪少柔来到床边坐,等待着他伸出手按摩那膝盖,并逐渐上移或者下移或者左移或者右移或者便宜移。
但洪少柔在我旁边坐了下来后,没伸手,只是看着我的玉腿微笑。
我揉揉眼下定精一看,发现大事不好;最近面对洪少柔没甚激情,连腿毛都忘记刮了!
虽然看上去并没有像穿了条毛裤那么恐怖,可是离光滑无睱还是有很长一段距离的。
乖乖个隆力奇哦,真是丢脸丢到奥巴马那去了。
赶紧亡羊补牢,将睡袍遮盖住腿,严肃地说道:“话说男女授受不亲,咱俩还是隔件东西摸比较好。”
洪少柔继续微笑,那神态颇为讨打。
我将洪少柔看顾成发亮的南瓜灯,选择性的忽略了他脸上的嘲讽,将包裹了遮羞布的腿递他。
不用直接与我的腿毛做近距离的接触,洪少柔不再拒绝,开始用手按摩起了我的膝盖。
我不由得“靠”了一声。
原来这么讨厌毛毛,那我好心帮拔时居然好意思用那双眯眯眼瞪我。
话说爽就一个字,说一次也不难啊,这洪少柔杂个就这么害羞呢?
费解。
洪少柔商人本色不改,边揉着,他边和我谈起了生意:“我想你已经知道,我将要来,本意是想当件实物送给他人的。”
“那个人是谁?”我好奇:“毛多不,汁多不,气味纯正不,肥瘦相当不,红白鲜明不,色泽鲜艳不,口感鲜嫩不,营养丰富不,弹性杠杠不?”
“我们在谈论的是一个人,不是一块肉。”洪少柔提醒。
“差不离。”我无所谓。
“我只能告诉你,那个,很像你最喜欢的一件东西。”洪少柔卖关子。
“难道是....”我眼冒亢奋之光:“长着帅哥的脸黄瓜半径无限大的镶着钻石的精瘦肉?”
闻言,洪少柔嘴解微抖动下,终于醒悟自己不刻卖关子,至少在我面前,于是他解迷了:“他像一台绞肉机。”
“绞肉机?”我皱眉。
“是的。”洪少柔低了声音,慢了语速,一字一句地道:“他是一台完美的绞肉机,任何人在他手中过了一遍后,都会成为肉渣,再辩不清本来面目。”
我看着洪少柔,观察着他脸上的每一根汗毛,观察着他皮肤的每一个纹路,观察着他眼睛的那根一成不变的线条,终于确定他没有撒谎,于是,我吸口气,郑重地道:“下次咱们家做肉圆子时,记住找他来。”
闻言,洪少柔的眼尾线条似乎抖动些话,像小蝌蚪的尾巴。
“总之。”洪少柔恢复正常,说出下面的话:“我突然发现,你也挺有收藏价值的,因此决定将你留下,做我的女人。”
“你现在的语气是商量还是宣布呢?”我问。
洪少柔的手在我的膝盖上揉捏着,力道很舒服,他的话听上去也很舒服:“如果你答应安心跟着我,我会给你所有想要的东西,肉,名牌服装,名贵珠宝,奢华的化妆品,只要是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只要你安心地做我的女人。”
诱惑确实不小啊,我的意志开始动摇,于是,我决定抛出重要问题。
“如果成为你的女人,可以拿弓射你的雕吗?”
“......不可以、”
“如果成为你的女人,可以没事拔你的毛吗?”
“......不可以。”
“如果成为了你的女人,可以没事玩弄你的后庭吗?”
“......不,可,以。”
我摊摊手,以示谈判破裂。
连这些小事都不可以做,那当他的女人还有嘛意思呢?


(三十八)  

“这么说,你是不愿意了?”洪少柔与我是心有灵犀一点通,不麻烦移动与联通。  
“如果你愿意给我那些乐子,那么我便很乐意成为你的女人。”我觉得探班破裂的责任都在洪少柔身上。    
“看来,我们今后的斗争,还很漫长呢。”他的脸,映着暗绿丝缎衣物微弱的光,华贵而阴暗。  
“是啊,来日方长,所以说,现在咱们还是各睡各床去吧。”我的全部心思都放在如何将洪少柔赶出物资上。  
洪少柔的收离开了我的膝盖,来到腰间取出据说是人生中第三根烟杆,接着伸过来,挑起我的下巴。  
每次他这么做时,我都会涌起想将那烟杆再次捅入他家后庭的冲动。
也难怪,谁叫他一天到晚没事调戏我上面那张嘴,那我肯定要从他下面那张嘴中给调戏回来啊。  
“或许你没有意识到,在名义上,你已经是我的女人了。“洪少柔提醒。  
想了想,确实是这么回事,我恍悟:”恭喜恭喜。“  
有我这个女人,这洪少柔真是挣大发了。  
但洪少柔喜欢得寸进尺:“那么什么时候,咱们把这虚名给变成事实关系呢?”  
“今天之后,随时奉陪。”我表面恬静温柔,内里磨刀霍霍地笑。  
好话先放在这,到时咱们再看是他欺辱了我家小妹妹,还是我折断他家小弟弟。  
洪少柔似乎没理解到我那笑容的深层含义,因为他的脸在慢慢向我趋近。  
他的脸部线条,利落,略带尖锐,说实话,病不让人讨厌——因为眉目是生的颇好。  
然而当他的脸近到离我只有一厘米的距离时,我明白了一件事——他的眼中没有我。  
因为……离这么近还是没看见他眼皮掀开一丁点,他那么细的杨静,我这么大的块头,哪里进的去啊。  
话说,以后找老公一定要找个眼睛如铜铃大的,至少还爬的进去,有安全干些。  
“可中国有句俗话,叫做,”洪少柔用鼻尖碰触着我的鼻尖,语调轻缓缠绵,充满了乱人眼的丰富色彩:“择日不如撞日,干脆咱们今晚就行动吧。”  
我皮笑肉不笑,肉笑骨头不笑地道:“中国也有句俗语,叫做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我在心中暗暗发誓,倘若洪少柔敢硬把我给那个那个了,那我就……把他前后那个那个两次。  
不能吃亏是不。  
洪少柔估计是看出了我的心思,不想吃苦呗我给前后那个那个两次,所以很平和很善解人意地道:“你不愿意,我也是不会勉强的。”  
我心放下。  
然而洪少柔按着又很平和很善解人意地道:“那今晚我们就盖棉被纯洁的聊天吧。”  
如果我能控制自己的血液,我会在此刻喷他一脸狗血。  
纯洁地聊天,纯洁地聊天,纯洁地聊天!  
现如今幼儿园大班的小娃儿们睡午觉时都会趁着老师不注意打KISS了!谁信他的鬼话!  
此刻,窗台上李李吉的手开始出现隐忍的青筋。  
事情打不妙了。  
为了尽快将洪少柔给赶出房间,我看着他那双隐形的眼睛,撒了一个弥天大谎:“我大姨妈来了,所以棉被里也不会是纯洁的。为了不让我的血玷污你的身体,你还是离 了我这里吧。”  
“真的?”洪少柔问。  
“真的。”我坚定的点头。  
“会不会是你记错了?”洪少柔问。  
“不会”我坚定的摇头。  
接下来,我们就这么对视着。  
对然我是看不见他的瞳眸的,但输人不输阵,我装作能看见的样子。  
就是因为太过专注地假装看他那若有若无的眼睛,我便忽略了他下面那双阴暗的手。  
此事实难启齿。  
用最简单的话说,那就是,我家小妹妹,我家和氏璧,我家的白豆腐,被洪少柔这个挨千刀的给摸了。  
虽然只是一下,但却摸的彻彻底底,真真切切。  
在我尚在发愣之时,他将那犯罪的手指伸到我眼前,薄薄的唇,似笑非笑:“确实是你记错了,或许来的,并不是你家大姨妈。”  
根本没有时间做出什么反应,因为趴在窗口的李李吉的眼珠子已经成了血滴子,直接向着洪少柔的后脑勺飞去。  
他的情绪激动的可以,脖子上的血管涨得和蚯蚓一般大。  
更要命的是,看那阵势,他似乎是想要爬进屋子和洪少柔决一死战。  
兹事体大啊兹事体大。  
我连忙受气第一次被人调戏而在内心深处产生的哀伤愤怒……还有一点点小惊喜,当即顾全大局,顺手拿起床头柜边的指甲油瓶子,大义灭亲般地向李李吉砸去,提醒他千万不要轻举妄动。  
只听一声闷哼,李李吉额头中招,于是乎,他家的血滴子开始向着我飞来。  
洪少柔只是眼睛眯,二头并没有聋,听见响动,他作势要将头往后转。  
这么一转,李李吉的小命就玩完了。  
又到了这千钧重物用一根头发系着的危险时刻,我决定牺牲自我,保全李李吉。  
当即,我双手环住洪少柔的后脑勺,强行将他的脑袋按在我胸前。  
足后完成的姿势是:他的脸,黯然地埋在我的两包子中间。  
唱到甜头,洪少柔暂时忘却了窗口的动静,他的声音从我的胸前传出,嗡嗡地:“能告知一下你这么做的原因吗?”  
“其实,我对你也不是没有感情,只是如果你能稍稍尊重我点,那么我或许会心甘情愿成为你的人。”我说着半真半假的话。  
男人与女人的力气确实不在一个层次上,几十是看上去从不做事的洪少柔与看上去活脱脱一女金刚的我——洪少柔轻松地将脑袋从我的手下挣脱,重新与我进行面对面的对话——鼻尖与鼻尖相触。  
我发觉他特别喜欢这个姿势。  
不过这洪少柔真该感谢他鼻尖毛孔细腻光滑,要是有黑头油光光什么的,我早一口咬下来并且顺便将他给灭了。  
不过看他从我胸前起来时毫无眷恋的莫样,说明我家包子对他的吸引力不太大。  
难道是个平胸控?  
话说有包子不吃,居然喜欢吃煎鸡蛋,真是难搞。  
“尊重?”洪少柔似乎还不太熟悉这个词语。  
“尊重,就是把我当成一个人来对待。”我解释。  
“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女人。”虽然洪少柔是潜意识的平胸控,但偶尔也想着吃点包子,这不,他的手开始在我胸上方逗留着。
“所谓的你的女人,在意思上和你家收藏品是一样的吧。”我发觉自己对洪少柔的了解还是挺深的。
“收藏品往往才是最珍贵的不是吗?”
我回答不出了。
因为洪少柔的唇堵住了我的嘴,那动静,比蜻蜓点水还要重那么一点点。
可是……已经足够让窗边的李李吉失去理智。
我的嘴一边要应付洪少柔的一唇一舌,而我的眼还要紧盯着李李吉的一举一动,实在累人。
而恰在这时,洪少柔又展开了新一轮的进攻——他的手,来到了我的膝盖处,掀起睡袍,逐渐地向上前进。
我的春光,一点点地暴露了。
藕色的光滑丝绸睡袍,在白皙的腿上移动,那情景,或许是有些血脉贲张的味道,因为李李吉的眼睛里像是爬着一只红色的蜘蛛,血红的触角向着四面八方伸展。
那已经是丧失理智的前兆。
我闭上眼,在心中暗暗说道:“李李吉,总有一天,你会感谢我今天的所作所为。”
接着,拿起床头柜上的磨脚石,用了八分的力气,向李李吉砸去。
这次,除了闷哼,还有那重物坠落草坪的声音。
“今天这窗口边,确实动静不小,还是让我先去查看一下吧。”洪少柔离开了我的唇,撑起身子准备起身。
我赶紧将双脚缠在他腰上,双手还在他的脖子上,四肢用力,将他紧紧压在我身上。
话说我现在的姿势——活脱脱一只母螃蟹。
可是,管他是公螃蟹还是母螃蟹,只要能缠住洪少柔,那就不会是人妖螃蟹。
“别走。”我装作颇为欲求不满地埋怨道:“在这种时候,男人还能毫无异样地下床,只能说明床上那女人的失败。”
“这样,还算是毫无异样?”洪少柔嘴角勾起笑痕,话语中含义丰富。
我还没来得及咀嚼这番意思,他就用实际行动来解释了谜底。
他家的小黄瓜,紧压着我家小蚌壳。
而且,并不是那被秋霜打落的蔫黄瓜,而是那坚挺无比的成熟黄瓜。
洪少柔的身子,在左右移动着,那黄瓜,也随着身体的动作在我家蚌壳门前摸索。
当然,中间是隔着两层遮羞布的。
他的,还有我的。
黄瓜唱:“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快点开开,哥哥要进来。”
而我家小蚌壳在忠贞地唱:“不开不开就不开,老公没回来,谁来也不开。”
话说这铁杵都能磨成针,那两层遮羞布再怎么也是布啊,被洪少柔家的小黄瓜这么敲下去,指不定就破洞洞了。
到时候,它就如入无人之地,遍洒浊液,后果……不堪设想。
于是,我只能将他推开,吸口气,缓了神,道:“安心当你女人的提议,其实仔细想想也是很不错的,所以,给我一晚的时间,让我独自安静地考虑一下。”
“好吧,我就给你一点时间,希望你能给我个满意的答复。”洪少柔这次还比较好摆弄,说完后便抽身走人。
待门一关上,我赶紧跑去将门反锁,再奔回窗口,将重新爬上来的李李吉给拖进了屋子。
不用说,李李吉已经愤怒得无以复加:“你刚才是在跟他做什么?”
“纯洁地聊天,只是没盖棉被。”我死都不愿承认自己被占了便宜。
李李吉的脸,比那乌鸦的毛还要黑:“我发誓,会让洪少柔死得不能再死。”
我举双手双脚赞成他的这个做法,但他接下来又将矛头对准我:“你也是一样!”
我觉得自己实在是够无辜的,但懂事明理如我,自然不能将这句话放在心上。
“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我开始问起了正经事。
“想来,就来了。”李李吉道。
虽然他说得颇为轻描淡写,但我明白,洪家的保卫做得再好不过,他独自进来,是要冒很大的生命危险。
“只是为了接我出去吗?”我问:“你就不怕被抓住?”
“你管这么多!!!”李李吉侧过脸,装做不耐烦的样子:“我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喂,你到底走不走?!”
可我现在关心的不是这个,想了想,问道:“李李吉,最近家里,没出什么事吧?”
“自从你走了,我们家好得像个美丽新世界了。”李李吉哼一声。
我当然知道他在撒谎,要是真这么好,他干嘛要冒生命危险来接我回去呢?
“我上次给徘古发出了信息的,你知道这件事吗?”我问。
闻言,李李吉眼神稍稍有些不对,我当即觉察到,马上问道:“是不是出什么事了?”
李李吉也不再隐瞒:“你上次的那个消息并不太准确,爸认为你已经被洪少柔收买,下令从此再不管你死活。”
李封怎么看我并不重要,我在乎的不是他:“那么,徘古相信我叛变吗?”
“徘古!徘古!徘古!你一句话不提到他就会死吗?”李李吉又动了气。
我不理会他,继续问道:“那么碧姨呢?她相信吗?”
“如果这么想知道,那就出去自己看。”李李吉是铁了心要带我出去。
我摇头。
我不能走。
“大不了,我答应你,这次出去后,我再也不动你一根手指头。”李李吉许下诺言。
我摇头。
没诱惑力,我又不是打不赢他。
“难道你真的想当洪少柔的女人?”李李吉的声音沉得像是暴风雨前的乌云。
我再摇头。
“在这世界山,我唯一在乎的,就是李徘古,碧姨……”其实碧姨后面应该是个句号,但鉴于李李吉那紧盯着我的能杀人的目光,只能接着补充道:“还有你。”
因为最后那三个字,花都开好了,世界完成了,李李吉满意了。
“我多想回到以前。”和李李吉打打闹闹的以前,和李徘古暧暧昧昧的以前,和碧姨情如姐妹母女的以前。
“你是不是想告诉我什么话?”就算是李李吉,也发现了异常。
我点头,又摇头,心里的挣扎像是万蚁啃噬般。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啰嗦了,时间不多,说完我们就走。”李李吉着急了。
是的。
时间不多了。
我只能尽快做出选择。
“告诉徘古,告诉他小心……”我鼓起全部的勇气说出这番话,但却始终完成不了。
“小心什么?”李李吉追问。
我张口,话却哽在喉咙,吐不出来。
“究竟小心什么?”李李吉皱起漂亮的眉毛,焦急了。
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在李李吉面前如此失措与狼狈——我说不出话了,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
然而有一个人帮我说了,随着门被撞破的巨大声响,洪少柔清雅的声音响起:“小心你的命。”
“建议你束手就擒,这个房间的窗口下已经布置满人,再跳,就只有子弹接着了。”洪少柔用斯文的腔调断了李李吉的后路。
“其实你一早就知道他在窗口那是吗?”我问。
洪少柔笑而不答,但表情已经说明一切。
是的,他一早就知道,刚才出去也只是为了安排人手活捉李李吉。
阴险的男人,还害得我主动献出豆腐让他吃,亏了亏了,亏大发了!!!
“李家二少自动送上门来,这个游戏越来越好玩了。”洪少柔的右手映着玉质的烟杆,越发显得如白玉无瑕。
“放他走。”我开始和他谈条件:“如果你放他一马,我就答应当你的女人。”
李李吉立即挡在我面前:“不行,要死一起死,我绝对不会独活!!!”
我囧了,这台词,活脱脱一狗血剧啊。
洪少柔扭转局势,道:“此话当真?”
“绝不食言。”我目光坚定。
“好,我答应你。”洪少柔做个手势,刀削面哥哥们迅速而无声地让出一个通道。
我忙让李李吉走前面,自己垫后,可就在经过洪少柔面前时,他忽然将我抓住,并将我抱在怀中,囚禁着。
李李吉一怔,醒悟过来后,忙想跑来解救我,但无奈被无数把枪给指着脑门,动弹不得。
我发誓,那些刀削面哥哥们脸上满满的全是隐忍的报复的光。
也难怪,平日被我给追着弯弓射大雕,弄得要死不活的,现如今好不容易我家李李吉落在他们手中,能不黑着屁股整吗?
“将李家二少带下去,好好招待。”洪少柔特意将那“招待”二字说得再轻不过,可任谁都知道,那便是重点。
我没有给刀削面哥哥们报复的机会,因为当洪少柔话音刚落,我就握住他的手腕,迅速捏住要害处,以巧劲将其给制住,接着身形一转,来到他身后,手中一把眉剪,直指洪少柔的咽喉,沉声威胁到:“放了李李吉!”
洪少柔毫不变色,嘴角笑痕不减:“我不认为你会杀我。”
没错,我是不敢杀他,因为他一死,我和李李吉也会被砍成肉酱。
杀是不敢。可是……
我迅疾地私下他长袍腰际以下那绣着繁复华丽花纹的布料,将眉剪放在裤头处。
笑意在我脸上,盛放:“谁再敢过来,我就让你们主人的第三点完全暴露在空气中!!!”
此话一出,众人反应不一。
洪少柔是沉默如水。
李李吉看着我,是一脸敬佩。
而刀削面哥哥们,有的是忠仆般的愤怒,有的是无法报复我的无奈,还有的……看着洪少柔的裤裆,眼内是难掩的期待与渴望。


(三十九)

然而,洪少柔岂是坐以待毙之人,少顷,他身体中迸发出一股柔和的内劲,作势要用巧劲将我逼开。
只是,我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当即掏出他插在腰际的烟杆,重重地敲打了他的双手腕。
洪少柔的双手瞬间就无能为力地吹落在了身子两旁,他侧过头看我,辨不清喜怒。
“不好意思,上次你这么对付我时,偷学了下,怎么样,没给你丢脸吧。”我凑近他耳畔,细声道:“半个小时之内,你的手是使不上力的。”
洪少柔的脸上漾起了一种微薄的光芒,接着,他忽然偏转过头。
我躲闪不及,就这么被他给吻了。
并且还不是一般的吻,是……深喉吻。
要不是我拦着,估计他的舌头早就进到我胃里去查看下晚饭吃的是什么了。
他的这一举动让我愣在当场,虽然我喜欢吃肉,但从不把舌头当成肉,所以此刻并没有开心的念头。
“洪少柔!!!”
李李吉如滔天浪潮般的怒吼让我回过神来,赶紧吐出洪少柔的舌头,并将眉剪更贴近他的裤裆,威胁道:“你是黄瓜不掉不落泪是吧?”
“我越来越想把你收藏起来了。”洪少柔脸上完全没有第三点即将暴露的恐惧感。
“那就得看你有没有这个本事。”我向着刀削面哥哥们,目光一凛:“不想让你们家少爷颜面扫地的就放开李家二少,并且自动让开一条道……当然,如果是非常恨你们家少爷迫不及待想看他出丑处心积虑想要谋害他的,可以站在原地不动。”
此话一出,刀削面哥哥们动得比看见拿弓的我还快。
恢复自由的李李吉和我一起挟持着洪少柔走到洪家门口。
话说这一路行来,真是惊险万分,夹道欢迎我们的,全是黑洞洞的枪口,要不是顾忌着洪少柔的清白,刀削面哥哥们早就将我和李李吉给射成蜂窝了。
终于,我们来到了李家大门前。
我的背脊靠着冰冷乌黑的铁门,前方是无数眼中含着嗜血目光的刀削面,白日里茂盛葱郁的绿树在夜色下裹了一层粘滞的暗绿,仿佛鬼手的粘液,天空灰蒙蒙的,冷月仿佛躲在云彩后鬼魅地笑,寒风一阵阵吹来,夹杂着谁人的呜咽。
夜黑,风高,杀人夜。
然而即使被杀,我也得保住李李吉。
不为别的,就为他冒险来救我的一片心。
下定决心后,我迅速做出了一系列指令:“把铁门打开,把旁边那辆车的钥匙拿出来,放李家二少走!!!”
口气是女王的,姿势是御姐的,但效果却是萝莉的……刀削面哥哥们就像是真的被刀削了似地,一动不动。
“现在,应该是你发话的时候了。”我将眉剪戳在洪少柔的黄瓜附近,威胁的力道更足了一层:“让他们照着我说的做!”
“他走了,你怎么办?”洪少柔眉宇间表情淡淡,似乎没把那小小眉剪放在心上。
“我会留下。”
“她会跟我走!”
前一句是我的话,后一句出自李李吉之口。
“看来你们的意见尚未统一呢。”洪少柔唇畔含笑,仿佛是在观众台上看一出戏。
“再多嘴我先把你家黄瓜给剪了!!!”我张开獠牙,恶声向李李吉威胁。
“就算我拖着断了的黄瓜根也要把你带走!!!”李李吉的眼睛,在如此晦暗的黑夜中,闪着炯炯的坚定的光,眸子里是流光溢彩。
现在不是演老友记的时候,我不再管他,转过头,继续和洪少柔谈判:“他走,我会留下,任由你摆布。”
“这么维护,敢情是喜欢上他了?”洪少柔问。
我嗤之以鼻:“鬼才会喜欢他。”
话音刚落,头顶就被李李吉给重重地敲了一下,顿时头昏目眩,眼冒金星。
妈妈的吻,奶奶的熊哦,我在这边费血费汗费脑细胞费精气神全是为了让他全身而退,想不到这厮居然恩将仇报。
“既然不喜欢,何苦如此保护他?”洪少柔问。
“因为他对我好,所以我也要对他好。”我没怎么想就将这个答案说了出来。
“知道吗?”洪少柔的细眸子如同两痕清水,潺潺缓缓:“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可惜,你是落花,我是流水。”他即使有意,我也无情。
“流水?你是指自己下面吗?”洪少柔不怀好意地笑。
“再露出这样的表情,那我不仅让你变落花,还要让你落红。”我警告道。
“是吗?我很期待,毕竟那也要发生在我们上床的前提下。”洪少柔是属猪的,不怕开水烫。
“我也期待,只是纠正下,落红随时都可以,比如说现在……”
我微微一笑,接着将眉剪的尖端放在他的菊花上,重重一按。
某人身子僵硬了,菊花危险了,世界完成了。
这边厢我正在和洪少柔周旋,哪知刀削面头头居然趁此时用眼神下令强攻。
瞬时间,刀削面们像是蚂蝗一般,向着我们涌来。
已经没有慈悲与犹豫的时间,我当机立断,眉剪一动,洪少柔的裤子就这么掉了下来。
我指的是长裤,内裤还是在的。
只是,叱咤风云的每天手上要过几百万生意的平日总是眯着眼睛装深沉的高高在上的少爷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裤子被褪到脚腕露出两根光溜溜的腿内裤是什么样式全都被看得一清二楚黄瓜是什么型号也大致猜测得出,这情景实在是太幻灭,因此有三分之一的刀削面哥哥们瞬间倒地,昏迷不起。
然而还有大半刀削面继续在强攻。
我将手一伸,道:“全部停止,等我十秒钟。”
剩下的刀削面哥哥们一头雾水地停下,一头雾水地看我弯腰,一头雾水地看我将眼睛紧盯着洪少柔的下肢。
十秒钟后,我抬头,心满意足地叹息道:“嗯,和我预料的一样,腿部肌肤不错。”
此话一出,又是三分之一的刀削面哥哥们倒地,口吐白沫。
这些人也忒没情趣了,咱忙里偷闲,也要抓紧时间吃吃豆腐不是?
最后剩下的刀削面哥哥们我都认得,他们是精英中的精英,是在我的蹂躏践踏欺辱折磨中存活下来的精华,他们身经百战,他们百折不挠,他们视我如杀父仇敌。
而他们,正向着我冲来。
已经没有时间,我一把抓住洪少柔内裤的边缘,往下一拽——洪少柔的一根华丽的黑色的毛毛露了出来,随着冷风舒展着自己的妖娆的身姿。
我用力地将其一拔,放在手中,学着电影电视中吹小雏菊与蒲公英的少女的经典姿势,撅嘴鼓腮温柔地一吹,那根毛就缠缠绵绵地向着刀削面们飘去。
终于,最后剩下的三分之一刀削面哥哥们也倒下了,吐血不止。
从这件事中,我得出一个结论:洪少柔的毛毛,比广岛****还厉害。
时间不多,从其中一名刀削面的尸体上搜出钥匙后,我将其丢给李李吉,催促他快走。
可李李吉死都不听,翻来覆去就是那一句“要走一起走”,这厮绝对是电视剧看多了。
这时,半个山的刀削面们都在往这里赶来,那脚步声,震动得树叶都在摇晃,而地面上的刀削面们也有复苏的迹象,我即使以一挡百,也撑不了几下。
没法子,我只能使出最后一招。
将睡袍一脱,我浑身上下只剩三点式的内衣,再没有多余的布料,可我的手,却反背到身后,握在胸罩的纽扣上。
看着李李吉,我一字一句地道:“走,不然我就当众脱衣服。”


(四十)

李李吉走了,没有携带任何真相地走了。
没多久,洪少柔恢复了自由,但只来得及穿好裤子,便接到个电话,对着刀削面们留下一句“好好看着她”便出去了。
当再次看见洪少柔时,已经是两天之后的早上。
我在睡梦中正梦见自己爬在一只房子大的火鸡上挥舞着刀叉张扬着魔爪喷洒着唾液忙活着,岂知太过贪心,塞了块碗大的肉,还来不及咀嚼就吞下,不幸哽在喉咙中,呼吸困难。
在窒息的难受中,我渐渐清醒,赫然发觉堵住自己呼吸的不是肉,而是洪少柔的嘴。
我猫眼一眯,当即不动声色地将手摸到枕头下去找寻自己的那块黄金镶钻板砖,准备将他的脑袋敲个大窟窿。
可手探到枕头下时,却发现板砖不翼而飞。
洪少柔适时为我解了疑惑,他的唇暂时离开我的嘴,稍稍上移,我们再次鼻尖对着鼻尖。
“你的板砖已经被我放在梳妆台的柜子里。”
“在睡梦中偷吻我,你实在是够欲求不满的。”我揶揄。
“既然看了出来,你是否应该祝我一臂之力呢?”洪少柔毫不在乎。
“很可惜,我对你后面的兴趣比对你前面的兴趣要大得多。”诚实如我,再次道出了实话。
“而我,对你前后的兴趣都一样大。”洪少柔的声音是水,绝世祸水。
言语上吃的豆腐都是假豆腐,我何不欢要的是能嚼在口中,有劲道有弹性的货真价实的豆腐。
于是,我伸出双手,在他屁股上狠狠地一揪,像揪住猫的脖子一般想将其从我身上揪起来。
洪少柔没动气,只是握住我那捣乱的手,将其禁锢在床上,陷了一半在被窝里。
他看着我,轻声道:“今天,是新的一天。”
“每天都是新的一天。”不和他唱反调的何不欢就不是何不欢。
洪少柔不介意,继续道:“从今天起,你可以吃肉了。”
“是吗?”我不太在意,反正每晚我都能在屋顶上吃到景流湃送来的绝世好肉。
洪少柔的话没说完:“从今天起,你正式成为我的女人。”
我没再唱反调,因为隐隐觉得有些不对。
洪少柔还在继续:“从今天起,你再和李家没有任何关系。”
“发生了什么是吗?”我问。
洪少柔的皮肤在潜进屋子的那束阳光的照射下,透彻光洁,蒙着一层柔光,看上去很是美好,如果他此刻睁开眼睛,我发誓,我会看见一双琥珀色的眸子。
“我很高兴你在最后关头选择了你的碧姨。”他说,即使在阳光的孵化下,那声音还是无法带给我温暖:“这样,你就背叛了李徘古,这样……你就再也回不去了。”
“这两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我问,声音居然很平静:“不要再瞒我。”
洪少柔俯下身子,唇在我的颈脖上游移,顺着那根最最不安的跳动的动脉,像是高贵瘦削的,冷漠孤独的吸血鬼,在垂涎着动脉中温暖如蜜糖的新鲜血液:“李封死了。”
恍惚之中,我似乎看见那尖锐锋利的牙齿轻而易举地刺破了动脉,血液有了新的出路,迫不及待争前恐后地出来了,在略显清冷的空气中散发自己尚带着心脏跳动频率的活力。
“事情是怎么发生的?”我问。
“你所猜测的,你所知道的,都正确。那天在书房中和我对话的人,就是我的同伙,是他指使我去收买其余帮派,共同对付清义帮,或者应该说是共同对付李封。是的,我确信他们真正的目标就是李封。”
“其实在十多年前,他们就已经开始了对付李封的行动,只是清义帮在江湖上屹立多年,根基稳固,实力强大,而李封虽然看上去粗糙,可是能当这么多年的大哥,心思还是有其细腻一面,狡兔三窟,使得他们多次的暗杀明杀都告以失败,并且还损失了大批人力物力财力,差点就连自身都没保住。他们退隐潜伏了十多年,精心策划,重整旗鼓,返来了。对于一件事,有十多年的执着,这样大的决心往往是事情成功的前提。”
“我们现实暗中收买几个帮派的贪婪份子,让他们挨个激怒清义帮,也让清义帮依次剿灭他们,目的就是为了在众人眼中造成李封想要一人独大的念头。我想你也是清楚的,自从二十多年前义安堂失势倒下后,所有的事务便是由清义帮,三曹会,五虎帮共同决定,二十多年群龙无首的日子,已经够长,三个帮派其实都有独大的念头,但忌惮着其余帮派的实力,不敢动手。”
“可是,在我们的可以安排下,清义帮终于戴上了蠢蠢欲动的帽子,成为众矢之的。另一方面,通过我这边的关系,清义帮所掌握的大笔流动资金不翼而飞,短时间内实力大减,很多备战准备都无法完成。李封也明白事情不对,便下令严防戒备,很多活动都不再露面。可是昨天晚上是三帮开会的日子,倘若不去,会引起更多的麻烦,李封只能前往。”
“大会是在豪华游艇上举办的,三方都带足了人马,此外,李封还暗中布置了十多艘船,只要自己遇见危险,船上的人马立刻就会靠近,强登游艇。他原本以为这次是万无一失,然而三曹会,五虎帮早已被他们说动,在大会途中,两帮联合,共同对付李封。而在厮杀开始后,那十多艘船却一直没有动静。最后,李封身中八枪,枪枪都在要害处,不治身亡。”
还有很多细节洪少柔没有说,但我已经全部猜出:“是碧姨出卖了李封,是她动了手脚,让那十多艘船上的人没有去救李封是吗?”
洪少柔没有隐瞒:“没错,你的碧姨泄露了这个消息,那些船上清义帮的人,在同一时间,全都被杀了。”
血的泡沫,一层层铺在海面上,如仇恨,浓稠得化不开。
“李封的身手其实不错,但在临出发前,你的碧姨在他喝的酒中下了药,让他的动作迟钝,生生地就死在了枪下。”洪少柔继续说出我不愿意知道,但又不得不听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