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小春
我摸摸身下,软软的,细细的。再睁眼,圆盘大的太阳直冲眼睛,赶紧闭眼。这次的着陆点跟上次一样,又落在沙漠里了。看来我跟沙漠还真有缘,只是不知年代和地点是否也一样。我爬起来,先检查随身物品是否完好,再看一眼改良过的时间穿越表。还好,指示灯是绿的,说明一切正常,那群科学家们五个月的力气没白花。吸取上次教训,太阳能太不稳定了,所以这次他们不再用太阳能来驱动,而是改用了一种精良的锂电池。据说是比亚迪第N代产品,比那个梭泥强多了。
我回去后当然造成了非常大的轰动,意义跟杨X伟第一次游太空并且活着回来一样。我消失了五个多月,研究小组的人都不能确定我到底是穿了还是死了。我老板一阵很犯愁怎么跟我爸妈交代。直到某个下午我从天而降,挂在研究室外面的大脖子柳上,压歪了它大半的枝桠。
回二十一世纪的五个月里我忙得不得了。检查身体,写报告,还跟着老板去新疆库车呆了一个月。昔日的龟兹国都城——延城遗址在现在的库车新城和老城之间,当地人称皮朗古城。我跟一群考古学家一起测定古龟兹国的城墙遗址,王宫遗址,奇特寺,大会场遗址,在博物馆跟语言学家一起解读吐火罗文。当我在这些遗址上转悠,看着现在建在上面的民宅农田,除了一千多年前的地基还能测出来,其它的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的心情真的很难形容。对我而言,就在几个月前看到的一切,转眼已是1650年的沧桑。就在几个月前鲜活的人,瞬间便成了纸上的几个字。站在如今只是一堵不起眼的小山包上,耳边仍不时会响起那个温润的声音。
“艾晴,明日带你游龟兹去。”
“今年的大雪降了那么多日,真是上天眷顾龟兹。”
“别急,闭上眼,一会儿就好。”
每当这时,我总会恍然四顾,待确定那袭褐红色的僧衣只是我的幻觉,才慢慢平息下来。罗什,我们应该在同一空间里吧?只是,我们之间隔着的,是1650年的时间。你在那里,还好么?苦笑一下,什么好不好的,他命运如何,我怎会不清楚?
去克孜尔千佛洞考察,石窟前有一尊罗什的铜像,我呆呆地看了许久。这尊雕像表现的是他三十到四十岁之间的样貌。单腿屈膝,右手放在膝盖上。穿着露半肩的龟兹僧衣,身材纤长消瘦,眉宇间睿智豁达,风采卓然。虽然不如真正的罗什帅气,但我觉得雕塑家已经掌握了他的神韵。我没见过罗什成年后的模样,但盯着这尊雕塑,却让我浮想联翩。在铜像下合了影,写论文到夜半时,累了就看这张照片,真希望自己还能再见到他,成年后的他。
在库车的龟兹博物馆里还见过了一具女性骨骸,苏巴什遗址出土,距今一千三百年左右,头骨跟耆婆还有我见到过的龟兹王族一样,也有压扁的痕迹。其实扁头也并非不美,只是不符合我们的审美观而已。起码,耆婆在我眼里,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古埃及十八王朝的图坦卡门,也是扁头,复员出来的头像,还有他墓里陪葬品上的肖像,都表明这位扁头的十八岁法老是个帅小伙。
本来决定在库车的工作结束后我会跟研究鸠摩罗什的佛学专家碰面。虽然我只接触了他少年时代一段极短的时间,但无论如何那也是第一手资料,专家们极其迫切地想跟我详谈。可是老板接到了研究小组的电话。于是我们匆匆赶回了研究室,开始准备第二次,实际是第四次的穿越。
而这次的穿越,机器是改良了,我腾云驾雾的感觉不如前几次那么难受,但仍不能确定我会降落在哪个地点哪个年代,只能估计还是在两千年左右的时间。而这个左右,是以正负500年来计算的。所以,跨度可以从战国末年到南北朝末年。鉴于上一次的经验,我还是穿了一身宽大的汉服。这可是最大众,跨度可以最大的服饰。
而看看现在的情形,估计再次的穿越对之前的时空地点产生了共鸣,我有种强烈的感觉,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所以心下也不慌,先判断如何走出沙漠或者找到人。四处眺望,原来我掉在沙漠边缘,旁边便有胡杨林和矮小的红柳丛,远处的胡杨林看上去更茂密一些,我决定往那里走。
已经是阳历五月底了,沙漠正午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找水。既然这里有大片胡杨林,应该离水源地不远。所以当眼前突然出现一片开阔的湖面时,我兴奋得赶了过去。
是个面积非常大的湖,简直不敢想像会在沙漠里出现这么一大片湖水。而最重要的是:湖边有人,而且是一群人!能看到同类我当然开心,于是发足向他们奔了过去。没到跟前我突然一个急刹车,反应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回头向后跑。没跑几步一只箭“嗉”一声钉在我脚边,我吓得停住脚,赶紧举双手过顶:“别射我,我投降!”
我被带到那群人中间,一共有二十来个,看穿着长相,一个个歪瓜劣枣凶神恶煞的,果真是群强盗。还有十来个人,蹲在地上,手脚都被绑着,战战兢兢,拿着怜悯的眼光偷看我,应该是波斯人。旁边有十几匹驮着重物的骆驼,还在没心没肝地吃草。我迅速判断这是一个商队,遭了打劫。
不过起码说明了一点,我的降落点离丝绸之路不远。唉,丝绸之路上强盗就是多啊。我从来都没有跟人动过手,这次,非得逼着我第一次用武器么?我的防辐射衣贴身口袋里有一把小型麻醉枪,老板交代非到万不得已不要拿出来用,毕竟是现代的玩意,吓到古代人倒没啥,要是因此改变历史了,那我就罪孽深重了。唉,我老板一天到晚就会念叨不要改变历史,可是他咋不想想,我穿越时空这件事本身不就是改变历史了么?
我听到盗贼们不怀好意地讲话,他们讲的是我熟悉的吐火罗语,只是带一些方言,不是龟兹口音。
我脑子里不停地转,该如何自救。我没玄奘的本事能让盗贼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所以我估计了一下敌我双方的形势,决定擒贼先擒王。(玄奘西游时遇过好几次盗贼,他运气实在太好。不是强盗自己内讧,要不就是他把强盗渡化了。具体参看钱文忠《玄奘西游记》。)
手伸进怀里摸到那把小巧的枪,幸好他们看我是个弱女子,没将我像那些波斯人一样捆住。对着坐在地毯上啃烤肉的大胡子甜甜一笑,就身子靠过去用吐火罗语娇滴滴地喊一声:“大王……”自己颤了颤,先抖掉一身鸡皮疙瘩。
他笑眯眯地对我伸出油乎乎的手,我上前一步做势要倒进他怀里,突然拔出枪对他射击。果然是加强过的麻醉针,他没啥反应就倒地了。趁他手下目瞪口呆之际,立马撂倒离我最近的五个人,口里气势汹汹地喊:“放下武器,饶你不死。”好像还不够气势,赶紧再喊:“我这可是见血封喉的毒药,不怕死的就上来试试!”
大概被我先进的现代武器吓到了,剩下十几个盗贼都呆呆地看着倒地的几个人。我其实是虚张声势,我的麻醉枪太小巧了,射程不到五米。所以当看到那些盗贼真的放下弓啊,刀啊,剑啊什么的,我偷偷吁出一口气,背后的冷汗都湿透衣服了。我迅速扑过去解那几个商人,扎得太紧,我只好拿出瑞士军刀割开绳子。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我动手了。那剩下的盗贼看我有如此毒辣的武器,现在又有一群波斯人拿着刀在后面追着,早跑了个没影。那些波斯人用最隆重的礼节感激我,他们里面有一个懂汉语,还有一个懂吐火罗语,虽然讲的都不利索,不过两种语言混着,再加点肢体动作,也能明白个八九不离十。我拿出地图册,让他们帮我指认。我这地图可不是一般的地图,基本根据汉代上下浮动500年的地域情况编制。翻到西域那页,让他们辨认方位。因为是汉文的,他们看了老半天,终于指出我们的大致方位,是轮台附近。我细看地图,原来我落在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在极度干旱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里能有那么一大片水草,应该就是轮台的草湖水乡了。这里是古老的罗布民族居住的地方,他们在草湖捕鱼为生。可我看不到四周有村庄,估计在草湖的另一面。不过,难说那些盗贼就是罗布人。而轮台,离龟兹只有大概八十公里左右。按照骆驼的行进速度,一般是每天二十到三十公里,那么最多四天我就能到龟兹了。
龟兹,唉,一想到龟兹我就不由自主心跳加速,眼前老是晃动着那个瘦长的身影。不知道他现在几岁了。问波斯人具体年代,他们只能提供给我几个信息:
1、中原王朝还是苻坚的前秦(可波斯人说不出年号)
2、龟兹王还是白纯(波斯人只能说白纯大概四十多岁)
3、只听说过鸠摩罗什是个很有名的和尚(由于波斯人信奉祆(XIAN)教,也就是拜火教,所以对大名鼎鼎的佛教高僧鸠摩罗什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年纪么大概二三十岁左右。
4、他们已经走过了龟兹,现在往长安去。鉴于我是救命恩人,为了旅途安全,他们愿意陪我返回龟兹再重新上路。
我不是没想过去长安,估计老板在的话肯定会让我跟他们去长安,还可以顺便考察一下南北朝时期的丝绸之路。可是,心底下,有个小声音不停在怂恿我:去吧去吧,去见见他吧。成年后的鸠摩罗什,会有怎样的风采?如能亲眼见一见,我的研究又多了一份意义。再说答应过弗沙提婆一定会回去的,不能食言,是不?
我们赶紧取了水赶路,怕那伙盗贼又返回来。那几个倒在地上的,最多睡24个小时,醒来后不知道会不会想要报复。所以,大家在担惊受怕下多赶了几里路。我趁机把穿越表上的北京时间向后拨了两个小时,调成新疆时间。
在满天星斗下我们到达了宿营点,是个面积很小的土城,已经没有人住了。根据波斯人的发音,可以音译为“塔汗其”。这个土城看上去有点年头了,城墙年久失修,有部分已经坍塌,在明亮的月光下看起来很有沧桑感。周围有农田,已经走出塔克拉玛干沙漠了。
我们在靠城墙的地方扎营,波斯人很热情地为我单独搭了个帐篷。通汉语的那个人试图告诉我此地跟汉朝有关。由于沟通不是那么通畅,再辅助以手势,我总算明白了一部分。他是想告诉我这个城由汉人所建,是个像天神一样作战英勇的将军下令建的。汉人?天神?将军?
是班超建的它乾城吗?“塔汗其”与“它乾”发音接近,可能是波斯人发音不准。
我心头狂跳起来。龟兹它乾城,是班超任西域都护府时府治所在地,其具体位置至今仍是个谜。
如果是这里的话,那么,又一个历史谜团解开了。
公元73年,班超随奉车都尉窦固攻北匈奴,做的是文职工作,带领三十六人的使节团到鄯善,却拉开了他在西域戎马一生的序幕。
公元81年,班超率西域南道诸邦军队两万五千人攻莎车(今新疆莎车),龟兹王调兵五万前来援助,却中了班超之计,溃败而逃。莎车归汉,丝绸之路南道遂通。
公元90年,月氏国(今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一带)以七万军队攻疏勒(今新疆喀什),班超针对其千里劳师的弱点,坚壁不战。月氏军粮草将尽,遣使往龟兹求援,被班超设伏截杀。月氏投降,班超允其率军返国,月氏复与汉朝修好。
公元91年,龟兹归汉,班超被正式授予西域都护衔,进驻龟兹。撤换了由匈奴所立的龟兹王尤利多,扶持曾经为汉朝侍子(西域各国送到汉朝的人质,一般都是王子)的白霸为龟兹王,从此开始了白氏家族在龟兹八百余年的统治,直到回鹘人称汗。
公元94年,班超发龟兹、鄯善等八国兵7万人,征讨叛服无常的焉耆,收捕焉耆王,在被害的前任西域都护陈睦故城斩首,立曾为汉朝侍子的元孟为焉耆王,于是西域五十余国皆俯首。班超全部肃清匈奴势力后,将西域都护府迁到了它乾城。至此,丝绸之路北道畅通。
公元122年,龟兹王白英在归顺与对抗上摇摆不定,班超之子班勇劝服龟兹,白英乃率姑墨,温宿降班勇。从此,直至东汉末年,龟兹王朝一直听命于东汉政府。
我盯着月光下有点残破的城墙,沧桑的剪影无言述说着两百五十年前的那对英勇的父子如何叱诧风云。也就两百五十年时间,这昔日的西域都护府,已经荒凉,无人居住。到21世纪,连这些城墙,都无迹可寻了。黑夜中听着波斯人对火堆膜拜,口中喃喃,听不懂的祆教经文在旷野里笼起一层神秘,我有些悲凉起来。
而我现在所处的五胡十六国时期,中原又是大乱,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无人顾及到西域。所以,龟兹早已不听中原王室的号令,与中亚的狯胡勾结,妄图称霸西域,惹得其它西域诸国不满。苻坚以统一为大任,更得到鄯善王和车师前部王做向导,令吕光西征。白纯借狯胡军,加起来七十万人却抵不过吕光的十万人,白纯逃得不知去处,白纯之弟白震立为龟兹王,龟兹极其短暂地并入前秦版图。罗什的命运,从此改变……
不知为何,一想到此,我的心居然隐隐有些痛……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出发了。天知道我有多想留在这个21世纪早已经消失了的它乾城考察,可是,思考再三,我还是跟着波斯人走了。不说波斯人其实是为了我走回头路,我怎么能多耽误他们的时间。就算是为了自身安全,我也得走,谁知道会不会再遇上盗贼。唉,还是先到龟兹,以后再来吧。反正这里离龟兹不远了。所以我一大早先在城里转了一圈,做了最简单的勘测,还在地图上标明位置,以后找起来方便。
离开时我依依不舍地看着它乾城在眼中逐渐消失,而沿路让我惊叹的地方还有不少。我发现了一处汉代的关隘遗址,有烽燧残留。乘着中午休息,我匆匆勘测了一下,找到不少砂灰陶残片,汉代钱币。根据地理位置,应是汉代的乌垒关。日后大唐会在此遗址附近重筑烽火台和戍堡,周围将有军垦屯田,规模更大,建筑物到21世纪也有存留。
就这样一路简易考察,三天后我们到达了龟兹。
看到了熟悉的城墙,我的心跳快了好多,居然有点“近乡情更怯”的感觉。不知道他在龟兹么?他现在多大了?他还记得我么?
我们进东城门,结果要验文牒,我傻眼了。正在想要不要亮出我跟国师府的关系时,看到那个会说吐火罗语的波斯人塞了一袋东西给守门人,于是大手一挥我就进去了。
是我熟悉的龟兹王城-延城么?大街小巷都有扫洒过,人们穿着盛装朝西面涌,脸上皆是兴高采烈的神色。我看看波斯人,他们对我耸耸肩。我只好逮着一个路人问这是在干什么。路人见我着汉装,告诉我这是行像节,等一会有宝车从西门载着佛像进城,巡行城市街衢,以示法相。
行像节?法显和玄奘都记载过的印度及西域诸国最热闹的佛教节日?
那个人看我有些发呆,以为我一个汉人不知道这个节日,便很热心地向我解释,自从佛陀涅槃后,信佛之人恨不得亲睹佛陀。所以大家想到在佛陀生日之时让佛像巡城,看到佛像之人如同见到佛陀本人,此刻许愿,比任何时候都灵验。呵呵,我也知道这个“行像节”的起源。不过在中原地区,行像节并没有流传,所以我来得真是时候,怎能错过这亲眼观看的机会?我跟波斯人道辞,他们带着这么多货物,肯定无法跟我一起行走。他们的头头想给我些钱,被我拒绝了。然后他拿出一串晶莹通透的玛瑙臂珠,定要塞进我手里,我只好收了。
跟波斯人分手后,我随着涌动的人群,向西门走去。西门上临时搭了看台,装饰着大片大片的红色黄色帏幕,环饰着鲜花,上面坐着衣裙鲜亮的男男女女,虽然看不清,也能肯定是龟兹王室和贵族。我被人挤着出了西门的边门,被迫往城门外走了几十步,终于找到一小片能立足的地方,踮脚往里看。红色的地毯铺了有百来米,直到西门的大门口。这时人头突然涌动,我赶紧跟着众人的眼光向城门外踮脚探头,只见两辆一模一样的巨型四轮车,足有四五米高,装饰得像个富丽堂皇的殿堂,垂着黄色的幡盖。我曾在西门外大会场上见过的佛陀像立在车中,旁边还有两尊小一些的菩萨像。佛像都是金银塑身,身上穿着复杂的黄色衣裙,戴着珠宝首饰。
车子缓缓向西门驶来,到地毯处停住。这时只见穿着盛装新衣的龟兹王白纯从看台上走下,脱掉王冠,赤足捧一柱香高举过头顶,走向佛像。他看上去老了不少,体态又臃肿了许多。突然,我入定了,那个伴在白纯后面身姿挺拔的人,那个着金丝袈裟气度非凡的人,是他!真的是他!
如同电影里演绎的一般,一切皆成虚影,喧闹的声音突然黯哑,只有他那么清晰地定格在整张画面上。
他长大了,看上去有二十多岁了吧。如希腊雕塑般高挺的鼻梁,大而明亮的眼睛,长长浓浓的眉毛。浅灰色眼珠流转时,仿佛能勘透世间一切。他紧抿着薄薄的嘴唇,鲜明的唇形让人心醉。他现在个子好高,肯定超过了一米八五。身板比十三岁时结实了很多,虽然还是瘦,却身材匀称。狭长的脸型,削尖的下颚,幽雅如天鹅的颈项,无一不线条优美。那浑身上下散发出的脱俗的气质,立于人群,能让四周的俗世浊物,相形见惭。罗什,罗什,你怎么能变得如此俊逸如此优秀,看过这样的你,我回到21世纪还能对哪个男人侧目?
白纯向佛像下跪,旁边侍从端来盛花的盆子,他将香插在佛像前的香案上,然后将鲜花撒向佛像。人群爆发出欢呼声,留在门楼上的王后带着众贵族亲女向下撒着各色花瓣。这时城楼上鼓乐齐鸣,车子开始启动,缓缓沿着红地毯向城里驶去。白纯一干人在前面领路,他也跟着走。我急了,扯开嗓子大喊:“罗什,罗什,是我,我在这里!我回来了!”
人群一起向城门涌去,我被推推耸耸着,根本用不了自己动脚。他猛然回头,似乎在朝我这边看。我刚想叫,被后面的人一挤,跌倒在地。等我手忙脚乱爬起来时,他已经走远了。盯着消失在城门里的瘦长身影,我禁不住苦笑。他应该听不见我的叫声的,那么嘈杂那么混乱,他怎能听见?这时才感到手心和手肘火辣辣地痛,磨破一层皮了。唉,夏天的薄衣裳真是不好……
我跟着大车在城里兜,到达诸如寺庙,宫殿时大车就会停下。然后有年轻男女身穿漂亮的丝绸,手托木盘旋转起舞。他们身上的襟带随风飘起,在乐曲高潮时向行人和佛像撒出木盘里的花瓣,引得人们鼓掌叫好。还有姿态妖娆的少女穿着轻柔的薄纱,两手捧金碗,赤足蹦跳着,轻盈而欢快,不时勾起左脚,双手反举高过头顶。这个舞姿,在敦煌和克孜尔壁画里都有表现。
向一旁的老者打听这些是什么舞蹈,老者告诉我是盘舞和碗舞。盘舞需用盘盛黄、白、赤色的天雨之花,向佛和行人播撒,象征颂扬和礼赞佛陀。而碗舞则取材于佛陀六年苦修,吃住行都以极端的苦来克制自己,可是饿得快死了,仍然无法得道。最后在菩提树下终于悟道,创建佛教。佛陀悟道后便到河里清洗多年未洗的身,然后接受了一位妙龄少女一碗乳糜的布施。这个碗舞便是表演少女向佛陀布施乳糜的故事。
舞蹈和音乐都很让人振奋,尤其对我这个来自21世纪的。可是我的心里好像老堵着个什么,眼光透过舞者,透过佛像,透过人群,始终在寻觅着那个不染俗世的削瘦身影……
而每次,似乎看到他了,眼前人头晃动,再定睛看去,又无影无踪。我的幻觉么?想想“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栅处”。吸口气,蓦然回首,没有。搓搓眼,再环顾,依旧不见。
天渐渐暗下,大街上的人还在载歌载舞中,我却不能不考虑住宿问题。离开喧闹的人群,走了几家客栈,都是客满。也是意料之中,咱的五一十一,旅游城市不也是人满为患么?想想是否要去国师府,只是怕自己的模样吓到他们。我当然长得不凶神恶煞,还算对得起观众。在我们历史系研究生班里也算是班花,当然,我们班是男生居多。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过了有近十年或者十几年(我现在还能不确定到底这里的时间过了多久)的人模样没有一点改变,你会是啥反应?
正在踌躇间碰到救星了,是那群波斯人。他们带我到波斯人专营的祆教礼拜堂,后面有专供住宿的地方,为往来的波斯人提供方便,类似于我们的陕西会馆,温州商会。我就在那里度过了回龟兹的第一晚。
第二天那群波斯人就出发去长安了,我不是波斯人也不是祆教徒,自然不能再在祆教礼拜堂混吃混住了。我打算先逛逛,顺便找一下住处。
大街上人依旧比肩接踵,又在往西门涌。我似乎听到他们嘴里嚷嚷着“Kumarajiva”。抓住一个中年人问,他说今天在西门外大会场有盛大的讲经会,是由远近闻名的Kumarajiva法师主讲,机会难得,赶紧去抢个好位子。
后面的话可有可无地飘进耳里,我无意识地嗯了一下,腿飘飘然地就跟着中年阿叔走了。
又来到这个“五年一大会”的大会场。昨天巡行的那两尊四五米高的佛像现在应该在城中某个庙里。会场里人声鼎沸,大家都是席地而坐。高高的会台上有个金灿灿的狮子座,上铺金线织就的锦褥,在艳阳下耀眼地闪着金光。我还是来晚了,只能坐在很后面。发现人群中女性比例高于男性,且个个脸色泛红,仰头不停朝前面的会台张望。唉,帅哥到哪都招人呐,哪怕是个和尚。今天如果换个干瘦的老和尚,是否还有这么多女观众?想起跟他讲解过孔子的“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不由莞尔。老夫子诚不我欺也。
人群一阵骚动,女人们更是伸长脖子。我也迫不及待地向会台望去。有人上台了,却不是他,而是龟兹王白纯,领着一群贵族,排成一圈。然后,他出来了,仍是金线缝就的袈裟,神态淡定地走向台中间的金狮子座。白纯在金狮子座前跪了下来,两手捧出托举的动作。罗什一脚虚踩在白纯手上,另一脚踏在白纯肩上,坐上了金狮子座。人群都呆了,这么高规格的礼遇,别说我,连龟兹民众也是第一次见吧?他的传记里有写:“龟兹王為造金师子座。以大秦锦褥铺之。令什升而说法。”今天看了,才知不假。
白纯等罗什坐定了,才带着众贵族盘坐在金师子座下首的地毯上。罗什开口了,用的是吐火罗语,我想是因为对着大众宣讲,梵文普及率不高。他的声音跟十三岁时相比,去掉了稚气,添了更多成熟,温润悦耳地熨着听众每一根神经。他先有几句开场白,简短而恭谦,让所有人听着都很舒服。他的演讲技巧又长进了,想必这些年他说了不少次法。
然后进入正题,开始说法。他讲到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祗树给孤独园中,有大比丘一千二百五十人。有一天,将到正午,佛陀和往常一样,披上袈裟,手持饭钵,进入舍卫王城乞食。不分贫富贵贱,依次沿门托钵。回到园中,吃完了饭,收拾衣钵,洗足后照常静坐。这时,长老须菩提,在众徒弟中,从座位上站起来,裸着右肩,以右膝跪在地上,双手合掌,开始向佛陀问教。
然后我就晕菜了。他前面讲的都是故事性的,以我能会话的吐火罗语水平,加上回现代后特意看过很多有关他的资料包括佛学知识,连猜带蒙,我还能听出个道道来。可是,接下来都是艰深的佛法,虽然他的语速不快,每个字都很清晰,却绝大多数都是我不知道的吐火罗单词,还是一头雾水啊。想起在温宿时第一次听他讲经,记忆如同昨日般鲜明。其实,所有与他的记忆都是鲜明的,毕竟对我而言,只是不到一年前发生的事而已。
他一摆衣袖,露出左手上缠绕的一串佛珠来。是我的错觉么?为什么我有个直觉那串佛珠就是我在离开前送给他的新年礼物?我定定地看着金狮子座上的他,距离虽远,却依旧能看到他的淡定从容,不由叹口气。
罗什,这两天我总是围着你转,却总是走不到你身边。我也只能像那些眼里闪红心的女人一样,远远地望着你么?讲经啊,这次我不再逃了,你能看见我么?
这场讲经历时两小时,他没有讲稿,连个咯楞都不打一下。在温宿时他讲了七七四十九天,虽然我只看了半天,但确定他也是没有讲稿的。早就知道他聪明绝顶过目不忘,还是忍不住大大地佩服了一下。我非常痛苦地根据我能理解的20%得出结论:他是在宣传大乘“空”的义理,而他所讲的经文,就是日后他著名的译作之一:《金刚般若波罗密经》,俗称《金刚经》。
我背不出整本《金刚经》,但是回到21世纪,我刻意读过这本对罗什至关重要的经文。全段经文并不长,不超过五千个字,是以佛陀解空第一的大弟子须菩提与佛陀的一问一答来阐述。“空”理是最难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所以《金刚经》里有很多佛理深奥的句子,是为“无可说之说,不能言之言”。这部经书有六个版本,罗什和玄奘都翻译过,佛教界把罗什所译的称为旧译,而把玄奘翻译的称为新译。可是,玄奘严格遵守原文的新译被人们遗忘了,而罗什偏重意译的旧译却流传了一千六百五十年。
罗什译作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么简雅优美带着堪破一切的淡然智慧,就出自罗什所译的《金刚经》,称为“六如偈”。看过这样的译文,才能明白为什么罗什的译本能历经千年岁月至今仍流传最广。
看他当众宣讲“空”理,他果真从小乘改宗到大乘了,并且不惜跟龟兹的传统小乘势力斗争,积极弘扬大乘。的确在他十几年的努力之下,龟兹几乎全体改信了大乘。可是,他不会知道,等他离开龟兹并从此不再回,他在龟兹建立起来的大乘优势便迅速衰落,小乘又重新兴盛,直到龟兹回鹘化,全体强制改信伊斯兰教为止。大乘佛教在龟兹,只因他一人而盛,真如昙花。
结束后我没有马上离开,踱步到会场西北方向。那条不太宽的河此刻流水正急,河面上居然出现了一座木桥。河对岸的“奇特”寺依旧宏伟,屋顶上金光闪闪,看来有过大修。想起我抖抖地从冰面上过,罗什的手温暖中带着些濡湿,不由笑了。我可是第一次雪盲呢,还好是轻度的。闭上眼,回想那时心里的恐慌。
“罗什,我怎么看不见你了?”
“别急,闭上眼,一会儿就好。是我不好。应该提醒你莫要盯着雪看太久的。”
“罗什,我不会瞎了吧?”
“不会。”
“我要真瞎了怎么办?”
“不会。”
“你回来了?”
嗯?最后一句好像不是从我脑中记忆库里出来的吧?猛地睁开眼,迅速转头。定住,眼睛睁大,睁大,再睁大,大到整个视线里只剩下他的风轻云淡……
“十年不见,怎么还是那样傻傻的表情?”
嗯,他说过“你若没有那些看上去傻傻的表情,便能更聪明”。原来那些对我而言鲜活的记忆,在他,已经是十年之久。鼻子有点酸酸,感冒了。
“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右臂向我伸出,刚要碰上肩,却又打个转,缩了回去。原本盯着我的眼,闪了几下,略偏偏头,沉下眼帘。瞬间却又再次伸手,抓过我的右手:“手怎么了?”
顺着他的眼光看到我的右手心,昨天倒地时撑了一下,被小石子划破了。肘部也磨破一层皮,不过藏在衣服里,外面看不出来受伤。直到昨晚上住进波斯人的礼拜堂,才简单处理了一下。现在,有点肿。没有消炎药的古代,破伤风也能要人命。实在不行,我就只能回21世纪去……
正想着,觉得自己被拉着往会场方向走。
“去哪?”他的掌心依旧温暖带些濡湿。
“看医官。”他向远处的会台望。会场上已经没什么人了,稀稀落落的几个和尚在打扫。“王已经回去了。跟我去王宫。”
“你……”有些迟疑,“不问我为什么没有变化?”唉,他不问我心里不安,可他要是问了,我又该怎么掰呢?
十年时间,他已长成如此俊逸的青年,而我,什么变化都没有。然后,我意识到,我们现在都是二十四岁了。与我同年的他,正拉着我的手,小心不碰到伤口。他是个和尚,会场里还有人……
感觉到我停步,他回头,看见我正盯着他牵着我的手。突然意识到什么,他急急放手,脸上浮出我熟悉的红晕。他低垂着眼,轻声说:“弗沙提婆说你是仙女……”他又抬眼看我,浅灰的眼波流动,纯净清亮。
“无论如何,你回来就好……”
一股莫名的酸直冲鼻子,我肯定感冒了。
我们没去王宫找医官,我怕看到熟人。罗什没有拿我当怪物,保不定别人要把我放火上烤,我还是低调点好。我没跟他讲明我的顾虑,可是看到我犹豫他就明白了。
我背着NORTHFACE的背包,坐上罗什专属的马车,由他带我去晚上住的地方。他的马车外观看上去并不奢华,里面却很舒服,铺着上好的地毯,马也是大宛良马。做为和尚,他应该没有什么私产,但他其实一生都是衣食无忧,供给精良,侍者相随。在罽宾(罽音JI,现克什米尔白沙瓦,也叫犍陀罗)时,可能连十岁都不到的他便受到特殊的待遇:“日給鹅腊一双,粳米面各三斗,酥六升,此外国之上供也。所住寺僧乃差大僧五人,沙弥十人,营视扫洒,有若弟子。其見尊崇如此。”电视剧里的小沙弥,最多的镜头就是拿把大扫帚扫地。他恐怕,这辈子都没干过这些贫苦小孩出家必须干的活吧……
马车的晃动将我的神思拉回,定睛看对面的罗什,他的脸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飘红晕。
我哼哼两声,眼睛盯着他左腕上的佛珠,已经磨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好几颗珠子有缺口。“都旧了,还戴着啊。”
他偏过头,左手朝袈裟里缩了缩。“嗯,一直用。没想过要换……”
我从背包里拿出波斯人给我的玛瑙臂珠:“戴这个吧。”
他看着我手上的珠子,有些发怔。那串玛瑙每一颗都很均匀,红得晶莹通透,一看就是上好货色。顿了一会儿,伸手拿了过去,却不戴,小心放入怀里。
他看向我的眼神蒙了一层烟,看不真切。我想,这车真的太颠了……
马车驶了很久,我揭开帘子看,是在向北走。路上经过一片片农田,离王城越来越远了。心下疑惑,有那么远,建在乡下的客栈么?
“我们去雀离大寺。”看出我的疑惑,他微微一笑,“我现在主持雀离大寺。只是路程有些远,离王城有四十里地。”
雀离大寺?玄奘曾经讲经的照怙厘大寺?我在库车做过好几天考察的苏巴什故城?对了,他是在那里做过主持,只是没有文献记载是哪一年,我没料到居然是在他那么年轻时。
“能赶到那里吃晚饭的。”许是又看到我神游四方,露出他所谓的傻样,他的笑意更浓。
想辨白几句,对上他那如魅的笑,居然忘记要讲什么,只顾白痴地看他的笑容。十三岁时他的笑已经很让人犯迷糊了,二十四岁时更加魅力四射。我不由将手遮住眼睛,挡住那让我莫明悸动的射线。
“你的手有伤,莫碰到。”
唉,罗什,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样子在我们21世纪叫放电。我放下手,强迫自己无视他的电力,转移话题:“弗沙提婆现在好么?”
提起自己的弟弟,他温润地微笑:“他在禁卫军里任队长,王舅颇器重他。”呵呵,我知道他从小就喜武不喜文,喜欢打打杀杀的游戏,让他读书每次都得扮小兵扮强盗陪他闹腾半天。想起这小家伙,就不由自主好笑。现在的他,也已经是二十一岁的大小伙了,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毕竟,我跟他只相处了三个月。
“对了,他成亲了么?”
“未曾。他每日戏弄花丛,也不曾见对哪家女子上心。父亲催促,便说定要娶个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女子。”呵呵,条件还挺高的。谁叫人小伙要家世有家世,要样貌有样貌。
“我想见他一面。只是不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会不会吓到他。”
他笑,好像想起什么:“不会的,他一直相信你是仙女,一直相信你会回来。”
“那你能帮我安排一下么?”那个小P孩,不知现在我还能不能认出他的模样来。
见他点头,我心情特好:“已经见过你了,再见过他,我就可以离开了。”这次穿越,本来就不包括龟兹。来,只为看看他。然后揪个机会跟弗沙提婆见个面,接下来就去班超的它乾城考察,最后去长安。我得时刻提醒自己,我是来工作的。我在这里只能呆不到一年的时间。时间穿越表改了锂电池,性能更稳定了,但是却有寿命限制。为了保证回去时能提供足够的动力,我必须在一年之内回去。否则,我就得永远呆这里了。
他眼里飘过一丝诧异:“要回汉地?还是回……天上?”
天上?我呆。“你还真相信这个啊?”
“不然,为何你一汉人女子单身出现在沙漠之中?为何你从未去过罽宾却知道如何建筑石窟寺?为何你知道和阗麻射寺的来历?为何你的见识比其他女子都来得深刻?为何你会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何你再次回来时,容貌十年未变?”
这一堆的“为何”把我问得哑口无言。早知道他口才了得,我岂能辨得过他?再问下去,我肯定要招供了。
看我束手无策的狼狈样,他浅浅一笑,眼波清澈:“其实十年前罗什就有疑问了。你突然消失,又在十年后毫无变化地回来,罗什更坚定地相信,你是尊佛祖之意来的。”
我我我掰不下去了,那眼神看得我浑身不自在。赶紧打住,换个话题。“你父亲现在如何?”
他眼神突然黯淡下来:“身体一直不好,许是思念我母亲。”
我记得耆婆后来自己离开了龟兹,去了印度。文献中并无她何时离去的记载,现在看来,她已经去了。
我沉默,那个学者般儒雅,“聪明有懿节”的鸠摩罗炎,一直是爱着耆婆的吧?在印度(不知道他是哪个国家的,古代印度由一个个小国组成)他本来可以继承相位,却辞避出家,游学到龟兹。有记载称他娶耆婆是因为耆婆看上他,甚至强迫他娶她。但我认为,心如磐石的鸠摩罗炎,如果没有对耆婆动情,应该不会答应做龟兹国师,从此在龟兹定居下来。毕竟,他在印度可是能得相位的。没有倾心的女子,没有两个聪慧的儿子,他何苦留在异国他乡呢?所以,耆婆要出家时他坚决不允许,直到耆婆绝食六日,才忍痛答应。看着妻子出家,从此家不再是妻子的家,他应该是痛的吧?他自己也是个佛教徒,应该为有人愿意终身侍佛而开心,可是,为何临到他自己爱的人,就如此不舍呢?
我掀开帘子朝外看,马车走得很快,但因为车子性能好,这种程度的颠簸也能接受。一块块田地掠过,远处能看见映在湛蓝天空下的天山。转头,看见眼睛一直落在我身上的罗什,想到鸠摩罗炎不愿耆婆出家,却同意让七岁的儿子出家,恐怕不光是为了满足幼儿对母亲的眷恋,也是为了让儿子伴在母亲身边,替他照拂他所爱的人吧。
我在这样的沉思中,伴着马车的颠簸,眼皮越来越沉,这几天赶路真的挺累的。听到耳边一个暖暖的声音轻轻拂过:“艾晴,要睡便好好躺着。”我依言倒下,昏昏沉沉中不知枕到了什么,很软,一点也不磕,然后一头睡死了。
被他叫醒时发现天已经昏黄,我们来到了规模如同城市一般的建筑群中。被他叫醒时看到他脸又有些红,估计是我的睡像不雅让他不好意思了。我本来还有点尴尬,下了马车看到眼前的建筑群时马上忘了尴尬是何物了。
我眼前的,就是龟兹历史上最有名的寺庙——雀离大寺,始建于魏晋时期,是西域境内遗留下的最大的佛寺。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的翻译是照怙厘大寺,玄奘取经经过龟兹时,是这座寺院的最盛期,佛寺的建筑蔓延到铜厂河东西两岸的斜坡和高山上。他曾经在此讲经60多天,留下的记载是21世纪研究这座寺庙的珍贵资料。大寺往北有一个维吾尔族村子,据说就是“女儿国”旧址,是西游记里“女儿国”的原型。到底是不是,没人知道了。北面的山上还保存有几座残留的禅窟,留有龟兹文字和佛教壁画,据说佛像是后来被伊斯兰教众砸毁的,因为他们痛恨有形体的偶像崇拜。
雀离大寺以铜厂河自然分出东西寺区。现在的库车,称其为苏巴什故城,是库车除了克孜尔千佛洞外最重要的龟兹遗址。我在库车考察时,去照怙厘大寺只能说“苏巴什故城”,讲“照怙厘大寺”估计没点历史底子的都不知道是什么。而实际上,苏巴什故城是指河西寺庙南头的一座小城,是为了这座超大的寺庙所建的附属城,供来此礼佛的人食宿。就在城内,也以塔寺为主,大大小小的塔看得人眼乱。
我们现在就在苏巴什故城内。他领着我,走到了城里一座僻静的小院子。打开门的是个老者,我看着觉得眼熟,老者也盯了我半天。然后我想起来了,是国师府的老管家,叫摩波旬,是鸠摩罗炎从印度带来的侍者。当老者终于记起我是谁了,不出我意料地伸手指着我啊啊了半天。罗什用梵语跟他讲话,他慢慢平静下来,但还是满腹疑惑地带着我进屋。
有一个小小的院子,正中是个不大的三开间,两旁有两开间厢房。跟大多数龟兹的家宅一样,搭了葡萄架子,满院的鲜花。正是葡萄成熟时节,空气中一股清淡的香甜。屋里装饰简单,床,柜,桌,椅,没有一丝多余的物品。却是一尘不染,看上去非常清爽。唯独两面靠墙的书柜,摆满整墙的书。粗粗一看,汉文梵文吐火罗文都有,有些书有点眼熟。
“这里是我读书的居所。”见我扫视那两柜子书,说道:“弗沙提婆没有兴趣,父亲便将家中藏书都给了我。”
“你住这里么?”
“我自有寺中可住。这里,不过是用来清净读书之处。”他脸上风清云淡,眼睛却没看我:“你放心住这里,摩波旬夫妻会照顾你的起居。”
他出去了一会,我在房里收拾东西。等他进来,看到他拿着瓶药酒和干净的棉花,细纱布。我想自己包扎,药酒碰上破口处,疼得我呲牙咧嘴。默默在一旁看着的他,怪我太毛手毛脚,拉过我的手掌,轻轻用棉花沾着药酒擦拭。手上的伤其实不重,倒是肘部磨得比较厉害。我把袖子卷上,将红肿的伤口伸到他面前。
他看见我露出一段手臂时愣了一下。没有给我包扎,只是用复杂的目光在我手臂上游走。我突然意识到如今眼前的不再是那个身板单薄稚气未脱的少年,如今的他,可是与我同龄的成熟男子。我这样在古代人面前露出大截胳膊,实在不太合适。我放下衣袖,告诉他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他不发一言,突然一把抓过我的手臂,撩开袖子,拿起药酒擦拭。他的动作其实不太温柔,可他那严肃的神情,让我忘了喊疼,只顾细细凝视他。
昏黄的油灯下,他狭长的侧脸被光线剪出淡淡的一圈晕,长长的睫毛微微自然上翘,高挺的鼻子和紧抿的嘴,帅气地让人无法呼吸。跟他的距离这么近,他身上传来淡淡的檀香味,熏得人犯迷糊,只想再靠近一点点。我突然觉得,我得早点走了。不然,我会犯错误的。而这样的错,别说老板肯定得劈死我,连我自己,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摩波旬的妻子端着吃的进来了。把那暧昧的空气冲淡了许多。看见我时还是禁不住细细打量,我不知道罗什是用什么理由让他们相信我的再现,只好对她扯个很没形象的笑。后来问了罗什,他告诉我我是艾晴她侄女。我笑死了。这个说法,还真……不过,和尚不是不能打妄语么?刚想取笑他,又忍住不说了。不然,我还能想到什么更好的解释么?
“对了,我上次离开时有个背包没带走。你可还留着?”我有那么多现代物品拉这里了,包括我的素描本和考察笔记。那可是老板念叨的白色垃圾,不拿走,后世发现的话……想像一下,一个头发花白的考古学家在仔细研究已经烂成一团的包裹,然后困惑地发现上面一小块地方有着几个字母——“NORTHFACE”……寒啊……
正在YY,看到他点头,神色有些不自然。奇怪,难不成他看上了我那背包?那可是NORTHFACE,世界有名的旅游用品品牌,要不是经费都由研究小组出,我一穷学生可买不起那么死贵的背包。不过,他再怎么喜欢我也不能送给他。
“过几日给你带来。”
我点头,再喝了口羊肉汤:“对了,我想参观雀离大寺,可以么?”
他看着我吃东西,淡淡点头:“明日带你去。”
晚上睡在矮榻上,古代当然没有席梦思,不过我也已经习惯了睡硬板床。他说他不住这里恐怕是为了让我安心。我相信他其实是住这里的,因为一股淡淡的檀香味,从被子,从枕头,从席子,从这屋里的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在这股香味中沉沉地睡着了。
早上被“吱呀”一声弄醒了。我费力地睁着朦胧睡眼,看到一个高瘦的剪影,站在一室阳光中。
“罗什,怎么这么早……”
“对对不起!”背光,看不见他的表情,只是听声音有些狼狈。他急急退出,门又“吱呀”一声关上了。
我看看时间穿越表,才七点半。我忘了,他每天都是四点多钟就起来的,五点到六点做早课,然后吃早饭。现在的时间,对他来说已经不早了。还是困,再小小懒了一会床,不情不愿地起来。
九点左右跟着罗什出门。小小的苏巴什城里已经很热闹了,僧人,居士,商人,挤满本来就不大的街。我不愿给他带来麻烦,坚持跟他拉出一段距离一前一后地走。他时不时顿住脚步,看看身后,再继续前行。
他看起来跟当地百姓人缘极好,不时有人上前向他合十行礼。一对夫妻抱着个看上去刚出生不久的幼儿向他祈福。他摸着婴儿的头顶,念了段经文,夫妻俩高兴地向他道谢离去。他回过身,对着我温暖地笑了笑,又回头继续走,不停向人回礼。
出了苏巴什城就到了西寺大门,围墙上有修饰得很漂亮的角楼。“龟兹僧一万余人,几占龟兹人口十分之一”。光是雀离大寺,就有五千僧人。龟兹的佛教兴盛,从雀离大寺就可以看出。此刻的雀离大寺还远没有唐时玄奘看到的规模,但已经是一派宏伟大气了。耆婆在怀着鸠摩罗什时“慧悟倍常,闻雀离大寺名德既多,又有得道高僧,即与王族贵女德行诸尼,弥日设供养,请斋听法”。所以,罗什在娘胎里受的胎教,就是佛法。他智商那么高,是否跟这个有关?
呵呵,我掩饰不住YY的想法,憋住笑走进大门外附有的方形瓮城。瓮城中间有一座方形佛殿,供奉有佛祖释迦牟尼像。我立马停住胡思乱想,拿出专业精神,准备掏素描本。
“艾晴,先别急。我先领了你看完全部,你再画不迟。”
“真的?”我惊喜,“对哦,你是主持,有特权。那我每天来画,可以么?”
“自然可以。”他浅笑。入夏的阳光照耀着,整个人明亮得无法直视。
强迫自己转移开视线:“罗什,那块有佛祖脚印的巨大玉石在哪?快带我去看看。”
“你也听说了这块玉石?”他有些惊诧,眼神探向我:“这可是雀离大寺的镇寺之宝。”
呵呵,我怎么知道?还用说么?玄奘曾经目睹并在《大唐西域记》中记载它。十九世纪末一位俄国寻宝者挖到了它,并极为愚蠢地砸成两块以图运走,但是被当地人保护了下来。解放后,这块玉石被运往北京自然博物馆,大的一块重达1200多公斤,小的一块700多公斤。现在,我不用去北京也能看到这块玉石,还是完整版的,你说,我能不兴奋么?所以当我跟着罗什进入主殿后一间装饰华丽的小型殿堂,看到那块通体透明,色带黄白状如海蛤的巨大玉石时,我又忍不住后悔没法带相机了。整块玉石宽约三十多厘米,半米多长,十几厘米高。而所谓的佛祖足印,是玉石中间自然形成的两个凹槽,位置,刚好可以两脚微分踏在上面。呵呵,这种附会太多了,西藏到处都有莲花生大师的脚印,不过是附会自然生成的树木,石头,好让民众认可所谓的佛力。
不过这个念头可没敢跟罗什讲,学着他的样子恭敬地对着玉石磕头上香。出来玉石殿后看到后面有一条长长的走廊,两边奇怪地遮住,看上去昏昏暗暗,似乎没有尽头。
我正在对着那条奇怪的走廊打量,罗什在我身边淡淡地说:“那是受大戒之处。你乃在家之人,按律不可入内。”
啊?具足戒!好比是佛门弟子大学本科毕业,拿的毕业文凭。只有受了具足戒,才算完全具备成为比丘的资格和条件。罗什少年即成名,佛学上所达的境界早已无人能比。但是,即使在学理上达到如此境界的人,依然要满足佛教寺院修行的一系列要求。所以罗什尽管早已掌握了佛教的大乘真理,但还是必须在二十岁时和普通僧人一样接受具足戒。
我在河北石家庄附近的隋代寺庙——正定隆兴寺也看到过戒台,不过没有像这样长而昏暗的走廊。这种能授具足戒的寺庙全国没几家,一定要规格很高的寺庙才可以授戒。而雀离大寺,就是整个龟兹有资格授戒的地方。
走进长长的昏暗的走廊,每个人心头应该都思绪万千吧?这一生,是否已经决定伴青灯古佛?这一生,是否抛弃一切爱欲念?这一生,是否已经准备好去承担弘扬佛法的责任?这样缓慢地行进,一直走到尽头的戒坛。三位法师,七位证人,明晃晃的剃刀,庄严的诵经,从此,了生死,离贪爱,俗世一切与己无份了……
我回头看罗什,他正盯着那条昏暗的走廊出神。罗什,你也在想受戒的情形么?俗世一切真的与你无份了么?
走进一间光线很差的殿堂,里面正在拜佛的僧人对着罗什恭敬地合十鞠礼,罗什点头回礼跟他说了几句梵语。这间佛堂不大,只在正中供奉了地藏王菩萨,四壁皆是壁画。我能认出这是地藏王菩萨,因为他的佛像造型中最有特征的是手中持长长的锡杖。据说地藏菩萨发誓“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也就是说他的工作对象,是在地狱里度极重罪的众生。所以佛教在中原流传后,地藏菩萨的影响力非常大,与文殊、普贤、观音并列为四大菩萨,安徽九华山就是他的说法道场。
我正在端详区分西域的地藏菩萨造型与日后中原地区有何不同,看到那个僧人手执一盏油灯进来递给罗什,然后无声地退出。罗什将手抬高,油灯把眼前的壁画照亮,入眼的却是触目惊心的断肢残臂,痛苦的脸部表情,还有各种血淋淋的刑具。
“此处壁画乃是描绘八大地狱之苦。”
难怪供奉地藏王菩萨,整个殿堂如此阴暗,是为了让信徒们怀着恐惧的心理看完地狱中的种种苦像。这样的壁画,在具一定规模的寺庙里基本都有。
我知道八大地狱,却不记得每一地狱之名,便央求他为我讲解。
“此乃等活地狱。堕生此处的罪人仍旧有情,会思念至亲。然手生铁爪,互相见面时以爪相掴。或因心意浊乱,掴裂自身,至血肉竭尽而死。然冷风一吹,皮肉还生,复受前苦。”他的语气中有丝不忍,顿一顿再说,“凡犯杀生罪、毁正见、诽谤正法者堕生此狱。”
我一边观看壁画,一边点头。随着他的灯光向前移动。空旷昏暗的殿堂里只有我们两个,他温和如珠玉的声音荡出轻微的回声,心境一下子肃然。
“此为黑绳地狱,有狱卒以热铁绳捆缚罪人之身,或斫或锯。所受苦恼,十倍于前。凡造杀生、偷盗罪者堕生此狱。”灯光再向前移,“众合地狱,狱卒驱罪人入两铁山间,罪人受两铁山之挤压,肉骨碎裂。凡犯杀生、偷盗、邪淫罪者,堕生此狱。”
“叫唤地狱,或将罪人投热镬中煎煮;或将罪人驱入猛焰火室;或以钳开罪人口,灌入烊铜,烧烂五脏。凡犯杀、盗、邪淫、妄语、饮酒者堕生此狱。而佛门弟子若犯五戒,不论在家出家,皆入大叫唤地狱。此狱所受之刑如前之叫唤地狱,但其苦更甚。”
心下一凛,对佛门之人的惩罚更重啊。
“焦热地狱,罪人卧热铁上,由首至足,以大热铁棒打碎成肉糜。凡犯五戒、邪见者,堕生此狱。”擎着油灯的手突然停住,有些微的颤抖。光影打在墙上,那些痛苦号叫的画面在抖动中变得模糊不清。
“罗什,怎么啦?”抬头看,他就在我一步之遥,昏黄的灯光照见他脸上的迷茫,一丝痛苦很快隐而不见,定定神,他又继续说:“佛门僧尼者,凡行杀、偷、淫、邪见及污净者,堕生大焦热地狱。此狱罪人所受刑罚如焦热地狱,其苦更甚于前。
他的声音里有着化不开的苦涩,应该是这专门为犯戒僧人所设的地狱让他有所感慨吧。佛教对自己的信徒更严格,八大地狱里就有两大是为佛门中人所设。
他清清嗓子,将不由自主放下的手臂再度举高:“此乃无间地狱,又作阿鼻地狱。此狱罪人所受之苦,无有间歇。凡犯五逆罪者,堕生此狱。”
这是壁画的最后一部分了,看完时,正好一圈转下来。
他将油灯供奉在地藏王菩萨案桌上,跪下来拜了三拜,跟着我向殿外走去。“这八大地狱,每一地狱又各有十六小地狱。罪业分上、中、下三品,凡犯上品罪业者,堕生大地狱。犯中、下品罪业者,堕生小地狱。”
外面明媚的阳光将心中的郁闷之气一扫而空,我就像但丁在地狱里走了一趟,感慨良多。还是人间好啊。
时近中午,我应罗什要求,在雀离大寺招待在家居士的餐堂吃了中饭,罗什陪着我吃。他吃饭的样子也极为优雅,不愧是贵族弟子。自然几乎所有人都对我们侧目,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有嘀咕。我又有点不安了。像罗什这样的男子,放在现代做男友的话,也不是个好选择。虽然带到哪都能拿出手炫耀,可是他太优秀太聪明太帅气,这样的人在身边,光芒会把你盖得一塌糊涂直不起头,于是你除了心惊胆战每时每刻担心那些哈喇子流到地的女人,还要想怎样提高自己的才女指数好让自己跟得上他的脚步。那样的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可言?所以,我的结论是,我——不——要!
“不要什么?”
慌乱地抬头,看进两汪深不见底的潭水,心里的小兔四面八方乱窜,张着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
“师尊!”
太好了,有人解救来了。是……咦?是汉人,两个汉人和尚!
他们跟罗什用梵语交谈,我在一边瞪着眼,看着老乡。
罗什向我介绍,两位汉僧从长安来此求法,法号是僧纯和昙充。我的眼睛,在听了他们的名字后,瞪得更大了。
僧纯和昙充!就是这两个人,来龟兹游学,回去后对前秦国主苻坚说鸠摩罗什才智过人,弘扬大乘经论,名震西域。中原名僧释道安,听到鸠摩罗什声誉,劝苻坚迎他到长安来。苻坚决定攻打龟兹,就对都督吕光说:“朕闻西国有鸠摩罗什,深解法相,善闲阴阳,为后学之宗。朕甚思之。贤哲者,国之大宝。若克龟兹,即驰驿送什。”
后世佛教徒,总爱拿这段历史津津乐道。在他们认为,苻坚发动对龟兹的战争是为了夺鸠摩罗什。如同女人们都愿意想信特洛伊战争是为了海伦打的,吴三桂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想像一下,一场规模浩大的战争,死伤几万,却是为了要夺取一个人,那是多么让人心往神之。我是学历史的,当然不相信苻坚只是为了要一个高僧而发动战争。其实,苻坚真的明白鸠摩罗什能带来什么吗?他要鸠摩罗什,只是因为听说罗什“善闲阴阳”。贾谊才高,汉文帝也只是“不问苍生问鬼神”。
“艾晴!”
啊?我又神游了。回神看见两个和尚正对我行礼。我赶紧回礼。他们可是我穿越了两次,头一回碰上的老乡。
罗什对他们介绍说我是他少年时汉语师父的侄女,到龟兹礼佛来的。跟他们简单交流了几句,不敢说太多,因为我对南北朝十六国时期的认识仅有书面知识,怕说出什么露馅的话来。
他们跟我寒暄几句后,就拉着罗什问法。因为说的是梵语,我便转头去看墙上的壁画。
“此段经文意为:众多国土中,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未有不知。是何故?”
他讲的是汉文!我回头看他,收到了一个不易察觉的浅笑。他是希望我也能听懂么?我愣一愣,听他继续讲:“如来所说诸心,皆非真实存在之心,只是逐境而起的妄念。假名为心,所以者何?因过去之心,已成过去,渺无踪迹,求之不得。现在之心,念念不住,亦不可得。未来未生,更是求不可得。”
他的汉文已经非常流利了,加上声音温润如珠玉,一字一句,仿佛微风轻抚过心房。
“所以,说法者,本无法可说,是名说法。非但无法可说,甚至也无说法之人。”他长身挺立,一抹自信的笑停在嘴角,向着矮他一头的两人略一倾身,“罗什所解,二位可得要义?”
僧纯和昙充如醍醐灌顶,细咀着罗什的话,脸上皆是如痴如醉状。我怔怔地看向罗什,此刻的他,浑身上下自信开阔,魅力让人无法直视。虽然年轻,却已经具备了大宗师的风范了。
下午继续游览,最北端在高起的丘陵坡下,开凿有僧房窟群,最大的有十多个僧房,其实是一个个的小龛,能容一个人坐在里面。罗什指着后壁上一个颜色更深仿佛是个模糊不清的人影说,那是历代高僧在此苦修坐禅,时间太久,印上石壁的影像。小乘佛教重视修行,修行便是整日坐在空无一物的僧房里,苦思佛理。这其实是从印度瑜伽修行而来。佛陀释迦牟尼在得道前过了六年的的苦行,就是这样整日枯坐冥想,进食稀少,浑身邋遢。他悟道后不再拒绝进食,不再穿粪扫衣,但仍保留了静修禅坐,成为小乘的一大特点。所以,小乘佛教寺庙,都有数量庞大的僧房窟。
只是,这一排排僧房里空无一人,看上去寂静冷清。我问罗什,他微微一笑:“自罗什掌雀离大寺,广宣大乘诸经论,要求寺中僧人出外讲法,深入众生。这禅坐静修,是为修行之辅,可权宜方便行事。”
十年前他初接触大乘,当时还得了不少小乘僧人的诟病,斥责他偷学外道谬论。十年中他以对佛教经典的熟知,令人折服的口才,与王家贵族无人可及的关系,尽全力改龟兹信奉大乘。记得他的传记里有载“时龟兹僧众一万余人,疑非凡夫”,对罗什“咸推而几敬之,莫敢居上。”
“又在发傻了。”
我将游走的神思拽回,盯着他俊逸的脸,感慨万千:“罗什,你已经不再是十年前的那个为改宗彷徨犹豫的少年了。”
“是啊。”他的眼神越过我,似乎在回想什么。嘴角一弯,露出一抹明朗的笑:“艾晴,若不是听了你一番话,罗什也无法如此坚定改宗。这十年来,凡是遇有困阻,罗什都会想起你曾说过的话。大乘渡人,是为改变小乘自了弊端。佛法才能流传更广,普渡众生。所以,为了能渡更多人,罗什的确费了不少心力。”
他将眼光转向僧房外,看着远处,朗声说:“佛祖保佑,如今罗什终于劝服了王庭和列位师尊,龟兹数百年间信奉之小乘,终见一些改变。”
站在这丘陵高坡上,可以俯瞰整个雀离大寺。将寺分成东西两部分的铜厂河,泛着粼粼波光。沐浴在有些西斜的阳光中,风鼓起他宽大的僧衣,他整个人如一尊欲飞冲天的巨鹰。脚下那一整片恢弘的佛塔佛殿,那是他的帝国,他是万人的精神之师。突然间觉得,如果说十年前我还可以跟他同步交流的话,现在他的思想,起码在佛学上的思想,已经深邃到我无法到达的地方了。我毕竟是个凡人,比他多出来的,也就是一千六百五十年的智慧。如果我们出生于同一时代,我也只能像所有人一样,抬头仰望高高在上的他却永远企及不了。
“罗什,”我深深呼出一口气,跟他一样俯视脚下的大地,“龟兹不过数十万众。中原连年战乱,几百万人还在水深火热中苦苦挣扎,他们更需要精神上的解脱啊。”
“艾晴,去中原弘扬佛法也是罗什一向的心愿。”他转头看我,暖如春风的笑在嘴角荡开,“你一直希望罗什去中原,罗什不会忘的。”
对着那样醉人的笑,我的心又开始不规律地跳了。
到了他晚课的时间,我坚持要自己回去,不让他送。他如今已是西域最大寺庙的CEO,不能像小时候那样爱啥时候翘课就啥时候翘。他得以身作则。他点头,告诉我回去的路,然后说他晚上再来。我想跟他客气一下,让他晚上没必要再来,免得又有人说闲话。可是,话到嘴边,还是吞了回去。我知道他的脾气,他根本不会在意那些闲话。而且,我心底,难道就没有盼望么?
结果晚上六点多他出现时,我正心神不宁地老盯着门看。看见门打开,他那高瘦的身影被油灯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那一刻,觉得我的心跳声,强得能穿透整个院子。
他为我重新上药,又是那么近的距离,又是那股淡淡的檀香味,我真真真的醉……
我安顿了下来,每天睡足了就去雀离大寺干活,勘测,画平面立面图。他已经跟寺里看门的,看殿的,看藏书楼的,都打了招呼。于是在西域第一寺-雀离大寺里,香客经常能看到一个虽穿着龟兹服饰但一看就是个汉人的女生,拿着个本子,用奇怪的笔在上面画画。时常还掏出把卷尺,奇奇怪怪地量这量那。而寺主,名震西域的大法师鸠摩罗什,发令让寺里所有和尚配合,不得阻挠该女子的工作。
我在测量,绘画时,经常能看到罗什。我第一次看到他在寺里如何工作。他不是在跟弟子们交谈讲经,就是接见慕名而来的其它西域各国,甚至中原地区的学法僧人。他还经常到群众中间,宣扬他的大乘教义。他的早课太早,我起不来,没看到过。可是下午四点到五点时的晚课,我却看到了。当钟声敲响,所有有品级的僧人都到大殿集中。罗什会换上袈裟,带领众人先向佛陀行礼上香,然后在首座坐下,开始领着大家念经文。几百号僧人,齐声用梵文咏诵,抑扬顿挫的声音绕在大殿上久久不绝,间杂着清脆的铜钵声。“当!”一声,梵音入耳,灵魂便在这样齐整的诵读中淋洗了一遍。
我的NORTHFACE背包还回来了。包里的物品一件未少,那块艾德莱斯绸也在里面。想起罗什送我这件生日礼物的情形,那红到脖子的清纯模样,我开心地傻笑,赶紧拿出那块丝巾挂脖上。里面只有很少的东西没有了。就是我没有用过的素描本,还少了几只铅笔和橡皮。而其它我画的图,都还在。我也没太在意,估计被弗沙提婆当玩具玩掉了。过了十年还能找回这么多东西而且保存完好,我真的没有再多要求了。
晚上,他仍来我房里,为我擦药酒。看到我挂着那块丝巾,先愣了一下,旋即嘴角浮出似明非明的笑。然后,应他的要求,我再次成为他的汉师。讲解的第一本书,是他指定的教材——《史记》。我开始了“百家讲坛”连载,讲起上古神话,讲起三黄五帝。我本来就是个挺爱为人师表的人,因为专业是历史,我有时会在黄金周到博物馆打工当讲解员。当我的听众听得滋滋有味时,我会很有成就感。
眼前虽然只有一个听众,但这位听众就算水平很高,也一样聚精会神不时颌首称是。我好像又回到了几个月前当老师的那个阶段了,只是,眼前人虽不变,时间却变化了十年。如今,我不能再敲他的光脑袋,不能再板起脸说教。而我这个老师,常常望着学生如希腊雕塑般的侧脸,讲着讲着就目光发直,声音渐弱。然后突然醒悟,又红着脸喝水,咳嗽,找扇子,上厕所,等等等等。
在寺里还看了他主持的一场观音祈愿法会。观音菩萨是从梵语的意译而来,本来应该译为观自在。传到中原后由于念错,变成了观世音。唐朝时因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便略去"世"字,简称观音。我本来并不知道这就是日后中原地区盛行的观音法会,因为观音的梵文名实在太难记。可是看到了供奉的观音像就明白了。这时的观音,不是我们熟悉的大慈大悲的女性形象,而是个威武的男子,长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与莫高窟壁画和南北朝时期的佛教雕像一样。在唐以前观音像都属于男相,因为观音周游法界,常以种种善巧和方便度化众生,并能够“送子”,其女性形象可能由此而来。
法会连做了七天,是为普通大众祈愿,任何人皆可参加。人们将自己已逝亲人的名字报给专门的执法僧,写在一块块木板上,供奉到香案前。罗什带着众人献花上香,合十跪拜三次,举手投足间姿态无不优雅出尘。他坐上高台,手执铜铃,摇一摇,脆响透耳,整个大殿瞬时皆寂。
眼波流转,睿智的双眸扫过所有人,脸上浮现悲悯之色,整个人在香雾缭绕中如同化外仙人。他开口,声音仿佛有穿透力,回旋在大殿上久久不绝:“自利是智,利他是悲,菩萨依智能之体,起慈悲之用,遍观法界众生,随其机缘,拔苦与乐,自由自在,无所障碍。”
众僧一起跪拜,齐刷刷口念佛号。我身边的一众百姓也跪了下去,我赶紧学样。接着他念一句经文,座下僧人就跟着念诵,虔诚的唱经声响彻云霄。
这一天雀离大寺向所有善男信女免费送食物,由罗什亲自赠送并祈福。队伍都排到了寺门外,我在队伍里一点点向前挪,翘首企盼。他念着佛号合十敬礼,将已经包扎好的一份份食物递送给人,手执精巧的长柄熏香杖在祈福之人头上轻轻一点。每个领过食物接到祈福之人,都面露喜色。排了两小时,终于轮到我,还真有点饿了。他看到是我,微微一愣,眼底流出一丝笑,对身边的弟子耳语几句。他将食物递到我手上,我笑着合十回礼,头低下祈福。头上轻轻触到一个器物,周身都被檀香笼住,抬眼看他,自信从容的气质真真非凡夫俗子能比,不由得心又多跳了几下。正要走,突然看到刚刚他耳语的弟子递给他一串葡萄,他笑着接过,放进我手中。葡萄在龟兹是最常见的水果,也不值钱。偷偷看旁人,好像没对我这额外的馈赠表示什么不满,赶紧低头领了东西匆匆走开。
那串额外的葡萄我没舍得吃,在素描本里扯一张纸包好,放进包里。那天晚上他有些倦色,却精神奕奕,开阔的眉间自信从容。想到他可能一整天都没吃饭,光是派送那些食物就用了足足四个小时,有些心疼,赶紧从包里拿出他送的葡萄惴惴地想如何劝他吃点东西。
他一直看着我的举动,看到了我剥开纸露出葡萄递到他面前,有些发怔。没等我开口,他接过,摘下一颗放进嘴里,对着我笑:“很甜。”
我愣一下,也摘一颗吃,真的是很甜,比我吃过的任何葡萄都甜……
我们就这样对坐着吃葡萄,突然想到那句有名的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差点喷笑,便教给他。他的汉语还是带有龟兹口音,绕不准,笑得我倒地。在这样的笑声中,突然好留恋此刻的温馨,但愿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法会里他每日都很累,却还是坚持来我这里。我暂时停了讲课,看见他来了就想方设法让他能好好休息。有时真的好想给他按摩,不过也只敢在心中YY一下。最后一日晚上,寺里灯火通明,每个人都发到一盏小小的油灯。罗什在佛陀前叩首,点燃手中的油灯,座前最德高望众的大僧走向罗什,在他手里点燃自己的,然后一个个僧人按品阶从前一人手中点燃,不一会儿,整个大殿遍布跳动的星星火光。我也点燃油灯,捧着这盏小小的灯火,整个心灵都被照亮了。这样神圣的氛围中,罗什如同神灵,宝光流转,神慧超凡,领着几千人祈祷,将供桌上写着往生名字的片片小木牌投入火中。喃喃的梵经盘旋回绕,绵绵不绝地灌入耳中,此情此景,竟让我感动欲泪。
那场法会结束后许久,我依然能不时回忆起那庄重的氛围。再次领略了宗教的精神力量。难怪从人诞生起就有了宗教,而且,我相信会一直延续到人类灭亡。每个人都会有精神诉求,尤其在经历苦难时。佛教会在南北朝时期在中原流传更广扎根更深,也是因为那是一段最惨痛的历史时期。当我跟罗什说起这些感想时,他也微笑着表示赞同。对于具体的佛经,我绝大多数都背不出,只是从历史和哲学角度跟他谈论宗教。有时他对我所讲的也不能理解,却在思索片刻后又能以他自己的语言诠释。一夜的时光,往往就这样飞快地溜过,待到醒悟他该走时,不由恨起了爱因斯坦关于相对论的解释为何如此贴切。
我继续在寺里勘测画画。有时当我盘坐在大殿外测量时,他会走进来跟弟子站在院中交谈。当我坐在殿中临摹壁画时,他会带一群和尚进来讲法,并示意我继续画,不用管他们。当我在佛塔旁掂起脚测高度时,一个高瘦的身影会拿过我的卷尺,在我头顶遮起一片天。当我口渴时,一个小沙弥会及时端杯水送到我面前,然后一袭熟悉的褐红僧衣在门外一晃而过……
我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现在已经到了看见他就莫明地心跳加速,看不见他就若有所失丢三拉四。枕着他曾枕过的床,盖着他曾盖过的被,我都能小鹿乱撞地窃喜好一会。在雀离大寺,我手上还在画着,目光却会不由自主地跟着他,直到他对视上我的目光给我浅浅一笑。我当然知道我的这些反应意味着什么。我再多看他的脸,多听他的声音,我会沉沦,我会不想离开。但是,艾晴啊艾晴,你可以对任何人动情,独独不能对他。他不是你的那杯茶,他跟你,隔着一千六百五十年的时间。最重要的是:他至死都是个和尚,而你,迟早要回21世纪。
所以,磨磨蹭蹭画了两个月后,雀离大寺的考察工作已经无法不结束。我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在晚上课业结束后,跟他讲我的打算。
那天跟他讲解的是《史记》卷第六十一——《伯夷列传》。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采薇而食,饿死在首阳山。在太史公笔下,对这种积仁洁行,极度忠贞给予了高度的肯定。通篇《伯夷列传》,讲到伯夷叔齐的,只是很小的篇幅,而大段的话,都是太史公自己的感慨。
“可是,伯夷叔齐这种愚忠,真值得效仿么?当时,天下已归周,他们不食周粟,可是采的野果也是周的野果,住的首阳山也在周的疆域,最后就算饿死,也是周朝的人给他们安葬。”我叹口气:“每个人都会遇到艰难困厄,每个人在困难来临的时候都要作出选择。是忍辱偷生还是像伯夷叔齐宁愿饿死。是我,我会选择活下去。因为活着,才能完成心中的志愿。而后世的评价,反正我已作古,管它怎样?”
我怔怔地盯着他,想到十一年年后他的命运转折点。他的内心,应该是深受煎熬痛苦不堪的吧?“所以,罗什,以后如果你遇上困厄,一定要想想你所立的宏伟志向,坚强地活下去。”十一年后,我不可能再出现,我也只能这样给他一点点的提示了。
“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他凝视着我的眼,用太史公的话回答我。
我们对望着,四周沉寂了下来,一股不知名的空气在我们中间流淌。他的脸渐渐浮出红晕,突然微微偏头,将眼光挪开。脸上的表情,有些微的尴尬,些微的懊恼,些微的……后悔。
罗什,你其实根本不用我教。你背出来的那段,在《太史公自述》中,是《史记》的最后一个章节。我相信就算要你背出全部《史记》,你也能做到。那你为何,又要叫我教呢?我的心跳快地要奔出胸膛,我,我能推测你是为了想每日来见我,才装出不曾读过《史记》的模样么?可是……可是……
闭一闭眼,强迫自己按压下那颗剧烈跳动的心,用我以为平静的音调缓缓说:“明日我就不到雀离大寺去了,我已经画完。你知道在哪可找到去长安的商队?如果不知,我自己去找也可以。”
他沉默片刻,问道:“如今中原大乱枭雄并起,汉人与胡人互相仇杀。你一孤身女子,为何执意要去那危险之地?龟兹虽小,总归安定,何不……”
“罗什……”我轻轻打断他,“你心中有大愿想,要渡化芸芸众生。为达此愿,你可愿意去那危险重重的汉地?”
“自然愿意。”
“我也一样。”我盯着太史公一生心血所著的《史记》,“我也有理想的。还记得我曾跟你说过么,我的志向是写出一部史书,能够亲历历史,还原历史真实性。”
五胡乱华自然是汉人历史上最悲惨的时期。后赵石虎父子以杀汉人为乐,后赵短短二十来年,杀了几十万汉人。冉闵废赵恢复汉姓,又颁《杀胡令》,只要看上去像胡人的一律杀死,一年之内,又杀了二十多万胡人。中国的北方,在这二十多年里,尸骨遍野,惨绝人寰。如果是这样的时期,就算给我核武器,我也没胆去。幸好这是罗什刚出生时的事了,现在的中原,前秦已经除了凉州和辽东,基本统一了北方,恢复了生产。而苻坚是我最欣赏的十六国时期的悲剧英雄,他的个人魅力让我极其欣赏。趁着现在去他的前秦看看是我一直向往的,否则十年后淝水之战就是他的滑铁卢,北方又重新陷入四分五裂兵连祸结。
我看向他,希望自己的眼神是坚定的。他对视着我,又将头偏开,定定地盯着油灯微微跳动的焰心,语气无波:“我替你安排。”
我继续讲课,他继续听课。就当,我不知道他的心思。装傻,继续装傻……
结束时他仍如往常一样淡定地离开,我正嘘了一口气,门又被推开了。
“还记得克孜尔千佛洞么?”他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从你说在那里开凿石窟寺,十年间已经开有十来个石窟了。”
“七日后我要去那里礼佛。”他盯着我,目光炯炯:“你想去么?”
我,我,我想去。他真的太了解什么东西能吸引我了。我去的话,就能鉴定石窟的确实开凿年份及开凿顺序,还能临摹下那些在后世遭到破坏的精美壁画。这些,都极有历史价值。我真的挡不住这样的诱惑。推迟几日出发,应该没问题吧?我的时间,还是够的吧?
见我点头,他笑了,“七日后,我们出发。”
七日后明媚的夏日清晨,我们坐上了他那辆性能良好的马车,朝出发。克孜尔千佛洞离库车有70公里,我们的马车轻便,两天就能到了。不过跟罗什同处一个狭小的空间真的不太好受。眼光所落之处,都是他的身影。淡定的罗什,浅笑的罗什,优雅从容的罗什,目光灼人的罗什,我的眼睛,像个800万像素的照相机,不停定格他的画面。唉,真能有他的照片就好了,回去后还能有个念想。回去?对了,我无论如何还是得回去,所以,徒费感情毫无意义。赶紧眼观鼻,鼻观心,收起所有不该有的念头,坚决抵制帅哥的魅力,做好我的本职工作。
所以,马车停下休息时我无视他伸出要扶我的手,自己跳上跳下。吃东西喝水时坚决自己给自己服务,不要啥都从他手上拿。在吃完馕后嘴角留有碎末时自己摸摸嘴擦干净,留下他执着帕子的手尴尬地缩回去。马车里实在无法躲避时干脆闭上眼休养生息,犯困了也坚决不倒头大睡,免得醒来发现拿他的手臂当枕头。
是我的错觉么?有一声幽幽的叹气,若有若无地飘进我耳里。心,无端地疼……
就这样到达了克孜尔千佛洞。不禁佩服自己的定力,在这样独处两天让人意乱神迷的情况下,还能坚持自己的原则:坚决不与任何古人有感情纠葛。这是老板在我穿越前给我的谆谆教导:时刻记住你是现代人,时刻记住你要回现代,时刻记住你要是带私人感情工作,历史说不定就此改变了……
当我看见雀尔达格山在夕阳下发出令人炫目的胭脂光彩,石窟的洞门一字排开,有搭起的木梯和长廊通向各个石窟。我想,我可以把感情一类太费力气的东东抛之脑后了……
我第二天一早才进石窟参观。晚上就住在木扎特河边的客栈里。已经是最好的房间了,可是,卫生条件还是不太让人放心,幸好我自带有轻型睡袋。晚上木扎特河边夜凉如洗,星辰漫天。没有污染的夜空,看起来那么清爽。我本来想在河边随处走走的,却总是被身后不紧不慢跟着的那个高瘦身影搅了企图平静的心。没办法,只好狠着心肠快步回了房间,留下他独自在泛着月光的河水边踯躅。
第二天去石窟时,不出意料还是有太多人认出他来。石窟寺已经吸引了不少和尚来此修行,一个个僧房窟都是满的。所有的人看见他时无一例外流露出惊诧,甚至,些许轻视的表情。呸呸,罗什什么时候会被人轻视?肯定是我多心了。不管怎样,寺主还是热情地接待他,将他引入一间特意清空出来的僧房窟。可是,他更应该被那群僧人包围住论佛法啊,而不是像现在只是一人待在僧房窟里盘腿打坐。我留意了一下,别的僧房窟里的僧人也是足不出户整日静坐。我虽然有些奇怪,想想我对佛教的规章制度又不熟悉,再说现在最吸引我的是壁画,也就把疑惑抛之脑后了。
克孜尔千佛洞共有编号236个窟,有壁画遗存的约有80个窟。绝大多数是让小乘僧人静坐修行的僧房窟。我在21世纪时已经观看过。僧房窟里没有壁画,只有冰冷的石床,而且非常窄小。在古代,手工技术下开凿石窟,非常艰难,而且耗费颇大。克孜尔千佛洞最初的洞窟,都是龟兹王出资建的。我现在看到的,只有两个壁画窟和八个僧房窟,其中一个壁画窟还没完工,画工们还在忙碌地画着。
我立刻被吸引了,这是个多好的课题。无论是颜料,构图,上色,画工的组成,画的佛教故事,任选一个主题,都可以成为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我在西藏阿里地区的古格王朝遗址(今西藏阿里札达县内),一个八百多年前的古庙里碰到过一群联合国的慈善组织,专门为世界遗产免费做壁画修复工作。仰头跟蹲在架子上的一个瑞士女孩聊,她给我看修壁画的用具,大大小小的笔,铲子,镊子,多而复杂。看她工作,真叫绣花不为过。而经过修复的壁画,即刻恢复栩栩如生,如同刚画出来一般,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现在身临其境实地观察古代画工在简陋的用松脂照明条件下如何一点点地描出这些壁画,更是让我废寝忘食地投身进研究工作。我跟画工们交流,打成一片,学习他们的画技,临摹已经完工的画,忙得不亦乐乎。
他们用湛蓝的青金石粉打底,用金粉和金箔涂在佛陀的袈裟部位,一眼望去,篮色菱格图形里的佛陀一个个金光闪闪,精美异常。当壁画上的红色历经风尘变为黑色,其他的颜料难以辨认本来面目的时候,用青金石画成的蓝,却永不褪色,绚丽如初。青金石,原产于距离龟兹有1500公里之遥的阿富汗,它具有诱人的深蓝色调,又具有闪烁金光的黄铁矿星点,当古代的商人们将它们运到龟兹时,青金石的价格已经比同等重量的黄金翻出了好几倍。洞中,丹青交织,金光闪烁,这一幅幅令人炫目的景象,是一笔巨大的开支。这些画,后世龟兹回鹘化了,憎恨偶像崇拜,将克孜尔石窟里的佛陀,一个个地擦去金粉,露出里面泥灰的颜色到现代。只有那一片湛蓝,留给21世纪的学者几多唏嘘。
佛教在公元前六世纪末兴起后,数百年间本来是没有佛像的,而是以脚印、宝座、菩提树、佛塔等做为象徵。我在印度的阿旃陀(AJANTA)石窟几个一二世纪开凿的早期石窟里就看不到佛像,只有佛塔、脚印、佛座。公元一世纪后,随着大乘佛教的流行,偶像崇拜渐成风气,遂有佛像的创作。在犍陀罗地区(南亚次大陆西北地区,今巴基斯坦北部及阿富汗东北边境一带),因为亚历山大大帝曾经征战到此,将希腊艺术带进来,佛像的制作较多地吸收了希腊式雕像和浮雕的风格。犍陀罗艺术成为了佛像艺术的一个重要流派。
克孜尔石窟深受犍陀罗艺术,甚至希腊艺术影响。后世毁坏得一个不剩的佛像,就是犍陀罗佛像的典型代表。椭圆形面容,眉目端庄,鼻梁高长,头发呈波浪形并有顶髻,身披袒肩大褂,还雕有胡须。而壁画里的佛、菩萨、飞天等,很多是半裸,甚至全裸,体态优美,身上的衣着、饰品、绸带无一不描绘得入木三分。
我正在临摹一幅宫女诱惑图。这幅图表现的是佛还是太子时因看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苦恼而决定出家。其父净饭王为留他继续继承王位,便有意在其周围营造一个纸醉金迷的环境,使他对世俗产生留恋。我正全身心地描着,突然感觉身后有些异样。回头,看到罗什正站在我身后,眼光盯着我的素描本,脸色异样地红。我看了看自己的图,突然明白过来。我正在摹的是最靠近太子的一个全裸宫女,一手托着丰满的乳房,另一手撑在丰腴的大腿上,上身前倾逼近太子,两腿叉开,一副绯糜的模样。这幅图在整个石窟壁画中只是几千个人物像里不起眼的一个,如果不是我拿出来放大的话,恐怕没人能看得那么仔细。而宫女的这个姿势,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情欲的意味弥漫在整章画纸上。
我也有点脸红起来,赶紧合上素描本,问他有什么事。他是来叫我吃午饭的。这十天来,我都拒绝跟他同进同出,吃午饭我也宁愿跟着画工一起。现在他来叫了,才突然注意到我画得太入神,周围人已经走得一个不剩。我无法再拒绝,只好跟着他一起去吃饭。
这些天他经常跟寺主跑进跑出,还拿着图纸跟寺主对着周围的崖壁指指点点。我好奇地问过他,他说打算用雀离大寺近年来从王家得来的布施在此开凿一个大型佛陀立像。我看了图纸,居然有十五米高,在佛的头光和背光光环中,还有一圈圈的小立佛。这种形式的佛像塑像,与小乘佛教只重涅槃像不同,倒像是后期犍陀罗艺术或“印度-阿富汗流派”。
犍陀罗艺术朝着丝绸之路一路东进,先是在三世纪后向贵霜统治下的阿富汗东部发展,被塔利班炸掉的巴米扬大佛就是这种艺术流派的典型代表。罗什少年时跟母亲到过克什米尔的罽(音JI)宾,就是犍陀罗的中心地区,肯定看到过这种巨型造像。难怪克孜尔千佛洞也有大佛窟,这么巨大的工程没有他这样的高僧倡导是很难完成的。
罗什无法知道的是,他把这种印度石窟建筑和犍陀罗巨型造像结合起来创立石窟佛像的方式引入了克孜尔石窟,不光影响了龟兹一地,连对后世的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心里不禁对他又敬仰几分。可是在看他忙碌的同时,却注意到了那些一天到晚窝在僧房窟里的僧人们。他们吃饭时也不出来,有小沙弥端着饭盒一间间地送进去。这些举动真的太奇怪了,肯定在举行某种仪式。吃饭时问罗什,他只淡淡说那些僧人都在打坐,没什么好奇怪的。我知道他不想说的话再问也没用,只好在下午跟着画工一起工作时,向他们询问。
“那是法师们在夏坐。”
夏坐?听上去很耳熟。想起《法显传》里提到过法显西行过程中好几次停顿三个月时间,就是为了夏坐。
“法师们每年夏天都要净心修道,呆在屋子里不出来。”
“对呀,他们可不能出来,必须出来的话,还要跟寺主请假呢。”
“是啊是啊,就这样坐一个月时间。道行高的法师,要坐三个月呢。”
七嘴八舌的讨论听不进耳里了。我的鼻子又开始泛酸。佛弟子在雨季中集合栖止于一处,净心修道。因为这是万物生长的时期,不外出便避免了无意杀生的可能。难怪那些僧人看他的眼神有点鄙夷。应该乖乖呆在寺里的时候他公然带着个女子出行。虽然他来这里是为了建大佛之事,但他何必一定要夏坐时期来?他将清规戒律至于何处?他是为了我么?
晚上我坐在木扎特河边发呆,他就在离我不远处静静地望着我。我向他招手,他怔一下,缓步踱到我身边。我拍拍一旁的石头,他有些犹豫地坐了下来。
“罗什,你不该夏坐时跑出来的……”
他身子微微一颤,眼光移向粼粼河水,语气仍是淡淡:“来此是为建造大佛,更是对佛陀的尊敬,有何不可?”
“那就不能多等一个月么?”
他突然看向我,群星闪烁的夜空下,他眼中波澜翻涌,却瞬间隐入沉沉的眸子中。
酸楚涌入喉中,不敢看他的眼:“罗什,我已经画得差不多了,明天就可以离开。”
他不言语,又转回头盯着河面,脸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
我咬着嘴唇,狠了狠心:“罗什,我不属于这里。”
“我知道。”他猛然站起身,腰挺得笔直,胸膛有些起伏。他真的长太高了,仰着头看他,脖子累得撑不住头。我的头,真的太沉了……沉得不停往下坠……
“明日我们便离开。”
苦苦撑起沉重的头,看到褐红色的僧衣迅速朝客栈方向前行。不一会,转个弯角,便消失不见、
那夜,从客栈房间的窗口望出去,泛着银光的河边,月光拉出个长长的身影。风吹过,宽大单薄的僧衣迭迭,越发显得孤独寂寥。我怔怔地盯着那个瘦长的身影,半晌觉得前襟有片凉。胡乱摸了摸脸,冲出房间。夜色孤清,水声潺潺,河边却已不见人影。那夜,我几乎睁眼到了天明。
回去时我们几乎不言语。他的眼圈发青,堆在深陷的大眼窝下,格外明显。我呢?照过铜镜,也好不到哪儿去。他眼望外面,我也一样。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可能的事情,何苦多做无谓挣扎?趁现在,好歹还能收手。回到21世纪,我自有我的日子要过,也许找个人谈个恋爱。比我高一届的师兄一直对我有那么点意思,可以考虑再往深发展。就算师兄长得不如他帅气,不如他聪明,不如他温和,不如他……我当然知道,师兄什么都不如他,可是,师兄是个真正现实中的人。而他,对我来说,不过是个研究资料,故纸堆里的几个字而已……
我们就这样沉默着回到了苏巴什故城他的小院里。他回寺里前盯着我看了好一会,眼神复杂,终于还是叹气:“商队我会去安排。这几日要夏坐,晚上就不来了。”
我垂着眼,点点头。
半晌,他还是没走。脚步在门口盘旋,始终没挪出去。
“再过十日就是苏幕遮了。你说过想看苏幕遮,不如……”他犹豫着:“结束后再走吧……”
我抬头,跌进两汪深不见底的潭泽,仿佛有磁力,将浑身无力的我吸进。平时伶俐的嘴此时笨拙地只剩一个字:“好……”
他的嘴角往上挂了挂。这么多天了,第一次看见他笑。可是,我不是为了你多留这几天的,我实在是因为想看东方式的狂欢盛典——苏幕遮。我是个好学生,好学者,好劳模,可我不是一个……好恋人……
那晚他走之后,果真没再来。我以为我能平静,结果每天晚上从五点钟开始,我就一直呆在屋里,盯着门,直到城中灯火尽灭。我每天白天拿着素描本在苏巴什故城转悠,走着走着总是会晃到雀离大寺门口,直到认识我的看门僧人朝我打招呼,才猛然醒悟落荒而逃。我的心无比难受,似乎有千万只小手在抓着,扯着,让我捧着素描本在工作时总是禁不住一遍又一遍地描绘他的模样,然后一遍又一遍地擦掉。
离苏幕遮只有两天了,依旧不见他的踪影。苏幕遮结束,我无论如何得离开龟兹。唉,离开之前,还能见上他一面么?其实心下明白的,不见,才是最好的方式。离开了,就会忘了……
晚上我蜷在床上依旧盯着门发呆,那堆曾经让我无比着迷的书摆在我眼前也提不起兴致。十点了,21世纪时十点钟夜生活还刚开始,而在这个时代,十点是真正夜深人静时。我叹气,又是一夜过去了。
突然院门被敲响,声音不重,却格外醒目。然后院子里响起了摩波旬与人说话的声音。是梵语!是他!
我的心咯噔一下,立马跳下床飞奔了出去。他站在院子跟摩波旬说话,昏暗中看不出他的表情。我的疑惑越来越大,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他不会这么晚还来。总觉得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摩波旬搓搓睡眼又回屋了。他向我走来,步伐缓慢,好像沉重地抬不起脚步。
“如此深夜,罗什不该来的……”他的声音,居然有丝颤抖。“只是,心中积郁,到处闲走,竟然走到了这里。在门外徘徊已久,终是忍不住敲门了。”
他抬头看我,屋里的灯光透出,照见他脸上的悲恸。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从来都是淡定的罗什,有如此的悲伤神情?
看看站在院里有些手足无措的他,我用最柔和的声音说:“罗什,我们出去走走好不好?”
他不置信地看向我,眼里,流过一丝感激,旋即垂头:“你,披件外衣吧,夜凉……”
整个苏巴什沉寂着,街上早已万灯皆灭,幸好月光莹亮,还能照见脚下的路。我们一路走着,仍是沉默。想来,这是我第一次那么晚跟他在一起。他恐怕,也有一些拘谨吧。
苏巴什只是个附属小城,宗教意义大于军事意义,所以,没有通常城池必有的城墙。走出几步路,就出了城,走到了城外的铜厂河。正是夏季,河水湍急,哗哗声在寂静的夜显得分外清晰。
我们在河边找了块大石头坐下。我蜷着膝,静静看他。月光洒在他身上,渲出一圈华晕。
“我在罽(音JI)宾习小乘的师尊来了。”
“盘头达多?”传记里有鸠摩罗什为自己的小乘师父盘头达多说大乘教义的记载。
“你怎知他的名字?”
“啊,我……”愣住了,我当然是读了资料才知道的。
“对了,我曾告诉过你的。想不到十年前的话,你还能记得。”
他小时候跟我说过?我我我怎么不记得了?(不记得的亲亲可以去看第十二章罗什有提过“……我在罽宾便跟随得道高僧盘头达多习小乘佛法……”)
我尴尬地转移话题:“你跟他说大乘教义了吧?”
他点头:“这些日子罗什一直与师尊一起研究大乘教义,辨述大乘精粹,已赢得师尊承认。师尊虽礼罗什为大乘师,承认罗什立新说之成就,但仍是罗什的小乘师尊。”
我点头。在佛教的世界里,如果要建立起自己在教义上的终极权威,那么和带自己进入佛教教义大门的老师进行辩论并赢得承认就是重要的一环,即使是像罗什这样的人亦不例外。而显然罗什是这次拉锯式辩论的最后胜利者。盘头达多最后虽说“礼什为师”,但并未改变自身的学说立场,至少他并没有放弃自己作为罗什的“小乘师”的身份。难道这就是他沮丧的原因?
“罗什,每个人都有自身立场,你能劝服他尊你为大乘师已经不错了,何必一定要他放弃小乘呢?”
他奇怪地看我:“罗什没有狂妄到要师尊放弃小乘。”
“那你为何那么难过?”
他突然沉默了下来,眼光盯住河水,出神了半天。“我母亲……”他咬着薄薄的唇,似乎要咬出血来,颤抖着声音轻轻说:“师尊今天才告诉我,我母亲行至天竺,三个月前……三个月前……已进登三果了。”
我不太明白,问道:“‘进登三果’是什么?不是件好事么?”
他叹息着,深吸一口气,平缓地回答:“三果乃出家人修行所能达到的四个果位中第二高之果位Anāgāmin。”他看我依然疑惑,再解释说,“Anāgāmin可译为不还。即是说,证得此果,圆寂后住于五净居天,禅定转深,到了灭受想定,即是解脱,不再还到凡夫的生死界中。”
他咽一咽嗓子,再深吸一口气,声音却颤抖地厉害:“母亲终得修行之果,跳出轮回,永登极乐了……”
啊!我终于脑子转过弯来了,他说了那么多,就是为了告诉我,耆婆,耆婆她,在天竺亡故了……史料只记载耆婆独自离开龟兹,到了印度。然后便再无文字记载,原来是她死在了印度。而这个消息,他才刚刚从盘头达多处听来……
我呆呆地看向他,难怪他那么悲恸,耆婆对他的一生,影响之大,无人能比。是母亲把他带入佛门,是母亲不愿意他在龟兹受到太多追捧带他到了罽宾,是母亲鼓励他学习大乘,在他二十岁之前,他的一切都是由母亲安排的。耆婆对鸠摩罗炎来说不是个好妻子,但是对罗什来说,她是个好母亲,一个带领者,引路人。
“罗什,你要是难过……”
“不!”他猛然抬高声音,语速急促:“我不难过。母亲进登三果,她离家所求的佛家解脱,终于得现。她进入西方极乐世界,从此便再无烦恼,我何来难过,何须难过!”
他的胸口急遽起伏,傻子都能听出他的言不由衷。
“罗什,”我轻拍拍他的手臂:“你心里难过是正常的。因为你有爱,你爱你的母亲。那为何,不把自己对她的爱发泄出来?”
“爱?”他喃喃地念着这个字,仿佛有千斤重量,沉得让他念出颤声:“佛陀说,一切皆空,万物皆空。罗什是修行之人,怎么可以有爱?”
“佛教讲一切皆苦,老病死,怨憎会,恩爱别,所欲不得,所以苦的根源是爱。如能灭绝爱欲,便能得涅槃,从此脱离六道轮回,进入永恒世界。其实佛陀自己,难道就没有爱欲么?他有妻有子,他也有牵挂吧?他提出灭爱欲,正是因为受过爱欲之苦吧?可是,爱欲真能灭的话,佛陀需要到死时才得解脱么?涅槃,寂灭,作灭、灭度、寂、无生、择灭、离系、解脱,不管有多少种叫法,都是死的同义词而已。只有死,才能灭尽一切爱欲,佛陀自己,只怕也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所以,他描绘出一个死后的世界,一个西方极乐世界,以弥补今世为灭爱欲抛弃的种种。可是,为何一定要……”
“艾晴!”他重重地打断我,颤抖着嘴角,痛苦地捧着头:“别说了……”
他将头偏过,不让我看到他的脸。月光下他的肩起伏着,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声。我站起,转到他对面,伸出双臂搂住他的脖子,将他温柔地拥进我怀里。他突然浑身僵住,虽没有推开我,却似乎停住了呼吸。
“哭吧,你是人,你不是神。为亲人难过,没什么不该。想哭便痛痛快快哭一场。那样,会好受一些的……”
我轻拍他的背,怀中的他,虽然个子那么高,却瘦削得让人心疼。这一刻,真想化身为耆婆,替她安慰他。
他顿了好一会,有些局促地伸手向前,用手臂圈住了我。他的动作非常轻,好像我是个纸人,会被捏碎。
“艾晴!”感觉出他胸膛急遽地起伏,手臂上传来的力在渐增,将我越搂越紧。
“艾晴!”他再低低唤我,肩上,有些温热的湿,风吹过,快速冷却,又立刻被新的温湿染上。他终于,能像正常人一样,哭了。
他哭了很久,仿佛这一生从未哭过,此刻,要将积蓄一生的泪一并倾倒干净。我陪着他一起哭,我们就这样相拥着,直到哭完了所有力气,直到……天荒地老……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终于都平息了下来。我从没有这么哭过,似乎失去了所有力气,靠着他,才不至于瘫倒。他也停止哭泣了,却依旧搂着我,从他身上传来的温暖,熨烫着我的心。我,竟如此贪恋这个怀抱,以至于不敢说一句话,怕说出什么就会打破这个气氛。最后,是他放开了我,月光已经隐去,看不见他的表情,只听得他缓缓说:
“母亲知道罗什心中一直想将大乘传扬到汉地,离开时,曾对罗什说过:大乘教法,要传扬到东土,全赖我的力量。但这宏伟大业,对我而言,却没有丝毫利处。母亲问我,要怎么办。”
我还沉浸在刚才的情绪中,没有说话,呆呆地看他。他顿一顿,接着说:“我回答母亲:大乘之道,利人而忘己。若凭罗什能使佛陀的教化流传,使迷蒙众生醒悟,就算会受火炉汤镬之苦,罗什也没有丝毫怨恨。”
母亲在时,罗什还是一个受到精心庇佑的天才。他固然聪明绝顶,但犹如温室中的花朵,未经考验。随着母亲的离去,此刻的他,必须依靠毅力来坚持自己的理想了。他的理想,小时候就已立了吧?他知不知道,他母亲所担心的,会在将来成真。他去中原弘扬佛法,付出的代价,是一世的诟病。罗什,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愿知道你的未来。
“罗什,母亲虽不在你身边,可是,她会时刻在你心中。当你有艰难困厄时,想想对母亲的承诺,你便能挺过去的,好么?”
见他点头,我转移话题,希望他不再沉浸于悲痛中。“罗什,告诉我你小时候的事情吧,我不知道的事情。”其实,转移话题只是借口,我是真的想知道小时候的他。
我们就这样比肩坐着,听他讲小时候的事情:母亲对他的严格与慈爱;诸位师尊,师兄的趣事;在西域诸国的游历;每一桩每一件,我都听得津津有味。原来IQ200的鸠摩罗什小时也会作弄师兄,背不出偈语也会遭母亲责备,原来他也有童年,我还以为他生下来就一副老成样呢。为了让他心情好转,我讲起我自己的家庭,我的父母,我的同学们,我的老板,我看过的书,走过的地方。当然我都转化成他能听懂的语言,没露出什么破绽。
远处的天山背影显出一抹淡淡的胭脂红,漫天星星悄然隐去,我看看表,已经快四点了,居然坐了一夜。我望向他:“罗什,回去吧。你该去做早课了。”
他讶然:“竟坐了一夜。艾晴,累么?”
我摇头。虽然不累,可是身上却有些发冷。那件外套,也挡不住黎明的凉气。
手被他握住,他的手也没什么热气,纤长的手指磨挲着我的手,我笑了,看他徒劳的摩擦生热。他抬眼,看到我笑,不再磨挲,将我两只手贴上他的脸颊。我的笑僵住了。如洪水冲过,心底最后一道防线,彻底垮了……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我的手贴在他微带热气的脸上,手心触到微微的扎,是新长的胡须。那一刻,如醍醐灌顶,一道电流从头到脚将我激得浑身战栗。我已经完完全全想明白了一件事——
我爱他!
是的,我早就爱上他了,从再见到他那一刻起。会爱上他最正常不过,他的优秀他的聪慧他超然脱俗的外表,能让天下所有女子倾心。我不再犹豫不再拒绝。爱了就爱了,我怎么能否定这人类最基本的感情?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既然灭绝不了爱欲,又何必苦苦挣扎?而我之前会那么挣扎那么抗拒,就是因为我太以现代人的思维来看待爱情了。我总是希望如果爱了就要得到回报,我总拿我的工作当借口,我总是想着我迟早要回去,我总在顾虑爱上他没有未来。可是,我如果不要回报呢?如果我不要求一定要呆在他身边呢?如果我不要什么未来呢?谁又说过爱他就不能继续我的工作呢?我只要现在好好地,以我自己的方式来爱他。我可以不让他知道我的爱,我可以回到21世纪后继续想他爱他。只要能爱他,以后的事,管它怎样呢?我干吗现在就一定要那么冷静地想明白一切呢?
“苏幕遮后日开始,你今日便去王城吧。” 温和的声音在耳边拂过,“回去先好好睡一觉,然后我让乔多罗送你去王城,我已为你定好客栈了。还是你要住国师府,你不是一直想见弗沙提婆么?”
乔多罗?愣一下,哦,是他的御用车夫。“还是住客栈吧。我这样去国师府,会吓到太多人的。至于弗沙提婆,我想等离开龟兹前再去见他。”
等到苏幕遮结束,我就找机会见一见弗沙提婆。他十年前那么会粘我,但现在已经长成大小伙子了,有自己的生活,我不想介入太多。见上一面,能看到成年后的他,也就可以了。我最想的,其实还是这个……“嗯……你……”犹豫,犹豫,再犹豫,“你……会不会去?”
他顿住,轻轻将我的手放下,“师尊还在我处……况且……”
“我知道的,你们有‘离歌舞戒’。”赶紧先按压下心头飘过的失望,装做不在意地辨白,“我只是随便问问。你……不用去……不能去的……”
他不言语,站起身,微明的天光染在他褐红色的僧衣上,风扫过他的衣襟,他整个人如同雕塑一般凝在黎明中。
我坐罗什的马车到王城。一路的颠簸本来该有助睡眠,可是我却了无睡意。我整个人处在极度亢奋中,不时盯着自己的双手。自从这双手触碰过他的脸后,我都舍不得洗手了。我伸出手,闭着眼睛,在脑中描绘出他的轮廓,用我的手去再次感觉。那微温的触感,略有些扎人的胡茬,消瘦的双颊,顺滑的皮肤。不可抑止的笑,又漾上了我的脸。
我就这样一路时不时傻笑着,下午时分到了延城。住进了罗什早已安排好的定点客栈,还是个上房。如果没有他的预定,这会儿客栈也早就人满为患了。吃了些东西才发现开始犯困,好久没有熬夜了,只有临考试时才会去通宵教室。结果整个剩下的时间我都在呼呼大睡。希望我没打呼噜,如果真的不小心打了的话,希望没吵到隔壁的人。
苏幕遮,又称乞寒节,每年农历七月举行。是为了祈祷当年冬天严寒,可降更多的雪,来年便水源充沛。苏幕遮在唐代传入中原,曾轰动京城,唐人写的关于苏幕遮歌舞的诗词,就数量繁多。李白,杜甫,白居易,李贺等等,都有描述。到宋时,苏幕遮成了词牌名,最有名的苏幕遮词就是范仲淹的“碧云天,黄叶地”了。玄奘在龟兹时,曾经目睹苏幕遮的热闹,并记录了下来。龟兹王请他一起观看,歌舞到高潮时,龟兹王还邀请玄奘脱去袈裟鞋袜,共跳乞寒舞。唉,玄奘不也看了歌舞?为何他就不能……算了,人家玄奘远来是客,入乡随俗也无可非议。
我戴着早已在苏巴什买好的面具,在街上晃荡。所有主干道全部都是人,大家都戴着假面,认识不认识的,都相互问好。这样融洽的气氛,我的心情变得超好。跟着人群在街边站着,不一会,游行队伍开始来了。先是一个鼓队,以大羯鼓为首,坐在马车上激烈地敲着,拉开了苏幕遮的序幕。后面跟着一群艺人,手上拿着各种大大小小的鼓,配合舞蹈动作,应和着大羯鼓。隔一段后面再来的是一群男女对舞,衣着端庄,双手持丝巾两端,神情庄重,舞风古朴。嗯,跟我们的大妈们逢年过节就上街表演的秧歌舞有点像。然后又有方阵表演绳舞,头戴花冠的妙龄少女,执一根缀有各种花饰的绳子,舞姿飘逸,神情妩媚。后面再上来的是飘带舞,猴舞,等等,看得我眼花缭乱。每个方阵都有自己的小型乐队,坐在鲜花装饰的马车上,荜篥,箜篌,琵琶,角笛,等等,悦耳清脆。
1903年,两个日本人在苏巴什故城发现了一个舍利盒,里面装高僧骨灰。他们将舍利盒偷偷带回了日本,就存放了起来。直到1957年,日本人发现舍利盒颜色层下隐约有绘画痕迹。他们拨去表面颜色,露出了原来的图像,是精美到让人惊叹的苏幕遮乐舞图。上面绘有各色人物,手执西域特色的乐器,戴着假面,摆出不同的舞蹈造型。如今,这舍利盒还在日本,我们自己研究,还得从日本拍了照,拿回国来。
而眼下,早已经消逝的东方狂欢节就这样出现在我眼前,那份喜悦,无法言语。苏幕遮会不分昼夜,连演七天。回去后如果能把这个盛大的古代节日复制出来,对研究音乐舞蹈风俗民情的历史传承性,可以有更清晰的认识。光是这些,就能引得多少同仁射来愤怒的红眼。呵呵,我笑晕了。
已经中午时分了,跳舞的方阵在沿着街巡演,路边推出不少小吃摊,烤羊肉的味道引得我口水直流。脱下面具,跟小摊主要了三串羊肉串。这个时代的羊肉串超级大,每块肉跟鸡蛋一样大小。在新疆旅游时,羊肉串的大小,从南疆到北疆,从新疆到内地再到沿海,是依次减小的。在南疆(喀什,和田,库车等地),跟一千六百五十年前一样,是鸡蛋大小的羊肉串,通常两元一串。而我们学校门前的小摊,是我见过的最小的羊肉串,一元一串,但女生都得吃二十串才能有垫底的感觉。
把思绪从现代拉回眼前的古代节日,啃着羊肉看街上的人来人往。边吃东西边看帅哥最带劲,不过,看似帅哥好像不多啊,因为都戴着面具。突然,我张着正准备咬肉的嘴,忘记咬下去了。
人群中有人向我走来,纤长的身材,穿着龟兹贵族典型的鹅黄色束腰式短装。这种装扮,看上去很像中世纪时欧洲的骑士服,只要身材好,男人穿上都会英姿飒爽。而那个男人,这样的打扮,看上去尤为伏贴,加上身材高挑,在人群中简直是鹤立鸡群。
虽然无法看到他的脸,也能断定这是个极品男人。这样一个男人在朝我走来,而那身姿,怎么如此熟悉?他戴着一个鬼脸面具,面具下的眼睛,在走近我时,透出诧异和探询的目光。我眯起眼,仔细打量。那双眼,是我熟悉的浅灰色。我的心,突然快得要蹦出胸膛。他……他……不是说不来的么?
“艾晴,是你么?”是他的声音,却有丝颤抖。
“当然是我。”我举举挎在手腕上的面具,突然想起另一只手还擎着三根大得吓死人的羊肉串。完了完了,我满口獠牙啃肉的模样,我张着油呼呼的嘴瞪他的白痴样,全落到他眼里了。
正在懊恼,我跌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我的心砰砰直跳,混乱的思绪飞快飘过:他怎么……为什么他今天……
手上还高高举着羊肉串,我整个人像被点了穴一样,任由那个高大的男人将我一把抱住,腾空转了几个圈。
“艾晴,你真的回来了……”
目眩中听出,虽然有些像,但这不是他的声音!他的手臂没有那明显紧绷的肌肉,他不会这样开心地大笑,他绝对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下毫无顾忌地抱着我转圈。
我被放回地上,面前的他对着我微微倾下身,一手揭开了面具。高挺的鼻梁,大而明亮的眼睛,长长浓浓的眉毛,浅灰色眼珠,像极了他!身高和体形,也跟他那么相仿。可是,脸没有他那么狭长,皮肤也比他的麦色浅,嘴角弯弯,尽是调皮。我隐隐浮出的失落,立刻被另一阵欣喜淹没。
“弗沙提婆!”这次,换我抱他了。只是,为何他那么高啊。
放开他时看见他一直没合上笑的嘴对我努努:“艾晴,你嘴上的油全蹭在我衣服上了。”
刚刚觉得抱那么一大小伙有点不好意思的心,立马被这句话呛了回去。这死小孩,还是没变!
“所以,你要请我吃饭!”没等我反应过来,手上的肉串,已经被他夺下,还给了小贩。然后我就被他拉着走,都没时间嘀咕一声,浪费粮食啊!你个败家子!
我瞪着眼前一盘盘看上去蛮像那么回事的菜肴发呆。有多久没吃过中餐啦?有多久没见过白米饭啦?这个时代,米是从汉地运来的,在西域吃顿米饭,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瞧瞧这里的摆设,还弄个包厢坐坐,我嘴里塞着饭,心里嘀咕,还真是个败家子!
对面的他却没吃太多,只顾一直盯着我看,嘴角的笑,总也抑不住。看得我心里发毛,只好低头猛吃。进来一个汉人女子送菜,他依旧举着那摄人的笑道谢,看得那女子脸色红红,退出去时竟撞上了门。
唉,我叹气。“弗沙提婆,知不知道你这样对人笑会害死天下所有女子的。”
“哦?”他眉毛一挑,身子前倾凑近我:“那,艾晴你呢?”
死小孩,居然对我说这种话。我看看他阳光帅气的脸,吞吞口水:“别别,我老胳膊老腿了,还是让我多活几年吧。”
他放声大笑起来。他的笑跟罗什不同。他笑得张扬,笑得毫无忌惮。而罗什的笑,永远都是那么风轻云淡。
“艾晴,你是仙女,你不会老。”他突然收住笑,换上认真的口吻对我说。
我张了张嘴,始终说不出什么。唉,是我自己对他说的,他又目睹过我的突然消失。早知道会回来,就不该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播种这么个烂理由。现在,这个幼小的心灵被我歪曲了十年,还能扳得回来么?
“艾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我一呆,脑子快速转动:“昨天。”
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已经在这里呆了快三个月了。那样的话,他就会知道我一直跟罗什在一起。罗什,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爱他……保护他……
然后他问我住哪儿,我跟他说了客栈的名字。他看看还在往嘴里塞米饭的我,不耐烦地问:“你还要吃多久啊?”
我愣:“你有事吗?这么急?”
“当然有事。”他一本正经地回我,“要去帮你搬行李啊。”
“去哪儿?”
“当然是国师府。”
弗沙提婆跟着我去客栈退房,我收拾东西时,结果被他看到了我的小内内,他竟然拿着我的BRA一脸好奇地问这是什么,害我闹了个大红脸。然后他不由分说扛上我的NORTHFACE,潇洒地扔出一串钱给掌柜,大手一挥“不用找啦”。唉,这败家子!
快到国师府时我惴惴地拉住弗沙提婆:“哎,你要怎么跟别人说我啊?我的模样可是十年未变啊。”
他停下脚步,眼珠转了几圈:“嗯,那就说你是艾晴的侄女,叫小艾晴好了。”我晕!不愧是兄弟俩,思维方式还真像。
“不过,我不会瞒父亲的。”他脸上显出认真的神情,“我从来不瞒父亲任何事。”
鸠摩罗炎,那个学者般儒雅的人。他的话,应该能接受我这样怪异的出现吧。
我撑眼盯着面前的一切。还是我原来的房间,摆设一点都没变,床头墙面上甚至还有当年让弗沙提婆默写的字帖。他当时一定要贴在那里,我拗不过,只能让他默完一张就贴一张。字迹歪歪扭扭的,以前看着就叹气,现在,居然无比亲切。
“房间可是每天打扫的,就等你回来。”有丝气息落进我耳朵,痒痒的,心里流过一阵温暖。
“来,再带你看样东西。”还没容我感动够,就被他拉着走。唉,还是跟小时一样性急。
我被拉进他的房间。这里倒是变化挺大的,墙上挂着好几把剑,看剑鞘的制作工艺就知道是好剑。一个小小的书柜,匆匆扫一眼,几乎都是吐火罗文和梵文。梵文我看不懂,估计是佛经一类。吐火罗书籍,都是兵法和战争类。少数几本汉文书,是《孙子兵法》,《韩非子》、《战国策》之类的。
我正在打量他的房间,看他小心奕奕从柜子里拿出一副画框似的东西,小心揭开裹在上面的棉布,露出里面的一副画。我张大嘴,是多拉A梦,我送给他的新年礼物!他居然把它当成一副稀世名作一样裱起来!
我抬起眼看他,叫一声“弗沙提婆……”
“你先别急着哭鼻子,还有呢。”他从枕头底下翻出一本书塞进我怀里,是本《诗经》,书的叶边卷得厉害,都快被翻烂了。“你随便翻哪一页,然后考我。”
我没翻书,想了想:“《国风?邶风》里的《击鼓》会么?”
他咧嘴一笑,双手背在身后,踱起方步,晃起脑袋,抑扬顿挫地念: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这是《诗经》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我跟弗沙提婆都是讲吐火罗语的,不像罗什,讲的是汉语。乍听弗沙提婆背汉语诗,听他怪异的发音,我想笑,又觉得鼻子酸的好难受。
“记得么,你说过,只要我背出《诗经》你就会回来?”我点头,真没想到我当初只是随口说说的,他却当了真。
“第一年,我就背出了全部《诗经》,结果你没有回来。我就想,是我没学好,所以第二年我又背了一遍,可是你还是没回来。每年汉历正月初十,我就到你房间背一遍《诗经》,背了十遍,你终于回来了……”
“弗沙提婆……”
“感动么?”
我点头,鼻子太酸了,我快撑不住了。
“那让我抱一下。”
一个恶狼扑上小红帽,我一把PIA开他。刚刚想涌出的眼泪通通吞回肚子里去了。
那天还去见了鸠摩罗炎。十年时间,他的儿子们都已成长到人生最绚烂的年纪,十年时间在他身上却如被刀狠狠削过。原来就清癯的脸更是瘦得形削见骨,头发已经全白了,他今年也就五十几岁吧?可是,看上去身体很不好,不时咳嗽。可是那双镶嵌在深凹眼窝中的浅灰色眼睛,那双充满智慧与人生感悟的眼睛,仿佛能穿透人心。突然心弦拨动,罗什的眼,好像他啊。
嬉皮笑脸惯的弗沙提婆,在父亲面前却神态极为恭谨,一脸认真地用梵语跟鸠摩罗炎交谈。鸠摩罗炎不时用惊诧的眼光看向我,看得我心里一阵慌。可是,直到最后他也没对我奇异的来历说什么,就用吐火罗语温和地要我安心住下,府里的人会以贵客待我。我猜的果然不差,睿智如鸠摩罗炎,就算他也无法弄懂我的真实身份,却绝不会将我当巫女烧掉。也难怪他能有这么两个出色的儿子,而兄弟俩又如此尊敬父亲。
那天夜里,在我先前住了三个多月的房间里睡得无比香甜。睡前想到,不知罗什知道我回了国师府会做何想法。唉,不知他现在在做什么。他会想到我么?
我醒来时发现床边有个人影,吓得起床气跑得一点不剩。又是那家伙!小时候来吓我倒也罢了,现在都是个大小伙了,怎么一点都不懂男女授受不亲啊?
“你还真能睡啊,我都看了半天了。”
我愤愤然往毯子里缩了缩。我只穿了很薄的吊带睡衣,不知道刚刚有没有让他看见露在外面的胳膊腿。
“呵呵,别藏了,没什么好看的。”
我丢出一个枕头炸弹,被他灵巧地躲过。他大笑着站在离我不远处:“快点起床啦,今天的苏幕遮更精彩呢。”
“那你出去,我换衣服。”
他倒是没再捣乱,乖乖向门口走去。已经踏出了门,却又探进身子,冲着我眨眨眼:“你身上穿的这件就很好看啊,不过,只能我一个人在屋里的时候穿给我看。”
我气愤地到处找武器,他已经哈哈笑着跑远了。
街上人更多了,弗沙提婆护着我,不让我被人挤到。只是,他的这种保护方式,还真让我不太适应。我几乎就是被他搂着在走,任何人看到,都会认为我们是对恋人。而他,似乎挺有人缘,好多人冲他打招呼,男男女女都有。男人看见他搭在我肩上的那只爪子时都露出不怀好意的笑,而女人的眼神就复杂多了,绝大多数是飞刀,割得我心里怪寒的。但这家伙丝毫也不在意,一脸没心没肺的模样。
我试图挣开他的魔爪,挣扎了两把,却被他搂得更紧:“嘘!别闹!狮子舞马上要开始了。”
几十只羯鼓齐声响起,气势磅礴,青、赤、黄、白、黑,五种颜色的狮子,从五个方向向中心舞去。每一只狮子有十二个人舞动,戴红抹额,前有两人执红拂子,作出种种戏弄状。旁边有一百多号人的伴唱队,高唱着歌颂龟兹王的赞歌,齐整的合唱响彻九霄。狮子是龟兹王族崇尚的动物,龟兹王自称狮子王,并编造了一个龟兹先王降服狮子的故事。狮子舞便是根据这个故事来的。吕光破龟兹后,带着鸠摩罗什和龟兹的艺人共上万到了凉州(今甘肃武威),狮子舞融入汉人元素,改编成了流传中原的五方狮子舞,流传至今。
广场前有一排华丽的帐篷,龟兹王白纯和一众贵族们端坐在里面。我问弗沙提婆:“你怎么不跟他们坐一块?”
“跟着那群老头有什么意思?我就想跟着艾晴。”音乐声太吵,他凑近我耳边大声说,“看你出丑和傻笑更好玩。”
这没大没小的家伙!我气得摔开他的爪子,没多久又搭上来了,任我怎么使眼神必杀技,也完全无视,照样嬉皮笑脸的。看我生气那么有意思么?
这样看一天歌舞表演,晃荡着吃各种小吃,跟弗沙提婆吵吵闹闹,很快又是一天过去。晚上把门窗都锁好,防贼防盗防弗沙提婆。早上醒来没看到弗沙提婆,倒是自己差点热出一身痱子来。结果门一打开就看见他倚在墙上,摆一副酷样,伸手递给我一个小瓶子。我好奇地接过,问他是什么。这家伙居然告诉我是痱子粉,还一本正经地宣传了一遍夏天保持室内通风的重要性。我随手抄过门旁边的一把扫帚,追在他身后在院子里厮杀起来。
我当然跑不过他,在他十岁时我就是他手下败将了。跑了几圈就累趴下,举着扫帚脱口就说:“小的投降,将军饶命啊!”
话刚说出口就感觉不对劲了,我怎么还拿着跟他小时候扮家家的口头禅啊?唉,条件反射,条件反射。他站在院子中间,笑得几乎瘫倒在地,府里的佣人跑出来,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们俩。我的老脸都没地方放啦……
苏幕遮第三天,照样是各种歌舞表演。西域各国的艺术家似乎都集中到了龟兹,每天狂欢不断,惊喜不断。弗沙提婆最爱凑热闹,哪儿人多就拉着我往里钻。此刻我们正站在大广场边,中间已经搭上了舞台,舞台中间有一朵巨大的莲花骨朵。随着三声急促的鼓点,莲花苞开,一位蒙着面纱的女子,身穿宽大的紫红色绣罗袍,衣帽拖曳金铃,垂着长绸带,脚上一双小巧的红锦靴。音乐响起,那个女子开始舞动,衣帽上的金铃扑转有声,铃声悦耳。
“这是柘枝舞。”弗沙提婆贴在我耳边说,“等会儿看了可别害羞哦。”他吹进我耳朵的气息让我痒痒地赶紧偏头。说个话而已,至于凑这么近么?
鼓声越来越激烈,舞者的腰肢扭动,越发显得柔若无骨。然后,鼓声突然刹住,披在身上的绣罗宽袍就被舞者扯了下来,抛在莲花里。她上身是紫红色紧身纱衣,覆一件短外衣,下面是同色的飘逸长裙,随着鼓声飞快地旋转,裙子飘飘,宛如飞仙。突然,鼓声又住,她的短外套迅速褪了下来,只剩裸着双臂的紧身纱衣,身材玲珑,凹凸有致。下面的人看得叫声连连,个个面露红光,我就是其中一个。鼓声又起,她又开始旋转,细腰摆动,无限风情。然后,她随手将裙子扯掉,里面是粉嫩色的束脚灯笼裤。到最后,束在腰上的腰带,紧身上衣,都脱了,只剩下类似现代的BRA和灯笼裤,还摆出各种诱人姿势,艳情地要命。
“哇塞,天啊,脱脱脱衣舞耶!”我把眼睛无限扩大,狂咽口水。真没想到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西域就已经如此开放,就算在21世纪,要看这样级别的脱衣舞,也得到酒吧和夜总会,怎么可能大庭广众下表演?
鼻子突然被重重刮了一下:“奇怪了,我以为汉人女子都是很害羞的,结果我一个大男人都没有你那么兴奋。”
我捂住自己可怜的鼻子,跟他们龟兹人比,我的鼻子本来就不够挺,现在更塌了。
“要不,这么喜欢的话……”大灰狼又凑过来了,“晚上回去你跳给我看?”
他的鼻子上挨了一拳。
他捂着鼻子,脸上的五官夸张地挤到一块,好死不死地又添一句:“唉,还是算了,脱了也没啥看头的……”
他是不是想让鼻子永远扁下去啊?
睁开眼时又看到一双浅灰色的眼睛故碌碌地盯着我,距离近得让我还没起床就犯心脏病。唉,那个,习惯就好,习惯就好。我这次的应对措施是没换睡衣,就这样和衣而眠了。所以,窗子大开着一觉睡到天亮。
他脸上有明显失望的表情:“你那天穿的那件小衣服呢?为什么不穿啊?”
这个色狼!我得意地起床:“你不是说没啥好看的吗?”
“这倒是的。”他点点头,想了想,“艾晴,你多吃点肉吧。”
“为什么?”
“这样,这里才会大啊。”他比比胸部,“你现在太瘦了,摸上去手感不好。”
天哪!谁来帮我灭了这小色狼!
又是上街玩闹一整天。我好像都忘了要工作了,每天除了睡觉就是玩。弗沙提婆绝对是个好玩伴,永远都有层出不穷的主意。每天带着我去不同地方吃饭,印度菜,中亚菜,波斯菜,中餐,各种口味的大餐和小吃,我还真的腰上起了圈圈。这整整七天的苏幕遮可比我们的五一十一精彩多了,那些街头表演的艺术家都是真才实料,群众们的参与性也非常高,往往是听到音乐声一起,大家就不分男女老幼翩翩起舞。
苏幕遮第四天我看到了慕名已久的胡旋舞。胡旋舞源自中亚康居国(今乌孜别克斯坦撒马尔罕一带),传入中原后风靡一时。唐代无数大诗人描写过胡旋舞,最有名的就是白居易的“胡旋女,胡旋女,心应弦,手应鼓”了。杨贵妃据说非常善于跳胡旋舞,以至于白居易指责“贵妃胡旋惑君心”。现在亲眼目睹,果真是好看。胡旋舞是群舞,十几个身姿妖娆的少女飞旋,动作轻盈,被诗人喻为“逐飞星”,“火轮炫”毫不为过。我在埃及看过当地的苏菲舞,是由男人跳的,也是不停旋转,身上的彩条裙飞旋起来如万花筒一般,让我赞叹的同时非常担心他们会不会旋晕了。
晚上我照例想着罗什入睡,回忆与他的点点滴滴,丝丝温情之处也能咀嚼半天。这几天玩得太疯了,说实在,我从来没那么疯玩过,而且还是连续那么多天。要是他能伴在身边……呵呵,不想了。想像不出他跟着我蹲在街头啃羊肉串的情形,弗沙提婆还差不多。念及弗沙提婆,突然想到明天一定要跟他说了。不能老是一大清早就跑我房间来……
“你干吗每天早上跑到我房间来啊?”我抱着毯子,头疼地叹气。
“这有什么?我以前不都是这样么?你忘啦,我还跟你一起睡过呢。”
气死我了:“你那时候才十岁!”那时候粘人倒也罢了,现在都是个成熟男人了,还那么粘,他以后的媳妇怎么受得了!
“知不知道你现在已经长大了。”
看见他点头,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上去一脸无辜样。又拿小时候最常用的一招对付我。
“男女有别啊,小兄弟!”我抱着头,都想往墙上撞了。
突然被紧紧拥入一个强有力的怀抱,头顶上传来些微颤抖的声音:“艾晴,我不要一早醒来,你又不见踪影,叫我无处寻找……”
我心一动,原本要竖起的刺立刻软了下来。原来,他每天跑我房间里,是为了确定我还在。想想当年他才十岁,眼睁睁看着一个大活人跟变戏法一样凭空不见,就是个心理健康的大人也会受不了。那时的他会有怎样的失措与恐惧?唉,只怕这辈子他都会有心理阴影了。都是我不好……
“对不起,弗沙提婆……”其实我这次还是会一样消失不见,不过我发誓绝对不会让他再次目睹了。这个时代,又没有心理医生能帮他。
“对了,艾晴,我是不是你睡过的第一个男人?”
天哪,是谁说他会有心理问题的?我杀猪一样地惨叫起来——谁来帮我把这块狗皮膏药撕开!
第五天苏幕遮的重头戏就是胡腾舞。这是男人跳的舞,舞者腾踏跳跃,急蹴环行,反手叉腰,合颌耸肩,现代新疆维吾尔舞蹈里男子的舞步很多就是从胡腾舞演化而来。音乐声激扬振奋,热情奔放,几十个男人口里一边欢呼一边腾空,男子气概十足,看得我大声叫好。
“艾晴,喜欢这个舞么?”他凑在我耳边大声问,我没空理他,肯定地点点头,眼睛还是直直盯着那些英挺的男人们。
他把面具摘下放进我手里,跑开了。我没来得及问他去哪儿,就看到他拨开人群跑到那群舞动的男人中间。然后,我张大了嘴,看他融入那群男人中一起跳腾。场地中间无疑弗沙提婆最显眼,不说一米八五的完美身材,五官也是最英俊,他一上场,周围的女人们欢呼地更厉害了。
他屈膝下蹲,脚步变换如飞鸟,敏捷地移步、踏步、跺步,腾跃的动作飘逸洒脱又不失细腻,体态刚健豪放又不失柔和。舞动着的他,第一次让我见识到了男人的另一种魅力,跟着下面的女人们一起放声尖叫。叫得不过瘾,我一把脱下面具,双手拢成喇叭状,冲着他喊:“弗沙提婆,太棒啦,我爱你~”
他听到我的尖叫了,对着我扬扬眉毛,嘴角上翘,好看地勾魂。
音乐声越来越激烈,他跳腾的动作越来越快,群众的情绪也越来越高涨,大家一起合着音乐打节拍,在齐整的鼓掌声中,音乐嘎然而止,弗沙提婆突然一个高难度的腾空翻转,落地后就着力道,双膝跪地,迅速向我滑来,然后停在我面前,双臂大张,扬着头对我帅气地笑,潇洒到不行。立马感觉周围射来许多刀子,我扯着嘴赶紧拉他站起来。
他脸上满是汗珠,褐红色的及肩卷发贴在额头上,衣服也湿透了。我下意识地掏口袋,然后悲哀地发现,没有手帕。唉,用惯了餐巾纸,我N年没带手帕了,虽然我也知道不环保……
他看到我两手空空地从口袋里出来,说了句“不用”,然后拉过我的衣襟,开始抹汗。我整个人傻掉,他还真想得出……
我看着又湿又皱的衣服泪奔,这可是汗啊,好像还有点味道。嘴角哆嗦地话不连贯:“喂,你叫我这样怎么穿啊?你……你也忒……忒不厚道了……”
“怎么啦?一件衣服而已,本少爷高兴。”
没等我继续哀嚎,被他急急拉着走。
“喂,那么急干吗?去哪儿?”他手心都是汗,完了完了,手也不干净了。
“买衣服。”他回头看我,一脸不耐烦,“瞧你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件破衣裳,带你上街,太丢我的脸啦。”
“弗沙提婆!”
嗯?停住脚,看向前。一个皮肤白皙的女孩,拦在我们面前,一脸怨气。弗沙提婆偏头挑眉看她,脸上一副慵懒样。呵呵,典型的言情剧场面,不过我不是这出剧的主角,我退出。
我偷偷抽出被他捏得汗湿的手,打算往旁边角落悄悄隐身。
还没跨出一步就被拽了回来。这下可好,他整个人挂我脖子上了。第一反应是:哎呦,都是汗呐……
“弗沙提婆,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她眼里噙着泪,向我飙来恶狠狠的杀气。
“不就是你看到的这样么?”他挂在我身上,伸头在我脖子旁蹭。老弟,你不喜欢也别拿我当挡箭牌啊,何况你还一头的汗……
“可是你说过……”
“说过什么?我答应你什么了么?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
“呵呵,这位姑娘,你有所误会了……”我讪讪地笑,一边暗暗用劲推他。唉,这家伙还真是沉。“我跟他不是你想像的那样……”
吧唧一口,我的左脸响亮地粘上了个吻,湿呼呼的。惨了,这下连脸也不干净了……
女孩气得一跺脚,飙着泪飞奔了。唉,我叹气。还是不留神当了言情剧的主角。
“弗沙提婆,你对喜欢你的女人都是这样的么?”
“她们自己要粘上来,大家玩得开心就好。最烦她们一个个最后都要讨个将来。”这个花心大萝卜!难怪他哥哥含蓄地说他“每日戏弄花丛”。想起罗什,心中流过一丝温暖。他绝对不会像弟弟一样花心。虽然十一年后……不想不想!自从决定以我的方式爱他后,我就拒绝去想关于他日后的妻妾子的问题。想不了那么远,也管不了那么多。只要,现在的自己爱着他,就好……
“弗沙提婆,难道你从来都没爱过人么?”
“没有!”干脆利落的回答。
重新跟弗沙提婆碰面,发现十年后的他总是吊儿郎当的,会对我说些让我气恼的话,有时甚至会让我脸红。最刚开始以为弗沙提婆对我另有企图,我也有所提防。可是,几天接触下来,发现他就是一副花花公子的脾气。除了对我卡点油,占点口头便宜,他其实也没有别的什么过分举动。在街上,认识的女人冲他打招呼,不认识的女人冲他发呆,他都是挤眉弄眼地回复人家,带点彩的话也是张口就来,搞得像个大众情人。所以,我也释然了,对他时不时地跟我亲密接触一下,除了嘴巴里叫嚷抗议以及无用功的躲闪,我也开始慢慢接受,反正他就是这么个人。
不过呢,跟他在一起,真的非常开心。他会耍活宝,会逗乐,会不停变换新花样,长得又那么阳光帅气,难怪那么多女人迷他迷得要死要活,也难怪那些女人得不到他会伤心欲绝。唉,幸好我的定力不是一般地强,对罗什的魅力我都能抵抗那么久。也幸好我的心很小,罗什已经将它占得满满。否则,只怕我现在已经是那群怨妇中的一员,看着他身边不停变换女人而哭泣。
晚上洗完澡,搓着头发回房间,又看到那个身材高大的萝卜,穷极无聊地翻出我的素描本拿着铅笔在乱画。唉,这恶习怎么十年未改啊?我那些没带走的素描本,肯定就是这样被他耗掉的。
看见我回来了,大萝卜扔掉铅笔,又一脸不耐烦的样子:“洗个澡也那么会磨,喏,把它穿上。”
一套新衣服递到我面前,是那种软软飘飘的丝绸,淡雅的绿色,绣着嫩黄的石榴花边,衣料上乘,做工精细,肯定耗了不少钱。我不禁啧啧称好:“弗沙提婆,你追女人的手段真是太高杆啦。这样一套衣服,是个女人就拒绝不了。”
“这可是本少爷第一次送东西给女人,从来都是她们送东西给我,要不要还得看本少爷心情。”他鼻孔朝天,“喂,到底要不要,不要我拿回去了哦。”
“别!别!”赶紧一把接过,“我也是女人,哪能拒绝得了呢?”在21世纪,因为喜欢到处旅游也经常要跑野外考察,我向来都是T-Shirt牛仔裤大球鞋,连我老板有时都会忍不住说我没个女孩样。来到这里,就没想过要引起古人注意,更加不讲究穿了。可是,我毕竟还是个女生,会被好看的衣服吸引也是理所当然。
“喜欢吗?”
我点头,喜滋滋地拿起衣服在身上比划。他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居然十分魅惑:“那你怎么报答我?”
我愣住:“你想要什么?”
“我今天晚上不走了,好不好?”
他的嘴角挂着一丝暧昧的笑,对我挑了挑好看的眉毛,又是他的招牌动作。我的脸一下子火辣辣起来,干吗说这种暧昧不清的话?什么叫不走了?他想干吗?
“哈哈,开玩笑的啦。”他朗声笑起来,“我还没那么饥渴。”
“不过——”他突然俯下身凑近我的脸,脸上的暧昧神色更加浓,故意拉长声调:“艾晴你应该还没碰过男人吧?这么说说都会脸红。”
我的脸更烫了,使出必杀的眼刀,恶狠狠在他身上割:“关你什么事啊?有也不会是你!”
他又笑得直不起腰来:“你还真是跟我认识的所有女人不一样呢。”他忍住笑,顿一顿,“我要是肯搂那些女人一下,她们都会激动地发抖。哪像你,碰一碰就会唧唧歪歪地好像掉了多少肉似的。那些女人们,跟我认识最多三天,就会求我上床。哪像你,那么多天了都对我无动于衷。”
“她们求你?”天啊,没想到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西域这么开放,男女之间那么随意。不过想想都能当街表演脱衣舞,克孜尔千佛洞里到处是半裸甚至全裸的画像,他们这里的人又生性豪放,女人倒追男人,也没啥好奇怪的。再说弗沙提婆无论从哪方面,都的确够资格让女人们倒着追。
“是啊,我还从来没求过哪个女子呢。不过我也不是谁都可以上床,要入我弗沙提婆的眼,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呢。”他倒在我床上,两手枕在脑后,翘着二郎腿,典型的花花公子样。“不过你们汉人女子,比龟兹女子更害羞,更多一份难以形容的气质,我倒是真的很有兴趣。”
深更半夜跟个年轻男人讨论性,我还真是第一次,总觉得有点搁不住脸。我还是21世纪来的呢,还比现在的他大三岁,居然每次在他面前吃瘪。
“艾晴,我喜欢看你脸红,很可爱。”他在床上侧翻个身,用一只手撑着头,还真是性感的要命。“艾晴,你是我第一个那么长时间都还没下手的女人。”
我我我太受不了这个话题了。满口都是性,那么,爱呢?爱摆在什么位置呢?“弗沙提婆,你跟那些女人上床,心里对她们有爱么?”
“没有,只是觉得还算好玩。不过也过不了几天,她们就会要这要那。要承诺,要一心一意,要结婚,就令人生厌了。”
“她们会要承诺,是因为她们爱上你了。”我想起那个不敢言爱的人,心底的那根弦被轻轻拨响,
“男人和女人邂逅,互相吸引,是相吸。相吸只是性的吸引力,没有爱的性只是稍纵即逝的高潮。当新鲜感失去,吸引力也会骤然失去。相爱则是有爱有性,思想全被控制,快乐与痛苦都由他而来。相有是欣赏、接受、思念、迁就、引以为荣。而相依,才是爱情的最崇高境界。爱无论多炽热,终会变平淡,一男一女如能相依为命相随终老,才是牢不可破的关系。”
我怔怔地盯着窗外的夜空,他就在离我四十里的地方。他会跟我一样举头望这漫天星斗的夜空么?“相吸是激情,相爱是爱情,而相依,是恩情。”我跟罗什,无论如何都始终无法相依。这样的感情,终究是残破的。
“艾晴,你是不是爱上谁了?”
我猛然惊觉,发现他正站在我身后探究地望着我,那一刻,他的眼神像极了罗什。
“没有,当然没有啦。”我赶紧撇清,不能让他知道,不能让这个世界里任何人知道我对罗什的感情。“我只是有感而发,呵呵,要是我有这样一段感情,就好啦……”
他把我的身体扳过来,手指挑起我的下巴,对上那双令我错觉的眼:“‘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艾晴,你想要的是这个么?”
我没想过。我从来都不敢幻想能跟罗什执手偕老,我们两个,都背负了太多别的东西……
“艾晴,要不我们试试?”
在大萝卜性感的嘴唇就要落下之际,我及时地用那件新衣服挡在脸上,然后把他一脚踢出了房间。
一早醒来还是看到他坐在我床前。我已经是见怪不怪,不管他在旁边怎么呱噪,自管自多犯了会儿懒,才不情不愿地起来。穿着他送的那件衣服走到院子里,看见他穿着浅绿色束腰短衫。他的身材真的是棒呆了,放到现代,不作偶像明星简直就是暴殄天物。不过,他今天穿的,跟我穿的,还真像情侣装。他看到我,先是吹了声口哨,然后又绕着我转了一圈,把我给美得。结果这家伙问了句让我倍感伤心的话:“你怎么不化妆?还有你的首饰呢?”
他昨天连着衣服还给了我一套化妆用具,我已经收拾起来打算带回21世纪做为研究古代妇女如何化妆的佐证。至于首饰,我压根就没有,有的话也会被我当成文物收藏起来。汉朝妇女的头饰最简单,用发髻挑出个姊妹头就可以了。我每天这样清汤挂面也没碍谁惹谁,凭什么今天要被个大萝卜架到铜镜前逼着我化妆。最糟糕的是,那些个古代东东我都不会用,于是大萝卜手一挥,自己上阵了。
我被逼着让他在我脸上捣鼓,心里那个寒啊,天哪,今天要吸收进多少铅啊?
好不容易弄完了,看向铜镜,我差点没笑岔气。我的眉毛简直跟京剧里的张飞有一拼,两坨胭脂像吴君如演的媒婆,血盘大口会让小朋友做恶梦。天啊,简直一个周星星剧里的如花嘛。赶紧飞出去洗脸,免得太多人撞见。
总算清理完毕,回来时打定主意,他要是再让我化妆,我今天就不上街了,虽然我还是很期待第六天的苏幕遮。
他倒是没再逼我,脸上居然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红晕。轮我绕他转圈了,那还是他那张千年不破的脸么?
到了街上就看到今天尽是青年男女,都不戴面具,个个打扮地花枝招展,有很多对手拉手的穿着情侣装。我明白了,苏幕遮第六天是龟兹版的情人节。然后我就发现不少女人看到我跟他的服饰还有他那只扒在我肩上永远摔不脱的手后,脸色煞白神情怨怼。我说他那么好,送我衣服要我打扮,原来又是拿我当挡箭牌,让我无缘无故得罪人。我气愤地第一百零一次企图挣开魔爪,结果,唉,不用说了,跟前面一百次一样。
中心大广场上的舞台前聚着一对一对的情人,个个异常兴奋。我奇怪地四顾,似乎没有专业的舞蹈演员。今天难道是群众参与性质的活动?
“这是对歌比赛,由一男一女上台对唱情歌,根据情歌内容,表演及歌唱水平打分。胜出的一对,会是今年龟兹最佳情侣。你看,奖品在那儿。”
我顺着他的手望过去,一个高桌子上放着两个盒子,里面应该是玉一类的东西。隔得远,看不清具体的造型。
他重重叹气:“艾晴,好多女人要跟我对歌,为了你,我可都拒绝了。那奖品我可是想了很久了……”他看向奖品,流露出无比想要的样子。
“来!”我拉起他,往主席台走。
“艾晴,我是很开心你第一次主动拉我。不过,你能告诉我你要干吗么?”
“帮你赢奖品。”我对着他诡秘一笑,“奖励你昨天跳舞跳得那么好看。”
报了名后我把他拉到一边,先用汉语唱给他听。他笑得直不起腰,被我严重鄙视:“严肃点,这可是比赛呢。”
他终于停住笑,认真听我唱完,然后翻译成吐火罗语。虽然曲调简单,不过他能那么快翻译出来,还很押韵。再听我唱一遍,他就基本上能唱出吐火罗文版。我心里暗暗惊诧,他其实也很聪明,就算没有他哥哥那样的天赋,IQ仍是比常人高很多,只是平常太嬉皮笑脸了,让人忽略了他的智商。
我们排练了几遍,看看没有什么漏洞,就在主持人叫号声中上台了。
我和他分站舞台两侧,他做出在街上走路的模样,然后看到了我,赞叹地绕着我转。我则是一副害羞状,急急要走,他欲拦,我躲开,他在我身后唱开了:
“哎~什么水面打跟斗咧,哎嘿嘿呦。什么水面起高楼咧,哎嘿嘿呦。什么水面撑阳伞咧,什么水面共白头哎。嘿咦嘿呦~嘿~,什么水面撑阳伞咧,什么水面共白头哎。”
他的声音宏亮,中气十足。没想到他舞跳的棒,歌唱得也那么迷人。我定一定神,回身望向他,露出娇羞的神情,用我在卡拉OK驰骋无敌手的歌喉,清脆地回应:
“哎~鸭子水面打跟斗咧,哎嘿嘿呦。大船水面起高楼咧,哎嘿嘿呦。荷叶水面撑阳伞咧,鸳鸯水面共白头哎。嘿咦嘿呦~嘿~,荷叶水面撑阳伞咧,鸳鸯水面共白头哎。”
他大喜过望,想上前来拉我的手,被我一个转身躲开。盯着他的眼,我辗转又唱:
“哎~什么有嘴不讲话咧,哎嘿嘿呦。什么无嘴闹喳喳咧,哎嘿嘿呦。什么有脚不走路咧,什么无脚走千家哎。嘿咦嘿呦~嘿~,什么有脚不走路咧,什么无脚走千家哎。”
我一边唱他一边搔头,面露迷茫。又冲我摊开两手,一副请姐姐你别出这么多难题的可爱模样。这些动作在排练时并没有,他是即兴发挥,却不做作,推动了情节发展。这家伙,还真是有表演天赋。看着他煞有其事的神情,我差点笑得唱不下去。
我唱完了,他却没有立刻接下去,而是踱着一本正经的方步,冥思苦想,让观众以为他被难倒了,替他暗暗着急。终于,他恍然大悟面露喜色,敲一下手心,回身对着我唱:
“哎~菩萨有嘴不讲话咧,哎嘿嘿呦。铜锣无嘴闹喳喳咧,哎嘿嘿呦。财主有脚不走路咧,铜钱无脚走千家哎。嘿咦嘿呦~嘿~,财主有脚不走路咧,铜钱无脚走千家哎。”
下面观众立马为他鼓掌叫好,现场气氛完全被他调动起来了。就在大家情绪高涨中,我终于羞羞答答地不再拍开他牵着我的手。在他深情凝视下,我们一起合唱:
“心想唱歌就唱歌,心想打鱼就下河,
你拿竹篙我拿网,随你撑到哪条河。”
他从牵我的手变成搂住我的腰,头枕在我肩上,歌声里有腻得化不开的甜蜜,然后我们在最高潮时结束,摆一个泰坦尼克里解渴和螺丝的经典POSE,引起全场轰动。在鲜花和掌声中,我偷偷捅他,却还是被他搂得牢牢。哎,早知道就该警告他的,不能趁这个机会吃尽我豆腐。
这是《刘三姐》里的对歌,本来原歌词里还有什么木瓜香蕉菠萝柚子,都是亚热带水果,估计龟兹人没见过,就被我删掉了。
得第一是必然的,评委给出的评语是:曲风独特,歌词有趣,表演到位,歌喉一流。那是当然的啦,没见过穿越文里的歌舞比赛都是穿越女们施展本事的舞台么?我最得意的是:我终于做了穿越文女主99.9%会做的事啦:我唱歌跳舞啦,哈哈,没人再说我不像一般的穿越女了吧?
那对奖品果然是好东东,是毫无瑕疵的上好和田羊脂白玉,雕刻工艺非常精美,一对狮子栩栩如生,是龟兹的象征。放到现代,没个万八千的准买不到。弗沙提婆将母狮子挂到自己脖子上,又不由分说地将公狮子挂上我脖子,美滋滋地像是从没见过这么好的宝贝。
那一整天,他都挂着那幅腻得发酵的笑,又害得不少MM撞上了柱子。他还老是对着我开口就是“哎~”。当年在阳朔西街,游客最集中的地方,几乎所有酒吧餐厅都会反复放《刘三姐》。在杨朔的每一天,耳朵里都会飘进那声“哎~什么……”连回家几天了,我都会无意识地哼哼——“哎~”现在他还在一整天都哼哼着,唱得我耳朵起茧。实在受不了了,警告他再唱的话我就一个人回去,不再看接下来的节目,终于让他闭上了嘴。
晚上他照例溜到我房里,这次倒不再提什么让我脸红的话题,只是一直缠着让我唱以前给他唱过的歌。有些歌他还有印象,会跟着我一起哼哼。当唱到《亲亲我的宝贝》时,我想起了给罗什唱这首歌的情形。然后我发现,我是真的好想好想他啊,想得心都揪在一块儿了……
我的声音哑下去,迷茫着眼出神。不抵防又被搂进一个温暖有力的怀抱,我真的非常后悔学校教女子防身术时我太犯懒,没去学。武的不行,我只好用文的了。
“弗沙提婆,你干吗老是喜欢抱着我啊?”
“因为你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很清香。”他的鼻子在我脖子边蹭,像只小狗,让我痒痒地想笑。我抬起胳膊,自己闻一闻,哪有什么清香?我又没有现代的洗发水沐浴露乳液,也不化妆涂香水,洗澡用的是他们常用的胰子,别说清香,啥味道都没有。
“不像那些女人,身上老是一股臭味。这种女人,我都不愿意碰她们一下。”他又深深吸一口,满意地说:“还是艾晴最好闻了。”
我恍然大悟了。原来他说的臭味,是狐臭。记得陈寅恪就专门有一篇《胡臭与狐臭》的文章,说“所谓狐臭,最早之名应为胡臭,本专指西域胡人之体气,由西胡种人而得名,迨西胡人种与华夏民族血统混淆既久之后,即在华人之中亦间有此臭者,傥仍以胡为名,自宜有疑为不合。因其复似野狐之气,遂改‘胡’为‘狐’矣。”现代西方人也大多数有体味,我总觉得是因为他们的饮食习惯跟东方人不同,以不放血的肉食为主,长期形成的。而东方黄种人,就很少有体味,难怪弗沙提婆那么喜欢在我身上蹭。我又寒了一下,幸好他们兄弟俩都没有这种味道……
“还有,你是暖的……”
“废话!”我推推他,“我是人,当然是暖的啊。”
“可母亲却很冷。”他放开了我,自己慢慢地踱步,抬头定定地看着墙上他当年贴的字帖。“从我记事起,对母亲的记忆就是父亲隔一段时间就带着我去寺里看她,她穿着那种让人讨厌的衣服,看见父亲冷冰冰的,看见我也冷冰冰的。连她身后那个父亲叫我喊他大哥的人,也是冷冰冰的。”
“我从来没跟父亲说过,我其实很讨厌去寺里看母亲和大哥。后来他们去游学,一走四年。终于可以不用去看那些冷冰冰的人了,我心里才高兴呢。”
“可是,我记得他们回国时,你可是抱着母亲哭得很伤心。”
“那是做给父亲看的。”他将视线从字帖转移到我身上,嗤笑着说:“父亲希望我喜欢母亲。只要父亲看了开心,我就会去做。虽然我不明白,那样冷冰冰的两个人,为何父亲惦念得那么深。”
我有些吃惊。没想到,十岁的他就会玩那样的心思讨父亲欢心。可是,想想也是必然的。在他心中,父亲才是伴他成长的亲人。而母亲和哥哥,都跟他隔着一层无法挣破的膜。
“那是我第一次抱母亲。我也想知道被母亲抱着是什么滋味。可是,她却很冷。我讨厌她身上那么冷,跟她的人一样。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想抱母亲了。”
他脸上现出一丝凄清,那样的神情跟罗什好像。毕竟是兄弟,再无感情,流的血液还是一样的。
“可你不一样。十岁的时候抱着你,就觉得你好暖和,跟抱母亲完全不一样的感觉,那时就很喜欢抱你。”他长臂一伸,又把我搅进怀中,微微的叹息拂过我的颈。“十年后抱你,依旧能让我想起当年的温暖。”
这次被抱,我没有像以往那样挣扎。女人天生的母性,让我不忍在这样的时候拒绝给他温暖。他其实极度缺乏母爱。耆婆在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有没有想过会带给孩子伤害呢?她对兄弟俩应该是爱的,可是,这样的爱,算不算是畸形呢?
任他抱了一会,我想还是要跟他说明白。就算这些亲昵的举动是他潜意识里渴望母爱,可我毕竟代替不了母亲的角色。他现在又被那些爱他的女人宠,估计也从来不会去想我的感受如何。可是,这种暧昧的举动,我不能任其发展下去了。尤其,我绝对不希望被罗什看到。虽然与罗什没有任何言语上的承诺,可是,心底早已视他为唯一。
叹口气,我掰他。“弗沙提婆,你现在已经长大了。汉人有句话叫男女授受不亲。指男人和女人的动作不能过于亲密,这是礼仪。所以,没事别老抱我。我是汉人,不喜欢男子有如此轻佻的举动。”
“你不喜欢么?”见我严肃地点头,他叹口气,放开了我,“我以为,凡是女人,都喜欢被我抱着呢。”
“那是因为她们爱你。相爱的两人,才会喜欢身体上的接触。”
“那……”他突然逼近我,用那双好看的眼睛在我脸上探询,轻声问:“你爱我么?”
“不爱。”我的回答也是干脆利落:“你是我弟弟。别忘了,我还比你大三岁呢。”
“可你是仙女,再过几年,我就会比你大了。等我老了,你也不会老。”
唉!又是这个“仙女”问题。我到底该怎么解释才能扯个百分百圆满的谎呢?
“弗沙提婆……”
他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迅速打断我:“那好吧,既然你不喜欢,没事我就不抱你了。”然后,又恢复成万年不变的浪荡样,“不过,有事是不是就可以抱了?”唉,没正经几分钟,又打回原型了。还是死性不改啊。
苏幕遮最后一天,我居然不是被蹲在我面前的大萝卜弄醒,而是外面传来的唢呐声和隐隐的欢笑声,将我从跟罗什一起看日出的美梦中拉回现实。
“艾晴,没见过像你那么喜欢懒床的女人。起来啦,今天可是苏幕遮最热闹的一天哦。”
我哼哼唧唧地,仍然闭着眼,真想重新回到梦里。我跟罗什,也只有这样在梦里能毫无忌惮地手拉手了。
“你再不起来,我要抱你起来了哦。”
我“噌”一声,立马起床。
我跟弗沙提婆带着面具出了门,刚打开国师府大门,我就傻眼了。地上到处是水,路上走着的人,衣服都是湿的,他们也不在意。
“这这是……”
“来,先带你看看。苏幕遮的最后一天,最有意思了……”音乐声又在街角响起,弗沙提婆拉起我,飞快地朝音乐声方向奔去。
一辆平板车在缓缓行进,上面坐着几个吹唢呐的。一个大木桶,里面盛着水,两个小伙子在舀水,冲着行人将水泼洒过去,嘴里一边嚷嚷着“丰年来到,禳灾灭祸”。家家户户门大开着,门前都有一桶水,也有人在向平板车上的人泼水。每个淋到水的人,虽然戴着面具看不到表情,但肯定都是笑呵呵的,满大街笑声不断。我一下子兴奋起来,居然看到了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泼水节。
大萝卜灵巧地躲过了一勺水,却央及池鱼,溅湿了我的裙摆。“走,艾晴!”一把被萝卜抓过,他眼里跳跃着欢快,“我们泼水去!”
他又拖着我回到国师府。院子里居然有了一辆装饰好的马拉平板车,车上也是一大桶水。他招呼一声,一个年轻小伙就乐呵呵地上车驾马,又上来两个人专门负责吹唢呐。他把我扶上车,然后自己纵身一跳,姿势潇洒。上车后他塞给我一个勺子,对着驾车的喊一声“走咯!”。马车起步,唢呐响起,我们就这样在哔哔叭叭声中巡街泼水去了。
我在泰国也经历过泰历新年——宋干节,也就是大家熟悉的泼水节。那天曼谷街上到处有人拿着水枪,马路上一辆辆皮卡车,音乐声放到最响,年轻男女不停从大塑料桶里往行人泼水。到人多的地方,就停下来打场水仗。有时跟公交车并列了,就往公交车里泼。被泼的人摔摔脸上的水,乐呵乐呵的。不过我那次只是作为旁观者一直在旁边看,虽然也被泼了,还有一群不认识的泰国人,跑到我面前在我脸上涂一种白色的粉,但是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把自己切身融入进去。
一路上到处都是泼水的人,我们朝街上的人泼,他们也朝我们泼。遇到马车交会,两匹马车就会停下来先打一场水仗,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吉利话。刚开始我还挺斯文的,舀一点水洒在人身上意思一下就行了。后来自己被泼多了,全身尽湿,我也豁出去了,大勺大勺地招呼别人,然后左摇右摆地躲避明枪暗炮。现在是夏天,龟兹气候又干燥,水泼在身上,没什么不舒服。反而冲掉了汗。我大声尖叫着,从来没这么开心地玩过。街上还有人拿着用木筒做的水枪,一推活塞,就能把水柱打得很远。有人冲我开了一枪,我躲,结果在晃悠的马车上没站稳,朝一旁跌下去。
我没跌下马车,而是跌进了一个热气腾腾的怀抱。他的浅灰色眼珠近在咫尺,眼光在我身上扫视,从头看到脚。我突然意识到,我的衣服紧身贴着,拿言情文里常用的词,就是“曲线毕露”。除了眼睛,看不到别的,但可以想像这个大萝卜现在会是什么表情。 我的脸有点烫,幸好带着面具,赶紧挣扎着起身。他这次倒也没像往常一样吃我豆腐,只是慢悠悠地盯着我,叹了口气:“艾晴,你的胸实在太小了……”
一大勺水从他头上淋下。我当然不能跟那群龟兹波霸MM比啦。
“不过,听说多搓搓可以大一些。”
第二勺水伺候他。
他摔摔头,褐红色的卷发湿淋淋地贴在额上,不怕死地又添一句:“我可以帮忙……”
水已经不管用了,我直接冲上去,掐死他算了,免得留在世上祸害人。
马车慢慢悠悠在城里走着,我们的水很快就用完了。弗沙提婆叫马车停下,他和那几个小伙子把空水桶搬下,去流经王城的铜厂河支流打水。我跟着一起跳下车,帮他们舀水。弗沙提婆刚刚比谁都玩得疯,全身湿透,夏天的薄衣服贴在身上,里面紧绷的肌肉隐隐显露出来,背后的倒三角更是明显。看着这么性感的男人,我不流口水简直不是女人了。
“怎么样,对你看到的还满意么?”
这这这不是典型的言情文里的小白句子么?我被雷倒了……后妈,求你别那么小白了好不好?(这句话已经被评为男主对女主最雷的对白之一。其它评出来的还有“我该拿你怎么办”之类的,哈哈,作者写文写发狂了,拿小弗虐一下……)
我立马又伺候了一勺水,结果他灵活地躲开,背后一个无辜的人受害了……
那个人衣服原本是干的,现在被我泼湿了,有点狼狈地向后躲。他个子高瘦,穿着月白色束腰短袍,带一个狮子面具,浑身居然有着不可言喻的飘然气质,即便是在这么多人中,仿佛,他也是孤单的。我心头狂跳,急急地看向他眼睛,他却早已转身离去。我想追,被弗沙提婆揪住。愣了愣神,我轻摇摇头。一定是错觉,他怎么会来呢?再说,那个人明明是略带褐色的披肩发。可是,为何看见那样一个孤独的身影我会难过?连弗沙提婆的调笑,都没精神去还嘴了。
马车再次前行,我曾住过的客栈,一晃而过……
我们终于回国师府了,弗沙提婆仍没玩够,还叫叫嚷嚷要再去泼。都疯了一整天了,这家伙,玩性还真大。
进了门,就觉得气氛有些异样,仆人们好像都有些严肃。一袭褐红僧衣,一个万世孤独的高瘦身影,站在院子里凝神对天。听见我们的声音,转过身,风轻云淡……
那一刻,我的眼湿了。罗什,我有多久没见你了?久到我以为有一世的漫长。
他的眼波,在我身上流转。脸颊上,红晕飘过。我还是浑身湿透,在弗沙提婆面前我还无所谓些,在他的目光下,我居然有些心跳,有些燥热。脸,不由自主低了下来。
我脸上覆着的面具被揭开,肩膀上又搭上了萝卜的爪子:“大哥,你看看谁来了?是艾晴,我们的仙女。消失十年终于回来了。”
罗什眼睛一抬,看向我。些许惊讶,迅速隐去。对着我,双手合十,平静地一鞠:“罗什拜见师父。”
他竟然以这么正式的方式在弟弟面前待我。我有些错乱,不知该怎么回应,怔怔地望他。
“快去换衣服吧,瞧你,都湿透了,当心着凉。”弗沙提婆第一次用这么宠溺的语气跟我说话,我尴尬地望向罗什,他却眼波不惊,看不出一丝表情。
我一下子无端烦躁起来,觉得弗沙提婆放在我身上的手似乎长了荆棘,刺得我愤闷地摔开,疾步向房间走去。
听见弗沙提婆在身后讪笑:“女人么,就爱无缘无故发点小脾气……”
罗什突然出言打断他,语气有些凛冽:“你也去换了衣服,等会到父亲房里来,我有事要说。”
我换了干净衣服,披散着湿发在院子里踱步。两兄弟现在都在父亲房里,不知罗什要跟他们说什么。我的心到现在还是凌乱,他今天为什么来了?他的小乘师父盘头达多还在他那里么?
正在心神不安,鸠摩罗炎的房门打开了,弗沙提婆脸色发白地出来,看见我,默默地走近,然后将我一把搂入怀中。我咬牙挣扎,这次一定不能让他得逞,我绝不想让罗什看见这样的情形。
“艾晴!”弗沙提婆强按下我的挣扎,声音哽咽:“母亲她……过世了……”
我心中一凛,忘了挣扎。原来,他回来是为了通报家人这件事的……眼睛抬起,看到他正站在父亲房门前的台阶上。天色已暗,昏黄的光线笼着他,勾勒出寂寥的弧线。
“大公子,你的房间已经打扫好了。”鸠摩罗炎让家中所有仆人都称呼罗什为大公子,即便罗什早已是名震西域的大法师。父亲这么做,是想要提醒儿子:在家中,他仍有一个世俗的身份么?
他略一点头,下了台阶向自己房间走去,无视院子中间的我与弗沙提婆。经过我身边时,我看到他嘴角紧抿,目光清冷,仿佛俗世一切都与他无关。我心一拧,痛得落下泪来,用尽所有力气挣脱弗沙提婆的钳制。
“艾晴,怎么啦?”弗沙提婆似乎乱了方寸,手忙脚乱地拍我的背,“我很开心你会为我哭。可是,别哭,求你……”
我摔开他的手,冲回房间,插上门销。
“艾晴,开门。”弗沙提婆在拍门,我没理,只顾埋头到毯子里。心情郁闷时,我都会鸵鸟一下,允许自己折磨自己一夜,然后,第二天,又是新的一天。所有的不快,通通抛掉,天下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槛。可是,我还是没想明白,我到底为什么哭?
“为我母亲哭,不值得。”
嗯?我从毯子里钻出来,看到弗沙提婆蹲在我面前。他进我房间,似乎从来都没走过正门。
此刻的他,脸上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表情,些许悲哀,些许愤恨,些许的……痛……
“母亲从来都没有顾过这个家,她心里,只有修行解脱,进登极乐世界,从此不再轮回。”他嗤笑着,胸膛起伏,“我不明白,那个极乐世界,就真的比现世好么?比拥有丈夫和孩子好么?”
他咬着嘴角,深吸一口气:“甚至连儿子,她眼中也只有大哥,没有我。她生下我,只不过是在决心出家前,再给父亲一个交代,让我传承血脉,履行她在俗世间最后一桩责任。所以,她带着大哥一起出家,留我为这个家传宗接代。这二十一年来,我见过她几次?父亲如此惦念她,她又为父亲做过什么?成佛,真的可以使人感情冷漠至斯么?”
他突然站起来,腰杆挺得笔直,朗声说:“世人都想成佛,我偏不。成佛的代价,便要离弃现世一切情。这样成佛,就会快乐么?我宁愿坠入阿鼻地狱,也不要现世压抑自己。人生不过几十年,下一世,我也不求为人,只要这一世,随我所想,得我所欲,管它下一世变成猪狗还是虫蝇。”
我呆住,忘记哭了。他从来没有跟我讲过这么内心的话,他的游戏人间,他的玩世不恭,心底深处,是对母亲抛家弃子的反抗么?是对佛教描绘出的死后世界的绝望么?
“人生天地之间,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如此而已。”我抛下毯子,站在他身后,柔声说:“弗沙提婆,珍惜现世,没有什么不对。”
他整个人轻颤了一下,回转身定定地望我:“艾晴,你不认为我离经叛道么?”
在这个人人都无比虔诚信仰佛教,人人都为自己的来世画一个美梦的龟兹,他的想法,还真是有些惊世骇俗了。
“泻水置平地,各自东西南北流。人生亦有命,安能行叹复坐愁。”想起鲍照的诗,叹一口气,“弗沙提婆,你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在我看来,不过是想抓住眼前,及时行乐。只是,你这样游戏花丛,心中无爱,又能快乐到哪儿去?”
“心中……无爱么?”他口中喃喃,眼神一时迷茫起来。
“也许有,只是你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爱!你都不敢承认你其实是爱母亲的。正因为爱她,才想知道她的拥抱是否温暖,才在乎她有没有顾家,才嫉妒你大哥得到她更多的关心,才会反抗她所追求的解脱。”
“艾晴!”他眼里闪着一丝莫明的光,低低唤我,“你说,母亲是爱我的么?”
“当然是!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她不是不爱你,只是以她自己的方式在爱,而你没有感受到,或者没有给你期望的那么多而已。等你自己做了父亲,自然就能体会他们当年的心思了。”
他沉默,眼圈开始泛红。他其实,还是个渴望母爱的大孩子。
那一夜,他破天荒第一次用那么认真的口吻跟我说话,没有动手动脚,没有嬉皮笑脸。连走的时候都是一副凝重的表情,全然不像以往的他。我早早灭了房里的油灯,坐在窗前一直盯着对面的房间。他瘦长的身影会不时晃过窗口,虽然看不清,也惹得我一阵心跳。我就这样盯着,直到他房间的灯光熄灭。黑暗中,我思绪万千,难以平静。
苏幕遮,结束了。
我一夜没睡安稳,脑子里一团浆糊,该想的不该想的通通飞窜出来。想到罗什就在离我那么近的地方,心就不由自主地打颤。想到罗什看我的清冷眼光,就心绪难安。天蒙蒙亮时我终于烦躁地起床,在房间里乱转了几圈,还是忍不住拉开门冲到他房门口。
他该起来了吧?现在都快四点半了。五点他就要做早课。他会去哪里做早课?应该是王新寺吧,雀离大寺毕竟太远了。他看见我会怎么想?我这样花痴地一大清早跑他门口,我还从来没起得那么早过。
我在他房门前绕圈,心提到了嗓子眼,手也无意识地发抖,赶紧摔摔手,天哪,我在紧张什么啊?
“吱呀”一声,房门打开了。我被激得身子一弓,向后弹跳,脑袋撞上了廊柱,顿时疼得咧开嘴。
“小姐!这么早就起身啦?”
我忘了叫疼,傻傻地看着从他房间里走出来的人。是府里负责打扫的佣人,拿着一个垃圾筒。他呢?我赶紧踮脚往屋里看。
“大公子早就走啦,说要回雀离大寺。”
这这么早?为什么都不跟我打声招呼再走?我一失落,脑袋后面更疼了。
“等一下!”瞥见那个垃圾筒里有一角衣物,我心一动,赶紧叫住那个佣人。
垃圾筒里,有一件上好的月白色丝绸男衫,一条同色系的腰带,还有……一个狮子面具和一顶略带褐色的假发。顿时,我石化了……
“大公子叫扔掉。唉,这不可惜了么,那么好的衣料……”佣人絮絮叨叨的话刺得我心疼……
弗沙提婆打开房门时看见我正坐在他门口的走廊上。他先是惊讶,看了看天,再看了看我,然后一抹明朗的笑浮上整张脸。“艾晴,你干吗不进屋呢?我的房间你随时都可以……”
“弗沙提婆,我今天要去雀离大寺。”我赶紧打断他,免得这大萝卜又说出带彩的话来。
“好啊,知道你喜欢画一些无聊的东西,你想去我就陪你去。不过……”他搔搔头,有些为难的样子,“再等十天好不好?从今天开始轮我在宫里当值,要十天后才轮休。”
“不用了啦。你忙你的,我自己去叫辆马车就可以了。”
“艾晴,别那么固执,听话啊。不过就等十天而已……”
“弗沙提婆!”我打断他,神情坚定,“你不需要陪我,我不是个处处要人保护的弱女子。我有我自己的主意,而且,过几天我就回来了。”
最后,我答应他一定会在十日之内回来。他说等他轮休了,带我去天山大峡谷玩。这个大峡谷,我在库车考察时曾经听说过,距离库车县城大约70公里,是天山支脉克孜利亚山中的一条峡谷。景色壮丽,到处是红褐色岩石,形状非常奇特,据说堪比美国的科罗拉多大峡谷,只是规模没有那么大而已。1999年一个维吾尔老农采药时在绝壁之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盛唐时期开凿的石窟,命名为阿艾石窟。这个石窟虽然很小,深不足5米,但因为窟内三面皆有残存的壁画,而壁画上竟然罕有地出现了汉字,与古西域地区其他数百座石窟不同,显示了盛唐时汉文化对龟兹的影响,所以学术意义很大。不过我那时根本没时间去,但是现在,唉,我穿越不是为了游山玩水来的。对我而言,石窟壁画的吸引力比山水更大,现在这个石窟既然还没开凿出来,我的兴趣就没那么浓。不过看弗沙提婆一直拉着我不肯放,只好含含糊糊地答应了再说。
终于上路了,本来他要用家里的马车送我,我怕被他家佣人发现我其实住在罗什的别院里,坚决自己付钱雇车。他拗不过,就放弃了。这家伙今天特别罗嗦,帮我找了车,叮嘱这叮嘱那的,当我第一次出门呐?所以,耳根清净了以后,我让车夫尽量快跑。我的心,早已不在这王城,飞去了四十里外那个安宁的小院了。
苏幕遮结束,我就应该按计划上路。可是,我总觉得如果就这么走了的话,我会后悔一辈子。我想见他,哪怕什么也不说,就看一眼也好。
回到小院觉得无比亲切,摩波旬看见我时也挺开心的。絮絮叨叨地告诉我:“这几天小姐不在,大公子可是每天都来看书,坐到夜深才回寺里去呢。”
我心中滑过一丝甜,跟摩波旬吱唔了半天,希望他帮我去雀离大寺跟罗什说一声我回来了。然后我就心神不宁地一直等摩波旬从寺里回来。忍不住向摩波旬打探一切细节,可是,他说罗什只嗯了一声,就忙着去讲经了。还真是……这算什么回答?那今晚,他到底会来吗?
这个疑虑一直折磨着我,直到院门被打开的那一刻。
我冲到院子里,看见那袭永远一尘不染的褐红僧衣,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那绝世孤高的身影,我的心跳声,是不是整个世界的人都能听到?
他抬眼看向我,面色平和,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突然,浅笑隐去,他脸上现出慌乱的神情,疾步朝我走来,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扶住我的头,另一只手轻托起我的下巴,我便毫无准备地仰面朝上。他近在咫尺的浅灰眼睛里,映出一个小小的惊诧的我。
“罗什……”我真的要晕噘了,他,他是想吻我么?曾经梦里出现的情景,从不敢在现实里期望的场面,就这样要发生了么?我微张开嘴,闭上了眼。
“别说话。”他的气息在我脸上拂过,温润的声音让我整个人轻颤起来。脸上接触到一个东西,嗯?怎么不是落在唇上,而是……鼻子上……
我睁眼,看到他紧盯着我的脸,眸子里的尽是关切。鼻子上,盖了一块帕子。他,他没吻我。我,我……刚刚还以为……
“别低头!”他急急地说,然后我的肩膀被轻轻搂住,脚好像不是我自己的一般,随着他,走进了房间。他的拥抱跟弗沙提婆不同,是那么轻柔,那么温暖,让人想一直这样靠着,一辈子不离开。
“要不要明日让医官看一看?”
嗯?我到底出什么事啦?把他的帕子拿下,我呆住了。帕子上红艳艳的一团血。我,我居然一见他就流鼻血了。这,这好像是什么欲求不满的表现吧?可我,刚刚好像也没啥龌龊的想法啊。难道,是因为太过思念他么?
血还在流,他将我的头扬着,轻声说:“别乱动,一会儿就好。”帕子又重新覆上鼻子,他仍是扶着我,坐在榻上。
真想这血,一直流下去。他就可以一直这样轻搂着我了。可惜,美好时光总是转瞬即逝,血止住的时候,我真恨不得自己再敲一下鼻子。
他看到我不再流血了,收了帕子,塞回怀里。我有些脸红:“那个,帕子上都是血,我洗干净再还给你吧。”
他不答,站起身子,到柜子里拿出一块新帕子递给我。我有点纳闷,我啥时候在那里放过手帕了?
“你从来都不用帕子,要擦嘴了,就用手抹,这样不好。”仍是温润的声音,却眼帘低垂,“柜子里放的都是新的,莫要忘记……”
心里流过异样的暖,熨着我整个身子。罗什,你对我,也是有情的,对么?
我咬着嘴唇,不让笑浮上脸,眼睛转了转:“对了,罗什,嗯,我还没画完雀离大寺……”
他怔了一下,眼底滑过一丝笑:“随时都可以去。”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啥了。然后,我傻傻地笑起来。说不出为什么,就觉得满身心的喜悦,不笑,就对不起自己。他看到我这样傻笑,先是抿一抿嘴,然后也似乎禁不住了,嘴角越来越弯,笑容越来越多,到最后,我们都笑得不可抑止。只是,我的笑更大声,他的笑,则收敛多了。
不提防间,我被他搂住。笑卡在我脸上,一时,不知该做何表情。
他不发一言,只是这样拥着我,轻轻地,温柔地。倚在他削瘦的胸前,听得到他的心跳声,咚咚地鼓着我的耳膜。一会儿功夫,他的胸膛起伏逐渐加剧,落在我颈上的气息,似乎越来越急。
“罗什……”我低低唤一声,心中不知是期待,还是战栗。
突然,他一把推开我,脸色煞白,胸口仍然急遽起伏着。跺一跺脚,向房门冲去。
“罗什……”我追上前,跑得太急,右手肘重重地碰到门框,一阵钻心的痛让我大声惨叫起来。
“怎么了?”他停住,从院子里迅速返身回来,将我拉进屋。
对着油灯,他将我的右手衣袖撩开,露出曾经蹭破一大块皮的肘部。不知道为什么,都快两个月了,这个伤老是时好时坏的。当然我自己也很不当心。每天洗澡时总会不小心碰到水,结痂时又因为太痒会抓,好一点了没有罗什帮我就忘记涂药,而且因为经常要用右手画画,有时疼了也没在意。昨天泼了一天水,好不容易结的痂全掉了,现在红肿得厉害。刚刚那一碰,刚好打在最严重的地方,血一下子渗出来,染得袖子红了一片。而且,破皮的面积比最刚开始蹭破时还更大了。
“怎么如此不当心呢?”他抬眼看我,心疼地责备,“你一直不管不顾,这伤就没好透过。昨日,就不该玩水。”
我笑笑。不玩水我怎么会发现他乔装来寻我呢?不过,他既然不说,我也就装傻不捅破。
他还是一样给我上药,疼得我眼泪水打转。他叹气,叫我忍一忍,一边对着伤口轻轻吹气,那专注的神情,引得我忘记喊疼,只顾呆呆盯着他。油灯下,他的轮廓极具雕塑感,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光洁的麦色肌肤透着层柔美的光晕。
他小心缠上纱布,然后轻轻放下我的衣袖。一切的动作,都极其轻柔,极其呵护。我二十四年生命中,第一次感到原来做小女人被男人宠腻是件多幸福的事。我这样发呆着,直到他抬眼看到,面色又是一红。他偏过头,顿一顿,叮嘱我不要再碰水。然后,似乎也无话了,沉默了一会儿。
“刚刚……”他终于站起来,侧着脸,犹豫着,“罗什冒犯了……”
“罗什……”我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无力说出任何言语。我能怎么说?我能告诉他我非但不介意反而还期待得很?我能告诉他我很贪心除了拥抱我想要更多?
“天已晚,罗什告辞。”他的声音恢复了一贯的平静,踱步到门口,稍停了一下,“明日,你随时可来。”
望着他急急离去的背影,我无力地瘫在床上。他,唉,他始终都无法放开心结的吧?感觉刚刚那个轻柔的拥抱,像梦幻一般不真实。也许,真的是我做了个太美太美的梦……
去,还是不去?我摘着叶子数。顶上剩一片叶子时,居然是不去。不算不算,再摘一枝,这次好了,是去。好吧,天意如此,那就去吧。
我就是这样决定到底去不去雀离大寺画图的。到了寺里,我一直拿眼光扫那个身影,扫到了,又脸上一热,埋头画画。缠着纱布的右手弯曲起来有点困难,我画一会就得歇一会,这样停停画画,直到一个年纪很轻的小沙弥捧着杯水出现。小沙弥还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是八个清秀的汉字:“手伤未愈,切莫再画。”我拿着纸条,心里异样地暖。抬头看,大殿上跟盘头达多坐谈的他,有意无意往我这里瞥了一眼,看到我拿着纸条,又若无其事地转回头继续谈。
我索性不再画,回忆着第一天罗什带我来此参观的路线,重新又慢慢走一遍。一边走,一边回想他当时的表情说过的话,时不时暗暗地笑。这样的回忆,能让我咀嚼一整天。
我一直到他做完晚课才回小院。他晚上肯定要来,我的手还需要继续治疗。我是不是得想个办法让手痊愈得慢一点?这样我就可以不用为即将到来的离别犯愁。唉,虽然还是得走,可是,能拖一天是一天吧。老板,别骂我,女人一旦动了感情,就没理智可言了。
走进院子看到一辆马车,我眨眨眼,车上的徽标怎么看上去这么眼熟?马车后转出一个人来,长身挺立,丰神俊秀,穿着黑色镶金边的军服,腰上系一根绣金线的长带子,身后还佩着把剑。果然穿制服的男人魅力无可抵挡,这身职业军人的打扮能横扫一切雌性动物。只是,这脸,怎么看上去有点不对劲?
“弗沙提婆?”我惊呼,“你怎么来了?”
他面无表情地盯着我,半晌才说:“来接你回去。”他的音调冰冷冷的,听得我心里一凛。
“不是说十日后么?”我走近他,仔细看他的眼,“发生什么事了?”
“父亲要见你。”他偏过头,躲过我的眼神,“父亲他……自从听到母亲的消息后一直咳血……”
“啊!”我一下慌乱起来,“罗什知道了么?你还没去寺里吧?走,我们得赶紧告诉他。”
我急急拉他,却发现他不动,盯着我拉在他臂上的手,一声冷哼飘了出来。
“还用得着去寺里么?他不是每天晚上都会来么?”
“你……”我呆住,他知道了!
“摩波旬都告诉我了。你原来已经回来三个月了,却一直跟他在一起。”他突然一把将我拉近,铁钳正掐在我的伤口上,我呼痛的声音他也不顾。他将我贴近他的胸,脸凑向我,面色阴冷,咬着牙吼:“他把你藏在这里,要学汉武帝金屋藏娇么?哈,他一个得道高僧,也受不了女色所惑么?真是可笑,我还当你从没碰过男人呢,没想到居然被那个装模作样的人早就染指了!”
“弗沙提婆,你别胡说!”我气愤得用另一只手想甩他一巴掌,却被他抓住,力气大得似乎要拧断我的手腕。我用力挣扎,手上的伤传来一阵阵刺痛,我忍不住眼泪滚落,唔咽着喊:“你给我放手!不许你侮辱他!我跟罗什清清白白的……”
“清白?”他打断我,面色狰狞,俊秀的五官夸张地变形,“那好,我们现在上床,你证明给我看,你还是个处女!”
他拖着我往屋里走,我挣出右手,一把捞到廊柱,死命地抱着不放松。那一刻我真的很恐惧,从来没有见过弗沙提婆这么可怕,他要是用强,岂是我能抵抗得了的?
“放手!我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证明?你又有什么资格对我做这种事?”我的右手似乎要断了,伤口的疼刺得我几乎抱不住廊柱。可是,如果我支撑不住了,我不敢想,接下来会怎样?他已经失去理智了,我哭着惨叫:“弗沙提婆,你疯了,你想让我恨你么?”
摩波旬夫妻都跑出房间,惊恐地站在一旁哆哆嗦嗦地劝弗沙提婆。弗沙提婆看我死命不放柱子,回身将我的双手掐住,精壮的身子紧紧贴在我身上。
“资格么?”他冷笑着,用一只手抓着我的双手,另一只手捏住我的下巴,对上他眼睛,“我跟你磨了那么多天,你这个女人到底是太蠢还是太聪明?跟他可以,跟我就不可以么?什么相吸相爱相依,满口的高尚操节,却连闻名西域的高僧你也敢下手,现在还装什么纯情?”
“你凭什么这么说我?我清清白白做人,从来没有像你那么龌龊,跟女人就只想着上床。我跟罗什的交往,是你这种发情的动物理解不了的。”我哭着嘶喊,手真的太疼了。
他正要说什么,冷冷扫一眼院门的方向,嘴角又露一丝冷笑,头便向我凑来。猝不及防中,我的嘴覆上了一个软软的物体,脑子一下空白了……
弗沙提婆强行要撬开我的嘴,舌头在我唇上用力吸吮。我下意识地紧闭着唇,突然下唇传来一丝疼痛,他居然咬我。吃疼下,我不由自主地张嘴,立刻被他侵入,滑腻腻的舌头在我嘴里上下搅动,挑逗着追逐着我无处可去的舌。
“大公子!”摩波旬的声音。我身子一颤,天哪,罗什来了!他看到了!用尽所有力气,想要摆脱,却是徒劳。我一狠心,咬他的舌头,他闷哼了一声,终于离开我。一手去抚嘴,另一手却仍是掐住我的双手。他眼里的怒气渐渐褪去,脸上反而显出一抹不明含义的笑,然后又抬眉挑衅地向院子中看去。
我扭头,看到罗什正站在院子中间,瞪大了眼睛,脸色惨白。弗沙提婆对罗什喊了一句,是梵语,罗什身体一晃,面色更加煞白。
“你给我放手!!!”我真的发怒了,从来没有遭受过这样的羞辱,我此刻肯定红了眼。“弗沙提婆,你怎么这么不成熟?你父亲现在正卧病在床奄奄一息,你居然还有心思在这里做这么幼稚的事!”
弗沙提婆脸突然变了色,抓着我的手慢慢放开。罗什三步跨到他面前,一把将他从我身上扯开,横在我跟弗沙提婆中间,声音凛冽:“父亲怎么了?”
弗沙提婆眼圈红了,低着头挣扎着说:“医官说……很凶险……”
罗什挡在我身前,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看见他的背影在颤抖。突然,弗沙提婆一把扯住罗什的衣领,恨恨地说:“都是你不好。你明知道父亲身体已经很弱,为什么要将母亲离世的消息告诉他?”
罗什不语,我却看不下去了。“弗沙提婆,你闹够了没有?”我冲到他们身边,使劲拉弗沙提婆拽着罗什的手,“现在是说这些的时候么?当务之急,是赶紧回国师府。”我顿一顿,看向他们两个,沉着声音说:“我不希望因为这种无聊的争斗,你们耽误了时间,日后后悔……”
兄弟俩都猛然醒悟,弗沙提婆放开了手。我看向罗什,轻声问:“罗什,你需要拿什么东西吗?”
见他茫然地摇头,我下达命令:“那好,我们现在就出发,夜半应该就能到。”
“等等!”罗什突然喊一声,然后走进了房间。等他出来时,手上拿一个小包裹,看向我们,“走吧。”
马车里我们三个都沉默着。弗沙提婆本来要坐我身边,我不理他,坐到了他对面。罗什上来后看了看,在弟弟身边坐了下来。
马车开始行进后,罗什将那个小包裹打开,我愣住。里面是药酒药膏和干净的纱布。这时才觉出手臂上的伤热辣辣地疼,连衣袖上也渗出血迹来。我用左手扶着右臂,嘴里不禁疼得哼出声。
“艾晴,你的手怎么了?”弗沙提婆本来一直尴尬地不敢看我,听见我痛苦的声音,一把拉过我的手臂,就要撩袖子。我不肯再让他碰我,要抽出手,一用劲,又疼得唔咽。
“刚刚是我不好,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居然那样对你。”我一喊疼,他就放开了我的手。马车里空间有限,他半跪在我面前,抬头看我,眼里有心疼也有懊悔。“让我看看你的手好么?”
我不理,自己撩开衣袖。兄弟俩都发出低低的惊呼。血已经染得纱布尽湿,天啊,再这样下去我的手要废掉了。
我咬着牙去脱纱布,弗沙提婆要碰我,被我避开,手擦到车框上,又疼地掉泪。一只骨节瘦长的手轻柔地伸了过来,将我的手捧住。他不发一言,只是用最轻的动作缓慢地帮我将纱布缠绕下来。我安静地坐着,他的轻柔仿佛能减轻痛楚,我的心一下子平和了许多。
染血的纱布取下,弗沙提婆又是一阵惊呼。伤口破皮处扩大了许多,一片血肉模糊。罗什端过药酒,我紧咬着牙偏头不看。钻心的痛从手上一直传导到周身,激得我浑身颤抖,遏制不住地喊出声。我左手紧握,指甲几乎要掐进肉里。一只有些凉的大手包住了我的左手,费力地抬眼,看到弗沙提婆的慌乱。
“艾晴,你什么时候受的伤?为什么我都不知道?”
我不答,闭上眼向后靠。一片清凉从刚涂上的药膏传来,稍稍减轻了一些火热。他轻轻柔柔地将干净纱布缠上,由始至终都不发一言。
天已完全黑下来了,一丝凉意透进车厢,我蜷了蜷身子。弗沙提婆还在不停地道歉,我突然觉得无比疲倦,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倦。我再怎么后知后觉,看了他今天的发狂样,我也该明白了。弗沙提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竟对我存了那样的心思。可是,我给不起。他们兄弟两个,我都给不起……
“弗沙提婆……”我再不打断他,估计他会絮叨一夜。“我原谅你了……”
黑暗中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听声音也能感觉到他的欣喜。我平静地说:“见过你父亲后,如果他没有什么大碍,我过几天就会找商队去班超的它乾城,最后去中原长安。”
“你……”黑暗中我的左手被握住,听得到他有些气急的声音,“你还是要走?”
“嗯。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能一直待在龟兹。”我想抽出手,被他抓得死死。我稍一用劲,他突然又放开。“艾晴……”
“弗沙提婆,我困了……”
“艾晴,你要是犯困,可以靠在我身上睡。”
“弗沙提婆,起码今天,别再碰我……”
马车哒哒走,单调地晃动。我看不到罗什的脸,他从上了马车,就算是给我包扎,也一声不吭。这样也好,看得到,听得到,未免又让我心生别念。我们三个,都在黑暗中沉默着……
走进鸠摩罗炎的房间,一股浓烈的药味弥漫在整间屋中。回国师府十来天了,鸠摩罗炎的情况一直令人堪忧。每日都会吐血,已经晕噘过好几次。弗沙提婆每天二十四小时守在父亲身边端药送水。几天下来,人都瘦了一圈。而罗什,除了日常的伺候,还在父亲身边每日念经。他们两个都已经无暇顾及我,不由让我喘了口气。在这种时候,我也不能提出要走,所以就帮忙照顾鸠摩罗炎。
“国师……”我靠近床上的鸠摩罗炎。他的瘦让人看了发怵,只有一双浅灰眼睛,似乎是他身上唯一有生命力的地方。
“艾晴姑娘,你来啦。”他缓缓地点头,想撑起上身,我赶紧上前将靠垫放在他腰部。这样的接触,就摸到了他皮包骨的身子,心中一阵难受。
“艾晴姑娘是否对我要单独跟你谈话有些诧异呢?”
“嗯,是有些吃惊。”我老老实实地回答。不知怎的,他给我的感觉好像我老板。我虽然一直叫导师为老板,可心底,他是我最尊敬的人。我淡淡地笑,“不过,国师找我,肯定有话跟我谈。”
“艾晴姑娘不是寻常女子,这一点,炎从十年前就看出来了。”
我没做声。
“炎自知时日无多,对这凡尘早已生厌,早日归去,也免得拖累至亲。”我鼻子一酸,刚想说些乐观的话,被他仍充满睿智的眼神打断。“只是,人在这世上总有牵挂,对炎来说,也就是这两小儿了……”
直觉上感到这次的谈话肯定跟两兄弟有关,便静静地等他说下去。
“艾晴姑娘,你来历不凡,可否告诉一个行将灭寂之人,我的两个小儿,日后会怎样。”
我讶然,抬头看到他眼里勘透人心的光芒。他难道对我的来历猜到了几分?可是,他是怎么知道的?
“姑娘容颜十年未变,当初又是离奇消失。炎相信,姑娘肯定知道普通人无法得知的事。”
我不能透露历史,可是,那是一个将死的人,是否还要坚持这个原则?看我犹豫,他又进一步说:“艾晴姑娘,若是信任一个将死之人不会泄漏天机,但说无妨。”
犹豫再三,终不忍瞒他,选择性地吐露一些。“国师,罗什日后的成就,会载入史册,名垂千古。”我顿一顿,“而弗沙提婆,国师放心,艾晴会保护他的。”弗沙提婆并没有在史料上留下任何记载,他应该跟普通人一样,淹没在了漫长的历史潮流中。而我已经决定,会给他适当的提醒,防止十一年后他有可能碰到的惨剧。我能为他做的,也只是如此而已了。
“罗什的成就,是佛学上的么?”
我点点头:“罗什对于中原汉地的佛教传播,影响巨大。”
他过了半天才出声,似乎在想些什么。“其实,做父亲的,自然希望孩子出息,但是,平安一生更是重要。”他又咳了起来,我连忙上前帮他顺气。他缓了缓,说道:“弗沙提婆,我还不太担心。他做事有担当,又生性豁达,年轻时的一点愤世嫉俗,日后自然会磨平。只是,唉,我最担心的反而是罗什……”
我心一跳,呆呆地看他。从鸠摩罗炎病了以后,从来没听过他一次说那么多话。此刻的他,脸上泛出不正常的红,边咳边说:“他太过聪明,却又从小未曾吃过什么苦。心里想得太多,却从不说出口。这样的性子,反而会一生不幸啊。”
记得看过一篇报道,一群科学家,培育出一种比普通老鼠更聪明的转基因鼠。有人预测,如果把这样的手段运用到人身上,就可能使人更聪明,智商更高。然而,很快人们就开始庆幸没有仓促地把这个梦想变成现实。因为研究发现,转基因鼠变得聪明后,它们也付出了非常痛苦的代价。“聪明鼠”体内添加的新基因虽然能激活神经,帮助记忆和学习,但“聪明鼠”对疼痛和伤害也变得更为敏感。
所以,过于聪明真的不是什么好事。当不幸降临时,他们会变得更加敏感,更加难以承受。很多普通人习以为常的事情,他们却会无法容忍。那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受,历史上有多少哲学家体会过。他们常常会显得疯疯癫癫,一生的命运往往也非常悲惨。这就是聪明人的悲哀。罗什,也难逃这样的悲哀命运。
鸠摩罗炎又说:“艾晴姑娘,你说他一生的成就在佛门。虽不知姑娘到底从何而来,但姑娘所说的,炎相信是真。”
“国师,你先歇一会。”我递上水杯,让他就着我的手喝。他喘着气,费力地说:“不说,怕是没时间了……”
他突然目光犀利地看向我:“艾晴姑娘,既早知罗什会一辈子在佛门,你又何苦惹他动情呢?这对他,岂不太残忍?抑或是,你是尊佛陀之命来考验他么?”
端着水杯的手抖了一下,杯子落地,发出一声脆响。手忙脚乱地收拾,不抵防拇指被割了一道,一下子将我刺醒。他,他早知道了。是啊,摩波旬是他从印度带来的仆人,我在那个小院里住了三个月,鸠摩罗炎怎么可能不知道?
“国师……”
他叹气,眼里流露出痛苦的神色。“炎是过来人,吃过为情所困的苦。当初还俗,也得不少诟病。本以为一个情字能化解一切,只是,爱上一个志比心坚的人,苦的不止自己,也累了小儿。”
他停下喘息,歇一会又说:“看得出姑娘对我这大儿也有心。只是他既献身与佛,日后还要有如此成就,便不能再容‘情’之一字在心间了。”
闭一闭眼,他疲倦至极,嘴角有丝颤抖:“艾晴姑娘,莫要再走炎走过的路啊……”
我呆呆地从鸠摩罗炎房间出来。总觉得脚下的步子轻飘飘,整个人仿佛被抽干了力气。弗沙提婆在门口转圈,看见我出来,急急地上前问我:“父亲跟你说了什么?”
“没什么。”我喃喃,看见他还要再问,疲倦地摇头,“弗沙提婆,我很累。我去睡一会儿。”
回房间时走过正端着药进来的罗什,他的眼光落在我身上,关切,探询,怜惜。我的泪一下子控制不住,赶紧偏过头不让他看见,加快脚步回了房间。
每至夜深,他都会在房间里念经。我总是灭了灯,躲在黑暗中。房间里的荧荧烛光,在窗上投下一个斜长孤寂的影子。影子不动,唯有梵音喃喃飘出,回荡在空旷的夜中。罗什,如果我们之间没有隔着一千六百五十年的时间,如果你不是那个一辈子不能改变的身份,我应该会勇敢地向你表白吧?而你对我,应该也是有情的,你会接受我吧?可是,为什么要有那么多可是啊?你我,终究只是平行线的偶尔交错,回归原位,我们都有各自放不开的包袱。我爱你,所以,我决定,放弃你……
鸠摩罗炎一天比一天严重,龟兹王和王后,一帮子王亲国戚,来探视过好几次。我见到了白震,白纯最年幼的弟弟,十一年后被吕光立为龟兹王。我更是见到了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龟兹公主——阿素耶末帝。见到她时,我的心情难以言状。那是他十一年后破戒的对象,他未来的妻。以前读史,看到罗什的这段记载,虽然也为他扼腕,但总是觉得离奇有趣,当故事讲给别人听。现在自己真正融入了他的生活,不再是看史书上短短几行的记载,才发现,爱上他了,怎么还能承受他与别的女人日后有这样的关系?看到阿素耶末帝对着罗什娇滴滴地喊哥哥,看到罗什对她笑,我真的妒忌得要发狂,尽管我嫉妒的对象还是个小女孩。可是当我要爆发时,鸠摩罗炎的话便会在脑中响起,如冰水淋过,顿时浇灭了我所有不该有的火。是啊,我答应过鸠摩罗炎一定会尽快走。马上要回去的我,有什么资格嫉妒他本来就该有的命运?
用了各种名贵药材,拖了十几天,油灯终于还是耗到尽头。那个深夜,兄弟俩守在床前,我则站在一角,听得鸠摩罗炎断断续续用尽全力对着弗沙提婆说:“别怨恨……你母亲……她一直很爱你……”
他犀利的眼光此刻已经涣散,只有喉头上下滚动,依稀能辨出他在说:“不知道……能不能跟她……在西方极乐世界……再重聚……”瘦的仿佛能见骨的脸上现出一丝苦笑,“怕是不能罢……她已经证得三果……位列无色界了,而我……却还在欲界中……苦苦挣扎……”
弗沙提婆握着父亲的手,哭得肝肠寸断。罗什则一言不发,目光哀凄地紧盯着父亲的脸。鸠摩罗炎喃喃着:“第一次见到她时,心就不在自己身上了……” 他的眼睛一下子又重新聚拢了光彩,似乎看到了什么,“她好美,又那么灵秀……”
“耆婆,别走……孩子们还那么小……”他突然用力伸手向前,此刻的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记忆里。他的眼里流出从没见过的温情,似乎他一心念着的那个人就在他眼前。
“耆婆,等我……”他向前用力一挣,弗沙提婆赶紧抱住父亲。鸠摩罗炎的手无力垂下,倒在弗沙提婆怀里。弗沙提婆发狂似地大声喊“父亲”,却无论如何都没有回应了。罗什呆呆地望着,脸上仍是看不出表情,突然双膝跪地,梵语经文喃喃念出,与弗沙提婆的痛哭形成不协调的对比。
“别念了!除了念经,你还会做什么?”弗沙提婆放下父亲,转身对着罗什吼,声音沙哑粗暴,“你整天念经,有什么用?就能让父亲复活么?”
他用手指着罗什,咬牙切齿的样子狰狞恐怖。“你只会躲在经文里一味逃避,你的佛祖,除了画个空空的死后世界,还能给什么?”
“弗沙提婆,别这样说你哥哥。”我冲上去拉住他的胳膊。他失去理智了,居然把失去父亲的痛转移到自己哥哥身上。
他转身对着我,眼睛红得充血,胸口大幅起伏。“母亲眼里只有他一个儿子,他从没有在父亲身边尽过一天孝。可父亲,还是每天念着他以他为荣。”
他突然甩开我,力气大得让我差点站不稳。“还有你,你的心里也只有他。他得到所有人的宠爱,可是你看看他,他又有什么回报给爱他的人?父亲死了,他却连一滴眼泪都没有!他是个没有感情的怪物!”
“够了!他比你还要痛,你可以叫叫嚷嚷发泄不满,你可以想哭就哭想骂就骂,可他呢……”我看向仍然紧闭着眼喃喃念经的罗什,泪水涌出:“他不是不知道痛,他是因为太痛而无法流泪……”
“艾晴……”罗什突然出声,声音里有着从未听过的默然孤清,“弗沙提婆说的没错,罗什是出家的僧人,本来就不该有俗世之情……”
“罗什……”
他站起身,向外走:“我去宫里通知王舅……”
我要追,被弗沙提婆拉住。我用尽所有力气推开他,冲出门。我不知道罗什会做什么,我只知道我要守着他,保护他。
他走得很急,没有去王宫,而是出了城门。守城的士兵见了是他,立马放行。轮到我时,将身上所有钱都塞出去,终于放我走了。
他似乎漫无目的地在走,走得太急,时常会踉跄。终于在铜厂河边停下,他对着河水,放声大哭起来。凄清的夜,无人的郊外,他的哭,显得格外寂寥刺耳。
我一直在远处默默地看着。罗什,你不是没有感情,你只是不能在人前哭。你这样一个感情丰富,敏感细腻的人,为何偏偏信奉的是那要断尽一切人世情感的宗教?
我一直在远处守着他,每次按耐不住想要冲到他面前时,鸠摩罗炎的话就会在耳边响起。罗什,我不能再扰你心境,我能做的,只是这样默默地守候。
想起在现代经常听齐豫的歌,最感动我的是《哭泣的骆驼》。以前感动,是为了三毛笔下那个同名的凄婉爱情故事。现在,在这孤清的夜,看着远处那个连哭都被诅咒的人,突然想起这首歌,一股从未有过的感伤漫布全身。心,无处可逃,只能这样残忍地痛着。
我背负着幸福,却追寻着痛苦。流浪也许是爱你唯一的去路。
我一心想付出,却忘记了收复。遗忘也许是对你我最慈悲的祝福。
生来温柔的双眸,连哭都被诅咒,没有泪,寂寞要怎么流。
风沙吹的我睁不开眼睛,漆黑里走走停停。沙漠,连路都举棋不定,心是北极星,不问原因。
风沙吹的我听不见爱情,想回忆都难宁静。你我,连恨都举棋不定,任由不知情的风沙,卷去脚印。
我一遍遍在心里唱着这首歌,泪水湿了衣襟,风拂过,凉到心扉。瞧,你的影响力真大,连我也不敢放声唱歌,不敢放声哭泣。罗什,这个夜,你不是孤独的,我在陪着你,陪着你哭。就让我为你把我二十四年来积攒的泪水一次流干净吧。这以后,你我,不要再哭泣了,任由沙漠里不知情的风沙,卷去你我曾经留下的脚印。
天蒙蒙亮时他终于失魂落魄地走回去。夜凉如冰。我随着他站起时,身上已经感觉不到一丝热气。
夏天终于过去,秋天在不知不觉间,来了。
铜厂河边架起了木台子,鸠摩罗炎全身被白布裹住,放在木架上面。龟兹本来实行土葬,但鸠摩罗炎是天竺人,所以用的是天竺的火葬习俗。
白纯领着所有王室成员,王公大臣,排成几列,一片缟素。木架另一边是一群僧人,由罗什带着,他的师父盘头达多也在其中,盘坐在河滩上不停念经。
弗沙提婆一身素白,额上缠着白布条,手举火把,红肿着眼,神情悲凄。本来执火把的应该是长子,可是罗什既已出家,没了俗世的身份,就由小儿子来执了。
白纯对着弗沙提婆凝重地点点头,弗沙提婆走到木架边,点燃了木架上覆着的干草。不一会儿,火光冲起,吞噬了鸠摩罗炎。一片哭声夹杂着念经声,庄严肃穆。
弗沙提婆跪在地上,双手撑地,头低垂着,肩膀不停耸动。我看向罗什,他似乎忘了念经,只呆呆地看着火堆中逐渐消失的父亲,脸上的悲恸,让我不忍看下去。罗什所译龙树菩萨的《中论》里有一句:“从有而有生,从生而有老死,从老死有忧悲苦恼种种众患,但有大苦阴集。是故知凡夫无智,起此生死诸行根本。”生老病死,一切诸行皆苦。所以智者要“无明灭故诸行亦灭”。只是,罗什若是能真正做到无明灭,怎会在那晚为父亲哭泣?
我看向火堆,心中默念:国师,希望你能见到一生钟爱的人。你的思念,佛陀会接受。佛陀自己也是受过爱欲之苦的,他应该令你们重新团聚。但愿在天国的你们,幸福……
葬礼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烧完了,弗沙提婆在仆人帮忙下,收拾了父亲的骨灰,洒进铜厂河。看着弗沙提婆捧着骨灰痛哭,我的心也揪成一团。
回到国师府后,我没立刻向弗沙提婆提出要走。他现在整个人还在悲痛中,我实在不忍提这个话题。罗什没有继续住家中,跟盘头达多回了雀离大寺。走时,他对着我凝视,浅灰眼珠透出太多复杂的神色,我看不懂,也不想去懂。心,很累……
我在院子里看天。以前一直没明白,比起21世纪,这里的天空当然更纯净,但是老对着天有什么好看的。现在明白了,不是天有多好看,而是人有心事时,看天的确比单纯发呆显得文雅多了。
“艾晴!”
回头看到弗沙提婆站在台阶上。他依旧穿着龟兹人的孝服,眼圈凹陷,本来丰润的脸瘦了一圈,下巴上透出青色胡茬。他看上去更沉稳了,好像成熟了许多。难怪有人说,男孩长大,是在父亲的葬礼上。
很多天没有跟弗沙提婆好好谈过话了。他走下台阶站在我身边,没有像以往那样毛手毛脚,只是低头看我。自从回了国师府,他倒是对我一直规规矩矩。
“艾晴,那天……”看他吞吞吐吐地,我有些纳闷。哪天啊?
“我是指在苏巴什那天……”
啊,想起来了。我轻摇摇头:“过了那么久了,还提它做什么?”
“我从来都没有对女人用过强。不知为什么对你,就那么控制不住。”
“弗沙提婆,如果你要道歉的话,我早就已经原谅你了。”
“那你……这里……”他用手指了指唇,脸上居然有些飘红,“听说汉人女子保守得紧……”
我恍然大悟,他是指那个吻。我笑一笑:“那个……我没事。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啦……”说实在的,我都不记得那个吻是什么滋味。对我而言,那不叫吻,只是被强制性地贴上了物体罢了。
“你……居然骂我是狗……”他有些气急,向我扑来,“当心我让你再被狗咬一口。”
我躲过,他也没像以往那样追着一定要得逞,只顾站着笑。快两个月了,终于看到他露出了笑。还是笑着的弗沙提婆才像真正的他啊。
他的笑容瞬间又抹去,环顾四周,有些哀凄:“父亲走了后,才发现家中这么空空荡荡,让人寂寞难挡。”他看向我,眼里流出温柔,“幸好你还在,还能让我开心。”
他伸手想抚我的脸,我一惊,身子向后倾,躲了过去。他有些悻悻,缩回手。
“艾晴,那次一吻你我就知道错怪你了。”
我一时还没明白过来,怔了一下。
他微微一笑:“那样的反应,不是处女的话,我弗沙提婆就真的枉自跟女人打了那么多年的交道了。”
“你……”我跺脚,“你干吗那么在意这个?我是不是处女,又关你什么事呢?”
“你骗我说你才回来,可是到那天我才发现,你已经跟他单独相处三个月了。孤男寡女的,在一起三个月,就算他道行再高,终归是个男子,你能让我相信你们之间根本没有什么么?我本来就处处不如他,父母宠他,王舅敬他,世人尊他,我呢?我有什么?世人看我,皆道我是大法师鸠摩罗什的弟弟,有谁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做过什么?好不容易出现个喜欢的女子,他也要抢走。”
“所以我一直气不平。偏偏你又那么长时间都没回来,肯定跑去寺里找他了。我真的是气疯了,居然那样强迫你。”他低头回味一下,又微微笑了起来:“不过,吻过你之后我就气平了。我在想,还好,你连吻都那么生涩,怎么可能跟他有染呢?我还来得及去抢你。毕竟,他没有成亲的资格,而我有。”
我气恼了:“弗沙提婆,你这种做法简直幼稚。你只是因为嫉妒他,就把我当成跟他争的东西?我不明白,做个平凡人有什么不好呢?聪明人有聪明人的不幸,盛名太过,反而受累。你是想做个快乐的普通人,还是不幸的名人?”
“那……”他定定地看着我,眼里流出认真又期许的神色:“你愿意自己的丈夫是个平凡人么?”
这,这算什么问题?我的心咚咚跳了一会。按压一下,是时候跟他说了:“弗沙提婆,我已经联系好商队了。五日后就出发,他们会带我去先去班超它乾城,然后去长安。”为了让他们带我去它乾城,我多付了一倍的价钱。
“你……”他脸色一变,抓住我的肩膀,“你还是要走……”
“我没有理由一直待在这里。”
“嫁给我,你就有理由一直待下去了。”
唉,他还是挑明了。“弗沙提婆……”
“你要是嫌弃我曾经跟那么多女人好过,我发誓,从此只对你一个人好,只拥有你一个女人。”
“弗沙提婆……”
“别跟我说什么年龄比我大,再过几年我就会比你老。也别说什么你不属于这里。天上或者长安再好,没有我弗沙提婆,有什么乐趣可言?我要听的只有一个答案:嫁还是不嫁。”从未见过他如此认真的神情,如果我的心不是被另一个人占满,我肯定抵挡不住这样的表白。
“弗沙提婆,我不嫁。”我挣开他放在我肩上的手,平静地跟他实话实说,“理由只有一个:我不爱你。”
他身子晃了一下,一抹苦笑留在嘴角:“艾晴,是你教会我什么是爱,当我终于学会爱了,你却告诉我,你从来都不曾爱我。”
“对不起,……”
“别跟我说什么对不起!”他狂躁地甩头,一把拉过我,“你爱的是他么?”
“我……”我怎能大声承认?他的身份,我不能不顾忌啊。
“别瞒我了!他住在家的这段时间,每天让人给你换药,还有他看你的眼神,我会不懂么?”他把我拉近,凌厉的目光在我脸上转,“你明知道他不可能娶你,你还要爱他?”
“弗沙提婆,我也希望我爱的是你。如果换个时间地点,我百分百会爱上你。跟你在一起,真的好开心,你会带给我很多乐趣,不会让我寂寞难受。”我无法再否认了。其实我承不承认又有什么不同?什么都无法改变。
“可是,爱情是盲目的,说不出为什么,我偏偏爱上的是他。就算知道这是没可能的事,我仍无法控制自己。所以,我才要离开。”
他突然放开我,冷哼哼地笑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却十分复杂:“我还是比他晚了一步……这一年来我真的厌倦了跟女人们玩的游戏,没有真心,一刻的销魂抵不了整夜的寂寞。所以我开始盼着你回来,仙女跟我说过只要背出《诗经》就会回来。你以为我十年前就开始背《诗经》的么?我是从去年才开始背,我想试试看你说的是不是真的。结果我能全部背出来时你果真就回来了。还是像十年前一样爱傻笑,一样纯净。以前父亲看不惯,催我成亲,我总告诉他我要找个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女子。那时说这话只是搪塞父亲。看见你后,我突然想到,你不就是那个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女子么?所以我想留住你,我想一辈子能看到你纯净的眼睛。我想我这一次终于比他快了。可是,他在不动声色中,还是把你抢走了。”
我不是没有感动,可是,我总觉得他的话里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弗沙提婆,十年前我也只跟你在一起三个月,那时的你才十岁。过了十年,你恐怕连我长什么样子都不会记得,为什么你会这样对我念念不忘?”
“我记得的……”他伸手想抚摸我的脸,我后退一步。他没有逼近,只在虚空中描着我的五官。“这一年来,你的模样一直在我心里,越来越清晰。所以当你在街上傻傻地啃肉串时,我一眼就认出了你。”
我叹气,不能再这样纠缠下去了。虽然还是不太明白为何他一下子对我动了情,但我不想去弄明白。既然事实如此,明白太多有何意义?我看着院子里有些凋零的葡萄藤,吸口气:“弗沙提婆,明天我要去雀离大寺。”
“你要去见他?”
“是。不过你放心,我只是去道别,我们不会有什么的。”我苦笑一下,“我跟罗什,都是理智的人……”
我将脖子上挂着的那块羊肪玉狮子取下,递给他:“送给以后你能真心爱上的女子吧。”
他看着玉狮子不接,只是沉默。半晌才说:“这本来就是你的。”
他也学我向天望去。夕阳斜照,晚霞的彤光染在他高大的背影上熠熠生辉。
摩波旬开门看见我时很惊讶,他从葬礼结束后就跟着罗什回到苏巴什。这个忠心耿耿的老人,对他们父子,甚至我,都是很小心地伺候,从不多言。我对他笑笑,告诉他我是来辞行的,希望他能帮我去寺里跟罗什说一声。
摩波旬回来时不是一个人,罗什也跟着来了。现在都还没到做晚课的时间,他又翘课了。
进院门时他居然不提防,被门槛绊了一脚,正好被站在房门口的我看见。这么个大得高僧,平常都是举止文雅清俊脱俗,也会被门槛绊到还差点摔跤,我不禁笑出声来。
他看见我笑,似乎有些着恼,站着定定神,又恢复从容举止,向我走来。
“为何不做晚课就来?”
他呆住,脸上红晕飘过,却不答话,只把眼睛看向别处。
“罗什,你是一寺主持,不可像小时候那样不遵戒律。”我板起脸,用他小时候对他讲课时的口吻,“你先回寺里,做完晚课再来。”顿一顿,再添一句:“我有事跟你说。”
“是要走的事么?”
我先惊讶,再点头。他那么高的智商,怎么可能猜不到。
“如此,罗什晚间再来罢。”
他的语气平淡,听不出任何波动。微微一鞠,便转身走了。只是,在跨过院门时,又被门槛绊了一下。这一次,我笑不出了。
秋天的夜来得更早了。太阳一落,瑟瑟秋风吹过,夜凉透骨。我坐在窗前盯着院门,看到他的身影出现,便紧盯着他的脚。还好,这次没绊到。
他进屋,看看我,温润地说:“夜里越来越凉了,该多添件衣服。”
我鼻子一酸,差点把持不住眼泪。吸一吸鼻子,掩盖我有些哽咽的声音:“是啊,都有些感冒了……”
“你对自己身体从不爱惜,明天我去叫个医官来看看。”他的眼光又落到我受伤的手臂上,“这些天有没有继续上药?”
在国师府一个多月里,罗什没有亲自给我包扎,但每天都会有个女仆来帮我。而他,无论为父亲的病多忙,每天都会来看我换药,叮嘱我不要碰水不要去抓痒痒,直到他离开的那一天。
“不用了。”罗什,不要对我这么温柔,我承受不起。我咬一咬唇,竭力放平声音:“我明日就回王城。我已经联系好了商队,马上就启程了。”
他不语,眼睛又飘开,过一会儿才重新看着我,定定地说:“你不是一直想去它乾城么?正好罗什决定去莎车游学,会经过那里……”
“罗什!”我打断他,狂躁地想将胸中的一口闷气全吐出来,“你还不明白么?我要走就是因为不能再跟你待在一起啊。”
他眼神一黯,垂下眼帘,凄清地一笑:“原来如此。”偏过头,吸一口气,静静地说,“那就让弗沙提婆照顾你吧。他虽然莽撞,但对你是一片真心……”
“罗什!”我真真有些气恼了。聪明如他,为什么到现在都还不明白。“这算什么?把我推给你弟弟么?因为他更有资格名正言顺地跟我在一起?罗什,我不需要男人照顾,我自己……”
“艾晴……”他突然抬眼看我,浅灰色的大眼睛里,竟跳动着刺人的光,“怎样才肯留下……”
我张嘴,话未出口,大颗的泪先滚落。“我……”再张嘴,仍是无法说出完整的句子,“我……”
我扭头,我不要让他看到我哭,可是,我怎么忍得住?怎么忍得住?
“艾晴……”他的声音听上去脆弱不堪,纤长的手臂向我伸来。我闭上眼,落进了一个颤抖的怀抱。
触到他胸膛的那一刻,头顶上传来微弱的颤声:“十年了,只换来这几个月的相守么?”
那一刻,我终于无法遏制,嚎啕大哭了起来。罗什,罗什,为什么我爱上的是你?为什么我们相爱却不能相守?为什么我当初同意这该死的穿越?
我在他怀里哭得昏天黑地,染湿他的褐红僧衣。他的暖透过衣服熨烫着我的脸,多希望这个暖暖的怀抱是个随时都可以靠的地方。
“艾晴……”他把我稍稍拉开,对着我的眼。两串泪珠涌出,顺着狭长的脸,在微微有些青色的削尖下巴稍做停留,重重落在褐红僧衣上。泪水化开,染成一朵朵深色小花。“这是罗什此生第三次哭泣。第一次为母亲,有你在身边,罗什第一次知道,心里苦时,能有个人陪着多好。第二次,是父亲离世的那一晚,罗什一个人偷偷跑出城哭,那时,多希望你在身边啊。”
“我在的……”我泣不成声,透过泪湿的眼迷朦地看着他,“我一直在……离你不远的地方,直到你天明回去……”
我又被他搂进怀,这次,他不再像以往一样轻柔,他的手臂传来一阵重过一阵的力气,似乎要将我融入他的胸膛。我几乎被他抱得喘不过气来,伸出双手,环住他精瘦的背。他身子轻颤一下,又突然将我拉开。
“艾晴,你住在这里的三个月,罗什一生从未有如此快乐。每日想着晚上才能与你相会,便天天盼着做晚课。”
“罗什……”定睛在他如醉的眼波里,我已无理智了,“我也是,每天盼着你来……”
“罗什想……”他的喉节上下起落,紧盯着我的眼,每个字都吐得那么艰难,“罗什一直想……”
我看向他,眨了眨泪眼,吸着鼻子,等他讲下去。他哽咽了很久,一直张着嘴,却吐不出声。
“罗什……”我低低唤,看进他深不见底的潭水,“你想说什么?”
“想……吻……你,可以么?”
他终于说出来了,颤着声音,一字一顿。脸上如同烧着了火,一双清如潭水的大眼睛却坚定地凝视着我,几许期待。我心一酸,又催下大滴眼泪。这个单纯的人,还问我可不可以?
“不可以。”努力深吸一口气,我轻声说,“你不可以破戒。”
他身子一颤,紧拥着我的双臂无力垂下。脸侧过一边,是我不忍见到的黯然神伤。
“但是,我可以吻你……”
我掂起脚,搂住他优雅如天鹅的颈项,轻轻地吻上他的薄唇。本来就大的眼睛近距离看真如深潭,将我吸进无底深渊。长长的睫毛闪动,俊美如神。他的唇很软,触上的那一刻,如同有道电光,将我从头麻醉到脚。
他身体轻颤,依旧睁着眼,眼底流出微微的吃惊,继而是满心的喜悦。我闭上眼,用心感受他唇上的水润。接吻原来那么美,之前弗沙提婆的那个,根本就不算吻。所以,这才是我真正的初吻,一个能让我记忆一辈子的吻。
他只是呆立着,任由我贴在他柔美的唇上,不敢动一下。我试探性地伸出舌头舔他依然抿着的唇,他溢出极轻微的哼声,张开了唇。我犹豫了半秒钟,轻轻将舌探入,碰到了他温润的舌。他依旧不动,气息却越来越急促,被我触及到舌时,突然搅住我的腰,将头俯下,身体前倾,主动伸舌与我纠缠。我们彼此追逐着,缠绕着,纠结着,天塌了又何防,地陷了又怎样?天地之间,只有我和你,男人和女人……
终于分开时,我们俩都喘息着,对着彼此的眼眸,笑了……
“记住,你是被我强迫的,我是诱你破戒之人。所以,所有罪孽由我一个人来担,与你无关。入哪一层地狱艾晴都无惧……”
“艾晴……”他一只手仍搅着我的腰,另一只手抚上我的脸,仔仔细细又轻轻柔柔地在我脸上描着五官。他骨节纤长的手,拂到哪儿,就烧出一片云彩。
“罗什早就破戒了……”他低叹一声,抵着我的额头,“嫉妒弟弟,犯了嫉戒。一直想着你,犯了思淫戒。跟你在一起时又想触碰你,犯了淫欲意与女人身相触戒。艾晴,罗什十年前,十年来,一直在犯戒啊。”
他将我的身体扳过,对着他,眼神温柔得让人溺水,“所以,该入地狱的是罗什,不是你……”
“罗什……”我投入他暖暖的怀,“你本无罪,是我诱你的。我就像诱惑佛祖的魔女,幻相消失便会灰飞烟灭……”
嘴被他的手封住了,我讲不出话,眼睛对上温柔净亮的湖水。他的声音如玉,轻声在我耳边呢喃:“你不是的……”
他对视着我,犹豫再犹豫,挣扎又挣扎。“你……”深吸一口气,他的声音几乎微不可闻,“你……想要罗什还俗么?”
“不!”我浑身一颤,脱出他的怀抱,所有想暂时遗忘的事活生生将我逼回现实。“你不能!”
“罗什,你以后会有大成就,你会传播佛法到中原汉地,将佛法在中原发扬光大。”我定定地看着他,悲哀地说,“所以,你不能还俗。如果你还俗,我无法想像这后果,我会疯掉,会一辈子都不原谅自己。罗什,你的命运早已注定,我不能改变……”
我边说边又哭了起来。我知道他的命运,我不能改变他的命运,那么我自己的命运呢?我本来无论如何都不会碰到他,可是这穿越改变了我的命运,谁又知道我的命运将何去何从呢?
他叹息着,将我又搂入怀中。“艾晴,你是尊佛祖之意来罗什身边的么?你是仙女,所以知道罗什的未来么?”
“罗什,我无法向你解释我的来历,但我说的都是真的。你答应我,一辈子不要还俗。不要忘了,你还有更伟大的志愿:去中原弘扬佛法,救更多苦难的人脱离苦海。”
他将我搂得更紧,胸膛起伏着,半晌才出声:“好,罗什答应你。既然你一直想要罗什去中原传播佛法,罗什一定会去。”他顿一顿,咽了咽嗓子,又哑着声音在我耳边轻问,“只是,你一定要走么?”
“罗什,你不是说万物皆空么?我只是个幻像,不是真实存在,很快会消失不见。日后,只要你克定自我,就能把我忘了……”
“欲界色界众生,以四大五根桎梏,不得自在。”他慢慢放开我,转身看向窗外,昏黄的油灯也掩不住眼底的那抹孤凄,“罗什在这欲界之中,桎梏自身,又何得自在了呢?”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我喃喃念出《飞狐外传》中袁紫衣离去时对胡斐说的这番话。这也是从佛经里来的,现在一字字地念出,肝肠寸断。“罗什,离爱吧,自然就无忧怖了……”
“若是说忘就能忘,又何来‘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呢?”他闭眼,流下最后一滴清泪,“天意不可违。既如此,罗什放你回天上……”
那一夜我们都没睡,互相依靠着取暖。天明时分,就是离别之时,这一刻,永远不要到来才好。
“罗什……”
“嗯……”
“你该去做早课了……”
“又是一夜么?为何过得这么快?”
“师尊要回罽宾,今日就出发。罗什会送他走,然后去莎车游学。那里的僧人已经好几次邀罗什讲大乘要意了……”
“嗯……”
“所以,罗什不为你送行了……”
“嗯……”
“艾晴,还能再见你么?”
“我不知道……”
“艾晴,这次是我吻你,所以,我们的罪孽现在一样重了。罗什是奉佛的僧人,该入的是大焦热地狱……”
“那好,我去那里找你……”
我醒来,仍旧看到弗沙提婆在我面前蹲着,复杂的眼神在我脸上转。我不言语,默默地起身。今天是在龟兹的最后一天了,我已经收拾好了两个NORTHFACE大包,等一会就要去商队会馆跟那群商人会合。
穿上外套,我在枕边摸,没摸到。拉开枕头,也没看到。朝床外看了看,没掉下去啊,丢哪儿拉?
“不用找了。”他低沉沉的声音响起,“我藏起来了。”
“你……”我气急,“你干吗要这么做?还给我!”
“没有那个大镯子,你就不能回天上。”
“你!”他也真想的出,太乱来了!“把时间穿越表,不,那个大镯子还给我。如果你不小心碰了什么按钮,后果不堪设想。”
“能有什么后果?”他嗤笑着,满脸的不在乎,“我也会去天上么?”
“不会!”没防辐射衣,他也去不了。“会有道强光照出,如果你被光照到了,几天后全身腐烂,流脓而死。”希望把死状说的恐怖些,能吓倒他。
“那好,我不碰任何东西。不过,镯子还是会保存在我这里。”他倒是一点不惧,站起来,对着我自信地笑,“我的房间随时都欢迎你来,只要你以为可以搜得到。”
“弗沙提婆,你这是干什么?”我无力地靠上床头,心里本来就够乱了,他还要来添乱。
“干什么你看不出来么?”他凑近我,眼底布着血丝,“我知道你现在还没爱上我,我只是争取时间而已。”
我咬住嘴唇偏头不看他:“没用的……”
“你管我!”他突然暴躁起来,有些粗声粗气地喊,“赶紧起来,我们要出门了。”
“去哪儿?”
“它乾城。我和弟兄们护送你去。”
我几乎是被他架上马车的。我当然挣不过他的力气,只能闷闷地坐上了车。他叫了四个禁卫队里的兄弟,前后夹着我的马车出了城门。
一路晃悠着,我在车里发呆,只觉得心里堵着一块什么东西,想吐吐不出,想咽咽不下。昨天一早他跟着师父走时我就躲在寺门不远处的墙角。送行的人很多,连苏巴什城里的百姓也来了,熙熙攘攘地挤满寺门。人头晃动,我根本看不到他。直到他上了骆驼,才揉揉发麻的脖子,告诉自己眼睛不许眨。隔着人海,仍然能看到他眼里的寂寥孤清。看到他抬手间露出陈旧的檀香木佛珠,我下意识地拽紧脖子上的艾德莱斯绸。驼铃声声,他回头在人群中搜索,终于还是低垂了眼,转身离去。清一色褐红僧衣的队伍缓缓驰离,渐行渐远,拐进了远处的天山峡谷,消失不见。我的泪,还是没能忍住。
马车晃晃悠悠,我在这摇摆中一点一滴地回味,以至于弗沙提婆告诉我要安营扎寨了,还是神思恍惚。看到了他眼里酝着的怒气,不想多理,早早吃了东西钻进帐篷。
他也钻了进来,我背对着他睡下,当他是空气。他一直在我身边坐着,却一言不发。不知过了多久,他沉沉地叹了口气,出去了。
第二天到达它乾城时正是日暮时分,夕阳照在残破的城墙上荒凉萧瑟。我怔怔地看着城墙,突然悲从中来。从来没有对自己的工作有如此次一般丝毫提不起兴趣,突然觉得为这个过了两千年的废城考察,测量,确定方位真的有意义么?无论如何,人的脚步在匆匆向前走,21世纪的瞬息万变,还有多少人会停下脚步去看曾经发生的过去呢?就连罗什,除了佛教和历史专业人士,又有多少人知道他存在过,贡献过?日本动漫充斥着年轻人的生活,但有多少青年一代知道他们熟悉的阿修罗、天龙、夜叉、乾闼婆、迦楼罗、迦陵频伽这些拗口的词语,就出自罗什的翻译呢?
意兴阑珊地掏出工具,无论喜欢与否,此刻我都得做点什么才好。否则,想的太多,徒添心累。弗沙提婆要帮我,先被我回绝。可是看他不依不饶地接过尺子,只好随他了。
晚上在破烂不堪的城里扎营,我坐在火堆边啃着干硬的馕,味同嚼蜡。啃了一会就放下了,眼光飘向夜空下苍凉的城墙剪影。不知道他现在走到哪儿了,会像我一样围着火堆牵挂着心里的那个人么?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也是十月份的夜晚,也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那时的他,还是个青涩的少年。深邃的大瞳仁紧紧地盯着我,好奇又探究。
“在想什么?”
眼前递来一个水杯,弗沙提婆的眼中映着跳动的火光,好像他的眼啊。
我接过,无意识地暖手:“这里是当年班超的西域都护府。班超父子两代人经营西域六十多年,终于改变了西域的历史,连龟兹的历史,也由他改变。”
“嗯。”他在我身边坐下,盯着火堆:“告诉我他的故事。”
“班超是我最佩服的英雄。他的父亲班彪,哥哥班固,妹妹班昭,都是汉代大史学家文学家。他自己本来也从文,却投笔从戎。” 我喝一口水,慢慢回忆着,“武帝时派张骞凿通西域,和亲设防。汉治西域,只要能臣服,非但不用进贡,反而能得到赏赐和汉地先进的技术。这与匈奴把西域诸国当肉包子横征暴敛不同,所以一度整个西域都听命于汉朝,对匈奴打击非常大。但是汉末王莽篡汉,天下大乱,匈奴又重新抬头,控制了西域。光武帝初期,百废待兴,他又很小气,所以,也没空理西域。直到光武帝的儿子明帝,才派出窦固攻北匈奴。造就了班超辉煌的一生。”
瑟瑟秋风中的颓垣断壁,正是见证了当年的辉煌。他带三十六人杀一百三十个匈奴,留下“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成语。他在汉章帝放弃西域下诏让他回去时坚持带着西域各族人守疏勒五年,他自己的汉人兵马其实很少,完全靠个人魅力让西域各国臣服。
班超父子两代的努力,让龟兹臣服了汉朝。班超扶植的白家,统治了龟兹近八百年历史。但我所处的这个时期,龟兹已不服中原号令,导致兵祸。罗什的命运,也即将在十一年后转了个巨大的弯……
心突然裂开一个大洞,无情地滴血,连眼前也晃动着血一般的颜色,我闭上了眼。
“怎么不说下去了?”
“弗沙提婆,你是龟兹人,怎么会不知道这段历史呢?”我睁开眼,血色不见了,只有他炯炯的眼光在打量。苦笑一声,“我没事,你不用故意让我转心思。”
他讪讪地扯着嘴笑一下,没说话。
“弗沙提婆,你跟小王舅白震关系怎样?”
他皱一皱眉:“还好吧。为何问这个?”
我犹豫一下,还是决定直接地说:“你可以不做军人么?”
他果然有些吃惊,满腹疑惑地看我。
“弗沙提婆,你可能会认为我胡说,不过,相信我,我说的是真的。”我迎向他的目光,一字一句缓缓说:“以后龟兹会经历一场很大的变故,你不要再当军人了,会性命堪忧。如果可以,要跟你的小舅白震处好,他可以成为你以后的靠山。”
他先是莫明惊诧,很长时间不说话。渐渐地表情却开始放轻松,最后居然挂上了一丝若有所思的笑:“原来,你也会告诉我关于我的未来。”
我的诧异来不及显露,没提防手被他握住,是他难得的极至温柔:“留在我身边,陪我一起度过你说的劫难,好么?”手被他捧住,握在心口间,“你是仙女,有着慈悲心肠,不能眼睁睁看着我受苦的。”
我尴尬地用力抽手,拉到伤口,喊一声疼,他立马放开了。
他叹气,眼里飘过一丝伤痛,转眼盯着噼啪作响的火堆:“艾晴,如果我也出家,你会不会喜欢我?”
“你!”我愕然,差点一蹦而起,“你在说什么胡话!”
他哈哈一笑:“开玩笑的啦。我要是出家,不知得哭死天下多少女子。为了不让她们哭,我肯定会犯戒。我这个人,不可能成佛的。”
我苦笑:“弗沙提婆,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不知道。你长得又不算太漂亮,胸又不大,我到底喜欢你什么啊?”
他看向我,收起了嬉皮笑脸,轻声说:“艾晴,你很纯净。”浅灰色的眼眸在我脸上一寸寸地移动,仔仔细细地探究,“眼睛那么纯净,笑那么纯净,心那么纯净。跟你在一起,就觉得自己也变得纯净起来,不愿去想那些污秽的事情。”
他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底闪动着隐隐的光:“艾晴,你非得回到天上去么?我真的无法留你在人间么?”
我站起:“夜了,睡吧。”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回去了。我本就无心工作,更不想跟弗沙提婆单独相处,便提出要早点回去。一定得拿回时间穿越表,我已经在龟兹耗了近半年时间了,估计等我到了苻坚的都城长安,一年时间已到,还没见到苻坚,我就得回去。
中途露营一夜,第二天便能到达延城。可是,万万没想到,本来当天晚上就能到延城,中午在一片胡杨林里休息时居然发生了变故。
当时我们正休息完毕,准备出发。我刚坐进马车,就听到外面传来异响。刚探头出去,突然眼前晃过一样东西,钉在车门上,脑子迅速反应过来,是支箭!弗沙提婆大喊:“艾晴,进车里,别动!”
我还没坐回去,突然一个大力往后跌倒。外面传来马痛苦的嘶叫声,马车以惊人的速度飞奔了出去。我在颠簸的车厢里被甩地支不起身,用尽全力向车门爬去。好不容易掀开门上晃荡的帘子,看到马背上插着支箭,车夫已经不见了。四周是片荒漠,看不见弗沙提婆。我被颠地想呕吐,费力地爬到门边,咬着牙弓身跳了出去。在地上翻了好几个滚,感到受伤的手臂传来撕裂的疼痛,然后脑门撞上一块冰冷冷的东西,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了。
眼前渐渐由模糊转清晰,看到一双焦虑的灰色大眼睛,我眨眨眼,认出了眼前的弗沙提婆。
“太好了,你醒了!”
他要抱我,却碰到我的手臂,一阵疼痛袭来,额上冒出了冷汗。
“对不起,我老是害你受伤。”他赶紧放下我,仔细看我的手臂,“你放心,我一定要治好你。”
打量一下周围,居然是我在国师府的房间里。再看向手臂,被层层包着,看上去恐怖的肿大。
我虚弱地问他发生什么事了。是西域常见的盗贼,看到我们这队人连车夫加上也只有六个男人,就袭击了我们。弗沙提婆和他四个弟兄都是正规军人,以一挡四,盗贼看到没法得逞,就逃了。他们几个都没事,只有我最倒霉,脑袋上被石头撞出个包还晕菜了倒是小事,可是原来手受伤的部位又被撕裂,这种关节处最难愈合,现在又更严重了。
弗沙提婆对车夫私自跳车逃命气愤地要拿他治罪,被我拦住。他也不过是求生本能罢了。
宫里的御医来了,小心地缠下我手臂上的纱布,等到手臂完全露出来时,我惊呆了。如果不是自己的手臂,我肯定要开玩笑说这个是红焖猪蹄。已经被细菌感染了,我的胳膊再这样下去会坏死的。天啊,为什么会这样?这个伤一直跟着我近半年了,我也不是没治疗,为什么愈合能力会那么差?
“艾晴你别怕!”弗沙提婆拉着我另一只手,眼里却流露出比我还害怕的表情。“你等着,我去宫里拿最好的药。”
弗沙提婆匆匆地跟着御医走了,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因为我在那个机器里进出了太多次,受辐射感染了?我的手,会不会废了?
我越想越害怕,终于按耐不住坐了起来。告诉一旁服侍的侍女我一个人就可以,忍着痛走进弗沙提婆房间。他肯定放在很隐蔽的地方,我在墙上轻轻敲打,到书柜里翻,只有一只左手能动,我的速度快不了。心下又有些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
我扶着床蹲下,手伸进去摸。好像碰到了一个暗格,我大喜,将那个盒子抽了出来。是个不起眼的长方型盒子,大概A8纸张大小。赶紧打开盒子,顿时石化。
寥寥几笔,将一个笑得爽朗的女孩勾勒得出神入化 ,简单的服饰,干净清爽的脸,那是我!是用我的素描本和铅笔画出来的。
再翻下去,是我的半身像,眼睛灵活似有波动,嘴角上挂的是我最常用的傻傻的笑。下一张,是我骑在骆驼上,看上去好像没坐稳要摔下来的狼狈样。再下一张,我趴在桌子上睡觉,长发洒落,遮住了半张脸。还有我摆出了个怪动作,仰着头,嘴巴张得大大的,细想了想,好像是我在唱儿歌的样子。有凝神读书的,看上去表情严肃认真……
“感动么?”
我吓得一哆嗦,盒子打翻在地,散落了一地的纸。
弗沙提婆蹲下来将纸捡起,拢了拢,嘴角挂一个不明所以的笑:“如果告诉你是我画的,你会不会爱上我?”
“我……”一张嘴,我的泪就控制不住地滚落,“弗沙提婆……”
他一张一张翻着,眼睛落在画上,冷清清地笑:“是不是画得很传神?”
后面几张,看得出画得并不好,笔触生涩,橡皮擦过的痕迹很多。我的表情看上去也颇为僵硬,没有前面几张那么灵动。他翻到最后几张,不是我的画像,我一看就明白了,那是我给罗什画的像。像中的他,带着温润的笑,左肩裸露,身子单薄。画的还算有些像了,只是,没有他真人的神韵。
“我也希望是我画的。”他依旧盯着画,手却有些颤抖,“那样,就能感动你了。”
“艾晴,见到你时我才十岁,只与你相处了三个月。长大后我只知道我遇见过仙女,但是仙女到底长什么样子,真的模糊了。我脑子里只有你对我唱过歌,你在院子里跟我玩家家时清澈的笑声,还有你身上的温暖。”
“你该猜得出这是谁画的。看到这些画,那双眼睛是我这些年来从未在别的女人身上见过的纯净,突然记忆里的你变得鲜活起来,我一下子就能回忆起所有关于你的事。你教我剪刀石头布,你跟我在院子里玩官兵与强盗,你和我一起堆雪人,你教我背那些之乎者也,你拍着我唱歌哄我睡,一切都那么鲜明。从那时我就在想,要是能再见到你有多好。”
“这画是我偷走的。他不敢问我明着要,可我知道他来找过好几次。这一年来我常常看这些画,然后我就会很生气。凭什么他把你画得那么传神,让我看到了就忍不住想再见你。从没听说他还有画画的才能,肯定是他在心中描绘了千万遍,才能画出这样的你。”
我颤抖着伸出左手向他要这些画,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递给了我。我一张张缓缓翻,看着笔触由生涩渐流畅到最后的一气呵成。难怪他说十年前,十年间一直在犯戒。我竟然不知不觉间进驻了他的心,直到最深处。
我连泪都流不出来。心里的那个洞不断扩大,再扩大,我的心,彻底丢失了。
“艾晴!”他突然扶住我双肩,惊恐地大喊:“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一滴红色的液体落下,打在画中我的笑容上,那个傻的纯真的笑,被血红色的粘稠覆住。又一滴,落在画中我的眼睛上,遮住了那灵动的波。
一只手伸到我前,无措地抹着我的上唇。他的指头染了那刺眼的血红液体。勉强抬起沉重的头,看到他惊惧的表情。想说一声我没事,只一张嘴,又是一口血红的液体喷出,如点点盛开的花,妖艳地四洒在我的画像上。我的身子越来越沉重,眼前的一切颠倒了,狰狞地向我扑来,顿时一切寂然。
费力地睁开眼,我依旧躺在自己的房间里。弗沙提婆红肿着眼,坐在我身边。看见我醒来,不停地问寒问暖,有些语无伦次。
我示意要喝水,他马上端来温水喂我。暖暖的水咽下,周身终于有了感觉。我看向他,不说话,也没力气说。
“艾晴,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他将头偏开,声音有些哽咽,“从你看到那些画时,我就知道我输了。其实我从来就没赢过,你一直都是他的,十年前就是。”
他深吸一口气,甩甩微微颤抖的手,竭力平复起伏的胸膛:“他应该很快就会回来,我已经叫人去通知他了。”
我一惊,身子仰起,却疼得跌回去。他赶紧按住我,眼里闪着刺痛的光,喉结在细长的颈项上下起落:“等他回来,我会去跟王舅说让他还俗。他若不同意,我会用拳头逼他。”
“不要!”我的声音听上去虚弱不堪。
“为何不要?”他凑近我的脸,眼里的伤痛更深,“你们难道不是相互爱慕么?你们这么要死要活地不痛苦么?他若真的爱你,就不该要那个身份!”
泪水划过脸庞:“弗沙提婆,来不及了……”
手臂上迟迟不好的伤,两次莫名其妙地流鼻血,甚至吐血,我已经确定自己的身体在穿越中受到了某种程度的伤害。我不知道是什么病,但我知道我一定得回去了,而且是尽快回去,可能不光是手臂受伤那么简单。我心中苦笑,果然,改变历史是要付出代价的。
“把那个大镯子还给我吧。”我艰难地吐字,“如果你不想我死的话……”
“艾晴!”他抱住我,失声痛哭,“是我不好,我强行要留下仙女,我忘了,你不属于这里……”
他小心地把我放回枕上,深陷的大眼睛蕴着滚烫的泪水,嘴角颤抖:“我放你回天上……”
龟兹极少下雨,尤其在秋天。可是我在龟兹的最后一天,居然淅淅沥沥地飘起了雨丝,天色昏暗,寒气逼人,如同我黯然的心境。弗沙提婆将府里的人都放假了,免得有人被我这样的莫明消失吓到。我身体虚弱,靠一只左手根本无法穿上防辐射衣。弗沙提婆拿过衣服帮我。
如果不是生病,我的脸肯定红得不敢见人。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让男生服侍,还要这么贴身地为我穿衣。我靠在他强有力的怀里,脸上发烫,指示着他如何将那些复杂的拉链拉开。他做的很笨拙,却无比认真专注,一点一点地将紧身的防辐衣从脚部套上,时不时停下来问疼不疼。
他的脸也透红,眼里却是无尽的悲伤,让人不忍注目。穿到手臂处,由于右手过于肿大,很难塞进去。我冷汗直冒,他马上停了下来,捧着我的手臂又是满眼哀伤。我示意让他继续,他咬了咬牙,费力将袖子部分套上,摩擦到伤口,我差点疼得晕倒。
“我还从来没有费过这么长时间穿衣服呢。”我忍住疼,对着他笑一笑。
他微微地愣住,勉强露个难看无比的笑:“我也是第一次给女人穿衣服呢。”
他眼光落到我脖子上挂着的玉狮子,伸手磨挲着:“答应我,一直戴着它。这样,也许你还能想起我来。”
我点点头,总觉得这样哀哀凄凄的气氛太难过,扯个艾晴的招牌傻笑说:“弗沙提婆,告诉你我们学校男生追求女生的‘三草定律’。”
他果真被吸引住了,有些好奇地问:“什么叫‘三草定律’?”
我笑着,用最轻快的语气说:“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
他又好气又好笑,自己念一遍,又对着我戏谑地说:“再给你一次机会,不要的话,到时我这匹好马,绝对不会回头吃你这棵不怎么样的草。”
我呵呵大笑,牵到伤口了,忍一忍,继续笑。这么多天,终于看到了原来的弗沙提婆了。
他帮我在防辐衣外套上我原先带来的汉服,把两个NORTHFACE大包扛到我面前。“我还是不同意你背着这两个包走。太沉,你现在的身体……”
“没关系,你把它们绑在我身上就可以了。”
他默默地抱住我,动作极其轻柔,跟平常的他全然不一样。
他抱了许久,我不得不狠一狠心:“我该走了。”
他慢慢放开我,偏过头轻声问:“真的不等他了?他应该快到了。”
我摇头。那晚他曾问过我是否要让他还俗,就算我可以不顾历史让日后的大翻译家鸠摩罗什消失,可是我若点头了,置他于何地呢?他有自己坚定的伟大理想,他的人生观价值观,离开了这个他从小熟悉的环境,到现实中当个凡夫俗子,他能做什么,能适应么?
童话里的结局总是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生活在一起之后呢?柴米油盐酱醋,很快会消磨掉他初期的新奇。他慢慢会失落,会无所适从,会失去生活方向。再美好的爱情,弥补不了理想破灭的精神折磨。所以,我不能残忍地非要让他做那个选择题。
我是个现实的人,回去是为了保命。既然无论如何都得走,既然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两难,见不如不见,又何必徒添伤心?见了他,我没有信心能把持住。就这么一走了之,也许,是对我和他,最好的告别方式……
“什么时候能回来?”
“不知道。”无奈地苦笑,真的是不知道。回去后,身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不知道。研究小组是否还会让我继续穿?不知道。就算能再穿,会再来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么?也不知道。太多太多未定的因素,太多的偶然性,按概率论来说,几率几近于零。所以,此生应该都无法再见了……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我喃喃念出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诗,心中的苍凉让我瞬间老去几多年华,我已经将所有的感情留在这里了。带走的,不过是个缺了心的残破身体……
“艾晴……”他再次将我抱住,低头吻在了我的额头上。他的唇没有一丝热气,有几分决绝的意味。然后,他将我轻轻放开,帮我把防辐衣的头套拉上,罩住头,拉上了拉链。他慢慢地退出,在门口一瞬不瞬地盯着我。
“弗沙提婆!”门关上的那刻,我大声喊,“一定要过得幸福啊!找个爱你的女人吧……”
“我会的……”他战栗的声音透过门缝飘入,“等你回来的时候,你会看到我活得开开心心的……”
旋开按钮,绿光闪动,开始记秒。环顾一下我的房间,看到墙上弗沙提婆稚嫩的字帖,看到桌上一摞罗什画的我,弗沙提婆答应会还给他。这个世界对我而言,只有一分钟不到的时间了。离开了,但愿就能遗忘……
在腾空的瞬间,似乎听到一个撕心裂肺的呼喊,是谁?用那么悲凄的声音呼唤着我?为何我看不见……
一般人对自己四岁时发生的事,能回忆起多少?我就不一样。四岁时的记忆,在我,是道分水岭。四岁前,家里有父母和哥哥,四岁后,就只有我和父亲了。
记得哥哥在院子里牵着我的手,不像以前一样陪我玩,而是屏住呼吸朝父亲和母亲的房间望。那时的我想知道什么,都会问哥哥。哥哥在我眼里,什么都会,什么都知道。所以哥哥告诉我,母亲已经不吃不喝六天了,为了要出家。
出家是什么?
出家就是母亲要搬出家。
趁哥哥不注意,我跑进房间。我想求母亲别搬出家。可是没看到床上的母亲,却看到父亲捧着一缕褐红长发在哭泣。看到我时,急忙把长发藏到身后,胡乱抹一把脸,要哥哥带我出去。
我问哥哥,母亲搬出家,为何连那么好看的头发也不要了?
哥哥说,出家,就什么都不能要了。
母亲果然如哥哥所说的,搬出了家,什么都没带。离开家时,母亲是被抬出去的,躺椅上的母亲脸色很差,一头美丽红发不见了。突然觉得害怕,那样的母亲,我不认识。几天后,父亲带着我和哥哥去王新寺,本来喜欢总是一身漂亮衣服的母亲,却穿着刺眼的袍子。印象中美丽的母亲,再也看不见了。
从那以后,父亲隔三差五就会带着我和哥哥去寺里。母亲好像变了个人,以前看到父亲触碰母亲时母亲总是笑眯眯的,现在,父亲想碰她,她会躲,然后摆一个我后来才明白的合十礼。而我,当我想要母亲抱时,母亲却犹犹豫豫。每当这个时候,父亲总会抱起我,眼里流出我不喜欢看到的眼神。长大了后我知道了,那种眼神叫悲伤。而我,也不再缠着母亲让她抱了。
父亲会带着我和哥哥在寺里待一整天,听那些跟母亲穿同样衣服,同样没有头发的人念我听不懂的话。要我乖乖地坐着真是难受,实在没办法了我也只能睡觉。可是,哥哥就不一样。他能很认真地听,结束后居然能跟那个老头讲他听到的东西。老头好像很喜欢哥哥,一直对父亲和母亲嘀嘀咕咕。后来,哥哥告诉我,他也要出家了。
哥哥也要搬出家么?那谁来陪我玩?
我的哭闹依旧没挡住哥哥。我和父亲眼睁睁看着哥哥穿上了跟母亲一样的那种袍子,他跪在地上,由那个讨厌的老头一点点削去他原本卷曲的披肩红发。父亲抓着我的手抓得太紧了,我有些疼。想喊,看见父亲眼里又有那种我不喜欢的神色,不知为什么,我居然忍住了不喊疼。
哥哥陪着我在寺里的一个小院子捉迷藏。哥哥蒙着眼抓我,我闪身。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哥哥还是会陪我玩。哥哥扑到了一个人,他大声叫“捉住了!”我来不及告诉他那不是我,哥哥自己就发现了。那是他的师父——王新寺高僧佛图舌弥。哥哥见了是他脸色就很不好看,低着头听他讲什么静心禅定。那是记忆中哥哥最后一次陪我玩。
从此父亲带着我去寺里时,总看到母亲和哥哥捧着厚厚的书。看见父亲和我时,只是笑笑。没人抱我,没人陪我玩,我越来越讨厌去寺里了。只是,父亲喜欢去。那好吧,我就装作自己很喜欢去吧。从四岁起,我就知道如何装样子讨父亲欢心了。
六岁时,哥哥因为每天能背出好多难记的经文,整个王城内到处都能听到对他的赞美。母亲对父亲说不能让哥哥在这种盛名下被吹捧太过,要和哥哥去游学。我记不住名字,只知道是个很遥远的地方,要好几年才能回来。父亲带着我去送行,眼睛里又是那种我看了就难过的神情。我想父亲会希望看到我哭,于是我就哭了。可是,心底下,我很开心终于可以不用再去寺里了。
不用去寺里的父亲却好像一下子没了支撑,总是会抱着我在院子里看天看上许久。宫里带来母亲和哥哥的消息,父亲总是很激动。然后会絮絮叨叨地告诉我他们现在到那里在做什么。四年间父亲一直告诉我哥哥如何得到众人的认可,拜了高僧为师,受了多少赞誉。我的印象渐渐模糊的哥哥,好像成了大人物了。
十岁时,他们终于回来了,王舅还特意去接他们。听说,哥哥在温宿赢了一场论战,一下子,无人不识我的哥哥,街上到处有人提哥哥的名字。我应该骄傲吧?有这么优秀出名的哥哥。可是,当太多人指着我说“那就是神童鸠摩罗什的弟弟”时,我开始无端地反感。我叫弗沙提婆,记住,我不只是鸠摩罗什的弟弟,我是我,弗沙提婆。
记得迎接母亲和哥哥的典礼很盛大,我终于见到离开了四年的他们了。他们其实对我来说还不如府里的仆人熟悉,可是为了让父亲开心,我还是扑进了母亲的怀里。四年没有母亲怀抱的记忆,这次的相依却并不让我开心。母亲的怀抱,是冷的。我将头搁在母亲肩上,想着要抱到什么时候才脱身。突然对上了一双灵活的眼睛,那双眼,正骨碌碌地在我身上打转,眼里干干净净地如同龟兹的蓝天。
她的脸一看就知道跟我们不一样,身子比龟兹人娇小,整个人看上去好舒服。我在城里见过这样的黑头发黄皮肤的人,父亲说他们叫汉人,来自很远的东方,要经过无穷无尽的沙漠戈壁,行走一年时间才能到达这里。
我在打量她的同时她也在看我。她对着我笑。其实她的笑很好看,小小的嘴角上扬,露出浅浅的酒窝。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的笑有些傻,傻的纯净,跟她的眼睛一样。然后,她又偷偷努嘴,对着我做了个鬼脸。我突然觉得,她会是个好玩的人。
她真的是很好玩,跟我见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从她住进了我家,原先白天进宫跟着表哥们读书练武打架都舍不得回来,有了她在家,我就每天盼着赶紧下学回家,因为逗她玩更有意思。她的龟兹语讲得不标准,我总是学她的腔调取笑她。她生气时表情夸张,瞪眼咧嘴,全然不像宫里那些装模作样讲话都细声细气的女人。
她有个大包,里面都是新奇玩具。她用那种可以反复擦反复用的纸笔画了很多画,不过画得一点也不好看。她曾经给我画了一副,让我在凳子上坐半天不能动,可是画出来的实在太丑,一点也不像我。她还时不时往包里塞东西,好像一块破布她都能看上半天,然后塞进包里。所以我经常拿着不值钱的东西,告诉她这是王舅,我妈妈,或是我哥哥用过的,她就会两眼放光地拿纸笔跟我换。我诧异的是,那个包好像个聚宝盆,似乎能塞进所有的东西。
她教哥哥汉语,父亲让我也跟着她学。那个难念难记的汉语,父亲之前给我请过一个汉人教我,被我气走了。而她不一样,她不像那个人整天叫我背书,她在教我时更像是在玩闹。她教我什么剪刀石头布什么小蜜蜂飞到花丛中,我输了就要背一篇《论语》默一篇字贴,她输了第二天就当我一天的小兵。每次玩得最开心时哥哥总会出现,然后我们所有人就会安静下来。哥哥能跟她直接用汉语交谈,能跟她讲我听不懂的大道理。我有些不服气,我一定要好好学,以后用她的语言跟她玩。
在宫里读书时,那些王子表哥们都对我指指点点,笑的不怀好意。原来大王子和二王子看到我总是这么早就急急回去,偷偷溜到家里,看到了她,他们取笑我找了个大媳妇。
“大又怎么样?我就喜欢大一点的。像那些娇滴滴的公主们,尽知道撒娇装哭惹人烦。”
“你是把她当妈妈了吧?”四王子在我身边跳,“你妈妈出家了不要你,你就找了个妈妈当媳妇哦。”
我跟他们干了一架。他们年纪都比我大,我的额头上起了几个包。
回家后她看见了,手忙脚乱地为我包扎。我想跟她说我是个男子汉,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我其实很喜欢她的手在我脸上拂过,暖暖的。我突然想试一下她的怀抱是否也那么暖,倒进她怀里假哭。她真的太容易上当了,果真将我抱住安慰我。那个怀抱好暖和,软软的触感,连头顶传来的她的声音,也那么温暖。第一次觉得,原来拥抱是那么舒服的一件事。那一刻,真想就这样一直被她抱着,永远都不要有人来打扰,尤其是哥哥。
父亲去姑墨了,要好几天才回来。我其实很开心,按计划故意装害怕,成功地溜进了她的被子。她轻拍着我的背,在我耳边唱起了汉地的儿歌。我暗暗嗤笑,我不是小孩子了,还用这种方式哄我睡。可是,她的声音那么好听,清朗亮丽,那些儿歌如同冬日晒过太阳的被子,暖暖地包围着我。我就在这暖暖的歌声里,在她身上传来的暖暖气息里,沉沉地睡着了。临睡前我想到,以后我的媳妇也一定要有这样的暖。
从那以后我多了一项缠她的理由:要她不停变换儿歌唱给我听。她总是宠溺着我,依着我的要求一遍又一遍地唱,直到我睡着。我发现,只要我睡着了,她就会特别温柔地为我盖被子,还偷偷刮我鼻子,嘀嘀咕咕地用汉语小声抱怨。这一切都那么有意思,我便常常故意装睡。可是那天晚上还是被哥哥发现了,悻悻地走出去后我躲在墙角里,听到了她对哥哥也唱歌,而从不大笑的哥哥,居然笑出了声。不知为什么,我生气了。她为什么要唱给他听?她应该只给我一人唱歌。
而第二天,更令我生气的是,当我下学飞奔着回来,却寻不到她。仆人说哥哥带她去逛王城了。凭什么让哥哥带她去?她要逛,我不能给她带路么?哥哥抢走了母亲,连她也要跟我抢么?我气愤地拿府里的大黄狗撒气,一边盯着门看她什么时候回来。
她终于在晚饭前回来了。我本来要生气给她看,可是她拉着我玩起捉迷藏,我被她逗笑了,那股闷气一下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只有对着她,才是真正因为想笑而笑,不像因为揣测父亲的心去哭去笑那么累。
那天她看着自己腕上那个奇怪的镯子,突然大喊一声:“呀,明天是大年夜哦!”然后她说要过汉历新年,第二天就送礼物给我和哥哥。给哥哥的是串檀香木佛珠,给我的东西却很奇怪。是她自己画的一只即不像猫也不像狗的怪物,还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啥多拉A梦。她说这个怪物有个口袋,可以从里面掏出各种想要的东西。我其实不太喜欢这个怪物,她还当我是小孩子啊,送这么幼稚的东西给我。不过,好歹是她亲手画的,我就勉强接受吧。
我知道她开春了就会走,去那个要走一年才能走到的长安。真的不想让她走,我有什么办法让她不走么?
我只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她手上那个奇怪的大镯子。那个大镯子上好像有东西会动,我曾经想看,她却头一次对我那么严肃,严厉地告诫我不能碰任何大镯子上的东西。她整天戴着,连睡觉时都塞在枕头底下,只有洗澡时会脱下。那个大镯子果真有些古怪,我越发好奇了,便趁她去洗澡时偷偷溜进她的房间琢磨那个怪东西。
不知碰到哪儿了,大镯子突然发出绿光,同时响起了滴滴答答的声音。正在没主意时,她回来了。不能让她知道我想来偷这个镯子,我赶紧说:““艾晴,这东西好玩,会嘀嘀嗒嗒跳呢,送给我好不好?”
好多年后我依然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我常常想如果我没动脑筋偷那个镯子的话,结果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呢?她在那道光芒中诡异地消失不见,我到处找她,直到一个月后方才死心。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么?她真的是仙女么?我不信佛,唯一信的,就是我十岁时真的碰上了仙女。不然,凡间女子怎会有那样的灵秀,那样的不同?
我没告诉哥哥她留下话,要他去中原汉地弘扬佛法。她说哥哥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那我呢?她是仙女,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以后会怎样?不知为何,看到哥哥在她房里一步又一步拿眼搜寻就觉得烦,看到哥哥把她留下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收起来就烦,看到哥哥叮嘱府里的人将这间屋子保留下来每日打扫就烦,看到他什么事都比我先想到,更烦。
一天天长大,烦心事却更多。家里的一切让我郁闷,父亲还是经常去寺里,说是参加法会,其实还不是为了见那两个人?哥哥的声名更大,到处宣扬大乘,贬低小乘,以一场又一场的论战,用那些“空”啊“无”啊说服人改信大乘。哼,什么大乘小乘,我通通都不信。只是,为了父亲开心,我还是每天照例在家中的神坛上柱香,经常陪他去寺里看母亲和哥哥,遇到有法会时也耐着性子陪父亲听完。
十岁发生的事,虽然还能记得,但毕竟只是那么几个月时间,很快就被我抛到脑后了。只是,有时跟着王子们在外玩闹,他们说起来各种女人都试过,就差尝尝仙女是什么滋味了。每到此时,我的心总会无故地多跳几下。我见过仙女,可惜,既然是仙女,自然不会在人间久留,那群龌龊的人又怎能见到呢?而仙女到底长什么模样,努力地想,仍是模糊,只有那暖暖的怀抱和温柔的歌声会在梦里重现,让人不愿醒来。
十五六岁时就跟着那群公子哥们胡闹,什么离谱就做什么。最搞笑的是,跟着四王子他们去抢亲。那天傍晚本来就有些喝多了,在街上看到一家人迎亲。四王子居然动了念头要去偷人家的新娘,一定要拉着我躲进那家人的院子里。等天完全黑透了,四王子突然放声大叫“有贼!”。参加婚礼的人都纷纷从屋里跑出来,我按照四王子的吩咐,钻进洞房抱走了新娘。本来那个新娘吓的要死,看见我抱起她,就乖乖地不吭声了。我苦笑,难怪四王子要派我去做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天太黑,匆忙间看不清路,我掉进了带刺的灌木丛里,动弹不得。四王子来帮我,还没等拉我出来,那些人就赶到了。没料到四王子竟反了脸,大喊:“贼在这里!”我吓了一跳,一下子就蹦出来了。扔掉那个新娘,我们慌不择路地逃走。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此过去,几日后突然家里来了几个人,拉着个哭哭啼啼的小媳妇,怒气冲冲地指明要见我。原来就是那晚的新娘,不愿意嫁了,非要寻我,居然跟踪着我寻到了府里。父亲听了小媳妇的话,脸色发青,我如何解释都没用。闹腾了很久,父亲给了钱,那群人才走。那个女人后来还跟踪了几次,我看着实在烦,忍无可忍地大骂了一顿,终于将她骂走了。可是这件事却闹的众人皆知,一下子,国师的小儿子是个花花公子传遍了大街小巷。四王子只会缩头装不知道,暗地里要我扛了黑锅算了,他是王子,王舅要是知道了,他受不起责罚。
我不在乎什么名声,花花公子又怎样?只是实在鄙夷这种人,从此断了跟四王子的往来。
我十七岁的生日,居然就是哥哥受大戒之日。哥哥就算是已经誉满葱左,仍是要按律等到二十岁才能受戒,从沙弥真正到比丘。王舅对哥哥实在太宠,连个受戒都要搞成盛大的仪式,深怕西域诸国不知道他鸠摩罗什是龟兹一宝。
我晃荡在王新寺的庭院中,还没到时辰,我尽量在拖延进殿堂的时间,这种仪式向来讨厌参加。
哥哥从旁路过,看见我时停住了脚步。他今天穿着袈裟,看上去倒真是一副远离俗世的脱尘模样。只是,那腕上带着的是什么?那么多年了,什么时候见他脱下来过?
我冷哼一声,冲他喊:“都那么旧了,该换啦。”
他没回答,只是把袖口拢了拢,脸上是我一贯所见的无波:“今天是你十七岁生日。”他对我一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恍惚一下,然后用汉语对我说,“生日快乐。”
我愣住了。不是为了他居然还记得我的生日,而是那句汉语的生日快乐,一下子将我带到遥远的记忆中。那个爱傻笑的女孩,曾经教过我一首曲调简单的歌,她说,在生日时要唱这首歌。怎么唱的?搜肠刮肚中,看见大哥走进了戒堂。
哥哥早上受戒,下午还要继续给王亲贵族们讲大乘经论。我坐不住了,借着上厕所逃了出来,在供以休息的房间里发呆。那首歌,到底怎么唱?有如明明看见风筝在离我不远处飞,却怎么找不到拉住风筝的线。
门突然打开,看见溜进来的人,我吓了一跳,是王舅新纳的来自狯胡的公主。不知王舅心里如何打算,居然与西边遥远的伊塞克湖的狯胡结成联盟,这个公主就是联盟的条件之一。她长得比龟兹女人还要高大,连我在她身边,也就高了半个头而已。金发碧眼的,长的倒算还好。只是一入宫就因为性子泼辣,惹得不少妃子侧目。
她的龟兹话说的还不标准,让我想起了多年前也有个说不标准的女人。只是,她这样对着我搭讪,让我有些局促。房间里只有我们俩,我不想惹麻烦,就告辞想出去。
她突然拉住我的袖子,整个人贴了上来,我退到无路可去,身子靠上了墙壁,听她用着含糊不清的发音告诉我她早就喜欢上了我。
我大窘,脸上发烫。以前她时常对着我丢眼色,故意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我都没有理过她。我一没兴趣二没胆子,可是今天,她肯定是看准了机会来的。
她引以为傲的胸部在我手臂上蹭,白皙的脸凑近,两侧点点雀斑清晰可见,软软的肉感拂起心里一丝异样的流动。一时间,我竟然有些被迷惑住了。
她继续诉说着对我如何一见钟情,告诉我不要害怕彼此的身份,她不会说出去的。然后她说了句让我极其厌恶的话:“你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连人媳妇都抢,不会这么没胆子吧?”
又是这件事!我到处背个花花公子的名,却从来没行过花花公子该干的事。连跟着王孙公子们上妓院,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去碰那些令人厌烦的女人。我一直想要的,是个纯净如蓝天的女孩,虽然没有出现,我愿意等……
趁我分神,她凑得更近,一张涂得血红的唇要落下,我头一偏,粘在了右颊上。突然觉得恶心,用力将她推开。她站不稳,倒在了几案上,似乎撞疼了腰,脸色有些狰狞。
门口突然传来脚步声,有一群人在向这个房间走来。我惊恐起来,想去扶她,却看到她恶狠狠的眼神。她突然站起身,冲到门口,打开了房门。
门外是王舅,小舅,父亲,还有一群的王亲贵戚。那个女人扑进王舅怀里嚎啕大哭,然后指控我调戏她!
那场闹剧以我的失败告终。没人相信我的话,脸上的唇印就是证据,以往的劣行更是辅证。王舅的怒气看在父亲面子上没有当场发作出来,可是那天有太多人对着父亲摇头叹气,父亲的脸色一直苍白着。我无所谓别人包括王舅怎么看,可我最不愿看到的是父亲伤心的神色。
所以回家了以后我向父亲解释,我问他:“你信我么?”
父亲说信,可看我的眼神却依然悲凄:“弗沙提婆,如果你能像你哥哥那样一直洁身自好,又怎会除了自己父亲无人相信呢?”
我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父亲心底,始终对我有着恨铁不成钢的无奈吧?
仆人通报母亲回来了,父亲的眼里露出惊喜。我赶紧跟着父亲出去,把母亲接进厅堂。母亲脸色不太好看,开口就问今天的事。我按耐住心里的不痛快,再仔细地解释一遍。
她用责备的口吻对我说:“今天是你哥哥受大戒之日,你却闹出这等荒唐事来!”
她不说是否相信我,只想到哥哥。今天是哥哥受戒之日,她还记得今天也是我十七岁生日么?
我突然满心悲凉起来,甩手走了出去,不管父亲如何在我身后叫唤。
夜幕降临,临近秋天的风吹得人瑟瑟。一个人在大街上走,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是孤独的。那么多的朋友,也只是喝酒打架闹事时才会出现。觉得自己快要发疯了,浑身的压抑无处可泄。
“弗沙提婆!”
抬头看去,是城里和阗饭馆的老板娘,一个风骚的年轻寡妇。被我拒绝多次,却仍喜欢撩拨我。
我挂上浪荡的笑,一把将她搂住:“走,去你那里。”
我不想再坚持什么,那些虚无飘渺的追求有何意义?反正在世人眼里,我就是个不择不扣的花花公子。那么,花花公子就该有个花花公子的样。
在她房间里,我依旧有些紧张,定一定神,对着面前已近半裸的她说:“告诉我怎么做。”
她笑得妖冶,拉着我的手向她身下滑去。她身上浓烈的香熏得我恍恍忽忽。
在她引导下进入了她的身体,我由生涩到熟稔,猛烈撞击她,想要籍此将心中的压抑尽数发泄出来。起码在高潮来临的那一刻,我是快乐的。
完事后我一言不发坐起,看着眼前凌乱的一切,还有那个气喘不定的赤裸女人。其实很简单的不是?我以前为什么那么想不开,到底在坚持什么啊?有必要么?上次床而已,我又没丢掉什么。
“你好猛呢!真看不出来是第一次。”她趴上我肩头,巨大的双乳摩擦着我的背,一副娇软无力的样子。她浑身尽湿,香气里夹杂着一股无法掩盖的刺鼻味道,突然猛冲进我的鼻子。空空的胃里翻腾着,想吐。一把推开她,自管自穿上衣服,头也不回地离开这个令我生厌的地方,听到她在身后喊:“下回什么时候来?”
我不会再来了,那股浓烈的刺鼻味道,我今生都不想再闻到。在街上一直晃到更夫敲响午时。我的十七岁生日,就这样结束了。
我成了真正的浪荡公子,都记不清到底跟多少女人上过床了。凡是对我有意思的,我都可以接纳。我只有一个条件,身上不能有那股令人恶心的味道。
父亲看我的眼神越来越绝望,母亲也更嫌恶我。无所谓了,反正,你们眼里有哥哥就行……
母亲和哥哥不久搬到了四十里外的雀离大寺。离得远远的好,这样我就可以不用违心地老陪父亲去我不愿意去的地方。哥哥做了雀离大寺的主持,信誓旦旦要将整个龟兹改信大乘。无所谓,改什么都行,反正王舅宠他,所有的人敬他,他想要怎样,都有人叫好。
二十岁那年母亲决定离开去天竺,她要去证什么三果。父亲带着我去雀离大寺为她送行,我们住在哥哥在苏巴什的别院里。房间不够,我就睡在哥哥的房里。
那天夜里无聊,在哥哥的书柜里打算找本书打发时间。不经意间看到书后露出了一个暗格,好奇心大盛,拨开暗格,里面是个长方型木盒。
木盒里面是一叠画像。看到了一双活灵活现的眸子,爽朗明媚的笑,浅浅的酒窝,柔软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肩上,记忆之门突然全打开了。是她!对了,她就是长这个样子!一瞬间,她身上的暖,她清丽的歌声,全部在脑子浮现,那么清晰,那么鲜活,仿佛就是昨日发生的一般。我真该死,怎么能十年间都忘了她的长相呢?
我如饥似渴地一张张看下去,她骑在骆驼上好像要掉下的样子真的太逗了,她仰头张着大嘴,对了,这是她在唱儿歌时自编自导的舞蹈动作。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这个睡姿我也见过好几次,傻得特别可爱。突然觉得光是看着这些画,就能平复烦闷的心,阴郁一扫而空。我不禁笑出声来,心底流淌过一股暖流,好想再见到这个纯纯净净如蓝天的女孩啊。
最后几页不是她的画像,而是少年时的哥哥。猛然醒悟,这些不同姿态的她都是哥哥画的。他画了多少年?他在心里描绘过多少次才能将她如此传神地画下?他,原来一边念着佛一边偷偷地揣着个仙女在心中。他六根也是未净的呢,冷笑浮上脸,我顿时有了主意。
“还给我!”他果然来寻我了,瞅个无人的时机偷偷在我耳边说,声音里透着些急。他不是心如止水的么?居然也会急躁啊?
“什么啊?”我懒懒地明知故问,挑眉迎上他。他一怔,盯着我好一会儿,不再说话,转身离开。
“她是仙女,你想也没用。”我冲着他的背喊,“我是在帮你,心有魔障怎能伺奉好佛祖?”
他停住脚步,背有些抖动,却不回头,顿了一会儿,继续再走。看了这样的他,心突然又无端烦躁起来。
我烦的时候就去找女人,运动一场,片刻的刺激,心情就能好转。可那天不知怎么回事,我抱着将军府的三小姐,居然兴致全无。
“怎么啦?”她的手在我身上游走,向下探去,有些不置信地问,“你往日都那么猴急,今天是怎么啦?难道是为你妈妈离开难过啊?”
“谁说的!”我一翻身将她压下,收回飘去不知何处的思绪,认真对付起来。眼前的她面容逐渐模糊,一张笑得纯真的脸在我面前晃动,我突然浑身燥热,很快就有了反应。激情迸发的那一刻,忍不住喊出那个藏在心里的名字。
事毕她问我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笑着说是不知哪里听来的汉语。不顾她的挽留,匆匆穿衣走人。
我无论在外面玩得多野,一定会回家睡觉,也从不带女人回家。那晚回来,躺在床上,我拿出那些画,一张张仔仔细细地看。真的好喜欢她那双纯净的眼,我周围的女人没有一个有那样纯净的双眼。突然觉得孤独笼罩全身,我想她,第一次那么想一个女人,想她回来。
起床找出《诗经》,她说过背出《诗经》她就会回来。再把尘封已久的那张她画的怪物找出来,看到那怪猫的模样,又忍不住笑。弹一弹怪猫的胖脸,自语:“我背出《诗经》你就会回来了么?那好,我背。”
从那以后,每晚我都会到她房里背《诗经》,她的房间依旧是十年前的摆设。抛了好久的汉语,重新拾起,还真是挺累的。每每背不出了,就躺在她床上,看着她的画像,摩挲着她枕过的被,想像她的一举一动,这样就能消磨掉一整晚时间。好久没去找女人,非但不觉得寂寞,反而内心满满的,有了期待,果真让人精神振奋。
父亲看我不再浪荡,以为我收了心看上了哪家女子。问起我,我只笑笑说,我要娶的是个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女子,她现在还没出现,我在等。说这话时,突然心底拂过一丝温暖,回忆起了年少的我抱住她时的感觉。
就这样背了一年,期盼了一年。我已经全部背出了,她马上就会回来。我每天去街上走一遍,凡是汉人女子,都仔细地盯着看,生怕错过了她。只不过,又给自己惹了些麻烦。要是以前,我马上就会答应上床,可是现在,没有心思了。我的整个心,都放在了等她回来。
苏幕遮上就有预感她会回来。她喜欢凑热闹,这样的场面她不会错过吧?在人群中反反复复寻觅着,怕人人都戴着面具会让我看不到她。远远地看见一个汉人女子,在街角吃羊肉串,满嘴油乎乎的,却是毫不在乎地瞪着眼看街上的人。心里狂跳,那个自然不做作的女子,会是她么?
渐渐地走近,看到了那双期盼了一年的灵动眸子,突然想起十岁时第一次见她,也是被这双眼吸引。那么多年过去了,她依旧是画里的模样,一点都没变。凡人怎可能如此?我的仙女真的回来了……
她似乎认出了我,定定地看着,眼里居然有期盼。
“艾晴,是你么?”我的声音有些颤抖,是她,当然是她,只是我总不敢相信,这莫不是幻境?
“当然是我。”她晃着手里的羊肉串,还是记忆里的傻笑,比画中的那个她鲜活太多。
一把抱住她转圈,她身上依旧暖和。第一次由衷地感谢佛祖,我愿意皈依,只要能让她留在我身边。
带着她去吃饭,我却没胃口,她连吃饭都那么有趣。真的好喜欢看她的纯真,光这样看着就能满心喜悦。她说她刚回来,我更加喜出望外。这一次,我终于比哥哥快了。无论如何,我不会让她再跟他有过多牵扯。他还是乖乖地当他的僧人,仙女就让我来照顾罢。
带她回家,背《诗经》给她听,看她感动。那一夜,我居然睡不着。想着她就在离我不远处,心砰砰跳个不住。我怎么啦,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情窦乍开似的。活到二十一岁,这是第一次。
迷迷糊糊熬到天亮,实在忍不住了。起来到她房间,静静看着她。她侧卧着,一上一下的的呼吸吹拂着脸上一丝发缕。替她痒痒,为她理好发,突然好想吻她。为这个念头,手心居然起了汗,偷偷凑上前,她的唇近在咫尺,天然红润的颜色比任何修饰过度的女人都诱人。突然,她翻了个身,嘴里嘟哝着,我吓得跌倒在地。幸好,她没醒。不禁有些好笑,我弗沙提婆,也会想偷吻女人,还会为自己有这样的念头起了罪恶感。
这个苏幕遮是我过得最愉快的,因为有她在身边。喜欢逗她玩,喜欢看她气急。讲到男女情事,她便会脸红。那样的反应,是一个真正纯净的女子才有的。心下窃喜,她如同含苞欲放的玫瑰,希望采摘到她的是我。若是换了其它女子,不论调情了多久,最后肯定会上床。只是对她,我却没像对其它女人那样很快下手。我应该是不敢吧?她的相吸相恋相依理论,让我觉得又新奇又有些五味杂陈。原来上床简单,相恋却难。要一生一世相依到老,更是难得。我以前心中无爱,所以跟女人的关系只剩下性了。原来我渴望的一直是另一种温暖,而不是这样稍纵即逝的片刻欢愉。那我对她呢?是爱么?
我不知道是不是爱她,我只知道这个世界,唯有她可以给我想要的温暖,唯有她的笑能感染我的心情。从看到她的画那刻起,我便在等待着她来填充我寂寞的心。如果她愿意,我可以给她一生一世。只是,与她在一起越久,我便越来越厌恶以前的自己。与清澈如水的她相比,我真的太龌龊了。如果她肯原谅,我绝不会再过以前的日子。
在去苏巴什接她的路上,我就一直这么想着。我甚至考虑怎么向她求婚,不过她会不会觉得太快了?可我已经等了一年了,不想再等下去。到了哥哥的别院,她不在。向摩波旬夫妻询问,才知道原来她回来三个月了,原来她一直住在这里!
一下子懵住了。她骗我!她居然骗我!!!她跟他,是什么关系?在一起三个月了,每晚他会来看她,他们之间还会干净?他想还俗么?也不是没有可能啊,父亲不就是看见母亲后还的俗么?我以为起码这次我比他抢先了一步,可是为什么他连我唯一的温暖都要夺走?他已经拥有那么多了……
所以看见她时我的理智尽失,唯一想到的居然是拉她上床,让她变成我的女人,这样,他便无法跟我争了。哥哥的到来,更加激怒我。我当着他的面吻她,我可以这么做,他敢么?可是一吻我就知道错怪她了,她连吻都那么生涩,肯定还没跟他发生过什么,我还有时间去争她。
被她咬了舌头,我反而平静下来。对着哥哥喊:“你已经拥有一切,不要再跟我争她了。”
我可以说得更恶毒,却还是想跟他好好地陈述事实:我要她!
其实后来想想,真的很后悔当时的举动。我不知道她的手有伤,那样强迫她,只是适得其反。从回了国师府,凡是看见我有碰她的举动,她都像小兔一样惊恐地跳开。唉,是我自作自受,她本来都已经慢慢接受我对她的亲昵了。不过,父亲的病让我无暇顾及这些。希望父亲病好了能对她好好道歉。
父亲终于敌不过病痛,我一生最亲的亲人就这样带着对母亲的思念离开了人世。母亲过世我并没有太大感伤,失去父亲的疼却让我很长时间缓不过来。当我自己爱过了,才能够理解父亲那种深入骨髓的思念。我以前,真的该好好听他的话,不该做出那些让他伤心的举动。可惜他到死,都没有看见我真心的忏悔。
我向她求婚,尽管这一个多月来我已经看出她的心不在我身上。可我还是想努力,他不能给的,让我来给你。可我终究还是晚了,我争不过他,从来都争不过他。当听到她亲口承认时,我觉得自己的心空了一大块。艾晴,是你教会我什么是爱,当我终于学会爱了,你却告诉我,你从来都不曾爱我。
在家等她从苏巴什回来的两天里,我一直在思索。她要走,她爱他却仍旧要成全他所谓的宏愿。我没那么伟大,我爱她,就要尽一切将她留在我身边,时间能改变一切。
所以我偷走了她的大镯子。汉人不是有个传说么,仙女下凡在湖里洗澡,凡间小伙偷走了仙女的衣服。仙女无法回天上,就留下来与凡人成亲。我希望这个传说是真的。
果然她无法回天上了,她一直想去它乾城,她想做什么我都为她安排,只要给我时间。可是,没想到她会再度受伤,当御医跟我说她的手臂会坏死,只能截除否则性命不保时,我偷偷哭了。原来强要留下仙女是要受惩罚的,可是,这惩罚为什么不冲着我来?我愿意为她失去胳膊,我不在意,可我忍受不了她受苦……
我静默了很久,终于狠下心派人用最快的速度将他叫回来。其实她看到画时我就明白,我彻底输了。早在十年前,我就输了。既然如此,我成全你,只要你别再受苦……
她的伤却无法再等,只要她回天上,她的手臂就能好。我将镯子还给她,为她穿那身怪异的衣服,为她收拾那个能容很多东西的大包。一想到这样的分别,即是天上地下的相隔,没有她之后,我到哪里去寻找温暖?
可终究得放手,仙女从来都不属于我。我在她额上留下最后的印记,为我自己。在门口最后看她一眼,天上一日,世间十年。这次,我不会再忘记你的容颜。等你回来时,我已鹤发鸡皮,蓬头历齿,但愿你还能认出我。
关上门,我走到院子看天,那是你的归所。泪水滑过,告诉自己,我会幸福,因为我真正长大了。
大门被用力撞开,是跌跌撞撞的哥哥。面色惨白地看我一眼,就要冲进她房间。我死死架住他,她说过她走时不能看那道光。
他挣不过我,对着房门大喊她的名字,那样的撕心裂肺,那样的痛苦绝望,连我也震撼了。这一刻,我不再嫉妒,他也跟我一样,是个得不到爱的可怜人罢了。
当我们走进那人去楼空的房间时,我一阵恍惚,她到底有没有存在过呢?还是她只是我心中的一个幻像?佛说一切皆空,那她呢?
哥哥看到桌上的画像了,战栗着拿起。画像上有她的血,已成暗红色,血也掩饰不住的笑依然纯净。他跌坐在她床上,将头埋进画像里,两肩耸动。我静静退出房间,在院子里对天深吸一口气,抬脚向小舅家中走去。我要好好活下去,活着等你回来。
他在她的房里静坐了三天,我让仆人除了送吃的进去,不要打扰他。宫里和寺里来人寻他,我只推说他病了,要在家中静养。现在我是一家之主了,我有责任照顾整个家,包括他。
三日后他出来了,人瘦了一圈,两眼却仍是清澈。他们俩的眼睛尽管颜色不同,却是一样的干净无垢。我的长相不比他差,但那种唯有内心纯净的人才会拥有的清澈眼神,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有。
我以为他会就此一蹶不振,我以为这样的打击会让他失去向佛之心。没想到过一段时间去雀离寺看他,他仍然积极地推行大乘,甚至更加卖力地讲经说法。
与他单独待在休憩堂时,看着他无波的脸,轻声问:“怎么现在如此笃定了?”
他直视着我,平静地说:“不过再等十年而已,专心弘扬佛法,十年很快便过。”
“如果她十年后还不回来呢?”
“那就去中原汉地。即便不为找她,也为渡更多中原人出苦海。佛法要传扬,也不可只在龟兹一地。”
他的脸刚毅坚定,神色斐然,仿佛十年只是弹指即过。手伸出来时露出那串磨旧的佛珠,还能再戴十年么?不禁真正佩服起他来,这样虚渺的等待,我却做不到。与他相比,我甚至不算爱过一场。我只是在他们中间横伸了一脚,什么都算不上。
他突然问:“你为何跟王舅起如此大冲突?还被他逐出了禁卫军。”
该我值夜时带着弟兄私自出行,送她去它乾城。回来后我只顾她的病,一日都不曾去过王宫,王舅召过我好几次都不理。她走后我才回了王宫,将弟兄们的所有责罚扛下。
“他这是报复,谁叫我碰过他的女人。”我嗤笑,“现在父母都不在了,他也不需要留什么面子了。”
“我去跟王舅说说罢。”
“不用!”我站起来拍拍手,“我早就腻了当军人。”
“那你今后……”
“说不定我从商更有天赋呢。”
我走出雀离大寺,冬日已至,寒风逼人。看一眼阴沉沉的天,吸口冰凉的空气,你现在已经在天上了吧?你的手治好了么?你是否会偶然地想起我呢?
将羊毛袍子的大翻领竖起,钻进马车,对着车夫说:“直接去小王爷家。”
我呆坐在火车上,眼睛盯着窗外迅速倒退的风景。已是寒冬一月,树叶凋零,一片萧瑟,如同我的心情。眼前递过来一个纸杯,是热气腾腾的绿茶。我接过,道了声谢。
老板在我身边坐下,叹了口气:“别再想了。回去以后好好把书读完,七月份就正式毕业,该考虑找工作的事了。”
我“嗯”一声,手在杯子上取暖,眼睛仍盯着窗外。
回来有三个月了,我一直卧病在床。医生说幸好我回来得及时,不然手臂差点坏死。身上背着的两个NORTHFACE大包帮我挡了一下落地时的冲力,手臂没有进一步受损。动手术清理了腐烂的肉,再让新肉慢慢长出来。可是,手终归不如以前灵活了。这就是改变历史的代价么?
详细地汇报身体状况,然后做全身检查,得出我的确在四次穿越中积累的辐射超标,我已不再适合这个项目。曾经试着说服他们我可以再穿一次的,还没到小组讨论的层面就被我老板无情地毙掉。老板说我现在需要静养,每天坚持吃药,一点点将身体里的毒素排出。我还年轻,他不希望我得什么后遗症。
老板一直很内疚,听说跟研究小组的人大吵了一架,然后愤愤然退出了项目。他告诫我从此不要再想什么穿越,我们学校已经跟这个穿越项目完全脱离关系了。然后,等我恢复了差不多,他就带着我回了学校。当然我得了一笔不小的奖金,足够我完全不工作生活好几年的。可是当拿到那张存折时,我的心里只有苦涩。
学校?有多久没回过学校了?落下的课不知道还能不能补上。老板安慰我,学分和课业上他会帮我。带回来的两个大包价值无法估量,我的笔记还有很多孤本书籍,都需要我和一群专家共同努力研究。那些文物,我都上交了,只留下了几件:罗什送的艾德莱斯绸丝巾,他在我柜子里为我放进的几块手帕,还有纪念弗沙提婆的狮子佩玉。
就这样结束了我的穿越生涯?我从读上研究生开始,课没上过几次,就一直围着这个穿越项目跑。二十二岁准备试验,二十三岁成功穿越,二十四岁带着遍体鳞伤回来。两年多了,我一直在梦境中么?如果没有那条艾德莱斯绸和颈上挂的那块狮子佩玉,我都不敢相信我居然在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生活过,呼吸过,爱过……庄生梦蝶,到底我是庄生,还是蝶?
回到学校自然引起了轰动。许久未见的老师同学朋友,个个都瞪大眼睛看我。当天晚上,同学们就在卡拉OK里给我开了个PARTY,喝酒,K歌,玩骰子,闹腾到凌晨两点。凌晨两点?呵呵,费力睁着搭拉的眼皮,太久没有在十点之后睡觉了。
许久没回到现实,一下子变得有些不适应了。
原来嫦娥真的奔月了,正在绕着月球奔得欢。原来通货膨胀了,食堂里的包子价钱变了还练塑身。原来是个人就能赚得欢的股市现在套住了许多人。原来汽油涨价了,怪不得老师们都开始坐校车,甚至叫嚣着改骑宝马牌自行车。现在最流行的是看《色戒》学体位,最热门的话题是明年五一要取消。
宿舍里的女同学们个个谈起了恋爱,每天一入夜就花枝招展地跑得一个不剩。一到周末六个人的宿舍经常就只剩我一个人,其它人都是第二天一早带着暧昧的笑回来的。
朋友们都对我抱以惋惜。声称如果我没有消失那么久,现在也早就谈上了。可惜,我们班那些本来对我有点意思的男生,都等不及,名草有主了。我笑着说,不然哪有你们的份啊。
跟着姐妹们逛街买东西,她们总取笑我落伍,不知道流行的款式又变了。不是我落伍,是这世界变化太快。有时,真的好想念那个纯净的世界,没有污染,没有喧嚣,慢慢悠悠的田园生活,干干净净的天,甜得发腻的葡萄与哈密瓜,明亮净朗的人。
在街上走着,会突然回头看,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那个孤高的身影,追上前,却是一个毫不相像的人。人群中,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便会努力找寻,却总是失望地对人道歉。一个人走着,眼光搜寻着,然后突然蹲在路旁放声大哭,不管有多少人射来诧异的目光。现代人的神经已经锻炼得无比坚强,哭完了抹抹眼泪继续走,从来就不会有人上前问侯一声。
原来,孤独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你爱上那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叶子是不会飞翔的翅膀,翅膀是落在天上的叶子
天堂原来应该不是妄想,只是我早已经遗忘,当初怎麽开始飞翔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爱情原来的开始是陪伴,但我也渐渐地遗忘,当时是怎样有人陪伴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
只是心又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
夜深时听得最多的就是这首《叶子》,一遍一遍反反复复,听到没电为止。“心又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每听到此处,总是禁不住泪下。依旧能感觉出唇上温暖的吻,可我终究失去了。失去的到底是什么?只是一份爱吗?我连自己的心都彻底失去了……
寒假回家过年,妈妈看到我手臂上的疤,心疼死了,我骗她说是自己跌的。过完年照例在初十给我过二十五岁生日,吹蜡烛,吃蛋糕。我啃着甜腻腻的奶油,突然想起了罗什每年为我画的素描。他现在还在画么?不对不对,哪有什么现在?他所有的一切,对我而言,都是过去时了。
寒假回来,已经没有课上,大伙找工作忙得鸡飞狗跳。我们这种专业工作不好找,留校当老师,进考古研究所或博物馆,都不是什么赚钱的行当。有同学顶不住了,进公司当文秘,当销售的都有。“将来”的话题是大家凑到一起讲的最多的,只有我一点都没兴趣考虑它。写了几篇关于克孜尔千佛洞的论文,在学术界引起了轰动,也带来了争议。工作的事,老板有跟我提起,让我留校,一边读博,一边教书。我没立马答应,想先过一过“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的日子。
日子平淡,每天都是流水账。穷极无聊时上晋江看看穿越文,而且只看那些超极搞笑的。什么《穿X与反穿X》,《当穿X女遇见古代X人》,《当灭X爱上杨X》,《我是康X的祖奶奶》。看完了哈哈大笑,衷心祝福那些穿越在古代得到幸福的女孩,她们比我幸运得多。在这样的笑声中,我也学会如何遗忘。
四月到来时终于忍不住又背上行囊,不敢去新疆,怕自己会忍不住到库车。再去看一千六百五十年后的废墟,已经跟我当时考察的心境完全不一样了。在同一地点却相隔千年时间,相爱而不能相守,那样的折磨,我会发疯。所以我选择去西藏,一个可以净化灵魂的地方。
我由川藏南线入藏,从成都出发,经过雅安、康定,到理塘时缅怀了一下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他的那句““洁白的仙鹤啊,请把双翅借给我。不飞遥远的地方,仅到理塘转一转”使得理塘多了一份难以言喻的神韵。美丽的聂格峰和一望无际的毛垭大草原,在海拔四千米的高原上,看上去那么纯净,让人烦恼顿除。
一路过了芒康、波密、八一,路上的风景随便一拍就是一张绝好的照片,风景的多样化让人时常忘了呼吸。当看到山顶的布达拉宫远远出现时,我终于到了圣地——拉萨。
我一路上跟不同的驴友搭伴,大家某一段路同行,AA制。到了下个地方,再分手另结伴。一路认识了不少朋友,大家都是年轻人,也都有一定社会阅历,可以聊的东西很多。经常这样的旅行,就会有一对对男女凑成双。与我同屋的女生,就会有一夜不归的。只是,这种旅途中的恋情来的快去的也快,极少能回去各自的生活还继续保持。
在拉萨,跟着在青年旅馆刚认识的一群年轻人,去北京东路的“念”酒吧。大家喝了酒,劲头上来,便玩起“真心话,大冒险”。我刚开始还算玩得开心,可是,看到问“真心话”的都是性的问题,玩“大冒险”的都是KISS来KISS去,我便了无兴致了。
轮到我讲真心话时,一个年轻的北京男孩问我:“你第一次MAKE LOVE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当时感觉如何?”
我叹气,尴尬地说:“我还没有。”
一阵哄堂大笑,几个男生都用赤裸裸的眼光盯我,甚至有人以开玩笑的口吻对我说可以帮我。
我几乎是逃着出了酒吧,我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到底怎么了,我这样的年龄还没经验在他们看来简直就是怪物。现在流行的是快餐似的性,快餐似的爱,迅速吃掉,抹抹嘴,继续下一餐,来不及咀嚼。我所寻觅的,那种纯净的爱,那个连吻我都要挣扎半天问可不可以的人,到底存在么?还是在21世纪,这样的爱,已经成为稀世珍品了呢?
我不会再参加这样的泡吧喝酒了。这种狂欢,难道不是一群人的寂寞么?那我,宁愿一个人寂寞,一个人狂欢。在夜半的拉萨漫无目的地走着,头顶的夜空真正纯净,闪烁的星星似乎触手可及。城市里,能有这样美的夜空,已经不多了。曾经那个沙漠里的绿洲古国,也有同样美丽的夜空。
在大昭寺,在布达拉宫,在哲蚌寺,凡是看到庄严的法相,我都跟虔诚的藏人一起参拜,磕等身跪。听到沉沉的法螺吹起,我会浑身颤抖,感觉那一刻灵魂飘去了不知处的远方。在跪拜了上百次后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我无论逃到哪里,终究逃不开那个深入灵魂的结。
回学校后,高我一届的师兄来找我,他如今在考古研究院工作。扭扭捏捏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向我表白。而我,立刻答应了。他那一刻的脸红,让我想起那个风清云淡的身影……
我不想为自己辨白,说自己无法忍受寂寞,说自己其实心里一直念着那个人。我接受他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是现实中的人,而我,终究活在现实中……
第二部:当时,我们正年轻
1. 我又穿了!
我摸摸身下,软软的,细细的。再睁眼,圆盘大的太阳直冲眼睛,赶紧闭眼。这次的着陆点跟上次一样,又落在沙漠里了。看来我跟沙漠还真有缘,只是不知年代和地点是否也一样。我爬起来,先检查随身物品是否完好,再看一眼改良过的时间穿越表。还好,指示灯是绿的,说明一切正常,那群科学家们五个月的力气没白花。吸取上次教训,太阳能太不稳定了,所以这次他们不再用太阳能来驱动,而是改用了一种精良的锂电池。据说是比亚迪第N代产品,比那个梭泥强多了。
我回去后当然造成了非常大的轰动,意义跟杨X伟第一次游太空并且活着回来一样。我消失了五个多月,研究小组的人都不能确定我到底是穿了还是死了。我老板一阵很犯愁怎么跟我爸妈交代。直到某个下午我从天而降,挂在研究室外面的大脖子柳上,压歪了它大半的枝桠。
回二十一世纪的五个月里我忙得不得了。检查身体,写报告,还跟着老板去新疆库车呆了一个月。昔日的龟兹国都城——延城遗址在现在的库车新城和老城之间,当地人称皮朗古城。我跟一群考古学家一起测定古龟兹国的城墙遗址,王宫遗址,奇特寺,大会场遗址,在博物馆跟语言学家一起解读吐火罗文。当我在这些遗址上转悠,看着现在建在上面的民宅农田,除了一千多年前的地基还能测出来,其它的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的心情真的很难形容。对我而言,就在几个月前看到的一切,转眼已是1650年的沧桑。就在几个月前鲜活的人,瞬间便成了纸上的几个字。站在如今只是一堵不起眼的小山包上,耳边仍不时会响起那个温润的声音。
“艾晴,明日带你游龟兹去。”
“今年的大雪降了那么多日,真是上天眷顾龟兹。”
“别急,闭上眼,一会儿就好。”
每当这时,我总会恍然四顾,待确定那袭褐红色的僧衣只是我的幻觉,才慢慢平息下来。罗什,我们应该在同一空间里吧?只是,我们之间隔着的,是1650年的时间。你在那里,还好么?苦笑一下,什么好不好的,他命运如何,我怎会不清楚?
去克孜尔千佛洞考察,石窟前有一尊罗什的铜像,我呆呆地看了许久。这尊雕像表现的是他三十到四十岁之间的样貌。单腿屈膝,右手放在膝盖上。穿着露半肩的龟兹僧衣,身材纤长消瘦,眉宇间睿智豁达,风采卓然。虽然不如真正的罗什帅气,但我觉得雕塑家已经掌握了他的神韵。我没见过罗什成年后的模样,但盯着这尊雕塑,却让我浮想联翩。在铜像下合了影,写论文到夜半时,累了就看这张照片,真希望自己还能再见到他,成年后的他。
在库车的龟兹博物馆里还见过了一具女性骨骸,苏巴什遗址出土,距今一千三百年左右,头骨跟耆婆还有我见到过的龟兹王族一样,也有压扁的痕迹。其实扁头也并非不美,只是不符合我们的审美观而已。起码,耆婆在我眼里,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古埃及十八王朝的图坦卡门,也是扁头,复员出来的头像,还有他墓里陪葬品上的肖像,都表明这位扁头的十八岁法老是个帅小伙。
本来决定在库车的工作结束后我会跟研究鸠摩罗什的佛学专家碰面。虽然我只接触了他少年时代一段极短的时间,但无论如何那也是第一手资料,专家们极其迫切地想跟我详谈。可是老板接到了研究小组的电话。于是我们匆匆赶回了研究室,开始准备第二次,实际是第四次的穿越。
而这次的穿越,机器是改良了,我腾云驾雾的感觉不如前几次那么难受,但仍不能确定我会降落在哪个地点哪个年代,只能估计还是在两千年左右的时间。而这个左右,是以正负500年来计算的。所以,跨度可以从战国末年到南北朝末年。鉴于上一次的经验,我还是穿了一身宽大的汉服。这可是最大众,跨度可以最大的服饰。
而看看现在的情形,估计再次的穿越对之前的时空地点产生了共鸣,我有种强烈的感觉,我胡汉三又回来了!所以心下也不慌,先判断如何走出沙漠或者找到人。四处眺望,原来我掉在沙漠边缘,旁边便有胡杨林和矮小的红柳丛,远处的胡杨林看上去更茂密一些,我决定往那里走。
已经是阳历五月底了,沙漠正午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找水。既然这里有大片胡杨林,应该离水源地不远。所以当眼前突然出现一片开阔的湖面时,我兴奋得赶了过去。
是个面积非常大的湖,简直不敢想像会在沙漠里出现这么一大片湖水。而最重要的是:湖边有人,而且是一群人!能看到同类我当然开心,于是发足向他们奔了过去。没到跟前我突然一个急刹车,反应过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回头向后跑。没跑几步一只箭“嗉”一声钉在我脚边,我吓得停住脚,赶紧举双手过顶:“别射我,我投降!”
我被带到那群人中间,一共有二十来个,看穿着长相,一个个歪瓜劣枣凶神恶煞的,果真是群强盗。还有十来个人,蹲在地上,手脚都被绑着,战战兢兢,拿着怜悯的眼光偷看我,应该是波斯人。旁边有十几匹驮着重物的骆驼,还在没心没肝地吃草。我迅速判断这是一个商队,遭了打劫。
不过起码说明了一点,我的降落点离丝绸之路不远。唉,丝绸之路上强盗就是多啊。我从来都没有跟人动过手,这次,非得逼着我第一次用武器么?我的防辐射衣贴身口袋里有一把小型麻醉枪,老板交代非到万不得已不要拿出来用,毕竟是现代的玩意,吓到古代人倒没啥,要是因此改变历史了,那我就罪孽深重了。唉,我老板一天到晚就会念叨不要改变历史,可是他咋不想想,我穿越时空这件事本身不就是改变历史了么?
我听到盗贼们不怀好意地讲话,他们讲的是我熟悉的吐火罗语,只是带一些方言,不是龟兹口音。
我脑子里不停地转,该如何自救。我没玄奘的本事能让盗贼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所以我估计了一下敌我双方的形势,决定擒贼先擒王。(玄奘西游时遇过好几次盗贼,他运气实在太好。不是强盗自己内讧,要不就是他把强盗渡化了。具体参看钱文忠《玄奘西游记》。)
手伸进怀里摸到那把小巧的枪,幸好他们看我是个弱女子,没将我像那些波斯人一样捆住。对着坐在地毯上啃烤肉的大胡子甜甜一笑,就身子靠过去用吐火罗语娇滴滴地喊一声:“大王……”自己颤了颤,先抖掉一身鸡皮疙瘩。
他笑眯眯地对我伸出油乎乎的手,我上前一步做势要倒进他怀里,突然拔出枪对他射击。果然是加强过的麻醉针,他没啥反应就倒地了。趁他手下目瞪口呆之际,立马撂倒离我最近的五个人,口里气势汹汹地喊:“放下武器,饶你不死。”好像还不够气势,赶紧再喊:“我这可是见血封喉的毒药,不怕死的就上来试试!”
大概被我先进的现代武器吓到了,剩下十几个盗贼都呆呆地看着倒地的几个人。我其实是虚张声势,我的麻醉枪太小巧了,射程不到五米。所以当看到那些盗贼真的放下弓啊,刀啊,剑啊什么的,我偷偷吁出一口气,背后的冷汗都湿透衣服了。我迅速扑过去解那几个商人,扎得太紧,我只好拿出瑞士军刀割开绳子。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用我动手了。那剩下的盗贼看我有如此毒辣的武器,现在又有一群波斯人拿着刀在后面追着,早跑了个没影。那些波斯人用最隆重的礼节感激我,他们里面有一个懂汉语,还有一个懂吐火罗语,虽然讲的都不利索,不过两种语言混着,再加点肢体动作,也能明白个八九不离十。我拿出地图册,让他们帮我指认。我这地图可不是一般的地图,基本根据汉代上下浮动500年的地域情况编制。翻到西域那页,让他们辨认方位。因为是汉文的,他们看了老半天,终于指出我们的大致方位,是轮台附近。我细看地图,原来我落在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在极度干旱的塔克拉玛干沙漠里能有那么一大片水草,应该就是轮台的草湖水乡了。这里是古老的罗布民族居住的地方,他们在草湖捕鱼为生。可我看不到四周有村庄,估计在草湖的另一面。不过,难说那些盗贼就是罗布人。而轮台,离龟兹只有大概八十公里左右。按照骆驼的行进速度,一般是每天二十到三十公里,那么最多四天我就能到龟兹了。
龟兹,唉,一想到龟兹我就不由自主心跳加速,眼前老是晃动着那个瘦长的身影。不知道他现在几岁了。问波斯人具体年代,他们只能提供给我几个信息:
1、中原王朝还是苻坚的前秦(可波斯人说不出年号)
2、龟兹王还是白纯(波斯人只能说白纯大概四十多岁)
3、只听说过鸠摩罗什是个很有名的和尚(由于波斯人信奉祆(XIAN)教,也就是拜火教,所以对大名鼎鼎的佛教高僧鸠摩罗什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年纪么大概二三十岁左右。
4、他们已经走过了龟兹,现在往长安去。鉴于我是救命恩人,为了旅途安全,他们愿意陪我返回龟兹再重新上路。
我不是没想过去长安,估计老板在的话肯定会让我跟他们去长安,还可以顺便考察一下南北朝时期的丝绸之路。可是,心底下,有个小声音不停在怂恿我:去吧去吧,去见见他吧。成年后的鸠摩罗什,会有怎样的风采?如能亲眼见一见,我的研究又多了一份意义。再说答应过弗沙提婆一定会回去的,不能食言,是不?
我们赶紧取了水赶路,怕那伙盗贼又返回来。那几个倒在地上的,最多睡24个小时,醒来后不知道会不会想要报复。所以,大家在担惊受怕下多赶了几里路。我趁机把穿越表上的北京时间向后拨了两个小时,调成新疆时间。
在满天星斗下我们到达了宿营点,是个面积很小的土城,已经没有人住了。根据波斯人的发音,可以音译为“塔汗其”。这个土城看上去有点年头了,城墙年久失修,有部分已经坍塌,在明亮的月光下看起来很有沧桑感。周围有农田,已经走出塔克拉玛干沙漠了。
我们在靠城墙的地方扎营,波斯人很热情地为我单独搭了个帐篷。通汉语的那个人试图告诉我此地跟汉朝有关。由于沟通不是那么通畅,再辅助以手势,我总算明白了一部分。他是想告诉我这个城由汉人所建,是个像天神一样作战英勇的将军下令建的。汉人?天神?将军?
是班超建的它乾城吗?“塔汗其”与“它乾”发音接近,可能是波斯人发音不准。
我心头狂跳起来。龟兹它乾城,是班超任西域都护府时府治所在地,其具体位置至今仍是个谜。
如果是这里的话,那么,又一个历史谜团解开了。
公元73年,班超随奉车都尉窦固攻北匈奴,做的是文职工作,带领三十六人的使节团到鄯善,却拉开了他在西域戎马一生的序幕。
公元81年,班超率西域南道诸邦军队两万五千人攻莎车(今新疆莎车),龟兹王调兵五万前来援助,却中了班超之计,溃败而逃。莎车归汉,丝绸之路南道遂通。
公元90年,月氏国(今印度、巴基斯坦、阿富汗一带)以七万军队攻疏勒(今新疆喀什),班超针对其千里劳师的弱点,坚壁不战。月氏军粮草将尽,遣使往龟兹求援,被班超设伏截杀。月氏投降,班超允其率军返国,月氏复与汉朝修好。
公元91年,龟兹归汉,班超被正式授予西域都护衔,进驻龟兹。撤换了由匈奴所立的龟兹王尤利多,扶持曾经为汉朝侍子(西域各国送到汉朝的人质,一般都是王子)的白霸为龟兹王,从此开始了白氏家族在龟兹八百余年的统治,直到回鹘人称汗。
公元94年,班超发龟兹、鄯善等八国兵7万人,征讨叛服无常的焉耆,收捕焉耆王,在被害的前任西域都护陈睦故城斩首,立曾为汉朝侍子的元孟为焉耆王,于是西域五十余国皆俯首。班超全部肃清匈奴势力后,将西域都护府迁到了它乾城。至此,丝绸之路北道畅通。
公元122年,龟兹王白英在归顺与对抗上摇摆不定,班超之子班勇劝服龟兹,白英乃率姑墨,温宿降班勇。从此,直至东汉末年,龟兹王朝一直听命于东汉政府。
我盯着月光下有点残破的城墙,沧桑的剪影无言述说着两百五十年前的那对英勇的父子如何叱诧风云。也就两百五十年时间,这昔日的西域都护府,已经荒凉,无人居住。到21世纪,连这些城墙,都无迹可寻了。黑夜中听着波斯人对火堆膜拜,口中喃喃,听不懂的祆教经文在旷野里笼起一层神秘,我有些悲凉起来。
而我现在所处的五胡十六国时期,中原又是大乱,乱烘烘你方唱罢我登场,无人顾及到西域。所以,龟兹早已不听中原王室的号令,与中亚的狯胡勾结,妄图称霸西域,惹得其它西域诸国不满。苻坚以统一为大任,更得到鄯善王和车师前部王做向导,令吕光西征。白纯借狯胡军,加起来七十万人却抵不过吕光的十万人,白纯逃得不知去处,白纯之弟白震立为龟兹王,龟兹极其短暂地并入前秦版图。罗什的命运,从此改变……
不知为何,一想到此,我的心居然隐隐有些痛……
2. 再见故人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出发了。天知道我有多想留在这个21世纪早已经消失了的它乾城考察,可是,思考再三,我还是跟着波斯人走了。不说波斯人其实是为了我走回头路,我怎么能多耽误他们的时间。就算是为了自身安全,我也得走,谁知道会不会再遇上盗贼。唉,还是先到龟兹,以后再来吧。反正这里离龟兹不远了。所以我一大早先在城里转了一圈,做了最简单的勘测,还在地图上标明位置,以后找起来方便。
离开时我依依不舍地看着它乾城在眼中逐渐消失,而沿路让我惊叹的地方还有不少。我发现了一处汉代的关隘遗址,有烽燧残留。乘着中午休息,我匆匆勘测了一下,找到不少砂灰陶残片,汉代钱币。根据地理位置,应是汉代的乌垒关。日后大唐会在此遗址附近重筑烽火台和戍堡,周围将有军垦屯田,规模更大,建筑物到21世纪也有存留。
就这样一路简易考察,三天后我们到达了龟兹。
看到了熟悉的城墙,我的心跳快了好多,居然有点“近乡情更怯”的感觉。不知道他在龟兹么?他现在多大了?他还记得我么?
我们进东城门,结果要验文牒,我傻眼了。正在想要不要亮出我跟国师府的关系时,看到那个会说吐火罗语的波斯人塞了一袋东西给守门人,于是大手一挥我就进去了。
是我熟悉的龟兹王城-延城么?大街小巷都有扫洒过,人们穿着盛装朝西面涌,脸上皆是兴高采烈的神色。我看看波斯人,他们对我耸耸肩。我只好逮着一个路人问这是在干什么。路人见我着汉装,告诉我这是行像节,等一会有宝车从西门载着佛像进城,巡行城市街衢,以示法相。
行像节?法显和玄奘都记载过的印度及西域诸国最热闹的佛教节日?
那个人看我有些发呆,以为我一个汉人不知道这个节日,便很热心地向我解释,自从佛陀涅槃后,信佛之人恨不得亲睹佛陀。所以大家想到在佛陀生日之时让佛像巡城,看到佛像之人如同见到佛陀本人,此刻许愿,比任何时候都灵验。呵呵,我也知道这个“行像节”的起源。不过在中原地区,行像节并没有流传,所以我来得真是时候,怎能错过这亲眼观看的机会?我跟波斯人道辞,他们带着这么多货物,肯定无法跟我一起行走。他们的头头想给我些钱,被我拒绝了。然后他拿出一串晶莹通透的玛瑙臂珠,定要塞进我手里,我只好收了。
跟波斯人分手后,我随着涌动的人群,向西门走去。西门上临时搭了看台,装饰着大片大片的红色黄色帏幕,环饰着鲜花,上面坐着衣裙鲜亮的男男女女,虽然看不清,也能肯定是龟兹王室和贵族。我被人挤着出了西门的边门,被迫往城门外走了几十步,终于找到一小片能立足的地方,踮脚往里看。红色的地毯铺了有百来米,直到西门的大门口。这时人头突然涌动,我赶紧跟着众人的眼光向城门外踮脚探头,只见两辆一模一样的巨型四轮车,足有四五米高,装饰得像个富丽堂皇的殿堂,垂着黄色的幡盖。我曾在西门外大会场上见过的佛陀像立在车中,旁边还有两尊小一些的菩萨像。佛像都是金银塑身,身上穿着复杂的黄色衣裙,戴着珠宝首饰。
车子缓缓向西门驶来,到地毯处停住。这时只见穿着盛装新衣的龟兹王白纯从看台上走下,脱掉王冠,赤足捧一柱香高举过头顶,走向佛像。他看上去老了不少,体态又臃肿了许多。突然,我入定了,那个伴在白纯后面身姿挺拔的人,那个着金丝袈裟气度非凡的人,是他!真的是他!
如同电影里演绎的一般,一切皆成虚影,喧闹的声音突然黯哑,只有他那么清晰地定格在整张画面上。
他长大了,看上去有二十多岁了吧。如希腊雕塑般高挺的鼻梁,大而明亮的眼睛,长长浓浓的眉毛。浅灰色眼珠流转时,仿佛能勘透世间一切。他紧抿着薄薄的嘴唇,鲜明的唇形让人心醉。他现在个子好高,肯定超过了一米八五。身板比十三岁时结实了很多,虽然还是瘦,却身材匀称。狭长的脸型,削尖的下颚,幽雅如天鹅的颈项,无一不线条优美。那浑身上下散发出的脱俗的气质,立于人群,能让四周的俗世浊物,相形见惭。罗什,罗什,你怎么能变得如此俊逸如此优秀,看过这样的你,我回到21世纪还能对哪个男人侧目?
白纯向佛像下跪,旁边侍从端来盛花的盆子,他将香插在佛像前的香案上,然后将鲜花撒向佛像。人群爆发出欢呼声,留在门楼上的王后带着众贵族亲女向下撒着各色花瓣。这时城楼上鼓乐齐鸣,车子开始启动,缓缓沿着红地毯向城里驶去。白纯一干人在前面领路,他也跟着走。我急了,扯开嗓子大喊:“罗什,罗什,是我,我在这里!我回来了!”
人群一起向城门涌去,我被推推耸耸着,根本用不了自己动脚。他猛然回头,似乎在朝我这边看。我刚想叫,被后面的人一挤,跌倒在地。等我手忙脚乱爬起来时,他已经走远了。盯着消失在城门里的瘦长身影,我禁不住苦笑。他应该听不见我的叫声的,那么嘈杂那么混乱,他怎能听见?这时才感到手心和手肘火辣辣地痛,磨破一层皮了。唉,夏天的薄衣裳真是不好……
我跟着大车在城里兜,到达诸如寺庙,宫殿时大车就会停下。然后有年轻男女身穿漂亮的丝绸,手托木盘旋转起舞。他们身上的襟带随风飘起,在乐曲高潮时向行人和佛像撒出木盘里的花瓣,引得人们鼓掌叫好。还有姿态妖娆的少女穿着轻柔的薄纱,两手捧金碗,赤足蹦跳着,轻盈而欢快,不时勾起左脚,双手反举高过头顶。这个舞姿,在敦煌和克孜尔壁画里都有表现。
向一旁的老者打听这些是什么舞蹈,老者告诉我是盘舞和碗舞。盘舞需用盘盛黄、白、赤色的天雨之花,向佛和行人播撒,象征颂扬和礼赞佛陀。而碗舞则取材于佛陀六年苦修,吃住行都以极端的苦来克制自己,可是饿得快死了,仍然无法得道。最后在菩提树下终于悟道,创建佛教。佛陀悟道后便到河里清洗多年未洗的身,然后接受了一位妙龄少女一碗乳糜的布施。这个碗舞便是表演少女向佛陀布施乳糜的故事。
舞蹈和音乐都很让人振奋,尤其对我这个来自21世纪的。可是我的心里好像老堵着个什么,眼光透过舞者,透过佛像,透过人群,始终在寻觅着那个不染俗世的削瘦身影……
而每次,似乎看到他了,眼前人头晃动,再定睛看去,又无影无踪。我的幻觉么?想想“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栅处”。吸口气,蓦然回首,没有。搓搓眼,再环顾,依旧不见。
天渐渐暗下,大街上的人还在载歌载舞中,我却不能不考虑住宿问题。离开喧闹的人群,走了几家客栈,都是客满。也是意料之中,咱的五一十一,旅游城市不也是人满为患么?想想是否要去国师府,只是怕自己的模样吓到他们。我当然长得不凶神恶煞,还算对得起观众。在我们历史系研究生班里也算是班花,当然,我们班是男生居多。但是,如果你看到一个过了有近十年或者十几年(我现在还能不确定到底这里的时间过了多久)的人模样没有一点改变,你会是啥反应?
正在踌躇间碰到救星了,是那群波斯人。他们带我到波斯人专营的祆教礼拜堂,后面有专供住宿的地方,为往来的波斯人提供方便,类似于我们的陕西会馆,温州商会。我就在那里度过了回龟兹的第一晚。
3. 无论如何,你回来就好
第二天那群波斯人就出发去长安了,我不是波斯人也不是祆教徒,自然不能再在祆教礼拜堂混吃混住了。我打算先逛逛,顺便找一下住处。
大街上人依旧比肩接踵,又在往西门涌。我似乎听到他们嘴里嚷嚷着“Kumarajiva”。抓住一个中年人问,他说今天在西门外大会场有盛大的讲经会,是由远近闻名的Kumarajiva法师主讲,机会难得,赶紧去抢个好位子。
后面的话可有可无地飘进耳里,我无意识地嗯了一下,腿飘飘然地就跟着中年阿叔走了。
又来到这个“五年一大会”的大会场。昨天巡行的那两尊四五米高的佛像现在应该在城中某个庙里。会场里人声鼎沸,大家都是席地而坐。高高的会台上有个金灿灿的狮子座,上铺金线织就的锦褥,在艳阳下耀眼地闪着金光。我还是来晚了,只能坐在很后面。发现人群中女性比例高于男性,且个个脸色泛红,仰头不停朝前面的会台张望。唉,帅哥到哪都招人呐,哪怕是个和尚。今天如果换个干瘦的老和尚,是否还有这么多女观众?想起跟他讲解过孔子的“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不由莞尔。老夫子诚不我欺也。
人群一阵骚动,女人们更是伸长脖子。我也迫不及待地向会台望去。有人上台了,却不是他,而是龟兹王白纯,领着一群贵族,排成一圈。然后,他出来了,仍是金线缝就的袈裟,神态淡定地走向台中间的金狮子座。白纯在金狮子座前跪了下来,两手捧出托举的动作。罗什一脚虚踩在白纯手上,另一脚踏在白纯肩上,坐上了金狮子座。人群都呆了,这么高规格的礼遇,别说我,连龟兹民众也是第一次见吧?他的传记里有写:“龟兹王為造金师子座。以大秦锦褥铺之。令什升而说法。”今天看了,才知不假。
白纯等罗什坐定了,才带着众贵族盘坐在金师子座下首的地毯上。罗什开口了,用的是吐火罗语,我想是因为对着大众宣讲,梵文普及率不高。他的声音跟十三岁时相比,去掉了稚气,添了更多成熟,温润悦耳地熨着听众每一根神经。他先有几句开场白,简短而恭谦,让所有人听着都很舒服。他的演讲技巧又长进了,想必这些年他说了不少次法。
然后进入正题,开始说法。他讲到佛陀住在舍卫国的祗树给孤独园中,有大比丘一千二百五十人。有一天,将到正午,佛陀和往常一样,披上袈裟,手持饭钵,进入舍卫王城乞食。不分贫富贵贱,依次沿门托钵。回到园中,吃完了饭,收拾衣钵,洗足后照常静坐。这时,长老须菩提,在众徒弟中,从座位上站起来,裸着右肩,以右膝跪在地上,双手合掌,开始向佛陀问教。
然后我就晕菜了。他前面讲的都是故事性的,以我能会话的吐火罗语水平,加上回现代后特意看过很多有关他的资料包括佛学知识,连猜带蒙,我还能听出个道道来。可是,接下来都是艰深的佛法,虽然他的语速不快,每个字都很清晰,却绝大多数都是我不知道的吐火罗单词,还是一头雾水啊。想起在温宿时第一次听他讲经,记忆如同昨日般鲜明。其实,所有与他的记忆都是鲜明的,毕竟对我而言,只是不到一年前发生的事而已。
他一摆衣袖,露出左手上缠绕的一串佛珠来。是我的错觉么?为什么我有个直觉那串佛珠就是我在离开前送给他的新年礼物?我定定地看着金狮子座上的他,距离虽远,却依旧能看到他的淡定从容,不由叹口气。
罗什,这两天我总是围着你转,却总是走不到你身边。我也只能像那些眼里闪红心的女人一样,远远地望着你么?讲经啊,这次我不再逃了,你能看见我么?
这场讲经历时两小时,他没有讲稿,连个咯楞都不打一下。在温宿时他讲了七七四十九天,虽然我只看了半天,但确定他也是没有讲稿的。早就知道他聪明绝顶过目不忘,还是忍不住大大地佩服了一下。我非常痛苦地根据我能理解的20%得出结论:他是在宣传大乘“空”的义理,而他所讲的经文,就是日后他著名的译作之一:《金刚般若波罗密经》,俗称《金刚经》。
我背不出整本《金刚经》,但是回到21世纪,我刻意读过这本对罗什至关重要的经文。全段经文并不长,不超过五千个字,是以佛陀解空第一的大弟子须菩提与佛陀的一问一答来阐述。“空”理是最难用语言文字表达出来的,所以《金刚经》里有很多佛理深奥的句子,是为“无可说之说,不能言之言”。这部经书有六个版本,罗什和玄奘都翻译过,佛教界把罗什所译的称为旧译,而把玄奘翻译的称为新译。可是,玄奘严格遵守原文的新译被人们遗忘了,而罗什偏重意译的旧译却流传了一千六百五十年。
罗什译作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这么简雅优美带着堪破一切的淡然智慧,就出自罗什所译的《金刚经》,称为“六如偈”。看过这样的译文,才能明白为什么罗什的译本能历经千年岁月至今仍流传最广。
看他当众宣讲“空”理,他果真从小乘改宗到大乘了,并且不惜跟龟兹的传统小乘势力斗争,积极弘扬大乘。的确在他十几年的努力之下,龟兹几乎全体改信了大乘。可是,他不会知道,等他离开龟兹并从此不再回,他在龟兹建立起来的大乘优势便迅速衰落,小乘又重新兴盛,直到龟兹回鹘化,全体强制改信伊斯兰教为止。大乘佛教在龟兹,只因他一人而盛,真如昙花。
结束后我没有马上离开,踱步到会场西北方向。那条不太宽的河此刻流水正急,河面上居然出现了一座木桥。河对岸的“奇特”寺依旧宏伟,屋顶上金光闪闪,看来有过大修。想起我抖抖地从冰面上过,罗什的手温暖中带着些濡湿,不由笑了。我可是第一次雪盲呢,还好是轻度的。闭上眼,回想那时心里的恐慌。
“罗什,我怎么看不见你了?”
“别急,闭上眼,一会儿就好。是我不好。应该提醒你莫要盯着雪看太久的。”
“罗什,我不会瞎了吧?”
“不会。”
“我要真瞎了怎么办?”
“不会。”
“你回来了?”
嗯?最后一句好像不是从我脑中记忆库里出来的吧?猛地睁开眼,迅速转头。定住,眼睛睁大,睁大,再睁大,大到整个视线里只剩下他的风轻云淡……
“十年不见,怎么还是那样傻傻的表情?”
嗯,他说过“你若没有那些看上去傻傻的表情,便能更聪明”。原来那些对我而言鲜活的记忆,在他,已经是十年之久。鼻子有点酸酸,感冒了。
“怎么了?不认识我了?”右臂向我伸出,刚要碰上肩,却又打个转,缩了回去。原本盯着我的眼,闪了几下,略偏偏头,沉下眼帘。瞬间却又再次伸手,抓过我的右手:“手怎么了?”
顺着他的眼光看到我的右手心,昨天倒地时撑了一下,被小石子划破了。肘部也磨破一层皮,不过藏在衣服里,外面看不出来受伤。直到昨晚上住进波斯人的礼拜堂,才简单处理了一下。现在,有点肿。没有消炎药的古代,破伤风也能要人命。实在不行,我就只能回21世纪去……
正想着,觉得自己被拉着往会场方向走。
“去哪?”他的掌心依旧温暖带些濡湿。
“看医官。”他向远处的会台望。会场上已经没什么人了,稀稀落落的几个和尚在打扫。“王已经回去了。跟我去王宫。”
“你……”有些迟疑,“不问我为什么没有变化?”唉,他不问我心里不安,可他要是问了,我又该怎么掰呢?
十年时间,他已长成如此俊逸的青年,而我,什么变化都没有。然后,我意识到,我们现在都是二十四岁了。与我同年的他,正拉着我的手,小心不碰到伤口。他是个和尚,会场里还有人……
感觉到我停步,他回头,看见我正盯着他牵着我的手。突然意识到什么,他急急放手,脸上浮出我熟悉的红晕。他低垂着眼,轻声说:“弗沙提婆说你是仙女……”他又抬眼看我,浅灰的眼波流动,纯净清亮。
“无论如何,你回来就好……”
一股莫名的酸直冲鼻子,我肯定感冒了。
我们没去王宫找医官,我怕看到熟人。罗什没有拿我当怪物,保不定别人要把我放火上烤,我还是低调点好。我没跟他讲明我的顾虑,可是看到我犹豫他就明白了。
我背着NORTHFACE的背包,坐上罗什专属的马车,由他带我去晚上住的地方。他的马车外观看上去并不奢华,里面却很舒服,铺着上好的地毯,马也是大宛良马。做为和尚,他应该没有什么私产,但他其实一生都是衣食无忧,供给精良,侍者相随。在罽宾(罽音JI,现克什米尔白沙瓦,也叫犍陀罗)时,可能连十岁都不到的他便受到特殊的待遇:“日給鹅腊一双,粳米面各三斗,酥六升,此外国之上供也。所住寺僧乃差大僧五人,沙弥十人,营视扫洒,有若弟子。其見尊崇如此。”电视剧里的小沙弥,最多的镜头就是拿把大扫帚扫地。他恐怕,这辈子都没干过这些贫苦小孩出家必须干的活吧……
马车的晃动将我的神思拉回,定睛看对面的罗什,他的脸不知什么时候又开始飘红晕。
我哼哼两声,眼睛盯着他左腕上的佛珠,已经磨得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了,好几颗珠子有缺口。“都旧了,还戴着啊。”
他偏过头,左手朝袈裟里缩了缩。“嗯,一直用。没想过要换……”
我从背包里拿出波斯人给我的玛瑙臂珠:“戴这个吧。”
他看着我手上的珠子,有些发怔。那串玛瑙每一颗都很均匀,红得晶莹通透,一看就是上好货色。顿了一会儿,伸手拿了过去,却不戴,小心放入怀里。
他看向我的眼神蒙了一层烟,看不真切。我想,这车真的太颠了……
4. 我们去雀离大寺
马车驶了很久,我揭开帘子看,是在向北走。路上经过一片片农田,离王城越来越远了。心下疑惑,有那么远,建在乡下的客栈么?
“我们去雀离大寺。”看出我的疑惑,他微微一笑,“我现在主持雀离大寺。只是路程有些远,离王城有四十里地。”
雀离大寺?玄奘曾经讲经的照怙厘大寺?我在库车做过好几天考察的苏巴什故城?对了,他是在那里做过主持,只是没有文献记载是哪一年,我没料到居然是在他那么年轻时。
“能赶到那里吃晚饭的。”许是又看到我神游四方,露出他所谓的傻样,他的笑意更浓。
想辨白几句,对上他那如魅的笑,居然忘记要讲什么,只顾白痴地看他的笑容。十三岁时他的笑已经很让人犯迷糊了,二十四岁时更加魅力四射。我不由将手遮住眼睛,挡住那让我莫明悸动的射线。
“你的手有伤,莫碰到。”
唉,罗什,你知不知道你这个样子在我们21世纪叫放电。我放下手,强迫自己无视他的电力,转移话题:“弗沙提婆现在好么?”
提起自己的弟弟,他温润地微笑:“他在禁卫军里任队长,王舅颇器重他。”呵呵,我知道他从小就喜武不喜文,喜欢打打杀杀的游戏,让他读书每次都得扮小兵扮强盗陪他闹腾半天。想起这小家伙,就不由自主好笑。现在的他,也已经是二十一岁的大小伙了,不知道他还记不记得我。毕竟,我跟他只相处了三个月。
“对了,他成亲了么?”
“未曾。他每日戏弄花丛,也不曾见对哪家女子上心。父亲催促,便说定要娶个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女子。”呵呵,条件还挺高的。谁叫人小伙要家世有家世,要样貌有样貌。
“我想见他一面。只是不知道我现在的样子,会不会吓到他。”
他笑,好像想起什么:“不会的,他一直相信你是仙女,一直相信你会回来。”
“那你能帮我安排一下么?”那个小P孩,不知现在我还能不能认出他的模样来。
见他点头,我心情特好:“已经见过你了,再见过他,我就可以离开了。”这次穿越,本来就不包括龟兹。来,只为看看他。然后揪个机会跟弗沙提婆见个面,接下来就去班超的它乾城考察,最后去长安。我得时刻提醒自己,我是来工作的。我在这里只能呆不到一年的时间。时间穿越表改了锂电池,性能更稳定了,但是却有寿命限制。为了保证回去时能提供足够的动力,我必须在一年之内回去。否则,我就得永远呆这里了。
他眼里飘过一丝诧异:“要回汉地?还是回……天上?”
天上?我呆。“你还真相信这个啊?”
“不然,为何你一汉人女子单身出现在沙漠之中?为何你从未去过罽宾却知道如何建筑石窟寺?为何你知道和阗麻射寺的来历?为何你的见识比其他女子都来得深刻?为何你会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为何你再次回来时,容貌十年未变?”
这一堆的“为何”把我问得哑口无言。早知道他口才了得,我岂能辨得过他?再问下去,我肯定要招供了。
看我束手无策的狼狈样,他浅浅一笑,眼波清澈:“其实十年前罗什就有疑问了。你突然消失,又在十年后毫无变化地回来,罗什更坚定地相信,你是尊佛祖之意来的。”
我我我掰不下去了,那眼神看得我浑身不自在。赶紧打住,换个话题。“你父亲现在如何?”
他眼神突然黯淡下来:“身体一直不好,许是思念我母亲。”
我记得耆婆后来自己离开了龟兹,去了印度。文献中并无她何时离去的记载,现在看来,她已经去了。
我沉默,那个学者般儒雅,“聪明有懿节”的鸠摩罗炎,一直是爱着耆婆的吧?在印度(不知道他是哪个国家的,古代印度由一个个小国组成)他本来可以继承相位,却辞避出家,游学到龟兹。有记载称他娶耆婆是因为耆婆看上他,甚至强迫他娶她。但我认为,心如磐石的鸠摩罗炎,如果没有对耆婆动情,应该不会答应做龟兹国师,从此在龟兹定居下来。毕竟,他在印度可是能得相位的。没有倾心的女子,没有两个聪慧的儿子,他何苦留在异国他乡呢?所以,耆婆要出家时他坚决不允许,直到耆婆绝食六日,才忍痛答应。看着妻子出家,从此家不再是妻子的家,他应该是痛的吧?他自己也是个佛教徒,应该为有人愿意终身侍佛而开心,可是,为何临到他自己爱的人,就如此不舍呢?
我掀开帘子朝外看,马车走得很快,但因为车子性能好,这种程度的颠簸也能接受。一块块田地掠过,远处能看见映在湛蓝天空下的天山。转头,看见眼睛一直落在我身上的罗什,想到鸠摩罗炎不愿耆婆出家,却同意让七岁的儿子出家,恐怕不光是为了满足幼儿对母亲的眷恋,也是为了让儿子伴在母亲身边,替他照拂他所爱的人吧。
我在这样的沉思中,伴着马车的颠簸,眼皮越来越沉,这几天赶路真的挺累的。听到耳边一个暖暖的声音轻轻拂过:“艾晴,要睡便好好躺着。”我依言倒下,昏昏沉沉中不知枕到了什么,很软,一点也不磕,然后一头睡死了。
被他叫醒时发现天已经昏黄,我们来到了规模如同城市一般的建筑群中。被他叫醒时看到他脸又有些红,估计是我的睡像不雅让他不好意思了。我本来还有点尴尬,下了马车看到眼前的建筑群时马上忘了尴尬是何物了。
我眼前的,就是龟兹历史上最有名的寺庙——雀离大寺,始建于魏晋时期,是西域境内遗留下的最大的佛寺。玄奘在《大唐西域记》中的翻译是照怙厘大寺,玄奘取经经过龟兹时,是这座寺院的最盛期,佛寺的建筑蔓延到铜厂河东西两岸的斜坡和高山上。他曾经在此讲经60多天,留下的记载是21世纪研究这座寺庙的珍贵资料。大寺往北有一个维吾尔族村子,据说就是“女儿国”旧址,是西游记里“女儿国”的原型。到底是不是,没人知道了。北面的山上还保存有几座残留的禅窟,留有龟兹文字和佛教壁画,据说佛像是后来被伊斯兰教众砸毁的,因为他们痛恨有形体的偶像崇拜。
雀离大寺以铜厂河自然分出东西寺区。现在的库车,称其为苏巴什故城,是库车除了克孜尔千佛洞外最重要的龟兹遗址。我在库车考察时,去照怙厘大寺只能说“苏巴什故城”,讲“照怙厘大寺”估计没点历史底子的都不知道是什么。而实际上,苏巴什故城是指河西寺庙南头的一座小城,是为了这座超大的寺庙所建的附属城,供来此礼佛的人食宿。就在城内,也以塔寺为主,大大小小的塔看得人眼乱。
我们现在就在苏巴什故城内。他领着我,走到了城里一座僻静的小院子。打开门的是个老者,我看着觉得眼熟,老者也盯了我半天。然后我想起来了,是国师府的老管家,叫摩波旬,是鸠摩罗炎从印度带来的侍者。当老者终于记起我是谁了,不出我意料地伸手指着我啊啊了半天。罗什用梵语跟他讲话,他慢慢平静下来,但还是满腹疑惑地带着我进屋。
有一个小小的院子,正中是个不大的三开间,两旁有两开间厢房。跟大多数龟兹的家宅一样,搭了葡萄架子,满院的鲜花。正是葡萄成熟时节,空气中一股清淡的香甜。屋里装饰简单,床,柜,桌,椅,没有一丝多余的物品。却是一尘不染,看上去非常清爽。唯独两面靠墙的书柜,摆满整墙的书。粗粗一看,汉文梵文吐火罗文都有,有些书有点眼熟。
“这里是我读书的居所。”见我扫视那两柜子书,说道:“弗沙提婆没有兴趣,父亲便将家中藏书都给了我。”
“你住这里么?”
“我自有寺中可住。这里,不过是用来清净读书之处。”他脸上风清云淡,眼睛却没看我:“你放心住这里,摩波旬夫妻会照顾你的起居。”
他出去了一会,我在房里收拾东西。等他进来,看到他拿着瓶药酒和干净的棉花,细纱布。我想自己包扎,药酒碰上破口处,疼得我呲牙咧嘴。默默在一旁看着的他,怪我太毛手毛脚,拉过我的手掌,轻轻用棉花沾着药酒擦拭。手上的伤其实不重,倒是肘部磨得比较厉害。我把袖子卷上,将红肿的伤口伸到他面前。
他看见我露出一段手臂时愣了一下。没有给我包扎,只是用复杂的目光在我手臂上游走。我突然意识到如今眼前的不再是那个身板单薄稚气未脱的少年,如今的他,可是与我同龄的成熟男子。我这样在古代人面前露出大截胳膊,实在不太合适。我放下衣袖,告诉他我自己来就可以了。
他不发一言,突然一把抓过我的手臂,撩开袖子,拿起药酒擦拭。他的动作其实不太温柔,可他那严肃的神情,让我忘了喊疼,只顾细细凝视他。
昏黄的油灯下,他狭长的侧脸被光线剪出淡淡的一圈晕,长长的睫毛微微自然上翘,高挺的鼻子和紧抿的嘴,帅气地让人无法呼吸。跟他的距离这么近,他身上传来淡淡的檀香味,熏得人犯迷糊,只想再靠近一点点。我突然觉得,我得早点走了。不然,我会犯错误的。而这样的错,别说老板肯定得劈死我,连我自己,都不会原谅我自己。
摩波旬的妻子端着吃的进来了。把那暧昧的空气冲淡了许多。看见我时还是禁不住细细打量,我不知道罗什是用什么理由让他们相信我的再现,只好对她扯个很没形象的笑。后来问了罗什,他告诉我我是艾晴她侄女。我笑死了。这个说法,还真……不过,和尚不是不能打妄语么?刚想取笑他,又忍住不说了。不然,我还能想到什么更好的解释么?
“对了,我上次离开时有个背包没带走。你可还留着?”我有那么多现代物品拉这里了,包括我的素描本和考察笔记。那可是老板念叨的白色垃圾,不拿走,后世发现的话……想像一下,一个头发花白的考古学家在仔细研究已经烂成一团的包裹,然后困惑地发现上面一小块地方有着几个字母——“NORTHFACE”……寒啊……
正在YY,看到他点头,神色有些不自然。奇怪,难不成他看上了我那背包?那可是NORTHFACE,世界有名的旅游用品品牌,要不是经费都由研究小组出,我一穷学生可买不起那么死贵的背包。不过,他再怎么喜欢我也不能送给他。
“过几日给你带来。”
我点头,再喝了口羊肉汤:“对了,我想参观雀离大寺,可以么?”
他看着我吃东西,淡淡点头:“明日带你去。”
晚上睡在矮榻上,古代当然没有席梦思,不过我也已经习惯了睡硬板床。他说他不住这里恐怕是为了让我安心。我相信他其实是住这里的,因为一股淡淡的檀香味,从被子,从枕头,从席子,从这屋里的四面八方向我袭来,我在这股香味中沉沉地睡着了。
5. 玄奘讲经的照怙厘大寺
早上被“吱呀”一声弄醒了。我费力地睁着朦胧睡眼,看到一个高瘦的剪影,站在一室阳光中。
“罗什,怎么这么早……”
“对对不起!”背光,看不见他的表情,只是听声音有些狼狈。他急急退出,门又“吱呀”一声关上了。
我看看时间穿越表,才七点半。我忘了,他每天都是四点多钟就起来的,五点到六点做早课,然后吃早饭。现在的时间,对他来说已经不早了。还是困,再小小懒了一会床,不情不愿地起来。
九点左右跟着罗什出门。小小的苏巴什城里已经很热闹了,僧人,居士,商人,挤满本来就不大的街。我不愿给他带来麻烦,坚持跟他拉出一段距离一前一后地走。他时不时顿住脚步,看看身后,再继续前行。
他看起来跟当地百姓人缘极好,不时有人上前向他合十行礼。一对夫妻抱着个看上去刚出生不久的幼儿向他祈福。他摸着婴儿的头顶,念了段经文,夫妻俩高兴地向他道谢离去。他回过身,对着我温暖地笑了笑,又回头继续走,不停向人回礼。
出了苏巴什城就到了西寺大门,围墙上有修饰得很漂亮的角楼。“龟兹僧一万余人,几占龟兹人口十分之一”。光是雀离大寺,就有五千僧人。龟兹的佛教兴盛,从雀离大寺就可以看出。此刻的雀离大寺还远没有唐时玄奘看到的规模,但已经是一派宏伟大气了。耆婆在怀着鸠摩罗什时“慧悟倍常,闻雀离大寺名德既多,又有得道高僧,即与王族贵女德行诸尼,弥日设供养,请斋听法”。所以,罗什在娘胎里受的胎教,就是佛法。他智商那么高,是否跟这个有关?
呵呵,我掩饰不住YY的想法,憋住笑走进大门外附有的方形瓮城。瓮城中间有一座方形佛殿,供奉有佛祖释迦牟尼像。我立马停住胡思乱想,拿出专业精神,准备掏素描本。
“艾晴,先别急。我先领了你看完全部,你再画不迟。”
“真的?”我惊喜,“对哦,你是主持,有特权。那我每天来画,可以么?”
“自然可以。”他浅笑。入夏的阳光照耀着,整个人明亮得无法直视。
强迫自己转移开视线:“罗什,那块有佛祖脚印的巨大玉石在哪?快带我去看看。”
“你也听说了这块玉石?”他有些惊诧,眼神探向我:“这可是雀离大寺的镇寺之宝。”
呵呵,我怎么知道?还用说么?玄奘曾经目睹并在《大唐西域记》中记载它。十九世纪末一位俄国寻宝者挖到了它,并极为愚蠢地砸成两块以图运走,但是被当地人保护了下来。解放后,这块玉石被运往北京自然博物馆,大的一块重达1200多公斤,小的一块700多公斤。现在,我不用去北京也能看到这块玉石,还是完整版的,你说,我能不兴奋么?所以当我跟着罗什进入主殿后一间装饰华丽的小型殿堂,看到那块通体透明,色带黄白状如海蛤的巨大玉石时,我又忍不住后悔没法带相机了。整块玉石宽约三十多厘米,半米多长,十几厘米高。而所谓的佛祖足印,是玉石中间自然形成的两个凹槽,位置,刚好可以两脚微分踏在上面。呵呵,这种附会太多了,西藏到处都有莲花生大师的脚印,不过是附会自然生成的树木,石头,好让民众认可所谓的佛力。
不过这个念头可没敢跟罗什讲,学着他的样子恭敬地对着玉石磕头上香。出来玉石殿后看到后面有一条长长的走廊,两边奇怪地遮住,看上去昏昏暗暗,似乎没有尽头。
我正在对着那条奇怪的走廊打量,罗什在我身边淡淡地说:“那是受大戒之处。你乃在家之人,按律不可入内。”
啊?具足戒!好比是佛门弟子大学本科毕业,拿的毕业文凭。只有受了具足戒,才算完全具备成为比丘的资格和条件。罗什少年即成名,佛学上所达的境界早已无人能比。但是,即使在学理上达到如此境界的人,依然要满足佛教寺院修行的一系列要求。所以罗什尽管早已掌握了佛教的大乘真理,但还是必须在二十岁时和普通僧人一样接受具足戒。
我在河北石家庄附近的隋代寺庙——正定隆兴寺也看到过戒台,不过没有像这样长而昏暗的走廊。这种能授具足戒的寺庙全国没几家,一定要规格很高的寺庙才可以授戒。而雀离大寺,就是整个龟兹有资格授戒的地方。
走进长长的昏暗的走廊,每个人心头应该都思绪万千吧?这一生,是否已经决定伴青灯古佛?这一生,是否抛弃一切爱欲念?这一生,是否已经准备好去承担弘扬佛法的责任?这样缓慢地行进,一直走到尽头的戒坛。三位法师,七位证人,明晃晃的剃刀,庄严的诵经,从此,了生死,离贪爱,俗世一切与己无份了……
我回头看罗什,他正盯着那条昏暗的走廊出神。罗什,你也在想受戒的情形么?俗世一切真的与你无份了么?
走进一间光线很差的殿堂,里面正在拜佛的僧人对着罗什恭敬地合十鞠礼,罗什点头回礼跟他说了几句梵语。这间佛堂不大,只在正中供奉了地藏王菩萨,四壁皆是壁画。我能认出这是地藏王菩萨,因为他的佛像造型中最有特征的是手中持长长的锡杖。据说地藏菩萨发誓“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也就是说他的工作对象,是在地狱里度极重罪的众生。所以佛教在中原流传后,地藏菩萨的影响力非常大,与文殊、普贤、观音并列为四大菩萨,安徽九华山就是他的说法道场。
我正在端详区分西域的地藏菩萨造型与日后中原地区有何不同,看到那个僧人手执一盏油灯进来递给罗什,然后无声地退出。罗什将手抬高,油灯把眼前的壁画照亮,入眼的却是触目惊心的断肢残臂,痛苦的脸部表情,还有各种血淋淋的刑具。
“此处壁画乃是描绘八大地狱之苦。”
难怪供奉地藏王菩萨,整个殿堂如此阴暗,是为了让信徒们怀着恐惧的心理看完地狱中的种种苦像。这样的壁画,在具一定规模的寺庙里基本都有。
我知道八大地狱,却不记得每一地狱之名,便央求他为我讲解。
“此乃等活地狱。堕生此处的罪人仍旧有情,会思念至亲。然手生铁爪,互相见面时以爪相掴。或因心意浊乱,掴裂自身,至血肉竭尽而死。然冷风一吹,皮肉还生,复受前苦。”他的语气中有丝不忍,顿一顿再说,“凡犯杀生罪、毁正见、诽谤正法者堕生此狱。”
我一边观看壁画,一边点头。随着他的灯光向前移动。空旷昏暗的殿堂里只有我们两个,他温和如珠玉的声音荡出轻微的回声,心境一下子肃然。
“此为黑绳地狱,有狱卒以热铁绳捆缚罪人之身,或斫或锯。所受苦恼,十倍于前。凡造杀生、偷盗罪者堕生此狱。”灯光再向前移,“众合地狱,狱卒驱罪人入两铁山间,罪人受两铁山之挤压,肉骨碎裂。凡犯杀生、偷盗、邪淫罪者,堕生此狱。”
“叫唤地狱,或将罪人投热镬中煎煮;或将罪人驱入猛焰火室;或以钳开罪人口,灌入烊铜,烧烂五脏。凡犯杀、盗、邪淫、妄语、饮酒者堕生此狱。而佛门弟子若犯五戒,不论在家出家,皆入大叫唤地狱。此狱所受之刑如前之叫唤地狱,但其苦更甚。”
心下一凛,对佛门之人的惩罚更重啊。
“焦热地狱,罪人卧热铁上,由首至足,以大热铁棒打碎成肉糜。凡犯五戒、邪见者,堕生此狱。”擎着油灯的手突然停住,有些微的颤抖。光影打在墙上,那些痛苦号叫的画面在抖动中变得模糊不清。
“罗什,怎么啦?”抬头看,他就在我一步之遥,昏黄的灯光照见他脸上的迷茫,一丝痛苦很快隐而不见,定定神,他又继续说:“佛门僧尼者,凡行杀、偷、淫、邪见及污净者,堕生大焦热地狱。此狱罪人所受刑罚如焦热地狱,其苦更甚于前。
他的声音里有着化不开的苦涩,应该是这专门为犯戒僧人所设的地狱让他有所感慨吧。佛教对自己的信徒更严格,八大地狱里就有两大是为佛门中人所设。
他清清嗓子,将不由自主放下的手臂再度举高:“此乃无间地狱,又作阿鼻地狱。此狱罪人所受之苦,无有间歇。凡犯五逆罪者,堕生此狱。”
这是壁画的最后一部分了,看完时,正好一圈转下来。
他将油灯供奉在地藏王菩萨案桌上,跪下来拜了三拜,跟着我向殿外走去。“这八大地狱,每一地狱又各有十六小地狱。罪业分上、中、下三品,凡犯上品罪业者,堕生大地狱。犯中、下品罪业者,堕生小地狱。”
外面明媚的阳光将心中的郁闷之气一扫而空,我就像但丁在地狱里走了一趟,感慨良多。还是人间好啊。
时近中午,我应罗什要求,在雀离大寺招待在家居士的餐堂吃了中饭,罗什陪着我吃。他吃饭的样子也极为优雅,不愧是贵族弟子。自然几乎所有人都对我们侧目,嘴上不说,心里肯定有嘀咕。我又有点不安了。像罗什这样的男子,放在现代做男友的话,也不是个好选择。虽然带到哪都能拿出手炫耀,可是他太优秀太聪明太帅气,这样的人在身边,光芒会把你盖得一塌糊涂直不起头,于是你除了心惊胆战每时每刻担心那些哈喇子流到地的女人,还要想怎样提高自己的才女指数好让自己跟得上他的脚步。那样的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可言?所以,我的结论是,我——不——要!
“不要什么?”
慌乱地抬头,看进两汪深不见底的潭水,心里的小兔四面八方乱窜,张着嘴,又不知道要说什么。
“师尊!”
太好了,有人解救来了。是……咦?是汉人,两个汉人和尚!
他们跟罗什用梵语交谈,我在一边瞪着眼,看着老乡。
罗什向我介绍,两位汉僧从长安来此求法,法号是僧纯和昙充。我的眼睛,在听了他们的名字后,瞪得更大了。
僧纯和昙充!就是这两个人,来龟兹游学,回去后对前秦国主苻坚说鸠摩罗什才智过人,弘扬大乘经论,名震西域。中原名僧释道安,听到鸠摩罗什声誉,劝苻坚迎他到长安来。苻坚决定攻打龟兹,就对都督吕光说:“朕闻西国有鸠摩罗什,深解法相,善闲阴阳,为后学之宗。朕甚思之。贤哲者,国之大宝。若克龟兹,即驰驿送什。”
后世佛教徒,总爱拿这段历史津津乐道。在他们认为,苻坚发动对龟兹的战争是为了夺鸠摩罗什。如同女人们都愿意想信特洛伊战争是为了海伦打的,吴三桂是“冲冠一怒为红颜”。想像一下,一场规模浩大的战争,死伤几万,却是为了要夺取一个人,那是多么让人心往神之。我是学历史的,当然不相信苻坚只是为了要一个高僧而发动战争。其实,苻坚真的明白鸠摩罗什能带来什么吗?他要鸠摩罗什,只是因为听说罗什“善闲阴阳”。贾谊才高,汉文帝也只是“不问苍生问鬼神”。
“艾晴!”
啊?我又神游了。回神看见两个和尚正对我行礼。我赶紧回礼。他们可是我穿越了两次,头一回碰上的老乡。
罗什对他们介绍说我是他少年时汉语师父的侄女,到龟兹礼佛来的。跟他们简单交流了几句,不敢说太多,因为我对南北朝十六国时期的认识仅有书面知识,怕说出什么露馅的话来。
他们跟我寒暄几句后,就拉着罗什问法。因为说的是梵语,我便转头去看墙上的壁画。
“此段经文意为:众多国土中,众生若干种心,如来未有不知。是何故?”
他讲的是汉文!我回头看他,收到了一个不易察觉的浅笑。他是希望我也能听懂么?我愣一愣,听他继续讲:“如来所说诸心,皆非真实存在之心,只是逐境而起的妄念。假名为心,所以者何?因过去之心,已成过去,渺无踪迹,求之不得。现在之心,念念不住,亦不可得。未来未生,更是求不可得。”
他的汉文已经非常流利了,加上声音温润如珠玉,一字一句,仿佛微风轻抚过心房。
“所以,说法者,本无法可说,是名说法。非但无法可说,甚至也无说法之人。”他长身挺立,一抹自信的笑停在嘴角,向着矮他一头的两人略一倾身,“罗什所解,二位可得要义?”
僧纯和昙充如醍醐灌顶,细咀着罗什的话,脸上皆是如痴如醉状。我怔怔地看向罗什,此刻的他,浑身上下自信开阔,魅力让人无法直视。虽然年轻,却已经具备了大宗师的风范了。
下午继续游览,最北端在高起的丘陵坡下,开凿有僧房窟群,最大的有十多个僧房,其实是一个个的小龛,能容一个人坐在里面。罗什指着后壁上一个颜色更深仿佛是个模糊不清的人影说,那是历代高僧在此苦修坐禅,时间太久,印上石壁的影像。小乘佛教重视修行,修行便是整日坐在空无一物的僧房里,苦思佛理。这其实是从印度瑜伽修行而来。佛陀释迦牟尼在得道前过了六年的的苦行,就是这样整日枯坐冥想,进食稀少,浑身邋遢。他悟道后不再拒绝进食,不再穿粪扫衣,但仍保留了静修禅坐,成为小乘的一大特点。所以,小乘佛教寺庙,都有数量庞大的僧房窟。
只是,这一排排僧房里空无一人,看上去寂静冷清。我问罗什,他微微一笑:“自罗什掌雀离大寺,广宣大乘诸经论,要求寺中僧人出外讲法,深入众生。这禅坐静修,是为修行之辅,可权宜方便行事。”
十年前他初接触大乘,当时还得了不少小乘僧人的诟病,斥责他偷学外道谬论。十年中他以对佛教经典的熟知,令人折服的口才,与王家贵族无人可及的关系,尽全力改龟兹信奉大乘。记得他的传记里有载“时龟兹僧众一万余人,疑非凡夫”,对罗什“咸推而几敬之,莫敢居上。”
“又在发傻了。”
我将游走的神思拽回,盯着他俊逸的脸,感慨万千:“罗什,你已经不再是十年前的那个为改宗彷徨犹豫的少年了。”
“是啊。”他的眼神越过我,似乎在回想什么。嘴角一弯,露出一抹明朗的笑:“艾晴,若不是听了你一番话,罗什也无法如此坚定改宗。这十年来,凡是遇有困阻,罗什都会想起你曾说过的话。大乘渡人,是为改变小乘自了弊端。佛法才能流传更广,普渡众生。所以,为了能渡更多人,罗什的确费了不少心力。”
他将眼光转向僧房外,看着远处,朗声说:“佛祖保佑,如今罗什终于劝服了王庭和列位师尊,龟兹数百年间信奉之小乘,终见一些改变。”
站在这丘陵高坡上,可以俯瞰整个雀离大寺。将寺分成东西两部分的铜厂河,泛着粼粼波光。沐浴在有些西斜的阳光中,风鼓起他宽大的僧衣,他整个人如一尊欲飞冲天的巨鹰。脚下那一整片恢弘的佛塔佛殿,那是他的帝国,他是万人的精神之师。突然间觉得,如果说十年前我还可以跟他同步交流的话,现在他的思想,起码在佛学上的思想,已经深邃到我无法到达的地方了。我毕竟是个凡人,比他多出来的,也就是一千六百五十年的智慧。如果我们出生于同一时代,我也只能像所有人一样,抬头仰望高高在上的他却永远企及不了。
“罗什,”我深深呼出一口气,跟他一样俯视脚下的大地,“龟兹不过数十万众。中原连年战乱,几百万人还在水深火热中苦苦挣扎,他们更需要精神上的解脱啊。”
“艾晴,去中原弘扬佛法也是罗什一向的心愿。”他转头看我,暖如春风的笑在嘴角荡开,“你一直希望罗什去中原,罗什不会忘的。”
对着那样醉人的笑,我的心又开始不规律地跳了。
到了他晚课的时间,我坚持要自己回去,不让他送。他如今已是西域最大寺庙的CEO,不能像小时候那样爱啥时候翘课就啥时候翘。他得以身作则。他点头,告诉我回去的路,然后说他晚上再来。我想跟他客气一下,让他晚上没必要再来,免得又有人说闲话。可是,话到嘴边,还是吞了回去。我知道他的脾气,他根本不会在意那些闲话。而且,我心底,难道就没有盼望么?
结果晚上六点多他出现时,我正心神不宁地老盯着门看。看见门打开,他那高瘦的身影被油灯拉出一道长长的影子。那一刻,觉得我的心跳声,强得能穿透整个院子。
他为我重新上药,又是那么近的距离,又是那股淡淡的檀香味,我真真真的醉……
6. 再当语文老师
我安顿了下来,每天睡足了就去雀离大寺干活,勘测,画平面立面图。他已经跟寺里看门的,看殿的,看藏书楼的,都打了招呼。于是在西域第一寺-雀离大寺里,香客经常能看到一个虽穿着龟兹服饰但一看就是个汉人的女生,拿着个本子,用奇怪的笔在上面画画。时常还掏出把卷尺,奇奇怪怪地量这量那。而寺主,名震西域的大法师鸠摩罗什,发令让寺里所有和尚配合,不得阻挠该女子的工作。
我在测量,绘画时,经常能看到罗什。我第一次看到他在寺里如何工作。他不是在跟弟子们交谈讲经,就是接见慕名而来的其它西域各国,甚至中原地区的学法僧人。他还经常到群众中间,宣扬他的大乘教义。他的早课太早,我起不来,没看到过。可是下午四点到五点时的晚课,我却看到了。当钟声敲响,所有有品级的僧人都到大殿集中。罗什会换上袈裟,带领众人先向佛陀行礼上香,然后在首座坐下,开始领着大家念经文。几百号僧人,齐声用梵文咏诵,抑扬顿挫的声音绕在大殿上久久不绝,间杂着清脆的铜钵声。“当!”一声,梵音入耳,灵魂便在这样齐整的诵读中淋洗了一遍。
我的NORTHFACE背包还回来了。包里的物品一件未少,那块艾德莱斯绸也在里面。想起罗什送我这件生日礼物的情形,那红到脖子的清纯模样,我开心地傻笑,赶紧拿出那块丝巾挂脖上。里面只有很少的东西没有了。就是我没有用过的素描本,还少了几只铅笔和橡皮。而其它我画的图,都还在。我也没太在意,估计被弗沙提婆当玩具玩掉了。过了十年还能找回这么多东西而且保存完好,我真的没有再多要求了。
晚上,他仍来我房里,为我擦药酒。看到我挂着那块丝巾,先愣了一下,旋即嘴角浮出似明非明的笑。然后,应他的要求,我再次成为他的汉师。讲解的第一本书,是他指定的教材——《史记》。我开始了“百家讲坛”连载,讲起上古神话,讲起三黄五帝。我本来就是个挺爱为人师表的人,因为专业是历史,我有时会在黄金周到博物馆打工当讲解员。当我的听众听得滋滋有味时,我会很有成就感。
眼前虽然只有一个听众,但这位听众就算水平很高,也一样聚精会神不时颌首称是。我好像又回到了几个月前当老师的那个阶段了,只是,眼前人虽不变,时间却变化了十年。如今,我不能再敲他的光脑袋,不能再板起脸说教。而我这个老师,常常望着学生如希腊雕塑般的侧脸,讲着讲着就目光发直,声音渐弱。然后突然醒悟,又红着脸喝水,咳嗽,找扇子,上厕所,等等等等。
在寺里还看了他主持的一场观音祈愿法会。观音菩萨是从梵语的意译而来,本来应该译为观自在。传到中原后由于念错,变成了观世音。唐朝时因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便略去"世"字,简称观音。我本来并不知道这就是日后中原地区盛行的观音法会,因为观音的梵文名实在太难记。可是看到了供奉的观音像就明白了。这时的观音,不是我们熟悉的大慈大悲的女性形象,而是个威武的男子,长着两撇漂亮的小胡子,与莫高窟壁画和南北朝时期的佛教雕像一样。在唐以前观音像都属于男相,因为观音周游法界,常以种种善巧和方便度化众生,并能够“送子”,其女性形象可能由此而来。
法会连做了七天,是为普通大众祈愿,任何人皆可参加。人们将自己已逝亲人的名字报给专门的执法僧,写在一块块木板上,供奉到香案前。罗什带着众人献花上香,合十跪拜三次,举手投足间姿态无不优雅出尘。他坐上高台,手执铜铃,摇一摇,脆响透耳,整个大殿瞬时皆寂。
眼波流转,睿智的双眸扫过所有人,脸上浮现悲悯之色,整个人在香雾缭绕中如同化外仙人。他开口,声音仿佛有穿透力,回旋在大殿上久久不绝:“自利是智,利他是悲,菩萨依智能之体,起慈悲之用,遍观法界众生,随其机缘,拔苦与乐,自由自在,无所障碍。”
众僧一起跪拜,齐刷刷口念佛号。我身边的一众百姓也跪了下去,我赶紧学样。接着他念一句经文,座下僧人就跟着念诵,虔诚的唱经声响彻云霄。
这一天雀离大寺向所有善男信女免费送食物,由罗什亲自赠送并祈福。队伍都排到了寺门外,我在队伍里一点点向前挪,翘首企盼。他念着佛号合十敬礼,将已经包扎好的一份份食物递送给人,手执精巧的长柄熏香杖在祈福之人头上轻轻一点。每个领过食物接到祈福之人,都面露喜色。排了两小时,终于轮到我,还真有点饿了。他看到是我,微微一愣,眼底流出一丝笑,对身边的弟子耳语几句。他将食物递到我手上,我笑着合十回礼,头低下祈福。头上轻轻触到一个器物,周身都被檀香笼住,抬眼看他,自信从容的气质真真非凡夫俗子能比,不由得心又多跳了几下。正要走,突然看到刚刚他耳语的弟子递给他一串葡萄,他笑着接过,放进我手中。葡萄在龟兹是最常见的水果,也不值钱。偷偷看旁人,好像没对我这额外的馈赠表示什么不满,赶紧低头领了东西匆匆走开。
那串额外的葡萄我没舍得吃,在素描本里扯一张纸包好,放进包里。那天晚上他有些倦色,却精神奕奕,开阔的眉间自信从容。想到他可能一整天都没吃饭,光是派送那些食物就用了足足四个小时,有些心疼,赶紧从包里拿出他送的葡萄惴惴地想如何劝他吃点东西。
他一直看着我的举动,看到了我剥开纸露出葡萄递到他面前,有些发怔。没等我开口,他接过,摘下一颗放进嘴里,对着我笑:“很甜。”
我愣一下,也摘一颗吃,真的是很甜,比我吃过的任何葡萄都甜……
我们就这样对坐着吃葡萄,突然想到那句有名的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差点喷笑,便教给他。他的汉语还是带有龟兹口音,绕不准,笑得我倒地。在这样的笑声中,突然好留恋此刻的温馨,但愿时间永远停留在这一刻……
法会里他每日都很累,却还是坚持来我这里。我暂时停了讲课,看见他来了就想方设法让他能好好休息。有时真的好想给他按摩,不过也只敢在心中YY一下。最后一日晚上,寺里灯火通明,每个人都发到一盏小小的油灯。罗什在佛陀前叩首,点燃手中的油灯,座前最德高望众的大僧走向罗什,在他手里点燃自己的,然后一个个僧人按品阶从前一人手中点燃,不一会儿,整个大殿遍布跳动的星星火光。我也点燃油灯,捧着这盏小小的灯火,整个心灵都被照亮了。这样神圣的氛围中,罗什如同神灵,宝光流转,神慧超凡,领着几千人祈祷,将供桌上写着往生名字的片片小木牌投入火中。喃喃的梵经盘旋回绕,绵绵不绝地灌入耳中,此情此景,竟让我感动欲泪。
那场法会结束后许久,我依然能不时回忆起那庄重的氛围。再次领略了宗教的精神力量。难怪从人诞生起就有了宗教,而且,我相信会一直延续到人类灭亡。每个人都会有精神诉求,尤其在经历苦难时。佛教会在南北朝时期在中原流传更广扎根更深,也是因为那是一段最惨痛的历史时期。当我跟罗什说起这些感想时,他也微笑着表示赞同。对于具体的佛经,我绝大多数都背不出,只是从历史和哲学角度跟他谈论宗教。有时他对我所讲的也不能理解,却在思索片刻后又能以他自己的语言诠释。一夜的时光,往往就这样飞快地溜过,待到醒悟他该走时,不由恨起了爱因斯坦关于相对论的解释为何如此贴切。
我继续在寺里勘测画画。有时当我盘坐在大殿外测量时,他会走进来跟弟子站在院中交谈。当我坐在殿中临摹壁画时,他会带一群和尚进来讲法,并示意我继续画,不用管他们。当我在佛塔旁掂起脚测高度时,一个高瘦的身影会拿过我的卷尺,在我头顶遮起一片天。当我口渴时,一个小沙弥会及时端杯水送到我面前,然后一袭熟悉的褐红僧衣在门外一晃而过……
我真的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现在已经到了看见他就莫明地心跳加速,看不见他就若有所失丢三拉四。枕着他曾枕过的床,盖着他曾盖过的被,我都能小鹿乱撞地窃喜好一会。在雀离大寺,我手上还在画着,目光却会不由自主地跟着他,直到他对视上我的目光给我浅浅一笑。我当然知道我的这些反应意味着什么。我再多看他的脸,多听他的声音,我会沉沦,我会不想离开。但是,艾晴啊艾晴,你可以对任何人动情,独独不能对他。他不是你的那杯茶,他跟你,隔着一千六百五十年的时间。最重要的是:他至死都是个和尚,而你,迟早要回21世纪。
所以,磨磨蹭蹭画了两个月后,雀离大寺的考察工作已经无法不结束。我犹豫再三,还是决定在晚上课业结束后,跟他讲我的打算。
那天跟他讲解的是《史记》卷第六十一——《伯夷列传》。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采薇而食,饿死在首阳山。在太史公笔下,对这种积仁洁行,极度忠贞给予了高度的肯定。通篇《伯夷列传》,讲到伯夷叔齐的,只是很小的篇幅,而大段的话,都是太史公自己的感慨。
“可是,伯夷叔齐这种愚忠,真值得效仿么?当时,天下已归周,他们不食周粟,可是采的野果也是周的野果,住的首阳山也在周的疆域,最后就算饿死,也是周朝的人给他们安葬。”我叹口气:“每个人都会遇到艰难困厄,每个人在困难来临的时候都要作出选择。是忍辱偷生还是像伯夷叔齐宁愿饿死。是我,我会选择活下去。因为活着,才能完成心中的志愿。而后世的评价,反正我已作古,管它怎样?”
我怔怔地盯着他,想到十一年年后他的命运转折点。他的内心,应该是深受煎熬痛苦不堪的吧?“所以,罗什,以后如果你遇上困厄,一定要想想你所立的宏伟志向,坚强地活下去。”十一年后,我不可能再出现,我也只能这样给他一点点的提示了。
“夫《诗》、《书》隐约者,欲遂其志之思也。昔西伯拘羑里,演《周易》;孔子厄陈蔡,作《春秋》;屈原放逐,著《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而论兵法;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他凝视着我的眼,用太史公的话回答我。
我们对望着,四周沉寂了下来,一股不知名的空气在我们中间流淌。他的脸渐渐浮出红晕,突然微微偏头,将眼光挪开。脸上的表情,有些微的尴尬,些微的懊恼,些微的……后悔。
罗什,你其实根本不用我教。你背出来的那段,在《太史公自述》中,是《史记》的最后一个章节。我相信就算要你背出全部《史记》,你也能做到。那你为何,又要叫我教呢?我的心跳快地要奔出胸膛,我,我能推测你是为了想每日来见我,才装出不曾读过《史记》的模样么?可是……可是……
闭一闭眼,强迫自己按压下那颗剧烈跳动的心,用我以为平静的音调缓缓说:“明日我就不到雀离大寺去了,我已经画完。你知道在哪可找到去长安的商队?如果不知,我自己去找也可以。”
他沉默片刻,问道:“如今中原大乱枭雄并起,汉人与胡人互相仇杀。你一孤身女子,为何执意要去那危险之地?龟兹虽小,总归安定,何不……”
“罗什……”我轻轻打断他,“你心中有大愿想,要渡化芸芸众生。为达此愿,你可愿意去那危险重重的汉地?”
“自然愿意。”
“我也一样。”我盯着太史公一生心血所著的《史记》,“我也有理想的。还记得我曾跟你说过么,我的志向是写出一部史书,能够亲历历史,还原历史真实性。”
五胡乱华自然是汉人历史上最悲惨的时期。后赵石虎父子以杀汉人为乐,后赵短短二十来年,杀了几十万汉人。冉闵废赵恢复汉姓,又颁《杀胡令》,只要看上去像胡人的一律杀死,一年之内,又杀了二十多万胡人。中国的北方,在这二十多年里,尸骨遍野,惨绝人寰。如果是这样的时期,就算给我核武器,我也没胆去。幸好这是罗什刚出生时的事了,现在的中原,前秦已经除了凉州和辽东,基本统一了北方,恢复了生产。而苻坚是我最欣赏的十六国时期的悲剧英雄,他的个人魅力让我极其欣赏。趁着现在去他的前秦看看是我一直向往的,否则十年后淝水之战就是他的滑铁卢,北方又重新陷入四分五裂兵连祸结。
我看向他,希望自己的眼神是坚定的。他对视着我,又将头偏开,定定地盯着油灯微微跳动的焰心,语气无波:“我替你安排。”
我继续讲课,他继续听课。就当,我不知道他的心思。装傻,继续装傻……
结束时他仍如往常一样淡定地离开,我正嘘了一口气,门又被推开了。
“还记得克孜尔千佛洞么?”他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从你说在那里开凿石窟寺,十年间已经开有十来个石窟了。”
“七日后我要去那里礼佛。”他盯着我,目光炯炯:“你想去么?”
我,我,我想去。他真的太了解什么东西能吸引我了。我去的话,就能鉴定石窟的确实开凿年份及开凿顺序,还能临摹下那些在后世遭到破坏的精美壁画。这些,都极有历史价值。我真的挡不住这样的诱惑。推迟几日出发,应该没问题吧?我的时间,还是够的吧?
见我点头,他笑了,“七日后,我们出发。”
7. 克孜尔千佛洞
七日后明媚的夏日清晨,我们坐上了他那辆性能良好的马车,朝出发。克孜尔千佛洞离库车有70公里,我们的马车轻便,两天就能到了。不过跟罗什同处一个狭小的空间真的不太好受。眼光所落之处,都是他的身影。淡定的罗什,浅笑的罗什,优雅从容的罗什,目光灼人的罗什,我的眼睛,像个800万像素的照相机,不停定格他的画面。唉,真能有他的照片就好了,回去后还能有个念想。回去?对了,我无论如何还是得回去,所以,徒费感情毫无意义。赶紧眼观鼻,鼻观心,收起所有不该有的念头,坚决抵制帅哥的魅力,做好我的本职工作。
所以,马车停下休息时我无视他伸出要扶我的手,自己跳上跳下。吃东西喝水时坚决自己给自己服务,不要啥都从他手上拿。在吃完馕后嘴角留有碎末时自己摸摸嘴擦干净,留下他执着帕子的手尴尬地缩回去。马车里实在无法躲避时干脆闭上眼休养生息,犯困了也坚决不倒头大睡,免得醒来发现拿他的手臂当枕头。
是我的错觉么?有一声幽幽的叹气,若有若无地飘进我耳里。心,无端地疼……
就这样到达了克孜尔千佛洞。不禁佩服自己的定力,在这样独处两天让人意乱神迷的情况下,还能坚持自己的原则:坚决不与任何古人有感情纠葛。这是老板在我穿越前给我的谆谆教导:时刻记住你是现代人,时刻记住你要回现代,时刻记住你要是带私人感情工作,历史说不定就此改变了……
当我看见雀尔达格山在夕阳下发出令人炫目的胭脂光彩,石窟的洞门一字排开,有搭起的木梯和长廊通向各个石窟。我想,我可以把感情一类太费力气的东东抛之脑后了……
我第二天一早才进石窟参观。晚上就住在木扎特河边的客栈里。已经是最好的房间了,可是,卫生条件还是不太让人放心,幸好我自带有轻型睡袋。晚上木扎特河边夜凉如洗,星辰漫天。没有污染的夜空,看起来那么清爽。我本来想在河边随处走走的,却总是被身后不紧不慢跟着的那个高瘦身影搅了企图平静的心。没办法,只好狠着心肠快步回了房间,留下他独自在泛着月光的河水边踯躅。
第二天去石窟时,不出意料还是有太多人认出他来。石窟寺已经吸引了不少和尚来此修行,一个个僧房窟都是满的。所有的人看见他时无一例外流露出惊诧,甚至,些许轻视的表情。呸呸,罗什什么时候会被人轻视?肯定是我多心了。不管怎样,寺主还是热情地接待他,将他引入一间特意清空出来的僧房窟。可是,他更应该被那群僧人包围住论佛法啊,而不是像现在只是一人待在僧房窟里盘腿打坐。我留意了一下,别的僧房窟里的僧人也是足不出户整日静坐。我虽然有些奇怪,想想我对佛教的规章制度又不熟悉,再说现在最吸引我的是壁画,也就把疑惑抛之脑后了。
克孜尔千佛洞共有编号236个窟,有壁画遗存的约有80个窟。绝大多数是让小乘僧人静坐修行的僧房窟。我在21世纪时已经观看过。僧房窟里没有壁画,只有冰冷的石床,而且非常窄小。在古代,手工技术下开凿石窟,非常艰难,而且耗费颇大。克孜尔千佛洞最初的洞窟,都是龟兹王出资建的。我现在看到的,只有两个壁画窟和八个僧房窟,其中一个壁画窟还没完工,画工们还在忙碌地画着。
我立刻被吸引了,这是个多好的课题。无论是颜料,构图,上色,画工的组成,画的佛教故事,任选一个主题,都可以成为一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我在西藏阿里地区的古格王朝遗址(今西藏阿里札达县内),一个八百多年前的古庙里碰到过一群联合国的慈善组织,专门为世界遗产免费做壁画修复工作。仰头跟蹲在架子上的一个瑞士女孩聊,她给我看修壁画的用具,大大小小的笔,铲子,镊子,多而复杂。看她工作,真叫绣花不为过。而经过修复的壁画,即刻恢复栩栩如生,如同刚画出来一般,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现在身临其境实地观察古代画工在简陋的用松脂照明条件下如何一点点地描出这些壁画,更是让我废寝忘食地投身进研究工作。我跟画工们交流,打成一片,学习他们的画技,临摹已经完工的画,忙得不亦乐乎。
他们用湛蓝的青金石粉打底,用金粉和金箔涂在佛陀的袈裟部位,一眼望去,篮色菱格图形里的佛陀一个个金光闪闪,精美异常。当壁画上的红色历经风尘变为黑色,其他的颜料难以辨认本来面目的时候,用青金石画成的蓝,却永不褪色,绚丽如初。青金石,原产于距离龟兹有1500公里之遥的阿富汗,它具有诱人的深蓝色调,又具有闪烁金光的黄铁矿星点,当古代的商人们将它们运到龟兹时,青金石的价格已经比同等重量的黄金翻出了好几倍。洞中,丹青交织,金光闪烁,这一幅幅令人炫目的景象,是一笔巨大的开支。这些画,后世龟兹回鹘化了,憎恨偶像崇拜,将克孜尔石窟里的佛陀,一个个地擦去金粉,露出里面泥灰的颜色到现代。只有那一片湛蓝,留给21世纪的学者几多唏嘘。
佛教在公元前六世纪末兴起后,数百年间本来是没有佛像的,而是以脚印、宝座、菩提树、佛塔等做为象徵。我在印度的阿旃陀(AJANTA)石窟几个一二世纪开凿的早期石窟里就看不到佛像,只有佛塔、脚印、佛座。公元一世纪后,随着大乘佛教的流行,偶像崇拜渐成风气,遂有佛像的创作。在犍陀罗地区(南亚次大陆西北地区,今巴基斯坦北部及阿富汗东北边境一带),因为亚历山大大帝曾经征战到此,将希腊艺术带进来,佛像的制作较多地吸收了希腊式雕像和浮雕的风格。犍陀罗艺术成为了佛像艺术的一个重要流派。
克孜尔石窟深受犍陀罗艺术,甚至希腊艺术影响。后世毁坏得一个不剩的佛像,就是犍陀罗佛像的典型代表。椭圆形面容,眉目端庄,鼻梁高长,头发呈波浪形并有顶髻,身披袒肩大褂,还雕有胡须。而壁画里的佛、菩萨、飞天等,很多是半裸,甚至全裸,体态优美,身上的衣着、饰品、绸带无一不描绘得入木三分。
我正在临摹一幅宫女诱惑图。这幅图表现的是佛还是太子时因看到现实生活中的种种苦恼而决定出家。其父净饭王为留他继续继承王位,便有意在其周围营造一个纸醉金迷的环境,使他对世俗产生留恋。我正全身心地描着,突然感觉身后有些异样。回头,看到罗什正站在我身后,眼光盯着我的素描本,脸色异样地红。我看了看自己的图,突然明白过来。我正在摹的是最靠近太子的一个全裸宫女,一手托着丰满的乳房,另一手撑在丰腴的大腿上,上身前倾逼近太子,两腿叉开,一副绯糜的模样。这幅图在整个石窟壁画中只是几千个人物像里不起眼的一个,如果不是我拿出来放大的话,恐怕没人能看得那么仔细。而宫女的这个姿势,实在是太有诱惑力了,情欲的意味弥漫在整章画纸上。
我也有点脸红起来,赶紧合上素描本,问他有什么事。他是来叫我吃午饭的。这十天来,我都拒绝跟他同进同出,吃午饭我也宁愿跟着画工一起。现在他来叫了,才突然注意到我画得太入神,周围人已经走得一个不剩。我无法再拒绝,只好跟着他一起去吃饭。
这些天他经常跟寺主跑进跑出,还拿着图纸跟寺主对着周围的崖壁指指点点。我好奇地问过他,他说打算用雀离大寺近年来从王家得来的布施在此开凿一个大型佛陀立像。我看了图纸,居然有十五米高,在佛的头光和背光光环中,还有一圈圈的小立佛。这种形式的佛像塑像,与小乘佛教只重涅槃像不同,倒像是后期犍陀罗艺术或“印度-阿富汗流派”。
犍陀罗艺术朝着丝绸之路一路东进,先是在三世纪后向贵霜统治下的阿富汗东部发展,被塔利班炸掉的巴米扬大佛就是这种艺术流派的典型代表。罗什少年时跟母亲到过克什米尔的罽(音JI)宾,就是犍陀罗的中心地区,肯定看到过这种巨型造像。难怪克孜尔千佛洞也有大佛窟,这么巨大的工程没有他这样的高僧倡导是很难完成的。
罗什无法知道的是,他把这种印度石窟建筑和犍陀罗巨型造像结合起来创立石窟佛像的方式引入了克孜尔石窟,不光影响了龟兹一地,连对后世的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心里不禁对他又敬仰几分。可是在看他忙碌的同时,却注意到了那些一天到晚窝在僧房窟里的僧人们。他们吃饭时也不出来,有小沙弥端着饭盒一间间地送进去。这些举动真的太奇怪了,肯定在举行某种仪式。吃饭时问罗什,他只淡淡说那些僧人都在打坐,没什么好奇怪的。我知道他不想说的话再问也没用,只好在下午跟着画工一起工作时,向他们询问。
“那是法师们在夏坐。”
夏坐?听上去很耳熟。想起《法显传》里提到过法显西行过程中好几次停顿三个月时间,就是为了夏坐。
“法师们每年夏天都要净心修道,呆在屋子里不出来。”
“对呀,他们可不能出来,必须出来的话,还要跟寺主请假呢。”
“是啊是啊,就这样坐一个月时间。道行高的法师,要坐三个月呢。”
七嘴八舌的讨论听不进耳里了。我的鼻子又开始泛酸。佛弟子在雨季中集合栖止于一处,净心修道。因为这是万物生长的时期,不外出便避免了无意杀生的可能。难怪那些僧人看他的眼神有点鄙夷。应该乖乖呆在寺里的时候他公然带着个女子出行。虽然他来这里是为了建大佛之事,但他何必一定要夏坐时期来?他将清规戒律至于何处?他是为了我么?
晚上我坐在木扎特河边发呆,他就在离我不远处静静地望着我。我向他招手,他怔一下,缓步踱到我身边。我拍拍一旁的石头,他有些犹豫地坐了下来。
“罗什,你不该夏坐时跑出来的……”
他身子微微一颤,眼光移向粼粼河水,语气仍是淡淡:“来此是为建造大佛,更是对佛陀的尊敬,有何不可?”
“那就不能多等一个月么?”
他突然看向我,群星闪烁的夜空下,他眼中波澜翻涌,却瞬间隐入沉沉的眸子中。
酸楚涌入喉中,不敢看他的眼:“罗什,我已经画得差不多了,明天就可以离开。”
他不言语,又转回头盯着河面,脸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
我咬着嘴唇,狠了狠心:“罗什,我不属于这里。”
“我知道。”他猛然站起身,腰挺得笔直,胸膛有些起伏。他真的长太高了,仰着头看他,脖子累得撑不住头。我的头,真的太沉了……沉得不停往下坠……
“明日我们便离开。”
苦苦撑起沉重的头,看到褐红色的僧衣迅速朝客栈方向前行。不一会,转个弯角,便消失不见、
那夜,从客栈房间的窗口望出去,泛着银光的河边,月光拉出个长长的身影。风吹过,宽大单薄的僧衣迭迭,越发显得孤独寂寥。我怔怔地盯着那个瘦长的身影,半晌觉得前襟有片凉。胡乱摸了摸脸,冲出房间。夜色孤清,水声潺潺,河边却已不见人影。那夜,我几乎睁眼到了天明。
回去时我们几乎不言语。他的眼圈发青,堆在深陷的大眼窝下,格外明显。我呢?照过铜镜,也好不到哪儿去。他眼望外面,我也一样。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可能的事情,何苦多做无谓挣扎?趁现在,好歹还能收手。回到21世纪,我自有我的日子要过,也许找个人谈个恋爱。比我高一届的师兄一直对我有那么点意思,可以考虑再往深发展。就算师兄长得不如他帅气,不如他聪明,不如他温和,不如他……我当然知道,师兄什么都不如他,可是,师兄是个真正现实中的人。而他,对我来说,不过是个研究资料,故纸堆里的几个字而已……
我们就这样沉默着回到了苏巴什故城他的小院里。他回寺里前盯着我看了好一会,眼神复杂,终于还是叹气:“商队我会去安排。这几日要夏坐,晚上就不来了。”
我垂着眼,点点头。
半晌,他还是没走。脚步在门口盘旋,始终没挪出去。
“再过十日就是苏幕遮了。你说过想看苏幕遮,不如……”他犹豫着:“结束后再走吧……”
我抬头,跌进两汪深不见底的潭泽,仿佛有磁力,将浑身无力的我吸进。平时伶俐的嘴此时笨拙地只剩一个字:“好……”
他的嘴角往上挂了挂。这么多天了,第一次看见他笑。可是,我不是为了你多留这几天的,我实在是因为想看东方式的狂欢盛典——苏幕遮。我是个好学生,好学者,好劳模,可我不是一个……好恋人……
8. 出去走走吧
那晚他走之后,果真没再来。我以为我能平静,结果每天晚上从五点钟开始,我就一直呆在屋里,盯着门,直到城中灯火尽灭。我每天白天拿着素描本在苏巴什故城转悠,走着走着总是会晃到雀离大寺门口,直到认识我的看门僧人朝我打招呼,才猛然醒悟落荒而逃。我的心无比难受,似乎有千万只小手在抓着,扯着,让我捧着素描本在工作时总是禁不住一遍又一遍地描绘他的模样,然后一遍又一遍地擦掉。
离苏幕遮只有两天了,依旧不见他的踪影。苏幕遮结束,我无论如何得离开龟兹。唉,离开之前,还能见上他一面么?其实心下明白的,不见,才是最好的方式。离开了,就会忘了……
晚上我蜷在床上依旧盯着门发呆,那堆曾经让我无比着迷的书摆在我眼前也提不起兴致。十点了,21世纪时十点钟夜生活还刚开始,而在这个时代,十点是真正夜深人静时。我叹气,又是一夜过去了。
突然院门被敲响,声音不重,却格外醒目。然后院子里响起了摩波旬与人说话的声音。是梵语!是他!
我的心咯噔一下,立马跳下床飞奔了出去。他站在院子跟摩波旬说话,昏暗中看不出他的表情。我的疑惑越来越大,没有什么意外的话,他不会这么晚还来。总觉得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摩波旬搓搓睡眼又回屋了。他向我走来,步伐缓慢,好像沉重地抬不起脚步。
“如此深夜,罗什不该来的……”他的声音,居然有丝颤抖。“只是,心中积郁,到处闲走,竟然走到了这里。在门外徘徊已久,终是忍不住敲门了。”
他抬头看我,屋里的灯光透出,照见他脸上的悲恸。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从来都是淡定的罗什,有如此的悲伤神情?
看看站在院里有些手足无措的他,我用最柔和的声音说:“罗什,我们出去走走好不好?”
他不置信地看向我,眼里,流过一丝感激,旋即垂头:“你,披件外衣吧,夜凉……”
整个苏巴什沉寂着,街上早已万灯皆灭,幸好月光莹亮,还能照见脚下的路。我们一路走着,仍是沉默。想来,这是我第一次那么晚跟他在一起。他恐怕,也有一些拘谨吧。
苏巴什只是个附属小城,宗教意义大于军事意义,所以,没有通常城池必有的城墙。走出几步路,就出了城,走到了城外的铜厂河。正是夏季,河水湍急,哗哗声在寂静的夜显得分外清晰。
我们在河边找了块大石头坐下。我蜷着膝,静静看他。月光洒在他身上,渲出一圈华晕。
“我在罽(音JI)宾习小乘的师尊来了。”
“盘头达多?”传记里有鸠摩罗什为自己的小乘师父盘头达多说大乘教义的记载。
“你怎知他的名字?”
“啊,我……”愣住了,我当然是读了资料才知道的。
“对了,我曾告诉过你的。想不到十年前的话,你还能记得。”
他小时候跟我说过?我我我怎么不记得了?(不记得的亲亲可以去看第十二章罗什有提过“……我在罽宾便跟随得道高僧盘头达多习小乘佛法……”)
我尴尬地转移话题:“你跟他说大乘教义了吧?”
他点头:“这些日子罗什一直与师尊一起研究大乘教义,辨述大乘精粹,已赢得师尊承认。师尊虽礼罗什为大乘师,承认罗什立新说之成就,但仍是罗什的小乘师尊。”
我点头。在佛教的世界里,如果要建立起自己在教义上的终极权威,那么和带自己进入佛教教义大门的老师进行辩论并赢得承认就是重要的一环,即使是像罗什这样的人亦不例外。而显然罗什是这次拉锯式辩论的最后胜利者。盘头达多最后虽说“礼什为师”,但并未改变自身的学说立场,至少他并没有放弃自己作为罗什的“小乘师”的身份。难道这就是他沮丧的原因?
“罗什,每个人都有自身立场,你能劝服他尊你为大乘师已经不错了,何必一定要他放弃小乘呢?”
他奇怪地看我:“罗什没有狂妄到要师尊放弃小乘。”
“那你为何那么难过?”
他突然沉默了下来,眼光盯住河水,出神了半天。“我母亲……”他咬着薄薄的唇,似乎要咬出血来,颤抖着声音轻轻说:“师尊今天才告诉我,我母亲行至天竺,三个月前……三个月前……已进登三果了。”
我不太明白,问道:“‘进登三果’是什么?不是件好事么?”
他叹息着,深吸一口气,平缓地回答:“三果乃出家人修行所能达到的四个果位中第二高之果位Anāgāmin。”他看我依然疑惑,再解释说,“Anāgāmin可译为不还。即是说,证得此果,圆寂后住于五净居天,禅定转深,到了灭受想定,即是解脱,不再还到凡夫的生死界中。”
他咽一咽嗓子,再深吸一口气,声音却颤抖地厉害:“母亲终得修行之果,跳出轮回,永登极乐了……”
啊!我终于脑子转过弯来了,他说了那么多,就是为了告诉我,耆婆,耆婆她,在天竺亡故了……史料只记载耆婆独自离开龟兹,到了印度。然后便再无文字记载,原来是她死在了印度。而这个消息,他才刚刚从盘头达多处听来……
我呆呆地看向他,难怪他那么悲恸,耆婆对他的一生,影响之大,无人能比。是母亲把他带入佛门,是母亲不愿意他在龟兹受到太多追捧带他到了罽宾,是母亲鼓励他学习大乘,在他二十岁之前,他的一切都是由母亲安排的。耆婆对鸠摩罗炎来说不是个好妻子,但是对罗什来说,她是个好母亲,一个带领者,引路人。
“罗什,你要是难过……”
“不!”他猛然抬高声音,语速急促:“我不难过。母亲进登三果,她离家所求的佛家解脱,终于得现。她进入西方极乐世界,从此便再无烦恼,我何来难过,何须难过!”
他的胸口急遽起伏,傻子都能听出他的言不由衷。
“罗什,”我轻拍拍他的手臂:“你心里难过是正常的。因为你有爱,你爱你的母亲。那为何,不把自己对她的爱发泄出来?”
“爱?”他喃喃地念着这个字,仿佛有千斤重量,沉得让他念出颤声:“佛陀说,一切皆空,万物皆空。罗什是修行之人,怎么可以有爱?”
“佛教讲一切皆苦,老病死,怨憎会,恩爱别,所欲不得,所以苦的根源是爱。如能灭绝爱欲,便能得涅槃,从此脱离六道轮回,进入永恒世界。其实佛陀自己,难道就没有爱欲么?他有妻有子,他也有牵挂吧?他提出灭爱欲,正是因为受过爱欲之苦吧?可是,爱欲真能灭的话,佛陀需要到死时才得解脱么?涅槃,寂灭,作灭、灭度、寂、无生、择灭、离系、解脱,不管有多少种叫法,都是死的同义词而已。只有死,才能灭尽一切爱欲,佛陀自己,只怕也是知道这个道理的。所以,他描绘出一个死后的世界,一个西方极乐世界,以弥补今世为灭爱欲抛弃的种种。可是,为何一定要……”
“艾晴!”他重重地打断我,颤抖着嘴角,痛苦地捧着头:“别说了……”
他将头偏过,不让我看到他的脸。月光下他的肩起伏着,能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声。我站起,转到他对面,伸出双臂搂住他的脖子,将他温柔地拥进我怀里。他突然浑身僵住,虽没有推开我,却似乎停住了呼吸。
“哭吧,你是人,你不是神。为亲人难过,没什么不该。想哭便痛痛快快哭一场。那样,会好受一些的……”
我轻拍他的背,怀中的他,虽然个子那么高,却瘦削得让人心疼。这一刻,真想化身为耆婆,替她安慰他。
他顿了好一会,有些局促地伸手向前,用手臂圈住了我。他的动作非常轻,好像我是个纸人,会被捏碎。
“艾晴!”感觉出他胸膛急遽地起伏,手臂上传来的力在渐增,将我越搂越紧。
“艾晴!”他再低低唤我,肩上,有些温热的湿,风吹过,快速冷却,又立刻被新的温湿染上。他终于,能像正常人一样,哭了。
他哭了很久,仿佛这一生从未哭过,此刻,要将积蓄一生的泪一并倾倒干净。我陪着他一起哭,我们就这样相拥着,直到哭完了所有力气,直到……天荒地老……
不知过了多久,我们终于都平息了下来。我从没有这么哭过,似乎失去了所有力气,靠着他,才不至于瘫倒。他也停止哭泣了,却依旧搂着我,从他身上传来的温暖,熨烫着我的心。我,竟如此贪恋这个怀抱,以至于不敢说一句话,怕说出什么就会打破这个气氛。最后,是他放开了我,月光已经隐去,看不见他的表情,只听得他缓缓说:
“母亲知道罗什心中一直想将大乘传扬到汉地,离开时,曾对罗什说过:大乘教法,要传扬到东土,全赖我的力量。但这宏伟大业,对我而言,却没有丝毫利处。母亲问我,要怎么办。”
我还沉浸在刚才的情绪中,没有说话,呆呆地看他。他顿一顿,接着说:“我回答母亲:大乘之道,利人而忘己。若凭罗什能使佛陀的教化流传,使迷蒙众生醒悟,就算会受火炉汤镬之苦,罗什也没有丝毫怨恨。”
母亲在时,罗什还是一个受到精心庇佑的天才。他固然聪明绝顶,但犹如温室中的花朵,未经考验。随着母亲的离去,此刻的他,必须依靠毅力来坚持自己的理想了。他的理想,小时候就已立了吧?他知不知道,他母亲所担心的,会在将来成真。他去中原弘扬佛法,付出的代价,是一世的诟病。罗什,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愿知道你的未来。
“罗什,母亲虽不在你身边,可是,她会时刻在你心中。当你有艰难困厄时,想想对母亲的承诺,你便能挺过去的,好么?”
见他点头,我转移话题,希望他不再沉浸于悲痛中。“罗什,告诉我你小时候的事情吧,我不知道的事情。”其实,转移话题只是借口,我是真的想知道小时候的他。
我们就这样比肩坐着,听他讲小时候的事情:母亲对他的严格与慈爱;诸位师尊,师兄的趣事;在西域诸国的游历;每一桩每一件,我都听得津津有味。原来IQ200的鸠摩罗什小时也会作弄师兄,背不出偈语也会遭母亲责备,原来他也有童年,我还以为他生下来就一副老成样呢。为了让他心情好转,我讲起我自己的家庭,我的父母,我的同学们,我的老板,我看过的书,走过的地方。当然我都转化成他能听懂的语言,没露出什么破绽。
远处的天山背影显出一抹淡淡的胭脂红,漫天星星悄然隐去,我看看表,已经快四点了,居然坐了一夜。我望向他:“罗什,回去吧。你该去做早课了。”
他讶然:“竟坐了一夜。艾晴,累么?”
我摇头。虽然不累,可是身上却有些发冷。那件外套,也挡不住黎明的凉气。
手被他握住,他的手也没什么热气,纤长的手指磨挲着我的手,我笑了,看他徒劳的摩擦生热。他抬眼,看到我笑,不再磨挲,将我两只手贴上他的脸颊。我的笑僵住了。如洪水冲过,心底最后一道防线,彻底垮了……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我的手贴在他微带热气的脸上,手心触到微微的扎,是新长的胡须。那一刻,如醍醐灌顶,一道电流从头到脚将我激得浑身战栗。我已经完完全全想明白了一件事——
我爱他!
是的,我早就爱上他了,从再见到他那一刻起。会爱上他最正常不过,他的优秀他的聪慧他超然脱俗的外表,能让天下所有女子倾心。我不再犹豫不再拒绝。爱了就爱了,我怎么能否定这人类最基本的感情?我只是个普通人,我既然灭绝不了爱欲,又何必苦苦挣扎?而我之前会那么挣扎那么抗拒,就是因为我太以现代人的思维来看待爱情了。我总是希望如果爱了就要得到回报,我总拿我的工作当借口,我总是想着我迟早要回去,我总在顾虑爱上他没有未来。可是,我如果不要回报呢?如果我不要求一定要呆在他身边呢?如果我不要什么未来呢?谁又说过爱他就不能继续我的工作呢?我只要现在好好地,以我自己的方式来爱他。我可以不让他知道我的爱,我可以回到21世纪后继续想他爱他。只要能爱他,以后的事,管它怎样呢?我干吗现在就一定要那么冷静地想明白一切呢?
“苏幕遮后日开始,你今日便去王城吧。” 温和的声音在耳边拂过,“回去先好好睡一觉,然后我让乔多罗送你去王城,我已为你定好客栈了。还是你要住国师府,你不是一直想见弗沙提婆么?”
乔多罗?愣一下,哦,是他的御用车夫。“还是住客栈吧。我这样去国师府,会吓到太多人的。至于弗沙提婆,我想等离开龟兹前再去见他。”
等到苏幕遮结束,我就找机会见一见弗沙提婆。他十年前那么会粘我,但现在已经长成大小伙子了,有自己的生活,我不想介入太多。见上一面,能看到成年后的他,也就可以了。我最想的,其实还是这个……“嗯……你……”犹豫,犹豫,再犹豫,“你……会不会去?”
他顿住,轻轻将我的手放下,“师尊还在我处……况且……”
“我知道的,你们有‘离歌舞戒’。”赶紧先按压下心头飘过的失望,装做不在意地辨白,“我只是随便问问。你……不用去……不能去的……”
他不言语,站起身,微明的天光染在他褐红色的僧衣上,风扫过他的衣襟,他整个人如同雕塑一般凝在黎明中。
9. 东方狂欢节
我坐罗什的马车到王城。一路的颠簸本来该有助睡眠,可是我却了无睡意。我整个人处在极度亢奋中,不时盯着自己的双手。自从这双手触碰过他的脸后,我都舍不得洗手了。我伸出手,闭着眼睛,在脑中描绘出他的轮廓,用我的手去再次感觉。那微温的触感,略有些扎人的胡茬,消瘦的双颊,顺滑的皮肤。不可抑止的笑,又漾上了我的脸。
我就这样一路时不时傻笑着,下午时分到了延城。住进了罗什早已安排好的定点客栈,还是个上房。如果没有他的预定,这会儿客栈也早就人满为患了。吃了些东西才发现开始犯困,好久没有熬夜了,只有临考试时才会去通宵教室。结果整个剩下的时间我都在呼呼大睡。希望我没打呼噜,如果真的不小心打了的话,希望没吵到隔壁的人。
苏幕遮,又称乞寒节,每年农历七月举行。是为了祈祷当年冬天严寒,可降更多的雪,来年便水源充沛。苏幕遮在唐代传入中原,曾轰动京城,唐人写的关于苏幕遮歌舞的诗词,就数量繁多。李白,杜甫,白居易,李贺等等,都有描述。到宋时,苏幕遮成了词牌名,最有名的苏幕遮词就是范仲淹的“碧云天,黄叶地”了。玄奘在龟兹时,曾经目睹苏幕遮的热闹,并记录了下来。龟兹王请他一起观看,歌舞到高潮时,龟兹王还邀请玄奘脱去袈裟鞋袜,共跳乞寒舞。唉,玄奘不也看了歌舞?为何他就不能……算了,人家玄奘远来是客,入乡随俗也无可非议。
我戴着早已在苏巴什买好的面具,在街上晃荡。所有主干道全部都是人,大家都戴着假面,认识不认识的,都相互问好。这样融洽的气氛,我的心情变得超好。跟着人群在街边站着,不一会,游行队伍开始来了。先是一个鼓队,以大羯鼓为首,坐在马车上激烈地敲着,拉开了苏幕遮的序幕。后面跟着一群艺人,手上拿着各种大大小小的鼓,配合舞蹈动作,应和着大羯鼓。隔一段后面再来的是一群男女对舞,衣着端庄,双手持丝巾两端,神情庄重,舞风古朴。嗯,跟我们的大妈们逢年过节就上街表演的秧歌舞有点像。然后又有方阵表演绳舞,头戴花冠的妙龄少女,执一根缀有各种花饰的绳子,舞姿飘逸,神情妩媚。后面再上来的是飘带舞,猴舞,等等,看得我眼花缭乱。每个方阵都有自己的小型乐队,坐在鲜花装饰的马车上,荜篥,箜篌,琵琶,角笛,等等,悦耳清脆。
1903年,两个日本人在苏巴什故城发现了一个舍利盒,里面装高僧骨灰。他们将舍利盒偷偷带回了日本,就存放了起来。直到1957年,日本人发现舍利盒颜色层下隐约有绘画痕迹。他们拨去表面颜色,露出了原来的图像,是精美到让人惊叹的苏幕遮乐舞图。上面绘有各色人物,手执西域特色的乐器,戴着假面,摆出不同的舞蹈造型。如今,这舍利盒还在日本,我们自己研究,还得从日本拍了照,拿回国来。
而眼下,早已经消逝的东方狂欢节就这样出现在我眼前,那份喜悦,无法言语。苏幕遮会不分昼夜,连演七天。回去后如果能把这个盛大的古代节日复制出来,对研究音乐舞蹈风俗民情的历史传承性,可以有更清晰的认识。光是这些,就能引得多少同仁射来愤怒的红眼。呵呵,我笑晕了。
已经中午时分了,跳舞的方阵在沿着街巡演,路边推出不少小吃摊,烤羊肉的味道引得我口水直流。脱下面具,跟小摊主要了三串羊肉串。这个时代的羊肉串超级大,每块肉跟鸡蛋一样大小。在新疆旅游时,羊肉串的大小,从南疆到北疆,从新疆到内地再到沿海,是依次减小的。在南疆(喀什,和田,库车等地),跟一千六百五十年前一样,是鸡蛋大小的羊肉串,通常两元一串。而我们学校门前的小摊,是我见过的最小的羊肉串,一元一串,但女生都得吃二十串才能有垫底的感觉。
把思绪从现代拉回眼前的古代节日,啃着羊肉看街上的人来人往。边吃东西边看帅哥最带劲,不过,看似帅哥好像不多啊,因为都戴着面具。突然,我张着正准备咬肉的嘴,忘记咬下去了。
人群中有人向我走来,纤长的身材,穿着龟兹贵族典型的鹅黄色束腰式短装。这种装扮,看上去很像中世纪时欧洲的骑士服,只要身材好,男人穿上都会英姿飒爽。而那个男人,这样的打扮,看上去尤为伏贴,加上身材高挑,在人群中简直是鹤立鸡群。
虽然无法看到他的脸,也能断定这是个极品男人。这样一个男人在朝我走来,而那身姿,怎么如此熟悉?他戴着一个鬼脸面具,面具下的眼睛,在走近我时,透出诧异和探询的目光。我眯起眼,仔细打量。那双眼,是我熟悉的浅灰色。我的心,突然快得要蹦出胸膛。他……他……不是说不来的么?
“艾晴,是你么?”是他的声音,却有丝颤抖。
“当然是我。”我举举挎在手腕上的面具,突然想起另一只手还擎着三根大得吓死人的羊肉串。完了完了,我满口獠牙啃肉的模样,我张着油呼呼的嘴瞪他的白痴样,全落到他眼里了。
正在懊恼,我跌进了一个温暖的怀抱。我的心砰砰直跳,混乱的思绪飞快飘过:他怎么……为什么他今天……
手上还高高举着羊肉串,我整个人像被点了穴一样,任由那个高大的男人将我一把抱住,腾空转了几个圈。
“艾晴,你真的回来了……”
目眩中听出,虽然有些像,但这不是他的声音!他的手臂没有那明显紧绷的肌肉,他不会这样开心地大笑,他绝对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下毫无顾忌地抱着我转圈。
我被放回地上,面前的他对着我微微倾下身,一手揭开了面具。高挺的鼻梁,大而明亮的眼睛,长长浓浓的眉毛,浅灰色眼珠,像极了他!身高和体形,也跟他那么相仿。可是,脸没有他那么狭长,皮肤也比他的麦色浅,嘴角弯弯,尽是调皮。我隐隐浮出的失落,立刻被另一阵欣喜淹没。
“弗沙提婆!”这次,换我抱他了。只是,为何他那么高啊。
放开他时看见他一直没合上笑的嘴对我努努:“艾晴,你嘴上的油全蹭在我衣服上了。”
刚刚觉得抱那么一大小伙有点不好意思的心,立马被这句话呛了回去。这死小孩,还是没变!
“所以,你要请我吃饭!”没等我反应过来,手上的肉串,已经被他夺下,还给了小贩。然后我就被他拉着走,都没时间嘀咕一声,浪费粮食啊!你个败家子!
我瞪着眼前一盘盘看上去蛮像那么回事的菜肴发呆。有多久没吃过中餐啦?有多久没见过白米饭啦?这个时代,米是从汉地运来的,在西域吃顿米饭,是多么奢侈的一件事。瞧瞧这里的摆设,还弄个包厢坐坐,我嘴里塞着饭,心里嘀咕,还真是个败家子!
对面的他却没吃太多,只顾一直盯着我看,嘴角的笑,总也抑不住。看得我心里发毛,只好低头猛吃。进来一个汉人女子送菜,他依旧举着那摄人的笑道谢,看得那女子脸色红红,退出去时竟撞上了门。
唉,我叹气。“弗沙提婆,知不知道你这样对人笑会害死天下所有女子的。”
“哦?”他眉毛一挑,身子前倾凑近我:“那,艾晴你呢?”
死小孩,居然对我说这种话。我看看他阳光帅气的脸,吞吞口水:“别别,我老胳膊老腿了,还是让我多活几年吧。”
他放声大笑起来。他的笑跟罗什不同。他笑得张扬,笑得毫无忌惮。而罗什的笑,永远都是那么风轻云淡。
“艾晴,你是仙女,你不会老。”他突然收住笑,换上认真的口吻对我说。
我张了张嘴,始终说不出什么。唉,是我自己对他说的,他又目睹过我的突然消失。早知道会回来,就不该在他幼小的心灵里播种这么个烂理由。现在,这个幼小的心灵被我歪曲了十年,还能扳得回来么?
“艾晴,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我一呆,脑子快速转动:“昨天。”
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已经在这里呆了快三个月了。那样的话,他就会知道我一直跟罗什在一起。罗什,我要用我自己的方式爱他……保护他……
然后他问我住哪儿,我跟他说了客栈的名字。他看看还在往嘴里塞米饭的我,不耐烦地问:“你还要吃多久啊?”
我愣:“你有事吗?这么急?”
“当然有事。”他一本正经地回我,“要去帮你搬行李啊。”
“去哪儿?”
“当然是国师府。”
弗沙提婆跟着我去客栈退房,我收拾东西时,结果被他看到了我的小内内,他竟然拿着我的BRA一脸好奇地问这是什么,害我闹了个大红脸。然后他不由分说扛上我的NORTHFACE,潇洒地扔出一串钱给掌柜,大手一挥“不用找啦”。唉,这败家子!
快到国师府时我惴惴地拉住弗沙提婆:“哎,你要怎么跟别人说我啊?我的模样可是十年未变啊。”
他停下脚步,眼珠转了几圈:“嗯,那就说你是艾晴的侄女,叫小艾晴好了。”我晕!不愧是兄弟俩,思维方式还真像。
“不过,我不会瞒父亲的。”他脸上显出认真的神情,“我从来不瞒父亲任何事。”
鸠摩罗炎,那个学者般儒雅的人。他的话,应该能接受我这样怪异的出现吧。
我撑眼盯着面前的一切。还是我原来的房间,摆设一点都没变,床头墙面上甚至还有当年让弗沙提婆默写的字帖。他当时一定要贴在那里,我拗不过,只能让他默完一张就贴一张。字迹歪歪扭扭的,以前看着就叹气,现在,居然无比亲切。
“房间可是每天打扫的,就等你回来。”有丝气息落进我耳朵,痒痒的,心里流过一阵温暖。
“来,再带你看样东西。”还没容我感动够,就被他拉着走。唉,还是跟小时一样性急。
我被拉进他的房间。这里倒是变化挺大的,墙上挂着好几把剑,看剑鞘的制作工艺就知道是好剑。一个小小的书柜,匆匆扫一眼,几乎都是吐火罗文和梵文。梵文我看不懂,估计是佛经一类。吐火罗书籍,都是兵法和战争类。少数几本汉文书,是《孙子兵法》,《韩非子》、《战国策》之类的。
我正在打量他的房间,看他小心奕奕从柜子里拿出一副画框似的东西,小心揭开裹在上面的棉布,露出里面的一副画。我张大嘴,是多拉A梦,我送给他的新年礼物!他居然把它当成一副稀世名作一样裱起来!
我抬起眼看他,叫一声“弗沙提婆……”
“你先别急着哭鼻子,还有呢。”他从枕头底下翻出一本书塞进我怀里,是本《诗经》,书的叶边卷得厉害,都快被翻烂了。“你随便翻哪一页,然后考我。”
我没翻书,想了想:“《国风?邶风》里的《击鼓》会么?”
他咧嘴一笑,双手背在身后,踱起方步,晃起脑袋,抑扬顿挫地念: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这是《诗经》里我最喜欢的一首。我跟弗沙提婆都是讲吐火罗语的,不像罗什,讲的是汉语。乍听弗沙提婆背汉语诗,听他怪异的发音,我想笑,又觉得鼻子酸的好难受。
“记得么,你说过,只要我背出《诗经》你就会回来?”我点头,真没想到我当初只是随口说说的,他却当了真。
“第一年,我就背出了全部《诗经》,结果你没有回来。我就想,是我没学好,所以第二年我又背了一遍,可是你还是没回来。每年汉历正月初十,我就到你房间背一遍《诗经》,背了十遍,你终于回来了……”
“弗沙提婆……”
“感动么?”
我点头,鼻子太酸了,我快撑不住了。
“那让我抱一下。”
一个恶狼扑上小红帽,我一把PIA开他。刚刚想涌出的眼泪通通吞回肚子里去了。
那天还去见了鸠摩罗炎。十年时间,他的儿子们都已成长到人生最绚烂的年纪,十年时间在他身上却如被刀狠狠削过。原来就清癯的脸更是瘦得形削见骨,头发已经全白了,他今年也就五十几岁吧?可是,看上去身体很不好,不时咳嗽。可是那双镶嵌在深凹眼窝中的浅灰色眼睛,那双充满智慧与人生感悟的眼睛,仿佛能穿透人心。突然心弦拨动,罗什的眼,好像他啊。
嬉皮笑脸惯的弗沙提婆,在父亲面前却神态极为恭谨,一脸认真地用梵语跟鸠摩罗炎交谈。鸠摩罗炎不时用惊诧的眼光看向我,看得我心里一阵慌。可是,直到最后他也没对我奇异的来历说什么,就用吐火罗语温和地要我安心住下,府里的人会以贵客待我。我猜的果然不差,睿智如鸠摩罗炎,就算他也无法弄懂我的真实身份,却绝不会将我当巫女烧掉。也难怪他能有这么两个出色的儿子,而兄弟俩又如此尊敬父亲。
那天夜里,在我先前住了三个多月的房间里睡得无比香甜。睡前想到,不知罗什知道我回了国师府会做何想法。唉,不知他现在在做什么。他会想到我么?
10. 精彩苏幕遮
我醒来时发现床边有个人影,吓得起床气跑得一点不剩。又是那家伙!小时候来吓我倒也罢了,现在都是个大小伙了,怎么一点都不懂男女授受不亲啊?
“你还真能睡啊,我都看了半天了。”
我愤愤然往毯子里缩了缩。我只穿了很薄的吊带睡衣,不知道刚刚有没有让他看见露在外面的胳膊腿。
“呵呵,别藏了,没什么好看的。”
我丢出一个枕头炸弹,被他灵巧地躲过。他大笑着站在离我不远处:“快点起床啦,今天的苏幕遮更精彩呢。”
“那你出去,我换衣服。”
他倒是没再捣乱,乖乖向门口走去。已经踏出了门,却又探进身子,冲着我眨眨眼:“你身上穿的这件就很好看啊,不过,只能我一个人在屋里的时候穿给我看。”
我气愤地到处找武器,他已经哈哈笑着跑远了。
街上人更多了,弗沙提婆护着我,不让我被人挤到。只是,他的这种保护方式,还真让我不太适应。我几乎就是被他搂着在走,任何人看到,都会认为我们是对恋人。而他,似乎挺有人缘,好多人冲他打招呼,男男女女都有。男人看见他搭在我肩上的那只爪子时都露出不怀好意的笑,而女人的眼神就复杂多了,绝大多数是飞刀,割得我心里怪寒的。但这家伙丝毫也不在意,一脸没心没肺的模样。
我试图挣开他的魔爪,挣扎了两把,却被他搂得更紧:“嘘!别闹!狮子舞马上要开始了。”
几十只羯鼓齐声响起,气势磅礴,青、赤、黄、白、黑,五种颜色的狮子,从五个方向向中心舞去。每一只狮子有十二个人舞动,戴红抹额,前有两人执红拂子,作出种种戏弄状。旁边有一百多号人的伴唱队,高唱着歌颂龟兹王的赞歌,齐整的合唱响彻九霄。狮子是龟兹王族崇尚的动物,龟兹王自称狮子王,并编造了一个龟兹先王降服狮子的故事。狮子舞便是根据这个故事来的。吕光破龟兹后,带着鸠摩罗什和龟兹的艺人共上万到了凉州(今甘肃武威),狮子舞融入汉人元素,改编成了流传中原的五方狮子舞,流传至今。
广场前有一排华丽的帐篷,龟兹王白纯和一众贵族们端坐在里面。我问弗沙提婆:“你怎么不跟他们坐一块?”
“跟着那群老头有什么意思?我就想跟着艾晴。”音乐声太吵,他凑近我耳边大声说,“看你出丑和傻笑更好玩。”
这没大没小的家伙!我气得摔开他的爪子,没多久又搭上来了,任我怎么使眼神必杀技,也完全无视,照样嬉皮笑脸的。看我生气那么有意思么?
这样看一天歌舞表演,晃荡着吃各种小吃,跟弗沙提婆吵吵闹闹,很快又是一天过去。晚上把门窗都锁好,防贼防盗防弗沙提婆。早上醒来没看到弗沙提婆,倒是自己差点热出一身痱子来。结果门一打开就看见他倚在墙上,摆一副酷样,伸手递给我一个小瓶子。我好奇地接过,问他是什么。这家伙居然告诉我是痱子粉,还一本正经地宣传了一遍夏天保持室内通风的重要性。我随手抄过门旁边的一把扫帚,追在他身后在院子里厮杀起来。
我当然跑不过他,在他十岁时我就是他手下败将了。跑了几圈就累趴下,举着扫帚脱口就说:“小的投降,将军饶命啊!”
话刚说出口就感觉不对劲了,我怎么还拿着跟他小时候扮家家的口头禅啊?唉,条件反射,条件反射。他站在院子中间,笑得几乎瘫倒在地,府里的佣人跑出来,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们俩。我的老脸都没地方放啦……
苏幕遮第三天,照样是各种歌舞表演。西域各国的艺术家似乎都集中到了龟兹,每天狂欢不断,惊喜不断。弗沙提婆最爱凑热闹,哪儿人多就拉着我往里钻。此刻我们正站在大广场边,中间已经搭上了舞台,舞台中间有一朵巨大的莲花骨朵。随着三声急促的鼓点,莲花苞开,一位蒙着面纱的女子,身穿宽大的紫红色绣罗袍,衣帽拖曳金铃,垂着长绸带,脚上一双小巧的红锦靴。音乐响起,那个女子开始舞动,衣帽上的金铃扑转有声,铃声悦耳。
“这是柘枝舞。”弗沙提婆贴在我耳边说,“等会儿看了可别害羞哦。”他吹进我耳朵的气息让我痒痒地赶紧偏头。说个话而已,至于凑这么近么?
鼓声越来越激烈,舞者的腰肢扭动,越发显得柔若无骨。然后,鼓声突然刹住,披在身上的绣罗宽袍就被舞者扯了下来,抛在莲花里。她上身是紫红色紧身纱衣,覆一件短外衣,下面是同色的飘逸长裙,随着鼓声飞快地旋转,裙子飘飘,宛如飞仙。突然,鼓声又住,她的短外套迅速褪了下来,只剩裸着双臂的紧身纱衣,身材玲珑,凹凸有致。下面的人看得叫声连连,个个面露红光,我就是其中一个。鼓声又起,她又开始旋转,细腰摆动,无限风情。然后,她随手将裙子扯掉,里面是粉嫩色的束脚灯笼裤。到最后,束在腰上的腰带,紧身上衣,都脱了,只剩下类似现代的BRA和灯笼裤,还摆出各种诱人姿势,艳情地要命。
“哇塞,天啊,脱脱脱衣舞耶!”我把眼睛无限扩大,狂咽口水。真没想到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西域就已经如此开放,就算在21世纪,要看这样级别的脱衣舞,也得到酒吧和夜总会,怎么可能大庭广众下表演?
鼻子突然被重重刮了一下:“奇怪了,我以为汉人女子都是很害羞的,结果我一个大男人都没有你那么兴奋。”
我捂住自己可怜的鼻子,跟他们龟兹人比,我的鼻子本来就不够挺,现在更塌了。
“要不,这么喜欢的话……”大灰狼又凑过来了,“晚上回去你跳给我看?”
他的鼻子上挨了一拳。
他捂着鼻子,脸上的五官夸张地挤到一块,好死不死地又添一句:“唉,还是算了,脱了也没啥看头的……”
他是不是想让鼻子永远扁下去啊?
睁开眼时又看到一双浅灰色的眼睛故碌碌地盯着我,距离近得让我还没起床就犯心脏病。唉,那个,习惯就好,习惯就好。我这次的应对措施是没换睡衣,就这样和衣而眠了。所以,窗子大开着一觉睡到天亮。
他脸上有明显失望的表情:“你那天穿的那件小衣服呢?为什么不穿啊?”
这个色狼!我得意地起床:“你不是说没啥好看的吗?”
“这倒是的。”他点点头,想了想,“艾晴,你多吃点肉吧。”
“为什么?”
“这样,这里才会大啊。”他比比胸部,“你现在太瘦了,摸上去手感不好。”
天哪!谁来帮我灭了这小色狼!
又是上街玩闹一整天。我好像都忘了要工作了,每天除了睡觉就是玩。弗沙提婆绝对是个好玩伴,永远都有层出不穷的主意。每天带着我去不同地方吃饭,印度菜,中亚菜,波斯菜,中餐,各种口味的大餐和小吃,我还真的腰上起了圈圈。这整整七天的苏幕遮可比我们的五一十一精彩多了,那些街头表演的艺术家都是真才实料,群众们的参与性也非常高,往往是听到音乐声一起,大家就不分男女老幼翩翩起舞。
苏幕遮第四天我看到了慕名已久的胡旋舞。胡旋舞源自中亚康居国(今乌孜别克斯坦撒马尔罕一带),传入中原后风靡一时。唐代无数大诗人描写过胡旋舞,最有名的就是白居易的“胡旋女,胡旋女,心应弦,手应鼓”了。杨贵妃据说非常善于跳胡旋舞,以至于白居易指责“贵妃胡旋惑君心”。现在亲眼目睹,果真是好看。胡旋舞是群舞,十几个身姿妖娆的少女飞旋,动作轻盈,被诗人喻为“逐飞星”,“火轮炫”毫不为过。我在埃及看过当地的苏菲舞,是由男人跳的,也是不停旋转,身上的彩条裙飞旋起来如万花筒一般,让我赞叹的同时非常担心他们会不会旋晕了。
晚上我照例想着罗什入睡,回忆与他的点点滴滴,丝丝温情之处也能咀嚼半天。这几天玩得太疯了,说实在,我从来没那么疯玩过,而且还是连续那么多天。要是他能伴在身边……呵呵,不想了。想像不出他跟着我蹲在街头啃羊肉串的情形,弗沙提婆还差不多。念及弗沙提婆,突然想到明天一定要跟他说了。不能老是一大清早就跑我房间来……
11. 花心大萝卜
“你干吗每天早上跑到我房间来啊?”我抱着毯子,头疼地叹气。
“这有什么?我以前不都是这样么?你忘啦,我还跟你一起睡过呢。”
气死我了:“你那时候才十岁!”那时候粘人倒也罢了,现在都是个成熟男人了,还那么粘,他以后的媳妇怎么受得了!
“知不知道你现在已经长大了。”
看见他点头,两只大眼睛忽闪忽闪地,看上去一脸无辜样。又拿小时候最常用的一招对付我。
“男女有别啊,小兄弟!”我抱着头,都想往墙上撞了。
突然被紧紧拥入一个强有力的怀抱,头顶上传来些微颤抖的声音:“艾晴,我不要一早醒来,你又不见踪影,叫我无处寻找……”
我心一动,原本要竖起的刺立刻软了下来。原来,他每天跑我房间里,是为了确定我还在。想想当年他才十岁,眼睁睁看着一个大活人跟变戏法一样凭空不见,就是个心理健康的大人也会受不了。那时的他会有怎样的失措与恐惧?唉,只怕这辈子他都会有心理阴影了。都是我不好……
“对不起,弗沙提婆……”其实我这次还是会一样消失不见,不过我发誓绝对不会让他再次目睹了。这个时代,又没有心理医生能帮他。
“对了,艾晴,我是不是你睡过的第一个男人?”
天哪,是谁说他会有心理问题的?我杀猪一样地惨叫起来——谁来帮我把这块狗皮膏药撕开!
第五天苏幕遮的重头戏就是胡腾舞。这是男人跳的舞,舞者腾踏跳跃,急蹴环行,反手叉腰,合颌耸肩,现代新疆维吾尔舞蹈里男子的舞步很多就是从胡腾舞演化而来。音乐声激扬振奋,热情奔放,几十个男人口里一边欢呼一边腾空,男子气概十足,看得我大声叫好。
“艾晴,喜欢这个舞么?”他凑在我耳边大声问,我没空理他,肯定地点点头,眼睛还是直直盯着那些英挺的男人们。
他把面具摘下放进我手里,跑开了。我没来得及问他去哪儿,就看到他拨开人群跑到那群舞动的男人中间。然后,我张大了嘴,看他融入那群男人中一起跳腾。场地中间无疑弗沙提婆最显眼,不说一米八五的完美身材,五官也是最英俊,他一上场,周围的女人们欢呼地更厉害了。
他屈膝下蹲,脚步变换如飞鸟,敏捷地移步、踏步、跺步,腾跃的动作飘逸洒脱又不失细腻,体态刚健豪放又不失柔和。舞动着的他,第一次让我见识到了男人的另一种魅力,跟着下面的女人们一起放声尖叫。叫得不过瘾,我一把脱下面具,双手拢成喇叭状,冲着他喊:“弗沙提婆,太棒啦,我爱你~”
他听到我的尖叫了,对着我扬扬眉毛,嘴角上翘,好看地勾魂。
音乐声越来越激烈,他跳腾的动作越来越快,群众的情绪也越来越高涨,大家一起合着音乐打节拍,在齐整的鼓掌声中,音乐嘎然而止,弗沙提婆突然一个高难度的腾空翻转,落地后就着力道,双膝跪地,迅速向我滑来,然后停在我面前,双臂大张,扬着头对我帅气地笑,潇洒到不行。立马感觉周围射来许多刀子,我扯着嘴赶紧拉他站起来。
他脸上满是汗珠,褐红色的及肩卷发贴在额头上,衣服也湿透了。我下意识地掏口袋,然后悲哀地发现,没有手帕。唉,用惯了餐巾纸,我N年没带手帕了,虽然我也知道不环保……
他看到我两手空空地从口袋里出来,说了句“不用”,然后拉过我的衣襟,开始抹汗。我整个人傻掉,他还真想得出……
我看着又湿又皱的衣服泪奔,这可是汗啊,好像还有点味道。嘴角哆嗦地话不连贯:“喂,你叫我这样怎么穿啊?你……你也忒……忒不厚道了……”
“怎么啦?一件衣服而已,本少爷高兴。”
没等我继续哀嚎,被他急急拉着走。
“喂,那么急干吗?去哪儿?”他手心都是汗,完了完了,手也不干净了。
“买衣服。”他回头看我,一脸不耐烦,“瞧你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件破衣裳,带你上街,太丢我的脸啦。”
“弗沙提婆!”
嗯?停住脚,看向前。一个皮肤白皙的女孩,拦在我们面前,一脸怨气。弗沙提婆偏头挑眉看她,脸上一副慵懒样。呵呵,典型的言情剧场面,不过我不是这出剧的主角,我退出。
我偷偷抽出被他捏得汗湿的手,打算往旁边角落悄悄隐身。
还没跨出一步就被拽了回来。这下可好,他整个人挂我脖子上了。第一反应是:哎呦,都是汗呐……
“弗沙提婆,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她眼里噙着泪,向我飙来恶狠狠的杀气。
“不就是你看到的这样么?”他挂在我身上,伸头在我脖子旁蹭。老弟,你不喜欢也别拿我当挡箭牌啊,何况你还一头的汗……
“可是你说过……”
“说过什么?我答应你什么了么?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
“呵呵,这位姑娘,你有所误会了……”我讪讪地笑,一边暗暗用劲推他。唉,这家伙还真是沉。“我跟他不是你想像的那样……”
吧唧一口,我的左脸响亮地粘上了个吻,湿呼呼的。惨了,这下连脸也不干净了……
女孩气得一跺脚,飙着泪飞奔了。唉,我叹气。还是不留神当了言情剧的主角。
“弗沙提婆,你对喜欢你的女人都是这样的么?”
“她们自己要粘上来,大家玩得开心就好。最烦她们一个个最后都要讨个将来。”这个花心大萝卜!难怪他哥哥含蓄地说他“每日戏弄花丛”。想起罗什,心中流过一丝温暖。他绝对不会像弟弟一样花心。虽然十一年后……不想不想!自从决定以我的方式爱他后,我就拒绝去想关于他日后的妻妾子的问题。想不了那么远,也管不了那么多。只要,现在的自己爱着他,就好……
“弗沙提婆,难道你从来都没爱过人么?”
“没有!”干脆利落的回答。
重新跟弗沙提婆碰面,发现十年后的他总是吊儿郎当的,会对我说些让我气恼的话,有时甚至会让我脸红。最刚开始以为弗沙提婆对我另有企图,我也有所提防。可是,几天接触下来,发现他就是一副花花公子的脾气。除了对我卡点油,占点口头便宜,他其实也没有别的什么过分举动。在街上,认识的女人冲他打招呼,不认识的女人冲他发呆,他都是挤眉弄眼地回复人家,带点彩的话也是张口就来,搞得像个大众情人。所以,我也释然了,对他时不时地跟我亲密接触一下,除了嘴巴里叫嚷抗议以及无用功的躲闪,我也开始慢慢接受,反正他就是这么个人。
不过呢,跟他在一起,真的非常开心。他会耍活宝,会逗乐,会不停变换新花样,长得又那么阳光帅气,难怪那么多女人迷他迷得要死要活,也难怪那些女人得不到他会伤心欲绝。唉,幸好我的定力不是一般地强,对罗什的魅力我都能抵抗那么久。也幸好我的心很小,罗什已经将它占得满满。否则,只怕我现在已经是那群怨妇中的一员,看着他身边不停变换女人而哭泣。
晚上洗完澡,搓着头发回房间,又看到那个身材高大的萝卜,穷极无聊地翻出我的素描本拿着铅笔在乱画。唉,这恶习怎么十年未改啊?我那些没带走的素描本,肯定就是这样被他耗掉的。
看见我回来了,大萝卜扔掉铅笔,又一脸不耐烦的样子:“洗个澡也那么会磨,喏,把它穿上。”
一套新衣服递到我面前,是那种软软飘飘的丝绸,淡雅的绿色,绣着嫩黄的石榴花边,衣料上乘,做工精细,肯定耗了不少钱。我不禁啧啧称好:“弗沙提婆,你追女人的手段真是太高杆啦。这样一套衣服,是个女人就拒绝不了。”
“这可是本少爷第一次送东西给女人,从来都是她们送东西给我,要不要还得看本少爷心情。”他鼻孔朝天,“喂,到底要不要,不要我拿回去了哦。”
“别!别!”赶紧一把接过,“我也是女人,哪能拒绝得了呢?”在21世纪,因为喜欢到处旅游也经常要跑野外考察,我向来都是T-Shirt牛仔裤大球鞋,连我老板有时都会忍不住说我没个女孩样。来到这里,就没想过要引起古人注意,更加不讲究穿了。可是,我毕竟还是个女生,会被好看的衣服吸引也是理所当然。
“喜欢吗?”
我点头,喜滋滋地拿起衣服在身上比划。他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居然十分魅惑:“那你怎么报答我?”
我愣住:“你想要什么?”
“我今天晚上不走了,好不好?”
他的嘴角挂着一丝暧昧的笑,对我挑了挑好看的眉毛,又是他的招牌动作。我的脸一下子火辣辣起来,干吗说这种暧昧不清的话?什么叫不走了?他想干吗?
“哈哈,开玩笑的啦。”他朗声笑起来,“我还没那么饥渴。”
“不过——”他突然俯下身凑近我的脸,脸上的暧昧神色更加浓,故意拉长声调:“艾晴你应该还没碰过男人吧?这么说说都会脸红。”
我的脸更烫了,使出必杀的眼刀,恶狠狠在他身上割:“关你什么事啊?有也不会是你!”
他又笑得直不起腰来:“你还真是跟我认识的所有女人不一样呢。”他忍住笑,顿一顿,“我要是肯搂那些女人一下,她们都会激动地发抖。哪像你,碰一碰就会唧唧歪歪地好像掉了多少肉似的。那些女人们,跟我认识最多三天,就会求我上床。哪像你,那么多天了都对我无动于衷。”
“她们求你?”天啊,没想到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西域这么开放,男女之间那么随意。不过想想都能当街表演脱衣舞,克孜尔千佛洞里到处是半裸甚至全裸的画像,他们这里的人又生性豪放,女人倒追男人,也没啥好奇怪的。再说弗沙提婆无论从哪方面,都的确够资格让女人们倒着追。
“是啊,我还从来没求过哪个女子呢。不过我也不是谁都可以上床,要入我弗沙提婆的眼,也不是件容易的事呢。”他倒在我床上,两手枕在脑后,翘着二郎腿,典型的花花公子样。“不过你们汉人女子,比龟兹女子更害羞,更多一份难以形容的气质,我倒是真的很有兴趣。”
深更半夜跟个年轻男人讨论性,我还真是第一次,总觉得有点搁不住脸。我还是21世纪来的呢,还比现在的他大三岁,居然每次在他面前吃瘪。
“艾晴,我喜欢看你脸红,很可爱。”他在床上侧翻个身,用一只手撑着头,还真是性感的要命。“艾晴,你是我第一个那么长时间都还没下手的女人。”
我我我太受不了这个话题了。满口都是性,那么,爱呢?爱摆在什么位置呢?“弗沙提婆,你跟那些女人上床,心里对她们有爱么?”
“没有,只是觉得还算好玩。不过也过不了几天,她们就会要这要那。要承诺,要一心一意,要结婚,就令人生厌了。”
“她们会要承诺,是因为她们爱上你了。”我想起那个不敢言爱的人,心底的那根弦被轻轻拨响,
“男人和女人邂逅,互相吸引,是相吸。相吸只是性的吸引力,没有爱的性只是稍纵即逝的高潮。当新鲜感失去,吸引力也会骤然失去。相爱则是有爱有性,思想全被控制,快乐与痛苦都由他而来。相有是欣赏、接受、思念、迁就、引以为荣。而相依,才是爱情的最崇高境界。爱无论多炽热,终会变平淡,一男一女如能相依为命相随终老,才是牢不可破的关系。”
我怔怔地盯着窗外的夜空,他就在离我四十里的地方。他会跟我一样举头望这漫天星斗的夜空么?“相吸是激情,相爱是爱情,而相依,是恩情。”我跟罗什,无论如何都始终无法相依。这样的感情,终究是残破的。
“艾晴,你是不是爱上谁了?”
我猛然惊觉,发现他正站在我身后探究地望着我,那一刻,他的眼神像极了罗什。
“没有,当然没有啦。”我赶紧撇清,不能让他知道,不能让这个世界里任何人知道我对罗什的感情。“我只是有感而发,呵呵,要是我有这样一段感情,就好啦……”
他把我的身体扳过来,手指挑起我的下巴,对上那双令我错觉的眼:“‘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艾晴,你想要的是这个么?”
我没想过。我从来都不敢幻想能跟罗什执手偕老,我们两个,都背负了太多别的东西……
“艾晴,要不我们试试?”
在大萝卜性感的嘴唇就要落下之际,我及时地用那件新衣服挡在脸上,然后把他一脚踢出了房间。
12. 我终于唱歌跳舞啦
一早醒来还是看到他坐在我床前。我已经是见怪不怪,不管他在旁边怎么呱噪,自管自多犯了会儿懒,才不情不愿地起来。穿着他送的那件衣服走到院子里,看见他穿着浅绿色束腰短衫。他的身材真的是棒呆了,放到现代,不作偶像明星简直就是暴殄天物。不过,他今天穿的,跟我穿的,还真像情侣装。他看到我,先是吹了声口哨,然后又绕着我转了一圈,把我给美得。结果这家伙问了句让我倍感伤心的话:“你怎么不化妆?还有你的首饰呢?”
他昨天连着衣服还给了我一套化妆用具,我已经收拾起来打算带回21世纪做为研究古代妇女如何化妆的佐证。至于首饰,我压根就没有,有的话也会被我当成文物收藏起来。汉朝妇女的头饰最简单,用发髻挑出个姊妹头就可以了。我每天这样清汤挂面也没碍谁惹谁,凭什么今天要被个大萝卜架到铜镜前逼着我化妆。最糟糕的是,那些个古代东东我都不会用,于是大萝卜手一挥,自己上阵了。
我被逼着让他在我脸上捣鼓,心里那个寒啊,天哪,今天要吸收进多少铅啊?
好不容易弄完了,看向铜镜,我差点没笑岔气。我的眉毛简直跟京剧里的张飞有一拼,两坨胭脂像吴君如演的媒婆,血盘大口会让小朋友做恶梦。天啊,简直一个周星星剧里的如花嘛。赶紧飞出去洗脸,免得太多人撞见。
总算清理完毕,回来时打定主意,他要是再让我化妆,我今天就不上街了,虽然我还是很期待第六天的苏幕遮。
他倒是没再逼我,脸上居然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红晕。轮我绕他转圈了,那还是他那张千年不破的脸么?
到了街上就看到今天尽是青年男女,都不戴面具,个个打扮地花枝招展,有很多对手拉手的穿着情侣装。我明白了,苏幕遮第六天是龟兹版的情人节。然后我就发现不少女人看到我跟他的服饰还有他那只扒在我肩上永远摔不脱的手后,脸色煞白神情怨怼。我说他那么好,送我衣服要我打扮,原来又是拿我当挡箭牌,让我无缘无故得罪人。我气愤地第一百零一次企图挣开魔爪,结果,唉,不用说了,跟前面一百次一样。
中心大广场上的舞台前聚着一对一对的情人,个个异常兴奋。我奇怪地四顾,似乎没有专业的舞蹈演员。今天难道是群众参与性质的活动?
“这是对歌比赛,由一男一女上台对唱情歌,根据情歌内容,表演及歌唱水平打分。胜出的一对,会是今年龟兹最佳情侣。你看,奖品在那儿。”
我顺着他的手望过去,一个高桌子上放着两个盒子,里面应该是玉一类的东西。隔得远,看不清具体的造型。
他重重叹气:“艾晴,好多女人要跟我对歌,为了你,我可都拒绝了。那奖品我可是想了很久了……”他看向奖品,流露出无比想要的样子。
“来!”我拉起他,往主席台走。
“艾晴,我是很开心你第一次主动拉我。不过,你能告诉我你要干吗么?”
“帮你赢奖品。”我对着他诡秘一笑,“奖励你昨天跳舞跳得那么好看。”
报了名后我把他拉到一边,先用汉语唱给他听。他笑得直不起腰,被我严重鄙视:“严肃点,这可是比赛呢。”
他终于停住笑,认真听我唱完,然后翻译成吐火罗语。虽然曲调简单,不过他能那么快翻译出来,还很押韵。再听我唱一遍,他就基本上能唱出吐火罗文版。我心里暗暗惊诧,他其实也很聪明,就算没有他哥哥那样的天赋,IQ仍是比常人高很多,只是平常太嬉皮笑脸了,让人忽略了他的智商。
我们排练了几遍,看看没有什么漏洞,就在主持人叫号声中上台了。
我和他分站舞台两侧,他做出在街上走路的模样,然后看到了我,赞叹地绕着我转。我则是一副害羞状,急急要走,他欲拦,我躲开,他在我身后唱开了:
“哎~什么水面打跟斗咧,哎嘿嘿呦。什么水面起高楼咧,哎嘿嘿呦。什么水面撑阳伞咧,什么水面共白头哎。嘿咦嘿呦~嘿~,什么水面撑阳伞咧,什么水面共白头哎。”
他的声音宏亮,中气十足。没想到他舞跳的棒,歌唱得也那么迷人。我定一定神,回身望向他,露出娇羞的神情,用我在卡拉OK驰骋无敌手的歌喉,清脆地回应:
“哎~鸭子水面打跟斗咧,哎嘿嘿呦。大船水面起高楼咧,哎嘿嘿呦。荷叶水面撑阳伞咧,鸳鸯水面共白头哎。嘿咦嘿呦~嘿~,荷叶水面撑阳伞咧,鸳鸯水面共白头哎。”
他大喜过望,想上前来拉我的手,被我一个转身躲开。盯着他的眼,我辗转又唱:
“哎~什么有嘴不讲话咧,哎嘿嘿呦。什么无嘴闹喳喳咧,哎嘿嘿呦。什么有脚不走路咧,什么无脚走千家哎。嘿咦嘿呦~嘿~,什么有脚不走路咧,什么无脚走千家哎。”
我一边唱他一边搔头,面露迷茫。又冲我摊开两手,一副请姐姐你别出这么多难题的可爱模样。这些动作在排练时并没有,他是即兴发挥,却不做作,推动了情节发展。这家伙,还真是有表演天赋。看着他煞有其事的神情,我差点笑得唱不下去。
我唱完了,他却没有立刻接下去,而是踱着一本正经的方步,冥思苦想,让观众以为他被难倒了,替他暗暗着急。终于,他恍然大悟面露喜色,敲一下手心,回身对着我唱:
“哎~菩萨有嘴不讲话咧,哎嘿嘿呦。铜锣无嘴闹喳喳咧,哎嘿嘿呦。财主有脚不走路咧,铜钱无脚走千家哎。嘿咦嘿呦~嘿~,财主有脚不走路咧,铜钱无脚走千家哎。”
下面观众立马为他鼓掌叫好,现场气氛完全被他调动起来了。就在大家情绪高涨中,我终于羞羞答答地不再拍开他牵着我的手。在他深情凝视下,我们一起合唱:
“心想唱歌就唱歌,心想打鱼就下河,
你拿竹篙我拿网,随你撑到哪条河。”
他从牵我的手变成搂住我的腰,头枕在我肩上,歌声里有腻得化不开的甜蜜,然后我们在最高潮时结束,摆一个泰坦尼克里解渴和螺丝的经典POSE,引起全场轰动。在鲜花和掌声中,我偷偷捅他,却还是被他搂得牢牢。哎,早知道就该警告他的,不能趁这个机会吃尽我豆腐。
这是《刘三姐》里的对歌,本来原歌词里还有什么木瓜香蕉菠萝柚子,都是亚热带水果,估计龟兹人没见过,就被我删掉了。
得第一是必然的,评委给出的评语是:曲风独特,歌词有趣,表演到位,歌喉一流。那是当然的啦,没见过穿越文里的歌舞比赛都是穿越女们施展本事的舞台么?我最得意的是:我终于做了穿越文女主99.9%会做的事啦:我唱歌跳舞啦,哈哈,没人再说我不像一般的穿越女了吧?
那对奖品果然是好东东,是毫无瑕疵的上好和田羊脂白玉,雕刻工艺非常精美,一对狮子栩栩如生,是龟兹的象征。放到现代,没个万八千的准买不到。弗沙提婆将母狮子挂到自己脖子上,又不由分说地将公狮子挂上我脖子,美滋滋地像是从没见过这么好的宝贝。
那一整天,他都挂着那幅腻得发酵的笑,又害得不少MM撞上了柱子。他还老是对着我开口就是“哎~”。当年在阳朔西街,游客最集中的地方,几乎所有酒吧餐厅都会反复放《刘三姐》。在杨朔的每一天,耳朵里都会飘进那声“哎~什么……”连回家几天了,我都会无意识地哼哼——“哎~”现在他还在一整天都哼哼着,唱得我耳朵起茧。实在受不了了,警告他再唱的话我就一个人回去,不再看接下来的节目,终于让他闭上了嘴。
晚上他照例溜到我房里,这次倒不再提什么让我脸红的话题,只是一直缠着让我唱以前给他唱过的歌。有些歌他还有印象,会跟着我一起哼哼。当唱到《亲亲我的宝贝》时,我想起了给罗什唱这首歌的情形。然后我发现,我是真的好想好想他啊,想得心都揪在一块儿了……
我的声音哑下去,迷茫着眼出神。不抵防又被搂进一个温暖有力的怀抱,我真的非常后悔学校教女子防身术时我太犯懒,没去学。武的不行,我只好用文的了。
“弗沙提婆,你干吗老是喜欢抱着我啊?”
“因为你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很清香。”他的鼻子在我脖子边蹭,像只小狗,让我痒痒地想笑。我抬起胳膊,自己闻一闻,哪有什么清香?我又没有现代的洗发水沐浴露乳液,也不化妆涂香水,洗澡用的是他们常用的胰子,别说清香,啥味道都没有。
“不像那些女人,身上老是一股臭味。这种女人,我都不愿意碰她们一下。”他又深深吸一口,满意地说:“还是艾晴最好闻了。”
我恍然大悟了。原来他说的臭味,是狐臭。记得陈寅恪就专门有一篇《胡臭与狐臭》的文章,说“所谓狐臭,最早之名应为胡臭,本专指西域胡人之体气,由西胡种人而得名,迨西胡人种与华夏民族血统混淆既久之后,即在华人之中亦间有此臭者,傥仍以胡为名,自宜有疑为不合。因其复似野狐之气,遂改‘胡’为‘狐’矣。”现代西方人也大多数有体味,我总觉得是因为他们的饮食习惯跟东方人不同,以不放血的肉食为主,长期形成的。而东方黄种人,就很少有体味,难怪弗沙提婆那么喜欢在我身上蹭。我又寒了一下,幸好他们兄弟俩都没有这种味道……
“还有,你是暖的……”
“废话!”我推推他,“我是人,当然是暖的啊。”
“可母亲却很冷。”他放开了我,自己慢慢地踱步,抬头定定地看着墙上他当年贴的字帖。“从我记事起,对母亲的记忆就是父亲隔一段时间就带着我去寺里看她,她穿着那种让人讨厌的衣服,看见父亲冷冰冰的,看见我也冷冰冰的。连她身后那个父亲叫我喊他大哥的人,也是冷冰冰的。”
“我从来没跟父亲说过,我其实很讨厌去寺里看母亲和大哥。后来他们去游学,一走四年。终于可以不用去看那些冷冰冰的人了,我心里才高兴呢。”
“可是,我记得他们回国时,你可是抱着母亲哭得很伤心。”
“那是做给父亲看的。”他将视线从字帖转移到我身上,嗤笑着说:“父亲希望我喜欢母亲。只要父亲看了开心,我就会去做。虽然我不明白,那样冷冰冰的两个人,为何父亲惦念得那么深。”
我有些吃惊。没想到,十岁的他就会玩那样的心思讨父亲欢心。可是,想想也是必然的。在他心中,父亲才是伴他成长的亲人。而母亲和哥哥,都跟他隔着一层无法挣破的膜。
“那是我第一次抱母亲。我也想知道被母亲抱着是什么滋味。可是,她却很冷。我讨厌她身上那么冷,跟她的人一样。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想抱母亲了。”
他脸上现出一丝凄清,那样的神情跟罗什好像。毕竟是兄弟,再无感情,流的血液还是一样的。
“可你不一样。十岁的时候抱着你,就觉得你好暖和,跟抱母亲完全不一样的感觉,那时就很喜欢抱你。”他长臂一伸,又把我搅进怀中,微微的叹息拂过我的颈。“十年后抱你,依旧能让我想起当年的温暖。”
这次被抱,我没有像以往那样挣扎。女人天生的母性,让我不忍在这样的时候拒绝给他温暖。他其实极度缺乏母爱。耆婆在追求自己的理想时,有没有想过会带给孩子伤害呢?她对兄弟俩应该是爱的,可是,这样的爱,算不算是畸形呢?
任他抱了一会,我想还是要跟他说明白。就算这些亲昵的举动是他潜意识里渴望母爱,可我毕竟代替不了母亲的角色。他现在又被那些爱他的女人宠,估计也从来不会去想我的感受如何。可是,这种暧昧的举动,我不能任其发展下去了。尤其,我绝对不希望被罗什看到。虽然与罗什没有任何言语上的承诺,可是,心底早已视他为唯一。
叹口气,我掰他。“弗沙提婆,你现在已经长大了。汉人有句话叫男女授受不亲。指男人和女人的动作不能过于亲密,这是礼仪。所以,没事别老抱我。我是汉人,不喜欢男子有如此轻佻的举动。”
“你不喜欢么?”见我严肃地点头,他叹口气,放开了我,“我以为,凡是女人,都喜欢被我抱着呢。”
“那是因为她们爱你。相爱的两人,才会喜欢身体上的接触。”
“那……”他突然逼近我,用那双好看的眼睛在我脸上探询,轻声问:“你爱我么?”
“不爱。”我的回答也是干脆利落:“你是我弟弟。别忘了,我还比你大三岁呢。”
“可你是仙女,再过几年,我就会比你大了。等我老了,你也不会老。”
唉!又是这个“仙女”问题。我到底该怎么解释才能扯个百分百圆满的谎呢?
“弗沙提婆……”
他眼里闪过一丝异样的光,迅速打断我:“那好吧,既然你不喜欢,没事我就不抱你了。”然后,又恢复成万年不变的浪荡样,“不过,有事是不是就可以抱了?”唉,没正经几分钟,又打回原型了。还是死性不改啊。
13. 我们泼水去
苏幕遮最后一天,我居然不是被蹲在我面前的大萝卜弄醒,而是外面传来的唢呐声和隐隐的欢笑声,将我从跟罗什一起看日出的美梦中拉回现实。
“艾晴,没见过像你那么喜欢懒床的女人。起来啦,今天可是苏幕遮最热闹的一天哦。”
我哼哼唧唧地,仍然闭着眼,真想重新回到梦里。我跟罗什,也只有这样在梦里能毫无忌惮地手拉手了。
“你再不起来,我要抱你起来了哦。”
我“噌”一声,立马起床。
我跟弗沙提婆带着面具出了门,刚打开国师府大门,我就傻眼了。地上到处是水,路上走着的人,衣服都是湿的,他们也不在意。
“这这是……”
“来,先带你看看。苏幕遮的最后一天,最有意思了……”音乐声又在街角响起,弗沙提婆拉起我,飞快地朝音乐声方向奔去。
一辆平板车在缓缓行进,上面坐着几个吹唢呐的。一个大木桶,里面盛着水,两个小伙子在舀水,冲着行人将水泼洒过去,嘴里一边嚷嚷着“丰年来到,禳灾灭祸”。家家户户门大开着,门前都有一桶水,也有人在向平板车上的人泼水。每个淋到水的人,虽然戴着面具看不到表情,但肯定都是笑呵呵的,满大街笑声不断。我一下子兴奋起来,居然看到了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的泼水节。
大萝卜灵巧地躲过了一勺水,却央及池鱼,溅湿了我的裙摆。“走,艾晴!”一把被萝卜抓过,他眼里跳跃着欢快,“我们泼水去!”
他又拖着我回到国师府。院子里居然有了一辆装饰好的马拉平板车,车上也是一大桶水。他招呼一声,一个年轻小伙就乐呵呵地上车驾马,又上来两个人专门负责吹唢呐。他把我扶上车,然后自己纵身一跳,姿势潇洒。上车后他塞给我一个勺子,对着驾车的喊一声“走咯!”。马车起步,唢呐响起,我们就这样在哔哔叭叭声中巡街泼水去了。
我在泰国也经历过泰历新年——宋干节,也就是大家熟悉的泼水节。那天曼谷街上到处有人拿着水枪,马路上一辆辆皮卡车,音乐声放到最响,年轻男女不停从大塑料桶里往行人泼水。到人多的地方,就停下来打场水仗。有时跟公交车并列了,就往公交车里泼。被泼的人摔摔脸上的水,乐呵乐呵的。不过我那次只是作为旁观者一直在旁边看,虽然也被泼了,还有一群不认识的泰国人,跑到我面前在我脸上涂一种白色的粉,但是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把自己切身融入进去。
一路上到处都是泼水的人,我们朝街上的人泼,他们也朝我们泼。遇到马车交会,两匹马车就会停下来先打一场水仗,嘴里还不停地说着吉利话。刚开始我还挺斯文的,舀一点水洒在人身上意思一下就行了。后来自己被泼多了,全身尽湿,我也豁出去了,大勺大勺地招呼别人,然后左摇右摆地躲避明枪暗炮。现在是夏天,龟兹气候又干燥,水泼在身上,没什么不舒服。反而冲掉了汗。我大声尖叫着,从来没这么开心地玩过。街上还有人拿着用木筒做的水枪,一推活塞,就能把水柱打得很远。有人冲我开了一枪,我躲,结果在晃悠的马车上没站稳,朝一旁跌下去。
我没跌下马车,而是跌进了一个热气腾腾的怀抱。他的浅灰色眼珠近在咫尺,眼光在我身上扫视,从头看到脚。我突然意识到,我的衣服紧身贴着,拿言情文里常用的词,就是“曲线毕露”。除了眼睛,看不到别的,但可以想像这个大萝卜现在会是什么表情。 我的脸有点烫,幸好带着面具,赶紧挣扎着起身。他这次倒也没像往常一样吃我豆腐,只是慢悠悠地盯着我,叹了口气:“艾晴,你的胸实在太小了……”
一大勺水从他头上淋下。我当然不能跟那群龟兹波霸MM比啦。
“不过,听说多搓搓可以大一些。”
第二勺水伺候他。
他摔摔头,褐红色的卷发湿淋淋地贴在额上,不怕死地又添一句:“我可以帮忙……”
水已经不管用了,我直接冲上去,掐死他算了,免得留在世上祸害人。
马车慢慢悠悠在城里走着,我们的水很快就用完了。弗沙提婆叫马车停下,他和那几个小伙子把空水桶搬下,去流经王城的铜厂河支流打水。我跟着一起跳下车,帮他们舀水。弗沙提婆刚刚比谁都玩得疯,全身湿透,夏天的薄衣服贴在身上,里面紧绷的肌肉隐隐显露出来,背后的倒三角更是明显。看着这么性感的男人,我不流口水简直不是女人了。
“怎么样,对你看到的还满意么?”
这这这不是典型的言情文里的小白句子么?我被雷倒了……后妈,求你别那么小白了好不好?(这句话已经被评为男主对女主最雷的对白之一。其它评出来的还有“我该拿你怎么办”之类的,哈哈,作者写文写发狂了,拿小弗虐一下……)
我立马又伺候了一勺水,结果他灵活地躲开,背后一个无辜的人受害了……
那个人衣服原本是干的,现在被我泼湿了,有点狼狈地向后躲。他个子高瘦,穿着月白色束腰短袍,带一个狮子面具,浑身居然有着不可言喻的飘然气质,即便是在这么多人中,仿佛,他也是孤单的。我心头狂跳,急急地看向他眼睛,他却早已转身离去。我想追,被弗沙提婆揪住。愣了愣神,我轻摇摇头。一定是错觉,他怎么会来呢?再说,那个人明明是略带褐色的披肩发。可是,为何看见那样一个孤独的身影我会难过?连弗沙提婆的调笑,都没精神去还嘴了。
马车再次前行,我曾住过的客栈,一晃而过……
我们终于回国师府了,弗沙提婆仍没玩够,还叫叫嚷嚷要再去泼。都疯了一整天了,这家伙,玩性还真大。
进了门,就觉得气氛有些异样,仆人们好像都有些严肃。一袭褐红僧衣,一个万世孤独的高瘦身影,站在院子里凝神对天。听见我们的声音,转过身,风轻云淡……
那一刻,我的眼湿了。罗什,我有多久没见你了?久到我以为有一世的漫长。
他的眼波,在我身上流转。脸颊上,红晕飘过。我还是浑身湿透,在弗沙提婆面前我还无所谓些,在他的目光下,我居然有些心跳,有些燥热。脸,不由自主低了下来。
我脸上覆着的面具被揭开,肩膀上又搭上了萝卜的爪子:“大哥,你看看谁来了?是艾晴,我们的仙女。消失十年终于回来了。”
罗什眼睛一抬,看向我。些许惊讶,迅速隐去。对着我,双手合十,平静地一鞠:“罗什拜见师父。”
他竟然以这么正式的方式在弟弟面前待我。我有些错乱,不知该怎么回应,怔怔地望他。
“快去换衣服吧,瞧你,都湿透了,当心着凉。”弗沙提婆第一次用这么宠溺的语气跟我说话,我尴尬地望向罗什,他却眼波不惊,看不出一丝表情。
我一下子无端烦躁起来,觉得弗沙提婆放在我身上的手似乎长了荆棘,刺得我愤闷地摔开,疾步向房间走去。
听见弗沙提婆在身后讪笑:“女人么,就爱无缘无故发点小脾气……”
罗什突然出言打断他,语气有些凛冽:“你也去换了衣服,等会到父亲房里来,我有事要说。”
我换了干净衣服,披散着湿发在院子里踱步。两兄弟现在都在父亲房里,不知罗什要跟他们说什么。我的心到现在还是凌乱,他今天为什么来了?他的小乘师父盘头达多还在他那里么?
正在心神不安,鸠摩罗炎的房门打开了,弗沙提婆脸色发白地出来,看见我,默默地走近,然后将我一把搂入怀中。我咬牙挣扎,这次一定不能让他得逞,我绝不想让罗什看见这样的情形。
“艾晴!”弗沙提婆强按下我的挣扎,声音哽咽:“母亲她……过世了……”
我心中一凛,忘了挣扎。原来,他回来是为了通报家人这件事的……眼睛抬起,看到他正站在父亲房门前的台阶上。天色已暗,昏黄的光线笼着他,勾勒出寂寥的弧线。
“大公子,你的房间已经打扫好了。”鸠摩罗炎让家中所有仆人都称呼罗什为大公子,即便罗什早已是名震西域的大法师。父亲这么做,是想要提醒儿子:在家中,他仍有一个世俗的身份么?
他略一点头,下了台阶向自己房间走去,无视院子中间的我与弗沙提婆。经过我身边时,我看到他嘴角紧抿,目光清冷,仿佛俗世一切都与他无关。我心一拧,痛得落下泪来,用尽所有力气挣脱弗沙提婆的钳制。
“艾晴,怎么啦?”弗沙提婆似乎乱了方寸,手忙脚乱地拍我的背,“我很开心你会为我哭。可是,别哭,求你……”
我摔开他的手,冲回房间,插上门销。
“艾晴,开门。”弗沙提婆在拍门,我没理,只顾埋头到毯子里。心情郁闷时,我都会鸵鸟一下,允许自己折磨自己一夜,然后,第二天,又是新的一天。所有的不快,通通抛掉,天下没有什么过不去的槛。可是,我还是没想明白,我到底为什么哭?
“为我母亲哭,不值得。”
嗯?我从毯子里钻出来,看到弗沙提婆蹲在我面前。他进我房间,似乎从来都没走过正门。
此刻的他,脸上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表情,些许悲哀,些许愤恨,些许的……痛……
“母亲从来都没有顾过这个家,她心里,只有修行解脱,进登极乐世界,从此不再轮回。”他嗤笑着,胸膛起伏,“我不明白,那个极乐世界,就真的比现世好么?比拥有丈夫和孩子好么?”
他咬着嘴角,深吸一口气:“甚至连儿子,她眼中也只有大哥,没有我。她生下我,只不过是在决心出家前,再给父亲一个交代,让我传承血脉,履行她在俗世间最后一桩责任。所以,她带着大哥一起出家,留我为这个家传宗接代。这二十一年来,我见过她几次?父亲如此惦念她,她又为父亲做过什么?成佛,真的可以使人感情冷漠至斯么?”
他突然站起来,腰杆挺得笔直,朗声说:“世人都想成佛,我偏不。成佛的代价,便要离弃现世一切情。这样成佛,就会快乐么?我宁愿坠入阿鼻地狱,也不要现世压抑自己。人生不过几十年,下一世,我也不求为人,只要这一世,随我所想,得我所欲,管它下一世变成猪狗还是虫蝇。”
我呆住,忘记哭了。他从来没有跟我讲过这么内心的话,他的游戏人间,他的玩世不恭,心底深处,是对母亲抛家弃子的反抗么?是对佛教描绘出的死后世界的绝望么?
“人生天地之间,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如此而已。”我抛下毯子,站在他身后,柔声说:“弗沙提婆,珍惜现世,没有什么不对。”
他整个人轻颤了一下,回转身定定地望我:“艾晴,你不认为我离经叛道么?”
在这个人人都无比虔诚信仰佛教,人人都为自己的来世画一个美梦的龟兹,他的想法,还真是有些惊世骇俗了。
“泻水置平地,各自东西南北流。人生亦有命,安能行叹复坐愁。”想起鲍照的诗,叹一口气,“弗沙提婆,你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在我看来,不过是想抓住眼前,及时行乐。只是,你这样游戏花丛,心中无爱,又能快乐到哪儿去?”
“心中……无爱么?”他口中喃喃,眼神一时迷茫起来。
“也许有,只是你从来不知道什么是爱!你都不敢承认你其实是爱母亲的。正因为爱她,才想知道她的拥抱是否温暖,才在乎她有没有顾家,才嫉妒你大哥得到她更多的关心,才会反抗她所追求的解脱。”
“艾晴!”他眼里闪着一丝莫明的光,低低唤我,“你说,母亲是爱我的么?”
“当然是!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父母。她不是不爱你,只是以她自己的方式在爱,而你没有感受到,或者没有给你期望的那么多而已。等你自己做了父亲,自然就能体会他们当年的心思了。”
他沉默,眼圈开始泛红。他其实,还是个渴望母爱的大孩子。
那一夜,他破天荒第一次用那么认真的口吻跟我说话,没有动手动脚,没有嬉皮笑脸。连走的时候都是一副凝重的表情,全然不像以往的他。我早早灭了房里的油灯,坐在窗前一直盯着对面的房间。他瘦长的身影会不时晃过窗口,虽然看不清,也惹得我一阵心跳。我就这样盯着,直到他房间的灯光熄灭。黑暗中,我思绪万千,难以平静。
苏幕遮,结束了。
14. 重回苏巴什
我一夜没睡安稳,脑子里一团浆糊,该想的不该想的通通飞窜出来。想到罗什就在离我那么近的地方,心就不由自主地打颤。想到罗什看我的清冷眼光,就心绪难安。天蒙蒙亮时我终于烦躁地起床,在房间里乱转了几圈,还是忍不住拉开门冲到他房门口。
他该起来了吧?现在都快四点半了。五点他就要做早课。他会去哪里做早课?应该是王新寺吧,雀离大寺毕竟太远了。他看见我会怎么想?我这样花痴地一大清早跑他门口,我还从来没起得那么早过。
我在他房门前绕圈,心提到了嗓子眼,手也无意识地发抖,赶紧摔摔手,天哪,我在紧张什么啊?
“吱呀”一声,房门打开了。我被激得身子一弓,向后弹跳,脑袋撞上了廊柱,顿时疼得咧开嘴。
“小姐!这么早就起身啦?”
我忘了叫疼,傻傻地看着从他房间里走出来的人。是府里负责打扫的佣人,拿着一个垃圾筒。他呢?我赶紧踮脚往屋里看。
“大公子早就走啦,说要回雀离大寺。”
这这么早?为什么都不跟我打声招呼再走?我一失落,脑袋后面更疼了。
“等一下!”瞥见那个垃圾筒里有一角衣物,我心一动,赶紧叫住那个佣人。
垃圾筒里,有一件上好的月白色丝绸男衫,一条同色系的腰带,还有……一个狮子面具和一顶略带褐色的假发。顿时,我石化了……
“大公子叫扔掉。唉,这不可惜了么,那么好的衣料……”佣人絮絮叨叨的话刺得我心疼……
弗沙提婆打开房门时看见我正坐在他门口的走廊上。他先是惊讶,看了看天,再看了看我,然后一抹明朗的笑浮上整张脸。“艾晴,你干吗不进屋呢?我的房间你随时都可以……”
“弗沙提婆,我今天要去雀离大寺。”我赶紧打断他,免得这大萝卜又说出带彩的话来。
“好啊,知道你喜欢画一些无聊的东西,你想去我就陪你去。不过……”他搔搔头,有些为难的样子,“再等十天好不好?从今天开始轮我在宫里当值,要十天后才轮休。”
“不用了啦。你忙你的,我自己去叫辆马车就可以了。”
“艾晴,别那么固执,听话啊。不过就等十天而已……”
“弗沙提婆!”我打断他,神情坚定,“你不需要陪我,我不是个处处要人保护的弱女子。我有我自己的主意,而且,过几天我就回来了。”
最后,我答应他一定会在十日之内回来。他说等他轮休了,带我去天山大峡谷玩。这个大峡谷,我在库车考察时曾经听说过,距离库车县城大约70公里,是天山支脉克孜利亚山中的一条峡谷。景色壮丽,到处是红褐色岩石,形状非常奇特,据说堪比美国的科罗拉多大峡谷,只是规模没有那么大而已。1999年一个维吾尔老农采药时在绝壁之上无意中发现了一个盛唐时期开凿的石窟,命名为阿艾石窟。这个石窟虽然很小,深不足5米,但因为窟内三面皆有残存的壁画,而壁画上竟然罕有地出现了汉字,与古西域地区其他数百座石窟不同,显示了盛唐时汉文化对龟兹的影响,所以学术意义很大。不过我那时根本没时间去,但是现在,唉,我穿越不是为了游山玩水来的。对我而言,石窟壁画的吸引力比山水更大,现在这个石窟既然还没开凿出来,我的兴趣就没那么浓。不过看弗沙提婆一直拉着我不肯放,只好含含糊糊地答应了再说。
终于上路了,本来他要用家里的马车送我,我怕被他家佣人发现我其实住在罗什的别院里,坚决自己付钱雇车。他拗不过,就放弃了。这家伙今天特别罗嗦,帮我找了车,叮嘱这叮嘱那的,当我第一次出门呐?所以,耳根清净了以后,我让车夫尽量快跑。我的心,早已不在这王城,飞去了四十里外那个安宁的小院了。
苏幕遮结束,我就应该按计划上路。可是,我总觉得如果就这么走了的话,我会后悔一辈子。我想见他,哪怕什么也不说,就看一眼也好。
回到小院觉得无比亲切,摩波旬看见我时也挺开心的。絮絮叨叨地告诉我:“这几天小姐不在,大公子可是每天都来看书,坐到夜深才回寺里去呢。”
我心中滑过一丝甜,跟摩波旬吱唔了半天,希望他帮我去雀离大寺跟罗什说一声我回来了。然后我就心神不宁地一直等摩波旬从寺里回来。忍不住向摩波旬打探一切细节,可是,他说罗什只嗯了一声,就忙着去讲经了。还真是……这算什么回答?那今晚,他到底会来吗?
这个疑虑一直折磨着我,直到院门被打开的那一刻。
我冲到院子里,看见那袭永远一尘不染的褐红僧衣,那双深不见底的眼睛,那绝世孤高的身影,我的心跳声,是不是整个世界的人都能听到?
他抬眼看向我,面色平和,嘴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浅笑。突然,浅笑隐去,他脸上现出慌乱的神情,疾步朝我走来,在我还没反应过来之前,扶住我的头,另一只手轻托起我的下巴,我便毫无准备地仰面朝上。他近在咫尺的浅灰眼睛里,映出一个小小的惊诧的我。
“罗什……”我真的要晕噘了,他,他是想吻我么?曾经梦里出现的情景,从不敢在现实里期望的场面,就这样要发生了么?我微张开嘴,闭上了眼。
“别说话。”他的气息在我脸上拂过,温润的声音让我整个人轻颤起来。脸上接触到一个东西,嗯?怎么不是落在唇上,而是……鼻子上……
我睁眼,看到他紧盯着我的脸,眸子里的尽是关切。鼻子上,盖了一块帕子。他,他没吻我。我,我……刚刚还以为……
“别低头!”他急急地说,然后我的肩膀被轻轻搂住,脚好像不是我自己的一般,随着他,走进了房间。他的拥抱跟弗沙提婆不同,是那么轻柔,那么温暖,让人想一直这样靠着,一辈子不离开。
“要不要明日让医官看一看?”
嗯?我到底出什么事啦?把他的帕子拿下,我呆住了。帕子上红艳艳的一团血。我,我居然一见他就流鼻血了。这,这好像是什么欲求不满的表现吧?可我,刚刚好像也没啥龌龊的想法啊。难道,是因为太过思念他么?
血还在流,他将我的头扬着,轻声说:“别乱动,一会儿就好。”帕子又重新覆上鼻子,他仍是扶着我,坐在榻上。
真想这血,一直流下去。他就可以一直这样轻搂着我了。可惜,美好时光总是转瞬即逝,血止住的时候,我真恨不得自己再敲一下鼻子。
他看到我不再流血了,收了帕子,塞回怀里。我有些脸红:“那个,帕子上都是血,我洗干净再还给你吧。”
他不答,站起身子,到柜子里拿出一块新帕子递给我。我有点纳闷,我啥时候在那里放过手帕了?
“你从来都不用帕子,要擦嘴了,就用手抹,这样不好。”仍是温润的声音,却眼帘低垂,“柜子里放的都是新的,莫要忘记……”
心里流过异样的暖,熨着我整个身子。罗什,你对我,也是有情的,对么?
我咬着嘴唇,不让笑浮上脸,眼睛转了转:“对了,罗什,嗯,我还没画完雀离大寺……”
他怔了一下,眼底滑过一丝笑:“随时都可以去。”
我们就这样对视着,我不知道接下来该说啥了。然后,我傻傻地笑起来。说不出为什么,就觉得满身心的喜悦,不笑,就对不起自己。他看到我这样傻笑,先是抿一抿嘴,然后也似乎禁不住了,嘴角越来越弯,笑容越来越多,到最后,我们都笑得不可抑止。只是,我的笑更大声,他的笑,则收敛多了。
不提防间,我被他搂住。笑卡在我脸上,一时,不知该做何表情。
他不发一言,只是这样拥着我,轻轻地,温柔地。倚在他削瘦的胸前,听得到他的心跳声,咚咚地鼓着我的耳膜。一会儿功夫,他的胸膛起伏逐渐加剧,落在我颈上的气息,似乎越来越急。
“罗什……”我低低唤一声,心中不知是期待,还是战栗。
突然,他一把推开我,脸色煞白,胸口仍然急遽起伏着。跺一跺脚,向房门冲去。
“罗什……”我追上前,跑得太急,右手肘重重地碰到门框,一阵钻心的痛让我大声惨叫起来。
“怎么了?”他停住,从院子里迅速返身回来,将我拉进屋。
对着油灯,他将我的右手衣袖撩开,露出曾经蹭破一大块皮的肘部。不知道为什么,都快两个月了,这个伤老是时好时坏的。当然我自己也很不当心。每天洗澡时总会不小心碰到水,结痂时又因为太痒会抓,好一点了没有罗什帮我就忘记涂药,而且因为经常要用右手画画,有时疼了也没在意。昨天泼了一天水,好不容易结的痂全掉了,现在红肿得厉害。刚刚那一碰,刚好打在最严重的地方,血一下子渗出来,染得袖子红了一片。而且,破皮的面积比最刚开始蹭破时还更大了。
“怎么如此不当心呢?”他抬眼看我,心疼地责备,“你一直不管不顾,这伤就没好透过。昨日,就不该玩水。”
我笑笑。不玩水我怎么会发现他乔装来寻我呢?不过,他既然不说,我也就装傻不捅破。
他还是一样给我上药,疼得我眼泪水打转。他叹气,叫我忍一忍,一边对着伤口轻轻吹气,那专注的神情,引得我忘记喊疼,只顾呆呆盯着他。油灯下,他的轮廓极具雕塑感,长长的睫毛微微抖动,光洁的麦色肌肤透着层柔美的光晕。
他小心缠上纱布,然后轻轻放下我的衣袖。一切的动作,都极其轻柔,极其呵护。我二十四年生命中,第一次感到原来做小女人被男人宠腻是件多幸福的事。我这样发呆着,直到他抬眼看到,面色又是一红。他偏过头,顿一顿,叮嘱我不要再碰水。然后,似乎也无话了,沉默了一会儿。
“刚刚……”他终于站起来,侧着脸,犹豫着,“罗什冒犯了……”
“罗什……”我张了张嘴,终究还是无力说出任何言语。我能怎么说?我能告诉他我非但不介意反而还期待得很?我能告诉他我很贪心除了拥抱我想要更多?
“天已晚,罗什告辞。”他的声音恢复了一贯的平静,踱步到门口,稍停了一下,“明日,你随时可来。”
望着他急急离去的背影,我无力地瘫在床上。他,唉,他始终都无法放开心结的吧?感觉刚刚那个轻柔的拥抱,像梦幻一般不真实。也许,真的是我做了个太美太美的梦……
15. 弗沙提婆的愤怒
去,还是不去?我摘着叶子数。顶上剩一片叶子时,居然是不去。不算不算,再摘一枝,这次好了,是去。好吧,天意如此,那就去吧。
我就是这样决定到底去不去雀离大寺画图的。到了寺里,我一直拿眼光扫那个身影,扫到了,又脸上一热,埋头画画。缠着纱布的右手弯曲起来有点困难,我画一会就得歇一会,这样停停画画,直到一个年纪很轻的小沙弥捧着杯水出现。小沙弥还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是八个清秀的汉字:“手伤未愈,切莫再画。”我拿着纸条,心里异样地暖。抬头看,大殿上跟盘头达多坐谈的他,有意无意往我这里瞥了一眼,看到我拿着纸条,又若无其事地转回头继续谈。
我索性不再画,回忆着第一天罗什带我来此参观的路线,重新又慢慢走一遍。一边走,一边回想他当时的表情说过的话,时不时暗暗地笑。这样的回忆,能让我咀嚼一整天。
我一直到他做完晚课才回小院。他晚上肯定要来,我的手还需要继续治疗。我是不是得想个办法让手痊愈得慢一点?这样我就可以不用为即将到来的离别犯愁。唉,虽然还是得走,可是,能拖一天是一天吧。老板,别骂我,女人一旦动了感情,就没理智可言了。
走进院子看到一辆马车,我眨眨眼,车上的徽标怎么看上去这么眼熟?马车后转出一个人来,长身挺立,丰神俊秀,穿着黑色镶金边的军服,腰上系一根绣金线的长带子,身后还佩着把剑。果然穿制服的男人魅力无可抵挡,这身职业军人的打扮能横扫一切雌性动物。只是,这脸,怎么看上去有点不对劲?
“弗沙提婆?”我惊呼,“你怎么来了?”
他面无表情地盯着我,半晌才说:“来接你回去。”他的音调冰冷冷的,听得我心里一凛。
“不是说十日后么?”我走近他,仔细看他的眼,“发生什么事了?”
“父亲要见你。”他偏过头,躲过我的眼神,“父亲他……自从听到母亲的消息后一直咳血……”
“啊!”我一下慌乱起来,“罗什知道了么?你还没去寺里吧?走,我们得赶紧告诉他。”
我急急拉他,却发现他不动,盯着我拉在他臂上的手,一声冷哼飘了出来。
“还用得着去寺里么?他不是每天晚上都会来么?”
“你……”我呆住,他知道了!
“摩波旬都告诉我了。你原来已经回来三个月了,却一直跟他在一起。”他突然一把将我拉近,铁钳正掐在我的伤口上,我呼痛的声音他也不顾。他将我贴近他的胸,脸凑向我,面色阴冷,咬着牙吼:“他把你藏在这里,要学汉武帝金屋藏娇么?哈,他一个得道高僧,也受不了女色所惑么?真是可笑,我还当你从没碰过男人呢,没想到居然被那个装模作样的人早就染指了!”
“弗沙提婆,你别胡说!”我气愤得用另一只手想甩他一巴掌,却被他抓住,力气大得似乎要拧断我的手腕。我用力挣扎,手上的伤传来一阵阵刺痛,我忍不住眼泪滚落,唔咽着喊:“你给我放手!不许你侮辱他!我跟罗什清清白白的……”
“清白?”他打断我,面色狰狞,俊秀的五官夸张地变形,“那好,我们现在上床,你证明给我看,你还是个处女!”
他拖着我往屋里走,我挣出右手,一把捞到廊柱,死命地抱着不放松。那一刻我真的很恐惧,从来没有见过弗沙提婆这么可怕,他要是用强,岂是我能抵抗得了的?
“放手!我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证明?你又有什么资格对我做这种事?”我的右手似乎要断了,伤口的疼刺得我几乎抱不住廊柱。可是,如果我支撑不住了,我不敢想,接下来会怎样?他已经失去理智了,我哭着惨叫:“弗沙提婆,你疯了,你想让我恨你么?”
摩波旬夫妻都跑出房间,惊恐地站在一旁哆哆嗦嗦地劝弗沙提婆。弗沙提婆看我死命不放柱子,回身将我的双手掐住,精壮的身子紧紧贴在我身上。
“资格么?”他冷笑着,用一只手抓着我的双手,另一只手捏住我的下巴,对上他眼睛,“我跟你磨了那么多天,你这个女人到底是太蠢还是太聪明?跟他可以,跟我就不可以么?什么相吸相爱相依,满口的高尚操节,却连闻名西域的高僧你也敢下手,现在还装什么纯情?”
“你凭什么这么说我?我清清白白做人,从来没有像你那么龌龊,跟女人就只想着上床。我跟罗什的交往,是你这种发情的动物理解不了的。”我哭着嘶喊,手真的太疼了。
他正要说什么,冷冷扫一眼院门的方向,嘴角又露一丝冷笑,头便向我凑来。猝不及防中,我的嘴覆上了一个软软的物体,脑子一下空白了……
弗沙提婆强行要撬开我的嘴,舌头在我唇上用力吸吮。我下意识地紧闭着唇,突然下唇传来一丝疼痛,他居然咬我。吃疼下,我不由自主地张嘴,立刻被他侵入,滑腻腻的舌头在我嘴里上下搅动,挑逗着追逐着我无处可去的舌。
“大公子!”摩波旬的声音。我身子一颤,天哪,罗什来了!他看到了!用尽所有力气,想要摆脱,却是徒劳。我一狠心,咬他的舌头,他闷哼了一声,终于离开我。一手去抚嘴,另一手却仍是掐住我的双手。他眼里的怒气渐渐褪去,脸上反而显出一抹不明含义的笑,然后又抬眉挑衅地向院子中看去。
我扭头,看到罗什正站在院子中间,瞪大了眼睛,脸色惨白。弗沙提婆对罗什喊了一句,是梵语,罗什身体一晃,面色更加煞白。
“你给我放手!!!”我真的发怒了,从来没有遭受过这样的羞辱,我此刻肯定红了眼。“弗沙提婆,你怎么这么不成熟?你父亲现在正卧病在床奄奄一息,你居然还有心思在这里做这么幼稚的事!”
弗沙提婆脸突然变了色,抓着我的手慢慢放开。罗什三步跨到他面前,一把将他从我身上扯开,横在我跟弗沙提婆中间,声音凛冽:“父亲怎么了?”
弗沙提婆眼圈红了,低着头挣扎着说:“医官说……很凶险……”
罗什挡在我身前,看不到他的表情,只能看见他的背影在颤抖。突然,弗沙提婆一把扯住罗什的衣领,恨恨地说:“都是你不好。你明知道父亲身体已经很弱,为什么要将母亲离世的消息告诉他?”
罗什不语,我却看不下去了。“弗沙提婆,你闹够了没有?”我冲到他们身边,使劲拉弗沙提婆拽着罗什的手,“现在是说这些的时候么?当务之急,是赶紧回国师府。”我顿一顿,看向他们两个,沉着声音说:“我不希望因为这种无聊的争斗,你们耽误了时间,日后后悔……”
兄弟俩都猛然醒悟,弗沙提婆放开了手。我看向罗什,轻声问:“罗什,你需要拿什么东西吗?”
见他茫然地摇头,我下达命令:“那好,我们现在就出发,夜半应该就能到。”
“等等!”罗什突然喊一声,然后走进了房间。等他出来时,手上拿一个小包裹,看向我们,“走吧。”
马车里我们三个都沉默着。弗沙提婆本来要坐我身边,我不理他,坐到了他对面。罗什上来后看了看,在弟弟身边坐了下来。
马车开始行进后,罗什将那个小包裹打开,我愣住。里面是药酒药膏和干净的纱布。这时才觉出手臂上的伤热辣辣地疼,连衣袖上也渗出血迹来。我用左手扶着右臂,嘴里不禁疼得哼出声。
“艾晴,你的手怎么了?”弗沙提婆本来一直尴尬地不敢看我,听见我痛苦的声音,一把拉过我的手臂,就要撩袖子。我不肯再让他碰我,要抽出手,一用劲,又疼得唔咽。
“刚刚是我不好,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居然那样对你。”我一喊疼,他就放开了我的手。马车里空间有限,他半跪在我面前,抬头看我,眼里有心疼也有懊悔。“让我看看你的手好么?”
我不理,自己撩开衣袖。兄弟俩都发出低低的惊呼。血已经染得纱布尽湿,天啊,再这样下去我的手要废掉了。
我咬着牙去脱纱布,弗沙提婆要碰我,被我避开,手擦到车框上,又疼地掉泪。一只骨节瘦长的手轻柔地伸了过来,将我的手捧住。他不发一言,只是用最轻的动作缓慢地帮我将纱布缠绕下来。我安静地坐着,他的轻柔仿佛能减轻痛楚,我的心一下子平和了许多。
染血的纱布取下,弗沙提婆又是一阵惊呼。伤口破皮处扩大了许多,一片血肉模糊。罗什端过药酒,我紧咬着牙偏头不看。钻心的痛从手上一直传导到周身,激得我浑身颤抖,遏制不住地喊出声。我左手紧握,指甲几乎要掐进肉里。一只有些凉的大手包住了我的左手,费力地抬眼,看到弗沙提婆的慌乱。
“艾晴,你什么时候受的伤?为什么我都不知道?”
我不答,闭上眼向后靠。一片清凉从刚涂上的药膏传来,稍稍减轻了一些火热。他轻轻柔柔地将干净纱布缠上,由始至终都不发一言。
天已完全黑下来了,一丝凉意透进车厢,我蜷了蜷身子。弗沙提婆还在不停地道歉,我突然觉得无比疲倦,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倦。我再怎么后知后觉,看了他今天的发狂样,我也该明白了。弗沙提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竟对我存了那样的心思。可是,我给不起。他们兄弟两个,我都给不起……
“弗沙提婆……”我再不打断他,估计他会絮叨一夜。“我原谅你了……”
黑暗中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听声音也能感觉到他的欣喜。我平静地说:“见过你父亲后,如果他没有什么大碍,我过几天就会找商队去班超的它乾城,最后去中原长安。”
“你……”黑暗中我的左手被握住,听得到他有些气急的声音,“你还是要走?”
“嗯。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不能一直待在龟兹。”我想抽出手,被他抓得死死。我稍一用劲,他突然又放开。“艾晴……”
“弗沙提婆,我困了……”
“艾晴,你要是犯困,可以靠在我身上睡。”
“弗沙提婆,起码今天,别再碰我……”
马车哒哒走,单调地晃动。我看不到罗什的脸,他从上了马车,就算是给我包扎,也一声不吭。这样也好,看得到,听得到,未免又让我心生别念。我们三个,都在黑暗中沉默着……
16. 伤逝
走进鸠摩罗炎的房间,一股浓烈的药味弥漫在整间屋中。回国师府十来天了,鸠摩罗炎的情况一直令人堪忧。每日都会吐血,已经晕噘过好几次。弗沙提婆每天二十四小时守在父亲身边端药送水。几天下来,人都瘦了一圈。而罗什,除了日常的伺候,还在父亲身边每日念经。他们两个都已经无暇顾及我,不由让我喘了口气。在这种时候,我也不能提出要走,所以就帮忙照顾鸠摩罗炎。
“国师……”我靠近床上的鸠摩罗炎。他的瘦让人看了发怵,只有一双浅灰眼睛,似乎是他身上唯一有生命力的地方。
“艾晴姑娘,你来啦。”他缓缓地点头,想撑起上身,我赶紧上前将靠垫放在他腰部。这样的接触,就摸到了他皮包骨的身子,心中一阵难受。
“艾晴姑娘是否对我要单独跟你谈话有些诧异呢?”
“嗯,是有些吃惊。”我老老实实地回答。不知怎的,他给我的感觉好像我老板。我虽然一直叫导师为老板,可心底,他是我最尊敬的人。我淡淡地笑,“不过,国师找我,肯定有话跟我谈。”
“艾晴姑娘不是寻常女子,这一点,炎从十年前就看出来了。”
我没做声。
“炎自知时日无多,对这凡尘早已生厌,早日归去,也免得拖累至亲。”我鼻子一酸,刚想说些乐观的话,被他仍充满睿智的眼神打断。“只是,人在这世上总有牵挂,对炎来说,也就是这两小儿了……”
直觉上感到这次的谈话肯定跟两兄弟有关,便静静地等他说下去。
“艾晴姑娘,你来历不凡,可否告诉一个行将灭寂之人,我的两个小儿,日后会怎样。”
我讶然,抬头看到他眼里勘透人心的光芒。他难道对我的来历猜到了几分?可是,他是怎么知道的?
“姑娘容颜十年未变,当初又是离奇消失。炎相信,姑娘肯定知道普通人无法得知的事。”
我不能透露历史,可是,那是一个将死的人,是否还要坚持这个原则?看我犹豫,他又进一步说:“艾晴姑娘,若是信任一个将死之人不会泄漏天机,但说无妨。”
犹豫再三,终不忍瞒他,选择性地吐露一些。“国师,罗什日后的成就,会载入史册,名垂千古。”我顿一顿,“而弗沙提婆,国师放心,艾晴会保护他的。”弗沙提婆并没有在史料上留下任何记载,他应该跟普通人一样,淹没在了漫长的历史潮流中。而我已经决定,会给他适当的提醒,防止十一年后他有可能碰到的惨剧。我能为他做的,也只是如此而已了。
“罗什的成就,是佛学上的么?”
我点点头:“罗什对于中原汉地的佛教传播,影响巨大。”
他过了半天才出声,似乎在想些什么。“其实,做父亲的,自然希望孩子出息,但是,平安一生更是重要。”他又咳了起来,我连忙上前帮他顺气。他缓了缓,说道:“弗沙提婆,我还不太担心。他做事有担当,又生性豁达,年轻时的一点愤世嫉俗,日后自然会磨平。只是,唉,我最担心的反而是罗什……”
我心一跳,呆呆地看他。从鸠摩罗炎病了以后,从来没听过他一次说那么多话。此刻的他,脸上泛出不正常的红,边咳边说:“他太过聪明,却又从小未曾吃过什么苦。心里想得太多,却从不说出口。这样的性子,反而会一生不幸啊。”
记得看过一篇报道,一群科学家,培育出一种比普通老鼠更聪明的转基因鼠。有人预测,如果把这样的手段运用到人身上,就可能使人更聪明,智商更高。然而,很快人们就开始庆幸没有仓促地把这个梦想变成现实。因为研究发现,转基因鼠变得聪明后,它们也付出了非常痛苦的代价。“聪明鼠”体内添加的新基因虽然能激活神经,帮助记忆和学习,但“聪明鼠”对疼痛和伤害也变得更为敏感。
所以,过于聪明真的不是什么好事。当不幸降临时,他们会变得更加敏感,更加难以承受。很多普通人习以为常的事情,他们却会无法容忍。那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受,历史上有多少哲学家体会过。他们常常会显得疯疯癫癫,一生的命运往往也非常悲惨。这就是聪明人的悲哀。罗什,也难逃这样的悲哀命运。
鸠摩罗炎又说:“艾晴姑娘,你说他一生的成就在佛门。虽不知姑娘到底从何而来,但姑娘所说的,炎相信是真。”
“国师,你先歇一会。”我递上水杯,让他就着我的手喝。他喘着气,费力地说:“不说,怕是没时间了……”
他突然目光犀利地看向我:“艾晴姑娘,既早知罗什会一辈子在佛门,你又何苦惹他动情呢?这对他,岂不太残忍?抑或是,你是尊佛陀之命来考验他么?”
端着水杯的手抖了一下,杯子落地,发出一声脆响。手忙脚乱地收拾,不抵防拇指被割了一道,一下子将我刺醒。他,他早知道了。是啊,摩波旬是他从印度带来的仆人,我在那个小院里住了三个月,鸠摩罗炎怎么可能不知道?
“国师……”
他叹气,眼里流露出痛苦的神色。“炎是过来人,吃过为情所困的苦。当初还俗,也得不少诟病。本以为一个情字能化解一切,只是,爱上一个志比心坚的人,苦的不止自己,也累了小儿。”
他停下喘息,歇一会又说:“看得出姑娘对我这大儿也有心。只是他既献身与佛,日后还要有如此成就,便不能再容‘情’之一字在心间了。”
闭一闭眼,他疲倦至极,嘴角有丝颤抖:“艾晴姑娘,莫要再走炎走过的路啊……”
我呆呆地从鸠摩罗炎房间出来。总觉得脚下的步子轻飘飘,整个人仿佛被抽干了力气。弗沙提婆在门口转圈,看见我出来,急急地上前问我:“父亲跟你说了什么?”
“没什么。”我喃喃,看见他还要再问,疲倦地摇头,“弗沙提婆,我很累。我去睡一会儿。”
回房间时走过正端着药进来的罗什,他的眼光落在我身上,关切,探询,怜惜。我的泪一下子控制不住,赶紧偏过头不让他看见,加快脚步回了房间。
每至夜深,他都会在房间里念经。我总是灭了灯,躲在黑暗中。房间里的荧荧烛光,在窗上投下一个斜长孤寂的影子。影子不动,唯有梵音喃喃飘出,回荡在空旷的夜中。罗什,如果我们之间没有隔着一千六百五十年的时间,如果你不是那个一辈子不能改变的身份,我应该会勇敢地向你表白吧?而你对我,应该也是有情的,你会接受我吧?可是,为什么要有那么多可是啊?你我,终究只是平行线的偶尔交错,回归原位,我们都有各自放不开的包袱。我爱你,所以,我决定,放弃你……
鸠摩罗炎一天比一天严重,龟兹王和王后,一帮子王亲国戚,来探视过好几次。我见到了白震,白纯最年幼的弟弟,十一年后被吕光立为龟兹王。我更是见到了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龟兹公主——阿素耶末帝。见到她时,我的心情难以言状。那是他十一年后破戒的对象,他未来的妻。以前读史,看到罗什的这段记载,虽然也为他扼腕,但总是觉得离奇有趣,当故事讲给别人听。现在自己真正融入了他的生活,不再是看史书上短短几行的记载,才发现,爱上他了,怎么还能承受他与别的女人日后有这样的关系?看到阿素耶末帝对着罗什娇滴滴地喊哥哥,看到罗什对她笑,我真的妒忌得要发狂,尽管我嫉妒的对象还是个小女孩。可是当我要爆发时,鸠摩罗炎的话便会在脑中响起,如冰水淋过,顿时浇灭了我所有不该有的火。是啊,我答应过鸠摩罗炎一定会尽快走。马上要回去的我,有什么资格嫉妒他本来就该有的命运?
用了各种名贵药材,拖了十几天,油灯终于还是耗到尽头。那个深夜,兄弟俩守在床前,我则站在一角,听得鸠摩罗炎断断续续用尽全力对着弗沙提婆说:“别怨恨……你母亲……她一直很爱你……”
他犀利的眼光此刻已经涣散,只有喉头上下滚动,依稀能辨出他在说:“不知道……能不能跟她……在西方极乐世界……再重聚……”瘦的仿佛能见骨的脸上现出一丝苦笑,“怕是不能罢……她已经证得三果……位列无色界了,而我……却还在欲界中……苦苦挣扎……”
弗沙提婆握着父亲的手,哭得肝肠寸断。罗什则一言不发,目光哀凄地紧盯着父亲的脸。鸠摩罗炎喃喃着:“第一次见到她时,心就不在自己身上了……” 他的眼睛一下子又重新聚拢了光彩,似乎看到了什么,“她好美,又那么灵秀……”
“耆婆,别走……孩子们还那么小……”他突然用力伸手向前,此刻的他,已经完全沉浸在记忆里。他的眼里流出从没见过的温情,似乎他一心念着的那个人就在他眼前。
“耆婆,等我……”他向前用力一挣,弗沙提婆赶紧抱住父亲。鸠摩罗炎的手无力垂下,倒在弗沙提婆怀里。弗沙提婆发狂似地大声喊“父亲”,却无论如何都没有回应了。罗什呆呆地望着,脸上仍是看不出表情,突然双膝跪地,梵语经文喃喃念出,与弗沙提婆的痛哭形成不协调的对比。
“别念了!除了念经,你还会做什么?”弗沙提婆放下父亲,转身对着罗什吼,声音沙哑粗暴,“你整天念经,有什么用?就能让父亲复活么?”
他用手指着罗什,咬牙切齿的样子狰狞恐怖。“你只会躲在经文里一味逃避,你的佛祖,除了画个空空的死后世界,还能给什么?”
“弗沙提婆,别这样说你哥哥。”我冲上去拉住他的胳膊。他失去理智了,居然把失去父亲的痛转移到自己哥哥身上。
他转身对着我,眼睛红得充血,胸口大幅起伏。“母亲眼里只有他一个儿子,他从没有在父亲身边尽过一天孝。可父亲,还是每天念着他以他为荣。”
他突然甩开我,力气大得让我差点站不稳。“还有你,你的心里也只有他。他得到所有人的宠爱,可是你看看他,他又有什么回报给爱他的人?父亲死了,他却连一滴眼泪都没有!他是个没有感情的怪物!”
“够了!他比你还要痛,你可以叫叫嚷嚷发泄不满,你可以想哭就哭想骂就骂,可他呢……”我看向仍然紧闭着眼喃喃念经的罗什,泪水涌出:“他不是不知道痛,他是因为太痛而无法流泪……”
“艾晴……”罗什突然出声,声音里有着从未听过的默然孤清,“弗沙提婆说的没错,罗什是出家的僧人,本来就不该有俗世之情……”
“罗什……”
他站起身,向外走:“我去宫里通知王舅……”
我要追,被弗沙提婆拉住。我用尽所有力气推开他,冲出门。我不知道罗什会做什么,我只知道我要守着他,保护他。
他走得很急,没有去王宫,而是出了城门。守城的士兵见了是他,立马放行。轮到我时,将身上所有钱都塞出去,终于放我走了。
他似乎漫无目的地在走,走得太急,时常会踉跄。终于在铜厂河边停下,他对着河水,放声大哭起来。凄清的夜,无人的郊外,他的哭,显得格外寂寥刺耳。
我一直在远处默默地看着。罗什,你不是没有感情,你只是不能在人前哭。你这样一个感情丰富,敏感细腻的人,为何偏偏信奉的是那要断尽一切人世情感的宗教?
我一直在远处守着他,每次按耐不住想要冲到他面前时,鸠摩罗炎的话就会在耳边响起。罗什,我不能再扰你心境,我能做的,只是这样默默地守候。
想起在现代经常听齐豫的歌,最感动我的是《哭泣的骆驼》。以前感动,是为了三毛笔下那个同名的凄婉爱情故事。现在,在这孤清的夜,看着远处那个连哭都被诅咒的人,突然想起这首歌,一股从未有过的感伤漫布全身。心,无处可逃,只能这样残忍地痛着。
我背负着幸福,却追寻着痛苦。流浪也许是爱你唯一的去路。
我一心想付出,却忘记了收复。遗忘也许是对你我最慈悲的祝福。
生来温柔的双眸,连哭都被诅咒,没有泪,寂寞要怎么流。
风沙吹的我睁不开眼睛,漆黑里走走停停。沙漠,连路都举棋不定,心是北极星,不问原因。
风沙吹的我听不见爱情,想回忆都难宁静。你我,连恨都举棋不定,任由不知情的风沙,卷去脚印。
我一遍遍在心里唱着这首歌,泪水湿了衣襟,风拂过,凉到心扉。瞧,你的影响力真大,连我也不敢放声唱歌,不敢放声哭泣。罗什,这个夜,你不是孤独的,我在陪着你,陪着你哭。就让我为你把我二十四年来积攒的泪水一次流干净吧。这以后,你我,不要再哭泣了,任由沙漠里不知情的风沙,卷去你我曾经留下的脚印。
天蒙蒙亮时他终于失魂落魄地走回去。夜凉如冰。我随着他站起时,身上已经感觉不到一丝热气。
夏天终于过去,秋天在不知不觉间,来了。
17. 我还是得走……
铜厂河边架起了木台子,鸠摩罗炎全身被白布裹住,放在木架上面。龟兹本来实行土葬,但鸠摩罗炎是天竺人,所以用的是天竺的火葬习俗。
白纯领着所有王室成员,王公大臣,排成几列,一片缟素。木架另一边是一群僧人,由罗什带着,他的师父盘头达多也在其中,盘坐在河滩上不停念经。
弗沙提婆一身素白,额上缠着白布条,手举火把,红肿着眼,神情悲凄。本来执火把的应该是长子,可是罗什既已出家,没了俗世的身份,就由小儿子来执了。
白纯对着弗沙提婆凝重地点点头,弗沙提婆走到木架边,点燃了木架上覆着的干草。不一会儿,火光冲起,吞噬了鸠摩罗炎。一片哭声夹杂着念经声,庄严肃穆。
弗沙提婆跪在地上,双手撑地,头低垂着,肩膀不停耸动。我看向罗什,他似乎忘了念经,只呆呆地看着火堆中逐渐消失的父亲,脸上的悲恸,让我不忍看下去。罗什所译龙树菩萨的《中论》里有一句:“从有而有生,从生而有老死,从老死有忧悲苦恼种种众患,但有大苦阴集。是故知凡夫无智,起此生死诸行根本。”生老病死,一切诸行皆苦。所以智者要“无明灭故诸行亦灭”。只是,罗什若是能真正做到无明灭,怎会在那晚为父亲哭泣?
我看向火堆,心中默念:国师,希望你能见到一生钟爱的人。你的思念,佛陀会接受。佛陀自己也是受过爱欲之苦的,他应该令你们重新团聚。但愿在天国的你们,幸福……
葬礼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最后烧完了,弗沙提婆在仆人帮忙下,收拾了父亲的骨灰,洒进铜厂河。看着弗沙提婆捧着骨灰痛哭,我的心也揪成一团。
回到国师府后,我没立刻向弗沙提婆提出要走。他现在整个人还在悲痛中,我实在不忍提这个话题。罗什没有继续住家中,跟盘头达多回了雀离大寺。走时,他对着我凝视,浅灰眼珠透出太多复杂的神色,我看不懂,也不想去懂。心,很累……
我在院子里看天。以前一直没明白,比起21世纪,这里的天空当然更纯净,但是老对着天有什么好看的。现在明白了,不是天有多好看,而是人有心事时,看天的确比单纯发呆显得文雅多了。
“艾晴!”
回头看到弗沙提婆站在台阶上。他依旧穿着龟兹人的孝服,眼圈凹陷,本来丰润的脸瘦了一圈,下巴上透出青色胡茬。他看上去更沉稳了,好像成熟了许多。难怪有人说,男孩长大,是在父亲的葬礼上。
很多天没有跟弗沙提婆好好谈过话了。他走下台阶站在我身边,没有像以往那样毛手毛脚,只是低头看我。自从回了国师府,他倒是对我一直规规矩矩。
“艾晴,那天……”看他吞吞吐吐地,我有些纳闷。哪天啊?
“我是指在苏巴什那天……”
啊,想起来了。我轻摇摇头:“过了那么久了,还提它做什么?”
“我从来都没有对女人用过强。不知为什么对你,就那么控制不住。”
“弗沙提婆,如果你要道歉的话,我早就已经原谅你了。”
“那你……这里……”他用手指了指唇,脸上居然有些飘红,“听说汉人女子保守得紧……”
我恍然大悟,他是指那个吻。我笑一笑:“那个……我没事。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啦……”说实在的,我都不记得那个吻是什么滋味。对我而言,那不叫吻,只是被强制性地贴上了物体罢了。
“你……居然骂我是狗……”他有些气急,向我扑来,“当心我让你再被狗咬一口。”
我躲过,他也没像以往那样追着一定要得逞,只顾站着笑。快两个月了,终于看到他露出了笑。还是笑着的弗沙提婆才像真正的他啊。
他的笑容瞬间又抹去,环顾四周,有些哀凄:“父亲走了后,才发现家中这么空空荡荡,让人寂寞难挡。”他看向我,眼里流出温柔,“幸好你还在,还能让我开心。”
他伸手想抚我的脸,我一惊,身子向后倾,躲了过去。他有些悻悻,缩回手。
“艾晴,那次一吻你我就知道错怪你了。”
我一时还没明白过来,怔了一下。
他微微一笑:“那样的反应,不是处女的话,我弗沙提婆就真的枉自跟女人打了那么多年的交道了。”
“你……”我跺脚,“你干吗那么在意这个?我是不是处女,又关你什么事呢?”
“你骗我说你才回来,可是到那天我才发现,你已经跟他单独相处三个月了。孤男寡女的,在一起三个月,就算他道行再高,终归是个男子,你能让我相信你们之间根本没有什么么?我本来就处处不如他,父母宠他,王舅敬他,世人尊他,我呢?我有什么?世人看我,皆道我是大法师鸠摩罗什的弟弟,有谁知道我叫什么名字我做过什么?好不容易出现个喜欢的女子,他也要抢走。”
“所以我一直气不平。偏偏你又那么长时间都没回来,肯定跑去寺里找他了。我真的是气疯了,居然那样强迫你。”他低头回味一下,又微微笑了起来:“不过,吻过你之后我就气平了。我在想,还好,你连吻都那么生涩,怎么可能跟他有染呢?我还来得及去抢你。毕竟,他没有成亲的资格,而我有。”
我气恼了:“弗沙提婆,你这种做法简直幼稚。你只是因为嫉妒他,就把我当成跟他争的东西?我不明白,做个平凡人有什么不好呢?聪明人有聪明人的不幸,盛名太过,反而受累。你是想做个快乐的普通人,还是不幸的名人?”
“那……”他定定地看着我,眼里流出认真又期许的神色:“你愿意自己的丈夫是个平凡人么?”
这,这算什么问题?我的心咚咚跳了一会。按压一下,是时候跟他说了:“弗沙提婆,我已经联系好商队了。五日后就出发,他们会带我去先去班超它乾城,然后去长安。”为了让他们带我去它乾城,我多付了一倍的价钱。
“你……”他脸色一变,抓住我的肩膀,“你还是要走……”
“我没有理由一直待在这里。”
“嫁给我,你就有理由一直待下去了。”
唉,他还是挑明了。“弗沙提婆……”
“你要是嫌弃我曾经跟那么多女人好过,我发誓,从此只对你一个人好,只拥有你一个女人。”
“弗沙提婆……”
“别跟我说什么年龄比我大,再过几年我就会比你老。也别说什么你不属于这里。天上或者长安再好,没有我弗沙提婆,有什么乐趣可言?我要听的只有一个答案:嫁还是不嫁。”从未见过他如此认真的神情,如果我的心不是被另一个人占满,我肯定抵挡不住这样的表白。
“弗沙提婆,我不嫁。”我挣开他放在我肩上的手,平静地跟他实话实说,“理由只有一个:我不爱你。”
他身子晃了一下,一抹苦笑留在嘴角:“艾晴,是你教会我什么是爱,当我终于学会爱了,你却告诉我,你从来都不曾爱我。”
“对不起,……”
“别跟我说什么对不起!”他狂躁地甩头,一把拉过我,“你爱的是他么?”
“我……”我怎能大声承认?他的身份,我不能不顾忌啊。
“别瞒我了!他住在家的这段时间,每天让人给你换药,还有他看你的眼神,我会不懂么?”他把我拉近,凌厉的目光在我脸上转,“你明知道他不可能娶你,你还要爱他?”
“弗沙提婆,我也希望我爱的是你。如果换个时间地点,我百分百会爱上你。跟你在一起,真的好开心,你会带给我很多乐趣,不会让我寂寞难受。”我无法再否认了。其实我承不承认又有什么不同?什么都无法改变。
“可是,爱情是盲目的,说不出为什么,我偏偏爱上的是他。就算知道这是没可能的事,我仍无法控制自己。所以,我才要离开。”
他突然放开我,冷哼哼地笑了起来,脸上的表情却十分复杂:“我还是比他晚了一步……这一年来我真的厌倦了跟女人们玩的游戏,没有真心,一刻的销魂抵不了整夜的寂寞。所以我开始盼着你回来,仙女跟我说过只要背出《诗经》就会回来。你以为我十年前就开始背《诗经》的么?我是从去年才开始背,我想试试看你说的是不是真的。结果我能全部背出来时你果真就回来了。还是像十年前一样爱傻笑,一样纯净。以前父亲看不惯,催我成亲,我总告诉他我要找个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女子。那时说这话只是搪塞父亲。看见你后,我突然想到,你不就是那个古往今来独一无二的女子么?所以我想留住你,我想一辈子能看到你纯净的眼睛。我想我这一次终于比他快了。可是,他在不动声色中,还是把你抢走了。”
我不是没有感动,可是,我总觉得他的话里有些不对劲的地方。“弗沙提婆,十年前我也只跟你在一起三个月,那时的你才十岁。过了十年,你恐怕连我长什么样子都不会记得,为什么你会这样对我念念不忘?”
“我记得的……”他伸手想抚摸我的脸,我后退一步。他没有逼近,只在虚空中描着我的五官。“这一年来,你的模样一直在我心里,越来越清晰。所以当你在街上傻傻地啃肉串时,我一眼就认出了你。”
我叹气,不能再这样纠缠下去了。虽然还是不太明白为何他一下子对我动了情,但我不想去弄明白。既然事实如此,明白太多有何意义?我看着院子里有些凋零的葡萄藤,吸口气:“弗沙提婆,明天我要去雀离大寺。”
“你要去见他?”
“是。不过你放心,我只是去道别,我们不会有什么的。”我苦笑一下,“我跟罗什,都是理智的人……”
我将脖子上挂着的那块羊肪玉狮子取下,递给他:“送给以后你能真心爱上的女子吧。”
他看着玉狮子不接,只是沉默。半晌才说:“这本来就是你的。”
他也学我向天望去。夕阳斜照,晚霞的彤光染在他高大的背影上熠熠生辉。
18. 色易守,情难戒
摩波旬开门看见我时很惊讶,他从葬礼结束后就跟着罗什回到苏巴什。这个忠心耿耿的老人,对他们父子,甚至我,都是很小心地伺候,从不多言。我对他笑笑,告诉他我是来辞行的,希望他能帮我去寺里跟罗什说一声。
摩波旬回来时不是一个人,罗什也跟着来了。现在都还没到做晚课的时间,他又翘课了。
进院门时他居然不提防,被门槛绊了一脚,正好被站在房门口的我看见。这么个大得高僧,平常都是举止文雅清俊脱俗,也会被门槛绊到还差点摔跤,我不禁笑出声来。
他看见我笑,似乎有些着恼,站着定定神,又恢复从容举止,向我走来。
“为何不做晚课就来?”
他呆住,脸上红晕飘过,却不答话,只把眼睛看向别处。
“罗什,你是一寺主持,不可像小时候那样不遵戒律。”我板起脸,用他小时候对他讲课时的口吻,“你先回寺里,做完晚课再来。”顿一顿,再添一句:“我有事跟你说。”
“是要走的事么?”
我先惊讶,再点头。他那么高的智商,怎么可能猜不到。
“如此,罗什晚间再来罢。”
他的语气平淡,听不出任何波动。微微一鞠,便转身走了。只是,在跨过院门时,又被门槛绊了一下。这一次,我笑不出了。
秋天的夜来得更早了。太阳一落,瑟瑟秋风吹过,夜凉透骨。我坐在窗前盯着院门,看到他的身影出现,便紧盯着他的脚。还好,这次没绊到。
他进屋,看看我,温润地说:“夜里越来越凉了,该多添件衣服。”
我鼻子一酸,差点把持不住眼泪。吸一吸鼻子,掩盖我有些哽咽的声音:“是啊,都有些感冒了……”
“你对自己身体从不爱惜,明天我去叫个医官来看看。”他的眼光又落到我受伤的手臂上,“这些天有没有继续上药?”
在国师府一个多月里,罗什没有亲自给我包扎,但每天都会有个女仆来帮我。而他,无论为父亲的病多忙,每天都会来看我换药,叮嘱我不要碰水不要去抓痒痒,直到他离开的那一天。
“不用了。”罗什,不要对我这么温柔,我承受不起。我咬一咬唇,竭力放平声音:“我明日就回王城。我已经联系好了商队,马上就启程了。”
他不语,眼睛又飘开,过一会儿才重新看着我,定定地说:“你不是一直想去它乾城么?正好罗什决定去莎车游学,会经过那里……”
“罗什!”我打断他,狂躁地想将胸中的一口闷气全吐出来,“你还不明白么?我要走就是因为不能再跟你待在一起啊。”
他眼神一黯,垂下眼帘,凄清地一笑:“原来如此。”偏过头,吸一口气,静静地说,“那就让弗沙提婆照顾你吧。他虽然莽撞,但对你是一片真心……”
“罗什!”我真真有些气恼了。聪明如他,为什么到现在都还不明白。“这算什么?把我推给你弟弟么?因为他更有资格名正言顺地跟我在一起?罗什,我不需要男人照顾,我自己……”
“艾晴……”他突然抬眼看我,浅灰色的大眼睛里,竟跳动着刺人的光,“怎样才肯留下……”
我张嘴,话未出口,大颗的泪先滚落。“我……”再张嘴,仍是无法说出完整的句子,“我……”
我扭头,我不要让他看到我哭,可是,我怎么忍得住?怎么忍得住?
“艾晴……”他的声音听上去脆弱不堪,纤长的手臂向我伸来。我闭上眼,落进了一个颤抖的怀抱。
触到他胸膛的那一刻,头顶上传来微弱的颤声:“十年了,只换来这几个月的相守么?”
那一刻,我终于无法遏制,嚎啕大哭了起来。罗什,罗什,为什么我爱上的是你?为什么我们相爱却不能相守?为什么我当初同意这该死的穿越?
我在他怀里哭得昏天黑地,染湿他的褐红僧衣。他的暖透过衣服熨烫着我的脸,多希望这个暖暖的怀抱是个随时都可以靠的地方。
“艾晴……”他把我稍稍拉开,对着我的眼。两串泪珠涌出,顺着狭长的脸,在微微有些青色的削尖下巴稍做停留,重重落在褐红僧衣上。泪水化开,染成一朵朵深色小花。“这是罗什此生第三次哭泣。第一次为母亲,有你在身边,罗什第一次知道,心里苦时,能有个人陪着多好。第二次,是父亲离世的那一晚,罗什一个人偷偷跑出城哭,那时,多希望你在身边啊。”
“我在的……”我泣不成声,透过泪湿的眼迷朦地看着他,“我一直在……离你不远的地方,直到你天明回去……”
我又被他搂进怀,这次,他不再像以往一样轻柔,他的手臂传来一阵重过一阵的力气,似乎要将我融入他的胸膛。我几乎被他抱得喘不过气来,伸出双手,环住他精瘦的背。他身子轻颤一下,又突然将我拉开。
“艾晴,你住在这里的三个月,罗什一生从未有如此快乐。每日想着晚上才能与你相会,便天天盼着做晚课。”
“罗什……”定睛在他如醉的眼波里,我已无理智了,“我也是,每天盼着你来……”
“罗什想……”他的喉节上下起落,紧盯着我的眼,每个字都吐得那么艰难,“罗什一直想……”
我看向他,眨了眨泪眼,吸着鼻子,等他讲下去。他哽咽了很久,一直张着嘴,却吐不出声。
“罗什……”我低低唤,看进他深不见底的潭水,“你想说什么?”
“想……吻……你,可以么?”
他终于说出来了,颤着声音,一字一顿。脸上如同烧着了火,一双清如潭水的大眼睛却坚定地凝视着我,几许期待。我心一酸,又催下大滴眼泪。这个单纯的人,还问我可不可以?
“不可以。”努力深吸一口气,我轻声说,“你不可以破戒。”
他身子一颤,紧拥着我的双臂无力垂下。脸侧过一边,是我不忍见到的黯然神伤。
“但是,我可以吻你……”
我掂起脚,搂住他优雅如天鹅的颈项,轻轻地吻上他的薄唇。本来就大的眼睛近距离看真如深潭,将我吸进无底深渊。长长的睫毛闪动,俊美如神。他的唇很软,触上的那一刻,如同有道电光,将我从头麻醉到脚。
他身体轻颤,依旧睁着眼,眼底流出微微的吃惊,继而是满心的喜悦。我闭上眼,用心感受他唇上的水润。接吻原来那么美,之前弗沙提婆的那个,根本就不算吻。所以,这才是我真正的初吻,一个能让我记忆一辈子的吻。
他只是呆立着,任由我贴在他柔美的唇上,不敢动一下。我试探性地伸出舌头舔他依然抿着的唇,他溢出极轻微的哼声,张开了唇。我犹豫了半秒钟,轻轻将舌探入,碰到了他温润的舌。他依旧不动,气息却越来越急促,被我触及到舌时,突然搅住我的腰,将头俯下,身体前倾,主动伸舌与我纠缠。我们彼此追逐着,缠绕着,纠结着,天塌了又何防,地陷了又怎样?天地之间,只有我和你,男人和女人……
终于分开时,我们俩都喘息着,对着彼此的眼眸,笑了……
“记住,你是被我强迫的,我是诱你破戒之人。所以,所有罪孽由我一个人来担,与你无关。入哪一层地狱艾晴都无惧……”
“艾晴……”他一只手仍搅着我的腰,另一只手抚上我的脸,仔仔细细又轻轻柔柔地在我脸上描着五官。他骨节纤长的手,拂到哪儿,就烧出一片云彩。
“罗什早就破戒了……”他低叹一声,抵着我的额头,“嫉妒弟弟,犯了嫉戒。一直想着你,犯了思淫戒。跟你在一起时又想触碰你,犯了淫欲意与女人身相触戒。艾晴,罗什十年前,十年来,一直在犯戒啊。”
他将我的身体扳过,对着他,眼神温柔得让人溺水,“所以,该入地狱的是罗什,不是你……”
“罗什……”我投入他暖暖的怀,“你本无罪,是我诱你的。我就像诱惑佛祖的魔女,幻相消失便会灰飞烟灭……”
嘴被他的手封住了,我讲不出话,眼睛对上温柔净亮的湖水。他的声音如玉,轻声在我耳边呢喃:“你不是的……”
他对视着我,犹豫再犹豫,挣扎又挣扎。“你……”深吸一口气,他的声音几乎微不可闻,“你……想要罗什还俗么?”
“不!”我浑身一颤,脱出他的怀抱,所有想暂时遗忘的事活生生将我逼回现实。“你不能!”
“罗什,你以后会有大成就,你会传播佛法到中原汉地,将佛法在中原发扬光大。”我定定地看着他,悲哀地说,“所以,你不能还俗。如果你还俗,我无法想像这后果,我会疯掉,会一辈子都不原谅自己。罗什,你的命运早已注定,我不能改变……”
我边说边又哭了起来。我知道他的命运,我不能改变他的命运,那么我自己的命运呢?我本来无论如何都不会碰到他,可是这穿越改变了我的命运,谁又知道我的命运将何去何从呢?
他叹息着,将我又搂入怀中。“艾晴,你是尊佛祖之意来罗什身边的么?你是仙女,所以知道罗什的未来么?”
“罗什,我无法向你解释我的来历,但我说的都是真的。你答应我,一辈子不要还俗。不要忘了,你还有更伟大的志愿:去中原弘扬佛法,救更多苦难的人脱离苦海。”
他将我搂得更紧,胸膛起伏着,半晌才出声:“好,罗什答应你。既然你一直想要罗什去中原传播佛法,罗什一定会去。”他顿一顿,咽了咽嗓子,又哑着声音在我耳边轻问,“只是,你一定要走么?”
“罗什,你不是说万物皆空么?我只是个幻像,不是真实存在,很快会消失不见。日后,只要你克定自我,就能把我忘了……”
“欲界色界众生,以四大五根桎梏,不得自在。”他慢慢放开我,转身看向窗外,昏黄的油灯也掩不住眼底的那抹孤凄,“罗什在这欲界之中,桎梏自身,又何得自在了呢?”
“一切恩爱会,无常难得久。生世多畏惧,命危于晨露。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我喃喃念出《飞狐外传》中袁紫衣离去时对胡斐说的这番话。这也是从佛经里来的,现在一字字地念出,肝肠寸断。“罗什,离爱吧,自然就无忧怖了……”
“若是说忘就能忘,又何来‘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呢?”他闭眼,流下最后一滴清泪,“天意不可违。既如此,罗什放你回天上……”
那一夜我们都没睡,互相依靠着取暖。天明时分,就是离别之时,这一刻,永远不要到来才好。
“罗什……”
“嗯……”
“你该去做早课了……”
“又是一夜么?为何过得这么快?”
“师尊要回罽宾,今日就出发。罗什会送他走,然后去莎车游学。那里的僧人已经好几次邀罗什讲大乘要意了……”
“嗯……”
“所以,罗什不为你送行了……”
“嗯……”
“艾晴,还能再见你么?”
“我不知道……”
“艾晴,这次是我吻你,所以,我们的罪孽现在一样重了。罗什是奉佛的僧人,该入的是大焦热地狱……”
“那好,我去那里找你……”
19. 谁是谁的毒
我醒来,仍旧看到弗沙提婆在我面前蹲着,复杂的眼神在我脸上转。我不言语,默默地起身。今天是在龟兹的最后一天了,我已经收拾好了两个NORTHFACE大包,等一会就要去商队会馆跟那群商人会合。
穿上外套,我在枕边摸,没摸到。拉开枕头,也没看到。朝床外看了看,没掉下去啊,丢哪儿拉?
“不用找了。”他低沉沉的声音响起,“我藏起来了。”
“你……”我气急,“你干吗要这么做?还给我!”
“没有那个大镯子,你就不能回天上。”
“你!”他也真想的出,太乱来了!“把时间穿越表,不,那个大镯子还给我。如果你不小心碰了什么按钮,后果不堪设想。”
“能有什么后果?”他嗤笑着,满脸的不在乎,“我也会去天上么?”
“不会!”没防辐射衣,他也去不了。“会有道强光照出,如果你被光照到了,几天后全身腐烂,流脓而死。”希望把死状说的恐怖些,能吓倒他。
“那好,我不碰任何东西。不过,镯子还是会保存在我这里。”他倒是一点不惧,站起来,对着我自信地笑,“我的房间随时都欢迎你来,只要你以为可以搜得到。”
“弗沙提婆,你这是干什么?”我无力地靠上床头,心里本来就够乱了,他还要来添乱。
“干什么你看不出来么?”他凑近我,眼底布着血丝,“我知道你现在还没爱上我,我只是争取时间而已。”
我咬住嘴唇偏头不看他:“没用的……”
“你管我!”他突然暴躁起来,有些粗声粗气地喊,“赶紧起来,我们要出门了。”
“去哪儿?”
“它乾城。我和弟兄们护送你去。”
我几乎是被他架上马车的。我当然挣不过他的力气,只能闷闷地坐上了车。他叫了四个禁卫队里的兄弟,前后夹着我的马车出了城门。
一路晃悠着,我在车里发呆,只觉得心里堵着一块什么东西,想吐吐不出,想咽咽不下。昨天一早他跟着师父走时我就躲在寺门不远处的墙角。送行的人很多,连苏巴什城里的百姓也来了,熙熙攘攘地挤满寺门。人头晃动,我根本看不到他。直到他上了骆驼,才揉揉发麻的脖子,告诉自己眼睛不许眨。隔着人海,仍然能看到他眼里的寂寥孤清。看到他抬手间露出陈旧的檀香木佛珠,我下意识地拽紧脖子上的艾德莱斯绸。驼铃声声,他回头在人群中搜索,终于还是低垂了眼,转身离去。清一色褐红僧衣的队伍缓缓驰离,渐行渐远,拐进了远处的天山峡谷,消失不见。我的泪,还是没能忍住。
马车晃晃悠悠,我在这摇摆中一点一滴地回味,以至于弗沙提婆告诉我要安营扎寨了,还是神思恍惚。看到了他眼里酝着的怒气,不想多理,早早吃了东西钻进帐篷。
他也钻了进来,我背对着他睡下,当他是空气。他一直在我身边坐着,却一言不发。不知过了多久,他沉沉地叹了口气,出去了。
第二天到达它乾城时正是日暮时分,夕阳照在残破的城墙上荒凉萧瑟。我怔怔地看着城墙,突然悲从中来。从来没有对自己的工作有如此次一般丝毫提不起兴趣,突然觉得为这个过了两千年的废城考察,测量,确定方位真的有意义么?无论如何,人的脚步在匆匆向前走,21世纪的瞬息万变,还有多少人会停下脚步去看曾经发生的过去呢?就连罗什,除了佛教和历史专业人士,又有多少人知道他存在过,贡献过?日本动漫充斥着年轻人的生活,但有多少青年一代知道他们熟悉的阿修罗、天龙、夜叉、乾闼婆、迦楼罗、迦陵频伽这些拗口的词语,就出自罗什的翻译呢?
意兴阑珊地掏出工具,无论喜欢与否,此刻我都得做点什么才好。否则,想的太多,徒添心累。弗沙提婆要帮我,先被我回绝。可是看他不依不饶地接过尺子,只好随他了。
晚上在破烂不堪的城里扎营,我坐在火堆边啃着干硬的馕,味同嚼蜡。啃了一会就放下了,眼光飘向夜空下苍凉的城墙剪影。不知道他现在走到哪儿了,会像我一样围着火堆牵挂着心里的那个人么?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也是十月份的夜晚,也在荒无人烟的沙漠里。那时的他,还是个青涩的少年。深邃的大瞳仁紧紧地盯着我,好奇又探究。
“在想什么?”
眼前递来一个水杯,弗沙提婆的眼中映着跳动的火光,好像他的眼啊。
我接过,无意识地暖手:“这里是当年班超的西域都护府。班超父子两代人经营西域六十多年,终于改变了西域的历史,连龟兹的历史,也由他改变。”
“嗯。”他在我身边坐下,盯着火堆:“告诉我他的故事。”
“班超是我最佩服的英雄。他的父亲班彪,哥哥班固,妹妹班昭,都是汉代大史学家文学家。他自己本来也从文,却投笔从戎。” 我喝一口水,慢慢回忆着,“武帝时派张骞凿通西域,和亲设防。汉治西域,只要能臣服,非但不用进贡,反而能得到赏赐和汉地先进的技术。这与匈奴把西域诸国当肉包子横征暴敛不同,所以一度整个西域都听命于汉朝,对匈奴打击非常大。但是汉末王莽篡汉,天下大乱,匈奴又重新抬头,控制了西域。光武帝初期,百废待兴,他又很小气,所以,也没空理西域。直到光武帝的儿子明帝,才派出窦固攻北匈奴。造就了班超辉煌的一生。”
瑟瑟秋风中的颓垣断壁,正是见证了当年的辉煌。他带三十六人杀一百三十个匈奴,留下“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的成语。他在汉章帝放弃西域下诏让他回去时坚持带着西域各族人守疏勒五年,他自己的汉人兵马其实很少,完全靠个人魅力让西域各国臣服。
班超父子两代的努力,让龟兹臣服了汉朝。班超扶植的白家,统治了龟兹近八百年历史。但我所处的这个时期,龟兹已不服中原号令,导致兵祸。罗什的命运,也即将在十一年后转了个巨大的弯……
心突然裂开一个大洞,无情地滴血,连眼前也晃动着血一般的颜色,我闭上了眼。
“怎么不说下去了?”
“弗沙提婆,你是龟兹人,怎么会不知道这段历史呢?”我睁开眼,血色不见了,只有他炯炯的眼光在打量。苦笑一声,“我没事,你不用故意让我转心思。”
他讪讪地扯着嘴笑一下,没说话。
“弗沙提婆,你跟小王舅白震关系怎样?”
他皱一皱眉:“还好吧。为何问这个?”
我犹豫一下,还是决定直接地说:“你可以不做军人么?”
他果然有些吃惊,满腹疑惑地看我。
“弗沙提婆,你可能会认为我胡说,不过,相信我,我说的是真的。”我迎向他的目光,一字一句缓缓说:“以后龟兹会经历一场很大的变故,你不要再当军人了,会性命堪忧。如果可以,要跟你的小舅白震处好,他可以成为你以后的靠山。”
他先是莫明惊诧,很长时间不说话。渐渐地表情却开始放轻松,最后居然挂上了一丝若有所思的笑:“原来,你也会告诉我关于我的未来。”
我的诧异来不及显露,没提防手被他握住,是他难得的极至温柔:“留在我身边,陪我一起度过你说的劫难,好么?”手被他捧住,握在心口间,“你是仙女,有着慈悲心肠,不能眼睁睁看着我受苦的。”
我尴尬地用力抽手,拉到伤口,喊一声疼,他立马放开了。
他叹气,眼里飘过一丝伤痛,转眼盯着噼啪作响的火堆:“艾晴,如果我也出家,你会不会喜欢我?”
“你!”我愕然,差点一蹦而起,“你在说什么胡话!”
他哈哈一笑:“开玩笑的啦。我要是出家,不知得哭死天下多少女子。为了不让她们哭,我肯定会犯戒。我这个人,不可能成佛的。”
我苦笑:“弗沙提婆,你到底喜欢我什么?”
“不知道。你长得又不算太漂亮,胸又不大,我到底喜欢你什么啊?”
他看向我,收起了嬉皮笑脸,轻声说:“艾晴,你很纯净。”浅灰色的眼眸在我脸上一寸寸地移动,仔仔细细地探究,“眼睛那么纯净,笑那么纯净,心那么纯净。跟你在一起,就觉得自己也变得纯净起来,不愿去想那些污秽的事情。”
他闭了闭眼,再睁开时眼底闪动着隐隐的光:“艾晴,你非得回到天上去么?我真的无法留你在人间么?”
我站起:“夜了,睡吧。”
第二天一早我们就回去了。我本就无心工作,更不想跟弗沙提婆单独相处,便提出要早点回去。一定得拿回时间穿越表,我已经在龟兹耗了近半年时间了,估计等我到了苻坚的都城长安,一年时间已到,还没见到苻坚,我就得回去。
中途露营一夜,第二天便能到达延城。可是,万万没想到,本来当天晚上就能到延城,中午在一片胡杨林里休息时居然发生了变故。
当时我们正休息完毕,准备出发。我刚坐进马车,就听到外面传来异响。刚探头出去,突然眼前晃过一样东西,钉在车门上,脑子迅速反应过来,是支箭!弗沙提婆大喊:“艾晴,进车里,别动!”
我还没坐回去,突然一个大力往后跌倒。外面传来马痛苦的嘶叫声,马车以惊人的速度飞奔了出去。我在颠簸的车厢里被甩地支不起身,用尽全力向车门爬去。好不容易掀开门上晃荡的帘子,看到马背上插着支箭,车夫已经不见了。四周是片荒漠,看不见弗沙提婆。我被颠地想呕吐,费力地爬到门边,咬着牙弓身跳了出去。在地上翻了好几个滚,感到受伤的手臂传来撕裂的疼痛,然后脑门撞上一块冰冷冷的东西,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见了。
20. 今生今世遥不可及
眼前渐渐由模糊转清晰,看到一双焦虑的灰色大眼睛,我眨眨眼,认出了眼前的弗沙提婆。
“太好了,你醒了!”
他要抱我,却碰到我的手臂,一阵疼痛袭来,额上冒出了冷汗。
“对不起,我老是害你受伤。”他赶紧放下我,仔细看我的手臂,“你放心,我一定要治好你。”
打量一下周围,居然是我在国师府的房间里。再看向手臂,被层层包着,看上去恐怖的肿大。
我虚弱地问他发生什么事了。是西域常见的盗贼,看到我们这队人连车夫加上也只有六个男人,就袭击了我们。弗沙提婆和他四个弟兄都是正规军人,以一挡四,盗贼看到没法得逞,就逃了。他们几个都没事,只有我最倒霉,脑袋上被石头撞出个包还晕菜了倒是小事,可是原来手受伤的部位又被撕裂,这种关节处最难愈合,现在又更严重了。
弗沙提婆对车夫私自跳车逃命气愤地要拿他治罪,被我拦住。他也不过是求生本能罢了。
宫里的御医来了,小心地缠下我手臂上的纱布,等到手臂完全露出来时,我惊呆了。如果不是自己的手臂,我肯定要开玩笑说这个是红焖猪蹄。已经被细菌感染了,我的胳膊再这样下去会坏死的。天啊,为什么会这样?这个伤一直跟着我近半年了,我也不是没治疗,为什么愈合能力会那么差?
“艾晴你别怕!”弗沙提婆拉着我另一只手,眼里却流露出比我还害怕的表情。“你等着,我去宫里拿最好的药。”
弗沙提婆匆匆地跟着御医走了,我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是因为我在那个机器里进出了太多次,受辐射感染了?我的手,会不会废了?
我越想越害怕,终于按耐不住坐了起来。告诉一旁服侍的侍女我一个人就可以,忍着痛走进弗沙提婆房间。他肯定放在很隐蔽的地方,我在墙上轻轻敲打,到书柜里翻,只有一只左手能动,我的速度快不了。心下又有些急,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回来。
我扶着床蹲下,手伸进去摸。好像碰到了一个暗格,我大喜,将那个盒子抽了出来。是个不起眼的长方型盒子,大概A8纸张大小。赶紧打开盒子,顿时石化。
寥寥几笔,将一个笑得爽朗的女孩勾勒得出神入化 ,简单的服饰,干净清爽的脸,那是我!是用我的素描本和铅笔画出来的。
再翻下去,是我的半身像,眼睛灵活似有波动,嘴角上挂的是我最常用的傻傻的笑。下一张,是我骑在骆驼上,看上去好像没坐稳要摔下来的狼狈样。再下一张,我趴在桌子上睡觉,长发洒落,遮住了半张脸。还有我摆出了个怪动作,仰着头,嘴巴张得大大的,细想了想,好像是我在唱儿歌的样子。有凝神读书的,看上去表情严肃认真……
“感动么?”
我吓得一哆嗦,盒子打翻在地,散落了一地的纸。
弗沙提婆蹲下来将纸捡起,拢了拢,嘴角挂一个不明所以的笑:“如果告诉你是我画的,你会不会爱上我?”
“我……”一张嘴,我的泪就控制不住地滚落,“弗沙提婆……”
他一张一张翻着,眼睛落在画上,冷清清地笑:“是不是画得很传神?”
后面几张,看得出画得并不好,笔触生涩,橡皮擦过的痕迹很多。我的表情看上去也颇为僵硬,没有前面几张那么灵动。他翻到最后几张,不是我的画像,我一看就明白了,那是我给罗什画的像。像中的他,带着温润的笑,左肩裸露,身子单薄。画的还算有些像了,只是,没有他真人的神韵。
“我也希望是我画的。”他依旧盯着画,手却有些颤抖,“那样,就能感动你了。”
“艾晴,见到你时我才十岁,只与你相处了三个月。长大后我只知道我遇见过仙女,但是仙女到底长什么样子,真的模糊了。我脑子里只有你对我唱过歌,你在院子里跟我玩家家时清澈的笑声,还有你身上的温暖。”
“你该猜得出这是谁画的。看到这些画,那双眼睛是我这些年来从未在别的女人身上见过的纯净,突然记忆里的你变得鲜活起来,我一下子就能回忆起所有关于你的事。你教我剪刀石头布,你跟我在院子里玩官兵与强盗,你和我一起堆雪人,你教我背那些之乎者也,你拍着我唱歌哄我睡,一切都那么鲜明。从那时我就在想,要是能再见到你有多好。”
“这画是我偷走的。他不敢问我明着要,可我知道他来找过好几次。这一年来我常常看这些画,然后我就会很生气。凭什么他把你画得那么传神,让我看到了就忍不住想再见你。从没听说他还有画画的才能,肯定是他在心中描绘了千万遍,才能画出这样的你。”
我颤抖着伸出左手向他要这些画,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递给了我。我一张张缓缓翻,看着笔触由生涩渐流畅到最后的一气呵成。难怪他说十年前,十年间一直在犯戒。我竟然不知不觉间进驻了他的心,直到最深处。
我连泪都流不出来。心里的那个洞不断扩大,再扩大,我的心,彻底丢失了。
“艾晴!”他突然扶住我双肩,惊恐地大喊:“你怎么了?”
我怎么了?一滴红色的液体落下,打在画中我的笑容上,那个傻的纯真的笑,被血红色的粘稠覆住。又一滴,落在画中我的眼睛上,遮住了那灵动的波。
一只手伸到我前,无措地抹着我的上唇。他的指头染了那刺眼的血红液体。勉强抬起沉重的头,看到他惊惧的表情。想说一声我没事,只一张嘴,又是一口血红的液体喷出,如点点盛开的花,妖艳地四洒在我的画像上。我的身子越来越沉重,眼前的一切颠倒了,狰狞地向我扑来,顿时一切寂然。
费力地睁开眼,我依旧躺在自己的房间里。弗沙提婆红肿着眼,坐在我身边。看见我醒来,不停地问寒问暖,有些语无伦次。
我示意要喝水,他马上端来温水喂我。暖暖的水咽下,周身终于有了感觉。我看向他,不说话,也没力气说。
“艾晴,别用这种眼神看我。”他将头偏开,声音有些哽咽,“从你看到那些画时,我就知道我输了。其实我从来就没赢过,你一直都是他的,十年前就是。”
他深吸一口气,甩甩微微颤抖的手,竭力平复起伏的胸膛:“他应该很快就会回来,我已经叫人去通知他了。”
我一惊,身子仰起,却疼得跌回去。他赶紧按住我,眼里闪着刺痛的光,喉结在细长的颈项上下起落:“等他回来,我会去跟王舅说让他还俗。他若不同意,我会用拳头逼他。”
“不要!”我的声音听上去虚弱不堪。
“为何不要?”他凑近我的脸,眼里的伤痛更深,“你们难道不是相互爱慕么?你们这么要死要活地不痛苦么?他若真的爱你,就不该要那个身份!”
泪水划过脸庞:“弗沙提婆,来不及了……”
手臂上迟迟不好的伤,两次莫名其妙地流鼻血,甚至吐血,我已经确定自己的身体在穿越中受到了某种程度的伤害。我不知道是什么病,但我知道我一定得回去了,而且是尽快回去,可能不光是手臂受伤那么简单。我心中苦笑,果然,改变历史是要付出代价的。
“把那个大镯子还给我吧。”我艰难地吐字,“如果你不想我死的话……”
“艾晴!”他抱住我,失声痛哭,“是我不好,我强行要留下仙女,我忘了,你不属于这里……”
他小心地把我放回枕上,深陷的大眼睛蕴着滚烫的泪水,嘴角颤抖:“我放你回天上……”
龟兹极少下雨,尤其在秋天。可是我在龟兹的最后一天,居然淅淅沥沥地飘起了雨丝,天色昏暗,寒气逼人,如同我黯然的心境。弗沙提婆将府里的人都放假了,免得有人被我这样的莫明消失吓到。我身体虚弱,靠一只左手根本无法穿上防辐射衣。弗沙提婆拿过衣服帮我。
如果不是生病,我的脸肯定红得不敢见人。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让男生服侍,还要这么贴身地为我穿衣。我靠在他强有力的怀里,脸上发烫,指示着他如何将那些复杂的拉链拉开。他做的很笨拙,却无比认真专注,一点一点地将紧身的防辐衣从脚部套上,时不时停下来问疼不疼。
他的脸也透红,眼里却是无尽的悲伤,让人不忍注目。穿到手臂处,由于右手过于肿大,很难塞进去。我冷汗直冒,他马上停了下来,捧着我的手臂又是满眼哀伤。我示意让他继续,他咬了咬牙,费力将袖子部分套上,摩擦到伤口,我差点疼得晕倒。
“我还从来没有费过这么长时间穿衣服呢。”我忍住疼,对着他笑一笑。
他微微地愣住,勉强露个难看无比的笑:“我也是第一次给女人穿衣服呢。”
他眼光落到我脖子上挂着的玉狮子,伸手磨挲着:“答应我,一直戴着它。这样,也许你还能想起我来。”
我点点头,总觉得这样哀哀凄凄的气氛太难过,扯个艾晴的招牌傻笑说:“弗沙提婆,告诉你我们学校男生追求女生的‘三草定律’。”
他果真被吸引住了,有些好奇地问:“什么叫‘三草定律’?”
我笑着,用最轻快的语气说:“就是‘兔子不吃窝边草,好马不吃回头草,天涯何处无芳草’。”
他又好气又好笑,自己念一遍,又对着我戏谑地说:“再给你一次机会,不要的话,到时我这匹好马,绝对不会回头吃你这棵不怎么样的草。”
我呵呵大笑,牵到伤口了,忍一忍,继续笑。这么多天,终于看到了原来的弗沙提婆了。
他帮我在防辐衣外套上我原先带来的汉服,把两个NORTHFACE大包扛到我面前。“我还是不同意你背着这两个包走。太沉,你现在的身体……”
“没关系,你把它们绑在我身上就可以了。”
他默默地抱住我,动作极其轻柔,跟平常的他全然不一样。
他抱了许久,我不得不狠一狠心:“我该走了。”
他慢慢放开我,偏过头轻声问:“真的不等他了?他应该快到了。”
我摇头。那晚他曾问过我是否要让他还俗,就算我可以不顾历史让日后的大翻译家鸠摩罗什消失,可是我若点头了,置他于何地呢?他有自己坚定的伟大理想,他的人生观价值观,离开了这个他从小熟悉的环境,到现实中当个凡夫俗子,他能做什么,能适应么?
童话里的结局总是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可是,生活在一起之后呢?柴米油盐酱醋,很快会消磨掉他初期的新奇。他慢慢会失落,会无所适从,会失去生活方向。再美好的爱情,弥补不了理想破灭的精神折磨。所以,我不能残忍地非要让他做那个选择题。
我是个现实的人,回去是为了保命。既然无论如何都得走,既然无论如何都不会让他两难,见不如不见,又何必徒添伤心?见了他,我没有信心能把持住。就这么一走了之,也许,是对我和他,最好的告别方式……
“什么时候能回来?”
“不知道。”无奈地苦笑,真的是不知道。回去后,身体到底出了什么问题?不知道。研究小组是否还会让我继续穿?不知道。就算能再穿,会再来这个时代这个地点么?也不知道。太多太多未定的因素,太多的偶然性,按概率论来说,几率几近于零。所以,此生应该都无法再见了……
“第一最好不相见,如此便可不相恋;第二最好不相知,如此便可不相思……”我喃喃念出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诗,心中的苍凉让我瞬间老去几多年华,我已经将所有的感情留在这里了。带走的,不过是个缺了心的残破身体……
“艾晴……”他再次将我抱住,低头吻在了我的额头上。他的唇没有一丝热气,有几分决绝的意味。然后,他将我轻轻放开,帮我把防辐衣的头套拉上,罩住头,拉上了拉链。他慢慢地退出,在门口一瞬不瞬地盯着我。
“弗沙提婆!”门关上的那刻,我大声喊,“一定要过得幸福啊!找个爱你的女人吧……”
“我会的……”他战栗的声音透过门缝飘入,“等你回来的时候,你会看到我活得开开心心的……”
旋开按钮,绿光闪动,开始记秒。环顾一下我的房间,看到墙上弗沙提婆稚嫩的字帖,看到桌上一摞罗什画的我,弗沙提婆答应会还给他。这个世界对我而言,只有一分钟不到的时间了。离开了,但愿就能遗忘……
在腾空的瞬间,似乎听到一个撕心裂肺的呼喊,是谁?用那么悲凄的声音呼唤着我?为何我看不见……
21. 温暖在哪里?——小弗的番外
一般人对自己四岁时发生的事,能回忆起多少?我就不一样。四岁时的记忆,在我,是道分水岭。四岁前,家里有父母和哥哥,四岁后,就只有我和父亲了。
记得哥哥在院子里牵着我的手,不像以前一样陪我玩,而是屏住呼吸朝父亲和母亲的房间望。那时的我想知道什么,都会问哥哥。哥哥在我眼里,什么都会,什么都知道。所以哥哥告诉我,母亲已经不吃不喝六天了,为了要出家。
出家是什么?
出家就是母亲要搬出家。
趁哥哥不注意,我跑进房间。我想求母亲别搬出家。可是没看到床上的母亲,却看到父亲捧着一缕褐红长发在哭泣。看到我时,急忙把长发藏到身后,胡乱抹一把脸,要哥哥带我出去。
我问哥哥,母亲搬出家,为何连那么好看的头发也不要了?
哥哥说,出家,就什么都不能要了。
母亲果然如哥哥所说的,搬出了家,什么都没带。离开家时,母亲是被抬出去的,躺椅上的母亲脸色很差,一头美丽红发不见了。突然觉得害怕,那样的母亲,我不认识。几天后,父亲带着我和哥哥去王新寺,本来喜欢总是一身漂亮衣服的母亲,却穿着刺眼的袍子。印象中美丽的母亲,再也看不见了。
从那以后,父亲隔三差五就会带着我和哥哥去寺里。母亲好像变了个人,以前看到父亲触碰母亲时母亲总是笑眯眯的,现在,父亲想碰她,她会躲,然后摆一个我后来才明白的合十礼。而我,当我想要母亲抱时,母亲却犹犹豫豫。每当这个时候,父亲总会抱起我,眼里流出我不喜欢看到的眼神。长大了后我知道了,那种眼神叫悲伤。而我,也不再缠着母亲让她抱了。
父亲会带着我和哥哥在寺里待一整天,听那些跟母亲穿同样衣服,同样没有头发的人念我听不懂的话。要我乖乖地坐着真是难受,实在没办法了我也只能睡觉。可是,哥哥就不一样。他能很认真地听,结束后居然能跟那个老头讲他听到的东西。老头好像很喜欢哥哥,一直对父亲和母亲嘀嘀咕咕。后来,哥哥告诉我,他也要出家了。
哥哥也要搬出家么?那谁来陪我玩?
我的哭闹依旧没挡住哥哥。我和父亲眼睁睁看着哥哥穿上了跟母亲一样的那种袍子,他跪在地上,由那个讨厌的老头一点点削去他原本卷曲的披肩红发。父亲抓着我的手抓得太紧了,我有些疼。想喊,看见父亲眼里又有那种我不喜欢的神色,不知为什么,我居然忍住了不喊疼。
哥哥陪着我在寺里的一个小院子捉迷藏。哥哥蒙着眼抓我,我闪身。好久没有这么开心了,哥哥还是会陪我玩。哥哥扑到了一个人,他大声叫“捉住了!”我来不及告诉他那不是我,哥哥自己就发现了。那是他的师父——王新寺高僧佛图舌弥。哥哥见了是他脸色就很不好看,低着头听他讲什么静心禅定。那是记忆中哥哥最后一次陪我玩。
从此父亲带着我去寺里时,总看到母亲和哥哥捧着厚厚的书。看见父亲和我时,只是笑笑。没人抱我,没人陪我玩,我越来越讨厌去寺里了。只是,父亲喜欢去。那好吧,我就装作自己很喜欢去吧。从四岁起,我就知道如何装样子讨父亲欢心了。
六岁时,哥哥因为每天能背出好多难记的经文,整个王城内到处都能听到对他的赞美。母亲对父亲说不能让哥哥在这种盛名下被吹捧太过,要和哥哥去游学。我记不住名字,只知道是个很遥远的地方,要好几年才能回来。父亲带着我去送行,眼睛里又是那种我看了就难过的神情。我想父亲会希望看到我哭,于是我就哭了。可是,心底下,我很开心终于可以不用再去寺里了。
不用去寺里的父亲却好像一下子没了支撑,总是会抱着我在院子里看天看上许久。宫里带来母亲和哥哥的消息,父亲总是很激动。然后会絮絮叨叨地告诉我他们现在到那里在做什么。四年间父亲一直告诉我哥哥如何得到众人的认可,拜了高僧为师,受了多少赞誉。我的印象渐渐模糊的哥哥,好像成了大人物了。
十岁时,他们终于回来了,王舅还特意去接他们。听说,哥哥在温宿赢了一场论战,一下子,无人不识我的哥哥,街上到处有人提哥哥的名字。我应该骄傲吧?有这么优秀出名的哥哥。可是,当太多人指着我说“那就是神童鸠摩罗什的弟弟”时,我开始无端地反感。我叫弗沙提婆,记住,我不只是鸠摩罗什的弟弟,我是我,弗沙提婆。
记得迎接母亲和哥哥的典礼很盛大,我终于见到离开了四年的他们了。他们其实对我来说还不如府里的仆人熟悉,可是为了让父亲开心,我还是扑进了母亲的怀里。四年没有母亲怀抱的记忆,这次的相依却并不让我开心。母亲的怀抱,是冷的。我将头搁在母亲肩上,想着要抱到什么时候才脱身。突然对上了一双灵活的眼睛,那双眼,正骨碌碌地在我身上打转,眼里干干净净地如同龟兹的蓝天。
她的脸一看就知道跟我们不一样,身子比龟兹人娇小,整个人看上去好舒服。我在城里见过这样的黑头发黄皮肤的人,父亲说他们叫汉人,来自很远的东方,要经过无穷无尽的沙漠戈壁,行走一年时间才能到达这里。
我在打量她的同时她也在看我。她对着我笑。其实她的笑很好看,小小的嘴角上扬,露出浅浅的酒窝。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的笑有些傻,傻的纯净,跟她的眼睛一样。然后,她又偷偷努嘴,对着我做了个鬼脸。我突然觉得,她会是个好玩的人。
她真的是很好玩,跟我见过的任何人都不一样。从她住进了我家,原先白天进宫跟着表哥们读书练武打架都舍不得回来,有了她在家,我就每天盼着赶紧下学回家,因为逗她玩更有意思。她的龟兹语讲得不标准,我总是学她的腔调取笑她。她生气时表情夸张,瞪眼咧嘴,全然不像宫里那些装模作样讲话都细声细气的女人。
她有个大包,里面都是新奇玩具。她用那种可以反复擦反复用的纸笔画了很多画,不过画得一点也不好看。她曾经给我画了一副,让我在凳子上坐半天不能动,可是画出来的实在太丑,一点也不像我。她还时不时往包里塞东西,好像一块破布她都能看上半天,然后塞进包里。所以我经常拿着不值钱的东西,告诉她这是王舅,我妈妈,或是我哥哥用过的,她就会两眼放光地拿纸笔跟我换。我诧异的是,那个包好像个聚宝盆,似乎能塞进所有的东西。
她教哥哥汉语,父亲让我也跟着她学。那个难念难记的汉语,父亲之前给我请过一个汉人教我,被我气走了。而她不一样,她不像那个人整天叫我背书,她在教我时更像是在玩闹。她教我什么剪刀石头布什么小蜜蜂飞到花丛中,我输了就要背一篇《论语》默一篇字贴,她输了第二天就当我一天的小兵。每次玩得最开心时哥哥总会出现,然后我们所有人就会安静下来。哥哥能跟她直接用汉语交谈,能跟她讲我听不懂的大道理。我有些不服气,我一定要好好学,以后用她的语言跟她玩。
在宫里读书时,那些王子表哥们都对我指指点点,笑的不怀好意。原来大王子和二王子看到我总是这么早就急急回去,偷偷溜到家里,看到了她,他们取笑我找了个大媳妇。
“大又怎么样?我就喜欢大一点的。像那些娇滴滴的公主们,尽知道撒娇装哭惹人烦。”
“你是把她当妈妈了吧?”四王子在我身边跳,“你妈妈出家了不要你,你就找了个妈妈当媳妇哦。”
我跟他们干了一架。他们年纪都比我大,我的额头上起了几个包。
回家后她看见了,手忙脚乱地为我包扎。我想跟她说我是个男子汉,这点小伤算得了什么。可是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我其实很喜欢她的手在我脸上拂过,暖暖的。我突然想试一下她的怀抱是否也那么暖,倒进她怀里假哭。她真的太容易上当了,果真将我抱住安慰我。那个怀抱好暖和,软软的触感,连头顶传来的她的声音,也那么温暖。第一次觉得,原来拥抱是那么舒服的一件事。那一刻,真想就这样一直被她抱着,永远都不要有人来打扰,尤其是哥哥。
父亲去姑墨了,要好几天才回来。我其实很开心,按计划故意装害怕,成功地溜进了她的被子。她轻拍着我的背,在我耳边唱起了汉地的儿歌。我暗暗嗤笑,我不是小孩子了,还用这种方式哄我睡。可是,她的声音那么好听,清朗亮丽,那些儿歌如同冬日晒过太阳的被子,暖暖地包围着我。我就在这暖暖的歌声里,在她身上传来的暖暖气息里,沉沉地睡着了。临睡前我想到,以后我的媳妇也一定要有这样的暖。
从那以后我多了一项缠她的理由:要她不停变换儿歌唱给我听。她总是宠溺着我,依着我的要求一遍又一遍地唱,直到我睡着。我发现,只要我睡着了,她就会特别温柔地为我盖被子,还偷偷刮我鼻子,嘀嘀咕咕地用汉语小声抱怨。这一切都那么有意思,我便常常故意装睡。可是那天晚上还是被哥哥发现了,悻悻地走出去后我躲在墙角里,听到了她对哥哥也唱歌,而从不大笑的哥哥,居然笑出了声。不知为什么,我生气了。她为什么要唱给他听?她应该只给我一人唱歌。
而第二天,更令我生气的是,当我下学飞奔着回来,却寻不到她。仆人说哥哥带她去逛王城了。凭什么让哥哥带她去?她要逛,我不能给她带路么?哥哥抢走了母亲,连她也要跟我抢么?我气愤地拿府里的大黄狗撒气,一边盯着门看她什么时候回来。
她终于在晚饭前回来了。我本来要生气给她看,可是她拉着我玩起捉迷藏,我被她逗笑了,那股闷气一下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好像只有对着她,才是真正因为想笑而笑,不像因为揣测父亲的心去哭去笑那么累。
那天她看着自己腕上那个奇怪的镯子,突然大喊一声:“呀,明天是大年夜哦!”然后她说要过汉历新年,第二天就送礼物给我和哥哥。给哥哥的是串檀香木佛珠,给我的东西却很奇怪。是她自己画的一只即不像猫也不像狗的怪物,还有个奇怪的名字,叫啥多拉A梦。她说这个怪物有个口袋,可以从里面掏出各种想要的东西。我其实不太喜欢这个怪物,她还当我是小孩子啊,送这么幼稚的东西给我。不过,好歹是她亲手画的,我就勉强接受吧。
我知道她开春了就会走,去那个要走一年才能走到的长安。真的不想让她走,我有什么办法让她不走么?
我只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她手上那个奇怪的大镯子。那个大镯子上好像有东西会动,我曾经想看,她却头一次对我那么严肃,严厉地告诫我不能碰任何大镯子上的东西。她整天戴着,连睡觉时都塞在枕头底下,只有洗澡时会脱下。那个大镯子果真有些古怪,我越发好奇了,便趁她去洗澡时偷偷溜进她的房间琢磨那个怪东西。
不知碰到哪儿了,大镯子突然发出绿光,同时响起了滴滴答答的声音。正在没主意时,她回来了。不能让她知道我想来偷这个镯子,我赶紧说:““艾晴,这东西好玩,会嘀嘀嗒嗒跳呢,送给我好不好?”
好多年后我依然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我常常想如果我没动脑筋偷那个镯子的话,结果会不会有什么不一样呢?她在那道光芒中诡异地消失不见,我到处找她,直到一个月后方才死心。这个世界真的有神么?她真的是仙女么?我不信佛,唯一信的,就是我十岁时真的碰上了仙女。不然,凡间女子怎会有那样的灵秀,那样的不同?
我没告诉哥哥她留下话,要他去中原汉地弘扬佛法。她说哥哥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那我呢?她是仙女,为什么不告诉我我以后会怎样?不知为何,看到哥哥在她房里一步又一步拿眼搜寻就觉得烦,看到哥哥把她留下的东西小心翼翼地收起来就烦,看到哥哥叮嘱府里的人将这间屋子保留下来每日打扫就烦,看到他什么事都比我先想到,更烦。
一天天长大,烦心事却更多。家里的一切让我郁闷,父亲还是经常去寺里,说是参加法会,其实还不是为了见那两个人?哥哥的声名更大,到处宣扬大乘,贬低小乘,以一场又一场的论战,用那些“空”啊“无”啊说服人改信大乘。哼,什么大乘小乘,我通通都不信。只是,为了父亲开心,我还是每天照例在家中的神坛上柱香,经常陪他去寺里看母亲和哥哥,遇到有法会时也耐着性子陪父亲听完。
十岁发生的事,虽然还能记得,但毕竟只是那么几个月时间,很快就被我抛到脑后了。只是,有时跟着王子们在外玩闹,他们说起来各种女人都试过,就差尝尝仙女是什么滋味了。每到此时,我的心总会无故地多跳几下。我见过仙女,可惜,既然是仙女,自然不会在人间久留,那群龌龊的人又怎能见到呢?而仙女到底长什么模样,努力地想,仍是模糊,只有那暖暖的怀抱和温柔的歌声会在梦里重现,让人不愿醒来。
十五六岁时就跟着那群公子哥们胡闹,什么离谱就做什么。最搞笑的是,跟着四王子他们去抢亲。那天傍晚本来就有些喝多了,在街上看到一家人迎亲。四王子居然动了念头要去偷人家的新娘,一定要拉着我躲进那家人的院子里。等天完全黑透了,四王子突然放声大叫“有贼!”。参加婚礼的人都纷纷从屋里跑出来,我按照四王子的吩咐,钻进洞房抱走了新娘。本来那个新娘吓的要死,看见我抱起她,就乖乖地不吭声了。我苦笑,难怪四王子要派我去做这件吃力不讨好的事。
天太黑,匆忙间看不清路,我掉进了带刺的灌木丛里,动弹不得。四王子来帮我,还没等拉我出来,那些人就赶到了。没料到四王子竟反了脸,大喊:“贼在这里!”我吓了一跳,一下子就蹦出来了。扔掉那个新娘,我们慌不择路地逃走。
本来以为这件事就此过去,几日后突然家里来了几个人,拉着个哭哭啼啼的小媳妇,怒气冲冲地指明要见我。原来就是那晚的新娘,不愿意嫁了,非要寻我,居然跟踪着我寻到了府里。父亲听了小媳妇的话,脸色发青,我如何解释都没用。闹腾了很久,父亲给了钱,那群人才走。那个女人后来还跟踪了几次,我看着实在烦,忍无可忍地大骂了一顿,终于将她骂走了。可是这件事却闹的众人皆知,一下子,国师的小儿子是个花花公子传遍了大街小巷。四王子只会缩头装不知道,暗地里要我扛了黑锅算了,他是王子,王舅要是知道了,他受不起责罚。
我不在乎什么名声,花花公子又怎样?只是实在鄙夷这种人,从此断了跟四王子的往来。
我十七岁的生日,居然就是哥哥受大戒之日。哥哥就算是已经誉满葱左,仍是要按律等到二十岁才能受戒,从沙弥真正到比丘。王舅对哥哥实在太宠,连个受戒都要搞成盛大的仪式,深怕西域诸国不知道他鸠摩罗什是龟兹一宝。
我晃荡在王新寺的庭院中,还没到时辰,我尽量在拖延进殿堂的时间,这种仪式向来讨厌参加。
哥哥从旁路过,看见我时停住了脚步。他今天穿着袈裟,看上去倒真是一副远离俗世的脱尘模样。只是,那腕上带着的是什么?那么多年了,什么时候见他脱下来过?
我冷哼一声,冲他喊:“都那么旧了,该换啦。”
他没回答,只是把袖口拢了拢,脸上是我一贯所见的无波:“今天是你十七岁生日。”他对我一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恍惚一下,然后用汉语对我说,“生日快乐。”
我愣住了。不是为了他居然还记得我的生日,而是那句汉语的生日快乐,一下子将我带到遥远的记忆中。那个爱傻笑的女孩,曾经教过我一首曲调简单的歌,她说,在生日时要唱这首歌。怎么唱的?搜肠刮肚中,看见大哥走进了戒堂。
哥哥早上受戒,下午还要继续给王亲贵族们讲大乘经论。我坐不住了,借着上厕所逃了出来,在供以休息的房间里发呆。那首歌,到底怎么唱?有如明明看见风筝在离我不远处飞,却怎么找不到拉住风筝的线。
门突然打开,看见溜进来的人,我吓了一跳,是王舅新纳的来自狯胡的公主。不知王舅心里如何打算,居然与西边遥远的伊塞克湖的狯胡结成联盟,这个公主就是联盟的条件之一。她长得比龟兹女人还要高大,连我在她身边,也就高了半个头而已。金发碧眼的,长的倒算还好。只是一入宫就因为性子泼辣,惹得不少妃子侧目。
她的龟兹话说的还不标准,让我想起了多年前也有个说不标准的女人。只是,她这样对着我搭讪,让我有些局促。房间里只有我们俩,我不想惹麻烦,就告辞想出去。
她突然拉住我的袖子,整个人贴了上来,我退到无路可去,身子靠上了墙壁,听她用着含糊不清的发音告诉我她早就喜欢上了我。
我大窘,脸上发烫。以前她时常对着我丢眼色,故意在我身边走来走去,我都没有理过她。我一没兴趣二没胆子,可是今天,她肯定是看准了机会来的。
她引以为傲的胸部在我手臂上蹭,白皙的脸凑近,两侧点点雀斑清晰可见,软软的肉感拂起心里一丝异样的流动。一时间,我竟然有些被迷惑住了。
她继续诉说着对我如何一见钟情,告诉我不要害怕彼此的身份,她不会说出去的。然后她说了句让我极其厌恶的话:“你是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连人媳妇都抢,不会这么没胆子吧?”
又是这件事!我到处背个花花公子的名,却从来没行过花花公子该干的事。连跟着王孙公子们上妓院,我也从来没想过要去碰那些令人厌烦的女人。我一直想要的,是个纯净如蓝天的女孩,虽然没有出现,我愿意等……
趁我分神,她凑得更近,一张涂得血红的唇要落下,我头一偏,粘在了右颊上。突然觉得恶心,用力将她推开。她站不稳,倒在了几案上,似乎撞疼了腰,脸色有些狰狞。
门口突然传来脚步声,有一群人在向这个房间走来。我惊恐起来,想去扶她,却看到她恶狠狠的眼神。她突然站起身,冲到门口,打开了房门。
门外是王舅,小舅,父亲,还有一群的王亲贵戚。那个女人扑进王舅怀里嚎啕大哭,然后指控我调戏她!
那场闹剧以我的失败告终。没人相信我的话,脸上的唇印就是证据,以往的劣行更是辅证。王舅的怒气看在父亲面子上没有当场发作出来,可是那天有太多人对着父亲摇头叹气,父亲的脸色一直苍白着。我无所谓别人包括王舅怎么看,可我最不愿看到的是父亲伤心的神色。
所以回家了以后我向父亲解释,我问他:“你信我么?”
父亲说信,可看我的眼神却依然悲凄:“弗沙提婆,如果你能像你哥哥那样一直洁身自好,又怎会除了自己父亲无人相信呢?”
我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父亲心底,始终对我有着恨铁不成钢的无奈吧?
仆人通报母亲回来了,父亲的眼里露出惊喜。我赶紧跟着父亲出去,把母亲接进厅堂。母亲脸色不太好看,开口就问今天的事。我按耐住心里的不痛快,再仔细地解释一遍。
她用责备的口吻对我说:“今天是你哥哥受大戒之日,你却闹出这等荒唐事来!”
她不说是否相信我,只想到哥哥。今天是哥哥受戒之日,她还记得今天也是我十七岁生日么?
我突然满心悲凉起来,甩手走了出去,不管父亲如何在我身后叫唤。
夜幕降临,临近秋天的风吹得人瑟瑟。一个人在大街上走,才发现自己原来一直是孤独的。那么多的朋友,也只是喝酒打架闹事时才会出现。觉得自己快要发疯了,浑身的压抑无处可泄。
“弗沙提婆!”
抬头看去,是城里和阗饭馆的老板娘,一个风骚的年轻寡妇。被我拒绝多次,却仍喜欢撩拨我。
我挂上浪荡的笑,一把将她搂住:“走,去你那里。”
我不想再坚持什么,那些虚无飘渺的追求有何意义?反正在世人眼里,我就是个不择不扣的花花公子。那么,花花公子就该有个花花公子的样。
在她房间里,我依旧有些紧张,定一定神,对着面前已近半裸的她说:“告诉我怎么做。”
她笑得妖冶,拉着我的手向她身下滑去。她身上浓烈的香熏得我恍恍忽忽。
在她引导下进入了她的身体,我由生涩到熟稔,猛烈撞击她,想要籍此将心中的压抑尽数发泄出来。起码在高潮来临的那一刻,我是快乐的。
完事后我一言不发坐起,看着眼前凌乱的一切,还有那个气喘不定的赤裸女人。其实很简单的不是?我以前为什么那么想不开,到底在坚持什么啊?有必要么?上次床而已,我又没丢掉什么。
“你好猛呢!真看不出来是第一次。”她趴上我肩头,巨大的双乳摩擦着我的背,一副娇软无力的样子。她浑身尽湿,香气里夹杂着一股无法掩盖的刺鼻味道,突然猛冲进我的鼻子。空空的胃里翻腾着,想吐。一把推开她,自管自穿上衣服,头也不回地离开这个令我生厌的地方,听到她在身后喊:“下回什么时候来?”
我不会再来了,那股浓烈的刺鼻味道,我今生都不想再闻到。在街上一直晃到更夫敲响午时。我的十七岁生日,就这样结束了。
我成了真正的浪荡公子,都记不清到底跟多少女人上过床了。凡是对我有意思的,我都可以接纳。我只有一个条件,身上不能有那股令人恶心的味道。
父亲看我的眼神越来越绝望,母亲也更嫌恶我。无所谓了,反正,你们眼里有哥哥就行……
母亲和哥哥不久搬到了四十里外的雀离大寺。离得远远的好,这样我就可以不用违心地老陪父亲去我不愿意去的地方。哥哥做了雀离大寺的主持,信誓旦旦要将整个龟兹改信大乘。无所谓,改什么都行,反正王舅宠他,所有的人敬他,他想要怎样,都有人叫好。
二十岁那年母亲决定离开去天竺,她要去证什么三果。父亲带着我去雀离大寺为她送行,我们住在哥哥在苏巴什的别院里。房间不够,我就睡在哥哥的房里。
那天夜里无聊,在哥哥的书柜里打算找本书打发时间。不经意间看到书后露出了一个暗格,好奇心大盛,拨开暗格,里面是个长方型木盒。
木盒里面是一叠画像。看到了一双活灵活现的眸子,爽朗明媚的笑,浅浅的酒窝,柔软的长发随意披散在肩上,记忆之门突然全打开了。是她!对了,她就是长这个样子!一瞬间,她身上的暖,她清丽的歌声,全部在脑子浮现,那么清晰,那么鲜活,仿佛就是昨日发生的一般。我真该死,怎么能十年间都忘了她的长相呢?
我如饥似渴地一张张看下去,她骑在骆驼上好像要掉下的样子真的太逗了,她仰头张着大嘴,对了,这是她在唱儿歌时自编自导的舞蹈动作。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这个睡姿我也见过好几次,傻得特别可爱。突然觉得光是看着这些画,就能平复烦闷的心,阴郁一扫而空。我不禁笑出声来,心底流淌过一股暖流,好想再见到这个纯纯净净如蓝天的女孩啊。
最后几页不是她的画像,而是少年时的哥哥。猛然醒悟,这些不同姿态的她都是哥哥画的。他画了多少年?他在心里描绘过多少次才能将她如此传神地画下?他,原来一边念着佛一边偷偷地揣着个仙女在心中。他六根也是未净的呢,冷笑浮上脸,我顿时有了主意。
“还给我!”他果然来寻我了,瞅个无人的时机偷偷在我耳边说,声音里透着些急。他不是心如止水的么?居然也会急躁啊?
“什么啊?”我懒懒地明知故问,挑眉迎上他。他一怔,盯着我好一会儿,不再说话,转身离开。
“她是仙女,你想也没用。”我冲着他的背喊,“我是在帮你,心有魔障怎能伺奉好佛祖?”
他停住脚步,背有些抖动,却不回头,顿了一会儿,继续再走。看了这样的他,心突然又无端烦躁起来。
我烦的时候就去找女人,运动一场,片刻的刺激,心情就能好转。可那天不知怎么回事,我抱着将军府的三小姐,居然兴致全无。
“怎么啦?”她的手在我身上游走,向下探去,有些不置信地问,“你往日都那么猴急,今天是怎么啦?难道是为你妈妈离开难过啊?”
“谁说的!”我一翻身将她压下,收回飘去不知何处的思绪,认真对付起来。眼前的她面容逐渐模糊,一张笑得纯真的脸在我面前晃动,我突然浑身燥热,很快就有了反应。激情迸发的那一刻,忍不住喊出那个藏在心里的名字。
事毕她问我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我笑着说是不知哪里听来的汉语。不顾她的挽留,匆匆穿衣走人。
我无论在外面玩得多野,一定会回家睡觉,也从不带女人回家。那晚回来,躺在床上,我拿出那些画,一张张仔仔细细地看。真的好喜欢她那双纯净的眼,我周围的女人没有一个有那样纯净的双眼。突然觉得孤独笼罩全身,我想她,第一次那么想一个女人,想她回来。
起床找出《诗经》,她说过背出《诗经》她就会回来。再把尘封已久的那张她画的怪物找出来,看到那怪猫的模样,又忍不住笑。弹一弹怪猫的胖脸,自语:“我背出《诗经》你就会回来了么?那好,我背。”
从那以后,每晚我都会到她房里背《诗经》,她的房间依旧是十年前的摆设。抛了好久的汉语,重新拾起,还真是挺累的。每每背不出了,就躺在她床上,看着她的画像,摩挲着她枕过的被,想像她的一举一动,这样就能消磨掉一整晚时间。好久没去找女人,非但不觉得寂寞,反而内心满满的,有了期待,果真让人精神振奋。
父亲看我不再浪荡,以为我收了心看上了哪家女子。问起我,我只笑笑说,我要娶的是个天上地下独一无二的女子,她现在还没出现,我在等。说这话时,突然心底拂过一丝温暖,回忆起了年少的我抱住她时的感觉。
就这样背了一年,期盼了一年。我已经全部背出了,她马上就会回来。我每天去街上走一遍,凡是汉人女子,都仔细地盯着看,生怕错过了她。只不过,又给自己惹了些麻烦。要是以前,我马上就会答应上床,可是现在,没有心思了。我的整个心,都放在了等她回来。
苏幕遮上就有预感她会回来。她喜欢凑热闹,这样的场面她不会错过吧?在人群中反反复复寻觅着,怕人人都戴着面具会让我看不到她。远远地看见一个汉人女子,在街角吃羊肉串,满嘴油乎乎的,却是毫不在乎地瞪着眼看街上的人。心里狂跳,那个自然不做作的女子,会是她么?
渐渐地走近,看到了那双期盼了一年的灵动眸子,突然想起十岁时第一次见她,也是被这双眼吸引。那么多年过去了,她依旧是画里的模样,一点都没变。凡人怎可能如此?我的仙女真的回来了……
她似乎认出了我,定定地看着,眼里居然有期盼。
“艾晴,是你么?”我的声音有些颤抖,是她,当然是她,只是我总不敢相信,这莫不是幻境?
“当然是我。”她晃着手里的羊肉串,还是记忆里的傻笑,比画中的那个她鲜活太多。
一把抱住她转圈,她身上依旧暖和。第一次由衷地感谢佛祖,我愿意皈依,只要能让她留在我身边。
带着她去吃饭,我却没胃口,她连吃饭都那么有趣。真的好喜欢看她的纯真,光这样看着就能满心喜悦。她说她刚回来,我更加喜出望外。这一次,我终于比哥哥快了。无论如何,我不会让她再跟他有过多牵扯。他还是乖乖地当他的僧人,仙女就让我来照顾罢。
带她回家,背《诗经》给她听,看她感动。那一夜,我居然睡不着。想着她就在离我不远处,心砰砰跳个不住。我怎么啦,像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情窦乍开似的。活到二十一岁,这是第一次。
迷迷糊糊熬到天亮,实在忍不住了。起来到她房间,静静看着她。她侧卧着,一上一下的的呼吸吹拂着脸上一丝发缕。替她痒痒,为她理好发,突然好想吻她。为这个念头,手心居然起了汗,偷偷凑上前,她的唇近在咫尺,天然红润的颜色比任何修饰过度的女人都诱人。突然,她翻了个身,嘴里嘟哝着,我吓得跌倒在地。幸好,她没醒。不禁有些好笑,我弗沙提婆,也会想偷吻女人,还会为自己有这样的念头起了罪恶感。
这个苏幕遮是我过得最愉快的,因为有她在身边。喜欢逗她玩,喜欢看她气急。讲到男女情事,她便会脸红。那样的反应,是一个真正纯净的女子才有的。心下窃喜,她如同含苞欲放的玫瑰,希望采摘到她的是我。若是换了其它女子,不论调情了多久,最后肯定会上床。只是对她,我却没像对其它女人那样很快下手。我应该是不敢吧?她的相吸相恋相依理论,让我觉得又新奇又有些五味杂陈。原来上床简单,相恋却难。要一生一世相依到老,更是难得。我以前心中无爱,所以跟女人的关系只剩下性了。原来我渴望的一直是另一种温暖,而不是这样稍纵即逝的片刻欢愉。那我对她呢?是爱么?
我不知道是不是爱她,我只知道这个世界,唯有她可以给我想要的温暖,唯有她的笑能感染我的心情。从看到她的画那刻起,我便在等待着她来填充我寂寞的心。如果她愿意,我可以给她一生一世。只是,与她在一起越久,我便越来越厌恶以前的自己。与清澈如水的她相比,我真的太龌龊了。如果她肯原谅,我绝不会再过以前的日子。
在去苏巴什接她的路上,我就一直这么想着。我甚至考虑怎么向她求婚,不过她会不会觉得太快了?可我已经等了一年了,不想再等下去。到了哥哥的别院,她不在。向摩波旬夫妻询问,才知道原来她回来三个月了,原来她一直住在这里!
一下子懵住了。她骗我!她居然骗我!!!她跟他,是什么关系?在一起三个月了,每晚他会来看她,他们之间还会干净?他想还俗么?也不是没有可能啊,父亲不就是看见母亲后还的俗么?我以为起码这次我比他抢先了一步,可是为什么他连我唯一的温暖都要夺走?他已经拥有那么多了……
所以看见她时我的理智尽失,唯一想到的居然是拉她上床,让她变成我的女人,这样,他便无法跟我争了。哥哥的到来,更加激怒我。我当着他的面吻她,我可以这么做,他敢么?可是一吻我就知道错怪她了,她连吻都那么生涩,肯定还没跟他发生过什么,我还有时间去争她。
被她咬了舌头,我反而平静下来。对着哥哥喊:“你已经拥有一切,不要再跟我争她了。”
我可以说得更恶毒,却还是想跟他好好地陈述事实:我要她!
其实后来想想,真的很后悔当时的举动。我不知道她的手有伤,那样强迫她,只是适得其反。从回了国师府,凡是看见我有碰她的举动,她都像小兔一样惊恐地跳开。唉,是我自作自受,她本来都已经慢慢接受我对她的亲昵了。不过,父亲的病让我无暇顾及这些。希望父亲病好了能对她好好道歉。
父亲终于敌不过病痛,我一生最亲的亲人就这样带着对母亲的思念离开了人世。母亲过世我并没有太大感伤,失去父亲的疼却让我很长时间缓不过来。当我自己爱过了,才能够理解父亲那种深入骨髓的思念。我以前,真的该好好听他的话,不该做出那些让他伤心的举动。可惜他到死,都没有看见我真心的忏悔。
我向她求婚,尽管这一个多月来我已经看出她的心不在我身上。可我还是想努力,他不能给的,让我来给你。可我终究还是晚了,我争不过他,从来都争不过他。当听到她亲口承认时,我觉得自己的心空了一大块。艾晴,是你教会我什么是爱,当我终于学会爱了,你却告诉我,你从来都不曾爱我。
在家等她从苏巴什回来的两天里,我一直在思索。她要走,她爱他却仍旧要成全他所谓的宏愿。我没那么伟大,我爱她,就要尽一切将她留在我身边,时间能改变一切。
所以我偷走了她的大镯子。汉人不是有个传说么,仙女下凡在湖里洗澡,凡间小伙偷走了仙女的衣服。仙女无法回天上,就留下来与凡人成亲。我希望这个传说是真的。
果然她无法回天上了,她一直想去它乾城,她想做什么我都为她安排,只要给我时间。可是,没想到她会再度受伤,当御医跟我说她的手臂会坏死,只能截除否则性命不保时,我偷偷哭了。原来强要留下仙女是要受惩罚的,可是,这惩罚为什么不冲着我来?我愿意为她失去胳膊,我不在意,可我忍受不了她受苦……
我静默了很久,终于狠下心派人用最快的速度将他叫回来。其实她看到画时我就明白,我彻底输了。早在十年前,我就输了。既然如此,我成全你,只要你别再受苦……
她的伤却无法再等,只要她回天上,她的手臂就能好。我将镯子还给她,为她穿那身怪异的衣服,为她收拾那个能容很多东西的大包。一想到这样的分别,即是天上地下的相隔,没有她之后,我到哪里去寻找温暖?
可终究得放手,仙女从来都不属于我。我在她额上留下最后的印记,为我自己。在门口最后看她一眼,天上一日,世间十年。这次,我不会再忘记你的容颜。等你回来时,我已鹤发鸡皮,蓬头历齿,但愿你还能认出我。
关上门,我走到院子看天,那是你的归所。泪水滑过,告诉自己,我会幸福,因为我真正长大了。
大门被用力撞开,是跌跌撞撞的哥哥。面色惨白地看我一眼,就要冲进她房间。我死死架住他,她说过她走时不能看那道光。
他挣不过我,对着房门大喊她的名字,那样的撕心裂肺,那样的痛苦绝望,连我也震撼了。这一刻,我不再嫉妒,他也跟我一样,是个得不到爱的可怜人罢了。
当我们走进那人去楼空的房间时,我一阵恍惚,她到底有没有存在过呢?还是她只是我心中的一个幻像?佛说一切皆空,那她呢?
哥哥看到桌上的画像了,战栗着拿起。画像上有她的血,已成暗红色,血也掩饰不住的笑依然纯净。他跌坐在她床上,将头埋进画像里,两肩耸动。我静静退出房间,在院子里对天深吸一口气,抬脚向小舅家中走去。我要好好活下去,活着等你回来。
他在她的房里静坐了三天,我让仆人除了送吃的进去,不要打扰他。宫里和寺里来人寻他,我只推说他病了,要在家中静养。现在我是一家之主了,我有责任照顾整个家,包括他。
三日后他出来了,人瘦了一圈,两眼却仍是清澈。他们俩的眼睛尽管颜色不同,却是一样的干净无垢。我的长相不比他差,但那种唯有内心纯净的人才会拥有的清澈眼神,我一辈子都不可能有。
我以为他会就此一蹶不振,我以为这样的打击会让他失去向佛之心。没想到过一段时间去雀离寺看他,他仍然积极地推行大乘,甚至更加卖力地讲经说法。
与他单独待在休憩堂时,看着他无波的脸,轻声问:“怎么现在如此笃定了?”
他直视着我,平静地说:“不过再等十年而已,专心弘扬佛法,十年很快便过。”
“如果她十年后还不回来呢?”
“那就去中原汉地。即便不为找她,也为渡更多中原人出苦海。佛法要传扬,也不可只在龟兹一地。”
他的脸刚毅坚定,神色斐然,仿佛十年只是弹指即过。手伸出来时露出那串磨旧的佛珠,还能再戴十年么?不禁真正佩服起他来,这样虚渺的等待,我却做不到。与他相比,我甚至不算爱过一场。我只是在他们中间横伸了一脚,什么都算不上。
他突然问:“你为何跟王舅起如此大冲突?还被他逐出了禁卫军。”
该我值夜时带着弟兄私自出行,送她去它乾城。回来后我只顾她的病,一日都不曾去过王宫,王舅召过我好几次都不理。她走后我才回了王宫,将弟兄们的所有责罚扛下。
“他这是报复,谁叫我碰过他的女人。”我嗤笑,“现在父母都不在了,他也不需要留什么面子了。”
“我去跟王舅说说罢。”
“不用!”我站起来拍拍手,“我早就腻了当军人。”
“那你今后……”
“说不定我从商更有天赋呢。”
我走出雀离大寺,冬日已至,寒风逼人。看一眼阴沉沉的天,吸口冰凉的空气,你现在已经在天上了吧?你的手治好了么?你是否会偶然地想起我呢?
将羊毛袍子的大翻领竖起,钻进马车,对着车夫说:“直接去小王爷家。”
22. 一个人的狂欢
我呆坐在火车上,眼睛盯着窗外迅速倒退的风景。已是寒冬一月,树叶凋零,一片萧瑟,如同我的心情。眼前递过来一个纸杯,是热气腾腾的绿茶。我接过,道了声谢。
老板在我身边坐下,叹了口气:“别再想了。回去以后好好把书读完,七月份就正式毕业,该考虑找工作的事了。”
我“嗯”一声,手在杯子上取暖,眼睛仍盯着窗外。
回来有三个月了,我一直卧病在床。医生说幸好我回来得及时,不然手臂差点坏死。身上背着的两个NORTHFACE大包帮我挡了一下落地时的冲力,手臂没有进一步受损。动手术清理了腐烂的肉,再让新肉慢慢长出来。可是,手终归不如以前灵活了。这就是改变历史的代价么?
详细地汇报身体状况,然后做全身检查,得出我的确在四次穿越中积累的辐射超标,我已不再适合这个项目。曾经试着说服他们我可以再穿一次的,还没到小组讨论的层面就被我老板无情地毙掉。老板说我现在需要静养,每天坚持吃药,一点点将身体里的毒素排出。我还年轻,他不希望我得什么后遗症。
老板一直很内疚,听说跟研究小组的人大吵了一架,然后愤愤然退出了项目。他告诫我从此不要再想什么穿越,我们学校已经跟这个穿越项目完全脱离关系了。然后,等我恢复了差不多,他就带着我回了学校。当然我得了一笔不小的奖金,足够我完全不工作生活好几年的。可是当拿到那张存折时,我的心里只有苦涩。
学校?有多久没回过学校了?落下的课不知道还能不能补上。老板安慰我,学分和课业上他会帮我。带回来的两个大包价值无法估量,我的笔记还有很多孤本书籍,都需要我和一群专家共同努力研究。那些文物,我都上交了,只留下了几件:罗什送的艾德莱斯绸丝巾,他在我柜子里为我放进的几块手帕,还有纪念弗沙提婆的狮子佩玉。
就这样结束了我的穿越生涯?我从读上研究生开始,课没上过几次,就一直围着这个穿越项目跑。二十二岁准备试验,二十三岁成功穿越,二十四岁带着遍体鳞伤回来。两年多了,我一直在梦境中么?如果没有那条艾德莱斯绸和颈上挂的那块狮子佩玉,我都不敢相信我居然在一千六百五十年前生活过,呼吸过,爱过……庄生梦蝶,到底我是庄生,还是蝶?
回到学校自然引起了轰动。许久未见的老师同学朋友,个个都瞪大眼睛看我。当天晚上,同学们就在卡拉OK里给我开了个PARTY,喝酒,K歌,玩骰子,闹腾到凌晨两点。凌晨两点?呵呵,费力睁着搭拉的眼皮,太久没有在十点之后睡觉了。
许久没回到现实,一下子变得有些不适应了。
原来嫦娥真的奔月了,正在绕着月球奔得欢。原来通货膨胀了,食堂里的包子价钱变了还练塑身。原来是个人就能赚得欢的股市现在套住了许多人。原来汽油涨价了,怪不得老师们都开始坐校车,甚至叫嚣着改骑宝马牌自行车。现在最流行的是看《色戒》学体位,最热门的话题是明年五一要取消。
宿舍里的女同学们个个谈起了恋爱,每天一入夜就花枝招展地跑得一个不剩。一到周末六个人的宿舍经常就只剩我一个人,其它人都是第二天一早带着暧昧的笑回来的。
朋友们都对我抱以惋惜。声称如果我没有消失那么久,现在也早就谈上了。可惜,我们班那些本来对我有点意思的男生,都等不及,名草有主了。我笑着说,不然哪有你们的份啊。
跟着姐妹们逛街买东西,她们总取笑我落伍,不知道流行的款式又变了。不是我落伍,是这世界变化太快。有时,真的好想念那个纯净的世界,没有污染,没有喧嚣,慢慢悠悠的田园生活,干干净净的天,甜得发腻的葡萄与哈密瓜,明亮净朗的人。
在街上走着,会突然回头看,似乎在人群中看到了那个孤高的身影,追上前,却是一个毫不相像的人。人群中,听到一个温柔的声音便会努力找寻,却总是失望地对人道歉。一个人走着,眼光搜寻着,然后突然蹲在路旁放声大哭,不管有多少人射来诧异的目光。现代人的神经已经锻炼得无比坚强,哭完了抹抹眼泪继续走,从来就不会有人上前问侯一声。
原来,孤独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你爱上那个人的那一刻开始。
叶子是不会飞翔的翅膀,翅膀是落在天上的叶子
天堂原来应该不是妄想,只是我早已经遗忘,当初怎麽开始飞翔
孤单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的孤单
爱情原来的开始是陪伴,但我也渐渐地遗忘,当时是怎样有人陪伴
我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
只是心又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
夜深时听得最多的就是这首《叶子》,一遍一遍反反复复,听到没电为止。“心又飘到了哪里,就连自己看也看不清。我想我不仅仅是失去你。”每听到此处,总是禁不住泪下。依旧能感觉出唇上温暖的吻,可我终究失去了。失去的到底是什么?只是一份爱吗?我连自己的心都彻底失去了……
寒假回家过年,妈妈看到我手臂上的疤,心疼死了,我骗她说是自己跌的。过完年照例在初十给我过二十五岁生日,吹蜡烛,吃蛋糕。我啃着甜腻腻的奶油,突然想起了罗什每年为我画的素描。他现在还在画么?不对不对,哪有什么现在?他所有的一切,对我而言,都是过去时了。
寒假回来,已经没有课上,大伙找工作忙得鸡飞狗跳。我们这种专业工作不好找,留校当老师,进考古研究所或博物馆,都不是什么赚钱的行当。有同学顶不住了,进公司当文秘,当销售的都有。“将来”的话题是大家凑到一起讲的最多的,只有我一点都没兴趣考虑它。写了几篇关于克孜尔千佛洞的论文,在学术界引起了轰动,也带来了争议。工作的事,老板有跟我提起,让我留校,一边读博,一边教书。我没立马答应,想先过一过“一个人吃饭旅行到处走走停停,也一个人看书写信自己对话谈心”的日子。
日子平淡,每天都是流水账。穷极无聊时上晋江看看穿越文,而且只看那些超极搞笑的。什么《穿X与反穿X》,《当穿X女遇见古代X人》,《当灭X爱上杨X》,《我是康X的祖奶奶》。看完了哈哈大笑,衷心祝福那些穿越在古代得到幸福的女孩,她们比我幸运得多。在这样的笑声中,我也学会如何遗忘。
四月到来时终于忍不住又背上行囊,不敢去新疆,怕自己会忍不住到库车。再去看一千六百五十年后的废墟,已经跟我当时考察的心境完全不一样了。在同一地点却相隔千年时间,相爱而不能相守,那样的折磨,我会发疯。所以我选择去西藏,一个可以净化灵魂的地方。
我由川藏南线入藏,从成都出发,经过雅安、康定,到理塘时缅怀了一下六世达赖仓央嘉措。他的那句““洁白的仙鹤啊,请把双翅借给我。不飞遥远的地方,仅到理塘转一转”使得理塘多了一份难以言喻的神韵。美丽的聂格峰和一望无际的毛垭大草原,在海拔四千米的高原上,看上去那么纯净,让人烦恼顿除。
一路过了芒康、波密、八一,路上的风景随便一拍就是一张绝好的照片,风景的多样化让人时常忘了呼吸。当看到山顶的布达拉宫远远出现时,我终于到了圣地——拉萨。
我一路上跟不同的驴友搭伴,大家某一段路同行,AA制。到了下个地方,再分手另结伴。一路认识了不少朋友,大家都是年轻人,也都有一定社会阅历,可以聊的东西很多。经常这样的旅行,就会有一对对男女凑成双。与我同屋的女生,就会有一夜不归的。只是,这种旅途中的恋情来的快去的也快,极少能回去各自的生活还继续保持。
在拉萨,跟着在青年旅馆刚认识的一群年轻人,去北京东路的“念”酒吧。大家喝了酒,劲头上来,便玩起“真心话,大冒险”。我刚开始还算玩得开心,可是,看到问“真心话”的都是性的问题,玩“大冒险”的都是KISS来KISS去,我便了无兴致了。
轮到我讲真心话时,一个年轻的北京男孩问我:“你第一次MAKE LOVE是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当时感觉如何?”
我叹气,尴尬地说:“我还没有。”
一阵哄堂大笑,几个男生都用赤裸裸的眼光盯我,甚至有人以开玩笑的口吻对我说可以帮我。
我几乎是逃着出了酒吧,我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到底怎么了,我这样的年龄还没经验在他们看来简直就是怪物。现在流行的是快餐似的性,快餐似的爱,迅速吃掉,抹抹嘴,继续下一餐,来不及咀嚼。我所寻觅的,那种纯净的爱,那个连吻我都要挣扎半天问可不可以的人,到底存在么?还是在21世纪,这样的爱,已经成为稀世珍品了呢?
我不会再参加这样的泡吧喝酒了。这种狂欢,难道不是一群人的寂寞么?那我,宁愿一个人寂寞,一个人狂欢。在夜半的拉萨漫无目的地走着,头顶的夜空真正纯净,闪烁的星星似乎触手可及。城市里,能有这样美的夜空,已经不多了。曾经那个沙漠里的绿洲古国,也有同样美丽的夜空。
在大昭寺,在布达拉宫,在哲蚌寺,凡是看到庄严的法相,我都跟虔诚的藏人一起参拜,磕等身跪。听到沉沉的法螺吹起,我会浑身颤抖,感觉那一刻灵魂飘去了不知处的远方。在跪拜了上百次后我终于明白了,原来我无论逃到哪里,终究逃不开那个深入灵魂的结。
回学校后,高我一届的师兄来找我,他如今在考古研究院工作。扭扭捏捏了好一会儿,他终于向我表白。而我,立刻答应了。他那一刻的脸红,让我想起那个风清云淡的身影……
我不想为自己辨白,说自己无法忍受寂寞,说自己其实心里一直念着那个人。我接受他的理由很简单:因为他是现实中的人,而我,终究活在现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