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从医院里出来,站在门口,几秒钟一辆平淡无奇的黑色车子从另一侧逼近开过来,停在他面前。他打开车门坐进去,不动声色的呼出一口气。坐在驾驶椅上的周云递给他一个文件夹,五六页纸,每张上都附着照片和详细资料:“大部分都已经落网,是流窜犯,都有案底。本来就没什么好在乎了,行事才心狠手辣。那样的杀人方法,也只有他们才狠的下心。”
叶仲锷翻了翻,沉声说:“拿人钱财与人消灾,这帮人不过是杀人的喽啰。他们跟这帮人勾结,也是走投无路。公安局那边也拿到这些资料了?”
周云点了烟,拿在手指缝夹着,烟雾升腾起来:“昨天就送过去了。警察一直跟着他们,又打听到他们跟着你,有不利的计划,特地赶了过来,所以那么巧。尊夫人没事吧?”
叶仲锷目光陡然柔和,说:“没有大的问题,都是外伤。”
“万幸啊,昨天那样儿,看上去够吓人的,”周云一边启动汽车,一边说:“我还真没想到,居然敢冲着你来。”
“鱼死网破,想拉我们夫妻陪葬罢了。”叶仲锷沉吟,凌厉的眼锋从眼底带过。
周云把车钥匙扔给他:“你车坏了,先开我的。”
进屋的时候,里面里正在开会,十来个人的小会议室,气氛严肃。会议桌上堆满了文件,烟灰缸里都是烟头,与会者大都身着军装,神情激昂,也是,这么些天都耗时耗力的在查这桩案子。叶仲锷悄悄在老戴旁边坐下,听了一会。
老戴压低声音,跟他说:“已经在行动了,有牵扯的一个都跑不了。居然走私其他的也就罢了,看看这些材料,居然敢走私核材料,那数量够他们死好几次了。不知道是哪里借来的胆子。”
叶仲锷摇头:“人为财死,什么事情干不出来。”
会议结束后,几名身穿军装的男子过来,一一跟他握手:“叶先生,谢谢你这段时间的配合。”
叶仲锷这时才微笑了一下,礼貌的握回去:“都是份内之事。说到底,这案子也是安业的事,我也有不查之罪。”
来人赞许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交谈着离开。
“不查之罪,没人会追究的,”老戴在一旁笑了笑,“以前我就研究过安业集团的材料,半点门道都没摸出来。你的难处大家都知道,安业集团那么大的一个烂摊子交给你收拾,根基未稳,知道内部有人搞鬼,和外国勾结,也不能轻举妄动。”
“本以为他们就走私其他的东西,也不在意,打算暂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你们找到我时,真吃惊。你说跟谁借的胆子,利益而已。”
老戴单手支着头,看了眼大屏幕,表情沉痛:“查到现在,这桩案子牵连的人太多了,摊这么大,到时候可能也不是人人都能伏法,这个,你我都有数。对了,刚刚那个赵武招供说,曾经威胁过她,差点就动手了;不过最后李凡改变了主意,让他收手,不然后果你自己想象。”
叶仲锷一震,这震动却没有放在声音上:“是他?”
“赵武是这么交待的。说李凡让他去试探,看那份文件是不是在她的手里,如果不在,就放她走;赵武承认自己动了杀心,这个时候李凡的秘书打电话来,让他不要为难小钟。”
叶仲锷定下神,变了一下坐姿,说:“她就爱管闲事。离婚前我还可以帮她收拾,离婚后我怕她再惹麻烦,我一时又顾不到。周云再怎么细心,也总不可能每分钟都跟着她。干脆断了她的后路。不过,她还是有办法卷到麻烦里去。”
“也不能怪她,一个记者,但凡有点责任心,都这个毛病。”
“是,而且是骨子里带出来的,也许会收敛,但是改不掉,我也不希望她改,”叶仲锷说,“什么时候,我想见见李凡。”
“没问题,”老戴一记冷笑,“等我们找到他跟张越明再说,这两人躲起来好几天了,估计正准备用假护照混出国去。”
那日傍晚的,他回到医院,进屋还没坐下,就觉得屋子里气氛不对——之璐坐在床上,垂着头不吭声,脸红得好像上了胭脂;而自己的母亲刘玉满脸山雨欲来,旁边的田阿姨表情诡异。
见到叶仲锷回来,刘玉就一把拉着走到外面的僻静的地方,满脸质问之意。刘玉虽然看起来温和,可发起脾气来相当厉害,叶青茂都不敢跟她交锋。正如此刻,她盯着儿子看,说:“医生刚刚来过,说之璐怀孕了,你知不知道这件事情?”
“怀孕?”叶仲锷下意识的反问。
“那孩子都两个月了,”刘玉重重“哼”了一声:“我问你,你们都离婚半年了,孩子怎么来的?嗯?”
叶仲锷眉梢嘴角同时往上一扬,手心一热,顾不得解释,大步回到病房,在病床上坐下,抓着之璐的手,毫无征兆的开始吻她;吻够了才松开,另一只手扶上她的小腹,脸上和眼睛里笑意怎么都藏不住:“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怀孕了?”
之璐要把手从他的手心里夺回来,可惜不成功,只好狠狠的瞪他:“我根本不知道啊,这段时间我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
叶仲锷回忆了一下:“那几天不是安全期?”
之璐摇了摇头:“医生说,我精神压力太大,安全期也未必安全了。”
听到脚步声临近,叶仲锷回头看了一眼满脸困惑的刘玉,数日的疲惫一扫而空,神情兴奋得可以用洋洋得意来形容:“妈,孩子当然是我的。你还不知道之璐,脸皮又薄,在你面前,哪里好意思承认——”
“够了,别说了。”之璐脸又是一红,忍无可忍,打断他的话。
一屋子的人都笑起来,刘玉忍住笑,叫上田阿姨:“我们本来就是送饭来的,晚饭在保温杯里,我先回去了,告诉你爸。”
他们离开后,叶仲锷找到医生,详细让医生自己检查有关胎儿的一切情况,发育情况如何,昨晚的上麻醉药和她身上的伤对孩子会不会有什么影响;之璐微笑不语,他是多果断和说一不二的一个人啊,现在忽然变得这么啰嗦。
“你嫌我啰嗦?”叶仲锷一眼就看出她在想什么,低头轻咬她的手指。其实话到最后笑意已经抢先一步出来了:“还不是担心你和孩子。以前小心翼翼了那么久,你还跟我分开睡,我现在知道是有道理了。”
“什么道理?”
“双喜临门,”叶仲锷笑容更深,端着鸡汤喂她喝:“这一两天案子就解决了。”
之璐静静看着他,他笑起来的时候,一条细细的纹路从眼角蔓延到发际,以前并没有这条线的,可见这段时间,他真的是操心。他也会老么?这个认知让她觉得震惊。印象中,曾经也有过一段时间是如此。那时候他们还没结婚,每次见面时,每过几分钟就有很多电话找他,他接电话的时候面孔凝固,但放下电话后就对她微笑,看上去完全无异。
那时她自然不可能知道出了什么事情,后来从他和叶青茂的谈话里才知道一点端倪。安业集团是国家控股,在他出任董事长之前,负债累累,频临破产;省里的官员在常务会议上就安业集团是否宣布破产吵得不可开交,如果宣布破产,几十个亿乃至更多的国有资产就会流失;如果不破产,又有谁能够接手这个烂摊子?这个时候,叶青茂力排众议,做出一个震惊世人的举动,他说,举贤不避亲,我推荐叶仲锷任董事长。
可想而知,这个举动对他们父子俩极其重要。虽然这个决定后来被认为是明智的,但最初两人背负的压力比三座大山都要沉得多,某个意义上说,是一场赌博。而那段时间,自己又干了什么?照例我行我素,觉得他最终总是能成功解决事情,实在不需要自己在一旁多嘴。只是,自己却忽略了一件事情,再刚强的男人,也需要所爱的女人在身边安慰。
她歪着头,抚摸他的脸,用手指把他的五官描摹下来:“对不起,我以前不知道你也会累。”
叶仲锷放下手里的碗,两人的面孔挨的太近,近到只能看清楚对方的的眼睛:“我怎么会不累?我也是人啊。之璐,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拥有的没这么多,甚至什么都没有,或者我没出息一点,你会不会更多关心我一些?至少,关心一下我穿什么,喜欢吃什么,用什么……”
之璐闪了一下眼睛,轻声说:“我以前想,你没遇到我之前,过得很好;有了我,还是那样生活……我喜欢雪中送炭,不喜欢锦上添花。”
空凋太足,她忍不住打了一个冷战;叶仲锷调高空凋温度,拉过被子给她盖上,把她的双手塞回被子里,柔声说:“你的出现对我来说,永远都是雪中送炭。如果没遇到你,我都不知道这辈子除了工作和成功,还有什么值得我珍视。”
哪里还说得出话。
认识这么久,结婚了也离婚了,情话也说了不知道多少,可之璐觉得,只有这句最为动人的,每个字,每个停顿都有了异乎寻常的意义。
****
案子进展顺利,杀害许惠淑和庄华的那两人认罪,并且指正这都是李凡指使他们干的,现在只等着法庭审判量刑;而张越明和李凡也在国际机场被警察擒获,军方还是专案组两方对他们二人展开了深入而冗长的调查。虽然更多的原因是做给世人看以达到掩人耳目的效果,但叶仲锷名义上还是在被审查,没有职务,除了时不时的配合案件的调查,在代理董事长马骅征求意见时给出建议,似乎也没有别的什么事情了。因此他一天大部分时间都在医院里,医生护士无不以为他们新婚燕尔。
马烨在电话里把几个公司里的略作汇报,问了问之璐的恢复情况,说大家都想来探病;叶仲锷哪里肯答应,以医生要求静养为由婉拒。
马烨比叶仲锷大了十多岁,性格爽朗耿直,在这次重大走私案中,他是安业集团高层里牵连最少的一个,专案组只找他问过一次话,然后就拍拍他的肩膀,让他放心的回去继续工作,暂代董事长职位;二人在工作中有相当的默契,私交甚笃,哈哈大笑:“都知道,都知道,叶总你最心疼老婆。”
叶仲锷看着坐在病床上看书的之璐,笑着坦诚:“对,我就是心疼老婆。”
这话让之璐猛然抬头,对上叶仲锷的眼睛,笑着又低了头继续看书。
“那等小钟出院了我们再登门拜访。叶总,什么时候能回来?同志们都很想你啊。”
忽如其来的清闲让叶仲锷怀念无官一身轻的时候,因此笑笑:“这段时间辛苦你了,我看,再等半个月吧,难得有时间。”
马烨的前一句话里本来还带着浓浓的玩笑之意,可下一句语气忽然一变:“叶总,该清理的都清理的差不多了。”
叶仲锷不答话,只微微一笑,神色自若的合上手机。
之璐甚少过问他工作上的事情,抬头发现发现他数日来的忧心不翼而飞,眉宇间多了一股飞扬洒脱之意,举手投足都带出了光芒,仿佛正立于万人之上;她不免好奇:“老马说什么了?那么高兴?”
叶仲锷吻她的额角:“问我们什么时候复婚呢,说第一次没喝到喜酒,这次一定补上。”
“噢。”
随后一天叶仲锷去了一次之璐目前的住处,把她的东西搬回家。路过的大学生惊奇这样的搬家频率,纷纷往里看,发现半屋子都是书,惊叹的交谈走过。傍晚的时候他把她的书和衣服放回原来的地方,看到满架的书,只觉得舒心。虽然累,还是开车去了次城郊的别墅拿衣服。
这带别墅区环境极好,依山傍水,掩映在一片红色的香樟林里,白日安静,晚上在楼上可以听到树叶们飒飒私语。这栋别墅是叶仲锷几年前买下的,本来是准备结婚之后住,家具电器一应俱全,可之璐觉得这个地方上班太远,她又不愿意开车,因此房子就一直搁下,空了好几年也没住。离婚后他就一个人住在这里,虽然条件好,可这里在他心里不过是个房子而已,不是家,即使住了半年,关上灯离开的时候也毫无眷念,只想回到那个充满消毒水味道的医院里。
拿车钥匙的时候,叶仲锷发现路灯外停了一辆白色跑车,毗邻自己那辆车。他些微皱眉,脚步一顿。戴柳下了车,径直朝他走过来,她神经高度紧张,或者因为光线太暗,短短的几步路走得很是艰难,完全没有在乎路上的小石子,脚下一崴,朝右跌倒。
叶仲锷伸手扶住她,阻止了她摔倒的趋势。
戴柳抓着他的衣服站稳,却不再松开,紧紧抓住,在路灯下静静站了很久,开口说:“第一次也是这样,在酒会上,我差点摔倒,你伸手扶住我,然后对我笑了一下,说,请小心。你根本不知道,从那时起,我就爱上你了,我想,我这辈子都在等着遇上你。一见钟情,是不是很傻,也许你都不信,但却是真的。”
叶仲锷不动声色,仿佛不经意的伸手一挥,把她的手拂开,后退一步,清楚的开口:“我信,我对之璐,我妻子,也同样是一见钟情。”
夜风吹过,戴柳猛然抬起眼睛,盯着他:“可是你离婚了。你答应过我,试着喜欢我。”
叶仲锷沉声:“应该说清楚了。我的确答应过你。离婚后,我想,爱之璐实在太累了;我想改变,这时刚刚你出现在我面前;试过后才知道,我做不到。那怕她不要我,那怕她真的跟我离婚,可我还是爱她。”
“那个晚上呢?你不可能一点都不喜欢我。如果不是那通电话——”戴柳声音猛然抬高了八度,像是玻璃断裂的声音,带着一种一碰即破的镇定。
那晚暴雨如注,她没办法离开。叶仲锷莫名的觉得心情压抑混乱,她就在这时跟他说了很多话,说她等了他很多年,说她那么爱他。他是男人,再怎么冷静克制,也总有一定的虚荣心,不可能不被这样的话感动迷惑,愈是下意识抱住了她;下一秒,她吻了上来,他有一段时间的意乱情迷,旋即察觉到气息不对,此时,手机响了。
叶仲锷右手压在她的肩上,感觉到掌下的肩头痉挛般颤抖,便加大了手劲,让她平静下来,语气平缓:“不会发展成你想的那样,戴柳。即使之璐没有打那通电话,我们也不会怎么样。你很出色,聪明漂亮,你身边从来都不缺愿意照顾你一辈子的男人,他们完全属于你,例如唐东,他甚至都能为了你而帮我取证调查。请相信,我现在是以一个大哥的身份跟你谈这些,爱情与付出没有干系。的确不是每个人都能跟遇到自己爱的人乃至结婚,如果我没遇到钟之璐,也会过一辈子,但是我遇到了,那就只能是她,任何人都不行。”
说完,他上车离开,没有仔细的看她的表情,但也知道,她不会做什么伤害自己的事;想了想,放慢车速,给唐东打了一个电话。
[二十二]
出院的当天,两人就去了民政局办了复婚手续。工作人员对离婚后又复婚的夫妻见得太多,把结婚证递给二人,笑容可掬:“不会来第三次了吧?”叶仲锷心情极好,礼貌回答:“怎么可能还来。”
说完看向之璐,稍微一愣。她脸色苍白,嘴唇有些红色,目光却说明她此时失神;不过只是一瞬,她猛然侧了头,也看他,笑意渗透到眸子里;叶仲锷在她唇上印一个吻,小心的拥着她离开民政局。前一段时间她受伤,他想抱她却不敢,现在终于有了机会,抱着都不愿意放手,直到取车时才恋恋不舍的松开。
叶仲锷从停车场把车开过来,看到她站在路边树木的阴影里;想起他们第一次结婚前的一番谈话。那时她还没有毕业,不想着急结婚,他却等不及,游说她的父母亲戚;又在她耳边说,你看,我都三十了,再不结婚就会被人笑话啊;你以前答应我说毕业后结婚,我可都听你的,现在你还有什么话说。
她说,可是我想先做出一点事情,结婚太早了吧。
他马上回答,亲爱的,你结婚后也可以做事情,我不会阻拦你,只会支持你。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在家里有绝对的话语权和自由。
她还是为难,犹犹豫豫的说,我都不知道怎么做妻子啊,我怕我做不好,也做不来。
他说,这也不是理由,你不会做妻子没关系,我会做好丈夫,这就够了。
当时他自信满满的说出这句话,也认为自己能做到。可离婚之后才发现,他的丈夫一职远远比他做董事长失败得多。
回家路上,他们又去了一趟超市,中午时超市人不多,之璐看到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蔬菜肉类回来,诧异:“干吗买这么多?”
叶仲锷推着购物车往收银台走,“今天我做饭,庆祝你出院和我们第二次结婚,如何?”
之璐歪着头看他,噗哧一声笑:“你又想学当年啊。”
虽然叶仲锷看起来是那种风度翩翩,一辈子都不会下厨房,只等着有人送菜上桌的人,可实际上他厨艺堪称精湛,做出来的菜绝对的色香味俱全,看着就让人食指大动。之璐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没见到他下厨,此时看来,他切菜炒菜炖汤的技术娴熟如初,从容自若,仿佛正站在他那间数十个平米的办公室,又或者是在什么会议上,纵横捭合、挥斥方酋。
第一次见识到叶仲锷的厨艺,是研二下学期开学后的那个周末,他在厨房忙进忙出,淋漓尽致的展现了他的厨艺,看得那时还不大会做饭的之璐目瞪口呆。吃饭时之璐深为叹服,崇拜到五体投地,百思不得其解;与此同时,叶仲锷也看着她,觉得她可爱极了,解释说,只要在国外呆过一年以上的留学生,厨艺都比得上五星级酒店的大厨。因为原材料太少,只有自己创造发明新式吃法。在美国的时候,他英明神武的只用几样材料就做了十来道菜,招待七八个同学吃饭。
那天叶仲锷第一次跟她表白,他感觉自己的准备工作也做得很足,可那三个字一出口,她居然吓的筷子都掉了,整个人呈现出一种高难度的呆若木鸡状态。他微笑,继续说,你没听错,钟之璐,我正在跟你说,我爱你。
想到以前,叶仲锷放下筷子,身子前倾,认真的问她:“你那个时候,傻傻的问我为什么爱你,现在还要不要再问一次?”
之璐摇头一笑,说了句“不问了”,然后继续专心吃菜。他蒸的芙蓉蛋相当可口,她实在不想说话。
这顿晚饭吃完,她要去洗碗,他不让,自己去收拾了厨房;回到客厅的时候,发现她蜷在沙发上看电视,身上搭着块薄薄的毯子,表情安静,不知道在想些什么。他搂她入怀,抓住她的手,把一枚银色的戒指套上她右手的无名指,偏偏一脸的不动声色:“你有没有发现客厅的变化?”
之璐目光在墙上的大幅结婚照停了一下:“当然有发现,我视力不错。”
叶仲锷凝视她,缓缓说:“下雨的那天晚上我就奇怪,结婚照,我送给你的礼物,项链戒指都不在原来的地方。果然被你锁在楼上的房间里。你都有多久没开过那扇房门了?照片上,棋盘上都是灰。”
之璐一怔,又笑起来:“是啊。我锁起来了。”
叶仲锷本想说什么,可话到嘴边却变了另外一句:“好在都过去了。为什么都是我问你,你都没有想问我的事情?”
之璐在他怀里动了动,找了一个舒服的姿势:“你知道我想知道什么。如果现在能说,就告诉我,不能的话,我就等着看新闻。”
“不会上新闻的,这案子也就到此为止,没有下文了。”叶仲锷开口,“有些底线,不能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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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波之起,往往由旁枝末节而始。正如大风起于青萍之末,事情的发展过程中,局势环境都会随之改变,暗流激荡,牵连的人物各有升迁贬谪,甚至获罪入狱经受牢狱之灾;然而,到最后总是能消弭于无声息间。国内的公司有一个通病,大多数都不是优质管理制度下的产物,一个成功的企业,大部分依靠个人的绝对权威和统治地位而生存和发展。领导层管理不善,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所谓的用错一个人,拖死一个企业,就是这么回事。安业集团之所以濒临破产边缘,的确跟前一任董事长能力欠缺管理不善密切相关;除此外,第二个重要的原因,就出自于集团内部的蛀虫和无休止的内讧。
所有的这些状况,在逐步了解情况之后,他已经有了对策;让他深感诧异的,却是另外一件同样不可小视的事情。
第一次发现集团旗下的一家投资公司的股权问题,是在叶仲锷就任集团董事长一职后半个月;彼时他刚刚上任,不敢轻举妄动,只得暗暗调查情况。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第一是他们做的很高明;第二是,安业集团内部的股权问题相当复杂,甚至前任董事长都不能完全拧清。在因此,在公投资司老总,也是集团副总张越明眼底,这个年轻的董事长也可能那么快就发现金融上的问题,照例的我行我素,和李凡的物资贸易公司更加紧密的配合和勾结,什么利润高就走私什么,而且打着安业集团的旗号,不会惹人生疑。
任何一家公司,总是会有蛀虫存在。如果说有人利用职务中饱私囊,没什么好稀奇的,但问题是走私数额大到这个地步,就很让叶仲锷震惊了。对很多人而言,行为是由利益决定的,甚至只有利益决定。
但叶仲锷却无暇分心管张越明和李凡的走私,而且暂时也管不动。张越明和李凡两个人有着相当程度的后台,一时很难扳倒。他们的事情虽然严重,但跟安业集团本身交错的矛盾和问题关联不大。上任前叶青茂跟他说过一番话,攻人以谋,用兵斗智。必要的时候手段要用,但更重要的,是把你现在手上的工作做好。
的确不错。他的当务之急是让安业集团走上正路,扭亏为盈,而不是一上任,又在没有明显证据的情况下让精明能干,在集团内部颇有声望,某种程度上还能助他一臂之力的张越明下台。叶仲锷暂时把这件事情放下,不动声色的继续看着,收集证据,等待时机。
这一等就是两年,直到安全部门和军方的代表前来造访。国家机器能够强大到什么地步,他此时才算真正见识了。
这个时候,张越明和李凡也从别的渠道得知自己的事情可能败露,开始了有条不紊的应对之策,开始准备文件,打算把责任转嫁到他身上。李凡和财务科长庄华开会时谈起如何应对此事,被在门口打扫的许惠淑听到。叶仲锷相当感激她的义举,说自己有数,让她放心;可是没有想到,许惠淑居然把那份文件偷带了出来。
这番举动给一辈子都没做过坏事的许惠淑带来了杀身之祸。叶仲锷深深内疚。他告诉过她不要再来给自己通风报信,可是她不听。许惠淑这种人,古拙但是质朴,坚定的认为自己应该报恩,而且估计不到事情的危险性。其实叶仲锷也没估计到她会铤而走险去偷文件,他认识李凡,表面上和和气气,暗地里互相提防。一个人人总是最了解敌人,可还是不曾想到李凡毫无人性。
据凶手赵武交代说,他和他的跟班金顺起初是去威胁她交出文件,可没想到她不肯交出来;一动怒,就动了手;为了让没怎么见过世面的金顺练胆,强迫他肢解死者。
许惠淑出事后第二天,庄华知道了她的离奇死亡,随后又猜出她的死因跟自己和李凡难逃干系。庄华和许惠淑之间不光认识,而且关系匪浅;庄华看似冷心冷面,实则对许惠淑很有好感,不是男女间的好感,他觉得她心底善良。这样的人却被李凡买凶杀害,庄华感情上无法接受,良心备受折磨。这样煎熬了一段时间,他终于下定决心去公安局检举揭发,随后以同样的方式惨遭毒手。
这样的猖狂出乎人的意料,纪委顶住了上面的压力,开始彻查此事。那份文件上大多数内容属实,叶仲锷也不得不接受审查。他不论多么谨慎,可毕竟百密一疏,在一些作为走私证据的文件上,的确有他的签名。
可是,他这几年的等待和这几个月的谋划也不会白费。
不出手则以,一出手,就不会给对方任何反扑的机会。
绝大多数事,都在他的计划和盘算之内,毫不意外;除了之璐被人栽赃诬陷一事,真的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他无比震惊,随即打电话给王局长,请他不要为难她,努力查清案子。王局长自然是满口答应,可他还是不放心,了解到案子的负责人是鲁建中,他又找到他。
鲁建中表情冷淡而坚毅,说,叶先生,你身份特殊,请不要过多参与本案。
叶仲锷看着他,缓缓点头:之璐的身体不好,在拘留所里的时候,请多照顾她。
那几天他刚刚被纪委调查,的确不好过多干预,也不能让向来正直无私的父亲干预此事。他觉得,可以相信鲁建中。下雨的那个晚上,一切就相当清楚。尽管他觉得嫉妒,可不得不承认,鲁建中对之璐的感情非同一般,他绝不会让她在拘留所里被人欺负。他会尽全力调查此事,果然,短短几天内,他就成功的查到了章德身患绝症,账户上的来源不明的一百万等一些隐蔽的极好的线索,彻底洗清了她的嫌疑;又由本案追踪到了杀害许慧淑和庄华的那帮犯罪分子的居住地,间接的救了他们。
叶仲锷说不清楚对鲁建中到底是什么感觉,嫉妒的火花偶尔会冒出头来,但更多的只是敬佩。最后的庆功宴上,他们礼貌的握手,他诚挚的感激鲁建中这段时间的辛劳,换来他平淡一句“职责所在”,表情和神色古井无波,仿佛没有情绪。
****
“基本情况就是这样。”叶仲锷说,“还有很多朋友都助了我一臂之力。”之璐默然半晌,眼睛里似有一层雾气,只说了一句:“最可怜的是小里。”
叶仲锷打消她的顾虑:“以后有我们照顾她。”
“嗯,不过我想,她并不需要人照顾,这几个月她都是过的什么日子,可还是能考上很好的大学,”之璐叹服,“恐怕没有几个十八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一步。
叶仲锷赞同:“是的。我提出过要资助她上大学,她不要,说自己能有办法,让我不要因为她妈妈的事情对她内疚。这个小里,倒是跟你一样倔强。”
之璐说:“上了大学,挣钱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只要努力就可以了。我念大学的时候,除了学费,旅游的费用,生活费都是自己挣出来的。小里比我努力聪明,我想,不会有问题,她自己能够应付。”
“我有数,你放心。”
之璐深深的叹气,缓缓闭上眼睛:“我不明白啊,为什么他们能狠心残忍到这个地步?阿加莎有一本小说的名字叫杀人不难,真是如此。”
她说话时身子微微发抖,仿佛觉得寒冷。明明两人正偎依在一起,可就是无法温暖。叶仲锷轻轻揽着她,想起前几日去看守所看李凡,问他为什么要把章德之死嫁祸于她。
李凡精神不错,面对将有的数项指控面不改色,居然还笑了笑才开口,自然是因为你了。成败论英雄,我败在时局手里,败在自己手里,绝不是败在你手里。叶仲锷,这辈子我只服你一件事,就是你娶了个好老婆,不过你现在不要她。
那时薛宏伟也在一旁,离开探访室后,薛宏伟拍拍他,笑着说,李凡没说错,小钟的确不错。一个多月前,我提审过小钟,那时候她牵扯到章德的那起案子里去,自身难保,还在为你说话,那番话说得真是挺感人的。有这样的老婆,夫复何求?
叶仲锷听罢,微微一笑,肯定的说:是的,她就是这样。离婚这件事情,是我错了。我们会复婚,然后不会再分开。想到这里,叶仲锷吻着怀里人的微闭的眼睛,轻声说:“之璐,我从来都不想跟你离婚,我那么说,一时气急,又想让你反思一下,多关心一下我。但是,你为什么要答应?你知不知道我要被你气死了!你平时什么事情都跟我强,什么事情都不听我的,为什么唯独离婚,就答应得那么痛快?”
之璐正处半睡半醒的状态,大脑并不好使,没有任何防御力,迷迷糊糊之中说了实话:“那时,我不想再委屈自己。其实我明白的,我们要一辈子走下去,有一个人注定是要退让的,那个人肯定不是你,而我,也不想退让。离婚就离婚吧,也没什么……”
仿佛触电一般,叶仲锷呆住了。
怔了不知道多久,他四肢重新蓄满了活力,能够动弹,抱起已经睡着的她回到卧室,轻手轻脚的放到床上,为她掖好被角,直起身,去客厅把灯和电视关上,返回卧室在她身边躺下,再次拥她入怀。
其实他不困,脑子里乱成一团,左思右想,最后终于沉沉睡去。
半夜的时候,叶仲锷忽然醒过来,发现自己的臂弯是空的,不由的睡意全无。随即想起她也许去了卫生间,就等了等,可数分钟过去,她还是没有回来。他披衣坐起,在卧室的卫生间里看了看,没有人;客厅里的一片漆黑,到处都没有人。
看来是在楼上了。
书房的门虚掩着,漏出狭窄的光芒。从门缝里看进去,可以看到之璐坐在地上,背对门口,左边是高大的书架。她的长发随意的挽成一个髻,用发卡别着,白皙的脖颈颜色如玉般温萃。她穿着淡色睡裙,上面两根细细的吊带,露出了小半个后背,瘦的让人心疼。从他的方向,可以看到一道醒目的十余厘米长的浅红色疤痕蔓延在她的肩胛骨下方,衬托着白皙的肌肤,触目惊心。
叶仲锷推门而入。正是盛夏时节,晚上热度不减。书房的空凋没有开,空气燥热,可她恍若不觉,依然专心致志的看着手里的笔记本,连他在她身后都没有察觉。他好奇她看的是什么,弯了腰,从她的头顶上看下去。
笔记本上的墨水迹和纸张的颜色无不说明这本笔记已经有了相当的年头,笔记本上的字叶仲锷再熟悉不过,是她的字,不过稍显稚嫩,应该是她大学甚至高中时的日记本。
他其实并没有很认真的看,不过,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几行字:“波伏娃逃离社会为女性安排的命运而拒绝女性角色,她放弃了婚姻来追求自己所渴望的自主自立的生活,她艰辛的追求那么应该得到的地位和尊严,可是终她一生,她为人所铭记的,毋宁说是她的作家身份,不如说是萨特的女友。女人的才华再高,也高不过男人,女性的才华轻而易举的被淹没在对男性的歌颂当中,这几乎已是定论。这样的社会现状难道不值得我们去思考?我不禁想问,男权话语作为是世界上惟一的声音,到何时才能改变?”
叶仲锷手心冰凉,心脏悸动,猛然从后抱住她,下巴搁在她的肩胛骨上,很长时间都一言不发。
感觉到那个熟悉的身体和味道,之璐迅速把笔记本合上,塞回书架上去,一边笑一边回头:“老公,你也醒了?我也是。醒了再也睡不着了,上来找书看,忘记——”
声音在对上他目光的一瞬,嘎然而止。
她不知道叶仲锷也会有这样的表情和眼神,脸上强自镇定着,可眼睛里却不是如此,惊恐、害怕、焦灼、忧虑、伤心、难过、甚至是担心到了极致的无助。什么话都在那张英俊的面孔里。毫无疑问,他如此害怕再一次失去她。
之璐垂下眼睛片刻,抬起来又笑了笑:“我真的想明白了。你别担心我,我不是以前的那个钟之璐了,写这个文章的时候我还在念高三呢,这么多年都过去了。人生总是有不如意的事情,我不可能期望太多,说到底,波伏娃这一辈子也未必不幸福。你在我身边,已经够好了。”
叶仲锷凝视她清澈的眼睛,发觉她说的的确是她的心底话。他抓着她的手臂,辗转不休的吻她,用这样的方式确认她的存在,最后他捧着她的脸,一字一句的说:“不论怎么样,你记住,我们不能分开,我也不会再犯一次同样的错误。社会,理想,精神,这些都是摸不着的;可是我是活人,我是你丈夫,平时多想想我,还有孩子,我们比那些抽象的概念生动,更有意义。”
之璐点头一笑,伸出手:“抱你老婆和儿子下楼,我腿麻了。”
叶仲锷抱起她。他双臂结实有力,抱得很稳,步子也同样稳健。夜里寂静,拖鞋踩上木地板,发出轻微的声响,一下一下,很有规律。同样有规律的,是两人的交织在一起的心跳声,呼吸声,就像是生活的声音。那个声音在说,请你相信,上天给了你什么样的命运,就能给你相应的爱和智慧,无论遭遇怎样的困境,只要有了它们,终能指导我们走出看不清的迷津。
[完]
====番外 ====
[一]
三年的时候,会让一个人会变成什么样子?此刻,之璐站在灯火通明的候机大厅里,正在思考这个问题。她微微抬起头,陶儒拖着行李箱,从出口处朝她走来。隔着十几米的距离,看上去他没怎么变,穿着深色大衣,脸上笑容依旧是那么的灿烂。虽然她不会承认,可他五官的样子她真的不能完全记清楚,但是那笑容她还是熟悉的。
陶儒在她面前停下,柔声叫她:“之璐,我回来了。”
之璐仔细的打量他,惊愕的发现自己并入如自己想象的那么想见到他,一时都不知道要说些什么。停了停,展开笑容:“恩,回来啦。”
晚上九点,连接有数辆飞机停靠,出租车紧缺,于是他们搭机场大巴回市区。车子里有暖气,两个人在架子上放好行李箱,并排坐下。几分钟的时间,大巴里坐满了人,呼出的气体盘旋在车子上方的空气里,太稠密仿佛有了味道。
平时在网上或者打电话的时候两人话题就不多。他有兴趣的,她没兴趣;她喜欢的,他不喜欢。现在更不知道说什么。她想,不论怎么说,还是应该找个话题来谈谈,这个念头刚在脑海里闪过,陶儒就握住了她的手。她有些不习惯,下意识的想甩开,可他也用了力气更紧的握住,然后似笑非笑的问她:“看到我回来了,怎么不高兴?”
“没有啊,谁说我不高兴了,”之璐抿嘴笑笑,“这几天你在江州,不回家吧?”
“后天就是圣诞节了,我陪你过完再回家。”陶儒说。
“这样啊。”之璐点头。
陶儒看看窗外,热闹的机场,陆续有人拖着行李出来,“你往年都是怎么过圣诞节的?”
怎么过圣诞节的?之璐想了想。往年的这个时候,寝室的一帮姐妹出去,吃饭,喝酒,骑着车满城市逛热闹的地方,跌跌撞撞的回宿舍,第二天浑身不舒服,趴在床上起不来,如果第二天有课,就瓮声瓮气的说,之璐,老师点名的话,帮我们请假啊。
“就这样?够没意思的。”陶儒一脸的不以为然,摇头评论,“今年我告诉你怎么过圣诞节。”
之璐瞥他一眼,“我没觉得不好。”
陶儒从她的语气里听到一点不快,想起不过刚刚见面,何必为了这点小事惹她不快?于是笑了笑,算是把这个问题带过。
这时车子启动,掉头上了正街。司机关掉了车厢里的大部分灯,只留下前面驾驶台上的一盏。光芒到达车厢中部的时候,已经很黯淡了。或许因为黑暗的缘故,本来三三两两聊天的乘客也纷纷缄默下来,空凋和汽车发动机的声音格外响亮。
回到市区后,之璐带陶儒去就读大学的招待所住宿。陶儒对住处向来挑剔,又或许因为在国外呆的时间过长,一看到招待所陈旧的老房子就皱起了眉头,明显不符合他的审美习惯。之璐无奈,又带着他去了学校西面的西苑宾馆。这里条件设施相当不错,档次也高,重要的客人来了都是住在这里,因此价格不菲。
他要了单人间,秀美的前台小姐问他:“请问住几天?”
“暂时一个星期。”
之璐眨了眨眼,疑惑:“不是说过圣诞节么?三天就够了。你要住这么久的话,直接住在你舅舅或者姑姑家里吧。”
陶儒表情不明,嗓子里冒出一声似笑非笑的声音:“嫌我呆得时间太长?”
“没有。”之路平心静气,看着他把信用卡递给前台小姐。
西苑宾馆的条件果真是不错,安静,装修到位,难得陶儒都很满意。空凋打开之后,几分钟后屋子就暖和起来。他把行李箱放在床上,整理箱子里的东西;之璐没过去帮他,坐在沙发上,捧着纸杯喝水。其实喝水只是个幌子,她在犹豫,在思考。
忽然,手机叫起来。她找出手机,摁了接听键,拿到耳边,开口:“叶先生,你好。有事吗?”
陶儒猛然抬起头,随后听到她说:“不是很忙。我现在不在寝室,在西门的西苑宾馆。
“是啊,我前两天就跟你说过这事了,我男朋友今天回国,现在住在这里。
“什么!普拉切特的书?你居然找到了吗?英文原版的?真好,谢谢你。
“不用麻烦你送过来了,我明天去找你拿好不好,太感谢了。
“没事了吗,那晚安。”
因为高兴满足,她眉眼笑弯,白皙的皮肤下透出朦胧的晶莹光辉来。不知怎的,陶儒就觉得看见了之璐眼中的光芒,那光芒是他从来没见到过的。他五脏六腑仿佛灌满了铅和醋,因为见到她带来的愉快心情一瞬间就消失殆尽,沉声问她:“是谁的电话?”
“一个朋友。”之璐不疑有它,笑盈盈道,“他刚刚说,给我带了普拉切特的一套书。”
“男的?”
“是啊。”之璐依然没发现他情绪的异常之处,兴奋的说,“我想看他的书已经很久了,可是他的作品在国内很少有。真想不到他托人买了回来,我真是要好好谢谢他。”
“国内没有,你可以让我从国外带回来,”陶儒怒火顿起,“你要什么书我不能给你带回来?反而去找一个外人帮忙!”
之璐懵了,一时没想到他的怒气从何而来,讷讷的辩解:“陶儒,你别误会。不是这么回事,只是无意中以前跟他提起过普拉切特,没想到他居然记住了。”
话一出口就开始知道说错,果然陶儒的脸色越发难看:“挺有意思的啊,不过是一本书一个电话,你却比我回来还高兴。你老实告诉我,你们是什么关系?”
之璐愕然,辩解:“我们没什么关系,纯粹的朋友而已。”
“朋友?你无意中说过一次,他就记住了,主动把书给你带回来。普通朋友能做到这一步?钟之璐,原来几年不见,你连撒谎都撒得面不改色了。我还真是看错你了。”
第一天见面就吵架,这不是什么好兆头。之璐不想跟他争执下去,硬生生的把“几年不见,你也学得这么刻薄”这句话吞回肚子里,冷冰冰的说:“我没撒谎。信不信由你。就这样吧,我回寝室了。太晚阿姨就锁门了。”
看都不看他的样子,之璐当即转身出门。酒店电梯徐徐下降,之路看着墙上镜子里的自己,漂亮的年轻女孩,眉心紧蹙,神色愤然。三年不见,感情到底生疏,话都没了几句,见面就吵架,他怀疑她,怨恨她,说她撒谎撒的面不改色。他们哪里像是男女朋友?等待原来远远没有见面后的互相伤害来的残酷。
手机再次响了,显示屏上还是刚刚的号码。她勉强跟他聊了几句,叶仲锷察觉他情绪低落,问她:“怎么不高兴?”
之路说:“也没什么。我跟陶儒吵架了。”
“为什么吵架?”
之路呆了呆,自然是不可能在他面前说出吵架缘由,随便的搪塞的了几句,心慌意乱的挂了电话。
与此同时,叶仲锷带着胸有成竹的表情把手机放到桌旁,拿起棋盘上黑子的“皇后”,朝左挪动三步,吃掉童展的马。
童展的棋艺跟他有相当的距离,知道自己反正是输,并不关心棋盘上的动态,“啧啧”了两声说:“叶仲锷,我是说你用心良苦呢,还是说你卑鄙阴险?这种伎俩也用,还真不是你一惯的做法,太不高明了。”
“风格不重要,结果达到了就行。”叶仲锷把玩着旗子,微微一笑。
“你为了她把自己的原则都坏了。你可从来不屑玩这种阴谋诡计的,哪怕对商场上敌人都不屑用,”童展说,“别的办法不行?直接跟她说,名正言顺把她抢过来?”
叶仲锷摇头:“不行。之璐道德感太强,不然你以为她为什么能等五年?她能把别的男生拒之门外,也能这么对我。其实她跟那个陶儒并不相配,一个正直刚烈,一个多疑善妒,他们分开是迟早的事情。不过,我不想再等,我要让他们自动分手。如果这几年在一起,他们早就感情破裂而分开;正因为不在一起,反而能够延续这几年。等待从来就不是分手的必要条件。”
****
一下课之璐就去西苑宾馆找陶儒,罗罗在教室门口一把拽住她,阴险的笑:“有空的时候带来给我们瞧瞧,我还真想知道他有什么魅力让你等这么久。”之璐胡乱点了点头,去楼下取车骑到宾馆。正是吃午饭的时间,学校的每条路上都人满为患。她到的时候,陶儒已经等得不耐烦了,满屋子打转:“你动作还真快的啊。”
“这个时候路上人多。我已经很快了。”
陶儒盯着她:“跟老师请个假都不行?难道我一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等你下课?”
之璐皱眉:“我不喜欢请假,城市这么大,你去哪里看一看玩一玩不行,为什么要等我?不说这个了,去哪里吃午饭?”
“你的学校自然是你熟悉,”陶儒说,“你说去哪里吧。”
正是午饭这个时候,哪个饭店餐厅都是人满为患。好容易才在西苑附近的一家川味餐厅找到位子,刚坐下,却发现几个师弟师妹在另一张桌子招呼她,笑容暧昧。
饭店里装饰得很有圣诞节的气氛,陶儒环顾四周:“都不跟他们介绍我?”
之璐把目光从菜单上抬起来,“他们没问啊。”
陶儒说:“你既然要上课不能陪我,那只好我每天跟你去上课了。”
“那怎么行。不行不行,”之璐连连摇头,发觉陶儒的脸色一暗,赶紧把下一句话补上,“我们上课也就二三十个人,你去了会很扎眼的。”
“那也没什么不好啊,我不信你导师会把我赶出去。”陶儒笑笑,“老师从来都不会嫌学生太多。”
“总之不行,我不习惯这样。”之璐说。
尽管当时陶儒没有表态,实际上,下午他真去了,在上课铃响的前三分钟进了教室。他站在门口环顾一圈教室,理所当然的坐在她身边,引得所有同学诧异和好奇的目光,他也礼貌的笑着点头,回答对方的问题。然后一只手搭上她的肩膀,很轻,但姿势足够暧昧和说明两人的亲密关系。之璐动了动肩膀,把他的手从自己的肩膀上弹下来,冷冷的说“麻烦你注意一下影响,这不是在美国”。
罗罗笑嘻嘻,偏偏在她另一边耳语:“你男朋友挺帅啊,难怪你肯等他这么些年。”
之璐剜了她一眼。认识之璐四五年,罗罗从来不知道她的目光也可以寒冷到这个地步,随便就可以把人冻死,吓得立刻噤声,预感到这对男女朋友之间问题不小。
简单的应付了同学的盘问,其后的一个下午,她沉默着,再也没说一个字。下课把抓起书包,把书往怀里一抱,抽身就走,也不管教室里的议论声此起彼伏。
陶儒一愣,追出去,在新闻学院外转角处的僻静地方抓住她的胳膊。这个角落正在风口,吹得之璐头发乱了,眼睛也疼。她挣扎了几下,挣不开,怒火一下子冲出来:“我告诉过你,不要来教室,我上课读书日子过得好好的,你偏偏要来,为了监视我,干涉我的生活?”
来之前就猜到了她会有这场发作,陶儒竭尽全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抓着她的一只手臂让她冷静,缓缓的说:“之璐,你别生气。我就是想看看你平时在学校里怎么生活,怎么上课,怎么学习,都有什么朋友同学。我们太长时间没见了,我想知道你的一切事情,不是想监视你。”
衣兜里的手机在振动,之璐一边拿手机一边说:“你信你自己说的话?只有这个原因?”
说完不再理他,之璐把手机放到耳边,听到电话那头熟悉的声音传来,顿时想起昨天答应了叶仲锷今天去他那里拿书,可这下午发生每一件事都让她生气,完全忘记此事,连声道歉:“对不起,你等我很久了么?那我现在过去吧。麻烦你再等我一个小时,好吗?”
愤愤的把书塞到书包里朝外走,照例没好气:“又想跟着我?”
陶儒静静的看着她:“之璐,我想跟你在一起,跟你多呆一会,你就那么不耐烦?而且,我承认,是不放心你一个人去见他。”
两三个同学缩着脖子路过,之璐深呼吸,放低声音:“我们真的没什么关系,不过是很谈得来的朋友而已。你怎么就能这么怀疑我?我一早就告诉每个同学我有男朋友了,我没做过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你到底有什么不放心的?”
陶儒想起上课的时候听到她同学的那些话,知道她并没有说谎,小心翼翼的开口:“那你就让我跟你一起去吧,我保证,绝对不打扰你。”
他的确没怎么打扰她。之璐进入那栋气派不凡的证券交易所大厦时,他没要求一起上楼,好脾气的在门口外面等着。她心里一动,站在电梯里对他挥手:“我一会就下来。”
是第二次来叶仲锷的办公室了,上次来还是两个月前了,她把校报给他。之璐站在电梯里,想着陶儒的话,猛然一个让她不安念头从大脑深处飘浮起来:叶仲锷会不会喜欢她?
没错,叶仲锷对她很好,可以说非常好,三天两头给她打电话,时不时约她出来。她觉得他风度十足,能把每件事情都做得妥妥贴贴;知识极其丰富,跟他说话受益非浅,最好的良师益友。叶仲锷是什么人,相貌英俊,功成名就,什么都有,自然也不缺大批的爱慕者,他怎么可能喜欢她?他的一举一动都很坦诚,从来都没跟她表露出任何可能喜欢她的迹象。之璐肯定的摇头,把这个念头彻底打消,一点痕迹都不留。
叶仲锷后来知道她的想法,震惊得半晌说不出话。他抱着她恼火说,你怎么能说没有迹象?你不是不知道我工作忙,我哪里有那个时间每天给女孩子打电话?除了你啊。你以为我还能记住其他人说的每句话,想方设法费尽心力的讨好?之璐,你是自己心里心无旁骛,看别人也是啊。
除了这点,她浅薄的爱情经历,后知后觉的感情细胞也是重要的原因。很少再有人像她那样看过那么多书,爱情小说也不知道看了多少。不过一旦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觉得很不可思议。她跟陶儒懵懵懂懂的开始,在他出国前两个人连手都没拉过,他离开前让她等他,她就说“好”;上了大学,虽然所有人都在忙着谈恋爱,可她仿佛与此绝缘,她实在没有男生让她动心了。
于是她坦然的走进他的办公室。
冬天黑的很早,不过六点半天色就已经黑尽。好在交易所前的长街地处最繁华的地段,亮如白昼。叶仲锷的办公室楼层较高,地面上的行人都不能完全看清。但他一眼就看清了钟之璐和她身边的高个子男生,二人并肩而行,低声交谈。路灯的光芒把两个人影子在人行道上给的很长。仿佛,世界上只有他们。
顿时,心底有种异样的感觉。他咬着牙关沉思,电话响了,秘书告诉她:“钟小姐来了。”
钟之璐永远都是那副坦坦荡荡,笑容明媚的样子。她很兴奋的提起装书的纸袋,礼貌的跟他道谢,照例要把钱给他。
叶仲锷不动声色:“我也不知道多少钱,朋友带回来的,我问清楚了再给你打电话。”
之璐想了想,只有这个办法,点头赞同:“那样也好,不过真的很谢谢你。”
“不客气。明天圣诞节前夜,怎么过?”
“不知道呢。”之璐说,“瞎过吧。”
“今天晚上有空没有,一起吃饭?”
之璐想到楼下的陶儒,摇了摇头,“我男朋友还在下面等我。”
叶仲锷眉毛一挑,说,“你们昨天吵架了?”
“哎。”之璐一想起这件事情就头疼,“大概太久不见了,不习惯吧。一点小事就能吵起来。其实也没什么。不说了。”
看到她不欲多谈,叶仲锷把桌前的文件合上,拿起衣架上的风衣,说:“那一起下楼吧。我也下班了。”
两人结伴出去,大厦里还有人忙碌的进出,纷纷朝叶仲锷欠身,行注目礼。之璐想着自己的事情,没有留心路人的目光,否则她一定会发现不寻常之处;叶仲锷看着她柔顺的头发从耳边垂下,只觉得手心发痒,手举了起来,即将蹭到她头发的时候终于克制住,笑着谈了别的事情:“他有没有叫你一起出国?”
之璐回神,“倒是说两三次吧,我没答应。我的专业,也不可能出去。”
电梯到了,空无一人。叶仲锷请她进去,随后自己跟进去,玩笑般说:“其实在国外并不像人们想象中那般优越。我爸教育我说,年轻轻轻,跑去给美国人卖命,实在可气!学到东西了,就应该回来为国效命。一个人的价值,始终是要在自己的国家才能体现出来,就好像早期的科学家,在国外也许会小有小成,可在国内,却是大的成就,例如,把中国的第一枚火箭送上天。”
语气非常诙谐,但之璐无论如何都笑不出来,咬着唇说:“你说的对。”
她微微抬头看他的脸,目光久久的停在他的五官上,英俊的侧脸,浓黑的眉毛,挺拔的鼻梁,狭长的眼睛,举动言行从不唐突,浑身上下找不出一点不妥贴的地方,他本来就极有魅力,淡淡的说出那番话,那种魅力到达了顶峰,吸引住了她;叶仲锷只做不察,仿佛待电梯到达一楼时才侧头对她一笑:“到了。”
“哦。是啊。”
之璐下意识抓紧了装书的带子,觉得手心有冷汗,嗓子也有些干涩。她窘迫的收回目光,低头出去:“再见。”
想不到他也跟了出来,不紧不慢的跟在她身边;路过大厅里那棵巨大的圣诞树时,之璐终于忍不住,说了句:“车库不在负二楼?”
叶仲锷让自己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当即折身,“一时不察。那,再见。”
深蓝色风衣的衣角从她面前轻轻晃过,平缓地向后舒展开去,像一只深色的翅膀。他重新上了电梯,之璐不觉嘴角一弯,笑了出来。想不到他也会疏忽大意,犯这种错误,刚才的神情真像孩子。
有人拍了拍她,她回头。陶儒目光阴沉,看了她一会,又看着电梯的方向,说:“你就是来见刚刚那个男人?”
之璐不知道自己又怎么惹到他,平淡的回答:“是他。”
“交易所的副总经理?”
“是啊。”
原以为他会问很多问题,可陶儒一句话都没再说,拉着她的手离开,打车返回学校,又去吃饭。两人回到宾馆,陶儒坐在床上,皱着眉头开口:“之璐,跟我出国吧。”
他沉默了这么久,想不到第一句就是说这个。之璐想都不用想就回答:“不可能。我们早就讨论过这个问题了。”
陶儒看着她的搭在沙发上的手,手腕细白,手指根根修长优雅,如同玉雕,微微的折出一点光芒。
“是因为那个姓叶的?”
“跟他有什么关系?陶儒,我真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你真的不肯跟去美国?”
这句话里的威胁意味之璐不会听不出来,她摁着太阳穴:“你有没有想过回来?公平一点。你在国外那么些年,我从来都没追问过你任何事情。”
陶儒站在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看着她:“你当然不会逼我,你根本就不在乎我。这么些年,你主动给我打过电话,写过信,发过一封邮件吗?我回来了你不高兴;我去教室找你,你板着脸。我跟你去拿书,你还不让。你不许我干涉你的生活。以前不再你身边,那是没办法;可既然都重新见到,发现我还是爱你,怎么能完全不干涉?”
之璐被他问住,选择沉默不语。
陶儒弯腰,看着她的眼睛,说:“钟之璐,你还喜欢我吗?”
****
那个晚上,之璐没有睡好。她在床上翻来翻去,想起陶儒听到她答案时无动于衷的眼神,忍不住在心里叹气。安静的夜里,一个人想事情,很容易就明白了。
他没回来时,她和朋友同学一起学习生活,要多自由有多自由,上课上自习去图书馆,平时参加不少社团活动。别人为爱情为学业烦恼,她都没怎么烦恼。她记忆力好,英文不错,中文系的课程对她来说完全不在话下,不用费劲就能爬到前三名;当然也有郁闷的时候,例如,骑车被人撞倒可那人并不道歉,组织活动为生患疾病的同学捐款收效甚微,寝室同学打工被骗,妈妈打电话来训斥她……等等,但总的来说,是奋发向上的。所有让她郁闷的事情里,似乎都没有感情。
一直有人说她异类。大一的时候,总有些面部不清的男生追她,给她写信,送花送礼物到宿舍,过分一点的,在她下自习回来的路上拦着她,甚至跟踪她。好在都没闹出什么事情。她那段时间真是不胜其烦。
好在这群男生还算理智,知道她有男朋友之后,身边的男生渐渐的少起来。她觉得得耳根清静,彻底解脱,终于可以安心的做自己的事情。
从小爸爸教导她“独立自强”,中学六年和大学四年,十年已经是她生命中一半的时间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足以让一个人养成许多决定人生的习惯,这些习惯,日积月累成了她现在的性格。
这么想着,天渐渐亮了。
想到今天是周末,之璐坐在床上,想了想,翻身下床,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拿着书包和钥匙出了门,去找陶儒。学校里安静得很,雾气如同稀释后的牛奶。
让她诧异的陶儒居然其起了床,裹着浴巾前来开门,他头发湿漉漉的,裸露着上半身。看到对方,两人都是一愣。认识这么久,之璐从来没见到他穿成这个样子,哪里敢细看他身材好不好,脸一红;而陶儒对她微微一笑,让她进屋。
不可能不尴尬。之璐目光从他肩头飘过去,说:“你先穿上衣服吧。”
陶儒说:“屋子里不冷,你穿这么多,不热?”
“还好。”
床上乱成一乱,怎么看都暧昧。之璐挑了沙发坐下,清清嗓子:“陶儒,我想了一个晚上。我觉得,我们应该谈一谈。”
陶儒神色一变,把毛巾往床上一扔,坐到她对面:“你说,我听着。”
之璐脱下羽绒服,放在膝盖上,稍微感觉自在一些,也能顺畅的把话说出来:“陶儒,我不知道怎么跟你形容,也许,我潜意识里,的确不希望你回来,不希望你回来改变我现在的生活。所以,你一回来我就使脸色给你看。我不像罗罗和其他女同学,有一半的时间围着男朋友打转,我学不会。我现在觉得自由,轻松。我的时间每一分钟都是自己的,我想去图书馆就去图书馆,我要什么时候出门就什么时候出门,我在图书馆呆多久都没人管我。可是你一回来,我就不得不跟你在一起,履行女朋友的义务。这是我最担心的事情。
“陶儒,我的确做的不够好。”之璐顿一顿,说,“那时因为,我习惯了。我习惯没有你了,但我还是喜欢你的。”
陶儒看着她,揉了揉她的头发,脸上有着纵容的笑容:“你说实话,总比不跟我说实话好多得多。”
下一个瞬间,他伸出手臂,准确的勾住了她的腰,强行抱着她跟自己一起站起来,另一只手擒住她的下颚,没有任何预见性的,吻了上去。
之璐傻了眼,下意识的伸手伸手,用手肘在两人之间隔开距离,可他没有放开的意思,一只手制住她两只手,扯到她身后背着;血一下涌到脑门,之璐愤怒之极,张张嘴想说话叫人;可这明显是愚蠢的举动,不但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属于别人的舌头借机占据了她的嘴巴。
陶儒的本意,这个吻只是试探,可没想到食髓知味,她的嘴唇又甜又软,如何能够放开。她白皙透亮的皮肤和温软身体的味道都让他把持不住。大脑轰轰然作响,仿佛有什么东西陆续爆炸。上次吻她还是三年前的那个寒假,太轻,不过是轻轻擦过而已。
之璐却说不清是震惊居多还是愤怒更多。她无法呼吸,缺氧导致眼花缭乱,想要挣扎,拼了命的踢他,有几脚命中,可似乎没给他带来什么伤害,力气愈发大了,进一步把她摁在墙上;震惊中,又察觉他另一只手变得不安分,伸到了她宽松的毛衣里面,沿着脊背一路熟练的游走,他手指微凉,仿佛一条蛇在她身上爬行。之璐无法忍受,急则生智,狠狠的抬起脚,使出浑身的力气踩下去,第一下脚踩了个空;她换了个地方,狠狠一脚又踩下去。
此举颇有成效,陶儒低低的惊呼了一声,猛的松开她,后退几步,跌坐回床上。她穿着皮鞋,而他穿这宾馆里薄薄的拖鞋,这一脚下去,刚刚踩到了脚趾,后果显而易见。
之璐终于能够喘气,扶着墙大口大口的呼吸。气息稍微平和一点,她愤怒的扭头,看到陶儒也以同样不可思议而愤怒的目光盯着她,漂亮的脸有些扭曲,戾气隐隐流动。视线略一交错,他弯了腰,揉了揉脚。
愤怒未消,之璐迅速扯直了被他弄的乱七八糟的衣服,把羽绒服套上,抓起书包就要走,两步之后听到陶儒冰冷的声音:“原来你讨厌我到这个份上。”
之璐猛然转身,因为屈辱,眼睛都气红了,“你怎么不说你自己都干了什么?”
陶儒霍的站起来,因为脚趾传来的剧疼又跌回去:“男女朋友做这种事情不是很正常?你用得着反应那么大?你不放心,我们可以马上回家,结婚订婚都可以!”
之璐气的哆嗦,眼泪就要掉下来,可有些话实在说不出口:“你说正常?你不跟我道歉,居然说正常?你去找别人做去,我不奉陪!”
害怕他再做出什么事情,之璐逃一样跑出房间。
其实陶儒以前都没碰过她,又或许是见面太少,没机会亲近;如果她没踩那一脚,接下来的后果有多严重?打又打不过,推也推不开。男生总是有点血性的,她还记得,高中时,有一次,陶儒差点跟老师打起来。
之璐关了手机,坐在图书馆,身上一真冷一阵热,面前书上的字也模糊起来。
[二]
离开自习室时前,之璐终于打开手机,顿时弹出六七条未阅读短信。大都是陶儒发来的,前面几条都是抱歉对不起,请她回电话;最后一条格外的长:我在学校里找了你很久,可是都找不到。之璐,我才知道,你那么生气。我现在宾馆,我会等你到八点,如果你还不回我的电话,那我回家了,反正,你也不想见到我。而现在的时间已经是晚上七点四十。之璐抱着头想了一会,也不再看剩下的短信,把手机往书包里一塞,出了门骑车朝西苑宾馆直接冲过去。
圣诞节的缘故,路边的树上都挂了彩灯,之璐想着事情,心不在焉的骑着车,没有留心四周的,被红绿的彩灯一晃,眼前就花了。回神的时候,恰好看到一辆自行车高速朝她撞来,时间太短,她来不及反应,两辆自行车就这么在化工学院门口撞上,几乎是同时,之璐和她的自行车狠狠翻倒在地。
这一下,之璐真是摔得人仰马翻。脚崴了,手抽筋,手摁在地上缓冲了力度,手掌擦破了一大块皮,露出皮肉,而车把重重的砸在小腿骨上。几个地方的尖锐疼痛传来,让她火气顿时上来,对着撞上她的那人劈头盖脸的一顿责骂:“你怎么骑车的?干吗逆着道骑车?还骑得这么快!基本的交通规矩都不懂了吗?”
然后才发现那男生也是瓷牙咧嘴的。他明明没有受伤,扶着那辆昂贵的自行车站得稳稳的,说了一串她听不懂的韩语,神情桀骜不驯,一双眼睛朝上空看,怎么看都不像道歉。之璐更没好气,很凶的吼:“在中国的土地上还这么嚣张跋扈!为什么不学好礼仪再出国?你的父母,你的国家就是这么教育你的?”
这场事故吸引了来往几个同学的视线,极其美丽动人的被撞女生表情严肃的痛斥留学生,看得在一旁纷纷叫好,只觉得大块人心。那个留学生瞧着不对,迅速骑车撤退逃离,速度之快让所有人叹为观止。好在同学们仗义相助,帮她扶起车,又把书包和摔成好几块的手机捡起来递给她。
手机是彻底的坏了,怎么都拼不上,没法再用。之璐手臂疼,不能再骑车,一步步的走到了西苑宾馆。前台小姐声音清脆的回答她:十分钟前,他已经结帐离开了。也就是说,错过了。
从医院回到寝室,之璐用座机给陶儒打电话,他大概正在回家的车上,可以听到车声风声交织在一起。
在她开口之前,陶儒先抢过她的话:“之璐,早上的事,是我唐突,对不起。我本来是想给你一个最好的圣诞节,可现在发现,给不了你。我们两个人,不论是性格还是思考方式,在这些年里都变化得太多了。你什么都不用再说。我需要时间思考,而你也比我更需要时间想一想你的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你糊涂下去,对我们没有任何好处。”
挂上电话,之璐抱着膝盖蜷缩着坐到椅子上,大脑一团混乱。她想不清楚自己怎么了。她不喜欢陶儒碰她;但是他要走,那么失望的离开,她心里一样失落。她顺手打开电脑,点开一部欧洲电影,四个小故事里都有一个美丽修长的女人,喜船深色风衣,眸子里溢满光泽,那双眼睛,就是过去。
电话又响了,她不想接,但寝室现在只有她一个人,电话不知疲倦,最后只有抓起电话,神游物外的说了句:“喂?”
想不到是叶仲锷,他声音温润:“之璐,你手机关机了?所以我打到寝室,没有打扰你吧。”
“没有打扰。”之璐掩饰住抑郁的心情,客气的回答。因为失神,大脑不能成功的找出下一句话,就顿在那里。
几秒钟后叶仲锷问:“你在看电影?”
“是啊。”之璐边回答边把电脑音响掉小一点。
“云上的日子?我喜欢最后那个故事。”
之璐呆了呆:“你怎么知道我在看这个?”
叶仲锷声音带笑:“刚刚我听到苏菲马索的声音,她说,我杀了我的父亲。她的英文很有特色。”
之璐有点诧异:“你还喜欢看这个电影?我以为男生都不会太喜欢,深涩难懂到了极点。”
“我看过安东尼奥尼的《一个导演的故事》,所以特地找了这部电影看了看。文字和电影结合起来,感觉不比一般。我记得,电影里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每一幕映像背后都不仅仅是它本身,而在那映像之后又有另一个,周而复始,生生不息;直至那最绝对无人可见的终极现实。是这样吧?我记不太准了。”
之璐连连点头说:“是的是的。不过你说的这本书我倒没有看过,明天去图书馆找一找。”
“电影和文字还是有些相通。”叶仲锷说,“表达的东西到底是一致的,”
“是的,”之璐被他说得兴趣大起,“导演的文字往往比专业作家更准确和精致,真是镜头一样的语言啊……”
这么一聊,几乎就刹不住车,从电影到天文地理,不觉大半个小时就过去了。之璐从来没有烫电话煲的习惯,可跟他就是例外,总能滔滔不绝的谈下去。目光从电脑上扫过,猛然想起时间,之璐恍然:“啊,都聊了这么久。叶先生,真不好意思,浪费你的时间了。”
叶仲锷顿了顿:“没有,之璐,你不用跟我这么客气,叫我名字好了。”
之璐惊诧:“我都习惯这么叫了,叫别的不习惯。”
他微笑:“那慢慢改吧。今天晚上,准备干什么?”
之璐说:“看电影,反正她们今天都不回寝室,我看通宵都没问题。”
“不出去玩?今天晚上很多活动。”
“不出去,”之璐歪着头,脸颊慢慢的搁在膝盖上,“一个人也挺好的。”
叶仲锷沉吟着问:“你们又吵架了?”
不知怎么的,之璐无论如何都不愿意告诉他自己跟陶儒吵架的理由,她看到自己手上的淤青和擦伤,轻描淡写的说:“没有,没有吵架。我们挺好的。我摔了一下而已,所以不出去。就这样吧,再见。”
搁下电话,叶仲锷下意识的就去摸车钥匙,拿外套,动作一气呵成。匆匆走到门口时才想起来,她压根就不希望自己去看她,进退两难,就这么怔在办公室门口,嘴角浮出一个苦涩的笑容。
别的女孩子,在某些方面总喜欢夸大和加工事实;钟之璐却不这样,说她骄傲也好,倔强也罢,总之,她绝不会把自己的弱点伤痛暴露出来。她说没事,往往就是有事;她说摔了一下,绝对摔得相当严重,手足受伤毫无疑问,疼痛不说,恐怕走路都有困难。那这段时间谁照顾她?不小心摔到了又怎么办?
可他又以什么借口去看她?她不善说谎,笨拙的自圆其说不用戳就破了。不论有心无心,她已经开始防着他。如果,他现在出现在她面前,她再怎么迟钝,恐怕也能猜到三分。只要一日没跟陶儒彻底分开,她就不可能接受他。
叶仲锷沉默半晌,把外套重新挂在衣架上,折回办公桌前,重新坐下。
他呼出一口气,双手渐渐紧握,嘴角浮起微笑,不着急,再等一等。
****
圣诞节元旦一过,期末考试渐渐逼近。之璐每天拖着腿去上课上自习,被班上的同学誉为本年最佳劳动模范。她受了伤,不能到处采访,校报的工作暂时告停,偶尔写写稿子,帮忙校对一下。因此,空闲时间相较以前,反而更多。有空的时候她会拿出普拉切特的书开始看。之璐英文相当不错,借助牛津字典,很快看完了第一册小说。普拉切特文字犀利,用词用典都非常的冷幽默。之璐屡屡看的笑起来,对这套书爱不释手。罗罗同学很不满意她这样自己独自一个人寻开心的做法,批评她说,钟之璐同学,不是我说你,你看你现在的眼神,闪闪发亮啊。就算看到绝世帅哥你都没这么激动过,你还是不是女人啊。
之璐不理她,继续读书。
罗罗摇头,深入揭发她:喂喂,听到我说话了没有。我可告诉你,你再这么故步自封下去,再漂亮都没人要啊。你看,陶儒都跑了。
之璐举手投降:麻烦您老人家让我看完书在批评我好不好?
劝说无效,罗罗摇着头离开;宿舍里再次只剩下她一个人。之璐把第一册放下,略微站起来,把书架上的第二册取出。
一封极薄的信封从封面和扉页之间滑了出来。信封洁白,底部有淡淡的蓝色条纹,没有邮戳和地址,只有几个简单的英文单词。字体圆滑优美,精美的仿佛是印刷出来的:送给我亲爱的朋友。
这封信是怎么回事?送给她的么?信封没有封口的痕迹,也没有被人打开的痕迹,稍微一用力就鼓了起来,从敞口里看,里面有两三张纸。可是还是要确认是谁的,之璐略一犹豫,取出了其中一张。与其说是信纸,不如说是便条。看清楚便条上的内容后,有数分钟的时间,之璐根本无法动弹。
毫无疑问,写便条的人中文应该不会太好,字体歪斜,不算美观,但却没有语法上的错误。封上的内容很简单,不过三五行字:叶,我的朋友,这是你所需要的书。希望你挚爱的女孩看到它之后,能够露出笑容。
落款又回到了英文,一个叫亚历克的人。
之璐看着那张便条失神,然后思考,叶,应该就是叶仲锷了;挚爱的女孩,又是指的谁?迟疑了很久,她把便条重新折好,小心翼翼的塞回信封里,拿起手机给叶仲锷打电话,声音提示说关机;半个小时后他打回来,解释说:“我刚刚下飞机,之璐,你找我有事?”
不知怎么的,他声音听起来很是沙哑。之璐竭力让自己镇定,仿佛情绪完全没有被干扰:“叶先生,我在那套普拉切特的书里发现了一封信,是给你的。”
“是么,”叶仲锷诧异,“什么信?”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之璐马上说,“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把信送还给你。”
“前几天你摔倒了,走动不方便吧。我一会来学校找你。”声音里满是不容置酌的意思。
之璐哪里肯让他来找她,他如果在宿舍楼下出现,后果简直难以想象。她以更确信的语气开口:“不,不麻烦你过来。我的脚已经没事了。所以还是我去找你好。请问在哪里见面比较好?”
再次感受出她那种倔强的坚持,叶仲锷顿了顿,想着她的脚也许是真的痊愈了,答应她:“第一次见面的咖啡馆,怎么样?”
“好。”
出门的时候才发现天空忽然阴霾起来,空气中弥漫着寒冷的味道。从公车的玻璃窗看出去,马路和人行道上的树都发着惨白的光,来往的路人一个个瑟缩着身体。棉衣,帽子,高筒的长靴好像还是不能去除那份寒冷。
之璐到达咖啡馆的时候,雪已经下的初具规模。屋子里温暖,外面细雪飞舞,仿佛另一个世界。的确,今天不适合出门。
咖啡馆里有着淡淡醇香和缥缈的音乐,情调和格调一如既往的高雅。之璐站在厅里,看到了坐在墙角双卡座里的叶仲锷,他身穿深色毛衣,大衣搭在沙发上,左手端着咖啡杯,头微低,专心看着一本很厚的书。他长得是真的英俊,别的词都不能形容。英挺,俊朗,很简单的两个词,早就被人被人用烂了,可实际上确不是人人都能够这么形容的。之璐想,能用英俊形容的男子,一定是成熟,并且富有魅力。他五官硬朗,轮廓明显,侧脸看上去,颧骨,睫毛,鼻梁,下颚,线条一气呵成。
之璐忽然无法动弹。服务员小心翼翼问她:“小姐,你找谁?”
问话虽然低,但也让叶仲锷侧过头去,一眼看清几米外的钟之璐。他动作很快,之璐没有把自己的神情和动作藏好,被他深深的目光逮了个正着。叶仲锷放下咖啡杯,想,果然,她看到信里的便条了。他不动声色对她点头示意,平常那样笑。她也回了他一个笑,似乎有点勉强,然后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过来。
叶仲锷目光不移动的看着她的每个动作,待她落座后说;“喝什么?”
“嗯,我不要了,我不太喜欢喝咖啡。”
“点心呢?”
“我也不想吃。”之璐摆手,拒不接受服务员递过来的价目表。服务员却不动,看着叶仲锷征询意见,直到他颔首之后才欠身离开。
四周无人,叶仲锷淡淡开口:“你不是说脚好了?你这样,是好了?”
“的确好得差不多了。”之璐坚持己见。
那语气几乎可以称为固执了,叶仲锷脸一沉:“脚崴可以是小病,也可以是大病。需要休息就休息,你跑这大半个城市,更严重了怎么办?”
他从来没那么严肃的跟她说过话,而他的话和神态配合着他的目光,仿佛是千万根钉子;之璐瞠目,完全不知道如何回答,于是干脆闭了嘴,从包里拿出那只白色的信封给他,手却不有自主有点抖:“都是坐车,也没什么关系。对了,是这封信。”
叶仲锷拿过信,扫了一眼封面,又把里面的两三张便条抽出来看了看,折好放回去,解释说:“我朋友给我写的,我请他帮我买的这套书。”
之璐“哦”了一声,不敢深想下去;迟疑的说:“你声音有点哑,感冒了?”
“大概是。”叶仲锷说。
之璐一顿:“叶先生,你刚刚下飞机,肯定很累。又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那我也回学校了,”她指了指窗外,“雪越下越大了。”
叶仲锷瞥了一眼窗外,的确如此。可他已经有若干天没有见到她,不想这样跟她分别,他捏着信封微微晃动:“你看过没有?”
“没有没有,”之璐唬了一跳,立刻辩解。
“是么。”
之璐硬着头皮,感觉他并完全不相信自己的话,刻意的加以强调:“当然了。我怎么可能看别人给你的信呢,绝对不可能。”
叶仲锷端着咖啡喝了一口,一言不发。
之璐猛然觉得自己看到他眼底不明的笑意,不敢再留,重复说了一次:“你病了,早点回去休息吧。下雪了,天也晚了。”
边说边站起来,叶仲锷见状,拿过大衣手上,手从桌上拂过,把那封信顺手塞到衣兜里,衣兜很深,信封几乎完全没入,只露出一角白边。
在咖啡馆前,之璐欠了欠身,做最后的靠别,被他一把抓住手臂:“我送你回学校。”之璐习惯而自然的拒绝,话一出口,他眉毛往下一压,似笑非笑的表情:“下这么大的雪,你还崴了脚,我自然应该送你。不过,之璐,你今天怎么那么拘束?以前不是这样吧。”
之璐看着他的脸,彷佛心口被什么扎了一下,本来的坚持忽的开始退缩。
认识这么久,她第一次上他的车,到底是好车,车厢里的每一个细节都无从挑剔,味道都是宜人的,仿佛他身上的味道,应该是用了香水吧。之璐对香水首饰这类东西完全没有兴致,闻不出来是哪种香水,只觉得好闻,不由得深吸了几口气。狭窄的车厢,里面很暖,之璐很快觉得热,想脱羽绒服,拉链都扯到了一半,双手猛然停住,重新拉回去。叶仲锷看了她一眼,轻轻一笑。
雪簌簌的连阵而下,铺天盖地,没有停歇下来的意思,逆风行驶,大团的雪花席卷而来,砸在挡风玻璃上,然后散开,雨刷的作用实在不大。渐渐车速变缓,叶仲锷踩了刹车,车子彻底停下路中央。从前后的挡风玻璃看出去,长街上车子堵成了一片,绵延到看不见的远方。电台的节目主持人说:请大家稍安勿躁,这次的暴雪来得忽然,市内主干道发生了大规模的堵车。交通管理部门估计,三个小时内应该恢复通车。
“三个小时?”之璐傻了眼,狠狠拍了一下大腿,“居然要三个小时?今天果真诸事不宜啊。”
“我却觉得诸事皆宜,”叶仲锷心平气和的看她,款款微笑,“江州很少有这样的大雪,我印象里也只有小时候有一次,之璐,欣赏一下雪景也不错。”
“说得也是。”
半小时后,窗外已经变成了一个白色的世界,房屋、树木、地面全都成了雪的世界。雪太大了,几乎把人的视线完全遮蔽,什么都看不到,眼前只有白色。世界只有一种颜色、没有其他色调做为对比的时候,那种颜色是那样令人惊异和茫然,甚至有几分恐惧。
之璐心惊,一边说一边看叶仲锷:“我突然发现——”
他靠着沙发,闭着眼睛,脸色发白,薄薄的唇抿着,脸上有不可言说的疲惫。他前额上有冷汗,打湿了头发。之璐这才意识到他的感冒也许并不象刚刚他说的那样轻松,可能相当严重,短暂的一愣之后,她毫不犹豫的伸手抚上他的额头,果然烫得惊人。
叶仲锷是真的又累又乏。他刚从国外开会回来,连续几天的高压工作,时差未能调整,发着高烧,这三条中随便哪一条都让人有得受,何况同时积累在他身上。若是平时,他也能咬牙坚持,但现在却不一样。疲倦的神经经不起更深的思考,他只知道,她在他身边,呼吸如兰,仿佛再也不会离开,他安心至极,不由得昏昏欲睡。
直到贴在他额前的微凉小手叫醒了她。条件反射的,他睁开眼睛,同时抓住了她的手贴在自己脸上。璀璨犹如钻石的眼睛和如玉但是焦灼的脸颊就在眼前,他回想她刚刚的那句话,慢慢的开口:“你发现什么了?怎么不说下去?”
这样的姿势相当暧昧,之璐却顾不得,着急的问:“你发烧很厉害。车里有药么?”
“没有,”叶仲锷凝视她,随口说,“我带药干什么?”
之璐用力抽回手,打开车门,站稳后她弯下腰:“我刚刚看到路边有药店,我去买点药回来,还不知道要堵车到什么时候。啊,你不要动,我很快就回来。”
马路宽阔,雪花密集;她穿着厚厚的羽绒服还是显得消瘦修长,漆黑的头发被风吹往一个方向;她从一辆辆车子的缝隙中穿过去,脚步踉跄,一脚深一脚浅,背影仿佛一道青烟,朦胧的,仿佛随时都能消失在这场暴风雪里。
她其实没有去多久,可他觉得,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之璐把那七八种药抱在怀里,一个个拿给他看:“你平时是吃的哪一种?”
叶仲锷觉得自己不吃药也能好,他极轻的拍掉她肩上的雪,然后是头发,手指顺势插入她的头发里,说:“小心一点,到处都是雪。”
再怎么迟钝,之璐也知道事情开始变得偏离她的想象。以前他们从未有过身体上的接触,他也没用过这样温柔的声音说过话。她不由自主的向后退缩。可车厢就这么大,无处可躲。她就勉强笑笑,低头看自己的鞋子四周的一滩水迹:“我把你的车子弄湿了,对不起。”
叶仲锷恍若未闻,轻轻抬起她的下颚:“之璐,我们都知道,你看了那张便条。”
****
那天晚上回到学校时已经是九点多了,之璐在校门下了车。雪宣告暂停,所有的建筑物和树木都披上了一件白色的外衣,有灯的地方,雪堆闪闪发亮。之璐安静的下了车,平时绝对会顾及的礼貌也不顾的下了车。叶仲锷坐在车里,看着她削瘦背影渐行渐远,他抓起手机给她打电话,希望她能略作停留;可实际情况是,她站住了,拿出手机看了看,又挂上,继续前行,没有回头。叶仲锷双手狠狠方向盘,太用力的缘故,手腕上的青筋历历可见。
回去的路上,叶仲锷不停的反思自己的举动。把那封信夹在书里实在是无奈之举,他私心作祟,希望她看到信后能主动给他打电话,也希望她能明白他的心意。除了第一次的采访要求,她极少主动找他。没错,他暂时不想把两人的关系揭开,可是她下午的表现,让他觉得温暖,让他确信她对自己并非毫无感觉。问题是,她不让自己这么想。她坚持自己没有看到信里的内容,然后静静坐在车里,缄默不言,宁愿看着雪花也不看他。
叶仲锷头重脚轻的开了门,摸索找到沙发坐下,不开灯,只是坐在黑夜里,直到电话响起来。是交易所理事长的电话,问他这趟出国,有没有把事情处理完;叶仲锷振作起精神,一一回答。他比谁都清楚,生活和工作还是要继续。在其位谋其职,无论多么的精神不济也不能让人察觉。
他应该给她时间想一想,追得太急,只会适得其反。
其后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没再见过她。一考完试,她就回家去了。他的工作更加忙碌,每过几天都有一家公司上市,那些金融股票的数据和不得不小心处理的人际关系在他身边织成一张又一张的大网。
过年的时候,他得到两三天的假期,回家看望父母。叶青茂是照样的忙碌,市里的团拜会和活动一个接着一个,偏偏还一个都不能缺,走哪里都有记者跟着,晚上才能回来;不过刘玉却似乎比叶青茂更加忙碌,跟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极其担心他的婚姻大事,一开口就是,王书记家的女儿还不错,又漂亮,也很能干,不然你去见见?你今年都二十九了,不小了。你爸在你这个岁数上,你都上幼儿园了。
在自己母亲面前,叶仲锷只觉得哭笑不得,说,妈,你也知道我不小了,我哪里需要你来操心?你儿子不会找不到老婆。
刘玉说,合适的不多。
叶青茂打断她的话,说,让他自己拿主意,你别多事。我们不需要攀附什么权贵。国家需要我在哪里就在哪里,什么时候不需要了,我就退下来。
刘玉生气的看着丈夫:我还不知道你的性子?平心而论,王书记的女儿是真的不错,人又漂亮,知书达理,你考虑一下。
叶青茂想了想,又说,仲锷,我的儿媳妇,一定要人品好,不能贪心,不能虚荣,要正直。你年轻气盛,身边需要一个这样的人,才不会走错。以人为镜,可以正得失。这都是老话了,不过还是有用。
叶仲锷笑笑。我知道。
道理固然不那么顺耳和浪漫,说的却是实情。虽然他从来不是本着这个条件找老婆,但次时一听,她恰好就时父亲要求的那种人。父子俩的观点都差不多。随即想起钟之璐笑盈盈的脸和他们之间不冷不热的关系,愉快的心情不翼而飞。
他终于没忍住,一回到江州他给她打电话,以钟之璐的个性,是不大会主动给她打电话。他绝口不提那天的事情,很平淡的祝她新年快乐,仿佛他们还的关系还跟以前一模一样。好在她也很配合,笑微微的说自己在外省的老家,跟爷爷奶奶一起过年,开学前两天才会回来。
他说,你脚好了?
好了。
然后她的声音就断了,沉默着。
他想起她曾经跟他提过的老家,就笑问,环境很好吧,山清水秀的地方,你现在每天都干什么?
是啊,她很高兴起来,绘声绘色的描述了周围的景致和自己每天做的事情。说着说着又说了她的父亲身上。
叶仲锷发现她跟自己一样,都尊敬父亲,受他们的影响很深。在这一点上,两人有许多的共同语言,仿佛几天几夜都聊不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叫她去吃饭的声音。
她要挂电话,他立刻说,我们还是朋友?普通朋友?
她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语气里有如释重负般的轻松,连连说,是啊,我们本来就是。
晚一点的时候,他再给她打电话,提示音说她手机欠费,他才想起她在外省,有漫游费,接电话绝对不会便宜,当即就往她卡里交了钱。
一天后她很疑惑的跟他提起这件事,说发现自己手机卡里多了数百块钱,真是奇怪。会不会有人弄错了?
他说:大概是系统出问题了。
她好笑,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情。方便的话,你能帮我去查一查么?我是担心,如果是有人错误的把钱冲值到我的卡上,现在一定很着急。这笔钱并不小。
他满口答应,第二天告诉她答案:完全不可能查得出来,只认钱不认人的。
她说,能不能退回去?
他劝她,不能退的,退给谁。有这样的事情,你就接受吧,当它作天上掉下来的新年礼物,好不好?
她静了一会,最后才开口:谢谢你帮我查这件事。我不要不义之财。我会把这笔钱捐出去。
完全没想到自己好心的举动反而给她带来了麻烦。叶仲锷握着电话,想着认识她以来的林林总总,渐渐微笑,她性子倔强得对她一点办法都没有,但心里更多了一份激赏。
这样的女孩,他怎么可能放手?
研究生的假期总是分外的长,等到她从家乡回来的时候,新年都走到了尾声。一切都很正常,他们恢复到了以往的关系.
出乎他意外的,她居然主动联系他。那时他刚下班,回到空无一人黑暗的家里,他如此的想念她的声音,拿出手机;可不等他摁出拨号键,手机就响了。听到声音,他当即一愣,说话人并不是她,是一个他从未听过但相当年轻的声音:“你是不是叶仲锷?”
几乎不需要思考,他确信,说话的人是陶儒。
“是我。”
陶儒冷笑了两声,说:“我不管你是谁,但是我告诉你,你不要再给她打电话!你别想打她主意!她是我的女朋友,不是你的。”
叶仲锷想,到底是年轻的男孩子,真是沉不住气。不过,他自己送上门,省得他去找他。他姿势都没动一下,说:“你没资格命令我。之璐也不是你所有物,你更不能限制她的自由。你不过暂时是她的男朋友。而且,你真的以为,你能跟我抗衡?不论哪个方面,你争得过我?”
这番冷静甚至冷漠的话让陶儒一呆,咬牙切齿的开口:“她不过是被你骗了,你以为你有钱就了不起!我会告诉她你的真面目。”
叶仲锷嘴角浮起一丝笑:“我教你一件事,威胁别人之前,首先考虑一下自己是否够资格,多想一想有没有把柄在别人手里。”
“你什么意思?”陶儒声音尖锐。
叶仲锷说:“你在美国五年时间,中间只回国一次,呆了十天。这漫长的五年时间里,你都在干什么?不要跟我说你在学习,你连高考都无法面对而匆匆出国,又怎么会安心学习?而且是在到处都是诱惑的美国。世界上没有几个钟之璐,没有几个那么漂亮的女孩子,能一等就是五年。你可以说她是迟钝,可以说她不在乎,但她到底是做到了。人心复杂,你要问一个人本来的心迹,那太复杂。你不清楚,我不清楚,之璐自己也未必想得明白。判断一个事情,是由人做出的事情判断,而不是说出的话。
“我在国外呆的年数比你长,什么事情我都见过,什么人我都见过。而你,就不是那种一心一意等下去的人,你不可能做到这一点。如果我有个心爱的女朋友在国内,我不可能三年都不回来见她。而你却做到了,真是了不起。你说你非常爱她,我也相信。你看腻了金发碧眼的女孩,再回头看,终于发现还是最初的女朋友最好,于是你说,我爱她。说话当然完全不费力气。如果钟之璐问你,过去几年有没有别的女人,你怎么回答?”
陶儒重重的呼吸。
叶仲锷微笑:“当然,这只是一种假设。之璐很有可能不会问你。但答案你肯定知道,我也清楚,她也未必不清楚。只是,她不会说出来。她的眼睛里,揉不得沙子。
“我有朋友在你就读大学任教,稍微一打听,你过去几年做的事情,都一清二楚。世界上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秘密。不过,请你放心,我没这么做,我对你的事情完全没有兴趣,暂时也没告诉她的打算。我怕她伤心。我感到遗憾,为她感到不值。你配不上他。”
[三]
新年伊始,叶仲锷手头上的事情堆积如山,忙碌不堪的时候又接到消息,是分管财政的部长三日后前来交易所视察;随从记者若干,一行人浩浩荡荡的来到交易所,先从观光廊俯瞰大厅,然后去了贵宾厅。部长问题非常多,不停的询问着分置改革、上市公司数量和每年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情况等等常规问题;部长谈兴正高,随口又提起几个大国的利率政策,其他人面面相觑,只有叶仲锷能够作答,逻辑清楚,具体详尽;他的态度从容不迫,给部长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拍了拍他的肩膀,问得更加深入。这次会面因此而延长了半个小时。部长的下一站是江州大学,为大学的经济研究中心落成剪彩;随后在将学校里做一个大型的讲坛。叶仲锷心念一动,既然去了大学,之璐肯定也会去采访。因此在部长邀请他一起出席的时候,他立刻答应。
果不其然,叶仲锷一坐上主席台,就看到了她。她坐在第五排的角落,埋首写着什么,时不时的抬头看看。那一块地方坐的都是记者,电视台报社,拥挤得水泄不通。这一切都那么像初见她的那种光景。
不过稍微有点不一样的,是她这次没追到后面的大厅要求采访他,她退居二线,跟在日报记者的身后,表情沉静的学习着别人采访技巧。偶尔她会心一笑,明媚夺目;不过旁人不留心的时候,笑容就从她脸上褪得一干二净,眉头微锁,像是在为什么事情烦心。
片刻后她跟日报的记者说了几句,又把自己手里的本子交给身边的一个男生,急匆匆转身离开;他也立刻把手里的事情推给秘书,从侧门出去,在走廊里叫住她,“怎么那么快就离开了?”
她回头,看到是他,缓了缓脚步:“曾老师刚刚在教室晕倒了,我得过去看看。你怎么也出来了?”
他跟着她走了几步:“今天不是我的主角,我是陪衬和补充说明。”
之璐不以为然:“叶先生,可我看到很多记者想要采访你啊,你回去吧,我先去医院。”她站住,他也站住;她低头看着他修长的腿,匆匆移开目光,做多余的解释:“曾老师的儿女都在国外,师母去世得早,学生也只有我们几个,师姐现在都在医院里,说她还没有醒,状况很不好。我也要去看看她。”
离得近了,叶仲锷发觉她似乎又瘦了。她穿着收腰的外套,腰身不盈一握,一只手臂就能丈量长度。
他说:“寒假过得好不好?”
她脸色猛的一变,手指绞在一起,嘴里却说:“挺好。很好的。”
“怎么了?”他不动声色。
发现他们已经引起了不少人,也包括不少记者的注意,之璐神经高度紧张,欠身,对他礼貌的一笑:“叶先生,现在不方便。我先走了。”
他不死心,“那明天你方便么?”
之璐摇头,“明天是罗罗的生日,我可能没时间。”说晚瞥到众人好奇的目光,又担心老师的病情,匆匆就走。
其实寒假的最后两天,的确发生了不少事情。
她从家乡回来的当天傍晚,陶儒来找她。他们的事情得到父母默许的,她披上外套就跟他出去。
他们沉默的来到曾经就读的中学。因为还没有开学,学校里冷冷清清。这是全市最好的中学之一,他们在其中渡过了六年的时间。故地重游,总是让人诸多感慨,偶尔有一些模糊的面孔,零散的时间,相识的气味,在记忆里慢慢复苏,之璐边走边想,中学时代还是快乐的,至少,留在记忆里的都是快乐的。
他们来到操场,坐在看台上。有一群老师的孩子在操场上踢足球。她指着一个穿白色运动服的小孩,侧头跟陶儒说:“那不是郭老师的孩子么,都这么大了,当年可凶了,最喜欢拿着棍子满学校跑。”
借着最后一点暮色,陶儒打量着那个孩子,摇摇头:“不是。那是教历史的黄老师的孩子。”
“肯定是郭老师的,教物理的那个。”
“不,是黄老师的儿子,我去他家吃过饭,能不知道?”
两人就此讨论起来,争论中,天彻底的黑下去。
之璐停止了争辩,改了改语气:“所以啊,人的记忆真是有偏差的,我们虽然共同度过了一段时光,记住的却不一定是同样的东西。是不是?”
陶儒下了两三级台阶,面对她站着,刚刚跟她的目光平行,“是啊。之璐,你还记得住我们怎么认识的?”
“怎么认识的?高三文理分班,你坐在我后面,就这样认识了。”
“不是啊,”陶儒看着她的眼睛,黑是黑,白是白,他心里发酸,自言自语般说,“不是啊。我们更早就认识了,高一的时候,学校的诗歌朗诵比赛上,参加预赛的时候,我们是一组,你跟我借笔签到,然后我们坐在一起,我问你是哪个班,你说自己是一班的。我早就知道你了,想借故跟你搭话而已。”
之璐一呆:“有这种事情?”
“那你记不记得我离开的时候,是哪一天?”
风声从安静的校园里吹过,她紧了紧衣服,轻声说:“对不起。我也没印象了。”
“我们分手吧。”陶儒终于说。
之璐以为自己听错,怔住。
这句话说完,陶儒反而平静而轻松,有彻底解脱的快感,下面这番话也一气呵成:“之璐,我们不合适。我花了这么久的时间,想明白了。你很好,但是你不适合做女朋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跟我说过一句想我的话,你没有问过我吃饱穿暖……你甚至都不让我吻你。我也累了。我本来想为了你回国,我已经开始找工作,目前看来,似乎,没有必要。”
沉默的听完,之璐面无表情的站起来,“我知道了。”
她离开后,陶儒坐在冰冷的看台上,想到他给叶仲锷打的电话。叶仲锷太精明,甚至冷酷,他坐在幕后,冷静而熟练的操控一切,他做的每件事,说得每句话都是有预谋的。陶儒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人,听完电话更恨得咬牙切齿,可越恨他说的话越不能忘记。不得不承认,字字句句都像是武林高手的手指,每一下都点中他的死穴。
叶仲锷最后说,以钟之璐的性格和脾气,你也清楚,你们不可能长久下去。这段时间,你也在想跟她分手,是不是?你是忍不下这口气,觉得我破坏了你们的关系?我能理解你。不过,这都是没必要的,少年意气应该有,但要分清场合时间,还有对象。没有我出现,你们也会走到这一步。不如现在收手,把事情做得干脆一点,互相留下好印象,这才是明智之举。
陶儒记得自己笑了笑,这么回答:是,我会跟她分手的。不过跟你这番话没关系,你也不要以为你自己胜利了。她的心里的确没有装着我,但也未必是你。不然你不至于这么费尽心机的针对我。现在我想,女孩子爱慕虚荣一点,无知一点,也没什么不好。至少有弱点,她不高兴了,送她礼物她就开心。钟之璐却不是,你都不知道她想要什么。她也许有一千个一万个优点,但是她会跟自己较劲,跟她自己的事业心,跟她的正义感较劲,跟她的执著较劲,她这辈子都会这样,改不掉的。终于有一天,不是你受不了,就是她受不了,无法再相处下去,那结果肯定比我们现在还糟,伤害更大。从认识开始,我们也有快六年了,你们呢,能不能熬得过六年?
陶儒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仿佛是箴言。复婚后,叶仲锷想,真的没有超过六年。如果不是那场车祸,如果不是她肚子里的孩子,他们也许一辈子都回不去了。
不过那时候叶仲锷心情太过愉快,没有深想,只把这番话当作了败军之将挽回颜面的一种方式。他自然不会跟他多做计较。至少,他去饭店接她回来的时候,已经彻底把这番话抛之脑后。他把她抱在怀里,觉得前所未有的舒心,她找不到别的理由再拒绝他了。
她闭着眼睛,乖乖的睡在他的怀里,表情恬静,皮肤白中透红,长长的睫毛像扇子一样在她眼睑上微微翕动。他小心翼翼的问她问题,她很听话的一一回答,那次事件之后,他知道,半睡半醒的时候是她意志力最薄弱的时候,不论问什么,她都会回答。
显然钟之璐并不这么想,她彻底清醒之后,迅速的从他怀里挣脱开,手忙脚乱的躲到了沙发的另一边,脸涨得通红,结结巴巴的说:“我没注意到,真的,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不是有心的。”
他站起来,把客厅的灯都打开,倒水给她,笑容可掬,“喝一点,醒醒酒。”
之璐讷讷的接过杯子,仰头给看她:“我怎么会到了你家?”
他理所应当的笑笑,“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同学说你喝醉了,我顺路经过那里,就带你回来了。”
“噢,”之璐想不到说什么了。其实她的问题很多,但不好意思问出来。例如她怎么上楼,怎么脱鞋,怎么来到沙发上,又在他怀里多久了。她的包在茶几,她探这身子摸过来,翻出手机看时间,仿佛被烫到,“什么,都两点了!看来是不能回学校了。”
“原来你还想回学校?”叶仲锷啼笑皆非,“明天周六,你们没课的,不用着急。”
之璐想了想,安心的点头:“有多余的卧室没有?”
他指了指角落的那间:“很干净,每过两天就有钟点工来打扫。”
现在她才有时间环顾这套房子,光看客厅就知道这房子绝对小不了,家具全新,吊灯上一点灰都没有。装修也是无可挑剔,蓝白二色,大气雅致。
他看出她的心思,嘴角带笑:“半年前装修好的,你随便参观。我先去洗个澡,你洗不洗?客厅还有个卫生间,洗漱的那套都有新的。我找衣服给你。”
之璐连忙摇头:“不用了不用了。”然后庆幸是冬天,她可以穿着秋衣秋裤睡觉。
她向来洗澡速度奇快,洗完后他还没出来,于是抱着衣服和挎包钻进了客房,发现居然是张双人床。在她的记忆里,她好像从来没睡过这样的大床。读大学的时候自然不用说了,只有小床可以睡;家里也是一张单人床,比学校的大不了多少。家里的房子说起来也有一百多个平方,她的房间是最小的,放了几个大的书架书桌之后,给床的地方就不多了。
她刚刚躺下,敲门声就响起来,她穿上外套踩着拖鞋去开门,心里斟酌要说什么;叶仲锷站在门口,身穿灰色的睡衣,显得更高,他没有进来,手扶着门,“我来说晚安的。”
之璐在他的注视下不由心虚气短,深深觉得惭愧:“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我以后再也不喝这么多酒了。”
“喝酒也可以,找我陪你一起喝。”
之璐诧异的抬起眼睛:“跟你?”
“刘备曹操都可以坐在一起煮酒论英雄,我们为什么不行?”叶仲锷眼睛微眯,细长的眉梢超上挑着,衬得头发如墨般漆黑。之璐猛然想起世说新语的那句“珠玉在侧,觉我形秽”,觉得有趣,嘴角不由自主的抿起。这个世界上,是有这样的人的。而他,显然也知道用什么最能打动她。
之璐转移了目光,“我们不是敌人啊,朋友而已。”
“朋友?”叶仲锷依旧不动声色,朝屋子里走了一步,她也朝后一退,“这么久以来,你觉得我们之间只是朋友?”
不需要刻意的问出来,一切昭然若揭。他总是由办法把话题往自己想要的那个方向上引。这个问题,不论肯定回答还是否定回答,结果都不能乐观。之璐哪里敢搭腔,唯有“哈哈”两声掩饰紧张情绪,笑意勉强,快装不下去了。
叶仲锷自然不会给她机会逃避。他猛地伸出手,这么没有任何预兆的把她抱在怀里,头埋在她的脖颈,在她耳边呢喃:“之璐,之璐。你知道我的心意的,对不对?你不要再逃避了,接受我,做我女朋友,好不好?”
他的声音充满蛊惑,又或者是强势的拥抱,之璐发现自己呼吸和说话都困难;他于是说:“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
“啊?”之璐叫起来,开始挣扎,“我没答应啊。”
这都是预料里的反应。叶仲锷松一点怀抱,两人隔开了一点距离。他半点不恼,无比仔细的看她的脸:“可刚才我问你的时候,你不是这么回答的。”
之璐目瞪口呆:“我说了什么?”
叶仲锷微笑,眸子深处透露出温暖的信息:“你说你喜欢我,愿意做我女朋友。你想反悔?这可不是你钟之璐做的事情。”
也许的确说了这番话,但她记不住。记忆中自己的话是太多了点。她低下头,酒精的味道弥漫上来,击得她头晕目弦。身体不由自己作主,朝前栽倒,再次跌倒他的怀抱里去,额头抵上他宽挺的肩膀。
算不算是主动投怀送抱?叶仲锷小心翼翼的捧起她的脸,唇吻上她光洁的额角;发现她浑身绷的紧紧的,似乎在发抖,但是却没有排斥他的动作。于是,那个吻一路蔓延而下,掠过眼睛,脸颊,最后印上她的唇,小心的停留和摩擦,如同想象中的那么温软香甜。
这个吻没有声音。
之璐想到文学作品里关于接吻的描述,可此刻才发现,不论多么华美的文字,都不能准确描绘她现在的心情,嘴唇的碰撞厮磨带来大量的信息,他的心跳,他的温度,他的气息,他的味道。心脏剧烈的跳动,宛如千万只战鼓齐鸣;大脑里各种念头如决堤的洪水一拥而来,刺痛,麻痹的感觉从发梢蔓延到脚背。模模糊糊,有个念头从大脑中绽开,也许他是对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她就动了心,也许是因为他渊博的学识,或者是那种疏朗的气质,又或者是那成熟的魅力,甚至可能是他的外表,总之,就这么喜欢上了。
睡下后,她也还是没想清楚事情怎么会这样,在乱七八糟的念头里她睡了过去。醒过来的时候天依然大亮,光芒宛如潮水,从窗帘里弥漫过来。
周围的家具和摆设跟宿舍大相径庭,她才想起自己是在别人家里。穿上衣服,推门出去。明亮的客厅没有人,她到卫生间洗漱,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有点苍白的脸,眉毛细长,颜色很浅,是那种相面书上说的柳叶眉;下面一对杏眼,睡不好就会有眼袋,例如现在这样。头发很长,曾经做过离子烫,披到了半腰,额前的刘海散散的,两侧各抓了一缕头发用皮筋绑住,怎么看都很平淡无奇的打扮。
到底他喜欢她什么?因为她漂亮?不知道。她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有多漂亮,虽然总有人这么说,但她完全不觉得。她曾经试图在自己的脸上找出漂亮的证据,可屡屡失败。
她关了水龙头,走出卫生间。他在厨房叫她的名字,之璐循声走近,然后愣住。光滑的餐桌上摆放着非常丰富的早餐,可以说琳琅满目。豆浆,煎蛋,油条,还有一大盆新鲜的水果。他面前的,是牛奶面包。
之璐半晌无语,心里有太多的感动,让她忍不住的鼻酸;但也有茫然和无所适从。她问他:“你出去买的早餐?谢谢你。”
叶仲锷的手隔着桌子覆上她的,过了一会才放开,玩笑着说:“知道我的优点了吧。”
屋子暖和,他穿着简单的白色衬衣,领口微开,相比较她厚重的毛衣,仿佛他们身处两个季节。之璐对他笑笑,压制住心底奇怪的感觉。喝醉酒,住在别人家里,睡过头,又让别人照顾;饭来张口的级别是够了,衣来伸手似乎还差一点。真算得上新奇的体验。
之璐埋头苦吃。吃完就主动站起来清洗碗筷,做饭她没怎么学过,但洗碗熟练。
叶仲锷说:“很不错啊。”
之璐笑了一声:“每次放假在家,我妈逼着我做家务,要我在做饭洗碗打扫中选一样,我选洗碗。”
“为什么不选做饭?做饭有动力,洗碗可没有动力。”
“麻烦啊,洗碗容易多了。所以我对吃的一向不挑剔,有得吃就不错了。”
边说边把最后一只青瓷碗擦干,碗放到碗橱,一回头,看到叶仲锷站在她身后,双手插在裤兜,面带微笑的看着她,但就是一言不发。
她再怎么迟顿,也注意到他眼底里流露出的真情,那是做不得假的。
就这样,两人就算开始了。
****
研究生谈恋爱有个绝大的好处,就是知道的人少。以之璐寝室的情况来说,一个同学已经结婚,常年都住在外面,还有一个是本地人,绝大多数时间都住在家里。因此,通常宿舍只有她和罗罗。罗罗的男朋友在临近某市工作,周末的时候都会搭车去看他,宿舍于是只剩下之璐一个人。
叶仲锷知道情况,跟她说,你周末来我这里,如何?
之璐头摇晃的象拨浪鼓,不行不行。
叶仲锷挑眉表示不满,但没有强求。不强求也有道理。他工作繁忙,如果不出差,周末起码有一天时间在公司加班,回到家电脑也是开着的,随时关注最新动向;而之璐也忙,大学里的活动大都在周末,她的周末大都也交代在校报的工作上。辛苦自然收获,之璐拿到了平生第一个奖励,大学生十佳新闻奖,大红色的证书和五百块钱。
虽然这个钱远远没有稿费来得多,不过更有意义。一出报告厅,她很兴奋的给叶仲锷打电话,“你在哪里?我请你吃饭。”
他当然在公司,之璐到楼下的时候,已经晚上七点多了。她等了一会,考虑着要不要再打一个电话或者干脆进去找他,忽然被人拍了一下肩。她诧异的回头,发觉是个不认识的男子,五官端端正正,可说起话来就变了一个人。
他饶有兴趣的看她:“钟之璐?总算见到你了,等小叶吧?我也在等他。”
“是啊,你是谁?”
“我叫童展,你应该听说过我的。”
之璐一脸茫然的看着他,摇摇头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童展真是觉得痛心疾首,几步冲上去,抓住提着公文包从底层大厅里出来的叶仲锷开始质问:“叶公子,你也太没义气了吧。怎么你都没小钟提起我?我还以为我是你最好的朋友。”
然后好几分钟童展都显得愤愤不平,申明要叶仲锷请客赔罪,之璐觉得童展爽朗有趣,笑眯眯的说:“那我请你吧,你要吃什么?”
童展嘿嘿一笑,“那好,去金德吧,那里的醉虾不错。”
“好啊。”之璐点头。
“别理他。他跟你开玩笑呢。”叶仲锷握一握之璐的手,又看向童展,“以后我请你,今天免谈,我们去别家。”
童展笑容森然:“哪天不都是一样?反正都是你欠我的。”
“怎么了?”之璐完全摸不着头脑,“去就去啊。”
叶仲锷用眼神示意童展缄声,跟她说:“我今天不想去,去别的地方。”
结果去了一家日本料理店,很安静的地方,厅堂不大,单间环境不错,很隐秘,隔音效果也好。这顿饭吃得有说有笑。童展拿着杯子跟之璐捧杯,说:“之璐啊,你可要对小叶好一点,他为了你,可吃了很多苦啊。别看他一副能干的样子,可唯独对你,一点辙都没有。举个例子,你让他往西,他都不敢往东的。”
这番话前所未闻,之璐呆了呆,可看到童展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拿不准他是在开玩笑还是说真的;疑惑中又看向叶仲锷,他微笑的神色丝毫未变,目光平滑的扫过童展,夹了块寿司蘸酱油和芥末放到她面前的碟子里,“尝尝看。”
之璐“哦”了一声,吃到一半她抬起头,发现叶仲锷和童展的眼神中交换了一些她看不懂的东西,她心想也许他们有事要谈,于是放下筷子,借口去卫生间,暂时离开了包厢。
她一离开叶仲锷就叫来服务员先把帐结了,童展不明所以,“怕钱花不出去?怎么这么着急?”
叶仲锷瞥他一眼:“之璐性子倔强,她说要请你吃饭就肯定会请,去金德吃醉虾,你想坑死她,然后坑死我?她连跟我在一起吃饭都要把帐算清楚,我给她买的礼物都送不出去。”
童展脸上的肌肉剧烈的抽动了几下:“我说你就不管管她,就这么忍下去?别说她一个穷学生,就算有钱,你也不能让她付啊。”
叶仲锷摇头苦笑:“我提过两次,她坚持己见,我也没办法了。”
童展晃晃酒杯:“你现在又是干什么?她回来知道你付了钱,岂不是很生气?”
“只有劝了,”叶仲锷说,“我不希望她好不容易拿到的奖金被你一顿饭吃掉。”
“你是打算娶她吧?”童展沉吟着。
叶仲锷微微一笑:“只要她同意,明天就可以去办手续。不过,大概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你也变得这么小心翼翼了,爱情这玩意的确沾不得,”童展叹息,“不过说真的,女孩子太刚硬要强也不是什么好事。你是本着跟她结婚的念头,那就得让她把这些毛病都改了。找个机会好好谈谈,不然你会累死。”
叶仲锷沉思片刻,没有回答。
童展又说:“她父母都是什么人?”
“她爸是国有银行文州市分行的行长,妈妈也是银行系统里的职工。”
童展一愣,在记忆里搜索了一下,“啊,是了,我知道他,是姓钟。据说挺刚烈的,年轻的时候被人整得够惨,后来机缘巧合又起来了,脾气好了很多,但还是铁面无私,我有朋友做生意想贷款,送了一大笔钱上门,最后灰头土脸的回来了。还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女。”
这些事叶仲锷有所耳闻,他不发表评论,笑了笑:“估计钟伯父跟我爸很聊得来。”
之璐在门口,恰好听到最后这几句,她不喜欢别人谈论她的父母,但他们语气里的赞扬是听出来了。而且叶仲锷说的“钟伯父”三个字听的她很舒心,她理了理衣服,装作什么都没听到,笑盈盈的推门而入。
其实叶仲锷那时就想,如果之璐没遇到他,会怎么样?大概她也会像她的父亲,在新闻界一路摸爬滚打,最后伤痕累累,心力交瘁,也许是肉体上的,也许是精神上的。男人有先天的条件,也许能够在血泪里重新站起来,但是她呢?受到那么多的伤害之后,还能不能再次振作?
都是无解的,找不到答案。
因此,他不会让那种情况出现。
****
吃完饭时间还早,童展提议去酒吧消磨时间,之璐并不想去,表情稍微有些犹豫;可最后看到叶仲锷的期盼的眼神,还是去了。她很少来这种灯红酒绿的地方。虽然这间酒吧看上去格调高雅,她依然不习惯。略一留心就可发现,往来客人的穿着打扮无不说明他们非富则贵。这就是他的生活圈子?之璐审视的打量四周。这是她完全没有接触过的,彻底陌生的环境。
他们选了靠窗的位子坐下,几分钟后,就有人前来招呼,言辞客气周到。叶仲锷的熟人比她想象得多的多,童展的朋友亦不少,来人不论男女,目光纷纷落在她身上,意趣很浓的问:“这位美女是谁?”
不论她乐不乐意,需要摆出笑容跟他们招呼。之璐从小到大被人夸听话懂事,自然也深谙礼仪,她说话不多,有人跟她交谈,赞美或者问讯,她都微笑,礼貌的看着对方的脸和眼神,满脸的聚精会神,因此显得眼睛极亮。更何况漂亮的人天生就占优势,很容易就博得好感和信任。
不过,无人注意的时候,她就很难摆出笑容,坐在靠墙的位子上,捧着果汁静静的喝,偶尔目光落在跟人相谈甚欢的叶仲锷身上。
童展取了酒回来,发现她盯着绿色的果汁发呆,满脸的若有所思,也坐到她对面,对她一笑:“很无聊?”
之璐回神,“还好。”
“不过你总要习惯的,”童展伸展双臂,大力靠在椅背上,“既然是小叶的女朋友,这些人不想见也要见,不想客套也要客套的。交际就跟吃饭一样重要。再说,你如果要做记者,多认识这些人,只有好处,不会有坏处。只这一点,你就比别人站的高多了,以后不论做什么都方便,成功也比别人来的快。听说你看书很多,张爱玲说成名要趁早,你也应该有体会。”
之璐动了动嘴角,扯出一个淡淡的笑容。
童展猛然灌下去几口酒:“你没有什么想问我的?”
“什么?”
“关于小叶的事情,你没有什么要问我的?我跟他高中同学到现在,都认识十四五年了,你就不好奇他过去有什么事情?”
之璐静了静,她的确没想过这个问题。
童展摇头:“你还真是太不一样了。”
“你的意思,我跟他以前的女朋友不一样?”口吻平淡。
童展看她一眼,即使在暗淡得发蓝的灯光下,她的脸依然皎洁如玉,眸子里光泽不减;他环顾四周,看了看酒吧里身着各式时装的年轻女子,都那么漂亮,可自己面前的这位,无疑是气质最独特的。他摇头:“我没这么说。我只是给你一些建议。”
“你心里肯定是这么想的,”之璐眼帘低垂,猛的又抬起来,“童展,别说你奇怪,我自己也奇怪。仲锷的那些朋友,例如你,例如别人,看到我的时候是不是都这么想,觉得我一无是处?你别这样看着我,我很认真的问你这个问题,不过如果你不方便回答,当我没说过。”
童展心说我怎么好回答你,这些深情款款的话难道不应该叶仲锷来说?自己说了像什么样子。于是他笑着拍了拍她的肩膀:“一无是处?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你不相信自己,难道还不相信小叶的眼光?”
之璐忽然觉得疲乏,一直手支着头,慢慢喝着那杯不知道什么味道的果汁,没有搭腔。
这边叶仲锷笑着跟一个商场上的朋友叙完话,坐回之璐身边,看着对面的童展问:“聊了什么?刚刚看到你们有说有笑。”
“没说什么。”
“我问之璐要不要知道你以前的八卦新闻呢。”童展一脸毫无心机的样子。
叶仲锷眼睛微眯,目光从他脸上带过;童展立刻补充了一句“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说”,随后很知趣的站起来去了别桌,很快几个男女的说笑声就从几张桌子外传来。
笑声肆意而热烈,之璐说:“童展人挺不错的。”
叶仲锷表情诡秘,刻意压低声音:“读书的时候老师说他比我聪明,我曾经不忿他很久。”
“是么?不过是挺聪明的。你的朋友看上去都聪明能干,”之璐“噗嗤”一声笑了,拿出手机看时间,抬头跟他说,“我要走了,十一点寝室就关门。”
叶仲锷送她出去,准备去停车场取车;之璐摁住他的手,大喜过望的指了指马路对面的公车站:“这里居然有公车直接到学校。真的太巧了。不用你送了,你回去。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确实没想到这么巧,她真的感到高兴;那路公车眼看着驶近,她怕赶不上,在他回答之前就冲过了斑马线,伸手敏捷的飞速钻进车厢。她坐在靠窗的位置,高兴的对他招手说再见,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叶仲锷看到,路灯光芒下她笑靥如花,他下意识前行数步,但公车绝尘而去。
离开他,她居然这么高兴?竟然这么眉飞色舞?叶仲锷心中五味繁杂,酸涩,苦楚,失望,情绪林林总总参杂一起,最后,完全不知该露出什么表情。
[四]
接到叶仲锷电话的时候,照例是之璐和罗罗在食堂吃碗饭的时候。他问她有空没有,之璐把昨天的回答变了一下:“我已经吃过了。今天晚上要去图书馆查资料写一篇文章,肯定没有时间。对不起,你忙你的事情,好吗?”挂上电话后稍微松一口气,罗罗朝她投来一个鄙夷的眼神。她冷哼了一声:“你那篇文章不是昨天晚上就写好了?今天还要写?”
之璐牵了下嘴角,若无其事的说,“修改啊,谁说写完了不能修改。”
罗罗完全是一幅阴阳怪气、故作夸张的神情:“我说你可以了吧,这么好的男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不知道你在挑剔什么,你还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才满意?之璐,前几年我真是佩服你,那么漂亮,还聪明,做人不骄不躁,有点上古士人的气质,怎么现在成这个样子了?不就是比别人漂亮几分,就这么折腾你们家那位?”
之璐给她说的表情僵硬无比,食欲全无。她们来食堂的时间很晚,现在几乎没有人了,饭菜早就凉了,冷而且硬,就像她现在的心情。怪异情绪在心里如同潮水起伏不定,之璐垂眸:“那如果我跟他分手,你会不会骂我疯了,身在福中不知福?”
罗罗大惊失色,拿筷子敲了敲她的餐盘:“你说明白点。”
“我有没有跟你提过上个周末?”
“上周末你好像不在寝室,发生什么事情?”
很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说清楚,他带她去打高尔夫球。
球场的环境自然不用说,空气清新,环境幽雅,草坪绿意茸茸,平滑的延展到远方;灌木被修剪得美轮美奂,好像列队的士兵那样一丝不乱。她对这种奢侈型的活动从来就没兴趣,宁可坐在阴凉处安安静静的看书,可最后叶仲锷奉命接待的那几个朋友轮流前来游说她,而他甚至都把专门的衣服鞋子都准备好了,之璐不得不下场。
她打球打得很糟,跟叶仲锷朋友的女伴比起来差得很多。叶仲锷一旁仔细的指点她,解说着手的动作,脚的动作,挥杆的力度角度,可她笨拙的动作只换来他们不明的笑容。
吃午饭的时候她去了洗手间,在厕所里听到一起打球的女人对她品头论足,言辞难听,嘲讽轻蔑到了极点。之璐长这么大,何尝被人讥讽冷笑成这个样子,骂得这么不堪入耳?她气得浑身发抖。势利的人她见得不少,最小的时候无人问津,后来爸爸被上级升职之后,有一段时间,每到晚上,拜访的人络绎不绝,有些人神情凄苦,更多的人油光满面。
她亲眼见到过这些人是如何的前恭后倨,翻脸比翻书还快。得不到想要的东西,他们的脸都变了颜色,好几次,那些人一出门就用很难听的话骂她的父母。爸爸倒是很宽容的笑了,可她不。那时候她才十一二岁,只觉得异常悲愤和屈辱。
不过之璐越大,这种事情就见得越少,上大学之后回家更少,这种事情几乎绝迹;可没想到,若干年后再次遇到相同的事情。她承认自己没有一笑置之的神经,那些女人的话轻而易举,但沉重的打击了她。
她几乎无力走出卫生间。
一瞬间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为什么要站在这里,被你们说得如此不堪?恨不得离开就离开。最后还是没能先走。因为叶仲锷很忙,就连陪客人打高尔夫都是他工作的一部份,不可能送她回去。
爱因斯坦说过,人的最高本领是适应环境的能力。她后知后觉的发现,适应并且了解叶仲锷的生活环境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你到底怎么看我?”之璐沉没片刻,说,“看我跟他之间的关系?”
“先不说这个。你喜欢他么?”
之璐一只手摁着额角,“嗯”了一声。
“他对你呢?”
“他对我很好。”说完这句,之璐不肯再说。
罗罗把碗筷收起来,郑重的开口:“你要听有用的还是没用的?”
“先说有用的。”
“我一直觉得,天下的好事情全被你占了,”罗罗伸出一根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现在更过分,男朋友又这么厉害,如果我男朋友也像你家的那位那么厉害,我做梦都会笑醒,天天当家庭主妇都没问题。我知道你有事业心,不过他那么厉害,你干什么事情不是手到擒来?至于别人的说法,完全不要管。你要知道什么人对你重要,什么人对你不重要。”
“没用的又话是什么?”
“你真的没法习惯他的生活环境?”
一些零零碎碎的句子在心里盘桓,之璐目光茫然:“是的,我没办法习惯他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圈子相差太多了。我强迫自己适应了两三个月,陪着他参加朋友聚会,同学聚会,去打高尔夫。可还是不习惯啊。他的朋友都是商场里的成功人士,他的同学朋友功成名就,起码比我大了八九岁,他们交谈中说起的事情,说到的人,我完全无法不了解。也许我可以刻意的迎合他们,但是我不想。”
罗罗感谓的顿足:“之璐,你知道我有多久时间都没见到你笑过了?既然难以开心,那就分手吧。越早越好,把伤害降到最低。趁你在还没怎么陷下去的时候,不然就太晚了。”
之璐眼睛一亮,点了点头。
罗罗的目光在她脸上一停,冷不防说:“话说回来,之璐,你愿意跟我谈这件事,恐怕你早就盘算好跟他分手了吧?但又希望我说服你?”
之璐并不否认,涩然一笑:“可是你的话每一句都说中我的想法,让我更加拿定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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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口谈分手从来就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电影院里,在音响效果很好的电影院里,开口说分手就更难了。好莱坞大片,情节精彩绝伦,漂亮的男男女女为了爱恨情仇你死我活,最后,英勇的男主角终于抱得美人归,留下身后火光冲天。
应该是很精彩精致的一部电影,但之璐就是看的恍恍惚惚,人群离场的时候她还坐在位子上发呆,直到叶仲锷叫她才如梦初醒。
叶仲锷在影院门口停住,外面天色正好,明亮得近乎诡异,他看着她,发现她左边鬓角的头发有点乱,扬起手,小心翼翼的把那几根不听话的头发压下去;指腹又从上到下,轻轻擦过她的脸:“电影不好看?”
“很一般的电影。”简单的触碰让之璐觉得心慌,微微一侧头,不动声色的避开。
叶仲锷恍若不觉的笑了笑,握着她的手下电梯,满是玩笑的口吻:“不过有些地方很有意思,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还在美国读书,暑假开车穿越西部,路过了电影里的一些地方,三五个小时都未必能见到一个人。顺路去了几个国家公园兜了一圈,最后到了旧金山,去看夕阳里的金门大桥。”
以前从未听他提起过这时候的事,之璐呆了呆,兴趣油然而生,无意识的反问:“挺浪漫的。你一个人么?”
“不完全是,最初还有一个同学跟我一起。不过半途他就放弃了,打道回府;我后来又载了一个徒步行者走了一段路,总之到了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
之璐心驰神往,“我那年去西藏,也在路上遇到好几个人徒行进藏。那一路上有没有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
“那就太多了。”
这一聊起来似乎就没个尽头,直到他们吃了晚饭,他开车送她回学校的路上,才想起来自己今天跟他见面的本意是要跟他分手。
之璐第一次不愿意下车。她坐在车子里不动,咬着唇,盯着仪表台上的相框发呆,里面是一桢他们的合照。这种情况出现过若干次了,她懊恼直想抓头发,又觉得无奈。他总是有办法成功的转移她的注意力,他太了解她的弱点,比她自己还要了解。
暑假没有回家,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之璐想在这段时间里把事情跟他说清楚;可如今暑假都过了一大半,什么问题都没解决。她想,不能再拖下去了。
之璐坐直,手搭在膝盖上,伸直,就像个小学生那样坐着;理论上来说,谈分手的时候应该看着对方以示诚意和肯定,可她就是没勇气多看他一眼,怕一看自己就会改变主意,于是,她目不斜视的缓缓开口:“仲锷,我想了很久,我们——”
叶仲锷倾身过来,帮她解开安全带,语气里全是温柔:“什么时候你我带你去看看那些地方,很美,跟你在国内看到的景色完全不一样。”
“我想说——”
“学校到了,”叶仲锷打断她的话,像平时那样吻了吻她的额角,淡淡的说,“你快点下车,校门口不是停车的地方。”
“我觉得我们——”
一个瞬间,叶仲锷变得极度不耐烦,顺手拉开她身边的车门,热气涌进狭小的车厢。他的声音也是,“你怎么还不下车?我没时间听你再说什么。”
“我们分手吧。”话一出口,仿佛有什么东西冲破之璐的身体溜走,肌肤刺痛,但是也有一种残忍的快意。叶仲锷双手扶着方向盘,车里的灯光颜色,面无表情,没有反应,之璐怕他没听到,重复说了一次,没有任何声调,干瘪瘪的,试图做到平稳,“我们分手吧,好吗?”
叶仲锷目光凌厉从她身上扫过,“轰”一声拉上车门,因为震怒让他的脸发青,说话宛如雷霆之势,震得她耳朵里嗡嗡直响:“钟之璐,你就这么对我?”
之璐抬头,她见到过很多人生气,但是从来没见到他生气,没见到他气成这个样子。他的全部面容变得生硬而僵滞,前额青筋历历可见,眸子里的激亮的光芒犹如裂空而出无际无涯的闪电,即将失去控制。愤怒是一种可怕的情感,是一种让人震怖的情感,蕴藏着极其强烈的力量。之璐朝后缩着身体,手摸索着触到车把,即将旋开的时候,他紧紧扣住了她的肩膀。
叶仲锷这一辈子第一次感到这么愤怒。一直以来,他费了所有的力气去讨好她,用了自己都不屑的手段来得到她,他知道从一开始她就不是全心全意,可这些都无所谓。他在许多方面都有着足够的霸气,他有信心,终有一天他能得到她的全心全意。他同样知道她预谋分手很久,一而再再而三的给她机会,最细心的关怀她,可她就是妄顾他的感情,那么直截了当的把那句他最憎恶的话说了出来。
在不计后果、不顾代价、无所顾忌的坦荡付出后,他只得到了一句“我们分手吧”。
在那张让他心动的脸面前,在那双灵动的眸子里面,他无计可施,唯有喷薄而出的愤怒。别的感情不在存在,只有愤怒才能带给他最真实的感受,就像心跳一样真实。赤裸裸的,新鲜的,长满荆棘。
爱之弥深,恨之弥切。
夏天的裙子很薄,他的手指扣着她的肩膀,很疼。有一个瞬间,之璐想后悔了,只盼望时光倒流回去,让她把那句话一个字一个字的咽下去。她稍微抬起一点目光,张张嘴,说了一个“我”字,就被他的声音盖过。
“钟之璐,你是一开始就打算跟我分手,对不对?你不肯花我的钱,你不要我送给你的礼物,你不肯让我送你,你不愿意见我的朋友,就是因为,你从来就没想跟我长久下去,是不是?是不是!我知道你不愿意跟我出来见我的朋友伙伴,我知道你觉得我们的生活圈子不一样,我能理解,我在等你告诉我,只要你跟我说,我什么都依你,然后找办法解决。可是你呢?一句话都不说,就这么跟我提出分手!你怎么做的出来!
“你知道我多在乎你,你知道我爱你。我怕你跑掉,所以我带你去见他们,我昭告天下,让人人都知道你是我的女朋友,你呢?你告诉过你几个人你的男朋友是我?因为我有钱有权,让你丢脸了?我有的这一切,每一分都是自己打拼挣回来的,这个也让你的自尊、自信受损了?
“听到没有?说话,回答我。”
哪里还说得出什么话。
这些问题她没有想过,给问得无所适从。凄惶之中感觉他的脸近在咫尺,之璐咬着唇不让眼泪流夺眶而出,艰难说:“我们迟早要分手,越拖越糟,那不如早点分手。仲锷,你要找什么女朋友没有?她们都比我好得多——”
“你怎么知道我们迟早要分手?”叶仲锷冷冰冰的打断她的话,“你根本连尝试一下都不敢。”
之璐沉默不语。是的,她是不敢,在可以预料的范围内,她看不到他们之前的前途。
“你从来都是这样,只按照你既定的目标和想法生活,你守着你的习惯,从来都不想要去改变它,以为这就是你想要的,甚至不会深想一下它到底适不适合你,”发现她吃痛的表情,叶仲锷手臂上的力道稍微减少,语气依然强烈,“之璐,别这样了,好吗?”
之璐看着他深邃如井的眼睛,一时也迷惑了,喃喃说:“习惯了一件事情,再改似乎就难了。是啊,我不敢尝试,因为结果都是一样的。仲锷,一直以来我都没想过谈恋爱,没想过结婚,一个人也挺好的,真的不可怕。你知道吗,跟你在一起,我累啊,我要被累死了,我们做朋友好不好?以前的那种朋友,好不好?”
最后那句接近自言自语。
叶仲锷宛若电击,猛的松开手。她说什么,她说她要被累死了?他起初震惊,其后取而代之的是惯有的强势和坚持,它们本来就在他的身体里,调用起来,毫不费力。他取得的所有的成功,很大程度上都是因为强势和坚持,有些问题上,他从不让步,退一步,万劫不复。他看着她打开了车门,这次再没有阻拦,只在她将要离座时冷冰冰的扔下一句:不可能。我没说完,我们就不可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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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璐回到宿舍,去楼里的浴室洗了个澡,爬上床睡觉。
睡醒后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夏日炎热不堪,没有空调的寝室实在难熬,仿佛空气都要煮沸了。不光人热得受不了,更是雪上加霜的是,电脑因为太热也出了问题,运行不了几分钟几分钟就自动重启。这段时间宿舍里只有她一个人,之璐恼火,换上衣服去了学校的机房。机房里有空凋,无论如何都凉快得多,而且放假期间,上网的人不多,安静得只有硬盘旋转的声音。
她看了几部莫名其妙的电影,去食堂吃了晚饭,再次回来。坐在电脑面前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几个小时一眨眼就过去了,她不得不离开,没有回宿舍,她坐在湖边的柳树下,努力的想这几天都发生了什么事情。
跟叶仲锷分手是她一直想做的事情,她终于把话说出来了。虽然他最后那句话让她觉得胆战心惊。她想,虽然他的简历她记得再熟也没有,实际上,她并不太了解他。她知道他对她很好,为她考虑很多事情,微笑起来就像是三月的春风;但对他的其他方面,例如如何处理工作中的困难,如何应对敌人——
还有,如何对付她?
这些,她都一无所知。
与此同时,叶仲锷和公司的十来位核心领导,还有政府部门的相关领导正在会议室,为了公司内部改制和人事任免展开深入讨论。大家已经熬了一天,上面的压力和下面的压力同时降临,在灯火通明的会议室,人人面孔上强自平静,内心深处无不天人交战。
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罕见的无人说话,各自回到办公室或者离开,叶仲锷回到办公室,没有坐下,双手支在桌上,垂头看着摊开的那份文件。
半晌后理事长走进他的办公室,用词谨慎的交待了一些事情,最后拍拍他:“今天开会有段时间你似乎不在状态,怎么回事?”
能做到理事长这个级别,到底是有些能耐的。别人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发现的事情他却发现了,不能不让人肃然。叶仲锷不瞒着这个亦师亦友的领导,说:“抱歉,的确有些分神,一些个人问题。”
理事长笑了笑:“感情的问题?我看,完全没必要这么劳力费神,你的当务之急是处理好手里的工作,毕竟男人,事业才是第一位的。”
“我会小心。”叶仲锷恢复常态,谨慎的回答。
说归说,可一不留神,大脑还是不受控制的想她和有关她的一切事情,他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沦为一句空话。叶仲锷拿起电话拨给她,宿舍和手机无人接听,十分钟之后再打,照旧;他莫名的担心,这么晚了她不回寝室,在外面做什么?孤零零的一个女孩子,长得又那么漂亮,遇到坏人了怎么办?他坐立不安,哪里还等得下去,明知道今天晚上不睡觉也未必能把手里那一堆重要的事情处理完,可就是心急如焚,把文件往抽屉里一锁,匆匆离开了公司。
这个世界上,男女之情是无法算清,无法衡量。无论她怎么对他,他还是会想起她。真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公司动荡,时刻都有雷霆之变,这么紧张的局势下,他还是不能把她的事情放下,那只能说明,很可能,这一辈子都会这样下去。
叶仲锷把车停在研究生宿舍区外,看到她房间的灯是开着的,终于放下一颗心。片刻后,她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脆生生的:喂。
他说:是我。你下楼一趟。
几秒钟后,他看到她的身影在四楼的窗边出现,单薄的一个影子。她仿佛想了很久,才回答,宿舍关门了,我没办法下来。
叶仲锷竭力克制自己的脾气,冷冷的说,我也在这个学校读过四年大学,我会不知道宿舍十一点半关门?现在不过十一点。
她又是停顿,声音里带着深深的茫然无措:我们不要见面了吧。
不要见面?
叶仲锷气的发抖,手机都要被他捏碎。他吼起来,你非要跟我倔强?你当我是什么人,我有一百种办法让你下来。
恶狠狠的挂上电话,他下了车,朝女生宿舍走过去。几步之后脚步忽然慢下来,
宿舍楼门还有一个男生,怀里捧着一大束玫瑰花,凝视大门;片刻后一个女孩子从楼里出来,两人紧紧拥抱,顾不得他人的目光。这种浪漫的情节,叶仲锷读书的时候也见得不少,都看的麻木了,此时这幕在他眼底就不是个滋味。若干年前的他还有可能这么做,现在大概不会了,不知道多少年没送过女孩子玫瑰花了。
这一迟疑,电话又响起来,公司出了紧急情况,要他回去处理。他抬头看了看四楼,想,今天先放过你,你总不可能躲到明天去。
结果她就真的躲开了,完全联系不上的那种失踪。毕竟手机在她手里,她可以选择不接电话。叶仲锷越想越恼怒,她居然就这么跑了?什么事情都没解决的情况下,居然跑掉了?打电话给罗罗,罗罗很详细的告诉他,她去了凤凰镇旅游,一个星期后才回来,下午五点的火车。
那个星期公司连续发现好几起动荡,他应接不暇,最后事情暂告一段落,一个星期已经过去,他也得到几天的假期。
叶仲锷已经把他们的事情想清楚了,非常冷静。他们总归是要面对面谈一谈。
在出站口,叶仲锷很清楚的看到她跟一个同龄的男孩子结伴而行,两个人说说笑笑,看上去心情都不错。叶仲锷心里有数,钟之璐从来就不缺少艳遇,他目光不移的看着她。她穿着体恤短裤,背着书包,手里还提着一个旅行袋,看上去绝对不轻,可并没有让那个两手空空的男生帮忙拿着,最后两人从检票口出来,朝不同的方向离开。
他思考了一下,朝她走过去,直到来到她面前,一言不发。
要分手,就绝不要见面,这是一个真理。因为没人预料其后发生的事情。
理论上讲,她看到他时会有什么反应她都料到了。她可能会震惊,可能会生气,可能会对他视而不见,这些都他的想像范围之内,他也好了应对之策。
但他没想到的是,她会震惊成那个样子,手里的包掉到地上都不自知;随后她跨进一步,手臂环上他的腰,额角埋在他的颈窝,动作生涩,但身体语言无不流露绝对的全心全意。她向来注意影响,如今却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主动,让他觉得,这一个星期的苦等,是那样值得。
刚刚下了一场大雨,阳光明净,水洗之后的空气凉爽;她就像这时的空气一样,新鲜干净,身体里散发着淡淡的幽香,让人迷恋。
叶仲锷用了更大的回抱住她,手臂停留在她的背和书包之间,准确无疑的把她朝自己怀里送了送,直到身体贴合的毫无缝隙。随后听到她在低声说:仲锷,对不起,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要跟你分手,我永远都不会再跟你说“分手”两个字,你原谅我,好不好?
他吻她的额角,轻轻说,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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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墙黑瓦小桥流水的凤凰镇就像画在纸上的水墨画。不像别的地方被过度开发之后失去了本来的味道,凤凰镇还是古朴而且韵味流长,偶尔前来旅游的游客似乎都是安静的,静静的行走参观,不多说什么话。之璐在此地住了几天,拿着相机和素描本跑遍了小镇。作为新闻系的学生,她的摄影技术非常不错,但很多时候却更愿意用笔画下来。例如空无一人的老街,例如沉默不语的房屋,凝重深刻的石刻。线条游走于笔端,是另一种无法想象的成就感。
清晨有雾,她用铅笔在素描本上仔细的勾勾划划,有人叫住了她:“画的不错。”
之璐抬头一看,是个年长清癯的老者,双目炯炯有神。他也在桥墩上坐下,拿过她的素描本看了看,问她:“你是美术系的学生?来写生?”
“不是的,我就是瞎画画,觉得比照下来要有意思,”之璐摇了摇头,“您呢?不是镇上的人吧,一个人来玩?”
老人笑笑,鬓角斑白的头发晃了晃:“跟我妻子一起来的。她的家乡就是这里。”
在这样的小镇,在一个人的旅行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认识一些不可思议的人。例如之璐现在的感受,跟一个睿智的老者坐在桥墩上讨论画画的技巧,河水从脚下流过,风带起她几缕头发。闲聊中,她知道老人曾经是附近一所中学的美术老师。
“没有人陪你?”老人把素描本还给她,“一个女孩子在外面,会很不安全的。”
之璐说:“我一个人那么多地方都去了,也不觉得很不安全,毕竟这个世界上,坏人是少数的。”
“爸妈放心?男朋友放心?”
之璐想了想,如实回答:“父母是放心的,男朋友……他不知道我出来了。”
“不知道?”老人笑起来,“那他可要担心了。”
他肯定是要担心的,之璐咬唇不语,铅笔无意识的在本子上划来划去。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迟到了半小时,他坐立不安。
“闹矛盾就是这样吧,”老者感喟,看向远方的流水,“我年轻的时候也跟她经常吵闹,最后才知道后悔两个字怎么写的。”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之璐听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事情了。一对下乡的知青之间的青涩恋爱,最后返城的大潮来到,两个人谁也不肯去对方的家乡,时代环境也不允许,两人争执了一顿,宣告分手。那个晚上,山林起火。那片树林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所有的知青都赶去奉命扑火。火势迅速蔓延,第二天,人们在树林里找到那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时,她倒在地上,身上冒着烟和火苗。
老人家看了眼天空,慢慢的说:“我知道,她跟我吵了架,很难过,所以最后义无反顾地冲进大火之中。她的烧伤得很严重,浑身上下就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眼睛都睁不开,最后医生在她的眼皮上隔了一条缝,才能勉强的看清东西,”老人家停了停,“小姑娘,不要吃惊。在那种时候,只希望她活着,别的什么事情都不要紧。”
之璐恻然:“她现在怎么样了?”
薄雾彻底散去,古镇的一切水墨画中浮现出现;之璐的目光落在巷子深处,然后彻底呆住。她视力很好,因此,清清楚楚的看到正从巷子里出来了一位步履蹒跚的老太太,脸上丘壑纵横,有点像疤痕,也有些像皱纹。之璐最感到震惊的,是她的眼睛。她左眼睛闭着,右眼的眼皮中是窄窄的缝隙。也许因为她年纪大了,眉宇间有股安详坦然的神态,看起来并不可怕。
之璐愕然回头。坐在她身边的老者对她微微一笑,站起来离开小桥,搀扶住老太太,相携走远。
四五年后的那个晚上,之璐侧身躺在病床上,疼痛之中,迷迷糊糊的想到了这件小事,快被她彻底遗忘的这件事。
最开始,她一直不能理解那个老太太,如果是她自己遭受那种痛苦,宁可死掉也不愿意拖累家人,她怎么就能坚持着活下来?她无论如何都想不通。
但现在也许明白了。
也许是爱情,也许是责任,或许是内疚,或许是别的更复杂的感情。不过这些完全不重要,因为事实只有一个,就是他们再也无法分开。就像是戈壁沙漠中生长的胡杨与红柳,红柳纤细,胡杨高大,宛如一座座雕饰。它之所以能够长得如此高大,因为有红柳为它固定水分,失去任何一方,它们都不能存活。
她艰难的睁开眼睛,看着坐在病床边的沉睡的叶仲锷。如果说下午他曾经彻底死心,那么经过了这样的变故,他绝对不会再次放开她,她也不会再离开。疼痛让她再次闭上眼睛,她想,婚姻生活,总不会两个人都做胡杨,第一次的失败已经告诉她这个事实。说到底,总会有人妥协,总会有人放弃,这都是无法阻止的事情,否则,时间如何过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