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09

有花堪折直须折 (我爱PIPPO) 1-21

by 我爱PIPPO

  第 1 章

  黄昏时分,辰国皇宫外一匹快马飞驰而来。这匹马全身黑如墨染,只有四个蹄子洁白赛雪,在夕阳下仿佛连每一根毛梢都闪烁着光泽,它有个美名叫“乌云盖雪”,是西梁洲最出色的马匹。皇宫守卫们远远的瞧见它便单膝跪了下去,原因无它,拥有这匹宝马的人正是西梁洲战无不胜攻无不克从未有过败绩人称“古往今来第一战神”的辰国一等护国公、龙啸大将军艾希丝。
  艾希丝一勒缰绳,停了下来。和其他的将军不同,六年来她的赫赫战功不仅使她加官进爵,另外还得到了可以在紫禁城骑马的殊荣。她甩蹬下马,自有侍卫过来将马牵走。
  艾希丝是纯血的辰国人,黑发黑眸,鼻梁高挺,嘴唇很薄,常年在外征战,皮肤被晒成小麦色,身材锻炼的修长健美,一身黄金铠甲显得她格外威风凛凛。
  她看看金碧辉煌气势恢弘的皇宫,眯了眯眼。此次皇上召的急,又不说明原委,此中前因后果她思来想去也弄不明白。她的部将们一听说她不打算带兵去京城,当场炸开锅,七嘴八舌,内容大同小异,皆说皇上是看到平国和朝国和辰国签定了“互不干扰、和平共处同盟”,里国、非国、有国、流国向辰国递交投降书,成为辰国的附属国,如今四海升平,国家稳固,开始卸磨杀驴,过河拆桥,要铲除她这个手握重权,功高盖主的眼中钉,非要她带至少几万的精兵过去,被她拒绝了,最终还是只身匹马的回京。因为只有她自己知道满不是这么回事。不说皇上对她哥哥的深情厚爱,就说皇上这个人,也不是那种会做卑鄙龌龊事的人。因此她实在想不出到底有什么事要劳驾她这个镇守边关保家卫国的大将军亲自去做,还需求的那么急。
  不管了,见了皇上不就明白了。
  她甩甩头,深吸一口气,昂首挺胸的走进皇宫。
  通常辰皇陈雪都在御书房接见外臣,艾希丝于是轻车熟路的往御书房走。快到御书房时有一个拐弯,迎面一人带了十几二十个宫侍只管低头走,两人就这么撞了上去。
  “哎呀!”那人个头小小的,楞是撞的摔在地上,痛呼一声。
  艾希丝一看,是个小皇子,还不及自己腰部高,发挽芙蓉髻,鬓插白玉簪,眉如新月,眼如秋水,牡丹花瓣似的小嘴疼的抿成一条线,身段苗条,体态婀娜,穿着流行的鹅黄色的高腰长裙,上绣几百朵指甲盖大的茉莉花,有全开的,有半开的,有含苞的,有吐蕊的,百种姿态,无一相同,说实在的,他本人就和一朵又小又香的茉莉花似的。裙下一双瘦瘦小小的浅黄绣鞋,艾希丝暗中比比,比她哥哥没放脚前还小,皇室的男孩子可不像几年前的民间兴缠足那一套,看来这皇子是天生脚就小。她注意到皇子雪白如凝脂的手腕上戴着一串黄钻石手链,每颗钻石有玉米粒大小,切割精美,光泽极佳,那是她两年前征服有国时抢来的有国国宝,她第二天就派人三千里加急送到宫里给哥哥当生日礼物了,怎么会在这个小皇子手上?
  “大胆!你是什么人,居然敢对十七皇子如此无礼!还不跪下!”一个十五六岁的宫侍挡在艾希丝面前,隔断她那在别人眼里很色咪咪的其实在她来说是思考到有些失神的眼光。没办法,一个女人紧盯着一个未婚男孩看,姑且不管她看的是男孩的手或是男孩手腕上的钻石手链,都委实太过失礼。
  艾希丝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单膝跪地,“末将艾希丝参见十七皇子。无礼之处,还请十七皇子恕罪。”原来他就是皇上最小也最得宠的弟弟啊,传闻中他花容月貌,性情温顺,心地善良,文采风流倒有几分可信。
  艾希丝?陈冰心里一惊,她就是艾希丝,那位传说中战绩彪炳美丽洒脱的艾希丝?
  “艾将军不必如此,免礼平身。”
  待艾希丝起身,他不由得仔细的端详起来。只见她眉如柳叶弯弯,眼似湖水粼粼,高挺的鼻梁显示不妥协的个性,单薄的双唇说明她的冷情,头戴黄金冠,身披黄金甲,体态颀长,风度潇洒,真是他从没见过的优秀女儿,果然有资格成为全国几十万待嫁闺男梦寐以求的妻主。他顿时忘记刚刚还因为艾希丝放肆的眼神而恼怒,脑海里全是昨日寝阳宫里皇姐和希君所说的话,小脸霎时红的像天边的晚霞,头深深的低下去,再不敢看艾希丝一眼。
  艾希丝很是奇怪,她刚还在暗暗赞赏小皇子颇有乃姐风范,罔顾男女大防,敢于直面于她,大方打量,肯定被他皇姐调教的不错,没想到他居然立刻羞的连脖子都红了,如玉的小手揉搓着衣带,微微发颤。这又是哪跟哪?
  “那……那……那个,艾将军,本宫,本宫还有事,后会有期。”陈冰声音小的和蚊子差不多,若不是艾希丝内力深厚武艺高超还真听不到。
  望着陈冰慌张离开的背影,艾希丝感叹,即便有个思想超前,言行前卫的皇上,这男女平等依然是海市蜃楼,遥不可及啊。

  第 2 章

  见到艾希丝来到,御书房外两个如花似玉的宫侍忙进去禀告,出来时满脸笑容,“陛下宣龙啸大将军晋见。”
  御书房是陈雪看书和接待单个大臣的地方,所以陈设比较简单,除去三面墙的书架外就一张书案和几把椅子。陈雪在书案后面似笑非笑的看她。
  陈雪是先皇与平国九皇子所生,因此发色金黄,眼睛碧蓝,平国血统明显;前额宽阔,眉间分的很开,嘴唇厚的很性感,这些都遗传自先皇。她丰腴的胴体裹着明黄色的五爪金龙皇袍,半坐半躺在超大的柔软坐椅里,二郎腿一翘一翘,怎么看都痞子味十足。
  拉过一把红木椅子坐下,艾希丝不像陈雪那般坐没坐像,腰绷的直直的,一副军人做派。
  “你来之前回府了没有?”陈雪笑的有丝奸诈。
  “你召的那么急,我以为你出了什么事,就直接过来了。”艾希丝刺了她一下。
  陈雪笑的尴尬,“这,这,我也不想啊,要不是你哥……”
  “我哥?”艾希丝嗅到不好的气味,什么事牵扯到她哥哥都是艾希丝的灾难,“我哥要你干吗?”
  陈雪眼睛左右游移,就是不看艾希丝。
  “陈、雪!”
  当艾希丝开始叫陈雪名字时就意味着她要生气了,陈雪赶紧投降,“我说,我说还不行嘛!”真是的,明明她才是皇上好吧,明明她才是掌管生杀大权,高高在上的人好吧,为什么一想到艾希丝会生气她就想发抖呢?!呜呜呜呜,她这个皇帝做的好窝囊哦!
  艾希丝根本不理会陈雪泪花滚动的可怜大眼,这个女人自己对眼泪没辙就以为全天下的女人都跟她一样啊,要是平国人和朝国人知道辰国的国君见到男人的眼泪就投降肯定连大牙都笑掉,真是丢光了辰国的脸。
  “快说!”
  陈雪赶紧像小郎君似的委委屈屈的坐着,手里拿着不知哪来的手绢装腔作势的擦眼泪,“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你要有心理准备哦!”她警告艾希丝。
  艾希丝心一紧,“好。”难道她猜想错了,竟是一件大事不成?
  “你真的要有心理准备哦。”
  长吸一口气,“我准备好了,你说吧。“
  “你真的真的要有心理——”
  “咚!”“哗啦!”
  陈雪艰难的咽咽口水,小心的盯着艾希丝在她眼前晃来晃去的拳头,这个拳头其实和她自己的差不多大,肌肤光滑细腻,指型优美流畅,指甲修剪的很漂亮,是个很美丽的拳头,只是这个很美丽的拳头几秒钟前刚刚拍碎了一张书案,一张实木的书案,还是红木的。呜呜呜呜,她被威胁了,宫廷侍卫队快来救驾啊。
  “你死心吧,不会有人来救你的!”艾希丝狞笑,露出左边第七颗牙齿,“有话快说,有屁快放!”每当陈雪开始唠唠叨叨时,艾希丝总有杀人的冲动,但是她又不能真的杀了国君,于是没有生命的东西就遭了殃,她最夸张的一次是把御书房拆了一半。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证明这件事不是什么值得放在心上的事。
  陈雪真是委屈又委屈,她是好心,想让艾希丝有个准备啊,不然回来听到那件事她心理落差太大接受不了怎么办,真是好心没好报。
  “就是你哥哥决定要你长留京城,没有战事不得返回边关,要你安心待在家里娶夫生女,开枝散叶,早日为艾家添上十个八个大胖闺女。”
  “什么,他疯了吗?!”艾希丝难以置信的叫喊,长留京城?!没有战事不得返回边关?!娶夫生女?!她还没玩够好不好?!
  “你别想反抗了,现在任命你的副将暂代元帅一职的旨意已经到了凯旋关,追也追不回来了;任命你为京城九门提督,节制五万兵马,负责京城安全的圣旨已经到了护国公府,你只有接受的份!”陈雪噼里啪啦连珠炮般不歇气的说完,紧紧缩到坐椅一角,艾希丝把御书房折腾成啥样她都不管,只要艾希丝最后能把这个椅子留给她就行,这张椅子可是她找西梁洲最好的木匠精心制作的,躺上去舒服的几乎像在云里漂浮。
  良久。
  出乎她意料,艾希丝并没有发飙,仅仅是发了一会愣。然后再次坐下,这次可没那么正经了,弓腰驼背,翘着二郎腿,手里摆弄着批改奏折的朱笔。
  “我哥的意思,啊?”
  陈雪抖抖嗦嗦的点头。
  “夫奴。”艾希丝万分不屑。
  陈雪怒!“我才不是夫奴!我那叫体贴!体贴你懂吗?!不是给男人吃的好穿的好就是疼他爱他了,要发自内心的关怀他,急他之所急,想他之所想!这才是真的爱他!你这个沙猪主义者!”吼到最后,声嘶力竭。
  “沙猪主义?那是什么?”艾希丝发现陈雪说的话又有她不懂的东西了。
  陈雪眨眨眼,沙猪?沙猪就是沙猪啊,就是大男子主义么!视线接触到可爱的歪着头,眼里茫然等待她解释的大将军,性别:女,终于第N次意识到,她又弄混了!

  第 3 章

  明白的点点头,艾希丝表示自己已经了解什么是沙猪了,“你的世界真有意思,那么多好玩的名称,也不知道你们怎么想出来的。”她轻笑出声。
  陈雪咕哝:“我觉得这个世界才有意思嘞!”一个和地球截然相反的世界,一个女尊男卑的世界,一个男人生孩子的世界,害的她初来乍到时不知闹出多少笑话,幸好有温婉如水的艾希锦在,以及眼前这个舌头刻薄的连石头都能留下印子的艾希丝,她才能平安顺遂的度过那段乱七八糟连自己是谁都闹不清的日子从而走到今天。
  艾希丝突然哈哈大笑,陈雪奇怪的看她,她小小声的吐出两个字,“怀孕。”
  陈雪立刻从头红到脚。丢人啊,那是她最不愿想起的回忆之一啊。谁知道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颠倒的那么彻底,女子都不用来月事,而男子却每个月有三到七天的行精期,期间身体虚弱,气血两亏,虽可行房但对男子身体有极大害处。当少年开始行精时,就标志他已经长大、成熟,可以怀孕生娃娃了,这是西梁洲的常识。但是当时她不知道啊,她以为西梁洲的女人也是要来月事的,因此两个月没来月事的她以为自己怀孕了,哭哭啼啼的去找艾希丝,那个唯一知道她身份的人,询问究竟该把小胎儿怎么办,结果被她彻头彻尾鄙视,陈雪头一次知道银杏样的眼睛竟然可以眯得像线一样,里面射出成千上万根针,成千上万把刀,把陈雪刺得浑身冒血,狠不得在地上刨个坑把自己埋了。从那之后,艾希丝时不时就拿这件事取笑,搞的她落下后遗症,一见艾希丝眯眼就想逃跑。
  她恨恨的瞪着笑得前仰后合的艾希丝,笑,笑,笑到下巴脱臼!艾希丝最好以后不要有把柄落她手上,不然她一定要敲锣打鼓闹腾的满京城都知道!
  好容易艾希丝才平静下来,她其实不想笑的,但陈雪以前的糗事实在让她不笑都不行。好在过去那个做什么事都不成体统的小笨蛋如今已经是一位成功的明君,不枉她当年特意从绝壁下救她一命。
  “好了,说正事。”她咳嗽一声,清清嗓子,略过上一个话题,“说吧,为我准备的是哪门亲事啊?”
  既然把她回边关的路堵得严严实实,那她哥哥这次的确是下了狠心一定要把她留在京城,估计这新郎人选也八九不离十已经由她哥哥选定了。不是王公贵族,就是高官之后,并且肯定是国色天香,进退有度,性情温柔,随和宽容,方配得上她这个西梁洲最有价值的单身女嘛。这样的夫郎虽然不是她喜爱的类型,却可以保证日后夫妻相敬如宾,关系和谐,家里的大小事物井井有条,小爷们不会因为争宠的问题斗得天翻地覆,搞得她焦头烂额。
  陈雪警惕的瞄瞄她,又缩缩身体,尽量把自己蜷成一个小球,开玩笑,她表面上风平浪静,内心里啥模样谁知道?!说不定她心里恨不得将自己千刀万剐,凌迟处死,只是因为自己是皇上,她才勉强压制怒气,要是她一个压不住突然爆发出积蓄已久的怒火,自己头一个遭殃哎!
  “我不生气,真的,不骗你。我早就有当种猪的觉悟了。”就是没想到那么快。从将哥哥交给陈雪照顾到今天,仅仅逍遥了六年,她才23岁啊!她还有那么多地方没去游玩,她还有那么多功业没能建立,她还想做太多太多事情,她就想像雄鹰一样在天际翱翔,傲视苍穹,然而所有这些梦想全敌不过现实的压力。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身为艾家十代单传的女儿,她生存在世上的最大意义,便是为艾家传宗接代,确保艾家的香火不在她这一代灭绝。本来她还想若是哥哥嫁了人,多生几个女儿,她过继一个过来,传承艾家香火便是,哪知希锦谁不好喜欢,偏偏喜欢上一个皇子,皇室血统岂能外流。何况当今圣上登基六年,收纳七位君卿,却只诞下十一位皇子,至今还没有生下一个女儿,皇上是当年夺嫡之战中唯一存活的先皇血脉,若是皇上日后无女,先皇的血脉就断送在她手里,虽然皇上对此嗤之以鼻,但是后宫君卿的哀怨她又怎能置之度外。而希锦入宫六年,居然在去年才怀孕,真是枉费陈雪对他的娇疼呵宠了。
  陈雪不满的撅嘴:“种猪?你说的好难听。”她想到自己的压力和艾希丝差不多,于是坚决抵制那个难听的称呼。
  “天下女人,谁不是种猪。”套一句皇上的名言,封建思想害死人啊。
  “有时候我觉得,希丝,你比我还前卫的。”陈雪对艾希丝钦佩到极点,一个生于和她所处星球历史里远古时代相平行的时代的人却有和她类似的思想,除了前卫她实在不知该怎么评价艾希丝。
  苦笑。“前卫是可以不在意,可以抛弃的意思吧,而我,只能妥协。”
  “我们可以不妥协啊。你说,若你哥哥也生的是皇子,那我从十二个皇子中选一个立为皇太子怎么样?!”陈雪的眼睛亮晶晶。
  艾希丝嗤笑,这女人,又在异想天开了。
  “可以。”
  有人欣喜不已。
  “然后凤后会宰了你和皇太子,接着从宗室里选出才德俱佳的女孩继任皇位,他垂帘听政,等小皇帝可以独当一面,他必会横剑自刎,向天下、向皇上您的列祖列宗以及皇上您——谢罪。”
  陈雪脸一垮,呜呜呜呜,艾希丝干吗说的这么恐怖,行儿个性严谨是没错,容不得她有玷污皇室和江山社稷的行为也没错,可也不会杀了她和孩子啊,顶多他会废掉皇太子,另立太女,哪怕那个皇子是他生的。行儿那么爱她,才不会舍得杀她嘞。
  艾希丝不理陈雪哭丧的脸,她可不愿意介入某人十成十不成功的计划里。凤后不是她艾希丝的哥哥艾希锦,蠢真无比,只会与人为善,以妻为天,他可是即便以政治婚姻的身份入主东宫,依然得到对政治婚姻鄙视到底的皇上的真心疼爱的,没有些手段怎么可能做的到。一个聪明机智的男人,一个得到女人真心疼爱的男人,想让女人乖乖听话再简单不过,陈雪斗不过凤后的。

  第 4 章

  “别说不相干的了,快告诉我我未来的新郎到底是何方神圣!”来御书房这么久还没说到正题,艾希丝再好的耐心也抗不住。
  陈雪一下笑眯了眼,得意洋洋的说:“我最小最漂亮的弟弟,小冰儿!”
  啊?艾希丝愣住,那个小小茉莉花似的的孩子?
  “你也知道,我最疼这个弟弟,当然要给他找个好妻主啦,交给别人我不放心,交给你我肯定放心。我知道你一定会好好待他的。”陈雪走到艾希丝身边,把手臂搭在她肩膀上,一副姐俩好的样子。
  “我以为你会让他自己挑选。”艾希丝乜眼看她。
  陈雪耸肩,一摊手,“他一个生在皇宫长在皇宫的男孩子,挑选的范围有限。若是放到民间去,有什么差错怎么办?我怎么向我死去的母皇和父卿交代?他是我唯一的嫡亲弟弟,我务必要保他周全。与其让他所遇非人,不如我给他指一个最合适的。”
  最合适?“这年岁怕不合适吧?”如果她没记错,陈冰今年十三岁,比她小了整整十岁,这差的未免太多了。
  陈雪一挥手,表示这不成问题,“年纪大的女人才会疼人才会容人,那些毛头小丫头,哪里知道温柔体贴。我嫁弟弟是让他享福的,不是让他受委屈的。”她嘻嘻笑了,“你哥哥也很喜欢小冰儿呢,我一说把他许给你,你哥立刻就点头了。昨天小冰儿去寝阳宫玩,我和你哥就说了这事儿,你哥还把你给他的生日礼物当作部分聘礼当场就给小冰儿带上了。”
  原来如此,怪不得手链戴在那个孩子手腕上。
  话说到这一步,不答应也得答应。“那我就谢主隆恩了。”怪不得那个小家伙说后会有期呢,感情他早知道这件事了。
  “不客气不客气,以后我们亲上加亲,大大的亲近了!”陈雪露出大大的笑容。起先艾希锦央她为艾希丝赐门好亲时,她可真是煞费脑筋。皇室宗亲和三品以上官员的儿子里,和艾希丝年岁相当的不是嫁人了就是定亲了,三品以下的官员的儿子里倒是有不少极为不错的人选,可惜地位太低。艾希丝贵为一等护国公、龙啸大将军,要不是辰国禁止异姓王,她早就是亲王了;而艾希锦尽管出身低微,却是自己的一侍,如今位居西宫,贵为二品希君,地位仅次于凤后,“必须要寻个身份相当的人做护国公夫君,否则丢的是辰国的脸面。”凤后如是说。于是她绞尽脑汁,废寝忘食,思来想去也就只有陈冰适合。岁数是小了点,不过总比那些小毛娃强啊,两年后就及笄,可以嫁人了。何况女怕入错行,男怕嫁错人。陈冰身为皇子,早就注定政治婚姻的结局,身为嫡姐的她能为他做的,也只有找一个好的对象托付终身,艾希丝容貌娟丽,人品上乘,武艺高强,责任心重,难得的是身为女子却没有把男人当成玩物,把他们当成独立的“人”来看待,无疑是最好的人选。
  “我打算在希锦的孩子满月酒时宣布这件事,然后第二天你就来下聘,定下名分,等小冰儿十五岁一过,就成亲。”陈雪交代一下过程。
  那就是说,从明天开始就要准备聘礼了,艾希丝想,给皇家的聘礼不能马虎,得正经考虑考虑该送些什么。
  “还有一件事。”陈雪轻松的脸下一秒变得严峻。
  “什么事?”这脸变得可真快啊,居然没抽筋,希奇。
  陈雪慢慢踱步,思考如何开口。直说吧,怕艾希丝不答应,不直说吧,又怕艾希丝装糊涂,而且一想起希锦对这件事的强烈反应她就头疼。踌躇着,怎么说好呢?
  “有什么烦心事情皇上就请直说吧,为皇上分忧是臣子应尽的责任。”有什么事就爽快的说,吞吞吐吐的一点简直就像个扭捏的小爷们。
  陈雪长吐一口气,爽快说就爽快说,WHO怕WHO?!
  “你记得林水清吗?”

  第 5 章

  林水清?艾希丝眼一眯,有多久她没听到这个名字了?七年?八年?还是十年?尤记得当时的种种,仿佛昨日之事,历历在目。“记得,怎么会不记得。”
  知道艾希丝仍然记恨当年的事,陈雪心下喊糟,这可怎么办,如果艾希丝和希锦一样不乐意,那还有什么好办法能让这两家起码能保持表面上的平和?如果一方非要制倒另一方,朝廷会有危机的。
  “她不是死了吗,又提她干什么?”艾希丝继续玩弄朱笔。
  “可她老娘还活着,而且官居丞相,当朝一品。”林婉,公正廉明,刚正不阿,在皇位争夺战中始终不偏不倚,她只效忠于皇室,故陈雪登基后始终对他信任有加。
  她一生清白,唯一的污点就是正室所出的嫡长女林水清。林水清出生时找人算过卦,说八字不好,要取个男儿名,当男儿养,方能长大。林杨氏一见好容易生个女儿,却如此命苦,自然对孩子百般溺爱,连妻主想管教管教女儿都不行。小心又小心,谨慎又谨慎,林水清长大成人,却被父亲宠惯的娇纵成性,嚣张跋扈,胸无点墨,好色如命。
  昔日林艾两家世交,指腹为婚,艾希锦是林家的嫡长婿,说好林水清弱冠之年即行迎娶。不料天有不测风云,艾希锦十四岁时艾家遭天火,万贯家业烧的精光,无奈之下艾希锦决定带妹妹投奔未婚妻。林水清却瞧不上一身白衣的艾希锦,仗着母亲随先皇出游不在家,在父亲的默许下当堂悔婚,只肯给艾希锦一个陪侍的名分。西梁洲传统,皇上的君卿分为一后、四君、八卿、十二贵人、十八美人,二十五才人六个品级,皇上以下女人的夫郎分为三位夫君、四位君郎,夫君为正室,按入门先后顺序分嫡夫君,侧夫君和庶夫君,君郎以下统称为小爷,君郎为侧室,以下还有不限数量的侍郎,陪侍,屋里人,屋里人即通房小厮。陪侍为第四级,地位仅仅高于通房小厮。林水清欺艾家无人,艾希锦又必须照顾幼妹,林家是唯一栖身之所,竟要将自小锦衣玉食的大家闺秀由嫡夫君贬为陪侍。饶是艾希锦天真不谙世事,善良人人得欺,也愤而拂袖远去。
  可怜生在绮罗丛中日日珍馐美馔的林家兄妹沦落街头,吃残羹剩饭,穿褴褛衣衫,艾希锦更多次被人当街调戏,甚至几次差点贞操不保,若不是心怜幼妹,他必投湖自尽一死了之。有一次艾希丝病重,艾希锦几乎想冲回林家,陪侍也罢,屋里人也成,只要能救得妹妹性命,他什么都愿意。艾希丝阻止了他。其实艾希丝没有艾希锦想象中那么弱小,非要他这个做哥哥的照拂,反而艾希丝照顾艾希锦是绰绰有余,即使不能回复往日的生活水准,小康水平没问题,艾希丝就想让艾希锦受个教训,让他知道父母之命也有错误的时候,让他知道世间的人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好,以后多长点记性,多留个心眼,免得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钱。结果教育效果还是比较符合她制订的目标,达到了她锻炼哥哥的目的。艾希丝自己治愈自己后就带着艾希锦离开京城,到了一个偏僻淳朴的小山村,过起了自给自足的充实生活,倒也悠然自得,直到她遇见陈雪,兄妹二人相依为命的日子才算结束。
  艾希丝六年来回京的次数寥寥可数,一是边关战事吃紧,缺不得她,二来也是不想见林婉。不管林婉对当年的事情是什么态度,一个当朝一品,一个国之栋梁,相见彼此都尴尬。后来林水清玩对袖玩过火,居然招惹安郡王家微服出游的小郡主,被人家狠狠教训一顿,常年沉溺于酒色早已掏空她的身子,哪经得起粗重的拳脚,竟一命呜呼,打那起艾希丝更不愿意见林婉了。不过既然以后她将常驻京城,和林婉抬头不见低头见,退朝不见上朝见,总有见面的时候,到时如何相处真是一个需要仔细思考思考的问题。
  艾希丝轻笑:“你说吧,怎么解决我和林丞相的问题?”陈雪既然提出来,估计是有了解决的办法。
  陈雪抿抿嘴,这个办法可不太光彩,活活把人家一个娇滴滴的小公子往火坑里推啊,他没招谁没惹谁的,不忍心啊。可是转念一想,他爹他姐姐做的事似乎更不光彩,要不是艾希丝能力卓绝,可爱的小希锦大概现在只是枯骨一堆了,想到那个善良的连蚂蚁都不人心踩的人曾经不只一次想过死,她就心疼如绞。心一横,罢了罢了,要怪,就怪他怎么有那么一个爹那么一个姐姐!
  “林婉的嫡夫君生了两个孩子,一个是死去的嫡长女林水清,一个是明年及笄的五公子林未央。我想,明年林未央及笄后把他指给你做君郎。”

  第 6 章

  艾希丝难以置信的瞪大了漂亮的杏核眼,陈雪刚才说了什么?她的耳朵是不是出问题听错了?
  期期艾艾的,她不禁结巴:“你……你说……什么?”
  陈雪坚定的重复:“把林未央许给你做君郎。”难得啊难得,一向镇定自若,泰山崩于顶照样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艾希丝居然吓结巴了,千载难逢的盛事啊!看着艾希丝睁的像牛眼的眼睛,金鱼般一张一合却吐不出一个字的呆样,她暗自笑到抽筋。她要好好享受这美景,好好珍藏这一刻,留在以后几十年里慢慢嘲笑。
  原来她没听错啊,陈雪的意思果然是要一品丞相的嫡夫君所生的林家最负盛名的林婉最得意的五公子给她做君郎!娘唉,这她娘是谁出的馊主意?
  “我不干!”艾希丝猛然起身,甩下话,转身就走。
  开什么玩笑,这哪里是调和林艾两家的矛盾,分明是火上浇油雪上加霜。一个万千宠爱于一身的温文尔雅善良敦厚的小公子被御赐给仇家做君郎,一个明明是被京城里各家豪门提亲踏破门槛的最佳嫡夫君人选被指婚给人当小爷,摆明了是羞辱林婉,羞辱林家。林水清不是个玩意儿,林杨氏不是个东西,她厌恶她们,鄙视她们,林水清人死仇散,她想找个法子暗地里整治林杨氏,修理林家当初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将上门投亲的她们兄妹赶出家门的人,但是这些事要台面下进行的,这样林婉也说不出什么。而且冤有头,债有主,犯错的是林杨氏和林水清,不关林未央什么事,犯不着让他来背黑锅。要是真照陈雪的方法做,她非做好被林婉记恨一辈子的准备不可,到时候,不是鱼死,就是网破。她不想将来和林婉走到那种地步,那不是国家的福气,是国家的祸事!她不想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又毁在自己手里。
  陈雪见势不妙,一个猛虎扑食,死死抓住艾希丝的衣角不放,任由艾希丝踉踉跄跄的拖着她来到御书房门口,大有你不答应我就不放手的气势。艾希丝没办法,停了下来,总不能就这么拖着皇上出门吧?陈雪不稀罕脸面她稀罕着呢。艾希丝一停,陈雪立刻手脚并用,双手勒上艾希丝的脖子,两腿缠上艾希丝的腰,此招式她以前曾无数次以后也必将无数次使用,名曰“无尾熊拥抱尤加利树”,全然不顾自己在人们心目中光辉英武的形象。
  艾希丝挫败的揉太阳穴。受不了,她又来这招!难道她不知道她比猪还重吗?
  “下来!”
  “不下!”
  “下来!”
  “不下!”
  艾希丝青筋暴起,血液沸腾,拳头握的嘎吱嘎吱响。她干脆一拳打下去吧,打死这个败坏了辰国历代高贵华丽形象的白痴国君,“你在不下来我就走出去,让大家看看你到底是啥货色!”她威胁到。
  陈雪一晃脑袋,龙冠上的珠子撞的噼里啪啦响,满不在乎的说:“出去就出去,本小姐不在乎!”
  随后嘿嘿一笑,嘴悄悄凑进艾希丝的耳朵,语气邪恶的说:“就是不知道非常注重形象的龙啸大将军你,被人看见不雅的模样会不会气的杀人灭口啊?HIAHIAHIAHIAHIAHIAHIA!!!”
  她张狂的笑了。
  艾希丝咬牙切齿,心里不知骂了陈雪多少回,终究没胆子把陈雪摔地上。她不怕陈雪报复,陈雪撑到天也就搔搔她痒,忍忍就过去了,她怕的是她老哥知道后的眼泪啪嗒以及其他六个男人的阴招,尤其是凤后,那小招狠的,她见识过一回后就决定以后见了他都绕着走。最后她投降,她实在奈何不了这个厚脸皮的无赖女人,只好投降让她大小姐自己下来。强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不怕死的,不怕死的怕不要脸的,陈雪就是连不怕死的都要甘拜下风的那一种。
  “你最好有充足的理由,否则我是不会答应的。”她痛苦的想狠狠捶自己一顿,悔啊,怎么就认识这么个家伙,她一生都毁在她手里了。自从遇见她,她的人生变成黑白色,再寻不回那色彩斑斓的过往,记忆里鲜艳夺目的红枫叶,终是雨打风吹去。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已百年身,唉,悔不当初啊!

  第 7 章

  听出艾希丝口气有松动的迹象,陈雪悄悄比了个“V”字,小样,还奈何不了你?
  得了便宜还卖乖,“可不是我逼你重新考虑的呦?”她特意上下动动腰,重力加速度,相信刚才艾希丝必定感觉背上的重量仿佛又增加了。
  用力攥拳头,忍字头上一把刀,忍,她忍。
  细声细气的回答:“是,不是皇上逼臣重新考虑的,是臣自己明白皇上不会无缘无故的提出这个建议。臣知道皇上天纵英才,聪敏睿智,剑走偏锋,独树一帜,思接千载,目视万里,有鸟生鱼汤,哦不,是尧舜禹汤之德,有孙膑诸葛之能,所以臣,真、心、愿、意、重、新、考、虑!”最后几个字从牙根处挤出。
  陈雪异常满意,不能欺人太甚,否则兔子急了还咬人呢。只要艾希丝同意重新审视这个提议,她不惜舌灿莲花,必要说服艾希丝点头答应。另外,看来自己对艾希丝进行异世界教育很成功啊,莫非自己也很有做老师的才能?真是,自己怎么就这么厉害呢,想谦虚都没办法。唉,烦恼啊!
  从艾希丝身上出溜下来,陈雪拉着艾希丝一起坐进超大坐椅,解释道:“这事啊,还是林婉先提出来的。她一直都觉得对林家有亏欠,如今国家太平,人民安康,军人的责任少了很多,清闲了很多,而你也老大不小,该思量一下终身大事了。她是不可能再让希锦作女婿的,就想把儿子嫁给你,这也是你父母的心愿。她说她六个儿子随你挑哎!我琢磨着,其他五个都不行,就林未央还中看些。”
  哼,就算事情是林婉先提出的,“做君郎也是他的意思?”当她白痴呀,谁会同意将自己的掌上明珠给别人当小爷的?
  陈雪呵呵笑,眼睛转来转去,“我是觉得吧,养不教,娘之过。林水清长成那样一个人,林婉的教育疏失要负很大的责任。要林未央做你的君郎其实也有警告天下父母的意思,不要以为对孩子千依百顺就是对她好,不要自己的孩子就是宝,别人的孩子都是草,人在做,天在看,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你怎么样对别人,总有一天同样的事会落在你自己头上。”
  艾希丝冷笑连连,陈雪能想出这样的主意,说出这样的话除非她不是陈雪,她分明是把某人的话原样背书。这一刻,她意识到,极力要促成这件事的人不是陈雪,而是凤后上官行。没错,也只有他能想出这样的主意。首先,算是化解林艾两家恩怨,两家仇家变亲家,心里再怎么不好,表面上的和平是能维持;其次,他也算报了七年前林水清与他之间的仇怨。凤后本来就是出了名的有仇必报,再加上那件事使得他哥哥最后成为他曾经所深爱的女人的夫君,他对林水清可谓恨之入骨,只是林水清死了,他没法报复,这次林婉自己送上门来,他当然不会客气,林婉只能打落牙齿往肚里吞。
  一箭双雕。
  就是可怜了林未央,这个倒霉的托生在林杨氏肚子里生为林水清弟弟的的孩子,所有大人的错误全要他来承担。林水清虽然吃喝嫖赌,无所不为,不得母亲欢喜,但是一父所生的林未央不仅眉清目秀,而且聪明伶俐,从小便有神童美名,即使家风严谨,但是还是有几篇文章传出来过,艾希丝看过,的确轻灵飘逸,妩媚风流,不是一般文章。这样的天仙般的人物给她做君郎,她真怕自己会折寿,不过她更怕她拒绝后被凤后在背后使绊子。
  “行,我答应,我纳林未央做小爷就是。”作为补偿,等他进门后好好疼惜吧。
  “太好了!”陈雪简直手舞足蹈,没想到艾希丝这么好说话,她以为要八年抗战呢,希丝啊希丝,你真是个大大的好人哪!
  “九月初三是林未央十四岁生辰,那天去下聘再好不过。”君郎比不上夫君地位高,女子必须娶了嫡夫君后才可纳君郎,可是君郎在小爷品级里是头一份,第一位进门的君郎通常是女子在婚前最疼爱的人,夫君们有时也要容让三分,所以纳第一位君郎同样像娶夫君一般要三媒六证。林未央年仅十四,是官家千金,不能和平常女子的君郎一样早早承欢,按理说他不该是第一位君郎,不过他是皇上赐婚,身份自然不同平常人。
  艾希丝点头称是,反正她无所谓。结果既已注定,过程无须计较。
  只是……“希锦对林未央的事反对很激烈,你帮我劝劝他。”
  自己哥哥的心事她能不知道?林水清的所作所为颠覆了艾希锦十四年的理想和希望,让母父双亡一心投靠妻主的他遭遇晴天霹雳,连生存与否都产生了疑问,他怎么能不恨,怎么能不怨!“放心,包在我身上。”

  第 8 章

  门外传来宫侍甜软的声音:“陛下,天色已晚,要不要传晚膳?”
  两人往窗外一看,夜色朦胧,宫灯高挂,顿时感到肚饿难忍。
  陈雪打开门,吩咐到:“传膳吧。叫人做一桌希君和龙啸大将军喜欢的吃食送到寝阳宫去,今晚大将军要和希君细叙别情。”
  宫侍施礼答应而去。
  陈雪在书架上翻东西,不忘转头殷殷嘱咐,“你和他说说话,顺便帮我劝劝他。他现在是有身子的人,情绪多变,你多哄哄。我睡前再去看他。”眼角眉梢,宠溺之情溢于言表。
  她拿了本册子给艾希丝,艾希丝接过一看,一本雪色丝帛制的册子,长一尺,宽半尺,约有百十页,封面封底用金线描龙画凤,花团锦簇,封面左上角有一个小小的御字,原来是皇家御用之物。
  疑惑之余,艾希丝掀起一页,没等看清里面什么内容,陈雪一把摁住,邪邪的笑:“不准现在看,回你的护国公府再看。”
  切!艾希丝一脸不屑,什么东西也值得她这么装神弄鬼,本来她不知道是什么内容,看陈雪贼眉鼠眼的笑容现在心里也稍微有数了。揣进怀里,一躬身,“那么,微臣告退。”
  离开御书房,艾希丝的心情和来时完全两样,心里惬意无比的她一边走一边光明正大的偷窥身边来来去去的宫侍。他们都是民间层层选拔出来的,各个眉目舒朗,气质脱俗,只是看就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受。他们绝大多数都身穿今年流行的高腰长裙,露出裙下金莲一点,袅袅婷婷,婀娜多姿,如风摆杨柳。天天处于这样的美人环绕当中,难怪两年前流行超短裙时皇上会因为贫血卧床多日,后来凤后便下了懿旨:宫中公共地方禁止穿超短裙。
  他们大多数是放了脚的,半大不小的脚在细瘦的高跟宫鞋的衬托下格外惹人怜爱。即便是坚决支持禁止缠足令的艾希丝也不得不承认,缠足的确让男人走起路来姿态优美,那双三寸金莲女人把玩时也的确勾魂蚀骨。但是!缠足实在太痛苦,小时候哥哥缠足时的惨叫时至今日她都难以忘怀,每一次缠足都是一次地狱之旅,哥哥疼的不停哭泣,满头满身的汗,嘴唇被咬出血,身下的被单都被抓破。谁说这是男人必需的过程?谁说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得到妻主的疼爱?而且缠过足从脚面看很美,从脚底看根本毫无美感可言!为什么要为了一半人畸形的审美观强迫另一半人忍受比死还痛的苦难?
  她同情男人的处境,却不知该如何改变,就连一向不允许男孩子缠足的皇家女人,也偏爱缠足的男人!像她这样不喜欢甚至讨厌厌恶缠足的女人她没遇见第二个,直至她遇见陈雪。这个从异世界来的灵魂有着太多和她观念相同或相似的地方,其中就有痛恨缠足。啊呀,她找到志同道合的人了!她之所以那么帮陈雪,很大原因也是想在这样一个与她格格不入的地方,能有一个人陪伴,她惊世骇俗的思想,终于有了知音。陈雪登基后不久颁布了禁止缠足的法令,禁止任何男人缠足,违犯者中被施行缠足者罚银一百两,施行缠足者重打五十大板。当时反对的人如潮水般汹涌,前仆后继,大有杀了我一个,还有后来人,一个反对者倒下去,千万个反对者站起来的感觉,甚至还有古板的老女人撞柱想以死相谏,场面蔚为壮观。事后陈雪说起时,说了一句:我靠,跟我要杀她全家似的。最没想到的是这条解除男人延续千年痛苦的法令竟然男人们也反对,有上吊的,有抹脖子的,有吞金的,哈,那叫一个热闹。不开眼的里国看辰国国内混乱,竟想趁乱打劫混水摸鱼,聚集十万大军攻打辰国,艾希丝临危受命,在其他的将军都因不满政令而置国家安危于不顾之时,率领一万亲兵,一个月内攻占了里国的京城,将里国并入辰国版图。胜利消息传来,朝中大臣再没了声息,禁止缠足令在颁布五个月后最终得到实施,所有反对的文臣降一级,罚俸一年,武将连降三级,罚俸两年,因为她们忘记军人的天职是保卫国家、保卫百姓。有了开门红,后来颁布男孩和女孩一样要上学堂的诏令时没有人不敢遵从,男子无才便是德的古语硬生生的闷死在肚子里。辰国的四个附属国同样接受了同样的诏令,最近平国和朝国似乎亦有像辰国学习的迹象。
  老是回忆过去是不是一个人变老的标志呢?艾希丝嘴角有些抽搐。

  第 9 章

  寝阳宫,顾名思义,是太阳安睡的宫殿,原名平和苑,艾希锦住进来后陈雪嫌名字不足以表现她对艾希锦的爱情,亲笔改为寝阳宫,美人有千千万,太阳只有一颗。当然,为了避免其他六个醋坛子翻倒,她陆续又改了六个宫名。
  行至宫门口,一行人正从里面出来,远远瞧见走在前面的人的模样,艾希丝迅速躲到最近的柱子后面。那人是凤后。
  凤后上官行今年二十一岁,于新皇登基时入宫,乃先皇十二表叔的庶出第三子,论辈分还是陈雪的长辈。一张容长脸,长眉带骄,凤目含煞,嫣红的双唇娇艳欲滴,青色的长发高挽凤纂,
  头戴八宝赤金点翠凤冠,耳戴红宝石镶金耳坠,上穿乾坤社稷袄,下穿山河地理裙,脚上一双四寸长的绣着大红牡丹花的天鹅绒高跟鞋足有五寸高,珠光宝气,华丽富贵,仿佛神仙君子。他的身高与陈雪相仿,依传统夫妻站在一起,男人不能比女人高,然而他偏要穿高跟鞋,越高越好,为此朝臣背后多有诟病。他个性强悍,阴狠狡诈,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在没有与陈雪心心相印之前,他不知对艾希锦暗地里做了多少手脚,假如不是宫中陈雪、龙卿等一力相护,边关艾希丝捷报频传,艾希锦根本不可能安坐西宫之位直至今日。因此艾希丝怎么都没弄明白,陈雪怎么就喜欢上这么一个蛇蝎美人了呢?莫非真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反正艾希丝对于这样的男人是能躲则躲,好女不跟男斗,打不起她还躲不起嘛。
  等凤后走的不见人影,艾希丝慢慢从柱子后面转出来进入寝阳宫。早有眼尖的小宫侍迎上来引她进入内殿。
  内殿四角挂起淡红连串宫灯,天花板正中一盏直径六尺的水晶吊灯托着二十颗鹅蛋大小的夜明珠,整个宫殿光亮如白昼。翡翠香炉里熏着檀香,梳环髻的宫侍侧坐着为美人榻上的小美人读故事,叠云鬓的宫侍为小美人周身按摩。小美人眉不扫而黛,唇不点而朱,水汪汪的大眼睛半闭,浓密的睫毛投下朦胧的光影,他披散着黑发,一袭月牙白的宫衣,高高隆起的小腹昭示他即将临盆的事实。
  读故事是陈雪的主意,说是胎教。其外尚有弹琴,抚瑟,观舞,听歌,吟诗作对,赏花游戏,不一而足,效果似乎比较好,十一个小皇子各个聪明伶俐,美丽讨喜,小嘴甜的像抹了蜜似的。
  示意弓儿箭儿继续, 艾希丝坐到桌子前听故事。故事内容似曾相识,一个公主想娶王子中的王子,真正的王子,尝试见过很多王子都未能如愿。后来一天晚上,天下大雨,王宫外来了一位落汤鸡,自称是王子中的王子,真正的王子。皇上凤后将信将疑,为了走过路过不错过,她们留宿这位王子一夜。宫侍在王子将要睡觉的床上铺上了十二层天鹅绒被子和二十层棉被,然后将一颗小小的豌豆放在被子下面。王子在睡觉前仔细检查了床铺,虽然累的不行,却发现了豌豆。于是他灵机一动,计上心来,把自己的身上捏的青一块,紫一快,尤其是背部。然后第二天皇上凤后问他安歇的如何时,他抱怨床上有硬东西,硌得他睡不着觉,于是公主大喜,以为找到真正的王子,于是就和他成了亲。
  故事她听陈雪讲过,不过陈雪可没说王子发现豌豆的事情吧?故事里的王子好象是真的肌肤娇嫩吧?为何这个故事里王子变成一个玩计谋骗人的人了呢?艾希丝脱口而出,“这故事是凤后写的吧?”
  三个男人双眼闪烁着崇拜,弓儿钦佩的说:“将军,您太厉害了,这您也猜的出!”
  艾希丝揉揉太阳穴,听过《豌豆王子》故事的人不多,能把故事改成这样的人更是仅有一位,凤后啊凤后,这就是你编纂的《胎教御典》?这故事里宣扬什么真善美了?明明是教育人如何耍阴谋诡计啊!想到一事,她大惊失色,《豌豆王子》被篡改成这样,其他故事恐怕也难逃毒手吧?“我看看这书!“
  《胎教御典》是四年前龙卿怀孕时凤后特意为日后皇宫里的小公主小皇子编的教育书籍,每一位君卿怀孕时都深刻阅读过。书是用明黄色的丝绸制成,封面由轩卿提了胎教御典四个字,大气磅礴,力透纸背,扉页上是凤后端正漂亮的小楷:“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女人不坏,也同样得不到心爱的男人。”
  这……这……艾希丝无语。
  书里有二十个故事,没有一个故事是能和真善美挨上边的。例如《小美人鱼》,小美人鱼和公主倾心相爱,王子使用离间计、美人计、瞒天过海、偷梁换柱等等计策,一举踢掉小美人鱼,和公主相亲相爱比翼双飞;例如《白雪王子》,白雪王子爱上心地善良的后父青梅竹马的恋人,临国的公主,一心想将王后从公主心里消除,于是他首先迷惑了猎人,让猎人诬陷王后想杀他,然后自己跑到森林深处,利用自己的美貌和楚楚可怜的风姿,倾倒了七个矮女人,让她们一次次帮他制造王后暗害他的假象,终于使公主对他由怜生爱,对王后由爱转恨,不仅娶白雪王子为夫而且任由白雪王子处置他的后父;又比如《马文才与祝英台》,马文才成功插足,顺利娶的美人归;再比如《白蛇传》,法海最终害死许仙,一妻二夫,白蛇青蛇,左拥右抱,好不快哉。
  艾希丝看完全部故事后说不出任何话,一想到十一个皇子全是由这本书九月熏陶出来的,她就周身寒毛直竖,深切同情未来的皇子妃,怕是要一辈子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了。转脸瞄瞄哥哥的肚子,她想,希锦个性天真单蠢就罢了,好歹有个笨蛋女人愿意接收,而且倍加呵护,要是他肚子里的孩子像他一样,将来八成没他的好运气,那不要让妻家和小爷们给欺负死!听听这样的故事说不定能让孩子脱胎换骨,变成另外一个人,于是,“弓儿,以后你要多给你家大人读读这书。”
  啊?
  弓儿满腹疑惑,眼见得将军大人看书时脸色急转直下,走马灯一般由白变红,由红转黑,由黑变青,由青转紫,两眉紧皱,怒火充目,他以为将军大人要把这书列为禁书呢,没想到她居然吩咐这么一句,呆立半晌,僵硬的说话结结巴巴:“是,奴才,奴才一定照办。”

  第 10 章

  艾希丝从来不认为男人比女人差,对男人头发长,见识短,男子无才便是德她一向嗤之以鼻。在她看来,男人比女人差的地方恐怕只有身体,男人力小体弱,行精期时虚弱的走路都轻飘飘,成年后更要为女人生女育儿,这种种身体上的桎梏造成他们在生存上的弱势,加之千百 年来女人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高高在上的地位,整个社会联合起来共同打压男人,对男人提出了数不胜数的所谓“贤良”的苛刻要求,制订出三从四德,七出等约束男人的规范,写出《男诫》、《烈夫传》、《贞淑男史》等书宣扬女人眼中的贤惠男人,并口耳相传,让男人一生下来就强制接受自己低人一等的处境,剥夺男人与女人一较高下的空间,致使男人们必须依靠女人才能活下去。但是男人其他地方和女人几乎不相上下,以陈雪的七个君卿为例,除去自己的哥哥,各个聪明机智,七窍玲珑,心思缜密,长袖善舞,若是可以走出家门,必能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可惜世俗的道德规范将他们深锁内院,有志不能伸,有才不得展,好在有个体贴的妻主,懂得他们的价值,不以女人向男人请教为耻,事事虚心求教,方不浪费他们的才能。
  然而艾希丝也认为,男人像凤后般绝对是女人的噩梦。认识凤后以来,她对古语“黄蜂尾上针,青蛇口中牙,两者皆不毒,最毒男人心。”有了无比沉痛的认知。她不反对男人头脑聪明,对于头脑太过聪明的男人她也很欣赏;她不反对男人有城府,城府极深的男人她也乐意结交;她不反对男人玩弄阴谋诡计,特别擅长玩弄阴谋诡计的男人她也有兴趣了解亲近,可是如果一个男人集以上三种特点于一身,例如凤后,她敬谢不敏,退避三舍。她对陈雪说过,凤后这种类型的男人只能做对手,放在家里她害怕,不知这条色彩斑斓的美男蛇什么时候会出其不意的咬她一口,那她死的就太冤枉了,陈雪淡淡的指责她不能忍受男人比她强,想来也有些道理,如果娶了这样太过强悍的男人进门,她一家之主的地位定岌岌可危,二十几年来都是别人听从她、顺从她的艾希丝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
  看来她果然是沙猪主义者呢,艾希丝无奈的想,沙猪主义就沙猪主义吧,反正她绝对不会娶这样的男人的,特别是今天她看过凤后的《胎教御典》后,她更坚定了她的决心,她决不能让这样的男人把她的家庭她的孩子搞的一团糟。
  弓儿又读了一篇《蝎子与青蛙》,胎教时间结束。外殿里御厨房送来了上好的席面,箭儿招呼着负责保卫责任的宫侍们抬进来。负责保卫的宫侍是在民间特别挑选出来的适合练武的八岁以下的男孩子,经过十年的训练和筛选,经考核合格后送到宫里保卫皇上和君卿们的安全,别看他们是男人,武功不比保卫外宫的女侍卫差,一部分人的武功还高于她们。
  艾希丝一看,席面里一半是自己喜欢的菜式,另一半应该是哥哥喜欢的菜式,记忆中哥哥喜欢吃甜,最讨厌吃酸,席面上另一半菜偏偏全是酸、酸、酸,还放有一整筐青涩的梅子。她是听人说孕夫喜欢吃酸,可是吃成这样未免也太夸张了。她敬畏的用眼神膜拜哥哥,这样大批量的吃,牙不会酸倒么?
  弓儿搀扶艾希锦坐起来,穿上月牙白平底宫鞋。西梁洲规定,及笄后男孩子可以穿高跟鞋,怀孕时则必须穿平底鞋,因为以前有很多孕夫为了爱美穿高跟鞋跌交而流产的记录。艾希锦进宫六年才怀孕,当然对孩子宝贝的不得了,所有孕夫不准的规定他遵守的异常彻底。
  艾希丝想用过晚饭后再和艾希锦提林未央的事情,免得艾希锦吵闹的饭都吃不好,要是饿坏了他肚子里的那块肉,陈雪非杀了他不可。谁料人算不如天算,没提起林未央,这顿饭依然差点被搅黄,原因在于艾希丝多嘴说了一句话。
  “哥,你在信里干吗要我一个人来啊,一路上没有亲兵我很不方便的。”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刚开始时风平浪静,吃着吃着,艾希锦问了一句:“希丝,你回府了吗?”
  艾希丝纳闷,今天是怎么了,谁见她都问这一句啊?照实回答,“没有,皇上召的急,我就先去皇上那了。”
  艾希锦的脸色稍稍阴了一下,喃喃自语:“是啊,皇命重要啊。”
  “是啊,我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你来信催,她也下圣旨催的,感情就是要我成亲嘛。真是,这么点事弄的跟有人要谋朝篡位似的。”
  “小事?”艾希锦的脸色开始不好看了,“你成亲怎么会是小事,你可是我们艾家十代单传的女孩,若不是娘去的早,你的孩子都五六岁了……”说着说着,想起早逝的爹娘,过去的美好时光,眼圈红了。
  艾希丝忙劝,两个宫侍也帮着劝,好容易艾希锦心情方好了一些。
  “我知道我成亲不是小事,但不用那么急吧,哥你在信里还不让我带亲兵,”说到这儿,艾希丝注意到弓儿箭儿都在艾希锦后面挤眉弄眼的使眼色,她下意识住嘴。
  艾希锦头低低的,声音晦暗不明:“你舍不得……她们?”
  艾希丝不敢轻易接话,侧头想看看哥哥的脸色,她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好像她只要再说一句暴风雨就要到来。然而艾希锦头低的几乎和胸齐平,她无论怎样歪头也看不清楚,想来想去,她挑了一句最不容易惹祸的话:“不是舍不得,就是,就是,那个,就是不太方便。”
  “你可以找个小厮。”艾希锦闷闷的驳斥。
  艾希丝无奈,“小厮不方便啊,还是女人侍候感觉舒坦。”以前家里没有失火的时候和认识陈雪之后她身边都是小厮侍候的,直勾勾的眼神仿佛她是什么上等肥肉一样,看的她浑身不舒服,有的小厮甚至有意无意的投怀送抱,实在令她忍无可忍。直到她去边关,那里是女人的天下,仅在营房半里远的地方有个红帐子,里面住着营妓和男俘虏,说是男俘虏,其实也就是供女人发泄的男妓,还是不用给钱的那种。这种情况下她自然没有小厮侍候,诸事俱由女性亲兵打理,大家都是同性,她终于没有了如刺在背的感觉。几年下来已经习惯了如此舒服的感受,她不可能再找小厮来给自己添堵。
  艾希锦半天没说话,弓儿箭儿一副难以苟同的表情看艾希丝,她满头雾水,她说错什么了吗?没有吧?
  “女人侍候感觉舒坦……女人侍候感觉舒坦……”艾希锦似乎失了魂,嘴里翻来覆去重复,艾希丝越听越心越慌,她不会真的无意中说了什么让哥哥受打击的话吧?
  艾希丝决心弥补,她夹起水果拼盘里的青苹果,殷勤的递到艾希锦嘴边,“哥,尝尝这苹果,保证……酸……”保证不仅酸,而切很酸、很酸。
  艾希锦眼泪汪汪的看向艾希丝,晶莹的泪珠在眼眶里转了几转,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艾希丝吓坏了,她哥哥虽说心灵比较脆弱,比较受打击,可是他第一次哭的这么歇斯底里,简直可以媲美河水泛滥,从没经过如此阵仗的她慌了手脚,不由得单膝跪地,惶惑不已:“哥,我说错什么做错什么你说啊,不管是什么事我一定改,你千万别哭啊!”
  艾希锦摇头不说话,眼泪像断线的珍珠掉个不停,在月牙白的衣裙上晕出斑斑泪痕。
  好容易开了口,确是:“女儿膝下有黄金,上跪天地,中跪君王,下跪父母,怎么可以跪我一个男人,快起来!”还是没说清楚哭泣的原因。
  艾希丝不知该怎么劝哭的像个泪娃娃的哥哥,她到底做错了什么,说错了什么,让她哥哥这么大反应?她想了又想,努力的想,用力的想,还是想不出来。
  偷偷给箭儿使个眼色,把他远远带到一旁,她迫不及待的问:“到底我说错了什么?”事情八成出在关于亲兵和小厮的讨论上,可是她不明白哪里出了错。
  箭儿揉弄着衣角,欲言又止。
  “快说!不然我杀了你!”锵的一声,腰间佩剑已经出鞘。
  箭儿惊慌的跪倒,不停的叩头:“将军饶命!将军饶命!这事奴才……奴才不敢说。”
  “说,我不怪你就是。”
  箭儿娓娓道来,原来艾希丝洁身自好,在军前六年也没有去过红帐子,后来不知怎么就传出她是对袖的流言。虽然对袖不对袖是个人的事,但是毕竟无法传宗接代,向来被西梁洲人看做是“下作”的行为,好人家的女孩子最忌讳这个。艾希锦不知听谁说自己的妹妹有可能是对袖,吃惊不小,爱妹心切的他为避免妹妹误入歧途,就写信要艾希丝独自回京,又求陈雪安排一门好亲,一心想把妹妹扳回来。如今听艾希丝的语气,竟是百折不回头,想到妹妹以后名誉尽毁,遭人指指点点,讥讽嘲笑,他心里气苦,又不舍得斥责妹妹,只得在心里默默的埋怨自己未曾照顾好妹妹罢了。
  艾希丝哭笑不得,自己一心扑在事业上,倒是忽略了自己的欲望问题,她是处女,比不得那些早早便尝过情爱滋味的女人们,少不得男人,却没想到居然有人捕风捉影,信口胡诌,而自己那笨哥哥居然真的相信了!漫说她不是对袖,就算她的确是对袖,那也不是她哥哥照顾不周的过错吧。
  不过……“我哥以前爱哭是爱哭,从来没哭成这样过,老实说,连我娘爹去世时他都没这么嚎啕大哭过,这不是他的个性。”平常总是静静的哭,好似一枝梨花春带雨的人一下哭的和个孩子似的,她连呼吸都快被吓没了,手足无措,不知该怎么办才好。
  箭儿起身笑道:“将军,怀孕的人都这样,情绪波动大,爱钻牛角尖,有悲观的倾向。生孩子之后就好了。”
  哦!原来这样啊!艾希丝挥去额头上的冷汗,差点被吓掉半条命!这怀孕也太折磨人了吧,不仅折磨男人,女人也折磨的够戗,谁对情绪大起大落的人能受的住啊。从此对怀孕艾希丝算是有了心理阴影,她哥哥那么好脾气的人怀孕后都差点折腾的她没了半条命,谁知道她自己那几个夫郎怀孕时是何等夜叉模样?心中暗下决心,当他们怀孕时自己一定千依百顺,而且能少说话就少说话,免得出现今天的情形。

  第 11 章

  了解了问题的原委艾希丝就好办了,她回到艾希锦身边,单膝跪地,拉着哥哥的手,真切的表白:“哥,我不是对袖,过去不是,现在不是,将来也不是,你完全可以放心,你不需要为此自责。”
  艾希锦抬起满是泪痕的小脸,想信又不敢信,哽咽着问道:“那为什么在,边关的时候,你都不和男人……”说到这不禁羞红了脸,顿了一下,努力继续,“不和男人,那个。”大眼一眨,又掉一串珍珠。
  艾希丝撇撇嘴,不屑道:“哥,你是没瞧见那些男人的长相,各个歪瓜劣枣,没一个好看的。虽然说在那里待的久了,公猪也能赛美男,可我一来是处女,没接触过那些事,本来就不想;二来,我实在忍受不了他们的容貌,别说和他们做,就是让我看到他们我一天的心情都会很糟糕。我总不能勉强自己吧。”
  艾希锦狐疑的看她,仔细端详,仿佛真的没说谎的样子,眼睛还是那么坦然,嘴角还是那么端正,表情还是那么真诚,抽抽鼻子,“你发誓。”
  艾希丝吃惊不小,什么时候她哥也开始有心机了?居然叫她发誓,这誓愿是能随便发的吗?若是做不到会惹怒神明的。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哥哥跟那六个人学坏了。
  一撩铠甲下摆,艾希丝扑通跪倒在地,伸出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拇指和小指相扣,大声说道:“苍天在上,后土在下,我艾希丝在此发誓,我绝对不是对袖,也绝对不会干对袖的事。如违此事,愿被五雷轰顶,”瞅瞅艾希锦,没有点头说好的意思,只得继续说下去,“五马分尸,”再瞅瞅,仍然没个笑模样,暗自叹气,继续说,“死无葬身之地。”
  “行了。”艾希锦总算开了金口,双手搀起妹妹,心疼的很,“谁让你发这么重的誓了,死字也是能随便说的?”眼睛幽幽怨怨,又要哭起来。
  艾希丝接过弓儿递过的蚕丝手帕,小心翼翼的替哥哥擦泪,心里直翻白眼,要不是他半晌没动静,她至于发毒誓嘛,亏得她对对袖确实没兴趣,要是她果然喜欢女人不喜欢男人,她怕不在老天惩罚她之前就被一心关心爱护她的哥哥逼的自我了断了,嘴里还必须好声劝慰:“我错了,是我错了,好不好?别伤心了,我是不会给艾家抹黑的,你放一千一万个心。”
  看着从小到大都是懂事出众的妹妹,艾希锦轻松的笑起来,是他多虑了,艾希丝向来聪明体贴,决不会做令家门蒙羞的事情,自己这做哥哥的,怎么可以不相信妹妹呢!
  “是我错了,你一直都是懂事的孩子,我不该不相信你。”
  两人相顾而笑,一场风波终于消弭无踪。
  事情一解决,艾希丝就嚷肚饿,两人再次入席,艾希锦高兴的拼命给妹妹夹菜,艾希丝碗里的菜堆的像小山一样,艾希丝同样给哥哥夹了满碗的菜,想了想,决定趁热打铁,给哥哥点警告:“哥,你都快做爹了,有些事情不能再任性了。”
  满满扒了一口饭,艾希锦困惑的歪头。
  “就以今天的事来说,不管我说错什么惹你伤心,你都不应该连饭不吃就在那哭。不为你自己着想,你不能不为你肚子里的孩子着想啊,你就忍心让他挨饿?还有,你哭的那么厉害,对孩子只怕不会有好影响吧?”
  艾希锦停下筷子,雪白的牙齿咬上红润的下唇,长长的睫毛垂下,遮住眼睛。
  艾希丝怕他又哭,满肚子的话硬生生压下,又给他夹了菜,笑着说:“哥,以后凡事先想想孩子,啊?”
  艾希锦用力点头,小手轻柔的抚上圆圆的小腹,像是说给孩子听又像说给艾希丝听,“我不会再任性了,我会好好照顾宝宝的。”
  艾希丝赞赏的点头,又夹了一筷子菜,“既然如此,就把这些饭菜都吃光,不然宝宝生出来会又小又瘦哦。”
  
  吃罢晚饭,搀扶艾希锦缓缓走了半个时辰,艾希丝感觉时候差不多了,可以开始解决正事了。于是她清清嗓子,开口:“哥哥,你看我国现在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这都是当今圣上英明,百官齐心协力的结果。”
  艾希锦听到夸他的妻主,亮丽的大眼睛笑成了月牙弯弯,“那是自然。”
  “可是皇上最近有件烦恼事无力排解,令她异常忧愁,不知哥哥知道不知道?”艾希丝故做愁容。
  艾希锦摇摇头,雪儿有烦心事吗?他没看出来啊。
  艾希丝接着作戏,“这件事关系重大啊,如果处理不好,很有可能动摇国家社稷的稳定,国计民生的安宁,皇上为此很是头疼的。”
  艾希锦花容失色,一把抓住妹妹的手,急切的问:“到底什么事?什么事?希丝,你能不能帮上忙?”
  艾希丝长叹一口气,一脸无奈,“我倒是可以帮上忙,但是我想哥哥肯定不同意,于是我就拒绝了。”
  艾希锦瞪圆眼睛,恼怒极了:“希丝!你到底是不是我妹妹?!”
  “我当然是了。”
  “那你怎么能拒绝帮助雪儿?论公,她是皇上,你是臣子,臣子为皇上分忧是臣子应尽的职责;论私,她是你的嫂子,为嫂子解难也是小姑应尽的责任啊,你忘了吗?”
  艾希丝委屈的回答:“你是我哥哥,我万事以你为先,你不同意的事我不会去做。”
  “为雪儿好的事情我不会不同意的!”艾希锦坚定的晃晃和妹妹交握的手,“所以,你放手去做吧!”
  艾希丝明了的颔首,终于说出了她的目的,不忘做出被强迫的姿态:“好吧,既然你同意了,那我也无话可说,那我就照皇上的意思,纳林婉的五公子林未央为君郎。”
  “什么?”艾希锦腾的站起来,吓的艾希丝赶紧扶住他,抱怨不已,“我说哥哥啊,你能不能多想想你宝贝女儿啊?”幸好他六年来只怀了一个孩子,宝贝着呢,要是像蓝卿似的一年生一个,这孩子不定被他忽视成什么样子。
  “才不是女儿,我想要儿子,儿子是爹爹贴心的小棉袄嘛……”猛然醒悟,“别打岔!你是说,”艾希锦眯起眼,温柔的小猫瞬时变身成为公夜叉,“你要纳林未央为君郎?”
  我的佛祖,他什么时候学会变脸了?艾希丝吓的一趔趄,想她堂堂大将军,什么阵仗没见过,什么可怕的事没经过,今天楞是被自己的哥哥吓了一回又一回,真丢面子!唉,哥哥啊,你学坏了!
  “哥哥,我是按照你的吩咐做的呀。”艾希丝用艾希锦的话堵他。
  艾希锦气的眼泪再度飙出,指控道:“可我没有叫你娶林未央做君郎啊,你少曲解我的意思!”
  艾希丝长叹,又哭了又哭了,佛祖啊,男人好麻烦哪!!
  无奈的皱着眉,亲自把哥哥按住坐下,手劲轻而不容拒绝,软语相劝:“哥,皇上之所以能安然走到现在,没登基前靠我和龙卿大人他们,登基后朝堂上便多多依仗林婉丞相,这是不争的事实。如今边疆无战事,我回到京城,若立意和林婉为敌,一个文官之首,一个武官领袖,皇上能偏帮哪一个?两虎相争,必有一伤,甚至两败俱伤,到那时,国家失去栋梁,大厦将倾,别国必乘虚而入,辰国危在旦夕啊!”她知道,哥哥向来以国家为重,牵扯上国家社稷,哥哥必会抛却私仇,只是她没想到,为防止哥哥再激动,她已经转弯抹角曲折迂回了九曲十八弯,她哥哥还是被气哭了,唉,女人难为啊。
  艾希锦嗫嚅着,想反驳又找不到理由,出身诗书世家的他不比平常人家男子,只学男红,不识字或者些许识得几个字,他是由家里专门请来的西席精心教育长大的,国家为重的观念深植心底,因此艾希丝扣下国家有难的大帽子,他无论如何找不到理由反对,但是心中对林水清的怨恨又无法就如此轻巧的放下,又气又委屈,差点晕过去。
  艾希丝轻拍哥哥的背,帮他顺气,看他气的脸通红,知道他仍然对当年之事耿耿于怀,实际上她对当年的事情同样放不下,只不过如今沧海桑田,世事变迁,罪魁祸首已死,剩下林杨氏和林婉,报复的程度可以相应降低些,毕竟林婉对陈雪还有用。
  细细劝解:“哥哥,林婉身为一品,林杨氏又是她的嫡夫君,林未央更颇有才名,这样的背景下林未央嫁过来做君郎,显然明里暗里贬低了林婉,这和当年林水清要你做陪侍是旗鼓相当,当年你还没做陪侍呢,而今林未央是真要做我的君郎,两相比较,自是林未央吃了亏,林家丢了面子,而且丢的举国皆知,这么一来,你也该消气了吧。”
  见艾希锦一言不发,又说,“冤有头,债有主,咱们的债主是林杨氏和那些下人,不管那个小公子什么事吧?他是清白无辜的,咱们犯不着不找正主找个不相干的外人泻火啊,你说是不是?”接着下点猛药,“若你真要找林家晦气,想找林未央晦气,那还不容易,等他过了门,我一天照三餐加夜宵的打骂,时不时再拿鞭子抽,三天五天的上刑,我保证,不出一个月,他自己就会上吊,而且外人验不出有伤,然后我再鼓动皇上将林家下狱,一天十遍大刑伺候,最后再凌迟处死,你看行吗?”
  艾希锦撅起嘴,哀怨的说:“我又没想要她们死,你何必说的我像不懂道理的泼夫。”顿了顿,“罢了,如果当时林水清娶了我,我就遇不到雪儿了,也不会有今日的荣耀,我或许还该谢谢她们的。”
  艾希丝长出一口气,终于想通了,不容易啊。“哥,林杨氏和那些下人我会给他们教训的,咱们就把过去的事情忘掉,好好的待林未央,成吗?”
  “……恩,我一向听你的话。”

  第 12 章

  巳时艾希丝完满的完成任务后离开了寝阳宫,说是离开,实际上和被轰走差不多,谁叫她有一个以妻为天的哥哥,一见自己的妻主来了就忘了妹妹,而他那个可恶的妻主一脸你怎么还在这的表情,不停的用恶狠狠的眼神表达不满,若不是两人关系密切,她八成当场就下逐客令,就是弓儿箭儿那两个小宫侍也全然忘记了她的存在,只顾巴结皇上,识时务者为俊杰,艾希丝自认够得上俊杰的级别,所以只好摸摸鼻子,灰溜溜的离开。真是凄凉啊。
  出了皇宫,侍卫牵来她的爱马,马儿几个时辰不见她,非常想念,一颗马头热情的往她怀里蹭,湛蓝的大眼睛闪着欢喜的光芒,这一切让在寝阳宫里受到不公正待遇的艾希丝感动非常,呜呜呜呜,女人最忠实的朋友——马!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翻身上马,亲切的拍拍马头,“眉眉啊,老伙计,我们回家吧。”
  当初给艾希丝的府邸题匾额时陈雪很是发愁,到底是题“护国公府”呢还是题“将军府”好呢?后来艾希丝说了一句,“就你那烂字,还是少献丑的好。”受此刺激,陈雪题了两块匾,一块写“敕造辰国一等护国公艾府”,一块写“敕造辰国龙啸大将军艾府”,把能用上的词都用上,字都特地写的大大的,两块匾一上一下的挂,煞是威风,人都说大将军圣眷隆重,风头无两,艾希丝却发愁的很,因为字越写的大越难把握分寸,有时候字写的不错的人把文字写的大些都不是很好看的,那字写的难看的人把字一放大不更难看了吗?甭管那字用多少遍金漆银漆的刷,那匾上装饰多少花花草草,麒麟蛟龙,依然难看的一塌糊涂!以至于每次艾希丝回府都是头压的低低的,伸袖掩面,左右严加观察,确定一个人没有才进府。
  今次也是如此,艾希丝离府老远就下马,冲着看门的丫鬟打手势,要她们看看有没有人,幸好将军府门头上挂的气死风的大号灯笼够亮,不然小丫头们还真看不清她家将军到底在比画什么。四个小丫头跑出几十米去看,然后回来打手势说没有,艾希丝这才抬起袖子遮住脸,欣然进府。
  一进院子就看见偌大一个院子密密麻麻跪满了人,为首的是六年来一直忠心耿耿为她操持家务的管家甄凤儿,五十二岁,人精瘦精瘦的,眼珠子滴溜溜乱转,心思活络,办事得力,后面跪了三四排男孩子,再后面跪着府里男女仆人。院子前端摆着香案,上面用明黄绸子盖着一样物件,艾希丝一撇嘴,毫无疑问,是圣旨。
  她一手揭起黄绸,一手拉开圣旨看,果然是写她调为九门提督,节制绿林大营五万兵马,负责京畿安全,三日后上任云云。九门提督啊,倒是个好活,一想到以后可以好好“操练”那帮大小姐,她不禁笑的灿烂。
  一挥手,“都起来吧。”
  进得院来她就发觉不对劲,府里又没有夫君,甄凤儿弄那么多男孩子来干吗?等人都起来,她眯起眼,原来是这么回事!
  这几十个男孩子全是眉清目秀,身段窈窕,淡妆浓抹,花枝招展。大的不过十七八岁,小的仅有十一二岁。
  靠!她忍不住心里骂粗话,怪不得人人都问他回府没有呢,感情府里有这么一帮红粉军团!是哥哥安排的吧,自小耳濡目染的他对世族大家的规矩了如指掌,未成亲的姑娘在房里放几个小厮,等嫡夫君过门后再一个个的给名分,或侍郎,或陪侍,不给名分的就是屋里人,但是月例银子要多加一两,生了女儿后再给名分。只是哥哥啊,有必要给她弄这么多吗?她数了数,竟然有五十多个,当她采阳补阴啊?
  甄凤儿见主子脸沉下来,赔笑道:“主子,这是希主儿的懿旨,况且大户人家都这样,这样才显得出身份尊贵啊!要是姑娘到了成亲时还是处女,家族脸上可是挂不住的。”
  废话!艾希丝瞪了她一眼,当她不明白吗?她家以前也是世代簪璎,万贯家财,身份地位也是一等一的,若不是老天故意磨难她,她至于到战场上拼死拼活么?大可以从童生到秀才到举人再到进士及第慢慢来。她是靠武发家但不是暴发户。
  不过,她是处女的事情不会举国皆知了吧?冷汗涔涔。
  
  甄凤儿被艾希丝瞪的一身冷汗,知错就改的她转移话题,“主子,这里共有五十个男孩子,都是府里拔尖的。您一排排看过去,喜欢的您就点个头,奴婢就把他们挑出来,从今天起他们就在内房里侍候,其他的就放在院里。”
  这是不是堪比皇上选君卿了?艾希丝苦笑,一想到要恢复以前头疼的境况她就想干脆一个都不选,只是她要真的那样做,岂不坐实了自己对袖的谣言?她哥哥肯定又要水淹寝阳宫,陈雪非找她算帐不可。就挑一个吧,一个就好,要容貌漂亮的,心思伶俐的,举止大方得体,办事妥当稳重,尤其要符合后两条。不管怎么着将来家里至少要有一个皇子一个相府千金,她选的一侍可不能太过张扬,不然不好交代。
  一排排的看过去,这个不好,太小;那个也不行,太娇;这个不成,太散漫;那个更不成,太拘谨……挑来挑去,挑的甄凤儿直冒冷汗,心想:我的主子,你也忒难伺候了,这里哪一个男孩子拿出去都是别的官员府上最上等的小厮,您倒好,嫌弃的跟路边的野草似的。好在我有准备,找到一个十全十美的男孩子,不然不把我这号称全京城最能干的管家的脸都丢光了。
  甄凤儿哀怨的眼光艾希丝不是没看到,但是她完全无视。她不会昧着良心说这几十个小厮不好,他们各个都是好的,就是不符合她的要求。她的个性本来就是宁缺毋滥的,如今又是准皇子妃,要求自然又上一个新档次,不过如果真挑不到可心的,她该怎么办?随便指一个?还是向哥哥讨一个?
  正为难间,她瞧到一个别致的人物。他十六七岁,不像其他人满头珠翠,遍擦脂粉,他没有任何装饰,素面朝天,却越发显出发如泼墨,眉如远山,银杏般的眼睛在宛如燕子翅膀的浓密睫毛下晶莹剔透,鲜艳的红唇和洁白的肌肤两相映衬,穿着一身洗的干干净净半新不旧的淡紫色的长裙,剪裁异常合体,恰倒好处的烘托出他不高不矮的身量,细如水蛇的小蛮腰,裙上刺绣的十几只银燕精美绝伦,灯光下栩栩如生,翩然欲飞。他见艾希丝打量他,微微一笑,眼里荡起阵阵甜蜜的波纹,嘴角扬起三分妩媚,三分矜持,三分婉约,还有一分挑逗。
  艾希丝笑了。
  她刚才干吗要发愁呢,人世间什么样的事情没有啊,像凤后那样的男人都有女人敢娶,她的要求又算什么?
  “这银燕子……是你绣的么?”艾希丝以前见过不少男工,却无一及得上这些燕子。
  “回主子的话,”他的声音清脆赛银铃,甜美如甘泉,“这燕子是奴才绣的,这衣裙同样是奴才自己裁制的。”
  他直视艾希丝,眼神热烈而不过分热情,表露无限倾慕而不让人厌烦。
  “多大了?”艾希丝自认没有恋童癖,皇上赐婚的两个就算了,她自己找的可不能太小。
  “回主子的话,奴才今年十七岁。”
  “你叫什么名字?”艾希丝决定,就是他了,一个聪明而识分寸的男子,一个落落大方而不忘本的男子。
  “奴才名字叫小明。”
  艾希丝怔住,如此可人的男孩子名字居然难以置信的普通。隐隐发现他的耳根红了,恍惚中似乎又不曾红过。
  “从今天起,你的名字是飞燕,飞翔的飞,梁间燕子呢喃的燕。”
  给一个男孩子取个女孩名,表明对他的珍重宠爱,作为主子亲自为贴身小厮取名,意义又加上一层,飞燕高兴是显而易见的,形于外的,笑意盈盈,但是没有得意忘形,下跪拜谢,稳当镇定一如既往:“奴才飞燕叩谢主子赐名。”

  第 13 章

  择定贴身小厮的人选,艾希丝心里的石头落地,这下哥哥该满意了吧,她不仅挑选了贴身小厮,还挑了最好的,数量有些少,可是以一当十。
  “好了,大家都散了吧。天色已晚,都回去休息吧。”艾希丝不为人注意的打个呵欠,她从边关急行而来,为赶路没睡上几个时辰,在宫里又吃的饱饱的,现在睡意上涌,实在有些乏了。
  飞燕何等样人物,眼尖的像鹰,心思灵透的跟琉璃似的,艾希丝脸色不对早看在眼里,这时几步上前,扶住艾希丝,扭头对甄凤儿道:“甄管家,快叫厨房烧热水,主子急着沐浴呢。”
  艾希丝赞赏的一笑,这孩子果然伶俐。
  甄凤儿答应着,亲自去厨房吩咐,心里得意,当初就看这小子秀气聪明才买到府里的,如今果然要成为人上人了,那孩子不是忘本的人,自己以后更有好日子过了。
  眼角瞥见一人,艾希丝下意识叫住:“吴红,你过来。”
  吴红是艾府马厩里养马的马倌,艾希丝的爱马眉眉就是她一身喂养长大的,爱屋及乌,艾希丝对她的印象亦相当不错。她五十多岁,头发花白,淡眉塌鼻,生的普通。恭敬的行礼:“主子,您叫小妇人?”
  “恩,”艾希丝懊恼,干吗叫她过来呢,又没有事要吩咐,可是人已过来了,总不好说声没事就让她回去,没话找话说:“我的马你好好照顾,几千里跑下来,它可累坏了。”
  吴红一板一眼的答应,站的比桩子还直。
  艾希丝挠挠头,该说些什么呢,巴巴的叫过来了,她呆呆的想,突然脑海里浮现一张小脸,眉目清雅,有着极为温暖的眼睛和笑容,看到他的自己竟然也觉得数九寒天仿佛百花怒放的春天般,他说,他是吴红的儿子——“吴红,你有儿子?”
  吴红诧异,艾希丝每次回府不过一两天,匆匆来匆匆走,府里的仆人她都认不出几个,和吴红谈话都绕着眉眉转,为何会知道她有儿子?“回主子,小妇人有六个儿子。”
  六个啊……“有没有一个棕发绿眸的?”
  吴红又一惊,是不是那几个不成器的不知何事惹到了主子?“主子,小妇人六个儿子都是棕发绿眸,随他们的爹,只女儿像我。”
  还真是她儿子啊?这回轮到艾希丝吃惊了,那么漂亮明媚的男孩子居然是眼前这个平凡的让人过目就忘的女人的儿子!歹竹出好笋啊!想不到吴红这老实头,居然这么有艳福!
  “呃,那两年前拿一只小狗回府的,是哪一个?”
  吴红的脸变颜变色的,声音粗了起来,道:“是小妇人第四个儿子。”
  艾希丝一挑眉,她是不是问错了?想来那个男孩子今年至少也该十八岁了,怕就早就成亲嫁人了吧,她倒确实不该多问的。想结束对话,又想问问那只小狗,当时那个男孩抱它回府时已经奄奄一息,应该救不活了,“那只狗,可还活着?”
  “……带回来的当天晚上就死了。”
  一时沉寂。
  吴红从眼角瞄瞄艾希丝,绝望的心涌现一丝希望,主子好似很在意春生,也许,也许她能帮春生!扑通,她迅速跪倒,声泪俱下:“主子,主子,求你帮帮春生吧,只有主子能帮他了!求你了,主子,求你了……”
  艾希丝被她闹的摸不着头脑,上一刻不好好的么,怎么一下这么激动啊。一手拉吴红起来,没想到吴红跪的坚决,她竟没拉起来。她不觉皱眉,“有什么事情站起来说!”
  吴红知道艾希丝恼了,赶紧站起来,抬袖擦擦眼泪,一五一十的说。艾希丝所说的男孩是她的第四个儿子春生,取名源自他出生于春天。他很有爱心,帮老助幼,关爱小动物,是全府上下公认的善良儿子。可是他的命却不好,刚出生时订了老家的一门娃娃亲,没想到那家女孩没活过满月;后来两岁上又订了城北许家的女儿,一年后许家女儿得天花,去了;三年前订了城南白家的女孩,说好等女孩一满十四就娶过门,结果女孩还差一天到十四岁时因为玩耍不小心被一只毒蛇咬了一口,一命呜呼。订了三门亲,三家女孩都死了,哪还有人家敢再给春生下聘,都说他是克妻命,扫把星,白虎下凡,专克女人。今年春生已经是二十岁的老男人,给人做填房人家都不要,只有一个七十几岁的老女人想要他过去做侍郎,但小户人家虽然急于把儿子嫁出去,但也不愿自己娇养大的儿子给一个快进土的人做小,要真嫁过去,没几年那女人一咽气一蹬腿,家里的三位夫君四位君郎以及众多侍郎、陪侍还不吃了他,要是再生个孩子还能守着孩子过,可是那女人都七十多岁,哪还生的出来啊?一个鳏夫没有孩子,日子就更苦了。春生见自己将来无望,居然要剪了头发做和尚去,家里人死劝活劝,吴红的夫君差点扯了白绫上吊,这才暂时打消他出家的念头,此刻正在城外清月寺带发修行,等家里人的消息,若一个月内有人愿意娶他,他便不出家,否则他就地落发,也算给家里人了却一桩难以启齿的心事。
  吴红老泪纵横,凄凉无比:“所有八个孩子中,我最疼春儿,他最心疼人,最善解人意,想不到五个儿子嫁的顺顺利利,惟独这个宝贝疙瘩,咋就这么命苦啊!”
  艾希丝眯眼,她最烦那些迷信的东西了,好好的人都能叫它们逼死!所谓人言可畏,舆论杀人皆是如此。“那你想要我做什么?”
  吴红脱口而出:“主子,今天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如果再没人肯娶春儿春儿就要一辈子葬身寺庙,小妇人无所求,只求主子为春儿指门亲,年岁相当,不疯不傻,四肢俱全就行!”
  简单!不就是指个下人么,不做正室做填房,不做填房做君郎,不做君郎做侍郎,不做侍郎,呃,男女都是下人,做陪侍说不过去,何况是那么美好的男孩子……
  “甄凤儿!甄凤儿!”艾希丝抖擞抖擞精神,尽量使自己看起来有威严一些,扯起嗓子叫管家。没办法,他六年来一共回府三次,认识的仆人一个手掌就能数完,要想给人配婚必须找个了解人事的。
  甄凤儿刚从厨房出来回到外院里,就听到艾希丝叫她,忙跑过来,精瘦的脸笑成一朵花:“主子,有何吩咐?”
  艾希丝慢慢踱了几步,营造出压迫的气氛,“吴红的四儿子,你知道?”
  甄凤儿一愣,艾希丝对府里大小事务的了解程度她是知道的,基本上属于什么都不知道的类型,如何会提起春生那个扫把星?斟酌着回道:“主子,奴婢知道他。”
  “那好,你看府里那些没成过亲的女人们中,哪个配得他?做不做正房无所谓,填房啊君郎啊都行。”
  狠狠剜了吴红几眼,甄凤儿心说,够狗胆,把主意打到主子身上去了,看她回来怎么收拾她!假意竭力思考了一会,提出一个人选:“花匠甘妹不错。”
  飞燕拧起眉,甄管家,你老糊涂了,眼见得主子是认认真真的想给春生找个归宿,你怎么能推荐甘妹呢?
  吴红听得甘妹的名字,火腾的往上窜,也不管身份差距悬殊,把甘妹的老底揭开:“甄管家,甘妹她年纪比我还大,我是嫁儿子,不是找干姐!”
  艾希丝抿嘴,甄凤儿想什么呢,推荐个老婆子,“要年岁相当的。”
  甄凤儿眼一转,“有了,劈柴的王九女今年二十一岁,尚未婚配。”
  这个年纪还行,艾希丝问吴红,吴红摇摇头,“王九女年岁是相当,可她相貌异常丑陋,个子不足四尺!”她娇滴滴的鲜花似的儿子不能插在牛粪上!
  靠!甄凤儿玩她啊?!“甄凤儿,主子我的话你没听清啊?我说的是配的上,不是凑合!”艾希丝磨起牙齿,阴森森的重申。
  甄凤儿虽然不知吴红给艾希丝吃了什么药让她这么关心吴春生,可她亦有自己的顾虑,咬咬牙,死扛:“主子,奴才认为王九女很适合吴春生。”
  艾希丝冷冷一笑,“甄管家,我看你年纪也大了,似乎不适合做管理将军府这么繁重的工作,不如你到帐房支上两千两银子,回家安享晚年吧。”
  甄凤儿一哆嗦,知道艾希丝动了真怒,要是她再不改口,只怕真要卷铺盖走人,索性大方些,就说些好女儿出来,反正吴春生恶名在外,没人愿意娶他,“主子,主子莫动怒,甄凤儿想起来,有好几个好女儿可配……春生的。”春生两个字说的她抖落一身鸡皮疙瘩。
  艾希丝原也没有叫甄凤儿走人的意思,无非是隔山敲鼓,镇她一镇,“哦,那不妨说说看。”
  甄凤儿笑道:“主子,人数挺多的,主子不如回正堂坐下,甄凤儿慢慢说?”
  飞燕附和,“主子站了这大半时辰,身上也乏了吧,不如就照甄管家说的,回正堂去上坐,然后请甄管家把适合的丫头们都聚到一处,你和吴大娘一个一个的看,一个一个的瞧,什么时候满意了什么时候完事,你看可好?”
  飞燕甜甜的笑容仿佛杏花怒放,引得艾希丝不由得也笑了起来,“行,就这么办吧。”
  于是四人来至正堂,艾希丝于当中高坐,吴红扭捏着侧坐在右下首。趁艾希丝和吴红继续谈论吴红心目中吴春生的妻主的机会,飞燕一把拉过甄凤儿,警告她:“甄管家,我是你提拔的,我自当报答你,”顿了一下,说,“这次主子是真心想给吴春生找个好岳家,而且主子对吴春生的印象极好,你仔细斟酌吧。”
  甄凤儿一惊,主子对吴春生印象极好?主子什么时候和吴春生见过面的?没消息啊?想再问飞燕,他已回到艾希丝身边,顿时懊恼起来,这可怎生得好,要是到没人愿意娶,主子一定勃然大怒;要是逼他们公推一个倒霉鬼娶吴春生,倒霉鬼死了她一定会别人的唾沫淹死!哀哀叹息,老天啊,救救她吧!

  第 14 章

  甄凤儿在丫头里细细挑选,最后带来三十个三十岁以下、未曾婚配、容貌端正、身体健康的丫头,一路上反复小心叮咛:“不想娶就别说话,主子也是明事理的人,断不会迁怒到你们身上的。”又恨恨的骂,“那个天杀的吴春生,都害死了三个可怜的女孩儿了,还想害第四个!像他这样歹毒的人,老天娘娘怎么不打个响雷劈死他!”
  艾希丝对这些人相当满意,人长的俊不说,气质也行,听说话也是识过书断过字的,心里对甄凤儿的办事能力很赞赏,看吴红也频频点头,于是开始提起成亲的事,总要双方都同意的婚姻才过的下去:“今天叫你们来,是有件事想和你们说说。你们年岁都不小了,该成亲生女了,俗话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今年主子我就想给你们说门亲。”一指吴红,“人嘛,你们应该都认识,就是吴红的四儿子春生。人我见过,生的如花似玉,脾性温婉柔媚,知书达理,秀外惠中,是个不可多得的好男子,若是你们谁有幸将他娶回家,保证旺妻旺女,一生顺遂。你们谁愿意啊?”
  沉默,一片沉默。
  艾希丝耐着性子等了又等,还是没人答腔,晓得是流言惹的祸,勉强按捺心中的怒火,好言好语的劝:“我知道你们顾忌什么,但那是没有根据的。一开始春生定的亲还是襁褓里的娃儿,本就脆弱,掉井里死了那是家里人没看顾好,该责备的是她的父母亲属,哪能归结到春生的头上呢。再来说第二个许家女儿,天花啊,那是没办法的事啊,难道生病也能赖到不相干的人身上不成?那是自身身体不够健康才会熬不过去死掉,你们看我,我很健康,所以我得天花后活下来了,你们不也有很多得过天花吗?不也活下来了吗?对不对?最后我们来说第三个白家的女孩,她什么不好玩,偏偏去玩蛇,这蛇是能随便玩的吗?快十四岁的女子,连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都不知道,你们十四岁的时候还会去‘玩蛇’吗?所以啦,她的死是她自己对自己不负责任,怎么能怪到春生头上呢?你们说,是不是?”
  沉默,一片沉默。
  甄凤儿暗自得意,这可不赖她,人家可都是自己不愿意娶的。
  人都说,不在沉默中灭亡,就在沉默中爆发,所以艾希丝爆发了。
  “你们这些不识好歹的家伙,要我怎么说你们才能明白?什么克妻命、什么扫把星、什么白虎,那都是没影的事,都是人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而瞎说的!你们要真是辰国的好女儿,就不应该相信这些毫无事实根据的胡言乱语!”
  被怒气冲冲的秀目一扫,三十个丫头齐刷刷矮了一截,跪倒在地,吓的抖若寒蝉,但依然不说话,一副宁可死也决不娶的态度。
  吴红再也控制不住,哭了出来:“我苦命的儿啊……”
  艾希丝给哭的心酸,一咬牙,使出杀手锏:“谁娶春生,我给五千两银子做嫁妆!”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她就不信白花花的银子眩不花人的眼。
  一言既出,全堂皆惊,吴红更是连哭都忘了。甄凤儿急了,道:“主子,这不合规矩,您不能……”
  “我能!”艾希丝嘴角扯出一丝狠狞的笑,“银子是主子我的,我爱怎么用就怎么用,什么时候轮到你来插嘴!”转脸对丫头们,“听见没有,谁娶吴春生我就给她五千两银子,我说到做到。”
  丫鬟们你看我,我看你,为了银子丧命值不值?别银子还没到手自己就去见阎罗王,那太划不来。大多数人依旧保持沉默,只一个人想了又想,掂量了又掂量,起身上前一步,颤声说:“只要吴……吴大娘答应我几个条件,我可以娶春生。”
  她就说嘛,没人能抵抗得了银子的诱惑。“你说说,我听听,我同意了就是吴红同意了。”
  小丫鬟清清喉咙,大声道:“我在和春生定亲之前,先娶一个侧夫君,等他怀孕了,我再和春生定亲,等他生了女孩,我再娶春生。”
  恩?艾希丝心里气极,声音却淡淡的:“要是那位侧夫君三年五年不怀孕或是生不出女孩,你就不娶春生是吧?”
  小丫鬟艰难的咽口唾沫:“我,我……如果他一年内不怀孕或者怀孕后没生女孩,我就再娶个庶夫君,等他生女孩……”
  “要是他再生下男孩呢?”艾希丝凶狠的盯着她,“娶一个君郎?我看为避免麻烦,一次娶四个君郎好了,更能保证生女孩,总不至于每个都生男孩,是吧?”
  小丫鬟被艾希丝的气势压的头都抬不起来,不停磕头求饶。
  艾希丝使劲闭闭眼,压抑奔腾的情绪,说:“起来吧,你没错,毕竟你也是你父母的心头肉,为自己打算是应该的。”
  小丫鬟如蒙大赦,赶紧退回去。这下,再无人敢说话。
  吴红用袖子擦擦眼泪,颤巍巍走到艾希丝身边,先恭敬虔诚的行了礼,说:“主子,吴红谢主子为春生所做的一切,吴家这辈子是还不完主子的恩情了,下辈子,下下辈子,吴家结草衔环,作牛作马,也一定要报答主子!”说着就要下跪。
  艾希丝忙搀住她,才短短几个时辰,吴红像老了二十岁,“主子,你别费心了。这就是命啊,春生的命太坏,谁都帮不得的。”没说完,泪又淌了下来。
  艾希丝下了一个决定,然后笑的诡异:“别急啊,吴红,还有一个人选呢。”
  所有人面面相觑,还有一个人?谁啊?
  “我!”艾希丝正颜宣布,“她们不要春生,我要!”
  甄凤差点坐地上,这难缠的主子怎么就这么不开窍呢,人人对那个扫把星避之惟恐不及,偏她家主子拼命往上凑,不行,她一定要阻止,一定要!不只是为了宫里对她信赖有加的希主儿,也是为了这个虽然只见过几次面但是疼爱下人的将军,不能让她被那个扫把星害了!
  “主子,万万不可!”她嚷的斩钉截铁,舒缓语气接着说,“主子,就算克妻一事不过是以讹传讹,人死了是事实,一连死了三个也是事实。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不是。您是什么人哪,您是皇亲国戚、金枝玉叶!您是辰国的定海神针、社稷栋梁!要是您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向希主儿交代?怎么向皇上交代?这生命只有一次,可千万疏忽不得!”说完,她跪倒磕头如捣蒜,青石板地咚咚直响。
  艾希丝心中长叹,甄凤儿一心为她好她不是不明白,然而春生他何其无辜,要受到人人避如洪水猛兽的待遇?那样温暖如太阳的孩子,经历了怎样的冷遇和歧视,才会抛却最后一丝希望,跑去寺院要落发出家?一想到那个笑的暖如春风的孩子将会青灯古佛相伴一生,人生再无一点欢乐一点光明,她的心就隐隐作痛。他不应该有如斯的未来,他应该是人人羡慕的对象,应该是被人捧在手心倍加呵护的娇贵人儿!既然没人能欣赏他的美,那就由她来小心珍藏,她就不信那些莫须有的东西真的能对人有什么影响!
  “甄管家,我感谢你对我的爱护,不过我心意已决。”亲手搀起甄凤儿,表明自己的决心,然后扭头对已然被她的宣言炸的昏头转向的吴红道:“因为种种原因,我无法娶春生做夫君,也无法纳他做君郎,只能给他侍郎的地位。你明天可以问问他,如果他愿意,你就带他来我房里,以后就和飞燕做伴;如果他不愿意,我同样不勉强。”
  吴红不知该说什么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只能用力磕头。
  “行了,事情解决完了,甄管家,我要沐浴。”
  清风阁位于将军府正中心,是艾希丝与将来嫡夫君所居住的院落,分内院与外院。内院乃艾希丝和未来的嫡夫君以及服侍她们的高等小厮们居住的地方,外院则是一些低等小厮和使唤丫鬟工作的场所。围绕着清风阁呈发散状有二十个雅院,那是为艾希丝以后陆续娶进的夫君们准备的。清风阁按照艾希丝的喜好所建,清新雅致而不失高贵富丽,五步一亭,十步一阁,小桥流水,勾角斗檐,鲜花茂盛,树木繁荫。
  飞燕是甄凤儿从人市上千挑万选出来的,从进府时便一直跟在她身边学习,身份在小厮里也是相当高的,但是清风阁他来的次数屈指可数,因为依照艾希丝的命令,清风阁向来由十来个聪明伶俐、手脚麻利的丫鬟打扫修饰,轮不到小厮们。现在艾希丝挑选他做了贴身小厮,意味着在艾希丝的嫡夫君过门之前,他和明天要来的吴春生便是这个将军府的中心地带有实无名的主子,地位超常,即便是甄凤儿,或者是未来的侍郎、陪侍或其他的,在他面前都要矮上一截,艾希丝没有正式将他收房之前,他的地位和第一位君郎相当。假如他能成为艾希丝的一侍,那嫡夫君也要让他三分,侧夫君和庶夫君见了他也要叫声哥哥,例子就是艾希丝的哥哥,当今圣上的西宫希君,即使身份低微,因为是皇上的一侍,如今是后宫中仅次于凤后的二号当权人物,其他几位卿虽然出身高贵,也要向他行礼。想到如花似锦的前程正在眼前铺开,他不由得开心的笑起来,身为男子,还有比这更加风光的吗?
  哦,差点忘记,他冷下眼,还有个吴春生没解决。没关系,那个善良的烂好人根本没可能给他造成什么麻烦的,因为他很善良,非常善良,非常非常善良。

  第 15 章

  艾希丝和陈雪一样,都是喜欢泡澡的人,在边关的时候艾希丝霸占那里唯一的温泉,回府的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在浴池里泡澡。府里的浴池又大又宽,几十个人在里面游泳都没问题,木制的结构保证保温的长效性,池边金制小茶几摆上一坛竹叶青,几碟下酒菜,简直是神仙般的享受啊!
  飞燕第一次进浴室,好奇的左看右看,像只可爱的小猫,引得艾希丝宠溺的揉他的头。他这才回过神,想起自己应该替艾希丝宽衣的,脸刷的白了,就要下跪求饶,艾希丝拉着他,拍拍他的脑袋,教训到:“我的身边不用立规矩。又不是什么大事儿,动不动就跪啊跪的,我烦着呢。”
  “谢主子。”飞燕眼圈一红,长这么大头一次有人这么温柔的对他,父母因为他是个男孩子,向来不喜欢,后来干脆把他卖给人贩子换钱,后来跟在甄凤儿身边,做错事的时候甄凤儿可不管他平时有多少事做的让她赞不绝口,处罚极为严厉,而艾希丝是皇亲国戚,位高权显,加上她治军严厉冷酷天下闻名,所以见面后虽然觉得她似乎好相处,但是心里依然忐忑不安,生怕做错什么会迎接狠厉的惩罚,没想到艾希丝如此和颜悦色,近乎娇宠,委实让他受宠若惊,心里更坚定要成为一侍的决心,即便不能独占,也要在她心里独一无二!
  看看飞燕单薄的身板,再看看自己一身沉重的铠甲,艾希丝斟酌来斟酌去,还是决定自己动手,不然折短了飞燕的手,他怕也拿不动。
  刚解开甲胄丝绦,她的手碰到一个长长的卷轴,是那个!她抽出来,背着飞燕展开看看,果然!就知道那个家伙给不出什么正经东西!重新卷好,交给飞燕,郑重交代:“把这个放到我书房里最高的书架的最顶端的小盒子里,然后锁上。千万、千万不能看!然后叫几个丫鬟来把我的铠甲搬走洗净仔细收好,短时间内我用不到了。”以后长留京城,就要穿官服,没有战争自己大概见不到铠甲长什么样了。
  飞燕疑惑的接过卷起来的丝帛,到底什么东西呢,主子这么戒备,一定很危险,大力点头:“主子,您就放心吧,奴才一定不看!”
  呃,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看着飞燕视死如归的表情,艾希丝后知后觉她的语气很有问题,不过这样也好,她是个男孩子,年纪又小,看那种书终究不合适,就让他认为这书有危险吧,等合适的时候再和他一起看好了。
  飞燕走后不久,三个身强力壮的丫鬟过来搬走了散落的盔甲。艾希丝有种酸酸的感觉,仿佛和一个老朋友告别,还是永世不得相见的那种。唉,还以为自己要穿它穿一辈子,没料到才不过六年就脱下了它,往昔战火纷飞,奋勇杀敌,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悲耶?叹耶?
  艾希丝闭上眼,任由温热的水安慰着自己疲惫的身体,带走疲劳的同时也带走自己心灵的伤感。不想了,人生总是有得有失,完美的人生是不存在的。
  “主子,飞燕给您搓背。”急匆匆赶回来的飞燕说着就要脱衣下水。
  “看你喘的,歇会再做。”
  飞燕摇头,“飞燕不累,这么点路,哪里就累着了。”
  脱衣时,他的手有些抖,这是他第一次在一个女人面前解衣,不知自己的身体是否入她的眼,是否她还满意?眼角瞟见自己的一双天足,不由愤恨父母对自己的忽视,身为男孩子却不给自己缠足,害的自己在其他缠过足的男孩面前始终抬不起头,这双难看的脚,她可喜欢?
  艾希丝当然同样注意到他的天足,说实在的,她真的很好奇,是什么样开明的父母,居然没有给儿子缠足?“你没有缠过足?”
  飞燕手一顿,主子她不高兴了,她不喜欢他的脚,他……他被讨厌了……泪珠在眼眶里滚了又滚,他拼命告诉自己,不可以哭,不可以哭,这不是他的过错,可是泪水依然无法抑制的涌出,抽噎着,他说:“是,奴才知道,这……很丑。”
  艾希丝无力的翻白眼,拜托,早就不让缠足了好不好,怎么人的观念照旧还是认为缠足美呢?转变人的观念真难啊。把飞燕拉下池子,拿起手边的棉巾为他擦泪,认真的告诉他:“飞燕,这双脚很美,一点也不丑,真的。”末了强调,“我很喜欢。”
  飞燕微张小嘴,大大的眼睛满是惊讶,主子说他的脚很美,一点也不丑,而且,还说……她很喜欢!主子,主子……从小到大因为没有缠足而受尽嘲笑欺侮的他再也忍受不住,扑进艾希丝怀里失声痛哭。
  艾希丝无奈的掀起嘴角,露出一个可怜至极的微笑,男人啊,真是水做的动物!手不忘轻轻拍飞燕的背,替他顺气,怕他哭的噎着自己。
  美人就是美人,即使哭的眼睛肿的好象桃儿,依然美丽,楚楚可怜,别有一番动人风采。飞燕哭了快小半个时辰,终于停止放水,艾希丝故意说了几个笑话逗他开心,眼睫上还沾有泪珠的飞燕忍了又忍,最后还是笑了起来, 带露梨花,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真真是美不胜收,惹的艾希丝情不自禁的轻吻上他薄如蝉翼的鬓角,飞燕的俏脸红如晚霞。
  一个漂亮男子,仅着贴身小衣,站在背后为女子擦背,浴池里热气蒸腾,男子颊腮生晕,衣物微湿,两人之间亲密得颇有些暧昧的距离挡不住肌肤的热度,女人又身无寸缕,如若换了旁人,铁定干柴碰烈火,一发不可收,但换成艾希丝和飞燕,竟然啥都没有发生,因为两人皆是满怀心思,想的还都是同一件事。
  飞燕为艾希丝穿衣时提出一个建议:“主子,我去阻止甄管家吧。”
  艾希丝朗朗一笑,“阻止甄管家什么事啊?”她装傻,她不信飞燕真的想去做这件事,人都是趋利避害的,甄管家所做的事客观上对他有利,他才不会想阻止,无非嘴上说说罢了。不过艾希丝不怪他,他能说个客套话艾希丝就很欣慰了。
  为艾希丝披上外衣,飞燕搀着艾希丝回卧室,一路上平时清风阁里的丫鬟们不见了踪影,花枝招展的小厮们往来其间,见了她们便低身行礼。
  飞燕等进了主屋的卧室,四下无人,方继续刚才的谈话:“主子,飞燕要阻止甄管家派人先行除掉春生哥哥啊。”
  艾希丝猛然眯起眼,定定的看进飞燕的眼睛,她不在意飞燕对春生的敌意,这是理所当然的,他做做样子她就很高兴了,从此自会更疼他,可他要是真以为假装的宽容能让她倍加疼爱,她就不能容忍,他一而再的说这件事是想欲擒故纵吗,想让她怜他惜他进而抛弃春生吗?他太小看她了,她做过的决定绝对不会反悔的!
  面上淡淡一笑,“不用,甄管家不会那么做的,她知道我是真心要收春生的。”想玩?她奉陪!
  飞燕哪里知道他一片真心意被艾希丝曲解成这样,一听艾希丝的话急了:“主子,甄管家的个性我了解,她为了主子好是什么都肯做的,甚至不惜违抗主子的心意!奴才很清楚!虽然主子是真心想收春生哥哥,可是甄管家为了主子她一定会赶在吴大娘之前找到春生哥哥然后阻止他来见主子的,”想到甄管家的手段他打了冷战,话也更加急促,“说不定,说不定,会逼的春生哥哥自尽也不一定啊!“
  飞燕的眼睛很清澈,很认真,焦急的神色的确是发自内心,艾希丝久经沙场,处理过无数间谍细作,她对自己识别真假的能力还是有信心的,看来这孩子是真的想帮春生,自己倒是误会他了,要好好补偿才行。不过话又说回来,任何一个贴身小厮处于这样的情况,要么是沉默不语,要么是暗中阻止,像飞燕般努力为春生打算的她还是第一次见到,“你为什么这么关心春生啊,要知道,他来的话……你就不一定是一侍了哦。”她故意试探他。
  飞燕的心一沉,他当然知道会有这样的后果,所以他会尽一切努力来阻止,但是那不代表他会阻止春生的到来,声音涩涩的,他说:“我知道。但是春生哥哥是主子喜欢的人,主子对他念念不忘整整两年,这样的情谊岂是飞燕和主子之间几个时辰的感觉比的了的。飞燕当然嫉妒春生哥哥,嫉妒的都快要死掉了,可是那不能成为飞燕阻止春生哥哥到来的理由,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飞燕有,春生哥哥也有。至于谁能成为主子的一侍,那是各凭本事的事情,春生哥哥虽然领先了好长一段,飞燕却也不会认输呢。”说完,小脑袋一昂,精致的小脸上自信满满。
  艾希丝哈哈大笑,好一个各凭本事,自己真的是找到了一块宝玉!“好,好,我期待你的表现。”
  打开衣柜旁边的雕花金漆大木箱,里面层层格格,每一个小格里装着一件难得一见的珍宝。艾希丝拿了一条龙眼大的珍珠攒成的五蝠捧心的红色丝绦吉祥符,交给飞燕,道:“你一个人前去,怕甄管家不服你,拿这个去,她再无话说。”
  飞燕恭敬接过,答道:“奴才必竭心尽力,完成任务。”

  第 16 章

  翌日一早,艾希丝睁开眼,飞燕笑盈盈的立在床前,手中捧着吉祥符。他的眼下有明显的黑影,眼睛里满是血丝,艾希丝明白他必是一夜未睡。
  “主子,幸不辱命。”飞燕神情疲惫,心情轻松,“吴大娘和吴家叔叔还有春生哥哥现在正在正厅等您吩咐呢。”
  艾希丝接过吉祥符,反手给飞燕佩带上,飞燕今天一身樱桃红的曳地长裙,腰间系着珍珠白的丝带,打着吉祥如意结,和珍珠吉祥符相得益彰。
  飞燕白了脸,忙着要解下来,“主子,不行,不行,这吉祥符太贵重了,飞燕担当不起。”
  艾希丝抓住他的手,不让他去解,笑道:“这些东西是给人带的,老是压箱底有什么趣儿?这是你办事得力,主子赏你的,你大大方方带起来,没什么担当不担当的。”
  飞燕飞红脸,悄悄点点头。
  艾希丝起身,飞燕伺候他穿上夹衣,然后又要伺候她梳头净面,被艾希丝拦住,“你累坏了,先睡一会吧,我要别的小厮来服侍就是。”
  飞燕知道艾希丝心疼他,不由得暗喜在心,自己果然押对了宝,主子现在心里对他的好感不敢说比吴春生多,至少不会比他少,而自己在吴春生那边又大大的做了一次好人,以吴春生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个性,自己以后的日子肯定顺风顺水,再无烦心之事。
  原来飞燕猜到甄凤儿必定自己亲自前去,故服侍艾希丝睡下后便早早出府,找了要好的丫鬟套车等待,见甄凤儿带了几十个护院匆匆离开,遂跟了上去。等到了清月寺,没想到吴红和两个女儿比他们更早到,这一相见甄凤儿可谓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指着春生的鼻子就骂,什么狐狸精啦,浪骚货啦,只知道勾搭女人啦,一门心思攀龙附凤啦,把个春生羞恼的一句话说不出来,嘤嘤哭泣,吴红护儿子,和甄凤儿争辩起来,她两个女儿有心计,偷偷带着春生想溜走,不想被护院看见,打倒在地不说,还把春生抓了起来。甄凤儿见抓住了春生,就叫其他护院抓住吴红,然后逼着寺里的方丈主持给春生剃度。一旦剃度,就表示男子已是佛门中人,再不可还俗嫁人。方丈惧于甄凤儿气焰,竟然遵从。眼见自己儿子大好前程就此破灭,吴红又气又急,口吐白沫,险险死过去。飞燕一看时机已到,装出急匆匆赶到的模样,拿出五蝠捧心珍珠吉祥符,震慑了甄凤儿,救下吴春生,又命令甄凤儿把吴家母女送到医馆检查治疗,确定三人身体良好才一起回府,那时已是朝霞漫天。吴家两个女儿先回了房,把事情一五一十说给吴家夫君听,然后吴家夫君感动的给飞燕磕头,飞燕慌忙拦住,吴家夫君更是感激万分,直说他小小年纪却如此心地高贵,日后春生必以他马首是瞻云云。飞燕做了那么久的戏,等的就是这句话,他不怕春生与他分享艾希丝,反正没有春生也有别人做贴身小厮,他要的是春生处处听从他,容让他,以他为尊,这样他做一侍的可能才会更大。当然他不会把自己的得意流露出来,而是诚惶诚恐,说自己年纪小,还要春生哥哥多多指点等等,弄的吴家的人对他越发感激涕零,倒是吴春生,一双猫样的眼睛深不见底,被他一瞅,飞燕心里有些发虚。
  飞燕答应一声就往外走,被艾希丝拉住,“在我这儿睡吧,安静,想睡多久就睡多久。等你醒了,我们三个出去转转。”
  睡在艾希丝的床上?这可是天大的恩赐。飞燕觉得今天的惊喜太多,都接受不过来。艾希丝却以为他是不敢,强拉他上床,并把深蓝色的床幔放下,把床里面遮的严严实实,“好好睡,做个好梦。”
  唤来几个在屋外侍候的小厮,梳头刷牙净面更衣,打扮得神采飞扬,精神奕奕。叫小厮头前带路,她要去看看两年不见的吴春生,那双明亮的眸子,历经种种风雨后,是否依然温暖如昔?
  
  清风阁的正厅装饰的富丽堂皇,吴红坐在红木椅上很不自在,仿佛坐在热烫的砖头上,吴家夫君和吴春生要稳当的多,恭敬不拘束。当艾希丝到达大厅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画面。
  瞧见艾希丝来到,三人忙起身行礼,艾希丝微笑,“免礼吧,大家以后是一家人,这些礼数能省则省。”
  艾希丝上坐,不留痕迹的打量吴家夫君,一句话,荆钗布裙,难掩天姿国色。现在人已中年,眉目之间风韵犹存,水汪汪的绿眼睛像沉静的湖水,微翘的嘴角似嗔似喜,身材毫无走形,凹凸有致,一双黄铜耳环颤颤巍巍垂在耳边。可惜了,这么标志的人物居然是吴红的夫君,吴红貌不惊人,人又老实可欺,这么漂亮伶俐的人儿跟着她必定吃了不少委屈。
  再看吴春生,倒还是记忆中的样子,棕发绿眸,腰肢纤细,瘦瘦小小,娇娇怯怯,比飞燕要矮上半头,眼角稍稍下弯,不笑也有三分笑模样,笑起来甜丝丝的,嘴角还有两个浅浅的酒窝,灰色的裙下微露金莲一点。眼中温暖依旧,但是仍多了几分深沉,唉,自己若是早些知道这事就好了,温暖的太阳不应被乌云遮蔽。
  因道:“春生,既然你来到这儿,事情可想清楚了?”
  春生亭亭站立,深深施礼,他的声音也如扑面春风:“主子的大恩大德,春生永世不忘。”
  艾希丝轻轻摇头,“春生啊春生,我没想过要你感激我,我是真心喜欢你才想收你,我希望你日后也能喜欢我,而不是存着报恩的心思。”
  春生闻言,脸涨的通红,洁白的玉米银牙重重的咬着下唇,几乎要咬出血来,半晌,声音凝滞:“奴才不知道哪里能讨主子喜欢……”言下之意,艾希丝不过是看他可怜,同情他没人要,于是大发慈悲想收了他,反正富贵人家君郎越多越有面子。既然艾希丝对他无爱,他如果一相情愿,岂不讨嫌。
  没想到他受伤这么重,那双遮不住阴翳的眼睛背后到底还藏着多少痛苦和悲哀?艾希丝觉得应该好好和春生谈谈才行。
  于是她先对吴红和吴家夫君说:“春生以后就留在我房里,你们不必挂心。想儿子的时候进院里来看看就是。”
  吴红和吴家夫君还有什么说的,自己儿子刚才的顶撞把她们的魂儿都吓飞了,就怕艾希丝一不高兴,自己儿子最后一丝希望也消失了,没料到艾希丝压根没生气,依旧和颜悦色,大喜,想来儿子以后终身有望,遂磕头谢恩,喏喏退下。
  吴家夫妇走后,艾希丝屏退所有的下人,只留下春生。他惶恐的等待,小脑袋垂到胸口。他刚才的态度太过放肆,话出了口就后悔了,好在艾希丝没有生气,他实在是冒失,有人愿意要他他就该满足了,何况艾希丝的条件那么好,地位高,年纪轻,人俊美,气质佳,性子又是极少遇见的温和,他有什么可挑的呢?这样的妻主是别家清白的小公子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如今却挑上自己,他应该知足的,应该开心的,然而一想到两年前在她不知道自己的克妻命的时候两人之间亲密氛围他就哀怨,他不要她可怜,他可以接受任何人的同情怜悯,惟独艾希丝不可以。
  艾希丝有趣的看着春生忐忑不安的小脸,“舌头被猫叼走了吗?刚才说话挺厉害的呀,怎么这会儿没话说了?”
  春生低着头,牙齿又开始咬下唇。
  艾希丝把食指伸到春生嘴边,春生不解的抬头,艾希丝淡淡的道:“想咬的话就咬我,我皮糙肉厚不怕咬,咬这么漂亮鲜嫩的嘴唇我心疼。”

  第 17 章

  春生怔住,他身边的女人,母亲,姐妹和他见过的其他婆子丫鬟们都没有这么温柔的对待男人的,不打不骂就算是疼夫君了,甜言蜜语更是从未说过,猛听得一个女人对他说这些疼爱的话他的脑袋甚至有些打结,反应不过来,愣愣的望着艾希丝。
  “都说了要咬就咬我好了,怎么还是咬我喜欢的嘴唇呢?”艾希丝故意动动食指,脸色委屈起来。
  春生大窘,低头撮弄衣角,嘴抿的紧紧的,一颗牙齿也没露出来。
  艾希丝见他窘的耳根都红起来,遂放他一马,不再调侃他。拉起他白皙的小手,他的手和飞燕的一样,不甚光滑,有细小的茧子,是干活的手,艾希丝怜惜的轻轻爱抚,心想回头要和甄凤儿说说,多买些保护润滑肌肤的保养品来,把他和飞燕的手好好的保养保养,再多采些凤仙花,把他们的指甲美美的装点一下,哦,还要多买些首饰,飞燕和春生以后身份不同一般,没有钗环镯子可太寒碜。
  春生从没被女人如此待过,艾希丝的碰触弄的他惊慌失措,碍于对方是主人他不敢做出格的举动,只得暗暗努力想把手抽出来,艾希丝感觉到他的拒绝,深深看他一眼,放开他的手,春生舒了一口气,下一秒,却被艾希丝紧紧拥进怀中,他睁大了眼。
  “春生,你是个很好的男孩子,你善良,温柔,体贴,有爱心,这点我比任何人都清楚。”艾希丝不理会春生的挣扎,坚决不放开他,“两年前我见到你时,大雪纷飞的数九寒天,你脱下棉衣包裹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自己冻的直打哆嗦,还要一路跑步去兽医那里求她帮忙治病,我那时就想,不知哪家的姑娘这么有福气,可以娶到你。”
  “娶我不是福气,是灾祸。”
  艾希丝收紧环住纤腰的手臂,不准春生再说下去,“我不准你胡说。什么灾祸,那都是以讹传讹,是那些姑娘自己的问题,不是你的问题。”
  “但是她们死了。而我,却活着。”有几次他也想死,为什么要留下他一个人,为什么老天不把他也收走呢?有时候,活着比死了更可怕,要面对人们的指指点点,面对人们恐慌惊惧的眼光,唯一相信他不是白虎的只有自己的家人,所以他整日缩在家中,不见人,不和人说话,以为这样就可以回复从前,然而家人的无奈叹息,为他奔波求告,他就是捂着耳朵缩到龟壳里也听的清楚,看的明白。索性决定出家,一了百了,却被家人极力阻止,后竟说主子愿意要他,要他干吗呢,他这种人是不吉的,已经死了三个人,他不想祸害第四个。“我不想,不想再害人了。”
  艾希丝有些生气,她说了那么多,她还是执迷不悟,固执的像石头,很想狠狠骂他一顿,骂醒他,可低头一看,他明媚的小脸上写满悲伤无奈,连眼睛里都隐隐透出些微绝望,不行,这样的情况下她要是真骂他一顿,后果估计不堪设想,惟有另想办法,细细劝慰才是。心眼一转,有了。
  抱着春生坐下,把他安放在自己的膝盖上,春生大概晓得他再如何挣扎艾希丝也不会放手,遂老老实实的任由艾希丝抱着,只头压的低低的,露出雪白纤长的脖颈,染着火红。
  “昨天皇上为我指了一门亲,还指了一位君郎。”
  春生惊讶不已,艾希丝对他的反应很满意,眯眼笑道:“这府里除去我,你是第一个知道的人哦!嫡夫君是皇上的嫡亲弟弟,十七皇子;君郎是林相的五儿子,林未央。”
  都是容貌身份权势地位缺一不可的人物呢,也只有这样的人物方能配得上主子,帮衬主子,他这低贱的命格只能祸害主子,春生心中苦涩。
  艾希丝故意不去在意他,接着说:“我发现,我遇见你后运气越来越好了呢。”
  骗人!她的运气明明一直都很好,却编这种不入流的谎话哄他,春生习惯性的咬唇。
  但是艾希丝罗列出两年来她的丰功伟绩,包括她一举战胜平国的常胜将军李师师的事,这位将军起初和她一样,都是西梁洲饱受赞誉的将军,四年来两人交手俱以平局告终,四年后艾希丝韬光隐晦,诱敌深入,将李师师打的落花流水,东山难再起,从此一人独享无限风光;包括她征服有国的事,有国地处偏西,白山黑水,民风彪悍,喜欢掠夺,但艾希丝几番试探后指定策略,将他们打的拱手求饶,乖乖的奉上投降书;包括她镇压辰国安云京叛乱的事,安云京是辰国国君最头疼的地方,那里自成一统,不仅自己铸币,还拥有数十万军队,如果辰国没有艾希丝,她们不会反叛,可是辰国有艾希丝,她们的反叛注定失败,还有其他很多很多。
  艾希丝发现,自己如果不当官可以去当说书娘子,起码现在她说的书就很吸引人嘛,看着阴郁的小脸一点一点明亮起来,还真是挺有成就感的。滔滔不绝说的口干舌燥,最后结论:“如今我又即将成为皇室的儿媳,你说,我遇见你是不是很幸运呢?”
  春生不置可否。不否认,艾希丝说的的确是她两年来的经历,但是没有遇见他,艾希丝的人生同样会这样走下去。他很欢喜有女人愿意这样耐心的逗他开心,他的心情确实开朗很多,听她娓娓诉说惊心动魄的战斗,不容疏忽的斗智斗勇,绘声绘色的描述苍凉大气的边塞风光,与京城迥然相异的异族风俗,任何一个男人都会沉醉其中,他亦不能例外。他也想奢望能继续留在这个女人身边,纵使以后被疏远被抛弃,无怨无悔,可是世界上的一些事,不是否认它就不存在的……
  “我娘……曾经找人给我算过,我命硬,没有女人能降的住我。”幽幽叹叹地开口。
  算卦?又一个骗人的玩意儿!偏偏信的人还一堆一堆的,“你八字多少?”
  “卯更年七月初七日子时子刻。”他怎么就生在那一天呢。
  七月初七,鬼日,子时子刻,即更交鬼日的时刻。传说七月初七是鬼节,阎罗殿十八层地狱全开,万鬼回家的日子,子时子刻是地狱开启之刻,生在这时的人阴气最重,若生为女子,则诸事不利,穷困潦倒;若生为男子,则克妻克女,克母克父。而若生于卯更年,则无论男女,均命犯煞神,不宜嫁娶,必当孤老终生。
  艾希丝对算卦毫无兴趣,艾希锦因为境遇坎坷,买过几本想研究自己是否冲犯了神灵或者八字不好,艾希丝被逼着看了几页,其中就有这么一段。之所以留意这个,是感觉人能生在这个时辰也不容易,什么倒霉事全占了。
  一撇嘴,不屑道:“这时辰有什么不好,多好记啊。不是七就是一。”
  春生哭笑不得。这算什么好处啊?
  “那算命的不准,你们家境不好,请的算命娘子也是便宜货,赶明儿我请一个德高望重的大仙娘娘,重新给你算算。”
  对付心结重的人就要从他的心结下手,解铃还须系铃人么。
  这主子说话越说越不靠谱了,还便宜货,她当是做买卖呢。一点正经样都没有!春生又是想笑又是想恼,最后千言万语化为娇嗔的一瞪,端的是风情万种。
  艾希丝心中一荡,很想这么吻下去,吻他个天昏地暗,诸事不管,可是二十几年受到的教育使她压下了绮思,她毕竟还没陈雪那般开放,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她骨子里还是比较传统的。
  定定神,揽着春生起身,“就这么说定了,我明天就派人去请。”一点春生挺翘的鼻头,“到时,你可不许躲。”
  太高看他了,他已经是主子的人了,就是躲,能躲哪去?无言的点头。心里又是恐惧又是期盼,恐惧的是怕自己依然是扫把星,期盼的是也许上几次那几位娘子真的算错,自己其实没那么糟糕。
  他答应就行,她还真怕春生心结严重到连算命仙都不愿意见的地步,那样的话她有千条计策也使不出来,他既答应和算命仙见面,还怕她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走出正厅,叫过一个侍候的小厮,吩咐道:“找甄管家来,让她多带几个身强力壮、手脚麻利的丫鬟和小厮。”
  等待的功夫她也没闲着,尽说些好玩的人和事逗哄春生,她走南闯北,周游列国,见过的人遇到的事哪是从小到大活动范围只有方圆几十里的春生能比的,没一会儿就被逗的花枝乱颤,娇笑连连。
  甄凤儿来到时见到的就是这一副图景,心里不满,主子真是糊涂,居然宠爱这么一个狐媚子,哼,这时主子宠着他,她不会动他,等主子新鲜劲一过,她折腾不死他!
  “主子,您有事吩咐奴婢?”她问,看也不看春生,仿佛她是透明。
  艾希丝首先看看甄凤儿带来的人,恩,果然身体壮实,干惯活的模样,“你们几个,跟着春生一起去收拾东西第二间厢房,以后春生和飞燕就住哪儿。春生在东,飞燕在西。”转脸对春生说,“飞燕昨天太累,我让他睡一会,你比他大几岁,多劳累一些吧。”
  春生欣喜,别家的贴身小厮都是两人一房或四人一房,想不到主子竟允许他们一人一间房,
  “是,奴才谨遵主子吩咐。”
  
  艾希丝带着甄凤儿来到书房,示意甄凤儿坐下,“有几件事要你帮我办一下。”
  一曲手指,“第一条,找京城里最好的绸缎店和木匠、金匠,按照飞燕和春生的喜好把他们的房间装饰好,男儿家该有的东西一样也不能少,而且要最好的。这件事今天要做好。”
  再曲手指,“中午以前派能干的丫鬟去买胭脂水粉和保养品,要好的,一式两份。”
  第三次曲指,“明天下午将锦衣坊的老板找来,给飞燕春生扯布料做衣服,还有各大首饰行、金铺的老板一起找来,要她们把最好的东西送过来,我不怕花钱。”
  飞燕和春生是她的贴身小厮,穿着打扮自要与其他小厮不同,毕竟以后是要做小爷的人,太寒酸会让人取笑。
  甄凤儿一一认真记下。
  处理完飞燕和春生的事,艾希丝开始说正事:“昨天皇上给我指婚,对方是十七皇子。”
  甄凤儿简直喜极而泣:“恭喜主子,贺喜主子,咱这护国公府终于要有当家夫君了!”从六年前她被艾希锦派到府里当管家后,她就一直盼着艾希丝能早日为府里娶回一位容貌家世都是一等一的嫡夫君,奈何艾希丝始终待在边关,甚少回京,这次听闻圣旨下来,艾希丝要驻守京城,艾希锦又命她准备艾希丝的贴身小厮,她有预感她的愿望会成真,未曾想来的这么快。这门婚事好啊,艾希丝娶十七皇子,就是皇室的儿媳,成为皇家中人,再有权势也是理所当然,以前当国姑娘娘时她的战功和官职引起很多朝廷大臣的不满,若不是陈雪圣眷正隆,保不准就会落到狡兔死,走狗烹的下场;而且十七皇子是陈雪嫡亲的弟弟,陈雪一向爱如掌珠,如今下嫁艾希丝,昭示着皇上对艾希丝的无比信赖和深厚的荣宠。
  “请问主子,何时迎娶?十七殿下好像……”好像年岁不够吧?
  艾希丝想到陈冰的年龄,也是苦笑,“迎娶还早着呢,后年呢。今年下聘。”
  “那具体是什么时间,奴婢好去准备。”
  “时间么,皇上说等我哥的孩子满月时当众宣布婚事,第二天去下聘。”
  甄凤儿掐指算算,艾希锦如今怀孕七个月,虽说男人怀孕正常时间是九个月,但七个月后随时都有可能生产,即使足月生产,留给她的时间也只有三个月而已。就是说如果要准备必须从现在开始就抓紧一分一秒,一丁点时间都不能浪费。这事要放在别的管家身上,一定能愁死人,但她可不一样,一拍胸脯,她自信的说:“主子,一切交给我,保管事事都安排妥妥当当。一个月后给您一份体体面面的礼单。”
  艾希丝当然知道甄凤儿的能耐,但是要下聘的不止陈冰一个人哪,“甄凤儿啊,皇上同时又给我指了一个君郎。”皇上指的君郎不比平时的君郎,如果没有相应的身份地位和这个君郎相匹配,她都不能再纳第二个君郎,所以她只愿意给飞燕和春生侍郎身份原因就在此。因此她给林家的聘礼同样不能马虎,一来是赐婚,二来林家的地位也是举足轻重。
  又指了一个君郎?甄凤儿一喜一忧,喜的是皇上果真对主子情谊深厚,忧的是就算指的是凡夫俗子,聘礼恐怕都要相当于三等官员嫁儿子的品级,何况在主子心无所属的情况下皇上怎么会指个平民呢。小心翼翼的问:“皇上指的,是哪家公子?”
  “林婉丞相的五公子,林未央。”
  哎呦!甄凤儿心说,怎么指那么个主啊,这聘礼怕不得比照王侯嫁世子了!只是不知何时下聘,听说林未央年纪也不是甚大啊。
  “九月初三是林未央十四岁生辰,我一面去祝贺,一面去下聘,明年及笄后过门。”艾希丝无奈。
  九月初三,距今半年有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甄凤儿眼珠一转,说道:“主子,不如这样。咱把给十七皇子的聘礼一式两份,一份给十七皇子,另一份按品级递减一等,按数量递减三分之一,留着给林公子。您看如何?”
  艾希丝一想,不错啊,一次就把两个人的事都办全,省时省力不说,既告诉十七皇子林未央低他一等,又告诉林未央他的地位只比嫡夫君稍逊一筹,两全其美。“好,就这么办。”

  第 18 章

  聘礼的事情一定下来,艾希丝心事去了大半,甄凤儿办事她放心,一个月后她只管筛选合适的礼物就行。想想也没什么别的事,就想回屋看看飞燕睡醒没有,再去看看春生把房间收拾的如何,甄凤儿发现主子似乎是忘记一件极重要的事,于是提点着:“主子,有件事您一定记得。”
  艾希丝停下脚步,她忘记什么事了?“你说。”
  甄凤儿上前一步,伸出三个手指,比出十二两个数字,说,“希主儿临盆在即,主子不张罗一下猎犬的事?”
  艾希丝一拍脑门,恍然大悟,“哎呦呦,瞧我这记性!愣把这么重要的事忘记了!”
  甄凤儿笑了:“主子记性好着呢,不过是以前不在京城,前几次田猎都没赶上,印象里对这就比较模糊,想不起来也是应当的。”
  辰国京南近郊有一座面积上万顷的皇家猎场,名曰“宗继”,是专门为了庆祝皇家诞生子嗣而建造的,里面放养了无数动物,一年四季皇上任何时候打猎都会满载而归。每当后宫君卿为皇上新添一个孩子,四十五天后皇上必率领群臣来此狩猎,为新生儿祈福。如今已近三月,艾希锦的孩子若于四月末五月初降生,距离辰国一年一度的夏季比武大会只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陈雪曾经对艾希丝提过,如果是这样,便干脆免去田猎,直接召开比以往更盛大的比武大会,合二为一。比武大会是除去过年辰国最盛大的节日之一,一般在京东近郊的四层楼的比武场举行,七月中旬开始,延续半个月的时间,于八月初结束。在大会上各地武将兵士各显神通,争夺冠军头衔,冠军可以赢得一千两黄金的奖励,还可以自选到朝中任何一位武将名下当差,一般来说冠军们都会选择官高位显的将军,以期有一个如花似锦的前程。除此以外,未婚的冠军皇上还会指婚,或者是她两情相悦的心上人,或者是才貌相当的官家公子,或者是宫中美貌的宫侍。亚军、季军、殿军也可以得到相应数量的黄金和相应提升的官职。故所有的士兵无不摩拳擦掌,跃跃欲试。而比武大会也是京城世家小姐追求世家公子的好时节,平时足不出户的公子世子们将会在各自丫鬟的陪同下全程观看比武大会,衣香鬓影,争奇斗艳,各家好女儿自可将之看的仔仔细细,明明白白,如果碰到喜欢的便在比武大会后前去提亲。田猎和比武大会都是辰国重要的活动,合二为一的话必定盛况空前,到时尚有其他六国的贺喜使者,真真是鲜花着锦、烈火烹油。
  艾希丝的哥哥此次将成为主角之一,艾希丝当然要为哥哥争些光彩,不能弱了“战神”的名头。虽然她不能下场比武去欺负下属,但是田猎一环她理应第一,因此强弓、健弩、骏马、良犬缺一不可。弓和箭她可以派人去边关运回来,马现在就在府中,唯一头疼的就是猎犬,现在买一只训练时间怕也来不及了。正烦恼间,瞟在甄凤儿泰然若素,知晓她必有良策,遂问道:“甄凤儿,话头是你提的,想必万事具备?”
  甄凤儿故作惊讶:“哎呀,主子,您指什么?”
  艾希丝笑骂道:“少玩这些鬼把戏!猎犬在哪里,带我去瞧瞧!”
  甄凤儿双手合什,求饶:“我的佛祖娘娘,主子您就不能别这么厉害,给我们这些做下人的一点活路成吗?”
  艾希丝作势要踢她,“还不带主子过去!”
  甄凤儿假装逃命,带路出了书房。
  犬舍位于府邸西角,和马舍距离较近,艾希丝先去看看爱马,眉眉见了她,草料也不吃了,绕着她撒欢,艾希丝喂了它两颗方糖,和它玩了一会,嘱咐吴红好好照料,方随甄凤儿来到犬舍。
  犬舍有两间厢房大,比马舍稍小一些,打扫的干干净净,一个二十一、二岁的青年女子正在训练两只大型猎犬,一见艾希丝来到,跪了下去。
  艾希丝命她起来,看他深蓝的头发,细细的眼,眼珠灵活的滴溜转,知道是个伶俐人,就问问名字,女子说名叫金钏。
  艾希丝再看两只古典猎犬,个头和一只小狼差不多,连头到尾几乎有五尺,站起来和人仿佛一般高,耳朵立而尖,嘴尖而牙利,眼睛圆而有神,腿长而善曲,体态修长,毛色光亮,是难得的好猎犬,非常满意。
  而狗儿们见到艾希丝也很温驯,很听她的话,让它们向东他们不向西,让它们爬高它们不走低,艾希丝越发欢喜。
  “好好帮我训练这两只狗,等田猎时出了风头,主子我不会亏待你。”随手掏出一个二两的小元宝给金钏,“拿着玩去。”
  金钏眼睛一亮,她只见过别人拿过金子,何曾想过自己有天也能拥有金子,即使分量不多,可也是金子呀。“谢主子赏,金钏必不辜负主子期望,请主子放心。”
  艾希丝微微点头。
  
  出了犬舍,艾希丝嘱咐甄凤儿赶紧找人骑匹快马去边关运回她的弓和箭,此番她回京只把自己日常佩带的宝剑带来,其他的都放在原地,既然自己日后不太可能回去,趁着这次田猎的机会把它们都拿回来。
  甄凤儿嘴一咧,“哎呦,让主子提点我还是甄凤儿吗?接到圣旨后我就打发人去了,现在已经怕已走了一半了。最多五天,一准让主子瞧见您宝贝的弓和箭。”
  艾希丝低低的笑,是啊,离开太久她都忘记甄凤儿有多能干了。
  “好了,甄凤儿,没什么事要交代了,你去忙吧。”
  “是。”
  走到主房门口时艾希丝捎带看了看春生和飞燕的房间,飞燕的房间已经打扫干净,春生的房间尚在清洁。
  点点头,艾希丝轻轻推开房门,轻轻关上,轻手轻脚走到卧室,床边小几上镏金香炉里的檀香已经燃烬,深蓝色的床幔还没有挂起。看来飞燕还没睡醒,艾希丝蹑手蹑脚的想出去。
  “主子,是你么?”慵懒的声音响起,飞燕掀起床幔。海棠初醒,云鬓散落,杏眼惺忪,香腮凝雪,朱唇含贝,娇弱无力,意态风流。
  艾希丝走过去揽进怀里,问:“我惊醒你了?”
  飞燕摇头,声音清醒了些,“没有,奴才自己醒的。”
  艾希丝明白是自己惊醒了飞燕,心疼这孩子懂事,说:“再睡会吧,你昨晚奔波了那么久,一定累坏了。”
  飞燕不依道:“再睡就要被人笑话了。飞燕是主子的小厮,主子忙碌,飞燕却在睡觉,叫人知道了飞燕就不用做人了。”
  艾希丝觉得飞燕的顾及确有道理,天已近午,他还睡觉的话的确会被人背后指指点点,指责他不懂规矩,于是不再说话,扶飞燕起身,瞧他衣衫凌乱,发歪鬓斜的模样,建议道:“那快回去梳洗一下吧。梳洗完回来,看看你的新房间,就在我房间的西边第二间厢房。春生已经指挥下人打扫好了。”
  听得自己有一间独立的房子,飞燕心中委实高兴,他跟在甄凤儿身边都是和别的小厮同住的,现在有了自己单独的房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没有人再来干涉,多好啊,又一听,春生把他的房间打扫好了,心里一紧,自己睡觉时发生了很多事情啊,幸好自己先卖了人情,不然以后可难了,暗下决心日后决不能再如此大意。面上喜笑颜开,道:“是,奴才这就去,然后回来好好谢谢春生哥哥。”
  艾希丝给了他一个赞同鼓励的眼神,她假装没发现飞燕听到春生的事情时眼角的一抹忧虑,男人们的事情女人少插手,他们之间斗的天翻地覆也好,他们相处的和睦愉快也好,那是男人们的事情,女人只要不偏不倚就好,不管偏向哪个都不是成功的女人会做的事。
  飞燕回去梳洗,艾希丝来到春生的房间。春生见到她便要行礼,艾希丝阻止他:“以后免了这些规矩。”
  艾希丝看看房间打扫的也差不多了,对春生说:“家里有什么东西喜欢的,就带过来,等今天家具什么的运过来后,好生放着。”
  春生一一应着。
  艾希丝又说:“下午我和你还有飞燕出去玩玩,我一直没机会好好逛逛京城,今天就先略略玩一玩。你想去哪?”
  春生凝神想想,摇头。
  “这样啊,那去宠物乐园好吗?去看看小动物。你想养小狗吗?”
  春生眼睛一亮,养小狗?“真的可以养吗?什么样的都可以吗?”
  “当然了。”艾希丝一口答应,“顺便看看飞燕喜欢什么小玩意儿,一起买。”
  “什么玩意儿,主子?”
  两人一回头,原来是飞燕回来了。
  飞燕挽着燕子双飞繤,鬓边带朵百合花,换了葱绿的小衣和鹅黄的裙子,吉祥符招招摇摇的挂在腰间,整个人明亮耀眼。飞燕知道春生人缘极佳,他素来与人为善,从不说人半句坏话,无论谁有事都是第一个帮忙,因此他在婚嫁上名声不好,为人口碑却很好,如今成为艾希丝的贴身小厮,日后登高一步指日可待,人人都为他欢喜,希望他能成为艾希丝的一侍,就连飞燕原来房里的其他小厮都为春生高兴,反观飞燕来府中较晚,因为善于察言观色,笑脸迎人,逢迎着说话,工作时又要求完美,处罚严厉,早有丫鬟小厮对他不满,说他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表里不一两面派,对于他的高升背地里颇有微词,这使得一心想当一侍的他越发生了要和春生一争长短的心思,春生有人缘,他也不差啊,甄凤儿可是完全站在他那边的。
  艾希丝把刚才的事说了一遍,飞燕转转眼睛,说:“主子,飞燕从小就喜欢猫咪呢,不知主子可喜欢?”
  “猫咪?那种动物可不好侍候啊。”艾希丝不反对飞燕养猫,但提醒是必要的。猫这种动物可爱是可爱,爱撒娇是爱撒娇,然而既高傲又自恋的个性不是人人都受的了的,而且养宠物不止要有爱心更要有责任心,喜欢的时候爱的像个宝,不喜欢的时候往外一丢任它自生自灭她是绝对不会同意的。
  “如果不能有始有终,仅仅是三刻钟热度的话你就不要养。”她警告道。她允许飞燕和春生分庭抗礼,还可以将之当作情趣,可是若其中牺牲一条活生生的小生命不是她想见到的。
  飞燕抿抿嘴,艾希丝的意思他听得懂,心里更加不服气,他想养猫当然有不甘心落后春生之意,艾希丝却对他处处警告,好像他就养不活一只猫似的,不就是一只猫嘛,他肯定养的比春生的狗好。“主子,飞燕跟本不知道半途而废怎么写。”
  艾希丝耸肩,罢了罢了,随他吧,自己多注意一些,不让他把猫咪的小命玩掉也就是了。
  “好,既然你下定决心,我也会帮你。”
  艾希丝的表态让飞燕雀跃不已,主子说要帮他哎,那不就意味着主子以后会更多的注意他?不禁得意的向春生递了一个眼神。
  春生只是抿着嘴笑。他又怎么会不知道飞燕对自己的戒心,从昨天到今天飞燕的敌意不减反增,他全看在眼里。人家年纪小,又帮了自己一个大忙,给了天大的人情,尽管只是顺水推舟,父亲又对他许下承诺,他只要不过分自己让让他又何妨?毕竟是小孩子,虽然玲珑剔透,七窍心肝,眼界终是窄了一点。
  午饭过后,艾希丝带着飞燕春生出了府。护国公府坐落在辰国公侯王卿聚集的人称“富贵界”的朱雀街道上,离开朱雀街后才能见到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群,鳞次栉比的酒楼茶肆,琳琅满目的店铺,见缝插针的小买卖,还有此起彼伏悠远绵长的吆喝声,这一切都让艾希丝感到新奇。京城就是京城,边关就是边关哪!
  因为是午饭时候,各个卖吃食的小买卖都是人满为患,有卖刀削面的,有卖包子的,有卖烧鸡烤鸭的,有卖炒面面线的,看的艾希丝口水大量分泌,直后悔为什么要吃过午饭出来,直接在外面吃多好啊,还可以与民同乐。下决心,哪天有空,拉陈雪一起出来,大吃一顿。
  还有那些飘着饭菜香的酒楼也让艾希丝郁闷不已,她似乎听陈雪说过,有一家归去来居的碳烤鲈鱼味道异常鲜美,五十年的男儿红也是京都极品……唉,没关系,以后长着呢,她安慰自己。
  走过六条街,来到京城动物集散地——宠物乐园。刚到宠物乐园,艾希丝就看到街头牌楼上金光闪闪的大字,她就嘀咕,为什么像陈雪字写的那么差的人却那么喜欢卖弄自己的“墨宝”呢?她为什么就没有一点羞耻心呢?如此歪七扭八的字简直有损国威啊!
  飞燕和春生倒是觉得皇上的字写的挺好,尽管不如自己的主子,可也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比他们写的好多了。偏就他们主子仗着皇上宠爱,把皇上的字说的一文不名。
  上流社会无所事事,贵夫郎们都喜欢调教些狗啊猫的,见面后彼此炫耀,一争上下,上流社会的喜好影响着其他阶层,所以辰国很时兴养宠物,还有好事者制作了百种名猫、百种名狗图谱,榜上有名的猫狗身价倍增,越是纯血统的猫狗越值钱,所以辰国的宠物交易很是兴旺,宠物乐园是陈雪觉得京城的动物交易地点零散,管理混乱,动物得不到很好的保护,容易染病后特意辟出一条街道,供宠物交易之用,因为来买宠物的大多是豪富人家,安郡王还特地请陈雪题了名字。
  宠物乐园一进去,街两边动物笼子摆的满满,各种品种宠物,只要人想到的,这里都有。有猫,有狗,有龟,有鱼,有仓鼠,有蜥蜴,有大蜘蛛,有小风鸟,大的有一人高,小的仅有十分之一尺,形形色色,眼花缭乱。

  第 19 章

  三个人走走停停,转了快三十个摊子一只宠物也没买。春生是没看到心仪的宝宝,不肯屈就,飞燕则是准备看春生买什么品种的狗,立定主意自己买的猫要比他的狗排名要高,艾希丝看到小动物就很开心,能多待一会儿求之不得。
  一个时辰后,飞燕有些恼了,不就是挑只狗么,他居然走了一条街!“春生哥哥,你看中哪只了?”
  春生讷讷,他也不想的,这里的狗品种都名贵,就是一个个娇气的很,不合他的心意,他喜欢朴素平实的狗。“那个,能不能再看看?”
  “再看看?你都看了一条街了呀。”飞燕努力克制着脾气,将声音里的埋怨降至最低。
  “飞燕,别这样。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春生不喜欢这些狗,你就先把你猫咪买下好了。”艾希丝看春生今天是不太可能找到喜欢的狗,遂决定先把飞燕的事解决了,“飞燕,你看中哪一只猫了?”
  飞燕张口结舌,他,他刚才只注意春生看哪只狗,哪里留意到市场上有哪些猫啊?怎么办怎么办,他要买哪只猫好呢,要是买的猫的排名比春生的狗低自己岂不亏大了?
  艾希丝无奈的摇头,这个飞燕啊,说他精明吧,这时候就犯糊涂了。“那我给你挑一只吧,就这只如何?”
  她一伸手,从旁边的笼子里抓起一只巴掌大的长毛小猫,通身嫣红,有一道道金色的斑纹,只四只小腿和脚是白色,两只眼睛一只深蓝一只金黄,被艾希丝揪着脖子上的皮的它咪咪直叫。小贩急的直跳脚,“我说姑娘哎,您能不能手轻点,这猫很名贵很名贵很名贵的啊!”
  这猫何止名贵,它位居百种名猫排行榜第一位,名叫“踏雪寻梅”,又叫“日月同辉”,特点是通身红毛,只有小腿和脚是白色,所以叫“踏雪寻梅”,因为金色的斑纹颜色像太阳,白色如月亮,因此又叫“日月同辉”,这种猫蓝色眼睛,性情温和,爱亲近人,不挑食,不好生气,是初次养猫的人最理想的伴侣,但它繁殖极其困难,物以稀为贵,相貌又超乎寻常的漂亮,鸳鸯眼的猫更是难找,故身价极高,两三个月的巴掌大的小猫,市价三万两白银。
  飞燕当然满意,忙不迭点头,“就要这只,就要这只!”
  艾希丝是故意给飞燕选这只猫的,知道他一定满意,掏出六张五千两银票递给小贩,小贩兴高采烈的接过。
  艾希丝把猫放到飞燕怀里,问:“想好取什么名字没有?”
  飞燕一偏头,狡黠的说:“主子就好人做到底,连名字一起取了吧。”
  “恩……她是男猫,叫朝阳吧。”艾希丝挠挠小家伙的下巴,小家伙舒服的眼睛都眯起来。
  “好,就叫朝阳。”呵呵,这下不管春生买什么样的狗他都不会害怕了。
  处理完飞燕的事,艾希丝劝春生,“再看看吧,说不定有喜欢的。”
  春生遗憾的摇摇头,“主子,这里的狗很好,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还是走吧。”
  见春生心意已定,艾希丝没什么说的,宠物嘛,就要买自己想要的,讲求的是缘法,“好,那我们就去茶馆歇歇,顺便给朝阳买些小鱼回去煮。”
  走出宠物乐园,转弯时春生的注意力被墙角的一团所吸引,想过去看看,又怕艾希丝责怪,随艾希丝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头看。艾希丝注意到他心不在焉,就问:“怎么了?有心事?”
  春生努努嘴,艾希丝顺着他的眼神方向看去,“哦,明白了。”嘱咐飞燕,“在这待着别动,我和春生去去就来。”
  飞燕疑惑的看着两人跑到墙角对着什么东西窃窃私语,偶尔听到艾希丝说“不好收拾”春生说“挺可怜的”,可是听不到全部对话的他依然满头雾水。到底什么事呢?
  低头瞅着墙角蓬头垢面瘦小孱弱一副即将咽气模样的小狗,艾希丝皱起眉头,“这狗可不好收拾,要养活它可挺难的。”
  “不难,不难!”春生急忙争辩,“它的眼睛里满是想活的欲望,一定可以养的活的。”
  艾希丝若有所思道:“飞燕的猫可是排行榜第一名,你就要只土狗?”
  “它挺可怜的,如果我不养它,它会死的。”春生想起两年前那只可怜的小狗,越发坚定他要把这只狗养活。
  “想我答应也行,不过要把它送兽医那里,检查一下有什么病,并观察两天,后天再接回府。”流浪狗说不定有传染病,传染了朝阳甚或人就不好了。
  “春生明白。”
  两人回转,发现飞燕不知在想什么,于是艾希丝就和他开个玩笑,举起小狗到飞燕眼前,叫他;“飞燕?”
  飞燕一抬头,没看到艾希丝,而是看到一只瘦骨嶙峋满脸无辜样的小狗,吓的他险险把朝阳给扔了,尖叫:“什么东西?”
  小狗被吓到,瑟瑟缩成一团,春生心疼的抱进怀里,柔声解释:“这是我要养的狗,脏了一点点。”
  “一点点?”飞燕嫌恶的看着小狗,哪里只有一点点,分明没有一处干净的。
  “好了好了,”艾希丝忙出来打圆场,“这只小狗叫中月,女狗。放心,先把它放兽医那两天,确定没什么问题才接回来。”
  飞燕抱紧朝阳,心想:什么嘛,居然找了只土狗,知道主子喜欢良善之人,想表现你的爱心不成?我不会让你得逞的,我的爱心也很丰沛!
  三人里只有春生认识兽医,便由春生带路来到兽医家,付了银两,将中月留下观察。中月虽然和春生见面不到一个时辰,却通灵性的很,兽医检查时一声不吭不说,还配合的很,春生离开时它眼泪汪汪,惹的春生就差搂它大哭一场,艾希丝劝解道:“反正兽医说没什么病,就是身上有些跳蚤,让它好好治治跳蚤,后天就带它回去,很快就能见面的。”春生这才抽噎着放手。
  掌灯时分,三人回至艾府。春生和飞燕的房间已经焕然一新,可是飞燕根本来不及欣赏,好一阵忙活,又是做猫窝又是煮鱼饭,谁都不让插手,一心一意要自己把朝阳侍候好,不让春生专美于前。朝阳被他抱了一下午,也特别亲他,谁给的东西都不吃,只等飞燕拿来鱼饭方一口一口的大吃起来,弄的艾希丝非常郁闷。春生倒是欢喜的很,直夸猫儿聪明,不会被人抓了去。
  入夜,由春生伺候。在卧室的床不远处,甄凤儿找人铺了张舒服的床,春生和飞燕守夜时就睡那里,艾希丝一叫就听的见。
  一夜无话。
  一早起来,春生是一身浆洗的干干净净的深棕色粗布衣裙,不施脂粉,全身上下连一只木钗都没有。艾希丝是越看越别扭,飞燕虽然有同样清净素雅的衣裙,好歹布料不错,飞燕又喜欢在衣服上弄些花草鸟鱼,看着也有青春少年的快乐烂漫,春生纯粹像个死了娘子的小鳏夫,死气沉沉,一点生气也没有。把雕花金漆木箱翻个底朝天,找到一只金制飞凤钗,凤嘴里衔着红宝石琉璃坠,艾希丝给春生仔细插好,后退几步看看效果,恩,相当不错。
  飞燕来时,一眼就看到春生头上的凤钗,心中难免泛酸,好在他早已有心理准备,终将此事抛开,和春生一起合力打扮艾希丝。今天来的都是京城商界有头有脸的人物,见多识广,品位高着呢,艾希丝刚回京城,不通此地流行趋势,做小厮的自然打点十二万分的精神,务必要让艾希丝成为她们仰望的角色。
  
  梳洗完毕,艾希丝马不停蹄的叫丫鬟抬八人大轿去请京城里最有名气的算命大师柴渔鱼,柴渔鱼倒也爽快,听得是艾希丝所请,二话不说就上轿来到了艾府。
  进了艾府仔细瞧,雍容大气,恢弘壮观,其间又有温情脉脉,妩媚风流。暗自称好,只有叱咤风云的战神方有资格居住于此。进入清风阁,艾希丝迎上来,先塞了一千两银票在她袖子里,悄声道:“柴大师,今日有事相求,请大师禀着上天有好生之德的慈悲之怀,帮帮在下。”
  柴渔鱼不动声色,仿佛在观赏园中怒放的牡丹,嘴唇微动:“什么事,将军尽管说,老身尽力而为。”
  “没什么大事,只求大师回来批命时多说些好话,又不要太好,艾希丝感激不尽。”
  “听说是位哥儿?”
  艾希丝叹气,“谁说不是呢,所以说八字不好呢。”
  柴渔鱼笑眯眯:“这有何难,包在老身身上。”
  撩起锦缎门帘,春生和飞燕皆在,隔着繁复的珠帘,柴渔鱼只见两个衣着素净的美人在房里或坐或走,香气袭人。“是哪个?”
  “穿棕衣的。”
  柴渔鱼拨帘而进,飞燕停下来,和站起的春生一起行礼:“参见大师。”
  柴渔鱼细瞧春生,身上并无长物,只插着一根飞凤钗,小脸小嘴,嘴角还有两个小梨涡,一双楚楚可怜的大眼睛,小巧玲珑,弱不胜衣,像只清纯的小羔羊,只绿色的眼睛泄了底,过于深沉,竟看不清楚。
  幸得天庭饱满,两眉开阔,是个良善之人,不然就这可怜兮兮的狐媚样,不知会毁了多少好女儿。柴渔鱼又瞥一眼艾希丝,聪明、冷静、精明、公正,有这样的女人,什么样的男人搞不定。
  艾希丝拉着飞燕出门,扬声对柴渔鱼道:“大师,您慢慢研究,我们不急。”
  柴渔鱼率先坐下,一指对面的圆椅,慈祥的笑着,“春生小哥儿不要拘谨,坐啊。”
  春生缓缓入座,心中上下忐忑,声音也有些抖:“大师,您有什么话就直说,我,我不怕打击。”
  柴渔鱼安慰他,“哥儿别怕,世事无绝对,就是我说了什么,它不一定会实现,俗话说的好,人定胜天。”
  春生黯然,柴渔鱼的话无异于宣判了他死刑,“大师,还有一句俗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他是想改变自己的命运,老天不帮忙,他又能如何?
  柴渔鱼慢慢摇头,“哥儿啊,瞧你是个聪明人,怎么那么不开窍。福祸相辅相依,相互转化,人不会一直倒霉,也不会一直顺遂的。”
  春生心提到嗓子眼,她的意思莫非是……
  春生心思再多,不过双十年华,柴渔鱼几十年的老江湖,春生的细微心思变化哪逃的过她的厉眼,附和春生道:“哥儿啊,你的八字的确很差,可是你面相好,所以终你一生,虽然不能大富大贵,但是穿金戴银,衣食无忧是不成问题的。”
  “大师,您能不能详细说说?”
  柴渔鱼欣然从命,“你的八字老身就不说了,真是差到不能再差的地步。你的面相却天阁饱满,地阁方圆,眉间开阔,两颊丰润,是不可多得的好面相。尤其嘴角的酒窝,恰恰将你面上的福禄线画成一个圆,是贵不可及的面相啊!只是和你的八字一冲,这好运气去了大半,因此你过去二十年处境艰难,如今你已寻得命中注定的妻主,自是否极泰来,好运不断。”
  春生眼神飘向门口,主子是他的命中注定?“大师,想来你也已经知道,我连续结三门亲,都以女方去世告终,我很怕会连累主子。”
  柴渔鱼眼一瞪,怒斥道:“胡言乱语!你过去二十年的命运多舛,皆是因为你没有找到合适你的妻主,如今找到了,你又怎会连累她?你只管跟着她享福便是。”
  “我不明白,为什么过去三个女子不适合我?她们都是百里挑一的好女儿。”
  “是,她们是好女儿,但她们不适合你,我说了,你命不好,八字太重,须得有个八字重的压着你,你过去三个妻主八字太轻,压不住你,也害了她们自己。”
  春生低头不语,冷不丁轻描淡写的冒出一句:“柴大师,我家主子给你多少银子?”
  柴渔鱼心里“咯噔”一声,这小子果然不是善茬,若是个经验少的,必被他诈出来了。她摆出屈辱的表情,厉声道:“小子,你什么意思!竟敢怀疑我柴渔鱼的职业操守!我可是辰国德高望重的算命大仙,不是路边摆摊的骗子!本人向来只收酬金不收贿赂,一切凭良心说话,你不信我不勉强,反正到时吃亏的不是我柴渔鱼。”
  春生看着柴渔鱼说至最后痛心不已的表情,终是信服,起身再拜,“谢大师,春生日后若能为我主子生下一女半子,必重重酬谢大师。”
  柴渔鱼潇洒的一摆手,道貌岸然,“我辈之人,只愿为人消疑解难,钱之一事,莫要再提。”
  说罢,疾步出门,给春生留下视金钱如粪土的背影。

  第 21 章

  景阳钟响起,所有官员起身肃穆,按品阶站成两排,静默有序的来到皇宫正殿坤宁宫,鱼贯而入。艾希丝位列武官第二位,站在她前面的是齐国公上官秀,当年傲视群雌的英雄女儿,如今发白如霜,佝偻着背,往日雄风再无觅处。
  在宫侍的引领下,陈雪头戴皇冠,身着龙袍走进大殿,威风八面的坐上龙椅,帝王风范一览无余。艾希丝有几秒钟的惶惑,这人真是六年前那个爱说爱笑的人?还是八年前死去的人又回来了?
  陈雪显然不知道艾希丝被她唬得一愣一愣的,心目雀跃着要发布今天最大的冲击消息,耐着性子问:“今日有什么奏折爱卿们要上奏?”
  一片沉默。
  好极了!她急忙端正身形,清清嗓音,特地逼出威严郑重的声音说:“今日,朕有一桩喜事要宣布。”
  不了解情况的臣子顿时开始交头接耳,陈雪轻咳一声,确定无人说话后大声宣布:“这桩喜事就是,朕已做主,将林婉丞相的五子林未央许给一等护国公、龙啸大将军、九门提督艾希丝做君郎!”
  一言既出,众人大哗。
  林未央的大名京城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据说他貌若天仙,肤白如雪,禀性贞淑,举止娴雅,曾经有幸见过的人莫不异口同声的称赞,从他十岁起提亲的媒公就踏破的家门,只林婉爱若至宝,一门心思要为他找个文武双全、才貌俱佳的儿媳,谁家女儿都看不上眼。如今林未央快要及笄,众多爱慕者无不摩拳擦掌,希望在比武大会上一展身手,赢得男儿心,好风风光光娶回家做正室,岂料一道圣旨凭空出现,居然要将这么一位可人儿指给艾希丝做君郎!这,这,这不是太糟蹋了嘛!
  不管多少贵族少年捶胸顿足,不管多少王侯官员懊悔叹息,陈雪继续给她们以打击:“今年九月初三是林未央十四岁生辰,艾希丝将去下聘。到时,艾公,”
  被点名的艾希丝出列,单膝跪倒,“臣在。”
  “林相,”陈雪看向文官队列,林婉出列,躬身应道:“臣在。”陈雪走下龙椅,一手拉着一个,笑语:“你们二人便是亲密的婆媳,过往之事,可一笔勾销吧。”
  此言一出,又是一顿喧哗。有些老人,当年之事略略听过,没想到今日之事居然是当年种下的因,年轻人不知道当年的事,只为林未央竟然被指做君郎极为不满,此刻方知原来其中另有隐情。
  “来人,给林相看座,艾公,”陈雪对艾希丝甜笑,“快向未来的婆婆施礼请安吧。”
  死人,你玩我?艾希丝狠狠瞪她,参拜大礼理应在登门下聘时才行礼,陈雪居然要她在文武百官前下跪,安的什么心?
  陈雪凑进艾希丝耳朵,轻声说:“林婉丢了大面子,你体谅体谅,在众人前给她个台阶。”
  艾希丝本不愿意,看陈雪一脸哀求,心想,反正都是要跪的,早跪晚跪不都一样。对方是长辈,给长辈面子是小辈的美德。跪吧!
  宫侍搬来高背坐椅,林婉毫不客气的坐下,架子端的高高的,艾希丝满心不情愿,还是撩起朝服下摆,双膝跪地,朗声道:“婆婆在上,请受儿媳一拜!”说完,磕三个响头,起身,再跪,再叩,如是者三。这是婆媳、翁婿相见时所行的三跪九叩大礼。
  艾希丝磕的头昏昏,心想,要不是林未央也要受这罪,她非毁了这门亲不可。
  礼毕,按传统艾希丝跪在地上不起来,等林婉将之扶起。林婉不知在想什么,半天没动静,艾希丝也不恼,反正跪也跪了,叩也叩了,她再怎么刁难她也认了,林婉反正不会让她跪一个时辰。
  林婉似是猛然惊醒,一把扶起艾希丝,眼角有些湿润,说:“艾公,我儿子就请您多多爱护,他年纪小,不知分寸,当日之事,全怪老身,你莫要责怪于他。”
  可怜天下父母心!林婉在皇上和百官面前直说此事,无非逼他许下诺言,不会因长辈之事迁怒小辈,艾希丝自然顺水推舟,给她吃颗定心丸,“婆婆请放心,儿媳做事恩怨分明,未央清白之人,儿媳必倍加呵护。”
  语毕,林婉举袖掩面,半晌放下,水渍犹湿。
  
  下了朝,推脱了上官珊瑚的邀请,艾希丝策马来到九门提督衙门,这里装饰挺漂亮,艾希丝进得门来,大堂下站着十几位武将,纷纷鞠躬:“提督大人辛苦。”
  她们大多是参将和游击,“你们副将呢?”
  一个游击回道:“回大人的话,原副将赵婷前个月调至兵部做了侍郎。”
  艾希丝表示理解,然后先看了看名册,点点名,然后巡视了九门提督的权限范围,即绕城一周,最后参观了一下演武场,三百顷草地,足够五万人同时练武。
  “每天是谁带领士兵练武?”艾希丝问。
  “回大人,是末将。”
  艾希丝回头一看,是个高个女子,墨绿色的头发墨绿色的眼睛,方下巴,身材健壮。艾希丝微微一笑,突然打出一记左钩拳,女子身形一闪,回敬一拳“黑虎掏心”,其他人见状四散开来,留出开阔场地宫两人试武。
  双方你来我往,腾高蹿低,过了百招,女子渐渐动作迟钝,气息急促,而艾希丝气定神闲,毫无疲态,最后一掌打在女子铠甲护心镜上,震的女子连连后退几尺方站稳脚步。
  “末将无能,请提督责罚!”女子苍白了脸,艾希丝治军严厉她素有耳闻,如今败在她手下,恐怕官职不保。
  艾希丝接过旁边人递来的手帕擦擦手,漫不经心的说:“起来吧,你做的不错。”
  女子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失败了,竟然还得到了战神的称赞?“提,提督,末将……”
  “以后你还负责领士兵练武。快到比武大会了,绿林大营可不能输。”
  女子一个激灵,郑重的行军礼:“请提督放心,绿林大营五年来从没在比武大会上落空过。”
  “恩,你叫什么名字?”
  “末将名叫洪芍药,是一品参将。”
  艾希丝满意的点头,“功夫还可以,下盘差了点,多练习练习。”
  “是!多谢提督提点!”
  工作一切完毕,艾希丝早早回了府,飞燕和春生快一日不见她,思念泛滥,缠她缠的受不了,加上朝阳和中月,她几乎应付不来,不过感觉还不错,看着两个美丽的男孩子为了她做这做那,撒娇卖痴,小猫小狗喵喵汪汪的叫,一种温馨感油然而生,或许,成家真的是个不错的选择,只是……想起那件事,她阴下脸,她还是害怕呀!
  从此之后,艾希丝日日上朝,处理公务,然后偶尔会和官员们出去喝喝花酒,更多的时候下了班就立刻回家,因此被同僚笑为“夫奴”,她也不恼,只想着在娶夫纳郎之前多疼那两个孩子一些,他们身份不高,她必须给他们一个地位,将来才不会被进门的君郎们欺负。
  而当艾希丝不在时,飞燕和甄凤儿联合起来,颇给了春生些说不白道不明的苦头吃,依着甄凤儿的意思,就是把春生活活折腾死,飞燕当然没有答应,既然当初他愿意让春生成为贴身小厮他就没打算过要他的命,但是小小的惩戒是必要的。虽然他得到艾希丝的初吻,可是艾希丝同样常常吻的春生不知东南西北,而且艾希丝不止喜欢他做的披风,对春生的厨艺同样赞不绝口,虽然他打扮的更亮丽,可是春生素净高雅的风度和他不相上下,朝阳现在是人见人夸的美丽猫,然而中月那只土狗貌不惊人,却极通灵性,温驯的愿意让抱在手里的小娃儿当坐骑,几厢比较下来,他竟处处占不到便宜,他一口气是说也说不出,咽更咽不下,越发想着法子整治春生。春生也不气,飞燕给他苦头他就吃,事事让着飞燕,顺着飞燕,丫鬟小厮打抱不平他就说飞燕还是个孩子,做哥哥的要处处忍让,口碑是越发好了,而飞燕折腾来折腾去,见春生一味顺从,以他为尊,火也慢慢消了,一个月后,终于撂开了手。
  只吴家夫君在一次春生回家时,训他:“我是答应过要你以飞燕那小子马首是瞻,可也不是要你让他踩到你头上去,你平时可不是吃了亏就往肚子里咽的人。你这是怎么了?不会是病了吧?这种事怎么能忍呢,再忍你就把主子亲手让给那小子了!”
  春生只是笑,道:“爹爹,你说的对,我不是吃了亏也不反抗的人,只不过时候未到,且主子前几日跟我说过,飞燕年纪小,有些好胜,要我多忍耐,又塞了我一只黑曜石戒指,左右飞燕气不过一个月就散了,我让让他又如何?你尽管宽心,飞燕心思容易猜着呢,我不会吃亏的。
  
  时间一晃,已经五月中旬。京城天气仿佛一夜之间热起来,人人单衣单褂,男孩子更是薄衣轻纱,曲线毕露。
  坐在走廊阴影下,飞燕用力挥着轻罗小扇,一边给自己扇凉,一边给朝阳降温,可怜朝阳本来毛就长,天气又热的可以煎蛋,若不是飞燕一天三次澡,它早就热死了。
  “真是的,这还让不让人活了,简直跟下火似的。”他穿着新做的雪纺纱斜摆裙,短摆处露出线条玲珑的长腿。
  春生闻言,从菜谱里抬头,浅浅一笑,“这你就受不了,比武大会时你可怎么办?”他素来不怕热,这时还穿着两层单衣,曳地长裙。
  “到时,到时我躲马车里不出来!”飞燕嫉妒的看着春生,中月已经热的吐舌头,他却一点没感觉,气死人。
  “我听主子说,他过几日要教我们骑马的,他说比武大会时我们要和女孩子一样骑马去。”春生当夜兴奋的睡不着,他做梦都想骑马,碍于是男孩子没人教,艾希丝居然愿意,这让他越来越觉得她是世上最值得爱的妻主。
  飞燕的扇子啪的掉在地上,又惊又喜的他简直不知该说什么,一味求证:“主子真这么说真的?真的?”
  春生放下书,认真的点头:“真的,主子亲口说的。”
  “哇!”飞燕开心的满屋子飞,“我可以骑马了,我可以骑马了!”转了几圈,顿住,问:“主子说什么时候教了吗?“
  春生脸阴沉起来,“没有,总得在希主儿生产之后吧。”
  气氛顿时凝滞起来,飞燕有气无力的坐下,有气无力的继续摇着扇子。那要等到什么时候啊?
  艾希锦的预产期是四月末,如今已经过了半个月,却毫无动静。这可把陈雪和艾希丝急坏了,太医说再没有生产恐怕就是死胎,必须流掉。这话艾希丝没敢和艾希锦说,他自己整天就愁的不行,告诉他是雪上加霜。现在艾希丝天天在宫里待至三更才回府,又急又热,没几天人就瘦下好几圈。
  夜里,艾希丝回来,春生忙起来侍候。
  艾希丝三下两下洗完澡,春生拿棉巾给她擦干,手急了一些,拉断了艾希丝的头发,艾希丝发了火,把棉巾扯下来一扔,“你是怎么搞的,做那么久的事了还那么毛躁!”
  春生一下愣了,以往无论他和飞燕做错什么她都和颜悦色笑眯眯的,今个……舔舔嘴,他蹲下身去拾棉巾,准备换一条继续擦,被艾希丝按住手,一抬头,对上一双写满内疚的眼睛,“对不起,我不该无缘无故的发火,拿你撒气。”
  春生抽出手,起身换了棉巾,手越发轻巧,边擦边说:“幸好今个是我侍候,若是飞燕,怕不利马摔门走了呢,到时,看主子你如何收拾。”
  “唉,若真那样,做小伏低便是,总要他饶了我才是。”
  “下场雨就好了,天气太热了,没脾气也都有脾气了。”
  擦干头发,春生服侍艾希丝睡下,她哪里睡的着,翻来覆去,唉声叹气。
  后半夜,“喀啦”一声巨响,吓的朝阳中月尖叫,飞燕更是吓的一溜小跑到主屋扑到艾希丝怀里,艾希丝轻轻拍他安慰。
  一时间电闪雷鸣,瓢泼大雨倾盆而下,天地间挂上厚厚的雨幕。这时一个丫鬟在门口大声叫道:“主子主子,宫里来消息了,希主儿要生了!”
  艾希丝放开飞燕,几步冲到门口,开了门,丫鬟满身是水,笑的嘴合不拢:“主子,是真的,宫里来的人在外面候着呢,皇上传您过去!”
  飞燕和春生赶紧替艾希丝更衣,吴红早就牵了眉眉在大门口等着,艾希丝穿上油衣,对甄凤儿说:“早上给我送饭。”
  宫侍忙说:“将军不用了,皇上已经吩咐御膳房了,将军只管跟我们走吧。”
  艾希丝只觉得手直抖,一催马,“走!”